【大唐延安电厂二期2x1000MW机组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06
发布于
陕西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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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WEME26-SXYA03-WZ-Y001

陕西公司延安公司二期

2x1000MW 机组

项目直流电源及蓄电池组设备

招标文件

标 人: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1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8.5 投诉 ............................................................................................................................42

3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4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5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6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陕西公司)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

×1000MW 机组项目直流电源及蓄电池组设备陕西公

司延安公司二期 2x1000MW 机组项目直流电源及蓄电

池组设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x1000MW 机组项目招标人为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最终用户为

(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直流电源及蓄电池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6-SXYA03-WZ-Y001

2.2 建设地点:延安市富县羊泉吉子现

2.3 建设规模:2000MW

2.4 建设工期:项目计划 2028 年 8 月第一台机组投产,2028 年 10 月第二

台机组投产

2.5 设备名称:直流电源及蓄电池组设备

2.6 数 量:2 台套

2.7 技术规格:直流电源及蓄电池组设备应设计和制造合理,并能安全、

稳定和连续运行,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 30 年,并且不会引起过大应力、振动、

腐蚀和操作困难,产品及材料符合中国国家安全及环保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

术部分。

2.8 招标范围:2 台机组主厂房、网控继电器室、输煤、脱硫、辅助厂房的

直流电源及蓄电池组设备。

9

2.9 交货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

1000MW 机组项目建设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10 交 货 期:暂定 2027 年 11 月前主厂房设备交完,其他设备依据现场

进度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效型式试

验报告,并提供证明文件。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5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10

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2 个 660MW 及以上机组配套的主厂房直流系统

设备已投运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已投运项目业绩要求的证明

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1)合同首页、合同买卖

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2)

投运证明材料:用户证明/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

用户证明须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的盖章/签字”。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

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

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

>>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

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

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

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3 月 02

日至

2026 年 03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11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12

标 人: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吉子现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58 号皇城大厦 5 楼

邮编:

710004

联系人:杨冰利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yangbingli@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

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送达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58 号皇城

大厦

5 楼

送达邮编:

710004

送达联系人:郝运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

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

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

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

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开始结算中标服务费,结算完中标服务费后,退还剩余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

,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0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1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2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3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4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5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6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7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8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29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0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

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1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32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33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34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35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37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2.2.1

分值权重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38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构成

直流系统

50%

10%

40%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 标 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和投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

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

4(含)

-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

2(含)-4 分;投

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

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得 25 分;

2000 万元≤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3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19 分;其余得

17 分。

2.2

发明专利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按

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

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3

财务状况

40

39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三

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

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0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

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1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2 分;扣至 0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供货业绩

10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供货业绩合同得

6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合同加 0.5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3

高 频 开 关 电 源 主 要 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40

3.1

高 频 开 关 电 源 稳 压 精度

4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 分,满足±0.3%≤电

压<±

0.5%得 3 分,小于±0.3%得 4 分。

3.2

高 频 开 关 电 源 稳 流 精度

4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 分,满足±0.5%≤电

流<±

1%得 3 分,小于±0.5%得 4 分。

3.3

高 频 电 源 的 电 压 调 节范围

4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 分,满足 85%-140%

3 分,满足 80-145%得 4 分。

3.4

高 频 开 关 电 源 纹 波 系数

4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 分,满足±0.3%≤纹

波系数<±

0.5%得 3 分,小于±0.3%得 4 分。

3.5

高 频 开 关 电 源 并 联 均流不平衡度

2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0 分,满足±2%≤均流

不平衡度<±

3%得 1 分,小于±2%得 2 分。

3.6 高频开关电源效率

2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0 分,满足 90%<效率

95%得 1 分,大于 95%得 2 分。

3.7 高频开关电源噪音

2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0 分,50Db(A)≤噪音<

55Db(A)得 1 分,小于 50Db(A)得 2 分。

3.8

高 频 开 关 电 源 平 均 无故障时间(MTBF)

2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0 分,满足 100000h<

MTBF≤110000h 得 1 分,大于 110000 小时得

2 分。

3.9

高 频 开 关 电 源 的 辅 助功能

2

1)整流模块过电压、(2)过电流保护和

自动限流、

3)报警等辅助功能 3 项指标均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1 分,每有 1 项优于招

标文件要求加

0.5 分,本项最高 2 分,有 1

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

41

备注: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正偏差(加分项),均应提供试验报告支撑,否则仅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统计。

3.10

单 体 电 池 浮 充 电 电 压范围

4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 分,范围满足 2.24V-

2.26V 得 3 分,满足 2.24V-2.25V 得 4 分。

3.11

单 体 电 池 均 衡 充 电 电压范围

4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 分,范围满足 2.31V-

2.35V 得 3 分,满足 2.32V-2.35V 得 4 分。

3.12

单 体 电 池 正 常 浮 充 电电流范围

4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 分,1A≤I10<2.5A

3 分,I10 小于 1A 得 4 分。

3.13

蓄 电 池 每 月 自 放 电 率不大于 2%

2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0 分,每月自放电率不

大于

1.5%得 1 分,每月自放电率不大于 1%

2 分。

4

直流系统性能指标

35

4.1 直流系统配置

10

直流系统完整,充电母线和配电母线设置合理,母线、绝缘、接地母线满足系统需要、盘柜数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上

4 项均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8 分,每有一项优于招标

文件要求加

0.5 分,本项最高 10 分。

4.2

外 购 件 的 选 型 是 否 合理

10

交、直流断路器、隔离开关、熔断器、测量仪表、绝缘绝缘检测装置、蓄电池放电装置选型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上

7 项均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8 分,每有一项优于招

标文件要求加

0.5 分,本项最高 10 分。

4.3

监 控 控 制 方 式 配 置 是否合理

5

监控系统及外部信号设置合理,满足招标文件对外部接口的要求。以上

2 项均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得

4 分,每有一项优于招标文件要

求加

0.5 分,本项最高 5 分。

4.4

直 流 蓄 电 池 正 极 板 厚度、投铅量

5

满足招标文件得

2 分,每增加 0.1mm 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4.5 正极板栅投铅量

5

满足招标文件得

2 分,每 Ah 增加 1g 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5

供货范围

5

供货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5 分,每少于

1 项扣 1 分,最低扣至 0 分。

6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5

根据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进行评审,按优、一般分档,优档(

4<得分≤5),一般档(得分≤4)

合计

100

42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第

1.1 款。

43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4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45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47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48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49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50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

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

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

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51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52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53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54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55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56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57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58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59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60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5.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61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 ,及其合法继承人。

1.1.13.1 工程: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大唐延安电

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施工现场。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

盖单位章,且卖方已向买方提交了符合合同第

10 条约定的、见索即付的银行履约保函正本

之日起,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进行。

买方联系人:

卖 方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联 系 地 址 :

联 系 地 址 :

63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若违反该条款,违

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1 本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

民币 元(大写: ),税率为 %,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

写: )。

3.1.2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

3.1.3 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二,合同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

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由卖方负责运输,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无。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

不另行支付。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付款比例:1:8.5:0.5(预付款:到货款:质保金/银行质量保函)。支付方式为

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

3.2.2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不可撤销的银行履约保函和合同总价 10%的盖有卖方

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合同设备的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卖方应按照买方要

求返还预付款,同时卖方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的【1.5】倍支付自预付款支付之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的资金占用费。

3.2.3 设备款的支付:按每台套机组设备分别付款。

64

3.2.3.1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 100%交付完毕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

请手续。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支付申请手续且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

总价的 85%,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合同设备的到货款。

(1)设备监造签字的设备放行单(如存在设备监造);

(2)由买方施工现场代表签字确认的合同设备(包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100%到货且

已移交买方的到货设备清单和设备到货验收合格证明各一份;

(3)对应该期付款金额的盖有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4)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0%)。

3.2.3.4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初步验收款支付申请手续。

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支付申请手续且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

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款。

(1)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证书正本一份;

(2)对应该期付款金额的盖有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3.2.3.5 质保金的支付:

初步验收完成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质保金支付申

请手续。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支付申请手续且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

总价的 5%,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合同设备的质保金。

(1)对应该期付款金额的盖有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2)不可撤销的 1 年期限的见索即付的银行质量保函,卖方提交的银行质量保函以买方

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5%。

3.2.3.6 银行质量保函的回退:

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且符合买方验收要求,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

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退还银行质量保函申请手续,退还卖方质量保函。在未取得合同设备最终

验收证书前,卖方应在银行质量保函到期前一个月内向买方提交延期后的银行质量保函。

(1)由买方代表签署的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6 付款的一般条件:

买方支付任何一笔合同价款的前提是,卖方已全面、适当履行了截至该付款节点所应承担

的全部合同义务,且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或可能导致违约的情形。任何一笔价款的支付,均不

视为买方对卖方已完成工作或所交付货物/服务的最终接受或认可,也不免除卖方应承担的任

何质量保证责任、保修义务及其他合同责任。如后续发现卖方工作或货物存在缺陷、与合同约

定不符或存在权利瑕疵,买方有权中止后续付款,并要求卖方修复、更换、重做或从后续款项

及履约保函、质量保函中直接扣减、兑付相关费用。

65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监检的范围及方式,详见合同附

件三:技术协议。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卖方承担合同设备的运输,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如下:

交货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建设现

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5.1.3 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不另行约定)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

,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

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

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

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

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

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下列第

2)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6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下列第(

2)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

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

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

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

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

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

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买方有权选择:

(a)

接受合同设备,同时卖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进行价格折减;或

(b) 要求卖方自费

在双方商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技术改造,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若卖方未能

在期限内完成改造,买方仍有权解除合同。无论买方选择何种方式,均不免除卖方因此应承担

的违约责任。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30 日内签署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

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30 日内内签署初步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初步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

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

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6.4.3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

67

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签署初步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初步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

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

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从合同设备投运并取得初步验收证书后 12 个月。

8.2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初步验

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

长为签署初步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卖方提出最终验收申请后,买方应在 30 日内向卖方出具合同设

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最终验收证书。

8.4 初步验收应在试运行后六个月内进行,由买方负责,卖方参加。

8.5 最终验收应在合同设备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进行,如果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最终验收

延误超过六个月,则此后 30 天内买方应签署本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证书。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卖方应保证

合同设备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其寿命期内运行良好,卖方承诺合同设备的预期

寿命应不小于

30 年。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 7×24

小时畅通。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1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到现场处理,应在 24 小时内到

达现场。一般故障应在

48 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应在 72 小时内提供明确的解决方案及时间

表,并在

7 日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买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处理,费用由卖方承担,且每逾

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0.02%的违约金。若卖方未按约定时间响应或解决问

题,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差旅费及

买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且买方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对于因卖方

原因导致的重复性故障,每次故障解决后,该故障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9.4 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

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68

10.1 履约保证金为不可撤销的银行履约保函(见索即付),自卖方开具之日起生效,在合

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或最终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30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

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0.2 银行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卖方提交的履约保函格式必须严格符合本

合同附件四的要求,为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由买方认可的国有商业银行或全

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保函有效期应覆盖至合同设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10.3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买方有权不经仲裁或诉讼,直接全额兑付履约保函,且不

视为放弃追究卖方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

(1)卖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2)卖方迟延交付关键设备超过合同约定期限 30 日;

(3)因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性能考核中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卖方未在买

方要求期限内提出有效解决方案;

(4)卖方发生本合同第 15 条约定的任何买方可解除合同的情形。

履约保函金额不足以弥补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的,卖方应在买方通知后 15 日内予以

补足。

11 保证

11.3 如果合同设备技术指标不满足《技术协议书》要求但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经

买方让步接受的,卖方承担的违约金金额及计算方式如下:

(1)合同设备中某台(套)的某项性能保证值每低于《技术协议书》要求的 1%,扣除

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 1%。设备正式投入运行后,各项技术性能参数不能满足招标书要求,

发现一处,扣除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 1%;

(2)监控模块及各充电模块、电池管理单元、微机绝缘检测单元等之间的通讯应保证高

度的可靠性,如发生因装置抗干扰能力不强而引起的装置误报警、不报警而导致重大设备损坏

事故的,扣除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 5%。

(3)各充电模块间均流不平衡度超过±5%,任一充电模块故障不影响系统运行。如违反,

扣除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 1%。

(4)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属卖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则制造厂除负责处理外,

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并扣除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 1%,同时承担因此

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

11.7 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不少于 30 年),卖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所有备品备

件的持续供应。如卖方拟停止生产任何备品备件,必须至少提前 24 个月书面通知买方,卖方

69

未按约通知或备件断供导致买方损失的,应承担合同总价

10%的违约金。并同时向买方提供

以下选择方案,由买方择一行使:

(1)卖方按届时有效的产品目录价格(但不高于本次合同成交单价)向买方出售足以满

足合同设备剩余寿命期内预计需求的该备品备件;或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

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卖方免费向买方提供该备品备件的全套设计图纸、技术规格、生产工艺等足以使第

三方进行制造的全部技术资料,并授予买方一项永久的、免费的、不可撤销的许可,允许买方

或其指定第三方为维护本合同设备之目的,使用该等技术资料制造、使用、销售该备品备件。

卖方保证该许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买

方损失。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

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

承担。

12.5 卖方为履行本合同而专门为买方创作或开发的所有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本

项目形成的设计图纸、计算书、模型、软件、数据库、技术方案、技术接口、操作手册及技术

改进等(以下简称“履约成果”),卖方保证该等履约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或买方排产通知单要求的时间交付合同设备(包括技术资料)

的,每迟延一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合同设备价格

0.02% 的违约金。迟延交付超过 3

个月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有权主张实际损失赔偿。卖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后,仍

须继续履行交货义务。若因卖方迟延交付导致买方工程项目整体工期延误或产生其他损失(包

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全部损失,且该损失赔

偿不受前述违约金总额上限的限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

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70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有效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等,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

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

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

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

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

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

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

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陕西省延安市富县。

19 审计与检查

买方及其上级集团公司、或国家审计、监察机关,有权在任何合理时间内,对与本合同

相关的卖方财务记录、成本资料、履约情况等进行审计和检查,以核实合同价格的合理性及

卖方履约的真实性、合规性。卖方应予以充分配合,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如审计发

现卖方存在虚报成本、价格不实或其他不当行为,卖方应退还多收的款项,并承担由此给买

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本条款在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后持续有效。

20 项目的停建、缓建

20.1 项目发生停缓建或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暂停或取消的:

71

20.1.1 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暂停履行本合同。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无条件立即暂停一

切有关合同执行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防止损失的扩大。

20.1.2 买方行使此种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并有权索回已支付给卖方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20.1.3 如果项目确定取消,买方有权书面方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卖方收到该通知后,

应采取必要措施立即终止一切有关合同执行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

20.1.4 买方如因项目停缓建等原因迟延支付卖方合同价款,卖方不得追究买方迟延付款

的违约责任。

20.1.5 卖方因发生停、缓建产生的损失只限于直接损失,不包括卖方的预期收益。卖方

在收到买方要求暂停履行本合同书面通知后 7 日内应向买方如实提供卖方合同已经履行部分

的情况、以及直接损失明细和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对于卖方因暂停履行合同造成的直接损失

买方不予赔偿。如卖方收到买方停、缓建通知后继续推进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备料、加

工制造、交付货物等造成自身损失的扩大,对于损失扩大的部分,买方不予赔偿。

20.1.6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

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

工作日内(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

期限内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

划未能得到买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

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

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21 通知

21.1 一方根据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包括批准、证明、同意、确定和请求均应

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应由专人送交或通过快递、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由专人送交时,以对方

签收之日为通知的收到日期;通过快递方式递送的,应以对方签收快递之日为通知收到日

期,且发送方应妥善保存通知交给快递服务公司的留存单备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应

以邮件到达对方邮箱之日为通知的收到日期,且应注意妥善留存已发送邮件。

21.2 所有通知应按合同所述的地址发给对方,任何一方不得无理扣押或拖延。如果一方

通知了另外地址,则随后的通知应按新址发送。

72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

(项目

名称)

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

(卖方名称,以下

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

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

协议;(

7)分项报价表;(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

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圆整)(

¥

)。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并修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

(买方执叄份,卖方执壹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

为准。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以下无正文)

73

(本页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

买 方: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卖 方:

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吉子现镇

地 址:

邮 编:727506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箱:

邮 箱: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县支行

开户银行:

账 号:26*开通会员可解锁*18493

账 号:

税 号:91610628MA6YEYBP2Q

税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74

附件二:价格表

(一)报价总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计

设备价格

随机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技术服务费

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运杂费

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交货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建设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75

(二)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设备名

规格型

单位

数量

含税单

含税总

生产厂

产地

备注

1

2

3

4

5

……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三)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

含税总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四)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1

2

……

合计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76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五)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六)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七)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

日)

总价

(含税)

备注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

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

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包含在货物总

价中

77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八)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

(如有)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含税)

总价(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合计(含税)

¥:

(大写:

78

附件三:技术协议

详见《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 XXXXXX 设备技术协议》。

79

附件四: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银行履约保函

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鉴 于 大 唐 延 安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 买 方 名 称 , 以 下 简 称 “ 买 方 ” ) 接 受

(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

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

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 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或最终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30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

内无条件支付。

4. 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

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月 日

80

附件五: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81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82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83

84

第五章 供货要求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否决项一览表

招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序号

技术规范否决项条款

(加★号)

投标人须提供的相

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投标情况(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以附件方式单独响应)

1

备注:

1. 投标文件应当对本表中(加★号)条款逐条单独作出响应,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证据、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承诺函等,否则,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投标无效被否决。

2.招标文件其他章节与本表技术规范否决项内容有冲突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85

第一节 通用部分

86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的直流系统及蓄

电池组设备,它提出了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 招标方在本技术协议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

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

用的标准,投标方会提供一套满足本协议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

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会满足其要求。

1.1.3. 如对本协议书有偏差(包括任何细微偏差,无论多少)都应与招标方协商。

1.1.4. 投标方执行本技术协议书所列标准。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1.5.若本技术协议书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

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

工程质量为原则,

由买方确定。

1.1.6.在项目合同签订后 2 周内,按本规范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

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由招标方

确认。

1.1.7.投标方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安全、健康、环保标准的要求。投标方对成套设备(含

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部技术及质量责任,包括分包(或采购)的设备和零部件。 招标方有权

参加分包、外购设备的购买和技术谈判,投标方和招标方协商,最终招标方确定分包厂家,但

技术上由投标方负责归口协调。

1.1.8.在签订合同之后,

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

求,在设备投料生产前,投标方在设计上给予修改。具体项目由招投标双方共同商定。

1.1.9.本技术协议书经招标方、投标方、设计三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采购合同的技术

附件,与采购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

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

注明日期的引

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

不注明日期的

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

87

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

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

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

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

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

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

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T 156

《标准电压》

GB/T 762

《标准电流等级》

GB 2900.1

《电工名词术语基本名词术语》

GB/T 17478

《低压直流电源设备的性能特性》

JB/T 8456

《低压直流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DL/T 5136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 5044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 459

《电力用直流电源设备》

GB/T 19826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

GB/T 3859.1

《半导体变流器 通用要求和电网换相变流器 第 1-1 部分:基本要求

规范》

GB/T 7261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T 19638.1

《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第 1 部分:技术条件》

JB/T 10095

《工业电池用充电设备》

GB 5006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DL/T 5137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GB/T 725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88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DL/T50063

《电力装置电测量仪表装置技术规程》

国家能源局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 版

国家电网设备

〔2018〕979 号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DL/T 1392

直流电源系统绝缘监测装置技术条件

DL/T 724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DL/T 5153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程,GB 50660-2011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

计规范

DL/T 2688

《电力用直流电源系统验收规范》

GB 5017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

年版)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其它相关标准,如 ISO、IEC、IEEE 等国际标准

注:

(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

准。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

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

变化,招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

89

2.1 性能要求

2.1.1 直流电源及其附属设备应设计和制造合理,并能安全、稳定和连续运行,在本技术

规范书规定的各种条件下直流电源的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 30 年,并且不会引起过大应力、振

动、腐蚀和操作困难,产品及材料符合中国国家安全及环保要求。

2.1.2 充电装置配置要求按《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执行。

2.1.3 充电装置交流电源应有两回 AC380V/220V 输入电源,互为备用,自动投入,充电

(浮充电)装置均采用微机控制的高频开关电源充电装置,控制方式具有自动和手动两套独立

单元,当自动控制故障或检修时,转入手动控制。

2.1.4 投标方为每套充电柜提供专用的双电源切换装置。系列产品电器级别为 PC 级,触

头转换时间小于等于 150 毫秒;具有明显的通断位置指示等功能;具有自动,远距离电动,手

动三种操作方式。

2.1.5 充电装置应能独立或并列运行,

对蓄电池浮充、

均衡充电或非正常工况能自动转换。

2.1.6 充电器采用模块化屏架结构,功能单元分隔布置。开关电源和模块数量的配置应满

足招标方要求。

2.1.7 充电装置具有液晶汉显、完善的保护报警信号和人机对话功能。

2.1.8 通信接口能满足厂站自动化的要求。

2.1.9 满足国家标准中对电磁兼容性能的要求。

2.1.10 直流系统不设降压装置。

2.1.11 直流系统采用独立的在线绝缘检测、馈线状态监测和电压监视装置。

2.1.12 隔离保护电器选用隔离式刀熔开关、直流断路器。

2.1.13 直流系统配置的测量表计及变送器的精度应满足要求。

2.1.14 直流屏,高频开关电源屏均采用新型直流屏。屏体采用单元模块化全组装封闭式

结构。机柜外壳厚≥2mm,前门采用钢化玻璃。

2.1.15 柜内元器件的安装整齐美观,考虑散热要求及与相邻元件之间的间隔距离,并充

分考虑电缆的引接方便。

2.1.16 高频开关电源按浮充电要求运行,长期连续工作制。

2.1.17 应能承受 GB/T 17626。12-1998 表 2 中规定的三级振荡波抗扰度。

90

2.1.18 应能承受 GB/T 17626。12-1998 表 2 中规定的三级静电放电抗扰度。

2.1.19 高频开关电源模块:

2.1.19.1 在多个模块并联工作状态下运行时,各模块承受的电流应能做到自动分负载,

实现均流。功率因数应不小于 90%;

2.1.19.2 谐波电流含量:在模块输入端施加的交流电源符合标称电压和额定频率要求时,

在交流端产生的各高次谐波电流含有率应不大于 30%。

2.1.20 直流纹波系数:≤±0.5%。

2.1.21 输出电压精度:≤±1%。

2.1.22 输出电流精度:≤0.5%。

2.1.24 多台高频开关电源并机工作时,均流不平衡度≤±3%。

2.1.25 高频开关电源效率≥90%。

2.1.26 高频开关电源的电流调节范围:0~100In,满足各种工况需要。

2.1.27 高频开关电源的电压调节范围:90%~135%Un,满足各种工况需要。

2.1.28 正常运行时,自冷式装置噪声≤55Db(A)。

2.1.29 装置可靠性指标 MTBF≥100000hr。

2.1.30 设备信号灯或计算机显示器上模拟图的颜色应符合下列规定,并可用闪烁表示提

醒或注意: 红色:开关合闸、设备运行、带电、危险状态。绿色:开关分闸、设备停止、不

带电、安全状态。黄色:故障、异常状态。白色或黑色:其它状态,当对红、绿或黄不适用时

使用。

2.1.31 直流成套装置应有对时接口,暂定为 B 码对时,具体以最终设计要求为准。

2.1.32柜内所有元件应根据图纸制作永久性标示牌。

2.1.33 柜内导电部位应有热缩包扎。柜内所有指示灯应为发光二极管可插拔型。

2.2 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投标方应提供直流系统图)

2.2.1 每套 110V/220V 直流系统由蓄电池、高频开关电源整流装置、电源监控系统、微机

直流绝缘检测装置、直流馈线主柜、直流分柜等组成。

2.2.2 主厂房 110V 直流系统:每台机组 110V 直流系统采用 2 组 1200Ah 的蓄电池,110V

直流系统均为单母线分段接线,两组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每组各配一组智能高频开关整流

91

器。设置充电母线,以便断开馈电母线给蓄电池充放电。断开一组充电器前,两组蓄电池允许

短时并列,保证每段母线不断电。不允许两组蓄电池长时间并列运行。110V 直流系统用于控

制、保护、测量负荷。根据需要在主厂房电气配电间等设置直流分电屏。

2.2.3 主厂房 220V 直流系统:每台机组 220V 直流系统采用 1 组 2800Ah 的蓄电池,每台

机组主厂房 220V 直流系统为单母线接线,

两台机组 220V 直流系统相互连接组成单母线分段接

线,两组阀控铅酸蓄电池每组各配一组智能高频开关整流器。设置充电母线,以便断开馈电母

线给蓄电池充放电。断开一组充电器前,两组蓄电池允许短时并列,保证每段母线不断电。不

允许两组蓄电池长时间并列运行。

另设一组公用充电装置,

经切换电器对 2 组蓄电池进行充电。

2.2.4 网控 110V 直流系统:网控 110V 直流系统采用 2 组 600Ah 的蓄电池,单母线分段接

线,两组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每组各配一组智能高频开关整流器,另设一组专用备用智能高

频开关整流器。设置充电母线,以便断开馈电母线给蓄电池充放电。

2.2.5 脱硫 110V 直流系统:脱硫 110V 直流系统采用 2 组 700Ah 的蓄电池,单母线分段接

线,两组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每组各配一组智能高频开关整流器,另设一组专用备用智能高

频开关整流器。设置充电母线,以便断开馈电母线给蓄电池充放电。

2.2.5 厂内输煤 110V 直流系统及厂外输煤 110V 直流系统:厂内及厂外输煤 110V 直流系

统各采用 1 组 250Ah 的蓄电池,由投标方成套供货,厂内及厂外输煤 110V 直流系统为单母线

分段接线,一组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配两组智能高频开关整流器。设置充电母线,以便断开

馈电母线给蓄电池充放电。

2.2.6 辅助厂房 110V 直流系统:供水配电室及间冷配电室各设一套直流系统,采用 1 组

150Ah 的蓄电池,由投标方成套供货,辅助厂房 110V 直流系统为单母线接线,一组阀控式密

封铅酸蓄电池配一组智能高频开关整流器。

设置充电母线,

以便断开馈电母线给蓄电池充放电。

2.2.7 充电柜(或主馈线柜)应装设专用的蓄电池放电试验回路。

2.2.8 上、下级直流断路器要满足选择性保护(级差配合)的要求,防止越级误动和拒动。

投标人按照《DL/T504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中对上下级直流断路器选择性和灵

敏性的要求,提供适用于本工程的直流断路器保护选择性配合的详细方案及短路电流计算书。

满足直流电源系统安全性和可靠性的要求。

直流空气开关采用具有选择性保护的直流塑壳断路

器、直流小型断路器,且分断能力必须满足系统短路电流水平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设计资料

中应提供本期所有直流电源系统上下级差配置图和级差配合参数。

2.2.9 安装方式:柜式和机架式

2.2.9 机组 110V 直流系统接线: 单母线分段接线,二组蓄电池配置

92

2.2.9.1 交流电源电压: 380V-15%~380V+20%

2.2.9.2 交流电源频率: 50Hz±5%

2.2.9.3 直流系统电压: 110V

2.2.9.4 蓄电池型式: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机架安装

2.2.9.5 蓄电池容量: 1200 Ah

2.2.9.6 蓄电池组数: 2 /台机

2.2.9.7 每组蓄电池个数: 52

2.2.9.8 充电装置数量: 2 /台机

2.2.9.9 充电装置型式: 高频电源

2.2.10 机组 220V 直流系统接线: 单母线接线,一组蓄电池配置,两台机组 220V 直流

系统相互连接组成单母线分段接线。

2.2.10.1 交流电源电压: 380V-15%~380V+20%

2.2.10.2 交流电源频率: 50Hz±5%

2.2.10.3 直流系统电压: 220V

2.2.10.4 蓄电池型式: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机架安装

2.2.10.5 蓄电池容量: 2800 Ah

2.2.10.6 蓄电池组数: 1 /台机

2.2.10.7 每组蓄电池个数: 103

2.2.10.8 充电装置数量: 1 /台机 ,2 台机公用 1 台

2.2.10.9 充电装置型式: 高频电源

2.2.11 厂内输煤及厂外输煤 110V 直流系统接线: 单母线分段接线,一组蓄电池配置

2.2.11.1 交流电源电压: 380V-15%~380V+20%

2.2.11.2 交流电源频率: 50Hz±5%

2.2.11.3 直流系统电压: 110V

2.2.11.4 蓄电池型式: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组柜安装

93

2.2.11.5 蓄电池容量: 250 Ah

2.2.11.6 蓄电池组数: 1 /套

2.2.11.7 每组蓄电池个数: 52

2.2.11.8 充电装置数量: 2/套

2.2.11.9 充电装置型式: 高频电源

2.2.12 辅助厂房(供水及间冷配电室)110V 直流系统接线: 单母线接线,一组蓄电池

配置

2.2.12.1 交流电源电压: 380V-15%~380V+20%

2.2.12.2 交流电源频率: 50Hz±5%

2.2.12.3 直流系统电压: 110V

2.2.12.4 蓄电池型式: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组柜安装,

2.2.12.5 蓄电池容量: 150 Ah

2.2.12.6 蓄电池组数: 1 /套

2.2.12.7 每组蓄电池个数: 52

2.2.12.8 充电装置数量: 1/套

2.2.12.9 充电装置型式: 高频电源

2.2.13 网控 110V 直流系统接线: 单母线分段接线,二组蓄电池配置

2.2.13.1 交流电源电压: 380V-15%~380V+20%

2.2.13.2 交流电源频率: 50Hz±5%

2.2.13.3 直流系统电压: 110V

2.2.13.4 蓄电池型式: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机架安装

2.2.13.5 蓄电池容量: 600 Ah

2.2.13.6 蓄电池组数: 2/套

2.2.13.7 每组蓄电池个数: 52

2.2.13.8 充电装置数量: 3 /套

94

2.2.13.9 充电装置型式: 高频电源

2.2.14 脱硫 110V 直流系统接线: 单母线分段接线,二组蓄电池配置

2.2.14.1 交流电源电压: 380V-15%~380V+20%

2.2.14.2 交流电源频率: 50Hz±5%

2.2.14.3 直流系统电压: 110V

2.2.14.4 蓄电池型式: 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机架安装

2.2.14.5 蓄电池容量: 700 Ah

2.2.14.6 蓄电池组数: 2/套

2.2.14.7 每组蓄电池个数: 52

2.2.14.8 充电装置数量: 3/套

2.2.14.9 充电装置型式: 高频电源

2.2.15 高频开关电源充电装置应满足直流系统各种运行方式下的充放电要求。

2.2.15.1 模块是采用微机型高频开关电源,主要功能是将交流电源变换为高品质的直

流。模块构成:全波整流及滤波器、高频变换及高频变压器、高频整流滤波器等。

2.2.15.2 每个模块内部应具有监视功能,能不依赖总监控单元独立工作。正常工作时,

模块应与总监控单元通信,接受监控装置的指令。

2.2.15.3 模块应具有过电压、过电流保护和自动限流、报警等功能,模块的输入、输出

侧均具有防雷保护。

2.2.15.4 模块采用全桥移相-PWM 调制制式,模块工作频率:20~300kHz

2.2.15.5 模块可带电插拔,模块具有手动/自动双重控制功能。在整个系统中,每个模

块均为一个功能完善的可独立运行的子系统,至少具有以下功能:

(1)稳压、稳流功能

(2)均/浮充电压、电流设置功能

(3)均/浮充转换功能

(4)自主均流功能

(5)限流级别设置功能

95

(6)输出电压、电流显示功能

(7)超温自动保护功能

(8)输入、输出过欠压保护功能

(9)运行状态显示功能

2.2.15.6 高频开关电源具有防雷击和过电压保护功能,并能保证在输出达到蓄电池组标

称电压的 105%(可设置)时,进行保护,并发出报警信号。

2.2.15.7 任一高频开关电源模块故障时能自动退出并不影响其它模块的正常工作。在各

种工作方式下,高频开关电源能在不影响装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更换充电模块,在更换模块

的过程中不对系统产生不良影响。

2.2.15.8 直流母线电压高于或低于额定值的 10%(可设置)时,发出电压过高或电压过

低报警信号。

2.2.15.9 高频开关电源具有欠压保护、交流电压缺相保护、电池过充放、三相不平衡保

护和微机自检等功能。在过流、过电压、交流电压缺相、三相不平衡及装置故障时,有就地

信号并能向远方发信号。

2.2.15.10 充电模块有良好的散热措施,采用全隔离的散热方式,散热风道与内部电路

完全隔离。

2.2.15.11 为防止两组蓄电池并联运行,在公用高频开关电源的直流输出侧装设双投刀

开关。2.2.15.12 高频开关电源面板上设有各种运行和故障显示。以下为人机界面的最低要

求:

(1)面板显示(精度不低于 1 级)

(2)高频开关电源输入交流电压

(3)高频开关电源输出直流电压和输出直流电流

(4)表示高频开关电源“ON”状态的指示

(5)面板报警显示:

(6)交流电源消失(全部三相)

(7)低电压(整定点可调)

(8)高频开关电源故障

96

(9)高频开关电源直流过压

2.2.15.13 每套装置均由若干面柜组成,柜体尺寸为宽 800mmX 深 600mmX 高 2260mm(暂

定),直流系统屏柜采用下进线出线方式(出线方式最终以设计院图纸为准)。

2.3 供配的辅助设备要求

2.3.1 直流屏

2.3.1.1 直流屏的基本要求

(1)直流柜柜体应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应能承受所安装元件及短路时所产生的动、

热稳定。同时不应设备的吊装、运输等情况而影响设备的性能。

(2)装于直流柜内的继电器应能防止设备正常的振动而引起的误动作。

(3)直流柜背面应设置防止直接接触带电与面板。

(4)直流柜内回路与回路之间应有隔板,以防止事故的扩大。

(5)屏内使用的电器元件,如开关、按钮等应操作灵活,测量仪表满足精度要求,

各类声光指示信号应能满足反映各元件的工作状况。测量仪表装设在柜体上方可开启的柜

门上。

(6)主母线和分支母线及接头,应满足长期通过电流的要求,母线应选用阻燃绝缘

铜母线。

(7)汇流排和主电路导线的颜色符合有关规定。

(8)空气开关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长期工作电流的要求,且满足各级选择性的要

求。

(9)柜体上应有截面不小于 25mm²的接地端子。

(10)屏内安装的元器件具有产品合格证。屏柜的元件选型和布置等应符合设计图纸

要求。

(11)屏内元件的布置应便于安装和维护。

(12)要求直流柜便于安装、检修和测试,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13)直流屏的结构,母线、刀闸、熔断器及开关等主要元件能承受直流系统短路电

流水平的要求。

(14)投标方设备应能接受电缆截面的要求。

97

(15)微机保护和控制装置的屏柜下部应设有截面积不小于 100mm2 的铜排,屏柜内所

有装置、电缆屏蔽层、屏柜门体的接地端应用截面积不小于 4mm2 的多股铜线与其相连。小

空气开关采用母线铜排,禁止采用电缆并接方式。

2.3.1.2 保护和操作设备配置

(1)机组 220V 直流系统蓄电池主回路采用隔离开关加熔断器保护,馈线回路采用直流

型自动空气开关。

(2)机组 110V 直流系统蓄电池主回路采用隔离开关加熔断器保护,馈线回路采用直流

型自动空气开关。

(3)直流开关应采用国内外优质产品。详细技术要求如下:

a、蓄电池出口采用熔断器加隔离开关形式。根据保护的可靠性及选择性要求,带

有分屏的主屏断路器采用三段保护断路器,其他回路的主屏断路器视具体情况可采用三段

保护断路器或两段保护断路器。

b、充电机出口开关及其他联络断路器采用两段保护断路器。

c、为实现系统高可靠性、选择性,末端开关柜内负载断路器应当采用快速限流型

断路器。

d、与直流母线直接相连的主屏断路器及充电机出口开关、联络开关等断路器分断能力不低于

DL/T 5044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要求,包括其他所有回路均不宜小于

20kA:

阀控铅酸蓄电池容量

开关分断能力

800Ah~1400Ah

20kA

1500Ah~1800Ah

25kA

2000Ah

30kA

2500Ah 及以上

重新计算短路电流(投标方按蓄电池参数计算)

4)投标方应按照断路器的上、下级级差及保护的选择性的要求提供适用于本工程的断

路器保护选择性配合的详细方案及计算书。

5)主回路和馈线回路的保护应具有选择性配合,上、下级级差应大于 4 级。

98

2.3.1.3 每面直流馈线柜馈线开关数量按不少于 40 个馈线开关布置,最终型号及数量以

设计院施工图为准。

2.3.1.4 直流柜正面应装设带锁的单开门。柜背面应装设带锁的双开门,全部选用数字

式表计,精度为 0.2 级。浮充电流表精度为小数点后二位,其它表计精度为小数点后一位。

2.3.1.5 直流屏内设直流母线电压变送器和充电器输入电流变送器,精度为 0.2 级,变

送器的输出为 4~20mA,带负载能力不小于 260Ω。

2.3.1.6 屏内电气元件、小母线座、汇流排和端子排应有清晰的标识。端子排将有不少

于 15%的备用端子。一个端子连接的屏内导线/外部电缆不应超过一根。

2.3.1.7 屏内导线应为具有 SIS 型绝缘(耐热、防潮和阻燃)的铜铰线开关盘导线,导线

截面积应满足载流量的要求。主母线截面应为不小于 30×4mm2 铜导体。

2.3.1.8 直流馈电屏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对地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5MΩ,各带电体之

间绝缘电阻不小于 10MΩ。

2.3.1.9 屏内应设置铜接地母线,固定在屏的后部底座上,并提供与相邻盘所需的连

接。接地母线应具有 1000V 对地绝缘电压,截面不小于 100mm2。

2.3.1.10 直流充电柜内加装温度测点,每个柜内加装两个测点,将柜内实时温度送至主

机 DCS,从而监视柜内元器件运行温度,温度测点采用光纤测温,最终的报警、通讯方式在

技术协议签订时由买方确定。

2.3.2 直流系统绝缘监测装置

2.3.2.1 直流电源系统应按每段(组)直流母线(包括直流分电屏)装设一套绝缘监测

装置。装置测量准确度不应低于

1.5 级。绝缘监测装置测量精度不应受母线运行方式的影

响。该装置应为独立的智能型装置,配置汉字液晶显示及操作屏,传感器及主机均应采用

DSP 实现。

2.3.2.2 直流电源系统应具有直流电源系统母线及馈线接地、蓄电池接地、瞬时接地、

交流窜入和直流互窜等绝缘故障的测量、记录、选线、报警及录波功能。不应采用交流注入

法测量直流电源系统绝缘状态,并可与监控装置通信,同时提供 5 路通讯接口。可记忆接地

故障及报警信号,装置掉电后信息不丢失。

2.3.2.3 投标方提供 2 套蓄电池放电装置。

可控硅型直流放电装置参数应满足本工程蓄电池的需要,详见如下:

可控硅放电设备稳流精度≤2%

99

(1)可控硅放电设备波形畸变率≤5%

(2)可控硅放电设备噪声:≤65dB(A)

2.3.3 投标方应提供一套直流系统综合测试仪。

直流系统综合测试仪可以准确可靠的测试出不同规格充电机的稳压精度、稳流精度、纹

波系数等参数,并且可以对蓄电池组进行核对性容量试验。

2.4 对仪表和控制的基本要求

2.4.1 总监控单元

2.4.1.1 微机总监控单元是高频开关电源及其成套装置的监控、测量、信号和管理系统

的核心部分。装置能根据直流系统运行状态,综合分析各种数据和信息通过 RS485 通讯接口

将直流系统运行状态向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传送,对整个系统实施控制和管理,并与各子系

统以及直流系统绝缘监测装置进行通信。

2.4.1.2 装置能适应直流系统各种运行方式。具备人机对话功能,与成套装置中各子系

统通信,并可与上位机通信。

2.4.1.3 直流系统中各功能单元中任一单元故障均不会影响其他单元的正常运行。任一

充电模块故障时自动将其关闭,其余模块重新均分负载。输入、输出在电气上隔离。

2.4.1.4 监控单元具有控制、测量和故障告警功能。控制功能包括高频开关电源的开关

机、各整流模块的开关机以及各种运行参数(如各充电方式参数、均充、浮充电压等)的设

置等;测量功能包括高频开关电源输入交流电压测量、输出直流电压及电流测量、蓄电池充

放电电流测量以及直流母线、蓄电池端电压测量等;告警功能包括输入交流故障告警、整流

模块故障告警、输出直流故障报警以及蓄电池端电压过高过低报警等。

2.4.1.5 监控单元具有软启停功能(即设备在开机过程中,输出电压的建立是从零伏逐

渐上升到额定值的起动过程),避免对电池造成冲击。

2.4.1.6 装置适应的运行方式:每 2 组 110V 蓄电池配 2 组充电装置;2 台机组用 220V

蓄电池配 2 组充电装置和一组公共备用充电装置;充电装置独立或并列运行;蓄电池浮充,

均充或非正常工况时的自动转换。

2.4.1.7 微机监控装置具备蓄电池电压温度补偿功能,投标方为每组蓄电池提供温度传

感器监测蓄电池室环境温度。

2.4.1.8 投标方负责监控单元之间、与直流屏的绝缘检测装置间以及与蓄电池监测仪间

的数字通信(包括与别的厂家供货的绝缘监测装置)。直流系统微机监控主单元与机组 DCS 系

100

统进行通信。采用标准通信协议,并配合 DCS 厂家完成该通信的调试工作。通信内容如下

(但不限于此):

(1)遥控:运行、停止、复位、浮充/均充手动选择。

(2)遥信、遥测:

a、可对以下模拟量进行监视:母线电压,每台高频开关电源的输入/输出的电流及电

压,每组蓄电池的电压,浮充电流、放电电流、放电容量。

b、可对以下开关量进行监视:高频开关电源交流断开、高频开关电源直流断开、蓄

电池断开、高频开关电源断相、高频开关电源故障及报警、馈线开关断开、馈线故障报警。

2.4.1.9 直流电源系统应将蓄电池组出口电压值、电流值,充电装置输出直流电压值、

电流值,直流母线电压值发送至监控系统。

2.4.2 蓄电池管理单元

2.4.2.1 蓄电池管理单元管理的主要功能是:检测蓄电池组运行工况,对蓄电池组充放电

进行动态管理,并应具备对蓄电池温度进行补偿的功能,将本单元功能分别由微机总监控单

元和电源模块来完成。

2.4.2.2 投标方可为每组蓄电池提供一台蓄电池智能巡检仪,对蓄电池组单只和/或成组

电压、容量进行检测,并能在线测量每个蓄电池的内阻并加以分析,找出落后电阻。

2.4.3 直流系统绝缘监测装置

2.4.3.1 直流系统绝缘监测装置主要功能是:在线检测直流系统的对地绝缘状况,(包括

直流母线、蓄电池回路、每个电源模块和各个馈线回路绝缘状况)。并自动检出故障回路。

2.4.3.2 绝缘检测装置为独立的智能装置,该装置(包括各馈线上的辅助 CT)布置在直

流馈电屏上,与成套装置中的总监控装置通信。

2.4.3.3 直流绝缘监测装置应具有交流窜入直流监测功能。

2.4.3.4 绝缘检测装置原理不应采用交流注入法测量直流电源系统绝缘状态,装置应能

监测蓄电池组和单体蓄电池绝缘状态。

2.4.3.5 直流绝缘监测装置应具有监测记录和报警功能。

2.4.3.6 绝缘监察装置面板上有以下显示:

101

直流电源系统母线及馈线接地、

蓄电池接地、瞬时接地、交流窜入和直流互窜等绝缘故障的测量、记录、选线、报警及录

波。

2.4.4 电压监视装置

电压监视装置的主要功能是:在线监视直流母线的电压,过高或过低时均发出报警信号。

本单元功能由微机总监控单元来完成。

2.4.5 馈线监测装置

馈线监测单元的主要功能:在线监视直流馈线运行状态。本单元功能由微机总监控单元

来完成。

2.5 技术条件

2.5.1 充电装置

充电装置额定直流输出电流:

1)主厂房 110V:每台机设两组充电装置。每组充电装置充电电流 Ic= 400A,高频开关

电源模块为 40A,模块数量按(N+ 2 (1, N≤6;2,N≥7))冗余配置,模块数量按 12 个,最大

输出电流 480A。充电屏柜按双电源考虑,配置双电源切换装置。

2)主厂房 220V:两台机共设三组充电装置。每组充电装置充电电流 Ic= 360 A,高频开

关电源模块为 40A,模块数量按 9 个配置,最大输出电流 360A。充电屏柜按双电源考虑,配

置双电源切换装置。

3)网控 110V:设三组充电装置。每组充电装置充电电流 Ic= 180 A,高频开关电源模块

为 30 A,模块数量按 6 个配置,最大输出电流 180 A。充电屏柜按双电源考虑,配置双电

源切换装置。

4)厂内输煤及厂外输煤 110V:设两组充电装置。充电装置充电电流 Ic= 60A,高频开关

电源模块为 20 A,模块数量按(N+1 (1, N≤6;2,N≥7))冗余配置,模块数量按 4 个,最大

输出电流 80 A。充电屏柜按双电源考虑,配置双电源切换装置。

5)辅助厂房 110V(供水、间冷):设一组充电装置。每组充电装置充电电流 Ic= 40 A,

高频开关电源模块为 20A,

模块数量按(N+ 1 (1, N≤6;2,N≥7))冗余配置,

模块数量按 3 个,

最大输出电流 60 A。充电屏柜按双电源考虑,配置双电源切换装置。

6)脱硫:设三组充电装置。

每组充电装置充电电流 Ic= 180 A,

高频开关电源模块为 30 A,

模块数量按按 6 个配置,最大输出电流 180A。充电屏柜按双电源考虑,配置双电源切换装置。

102

2.5.2 馈电配电单元功能

以下直流馈线柜开关型号及数量最终以设计院施工图为准。

2.5.2.1 主厂房 110V 直流系统(每台机):馈线柜断路器回路:16x2 回,回路额定电流

100A。馈线柜断路器回路:32x2 回,回路额定电流 32A。每段共计 48 回, (暂定)。

单段母线直流分屏回路:进线 2 回(隔离电器手动切换),开关 200A,馈线回路额定电

流 32A;40 回。直流分屏每台机 2 面(中压每段 1 面,2 台机共 4 面)。

两段独立母线直流分屏回路:母线进线 2x2 回(隔离电器手动切换,公用 PC 直流分屏采

用手动断电切换)

,开关 100A,馈线断路器回路额定电流 32A;50x2 回。直流分屏两台机共 10

块(汽机、锅炉 PC、保安 PC、等离子 PC 每机 1 面、照明 PC 1 面、公用 PC 1 面)。

直流分屏能采用电缆下进方式,最终进线方式以施工图为准。

2.5.2.2 主厂房 220V 直流系统(每台机一段母线) :每段母线馈线柜断路器回路:4 回,

回路额定电流 630A;馈线柜断路器回路:2 回,回路额定电流 400A;馈线柜断路器回路:4

回,回路额定电流 225A;馈线柜断路器回路:6 回,回路额定电流 100A;馈线柜断路器回路:

12 回,回路额定电流 32A。每段共计 28 回。

2.5.2.3 网控 110V 直流系统(两段母线):馈线柜断路器回路:2X2 回,回路额定电流

250A;馈线柜断路器回路:4X2 回,回路额定电流 100A;馈线柜断路器回路 40x2 回,回路额

定电流 32A。每段共计 46 回。

2.5.2.4 厂内输煤及厂外输煤 110V 直流系统(两段母线):馈线柜断路器回路:馈线柜断

路器回路:2X2 回,回路额定电流 100A;馈线柜断路器回路 42x2 回,回路额定电流 32A。每

段共计 44 回。

2.5.2.5 辅助厂房 110V 直流系统(单段母线,供水、间冷 PC):馈线柜断路器回路:馈线

柜断路器回路 40 回,回路额定电流 32A。每段共计 40 回。

2.5.2.6 脱硫 110V 直流系统(两段母线):馈线柜断路器回路:2X2 回,回路额定电流

400A;馈线柜断路器回路:4X2 回,回路额定电流 250A;馈线柜断路器回路 34x2 回,回路额

定电流 32A。每段共计 40 回。

2.6 蓄电池技术要求

2.6.1 基本技术参数

2.6.1.1 电池型式: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2.6.1.2 单体电池额定电压:2V

103

2.6.1.3 单体电池浮充电电压:2.23V~2.27V

2.6.1.4 单体电池均衡充电电压:2.33~2.35V

2.6.1.5 蓄电池正常浮充电电流:≤2.5I10 (A)

说明:蓄电池的合同容量和个数,最终以招标方按中标方提供的技术参数和特性曲线进行

核算的结果为准。

2.6.2 技术性能要求

2.6.2.1 蓄电池应由正极板、负极板、隔板、蓄电池槽、蓄电池盖、硫酸(或胶体)电解质、

端子、排气阀、汇流条等组成。蓄电池结构保证在使用寿命期间,不得渗漏电解液。

2.6.2.2 当蓄电池环境温度在-10℃~+45℃条件下,其性能指标应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2.6.2.3 蓄电池在环境温度 20℃~25℃时的浮充运行寿命应不低于 15 年,质保期不少于

3 年,蓄电池厂家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2.6.2.4 蓄电池组按规定的试验方法,10h 率容量应在第一次充放电循环时不低于

0.95C10 ,第三次循环应达到 1.0C10,放电终止电压为 1.8V。80%放电深度的循环寿命次数大

于 1200 次。在事故放电末期,蓄电池组出口端电压不应低于直流电源系统标称电压的 87.5%。

蓄电池按照《GB/T 19638.1-2014》6.21 试验要求,充放循环次数应不低于 300 次。

2.6.2.5 投标方应提供蓄电池接线板及其附件(本工程地震烈度Ⅵ度,应提供抗震型安装

支架或柜体)

。蓄电池组正、负极引出线电缆应连接到蓄电池支架上的铜过渡接线板,铜过渡

接线板由投标方提供。蓄电池极柱、接线端子应有绝缘防护罩。蓄电池间的连接条应用绝缘防

护套。投标方提供蓄电池间的连接条及蓄电池组支架间连接软电缆。安装在同一层的蓄电池之

间宜采用有绝缘护套的连接条连接,不同层的蓄电池间应采用电缆连接,连接电缆要求用耐火

电缆。投标方应提供蓄电池组在招标方规定的蓄电池室内的安装详图,平断面布置图,蓄电池

支架结构图。连接导线应力求缩短,蓄电池布置应合理、紧凑。过渡接线板由投标方提供。

2.6.2.6 蓄电池间接线板、终端接头应选择导电性能优良的材料,并具有防腐蚀措施。蓄

电池槽、盖、安全阀,极柱封口剂等材料应具有阻燃性。外壳材料符合 UL 94 VO 阻燃认证。

2.6.2.7 蓄电池采用防泄漏结构,外壳无异常变形、裂纹及污迹,上盖及端子无损伤,正

常工作时无酸雾逸出。

2.6.2.8蓄电池极性正确,正负极性及端子有明显标志,便于连接。

蓄电池正极板厚度应

该不小于4.5mm,负极板厚度:≥2.4mm应与其寿命相适应。正极板栅投铅量应不小于

10g/Ah。蓄电池的重量应满足GB/T 19638.1-2014附录A的标准。

104

2.6.2.9 电池电压均衡性应满足一组蓄电池中任意二个电池的开路电压差不超过 20mV

(2V 蓄电池)

。浮充状态 24h 压差不超过 90mV。单只蓄电池所有正极极柱之间内部导通,所有

的负极极柱之间内部导通。

2.6.2.10 同组蓄电池间连接条电压降的平均值应不大于 8mV;按 GB/T19638.1 中 6.18 规

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放电过程连接条的表面温度应≤80℃。电池组间互连接线板应采用绝缘防

护套,终端电池提供外接铜芯电缆的接线板和防护罩。蓄电池连接线板应有方便蓄电池巡检仪

接线的位置。

2.6.2.11 除安全阀外,蓄电池应能承受 50kPa 的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

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

2.6.2.12 蓄电池使用期间安全阀应自动开启闭合,闭阀压力在 3kPa~30kPa 范围内,开

阀压力在 10kPa~35kPa 范围内。

2.6.2.13 电池组间互连接线应绝缘,终端电池应提供外接铜芯电缆至直流屏的接线板、

支持绝缘子、防护罩。

2.6.2.14 蓄电池在大电流放电后,极柱不应熔断,槽、盖不应溶化或变形,其外观不得

出现异常。

2.6.2.15 蓄电池封置 180 天后,其荷电保持能力不低于 73%。在流过 1 小时率放电电流

时连接条的温升不超过 30℃。

2.6.2.16 蓄电池的密封反应效率不低于 95%。

2.6.2.17 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外部遇明火时,不应内部爆炸。

2.6.2.18 蓄电池具有很强的耐过充能力和过充寿命。以 0.3I10 电流连续充电 16h 后,外

观应无明显变形及渗液。蓄电池过充电寿命不应低于 210 天。

2.6.2.19 220V 蓄电池组已在 1I10 放电 1h 后,叠加 8I10 放电一次,冲击放电时蓄电池

组端电压应不低于 202V;220V 蓄电池组已在 1I10 放电 1h 后,叠加 8I10 放电一次,冲击放电

时蓄电池组端电压应不低于 202V;蓄电池过充电寿命不应低于 240 天;蓄电池自放电率每月

不大于 2%,电池存放 2 年剩余容量应在 50%以上。

2.6.2.20 蓄电池在-30℃和 65℃时封口剂应无裂纹及溢流。

2.6.2.21 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提供的负荷统计表核算蓄电池容量,并提供容量核算书。

应提供蓄电池组 1I10 充放电曲线和 2I10 、3I10 、4I10 、5I10 、10I10 放电曲线,以及不

同放电电流 1h 后,叠加不同冲击电流(0.5s)的特性曲线。放电电流:0、1I10、2I10、

105

3I10、(4I10)、(5I10));冲击放电电流:0~15I10、(20I10)、(25I10)、(30I10)。

2.6.2.22 蓄电池内阻值,应与实际测试的蓄电池内阻值一致,各个单体蓄电池内阻偏差

不能超过 10%。

2.6.2.23 蓄电池应能适应在线状态检测装置的接入。蓄电池应有方便蓄电池巡检仪接线

的位置,蓄电池巡检仪应能监测单个蓄电池的内阻。

2.6.2.24 蓄电池电压均衡性应满足一组蓄电池中任意二个电池的开路电压差不超过 20mV。

2.6.2.25 投标方应提供蓄电池连接条及安装用支架及其它必需的附件。当地震烈度超过

7 度时,应提供抗震型安装支架,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 50260

的有关规定。同一组蓄电池之间应以软导体连接。电池间连接条、终端接头等应选择导电性能

优良的材料,并具有防腐蚀和绝缘措施。电池架采用防腐(喷塑或镀锌)钢架组合结构,有耐酸

防腐的涂层,要求有足够的强度且设计美观,并留有敷设检测导线的走线槽。支架底层距地面

150mm~300 mm,安装完蓄电池后的整体高度不超过 1700mm。宜便于安装、维护和更换蓄电池。

每层蓄电池安装排数不宜超过两排,

以利于巡检和维护时工作人员可以方便地接触到蓄电池的

极柱端子。蓄电池架应牢固可靠,应具有抗震能力,在使用期间不得凹陷变形。支架应设有保

护接地,接地处应有防锈措施和明显标志。投标方应保证蓄电池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

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投标方须配合蓄电池组的相关安装接线,配合蓄电池的安装及电池

架现场施工,如需考虑安装费用,该费用列入分项报价并计入总价。

2.6.2.26 为确保蓄电池使用寿命及质量,投标方就每种规格的蓄电池组,在总数上各额外

多提供一只蓄电池,到货后由招标方在施工现场从所有相同规格的蓄电池中随机抽取一只,投

标方进行蓄电池极板的厚度检测试验,检验结果应满足规程 DL/T637 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极

板厚度要求,如不能满足,投标方应对提供的此种规格的蓄电池组免费进行更换,并重新进行上

述检测,如再不满足要求,招标人有权做退货处理。

2.6.2.27 蓄电池必须通过 UL、

CE 认证。

蓄电池制造商应通过 TLC 泰尔、

ISO9001、

ISO14001

等国际认证,并提供投标同系列产品的泰尔认证等相关证书及性能检测报告。所供货蓄电池必

须由蓄电池制造商原厂生产,不接受贴牌或代工的产品。制造厂应提供蓄电池内阻值,应与实

际测试的蓄电池内阻值一致。在投标书中提供工厂测试报告及实测值。卖方在投标书中应按

DL/T5044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附录 G 中的计算方法计算,并提供在蓄电

池组连接的直流母线上短路的短路电流。

2.6.2.27 蓄电池应有制造厂名及商标、型号及规格、极性符号、生产日期、国标编码等。

投标方需提供品牌制造商以品牌名义在品牌注册所在地的注册商标,为避免后续知识产权纠

纷,必须提供所投标品牌商标注册证明以及(蓄电池品类,第 9 类)国家商标局官网截图。

106

2.6.3 技术条件

1 技术条件

本工程蓄电池容量按照 DL/T 5044-2014《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附录中阀控

式贫液铅酸蓄电池容量换算系数选择,卖方蓄电池应满足规程附录中蓄电池的容量换算系

数,如卖方相同容量蓄电池容量换算系数不同于规程附录中容量换算系数应修正电池容量并

提供计算书。

1.1 25℃蓄电池浮充寿命: 使用寿命应不低于 10 年,设计寿命应不低于 15 年;

1.2 80%放电深度的循环寿命:≥1200 次

1.3 放电终止电压:≥1.87V。

1.4 外壳材料:ABS 或阻燃聚丙烯。

1.5 每月自放电率:2%

1.6 密封反应效率:≥95%

1.7 开路电压最大最小压差:≤30mV

连接条压降:≤8mV

1.8 蓄电池安全开阀压力在 10~35kPa,闭阀压力在 3~30kPa

1.9 蓄电池间连接板电阻:≤4×10-5Ω

1.10 220V 2800Ah 蓄电池内阻值: mΩ,每块重量 kg;110V 1200 Ah 蓄电

池内阻值: mΩ,每块重量 kg;110V 600 Ah 蓄电池内阻值: mΩ,每块重

量 kg。700 Ah 蓄电池内阻值: mΩ,每块重量 kg;250 Ah 蓄电池内阻值:

mΩ,每块重量 kg;150Ah 蓄电池内阻值: mΩ,每块重量 kg。(卖方填

写)

1.11 正极板厚度:≥ mm 应与其寿命相适应(卖方填写)

1.12 负极板厚度:≥ mm 应与其寿命相适应(卖方填写)

2 技术要求:

2.1 当蓄电池室内温度在-10℃~+45℃时仍能满足全厂直流负荷供电要求。

2.2 蓄电池间接线板、终端接头选用导电性能优良的材料,并具有防腐蚀措施;蓄电池

的槽、盖、安全阀,极柱封口剂等材料具有阻燃性。

107

2.3 蓄电池外壳无变形,裂纹及污迹,极性正确,正负极性及端子有明显标志,便于连

接;还留有连接检测装置的接线端子。蓄电池的结构保证在使用寿命期间,不渗漏电解液。

2.4 电池组间互连接线板应绝缘,终端电池提供外接铜芯电缆至直流屏的接线板。

2.5 蓄电池在 30I10 电流放电 1min 后,极柱不应熔断,其外观不出现异常。

2.6 蓄电池封置 90 天后,其荷电保持能力不低于 85%。

2.7 蓄电池在-30℃和+65℃时封口剂应无裂纹及溢留。

2.8 卖方提供的蓄电池内阻值,与实际测试的蓄电池内阻值一致。

2.9 防酸雾性能满足完全充电后的电池以 0.2I10 电流连续再充电 4h,PH 值应呈中性。

2.10 电池防震架,必须防酸,绝缘,满足蓄电池安装、防震的要求。电池架还留有敷设

检测导线的走线槽。

2.11 蓄电池包装应符合卖方有关技术文件规定,并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

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2.12 气密性:除安全阀外,能承受 50kPa 的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

后,壳体无残余变形。

2.13 蓄电池有防爆能力。

2.14 蓄电池有一定的耐过充能力,在 0.3I10 电流连续充电 160h 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

形或渗液。

2.15 蓄电池过充电寿命不应低于 210 天。

2.15 蓄电池组事故冲击放电能力

220V 蓄电池组以预放电流 I10 放电 1h 后,叠加冲击电流 8I10 放电 1 次。冲击放

电时蓄电池组端电压应不低于 202V。

2.16 卖方随投标书提供蓄电池容量换算系数、参数及特性曲线,以便校核容量。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3.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表。

3.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08

3.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

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3.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

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3.6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身保修.

3.7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3.7.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7.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

具表中。

3.7.3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

中。

3.7.4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3.7.5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

“仪器”

“仪表”

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概述

4.1.1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

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4.1.2 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

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

检验、

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4.2 工厂检验

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

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

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4.2.3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设计标准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

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109

4.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4.3 设备监造

4.3.1 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

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技术规范书规定的要求。

4.3.2 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

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

检验、

性能验收试验标准,并安排出一个大体的检验时间表,同时要提供进行检验(试验)的制造厂

所在地地址。有关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规定。

4.3.3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 DL/T 586-2008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和大唐集团

制〔2013〕28 号“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4.3.4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

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 份。

4.3.5 监造内容(具体内容招标方确定)

监造和检验的主要项目见下表:直流电源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招标方

可以对表中的项目增加或对监造方式调整,投标方须接受。

直流电源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

监造方式

序号

监造部套

监造内容

H

W

R

数量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

4.3.6 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招标方为投标方提供以下方便:

(1)提前 10 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投标方,监造项

目和方式由投标方、招标方监造代表、招标方三方协商确定;

(2)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

110

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

,如招标方认为有必

要复印,投标方将提投标方便。

(3)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

招标方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

求和知道,

投标方均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

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4.4 设备应进行型式试验、工厂试验和现场试验,并提供合格的试验报告,以证实材料、

工艺及性能满足所采用的标准和本规范的要求。

4.5 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卖方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 份。

4.6 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4.6.1 监造代表有权亲自观察任何一项或全部试验,

监造代表在场观察试验的进行并不免

除投标方对本合同承担责任。

4.6.2 投标方应向监造代表提供详细的质量监控点和技术资料。

4.6.3 投标方应提供监造和检验所需的物资、设施及其它条件,并承担监造代表在当地的

伙食和交通等费用。

4.7 性能验收试验

4.7.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试单位为招标方指定的国家级测试单位。

4.7.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方现场。

4.7.3 性能试验的时间:见商务条款。

4.7.4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讨论

后确定。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方要按招标方要求进行配合;如个别部套件试验在工厂进行,

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投标方提供。

4.7.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1)测量绝缘电阻

(2)外观和结构检查

(3)输出电压调节试验

111

(4)输出电压、电流精度试验

(5)绝缘监测装置性能试验

(6)微机监控单元性能试验

(7)模块电流均衡性能试验

(8)纹波系数试验

(9)噪声试验

(10)电气干扰试验

4.7.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本规范性能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标准进行试验。

4.7.7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及考核

(1)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招投标双方均承认。

(2)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

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3)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设计保证值,按照商务合同条款进行考核。

招标人应对合同设备在考核中应达到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进行规定,

并可根据合同设备的

实际情况,规定可以接受的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5.1.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

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员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格式)

。如果此人员数不

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员数,但招标人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投标方现场技

术服务人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差旅费、饭费、住宿、办公及通讯联络等均包括在合

同报价内。

现场服务计划表(由投标方填写)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员数

职称

人数

备注

1

指导安装

2

调试

3

性能试验

4

交货验收

112

5.1.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

进行现场指导;

(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5)投标方须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5.1.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

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2)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

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

,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

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

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投标方填写)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

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

5.2 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为投标方提供方便。

5.3 培训

5.3.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

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113

5.3.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见格式)

培训计划表

培训教师构成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地点

备注

5.3.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5.3.4 投标方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

便。

5.4 设计联络会

若招标方有要求,投标方应及时、义务地到招标方指定的地点进行配合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1 一般要求

6.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

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

程要求。

6.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方在

天(根据实际工程要求)之内向招标方给出全部技术资料 2 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

确认。

6.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

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6.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

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

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6.1.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6.1.7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正式纸质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 16 套,电子文本 2 套(可

编辑)

,电子版图纸应为 AutoCAD 格式,文本文件应为 Word/Excel 格式。电子版图纸、资料组

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应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进行分类归档,并根据分类提供超链接方式的

索引文件。可编辑的电子版图纸需按比例制图。

114

6.1.8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6.1.9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 项目名称 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

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6.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6.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此:(投标方可自行细化)

(1)技术资料及图纸和供货清单;

(2)运输方式,分开运输时,主件的尺寸和重量;

(3)典型安装、运行、维护说明书;

(进口设备应提供原件及中文版本说明书)

(4)电气接线图、原理图

(5)控制逻辑图

(6)保护配置图

(7)平面布置图、安装图

(8)蓄电池、充电装置、在线监测设备及附属装置的详细资料、结构特征和主要技术参

数。

(9)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

6.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如下(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方应在技术协议签订后 20 日内

及时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的正式资料和图纸。

(1)技术性能参数表(包括额定参数,性能保证参数)

(2)安装使用及维护说明书(包括直流电源、充发电机、控制柜、馈电柜等)

(3)直流电源及其盘柜外形尺寸、安装图。

(4)电气原理图、安装图(包括机组直流母线连接图、装置原理图、系统接线图、

内部接线图和端子排图等)。

(5)装置控制、保护、测量、信号系统原理接线图

(6)保护配置及定值清单

(7)装置控制逻辑图

(8)盘柜间电缆连接图及电缆清册

115

(9)试验报告

(10)有关的规程、规范和标准清单。

6.2.3 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6.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方提出具体

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

分图、电气图纸、逻辑图和其他必要的图纸、计算资料等。

(3)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

运行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4)投标方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元件图。

(5)安装和维修专用工具清单。

6.2.5 投标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方提出具体清单,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

括以下但不限于:

(1)检验记录、型式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

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加工质量、外形尺寸、型式试验和性

能检验等的证明。

(5)竣工图纸、资料。

7. 清洁、油漆、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7.1 清洁

7.1.1 设备在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

7.1.2 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

116

7.2 油漆

7.2.1 投标方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被腐蚀。

7.2.2 设备外表面应喷涂一层胶浆防腐,油漆颜色为色。

7.2.3 投标方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

7.3 标志

7.3.1 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

列内容: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额定运行参数、设备使用条件、设备净重、设备制造厂名

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等。

7.3.2 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 GB/T 13306-91《产品

标牌》的规定。

7.3.3 标方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标明合同号、

主要设备名称的标签。

7.3.4 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尺

寸;长×宽×高。

7.4 装卸、运输与储存

7.4.1 投标方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

7.4.2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

7.4.3 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他方式运输时,

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输方式的

规定。

117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

1.1.1 一般要求

1.1.1.1 投标方提供的直流电源及与其配套的辅助系统、控制、仪表等设备,应技术先进、

成熟可靠、配套完整、结构合理。

1.1.1.2 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详细列出供货清单、

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并供货。

1.1.1.3 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详细列出推荐备品备件清单,并报单价,供招标方选择。

1.1.2 供货范围

投标方提供 2 台机组、网控继电器室、厂内和厂外输煤、化水、间冷、脱硫系统直流电源、

蓄电池及其辅助设备。

1.1.2.1 充电装置:

1.1.2.1.1 机组 110V 直流系统,每台机 2 套高频开关电源充电装置

1.1.2.1.2 220V 直流系统,每台机 1 套高频开关电源充电装置,2 台机 1 套公用高频开关

电源充电装置。

1.1.2.1.3 网控继电器室 110V 直流系统,配 3 套高频开关电源充电装置。

1.1.2.1.4 厂内输煤 110V 直流系统,配 2 套高频开关电源充电装置。

1.1.2.1.5 厂外输煤 110V 直流系统,配 2 套高频开关电源充电装置。

1.1.2.1.6 化水 110V 直流系统,配 1 套高频开关电源充电装置。

1.1.2.1.7 间冷 110V 直流系统,配 1 套高频开关电源充电装置。

1.1.2.1.8 脱硫 110V 直流系统,配 3 套高频开关电源充电装置。

1.1.2.2 配置直流联络柜(数量由投标方填写)

1.1.2.3 每面直流馈线屏和分屏上均应装设 1 套绝缘检测装置(含成套直流检测专用

CT)

1.1.2.4 直流系统设备间动力、控制、通信电缆及直流系统至机组或升压站电气监控系统

118

的通信电缆。

1.1.2.5 直流电源及其附属系统供货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进口设备在备注栏注明)

直流电源供货范围需求表(2 台机组)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20V 直流系统

额定电压220V,

每台机组 1 套,每套系统配 1 组高 频 开 关 电 源充电装置(每组充 电 装 置 配 9个 40A 充 电 模块),另配 1 套公 用 高 频 开 关电 源 充 电 装 置( 9 个 40A 模块),馈电屏每台机组 2 面。共4 面。

2

提 供 充 电装置电压、电 流 精 度试 验 报 告和 纹 波 系数报告

2

机组 110V 直流系统

额定电压110V,

每台机 1 套,每套系统配 2 组高频 开 关 充 电 装置(每组充电装置 配 12 个 40A充电模块 N+2)

馈 电 屏 每 台 机组 4 面。

共 8 面。

2

提 供 充 电装置电压、电 流 精 度试 验 报 告和 纹 波 系数报告

3

网控继电器室直流系统

额定电压110V,

一套系统配 3 组高 频 开 关 充 电装置(每组充电装置配 6 个 30A充电模块),馈电屏共 2 面。

1

提 供 充 电装置电压、电 流 精 度试 验 报 告和 纹 波 系数报告

4

直流分电屏

DC110V

14

119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5

厂内输煤

额定电压110V,

一套系统配 2 组高 频 开 关 充 电装置(每组充电装置配 4 个 20A充电模块 N+1)馈电屏共 2 面。

1

屏 柜 数 量由 投 标 方配 置 , 提供 充 电 装置 电 压 、电 流 精 度试 验 报 告和 纹 波 系数报告

6

厂外输煤

额定电压110V,

一套系统配 2 组高 频 开 关 充 电装置(每组充电装置配 4 个 20A充电模块 N+1)馈电屏共 2 面。

1

屏 柜 数 量由 投 标 方配 置 , 提供 充 电 装置 电 压 、电 流 精 度试 验 报 告和 纹 波 系数报告

7

辅助厂房 110V 供水

额定电压110V,

一套系统配 1 组高 频 开 关 充 电装置(每组充电装置配 3 个 20A充电模块 N+1)

馈电屏共 1 面。

1

屏 柜 数 量由 投 标 方配 置 , 提供 充 电 装置 电 压 、电 流 精 度试 验 报 告和 纹 波 系数报告

8

辅助厂房 110V 间冷

额定电压110V,

一套系统配 1 组高 频 开 关 充 电装置(每组充电装置配 3 个 20A充电模块 N+1)

馈电屏共 1 面。

1

屏 柜 数 量由 投 标 方配 置 , 提供 充 电 装置 电 压 、电 流 精 度试 验 报 告和 纹 波 系数报告

9

脱硫系统直流

额定电压110V,

一套系统配 3 组

1

屏 柜 数 量由 投 标 方配 置 。 提供 充 电 装

120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高 频 开 关 充 电装置(每组充电装置配 6 个 30A充电模块),馈电屏共 2 面。

置 电 压 ,电 流 精 度试 验 报 告和 纹 波 系数报告

6

直流电源系统连接附件/线缆,整排柜间动力电缆、控制电缆、通讯电缆及与监控系统的通讯电缆等

1

电 缆 均 为耐火材质

蓄电池供货范围需求表(2 台机组)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主厂房 220V 蓄电池

1

主厂房 220V 蓄电池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2800Ah

(每组 103只 2V)

2

每台机组1 组蓄电池

2

蓄电池的管理单元

1

石家庄冀亿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智睿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市新海电气有限公司或同等质量品牌

3

蓄电池自动巡检装置

2

需具备测量电池内阻要求

4

放电装置

1

要求放电容量大小可调节(容量为0-

121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2800Ah)。具备将放电结果打印功能

5

安装附件

电池支架,电池组间软、硬连接,列间电缆,绝缘垫,过渡板,绝缘防护罩,螺栓、螺母、垫圈、至直流屏的电缆等及其他配套附件等。

1

应满足现场实际安装需求

主厂房 110V 蓄电池

1

主厂房 110V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1200Ah

(每组 52 只2V)

4

2

蓄电池的管理单元

1

石家庄冀亿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智睿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市新海电气有限公司或同等质量品牌

3

蓄电池自动巡检装置

4

需具备测量电池内阻要求

4

放电装置

1

要求放电容量大小可调节(容量为0-

122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200Ah)。具备将放电结果打印功能

5

安装附件

电池支架,电池组间软、硬连接,列间电缆,绝缘垫,过渡板,绝缘防护罩,螺栓、螺母、垫圈、至直流屏的电缆等及其他配套附件等。

1

应满足现场实际安装需求

网控继电器室蓄电池

1

网控继电器室蓄电池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600Ah

(每组 52 只2V)

2

2

蓄电池的管理单元

1

石家庄冀亿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智睿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市新海电气有限公司或同等质量品牌

3

蓄电池自动巡检装置

2

需具备测量电池内阻要求

4

安装附件

电池支架,电池组间软、硬连接,列间电缆,绝缘

1

123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垫,过渡板,绝缘防护罩,螺栓、螺母、垫圈、至直流屏的电缆等及其他配套附件等。

应满足现场实际安装需求

厂内输煤蓄电池

1

厂内输煤蓄电池 110V 蓄电池组

250Ah

1 组(每组52 只 2V)

1

2

蓄电池的管理单元

1

石家庄冀亿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智睿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市新海电气有限公司或同等质量品牌

3

蓄电池自动巡检装置

1

需具备测量电池内阻要求

4

安装附件

电池屏柜,电池组间软、硬连接,列间电缆,绝缘垫,过渡板,绝缘防护罩,螺栓、螺母、垫圈、至直流屏的电缆等及其他配套附件等。

1

应满足现场实际安装需求

厂外输煤蓄电池

124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厂外输煤蓄电池 110V 蓄电池组

250Ah

1 组(每组52 只 2V)

1

2

蓄电池的管理单元

1

石家庄冀亿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智睿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市新海电气有限公司或同等质量品牌

3

蓄电池自动巡检装置

1

需具备测量电池内阻要求

4

安装附件

电池屏柜,电池组间软、硬连接,列间电缆,绝缘垫,过渡板,绝缘防护罩,螺栓、螺母、垫圈、至直流屏的电缆等及其他配套附件等。

1

应满足现场实际安装需求

辅助厂房化水蓄电池

1

辅助厂房化水 110V 蓄电池组

150Ah

1 组(每组 52只 2V)

1

2

蓄电池的管理单元

1

石家庄冀亿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智睿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市新海

125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电气有限公司或同等质量品牌

3

蓄电池自动巡检装置

1

需具备测量电池内阻要求

4

安装附件

电池屏柜,电池组间软、硬连接,列间电缆,绝缘垫,过渡板,绝缘防护罩,螺栓、螺母、垫圈、至直流屏的电缆等及其他配套附件等。

1

应满足现场实际安装需求

辅助厂房间冷蓄电池

1

辅助厂房间冷 110V 蓄电池组

150Ah

1 组(每组 52只 2V)

1

2

蓄电池的管理单元

1

石家庄冀亿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智睿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市新海电气有限公司或同等质量品牌

3

蓄电池自动巡检装置

1

需具备测量电池内阻要求

4

安装附件

电池屏柜,电池组间

1

126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软、硬连接,列间电缆,绝缘垫,过渡板,绝缘防护罩,螺栓、螺母、垫圈、至直流屏的电缆等及其他配套附件等。

应满足现场实际安装需求

脱硫系统蓄电池

1

脱硫系统蓄电池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700Ah

(每组 52 只2V)

2

2

蓄电池的管理单元

1

石家庄冀亿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智睿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市新海电气有限公司或同等质量品牌

3

蓄电池自动巡检装置

2

需具备测量电池内阻要求

4

安装附件

电池支架,电池组间软、硬连接,列间电缆,绝缘垫,过渡板,绝缘防护罩,螺栓、螺母、垫圈、至直流屏的电缆

1

应满足现场实际安装需求

127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等及其他配套附件等。

1.2 交货进度

见第一卷“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为防止蓄电池到货后无法浮充电,造成蓄电池缺电损坏,

依据现场施工进度进行发货,8 批发货运费计入总价

2. 项目概况

1.1 工程简介

本项目厂址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吉子现,北距富县县城约 20 公里,南距黄陵县城约

26.4 公里,厂址地势开阔,相对高差小,羊南公路从厂址西侧通过,西延铁路在厂址东侧约 3

公里处由南向北通过。二期厂址布置在延安公司一期工程 2 号机组扩建端,即一期工程南侧。

电厂最终规模为 2×660MW+2×1000MW,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已于 2024 年 1 月建成投产。

本项目建设 2×1000MW 超超临界一次再热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扩建

铁路专用线。

延安二期项目计划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开工建设,建设工期按“34+2 个月”控制,

两台机组分别于 2029 年 2 月、2029 年 4 月投产。

1.2 气象条件

厂址所处区域介于关中与陕北的过渡地区,在气候上属于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全年

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降水不均,旱涝易现;炎热季节短,寒冷期长。春季多风,有寒潮、

霜冻出现,危害农作物生长;夏季雨量多而且集中,有局部地区性雷暴雨、冰雹和 7 级以上

阵风出现;秋季容易出现连阴雨天气,中秋至深秋,降温加快,霜冻来临;冬季降水极少,

日照充足,寒冷干燥。

洛川气象站多年累计气象资料

项目

数值

平均气压

893.9hPa

平均气温

10.3℃

极端最高气温

37.5℃(2006/6/17、

2017/07/10)

极端最低气温

-23.0℃(2002/12/26)

最大日温差

27.1℃(2020/04/25)

128

最热月平均气温

22.5℃

最冷月平均气温

-3.8℃

平均水汽压

8.9hPa

平均相对湿度

61%

最小相对湿度

0

年平均降水量

596.7mm

一日最大降水量

170.9mm(2023/7/28)

年平均蒸发量

1600.8mm

平均风速

2.1m/s

最大积雪深度

25cm(2008/1/21)

平均雷暴日数

27.4d

最大雷暴日数

50d(1959 年)

全年主导风向为:

N

冻融循环次数

57

1.3 地质情况

近场区位于鄂尔多斯块体内部,鄂尔多斯块体是非常稳定的块体,地层近乎水平,断

裂、褶皱极不发育,近场区地层基本稳定、连续。近场区不具备发生中强地震的构造条件。

历史上近场区范围内仅发生过 2 次 Ms≥4 级的破坏性地震,分别为 1599 年黄陵 4¾级地

震,该地震有“地大震,土窑皆陷”的记载,震中烈度Ⅵ度,1681 年洛川 5.0 级地震, 该地

震“坏城隍庙两廊及围墙”,震中烈度Ⅵ度。

自 1970 年区域测震台网建成以来直至 2005 年底,近场区范围内保持了较低的地震活动

水平,仅记录了 ML≥2.0 级地震 3 次,最大地震为 1988 年 5 月 15 日 2.4 级地震。表明该区

域历史地震和现今活动水平低。

1.4 交通运输

本工程厂址区域已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道路,可充分利用现有的交通资源,便于进厂道

路建设和设备材料运输。本工程当地铁路、公路交通条件便利,电厂设铁路专用线,电厂大

件设备拟采用铁路、公路运输进厂。

富县公路交通便捷、210 国道、309 国道交叉过境,另外还有黄直公路、羊南公路等,实

现了全县公路网络化、乡村道路砂石化,全县公路里程已达 1000km。行政村通路率达到

100%。一期进厂道路从厂区西侧的羊南公路引接,长约 100m,采用汽-20 级,厂矿三级道路

路面标准,15m 宽城市型混凝土路面。本期与一期共用,不需新建。

129

1.5 电气主接线方案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 2×1000MW 机组,采用 750kV 一级电压接入系统。根据接入系统报告

及审查意见,本工程 2 台 1000MW 机组以发电机-变压器组单元接线接入厂内 750kV 升压站,

本工程 750kV 配电装置采用线变串方式,本期出线 2 回至秦道 750kV 开关站。

750kV 配电装置布置型式按 750kVGIS 设备设计。

本期工程新建 2 台 1000MW 机组,均以发电机—变压器组单元接线形式接入厂内 750kV 配

电装置。工程 750kV 配电装置采用线变串方式,本期出线 2 回至秦道 750kV 开关站。升压站

电气设备短路水平按 63kA 考虑。

1.6 10kV 厂用电系统

10kV 系统采用中电阻接地方式,电阻柜接在厂高变低压侧中性点。10kV 高压厂用工作电

源由发电机回路 T 接的一台 90/58-58MVA 高压厂用分裂工作变压器供给。高压厂用母线为单

母线,每台机设 A、B 段母线,分别接在高压厂用工作变压器的两个低压分裂绕组上。每台机

炉的对应辅机分别接在两段母线上,本工程的公用负荷分别接在#3、#4 机组的 10kV 工作母

线上。

1.7 380V 厂用电系统

低压厂用电系统电压采用 380/220V。低压厂用电系统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低压厂

用母线为单母线接线。

1.8 直流系统

1) 单元机组直流系统

每台机组装设三组蓄电池,一组 220V 蓄电池组,两组 110V 蓄电池组。110V 蓄电池组采

用单母线分段接线;220V 蓄电池组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两台机组的 220V 蓄电池组经过电

缆和联络开关相互联络。

2) 网控直流系统

网控设两组 110V 蓄电池组。110V 蓄电池组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110V 二组 600Ah 蓄电

池组及三组相应的高频电源装置,

3)厂内和厂外输煤系统分别设置独立的直流 110V 系统,用于输煤系统 10kV 段、输煤

PC 段控制电源。装设一组 110V 250Ah 免维护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充电装置采用两组高

频开关电源装置。110V 直流系统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

130

4)供水配电室及间冷配电室各设一套直流系统,用于 PC 段控制电源。装设一组

110V150Ah 免维护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充电装置采用一组高频开关电源装置。110V 直流

系统采用单母线接线。

5)脱硫系统设两组 110V 蓄电池组。110V 蓄电池组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110V 二组

700Ah 蓄电池组及三组相应的高频电源装置,

3. 专用技术要求

3.1 使用环境条件

最高气温(℃)

37.5℃

最低气温(℃)

-23℃

最热月平均温度(℃)

22.5℃

多年平均气压(hPa)

893.9hPa

平均相对湿度(%)

61%

多年平均降水量(mm)

596.7mm

最大冻土深度(m)

93cm

最大积雪深度(m)

25cm

基本雪压(kN/m2)

0.35 kN/m2(50 年一遇)

气象条件

基本风压(kN/m2)

0.35 kN/m2(50 年一遇)

高压(kV)

10

交流电源供电电压

低压(V)

380/220

动力(V)

220

厂用电系统电

直流电源供电电压

控制(V)

110

额定频率(Hz)

50

额定电压(kV)

750

最高电压(kV)

787.5

系统短路电流水平

63kA

电力系统条件

中性点接地方式

直接接地或通过隔直装置接地

3.2 参数指标(投标方填写)

3.2.1 输入参数

3.2.1.1 型号:

(直流屏)

3.2.1.2 输入电压:AC V

3.2.1.3 输入电流:AC A

3.2.1.4 输入频率: Hz

131

3.2.2 输出参数 A

3.2.3 输出电压状态:主充、均充、浮充三种状态

3.2.4 机组 110V 直流电源装置输出参数:

3.2.4.1 输出电压: DC V

3.2.4.2 输出电流: DC A

3.2.4.3 直流电源数量:每台机组 3 套,共 6 套

3.2.4.4 系统接线:单母线接线,二组蓄电池配置

3.2.5 220V 直流电源装置输出参数:

3.2.5.1 220V 系统输出电压: DC 220V

3.2.5.2 220V 系统输出电流:DC A

3.2.5.3 直流电源数量:每台机组 1 组套,共 2 套,另配一套公用直流电源

3.2.5.4 直流系统接线: 单母线接线,一组蓄电池配置

3.2.6 网控继电器 110V 直流电源装置输出参数:

3.2.6.1 输出电压: DC 110V

3.2.6.2 输出电流: DC A

3.2.6.3 直流电源数量:共 3 套

3.2.6.4 系统接线:单母线接线,二组蓄电池配置

3.2.7 输煤 110V 直流电源装置输出参数:

3.2.7.1 输出电压: DC 110V

3.2.7.2 输出电流: DC A

3.2.7.3 直流电源数量:共 2 套

3.2.7.4 系统接线:单母线接线,一组蓄电池配置

3.2.8 脱硫 110V 直流电源装置输出参数:

3.2.8.1 输出电压: DC 110V

3.2.8.2 输出电流: DC A

132

3.2.8.3 直流电源数量:共 2 套

3.2.8.4 系统接线:单母线接线,二组蓄电池配置

3.2.9 化水/间冷 110V 直流电源装置输出参数:

3.2.9.1 输出电压: DC 110V

3.2.9.2 输出电流: DC A

3.2.9.3 直流电源数量:共 2 套

3.2.9.4 系统接线:单母线接线,一组蓄电池配置

3.3 性能保证值(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方填写)

3.3.1 交流电源突然中断,直流母线应连续供电,电压波动不应大于额定电压的 %。

3.3.2 直流母线纹波因数不大于 %。

3.3.3 恒流充电稳流精度不大于 %。

3.3.4 恒压充电稳压精度不大于 %。

3.3.5 充电装置应具有软启动特性,软启动时间可根据招标方要求设定,一般设定为

3s~10s。

3.4 质量保证

3.4.1 设备整体寿命不少于 30 年。

3.4.2 在设备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达现

场免费修理或更换。

3.4.3 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直流电源大修服务能力、大修的工期、大修的费用及

大修用备品备件的供应等。

3.4.4 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具体说明应急抢修的能力。

3.5 工期保证

合同签订后,投标方应能按照合同要求的计划时间完成设备交货和安装。

3.6 其它要求

3.6.1 应绘制全厂直流断路器配置图,对直流系统断路器级差配合情况进行核查,直流

系统投运前或改造后应进行级差试验,验证各级断路器级差配合正确。直流系统绝缘监测装

133

置不应采用交流注入法测量原理,并应具有监测交流分量能力。

3.6.2 直流系统应使用具有自动脱扣功能的直流断路器,禁止使用交流断路器。蓄电池

组出口采用断路器采用带辅助触点的快速熔断器。

3.6.3 同一直流系统的不同充电装置的交流电源必须取自不同的母线段,模块化充电机

必须使用双电源供电,并且取自不同的母线段。两路电源可实现自动切换。

3.6.4 直流系统负荷应设置供电分屏辐射供电。

直流电源系统应将蓄电池组出口电压值、电流值,充电装置输出直流电压值、电流值,

直流母线电压值发送至监控系统。直流系统故障及异常报警信息应符合《电力工程直流电源

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 5044-2014)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

程》

(DL/T724-2021)的要求。

3.6.5 投标方须建立直流电源系统台账,对直流电源系统所有部件(包括但不限于板

卡、断路器、熔断器、直流电缆、通讯电缆等)提供台账清单

3.6.6 蓄电池组的运行方式及参数设置应根据蓄电池生产厂家的技术条件要求进行,蓄

电池生产厂家未提供或无产品规定值时应符合《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

技术规程》

(DL/T 724-2021)的相关要求。

3.6.7 当直流系统充电装置发生故障,可及时启动备用充电装置(模块)

,核对装置运行

参数,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同时切除故障充电装置(模块)

,将其退出运行。

3.6.8 蓄电池组正极和负极引出电缆不应共用一根电缆,并采用单根多股阻燃电缆。

3.6.9 蓄电池安装尺寸需满足现场安装条件,以最终设计要求为准。

3.6.10 直流系统须具备对时功能,满足现场对时接入条件。

3.6.11 直流系统系统运行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支路绝缘、开关状态、报警信息、蓄电池

运行参数)能实现通讯及硬接线方式上传 DCS。

3.7 主要设备仪器制造厂商推荐表

主要设备仪器制造厂商推荐表

序号

名称

厂家名称

备注

1

蓄电池

威海文隆电池有限公司、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理士或同

等质量品牌

134

2

端子排

菲尼克斯、魏德米勒或同等质量品

绝缘耐不低于 1000V

3

切换开关

北京人民、上海良信、北元电气、

施耐德或同等质量品牌

满足技术参数要求(品牌不得混合使用,只能选用

一种)

4

断路器

北京人民、上海良信、北元电气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品牌不得混

合使用,只能选用一种)

满足技术参数要求

5

蓄电池巡检装置

6

蓄电池管理单元

石家庄冀亿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智睿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市新海

电气有限公司或同等质量品牌

附表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20V 直流系统

额定电压220V,

每台机组 1 套,每套系统配 1 组高 频 开 关 电 源充电装置(每组充 电 装 置 配 9个 40A 充 电 模块),另配 1 套公 用 高 频 开 关电 源 充 电 装 置( 9 个 40A 模块),馈电屏每台机组 2 面。共4 面。

2

2

机组 110V 直流系统

额定电压110V,

每台机 1 套,每套系统配 2 组高频 开 关 充 电 装置(每组充电装

2

135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置配 12 个 40A充电模块 N+2)

馈 电 屏 每 台 机组 4 面。

共 8 面。

3

网控继电器室直流系统

额定电压110V,

一套系统配 3 组高 频 开 关 充 电装置(每组充电装置配 6 个 30A充电模块),馈电屏共 2 面。

1

4

直流分电屏

DC110V

14

5

厂内输煤

额定电压110V,

一套系统配 2 组高 频 开 关 充 电装置(每组充电装置配 4 个 20A充电模块 N+1)馈电屏共 2 面。

1

屏 柜 数 量由 投 标 方配置

6

厂内输煤

额定电压110V,

一套系统配 2组高频开关充电装置(每组充电装置配 4个 20A 充电模块 N+1)馈电屏共 2 面。

1

屏 柜 数 量由 投 标 方配置

7

辅助厂房 110V 供水

额定电压110V,

一套系统配 1 组高 频 开 关 充 电装置(每组充电

1

屏 柜 数 量由 投 标 方配置

136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装置配 3 个 20A充电模块 N+1)

馈电屏共 1 面。

8

辅助厂房 110V 间冷

额定电压110V,

一套系统配 1组高频开关充电装置(每组充电装置配 3个 20A 充电模块 N+1)

,馈电

屏共 1 面。

1

屏 柜 数 量由 投 标 方配置

9

脱硫系统直流

额定电压110V,

一套系统配 3 组高 频 开 关 充 电装置(每组充电装置配 6 个 30A充电模块),馈电屏共 2 面。

1

屏 柜 数 量由 投 标 方配置

6

直流电源系统连接附件/线缆,整排柜间动力电缆、控制电缆、通讯电缆及与监控系统的通讯电缆等

1

蓄电池供货范围需求表(2 台机组)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主厂房 220V 蓄电池

1

主厂房 220V 蓄电池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2800Ah

(每组 103只 2V)

2

每台机组1 组蓄电池

137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2

蓄电池的管理单元

1

石家庄冀亿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智睿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市新海电气有限公司或同等质量品牌

3

蓄电池自动巡检装置

2

需具备测量电池内阻要求

4

放电装置

1

要求放电容量大小(0-2800Ah)可调节。具备将放电结果打印功能

5

安装附件

电池支架,电池组间软、硬连接,列间电缆,绝缘垫,过渡板,绝缘防护罩,螺栓、螺母、垫圈、至直流屏的电缆等及其他配套附件等。

1

应满足现场实际安装需求

主厂房 110V 蓄电池

1

主厂房 110V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1200Ah

(每组 52 只2V)

4

138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2

蓄电池的管理单元

1

石家庄冀亿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智睿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市新海电气有限公司或同等质量品牌

3

蓄电池自动巡检装置

4

需具备测量电池内阻要求

4

放电装置

1

要求放电容量大小(0-1200Ah)可调节。具备将放电结果打印功能

5

安装附件

电池支架,电池组间软、硬连接,列间电缆,绝缘垫,过渡板,绝缘防护罩,螺栓、螺母、垫圈、至直流屏的电缆等及其他配套附件等。

1

应满足现场实际安装需求

网控继电器室蓄电池

1

网控继电器室蓄电池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600Ah

(每组 52 只2V)

2

139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2

蓄电池的管理单元

1

石家庄冀亿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智睿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市新海电气有限公司或同等质量品牌

3

蓄电池自动巡检装置

2

需具备测量电池内阻要求

4

安装附件

电池支架,电池组间软、硬连接,列间电缆,绝缘垫,过渡板,绝缘防护罩,螺栓、螺母、垫圈、至直流屏的电缆等及其他配套附件等。

1

应满足现场实际安装需求

厂内输煤蓄电池

1

厂内输煤蓄电池 110V 蓄电池组

250Ah

1 组(52 只2V)

1

2

蓄电池的管理单元

1

石家庄冀亿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智睿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市新海电气有限公司或同等质量品牌

140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3

蓄电池自动巡检装置

1

需具备测量电池内阻要求

4

安装附件

电池屏柜,电池组间软、硬连接,列间电缆,绝缘垫,过渡板,绝缘防护罩,螺栓、螺母、垫圈、至直流屏的电缆等及其他配套附件等。

1

应满足现场实际安装需求

厂外输煤蓄电池

1

厂外输煤蓄电池 110V 蓄电池组

250Ah

1 组(52 只2V)

1

2

蓄电池的管理单元

1

石家庄冀亿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智睿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市新海电气有限公司或同等质量品牌

3

蓄电池自动巡检装置

1

需具备测量电池内阻要求

4

安装附件

电池屏柜,电池组间软、硬连接,列间电缆,绝缘垫,过渡

1

141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板,绝缘防护罩,螺栓、螺母、垫圈、至直流屏的电缆等及其他配套附件等。

应满足现场实际安装需求

辅助厂房化水蓄电池

1

辅助厂房化水 110V 蓄电池组

150Ah

1 组(52 只2V)

1

2

蓄电池的管理单元

1

石家庄冀亿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智睿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市新海电气有限公司或同等质量品牌

3

蓄电池自动巡检装置

1

需具备测量电池内阻要求

4

安装附件

电池屏柜,电池组间软、硬连接,列间电缆,绝缘垫,过渡板,绝缘防护罩,螺栓、螺母、垫圈、至直流屏的电缆等及其他配套附件等。

1

应满足现场实际安装需求

辅助厂房间冷蓄电池

142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辅助厂房间冷 110V 蓄电池组

150Ah

1 组(52 只2V)

1

2

蓄电池的管理单元

1

石家庄冀亿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智睿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保定市新海电气有限公司或同等质量品牌

3

蓄电池自动巡检装置

1

需具备测量电池内阻要求

4

安装附件

电池屏柜,电池组间软、硬连接,列间电缆,绝缘垫,过渡板,绝缘防护罩,螺栓、螺母、垫圈、至直流屏的电缆等及其他配套附件等。

1

应满足现场实际安装需求

脱硫系统蓄电池

1

脱硫系统蓄电池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700Ah

(每组 52 只2V)

2

2

蓄电池的管理单元

1

石家庄冀亿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智睿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43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保定市新海电气有限公司或同等质量品牌

3

蓄电池自动巡检装置

2

需具备测量电池内阻要求

4

安装附件

电池支架,电池组间软、硬连接,列间电缆,绝缘垫,过渡板,绝缘防护罩,螺栓、螺母、垫圈、至直流屏的电缆等及其他配套附件等。

1

应满足现场实际安装需求

注:以上为采购人主要设备需求清单,未列出所有设备屏柜、附件及安装辅材,应答人

应在供货清单中详列。为防止蓄电池到货后无法浮充电,造成蓄电池缺电损坏,依据现场施

工进度进行发货,8 批发货运费计入总价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1

蓄电池出口熔断器

每种规格各 2

与 原 厂 家一致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熔芯起拔器

2

144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2

直流系统综合测试仪

1

浙江科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奥博特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合创自动化有限公司或同等质量品牌

具备稳流

稳压测

试、纹波

系数测

试、波纹精度功能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45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46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 设备技术参数表

重要技术参数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技术要求值(设计院)

投标人响应值

备注

1

成套装置额定输出电流

A

见下表

2

单个模块额定电流

A

见下表

3

模块数量

见下表

4

装置输入功率

kVA

见下表

5

装置效率

%

见下表

147

6

装置可靠性指标 MTBF

hr

见下表

注:重要技术参数对比表将作为评标重要条件

机组 110V 高频开关电源参数(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参数

单位

标书要求

投标方填写

1

成套装置额定输出电流

A

机组 480/网控 180

2

单个模块额定电流

A

机组 40/网控 30

3

模块数量

机组 12/网控 6

4

装置稳压精度

%

±0.5%

5

装置稳流精度

%

≤±1%

6

装置波纹系数

%

0.5%

7

均流不平衡度

%

≤±3

8

装置噪声(距装置 1m 处)

dB(A) ≤55

9

装置效率

%

≥90

10

模块开关频率

kHz

20-300

11

装置可靠性指标 MTBF

hr

100,000

12

功率因数

≥0.9

13

高频电源的电流调节范围

0~100%In

14

高频电源的电压调节范围

90%~135%Un

15

模块冷却方式

自冷/强迫风冷

16

每套装置的柜数

机组 220V 高频开关电源参数

序号

参数

单位

标书要求

投标方填写

1

成套装置额定输出电流

A

360

2

单个模块额定电流

A

40

3

模块数量

9

4

装置稳压精度

%

±0.5%

5

装置稳流精度

%

≤±1%

148

6

装置波纹系数

%

0.5%

7

均流不平衡度

%

≤±3

8

装置噪声(距装置 1m 处)

dB(A) ≤55

9

装置效率

%

≥90

10

模块开关频率

kHz

20-300

11

装置可靠性指标 MTBF

hr

100,000

12

功率因数

≥0.9

13

高频电源的电流调节范围

0~100%In

14

高频电源的电压调节范围

90%~135%Un

15

模块冷却方式

自冷/强迫风冷

16

每套装置的柜数

输煤 110V(厂内、厂外)

、化水、间冷高频开关电源参数

序号

参数

单位

标书要求

投标方填写

1

成套装置额定输出电流

A

输煤 80/化水 60/间冷60

2

单个模块额定电流

A

20/20/20

3

模块数量

4/3/3

4

装置稳压精度

%

±0.5%

5

装置稳流精度

%

≤±1%

6

装置波纹系数

%

0.5%

7

均流不平衡度

%

≤±3

8

装置噪声(距装置 1m 处)

dB(A) ≤55

9

装置效率

%

≥90

10

模块开关频率

kHz

20-300

11

装置可靠性指标 MTBF

hr

100,000

12

功率因数

≥0.9

13

高频电源的电流调节范围

0~100%In

14

高频电源的电压调节范围

90%~135%Un

15

模块冷却方式

自冷/强迫风冷

149

16

每套装置的柜数

脱硫 110V 高频开关电源参数

序号

参数

单位

标书要求

投标方填写

1

成套装置额定输出电流

A

180

2

单个模块额定电流

A

30

3

模块数量

3

5

装置稳压精度

%

±0.5%

6

装置稳流精度

%

≤±1%

7

装置波纹系数

%

0.5%

8

均流不平衡度

%

≤±3

9

装置噪声(距装置 1m 处)

dB(A) ≤55

10

装置效率

%

≥90

11

模块开关频率

kHz

20-300

12

装置可靠性指标 MTBF

hr

100,000

13

功率因数

≥0.9

14

高频电源的电流调节范围

0~100%In

15

高频电源的电压调节范围

90%~135%Un

16

模块冷却方式

自冷/强迫风冷

17

每套装置的柜数

蓄电池规范表(包括但不限于)

保证值

序号

项目

2800Ah

1200A

h

700Ah 600Ah 250Ah 150Ah

备注

1

25 ℃ 时 蓄 电 池 浮 充 寿命(年)

2

蓄 电 池 气 体 复 合 效 率 (%)

3

外壳材料

150

4

每月自放电率 (%)

5

密封工艺

6

电池开路电压差 (mV)

7

电解液吸附系统方式

8

单 体 电 池 额 定 电 压 (V)

9

单 体 电 池 浮 充 电 电 压(V)

10

单 体 电 池 均 衡 充 电 电压(V)

11

蓄 电 池 正 常 浮 充 电 电流(mA)

12

蓄 电 池 均 衡 充 电 电 流 (A)

13

蓄 电 池 均 衡 充 电 时 间 (h)

14

蓄 电 池 开 阀 压 力 (kPa)

15

蓄 电 池 闭 阀 压 力 (kPa)

16

(Ω)

17

蓄 电 池 间 连 接 板 电 阻(Ω)

18 正极板厚度 (mm)

19 负极板厚度 (mm)

20

单 体 蓄 电 池 外 形 尺 寸(mm)

21 熔断器

21.1 型号

21.2 额定电压(V)

21.3 隔离开关额定电流(A)

21.4 熔件额定电流(A)

21.5 触头接通/分断能力

(A)

151

21.6

熔 断 器 极 限 分 断 能 力(kA)

21.7 电气寿命(次)

21.8 制造商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

满足即应列出

)。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

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运

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

名称

部件

产地

备注

152

153

15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55

陕西公司延安公司二期 2x1000MW 机组项目直流电源及蓄电

池组设备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56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57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投标有效期 180 天。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158

址: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159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月 日

160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161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162

……

月 日

163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64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

标,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

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天日历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

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

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

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

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

任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165

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66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67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68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69

(三)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70

(四)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71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请逐项说明:投标方案中采用哪些设备、材料或使用的技术是国产化产品,

哪些是进口产品,同时明确是否具备可替代性。

序号

名称

国产化/进口产品

是否可替代

1

2

……

172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

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

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的响应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XXXX;3、

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

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

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

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73

陕西公司延安公司二期 2x1000MW 机组项目直流电源及蓄电

池组设备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74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75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76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77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78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79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80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81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

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

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写出具体偏差内容)

1 ;

2 ;

……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

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一)技术参数:

1. 高频开关电源稳压精度。

2. 高频开关电源稳流精度。

3. 高频开关电源的电流调节范围。

4. 高频开关电源的电压调节范围。

5. 高频开关电源纹波系数。

6. 高频开关电源并联均流不平衡度。

7. 高频开关电源效率。

8. 高频开关电源噪音。

9. 高频开关电源平均无故障时间。

10.高频开关电源辅助功能。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4

直流系统性能指标

(一)直流系统配置:

1. 直流系统是否完整。

2. 充电母线和配电母线设置合理。

3. 母线、绝缘、接地母线满足系统需要。

4. 盘柜数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外购件的选型是否合理:

1. 交、直流断路器、隔离开关、熔断器、测量仪表、绝缘绝缘检测装置、蓄电池放电装置选型是否合理,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182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

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

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求。

(三)监控控制方式配置是否合理:

监控系统及外部信号设置是否合理,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外部接口的要求。

5

供货范围

(一)供货范围:

1.

2.

3.

(二)备品备件:

1.

2.

3.

(三)专用工具:

1.

2.

3.

(四)分包及外购:

1.

2.

3.

(五)供货保障措施: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6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针对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各个方面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183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84

陕西公司延安公司二期 2x1000MW 机组项目直流电源及蓄

电池组设备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85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86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

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随机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技术服务费

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运杂费

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187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交货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建设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188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需与第五章供货要求“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的设备

名称、单位、数量等保持一致)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设备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

2

3

4

5

……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

含税总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189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1

2

3

……

合计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需与第五章供货要求“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

”的设备名称、单位、数量等保持一致)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需与第五章供货要求“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

仪器清单

”的设备名称、单位、数量等保持一致)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190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

日)

含税总价

备注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

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包 含 在货 物 总价中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合计(含税)

¥:

(大写: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