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哈一热厂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13
发布于
黑龙江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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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WEME-202604LJHYR-W001

(黑龙江公司)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1X660MW 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带式输送

机设备(二次)

招标文件

招标人: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

热电厂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沈阳有限公

2026 年 3 月

1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8.5 投诉 ............................................................................................................................42

3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3.4 评标结果 .....................................................................................................................6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4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5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6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黑龙江公司)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1X660MW 超超临界热

电联产项目带式输送机设备(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黑龙江公司)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1X660MW 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带式

输送机设备(二次)招标人为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热电厂,最终

用户为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热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银行贷款,比例为 20%:8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带式输送机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4LJHYR-W001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2.3 建设规模:660MW

2.4 建设工期:2025 年项目开工建设(具体以集团开工批复为准),2027

年投产

2.5 设备名称:带式输送机

2.6 数 量:新增设 6 台带式输送机,并对原厂已有的 9 台带式输送机进行改

造;同时新增设 2 套阵列式高精度电子皮带秤及自动挂码校验装置、12 台全封

闭环保型垂直升降电动犁式卸料器、1 台电动双侧犁式卸料器以及运煤系统中相

应的落煤管系统。

2.7 技术规格:带式输送机,带宽 1200mm、带速:2.8m/s、出力

1100t/h;2 台高精度电子皮带秤,精度为 0.2 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9

2.8 招标范围:新增设 6 台带式输送机,并对原厂已有的 9 台带式输送机

进行改造;同时新增设

2 套阵列式高精度电子皮带秤及自动挂码校验装置、12

台全封闭环保型垂直升降电动犁式卸料器、

1 台电动双侧犁式卸料器以及运煤

系统中相应的落煤管系统。

2.9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建国村大唐黑龙江发电有

限公司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1×660MW 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现场

2.10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4 个月供货,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1 其 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无

10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10 年(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

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具有 2 份(合同)整机额定出力 1100t/h

及以上和皮带宽度

1200mm 及以上带式输送机的业绩(不含改造业绩)。投标人

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供货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

材料须至少包含:(

1)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

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相关内容页。(

2)供货证明材料:供货证明/验收

证明

/使用证明/回访记录/其他能证明供货的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

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

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

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

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

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

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至

2026 年 4 月 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网址:

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11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4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本项目开标采用远程视频方式,供应商以会议号登录方式进

入会议(登录时请修改用户名,入会后保持麦克关闭,不允许使用共享功能,以

免影响开标演示),腾讯视频会议号:

212-167-773,会议密码:258123,(腾讯

会议软件下载地址:

https://meeting.tencent.com/)(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2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标 人: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建国村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乐岛路

96 号

邮编:

110166

联系人:詹振铎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zhanzhenduo@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166810 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乐岛路 96 号送达邮编:110166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送达联系人:詹振铎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或 2023 年至 2025

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应提供

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10 年(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

,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

2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1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2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3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4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5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6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7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8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9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0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1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

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运行证明材料等的

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

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2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33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34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35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36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38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带式输送机

50%

10%

40%

39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项目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

件商务部

分的响应

性和投标

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

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

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

4

(含)

-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

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

2

(含)

-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

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

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

平均)

25

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得 25 分;

2000 万元≤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3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19 分;

其余得

17 分。

2.2

发明专利

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

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

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

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

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

40

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

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

(最近一

年)

15

流动比率≥

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

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

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1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2.5 分;偏

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

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

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5 分,扣至 1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15

供货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0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0.5分,最高不超过 15 分。

3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及 性 能指标

30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1、带式输送机整机额定出力;2、电动机功率;3、减速机功率和速比;4、滚筒张力;5、缓冲床使用寿命;

6、保护装置配置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设备的技术性能、主要参数指标的相关证明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0 分。

其中每项指标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加

2 分,

最高加

10 分。

4

钢结构材质

10

根据投标人所投设备的钢结构材质,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8<得分≤10)

,良档

(6<得分≤8)

,一般档(得分≤6 分)

5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30

5.1 供货范围完整性

15

根据投标人所投设备供货范围完整性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13<得分≤15),良档(10<得分≤13),一般档(得分≤10分)。

5.2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5

根据投标人所投设备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4<得分≤5)

,良档(3<得分≤4)

,一般档(得分≤3

分)。

5.3 分包及外购

10

根据各投标人分包及外购部件如电动机、减速机、液力耦合器等的先进性、适应性、产品品质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

42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般分档,优档(

8<得分≤10),良档(6<

得分≤

8),一般档(得分≤6)。

6

技术资料交付进度

4

根据投标人所投设备技术资料交付进度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得 4 分,良档得 3 分,一般档得 2 分。

7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6

根据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5<得分≤6)

,良档(3<得分≤5)

,一

般档(得分≤3 分)

合计

100

43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4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45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47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

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

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48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49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50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

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

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

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51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

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

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

52

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

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

在合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53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

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54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55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56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

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

部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57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58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59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

正措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

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60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5.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61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XXXX

1.1.2.3 卖方:XXXX

1.1.13.1 工程:XXXX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XXXX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1.22

······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或签

章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双方可保

存的的联络过程资料可以作为联络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

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

买 方 联

卖 方 联 系

联 系 电

联系电话:

63

传 真 :

传 真 :

电 子 邮

电子邮件:

联 系 地

联系地址:

邮 编 :

邮 编 :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

3.1.3 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供保护措施

的费用等。(注:根据范本品类修改)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厂外大件运输相关(含方案

编制)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

不另行支付。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

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

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厂外大件运输相关(含方案

编制)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无

64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

中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比例:1:2:5:1:1

3.2.2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日期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和相应经过财税

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

(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 1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给卖方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卖方应按照买方要

求返还预付款,同时应以买方支付预付款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支付预付

款占用期间的利息。

3.2.3 设备款的支付:按每台套设备分别付款。

3.2.3.1 合同设备准备投料生产,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投料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

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20%作为投料款

1)设备监理签字的支付证书(如存在设备监理)。

2)合同设备排产计划、主要原材料采购合同复印件。

3)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4)其它单证(如有):无。

3.2.3.2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进度款支付申请手续。买

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50%作为到货款。

1)设备监理签字的设备放行单(如存在设备监理)。

2)到货验收证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 100%,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根据实际

到货及付款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分批开票。

4)其它单证(如有):无。

3.2.3.3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

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10%作为初步验收款

1)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其它单证(如有):无。

3.2.3.4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有以下 2 种方式,原则上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

1)3.2.3.4 保函(保险)方式: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经招标人同意和确认的质量保证金

保函(保险)后,及时支付质量保证金的对应价款或剩余合同价款,质量保证金保函期限至合

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不设免赔额、免赔率。

2)3.2.3.4 现金方式: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

65

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

价款。

1)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其它单证(如有):无。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监检的范围及方式,参照《物资

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备监理见证项目设置,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似设备,无类

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需要设备监理的不用设置。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不另行约定)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

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

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

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负责将设备及相关附件运输到买方厂内指定地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

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卖方负责到厂前运输过程中所有协调工作,买方仅负责厂区内运输协

调工作。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66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

1)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

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

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

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

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

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

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考核中合同

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

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

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1)由于卖方责任,设备不能达到本条下述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卖方承

担违约金。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改善后仍未能达到国标要求的范围,买方有权停止合同或拒绝

验收此设备。

2)因设备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输送煤(12 小时以内),每发生一次扣除合同价款 5000

元。

67

3)因设备原因导致输煤系统 12 小时及以上无法正常输送煤,每发生一次扣除

合同总价的

1%。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

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

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6 个

月)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初步验收应在试运行后 3 个月内进行,由买方负责,卖方参加。

6.4.5 最终验收应在质保期满后 1 个月内进行。如果由于买方原因造成最终验收延误超过 6

个月,

15 天内买方应签署本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卖方技术人员

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

写),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

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8

6 个月。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8.7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从合同设备取得初步验收证书并投运后 12 个月。

如果由于买方原因未能及时安装投运,

则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到

达交货地之日起

30 个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

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

部费用。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10.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

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

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0.2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带式输送机在规定的使用条件和负荷条件下,并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和维护,预

期寿命应不小于

15 年。

69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9 关于质量保证的其他约定: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70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

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建国村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71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

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

要求;(

7)分项报价表;(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

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72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

于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

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

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

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

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话:

年月日

73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74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75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76

第二卷 技术文件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77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 带式输送机及其附属设备 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

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

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带式输送机及其附属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

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

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

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

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

范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

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

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

为准。

1.1.8 三维设计要求(如有)

投标人应进行三维建模,并提供三维模型及其相关数据属性,投标人应满足数字化设计的要求。

1)建模范围

所提供的所有带式输送机及相关附属设备。2)建模内容

所提供的所有带式输送机及相关附属设备。3)建模深度

三维模型应与实际产品完全一致。4)模型及相关数据移交

提供一套 PDMS 平台建立、或适用于 PDMS 平台的三维模型,具体文件格式由设计院确定。并承

诺三维模型与实际产品完全一致。设计院采用 PDMS 进行三维设计,各设备厂可以采用 PDMS 进行设

备建模也可以利用已有的三维机械设计软件进行建模,利用机械设计软件进行建模的设备厂家需要

提供‘.STP’格式的模型文件,模型文件需要与二维图纸同时提供并配合设计院完成设计模型的导

78

入工作。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

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用标

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则投

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

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

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

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GB 50660-2011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DL/T 5187.1-2016

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

第 1 部分:运煤系统

DL/T 5187.2-2019

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

第 2 部分:煤尘防治

DL5454-2012

火力发电厂职业卫生设计规程

DL5053-2012

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设计规程

DL5009.1-201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GB50229-201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DL/T5203-2005

火力发电厂煤和制粉系统防爆设计技术规程

DL/T 869-2012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GB/T10595-2017

带式输送机

GB 14784-2013

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

GB50431-2020

带式输送机工程设计规范

第二版

DTⅡ(A)型带式输送机设计手册》

D-YM96 火力发电厂带式输送机运煤部件典型设计》

GBT 9770-2013

普通用途钢丝绳芯输送带

79

GB/T 11345-2013

焊缝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 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

GB/T 985.1-2008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GB/T 985.2-2008

埋弧焊的推荐坡口

GB/T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

GB/T 1804-2000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3323.1-2019

焊缝无损检测

射线检测 第 1 部分:X 和伽玛射线的胶片技术

GB/T 3768-2017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 采用反射面上方包络测量面

的简易法

GB/T 17119-1997

连续搬运设备

带承载托辊的带式输送机运行功率和张力的计算

GB4323-2017

弹性套柱销联轴器

GB5014-2017

弹性柱销联轴器

GB5015-2017

弹性柱销齿式联轴器

GB5272-2017

梅花形弹性联轴器

GB/T5837-2008

液力偶合器型式与基本参数

GB/T 5677-2018

铸件

射线照相检测

JB/T 6406-2006

电力液压鼓式制动器

GB/T 6402-2008

钢锻件超声检测方法

JB/T 9050.1-2015

圆柱齿轮减速器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13793-2008

直缝电焊钢管

JB/T 2647-1995

带式输送机

包装技术条件

GB/T 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3306-2011

标牌

GB/T 9286-2021

色漆和清漆

划格试验

GB/T 37361-2019

漆膜厚度的测定

超声波测厚仪法

GB/T 755-2019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

GB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

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80

GB50660-2011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DL 5190.2-2019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 2 部分:锅炉机组

JB/T 5775-2010

锻压机械灰铸铁件

技术条件

GB/T 11352-2009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T 11345-2013

焊缝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 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

GB/T 985.1-2008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GB/T 985.2-2008

埋弧焊的推荐坡口

GB/T 8923.1-2011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 1 部分:未涂覆过的

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

GB/T 8923.2-2008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 2 部分: 已涂覆过的钢

材表面局部清除原有涂层后的处理等级

GB/T 8923.3-2009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 3 部分:焊缝、边缘

和其他区域的表面缺陷的处理等级

GB/T 8923.4-2013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 4 部分:与高压水喷

射处理有关的初始表面状态、处理等级和闪锈等级

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

GB/T 3767-2016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 反射面上方近似自由场的工

程法

GB 3836.1-2010

爆炸性环境

第 1 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T 13126-2009

机电产品湿热带防护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37400.8-

2019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 8 部分:锻件

GB/T 3766-2015

液压传动

系统及其元件的通用规则和安全要求

GB/T 7935-2005

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 15622-2005

液压缸试验方法

81

GB/T 8106-1987

方向控制阀实验方法

GB/T 9094-2020

流体传动系统及元件

缸安装尺寸和安装型式代号

GB/T 7936-2012

液压泵和马达

空载排量测定方法

GB/T14211-2019

机械密封实验方法

JB/T 4127.1-2013

机械密封

第 1 部分:技术条件

注:

(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准。法

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经济合

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

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招标

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

2.1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2.2 所有设备均应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不应有过度的应力、

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它问题,设备结构应考虑方便日常维护(如加油、紧固等)需

要。买方欢迎投标人提供优于本技术协议要求的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及部件。

2.3 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应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

合。买方不接受带有试制性质的部件。

2.4 外购配套件,必须选用优质名牌、节能先进的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生产检验合格证。

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对重要部件需取得买方认可或由买方指定。投标人应对外购的部件

及材料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性能负责。对目前国内产品质量尚不过关的部件,选用进口产品。

2.5 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或更换的部件应提供备用品,并能比较方便地拆

卸、更换和修理。

2.6 所用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且应是新的和优质的,并能满

足当地环境条件的要求。

2.7 所使用的零部件或组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所有减速器均为硬齿面减速器。减速器应转动

灵活、密封良好、无冲击和渗漏油现象。

2.8 各转动件必须转动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润滑部分密封良好,不得有油脂渗漏现象。轴

承温升一般不得大于 40℃,轴承温度不得超过 80℃。

82

2.9 设备中的结构件钢材在下料前需进行喷丸预处理。

2.10 设备及部件的噪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2.11 设备应有可靠的机械或电气安全联锁措施。

2.12 所有外露的电气设备及元件均应有防护、防冻、防雨水、防晒、防尘、防潮等措施。

2.13 外露的转动部件均应设置防护罩,且应便于拆卸。人员易于达到的运动部位应设置防护栏。

对需要维护的工作点应有足够的空间和立足点,必要时可设平台。当平台高度≥1.5m 时,需装设栏

杆,但不应妨碍维修工作。

2.14 20 公斤以上设备应提供环形螺栓、吊钩或其它能安全起吊的装置。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3.1 备品备件

3.1.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1.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表。

3.1.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3.1.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

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3.1.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

“备品备件”

,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3.1.6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 15 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2 所列备品

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3.2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3.2.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2.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

中。

3.2.3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

3.2.4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3.2.5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

“仪器”

“仪表”

,并标明

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试验

根据本技术规范、最新版的国标(GB)

、行业标准和 ISO 有关标准及其补充说明进行煤业输送带

设备试验,试验应出具详细记载测试数据的正式试验报告,并有招标人代表或第三方人员在场监试

或见证,并提供煤业输送带及其附件相应的型式试验报告和例行试验报告。

83

4.2 检验及验收

设备生产过程中,招标人不定期按供货方提供的加工、检验及符合国、部标的标准去供货方进

行中检。

(1)供货方应通知招标人到厂做出厂前调试检验。

(2)设备全部到达指定地点后,双方进行清点,做最后验收,做出检验记录,双方签字。对于因

不能安装运行,发现不了的质量问题,招标人发现后电话通知供货方,供货方应在 3 天内赶到,对

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解决。

(3)对于到达指定地点验收,发现的不符合国标、部标和设计要求的,供货方应在 5 天内处理完

毕或重新更换,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供货方承担。

4.3 设备监造与检验

4.3.1 招标人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 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

行检验和监造。招标人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4.3.2 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收,投标人应更换被拒

收的货物,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人不承担上述的费用。

4.3.3 招标人对货物运到招标人所在地以后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利,不得因

该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招标人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

招标人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投标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

代替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后招标人对其进行的检验。

4.3.4 投标人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 15 天,通知招标人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程安排,招标

人将确定对合同设备的哪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现场验证,并将在接到投标人关于安装、试验和检

验的日程安排通知后 10 天内通知投标人。然后招标人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投标人和(或)其分包商生

产现场,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

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招标人代表有权发表意见,投标人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

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 现场验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

4.3.5 若招标人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关于不派员到投标人和(或)其

分包商工厂的通知后,或招标人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

4.3.6 监造者有权到生产合同设备的车间和部门了解生产信息,并提出监造中发现的问题(如

有)。

招标人应对合同设备在考核中应达到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进行规定,并可根据合同设备的实际

情况,规定可以接受的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技术服务

84

5.1.1 概述

投标人应派遣技术人员到工地指导安装工作。投标人技术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现场就位、检查、

安装、试验的技术指导负责,对系统调试、试运行和在商业运行前的最终调试负有指导和配合责任。

投标人应详细列出投标人技术人员安装指导服务所需的估计人日数,投标人为完成合同设备现

场服务的全部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因现场服务的实际人日数的增减或现场加班而变化。

双方应该根据工地施工的实际工作进展,通过协商决定投标人技术人员的准确专业、人员数量、

服务的持续时间、以及到达和离开工地的日期。如果安装出现拖期,是否需要投标人技术人员的服

务,则可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投标人技术人员返回本部或仍留在工地,但费用不调整。

投标人应该编制详尽的安装调试时间表并提交给招标人,指明安装调试所需时间,并列出所需

的人员和工具的类型和数量。

5.1.2 投标人技术服务

投标人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安装(包括现场组装)

、试验等相应的技术指导、现场培

训等全过程的服务并参加验收。

5.1.3 投标人现场技术指导

投标人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安装承包商按投标人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包括现

场组装)

、调试、现场试验,对安装承包商就工艺、方法、程序和注意事项提出要求,使其符合有关

技术和标准的要求,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现场试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5.1.4 投标人技术人员的资质

投标人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投标人派到现场服

务的技术人员在本合同生效后 2 个月内提交招标人予以确认。招标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投

标人现场服务人员,投标人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招标人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招标人在书面

提出该项要求 10 天内投标人没有答复,将按本合同有关规定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5.1.5 投标人技术指导的责任

由于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包括现场组装)

、现场试验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投标

人未按要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1.6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设备到货清点、工地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

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试验、参加验收。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

和方法。对重要工序,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

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

任。

85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代表投标人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

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1.7 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其所需费用由

投标人自理。

5.2 培训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

相一致。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5.3 设计联络会

为协调设计及其他方面的接口工作,根据需要,招标人与投标人应召开设计联络会。投标人应

制定详细的设计联络会日程。签约后的 15 天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建议设计联络会方案,在设计联

络会上招标人有权对合同设备提出进一步改进意见,投标人应高度重视这些意见并作出改进或说明。

投标人应负责合同设备的设计和协调工作,承担全部技术责任并做好与招标人的设计联络工作,并

且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设计联络会主要审查带式输送机设计方案,确定设计、制造和试验进度,以及工厂监造的关键

点,确定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特别是各种接口布置尺寸,审查交货计划和现场试验大纲等。

设计联络会的地点、日期、会期、招标人参加会议人数在买卖双方签订技术协议时确定。

除上述规定的联络会议外,若遇重要事宜需双方进行研究和讨论,经各方同意可另召开联络会

议解决。

每次会议均应签署会议纪要,包括讨论的事项和结论,该纪要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

有同等效力。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1 一般要求

6.1.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

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

求。

6.1.3 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在 15

天之内向招标人给出全部技术资料 2 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人确认。

6.1.4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

86

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6.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人

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人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

技术资料。

6.1.6 招标人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6.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为 12 套,电子文本 2 套(可编辑)

6.1.8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6.1.9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 项目名称 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

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6.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6.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

1)带式输送机计算书

6.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和图纸(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

1)设备总图、设备各部件总图;

2)设备支架制造图;

3)技术参数表;

4)电气系统图、电气控制原理图;

5)整机装备总功率、最大负荷功率及各机构电动机技术参数;

6)荷重及土建基础资料,设备外部接口资料(含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所有接口);

7)设备安装图;

8)最大运输件的长、宽、高度尺寸以及最重起吊件的重量;

9)安装使用说明书(包括所有外购件合格证明及安装、调试使用说明书);

10)设备运行、维修说明书;

11) 电动机设备资料

a.电动机总图和安装图、要求注明型号、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功率、额定转速、

效率、启动电流倍数、接线方法、绝缘等级,外壳防护等级、使用最低电压要求,电动

机的冷却方法及其附加要求,总重,转子重量和制造厂家等。还应表示全部外形尺寸及

装配尺寸、基础留孔、基础底板、荷重等。

b.速度---转矩特性曲线。

c.启动特性曲线。

87

d.保证特性。

e.电动机的起吊重量和起吊方式。

f.绕线型式。

g.绝缘材料型式。

h.线圈温升。

i.启动力矩、最大力矩及转动惯量。

j.启动电流、满载电流;允许堵转时间、等效发热时间参数。

k.功率因数。

l.电动机增速所需的时间。

m.旋转方向和终端相位。

n.定子绕组接线图。

o.电动机与所驱动设备整套装置的使用说明书。该说明书应包括电动机安装要求的说

明。

p.供货清单。

q.润滑油站资料及说明书。

r.测点布置图。

6.2.3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6.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

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

。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运行、操作、调试说明书;

2)各部件或设备的使用说明;

3)各部件或设备的维修说明及维修质量标准;

4)各部件或设备的规范表;

5)各部件或设备的调整试验规程;

6)各部件或设备的合格证书;

7)各部件、设备主要用材的检验合格证书;

8)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一览表;

9)带式输送机总设计说明;

88

10)安装要求及安装质量标准;

11)设备总装配图和部件组装图;

12)设备基础和电气、控制接口资料;

13)有关的规程、规范和标准的目录;

14)控制原理资料;

15)易损件明细表及易损件图纸。

6.2.5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

包括但不限于:

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

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

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带式输送机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及时包装,得到切实的保护。其包装符合铁路、公路和

海运部门的有关规定。产品的包装应能满足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及存储的要求。包装要坚固、牢靠、

防腐、防潮、防盗。

包装箱上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并标明招标人的订货号和发货号。

运输时带式输送带的所有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不丢失、不损坏、不受潮和不腐蚀。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超过国家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它

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遵守国家、地方交通法规和有关运输单位的规定。

由于投标人包装、运输原因所造成的货物丢失、缺损、发霉、锈蚀、受潮和错发等问题,投标

人负责修理、补充或更换。

8. 清洁,油漆及标志

8.1 清洁

8.1.1 设备在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

8.1.2 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

8.2 油漆

8.2.1 投标人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被腐蚀。

8.2.2 设备外表面应喷涂一层胶浆防腐,油漆颜色为 色。

89

8.2.3 投标人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

8.3 标志

8.3.1 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

容: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额定运行参数、设备使用条件、设备净重、设备制造厂名称、制造

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等。

8.3.2 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 GB/T 13306-91《产品标牌》

的规定。

8.3.3 包装标志

1)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标明合同号、主要设

备名称的标签。

2)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尺寸;长

×宽×高。

90

第二节 专用部分

91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1 一般要求

1.1.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

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 1 的要求。

1.1.1.2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人

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1.1.1.3 本标段新增设 6 台带式输送机,并对原厂已有的 9 台带式输送机进行改造;同时新增

设 2 套阵列式高精度电子皮带秤及自动挂码校验装置、12 台全封闭环保型垂直升降电动犁式

卸料器、1 台电动双侧犁式卸料器、1 台二工位伸缩头、1 台三工位伸缩头以及运煤系统中相

应的落煤管系统。

1.1.1.4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1.1.5 提供随机及三年运行所需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

单。

1.1.1.6 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清单。

1.1.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第一节第 6 部分。

1.1.2 供货范围

投标方应确保供应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及的设备、材料、配套装置范围的完整性,以能满足用户

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除特别申明的外),均由投标方提供。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

缺项(属投标方供货范围)由投标方补充。

(1)新增带式输送机及改造部分

投标方应为提供新增 6 台以及 9 台带式输送机改造全套装置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投标方负责新增的 6 台带式输送机基本供货范围从尾部导料槽(包括尾部导料槽)开始,到头

部漏斗(包括头部漏斗)为止的全套零部件(不含胶带及托辊)

。但不限于此:

所有滚筒;

驱动装置单元(包括电机、减速机、驱动装置架、液力耦合联轴器、联轴器、制动器、逆止器

等)

拉紧装置单元;

各种支架、支腿、支座、吊架;

各种漏斗、护罩、护栏、护栅;

清扫装置;

缓冲床;

全封闭无动力导料槽;

两工位、三工位头部伸缩装置;

92

重锤箱柔性缓冲装置;

保护装置:

Ⅰ型跨越梯(采用镀锌管);

每条带式输送机安装及成功运行所需的其它项目均属于投标方的供货范围;

相关带式输送机的改造内容及范围见专用技术要求部分,改造部分涉及的旧设备拆除及改造后

设备安装由招标单位另行委托,改造设备的往返运费由投标方负责。

相关带式输送机的改造内容及范围见专用技术要求部分。

(2)高精度阵列式电子皮带秤及自动挂码校验装置

提供 2 台功能完整的适应带宽 1200mm 高精度阵列式电子皮带秤及自动挂码校验装置设备和材

料,其具体项目如下,但不限于此:

自动挂码校验装置和高精度阵列式电子皮带秤(包括称重传感器、测速装置、信号采集装置、

温度补偿装置、托辊、机架等)、称重仪表、打印机、显示器、控制箱及配套附件、控制箱至

设备本体的电缆、设备初装油脂、现场补漆(含底漆和面漆,15%裕量)、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等。

(3)全封闭环保型垂直升降电动犁式卸料器

包括的具体项目如下,但不限于此:

环保型电动双侧犁式卸料器共 12 套,锁气漏斗(带锁气挡板)及防尘罩共 24 个;

电动双侧犁式卸料器共 1 套(普通)

,锁气漏斗(带锁气挡板)及防尘罩共 2 个;

就地电控柜等必要的控制柜、以及控制柜与设备本体之间的电缆及连接附件。

(6)落煤管及其支吊架,耐磨衬板等

包括的具体项目如下,但不限于此:

落煤管、耐磨衬板,5 套(含落煤管本体、耐磨衬板、支吊架、检查门、正反法兰及连接密封

件等)

配套就地控制箱及控制箱到设备本体的电缆(如有)

(6)油漆(包括安装调试后的最后一道面漆所需量的 1.15 倍)

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削、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

有轧屑、锈皮油脂等。油漆共分四层(不包括预处理底漆),带式输送机及其配套设备的的内外

表面均应涂刷,除滚筒与托辊工作表面可涂一层面漆外;在设备及钢结构在第一次涂层前除锈、

喷丸处理,设备及钢结构等底漆一层、中间漆一层、面漆二层均在出厂前完成。油漆涂装防腐

保证期为 10 年,干燥后油漆膜总厚度不小于 240μm。

当设备及钢结构等运到现场安装后表面涂损坏,应按油漆层结构和油漆涂施工艺,对损坏的油

漆膜和现场焊接处进行修补。油漆应采用国际较先进的漆种,并能适应当地的环境条件,并提

供至少总量 15%的修补用油漆。采用佐敦、杜邦、海虹老人、宣伟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以唯一价计入总价,最终品牌由招标方确定。

93

(7)第一次调试用油的 1.15 倍(润滑油和润滑脂)

(8)备品备件;

(9)专用工具。

(10)电动机,成套的高压电动机从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湘潭电机集团公司、东方电机有限

公司的产品或经招标人认可的等同品牌产品中选择,低压电动机从上海、佳木斯、湘潭、皖南

或相当于上述标准品牌产品中选择。电机轴承选用 NSK、FAG、SKF 或经招标人认可的等同品牌

产品中选择。

(11)电缆,成套的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选用阻燃 A 类交联聚乙烯绝缘多芯铜导体电缆;动力、

控制、通讯电缆等的供货界限:两端设备均由投标方供货的设备,电缆由投标方供货,一端设

备由投标方供货的,电缆由招标方供货。

(12)就地动力柜,成套的就地动力柜防护等级室内不低于 IP54,室外不低于 IP55W,动力柜

内低压电气元件采用国际优质品牌(根据用户需要配置),并留有 15%的端子裕量;箱体采用

不小于 2.5mm 厚度的 316L 不锈钢材料,柜门为双层门并安装向内凹陷式带盖板锁具,并配齐

备用钥匙,柜内安装防触电亚格力防护板,裸漏在外门上的操作按钮需配置防误操作磁吸保护

罩。

(13)就地控制箱(接线盒),成套的就地控制箱(接线盒)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留有 15%

的端子裕量,端子排采用菲尼克斯、魏德米勒、万可或经招标人认可的等同品牌产品中选择;

箱体采用不小于 2.5mm 厚度的 316L 不锈钢材料。

(14)动力柜、就地控制柜内塑壳开关、继电器、接触器选用 ABB、施耐德、西门子或经招标

人认可的等同质量品牌产品中选择。

1.1.3 供货范围一览表(投标方填写)(1)带式输送机(含改造部分)

机 号:

号带式输送机明细

带宽 B=mm

水平长度 L=m

提升高度 H=m

输送量 Q=t/h

带速 V=m/s

序号

图 号 & 代 号

名称

规格参数

数量

单 重

总重

备 注

电机

液力耦合联轴器

制动器

减速机

联轴器

液力偶合器护罩

制动器护罩

1

联轴器护罩

94

机 号:

号带式输送机明细

带宽 B=mm

水平长度 L=m

提升高度 H=m

输送量 Q=t/h

带速 V=m/s

序号

图 号 & 代 号

名称

规格参数

数量

单 重

总重

备 注

2

驱动装置架

传动滚筒

改向滚筒

改向滚筒

3

改向滚筒

过渡托辊架 10°

过渡托辊架 20°

槽形前倾托辊架

槽型托辊辊子

缓冲托辊架

缓冲托辊辊子

调偏上托辊组

平行托辊架

平行托辊辊子

调偏下托辊组

螺旋托辊架

螺旋托辊辊子

平行梳型托辊架

4

平行梳型托辊辊子

5

缓冲床

6

头架

7

尾架

头部漏斗

8

头部护罩

9

漏斗支座

10

尾部护罩

11

增面滚筒遮拦

95

机 号:

号带式输送机明细

带宽 B=mm

水平长度 L=m

提升高度 H=m

输送量 Q=t/h

带速 V=m/s

序号

图 号 & 代 号

名称

规格参数

数量

单 重

总重

备 注

增面滚筒吊架

一级清扫器

二级清扫器

12

空段清扫器

导料槽前段

导料槽中段

导料槽后段

13

防溢裙板

垂直重锤拉紧装置架

垂直重锤拉紧装置

重锤块

垂直拉紧装置重锤护栅

14

重锤箱柔性缓冲装置

15

中间架

支腿 I

16

支腿 II

17

跨越梯

18

栏杆

19

保护装置

20

头部伸缩装置

21

全封闭无动力导料槽

22

压带轮

23

两工位头部伸缩装置

...

...

注:投标方应按以上表格形式按照每路带式输送机(含改造部分)分别填写

(2)高精度阵列式电子皮带秤及自动挂码校验装置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称重单元

96

2.

称重传感器

3.

测速传感器

4.

温度传感器

5.

终端处理器

6.

信号采集器

7.

仪表箱

8.

接线盒

9.

屏蔽电缆

10.

自动挂码校验装置

11.

显示仪表和打印装置

12.

...

(3)全封闭环保型垂直升降电动犁式卸料器

序号

名 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价格

生产厂家

备注

可变槽角托辊

平托辊

犁头

电动推杆

1

机架

落煤漏斗及防尘罩

支架

2

限位开关

动力阻燃电缆

控制屏蔽阻燃电缆

镀锌电缆套管

防爆挠性金属软管、金属封闭管接头

限位开关

3

电控柜

4

锁气漏斗

5

漏斗护罩

6

护罩挡帘

97

7

防撒煤装置

8

...

(4)落煤管,支吊架

注:上述表格中的 4 项投标方应按以上表格形式按照各转运站、碎煤机室等分别填写

1.2 交货进度

1.2.1 一般要求

投标人的交货进度必须满足招标人进度的要求。

1.2.2 交货进度表

设备交货进度表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重量(t)

(注: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备品备件交货进度表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重量(t)

(注: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专用工具交货表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重量(t)

(注: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进口件交货表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重量(t)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价格

生产厂家

备注

普通落煤管

耐磨衬板

m2

检查门

1

支吊架

98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

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发电装机容量为 2×300MW 热电联产机组,2010 年投产。为了满

足群力不断增长的供热需求,2017 年建设 2 台 116MW 的热水炉,2018 年和 2019 年建设 4 台

5 万千瓦电锅炉。2021 年和 2022 年建设 3 台 58MW 燃气调峰锅炉。企业的主营业务是发电和

供热,其他营业收入包括粉煤灰、石膏和热水的销售。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是群力新区的

主要热源厂,承担群力 2183 万平方米的供热任务,并为群力工业开发区提供工业蒸汽。

本期工程,拟扩建 1 台 660MW 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热电联产机组。

2.2 设计及运行条件

2.2.1 水文气象条件

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位于哈尔滨市群力新区,距松花江南岸堤防约 2.0km。根据电厂

前期工程资料以及松花江哈尔滨段水面线成果,大唐哈一热厂址百年一遇洪水位为

122.24m。

本工程厂址位于哈尔滨市,厂址所处地区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春季干旱少雨,

多大风;夏季炎热多雨,一年中的大部分降水集中在夏季;秋季天高气爽,较短暂;冬季漫

长,严寒干燥。

电厂厂址其他累年气象参数如下:

最大冻土深度 205cm(1981.3.28-4.5)(统计年限:1951 年~2022 年)

标准冻土深度 154.3cm(统计年限:1951 年~2022 年)

结冰初日 10 月 30 日

结冰终日 4 月 30 日

平均年结冰日数 210 天

平均雷暴日数 1.6cm

2.2.2 地质条件

本项目拟建工程场地所处地貌单元属松嫩平原松花“U”型河谷,微地貌单元为高漫滩及

一级阶地,地貌单元类型为冲洪积平原,地貌成因为冲积、冲洪积,地形为平地,地面绝对

高程为 119.79m~123.01m。

拟建场地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 0.10g,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特征周期为 0.45s,设计

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2.2.3 厂用电系统电压

99

交流电源供电电压:高压:6kV,低压:380VAC,三相四线制(AC 220V 或其它电压等级

电源需自行解决)。

直流电源供电电压:110V(控制)。

2.2.4 设计煤种参数

本工程拟采用伊敏煤 40%与扎赉诺尔煤 60%的混煤作为设计煤质,伊敏煤作为校核煤质。

煤质资料如下表所示:

表 2.2-1 煤质资料表

分析项目

单位

设计煤质

校核煤质

全水分

Mt

%

29.3

38.9

(空气干燥基)水分

Mad

%

12.68

21.65

(收到基)灰分

Aar

%

16.82

8.89

(干燥基)挥发分

Vd

%

32.33

36.73

(收到基)碳

Car

%

41.11

38.38

(收到基)氢

Har

%

2.51

2.13

(收到基)氮

Nar

%

0.53

0.45

全硫

St,ar

%

0.10

0.09

收到基高位发热量

Qgr,ar

MJ/kg

16.10

14.44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ar

MJ/kg

14.91

13.11

哈氏可磨指数

HGI

-

72

>100

2.2.5 系统概况及相关设备

2.2.5.1 本工程增设 6 台带式输送机,并对原厂已有的 9 台带式输送机进行改造;同时新增设

2 台阵列式高精度电子皮带秤及自动挂码校验装置、12 台全封闭环保型垂直升降电动犁式卸料

器、1 台电动双侧犁式卸料器以及运煤系统中相应的落煤管系统(含落煤管本体、支吊架、耐

磨衬板、检查门等)。

2.2.5.2 运煤带式输送机参数:带宽 B=1200mm,带速 v=2.8m/s,出力 Q=1100t/h。

2.2.5.3 带式输送机及附属设备必须满足长期连续运行的要求。启动、运行和停机应平稳并

安全可靠。

2.2.5.4 带式输送机及附属设备安装于室内,有粉尘。地面用水冲洗,室内较为潮湿。

2.2.5.5 运煤系统运行班制为 3 班制,每班运行约 6 小时。

3. 专用技术要求

100

3.1 带式输送机

3.1.1 新增及改造部分带式输送机参数

101

输送机

编号

额定输送

(t/h

)

带宽(mm)

带速

(m/s)

水平机长

(m)

提升高度

(m)

数量

(台)

带面高

(mm)

电机功率

(kW)

落料点数

(每台)

备注

新建部分

C-6B

1100

1200

2.8

467

15m

1

1200

2×160

1

阻燃、耐寒胶带,双驱动,正反转运行,上方设有悬

臂式斗轮堆取料机

C-7AB

1100

1200

2.8

115.37(A

)

115.752(

B)

17m

2

1200

185

2

阻燃胶带,含 28m 无动力全封闭导料槽,含 2 套重锤

拉紧装置及重锤柔性缓冲装置

C-8AB

1100

1200

2.8

91.25

0

2

1200

90

2

阻燃胶带,含 28m 无动力全封闭导料槽,含 2 套重锤

拉紧装置及重锤柔性缓冲装置

C-1D

1000

1200

2.5

193

0

1

1200

90

1

上方设有 2 台叶轮给煤机

改造部分

原 C-2A

1100

1200

提速至

2.8m/s

原水平机

长 102.5m

本期延长

约 7m

17m

1

1200

185

1

1、提速改造,更换 1 套驱动装置(185kW),包含电机、减速机、高低速轴联轴器、驱动装置架及相关护罩;2、延长 7m;3、增加 8m 全封闭导料槽;4、更换 1 套头部漏斗、护罩,1 套头部滚筒(防磁)及支架,1 套头部清扫器;5、增设 1 处缓冲床。

原 C-2B

1100

1200

提速至

2.8m/s

108.925

17m

1

1200

185

1

1、更换 1 套驱动装置(185kW),包含电机、减速机、高低速轴联轴器、驱动装置架及相关护罩;2、增设 1 处缓冲床。

102

原 C-

3AB

1100

1200

提速至

2.8m/s

159.888

24m

2

1200

280

2

改造内容:用厂内现有的 2 套驱动装置进行替换,现有两套驱动装置型号(电机:YKK4002-4,280kW;减速机:B3SH12+1 风扇+逆止器,减速比 31.5;液力耦合器:Y0XII650),其中需将现有减速机进行改造,改造后使其带速从原 2.5m/s 提升至 2.8m/s;减速机改造属于投标方范围。新增内容:

1、两套低速轴联

轴器及相关护罩;

2、两套驱动装置

架。

原 C-

4AB

1100

1200

提速至

2.8m/s

176.531

41m

2

1200

315

2

更换 2 套驱动装置(315kW),包含电机、减速机、高低速轴联轴器、驱动装置架

原 C-

5AB

1100

1200

提速至

2.8m/s

129.88

0

2

1200

2×50

2

新增内容:1、延长约 10m;2、增加 4 套头部

滚筒及滚筒支架;

3、增加 2 套头部

漏斗及护罩,2 套头部清扫器(含一道和二道清扫器);

3、C-5A 增加更

换 2 套驱动装置(50kW),包含电机、减速机、高低速轴联轴器、制动器、驱动装置架及相关护罩;

4、每路设备双驱

动,正反转运行;

5、每路增加 6m

全封闭导料槽(采用不锈钢,与原导料槽材质统一)。

6、更换导料槽防

溢裙板 80 米。

103

改造内容:用厂内现有的 2

套驱动装置对原 C-5B 进行替换,替换后,C-5B 双驱动,正反转运行。现有两套驱动装置型号(电机:Y280S-4,75kW;减速机:B3SH07+1 风扇,减速比31.5;液力耦合器:YOXⅡ450;制动器 YWZ5-315/50),其中需将现有减速机进行改造,改造后使其带速从原 2.5m/s 提升至 2.8m/s,且能够实现正反转运行;减速机改造属于投标方范围,同时增加更换两套驱动装置架、两套低速轴联轴器及相关护罩。

原 C-6A

1100

1200

提速至

2.8m/s

原水平机

392.55m

本期延长

约 74.45m

14m

1

1200

2×160

1

新增内容:1、延长约 74.45m,阻燃耐寒胶带;2、更换 1 套头部滚筒及支架;3、更换 1 套塔式重锤拉紧装置;4、每路设备双驱动,正反转运行;5、更换 2 套驱动装置架;6、更换 2 套低速轴联轴器。改造内容:用厂内现有的 2 套驱动装置对原 C-6A 进行替换,替换后,C-6A 双驱动,正反转运行。现有两套驱动装置型号(电机:Y315M2-4,160kW;减速机:B3SH10+1 风扇+逆止器,减速比 31.5;液力耦合器:YOXII560),其中需将现有减速机进行改造,改造后使其带速从原 2.5m/s 提升至 2.8m/s,并能够实现正反转运行;减速机改造属于投标方范围,同时增加更换两套驱动装置架,两套制动器及相关护罩。

104

注:1)C-2A 带式输送机头部设有带式电磁除铁器,采用无磁滚筒;C-2A 带式输送机配有犁

式卸料器。

2)C-6AB 带式输送机上方设有煤场设备,胶带需绕过煤场设备尾车,且采用头尾滚筒双

驱动,双向运行。C-6B 含有三工位伸缩头一台。

3)C-1D 上方设有叶轮给煤机,并含有两工位头部伸缩装置,投标方需提供叶轮给煤机

行走轨道。C-1D 带式输送机基础已施工完成,投标方应按照已有的基础进行该路带式输送机

的设计及供货。

4)延长改造部分未列支明细的中间架、支腿、托辊、清扫器、栏杆等所必须的零部件均

属于投标人供货范围。

5)带式输送机最终布置会根据实际施工图进行微调,最终以设计院订货图为准,投标人

应承诺在微调范围内不发生价格变化。

6)投标方应根据带式输送机的布置情况,核算电动机功率,原则上各电动机功率选取不

应低于上表数值。

7)改造部分招标方提供原有设备图纸,投标方需根据原有设备图纸对现场实际设备情

况进行复测核实,完成最终改造部分设备的设计及供货。

8)带式输送机设计中计算系数的选择:

计算用托辊阻力系数 0.035

计算用传动滚筒摩擦系数 0.3

计算用电机功率备用系数 1.15~1.3

计算用减速器工况系数 1.5

最大输送量:Qmax=1.2Q(额定输送量)

单驱动计算总效率 0.86

多驱动计算总效率 0.8

9)对于改造部分的设备,投标方需根据提速(出力提升)方案对整个设备进行受力分

析,并提供整个改造带式输送机设备的基础载荷。

10)不再供货范围内的各托辊及胶带的布置及数量统计仍为投标方的设计内容。

3.1.2 性能要求

3.1.2.1 带式输送机各部件的布置要求按《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定》执行。

3.1.2.2 组成带式输送机的一、二类部件如招标方无特殊说明时,均应在《DTII 型固定式带式

输送机设计选用手册》所限定的范围内选择。

3.1.2.3 组成带式输送机的三类部件如招标方无特殊说明时,均应在《火力发电厂带式输送机

运煤部件典型设计选用手册》所限定的范围内选择。

3.1.2.4 带式输送机必须满足长期连续运行的要求。启动、运行和停机应平稳并安全可靠。所

105

有带式输送机均满足满负荷启动和制动。当电压在额定值的±10%内时,带式输送机可以顺利

启动并且设备不会损坏,满负荷电流不大于额定电流。

3.1.2.5 带式输送机运行时最大跑偏量不得超过带宽的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设备制造及配套

件选择对带式输送机跑偏量的影响。

3.1.2.6 带式输送机在满载启动和停机时,最大瞬时张力不得超过正常工作张力的 1.5 倍。凡

与驱动力和皮带张力有关的带式输送机钢结构和零部件应该按照电动机的铭牌和胶带最大张

力进行设计计算。皮带张力应由六种工况的计算结果决定,即:满载起动、运行、制动和空载

起动、运行、制动。

3.1.2.7 设备运行的噪声应小于 GB/T10595-2017《带式输送机技术条件》的要求,并应符合国

家其它有关标准对噪声的要求

3.1.3 设备性能和结构

3.1.3.1 滚筒

(1) 滚筒采用铸焊结构,轮毂与轮轴之间采用键方式联接;当传动功率大于 160KW 时,传动

滚筒采用铸焊结构,轮毂与轮轴之间采用胀套方式联接;承受合力大于 90KN 的改向滚筒采用

铸焊结构,轮毂与轮轴之间采用胀套方式联接。

(2) 传动滚筒直径均为 1000mm,(C-1D 直径为 800mm)滚筒筒体壁厚应不小于 24mm。180°

改向滚筒直径 800mm,90°改向滚筒直径 630mm,45°改向滚筒直径 500mm,滚筒筒体壁厚应

不小于 14mm。滚筒筒体长度应比胶带宽度宽 200mm。

(3) 滚筒轴为锻件,其许用扭矩及许用合力均应满足设计要求。最大承载能力应按重载启动

工况校核。

(4) 所有新建传动滚筒轴承座轴承选用双列调心圆柱滚子轴承,轴承油脂润滑,轴承座密封

应良好,能防止粉尘侵入和油脂外溢。轴承温升不得大于 35℃,轴承温度不大于 70℃。轴承

座采用油嘴沟槽方式润滑。传动滚筒每个轴承配置温度元件 1 支。滚筒轴承座应该设计成可

调的,在滚筒轴承座定位有效锁定之前可以调整。剖分式轴承座并装有加油嘴,采用 3#锂基

脂干油方式润滑。

传动滚筒、改向滚筒、增面滚筒、垂直拉紧滚筒的整体轴承采用 哈尔滨轴承集团、瓦房店轴承集团、LYC 轴承有限公司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以唯一价计入总价,最终品牌由招标方确定。(5) 优质品牌产品双列调心圆柱滚子轴承,以唯一价计入总价,最终品牌由招标方确定。轴

承座采用优质上下分体式,轴承座采用油嘴沟槽方式润滑。滚筒轴承座应该设计成可调的,在

滚筒轴承座定位有效锁定之前可以调整。

106

(6) 传动滚筒表面采用陶瓷包胶,陶瓷包胶采用优质的胶板和胶水,陶瓷面板光滑顺畅、耐

磨损、能抗强力冲击、陶瓷片不易脱落,胶板与滚筒表面金属紧密粘接,全面覆盖滚筒表面

且无鼓包、夹层、起皮等现象,接口严密整齐,在同等的负荷下可以降低皮带的张力,延长

皮带的寿命。陶瓷表面为凸点设计,增加滚筒与皮带的摩擦力,防止打滑与跑偏,每排陶瓷

间均有排水沟以加强排水功能,陶瓷的高耐磨性可延长滚筒的使用寿命,胶板带有 CN 层,陶

瓷包胶采用冷粘胶的方式,胶粘剂使用高强度金属与橡胶专和胶粘剂,具有粘接力强、耐热

性能好、耐酸碱、耐腐蚀、耐老化等特点,产品无胶落现象。

陶瓷包胶胶板性能参数如下:

密度:1.13G/CM2

胶板厚度:15mm

张力:3500 PSI

胶板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0595)要求,供应商应提供与该批胶板同批次试样的第

三方检测报告,包括并不限于:磨耗量、抗老化性能、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等指标。

胶板硬度为 65±5 Shore A

胶板拉伸强度:≥18MPa 断裂伸长率:≥300% 磨耗量:≤90 mm³ 剥离强度:>

100N 抗老化性能拉伸变化率:-25%~+25%

陶瓷块:

氧化铝含量:95%

陶瓷厚度:8mm 覆胶陶瓷块应提供同批次试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洛氏硬度≥85HRA,陶瓷片的磨损体积≤0.06cm³,抗压强度≥850MPa。

滚筒筒皮壁厚:不小于 24mm

改向滚筒、垂直拉紧滚筒、增面滚筒表面胶层的形成人字型铸胶(热硫化),滚筒表面

胶层厚度不得小于 10mm,滚筒表面胶层硬度不得低于邵氏硬度 70°,改向滚筒、垂直拉紧滚

筒、增面滚筒筒皮壁厚不小于 14mm。

滚筒外圆径向跳动:φ≤800mm 时≤1.05mm,φ>800mm 时≤1.40mm,滚筒应作静平衡

试验,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传动滚筒陶瓷包胶采用 天津蒂普拓普、河南迪赛斯帝、上海孚乐率或相当于同等质量

优质产品,以唯一价计入总价,最终品牌由招标方确定

(7) 所有带式输送机头、尾部均应设有增面滚筒。

(8) 特殊要求

防磁要求:C-2A 带式输送机的头部滚筒因其处于除铁器的作用区内,需采用防磁滚筒。

(9) 滚筒的主要技术参数

滚筒外圆径向跳动

改向滚筒φ≤800mm 时,径向跳动值≤1.05mm

107

φ>800mm 时,径向跳动值≤1.40mm

传动滚筒φ>800mm 时,径向跳动值≤1.40mm

滚筒静平衡精度 G40

3.1.3.2 托辊

投标方根据相关规范为招标方提供托辊数量、规格等参数。

(1)承载托辊采用槽形托辊,其布置间距不得大于 1200mm,每 10 组承载托辊中设 1 组调心托

辊,头部设 2 组过渡托辊。凸弧段承载托辊的布置间距不得大于 600mm,落料点处采用缓冲

床,缓冲床前后各设 1 组缓冲托辊,缓冲床与前后托辊间距为 200mm。每个落料点处按设 4 组

导料槽考虑,非直接落点处导料槽下部托辊间距按不大于 600mm 考虑。

(2)槽形托辊采用三节辊式的托辊组,直径 133mm,槽角 35°。

(3)回程托辊采用平托辊,直径 133mm。其布置间距不得大于 3000mm,每 5 组回程托辊中设 1

组下调心托辊,从回程胶带起点开始连续设置 3 组螺旋清扫托辊和 2 组平行梳型托辊。凸弧

段回程托辊的布置间距不得大于 1000mm。

(4)调心托辊组采用带自动调整器的强制调偏型式的托辊组,直径 133mm。

(5)过渡托辊采用 10°、20°槽角或者采用可调槽角的托辊组,直径 133mm。

(6)托辊辊体采用托辊专用焊接钢管,钢管内需防锈并涂防锈漆。任何一托辊的损坏,不应影

响其相邻托辊运行。

(7)托辊采用不低于 306 的标准轴承,迷宫方式密封,冲压式轴承座,轴承座内充锂基润滑

脂。轴向定位方式为双卡簧,保证两轴承有良好的同心度。冲压轴承座使用冲压板材,要求

冲压轴承座与托辊辊体间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接。

(8)托辊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的使用寿命不低于 5 万小时,在寿命期内损坏率不得超过 10%。托

辊在装配后,要进行抽检,性能检测项目有:防尘、防水、旋转阻力、轴向窜动、径向跳动

等。托辊组要求检修维护方便。

(9)托辊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

运行阻力系数 ≤0.022

外圆径向跳动值 ≤0.5mm

旋转阻力 ≤1.9

托辊轴向承载能力≥20000N

轴向位移量 ≤0.25mm

(10)特殊要求

108

防磁要求:C-6B 带式输送机因其处于电磁除铁器的作用区内,每台除铁器作用范围内需

设置至少 4 组防磁托辊。

3.1.3.3 全封闭无动力导料槽

(1)全封闭无动力导料槽采用拱形或平行结构,投标方可提出其它合理方案。

(2)全封闭无动力导料槽装置侧板应加装可调节耐磨衬板,以减少侧板磨损,并保护防溢裙板

不直接受煤流的冲刷。衬板应牢固地与侧板连接。耐磨衬板选用 20mm 厚度的钢基复合耐磨

聚氨酯衬板,衬板安装贴近皮带,有效阻隔物料,避免输送物料对防溢裙板的磨损从而破坏

导料槽的密封系统。

(3)全封闭无动力导料槽装置支腿每隔 1m 设计一个,采用 L70×7 角钢制作。

(4)全封闭无动力导料槽装置侧板采用 8mm 厚 Q235B 钢板制作。

(5)全封闭无动力导料槽装置上盖板采用 6mm 厚 Q235B 钢板制作。盖板与侧板的结合面用 D 型

复合橡胶密封条密封。

(6)全封闭无动力导料槽落料点前漩涡腔体壳体采用 Q235 材质 6mm 厚钢板制作。漩涡腔体可

有效的释放物料转运过程的气压,使粉尘气体在其内部形成漩涡流场,合理的漩涡流场可以

使含有粉尘气流在导料槽内停留更长的时间,致使粉尘有足够的时间被吸附或沉降。动力除

尘装置设计应合理,满足物料下落冲击时产生的正压风量通过一级循环无动力除尘器、二级

循环卸压扰流器、阻尼挡尘帘在导料槽内部平衡,并逐级减速,保证导料槽出口风速低于皮

带机运行速度;不准在导料槽上设置泄压滤袋,不准使用微动力(加小型布袋除尘器)除尘

方式。其内部过滤器设计布置为悬浮抽放式,且方便后期清理。扰流扩容腔可以扩大导料槽

容积、释放并过滤内部气压、让横向气流与竖向气流相互冲击,达到降低诱导风降低导料槽

内部压力的效果,并设计多组高级过滤器,以弹簧压扣形式固定,方便清理和维护。

(7)尾部惯性降尘装置的长度应根据现场落料口到尾部滚筒中心距的距离设计成合适的长度

(在不影响尾部滚筒检修的情况下惯性降尘装置的长度尽量设计长一些,以保证粉尘在尾部

惯性降尘装置中有足够的停留时间,有利于降尘)。导料槽设置可通过式尾部密封箱,有效

阻止粉尘气体及物料从尾部导料槽处外溢的同时,并能够使少量的物料通过后封堵进入导料

槽运走。

(8)每条全封闭无动力导料槽总长应满足落料、除尘及惯性降尘装置出口风速的要求,并应经

招标方认可后方可生产制作。导料槽长度的设置还应考虑除尘器落灰管的排料对出口风速的

影响。

(9)全封闭无动力导料槽主体部分具体结构及密封原理由投标方确定并在投标文件中的详细说

明。

109

(10)全封闭无动力导料槽双层密封装置应包括双密封防溢裙板、夹持器、圆头角铝等,双密

封防溢裙板的安装采用夹持器和圆头角铝配合安装,要求检修维护拆卸方便(不接受凸轮

式,必须有防震动脱落)。夹持器与圆头角铝配合使用,夹持器间隔每 500mm。圆头角铝为

6063-T5 铝合金挤压成型,每段长度 1m。

(11)全封闭无动力导料槽装置双层密封装置应具有如下技术特点:

a.裙板材质:采用聚氨酯与天然橡胶复合而成,一体硫化复合而成,与皮带接触部分采

用“Y”型优质聚氨酯板,要求耐磨性能优异,使用寿命长,不伤害皮带。

b.密封效果:防溢裙板采用直板+裙边双层密封一体化结构,直板紧贴惯性降尘装置侧

板,底部“Y”型聚氨酯板与皮带接触,防止物料外溢;裙边外翻起,靠橡胶弹力,

自动跟踪皮带,始终与皮带保持贴紧,密封性能优异。裙板的裙耳密封部分采用单边

圆弧过渡,皮带跑偏时,不会伤害皮带及裙耳,并能自动恢复原状。

c.使用维护:夹持器采用手柄式快速夹持器(旋转式防震动脱落),无需工具即可进行

拆卸,维护方便。

d.无动力除尘导料槽装置每侧防溢裙板按要求做通长,不允许拼接。

e.裙板直板处的聚氨酯部分高度不小于 60mm;裙板直板处聚氨酯板为“Y”型结构;裙

耳处的橡胶最小厚度不小于 3mm。

f.防溢裙板由全密封无动力除尘导料槽装置厂家配套提供。

(12)无动力除尘导料槽装置皮带下部支撑采用 UHMW-PE 托板装置的对皮带的连续支撑形式,

防止皮带的承载物料时出现的“波浪形”而引起的密封效果不佳。

a.UHMW-PE 托板装置中部采用标准承载托辊,侧部采用 UHMW-PE 托板+辊子的支撑形式;

b.UHMW-PE 托板装置采用快速拆卸设计,便于后续检修时更换 UHMW-PE 托板及托辊辊

子;

c.UHMW-PE 托板可双面使用,单边厚度不低于 13mm,双面矩形耐磨托板和胶带完全接

触,使用寿命两年以上,两年内 UHMW-PE 托板出现损坏,投标方需无偿更换。

d.UHMW-PE 材料为不低于 920 万分子量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材料。

(13)阻尼挡尘帘

a.阻尼抑尘挡帘用阻燃(阻燃值 40 以上)、耐酸碱、抗微生物、高耐磨、柔性、抗冲

击、防撕裂、抗老化的柔性耐磨材质制作,厚度不小于 6mm,应具有表面光滑、优异的

介电性能,不易起静电粘接等特性。

b.阻尼抑尘帘材质特性说明。

c.阻尼抑尘帘采用快速拆卸设计,便于维护、检修阻尼帘。

d.阻尼抑尘帘装置布置位置,布置数量由投标方自行确定但需招标方确认方可生产。

两个落料点之间需布置。

导料槽尾部端口与尾部第一个落料点之间需布置。

110

除尘器吸尘罩前后、除尘器落灰管前后、导料槽两端需布置。

阻尼抑尘帘布置遵循上述原则的同时,需考虑与导料槽其他附属设备的关系,灵活调

整阻尼抑尘帘装置的间距。

(14)筏式挡帘

筏式挡帘片采用高耐磨、抗冲击、低比重的刚性材料制作,取代传统惯性降尘装置出口

及头部漏斗护罩处的柔性橡胶密封帘,实现动态、筏式密封效果。

刚性挡帘片相关技术参数:密度≤1.0g/cm3;冲击强度≥100kgf•cm/cm;邵氏硬度 64±

3;耐磨度≤0.015g(CS-17,1kg,1000 转)。

(15)导料槽采用全封闭滑板式导料槽,应分段制作,导料槽侧板设置便于维护及更换部件的

检修孔。全封闭导料槽长度由制造商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文件附图中煤流落差、落料点位

置及数量确定。

(16)导料槽范围内的缓冲托辊组仅保留中部的平托辊,两侧应采用短托辊加超高分子耐磨滑

板支撑胶带,应保证滑板与胶带均匀接触无缝隙。

(17)全封闭滑板式导料槽侧面设有防溢裙板,防溢裙板与胶带接触的摩擦面镶有宽 100mm 厚

度 20mm 的超高分子耐磨滑条,长度与导料槽的总长相同。裙板支架的设计应保证防溢裙板

与皮带的均匀接触并有一定压力以实现有效密封。防溢裙板用夹持器安装在裙板支架上,便

于检修和更换。

(18)在导料槽尾部设有后封堵装置,阻止粉尘从尾部溢出,并能够使少量的物料通过后封堵

进入导料槽运走。

(19)在全封闭滑板式导料槽出口方向设至少两道以上升降式挡尘帘。挡尘帘采用耐磨、阻

燃、柔软韧性好、抗老化的聚氨酯合成胶料制成。单条挡尘条的直径 5~6mm。挡尘帘长度应

根据导料槽的高度制作并留有至少 200mm 的调节余量;宽度应根据导料槽的宽度制作;每组

挡尘帘不少于 6 层。应保证可升降式挡尘帘升降灵活,便于安装和更换。

(20)为使落料点处煤料始终落在皮带中心上,导料槽内设可调式导流板,导流挡板与支撑板

和上盖板连接。运行中根据落煤情况,打开侧板预留的检修孔,通过调整螺栓调节导流方

向,达到调整落煤位置的目的。导流板采用高络合金板制作,以提高使用寿命。

(21)各落料点处设有干雾抑尘装置(招标方另行采购)。

(22)满足工作地点室内总粉尘浓度≤4mg/m3 的要求。

(23)全封闭导料槽选用 厦门力祺、郑州泰成、湖北升泰、象山光明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优

质产品,以唯一价计入总价,最终品牌由招标方确定。

(24)全封闭无动力导料槽数量和长度如下表所示,长度以设计院最终施工图为准:

带式输送机编号

数量(套)

长度

备注

原 C2-A

1

1×8m

根据实际施工图进行微调

111

原 C5-AB

2

2×6m

根据实际施工图进行微调

C-7AB

2

2×14m

根据实际施工图进行微调

C-8AB

2

2×14m

根据实际施工图进行微调

(25)各导料槽上方设有除尘器,除尘器由招标方另行采购,导料槽的最终设计需要与除尘器

配合完成。

3.1.3.4 拉紧装置

(1) C-1D 号带式输送机采用车式拉紧装置,C-6AB 号带式输送机采用塔架车式拉紧装置,其

拉紧小车车轮、改向滑轮均应采用滚动轴承。其余带式输送机采用箱式垂直重锤拉紧装置。

拉紧装置所有部件应在《DTII(A)型带式输送机设计选用手册》、《火力发电厂带式输送机

运煤部件典型设计选用手册》以及设计院认可的样本所限定的范围内选择。

(2) 拉紧行程按 2%计算(当采用钢丝绳芯输送带时拉紧行程可按 0.4%选取)。拉紧装置的最

大拉紧力应按重载启动工况计算确定。

(3) 如无特殊说明,拉紧重锤采用重锤箱型式。重锤数量应有 10%裕度。

(4) 拉紧装置应包括垂直重锤拉紧装置架、重锤箱、重锤块、塔架、车式尾架、钢丝绳、滑

轮组、防护隔栅等所有部件,并要求拉紧装置设置安全防护。垂直重锤拉紧支架导柱采用钢

管,应有足够的刚度,不产生永久的变形(拉紧装置导杆采用的钢管直径及壁厚由招标方确

认),垂直拉紧导杆长度超过 6m 需要采取加固措施,投标方应采取措施防止拉紧装置护笼

发生碰撞。改向滚筒中心与支架中心一致。拉紧装置有防止煤块落入改向滚筒的措施、检修

平台和及梯子。有效拉紧行程要考虑到输送带伸长率、带式输送机启动时张紧处的前冲行

程,最终拉紧装置行程以设计院施工图为准。重锤块全部采用铸铁重锤块,重锤箱下部采用

大孔漏空设计,以防内部积煤,便于对箱内进行水冲洗。

(5) 拉紧器应装设高位和低位拉紧装置行程开关,行程开关采用国内无锡市恒源电讯电器有

限公司、泰州东弘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新允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或相当于上述标准品牌优

质产品,以唯一价计入总价,最终品牌由招标方确定,并送信号至输煤 PLC 系统。

(6) 拉紧装置应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便于加油的措施,包括设置安全围栅、维护平台、

在上部铺设护板等。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因重锤坠落造成的地面、楼板或支架的损坏。该

部分涉及的所有部件及材料均属于投标方的供货范围。

(7) 拉紧装置防护:应在拉紧装置上部两改向滚筒的两侧(或四周)及顶部设防护网。在重锤

下方的地面上设置防护区,应在防护板上装设两块永久性的警示牌,分别写明“非经批准的人

员不得入内”和“输送机运转时不得对拉紧滚筒进行检修和人工注油” 等字样。

(8) 拉紧装置应设置起吊设施(不在供货范围内),方便皮带机设备检修时,重锤块及重锤

箱起吊。

112

(9) C-7AB 及 C-8AB 带式输送机重锤垂直拉紧装置布置在高架转运站内,其拉紧装置应加装

垂拉装置柔性缓冲减振底座,共计 4 个,其减振效率应≥90%。

3.1.3.5 支架、支腿

(1)带式输送机的中部支架、头部支架、尾部支架、拉紧装置支架、传动装置支架应有足够的

刚度和强度,焊缝坚固、美观、均匀。其结构形式应在《火力发电厂带式输送机三类部件典

型设计选用手册》所限定的范围之内,其制造误差不得超过有关标准的要求。

(2)对于特殊的非标准支架其结构形式应参照《火力发电厂带式输送机运煤部件典型设计选用

手册》所采用的结构形式。非标准的各种支架、支座、支腿均由投标人出图供货。

(3)制造所使用的板材与型材必须选用优质钢材,并经过钢材预处理。传动装置支架立板厚度

不小于 10mm,横板厚度不小于 12mm。

(4)支架焊接工艺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主要受拉的焊接部位应进行探伤检查。

(5)中部支架按 II 型(K 型)架布置,布置间距不得大于 3000mm,导料槽范围内支腿布置间

距不得大于 1500mm,非标中间架、凹弧段、凸弧段支腿布置间距不得大于 2000mm。

(6)带式输送机凹弧段及双向运行带式输送机中部支架支腿采用双斜撑支腿。

(7)所有驱动装置架的高度根据实际施工图设计确定。

3.1.3.6 头部漏斗及护罩

头部护罩及漏斗按《火力发电厂带式输送机运煤部件典型设计选用手册》(D-YM96)图

纸配制。头部护罩入口处装设牛筋条挡帘。

头部漏斗支座由制造厂《火力发电厂带式输送机运煤部件典型设计选用手册》(D-

YM96)图纸配制,并向设计院提供其总图及预埋件尺寸、间距。

头部漏斗配有手动推杆调节装置,并带有自锁功能。丝杠材料采用不锈钢,使用调节时

应灵活可靠。

所有头部漏斗均应设衬板,衬板材料采用耐磨衬板,厚度不小于 8mm。

头部含有带式除铁器的带式输送机,其头部护罩应按照带式除铁器的形式制作,如下图

所示:

113

头部漏斗的配置还应符合 3.6 节中所提及的相关要求。

3.1.3.7 清扫装置

(1)工作面清扫采用 H、P 型高分子清扫器,两级清扫。非工作面清扫器采用 V 型高分子清扫

器。为了防止拉紧滚筒粘结,对垂直拉紧的带式输送机,在拉紧装置前设一级 V 型高分子清

扫器。一道、二道清扫器刮刀片使用聚氨酯复合材料(Poly Urethane)一体式注塑成型,具

备高耐磨、耐冲击、耐腐蚀、不漏料、不损伤皮带等特性。搭配弹簧调整座的设计,增强了

刮刀组的抗冲击能力,同时保护了皮带,便于清扫器的安装与维护。

压力调整装置:弹簧调整座

A. 弹簧的压力能补偿因刮刀与皮带摩擦运动时产生的间隙,使刮刀与皮带保持紧密的接触,

达到刮除物料的效果。

B. 弹簧兼具缓冲功能,能避免因突遇外力冲击造成清扫器对皮带的损害,在皮带表面具有机

械接头或皮带凸面时,能较好的保护皮带。

C.当刮刀磨损时,压力弹簧会自动补偿磨损,从而降低维护成本。

为防止滚筒粘结,在尾部滚筒处装设 V 型高分子清扫器。

刮刀片整体材质使用聚氨酯复合材料,内无金属,低磨耗,平滑顺畅不会伤害皮带表面;

前端刮刀片采用船艏弧形设计,船艏部分厚度增加,增强耐磨性,延长刮刀与物料接触点使用

寿命。有别一般传统平板设计,在皮带运行使用中不易跳动,且不会因皮带凸起面导致刮刀内

折现象,能长效维持皮带表面物料刮除效果。

刮刀固定架为夹板设计,刮刀片容易维护更换。

安装于输送机回程皮带的非工作面处;

(2)采用山东瑞格曼、厦门珀挺、厦门三烨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优质产品,以唯一价计入总

价,最终品牌由招标方确定。

114

3.1.3.8 安全保护措施

(1)带式输送机中部支架两侧均装设可拆卸防护栏杆(设护罩位置除外)。

(2)增面滚筒、垂直拉紧滚筒、尾部滚筒、头部伸缩装置、重锤等处均设置防护遮拦,加油装

置应接在遮拦外边,遮拦需设置为使用工具方可拆除的连接部件。

(3)所有外露的旋转、移动部件均应设置防护罩、防护栅或防护栏杆。

(4)带式输送机中部均设置Ⅰ型跨越梯(暂定每间隔 50m 一个,具体设置见订货图)。

带式输送机安全保护措施需满足中国大唐集团《安全设施规范》Q/CDT 101 13 005-2024

的相关规定。

3.1.3.9 缓冲床

重型缓冲床要求的形式是:

缓冲床两侧第一组托辊距缓冲床边缘的距离不大于 200mm,缓冲床的缓冲条面高度低于

托辊 25-35mm。缓冲板与皮带接触面为超高分子聚乙烯板(UHMW-PE),超高分子聚乙烯板下

衬缓冲橡胶,缓冲橡胶厚度不小于 75mm。超高分子聚乙烯板厚度不小于 20mm。缓冲床必须与

投标人选用的固定式带式输送机选型手册匹配。

缓冲橡胶:

主要材料特性:NR(天然橡胶)

项目

测试方法

标准

抗拉强度

依 ASTM D412-98a

180kgf/cm2 以上

伸 长 率

依 ASTM D412-98a

400%以上

硬度

55±5

缓冲板性能参数:

主要材料特性:UHMW-PE

项目

测试方法

标准

抗拉强度

依 ASTM D638

220kgf/cm2 以上

抗冲击强度

依 ASTM D256

100kgf/cm2 以上

耐磨耗性

依 ASTM D4060

6mg 以下

摩擦系数

依 ASTM D1894-01

0.3 以下

UHMW-PE 板与橡胶剥离度:依 ASTM D903 50 kgf/25mm

115

橡胶剥与结合槽剥离度: 依 ASTM D903 60 kgf/25mm

缓冲橡胶底层:铝合金。

缓冲床应能有足够的强度缓冲煤流的冲击,并能适应带速的要求。采用 山东瑞格曼、厦

门珀挺、厦门三烨、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优质产品,以唯一价计入总价,最终品牌由招标方

确定。

3.1.3.10 头部伸缩装置

(1)伸缩装置的钢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强度和稳定性。所用材料在焊接前需进行喷砂清理

或酸洗。主要钢结构用材预处理等级为 Sa21/2。

(2)传动方式采用齿轮齿条传动,各转动件必须转动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

(3)伸缩装置为三工位(C-6B)、二工位(C-1D)式,伸缩行程见附图,固定机架上的托辊应

为移动式。应保证伸缩装置运行时固定机架上的托辊组和移动机架上的固定托辊组不发生干

涉。且移动托辊组车轮的轴承应为滚动轴承。轴承密封应考虑防水防尘。

(4)伸缩装置上配 2 组改向滚筒及托辊组。见附图。部件原则上在《DTⅡ型固定式带式输送机

设计选用手册》所限定的范围内选择,当《手册》中无合适部件可供选择时,投标方应参照

《手册》中同类部件的型式进行设计。滚筒直径为 1000mm,其许用张力应满足 C-6B、C1-D

头部张力的要求,具体要求由招标方提供。托辊采用 35°槽形托辊,直径为 Ø133mm,托辊轴

承型号为 306。

(5)头部改向滚筒处设置 2 级清扫装置。

(6)机上配有终端止挡器及限位开关,应保证设备运行时定位准确,不得有撒料现象。

(7)导料槽安装型式采用地面固定式,整体设计应充分考虑头部滚筒在不同位置时的密封要

求,以保证在导料槽上除尘器的有效运行。(三工位伸缩装置)

(8)其中三工位的伸缩装置每台设备上有 2 个落料点,每个落料点设置一组缓冲床,二工位及

三工位头部伸缩装置的基础已按照预留设备形式施工完成,投标方需按照已完成的设备基础

及预留的设备形式进行设计及供货。

(9)伸缩托辊组安装形式应为移动小车式。

3.1.3.11 输送带

(1)输送带采用阻燃型聚酯带,其中 C-6AB 采用耐寒阻燃型聚酯带,投标方根据各输

送带的强度计算确定不同输送带的具体型号为招标方提供相关参数。

116

(2)所选用输送带的拉伸强度及层数除应满足《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定》的要

求外,其最小拉伸强度不得小于 300N/mm 层,其最小层数为 5 层;所用输送带的上覆盖

胶厚度不得小于 4.5mm,下覆盖胶厚度不得小于 1.5mm。C-2A 及 C-8AB 带式输送机上设

有犁式卸料器,所用输送带的上覆盖胶厚度不得小于 6mm,下覆盖胶厚度不得小于

1.5mm。

(3)所用聚酯输送带的伸长率不大于输送机长的 1.5%(钢丝绳芯输送带的伸长率不

大于 0.4%)。

(4)输送带采用阻燃、耐寒型 EP300 聚脂输送带(胶带强度厂家应根据招标附图进行

核算,按照实际计算结果提供,但不应低于 EP300),其安全性能满足:阻燃带的难燃

性能等级按 K2 级。六个有覆盖层试样的火焰持续时间合计不得大于 45s,任何单个值不

得大于 15s,并且任何一个试样上应不重新出现火焰;静导电≤3×108Ω。

(5)胶带的设计、制造、包装、储存、搬运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6)输送带应卷在芯轴上,然后牢固捆扎,并加以覆盖物。每卷输送带为整条输送带

(不应有中间接头)。

(7)EP 型聚酯帆布芯输送胶带原则上按 《DTII 型固定式带式输送机设计选用手

册》进行设计、计算、选型。EP 型聚酯帆布芯输送带应选用阻燃胶带。

(8)输送带的物理机械技术性能应符合 GB7984 或 GB9770 标准,其拉伸强度、层间

粘合强度均应满足标准要求;应能承受带式输送机最大出力时的荷载,耐磨损和耐冲

击,并且有良好的成槽性,无论是受载还是空载,都能始终接触中间托辊;同时,胶带

应能在凸弧段、头尾处平滑过渡,不得产生永久变形;胶带延伸率不得超过 1.5 ;胶带

在上述环境温度下不会老化和硬化。

(9)输送胶带的表面应有良好的光洁度,不应出现凸凹不平现象,胶带侧边应平直,无

波浪形,无毛刺。橡胶输送带外观质量应符合 GB526 标准,厚度均匀(胶带厚度应符合

最新的国家标准),所有带式输送机带宽 B=1200mm,输送带单层 EP 帆布强度不小于

300N/mm,胶带层数均为不少于 5 层。

(10)所有胶带的上下覆盖胶厚度 4.5/1.5mm(含有犁式卸料器的除外)。所有输送

带的全厚度纵向延伸率≤1.5%,胶带的安全系数不小于 12。不能有芯层外露、胶面起

泡、补丁、裂痕、划痕等现象;正常使用寿命不小于六年。胶带的单层芯层厚度≥

1.6mm,硫化接头纵向拉伸强度≥98%(暂定),两边平行度≤0.01,橡胶面硬度(邵氏

A)为 65±5,胶带扯断强度≥1500N/mm,胶带的纵向拉伸强度≥1500N/mm,横向拉伸强

117

度≥300N/mm,层间粘合强度纵向试样平均值布层间不小于 4.5N/mm,覆盖胶与布层间不

小于 3.5N/mm,胶带中心直线度:7m 长度内不大于 20mm。

(11)胶带的上下胶应具有良好的耐磨和抗冲击性能,并且有良好的荷载支承性,满

足成槽度≮0.14,无论在受载或空载情况下都能接触中间托辊。胶带应满足运行工况的

要求,所有胶带可在输送机满载条件下起动,并承受电机最大输出扭矩所产生的最大运

行张力。

(12)最终胶带长度以设计院施工图为准。

3.1.3.10 配供的驱动装置设备要求

驱动装置的布置应满足带式输送机布置图的要求,其配置应合理,能够满足满负荷启动

和停机。具有最接近的速比,其使用寿命保证 30 年。招标方无特殊要求时,其配置组合

应在《DTII 型固定式带式输送机设计选用手册》、《火力发电厂带式输送机运煤部件典型设

计选用手册》所限定的范围内选择。

对于利用厂内现有驱动装置对原有带式输送机进行替换改造的部分,投标方需根据原设

备型号尺寸及现场复测核实的尺寸,负责完成整个所替换的驱动装置装配尺寸的设计和复

核,从而保证替换驱动装置后的带式输送机可以正常运行。对于所有改造部分的驱动装置,

原则上其基础利用原有基础预埋件,相关配合尺寸利用新增设的驱动装置架进行调整。

(1)减速机

a. 带式输送机采用垂直出轴的减速机(暂定,根据实际施工图布置确定)。减速机公称

输入功率不小于电机功率的 110-115%,启动扭矩大于电机最大扭矩。

b. 减速机应选用硬齿面,采用自然冷却方式。减速机除了应满足机械性能,还应满足热

容量校核的要求。

c. 需要配备逆止器的减速器应提供同品牌逆止器。

d. 减速机采用调心型滚动轴承,轴承寿命不低于 80000 小时。减速机剖分面部分油封经

过处理后,不能有渗漏油的现象。

e.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说明书,包括润滑油品牌、性质、润滑周期等,并附上易损零件

图。

f. 驱动架高须暂按 1500mm 考虑。

减速机采用 Flender、Sew 、Rossi 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优质产品,以唯一价计入总

价,最终品牌由招标方确定。

118

g.本项目共包含 6 台减速机改造后利旧使用,受改造工序影响 6 台减速机需单独返厂改

造,因此投标单位需要考虑减速机单台返厂改造所需的运输、货物装卸等其他费用,同时需

要保证每台减速机在离场 10 天内返回项目现场,确保改造工期可控。

(2)联轴器与液力耦合器

减速机与传动滚筒联接处的联轴器,采用蛇形弹簧联轴器,工矿安全系数≥1.5;减速机

与电动机联接处的联轴器,采用

YOX 系列限矩型液力耦合器,液力耦合器应采取易拆卸式

连接。

蛇形弹簧联轴器选用北京博普、上海精基、北京东驰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液力耦合

联轴器选用广州液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大连液力机械有限公司、广东中兴液力传动有限公

司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以唯一价计入总价,最终品牌由招标方确定。

(3)逆止器和制动器

所有单向带式输送机必须安装逆止器,逆止器由减速器厂配套提供。除 C-2AB、C-3AB、

C-4AB 改造不需制动器外,其余所有带式输送机必须安装制动器

(4)电动机

采用鼠笼型封闭扇冷式防爆电动机。防护等级 IP55,接线盒防护等级 IP65。电动机绝缘

等级 F 级,温升按 B 级考核。功率在 200KW 及以上的电动机选用高压电机,功率在 200kW 以

下的电动机选用低压电机。高压电机从湘潭电机、上海电机、东方电机或经招标人认可的同

等质量品牌中选择,低压电机从湘潭电机、上海电机、佳木斯电机或经招标人认可的同等质

量品牌中选择。

3.1.3.11 配套电机技术要求

(1)电动机的设计必须与带式输送机及配套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一致。电动机的特

性曲线(特别是负载特性曲线)应完全满足带式输送机及配套设备的要求。功率在 200kW 及

以上的电动机采用三相 6000V,50HZ 运行。

(2)所有电动机应该是全封闭、风冷式,可保护绕组免受灰尘,湿气,雪,雨和其他不利

天气的影响,还可防止水滴入或软管冲洗时水溅入,必须采用防爆电动机。

(3)电动机的额定容量,应大于拖动设备轴功率的 115%,且应考虑电动机应有 1.10 的

运行系数。冷态起动不少于 3 次,每次间隔为 5 分钟。热态连续启动不少于 2 次,起动时间

如不超过 15 秒,可多次启动。

119

(4) 高压电动机选用 YKK 型电动机,低压电动机选用 Y 型电动机。防护等级 IP54,绝缘

等级 F 级,按 B 级温升考核,应能适应当地高潮湿、高盐雾的环境。所有电动机的使用寿命

在现场的规定的工作制下不小于 30 年。每台高压电动机安装轴承振动探头,电机按自由端和

连轴端 X、Y 双向向设置,1 台电动机按 4 个探头设置,振动测量装置选用优质产品,投标方

应配置探头、安装支架、连接电缆及就地显示表。二次表具有液晶显示功能,要求输出一路

输出 4-20mA 信号给 DCS 系统或 PLC 系统,投标方提供测点安装位置并负责配合安装。投标方

应配置探头预制电缆(预制电缆规格长度满足现场安装要求)等全部安装附件,IP56 仪表箱

由投标方配套供货。

(5)电压变化范围为±10%,频率变化范围为±5%时,电动机能输出额定功率。当电压

和频率同时变化,两者变化分别不超过±5%和±2%时,电动机应能输出额定功率。同时应考

虑高海拔对电机容量及温升的影响。

(6)电动机的堵转电流应经完善的技术经济比较而确定,使设计具有最低值。除特殊要求

外,在额定电压下,高压电动机的堵转电流对额定电流之比的保证值应不超过 6 倍,低压电

动机的堵转电流对额定电流之比的保证值应不超过 6.5 倍。

(7)电动机应保证在 80%的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正常启动,并加速所启动的设备,且

能在 65%额定电压下自(热)启动;380V 电动机应保证在 80%的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正常

启动,并加速所启动的设备,且能在 55%额定电压下自(热)启动。电动机满载运行应能承

受从正常工作电源快速切换或慢速切换到另一个电源时施加在电动机上的扭矩和应力而不损

坏。

(8)在额定电压下,最大转矩对额定转矩之比的保证值为 1.8 倍。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

的堵转转矩应符合电动机的有关标准。

(9)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起动过程中最低转矩的保证值应不低于 0.5 倍堵转转矩的保证

值。

(10)电动机的振动值符合或优于国际有关标准。

(11)电动机的噪音在离机壳 1 米处应小于 85dB(A)。

(12) 55KW 及以上电动机需装有防结露加热器,当功率小于或等于 2.2kW 时,用交流

220V。当功率大于 2.2kW 时,用交流 380V。

(13)电动机轴承温度不超过 80℃。

(14)电动机旋转方向应有永久性,明显的标志。电动机应允许空载反转。

(15)在接线盒内应标明电动机的相序。

120

(16)电动机应有防止过电压的措施。

(17)电动机在空载情况下,能承受提高转速至其额定值的 120%,历时 2 分钟而不发生有

害变形。

(18)电动机为额定功率输出,电压﹑频率均为额定值时,电动机的功率因数为 0.85 以

上,效率的保证值为 97 %及以上。

(19)电动机在热态下应能承受 150%额定电流,而不变形或损坏,过电流时间不少于 30

秒。

(20)所有电机定子绕组及前后轴承均应带测温元件,并应提供接线盒,接线盒采用高强

度工程塑料制作。防护等级为 IP65。

(21)电动机应有 2 个接地端子,应在机座对称的两侧接地。

(22)电动机的出线端子盒应按功能独立装设。主要有主出线端子盒﹑空间加热器出线端

子盒,温度探测器出线端子盒等。电动机应能安装轴承振动探头。

(23)电动机的主端子盒应为开口盒盖、三侧均能拆卸,其他接线盒,应可方便地从电动

机上拆下。

(24)高、低压电动机均采用能效等级为 I 级的电动机,执行最新电机能效等级标准。

3.1.3.12

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

(1)带式输送机配置速度、跑偏、堵煤、料流、拉绳、皮带撕裂、皮带倒带、断带保护

装置等输煤控制系统所必需的仪表和传感器(包括安装材料)等。外壳采用不锈钢材质,出

线口,转动轴,上下壳体之间采用胶圈密封,防护等级 IP65。

(2)传感器适用于电厂输煤栈桥条件极端恶劣的运行环境,选择密封性好、开关动作可

靠。所有保护提供双接点输出,要求接点容量大于 AC220V,5A。

(3)紧急停机拉绳开关沿着每台皮带机的支架双侧全线装设。当操作此开关时能立刻停

止该皮带机及联锁停止与此皮带机关联的煤流上游的所有设备的运行。

(4)带式输送机 II 级跑偏装置成对安装在输送机两侧。运行中若发生皮带跑偏则停止该

皮带机及联锁停止与此皮带机关联的煤流上游的所有设备的运行,以防止煤的堆积。

(5)带式输送机从动辊轮上装设检测皮带速度检测仪(非接触式)。在启动输送机时应

延时投放,当输送带打滑,输送带速度降低到某值时(由乙方提供)则延时停止该输送机及

与此输送机关联的煤流上游的所有设备的运行。

121

(6)带式输送机下方落煤管应装设落煤管堵塞检测装置,装于各传输斜道处,在堵煤时

启动振动器;严重时应停止带式输送机及自该带式输送机开始的煤流上游的所有设备的运

行;若堵煤消失后不应再发出信号。堵煤高料位测量开关应该是能长期可重复使用的有效装

置。堵煤开关采用阻旋料位开关。

(7)带式输送机下方落煤口处装设皮带撕裂装置,发生撕裂时停止该带式输送机及联锁

停止与此带式输送机关联的煤流上游的所有设备的运行。

(8)煤流检测装置装设在带式输送机尾部,检测到来煤后可在控制室 LCD 上显示。

(9)带式输送机传感元件之间连接电缆在投标方供货范围,由投标方负责供货并敷设。

(10)传感器要求采用防爆型。外壳采用铝合金热压模成型,出线口,转动轴,上下壳体

之间采用胶圈密封,防护等级 IP65。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适应发电厂输煤栈桥条件极

端恶劣的运行环境,选择密封性好、开关动作可靠、有电厂运行良好业绩的设备。所有保护

提供双接点输出,要求接点容量大于 AC220V,5A。

(11)红外线打滑检测带速显示装置

要求采用按引进技术生产的先进设备。该装置要求采用电感式接近开关检测,CPU 中央

处理技术,能对带式输送机的带速进行检测、显示、对胶带发生打滑时给予警告和连锁停

机。具有一级轻度打滑报警,二级重度打滑自动报警、停机功能。皮带打滑装置必须有自检

功能,控制箱面板上有相应试验按钮。打滑率和测速延迟时间均为可调。所有零部件均应采

用防腐处理,出线口和后盖采用适当的封闭措施,以满足电控一次元件不影响使用效果的要

求。

其主要技术要求为:工作电源电压:AC220V 50HZ�10%,功耗:<15W

检测范围:转速:0~999rpm,打滑率:25~30%,使用环境温度:-30~+50℃

,延时时间:0~60 秒随意可调,精度:0.1%,输出开关数量:一级轻度打滑报警输出 2 组

常开、2 组常闭接点,二级重度打滑输出 2 组常开、2 组常闭接点。触点容量:AC220V 50Hz

3A,传感头传输距离:<1000m,传感头防护等级:IP65,控制箱防护等级:IP56,继电器运

行寿命:10 万次,复位方式:自动复位,壳体:铝压铸件

(13)两级跑偏开关

要求采用按引进技术生产的先进设备。该装置通过检测实际运行的输送机胶带的跑偏状

态发出信号,实现胶带跑偏自动报警和停机功能。该装置具有两级动作功能,一级动作用于

报警,此时一级开关动作,输出 2 组常开常闭接点,应发出报警信号;二级动作用于停机,

此时二级开关动作,输出 2 组常开常闭接点,带式输送机应自动停机。当故障排除后,本开

122

关立辊应能自动复位,恢复原状,要求所有零部件均应采用防腐处理,出线口和后盖采用适

当的封闭措施,以满足电控一次元件而不影响使用效果的要求。跑偏开关带地址编码器,具

备 RS-485 通讯功能,地址现场拨码设置;每件地址编码器连接 2 台跑偏开关,地址编码器电

源制式 AC220V、50Hz。地址编码器外壳采用高压铸铝制作。

其主要技术要求为:防护等级:IP66,触辊偏转角度:一级:α=20°、二级:β

=30°、极限:75°,作用力: 20~60N,触点容量:AC220V 3A,输出接点数:一级 2 组常

开 1 组常闭,二级 1 组常开常闭,可靠性:开关无故障工作可达三年

绝缘电压:AC1000V 试验 1 分钟,复位方式:自动复位,壳体:铝压铸件

(14)双向拉绳开关

要求采用按引进技术生产的先进设备。当输送机出现故障时,现场工作人员拉动开关的

任意一侧或同时拉动两侧拉绳时,均可使开关内微动开关动作发出停机信号并使拉绳开关保

持输出停机状态,故障排除后,手动复位。本开关应引出六芯橡套电缆线,输出 2 组常开常

闭接点。所有零部件均应采用防腐处理,出线口和后盖采用妥当的封闭措施,以满足电控一次

元件而不影响使用效果的要求,外壳采用铝合金。拉绳开关带地址编码器,具备 RS-485 通讯

功能,地址现场拨码设置;每件地址编码器连接 2 台拉绳开关,地址编码器电源制式

AC220V、50Hz。地址编码器外壳采用高压铸铝制作。

其主要技术要求为:工作环境温度:-40℃~+80℃,相对湿度:不大于 98%,大气压

力:80~110KPa,防护等级:IP66,接点容量:额定电压 AC220V 3A,动作力:90N±10N,

控制接点数:两组常开常闭。可靠性:无故障工作 1 万次,复位形式:手动复位,绝缘电

压:AC1000V 试验 1 分钟。

(15)纵向撕裂检测装置

纵向撕裂保护装置由传感器和控制量两部分组成,采用传感器检测,电控箱采用继电控制

线路。由传感器和控制箱组成,一套纵向撕裂检测器配一台控制箱及 2 种不同形式的传感

器。传感器安装在胶带下面,在胶带被异物划漏,破损情况下报警。并对胶带运行进行连续

监测,当纵向撕裂事故出现时,能及时发出停机信号,并连锁停机。控制箱箱体采用不锈钢

制作。所有零部件采用防腐处理,出线口和后盖采用妥当的封闭措施,以满足电控一次元件

而不影响使用效果的要求。

其主要技术要求为:电压:220V /50Hz,防护等级:IP65,接点容量:AC220V 3A

123

接点数量:两组常开,两组常闭(常开常闭触点无公共端),可靠性:无故障工作三年以

上,绝缘电压:AC1000V 试验 1 分钟,特点:检测胶带撕裂性能可靠,报警及时,准确,减

少胶带撕裂损失。传感器形式:1 组光电传感器,1 组感知器

(15)声光报警器

带式输送机沿线每隔 30-50 米需配置一只声光报警器,当带式输送机运行或检修前,可

由运煤程控控制开启并发出声光报警,用以提醒沿线人员注意避让。

工作电源电压:AC220V 50Hz±10%;接点容量:220VAC 3A;声级:≥100dB,LED 红

光闪烁。防护等级为 IP66。

外壳结构美观新颖,重量轻,耐腐蚀性好。密封性能良好,具有很好的防水防尘功能。

灯管采用发光二极管制成,使用寿命超过 10 万小时。灯罩采用 PC 料,具有特别好的抗冲击

强度、热稳定性和光泽度。专用集成芯片设计,超强的电磁抗干扰性能。声音和光信号需分

别设置送出干接点,接点数量满足现场要求,最终由招标人确认。

(16)带式输送机传感器配置数量(包含但不限于下表范围,满足系统控制要求)

带式输送机传感器配置数量表

设备名称

C-1D C-7AB C-8AB C-6A

C-6B

合计

撕裂

1

2

2

0

1

6

跑偏

12

7

6

5

31

61

拉绳

12

7

6

5

31

61

煤流

1

2

2

0

1

6

速度

1

2

2

0

1

6

堵煤

1

2

2

0

1

6

声光报警器

6

4

3

3

15

31

覆塑钢丝绳

总长 2500m

皮带机接线盒

1

2

2

1

1

7

地址编码器

按需

综保仪

按需

注:1、上述传感器数量仅供参考,最终数量以施工图为准,并且投标方需承若数量变化不引

起价格变化。

124

2、特别说明:C-6AB 皮带布置在封闭煤场内,所配置的传感元件需要采用防爆型传感元

件。

速度、跑偏、堵煤、料流、拉绳、皮带撕裂、皮带倒带、断带保护装置采用无锡市恒源

电讯电器有限公司、泰州东弘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新允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或相当于上述

标准产品,最终由招标方确定。

3.1.3.13 钢结构及焊接

主要钢结构件在焊接前进行除锈预处理。钢结构杆件应采用实腹式或闭口截面形式,严

禁采用角钢背对背形成“T”型或者槽钢背靠背形成“工”字钢结构。钢结构的柱脚、梁柱连

接支撑等构造节点严禁无图施工或者不按图施工。钢结构安装严禁无工艺要求以及不按照工

艺要求制作坡口、施焊。连接螺栓要采取加装保护帽、防积水等措施。所有钢材采用国标 A

类钢,不得使用非标钢材。

3.2 高精度阵列式电子皮带秤及自动挂码校验装置

3.2.1 技术条件

3.2.1.1 本工程共设置 2 台高精度阵列式电子皮带秤及自动挂码校验装置,皮带秤及自

动挂码校验装置应能满足设计院布置图及输煤系统的要求。

3.2.1.2 准确度等级:±0.2 级,动态累计误差≤±0.2%,电子皮带秤在带式输送机瞬

时流量为最大流量的 10%~125%时,不影响系统的精度。

3.2.1.3 当模拟加载量在最大流量和最小流量之间任选一点,重复加载 5 次测试数据,最

大值与最小值的误差不大于被检皮带秤动态累计误差绝对值的二分之一。

3.2.1.4 秤量范围满足出力 20%~120%的范围,额定称量能力:1~1000t/h。

3.2.1.5 带式输送机参数:B=1200mm、额定出力 Q=1100t/h、V=2.8m/s、α=10°、

H=1200mm,托辊直径 133mm,托辊槽角 35°。

3.2.1.6 工作温度范围:

皮带秤系统工作温度范围: -30℃~+55℃

称重仪表工作温度范围: -35℃~+50℃

3.2.1.7 工作方式:连续。

125

3.2.1.8 电子皮带秤布置于原 C-4AB 栈桥内,栈桥宽度 6.8m、栈桥净高 3m,双路皮带

机。

3.2.1.9 电子皮带秤在皮带跑偏<15%时不影响系统精度。

3.2.1.10 皮带秤的设计可满足安装于水平段皮带或者皮带机倾角度不大于 18 度的皮带

机上,称重精度不受影响。

3.2.1.11 高精度阵列式皮带秤系统及自动挂码校验装置能够满足项目现场的工作环境,

在大潮湿、多粉尘的环境中能够正常工作。

3.2.2 技术要求

3.2.2.1 精度电子皮带秤及配套设备的制造标准均应符合 GBT7721-2017《连续累计自动

衡器(皮带秤)》要求。高精度智控矩阵电子皮带秤:0.2 级(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计量机构颁

发的准确度等级 0.2 级计量器具型式评价证书,所提供产品的型号必须与型式评价报告及计

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一致。

3.2.2.2 高精度阵列式电子皮带秤及自动挂码校验装置须国内业绩较多,600MW 机组业绩

要求不少于三家,行业内排名靠前的生产厂家品牌产品配供。

3.2.2.3 高精度阵列式皮带秤验收时需提供第三方检定证书(省级以上计量局)

(报

告)

3.2.2.4 单点悬浮式称重单元:以一只称重传感器为单点支撑,采用特殊的秤体结构,

安装 1 组称重托辊组成一个独立的称重单元。

3.2.2.5 高精度阵列式皮带秤是将多个称重单元(1-N)顺序串联安装在皮带机上,组

成一个阵列,并配置 2 组无源发电自动导正装置 。

3.2.2.6 整体要求

工作方式:连续,运煤系统按三班制运行,每班运行时间为 6h。整机设计使用寿命 30

年。皮带秤的准确度等级:±0.2 级,动态累计误差≤±0.2%。

秤量范围满足出力 20%~120%的范围,额定称量能力:1~1000t/h。

工作温度范围满足上述条款要求。

3.2.2.7 机械部分

称重单元不少于八组、称重结构为单点悬浮式,结构设计合理、运行稳定。

126

秤架选用高强度碳钢材质,同时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在最大流量下挠度小于

0.5mm,以适应重载、超载的工况,紧固件材质 M>12mm 使用 Q235B;M≦12mm 使用 304。

秤架要求结构简单,力的传递环节少,结构设计能防震、防蚀、防尘;具有抗侧向力及

水平分力性能。

称重单元:数量:8 套/台,每套均配置三维固定式称重传感器及单点悬浮式称重结构。

称重单元材质:高强度碳钢。单点悬浮式称重单元:以一只称重传感器为单点支撑,采

用特殊的秤体结构,安装 1 组称重托辊组成一个独立的称重单元。采用将一组(8 只)上述

单元采用连续安装的方式。

托辊转动阻力系数应小于 0.02,托辊寿命大于 50000h,托辊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优质

品标准。

3.2.2.8 称重传感器部分

称重传感器能在本工程条件下长期正常工作。传感器数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密封性,

良好的防尘、抗潮湿性能。传感器应具有良好的抗侧向力和超载性能及温度补偿能力,称重

传感器应采用多维约束称重传感器。在可能的情况下,应配置冗余称重传感器,一个故障出

现不能影响正常的称重功能。传感器采用(SENSORTRONICS、 EMC、LAUMAS 或相当于上述标

准)进口优质品牌产品,最终由招标方确定。

称重传感器使用前应经过全面筛选,确保符合质量要求。

传感器应全部经过带载荷宽范围温度试验,试验过程不小于 48 小时。

传感器在整个温度范围内的零点、灵敏度系数、滞后均列入阵列式运算补偿内容。

经补偿的传感器可在各种环境温度下保持其准确性。

秤重传感器的技术指标非线性、滞后误差、重复性误差、蠕变、蠕变恢复和零点输出,

按传感器额定输出的百分数计:

进口高精度称重传感器应达到 OIML C6 等级,采用 SENSORTRONICS、EMC、LAUMAS 或相当

于上述标准等品牌,最终由招标方确定,同时具有实时温度补偿功能,对环境温度变化造成

的计量偏差进行修正和补偿。主要技术指标:

内容

技术要求

内容

技术要求

外壳 IP68 高强度密

封保护

平衡型

零点

±0.0015FS%/℉

激励

10 VDC±0.2%

工作温度范围

-40℃~+70℃

灵敏度输出

OIML C6

安全过载

150FS%

蠕变

±0.01FS%30min

过载能力

传感器容量的 300%

127

在最大流量下,传感器弹性体施力点位移

不大于 0.1mm

材质

特种合金 耐腐蚀型

零点平衡

±0.01 FS%

出线直径

φ6mm

温度灵敏度

自动补偿-40℃~70℃

出线长度

5m

间隔

±0.0008FS%/℉

3.2.2.9 测速传感器

测速传感器采用 EMC、P+F、Hengstler 或相当于上述标准进口优质品牌产品,最终由招

标方确定,采用上置式测速传感器,直接测量称量段处的皮带运行速度。光电脉冲式、双边

滚轮皮带整圈测定装置,双幅大盘结构配有配重块,确保其紧密接触皮带,滚轮应选用超耐

磨材质,安装于称量段上皮带下表面,同步检测被测点物料速度,采用智能数据滤波处理,

有效消除皮带抖动对速度信号的影响,准确测定计量段皮带实际运行速度,实时校准测速保

证传感器测速误差小于±0.1%。

输出:60 个脉冲/圈,脉冲幅度范围:0--15VDC

供电电源:12VDC(投标方自供)

3.2.2.10 温度传感器

具备采集现场的温度数据输入终端仪表的功能。适应温度:-50°C --+50°C。

3.2.2.11 终端处理器

仪表人机对话界面应示值清晰、触屏控制操作可靠;

具备瞬时流量、累计量计量与显示功能;

具有自动校正零点、数据断电保护功能;

当显示器设有多组基本参数并可任意选择时,其允许误差应分别符合相应的等级显示器

的允许误差要求;

调零装置的初始调节范围不小于最大输入信号的 40%。皮带秤仪表零点不大于传感器输

出毫伏值的 40;

显示器的额定净输入信号应是可以改变的,并应有尽可能宽的改变范围,以供使用时选

择;

对于从空秤输入信号到额定净输入信号的阶跃输入量,显示器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 15

秒;

具有数据通信功能, RS485 和 RJ45 接口,可以使用 485 或 TCP 通讯将仪表信号并

入主控室计量平台系统,通讯协议支持标准的 Modbus RTU、Modbus ASC、Modbus TCP;

称重传感器供桥电源:8VDC 带补偿供电电源,可接入 4 个称重单元称重传感器;

128

电源:220V±20% AC,50HZ,25VA;

温度:-30--+50°C 湿度:<95%,无凝结;

仪表称重线性度:0.02%F�S;

仪表称重输入灵敏度:0.15μV/d;

仪表测速正脉冲输入分辨率:0.001%(自动周期测脉宽);

仪表测速正脉冲:0--100HZ ;幅度:0-15V;

仪表可带称重传感器数量:8 只。

3.2.2.12 具有多种数据显示和自动打印,并配有年历、日期,自动显示瞬时流量和累

计流量。打印时间可由用户任意设定。并具有停电保持数据功能。

模拟电流输出、脉冲输出、且具有与输煤程控(DCS)通讯接口(开放的通讯协议)。

皮带秤称重仪表据具有线性补偿、温度湿度补偿,停电保持数据等功能。

电子皮带秤具有具有自动校正零点、数据断电保护功能。具备皮带秤远程维护,投标方

过物联网系统,跟踪维护称重设备,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的功能。具备皮带秤运行状态记录

查询、运行过程各种报警内容记录查询、各项操作内容记录查询功能。具备单元输出信号超

差自动切除功能。具备传感器异常早期诊断、报警功能。具备远距离去皮、标定操作功能。

3.2.2.13 信号采集器:在称重区域中部靠近输送机架处安装信号采集器,将八路独立

的称重信号、温度信号、速度信号等接入采集器。

3.2.2.14 具有动态校验装置标定功能;显示仪表安装在用厚度不小于 2mm 的 304 不

锈钢板制作的箱子内,信号可传至集控室。机壳要求密封,防水、防尘、防腐蚀并上锁。显

示仪表安装在用厚度不小于 2mm 的 304 不锈钢板制作的箱子内,信号可传至集控室。机

壳要求密封,防水、防尘、防腐蚀并上锁。

3.2.2.15 仪表具备 4~20mA 模拟信号输出接口及脉冲输出接口。

3.2.2.16 显示仪表和打印部分

工控机、打印机安装在输煤控制室内,显示仪表安装在现场,显示仪表具有瞬时量、累

计量功能,要求显示仪表具备输出 4-20MA 及脉冲量输出和以太网及 PROFIBUS DP 通讯接

口,供招标方已有的输煤 PLC 系统提取数据,具体接口形式设计联络会确定,并配合招标

方做需要的通讯连接。与输煤 PLC 所有的连接电缆、通讯电缆、光缆、光电转换设备、连

接附件、光纤熔接费用等均由投标方负责,具体长度满足现场要求。皮带秤要求配置 1 台

A3 激光打印机。工控机及显示器选择国内知名品牌产品,打印机采用 HP 品牌,其的配置按

129

供货时主流配置供货。显示仪表应具有累积煤量的脉冲输出信号且输出信号所标示的累积量

应可设置调整。具体数据传输与功能如下:

具有自动校正零点、数据断电记忆功能。

具有自动校准、自动调间隔、自动诊断故障功能。

具有自动零点跟踪,实物、挂码、链码、电子标定功能。

实现传感器异常早期诊断、报警(报警具备至具体位置及具体故障原因)。

实现单元输出信号超差自动切除。

实现皮带秤运行状态记录查询、运行过程各种报警内容记录查询、各项操作内容记录查

询。

实现皮带秤远程维护功能,生产厂家通过物联网系统,跟踪维护称重设备,及时发现并

解决问题。

具有多种数据显示和可调节定时自动打印,并配有年历、日期,自动显示瞬时流量和累

计流量。打印时间可由用户任意设定,并具有停电保持数据功能。

通过工控机实现远程校秤功能。

3.2.2.17 投标方应提供本工程电子皮带秤及相关传感器的安装详图。

3.2.2.18 自动挂码校验装置

挂码校验装置及配套设备的制造标准均应符本规范书所列相关标准。

自动挂码要满足校验电子皮带秤的检定标准。

挂码校验装置准确度等级:动态优于 0.1%,实际使用要求达到 0.2%。

系统具备自动去皮功能,自动生成去皮重量并可查看修改。

具备自动挂码校验功能,挂码重量模拟皮带流量大于 1000 t/h。

能自动生成校验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可在线查看修改。

单台皮带秤砝码数量为 8 组,砝码的规格为 25kg,砝码精度优于 0.05%。设备带砝码

箱。挂码参数:

挂码单元 16 个(每称重单元 2 只)。

每只重量 25kg 累计静态荷载 400kg。

系统供电 220V 2KW。

控制方式为:仪表控制和远程控制。

挂码校验装置能适应系统长期运行的要求。

挂码支架具有足够的强度,以适应重载﹑超载的工况。

130

挂码出厂前必须具备质量监督局出具的有关合格证明。挂码校验装置的检定应满足当地

相关规定。

挂码块应加强防腐处理,防腐油漆满足项目统一的油漆要求。

投标方应承诺将无条件与设计院配合,所提供的设备能满足现场安装要求。

挂码校验装置为外置结构形式,推杆的选用满足现场工况要求,防尘、防潮湿等,选用

国产优质产品,投标方推荐推杆配套厂家,由招标方选择最终配套厂家。

高精度阵列式电子皮带秤按照 8 套称重单元同时校验,招标方不接受每套称重单元独立

校验的校验方式。

电子皮带秤的相关数据需要同时接入原厂已建成的数字化煤场管理平台中,投标方应考

虑此部分接口内容。

高精度阵列式电子皮带秤及自动挂码校验装置采用徐州依科,三原称重,北京奥特曼克

或相当于上述标准产品,最终品牌由招标方确定。

3.2.3 电气及控制要求

3.2.3.1 电子皮带秤和校验装置的控制方式均为远程集中程序控制并可就地手动控制。

应自带电源接线箱和控制箱。

3.2.3.2 电子皮带秤和校验装置将纳入运煤系统程序控制,电气控制箱应设有与运煤程

控系统有关的接口及连锁装置,并能向程控室传递计量数据及设备的运行状态、故障状况、

报警信号等信息。

3.2.3.3 电气设备应采用技术先进、高效低耗、安全可靠的产品。

3.2.3.4 电气件制造和安全符合国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安装前进行绝缘检测。

3.2.3.5 设备内部电缆、导线采用具有阻燃、抗干扰性能的电缆、电线。

3.2.3.6 现场就地控制箱防护等级应为 IP55,室外就地控制箱防护等级应为 IP56,控制

箱内低压电气元件 ABB、施耐德、西门子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最新系列型号产品,并留有

15%的端子裕量;箱体采用不厚度低于 1.5mm,316 不锈钢材料制作。

3.2.4 配套电机技术要求

3.2.4.1 电动机的设计必须与电子皮带秤及自动挂码校验装置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一

致。

131

3.2.4.2 电动机应根据国家标准设计和生产,并对其进行试验。

3.2.4.3 电动机的防护等级为 IP65,绝缘等级为 F 级,温升按 B 级考虑。

3.2.4.4 所有电动机的使用寿命在现场的规定的工作制下不小于 30 年。

3.2.4.5 电动机的额定容量,应大于拖动设备轴功率的 115%,且应考虑电动机应有 1.10

的运行系数。冷态起动不少于 3 次,每次间隔为 5 分钟。热态连续启动不少于 2 次,起动时

间如不超过 15 秒,可多次启动。

3.2.4.6 电压变化范围为±10%,频率变化范围为±5%时,电动机能输出额定功率。当电

压和频率同时变化,两者变化分别不超过±5%和±2%时,电动机应能输出额定功率。同时应

考虑高海拔对电机容量及温升的影响。

3.2.4.7 电动机的堵转电流应经完善的技术经济比较而确定,使设计具有最低值。除特

殊要求外,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的堵转电流对额定电流之比的保证值应不超过 6 倍。

3.2.4.8 电动机应保证在 80%的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正常启动,并加速所启动的设备,

且能在 65%额定电压下自(热)启动;380V 电动机应保证在 80%的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正

常启动,并加速所启动的设备,且能在 55%额定电压下自(热)启动。电动机满载运行应能

承受从正常工作电源快速切换或慢速切换到另一个电源时施加在电动机上的扭矩和应力而不

损坏。

3.2.4.9 在额定电压下,最大转矩对额定转矩之比的保证值为 1.8 倍。在额定电压下,

电动机的堵转转矩应符合电动机的有关标准。

3.2.4.10 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起动过程中最低转矩的保证值应不低于 0.5 倍堵转转矩

的保证值。

3.2.4.11 电动机的振动值符合或优于国际有关标准。

3.2.4.12 5KW 及以上电动机需装有防结露加热器,当功率小于或等于 2.2kW 时,用交

流 220V。当功率大于 2.2kW 时,用交流 380V。

3.2.4.13 电动机旋转方向应有永久性,明显的标志。电动机应允许空载反转。

3.2.4.14 在接线盒内应标明电动机的相序。

3.2.4.15 电动机应有防止过电压的措施。

3.2.4.16 电动机在空载情况下,能承受提高转速至其额定值的 120%,历时 2 分钟而不发

生有害变形。

3.2.4.17 电动机为额定功率输出,电压﹑频率均为额定值时,电动机的功率因数为 0.85

以上,效率的保证值为 97 %及以上。

132

3.2.4.18 电动机在热态下应能承受 150%额定电流,而不变形或损坏,过电流时间不少于

30 秒。

3.2.4.19 电动机应有 2 个接地端子,应在机座对称的两侧接地。

3.2.4.20 电动机的出线端子盒应按功能独立装设。主要有主出线端子盒﹑空间加热器出

线端子盒,温度探测器出线端子盒等。电动机应能安装轴承振动探头。

3.2.4.21 电动机的主端子盒应为开口盒盖、三侧均能拆卸,其他接线盒,应可方便地从

电动机上拆下。

3.2.4.22 每台电动机应装有起吊环、起吊钩或其它便于安全起吊电动机的装置。

3.3 全封闭环保型垂直升降电动犁式卸料器

3.3.1 基本技术参数

(1)安装位置:C-8AB、C-2A 带式输送机上。

(2)B=1200mm(电动双侧,环保型):C-8AB 共 12 台,带双侧卸料器锁气漏斗及护罩。

B=1200mm(电动双侧,普通式电动犁式卸料器):C-2A 共 1 台,带双侧卸料器锁

气漏斗及护罩。

(3)推杆形式:电动推杆,具有过力矩保护功能及内置限位。

(4)电动推杆推力:≥16kN。

(5)电动推杆行程:满足犁头位置要求。

(6)所对应带式输送机规范:

B=1200mm,V=2.8m/s,Q=1100t/h;理论带面高度:H=1200mm。槽角:35°,托辊直

径:ф133mm。

(7)全封闭垂直升降环保型电动犁式卸料器供电电压:380V

(8)型式如下图所示(不作为投标设计图):

133

3.3.2 设计要求

(1)本工程胶带运输机采用《DTII(A)型带式输送机设计手册(第 2 版)》的要求,全封闭

垂直升降环保型电动犁式卸料器的设计和制造与带式输送机相适应。

(2)本次采购的犁式卸料器为全封闭垂直升降防撒煤环保式犁煤器,垂直升降防撒煤环保

式犁煤器犁煤器主体、锁气漏斗、漏斗护罩、漏斗接管、电动推杆、煤仓入口的多层复合挡尘

帘及犁尾随动升降机构(防撒煤装置)及动力、控制电缆等附件组成(不包括控制箱)。

(3)工作时前置同步升降复合挡帘随犁煤器同步落下,挡住约大部分由皮带煤流运动时产

生的诱导风,阻止其进入犁煤器机构。

(4)垂直升降犁煤器下落后,犁架上沿的密封胶条与上盖板严密贴合,与前置挡帘、煤仓

入口处的多层复合挡尘帘及皮带机胶带组成全封闭空间,杜绝了犁煤时产生的粉尘外逸造成环

境污染。

(5)犁煤作业时同步升降两侧煤仓入口处的多层复合挡尘帘,分两级阻挡进入原煤仓的诱

导风,将原煤仓内部的正压降至最小,同时该原煤仓另一路犁煤器煤仓入口处的多层复合挡尘

帘,可以将煤仓内飘起的粉尘全部封闭在煤仓内部,完全避免原来的 A 路犁煤器加煤,B 路犁煤

器冒粉污染环境的后果。

(6)犁尾随动升降刮机构在犁煤作业时由自重作用下落,与胶带两侧边缘严密贴合,犁煤

器抬起时由于牵引链条所预留的多余长度导致其升起时间晚于主、副犁抬起时间,能够完全挡

住犁煤器抬起,而变槽角托辊组两侧托辊尚未升起,胶带槽角没有形成,煤流平摊在皮带表面

向后移动时的大量撒煤。

(7)犁式卸料器控制通过就地控制箱,实现远方控制和就地手动控制。状态信号和重要的

报警信息需送至输煤 DCS 系统,并接受 DCS 系统的抬犁、落犁、停止控制指令。投标方应配合

运煤系统 DCS 承包商完成此功能。

134

(8)犁式卸料器电液动推杆应在起落位置配有进口接近开关,每个接近开关应具有相对独

立的两常开、两常闭接点,接点容量为 220VAC 5A。力矩保护装置应具有 1 常开 1 常闭接点,

接点容量与上述相同。所有电器元件应能在低温、潮湿、尘大的环境下正常工作,绝缘良好。

接近开关和力矩开关的接线盒的防护等级均不低于 IP65。接近开关选用磁感应式产品。投标方

应保证产品的可靠性和动作的准确性。

(9)犁式卸料器的电源开关及接触器等布置在投标方提供的就地控制箱中,就地控制箱操作

面板设置抬犁、落犁、停止按钮及电源指示、位置指示。

(10)就地控制箱的制造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就地控制箱满足就地手动和远方控制起停的操

作要求。就地控制箱为双层门设计,就地控制箱内层门与箱体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操作按钮

及指示灯设置在内层门上。外层门为可视化外门,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

(11)投标方应提供动力、控制用的电控柜与就地设备之间以及就地设备间连接的联系电

缆。输煤集控室到控制柜之间的电缆由招标方提供,但投标方负责提供所需动力、控制、通讯

等电缆的设计图纸及规格等,并预留有充足的相关接口。

(12)投标方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给出犁煤器具体设计图纸。

3.3.3 技术性能要求

本技术结构/配置要求为通用要求,招标方欢迎投标方提供具有先进结构的投标设备。

(1)全封闭垂直升降环保型电动犁式卸料器的钢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强度和稳定

性。所用材料在焊接前需进行喷砂/丸清理或酸洗。主要钢结构用材预处理等级为 Sa21/2。

(2)电动可变槽角全封闭垂直升降环保型电动犁式卸料器能满足带式输送机布置图的要

求,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与稳定性,整机工作平稳、到位准确、动作灵活、安全可靠,所

供设备应确保使用周期内不发生机架及托滚支架变形现象。

(3)全封闭垂直升降环保型电动犁式卸料器工作时能自动实现可变托辊组由平形到槽

形,由槽形到平形之间的转换。设置防撒煤装置,防止在带式输送机跑偏范围之内(带宽

1200mm:≤70mm;)不产生撒煤现象,并且卸料过程中,不将煤撒到漏斗外。犁煤器犁头采

用垂直升降模式,犁煤器入口处设置同步升降耐燃橡胶挡帘,与两侧煤斗入口处的阻尘帘以

及犁架上方封堵钢板形成密闭空间,两侧受料斗需设置可上下调节的四层橡胶挡帘(直径Φ

6mm)。所有挡帘部件需阻燃、耐磨、耐老化,阻燃等级需达到 FV2 级别。

135

(4)全封闭垂直升降环保型电动犁式卸料器推杆采用电动推杆,电动推杆具有过力矩保

护功能;设有限位开关,且限位开关灵活、安全、可靠,并便于调整。电机选用效率高、节

能、起动性能好、噪声低、振动小、运行可靠、使用维护方便的全封闭鼠笼式三相异步电动

机。功率不小于 1.5kW。电动推杆上的力矩保护应使用技术成熟、稳定可靠的产品,力矩保

护应设置在推杆上便于检修的位置,防护等级:IP55 绝缘等级:F 级(温升按 B 级考

核),限位开关采用国际优质品牌。

(5)犁头采用圆弧形结构型式。犁头采用浇铸耐磨材料制作,厚度≥15mm,卸料器的犁

刀采用 QT450-10 制作,保证使用寿命为 10000 小时,应具有磨损后补偿功能,卸料干净,

护板采用 8mm 耐磨钢板材质 16Mn 材料制作,副犁采用聚氨酯制作,聚氨酯厚度 10mm,通过

弹簧自动调节跟皮带的接触,保证犁煤干净。全封闭垂直升降环保型电动犁式卸料器抬起时

应有足够高度,为保证犁料干净以及物料能顺利通过,犁刀高度不得小于 600mm。

(6)全封闭垂直升降环保型电动犁式卸料器采用电动推杆和可变槽角托辊升降结构,能

最大限度地满足卸料器在卸料及不卸料两种工况下的要求。电动推杆的额定功率和起动转矩

能满负荷起动与工作,能满足全封闭垂直升降环保型电动犁式卸料器的技术性能,防尘、防

水、动作灵活可靠。具有手动、电动两用功能,内行程可调,配过载安全自动保护装置,当

推杆伸出或收缩受阻时,推(拉)力超过额定值时会自动停止。电动推杆布置与皮带机垂直方

向。设有限位开关,且限位开关灵活、安全、可靠,并便于调整。既保证卸料干净,又防止

带式输送机运行时撒料。有手柄人工驱动的机构。所采用的行程开关为电子接近开关,具有

高度的可靠性,并防水防尘。犁刀起落与托辊升降同步完成,快速高效。托辊在正常使用条

件下的使用寿命大于 50000h,在寿命期内损坏率不超过 10%。推杆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使用

寿命大于 30000h。每台全封闭垂直升降环保型电动犁式卸料器配带二只接近开关,接近开关

采用国际优质品牌。电动推杆的推力应能满足带式输送机最大出力时煤流的冲击。

(7)所有焊接部位应保证焊缝平整美观,无漏焊现象。

(8)全封闭垂直升降环保型电动犁式卸料器锁气漏斗上部设有防尘护罩,防尘护罩高度

不小于 500mm,厚度 4mm 的 Q235 钢板制作,锁气漏斗外壳采用不小于 8mm 厚度的 Q235A 钢板

制作,煤流冲刷面本体采用 NM500 耐磨钢板制作。耐磨衬板厚度 12mm,耐磨板单块必须整体

制作,不接受搭接产品。衬板表面硬度不下于 HRC50。锁气漏斗下连接管到煤仓顶板处,用

厚度 10mm 的 16Mn 钢板制作。

136

(9)锁气挡板的配重远离运行通道,布置在带式输送机机架的内侧,锁气挡板本体采用

不小于 10mm 厚度的 NM500 耐磨钢板制作。衬板表面硬度不下于 HRC50。供货时需提供配套相

对数量的螺栓。

(10)全封闭垂直升降环保型电动犁式卸料器升降机构所有的销轴及轴套应采用优质钢

材,耐磨、防腐蚀,动作灵活无卡阻现象。

(11)设备中煤流经过的所有管壁与水平面的倾斜角不得小于 60°,不得有死角产生积

煤。

(12)锁气漏斗迎煤流侧面设置不小于 500mm×500mm 的检查孔,以便查看及清理漏斗内

的积煤。检查的门应便于开、闭,开门状态门扇应不影响查看及清理漏斗内的积煤,闭门状

态应密封紧密防止煤尘外溢。

(13)落煤漏斗上部应有带检查门的防尘罩,钢板壁厚为 4mm,进煤口应有耐燃橡胶挡尘

帘。落煤漏斗上方防尘罩高度不低于 500mm。

(14)全封闭垂直升降环保型电动犁式卸料器下的槽形托辊应为可变槽角托辊,在正常使

用条件下,全封闭垂直升降环保型电动犁式卸料器下的所有托辊使用寿命应不小于 30000h,

在寿命期内损坏率不得超过 5%。

(15)所有机架均应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机架、托辊架加工完成后需进行热浸锌处理。

(16)卸料器托辊直径为Ф133mm,托辊正常使用寿命不小于 50000 小时,摩擦阻力系数

不大于 0.022,可变槽角托辊间距应不大于 400mm。托辊辊体采用托辊专用焊接钢管,Ф133

钢管壁厚 5mm,钢管内除锈并涂防锈漆。托辊轴承采用大游隙轴承,4 道密封(包括迷宫方

式密封和内密封),冲压式轴承座,轴承座内充锂基润滑脂。轴向定位保证两轴承有良好的

同心度。冲压轴承座使用冲压板材,冲压轴承座与托辊辊体间采用自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

焊接。托辊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的使用寿命不低于 5 万小时,在寿命期内损坏率不得超过

10%。托辊在装配后,将进行抽检,性能检测项目有:防尘、防水、旋转阻力、轴向窜动、

径向跳动等。托辊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运行阻力系数≤0.022;外圆径向跳动≤0.5mm;轴

向位移量≤0.25mm。

(17)全封闭垂直升降环保型电动犁式卸料器所有的电气元件均应采用 ABB、西门子、施

耐德等优质合资产品。

(18)全封闭垂直升降环保型电动犁式卸料器性能保证值电动推杆运行时不得有卡涩现

象,推力足够。

137

(19)全封闭垂直升降环保型电动犁式卸料器不得有撒煤、漏煤现象。应密封良好,不得

有粉尘飞扬现象。

(20)犁式卸料器严格要求按照投标附图形式制作,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结构与本附图不一

样招标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中标方重新制作。延误使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有关

尺寸现场自行测量。

3.3.4 供电及控制要求

(1)投标方需提供就地电控柜,具有就地手动和远方程序控制起停的操作功能。电控柜

至推杆所有的电缆、电缆套管及防爆软管都由投标方提供。

(2)每个电气部件敷设一根电缆,电缆应采用 ZRC VV 阻燃铜芯产品。动力电缆必须根据

设计图纸功率计算,满足现场各电机容量要求,并采用 A 级阻燃电缆,控制电缆必须采用 A

级阻燃电缆,并且单根芯径标称载面不能小于 1.5mm2。

(3)电控柜至犁煤器本体所有的电缆,穿线管材及 U 型抱箍和固定支架、管接头等配件

均由中标方提供。电缆穿线应以镀锌钢管为主,局部采用防爆挠性金属软管(禁止现场使用

蛇皮管走线),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要分开敷设,且防爆挠性金属软管原则上每根不应超过

0.5 米。每根电缆起点、终点挂电缆标牌。防爆挠性金属软管与就地操作箱、推杆电动机接

线盒、镀锌钢管等结合部位,应安装金属材质的专用密封接头。

(4)如大量电缆集中敷设,应采用金属镀锌电缆桥架。

(5)电缆标牌材质、外形尺寸、标识方法等应与招标方现有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要求一

致,电气设备安装后需按照标准做防腐处理。

全封闭垂直升降环保型电动犁式卸料器采用 山西班姆德、上海德弘浩、洛阳益矿、象山

光明 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以唯一价计入总价,最终品牌由招标方确定。

3.4 落煤管系统

3.4.1 总的技术要求

(1)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2)所有设备均应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而不应有过度

的应力、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他问题,招标方欢迎投标方提供优于本技术协

议要求的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及部件。招标方不接受带有试制性质的部件。国家淘汰和

138

厂家换代的产品严禁采用。所有外购配套件必须选用优质、节能、成熟、先进的产品,并有

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3)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应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

公差配合。招标方不接受带有试制性质的部件。投标方应对外购部件及材料进行检验,并对

其质量负责。

(4)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部件应提供备用品,并能比较方

便地拆卸、更换和修理。

(5)所有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且应是新的和优质的,

并能满足当地环境条件的要求。外购配套件须选用优质、节能、先进的产品,并有生产许可

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重要部件需取得招标方认可。

(6)所使用的零件或组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

(7)外购材料及部件投标方应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负全责。

(8)全部钢材必须进行预处理,去掉轧制氧化、锈及异物,焊接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

有气孔、夹渣、焊瘤、裂纹等缺陷存在,以确保焊缝质量。主要焊缝应进行探伤检查。

(9)距设备外廓 1m 处实测噪声不得大于 75dB(A)。

(10)所有转运站均为封闭式。

(11)露天工作或外露的电动机、制动器、电气元件、设备等均应设置防护,防护棚、

箱、罩等应为不锈钢材质,设置的防雨罩应便于拆卸。户外安装的电动机应用防结露措施。

所有外露的电器设备及元件在当地特定工作环境下均应考虑防水、防雨、防尘、防高潮湿、

防高盐雾等措施。电气设备的绝缘保护等级:室外电动机 IP56,室内电动机 IP55,室外配电

盘 IP56,室内配电盘 IP55。

(12)所有物料转运装置均自带支架、支腿、支座、吊架、跨越梯、检查门等,检查门

不得漏粉,在提资图中应给出支架、支腿、支座、吊架、跨越梯埋件的载荷、尺寸、位置。

有检修要求的设备,需提供检修平台。

(13)控制粉尘浓度要求:落煤管投入运行后,在不开启常规除尘器(如布袋除尘器、干

雾抑尘系统等)输煤过程中总体粉尘含量符合《火电厂劳动卫生环境监测标准》,控制在

4mg/m3,呼吸性粉尘含量控制在 2.5mg/m3 以下。

(14)转运点落煤管系统须保证系统实际输送能力。

(15)为保证带式输送机运行时最大跑偏量不得超过带宽的 3%,保证不发生偏载跑偏,

落煤管系统设计需要确保落料点对中。

139

(16)带式输送机基本参数一览表:

(17)所有带式输送机带宽均为 1200mm,带速均为 2.8m/s,出力均为 1100t/h。

(18)各转运点落料点高差及落煤管数量:

序号

建筑物

名称

给料皮带

名称

给料皮带规格

受料皮带名称

受料皮带规格

落料高差(单落料

点)(m)

落料管

数量

(根)

备注

1

原厂 1号转运站

C-1D

B=1200mm

原有 C-2AB

B=1200mm

3

2

含接料托板

原有 C-2B

B=1200mm

原有 C-6A 及 C-6B

B=1200mm

2

3

其中 1 个落料点为双侧

犁煤器

2

原厂 2号转运站

C-6B

B=1200mm

原有 C-3AB

B=1200mm

3

2

含接料托板

原 C-3AB

B=1200mm

AB 滚轴筛上接口

/

3

2

AB 滚轴筛上物料出口

/

AB 破碎机进料接口

/

4

2

AB 破碎机出料口

/

原 C-4AB

B=1200mm

5

2

AB 滚轴筛下物料出口

/

AB 缓冲滚筒

B=1200mm

4

2

3

原碎煤机室

AB 缓冲滚筒

原 C-4AB

B=1200mm

4

2

4

T-4 转运站

C-5AB

B=1200mm

C-7AB

B=1200mm

4.5

2

5

T-5 转运站

C-7AB

B=1200mm

C-7AB

B=1200mm

4.5

2

备注

1)落煤管最终数量及落差以设计院最终施工布置图为准。投标方应承诺不因局部调整提出加价要求。2)落煤管流通面积不得小于 3.6.2.2 中参考尺寸面积。

(19)所有橡胶制品采用阻燃材料。

(20)外露的转动部件均应设置防护罩,且应便于拆卸。人员易于达到的运动部位应设

置防护栏,但不得妨碍维修工作。所有外露的电气设备及元件均应有防护、防水、防尘、防

潮等设施。

(21)落煤管(法兰)之间的密封无论采用任何密封形式,密封材料均由投标方提供。

140

(22)投标方需提供就地控制柜,具有就地手动和远方程序控制起停的操作功能。就地

控制柜至设备的电缆、电缆套管及防爆软管都由投标方提供。

(23)其中碎煤机室落煤管涉及与原有联络带式输送机连接部分,投标方需负责完

成对原有联络带式输送机相关接口的尺寸数据测量,以便完成碎煤机室落煤管的相关设

计。

3.4.2 设备结构及性能要求

(1)所有落煤管、落煤斗的设计要求保证所有落料点和胶带对中,运行期间不能发生落

料点不正常现象。

(2)落煤管、落煤斗设计应按照《运煤部件典型设计选用手册》(D-YM96)标准生产,

其他非标落煤管参考《运煤部件典型设计选用手册》(D-YM96)标准生产。

(3)落煤管、落煤斗非冲击和非磨损面采用 10mm 厚 Q235 材料,冲击面和过流面衬板采

用碳化铬双金属耐磨复合钢板,耐磨钢板为 10mm 的 Q235 普通钢板上面复合 12mm 厚度的高铬

合金材料,采用整面堆焊方式,复合板表面硬度为 HRC≥60,含铬量超过 35%以上,含碳量

3%以上,堆焊耐磨层表面光滑、平整并含有 MnSiCrNiMo 等元素。落煤管材料的选择要求保证

使用寿命 5 年以上;期间不发生溜落煤管损破漏泄煤现象;耐磨复合钢板表面要求光滑平

整,确保不发生挂料堵煤现象。

(4)包含有非冲击面的落煤管段,非冲击面的宽度不大于该段落煤管断面周长的 25%,

投标方在供货清单中填写各转运站总重量,最终施工图的计算重量不小于该重量。

(5)各型落煤管、落煤斗所有的施焊区域在焊接前均需经清洁处理。主要角焊缝应采用

自动或半自动焊的方法完成,保证具有足够的熔深,并不得出现夹渣、气孔、裂纹等焊接缺

陷。焊缝坡口和外形尺寸应符合 GB985,GB986,GB10854 的规定。应按等强度的原则选用焊

条,且在大批量使用前需进行工艺性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所有焊接件焊后的残余应

力应进行消除。

(6)落煤管两侧要求深入导料槽内侧,要充分估计煤流的高度设计。

(7)对落煤管中长期承受冲击的约 20%部位的设计要充分考虑更换的方便性,投标厂家

在投标文件中要充分体现出来;投标厂家也可以结合方案的设计特点对材料的使用做局部的

加厚调整。

(8)落煤管应采取如设置吊杆等适当的措施,以保障落煤管布置稳定可靠,检修方便,

141

提供需要预埋的预埋件位置及相关载荷情况资料。

(9)落煤管法兰采用 63

636 角钢或 50505 角钢制作,法兰间配置密封用工业橡胶板

(δ=3~4mm),工业橡胶板随落煤管供货。落煤管与其他设备间应有防止煤尘外逸的措施。

落煤管在制作时,其实际总长(高)度应在图中所注理论尺寸基础上考虑工业橡胶板厚度。

(10)落煤管最下方一节非煤流冲刷面管壁上应开置 500×500mm 的检查门。检查门采用

单侧双铰链双开门设计,铰链转轴采用可插拨销,插拨销用铁链链接在检查门外侧,门采用

“π”形结构,内嵌“D”形密封条。

(11)每件落煤管(斗)及支吊架在供货时应在落煤管上注明其安装地点、总长度。

(12)落煤管锁气装置(共 4 套锁气装置,T-4 及 T-5 转运站 4 个落料点各设置 1 台)的设

计应能保证物料的汇集输送,结合落差的大小设置锁气系统和缓冲物料冲击系统,挡板设计

生产必须选用耐磨材料,标准高于落煤管耐磨要求且不能脱落。

(13)所有落煤管、落煤斗、支吊架等部件的设计及安装必须满足现有预留孔洞要求,

不得与既有土建基础发生干涉。

(14)落煤管上下口为法兰连接,法兰连接为螺栓等紧固件。紧固件标准:GB/T5781;

GB/T41;GB/T93。

(15)支吊架必须采用型钢,不能用其他钢材代替,钢材型号不低于 Q235B。

(16)密封用钢板采用 6mm 厚钢板,材质为 Q235B,密封用钢板用于设备与楼板孔洞之间

的密封,密封用钢板用在转运站、碎煤机室、采样间、煤仓间等所有需要密封的位置,密封

位置需密封严格并承载 200kg 人员或物件,需要设置加劲肋的必须设置。

142

3.6 通用设备品牌及分包外购清单

143

序号

设 备

品 牌

备注

天津蒂普拓普;

上海孚乐率

1

传动滚筒陶瓷包胶

河南迪赛斯帝

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国际品

牌产品

厦门力祺、

郑州泰成

湖北升泰

2

全封闭导料槽

象山光明

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

山东瑞格曼

厦门珀挺

3

缓冲床

厦门三烨

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

山东瑞格曼

厦门珀挺

4

清扫器

厦门三烨

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

Flender

Sew

5

减速机

Rossi

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国际品

牌产品

北京博普

上海精基

6

蛇簧联轴器

北京东驰

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

7

液力耦合器

广州液力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

144

大连液力机械有限公司

广东中兴液力传动有限公司

湘潭电机;

上海电机;

8

高压电动机

东方电机

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

山西班姆德

上海德弘浩

洛阳益矿

9

全封闭环保型垂直升降犁式卸料器

象山光明

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

佳木斯电机

上海电机

11

低压电动机

湘潭电机

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

NSK

SKF

12

电机轴承

FAG

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

魏德米勒

菲尼克斯

13

端子

万可

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

远东

中天

14

电缆

上上

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

无锡市恒源电讯电器有限公司

泰州东弘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5

速度、跑偏、堵煤、料流、拉绳、皮带撕裂装置

江苏新允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

145

SENSORTRONICS

EMC

16

皮带秤称重传感器

LAUMAS

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

EMC

P+F

17

皮带秤测速传感器

Hengstler

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

徐州依科

三原称重,

18

高精度阵列式电子皮带秤及自动挂码校验装置

北京奥特曼克

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

已经明确唯一分包商或品牌的,投标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确定分包商或品牌,并在分包商

确定后 3 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方。

146

附表/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本表规定了本次招标设备的主要供货范围,将作为评标过程中评价供货范围的依据。

2、投标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应满足招标方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

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在技术协议中涉及的供货要求

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方应补充供货。

3、投标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下表范围:(本表所列为设备原则性供货范围,未列支设备零

部件明细,投标方应按照该表格形式列支各设备的供货范围(包含各零部件明细),且投标

方最终的供货范围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二卷 第五章 通用部分及专用部分要求)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带式输送机及其附件部分

1

C-1D

B=1200mm v=2.5m/s Q=1000t/h

1

含叶轮给煤机轨道2 根

2

C-6B

B=1200mm v=2.8m/s Q=1100t/h

1

3

C-7AB

B=1200mm v=2.8m/s Q=1100t/h

2

4

C-8AB

B=1200mm v=2.8m/sQ=1100t/h

2

5

C-2A 改造

B=1200mm v=2.8m/sQ=1100t/h

1

相关内容及要求见表 3.1.1新增及改造部分带式输送机参数表及专用技术要求部分

6

C-2B 改造

B=1200mm v=2.8m/sQ=1100t/h

1

相关内容及要求见表 3.1.1新增及改造部分带

147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式输送机参数表及专用技术要求部分

7

原 C-3AB

改造

B=1200mm v=2.8m/sQ=1100t/h

2

相关内容及要求见表 3.1.1新增及改造部分带式输送机参数表及专用技术要求部分

8

C-4AB 改造

B=1200mm v=2.8m/sQ=1100t/h

2

相关内容及要求见表 3.1.1新增及改造部分带式输送机参数表及专用技术要求部分

9

C-5AB 改造

B=1200mm v=2.8m/sQ=1100t/h

2

相关内容及要求见表 3.1.1新增及改造部分带式输送机参数表及专用技术要求部分

10

C-6A 改造

B=1200mm v=2.8m/sQ=1100t/h

2

相关内容及要求见表 3.1.1新增及改造部分带式输送机参数表及专用技术要求部分

阵列式高精度电子皮带秤及自动挂码校验装置

适应带宽1200mm,出力

1100t/h,

精度

0.2%

2

含自动挂码校验装置

148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环保型垂直升降电动双侧犁式卸料器及锁气漏斗

适应带宽1200mm

12

电动双侧犁式卸料器及锁气漏斗

适应带宽1200mm

1

两工位头部伸缩装置

适应带宽1200mm

1

三工位头部伸缩装置

适应带宽1200mm

1

落煤管、衬板及其支吊架等

5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备品备件数量应满足项目验收前消耗量,不足部分,由投标方无偿补充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1

拉绳开关

2

2

跑偏开关

2

3

料流开关

2

4

堵煤开关

2

5

速度传感器

1

6

撕裂传感器

1

光电传感器、感知器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49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50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投标方应填写下列规范表,但不限于此(需添加的技术参数在表后添加)

输送机编号

单位

……

输送机运输量

t/h

胶带宽度

mm

胶带速度

m/s

水平长度

m

倾斜角度

°

提升高度

m

凸弧半径

m

凹弧半径

m

151

理论中心高

mm

总质量

T

2 电动机

型号

电压

v

功率

kw

转速

r/min

数量

制造商

3 减速器

型号

机械功率

kw

热功率

kw

速比

数量

制造商

4 拉紧装置

拉紧方式

拉紧行程

mm

数量

张紧力

KN

配重质量

kg

5 滚筒

5.1 驱动滚筒

直径

mm

轴头直径

mm

轴承类型/尺寸

mm

许用张力

kN

许用扭矩

Nm

152

胶面层厚度

mm

胶面层硬度

邵尔 A

胶面层类型

数量

5.2 尾部滚筒

直径

mm

轴承型号

许用张力

kN

胶面层厚度

mm

胶面层硬度

邵尔 A

胶面层类型

数量

5.3 改向滚筒

直径

mm

轴承类型/尺寸

mm

许用张力

kN

胶面层厚度

mm

胶面层硬度

邵氏

胶面层类型

数量

6 托辊

6.1 槽型托辊

型号

直径

mm

槽角

°

最大布置间距

mm

数量

6.2 缓冲托辊

型号

153

直径

mm

槽角

°

最大布置间距

mm

数量

6.3 过渡托辊

型号

托辊直径

mm

槽角

°

最大布置间距

mm

数量

6.4 上调心托辊

型号

直径

mm

槽角

°

最大布置间距

mm

数量

6.5 平行托辊

型号

直径

mm

最大布置间距

mm

数量

6.6 下调心托辊

型号

直径

mm

最大布置间距

mm

数量

6.7 清扫托辊

型号

直径

mm

154

最大布置间距

mm

数量

7、逆止器

8、制动器

型号

数量

9、联轴器

9.1 高速端联轴器

类型

型号

传递功率范围

KW

数量

制造商

9.2 低速端联轴器

类型

型号

ZL11

ZL10

许用扭矩

KN.m

40

31.5

数量

1

2

制造商

10 清扫器

10.1 工作面清扫器

型号

数量

制造商

10.2 非工作面清扫器

型号

数量

制造商

9 导料槽

155

每节导料槽长度

mm

导料槽高度

mm

防溢裙板形式

防溢裙板材料

数量

M

前段

中段

后段

弹性密封防溢裙板

M

10 头部护罩

护罩高度

mm

护罩材料

11 头部漏斗

漏斗高度

mm

漏斗衬板材料

数量

12 支架(各种支架支

腿、支座吊架等)质量

kg

13 防护设施(各种护

罩、护栏、护栅等)

重量

kg

注:以上参数数量均是单台皮带机数量。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56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

满足即应列出

)。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

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运

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名称

部件产地

备注

157

(一)

技术附表: 推荐的短名单清单

附表: 推荐的短名单清单

序号 名称

型 号 和 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15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59

(黑龙江公司)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1X660MW 超超临界热

电联产项目带式输送机设备(二次)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60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61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黑龙江公司)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1X660MW 超超临界热电

联产项目带式输送机设备(二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

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162

址: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163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月 日

164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165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166

……

月 日

167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68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

标,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

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天日历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

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

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

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

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

任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169

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70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71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72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73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74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75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76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请逐项说明:投标方案中采用哪些设备、材料或使用的技术是国产化产品,

哪些是进口产品,同时明确是否具备可替代性。

序号

名称

国产化/进口产品

是否可替代

1

2

……

177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

务部分的响应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

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

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

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

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

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178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

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

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179

(黑龙江公司)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1X660MW 超超临界热

电联产项目带式输送机设备(二次)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80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81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82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83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84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85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86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87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

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

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技术偏差表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

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1、带式输送机整机额定出力: (t/h)

2、电动机功率: (kw)

3、减速机功率: (kw)

,速比:

4、滚筒张力: (KN)

5、缓冲床使用寿命:

6、保护装置配置: (简要描述,如防跑偏装置、防撕裂装置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4

钢结构材质

钢结构材质: (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5

供货范围

(一)供货范围完整性:

(二)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1. 2. 3.

(三)分包及外购部件情况:1. 2. 3. (简要描述设备分包及外购部件情况)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6

技术资料交付进度

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7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针对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各个方面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188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89

(黑龙江公司)大唐哈尔滨第一热电厂 1X660MW 超超临界热

电联产项目带式输送机设备(二次)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90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91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

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13%)

备注

设备价格

随机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技术服务费

运杂费

改造部分涉及的旧设备拆除及改造后设备安装由招标单位另行委托,改造设备的往

返运费由投标方负

责。

192

合计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193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中应列举所有设备部件并报价(包含国内分包与

外购部件和进口部件),同时在

1.2.2.1.1 和 1.2.2.1.2 中列明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

和进口部件的费用,不重复计算(即总报价为

1.2.2.1、1.2.2.2、1.2.2.3、1.2.2.4

之和)

1.2.2.1.1 其中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1.2 其中进口部件价格表

194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2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3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4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总价

195

(每人日)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合计

1.2.2.5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投标人名称:

_____ (盖单位

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 _月_ _ 日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