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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WEME-202605JLERFGS-W001
(吉林公司)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
郊
”2×660MW 煤电项目网络监控系统
(
NCS)及同步时钟设备
招标文件
招标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第二热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1
目 录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3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4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5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6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吉林公司)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
网络监控系统(NCS)及同步时钟设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大唐长春二热
“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招标人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
司长春第二热电分公司,
最终用户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第二热电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网络监控系统(
NCS)及同步时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5JLERFGS-W001
2.2 建设地点: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镇循环经济产业园
2.3 建设规模:1320MW
2.4 建设工期:本项目 2025 年开工建设,2027 年投产
2.5 设备名称:网络监控系统(NCS)及同步时钟设备
2.6 数 量:1 项
2.7 技术规格:(1)220kV 网络监控系统(NCS):监控 220kV 设备,具备
实时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功能、数据库的建立与维护、画面显示、记录和打印功能、管理功能、操作功能、具备操作预演功能、同期检测及操作等功能。
(
2)开关防误操作闭锁:NCS 系统应具备常规电气“五防”功能。NCS
系统操作闭锁的实现原则为在计算机监控系统内的任何一种操作都应有防误操作闭锁,控制命令一般必须通过两层防误逻辑的检查。监控主站和远动主站发出的控制命令必须先经过专门的五防主站的检查才能下发到间隔装置,而在间隔装置内,所有控制命令包括来自装置面板的命令还必须通过装置内部预设的防误逻辑检查才能最终被执行。
(
3)全厂时钟同步系统:NCS 系统接受全厂统一的 GPS/北斗授时信号。
主计算机,数据处理装置,
I/O 测控单元分别接受 GPS/北斗标准授时信号,保
9
证各工作站和
I/O 数据采集单元的时钟同步达到 1ms 精度要求,当时钟失去
同步时,自动告警并记录事件。
(
4)抄表系统:厂用电抄表系统采集信息包括电厂内 10kV 段各计量点的
电量、电流、电压、功率等数据,并对原始数据进行自动计算,提供符合电量
管理内在逻辑的分析手段和方法,完整分析各种用电情况,为监控发电、节能
减排提供参考数据。
2.8 招标范围:网络监控系统(NCS)、同步时钟设备、五防系统、抄表系
统及其附属设备。
2.9 交货地点:德惠市米沙子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
郊
”2×660MW 煤电项目施工现场
2.10 交 货 期:2026 年 12 月具备交货条件,具体以买方实际通知为准。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10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21 年 1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 660MW
及以上发电厂至少 2 套网络监控系统设备供货及运行业绩,提供反映有效信息的证明文
件(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
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
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2)运行证明材料:用户
证明/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其他能证明运行的材料,用户证明须有合同最终用
户的盖章。运行时间自运行证明材料所注明的运行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若运行证
明材料未注明运行时间,则以材料开具日期为准进行计算)
。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
>>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
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
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4 月 28
11
日至
2026 年 05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本项目开标采用远程视
频方式,供应商以会议号登录方式进入会议(登录时请修改用户名,入会后保持
麦克关闭,不允许使用共享功能,以免影响开标演示)
,腾讯视频会议号:
934-969-
782,会议密码:0519,(腾讯会议软件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12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第二热电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米沙子镇政府综合服务楼(后楼)307 房间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乐岛路
96 号
邮编:
110166
联系人:李利明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liliming@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13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无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40120 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乐岛路
96 号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送达邮编:
110166
送达联系人:李利明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
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
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
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其约定)
,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
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
,要求中标单位
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
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
。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
内足额缴纳。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
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
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
3)因招标人原因
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无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求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或 2023 年至 2025
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应提供
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近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否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
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
(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
,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
2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
21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权的免责声明
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2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3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
(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4
(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5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6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7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8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2)投标人须知;
(
3)评标办法;
(
4)合同条款及格式;
(
5)供货要求;
(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9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投标函;
(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4)投标保证金;
(
5)商务偏差表;
(
6)资格审查资料;
(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类似业绩;
30
(
2)技术偏差表;
(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
6)技术因素统计表;
(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1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2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
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
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
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3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34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35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36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37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39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6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网络监控系统
50%
10%
40%
40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 标 项
目
分值
评 分 标 准
1
对 招 标 文件 商 务 部分 的 响 应性 和 投 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
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
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含)-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 业 收 入( 近 三 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得 25 分;
2000 万元
≤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3 分;
1000 万元
≤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
≤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19 分;
其余得
17 分。
2.2
发 明 专 利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
。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
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三年均不盈利
得 5 分。
3.2
流 动 比 率( 最 近 一年)
15
流动比率≥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41
4
银 行 资 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
2.2.2(2)技术评分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2.5 分;偏差表中
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2.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2 分,扣至 1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15
供货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0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0.5 分,最高不超过 15分。
3
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30
3.1
主要设备技术参数
15
按主要技术参数表,主要参数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9 分;每优于招标文件一项得 0.5 分,最高增加至 15 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0 分。
3.2
主要性能指标
6
主要性能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4 分;每优于招标文件一项得 0.5 分,最高增加至 6 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0 分。
3.3
站控级性能指标
3
性能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 分;每优于招标文件一项得 0.5 分,最高增加至 3 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0 分。
3.4
间隔层性能指标
3
性能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 分;每优于招标文件一项得 0.5 分,最高增加至 3 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0 分。
3.5
网络性能指标
3
性能指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 分;每优于招标文件一项得 0.5 分,最高增加至 3 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0 分。
4
结构特点及系统配置
15
4.1
结构特点
7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备结构的安全性、完整性、针对性等方面进行评审。按优、良、一般分档,
42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优档(5<得分≤7)
,良档(3<得分≤5)
,一般
档(得分≤3)
。
4.2
系统配置方案
8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系统配置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评审。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6<得分≤8)
,良档(3<得分≤6)
,一般档
(得分≤3)
。
5
供货范围
20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包及外购、供货保障措施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17<得分≤20),良档(10<得分≤17)
,一般档(得分≤10)
。
6
技术资料交付进度
7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7 分,不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4 分。
7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8
根据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进行评审,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6<得分≤8)
,良档(3<得分≤6)
,一般档(得分≤3)
。
■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43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4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45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47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
1)合同协议书;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函;
(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
48
(
7)供货要求;
(
8)分项报价表;
(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49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50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
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
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
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51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52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53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54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55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56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57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58
(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59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60
(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
(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
(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5.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61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XXXX
1.1.2.3 卖方:XXXX
1.1.13.1 工程:XXXX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XXXX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
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进行。
买方联系人:
卖 方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地 址 :
联 系 地 址 :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63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
3.1.3 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
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厂外大件运输相关(含方案
编制)等费用。
(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无。
(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
不另行支付。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付款比例:1:7:1:1。支付方式:电汇或承兑汇票
3.2.2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日期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和相应经过财税
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
(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 1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给卖方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卖方应按照买方要
求返还预付款,同时应以买方支付预付款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支付预付
款占用期间的利息。如承包人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3 合同价款的支付:按每台套设备分别付款。
3.2.3.1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
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6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70%作为到货款。
(
1)设备监理签字的设备放行单(如存在设备监理)
(
2)到货验收证明
(
3)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
4)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0%,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
5)其它单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3.2.3.2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初步验收款支付申请手续。
买方经审核无误后
6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作为初步验收款。
64
(
1)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证书
(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
3)其它单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3.2.3.3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有以下 2 种方式,原则上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
1)3.2.3.4 保函(保险)方式: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经招标人同意和确认的质量保证金
保函(保险)后,及时支付质量保证金的对应价款或剩余合同价款,质量保证金保函期限至合
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不设免赔额、免赔率。
(
2)3.2.3.4 现金方式: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
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
价款。
(
1)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
3)其它单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
,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
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
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
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
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
65
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
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合同设
备交付后
6 个月内进行。
6.1.2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
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
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
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
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
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由于卖方责任,设备不能达到合同条款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卖方承担违
约金。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改善后仍未能达到国标要求的范围,买方有权停止合同或拒绝验收
此设备。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
66
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
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
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
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
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初步验收应在试运行后六个月内进行,由买方负责,卖方参加。
6.4.5 最终验收应在合同设备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进行,如果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最终验
收延误超过六个月,则此后
15 天内买方应签署本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从合同设备取得初步验收证书并投运后 12 个月。
如果由于买方原因未能及时安装投运,
则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到
达交货地之日起
30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合同设备进行修
理和更换的费用。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及时出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明文件。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签署结
67
清款支付函。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
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
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
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
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4 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
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10.1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
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
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0.2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缴纳方式:合同签订生效起 1 个月内以不可撤
销、见索即付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履约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
效,
至整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若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
决,则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
11.5 合同设备在规定的使用条件和负荷条件下,并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和维护,预期
寿命应不小于
30 年。
11.7 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
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
求,卖方应:
(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9 关于质量保证的其他约定:
如果合同设备技术指标不满足《技术协议书》要求但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经买方让
步接受的,卖方承担的违约金金额及计算方式如下:
68
(
1)合同设备中某台(套)的某项性能保证值每低于《技术协议书》要求的 1%,扣除
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
1%。 设备正式投入运行后,各项技术性能参数不能满足招标书要求,
发现一处,扣除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
1%。
(
2)投运后因设备自身原因引起误动作或拒动作而导致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的,扣除该台
套设备合同总价的
15%。
(
3)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属卖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则制造厂除负责处理外,
其保证期将自该缺陷修正后开始计算一年,并扣除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
1%,同时承担因此
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
(
4)如由于卖方责任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交付日期按时交付技术资料时,则每迟交一
周罚款
2 万元(含税)元人民币,不足 1 周不计。
(
5)由于设备质量引起的故障,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 24 小时内到现场处
理,每延迟
24 小时,罚款 2 万元。
(
6)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国网公司对本项目的投产要求,如在国家、行业监管部
门投产前检查验收过程中存在问题,卖方需按期整改,直到满足要求,每超过买方规定的整改
工期,考核
5 万元/天。
(
7)卖方按技术规范要求取得相应论文及专利,论文每少取得一项买方有权扣除卖方违
约金
10000 元;专利 1 项未取得,买方有权扣除卖方违约金 5 万元。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
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
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
法如下:
(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69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不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4.4 买方有权监督卖方农民工工资发放及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情况,如果卖方或其分包单
位所负责的工程出现拖欠款项情况,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限期整改。
每发生一次农民工工资迟付、
聚众讨薪、骚乱滋事、停工罢工、上访等事件,对卖方按未及时足额支付的款项的
10%-30%
进行处罚。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
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等,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
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
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
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
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
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
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70
17.4 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执行增值税率为 13%。包括一切税金均由卖方承担。当国家
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买方、卖方双方约定以不含税合同价格作为基准,按照调整后的增
值税率调整合同价格。调整方式为:调整后合同价格=本合同含税价÷(
1+执行增值税率)×
(
1+调整后增值税率)。
17.5 如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调整,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增值税专用发
票税率依据税收法规约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依据,不以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间为
准,如因卖方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开具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约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有权
拒绝接收和支付款项。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1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
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
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
务计划;
(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大
写:
),税额 元(大写: )。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72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
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
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
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
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月日
73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74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75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76
第二卷 技术文件
第五章 供货要求
77
第一节 通用部分
78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网络监控系统(NCS)、同步时钟装置、10kV 厂用电抄表系统应符合
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本次招标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
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
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
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
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
商务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
部分为准。
1.1.8 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均必须零缺陷出厂,并提供相应的保证措施说明。
1.1.9 投标方应编制专门的工艺、感观设计文件,经招标方审查后进行制造,在监造和验
收过程中,凡是不符合要求的进行返修或返工,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交货。
1.1.10 投标方所报的控制系统、微机五防闭锁系统,应是已设计、制造和供货的同类设
备,且使用条件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更严格。如发现有失实情况,招标方有权拒绝该投标。
1.1.11 投标方对成套供货范围内的全厂控制系统、微机五防闭锁系统等(含附属系统 及
设备、附件等)负有全责,包括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主要产品制 造商应具备与分包工作相适应的国家强制性要求的资质(若有),应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对于投标人配套的控制装置、仪表设备,应能并负责与招标方的 DCS 系统协调配合,直至接口完备。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
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79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
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
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
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标志)
GB4943
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物设备)的安全
GB6162
静态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
GB9361
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
GB5017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2423.3
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2423.9
电工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 Cb 设备用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T5169.5
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针焰试验
GB/T11287
继电器、继电保护装置的振动(正弦)试验
GB/T13702
计算机软件分类与代码
GB/T13729
远动终端通用技术条件
GB/T13730
地区电网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14537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冲击和碰撞试验
GB/T15153
远动设备及系统工作条件 环境条件和电源
GB/T15532
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
GB/T16435.1
远动设备及系统接口(电气特性)
GB/T17626.1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抗扰度试验总论
GB/T17626.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80
GB/T17626.3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17626.4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17626.5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17626.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GB/T17626.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17626.9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17626.10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阻尼振荡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17626.11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
GB/T17626.1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振荡波抗扰度试验
GB 11014
平衡电压数字接口电路的电气特性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107
使用串行二进制数据交换的数据终端设备和数据电路终接设备之间的接口
GB/T 33591
智能变电站时间同步系统及设备技术规范
GJB 2242
时统设备通用规范
GJB 2991A
B 时间码终端接口通用规范
DL/T 1100.1
电力系统的时间同步系统 第一部分:技术规范
IEC 61588
网络测量和控制系统的精密时钟同步协议
GA 1800.1
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 1 部分:电网企业
DL476
电力系统实时数据通信应用层协议
DL5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GB 50660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DL5002
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DL5003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DL/T62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GB 50062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DL/T630
交流采样远动终端技术条件
DL/T634
基本远动任务配套标准
81
DL/T645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
DL/T659
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
DL/T667
继电保护信息接口配套标准
GB/T 50062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DL/T5226
火力发电厂电力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5136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 504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GB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 19520.12
电子设备机械结构 482.6mm(19in)系列机械结构尺寸 第 3-101 部分:插箱及其插件
GB/T 17742
中国地震烈度表
GB/T 5006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DL/T 720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柜(屏)通用技术条件
DL/T 860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DL/T 5149
变电站监控系统设计规程
DL/T743
电能量远方终端
DL/T645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
DL/T 698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DL/T890
能量管理系统应用程序接口(
EMS-API)
DL/T719
运动设备及系统
-第 5 部分:传输规约-第 102 篇:电力系统电能累计
量传输配套标准
GB/T 19882
自动抄表系统
GB/T 19887
自动抄表系统底层通信协议
GB/T 50063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国能安全[2023]22 号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 版)
2023 版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2023 版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
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82
其它相关标准,如 ISO、IEC、IEEE 等国际标准
注:(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
准。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
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
化,招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1.3 NCS 项目所采用的软硬件设备均应符合自主可控(国产)标准。
1.4 满足国家电网调〔2017〕1084 号)、《国调中心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监控
系统等级保护及安全评估工作规范(试行)》等 3 个文件的通知》(调网安{2018}10 号文)等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网络安全防护要求的监控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网络层设备,并提供相应探针软件,配合接入 II 型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并完成网络安全防护调试。
2. 通用技术要求
2.1 NCS 及同步时钟设备性能要求
2.1.1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2.1.2 所有部件均应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而不应有过度
的应力、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它问题,招标人欢迎投标人提供优于本规范书要求的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及部件。
2.1.3 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NCS)应采用开放的分层分布式网络结构,整个系统结构分
为站控层和间隔层。系统应组态灵活,具有较好的可维修性和可扩性,并能防止各类计算机病毒侵害造成系统内存数据丢失或系统损坏。
2.1.4 站控层采用冗余的双以太网网络配置,网络运行状态自动监测。其中一个网络故障
时,另一个网络应承担全部任务。网络配置规模需满足系统最终规模要求,并留有适当裕度。传送速率及传送距离应满足系统监控功能实时性要求,并具有完善的抗干扰能力。网络通讯规约应采用 IEC61850 通讯方式。
2.1.5 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站控层集中设置,布置在集中控制室内。
2.1.6 主机兼操作员工作站运行网络操作系统,为网络上的所有节点提供网络服务,同
时负责 NCS 系统的监控。五防工作站实现全部断路器、隔离开关和接地刀闸之间的操作闭锁和防误操作。工程师工作站能对 NCS 系统进行功能组态,软件设置及网络管理。
2.1.7 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间隔层按电气间隔设备配置,完成对配电装置的信号采集和
各间隔就地监控功能的实现。间隔层测控屏集中布置在网络继电器室和单元控制室电子间。间隔层通过光纤以太网与站控层连接。按间隔配置的测控单元、公用测控屏组成独立的网络。
83
测控单元应具有手动操作和图形显示功能。
2.1.8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装置独立于 NCS 系统,采用独立保护装置。继电保护跳闸信号采
用硬接线直接接到断路器跳闸回路,以保证断路器跳闸的可靠性。
2.2 网络监控系统功能
NCS 系统应能完成对发电厂网络部分电气设备的监测、控制及远动信息传送等各种功能。
2.2.1 数据采集和处理
数据采集与处理应通过现场(I/O)测控单元采集来自生产过程的模拟量、数字量、脉冲
量及温度量等输入量有关信息,检测出事件、故障、状态,变位信号及模拟量正常和越限信息等,进行包括对数据合理性校验在内的各种预处理,实时更新数据库。
2.2.1.1 模拟量采集
投标人应采用交流采样方式,对不能实现交流采集的非电量可采用直流采集方式,并实
现按采集周期定时采集处理数据,按设置的限值进行死区判别和越限报警以及按要求实现事故追忆。模拟量采集至少但不仅包括以下内容:
线路三相电流、电压
线路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双方向)
机组进线三相电流、电压
机组进线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双方向)
线路三相电流、电压
线路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双方向)
网络直流系统蓄电池和充电器电流、母线电压
网络 UPS 系统主要参数
网络 380V 系统母线电压
发电机出口电流、电压
发电机有功功率、无功功率
厂用变负荷有功、无功
主变压器电流、电压
主变有功功率、无功功率
2.2.1.2 数字量采集
数字量应按扫描周期定时采集,在设备状态发生变化时可发出设备异常报警,对断路器
位置信号,继电保护动作信号等需要快速反应的开关量采用中断方式,并按其变位发生时间的顺序进行事件顺序记录。数字量采集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84
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刀闸位置状态
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刀操作机构信号
线路、断路器的保护动作信号
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刀闸位置状态
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刀操作机构信号
线路保护动作信号
保护装置报警信号
线路故障录波器故障信号
开关就地/远方状态
远动 AGC 的信息
网络直流电源系统故障、状态信号
网络 UPS 电源系统的故障、状态信号
关口测量装置的故障、状态信号
低压动力中心进线开关和联络开关位置状态
时钟对时告警信号
安稳装置投退信号、运行方式号
主变档位
停机/检修变档位
2.2.2 系统监视和报警
2.2.2.1 画面显示
显示器应能显示开关站运行状态的全部实时信息,包括系统运行状态、设备参数和各种
操作指导等。两个显示器终端应能显示系统不同的实时信息,并可同时和单独地提供报告和画面显示。一个屏幕应能分成多个窗口显示不同内容。在正常运行期间,可由操作人员召唤显示画面、报告和数据。
操作画面显示应模拟常规硬接线控制,可提供手动,自动或退出运行方式选择;断路器
同期选择;电气装置的投退选择以及有关设备的控制功能如起动,停止,备用,打开,闭合等,以及设备允许的工作状态。
对所有控制功能应在操作画面上提供控制功能执行情况的确认显示。若控制命令在一段
时间内没有正确反馈,则在操作画面上显示故障并发出报警。
显示器应能显示功能键定义,对重要的画面应设置专用功能键,以便运行人员可仅按一
个功能键召唤画面。
85
NCS 系统主要画面包括以下内容:
电气主接线图,包括显示设备运行状态、系统潮流等主要电气量的实时值
系统间隔接线图
系统间隔接线图
直流系统图
UPS 系统图
保护配置图,显示各套保护的运行情况、整定值等
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工况图
操作画面显示
各类趋势曲线图,包括实际负荷曲线,模拟量变化趋势曲线及历史趋势图
模拟量棒形图
成组报警画面
相关报警画面
操作过程记录报表
各种统计报表
各种保护信息报表
事故顺序记录报告
事故追忆记录报告
操作指导、操作票、典型事故处理指导和典型事故处理画面
以上仅作为对画面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供详细画面,交招标人审
查。
2.2.2.2 报警
NCS 系统显示画面应能区分事故变位和操作变位。当所采集的模拟量发生越限、数字量变
位以及 NCS 系统自诊断故障时均应进行报警和记录。当重要的模拟量越限或 SOE 量变位,应自动弹出相关事故报警画面和提示信息,并自动起动事件记录打印机,应具有人工确认、自动或手动复归。如出现多个报警,应按顺序显示报警内容。在屏幕显著位置闪光显示报警信息。
当采集的模拟量发生越限,数字量变位及 NCS 系统自诊断故障时应进行报警处理。报警
方式分为事故报警和预告报警。事故报警和预告报警应采用不同颜色,不同音响加以区别。在操作员工作站应配有音响和语音报警装置。
2.2.3 控制和操作功能
86
NCS 控制采用分层控制方式。控制功能分为三种:站控层控制,间隔层控制,就地手动控
制。操作命令优先级为:就地手动控制→间隔层控制→站控层控制,任何时间只允许一种控制方式有效,选择方式应以硬接点方式输入 NCS。NCS 系统应能根据操作员输入的命令实现断路器、隔离开关和接地刀闸等的正常操作、倒闸操作和其他必要的操作。
就地控制箱或端子箱布置在配电装置设备旁,仅作为调试和检修之用。就地/远方控制方
式选择设在控制箱或端子箱内,站控层/间隔层控制方式选择设在间隔层。在站控层和间隔层均可实现对断路器、隔离开关的一对一操作,操作过程有记录。
所有操作控制均应经防误闭锁,站控层应实现面向整个网络升压站电气设备的综合操作
闭锁功能,间隔层应实现各电气间隔设备的操作闭锁功能。各种操作均应设权限等级管理。对所有断路器,NCS 系统应有同期功能,同期功能应分检无压方式和检同期方式。检同期方式时一侧无压即闭锁同期。
2.2.3.1 站控层控制
站控层设备布置在集中控制室内,是开关站电气设备主要控制手段,运行人员在集中控
制室主机兼操作员工作站上调出需操作的相关设备图后,通过操作键盘或鼠标,就可对需要控制的电气设备发出操作指令,实现对设备运行状态的变位控制。计算机应提供必要的操作步骤和足够的监督功能,以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和正确性。纳入控制的设备有:
断路器的分、合闸;
电动隔离开关的分、合闸;
电动接地刀闸的分、合闸;
操作控制的执行结果应反馈到相关设备图上。其执行情况也应产生正常(或异常)执行
报告。执行报告在主机兼操作员工作站上予以显示并可打印输出。
2.2.3.2 间隔层控制
作为 NCS 站控层控制的后备,在间隔层测控柜设置站控层/间隔层控制方式选择开关,正
常运行时开关处于“站控层” 位置,当站控层发生故障而停运时,开关转至“间隔层” 位置,在间隔层 I/O 测控装置上应能实现对每个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的一对一控制,并提供操作间隔内的闭锁和间隔间的闭锁。
间隔层的控制可以采用控制测量单元上的触摸按钮进行操作控制,控制测量单元有电气
单元的模拟接线和实时状态。站控层和间隔层的控制不得同时进行,应在软件作相应的闭锁配置。
2.2.3.3 就地手动控制
在网络升压站每个间隔均设有就地控制柜,布置在配电装置设备旁,柜内设有就地/远方
控制方式选择开关,正常运行时开关处于“远方”位置,仅在调试和检修时开关处于“就地” 位置。操作人员可通过控制按钮就地手动控制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2.2.3.4 对升压站设备的控制操作在功能和设计上应是安全可靠的,在操作前及操作的
整个过程中都必须保证所有开关位置的精确检测,且所有检测信息应是实时的、有效的。如在
87
操作前及操作过程中发生任何干扰,如开关故障、数据传送通道故障等情况下,必须避免对控制调节设备的误操作。在任何操作方式下,应该保证下一步操作的实现只有在上一步操作完全完成以后才能进行。
同一时间,输出设备只接受一个操作员站的命令,禁止其它操作员站的命令进入。为了
防止误操作,在任何控制方式下都采用分步操作,即选择、校核、执行,并在主控层设置操作员口令和监护员口令及线路代码。
2.2.3.5 对于断路器,I/O 单元除提供用于断路器分、合闸的控制命令输出接点(数量待
定)外,还应提供两付特殊接点:其中一付接点当 I/O 单元发出合闸命令时闭合并保持到 I/O单元再发出分闸命令后自动返回,另一付接点则当 I/O 单元发出分闸命令时闭合并保持到 I/O单元再发出合闸命令后自动返回,同时这两付特殊接点还应能手动复归,分、合闸脉宽可调。
2.2.3.6 所有断路器遥控分闸驱动继电器应有出口动作接点信号返回 I/O 单元。
2.2.3.7 同期检测及操作
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同期方式为分散同期方式,具有“捕捉”同期和同期闭锁功能,并
设有解除同期的手段,所有断路器均为同期检测点。断路器同期检测部件检测来自断路器两侧的母线 PT、线路 PT 的输入电压的幅度、相角及频率的瞬时值,实行自动同期捕捉合闸。当两侧均无电压或一侧无压时,允许合闸,当两侧有电压时,需满足同期条件才允许合闸。进行合闸操作时,操作画面应能显示同期点两侧电压、频率。应设同期操作选择,当选择同期操作时一侧无压应闭锁操作。并作出相关画面直观地显示在屏幕上。
2.2.3.8 为保证控制操作的安全可靠,NCS 系统应设有安全保护措施,实现操作出口的
跳、合闸闭锁、操作出口的并发性操作闭锁及键盘操作时的权限闭锁,在站控层和间隔层均有断路器、隔离开关和接地刀闸的防误操作闭锁功能。对所有操作命令的合法性和闭锁条件进行检查和控制,对非法命令和不满足闭锁条件的控制操作应拒绝执行,并在显示器屏幕上说明拒绝执行的原因以提示运行人员。主要的闭锁条件如下:
隔离开关:如果相应的接地开关在合位,则该隔离开关不能操作,反之亦同。
隔离开关:如果相应的断路器在合位,则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都不能操作。
只有母线无电压时,该母线接地刀闸才允许合闸。母线接地刀合闸后,应闭锁与该母线
连接的全部隔离开关的合闸。
线路侧接地刀闸只有在该点无电压时才允许操作。
就地操作的五防闭锁应采用电脑型钥匙,就地操作包括开关站的就地控制柜的操作和间
隔层的测控装置上的操作。
其它对设备和人员提供安全保护的闭锁,应包括在逻辑设计中。具体的闭锁条件由投标
人根据电气主接线和电力系统相关规定确定,由招标人认可。
2.2.3.9 作为 NCS 后备,在间隔层为每个断路器设置的操作功能必须经过间隔层的闭
锁,并提供必要的闭锁和显示信息。测控单元之间可以直接通信,互传信息,使得在间隔层能实现跨间隔防误闭锁,不受站控层设备的影响。与单元机组相关的 220kV 断路器由单元机组DCS 系统控制。
88
2.2.3.10 对每台断路器控制输出:1 个独立的接点用于合闸,1 个独立的接点用于跳
闸;每台隔离开关或接地刀闸控制输出:1 个接点用于合闸,1 个接点用于分闸。每个接点的接通容量不低于 220VDC、5A。V 电动隔离开关和接地刀开关每相分别提供一付合闸接点,一付分闸接点。根据继电保护和断路器、隔离开关操作机构要求,以上输出接点的数量在施工图中可以调整。
2.2.3.11 LCD 控制对所有控制操作都应包含二个步骤:选择所要控制的设备(进入操作显
示),然后从键盘控制键或光标控制装置操作。系统应包括超时退出特性,即在 25 秒选择功能时间内没有选择操作功能,则被选功能应自动退出,操作显示消失。对设备选择按“后选有效”原则处理。
2.2.3.12 控制逻辑应使控制信号为短脉冲,脉冲宽度应满足操作要求,即所选的继电
器输出状态保持足够长的时间,以便命令可靠地执行,输出时间可人工调节。
2.2.4 统计计算
在线方式下,NCS 应能按照数值变换和规定时间不断处理和计算下述各项内容,但不限于
此:
全厂机组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总加、功率因数计算
线路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总加
电度量的累计,分时统计
开关投/退及保护动作次数的统计
监控设备投退率计算
操作记录及运行管理
断路器运行时间和动作次数累计、油泵打压累计次数
220kV 母线电压最高值、最低值及发生时间
220kV 线路负荷平均值、最高值、最低值及发生时间
主要设备运行小时数统计
工程单位转换
以上数据可根据需要打印。
2.2.5 打印记录
2.2.5.1 定期记录
开关站运行报告应定时打印或召唤打印,打印时间应能设定。记录应包含来自系统数据
库最新的分类数据,至少包括以下记录:
运行日报表和小时报表
电能量统计日报表
89
设备状态年度统计报告
断路器运行小时和动作次数
线路故障录波结果表
报警累计记录
2.2.5.2 事故记录
当电力系统或设备出现故障,应自动记录运行人员发出的操作指令,测量值越限,继电
保护动作状态,自动装置动作、断路器跳闸顺序,包括动作时间、名称和顺序。事件顺序记录、事故追忆记录应能自动打印和显示,并将记录自动存在存储器内。事故追忆容量可记录事故前 1 分钟至事故后 5 分钟的有关模拟量,事故追忆表可以由事故自动或手动产生,系统应同时存放 5 个以上事故追忆表。采样周期与实时系统采样周期一样。
2.2.5.3 历史数据存储和检索
储存的所有数据应储存在一个缓冲器内,缓冲器按允许储存 24 小时数据选择。系统应允
许选择被储存的数据。存储的数据应由点数、点名称、数值或状态以及每日的时间组成。
系统应允许检索储存的信息。系统应能由操作员通过显示器/键盘召唤和显示盘内数据。
为从光盘检索,系统应以起动时间、停止时间和点数的形式接受请求。系统应自动在合适的外围设备上(如显示器或打印机)显示所需要的数据。
2.2.5.4 记录格式
所有记录格式和内容应被招标人所接受,工程师应能通过工程师站在线生成新的记录和
修改已有记录。
2.2.5.5 人机接口
系统应具有友好的人机联系手段,使运行人员可以清晰方便地了解运行情况,并提供输
入手段,实现对整个发电厂网络电气设备的控制,监测和参数修改等工作。人机接口设备包括彩色屏幕显示器,功能键盘,汉字打印机等。通过人机接口可对各种参数、日期和时钟进行设置,按权限等级对保护整定值,模拟量限值和数字状态量进行修改和投退。具有对监控系统在线自诊断,投退设备,远方复归等功能。
调画面、预览表、测点索引
模拟量限值修改
对可控设备发出控制操作命令
日期和时钟的设置
测点的投退
智能 I/O 模件、打印机等设备投退
各种参数的设置
90
操作票的显示,在线编辑和打印
报警确认和画面
2.2.6 卫星对时系统
2.2.6.1 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应包含卫星主时钟设备及时钟扩展设备(包括 TMU 系统)接
口。
2.2.7 远动信息传输
远动信息的采集应在 NCS 系统间隔层完成,遵照远动信息应直采直送的原则,并满足系
统调度端信息采集内容、采集精度、实时性和可靠性的要求。NCS 系统应确保远动信息上送速度,满足系统调度端对传递方式、通讯规约和接口的要求。远动信息传输应满足双平面布置,若配套使用光电转换,光电转换装置应为双电源供电。
远动信息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遥测量
全厂发电总有功功率、总无功功率。
发电机出口有功功率(双向)、无功功率(双向)
发电机机端电压、主变低压侧电压
主变各侧有功功率(双向)、无功功率(双向)、电流
主变档位
厂用电有功功率(双向)、无功功率(双向)、电流
线路有功功率(双向)、无功功率(双向)、电流
联络有功功率(双向)、无功功率(双向)、电流
I、II 段母线电压及频率
2)遥信量
全厂事故总信号;
主变高压侧断路器位置信号;
主变高压侧母线刀闸、接地刀闸位置信号;
主变高压侧中性点接地刀位置信号
线路断路器位置信号、母线刀闸、出线刀闸、接地刀闸位置信号;
联络断路器位置信号、母线刀闸、接地刀闸位置信号;
I、II 母线接地刀闸和 PT 刀闸位置信号
自动发电控制(AGC)有关状态信号;自动电压控制(AVC)有关状态信号。
91
继电保护信息;
3)遥调量
自动发电控制(AGC)指令;
调度端需要的断路器位置信号、隔离开关位置信号、继电保护动作信号、重合闸信号、
NCS 系统运行状态信号等应采用硬接点方式采集。
2.2.8 在线自诊断
NCS 系统应能在线诊断各设备、网络或装置故障以及软件运行情况,在线诊断出设备故障
时自动告警,并提供就地故障指示。对互为冗余热备的系统主机或间隔层主机(包括电源)出现硬件或软件故障时应进行自动无扰动切换并报警。
系统应具有自恢复功能,当系统出现程序锁死或失控时,应能在保留历史数据的前提下
自动热起动,使系统恢复正常运行状态。
2.2.9 专家系统
投标人提供的 NCS 系统应在操作员站和工程师站实现以下功能:
(1)运行操作指导
(2)事故分析及指导
(3)自动生成操作票
按招标人要求的操作票格式和内容,由运行人员或工程师通过 NCS 在线输入,自动生成
所需的操作票,并可进行在线编辑、修改、存储、显示和打印等。
(4)在线设备分析
(5)仿真培训
2.2.10 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具有下列功能:
· 具有同期及电气防误操作功能;
· 具有数据采集处理、安全监测、控制操作、越限报警、事故追忆、事故画面等的自
动推出功能;
· 统计计算、制表打印、屏幕画面显示、数据远传(RTU)、系统自诊断等功能;
· 具有接受、反送校核和执行遥控命令的功能;
· 具有接受和处理遥调命令(含时钟对时)功能;
· 具有采集摸拟量、开关量、脉冲量并能将其传送至调度端的功能;
· 具有事故顺序记录并能将其传送至调度端的功能;
· 具有遥测越死区传送,遥信变位传送,事故优先传送功能;
92
· 具备实时传送自动发电控制(AGC)功能;
· 应具有远动规约与调度进行通信的功能。
· 支持主/备双通道,当主通道故障后能手动或自动切换至备用通道;
· 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应能与 DCS 通讯接口。
2.3 网络监控系统硬件配置
系统硬件应采用成熟的、先进可靠的、工业化的产品,系统所有模件应是标准化、模件
化和插入式结构,并带有 LED 自诊断显示。系统硬件应具有很好的可维护性,所有系统模件都应能在线插拔,可进行方便的替换和扩充,不会引起已有的硬件组态改变。模块所需的全部附属设备应由投标人提供和装配。系统硬件接口和通讯规约应采用国际标准,支持与全厂 SIS 网互连。
所有 I/O 测控单元的插件在进行在线更换(热插拔)时应充分考虑安全措施,插件在插
拔过程中测控单元禁止误发信号。
系统硬件应具有扩充能力,支持系统结构的扩展和功能的升级。系统应具有良好的电磁
兼容性,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应发生拒动、误动、扰动,影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系统硬件设计应保证任何单一硬件故障不会中断或损害系统功能,也不会引起被控设备的状态改变。
计算机网络设备实现站控层设备和间隔层设备之间的数据通信,连接方式应满足系统功
能要求。网络负荷率应控制在 20%以下。网络媒介采用光纤/电缆通讯。与 SIS 网接口采用服务器网关加硬件防火墙。
2.3.1 站控层设备
站控层设备主机设备容量应满足整个开关站最终规模的系统功能要求和性能指标要求,
应留有适当的裕度。
2.3.1.1 操作员工作站
投标人应提供配置相同的操作员工作站,配置显示器,负责管理和显示有关的运行信
息,供运行人员对开关站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和控制。主机兼操作员工作站采用互为热备用工作方式,当主机故障时,备用机自动提升为主机、实现无扰动切换。
2.3.1.2 服务器
投标人应提供服务器,采用服务器,负责管理和显示有关的运行信息。
2 套服务器冗余配置,当主机故障时,备用机自动提升为主机、实现无扰动切换。
2.3.1.3 工程师工作站兼资料管理机
投标人应提供一套工程师工作站,负责全站的程序开发,系统诊断,控制系统状态,数
据库和画面的编辑及修改,配置彩色打印机。同时作为资料管理机,负责系统的资料管理和历史数据存储。要求使用磁盘阵列或其他大容量存储设备。
2.3.1.4 五防工作站
93
投标人应提供一套五防工作站,负责全部配电装置电气设备的五防闭锁功能和操作演示
功能。完成配电装置五防闭锁模拟操作、运行操作培训和五防操作票的生成等功能,五防应与监控系统共享数据。按照国家电网《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中的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微机防误装置的机械挂锁应采用防锈和防腐材料制作。远方操作中使用的微机防误装置电编码锁必须具有远方遥控开锁和就地电脑钥匙开锁的双重属性。采用蓝牙或者无线网络技术,分别由冗余的主站、基站或者冗余的无线网络控制器、无线路由器和无线电脑钥匙组成,同时应配置钥匙管理机及至少 3 把电脑钥匙,系统配置及成套锁具应满足工程需要提供而不发生价格问题。
投标方应提供厂内 220kV 高压配电装置全套五防锁具,提供万能解锁钥匙 5 套,以备应
急使用。
2.3.1.5 网络通讯设备
NCS 系统内部通讯的全部接口硬件设备及通讯光缆。
北斗对时系统通讯接口的全部硬件设备及通讯电缆。
与全厂 SIS 网(以太网)网络通讯的通信管理机。
与机组 DCS 系统的网络通讯接口。
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NCS)间隔层设备和站控层设备采用双以太网互联。正常情况下,双
网采用负荷平衡工作方式,一旦某一网络出现故障,另一网络完全接替全部通信负荷。网络互联硬件设备采用交换机。光口和电口配置应满足工程需要,双网网络接口能扩充,网络扩充时不影响原有网络上各个设备的运行。
2.3.1.7 通讯防雷电涌保护器
·工作电压:16V
·最大连续工作电流:300mA
·最大通过电流:≥10kA
·频响范围:≤65MHz
·最大阻抗:12Ω
·泄漏电流:5mA
·最大连续输出电压:17V
·允许通过电压:26V
2.3.2 间隔层设备
2.3.2.1 间隔层主控单元
主控单元采用工业型微机。间隔层主控单元负责站控层设备和间隔层设备之间的数据通
信,并通过人机接口完成就地调试和维护。间隔层主控单元组屏安装。
94
2.3.2.2 远动工作站
本期 NCS 系统设双远动工作站,远动工作站连接调度端的数量不少于 4 个方向; 通过远
动工作站 实现 NCS 监控系统与国调、国网东北电力调控分中心、吉林中调及各备调的通信。调度端对各机组 AGC/AVC 的调整信号通过调度数据网络下至远动工作站, 由机组测控柜采用硬接点方式与机组单元控 制系统 DCS、机组励磁系统连接, 直接控制到机组。
远动工作站接收调度 ACE 值,供值长指挥机组生产时参考。
远动工作站采用双机冗余配置, 负责解决与调度端的接口和规约转换, 并应具备足够
的通信接 口, 实现与系统调度端和机组 DCS 的通讯。远动工作站具有主、备通道通信功能, 支持主备通道无扰
切换功能。提供主备通道的调制解调器(MODEM)。远动工作站与采集单元之间采用直采
直送减少中 间处理环节以满足调度中心实时性指标的要求, 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远动信息传送到调度中心。
远动工作站应采用双套专用独立设备,无风扇设计,无硬盘, 装置型, 直采直送, 通
过专用通 道点对点方式以及站内的数据网接入设备向各级调度传送远动信息。
远动工作站应直接从测控装置获取调度所需的数据,实现远动信息的直采直送。远动工
作站具 有远动数据处理、规约转换及通信功能,满足调度自动化的要求,并具有串口输出和网络口输出能力,能同时适应通过专线通道和调度数据网通道与各级调度端主站系统通信的要求。
NCS 监控系统远动工作站至少应能采用 DL/T 634.5104—2002 规约与调度端网络通信,
并支持采 用 DNP 3.0、DL/T 634.5101—2002、DL/T 451—1991 规约与调度端专线通信。
远动功能要求: 计算机监控系统应能够同时和多个控制中心进行数据通信,且能对通道
状态进行监视。为保证远程通信的可靠,MODEM 应具有手动/自动切换功能。
NCS 监控系统应能正确接收、处理、执行各个调度中心的遥控命令,但同一时刻只能执行
一个主 站的控制命令。
远动工作站具有进行软件组态、参数修改等维护功能。
每台装置不少于 8 个以太网接口(100M)
每台装置不少于 8 个通信串口
远动工作站应独立组屏安装
网络通道防雷器不少于 6 个
屏体 1 面
防雷保护器要求:
按照调度自动化规程的要求在远动工作站的交、直流电源和通道的输入端均应安装防雷
过 电压保护装置。
电源保护的要求
95
工作电压: AC220V DC220V
最大瞬变峰值电流: ≥±3kA
响应速度: ≤ 1ns
通道防浪涌保护器:
工作电压: 12V
最大瞬变峰值电压: ±6kV
最大瞬变峰值电流: ≥±10kA
频响范围: ≤40MHz
响应速度: ≤ 1ns
网络保护器:
工作电压: 15V
动作电压: 20V
通流容量: 5kA
频响范围: ≤40MHz
2.3.2.3 间隔层(I/O)测控单元
间隔层(I/O)测控单元应按电气单元配置分别设置,间隔层(I/O)测控单元应具有
“捕捉”同期和同期闭锁功能,用于控制断路器的 I/O 测控单元具有“同步鉴定”、“无压鉴定”及“捕捉同步”三种同步检查功能供运行人员在操作员工作站上选择,并设有解除同期的手段,还应能完成本单元监控范围内断路器、隔离开关及接地刀闸防误闭锁功能。
所有 I/O 模件应由相互隔离的装置处理,并应有防抖动的滤波及过电压浪涌抑制等措
施,投标人应提供强电 I/O 模件以提高抗干扰能力。在系统电源消失时,至执行机构的输出信号应使执行机构保持失电前的位置状态。
I/O 测控单元具有时间同步功能,采用分(秒)脉冲+网络对时的方式。
要求每个 I/O 测控单元均含有双以太网口,可以直接联入以太网,而不需要附加中间转
换的前置单元或主控单元设备。
I/O 测控单元的性能指标
交流工频电量测量的输入要求
交流电流输入:1A,5A
交流电压输入: 100V(线电压),100/ 3 V(相电压),100V(零序电压)
频率: 50Hz 三相
96
采样频率不低于 32 点/周波
A/D 转换器 14 位
采样精度:电流电压为±0.2%,功率为±0.5%,频率为 0.01Hz
测量准确度:≤±0.5%(包括电流、电压、有功功率、无功功率)
计算方式:快速傅立叶变换(FFT),计算电流电压的有效值和各次谐波分量
输入回路:具有电气隔离电路,CT、PT 异常报警功能,CT、PT 回路不允许低温焊接,PT
回路要经过快速小开关保护(采用 ABB 或施奈德空开),CT 端子具有短路压板和可串接测量仪器。
允许过量输入:
连续过量:120%额定电流 24h
短期过量:2 倍额定电流,10 次,1s/次,相隔 10s
遥测扫描周期:1s/每一测点
谐波分量:3 次~15 次,20%幅度
共模抑制比: ≥120dB
软件及硬件滤波,不影响分辨时间和精度
2) 直流输入测量
模拟量输入:4~20mA,0~+5V 可组态设置
A/D 转换器精度:≤0.2%
分辨率:≥12 位+1 位符号位
共模抑制比:≥90dB,±5V,50Hz
差模抑制比:≥60dB,±5V,50Hz
软件及硬件滤波,不影响分辨时间和精度
死区值的设定:≤0.5%
每组模拟量输入扫描频率应可设定,扫描间隔应小于 1s
输入阻抗:电压输入回路大于 500KΩ,电流输入回路小于 250Ω
3)脉冲量输入
投标人应提供能发出脉冲信号的智能电度表,系统应能接受电度表的脉冲信号。脉冲数
和脉冲宽度应与电度表提供的输出量相对应。
4)开关量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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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量应采用无源接点输入,对控制用数字量信号应采用双接点(一开一闭)输入方
式。输入回路应有光电隔离,隔离电压不小于 2000V,软硬件滤波。
中断型数字量输入信号扫描周期应小于 1s,非中断型数字量输入扫描周期应小于 2s。
中断型数字量有:断路器分、合状态,系统主、后备保护动作信号,后备硬手操脉冲信
号。
非中断型数字量有:隔离开关分、合状态,接地刀闸分、合状态,断路器操作机构异常
信号,控制回路异常信号,系统保护装置异常信号,直流系统进出线开关状态及系统异常信号,UPS 系统进出线开关状态及系统异常信号等。
输入回路由系统内部供电,当电源短路或断路时,应发出报警信号。
信号输入的滤波时间常数应保证在接点抖动(反跳或震动),以及存在外部干扰情况下
不误发信号。
所有开关量信号输入均应有 LED 状态指示显示。
SOE 接点分辨率:≤1ms。
5)开关量输出
数字量输出应采用电隔离输出,隔离电压 250V。
投标人应提供控制所需的全部中间继电器。
数字量输出应为无源接点输出,该接点在 250V 直流电压下的长期允许通过电流不小于 5A
和 0.2 秒 30A。在 250V 直流电压并具有电感负荷的直流电流(T<40ms)中的断开容量不小于1A。
控制输出继电器接点闭合自保持时间:20 ms~20s(可调)
控制输入继电器接点闭合自保持时间:20 ms~20s(可调)
6) 模拟量输出
AO 带负载能力至少为 750 欧姆。
2.3.2.5 间隔层测控屏的配屏方案
间隔层采取按电气单元间隔配置集中组屏方式。配电装置测控屏集中放置于网络继电器
室和集控楼电子设备间:
2.3.3 系统 I/O 点数
NCS 系统 I/O 测点数量见测点表。投标人提供的 I/O 点配置应满足电厂升压站的规模,满
足技术协议要求的控制和监视功能。
NCS 网关机支持告警直传,将重要一、二次设备故障告警通过告警直传链路推送至相关调
度。
2.3.4 外围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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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1 打印机
投标人应提供二台带微处理器的网络激光打印机。打印机适用于 A3、A4 打印纸,应能满
足定时打印、召唤打印及事故自动打印的要求。二台打印机应能切换使用。投标人应提供打印机所需预制电缆及其附件。采用 HP 打印机,具备彩色打印功能。
2.3.4.2 显示器
投标人应为每台主机兼操作员工作站、工程师工作站、五防工作站、资料管理机提供彩
色液晶显示器。屏幕刷新频率应不低于每秒 72 次,响应时间≤灰阶 8ms,点距≤0.28mm。每个工作站应配置独立的显示器,尺寸至少为 27 英寸,投标人应承诺可提供与 DCS 系统配置型号一致,无价格变动。
投标人应为远动工作站提供液晶显示器、键盘、光电鼠标。
2.3.4.3 磁盘驱动装置
投标人应为所供计算机提供两种类型的磁盘驱动器来存储系统数据:即固定式硬盘、可
擦写 DVD。
2.3.5 与招标人智能设备的接口
由招标人配合提供所有智能设备或通讯接口的规约,投标人应负责通过接点输入方式、
串行口通信输入方式和以太网口输入方式等与招标人继电保护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全厂 SIS网智能设备、调度中心、直流、关口计量和 UPS 系统的接口通讯工作。同时投标人向相应厂家提供通信规约并积极配合与其他系统的通讯联调工作。提供包含软件费用及通讯设备间的全部通讯电缆或光纤(不含至调度的通讯电缆)。
2.3.6 光缆
所有组网用的光缆均留有 100%的备用芯。光纤熔纤及尾纤也都由投标人提供。
2.4 网络监控系统软件要求
2.4.1 系统软件应为经过现场考验的成熟软件,并已经汉化(全部或至少在人机接口)。
软件系统应由系统软件、支持软件、通讯软件、工具软件和应用软件组成。软件系统的功能可靠性、兼容性及界面友善性等指标应满足系统本期及远景规划要求。软件系统应为模块化结构,以方便修改和维护。软件应支持用户开发新功能,并能在线装入系统。软件应支持系统扩充,当一次系统改变或计算机监控系统扩充时,不必修改程序和重新组装软件。为安全可靠,系统软件应具有成熟的实时多任务操作系统, 正版国产安全操作系统,完整的自诊断程序。
2.4.2 系统软件应具有成熟的实时多任务操作系统和完整的自诊断程序。站控层各工作站
操作系统应具有开放性和可移植性,采用高级编程语言,间隔层应采用符合工业标准的实时操作系统。
查找故障的系统自诊断功能应能诊断至模件级故障,报警功能应使运行人员能方便的辨
别和解决各种问题,投标人应明确定义系统自诊断的特征。
2.4.3 系统支持软件应包括数据库管理系统、中文处理系统、图形软件包和网络软件系
统。应满足以下功能:
99
2.4.3.1 数据库的结构应适应分散分布式控制方式的要求。各间隔层测控单元应具有独
立执行本地控制所需的全部数据,以便在站控层停运时,能在间隔层进行就地操作,投标人提供的数据库须为实时数据库。
2.4.3.2 允许不同程序对数据库内的同一数据集进行并发访问,保证在并发方式下数据
库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2.4.3.3 应具有良好的的可扩性,满足数据规模的不断扩充及应用程序的修改。
2.4.3.4 应便于用户在线生成、修改和维护,对任一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修改时,数据
库管理系统应对所有工作站上的相关数据同时修改,保证数据的一致性。
2.4.3.5 计算机系统故障消失后,数据库能恢复到故障前的状态。
2.4.3.6 对数据库的修改应设置操作权限。
2.4.3.7 数据应包括实时数据库和历史数据库,投标人应在协议中对数据库的实时性、
灵活性、数据一致性、可维护性和可恢复性以及历史数据库的存储能力给予详细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
2.4.3.8 为方便实现五防闭锁功能,系统组态软件应采用逻辑图形组态的方式。
2.4.4 应用软件应满足系统功能要求,模块化结构,具有良好的实时响应速度和可扩充
性。具有出错检测能力,且出错软件不应影响其他软件的正常运行。应配置数据采集和处理软件、监控软件、报警软件、防误操作闭锁软件、双机切换软件、专用计算软件、经济指标分析软件以及数据库生成软件、报表生成软件等。应用软件应具有在线修改功能,且修改时不应影响其他软件正常运行。
2.4.5 间隔层主机应按分布式系统配置分散的当地数据库,完成实时数据的加工和当地
数据库的管理。该数据库应按实时监视、控制和计算等不同功能设置不同类型的功能块,各功能块相对独立,与硬件环境和网络结构无关。
2.4.6 与站控层总线连接的通信软件按 TCP/IP 协议通信,与间隔层总线连接的通讯软件
应根据国标或 IEC 标准,以约定的协议进行通信。
2.4.7 NCS 与独立智能装置的通信规约应执行国标或 IEC 标准,投标人应完成各种通信协
议的转换,使 NCS 获得所需数据。
2.4.8 应使用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安全加固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禁止选用经国家相
关管理部门检测认定并通报存在漏洞和风险的系统和设备,项目完工后投标人对所安装操作系统等出现的网络安全预警必须及时进行补漏。
2.5 网络监控系统技术指标
2.5.1 主要性能指标
(a)整个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可用率:>99.9%
(b)系统的可维护 MRT:≤6%
(c)数据的完整性:出错的概率:≤10-14
100
(d)包括 “五防”锁操作
2.5.2 站控级性能指标
操作员工作站的平均无故障时间 MTBF: ≥20000h
动态画面响应时间:≤2s
模拟量数据更新周期: ≤2s
开关量数据更新周期: ≤1s
从操作员工作站发出操作指令到现场变位信号返回总的时间响应<1s(扣除回路和设备的
动作时间)
遥信量变位到网络口或调制解调器出口: ≤2s
遥测值越死区值到网络口或调制解调器出口:≤1.5s
全站 SOE 分辨率:≤1ms
双机切换到系统功能恢复正常的时间:≤30s
遥控执行成功率:100%
主机 正常负荷率: <30%
事故负荷率: <50%
2.5.3 间隔层性能指标
(1) I/O 测控单元的平均无故障时间 MTBF: >30000 h
(2) 交流采样测量误差:≤0.2% (U,I);
直流采样模数转换误差:≤0.2%
(3) 模数转换分辨率:≥14 位+1 位符号位
(4) 电网频率测量误差:≤0.01Hz
(5) 模拟量死区整定值:≤0.2%
(6) I/O 测控单元 CPU 正常负荷率: ≤30%;事故负荷率≤50%
(7) 事件顺序记录分辨率(SOE): ≤1ms
(8) 允许过量输入:
连续过量:120%额定电流/电压 24h
短期过量:2 倍额定电压,10 次,1s/次,相隔 10s;
20 倍额定电流,5 次,1s/次,相隔 300s
(10) 共模抑制比: ≥160dB
101
(11) 功耗:
直流回路:≤25W
交流电压回路:≤0.5VA
交流电流回路:≤0.8VA
(12) 遥控、遥调命令传送时间不大于 4s;
(13) 遥测信息传送时间不大于 3s;
(14) 遥信变位传送时间不大于 2s
2.5.4 网络性能指标
网络通信负荷率:运行正常时通信负荷率<10% ;设备发生故障时通信负荷率<20% (包
括站控层网络和间隔层网络)
2.5.5 对时精度
整个系统对时精度:≤1ms
2.6 网络监控及同步时钟机柜的技术要求
2.6.1 投标人提供的机柜和安装在柜内的设备或组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满足本技术协议
对电气性能的要求,投标人应对柜内设备、功能以及接线的正确性负责。
2.6.2 室内安装的柜体防护等级为 IP32,室外安装的柜体防护等级为 IP65,柜应前后开
门,门上有玻璃窗,可监视内部的掉牌信号。在打开柜门时,不应造成监控系统的误动。
2.6.3 柜体应有足够的强度,保证在运输、存放和安装时的安全。
2.6.4 柜内应设照明灯,照明电源电压为交流 220V,柜内照明应选用最新产品,应选用
防炫的 LED 灯管,并配有防护罩,投标人应提供所需电源容量。照明灯手动控制,不与柜门连锁。
2.6.5 柜的底部应有密封性好的电缆孔,以防尘和防小动物。柜内的电气布线应便于运行和维护。柜内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应方便外部电缆从柜底部进入。
2.6.6 柜体应有足够截面的铜接地母线,连接主框架的前面、侧面和背面。应提供可靠的
压接式接地端子,用于连接主接地网。间隔层设备的柜体应有良好的防电磁干扰的屏蔽功能。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工作接地不应与安全保护接地和交流接地混接。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盘柜应设置专用的、与柜体绝缘的接地铜排母线,其截面不小于 100mm2。
2.6.7 柜内部接线应采用耐热、耐潮和阻燃的聚乙烯绝缘铜线。控制回路应使用不小于
1.5mm2 的导线,弱电回路应使用不小于 1.5mm2 的导线,CT、PT 和断路器合、跳闸回路导线最小截面不小于 4mm2。接到端子排的导线应有标志条或标志套管。
2.6.8 柜内设备和端子排的布置,应保证各套装置的独立性,在装置检修时不影响其他装
置的正常运行。
102
2.6.9 柜内端子排采用全铜端子。端子排应至少留有 15%的备用端子,端子型式为压接型
端子,每个端子只允许接一根导线。端子排应保留足够空间,便于电缆连接。
2.6.10 直流电源应采用双极自动小空开,并具有适当的断流能力(不小于 20KA)、辅助
接点和指示器。
2.6.11 柜上的所有设备均应有铭牌或标签框,便于识别。
2.6.12 柜的外形尺寸应为 2200(高,不含门楣)×800(宽)×600(深)。
2.6.13 柜型及屏柜颜色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2.6.14 柜内应配置便于现场调试笔记本所需电源插座,插座应设计合理,可靠,不应采
用最早淘汰的产品,插座电源应独立配置空开,保护应灵敏。
2.6.15 为确保统一化配置,工艺达标要求。
2.6.16 柜内布线满足以下要求
安装在屏上每侧的端子距地应高于 350mm。端子排配置应满足运行、检修、调试的要求,
并适当与屏上设备位置相对应。
每个安装单位应有其独立的端子排。同一屏上有几个安装单位时,各安装单位端子排的
排列应与屏面布置相配合。
每个安装单位的端子排,按下列回路分组,由上而下(或由左至右)按下列顺序排列:
1)交流电流回路
2)交流电压回路
3)信号回路按照预告、位置、事故及指挥信号分组;
4)控制回路按照熔断器或自动开关配置的原则分组;
当一个安装单位的端子过多或一个屏上仅有一个安装单位时,可将端子排成组的布置在
屏的两侧。屏上二次回路经过端子排连接的原则如下:
屏内与屏外二次回路的连接,同一屏上各安装单位之间的连接以及转接回路等,均应经
过端子排。
屏内设备与直接接在小母线上的设备(如熔断器、电阻、刀开关等)的连接应经过端子
排。
各安装单位主要保护的正电源应经过端子排,保护的负电源应在屏内设备之间连成环
形,环的两端应分别接至端子排,其它回路均可在屏内连接。
电流回路应经过试验端子,预告及事故信号回路和其他需断开的回路(试验时断开的仪
表等)应经过试验端子。
每一个安装单位的端子排应编有顺序号,并应在最后留 10~15 个端子作为备用。可能情
况下,各组端子排之间也应留 10 个备用端子,在端子排组两端应有终端端子。
103
正、负电源之间以及经常带电的正电源和合闸或跳闸回路之间的端子排,应以一个空端
子隔开。或采用其他隔离措施,以免因短接而引起误跳闸
一个端子的每一端最多只能接一根导线,导线截面不宜超过 6mm2。
每组电流互感器的二次侧,应在控制箱内经过端子连接成星形或三角形等接线方式。
强电与弱电回路的端子排应分开布置,强、弱电端子和布线应严格分开。交、直流端子
排应采用不同颜色的端子区分。
2.7 网络监控设备性能保证
NCS 的设计应采用合适的冗余配置和自诊断功能来实现高性能及高可靠性,任何一个组件
的故障不应影响整个系统的工作,或造成不正常的工况,降低系统性能。
2.8 电压自动控制技术部分见专用
2.9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3.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表。
3.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3.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
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3.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
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3.6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身保修.
3.7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3.7.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
中。
3.7.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
分专用工具表中。
3.7.3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
用工具表中。
3.7.4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
说明资料。
104
3.7.5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
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概述
4.1.1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
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4.1.2 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1 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
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4.2 工厂检验
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
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
试验。
4.2.3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设计标准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
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4.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4.3 设备监造
4.3.1 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
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技术规范书规定的要求。
4.3.2 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
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并安排出一个大体的检验时间表,同时要提供进行检验(试验)的制造厂所在地地址。有关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规定。
4.3.3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 DL/T 586-2008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和大
唐集团制〔2013〕28 号“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4.3.4 监造方式
105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
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份。
4.3.5 监造内容(具体内容招标方确定)
监造和检验的主要项目见下表:NCS 系统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招标方可
以对表中的项目增加或对监造方式调整,投标方须接受。
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
监造方式
序号
监造部套
监造内容
H
W
R
数量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
4.3.6 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招标方为投标方提供以下方便:
(1) 提前 10 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投标方,监造
项目和方式由投标方、招标方监造代表、招标方三方协商确定;
(2) 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
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方将提投标方便。
(3) 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时,招标方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方均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4.4 设备应进行型式试验、工厂试验和现场试验,并提供合格的试验报告,以证
实材料、工艺及性能满足所采用的标准和本规范的要求。
4.5 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卖方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 份。
4.6 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4.6.1 监造代表有权亲自观察任何一项或全部试验,监造代表在场观察试验的进
行并不免除投标方对本合同承担责任。
4.6.2 投标方应向监造代表提供详细的质量监控点和技术资料。
106
4.6.3 投标方应提供监造和检验所需的物资、设施及其它条件,并承担监造代表
在当地的伙食和交通等费用。
4.7 性能验收试验
4.7.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技术规范书的
要求。测试单位为招标方指定的国家级测试单位。
4.7.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方现场。
4.7.3 性能试验的时间:见商务条款。
4.7.4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
标方讨论后确定。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方要按招标方要求进行配合;如个别部套件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投标方提供。
4.7.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根据本技术规范、最新版的国标(GB)、IEC 和 DL(含 Q/CDT 101 12 001—2022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有关标准及其补充说明试验,试验应出具详细记载测试数据的正式试验报告,并有招标方代表或第三方人员在场监试或见证,并提供招标设备及其附件相应的型式试验报告和例行试验报告。
4.7.5.1 性能验收实验主要包括以下实验项目且不仅限于以下实验项目:
计算机监控系统(NCS)
1)I/O 单元的性能试验(包括与实际系统配合进行信号输入检查、命令输出检查和模拟量
测量精度测试等)。
2)电气联锁试验(对照升压站一次主接线来验证电气联锁逻辑已按招标方要求实现)。
3)冗余设备切换试验。
4)系统 CPU 和网络的负荷率测试。
5)时钟同步系统对时精度试验。
6)事件顺序记录分辨率试验。
7)与现场保护及站内智能装置通信联调试验。
8)数据采集系统测试和精度测试。
9)CRT 画面完备性检查,响应时间和刷新周期测试。
10)告警系统测试(包括系统自诊断异常告警,与站内其它设备配合进行)。
11)系统自诊断测试。
保护设备
107
1)装置中各种原理保护的定值试验;
2)各种原理保护动作时间特性试验;
3)各种原理保护动作特性试验;
4)逻辑回路及其联合动作正确性检查;
5)微机保护的其它功能及技术要求试验;
6)硬件系统自检;
7)硬件系统时钟校核;
8)通信及信息输出功能试验;
9)开关量输入输出回路检查;
10)数据采集系统的精度和线性度范围试验。
远动系统
应包括装置试验、组屏后的屏柜试验、系统功能试验至系统指标试验,应包括以下试
验项目,且不仅限于以下试验项目:
1)I/O 单元的性能试验(包括信号输入检查、命令输出检查和模拟量测量精度测试等)。
2)屏柜试验(包括耐压试验、绝缘电阻测量、屏内接线检查等)。
3)系统功能试验(包括标书描述的各项功能检查)。
4)电气联锁试验(投标方应模拟电厂一次主接线来验证电气联锁逻辑己按招标方要求实
现)。
5)冗余设备切换试验。
6)系统 CPU 和网络负荷率试验。
7)时钟同步系统对时精度试验。
8)事件顺序记录分辨率试验。
9)与各级调度通信模拟试验。
10)根据实情经双方协商认为需进行的试验。
工厂验收试验:
工厂验收试验在工厂试验的基础上进行,主要根据标书要进行系统的功能和性能试验,以
便确认:
(1)系统各功能满足标书要求。
(2)系统各项指标满足标书要求。
108
(3)所有的硬件和软件缺陷已发现并改正。
(4)各项切换功能满足标书要求。
(5)系统中各计算机的 CPU 和网络的负荷率满足标书要求。
(6)所有自诊断功能有效。
(7)与各级调度的接口已实现。
(8)系统的稳定性满足标书要求。
系统试验主要包括以下试验项目,且不仅限于以下试验项目:
(1)系统的人工启动和自启动试验。
(2)网络通信测试。
(3)数据采集系统测试和精度测试。
(4)CRT 画面完备性检查,响应时间和刷新周期测试。
(5)告警系统测试(包括系统自诊断异常告警)。
(6)系统自诊断测试。
(7)与各级调度的模拟接口试验。
(8)CPU 和网络的负荷率测试。
系统稳定性试验:
系统稳定性试验在系统试验后进行,系统连续正常运行 72 小时视为合格,在此期间,应
遵循以下原则:
(1)稳定试验运行期间,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对外围设备不应有任何调整。
(2)没有招标方的事先同意,不能修改程序或进行系统维护。
(3)有故障的设备将用备件代替,故障单元运行时间应该被扣除。
(4)除非招标方进行切换试验,试验期间不应有切换发生。
(5)如果由于设备故障停止试验,该试验视为无效,试验应重新开始。
(6)在试验过程的任何阶段,招标方可在系统上进行正常操作。
(7)若在稳定性试验期间,系统发生未经招标方认可的运行中断,则试验将重新开始,由
此造成的工厂验收时间延长的责任和费用应由投标方承担。
全厂对时系统
(1)时钟单元的性能试验(包括与实际系统配合进行信号输入检查、信号输出检查测试
等)。
109
(2)冗余配置切换连锁试验(任一卫星信号消失,切换授时模式)。
(3)冗余设备切换试验。(任一主机卫星信号消失,切换主机给扩展装置授时)
(4)系统 B 码授时输出的负荷率测试。
(5)时钟同步系统对时精度试验。
(6)同步时钟系统告警信号输出试验。
(7)同步时钟与现场保护及站内智能装置通信联调试验。
(8)同步时钟与现场后台主机之间网络对时信号联调试验。
(9)同步时钟画面完备性检查,授时卫星接收界面,响应时间和刷新周期测试。
(10)告警系统测试(包括系统自诊断异常告警,与站内其它设备配合进行)。
4.7.5.2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用的仪器、表计和工具由性能验收试验方(第三方)负责提
供。一般仪器由国家法定单位标定,部分仪器现场标定。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方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7.5.3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投标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招标方承
担;在投标方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于合同总价之中。
4.7.5.4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委托的测试单位编写,共同签章确认结论。若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
主持并负责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招标方为主编写,投标方参加。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
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5.1.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
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员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格式)。如果此人员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员数,但招标人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差旅费、饭费、住宿、办公及通讯联络等均包括在合同报价内。
现场服务计划表(由投标方填写)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员数
职称
人数
备注
110
1
指导安装
2
调试
3
性能试验
4
交货验收
5.1.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
地进行现场指导;
(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5)投标方须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5.1.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
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2)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
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投标方填写)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
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
5.2 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为投标方提供方便。
5.3 培训
5.3.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责任提供
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111
5.3.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见格式)。
培训计划表
培训教师构成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地点
备注
5.3.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5.3.4 投标方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
和交通方便。
5.4 设计联络会
5.4.1 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并能顺利开展工作,双方根据需要组织设计联络会以解决技术接
口等问题。
5.4.2 在每次联络会前两周,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交技术文件和图纸,以便招标方在会上讨
论和确认这些技术文件和图纸。
5.4.3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双方商定。
5.4.4 设计联络会中确定的内容与技术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5.4.5 设计联络会(原则上定为 2 次)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投标方承担,但各方往返路费自
理。设计联络计划表(商定后填写)
序号
次数
内容
时间
地点
人数
1
第一次
待定
卖方所在地
2
第二次
待定
卖方所在地
若招标方有要求,投标方应及时、义务地到招标方指定的地点进行配合。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1 一般要求
6.1.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外方提供
的图纸和资料翻译成中文后随同原文一并提交招标人,图纸资料以中文为准,图纸资料除提供书面文件外还须提供相对应的 pdf 格式电子文件。设备外型图及系统图等除提供不可编辑的pdf 格式电子文件外,还须提供可编辑的 DWG 文件,文本文件为不可编辑的 pdf 格式和可编辑的 Word/Excel 格式文件。
112
6.1.2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纸介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工
程资料纸介资料与电子版资料的一致性。配合用的中间版资料可以采用电子版文件,终版资料文件必须包括纸介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缺任一介质资料,均视为没有完整提供全部资料。
6.1.3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
足工程要求。
6.1.4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
阶段,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阶段。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四个阶段的具体要求。
6.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
现,投标人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6.1.6 投标人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6.2 技术文件和图纸
投标人应在技术协议签订后 10 天内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的下列资料和图纸(具体清单招标
人提供,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清单如下:
设备总图 5 份
各种屏柜外形尺寸及基础资料,荷重,发热量等资料 5 份
系统资料(包括系统配置、电源要求、屏柜端子排出线图 、系统接线图、原理接线图、
电缆联系图等)5 份
各功能逻辑框图及详细说明 5 份
通过通讯方式与其它装置接口的 I/O 清单 5 份
上述文件均应另行提供电子版文件各 2 份。电子文件应为未经压缩的且可修改的
AutoCAD04(或更高版本)或 Microstation7.0(或更高版本)格式。
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6.2.1 设备监造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6.2.1.1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人提出初步
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6.2.1.2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共计 18 套及电子文件 5 套,电子资料应提
供不可修改 PDF 格式和 word、CAD 可修编资料各 5 套。
6.2.1.3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设备包括机械、电
气等),包括设备总布置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共计 18 套及电子文件 5 套。
113
6.2.1.4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
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共计 18 套及电子文件 5 套。
6.2.1.5 投标人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共计 8 套及电子文件 2 套。
6.2.2 安装和维修专用工具清单,共计 2 套。
6.2.2.1 投标人应提供其它技术资料(招标人提出清单、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包
括以下但不限于:
6.2.2.2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共计 15 套。
6.2.2.3 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的清单,共计 15 套。
6.2.2.4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
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共计 15 套。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型尺寸和性能检
验等证明,共计 5 套。
7. 清洁、油漆、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7.1 清洁
7.1.1 设备在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
7.1.2 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
内清除。
7.2 油漆
7.2.1 投标方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被腐
蚀。
7.2.2 设备外表面应喷涂一层胶浆防腐,油漆颜色为色。
7.2.3 投标方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
明。
7.3 标志
7.3.1 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
应包括下列内容: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额定运行参数、设备使用条件、设备净重、设备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等。
7.3.2 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 GB/T 13306-
2011《标牌》的规定。
114
7.3.3 标方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标明
合同号、主要设备名称的标签。
7.3.4 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尺
寸;长×宽×高。
7.4 装卸、运输与储存
7.4.1 投标方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
7.4.2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
7.4.3 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
输方式的规定。
7.4.4 交付地点:室内安装,车板交货。
115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16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
1.1 一般要求
1.1.1 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应满足招标人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
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在技术协议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技术规范书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人应补充供货。
1.1.2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
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如果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招、投标双方协商解决。设备安装、运行中若为必需品,但在供货清单中有不足,投标人亦须在执行合同时免费补足。
1.1.3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且提供满足性
能试验所需的管座,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1.4 投标人提供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在技术协议中给出具体清
单。
1.1.5 投标人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1.1.6 投标人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 3 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给出
具体清单。
1.1.7 设备投运后一年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24 小
时内到达现场免费修理或更换。
1.1.8 投标人须需填写表五分包和外购部件情况,每项部件的候选分包商(或外购
部件厂家)为优质产品的知名厂家,且不少于 3 家,注明品牌名称,以供招标人选。
1.1.9 投标人应提供用以说明其供货范围的相关图纸资料。
1.1.10 设备投运后一年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 24 小
时内到达现场免费修理或更换。
1.1.11 交货期:1 号机组全部交货时间为 2026 年 12 月 15 日,2 号机组全部交货时
间为 2026 年 12 月 15 日,具体交货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室内安装,车板交货。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
项目地址:德惠市米沙子镇循环经济产业园
项目规模:本工程规划建设 2×660MW 超超临界供热机组,同时配套建设脱硫、脱硝
设施及相关的生产、辅助生产和附属工程等。
117
建设进度:2024 年项目启动,2025 年 9 月 8 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2027 年投产。
机组类型: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投标方应按两个进度要求分别列出交货时间。相对特大、特重设备的供货时间可根
据工程实际进度要求及时交货。
2.2 厂址交通运输
厂址西侧紧邻京哈高速铁路,东侧邻京哈铁路,电厂铁路专用线拟自京哈线上的米
沙子站接出,向南进入厂区,铁路专用线长度约 2.5km。米沙子站现为四等站,位于德惠市米沙子镇。
京哈高速、京哈路、101 省道均在厂址附近通过,辅以城市规划道路和密集的县乡
道路,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区域公路交通十分便利。
厂址东南侧约 24km 处有长春龙嘉机场。
厂址南侧有京哈路与京哈高速的联络线,东南侧有 035 乡道。进厂道路从南侧京哈
路与京哈高速的联络线引接。厂址东、西和北三面有规划的城市道路。
2.3 水文气象条件
2.3.1 水文条件
项目位于长春市德惠市米沙子镇西约 2.0km 处,厂址西侧、南侧均为乡道。厂址地
势平坦。厂址区域现为玉米地,厂址周边无较大河流,大雨时,雨水可顺利排出,该项目亦不受内涝洪水影响;综上,本项目可不考虑水文因素影响。
2.3.2 一般气象参数统计
长春市气候总的特点是春季干旱多风,夏季温暖短促,秋季晴朗温差大,冬季严寒
漫长,属Ⅲ类严寒地区。极端最低气温-36.5℃,最大风速 31m/s,最大积雪深度
37cm,最大冻土深度 169cm。冬季主导风向为 SW,夏季主导风向为 SW,全年主导风
向为 SW。
根据长春气象站 1951 年~2004 年实测资料,统计累年各气象特征值如下:
平均气压:
986.8hPa
平均气温:
5.6℃
平均最高气温:
11.3℃
平均最低气温:
0.6℃
极端最高气温:
38.0℃(1951 年 7 月 9 日)
极端最低气温:
-36.5℃(1970 年 1 月 4 日)
平均降水量:
599.4mm
1d 最大降水量:
130.4mm(1976 年 7 月 31 日)
24h 最大降水量:
137.1mm(1954 年~2004 年)
118
平均风速:
3.8m/s
最大风速:
31m/s
最大积雪深度:
37cm
最大冻土深度:
169cm(1954 年~2004 年)
长春气象站冬季主导风向为 SW,夏季主导风向为 SW,全年主导风向为 SW。
2.4 地质条件
厂址在大地构造上位于吉黑褶皱系九台长春凸起的东南部,新构造运动活动较弱,
厂址附近未发现全新世活动性断裂和不良地质作用,适宜建厂。
依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附录 F,场区标准冻结深度为
1.70m,地基土为季节性冻土。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及《建筑抗震设计标准》,拟建
工程场地位于长春市宽城区米沙子镇,该地段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 0.05g,反应谱特征周期为 0.35s,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根据《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
告》,工程场地 50 年超越概率 10%地表水平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10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 7 度,建筑场地类别为Ⅱ类,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 0.35s,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本期建设规模为 2×660MW 级机组,属重要大型电厂。根据《发电厂土建结构设计规
程》、《建筑抗震设计标准》、《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有关规定,主厂房、集控楼、网络继电器室、烟囱、转运站、碎煤机室、栈桥、封闭煤场等主要建(构)筑物相当于《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乙类建筑,属于重点设防类,其余建筑物相当于《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丙类建筑,属于标准设防类。
乙类建筑地震作用按 7 度考虑,抗震措施按 8 度考虑;丙类建筑地震作用按 7 度考
虑,抗震措施按 7 度考虑。
拟建场地土类型为软弱土~软质岩石,场地类别为 II 类。
厂区地下水类型主要为第四系孔隙潜水孔、基岩裂隙水,地下水位埋深 1.00m~
3.50m,深基础工程需要采取施工降排水措施。地下水对混凝土结构具有微腐蚀性,地基土对混凝土结构具有微腐蚀性。
2.5 厂用电系统电压
2.5.1 高压厂用电系统:
高压厂用电电压等级暂定为 10kV 一级,3 相,50Hz, 额定值 200kW 及以上电动机的
额定电压为 10kV。
2.5.2 低压厂用电系统:
低压厂用电系统(包括保安电源)为 380V 三相四线制、50Hz;额定值 200kW 以下的
电动机额定电压为 380V,交流控制电压为单相 220V。
119
直流控制电源:DC110V,来自蓄电池系统,电压变化范围从 93.5V 到 121V。
直流动力电源:DC 220V,来自 220V 蓄电池组,电压变化范围从 192V 到 248V。
直流油泵的电机额定电压为 220V 直流,与直流蓄电池系统相连。直流油泵不带就地
起动控制柜。
2.5.3 设备照明和维修电压:
设备照明采用单独的 400/230V 电源供电;检修插座电源额定电压为 380V、三相、
50Hz;单相 220V。
2.6 安装地点:
室内安装。
3. 专用技术要求
3.1 概述
3.1.1 系统接线
本期工程主接线方案如下:#1 机组以发电机-变压器组形式接入新建 220kV 升压
站,启备变电源取自 220kV 升压站,220kV 电气主接线双母线接线方式,共 1 回机组进
线间隔,1 回启备变进线间隔,2 回出线间隔,1 回母联间隔。
#2 机组以发电机-变压器组形式接入 220kV 升压站,220kV 电气主接线双母线接线方
式,共设 1 回机组进线间隔,2 回出线间隔,1 回母联间隔。
两台机的 220kV 配电装置之间无联系。
设备及安装地点
3.1.2 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配置描述
集控室和工程师室: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站控层设备,如 2 套操作员站、1 套工
程师站、1 套五防工作站、打印机等;
#1 机电气继电器室: 1 面站控层通信接口屏,1 面机组测控屏;
#2 机电气继电器室:1 面机组测控屏
120
网络继电器室:1 面服务器屏,1 面通信接口屏,间隔层其他测控屏,如主变压器、
线路、母线、启备变、公用、PT 并列等测控屏。
设备安装地点距离如下:
集控室和工程师室与#1 机电气继电器室之间距离约 200 米(暂定),需要光缆连
接。#1 机组继电器室与#2 机组继电器室之间距离约 30 米。
网络继电器室至#1 机组电气继电器室距离约 400 米(暂定),需要光缆连接。
因本工程操作员站、工程师站、五防工作站、打印机等站控层设备以及全厂 SIS 系
统交换机离 NCS 服务器、网络交换机超过 100 米,故布置于站控层双交换机设备与网络
双交换机应采用光纤连接,投标方应在投标阶段给出详细组网方案。连接光缆、电缆均
由投标方提供。
本工程网络微机监控(
NCS)系统、对时系统设备、抄表系统均采用自主可控产
品,应满足国网东北分部网调、国网吉林省调和长春地调要求。后期设备的安装、调
试、试验、对接、联调、检验、验收以及接入网省调相关业务,均由投标方负责;同时
与网省调之间的沟通联系,与设计院、业主、网省调之间的设计联络会、方案审查会、
施工图交底会均由投标方负责,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并按照招标方的
工期完成投产并满足运行要求,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有遗漏内容,投标方必须免费
提供,本期所供设备在投运时需满足国网东北分部、国网吉林公司的要求,如有调整,
不发生任何额外费用,不影响商务变更。投标方保证提供的所有设备均满足国家等保
2.0 关于构建一个安全管理中心支持下的三重防护要求,并能够配合安防部分进行完
善,保证在等保测评过程中达到优秀水平及以上。
3.2 设备性能要求
3.2.1 系统构成:
121
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包括两个部分:站控层和间隔层,站控层和间隔层间网络为站
控网。NCS 采用开放性分层分布式网络结构,站控层网络应采用 1000M/100M 冗余光纤以
太网,采用 103 规约。站控层实现整个系统的监控及管理功能,分别布置于集控楼集控
室、集控楼工程师站和电气继电器室,由双重冗余配置的 2 套主机、2 套操作员站、1 套
五防工作站、1 套工程师站、1 台公用接口设备、2 台打印机、足量的网络交换机及网络
接口设备等组成。
间隔层由计算机网络连接的若干个二次子系统组成,在站控层及网络失效情况下,
应能独立完成间隔层设备的就地监控功能。
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网络拓扑采用星型,并按双网配置。交换机至间隔层网络应不
小于 100M。网络带宽配置为 100M 全交换;交换机至站控层各设备之间网络应不小于
100M,并与服务器的端口模式匹配,以保证数据吞吐速率。每台测控装置都采用电口以
太网,网络继电器室设备之间的通信介质可采用同轴电缆,网络继电器室到辅控楼机组
电气继电器室之间的冗余的网络连接应分别采用两根独立的光缆。
3.2.2 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NCS)监控范围内的主要电气设备包括(不限于此):
发变组 220kV 断路器及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发变组 220kV 进线 PT
220kV 线路 PT 和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启备变 220kV 断路器及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启备变 220kV 线路 PT
电锅炉变 220kV 断路器及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电锅炉变 220kV 线路 PT
122
220kV 系统继电保护装置
220kV 升压站直流系统
220kV 升压站 UPS 不间断电源
线路故障录波装置
关口计量装置等远动装置(报警信号)
发电机相关数据
3.2.3 系统通道数量
编号
项目
测 控 量
2
线路测控(单套)
a)至少具有 4 路模拟量(2 路 3 相电流和 2 路 3 相电流)的输入回路,用于间隔的电流、电压、有功及无功功率测量,以及同期、捕捉同期电压的测量。
b)至少具有 65 路开关量输入回路,用于遥信、遥脉。
c)至少具有 8 对开关量输出回路,用于串断路器、串隔离开关、串接地开关、信号复归等的遥控。
d)具有双测控网络通信功能,可经双以太网与站级主站通信。
e)具有同步时钟输入功能。
f)具有故障报警信号。
g)两路电源自动切换
123
编号
项目
测 控 量
3
主变、
启备变、电锅炉变
(单套)
a)至少具有 6 路模拟量(4 路 3 相电流和 2 路 3 相电流)的输入回路,用于主变、启备变、电锅炉变及母线间隔的电流、电压、有功及无功功率测量。要求:一个半接线的两个电流能分别接入,分别送出)
b)至少具有 180 路开关量输入回路,用于遥信、遥脉。
c)至少具有 8 对开关量输出回路,用于变压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及母线接地开关、信号复归等的遥控。
d)具有双测控网络通信功能,可经双以太网与站级主站通信。
e)具有同步时钟输入功能。
f)具有故障报警信号。
g)两路电源自动切换
4
公用测控
(单套)
a)至少具有 4 路模拟量(4U)的输入回路,用于母线、母联、分段的电流、电压、有功及无功功率、功率因数测量。
b)至少具有 36 路直流 4~20mA 输入回路,用于网络直流系统、网络 UPS 遥测;20 路 GIS 在线监测含氧量 4~20mA 监测。
c)至少具有 96 路开关量输入回路,用于网络直流、UPS、系统二次、母线设施等设备的遥信、遥脉。
d)具有双测控网络通信功能,可经双以太网与站级主站通信。
e)具有同步时钟输入功能。
f)具有故障报警信号。
g)两路电源自动切换
124
编号
项目
测 控 量
5
母线、母联(单套)
a)至少具有 4 路模拟量(2 路 3 相电流和 2 路 3 相电压)的输入回路,用于串间隔的电流、电压、有功及无功功率测量,以及同期、捕捉同期电压的测量。
b)至少具有 96 路开关量输入回路,用于遥信、遥脉。
c)至少具有 8 对开关量输出回路,用于串断路器、串隔离开关、串接地开关、信号复归等的遥控。
d)具有双测控网络通信功能,可经双以太网与站级主站通信。
e)具有同步时钟输入功能。
f)具有故障报警信号。
g)两路电源自动切换
6
220kV 母线 TV 并列和监视装置(TV二次绕组三个星型,一个开口三角)
a)至少具有 16 路模拟量(4 路电压、4 路电流)的输入回路,用于母线电压、频率、功率因数测量。
b)至少具有 96 路开关量输入回路,用于网络直流、UPS、系统二次、母线设施等设备的遥信、遥脉。
c)具有双测控网络通信功能,可经双以太网与站级主站通信。
d)具有同步时钟输入功能。
e)具有故障报警信号。
f)两路电源自动切换
表中数量不包括通讯接口传送的信息,也不包括备用点。投标人应为每种 I/O 点提
供 15%的备用,这些备用点应接到端子排。除此之外,系统的机柜还应留有 15%的备用槽
位。最终的各种类型信号数量将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最终 I/O 清单应由投标人提供。
3.2.4 站控层通过光纤双以太网连接 2 个操作员工作站、2 个服务器、1 个工程师工
作站兼资料管理机、1 个五防工作站、网络接口设备、卫星对时装置接口,打印设备
等。
3.2.5 站控层设备主机基本配置要求如下(不止于此,投标人应按系统的功能要求
提供完整的配置):
125
所有主机的基本配置不低于:Xeon 级 CPU64 位 8 核/路 3.2G;内存 8GB;显存≥
1G,CPU 个数:≥ 2 个,硬盘 500GB×2,SATA 接口,8MB 缓存,7200rpm;DVD 刻录机×
1;串口×3,并口×1;以太网口×2,网卡数量:≥ 4 块;以太网接口速率
100MB/_______MB;标准键盘(无线)、鼠标(无线);操作系统:麒麟、鸿蒙、凝思等
国产安全操作系统。
注:采用双联压板方式,将双联压板辅助接点接入本间隔屏内汇聚单元,实现出口硬
压板状态信息上送监控主机、保信子站。可通过保信子站上送国网调度。满足国调传文
〔2025〕51 号。
3.2.6 防误操作功能
无论设备在站控层还是间隔层进行操作,NCS 应能实现断路器、隔离开关及接地刀
闸完善的防误操作闭锁。对不满足闭锁条件的控制操作,屏幕上应显示拒绝执行的原
因。在特殊情况下,NCS 应能实现一定权限的接触闭锁功能。
NCS 能实现对受控电气设备位置信号的实时采集,实现监控主机与现场设备状态的
一致性。当这些功能故障时,NCS 应发出告警信息。
NCS 具有操作监护功能,以允许监护人员在操作员工作站上对操作实施监护。
当进行远动装置校验、保护校验、断路器检修等工作时,运行人员应能利用“检修
挂牌”禁止计算机监控系统对此断路器进行遥控操作。
运行人员在设备现场挂、拆地线时,应能在“一次系统接线图”上对应设置、拆除
模拟接地线,以保持两者状态一致,该接地线挂、拆操作应纳入防误操作闭锁判断软
件。所有设置、拆除模拟接地线,均应通过口令校验后执行。
1)防误闭锁操作的功能要求:
防止误分、合断路器。
126
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
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及合隔离开关。
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2)微机防误闭锁操作系统的功能要求
a)可正确模拟、生成、传递、执行和管理操作票。
b)可正确采集、处理和传递信息。
c)符合防误程序的正常操作应顺利开锁且无控程序,误操作应闭锁并有光、声音或
语音报警。声音或语音报警在距音响 50cm 处应不小于 45dB,光报警应明显可见。
d)具有电磁兼容性。
e)内存满足全部操作任务的要求。
f)具有就地操作及远方遥控操作的强制闭锁功能。
g)具有检修状态下的防止误入带电间隔功能。
h)具有与高压带电显示装置的接口。
i)具有对时和自检功能。
3)防误闭锁锁具功能的技术要求
■根据《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要求设置闭锁和锁具。
■所有锁具应防锈、防潮、不卡涩、防干扰、防异物开启,锁具材质应为不锈钢材
料;锁具外部根据需要应有防雨、防尘罩。锁具附件的紧固件应采用不锈钢材料(包括
螺丝等)。
127
■锁具采用挂锁式和开孔式安装结构;具有无限编码、无限条码、无源识别功能。
■锁具编码量大于 100000 个。
■锁具寿命:8 年以上,操作 100000 次;
■最大控制锁具量≥10000 把
锁具数量以满足本期工程一次主接线图和现场实际情况需要为准,并适度配置总数
的 10%备品备件以备用。
3.2.7 同步对时
3.2.7.1 火力发电厂的统一时钟管理有利于对事故的分析、有利于事故原因的查
找、有利于事故发生过程的明晰、有利于事故的正确与及时的处理,便于根据生产数据
计算阶段电价成本,可有效提高全厂的运行、生产和维护的管理水平。
根据《电力系统的时间同步系统 第 1 部分:技术规程》DL/T1100.1-2009 的要求,
本工程全厂设 1 套时钟同步对时系统,主时钟采用双主热备模式。#1、#2 机电气继电器
室分别设置一台扩展时钟。每套主时钟同步装置时钟源采用北斗。
每台主时钟应设置 1 路接收上一级时间同步系统时间基准信号接口,对时方式按调
度要求执行。时钟同步装置具有守时 12h 功能,误差不大于 1us/h。与调度主时钟采用
天脉冲对时和时脉冲对时,预留硬接线接口。主时钟具有对时监测功能。
主时钟同步装置至少具有 50 路各类对时接口;每台扩展时钟至少具有 40 路各类对
时接口;同时预留与其他扩展时钟的接口至少 4 个。与电气系统对时电缆、与扩展时钟
电缆均由投标方负责开列并提供,直至满足工程需要。
招标方提供的主时钟同步装置需具有中国电科院 2024 年 3 月以后的检测报告。
3.2.7.2 对时系统须配置时钟加固装置及对时隔离装置,满足反恐要求。
128
根据 GA1800.2《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 2 部分:火力发电企业》要求,火力
发电企业的卫星导航时间同步系统,应加装防干扰安全防护隔离装置,具备常规电磁干
扰信号入侵监测和实时告警能力、卫星信号拒止条件下高精度时间同步保持和干扰信号
安全隔离能力,具备北斗信号原位加固授时防护与 GPS 信号安全隔离的能力。
安全防护装置安装时直接串行接入时间同步装置/时间服务器与卫星天线之间。实时
检测接收信号中是否存在干扰,当干扰功率达到一定强度后发出干扰告警。装置检测接
收信号中是否存在欺骗信号,当存在欺骗信号时,关闭输出信号并发出欺骗告警。卫星
信号安全防护装置可通过网络接口以 DL/T634.5104 和 DL/T860 输出当前卫星信号干扰和
欺骗检测状态信息,将报警信息上送至安全防范管理平台。
卫星导航时间同步系统授时安全防护隔离装置应具备以下功能:
(1)安全隔离
当侦测出卫星授时信号存在干扰及欺骗时,自动切换成安全隔离工作模式,确保时
间同步装置正常运行。
(2)欺骗检测及告警
实时检测接收信号中是否存在欺骗信号,若存在则发出欺骗告警。
(3)干扰检测及告警
实时检测接收信号中是否存在干扰,当干扰功率达到一定强度后发出干扰告警。
(4)馈线状态检测及告警
实时检测馈线是否存在开路、短路及损耗过大等异常情况,存在上述情况时发出告
警。
(5)馈线短路保护
129
当馈线长期处于短路状态时,不损坏设备内部器件。
(6)退出无碍
装置失电或故障时,射频开关闭合,卫星信号正常通过,不影响后级设备运行。
(7)告警指示
装置面板设有各类告警指示灯,包括:设备工作指示、设备故障指示、北斗/北斗天
线故障指示、北斗/北斗信号干扰指示、北斗/北斗信号欺骗指示、北斗/北斗信号正常指
示。
(8)告警接点输出
通过 OC 门输出装置失电告警、卫星信号异常告警、备用告警 1、备用告警 2。
(9)数据上报与日志存储
支持通过 IEC 104、IEC 61850、UDP 协议上送干扰欺骗检测信息;具备日志存储功
能,能够对告警状态、驯服状态、运行状态、输入信号健康状态等进行记录。
3.2.8 通信接口
NCS 应具有与系统保护、保护及故障录波管理子站、安全稳定自动装置、直流系
统、UPS、SIS、MIS、发电厂报价系统(如果有)、电量计费系统、AVC、远动终端(若
独立于 NCS)、PMU、调度数据网(若 NCS 含远动功能)等的接口功能。其接口方式包
括:硬接点方式(如保护装置等的重要信号)、RS485 串口通讯方式(如网控直流、
UPS)、以太网 IEC61850 协议或 103 规约(如保护装置等的大量信号)通讯方式、以太
网 TCP/IP 或 OPC 协议通信方式(如与 SIS 系统的接口)。对整个系统包括与其它生产厂
家的规约转换由计算机监控系统厂家完成。
130
本工程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子站系统与 NCS 系统连接,采集相关保护及故障信息,
网络接口采用以太网口,NCS 系统需预留与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子站系统及各保护装置
的通信接口。
NCS 侧通讯软硬件及 SIS 侧的光端盒、跳线等必须的通讯软硬件由 NCS 承包商提
供。
NCS 通信系统应具有连续在线诊断和报警功能,当通信系统上的任一节点发生故
障,不应导致通信系统瘫痪或影响其他节点设备的正常运行。
NCS 与以下设备的通信接口要求:
� 与微机保护装置的通信接口软件(通过专用接口装置实现)
� 与智能直流系统的通信接口软件(通过专用接口装置实现)
� 与厂级计算机监控系统(SIS)的通信接口软件(通过工业级工作站实现)
� 与电能计量系统的通信接口软件(通过专用接口装置实现)
� 与保护和故障录波信息子站的通信接口(通过专用接口装置实现)
� 与安全自动装置的通信接口软件(通过专用接口装置实现)
� 与网控 UPS 系统的的通信接口驱动软件(通过专用接口装置实现)
� 与 DCS 的通讯接口(通过站控层设备实现)
3.2.9 五防工作站
投标方应提供升压站微机五防系统一套,为 220kV 升压站 GIS 汇控柜内就地操作装
置加装电子五防锁,其控制系统的上位机设在集控室。后期投标方须与 GIS 厂家配合,
提供锁具开孔资料,并将锁具发至 GIS 厂家完成安装。
131
投标方应提供厂内 10kV 系统微机五防系统一套(锁具暂不含在本标段),对开关柜
断路器的就地操作进行五防闭锁,最终也纳入微机五防系统。完成配电装置五防闭锁模
拟操作、运行操作培训和五防操作票的生成等功能,五防应与监控系统共享数据。
投标人提供的智能解锁钥匙管理机能准确记录申请人、批准人、解锁原因、钥匙取
出、归还等记录,可实现解锁钥匙远方控制、定向解锁,杜绝人为因素的影响,规范对解
锁工具(钥匙)的管理,保障了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电网设备的运行检修安全。满足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关于解锁工具 (钥匙) 及解锁密码使用的管
理制度。
电子五防锁系统(微机防误闭锁)应采用先进的图形模拟系统,以电子模拟屏(电
脑显示器)作为系统的操作界面,配置通讯适配器实现模拟操作、操作票传输、五防闭
锁、仿真培训等功能;以电脑钥匙实现现场解锁和数据的接收及传送,以各类锁具(电
气锁、机械编码锁)对现场设备进行闭锁。系统采用数据库结构,可维护性好,可自行
绘制与修改主接线图,可定义与修改五防闭锁关系程序,扩容方便,可扩展性强;同时
系统具有语音、文字提示功能,提供从模拟预演到现场倒闸操作全程的语音、文字提
示,并能以专业五防术语提示错误操作类型。该系统还配置操作票专家系统并具有打
印、显示、存储、删除操作票和操作权限分级管理等功能;同时通过与监控系统通讯接
口,实现与现场一次设备实时在线自动对位功能。
1) 硬件配置:
通讯适配器:主要实现微机图形防误系统与电脑钥匙的数据交换功能;含有两个电
脑钥匙充电座,给电脑钥匙进行充电。
电脑钥匙:电脑钥匙是本套系统的执行机构,负责五防锁具的开启和检测识别。内
部固化“五防”闭锁专家系统,不但能接收五防主机传送的操作票,并可在操作过程中
132
实时记录一次设备当前的运行方式。还具有语音、文字提示功能,提供从模拟预演到现
场倒闸操作全程的语音、文字提示,并能以专业五防术语提示错误操作类型。
五防锁具及相关附件:主要由电气锁、机械编码锁及其附件等组成,用于对现场设
备的防误闭锁。具体可根据变电站一次设备操作机械不同,选用相应闭锁方案及锁具,
满足强制闭锁的要求。
后台计算机(五防工作站)、打印机等。五防工作站站配置与操作员站一致。
2) 软件配置
采用最新电力安全管理系统软件,通过具备相关资质机构的检验;支持在麒麟、鸿
蒙、凝思等国产安全操作系统运行;支持图模共享和挂牌检修闭锁,包含操作票库、数
据管理、通讯管理、系统管理、视窗管理等功能;单机版、调控/集控版操作风格、操作
界面统一;一键完成线路名称、设备编号的改名,数据维护更简单;一键完成电脑钥匙
初始化功能,提高售后服务更简便;快速绘制一次图接线图;自动生成厂站基础防误数
据;系统稳定性优良,支持 24 小时不间断运行。
主要包括:图形操作票专家系统模块,操作数据管理系统模块,通讯接口管理模块
等。
3) 系统功能
1.采用微机防误闭锁操作系统。根据电气主接线及一、二次设备特点,该系统设一
台主机、一台通讯适配器、四把电脑钥匙(每台机组两把)、断路器遥控闭锁控制装置
及防误锁具、接地桩、智能解锁钥匙管理系统、地线管理系统、状态检测器(防走空程
序)等组成。
2.五防工作站应具有独立性,具备与监控系统通讯对位功能,能通过如以太网络与
其他设备进行数据、信号的共享。
133
3.该防误闭锁操作系统须具有同电压等级间隔间横向与单个间隔内纵向的闭锁功
能;远方与就地操作均应具备电气五防闭锁功能。
4.该防误闭锁操作系统应有记忆追忆功能即“黑匣子”系统,软件系统自动记录与
操作有关的信息,信息存储时间超过一年,操作记录不能人工删除;必要时应设置权限
密码确认。
5.该防误闭锁操作系统应具有自检、纠错功能,例如保险熔断、直流消失,总解锁
位置不正确、程序进入四循环等都可自检测、报警并复归。
6.电脑钥匙应使用简单、方便,外壳坚固、防磕碰,应具有防“空操作”功能;电
脑钥匙应具有简明的中文显示及清晰易懂的普通话语言提示功能,显示屏应有背景光,
使黑暗处字迹显示清洗,户外强光处应能正确识别显示内容,并保证一次性充电可执行
500 项以上操作。
7.应具有完善的多任务并行操作的功能。
4) 防误闭锁锁具功能的技术要求
1.断路器的闭锁应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要求: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远方、就地
操作均应具有电气闭锁功能。若具有自动化失灵时前置机操作功能,亦应具备上述闭锁
功能。
断路器采用电编码锁闭锁,电编码锁串接在断路器就地操作的控制回路中,不影响
原有的重合闸和保护动作。
2.隔离开关、接地刀闸、柜(网)门、接地线和地桩锁具(含接地极)应满足以下
条件:
电动隔离开关也应采用电编码锁闭锁。
134
手动隔离开关和接地刀闸采用挂锁闭锁且具备位置检测防走空程序功能。
柜(网)门采用挂锁加闭锁附件闭锁。
临时接地线采用挂锁加地线桩、地线头实现闭锁。
所有锁具应防锈、防潮、不卡涩、防干扰、防异物开启,锁具材质应为不锈钢材
料;锁具外部根据需要应有防雨、防尘罩。锁具附件的紧固件应采用不锈钢材料(包括
螺丝等)。
锁具采用挂锁式安装结构;具有无限编码、无限条码、无源识别功能。
锁具编码量大于 100000 个。
锁具寿命:8 年,操作 100000 次;
最大控制锁具量≥10000 把
3.锁具数量应满足本期工程一次主接线图和现场实际情况需要为准,并适度配置总
数的 10% 备品备件,不产生价格变动。
供货范围表(包含但不限于)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新型智能综合防误
系统业务平台
包含但不限于微机防误闭锁、锁控。
135
1.1
系统服务器
CPU(8 核 16 线 3.0GHz)、国产32GB 内存、4TB 机盘、2GB 独显、千百兆网口 x3、串口 x1、键鼠、三年质保、视频接口HDMI+VGA
1.2
工作站
CPU(8 核 16 线 3.0GHz)、国产32GB 内存、4TB 机盘、2GB 独显、千百兆网口 x3、串口 x1、键鼠、三年质保、视频接口HDMI+VGA
1.3
工业交换机
完美兼容新型智能可视综合防误系统业务
平台
1.4
辅助耗材
线缆、耗材等
2
微机防误管理
对电气一次设备进行非磁性原理强制闭锁,
能正确模拟、
生成、传递和执行操作票等
满足国网吉林公司关于现场五防要求同时满足现场需求
2.1
电脑钥匙
电脑钥匙采用单孔六芯弹子锁头结构,防
雨、防尘等级达
到 GB4208-84 规定的 IP54等级要求及具有防爆合格证及防爆合格证检验报告,需提供证书原件的影印件
满足国网吉林公司关于现场五防要求同时满足现场需求
2.2
防误锁具
防误挂锁锁体材质:压铸锌合金,
锁芯结构:单孔六芯弹子结构,
安装在 GIS 和高压开关柜上的
闭锁装置为电编码锁,材质
及表面
处理:ABS,电脑灰/表面晒纹
满足国网吉林公司关于现场五防要求同时满足现场需求
136
2.3
防误主机
支持多种通讯协议,与防误系统通讯支持 USB、串口、以太网等接口;与手持产品支 持 IRDA 红外、 WIFI、UT-NET 无线等通讯方式
满足国网吉林公司关于现场五防要求同时满足现场需求
2.4
钥匙管理机
存放数量:8 把
尺寸:300*400*100mm
静态电流:≤200mA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试验:4 级浪涌(冲击)抗
扰度试验:3 级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4 级
阻尼振荡波抗扰度试验:3 级
抗冲击强度:≥10g 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 ≥50000h
数据保存时间:≥
10 年
解锁记录存储数:≥8000 具备多种审核授权方式, 可就地授权或远程 授权,支持 APP 移动办公。 采用“电子铅封”技术,对解锁钥匙进行唯一身份标识,可实时监测解锁钥匙的在线状态。
满足国网吉林公司关于现场五防要求同时满足现场需求
3
智能锁控管理
完美兼容新型智能综合防误系
统业务平台
满足国网吉林公司关于现场五防要求同时满足现场需求
3.1
锁控锁具
挂锁、连杆锁、屏柜锁等锁芯结
构:单孔六芯弹子结构
满足国网吉林公司关于现场五防要求同时满足现场需求
137
3.2.10 公用接口设备
用于接入电力网络直流及 UPS、电能量采集装置等设备的通讯接口(RS485),实现
数据共享。
另外设置 1 台至 SIS 的接口计算机兼两个以太网间的网关。另配各种需要的接口通
信软件。
3.3 网络安全监测探针软件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建设的通知》
(国家电网调〔2017〕1084 号)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电力企业网络安全主体责任,
加强全方位网络安全管理,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把网络安全监视范围拓展
到系统内部每台设备,提高网络安全风险预知能力,需对接入调度数据网设备部署检测
网络设备运行探针并将检测结果实时上传至网络安全监测设备。本期工程投标方远动主
机、以太网交换机均支持网络安全监测 AGENT 程序,能够接入电厂的电力网络安全监测
装置进行安全事件探测,预留相应的网络接口,投标方应为所供设备成套提供符合电力
网络安全监测要求的配套探针软件,并计入投标总价,相应的现场软件配置由投标方完
成。
3.4 厂用 10kV 抄表系统技术要求
3.4.1 系统概述
3.2
锁具
汇控柜柜门锁具应与五防系统适
配
根据汇控柜情况满足现场需求
138
厂用电抄表系统是具有数据自动采集、计量装置监测、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
的平台。系统能实现远程自动化抄表,集数据采集、远程通信、数据处理、数据统计和系统管理于一身,并提供从硬件设备到主站数据采集、数据分类统计、综合统计的一揽子的解决方案。针对不同的用电对象配置不同的采集设备,提供符合电量管理内在逻辑的分析手段和方法,能灵活配置、完整分析各种用电情况。
本期工程设置
1 套厂用电抄表系统,适用于厂用电电表数据采集,由 10kV 厂用电
系统的电能表(招标方方另外采购,安装于
10kV 开关柜)、采集终端、主站系统数据库
服务器屏、工作站、网络设备、
TCP/IP 网络通道等组成。数据采集网络为单网配置,监
测范围:主厂房
10kV 工作段、电锅炉 10kV 段和输煤 10kV 段。
(
1)全厂设置一套上位机系统(含一台工作站),布置在集控室/工程师室,负责
整个系统的集中监测。
(
2)全厂设置一面厂用电抄表系统主机服务器屏布置在#1 机组电气继电器室。
(
3)主厂房每台机组分别配置 10kV 段电能量采集模块,负责采集主厂房 10kV 段
电能量信息;输煤
10kV 段配置电能量采集模块,用于采集输煤 10kV 段电能量信息,电
锅炉
10kV 段配置电能量采集模块,用于采集电锅炉 10kV 段电能量信息。本工程#1 机
10kV 电能表约 60 块,#2 机 10kV 电能表约 60 块,输煤 10kV 电能表约 35 块,电锅炉10kV 电能表约 20 块。采集模块分散布置于就地 10kV 开关柜,投标方负责与开关柜厂家进行配合完成设备安装。
本工程
#1 机 10kV 配电室距#1 电气继电器室约 200 米,#2 机 10kV 配电室距#1 电
气继电器室约
100 米,输煤 10kV 配电室距#1 电气继电器室约 450 米,电锅炉 10kV 配电
室距
#1 电气继电器室约 250 米,集控室距#1 电气继电器室约 200 米。投标方负责全厂
10kV 厂用电抄表系统组网,提供相关通信线缆及附件。
3.4.2 系统架构
系统分为主站层、网络层、终端层。
主站层分为业务应用、数据通信、数据处理、数据库管理几大部分。业务应用实现
系统的各种应用业务逻辑;数据通信和数据处理负责数据接入、数据检查、数据存储、数据计算、数据访问等任务;数据库管理实现对以往数据的存储、查询等功能。
网络层为主站和终端的信息交互的链路。
终端层是信息采集系统的信息底层,负责收集和提供整个系统的原始用电信息。终
端收集、处理和冻结有关数据,并实现与上层主站的交互。
3.4.3 系统网络
主站网络的物理结构主要由数据库应用服务器、电能量采集模块、监控工作站以及
相关的网络设备组成。可跟据用户实际数据量灵活配置服务器与工作站数量。主要硬件设备功能:
1)数据应用服务器:负责系统数据的存储;定时采集数据,与前置机服务器交互
数据;负责后台的数据计算和处理、为客户端应用功能提供数据服务,提供
Web 查询操
作服务。
139
2)电能量采集模块:负责完成系统的采集、控制、通信工作,由多台模块共同组
成。
3)监控工作站:负责系统及应用的维护、日常工作操作。
3.4.4 系统构成
厂用电抄表系统主要由电量测量装置、通信电缆、采集模块、监控工作站、隔离装
置和服务器组成。
1)电量测量装置是整个厂用电抄表系统的基础部分,安装在机组厂用 10kV 开关柜
内。
2)通信电缆用于连接电量测量装置与电能量采集模块,以 RS485 总线方式进行数
据传输。本工程电能表现阶段未确定协议要求,投标方应保证与电能表通信接口一致,如投标方通讯接口与电能表不同,采用其他通信接口,投标方负责进行接口转换,并保证通信速率和准确性满足要求。
3)采集模块的作用主要有两方面:通过多种方式与各种电量测量装置相连,采
集、处理、存储电量测量装置输出的电能量信息;通过
RS485 总线、网络等方式与主站
通信,接收主站的控制指令,将采集到的数据上传至监控工作站。
4)监控工作站主要用于接收电量测量装置传来的数据,将数据整合,可及时、方
便的监测各负荷的能耗,统计、分析、监督、管理厂用电数据,实现与厂内其它系统的数据接口,可按固定格式和自定义格式浏览、打印报表。
5)隔离装置是位于调度专用数据网络与公用信息网络之间的安全防护隔离装置,
用于安全区
I、II 与安全区 III 的隔离和单向数据传递,经安全防护隔离接入 DCS 或厂内
SIS 系统。可以识别非法请求并阻止超越权限的数据访问和操作,实现生产大区与信息大区之间的安全隔离和数据、资源共享。
6)服务器负责系统数据的存储;定时采集数据,与前置机服务器交互数据;负责
后台的数据计算和处理、为客户端应用功能提供数据服务,提供
Web 查询操作服务。
3.4.5 系统功能
厂用电抄表系统采集信息包括电厂内
10kV 段各计量点的电量、电流、电压、功率
等数据,并对原始数据进行自动计算,并通过
WEB 系统进行用电量、负荷等信息展示和
分析,通过采集厂内设备的电量、电压、电流等数据,自动统计用电量、损耗量等数据。提供符合电量管理内在逻辑的分析手段和方法,完整分析各种用电情况,为监控发电、节能减排提供参考数据。
3.4.5.1 数据采集
1)目前系统支持的电能量采集通信协议有国家电网标准的 376.1 协议。
2)采集系统支持定时抄录远方数据,定时采集的时间间隔和采集项目可由初始化
时灵活定义。定时采集支持任务机制,对于采集失败数据自动进行重新采集以及多次补采。
140
3)除了定时抄表之外,采集系统还支持实时召测,可以通过 WEB 页面进行实时召
测数据(包括实时数据召测,日数据召测,月数据召测);同时也可以通过
WEB 页面进
行远程参数及任务数据下发。
4)对无法抄录的计量点,采集系统能够对因主站系统故障而未能抄录的数据,在
主站系统恢复正常时,能够自动补测。
5)支持表计异常、CT/PT 异常、终端异常或故障等终端协议中规定的事件的采
集。
6)系统主站采集的主要数据类型有:
a) 电能数据:正向有功、反向有功、正向无功、反向无功、总电能示值、最大需量
等;
b) 交流模拟量:分相电压、电流、有功功率,总无功功率、功率因数等;
c) 事件记录数据:终端和电量测量装置记录的事件记录数据,重要事件上报的记录
数据;
d) 其他数据:主站通过终端转发功能直接采集电量测量装置相应的数据;
3.4.5.2 数据查询
1)抄表数据查询:任意时间段查询计量点电量测量装置等抄表数据,如电量示
度、功率、电压、电流、功率因数、需量等计量数据。
2)负荷数据查询:查询供电部位、线路对象日、月、年负荷曲线数据。
3)电量数据查询:查询供电部位、线路对象日、月、年电量曲线及表格电量数
据,包括厂用电量等。
3.4.5.3 系统对时
1)系统具有与标准时钟对时的功能,并支持各服务器系统时钟的同步。
2)服务器可以对电能量采集模块进行广播对时或批量对时,也可以对单个模块进
行对时。对厂内电能量采集模块提供人工时间设置与自动分钟同步两种方式。
3)服务器可以对时钟误差小于 5 分钟的电量测量装置进行远程校时,提供模块对
综保装置的对时功能。
3.4.5.4 运行管理
1. 首页数据
系统在首页界面突出显示日常数据,通过各种图形或表格方式在系统登录后显示管
理人员关心的数据,包括:采集统计、电量统计、负荷统计、告警统计、档案统计。应具有快速查询功能,可对有关数据进行快速查询。
1)采集统计:可按终端类型统计终端实时工况在线率,前两日终端在线率;
2)电量统计:可统计每个计量点月、日电量情况;
3)档案统计:统计主厂房 10kV、输煤 10kV 段、电锅炉 10kV 段电量档案数据;
141
测量点的数据可通过各种图形数据进行展现。
2. 档案管理
档案维护功能:
(
1)对管理机构档案进行管理,管理内容有单位编号、名称、上下级关系、单位
类型等,包括增加、删除、修改操作功能。
(
2)对采集点档案进行管理,管理内容有采集点编号、采集点名称、运行状态、
终端型号、资产编号、供电单位标识、采集点类型、安装地址、行政编码、地址编码、终端地址、通讯规约序列、模板组
ID、通讯方式、IP 地址、端口号、串口参数、SIM
卡
ID、建设时期、投运日期、建档日期、建档人、安装日期、安装人、标段、终端协议
版本号等,包括增加、删除、修改操作功能。
(
3)对操作系统用户档案进行管理,管理内容有系统用户名、单位、部门、人员
编号、用户姓名、密码等,包括增加、删除、修改操作功能。基础档案都可以通过列表查询、搜索和导出。
(
4)查询,在对象操作区,可根据不同的查询条件,查询对象,录入查询条件
后,点击查询按钮,则可在列表中显示满足查询条件的对象。
(
5)搜索,可按更多的条件查询对象,在对象操作区,点击搜索按钮,可弹出搜
索对话框,选择或录入搜索条件后,点击查询,则可在列表中显示满足搜索条件的对象。
(
6)导出,列表中所有的对象都可以导出至 EXCEL 保存。
3. 报表管理
系统根据不同需求,对报表进行分类管理,按不同权限进行定义或查询。以固定的
方式提供报表模板,模板包括:测量点电量数据报表;测量点抄表示度数据报表;
4. 终端运行工况监测
终端运行状态统计、投运数量、终端数据采集情况(包括电量测量装置数据采
集)、通信情况的分析和统计,实时更新终端故障信息功能。
5. 数据统计分析
1)具有按规定的不同时段、不同类别分别累计电量的功能。
2)极值分析:累计时段内功率、电压、电流、功率因数各自对应的最大、最小值
及具体发生时间、平均值等。可以分时段统计电量数据。
3)终端在线时间、在线率、采集数据率统计。
4)用电分析结果以曲线或柱形图方式显示。
6. 数据发布
1)支持通过 Web 服务器采用网页的方式发布数据分析,如负荷信息,包括终端在
线信息,用电负荷一次值(二次值)负荷曲线数据,正反向电量统计,告警事件统计等。
142
2)Web 服务器的访问用户权限和内容均可以由授权人员自定义设定。
3.4.5.5 权限管理
可通过权限管理界面对操作用户进行不同的操作权限管理,可以按不同的权限功能
分配不同的角色管理。
3.4.5.6 系统字典表
对于不同现场定义的数据内容可通过系统字典表由用户自定义增加或修改。其中系
统字典表内容包括:单位类别、电压等级、计量额定电压、计量额定电流、表计生产厂家、终端生产厂家、
PT 互感器变比、CT 互感器变比、计量点分类、计量点性质等。
3.4.5.7 抄表系统需具备与厂内 SIS 等系统的通信接口,将电量数据实时传送给相应
系统,具体通信方式设计联络会确定。
3.5 性能保证
3.5.1 投标人保证满足招标人提出的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NCS)性能设计数据,在机
组工作系统要求范围内,均能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3.5.2 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NCS)整体使用寿命不小于 10 年,具备系统扩展性。
3.5.3 NCS 的设计应采用合适的冗余配置和自诊断功能来实现高性能及高可靠性,
任何一个组件的故障不应影响整个系统的工作,或造成不正常的工况,降低系统性能。
3.5.4 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NCS)需满足各项技术参数要求,供货范围的要求。
3.5.5 如在上述规定内发生宕机或其他故障,所引起的机组启停、检修等各项费用
由投标人承担,并且由投标人免费提供更换的各项设备/部件。
3.6 数字化电厂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三维模型,投标人的三维建模工作不仅
要全面反映供货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而且要精确的如实反映设备的外观尺寸、接
口定位等,设备与管道的接口定位尺寸和规格要准确。最终提供给设计院及招标
人的三维模型文件格式必须满足 PDMS 直接读取而不需要再进行转换工作,三维
143
模型中涉及设备及部件名称的内容必须使用经设计院确认后的 KKS 编码进行标
注。
3.7 质量保证;
3.7.1 设备整体寿命不少于 30 年。
3.7.2 在设备投运后一年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修理或更换。
3.7.3 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 NCS 系统大修服务能力、大修的工期、
大修的费用及大修用备品备件的供应等。
3.7.4 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具体说明应急抢修的能力。
3.7.5 在设备投运后一年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到达现场免费修理或更换。
3.7.6 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设备大修服务能力、大修的工期、大修的费用
及大修用备品备件的供应等。
3.7.7 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具体说明应急抢修的能力。
3.8 按照本项目创国优目标,在本项目设计阶段,由投标方配合提供使用的“五新
技术”、专利、首台套技术、创新科技等技术资料。并提供国内省级及以上正规出版发
行学术期刊的论文及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 1 项,论文不少于 2 篇,买方参与专利
的研发和论文著作的编撰,并署名。卖方应保证买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具体情况在设计联络会时确定。
附表/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44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不限于下列项目,
投标方可根据情况进行补充)
重要说明:附表 A.1 中数量为初设阶段设计数量,因工艺设备尚未完全定标,其数
量施工图阶段可能会有变化。投标方应在报价中报出每种型号的单台柜价格,最终以施工图实际数量进行核算。
数量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1机
#2机
生产
厂家
备 注
网络微机监控系统(NCS)
一
站控层设备
投标方详列柜内设备元件
1
操作员站
套
1
1
1.1
操作员站
(安全操作系统)
套
1
1
满足现场需求
1.2
显示器及键鼠
套
1
1
彩色显示器至少 27 寸,与主体操作员站配置保持一致
1.3
监控系统软件
套
1
1
2
工程师站
(安全操作系统)
套
1
2.1
工程师站
套 1
2.2
显示器
套 3
2.3
监控系统软件
套
3
3
五防工作站
(安全操作系统)
套
1
3.1
五防工作站
台
2
220kV 配电装置和 10kV厂用系统各 1 台
3.2
显示器及附件
台
2
至少
27 寸液晶彩色显示
屏及键鼠。220kV 配电装置和 10kV 厂用系统各 1台
3.3
全套五防软件等
套
2
220kV 配电装置和 10kV厂用系统各 1 套
145
数量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1机
#2机
生产
厂家
备 注
3.4
全套五防锁具、电脑钥匙
套
1
220kV 配电装置用。按需配置,具体以设计为准
3.5
光纤连接附件等
套
1
3.6
联络电缆
套
1
微机五防系统电脑编码锁及软件、电磁锁,机械编码锁以及之间的联络电缆。
3.7
监控系统软件
套
4
A3 激光打印机
套
1
5
A4 彩色打印机
套
1
6
监控系统软件
套
1
7
可读写光盘驱动器(外置式)
套
1
8
音响报警装置
(包括音箱)
套
1
9
交换机
台
2
10
NCS 服务器屏
10.1
服务器
套
2
含 19 寸 KVM 及鼠标,机架式,要求配置双电源模块,两路电源进主机,任何一路电源中断不影响该
主机的正常运行。
10.2
双电源切换
套
1
10.3
柜体(带电源切换)
800×600×2260(mm)
面
1
具体尺寸在设计联络会确定。
146
数量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1机
#2机
生产
厂家
备 注
10.4
微机监控系统软件
套
2
国产化安全软件
10.5
操作系统
套
2
国产化安全软件
二
#1 机电气继电器室
1
#1 机组测控屏
面
1
1.1
机组测控装置
台
1
1.2
AGC 测控装置
台
1
1.3
双电源切换
套
1
1.4
扩展时钟
台
1
1.5
柜体(带电源切换)
面
1
2
间隔层网络通信接口屏
面
1
2.1
间隔层网络交换机
2.2
通信接口装置
2.3
双电源切换
2.4
柜体(带电源切换)
面
1
三
#2 机电气继电器室
1
#2 机组测控屏
面
1
1.
1
机组测控装置
台
1
1.2
AGC 测控装置
台
1
1.3
双电源切换
套
1
1.4
扩展时钟
台
1
1.5
柜体(带电源切换)
面
1
五
网络继电器室
147
数量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1机
#2机
生产
厂家
备 注
1
220kV 线路测控屏
面
1
1
1.1
220kV 线路测控装置
套
2
2
含相应的防误连锁,同期检测装置,同期电压切换装置,接线图,状态等数据显示,CPU 等)
1.2
双电源切换
套
1
1
1.3
柜体(带电源切换)
面
1
1
2
220kV 母线测控及PT 并列屏
面
1
1
2.1
PT 并列装置
套
1
1
2.2
母线测控装置
套
2
2
2.3
双电源切换
套
1
1
2.5
柜体(带电源切换)
面
1
1
3
#1 变压器测控屏
面
1
3.1
主变测控装置
套
1
3.2
启备变测控装置
套
1
3.3
电锅炉变测控装置
套
1
3.4
双电源切换
套
1
3.5
柜体(带电源切换)
面
1
4
220kV 母联及公用测控屏
面
1
4.1
母联测控装置
套
2
4.2
公用测控装置
套
1
4.3
双电源切换
套
1
4.4
柜体(带电源切换)
面
1
148
数量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1机
#2机
生产
厂家
备 注
5
#2 变压器测控屏
面
1
5.1
主变测控装置
套
1
5.2
电锅炉变测控装置
套
1
5.3
双电源切换
套
1
5.4
柜体(带电源切换)
面
1
6
NCS 间隔层网络通讯及对时屏
面
1
6.1
光纤接口装置
套
1
6.2
网络交换机
套
2
6.3
通信接口装置
套
1
6.4
对时主机
套
2
6.5
时钟加固及对时隔离装置
套
2
6.6
双电源切换
套
1
6.7
柜体(带电源切换)
面
1
7
远动工作站屏
面
1
7.1
远动网关机
套
2
7.2
双电源切换
套
1
7.3
柜体(带电源切换)
面
1
8
光缆、网线及其连接附件
套
1
1
9
安全防护探针软件
套
满足工程要求
接入网路安全监测装置
10
压板检测管理单元
套
1
能够实现接入并采集压板信息等功能
149
数量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1机
#2机
生产
厂家
备 注
四
10kV 厂用电抄表系统
1
上位机
套
1
2
服务器屏
面
1
3
电量采集装置
台
按需
4
通信电缆(含屏蔽双绞线,光缆,尾缆,网线等)及其安装附件
按需
系统组网所需及系统与电能表间连接、各电能表间串接所需以及与厂内其他监控系统通信所需。
5
系统组网及调试
确保与全厂 10kV 电能表间、与厂内其他监控系统间通信联通(包含网闸)
6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即使本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并不引起合同费用增加。
注:
NCS 组态时线路接地闸刀、线路闸刀、主变接地闸刀、主变闸刀需加入无压和电压
小开关接点闭锁。
NCS 升压站同期参数:A 相,压差 10%,角差 20 度,频差 0.5Hz。
操作箱出口需增加并接端子,操作箱重合闸回路需引接至端子排,从不经压力闭锁
重合闸内部端子引出。
根据国能发安全〔2023〕22 号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 版)
19.1.5 条,自动化设备电源模块通信模块应冗余配置。要求 NCS 主机、交换机等自动化设备应具备双电源模块,采用冗余配置的不间断电源或站内直流电源供电。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50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1
电源模块
各种规格 1 块
2
采样模块
各种规格 1 块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USB 接口锁
个
500
含钥
匙若干
2
网口锁
个
500
含钥匙若干
3
移动硬盘
4T
块
2
4
OTDR 检测仪
波长 1550nm动态 24db-30db,手持式,充电款
台
1
全功能光纤衰减断点检测科学仪器网络模拟专业测 poe摄像头检
测仪
5
钳形毫安表
块
2
fluke 福禄克、HIOKI 日 置 、Keysight 是德
或同等质量及以上品牌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51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分包商/外购部件情况
投标人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情况,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商一般不少于 3 家,以最
高价计入总价,供招标人择优选择。同等、同档次品牌即为设备(部件)的质量和运行稳定性在一致水平的品牌。如招标人要求 A、B、C 或同档次品牌,投标人提供 A、B、C、D 品牌,在后续阶段投标人应对 D 进行同档次说明并经招标人认可,否则不予考虑。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分包商名称
设备单价
分包商国家
备注
珠海优特
深圳中电电力
1
五防系统
呼市奥祥
或同等质量及以上品牌
威胜
烟台威斯顿
2
抄表系统
金智科技
或同等质量及以上品牌
菲尼克斯
魏德米勒
3
端子排
按需
万可
或同等质量及以上品牌
ABB
施耐德
4
空气开关
按需
西门子
或同等质量及以上品牌
网路通
海康威视
5
OTDR
检测仪
沃浦
或同等质量及以上品牌
附表 A.6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152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附表 A.7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5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 设备技术参数表
重要技术参数表
网络监控系统(NCS)主要技术参数(投标人填写)
序号
项 目
招标人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
值
备注
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1
系统可用率
>99.99%
2
系统的可维护 MRT
≤6%
3
事件顺序记录(SOE)分
辨率
≤1ms
4
控制输出正确动作率
>99.99%
5
遥调正确率
>99.99%
154
6
CPU 负荷率
<30%
7
每种 I/O 点裕量
15%
8
装置冗余模件切换时间
0s
9
出错概率
≤10-14
站控层设备参数
1
操作员工作站的平均无故
障时间 MTBF
≥20000h
2
动态画面响应时间
≤2s
3
模拟量数据更新周期
≤2s
4
开关量数据更新周期
≤1s
5
遥信量变位到网络口或调
制解调器出口
≤2s
6
遥测值越死区值到网络口
或调制解调器出口
≤1.5s
7
主机 正常负荷率
<30%
8
主机事故负荷率
<50%
间隔层设备参数
1
I/O 测控单元的平均无故
障时间 MTBF
>30000 h
2
交流采样测量误差
≤0.2% (U,I)
3
直流采样模数转换误差
≤0.2%
4
共模抑制比
≥160dB
5
遥控、遥调命令传送时间
不大于 4s
6
遥测信息传送时间
不大于 3s
7
遥信变位传送时间
不大于 2s
网络性能指标
1
网络通信负荷率
运行正常时通信负荷率<10% ;设备发生故障时
通信负荷率<20%
注:重要技术参数对比表将作为评标重要条件。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55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
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即应列出)。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
名称
部件
产地
备注
156
附图
附图 A.1 网络监控系统(NCS)系统图及配置表
157
附图 A.2 设备附图
招标人提供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NCS)系统、控制等相关图纸
附图序号
附图名称
附图图号
备注
158
15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60
(吉林公司)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网络
监控系统(NCS)及同步时钟设备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61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62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
1)商务投标文件;
(
2)技术投标文件;
(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63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64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65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166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67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
标,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
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天日历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
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
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
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
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
任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168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69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70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71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年
年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72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73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74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75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
1)请逐项说明:投标方案中采用哪些设备、材料或使用的技术是国产化产品,
哪些是进口产品,同时明确是否具备可替代性。(注:设备、材料若全部国产化,
一般不涉及进口产品或技术的,可不添加此条要求)
序号
名称
国产化/进口产品
是否可替代
12
……
176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
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的响应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XXXX;3、
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
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
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
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77
(吉林公司)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网络
监控系统(NCS)及同步时钟设备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78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79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80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81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82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83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84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85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
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3.1
主要设备技术参数
1、系统可用率: 2、输出信号响应时间: 3、事件顺序记录(SOE)分辨率: 4、动态画面响应时间: 5、模拟量数据更新周期: 6、数字量数据更新周期: 7、控制输出正确动作率: 8、远动信息传送时间: 9、遥调正确率: 10、系统网络负荷率: 11、CPU 负荷率: 12、每种 I/O 点裕量: 13、装置冗余模件切换时间: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3.2
主要性能指标
1、 整个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可用率: 2、 系统的可维护 MRT: 3、 数据的完整性: 4、 包括 “五防”锁操作: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3.2
站控级性能指标
1、 操作员工作站的平均无故障时间 MTBF: 2、 动态画面响应时间: 3、 模拟量数据更新周期: 4、 开关量数据更新周期: 5、 从操作员工作站发出操作指令到现场变位信号返回
总的时间响应(扣除回路和设备的动作时间)
6、 遥信量变位到网络口或调制解调器出口: 7、 遥测值越死区值到网络口或调制解调器出口: 8、 全站 SOE 分辨率: 9、 双机切换到系统功能恢复正常的时间: 10、
遥控执行成功率:
11、
主机正常负荷率:
12、
事故负荷率: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3.3
间隔层性能指标
1、 I/O 测控单元的平均无故障时间 MTBF: 2、 交流采样测量误差: 、直流采样模数转换误
差: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186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
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3、 模数转换分辨率: 4、 电网频率测量误差: 5、 模拟量死区整定值: 6、 I/O 测控单元 CPU 正常负荷率: 7、 事件顺序记录分辨率(SOE): 8、 连续过量: 9、 短期过量: 10、
共模抑制比:
11、
功耗
直流回路: 交流电压回路: 交流电流回路:
12、
遥控、遥调命令传送时间:
13、
遥测信息传送时间:
14、
遥信变位传送时间:
3.4
网络性能指标
网络通信负荷率运行正常时通信负荷率: 设备发生故障时通信负荷率(包括站控层网络和间隔层网络):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4
结构特点及系统配置
(一)结构特点:1. 2. 3. (二)系统配置方案: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5
供货范围
(一)供货范围(NCS 系统及其供配辅助设备):1. 2. 3. (二)备品备件:1. 2. 3. (三)专用工具:1. 2. 3. (四)分包及外购:1. 2. 3. (五)供货保障措施: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6
技术资料交付进度
1.技术资料: (套) 2.交付进度: (天)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7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针对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各个方面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187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88
(吉林公司)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网
络监控系统(NCS)及同步时钟设备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89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90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
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13%)
备注
一
设备价格
二
随机备品备件
三
专用工具
合计
四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注:1.以上报价应包含投标人须知所列和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未列出的费用应包含在各项中不再单独报价。
2.技术服务费及运杂费应含在设备分项价格中,不单独报价。如报价中单独提
出技术服务费及运杂费,签合同时也将以上费用合并至设备分项价格中,合并时技术服务费及运杂费总价不变,不因税率不同而发生变化。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191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192
合计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193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合计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