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2X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新建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05
发布于
河北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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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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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

(2X660MW)超超临界

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新建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2026 年 2 月

1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3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4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价格机制优选法】

................................................................................................................52

1 评标办法 ..............................................................................................................................58

2 评审标准 ..............................................................................................................................58

2.1 初步评审标准 ..............................................................................................................58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58

3 评审程序 ..............................................................................................................................58

3.1 初步评审 .....................................................................................................................58

3.2 详细评审 .....................................................................................................................59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9

3.4 评标结果 .....................................................................................................................6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1

1 评标办法 ..............................................................................................................................62

2 评审标准 ..............................................................................................................................62

2.1 初步评审标准 ..............................................................................................................62

3 评审程序 ..............................................................................................................................62

3.1 初步评审 .....................................................................................................................63

3.2 详细评审 .....................................................................................................................63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63

3.4 评标结果 .....................................................................................................................6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6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7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8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9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1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

(2X660MW)10KV 开关柜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

(2X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新建项

目招标人为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海投(台州)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本金

+融资:30%+70%。该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

10KV 开关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64

2.2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1320MW

2.4 建设工期:头门港发电厂项目总工期 22+2 个月

2.5 设备名称:10KV 开关设备

2.6 数 量:153 面

2.7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和要求

2.8 招标范围:采购范围全厂 10kV 开关柜共计 153 面及其配套附属设备,

其中真空断路器开关柜

63 面,F-C 馈线柜 82 面,母线 PT 柜 6 面,母联断路器

1 面,母联隔离开关柜 1 面(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9 交货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短株头,大唐台州头门港

电厂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 交 货 期:暂定为 2026 年 8 月 (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11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投标人

具有国际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机构经 CMA、CNAS 认定)出具

的同等电压等级(10kV)及以上高压开关柜(额定电流 2500A 及以上、短路开断电

流 40kA 及以上,可以体现以上参数检测结果)的型式试验报告。

3.2.3 业绩要求:

1)供货业绩:投标人近 10 年(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2 个同短路开断电流(40kA)及以上且同电压等

12

级(

10kV)及以上高压开关柜的供货业绩(单个合同开关柜不少于 60 面)。投

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

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扫描件: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

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2)运行业绩:投标人累计至少有 60 面同短路开断电流(40kA)及以上且

同电压等级(

10kV)及以上高压开关柜已投运满 2 年的运行业绩。(证明材料须

至少包含:

1)合同扫描件: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

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2)投运证明材料:可以是用户证

明或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须有最终用户的

盖章或签字。运行时间自投运证明材料所注明的投运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若投运证明材料未注明投运时间,则以材料开具日期为准进行计算。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

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

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

求;未具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

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

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

则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

2026 年 1 月公示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

司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1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2 月 10

日至

2026 年 02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14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标 人: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河阳路 319 号人防档案大厦 20 层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 5-6 层

邮编:

200042

联系人:唐海涵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tanghaihan@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

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供应链

15

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

送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 5-6

送达邮编:

200042

送达联系人:唐海涵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

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

3

.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

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

3

.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

(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

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

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3

.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

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3

.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

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

4

.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

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

均有约束力。

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

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6.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开始结

算中标服务费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余款,采用保函形式的中标单位交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2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无

☑有,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10 年(2016 年 2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

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21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

22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提供。虽然解密

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23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讼。

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

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

2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5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7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28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29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30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31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33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不含报价)、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5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36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7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38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39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40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41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42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

8.5 投诉

43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45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2.2.1

分值权重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46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构成

10KV 开关柜

50%

10%

40%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和投标文件制作

15

1.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

10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

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

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

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分,最多扣至 3 分。

1.2

投标文件制作

5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

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得分≤5;

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得分<4;

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得分<2;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50000 万元,得 25 分;

40000 万元≤营业收入<50000 万元,得 23

分;

30000 万元≤营业收入<40000 万元,得 21

分;

47

20000 万元≤营业收入<30000 万元 ,得 19

分;

10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0 万元,得 17

分;

其余得 15 分。

(如无某年财务报表数据证明,则该年以 0 元计

算,财务状况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2

发明专利情况

5

近五年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位小数)

。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

得 1 项省部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

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

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

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

利得 17 分;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如无某年财务报表数据证明,则该年以不盈

利计算,财务状况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2.0,得 15 分;

1.8≤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6≤流动比率<1.8,得 13 分;

1.4≤流动比率<1.6 ,得 12 分;

1.2≤流动比率<1.4,得 11 分;

1.0≤流动比率<1.2,得 10 分;

其余得 9 分。

(如无最近一年财务报表数据证明,则以 0 排

序,财务状况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8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

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49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

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

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15

供货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0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0.5 分,

最高不超过

15 分。

3

主要参数

59

3.1 柜体选型

2

柜体选型方面,根据投标人响应情况,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分

2 分;部分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得分

1 分;均不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得分

0 分;

3.2 开关柜主要电气性能

3

开关柜主要电气性能(包括短时耐受电流、短时耐受时间、额定峰值电流、雷电冲击耐受电压等)

,根据投标人响应情况,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分

2 分,其中有

一项指标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加

0.2 分,最

高加至

3 分;有一项指标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得分

1.5 分,每增加一项指标低于招标文件

要求的,减

0.5 分,最低减至 0 分。

3.3 断路器选型

15

断路器选型方面,根据投标人响应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分

15 分,不满足得 0

分。

3.4

断路器特性、寿命等参数

10

根据断路器机械特性、机械寿命等参数按优、良、一般分档,优:

7<得分≤10;

良:

5<得分≤7;一般:0≤得分≤5;

3.5 接触器及熔断器选型

15

按部件品牌、使用寿命、业内口碑综合评审,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优:

10<得分≤15;良:5<得分≤10;一

般:

0≤得分≤5;

50

3.6

接 触 器 及 熔 断 器 的 特性、寿命等参数

8

根据接触器机械特性、机械寿命、熔断器开断时间等参数按优、良、一般分档,优:

5<得分≤8;良:3<得分≤5;一

般:

0≤得分≤3;

3.7 其他元器件选型

6

按互感器、灭弧室、避雷器等其他元器件的品牌、使用寿命、业内口碑、性能参数等综合评审,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优:

4<得分≤6;良:2<得分≤4;一般:

0≤得分≤2;

4

供货范围

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包及外购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

3<得分≤5;良:

1<得分≤3;一般:0≤得分≤1;

5

开关柜型式试验报告

12

开关柜型式试验报告方面,根据投标人响应情况。

高压开关柜的主母线电流上限,在有效投标人中占前

1/4(包括 1/4):8<得分≤

12;

高压开关柜的主母线电流上限,在有效投标人中占前

1/2(包括 1/2)到 1/4(不

包括

1/4):4<得分≤8;

高压开关柜的主母线电流上限,在有效投标人中占后

1/2(包括 1/2):0≤得分≤

4;

所有档内投标人,按数量从各自档内最高分往下按比例排序。

例:前

1/4 投标人共 5 家,分值区间 4

分。

第一名得分

12 分,第二名得分 12-

4/5=11.2 分,第三名得分 11.2-4/5=10.4分

...以此类推。

投标人占比所得数取整,四舍五入。

分值计算所得数,小数点后取

2 位,四舍

五入。

6

其它(包括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4

根据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进行评审,按优、一般分档,优:

2<得分≤

51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验收等)

4;一般:0≤得分≤2;

合计

100

52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3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54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5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56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57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58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59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0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对于“四新首台套”设备,必要时应委托科研总院或有资质

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设备的监造和性能验收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监造的范围、方式

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

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

61

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

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62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63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64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65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66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67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68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69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70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71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72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4.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73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4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条款》的序号与《通用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号。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浙江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1.2.3 卖方:XXXX

1.1.13.1 工程:大唐台州头门港(2X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新建

项目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上盘镇

短株头,大唐海投 (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

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进行。

买方联系人:

卖 方 联 系 人 :

75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联 系 地 址 :

联 系 地 址 :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

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

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无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

不另行支付。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付款比例:1:2:5:2。

3.2.2 预付款的支付:

76

合同生效日期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和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

务收据

(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 1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给卖方作为

预付款

卖方须配合买方的实际需求出具

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卖方应按照买方要

求返还预付款,同时应以买方支付预付款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支付预付

款占用期间的利息。

3.2.3 设备款的支付:按整套设备付款。

3.2.3.1 合同设备准备投料生产,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投料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

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20%作为投料款。卖方须配合买方的实际

需求出具

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设备监理签字的支付证书(如存在设备监理)。

2)合同设备排产计划、主要原材料采购合同复印件。

3)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3.2.3.2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进度款支付申请手续。买

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50%作为到货款。

1)设备监理签字的设备放行单(如存在设备监理)。

2)到货验收证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 70%,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3.2.3.3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

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20%作为初步验收款

1)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提供合同金额 5%的质保金保函。

3.2.3.4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有以下 2 种方式,原则上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

1)3.2.3.4 保函(保险)方式: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经招标人同意和确认的质量保证金

保函(保险)后,及时支付质量保证金的对应价款或剩余合同价款,质量保证金保函期限至合

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不设免赔额、免赔率。

77

2)3.2.3.4 现金方式: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

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

价款。

1)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其它单证(如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

4.1.2 中标后,详见设备监理、监检合同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

,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

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

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78

5.4.3 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

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

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

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

2)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 1 个月内。

6.1.2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

2)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

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

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

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

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考核中合同

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79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

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

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

书一式二份,

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签署验收

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

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

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

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

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6 买方不接受附属设备非短名单和自证品牌以外的产品。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卖方技术人员

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80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

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在合同第

6.4.2 项

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卖方应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

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

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

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

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自开具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

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

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81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

写)

,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

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

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如果卖方

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

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82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

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填写)

,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

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

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如果不可抗力事

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83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

责。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

84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

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

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

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85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86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函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

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

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

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

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87

邮政编码:

话:

年月日

88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89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90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91

第二卷 技术文件

技术规范书使用说明

1. 技术规范书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

2. 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内容不能更改。

3. 项目单位应按项目具体要求填写专用部分的非固化内容,投标人填写专用部分

的附表。

4. 技术规范书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5. 根据不同采购标的,对于必须满足的要求设置“★”条款。

92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 93 -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 10kV 开关柜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

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本次招标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

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

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

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力。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

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

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1.8 三维设计要求

投标人应进行三维建模,并提供三维模型及其相关数据属性,投标人应满足数字

化设计的要求。

1)建模范围

投标方三维建模的范围应该涵盖供货的主体设备、附属设备以及辅助设备。

2)建模内容

10kV 开关柜厂建模的主要内容列举如下:本体设备(开关柜、母线桥等)、辅助

设备。

3)建模深度

投标方的三维建模工作不仅要全面反映供货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而且要精确、如

实反映设备的外观尺寸、接口定位等(设备内部详细结构可以不建模),特别要注意的是设备与母线的接口定位尺寸和规格要准确。

4)模型及相关数据移交

- 94 -

设计院采用 PDMS 进行三维设计,各设备厂可以采用 PDMS 建模也可以利用已有的

三维软件进行建模。输出文件格式应为.stp 和.dgn 或能够被 PDMS 软件识别的其他格式文件。

1.1.9 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编码系统。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

备的标识必须有电厂标识编码。投标方应按招标方提供的电厂标识编码系统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电厂标识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电厂标识码。电厂标识码采用GB/T50549-202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方。

1.1.10 投标方所供设备应完全满足或优于能源局发布的《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

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 版)》中对本招标文件设备的要求,投标方应对新反措及规范进行自查,保证投标设备满足最新规范及反措要求,否则应免费整改。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

所有附件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

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

或规范,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

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T 156-2017

标准电压

GB/T762-2002

标准电流

GB311.1-2012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1984-2014

交流高压断路器

GB1985-2014

交流高压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GB 20840.3-2013

互感器 第 3 部分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补充技术要求

GB11032-2020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GB 3906-2020

3.6kV-40.5kV 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26218.1-2010

污秽条件下使用的高压绝缘子的选择和尺寸确定 第 1 部分:

定义、信息和一般原则

- 95 -

GB/T 11022-2020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GB/T 11021-2014

电气绝缘的耐热性评定和分级

GB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50260-2013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T50064-2014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

GB14285-202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11287-2000

电气继电器

GB/T7261-2016

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GB/T50062-2008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T50063-2017

电力装置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16-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DL/T 402-2016

交流高压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

DL/T 403-2017

12kV~40.5kV 高压真空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

DL/T 404-2018

3.6kV~40.5kV 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DL/T 486-2021

交流高压隔离开关订货技术条件

DL/T5222-2021

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

DL/T5153-2014

火力电厂厂用设计技术规定

DL/T 5352-2018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定

DL/T615-2013

交流高压断路器参数选用导则

DL/T5136-2012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定

DL/T 866-2015

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选择及计算规程

DL/T5044-201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37-2001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DL/T 478-2013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国家能源局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编制释义(2023

版)

国家电网设备

[2018]979 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大唐集团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指引

2023 年第 18 期《关于防止机组厂用电源进线开关柜 PT 接地横

杆短路的重点要求》

注:(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 96 -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

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

出了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

或变化,招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1.3

投标方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1.3.1 投标方应提供的资格文件见商务部分。

1.3.2 投标方提供同类设备的型式和例行试验报告,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

购时,投标方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方的

进厂验收证明。

1.4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1.4.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规范书所列的设备。其中,包括设备本体及其附件的功能

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售后

服务。

1.4.2 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方提交一份详尽的生产进度

计划表。

1.4.3 如生产进度有延误,投标方应及时将延误的原因、产生的影响及准备采取的补

救措施等向招标方加以解释,并尽可能保证交货的进度。否则应及时向招标方通报,

以便招标方能采取必要的应对延迟交货的措施。如因投标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所产

生的的责任和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1.5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5.1 一般要求

1.5.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

1.5.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

满足工程要求。

- 97 -

1.5.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

标方在 15 天之内向招标方给出全部技术资料 2 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

认。

1.5.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

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

求。

1.5.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

现,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

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5.1.6 投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5.1.7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 16 套,电子文本 2 套(可编辑,光盘或 U

盘),电子版图纸应为中望 CAD (2008 版)格式,文本文件应为 WPS 格式,并在交货

前 1 个月供完。电子版图纸、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应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

进行分类归档,并根据分类提供超链接方式的索引文件。

1.5.1.8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章,修改版资料

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1.5.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1.5.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投标方可自行细化)

(a)总装示意图: 应表示设备总的装配情况,该图纸表明断路器组装后的正视图和侧

视图并同时标出安装完后的组件。包括电力和控制电缆出入口位置、母线桥外形及支

撑、连接,外形尺寸、体积、设备重心位置与总重量等。

(b)基础图: 应标明柜体的基础螺栓的位置和尺寸、设备操作维护所需的走廊净距及

设备操作时的动态负荷等。并应注明对基础的强度和水平度的要求。

- 98 -

(c)一次电气方案图、二次典型控制、保护图: 应包括柜体本身及操动机构的内部接

线和本地及远方操作用的控制、保护、信号、照明等交流及直流回路。如有多张电气

原理图,还应标明各图之间的有关线圈与触点的相互对应编号。必要时,应提供所有

特殊装置或程序的操作说明概要。

招标方审定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宣布预中标后,投标方应在修改意见提出一周

内,向招标方至少提供 4 套上述的正式图纸和正式的中望 CAD 文件,正式图纸必须加

盖公章和签字。可编辑的电子版图纸需按比例制图。

1.5.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

方确认)

(a)总装示意图: 应表示设备总的装配情况,该图纸表明断路器组装后的正视图和侧

视图并同时标出安装完后的组件。包括电力和控制电缆出入口位置、母线桥外形及支

撑、连接,外形尺寸、体积、设备重心位置与总重量等。

(b)基础图: 应标明柜体的基础螺栓的位置和尺寸、设备操作维护所需的走廊净距及

设备操作时的动态负荷等。并应注明对基础的强度和水平度的要求。

(c)一次电气方案图、二次典型控制、保护图: 应包括柜体本身及操动机构的内部接

线和本地及远方操作用的控制、保护、信号、照明等交流及直流回路。如有多张电气

原理图,还应标明各图之间的有关线圈与触点的相互对应编号。必要时,应提供所有

特殊装置或程序的操作说明概要。

1.5.2.3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语言为中文)。

1.5.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

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设备安装、运行、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 99 -

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

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

3)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

运行操作规定、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设备检修、维护、运行手册中应能够快速查阅运行参数、设备说明书、操作、维护和

安全程度。手册应分成卷,每一卷包括封面的最大厚度为 50mm。每一卷的版式应一

致,每一部分的系统、设备等描述顺序也应一致。手册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设备概述,包括设备、系统说明、设备结构、功能说明、技术规范等。

设备启动、运行和停运的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设备安装、拆卸、维护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设备零、部件清单,包括名称、图号、规格、材质、制造厂家全称等。

设备易损件、消耗性材料清单,包括名称、规格、制造厂家全称等(标准件提供国标

或行标型号)。

4)投标方须提供备品配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1.5.2.5 投标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

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

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等出厂报告。

2)

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

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

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查、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

寸和性能试验等)。

1.5.2.6 图纸、说明书、试验报告等资料的交付时间、数量见下表:

1.5.2.6.1 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的资料和图纸

- 100 -

内容

份数

交付时间

交付单位

1.

买卖双方协商定案用图纸、资料和说明书;

2.

有关设计图纸、资料;

3.

运输、保管、现场安装调试用图纸、资料:

(1) 合格证

(2) 额定值和特性资料

(3) 产品技术条件

(4) 所有附件的全部部件序号的完整资料

(5) 出厂试验数据

(6) 表示设备的结构图以及对基础的技术要求

(7) 包装说明

(8) 其它适用的资料说明

4.

说明书、运行、检修手册、资料;

5.

主要设计数据;

6.

设计、制造所依据的主要标准;

7.

备品备件图纸、清单;

8.

所用主要材料、部件、配件清单

9.

主要部件及配件图:

a)基础图;

b)一次电气方案图、二次典型控制、保护图等。

其他资料:a)产品的质量文件;b)开关柜运输、包装贮存规定;c)维修指南等。

10. 对于其他未列入合同技术清单但却是工程所必须的文件和资料及图纸

16

按相关规

投标方

1.5.2.6.2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如下试验、测试报告:

内容

份数

交付时间

交付单位

1.

全套出厂试验报告

2.

型式试验报告

3.

重要部件的试验(型式和出厂)报告

12

按照相关规 定

投标方

1.6 投标方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1.6.1 投标方应按技术协议技术参数响应表列举的项目逐项提供技术数据,所提供的

技术数据应为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 101 -

1.6.2 产品性能参数、特点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1.7 备品备件

1.7.1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7.2 招标方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投标方应按项目分项报价,备品备件

及附件价格应含在合同总价中。

1.7.3 投标方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协议专用部分。

1.7.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

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1.7.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

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1.7.6 投标方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 15 日内提供技术协议所列备品备

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1.8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1.8.1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8.2 招标方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协议专用部分专

用工具表中。投标方应分项列出其单价和总价,价款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8.3 投标方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协议专用部分专用工

具表中。

1.8.4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

资料。

1.8.5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

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1.9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要求

1.9.1 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投标方必须派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解决安装调试中的

问题;现场服务人员应服从试运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1.9.2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必须有文字记

录,由投标方处理,费用也由投标方自负。

- 102 -

1.9.3 设备安装后,投标方应派人参加现场进行的分部试运及验收,并帮助解决试验

中暴露的问题。

1.9.4 合同设备的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根据本技术协议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进

行。

1.9.5 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招标方和投标方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工作

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9.6 验收时间为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和试运行完成后三个月内。在此期间,如果所

有的合同设备都已达到各项技术指标,并稳定运行 168 小时,买卖双方应签署合同设

备的验收证明书,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9.7 对于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

同要求,买卖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属投标方的原因,涉及索赔部分按商

务条款执行。

1.9.8 所用材料要进行入厂检验。

1.10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1.10.1 清洁

1.10.1.1 设备在组装、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

1.10.1.2 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

清除。

1.10.2 油漆

1.10.2.1 投标方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及投标

文件规定的运行环境下运行不被腐蚀。

1.10.2.2 涂层及油漆应有良好的附着力,均匀光洁,不眩光,无流挂、缩边、缩孔等

缺陷。

1.10.2.3 投标方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表面处理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

性说明。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的表面处理及涂层提出修改意见,投标方应满足招标方

的意见要求并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方应提供现场修整或安装用的涂层原剂的合理用

量。

1.10.3 电气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保管期间不被损坏,并防止受潮。包

装费包括在设备总价内。

- 103 -

1.10.4 所有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所有端头均应有

封堵。

1.10.5 包装

1.10.5.1 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不受

污损。

1.10.5.2 投标方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标明

合同号、主要设备名称的标签。

1.10.5.3 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

外形尺寸;长×宽×高;设备机组号;安装位置。

1.10.5.4 各种包装应能确保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

腐蚀。

1.10.5.5 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a.装箱单

b.产品说明书(中文)

c.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d.安装指示图

1.10.5.6 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均需单独包装。

1.10.6 装卸、运输与储存

1.10.6.1 投标方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

1.10.6.2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

1.10.6.3 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输

方式的规定。

1.10.7 铭牌应符合 GB3906 等有关标准的要求。铭牌应用中文书写。

2. 通用技术要求

2.1 开关柜要求

2.1.1 开关柜柜体要求

- 104 -

(1)产品设计应能使设备安全地进行下述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检查、维护操

作、主回路验电、安装和(或)扩建后的相序校核和操作联锁、连接电缆的接地、电缆试验、连接电缆或其他器件的绝缘试验以及消除危险的静电电荷等。

(2)产品的设计应能在允许的基础误差和热胀冷缩的热效应下不致影响设备所保

证的性能,并满足与其他设备联接的要求。

(3)类型、额定值和结构相同的所有可移开部件和元件在机械和电气上应有互换

性。

(4)开关柜应为金属铠装可移开式开关柜。高、低压室间应采取可靠的屏蔽措

施,以控制高压设备对低压设备的电磁干扰。

(5)高压开关柜为坚固的组装式框架结构,柜体应采用覆铝锌钢板弯折后栓接而

成,板厚不得小于 2.5mm。用于框架的覆铝锌钢板厚度不小于 3.0mm,隔板采用厚度不小于 1.5mm 的钢板(或厚度不小于 2.0mm 的铝合金)。所有经切割、裁剪、断开的板材,其切割断面必须进行去毛刺和倒钝处理,确保无任何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锋利边缘、尖角、毛刺或金属/材料飞边。

(6)开关柜具有良好的互换性、密封性。框架和外壳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除

能满足内部元器件的安装要求外,还能承受设备内外电路短路时的电动力和热效应,不会因设备搬运、吊装、运输过程由于受潮、冷冻、撞击等因数而变形和损坏。

(7)开关柜内,要求其母线、断路器、出线和仪表等均有单独的隔离小室,小室

与小室间采用金属隔板隔离。为防止母线发生故障时波及邻柜,要求在母线小室柜间加装阻燃型隔离套管。

(8)开关柜内的控制、保护小盘应牢固,便于设备的调试和维修。

(9)开关小车的推进,抽出应灵活简便、安全,同一类型的开关手车应有互换

性。中置式开关柜需配套运载小车。设置试验小车,可在开关柜处通过小车对停运负载进行电气绝缘试验。

(10)主回路隔离触头的表面应镀银,并保证温升不超过标准值。

(11)应能在不打开断路器门时,就地电动合、分断路器。

(12)为便于抽出或插入可移式断路器小车,应配备导轨,并应为准确定位在

“合闸”与“试验”位置设置限位器。

(13)柜体应有明显的工作位置、试验位置和断开位置,各位置均能自动锁位及

安全接地,为保证检修安全,在一次插头装有触头盒及安全档板,并能自动进行开闭。

(14)高压开关柜每个独立小室均设节能照明,灯泡电压为交流 220V,并与门开

关联锁。设抽插装置使灯泡能在高压设备不停电的情况下更换。开关柜内照明灯应选用发热量较低的灯具,如 LED、节能灯等冷光源,以防止灯具发热影响二次设备安全运行。照明灯具(包括电缆仓内的灯具)的更换原则上应不影响开关本体的运行,即可以在线更换。

(15)开关柜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并应有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并符合有关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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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投标方提供便于开关柜起吊的吊环。

(17)柜体门板为静电喷涂(烤漆)防护处理,漆膜具有良好的附着力,平整、

光洁,不允许有砂粒、流漆、斑点,起泡、手印和粘附物等。不得有脱落或露底现

象,在不直射的阳光下,漆膜无肉眼可辨的色泽不均现象,同时不眩目反光,以防影

响使用人员的监视或引起疲劳。

(17)高压开关柜中各组件及其导体的连接处,应保证在最高环境温度下不会超

过标准规定的使用温度。开关柜各小室隔板要充分考虑涡流产生的发热,尤其是主电

流导体对应的隔离板涡流效应。

(18)对开关柜限制并避免内部电弧故障的要求

a.开关柜应通过内部燃弧试验,并在投标时出具相应的试验报告。

b.开关柜的各隔室之间,应满足正常使用条件和限制隔室内部电弧影响的要求;

并能防止因本身缺陷、异常或误操作导致的内电弧伤及工作人员,能限制电弧的燃烧范围。

c.应采取防止人为造成内部故障的措施,还应考虑到由于柜内组件动作造成的故

障引起隔室内过压及压力释放装置喷出气体,可能对人员和其他正常运行设备的影响。

d.除继电器室外,在断路器室、母线室和电缆室的均设有排气通道和泄压装置,

当产生内部故障电弧时,泄压通道将被自动打开,释放内部压力,压力排泄方向应避开巡视通道和其他设备,泄压侧应选用尼龙螺栓。

(18)前后柜门留有五防锁锁孔,与微机五防系统厂家做好配合。

(19)开关柜需配置接地小车和电缆测试小车。

a.接地小车要求如下:

这种小车用来提供一额外的可靠的接地以确保人身安全。当使用接地小车时,需

先将原来开关柜中的主开关拉出。接地手车带有闭锁机构,可以防止带电时误将接地

手车移进开关柜内。

接地小车有二种形式:母线系统接地小车和工作(备用)电源进线接地小车

母线系统接地小车设计为通过母线压变柜接地。母线接地系统的小车在小车移进

的阶段,仅抬起上侧活门并将连接上部进线(即母线)的触头接地。

工作(备用)电源进线接地的小车移进阶段,仅压下开关柜下侧活门,将连接下

部出线的触头接地。接地小车应设计成可观察到触头的接触情况并设有可挂接接地线

的连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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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电缆测试小车

电缆测试小车使得测试电缆时无需进带电隔室,也不需将电缆从开关柜上拆卸下

来。

当使用电缆测试小车时,需先将原来开关柜中的开关拉出。

电缆测试小车在小车移进的过程中,仅压下开关柜下侧的活门,并利用其自身的

触臂连接到待测的电缆上。

2.1.2 盖板和门

(1)开关柜顶部设有横楣可粘贴间隔名称。开关柜前门表面应标有清晰明显的主

接线示意图。

(2)开关柜前门上应设有断路器机械的或电气的位置指示装置,在不开门的情况

下应能方便地监视断路器的分合闸状态。

(3)当盖板和门是外壳的一部分时,盖板和门应由金属制成,不应采用网状编织

物、拉制的金属网以及类似的材料,其防护等级与外壳相同。当通风窗设在盖板和门上时,它们应符合第 2.1.4 条的要求。根据需要进入高压电器组件隔室的不同情况,盖板或门分成两类:

a.在正常操作和维护时不需要打开的盖板和门(固定盖板、门),若不使用工

具,应不能打开、拆下或移动;

b.在正常操作和维护时需要打开的盖板和门(可移动的盖板、门),应不需要工

具即可打开或移动,并应有可靠的机械联锁装置来保证操作者的安全。

c.在铠装式高压开关柜中,仅当该隔室内可能触及的高压带电部分不带电时才能

打开盖板或门;高压开关柜应只有在接地开关可靠地合上后才能打开盖板或门。

(4)当柜门上集中安装综保、智能操控等多类设备时,应适当增加柜门绞盘配置

数量等措施,确保柜门频繁启闭过程中无明显变形。

2.1.3 隔板和活门

(1)金属封闭式高压开关柜的隔板和活门,至少应达到 2.1.5 条规定的防护等

级。

(2)隔板

高压开关柜中,用优质覆铝锌钢板分隔形成内部各独立功能隔室,与外壳具有相

同的机械强度并接地。各功能小室应完全分隔,柜和柜之间应完全间隔,母线经过绝缘套管连通。高压电器设备和各小室的隔板应接地;并与外壳具有相同的防护等级。

(3)活门

a. 金属封闭式高压开关柜的活门应为铰链门,应采用金属型式。

b. 断路器室的活门应标有母线侧、线路侧等识别字样。母线侧活门还应附有红色

带电标志和相色标志。活门与断路器手车联锁,活门与手车的连锁必须可靠、灵活,当手车抽出以后,其活门能起到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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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开关在试验位置时,活门应能关闭。

2.1.4 观察窗

(1)观察窗位置应使观察者便于观察必须监视的组件及其关键部位的任意工作位

置,如负荷开关的隔离断口、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和电缆接头的工作状态。

(2)观察窗应能达到外壳所规定的防护等级;

(3)观察窗应使用机械强度与外壳相当的透明板,同时应有足够的电气间隙和静

电屏蔽措施,防止危险的静电电荷;

(4)主回路的带电部分与观察窗的可触及表面的绝缘应满足相对地的绝缘要求。

(5)观察窗应具备防爆要求。

2.1.5 开关柜防护等级

(1)金属封闭铠装式高压开关柜的外壳和隔板的防护等级不低于 IP4X。

(2)断路器室门打开时的防护等级不得小于 IP2X。

2.1.6 开关柜五防功能

开关柜有可靠的机械及电气防误操作的功能,即具备“五防”功能,为操作人员

与设备提供可靠的安全性保护。

(1)当接地开关在分闸位置时,手车才能从试验位置移至工作位置

(2)手车在工作位置及试验与工作之间任一位置,接地开关都不能合闸

(3)接地开关在合闸位置时,手车不能从试验位置移到工作位置

(4)手车只有在试验至移开位置时,接地开关才能合闸

(5)手车在工作位置时,二次插头被锁定不能拔除

(6)断路器手车确实在试验或工作位置而没有控制电压,仅能手动分闸不能合闸

(7)当断路器手车无论在工作或试验位置,只要断路器合闸时,手车都不能移动

(8)当手车在试验与工作之间任一位置时,断路器不能操作

综上所述,高压开关柜具备防止误分合断路器;防止带负荷抽出小车;防止带地

刀送电;防止带电合接地刀;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五防功能。并同时满足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电安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2.1.7 外壳及其支架的防锈涂料

(1)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其所供应的所有设备金属部件的表面处理和

涂层,以提供在运输、储存及投标文件规定的运行环境下运行的防腐蚀保护。涂层及油漆应有良好的附着力,均匀光洁,不眩光,无流挂、缩边、缩孔等缺陷。

(2)设备凡需要油漆的所有部件,在油漆前必须对金属表面按有关技术规定进行

彻底的清洁处理。设备出厂时,外表面油漆一新,并供给招标人适当数量的原用漆,用于安装现场补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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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涂层材料及工艺程序供招标人确认。招标人有权对投标

人的表面处理及涂层提出修改意见,投标人应无条件满足招标人的意见并应提供现场修整或安装用的涂层原剂的合理用量。

(4)对高压开关柜表面所涂防锈涂料颜色的要求:其内部的表面,应涂反光差大

的浅色;其外部表面,则应涂不刺目、不反光且具有美观色泽的油漆。

(5)同一型号和同一批产品,其内(外)表面防锈涂料的颜色要求一致。

2.1.8 铭牌

(1)高压开关柜的铭牌,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制造厂名称和商标;

b.型号(包括接线方案编号)、名称和出厂序号;

c.使用参数(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短路开断及关合电流、额定短时耐受电

流、额定短路持续时间及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d.设计等级;

e.防护等级;

f.出厂日期。

g.由招标人提供的 KKS 编码。

h.铭牌材质采用不锈钢。

(2)装在柜体面板上的设备,应在正面与背面有标明设备用途的标字牌(包括

KKS 编码)。

(3)高压开关柜内安装的高压电器组件,如断路器、负荷开关、隔离开关及其操

动机构、互感器、套管等均应具有耐久而清晰的铭牌。在正常运行中,各组件的铭牌应便于识别;若装有可移开部件,在移开位置能看清亦可。

(4)高压开关柜内安装的高压电器组件(含连接导体)额定值不一致时(如额定

电流、额定短时耐受电流、额定短路持续时间及额定峰值耐受电流),柜上的铭牌应按最小值标定。

(5)在开关柜铭牌旁粘贴信息二维码标识牌(不锈钢材质),扫码后可查看开关

柜完整参数信息,至少涵盖开关柜主要元器件、易损件及定期更换件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建议更换周期等内容。

2.2 真空断路器

2.2.1 一般要求

(1)断路器应有可靠的机械或电气“防跳”功能。

(2)断路器柜一次插头表面镀银,一次插头为采用梅花型。当一次插头闭合稍许

偏移,不应增加其接触电阻。

(3)真空断路器应采用操动机构与本体一体化的结构,必须安装在牢固的支架

上,支架不得因操作力的影响而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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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真空灭弧室应与型式试验中采用的一致。

(5)真空灭弧室要求采用陶瓷外壳。

(6)真空灭弧室使用寿命不小于 30 年,出厂时灭弧室真空度得小于 1.33×10-

3Pa 。在使用寿命期内,其真空度应满足运行要求。

(7)真空灭弧室在出厂时应逐台进行老炼试验,并提供老练试验报告。

(8)真空断路器接地金属外壳上应有防锈的、导电性能良好的、直径为 12mm 的

接地螺钉。接地点附近应标有接地符号。

(9)电气设备固定螺栓需采用可靠的防松设计、防松工艺。投标方对防松设计、

防松工艺进行专题说明

2.2.2 操动机构要求

(1)操动机构采用弹簧操动机构,既可远方操作又可就地操作。操作机构应保证

断路器能三相分、合闸以及三相跳闸和自动重合闸。远方能监视断路器分、合闸位置。

(2)操动机构自身应具备防止跳跃的性能。在一次合闸指令下只能合闸一次,并

且分闸不反弹。

(3)应配备断路器的分合闸指示,操动机构的计数器,储能状态指示应明显清

晰,便于观察,且均用中文表示。该计数器与操作回路应无电气联系,且不影响断路器的合分闸操作。计数器为合闸记数或者分闸计数。

(4)弹簧操动机构应能电动机储能并可手动储能,可紧急跳闸。

(5)操动机构的额定控制电源电压 Ua 为 DC110V,电压波动范围为+10%~-15%。

联脱扣器应能满足:85%~110%Ua 时可靠合闸,65%~110%可靠分闸,30%Ua 及以下时不动作。

(6)弹簧储能系统:由储能弹簧进行分、合闸操作的弹簧操动机构应能满足“分

–0.3s–合分–180s–合分”的操作顺序。弹簧操动机构应能可靠防止发生空合操作。

(7)断路器处于断开或闭合位置,都应能对合闸弹簧储能。

(8)在正常情况下,合闸弹簧完成合闸操作后要立即自动开始再储能,合闸弹簧

应在 20s 内完成储能。

(9)在弹簧储能进行过程中不能合闸,并且弹簧在储能全部完成前不能释放。

(10)合闸操作的机械联锁应保证机构处于合闸时,不能再进行合闸动作;而当

断路器处于合闸位置和储能状态时,能可靠地进行一次分-0.3s-合分操作循环。

(11)机械动作应灵活,储能及手动或电气分、合闸等各项操作过程中不应出现

卡死,阻滞等异常现象,并设有防止“误操作”装置。

(12)应有机械装置指示合闸弹簧的储能状态,并能实现远方监控。

(13)投标人应提供用于断路器分闸和合闸所有必需的中间继电器、闭锁继电

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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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除断路器自身控制回路所用辅助接点外,应提供不少于 10NC+10NO 辅助接

点供外部使用,所有辅助接点都通过二次插头引至端子排。辅助接点的允许载流量不小于 10A。断路器辅助接点应与主触头同步,闭合应可靠牢固,应采取措施,防止出现辅助接点虚接,断开应有足够的距离。

(15)所有操动机构和辅助开关的接线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相同接线,以保

证断路器的互换性。

(16)高压开关柜内的断路器及其操动机构必须牢固地安装在支架上,支架不得

因操作力的影响而变形;断路器操作时产生的振动不得影响柜上的仪表、继电器等设备的正常工作。

2.2.3 技术参数

断路器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

2.3 电流互感器

2.3.1 一般要求

(1)开关柜中的电流互感器的技术数据应满足设计要求,其二次绕组按设计要求

在端子排上进行连接。电流互感器保护级和测量级要求分别设置,以满足不同准确级、不同变比、不同二次负荷的要求。

(2)电流互感器布置在电缆间隔内应便于维护和检修,且在主回路不带电时,便

于人员进行预防性试验、检修及更换等。

(3)用于差动保护的两侧电流互感器特性应保持一致。

(4)电流互感器的短时耐受电流及短路持续时间、峰值耐受电流均应满足设计要

求。其二次绕组按设计要求在端子排上进行连接。电流互感器应布置在电缆间隔内以便于维护和检修。

(5)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按设计要求在端子排上进行连接,除有特殊要求外,二

次侧接地均在本柜的端子排接地,接地导线分别接到开关柜的接地母线上。电流互感器端子用试验型端子。

(6)开关柜内的电流互感器在出厂前必须做伏安特性筛选,同一柜内的三相电流

互感器伏安特性应相匹配。

(7)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应考虑开路保护。

(8)电流互感器一次极性(P1)默认为靠近 10kV 母线侧。

2.3.2 技术参数

电流互感器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

2.4 电压互感器

2.4.1 一般要求

(1)每组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过电压保护器)应经隔离开关(或隔离手车)与

母线相连,严禁与母线直接相连。电压互感器的一次侧应配备一组限流熔断器,熔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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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的开断容量应不小于断路器额定的开断容量,且便于熔断后更换熔断件。当允许检查和进入开关柜内更换一次熔断器时,电压互感器与一次熔断器要完全隔离,并有明显接地点。当手车移动到工作位置,车上的辅助行程开关接通 PT 二次侧,当手车移动至试验位置时,辅助行程开关将 PT 二次侧断开。

电压互感器二次侧应考虑短路保护,其高压侧应装有防止内部故障的高压熔断

器,熔断器的开断电流应与高压开关柜铭牌参数匹配(包括采取限流措施后),且便于熔断后更换熔断件。

(2)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空气开关不应装在高压小间内,而装在仪表小间内。PT 二

次侧配置空气断路器为单极,带有辅助接点和报警接点以便监视其状态。

2.4.2 技术参数

电压互感器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

2.5 零序电流互感器

2.5.1 一般要求

(1)零序电流互感器和电缆终端头均要求安装在柜内,且便于试验、维护和检

修。

(2)采用封闭式整体浇筑式最先进技术系列产品,应以电缆外径及根数选择零序

电流互感器的孔径,满足容纳电缆的要求,并且应充分考虑该回路电缆安装时的空间要求,考虑装设电缆的方便。

(3)零序电流互感器应按二次电流及保护灵敏度确定一次回路动作电流。

2.5.2 技术参数

零序电流互感器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中相关内容。

2.6 过电压保护器(避雷器)

2.6.1 一般要求

(1)进出线开关、母线电压互感器回路均需加装过电压保护器,每个馈线回路

(包括备用回路)应配备过电压保护装置,以防止相间及相对地的操作过电压。

(2)馈线回路过电压保护装置装在开关柜电缆室内。

(3)过电压保护装置应配置放电记录仪。

(4)产品实物、说明书样本、型式试验报告需具有一致性。

(5)采用无间隙结构,环氧树脂配合真空浇筑技术保证其整体密封性。采用特性

优异的高能氧化锌电阻。

(6)须耐高温并经受高、低温冲击试验(抗开裂性能)。

2.6.2 技术参数

过电压保护器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

2.7 接地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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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一般要求

(1)手车式高压开关柜的接地开关,必须当主回路的电源侧隔离插头断开后,其

接地开关才能合上,在接地开关未断开之前,其隔离插头不能进行插入的操作;接地开关的分、合闸操作位置应明显可见。

(2)安装于高压开关柜中任何型式的接地开关,其关合短路电流的能力和短时耐

受电流及短路持续时间均应与高压开关柜的铭牌相匹配。特别在通过短路电流时,接地开关不会由于产生的电动力作用而被意外地打开。

2.7.2 技术参数

接地开关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

2.8 主母线和分支母线

(1)各段厂用母线按长期允许载流量选择,且应能承受相当于连接在母线上最大

等级的断路器关合电流所产生的电动力,母线应选用纯度大于 99.95%的高电导率和延展性优质铜母线。母线及分支母线均为绝缘母线,同时还得满足下面的要求:

a.所有螺栓连接型主母线的接头和分接头,都应镀银,为不影响使用寿命,要求

栓接牢靠,以便母线在从标准的环境温度到额定满负荷温度的范围内,在螺孔周围的初始接触压力基本保持不变;

b.母线绝缘套管和母线绝缘子应具有不吸潮的特性,使设备在寿命期限内其机械

和绝缘强度不降低,且应满足空气净距的要求;

c.导体支撑应能承受与它连接的断路器额定关合电流等值电流产生的应力。

(2)母线应标明相别的颜色,A、B、C 相分别为黄、绿、红色。

(3)高压开关柜中主回路的最小截面(包括电压互感器、避雷器的连接导体),

除应满足铭牌规定的额定电流值外,还应能满足铭牌规定峰值耐受电流、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和额定短路持续时间的要求。

(4)空气柜内所有一次导体及接头外表面采用热缩绝缘包裹,要求强度高、绝缘

性好、耐老化,而且对潮湿、污秽、粉尘等都有良好的耐受性。

(5)对母线以及开关前后母排必须留出验电接地位置,以便检修时验电接地用。

必须根据现场实际选择 ABC 三相的验电位置。

(6)投标人除了提供主母线外,还应提供控制小母线,小母线数量以最终电气二

次图纸为准。控制小母线数量不少于 18 根,采用Φ6 紫铜棒,在满足系统操作载流量要求的情况下,线损小,且密闭性强、防护等级高、不受外界影响,并延伸至整列开关柜的长度,小母线有单独的隔离小室。屏顶上小母线不同相或不同极的裸露载流部分之间,裸露载流部分与未经绝缘的金属体之间,电气间隙不得小于 12mm;爬电距离不得小于 20mm。对所有支撑绝缘件材质进行说明。投标人应成套提供柜间小母线的连接附件。小母线采用全绝缘防护或采用具有绝缘导线做为小母线。小母线的支撑绝缘件材质不得使用胶木等易老化的材料。

(7)主回路带电体金属边缘部分和柜体内金属凸出部分应采用倒角结构,以降低

开关柜内金属物体和导体边缘场强,并提供最大场强部位和场强值。母线端部也应倒圆角。

2.9 接地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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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关柜中的接地母线应能满足该回路动热稳定的影响。接地母线的材料应和

主母线和分支母线的材料相同,在规定的接地故障条件下,在额定短路持续时间为 4s时,其电流密度不应超过 110A/mm2,但最小截面积不应小于 240mm2。接地导体的末端应用铜质端子与设备的接地系统相连接,端子的电气接触面积应与接地导体的截面相适应,但最小电气接触面积不应小于 160mm2;

(2)接地母线应贯穿整个结构,并用栓接或铜焊接在每单元的框架上和在每个断

路器接地连接导体上。接地母线应通过构架延伸,并应有螺栓连接或铜焊到每一单元上以及每一开关接地触头端子上,紧固螺钉或螺栓的直径应不小于 12mm。

(3)在接地母线的每一个末端提供压接式端子,用于与外部接地导体相接。并有

明显的接地标志。

(4)主回路中凡规定或需要触及的所有部件都应可靠接地。

(5)可抽出部件应接地的金属部件,在试验位置、隔离位置及任何中间位置均应

保持接地。

(6)可移开部件应接地的金属部件,在插入和抽出过程中,在静触头和主回路的

可移开部件接触之前和分离过程中应接地,以保证能通过可能的最大短路电流;

(7)接地回路应能承受的短时耐受电流最大值为主回路额定短时耐受电流的

87%;

(8)当小车推到“试验”位置时,小车与接地母线自动联接。

(9)二次控制仪表室应设有专用独立的接地导体。(如需要)

2.10 电力电缆的连接

(1)高压开关柜电力电缆室应满足以下要求:

a.必须有安装电缆头的指定位置,已考虑了可靠的固定方法及零部件;

b.电缆头的安装位置及连接方式必须考虑检修、试验时便于拆线及接线;

c.电力电缆隔室与电缆沟连接处应考虑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d.电缆隔室配置照明功能。

(2)当进行电缆绝缘试验,若不能将电缆从高压开关柜上拆开时,则高压开关柜

与电缆连接部分,应能承受电缆标准所规定的试验电压。

(3)每台高压开关柜应按设计要求考虑电缆头的安装位置,并考虑零序电流互感

器安装位置。

(4)柜内电缆接线端子及隔离开关的动、静触头应为圆角。

2.11 二次设备

2.11.1 微机综合保护测控装置

开关柜按照设计图纸配置微机综合保护测控装置,原则上大于或等于 2000kVA 的

变压器和大于或等于 2000kW 的电动机应设差动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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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为全封闭嵌入式结构,有独立性、完整性、成套性。装置为集保护、控制和

通讯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前端设备。

(1)采用先进的嵌入式微处理器,多 CPU 结构,软、硬件应采用冗余设计。保护

CPU 模块与测量 CPU 模块分开独立配置。通讯 CPU 完成支持多种现场总线和通讯规约。在软件设计上要求保护模块与其他模块(测、控等)完全分开,并且保护功能不依赖于通讯网,网络瘫痪与否不影响保护正常运行。

(2)汉字液晶显示、操作简便直观。人机界面友好,能通过面板键盘操作召唤各

CPU 信息,进行保护整定,操作时要通过密码。所有内部信息和参数都能在液晶屏上显示,使调试、运行、维护更为方便。

(3)可存放保护定值、电动机运行及故障信息,可预先设定多套定值适应各种运行

工况,提供定值管理功能。

(4)SOE 和自检报告失电自动保存

(5)软、硬件冗余设计,抗干扰性能强,完善的软、硬件自检。

(6)全密封嵌入式机箱设计、体积小、重量轻、可直接安装在开关柜上

(7)安全可靠的高速现场控制总线技术

(8)配置完整的断路器操作及防跳回路和外部输入跳闸接口,其保护装置内部的所

有继电器全部采用高可靠性优质产品。。

(9)具有时钟同步接口,对时方式为网络对时和脉冲对时。对时误差精度不小于

1ms。(暂定,以最终设计要求为准)。

(10)提供不少于 10 路的开关量输入口,输入口应采用光电隔离。

(11)通过通讯端口或硬接线对断路器遥控跳合闸。

(12)具有故障记录功能。发生电气故障时可记录故障时刻重要参考数据用于设备

故障诊断和分析,同时通过通信端口实时传递至主站层

(13)至少应具有两种(Modbus、以太网、CAN、IEC61850)及以上的通讯方式供用

户选择。通讯接口应冗余配置,能和冗余通讯网络协调配合工作,支持双网,方便组

网,并能接入 DCS。通讯接口及规约由招标方确定,投标方应承诺通信接口的数量和协

议类型不引起商务变化。

(14)应能实时测量多种电气量,如电流(三相)、电压(三相及三线)、有功功

率、功率因数、频率,零序电流等

(15)具有不少于 2 路 4-20mA 的模拟量输出口。

2.11.2 每一段母线配置一套弧光保护装置,作为快速的母线保护。主控单元、电流单元、弧光单元及弧光传感器。主控单元和电流单元装于相应 10kV 开关柜,弧光单元根据实际需要布置在相应的 10kV 开关柜,弧光传感器布置在各个 10kV 开关柜。各部件之间使用光纤及数据线来传输数据信息和跳闸信号。

2.11.3 电度表

- 115 -

详见专用部分

2.11.4 其他二次辅助元件

为实现断路器控制回路的控制要求,满足监视、保护二次回路的功能,开关柜应

配置以下主要二次辅助元件(包含但不仅限于此):(具体数量及型号以最终施工图为准,投标方应承诺不再增加费用):

智能操控显示装置

就地操作控制开关/按钮

远方/就地转换开关

微型断路器(DC110V,AC220V;10A,6A、4A)

过电压保护器

击穿保险

熔断器

按钮及状态指示灯

重动继电器

电源小空开

温湿度控制器

端子排

带电显示器

其他设备

2.11.5 开关柜端子排布线

(1)仪表、控制、信号和保护回路连接用线为铜芯绝缘线、最小截面不小于 1.5mm2。电流回路最小截面不小于 4mm2。电压回路最小截面不小于 4mm2。

(2)所有导线应牢固的加紧,设备端子均有标字牌,柜内二次接线应整齐美观,便于设备维护检修。

(3)开关柜应有足够的接线端子以便连接控制、保护、报警信号和电流互感器引线等

的内部引线,端子上应标明端子号,端子排应按照功能进行分区、分段布置,每种类

型的端子在其所在的端子排上应至少有 20%备用端子,且可在必要时再增加端子。端子

排应保证有足够的绝缘水平,端子额定电压不低于 1000V。所有的端子绝缘材料必须是

阻燃的。对外引接电缆的端子均通过端子排。静态装置和强电二次回路的导线应尽量

分开在不同导线槽内引接。交、直流电源开关和接线端子应分开布置,交、直流电源

开关和接线端子应有明显的标示。其中,跳、合闸端子要求使用红色端子,电流端子

使用蓝色端子,电压端子使用绿色端子。其他端子使用本色端子。为防止误碰,要求

- 116 -

所有跳闸型端子全部用专用防误碰塑料片扣好。端子排上应有标明与制造商提供的回

路图上一致的编号。

(4)控制跳闸的接线端子之间及与其它端子间均应留有一个空端子,或采用其他隔离

措施,以免因短接而引起误跳闸。

(5)正、负电源之间以及经常带电的正电源和合闸或跳闸回路之间的端子排,应以一

个空端子隔开。

(6)引到端子排上的接线应考虑电缆出线的合理性,可能在同一电缆中引出的端子应

安排在同一侧较靠近的端子。相邻端子之间短接必须用短接片,不允许用短接线。一

个端子的每一端最多只能接一根导线,内、外部连线必须采用可连端子连接两根以上

导线

,接线端子截面须与电缆线芯截面匹配,导线截面不宜超过 6mm2。端子的导电部

分应为铜质导线均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压不小于 500V 的铜线。

(7)端子排配置应满足运行、检修、调试的要求。

(8)每个安装单位应有其独立的端子排。同一屏上有几个安装单位时,各安装单位端子排的排列应与屏面布置相配合。每一个安装单位的端子排应编有顺序号,并应在最后留 15~20 个端子作为备用。在端子排组两端应有终端端子。

(9)每个安装单位的端子排,按下列回路分组,由上而下(或由左至右)按下列顺序排列:

1)交流电流回路

2)交流电压回路

3)信号回路按照预告、位置、事故及指挥信号分组

4)控制回路按照熔断器或自动开关配置的原则分组

(10)柜上二次回路经过端子排连接的原则如下:

1)屏内与屏外二次回路的连接,同一屏上各安装单位间的连接以及转接回路等,均应经过端子排。

2)屏内设备与直接接在小母线上的设备(如熔断器、电阻、刀开关等)的连接应经过端子排。

3)各安装单位主要保护的正电源应经过端子排,保护的负电源应在屏内设备之间连成环形,环的两端应分别接至端子排,其它回路均可在屏内连接。

4)电流回路应经过试验端子,预告及事故信号回路和其他需断开的回路(试验时断开的仪表等)应经过试验端子。

(11)供电流互感器用的端子排应设计成短接型,电流不小于 25A(500V),并具有隔离板。

(12)强电与弱电回路的端子排应分开布置,强、弱电端子和布线应严格分开。

(13)交、直流端子排应采用不同颜色的端子区分。

- 117 -

(14)当测量仪表及继电保护装置盘面上二次回路接线以插头与高压开关柜中其他二次回路相连接时,其插头及插座必须接触可靠,并有锁紧设施,开关柜在工作位置时,二次插头应有防止拔出的措施,接点为针状接点。

(15)安装在潮湿地区的端子排应当防潮。

(16) 二次端子采用螺丝压接式端子,不建议使用插拔式端子。

(17)电缆应排列整齐、编号清晰、避免交叉、固定牢固、不得使所有的端子承受机械应力。所有电缆穿孔处须做好绝缘防护措施(加装绝缘防护垫套等),所有多股软线接线端须压接线鼻子。

(18)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 A、B、C、N 各相须分别使用黄色、绿色、红色、黑色导线。

(19)电缆芯线(含备用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其回路编号,编号应正确,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色。备用芯线必须使用专用备用芯封帽(又称绝缘端帽、线芯保护帽)紧密套在裸露的导体末端,确保完全包裹裸露部分,不允许导体外露。根据备用芯线的截面积选择对应规格的封帽,确保与芯线紧密贴合,无松动或过紧导致的绝缘破损。备用芯封帽必须采用耐电压、耐老化的绝缘材料(如阻燃聚氯乙烯、硅橡胶等),其绝缘等级需与所在电路的电压等级匹配。备用芯线需预留合理冗余长度,整理成束后固定在柜内专用支架或线槽中,封帽末端不得与柜体金属部件、其他带电体或接地体接触。

(20)柜体内线芯槽盒要求有不少于 20%的备用放线空间,并合理整治,方便后续加装其他备用线芯。

2.12 表计、继电器和控制、信号设备及接线

2.12.1 所有开关柜内二次设备的接线应承受电气耐压等试验及拉合振动试验。

2.12.2 测量仪表及继电保护装置与高压带电部分应用接地金属隔板隔开,在一次回路

不停电情况下,维护人员不触及高压带电部分,安全地对二次回路进行检修及更换元

件(电流、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引线除外)。

2.12.3 继电器的布置应考虑防振, 不因柜门打开或关闭、高压开关柜中断路器在正常操作及故障动作时产生的震动而影响它的正常工作及性能。

2.12.4 控制和表计开关分别采用相同外形与手把的通用组合开关,相同用途的开关把手操作方向一致。

2.12.5 开关柜厂家有义务和责任配合 DCS 系统、微机五防系统、电量采集系统等与开关柜有关的设备系统的接线和调试。

2.12.6 开关柜内的二次元件的设计及参数最终以招标方设计院的施工图为准。

2.12.7 数字式多功能变送器精度至少为 0.2 级。要求提供现场误差校正的权限密码、软

件等。

2.12.8 所有工作进线、备用进线电压互感器回路配置三相电压变送器。辅助电源采用

110V DC。PT 输入:100V,三相四线。可就地数字显示三相电压值,并同时带变送输出

- 118 -

(4-20mA)。

2.12.9 当测量仪表及继电器保护装置盘面上的二次回路接线以插头与高压开关柜中其他二次回路相连接时,其插头及插座必须接触可靠,并有锁紧设施。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3.1 备品备件

招标人提供必备的备品备件。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备品备件。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 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规

格材质和制造工艺。

所有备品备件应装在箱内,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并标注

“备品备件”以区别本体。

3.2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招标人提供必备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可靠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

料。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

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119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试验

根据本技术规范、最新版的国标(GB)、电力行业标准(DL)和 IEC 有关标准及其补充说明

进行开关柜试验,试验应出具详细记载测试数据的正式试验报告,并有招标人代表或第三方人员在场监试或见证。

4.1.1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的目在于验证开关柜、控制回路、控制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各种性能是否符合设计的

要求。

型式试验应主要针对像主母线室(一般主母线布置按“品”字形或“1”字形两种结构);断

路器室;电缆室等主要的典型功能单元尽可能一致情况下进行的试验为最佳。

但是由于工程需要,所用元件的类型、额定参数和组合的多样性,所以不可能对所有方案都

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也可在典型的功能单元上进行试验。并说明具体方案的性能可以引用类似方案的原因及试验数据。

(1)对型式试验的补充说明

开关柜的型式试验应在典型的功能单元上进行全套试验。如开关柜所配的断路器已进行了全

套试验,则开关柜的关合和开断能力的验证按 DL/T 404 和 GB 3906 中“6.101 关合和开断能力的验证”的要求,进行 T100s 和 T100a 试验,以及临界电流试验(如果有)。其他试验按 DL/T 404和 GB 3906 进行。

(2)型式试验的内容包括:

1) 绝缘试验、局部放电试验及辅助回路绝缘试验

2) 温升试验和主回路电阻测量

3) 主回路和接地回路的短时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

4) 常温下的机械操作试验(包括机械特性试验、机械寿命试验)

5) 短路电流关合和开断试验

6) 机械联闭锁试验

7) 防护等级试验

8) 操作振动试验

9) 内部故障电弧试验

10)开关柜中断路器、CT、PT 及避雷器等元件按标准所应进行的型式试验

11)充气隔室的压力耐受试验(充气柜,不适用)

12)充气隔室的气体密封试验和水分测量(充气柜,不适用)

13)压力释放试验

120

4.1.2 出厂试验

每台开关柜均应在工厂内进行整台组装并进行出厂试验,出厂试验的技术数据应随产品一起

交付招标人。产品在拆前应对关键的连接部位和部件做好标记。

出厂试验的内容包括:

1)主回路的绝缘试验

2)辅助和控制回路的绝缘试验

3)主回路电阻测量

4)设计和外观检查

5)机械操作和机械特性试验

6)局部放电测量

7)充气隔室的压力试验(充气柜,不适用)

8)充气隔室的密封试验和水分测量(充气柜,不适用)

4.1.3 现场交接试验

开关柜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现场交接试验,试验应符合的 DL/T 404 和 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

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要求。试验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所有试验结果均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项目如下:

(1)主回路绝缘试验

(2)辅助回路绝缘试验

(3)主回路电阻试验

(4)密封性试验

(5)水分测量和空气含量测量

(6)检查与核实:外观检查、图纸与说明书;所有螺栓及接线的紧固情况;控制、测量、保护和调节设备以及包括加热器在内的正确功能等。

(7)联锁检查

(8)机械操作试验

(9)开关柜中断路器、CT、PT 及避雷器等元件按标准应进行的其它现场试验

4.1.4 特殊试验

(1) 内部故障电弧效应试验

(2)人工污秽凝露试验

(3)抗地震试验

121

(4)外壳机械强度试验

如投标产品已进行过特殊试验,请提供试验报告。

4.2 设备监造和检验

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

试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4.2.3 投标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 1 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人要采

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人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人。

4.2.3 招标人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

行检验和监造。招标人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4.2.4 若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收,投标人应更换被拒

收的货物,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人不承担上述的费用。

4.2.5 投标人对货物运到招标人所在地以后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利,不得

因该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招标人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招标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投标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后招标人对其进行的检验。

4.2.6 投标人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 15 天,通知招标人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程安排,

招标人将确定对合同设备的那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现场验证,并将在接到投标人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的日程安排通知后 10 天内通知投标人。然后招标人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投标人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招标人代表有权发表意见,投标人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现场验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

4.2.7 若招标人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关于不派员到投标人和(或)其

分包商工厂的通知后,或招标人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

4.2.8 监造者有权到生产合同设备的车间和部门了解生产信息,并提出监造中发现的问题(如

有)。

4.2.9 工厂检查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招标人应对合同设备在考核中应达到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进行规定,并可根据合同设备的实际

情况,规定可以接受的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技术服务

5.1.1 概述

122

投标人应派遣技术人员到工地指导安装工作。投标人技术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现场就位、检

查、安装、试验的技术指导负责,对系统调试、试运行和在商业运行前的最终调试负有指导和配合责任。

投标人应详细列出投标人技术人员安装指导服务所需的估计人日数,投标人为完成合同设备

现场服务的全部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因现场服务的实际人日数的增减或现场加班而变化。

双方应该根据工地施工的实际工作进展,通过协商决定投标人技术人员的准确专业、人员数

量、服务的持续时间、以及到达和离开工地的日期。如果安装出现拖期,是否需要投标人技术人员的服务,则可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人技术人员返回本部或仍留在工地,但费用不调整。

投标人应该编制详尽的安装调试时间表并提交给招标人,指明安装调试所需时间,并列出所

需的人员和工具的类型和数量。在设备安装前提供安装、接线、调试、试验程序及验收表格。

5.1.2 投标人技术服务

投标人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安装(包括现场组装)、试验等相应的技术指导、现

场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并参加验收。

5.1.3 投标人现场技术指导

投标人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安装承包商按投标人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包括

现场组装)、调试、现场试验,对安装承包商就工艺、方法、程序和注意事项提出要求,使其符合有关技术和标准的要求,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现场试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5.1.4 投标人技术人员的资质

投标人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投标人派到现场

服务的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生效后 2 个月内提交招标人予以确认。招标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投标人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招标人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招标人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 10 天内投标人没有答复,将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5.1.5 投标人技术指导的责任

由于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包括现场组装)、现场试验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

投标人未按要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1.6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设备到货清点、工地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

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试验、参加验收。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

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代表投标人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

生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23

5.1.7 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其所需费用

由投标人自理。

5.2 培训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

度相一致。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5.3 设计联络会

为协调设计及其他方面的接口工作,根据需要,招标人与投标人应召开设计联络会。投标人

应制定详细的设计联络会日程。签约后的 15 天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建议设计联络会方案,在设计联络会上招标人有权对合同设备提出进一步改进意见,投标人应高度重视这些意见并作出改进或说明。投标人应负责合同设备的设计和协调工作,承担全部技术责任并做好与招标人的设计联络工作,并且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设计联络会主要沟通开关柜一次及二次图纸设计方案,确定设计、制造和试验进度,以及工

厂监造的关键点,确定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特别是各种接口布置尺寸,审查交货计划和现场试验大纲等。

设计联络会的地点、日期、会期、招标人参加会议人数在买卖双方签订技术协议时确定。

除上述规定的联络会议外,若遇重要事宜需双方进行研究和讨论,经各方同意可另召开联络

会议解决。

每次会议均应签署会议纪要,包括讨论的事项和结论,该纪要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

具有同等效力。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1 概述

6.1.1 投标人按照中国电力工业使用的标准及相应的代码、规则对图纸编号,并且提供的资

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

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

要求。

6.1.3 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接到中标通知后 5 天内给出满

足设备基础处理的正式资料,技术协议草签后 7 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招标人确认。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的同时,提供正式的 AUTOCAD 电子文件,正式图纸加盖工厂公章或签字。

6.1.4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

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24

6.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

人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人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6.1.6 招标人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投标人提供的图纸应清晰,不得

提供缩微复印的图纸。

6.2 供审查图纸的提供

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应在 7 天内向招标人及工程设计单位提供如下图纸和资料以供设计审

查。

6.2.1 总装示意图:应表示设备总的装配情况,该图纸表明断路器组装后的正视图和侧视图

并同时标出安装完后的组件。包括电力和控制电缆出入口位置、母线桥外形及支撑、连接,外形尺寸、体积、设备重心位置与总重量等。

6.2.2 基础图:应标明柜体的基础螺栓的位置和尺寸、设备操作维护所需的走廊净距及设备

操作时的动态负荷等。并应注明对基础的强度和水平度的要求、电缆留孔等。

6.2.3 一次电气方案图、二次典型控制、保护图:应包括柜体本身及操动机构的内部接线和本

地及远方操作用的控制、保护、信号、照明等交流及直流回路。如有多张电气原理图,还应标明各图之间的有关线圈与触点的相互对应编号。一次元件样本。必要时,应提供所有特殊装置或程序的操作说明概要。

(1)开关柜内配套的主要元件及 PT、CT、继电器等的技术参数。

(2)每个功能单元在不同安装位置的降容系数或实际允许电流值。

(3)真空断路器及操动机构的动、静荷载。

(4)母线桥外形及支撑和连接详图

(5)每个开关柜的发热量。

(6)开关柜整体的总重量、最大运输尺寸和重量。

(7)投标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6.3 开关柜在交货时应提供下列装箱技术文件

6.3.1 安装使用说明书

(1)开关柜的结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操作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技术数

据。

(2)开关柜内主要元器件如断路器及其操动机构、互感器、避雷器、综合保护装置等的完整

资料。

(3)其它元器件如各种继电器、辅助开关、熔断器以及其他项目的说明。

6.3.2 试验报告

(1)例行(出厂)试验报告

125

(2)型式试验报告

(3)特殊试验报告

主要部件试验报告,包括断路器、综合保护装置等。

6.3.3 技术图纸(另供 2 套电子文本)

总装示意图

基础图

一次电气方案图、二次典型控制、保护图

6.3.4 其他资料

(1)产品的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型尺寸和性能检验

等证明。

(2)开关柜运输、包装贮存规定。

(3)维修指南。

(4)详细的装箱清单。

(5)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的清单。

(6)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

放与保管技术要求。

6.4 图纸资料审查

招标人的审查并不能免除投标人为满足合同文件和保证各部件安装时正确配合应负的责任。

6.5 投标人提供图纸和资料的数量

数量及单位

招标人

工程设计单位

项目

蓝图和资料

(份)

电子版资料(份)

蓝图和资料

(份)

电子版资料(份)

供审查的工厂图纸资料

2

1

2

1

最终工厂图纸

20

1

2

1

试验报告、安装维护说明

10

1

2

1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其包装符合铁路、公路和海

运部门的有关规定。

包装箱上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并标明招标人的订货号和发货号。

126

运输时设备的所有组件、部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不丢失、不损坏、不受潮和不腐蚀。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超过国家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

它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遵守国家、地方交通法规和有关运输单位的规定。

127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28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一般要求

1.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的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

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技术的经济性能符合要求。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均必须零

缺陷出厂,并提供相应的保证措施说明 。

1.1.2 投标方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生产

厂家等内容。投标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招标方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在附图

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

即使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1.1.3 投标方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1.4 投标方提供至少满足一个大修期(3-5 年)的随机备品备件和推荐备品备件,并在投

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1.1.5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

1.1.6 投标方提供设备中的国内外分包与外购部件表和进口清单。(包括设备或备件的名

称、型号规格、图号、数量、生产厂家等),投标人提供三家及以上厂家供需方选择。

1.1.7 熔断器、继电器、过电压保护器、接地开关、避雷器、互感器、隔离插头、通信附

件、保护装置及附件、主母线和分支母线(含小母线)、热缩绝缘套等以及高压开关柜配套

附件由投标方按照技术规范要求供货,在数量不满足现场实际需要时,投标方无条件补充,

且不发生商务价格变化

1.1.8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成果,配合创优工作:提供国内省部级及以上正规出版发行学术期刊

的论文及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 3 项,论文不少于 3 篇(省部级及以上取得 CN 或 ISSN 刊

号的专业学术期刊),买方参与专利的研发和论文著作的编撰,并署名。卖方应保证买方不承

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1.9 投标人负责 10kV 开关柜与 10kV 离相母线之间的连接件供货与连接、安装、配合问题,

投标人主动与有关厂家协调配合。

1.1.10 投标人应提供与招标文件的高压开关柜工作段进线柜、真空断路器馈线柜、F-C 开关柜

及母线低残压 PT 柜相对应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机构需 CMA、CNAS 机构认定,内容至少包含

检验类别、检验项目及结论、制造单位、开关柜设备配用的主要元件(至少包括真空断路器及

F-C 开关柜内接触器的型号、制造单位);投标产品的真空断路器与真空接触器须为同一品牌。

129

1.1.11 投标人严禁采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的机电设备。

1.1.12 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所描述的所有设备或部件的厂家或者品牌或者规格型号要求(如

有),均可采用同等性能或类似厂家或品牌或规格型号,并能完全配套满足本项目中该设备

或部件所有的技术参数要求及功能要求。

1.2 供货清单

一台 10kV 断路器/F-C 开关柜的供货范围,但不限于此:

1)真空断路器及手车/接触器+熔断器及手车;

2)接地开关;

3)电流互感器(差动用电机中性点侧 CT 由电机厂供);

4)零序电流互感器;

5)过电压保护器;

6)微机型综合保护测控装置

7)测量仪表

8)智能操控显示装置

9)测温装置

10)控制回路辅助设备(以施工图为准)

11)母线

12)智能型多功能电力仪表

13)柜体

14)小型交流接触器及交流空开(用于电机加热器供电及控制)

15)其他设备

1.3 供货范围

投标方负责确保供货范围完整, 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调试、运行要求为原则, 在技术规

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 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也由投标

方负责补充并供货,且不发生商务价格变化。

本工程所需的 10kV 开关柜及其附属设备见下附表 A(包括但不限于此):(此数量以现

阶段设计为准,其准确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且不发生商务变化)。

1.4 交货进度

交货时间:暂定 2026 年 8 月;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招标方可根据工程实

际进度调整交货时间,投标方应无条件满足现场安装要求。

130

交货地点:招标方施工现场车板交货。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简介

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以下称本工程)厂址位于临海市东面靠海的台州湾经济

技术开发区内,距离南面的临海头门港跨海大桥约 6.3 公里,距离西面偏北侧的临海市

约 51km,距离西南面的台州市约 30km。北靠短株山,山顶最高点约 214.3m(85 国家高

程基准,余同),山体北面为规划的荣盛新材料(台州)有限公司;东面为台州湾海

域;西面约 380m 为短朱村,南面为枫林河,宽度约 40m,枫林河南面为台州湾经济技术

开发区园区的综和保税区。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两台 660MW 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脱硫、脱硝和

除尘设施,兼顾供热。

厂址位于临海市东面靠海的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开发区现已在建设,公路网

均与周边路网连接,厂址西面约 6km 为 G228 国道。

2.2

设计及运行条件

最高气温(℃)

40.5

最低气温(℃)

-8

最热月平均温度(℃)

28.7

多年平均温度(℃)

18

多年平均气压(hPa)

1015.5

平均相对湿度(%)

77

多年平均降水量(mm)

1567.5

最大冻土深度(m)

0

最大积雪深度(m)

0.01

历年定时最大风速(m/s)

32.5

基本雪压(kN/m2)

0.3

气象条件

基本风压(kN/m2)

1.21

依据

地震分区图

地面水平加速度(g)

0.05G

耐地震能力

地震基本烈度

6

场地类别

吹填形成的港区陆域

地质条件

场地类型

滩涂

131

海拔高度(m)

<1000

污秽等级

e1

环境条件

爬电比距(mm/kV)

34.1mm/kV

高压(kV)

10

交流电源

供电电压

低压(V)

380/220

动力(V)

220

厂用电系统电

直流电源

供电电压

控制(V)

110

额定频率(Hz)

50

最高运行电压(kV)

242

发电机出口短路电流水平

114.22

系统条件

系统短路电流水平

高压侧

架空导线

低压侧

离相封母

与其他设备连

接方式

高压侧中性点

本期直接接地,远景接电抗/隔直

额定功率(MW)

660MW

最大连续功率(MW)

681

额定功率因数 CosΦn

0.85

额定电压(kV)

22

额定电流(A)

20377

最大连续输出功率定子电流

(A)

21026

额定频率(Hz)

50

发电机主要技

术参数

发电机中性点接地方式

高阻接地,经接地变接地

3. 专用技术要求

3.1 设备的主要参数

名称:由真空断路器与 F-C 回路开关柜组成的混合式高压成套配电装置。两部分组成的

高压配电装置应能统一协调,要求开关柜外型尺寸和色标统一

型式:金属铠装全隔离手车中置式真空开关柜和 F-C 开关柜。

132

柜型: (投标方填写)

真空断路器:采用环氧树脂固封极柱产品, 极柱材料阻燃等级应为 V0 级;要求提供权

威认证部门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机构需经 CMA、CNAS 等机构认定。

接触器:采用环氧树脂固封极柱,极柱材料阻燃等级应为 V0 级,与断路器同品牌产

品。

真空包:与真空断路器、接触器同品牌产品。

投标人应完全满足招标人推荐的品牌要求,最终品牌和型号由招标人确定。

1)整柜参数

内容

参数

备注

额定电压(

kV):

10

最高电压(

kV):

12

额定频率(

Hz):

50

柜体主母线

主厂房段:

2500A

输煤段:

1250A

进线柜

主厂房:

2500A

输煤段:

1250A

真空开关馈线柜

1250A

额定电流(

A)

F-C 馈线柜

400A

各部分温升应符

GB/T11022 的

要求。

额定热稳定电流(有效值,

4 秒,

kA)

40

额定动稳定电流(峰值,

kA)

100

各回路开断短路电流周期分量(有效值,

kA)

40

开断非周期分量百分比(

%)

35%

雷电冲击耐压(峰值,

kV)

75

1 分钟工频耐压(有效值,kV)

42

2)断路器参数

133

内容

参数

备注

额定电流(

A):

进线

2500A,馈线 1250A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周期分量,有效值kA):

40

额定频率(

Hz):

50

额定电流开断次数(次)

≥20000

额定短路开断次数(次):

≥50

额定操作循环

-0.3s-合分-180s-合分

额定短路关合电流(峰值

kA):

100

额定热稳定电流(有效值

kA,4s):

40

额定动稳定电流(峰值

kA):

100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直流分量(

%)

≥35%

雷电冲击耐压(峰值

kV):

75

1 分钟工频耐压(有效值 kV):

42

合闸时间

≤ 70ms

跳闸时间

≤ 60ms

断路器操动机构形式

弹簧操作机构

操作电源电压

110V DC

合闸线圈电压及允许波动范围(

V)

80-110)%

操作电源电压变动范围

分闸线圈电压及允许波动范围(

V)

65-110)%

3)接触器参数

内容

参数

备注

额定电流(

A):

400

额定关合电流(

kA):

6

134

额定频率(

Hz):

50

额定开断能力(

kA):

6

半周波内允许通过最大电流(

kA)

40

热稳定电流(

kA,4s):

6

最小额定开断感性电流能力

0.2Ie,cosφ=0.15

雷电冲击耐压(峰值

kV):

75

1 分钟工频耐压(有效值 kV):

42

4)熔断器参数

内容

参数

备注

额定电流(

A):

详见接线图

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方均根值

kA):

40

额定频率(

Hz):

50

5)电压互感器

电压比: ( 10/ 3 )/(0.1/ 3 )/(0.1/3)kV(母线 PT 柜,3 只),准确等级 0.5/3P;

( 10/ 3 )/(0.1/ 3 )/(0.1/ 3 )kV(进线 PT 柜,3 只;备用进线 PT 柜,3 只),准

确等级 0.5(3P)/0.5(3P)

二次负载(VA): 80/150

注:具体参数设计联络会确定,最终以设计院蓝图为准,且不发生商务变化。

6)电流互感器

额定电压:12kV

额定电流比: 50-3000/1A

(一次侧以施工图为准,二次侧为

1A)

准确级: 见附图,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热稳定倍数:

40kA-4s

动稳定倍数:

100kA

135

电流互感器最终配置参数和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且不引起商务变化。

3.2 性能要求

3.2.1 高压开关柜

(1)尺寸要求

高压配电装置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真空断路器的中置式开关柜,另一部分为由熔断

器和真空接触器(F-C)组成的中置式开关柜。两部分组成的高压配电装置应能统一协调,要

求开关柜深度、高度及色标统一(颜色在设计联络会由招标方确定,暂定浅灰色,

RAL7035),开关柜前后高度一致。

开关柜柜体尺寸要求满足以下要求:

工作进线及备用进线柜(含进线PT)尺寸1000*1800mm(宽*深);

母线PT柜尺寸800*1500mm(宽*深);

真空柜尺寸800*1500mm(宽*深);

FC柜尺寸650*1500mm(宽*深)。

投标方承诺所供柜体尺寸在正式施工图阶段满足设计院的布置图要求,为达到美观,所

有不同尺寸的柜形应统一形状,布局一致,且不发生商务变化。

(2)导体间净距

单纯以空气作为绝缘介质时,柜内导体的相间与对地净距应符合以下要求:

(3)开关柜两侧的结构、母线和控制线槽等要利于扩建。

(4)高压开关柜中各组件及其支持绝缘件的绝缘爬电比距应按凝露型考虑,绝缘子材质

为 DMC,绝缘不小于 25mm/kV。

136

(5)高压开关柜的外壳为优质覆铝锌钢板(除通风窗、排气口外),并具有一定的强

度,不得用网状编织物、不耐火或类似的材料制造;主回路的一切组件均安装在覆铝锌钢板

柜体内。

(6)前门为铰链门,且在手车处于“试验”位置时,也能关闭,开关柜背后有可拆卸的

盖板,盖板采用专用六角螺母锁定,需要专用工具才能打开,所有操作都在柜前操作。电缆

室门与接地开关有严密的机械联锁以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盖板和门应由金属材料制成,其防

护等级应与外壳相同。开关柜要求关门操作,在操作中若出现事故,门和外壳满足防爆要

求;开关柜面门的各种闭锁装置应有简练明确的汉字标识用来表明用途。

(7)柜体应有观察窗以便观察接地开关动静触头的接触情况,观察窗(可用测温枪和红

外成像仪进行直接测量)应使用足够机械强度的耐火透明材料制成,并与高压导电体保持有

足够的电气间隙,观察窗与外壳的防护等级相同,能有效防止漏水或小动物进入。开关柜内

断路器的降容因数为_______(投标人填写)

(8)手车的柜体中有明显的工作位置、试验位置和断开位置之分,各位置均能自动锁位

和安全接地。为保证检修安全,在一次静插头上装有防护盒及安全挡板,并能随手车的进、

出自动进行开闭,并能在检修时按需要分别被锁定在开启及关闭的位置上。安全挡板应采用

高强度的绝缘材料制作。

(9)为防止柜顶主母线发生短路时故障蔓延,每面开关柜间的母线室及每台开关柜上下

触头仓室用金属板隔开,母线小室柜间加装阻燃性隔离套管。

(10)主厂房高压开关柜电源部分的进线采用 10kV 离相母线自柜顶引出方式,馈线采用

电缆自柜底引出方式。输煤段高压开关柜电源部分的进线及馈线采用电缆自柜底引出。

3.2.2 真空断路器及接触器

断路器、真空接触器应配备电机驱动功能,可实现远方或就地集中控制,同时手动操作

和电动操作必须能够自由切换。采用电动操作的手车,需对手车摇进和摇出过程中运动时间

和电流进行监视。真空断路器手车电机驱动功能依据 NB/T42044<3.10kV~40.5kV 智能交流金

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进行试验验证。电动底盘车品牌与断路器、接触器品牌保持一

致。PT 手车电动底盘车可由成套厂自配。

接触器应为机械保持型,即合闸后由机构闭锁,待接触器跳闸线圈励磁后才跳闸。

137

真空接触器应具有优良的开断小感性电流的能力,以完成电动机和变压器的空载操作。

3.2.3 熔断器

动作特性:以时间轴为常数,熔断电流误差不大于±10%,动作时间不大于 0.01 秒,热

效应值 I2t≤107A2s。接触器与所配的熔断器应有性能配合试验报告,以防止接触器误开断其不能承受的故障电流;

熔断器应带有熔丝熔断撞击器,在任一相熔丝熔断后立即联跳本回路接触器,并能发出

熔断器熔断信号。对于熔断器断相,应具有电气、机械保护和指示,开关柜体应有熔断器熔断指示灯,同时提供远传信号。熔断器动作后,应闭锁合闸回路。熔断器在 360°范围内任何方向安装,都不应影响其熔断特性。熔断件应具有易于观察的、表示熔断的指示装置。

3.2.4 电动机加热器电源

真空柜与 FC 柜中每个电动机回路另应提供电动机加热器电源供电及连锁启停控制所需

的接触器、继电器等。电动机加热器电压等级为交流 380V 或 220V(待定),约 1kW,电源取

自柜内低压交流小母线,在本柜内与电动机运行状态联锁,即电动机运行时电机加热器停止,

电动机停止时电机加热器启动。

3.2.5 电流互感器

电源进线柜每个进线回路、备用进线回路配置四组三相电流互感器(3 组保护、1 组测

量)。

电动机、馈线及变压器回路配置两组三相电流互感器(1 组保护、1 组测量)及一只零序

电流互感器。

输煤母联配置两组三相电流互感器(1 组保护、1 组测量)。

用于差动保护的两侧电流互感器特性应保持一致。干式变压器本体上的 CT 由干式变厂

供,电动机中性点 CT 由电动机厂家供货,开关柜内的 CT 需与上述设备厂家提供的 CT 特性保

持一致,满足差动保护的要求,厂家予以配合。当用于变频回路时应采用变频专用的宽频

CT,能满足频率在 0~50hz 的运行工况。

3.2.6 电压互感器

电压互感器二次侧应考虑短路保护,其高压侧应装有防止内部故障的高压熔断器,熔断

器的开断电流应与高压开关柜铭牌参数匹配(包括采取限流措施后),且便于熔断后更换熔

断件。当允许检查和进入开关柜内更换一次熔断器时,电压互感器与一次熔断器要完全隔

离。

3.2.7 低残压母线 PT 过电压保护柜

138

为防止铁磁谐振过电压,母线 PT 采用低残压母线 PT 过电压保护柜(具备消谐功能),

其能有效抑制低频冲击涌流对电压互感器及 PT 高压熔断器的损害。低残压母线过电压保护装

置整柜须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型式试验报告(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须通过国家继电器检验检测中心四级抗干扰实验。

(2)须具备弧光接地、金属接地、过电压、低电压、电压不平衡、PT 断线等故障的监

测、报警功能及工频谐振、低频谐振、高频谐振报警等功能。

(3)须具备故障录波功能,能准确记录系统故障状态下的参数。

(4)须具有 0~300Hz 全频 SCR 微机消谐功能,当系统出现铁磁谐振时,装置控制器根

据谐振的不同频率实现快速动作消谐,并输出相应的开关量接点,用于报警。具备启动智能

开关 PTK 功能,能有效的抑制接地恢复时低频冲击涌流对电压互感器及 PT 高压熔断器的损

害,更进一步保护电压互感器。

(5)须采用双 CPU 设计,CPU 采用 32 位 DSP 技术,具备上电自检功能,具有 RS485 接

口、以太网接口,配有标准 MODBUSRTU 通讯规约,规约须通过国家级通信及规约检验,投标

人须确保控制器与招标人监控系统兼容,并能实现数据远距离传送;控制器本身须有电源监

视等自身监控系统。

(6)装置中具备吸收器泄露电流及雷电流监测功能,实时监测吸收器泄露电流,实时监

测并记录吸收器雷电流波形数据。

(7)具有抗饱和功能,有效抑制系统过电压对电压互感器损坏。

(8)具有存储功能,至少应能储存 2000 条以上故障动作、事件记录以及装置其他追忆

信息,并不因掉电或复位而丢失。

(9)装置核心部件控制器含有主机模块和显示模块两部分。主控模块和显示模块应包

含实时数据的显示、故障指示、故障数据以及电流录波数据、传动软控制和系统定值显示查

看功能。

(10)低残压保护单元要求:

须采用低残压保护技术并通过国家权威检验结构型式试验验证,出厂检验报告须附有

8/20μs 5kA 电流冲击残压试验波形,5kA 冲击电流下残压不大于 30kV。

(11)智能抗谐保护装置要求:

139

须采用抗谐保护技术,对传统的 PT 保护技术进行了全面优化,将一次消谐与二次消谐

相互配合,形成了更完善的 PT 保护方案。

3.2.8 过电压保护器(组合式避雷器)

三相组合式过电压保护器采用无间隙氧化锌避雷器。

3.2.9 投标方按下表填写各规格 10kV 母线的相关参数,并承诺:母线额定电流在规定的防护

等级下不小于该段进线开关的额定值:

3.2.10 防误功能投标方提供专题说明高压开关柜五防闭锁实现的方法与措施,详细说明

设备停送电过程中绝缘测量的位置与方法:

高压开关柜不仅应具备可靠的机械及电气防误操作的功能,还应满足全厂微机五防功能

要求,并且全厂微机五防系统使用统一的平台界面展示,进行统一管理,整个电气微机防误

闭锁系统由招标方提供,投标方应承诺完全配合电气微机防误闭锁系统的实施安装调试,包

括并不限于安装开孔等工作,详细防误闭锁需求以招标方要求为准,且不引起任何商务变

化。开关柜就地分合闸把手、开关柜前后柜门须配置五防锁锁扣,具体要求以最终设计为

准。开关柜前后柜门应安装五防锁(由招标人提供),开关柜就地分合闸把手五防防护罩由

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与微机五防厂家应进行配合。开关柜须配置满足安装五防锁要求的锁

扣,锁扣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需能承受一定的外力冲击和压力。锁扣的尺寸应与五防锁

相适配。锁扣的锁孔或卡槽等部位要与五防锁的锁杆直径、形状相匹配,确保锁杆能顺利插

入或拔出。

3.2.11 开关柜智能操控、显示装置

开关柜每个回路配置一套智能操控、显示装置,

(1)装置具备带电显示及闭锁功能,具有温湿度显示及控制、测温功能。装置上可动态

模拟一次回路图,可显示断路器或接触器分合状态,开关柜运行试验状态,接地开关状态,

断路器的储能状态等;带柜内照明;带电显示装置传感器应三相分别设置。投标方需提供智

序号

进线开关额

定电流

(A)

母线规格和型号(含母

线截面)

额定电流

(A)

最大工作

电流(A)

材质

导电率和

纯度

厂家

1

主厂房:

2500

2

输煤:1250

140

能操控、显示装置所需的双侧光电转换装置和光纤熔接盒、光纤跳线和光缆等通讯设备,并

负责接入 DCS 系统相关屏柜内,且配合完成调试。

(2)所有回路合、分闸控制采用控制开关,装置应能将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纸中所开列

的控制开关组合在装置上,包括分合闸开关、远方/就地选择开关。

(3)装置提供两路自动温湿度控制,并配套提供相关空气调节器(加热、通风除湿)和

温湿度传感器(两路),以防止开关柜内凝露。装置可就地控制、显示柜内温湿度。

(4)装置辅助电源 DC110V,温湿度控制辅助电源 AC220V,单相。

(5)装置采用模块化设计,并具备带电进行检修和维护的功能。

(6)与智能操控、显示装置采用一体化配置方案的,投标人应负责安装接线及出厂前调

试等相关成套。

3.2.12 开关柜断路器触头温度、夹紧力及插入深度监测装置。

为实时监测大电流、操作较频繁的断路器触头温度、夹紧力及插入深度,针对进线开关

及部分电动机真空断路器的开关柜,每个柜子配置一套断路器触头温度、夹紧力及插入深度

监测装置。监测装置将开关柜温度、夹紧力及插入深度的相关数据上传至监测主机显示,再

由主机将数据传送至后台 DCS;主机也可以扩展加入电缆接头的无线测温显示。

监测传感器采用环形全封闭一体化设计,能够将触头弹簧包裹在内,传感器自动取电,

具有触头温度、夹紧力及插入深度三种数据实时监测功能,数据无线传输至主机显示,如有

异常做到提前预警,避免因触头过热烧毁而影响断路器的开断性能。三合一传感器采用无线

传输信号 433 采集器到主机后采用 485 有线传输,也可以通过采集器将数据有线、无线

(RS485\光纤\4G)传输给总后台。传感器采用一体化圆环设计,并能够将触头弹簧包裹在

内,同时可以起到保护弹簧断裂后掉入绝缘盒内的危险事故。传感器应采用阻燃、耐高温材

料且全封闭设计,元件、金属件不能裸露,对开关柜本体正常工作无任何影响及安全隐患。

a.产品要求所具备的功能:

(1)实时监测动触头紧固弹簧夹紧力的数据。

(2)实时监测动静触头插入深度是否到位状态。

(3)实时监测开关柜触头温度数据。

(4)可以实时对夹紧力、插入深度、温度 24 小时在线数据分析。

(5)可以实时对夹紧力、插入深度、温度历史数据分析。

141

(6)可以对报警门限进行设置。

(7)实现对触头夹紧力、插入深度、温度的自动判断并报警提示。

(8)可以自由组网,灵活配置。

(9)开关柜内无需布置任何线路,完全实现无线连接。

(10)传感器无需电池,自动取电,无线传输数据。

(11)弹簧保护功能,可以保护弹簧断裂后落入绝缘盒内而造成的爆炸事故。

(12)触摸屏操作,开关柜图形化清晰显示测量数据。

b.技术性能要求如下:

(1)无源无线测温传感器

测温范围:-40~+125℃

测温精度:精度±2.0℃,分辨率±0.5

测温方式:非接触式(不与触头直接接触)

测量间隔:5 秒

通讯方式:433MHz 无线传输

通讯速率:10kbps

供电方式:电磁能收集(母线电流≥5A)

(2)插入深度

NIR 红外传感器测量范围:10-30mm

检测精度:1mm

判断方式:Y/N

(3) 夹紧力

Piezoelectricsensor 压电石英式

夹紧力传感器测量范围:0-300N

传感器测量精度:10%FS

零点平衡:±3%

142

蠕变度:±3%

(3)监测主机(数据无线接收终端)

主机通道:720 个 (120 面开关柜)

显示方式:触屏显示

操作系统:WINDOWS

传感器与监测主机之间通讯方式:433MHz 无线通讯

通讯速率:9600 可选

监测主机与电厂 DCS 之间通讯方式:现场总线、以太网、光纤

通讯协议:Profibus、RS485 Modbus 等

工作环境温度:-40~+70℃

储存温度:-40~+85℃

外形尺寸:270*195mm

供电方式:AC220V

安装方式:壁挂式

(4)监测后台软件(开关柜在线监测及智能诊断预警系统)接入站点

具有展示、分析、诊断、存储、告警、统计、参数设置等功能。

界面功能:实时数据、历史数据、曲线趋势、超限报警、等

预警功能:具有提前预警、超限告警等。

诊断功能:如果发现异常情况,智能诊断自动给出故障原因,快速定位并弹窗及时通知

相关人员。

需提供国内权威试验室的型式试验报告证明或性能试验报告证明。

3.2.13 综合保护测控装置

投标人在各个 10kV 开关柜内安装微机综合保护装置,实现 10kV 开关柜各个回路的保

护、测量、控制以及与通讯管理层的通信功能。投标人承诺按招标人的要求,负责开关柜内

微机型综合保护及测控装置的供货、安装、接线、出厂调试、试验,并随开关柜一同交货,

143

以及现场与后台监测系统之间的通信连接和调试,提供满足监控系统要求的软硬件通信接

口,直至监测系统调试成功并正式交付招标人使用

保护装置要求采用微机型综合保护装置,装置应具有冗余 Profibus-DP 和 RS485 通讯接

口,也可通过厂家自带配置的规约转换器(实现与 DCS 的通讯)实现通讯连接,可接入现场

总线双冗余网络与 DCS 系统通讯。保护和测量完全分开独立配置,互不影响。

3.2.13.1 配置原则:

每台 10kV 工作母线 PT 柜配置电压互感器综合保护测控装置一套。

每台 10kV 工作电源进线断路器柜配置线路综合测控装置一套、弧光保护装置一套。

每台 10kV 备用电源进线断路器柜配置线路综合测控装置一套。

10kV 馈线断路器柜配置带差动线路综合保护测控装置。

变压器:变压器微机综合保护装置(容量大于等于 2000kVA 的变压器回路需另外加装变压

器微机差动保护),应有独立的差动保护投退压板。

电动机:电动机微机综合保护装置(容量大于等于 2000kW 的电动机回路需另外加装电动

机微机差动保护),变频电动机综保装置应具有根据变频器旁路开关状态进行工频、变频定

值自动切换的功能,应有独立的差动保护投退压板。

3.2.13.2 微机型厂用综合保护装置基本技术条件

(1)型式:微机型。

(2)额定电压: DC110V

允许偏差:-15%~+10%;

波纹系数:不大于 5%;

直流电源最大功耗:小于 20W。

(3)PT 参数:PT 二次电压: 100/57.7V

144

(4)CT 参数:CT 二次电流:1A

(5)运行极限温度:

-10℃至 70℃

(6)过载能力:

交流电压回路:1.5 倍额定电压,连续工作

交流电流回路:2 倍额定电流,连续工作

10 倍额定电流,允许工作 10S

50 倍额定电流,允许工作 1S

(7)保护装置在 75%~115%的额定电压下应能正常工作。保护装置的保护动作输出接点

在 DC110V 电压下长期允许通过电流不小于 5A。

3.2.13.3 微机型厂用综合保护装置总的要求

(1)保护装置应采用高性能、高可靠的芯片和设计,保证装置的长期可靠运行。机箱应

采用具有屏蔽功能和足够强度的金属机箱;CPU 应采用 32 位以上的 DSP 或工业级微处理器,

保护、测量和通信管理的 CPU 应独立配置,装置的测量或通信部分故障时应不影响保护的正

常运行。

(2)保护装置应采用高可靠的 A/D 转换,测量和保护 A/D 转换应独立,模拟量采集回路

应进行实时监视,装置应具有较高的采样速度,采样频率应不低于 2kHz,每周波的采样点应

大于 36 点。

(3)保护装置的电源应采用高可靠性的开关电源,电源使用寿命应保证不少于 12 年。

(4)保护装置的显示面板应采用汉化液晶显示,并能保证在上述环境温度下清晰显示,

为延长显示器的使用寿命,在装置无任何操作时,经设定的延时能自动关闭,并能经任意一

键触发开启。

(5)保护装置应能在现场通过笔记本电脑进行调试,投标方应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材料

(软硬件配套工具)。

145

(6)保护装置应具有全面、准确、可靠的测量功能,为保证测量精度,测量 CT 输入与保

护 CT 输入应分开设置;可测量 3 相电流、电压、零序、功率、电度等,并在装置的液晶屏幕

上显示,且可通过通讯口传输,其测量精度不小于 1%。具有电度量运行累计计算和外部电度

表脉冲输入功能,电度量测量精度不低于 0.5%。液晶屏幕上显示的测量值反映显示对应一次

值,保护值反映显示对应二次值,装置因故中断计量时,应能进行人工置数并保证其电量累

计的正确性,同时应有保护措施,不丢失原累积值。电度表信息在装置失电后应能保持 6 个

月以上不消失。

(7)装置应提供至少两路 4~20mA 输出,并可通过编程设置,一路为电流、一路为有功

功率或其它测量量;对于电度量应提供脉冲输出信号。

(8)保护装置应能通过通讯端口接收监控系统的指令,对断路器进行跳合闸控制;并具

有独立的操作回路和防跳回路,同时能够自动适应跳合闸电流的大小。

(9)保护装置提供不少于 10 路的开关量输入口,输入口应采用 DC110V 光电隔离。保护

装置能提供不少于 6 路开出量(保护装置故障报警独立提供)。最终以设计院施工图为准,

投标人应满足最终设计需求的开入开出量要求,并不得增加商务价格。开入量输入口应采用

光电隔离,其采集电压为 DC110V。其中,开入量、开出量应可根据用户需要任意定义,且应

具有可扩展性。

(10)保护装置应能提供故障报警信号,信号接点不少于 2 副,故障报警信号与保护动作

信号分开送出。

(11)装置具有完善、灵活的保护功能,提供定值管理功能。可通过通讯端口或装置操作

界面进行保护投/退、保护定值设定等操作。装置发生掉电应不丢失当前保存的保护元件投退

状态和保护定值组。保护装置中的各类保护,应可根据具体应用修改、并能在线投切。

(12)装置应具有软、硬件冗余设计,抗干扰性能强,装置具备抗工频干扰能力,二级看

门狗,具有软硬件自检功能。自检对象包括硬件关键部件(如模拟量采集回路、开关量输出

回路、RAM、ROM)、硬件辅助设备(如后备电池、通讯接口)和重要运行参数(如保护定

值、保护压板状态)。当监测到任何异常状况时,将能记录相应异常事件并传送至站控层,

146

同时装置应闭锁保护功能及重要出口以防装置误动作。除上述自诊断功能外,还可通过装置

操作界面或其它工具软件监察装置重要硬件回路,如交流输入回路、开关量输入/输出回路。

(13)装置应具有事件记录及故障录波功能,发生电气故障时可记录故障时刻重要参考数

据用于设备故障诊断和分析,同时通过通讯端口实时传递至监控系统。当直流电源消失时,

所记录的信息量不应丢失,且发出报警信号。(A)录波内容:①综合保护装置 电动机启动

时刻、实际启动时间及 IA、IB、IC、IO、UAB、UBC、UCA 的启动数据;②差动保护装置 电

动机启动时刻、实际启动时间及 IA、IAO、IB、IBO、IC、ICO、IA 差流、IB 差流、IC 差

流、IA 平均电流、IB 平均电流、IC 平均电流的启动数据。(B)录波数据长度:每通道 25

个周波,启动动作前 10 个周波及动作后 20 个周波,每通道每周波记录 16 点。

(14)综保装置通过现场总线通讯到 DCS 控制系统,综保装置应提供冗余的 Profibus-DP

通讯接口(不包括上述的与计算机直接相连的通信口),装置可方便组网,可接入现场总线

双冗余网络,能将保护测控装置的状态及测量信号通过此通讯口传递到上位机,与冗余通信

网络协调配合工作。可上传断路器遥控跳、合;电压、电流测量值;开关量测量值;故障告

警;动作信号;事件记录;故障录波等信息;保护定值查看和修改功能。

最终的通讯规约及接口形式由招标人确定,对于保护装置通讯规约及接口形式的选择应不

影响商务费用。同时,投标人应提供相关的通讯接口(包括软、硬件),接口信号表和清单

等资料,并负责与 DCS 厂家进行系统联网和整合,包括画面整合、地址分配、操作要求的统

一等,以实现在 DCS 系统中监视、控制功能。投标方须无条件配合招标方及 DCS 厂家直至接

口完备,系统功能实现。

(15)装置采用全密封嵌入式机箱设计,体积小,重量轻,可直接安装在开关柜上并在开

关跳、合闸剧烈震动时不误动。装置的保护功能应可靠、完善和灵活,测控功能应全面、准

确。

(16)装置应有独立的内部时钟,其误差每 24h 不应超过 5s,并应支持网络对时和脉冲

对时,各综保装置应具有硬对时接口,为事故分析提供精确的时标信息,以保证整个系统时

钟准确、一致。

147

(17)综保装置应具有与计算机(便携机)直接相连的通信口,并配备微机综合保护装置

管理软件和笔记本电脑及连线,可通过保护管理软件对综保装置进行保护整定、调试和查看

所有的数据信息和录波信息。

(18)采用先进的 FLASH 存放保护定值、运行及故障信息;

(19)可预先设定至少 3 套定值,以适应运行工况;

(20)带掉电保持的 SOE 和自检报告;

(21)配有相应的通讯接口(带有光电隔离)。

(22)保护装置应具备事件记录及故障录波(故障与非故障)等功能,当直流电源消失

时,所记录的信息量不应丢失,且发出报警。

(23)综保装置应具有与计算机(便携机)直接相连的通信口,并配备微机综合保护装置

管理软件和笔记本电脑及连线,保护工程师可通过保护管理软件对综保装置进行保护整定、

调试和查看所有的数据信息和录波信息。

(24)保护装置应具备事件记录及故障录波(故障与非故障)等功能,当直流电源消失

时,所记录的信息量不应丢失,且发出报警。

(25)投标人应提供微机型保护装置调试、整定和维护等可安装的全套软件,并提供保护

整定原则。

3.2.13.4 保护装置应具备事件记录与录波(故障与非故障)功能,且在装置掉电时,已有记

录不应丢失。要求具有如下功能(不同保护配置可根据具体应用修改,投切):

(1)工作电源进线综保装置应具有以下基本功能(不限于此):

三相限时速断(带方向闭锁,闭锁功能可投/退、时间可调)

复合电压闭锁过流保护

接地保护(三相电流合成)

过负荷保护(跳闸或告警可选)

148

PT 断线监视功能,后加速(根据外部接点输入结合内部电流判据出口)

CT 断线监视功能

(2)备用电源进线综保装置应具有以下基本功能(不限于此):

三相限时速断(带方向闭锁,闭锁功能可投/退、时间可调)

复合电压闭锁过流保护

接地保护(三相电流合成)

过负荷保护(跳闸或告警可选)

PT 断线监视功能,后加速(根据外部接点输入结合内部电流判据出口)

CT 断线监视功能

(3)联络开关保护具有如下功能(不限于此):

三相限时速断

过流保护

过负荷保护

CT 断线监视功能

(4)变压器综保装置:主要用于采用真空断路器或熔断器+接触器(F-C)回路的低压变

压器保护。

a.用于真空开关回路应有下列功能(不限于此):

1)过负荷保护(跳闸或告警可选)

2)速断保护,保护瞬时动作于跳闸

3)不平衡保护(负序过流),保护延时动作于跳闸

4)接地保护(高压侧零序过流),保护可动作于信号或切换至跳闸

149

5)低压侧反时限零序过流,保护延时动作于跳闸

6)非电量保护(开关量输入),该保护接口主要用于温度报警及跳闸接口。作为常开接

点的开关量输入,其驱动电源由本装置提供,外部接点闭合时即可启动相应的非电量保护动

作。本装置至少提供二个常开接点的非电量保护输入接口。

7)装置故障报警

8)CT 断线监视功能

9)启动与运行整定值自适应

b.用于 F-C 回路应有下列功能(不限于此):

1)过负荷保护(跳闸或告警可选)

2)三相过流保护(定时限或反时限),保护延时动作于跳闸

3)不平衡保护(断相及负序过流),保护延时动作于跳闸

4)接地保护(高压侧零序过流),保护可动作于信号或切换至跳闸

5)高、低压侧零序过流,保护延时动作于跳闸

6)熔断器三相熔断保护(保护出口判据采用电流突变为零&接触器合位状态原理,如采用

其它原理需经招标人认可),保护动作于跳闸

7)非电量保护(开关量输入),该保护接口主要用于温度报警及跳闸接口。作为常开接

点的开关量输入,其驱动电源由本装置提供,外部接点闭合时即可启动相应的非电量保护动

作。本装置至少提供二个常开接点的非电量保护输入接口。

8)装置故障报警

9)CT 断线监视功能

10)启动与运行整定值自适应

11)具有大电流闭锁接触器跳闸出口功能

150

(5)电动机综合保护测控装置:主要用于三相异步电动机的综合保护,装置适用于采用真

空断路器或熔断器+接触器(F-C)的电动机回路

a.用于真空开关回路应有下列功能(不限于此):

1)过负荷保护(跳闸或告警可选)

2)三相电流速断保护,带功率方向闭锁(为防止母线及相邻电动机短路时误动,功率方

向闭锁功能可投/退),保护瞬时动作于跳闸

3)不平衡保护(负序反时限过流),保护动作于跳闸

4)零序过流保护(接地保护),保护可动作于信号或切换至跳闸

5)电动机(定转子)过热、过热禁止再启动(带冷却时间)

6)起动时间过长保护,保护动作于跳闸

7)堵转保护,保护动作于跳闸

8)低电压(根据外部接点输入逻辑判断出口)

9)装置故障报警

10)CT 断线监视功能

b.用于 F-C 回路应有下列功能(不限于此):

1)零序过流保护(接地保护),保护可动作于信号或切换至跳闸

2)不平衡保护(断相及负序过流),保护动作于跳闸

3)过负荷保护(过热跳闸,记忆及信号)

4)起动时间过长保护,保护动作于跳闸

5)熔断器三相熔断保护(保护出口判据采用电流突变为零&接触器合位状态原理,如采用

其它原理需经招标人认可),保护动作于跳闸

6)堵转保护,保护动作于跳闸

151

7)欠压保护(PT 断线闭锁出口并发报警)

8)装置故障报警

9)具有大电流闭锁接触器跳闸出口功能

10)CT 断线监视功能

(6) PT 综合保护测控装置:主要用于 10kV 电压互感器柜中电压互感器监测和电压保

护。母线 PT 及进线 PT 回路设置应有下列功能(不限于此):

1)母线低电压 I(0.5s 可调,带断线闭锁功能)

2)母线低电压 II(9s 可调,带断线闭锁功能)

3)母线过电压

4)零序电压报警

5)PT 断线报警

(7)对于高压变频器的开关柜,其保护装置应具有在变频情况下差动退出,在工频情况

下差动投入的功能,装置可根据外部开入状态,在工频/变频状态下能够实现自动切换,不引

起保护装置的误动作。

(8)所有保护应提供上下级级联功能。当下一级保护动作时,应提供至少 2 付输出接点

闭锁上一级保护。上一级保护应提供接口接收此信号,如收到信号则经过整定的延时后动

作;如果未接收到此信号,则立刻动作。

(9)所有的保护应至少输出以下节点(满足现场需求):

保护出口:两对常开节点, DC110V,5A

可逻辑编程的输出接点:两对常开接点,DC110V,5A

保护动作报警信号出口:两对常开接点

装置故障报警信号出口:一对常开接点(可与电源消失信号共用)

152

3.2.13.5 微机综保装置的遥测量包括 Iam、Ibm、Icm、I0、UA、UB、UC、UAB、UBC、UCA、

U0、F、P、Q、COSф 等。可通过积分计算得出有功电度、无功电度,所有这些量都在当地实

时计算,实时累加。

3.2.14 弧光保护装置

为了快速切除高压开关柜母线或断路器故障,避免故障时产生的电弧光对人员和设备造成

危害,本工程在每段开关柜内设置专用电弧光母线保护,暂定在每个开关柜的母线室内装设

1 个电弧光探头。

3.2.14.1 专用电弧光母线保护应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主控单元:

1)接收直接来自电弧光探头或弧光单元的光信号,应能接入三相电流信号

2)只需弧光单判据,并能设置是否经过电流判据闭锁;

3)电弧光保护输出接点与综保的输出接点串联输出跳闸信号;

4)适合不同的接线及运行方式,可编制的控制方案;

5)可设定每一探头地址,就地指示故障定位功能

6)当主单元同时检测到弧光动作信号及过电流信号时,主单元应可靠动作,跳开所有可

能的进线断路器。每段母线应装设 1 台主单元。

3.2.14.2 专用电弧光母线保护的动作时间不大于 5ms。

3.2.14.3 专用电弧光母线保护应具有故障定位功能,能够判别发生弧光的具体位置,以便于

事故的及时处理和分析,即每个开关柜的母线室(或断路器室)都必须安装一只独立的弧光

传感器。电弧光保护系统必须具备故障代码指示功能,具有完善的自检功能,能够对整个系

统(包括传感器及连接线)进行在线自检,自检异常发出告警信号。

3.2.14.4 每个辅助单元(包括电流辅助单元和弧光辅助单元)都应具有故障指示和跳闸功

能,并且应至少配备一个跳闸接点,以方便用户灵活配置保护系统。

153

3.2.14.5 每个辅助单元(包括电流辅助单元和弧光辅助单元)都应具有故障指示和跳闸功

能,并且应至少配备一个跳闸接点,以方便用户灵活配置保护系统。

3.2.14.6 为了便于安装和可靠使用,避免传感器连接线折断造成的故障,不得使用易折断的

光纤式弧光传感器连接线。

3.2.14.7 电弧光保护的电源系统应与主单元为一整体,采用 DC110V,以防止电磁干扰产生

误动,且便于安装布置。

3.2.14.8 跳闸继电器输出可根据不同的弧光和电流要求,现场自由设置,以增强电弧光保护

系统的扩展功能。

3.2.14.9 电弧光保护装置必须通过国家继电器检测中心的测试。

3.2.14.10 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厂用电原理接线图及开关设备布置,提供弧光保护配置方案

(拓扑图),供招标人确认。生产前,投标人提供详细的安装和接线图纸,供招标人确认。

3.2.14.11 专用电弧光母线保护应有跳闸出口继电器及报警或后备出口继电器,所有继电器

均可按要求进行编组和延时设置;应至少提供 4 个跳闸出口。电弧光母线保护的动作时间不

大于 5ms。电弧光母线保护弧光动作强度可整定,投标人负责根据现场背景光源情况测定并

推荐弧光动作强度整定值。电弧光母线保护跳闸接点不得使用(晶体管)电子式跳闸接点,

必须使用符合 IEC255-23 保护继电器标准的机械式跳闸接点,以保证系统的可靠性。接点容

量为 DC220V/5A,或 DC110V/10A。

3.2.14.12 专用电弧光母线保护电源采用 DC110V。

3.2.14.13 专用电弧光母线保护弧光动作强度可由用户整定,厂家负责根据现场背景光源情

况测定并推荐弧光动作强度整定值。

3.2.14.14 专用电弧光母线保护装置必须通过国家继电器检测中心的检测。

3.2.14.15 专用电弧光母线保护的系统应在现场开关柜安装就位后,由投标方到现场负责连

接、调试整个系统。

3.2.15 保护装置的试验方法符合 DL/T671 中的有关要求。

154

3.保护装置进行出厂试验和型式试验,试验项目符合 DL/T671-1999 中的有关要求。

3.2.16 综保装置背侧面板接线端子旁侧标注端子功能,背侧直流回路端子应满足能牢固接 2

根线的要求。

3.2.17 多功能电度表

3.2.17.1 所有的工作进线,备用进线,电源馈线,变压器馈线,电动机馈线等回路均装设多

功能电度表。辅助电源采用 110V DC。CT 输入:1A,三相。PT 输入:100V,三相四线。带数

字显示,可同时显示 3 个电量(电流,电压,有功功率,频率等显示电量内容可就地操作选

择),可同时至少带 2 个变送量输出(4~20mA):电流、有功功率和 1 个备用输出端口,其

端口输出内容可手动调节;1 个脉冲输出:有功电度。提供 RS485 通讯接口,与 DCS 系统相

连,仪表的模拟量、开入量及开出量接口类型及数量以设计院的施工图为准,安装位置及通

信接口待设计联络会确定,投标人应承诺不发生价格的变化。

3.2.17.2 所有母线电压互感器回路配置电压多功能电度表。辅助电源采用 110V DC。PT 输

入:100V,三相三线;100/√3V,三相四线。既可就地数字显示 Uao,Ubo,Uco,Uno(相对

地电压),也可就地数字显示 Uab,Ubc,Uca(相间电压)量值,并同时带上述电量的变送

输出(4~20mA)以及提供通信接口与 DCS 系统相连,提供系统接受的通信规约(暂定为

Profibus)。

3.2.17.3 其余电压互感器回路配置单相或三相电压变送器。辅助电源采用 110V DC。PT 输

入:100V,三相四线。可就地数字显示单相或三相电压值,并同时带变送输出(4~20mA)。

3.2.17.4 开关柜电气量测量、显示和变送器输出精度至少 0.2 级(需提供精度检测报告),

要求提供现场误差校正的权限密码、软件等。

3.2.17.5 具有电度量运行累计计算和外部电度表脉冲输入功能。装置因故中断计量时,应能

进行人工置数保证其电量累计的正确性,同时应有保护措施,不丢失原累积值。

3.2.18 测量仪表、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

3.2.18.1 电缆应排列整齐、编号清晰、避免交叉、固定牢固、不得使所有的端子承受机械应

力。所有电缆穿孔处须做好绝缘防护措施(加装绝缘防护垫套等),所有多股软线接线端须

155

压接线鼻子,保护装置和多功能电度表的电流电压回路接线应采用“O”形鼻子的接线形式,

以确保回路可靠。端子排接线板及固定螺丝均为铜合金材料制成,并镀镍防腐处理,标志应

正确、完整、清楚、牢固。

3.2.18.2 二次回路导线应有足够的截面,从而不影响互感器的准确级,应用阻燃铜导线,断

路器控制回路应用耐火铜导线。其截面为:电流回路不小于 4mm2,电压回路不小于 4mm2。电

流电压回路至保护装置的电缆采用屏蔽电缆,屏蔽层需两点接地。所有导线应牢固夹紧,设

备端子均有标字牌,并加上端子序号。CT 电流回路端子截面不小于 6mm2,其余端子截面不小

于 2.5mm2。端子排应按照功能进行分区、分段布置,对外引接电缆均经过端子排,每排端子

排留有 20%的备用端子。所有端子绝缘材料必须是阻燃的。每个端子排只接一根导线,供电

流互感器用的端子排应采用红色电流型试验端子,电流不小于 25A(500V),并具有隔离

板。电压互感器回路采用红色电流试验型端子。一个端子的每一端最多只能接一根导线,

内、外部连线必须采用可连端子连接两根以上导线,接线端子截面须与电缆线芯截面匹配,

导线均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绝缘电压不小于 500V 的铜绞线。端子排上导线固定采用平头铜

螺丝。电流回路应一点接地,接地点应在二次柜内,不得接在 CT 侧。交流电流回路接地线统

一采用截面不小于 4mm2 的黄绿软线。其他交流回路均采用红色电压端子。

3.2.18.3 对于分开运输或开关柜的相互联线,要求互相联系的安装部分的接线接在一个柜的

端子排上。当开关柜组装时,再与其它柜连接。

3.2.18.4 柜间的小母线、照明电源、加热器等,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柜内易发热的元

件,如电阻等,应有隔热措施。

3.2.18.5 开关柜内应设置通讯线缆专用通道,采取金属屏蔽措施与动力电缆和动力回路有效

隔离。柜内通讯线缆采用屏蔽双绞线,弱电回路与强电回路分开敷设,并设有金属防护盒,

以防一次回路故障对二次控制回路和通讯回路的影响。。

3.2.18.6 开关柜上应提供就地分合闸控制开关,远方/就地控制切换开关,保护动作复归按

钮,跳、合闸线圈监视继电器,跳合闸控制电源监视延时继电器,保护动作双位置继电器,

断路器储能信号中间继电器和延时继电器,保护动作信号灯,各种预告报警信号灯等所有开

156

关柜正常运行的附件。开关柜上应提供保护动作,保护装置故障,控制回路故障等闭锁合闸

回路并可复归等功能。

3.2.18.7 直流电源回路采用专用直流型断路器产品,与配电室直流分电屏空开厂家一致,额

定电流相匹配。交流电源回路采用微型交流断路器产品,与 UPS 馈线屏空开厂家一致,额定

电流相匹配。

3.2.18.8 开关柜内的二次元件的设计及参数最终以招标方设计院的施工图为准。

3.2.19 投标方应提供 10kV 电动机的就地紧急停机按钮盒及配套室外铝合金防水箱,具体选

型以施工图为准。

3.3 隔离开关(隔离插头)和接地开关

3.3.1 隔离开关或接地开关的分、合闸操作位置应明显可见。

3.3.2 当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组成一个整体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如果隔离开关与接地开关由一套(或两套)操动机构组合而成一套电器时,则必须有

可靠的机械连锁,要保证隔离开关的断开及接地开关的合上是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分两步完成;

(2)对于手车式高压开关柜的接地开关,必须当主回路的电源侧隔离插头断开后,其接地

开关才能合上,在接地开关未断开之前,其隔离插头不能进行插入的操作;

(3)隔离开关与接地开关不应由于运行中可能出现的作用力(包括通过短路电流)而引起

误分或误合。

3.3.3 安装于高压开关柜中任何型式的接地开关,其关合短路电流的能力和短时耐受电流及短

路持续时间均应与高压开关柜的铭牌相匹配。特别在通过短路电流时,接地开关不会由于产生

的电动作用而被意外地打开。

3.3.4 接地开关带有分合闸位置指示器。接地开关的分、合闸操作位置应明显可见。操作机构

主要采用手动操作,在安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也可以电动操作。操作机构连杆上安装机械联锁

机构,与断路器手车进行联锁,另外还可以加装闭锁电磁铁,实现电气联锁。

3.3.5 接地开关带有辅助接点,提供接地开关分合闸状态的信号。

3.3.6 隔离开关(隔离插头)应符合 DL/T486 的规定。

3.4 防止高压开关柜事故

157

3.4.1 开关柜应选用具备运行连续性功能的高压开关柜(LSC2 类)、

防止电气误操作("五防")功

能完备的产品,有条件时可选用具有“一键顺控”功能的开关柜(本项目不配置一键顺控)。

新投开关柜应装设具有自检功能的带电显示装置,并与接地开关(柜门)实现强制闭锁,带电显

示装置应装设在仪表室。

3.4.2 新订货的空气绝缘开关柜的外绝缘应满足以下条件:

(1)空气绝缘净距离满足以下要求

空气绝缘净距离(mm)

12kV

相间和相对地

≥125

带电体至门

≥155

(2)最小标称统一爬电比距:≥√3x18mm/kV(对瓷质绝缘),≥√3x20mm/kV(对有机绝缘)。

(3)新安装开关柜不应使用绝缘隔板。母线加装绝缘护套和热缩绝缘材料后,空气绝缘净距

离也应满足要求。

3.4.3 开关柜应选用经试验验证能满足在内部电弧情况下保护人员规定要求的高压开关柜(内

部故障 IAC 级别),生产厂家应提供相应型式试验报告(附试验试品照片)。选用开关柜时应确

认其母线室、断路器室、电缆室相互独立,且均通过相应内部燃弧试验;燃弧时间应不小于

0.5s,试验电流为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3.4.4 开关柜各高压隔室均应设有泄压通道或压力释放装置。

当开关柜内产生内部故障电弧时,

压力释放装置应能可靠打开,压力释放方向应避开巡视通道和其他设备。

3.4.5 高压开关柜内避雷器、电压互感器等柜内设备应经隔离开关(或隔离手车)与母线相连,

不应与母线直接连接。其前面板模拟显示图应与其内部接线一致,开关柜可触及隔室、不可触

及隔室、活门和机构等关键部位在出厂时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告、警示标识。柜内隔离金属活

门应可靠接地,活门机构应选用可独立锁止的结构,防止检修时人员失误打开活门。

3.4.6 高压开关柜内的绝缘件(如绝缘子、套管、隔板和触头罩等)应采用阻燃绝缘材料。

3.4.7 开关柜的观察窗应能满足安全要求、便于观察,并通过开关柜内部燃弧试验。未经型式

试验考核前,不得进行柜体开孔等降低开关柜内部故障防护性能的改造。

3.4.8 开关柜中所有绝缘件装配前均应进行局放检测,单个绝缘件局部放电量不大于 3pC。

3.4.9 开关柜内真空断路器灭弧室出厂前应逐台进行老炼试验,并提供老炼试验报告。

3.4.10 为防止开关柜火灾蔓延,在开关柜的柜间、母线室之间及与本柜其它功能隔室之间应

158

采取有效的封堵隔离措施。

3.4.11 高压开关柜应检查泄压通道或压力释放装置,确保与设计图纸保持一致。

3.4.12 开关柜操作应平稳无卡滞.

3.3 品牌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开关及配套设备应按如下表格所列生产商生产的系列产品或同等质量

品牌中选取,最终设备选型由招标人确定,且不发生商务变化。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选型

备注

1

真空断路器

ABB VD4、西门子 3AE8、施耐德EvoPacTHVX 或同等质量品牌。

要求为最新型号产品,断路器、接触器同品牌产品

2

真空接触器

ABB ConVac 系列、西门子 3TM 系列、施耐德 CVX 系列或同等质量品牌。

要求为最新型号产品,断路器、接触器同品牌产品

3

低残压母线 PT 过电压保护柜

安徽巨森、安徽一天、四川法高或等同质量品牌

4

电流/电压互感器

大连一互、思源电气、大连北方互感器或同等质量品牌。

5

过电压保护器

安徽巨森、安徽中百科、四川法高或等同质量品牌

6

交直流微型断路器、接触器、继电器、指示灯、旋钮开关等

ABB、西门子、施耐德或同等质量品牌。

7

微机综合保护测控装置

南瑞继保、南瑞科技、北京四方或同等质量品牌

8

熔断器

ABB、西门子、SIBA、库柏西熔或同等质量品牌

9

智能操控、显示装置

四川法高、浙江哲耀、珠海汉升或同等质量品牌

不含触头测温

10

断路器触头温度、夹紧力、深度监测装置

珠海集森、北京施道克、福州优能或同等质量品牌

11

电度表

南自、威胜、汉光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12

电弧光母线保护装置

南瑞继保、南瑞科技、四川法高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159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选型

备注

13

变送器

海盐涵普、南自仪表、上海电院自控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14

端子排

凤凰、魏德米勒、菲尼克斯或同等质量品牌

注:

1.同等、同档次品牌即为设备(部件)的质量和运行稳定性在一致水平的品牌。如招标

方/最终用户要求 A、B、C 或同档次品牌,投标方提供 A、B、C、D 品牌,投标方应对 D 进行同档次说明。

2.在设备到货后,招标方有权对断路器、接触器、真空包等主要元器件进行溯源,如发

现存在假冒伪劣产品,供货方无条件进行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60

附表/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本规范所需的 10kV 开关柜数量如下:共 2 台机组所需量(最终的配置接线图和数量

以设计院出版的订货图为准,根据最终开关柜数量价格做相应调整)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机

#2 机

1

进线断路器柜

2500A-40kA

4

4

中置式真空断路器柜

含综保装置、电压

表、电度表

2

进线 PT

进线 PT 包含在进线柜

3

馈线断路器柜

1250A-40kA

24

23

中置式真空断路器

柜,含综保装置、电

度表

4

馈线 F-C 柜

400A-40kA

29

28

含综保装置、电度表

5

母线 PT 及低残

压柜

2

2

含消谐装置、综保装

置、电压表

6

断路器触头温

度、夹紧力、深

度监测装置

11

11

进线断路器(8 套)、

引风机电机(4 套)、

一次风机电机(4

套)、

循环水泵电机(6

套)、

7

弧光保护

2

2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输煤公用

1

进线断路器柜

1250A-40kA

2

中置式真空断路器柜,含综保装置、电度表、

电压表

2

进线 PT

包含在进线柜内

161

3

馈线断路器柜

1250A-40kA

6

中置式真空断路器柜,

含综保装置、电度表

4

馈线 F-C 柜

400A-40kA

25

含综保装置、电度表

5

母联断路器柜

1250A-40kA

1

含综保装置、电度表

6

隔离开关柜

1250A-40kA

1

7

母线 PT 及低残

压柜

2

包括实现该功能的所有

辅助设备,含消谐装

置、综保装置、电压表

8

母线桥

1

9

断路器触头温度、夹紧力、深度监测装置

4

进线断路器(4 套)

10

弧光保护

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F-C 回路一次保险

与柜内一致

12

与柜内厂家一致

每种规格各 3

2

二次插头、插座

与柜内一致

5

与柜内厂家一致

按各种规格平均分配

3

F-C 行程开关

与柜内一致

6

与柜内厂家一致

按各种规格平均分配

4

真空柜行程开关

与柜内一致

6

与柜内厂家一致

按各种规格平均分配

5

F-C 分合闸线圈

与柜内一致

10

与柜内厂家一致

分合各

5 个

6

真空断路器分合闸线

与柜内一致

10

与柜内厂家一致

分合各

5 个

7

PT 回路一次熔断器

与柜内一致

6

与柜内厂家一致

8

断路器辅助接点

与柜内一致

10

与柜内厂家一致

按各种规格平均分配

162

9

过电压保护器

与柜内一致

10

与柜内厂家一致

按各种规格平均分配

11

电流互感器

与柜内一致

8

与柜内厂家一致

按各种规格平均分配  

12

零序电流互感器

与柜内一致

4

与柜内厂家一致

按各种规格平均分配 

13

继电器

与柜内一致

10

与柜内厂家一致

不同型

号各 10

14

开关推进操作机构

与柜内一致

各 4

与柜内厂家一致

不同型

号各 4

15

地刀操作机构

与柜内一致

各 4

与柜内厂家一致

不同型

号各 4

16

综合保护装置

与柜内一致

各 1

与柜内厂家一致

不同型号各 1

17

直流空气开关

与柜内一致

各 5

与柜内厂家一致

不同规

格各 5

18

交流空气开关

与柜内一致

各 5

与柜内厂家一致

不同规

格各 5

19

电压表

与柜内一致

6

与柜内厂家一致

20

多功能电度表

与柜内一致

5

与柜内厂家一致

21

智能操控、显示装置

与柜内一致

5

与柜内厂家一致

22

二位/三位开关

与柜内一致

10

与柜内厂家一致

不同规

格各 10

23

复归按钮

与柜内一致

10

与柜内厂家一致

24

变送器

与柜内一致

(如有)

各 5

与柜内厂家一致

不同规格各 5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升降小车

12

真空断路器小车

与 FC 小车各 6

163

2

手动储能手柄

10

3

断路器与 FC 推

进摇柄

8

断路器与 FC 摇

柄通用

4

接地开关手柄

8

5

绝缘凳

6

工频耐压试验

10000V,持续 1 分钟,不击穿、无闪络现象;厚度≥10mm;长度

100cm,宽度

80cm,高度

100cm

6

主母线接地小车

6

每段 1 台

7

进线接地小车

6

每段 1 台

8

电缆测试小车

3

每个开关室 1 台

9

万用表

福禄克 15B

MAX-01

2

10

绝缘电阻测试仪

共立

KEW3126

1

5000V 数显式

11

绝缘电阻测试仪

共立

KEW3022A

1

500V 数显式

12

钳形电流表

福禄克 T6-

1000

2

13

便携式直流电阻

测试仪

JY44

1

14

综保调试终端

CPU 型号:

Intel Core

Ultra 9

285H,

RAM:

32GB,

SSD:1TB

2

15

开关柜局部放电测试仪(手持便

携式)

1

运行中可以进行测试,需具备暂态对地电压和超声波两种检测模

式。

164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165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名 称

单位

招标方要求

投标方保证

开关柜技术参数

1

型号

/

/

2

★额定电压

kV

10

3

最高电压

kV

12

4

额定频率

Hz

50

5

主母线额定电流

A

2500 柜体主母线采用优质铜材

6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kA

40

7

额定短时耐受时间

S

4

8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峰值)

kA

100

9

1min 工频耐受电压:

相间及相对地

kV

42

隔离断口间

kV

49

10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

相间及相对地

kV

75

隔离断口间

kV

85

166

序号

名 称

单位

招标方要求

投标方保证

11

局部放电量

试验电压

kV

1.1X12

单个绝缘件

pC

≤3

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

pC

≤10

12

辅助和控制回路短时工频耐受电压

kV

2kV

13

使用寿命

30

14

防护等级

IP41

15

温升电流

A

1.1Ir

16

爬电比距

mm/kV

25

17

空气净距(不包括绝缘护套和隔板)

相间和相对地

mm

≥125

带电体至门

mm

≥155

18

丧失运行连续性类别

LSC2

19

柜壁厚度

mm

≥2.5

20

可移开部件的机械寿命

≥10000

21

外形尺寸(宽×深×高)

mm

见 3.2.1 开关柜参数要

22

动荷载/静荷载

kN

/

真空断路器技术参数

1

型号

/

/

2

生产厂家

/

/

3

额定电压

kV

10

4

最高运行电压

kV

12

5

额定电流

A

1250/2500

6

温升试验

A

1.1*In

7

额定频率

Hz

50

8

额定绝缘水平

雷电冲击耐压(全波、峰值) kV

75/85(对地/隔离断口)

167

序号

名 称

单位

招标方要求

投标方保证

1min 工频耐压(有效值)

kV

42/49

(对地/隔离断口)

9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kA

100

10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kA

40

11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时间

S

4

12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

kA

40

13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次数

≥50

14

额定短路首相开断系数

1.5

15

额定短路关合电流(峰值)

kA

100

16

重合闸无电流间隙时间

ms

300

17

额定操作时间

分闸时间

ms

≤ 70ms

合闸时间

ms

≤ 60ms

18

不同期性

三相触头分闸

ms

≤ 2

三相触头合闸

ms

≤ 2

19

额定操作顺序

0—0.3LCO—180s—CO

20

辅助和控制回路短时工频耐受电压

kV

2

21

操动机构型式

弹簧

22

操作方式

三相机械联动

23

储能电机电压

V

DC 110

24

控制回路电压

V

DC 110

25

合闸操作电压允许范围

85%

〜110%额定电源电压内可

靠动作,30%额定电源电压不得动作

26

分闸操作电压允许范围

65%

〜110%额定电源电压内可

靠动作,30%额定电源电压不得动作

27

分合闸线圈稳态电流

A

DC 110V、5A

28

辅助开关接点

(供用户使用)

除断路器自身控制回路(如跳合闸、储能等)所有辅助接点外,提供不少于 10 常开,10

168

序号

名 称

单位

招标方要求

投标方保证

常闭独立辅助接点供外部联锁用

29

辅助开关接点开断能力

A

DC 110V、5A

30

机械寿命

≥20000

接触器参数

1

型号

/

/

2

生产厂家

/

/

3

额定电压

kV

10

4

最高运行电压

kV

12

5

额定电流

A

400

6

额定接通能力(kA):

kA

6

7

额定频率(Hz):

Hz

50

8

额定开断能力(kA):

6

半周波内允许通过最大电流(峰值 kA)

kA

40

热稳定电流(kA):4 秒

kA

6

9

最小额定开断感性电流能力

kA

0.2Ie,cosφ=0.15

10

雷电冲击耐压(峰值kV):

kV

75/85(对地/隔离断口)

11

1 分钟工频耐压(方均根值 kV):

kV

42/49

(对地/隔离断口)

12

FC 回路辅助开关接点(供用户使用)

除接触器自身控制回路所需辅助接点外,提供不少于 10 常开,10 常闭独立辅助接点供外部联锁用

熔断器参数

1

额定电流:

按招标人图纸

2

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方均根值)

kA

40

3

额定频率:

Hz

50

电流互感器技术参数

1

型号

/

/

169

序号

名 称

单位

招标方要求

投标方保证

2

生产厂家

/

/

3

额定电压

kV

10

4

最高工作电压

kV

12

5

变比

50-3000/1 具体见附图

6

额定频率

Hz

50

7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峰值)

kA

100

8

额 定 短 时 耐 受 电 流 ( 有 效值,4S)

kA

40

9

额定绝缘水平

雷电冲击耐压

kV

75/85(对地/隔离断口)

1min 工频耐压

kV

42/49(对地/隔离断口)

10

二次绕组绝缘的额定工频耐压

kV

2

11

额定容量

VA

10~30VA

12

准确等级

准确级见附图,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13

局放

pC

≤10

14

仪表保安系数

≤5

电压互感器技术参数

1

型号

/

/

2

生产厂家

/

/

3

变比

4

测量、保护用电压互感器

kV

10

5

额定频率

Hz

50

6

额定绝缘水平

雷电冲击耐压

kV

75/85(对地/隔离断口)

1min 工频耐压

kV

42/49(对地/隔离断口)

7

准确级

测量、保护用电压互感器

0.5(3P)/0.5(3P)进线

0.5/3P 母线

170

序号

名 称

单位

招标方要求

投标方保证

8

额定容量

测量、保护用电压互感器

VA

50~150VA

过电压保护器

1

型号

/

/

2

生产厂家

/

/

3

额定运行电压

kV

/

4

持续运行电压

kV

/

5

雷电电流冲击残压(峰值)

kV

/

6

操作波冲击残压(峰值)

kV

/

7

陡波冲击电流下的残压

kV

/

8

额定放电电流(峰值)

kA

/

9

冲击电流(峰值)

kA

/

10

2ms 方波电流

A

/

电压互感器用熔断器

1

型号

/

/

2

生产厂家

/

/

3

额定电压

kV

12

4

额定电流

A

0.5

5

最大开断电流

kA

40

智能操控、显示装置

1

型号

/

/

2

生产厂家

/

/

零序电流互感器

1

型号

/

/

2

生产厂家

/

/

接地开关

1

型号

/

/

2

生产厂家

/

/

171

序号

名 称

单位

招标方要求

投标方保证

3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持续时间

kA/s

40/4

4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kA

100

5

机械稳定性

≥10000

6

辅助开关接点

(供用户使用)

不少于 3 常开 3 常闭(以施工图为准)

7

辅助开关接点开断能力

A

DC 110V 5A

172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

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即应列

)。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

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

名称

部件

产地

备注

173

技术附图 C

ZB-MV-01~04 #1(2)机 10kV 工作段配置接线图

ZB-MV-05 10kV 输煤公用段配置接线图

ZB-MV-06 #1(2)机主厂房/输煤公用 10kV 配电装置室平、断面布置图

ZB-MV-07~19 10kV 开关柜典型二次配置图

17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75

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

(2X660MW)10KV 开关柜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76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77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178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179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月 日

180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181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182

……

183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84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85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8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87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88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8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9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9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

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的响应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XXXX;3、

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

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

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92

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

(2X660MW)10KV 开关柜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93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94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9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96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9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9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9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投标人请在本章节至少对以下要求进行说明或响应:

1.电气设备固定螺栓需采用可靠的防松设计、防松工艺,投标方对防松设计、防松

工艺进行专题说明。

2.投标方提供专题说明高压开关柜五防闭锁实现的方法与措施,详细说明设备停送

电过程中绝缘测量的位置与方法。

3.提供开关柜断路器触头温度、夹紧力及插入深度监测装置的国内权威试验室的型

式试验报告证明或性能试验报告证明。

20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

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

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1

投 标 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2

投 标 设备 的 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3

主 要 技术 参 数及 性 能指标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3.1

柜 体 选型

高压开关柜柜体选型: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3.2

开 关 柜主 要 电气性能

开关柜主要电气性能请在技术规范书中的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

参数表中填写。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3.3

断 路 器选型

断路器选型:

(品牌)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3.4

断 路 器特性、寿命 等 参数

主要参数请在技术规范书中的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表中填

写。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3.5

接 触 器及 熔 断器选型

接触器及熔断器选型:

(品牌)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3.6

接 触 器及 熔 断器 的 特性、寿命等参数

主要参数请在技术规范书中的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表中填

写。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3.7

其 他 元器 件 选型

XX 元器件品牌;参数请在技术规范书中的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表中填写。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4

供 货 范围

(一)供货范围:

1.

2. 3.

(二)备品备件:

1.

2. 3.

(三)专用工具: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5

开 关 柜型 式 试验报告

开关柜型式试验报告主母线电流上限: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6

其它(包括 现 场及 售 后

针对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各个方面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201

服务、质量 保 证措施、验收等)

202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203

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

(2X660MW)10KV 开关柜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04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205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有效期、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

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随机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技术服务费

运杂费

合计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206

报价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运输方式:

(投标人提供)

交货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短株头,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现

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07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真空断路器

须明确品牌

真空接触器

须明确品牌

低残压母线 PT 过电压保护柜

须明确品牌

过电压保护器

须明确品牌

微机综合保护测控装置

须明确品牌

熔断器

须明确品牌

智能操控装置

须明确品牌

断路器触头温度、夹紧力、深度监测装置

须明确品牌

电度表

须明确品牌

电弧光母线保护装置

须明确品牌

其余部件投标方自行列举

……

投 标 方 根 据需 要 自 行 补充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208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209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合计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