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6、7、8号机循环水泵增加变频器改造】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河北张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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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

公司

6、7、8 号机循环水泵增加变频器改

招标文件

标 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录 ..............................................................................................................................................................1

总说明

..............................................................................................................................................................1

第一卷 商务文件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1. 招标条件

.............................................................................................................................................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7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7. 联系方式

.............................................................................................................................................8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8

9. 监督部门

.............................................................................................................................................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

1. 总则

...................................................................................................................................................17

1.1 招标项目概况

........................................................................................................................1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7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7

1.5 费用承担

.................................................................................................................................19

1.6 保密

........................................................................................................................................22

1.7 语言文字

................................................................................................................................22

1.8 计量单位

................................................................................................................................22

1.9 踏勘现场

................................................................................................................................22

1.10 投标预备会

..........................................................................................................................22

1.11 分包

......................................................................................................................................22

1.12 响应和偏差

..........................................................................................................................23

2. 招标文件

...........................................................................................................................................2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4

3. 投标文件

...........................................................................................................................................2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4

3.2 投标报价

................................................................................................................................25

3.3 投标有效期

............................................................................................................................27

3.4 投标保证金

............................................................................................................................28

3.5 资格审查资料

........................................................................................................................28

3.6 备选投标方案

........................................................................................................................29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9

4. 投标

...................................................................................................................................................30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0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0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0

5. 开标

...................................................................................................................................................30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1

5.2 开标程序

................................................................................................................................31

5.3 开标异议

................................................................................................................................31

6. 评标

...................................................................................................................................................31

6.1 评标委员会

............................................................................................................................31

6.2 评标原则

................................................................................................................................32

6.3 评标

........................................................................................................................................32

7 合同授予

.............................................................................................................................................32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32

7.2 评标结果异议

........................................................................................................................32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32

7.4 定标

........................................................................................................................................32

7.5 中标通知

................................................................................................................................32

7.6 履约担保

................................................................................................................................32

7.7 签订合同

................................................................................................................................33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3

8.1 重新招标

................................................................................................................................33

8.2 不再招标

................................................................................................................................33

9. 纪律和监督

.......................................................................................................................................33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3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4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4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4

9.5 投诉

........................................................................................................................................34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4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3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

评标办法前附表

....................................................................................................................................35

1. 评标方法

...........................................................................................................................................43

2. 评审标准

...........................................................................................................................................43

2.1 初步评审标准

........................................................................................................................43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3

3. 评标程序

...........................................................................................................................................43

3.1 初步评审

................................................................................................................................43

3.2 详细评审

................................................................................................................................44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44

3.4 评标结果

................................................................................................................................4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6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46

1. 一般约定............................................................................................................................................46

1.1 词语定义 .................................................................................................................................46

1.2 语言文字 .................................................................................................................................48

1.3 法律 .........................................................................................................................................48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48

1.5 合同协议书 .............................................................................................................................48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48

1.7 联络 .........................................................................................................................................49

2. 发包人................................................................................................................................................49

2.1 遵守法律 .................................................................................................................................49

2.2 发出开工通知 .........................................................................................................................49

2.3 提供施工场地 .........................................................................................................................49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49

2.5 组织技术交底 .........................................................................................................................49

2.6 支付合同价款 .........................................................................................................................49

2.7 组织竣工验收 .........................................................................................................................49

2.8 其他义务 .................................................................................................................................49

3. 监理人................................................................................................................................................50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50

3.2 总监理工程师 .........................................................................................................................50

3.3 监理人员 .................................................................................................................................50

3.4 监理人的指示 .........................................................................................................................50

3.5 商定或确定 .............................................................................................................................51

4. 承包人................................................................................................................................................51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1

4.2 履约担保 .................................................................................................................................52

4.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52

4.4 分包 .........................................................................................................................................53

4.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53

5. 设计....................................................................................................................................................53

5.1 承包人的设计义务 .................................................................................................................53

5.2 承包人设计进度计划 .............................................................................................................54

5.3 设计审查 .................................................................................................................................54

5.4 培训 .........................................................................................................................................55

5.5 竣工文件 .................................................................................................................................55

5.6 操作和维修手册 .....................................................................................................................55

5.7 承包人文件错误 .....................................................................................................................55

6. 材料和设备........................................................................................................................................55

6.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5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5

6.3 专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和设备 .............................................................................................56

6.4 实施方法 .................................................................................................................................56

6.5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56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6

7.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6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6

7.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56

7.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56

8. 交通运输............................................................................................................................................57

8.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57

8.2 场内施工道路 .........................................................................................................................57

8.3 场外交通 .................................................................................................................................57

8.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57

8.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57

8.6 水路和航空运输 .....................................................................................................................57

9. 测量放线............................................................................................................................................57

9.1 施工测量 .................................................................................................................................57

9.2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58

10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8

10.1 安全文明施工 .......................................................................................................................58

10.2 职业健康 ...............................................................................................................................59

10.3 环境保护 ...............................................................................................................................60

11. 工期..................................................................................................................................................60

11.1 进度计划 ...............................................................................................................................60

11.2 改造工程实施 .......................................................................................................................60

11.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61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61

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61

11.6 暂停和终止 ...........................................................................................................................61

12. 工程质量..........................................................................................................................................62

12.1 工程质量要求 .......................................................................................................................62

12.2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63

12.3 不合格项的处理 ...................................................................................................................63

12.4 质量争议检测 .......................................................................................................................63

13. 试验和检验......................................................................................................................................63

13.1 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63

13.2 现场材料试验 .......................................................................................................................63

13.3 现场工艺试验 .......................................................................................................................63

14. 变更..................................................................................................................................................64

14.1 变更的范围 ...........................................................................................................................64

14.2 变更权 ...................................................................................................................................64

14.3 变更程序 ...............................................................................................................................64

14.4 变更估价 ...............................................................................................................................64

14.5 暂估价 ...................................................................................................................................64

15. 支付..................................................................................................................................................65

15.1 付款方式 ...............................................................................................................................65

15.2 预付款 ...................................................................................................................................66

15.3 工程进度付款 .......................................................................................................................66

15.4 质量保证金 ...........................................................................................................................67

15.5 竣工结算 ...............................................................................................................................67

16. 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68

16.1 竣工试验 ...............................................................................................................................68

16.2 竣工验收的含义 ...................................................................................................................68

16.3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68

16.4 竣工和验收 ...........................................................................................................................68

16.5 竣工清场 ...............................................................................................................................68

17.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68

17.1 缺陷责任期 ...........................................................................................................................68

17.2 保修责任 ...............................................................................................................................69

18. 保险..................................................................................................................................................69

19. 不可抗力..........................................................................................................................................69

1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69

1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70

1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70

1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70

20. 违约..................................................................................................................................................71

20.1 发包人违约 ...........................................................................................................................71

20.2 承包人违约 ...........................................................................................................................72

2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73

21. 索赔..................................................................................................................................................73

2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73

2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74

2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74

2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74

2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74

22. 争议的解决......................................................................................................................................74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76

1. 一般约定............................................................................................................................................76

1.1 词语定义 .................................................................................................................................76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76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76

2. 发包人义务........................................................................................................................................77

2.3 提供施工场地 .........................................................................................................................77

2.8 发包人其他义务 .....................................................................................................................77

2.9 发包人的其他权利 .................................................................................................................78

3. 监理人................................................................................................................................................78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78

4. 承包人................................................................................................................................................78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78

4.2 履约担保 .................................................................................................................................79

4.4 分包 .........................................................................................................................................79

5. 设计....................................................................................................................................................80

5.5 竣工文件 .................................................................................................................................80

6. 材料和设备........................................................................................................................................80

6.1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80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80

6.3 专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和设备 .............................................................................................80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0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 .....................................................................................80

10.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80

10.1 安全文明施工 .......................................................................................................................80

11. 工期..................................................................................................................................................81

11.1 进度计划 ...............................................................................................................................81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81

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81

11.6 暂停和终止 ...........................................................................................................................81

12. 工程质量..........................................................................................................................................82

12.1 工程质量要求 .......................................................................................................................82

13. 试验和检验......................................................................................................................................82

13.2 现场材料试验 .......................................................................................................................82

14. 变更..................................................................................................................................................82

14.1 变更范围 ...............................................................................................................................82

14.4 变更估价 ................................................................................................................................82

14.5 暂估价 ...................................................................................................................................83

15. 支付..................................................................................................................................................83

15.1 付款方式 ...............................................................................................................................83

15.2 预付款 ...................................................................................................................................83

15.3 工程进度付款 .......................................................................................................................83

15.4 质量保证金 ...........................................................................................................................84

15.5 竣工结算 ...............................................................................................................................84

16. 竣工试验和检验..............................................................................................................................84

16.1 竣工试验 ...............................................................................................................................84

16.4 竣工和验收 ...........................................................................................................................85

19. 不可抗力..........................................................................................................................................85

1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85

20. 违约..................................................................................................................................................85

20.2 承包人违约 ...........................................................................................................................85

22. 争议的解决......................................................................................................................................86

23. 合同专用条款附件..........................................................................................................................86

附件一:廉洁合同

........................................................................................................................87

附件二:安全协议书

....................................................................................................................88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3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3

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

................................................................................................................96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7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98

一、总则

................................................................................................................................................98

二、总的要求

......................................................................................................................................100

三、工程范围

......................................................................................................................................100

四、技术要求

......................................................................................................................................102

五、竣工试验

......................................................................................................................................103

六、竣工验收

......................................................................................................................................104

七、工程项目管理

..............................................................................................................................104

八、其他要求

......................................................................................................................................104

九、附件清单

......................................................................................................................................104

第六章

图纸及资料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10

(一)投标函

..............................................................................................................................110

(二)投标函附录

......................................................................................................................11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2

三、授权委托书

..................................................................................................................................113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114

五、投标保证金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证明文件

......................................................119

(四)投标人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的证明文件

..................................................................120

七、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122

八、财务用款计划

..............................................................................................................................123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24

十、廉洁合同(格式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124

十一、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25

十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26

技术投标文件

..............................................................................................................................................127

一、业绩资格审查资料

......................................................................................................................129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132

三、承包人建议书

..............................................................................................................................133

四、承包人实施计划

..........................................................................................................................134

五、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136

六、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37

七、其他材料

......................................................................................................................................138

价格投标文件

..............................................................................................................................................139

一、 价格清单

.....................................................................................................................................141

(一)价格清单说明

..................................................................................................................141

14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图纸及资料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

录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

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

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15

第一章招标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

6、7、8 号机循

环水泵增加变频器改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 6、7、8 号机循环

水泵增加变频器改造改造已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大唐国际生环[2026]137 号文件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100%,招标人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5DTGJ-

2.2 项目名称: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 6、7、8 号

机循环水泵增加变频器改造

2.3 建设地点: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厂区内

2.4 建设规模:960MW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日起-2027 年 10 月 31 日

2.6 招标范围:

2.6.1 工程主要项目:6 号机 2 号循环水泵、7 号机 2 号循环水泵、8 号机

1 号循环水泵变频改造。

2.6.2 土建及配套项目:

2.6.2.1 将新变频器室选址内约 60 棵树木移栽至采购方指定区域内,养护

1 年后保证存活率≥95%。

2.6.2.2 新建一座变频室,用于安装 7 号机 2 号循环水泵及 8 号机 1 号循

环水泵变频;6 号机 2 号循环水泵变频器需安装在已完成建设的三单元循环水泵变频器室内预留位置。

2.6.2.3 建设室内、外总长度为 60m 电缆沟道,用于连接新变频器室与附

近厂内主电缆沟,并配套布置多层电缆桥架。

2.6.2.4 配置 3 台变频器改造所需冷却系统,分别为其安装 4 台制冷量不

小于 10 匹变频空调,共计 12 台,提供并安装其附属电源箱。

16

2.6.3 控制系统:提供增加 DCS 信号所需卡件,完成其安装及底层配置,

完成逻辑方案及组态实施,并实现相关状态与模拟量能够在 SIS 系统中显示;变频循环泵增设出口压力测点。

2.6.4 电缆敷设及接线:

本工程所需敷设电缆(包括原动力电缆转接至变频器进线)工作量:动力

电缆 3650m,控制电缆 34400m,具体情况如下:

2.6.4.1 配套 6 号机 2 号循环水泵变频改造所需敷设电缆:动力电缆

1430m,控制电缆 12600m。

2.6.4.2 配套 7 号机 2 号循环水泵变频改造所需敷设电缆:动力电缆

1470m,控制电缆 11100m。

2.6.4.3 配套 8 号机 1 号循环水泵变频改造所需敷设电缆:动力电缆

750m,控制电缆 10700m。

2.6.4.4 完成上述设备改造所辖全部动力、控制电缆接线。

2.6.5 设备投运后试验:项目实施后,在机组主、辅机安全的前提下,完

成 30%、40%、50%、60%、70%、80%电负荷工况下循环水动力优化试验,并出具报告。

2.6.6 发表论文 3 篇,取得专利 3 项(发明专利不少于 1 项)。论文、专利等

成果第一著作人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双方所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17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

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为止)至少具有 1 项已竣工的电动机配套用高压变频器相关的改造或高压变频器安装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

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

没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18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

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5 月

06 日至 2026 年 05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

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

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5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9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

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

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河子西乡朱家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 B 座(银河财智中心)4 层

邮编:100040

联系人:顾乐

电话:68777119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2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项目建设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建设规模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1.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标准、规程、规定;招标范围内的改造、试验项目的合格率达到 100%;

2. 满足《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 A 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管理办法》要求;

3. 满足《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机组 A 级检修、技术改造项目质量事件管理办法》要求;

4. 满足《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办法》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信誉

★一、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二、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三、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四、人员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

五、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

2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踏勘联系人:

联系方式: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

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3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最高项数:_________________

偏差范围:_________________

偏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

形式:投标人应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确认并回执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2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2.3

报价方式

本项目包含 3 台循环水泵增加变频器改造工作,投标人须对每个子项目分别填报固定总价,并汇总形成标段总报价形式,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2.4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3.2.8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

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

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

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

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

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

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

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

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

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

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

送达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

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送达邮编:100040

送达联系人:顾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

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

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

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

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

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

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

2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

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

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

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

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

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

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

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

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

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

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

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

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

非原路退回。

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

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

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

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

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

担相关责任。

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

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

递交投标保证金。

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

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

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

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

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

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

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

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

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

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

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

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

2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

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

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

益的权利。

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

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

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

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

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

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

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

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

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

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

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

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

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

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

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23 年至 2025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的时间要求

近 3 年(2023 年 3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

不允许

2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

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

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

公 示 媒 介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www.cebpubservice.cn)、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

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7.6.1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2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 不要求

10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

2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

3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400-888-6262。

12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

3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32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3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34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

息、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

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

易费向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35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100%=1.1 万元

(500-100)万元×0.77%=3.08 万元

(1000-500)万元×0.605%=3.025 万元

(5000-1000)万元×0.385%=15.4 万元

(6000-5000)万元×0.22%=2.2 万元

合计收费=1.1+3.08+3.025+15.4+2.2=24.805(万元)

36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长协类项目,按实际订单发生额合计收取交易费。以上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中标人收取。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50 万元

225 万元

有关说明:

例如:某工程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0.550%=0.55 万元

(500-100)万元×0.3850%=1.54 万元

(1000-500)万元×0.3025%=1.5125 万元

(5000-1000)万元×0.1925%=7.7 万元

(6000-5000)万元×0.1100%=1.1 万元

合计收费=0.55+1.54+1.5125+7.7+1.1=12.4025(万元)

37

注:以上示例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24.805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2.4025 万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24.805+12.4025 万元=37.2075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

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

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分包商的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需要分包的工程及范围,提供与拟分包内容相对应的拟分包商短名单以及双方协作关系说明。列入大唐集团施工单位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列入拟分包商短名单;近 3 年内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主体责任单位不能列入分包商短名单。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

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施工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

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

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及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39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

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0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投标保证金

(6)资格审查资料

(7)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8)财务用款计划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廉洁合同

(11)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1.2 技术投标文件

(1)业绩资格审查资料

(2)主要人员简历表

(3)承包人建议书

(4)承包人实施计划

(5)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6)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7)其他材料

3.1.1.3 价格投标文件

(1)价格清单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

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报价要求

3.2.1.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

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41

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改造工程报价表。

3.2.1.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

素,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1.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改造工程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项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的降(提)价函或在投标文件中所作的类似规定(如有)须附有降(提)价部分的详细说明,并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降(提)价函将被视为无效。降(提)价函或投标文件的类似规定中如无另行说明,视为其报价中各项报价分别按照降(提)价函的降(提)幅度,做同比例的下浮(提升)。

3.2.1.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

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1.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 报价原则

3.2.2.1 本项目包含 3 台循环水泵增加变频器改造工作,投标人须对每个

子项目分别填报固定总价,并汇总形成标段总报价。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可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差额的材料外,所有投标人采购材料的物价波动引起价格变化的风险,被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2.2.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改造工程项目内容清单、施工现场

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以及制定的改造方案编制报价书,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除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总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标段工作进行的设计、设备采购、改造准备、临时设施(如有)、现场作业、试运、再鉴定、竣工和缺陷责任处理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设计费、设备购置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规费、企业管理费、试验检验费、配合试运费、培训服务费、利润、税金以及本合同要求由投标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2.2.3 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由投标人投保的保险费含在投标报

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2.2.4 安全生产(措施)费含在分部分项工程报价中,其费率不得低

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 号)要求,并在投标总报价表中单独列项(不再重复计入总价),具体要求如下:

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为依据,安全生产(措施)费取费不得低

于以下标准:

(1)矿山工程 3.5%;

42

(2)铁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3%;

(3)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 2.5%;

(4)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通信工程 2%;

(5)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 1.5%。

如不满足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2.2.5 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在总工期不变的情况下,由于改造计划调整而

增加的各种费用;并根据本工程的气候特点充分考虑冬雨季施工的各项措施费用。

3.2.2.6 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改造过程中发生的成品保护设施、看管等费

用,责任区域内承包人各自的保卫费用。

3.2.2.7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8 天(基准日期)当时所

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税金和其它费用均计入投标报价中。

3.2.2.8 报价中的风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一般自然灾害造成投标人所属财产及人员的损失费用和预防一般自然

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执行期间发生的因停水、停电、变更、质量

检验、机械维修、天气影响、设备、材料迟供、环保或暂时脱供等因素可能造成的窝工、停工、待工费用。

3.2.2.9 本工程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3.2.3 投标报价的费用构成

投标报价包括: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建筑及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

3.2.3.1 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收资、图纸、变更、竣工验收配

合等。

3.2.3.2 设备购置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费,含采购、运输、装卸、保管、利润、税

金等费用;

(2)招标人供应设备材料的卸车、保管、二次倒运及参加开箱验收的费

用。

3.2.3.3 建筑及安装施工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

用费、措施费、配合试运费、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3.2.3.4 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标段工程所发生的其他各种成

43

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总包管理费;

(2)试验检验费;

(3)培训服务费;

(4)不可预见费用;

(5)其他。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

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

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

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

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44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

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

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 应提供近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

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若为独立设计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明细表)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

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

目经理和其他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经理、安全主要负责人)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经理、安全主要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7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证明材料,可以是有关部门出

具的证明文件或投标人的承诺文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

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

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45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

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

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

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

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

标。递交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6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

撤回原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

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施工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投标人代表在中国大唐集团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开标记录进行线上

确认。

(3)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

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

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47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

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

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

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48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

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没有招标代理机构

的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担保

7.6.1 在签订合同前/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投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

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

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49

(3)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 3 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

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

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50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

综合得分排序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

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

.1

形式评

审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2.1

.2

资格评

审标准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52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

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发包人要求

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分包资格评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2.1

.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本 次 评 标 采 用 综 合评估法

根据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总计

技术

商务

报价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00%

50%

10%

40%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表

53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和投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含)-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1500 万元,得 25 分;

500 万元≤营业收入<1500 万元,得 23 分;

400 万元≤营业收入<5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400 万元,得 19 分;

其余得 17 分。

2.2

企业人数

5

人数≥100 人,得 5 分;

50<人数<100 ,得 4 分;

人数≤50 人,得 3 分。

2.3

已建工程获奖情况

5

近五年,省部级,专业性奖励为省部级获奖,3 项及以上;得(5 分)

;2 项得(4 分)

;1 项得(3 分)

没有得 2 分。

若近五年,获得过国家级奖项(只限于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则该项得 5 分:

2.4

投标单位荣誉称号

5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1 分,每获得 1项省部级荣誉得 0.5 分,最高不超过 5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

54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17 分;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合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分标准表

55

序号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一)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性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二)

企业业绩

15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9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2 分,最高不超过 15 分;

(三)

设计方案

25

1

设计方案的完整性

5

根据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范围、标准的要求,采用的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补充)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等方面进行评审;

满分 5 分,每缺少一项扣 0.5 分;

2

设计方案的针对性

10

根据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切合实际及设计进度是否恰当(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补充)等方面进行评审;

(在专用范本内根据具体

项目进行细化,需明确好、较好、一般的具体评审细则)

好,得 8(含)-10 分;

较好,得 6(含)-8 分;

一般,得 4(含)-6 分;

3

设计方案先进性

10

根据工艺技术先进性、专利亮点及优化水平(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补充)等方面进行评审;

(在专用范本内根据具体项目进行细

化,需明确好、较好、一般的具体评审细则)

好,得 8(含)-10 分;

较好,得 6(含)-8 分;

一般,得 4(含)-6 分;

56

(四)

设备、材料供货

25

1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

25

主要技术参数:

(1)变频器整体效率达到 97%及以上得 4分,每低 1%扣 1 分,最低得 2 分;

(2)变频器具有瞬时停电再启动得 3 分(65%额定值至 120%额定值 10 秒内不停机)

;时间每减少 1 秒扣 0.5 分,最低得 1

分;

(3)变频器具有飞车启动功能得 4 分,不具备不得分。

性能指标:

(1)具有变频器保护功能得 3 分,不具备不得分;

(2)具有变频器高、低压穿越功能及认证得 4 分,不具备不得分;

(3)变频器容量不低于 2700KVA 得 4 分,每低 100KVA,扣 1 分,最低得 2 分;

(4)变频器对电厂电网的适应能力强得 3分(电网电压下降 15%~35%时降额持续运行)

;不具备此功不得分。

(五)

施工组织设计

28

1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3

施工组织设计完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大纲要求,

涵盖内容全面(至少包括项目概况、

施工目标、进度控制、劳动力安排与机械配置、质保体系、安保体系、文明施工管理、施工总平面布置、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完整得 3 分,每少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57

2

主要施工及技术方案

6

根据工艺、材料、技术措施的合理性、先进性;施工机械及工器具配置齐全完整性;施工总平面布置合理性等进行评审;

(在专

用范本内根据具体项目进行细化,需明确好、较好、一般的具体评审细则)

好,得 5(含)-6 分;

较好,得 3(含)-5 分;

一般,得 2(含)-3 分;

3

安全管理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

根据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管理目标、安全措施、安全管理协议偏差、文明施工措施及考核、智慧工地管理措施合理性等进行评审;

(在专用范本内根据具体项目进行细

化,需明确好、较好、一般的具体评审细则)

好,得 3(含)-4 分;

较好,得 2(含)-3 分;

一般,得 1(含)-2 分;

4

质量管理与措施

4

根据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制计划、措施目标、根治质量通病、确保合格竣工的措施和手段、对招标文件中有关质量标准、质量保证等方面未提出偏差等进行评审;(在专用范本内根据具体项目进行细化,需明确好、较好、一般的具体评审细则)

好,得 3(含)-4 分;

较好,得 2(含)-3 分;

一般,得 1(含)-2 分;

5

环境管理与措施

2

根据环保管理体系、管理目标、管理制度、管理具体措施等评审; (在专用范本内根据具体项目进行细化,需明确好、较好、一般的具体评审细则)

好,得 2 分;

较好,得 1.5 分;

一般,得 1 分;

58

6

工期进度及保证措施

4

根据总工期、重要节点是否合理,施工进度网络图完整性,管理措施针对性等进行评审;

(在专用范本内根据具体项目进行细

化,需明确好、较好、一般的具体评审细则)

好,得 3(含)-4 分;

较好,得 2(含)-3 分;

一般,得 1(含)-2 分;

7

施工组织管理

5

根据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置是否合理、项目经理资质及业绩等进行评审;

(在

专用范本内根据具体项目进行细化,需明确好、较好、一般的具体评审细则)

好,得 4(含)-5 分;

较好,得 3(含)-4 分;

一般,得 1(含)-3 分;

(六)

技术培训及服务

2

根据技术培训及服务范围、计划等进行评审;

(在专用范本内根据具体项目进行细化,

需明确好、较好、一般的具体评审细则)

好,得 2 分;

较好,得 1.5 分;

一般,得 1 分;

合计

100

2.2.2(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59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

评标价格

计算

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

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2.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格 P。

3. 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

评标基准价

(K)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

1.若有效评标价为小于等于 3 家时,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 (P1+P2+P3+…+Pn)/n)};(n≤3)】

2.若有效评标价为 4-6 家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1+P2+P3+…+Pn-1)/(n-1)};(4≤n≤6)】

3.若有效评标价为 7 家(含 7 家)以上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和最低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2+P3+P4+…+Pn-1)/(n-2)};(n≥7)】

4. 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开标时投标人为 7 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7 家,则按照上述 1 和 2 原则进行计算。

4

报价评分

计算

(100 分)

1. 报价分(100 分)

报价分计算办法:

(1)若评标价 P 等于 K 时,得 95 分(基准分)

(2)评标价 P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

扣 1 分,最低得 60 分;

(3)评标价 P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

加 1 分,最高为 100 分;

60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4)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5%以上时,每再低

1%在 100 分基础上扣 1 分;

(5)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20%以上时,得 85

分;

(6)中间采用插值法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1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因素评分和报价评分乘以分值权重加权得出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业绩多者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商务评分标准;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技术评分标准;

(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3)报价评分标准。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

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62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

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

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方法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经评审

后的评标价格。

3.1.5 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

C;

A 为所有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人商务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B 为所有技术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63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

6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中标通知书随附的澄清、说明、补

正事项纪要等,是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

1.1.1.6 发包人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发包人要求的文件,以及合同双方

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四措两案:是指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改造实际情况和发包人要求制

定的针对合同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分解文件。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简称“四措两案”。

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

纸文件。

1.1.1.9 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

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改造工程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

65

1.1.2.5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属于国家强制监理的,监理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

1.1.2.6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

负责人。

1.1.3 改造工程

1.1.3.1 改造工程:为维持或改善火力发电设备与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控性、经济性

和环保性

,使其能够处于安全运行状态,效率能够保持或接近最佳状态而进行的检查和改造工

作,包括设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等内容。

1.1.3.2 备品配件:设备或工艺系统在改造过程中需要更换的各种部件、组件、零件、插

件、设备、阀门、管道、支吊架、保温材料、电缆、表计、填充油、填充气等。

1.1.3.3 施工场地(或称现场):指用于合同改造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

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

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 11.2 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 11.2 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 11.3 款、

11.4 款约定所作的变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 1.1.4.3 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

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单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1.1.4.5 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 17.1 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合同条款约定。

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

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

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

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

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

1.1.5.5 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 17.1 款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

修复义务的金额。

1.1.6 报复役

66

报复役:机组经过整体试运行合格,并经现场全面检查,各项指标与状况正常后,向当地

电网公司报备用。

1.1.7 其他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

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要求;

7)改造工程报价表;

8)承包人建议书;

9)图纸;

10)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

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承包人文件的提供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监理人提供

67

承包人文件。合同约定承包人文件应批准的,监理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的设计文件的提供和审查按第

5.3 和第 5.5 款的约定执行。

1.6.2 发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前期工作相关文件、环境保护、气象水

文、地质条件等,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

11.3 款约定执行。

1.6.3 文件错误的通知

任何一方发现了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1.6.4 文件的管理

承包人应在现场保留一份合同、发包人要求中列出的所有文件、承包人文件、变更以及其

他根据合同收发的往来信函。发包人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和使用上述所有文件。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

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监理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

请和报批等,监理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2. 发包人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

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

5.2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2.3 提供施工场地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

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

68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并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验收情况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监理人

(如项目无监理人,监理人职责和权力由发包人行使。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随时指定

或更换监理人,且无需征得承包人同意。)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

包人的批准。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

3.1.2 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的审查或批准,

对项目、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

3.2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

3.3 监理人员

3.3.1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

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

3.3.2 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文件、改造工作等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

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的权利,监理人的拒绝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3.3.3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在该指示发出的 24

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

24 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

或撤销。

3.3.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 3.5 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

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

69

3.4 监理人的指示

3.4.1 监理人应按第 3.1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施

工场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

3.3.1 项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

3.4.2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 3.4.1 项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

8 条处理。

3.4.3 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或避免工程受损,监理人员可以口头形式发

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必须在发出口头指示后

24 小时内补

发书面监理指示,补发的书面监理指示应与口头指示一致。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

24 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 24 小时内未予答复的,

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

3.4.4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 3.3.1 项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

得指示。

3.4.5 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

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3.5 商定或确定

3.5.1 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

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

3.5.2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

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

15 条的约定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

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按照第

16 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结

果执行。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 办理法律、法规或发包人制度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

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4.1.2 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改造工程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进

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和缺陷修复义务。

4.1.3 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及其人

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4.1.4 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改造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四措两案”),并

对所有改造作业和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4.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

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施进行有效隔离。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70

4.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施工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4.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改造作

业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4.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改造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

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4.1.9 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

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

4.1.10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

度;

4.1.11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担保

4.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竣工验收

合格后

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2.2 如工程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

提供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4.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4.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

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

3.4 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

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离

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4.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5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替换人员应

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4.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改造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员安全,在

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作业有关的人身、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4.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

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

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

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

4.3.1 项约定的职责。

4.3.2 承包人人员、农民工工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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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改造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人应及

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时,应提前

2 天书面通知

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4.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

4.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前应指定

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4.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

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4.4 分包

承包人对本项目负有总包责任,包括分包和(或)采购的产品。发包人对分包和(或)采

购产品的任何建议、意见或确认等,均不视为对总包责任的减免。

4.4.1 分包的确定

4.4.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不得进行分包。

4.4.1.2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4.4.1.3 项目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

承担连带责任。

4.4.1.4 除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

分包合同副本。

4.4.2 分包管理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改造工程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人的改造人员进行实

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

4.4.3 分包合同价款

4.4.3.1 除本项第 4.4.3.2 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合同价款由承包人

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

4.4.3.2 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

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

4.4.4 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

分包人在分包合同项下的义务持续到缺陷责任期届满以后的,发包人有权在缺陷责任期届

满前,要求承包人将其在分包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当转让。除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转让合同生效后,由分包人向发包人履行义务。

4.4.5 设备照管

4.4.5.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

责照管现场相关设备、设施等,直到项目完工交付发包人为止。

72

4.4.5.2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均由承包人负

责修复、更换。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丢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除承包人以外的原因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承包人更换、修复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

4.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项目。

5. 设计

5.1 承包人的设计义务

5.1.1 设计义务的一般要求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工作,并符合发包

人要求。

5.1.2 法律和标准的变化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

规范和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适用的版本。基准日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实施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提出遵守新规定的建议。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应在收到建议后

7 天内发出是否遵守新规

定的指示。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指示遵守新规定的,按照第

14 条的约定执行。

5.2 承包人设计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在合同进度计划中专门列出设计进度计划,报发包人批准后执

行。承包人需按照经批准后的计划开展设计工作。

因承包人原因影响设计进度的,按第

11.5 款的约定执行。因发包人原因影响设计进度的,

按第

14 条变更处理。

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根据第

11.5 款提交修正的进度计划、增加投入资

源并加快设计进度。

5.3 设计审查

5.3.1 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应报发包人审查同意。审查的范围和内容在发包人要求中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自监理人收到承包人的设计文件以及承包人的通知之日起,

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不超过

7 天。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对于合同约定有偏离的,应

在通知中说明。承包人需要修改已提交的承包人文件的,应立即通知监理人,并向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重新起算。

发包人不同意设计文件的,应通过监理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说明不符合合同要求

的具体内容。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的书面说明,对承包人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

73

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承包人的设计文

件已获发包人同意。

5.3.2 承包人的设计文件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经发包

人审查同意的设计文件设计和实施工程。

5.3.3 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后 7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设计文件,承包人应予以协助。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承包人需按该审查意见修改承

包人的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应重新提出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根据新提出的发包人要求修改承包人文件。上述情形还应适用第

14 条的有关约定。

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后的承包人的设计文件设计和实施工

程。

5.4 培训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对发包人的人员进行工程操作和维修方面的培训。合同约定接

收之前进行培训的,应在第

16.4 款约定的竣工验收前完成培训。

5.5 竣工文件

5.5.1 承包人应编制并及时更新反映工程实施结果的竣工记录,如实记载竣工工程的确切

位置、尺寸和已实施工作的详细说明。竣工记录应保存在施工场地,并在竣工试验开始前,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形式和份数提交给监理人。

5.5.2 在颁发竣工验收文件之前,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的份数和形式向监理人提交相

应竣工图纸,并取得监理人对尺寸、参照系统及其他有关细节的认可。监理人应按照第

5.3 款

的约定进行审查。

5.5.3 在监理人收到上述文件前,不应认为工程已根据第 16.4 款约定完成验收。

5.6 操作和维修手册

5.6.1 在竣工试验开始前,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暂行的操作和维修手册,该手册应足够

详细,以便发包人能够对生产设备进行操作、维修、拆卸、重新安装、调整及修理。

5.6.2 承包人应提交足够详细的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在发包人要求中明确的相关操

作和维修手册。在监理人收到上述文件前,不应认为工程已根据第

16.4 款约定完成验收。

5.7 承包人文件错误

承包人文件存在错误、遗漏、含混、矛盾、不充分之处或其他缺陷,无论承包人是否根据

本款获得了批准,承包人均应自费对前述问题带来的缺陷和工程问题进行改正。

74

6. 材料和设备

6.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6.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

和保管。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设备负责。

6.1.2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将各项材料和改造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技术要

求、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应负责提供的材料和改造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6.1.3 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

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及发包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和发包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提供材料和设备。

6.3 专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和设备

6.3.1 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须专

用于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改造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6.3.2 随同设备运入施工场地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应由承包人会同发包

人和监理人按供货人的装箱单清点后共同封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启用。承包人因合同工作需要使用上述物品时,应向发包人提出申请。

6.4 实施方法

承包人对材料的加工、设备的采购、制造、安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以及行业习

惯来实施。

6.5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6.5.1 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设备,并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

更换。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6.5.2 发包人和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应即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

人立即改正,并禁止在改造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1.1 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

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

75

监理人批准。

7.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

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

7.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

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7.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7.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

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上述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中的任何部分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7.4.2 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根据合同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

8. 交通运输

8.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承包人应根据改造工程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

权,以及取得为施工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8.2 场内施工道路

8.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

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

8.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发包人

和监理人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

8.3 场外交通

8.3.1 承包人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由承包人承

担。

8.3.2 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

通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76

8.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

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8.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

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

8.6 水路和航空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

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

9. 测量放线

9.1 施工测量

9.1.1 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合格的人员、仪器、设

备和其他物品。

9.1.2 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错误或出现超过合同约定的误

差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并承担相应的复测费用。

9.2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负责,对其提供上述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损失的,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在设计或施工中对上述资料的准确性进行核实,发现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10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0.1 安全文明施工

10.1.1 安全施工要求

10.1.1.1 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改造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任何指示。

10.1.1.2 因安全生产需要暂停施工的,按照第 11.6.1 项【暂停施工】的约定执行。

10.1.2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77

承包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遵守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编制“四措两案”,并按安

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改造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10.1.3 特别安全生产事项

10.1.3.1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及发包人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

10.1.3.2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闭空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

通要道等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10.1.3.3 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

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以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报送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10.1.3.4 承包人进行起重、有限空间、高空等高风险作业时,施工开始前应办理相关手

续。

10.1.4 治安保卫

10.1.4.1 承包人应指定专人统一管理施工场地及生活区在内的治安保卫,履行合同项目的

治安保卫职责。

10.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施工

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0.1.5 文明施工

10.1.5.1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施工所在

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有其他要求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10.1.5.2 在改造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多余材料、垃圾和各

种临时设施等,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等。

10.1.5.3 安全生产(措施)费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承包人对安全生产(措施)费应专款专

用,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0.1.6 事故处理

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和

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

78

10.1.7 安全生产责任

10.1.7.1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

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损失:

1)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2)由于发包人原因对承包人、监理人造成的人员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自身人员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

10.1.7.2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承包人、发包人、监理人以及第三者人

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10.2 职业健康

10.2.1 劳动保护

10.2.1.1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安排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的休息

时间,并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依法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承包人应督促其分包人为分包人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

10.2.1.2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并提供劳动保护,并应按国

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承包人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10.2.1.3 承包人应按法律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

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10.2.2 生活条件

承包人应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承包人应采取有效

措施预防传染病,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并定期对施工现场、人员生活基地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和急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

10.3 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采取合

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

承包人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

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79

11. 工期

11.1 进度计划

11.1.1 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经监理人审批后

的进度计划具有合同约束力,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人应当指示承包人对进度计划进行修订,重新提交给监理人审批。提交的进度计划表应符合发包人要求,其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

1)承包人拟进行项目的工序和时间表;

2)承包人在施工现场进行各项工作所需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预计数量;

3)承包人拟进行改造项目的设计、供货、施工工期进度表。

11.1.2 监理人对进度计划的认可不免除承包人于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

11.1.3 在未经监理人同意前,承包人不得对已经发包人认可的进度计划作任何实质性的更

改。

11.1.4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经监理人认可的项目节点进度计划。

11.2 改造工程实施

11.2.1 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 7 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应在第 1.1.4.3 目约定的

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在接收证书中写明。

11.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工,双方应

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但承包人必须尽一切努力去缩小该延迟所造成的后果。

11.2.3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的赶工,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1.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

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

11.1 款的约定执

行。

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设备或变更作业地点;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作业;

5)发包人按第 9.2 款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

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80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由于出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

工期。

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逾期竣工违约金计算

方法和最高限额,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11.6 暂停和终止

11.6.1 暂停施工

11.6.1.1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施工的,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情况

紧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按照第

11.6.1.4 目【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执

行。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

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1.6.1.2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且承

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

24 小时内仍未复工的,视为第 2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第(

8)目约定的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

11.6.1.3 指示暂停施工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

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

11.6.1.4 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

因紧急情况需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

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发出指示,逾期未发出指示,视为同意承

包人暂停施工。监理人不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的,应说明理由,承包人对监理人的答复有异议,按照第

22 条【争议的解决】约定处理。

11.6.1.5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暂停施工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在施工复工前,

监理人会同发包人和承包人确定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并确定施工复工条件。当施工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经发包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因发包

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按照第

11.3 款【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约定办理。

81

11.6.1.6 暂停施工期间的工程照管

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照管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1.6.1.7 暂停施工的措施

暂停施工期间,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改造工程质量及安全,防止因暂

停施工扩大损失。

11.6.2 合同的终止

11.6.2.1 因承包人的过错而导致合同终止

1)如果承包人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且对合同的履行有实质性的和负面的影响造成的

过错,发包人可在不影响对违反合同所作的任何其它补救措施的条件下,以书面通知承包人违约。

2)当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最低性能保证值时,发包人有权终止部分或合同的全部。

11.6.2.2 因破产而导致合同终止

如果承包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或其他无力偿还

债务,发包人可在任何时候用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而不对承包人进行任何补偿。但上述合同的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发包人采取行动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力。

11.6.2.3 因发包人的以下过错导致合同终止

发包人未按合同在从应付款的最后日期起

90 天,仍未向承包人付款,并且没有承包人可

以接受的合理理由;或发包人破产;或从发出暂停通知起,项目持续暂停时间超过

1 年,承包

人可终止合同。

12. 工程质量

12.1 工程质量要求

12.1.1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关设计、设备、施

工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2.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设备、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

承包人返工直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2.2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监理人有权对工程全过程涉及到的设计、材料、设备、施工等进行检查和检验。监理人的

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

12.3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

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

82

商解决。

12.4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施工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施工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

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合同当事人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按照

3.5 款【商定或确定】执行。

13. 试验和检验

13.1 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3.1.1 本款适用于竣工试验之前的试验和检验。

13.1.2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

料、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13.1.3 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

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13.1.4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

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13.2 现场材料试验

13.2.1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

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

13.2.2 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

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

13.3 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认

为必要时,应由承包人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批准。

14. 变更

14.1 变更的范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照

83

本条约定进行变更: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14.2 变更权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第

14.3 款(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

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14.3 变更程序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

7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应审查,并在收到承

包人变更报价书后

7 天内,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商定此估价。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监理

人应确定该估价。

14.4 变更估价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价格;

2)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可在合理范

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价格;

3)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无相同及类似报价的,按照合理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合

同当事人协商后在变更通知单(或委托单)中明确变更的内容及计量、计价原则和方法。

14.5 暂估价

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服务、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

定。

14.5.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专用合

同条款中选择其他招标方式。

1 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招标,对该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

批准按照以下约定执行:

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 14 天将招标方案通过监理人报送

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方案后

7 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

应当按照经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84

2)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 14 天将招标文件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批,

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文件后

7 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有权确定

招标控制价并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评标;

3)承包人与供应商、分包人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前,应当提前 7 天将确定的中标候选供

应商或中标候选分包人的资料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资料后

3 天内与承包人共同确定中

标人;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

7 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2 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供

应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

14 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

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7 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

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

14.5.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第

1 种方

式确定:

1 种方式: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本项约定确认和批准:

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前 28 天向监

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

3 天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 14

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该书面申请已获得同意;

2)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供应商、分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求的,发包人

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供应商、分包人;

3)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 7 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2 种方式:承包人按照第 14.5.1 项【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约定的第 1 种方式确

定暂估价项目。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具备实施暂估价项目的资格和条件的,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后,可由承包人

自行实施暂估价项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具体事项。

14.5.3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

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5. 支付

15.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5.2 预付款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设计和工程实施购置材料、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

85

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额度、预付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

15.3 工程进度付款

15.3.1 付款时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进度付款按月支付。

15.3.2 支付分解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价格清单的价格构成、费用性质、计划发生时

间和相应工作量等因素,按照以下分类和分解原则,结合第

11.1.1 项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汇

总形成月度支付分解报告。

1)勘察设计费。按照提供勘察设计阶段性成果文件的时间、对应的工作量进行分解。

2)材料和工程设备费。分别按订立采购合同、进场验收合格、安装就位、工程竣工等

阶段和专用条款约定的比例进行分解。

3)其他工程价款。除第 15.1 款约定按已完成工程量计量支付的工程价款外,按照价格

清单中的价格,结合第

11.1.1 项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拟完成的工程量或者比例进行分解。

承包人应当在收到经监理人批复的合同进度计划后

7 天内,将支付分解报告以及形成支付

分解报告的支持性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支付分解报告后

7 天内

给予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经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的支付分解报告为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合同进度计划进行了修订的,应相应修改支付分解表,并按本目规定报监理人批复。

15.3.3 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应在每笔进度款支付前,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

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期应支付金额总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应支付金额总额、已支付的进度付款

金额总额;

2)当期根据支付分解表应支付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应支付金额;

3)当期根据第 15.1 款约定计量的已实施工程应支付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应支

付金额;

4)当期根据第 15 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变更金额;

5)当期根据第 23 条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索赔金额;

6)当期根据第 15.4.1 项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扣减的

质量保证金金额;

7)当期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增加和扣减的金

额。

15.3.4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86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 14 天内完成审

核,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监理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完成审核的,视为监理人同意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监理人有权核减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

2)发包人最迟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 28 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

人。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进度付款申请。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

部分工作。

4)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

的约定执行。

15.3.5 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人有权

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监理人、承包人复核同意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15.4 质量保证金

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

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

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

50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

责任,并将无异议的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15.5 竣工结算

15.5.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价格不因物价波动和法律变化而调整。

15.5.2 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监理

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

7 天内完

成核查、准备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并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21 天内提出具体意见或

签认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并在发包人签认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后的

50 天内将应付款支付给承包

人。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或者签认竣工付款证明文件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提出的竣工付款金额。

15.5.3 竣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

的约定执行。

87

16. 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

16.1 竣工试验

16.1.1 承包人按照第 13.1.2 款和第 13.1.3 款提交文件后,进行竣工试验。

16.1.2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可以开始进行竣工试验的日期通知监理人或

发包人,监理人或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日期内,确定竣工试验具体时间。除专用合同条款中另有约定外,竣工试验应按下述顺序进行:

1)单体试验,承包人对单体设备按合同约定进行适当的检查和功能性试验,保证每一项

设备都满足合同要求,并能安全地进入下一阶段试验

;

2)系统试验,承包人应进行系统试验,保证工程或区段工程满足合同要求,在所有可利

用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运行;

3)性能试验,当工程能安全运行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或发包人,可以进行其他竣工

试验,包括各种性能测试,以证明工程符合发包人要求中列明的性能保证指标。

16.1.3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及设备试运行。试运行所需人员、设备、材料、燃

料、电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的条件以及试运行费用等由专用合同条款规定。

16.1.4 某项竣工试验未能通过的,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的指示限期改正,并承担合同约定的

相应责任。

16.2 竣工验收的含义

竣工验收是指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

16.3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6.4 竣工和验收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经过验收后同

意接收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合同当事人和监理人在

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中签字的日期为准。

16.5 竣工清场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颁发后,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直至

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8

17.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7.1 缺陷责任期

17.1.1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从机组投复役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为

12 个月。

17.1.2 缺陷责任期的延长

上述的缺陷责任期满之前,已经存在但不能立即处理的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

人有权根据缺陷情况适当延长缺陷责任期,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17.1.3 承包人一旦收到发包人的缺陷处理书面通知,即应有责任履行缺陷消除义务。

17.2 保修责任

17.2.1 保修期 12 个月,自机组报复役之日起计算。

17.2.2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自机组报复役之日后 180 天内出现因改造质量原因引起的

非计划停运,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

17.2.3 保修期内若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派人无偿修

复,发包人将视问题的严重程度酌情扣减质量保证金。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处理的,发包人可自行委托他人进行处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付款通知后

10 日内支付给发包人。给发包人

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7.2.4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返还质

量保证金。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后,应于

14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

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

50 天内按照约定将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

2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理。

18. 保险

1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全过

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施工场地;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

1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证将作为

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89

19. 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1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

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2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

理。

1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

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1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

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

告及有关资料。

1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

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

1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

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设备、材料的损坏,以及因改造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第

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

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

包人承担;

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

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90

1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

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为项目订购的并已交付给发包人,或承包人有责任接受交付的材料和其他物

品的价款;

3)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而产生的费用,或因不能退货或解除合同而

产生的损失;

4)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5)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6)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7)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28 天内完

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20. 违约

20.1 发包人违约

2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违反第 14.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

他人实施的;

3)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

4)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5)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

5)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

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

有权暂停相应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监理人。

2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

润。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91

2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按第

20.1.1 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28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出现第 20.1.1 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第(

5)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

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20.1.4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

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为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3)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4)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5)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6)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7)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2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

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和与项目有关的已购设备材料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施工设

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20.2 承包人违约

2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2)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实施和竣工的工程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

3)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设备、材料和工器具等的;

4)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5)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设备、材料和工器具等撤离施

工现场的;

6)承包人未能按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7)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

8)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

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92

9)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10)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11)由于承包人原因,产生安全事故及环境保护事故的;承包人在本项目或其它项目中

因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保护事故被行政处罚、列入失信名单等。

12)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承包人发生除本项第(

9)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

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若承包人在其他项目中因产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保护事故被行政处罚、列入失信名单等,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2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2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增加的费用除应

包括由于上述违约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2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

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20.2.2.3 承包人发生第 20.2.1(8)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在专用条

款中约定。

2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2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8)目约定的违约

情况时,或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施工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设备、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

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

承包人已提供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

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

93

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22 条【争议解决】

的约定处理。

2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

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21. 索赔

2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

人提出索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监理人递

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

权利。

2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款和

(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

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做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50 天内完成赔

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7 条的约定执行。

2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按第

16.5 款的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竣工验收

合格证明文件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

包人提出索赔:

l)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94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

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和延长缺陷责任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发包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发包人从承包人处得到赔付的金额和(或)缺陷责

任期的延长期。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

该索赔已被接受。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22 条的约定执行。

2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5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承包人文件的提供

如果一方发现为实施工程准备的文件中有技术性错误或缺陷,应立即将该错误或缺陷通知

另一方。

承包人按照下列份数向业主提供有关文件:

1)制造商文件份数:每台设备不少于 3 份

2)设计图纸份数:初设(含计算书) 1 份(电子版 1 套),施工图 3 份。

3)竣工资料:设备运行参数 3 份,竣工图纸 3 份、循环水动力优化试验报告 3 份、

电子版各

1 份。

1.6.2 发包人提供的文件

发包人在

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 时间内提供 1 份文件给承包人,包括前期工作

相关文件、设备参数、地质条件等,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承包人。属于借阅的资料承包人用完返还给发包人。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标准和条件:

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 ;

提供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的时间:

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

2.8 发包人其他义务

2.8.1 负责审查承包人的资质,检查其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及实施情况。

2.8.2 负责对承包人改造工作的检查、监督与考核。

2.8.3 委托监理负责安全、环保、质量、工期、费用等过程控制与管理。

2.8.4 为承包人提供改造所需原始图纸、改造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资料,并有专责人员适

时解决承包人提出或遇到的各类问题。

2.8.5 审核承包人提供的“三措两案”、人员资质、试验设备、工器具检验报告等。

2.8.6 负责组织设备系统解列、隔离和验收工作,为改造工程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2.8.7 负责提供施工场地,现场具备的起吊设施,改造工程所用水源、电源的接口。水、

电费用由承包人按发包人相关规定据实缴纳。

其中:

96

1.施工用电为: 0.439 元/kWh;

2.施工用水为: 2.3 元/吨;

2.8.8 协助乙方办理入厂施工手续,指定施工地点并在施工过程中予以技术监督、指导。

2.8.9 负责对承包人施工人员入厂施工前的文明、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张家口发电公司外包

工程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2.8.10 负责按照《技术协议》、施工图纸、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

标准,及时组织对设备(材料)及工程进度、质量等的检查、验收工作。

增加此款:

2.9 发包人的其他权利

2.9.1 对工程有建议、检查、监督、奖罚权;

2.9.2 有权纠正承包商的违约行为,并得到损失赔偿。

2.9.3 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由其派遣或雇用的那些工作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的人员。上述

撤换的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重新回到施工现场。

2.9.4 有权对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和建议。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9 竣工资料的套数:设备运行参数 3 份、竣工图纸 3 份、循环水动力优化试验报告 3 份、电子版各 1 份。

内容:

循环水泵变频器定值参数;设备改造后原理图、接线图等;试验报告应包括:现

场设备交接试验内容,验证变频方式节能效果,结合循环水动力试验数据给出不同工况下运行调节方式的指导性意见。

时间:

现场设备交接试验在设备安装后 7 天内完成;运行参数及竣工图纸在设备投运

后一个月内移交给发包人;循环水动力优化试验报告在试验后一个月内完成。

4.1.10 项修改为: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并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本合同工程并接受发包人监督,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当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对雇用人员有特殊规定时,承包人应按当地规定执行。

4.1.11 项修改为: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 施工中对发包人提出安全、质量问题,承包人应给予相应回复。

2. 按照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提供合格的设备(材料)、工程等;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

97

《技术协议》及发包人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质量和工期。

3. 承包人认真做好标准化作业,负责改造后设备、设施的标志、标识齐全。

4. 负责施工区域内的设备、地面、门窗、钢梁、平台等的卫生保洁清扫,对施工产生的废

旧物资运送到发包人指定地点,对施工产生的垃圾负责清运、处理,使之满足环保要求。

5. 负责临时用水、用电铺设、接引。

6.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问题而影响工期时,应及时向发包人报告,

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调整工期,否则承包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无故延期将按第11.5 款进行考核。

7. 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不符合项处理由承包人承担(需返厂处理的除外),直到验证合

格,特殊情况下难以达到要求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8. 承包人应保证施工期间人力和技术力量的投入,服从发包人的安排,不能出现因人力和

技术力量不足等原因造成改造工期拖延、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等问题。如果因为承包人工期和质量不能满足竣工要求,发包人有权拿出部分项目重新外委,外委项目发生的

x 费用由承

包人合同中扣除。

9. 改造工程需采取的临时措施由承包人负责,由于改造等原因造成部件损坏而增加的临时

工作量由承包人负责。

4.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4.3.2 增加条款:

4.3.2.6 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 号)和《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

2016〕49 号),承包人应按照

国家和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无误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该账户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4.3.2.7 承包人未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的,发包人将按照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门的规定,在支付给承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扣留农民工资保证金,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4.3.2.8 承包人应设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用账户上的款项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承包人应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并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经承包人汇总并核查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报送至发包人。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发包人依据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将农民工工资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承包人应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定期对农民工工资账户支付情况进行检查。

4.3.2.9 发包人有权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如果承包人单位所负责的工程出现拖欠农民

工工资情况,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每发生一次农民工工资迟付、聚众讨薪、骚乱滋事、停工罢工、上访等事件,对承包人按未及时足额支付的工资总额的

1-30%进行处罚。

4.4 分包

本次改造项目不允许分包

98

5. 设计

5.5 竣工文件

5.5.1 承包人提供竣工记录的形式 纸质版与电子版 ;

份数

纸质版 3 份,电子版 1 份 。

6. 材料和设备

6.1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6 号机 2 号循环水泵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变频系统(全

套)

1

2

DCS 模件

DI、DO、AI、

AO

9

3

DCS 逻辑组态及

接入 SIS 系统

1

配套厂内 DCS 系统

4

空调 10P

4

配套提供附属电源

5

安装、施工

1

6

循环水动力优化

试验

1

7 号机 2 号循环水泵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变频系统(全

套)

1

2

新建变频器配电

满足设备安装

要求

平米

≥80

详见技术规范书

3.2.5.6 内容

3

移栽树木

60

养护 1 年后保证存活率≥95%

99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4

接地系统

地下铜覆钢,地上镀锌扁铁

1

根据配电间实际情况设计接地系统,接地系统与邻近地网两点连接。接地截面需满足热稳定

校验

5

DCS 模件

DI、DO、AI、

AO

9

6

DCS 逻辑组态及

接入 SIS 系统

1

配套厂内 DCS 系统

7

空调 10P

4

配套提供附属电源

8

安装、施工

1

9

循环水动力优化试验及科技产出

1

8 号机 1 号循环水泵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变频系统(全

套)

1

2

DCS 模件

DI、DO、AI、

AO

9

3

DCS 逻辑组态及

接入 SIS 系统

1

配套厂内 DCS 系统

4

空调 10P

4

配套提供附属电源

5

安装、施工

1

6

循环水动力优化试验及科技产出

1

100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改造工程所需动力及控制电缆

10.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0.1 安全文明施工

10.1.1 安全生产要求:

1.要符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相关要求及集团发布的相关安全生产

制度文件要求。

2.要符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大唐集团制〔2021〕3 号)、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电企业生产外包外委项目管理办法》(大唐集团生〔

2021〕222

号)。

3. 要符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检查与评价管理规定。

10.1.2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发包人、承包人要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其保证和监督作用,深入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与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承包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遵守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编制“三措两案”(涉及环

保的项目应编制“三措两案”),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改造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10.1.5 文明施工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施工所在地有关政

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除此之外,还应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和《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验收导则》的要求执行。

11. 工期

11.1 进度计划

本技术改造项目整体计划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 年 10 月 31 日,其中 7 号机

2 号循环水泵、8 号机 1 号循环水泵变频改造相关设备,待变频器室建设完成后运抵现场;6号机 2 号循环水泵变频改造无新建变频器室要求,按常规流程推进,具体时间及工作要求如下:

1.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项目全部优化改造方案制定、设备选型工作,同步启动 7 号

机 2 号、8 号机 1 号循环水泵变频器室土建及配套设施施工,工期为 2 个月。

2.设备制造与供货: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启动 3 台变频改造全套设备的制造、检验工

作;其中 6 号机 2 号循环水泵变频改造设备制造与供货周期为 2 个月,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运

101

抵项目现场;7 号机 2 号、8 号机 1 号循环水泵变频改造设备待变频器室土建施工完成后,立即组织运抵项目现场。

3.施工队伍入厂: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完成所有施工人员、机具、材料的进场工作,办

理完现场施工相关手续,进厂后做好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4.分机组改造实施要求:

(1)6 号机 2 号循环水泵变频改造:设备到货后立即开展设备安装工作,安装完成后随

即进行调试、试运工作(调试试运工期 10 天),整体在设备到货后 30 日内完成投运。

(2)7 号机 2 号循环水泵、8 号机 1 号循环水泵变频改造:待变频器室建设完成、设备运

抵现场立即开展设备安装,安装完成后进行调试、试运工作(调试试运工期 10 天),整体在设备到货后 30 日内完成投运。

5.所有机组变频改造设备投运后 6 个月内,完成 30%~80%电负荷工况下循环水动力优化试

验,并形成完整的试验及论证报告。

6.2027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项目整体验收、经济性论证等工作,并

发表论文 3 篇,取

得专利

3 项(发明专利不少于 1 项)。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本合同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是指:当地气象部门认定的达到或超过 50 年一遇的大风、降

雪、暴雨、冰雹、雷暴等。

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承包人必须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按延

误天数(每天考核人民币

2000 元)对乙方进行考核;若影响机组检修一级网络节点,按照每

天考核人民币

10000 元对乙方进行考核。(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12. 工程质量

12.1 工程质量要求

12.1.1 设备、施工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土建工程质量评价,安装工程质量评价,变频

器高低电压穿越、瞬时停电再启动等核心功能均满足标准要求,循环水动力优化试验覆盖全工况且节能效果显著,应符合国家“双碳”政策及火电机组绿色高效运行需求。

13. 试验和检验

13.2 现场材料试验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的现场设备交接试验及变频改造后的循环水动力优化试验,应由

承包人提供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并得到发包人的认可。

102

14. 变更

14.1 变更范围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视为变更:

1)合同范围的变化,包括合同外委托或出现合同范围内的甩项工作等;

2)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

3)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设计;

4)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5)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己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6)工程量清单缺项;

(7)清单中重复计列的工作内容。

15. 支付

每次付款之前承包人应提交相应金额对应工程内容及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税率按当期国家

增值税标准执行,付款周期为

1 至 1.5 个月。

15.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按照设计、设备、施工(含其他费用)三项内容的实

际完成情况分别支付结算款和质量保证金。

15.3 工程进度付款

本款修改为:

1.主体设备安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依据报价出具主设备、空调及 DCS 模件全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含

13%增值税。发包人依据报价为准,支付设备 100%总价款。

2.承包人开具施工相应价款增值税专用发票(含 9%增值税),发包人收到发票后支付施工

发票总价款的

97%,剩余 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满后无质量

问题全部结清,质保期内若发生任何质量问题,承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发包人有权视问题的严重程度全部或部分扣减质保金。

3.完成各项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论文取得用稿通知后,专利取得进入实审通知后,承包人

出具调试试验、服务费用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含

6%增值税,发包人依据报价为准,支付调试

试验、服务费用

100%总价款。

15.4 质量保证金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在应结算质量保证金两年内没有结算的,发包人不再支付。

103

15.5 竣工结算

15.5.2 承包人应于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颁发后 30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 1 份竣工付款申请

单。

16. 竣工试验和检验

16.1 竣工试验

16.1.2 承包人应改造施工及设备安装后 5 天内将可以开始进行竣工试验的日期通知发包

人,监理人或发包人应在接到承包人验收申请报告后

5 天 内,确定竣工试验具体时间。

16.1.3 除发包人提供的 变频器动/静态试验方案 外,试运行所需人员、材料、消耗品、工

具等必要的条件以及试运行费用等均由承包人负责。

16.4 竣工和验收

竣工日期为: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因发

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30 天内完成验收,以提交工

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提前使用的,以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17.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7.2 保修责任

17.2.5 因设备生产厂家自身设计、研发、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软硬件质量缺陷、功能不达标

或运行故障,均属于厂家责任。由此产生的维修、更换、返工、技术服务及相关配套费用,应由设备厂家全部免费承担,我方不承担任何与此相关的费用及责任。

20. 违约

20.2 承包人违约

2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20.2.2.1 目修改为: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

承包人违约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如果承包人未按规定工期完成全部工程,按延误天数(每天考核人民币

2000 元)对承包人进行考核;若影响机组检修一级网络节点,按照每天考核人民币 10000 元

104

对乙方进行考核。(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承包人违约造成发包人其他损失时,承包人承担其相应损失费用。

2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设备、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

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费用的承担方式:

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承担的违约金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当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不足时,应由承包人直接支付给发包人。

22.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请发包

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3. 合同专用条款附件

附件一:廉洁合同

附件二:安全协议书

附件三: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

附件四:技术协议书

附件五:工程一级网络进度计划

附件六:总价子目支付分解表

105

附件一:廉洁合同

廉政保证合同

甲方: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

乙方:

为保证合同项目质量,规范管理,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双方同意,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甲方廉政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甲

方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合同项目中执行廉政情况进行监督。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

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合同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其装修房子、为亲属、朋友等安排工作、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钱(含有价证券)、物。

3、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人员要坚决谢绝,无法

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4、甲方人员负责每季召开一次廉政会议,通报情况。

二、乙方廉政责任

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甲方遵

守执行。

2、乙方不得向甲方行贿、提供回扣或其它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人员馈赠

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合同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装修房子、为甲方亲属及朋友等安排工作、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3、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合同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按时参加甲方廉

政会议。

106

4、乙方发现甲方人员有不廉政的暗示或行为,应及时报告甲方纪检监察人

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人员违反廉政责任,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政纪对当事人进

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违反廉政责任,经调查属实,甲方有权一次性扣罚乙方经济合同总

款项的 0.5—2%,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在今后的项目中,甲方不再考虑与乙方的合作。

(以下无正文)

甲方: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口发电分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

107

附件二:安全协议书

安全协议书

发包单位合同编号:

承包单位合同编号: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发包人)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综合治

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

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法律、法规,(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以下简称承包人)结

合双方实际情况,经共同协商,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达

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力,随合同生效而生效,随合同终止而终止。

一、项目概况

1、工作范围:。

2、工作地点:。

3、工作环境:主要危险源是。

4、工作方式:以承包工程形式进行。

5、工作性质:自主作业管理,发包人进行必要配合。

6、工作手段:承包人自带必要的工器具、机械及加工设备等。

7、项目分包范围和内容(与主体合同一致):。

二、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2.不发生一般火灾事故;

108

3.不发生一般交通事故;

4.不发生垮塌事故;

5.不发生一般大型机械与设备损坏事故;

6.不发生大面积传染病和集体食物中毒事故;

7.不发生职业卫生事故;

8.不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

9.不发生群体舆情事件;

10.施工期间做好防尘、抑尘工作,损害的植被在工程竣工后及时恢复;

11.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

12.确保施工期间获得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四、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执行标准:

以下标准双方均应认真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

2013)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7)

4.《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2018)

5.《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5)

6.《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程》(TSG Q7015-2016)》

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 DL 5009.2-2013)》

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17 )

10.《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安全设施标准》(2007)

11. 国家有关部、委、各级政府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

康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法令、法规、规定、制度;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4.《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 5027-2015)

15.发包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规定、制度。

109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发包人在开工前对承包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承包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电力设施许可证、政府主管部门颁发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建筑施工企业

还需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营业执照及其中所列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拟发包工程所需的专业门类和工

作内容;执照的有效期必须比工程的合同期限多列出

30 天以上;承包人必须具有良好

的安全业绩,在社会上有良好的安全声誉,在工程现场有良好的安全形象。

2)企业资质证书:承包人资质证书中所列的资质,必须与拟发包工程的工作内

容相适应;资质证书上所列的资质等级,应不低于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拟发包工程

所需的资质;发证机关必须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证书的有效期必须比工程

的合同期限多出

30 天以上;承包人已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资格。

3)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发包工程涉及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民用爆破器材

的,必须审查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必须符合国务院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必须比工程的合同期限多

30 天以上。

2.审查承包人简介和安全生产情况。掌握承包人三年的工作业绩和安全生产情况,

应选择有相近工作经验的运行、维护、检修、试验、改造的承包人;最近

3 年内没有

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重大安全事故。

3. 承包人安全生产组织建设完成。承包人成立项目部,以红头文件任命项目经理;

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设立负责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并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项

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建造师任职资格,施工负责人、安

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员工技术素质符合要求。

1)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且具备建造师执业资格 , 承包人应向发

包人提交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

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

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2)要求全员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部的各类管理人员应取得必要的岗位资格证书

; 特种作业人员必

须依法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进网作业人员持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

证》。

3)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天数。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离开施工现场

时,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项目经理的通知中应当载明临时

110

代行其职责的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

能力。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 14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

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

料,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合同原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

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

任。

5)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

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

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28 天内进行

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

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

1 项约定的职责。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应

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有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有完善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应急救援

预案及演练方案,内容包括:安全职责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工

器具管理制度、事故调查制度和各类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等。

5.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员配备符合相关规定且满足要求,承包人 100 人以上的必须

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

30 人的设专职安全员;施工队伍超过 30 人以

下的设兼职或专职安全员。

6.保证安全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施工要求。

7.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和劳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相关证明材料和施工人员的身

体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院)。

8.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 3 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9. 发包人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10.以上材料承包人应报发包人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六、发包人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制定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明确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方针、目

标、标准、组织机构和保证措施;

2.制定年度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4. 审查总、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凡资质和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不能承包

本企业工程。对承包人在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上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或安监

机构负责人提出撤换要求。

111

5.审核总、分包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体系、安全生产责任

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6.审核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监督施工企业施工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

7.组织承包人作业人员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组织安全知识考试,并按照现场管

理规定,对考试合格人员发放施工现场准入证,做到有据可查。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

得进入现场施工。施工中新增的施工人员同样进行以上安全培训教育和考试。

8.负责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并及时向承包人传达发包人或上

级单位安全工作要求。

9.对承包人工作负责人、操作人及安全监护人资格进行考试认定,并下发正式文件

通知内部有关岗位和通报相关单位。

10.发包人在岗前安全培训中应让承包人知悉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掌握有

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

品的正确使用维护方法及相关警示标识的含义。

11.施工前负责审核承包人上报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并根据

工程项目内容、特点向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提出安全防范措施要求。

12.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设施等管理制度,按规

定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13.组织同一区域交叉施工各方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

全措施。

14.组织或参加定期召开的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

题。

15. 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违章、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对发现

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书面通知承包人,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下达工程

暂停令,。

16.监督承包人认真履行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环保、绿色

施工的条款。

17.发包人有义务根据工作的需要,为承包人的工作办理工作票、动火票,向现

场派监护人员。发包人要积极做好发包工程的工作票、动火票办理等事宜。对于非长

期外委单位承包的项目,其工作票均实行双工作负责人制(承包人为第一负责人,发

包人为第二负责人),其中发包人工作负责人由发包人有工作票负责人资质的人员担

任,承包人工作负责人可由承包人指定的具备资质的人员担任。承包人工作负责人出

现在相关工作票工作组成员第一个名单的位置,发包人工作负责人出现在相关工作票

工作组成员第二个名单的位置,其余工作组成员名单随后。发包人工作票负责人安全

职责包括:

112

1)对第一工作负责人必要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工作过程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提

出意见和整改措施。

2)开工前,对第一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

记录。

3)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公司有

关安全生产制度和与该工作有关的安全生产常识、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等,并做好记

录。

4)明确可以进入的工作区域,严禁安排承包单位人员从事与其承包工程无关的

工作。

18.承包人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

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停止该项工

程合同的执行。

19.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

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

的,发包人在承包人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承包人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

考试,并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资料。

20.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

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发包人

应事先要求承包人做好危险点分析,并制订安全措施和防止发生危险的预案,经发包

人审核批准后,监督承包人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由承包人设监护

人。

21 提出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要求,并按要求做好相关

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

22. 对承包人提供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

具有权阻止承包人使用。并限期这些不安全的机具退场。现场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

要不允许开工。

2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尽量向承包人提供工作方便,使工程圆满完

成。

七、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1.全面贯彻发包人发布的工程建设安全方针、目标、标准和有关规定,在确保安

全的前提下组织现场的管理和施工。

2.建立、健全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明确项目经理是安全施工第一责

任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施工负全责;明确项目经理和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服从发

包人及监理人的管理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其承担的工程项目建设规模相适

应的,人员数量的配备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并满足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监督管理

113

工作需要的,经过国家规定考核合格并取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省级(含省级)以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或“安全管理资格证书”的,符合岗位职能要求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

管理人员必须正确履行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3.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项目全部或部分进行违法转包、分包、托管、代管,禁止

任何单位和个人挂靠有资质的单位承包项目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转移合同中

的全部或部分义务,也不能转让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4.承包人必须建立安全监督机制,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督人员 ,认真开展安全

监督工作

,并随时和发包人互通情况。开工前应自上而下进行危险点分析和安全技术交

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并有完整的记录

;承包人应主动

邀请发包人安全技术人员到位进行监督检查。

5.承包人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业安

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及发包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规定中的相

关部分,考试、体检合格方可进行工作,并将考试成绩书面报发包人安全监督部门审

核备案。以后若发生人员变更,在进入现场前,保证遵照以上程序办理。

6.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和措施,制定安全、文明、职业健康、环境保

护、绿色施工等各项管理制度,并按发包人规定的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程

序开展工作;根据发包人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的管理规定

,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工作。

7.按照职业健康和安全实施要求,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结合工程特点、施

工区域及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

,发包单位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

才能上岗,归档相应的手续,做到有据可查;特种作业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取得执

业资格,其证件应保证有效,并严格在持证资格范围内作业,不得混岗,不得错误使

用资质证。安全教育主要包括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班组)、

改变工艺和变换岗位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三种形式。

8.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取证,持证上岗。

9.全面遵守工程建设合同和工程建设项目规定的各项条款,自觉接受监理、发包人

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发包人提出的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意见及时整改,有不同

意见在有效时间内反馈。实行安全日报告制度。

10.工程建设安全专项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确保现场的安全文明

施工条件;其使用应接受发包人、监理人的监督。

11.承包人负责着装规范、佩戴标志。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

品,如:安全鞋、安全帽、胸卡、工作服、防护手套、听觉防护(需要时)、防护镜

(需要时)、安全带等;书面告知在危险岗位人员的操作规程,明确违章操作的危

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商业保险费由承包

人支付,商业保险期限自工程建设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114

12.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工程施工前,施工方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作技术

交底;涉及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即“四新”技术以及特殊环境、特种作

业等也必须向施工作业人员交底;交底内容为该工程的施工程序和顺序、施工工艺、

操作方法、要领、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等。

13.落实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七不准”的有关规

定(有安全隐患的施工队伍不准进入现场;有安全隐患的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有安全

隐患的施工机械不准进入现场;有安全隐患的工程设备不准进入现场;有安全隐患的

材料不准进入现场;有安全隐患的施工措施不准审批实施;有安全隐患的区域不准开

放施工)。

14.落实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安全检查与评价管理规定》内的各项

工作。

15.根据合同内容,制定“三措两案”(“三措”指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

施、安全措施

,“两案”指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审批合格后实

施。

16.承包人各施工班组每天必须认真组织“班前会”、“班后会”,开展“三讲

一落实”活动,做好危险点分析,人员职责分工清晰,安全措施逐条落实,现场承诺

签字;开工前,施工班组作业人员必须列队整齐进行开工前五分钟教育,没有完善的

安全措施,无作业票或作业票填写内容与实际不符、有误及监督旁站人员未到场

,严禁

开工。

17.现场作业必须执行发包人与监理人共同批准的方案,遵守设备厂家作业手册要

求的标准;

18.起重作业应严格执行起重“十不吊”的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19.制定并落实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根据发包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编制施工临时用电实施方案报发包人审批后执行;按要求选用合格的配电箱,装设漏

电保护器,电缆、架空线敷设、接地等符合规范。

20 制定并落实包括防汛、防暑、防雷、防雨、防大风、防冻、防雾、防小动物等

安全防范措施。

21 所有安全设施、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

标准,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

22.承包人应负责赔偿由于承包人过失或责任造成发包人以及第三方的人身伤害和

财产损失,负责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伤亡事故的责任及由此发生的费

用。

23.承包人应保持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和废弃物;进入

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按规定放置有序,防止任意堆放,阻塞工作场所周围的通道。

115

24.承包人应组织制定并实施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

演练,及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

25.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相关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一方面要保护现场,积极抢

救,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另一方面要及时如实报告,并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

和处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本单位

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

1 个小时内向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

行处理。

26. 对发包人、监理及上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

令有权拒绝执行,对发包人、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

建议。

27.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技术装备与投标时的承诺一

致,如有变化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并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备案。

28.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提供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总平面管理措施,并明确危

险物品的保管、存放和使用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

布置图进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物品堆放做到定置管理,作业面施工

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工业垃圾应及时清理。

29.承包人对工程项目进行分包,承包人应严格对合法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

查,合格后将分包单位状况(分包单位有效资质、人员状况等)报发包人和监理人审

查,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分包合同中应明确与分包

单位各自的安全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负连带责任;

承包人严禁违法分包。违法分包包含以下内容: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

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26.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时,对达到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承包人技术负责人审批、总

监理工程师核准签字、发包人审查备案后实施。

30.对工程中达到国家规定的涉及高边坡、高竖井、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

模板工程、大剂量爆破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承包人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并到当地政府备案;涉及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即“四新”技术的专项施

工方案也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116

31.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施工

措施及方案,须经施工技术、机械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以及监理审查,经承包人技术

负责人批准、总监理师审核,由承包人专业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32.施工现场应在明显处设置“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名

单及监督联系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丁现场平面图);

标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并固定在现场内主要进

出口处。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接受发包人的指导,并要考虑与其它单位整体的协调性;对施工现场的办公、

生活区与施工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实行模块化、区域化、定置化管理;办

公、生活区的选址和建设应当符合安全性和防火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

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加强管理,不发生违法违纪及火灾事故;生产现场严禁存在

“三合一”

(办公、仓库、生活)场所,夜间现场值班人员应向发包人备案。

33.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

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

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大

唐集团公司相关规定。

3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

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承包人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按合同

约定执行。

35.对因工程建设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

取专项防护措施;承包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

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

境的危害和污染。

3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租赁以及正确验收、检测、发放、使用、管理安全防

护用具、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设施;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

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

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37.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

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并将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

置。

38.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

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发、承包人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

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改动;

39.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电业系统动火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工地严禁使用

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

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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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2011 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

程》和发包人《安全生产奖惩管理标准》、《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工作

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反违章管理标准》、《生产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门禁管理标准》(或类似的相关规定)等有关安全、消防、治安及文明生产的相关

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了解地下管线和障碍物详细情况,会

同发包人明确施工方法;如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发包人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

护措施后施工,严禁冒险作业、野蛮作业;

41.施工过程中,与其他单位发生交叉作业时,应相互签订安全协议,并到监理和

发包处备案;协议应明确双方负责人、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和空间上采取的安全措

施。

42.承包人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和设备。

43.承包人如有车辆需进入生产现场需经安监部同意,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严格按

照场区内机动车限速标示行驶,不得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

44. 承包人应加强职工法律法规教育,维护队伍稳定,不得随意聚众闹事,堵塞交

通,恶意上访;承包人单位发生聚众闹事、恶意上方等不良社会影响的各类事件,或

在信息网络上散布影响发包人企业形象等各类谣言,考核

30 万元,并由承包人负责消

除影响,挽回损失。

45.承包人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具。

现场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要不允许开工。

46.承包人应将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在醒目位置设置

职业病防治公告栏,并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以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

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识。

47.承包人应根据作业环境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职业病防护用具,如因用具配备

不到位、不执行国家和发包人规定、不听从发包人指挥和建议等原因导致的承包人人

员职业病及其处置费用全部由承包人负全责。

48.作业中,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人身和设备等安全事故,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相关的事故报告由承包人填报或与发包

人共同填报。

49.承包人积极主动地了解所承包工程的生产和工艺流程的特点,对作业现场可能

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制订安全措施和防止发生危险的预案,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

学习,学习要有签字;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

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

及电网破坏事故的,承包人必须请发包人进行再教育培训,并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

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0.从事建筑工程、危险化学品、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应

设专职安全监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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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项目实施过程中在未得到发包人允许的前提下,严禁承包人跨越本项目范围以

外的区域从事各种作业活动;如需跨区作业,需由发包人带领并全程监护或者重新办

理其他项目委托并按外包工程管理规定重新办理开工申请及有关手续。

52.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人

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非特殊技术型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5

岁。

53.对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二次策划”和单位工程(含区域布置方案)安

全策划,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在现场得到全面落实。

八、专项施工要求

1.绿色施工要求

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

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

(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绿色施工管理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规划管

理、设施管理、评价管理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五个方面。

1)扬尘控制: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损场外道路。运输容

易散落、飞扬、流露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整洁。施工现场

出入口应设置洗车槽;土方作业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

高度小于

1 米,不扩散到厂区外;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对现场

易飞扬物质采取有效措施,如洒水、地面硬化、围挡、密网覆盖及封闭等,防止扬尘

产生。

2)噪音与震动控制:使用低噪音、低震动的机具,采取隔音与隔振措施,避免

或减少施工噪音和震动。施工人员远距离通话使用对讲机,严禁大声喊叫喧哗。

3)光污染控制:尽量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光污染;夜间室外照明灯加设灯

罩,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电焊作业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

4)水污染控制:在施工现场应针对不同的污水,设置相应的处理设施,如沉淀

池、隔油池、化粪池等;污水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水水质检测,提供相应

的污水检测报告;保护地下水环境;础采用明沟排水措施,尽量减少对地下水的抽

取;对于化学品等有毒材料、油料的储存地,应有严格的隔水层设计,做好渗漏液收

集和处理。

5)土壤保护:保护地表环境,防止土壤侵蚀、流失。因施工造成的裸土,及时

覆盖砂石或种植速生草种,以减少土壤侵蚀;因施工造成容易发生地表径流和土壤流

失的情况,应设置地表排水系统、稳定斜坡、植被覆盖等措施,减少土壤流失;沉淀

池、隔油池、化粪池等不发生堵塞、渗漏、溢出等现象,及时清掏各类池内沉淀物,

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如电池、墨盒、油漆、涂料等应回收后

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能作为建筑垃圾外运,避免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施工后应恢

复施工活动破坏的植被。与当地园林、环保部门或当地植物研究机构进行合作,在先

119

前开发地区种植当地或其他合适的植物,以恢复剩余空地地貌或科学绿化,补救施工

活动中人为破坏植被和地貌造成的土壤侵蚀。

6)建筑垃圾控制:施工中要求“工完、料净、场地清”,建筑材料随用随取,

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力争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

达到

30%,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 40%。对于碎石类、土石

方类建筑垃圾,可采用地基埋填、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力争再利用率大于

50%;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集中运出。

7)地下设施、文物和资源保护:施工前应调查清楚地下各种设施,保证施工场

地周围的各类管道、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运行;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

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通报文物部门并协助做好工作;避让、保护施工场区及周

边的古树名木。

2.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

关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对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如下:

1)涉及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需

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该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环境管理

的规定,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的工程项目设施的污染物排放不得

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的,限期整改。

2)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项目,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3)建设工程项目选址、选线、布局应当符合区域、流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4)应满足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相应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标准或要

求。

5)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应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涉及可能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应采取有效预防和控制放射

性污染措施。

6)建设工程应当采用节能、节水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建筑设计方案、建

筑材料、装修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

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

7)尽量减少建设工程施工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噪声。

8)应采取生态保护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9)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工程项目,可能

严重影响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建

设工程项目,环保部门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公开

听证结果,说明对有关意见采纳或不采纳的理由。

120

10)建设工程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工程项目方可投人生产或者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

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

意。

11)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取资源利用率高、污染

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12)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

记。

13)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14)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

使用。

3.建设工程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的要求

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卫生主要包括现场宿舍、现场食堂、现场厕所、其他卫生

管理等内容,需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

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

环保、消防要求。

2)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密闭式垃圾容器。

3)办公室内布局合理,文件资料宜归类存放,并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4)施工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

预案。

5)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品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6)施工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

7)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蚊、蝇、蟑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药

物。

8)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保

暧、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工作。

9)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应做好检查记录。

4.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要求

依据我国相关标准,文明施工的要求主要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

材料堆放、现场住宿、现场防火、治安综合治理、施工现场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

救、社区服务

11 项内容。总体上应符合以下要求:

121

(1)有整套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平面布置紧凑,施工场地规划合

理,符合环保、市容、卫生的要求

;

(2)有健全的施工组织管理机构和指挥系统,岗位分工明确;工序交叉合理,交接责

任明确

;

(3)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和制度,大小临时设施和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

布置堆放整齐

;

(4)施工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设施得当,水电线路整齐,机具设备状况良

好,使用合理,施工作业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

;

(5)搞好环境卫生管理,包括施工区、生活区环境卫生和食堂卫生管理;

(6)文明施工应贯穿施工结束后的清场。

7)实现文明施工,不仅要抓好现场的场容管理,而且还要做好现场材料、机

械、安全、技术、保卫、消防和生活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九、考核

承包人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时,依据《张家口发电公司发承包工程及外来人员

安全管理规定》、《张家口发电公司外包工程施工现场文明生产管理规定》、《张家

口发电公司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细则进行考核。

十、其它事项

1.质保期内,本协议仍然有效。

2.由于承包方施工破坏周围环境,造成恶劣影响引发纠纷和社会矛盾等由承包方

承担全部责任。

3.工程发生不安全情况时,属承包人责任,由承包人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发包

人应给予配合,承包人应将结论书面报发包人安全监督部门。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四份 , 发、承包人各执一份(作为合同附件),安全监督部门、项目负

责部门存留一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122

附件三: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

(此附件仅作为范本,编制招标文件时,发包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写)

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

序号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1

电缆

ZC-YJLY23-

8.7/10kV-3x185

470

2

电缆

ZA-YJV-0.6/1kV-

3x16+1x10

1580

3

电缆

ZA-YJV-0.6/1kV-

4x25+1x16

1000

4

电缆

ZA-DJYPVP-22-

300/500V-2x2x1.0

11250

5

电缆

ZA-DJYPVP-22-

300/500V-4x2x1.0

4600

6

电缆

ZA-DJYPVP-22-

300/500V-8x2x1.0

6450

7

电缆

ZA-KVVP2-22-

450/750V-7x1.5

4600

8

电缆

ZA-KVVP2-22-

450/750V-7x2.5

3900

9

电缆

ZA-KVVP2-22-

450/750V-4x4

4300

123

附件四:

技术协议书

1 总则

2 供货范围(供货清单)

3 技术资料和设备交付进度

4 检验、调试和性能验收

5 技术服务、培训和设计联络

6 售后服务

7 分包与外购

8 大(部)件情况、包装、运输和保管

9 附图(如有)

10 其它

124

附件五:工程一级网络进度计划

(发包人根据项目情况提供)

125

附件六:总价子目支付分解表

(发包人根据项目情况提供,本表适用于总价子目的计量)

总价子目支付分解表

126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

� � �

承包人(全称):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

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单位名称)

XXX 改造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

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

���� 。

2. 项目地点:������������

��� 。

3. 工程内容:��������������

� 。

4. 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

计划完工日期:

�����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承包 �。

2.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勘察设计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设备材料费:

127

人民币(大写)

¥

元);

3)建筑安装工程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4)其他费用:

人民币(大写)

¥

元)。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发包人要求(技术协议书);

6)改造工程报价表;

7)招标文件及其澄清

8)投标文件及其澄清

9)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

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

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

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改造工作,确保安全和质量,不

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

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签订时间

128

本合同于

月 日签订。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应执行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建设

采购时序有关规定》中的合同生效条件,并且承包人提交了履约保函后合同生

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址: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话:

话:

真: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129

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

履约保函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项目单位名称)XXX 改

造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项目单位名称)XXX 改造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

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竣工验

收文件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

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 保 人: (盖单

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130

第二卷 技术文件

技术规范书使用说明

1. 技术规范书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

2. 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内容不能更改。

3. 项目单位应按项目具体要求填写专用部分的非固化内容,投标人填写专

用部分的附表。

4. 技术规范书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5. 根据不同采购标的,对于必须满足的要求设置“★”条款。

技术规范书编制说明

1.严禁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的机电设备。

131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文件适用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以下

简称“招标方”)6、7、8 号机循环水泵增加变频器改造项目的技术规范。它提出了

对本项目配套关键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规范,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

适用的标准,投标方须提供一套满足技术规范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

相应服务,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

1.3 本规范书所引用的标准若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的标

准执行。投标方在施工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4 如投标方没有对本规范书提出书面异议,招标方则可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

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

1.5 如招标方有除本规范书以外的其他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讨论、

确认后载于本规范书。

1.6 本规范书经招标、投标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

订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7 在合同签定后,招标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

求。

132

二、总的要求

(一)改造目的: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 6、7、8 号机组汽轮机型式为亚临

界中间再热两缸两排凝汽-抽汽式汽轮机;机通流部分改造后型号为 N320-

16.7/537/537(合缸),额定功率(ECR)为 320MW,最大功率(VWO)为 334MW,汽轮

机允许最小稳定负荷为 30%MCR;通流级数共 28 级,其中高压缸 1 个调节级+9 个压力

级,中压缸 6 个压力级,低压缸 2×6 个压力级;末级叶片长度为 851mm。各机组配备

两台 100%容量的立式循环水泵,所用冷却水来自地下水与自供水,经由水塔→滤网→

循环水泵→凝汽器→水塔,形成闭式循环;循环水在出循环泵后进入汽机房前引出一

股作为生产冷却水用,使用后的冷却水最终返回循环水系统;此外,全部工业用水使

用后也进入循环水系统(工业用水来自深井水和循环水)。随着国家“双碳”政策的

实施,火电机组深度调峰工况愈加频繁,火电机组循环水泵耗电量大。为保证机组冷

端设备安全,同时有效降低机组能耗水平,特开展本技术改造项目。

(二)性能保证指标(性能保证表):变频器及配套系统核心性能指标:电网电压在+15%~-15%范围内波动时,变频器满载输出并长期正常运行;网侧电

压 65%~120%额定值内不停机,可承受输入电压瞬时掉电 5 个周波、厂用电源切换瞬间

断电 10 秒待机不跳闸,恢复后自动重启。具备高低电压穿越能力,低电压穿越覆盖

20% 额定电压(≤0.5s)、60% 额定电压(0.5~5s)、90% 额定电压(>5s)区间;

高电压穿越覆盖 110% 额定电压(>0.5s)、130% 额定电压(≤0.5s)区间,穿越期

间保证循环水泵电机连续运行。负荷调节响应时间:100%至 40% 负荷调节响应时间小

于 1min(现场 1s~3600s 可调);变频调速范围 0~120Hz,恒转矩调 0~50Hz,频率分

辨率 0.01Hz,调速精度数字设置 0.01Hz、模拟设置 0.1Hz。输入侧功率因数≥0.96

(20~100% 调速范围,无额外补偿措施);变频器额定负载下效率>96%。输入输出谐

波满足 GB/T 14549 及 IEEE519 标准,输出谐波<2%电压畸变率4%;输出电压、

电流为正弦波形,转矩脉动<0.1%,无电机谐振、水泵系统谐振问题。进线变压器平

均无故障工作时间≥180000h,散热风机平均无故障时间≥40000h;变频器电解电容器

寿命>10 年,内部无需要定期更换的元器件。变频器防护等级≥IP41,切换柜防护等

级 IP41,变压器防护等级 IP31;要一直保证变频装置柜体的可靠连接厂房大地,接地

电阻≤4Ω。

土建施工质量保证指标:混凝土生产质量水平优良级>50%;各级验收批次混凝土强度评定合格率为 100%。

直埋螺栓各项允许偏差合格率 100%,且最大偏差不影响安装。混凝土结构几何尺寸准确,外形美观、棱角平直(顺滑)、埋件正确、接头平整、标号和等级达到设计要求。 墙面平整、色泽均匀、线条平直,阴阳角方正、垂直。楼(地)面平整、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无积水;路面排水坡度符合设计要求、无裂缝、不积水。新变频器室选址内 60 棵树木移栽后,养护 1 年存活率≥95%。

试验验证性能指标:

133

30%、40%、50%、60%、70%、80% 电负荷工况,单/双泵运行、不同频率调节、夏/

春秋季的组合工况试验,采集流量、电流、能耗等数据,验证节能效果并给出运行指导意见。

(三)时间要求

1.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项目全部优化改造方案制定、设备选型工作,同步启

动 7 号机 2 号、8 号机 1 号循环水泵变频器室土建及配套设施施工,工期为 2 个月。

2.设备制造与供货: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启动 3 台变频改造全套设备的制造、

检验工作;其中 6 号机 2 号循环水泵变频改造设备制造与供货周期为 2 个月,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运抵项目现场;7 号机 2 号、8 号机 1 号循环水泵变频改造设备待变频器室土建施工完成后,立即组织运抵项目现场。

3.施工队伍入厂: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完成所有施工人员、机具、材料的进场工

作,办理完现场施工相关手续,进厂后做好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4.分机组改造实施要求:(1)6 号机 2 号循环水泵变频改造:设备到货后立即开展设备安装工作,安装完

成后随即进行调试、试运工作(调试试运工期 10 天),整体在设备到货后 30 日内完成投运。

(2)7 号机 2 号循环水泵、8 号机 1 号循环水泵变频改造:待变频器室建设完

成、设备运抵现场立即开展设备安装,安装完成后进行调试、试运工作(调试试运工期 10 天),整体在设备到货后 30 日内完成投运。

5.所有机组变频改造设备投运后 6 个月内,完成 30%~80%电负荷工况下循环水动力

优化试验,并形成完整的试验及论证报告。

6.2027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项目整体验收、经济性论证等工作,并

发表论文 3

篇,取得专利 3 项(发明专利不少于 1 项)。

三、工程范围

(一)概述

1. 项目概况:

随着国家“双碳”政策的实施,火电机组深度调峰工况愈加频繁,火电机组循环水

泵耗电量大。为保证机组冷端设备安全,同时有效降低机组能耗水平,特开展本改造项目。

2. 工程背景: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

6、7、8 号机组汽轮机型式为亚临界

中间再热两缸两排凝汽-抽汽式汽轮机;机通流部分改造后型号为

N320-16.7/537/537

(合缸),额定功率(

ECR)为 320MW,最大功率(VWO)为 334MW,汽轮机允许最小

稳定负荷为

30%MCR;通流级数共 28 级,其中高压缸 1 个调节级+9 个压力级,中压缸

6 个压力级,低压缸 2×6 个压力级;末级叶片长度为 851mm。各机组配备两台 100%容量的立式循环水泵,所用冷却水来自地下水与自供水,经由水塔→滤网→循环水泵→凝汽器→水塔,形成闭式循环;循环水在出循环泵后进入汽机房前引出一股作为生产冷却水用,使用后的冷却水最终返回循环水系统;此外,全部工业用水使用后也进入循环水

134

系统(工业用水来自深井水和循环水)。随着国家“双碳”政策的实施,火电机组深度调峰工况愈加频繁。火电机组循环水泵耗电量大、水塔冬季防冻压力愈加明显。为保证机组冷端设备安全,同时有效降低机组能耗水平,特开展本改造项目。

3. 设计和运行条件

3.1 厂址所在地概况:

张家口电公司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河子西乡的朱家庄村西侧,东距宣化

8km,西距张家口市区 13km,距规划的新中心城区 10 km,距铁路接轨点沙岭子站1.5km,地理位置为东经 114°55',北纬 40°41'。厂区南部围墙紧靠丰沙大国家电气化铁路干线,沙岭子车站位于电厂以西

1.5km 处,沙岭子东站紧邻电厂东端;原国家

一级公路京张公路(目前更名为张宣公路)由电厂厂区北侧通过,

500kV、220 kV 升压

站及电厂生活区位于京张公路北侧的台地上;厂区东侧围墙外是隶属于宣化区河子西乡的朱家庄村;厂区西部与当地驻军的一座卸货站相邻。

厂址地形西北高,东南低。京张公路以北为丘陵地带,属阴山山脉低山区的一部

分,山区洪水自北向南流入洋河,洪水原流经电厂厂址,一期工程在电厂围墙外修筑了环厂排洪明渠,明渠顶宽

3m,底宽 5m,深 2m,于 1986 年全部建成。洋河位于厂

区南侧

2.5km 处,自西向东流入官厅水库,电厂厂址位于洋河二级和三级台地上,洋

河在厂区范围内的百年一遇洪水位为

627.15(1956 年黄海高程系)。故电厂不受山洪

及洋河洪水的威胁。

3.2 厂区的地质概况:

场地稳定,地基稳定,土质均匀性较好,地下水对工程建设影响较小,地形起伏

不大,排水条件尚可。

3.3 地震: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标准》(

2024 年版)(GB50011-2010)规定,张家口发电公

司网控

500kV 站动力、控制电缆分沟敷设改造场地类别为Ⅱ类,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

征周期为

0.35s。

3.5 设备与系统匹配的运行的条件:

序号

类别

项目

单位

型号

72LKXB-25

型式

立式斜流泵

转速(高速

/低速)

r/min

372/330

流量

m³/h

18360

连续运行流量

m³/h

大于

85%设计流量

必须汽蚀余量

m

6.5

1

扬程

m

25

135

(二)招标范围及要求

1. 设备材料采购: 本次改造工程所涉及的成套高压变频器设备,包括变频器的供货、运输、安装及

调试,变频器选用或相当于富士、东方日立、利德华福等同等产品质量的产品。室内冷却系统所用的变频空调,配套控制系统 DCS 模件等,确保所采购的设备和材料质量合格、性能满足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2. 现场施工:

转向

从上向下看为逆时针方向

润滑水流量

m³/h

3

润滑水压

MPa

0.35

厂家

长沙水泵厂

型号

YKSL1800-16/1730-1

额定功率(高速

/低速)

kW

1800/1260

额定电压

V

6000

额定电流(高速

/低速)

A

249.7/180

额定功率因数

0.75

冷却水温度

30

冷却水压

MPa

0.2

正常向下推力

kN

230

瞬时最大向下推力

kN

300

转动惯量

kg﹒

1551.5

绝缘等级

F

防护等级

IP44

电子线圈允许温升

105(电阻测量)

定子铁心允许温升

100(温度计)

上轴瓦温度(推力瓦)

80(温度计)

下轴承温度(滚动轴承)

95(温度计)

2

制造厂

湘潭电机厂

136

将新变频器室选址内约 60 棵树木移栽至招标人指定区域内,养护 1 年后保证存活

率≥95%;新建一座变频室,该小间用于安装 7 号机 2 号循环水泵、8 号机 1 号循环水泵变频器,并配置检修与照明电源箱及接地系统;建设室内、外总长度为 60m 电缆沟道,用于连接新变频器室与附近厂内主电缆沟,并配套布置多层电缆桥架;本工程所涉及的动力、控制电缆敷设及接线等。

3. 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本次改造工程临时安装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围挡、施工电源

箱、警示灯、抑尘设备等。

4. 原有工程设施的拆除和清运:施工中水泥路面及地基开挖所产生的垃圾,需及时清运出施工现场。5. 分包与外购:本次改造工程严禁分包。6. 试验、调试及竣工验收:试验、调试:(1)单体试验:变频器、变压器及其电器元件等进行标准的型式试验;(2)系统试验:变频改造后,完成静态调试及动态运行试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及信号正确;

(3)性能试验:变频设备投运后,需开展覆盖单泵 / 双泵运行方式、不同频率

调节、30%~80% 各电负荷、夏季 / 春秋季不同季节四大维度的组合工况的性能试 验,采集循环水流量、变频器电流、能耗等数据,验证变频方式节能效果,结合试验数据给出不同工况下运行调节方式的指导性意见并出具书面试验报告。

竣工验收:项目按照技术规范书及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包括 3 台循环水泵变频系统

安装、新建变频器室、树木移栽养护、电缆沟道建设及敷设接线,配套完成变频空调安装、DCS 卡件配置及组态、循环水动力优化试验等关键工作。招标方组织三级验收:土建工程质量评价,安装工程质量评价得,变频器高低电压穿越、瞬时停电再启动等核心功能均满足标准要求,循环水动力优化试验覆盖全工况且节能效果显著,应符合国家“双碳”政策及火电机组绿色高效运行需求。

8. 培训工作范围:本改造工程试运行期间,对发电部运行及检修部继保车间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具

体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变频器原理及基础知识、启停关键步骤、日常维护及故障处理等部分。

9. 保修工作范围:本技术改造项目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完成后 12 个月。质保期内若产品质量或施工质

量出现问题,由招标人免费负责维修及更换。在质保期内设备属于制造质量问题或施工质量问题,招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应负责无偿修理或更换,质保期则从维修和更换部件,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算起 12 个月质保期。

(三)接口原则(招标人专业技术人员应详细具体的描述新系统与原有系统的接口

工作、安全过渡工作等)

1. 供货界限: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书要求所必须的全套设备、各项施工及服务,包括:高

压变频调速系统及其附件,包括进线干式变压器、高压变频装置控制系统、在线

137

UPS(供控制用)、切换开关柜及随机备品配件等,由整机厂配套供货。还包括新增的DCS 卡件、变频空调、电气盘柜等,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主机循环水泵变频调速系统、变频小间、DCS 卡件、空调、辅件等。

电源点及改造工程所用电缆由招标人负责提供,电源接口由投标人负责提供。2. 施工界限:投标人完成变频器小间选址内树木移栽、新建变频器小间及配套设施(照明、检

修电源、空调等)的安装、变频设备安装、电缆敷设及接线、DCS 信号所需卡件安装及底层配置、完成逻辑方案及组态实施、变频循环泵增设出口压力测点。

(四)招标人提供的现场条件

1. 施工用电:投标人在指定地点引接,接点之后全部供电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在负

荷开关处设有计量装置,电费按表计结算,线损及无功损耗按用电量分摊,电费暂定为 0.43891 元/度(含税)的标准报价,结算时不再调整。施工电源日常运行和维护由投标人负责。

2. 施工用水:投标人在指定地点引接,接点后全部供水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水表由投标人

提供,水费按表计结算,水量损耗分摊。水费为 2.3 元/吨(含税)的标准报价,结算时不再进行调整。施工用水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由投标人负责。

3. 施工用地: 由招标人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投标人不得自行扩大范围,不得损坏邻近的

工程(或生产)设施,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施工时必须做到文明生产,各类废弃物必须运至指定地点,竣工时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除招标人要求保留外,所有临时建筑必须无条件拆除清理并恢复原状。

4. 施工道路: 施工道路可利用厂区既有道路,但要做好维护、清理,且不能影响正常生产,完

工后所使用的道路要恢复原状。

5. 弃土场、周转土场及垃圾场: 弃土场、周转土场由招标人指定,运距 1km 以内,土方运输及运输期间的环境治

理、堆放成型、表面覆盖和洒水抑尘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建筑垃圾及各类废弃物堆放场地由投标人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

标人按当地环保和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运输、堆放废弃物,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技术要求

4.1 循环水泵设计参数

6 号机 2 号循环水泵、7 号机 2 号循环水泵、8 号机 1 号循环水泵及配套电机参数

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类别

项目

单位

型号

72LKXB-25

1

型式

立式斜流泵

138

4.2 变频器技术要求

转速(高速

/低速)

r/min

372/330

流量

m³/h

18360

连续运行流量

m³/h

大于

85%设计流量

必须汽蚀余量

m

6.5

扬程

m

25

转向

从上向下看为逆时针方向

润滑水流量

m³/h

3

润滑水压

MPa

0.35

厂家

长沙水泵厂

型号

YKSL1800-16/1730-1

额定功率(高速

/低速)

kW

1800/1260

额定电压

V

6000

额定电流(高速

/低速)

A

249.7/180

额定功率因数

0.75

冷却水温度

30

冷却水压

MPa

0.2

正常向下推力

kN

230

瞬时最大向下推力

kN

300

转动惯量

kg﹒

1551.5

绝缘等级

F

防护等级

IP44

电子线圈允许温升

105(电阻测量)

定子铁心允许温升

100(温度计)

上轴瓦温度(推力瓦)

80(温度计)

下轴承温度(滚动轴承)

95(温度计)

2

制造厂

湘潭电机厂

139

4.2.1 总则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配件要符合以下标准的最新版本,但不局限于以下标准:如

果本技术规范同下列标准矛盾,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指出矛盾,并由用户解答。

IEC 76

Power Transformer;

IEC 529

Protection Classes of Cases (IP code);

IEC 1131/111 PLC

Correlative norms;

IEC 68

Correlative tests;

IEC68-2-6 抗振动标准

IEC68-2-27 抗冲击标准

IEC 1175

Design of signals and connections;

IEC 801

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 and anti-surge-interference;

IEC 870

Communication protocol;

IEC*开通会员可解锁* EMC 抗干扰标准

IEC*开通会员可解锁* EMC 抗干扰标准

IEC*开通会员可解锁* EMC 抗干扰标准

IEC*开通会员可解锁* EMC 抗干扰标准

IEC1800-3 EMC 传导及辐射干扰标准

EN50082-2

工业环境的一般标准

IEEE519 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学会

89/336EC CE 标志

NFPA 70

State Electrical Appliance Code;

NFPA 77

Recommended anti-electrostatic methods;

NFPA 78

Specifications to protect from thunder;

NFPA 496

Standard of Electric Equipment Charge and Positive

Pressure Case Body in Danger Area;

OCMA NWGIREV2 Noise Level Norms;

ISO/IEC 11801

International electrical wiring;

NEMA

American National Electrical Manufacturer Association;

GB 12326

电能质量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

GB/T 14549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140

GB 1094.1~1094.5

电力变压器

GB 6450

干式变压器

GB/T 10228 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GB17211 干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

GB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DL/T 620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GB/T 3859.1

半导体变流器 基本要求的规定

GB/T 3859.2

半导体变流器 应用导则

GB/T 3859.3

半导体变流器 变压器和电抗器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 A:低温试验方法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 B:高温试验方法

GB/T 2423.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 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T 2423.5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 Ea:冲击试验方法

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振动(正弦)试验导则

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T11021

电气绝缘的耐热性评定和分级

DL/T 994-2006 火电厂风机水泵用高压变频器

DL/T 1648-2016 发电厂及变电站辅机变频器高低电压穿越技术规范

4.2.2 上述标准提出了最基本要求,如果根据招标人的意见并经投标人接受,使用优于或更为经济的设计或材料,并能使设备良好地、连续地在本规范所规定的条件下运行时,则这些标准也可以由招标人超越。

4.2.3 当标准、规范之间出现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4.2.4 语言

投标人提供的信息及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应使用中文。

4.2.5 技术要求

4.2.5.1 投标人应提供技术和工艺先进最新型号的变频装置,变频器选用或相当于上海富士 FRENIC4600FM6e 系列、东方日立 DHVECTOL 系列、利德华福 HARSVERT 系列等同等产品质量及以上产品。变频器输出不采用任何形式的升压变压器;变频器应具有可靠的瞬时停电再启动功能和高低电压穿越功能;变频器应有保证内部过电压的措施;变频器应有可靠的切换回路,保证在某个单体设备故障时不影响变频器整体运行;应具有可靠性高的快速制动功能。

141

4.2.5.2 应答文件中详细列出变频器满载运行情况下的散热量;检修电源箱的安装数量、位置和尺寸,照明和空调电源箱的安装位置和尺寸,接地扁铁的安装尺寸和位置,电缆桥架的走向、宽度、深度、支架的数量、安装位置等投标人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与招标人协商确定。

4.2.5.3 变频系统主要技术参数:

4.2.5.3.1 变频

4.2.5.3.1.1 应根据变频装置的型式选择与变频装置配套的进线变压器。进线变压器应能承受系统过电压和变频装置产生的共模电压以及谐波的影响。

4.2.5.3.1.2 进线变压器需配金属外壳、冷却散热风机与温控器,冷却器能实现按温度设定自动投、退的功能,并具有就地和远方超温报警与相应的保护控制功能,测温元件和温度开关均选用优质产品。温控器安装于变压器外壳低压侧正面,变压器温度以4-20mA 电流信号形式输出,温控器内提供超温报警、超温跳闸信号输出接点,接点容量大于 5A。温控器具备远传、失电永久记忆、故障自动检测及报警。含数字显示系统和温控保护装置,可自动监测并巡回显示三相绕组的工作温度。当绕组温度达到设定温度时,温控装置可控制启动风机,停止风机,报警和跳闸。具有就地和远方超温报警和相应的控制功能;高压变频调速系统柜体散热风机(包括功率柜体散热风机及变压器柜体散热风机)全部采用专用工业散热风扇产品,其平均无故障时间可达 40000小时以上,长于变频装置本身。控制系统可将风机的报警信号远传至控制室,其性能满足变频装置的要求。

4.2.5.3.1.3 进线变压器应能如下电源参数下正常工作:

高压变频装置的进线电源来自 6kV 工作段,电源参数:

额定电压

6kV

电压正常变化范围

+10%~-10%

额定频率

50Hz

频率变化范围

+10%~-10%

电动机成组自起动时,母线电压

65% Un

最大一台电机起动时,母线电压

80% Un

6kV 母线侧短路电流

40kA(有效值)/105kA(动稳定)

中性点

低电阻接地系统

4.2.5.3.1.4 进线变压器应满足下列技术参数

142

变压器为三相干式变压器,配金属外壳,采用开放式 Nomex+聚酰亚胺薄膜+Nomex 三层复合材料绕组绝缘,具有强力的憎水性(由静态接触角法测定)、憎油性,运行中能够避免感应电场作用吸附粉尘,并具有一定的机械强度,输入阻抗≥10%。

序号

规 范

单 位

参数

1

使用标准

JB/T8636-1997

2

型式、型号

干式

4

安装地点

室内(柜

内)

室内(柜内)

5

系统最高电压

kV

6.9

6

额定容量

kVA

根据电机额定功率选择

7

额定电压

kV

6.3±2x5% kV

8

额定电流

A

241

9

额定频率

Hz

50±10%Hz

10

相数

3 相

3 相

11

允许偏差

±10%

调压方式

无励磁调压

12

调压范围

6.3±2x2.5%

13

绝缘等级

H 级

14

中性点接地方式

中性点不接地

冷却方式

AF(风冷)

冷却风机安装位置/数量

柜顶/2 台

冷却风机产地

国产

15

冷却风机工作方式

连续

高压侧绝缘水平

H 级(按 F 级绝缘考核温升)

设备最高电压(有效值)

kV

6.9

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有效

值)

kV

28kV

16

额定雷电冲击电压(全波峰值)

kV

75kV

17

设备最高电压(有效值)

kV

6.9

143

18

泄漏比距

2.5cm/kV

2.5cm/kV

19

局部放电(1.5 倍最高相电压下)

小于 10pC

小于 10pC

过激磁能力(额定电压、额定频

率下)

110%

空载,1.1/1.2/1.3 倍过电压下,

允许运行时间

连续/

/

连续/ 240 min / 120 min

20

满载,1.05/1.1/1.3 倍过电压

下,允许运行时间

连续/

/

连续/连续 / 60 min

21

过载能力

120% 1min 150%立即跳闸

22

噪音水平

不大于 60dB

23

变压器可靠性指标(平均无故障

工作时间)

h

180,000 h

24

变压器外形尺寸

mm

小于 2200×1000×1800

25

变压器重量

kg

小于 5000

26

变压器绕组材料

无氧铜电磁线

27

变压器铁心材料

高导磁冷轧硅钢片

28

变压器绕组绝缘材料

NHN(Nomex+聚酰亚胺薄膜+Nomex 三

层复合材料)

29

变压器绕组绝缘漆

不饱和 1150 聚酯绝缘漆

(浸漆)

30

变压器防护等级

IP31

31

变压器进线方式

底部进线

32

变压器盘前维护还是盘后维护

盘前维护和盘后维护均可

4.2.5.3.1.5 防止系统过电压及雷击事故,变压器输入侧带有 6kV 的避雷器。

4.2.5.3.1.6 变压器承受短路电流的能力

变压器在各分接头位置时,变压器应能承受线端突发短路的动、热稳定而不产生

任何损伤、变形及紧固件松动。

4.2.5.3.1.7 温升限值

部位

绝缘系统温度(℃)

最高温升(K)

144

线圈

130

80

铁心、金属部件和其相邻

的材料

在任何情况下不会出现使铁芯本身、其它部件和与其相邻的材

料受到损害的温度并要求环境温度 20℃时,铁芯最高温度点不

超过 90℃。

4.2.5.3.1.8 高压变频调速系统对变压器的本体采用数字温度控制仪实时监测,进线电流采用电流传感器进行监测。对变压器本体的测量和控制项目:温控仪可对三相绕组温度实时监控和显示,并可设定三段控制温度:冷却风机启停温度、变压器高温报警温度、变压器超温保护温度。变压器输入的进线三相电流、三个线电压的测量、变压器输入功率的检测,提供输入过流保护、过压保护、不平衡保护、超温保护,以及带电变压器柜门的闭锁功能。

4.2.5.3.1.9 进线变压器安装在户内,并与高压变频装置布置在一起。投标人负责进线变压器同高压变频装置之间的连接。投标人负责将原高压开关引来的动力电缆接引至变频器进线端,并完成变频器出线端至循环泵电机之间的电缆敷设与接线。投标人必须提供变频控制室空调冷却的冷却方案及计算书。

4.2.5.3.1.10 变压器进线接线端子应足够大,以便与进线电缆连接。变压器柜内高压引线导体应能满足发热的允许值(<65℃)。

4.2.5.3.1.11 变压器在出厂前应进行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试验内容和方法应满足相应的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所有试验应提供试验报告。

交接试验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项目:

1、电压比及移相角测量试验

2、直流电阻试验

3、绝缘电阻试验

4、外施耐压试验

5、感应耐压试验

6、空载电流和空载损耗测量试验

7、短路阻抗和负载损耗测试试验

8、移相角检测试验

9、感应局部放电检测试验

4.2.5.3.2 变频装置

4.2.5.3.2.l 变频装置类型选用高--高方式,变频装置采用电压源型,变频器输出应直接为 6kV。为提高设备可靠性,减少变频器内元件数量,要求设备采用大功率高电压等级的功率元器件。投标人应提供功率元件的耐压水平、额定电流、以及设备内部整流/逆变侧的功率元件数量以及系统拓扑结构图。

145

4.2.5.3.2.2 高压变频调速系统对电网电压的波动有较强的适应能力,电网输入电压在+15%~-15%范围内波动时,变频器通过输出电压自动补偿算法可维持满载输出,保证长期正常运行;并可承受电网电压下降 15%~35%时降额持续运行,即网侧电压在65%额定值至 120%额定值内不停机,保证电机持续运行。6kV 电源的瞬间闪变不会导致变频装置的停机,允许输入电压在瞬时掉电 5 个周波的情况下,保证装置正常运行。额定运行工况下,使用变频装置后电动机不降容。

4.2.5.3.2.3 变频调速装置应具有良好的调节性能,能根据负荷的变化及时有效地实现调节,在负荷从 100%调节到 40%的响应时间宜小于 1min(现场 1s~3600s 可调)。

4.2.5.3.2.4 变频调速系统产生的谐波应满足“GB/T 14549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及“IEEE519”标准的规定。变频装置应考虑将对电网谐波影响减至最小的措施,并在应答文件中说明;变频器应对本体控制系统就地控制柜无谐波影响。

4.2.5.3.2.5 变频装置的主要技术参数和要求

高压变频调速系统的输出频率范围为:0~120Hz(最高频率可设定 50~120Hz);

恒转矩调速范围:0Hz~50Hz;

输出频率分辨率为:0.01Hz;

调速精度数字设置:0.01Hz,模拟设置 0.1Hz;

最大瞬时启动力矩:不低于 1.2 倍 Tn(Tn 为额定转矩);

间歇过载能力为:1.3In(In 为变频器额定电流,每过载 1min,间隔 10min);

输入频率

50±5%Hz

额定输入电压

6±10%kV

功率因数

>0.96

输出频率范围

0~120Hz

过载能力

120% 60s; 150% 立即保护

辅助电源

380V±10% AC 50±1 Hz (三相四线)

模拟量输入

4~20mA

模拟量输出

4~20mA

开关量信号

继电器干接点信号

冷却方式

强制空气冷却

环境湿度

<95%,无凝结

变频装置效率

额定负载下 >96%

防护等级

≥IP41

146

4.2.5.3.2.6 变频装置冷却方式应为强迫风冷,冷却系统可靠,平均无故障时间≥变频装置本身;风机电源能自动切换;报警信号能远传到控制室;每一套冷却装置拆装方便,满足变频装置的安全可靠地运行。

变频器功率单元柜和变压器柜均配置冷却风扇,需保证在室温 40℃条件下,确保

变频房间散热良好,功率单元和变压器均能运行正常。

4.2.5.3.2.7 变频装置应能提供电动机所需的过载、过流、过压、欠压、过热、缺相保护、光纤故障保护、超频保护、失速保护,一旦发生上述保护时,变频器均发出报警信号,并以全中文方式显示故障原因、故障点、故障发生时间,以便于故障排除。并能与 6kV 侧的断路器所设保护相互配合。

4.2.5.3.2.8 投标人必须保证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有关高压变频器的性能设计参数,并能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长期安全运行,满足各种性能和工况要求。必须确保变频调速系统中的变频器功率单元中主要元器件为优质产品,变频器所有单元采用金属薄膜电容(松下、海立、EPCOS 同等级及以上产品),IGBT 采用赛米控、英飞凌、富士同等级及以上产品,整流桥采用赛米控、英飞凌、森社同等级及以上产品,单元控制板件必须是合资及以上企业生产,并提供控制板产品证明文件。变频器电解电容器寿命应大于 10 年。变频器内部不应采用任何需要定期更换的元器件。变频器功率单元具备智能式旁通功能,并具备自恢复功能,在功率单元故障后可实现自动旁路,自动地切除故障单元而保证系统继续正常运行,并发送变频器轻故障报警信号,在变频器控制面板显示故障单元位置代码。单元故障消失后可自动恢复,不需要人为复位变频器操作。功率单元具备旁通自恢复功能,投标人阐述旁通自恢复具体实施方案。

4.2.5.3.2.9 变频装置控制系统应采用数字微处理器控制器,具有就地监控方式和远方监控方式。均可实现启动、停止,调整转速、频率,并具备频率、电机电流等参数的实时显示;且可根据负载特性平稳的调节输出电流波形,在无加减速调节时不会出现电流波动现象。在设备寿命期之内,免费进行软件升级。

4.2.5.3.2.10 变频装置应带故障自诊断功能,能对所发生的故障类型及故障位置提供中文指示,能在就地显示并远方报警至 DCS。

4.2.5.3.2.11 变频装置应能接受招标人机组分散控制系统 DCS 或其它控制系统的控制指令,并反馈变频装置的主要状态信号和故障报警信号。变频器运行状态反馈、停止状态反馈在 DCS 多系统中使用,各反馈对数要求大于 3 对。

4.2.5.3.2.12 变频装置应具有与机组分散控制系统 DCS 或其它控制系统的通讯接口,通讯接口支持 CAN、RS485 接口形式、支持 MODBUS 等通讯协议,具体协议将在技术规范或详细设计阶段确定,变频装置应设硬件时钟电路并配置与外部授时源的对时接口,详细接口待定。投标人提供变频内部的全部通讯模件、通讯电缆、通讯附件。投标人在充分考虑并将其计入总价,在详细设计阶段应不产生任何价格变化。

4.2.5.3.2.13 投标人应负责与分散控制系统 DCS 系统间的通讯连接,并按照分散控制系统 DCS 的通讯格式要求提供通讯点清单。

4.2.5.3.2.14 变频装置内部通讯应采用光纤连接,以提高通讯速率和抗干扰能力;变频器柜内强电信号和弱电信号应分开布置,以避免干扰;柜内应设有屏蔽端子和接地设施。为降低变频器内部通讯故障,要求变频器主控系统与功率单元通讯方式为串行通讯。不能采取光纤转接板型式的通讯方式,投标人阐述具体实施方案。

147

4.2.5.3.2.15 变频器应对本体控制系统的就地控制柜无谐波影响。

4.2.5.3.2.16 系统为一体化设计,包括输入隔离变压器,变频器及所有部件及内部连线,用户只需连接高压输入,高压输出,380V 控制电源和控制信号线即可。整套系统在出厂前进行整体测试。

4.2.5.3.2.17 输入为 6kV,50HZ,输入无相序敏感,6kV 高压直接输出,变频器与电机之间无变压器。

4.2.5.3.2.18 变频调速系统在 20~100%的调速范围内,在不加任何功率因数补偿措施情况下,输入端的功率因数应达到或超过 0.96 及以上。

4.2.5.3.2.19 变频调速系统,输出产生的谐波<2%,优于我国 GB/T 14549-93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及“IEEE5191992”国际标准的规定,不采用输出电抗器。变频器对电机无特殊要求,可以使用普通异步电机,电机不降低额定容量使用。

4.2.5.3.2.20 变频调速系统输出波形不会引起电机的谐振,转矩脉动小于 0.1%。同时要避免水泵系统的谐振现象。

4.2.5.3.2.21 确保电机不会受到共模电压和 dv/dt 的影响。

4.2.5.3.2.22 系统能在电子噪声,射频干扰及振动的环境中连续运行,且不降低系统的性能,距电子柜 1.2m 处以外发出的工作频率 470Hz、功率输出达 5W 的电磁干扰和射频干扰,应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变频装置应满足国家标准对电磁兼容的规定,并出具权威机构的检验报告。

4.2.5.3.2.23 变频器具备飞车启动功能,当电机还在旋转时能够保证正常启动。当电机反转时,如变频器处于非运行状态,对变频器没有任何影响。

4.2.5.3.2.24 变频器瞬时断电再上电的能力,断电后再启动的初始化时间。变频器在厂用电源切换瞬间断电应可以维持 10 秒钟的待机不跳闸能力,在动力电源恢复后应能自动再启动并恢复原来的工作状态。变频器应带转速跟踪再起动功能,无论变频器在手动或自动控制时,在主电源、控制电源短时失电后,变频器仍保持失电前控制方式,而不需要手动复位或调整。

4.2.5.3.2.26 变频器输出电压和电流均为正弦波形,无需使用输出滤波回路和高压屏蔽电缆,能直接拖动普通高压电机,不会引起电机的谐振,并且彻底消除谐波引起的电机发热。变频器对电机无任何附加要求,电机无需作加强绝缘、降容等任何改动。

4.2.5.3.2.27 变频器低电压穿越技术要求

变频器低电压穿越区见图 1,当外部故障或扰动引起的变频器进线电压跌落幅值和

持续时间在低电压穿越区内时,变频器应能够保证主机循环水泵电机的连续运行。变频器低电压穿越区分为瞬时低电压穿越区、短时低电压穿越区、持续低电压穿越区三个区域。

a) 变频器瞬时低电压穿越区。变频器进线电压幅值小于额定电压,且大于或等于

20%额定电压,且持续时间 t≤0.5s 的区域。见图 1 中长虚线标注的区域。

b) 变频器短时低电压穿越区。变频器进线电压幅值小于额定电压,且大于或等于

60%额定电压,且持续时间 t 在 0.5s<t≤5s 的区域。见图 1 中短虚线标注的区域。

148

c) 变频器持续低电压穿越区。变频器进线电压幅值小于额定电压,且大于或等于

90%额定电压,且持续时间 t>5s 的区域。见图 1 中点虚线标注的区域。

4.2.5.3.2.28 变频器高电压穿越技术要求

变频器高电压穿越区见图 2,当外部故障或扰动引起的变频器进线电压运行在高电

压穿越区内时,变频器应能够保证主机循环水泵电机连续运行。变频器高电压穿越区分为瞬时高电压穿越区、持续高电压穿越区两个区域。

a) 变频器瞬时高电压穿越区。变频器进线电压幅值大于额定电压,且小于或等于

130%额定电压,且持续时间 t≤0.5s 的区域。见图 2 中长虚线标注的区域。

b)变频器持续高电压穿越区。变频器进线电压幅值大于额定电压,且小于或等于

110%额定电压,且持续时间 t>0.5s 的区域。见图 2 中点虚线标注的区域。

149

4.2.5.3.2.29 变频器需具备软充电技术,可以有效的抑制移向变压器送电时的过电压

和涌流现象,避免单元在送电时的冲击,保护电解电容及其他功率器件并延长其使用

寿命。

4.2.5.3.2.30 变频器必须具备

380V 低压整机调试功能,在安装调试或工频旁路运行

情况下,可对变频器进行单元分体测试及维护。需提供实现该功能的技术说明和现场

验证原理图。

4.2.5.3.2.31 高压变频装置的主控芯片(含 CPU 等)、操作系统、数据库(无数据库则不涉及)均同时满足国产自主可控要求,所填报技术参数真实准确,可核查验证,并随设备提供变频器主控芯片(含 CPU)、操作系统的相关证明或报告。

4.2.5.3.3 切换柜

4.2.5.3.3.1 每台切换柜包括隔离开关(参照一次接线原理图)等其他必要的元器件。切换柜应能保证在变频装置故障的情况下,电动机能正常工频运行。每台刀闸提供正常使用接点外,还需要提供两副备用辅助接点供招标人使用。

4.2.5.3.3.2 切换柜防护等级 IP41。柜体板材应采用敷铝锌钢板,板厚应不小于2mm,柜内设防冷凝加热器。

4.2.5.3.3.2 柜内相间、对地的空气间隙应不小于 200mm,如达不到应采取措施加强绝缘,若采用隔板隔离,其隔板必须具有优质的防潮耐电弧阻燃性能。

4.2.5.3.3.3 母线应标明相别的颜色,A、B、C 相分别为黄、绿、红色。

4.2.5.3.3.4 切换柜中各组件及其支持绝缘件的绝缘爬电比距应按凝露型有机绝缘考虑,不小于 31mm/kV(按最高工作电压 7.2/12kV 考虑)。变频器柜及旁路柜可以允许上、下进出线。旁路柜 1min 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不低于 32kV。

4.2.5.3.3.5 切换柜中的接地母线应能满足该回路动热稳定的影响;接地母线应为最小截面为 50×5mm 的铜排。

4.2.5.3.3.6 开关柜前门上应设有隔离开关机械的或电气的位置指示装置,在不开门的情况下应能方便地监视隔离开关的分合闸状态,并具有防误闭锁功能。

150

4.2.5.3.3.7 按钮及信号灯红色表示运行,绿色表示停止。

4.2.5.3.3.8 所有电气柜内各电气元器件均要有正式名称和编号标示牌,端子采用优质阻燃端子,采用机打标号牌,端子和电缆上标示牌清晰正确,门与柜体间应有连接软导线。

4.2.5.3.3.9 投标人提供的各刀闸之间、刀闸与变频器之间、刀闸与工频电源开关之间应有可靠的机械与电气闭锁,确保不发生误操作的可能,投标人需对系统操作、刀闸闭锁及防误措施进行详细描述,并需经招标人认可。

4.2.5.3.4 变频器成套元器件及配线工艺

4.2.5.3.4.1 变频器成套柜的所有部件应有足够的强度,应能承受运输、安装及运行时短路所引起的作用力而不致损坏。

4.2.5.3.4.2 变频调速系统的动力电源与控制器以及单元控制电源均独立设置,无高压输入可进行系统的调试与单元状态的检测,且具有内部单元旁路功能,方便调试与运行维护。变频器成套柜的防护等级为 IP30,最终的进、出线方式在技术规范中明确。

4.2.5.3.4.3 设备外引端子按功能分区,且有明显的标志,以便于施工及检修。投标人提供的所有电气柜内的接线端子具备 15%的余量,接线端子距离地面 500mm 以上,方便接线。柜内端子排使用凤凰端子排。柜内的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电压不低于 500V 的铜芯绝缘导线,要求电流互感器二次线使用 4mm2 的其它回路截面不应小于 1.5mm2,对于电子元件回路、弱电回路采用锡焊连接时,在满足载流量和电压降及有足够机械强度的情况下,可采用不小于 0.5mm2 截面的绝缘导线,交流电源和直流电源端子应用不同颜色明显区分。为方便检修及调试,盘柜内的线槽与端子排之间应保持足够的距离。变频装置每个端子排只压接一根导线。所有的二次接线均应有清晰正确的胶头号,短接线不应有断点,并明显易查。所有元器件应有正式的永久性的双重标志,元器件布置位置适当,不应过于密集,以利散热及检修维护等。照明、风机、检修、交流电压等电源应经空气开关控制,设备中的元器件必须有明确的双重标识(编号和名称)。高压开关柜、变压器柜、功率单元柜等的柜顶处粘贴招标人提供的 KKS 码标牌,材质为 PVC 的白底红字。线槽的配置,应充分考虑本屏二次线的数量,防止造成槽盒过于拥挤、槽盒盖盖不上的现象。柜内元器件的安装应整齐美观,应考虑散热要求及与相邻元件之间的间隔距离,并应充分考虑电缆的引接方便。

4.2.5.3.4.4 各柜体之间连接母线与柜壳之间必须采用绝缘材料密封,确保任一柜体故障不涉及相临柜内设备。各柜及柜体之间在底部合适位置安装贯通的接地专用铜排,柜门与柜体之间应有专用接地线。

4.2.5.3.4.5 盘柜内部接线,要求工艺美观,达到国优考核标准,严格按照《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定 (DL/T 5136 最新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 最新版)》的要求进行设计、制造和供货,柜体颜色:冰灰(色标号:GY09),并进行烤漆工序处理,每个柜体上应注明其自身的设备编码及名称。柜体设备名称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名称标志牌采用耐腐蚀材料,分别设置在柜体的正面和背面,并固定在柜体屏眉位置。

4.2.5.3.4.6 投标人提供的各刀闸之间、刀闸与变频器之间、刀闸与工频电源开关之间应有可靠的机械与电气闭锁,确保不发生误操作的可能,投标人在招标期间需对系

151

统操作、刀闸闭锁及防误措施进行详细描述,并需经招标人认可。每面柜门需安装有门鼻子,便于招标人挂五防锁具,招标人有权对防误措施提出要求,投标人需无条件满足。

4.2.5.3.4.7 变频器控制柜里的制造时接线电缆的槽盒要制作的大一些,深一些,满足电缆的布置;变频器在控制柜前后要留有上控制电缆的孔位;变频器控制柜和开关柜之间要有互通电缆的孔洞。

4.2.5.4 电缆敷设:

4.2.5.4.1 尽量沿用原有电缆通道,原通道不满足现场电缆安装需求时,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作电缆沟、电缆桥架、电缆竖井,并按照规范设置防火封堵等设施。

4.2.5.4.2 电缆敷设过程中不得影响已投运设备,因电缆敷设不当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2.5.4.3 电缆通道(电缆沟、电缆桥架、竖井)设计、制作、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2.5.4.3.4 新敷设的电缆路径要求:新建电缆沟,要将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分开敷设,具备条件最好分沟敷设。

4.2.5.4.3.5 原电缆沟所开孔洞要做防渗漏水处理,杜绝渗漏水进入电缆沟道。

4.2.5.4.3.6 施工结束要依据相关规范,对所有电缆孔洞,盘柜孔洞做防火封堵,电缆涂刷防火涂料。

4.2.5.4.3.7 施工过程中,对原有电缆(运行)要有防护措施,禁止随意踩踏电缆,防止损伤电缆,危及机组安全运行。

4.2.5.5 树木移栽:4.2.5.5.1 新建变频器室选址区域内栽种树木 60 余棵,需将其移栽至指定区域内,确保养护 1 年后保证存活率≥95%。

4.2.5.5.2 勘察移栽区域与变频器室施工边界的距离,明确施工机械(吊车、挖掘机)的作业半径,设置警示区,严禁机械碾压变频器室的地基施工区域,避免破坏地基承载力,必要时采用人工挖掘方式。

4.2.5.5.3 起挖时需保留须根群,对断裂的粗根进行修剪,切口平滑,涂抹生根剂与伤口愈合剂,防止病菌感染;对于高大乔木,移栽前需修剪病弱枝、过密枝,修剪量不超过冠幅的 1/3,减少水分蒸发。

4.2.5.5.4 起吊作业需使用软质吊带,严禁用钢丝绳直接捆绑树干,吊带捆绑位置需垫软垫,防止损伤树皮;吊装时保持树木直立,避免土球倾斜、脱落。

4.2.5.5.5 直径≥15cm 的乔木,需设置三角支撑或四角支撑,支撑点高度为树干高度的 1/2-2/3,支撑杆与树干接触处垫软垫,避免磨损树皮;支撑杆需牢固,防止树木倒伏,同时支撑杆不得侵入其他施工或运行区域。

4.2.5.6 土建:

4.2.5.6.1 拟建场地条件:该地区土壤的最大冻结深度为 1.92m,标准冻结深度为1.50m,最大冻结深度范围内的地基土冻胀类别为不冻胀,冻胀等级为Ⅰ级。场地土不液化,地基土对混凝土结构和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有微腐蚀性。项目进行场地开挖后需进行钎探确认场地情况,根据场地情况进行 300mm 厚级配砂石换填,经场地条件确

152

认后方可进行基础施工。房屋建设完成后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在变频器小间至厂内主路进行硬化路面不低于 50mm 厚 80 平方米。招标人初步选定拟建设位置,如该区域其他地下设施影响施工,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变更建设地点。

4.2.5.6.2 地下结构:拟建厂房 11 米*8 米,高度不低于 4.2 米。基础采用混凝土地梁结构,地梁下采用 500mm 厚三七灰土垫层,粗砂防冻垫层厚 300mm。地梁为 C30 混凝土,高 300mm,宽 300mm,地梁上部砌筑 0.5m 高加气块。屋内按照图纸设置砼现浇设备基础及电缆沟道,沟道截面尺寸为 0.6m*1.5m,沟道总长度 25m;建设变频器室外至附近厂内主电缆沟,沟道总长度 35m,并布置多层电缆桥架。

4.2.5.6.3 地上主体结构:房屋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梁柱浇筑完成后墙体采用加气块砌筑,外墙设置保温层后涂刷外墙防水涂料,外墙颜色与主厂房外墙颜色一致,屋顶按照双层 SBS 设置屋面防水,屋面采用单侧有组织排水方案。房屋设置 1.5m*1.5m 塑钢窗共计 4 樘,安装一套满足变频设备进入的防火防盗门。室内地面标高比现有检修库房至少高出 10cm,三面散水宽度 1m,厚 150mm。

4.2.5.6.4 建筑内附属设施:变频器室内安装工业照明灯具共计 8 套,灯具采用 LED 投光灯具,变频器室内配置照明控制箱。

4.2.5.6.5 施工所需的砖、石、灰、砂等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材料进场后需提供合格证等质量保证材料。

4.2.5.6.6 为施工现场提供的条件和要求

生活临建由招标单位根据需求自行修建,招标人提供场地,不足部分由投标人自

行解决。但建设规模、标准均需招标人批准,同时临建应满足防火要求。

施工场地布置在项目法人指定的区域内。施工场地具体布置位置自行规划并报项

目法人同意后实施。

应考虑防洪及雨水排放措施。

对于现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处理,由投标人自理。但必须满足现场管理需

要。若发生由于投标人处理不当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应保持施工生产区及施工生活区文明、卫生。

投标人负责 6 号机 2 号循环水泵变频器改造设备进入现有变频器小间的门窗或墙体拆除

及恢复。

4.2.5.6.7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

4.2.5.6.7.1 施工方案和措施应按相关规定、本工程相关技术资料、工程主要节点计划等编制,在合同签定后 30 日内完成本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并具备审查条件。

4.2.5.6.7.2 投标人应提供主要的施工措施及主要施工方案图,施工方案,应包括从基础开挖到建筑物竣工移交、设备及系统按期投运等完整的施工方案。投标人应提供如下主要施工方案(图):

序号

图 纸 名 称

比 例

备 注

1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53

2

主要施工机械布置图

3

工程施工网络图

注:以上方案图为投标人招标应提供的主要方案图,但不仅限于以上方案图。

4.2.5.6.8 质量目标

4.2.5.6.8.1 建筑施工质量

1)质量验评

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 100%,质量评价得分 85 分及以上。

2)主要项目质量控制目标

混凝土生产质量水平优良级>50%;各级验收批次混凝土强度评定合格率为 100%。

直埋螺栓各项允许偏差合格率 100%,且最大偏差不影响安装。

3)根治质量通病,施工工艺质量优良

混凝土结构几何尺寸准确,外形美观、棱角平直(顺滑)、埋件正确、接头平

整、标号和等级达到设计要求。

墙面平整、色泽均匀、线条平直,阴阳角方正、垂直。

楼(地)面平整、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无积水;路面排水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无裂缝、不积水。

4)强制性条文的执行

无违反《强制性条文》的事实。

4.2.5.6.8.2 安装施工质量

1)质量验评。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 100%,质量评价得分>92 分。

2)设备及系统标识醒目、统一、符合规范;标牌齐全、字迹清晰、系挂牢固、无

污染。

3)油漆着色规范、色泽均匀一致,符合设计要求,无流痕、皱纹、气泡、脱落、

污染,不返锈;

4)电缆排列整齐、紧凑、美观,电缆接入设备、转弯处弧度一致;电缆固定牢

固,电缆标牌位置统一、排列整齐。

5)无违反《强制性条文》的事实。

4.2.5.6.9 本工程主要使用的建筑材料及要求

1)混凝土

混凝土强度等级: C15~C40

2)钢材

型钢和钢板: Q235-B, Q345-B

154

钢 筋: HPB300 级、HRB335 级、HRB400 级(抗震的必须达到相关要求)

普通螺栓: C 级螺栓

3)水泥: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

4)砖及砂浆

砖:轻集料砼空心砖。建筑分隔墙材料的单位容重暂定 r≤12.0KN/m3

砂浆:M5、M7.5、M10 混合砂浆及 M5、M7.5、M10 水泥砂浆。

5)门窗 塑钢窗(双层玻璃) 防火防盗门

4.2.5.6.10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2.5.6.10.1 本工程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具体要求及措施项目内容如下(不仅限于此),本要求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求所必须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将此项费用并纳入相关投标中):

类别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及具体要求

安全警示标志牌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现场围挡(所有施工区域)

压型钢板+方钢支架围挡,高度不小于 1.8m,颜色另定,沿整个施工区周边设置,中间增加黄黑相间的警示带。

五牌一图

在入口处设置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企业标志

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识或企业标识

场容场貌

(1)道路畅通;(2)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

(3)工地地面硬化处理(钢筋加工场地等);(4)绿化。

材料堆放

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现场防火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垃圾清运

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定期清运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土方管理

土方需码方,堆土超过 5 天需加盖防尘布。土方运输要遮盖防尘布。

155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2)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现场生活排水不具备外排条件,请招标单位自己采取措施)

配电线路

(1)按照 TN-S 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配电箱

开关箱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

接地保护

装置

施工现场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

临时设施

现场临时任务

包括上级及外部单位检查、参观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

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 18cm 高的踢脚板。

通道口防护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 5cm 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 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预留洞口防护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 1.5m 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楼梯边防护

设 1.2 m 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cm 高的踢脚板。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安全施工

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

高空作业防护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4.2.5.6.10.2 现场管理其它事项

因在生产现场施工,部分引接工程需要办票处理,投标人服从生产现场管理,遵

循有关规定。

156

4.2.6 设备验收、调试及试验

4.2.6.1 若投标人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关于不派员到投标人的通知后,自行组织检验,并提交合格的检验报告。

4.2.6.2 变频器柜及其电器元件应进行标准的型式试验,试验项目和程序应按照有关国标和 IEC 的规范。型式试验应由国家认证的试验站进行,并应有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供招标人审阅。

4.2.6.3 投标人可以提供在相同变频器柜及其电器元件上进行的各种型式试验证书,对于那些低于标准的试验,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证书而取代指定的试验。

4.2.6.4 如果证书无效或不接受,投标人将负责以上型式试验的试验费用。所有变频器柜及其电器元件均应在工厂内进行例行试验,例行试验根据有关国标和 IEC 的规范,并应有合格的例行试验合格证书供招标人审阅。

4.2.6.5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或部分产品,如果进行现场验收试验时,破损零件的更换和试验材料以及试验费用等由投标人提供。现场验收项目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出厂试验项目进行。设备的交接试验由招标人指定专业人员和专门仪器进行,期间所发生的试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试验项目和试验要求根据华北电网有限公司 2008版《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不得私自降低试验标准,由投标人在设备送电前提交合格的试验报告,签字确认后方可送电。交接试验中,若因设备质量问题而造成损坏或试验不合格,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更换新设备,期间因延误工期而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全部承担。现场试验项目不可以代替性能试验项目。设备安装完成后,供货商应负责检查设备是否具备运行的条件,检查设备内部接线及与外部接线。变频装置应在现场条件下经受各种负载长期运行的考验。现场测量输入(断路器下口)、输出(电动机侧)电压和电流波形以及谐波含量(电动机启动时、频率在 25Hz 时、频率在 38Hz 时、频率在 50Hz 时)。为验证变频调速系统是否达到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规定的有关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应至少进行以下试验项目:

4.2.6.5.1 电机启动性能试验:启动电机,观察变频器输出线电流波形和幅值,检查电机的启动性能。要求起动电流小,启动转距大,保证电机稳定起动。

4.2.6.5.2 频率(或转速)调节范围测试:测试最高频率(或转速)和最低频率(或转速)。

4.2.6.5.3 电机振动测试:分别测试电机两端轴向、垂直径向和水平径向共 6 点的振动幅值。

4.2.6.5.4 节电效果测试:在调速状态和异步运行工况下,测试节电效果。

4.2.6.5.5 功率因数测试:在调速状态测试电动机功率因数。

4.2.6.5.6 静态精度测试(闭环控制的速度偏差):在冷态情况下测试电动机频率变化,每点测试时间为 5min。

4.2.6.5.7 输出电压不对称度测试:测试三相线电压。

4.2.6.5.8 输出电流平稳度测试:测试在固定频率下,输出电流不发生波动。

4.2.6.5.9 效率试验:变频器效率为输出和输入功率之比。

157

4.2.6.5.10 谐波测试:按 GB/T 14549《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及 IEC61000 国际标准的规定测试。变频器输入输出三相相电压各次谐波,计算电压畸变率。变频器输入输出相电压畸变率应小于 4%。

4.2.6.5.11:变频设备投运后试验:需覆盖单泵 / 双泵运行方式、不同频率调节、

30%~80% 各电负荷、夏季 / 春秋季不同季节四大维度的组合工况,采集循环水流量、变频器电流、能耗等数据,验证变频方式节能效果,结合试验数据给出不同工况下运行调节方式的指导性意见。

4.2.6.5.12 其他招标人根据国标、行标、企标要求做的试验项目。

4.2.6.5.13 招标人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投标人的车间场所, 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招标人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4.2.6.5.14 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投标人应无条件更换该货物,直至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因其延误工期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4.2.6.5.15 招标人对货物运到招标人所在地以后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利,不得因该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招标人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招标人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投标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后招标人对其进行的检验。

4.2.6.5.15 投标人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 15 天通知招标人。根据这个日程安排,招标人将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对合同设备的部分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现场验证,并将在接到投标人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的日程安排通知后 10 天内通知投标人。然后招标人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投标人生产现场,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招标人代表有权发表意见,投标人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现场验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

4.2.7 包装、运输和储存

4.2.7.1 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不受污损。

4.2.7.2 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后采用集装箱运输,以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出现损坏变形,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4.2.7.3 在包装箱外应标明招标人的订货号、发货号。

4.2.7.4 各种包装应能确保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4.2.7.5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 GB191)。

4.2.7.6 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

4.2.7.7 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a.装箱单;b.产品说明书;c.产品检验合格证书;d.安装指示图

158

4.2.8 安装设计与存储要求

4.2.8.1 变频器设备安装设计时,应考虑通风散热、操作及检修空间的需要,防护等级 IP41。

4.2.8.2 所有柜体应牢固安装于基座之上,并和厂房大地可靠连接。接地端子 PE 也应接至厂房大地。各柜体之间应相互连接成为一个整体。

4.2.8.3 安装过程中,要防止调速装置受到撞击和震动,所有柜体不得倒置,倾斜角度不得超过 5°。

4.2.8.4 输入和输出电缆必须分开配线,防止绝缘损坏造成危险。

4.2.8.5 现场到调速装置的信号线,应该与强电电线分开布线,信号线采用屏蔽线,屏蔽线的一端可靠接地。

4.2.8.6 要一直保证调速装置柜体的可靠连接厂房大地,接地电阻不大于 4Ω,保证人员安全。

4.2.8.7 产品在运输途中不得暴晒及淋雨,应存放在空气流通、周围介质温度在-40~+70℃范围内,空气最大相对湿度不超过 90%(相当于空气温度 20±5℃时)及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中。

4.3 其它要求

项目涉及的相关热工信号,应以实际满足 DCS 控制为最终要求;从现场到电子间

电缆敷设、布线、接线由投标人负责完成,具体接线位置由投标人现场确认;投标人负责提供增加信号所需 DCS 卡件,完成其安装及底层配置。逻辑方案及组态实施均由投标人负责,在控制逻辑进行 DCS 组态前,投标人应将控制原理图、控制逻辑图、控制系统说明书提供供招标人审查批准,以保证所供系统能符合合同文本的各项规定。实现相关状态与模拟量能够在 SIS 系统中显示。

变频循环泵增设出口压力测点,作为运行状态的关键监测依据,精准判断泵体是

否因变频器故障出现出力骤降、断流等异常情况,为联关蝶阀并联启备用泵提供可靠的触发信号。投标人负责提供增加信号所需压力变送器,并完成变送器安装及电缆敷设接线。

五、竣工试验

(一)单体试验:变频器、变压器及其电器元件等进行标准的型式试验;

(二)系统试验:变频改造后,完成静态调试及动态运行试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及

信号正确;

(三)性能试验:变频设备投运后,需开展覆盖单泵 / 双泵运行方式、不同频率调

节、30%~80% 各电负荷、夏季 / 春秋季不同季节四大维度的组合工况的性能试验,采

集循环水流量、变频器电流、能耗等数据,验证变频方式节能效果,结合试验数据给

出不同工况下运行调节方式的指导性意见并出具书面试验报告。

159

六、竣工验收

项目按照技术规范书及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包括 3 台循环水泵变频系统

安装、新建变频器室、树木移栽养护、电缆沟道建设及敷设接线,配套完成变频空调安装、DCS 卡件配置及组态、循环水动力优化试验等关键工作。招标方组织三级验收:土建工程质量评价,安装工程质量评价,变频器高低电压穿越、瞬时停电再启动等核心功能均满足标准要求,循环水动力优化试验覆盖全工况且节能效果显著,应符合国家“双碳”政策及火电机组绿色高效运行需求。

七、工程项目管理

(一)质量管理:

1.投标方在招标书中应对本企业执行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简要的介绍,对质量的

保证措施进行必要的说明。

2.技术文件及图纸要清晰、正确、完整,能满足变频器的安装、启、停及正常运

行和维护的要求。

3.投标方应在招标书中应对本企业执行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简要的介绍,对质量

的保证措施进行必要的说明。按质量保证体系,控制所有外协、外购件的质量和服务,使其符合本标书的要求。

4.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的变频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性能要求,如不能达到上述要

求,招标方可以拒付工程款。投标方有义务进行改进。如因设备改进延误工程工期,投标方负有完全责任,按合同条款解决。

5.在安装和设备保质期间发现部件缺陷、损坏情况时,投标方应首先提供更换的

零部件,在证明为设计和制造原因时,投标方免费更换,在确认为招标方责任时,招标方负责更换零部件的费用。

6.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后,投标方仍有义务对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

持。当设备出现故障时,投标方仍应积极配合招标方解决技术问题及保证及时提供检修零部件。

7.本次采购设备安装投运后,经双方现场检测和试验,所有指标满足本标书规定

的技术要求后为验收合格,在设备使用寿命期限内,因设备生产厂家自身设计、研发、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软硬件质量缺陷、功能不达标或运行故障,均属于厂家责任。由此产生的维修、更换、返工、技术服务及相关配套费用,应由投标方全部免费承担,我方不承担任何与此相关的费用及责任。

8.投标方保证在设备投运后的三年内每季度定期对供货设备进行回访。

(二)进度管理:

1.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项目全部优化改造方案制定、设备选型工作,同步启

动 7 号机 2 号、8 号机 1 号循环水泵变频器室土建及配套设施施工,工期为 2 个月。

2.设备制造与供货: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启动 3 台变频改造全套设备的制造、

检验工作;其中 6 号机 2 号循环水泵变频改造设备制造与供货周期为 2 个月,合同签

160

订后 2 个月内运抵项目现场;7 号机 2 号、8 号机 1 号循环水泵变频改造设备待变频器室土建施工完成后,立即组织运抵项目现场。

3.施工队伍入厂: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完成所有施工人员、机具、材料的进场工

作,办理完现场施工相关手续,进厂后做好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4.分机组改造实施要求:(1)6 号机 2 号循环水泵变频改造:设备到货后立即开展设备安装工作,安装完

成后随即进行调试、试运工作(调试试运工期 10 天),整体在设备到货后 30 日内完成投运。

(2)7 号机 2 号循环水泵、8 号机 1 号循环水泵变频改造:待变频器室建设完

成、设备运抵现场立即开展设备安装,安装完成后进行调试、试运工作(调试试运工期 10 天),整体在设备到货后 30 日内完成投运。

5.所有机组变频改造设备投运后 6 个月内,完成 30%~80%电负荷工况下循环水动力

优化试验,并形成完整的试验及论证报告。

6.2027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项目整体验收、经济性论证等工作,并

发表论文 3

篇,取得专利 3 项(发明专利不少于 1 项)。

(三)施工组织管理:

1.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招标人的文件包中和各项要求。

2.投标人招标时必须编制完整的《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3.投标人需提供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各管理人员和工作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

式。

4.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管理手册要求,在改造期间安排专人参加招标人“改造协调

会”。

5.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

6.现场检修工作中必须遵守招标人现场检修管理规定。

7.现场设备定置摆放必须符合招标人定置要求。

8.投标人现场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其工作范围以外的区域。

9.投标人所用脚手架必须每天使用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高空作业必须合招

标人规定所有要求。

10.投标人工作人员必须配有必要、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具及安全工具。

(四)考核:

1.投标人提供的检验、试验报告有造假行为,每发现一起影响工程质量者,考核

人民币 2000 元,如对安全生产有影响或留下隐患,则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处

理。

2..投标人在施工前未开展班前会或者班前会未进行安全交底的以及安全交底未结

161

合实际作业内容进行的,按每次对投标人考核人民币

500 元,并责令投标人停工整

改。

3.招标人每发现一起质量通病,考核人民币 2000 元。

4.安装工程质量总体优良率小于 95%,每低 1%,考核 1000 元。

5.在质量验收中一次合格率未达 100%,每起考核人民币 2000 元,对三级以下验

收项目的抽检中,如果抽检复核不合格而投标人已通过自检(合格或优良),每发生

一起罚款人民币

1000 元。

6.投标人工程施工结束,申请进行三级检查时,若投标人资料填写不规范.不符合标

准要求,考核

500 元/次。

7.投标人在施工中未做好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或措施不得力的,考核 300 元/次。

8.施工中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每发生一起,投标人责任单位除承担相应的

责任外,给以投标人责任单位一次性考核

10000 元。

9.投标人没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核批准即进行施工的,每

发生一起考核人民币

2000 元。

10.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施工规范和施工工艺,每发生一起考核人民币 1000

元。

11.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所有工作,若在规定时

间内未完成工程施工,按延误天数(每天考核人民币

2000 元)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12.投标人必须在保证施工质量前提下,作业完工后,进行 7 天试运行,期间发生

影响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缺陷时,对投标人考核人民币

10000 元,并由投标人无偿

进行进一步检修调整。

13.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凡造成其他设备或者系统损坏、跳闸等事故,对投标人考

核人民币

10000 元,并无偿由投标人进行赔偿和修复,由此引起的其它事故由投标人

全部承担。

14.施工过程中投标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带相关证件,否则对投标人考核人民币

1000 元,并责令投标人停止有关特种作业并进行整改;

15.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要求进行,如有违反按每项对投标

人考核

1000 元人民币,并责令投标人进行整改。

八、其他要求

施工人员年龄 18 周岁至 55 岁之间,学历初中以上,身体健康。制定详细的三措

两案,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162

九、附件清单

6 号机 2 号循环水泵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变频系统(全

套)

1

2

DCS 模件

DI、DO、AI、

AO

9

3

DCS 逻辑组态及

接入 SIS 系统

1

配套厂内 DCS 系统

4

空调 10P

4

配套提供附属电源

5

安装、施工

1

6

循环水动力优化

试验

1

7 号机 2 号循环水泵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变频系统(全

套)

1

2

新建变频器配电

满足设备安装

要求

平米

≥80

详见技术规范书

3.2.5.6 内容

3

移栽树木

60

养护 1 年后保证存活率≥95%

4

接地系统

地下铜覆钢,

地上镀锌扁铁

1

根据配电间实际情

况设计接地系统,

接地系统与邻近地

网两点连接。接地

截面需满足热稳定

校验

5

DCS 模件

DI、DO、AI、

AO

9

163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6

DCS 逻辑组态及

接入 SIS 系统

1

配套厂内 DCS 系统

7

空调 10P

4

配套提供附属电源

8

安装、施工

1

9

循环水动力优化

试验及科技产出

1

8 号机 1 号循环水泵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变频系统(全

套)

1

2

DCS 模件

DI、DO、AI、

AO

9

3

DCS 逻辑组态及

接入 SIS 系统

1

配套厂内 DCS 系统

4

空调 10P

4

配套提供附属电源

5

安装、施工

1

6

循环水动力优化

试验及科技产出

1

164

第六章

图纸及资料

1. 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地下管线资

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

改造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拟建变频器小间东西长

11 米、南北宽 8 米,施工占地约 15 米 ×12 米,选址

位于循环水加药综合间西侧

5 米、制氢站南侧 20 米处。该区域西侧 5 米处有南北

走向加酸沟,南侧

4 米处为东西向主工艺管线及阀门井,均为厂区重要运行设施。拟

建范围及拟建道路区域现有树木约

60 棵,施工前需完成移栽及场地清表。施工期间

须严格做好周边既有构建筑物与管线保护,南侧管线

4 米范围内禁止机械开挖,西侧

加酸沟外侧设置安全隔离带,严控施工振动与开挖作业范围,避免对循环水系统、工

艺管线及加酸沟造成扰动损坏,保障厂区生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 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 招标图纸:

165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评分标

准编写有关内容)

166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 6、7、8 号机

循环水泵增加变频器改造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67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五、投标保证金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八、财务用款计划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十、廉洁合同

十一、投标人关于资格的承诺函

十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68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 6、7、8 号机循环水

泵增加变频器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

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

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4.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接受招标书中的所有条款(差异表内所列内容除外)。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169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承包人的名称和地址

2

项目经理

4.5.5

姓名:

3

计划工期

1.1.4.3

天数

:日历天

4

缺陷责任期

19.1

5

分包

4.3

6

发出开工通知的时间

7

提交进度计划的时间

合同生效日期后天

8

履约担保

4.2

合同价格的

%

9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17.4.4

合同价格的

%

17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171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

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

EPC 总承包招标项目投

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追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172

四、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73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备注:受益人应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鉴于(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项目的投标,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

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年月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

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写明要

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不争辩、不挑

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

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

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

174

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

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75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一级建造师人数

(提供四库一平台

截图)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一级建

造师人数需提供四库一平台截图。

17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近年财务状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近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177

(三)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8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178

(四)投标人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的证明文件

3.1 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3.1.1 近五年获奖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奖项名称

获奖工程名称

获奖时间

颁发单位

获奖级别(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

1

注:

1、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3.1.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1

179

3.2 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明细表

3.2.1 近五年获奖情况明细表(序号:1)

奖项名称

获奖工程名称

获奖时间

颁发单位

获奖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每个奖项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获奖证书、与该奖项的关联性文件等证明材

料,未提供证明材料视为无效奖项。

3.2.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

部级

/行业级)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每个荣誉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80

六、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序号

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

1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

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181

七、财务用款计划

财务用款计划表

序号

用款时间(月)

付款金额

累计金额

备注

182

八、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分项目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

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

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

应性

存在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

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企业人数

XXX 人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已建工程获奖情况

近五年,国家级只限于鲁班奖、国家优质

工程奖:XXX 项。

获奖业绩名称:1、XXXX;2、XXXX;3、

XXXX;

近五年,省部级,专业性奖励为省部级:

XXX 项。

获奖业绩名称:1、XXXX;2、XXXX;3、

X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4

投标单位荣誉称号

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

XXXX;

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

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

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

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

视为国家级荣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83

九、廉洁合同(格式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184

十、投标人关于资格的承诺函

承诺函

致:

(招标人名称)、(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针对我方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我方郑重承诺:

1、本次投标所提供的授权委托书、资质、业绩、人员信息、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均真实、

完整、有效;

2、若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不违规进行转包、

分包,不擅自更换项目人员;

3、若中标,我方将强化队伍管理,杜绝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安全保

障措施,及招标人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履职尽责。

以上内容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

月 日

185

十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86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 6、7、8 号机

循环水泵增加变频器改造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87

目录

一、业绩资格审查资料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三、承包人建议书

四、承包人实施计划

五、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六、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七、其他材料

188

一、业绩资格审查资料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模

发包人名称

合同签订日期

备注

1

2

3

注:

1、本表序号需与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2、规模:火电和水电填写台数及单机容量(如:2*300MW),新能源项目填写总容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明细表(序号:1)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189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每个业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一套相关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三)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序号:1)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190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91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

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设计、施工、采购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

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以及设计、施工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管理过的项

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

上岗证书)

、养老保险复印件。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192

193

三、承包人建议书

(一)图纸

(二)工程详细说明

(三)设备、材料方案

1.设备物资。

2.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3. 性能试验。

(四)其他

194

四、承包人实施计划

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一)概述

1. 项目简要介绍。

2. 项目范围。

3. 项目特点。

(二)总体实施方案

1. 项目目标(质量、工期、造价)。

2. 项目实施组织形式。

3. 项目阶段划分。

4. 项目工作分解结构。

5. 对项目各阶段工作及文件的要求。

6. 项目分包和采购计划。

7. 项目沟通与协调程序。

8.技术培训及服务。

(三)项目实施要点

1. 勘察设计实施要点。

2. 采购实施要点。

3. 施工实施要点。

4. 试运行实施要点。

(四)项目管理要点

1. 合同管理要点。

2. 资源管理要点。

3. 质量控制要点。

4. 进度控制要点。

5. 费用估算及控制要点。

6. 安全管理要点。

7. 职业健康管理要点。

8.环境管理要点。

195

9. 沟通和协调管理要点。

10. 财务管理要点。

11. 风险管理要点。

12. 文件及信息管理要点。

13. 报告制度。

说明:发包人认为上述内容应列入承包人建议书的,应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承包

人建议书”中载明。

196

五、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序号

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

1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

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197

六、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

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

件位置

(一)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性

存在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二) 业绩

1

企业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

1.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

2.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三) 设计方案

1

设计方案的完整性

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范围、标准的要求,采用的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设计方案的针对性

1、经济合理

2、安全适用

3、切合实际

4、设计进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设计方案先进性

1、主要工艺技术

2、专利

3、方案优化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四) 设备、材料供货

1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与招标文件要求对比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五) 施工组织设计

1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施工组织设计完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大纲要求,涵盖内容全面(至少包括项目概况、施工目标、进度控制、劳动力安排与机械配置、质保体系、安保体系、文明施工管理、施工总平面布置、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内容)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目录页)

2

主要施工及技术方案

1、主要施工方案有:

2、主要施工机械有:

3、 施工总平面布置方案简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安全管理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安全保证体系

2、安全管理目标

3、安全措施

4、文明施工措施及考核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98

5、智慧工地管理措施

4

质量管理与措施

1、质量保证体系

2、质量控制计划

3、措施目标

4、根治质量通病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5

环境管理与措施

1、环保管理体系

2、管理目标

3、管理制度

4、管理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6

工期进度及保证措施

1、总工期

2、里程碑进度

3、施工进度网络图

4、管理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7

施工组织管理

1、组织机构

2、人员配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六) 技术培训及服务

1、技术培训及服务范围

2、技术培训及服务计划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99

七、其他材料

200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 6、7、8 号机循环

水泵增加变频器改造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01

目录

一、价格清单说明

二、价格清单

202

一、价格清单说明

1.1 本价格清单针对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 6、7、8 号机循环水泵

增加变频器改造工程编制,按

3 台机组循环水泵变频改造划分为 3 个独立项目分别报价,投标

人须对每个子项目分别填报固定总价,并汇总形成标段总报价,各项目报价均包含对应范围内的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调试、科技产出等全部工作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一并阅读和理解。

1.2 各项目报价均为固定总价,包含设备材料费、建筑安装工程费、技术服务费等为完成

对应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除合同约定的变更调整外,不作任何调整。

1.3 各项目设备及工程配套备品备件规格、数量按招标文件附件清单执行。1.4 建筑安装及辅助工程费的说明:建筑安装工程费包含涵盖树木移栽、变频室新建、电

缆沟道建设、设备安装、电缆敷设及接线等全部施工内容。

1.5 技术服务费包含:DCS 逻辑组态、设备调试服务、循环水动力优化试验及科技产出等相

关技术支持费用。

1.6 其它费用的说明:无。2. 投标报价表组成

投标报价表目录

序号

编号

名称

备注

1

价格投标文件封面

2

表 1

投标总报价表

3

表 2

施工辅助工程报价表

4

表 3

采购主要设备、材料报价表

5

表 4

安装工程报价表

6

表 5

建筑工程报价汇总表

7

表 6

技术服务费分项报价表

203

二、价格清单

1:投标总报价表

投标总报价表

标段名称:

金额单位:元

序号

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

税率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备注

A

6 号机循环水泵增加变频器

设备购置费

13%

自表

3.1 转入

安装工程费

9%

自表

4.1 转入

技术服务费用

6%

自表

6.1 转入

小计

--

--

--

--

B

7 号机循环水泵增加变频器

施工辅助工程

9%

自表

2 转入

设备购置费

13%

自表

3.2 转入

安装工程费

9%

自表

4.2 转入

建筑工程

9%

自表

5 转入

技术服务费用

6%

自表

6.2 转入

小计

--

--

--

--

C

8 号机循环水泵增加变频器

设备购置费

13%

自表

3.3 转入

安装工程费

9%

自表

4.3 转入

技术服务费用

9%

自表

6.3 转入

小计

--

--

--

--

总计

A+B+C

其中

:安全生产(措施)费

9%

安全生产(措施)费含在分部分项工程报价中,其费率不得低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 用 管 理 办 法 》(财资〔

2022〕136

号)要求:“(

4)

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 程 、 通 信 工 程2%”,并在投标总报价表中单独列项(不再重复计入总

204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姓名、签字)

日期:年月日

价),如不满足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总报价(小写)

投标总报价(大写)

205

2:施工辅助工程报价表

施工辅 助工程报 价汇总表

标段名称:金额单位:元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姓名、签字)

日期:年月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价(含

税)

数量

单位

合价(含

税)

备注

1

树木移栽

60

206

3:采购主要设备、材料报价表

3.1 6 号机循环水泵增加变频器主要设备、材料报价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设备、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含税)

合价(含税)

备注

1

高压变频器

1

2

变频空调

4

3

DCS 模件

9

合计

3.2 7 号机循环水泵增加变频器主要设备、材料报价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设备、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含税)

合价(含税)

备注

1

高压变频器

1

2

变频空调

4

3

DCS 模件

9

合计

3.3 8 号机循环水泵增加变频器主要设备、材料报价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设备、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含税)

合价(含税)

备注

1

高压变频器

1

2

变频空调

4

3

DCS 模件

9

合计

投标人:(全称、盖章)

207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姓名、签字)

日期:年月日

4:安装工程报价表

4.1 6 号机循环水泵增加变频器安装工程报价表

金额单位:元

4.2 7 号机循环水泵增加变频器安装工程报价表

金额单位:元

4.3 8 号机循环水泵增加变频器安装工程报价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价(含税)

数量

单位

合价(含

税)

备注

1 高压变频器安装及电缆接线

1

2 动力电缆敷设

1430

3 控制电缆敷设

12600

4 增加循环水泵出口压力测点

2

合计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价(含税)

数量

单位

合价(含

税)

备注

1 高压变频器安装及电缆接线

1

2 动力电缆敷设

1470

3 控制电缆敷设

11100

4 增加循环水泵出口压力测点

2

合计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价(含税)

数量

单位

合价(含

税)

备注

1 高压变频器安装及电缆接线

1

208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姓名、签字)

日期:年月日

2 动力电缆敷设

750

3 控制电缆敷设

10700

4 增加循环水泵出口压力测点

2

合计

209

5:建筑工程报价汇总表

建筑工程报价表

金额单位:元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姓名、签字)

日期:年月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价(含税)

数量

单位

合价(含

税)

备注

1

变频器小间

80

平方米

2

电缆沟

60

合计

210

6:技术服务费分项报价表

6.1 6 号机循环水泵增加变频器技术服务费

金额单位:元

6.2 7 号机循环水泵增加变频器技术服务费

金额单位:元

6.3 8 号机循环水泵增加变频器安装技术服务费

金额单位:元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姓名、签字)

序号

项目

单价(含税)

数量

单位

合价(含

税)

备注

1

DCS 模件安装、底层配置及逻辑组态

1

2

变频器

DCS 状态接入 SIS 系

1

3

循环水动力优化试验

1

合计

序号

项目

单价(含税)

数量

单位

合价(含

税)

备注

1

DCS 模件安装、底层配置及逻辑组态

1

2

变频器

DCS 状态接入 SIS 系

1

3

循环水动力优化试验及科技产出

1

合计

序号

项目

单价(含税)

数量

单位

合价(含

税)

备注

1

DCS 模件安装、底层配置及逻辑组态

1

2

变频器

DCS 状态接入 SIS 系

1

3

循环水动力优化试验及科技产出

1

合计

211

日期:年月日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