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冠山东公司潍坊滨海200MW/400MWh(一期101MW/200MWh)复合储能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5-06
发布于
山东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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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WEME-DTGX-202605015

广西桂冠山东公司潍坊滨海

200MW400MWh(一期 101MW200MWh)

复合储能电站项目飞轮系统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人:大唐桂冠莱阳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2026 年 05 月

1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3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4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5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6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西桂冠山东公司潍坊滨海 200MW400MWh(一期

101MW200MWh)复合储能电站项目飞轮系统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大唐桂冠莱阳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西桂冠山东公司潍坊滨海

101MW/200MWh 复合

储能电站项目飞轮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WEME-DTGX-202605015

2.2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

2.3 建设规模:101MW 本项目为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规模为

200MW/400MWh,包含 100MW/200MWh 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和 1MW 飞轮储能系统。

2.4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 40 天开始供货,2026 年 7 月 30 日前完成供

货,实际发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设备名称: 高速飞轮储能电机设备系统

2.6 数 量: 详见技术部分

2.7 技术规格: 详见技术部分

2.8 招标范围:飞轮储能系统内部所有的机械、电气、通信、外壳、防雷

接地、线缆等连接均属于投标人的责任范围;

PCS 交直流侧、储能系统本体的

动力、控制、通讯线缆均由投标方负责采购、电缆终端制作、接线、安装、试

验等。招标方只负责设备基础、飞轮储能系统以外的连接电缆采购及安装和飞

轮储能系统主接地网施工。投标人负责飞轮系统的测计量、配电、环控、消

防、自用电计量、门限开关的通信和联调等。飞轮储能系统应预留与升压站监

控系统、混合储能协调控制系统、电化学储能

EMS 系统等系统的通讯接口。主

9

导飞轮系统的调试、试验等工作,满足并网要求,同时配合招标人的有关工

作。

2.9 交货地点:潍坊市滨海区储能站区

2.10 其 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台套 500kW/125kWh 及以上等级的飞轮储能

系统或其中电机或其中

PCS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

的证明材料

,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1)合同首页、合同

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

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

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

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需要满足盖

章要求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商务文件、技术

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在相应部分投标文件首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 CA

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

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5 月 12

日至

2026 年 05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6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11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标 人: 大唐桂冠莱阳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址: 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126-1 号龙滩大厦

邮编:

530029

联系人:

郭楚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12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不允许实质性偏差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如有,根据情况填写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80029 元,形式可为投

标保函或银行电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

方均有约束力。2.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

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2.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2.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

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

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2.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3.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原件,投标人需将电子保函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

对应位置。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5.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5.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

,要求中标单位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

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5.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

内足额缴纳。6.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6.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6.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

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

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

3)因招标人原因

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3 年(2023 年至 2025 年),若上一年度财

务报表未完成,可往前提一年度;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后实际时间提供。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10%□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

,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

2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1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2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3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存在四项全部一致情形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4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5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6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以上示例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

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7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8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9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0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1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2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33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34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35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36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38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

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飞轮系统设备

50%

10%

40%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39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项目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

件商务部

分的响应

性和投标

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

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

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

4

(含)

-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

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

2

(含)

-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

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

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

平均)

25

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得 25 分;

2000 万元≤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3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19 分;

其余得

17 分。

2.2

发明专利

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

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

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

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同一个项目获奖以最高级别获奖

得分记入,不重复计分。

3

财务状况

40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

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年度盈利指该会计年度的净利润>0,

年度不盈利指该会计年度的净利润≤0。

3.2

流动比率

(最近一

年)

15

流动比率≥

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

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

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1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

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

扣至

1.5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15

供货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5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2 分,最高不超过 15分。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

3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性能、主要参数指

标、相应的证明文件、计算书或报告等方面情况,

按优、良、一般分档

优档(

25<得分≤35)

良档(

15<得分≤25)

一般档(

5≤得分≤15)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20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材质选择、结构特点、

设备配置方案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

般分档

优档

(15<得分≤20)

良档(

10<得分≤15)

一般档(

5≤得分≤10)

5

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情

1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配置方案的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10<得分≤15);

良档(

5<得分≤10);

一般档(

0≤得分≤5)

6

供货范围及售后服务

10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包及外购、供货保障措施等方面情况以及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进行评审,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8<得分≤10);

良档(

6<得分≤8);

一般档(

4≤得分≤6)

42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

计算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a.电商平台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为准;b.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d.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e.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f.各投标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不一致时,调整为统一税率计算。招标人无法抵扣进项税时,不予调整。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除 f 情况外,评标价高于投标报价的,合同签订价格以投标报价为准;评标价低于投标报价的,合同签订价格以评标价为准。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由投标人对评标价作出确认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评标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作否决处理。

3

评标基准

价(K)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1.若有效评标价为小于等于 3 家时,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

【基准价计算公式:K= { (P1+P2+P3+…+Pn)/n)};

(n≤3)

2.若有效评标价为 4-6 家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

【基准价计算公式:K= {(P1+P2+P3+…+Pn-

1)/(n-1)};

(4≤n≤6)

3.若有效评标价为 7 家(含 7 家)以上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和最低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2+P3+P4+…+Pn-1)/(n-2)};(n≥7)】4. 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开标时投标人为 7 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7 家,则按照上述 1 和 2 原则进行计算。

4

报价评分

计算

(100

分)

1. 报价分(100 分)报价分计算办法:1.若评标价 A 等于 K 时,得 80 分(基准分)

2.评标价 A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 1 分,最低得 60 分;3.评标价 A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加 1 分,最高为 100 分;4.备注:上述两条均按照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若开标时投标单位为七家以上(含七家)

,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七家,则按照(1.1)原则

合计

100

43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计算价格分。

44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及顺序对

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或在规

定的时间内未回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修正后的最终投标

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45

1)开标记录表(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不一致

的,以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为准。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分项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

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当分项报价的合价大于投标报价时,以投标报价为准,按比例调整相应子目

的单价或合价;签订合同时以投标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

合价。

当分项报价的合价小于投标报价时,以分项报价的合价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

5)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招标文件给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除

外),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办理结算时招标人不予支

付缺漏项的费用。

如果存在增项等超出招标范围的报价,评标价不予核减,投标报价核减,签

订合同时以核减后的投标报价为准。

6)暂估价、暂列金额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漏报、少

报或多报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修正投标报价。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46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48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49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50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51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对于“四新首台套”设备,必要时应委托科研总院或有资质

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设备的监造和性能验收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监造的范围、方式

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52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

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

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

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55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56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57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58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59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60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61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62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5.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63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4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大唐桂冠莱阳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1.1.2.3 卖方:XXXX

1.1.13.1 工程:广西桂冠山东公司潍坊滨海 200MW/400MWh(一期 101MW/200MWh)

复合储能电站项目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

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进行。

买 方 联

卖 方 联 系

联 系 电

联系电话:

传 真 :

传 真 :

65

电 子 邮

电子邮件:

联 系 地

联系地址:

邮 编 :

邮 编 :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计价货币是人民币。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

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

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无。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

中不另行支付。

另外,付款方式等如下:

3.2.1 (1)付款形式:电汇

2)付款比例:1:2:5.5:1:0.5(预付款:投料款:到货验收款:初步验收款:

质保金)。

3.2.2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日期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买方审核无误

1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给卖方作为预付款

66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卖方应按照买方要

求返还预付款,同时应以买方支付预付款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支付预付

款占用期间的利息。

3.2.3 设备款的支付:按每台套设备分别付款。

3.2.3.1 合同设备准备投料生产,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投料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

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20 %作为投料款

1)设备监理签字的支付证书。

2)合同设备排产计划、主要原材料采购合同复印件。

3.2.3.2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进度款支付申请手续。买

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55%作为到货款。

1)设备监理签字的设备放行单。

2)到货验收证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 100%,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3.2.3.3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

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10%作为初步验收款

1)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3.2.3.4 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卖方凭下列单

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3.2.3.4.1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有以下 2 种方式,原则上采用第 1 种方式,

1)保函(保险)方式:结清款

在收到卖方开具的经买方同意和确认的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后,及时支付质量保证金

的对应价款或结清款,质量保证金保函期限至全部合同材料质量保证期满,保函为不可撤销保

函,不设免赔额、免赔率。

2 现金方式:结清款

全部合同材料质量保证期届满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由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

书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 5 %的结清款。

1)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67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不另行约定)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

,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

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

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

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

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

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68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

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

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

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

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

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

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

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

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9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4 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

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金额为合同总价

10%,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

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70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

11.7 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

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

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

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

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

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71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填写)

,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

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

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

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

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

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

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

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山东烟台

72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

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

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

7)分项报价表;(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

期服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并修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73

年 月日

74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

于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

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

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

内无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

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邮政编码:

话:

年月日

75

76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77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78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79

80

第二卷 技术文件

第五章 供货要求

(本章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带“★”号的技

术要求,否则视为实质性偏差。本表格中要求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与以下正文中的不一致

时,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号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

1

第一节 通用部分

81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飞轮系统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

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

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本次招标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

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

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

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

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

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

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范

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

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

准。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

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则投标

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

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

82

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T34133 储能变流器检测技术规程

T/CNESA

1202

飞轮储能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T/ZSEIA 006 磁悬浮飞轮储能单元技术规范

T/ZSEIA 007 磁悬浮飞轮储能系统技术规范

GB/T 44933 电力储能用飞轮储能系统技术规范

GB/T 44934 电力储能用飞轮储能单元技术规范

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

电气安装工程盘柜二次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5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

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T 19666 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

GB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通知(国能安全

[2014]161 号)

GB/T46372 飞轮储能电站调试导则

注:

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准。法

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经济合

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

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招标

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1 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

试验标准。

2.1 招标人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飞轮本体、预

制舱集成、

PCS、变压器等设备车间),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招标人将为此目的而派遣

83

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2.2 投标人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 15 天,通知招标人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程安排,招标人

将确定对合同设备的哪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现场验证

,并将在接到投标人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

的日程安排通知后

10 天内通知投标人。然后招标人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投标人和(或)其分包商生产

现场

,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

合同规定的标准

,或包装不满足要求,招标人代表有权发表意见,投标人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

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

, 现场验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

2.3 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收,投标人应更换被拒

收的货物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2.4 若招标人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关于不派员到投标人和(或)其分包

商工厂的通知后

,或招标人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

2.5 储能系统主要设备的出厂验收报告在并网前必须取得权威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型式试验报

告。

2.6 招标人对货物运到招标人所在地以后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利,不得因该

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招标人或其代表进行过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

2.7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

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

的组成部分。

2.8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9 投标方应至少提前 15 天将制造、组装重要阶段的日期和工厂试验日期、地点通知招标方参

加检验。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全部工厂试验文件的经认可的副本。

2.10 投标人应向监造者提供下列资料:

 重要的原材料的物理、化学特性和型号及必要的工厂检验报告;

 重要外协零部件和附件的验收试验报告及重要零部件和附件的全部出厂例行试验报告;

 设备出厂例行试验报告、半成品试验报告;

 型式试验报告;

 与分包方的技术协议和分包合同副本;

 合同设备的组装图、引线布置图、装配图及其他技术文件;

 设备的生产进度表;

 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备忘录。

84

3.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投标方按招标方要求组织人员在项目所在地进行。

4.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4.1 技术文件中的图纸和资料(但不限于):

a)飞轮储能系统电气系统图;

b)储能变流器(PCS)电气系统图;

c)飞轮电机变流器(AC/DC)电气系统图;

d)飞轮系统电气系统图;

e)飞轮储能系统通信框图;

f)储能变流器(PCS)通信框图;

g)飞轮电机变流器(AC/DC)通信框图;

h)飞轮系统通信框图;

i)储能变流器(PCS)安装接线图;

j)飞轮电机变流器(AC/DC)安装接线图;

k)飞轮系统安装接线图;

l)集装箱体设备布置图、外形图、基础图(集成平台上安装集装箱);

m)平台外形图、结构图、安装图(如有);

n)配电、消防、环控、照明、计量、视频监控系统、在线监测等附属设备系统图;

o)飞轮储能系统(含箱体、箱体顶部支架)吊装图;

p)飞轮储能系统型式试验报告;

q)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或图纸。

2)合同签订后提供审查使用的图纸和资料(但不限于):

在合同签订后

7 天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图纸资料,供买方及工程设计单位审查使用:

a)飞轮储能系统(含箱体、箱体顶部支架)外形尺寸图、吊装图、地基图,图中应详细标出

全部重要尺寸,运输尺寸,运输重量,起吊位置等;

b)飞轮储能系统(含箱体)内部电气接线图、二次原理图(图中标明回路编号、设备编号及

端子编号、端子排的端子编号)

、端子图、通信系统图;

c)35kV 升压变压器电气接线图、二次原理图(图中标明回路编号、设备编号及端子编号、

85

端子排的端子编号)

、端子图、通信系统图;

d)平台外形图、结构图、安装图;

e)储能变流器(PCS)主要技术性能及参数;

f)飞轮电机变流器(AC/DC)主要技术性能及参数;

g)飞轮系统主要技术性能及参数;

h)储能变流器(PCS)对外通讯协议及点表;

i)飞轮电机变流器(AC/DC)对外通讯协议及点表;

j)飞轮系统对外通讯协议及点表;

k)飞轮管理系统(FMS)对外通讯协议及点表;

n)计量系统对外通讯协议及点表;

o)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或图纸。

3)最终提供(随设备到货)的图纸和资料(但不限于):

a)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包括设备安装、运行、操作、故障检查及维护);

b)现场调试试验大纲;

c)最终确认的图纸资料;

d)各参数整定范围说明书;

e)详细的设备清册;

f)厂内产品检查及出厂试验记录;

g)按规定应随设备到货的有关图纸资料(包括设备出厂合格证);

买方及工程设计单位需要的其它图纸和资料。

4.2 卖方技术文件审查

1)买方对卖方图纸和技术文件只作概要的审查,图纸或说明中的任何性质的错误和偏差,或

由此偏差而产生的与其它产品的矛盾,均仍由卖方负责。

2)买方将在收到图纸和技术文件后的 7 天内复核并返回给卖方 1 份注有“已审查”、“已审查

并修改

”或“返回修改”字样的复印件。注有“返回修改”的复印件,卖方应在收到后的 7 天内进行修改。

“已审查”和“已审查并修改”的复印件即是同意卖方按该图纸和技术文件以及修改部份(如果图上标有

的话

)对设备进行制造和加工。买方也可以通过传真的方式对图纸和技术文件提出审查意见或予以确

认。

3)审查并不意味着免除卖方对于合同文件应负的责任。

86

4)卖方提供的文件如不符合本规范的要求,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进行修改。

5)所有提供给买方审查的图纸需盖有“送审”图章,并应留有清洁的空白处,便于标记和评定。

所有正式提交给买方最终的正式资料均需盖有

“正式”图章。

4.3 图纸数据的有效性

1)所有进口设备及元器件均应提供完整的中文资料。

2)除本节所列图纸数据外,随工程进度或电站需要所必须的其它图纸数据应随时填补,所增

加的部分,卖方有义务提供并不得另增费用。

3)对于卖方提交的不符合要求的图纸,买方将书面通知卖方,并要求卖方修改后重新提交。

4)由于重新提交图纸而推迟了交图时间,进而影响工程进度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5)卖方对已提交的图纸数据不得随意改动。

6)只有当所有规定的全部文件提交,买方签发一份交接证明给卖方,否则,将认为该项工作

未完全完成。

4.4 卖方按下表规定的数量提供图纸和资料

7.4 图纸和资料提供表

数量及单位

买方

工程设计单位

项目

图纸和资料

U 盘

图纸和资料

U 盘

供审查的工厂图纸资料

3

2

最终工厂图纸

10/套

1/套

2

1

试验报告、安装维护说明

10/套

1/套

2

1

5.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卖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设备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并有减振、防冲

击的措施,以确保合同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同时应避免运输、装卸过程中由于垂直、水平加

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

5.1 卖方应根据合同设备不同的形状及特性进行包装,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

防雨、防霉、防锈、防腐蚀和防震等保护措施,以保证合同设备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

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的喷漆,以适应远途海上、陆上运输条件和

大量的吊装、卸货、长期露天堆放以及实际运行时的需要,从而防止雨雪、受潮、生锈、腐蚀、受

振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

5.2 产品包装前,卖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5.3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或更好的方式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

印刷以下标记:

87

设备

“发往(项目所在地买方指定地点)”

1)项目:

2)合同号:

3)收货人:

4)发货标记(唛头):

5)收货人编号:

6)目的地:

7)设备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8)毛重/净重(用 kg 表示):

9)尺寸(长×宽×高,用 cm 表示):

5.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

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其所需费用由卖方承担。

5.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图号的详细装箱单、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

说明各一式二份。

5.6 合同设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上述内容,并标明“备

品备件

”或“专用工具”的字样,随相应部套同批发货。

5.7 卖方应在成包的或成捆的散装附件上贴注标签,标签应以清晰的中文印刷体书写,注明相

关内容。

5.8 各种设备和材料的松散零星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

5.9 栅格式箱子或类似的包装,应能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

备及零部件。

5.10 所有仪器仪表必须用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5.11 卖方及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包装箱应连续编号,而且在全部装运

的过程中,装箱编号的顺序始终是连贯的。

5.12 对于合同设备的包装物,买方一般认为不回收,卖方如果要求回收,则应在包装物的醒目

位置标注

“回收”字样,并在设备开箱验收后由卖方人员负责回收,买方不负包装物的保管责任,回

收费用由卖方承担。

5.13 如果单件箱的重量在 2t 或 2t 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中文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

记标注

“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

上清楚地标注

“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此端朝前”、“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

88

中使用的适当标记。

5.14 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

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

情况的方法。

5.15 裸装合同设备的装箱单应分别集中包装,随合同设备发运。

5.16 卖方应负责选定承运人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发货。

5.17 卖方应分别在每批合同设备预计启运前,对于符合发货规定的合同设备,以传真或 E-mail

pdf 文档)的形式将如下各项内容通知买方和现场。

5.18 通知内容:

1)合同名称和合同号;

2)货物描述;

3)货物详细名称及编号;

4)每件货物毛重和净重;

5)总体积;

6)预计尺寸;

7)单件重量超过十吨(含十吨)或尺寸超过 10 米的设备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

8)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

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

,卖方应用传真通知买方货物名称、数量,并同时提供品名、性质、特

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的说明书;

9)其他必要的资料。

5.19 卖方应在合同设备装车完成后 24 小时内,以传真或 E-mail 等形式将合同号、设备名称、

数量、毛重、体积(用

m3 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

的重量超过

20 吨(t)或体积超过长 12m、宽 2.7m 和高 3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

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6 工厂组装、试验见证

卖方应按规定对储能系统及其附属设备在工厂进行组装和试验。在工厂试验前

15 天,卖方应

提交试验大纲,并说明技术要求,试验标准和试验方法。买方代表应参加主要项目的试验,并有权

聘请独立的、经国家认证的试验机构的专家参加主要项目的试验见证。对有疑问的设备试验,买方

提出要求进行其他试验以验证设备的性能时,卖方应免费执行。见证试验项目未通知买方参加或未

经买方书面表示放弃工厂试验见证的任何设备不得装运出厂。

89

卖方应提供所有工厂试验项目的清单,清单中还应包括使用的方法和标准以及试验项目的进度

90

第二节 专用部分

91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储能系统所需设备的供货及指导安装,包括飞轮储能系统供货范围

:35kV 升压变压器、储能变流器(PCS)、飞轮电机变流器(AC/DC)、飞轮系统(含飞轮本体、

制动单元、飞轮电机附属设备等

)、飞轮管理系统(FMS)、计量系统、不间断电源系统、视频

监控系统、在线监测

(包括温度、电压等)、附属系统(包括集装箱体及内部的配电、环控、

消防

(其中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要求与主站同一品牌)、照明、门限开关等及其箱体内所有电

气元件、电缆和通信线缆等全部附属设备

)。

卖方负责设备与储能电站监控系统平台

(包括监控系统、AGC/AVC 系统、一次调频系统

)的通信及联调。

卖方负贵

35kV 升压变压器、储能变流器(PCS)、飞轮电机变流器(AC/DC)飞轮系统(含

飞轮本体、制动单元、飞轮电机附属设备等

)、飞轮管理系统(FMS)、计量系统、不间断电源

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在线监测、附属系统

(包括集装箱体及内部的配电、环控、消防、照

明、门限开关等及其箱体内所有电气元件、电缆和通信线缆等全部附属设备

)等之间的通信

和联调。招标方仅提供电缆至飞轮系统设备的第一个接线端子处。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产品特点,自行选择集成方案。

整体系统质保期限的相关服务:包含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

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储能设备应满足电网及能源主管部门验收标准(以上所例举内

容不一定完全满足电网及地方能管管理部门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除上述所述范围以外的必

须完全满足电网、能源管理部门、行业标准要求的完整的储能系统及方案,并包括在此次招

标范围之内)

以及所应用项目公司相关的如下内容(如有)

1)配合办理与项目储能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储能备案手续,电力质

检、防雷、消防、劳动卫生手续等;

2)配合办理储能项目并网前、后的各项试验及验收手续,取得相应报告;包括但不

限于: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电力公司并网验收、满足电网验收要求的飞轮储能系

统到货至并网各阶段第三方检测等;

3)承担本储能系统安装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协调工作;

投标人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设备、材料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电网及招标人的技

术标准及要求。

此外,投标人应提供储能系统现场安装调试相关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各设备布

置图、电气连接图、通讯系统图及其它供货范围内的图纸。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

本标段招标范围内,若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储能项目的功能、安全、

92

稳定运行、并网是必不可少的,则这些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

中。

供货范围包括招标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型式和出厂试验、出厂前预组装检查、包装

发运、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提供技术文件及资料、技术培

训、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系统调试等。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

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 项目概况

储能电站规划建设

200MW/400MWh 储能系统,一期建设 101MW/200MWh 储能系统,

包含

100MW/200MWh 磷酸铁锂储能系统和 1MW 飞轮储能系统。

3. 专用技术要求

1-技术参数要求

根据工程需要,要求投标方提供储能系统及配套设备,详见附表

3.1-1,储能系统

技术参数考核见附表

3.1-2 及 3.1-3。

3.1-1 飞轮储能系统及配套设备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35kV 升 压 变

压器

2

1.1

干式变压器

容 量 (

kVA ):

SCB14-630kVA-35;

铜芯;

过载能力:

1.1 倍

长期;

高压侧电压

35kV;

冷却方式:

AN/AF;

配 置 温 控 仪 和 风

2

满 足

GB20052 二 级 能

效要求

低压侧电压等级与

表 内

2.1 储 能 变 流 器

PCS)配套。

变 比 :

35 ±

2X2.5%/0.69kV

接线组别

Yd11,

短路阻抗

Ud=6%。

1.2

高低压设备

高压侧配置“负荷

开关

+熔断器”,低压侧

配置断路器

2

1.3

辅助设备及其

箱 变 保 护 测 控 装

电流互感器

氧化锌避雷器

1

卖方根据方案提供

配套设备配置

93

母排等

2

变流器

PCS 总 功 率 :

500kW

AC/DC 总 功 率 :

500kW

2

2.1

储 能 变 流 器

PCS)

单台

500 kW

DC : 950-1200 V

(卖方提供)

AC: 690 V(卖

方提供)

2

总功率

500kW

1.1 倍长期过载能

2.2

飞轮电机变流

器(

AC/DC)

单台

500 kW

AC:0~690 V(卖

方提供)

DC : 950-1200 V

(卖方提供)

2

总功率

500kW

1.1 倍长期过载能

IGBT 双向变流

2.4

交流汇流系统

含交流断路器、汇

流母线、防雷、接地等

1

卖方根据投标方案

配置

3 飞轮系统

1000kW/250kWh

1

包括内部连接电缆

和通信线等

3.1

飞轮本体

飞 轮 本 体 循 环 次

数(次)

:≥

100 万;

系 统 循 环 次 数

(次)

:≥

100 万;

理 论 系 统 放 电 深

度(

%):100;

系 统 充 放 电 效 率

%):≥80;

充 、 放 电 倍 率

C):4/4;

500kW/125kWh

按 投

标 人

实 际

数量

转子材质:合金钢

轴承系统:全磁悬浮

定子冷却方式:空冷

单台功率(

kW):大于

500kW/125kWh/0.25

小时

转速范围(

rpm):

1500~5500rpm

全功率频繁动作次

数(次

/h):>120 次

3.2

制动单元

1

3.3

飞轮电机附属

1

94

设备

3.4

飞轮管理系统

FMS)

通信接口:

2 个光

以太网口,

6 个电以太

网口,

6 个串口

通 信 规 约 :

IEC61850-

MMS/IEC104/Modbus

含规约转换功能

1

通信接口数量满足

工程实际需求

4

计量系统

1

4.1

交流电度表

双向电能计量

有功

0.2S 级,无

2.0 级

1

设置在升压变高压侧,

含电度表专用接线盒

数量与升压变数量一致

4.2

交流电度表

0.5 级

1

设置在

PCS 直流侧

( 电 池 系 统 至

PCS 之

间)

,含电度表专用接线

数量与

PCS 数量一

4.3

交流电度表

0.5 级

1

设置在配电系统内

用于自用电计量,含电

度表专用接线盒;

总回路

1 块

5

通信控制系统

1

5.1

CAN 口转光口

装置

用 于 消 防 系 统 信

息传输

1

与消防系统(火灾

报警控制器)一并安装

每个集装箱配置数

量暂定为

2 个

6 配电系统

1

满足工程需要

6.1

配电系统

含进线、出线空开

1

配电系统为

0.4kV

三相四线制

6.2

不间断电源系

1

6.3

辅助变压器

容 量 (

kVA ):

40kVA-0.38

1

满足飞轮系统自供

电配电需求。

95

变比

0.38/0.38kV

接 线 组 别

Dyn11

短路阻抗

Ud=4%。

7

环控系统

含温湿度传感器等

1

8

消防系统

含 感 温 感 烟 探 测

器、火灾自动报警器

(与主站同品牌)、手

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及信息上送等

1

9

视频安防系统

1

可接入主站视频监控系

10

辅助系统

门限开关、照明、

接地等

1

11

电缆和通信线

每套含(不限于)

1

箱外线缆均为防鼠蚁、

阻燃、铠装屏蔽型,双

层外护套层工艺

箱内线缆采用阻燃铠装

屏蔽型

长度和数量满足工程需

11.1

集装箱内电缆

和通信线

包 括 箱 体 内 所 有

汇流、动力、控制信号

电缆和通信线缆

1

电缆均为阻燃铠装屏蔽

长度和数量满足工程需

11.2

铠装屏蔽以太

网线

超五类

PCS、AC/DC、FMS、

计量系统、测控系统、

交换机、监控系统、

AGC/AVC 系统、一次

调频系统等之间的通

信线,含接头

m

2

00

长度和数量满足工

程需求

11.3

铠装屏蔽双绞

线

ZRC-DJYP2VP2-

22-300/500V-

2×2×1.5mm2

m 200

长度和数量满足工

程需求

96

PCS、AC/DC、FMS、

计量系统、测控系统、

交换机、监控系统、

AGC/AVC 系统、一次

调频系统等之间的通

信线,含接头

11.4

铠 装 单 模

16

芯尾缆

光 纤 终 端 盒

GOOSE 网交换机、监

控网交换机)至相邻子

阵通信箱

/35kV 汇集站

配线架

/220kV 升压站

配线架等的通信线

尾 缆 长 度 暂 定

200 米/根

2

本对侧跳线规格、

长度和数量满足工程需

11.5

铠 装 单 模

16

芯尾缆

光 纤 终 端 盒

GOOSE 网交换机、监

控网交换机)至调频主

机之间的通信线

尾 缆 长 度 暂 定

200 米/根

1

本对侧跳线规格、

长度和数量满足工程需

11.6

控制电缆

1

长度和数量满足工程需

11.7

铠装单模

8 芯

尾缆

火 灾 消 防 系 统 至

光纤终端盒间的通信

线

尾缆长度暂定

100 米/

2

本对侧跳线规格、长度

和数量满足工程需求

12

集装箱体

×宽×高(mm):

2

12.1

集装箱体

含照明、通风、加热、

防凝露、接地等

1

12.2

其它附件

设备间连接母线、电缆

及其连接件、绝缘支撑

件等

1

97

3.1-2 飞轮储能系统技术参数响应表

储能系统

名称

招标方要求

投标方保证值

备注

系统额定功率(

MW)

1

系统存储电量(

MWh)

0.25

系 统 可 用 存 储 电 量

MWh)

0.225

飞轮单体系统放电能

量(

MWh)

≥0.125

单台额定功率(

kW)

500

单台有效充放电容量

kWh)

112.5

放电深度

DOD%)

100%

直流侧额定电压(

V)

950

充放电响应时间(

ms)

100ms

额定功率充放电时间

min)

13.5

充 放 电 转 换 时 间

ms):

200ms

深度充放电循环

次数(万次)

100 万

转子材料

合 金 钢

/ 高 强 度

电机类型

电励磁感应子电

轴承系统

磁悬浮轴承

冷却方式

空气表冷

额定转速(

rpm)

4000

最高转速(

rpm)

5500

充放电循环效率

80%

充放电倍率(

C)

4

单 个 集 装 箱 尺 寸

W×D×H)(m)

13×3.3×3.6

98

单个集装箱重量(

t)

19(单舱体)

13(设备)

3.1-3 储能变流升压系统参数响应表

名称

招标方要求

投标方保证值

备注

储能变流器

供应商

交流输出

三相三线

额 定 功 率

kW)

额定功率

≥500kW

过载能力

110% : 不 少 于 10min ;

120%:不少于 1min

额定电压

可 适 应 电 网 电 压

-

10%~+10%的波动。

额 定 电 网 频 率

Hz)

与电网频率一致。

总 电 流 波 形

畸变率(

THD)

额定功率下总电流波形畸

变率≤

5%

参照

GB/T14549

功率因数

0.98(超前)~ 0.98(滞后)

无 功 功 率 响

应时间

≤100ms

参照

GB/T34120

功率控制偏差

功率大于额定功率

20%时,

功率控制偏差不超过

5%

直流分量

额定功率运行时交流侧电

流直流电流分量不超过额定电

流的

0.5%,并提供认证报告

稳压精度

±2%

GB/T34120/3413

3

稳流精度

±5%

GB/T34120/3413

3

故障录波

具备

额 定 功 率 充

电效率

≥95%

GB/T34120

额 定 功 率 放

≥95%

GB/T34120

99

电效率

充 放 电 转 换

时间

100ms

GB/T34120

噪声

≤85dB

额定电压时,距离

设备

1m 处

冷却方式

风冷

/液冷

通讯接口

1 路 RS485 或 CAN(和电

池管理系统通讯)

,2 路网口

接线方式

下进下出

升压变

供应商

型号

SCB14

变 压 器 容 量

kVA)

630

联接组别

Yd11

分接范围

35kV±2×2.5%

低 压 侧 额 定

电压(

V)

690

调压方式

无励磁调压

额定频率

50Hz

阻抗电压

6%

空载电流

空载损耗

满足国标

II 能效要求

负 载 损 耗

(120℃时)

绝缘耐热等级

F 级

高压侧负荷开关

额定电压(

kV)

35

额定电流

A)

630

额 定 短 时 耐

受电流

25kA/4S

操作方式

手动

机械操作次数

≥3000 次

100

辅助接点数量

2 常开 2 常闭

隔离开关

额定电压(

kV)

25

额 定 短 时 耐

受电流

25kA/4S

额定电流

630A

接地开关

额定电压(

kV)

35

额 定 短 时 耐

受电流

25kA/4S

额定电流

630A

过电压保护器

(附放电计数器)

西安广大或同等

额定电压

51kV

持续运行电压

40.8kV

操 作 冲 击 电

30/60μS)

114kV

储 能 变 流 升

压预制舱

尺寸(

W×D)

13m×3.3m

重量(

kg)

19(单舱体)

13(设备)

舱体数量

1

防护等级

≥IP55

1、一般要求

1、储能系统包括飞轮储能系统、变流器、升压变等附属设备,储能系统拥有独立的

自供电系统、温度控制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应急系统、消防系统等自动控制和安全保障系统;飞轮系统可选用合金钢转子飞轮或者高强度钢转子飞轮。投标人根据选择的技术路线,选择一种飞轮储能系统类型进行投标报价。飞轮系统具备功率闭环控制策略,在整个充放电转速运行区间保持恒功率充电或放电。

投标人应根据整个储能系统的功能和技术要求提供完整的设计方案,方案中至少应包

括电飞轮储能系统集成方案、飞轮储能系统及

PCS 的布置方案、设备运输方案、吊装安装

方案、

、运行维护方案、安全措施方案、技术服务组织措施等。

101

飞轮应具有安全可靠的失电保护及快速停机解决方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相

关解决方案;储能系统设备间内应设置固定简易灭火系统;

储能变流器本体应满足

GB/T 34120 的要求,干式电力变压器应满足 GB20052、

GB/T10228 及 GB/T 1094 的相关要求,若为储能变流升压系统作为整体其方案应设计合理,相关技术要求参考

GB 17467 的要求;储能变流升压系统的短路分断能力需根据短路

阻抗经核算后选择大于计算短路电流值的元器件;

储能系统的运行要求:储能系统运行控制系统应提供完善的内部监测、控制、故障保

护与切除、事件记录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投切控制、运行模式控制、设备状态、运行温度、环境控制和监测等功能。储能系统内具备重要负荷紧急备电功能,保证控制系统、信号系统、消防系统在断电情况下能够正常工作;

储能系统能够接收并按电网公司下达的调度指令要求进行响应;投标方的储能集成方案在满足标准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应以提高系统效率、减少土地

占用及性价比最优为原则。

自供电系统应包括预制舱内的热管理、消防、保护测控、通信等舱内所需电源要求。

自供电系统单独配置干式变压器以满足舱内需求。

投标方应提供如下相关资料(但不限于)

储能变流器电气系统图

储能变流器通信框图

储能变流器安装接线图

飞轮电气系统图

储能系统(包括变流器)认证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

飞轮试验报告、测试报告

设备数据清单(温度

振动 电压 电流)注:招标方只接受独立且有检测资质的第三

方测试及认证,或提供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声明函,并保证在并网前提供第三方权

威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102

2、飞轮储能系统技术要求

2.1 飞轮储能系统性能要求在额定环境温度下,飞轮储能系统循环寿命不低于

100 万次;

飞轮储能系统应具备完善的安全防护功能(过压、过流、短路、热失控)及防护措

施,系统应自动监测飞轮储能系统运行状态,计算系统充放电电压

/电流限制;

飞轮储能系统有完善的热管理系统,通过对系统电压、温度的监视,保证系统温度和

电压运行在安全范围内,并可及时对故障飞轮进行隔离并发出告警,保证系统的安全性;

飞轮储能系统单元内,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绝缘电阻、介质强度应满足

GB7251.1-

2023《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 1 部分:总则》;

飞轮储能系统需要进行防震设计;飞轮储能变流器应具备良好的高低温性能,并提供低温及高温环境的性能测试数据;飞轮储能系统本体固定结构必须充分牢靠,确保飞轮储能系统在使用寿命期内不会出

现变形、开裂等安全隐患;

飞轮的布置和安装应方便施工、调试、维护和检修;飞轮储能系统应有带电警示标志;飞轮储能系统在充放电过程中外部遇明火、撞击、雷电、短路、过充过放等各种意外

因素,不应发生爆炸;

2.2 飞轮储能结构及工艺2.2.1 飞轮本体飞轮本体的三相端子有明显标志,便于连接、巡视和检修;内部结构应符合厂家的设

计和工艺要求。飞轮壳体、外盖不得有变形、裂纹及污迹,标识清晰。

2.2.2 真空泵真空泵泵体清洁、无渗油,油颜色正常,油位在正常液位区间。2.2.3 冷却系统可采用空气冷。2.2.4 柜体(

1)外形尺寸

为保证美观,设备外形尺寸高度、色调应统一,整体协调。(

2)柜体结构要求

柜体的基本框架为组合装配式结构,螺钉紧固互相连接成基本框架,柜体就位安装的

垂直倾斜度不超过

5%。

柜体表面采用静电喷涂,全部金属结构件都经过特殊防腐处理,以具备防腐、美观的

性能。结构安全、可靠,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保证元件安装后及操作时无摇晃、不变形;要考虑通风、散热;设备应有保护接地。

3)布线

柜内元器件安装及走线要求整齐可靠、布置合理,电器间绝缘应符合有关标准。进出

线必须通过母线排或接线端子,大电流、一般端子、弱电端子间需要有隔离保护,电缆排布充分考虑要求。应选用知名品牌的质量可靠的输入输出端子,母线排或端子排的设计应使运行、检修、调试方便,适当考虑与设备位置对应,并考虑电缆的安装固定。母线排或端子排,大小应与所接电缆相配套。强电、弱电的二次回路的导线应分开敷设。每个接线端子只允许接一根导线。电流端子和电压端子应有明确区分。

柜内直流回路分布合理、清晰,直流正负导线应有不同色标。

103

柜内元件位置编号、元件编号与图纸一致,并且所有可操作部件均有标识标明功能。

内部接线必须根据接线图套圈和编号,所有面板上安装的设备应当用平面识别标志和功能标志标出。

5)进出线要求

柜体进出线应采用下进下出(下方预留进线口)的引线及连接线方式。(

6)电气元器件要求

设备使用的电气一、二次元器件应根据实际所用的回路使用交流或直流专用的产品。

供货时按照下表的格式列明主要元器件清单:表

4.4-1 主要元器件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生产商

/产地

123…

2.2.5 飞轮储能监控系统(FMS)

飞轮储能监控系统应以应用计算机、网络和通信技术为基础,飞轮储能控制系统

实现对飞轮系统、储能变流器(

PCS)、升压变压器、二次设备以及环境监控设备、消

防设备等其他站内辅助设备的信息采集、处理、监视、控制、运行管理等功能。监控系统应符合易扩展、易升级、易改造、易维护的工业化应用要求;可实现全系统的信号采集、监视及控制、故障处理,提高运行的可靠性、经济性,并确保储能电站运行的安全性。

飞轮控制系统应具备与混合储能协调控制系统、升压站

SCADA 系统及锂电储能

EMS 控制系统通信的功能,飞轮控制器应可接收并执行混合储能协调控制系统及电网调度

AGC、AVC 控制指令并根据调度要求控制储能系统有功、无功出力。

投标方须提供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投标设备型号一致的飞轮

控制系统检测检验报告。

飞轮监控系统设备应布置在飞轮储能系统就地预制舱内,站控层设备布置在升压

站二次设备室内。

2.2.5.1 监控系统功能

飞轮监控系统应具备恒功率控制、恒功率因数控制和恒充电

/放电电流控制功能,应能

接受电网调度指令、混合储能协调控制器指令等外部指令控制。飞轮储能系统应具有参与一次调频、二次调频和调峰的能力,并具备自动发电控制功能。

飞轮监控系统通过网络传输,接受飞轮现场采集的开关量、模拟量、电度量信息和环

境变量,向现场飞轮设备发布控制命令,并通过升压站远动装置与电力调度系统通信。控制系统设备应具备对时接口,接受升压站时钟对时。监控系统服务器、工作站、网络设备、安全防护设备等应支持网络安全监测功能。网络采用高速工业级双以太网,将站控层与间隔层互联,实现站内设备的在线监测、数据处理、站级联锁控制以及资源共享等功能。网络传输速率≥

100Mbps,采用 IEC61850 通信标准。站控层网络设备组屏布置,网

络交换机应经过国家或电力工业检验测试中心检测,支持交流、直流供电,电口和光口数量应满足电站应用要求。其他网络设备包括:光

/电转换器,接口设备(如光纤接线盒)和

网络连接线、电缆、光缆等。网络线缆由投标方提供。

104

飞轮监控系统需要根据调度部门要求向远方调度中心传送实时信息,上传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最终以电网要求为准)

1) 飞轮系统当前可充容量;2) 飞轮系统当前可放容量;3) 飞轮系统总充电时间;4) 飞轮系统总放电时间;5) 飞轮系统最大充电功率;6) 飞轮系统最大放电功率;7)PCS 状态信号;飞轮系统全部开关位置信号;

2.2.5.2 通信接口监控系统应预留与站内其他系统或设备通信接口(需满足同时和以上多种外部通信系

统通信的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

1)混合储能协调控制系统;2)升压站 SCADA 监控系统;3)大数据远程监控系统;4)锂电 EMS 系统;5)视频及环境监控系统;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7)电能计量系统;8)电量交易系统。

2.2.5.3 监控系统硬件要求:监控系统应该用标准的、网络的、分布功能和系统化的开放式硬件结构,硬件采用国

产品牌。监控系统应由主机

/操作员站(双机冗余配置)、数据服务器(双机冗余配置)、工

程师站等设备构成,为站内运行提供人机界面,形成储能站的监控和管理中心,并可与各级监控中心通信。

2.2.5.4 监控系统软件要求应采用先进的、标准版本的工业软件,有软件许可,软件配置应满足开放式系统要

求,由实时多任务操作系统软件、支持软件及监控应用软件组成,采用模块化结构,具有实时性、可靠性、适应性、可扩充性及可维护性。操作系统应该具有完整的自诊断程序。应使用国产安全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所有操作系统应是正版软件。

2.2.5.5 监控系统性能指标最低要求:1)电流量、电压量测量误差:≤0.2%;有功功率、无功功率测量误差:≤0.5%;2)电网频率测量误差:≤0.01Hz。3)模拟量越死区传送整定最小值:≥0.1%(额定值),并逐点可调。4)事件顺序记录分辨率(SOE):站控层≤2ms 间隔层测控装置≤1ms。5)模拟量越死区传送时间(至站控层):≤2s。6)状态量变位传送时间(至站控层):≤1s。7)模拟量信息响应时间(从 I/O 输入端至远动通信设备出口):≤3s。8)状态量变化响应时间(从 I/O 输入端至远动通信设备出口):≤2s。9)控制执行命令从生成到输出的时间:≤1s。10)控制操作正确率:100%。

105

11)站控层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MTBF):≥20000h;间隔级测控装置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

30000h。

12)站控层各工作站的 CPU 平均负荷率:正常时(任意

30min 内),≤30%;

电力系统故障(

10s 内),≤50%。

13)网络平均负荷率:正常时(任意

30min 内),≤20%;

电力系统故障(

10s 内),≤40%。

14)模数转换分辨率:≥16 位。15)画面整幅调用响应时间:实时画面,≤

1s;

其它画面,≤

2s。

16)画面实时数据刷新周期:≤3s。17)实时数据库容量:模拟量,≥

2000 点;

状态量,≥

5000 点;

遥控:≥

500 点;

计算量,≥

2000 点。

18)历史数据库存储容量:历史曲线采样间隔,

1~30min(可调);

历史趋势曲线、日报、月报、年报存储时间,≥

2 年;

历史趋势曲线,≥

300 条。

19)双机自动切换至功能恢复时间≤30s。系统可利用率≥

99.9%。

2.3 储能逆变升压系统技术要求2.3.1 储能变流器(PCS)技术要求 基本要求①储能变流器及机架组装有关零部件均应符合各自的技术要求;②油漆电镀应牢固、平整,无剥落、锈蚀及裂痕等现象;③机加面板应平整,文字和符号要求清楚、整齐、规范、正确;④标牌、标志、标记应完成清晰;⑤各种开关应便于操作,灵活可靠;⑥变流器的安装应简便,无特殊性要求;⑦本次招标不接受级联式

PCS 方案。

功能要求①单台变流器的

500kW≤额定功率,PCS 应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北京鉴衡

认证中心(

CGC)、TUV、UL/CSA 等具备 CNAS、CMA 资质认证的权威认证机构(任一)的

认证并需提供上述测试第三方的认证证书;

②变流器交流侧输出开关必须有隔离功能。③变流器要求能够自动化运行,运行状态可视化程度高。可通过近端

APP 或管理界面

清晰显示实时各项运行数据,实时故障数据,历史故障数据;

④变流器集成后具有直流输入分断隔离功能;

106

⑤变流器应具有通讯接口,能将相关的测量保护信号上传至监控系统,并能实现远方

控制;

⑥变流器可参与电网的一次

/二次调频功能,维持电网频率稳定;

⑦储能变流器经具有充放电功能、有功功率控制功能、无功功率调节功能,可参与电

AGC 调压,功率因数调节范围-0.98(超前)~+0.98(滞后),动态无功响应时间

<30ms。

⑶性能指标①效率:在额定运行条件下,额定功率下整流效率和逆变效率均应不低于

98%;

②损耗:根据投标机型不同,其额定损耗及空载损耗值不得大于国标要求;③过载能力

:储能变流器交流侧电流在 110%额定电流下持续时间不小于 10 分钟;储能

变流器交流侧电流在

120%额定电流下,持续运行时间应不少于 1min。

④直流分量

:储能变流器额定功率运行时,储能变流器交流侧电流中的直流分量应不超

过其输出电流额定值的

0.5%或 5mA,取两者中的较小值。

⑤功率控制精度

:储能变流器输出大于其额定功率的 20%时,功率控制精度应不超过其

输出电流额定值的

5%。

⑥功率因数和电能质量

:储能变流器并网功率因数和电能质量应满足中国电网要求,各

项性能指标满足国家标准:

《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GB12325-2008)、《三相电压允许不平

衡度》

GB/T15543-2008)、《电力系统频率允许偏差》(GB/T15945-2008)、《电压允许波

动和闪变》

GB12326-2008)、《电力系统谐波》(GB/T14549-93)电能规定的要求。

⑦稳流精度与电流纹波

:储能变流器在恒流工作状态下,输出电流的稳流精度应不超过

±5%,电流纹波应不超过 5%。

⑧稳压精度与稳压纹波

:储能变流器在恒压工作状态下,输出电压的稳压精度应不超过

±2%,电压纹波应不超过 2%。

⑨电网适应能力1)储能变流器频率响应要求如下:储能变流器应具备一定的耐受系统频率异常的能力,应能按照下表要求运行。表

2-7 储能变流器频率响应时间要求

频率范围

要求

低于

48Hz

1)储能变流器不应处于充电状态。2)储能变流器应根据允许运行的最低频率或电网调度机构的要

求确定是否与电网脱离。

48Hz~49.5

Hz

1)处于充电状态的储能变流器应在 0.2s 内转为放电状态,对于

不具备放电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在

0.2s 内与电网脱离。

2)处于放电状态的储能变流器应能连续运行。

49.5Hz~50.

2Hz

正常充电或放电运行

50.2Hz~50.

5Hz

1)处于放电状态的储能变流器应在 0.2s 内转为充电状态,对于

不具备充电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在

0.2s 内与电网脱离。

2)处于充电状态的储能变流器应能连续运行。

高于

50.5Hz

1)储能变流器不应处于放电状态。2)储能变流器应根据允许运行的最高频率确定是否与电网脱

离。

2)储能变流器电压响应要求如下:

107

储能变流器应检测并网点的电压,在并网点电压异常时,应断开与电网的电气连接。

电压异常范围及其对应的断开时间响应要求见下表。

储能变流器电压响应时间要求表

并网点电压

要求

U<50%UN

最大分闸时间不超过

0.2s

50%UN≤U<85%UN

最大分闸时间不超过

2.0s

85%UN≤U<110%UN

连续运行

110%UN≤U<120%UN

最大分闸时间不超过

2.0s

U≥120%UN

最大分闸时间不超过

0.2s

1:UN 为并网点的电网额定电压

2:最大分闸时间是指异常状态发生到储能变流器断开与电网连接时间。

3)高、低电压穿越储能变流器须具备高、低压穿越功能。穿越期间宜保持故障前的有功功率值。⑩充放电转换时间储能变流器的充放电转换时间应不大于

100ms。

⑪温升在额定运行条件下,待各元件热稳定后,储能变流器各部位的极限温升见下表。储能变流器各部位的极限温升表(单位:

K)

部件和部位

极限温升

主电路半导体器件

外壳温升由产品技术条件或分类标准规

裸铜:

45

有锡镀层:

55

主电路半导体器件与导体的连

接处

有银镀层:

70

母线(非连接处)

:铜

35

浪涌吸收器与主电路的电阻元

距离表面

30mm 处的空气:25

⑫噪声输入电压为额定值时,距离设备水平位置

1m 处,用声级计测量满载时的噪声,噪声

应不大于

80dB。

⑬环境1)低温性能在试验温度为工作温度下限且稳定后,产品应能正常启动运行,且持续额定运行时间

不应低于

72h。

2)高温性能在试验温度为工作温度上限且稳定后,产品应能正常启动运行,且持续额定运行时间

不应低于

72h。

3)耐湿热性能储能变流器的耐湿热性能必须满足

GB/T 2423.4 的要求,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保护功能①储能变流器应设置短路保护功能。②储能变流器应设置极性反接保护功能。③储能变流器应设置直流过

/欠压保护功能。

④储能变流器应设置过电流保护功能。

108

⑤储能变流器应设置过温保护功能。⑥储能变流器应设置交流进线相序错误保护功能。⑦储能变流器应设置与监控系统、电池管理系统的通讯故障保护功能。⑧采用冷却系统的储能变流器应设置冷却系统故障保护功能。⑨储能变流器应具备快速检测孤岛且立即断开与电网连接的能力,防孤岛保护动作时

间不应大于

2s,且防孤岛保护还应与电网侧线路保护相配合。

⑸通讯功能储能变流器应具备

CAN/RS485、以太网通讯接口。

⑹绝缘耐压在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储能变流器各独立电路与外露的可导电部分之间,以及与各

独立电路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1 兆欧,试验电压按 GB/T34120 执行。

⑺电磁兼容应符合

GB/T34120 的规定。

⑻防护等级PCS 防护与防腐能力:1)防护等级不低于 IP20,且具备同类型产品防护等级认证报告;2)防腐不低于 C3,且具备同类型产品防腐认证报告。2.3.2 变压器技术要求 总体要求投标方提供的变压器应为全新生产的产品,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应该长期连续安全运

行。

相同型号及参数的变压器的电气性能应完全相同,具有互换性,且可以并列运行。在满负荷及制造厂推荐的维修条件下及使用条件下电力变压器的使用寿命至少为

30

年,不需要维修。

提供的变压器能满足多盐雾、潮湿、高温环境条件下的正常使用,并采取必要的防

潮、防凝露措施。

电力变压器应能在环境极端最高温度

40°C 及相对湿度 100%的条件下运行。

箱底支架位置为标准轨距并满足招标方指定的宽面(窄面)推进的要求。变压器能随时投入运行,在协议运行环境条件下,停止运行后

6 个月内可不经干燥

而直接投入,并允许在正常环境温度下,承受

80%的突加负载。

变压器基本型式变压器型号:

SCB14-630/35,三相、双线圈铜绕组、环氧树脂真空浇注干式(带防护

罩)

、免维护、节能型;变压器整机本体由铁芯、高低压绕组、夹件、底架、绝缘子等组装

而成,每一台变压器还应有下列主要附件(但不限于此)

:温控器、风机、防护罩及罩内照

明装置、电磁锁、测温元件、柜内闭锁装置、用于连接变压器本体和温控仪和风机的全部电缆、用于起吊变压器整体的吊耳。

主要技术参数系统电压:

35kV

高压侧额定工作电压:

35kV

低压侧额定工作电压:

0.69kV

额定频率:

50Hz

额定容量:

630kVA

相数:

三相

冷却方式:

AN/AF

109

线圈绝缘等级:

F 级

额定温升:

80K

最高温度:

125℃

气候等级:

C2

环境等级:

E2

燃烧性能等级:

F1

阻抗电压值:

按国标执行

绝缘水平:

绕组电压等

级(

kV)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

电压(峰值)

kV)

短时(

1min)工频耐受电压(有

效值)

kV)

35

170

70

0.69

3

调压方式:无励磁调压调压范围:±

2×2.5%

连接组标号:

Yd11

阻抗电压

Ud:6%

中性点接地方式:

35kV 侧中性点不接地

损耗、噪音及柜体尺寸:

电压组合

(kV)

IP2X(带外壳)

序号

额定容量(

kVA)

高压(kV)

分接(%)

低压

(kV)

空载损耗(W)

负载损耗100℃(W)

短路阻抗(

%

空载电流(

%

噪音(dB)

x

x

高(mm)

重量(kg)

1

630

35

2*2.5%

0.69

/

/

6

变压器自冷状态下过载能力:

过电流

(%)

20

30

40

50

60

允许运行时间(分

钟)

480

120

60

30

10

过激磁能力(以额定电压为基准,额定频率下)

运行条件

空载

满载

过电压倍数

1.1

1.2

1.3

1.05

1.1

1.4

允许运行时间

连续

30 分钟

1 分钟

连续

20 分钟

5 秒

强迫风冷设施及风冷控制箱成套供给风冷系统,如风扇及风扇电动机、温控器等,风扇采用幅流式电动机,并有

足够的备用。

采用强迫冷却时,变压器的出力应达到自然冷却时的

130%,温升不超过变压器的额

定温升。

在正常工作条件和维护下冷却风扇的无故障工作时间保证不少于

2 年。

110

采用空气自冷(

AN)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干式变压器可带 105%额定负荷长期运

行;在强迫风冷(

AF)运行方式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干式变压器可在带 130%额定负

荷下长期连续运行。

风冷系统提供一只手动操作的“自动

-手动”两个位置的切换开关,用以选择冷却风扇

的运行方式。

风冷系统采用高强度铝合金搭扣结构组合而成,长期工作,风量大,噪音低,无震

动,长寿命,冷却均匀,安装拆卸方便。

在便于观察、操作的适当位置,每台变压器应配备一套温度监控器(能显示温度)

,以

显示热点温度;温度指示器布置在外壳上为直读式,变压器外壳设置观察窗,观察窗应有与外壳相同的防护等级。

温控系统的测温元件

(pt100 铂金电阻)埋设在低压线圈端部上,可以自动监测并巡回

显示三相绕组的工作温度,当任一绕组温度达到设定温度时,温控装置可控制启动风机、停止风机,报警和跳闸。如∶温度达到

100℃时,自动起动风机;低于 80℃时,自动停

止风机;超过

130℃时,自动报警并起动远方报警装置,超过 150℃时,发出跳闸命令。

用户也可以根据要求现场调整设定温度。

温控装置提供报警、跳闸接点(无源接点)各一付至外接端子排。温控器抗干扰性能应符合

JB/T7631《变压器用电子温控器》的要求,输接点容量:

1)风机控制输出总的接点容量容量为 220V/6A(cos¢=0.4);2)其他报警或控制继电器接点容量为 220V/3A(阻性);3)接点动作寿命不小于 10 万次。仪表故障自检,传感器故障应报警。参数的设置应与微机监控系统匹配,铁心温度监测,铁心超温报警;绕组及铁心温度

4-20mA 模拟量输出并接至温控器端子;RS485 计算机接口输出(可转为 RS232C 接口)采用开放或标准的

MODBUS 通信协议,按用户要求提供数据传输线,可实现远程集中控

制。

温度控制器电源为交流

220V,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2.3.3 预制舱技术要求2.3.3.1 基本功能飞轮储能系统采用集装箱安装,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条件下供货人应尽量提供尺寸较

小的箱体,并提出集装箱内部设备布置图。集装箱将飞轮储能系统各设备有机的集成到一个标准的单元中,包括储能变流器(

PCS)、飞轮电机变流器(AC/DC)、飞轮系统 FMS

等,同时,该标准单元拥有自己独立的配电系统、环控系统、消防设备、门限开关、计量和照明等自动控制和安全保障系统。

集装箱进出线布线采用下进下出,包含电源线、通讯线、光缆、控制电缆等。飞轮储能系统集装箱自用电电源来源为

35kV 升压变压器辅助变配电系统,在集装箱

内独立配置配电系统给集装箱内设备分别供电,并供自身设备和检修插座使用。自用电计量表计均采用

0.5 级电度表,共配置 X 台,用于总回路用电计量。卖方按此优化设计自用

电系统方案。

。卖方按此优化设计自用电系统方案。卖方应提出飞轮储能系统自用电解决方案,并计算自用电负荷功率和日耗电量。集装箱内配置一台

UPS 不间断电源,当电网故障或箱内配电系统故障时,可以为飞轮

管理系统(

FMS)、火灾报警控制器、自动灭火系统、感温感烟探测器、温湿度传感器、智

能型测量仪表等设备提供电源,

UPS 功率根据集装箱内的负荷进行合理配置,备电时间不

小于

30min。UPS 配置 RS485 接口接入能量管理单元。

111

除集装箱内环控系统和消防系统配套温度传感器外,卖方还需配置用于上送能量管理

单元的温度传感器(暂定

4 个),温度传感器安装位置为集装箱内各主要温度监测点(如

储能变流器(

PCS)及电池柜附近且便于观察的位置),测量范围-40℃~+70℃,精确度为

±

0.3℃,分辨率为 0.1℃。温湿度传感器配置 RS485 接口接入能量管理单元,用于监视箱

内温湿度。

为确保系统长期可靠运行,集装箱应配置环控系统,应配置工业级空调或水、风冷却

系统,卖方应确保箱内的设备正常运行温度,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方案和计算书。

消防系统配置一路报警干接点接入能量管理单元,一旦监测到火灾及时将告警信息上

传至监控系统;配置手提式灭火器;配置

1 个 CAN 口经 CAN 转光模块通过光纤终端盒接

入消防系统主站,通信介质为屏蔽双绞线、光缆,通信规约须与消防系统主站一致。同时消防喷洒、消防故障、消防火警三个信号通过能量管理单元接入电站监控系统。

若集装箱采用内部检修通道时,每套集装箱至少向用户提供两扇进出集装箱的门,其

中一扇用于日常运维,一扇用于紧急逃生。所有箱门配置门限开关,门限开关设一对常开、一对常闭辅助接点,接点引至能量管理单元,用于监视箱门位置。

门禁开关信号需上传至能量管理单元,所有集装箱门的位置开关串联,有一个门打开

就上报开门信号,门位置接点是并是串自行设计,只要保证任一个门打开就发信号即可。

集装箱中应设计普通照明和应急照明装置,当正常电力提供不足时,应急照明需提供

工作人员紧急逃生的照明装置。集装箱中应设计检修插座。集装箱内底部非设备区域应铺设绝缘电压不小于

3kV,绝缘厚度不小于 5mm 的高质量阻燃绝缘垫。集装箱必须具备优

异的可维修性和可更换性,方便设备维护、维修和更换。集装箱内各设备和元件的布置和安装应方便施工、调试、维护和检修,若有特殊要求应特别注明。

2.3.3.2 箱体要求集装箱箱体防火要求为

1.5 小时。集装箱框架、门板及顶盖均采用优质钢板,框架钢

板和门板厚度不得小于

2mm;顶盖外表面钢板厚度不得小于 1.5mm,底板厚度不得小于

2mm;不允许使用彩钢板等金属材料拼装式舱体或 GRC、金邦板等非金属舱体。集装箱房钢结构须采用

corten A 高耐候钢板,平顶结构,便于码放。集装箱的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4。集装箱壳体满足三层防护:底漆采用富锌漆,中间漆为环氧漆,外面漆为丙烯酸漆,底架采用沥青漆。集装箱采用壳体为两层钢板,中间填充材料必须为

A 级防火阻燃岩

棉,需具备防水功能,天花板

/侧墙填充厚度不小于 50mm,地面填充厚度不小于

100mm。内部油漆需为富锌底漆(厚度 25μm)+环氧树脂漆(厚度 50μm),总漆膜厚度不小于

75μm。外部油漆需为富锌底漆(厚度 30μm)+环氧树脂漆(厚度 40μm)+氯化

增塑橡胶或丙烯酸面漆(厚度

40μm),总漆膜厚度不少于 110μm。集装箱必须满足吊车安

装的基本安装要求,必须提供螺栓和焊接两种固定方式。螺栓固定点和焊接点必须与整个集装箱的非功能性导电导体(集装箱金属外壳等)可靠联通,同时,以铜排的形式至少向用户提供

2 个符合最严格电力标准要求的接地点。集装箱内一次、二次设备接地分开,采

用铜排形式。集装箱内运检过道宽度不小于

800mm,卖方根据运行环境及自身产品特点

对是否设置运检过道提出说明。

3、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3.1 投标方的责任范围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遵循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提供适合招标文件要求储能系统。

在投标书中提供设备安装所需要的基础资料、载荷资料、外形图、基础图、设备原理接线图等。提供供方所供设备的包装、运输等,并派员会同需方在现场开箱和进行现场验收。

112

投标方负责指导安装,负责培训,负责现场调试技术指导,直至投入正常运行。3.2 招标方的责任范围

提供设备所需要的基础、埋件工作。

提供设备安装、检测、调试、运行所需要的电源,负责设备安装。3.3 设计及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硬接线接口界限在投标方外接端子排处;通讯线接口界限在投标方通讯接线口处。

113

附表/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14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

国外)

备注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15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

不满足即应列出

)。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

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

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名称

部件产地

备注

11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17

广西桂冠山东公司潍坊滨海 200MW/400MWh(一期

101MW/200MWh)复合储能项目飞轮系统采购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18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19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12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月 日

12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12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123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24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备注:受益人应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标,标

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

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

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写明

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不争辩、

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函的

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

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

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

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125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26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27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28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29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30

(四)专利情况表

4.1 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1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2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33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 响 应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

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

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

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

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

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

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134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

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

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135

广西桂冠山东公司潍坊滨海 200MW/400MWh(一期

101MW/200MWh)复合储能项目飞轮系统采购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36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7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38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39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40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41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42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43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

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

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

投标文件位置

1

投 标响 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第 几 章 第 几 节 第 几

2

投 标设 备的 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第 几 章 第 几 节 第 几

3

主要

技术

参数

及性

能指

(一)技术参数:

1.

2. 3.

(二)主要性能指标:

1.

2. 3.

第 几 章 第 几 节 第 几

4

结构

特点

及材

(一)结构特点:

1.

2. 3.

(二)材质:

1.

2. 3.

第 几 章 第 几 节 第 几

5

附属

系统

及所

属设

备情

第 几 章 第 几 节 第 几

6

供货

范围

及售

后服

第 几 章 第 几 节 第 几

144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45

广西桂冠山东公司潍坊滨海 200MW/400MWh(一期

101MW/200MWh)复合储能项目飞轮系统采购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46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47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以多种货币报价需要进行评审的

,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

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

盖单位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随机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技术服务费

运杂费

合计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姓名、签字)

148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149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150

5

其它

合计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