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司筹备处库布齐沙漠送电江苏基地煤电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16
发布于
内蒙古鄂尔多斯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1

招标编号:CWEME-202605NMGDJDJL-F001

(内蒙古公司)大唐库布齐沙漠至江苏特高压

通道配套新能源大基地

4×660MW 煤电项目

监理服务招标文件

人:

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1

目 录

目 录

................................................................................................................................................................1

总说明

..............................................................................................................................................................1

第一卷 商务文件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1.招标条件

..............................................................................................................................................2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4

6.发布公告的媒介

..................................................................................................................................5

7.联系方式

..............................................................................................................................................5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5

9.监督部门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1. 总则

...................................................................................................................................................14

1.1 招标项目概况

.........................................................................................................................14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4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4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

1.5 费用承担

.................................................................................................................................16

1.6 保密

.........................................................................................................................................18

1.7 语言文字

.................................................................................................................................18

1.8 计量单位

.................................................................................................................................19

1.9 踏勘现场

.................................................................................................................................19

1.10 投标预备会

...........................................................................................................................19

1.11 分包

.......................................................................................................................................19

1.12 响应和偏差

...........................................................................................................................19

2.招标文件

............................................................................................................................................20

2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0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0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0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1

3.投标文件

............................................................................................................................................2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1

3.2 投标报价

.................................................................................................................................22

3.3 投标有效期

.............................................................................................................................23

3.4 投标保证金

.............................................................................................................................23

3.5 资格审查资料

........................................................................................................................23

3.6 备选投标方案

.........................................................................................................................24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5

4.投标

....................................................................................................................................................25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5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5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5

5.开标

....................................................................................................................................................26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6

5.2 开标程序

................................................................................................................................26

5.3 开标异议

................................................................................................................................26

6.评标

....................................................................................................................................................26

6.1 评标委员会

............................................................................................................................26

6.2 评标原则

................................................................................................................................27

6.3 评标

.........................................................................................................................................27

7.合同授予

............................................................................................................................................27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27

7.2 评标结果异议

.........................................................................................................................27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27

7.4 定标

.........................................................................................................................................27

7.5 中标通知

.................................................................................................................................27

7.6 履约担保

.................................................................................................................................28

7.7 签订合同

.................................................................................................................................28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8

3

8.1 重新招标

.................................................................................................................................28

8.2 不再招标

.................................................................................................................................28

9.纪律和监督

........................................................................................................................................29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9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9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9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9

9.5 投诉

.........................................................................................................................................29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9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9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30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1

评标办法前附表

....................................................................................................................................31

1. 评标方法

...........................................................................................................................................38

2.评审标准

............................................................................................................................................38

2.1 初步评审标准

.........................................................................................................................38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38

3.评标程序

............................................................................................................................................38

3.1 初步评审

.................................................................................................................................38

3.2 详细评审

.................................................................................................................................39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9

3.4 评标结果

.................................................................................................................................4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1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41

1.一般约定 .............................................................................................................................................41

1.1 词语定义 ..................................................................................................................................41

1.2 语言文字 ..................................................................................................................................42

1.3 适用法律 ..................................................................................................................................42

1.4

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42

1.5 合同协议书 ..............................................................................................................................43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43

1.7 联络 ..........................................................................................................................................43

4

1.8 转让 ..........................................................................................................................................43

1.9 严禁贿赂 ..................................................................................................................................43

1.10 知识产权 ................................................................................................................................44

1.11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44

1.12 委托人要求 ............................................................................................................................44

2.委托人义务 .........................................................................................................................................44

2.1 遵守法律 ..................................................................................................................................44

2.2 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44

2.3 办理证件和批件 ......................................................................................................................44

2.4 支付合同价款 ..........................................................................................................................45

2.5 提供监理资料 .........................................................................................................................45

2.6 其他义务 ..................................................................................................................................45

3.委托人管理 .........................................................................................................................................45

3.1 委托人代表 ..............................................................................................................................45

3.2 委托人的指示 ..........................................................................................................................45

3.3 决定或答复 ..............................................................................................................................45

4.监理人义务 .........................................................................................................................................46

4.1 监理人的一般义务 ..................................................................................................................46

4.2 履约担保 ..................................................................................................................................46

4.3 联合体 ......................................................................................................................................46

4.4 总监理工程师 ..........................................................................................................................46

4.5 监理人员的管理 ......................................................................................................................47

4.6 撤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 ..............................................................................................47

4.7 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47

4.8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47

5.监理要求 .............................................................................................................................................47

5.1 监理范围 ..................................................................................................................................47

5.2 监理依据 ..................................................................................................................................48

5.3 监理内容 ..................................................................................................................................48

5.4 监理文件要求 ..........................................................................................................................49

6.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 .........................................................................................................................49

6.1 开始监理 ..................................................................................................................................49

6.2 监理周期延误 ..........................................................................................................................49

5

6.3 完成监理 ..................................................................................................................................50

7.监理责任与保险 .................................................................................................................................50

7.1 监理责任主体 ..........................................................................................................................50

7.2 监理责任保险 ..........................................................................................................................50

8.合同变更 .............................................................................................................................................50

8.1 变更情形 ..................................................................................................................................50

8.2 合理化建议 ..............................................................................................................................51

9.合同价格与支付 .................................................................................................................................51

9.1 合同价格 ..................................................................................................................................51

9.2 预付款 ......................................................................................................................................51

9.3 中期支付 ..................................................................................................................................51

9.4 费用结算 ..................................................................................................................................52

10.不可抗力 ...........................................................................................................................................52

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52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52

10.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52

11.违约 ...................................................................................................................................................52

11.1 监理人违约 ............................................................................................................................52

11.2 委托人违约 ............................................................................................................................53

11.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53

12.争议的解决 .......................................................................................................................................53

13.档案归档 ...........................................................................................................................................53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55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56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56

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

................................................................................................................58

第二卷 技术文件

..........................................................................................................................................59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60

一、监理要求

........................................................................................................................................60

1.1 项目概况

................................................................................................................................60

1.2 监理范围及内容

....................................................................................................................60

1.3 监理依据

................................................................................................................................67

1.4 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67

6

1.5 其他要求

................................................................................................................................69

二、适用规范标准

................................................................................................................................69

3.1 成果文件组成

........................................................................................................................71

3.2 成果文件的深度要求

............................................................................................................72

3.3 成果文件的份数及载体要求

................................................................................................73

3.4 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

............................................................................................................73

四、委托人财产清单

............................................................................................................................73

4.1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73

4.2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73

4.3 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73

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74

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74

第三卷 投标文件

..........................................................................................................................................7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76

商务投标文件

................................................................................................................................................77

一、投标函

............................................................................................................................................7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1

二、授权委托书

....................................................................................................................................82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83

四、投标保证金

....................................................................................................................................84

五、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85

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书

............................................................................................................86

七、资格审查资料

................................................................................................................................87

(一)基本情况表

........................................................................................................................87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88

(三)银行资信证明

....................................................................................................................89

(四)获奖证明材料

....................................................................................................................90

八、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91

九、廉洁合同

........................................................................................................................................92

十、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93

十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95

技术投标文件

................................................................................................................................................96

7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

................................................................................................98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98

(二)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99

二、监理大纲

......................................................................................................................................100

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101

四、主要人员简历表

..........................................................................................................................102

五、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103

六、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104

七、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5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106

价格投标文件

..............................................................................................................................................107

一、监理报酬清单

..............................................................................................................................109

1. 监理报酬清单说明 .................................................................................................................109

2. 监理报酬清单(示例) .........................................................................................................109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111

8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9

第一章预招标公告

(内蒙古公司)大唐库布齐沙漠至江苏特高压通道配套新能源大基

4×660MW 煤电项目监理服务

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唐库布齐沙漠至江苏特高压通道配套新能源大基地 4×660MW 煤电项目由

国家能源局于 2026 年 2 月 3 日下发《关于做好内蒙古沙漠基地送电江苏工程(配

套)电源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6〕9 号),同意规划建设 4

台 66 万千瓦配套煤电新建项目,并将项目纳入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发展规划,并

于 2025 年 9 月 28 日取得集团公司立项批复(大唐集团投〔2025〕312 号)。项

目业主为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煤电项目筹备处,建设资金来自银行

贷款/企业自筹:80%/20%,招标人为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预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预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5NMGDJDJL-F001

2.2 项目名称:(内蒙古公司)大唐库布齐沙漠至江苏特高压通道配套新能源

大基地 4×660MW 煤电项目监理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以项目核准地

为准)。

2.4 建设规模:2640MW。

2.5 计划工期:暂定 2026 年 6 月 1 日至 2029 年 6 月 30 日,共 1126 个日历

天(具体以业主通知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除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单项工程(如电

力送出等工程)

以外的厂区内外所有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及质量评价,

包括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0

2.6.1 本工程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

至工程所有项目(4 台机组主辅生产系统、公用系统、五通一平、桩基、智慧化

建设、绿化、厂外输煤、灰场、厂内外道路等附属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建设、

系统调试、设备验收、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

2.6.2 配合完成甲供设备材料的到货验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消防三同

时管理;绿色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配合电力质监站各阶段监检、协助发包人组

织完成各专业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

2.6.3 配合完成工程达标投产、项目审计、资料归档、专项验收、性能试验、

“基因工程”、“四优工程”验收、创行优争国优等相关服务。

2.7 招标风险告知:本项目目前尚未核准,取得核准批复文件后合同生效;

如最终未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的核准批复,造成项目推动终止,届时该合同

一并终止,如因合同终止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

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

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

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

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电

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660MW 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工程施工、调试等全过

程监理业绩。

3.2.3 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人员要求:

3.2.3.1 人员资质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应具有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2.3.2 人员业绩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担任过

1 个及以上 660MW 及以上

燃煤发电机组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3.2.3.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其中主要专业应分别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

工程师证书(且均不少于一人)。具有同类工程(机组容量不小于本工程)建设

监理业绩的监理人员数占总监理人员数的比例不少于 50%。

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或地方安全监察局颁发的

“安全培训合格证”或安全专业监理工师资格证书。

3.2.4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

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

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12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

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

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

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04 月 21 日

至 2026 年 05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 标 文 件 每 套 售 价 详 见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网 址 :

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

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

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

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

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5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3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

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

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

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

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以项目核准地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银河财智中心

邮编:100040

联系人:徐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ec.com)

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

面异议。

14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项目建设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建设规模

见招标公告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见招标公告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

约 22 亿元/113 亿元。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监理服务期限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1.本工程质量标准全面执行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有关规范、标准;

2.满足《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要求;

3.满足《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建设项目“四优工程”创建管理规定》

4.满足《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建设项目打造“基因工程”指导意见》

(试行)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一、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二、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三、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四、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

★五、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六、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具有完成本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相应的检测仪器设备;

七、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踏勘联系人:

联系方式: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和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3

偏差

不允许

□允许,最高项数:__________________

偏差范围:_________________

偏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

2.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

形式:投标人应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网址:http://www.cdt-ec.com)

2.2.2

招标人澄清发出的方式

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电子 商 务 平 台 确 认 。 ( 网 址 :http://www.cdt-ec.com)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

(网址:http://www.cdt-ec.com)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

1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3

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形式,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XX 万元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

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需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 A1 座 送达邮编:100040 送达联系人:徐经理 单经理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

1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

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

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

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

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

2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

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5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___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或 2023 年至 2025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5.5

行政处罚情况

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税务行政处罚或经营异常名录的相关情况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

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在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2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 示 媒 介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www.cebpubservice.cn)、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

公示期限:3 日

7.2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3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不要求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标 以 大 唐电子商务平台 确认(网 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

2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

2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

投标、

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

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 评 审 因 素 应 答 ( 参 照 示 例 填 写 准 确 及 完

2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2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2.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本公司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5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应符合但

不限于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7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

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存在四项全部一致情形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28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

费向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29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100%=1.1 万元

(500-100)万元×0.77%=3.08 万元

(1000-500)万元×0.605%=3.025 万元

(5000-1000)万元×0.385%=15.4 万元

(6000-5000)万元×0.22%=2.2 万元

合计收费=1.1+3.08+3.025+15.4+2.2=24.805(万元)

30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有关说明:

例如:某工程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

31

额如下:

100 万元×0.550%=0.55 万元

(500-100)万元×0.3850%=1.54 万元

(1000-500)万元×0.3025%=1.5125 万元

(5000-1000)万元×0.1925%=7.7 万元

(6000-5000)万元×0.1100%=1.1 万元

合计收费=0.55+1.54+1.5125+7.7+1.1=12.4025(万元)

注:以上示例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24.805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2.4025 万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24.805+12.4025 万元=37.2075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

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

32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

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

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明,

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33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

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

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34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书

(7)资格审查资料

(8)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9)廉洁合同

(10)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3.1.1.2 技术投标文件

35

(1)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

(2)监理大纲

(3)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4)主要人员简历表

(5)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6)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7)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3.1.1.3 价格投标文件

(1)监理报酬清单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2.2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以一个固定的价格报价,

投标价格应当是充分考虑了工程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况,并

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报价原则为以工作成本加合理

36

利润及税金及工程建设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报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签订

后,因国家有关监理的取费标准发生调整或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导致工程造

价变化的,将不产生合同费用变化。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是地

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

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

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已包含监理人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劳保用品费、

现场必备的办公器具(包括计算机)、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使用费

用、现场的食宿费、电话通讯费等完成本工程监理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3.2.6 本工程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

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

37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

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如有),扣除应由中

标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等)后,退还

余款。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38

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近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

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总监

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

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

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

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

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6“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39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

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

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加密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上传递交,具

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

递交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

40

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撤

回原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招标人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

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总监理工程

师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现场开标结束;

(5)投标人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开标记录进行线上确认或由系统自动

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41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担保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

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为中

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

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43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 3 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

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44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

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

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45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综合得分排序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

1

形式评审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如

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

2

资格评审标准

……

……

47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监理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监理大纲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

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

估法

根据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总计

技术

商务

报价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00%

60%

10%

30%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48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和投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0.2 分,扣至 3 分。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含)-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2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得 25 分;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3 分;5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500 万元,得 19 分;其余得 17 分。

2.2

企业人数

5

人数≥500 人,得 5 分;200<人数<500,得 4 分;人数≤200 人,得 3 分。

2.3

企业荣誉及获奖情况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2 ,得 15 分;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其余得 11 分。

49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合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性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2.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2、

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5 分;

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2 分,扣至 1 分为止。

2

企业业绩

15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0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5 分;

3

监理大纲编

制完整

10

监理大纲编制应包括:1、工程概况和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以及监理目标和监理工作依据(1 分)2、监理机构和人员安排计划(1 分)3、岗位职责和监理工作制度(1 分)4、工程质量控制(1 分)5、工程造价控制(1 分)6、工程进度控制(1 分)7、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工作(1 分)8、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监理工作(1 分)9、合同管理和监理文件及信息管理(1 分)10、组织协调和监理工作设施(1 分)内容齐全完整得 10 分,每少一项扣 1 分,针对性不强和不完善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50

4

质量控制

6

质量控制措施完整合理应包括:1、质量保证体系(0.5 分)2、质量目标(0.5 分)3、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质量管理职责(0.5 分)4、设立旁站点和见证点及停工待检点(0.5 分)5、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0.5 分)6、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施工单位的分包单位资格(0.5 分)7、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试验室(0.5 分)8、审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和检测试验计划以及施工单位报送的设备构配件和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0.5 分)9、组织参加施工质量验评(0.5 分)10、审查调试单位报送的调试大纲(0.5 分)11、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0.5 分)12、针对创优和精品工程的监理措施以及配合达标投产的监理工作(0.5 分)内容齐全合理得 6 分,每少一项扣 0.5 分,针对性不强和不完善扣 0.25 分,扣至 0 分为止。

5

安全(环保)控制、现场文

明施工管理

6

安全(环保)控制、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应包括1、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证体系(0.5 分)2、安全和环保目标(0.5 分)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0.5 分)4、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0.5 分)5、审查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资格(0.5 分)6、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资格(0.5 分)7、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0.5 分)8、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0.5 分)9、针对施工工程危险源辨识清单编制相应的监理措施(0.5 分)10、审查危险性较大分部的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0.5 分)11、审查应急预案(0.5 分)12、参与安全事故处理(0.5 分)内容齐全合理得 6 分,每少一项扣 0.5 分,针对性不强和不完善扣 0.25 分,扣至 0 分为止。

6

进度控制

3

制定了进度管理措施(1 分)

措施合理,有针对性(1 分)

措施中对施工单位有具体考核细则(1 分)

7

造价控制

3

制定了针对本工程完善的造价控制措施(0.5 分)

51

设定了明确的造价控制目标(0.5 分);完成目标措施合理、针对性强(0.5 分)

审核工程量和工程款支付申请单(0.5 分)制定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的措施;

(0.5

分)审核竣工结算程序(0.5 分)

内容齐全合理得 3 分,每少一项扣 0.5 分,针对性不强和不完善扣 0.25 分,扣至 0 分为止。

8

合同、信息管

3

制定了本工程的合同、监理文件及信息措施(0.5 分)

体系建设融入业主管理系统中(0.5 分)

有使用基建 MIS(或 ERP)经验,对合同和信息进行管理的承诺(0.5 分)

措施有处理工程暂停及复工、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工程延期、合同争议等内容(0.5 分)

提供了监理文件资料清单(0.5 分)

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

(0.5

分)内容齐全合理得 3 分,每少一项扣 0.5 分,针对性不强和不完善扣 0.25 分,扣至 0 分为止。

9

现场工作协

3

建立科学、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1 分)

有对业主要求的落实保证措施(1 分)

制定合理的召开工程协调会的组织方法(1 分)

10

监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

37

10.1

现场组织机

6

现场组织机构健全、完善、合理,得(6 分)

,每缺少一

个部门(质量管理、安全管理、造价管理、综合管理等)

扣 1 分,扣完为止

10.2

总监理工程

师业绩

8

总监同类型业绩较多,满足资格条件设定项为基准值,得(5 分)

,每超 1 项加(1 分)

,最高得分(8 分)

10.3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其他专业

执业资格

4

每有一个加 1 分,最高得 4 分(提供相应的证书)

10.4

人员专业配

8

专业工种配套齐全,人员结构合理,主要人员监理同类型项目业绩较多,最高得(8 分)

,符合本项目基本要求得 5

分,涉及专业(各主要专业、安全管理、造价管理等)每多 1 人加(1 分)

52

10.5

注册监理工程师所占比

7

80%及以上,最高得(7 分); 70%—80%,最高得(6 分);55%—70%,最高得(5 分)

;40%—55%,最高得(4 分)

;40%

以下的,不得分。

10.6

高、中级职称

技术人员比

4

90%及以上,得(4 分)

; 80%—90%,得(3 分)

60%—80%,得(2 分)

;40%—60%,得(1 分)

;40%以下的,

不得分。

11

现场办公及

检测设备

5

1. 现场办公及检测设备齐全、完全满足工程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最高得(5 分)

;每少一项扣(0.5 分)

,扣完

为止。2. 现场办公及检测设备不适应工作需要的或未提供现场办公及检测设备明细,不得分。

12

监理工作重

点、难点分析

3

设立主要质量旁站点、见证点、停工待检点并提出具体方案(1 分)

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1 分)

工程施工中涉及到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清单(1 分)内容齐全合理得 3 分,每少一项扣 1 分,针对性不强和不完善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13

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

建议

1

合理化建议的针对性强(1 分)

合计

100

2.2.2(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计算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

2.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招标文件给定的暂估价(含税)合计金额-招标文件给定的暂列金额(含税)合计金额。

3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

1.若有效评标价为小于等于 3 家时,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 (P1+P2+P3+…+Pn)/n)};(n≤3)】

2.若有效评标价为 4-6 家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

53

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1+P2+P3+…+Pn-1)/(n-1)};(4≤n≤6)】

3.若有效评标价为 7 家(含 7 家)以上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和最低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2+P3+P4+…+Pn-1)/(n-2)};(n≥7)】

4. 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开标时投标人为 7 家及以上,

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7 家,

则按照上述 1 和 2 原则进行计算。

4

报价评分计算

(100 分)

报价分(100 分)

报价分计算办法:

(1)若评标价 P 等于 K 时,得 95 分(基准分)

(2)评标价 P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 1 分,最低得 60 分;(3)评标价 P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加 1 分,最高为 100 分;(4)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5%以上时,每再低 1%在 100 分基础上扣 1 分;(5)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20%以上时,得 85分;

(6)中间采用插值法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54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因素

评分和报价评分乘以分值权重加权得出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

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以技

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业绩多者优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商务评分标准;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技术评分标准;

(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3)报价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

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

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

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及顺序对

55

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或在规

定的时间内未回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修正后的最终投标

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开标记录表(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不一

致的,以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为准。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分项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

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当分项报价的合价大于投标报价时,以投标报价为准,按比例调整相应子目

的单价或合价;签订合同时以投标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

合价。

当分项报价的合价小于投标报价时,以分项报价的合价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

(5)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招标文件给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除

外),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办理结算时招标人不予支

付缺漏项的费用。

如果存在增项等超出招标范围的报价,评标价不予核减,投标报价核减,签

订合同时以核减后的投标报价为准。

(6)暂估价、暂列金额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漏报、少

报或多报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修正投标报价。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方法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经评审

后的评标价格。

3.1.5 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

评标价格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56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

C;

A 为所有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人商务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B 为所有技术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

5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

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委托人要求、监理报酬清单、监理大纲,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及

附件、通用合同条款、委托人要求、监理报酬清单、监理规划、招标文件及澄清、投标文件及澄清,

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委托人通知监理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附在投标函后,名为“投标函附录”的函件。

1.1.1.6 委托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委托人要求”的文件。

1.1.1.7 监理大纲:指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的监理大纲。

1.1.1.8 监理报酬清单:指监理人投标文件中的监理报酬清单。

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委托人和(或)监理人。

1.1.2.2 委托人:指与监理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监理人: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4 委托人代表:指由委托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的全权负责人。

1.1.2.5 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人任命,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6 承包人:指在本工程监理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1.1.3 工程和监理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监理服务:指监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规范标准和监理合同等,对建设工

58

程勘察、设计或施工等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

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的服务活动。

1.1.3.3 监理资料:是委托人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提供的,用于完成监理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

料。

1.1.3.4 监理文件: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提交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日志、监理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事故处理文件、监理工作总结和其他文件等,包括阶段

性文件和最终文件,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格式和载体。

1.1.4 日期

1.1.4.1 开始监理通知:指委托人按第 6.1 款通知监理人开始监理的函件。

1.1.4.2 开始监理日期:指委托人按第 6.1 款发出的开始监理通知中写明的开始监理日期。

1.1.4.3 监理服务期限:指监理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监理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 6.2

款和第

6.3.2 项约定所作的调整。

1.1.4.4 完成监理日期:指第 1.1.4.3 目约定监理服务期限届满时的日期。

1.1.4.5 基准日:指投标截止时间前 28 天的日期。

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

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监理报酬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监理工作后,委托人应付给监理人的金额,

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

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

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 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

59

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委托人要求;

7)监理报酬清单;

8)监理大纲;

9)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监理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

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监理文件的提供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委托人提供监理

文件。合同约定监理文件应经委托人批复的,委托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

1.6.2 委托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委托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规范标准、承包合同、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监理人。由于委托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

按第

6.2 款约定执行。

1.6.3 文件错误的通知

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现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应立即采取

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6.4 文件的照管

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一份合同文件、监理文件、委托人要求中的所列文件、以及其他根据合同

收发的往来信函,以备委托人和行政管理部门查阅使用。

1.7 联络

1.7.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7.2 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

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60

1.8 转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

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

1.9 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

方当事人损失的,行为人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 知识产权

1.10.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完成的监理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和其

他知识产权均归委托人享有。

1.10.2 监理人从事监理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

的责任,由监理人自行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监理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1.10.3 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

之中。

1.11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给他

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1.12 委托人要求

1.12.1 监理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委托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无论是否

存在错误,委托人均有权修改委托人要求,并在修改后

3 日内通知监理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

定外,由此导致监理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委托人应当相应地增加费用和(或)延长周

期。

1.12.2 如果委托人要求违反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发现后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要求其改正。

委托人收到通知书后不予改正或不予答复的,监理人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直至解除合同;由此

引起的监理人的全部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1.12.3 委托人要求采用国外规范和标准进行监理时,应由委托人负责提供该规范和标准的外国

文本和中文译本,提供的时间、份数和其他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委托人义务

2.1 遵守法律

委托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监理人免于承担因委托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

责任。

61

2.2 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委托人应按第

6.1 款的约定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为监理人的现场人员,在施工期间提供办公房间、办公

桌椅、互联网接口、冷暖设施、生活设施、进出现场交通服务和其他便利条件。

2.3 办理证件和批件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委托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

案手续,委托人应当按时办理,监理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监理人负责办理的监理所需的证件和批件,委托人应给予必要的

协助。

2.4 支付合同价款

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5 提供监理资料

委托人应按第

1.6.2 项的约定向监理人提供监理资料。

2.6 其他义务

委托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委托人管理

3.1 委托人代表

3.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职

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由委托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

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事宜。委托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

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

3.1.2 委托人代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守则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导致合

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监理人有权通知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委托人收到通知后

7 天内,应当

核实完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监理人。

3.1.3 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的,应提前 14 天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

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委托人代表超过

2 天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

知监理人。

3.2 委托人的指示

3.2.1 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发出指示,委托人的指示应盖有委托人单位章,并由委托人

代表签字确认。

3.2.2 监理人收到委托人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 8 条执行。

62

3.2.3 在紧急情况下,委托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监理人应遵照执行。

委托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

24 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的,该临时

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委托人的正式指示。

3.2.4 由于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监理人费用增加和(或)

周期延误的,委托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

3.3 决定或答复

3.3.1 委托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监理人的监理工作和/或监理文件作出处理决定,监理人

应按照委托人的决定执行,涉及监理服务期限或监理报酬等问题按第

8 条的约定处理。

3.3.2 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之内,对监理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逾期

没有做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委托人的批准。

4.监理人义务

4.1 监理人的一般义务

4.1.1 遵守法律

监理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委托人免于承担因监理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

责任。

4.1.2 依法纳税

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增值税)包括在合同价格之中。

4.1.3 完成全部监理工作

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的任何缺陷进行

整改,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

4.1.4 其他义务

监理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担保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担保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委托人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

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委托人有权扣划

相应金额的履约担保。

4.3 联合体

4.3.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委托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4.3.2 联合体协议经委托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修

改联合体协议。

4.3.2 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负责与委托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

员全面履行合同。

63

4.4 总监理工程师

4.4.1 监理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总监理工程师,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监理人更换总

监理工程师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应在更换

14 天前将拟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和详细资料

提交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

2 天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

责。

4.4.2 总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委托人要求,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

法与委托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

24 小时

内向委托人提交书面报告。

4.4.3 监理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监理人单位章或由监理人授权的项目机构章,

并由监理人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4.4.4 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事先应将

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委托人和承包人。

4.5 监理人员的管理

4.5.1 监理人应在接到开始监理通知之日起 7 天内,向委托人提交监理项目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

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机构设置、主要监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单及资格条件。主要监理人员应

相对稳定,更换主要监理人员的,应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并向委托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格、管理经

验等资料。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换,应按照本章第

4.4.1 项规定执行。

4.5.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主要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其他

人员包括各专业的监理员、资料员等。

4.5.3 监理人应保证其主要监理人员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候,都能按时参加委托人组织的工作

会议。

4.5.4 国家规定应当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委托人有权随时检查。委托

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考核。

4.6 撤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

监理人应对其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委托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

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的,监理人应予以撤换。

4.7 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4.7.1 监理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

4.7.2 监理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因监理

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4.7.3 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

4.8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监理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监理工作。

64

5.监理要求

5.1 监理范围

5.1.1 本合同的监理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具体监理范围应当根据三者之间

的关联内容进行确定。

5.1.2 工程范围指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内容,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3 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中

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4 工作范围指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

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工作,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2 监理依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的监理依据如下: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

3)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及其他文件;

4)本工程监理的委托合同及补充合同;

5)委托人签订的勘察、设计和施工承包合同;

6)合同履行中与监理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7)其他监理依据。

5.3 监理内容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 7 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

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65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

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

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

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

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

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5.4 监理文件要求

5.4.1 监理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委托人要求,相关的监理依据应当

完整准确,文件内容和相应数据应当真实可靠。

5.4.2 监理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阶段相应监理工作的规定要求,满足委托人的下步工作需要,并

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5.4.3 本工程监理文件的具体类别、编制要求、编制内容、提交时间和份数等,在专用合同条款

中约定。

6.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

6.1 开始监理

6.1.1 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监理条件的,委托人应提前 7 天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监理服务期限自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起计算。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委托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未能发出开始监

理通知的,监理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委托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周期延误。

66

6.2 监理周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委托人应当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并

增加监理报酬,具体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合同变更;

2)因委托人原因导致的监理工作暂停;

3)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监理报酬;

4)未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5)由于承包人延误、行政管理造成的监理服务期延误;

6)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其他原因。

6.3 完成监理

6.3.1 监理人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委托人要求实施和完成监理,并编制和移交

监理文件。

6.3.2 根据委托人要求或者基于专业能力判断,监理人认为能够提前完成监理的,可向委托人递

交一份提前完成监理建议书,包括实施方案、提前时间、监理报酬变动等内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之外,委托人接受建议书的,不因提前完成监理而减少监理报酬;增加监理报酬的,所增费

用由委托人承担。

6.3.3 缺陷修复监理指缺陷责任期间,监理人对承包人修复质量缺陷进行的监理。缺陷修复监理

的责任由监理人负责。

6.3.4 委托人应当及时接收监理人提交的监理文件。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视为委托人已经接收

监理文件。接收监理文件时,委托人应向监理人出具文件签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文件名称、文件

内容、文件形式、份数、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等。

6.3.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两者若有不一

致时,应以纸质文件为准。纸质文件应当加盖单位章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印章,具体份数、

纸幅、装订格式等要求,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电子文件应使用光盘和

U 盘分别贮存。

7.监理责任与保险

7.1 监理责任主体

7.1.1 监理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知识技能和项目经验,按照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业公认

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勤勉、谨慎、公正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7.1.2 监理责任为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

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7.1.3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

表人出具的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67

7.2 监理责任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根据工程情况对监理责任进行保险,并在合同履行期间保

持足额、有效。

8.合同变更

8.1 变更情形

8.1.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同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

变更,监理服务期限和监理报酬的调整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监理范围发生变化;

2)除不可抗力外,非监理人的原因引起的周期延误;

3)非监理人的原因,对工程同一部分重复进行监理;

4)非监理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监理及恢复监理。

8.1.2 基准日后,因颁布新的或修订原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引发合同变更情形的,按照

上述约定进行调整。

8.2 合理化建议

8.2.1 合同履行中,监理人可对委托人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委托

人,被委托人采纳并构成变更的,执行第

8.1 款约定。

8.2.2 监理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

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给予奖励。

9.合同价格与支付

9.1 合同价格

9.1.1 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9.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制订纲要、实施监

理、编制监理文件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

9.1.3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相应费用不含在合

同价格之中,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9.2 预付款

9.2.1 预付款应专用于本工程的监理。预付款的额度、支付方式及抵扣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

定。

9.2.2 委托人应在收到预付款支付申请后 28 天内,将预付款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应当提供等

额的增值税发票。

68

9.3 中期支付

9.3.1 监理人应按委托人批准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格式及份数,向委托人提交中期支付申请,

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

9.3.2 委托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申请后的 28 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应当提供

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委托人同意中期支付申

请。委托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3.3 中期支付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

执行。

9.4 费用结算

9.4.1 合同工作完成后,监理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委托人提交监理费用结

算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4.2 委托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的 50 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监理人;监理人应当提供

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委托人同意费用结算申

请。委托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4.3 委托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监理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由监理

人重新提交。监理人对此有异议的,按第

12 条的约定执行。

9.4.4 最终结清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 9.3.3 项的约定执行。

10.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0.1.1 不可抗力是指监理人和委托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

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

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10.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委托人和监理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不可抗力造成损

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10.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10.2.2 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

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10.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10.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其损失,应由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

前已完成的监理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69

10.3.2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未采取有效措

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自行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失。

10.3.3 因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致使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应由该当事人承

担全部损失。

11.违约

11.1 监理人违约

11.1.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监理人违约:

1)监理文件不符合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

2)监理人转让监理工作;

3)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监理并造成工程损失;

4)监理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5)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1.1.2 监理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委托人可向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正;

逾期仍不纠正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监理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监理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

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委托人损失等。

11.2 委托人违约

11.2.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委托人违约:

1)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报酬;

2)委托人原因造成监理停止;

3)委托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4)委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1.2.2 委托人发生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监理通知,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内纠

正;逾期仍不纠正的,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委托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委托人应当承担由于违

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监理人损失等。

11.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2.争议的解决

委托人和监理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

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0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地点。注:合同签订地点应以采购主体单位实际办公地址

为准(建议明确到具体的办公楼号),具体为:

XX 市 XX 区 XX 路/大街 XX 号院 XX 号楼 XX 座。

13.档案归档

16.1 项目文件的形成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参建单位应对其

文件形成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负责。

16.2 项目文件形成的质量要求、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套数、整理标准、介质、格式、费

用及违约责任应与工程进度结算挂钩,建设单位应根据招标工程量制定详细的档案考核条款纳入招

标文件,并签入正式合同,按招标、合同约定进行过程检查、考核。

16.3 竣工图的编制深度、出图范围等编制要求,移交时间、移交套数、电子文件格式、介质等

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71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 目修改为: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专用

合同条款及附件、通用合同条款、委托人要求、监理报酬清单、监理规划、招标文件及

澄清、投标文件及澄清,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委托人:。

1.1.2.3 监理人:。

1.1.2.6 目修改为:

1.1.2.6 承包人:指在本工程监理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调试承

包合同的当事人。

1.1.3.1 工程:。

1.1.3.2 目修改为:

监理服务:指监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规范标准和监理合同等,对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

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煤电项目建设监理服务。

1.1.6 其他

本项增加

1.1.6.2、1.1.6.3、1.1.6.4、1.1.6.5、1.1.6.6、1.1.6.7 目

1.1.6.2 “安装”是指有关设备、系统和材料的安装工作,包括按照所有合同设备的

设计图纸进行组装、就位和连接。

1.1.6.3 “调试”是指为进行可靠性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按有关设备的技术规范和

调试导则进行的单台设备、一个系统设备的分部试运以及整套启动、试验和调整并达到

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72

1.1.6.4 “可靠性运行”是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整套试验运行,额定出力连续稳

定安全运行

168 小时,达到《火力发电建设工程机组调试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2013 版、

《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

2009 版的相关要求。

1.1.6.5“性能验收试验”是指机组在考核期内从签署“可靠性运行”证书之日起 6 个

月内完成有关设备的各项性能验收试验。

1.1.6.6 “达标投产”是指在工程建成投产后,在规定的考核期内,按照统一的标准,

对投产的各项指标和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安全、质量、工期、造价、综合管理等进行全面

考核和评价的工作。

1.1.6.7 “最终验收”即与达标投产统一,是指委托人对该机组的合同设备质保期满

后的验收。

1.1.6.8 “质保期”是指机组通过 168 小时试运结束一年后。

1.1.6.9 “附加、额外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的监理人的工作。

1.3 适用法律

本款修改为:

1.3 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

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国家关于建设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

2)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

3)国家及行业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程、规范和质量验收评价标准。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款修改为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

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73

5)通用合同条款;

6)委托人要求;

7)监理报酬清单;

8)监理规划;

9)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10)招标文件及澄清;

11)投标文件及澄清;

12)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修改为: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

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公司成

立;取得核准批复文件;发包人书面通知;以上条件均具备时合同生效。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本款

1.6.1、1.6.2 项修改为:

1.6.1 监理文件的提供

监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委托人提供监理文件。合同约定监

理文件应经委托人批复的,委托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

监理人应按本合同规定和国家、行业及发包人现行的相关要求做好工程实施阶段质

量、进度、安全、投资等资料整理和归档。并保证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

溯性。

工程竣工后,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50328)、火电建设项目

文件收集及档案整理规范(

DLT 241)最新版的要求向委托人移交工程监理范围内档案

资料。

1.6.2 委托人提供的文件

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具体资料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在本合

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由于委托人未按

时提供文件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按第

6.2 款约定执行。

74

1.7 联络

1.7.2 委托人和监理人联系信息

来往函件送达时间:

委托人接收文件地点:

委托人指定接收人:

委托人指定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委托人指定电子邮箱:

监理人接收文件地点:

监理人指定接收人:

监理人指定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监理人指定电子邮箱:

书面文件送达后,双方办理签收手续。

1.12 委托人要求

本款

1.12.1 项修改为:

监理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委托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无论

是否存在错误,委托人均有权修改委托人要求,并在修改后

3 日内通知监理人。由于

委托人要求导致监理人有重大费用增加和监理工作延误的,双方协商适当增加费用和

(或)延长周期。

2. 委托人义务

本条

2.2 款修改为:

2.2 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委托人应按第

6.1 款的约定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在施工期间提供的便利条件详见第五章第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

条件”。

2.6 其他义务

委托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75

3.委托人管理

3.3 决定或答复

3.3.2 委托人应在时间之内,对监理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没有作出

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委托人的批准。

4 监理人义务

4.1 监理人的一般义务

4.1.4 监理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委托人签发竣工验收证书之日起

50 日后失效。

如果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委托人有权扣划相应金

额的履约担保。

4.3 款删除

4.4 总监理工程师

4.4.4 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将

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委托人和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每月驻现场的天数

满足属地住建部门要求,离开现场必须书面征得委托人同意。

4.5 监理人员的管理

本款

4.5.2 项修改为:

4.5.2 主要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其他人员包括各专业的

监理员、资料员等,详见第五章第一节“监理要求”第

4 条“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

设备要求”。

76

5.监理要求

5.1 监理范围

5.1.2 工程范围指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内容,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除环境

保护、水土保持和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单项工程(如电力送出等工程)以外的厂区内外所

有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及质量评价,包括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

(1)本工程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

所有项目(4 台机组主辅生产系统、公用系统、五通一平、桩基、智慧化建设、绿化、

厂外输煤、灰场、厂内外道路等附属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建设、系统调试、设备验收、

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

(2)配合完成甲供设备材料的到货验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消防三同时管理;

绿色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配合电力质监站各阶段监检、协助发包人组织完成各专业阶

段性质量监督检查。

(3)配合完成工程达标投产、项目审计、资料归档、专项验收、性能试验、“基

因工程”、“四优工程”验收、创行优争国优等相关服务。

5.1.3 阶段范围:指从施工准备、五通一平、桩基、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检验、试

验、调试、试运、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竣工结算、达标投产及工程创优(创行优争国

优)、缺陷责任期、质保期、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基因工程”验收等各阶段施工监

理、质量评价工作。并包括配合委托人进行设备材料采购方案审查和现场的协调管理,

在以上项目中未表述的均应包括在监理服务范围内。

本款

5.1.4 项修改为:

5.1.4 工作范围指监理人按照“小业主、大监理”和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

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监理、质量评价及协调委托人和设备供应商、施工承包

人的关系原则开展监理工作。

5.2 监理依据

本工程的监理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国家关于建设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

2)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

3)国家及行业颁发的施工质量技术规范及验收评价规程。

77

4)审定的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及经批准的变更。

5)设备厂家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说明书。

6)本工程的委托监理合同及补充合同。

7)委托人与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商、调试承包商、设备厂商等第三方签订的本

工程的有关合同。

8)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监理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9)以上规程、规范应按最新颁发的执行。监理人还应执行委托人安全、质量、健

康、环境等体系文件的要求,执行委托人的企业标准。

5.3 监理内容

本款修改为:

应以

“对本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

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和“小业主、大监理”的

原则完成从施工准备、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分部试运、整体调试、机组通过

168 小

时试运行、机组考核期、竣工验收、达标投产、工程创优(如有)等阶段的全过程服务,

并对监理范围内整个工程项目的整体进度负责统筹、协调,还包括参加招标人按照中国

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两优化”工作。具体监理工作内容详见第五章第一节“监理要求”第

2.2 监理内容”。

5.4 监理文件要求

本款

5.4.3 项修改为:

5.4.3 本工程监理文件的编制类别、要求、内容等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

范》

(GB/T 50328)、《火电建设项目文件收集及档案整理规范》(DLT 241)最新版的

要求,同时应满足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要求。

6.开始监理和完成监理

6.1 开始监理

本款

6.1.1 项修改为:

6.1.1 符合以下开始监理条件的,委托人提前 7 天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78

1)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即监理合同已生效;

2)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或委托人需要监理人开始进场协助配合相关服务的。

监理服务期限自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起计算。

6.2 监理周期延误

本款增加:

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的监理服务期限延长,增加

3 个月内的监理服务,委托人不

予调整监理服务报酬,超过

3 个月的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相应增加监理服务期限及

监理服务报酬。

6.3 完成监理

本款

6.3.5 项修改为:

6.3.5 监理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及相应电子文件两种形式,两者若有不一致时,应以纸

质文件为准。文件纸质文件应当签章完整,手续齐全。具体份数;纸幅;装订格式;电

子文件应使用

U 盘贮存。

7.监理责任与保险

7.2 监理责任保险

监理人应根据工程情况对监理责任进行保险,并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足额有效;为

现场监理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并报委托人备案。

8.合同变更

8.1 变更情形

本款

8.1.1 项修改为:

8.1.1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同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方协商

一致后进行变更,监理服务期限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解决,监理报酬不予调增。

1)监理范围发生变化;

2)除不可抗力外,非监理人的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超过 3 个月的;

3)非监理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监理及恢复监理。

79

9.合同价格与支付

9.1 合同价格

本款

9.1.1、9.1.2 项修改为:

9.1.1 合同价格为固定含税总价,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不予调整。

9.1.2 本合同价格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制订纲要、实施监理、编制监理文件等

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具体有监理人人员的工资、加班费、福利费、工会

经费、教育经费、社会保障费、利润、办公费、差旅费、通讯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

费、劳保用品费、现场必备的办公器具(包括计算机)、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

置及使用费用以及食宿费、电话费、水电费、交通费、安全措施费、保险费、税费等为

完成本工程监理服务所必须的全部费用。

9.2 预付款

本款

9.2.1 项修改为:

9.2.1 预付款应专用于本工程的监理。合同生效日期起 30 天内,监理人提交下列单

据经委托人审核无误后,委托人支付给监理人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10%作为预付款,在第

二、三次中期支付款中分两次(

9.3.2 中已明确退款条件及比例)扣回。

1)提交金额为合同价款 10%的收据。

2)由监理人开具的金额为本合同价款 10%的不可撤销的以委托人为受益人的履

约保函。

9.2.2 委托人应在收到预付款支付申请后 50 天内,将预付款支付给监理人。

9.3 中期支付

本款

9.3.1、9.3.2 项修改为:

9.3.1 监理人应按委托人批准的格式及份数,向委托人提交中期支付申请,并附相应

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工程进度验收单、结算表等)。

9.3.2 委托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申请后的 50 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监理人;监理

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

视为委托人同意中期支付申请。委托人不按期支付的,按合同专用条款第

11.2.3 约定支

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80

委托人按工程里程碑进度完成情况和付款条件、时间及金额,向监理人支付中期支

付款。中期支付按以下节点支付:

1)完成主厂房基础出零米后支付合同价格的 10%,累计支付合同总价格的 20%;

2)完成主厂房封闭后扣除 50%预付款,支付合同价格的 15%,累计支付合同总价格

的 35%;

3) 完成 1 号锅炉水压后扣除 50%预付款,支付合同价格的 30%,累计支付合同总价

格的 65%;

4) 全部机组完成 168 小时试运,签发机组移交证书后支付合同价格的 30%。累计支

付合同总价格的 95%;

5) 监理服务范围内纸质及电子档案全部验收合格并移交归档,取得委托人档案验收

合格证明支付合同价格的 2%,开具合同结算总额的 100%发票,累计支付合同总价格的97%。

支付条件:

1)完成里程碑节点计划规定的工作。

2)监理人应提供金额为对应计划付款比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考核),最后

一次支付合同价款时要求累计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合同总价的

100%(包含考核),

以后付款开具收据。

3)提供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手续。在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 50 天内委托人向监

理方支付合同价款。

9.4 费用结算

9.4.1、9.4.2、9.4.4 项修改为:

9.4.1 全部机组通过 168 小时试运行一年后,监理人在 20 天内向委托人提交监理费

用结算申请份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4.2 委托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的 50 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监理人;监理

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委托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

委托人同意费用结算申请。委托人不按期支付的,按合同专用条款第

11.2.3 约定支付逾

期付款违约金。

81

9.4.4 在机组通过 168 小时试运行一年后,并且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执行完毕,

未发生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

完成监理服务质量评价及创优工作内容,

支付合同价格的 3%,

如果发生的质量事故和缺陷属监理原因,扣除相应费用,余额返还。

增加

9.4.5 项:

9.4.5 在监理合同范围不变的情况下,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期延长在三个月之内

的(含三个月)监理费用不做调增,超过三个月的,只调增超出期限的费用,具体调增

计算办法按“监理报酬清单”(

1.2 分项报价表)各岗位设置人员对应“综合人工费”

和人员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计算。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增加(或减少)时,按增加

(或减少)工作量(只包含建筑安装工程费)所占工程投资额(工程投资额是指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比例,相应调增(或调减)监理费。

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交监理范围的工作考勤和委托人核准的附加工作、额外工作

人员的考勤记录。

增加

9.4.6 项:

11.违约

增加

11.4 项:

11.4 考核实施细则(以下考核均为施工监理价款)

1)在整个施工期间,委托人有权对监理人派驻的监理人员实施考核;对考核不合

格的人员,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予以调换,监理人须无条件遵照执行,且人员调换工

作的开展不得影响项目正常施工进度。若因人员调换造成施工进度受影响,将根据工期

受影响的严重程度,每次对监理人处以

1000-5000 元/次。

2)在整个施工期间,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人员均需经委托人面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面试不合格的人员委托人提出调换,监理人应无条件接受,同时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若因人员调换造成施工进度受影响,将根据工期受影响的严重程度,每次对监理人处以

1000-5000 元/次。

3)因监理工作失误,未及时发现其本应发现的设计、施工缺陷。将根据对工作造

成的影响程度处以

1000-5000 元的考核。

82

4)委托人与监理人、承包人与监理人之间所有与工程有关的问题(包括函件)处理

与答复时间均不得超过

7 日,具体责任考核以不影响正常施工为标准,否则依据工期受

影响程度每次考核

1000-2000 元。

5)监理单位人员的构成及配备数量,应满足现场需求。执行监理任务的专业负责

人及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书所列人员,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更换,如监理人在未征得委

托人同意情况下自行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人将对监理人从监理总承包费用中扣除

30

万元

/人次;自行更换副总监及高工以上监理人员,扣除 6 万元/人次;自行更换其他监

理人员,扣除

2 万元/人次。

6)工程实施期间,监理人应按月定期编制并报送监理月报,对工程出现的问题逐

项分析,并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若监理人未按上述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委托人将根据

对工作造成的影响程度,每次处以

500-2000 元的考核。

7)监理人对本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须严格实施旁站监理;若关键部位施

工过程中出现无监理人员旁站的情形,将根据对工作造成的影响程度,每次对监理人处

1000-5000 元的考核。

8)项目开工前及施工全过程中,若监理人未按合同、招投标文件约定及委托人现

场监理需求配齐专业监理人员,委托人将在开工后一个月内对其予以提醒并督促整改;

若逾期仍未全面配齐的,按未配齐人员数量,每人次对监理人处以

2000 元的考核。

9)监理人员签字原则上不得代签;确需代签的,须持有委托证明且完成书面工作

交接。若未履行上述手续而擅自代签的,每发现一次对监理人处以

1000 元的考核。

10)监理人未按时主持工程调度会及其他专题会议且未及时签发相关会议纪要的,

每次对监理人处以

1000 元的考核扣款。

11)若因监理工作不到位,导致工程在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投资控制等

方面发生问题,并被委托人上级主管单位或政府部门通报的情形,每发生一次,将根据

对工作造成的影响程度,对监理人处以

1000-5000 元的考核。

12)若监理人员出现无故旷工、擅离职守、酒后上岗或与其他相关单位发生严重

争执等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每发生一人次,将根据对工作造成的影响程度,对监

理人处以

1000-5000 元的考核。

13)存在吃、拿、卡、要等任何不廉洁行为的,立即清退出场,并对监理人处以

每人次

10000 元的考核。

83

14)与承包人、供应商发生违规吃喝等不正当交往,每发生一次,将根据对工作

造成的影响程度,对监理人处以

1000-2000 元的考核扣款。

15)监理人未按时编制报送相关计划、报告、月(周)报、总结等文件或编制报

送的上述文件内容、数据出现严重错误,被委托人提出或通报的,每发生一次,将根据

对工作造成的影响程度,对监理人处以

1000-2000 元的考核。

16)监理人在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计划、签证、变更、结算申请、工程量等文件

时,应秉持严谨原则,若因审核工作出现差错,每发生一次,将根据对工作造成的影响

程度,对监理人处以

1000-5000 元的考核扣款。

17)对于委托人要求监督限期整改的工作,若监理人未按期完成,每发生一次,

对监理人处以

500 元的考核。

1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通过工作日志随时掌握并记录工程进度、资源使用及现场

质量情况;若经随机检查发现存在近三日无连续记录的情况,每发生一人次,对监理人

处以

1000 元的考核。

19)属于监理合同约定的协调工作,若监理人存在推脱或协调不力的情形,将根

据对工作造成的影响程度,每发生一次,对监理人处以

1000-2000 元的考核。

20)监理未及时组织施工图会审以及未及时组织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

重大施工方案

/作业指导书、达标创优实施细则、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标准化管理实施

细则等技术文件的评审,将根据对工作造成的影响程度,每发生一次,对监理人处以

1000-10000 元的考核。

21)未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进度计划提报图纸需求计划、设备到场计划,或审批不

严格造成委托人催交工作无法开展的,将根据对工作造成的影响程度,每出现一次考核

1000-5000 元。

22)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监理单位必须书面通知承包人采取纠偏措施

并监督实施,未执行的,将根据对工作造成的影响程度,每出现一次考核

1000-5000 元。

23)当由于各种原因致使实际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

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经委托人批准后完成其调整,未按此执行,将根据对工作造

成的影响程度,每出现一次考核

1000 元。

84

2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集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

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经总监审定后报委

托人,未按此执行,将根据对工作造成的影响程度,考核

500-2000 元。

25)应经常检查施工单位对人力资源、机械资源等力量的投入及接口部分的协调

情况,如发现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因素应及时提出监理意见,报委托人决策,未按此执

行,将根据对工作造成的影响程度,考核

500-2000 元。

26)检查施工设备,对于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施工设备,监理单位应阻止施工单

位投入使用。特别是大中型机械设备,不经取证不准投入使用(指安全准用证、安装拆

除资格证、操作许可证),未按此执行,将根据对工作造成的影响程度,考核

500-2000

元。

27)未及时处理工程管理督办单、考核单,影响工作流转的,将根据对工作造成

的影响程度,考核相关个人

200-1000 元每次每项,每拖后一天增加 50 元。

28)图纸到场(以委托人下发时间为准)3 日内组织图纸会审,因监理人原因逾

期未完成,每发生一次考核

1000 元。

29)安全施工管理、质量管理、工程进度管理、档案管理等考核实施细则依据委

托人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12.争议的解决

本条修改为

: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

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合同签订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增加

14.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

1:监理组织机构及名单

85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收(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

“监理人”)对该项目监理投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委托人要求;

6)监理报酬清单;

7)监理大纲;

8)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9)招标文件及澄清;

10)投标文件及澄清;

11)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

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总监理工程师:。

5. 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6. 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监理工作。

7. 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

8. 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日期:,实际日期按照委托人在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为

准。监理服务期限为天。

9.本合同自生效。(应执行集团公司《一级集中采购计划审核原则及执行条件》中的合同生效

条件,并且承包人提交了履约保函后合同生效。)

10.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11.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86

委托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监理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87

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

履约担保

(委托人名称):

鉴于(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与(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于年月日

就(项目名称)施工监理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XX 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

监理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 担保有效期自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人签发或应签发竣工验收证书

之日起

50 天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监理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

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委托人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88

附件三:安全协议书

外包外委项目

安全文明生产协议

第 号

89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

90

XX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外包外委项目安全文明生产协议

第 号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

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及《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承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

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为确保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及设备

的安全稳定运行,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并共同遵

守以下条款:

一、总则部分

1.经甲方委托和授权乙方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对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

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工作进行监理。

2.监理方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工程要求的监理资质、监理工程简历和近3年安

全监理记录。

3.在签订监理合同的同时,双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甲方保存,

一份乙方保存,一份由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存档备查。

4.监理方总监理工程师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并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

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有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监理员由具有中专

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

5.甲方应通过乙方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

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

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91

7.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

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8.甲方审阅乙方报送的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和针对高危作业编制的安全监理实

施细则,并在施工进行前将审阅意见反馈给乙方。

9.甲方定期参加或主持由乙方召集的安全工作例会,及时掌握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审核

乙方上报的安全监理月报表。

10.甲方在施工过程中,督促乙方按安全监理方案、实施细则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11.施工现场发生不安全问题乙方必须立即汇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

12.按照电力事故调查规程“四不放过”的原则,如果由于乙方人员违反监理规范的规

定,导致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由乙方负主要责任,甲方协助乙方负责善后工作,甲方负相

应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于甲方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伤亡由甲方负责医疗或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

一次性补偿,甲方协助乙方负责善后工作,甲方对乙方法人负责。由于甲、乙双方原因造成

人员事故,按责任划分分担。

13.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损坏事故和其他不安全情况,由双方共同调查原因,明确

责任。

14.甲方有权按照甲方制订的有关制度对乙方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或予以清退并解除监

理合同。

二、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1.甲方对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各项安全要求。

2.甲方项目管理部门根据工作任务指派合格的工作联络人员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有责任检查、监督和协调工程现场的安全、社会治安、消防、防汛和防灾、抗灾

等工作,并及时发布有关安全的各种指示。

4.甲方负责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协商,

在有条件的工程建设地对工程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以避免外界的干扰或施工对外界的影响。

5.甲方积极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配合施工单位搞好消防和治安保卫工作。

6.甲方负责督促监理人员在汛前及汛期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防汛检查,并负责统一指挥和

协调工程现场的防汛抗灾工作。

三、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92

1.在承包商施工、完工及修补缺陷的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

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生产的监理职责。

监理方主要负责人依法对其监理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监理方授权的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由取得相应总监资格的人员担任,并对工程项

目施工方法和作业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以及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理直接责任。

3.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要求,明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员在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中的职责。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按规定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安全

生产监理人员,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安全

监理人员须经安全监理业务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总监及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监督承包商对列入施工合同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确

保该费用能够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施工

条件的改善,未挪作他用。

5.总监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当关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督促承包商贯彻国家有关安

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6.总监及其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

织设计、特殊作业、危险作业、大型施工项目、分部分项工程或单项工程施工方案时,必须

对施工安全措施进行认真的审查和评价。对违背安全生产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以及不能保

证工程安全和施工安全的措施不予批准。

7.总监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或旁站监理;应负责对承包商管

辖范围内的消防、防汛和防灾、救灾等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督促承包商健全

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到位,相应设施、器材、物资落实;发现问题,应指示承包商及时纠正。

8.文明施工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总监及其监理工程师在进行施工区域检查时,应将

文明施工列为重要内容。督促承包商搭建的临时建筑物符合安全要求;危险部位应设置有符

合标准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警戒;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有序,设备停放整齐,通风、

供风、供电管线一致,照明充足,施工道路平整、场地无积水、排水通畅、工作场地整洁。

9.总监或安全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安全生专题会,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安全检查,针对施

工承包人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和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权给予口头警告、发出书面整改,直

至责令停工,并根据协议和项目法人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3

10.乙方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制度:安全生产监理岗位责任制度、执行法律

法规与标准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督促整改制度、安全技术

措施审查备案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备案制度、安全隐患处理制度、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报

告制度、工作会议制度、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月报制度、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等。

11.乙方编制监理大纲应当包含安全监理范围、目标等内容:监理资信文件中要提供安

全监理业绩证明和安全监理能力情况等说明;在监理方案中应当包含安全监理部分,将安全

监理工作纳入建设工程监理控制体系。

12.乙方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监理规划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安全生产环境概述。

(2)安全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及依据。

(3)项目监理机构中安全监理人员配备计划及岗位职责。

(4)安全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及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重点部位旁站监理等方案。

13.乙方应当对工程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危险源编制建设工程安

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要求,并依据相关标准、规范、设计文

件、技术资料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结合项目专业特点进行编制,且应当详细具体、可操作性

强。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当由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编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

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细则应当根据实际施工情况不断进行补充、修改、完善。

补充、修改后的安全监理细则应当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14.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应当主要控制以下内容:

(1)委托监理工程开工后安全施工组织协调及监督检查。

(2)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具备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

生产许可证和其它安全生产条件。

(3)项目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指挥、

司索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各方建设主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

工总承包单位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5)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得当,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94

及应急救援预案,其中,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度模板工程、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

工程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15.乙方应当重点对以下安全生产内容开展监理工作:

(1)基础工程涉及地上障碍物、地下隐蔽物、相邻建筑物、场区的排水防洪的保护措

施;开挖基坑边坡、四周的防护措施;暗挖工程、爆破工程和其它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

方案,有专家论证意见的按专家意见实施。

(2)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3)施工用脚手架、模板工程设计方案(计算书)、安全施工和拆除方案。

(4)高处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悬空作业、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5)起重机械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登记备案、检测、安拆作业,

以及安全使用的技术措施。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设计,用电设备的使用及漏电保护系统。

(7)进场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及“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8)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用具的检测、正确使用。

(9)按有关规定对工程主体和装饰两部分实施安全生产措施现场评价,监督施工单位

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制度及使用。

(10)其它需要重点监督内容。

16.乙方应当采取以下形式开展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1)对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等单位和相关人员资质、资格进行审查备案。

(2)对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各种方式的巡视检查,及时制止“三违”现象。

(3)对工程施工的危险环节和关键工序等进行旁站监理。

(4)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其执行。

(5)对施工单位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检查整改结果,并签署复查意见。

(6)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工程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甲方。

(7)将施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及时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

(8)参加相关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落实会议精神,组织召开监理会议并提出安全

95

施工要求。

(9)对工程项目做出竣工验收安全生产评估报告。

17.乙方应明确专人管理和归档监理资料,施工现场监理人员要以监理日志等形式将安

全生产监理工作的每日巡查情况做记录。安全生产监理资料主要内容应包括:审查、检查、

验收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暂停施工令及整改回复验收单;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整改、回复、复查验收记录;对甲方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安

全生产监督机构的书面报告备份材料。

18.乙方项目监理机构组织施工现场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其中,第一次现场会议、

例会、专业性会议等必须包含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内容。

19.乙方应当编制安全监理月报,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作出评述,及时报甲

方项目管理部门。安全监理月报应真实反映工程安全现状和安全监理工作状况,做到数据准

确、语言简练,并附有必要的图表和照片。

20.乙方在工程竣工后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理工作验收评估报告,报建设单位及建设工

程安全管理机构作为拨付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参考文件。

21.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出的工作指令造成第三方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2.由于乙方违章指挥或过失行为导致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23.乙方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部门的规定,

及时、如实地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

24.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总监及其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分析原因,总结教训,

提出防止类似事故的措施,避免该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四、关于考核和处理

(一)甲方建立违章负面清单制度,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违章负面清单

内容及管理要求,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接受相应考核和处理;涉及违章负面清单的相关

人员,甲方有权根据相应情形将人员清离出场。

1.违反国家、行业、地方、上级单位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规

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

2.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

3.不具备作业条件,强令冒险作业;

96

4.其他情形(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补充完善)。

(二)甲方建立“黑名单”制度,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情形及管理要求,

如有违反,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1.发生以下情形的乙方队伍,列入“黑名单”,2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承

揽外包外委项目。

(1)发生一般人身事故的;

(2)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导致负面舆情的;

(3)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情况的。

其余被列入“黑名单”的乙方队伍,1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承揽外包外委

项目。

3.以下列入“黑名单”的乙方人员,终身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现场工作。

(1)对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乙方人员;

(2)多次严重违章被清离出场的乙方人员。

其余被列入“黑名单”的乙方人员,2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现场工作。

(三)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相关人员清离出场,并将人员列入“黑名单”。

1.酒后上岗;

2.故意移动、关闭视频监控设施,故意破坏现场设备设施;

3.不服从现场管控或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4.未经报告或请示擅自关闭、破坏甲方生产安全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的;

5.未经甲方允许或许可擅自动用甲方生产设备、设施的;

6.使用假证、过期证件或冒用他人资格证件的;

7.发生其他违规违纪违章行为达3次以上的;

8.其他情形(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补充完善)。

(四)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队伍清离出场,并将队伍列入“黑名单”。

1.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舆情事件、生态环保事件;

3.拒绝接受甲方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

97

4.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故意破坏设备设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的;

5.经甲方反复督促,多次考核,其工作质量、标准、进度仍不整改,或不满足安全生产

需要的;

6.擅自转包、违法分包项目的;

7.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无法保证作业安全,仍然冒险强令组织作

业的;

8.甲方责令整改事项拒不整改或重复整改不到位的;

9.其他情形(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补充完善)。

(五)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

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1.乙方拒绝履行本协议相关要求;

2.乙方队伍被清离出场;

3.存在主观故意降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造成事故的。

(六)乙方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进行经济考核。

1.乙方人员每发生1起习惯性违章,考核每名违章人员不低于500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

于1000元;每发生1起可能导致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严重违章,考核每名违章人员不

低于2000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10000元。

2.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乙方安全责任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相关人员不低于500

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2000元。

3.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违章负面清单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相关人员不低于500

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1000元。

4.发生乙方人员被列入甲方“黑名单”清离出场的,每人次考核乙方不低于5000元。

5.其他情形(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补充完善)。

五、本协议与《XX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98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99

附件:

应遵照执行的安全、文明生产、消防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制度名称

备注

1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6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 1 部分:热力和机械

7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电气部分

8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9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10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1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12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13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14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定

15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电企业生产外包外委项目管理办法

16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承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100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委托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委托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定其

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试运行的

具体要求。对于监理人负责提供的有关服务,在委托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

一、监理要求

委托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监理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大唐库布齐沙漠至江苏特高压通道配套新能源大基地 4×660MW 煤电项目。

1.1.2 项目地理位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以项目核准地为准)

1.1.3 建设单位: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煤电项目筹备处。

1.1.4 建设规模:4×660MW 超超临界燃煤空冷机组,同步建设烟气除尘、脱硫及脱硝装置。

1.1.5 建设条件

地理位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东部的独贵塔拉镇。

周围环境:建设厂址西北方向紧邻塔乔公路,西北侧距塔然高勒煤矿约

2.0km,南侧、东侧为

卜尔色大沟及零星的村落住宅,西南距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杭锦电厂)约

7km,距

杭锦旗约

39km;东南距伊金霍洛机场约 80km。

建设场地:厂址场地东西向长

1150m,南北向宽 800m~945m,可用地面积约 100hm2,地形较

为方整,现状主要为草地和林地。厂址地处丘陵坡地,整体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

交通运输:厂址北距兴巴高速

47.5km,南距荣乌高速 30.4km,西南距离 109 国道 8.3km,西北

距塔乔公路约

0.4km,西距运煤专线 4.0km,厂区进场道路引接于塔桥公路,往南依次接运煤专线和

G109;东南距塔韩铁路约 1.2km,距乌锡铁路锡尼站约 28km。

地形地貌:厂址地处波状高平原与丘陵地带交界处,属于东部丘陵沟壑区与中部波状高原区的

过渡地带,地形以梁滩相间为主,地表被众多沟壑切割,地形破碎,呈现侵蚀切割强烈、水土流失

显著的高原侵蚀性丘陵地貌特征。

地震地质:未发现活动断裂构造或其他不良地质构造,厂址位于地震活动强度及频度均较低、

地震地质环境相对较稳定区域内,厂址区区域稳定性属基本稳定。

水文气象:厂址范围内存在多条天然冲沟,大部分位于沟头段,需考虑合理布置排水设施,厂

址地势高于南侧卜尔色太沟河床

20m~30m。杭锦旗气候特征属于典型的中温带半干旱高原大陆性气

候,太阳辐射强烈,日照较丰富,干燥少雨,蒸发量大,风大沙多,无霜期短。根据杭锦旗气象站

建站历年最大风速资料,计算气象站

50 年一遇最大风速为 28.3m/s,相应风压值为 0.5kN/m2;100

年一遇最大风速为

31.0m/s,相应风压值为 0.6kN/m2。

101

供水水源:生产补给水水源采用杭锦旗独贵塔拉镇蓄滞洪区的小南河水库(独贵塔拉镇二圪旦

湾村水库)排干水(暂定),生活用水采用市政自来水。最终水源方案,以水资源论证报告及其批

复为准。

出线:新建

3 回 500kV 线路接入库布齐送江苏换流站,换流站位于厂址西侧约 25km。

煤源与煤质情况:煤源以塔然高勒煤矿为主,附件的油房壕煤矿、泊江海子煤矿、瑞邦达的煤

源为辅。煤种为烟煤。

文物情况:本项目暂不涉及文物保护。

环保要求:

4×660MW 超超临界机组同步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环保设施。

贮灰场:厂址附近的新胜山谷灰场,新建。

1.2 监理范围及内容

1.2.1 监理服务范围

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工程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

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及质量评价,包括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

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

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

收等相关工作。

1.2.2 监理服务内容

1)项目建设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大唐集团公司“绿色低碳、多能互补、高效协同、数字智慧”

发展理念以及“两不超、三个零”管理要求,建设清洁低碳、安全可靠、智慧灵活、协同高效的国

际示范电站,力争环保、能耗、效益指标处于国际同类型机组一流水平,创建技术经济指标一流的

精品工程、绿色与智慧的示范工程、安全零事故的平安工程、清廉零违纪的廉洁工程,实现高水平

达标投产,长周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打造“技术领先、成本最优、最具市场竞争力”的基因

工程,同时以获得电力优质工程奖为目标,全力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2)本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人应根据所承接的监理业务,设立由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人员所组成的现场常驻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

工程师在合同授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委托人不得擅自变更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总监理工程师有

权建议终止承包人工程合同,或建议撤换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3)委托人必须在监理人实施监理前,将监理人、监理范围、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及监理权限

书面通知承包人,并在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总监理工程师也应及时将其所授予专业监

理工程师有关权限,书面通知各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时,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各有关

承包人。各承包人应为监理人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并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的有关记录、报表等各种资

料。

102

4)监理人应制定本工程的监理规划并经委托人批准后实施。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

人员制定专业监理实施细则报委托人备案,各专业按备案的实施细则开展监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

如下:

A.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 7 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

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3)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合同条件、工程标准和合同目标,并协助委托人完成合同项目结构分

解。

4)熟悉设计文件,主持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参与会议纪要会签。

5)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开工准备工作。

6)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质量

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危险点预控措施、应急预案、职业病防治措施计划、作业指导书、

工艺试验评定等,在满足要求时予以确认,并监督其实施。

7)组织审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委托人。

8)审核承包人报送的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规定,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报委托人批准

后,分包工程予以开工。

9)督促承包人对委托人提供的基准点进行复测,并审批承包人控制网或加密控制网的布设、保

护、复测和原状地形图测绘的方案。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实测过程进行监督和复核,并主持厂(站)

区控制网的检查验收工作。

10)参加由委托人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负责起草会议纪要,并经参会各方代表会签。

11)组织施工承包人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理交底,负责起草会议纪要。

12)组织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资料,在具备开工条件时签发开工指令,报委托

人审批。

13)除上述工作内容以外,在项目正式开工以前,对项目开工准备工作进行有关咨询服务,协

助委托人做好工程综合进度协调等工作。

14)在施工、调试、设备采购等招标阶段,参与评审招标文件,就标段划分、各标段之间的界

限、施工报价方式等提出监理意见;分析招标文件合同条件中可能导致承包人向委托人提出索赔的

风险因素,如重大设计变更、材料代用、价格调整、工期等,协助委托人合理制定规避或降低此类

风险的合同条件;对各标段中所包含的工作内容认真核实,避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漏项或界限不

清而导致的争议或费用增加。参加施工、调试招标,评审投标文件,对其报价构成、引用的定额、

工作内容、工程量认真分析和比选,提出监理意见。

103

15)参与施工、调试、设备采购等合同谈判、签订工作,协助委托人与承包人就合同责任、义务、

权利、工程计量、支付、结算以及考核奖惩等条款进行商谈,重点对合同价格调整、费用或工期索

赔等合同条件进行讨论、磋商,本着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一致意见,确定明确、具体

的原则,以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B.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不涉及

C.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

1)工程质量控制

1)审核测量控制网施测方案,监督检查控制网的建立、复测、移交和维护,检查施工现场的测

量标桩、建筑物的定位放线及高程水准点,审核单位工程沉降观测技术方案,验收施工单位的沉降

观测记录成果。

2)协助委托人建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并使其有效运转,使工程建设的施工质量处于全过程受

控状态;编制有关的工程质量管理等制度;定期完成质量统计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质量报告

制度;完成委托人授权的有关质量管理工作及其他相关业务。

3)审查第三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材料,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质量检

验项目划分表”并督促实施。

4)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

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评价;制定并实施重点部位的见证点(

W

点)、停工待检点(

H 点)、旁站点(S 点)的工程质量监理计划,重要程序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

预控措施并监督实施。

5)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

6)为了实现本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要求达到达标投产考核标准,根据合同所规定的工程监理项目,

监理人应做好施工过程中重点工序的旁站监理工作,以保证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7)审核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承包方案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的,由总监理工程师

签认。

8)审查承包人编制的质量计划和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表,提出监理意见,报委托人批

准后监督实施。

9)督促承包人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方案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审核同意后签认。

10)审核承包人报送的关于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装备的施工工艺措施和

证明材料并签认。

11)考查现场试验室及外委试验单位资质。

12)审核承包人报送的主要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生产厂商的资质,符合后予以签认。

13)审核承包人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按有关规定进行

抽样验收。对有复试要求的,经现场见证取样后送检,查验承包人报送的复试报告。

104

14)参与设备开箱验收,对开箱验收中发现的设备质量缺陷,督促相关单位处理。

15)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工程项目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16)对承包人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记录,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允

许承包人隐蔽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拒绝签认,并严禁承包

人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7)审核承包人报送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以及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报验资料,并进行现场

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18)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及时下达书面通知,要求承包人整改,并检查确认整改结

果。

19)对施工过程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的,经委托人同

意后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人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复查合格后,报委托人批准复工。

20)如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

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

场。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委托人和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并于

24 小时

内写出书面报告。

21)根据消缺清单对承包人的消缺方案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并根据承包人报送的

消缺报验申请表和自检记录进行检查验收。

22)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对发现的缺陷督促承包人整改,并复查。

23)接受并配合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2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

整改并报委托人。

25)按国家、电力行业及大唐集团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最新质量标准和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以及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并及时提交相应的工程建设监理报告。

26)负责按照委托人要求,定期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

27)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制作工艺样板,并组织委托人、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对工艺样板的制作成

品进行验收。

28)智慧工地管理要求

通过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按照委托人要求及时将监理相关信息及监理过程管理信息录入、

更新;负责监督、组织、协调各参建方(包括但不局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检验检

测单位、调试单位等)录入各自信息及工程过程管理信息;负责对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使

用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对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录入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

审核把关,并对平台信息录入更新情况进行考评和考核。

29)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工艺策划。

105

30)严格审查施工单位二次策划和各项作业指导书。

31)严格落实检查验收制度,对施工工艺不合格的项目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整改。

32)负责监督和控制施工工艺,定期编报工艺分析报告。

2)工程进度控制

1)协助委托人编制总体工程施工里程碑进度计划,参与厂区内生产工程施工进度和接口的协调。

2)依据委托人制定的里程碑计划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包括编制二级网络进度计划),提

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审查批准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

3)组织审查施工图交付计划、设备材料供应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调试进度计划。

4)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执行防范性对策。

5)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动态控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分析,记录实际进度及相关情

况。

6)督促承包人采取切实措施实现监理合同目标要求。在进度控制过程中,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

计划进度,若涉及对合同工期控制目标的调整或合同商务条件的变化,与委托人、施工承包人研究

解决方案,制定相应措施,并经委托人批准后执行。

7)当工程必须延长工期时,依据施工合同约定,要求施工承包人重新调整施工进度计划,与委

托人共同签认。

8)在监理月报中向委托人报告工程进度和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进度偏差的分

析意见。

9)督促施工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定期编制施工进度报告。

10)督促工程项目承包人整理工程进度资料、技术资料。

11)审批竣工申请报告、组织竣工验收。

12)协助委托人处理争议和索赔。

13)督促工程项目承包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在工程移交后的保修期内,要处理验收后质量问题

的原因及责任等争议问题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14)对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交施工进度计划或者不能按要求修改进度计划的工程项目承包人,

提出处理意见,直至签发停工令。

15)及时处理工程项目承包人提交的各种工程技术报表,及时回答工程项目承包人提出的各类

与监理业务有关的问题,不可因此而影响工程进度。

16)主持工程调度会和其他协调会,就有关材料采购、图纸交付进度和其他外部条件以及施工

总平面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交叉施工等问题进行协调和落实,协助委托人及时处理工程建设中出

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负责整理、起草会议纪要。

17)负责整个工程调度,负责各标段接口的协调工作。

106

18)定期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监理情况,包括每周调度会前的周报,监理日、周、月、年中、年

报。监理人还要就工程建设的重要阶段提出监理报告。监理报告内容的范围及深度应达到国家或行

业有关部门对监理报告的要求及规定。监理月报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本月进度情况,施工形象进度、图纸交付及设计变更、设备到货、材料进场等情况,存在问

题及对进度的影响;

b 本月质量工艺情况,施工质量检验、材料材质检验、设备开箱验收及安装质量,质量工艺、

质量事故情况及加强质量工艺管理的措施;

c 本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现场安全防护、现场交通道路、现场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问

题、处理情况及改进措施;

d 本月监理工作简述,下月监理工作计划;

e 对本月工程进展情况的评价,下月工程管理措施建议。

监理工程中监理单位应提供给委托人的报告文件目录(包含但不限于)

序号

文件名称

提供日期

1

监理规划

签订监理合同,收到勘察、设计文件后

20 天内

2

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开工前

3

监理年中报、年报

7 月 5 日前、次年 1 月 10 日前

4

监理(含安全)周报、月报

当天、每周五、下月

5 日前

5

会议纪要(监理主持的会议)

会后

1 天

6

监理迎检报告

监检前

5 天

7

监理工作阶段性总结

按里程碑节点分阶段提供

8

监理工作总结

工程结束

9

需委托人确认的项目专题报告

根据委托人要求

10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结论出后

5 日内

11

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预验收后

2 天

19)审核工程项目承包人上报的现行计划,审批工程项目承包人提出的修改目标计划要求。随

时盘点工程进度,对造成工程进度滞后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报送委托人并监督

实施,记录实际进度及相关情况。

20)在各工程项目承包人上报的年、季、月、周计划的基础上负责编制工程施工综合计划。

21)审查工程项目承包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根据委托人的授权范围,签发单

位工程开

/停工令。

22)协助并监督工程项目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

23)委托人授权主持或组织现场调度会、每周例会并编写会议纪要。

3)工程造价控制

107

1)监理人应配备工程造价人员,熟悉承包合同,分析合同价的构成因素,了解其中有关费用和

索赔条款,确定投资控制的重点,对合同费用进行有效的控制。编制造价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

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

2)依据承包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审核和签认。

3)监理人应根据施工合同文件关于工程量计算的规定,对承包人申报的已完成工程的工程量进

行抽查或复核,完成对工程计量的核验见证和审核。工程计量与审核按照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方式

和程序进行合同计量,并审查计量原始依据和计算过程,确认合同工程的计量结果。

4)审核承包人上报的申请结算工程量和工程费用,并签发支付凭证。

5)从质量、安全、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方案,并宜在工程变更实

施前与委托人、承包人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6)依据授权和承包合同约定的条款处理工程变更等所引起的工程费用增减、合同费用索赔、合

同价格调整事宜。

7)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调试和监理文件,为处理合同价款、费用索赔等提供依据。

8)在办理合同支付、审核变更与索赔时,监理人应严格按照工程合同规定的原则独立地提出审

核意见。

9)监理人应建立工程量和工程费用台帐,依据施工合同、工程进展情况、合同变更索赔情况,

对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情况进行风险分析和预测,编制工程投造价分析报告,并制定相应风险防范对

策报委托人。

10)建立工作量统计报表,对实际完成情况和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

向委托人提出调整建议。

11)审核承包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的竣工结算文件。

12)依据《监理规划》,结合工程的具体特点编制《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并向委

托人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做详细交底。

13)收集、整理来自工程内、外部环境的信息,及时掌握政府、行业调价的范围和幅度。

14)协助委托人编制项目的年度资金计划并定期检查其实施情况。

15)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报价的工程项目。依据实际完成工程数量及现场变更、签

证结算的工作量为基础,技经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合同中有关合同价调整的范围和原则,确定合同

价调整的计算方法和单价,并审核确认承包人申报的工程阶段性结算资料。

16)以固定总价合同方式结算的工程项目。技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

调试预算及其他有关资料,对合同价进行细化分解,确定最小的控制目标值,以作为工程进度款拨

付和工程结算的依据,确保工程实际完成情况与实付款相一致。

17)以施工图预算加签证结算的工程项目。在工程开始前,技经监理师依据设计图纸、现行定

额认真审查施工图预算,审定后的预算值将作为工程进度款拨付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108

18)按照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控制工程开工,对单位工程开工实行总监理师审批制度,防止提前

开工,占用资金。

19)对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包含施工工艺、临时设施、材料、设备的优化,节约项目投资。

20)进行设计挖潜并向委托人提出合理化建议。

21)从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出发,审查设计变更与工程联系单,提出监理意见;审核设

计变更、工程联系单所引起的费用变动,依据承包合同规定调整合同价,由总监理师审签后报委托

人审定。

22)各专业监理师负责已完工程的现场计量,并由技经监理师据此审核、承包人报送的已完工

程审核表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审核后经总监理师审签报送委托人。

23)认真做好索赔取证和事实核查工作,为委托人提供完整可靠的处置依据;协助委托人处理

争议和索赔。

4)安全和职业健康与环境监理

1)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承包人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2)安全监理方面严格执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并负责

监督实施,评级达到一级标准。

3)编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

4)将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施

工工艺等,设置专门部门或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工程师负责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明确安全生产的监

理工作流程和控制要点。

5)检査承包人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和监督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承包人对其分包单位进行检查。

6)检查施工承包人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及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重点审查施工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

7)督促各承包人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考评与奖罚,审查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费用使用情况,并进行监督检查。

8)监督承包人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9)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承包人,

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人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委托人。

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

监理人应及时通过委托人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

报告的,应当有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

监理月报中。

109

10)要求施工承包人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要求施工承包人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

通过施工承包人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11)核查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等大型施工设备的进场和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12)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标准。

13)编制安全生产监理应急预案,督促承包人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对承

包人自查及演练情况进行抽査,参加委托人组织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

14)审查施工安全、劳动防护、环境保护以及汛期防洪渡汛等各项措施,并负责措施的监督检

查、督促落实执行。

15)监督承包人做好施工节能减排、水土保持等环境保护工作。

16)监督检查承包人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

17)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承包人对其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教育。

18)监督检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参与消防项目的验收工作。

19)召开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布安全文明施工周报,月报。

5)工程协调

1)根据委托人的授权建立监理协调制度,明确程序、方式、内容和责任。

2)监理人运用工地例会、专题会议及现场协调方式,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3)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签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内容应包括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分析未完事项原因;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

及其落实措施;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情况、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解决需要

协调的其他事项。

6)合同管理

1)监理人应建立工程量和工程费用台账,依据施工合同、工程进展情况、合同变更索赔情况,

对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情况进行风险分析和预测,编制工程投资造价分析报告,并制定相应风险防范

对策报委托人。

2)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重点:

以合同文件作为履约检查的基本依据。分析承包人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确定基本的

检查阶段如:施工图、施工准备、施工高峰、重点及关键工程施工以及完工收尾阶段等;保持现场

跟踪检查,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普遍存在和特别严重的个别问题审时度势加大检查频度和力度,并

监督限期整改,检查内容如下:

a 承包人资质符合合同规定,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b 资源(机械设备和仪器、材料、管理人员和劳动力等)投入和配备应符合合同要求,满足工

程需要。

110

c 质量管理体系架构清晰、控制有效、运行可靠。

d 管理工作和施工生产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和规程。

e 工程进度和质量符合合同(含补充协议)要求。

f 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和效果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合同要求。

g 工程管理、工程技术文档齐全、真实、规范。

3)对合同执行情况提出监理调查分析报告,树立重合同、守信誉的榜样,同时对违约行为予以

考核;督促参与建设的各方诚信履约,建立一种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

4)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监理意见。

5)合同索赔管理体系

深入现场和有关单位监督检查其合同执行情况,预测发生索赔的诱因,提请有关单位注意。

索赔的处理

:

a 合法性、时效性分析:审查索赔申请报告的合同依据及有关支持材料,提出监理意见。

b 责任划分:分清委托人和承包人各自应负的责任。

c 及时通知:及时通知双方,防止进一步扩大索赔。

6)对承包人的违约行为及时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在有效期内提交委托人,协助委托人进行索赔。

D.调试阶段的监理工作

监理人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对工程调试阶段实施监理,包括对机组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和

整套启动调试的监理。

1)参与对调试单位的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工作,提出监理意见,并监督其合同的履行,维

护委托人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参与审查调试计划、调试方案、调试措施及调试报告。

3)执行国家、行业相关调试管理标准、规范及委托人调试管理制度规定,审查调试大纲、审

核质量计划、调试方案、调试措施、调试条件等,对调试过程全程监督、确认、签证。

4)在监理规划中,应针对调试项目的具体要求,明确调试项目的监理工作目标、程序、方法

和措施。

5)编制调试监理实施细则。

6)组织审核承包人现场项目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管理

制度、试验仪器设备,满足要求时予以确认。

7)对有调试分包单位的,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按规定报审,符合规定且经委托人批准后准予

分包,并应要求承包人对其分包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8)审查承包人报送的调试大纲、调试方案和措施,提出监理意见,报委托人。

9)组织或参与对调试条件的检查,检查安全隔离措施。督促承包人进行调试安全和调试技术

交底。

111

10)协助委托人制定调试管理程序。

11)审査承包人提交的调试进度计划,调试进度计划应符合工程总进度计划;监督、检查调

试计划的执行;对承包人提出的进度计划调整方案进行分析,提出修改意见,报委托人。

12)监督承包人执行批准的调试方案和措施,对调试过程实施巡视、见证、检查,必要时旁

站。

13)整理设备缺陷,跟踪消缺情况,督促责任人按时完成消缺,并组织消缺后的验收工作。

14)主持或参加调试例会或专题会。

15)组织或参加重大调试节点前的安全大检查。

16)建立、健全调试项目变更的管理程序,并严格执行。

17)审核承包人报送的调试工程款支付申请,符合要求后签认,报委托人。

18)组织或参加单体、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各阶段的质量验收、签证工作,审核调试结果。

19)督促及时办理设备和系统代保管的手续。

20)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督促责任单位进行缺陷整改,并验收。

E.工程启动验收与移交阶段的监理工作

1)参加由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主持的启动验收工作,在启动验收会上汇报工程监理工作和预

验收后的整改消缺情况,对工程质量是否具备启动验收条件提出监理意见。

2)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相关监理文件。

3)对剩余工程和缺陷工程,督促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后的限定时间内完成。

4)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达标投产及创建“精品工程”阶段工作。

F.其他监理工作

1)信息管理:策划、使用以网络为支撑的管理信息系统(MIS),进行质量、安全、投资、

进度、合同等方面的信息管理。运用

P6 软件等先进的管理手段加强对工程进度、投资的控制。监督

施工单位和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按时录入、修改

MIS 系统中的相关数据,并负责其真实性。及时做

好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参与编制工程项目总结报告。

2)考核期监理:对在考核期中出现的设计问题、设备质量问题、施工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3)监理文件材料整理:编制整理监理服务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文件材料、图纸等,

监理服务合同完成或终止时移交给委托人。

4)档案管理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包括以下具体

内容:

1)监理人应制定与委托人要求相适应的项目文件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并适时对管理制度和业

务规范进行修订完善。

2)监理人按照档案管理要求,保证工程档案实体安全和有效利用。

3)档案卷盒、卷皮等档案装具符合标准要求

112

4)监理人配置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取得档案上岗证,负责本单位管理文件及过程中形成的旁站

记录、监理日志、图纸会检、安全管理文件的的收集、分类、组卷和整改工作;负责本单位管理文

件及其他过程中形成文件的编目、数字化、装订、装盒等工作。负责汇总竣工文件、编制交接签证

并移交。配合委托人文综、日常资料流转、收发、档案数字化及组卷等工作。

5)加强档案过程监督管理,立足于高起点,高标准,规范化进行整理和建设,以中国电力优质

工程奖及以上标准对档案进行过程管控。

6)监理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在研究档案内容的基础上,注重编写参考资料、汇编档案文件,形

成档案编研,在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时,至少形成一篇档案编研。

7)监理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做好本单位的全宗卷收集整理工作,包括全宗指南、大事记、档案

收集工作的材料、档案整理工作的材料、档案鉴定工作的材料、档案保管工作的材料、档案统计工

作的材料、档案利用工作的材料、档案管理新技术运用工作的材料。工程建设结束后移交至建设单

位。

8)监理人负责监督检查档案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对各参建单位的最终归档资料进行审核。

9)项目文件的分类、组卷、排列、编目、装订以及照片、电子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原则严格按照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DA/T28),同时应满足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基

建项目档案管理要求以及委托人档案管理的规定。

1.3 监理依据

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包括:

1)国家关于建设监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

2)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有关规定

3)国家及行业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程

、规范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4)审定的工程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及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5)设备厂家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说明书

6)本工程的委托监理合同及补充合同

7)委托人与勘察、设计、施工、调试、设备等承包人签订的本工程的有关合同

8)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监理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9)以上规程、规范应按最新颁发的执行

。监理人还应执行委托人安全、质量、健康、环境等

体系文件的要求,执行委托人的企业标准

10)其他:国家及行业其他相关要求。

113

1.4 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1.4.1 监理人员要求

1.4.1.1 总要求

1)监理人应制定监理人员配备计划,配备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相应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等人员。

2)拟投入本合同实施的监理人员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经验丰富、作风正派,监理人员均具

有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资格证书,必须具有

5 年以上同类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经验,各专业具有

660MW 及以上建设监理业绩的监理人员数占总监理人数的比例不少于 50%。

3)所有监理人员均应身体健康,且能够适应现场高强度工作,监理工程师年龄不得超过 60

岁,确实需要的,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

65 岁,数量不超过监理总人

数的十分之一。委托人将对以上人员的管理技术能力、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技术水平、服务质量不

能满足委托人要求者,监理单位应无条件进行更换;监理单位无法提供委托人所需能力人员者,委

托人有权代为寻找合格人选,聘任费用及用工劳动保障由监理单位提供。

4)所有监理人员应通过委托人面试合格后上岗,面试不合格岗位人员监理人应无条件更换直

至满足委托人要求为止。

5)项目执行过程中委托人将对监理人员进行月度考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考评不合

格监理人员,监理单位应无条件进行更换。

6)项目执行过程中未经委托人同意聘任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7)监理人的监理人员配备必须满足 1.4.4.7 条要求,同时必须在投标技术文件中详细列出各

专业配备的人员名单及数量,并提供所有监理人员的个人简历。

8)在施工期间,总监、副总监必须常驻现场,且不允许有即使短期同时离开施工现场的情况。

若总监离开施工现场时,必须明确一名副总监代行其职并全权负责。

9)除非委托人提出,监理人不得撤换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总监、副总监与主要监理人员,否则

视为违约。

10)监理人应配备技经人员,所有技经人员均应持有电力行业造价员及以上资格证,并具有

至少

2 个 660MW 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全过程技经管理业绩。

11)监理人应配备专职的档案管理人员,须持有相关主管行业或部门颁发的上岗执业资格证

书,且负责主持过相关类似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12)监理人应配备专职的信息管理与合同管理人员,熟悉相关软件。

13)监理人应配备计划进度管理人员,且熟悉相关软件。

14)合同签订后监理人收到委托人书面通知后及时派驻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熟悉现场管

理制度、管理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再上岗。要求常驻现场的人员,必须常驻

现场。如遇人员休假或有事离开工程所在地

7 天以上,必须与委托人沟通,经许可后方可离开,以上

114

人员离开期间,必须保证原专业人员工作的连续性。

15)监理人的监理工程师须按专业及工程需要分阶段配备齐全,应保证施工、安装、调试阶

段各专业均有足够的数量,关键部位及工序应保证旁站跟踪监理。

1.4.1.2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副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总监近五年应具有同类机组(660MW 及以上)监理经验,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

质,总监应与监理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在本工程

进行期间不得同时任职其他项目,应在投标文件中包含注册监理工程师复印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

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2)如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近五年中应具有同类机组(660MW 及以上)监理经验,并具有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与监理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总监

理工程师代表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在本工程进行期间不得同时任职其他项目;应在投标

文件中包含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执行过程中未经委托人同

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3)监理人设副总监理工程师 4 人(含土建副总监理工程师 1 人、安装副总监理工程师 1 人、

调试副总监理工程师

1 人、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 1 人),土建副总监理工程师、安装副总监理工程

师、调试副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持有全国注册监理师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专业对口;安全

副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证书,其管理的工程项目近三年未出现较大及以

上安全事故,近

5 年内具有不少于 1 个 660MW 及以上火电监理业绩。土建副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

5 年内不少于 1 个涉及冬季施工的 660MW 及以上火电监理业绩。

在本工程进行期间不得同时任职其他项目;应在投标文件中包含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专业

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4)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的人选应经委托人面试认可,方可上岗,并在监理规划中

写明。

1.4.1.3 安全监理要求

1)安全监理工程师近五年应具有同类机组(660MW 及以上)同类机组监理经验,应具有“注

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

”或地方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或安全专业监理工师资格证书。要

求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应担任过电力施工、生产企业分公司或项目安监部门

负责人

3 年及以上管理岗位经历或同类型机组 3 年以上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经历。在本工程进行期

间不得同时任职其他项目;应在投标文件中包含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未经委托

人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2)安全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监理人范围内的专职安全监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

标监理、起重特种设备安全监理(应执有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必须熟悉塔吊、汽车吊、

履带吊等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技术及电梯升降机械安全管理技术)、脚手架监理(熟悉各类

115

脚手架、模板支撑管理)、土建安全监理、电气安全监理(熟悉高压电气及临时电源管理)、热机

安装安全监理(熟悉起吊作业)、厂内交通消防安全监理、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安全监理等。

1.4.1.4 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

专业监理工程师近五年具有不少于

1 个 660MW 及以上本专业火电监理业绩(其中土建监理工

程师需具有近

5 年内具有不少于 1 个涉及冬季施工的 660MW 及以上火电监理业绩),应具有国家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对口,经委托人面

试合格;应与监理人有正式劳动关系(需要提供近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在本工程进行期间不

得同时任职其他项目;应在投标文件中包含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工程

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项目执行过程中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1.4.1.5 质量管理监理要求:

质量管理监理工程师均应熟悉质监站管理制度及流程、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标准,具有担

任过不少于

1 个 660MW 及以上火电项目质量管理监理业绩,经委托人面试合格,在本工程进行期

间不得同时任职其他项目;应在投标文件中包含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

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1.4.1.6 智慧工地平台管理监理要求:

熟悉工程管理工作流程,能够熟练操作工程相关办公软件及智慧电厂信息管理平台,在项目执

行过程中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1.4.1.7 监理员要求:

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相关业务机构培训取得监理员岗位证书,近五年应具有担任过不少

1 个火电项目本专业监理业绩,专业技术能力强,经验丰富,身体健康,工作踏实,能胜任本工

程项目监理员工作。

1.4.2 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要求

1.4.2.1 项目监理部应配备能够承担本工程项目监理内容和复杂程度的监理人员,监理人员素质

应能适应本工程项目的监理内容和复杂程度,按阶段监理人员到位率应达到

100%。监理单位聘请的

技术顾问或委托人的人员不能作为项目监理部的成员。

1.4.2.2 监理人须编制对本工程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人员名单及分工,交委托人审

核并存档。其中项目监理部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所报的监理人员相符,如需变更应事先征得委托人

同意。另外,如有不尽其职或空挂其名的情况,委托人有权终止监理合同,后果由监理人自行承担

(委托人有权向监理人提出其他人选要求,监理人在接到委托人的书面通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提供

候选人名单供委托人选择)。

1.4.2.3 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只要在监理范围内,委托人提出需要进行的监理项目,监理人应按

正常服务要求执行。

1.4.2.4 对常驻现场人员数量的基本要求

116

按照服务范围的要求,监理人应满足各阶段监理工作需要的足够人员常驻现场工作。在施工期

间,总监理工程师应常驻现场,在提前三天通报委托人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总监理工程师方可离

开现场,但总监理工程师需临时指派一名副总监理工程师代理其总监理工程师职责;总监理工程师、

副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离开施工现场。

1.4.2.5 副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需要随时进驻现场,副总监理工程师离开现场须经委托人同

意。

1.4.2.6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

监理部人员的配备满足下表的要求。委托人有权根据不同阶段工程进度的需求调整监理人数,

人员数量的调整不影响合同总价。至少应按以下专业配备:总监、副总监、安健环管理、质量及进

度管理(可由副总监兼任)、土建专业、汽机专业、锅炉(包括脱硫脱硝除尘、防腐保温)专业、

电气专业、热控(含信息专业)、消防专业、化学(水工)专业、焊接专业、金属专业、输煤专业、

技经专业、工程档案管理、智慧工地信息平台管理等监理人员,各专业人员不允许兼职。各专业人

员不得少于如下配置:

序号

专业

岗位

人数

备注

1

总监

1

具体要求见:

1.4.1 监理人员要求

2

副总监

4

土建、安装、调试、安健环(安全副总

监)各

1 人,具体要求见:

1.4.1 监理人员要求

3

安健环管理

7

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5 人(含专业

机械管理人员),具体要求见:

1.4.1

监理人员要求

4

管理(13

人)

质量管理

进度管理

(可由副总监兼任)

1

监理工程师

1 名,熟悉质监站管理制度

及流程、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

具有

5 年以上 600MW 及以上工程进

度管理工作经验且能熟练使用

P6、

梦龙、

进度、

MIS 等管理软件。

5

结构专业

4

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2 人,具体要求见:

1.4.1 监理人员要求

6

建筑专业

3

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2 人,具体要求见:

1.4.1 监理人员要求

7

土建(7 人

给排水

2

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具体要求见:

1.4.1 监理人员要求

117

8

暖通、消防专业

1

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具体要求见:

1.4.1 监理人员要求

9

总交、测量专业

1

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具体要求见:

1.4.1 监理人员要求

10

汽机

5

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3 人,具体要求见:

1.4.1

11

锅炉(包括脱硫脱硝

除尘、防腐保温)

7

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5 人,具体要求见:

1.4.1

12

电气

4

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2 人(一次 1 人,二

1 人),具体要求见:1.4.1

13

热控(含信息专业)

5

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2 人(含信息专

业),具体要求见:

1.4.1

14

化学(水工)

3

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具体要求见:

1.4.1

15

焊接

4

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具体要求见:

1.4.1

16

金监

2

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具体要求见:

1.4.1

17

安装(18)

输煤

2

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具体要求见:

1.4.1

18

汽机

(5)

可兼任。具体要求见:

1.4.1

19

调试(可由

上述各专

业安监理

装兼任)

锅炉(包括脱硫脱硝

除尘、防腐保温)

(7)

可兼任。具体要求见:

1.4.1

20

电气

(4)

可兼任。具体要求见:

1.4.1

21

热控(含信息专业)

(5)

可兼任。具体要求见:

1.4.1

22

消防专业

(1)

可兼任。具体要求见:

1.4.1

23

化学(水工)

(3)

可兼任。具体要求见:

1.4.1

24

输煤

(2)

可兼任。具体要求见:

1.4.1

25

技经

技经专业监理师

3

至少

1 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

质证书,其他技经人员须持有造价员

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从事不少于

1

600MW 机组等级及以上火电项目

118

技经管理业绩

26

资料

工程档案管理

3

熟悉工程档案管理,能够熟练操作档案

管理相关软件,并具有

3 年以上档案

管理工作经验

27

智慧工地

信息平台

管理岗位

智慧工地信息平台

管理

1

熟悉工程管理工作流程,

能够熟练操作

工程相关办公软件及智慧工地信息管

理平台,责任心强、工作认真。

合计

63

注:

1、监理人数配置按项目施工管理实际需要配备,高峰期时人员配备需满足监理工作要求。

2、监理工程师应持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质量评价人员应持有相应证书。

3、调试监理根据现场情况实时入厂,调试期间按照需要有可能做适当增加。(安装监理兼任)

4、拟派该项目监理工程师需经委托人面试合格后上岗。

119

派该项目监理工程师需经委托人面试合格后上岗。

120

大唐库布齐沙漠至江苏特高压通道配套新能源大基地 4×660MW 煤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人员配置计划表(由投标人填写)

序号

岗位

暂定进度(第一方混凝土前 3 个月

+(里程碑工期 26+2 个月+2 个月+2 个月)+2 个月(尾工))

合计

一、主体工程施工、调试监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人月数

1

总监

2

副总监

(土建)

3

副总监

(安装)

4

副总监

(调试)

5

副总监

(安健环)

6

安健环管

理 01

7

安健环管

理 02

8

安健环管

理 03

9

安健环管

理 04

10

安健环管

理 05

11

安健环管

理 06

12

安健环管

理 07

13

质量管理

14

进度管理(兼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1

大唐库布齐沙漠至江苏特高压通道配套新能源大基地 4×660MW 煤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人员配置计划表(由投标人填写)

序号

岗位

暂定进度(第一方混凝土前 3 个月

+(里程碑工期 26+2 个月+2 个月+2 个月)+2 个月(尾工))

合计

一、主体工程施工、调试监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人月数

15

结构专业

01

16

结构专业

02

17

结构专业

03

18

结构专业

04

19

建筑专业

01

20

建筑专业

02

21

建筑专业

03

22

给排水 01

23

给排水 02

24

暖通、消

防专业

25

总交、测

量专业

26

汽机 01

27

汽机 02

28

汽机 03

29

汽机 04

30

汽机 05

122

大唐库布齐沙漠至江苏特高压通道配套新能源大基地 4×660MW 煤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人员配置计划表(由投标人填写)

序号

岗位

暂定进度(第一方混凝土前 3 个月

+(里程碑工期 26+2 个月+2 个月+2 个月)+2 个月(尾工))

合计

一、主体工程施工、调试监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人月数

31

锅炉 01

32

锅炉 02

33

锅炉 03

34

锅炉 04

35

锅炉 05

36

锅炉 06

37

锅炉 07

38

电气 01

39

电气 02

40

电气 03

41

电气 04

42

热控 01

43

热控 02

44

热控 03

45

热控 04

46

热控 05

47

化学 01

48

化学 02

49

化学 03

50

焊接 01

51

焊接 02

123

大唐库布齐沙漠至江苏特高压通道配套新能源大基地 4×660MW 煤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人员配置计划表(由投标人填写)

序号

岗位

暂定进度(第一方混凝土前 3 个月

+(里程碑工期 26+2 个月+2 个月+2 个月)+2 个月(尾工))

合计

一、主体工程施工、调试监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人月数

52

焊接 03

53

焊接 04

54

金监 01

55

金监 02

56

输煤 01

57

输煤 02

58

技经 01

59

技经 02

60

技经 03

61

档案 01

62

档案 02

63

档案 03

64

智慧工地

备注:

以上是主体工程现场监理的最少人数配置,报价中包含不在现场办公人员费用。必须满足本项目实际工作需求,必要时要按需补充。

分项汇总

主体监理人月数汇总

≥2000

锅炉、汽机、电气、热控、焊接、土建、安装专业质量评价师各

2 人,质量评价项目经理 1 人。各项工作要策划得力,符合创优要求,至本项目

全部创优工作完成。

二、质量评价

及创优咨询

创优咨询提供不少于八批次的现场集中技术咨询服务,平均每批次按

6 人配置,其中至少配备 3 名高级质量评价师;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

称。各项工作要策划得力,符合创优要求,至本项目全部创优工作完成。

(固定总价)

注:

124

1、表中监理人员配备数量及各月到位人数为基本配备的最低保证数量,监理人须按本项目实际工作需求配备充足的人员,总

人月数不少于

2000 人月,且其中总监与副总监人月数均不得少于 37 人月。

2、投标人的监理工程师须按专业及工程需要分阶段配备齐全,应保证设计、施工阶段各专业均有足够的数量,关键部位及工

序应保证旁站跟踪监理。监理部人员的配备应保证整个基建项目中各专业均有足够的数量,招标人有权根据不同阶段工程进

度的需求调整监理人数,人员数量的调整不影响合同总价,总体监理费用不做调增。

3、调试监理根据现场情况及招标人要求实时入厂,调试期间按照需要有可能作适当增加。调试监理可以由各专业监理兼任,

调试监理人月数包含在专业监理人月数中,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4、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期延长,或因部分尾工、单项工程未在监理服务期限内收口的,监理需配备充足的人员配合开展

监理服务,导致监理服务期限延长(或缩短)在三个月之内的(含三个月)监理费用不做调整。

5、监理人需配合项目的专项或总体验收工作,直至项目全部验收完成,监理费用不做调增。

6、项目档案管理专项人员,直至完成项目档案验收及整理移交归档等完成,此工作监理费固定总价用不做调整。

7、项目质量评价,工作需根据项目各阶段定期到现场开展质量评价,直至项目整体工程质量评价报告验收通过,以及项目创

优工作完成。此工作监理费用不做调整。

8、拟派本项目各监理工程师需经招标人面试后上岗。

9、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总监。各专业监理师、质量评价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实需要调整需提前向招标人申请。

10、所有监理工程师应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一级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范围如下:

1)国家级监理工程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颁发。

125

2)省级监理工程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颁发。

3)国家及省级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

126

127

1.4.4 监理人自备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检测设备,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1

无人机

2

全站仪

3

经纬仪

4

精密水准仪

5

工程检测包

6

回弹仪

7

干漆膜测厚仪

8

测振仪

9

测温枪

10

接地电阻测量仪

11

数字兆欧表

12

开关参数测试仪

13

直流电阻测试仪

14

回路电阻测试仪

15

直流高压发生器

16

冲击试验器

17

0.1HZ 装置

18

电缆故障测试仪

19

游标卡尺

20

内卡钳

21

外卡钳

22

焊缝量规

23

扭矩扳手

24

放大镜

25

望远镜

128

序号

设备名称

26

钢卷尺

27

钢卷尺

28

塞尺

1.5 其他要求

无。

二、适用规范标准

适用的规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适用的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最新有效版本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法律

、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 2019 年第 29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 2021 年第 88 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席令 2020 年第 45 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 2010 年第 39 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 2018 年第 24 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 2021 年第 81 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主席令 2003 年第 6 号

9)《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2020 年第 279 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 2014 年第 9 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相关适用内容

12)《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住建部令 2006 年第 147 号

1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住建部令 2006 年第 158 号

14)《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住建部令 2021 年第 52 号

1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 2018 年第 37 号

16)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的通知(国

能发安全〔

2022〕55 号)

17)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通知(国能发安

全〔

2023〕22 号)

2. 适用的国家和行业有关工程建设和监理最新有效版本的规范、标准、规程

2.1 建筑工程施工规程、规范

129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

2)《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2021

3)《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第 1 部分:土建工程》DL/T 5210.1-2021

4)《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土建结构工程》DL 5190.1-2022

5)《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 9 部分:水工结构工程》DL 5190.9-2022

6)《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 169-2009

7)《电力工程地基处理技术规程》DL/T 5024-2020

8)《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9)《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20

10)《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1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

1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

1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14)《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

15)《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13

1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17)《电力工程施工测量标准》DL/T 5578—2020

18)《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 55003-2021

19)《钢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6-2021

20)《砌体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7-2021

21)《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8-2021

22)《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

23)《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

24)《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

25)《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

2.2 安装工程施工规程、规范

1)《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第 1 部分:土建工程》DL/T 5210.1-2021

2)《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第 4 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DL/T 5210.4-2018

3)《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第 5 部分:焊接》DL/T 5210.5-2018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5852-2022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合订本》DL/T 5161.1~17-2018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5850-2021

130

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5840-2021

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5841-2021

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

10)《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617-2010

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

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16

13)《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14

14)《110~750kV 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 5168-2016

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3-2014

2.3 档案规程、规范

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2019

2)《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国档发〔2006〕2 号

3)《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18894-2016

4)《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DL/T 5229-2016

5)《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DA/T 28-2018

2.4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1)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2)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设计管理办法

3)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4)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火电工程优化设计内容和程序指导意见

5)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火电项目四优工程建设指导标准(试行)

三、成果文件要求

3.1 成果文件组成

3.1.1 定期信息文件材料

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委托人报送监理周报和月报,主要内

容包括:

1)工程形象进度;

2)施工质量和安全情况;

3)进场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状况;

4)设备供货和图纸交付情况;

131

5)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

6)监理服务情况;

7)工程建设大事记;

8)工程现场根据进度形成的影像资料;

9)其他。

监理人应使用

P6 或其他项目管理软件实施监理服务,有关工程项目的数据文件材料提供给

委托人共享。

3.1.2 根据监理服务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变更和施工进展的建议;

2)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

3)委托人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

4)工程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监理服务报告。

5)监理服务过程文件材料;

6)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材料;

7)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材料;

8)监理服务协调会议纪要文件材料;

9)质量事故处理文件材料;

10)安全事故处理文件材料;

11)其他监理服务往来文件材料。

3.1.3 监理服务文件材料还应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

A—01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A—02 工程开工报审表

A—03 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调整计划)报审表

A—04 成品、半成品供应单位资质报审表

A—05 安装材料报审表

A—06 复工申请表

A—07 工程变更费用申请表

A—08 延长工期报审表

A—09 整改复查报审表

A—10 技术核定报审表

A—11 工程质量问题(事故报告单)

A—12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

132

A—13 工程报验单

A—14 施工备忘录

B—01 工程停工通知单

B—02 监理备忘录

B—03 监理通知单

B—04 会议记录

B—05 专题报告

C—01 实测项目检查记录表

C—02 外观项目评分表

C—03 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记录表

C—04 监理日记

C—05 监理月报

C—06 工程初验报告

C—07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C—08 安全违章处罚单

3.2 成果文件的深度要求

成果文件的深度按监理规范及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要求。

3.3 成果文件的份数及载体要求

1)纸质版的要求:具体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2)电子版的要求:光盘和 U 盘(移动硬盘)双份存储,具体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3)其他要求:无。

3.4 成果文件的其他要求

四、委托人财产清单

4.1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

1)委托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委托人为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提供正常办公条件。

2)委托人提供的设备清单:无

3)委托人提供的设施清单:无。

133

4)其他:无。

4.2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1)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

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

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委托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

4)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

5)技术标准、规范。

6)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7)其他。

4.3 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1)委托人财产使用要求:

监理人在对委托人财产使用过程中,应保证相关财产的齐全及完整性,未经委托人允许,

不得擅自转借给第三方使用。

2)委托人财产退还要求:

监理人负责完整移送占用委托人的财产,损坏物品按市场价赔偿,技术资料除许可留用外,

全部移交委托人。监理人自购物品自行处理。监理人如不归还委托人的物品资料,委托人将从

监理报酬中扣减。负责移交的物品、财产、住房干净整洁。

3)其他:无。

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1)委托人提供的生活条件:监理人的生活条件需自行负责,委托人不负责提供。

2)委托人提供的交通条件:监理服务范围内,监理人员、质量评价专家的往来交通费用

由监理人自理,监理人根据委托人要求或委托人安排的对工程所用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

生产厂家及其它施工工地进行考察或参加设备的验收及材料的抽查送检,所发生的旅差费也应

由监理人自行负责。

3)委托人提供的网络、通讯条件:委托人为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提供正常办公条件。

4)委托人提供的协助人员:无。

5)其他:无。

134

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监理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监理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4)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6)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

7)监理人自备的试验用房、样品用房。

8)其他。

七、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1.监理人应逐月提交服务期的监理人员考勤。监理人每月开始 5 日内须向委托人提交上月

现场监理人人员的考勤表。

13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评分标准编写

有关内容)

136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37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书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九、廉洁合同

十、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十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138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监理服务期限:日历天,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2.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书

7)资格审查资料

8)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9)廉洁合同

10)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2.2 技术投标文件

1)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

2)监理大纲

3)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4)主要人员简历表

5)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6)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7)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2.3 价格投标文件

1)监理报酬清单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139

3.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14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141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

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本监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

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

件进行事后追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复印件)

142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施工监理招标

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

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

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

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

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

权委托书。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143

四、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44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备注:受益人应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标,

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见

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年 月 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

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

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写

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不争

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本

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

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145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46

五、投标人关于资格的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我公司愿意针对工程施工监理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

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投 标 人:(公章)

地 址: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年月日

147

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书

致:(招标人名称)

兹委托我公司

为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本公司负责处理本工程监

理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到本公司权利和义务的一切工作。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

年月日

148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类型:等级: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如有)

类型:等级: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

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

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

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49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近年财务状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近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至少包括年度审计报

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150

(三)银行资信证明

151

(四)获奖证明材料

企业各种荣誉证书及获奖证明等。

152

八、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

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

投 标 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年月日

153

九、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甲方和乙方协商同

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甲方的纪检监察

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泄露招标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取贿

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费用;

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

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安排出

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无法拒绝的要

在一个月内上交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及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

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甲方遵守执行。

(三)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行贿、

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的工作人

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

品等;不得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的工作人

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的

154

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

甲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

或有关领导。

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纪政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

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乙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乙方应依据党纪政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

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甲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回其投标;对中标的乙方,甲方及

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

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5

十、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分项目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

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

存在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企业人数

XXX 人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及获奖情况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

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

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注:表中“简要描述”的字数,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156

十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157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58

目录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

二、监理大纲

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四、主要人员简历表

五、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六、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七、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159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合同价格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60

(二)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61

二、监理大纲

监理大纲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监理工程概况;

二、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三、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四、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

(一)机构设置

1. 机构框架图

2. 人员进场计划

(二)岗位职责

五、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六、拟投入的监理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一)监理人员资格与经历

1. 总监执业资格

2. 总监任职经历和业绩

3. 其他监理人员专业配置

4. 主要监理人员资格和经历

5. 高中级职称技术人员比例

6. 年龄结构及平均年龄

7. 拟派人员获奖情况

(二)监理试验检测设备

七、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监理措施;

(一)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监理目标

(二)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监理控制方案

八、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一)合同管理方案及范围

(二)信息资料管理方案及流程

(三)监理文件目录及提供时间

九、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十、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一)工程重点部位旁站点设置

(二)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十一、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162

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总人数

其中:总监理师

总监理工程师

代表(如有)

专业监理工

程师

监理员

管理人员

其 他

其中:具有注册监

理工程师证书人

其中:具有高、

中级职称技术人

总监、副总监情况:

姓名

年龄

专 业

职 称

何时任总监理师

在监理单位从事工作年限

总监理师

总 监 理 工 程

师代表

(如有)

安 全 监 理 工

程师

主要监理工程师情况:

姓名

年龄

专 业

职 称

从事电力建设工

作年限

资格经历(主要工程规模、容量及个人工

作范围)

注:上述主要负责人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业绩证明。

163

四、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

/证书号(备注:注册监理工

程师和工程类其他专业执业资

格)

1、

2、

3、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6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64

五、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用途

备注

165

六、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

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

投 标 人:(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年月日

166

七、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

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

字数控制在……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

响应性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月 XX 日2.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月 XX 日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监理大纲编制完整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质量控制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5

安全(环保)控制、现场

文明施工管理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6

进度控制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7

造价控制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8

合同、信息管理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9

现场工作协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0.1

现场组织机构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0.2

总监理工程师业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0.3

总监理工程师具

有工程类其他专

业执业资格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其他

专业执业资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0.4

人员专业配套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0.5

注册监理工程师

所占比例

注册监理工程师所占比例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0.6

高、中级职称技术

人员比例

高、中级职称技术人员比例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1

现场办公及检测设备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2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3

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

建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67

注:表中“简要描述”的字数,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168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169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70

目录

一、监理报酬清单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171

一、监理报酬清单

1. 监理报酬清单说明

……

2. 监理报酬清单(示例)

2.1 投标报价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

备注

1

人工费用

2

设备费

3

管理费

4

税金

5

利润

6

……

合计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172

2.2 分项报价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岗位设置

人数

月数

综合人工费(元

/人·月)

合价金额

备注

施工监理

1

总监理工程师

36

2

副总监理工程师

3

安健环管理监理工程师

4

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监理工

程师

5

土建结构监理工程师

6

土建建筑监理工程师

7

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

8

暖通、消防专业监理工程师

9

总交及测量监理工程师

10

汽机监理工程师

11

锅炉监理工程师(包括脱硫

脱硝除尘、防腐保温)

12

电气监理工程师

13

热控监理工程师

14

化学(水工)监理工程师

24

15

焊接监理工程师

16

金属专业监理工程师

17

输煤监理工程师

173

金额单位:元

说明:

1.人工费包括投标人为完成监理工作所产生的工作人员薪酬、办公、差旅、通讯、食宿、车辆、

设备、保险、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2.综合人月单价的计算只计总监、副总监、监理师监理员人月数;

3.其他类人员如发生的费用不同,可分别列项;

4.其他辅助人员所需费用计入管理费;

5.质量评价服务费用以单项总价(含 6%增值税)包干计入合同总价,不需按综合人月单价计算

18

技经专业监理师

19

工程档案管理监理工程师

20

智慧工地信息平台管理

21

监理员

……

调试监理(可由各专业安装监理兼任)

22

汽机

23

锅炉(包括脱硫脱硝除尘、

防腐保温)

24

电气

25

热控(含信息专业)

26

消防专业

27

化学(水工)

28

输煤

……

质量评价

/

/

/

单独报价,

计入总价

合计

174

报价组成。

6.项目综合单价必须填报。

7.项目综合单价均为含税价。

8.监理人员数量及配置要匹配“1.4.2.6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中的相关要求。

175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