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电二期2×745MW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新建工程】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21
发布于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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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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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司大唐南电二期

2×745MW 燃气轮

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新建工程主厂房通风

设备

招标文件

招标人:大唐(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

2026 年 4 月

1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3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价格机制优选法】

................................................................................................................52

1 评标办法 ..............................................................................................................................58

2 评审标准 ..............................................................................................................................58

2.1 初步评审标准 ..............................................................................................................58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58

3 评审程序 ..............................................................................................................................58

3.1 初步评审 .....................................................................................................................58

3.2 详细评审 .....................................................................................................................59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9

3.4 评标结果 .....................................................................................................................6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1

1 评标办法 ..............................................................................................................................62

2 评审标准 ..............................................................................................................................62

2.1 初步评审标准 ..............................................................................................................62

3 评审程序 ..............................................................................................................................62

3.1 初步评审 .....................................................................................................................63

3.2 详细评审 .....................................................................................................................63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63

3.4 评标结果 .....................................................................................................................6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4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5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6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公司大唐南电二期 2×745MW 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

目新建工程主厂房通风设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大唐南电二期

2×745MW 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新建工程招标人为

大唐(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3:7。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主厂房通风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97

2.2 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马渡村

2.3 建设规模:1490MW

2.4 建设工期:本期工程于 2025 年 11 月开工建设,商业机组(3 号机

组)计划

2027 年 8 月投产发电,示范机组(4 号机组)计划 2029 年 3 月投产

发电

,总工期 40 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书面通知为准)。

2.5 设备名称: 主厂房通风设备

2.6 数 量:

1 套

2.7 技术规格: 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8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一套主厂房通风系统设备,包含功能完

整的

36 台防腐防爆消声型屋顶轴流式通风机、功能完整的消声型密闭电动铝合

金防雨百叶窗约

460 平米、以上设备的电气控制系统及相关的附件等(包含运

输、包装、配合指导现场设备拼装及安装、调试等工作)

,具体供货范围及接口

划分详见供货要求。

2.9 交货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马渡村电厂路

9

2.10 交 货 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6 个月内,具备交货条件,具体以招标方

通知为准,确保满足项目工期要求。

2.11 其 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投标方

应具有本次招标范围中防爆屋顶风机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防爆

3C 认

证)

,且投标产品在认证允许的生产范围内。

3.2.3 业绩要求:

1)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 5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2 份(合同数量)单台机组容量在 400MW 及

以上燃气机组或

600MW 及以上燃煤机组相配套的主厂房通风系统设备(至少包

括屋顶风机、百叶窗)的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

(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

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2)运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 2 份(合同数量)单台机组容量在 400MW

及以上燃气机组或

600MW 及以上燃煤机组相配套的主厂房通风系统设备(至少

包括屋顶风机、百叶窗)满

1 年的运行业绩,运行良好。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

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

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

或签字。运行时间按照设备投运证明的时间为始开始计算,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若证明材料未注明投运或竣工时间,则以合同签订日期加合同工期时间累计后开

始计算)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

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

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

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

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

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

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4 月 28

日至

2026 年 05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12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标 人:大唐(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马渡村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 5 楼

邮编:

200042

联系人:蒋文强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jiangwenqiang@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办公楼 5-6 层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送达邮编: 200042 送达联系人:蒋文强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无☑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3 年(2023 年至 2025 年;需提供 2023 年

2025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 2025 年未完

成,则需提供

2022-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成立时间小于

3 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

计的财务报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

,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

2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1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2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3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4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5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6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7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8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9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0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1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2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33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34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35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36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38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主厂房通风设备

50%

10%

40%

39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项目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

件商务部

分的响应

10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

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2

企业实力

55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

平均)

20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最

低得

12 分。

(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2.2

资产总额

(近三年

平均)

20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最

低得

12 分。

(每年资产总额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2.3

发明专利

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

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

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4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

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

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

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3

财务状况

30

3.1

经营状况

15

三年盈利得

15 分;两年盈利得 10 分;一年盈利得 5 分;

三年均不盈利得

0 分。

3.2

流动比率

15 流动比率≥2,得 15 分;

40

(最近一

年)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

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

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1

2.2.2(2)技术评分标准:参考《物资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置,

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似设备,无类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

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

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15

供货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6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0.5 分,

最高不超过

7.5 分;

运行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6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0.5 分,

最高不超过

7.5 分。

3

主要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及材质

55

3.1 防爆屋顶风机性能

8

根据防爆屋顶通风机性能分为优、良、一般三档。优档(

6<得分≤8),良档(3<得分≤

6),一般档(得分≤3)。

3.2

防 爆 屋 顶 风 机 主 要 部件材质

8

根据防爆屋顶通风机主要部件材质分为优、良、一般三档。优档(

6<得分≤8),良档

3<得分≤6),一般档(得分≤3)。

3.3

电动百叶窗材质(组合框架、百叶)

8

根据电动百叶窗材质分为优、良、一般三档。优档(

6<得分≤8),良档(3<得分≤6),

一般档(得分≤

3)。

3.4

电 动 百 叶 窗 的 通 风 有效面积系数

7

根据电动百叶窗的通风有效面积系数分为优、良、一般三档。优档(

4<得分≤7),

良档(

2<得分≤4),一般档(得分≤2)。

3.5

电 动 百 叶 窗 能 承 受 风速的能力

7

根据电动百叶窗能承受风速的能力分为优、良、一般三档。优档(

4<得分≤7),良档

2<得分≤4),一般档(得分≤2)。

3.6

电 动 百 叶 窗 能 承 受 风荷载

7

根据电动百叶窗能承受风荷载分为优、良、一般三档。优档(

4<得分≤7),良档(2<得

分≤

4),一般档(得分≤2)。

3.7

配 套 电 气 设 备 及 控 制系统

10

提供电气系统、控制系统的配合专题,根据专题深度分为优、良、一般三档。优档(

7<得

分≤

10),良档(4<得分≤7),一般档(得

42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分≤

4)。

4

供货范围

10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包及外购、供货保障措施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7<得分≤10),良档(4<得分≤7),一

般档(得分≤

4)。

5

技术资料交付进度

5

根据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分为优、

一般两档。

优档(

3<得分≤5),一般档(得分≤3)。

6

其它(包括配合现场指导安装、现场技术人员素质、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10

根据监造配合、现场安装、现场技术人员素质、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进行评审,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7<得分≤

10),良档(4<得分≤7),一般档(得分≤4)。

合计

100

43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4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45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47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48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49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50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对于“四新首台套”设备,必要时应委托科研总院或有资质

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设备的监造和性能验收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监造的范围、方式

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

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

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

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51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52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53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54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55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56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57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58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59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60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5.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61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招标人可根据本行业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对《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

条款”“供货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其中,“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

细化,但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

“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

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标准文件》中

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专用条款》的序号与《通用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号。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大唐(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1.1.2.3 卖方:

1.1.13.1 工程:大唐南电二期 2×745MW 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马渡村电厂路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1.22 “试运行”指本工程在投入商业运行前的连续试验运行。

1.1.23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规定进行的试验。

1.1.24 “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己达到合同规定的保证值后,买方

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25“投运”指本工程经试运行合格,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1.1.26“最终验收”是指质量保证期满并完成索赔后,买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63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

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进行。

买方联系

人:

卖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编:

邮编: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指导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

方提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厂外大件运输相关(含方案

编制)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无。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

中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比例:1:7:1.5:0.5。

64

3.2.2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日期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和相应经过财税

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

(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 1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给卖方作为预付款。

3.2.3 设备款的支付:按每台套设备分别付款。

3.2.3.1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

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台套设备价格的 70 %作为到货款。

1)设备监理签字的支付证书(如存在设备监理)。

2)到货验收证明。

3)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4)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该台套设备价格的 100%,正本一份,复印机一份)。

5)其它单证(如有):无。

3.2.3.2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进度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

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台套设备价格的 15%作为初步验收款。

1)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证书。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其它单证:无。

3.2.3.3 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卖方凭下列单

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台套设备剩余合同价

款。

1)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其它单证(如有):无。

3.2.4 设备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费用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6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65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不另行约定)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

,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

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

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5.4.4 合同设备交付地点: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马渡村大唐南电二期 2×745MW 燃气

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工程现场买方指定地点。合同设备交付至合同约定交付地点时间:

___ 。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合同设

备交付后

3 天内进行。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第(

2)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6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1)由于卖方责任,设备不能达到本条下述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卖方承担违

约金。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改善后仍未能达到国标要求的范围,买方有权停止合同或拒绝验收

此设备。

2)如果合同设备技术指标不满足《技术协议》要求但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经买

方让步接受的,卖方承担的违约金金额及计算方式如下:

a.消声型密闭电动铝合金百叶窗的电动执行机构应确保转动灵活,如保质期内发生叶片

无法关闭、电动执行机构卡涩或电机损坏时,则买方对卖方罚款

1.5 万元/每个单元窗。

b.百叶窗应确保雨水不渗漏到室内,如发生雨水渗漏到室内,则买方对卖方罚款 1.5 万

/每个单元窗。

c.百叶窗的保温性能应能满足南京地区冬季气象条件,百叶窗内表面不得发生结露滴水

现象,如发生滴水,则买方对卖方罚款

1.5 万元/每个单元窗。

d.百叶窗的密闭性能应能满足《技术协议》要求,如冷风渗透超过规范书要求的规定数

值,如发生滴水,则买方对卖方罚款

1.5 万元/每个单元窗。

e.百叶窗的各个部件的材质、厚度应能满足《技术协议》要求,在进风速度 4m/s(净面

积风速)时,百叶窗的过水量应≤

0.76kg/h, 百叶窗的有效面积应≥0.5/m2。如低于规范书要

求的最低数值,则买方对卖方罚款

1.5 万元/每个单元窗。

3)其他:无。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

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

67

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初步验收应在试运行后六个月内进行,由买方负责,卖方参加。

6.4.5 最终验收应在合同设备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进行,如果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最终验

收延误超过六个月,则此后

15 天内买方应签署本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从合同设备取得初步验收证书并投运后 12 个月。如果由

于买方原因未能及时安装投运,

则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到达交货地之

日起

30 个月。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68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3)主厂房通风设备在规定的使用条件和负荷条件下,并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和维护,

预期寿命应不小于

30 年。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69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70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

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工程所在地: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马渡村电厂路

2 号

71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

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

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

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72

附件二:供货范围与分项价格表

***设备价格表

总价:¥

XXXXXXX(人民币大写:XXXXXXXXXXXX),税率:XX%。

单位:人民币万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随机备品备件

包含在设备价格中

专用工具

包含在设备价格中

技术服务费

包含在设备价格中

运杂费

包含在设备价格中

合计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73

分项价格表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合价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合计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7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合计

75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

(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76

附件三: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

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

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

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

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话:

年月日

77

附件四: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将

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

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

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方、

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78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业

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

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

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

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

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

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装

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

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买

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对

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回

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

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

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79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80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81

1 总则1.1 一般规定

1.1.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大唐南电二期 2×745MW 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主厂房通风系统

防爆消声型屋顶轴流式通风机(以下简称屋顶风机)消声型密闭电动铝合金防雨百叶窗(以下简称百叶窗)的招标采购及指导安装。它提出了上述通风装置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方面的技术要求及供货范围等。

1.1.2 本技术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

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最新工业标准的功能齐全的优质产品。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或行业标准对材料尺寸偏差、强度下限有范围要求的,要确保偏差值在中间值以上。

1.1.3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

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书附表

F“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4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范

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5 如果本招标文件的描述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或本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在供

货范围的描述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由招标方决定最终采用哪种描述。

1.1.6 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

严格遵守本技术规范书中所提出的各项技术要求。

1.1.7 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该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投标人设备业绩满

足商务部分要求。

1.1.8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

体项目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当参数发生变化而补充对设备变化的要求时,设备不加价。在产品生产、制造、总装过程中,投标人用于该产品的所有技术改进、性能优化,都应列入自动更新的范畴,而不改变合同的价格属性。

1.1.9 对于分包设备和主要外购零部件,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所描述的所有设备或部件的厂家或者

品牌要求,均可采用同等性能或以上厂家产品或品牌,并能完全配套满足本项目中该设备或部件所有的技术参数要求及功能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品牌范围进行报价,报价唯一且不可变更,最终品牌的选择由招标人确定。进口设备供货时必须提供该设备原产地的商会证明及报关材料。

1.1.10 因设备采用的专利技术而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

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专利的一切责任。

1.1.11 合同签订 1 个月内,按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投标人提出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

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定。但不能因此免除投标人对其提供的设备所应承担的责任。

1.1.12 对于进口部件(套),投标人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厂家生产编号、出厂证明及联系方式、

海关报关单、关税证明、进口合同、进口发票、装箱单、海运提单、提货单、进口许可证、商检证明等。在提供英文资料的同时,应提供相同版本的中文资料。

1.1.13 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系统。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电

厂标识系统编码。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电厂标识系统编码符号。电厂标识系统编码采用

GB/T50549-2010《电厂标识系

统编码标准》

。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人。

1.1.14 投标人要严格按照本技术规范书的表格填写技术数据,不得随意更改次序,表格中的项

目不得删除,若投标人的设备没有表格所列项目,则注明;增加的项目,也应注明。

1.1.15 本项目的主厂房通风系统包含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供货、安装和调试等全部内容。1.1.16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屋顶风机能效检测报告,能效必须满足《通风

82

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761-2020)中规定的 2 级及以上能效要求,且产品在中国能效标

识网可查询(投标文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应提供相关备案证明,并在供货设备上标注能效标识。

1.1.17 投标方应具有本次招标范围中防爆屋顶风机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防爆 3C 认证),

且投标产品在认证允许的生产范围内,如无有效的

3C 证书则视为废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级检测

机构出具本系列标准产品的性能检验报告(防爆等级不低于

Ex db IIC T4 Gb),根据本工程所在地气

象条件提供设备结构强度设计计算书和设备的内部结构图。

1.1.18 本工程全面采用二维码标识系统。投标方按照招标方的要求提供设备参数,由招标方负

责设计二维码标识,投标方将招标方提供的二维码标识铭刻在设备铭牌上。二维码标识原则、方法和内容在设计联络会上讨论确定。

1.1.19 本项目设备需投标方指导安装,投标方需提供指导安装人员登高作业证复印件。1.1.20 三维设计要求投标人应配合最终用户完成三维建模,并提供最终用户三维建模所需的相关数据和接口。(

1)建模范围

投标人提供的三维建模数据的范围应该涵盖供货的主体设备,以及设计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附属

支撑结构、管道系统和支吊装置、阀门管件及附属设备(含接口)等。

2)建模内容

三维数字化电厂就是要建立一个和现实物理电厂一模一样的三维虚拟电厂,三维模型建立的正

确性直接影响设计的准确性和数字化电厂的运行管理。因此投标人所提供的数据要精确的如实反映设备的外观尺寸、摆放位置、接口定位、支撑结构和管道布置等。

3)建模深度

投标人配合最终用户完成的三维建模必须明确设备内部部件安装关系,建模深度达到部件级,

清楚设备内部部件外观形状及尺寸,满足检修工艺、智慧电厂、人员培训要求同时满足后期设备仿真动画要求。设备模型中应包含对外接口(各类设备管道接口、电气和仪表接线盒、电缆桥架接口等)位置信息,与对应图纸资料相匹配。

投标方应无偿提供设备的三维模型数据,三维模型内容应与图纸资料的内容保持一致,模型的

外形尺寸和接口位置应确保精确,满足设计院三维设计及数字化移交的要求。若投标方采用

PDMS

建模,需提供

PDMS12.0sp6 导出的 txt 模型文件。若投标方不采用 PDMS 建模,提供的模型应为*.sat

或者

*.stp,移交模型单位为毫米。(

4)模型及相关数据移交

数据的提供进度在联络会上确定,投标人应对提供的数据质量负责。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数据时间节点应满足最终用户的三维设计进度要求。1.1.21 本工程建设目标为获得国家优质工程金奖,为配合采购方创国优工程金奖,进行优化设

备,技术创新,该项目中至少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1 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 3 项以上,采购方为专

利持有人,应答方负责专利申请的编制及相关工作,直至专利授权。撰写至少

1 篇主厂房通风系统

相关的专业论文,并在具备

ISSN 和 CN 刊号等省部级以上刊物(月刊)完成发表刊登,论文发表刊

登的代理工作由应答方负责直至正式发表。

1.1.22 验收时,招标方将委托当地相关专业部门检测供货质量,检测费用由投标方支付,投标

方应在投标报价时包含该部分费用。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明确设备材质、重量等。

1.1.23 本项目配套的三相异步电动机效率的保证值不低于 GB 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

及能效等级》表

1~表 6 中 1 级能效,即 IE5 级电动机。

1.1.24 本工程拟建立智能化电厂,投标方应无条件满足采购人智能化电厂所需要的一切资料、

数据和模型。本工程的建设目标是

“创大唐集团“四优”工程、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创国家优质工程

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投标方应充分挖掘项目亮点,积极无偿配合招标方开展本项目涉及科

技创新成果项目及

QC 攻关、资料提供等工作。

1.1.25 因本工程为创新示范项目,投标方在投标时须充分考虑主机设备尤其是示范机组主机设

备供货方式和供货周期的不确定因素对施工工期造成的影响,招标方可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调整施工进度,投标方必须予以响应,在合同执行阶段,投标方不得因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调整价格以外的变化,而调整合同价。

83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

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则投标

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191

包装运输图示标志

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755

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B1032

三相异步电动试验方法

GB4203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

GB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1153

碳素钢结构和低合金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

GB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823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

(玻璃钢)用液体不饱和树脂

GB1446

纤维增强塑料性能试验方法总则

GB/T2888

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定法

JB/T10214

通风机铆接技术条件

GB/T3235

通风机基本型式、尺寸参数及性能曲线

GB/T1236

通风机空气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JB/T 9101

通风机转子平衡

JB/T 6886

通风机涂装技术条件

JB/T 6444

通风机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3274

一般用途轴流风机技术条件

JB/T 6445

通风机叶轮超速试验

GB10178

通风机现场试验

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电力工程部分)

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

(IP 代码)

GB11920

电站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设备及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电力系统二次电路用控制及继电保护屏(柜、台)通用技术条件

ANSI488

可编程仪器的数字接口

DL 5028

电力工程制图标准

NEMA-ICS4 工业控制设备及系统的端子板GB/T1762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DL/T5182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就地设备安装、管路及电缆设计技术规定

DL 5190.4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

4 部分:热工仪表与控制装置

注:(

1)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准。

84

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经济合

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3)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招标

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2.1 电气技术规范

2.1.1 电源条件1)中压:中压系统采用

6kV、三相、50Hz;额定值 200kW 及以上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 6kV。

2)低压:低压交流电压系统(包括保安电源)为

380V、三相四线、50Hz;额定值 200kW 及以下电动机

的额定电压为

380V。

直流控制电压为

110V,来自直流蓄电池系统,电压变化范围从 96.25V 到 121V。

应急直流油泵的电机额定电压为

220V 直流,与直流蓄电池系统相连,电压变化范围从 192.5V

247.5V。

3)设备照明和维修电压:设备照明和维修电源额定电压均为

380/220V 三相四线、50Hz。

2.1.2 电气设备要求1) 电气设备为防爆、防尘、防潮型。2) 电气设备必须符合 IEC 及 GB 有关规定。2.1.3 电动机(选用一级能效)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电动机不允许代加工,必须由电动机品牌原厂家生产,并出具原厂生产相

关证明文件;对于非原厂生产的设备,招标人有权扣减相应的设备款。

投标方所提供的电动机应满足的规范和标准(不限于此):

GB/T 755-2019《旋转电机定额和性

能》

GB1971-2006《电机线端标志与旋转方向》;GB1993-2018 《电机冷却方法》GB/T 4942-2021

《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

IP 代码)分级》;GB10068-2020《轴中心高为 56mm 及以上电机

的机械振动、振动的测量、评定及限值》

GB10069.1-2006《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第 1 部分: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

GB10069.3-2008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第

3 部分: 噪声限值》

GB1032-2012《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GB/T 13957《大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基本系列技术条件》;GB18613-2020 《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1.3.1 投标人提供符合国家标准(GB)及 IEC 相关标准要求的设备,应列出所采用的标准。

所有电动机应为异步电动机,设计应基于有制造和运行实践证实。

2.1.3.2 电机应有 100%利用率。当运行在设计条件下时,电动机的铭牌额定功率应大于拖动设

备最大运行工况下所需功率的

115%。电动机的额定功率应不小于电动机所驱动设备长期连续运行所

需的能力,其值至少应大于最大的制动功率。这一要求适用于所有运行转速和工况。

2.1.3.3 电动机的设计与构造,必须与它所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一致。 200kW 及以

上电动机采用

6000V,200kW 以下电动机采用 380V。

2.1.3.4 电动机的起动电流,达到与满足其应用要求的良好性能与经济设计一致的最低电流值。

除非得到买方的书面认可,否则,在额定电压下,对于

200kW 以下电动机的最大起动电流倍数应小

6.5 倍额定电流;对于 200kW~2000kW 的电动机,其起动电流倍数应小于 6.0 倍额定电流;大于

等于

2000kW 的电动机起动电流倍数小于 5.5 倍额定电流。

2.1.3.5 所有中压电动机和 75kW 及以上的低压电动机都必须配置电加热器,以防止停机时电动

机内部凝露而影响电气绝缘。电加热器应是

AC 380 三相(电加热器功率>2200W)或 AC 220V 单

相(电加热器功率

≤2200W),并有独立的电源接线盒。

2.1.3.6 所有带电加热器的低压配套电机,电机的外壳上带有“加热器铭牌”,“加热器铭牌”的具

85

体内容为:功率(如:

1200W)、电压(如:380V)、相数(如:1)、频率(如:50Hz)等。

2.1.3.7 功率≥2000kW 的不采用变频调速的电动机为配置差动保护需要,电动机的出线盒内应引

6 个出线端子(进线端和中性点端)。电动机还需要配备中性点 CT 箱,为差动保护用的中性点 CT

的选型应与开关柜中

CT 保持一致,CT 选用大一互、沈互、大连北方同等质量及以上品牌产品,CT

型号及生产厂家由招标方

/最终用户确定。

功率

≥2000kW 且采用变频调速的电动机的应配置宽频磁平衡差动保护用的穿芯电流互感器。应

设置一组三相穿芯电流互感器,二次带两个绕组,一组供招标方

6kV 开关柜保护装置使用,作为变

频装置旁路工频状态运行下的磁平衡差动保护,另一组给变频器装置出线侧电动机综保装置使用,作为变频状态运行下的磁平衡差动保护使用。电流互感器均装在电动机本体上,并提供电流互感器的图纸和资料。确切

CT 的型号、规格及制造厂家待中压开关柜定标后由招标方以传真方式正式通

知投标方,投标方按招标方的书面通知执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论

CT 的型号、规格及制造厂

家有无变动,均不影响商务价格。

2.1.3.8 在电厂环境条件下,如海拔、空气温度、空气相对湿度条件下,电动机应能额定运行,

电动机结构及外表面应具有大气防腐蚀的能力,满足在厂址大气条件下额定运行的要求。电动机的使用应考虑招标方使用现场条件如沿海地区盐雾影响等,室内防护等级为

IP54 及以上,室外防护等

级为

IP55 及以上,潜水电动机防护等级≥IP68,电动机应具有 F 级及以上的绝缘,温升按 B 级绝缘

考核,电动机上应加装防雨罩。电机绕组经真空浸渍处理(

VPI)和环氧树脂密封绝缘。所有电动

机的使用寿命在现场的规定的工作制下不小于

30 年。电动机的连接线与绕线的绝缘具有相同的绝缘

等级。电动机接线盒内的支承绝缘子应进行环氧树脂浸渍处理;电动机接线盒内连接端子的外包绝缘工艺应充分考虑防潮。在危险易爆场所及油泵必须采用防爆电动机。应按照

IEC 或等效标准所规

定范围的要求,确定电动机危险场所的分级。应根据装置及其零部件安装区域的分级

, 为其提供必

需的防爆设施。有酸碱、加药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电动机应选用防腐型电动机。具体的防爆分区、防爆等级以及腐蚀性场所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投标人不能由于防爆等级、腐蚀性场所的确定而引起商务变动。

2.1.3.9 直流电机动力控制箱和直流电阻由投标人成套供应,直流电机动力控制箱防护等级

IP55。直流电动机启动电流不超过 2 倍额定电流。

2.1.3.10 在规定的起动电压的极限值范围之内,电动机转子允许起动时间不得低于其加速时间。2.1.3.11 在额定功率下运行时,电动机应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的电源中断而不损坏。当电

动机电源由正常电源向备用电源切换的过程中,对应备用电源,电动机残压可能为

50%Un,相角差

180 度,电动机应能承受此转矩和电压应力,假定电机在切换前是满载运行。

2.1.3.12 电动机为额定功率输出,电压、频率均为额定值时,电动机的功率因数为 0.85 以上。2.1.3.13 当频率为额定,且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

10%时,电动机应能输出额定功率;

当电压为额定,且电源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

2%时,电动机应能输出额定功率。当电压和频

率同时变化,两者变化分别不超过

10%和2%时,电动机性能应满足 GB 755《旋转电机定额和性

能》

的要求。

2.1.3.14 电动机应保证在 80%额定电压下平稳启动,且能在 65%额定电压下自启动。电动机应

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合理的电压变化而不受损坏,且电动机在切换前是满载运行。

2.1.3.15 电动机应满足在冷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三次,热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二次的要求。2.1.3.16 在设计环境温度下,电动机应能承受所有热应力和机械应力,并要求端电压保持在额定

值时,电动机能达到设计的运转性能。

2.1.3.17 电动机应有防止轴电压的措施。电动机在热态下能承受 150%额定电流,而不变形或损

坏,过电流时间不少于

30 秒。

2.1.3.18 电动机在空载情况下,能承受提高转速至其额定值的 120%,历时 2 分钟而不发生有害

变形。电动机失步转矩不得低于

220%全负荷转矩。

2.1.3.19 电动机的振动值应符合或优于国际有关标准。2.1.3.20 电动机组的噪音在离机壳 1 米处应小于 85dB(A)。2.1.3.21 电动机定子绕组中局部最热部位嵌入 pt100 双支三线热电阻测温元件,每相 2 只,每台

6 只。测温元件的接线在电动机绕组图中标明其位置,并引至本体接线盒。电动机冷却器进出风处

86

均应埋置

pt100 双支三线热电阻测温元件。

电动机轴承温度,滑动轴承不超过

80℃,油温不超过 65℃。轴承设有测温元件,并引至专用接

线盒。轴承设有绝缘措施

,防止循环轴电流。

2.1.3.22 旋转方向应有永久性,明显的标志。电动机应允许反转。多相电动机的端子处应有显示

出与电动机铭牌所示的规定旋转方向一致的相序标牌,并由一个箭头标志指示出电动机的旋转方向。倘若没有规定旋转方向,则应在电动机上标出与相序

T1、T2、T3 一致的旋转方向。

2.1.3.23 电动机应有 2 个接地端子,两个接地装置应位于电动机完全相反的两侧。对于立式电动

机,一个接地装置位于电源电缆穿线盒的下方,另一个接地装置位于与第一个接地装置相差

180 度

的位置。

2.1.3.25 安装在电动机机座上的单独的可检查的接线盒应备有下列四种引线:(1)电动机的主引线;(2)电动机内部加热器的引线;(3)电阻式温度检测器 RTD 和(或)热电偶的引线;(4)电流互感器 CT(二次回路)的引线(仅用于 2000kW 及以上电动机)。(5)对于卧式电动机,除非特殊情况,主引线的接线盒的位置应为“站在轴伸端看,主接线盒布

置在电动机的右侧

”。电动机空间加热器接线盒(若有)、测温元件接线盒(若有)应与主接线盒布

置在同一侧,其中加热器接线盒靠近轴伸端布置,测温元件接线盒远离轴伸端布置,主接线盒布置在两者之间。中性点

CT 接线盒(如有)应布置在与主接线盒相差 180 度的位置。

(6)对于立式电机,测温元件接线盒应布置在相对于主接线盒顺时针方向旋转 45°~90°(俯视)

的位置,加热器的接线盒应布置在相对于主接线盒逆时针方向旋转

45°~90°(俯视)的位置。中性

CT 接线盒(如有)应布置在与主接线盒相差 180 度的位置。

2.1.3.26 每台电动机应装有起吊环、起吊钩或其它便于安全起吊电动机的装置。2.1.3.28 6kV 电动机轴承应采用滚动轴承。所有配套电机的电动机轴承均选用原装进口 SKF、

FAG、NSK 轴承或同等质量及以上品牌。

2.1.3.30 所供的国产低压交流电机(非防爆型)要求采用皖南电机,湘潭电机,上海电机或同等质

量及以上品牌的高效节能优质电机,由招标人

/最终用户确认。投标文件中需注明电机的效率。

2.1.3.31 防爆电机的生产厂家选用皖南电机、佳木斯电机、南阳防爆电机厂或同等质量及以上品

牌的高效节能优质电机,由招标人

/最终用户确认。投标文件中需注明电机的效率。

2.1.3.32 电机应有合适的通气和排水方式以防止凝结水的积聚。2.1.3.33 电动机应采用高效节能电机,满足 GB 30254-2013《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

值及能效等级》及

GB 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 1 级能效等级的标准。

2.1.3.34 驱动装置控制方式:若有变频调速电机(该电机需采用专用变频电机,连接电缆应采

用专用变频电缆)

,当厂用母线电压下降至额定电压的

65%时,变频器应能保证正常运行,变频器的

容量应与电动机相匹配,并具有自启动功能。变频器按选用

ABB、施耐德、西门子或同等质量品牌

的产品,由招标人

/最终用户确认。变频柜由投标方提供。变频调速系统产生的谐波应满足 GB/T 14549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的规定,输入电流总谐波畸变满足公共电网接入点的电能质量要求。变频器应配置专用的高低电压穿越装置,变频器对电网电压波动应有极强的适应能力,至少在

±10%额

定电压波动范围内能满载输出,在

70%-90%额定电压范围内继续运行。电压穿越能力不小于发电厂

及变电站辅机变频器高低电压穿越技术规范所要求的标准。变频器应提供如下保护功能,但不限于此:电机过热保护、电机堵转保护、电机缺相保护、接地故障保护、过流保护、变频器过热保护、短路保护、输入缺相保护、过频保护、变频器内部故障保护等。变频电机的冷却风机、加热器的电源及控制接线由变频器厂提供。

2.1.3.35 电动机的设计应符合本技术协议和被驱动设备制造厂商提出的特定使用要求。如有需

要,电动机应符合拖动设备频繁启停和快速启动的需要。

2.1.3.36 电动机的破坏扭矩不小于满载扭矩的 180%。电动机在额定电压下的最大转矩与额定转

矩之比不低于

1.8 倍。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起动过程中最低转矩的保证值应不低于 0.5 倍堵转转矩

的保证值。

2.1.3.37 在设计环境温度下,电动机应能承受所有热应力和机械应力,并要求端电压保持在额

87

定值的

100%±10%时,电动机能达到满意的运转性能。

2.1.3.38 电动机应有防止过电压的措施。电动机在热态下能承受 150%额定电流,过电流时间不

少于

30 秒,而不变形或损坏。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应达到与满足其应用要求的良好性能与经济设计

一致的最低电流值。直流电动机的最大启动电流倍数应不大于

2.0。

2.1.3.39 当通风要求设立隔栅时,这类隔栅应符合适用的标准,并应能够耐腐蚀。对于通风隔

栅,应进行和电动机机座及外壳的油漆部分同样的防腐处理。为了检查和清扫电动机绕组和气隙,隔栅应能方便的拆卸。

2.1.3.40 电动机能按被驱动设备的转速—转矩曲线所示的载荷进行成功的起动。2.1.3.41 交流电动机原则上为直接启动,如投标人采用其他启动方式,必须经招标人确认。2.1.3.42 电动机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失电而不损坏,且电动机在切换前满载运行。2.1.3.43 电动机应能承受从正常工作电源快速切换和慢速切换到另一个电源时施加在电动机上

的扭矩和电压引起的应力。

2.1.3.44 电动机的结构应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造成设备损坏。2.1.3.45 电动机应能承受规定的过电压要求。如果另外采取保护措施,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提

出,并由招标人认可。

2.1.3.46 所有电机的设计应使最大浪涌电流以及在极端的电压和频率变化时的相关锁定转子和

拔出扭矩不危及电机和驱动设备。

2.1.3.47 所有交流电动机为异步电动机,宜采用鼠笼式感应电动机,适合直接在线起动,投标

人应保证电动机转子鼠笼不断条和转子不发生位移。起动力矩要求大的设备应采用深槽式或双鼠笼式。

2.1.3.48 电机及电机座所选用的材质应能防止盐雾和潮湿的腐蚀,转子笼条材料为铜。2.1.3.49 双速电动机中要求配有两套独立的绕组,一套定子绕组用于高速,一套定子绕组用于低

速。

2.1.3.50 中压电动机主引线接线盒的大小应保证电源电缆能顺利接入,电源电缆尺寸与其功率

对应关系见下表:

2.1-1 中压电动机电源电缆尺寸与其功率对应表

功率

(kW) 200~1600

1800~2000

2240

2500

2800

3150

3550~4000

电 源 电缆规格YJV-6/6

3*95

3*120

3*150

3*185

3*240

2(3*95)

2(3*120)

功率

(kW) 4500

5000

5600

6300

7100

9000

10000

电 源 电缆规格YJV-6/6

2(3x150)

2(3x185)

2(3x240)

3(3x150)

3(3x185)

3(3x240)

4(3x185)

中压电动机主引线接线盒的最小尺寸见下表,单位为

mm,字符 L 代表平行于进线穿线管轴线

的尺寸。

电缆尺寸

每相导体

(L)

(W)

(D)

90~185mm2

1

650

300

360

240~400mm2

1

650

360

410

240~400mm2

2

650

450

410

当电缆接线盒内需要安装附加装置,例如电流互感器和冲击电压保护电容器等时,上述尺寸应

增大。

当电动机每相需要两根电缆时,其主引线接线盒的宽度最小应增大到

740mm,端子排的排列应

为每组的三相端子从左向右排一行,依次为

T1、T2、T3、T3A、T2A 和 T1A。

2.1.3.51 低压电动机主引线接线盒的大小应保证电源电缆能顺利接入,电源电缆尺寸与其功率

对应关系见下表:

2.1-2 低压电动机电源电缆尺寸与其功率对应表

88

功率

(kW)

0.75~7.5

11~15

18.5~30

37~75

90~132

150~200

电 源 电 缆 规 格

YJV-

0.6/1

3x4

3x10

3x25

3x70

3x150

2(3x95)

控制箱

/柜

2.1.4.1 随机配套控制箱应满足 GB725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国家标准,电气设备的控制、继

电保护设计应遵循有关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并应在说明书中列出所执行的有关标准。

2.1.4.2 投标人随设备配套的控制箱/柜内应有完整的电源回路、控制回路和保护回路,具体接线

应提交招标人确认。

2.1.4.3 除特殊要求外,招标方仅负责向投标方设备提供一路三相四线 380/220V 总电源,投标方

供货范围内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均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也可要求招标方提供两路互为备用的电源,但须以书面资料告知招标方,并由投标方负责配供双电源切换装置以实现两路电源的自动切换。

2.1.4.4 所有控制箱/柜必须按相应的国家标准制造,各项性能指标均不应低于国家标准中所规定

的指标,并能在本工程的环境条件下安全、可靠地运行,各种类型的控制箱

/柜使用寿命应不少于 30

年。

2.1.4.5 所有控制箱/柜通体采用标准厚度 2.5mm 的不锈钢板制作,并加上不锈钢骨架,以提高整

个箱

/柜体的强度。室外控制盘/箱/柜/接线盒的外壳材质采用厚度不小于 2.5mm 厚 316L 不锈钢板(亚

),具体颜色由招标方定。所有控制箱/柜正面开启门,控制箱/柜内板前接线,安装部分必须攻丝

或焊螺母,箱

/柜门采用专用钥匙开启。

2.1.4.6 防护等级:所有控制箱/柜体的外壳防护等级:室内为 IP54,室外为 IP56(防腐),直流

电机动力控制箱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5。箱体材质选用 316 不锈钢。

2.1.4.7 箱/柜体结构、外形尺寸及柜内元器件布置,必须充分考虑元器件的散热和日后检修空间。2.1.4.8 控制箱/柜下部必须设有独立电缆小室,柜体的电气元器件室和电缆小室采用一体化结构,

电气元器件室和电缆小室之间有水平安装的不锈钢隔板,并在水平不锈钢隔板上留有电缆穿入腰形孔,以便于孔洞封堵;腰形孔的尺寸及数量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电缆小室正面有开启门,便于电缆进出施工。

2.1.4.9 控制箱/柜内的所有(交、直流)断路器、接触器、(交、直流)中间继电器、热继电器

等元器选用

ABB、施耐德、西门子或同等质量及以上品牌的产品,由招标人/最终用户确认。变送器

选用重庆川仪、上自仪、南自或同等质量及以上品牌的产品。

2.1.4.10 控制箱/柜外形尺寸(高×宽×厚):以中标后买方确认的卖方设计的外形尺寸为准。2.1.4.11 所用箱、柜、盘内均应配置合适的接地铜排,以方便电气回路的接地要求。2.1.4.12 控制箱的结构、电器安装、电路的布置必须安全可靠,操作方便,维修容易。控制箱

内的裸露带电导体之间和带电导体对地的电气间隙不小于

20mm。

2.1.4.13 箱内外接导体端子必须满足正常工作电流,并能承受不低于柜内电气元件的短路耐受

电流,箱内要留有足够的用于接线的有效空间。在三相四线电路中,中性线的端子应允许连接下述载流量的导线:

1)如果相导线的尺寸超过 16mm2,则等于相导线载流量的一半,但不小于 16mm2。2)如果相导线的尺寸等于或小于 16mm2 时,则等于相导线的载流量。2.1.4.14 箱内断路器、隔离开关必须满足动热稳定的要求,箱内交流接触器的等级和型号应按电

动机的容量和工作方式选择。选择热继电器时,使电动机的工作电流在其整定值的可调范围内。用熔断器和接触器组成的电动机回路应装设带断相保护的热继电器。

2.1.4.15 当就地控制箱控制的单台电动机容量大于 45kW 时或包含 I 类负荷时,就地控制箱内应

配置电流互感器、电流变送器及电流表。电流变送器应按设计院的具体要求选型,电流变送器的输出为

4~20mA。

2.1.4.16 为满足远方控制要求,就地控制箱中应提供一付能反映断路器或接触器“合闸/跳闸”位

置的接点(一般应为断路器或接触器的辅助常开接点)

。触点数量应能满足系统设计要求。

2.1.4.17 就地控制箱内的断路器或接触器、继电器等,除了箱内接线已经使用的接点,所有接线

未使用的备用接点应引接至端子排上,以供现场可能的接线修改使用。

89

2.1.4.18 就地控制箱内的端子排布置应考虑现场接线方便,易于检修。除了接线必须使用的端子

排以外,还应留有不少于端子总数

15%的空端子排,以供现场可能的接线修改使用。

2.1.4.19 产品供货时,提供控制箱/柜的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2.1.4.20 控制箱中双电源转换开关(如有)要采用 ABB、施耐德、西门子或同等质量及以上品

牌。

2.1.4.21 所有二次端子额定值为 1000V、10A,压接型端子。为明显区分电流电压回路,需以颜

色区分,电压端子可采用蓝色,电流端子可采用灰色端子,采用插入式短接片。

2.1.4.22 就地控制箱配置原则:除电动机采用变频控制,或就地电动机功率较小且数量较多,

考虑节省

MCC 柜外,电气专业原则上不要求配置就地控制箱。如需液位、压力、流量等就地连锁,

由热控专业确定是否配置就地控制箱。如配置热控就地控制箱,电气专业对应开关柜不作控制,仅作为馈线为就地控制箱提供电源。

2.1.4.23 电气就地控制箱信号应满足《电动机典型 IO 点》。电缆2.1.5.1 投标方供货的设备之间的连接电缆(包括动力及控制电缆)、电缆桥架、电缆埋管及电

缆保护管均由投标方设计及供货。电缆桥架、保护管等材质根据室内外环境采用热镀锌钢制或

316L

不锈钢。

2.1.5.2 投标方供货的低压动力电缆一般采用阻燃铜芯电缆,型号为 ZC-YJV- 0.6/1kV;保安系

统、

UPS 系统、直流系统及消防系统采用耐火电缆,型号为 ZCN-YJV-0.6/1kV。由变频器至所驱动

电动机的动力电缆采用变频专用电缆。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3.1 备品备件

3.1.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3.1.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表。3.1.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3.1.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

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3.1.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

品备件

”,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3.1.6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 15 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2 所列备品

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3.2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3.2.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3.2.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3.2.3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3.2.4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3.2.5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

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4.1 概述

4.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

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

4.1.2 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1 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

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

4.1.3 投标方同时对所有分包和外购件(包括电机)的质量、性能负全责。

4.2 工厂检验

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

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

90

成部分。

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4.2.3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 1 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采取措

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4.2.4 设备电气试验,试验标准应满足国家标准及本规范书的要求。4.2.5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4.2.6 机组出厂前由招标方进行现场验收(由投标方组织),费用计入合同总价内。投标方在中

标后提出验收计划。4.3 设备监造

4.3.1 监造依据根据本合同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

1995)37 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

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

4.3.2 监造方式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格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将复印件交

招标方监造代表

1 份。

R 点:投标方只需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W 点: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H 点:投标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

待检。

招标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及时派代表到投标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如

果招标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

W 点可自动转为 R 点,但 H 点如果没有招标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 R

点,投标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招标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更改后,招标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

H 点自动转为 R 点。不论招标方监造代表对投标方产品质量签证与否,并不免去投标方

对产品质量的责任。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

投标人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人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 份。

4.3.3 监造内容具体内容和方式由招标方确定。屋顶风机的监造内容

监造方式

序号

监造项目

监造内容

H

W

R

备注

1

屋顶风机

性能测试

W

R

外观质量

2

叶轮

静、动平衡试验

W

R

3

玻璃钢件

外观质量

W

R

4

钢结构件

防腐效果

W

百叶窗监造内容:

监造方式

序号

监造项目

监造内容

H

W

R

备注

1

制造图、施工图及技术

技术水平

91

2

质量保证

质保文件

3

原材料质量核查

主要件原材料质量证书原材料外观质量

按批

4

分承包商零部件

分承包商鉴证文件产品质量证书等

5

主要构件

电动机

设备组装前

6

设备部件组装

分段对接组装尺寸检验焊接变形及焊缝质量

分阶段

7

涂层、包装及标识

油漆牌号漆膜厚度、颜色、牢度外观及铭牌和麦头包装合理及牢固

制造厂有条件整机组装时结合出厂检验

H—停工待检

W—现场见证

R—文件见证

投标方应根据自己的经验完善并填写上表的监造方式(在相应方式下打

√),最终由招标方确定。

4.3.4 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4.3.4.1 投标方有配合招标方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4.3.4.2 投标方应给招标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4.3.4.3 提前 10 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监造项目和方式由

投标方、招标方监造代表、招标方三方协商确定;

4.3.4.4 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代表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

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

,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方

应提投标方便。

4.3.4.5 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方有

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方均应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4.3.4.6 投标方在见证后十天内将有关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资料提供给招标方监造代表。

4.4 性能验收试验

4.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技术规范书的

要求。

4.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招、投标双方商定,一般为招标方现场。4.4.3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机组 168 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

由投标方与招标方协商确定。

4.4.4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讨论后确定,

具体试验由投标方与招标方共同认可的测试单位进行。投标方按本附件

8.7 款要求进行配合。

4.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4.4.5.1 招标方在设备完全安装好后,进行必要的试验,并按验收标准进行。4.4.5.2 进行这些试验的时候,投标方应派人到现场帮助,指导解决试验暴露的缺陷。直到合为止。4.4.5.3 性能验收试验为在现场的性能试验:主要包括以下几项要求:4.4.5.3.1 屋顶风机

1) 空气动力性能试验(包括风量、风压等试验) 2) 振动试验3) 风机的噪声测量

4.4.5.3.2 百叶窗

1) 气流组织试验,对阻力系数进行测定。

92

2) 各种风向及降雨强度条件下,漏雨量测定。

3) 抗风强度试验。

4) 电动执行机构纽矩试验。

5) 如果性能不满足,经调整和消缺再重做试验,重做试验全部费用及劳动力应由投标方负

责。

4.4.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和 NFPA、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

求执行。

4.4.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由投标方提供并装设,并应符合有关规程、

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招标方提供配合。同时投标方还将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4.8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对性能验收试验报告,双

方共同签字确认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商。

4.4.9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投标方试验、配合招标方现场验收及试验等

费用均已

4.4.10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

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字盖章。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5.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5.1.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

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

。如果此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

投标方要追加人天数,且不发生费用。

5.1.2 投标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

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5.1.3 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的要求。

招标方不再因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5.1.4 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同时,投标方须及时更换招标方认

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5.1.5 下述现场服务表中的天数均为现场服务人员人天数。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天数

职称

人数

备注

5.1.6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5.1.6.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5.1.6.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5.1.6.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

行现场指导;

5.1.6.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5.1.7 投标方要向招标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投标方须更换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服务人员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政 治

面貌

学 校 和

专业

职务

93

(包括参加了哪些工程的现场服务)

(按资质 4 条逐条评价)

单位

(盖章)

月 日

(注:

每人一表)

5.1.8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5.1.8.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

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5.1.8.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

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

,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

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5.1.8.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5.1.8.4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5.1.8.5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招标方协商。5.1.9 招标方的义务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费用由投标方负责。5.2 培训

5.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

进度相一致。

5.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格式)。

培训教师构成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地点

备注

94

5.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招标方和投标方双方商定。5.2.4 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5.2.5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提供控制系统技术培训和操作指导。5.2.5.1 投标方提供培训教师、培训地点、培训安排、培训教材和培训设备(实验室模拟设备)。5.2.5.2 培训时间一般为两周,人次由招标方和投标方协商。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培训人员熟悉

整个流线型智能通风系统的控制系统,熟练操作整个设备。5.3 设计联络

5.3.1 设计联络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合同设备和电厂的成功设计,及时协调和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

题,协调招标方和投标方,以及各相关方之间的接口问题。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相关资料。

5.3.2 在招标方和投标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可进一步安排技术讨论和资料交换的具体时间、内

容、地点和参加人员。

设计联络计划表

序号

次数 内容

时间

地点

人数

1

1

技术交底并签订技术协议 中标后

待定

2

1

设备设计研讨会

签订合同后

待定

3

1

与暖通自动控制系统配合 待定

待定

4

1

设计方案最终确认

待定

待定

待定

5

1

提交修改后的最终方案

待定

待定

5.3.3 投标方在暖通系统生产前应就设备的外形尺寸、KKS 编码、安装基础、电气控制系统、设

备本体至电控柜之间的电缆走向和长度、设备安装等参数应与招标方进行设计联络,在与招标方设计图纸核实一致并取得书面同意后方可组织生产。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6.1 设备交货进度

序号 设备

/部件名称、型号

交货时间

备注

1

防爆消声型屋顶风机及电控柜

合同后

个月

2

消声型密闭电动铝合金防雨百叶窗及电控柜 合同后

个月

3

带有有效日期的标准、规程、规定

合同后

个月

4

设备及安装调试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合同后

个月

5

生产运行用备品备件

合同后

个月

6

其它

合同后

个月

说明:1.表格内的设备交货时间为自合同生效后多少个月。

95

2.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随每台机组设备同时交货。3.本交货时间为暂定计划,具体交货时间待合同谈判时确定,投标方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4、交货方式:板车交货至本项目现场指定位置。

6.2 资料提供总则

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其中:提供文本

文件的同时提供

WORD2000 或 EXCEL2000 以上电子版本;提供图纸的同时提供 AUTOCAD2004

电子版本。

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

求。

3) 投标方应根据招标书提出的设计条件、技术要求、供货范围、保证条件等提供完整的标

书文件和图纸资料。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技术协议签订时给出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

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

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应

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7) 投标方提供的最终技术资料为 12 套,随机 2 套,设计院 2 套,招标方 8 套。电子文本每

两台机组

2 套,设计院 1 套,招标方 1 套。

8)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大唐南电二期 2×745MW 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

目专用

”与“正式资料”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9) 投标方所提交的技术资料内容至少包括本附件中所要求的。如招标方在工程设计中需要

本附件以外的资料,投标方及时无偿地提供。

10) 投标方提交给招标方的每一批资料都应附有图纸清单,每张资料都应注明版次,当提交

新版资料时应注明修改处并说明修改原因。

11) 本工程采用统一的 KKS 编码标识系统,制造厂供货范围内所有的设备、阀门、管道等

均应在提供的图纸及供货实物上标明其

KKS 编码,具体内容在以后的配合中确定。

12) 为满足本工程进度的整体需要,本次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尽量保证准确。凡在第 3.1 节

中随投标书提供的图纸前打

*号的资料,经招标方确认后将作为投标方提供的最终版施工图资料进行

施工图设计。6.3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6.3.1 随投标书提供的图纸:

6.3.1.1 屋顶风机及百叶窗的外形尺寸图和设备安装基础及埋件图(设备安装基础可根据招

标方的设计稍作调整);

6.3.1.2*屋顶风机及百叶窗的部件标记;6.3.1.3*屋顶风机及百叶窗的设备基础荷载、运行重量;6.3.1.4*设备总图明细表中有主要部件的材料和相应的材料代号; 6.3.1.5*提供屋顶风机及百叶窗的型式、台数、规格与技术参数;6.3.1.6*初步的电气控制原理图、接线图、接口资料(I/O 信号清单)和电控柜至机组本体的动

力和控制电缆清册,并注明与招标方的接口位置及电气要求。

6.1.3.7*屋顶风机及百叶窗的电气接线图及端子排图。6.1.3.8*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空保温型阀板的详图和相关的鉴定测试资料。6.1.3.9*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屋顶风机的生产资质等资料。6.1.3.10*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屋顶风机动平衡等测试资料。6.3.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6.3.2.1 投标方在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的下列资料(资料中需加工程名称的标

96

识并盖投标方公章)

。投标方提供适用于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本工程专用的技术资料。以上所有正

式资料上注明

“大唐南电二期 2×745MW 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专用”字样,并注明版次。最终

资料提交后不得任意修改,设备到货后与所提资料不符所造成的一切返工和损失由投标方负责赔偿。在后一版图纸上所有与前一版图纸有不同之处做出明显的标记。

6.3.2.2 提供屋顶风机及百叶窗的的技术参数;6.3.2.3 提供屋顶风机及百叶窗的安装总图;6.3.2.4 设备安装总图明细表中表明主要部件的材料和相应的材料代号;6.3.2.5 屋顶风机及百叶窗的安装基础、留孔、埋件图(机组安装基础的局部尺寸应能根据招标

方的实际设计情况作适当调整)

6.3.2.6 设备基础设计荷载;6.3.2.7 电气控制原理图、接线图、接口资料(I/O 信号清单)和电控柜至机组本体的动力和控制

电缆清册,并注明与招标方的接口位置及电气要求。

6.3.2.8 屋顶风机及百叶窗的电气接线图及端子排图。6.3.2.9 最大组件吊装示意图;6.3.2.10 设备安装、检修吊装程序;6.3.2.11 最大组件的起吊高度,最重组件的起吊重量;6.3.2.12 电动机技术性能(包括参数和起动、转矩曲线)和外形图(包括接线盒、接地板等);6.3.2.13 屋顶风机的供货范围、备件清单6.3.3 投标方随机提供安装、调试、试运行的技术资料(资料中需加工程名称的标识、设备 KKS

码并盖投标方公章)

6.3.3.1 设备总图,必要的部件总图、分图和零件图,必要的计算资料等和电气、控制技术资料;6.3.3.2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6.3.3.3 投标方提供备品备件总清单。6.3.4 投标方随机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6.3.4.1 产品合格证书和装箱清单;6.3.4.2 工厂试验的有关资料,包括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6.3.4.3 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6.3.4.4 设备和备品备件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备件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6.3.4.5 设备和备品备件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强度试验和性能检验等证明。6.4 技术资料交付及编号方法

在合同签字后,招标方、投标方双方间技术资料的交换,都应采用信件的形式,信件经邮政快

件传递。其它往来信息,可采用传真的方式,传真须经授权指定的人员签字。电子邮件可以用来传递非正式的信息,重要信息经电子邮件传递后还须经传真或信件的方式加以确认。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7.1 清洁、油漆

1) 组装前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削、填充物等,从内外表面清除

所有轧屑、锈皮、油脂。铸件、钢构件在第一次涂层前做喷丸处理,除锈等级达到

Sa2.5 级。除不

锈钢外的金属材料涂漆防锈。油漆选用华润、嘉宝莉、三棵树或同等质量及以上品牌,最终由招标方确认,并能适应当地环境条件。轴承和油系统的辅助设备,如贮油箱、容器及管道的全部内表面在清洗之后应涂上合适的油溶性防锈剂。设备表面应涂三层底漆两层面漆,设备外表面的颜色应由招标方指定。

2) 外露的箱体油漆应为防腐型。钢结构的底漆、中间漆及第一层面漆应在工厂内完成。最

终面漆在现场完成。油漆共分四层(不包括预处理底漆)

,底漆一层,中间漆一层,面漆二层。

3) 当设备运到现场安装后,应按油漆层结构和油漆喷涂施工艺进行。投标方对损坏的油漆

膜和现场焊接处进行修补。所有油漆由投标方提供。

97

7.2 包装、运输

1) 包装应符合 GB/T13384 标准的规定,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

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机组金属部件、电机部件的损坏。设备出厂时,零部件的包装分类装箱,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单独包装,并特别注明。

2) 设备发运前,将水全部放掉并吹干,且投标方需确保这些部件在发运前重新装好。所有

开口﹑法兰﹑接头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予以保护。遮盖物﹑紧固件不焊在设备上。

3) 投标方应按下表要求提供招标设备各大件的运输尺寸(长×宽×高)和重量,并附运输外

形尺寸图及其重心位置(设备运输尺寸是指设备包装后的各部分尺寸)

尺寸(米

)

×宽×高

重量

(吨)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名称

产地

备注

7.3 编码要求

本工程采用统一的

KKS 编码标识系统,编码范围包括投标方所供系统、设备、主要部件和构筑

物。投标方在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试运及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使用

KKS 编码。设计院负责协

调编码使用的规范、完整、统一。

每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均贴有二维码标志(内含

RFID)由招标方提供,二维码的内容在设计

联络会上确定。

8 分包与外购部件

1) 所有原装进口设备,不论整机还是部件,要求供货商提供设备的原产地商会出具的证明,

生产国到中国指定港口的海运单据及报关单(复印件、或扫描件)

。不接受生产商出具的原产地证明。

文件所描述的设备若被规定为外国品牌,均指投标方应从该品牌原产地或独资企业采购,任何其与其它国家合资的产品均不接受。

2) 下列最低要求清单中列入或未列入的主要设备,投标方在选择供应商时,其基本原则为:

供应商必须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应用于火力发电机组

2 年以上的运行业绩。

3) 为了便于招标方投产后生产管理,降低生产管理成本,减少备件种类和数量,要求投标

方在开展设备采购时,做到同类设备或备件原则上采购同一品牌,例如各类进口阀门、国产阀门及配套执行机构、变压器、开关柜、

LED 照明设备、测量仪表、分析仪表、电动机、各种类别电缆、

全厂检修起吊装置、电梯、油漆等。

4) 对于所有设备的润滑脂和润滑油,投标方应提供足够的润滑脂或润滑油,满足首次用油

及调试完成后换油。

5) 投标方所列的备品备件单价不应高于投标中的相应报价,并保证在五年内招标方采购时

不能高于该单价。

6) 对于下列清单,每项设备以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分包商的选择由招标方确认。

国内外分包与外购部件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产地

价格

备注

98

设备推荐短名单

(不限于下列项目,请详细列出)

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厂家应选用下表同等质量或以上品牌,并报各分包及外购厂家的简要资质

情况,由招标方确认最终的分包厂家。

序号

名称

规格型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钢材

宝钢、沙钢、南钢或同等质量及

以上品牌

2

轴承

进口

SKF、NSK、FGA

或同等质量及以

上品牌

3

低压电机

湘潭电机、南阳

防爆、皖南电

机、上海电机或同等质量及以上

品牌

4

盘内断路器、交流接触器、继电器、空气开关、按钮、信号灯等电气

元器件

施耐德、

ABB、

西门子或同等质

量及以上品牌

5

电机综合保护

江苏金智、苏州万龙、苏州融达兴或同等质量及

以上品牌

6

端子排

菲尼克斯、魏德米勒或同等质量

及以上品牌

7

电动风阀配套的电动执行机

西门子、博力

谋、霍尼韦尔或同等质量及以上

99

序号

名称

规格型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品牌

8

电动执行机构

西门子、博力

谋、霍尼韦尔或同等质量及以上

品牌

9

电缆

宝胜、远东、上上或同等质量及

以上品牌

注: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所描述的所有设备或部件的厂家或者品牌要求,均可采用同等性能或以

上厂家产品或品牌,并能完全配套满足本项目中该设备或部件所有的技术参数要求及功能要求。

100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1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一般要求

1.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

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要求。

1.1.2 投标人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如果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

/或数量不足,投标

人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1.3 备品备件按 2 台机组共用量开列,专用工具按 2 台机组共用量开列。1.1.4 投标人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1.1.5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 3 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给出具体清单。1.1.6 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1.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本规范。1.1.8 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包括合格的现场服务和售后服务。1.1.9 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是详细、完整、安全、经济、可行的设计。1.1.10 投标人负责设备供应,并提供为试车所需的其他物料。1.1.11 投标人供货范围还包括满足工程需要的技术资料的提供。1.1.12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设备 KKS 标识。1.1.13 本招标书中的数量,仅供报价参考,最终数量,以设计院最终施工图为准。1.1.14 关于品牌要求说明: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所描述的所有设备或部件的厂家或者品牌

要求或品牌特有的规格型号(如有),均可采用同等性能或类似厂家产品或品牌,并能完全配套满足本项目中该设备或部件所有的技术参数要求及功能要求。

1.1.15 严禁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

淘汰淘汰目录》中的机电设备。1.2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投标方的供货范围是按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功能完整的

36 台防腐防爆消声型屋顶风

机、电控柜及相关的附件与安装所需的材料,以及功能完整的消声型密闭电动铝合金防雨百叶窗、电气控制系统及相关的附件与安装所需的材料,投标方提供屋顶风机、百叶窗所必须的电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就地电控柜、内部照明灯具、供货范围内设备之间的连接电缆、电线等。招标方提供至设备电控箱的电源。需接入程控系统的设备,其电控箱需提供接口给招标方。

投标方需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方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

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在招标文件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方供货范围),投标方应补充供货。

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为全新、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设备。1.2.1 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和责任1.2.1.1 投标人对设备本体的技术、性能、设计、安全、可靠性及加工制造的部件质量

全面负责。

1.2.1.2 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包括设备运行所需的技术服务。投标人派出技术好、水平高、

工作认真负责的专业人员、检察人员在设备安装、启动调试及投运期间进行现场安装和质量监督。

1.2.1.3 投标人提供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验、使用和检修的技术文件和图纸。1.2.1.4 投标人提供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并保证在设备寿命期内提供备品备件。

102

1.2.2 招标人技术配合1.2.2.1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1.2.2.2 招标人为投标人的现场技术服务提供便利。1.2.2.3 招标人组织总体验收。1.2.2.4 提供设备的 KKS 编码段及编码规则说明。1.2.3 接口1.2.3.1 防爆型屋顶风机以设备基础与屋面挡水圈为界,泛水板、安装螺栓、安装所需

配件等均由投标人提供。招标人提供设备基础。

1.2.3.2 防爆型屋顶风机和消声型电动双层防雨百叶窗的电气接口以控制箱总电源接线

端子接口为界。供货范围

1.3.1 供货范围一览表(包含但不限于下表范围)

编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数量

KKS 编码

备注

1

防腐防爆消声型屋顶排风机

规格:

No.15,风量不小于 65000m3/h,风

200Pa , 叶 轮 直 径 : 1500mm , 转 速 :

720rpm,电机功率 7.5kW,防爆等级 Exd II CT4,风机入口配不锈钢防护网和电动风阀,每

18 台屋顶风机配 2 套电控柜(具备远程/

就地控制功能)

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

Ws≤0.27。

配防鸟网、电动风门、安全网、消声器等配件,配套控制柜,防护等级

IP54,具备就

地控制功能,风机本体与控制柜之间动力及控制电缆等全部自动控制系统及所需附件

2×18

30/40SAM00AN011~01930/40SAM00AN031~039

安装于主厂房屋面

2

消声型密闭电动铝合金防雨百叶

LBC-FT-D,双层防雨电动调节,流量系数:

>0.50。由外侧防雨百叶窗、折板消声

器、电动百叶窗及内侧不锈钢网组成。密闭性

:100pa 压差下,漏风量<10m3/(h·m2)。

整体结构由多组密闭单元组成,每个密闭单元均由框、叶片、齿轮、轴、连杆驱动手柄及密封材料组成。驱动采用齿轮驱动,确保密封平稳,叶片无变形。控制系统:包含一个控制箱和多个电动执行机构,所有执行机构均通过控制箱集中控制装置的开启和关闭,并可显示运行状态,故障报警和消防连锁接口。具备远程

/就地控制功能,详见技术协议书。

m2

457.37

30SAM10AN001~00330SAM20AN001~00440SAM10AN001~00440SAM20AN001~005

8

套控制柜

投标方提供屋顶风机、百叶窗所必须的电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就地电控柜、内部

照明灯具、供货范围内设备之间的连接电缆、电线等。招标方提供至设备电控箱的电源。需接入程控系统的设备,其电控箱需提供接口给招标方。

投标方需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方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

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在招标文件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方供货范围),投标方应补

103

充供货。

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为全新、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设备。

1.3.2 备品备件(不限于下列项)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生 产 厂家

备注

123

1.3.3 专用工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生产厂家

备注

1.3.4 进口件清单(不限于下列项目)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生产厂家

备注

1.3.5 推荐三年备品备件清单(两台机组)

序号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生产厂家

备注

项目概况

大唐南电二期

2×745MW 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项目

由大唐(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占比

66%)和中石化长城燃

气投资有限公司(占比

34%)投资)建设。项目拟建设 2×745MW(H 级)燃气-蒸汽联合循

环发电机组

,机组出力为 2×745MW 等级,余热锅炉采用三压、一次再热、无补燃、卧式、

自然循环锅炉,同步设置脱硝装置。机组为天然气发电调峰机组,机组利用小时按照1500h。项目所在地概况

本项目位于大唐南京电厂厂址内,南京市东北方向距市中心

45km 处的长江南岸,南

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原靖安街道)东北端滨江地块的马渡村电厂路

1 号,距龙潭街道的营

房和长江集镇分别约

9km 和 3km,北濒长江,东临南京市与镇江市的界河-大道河。

厂址北靠长江二道江堤(主江堤),与长江北岸的仪征市、镇江世业洲洲头隔江相望,

南至马渡河,西至新江河,东西横跨马渡河,场地东西向长

630~800m,南北向宽 600~

700m,厂址规划红线内总用地面积 45631.52m2,可用长江岸线约 630m。交通运输条件

1)铁路国家铁路干线沪宁铁路在电厂南侧约

4km 处通过,电厂距龙潭车站约 20km,距下蜀

104

车站约

4km,距高资车站约 15km,距镇江车站约 33km。高资车站及镇江车站均有卸货线

和卸货站台,并设有

30t 和 60t 的起吊设备,电厂一般设备可在镇江站货场卸运,两车站均

1~3 级公路与电厂相通。电厂一般设备也可经由该共用站转卸运至电厂。

2)水路南京市拥有年

7000 万吨吞吐量的亚洲内河第一大港新生圩港区,长江边正在建设龙潭

港区、西坝化工港区、三江口公用码头区、江宁滨江港区、龙翔液体化工码头、七坝港区等。

电厂位于长江下游仪征水道的右岸,介于仪征水道大年河口与新河口之间的岸线范围

内。厂址段长江江面宽约

2.0km,水路运输条件优越。电厂燃煤全部采用水路运输,一期工

程建设

3.5 万吨级卸煤码头一座,一个泊位,兼顾靠泊 5 万吨级船。一期与煤码头合并建设

2000 吨级重大件设备码头一座,兼做航运除灰码头。

3)公路电厂附近主要公路有

312 国道、沿江大道和沿江高等级公路等,通过这些道路可快速

直通南京市区。电厂一期工程已新建进厂道路

――电厂路,全长 3690m,12m 宽沥青路面,

自沿江大道引接,与沿江高等级公路平交。一般设备和材料可经公路运输到厂。

3 设计及运行条件

3.1 暖通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本项目厂址位于江苏南京市,暖通专业设计用室外气象参数采用《工业建筑供暖通风

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19-2015)中江苏南京台站的气象统计资料。

夏季:

大气压力:

1004.3 hPa

通风计算温度:

31.2 ℃

通风室外计算相对湿度:

69 %

空气调节计算温度:

34.8 ℃

夏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湿球温度:

28.1 ℃

空气调节日平均温度:

31.2 ℃

室外平均风速:

2.6

m/s

冬季:

大气压力:

1025.5 hPa

通风计算温度:

2.4 ℃

空气调节计算温度:

-4.1 ℃

空调室外计算相对湿度:

76 %

采暖计算温度:

-1.8 ℃

室外平均风速:

2.4

m/s

其它参数:

日平均温度

≤+5(+8)℃的天数:

77/10

9

极端最低温度:

-11.5 ℃

极端最高温度:

39.7 ℃

最大冻土深度:

9 cm

3.2 地质条件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 18306-2015),厂址所在区按 II 类场地的基本地震

动峰值加速度为

0.145g,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 7 度,本厂址为 IV 类场地,设计地震分组

为第一组,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调整后的基本地震动加速度为

0.125g~0.12g,反映

105

谱特征周期为

0.60s。

3.3 厂用电系统电压

招标方为各机组提供下列电源:

380/220V,三相五线,50Hz。机组应在额定电压的±10%

的范围内能正常启动和运转。3.4 设计运行条件

屋顶风机应适用排除夹带有少量天然气、氢气、高温、高湿的热空气。通风装置夏季正常排风温度不大于

60℃,相对湿度不大于 98%。

通风装置在室外风速

32m/s 时能正常运行。排风装置结构强度按最大室外风速 40m/s 条

件下设计。

防爆消声型屋顶排风机安装在屋面。消声型密闭电动铝合金防雨百叶窗安装在主厂房外墙侧墙上。

3.5 主要设备参数

3.5.1 屋顶风机性能要求3.5.1.1 屋顶风机由圆形风筒、圆接方过渡结构的方形基座、固定在圆形风筒上部的带防

鸟网的防雨风帽、置于圆形风筒内的电机和铝合金叶轮、置于方形基座内的安全防护网和带电动执行机构的电动风阀、置于圆形风筒上带套管的接线盒、置于方形基座外的接地装置和活动检修窗以及消声器等构成,风机整体结构设计应合理能有效提高节能效果。投标方应根据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风机的组成和外形详图。

3.5.1.2 投标方提供的屋顶风机应能满足招标方提出的各项性能参数要求,并且能在招标

方提供的厂址、气象条件下长期安全、可靠、连续运行。

3.5.1.3 屋顶风机的设计、制造应考虑稳定工况和不稳定工况下的轴向推力、压力、热应

力、地震和风机自重等的同时作用,并且能长期、安全、可靠运行。

3.5.1.4 屋顶风机的设计应使其能在满足设计负荷的条件下平稳运行以降低风机的噪音、

振动和位移。

3.5.1.5 风机的振幅按有关规范的要求,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大于±8

m。

3.5.1.6 风机及其附属设备应有可靠的调节和保护措施,以确保安全、经济运行。3.5.1.7 屋顶风机的最高效率点应在稳定区域内。3.5.1.8 屋顶风机的入口电动风阀结构应合理、安装方便、开启灵活、安全可靠,并且应

考虑便于检修和更换。

3.5.1.9 屋顶风机在出厂前应进行静、动平衡试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试验报告。风机

静、动平衡试验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3.5.1.10 屋顶风机各项特性允许偏差应能满足有关规范的要求。3.5.2 密闭消声型铝合金防雨百叶窗的基本参数要求3.5.2.1 功能:通风时双层防雨、进风可调;防尘;消声;关闭时百叶间严密;3.5.1.2 调节方式:电动,连续调节;3.5.2.3 百叶窗的有效面积系数:不小于 0.5;3.5.2.4 干工况下阻力系数:≯4.7(进风风速为 3m/s);3.5.2.5 干工况下阻力(Pa):≯23.3(进风风速为 3m/s);3.5.2.6 湿工况下阻力系数:≯4.9(进风风速为 3m/s);3.5.2.7 湿工况下阻力(Pa):≯24.6(进风风速为 3m/s);3.5.2.8 百叶窗过水量(g/kg):≯0.86 (进风风速为 3m/s)3.5.2.9 漏风量(m3/h)≯10(进风压差为 100Pa)3.5.2.10 承受最大风速(m/s):不小于 45;3.5.2.11 电动推杆采用国内知名品牌产品;电源:220V/50Hz;防护等级为 IP54;

106

3.5.2.12 安装方式:嵌入式,具体方式在后继的技术联络中明确。3.5.2.13 百叶窗在正常工况下运行的使用寿命应在 20 年以上。3.5.2.14 百叶窗的拼装及安装方式应考虑能拆卸以方便检修。3.5.2.15 有关技术参数的说明3.5.2.16 上述百叶窗规格系指招标方的建筑留孔尺寸。3.5.2.17 消声型密闭电动铝合金百叶窗的厚度需满足百叶窗的密闭和保温性能需求且不

得低于规范书规定的数值。

3.5.2.18 为便于安装,留孔周边在单元百叶窗的框架位置处预埋钢板一块 240×120mm,

投标方可据此设计安装外框。

3.5.2.19 投标方可根据表中规定的组单元窗的数量来确定单元窗的规格,但单元窗的宽

度不应大于

1600mm,高度不宜大于 3000mm,且能确保电动执行机构能正常运转。

3.5.2.20 百叶窗的规格和数量在施工图进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微调,投标方在安排生产前

应取得设计院的确认意见。

3.5.2.20 招标文件中百叶窗型号和数量只是暂定的,不是最终的规格和数量。在施工图

的设计中,百叶窗总面积在

±5%范围内投标价格不作调整,投标方不得以面积增加为由拒绝

配合调整,低于或高于此范围,按实际面积调增或调减。

4 专用技术要求

4.1 总则

4.1.1 各主厂房通风设备应为专门从事该设备生产制造厂的产品,并能提供完整的设计、

安装和性能资料及图纸。

4.1.2 除了轴承、密封圈及转动部件可能在正常寿命期间更换外,其余的材料和部件应

在正常工况下运行二十年以上。

4.1.3 对于那些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和部件,投标人应提供一张指明更换前预定的正

常运行寿命,这些材料的最终选择应得到招标人的认可。

4.1.4 投标人应指明需要更换的零部件的预期使用寿命,安装、启动、连续运转和维修

推荐的备件最少数量清单,并指明其是库存项目,还是特殊项目。

4.1.5 投标人应提供对设备安装、启动、运行维修及设备附件调速所需的独特的专用工

具。

4.1.6 设备的设计应使其在满足设计负荷的条件下平稳运行以消除设备过多的噪音、振

动和位移。设备内部部件的碰撞及高速运行的地方也应尽量减少。

4.1.7 主厂房通风设备应按适用标准规定在设计中考虑以下荷载的作用,荷载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项目:

在运行和测试条件下设备部件及介质的本身荷载;

在运行条件下所产生的工作压力;

在运行条件下所产生的热应力;

其它部件包括轴承反作用力、保温和机座反作用力等所引起的附加荷载;

流体的运动及阀门的开关所形成的流体动力;

地震荷载;

地震要求。

4.1.8 在 7 度地震烈度条件下主厂房通风设备能保证它的结构完整性和连续运行。4.1.9 材料与焊接要求(

1)主厂房通风设备所采用的所有材料,包括不锈钢材料、钢板、型材、管材等应符

107

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

2)所有两种直接接触的材料必须是相容材料,以防止锈蚀的加速及轴与轴承之间转

动失灵及材料表面剥落等现象。

3)主厂房通风设备构件不应含有汞化合物。

4)垫圈、涂料、保温材料及设备其它结构应具有防火特性并符合投标人国家防火协

会的等级及其试验要求。

5)投标人拟提供的材料应在投标书中说明。

6)主厂房通风设备各部件材料之间的焊接工艺、方法及材料应符合投标人国有关国

家标准、规定。防爆消声型屋顶排风机

4.2.1 规程和标准防爆消声型屋顶排风机及其附件的设计、制造、喷涂、检验、测试和包装应符合有关的

标准及规范,用于它的制作材料由投标方推荐,除非招标方另有规定。

投标方所采用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标准及规范(以现行有效版为准),并应在投标文件

中列出所采用的全部标准及规范清单。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 755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

JB 5171

小功率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GB 1236

通风机空气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GB 2888

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定法

JB/T 8690

通风机噪声限值

GB/T 3235

通风机基本型式、尺寸参数及性能曲线

JB/TQ 331

通风机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9438

铝合金铸件技术条件

JB/TQ 338

通风机产品外观质量与清洁度

JB/T 6445

通风机叶轮超速试验

JB/T 8689

通风机振动精度

JB/T 9101

通风机转子平衡

ZBJ 72038

通风机焊接质量检验

ZBJ 72039

通风机铆焊技术要求

12K101-2

屋顶风机安装

GB 50275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10178

通风机现场试验

GB/T 1032

三相异步电动机

试验方法

JB3964

Y 系列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

IP 代码)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注: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4.2.2 设计要求4.2.2.1 除了轴承、密封圈及转动部件可能在正常寿命期间更换外,其余的材料和部件应

在正常工况下运行

15 年以上。

4.2.2.2 屋顶风机应按适用标准规定在设计中考虑以下荷载的作用,荷载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项目:

1) 在运行和测试条件下设备部件的本身荷载;

108

2) 在运行条件下所产生的工作压力;

3) 规定的风和雪的外部荷载;

4) 振动;

5) 规定的地震荷载;

4.2.2.3 地震要求:在厂区抗震设防烈度:7 度,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0g 的条件下应

保证风机的结构完整性,以确保风机能继续运行。

4.2.2.4 电动机与其拖动设备为皮带传动时,电动机轴功率应为铭牌功率的 95%并乘以

安全系数,电动机轴功率安全系数应按下述要求来选择:

电动机最大轴功率(

kW)

安全系数

<0.5

1.50

0.5

1

1.30

1.40

1

2

1.2

1.3

2

5

1.15

1.2

5

50

1.15

1.10

4.2.3 结构特点4.2.3.1 总则(

1) 屋顶风机必须在工厂内组装成整体并预先进行调试检验,屋顶风机包括风帽、叶

轮、电机、风筒、机座、活页风门、防鸟网、安全网和动力接线盒以及其它为满足风机正常运行所必须的附件。相同特性的风机之间,投标方提供的部件及备件应可互换。

2) 在规定的工作条件下,屋顶风机及附件的使用寿命保证 15 年以上(易损件除

外〕

,第一次大修前的安全运转时间按不小于

18000 小时设计。

3) 屋顶风机转轴的第一临界转速为最高工作转速的 1.3 倍以上。

4) 屋顶风机的风帽和入口应制成流线型,以使进、出口气流平稳并且能降低压力损

失。

5) 屋顶风机应保证在室外风速 32m/s 时正常运行,同时风机结构强度应按满足最大

室外风速

40m/s 条件下设计。

6) 屋顶风机应有完善、可靠的接地系统

4.2.3.2 屋顶风机结构4.2.3.2.1 风帽(

1) 屋顶风机的风帽应考虑为检查风机内的部件而能够快速拆卸和复原。

2) 风帽材料采用玻璃钢制造,厚度≥6mm,其制造技术标准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鉴定和测试资料。

3) 屋顶风机的风帽如采用分体组装式,中间用氯丁橡胶填充,并用不锈钢螺栓紧固,

连接部分应保证密封,严防接缝处漏水。

4) 风帽内外表面光滑,内表面设计成流线型,以尽可能减小排风阻力。

5) 风帽的尺寸保证遮盖住屋顶风机底座面积,并保证不使室外雨水飘落到风筒内。

4.2.3.2.2 叶轮(

1) 屋顶风机叶轮的叶片采用高强度铝合金。

2) 叶轮的叶片形状为机翼型。

3) 叶轮的叶片均匀分布,其间距偏差和安装角度偏差符合 ZBJ72039 规定。

4) 叶轮经静、动平衡校正,在运行允许振动速度的均方根值小于或者等于

4.6mm/s,并符合 ZBJ72042《通风机转子平衡》中的相关规定,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试验报告。

109

5) 叶轮强度能满足最高工作转速的 110%,并符合 JB/T6445《通风机叶轮超速试验

方法》的规定。

6) 叶轮保证有足够的刚度,在搬运和运转中不得变形。

7) 风机叶轮的轮毂由铝合金铸件经精加工制成,轮毂与叶片(模压成型)之间采用

法兰和足够强度的不锈钢螺栓紧固,铝合金铸件符合

GB 9438 的规定。

8) 屋顶风机的电动机与风机叶轮应采用直联,轮毂与电机轴采用键联结,孔与轴为

过渡配合,在轴的纵向设有紧固装置,使之在运转中不松动。

9) 风机轴承应为滚珠轴承。轴承的额定寿命应不小于 10 年。轴润滑剂应能至少维

12 个月运行周期而不需检修。

10) 润滑剂和密封的预防性维修时间表应在维修手册内提供。

4.2.3.2.3 风筒(

1) 风筒采用采用钢板制作,厚度须≥4mm,风筒需经环氧树脂喷涂处理或者油漆防

腐处理,其制造技术标准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2) 风筒保证有足够的刚度,使风筒不产生的变形。

3) 屋顶风机在风筒内设有安装电动机的支座,支座有足够的强度与刚度,能承受住

运转产生的动负荷。

4) 风筒设有安装风帽的支柱,支柱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承受室外风速所引起的

风荷载。

5) 风筒采用机械法兰翻边一次成型,法兰有足够的刚度,保证在运输、吊装、运转

过程中不产生变形,法兰面平整,风筒内设检修用型钢支架。

6) 风筒所用钢材须采用招标人提供的品牌范围或同等质量及以上产品或品牌投标

人在投标时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品牌范围进行报价,报价唯一且不可变更,最终品牌的选择由招标人确定。

7) 风筒内层要求设一层吸声材料,吸声材料采用玻璃布包 48kg/m3 的不燃型超细玻

璃棉,采用

0.75mm 厚的多孔板镀锌钢板覆盖并与风筒加工成整体,确保吸声层不会脱落。

4.2.3.2.4 机座(

1) 机座采用碳钢制造,厚度须≥4mm,其拼接的壳体符合 ZBJ72038《通风机焊接质

量检验》的规定,机座焊缝处不得漏水,漏气,机座须经环氧树脂喷涂处理或者油漆防腐处理。

2) 机座有足够的刚度与强度,能承受第 4.2.2 节所述的荷载,其制造技术标准符合

相关的国家标准。

3) 机座所用钢材须采用招标人提供的品牌范围或同等质量及以上产品或品牌,投标

人在投标时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品牌范围进行报价,报价唯一且不可变更,最终品牌的选择由招标人确定。

4) 机座采用法兰连接,并用足够强度的不锈钢螺栓紧固。法兰有足够的刚度,保证

在运输、吊装、运转过程中不产生变形,法兰面平整,在法兰间采用氯丁橡胶填充。

4.2.3.2.5 电动风阀(

1) 屋顶风机进风口需设置电动风阀(阀体及执行机构由投标方提供)。风阀与屋顶

风机入口的法兰采用不锈钢螺栓连接,阀门厚度不得大于

150mm。电动风阀的设计应考虑

便于检修,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电动风门检修的措施。电动风阀启闭与屋顶风机联动控制,由投标方整体负责,招标方只提供一路总电源。

2) 风阀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承受机组运行条件下,最大的预计压差所产生的

力。

3) 电动风阀框架由 304 不锈钢材制成,高度及宽度应满足安装要求的最小尺寸。叶

110

片采用铝合金制作,电动风阀叶片的轴采用碳钢经热镀锌制成,并采用带油尼龙轴套。叶片与轴之间应有铜质垫衬,以防锈死和卡死。

4) 电动风阀配套的电动执行机构选用西门子、博力谋、霍尼韦尔或同等质量及以上

产品或品牌,并能完全配套满足本项目中该设备或部件所有的技术参数要求及功能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品牌范围进行报价,报价唯一且不可变更,最终品牌的选择由招标人确定。电动风阀的断面尺寸计算方法应和机组上各风口的方法一致。

5) 电动风阀的最大允许泄漏率见下表:

电动风阀叶片长度(

mm)

压差为

250Pa 时,电动风阀处于关闭位置的最大允许泄

漏量(

m3/h

m2)

300

275

600

184

900

147

对于其他叶片长度可采用内插法,不允许采用外插法。若电动风阀前后压差值大于

250Pa 时,最大允许泄漏率乘系数,此系数为实际压差

Pa)与 250(Pa)之比率的平方根。

6) 电动风阀的最大操作力矩不得大于 40 N·m。

7) 电动风阀开、闭方式为电动,可单独启、停,也可与风机启停联动。

8) 电动风阀应转动灵活,关闭应严密,不应卡死、锈死。

4.2.3.2.6 安全网屋顶风机的底部应设置安全防护网,防护网应安全、可靠,能防止屋顶风机内部件跌落

下来,以避免发生事故。安全网采用

304 不锈钢钢丝制作,以保证足够的通风面积和强度。

安全网安装在活页风门底部,其固定方式为中间和四周不锈钢夹条焊接加固,并采用不锈钢螺栓与活页风门紧固。

4.2.3.2.7 防鸟网屋顶风机应配置有效的防鸟网。防鸟网应采用

304 不锈钢钢丝制成,网的孔径为 15mm

15×15mm。防鸟网安装在风机出口处,并且应设计成水平插入式,以便抽出防鸟网进入

风机内检修。

4.2.3.2.8 配套消声器的制作要求(

1) 风机配置相应的阻抗复合式消声器,消声器截面宽度与风机风筒尺寸相对应,高

度为

1500mm。

2) 消声器的外框采用冷轧钢板制作,并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承受室外风速所引

起的风荷载。外框经环氧树脂喷涂防腐处理。

3) 吸声片采用热镀锌穿孔板护面及流线型形体,以减少阻力,吸声材料采用 20-

25kg/m3 的不燃型超细玻璃棉,吸声片的间距为 150mm。投标方提供的屋顶风机的实际风压要能克服风机进出口和消声器的阻力。

4) 消声器应按国家标准制成,投标方应提供其所采用的标准。

5) 消声器的消声量不得小于下表规定的数值:

倍频中心频率

Hz

63

125

250

500

1000

2000

4000

8000

消声量

dB(A)

6

12

18

31

39

29

18

13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消声器的实际吸声量并提供由权威部分提供的性能鉴定测

试报告。

6) 消声器要求与屋顶风机制作成整体结构以便于安装,屋顶风机及消声器的具体结

构如下图所示:

111

屋顶风机安装示意图

4.2.3.2.9 装配要求(

1) 应按运输和现场起吊、安装条件,决定发货时风机组装程度,使在现场组装量达

到最少。

2) 现场装配的部件,投标方均在明显部位打上唯一性标记。

3) 风筒与叶轮的径向间隙必须均匀,其径向单侧间隙控制在叶轮直径 0.15%~0.35%

的范围之内。

4.2.3.2.10 安装(

1) 屋顶风机须配置吊耳及吊环便于设备吊装。

2) 风机底座与基础之间加垫一层 5mm 橡胶板,以减少振动,地脚螺栓应配有弹簧

垫圈,防止使用时松动。

4.2.4 材料及焊接4.2.4.1 屋顶风机采用材料必须满足设计寿命的要求。4.2.4.2 选用的材料符合所输送介质及规定运行工况的要求。4.2.4.3 焊接件的材料具有良好的可焊性。4.2.4.4 所选用的材料符合适用的标准的规定,并有材料合格证;对无相应标准的材料投

标方必须向招标方提供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及试验要求。

4.2.4.5 转动件所用材料经理化试验并有检验报告,不允许有裂纹存在。转动件焊接后须

对焊缝进行外观检验,不得有裂纹存在。

4.2.4.6 所有零件应确保强度,不允许裂纹存在。4.2.4.7 焊接质量符合 ZBJ72038《通风机焊接质量检验》的规定,铆接质量符合 ZBJ720

《通风机铆焊件技术要求》的规定。

4.2.4.8 应按零件的材质选取焊条,其力学性能不得低于母材的性能。4.2.5 噪音控制屋顶风机的噪音应不大于

65dB(A)(离设备表面 1 米处),噪音测试应符合有关国家规

定。4.2.6 电气、仪表和控制要求4.2.6.1 总则4.2.6.1.1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在工厂安装的接线、接线装置、电气导管及投标方提供的

电动机、设备接地等应符合本章节及本规范书其它章节的要求。屋顶风机电动机电压采用交流

380V/50Hz、三相四线制电源,电源电压允许变化范围为

10%。屋顶风机系统预留与

火灾报警系统接口,具体功能在设联会上确定。同时,天然气浓度传感器检测到一定浓度的天然气,屋顶风机需联动开启。

112

招标人给每台机组的屋顶风机系统提供一路电源,和投标人分界点为投标人供货的电

控柜进线开关上端口,其余风机配电、连锁控制、电缆由投标人负责完成、提供。

4.2.6.2 电动机

1) 投标方提供与屋顶风机在运行工况下的最大轴功率相匹配的三相异步电动

机型式。

2) 电动机技术要求电动机的额定铭牌容量应不小于被拖动机械所需最大功率

115%。交流电动机在额定频率(50Hz)-2%~+2%范围内,同时在额定电压

10%范围

内变化时能正常满载运行。在母线电压为

70%~110%时电动机能正常启动。

3) 电动机破坏的力矩应不小于满载力矩的 220%,投标方要提供电动机正常运

行的额定电流以及提供额定电压下的对于所有电动机在额定电压时的堵转(起动)电流小于满载电流

6.5 倍。

4) 电动机的电气绝缘系统和材料的选择能满足在特殊运行和环境条件下电动

机使用

30 年的要求,电动机的绝缘等级为 F 级,防护等级为 IP56,并按 B 级温升考核。

绕组应经过浸渍使绝缘具备抗潮性能及能够承受发电厂环境中所遭受的一般污染。电动机的连接线与绕组的绝缘应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

电动机应能适应空气潮湿的环境条件。

5) 电动机外壳及风机电源接线盒都应防晒、防水、防潮及防冻;电动机的外露

部分应以防腐油漆保护,铁芯、硅钢片及其其它内部部件应由充分的防腐措施。

6) 防爆电机的防爆级别和类别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7) 投标方应提供内部接线与外部电缆接合的全封闭接线盒(防护等级至少为

IP56)。在接线盒内应标明电动机的相序。旋转方向标记在铭牌上,箭头直接指向旋转方向。出线盒的方位,由电机向负载端看,一般在电机右侧。

8) 每台电动机在电动机机座上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并应有指示接地的明显标

志。

9) 电动机内部接线与外部电缆进行连接的连接器应由投标方负责提供。

10) 电动机有防止过电压的措施。电动机在热态下能承受 150%额定电流而不

变形或损坏,过电流时间不少于

30 秒。

11) 低压电机须选用皖南电机,湘潭电机,上海电机或同等质量品牌的高效节能

优质电机,并能完全配套满足本项目中该设备或部件所有的技术参数要求及功能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品牌范围进行报价,报价唯一且不可变更,最终品牌的选择由招标人确定。低压电机动机连接线需采用耐高温硅橡胶绝缘引线或同等耐受材料,低压电动机轴承型号随出厂报告或铭牌标明。

12) 本工程配套的低压三相异步电动机效率的保证值不低于 GB 18613《电动

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表

1~表 6 中 1 级能效,即 IE5 级电动机,产品通过能效标

识备案和

“节”字标志节能产品认证。

13) 投标方应负责屋顶风机内部所有的电气接线。屋顶风机和电动机机壳应设

接地装置。4.2.6.3 电气控制4.2.6.3.1 投标方应负责屋顶风机内部所有的电气接线。屋顶风机和电动机机壳应设接

地装置。

4.2.6.3.2 投标方应提供屋顶风机就地控制用的维修开关,以便在现场检修、测试时控

制风机用,确保运行人员的人身安全。

4.2.6.3.3 屋顶风机的就地用点动开关及接线端子盒应设在屋顶风机的风筒外部,设置

位置应便于操作,并有可靠的防晒、防水、防潮及防冻措施。接线端子应与风机电动机容量相匹配。

113

4.2.6.4 电控柜要求(

1) 配套电控柜应具有耐腐蚀、防尘、防溅性能,并满足 GB 7251《低压成套开关设

备》国家标准。电控柜的防护等级应按

GB 4942.2《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中规定的 IP54

的要求。

2) 每台电控柜要求控制的风机数量及规格见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电控柜采用双控配

置,分别布置在室内外。

3) 电控柜采用下进下出的接线方式,并应设接地端子。盘体形式为壁挂式,投标方

应在设备提资文件中提供电控柜的外形尺寸和盘面布置图。

4) 电控柜应设密封门,显示、操作设备安装于箱柜内的安装板或内门上,制作和安

装工艺精致美观。电控柜采用不锈钢双面拉丝板制作,钢板厚度至少

2.0mm。

5) 配套供货的盘、台、柜、盒箱面按钮和开关、信号灯、继电器、接触器、电源开

关采用

ABB、西门子、施耐德或同等质量及以上品牌产品。端子采用凤凰端子,接线为 FUN

导线。

6) 投标方应在提资文件中详细列出控制系统的配置清单,包括所有电气、控制元件

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和数量,以便招标方确认。

4.2.6.5 电控柜应具备(但不限于)下列功能:(

1) 系统纳入公用 DCS 网络监控。主厂房用屋顶风机的电控柜应设有就地手动/远程

自动切换开关,手动时应能在盘上手动操作屋顶风机启闭,自动时应能通过

DCS 控制系统

远程控制各屋顶风机启闭。每台控制柜控制的风机要求既能单台进行控制,也可并联进行控制。主厂房用屋顶风机的就地控制柜应能接收燃气泄漏紧急开启联动接点:当发生燃气泄漏时,招标方负责的报警系统能送出控制信号(常开点)直接至屋顶风机就地柜,开启该组屋顶风机。此控制信号为优先级,不管屋顶风机在就地控制还是远方控制状态,均能实现以上功能。

2) 投标方应提供足够的满足整个系统集中控制要求的接口信号,包括但不限于电动

执行机构运行状态、报警、远程监控等,模拟信号应为

4-20mA(电隔离)标准信号,DI/DO

应为无源继电器接点,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与

DCS 控制系统的各个联系信号。

1)电控柜应具有远方操作的硬接线接口,至少包括—输入信号:开启、关闭;输出信

号:就地

/远程状态、已开启、已关闭、综合故障,以便招标方对屋顶风机进行远方监控,

接口要求设计联络会讨论确定。招标方

DCS 控制系统与投标方供货设备的接口点在投标方

就地电控柜的端子排上。

2)屋顶风机的电控柜上应有电源通断转换开关,开启、关闭、停止三个电按钮和指示

灯。

3)电控柜上应能显示屋顶风机的开、关状态。4)每台机组对应的区域至少各配 1 个温度测点,排风装置具有与相应区域内的温度测

点联锁等功能,当温度超过

40℃时,联动开启该区域风机。

3) 电缆及其敷设

1)投标方应设计、提供屋顶风机至电控柜及电控柜内部的电缆和电缆附件。2)投标方提供的所有电缆应是 C 级阻燃型铠装铜芯电缆,控制电缆应是铜丝编织屏蔽的,

重要回路需采用耐火电缆。

380V 电力电缆为交联聚乙烯绝缘,0.6/1.0kV;控制电缆为聚氯

乙烯绝缘,

0.45/0.75 kV;计算机电缆选用(主要用于模拟量)ZRC-DJYP3VP2-0.3/0.5kV。

3)当电控柜内并存强电动力回路、强电控制回路和弱电控制回路时,投标方应将各种回

路分隔,关联的控制器件、端子排和连接导线分隔布置,防止误碰强电回路,采用防止强电回路干扰弱电信号回路的措施,利于运行、检修安全。

4)电控柜中端子排的强、弱电端子应分开设置,中间应有绝缘保护的隔离装置,并提供

114

不低于

15%的备用端子。

5)电控柜内应采用走线槽布置方式。接线端子排应无损坏,固定可靠,绝缘良好,并应

有序号标明,端子板应有足够的绝缘并涂以红色标记。

4) 接地

投标方应提供电控柜的接地导体,并能可靠地连接在招标方的接地导体上。

4.2.7 表面整理和涂料4.2.7.1 清理对于金属渣屑、碎布、碎石和其它异物都应从设备内部清除,所有的轧制铁屑、铁锈、

油、油脂、符号(粉笔、蜡笔、油漆)及其它有害的东西都应从设备内部、外表面除去。在运输期间,设备内外保持干净及干燥。在焊接部位,根据国家有关金属焊接部位清理的标准进行清理。

4.2.7.2 表面整理的涂料4.2.7.2.1 屋顶风机的整理和涂料满足以下要求:(

1) 所有锐边及构件都应加工圆滑,以防止伤害人员。

2) 金属表面的清理和整理符合投标方标准。

3) 投标方所购买的电动机等按照有关标准进行喷涂。

4.2.7.2.2 喷涂过程应按投标方的有关标准进行。4.2.7.2.3 所采用的涂料应和制造厂的标准做法一致。4.2.7.2.4 单涂层和双涂层和修整工作均应和原有涂层的要求一致。4.2.7.2.5 对钢制构件应先进行酸洗、中和、磷化、钝化、烘干处理后,再进行热镀锌

处理。

4.2.7.2.6 投标方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其喷涂工艺的标准做法及涂料的成份,以便招

标方审阅认可。

4.2.7.2.7 所有碳钢机械加工表面在装运和储放期间应采取可靠的防氧化措施。4.2.7.2.8 机械加工表面的防护方法和修正清理程序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以便招标

方审阅认可。

4.2.7.2.9 屋顶风机外观与清洁度符合 ZBJ72029《冷暖通风机设备外观质量与清洁度》

的规定,颜色根据招标方要求确定。

4.2.8 设备上的标记4.2.8.1 每台屋顶风机都应有一块不锈钢制成的铭牌,且永久性地固定在设备上,铭牌上

至少有以下几项内容:

1) 设备名称及型号;

2) 制造厂的名称、产品的系列编号、KKS 码;

3) 屋顶风机的铭牌数据有:风量、风压、电机功率、电机转速、屋顶风机制造日期;

4) 屋顶风机的重量、运行重量;

5) 设备的二维码。4.2.8.2 铭牌应固定在屋顶风机的风筒上。4.2.9 性能保证4.2.9.1 风机性能应符合制造厂的性能要求但不得低于下列要求。

1) 风机在设计工况下的风量实测值不允许和设计值有负偏差。

2) 风机在设计工况下的余压实测值不允许和设计值有负偏差。

3) 机组在标准状态下,风机电动机功率实测值应不超过额定值的 75%。

4) 噪声水平(距风机外壳一米处)应不大于 65dB(A)。

115

4.2.9.2 风机在使用现场安装完毕后,投标方应进行检查和试运转。

4.3 消声型电动双层防雨百叶窗

4.3.1 规程和标准密闭铝合金百叶窗及其附件的设计、制造、喷涂、检验、测试和包装应符合有关的标准

及规范,用于它的制作材料由投标方推荐,除非招标方另有规定。

投标方所采用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标准及规范(以现行有效版为准),并应在投标文件

中列出所采用的全部标准及规范清单。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 755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

JB 5171

小功率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BS 848

铝合金通风百叶窗

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1153

碳素钢结构和低合金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

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24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8070

空气分布器性能试验方法

GB 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 1184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的规定

GB 1804

公差与配合

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GB/T 13306

标牌

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

GB 985

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

GB 998

低压电器基本试验方法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

IP 代码)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4.3.2 技术要求4.3.2.1 百叶在正常工况下运行的使用寿命应在 20 年以上,易损件寿命不低于 8000 小时。

组合防雨百叶大修周期要求

6 年以上,组合防雨百叶自通过 168 小时运行后开始,质保期为

二年。

4.3.2.2 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和部件,投标方提供一张指明更换前预定的正常运行

寿命,这些材料的最终选择得到招标方的认可。

4.3.2.3 铝合金电动百叶窗的制造和检验符合制造商标准及国家标准。4.3.2.4 铝合金电动百叶窗设计能适应几个荷载同时作用的最严重情况,荷载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项目:

1) 在运行和测试条件下设备部件及介质的本身负荷;

2) 在运行条件下所产生的工作压力;

3) 在运行条件下所产生的荷载;

4) 其他部件(包括窗扇开启时轴承的反作用力、窗扇开启后的自重、墙体的微小变

形等)所引起的附加荷载;

5) 流体的运行所形成的流体动力;

6) 地震荷载;

4.3.2.5 投标方需考虑百叶窗便于维护采取的措施。

116

4.3.3 设备性能要求4.3.3.1 消声型密闭电动铝合金百叶窗的设计、制造、安装,应保证在设备允许使用条件

下能安全、可靠运行。

4.3.3.2 消声型密闭电动铝合金百叶窗本体要求牢固、可靠,能简便地安装在墙体上,同

时百叶窗应满足本工程抗震的有关规定。

4.3.3.3 所有消声型密闭电动铝合金百叶窗均应由带集水沟的防雨叶片、带滴水框的侧框

架及流线型的调节叶片、传动机构、电动执行机构等组成。防护网罩应采用不锈钢网制作。百叶窗应能在运行条件下正常工作,不能因锈蚀、受热膨胀和风压等原因使得调节叶片不能打开和关闭。

4.3.3.4 密闭型电动铝合金百叶窗的强度应根据 40m/s 的风速进行设计。4.3.3.5 所有密闭型电动铝合金百叶窗均要求双层、防雨、密闭保暖、进风可调。百叶窗

叶片采用电动调节并具有手动调节功能,调节叶片在

0

60 度的范围内可调,调节应平稳、

方便可靠、转动灵活、无噪音。调节叶片关闭后应严密,以防止冬季冷风渗透导致室内温度过低。

4.3.3.6 电动操作装置的设计转矩至少必须为最大设计条件下打开或关闭叶片所需转矩

1.5 倍,以其中最大值为准。

4.3.3.7 消声器的制作要求4.3.3.7.1 每组百叶窗的室内侧需设置折板式消声器,空气流经百叶窗依次经过防雨百

叶窗、消声器、电动百叶窗,最后是不锈钢网,具体见本技术规范书的附图。

4.3.3.7.2 消声器的吸声片采用折板形的阻性吸声结构,需有较大的吸声面积能最大限

度地衰减噪声,能用于阻隔室内外之间的环境噪声,消声器的厚度为不小于

400mm。

4.3.3.7.3 吸声材料采用 20-25kg/m3 的不燃型超细玻璃棉,两侧采用 0.75mm 厚的微孔

镀锌钢板覆盖。消音装置应按国家标准制成,投标方应提供其所采用的标准。

4.3.3.7.4 消声百叶窗的消声量不得小于下表规定的数值:

倍频中心频率

Hz

63

125

250

500

1000

2000

4000

8000

消声量

dB(A)

15

11

7

9

15

12

11

17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百叶窗的实际吸声量并提供由权威部分提供的性能鉴定测

试报告。消声百叶窗安装于隔声量为

25dB 的墙体上,其对噪声的削减程度需与墙体隔声性

能相匹配。

4.3.3.7.5 消声器外框采用铝合金采用制作并要求与百叶窗制作成整体结构以便于安

装,安装形式要能适应招标方的围护结构型式。消声型百叶窗构造示意如下图:

117

4.3.4 百叶窗的制造要求4.3.4.1 电动执行机构、控制柜以及其它所有的五金配件等均应由专业厂家生产制造,并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3.4.2 电动执行机构、调节叶片、传动机构应能在高温、高湿条件下正常工作,不能因

锈蚀和受热膨胀等原因使得调节叶片不能打开或关闭,不能因上述原因而烧毁电机。

4.3.4.3 电动机应为防潮、防水型电动机,并能承受不小于 60℃的高温。4.3.4.4 框架、固定防雨叶片应为带集水沟型的铝合金型材,能有效防止雨水进入室内,

并能经受雨水的长期侵蚀。

4.3.4.5 带滴水框的侧框架应能迅速排出雨水,雨水不得漫进室内。4.3.4.6 用型钢和板材制成的构件,必须平直,由于切割而产生的毛刺应予以清除,形成

的锐角予以倒钝,确保安装后的表面无锐角存在。

4.3.4.7 框架之间及框架与固定防雨百叶之间应采用牢固的连接方式。连接方式可采用焊

接、紧固组合件、紧固件或投标方提出,招标方认可的其他方式。

4.3.4.8 防雨百叶的调节叶片闭合时其相邻叶片应保证有效的契合,以保证关闭时漏风量

较小,调节叶片两端必须采用滚动轴承的转动方式。

4.3.4.9 密闭型电动铝合金百叶窗与孔洞之间采用固定角钢或型钢焊接连接,百叶窗与孔

洞之间的缝隙应填充密封,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百叶窗安装详图。

4.3.4.10 防护网设在框架内侧,调节叶片后,其材料为铝合金,规格应为 10×10mm。防

护网考虑便与拆卸更换的措施。

4.3.5 百叶窗材质要求4.3.5.1 框架、固定防雨叶片、调节叶片采用高强度稀土铝合金型材制作。型材采用冷压

机挤压成型,具有高强度、耐腐蚀等特点,其机械性能等各项指标均要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在百叶窗制作前,铝合金型材表面先应经氧化处理,再静电喷涂,其涂层厚度应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各型材的厚度应满足以下标准:

1)

框架:不小于

2.5mm;

2)

固定防雨叶片:最薄处应不小于

1.2mm,最厚处应不小于 4mm;

3)

调节叶片:最薄处应不小于

1.5mm,最厚处应不小于 2.5mm。采叶片的侧面设置

圆弧形凹槽,每一道叶片尖端的圆弧面、圆弧形凹槽与另一道叶片的圆弧形凹槽、

118

尖端的圆弧面能做到有效紧密锲合,满足防雨百叶的密闭要求。

4.3.5.2 固定百叶、调节叶片的长度应不大于 1500mm。4.3.5.3 百叶窗内各单元连接框架采用优质热浸锌型钢制作,框架有足够的强度满足百叶

窗安装的要求。

4.3.5.4 百叶窗采用的铝合金型材需经时效氧化处理以增强百叶窗抗腐蚀能力,具备良好

的防腐能力。

4.3.5.5 百叶窗的颜色由招标方确定。4.3.6 传动机构4.3.6.1 电动执行机构与调节叶片之间采用连杆、轴、轴承、销等部件组成的传动机构。

传动机构应设计成转动灵活,不易卡死,锈死。百叶窗叶片调节采用无润滑油传动系统,轴套用尼龙制作。

4.3.6.2 轴承应采用密封含油不锈钢滚珠轴承,轴套采用尼龙制造。4.3.6.3 传动机构应使各调节叶片在 0

60 度的范围内无级同步可调,并具有转动阻力小、

调节平稳可靠、无噪音、运行寿命长的特点。

4.3.6.4 传动机构应设计成防尘型,长期使用而不需加润滑油。4.3.6.5 百叶窗转动部分采用含油防尘防锈不锈钢滚珠轴承连接,具备灵活、无噪声、维

护方便等特点。

4.3.7 电动执行机构 4.3.7.1 电动执行机构应能方便地将电动调节转换成手动调节。4.3.7.2 电动执行机构应固定在防雨百叶框架的内侧,外表封闭罩为活动门,不接受封板

加螺丝固定方式,并易于检修和维护。

4.3.7.3 每个电动执行机构可带动的调节叶片的面积应不大于 4m2。4.3.7.4 电动执行机构采用单相 220V、50Hz 正反转电动机,其力矩应能满足调节活动百

叶的要求,并保证电动机的破坏力矩不小于载荷力矩的

220%。

4.3.7.5 电动执行机构采用西门子、博力谋、霍尼韦尔或同等质量及以上产品或品牌,并

能完全配套满足本项目中该设备或部件所有的技术参数要求及功能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品牌范围进行报价,报价唯一且不可变更,最终品牌的选择由招标人确定。

4.3.7.6 投标方应负责密闭型电动铝合金百叶窗内部的接线。4.3.7.7 电动执行机构的电气要求:

1)

电源:

220

10%V,50Hz

2)

电动机防护等级:

IP54

3)

启动电流小于额定电流的

6.5 倍

4)

电动机绝缘等级:

B 级温升的 F 级绝缘体系

5)

功率根据百叶窗具体尺寸确定

4.3.8 百叶窗的拼装方法4.3.8.1 投标方应根据提供的防雨百叶留孔尺寸进行单元组合,并随投标书一起提供符合

留孔尺寸的百叶组合图供招标方审核。

4.3.8.2 每个单元百叶窗应设有组合框架。组合框架应采用厚度不小于 3.0mm 的优质钢

板折制成型并经热镀锌处理(或投标方建议招标方认可的其他方案)。组合框架应有足够的强度以满足各单元拼装时不变形及组合后整体百叶的结构强度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

4.3.8.3 每个单元百叶窗与框架的连接应牢固、美观,并应考虑可拆卸以方便检修。4.3.8.4 消声型密闭电动铝合金百叶窗应根据招标方提供的百叶窗及安装预留孔洞尺寸

进行组合,具体组合方案及单元百叶窗尺寸应由招标方及设计院认可后方可进行生产。百叶窗内组合情况应能适应招标方所留孔洞及预埋件的布置。

119

4.3.8.5 铝合金百叶窗安装在主厂房建筑压型钢板外墙,与预留建筑孔洞之间采用固定装

置连接。百叶窗与孔洞之间的缝隙用不燃材料填充密封。

4.3.9 电气、仪表和控制要求4.3.9.1 总则(

1) 采用电动执行机构应设置电气控制操作盘,电气操作装置应安全、可靠,并需设

必要的备用装置。

2) 配套电控柜应具有耐腐蚀、防尘、防溅性能,并满足 GB7251《低压成套开关设

备》国家标准。电控柜的防护等级应按

GB4942.2《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中规定的 IP54

的要求。

3) 每台电控柜要求控制的百叶窗数量及规格见本规范书第一章第 3.2 节。

4) 电控柜采用下进下出的接线方式,并应设接地端子。盘体形式为壁挂式,投标方

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控柜的外形尺寸和盘面布置图。

5) 电控柜应设密封门,显示、操作设备安装于箱柜内的安装板或内门上,制作和安

装工艺精致美观。电控柜采用

304 不锈钢双面拉丝板制作,钢板厚度至少 2.0mm,箱门应

有加强筋措施。色标最终由招标方确认。

6) 控制柜内断路器按钮、信号灯等电气元器件采用施耐德、ABB、西门子或同等

质量及以上产品或品牌,端子采用菲尼克斯、魏德米勒产品,接线为

FUN 导线。

7)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百叶窗控制系统的配置清单,包括所有电气、控

制元件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和数量,以便招标方确认。

8) 电控柜进线应为一路 220V/50Hz 的交流进线,至柜内再根据百叶窗内动力设备

的数据和容量分别配置隔离开关或断路器。投标方所需的直流电源或其它等级的电源由投标方设置变压器自行解决。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应明确所需电源容量。

4.3.9.2 电控柜应具备(但不限于)下列功能:

1) 暖通系统纳入公用 DCS 网络监控。主厂房用百叶窗的电控柜应设有就地手动/远

程自动切换开关,手动时应能在盘上手动操作各百叶窗电动执行机构,自动时应能通过

DCS

控制系统远程控制各百叶窗电动执行机构。

每台控制柜控制的百叶窗要求既能单台进行控制,

也可并联进行控制。主厂房用百叶窗的就地控制柜应能接收火灾报警紧急关闭联动接点,当发生火灾时,招标方负责的火灾报警系统能送出控制信号(常开点)直接至百叶窗就地柜,关闭该组百叶窗。此控制信号为优先级,不管百叶窗在就地控制还是远方控制状态,均能实现以上功能。

2) 投标方应提供足够的满足整个空调系统集中控制要求的接口信号,包括但不限于

电动执行机构运行状态、报警、远程监控等,模拟信号应为

4-20mA(电隔离)标准信号,

DI/DO 应为无源继电器接点,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与 DCS 控制系统的各个联系信号。

3) 电控柜应具有远方操作的硬接线接口,至少包括—输入信号:开启、关闭;输出

信号:就地

/远程状态、已开启、已关闭、综合故障,以便招标方对百叶窗进行远方监控,

接口要求设计联络会讨论确定。招标方

DCS 控制系统与投标方供货设备的接口点在投标方

就地电控柜的端子排上。

4) 铝合金百叶窗的电控柜上应有电源通断转换开关,开启、关闭、停止三个电按钮

和指示灯,当接通电源后,电源指示灯亮;开启调节叶片时,按动

“开启”电钮,电机正转叶

片开启;关闭叶片时,按动

“关闭”电钮,电机反转叶片关闭;按动“停止”电钮,电机停止运

行。

5) 电控柜上应能显示百叶窗的全开、全关位置指示(灯光指示)。

6) 柜内所有元器件应标示好名称(中文,永久标识)

120

4.3.9.3 电缆及其敷设

1) 投标方应设计、提供百叶窗至电控柜及电控柜内部的电缆和电缆附件。

2) 每组百叶窗中的各单元窗的电动执行机构电源进出线应并成一路电源线,以便使

各单元防雨百叶能同时调节及开、关。

3)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电缆应是 C 级阻燃型铠装铜芯电缆,控制电缆应是铜丝编织

屏蔽的,重要回路需采用耐火电缆。

380V 电力电缆为交联聚乙烯绝缘,0.6/1.0kV;控制电

缆为聚氯乙烯绝缘,

0.45/0.75 kV,计算机电缆选用(主要用于模拟量)ZRC-DJYP3VP2-

0.3/0.5kV。

4) 当电控柜内并存强电动力回路、强电控制回路和弱电控制回路时,投标方应将各

种回路分隔,关联的控制器件、端子排和连接导线分隔布置,防止误碰强电回路,采用防止强电回路干扰弱电信号回路的措施,利于运行、检修安全。

5) 电控柜中端子排的强、弱电端子应分开设置,中间应有绝缘保护的隔离装置,并

提供不低于

15%的备用端子。

6) 电控柜内应采用走线槽布置方式。接线端子排应无损坏,固定可靠,绝缘良好,

并应有序号标明,端子板应有足够的绝缘并涂以红色标记。

4.3.9.4 接地投标方应提供电控柜的接地导体,并能可靠地连接在招标方的接地导体上。4.3.10 材料4.3.10.1 百叶窗所采用的钢材须采用宝钢、沙钢、南钢品牌或同等质量及以上产品或品

牌,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品牌范围进行报价,报价唯一且不可变更,最终品牌的选择由招标人确定。型材、管材等应符合有关国标规定。

4.3.10.2 所有两种直接接触的材料必须是相容材料,以防锈蚀的加速及轴与轴承间转动

失灵及材料表面剥落等现象。

4.3.10.3 设备构件不应含有汞化合物。4.3.10.4 垫圈、涂料、保温材料及设备其他结构应具有防火特性,并符合国家防火协会

的等级及其试验要求。

4.3.10.5 投标方提供的材料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详细说明,并应得到投标方的确认。4.3.11 焊接百叶窗各部件材料之间的焊接工艺、方法、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4.3.12 表面整理和涂料4.3.12.1 清理(

1) 对于金属渣屑、碎布、碎石和其它异物都应从百叶窗内部清除。所有的铁屑、铁

锈、油、油脂、粉笔、蜡笔、油漆符号及其它有害的东西都应从百叶窗的内、外表面除去。在运输期间,百叶窗内、外表面应保持干净及干燥。

2) 在焊接部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清理。

4.3.12.2 表面整理和涂料4.3.12.2.1 百叶窗的整理和涂料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所有锐边及构件都应加工圆滑以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2) 金属表面的清理和整理应符合投标方标准做法。

3) 框架及面板的外表面经磷化处理后,喷涂环氧、聚脂粉末涂料,经喷涂加工后应

具有良好的防腐、耐磨、耐温及耐盐水性能。

4) 投标方所购的部件,如电动机、控制柜等都应按照有关制造厂家的标准进行喷涂。

4.3.12.2.2 单涂层或双层的修整工作都应和原有涂层的要求一致。4.3.12.2.3 对钢制构件应先进行酸洗、中和、磷化、钝化、烘干处理后,再进行热镀锌

处理。

121

4.3.12.2.4 投标方应随合同一起提供喷涂工艺的标准做法及涂料的成份给招标方审阅,

并得到招标方的认可后,方可喷涂。

4.3.12.2.5 所有碳钢机械加工表面在装运和储放期应采取可靠的防氧化措施。4.3.12.2.6 机械加工表面的防护方法和修整清除程序应与合同一起提供给招标方,以便

招标方审阅认可。

4.3.12.2.7 百叶窗外观与清洁度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4.3.13 设备上的标记4.3.13.1 每台百叶窗都应有一块不锈钢制成的铭牌,且永久性地固定在设备上,铭牌上

至少有以下几项内容:

1) 设备名称及型号;

2) 制造厂的名称、产品的系列编号、KKS 码;

3) 百叶窗的铭牌数据有:百叶窗规格尺寸、通风面积、面积有效系数、过水量、电

动执行机构数量和参数、制造日期等主要性能参数;

4) 百叶窗的重量

4.3.13.2 铭牌应固定在防雨百叶内侧电动执行机构封闭箱上明显处。4.3.14 性能保证及罚则4.3.14.1 消声型密闭电动铝合金百叶窗的电动执行机构应确保转动灵活,如保质期内发

生叶片无法关闭、电动执行机构卡涩或电机损坏时,则招标方对投标方罚款

1.5 万元/每个单

元窗。

4.3.14.2 百叶窗应确保雨水不渗漏到室内,如发生雨水渗漏到室内,则招标方对投标方

罚款

1.5 万元/每个单元窗。

4.3.14.3 百叶窗的保温性能应能满足南京地区冬季气象条件,百叶窗内表面不得发生结

露滴水现象,如发生滴水则招标方对投标方罚款

1.5 万元/每个单元窗。

4.3.14.4 百叶窗的密闭性能应能满足规范书要求,如冷风渗透超过规范书要求的规定数

值,如发生滴水则招标方对投标方罚款

1.5 万元/每个单元窗。

4.3.14.5 百叶窗的各个部件的材质、厚度应能满足规范书要求,如低于规范书要求的最

低数值则招标方对投标方罚款

1.5 万元/每个单元窗。

4.3.14.6 在进风速度 4m/s(净面积风速)时,百叶窗的过水量应≤0.76kg/h。4.3.14.7 百叶窗的有效面积系数应≥0.5。4.3.15 其它特殊要求4.3.15.1 投标方应提供需要更换的零部件的名称及清单。4.3.15.2 投标方应指明需要更换的零部件的预期使用寿命,安装、启动、连续运转和维

修推荐的备件最少数量清单,并指明其是库存项目,还是特殊项目。

4.3.15.3 投标方应提供对百叶窗安装、启动、运行维修及设备附件所需的独特的专用工

具。

4.3.16 安装4.3.16.1 投标方应提供百叶窗在金属墙板上的固定方法供招标方认可。4.3.16.2 百叶窗由招标方负责安装,投标方现场指导直至验收调试合格。

122

附表

/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23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

/日数

地点

(国内/国外)

备注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24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防爆消声型屋顶排风机技术规范

参数项目

(投标方根据投标产品的型号填写)

应用地点

主厂房屋面

设备名称

消声、防腐、防爆型

设备型号

设备数量

2×18

防爆等级

ExdIICT4

风量

m3/h

≥65000

风机出口处全压

Pa

≥200

风荷载

Pa

风机电机输入功率

kW

屋顶风机重量

kg

屋顶风机运行重量

kg

屋顶风机压力损失

kg

传动方式

直连

风 机特性

安全防护网能承受的最大冲击力)

kN

125

参数项目

(投标方根据投标产品的型号填写)

电机形式

电机规格型号

电机制造商

连续运行时间

电机功率

kW

转速

rpm

电源

V/Hz

380/50

环境温度

绝缘等级

防护等级

轴承形式

轴承型号、品牌及制造商

配 套电 动机 有关 参数

轴承寿命

风筒

mm

风帽

mm

叶轮

mm

防鸟网

mm

安全防护网

mm

风门

mm

屋 顶风 机采 用的 材料 及厚 度等 规格

机座

mm

涂层颜色

根据招标方要求确定

风筒

风帽

叶轮

防鸟网

安全防护网

风门

屋 顶风 机表 面涂层

机座

环境温度(最高

/最低)

相对湿度(最高

/最低)

%

能承受的最大风速

m/s

运 行环 境条件

能承受的最大雪载

kN/m2

风 机噪 音资料

中心频率赫兹

Hz

声压

dB(A)

31.563125250

消 声器 的消 声性 能

1000

126

参数项目

(投标方根据投标产品的型号填写)

2*开通会员可解锁*

参数

消声器的材料及规格

风筒直径

mm

风帽直径

mm

风 机尺寸

风机总高度

mm

基础框内沿尺寸

mm

安 装基 础及 留孔 尺寸

基础框外沿尺寸

mm

备注

#3、#4 主厂房分别对应一组电控柜(每组含 2 套双控电控柜,分别布置在室内外,户外电控柜可仅设置启动开关)

,每套电控柜均能控制对应的

18 台风机。

注:

1)表中未注部分的参数由投标方负责填写;

2)风机的具体参数各投标单位可以根据自己产品特点进行修改,屋顶风机工作环境其它参数见本技术规范书气象参数部分。3)屋顶风的安装基础应能根据招标方实际设计图纸进行调整确定。

2)消声型密闭电动铝合金防雨百叶窗技术规范

1)布置在#3 主厂房的密闭消声型电动铝合金防雨百叶窗

百叶窗部分规格

每组百叶窗组合方式

单元窗规格

型号

mm

mm

mm

面积

m2

数量

(组)

mm

mm

mm

数量

控制系统

设置

7900

4500

1

17000

4500

1

合设

1 套

控制柜

9600

4500

1

1 套控

制柜

10500

2600

1

4000

2600

2

合设

1 套

控制柜

9600

2600

1

1 套控

制柜

总面积

m2

228.31

备注

2)布置在#4 主厂房的密闭消声型电动铝合金防雨百叶窗

百叶窗部分规格

每组百叶窗组合方式

单元窗规格

型号

mm

mm

mm

面积

m2

数量

(组)

mm

mm

mm

数量

控制系统

设置

17000

5200

1

1 只控

制柜

127

百叶窗部分规格

每组百叶窗组合方式

单元窗规格

型号

mm

mm

mm

面积

m2

数量

(组)

mm

mm

mm

数量

控制系统

设置

7200

4200

3

合设

1 套

控制柜

4000

2800

2

合设

1 套

控制柜

7200

2800

3

合设

1 套

控制柜

总面积

m2

229.06

备注

3)密闭消声型电动铝合金防雨百叶窗主要技术参数表

序号

性能参数

1

百叶窗类型:

密闭型、双层防雨、防尘、可

调,组合,电动、消声

1.2

百叶窗名称:

密闭型电动铝合金防雨百叶窗

1.3

百叶窗型号

1.4

百叶窗各项技术参数

规格

mm

mm

mm

1.4.1 百叶窗尺寸

数量

mm

mm

mm

1.4.2 每组百叶窗内单元窗的

数量

1.4.3 百叶窗重量

kg

1.4.4 百叶窗能承受的最大风速

m/s

1.4.5 百叶窗额定风量

m3/h×m

1.4.6 百叶窗有效面积系数:

1.4.7

通过百叶窗有效面积的空气流速:

m/s

1.4.8

百叶窗部件材料百叶窗材料及厚度,

a)~(f)

项均需配有断面详图。

a)带滴水框的侧框架

mm

高强度铝合金型材

b)带集水沟的防雨叶片

mm

高强度铝合金型材

c)流线型调节叶片

mm

高强度铝合金型材

d)竖框

mm

高强度铝合金型材

e)传动机构

电动推杆器

128

序号

性能参数

f)电动执行机构

g)控制设备

电气控制柜

1.4.9 电动执行机构有关部参数

a)电动机型号

b)数量

c)每个执行机构控制的面积

m2/个

d)电源

V/Hz

220V/单相/50Hz

e)防护等级:

IP54

f)绝缘等级:

F 级

g)环境条件:

-11.5℃~60℃,95%RH,无凝结

水,

h)噪音:

dB(A)

<45dB

i)单个电动执行机构功率:

W

j)电动机安装位置

129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宽

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即应列出)。当

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

(m)

×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名称

部件产地

备注

技术附表

F 技术条款偏差表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投标人必须填写本

表,如无偏差,则在此表中填写

“无”。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130

注:任何未完全响应技术规范的条款,均应列入技术偏差表,否则将视为完全响应

13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32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33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34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135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月 日

136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137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138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

139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

标,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

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天日历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

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

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

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

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

任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40

141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42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43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44

(三)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45

(四)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46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47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 响 应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

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

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2

资产总额(近三

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资产总额相加后取算

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3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

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4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

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148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

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

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

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149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50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51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52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53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54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55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56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57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

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

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供货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具有(数量)个有效运行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一)防爆屋顶风机性能:

1.

2. 3.

(二)防爆屋顶风机主要部件材质:

1.

2. 3.

(三)电动百叶窗材质(组合框架、百叶)

1.

2. 3.

(四)电动百叶窗的通风有效面积系数:

1.

2. 3.

(五)电动百叶窗能承受风速的能力:

1.

2. 3.

(六)电动百叶窗能承受风荷载:

1.

2. 3.

(七)配套电气设备及控制系统: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4

供货范围

(一)供货范围:

1.

2. 3.

(二)备品备件:

1.

2. 3.

(三)专用工具:

1.

2. 3.

(四)分包及外购:

1.

2. 3.

(五)供货保障措施: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5

技术资料交付进度

(一)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性

: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交付进度计划情况

: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6

其它(包括配合现场指导安装、现场技术人员素质、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根据监造配合、现场安装、现场技术人员素质、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进行简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158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59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60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61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

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随机备品备件

包含在设备价格中

专用工具

包含在设备价格中

技术服务费

包含在设备价格中

运杂费

包含在设备价格中

合计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162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163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164

5

其它

合计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