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抚州电厂2×1000MW扩建工程脱硫EP采购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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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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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WEME-202602FZJBQ-W001

(环境公司)大唐抚州电厂 2×1000MW 扩建

工程脱硫

EP 采购项目侧进式搅拌器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

年 2 月

1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3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4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5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

(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6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环境公司)大唐抚州电厂 2×1000MW 扩建工程脱硫 EP 采购

项目侧进式搅拌器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环境公司)大唐抚州电厂 2×1000MW 扩建工程脱硫 EP 采购项目侧进式搅拌

器招标人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抚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银行贷款: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侧进式搅拌器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2FZJBQ-W001

2.2 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鹏田乡、青泥镇

2.3 建设规模:2000MW

2.4 建设工期:暂定于 2025 年 6 月开工(主厂房第一罐混凝土),总工期

24+1 个月。

2.5 设备名称:侧进式搅拌器

2.6 数 量:1 批

2.7 技术规格:

1、侧进式搅拌器的传动方式应采用减速箱+皮带方式与电机连接驱动;

2、数量:吸收塔搅拌器 12 台,事故浆液箱搅拌器 4 台;

3、搅拌器叶片和主轴的材料等级是 DIN1.4529 或更好;

4、轴的静态摆动量不超过 1mm/m,机械运行试验时,摆动量不超过

12.5mm/m;

5、所有搅拌器 1 米处最大噪声值为≤85dB(A);

6、使用寿命 30 年。(其他详见技术要求)

2.8 招标范围: 12 台(套)完整功能的吸收塔侧进式搅拌器和 4 台(套)

完整功能的事故浆液箱侧进式搅拌器及其配套的辅助系统。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9

2.9 交货地点: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鹏田乡、青泥镇大唐抚州第二发电有

限公司施工现场。

2.10 交 货 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项目部通知

为准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投标人近 10 年(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为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须具有 1000MW 及以上容量机组相配套侧进式搅拌

器供货业绩,累计供货数量不少于

50 台搅拌器。须提供反映机组容量等有效信

息的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合同文件的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围相关页、供

货证明(或发票)等。如所提供业绩无法显示机组容量,则需另附材料标明所提

10

供业绩对应的机组容量。注:业绩中的“供货证明”(须盖章或用户签字)可以

是发货证明或到货证明或验收证明或用户使用证明等其它有效材料,供货证明或

发票二选一即可。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人应提供所投品牌标的物近 10 年内(自 2016

2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000MW 及以上容量机组

相配套侧进式搅拌器供货业绩,累计供货数量不少于

50 台搅拌器。须提供反映

机组容量等有效信息的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合同的首页、签字盖章页、供货范

围相关页、供货证明(或发票)等。如所提供业绩无法显示机组容量,则需另附

材料标明所提供业绩对应的机组容量。注:业绩中的“供货证明”(须盖章或用

户签字)

可以是发货证明或到货证明或验收证明或用户使用证明等其它有效材料,

供货证明或发票二选一即可。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

标,且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或唯一授权。制造商和其

授权的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2)代理商须满足 3.2.3 的要求。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1 月 13

日至

2026 年 01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11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2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12

标 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120 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银河大街

6 号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邮编:

100040

联系人:秦晓明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qinxiaoming@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

1.11.4

偏差

投标人有偏差需在偏差表中列出,评标委员

会评审认定偏差达到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做否决投标处理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

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送达地址:北京市石景山银河大街

6 号银河财

智中心

B 座 4 层

送达邮编:

100040

送达联系人:秦晓明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 汇 金 额 及 账 户 详 见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

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

.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

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

.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

(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

.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

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

.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

.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

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

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开始结算

中标服务费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余款,采用保函形式的中标单位交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见招标公告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3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见招标公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提供。虽然解密

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0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1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2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3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4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5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6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7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不含报价)、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8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29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0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1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32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33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34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35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37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侧进式搅拌器

50%

10%

40%

38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 标 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1

对 招 标 文件 商 务 部分 的 响 应性 和 投 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

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最多扣至 3 分。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含)-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 业 收 入( 近 三 年平均)

25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最低得 15 分。

(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2.2

发 明 专 利情况

5

近五年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

。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

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

家级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三年均

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 动 比 率( 最 近 一年)

15

流动比率≥2,得 15 分;

1.5≤流动比率<2,得 12 分;

其余得 6 分。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

银 行 资 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39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40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

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

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25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0 分,

每增加

1 台有效搅拌器业绩,得 0.1 分,最

高不超过

25 分。

3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及 性 能指标

20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性能、主要参数指标、相应的证明文件、计算书或报告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16

<得分

≤20),良档(12<得分≤16),一般档

(得分

≤12)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20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材质选择、结构特点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16<得分≤20),良档(12<得分≤16),一

般档(得分

≤12)

5

供货范围

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包及外购、供货保障措施等方面情况,按优、一般分档,优档(

4<得分

≤5),一般档(得分≤4)

6

运维情况

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安装及检修条件、运行和维护要求等方面情况,按优、一般分档,优档(

4<得分≤5),一般档(得分≤4)

7

设备保存、装配、运输、配置情况

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保存、装配、运输配置情况、配置方案的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一般分档,优档(

4<得分≤5),一般档

(得分

≤4)

8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15

根据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进行评审,按优、良、一般分档,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12<得分

≤15),良档(9<得分≤12),一般档(得分≤9)

合计

100

41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42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3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44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46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47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48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9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对于“四新首台套”设备,必要时应委托科研总院或有资质

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设备的监造和性能验收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监造的范围、方式

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

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

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

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50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51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52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53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54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55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56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57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58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59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4.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60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1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招标人可根据本行业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对《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

“专用合同

条款

”“供货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其中,“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

但除

“通用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

“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标准文件》中的

“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专用条款》的序号与《通用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号。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XXXX

1.1.2.3 卖方:XXXX

1.1.13.1 工程:XXXX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

:XXXX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的

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实

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供

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

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技术协议为合同核心组成部分,涉及技术标准、验收流程等条款,若与合同其他文件冲突,

应以本协议约定优先适用。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

盖单位章后,

(填写生效条件)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

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62

进行。

买 方 联

卖 方 联 系

联 系 电

联系电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 子 邮

电子邮件:

联 系 地

联系地址:

邮 编 :

邮 编 :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

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

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

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比例:1:2:3:3.5:0.5(预付款:投料款:到货款:初步验收款:质保金或质

保函)

。可根据实际收款、实际到货情况,分批次结算

3.2.2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日期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下述文件,买方审核无误后,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款

63

的 10%作为预付款:

(1)金额为合同总价款 10%的财务收据(原件一份);

(2)设计配合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3)金额为合同总价款 10%由卖方银行开具的不可撤销、无条件、见索即付的以买方为

受益人的履约保函;

(4)买方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等。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卖方应按照买方要

求返还预付款,同时应以买方支付预付款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支付预付

款占用期间的利息。

3.2.3 设备款的支付:按每台套设备分别付款。

3.2.3.1 合同设备准备投料生产,卖方提交下述文件给买方,买方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

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设备价款的 20%作为投料款,若按照各台机组分批供货则按交货进度支付

相应的投料款。

(1)合同设备排产计划、主要原材料采购合同复印件;

(2)金额为合同价款 20%的财务收据(原件一份);

(3)金额为合同价款 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的税率);若分批供货则按到货进度提

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3.2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进度款支付申请手续。买

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30%作为到货款。

(1)由买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设备"验货证明";

(2)该合同设备的详细装箱清单(原件一份);

(3)该合同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原件一份);

(4)金额为合同设备价 30%的财务收据(原件一份);

(5)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款 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的税率);若分批供货则按到货进

度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买方要求卖方提交的其它单证(如有):无。

3.2.3.3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

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35%作为初步验收款

(1)由买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设备"验收证明";

(2)该合同设备的详细装箱清单(原件一份);

(3)该合同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原件一份);

(4)金额为合同价款 35%的财务收据(原件一份);

(5)金额为合同价款 4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的税率);若分批供货则按到货进度提

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4

(6)买方要求卖方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等。

3.2.3.4 关于质量保证金或质量保函的支付,卖方为国企的适用于 3.2.3.4.2 条款,其他

企业及组织机构可任选其一:

3.2.3.4.1 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卖方凭下列

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5%剩余合同价款(质

保金)。

(1)验收证书(复印件一份)。

(2)金额为合同价款 5%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其它单证(如有):无。

3.2.3.4.2 待项目 168 小时试运验收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

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5%剩余合同价款。

(1)验收证书(复印件一份)。

(2)金额为合同价款 5%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合同价款 5%的银行质量保函(见索即付),银行质量保函有效期与项目质保期保持

一致须根据项目实际质保期时间续开;

(4)其它单证(如有):无。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监检的范围及方式,参照《物资

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备监理见证项目设置,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似设备,无类

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需要设备监理的不用设置。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不另行约定)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

“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

“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

65

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

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

(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

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5.4.4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限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合同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提交计划及工程

进度的要求(见附件 1 技术协议相关部分)

设备交货期:

5.4.5 收货地址:

交货方式:

联系人: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

(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 (2)买方或买方安

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

调试的情况下出现

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

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考核中合同

设备运行需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如果由于卖

66

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

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

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

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可以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协助

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

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

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

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

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

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

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

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3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遇特别紧急事项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立即

67

响应及前往现场处理。如果卖方未依约作出响应或及时处理,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

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

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

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双方人员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10.1 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

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

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10.2 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7 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

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

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

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

承担。

14 违约责任

68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

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

,或在未事先征得

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

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填写)

,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

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

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

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69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

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地北京市海淀区。

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120 号。

70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

“买方”)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技术

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

“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

分项报价表;(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

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71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买方”)接受(卖方名称,

以下称

“卖方”)于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银行

名称) (以下简称银行)以及他的继承人、受让人开具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履约

保函,根据并同意下列条款,保证付给买方合同总价的 10%(百分之十),即

万元人民币。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

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

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

内无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

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话:

年月日

72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73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

—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74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7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76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大唐江西抚州 2×1000MW 煤电扩建项目脱硫 EP 侧进式搅拌器设备应符合

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提出了对侧进式搅拌器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功能设计、结构、

试验、安装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

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

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范

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

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

准。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

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用标

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则投标

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

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JB/T 10983

湿法烟气脱硫设备 侧进式搅拌器

SH/T 3150

石油化工搅拌器工程技术规范

GB/T 9124.1

钢制管法兰 第 1 部分:PN 系列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

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T

10068

轴中心高为 56mm 及以上电机的机械振动 振动的测量、评定及限值

DL/T

5437

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

DL/T

586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DL/T

5428

火力发电厂热工保护系统设计规程

DL/T

5175

火力发电厂热工开关量和模拟量控制系统设计规程

77

标准号

标准名称

DL/T

869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GB/T 324

焊缝符号表示法

GB/T 985.1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GB/T 985.2

埋弧焊的推荐坡口

GB/T 1800~1802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线性尺寸公差 ISO 代号体系

GB/T

307

滚动轴承 向心轴承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和公差值

GB/T

11345

焊缝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 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

GB/T 2970

厚钢板超声检测方法

GB/T 3323

焊缝无损检测 射线检测

GB/T

5677

铸件 射线照相检测

GB/T

7233

铸钢件 超声检测

GB/T

3077

合金结构钢

GB/T

1220

不锈钢棒

GB/T

11352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T

2100

通用耐蚀钢铸件

GB/T

9439

灰铸铁件

GB/T

1348

球墨铸铁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4053.1~4053.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GB/T

13306

标牌

DL

5053

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设计规程

DL

5454

火力发电厂职业卫生设计规程

GB/T

14711

中小型旋转电机通用安全要求

GB/T

13002

旋转电机 热保护

GB/T

755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

GB/T 997

旋转电机结构型式、安装型式及接线盒位置的分类(IM 代码)

GB/T

1971

旋转电机 线端标志与旋转方向

GB/T 1993

旋转电机 冷却方法

GB/T 4942

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IP 代码) 分级

GB/T 10068

轴中心高为 56mm 及以上电机的机械振动 振动的测量、评定及限值

GB/T 10069.1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第 1 部分: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

GB/T 10069.3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第 3 部分:噪声限值

GB/T 1032

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GB/T 12351

热带型旋转电机环境技术要求

GB/T 20160

旋转电机绝缘电阻测试

GB/T 14711

中小型旋转电机通用安全要求

GB 30254

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8613

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注:(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准。

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经济

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78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招

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

2.1 电气技术规范

电动机的基本要求

(1)电动机的设计与使用条件应与其所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一致。200kW 以下电

动机采用 380V,投标方所提供的电动机应满足 GB755-2019《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2) 低压电动机除特殊要求外,户外电动机的防护等级为 IP55。户外接线盒防护等级为

IP56。

(3) 电动机的设计符合被驱动设备的特定使用要求。当运行在设计条件下时,电动机的额定容

量应大于拖动设备轴功率 110~112 %,如电动机在起动时大于 B 级温升,应提高与轴功率的配合

系数。

(4) 电动机能在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10%内,或频率变化为额定频率的±5%内,或电压和

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之和的绝对值在 10%内时连续满载运行。直流电动机能在电压变化为额定电

压的±10%内连续满载运行。

(5) 低压电动机直接起动时,当电源电压降低到额定电压的 55%时,电动机应能实现自启动。

电动机应能承受电源切换过程中失电而不受损坏,且电动机在切换前是满载运行。

(6) 电动机应能承受满载运行时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失电而不受损坏,失电 0.5 秒内电动机转

速不降低。电动机应能承受从正常工作电源快速切换和慢速切换到另一个电源时施加在电动机上的

扭矩和电压引起的应力。

(7) 电动机采用断路器作为保护元件,电动机应能承受规定的过电压要求。如果需要另外采取

保护措施,应答人应以书面方式提出。

(8) 在额定电压时的堵转电流不超过额定电流的 6

.5 倍。电动机在额定电压下的堵转转矩应符

合电动机的有关标准。

(9) 电动机在空载情况下,应能承受 1.2 倍额定转速的超速试验。电动机起动过程中最小转矩

的保证值应不低于额定转矩。

(10) 电动机应满足在冷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 2 次,热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 1 次的要求。

79

(11) 电动机在额定电压下的最大转矩与额定转矩之比不低于 1.

8 倍。变频器驱动的电动机需

要采用变频电动机。在规定的起动电压的极限值范围之内,电动机转子允许起动时间不得低于其加

速时间。

(12) 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起动过程中最低转矩的保证值应不低于 0.5 倍堵转转矩的保证

值。

(13) 在设计的环境温度下,电动机能承受所有热应力和机械应力,当端电压保持在额定值的

100%时,电动机能达到满意的运转性能。

(14) 电动机绕组应经真空压力浸渍处理和环氧树脂密封绝缘,电动机的连接导体和绕组的绝

缘应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

电动机定子槽楔不使用磁性槽楔。

硅钢片采用冷轧钢,电磁线采用 F 级绝缘聚酰亚胺薄膜绕包浸漆扁铜线。

电动机的气隙不均匀度不大于下表的规定。

mm

0.8

0.9

1.0

1.2

1.4

/

%

17.5

16.0

15.0

13.0

10.0

(15) 电动机应有固定的、适合的接地导线接引的合适装置。若采用螺栓连接,在电动机的底

座上相对的两侧有 2 个接地端子,其中 1 个接地装置设在电缆接线盒下面。直径不小于 14mm。

(16) 电动机的接线盒应按功能(电源、控制、加热等)分别设置。接线盒安装位置应便于招

标方电缆接引、容积应满足设备安装要求。所有引线要求带有标记和识别符号。

(17) 电动机应有吊环或其它起吊设施,方便检修起吊。电动机安装处有足够的起吊高度、宽

度、长度,并移出安装地。

(18) 电动机设置一组防结露加热器,电源使用交流 380V,油系统的电加热器电源使用交流

380V,根据电动机功率配备相应功率的电加热器。加热器安装在电动机内可方便检查和更换的部

位。

(19) 电动机冷却方式:空-空冷却方式。

(20) 电动机的轴承采用滚动轴承,轴承采用优质、耐磨的优质产品(斯凯孚、舍弗勒、铁姆

肯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结构密封,能隔绝污物和水,并不使润滑剂进入线圈,轴承冷却

80

方式为自然风冷冷却方式。

(21) 轴承润滑方式为油脂润滑方式。

电动机的轴承应有加注润滑油的设备,并要求能在不拆卸电动机的情况下,把润滑油注入轴承

室/箱。耐磨轴承的电动机在固定于电动机壳的铭牌上明确标示。耐磨轴承应达到 150000 小时的最

低额定使用寿命。

电动机轴承上安装的热电阻用弹簧压紧,弹簧一定要支撑在轴承壳上,并保证弹簧有足够的强

度,至少能克服 2 倍于轴承最大振动的推力。低压电动机大于等于 75kW 电机,应装 2 只轴承测温

(前后端各一只),3 组绕组测温元件(每相 1 个),装于最高温度处,这些测温元件应单独接到接

线盒上。低压电动机大于等于 75kW 电机与高压电动机前后端需安装轴承振动探头(前后端各两

只),建议采用涡流传感器。所有测温、测振元件数据上传到 DCS 实时监视。

测量介质温度大于 300℃的测温元件,应选用 K 分度双支绝缘型铠装芯热电偶;测量介质温度

小于 300℃的测温元件,应选用铠装双支 Pt100 三线制热电阻。热电偶和热电阻精度应满足下面的

要求:

◇热电偶精度:I 级±0.4%;

◇热电阻精度:A 级 0.15±0.2%,热响应时间满足τ0.5<30S。

(22) 轴承的使用寿命:不少于 3 年。电动机的运行寿命:不少于 30 年。

(23) 电动机就地安装防水、防尘、防油,密封性能好的事故跳闸按钮。安装于可直视电动

机、电动机的轴系垂直方向的墙体或支架上。事故跳闸按钮加装防护罩,防止误触及。

(24) 电动机旋转方向,由投标方确定。旋转方向有永久性、明显的标志。

(25) 电动机的振动幅度不应超过 GB755-2000 所规定的数值。

(26) 距外壳 1m 远处,电动机的平均噪声级不大于 85dB(A 声级)。

(27) 电动机转子为鼠笼结构,有可靠的防止鼠笼断条的改进措施。

(28) 电动机具有 F 级绝缘,但其温升不得超过 B 级绝缘规定的温升值。电动机的连接导线与

绕组的绝缘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

(29) 电动机的结构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造成设备损坏。

(30) 对不采用压力润滑油的卧式电动机装有油环式套筒轴承。提供用于检查油环的装置。套

81

筒式轴承可在不拆下轴承盖的情况下利用气隙测量仪检测轴承的磨损。所有提供的油位观察仪均带

有标志,以显示电动机在停用状态和运行状态的正确油位。

(31) 当卧式电动机采用压力油润滑时,电动机轴承为套筒式。当压力油系统不工作时,油环

装置满足电动机起动和至少 1.5h 的连续运行要求。应答人提供润滑油流动指示计来指示每个电动

机轴承流出的油流方向。当采用外加润滑油系统提供润滑油时,此润滑油系统与被驱动机械润滑油

系统合并,并由供货商统一供货。

(32) 每台电动机装有起吊环、起吊钩或其它便于安全起吊电动机的装置。

(33) 露天及半露天布置的电动机,宜采用全封闭型式,各项性能指标均应不受室外气候变化

的影响,电动机处装设防雨罩, 304 不锈钢材料,厚度 2mm,机械强度高,防雨罩方案由卖方提交

买方确认。各项性能指标均应不受室外气候变化的影响。电动机接线盒处要采取可靠的防水措施。

(34) 不得选用国家宣布淘汰的产品,电动机均选用高效节能电动机。

(35) 设备配套电动机满足运行工况的需求,采用高效节能型电机。

(36) 本工程配套的三相异步电机效率达到国家标准,电动机能效等级具体数值按国家标准

GB18613《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1 级能效标准要求。电动机的型号需取得中国质量认证

中心颁发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给招标方或国家认证“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产

品。

(37) 电动机在热态下能承受 150%额定电流,而不变形或损坏,过电流时间不少于 30 秒。

(38) 所有电动机的电气功率应大于其机械功率的 115%。

2.2 三维设计要求

投标人应进行三维建模,并提供三维模型及其相关数据属性,投标人应满足数字化设计的要

求,所建立的三维模型能体现整个系统全貌及介质走向,三维模型能够相互结合,满足培训和智慧电厂的需求。

(1)建模范围投标人三维建模的范围应该涵盖全部的供货范围,包括主体设备,以及设计供货范围内的设备

附属支撑结构、管道系统和支吊装置、阀门管件及附属设备等。

(2)建模内容投标人应将建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管道、结构、阀门等完成三维数字化建模。三维数字化电

厂就是要建立一个和现实物理电厂一模一样的三维虚拟电厂,三维模型建立的正确性直接影响设计的准确性和数字化电厂的运行管理。因此投标人的三维建模工作不仅要全面反映供货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而且要精确的如实反映设备的外观尺寸、摆放位置、接口定位、支撑结构和本体管道(如有)布置等。

(3)建模深度

82

三维模型通用要求:最终交付的三维模型应为满足产品设计要求的、完整的、精确的三维模型;三维模型应按 1∶1 比例全尺寸建模;三维模型应采用统一的模型坐标系;三维模型应按名义尺寸建模;零件模型应为单一实体模型;一个部件文件只能定义一个零件模型,产品装配应使用软件装配功能实现。若三维模型具有三维标注要求的,则其相关要求如下:三维标注信息应直观、明确;三维标注信息应与其标注对象保持关联,并在合理的标注平面上;三维标注信息应建立在其指向的模型元素附近;标注不应相互重叠,标注文本不应遮挡模型关键部位;应尽可能以较少视图和标注表达产品完整信息;三维标注应以视图进行组织和管理。模型深度不低于提交给设计院的图纸深度。投标人在建模时主要是保证三维模型的外观尺寸与

实际尺寸一致。钢结构不需要详细的节点设计,但可以示意节点区域(螺栓连接区域)。特别要注意的是设备与管道的接口定位尺寸和规格要准确,设备建模深度达到设备级。

如投标人核心设备的某项精确三维模型涉及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不便提供,投标人应

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予以说明,并明确替代方案(例如提供粗略模型或上一代产品模型或提供最新设备装配图电子版级纸质版等),由招标人书面确认。

(4)模型及相关数据移交投标人可以采用 PDMS 建模也可以利用已有的三维软件进行建模,但最终提供的三维模型文件

格式应满足 PDMS 三维设计软件的读取要求,并配合设计院或招标人的读取工作。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3.1 备品备件

3.1.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3.1.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表。3.1.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3.1.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

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3.1.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

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3.1.6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技术服务,根据需要在 15 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2 所列

备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3.2 专用工具

3.2.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3.2.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

中。

3.2.3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3.2.4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3.2.5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

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概述

83

4.1.1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检验

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4.1.2 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1 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

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4.2 工厂检验

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

试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4.2.3 投标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设计标准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人要

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人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人。

4.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4.2.5 招标人有权派遣检验人员到投标人和/或制造商国家会同投标人检验人员对合同设备的制

造过程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

4.2.6 投标人应在合同设备检验开始前 3 个月通知招标人检验的日期。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

应在招标人检验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招标人检验人员还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检验和有关合同设备质量的会议。

4.2.7 如招标人人员并非由于投标人的过错而未能按时到场,则投标人有权自行进行设备装配

和检验。

4.2.8 如果发现合同设备有缺陷和/或与合同规定的规范不符时,招标人检验人员有权提出意

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这些意见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消除合同设备的缺陷。当缺陷消除后,投标人应再次进行检验,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9 参加交货前工厂检验的招标人人员不应会签任何质量证明。在投标人国家和/或制造厂进

行的质量检验不能代替在卸货港和/或工作现场对合同设备进行的检验,亦不能因此免除投标人按合同规定的保证责任。

4.2.10 投标人应免费提供招标人人员的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图纸、试验

工具和仪器以及当地交通和医疗保险。

4.3 设备监造

4.3.1 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

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技术规范书规定的要求。

4.3.2 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

能验收试验标准,并安排出一个大体的检验时间表,同时要提供进行检验(试验)的制造厂所在地地址。有关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规定。

4.3.3 监造依据根据本合同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 DL/T 586-2008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和大唐集团制

〔2013〕28 号“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4.3.4 监造方式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人和监造

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人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 份。

招标人接到见证通知后,及时派代表到投标人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如

果招标人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 点可自动转为 R 点,但 H 点如果没有招标人书面通知同意转为 R点,投标人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招标人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更改后,招标人仍不能按时参加,则 H 点自动转为 R 点。

4.3.5 监造内容(具体内容招标人确定)

84

监造和检验的主要项目见下表,招标人可以对表中的项目增加或对监造方式调整,投标人须接

受。

阶段

序号

主要部件工序名称

监造内容

方法

备注

1

分包单位的审查

分包单位的资质、质量体系文件;分包的范围和内容;试验、检验的手段及其仪表受控状态。

R

2

生产人员资格审查

特殊工种、试验检测人员上岗证书

R、W

3

试验、检验要求审查

设备制造各阶段的检验部位、内容、方法、标准及检测手段、检测设备和仪器,试验室资质,管理制度

R、W

设备制造前

4

材料检验

原材料、外购配套件、外协作加工件和材料、元器件、标准件以及坯料的材质证明书、合格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制造厂自检的检验报告

R、H

监造确认

5

零部件加工

关键零部件加工的检验。包括对操作者的自检与下道工序操作者的互检、专业质检员的专检的抽检、复验或检查、零部件的试验、检验

R、H

监造确认

6

零件、半成品、制成品的保护

对零件、半成品、制成品的标识、储存、保管的检查

R、W

设备制造中

7

装配

检查配合面的配合质量、零部件的定位质量及连接质量、运动件的运动精度、外观检查、尺寸检查

R、H

监造确认

8

功能试验

R、H

监造确认

试车

9

性能试验

R、H

监造确认

外观检查

防锈处理与油漆检查

R、W

发运前

包装、保管及运输

包装效果、数量、相关随机文件、装箱单和附件;保管及运输方案审查

R、W

R:文件见证;W:现场见证;H:停工待检

4.3.6 对投标人配合监造的要求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以下方便:(1)提前 14 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投标人。在见证后 10 天内

将有关检查或试验记录等资料提供给招标人监造代表;

(2)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招标人有权通过投标人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

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人将提投标人便。

(3)招标人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人有

权提出意见,投标人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人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人均主动及时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擅自处理。

(4)监造代表有权亲自观察任何一项或全部试验,监造代表在场观察试验的进行并不免除投

标人对本合同承担责任。

(5)投标人应向监造代表提供详细的质量监控点和技术资料。(6)投标人应提供监造和检验所需的物资、设施及其它条件,投标人须为招标人监造代表提

供工作、生活方便。

4.3.7 监造的实施

85

(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监造代表发现必要的监造、检验或验收点有遗漏时,投标人应无条

件按照监造要求执行而不产生相关费用。

(2)

招标人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标准要求时,投标人须积极配

合招标人并采取改进措施。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无论招标人是否要求,投标人均应主动及时向招标人提供质量问题产生原因及处理结果,不得隐瞒。投标人在对质量问题或质量缺陷处理前,须先征得招标人监造代表的同意,未得到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处理。

(3)

投标人、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

4.3.8 最终检验放行(1)

投标人应在检验/试验完成且其结果符合要求后,按招标人监造代表提供的标准格式填

写“设备放行单”;

(2)

监造代表确认该产品符合合同要求后,报公司签发设备放行单。

(3)

货物运输人需将“设备放行单”、和“发货清单”一起交于收货人;无“设备放行单”

收货人可不予接收。

(4)

投标人应在设备和材料发运前,向招标人脱硫项目部提交一份检验文件,包括材质证

书、关键尺寸检验报告、性能试验报告等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包括:

(a)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b) 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合格证书;

(c) 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

(d) 各项有关实验结果;

(e) 质量控制计划;

(f) 质量检查计划;

(g) 安装、使用、维护手册;

(h) 本体设备及附属设备总图及相关的部件图。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

5.1.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投标

人应负责派技术服务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和解决安装、调试中出现的问题,直到设备正常运行,并

无偿解决安装过程中出现的由于设计和制造原因所造成的缺陷。

5.1.2 在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外如遇到设备发生大的故障,投标人接到招标人的通知后,应派专

业技术人员 24 小时到达现场,协助招标人处理故障。

5.1.3 投标人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员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

(见附表

A.6)。如果此人员数因投标人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人要追加人员数,招标人无须为

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差旅费、饭费、住

宿、办公及通讯联络等均包括在合同报价内。

5.1.4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服从当地作息规定和休息日安排;

86

(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

现场指导;

(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5)投标人须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6)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符合现场安装调试试验的要求。招标人不再因投标人现场服务

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7)人员年龄要求及人员入厂前必须提供三甲及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合格证,有 100 万及以

上的社会保险,从事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提供先关证件,如高处作业证、焊工证、起重指挥证、起重司机证等,否则人员不得入厂。

5.1.5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

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2)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

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投标人填写)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3)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

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5)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6)投标人应负责为调试提供必需的特殊试验仪器和工具。若设备存在缺陷,投标人应在招标

人同意的时间内消除。

5.2 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为投标人提投标人便。

5.3 培训

5.3.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

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5.3.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见附表 A.5)。5.3.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招、投标人双方商定。5.3.4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5.3.5 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服务人天数将不计入投标人现场总服务人天数中:(1)由于投标人原因不能履行服务人员职责和不具备服务人员条件要求的现场服务人员天

数;

(2) 投标人为解决在设计、安装、调试、试运等阶段的自身技术、设备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而

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天数;

(3)因其他投标人原因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员。

5.4 设计联络会

87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若招标人有要求,投标人应及时、

义务地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进行配合。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1 一般要求

6.1.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技术资料和图纸

的文种为中文。外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翻译成中文随同原文一并提交买方。图纸资料以中文为准,图纸资料除提供书面文件外还提供电子文件(图纸为 AutoCAD2004 格式和中望 CAD,文本文件为Word/Excel2003 和 WPS 格式),电子文件以光盘交付。此外,卖方还需另外提供一套 2×1000MW机组新建脱硫工程数字三维模型(PDMS 模型成品)。

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

求。

6.1.3 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在 7 天

(根据实际工程要求)之内向招标人给出全部技术资料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人确认。

6.1.4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

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6.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人

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人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6.1.6 招标人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投标人提供有关设计、设备监造、施工调试、性能验收和运行维护所需纸质版技术资料 20

套,6 套电子版,8 套用户手册。

所有标注尺寸的图纸必须依据实际尺寸按比例绘制。电子文档要求:电子文件格式应采用 PDF 格式。电子文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保持一致。6.1.7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图纸)均有本工程专用标识,即盖有“大唐抚州电厂 2×

1000MW 扩建工程项目专用资料”图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有明显的标识或标注。

6.1.8 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终确认图纸一致,招标人对厂家图纸的确认并不对投标人图纸的错

误免责。设备现场安装时,若发生投标人技术人员修改图纸,投标人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后正式递交招标人,并确保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一致。

6.2 技术资料内容

投标人应在签订协议一周内,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料(但不限于此):6.2.1 搅拌器的总装图,要求注明转速、轴功率、效率、总重、转动件重、电机重等。6.2.2 搅拌器接口总图(纵向和断面视图),明确外型尺寸,各接口尺寸,开孔数目及开孔尺

寸,和对支撑结构的配合要求。

6.2.3 检修最重件尺寸、重量及起吊高度尺寸和所需的空间距离详图。6.2.4 电动机总图和安装图,要求表示全部外形尺寸及装配尺寸,内部风道、基础留孔、荷重

等。

6.2.5 在额定电压和最低启动电压下的电动机加速度曲线,用电流和时间的函数曲线表示。6.2.6 在额定电压和最低启动电压下的转子安全堵转电流上开曲线和过负荷运行曲线。6.2.7 电动机与所驱动设备成套装置的使用维护说明书。该说明书包括电动机安装要求的说

明。

6.2.8 驱动装置控制原理图;6.2.9 安装、运行和维护说明书;6.2.10 设备用油或油脂的清单(型号、数量、补油周期和用量)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7.1 清洁

88

设备在出厂前内外应进行清理,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或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

应从各部件内清除掉。一切氧化皮、铁锈、油迹、粉笔或油漆标记及其它有害物质都应从内外表面除掉。不锈钢表面应用不含卤化物的溶剂及砂布清洗。用来清洗碳钢或铸铁的清洗剂不应用于清洗不锈钢表面。

7.2 包装

7.2.1 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7.2.2 投标人所供设备的包装应符合 GB/T 13384 标准的规定, 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

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设备出厂时,零部件的包装符合 JB/T

2647 的规定,分类装箱,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7.2.3 设备发运前,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腐

蚀﹑损伤及进入杂物。泵的进出口﹑管孔应用盖板封闭。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应采用螺栓或其它方式予以保护。遮盖物﹑紧固件不应焊在设备上。为防止设备器材被窃或受腐蚀性物质、海水的损坏,如未征得招标人方同意,不采用敞开的板条箱和类似包装。

7.2.4 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除特殊部件外(如管件等),遵照国家标准,使用坚固的箱子包装

并注明起吊点。并根据不同货物的特性和要求,采取措施,如对设备进行妥善的油漆或其他有效的防腐处理,以适应陆上运输条件和多次搬运装卸及长期露天堆放的需要,防止雨雪、受潮、生锈、腐蚀、受震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

7.2.5 投标人所供技术规范书妥善地包装,能承受运输和多次搬运,并防止潮气和雨水的侵蚀。

每个技术规范书邮包装有详细目录清单。

7.2.6 包装费包括在设备总价内。

7.3 装卸、运输与储存

7.3.1 投标人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7.3.2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7.3.3 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输方式的规

定。

7.3.4 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发出 24 小时内,投标人应用传真或航空快信通知招标人。通知

中指明设备名称、件数、件号、重量、合同号、货运单号、设备发出日期。

7.3.5 超重件,投标人在发货前不迟于 30 天应以传真通知招标人发货大概日期。

7.3.6 大部件情况表由投标人填写在附表 E 中。

7.3.7 投标人交付的设备应具有适合于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并根据各自不同

的形状和特征采取防潮、防雨、防锈 、防震、防腐蚀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目的地,不因上述保护措施不良使货物损坏。因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包装不当或不合适而引起的化学锈蚀,损坏和丢失,投标人应承担责任。

7.3.8 投标人提供所有设备、部件、材料等的保管方法的说明。7.3.9 投标人所用的每种防腐剂的质量、预期寿命、型号一致,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各种防腐剂清除步骤的完整资料。

7.4 油漆

机械、电气设备及部件的油漆工作应在制造厂内完成。油漆的颜色应满足全厂色彩的统一规定,

由招标人确认。凡需要油漆的所有部件,在油漆前,必须对金属表面按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清扫、喷砂处理并按两底两面防锈漆处理,采用氯璜化聚乙烯油漆,保质期 60000h。

89

设备出厂前投标人喷涂油漆,应依据《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 5072-2019)要求。应

根据防腐工艺要求及油漆的性能,选用涂装前钢材表面预处理工艺方式及油漆种类。

油漆选用海虹老人(HEMPEL)涂料有限公司、阿克苏诺贝尔油漆有限公司、佐敦涂料(中国)

有限公司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7.4.1 投标人供货范围的设备、管道和管件、钢结构等的油漆,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工厂

车间完成,投标人供货范围的设备、管道及钢结构等的现场补漆由投标人负责。

7.4.2 投标人供货的设备、管道及附件材料等,都应在油漆之前按 DL/T 5072-2019 要求,对金

属表面进行除油、除锈等预处理工作,都在出厂前完成底漆、中间漆,面漆涂刷工作。

7.4.3 设备、管道和附属钢结构的涂料和涂层干膜厚度等应根据其所处的环境、涂料性能以及要

求的涂层耐久性选用,应符合

DL/T 5072-2019 中附录 E 常用涂层配套的规定(摘录于上文“常用

涂层配套表”)。

7.4.4 发电厂大气腐蚀性等级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防护涂料体系对钢结构的防

腐蚀保护第 2 部分:环境分类》GB/T 30790.2 的规定,大气腐蚀性等级不宜低于 C5。

7.4.5 发电厂油漆涂层耐久性不宜低于现行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防护涂料体系对钢结构的防腐

蚀保护第 1 部分:总则》GB/T 30790.1 规定的中等等级。

7.4.6 涂装前钢材表面预处理及除锈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

洁度的目视评定第 1 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T 8923.1 的规定。各类底漆对应的钢材表面最低除锈等级应符合

DL/T 5072-2019 中表

7.1.4 的规定。

7.4.7 油漆的干膜总厚度不应少于 340um,其中环氧富锌底漆的干膜厚度不应少于 80um,环氧

云铁中间漆的干膜厚度不应少于 160um,第一道双组分聚酯面漆干膜厚度不应少于 50um,第二道双组分聚酯面漆干膜厚度不应少于 50um。有效防腐蚀年限为 15 年,并满足油漆生产厂家及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按要求高者执行)。

所有部件的金属结构件、设备所有部件的金属表面、钢结构等的车间油漆、防腐处理、油漆/

防腐处理前的表面处理由投标人负责。油漆应满足生产厂家及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以及招标人的要求(按要求高者执行)。

面漆色彩由招标人确定。设备油漆涂装、检验验收记录需随同设备交付招标人。所有油漆应选择环境友好型、低 VOC 的产品,环氧富锌底漆的锌含量为 80%以上(投标人提供

检测报告),环氧富锌底漆体积固含量≥65%(常温),环氧云铁厚浆漆体积固含量≥80%(常温),脂肪族聚氨酯面漆体积固含量≥65%(常温),涂层系统附着力好,拉开法测试应达到 5MPa以上,检测方法参考 GB/T5210-2006,涂料产品有五年以上业绩经验及证明文件,涂装配套在能提供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人工气候老化试验 GB/T 1865-2009 测试超过 2000 小时<=1 级的检测报告。

7.4.8 面漆颜色和色卡号

面漆颜色和编号应符合国际现行标准《漆膜颜色标准》GB/T 3181 和《漆膜颜色标准样卡》GSB05-

1426 的有关规定。设备、管道和附属钢结构的面漆颜色和色卡号宜按《DL/T5072-2019》中表 7.1.5-2的规定,最终以业主统一发文要求为准。

7.4.9 投标人应提供除锈和涂装工艺的说明和油漆总表面积等资料,并提供油漆样品及涂层工艺

配置方案。

90

7.4.10 油漆要求除特别要求做另行处理外,均按“《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 5072-

2019”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1)除镀锌板和不锈钢外,钢材均需进行喷丸预处理,第一道喷刷前都要喷砂处理达到 Sa2.5

级,除锈后应立即涂上保养底漆。

(2)油漆,其固体含量按重量计应不少于 80%;按体积计最少为 50%。应采用压力型喷涂设

备。

(3)油漆选用应充分考虑适应本工程环境要求的涂料及防腐工艺。

(4)根据工艺要求和涂料性能选用涂层配置方案,选用的涂刷度数应至少符合“《火力发电厂

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 5072-2019”规定。

(5)底漆、中间漆和面漆应由同一油漆商提供,并确保油漆相溶。

7.5 标志

7.5.1 设备标志

1)每台设备、附属设备有固定铭牌,铭牌不易损坏,标志醒目,整齐、美观。

2)重要部件根据图纸规定,在一定位置上用不褪色的油漆标注装配编号,使用材料和检验合格的

标志。

7.5.2 包装标志

投标人供给的设备(无论装在箱内或成捆的散件)的包装,都标明合同号,主要设备名称,部

件名称和组装图上的部件位置号的标签不得损坏或丢失,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还标明“备品备件”和“工具”的字样。

包装箱编号在投标人统一给定的编号方式下进行编号。包装箱连续编号,而且在全部装运的过

程中,装箱编号的顺序始终是连贯的,并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地;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

设备及电动机的明显部位,应分别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及转向标志,并牢固安

装。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额定运行参数(出力等)、设备净重、设备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等。

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 GB/T 13306《产品标牌》的规

定,应标明系统中每台设备的技术参数,铭牌上的文字大小能够在工作位置中清晰可见,且铭牌必须保证耐腐蚀,使用 2mm 厚 304 材质。标明每台设备的名称、编号及必要的技术参数(如压力及流量等)。

7.6 检验与验收

7.6.1 包装箱外有两份装箱单,以便于设备、技术资料、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的管理和保

管。所有设备附有下列规范书:

1)装箱单,其上注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制造厂;装箱数量;附件、备件名称及数量;

装箱日期。

2)原制造厂的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含检验、试验报告)、图纸及安装使用说明书。3)装箱单在装箱发运前以快件邮寄给招标人两份供现场验货,一份随箱。7.6.2 设备到达现场后,投标人与招标人按商定的开箱检验办法,对照装箱单逐件清点,进行

检查和验收。

91

7.6.3 投标人外包生产的设备(部件)应写明生产厂家,投标人对厂家质量和交货进度负责。设

备到达现场后,仍由投标人会同招标人进行检查和验收。

92

第二节 专用部分

93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

1.1.1 一般要求1.1.1.1 本招标文件规定了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

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1.1.1.2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

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1.1.1.3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

单。

1.1.1.4 投标人分别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免费)、运行一年、三年所需备品备件表(包

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在投标书附表 A.2 中给出具体清单(包括设备或备件的名称、型号规格、图号、数量、生产厂家等)。

1.1.1.5 投标人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及外包件清单包括设备或备件的名称、型号规

格、图号、数量、生产厂家等,并在投标书附表 A.4 中给出。

1.1.1.6 附属检修设备或装置、检修专用工具(如果有);1.1.1.7 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的油漆由投标人设计,并供应全部油漆。1.1.1.8 投标人设计供货范围内所有法兰接口提供密封件及紧固件1.1.1.9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通用部分第 6 章节要求。1.1.1.10 所有原装进口设备,不论整机还是部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设备的原产地证

明,生产国到中国指定港口的海运单据及报关单(复印件、或扫描件)。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1.1.11 品牌要求本技术规范中,凡涉及到进口设备/进口品牌/进口产品/列有具体品牌要求的,均为

“进口设备/进口品牌/进口产品/列有具体品牌”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侧进式搅拌器采用德国 EKATO、德国 MUT、美国莱宁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电动机选用 ABB、苏州西门子、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轴承选用斯凯孚、舍弗勒、铁姆肯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机械密封选用 Eagle Burgmann 博格曼、John Crane 约翰克兰、艾志或相当于同等质

量品牌产品;

减速齿轮箱选用 FLENDER、德国 SEW、住友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测温元件选用江苏红光、重庆川仪、苏州威卡、绍兴麦格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

品;

振动测点选用江阴华恒、上海锦康、江阴全盛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1.1.2 供货范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招标人所需数量的设备和备件及相关技术文件,在安

装、调试、功能与性能测试、试运行期间提供技术服务,并保证符合本技术规范的条文和招标人书面提出的特殊要求。

供货范围为 1

2 台(套)完整功能的吸收塔侧进式搅拌器和 4 台(套)完整功能的事

故浆液箱侧进式搅拌器及其配套的辅助系统:

(1)搅拌器本体、减速机、机械密封。(2)法兰、配套螺栓、垫圈。(3)主体设备配套的附件,人工冲洗用喷管设计,支架设计(如有)。

94

(4)配套电机及传动机构。(5)设备及附件安装、起动、运行、维修及调整所必须的专用工具。(6)满足一年运行期的备品备件和必要的事故备件。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不

能正常运行,投标人应免费为招标人处理或更换,更换的部件不计入随机备品中。投标人免费更换后的部件或设备质保期顺延一年。

(7)第一次加注的所用的润滑油(投标人保证所用的润滑油能在中国市场买到)。(8)另外提供一个大修期(6 年)的备品备件和必要的事故备件清单。(9)投标人提供设备三维模型。

(具体供货范围及内容详见 “附表 A”,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

1.2 交货进度

见第一卷“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大唐抚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大唐江西抚州 2×1000MW 煤电扩建项目。建设规模:2×1000MW 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

2.2 气象条件

抚州市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日照充足,平均日照时数 1760 小时;平均相

对湿度 81°,绝对湿度 18.7°,年平均无霜期 275 天,年平均气温 17.8℃,最冷一月平均气温 5.2℃,最热七月平均气温 29.5℃,极端最高气温 41.0℃,极端最低气温-8.8℃;多年平均降雨量为 1678.4mm,年平均蒸发量为 1411.6 毫米;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北偏北风,夏季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多年平均风速为 2.0m/s,最大风速为 20m/s。

抚州市多年平均蒸发量 1035.2mm。最大年蒸发量 1426.9mm(1969 年),最小年蒸发

量 804.2mm(1975 年),最大年蒸发量是最小年蒸发量的 1.8 倍;7~9 月份蒸发量最大,占全年蒸发量的 45%,12 月~次年 2 月份蒸发量最小,仅占全年的 10%,项目区域近 20年。

设计风速、风压:全年主导风向:N,50 年一遇和 100 年一遇 10m 高 10min 平均最大风速分别为

23.4m/s、27.3m,本工程采用的基本风压值为 0.35kN/m2(50 年一遇)。

抚州临川区气象站全年、夏季及冬季各风向频率玫瑰图见下图。

95

2.3 工艺水、冷却水及机封水参数

脱硫系统设备冷却水的接引原则:凡是回水带压,能够回到闭冷水回水系统的且不污

染闭冷水的,就用闭冷水。机封冲洗水因为回水不带压,且容易污染水源就用工艺水。

工艺水中氯根200-400mg/L,悬浮物50mg/L,其余参数联络会提供。

3. 专用技术要求

3.1 设计条件

表 1-1 吸收塔搅拌器运行条件及参数表

96

序号

项目

参数

备注

运行方式

1

型式

侧进式

2

数量

6 台(每台塔)

共 2 塔

3

安装地点

室外

4

安装方式

侧进式安装

5

运行方式

连续运行

6

KKS 编码

设计条件

1

环境条件

见上表

2

浆池参数

2.1

形式

封闭

2.2

尺寸(内尺寸)

Φ

22m×H 18.7m(正常液位)

变径塔

2.3

有效容积

5380 m3

2.4

浆液液位

(1)

正常液位

1

4.3m

(2)

最高液位

1

4.8m

(3)

最低液位

由厂家提供

3

介质参数

见石膏浆液成分资料表

4

吸收塔搅拌器技术要求

4.1

吸收塔搅拌器作用

固体颗粒的悬浮

4.2

驱动装置

电动机

5

氧化空气管形式

管网

氧化空气流量

22713 Nm3/h

氧化空气温度

80℃

表 1-2 事故浆液箱侧进式搅拌器运行条件及参数表

序号

项目

参数

备注

运行方式

1

型式

侧进式

2

数量

4 台

3

安装地点

室外

4

安装方式

侧进式安装

5

运行方式

连续运行

6

KKS 编码

设计条件

1

环境条件

室外

2

箱罐外形尺寸

Φ

17.5 m×H 24.5m

2.1

形式

封闭

2.2

尺寸(内尺寸)

2.3

有效容积

5790 m³

2.4

浆液液位

1)

正常液位

24.5m

2)

最高液位

24.7m

3)

最低液位

由厂家提供

3

介质参数

见石膏浆液成分资料表

97

序号

项目

参数

备注

4

吸收塔搅拌器技术要求

4.1

吸收塔搅拌器作用

固体颗粒的悬浮

4.2

驱动装置

电动机

5

氧化空气管形式

表 1-

3 石膏浆液成分资料表

浆液密度

kg/m3

1100~1250

浆液固体颗粒含量

15%~18%

固体物质粒度

um

40~90

浆液温度

40~60

pH 值

4.0~10.0

Cl-

g/l

40

3.2 专用技术要求

3.2.1 机械设备

3.2.1.1 搅拌器的作用,是保持所安装池体内的浆液颗粒悬浮、不沉淀,并且应防止浆

液固体颗粒沉积再泵入口及管道入口。

3.2.1.2 接触被搅拌浆液的搅拌器部件的材质至少能适应浆液中氯离子浓度为 40g/l。

3.2.1.3 搅拌器安装有轴承罩、主轴、搅拌叶片及电机。

3.2.1.4 搅拌器轴为固定结构,转速适当控制,不超过搅拌机的临界速度。

3.2.1.5 搅拌器的轴直径为计算直径的两倍,其他部件应考虑 1.5-2 的安全系数;搅拌

器的转动速度应比临界速度至少低

30%。

3.2.1.6 为防止侧进式搅拌器停机一段时间后装置再起动的机械堵塞,应提供人工冲洗

用管口要求

(水源为工艺水)。

3.2.1.7 每台搅拌器和其附属设备的布置方式能便于进行操作,维修和拆卸等工作,而

且不中断

FGD 有关装置的运行。更换时, 无需排放搅拌浆液。能够在不移动马达的情况下

维修齿轮减速器。吸收塔(或事故浆液箱)搅拌器机械密封应能在不排放浆液的情况下,

在线进行更换。请在投标文件中作详细的专题说明。

3.2.1.8 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

的公差配合。

3.2.1.9 投标人尽可能提供具有合适特性的标准型搅拌器。

98

3.2.1.10 搅拌器叶片和主轴的材料不低于 1.4529 及以上材质,PREN 值不低于 40。这

种材料规范应看成最低要求,且没有消除投标人选择正确材料的责任。请在投标文件中作

详细的专题说明。

3.2.1.11 搅拌器整个装置(包括电机和传动装置)均应按照最大电机短路电流转矩条件设

计。每个搅拌器零部件应设计有足够强度。弯曲临界转速至少应超过最大操作转速的

20%

;扭力临界转速至少应超过最大操作转速的

10%;轴的设计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以传递驱动

浆叶所需的力矩,轴的设计还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直线度。搅拌器组装完成后,应保证轴

的静态摆动量不超过

1mm/m,机械运行试验时,摆动量不超过 12.5mm/m。

3.2.1.12 采用减速箱时,搅拌器有正交的驱动装置,并配备适当的齿轮和注油润滑装

置,并带有油观察镜以便充油和放油使用。不得采用油泵。能够在不移动电机的情况下维

修齿轮减速器。

3.2.1.13 搅拌器应采用机械密封,密封处(O-形环,径向环等)的材质应能保证防止腐蚀

介质侵蚀和机械损坏的发生。搅拌器采用机械密封,密封面材质为

SiC。机封应采用单端面

浆液自润滑无水机封,为防止悬臂轴摆动对机封环的损伤,机封内靠近动静环处集装支承轴

承限制悬臂轴的摆动。应随投标文件提供机封图纸说明。请在投标文件中作详细的专题说明。

3.2.1.14 传动装置的额定功率应至少为电机功率的 1.5 倍。在任何情况下,传动装置的

操作油箱温度不得超过

90ºC。传动装置机架应为坚固,可承受重载荷的结构。传动装置的

壳体应防尘,防油,应装有呼吸器,油滤器,放油口和油位计吸收塔搅拌器传动装置应有

永久性转动方向的箭头。传动装置的润滑油系统应配有量油计和油观察镜。润滑油应能方

便而安全地更换,油密封良好,油密封圈寿命应大于

25,000 工作小时。

3.2.1.15 搅拌器传动装置的轴承应为滚动,脂润滑,耐磨轴承。应采用耐污垫圈。采

用径向垫圈时,应采用至少厚

2mm 的轴保护套,并对轴表面进行硬化处理。搅拌器安装

有轴承罩。发运前应对轴承进行润滑保护。

3.2.1.16 搅拌器设计裕度不小于 20%。

3.2.1.17 搅拌器应能实现全自动运行的远程控制接口和就地人工操作的执行机构。

3.2.1.18 投标人提供便于装卸搅拌器和其组件所必需的吊耳、吊环及其他专门措施。

3.2.1.19 投标人在所有搅拌器的旋转构件上进行单个部件和组装后进行整体的静、动

平衡试验。

3.2.1.20 所有焊条等级不低于所焊接的材料等级。

3.2.1.21 吸收塔浆池搅拌器的设计和布置考虑氧化空气的最佳分布。

99

★3.2.1.22 侧进式搅拌器的传动方式应采用减速箱+皮带方式与电机连接驱动。

3.2.1.23 叶片与轮毂一体式整体铸造而成,叶片与轮毂不得采用螺栓或焊接形式,以

提高叶轮排浆效率及抗磨性能。

3.3 保证

3.3.1 性能保证值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搅拌器的满足介质特性、压力及其他性能。招标人按投标人的

有关搅拌器的安装要求进行安装,并按投标人的运行、维护手册进行操作及维护的情况

下,投标人保证所有搅拌器的性能达到下列各项的性能要求:

1)离地坪、楼面以及设备所安装的平台以上 1.5m 高,离设备外壳 1.0m 远处,测得噪

声级应满足≤8

5 dB(A)。应具有一定隔音降噪措施,投标人应提供通常情况下的噪声值,以

及达到 85dB(A)的噪声值时所需采取的措施。计算按中国现行标准进行。

2)轴承可连续运行 50000 小时以上。

3)搅拌器轴的保证期为 12000 小时,使用寿命 30 年。

4)搅拌器叶轮的保证期为 12000 小时,使用寿命 30 年

5)机械密封寿命保证期不少于 8000 小时。

6)保证氧化空气均匀分布,并保证氧化空气利用率在 50%以上。

7)不间断地连续运行的时间大于 8000 小时

8)设备年可用率大于等于 100%, 年利用小时数不小于 6500 小时,年可用小时数不小

于 7800 小时。

3.3.2 质量保证

3.3.2.1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材料和零部件质量保证书和/或复检试验报告。采用材料的

化学成份,机械性能及内在质量符合图样及技术文件的规定,并充分考虑耐腐蚀性能。

3.3.2.2 任何管道及部件材料的检验、检查和试验均应符合国家标准所适用的要求。

3.3.2.3 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采取措施确保设备质量,产品交货前,应对设

备进行必要的检查与试验,以保证整个设计和制造符合规程要求。

3.3.2.4 投标人有责任将检查和试验资料按规定完整、及时提交给招标人;对重要的检

查与试验项目,应邀请招标人派代表参加。

3.3.2.5 设备的主要零部件按图纸及技术文件要求进行功能检查和试验,以保证设计和

结构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3.3.2.6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材质和零部件的质量保证书和/或复检试验报告。采用材质

100

的化学成份、机械性能及内在质量必须符合图纸及技术文件的规定,并充分考虑耐腐蚀性

能。

3.3.2.7 投标人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对设计、采购、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和维

护等的控制。投标人具有负责质量保证的专职人员。

3.3.2.8 质量保证计划明确下列各点:

a. 设备出售者货源的检验和控制;

b. 所采购的设备或材质的技术文件的控制;

c. 材料的控制;

d. 特殊工艺控制;

e. 现场施工监督。

3.3.2.9 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运行,投标人应免费为招标人处理或更

换,更换的部件不计入随机备品中。投标人免费更换后的部件或设备质保期顺延一年。质

保期见商务文件。

3.3.2.10 投标人在设备出厂发运的同时提供有关质量保证的各项质量文件和技术文

件。这些文件至少包括:

a.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b. 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合格证书;

c. 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

d. 各项有关实验结果;

e. 按有关标准提供电气试验结果。

f. 质量控制计划

g. 安装、使用、维护手册

h. 本体设备及附属设备总图及相关的部件图

i. 焊缝的无损检测报告

3.4 招标图纸

序号

电子文件名

图号

图名

1

抚州吸收塔循环泵管口方位

-

抚州吸收塔循环泵管口方位图

3.5 专题说明(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应对所投设备的技术性能、主要参数指标进行专题说明,可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计算书或报告等说明材料;

101

(2)投标人应对所投设备的材质选择、结构特点进行专题说明;(3)投标人应对所投设备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包及外购、供货保障措施等方面情况进行专题说明;(4)投标人应对所投设备的安装及检修条件、运行和维护要求等方面情况进行专题说明;(5)投标人应对所投设备保存、装配、运输配置情况、配置方案的合理性等方面情况进行专题说明;(6)投标人应对所投设备的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进行专题说明。

102

附表/附图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供货范围清单(2 台吸收塔所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参数

材质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吸收塔侧进式搅拌器

12

2

事故浆液箱侧进式搅拌器

4

3

三维模型

1

103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吸收塔侧进式搅拌器传动皮带

1

与原机相同

2

事故浆液箱搅拌器密封垫

1

与原机相同

3

事故浆液箱搅拌器机械密封

1

与原机相同

4

吸收塔侧进式搅拌器电机

2

与原机相

同,另外提

供电机前后

端轴承 1 套

(与原轴承

型号一致)

5

事故浆液箱侧进式搅拌器电机

1

与原机相

同,另外提

供电机前后

端轴承 1 套

(与原轴承

型号一致)

……

……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4

5

……

……

附表 A.4 进口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04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05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06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07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表 C-1 吸收塔搅拌器设计数据表(单台吸收塔)

序号

项 目

单位

数值

1

吸收塔浆池材质

2

直径

m

3

池体高度

m

4

吸收塔搅拌器设计氯离子浓度

ppm

5

吸收塔搅拌器作用

固体颗粒的悬浮

6

吸收塔搅拌器数量

7

吸收塔搅拌器类型

侧进式

8

吸收塔搅拌器型号

9

安装法兰直径

mm

10

安装法兰到塔壁间距

mm

11

传动方式

12

减速机形式\生产厂家\减速比

13

吸收塔搅拌器轴功率

kW

14

电动机功率

kW

15

电机转速

rpm

16

吸收塔搅拌器轴转速

rpm

17

吸收塔搅拌器轴计算直径

mm

18

吸收塔搅拌器轴选型直径

mm

19

吸收塔搅拌器轴长度

m

20

吸收塔搅拌器轴材料

21

叶片类型

22

叶片数量

23

叶轮离底部高度

m

24

叶片直径

m

25

叶片材料

26

机械密封材料

27

机械密封型式

28

机械密封厂家

29

轴向排浆量

m3/h

30

电动机

型 号

额定功率

kW

额定电压

kV

同步转速

r/min

频 率

Hz

效 率

108

序号

项 目

单位

数值

功率因数

Cosφ

堵转转矩

(倍)

堵转电流

(倍)

最大转矩

(倍)

绝缘等级

重 量

kg

冷却方式

 空冷

旋转方向

时针(从 向 看)

31

重量(包括电机)

kg

32

扭矩

Nm

33

弯矩

Nm

C-2 事故浆液箱搅拌器设计数据表

序号

项 目

单位

数值

1

事故浆液箱浆池材质

2

直径

m

3

池体高度

m

4

事故浆液箱搅拌器设计氯离子浓度

ppm

5

事故浆液箱搅拌器作用

固体颗粒的悬浮

6

事故浆液箱搅拌器数量

7

事故浆液箱搅拌器类型

侧进式

8

事故浆液箱搅拌器型号

9

安装法兰直径

mm

10

安装法兰到塔壁间距

mm

11

传动方式

12

减速机形式\生产厂家\减速比

13

事故浆液箱搅拌器轴功率

kW

14

电动机功率

kW

15

电机转速

rpm

16

事故浆液箱搅拌器轴转速

rpm

17

事故浆液箱搅拌器轴计算直径

mm

18

事故浆液箱搅拌器轴选型直径

mm

19

事故浆液箱搅拌器轴长度

m

20

事故浆液箱搅拌器轴材料

21

叶片类型

22

叶片数量

23

叶轮离底部高度

m

24

叶片直径

m

25

叶片材料

26

机械密封材料

109

序号

项 目

单位

数值

27

机械密封型式

28

机械密封厂家

29

轴向排浆量

m3/h

30

电动机

型 号

额定功率

kW

额定电压

kV

同步转速

r/min

频 率

Hz

效 率

功率因数

Cosφ

堵转转矩

(倍)

堵转电流

(倍)

最大转矩

(倍)

绝缘等级

重 量

kg

冷却方式

 空冷

旋转方向

时针(从 向 看)

31

重量(包括电机)

kg

32

扭矩

Nm

33

弯矩

Nm

110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即应列出)。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名称

部件产地

备注

11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12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13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14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115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月 日

116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117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118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19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20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21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22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23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24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25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26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

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的响应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XXXX;3、

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

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

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27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28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29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30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31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32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33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34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35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

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

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一)技术参数:

1.

2. 3.

(二)主要性能指标: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一)结构特点:

1.

2. 3.

(二)材质: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5

供货范围

(一)供货范围:

1.

2. 3.

(二)备品备件:

1.

2. 3.

(三)专用工具:

1.

2. 3.

(四)分包及外购:

1.

2. 3.

(五)供货保障措施: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6

运维情况

(一)安装及检修条件

: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运行和维护要求

: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7

设备保存、装配、运输、配置情况

(一)设备保存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设备装配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三)设备运输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8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针对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各个方面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136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37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38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39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

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

随机备品备件

/

专用工具

/

技术服务费

/

运杂费

/

合计

13%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140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141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142

5

其它

合计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