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煤电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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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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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WEME-202603JLERFGS-W003

(吉林公司)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

2×660MW 煤电项目烟风煤粉管道风门

招标文件

招标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第二热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2026 年 2 月

1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3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价格机制优选法】

................................................................................................................52

1 评标办法 ..............................................................................................................................58

2 评审标准 ..............................................................................................................................58

2.1 初步评审标准 ..............................................................................................................58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58

3 评审程序 ..............................................................................................................................58

3.1 初步评审 .....................................................................................................................58

3.2 详细评审 .....................................................................................................................59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9

3.4 评标结果 .....................................................................................................................6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1

1 评标办法 ..............................................................................................................................62

2 评审标准 ..............................................................................................................................62

2.1 初步评审标准 ..............................................................................................................62

3 评审程序 ..............................................................................................................................62

3.1 初步评审 .....................................................................................................................63

3.2 详细评审 .....................................................................................................................63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63

3.4 评标结果 .....................................................................................................................6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4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5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6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吉林公司)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

烟风煤粉管道风门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大唐长春二热

“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招标人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

公司长春第二热电分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第二热电分公

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2:8。该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烟风煤粉管道风门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3JLERFGS-W003

2.2 建设地点: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镇循环经济产业园

2.3 建设规模:1320MW

2.4 建设工期:本项目 2025 年开工建设,2027 年投产

2.5 设备名称:烟风煤粉管道风门

2.6 数 量:锅炉烟风系统隔离们、调节门、关断门、插板门、逆止门

等共计

122 套,煤粉管道可调缩孔器 48 套。

2.7 技术规格:风门应操作灵活、可靠和方便,各接合处应无漏气、松动

现象。每台风门组装后必须在厂内做整体冷态启闭性能试验(包括驱动装置)

保证各转动部件运动灵活。风门执行机构与门框的连接支架和安装支架(若需

要)均由投标人设计、供货。各挡板式隔离门的出轴方向满足本技术规据招标

人要求进行调整,设备价格不变。烟道内的风门挡板需考虑防磨、防腐措施。

风门在断电情况下可手动启闭。本项目部分风门下方设置支架,投标人应确保

风门有足够的强度,保证风门不发生变形和卡涩。

2.8 招标范围: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锅炉烟风系统

隔离们、调节门、关断门、插板门、逆止门等共计

122 套,煤粉管道可调缩孔

9

48 套,本工程所有风门的执行机构(手动、电动或气动(原厂减速箱、含气

缸、控制柜、行程开关等)

,执行机构与风门轴之间的连杆等,均由投标人设

计供货。

2.9 交货地点:德惠市米沙子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

” 2×660MW 煤电项目施工现场

2.10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具备交货条件,具体交付期以招标人通知

为准。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10 年内(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至少具有 2 个新建(扩建)660MW 及以上容量机组项目配套

的锅炉烟风煤粉管道风门供货且运行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

10

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1)合同首

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

内容页。(

2)运行证明材料:用户证明/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其他能证

明运行的材料,用户证明须有合同最终用户的盖章”运行时间按照运行证明材料

开具的时间至投标截止日为止,若运行证明材料未注明运行时间,则以材料开具

日期为准进行计算

)。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

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

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03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1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本项目开标采用远程视频方式,供应商以会议号登录方式进

入会议(登录时请修改用户名,入会后保持麦克关闭,不允许使用共享功能,以

免影响开标演示),腾讯视频会议号:

446-665-674,会议密码:0317,(腾讯会

议软件下载地址:

https://meeting.tencent.com/)(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标 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第二热电分公司

址: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米沙子镇政府综合服务楼(后楼)307 房间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乐岛路

96 号

邮编:

110166

联系人:李利明

12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liliming@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80420 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送达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乐岛路

96 号

送达邮编:

110166

送达联系人:李利明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

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

.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

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

.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

(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

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

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

.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

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

.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

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

.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

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

均有约束力。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

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开始结

算中标服务费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余款,采用保函形式的中标单位交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或 2023 年至 2025

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应提供

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10 年(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10%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提供。虽然解密

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0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1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2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3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4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5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6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7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不含报价)、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8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29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0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

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

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1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32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33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34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35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评审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

……

37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0.5 分,加到满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0.5 分,

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烟风煤粉管道风门

50%

10%

40%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项目

评分标准

38

1

对招标文

件商务部

分的响应

性和投标

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

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

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

4

(含)

-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

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

2

(含)

-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

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

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

平均)

25

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得 25 分;

2000 万元≤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3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19 分;

其余得

17 分。

2.2

发明专利

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

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

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

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

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

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

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

(最近一

年)

15

流动比率≥

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39

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

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

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0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一)

结构特点

31

1

热风道风门门框、门

板(挡板)材质

6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5 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6 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0 分。

2

冷风道风门门框、门

板(挡板)材质

6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5 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6 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0 分。

3

烟道风门门框、门板(

挡板)材质

6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5 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6 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0 分。

4

风门轴材质

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4 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5 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0 分。

5

插板门、挡板门、调节门的框架与门板

(叶片)厚度

8

门板厚度,产品质量可靠,同向对比

各烟风门厚度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6<得分≤8)

良档(4<得分≤6

),一般档(0<得分≤4)。

(二)

技术指标

小计

34

1.

挡板式隔离门由全开

至全闭的动作时间

4

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0 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间最短者得 4 分,时间最长者得 2 分,中间者按插值法得分。

2

调节风门由全开至全

闭的动作时间

4

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0 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间最短者得 4 分,时间最长者得 2 分,中间者按插值法得分。

3

插板式隔绝门全行程

开关时间

4

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0 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间最短者得 4 分,时间最长者得 2 分,中间者按插值法得分。

4

运行时允许的最大

压力与最高温度

6

根据运行时允许的最大压力与最高温度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4<得分≤6),良档(2<得分≤4),一般档(0<得分≤2)

5

隔绝门的严密性

6

隔绝门严密不漏,密封件的耐温、防腐

、防磨性能等级,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4<得分≤6),良档(2 <得分≤4),一般档(0<得分≤2)

41

6

门轴密封设计的先进

性及使用寿命

10

根据门轴密封专题说明进行评价,其设计、措施可提升产品可靠性及适用性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4≤得分≤5)、良档(2≤得分<4)、一般档(0≤得分<2)。

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最长的得 5 分,使用寿命最短者得 1 分,中间者按插值法得分。

(四)

供货范围

小计 8

1

供货完整性

5

供货范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满分,每有一漏项扣 1 分,直至 0 分。

2

备品备件

3

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种类和数

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 分,优于要求加 1 分,

直至本项满分。

低于要求扣 1-2

分。

(五)

其他

小计

27

1

业绩

15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得 8 分,在此基础上,额外增加的有效业绩为已运行业绩加 2 分,为未运行业绩则加 1 分,业绩不重复计算(额外加分,按最高得分组合),最高得 15 分。

注:运行业绩要提供运行电厂的用户证明材料,用户证明必须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其他能证明的材料。

2

投标文件质量及响应

程度

7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4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0.25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0.5分;扣至0分为止。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3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0.1分,扣至1.5分为止。

3

交货进度

5

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0 分;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得 4 分,优于招标文件要

求得 5 分。

总计

100

42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43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4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45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47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48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49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50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对于“四新首台套”设备,必要时应委托科研总院或有资质

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设备的监造和性能验收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监造的范围、方式

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

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

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

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51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52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53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54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55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56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57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58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59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60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4.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61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XXXX

1.1.2.3 卖方:XXXX

1.1.13.1 工程:XXXX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XXXX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

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进行。

买方联系人:

卖 方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地 址 :

联 系 地 址 :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63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

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

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无。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

中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比例:1:7:1:1 支付方式:电汇或承兑汇票

3.2.2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日期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和相应经过财税

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

(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 1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给卖方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卖方应按照买方

要求返还预付款,同时应以买方支付预付款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支付预

付款占用期间的利息。如承包人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3 设备款的支付:按每台套设备分别付款。

3.2.3.1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进度款支付申请手续。买

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6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70%作为到货款。

1)设备监理签字的设备放行单(如存在设备监理)。

2)到货验收证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 100%,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4)其它单证(如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3.2.3.2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

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6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10%作为初步验收款

1)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64

3)其它单证(如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3.2.3.3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有以下 2 种方式,原则上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3.2.3.3 保函(保险)方式: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经招标人同意和确认的质量保证金

保函(保险)后,及时支付质量保证金的对应价款或剩余合同价款,质量保证金保函期限至合

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不设免赔额、免赔率。

2)3.2.3.3 现金方式: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

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6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

价款。

1)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其它单证(如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

,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

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

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

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

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

寄费用。

65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合同设

备交付后

6 个月内进行。

6.1.2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由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

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

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

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

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

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6.3.4.1 卖方保证其供应的插板门、挡板门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

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卖方保证根据本合同所交

付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的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

修的要求。

6.3.4.2 挡板门泄露每高于技术规范书要求 0.1%,扣罚合同款 1000 元/台,并由卖方限期

免费改造直至达标,插板门泄露每高于技术规范书要求

0.1%。扣罚合同款 2000 元/台,并由

卖方限期免费改造直至达标,此类考核不设上限。

6.3.4.3 设备在考核期间不应出现任何漏点。如因卖方原因出现漏点,由卖方限期改造完

毕,并每处渗漏点扣罚合同款

5000 元,此项考核不设上限。

66

6.3.4.4 设备在质保期内每发生因卖方原因造成一次机械/电气故障,扣罚合同款 5000 元。

6.3.4.5 供货每延迟一天扣除 5000 元合同价款。

6.3.4.6 由于设备质量引起的故障,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 48 小时内到现场处

理,每延迟

1 天,扣除 5000 元合同价款。

6.3.4.7 若所供产品因制造质量原因发生漏泄,发生漏泄三次以上,全部退货且买方有索

赔的权力。

6.3.4.8 如合同设备在保证期内发现属卖方责任的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要求等)

则该设备的保证期自前述缺陷修复完成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为一年。由买方在质保期内发现

的缺陷而提出的索赔要求在质保期后

30 日内仍然保持有效。

6.3.4.9 由于卖方不完全响应技术协议条款等行为造成影响工程进度的,所产生的一切损

失均由卖方承担。

6.3.4.10 设备到达现场后买方通知卖方 3 日内赴现场共同开箱验货,若卖方在限定的时间

内不来人或不书面通知,则买方有权自行开箱使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卖方承担。

6.3.4.11 设备运抵现场后,如发现卖方实际设备与卖方提供的用于买方施工图设计的技术

依据资料不一致,由卖方根据买方的施工图对设备进行调整或更换,直至与施工图完全一致为

止。自卖方设备运抵施工现场之日算起,至卖方完成设备的调整或更换为止,每一天卖方应向

买方支付设备总价

0.1%的违约金。

卖方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买方提供技术帮助,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达到各项经济

指标,由于卖方设计、制造等原因对买方造成损失的,由卖方承担相应损失。未达到一个违约

金计算单位的,按向上取整原则以一个计算单位核算违约金额。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

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

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

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

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

67

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

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

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

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

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合同设备进行修

理和更换的费用。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及时出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明文件。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签署结

清款支付函。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

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

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

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

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4 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

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10.1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

68

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0.2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缴纳方式:合同签订生效起 1 个月内以不可撤销、

见索即付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履约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整机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若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则履约保函

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

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

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

11.7 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

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

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

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

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

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69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不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4.4 买方有权监督卖方农民工工资发放及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情况,如果卖方或其分包单

位所负责的工程出现拖欠款项情况,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限期整改。

每发生一次农民工工资迟付、

聚众讨薪、骚乱滋事、停工罢工、上访等事件,对卖方按未及时足额支付的款项的

10%-30%

进行处罚。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

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等,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

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

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

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

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

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

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

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

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70

17.4 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执行增值税率为 13%。包括一切税金均由卖方承担。当国

家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买方、卖方双方约定以不含税合同价格作为基准,按照调整后

的增值税率调整合同价格。调整方式为:调整后合同价格=本合同含税价÷(

1+执行增值税

率)×(

1+调整后增值税率)。

17.5 如因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调整,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增值税专用发

票税率依据税收法规约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依据,不以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间为

准,如因卖方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开具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约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有

权拒绝接收和支付款项。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1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

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

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

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72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

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

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

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

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话:

年月日

73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74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75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76

第二卷 技术文件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77

1. 总则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烟风煤粉管道风门及执行机构设备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烟风煤粉管道风门及执行机构设备的技术参数、

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

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

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

以商务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

用部分为准。

1.1.8 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系统。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

须有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电厂标识系统编码符号。电厂标识系统编码采用GB/T50549-202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人。

1.1.9 三维设计要求投标人应无偿提供供货范围内设备本体及辅助系统的三维模型数据,三维模型数据应与

PDMS 12.1SP2 版软件兼容。有关三维模型要求如下:

(1)建模范围

投标人三维建模的范围涵盖供货的主体设备,以及投标人设计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附属支

撑结构、平台扶梯、全部管道系统和支吊装置、阀门管件、电缆桥架、电控盘柜及附属设备。

(2)建模内容投标人将建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设施、管道、结构建筑、阀门风门、桥架、盘柜等完

成三维数字化建模。投标人的三维建模工作不仅全面反映供货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而且精确的如实反映设备、设施的外观尺寸、摆放位置、接口定位、支撑结构和管道布置等。

(3)建模深度投标人在建模时主要是保证三维模型的外观尺寸与实际尺寸一致(设备内部详细结构可

以不建模),需要保温的以保温后的尺寸为准。结构不需要详细的节点设计,但可以示意节点区域。设备与管道的接口定位尺寸和规格准确。

(4)设备厂家提供三维模型格式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三维模型文件应满足 PDMS12.1SP2 版本直接读取而不需进行二次转换。如

各机组之间设备、管道、桥架盘柜及建构筑物存在差异,须分机组提供模型,并在模型中体现各机组的差异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格式要求

设备、管道、桥架采用 PDMS 平台建立模型;

78

设备、管道、桥架须提供 PDMS 导出的*.TXT 格式模型;设备管嘴、管道、桥架须提供对应的元件库(CATA)、等级库(SPEC),文件格式为

PDMS 导出的*.TXT 格式;提供的 CATA、SPEC,要求在其原名称前增加可直接标明厂家的前缀字符,前缀字符可自定义,例如:CATA 库原名称为“GD2016 标准元件库”,修改为“ABC-GD2016 标准元件库”。

建构筑物可采用 PDMS 平台建立模型,提供的模型为 PDMS 导出的*.TXT 格式模型;也可

采用其他的结构三维设计软件建立模型,提供*.sdnf 格式或*.std 格式,建构筑物模型应按照设计层次分别导出,分层原则参考所提供的图纸层次。

模型提交版次要求

模型提交建议按照参考设计版、施工图版提供,或按设计进度分次提供。

(5)模型属性要求

三维模型对象中的工程属性数据应完整。模型工程属性数据,可采用 excel 表格进行数据补充。对所有三维模型投标人应提供如

下表格,说明模型所属专业、所属系统、编码、中文名称、主要参数、建模依据。其中建模依据栏填写模型对应的 CAD 及 PDF 版图纸。

所属专业

所属系统

编码

中文名称

主要参数

建模依据

备注

1.2 标准和规范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

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

范,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

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D-LD2000

烟风煤粉管道零部件典型设计手册

GB/T700-2006 碳素结构钢GB/T1591-2008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220-2009 不锈钢棒材、钢材GB1804-2000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尺寸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 50660-2011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T 222-2006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30.1-2009

金属材料

洛氏硬度试验 第 1 部分:试验方法(A、B、C、D、E、F、G、H、

K、N、T 标尺)

GB/T 2970-2004 厚钢板超声波检验方法GB/T 324-2008 焊缝符号表示法GB/T 985.1-2008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79

GB/T 12603-

2005

金属热处理工艺分类及代号

GB/T 3323-2005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JB/T1615-91

锅炉油漆和包装技术条件

ISO8501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ANSI/IEEE 472 冲击电压承受能力导则(SWC)

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

ASME)

AWS-美国焊接学会IEEE-国际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标准ISA-美国仪表协会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ASTM-美国材料和测试学会

注:(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

标准。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

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

化,招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

2.1 电气技术规范2.1.1 对随设备配套的就地控制箱的要求

就地控制箱

(柜)要求(设备配套有具体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一般要求:a.投标方提供的控制箱(盘、柜)应满足 GB/T 725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7353《工业自动化仪表盘、台、柜、箱》。

b.投标方根据本工程图纸选有代表性的暗装箱、明装箱、配电柜生产样品,完后通知招

标人验收通过后,方可安装。

c.特殊工艺要求的设备配套盘箱柜应按照相应标准配置为防爆、防酸等类型产品。d.原则上《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53 中规定的 I 类、II 类负荷控制

箱要求采用一拖一控制,不能满足一拖一控制的控制箱内需设置双电源自动(针对

I 类负

荷)或手动(针对

II 类负荷)转换开关,DL/T 5153 中没有明确规定的由招标方确认负荷级

别,招标方为每个一控多

I 类、II 类负荷电控箱提供 2 路交流 380/220V 三相四线制电源。

电气设备一次元件应满足短路电流动热稳定的要求,就地箱

(柜)内电气设备一次元件应满

足短路电流动热稳定的要求,其中,动稳定电流有效值为

50kA,热稳定电流为 20kA(1s)。

2)就地控制柜(箱)结构要求a.就地控制柜(箱)、照明箱、检修箱箱体应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钢板厚度不小于

2mm。当在有爆炸危险环境中使用时,箱体应具有与该环境相匹配的防爆等级, 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和《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

b. 就地柜(箱)防护等级汽机房、锅炉房内为 IP54,户外、输煤系统、除灰系统及水泵

房为

IP56。

c.所有铜排(包括主母线、分支母线和接地母线)的材质要求具有高导电率和良好的延展

性,以避免折弯时产生裂痕。所有铜排(包括主母线、分支母线和接地母线)采用含铜率为

80

99.9%铜排,具有高导电率和良好的延展性。所有铜排本体镀锡,所有螺栓固定的主母线和分支母线接头镀银。所有铜排(包括主母线、分支母线和接地母线)裸露部分均应热塑套管,防止发生短路故障。

d.低温、室外或潮湿区域的控制箱(柜)内配有加热器及温控器,根据设定温度或凝露点

自动起停加热器。控制箱应有防进水、防雨淋的防雨顶罩措施。

控制箱内部如有发热设备,

应加装换热及通风过滤装置。控制箱柜电源负荷进出线电缆采用下进下出方式,箱接头连接。控制箱柜防雨顶罩设有向下呼吸孔。

e.盘柜及控制箱应为金属封闭型全焊接结构,并由特殊选择的精加工的光滑的钢板构成,

具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有一个平整的表面,应提供足够的刚度以防止振动和摇晃。

f.设备内端子板及元件安装横梁(或板)镀锌;控制箱内部的支柱和框架数目根据需要而

定,要保证有一个刚性结构,避免由于仪器的重量而产生挠曲。

g.设备内应设有接零铜排母线及接地铜排母线,设备内需要接地的设备及所有金属部分应

采用导线经端子接至接地铜排母线上。对外电缆联线均应通过端子排引接。

h.就地控制箱锁采用锌合金锁体,具体型号及样式设计联络会中确定i.控制箱铭牌内容由投标方与招标人共同确定,控制柜(箱)规格、铭牌型式、大小等技

术联络会中确定。

3)就地控制柜电气接线要求:a.控制柜(箱)内接线满足《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安装及验收规范》GB/T50976-2014 相

关要求。柜内各元件空间布置要合理,便于人员检修维护,如进、出线缆大,而塑壳断路器、空开端子小,应设母排将端子外引。

b.设备内导线应为聚乙烯阻燃线,绝缘电压至少为 600V。电线(缆)两端应根据接线图

打上永久性标志。导线应无损伤,导线的端头如采用压紧型针插式连接件,则连接紧密、完好。提供走线槽,以便于固定端子排的接线。

c.屏内导线截面:电流回路不应小于 4mm2;其它回路不应小于 1.5mm2。绝缘电压水平均

不应低于

600V。测量和控制电缆最小导体截面为 1.5 mm²。控制回路最小截面为 2.5mm²。进

入微机设备的电缆应采用对绞屏蔽电缆。

d.一根仪用互感器的电缆应只传输一相或一个三相的电压或电流值。如果同一个电压信号

用于不同的需要(如保护、测量、计量)应装设分离的小型断路器。互感器电压必须用独立的电缆传输。

e.电流、电压回路必须有公共屏蔽线。最大电压降不应超过 2%。仪用互感器电缆均为铜

芯。

f.设备内母线及电气一次配线应标明相别的颜色,A、B、C 相分别为黄、绿、红色。g.所有端子均应能满足截面不小于 6mm2 电缆接线的要求,所有端子均应具有隔板、编

号,提供完整的

I/O 清单,并预留 20%备用端子。每个端子只允许接一根导线。控制箱内

部交、直流端子排应分开布置,并有明显标识。

h.设备内铜排必须加装绝缘护套。i.就地控制箱内除了接线必须使用的端子排以外,还留有端子总数 20%的空端子排,以供

现场可能的接线修改使用。

j.就地控制箱至少应装有:①开-按钮;②关-按钮;③运行指示灯;④故障灯;⑤就地

/远方转换开关。

控制箱按钮配置防人员误触碰的防护罩,箱体与箱门设置软连接接地线并做好标识。4)电气设备内元器件选型要求a.设备内电气元器件配置应符合标书图纸的要求,设备内元器件(空气开关、断路器、交

流接触器、热继电器、按钮、转换开关、指示灯、插座等)必须具有国家

3C 认证。

81

b.设备内电气元器件(框架断路器、塑壳断路器、微型断路器、交流接触器、热继电

器、按钮、转换开关、指示灯、小继电器等)全部选用合资品牌产品,提供

3C 认证

c.PLC 及设备内一次、二次端子排采用合资品牌产品。

2.1.2 设计供货接口

1)投标方提供控制箱的,招标方仅提供 AC380V/220V 电源至设备就地控制箱,其余设

备的变配电及控制系统电源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供货设备涉及的电缆及敷设设计由投标方负责,并提供相应的槽盒、埋管等敷设的设计图纸和安装材料。

2)成套设备的进线电源电缆由招标方设计提供,投标方和招标方分界点在成套设备电源

进线接线端子处。连接投标方供货范围内设备之间(电缆两端均是供方供货的设备)的所有电缆,包括动力电缆、信号电缆、控制电缆,由投标方设计并供货。电动机内部接线与外部电缆进行连接的连接器应由投标方负责提供。

-下表格式提供(空格部分由投标方填写,技术联络会确定):

序号

始端设备编号

始端设备名称

终端设备编号

终端设备名称

备用芯

版本号

电缆编号

电缆型号

电缆规格(芯数

*截

面)

1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2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

3)全厂电缆选用铜芯,不允许有中间接头。中压动力电缆采用 ZC-YJY23-8.7/10 型,低

压动力电缆采用

ZC-YJY23-0.6/1 型,控制电缆采用 ZC-KYJYP23-0.45/0.75kV,计算机电缆

ZC-DJYJPYP23-0.3/0.5 型,变频电缆选用 ZC-BPYJYP23-0.6/1 型。

直流系统、

UPS、事故保安电源、应急照明、消防系统的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均采用

ZCN 类耐火电缆;进入计算机系统和继电保护装置的控制电缆采用屏蔽电缆。动力电缆最小截面

4mm²,控制电缆最小截面 1.5mm²。特殊用途的电缆选型应选用满足规范及使用工况的

要求。控制箱到就地设备经单独电缆保护管的电缆载流量不小于负荷额定电流的

1.25 倍,否

则电缆载流量应不小于负荷额定电流的

1.5 倍(考虑缆道降容)。

成套供货的设备电缆桥架采用热镀锌钢制桥架,保护管采用热镀锌钢管,电缆敷设镀锌

钢管与设备间采用金塑软管。

投标方成套动力控制箱或控制柜中所供电动机为

I 类电机或电机容量大于 45kW 时,应提

4~20mA 电流信号。所有电动机提供 3 付接触器常开常闭结点。

2.2 热控技术规范

2.2.1 投标人应负责设计和提供一套完整的测量仪表及各类安装材料等,保证烟风道风门的安全、可靠、经济,达到全自动运行,无人值班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所有构成系统完整性所需的仪表与控制设备及材料,如有遗漏,投标人应无偿补齐。2.2.2 烟风道风门控制采用分散控制系统(DCS)来完全对整个工艺系统进行监视与控制,DCS 系统由招标方供货。2.2.3 总的要求2.2.3.1 投标人应提供足够的资料以说明烟风道风门的控制要求、控制方式及联锁保护等方面的技术条件和数据。投标人有义务协助机组 DCS 厂商,对其设计的控制组态共同进行审核,确保DCS 控制功能的正确和完整。2.2.3.2 投标人应提供设备启动、停止、运行及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检测、控制、报警、联锁和保护的内容和要求,说明配供的检测控制设备的特性、功能、原理及调试、安装、使用的注意事项。并详细列出风门运行中各项参数的正常值、报警值、联锁和保护动作值。

82

2.2.3.3 投标人供货范围内所有需通过机组 DCS 来实现系统控制功能而必须提交的设计资料应分别为中文。2.2.3.4 投标人应对随系统提供的热工设备(元件),详细说明其规格、型号、安装地点、用途及制造厂家。特殊检测装置须提供安装使用说明书。2.2.3.5 投标人应提供风门仪表控制系统图纸,注明仪表编号、位置及仪表接头的结构形式,在交付制造之前须经招标方确认。2.2.3.6 随系统供货的热工一次元件的选型应和全厂的选型一致,并经招标方认可,且不发生合同费用变更问题。2.2.3.7 其它所需的模拟量接口信号应是 4~20mA 硬接线接口,投标人接受的模拟量信号有隔离功能,所有至 DCS 及电气控制回路的接点输出应为双刀双掷(DPDT)无源接点类型,接点容量(安培数)应至少满足如下要求:

230V AC

115VDC

230VDC

I - 接点闭合(感性回路)

5A

10A

5A

II- 连续带电

5A

5A

5A

III-接点分断

2.5A

2A

0.5A

2.2.3.8 投标人所供控制盘柜的外壳防护等级,室内应为 IP54,室外应为 IP65。盘柜的色标及安装在电子室的盘柜尺寸最终由招标方确定,不应发生合同费用变更问题。2.2.4 仪表和控制设备应具有较高的可用性、稳定性、可操性和可维护性,应满足控制功能的要求。。2.2.5 各种仪表和控制设备的项目清单,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型式、单位、数量、制造厂家及必要的说明等,供招投标双方讨论确认。2.2.6 投标人应负责配套供货的检测控制设备的定位、安装方式的设计,其安装附件、支撑件、连接件,至本体的导压管、阀门,本体接线盒至一次元件的导线也应配供。2.2.7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详细列出仪表使用地点和测量型式,控制系统的详细配置。2.2.8 招标方提供的控制电源为交流 380V�10%,220V±10%,50±2.5HZ。当投标人提供的控制设备和系统需其它等级电源时,投标人应自行提供电源变换设备以满足需要。2.2.9 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的就地箱柜或接线盒至就地设备的电缆由投标人供货,投标人配供控制电缆的截面要求不低于 1.5mm2。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3.1 备品备件3.1.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3.1.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附表 A.2 备品备件表。3.1.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3.1.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3.1.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3.1.6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 30 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附表所列备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3.2 专用工具3.2.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3.2.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附表 A.3 专用工具表中。3.2.3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3.2.4 所有专用工具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3.2.5 专用工具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83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4.1 概述4.1.1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第五章的规定的要求。4.1.2 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试验、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第五章的规定。4.2 工厂检验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4.2.3 投标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人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人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人。4.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4.3 设备监造4.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 DL/T 586《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和大唐集团制

〔2013〕28 号《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有关规定。4.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人

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人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 份。4.3.3 监造内容(具体内容招标人确定)

监造内容:

监造方式

序号

监造部套

监造内容

H

W

R

1

风门冷态调试

整体运行试验

2

风门门板

焊接及热处理

3

门框组件

剪切折弯拼装焊接

4

组装成型

风门整体组装

5

振动试验

6

噪声试验

注:

H 为停工待检,W 为现场见证,R 为文件见证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I 点—现场复查、抽检4.4 对投标人配合监造的要求

招标人为投标人提供以下方便:

4.4.1 提前 10 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投标人,监造项目和方式由投标人、招标人监造代表、招标人三方协商确定;4.4.2 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招标人有权通过投标人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人将提投标人便。

84

4.4.3 招标人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人有权提出意见,投标人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人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人均主动及时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擅自处理。4.5 性能验收试验4.5.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要求。4.5.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人现场。4.5.3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 168 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4.5.4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人组织实施,投标人、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参加。招标人委托经投标人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并编制试验报告。试验大纲由招标人提供,与投标人、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讨论后确定。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人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人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4.5.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a) 材料试验所用材料应根据有关标准做冲击试验、探伤试验、流体渗透试验。b) 工厂试验投标人通过试验,确保所提供的设备符合规范书中的要求。c) 现场试验

招标人将在投标人代表的指导下进行现场试验,以验证所提供的设备能满足指定的性能要

求。

检查系统响应特性以提供稳定运行的依据,而不造成设备停机,在各类辅助设备跳机

(闸)时能

自动调整负荷;对装置在增

/降负荷时的压力控制、温度控制、液位控制等的扰动,观察是否满足

调节质量的要求。4.5.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

技术规范标准和规范章节内容

4.5.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用的仪器、表计和工具由性能验收试验方(第三方)负责提供。一般仪器由国家法定单位标定,部分仪器现场标定。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人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人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4.5.8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投标人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招标人承

担;在投标人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于合同总价之中。4.5.9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4.5.9.1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委托的测试单位编写,共同签章确认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4.5.9.2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5.1 技术服务5.1.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格式)。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人要追加人·月·数,但招标人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现场服务计划表由投标人填写在附表 A.6 中。5.1.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5.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5.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85

5.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5.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5.1.2.5 投标人须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5.1.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5.1.3.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

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5.1.3.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5.1.3.3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5.1.3.4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5.1.4 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为投标人提供便

利,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5.2 培训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

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5.2.1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填写在附表 A.5 中。5.2.2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5.2.3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5.3 设计联络

为保证工程进度并能顺利开展工作,招标人、投标人双方根据需要组织设计联络会,解

决技术接口问题。具体次数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确定。联络会议题在会议召开前 1 周内确定。联络会召开地点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设在招标人或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现场。联络会议由招标人主持,会议所在地单位提供办公、交通、食宿等方便,费用各方自理。

每次设计联络会双方均应签署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

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设计联络会的会议纪要和合同的技术和商务文本发生矛盾,将以会议纪要为准,若前、后期的会议纪要发生矛盾,则应以后期的会议纪要为准。

设计联络计划表(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由双方商定)。

序号

次数

内容

时间

地点

人数

1

双方协商,满足工程需求

23

86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6.1 一般要求6.1.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6.1.3 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在 30天之内向招标人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清单 2 份,并经招标人确认,交付进度满足6.2 要求。6.1.4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6.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投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人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6.1.6 招标人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6.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炉 12 套,电子文本 2 套(可编辑)。6.1.8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6.1.9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6.1.10 投标人提供的图纸必须注明图纸用途及设计阶段,注明联系配合用图、设计用图,工程施工用图等。最终正式工程设计用图应图纸签署完全,加盖确认标记。6.1.11

所供工程施工设计用图和资料,除说明书等文字资料及附图等可采用白图及印刷资料

外,其它工程施工设计用图需采用蓝图。6.1.12

投标人分包的各类设备文件资料,由投标人负责搜集、审查、整理,合格后按规定数

量要求的有效版本(包括分包方随设备供货资料),提交给招标人。6.1.13 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按照《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

GB/T50549-2020)

执行,深度到元件级,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电厂标识系统编码。要求其深度至少应满足

DCS、PLC 控制的要求,对设备易损件应予编码。编码范围包

括投标人所供系统、设备、主要部件和构筑物等,由设计院统一协调。投标人在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试运及项目管理等各个环节使用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具体标识要求由设计院在以后的设计联络会上提出。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设备编码标识系统”对设备及其附件进行编码,并将设备本体编码标注在金属铭牌上。6.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6.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可自行细化)

要求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满足评标所需图纸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风门总图(包括外形、接口尺寸、安装要求等资料);

2)风门启闭力矩值;

3)电动执行机构相关设计资料;

4)气动执行机构相关设计资料。

E、安装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书中含:装配部件标准件型号和非标准件图号)。

6.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和图纸(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

87

投标人应及时提供满足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各设计阶段的资料和图纸,投标人提供的满

足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资料和图纸为每台设备 5 套(设计院 3 套,招标人 2 套),电子文件每台设备 3 套(设计院 2 套,招标人 1 套)。投标人在提供上述资料时必须印有“供初步设计用”或“施工图用”。包括但不限于:

(1)风门总图(应包括外形、接口尺寸、装配尺寸、安装要求等资料、检修所需

的空间尺寸);

(2)风门启闭力矩值;(3)电动/气动执行机构相关设计资料;(4)风门在全开状态下的阻力系数、风门在全关状态下的泄漏率,保证的漏风率

值;

(5)安装、运行、操作和维护说明(6)正式使用的规程、规范和标准的目录清单;(7)各部件或设备的合格证书;(8)各部件、设备主要用材的检验合格证书;(9)控制原理资料。

6.2.3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

/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6.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

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数据等。

3)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

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资料、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4)投标人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6.2.5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2)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检验、验收时所遵循的标准、规范和规定等清单。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

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

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5)专用工具使用说明及图纸。6)设备和备品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7.1 包装7.1.1 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7.1.2 大型薄壁结构部件出厂发运时,根据其结构的刚度及装卸要求,采取必要的包装加强措施,以保证部件不变形和损坏。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如受压部件、钢结构、护板等,在不影响运输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在厂内组装发运,以减少现场组装的工作量。7.1.3 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除特殊部件外(如管件等),遵照国家标准,使用坚固的箱子包装并注明起吊点。并根据不同货物的特性和要求,采取措施,如对设备进行妥善的油漆或其他

88

有效的防腐处理,以适应陆上运输条件和多次搬运装卸及长期露天堆放的需要,防止雨雪、受潮、生锈、腐蚀、受震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7.1.4 投标人所供技术规范书妥善地包装,能承受运输和多次搬运,并防止潮气和雨水的侵蚀。每个技术规范书邮包装有详细目录清单。7.1.5 为防止设备器材被窃或受腐蚀性物质、海水的损坏,如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不采用敞开的板条箱和类似包装。7.2 标志7.2.1 设备标志

1)每台设备、附属设备有固定铭牌,铭牌不易损坏,标志醒目,整齐、美观。2)重要部件根据图纸规定,在一定位置上用不褪色的油漆标注装配编号,使用材料和检

验合格的标志。7.2.2 包装标志

投标人供给的设备(无论装在箱内或成捆的散件)的包装,都标明合同号,主要设备名

称,部件名称和组装图上的部件位置号的标签不得损坏或丢失,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还标明“备品备件”和“工具”的字样。

包装箱编号在投标人统一给定的编号方式下进行编号。包装箱连续编号,而且在全部装运

的过程中,装箱编号的顺序始终是连贯的,并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地;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7.3 运输7.3.1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超过国家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它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遵守有关运输单位的规定。7.3.2 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发出 24 小时内,投标人应用传真或航空快信通知招标人。通知中指明设备名称、件数、件号、重量、合同号、货运单号、设备发出日期。7.3.3 超重件,投标人在发货前不迟于 30 天应以传真通知招标人发货大概日期。7.3.4 大部件情况表由投标人填写在附表 D 中。7.4 保管7.4.1 投标人提供所有设备、部件、材料等的保管方法的说明。7.4.2 投标人所用的每种防腐剂的质量、预期寿命、型号一致,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各种防腐剂清除步骤的完整资料。7.5 检验与验收7.5.1 包装箱外有两份装箱单,以便于设备、技术资料、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的管理和保管。所有设备附有下列规范书:

1)装箱单,其上注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制造厂;装箱数量;附件、备件名称及数

量;装箱日期。

2)原制造厂的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含检验、试验报告)、图纸及安装使用说明

书。

3)装箱单在装箱发运前以快件邮寄给招标人两份供现场验货,一份随箱。

7.5.2 设备到达现场后,投标人与招标人按商定的开箱检验办法,对照装箱单逐件清点,进行检查和验收。7.5.3 投标人扩散联营或外包生产的设备(部件)应写明生产厂家,投标人对厂家质量和交货进度负责。设备到达现场后,仍由投标人会同招标人进行检查和验收。

8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9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

1.1.1 一般要求

1.1.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

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1.1.1.2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应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

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

投标人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1.1.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炉所需。

1.1.1.4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

单。

1.1.1.5 投标人分别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免费)、运行一年、三年所需备品备件表(包

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在投标书附表 A.2 中给出具体清单(包括设备或备件的名称、

型号规格、图号、数量、生产厂家等)。

1.1.1.6 投标人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及外包件清单包括设备或备件的名称、型号规

格、图号、数量、生产厂家等,并在投标书附表 A.4 中给出,投标人提供三家及以上厂

家招标人选择。

1.1.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通用部分第 6 章节要求。

1.1.1.8 设备投运后一年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达现

场免费修理或更换。

1.1.1.9 对所有外购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厂家的技术资料,供招标人确认。

1.1.1.10 投标人提供特殊焊接所用的焊条,如铸铁焊接焊条。

1.1.1.11 所有以法兰为供货界限的,均包括反法兰、垫片及附件。

1.1.1.12 投标人应提供在装量 150%的润滑油、润滑脂。

1.2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投标人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人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

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投标人的设计和供货范围包括使所有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要求所必须的设备和零部件。对于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需但本技术协议中未明确投标人的设备或部件,一经发现,均由投标人负责免费供货。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至少包括并不限于:

(1)成套范围内各部件的附件

91

风门类设备本体均由投标人负责设计并供货。设备接口为法兰连接的,法兰、反法兰及

紧固件、垫片等均由投标人负责设计并供货。

(2)风门执行机构

所有风门的执行机构均由投标人设计并随风门整体供货,包括所有风门配套的手动、电

动或气动执行机构(含气缸、控制柜、行程开关等),以及执行机构与风门轴之间的连

杆,执行机构安装用材料等。

(3)安装在风门上的保温用金属钩钉;

(4)油漆(包括安装调试后的最后一道面漆)。

(5)设备所需的润滑用油及油脂(在装量的 150%)。

(6)备品备件。

(7)安装检修的专用工具。

1.3 供货范围清单

供货清单见附表 A(投标人填写,序号不可更改、删除,内容不足在序号最后自行顺延。)

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应满足招标人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

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人

应补充供货,且并不产生商务费用。

1.4 交货进度

交货进度见附录 D(投标人填写)。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本期规划建设 2×660MW 超超临

界一次再热燃煤湿冷抽凝供热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不堵死扩建条件。为配合深

度调峰,配套建设 4×50MW 电极锅炉。

2.1.1 厂址所在地

本工程厂址位于长春市德惠市米沙子镇西约 2.0km 处,厂址东侧约 100m 为太平村,约

1.00km 为京哈铁路;西南侧紧邻京哈路(G102)与京哈高速(G1)的联络线,东南隔路与吉林职

业技术学院相望;西侧约 2.0km 为京哈高速,约 1.5km 为京哈高速收费站,约 800m 为西五马

架,约 180m 为京哈高速铁路;北侧约 300m 为东五马架,约 550m 为吉林长龙钢铁有限公司,东

北约 1.0km 为米沙子镇。

92

厂址西侧紧邻京哈高速铁路,东侧邻京哈铁路,电厂铁路专用线拟自京哈线上的米沙子站接

出,向南进入厂区,铁路专用线长度约 2.5km。米沙子站现为四等站,位于德惠市米沙子镇。

京哈高速、京哈路、101 省道均在厂址附近通过,辅以城市规划道路和密集的县乡道路,形

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区域公路交通十分便利。

厂址东南侧约 24km 处有长春龙嘉机场。

厂址南侧有京哈路与京哈高速的联络线,东南侧有 035 乡道。进厂道路从南侧京哈路与京哈

高速的联络线引接。厂址东、西和北三面有规划的城市道路。

2.1.2 水文气象条件

2.1.2.1 水文条件

项目位于长春市德惠市米沙子镇西约 2.0km 处,厂址西侧、南侧均为乡道。厂址地势平坦。

厂址区域现为玉米地,厂址周边无较大河流,大雨时,雨水可顺利排出,该项目亦不受内涝洪水

影响;综上,本项目可不考虑水文因素影响。

2.1.2.2 一般气象参数统计

长春市气候总的特点是春季干旱多风,夏季温暖短促,秋季晴朗温差大,冬季严寒漫长,属

Ⅲ类严寒地区。极端最低气温-36.5℃,最大风速 31m/s,最大积雪深度

37cm,最大冻土深度

169cm。冬季主导风向为 SW,夏季主导风向为 SW,全年主导风向为 SW。

根据长春气象站 1951 年~2004 年实测资料,统计累年各气象特征值如下:

平均气压:

986.8hPa

平均气温:

5.6℃

平均最高气温:

11.3℃

平均最低气温:

0.6℃

极端最高气温:

38.0℃(1951 年 7 月 9 日)

极端最低气温:

-36.5℃(1970 年 1 月 4 日)

平均降水量:

599.4mm

1d 最大降水量:

130.4mm(1976 年 7 月 31 日)

24h 最大降水量:

137.1mm(1954 年~2004 年)

平均风速:

3.8m/s

最大风速:

31m/s

最大积雪深度:

37cm

最大冻土深度:

169cm(1954 年~2004 年)

长春气象站冬季主导风向为 SW,夏季主导风向为 SW,全年主导风向为 SW。

2.1.3 地质条件

93

厂址在大地构造上位于吉黑褶皱系九台长春凸起的东南部,新构造运动活动较弱,厂址附近

未发现全新世活动性断裂和不良地质作用,适宜建厂。

依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附录 F,场区标准冻结深度为 1.70m,

地基土为季节性冻土。

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及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拟建工程场地位于德惠市米沙子镇,该地段抗震设防烈度为 6 度,基本地震动峰

值加速度值为 0.05g,反应谱特征周期为 0.35s,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拟建工程场地类别为

Ⅱ类,场地土类型为中软土场地。

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 年版)第 4.1.1 条,综合考虑场地地

形、地貌和岩土工程特性,拟建场地属建筑抗震一般地段。

2.1.4 闭式循环冷却水和辅助蒸汽

1)闭式循环冷却水辅助机械设备冷却水采用闭式循环冷却水,水质为除盐水,闭式循环冷却水的平均温度

25℃,设计温度 38℃,设计压力 1.0MPa(暂定)。

2)辅助蒸汽防爆蒸汽汽源压力 0.5~1.0MPa.g,汽源温度 350~370℃,减温减压后≤200℃。

2.1.5 厂用电系统电压

2.1.5.1 高压厂用电系统:

高压厂用电电压等级为 10kV 一级,3 相,50Hz,额定值 200kW 及以上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

10kV。

2.1.5.2 低压厂用电系统:

低压厂用电系统(包括保安电源)为 380V 三相四线制、50Hz;额定值 200kW 以下的电动机

额定电压为 380V,交流控制电压为单相 220V。

直流控制电源:DC110V,来自蓄电池系统,电压变化范围从 93.5V 到 121V。

直流动力电源:DC 220V,来自 220V 蓄电池组,电压变化范围从 192V 到 248V。

2.1.5.3 设备照明和维修电压:

设备照明采用单独的 400/230V 电源供电;检修插座电源额定电压为 380V、三相、50Hz;单

相 220V。

2.1.6 压缩空气系统

动力气源为仪用压缩空气,压力为 0.4~0.7MPa.g,至过滤减压器处气源压力不小于

0.4MPa.g。

2.1.7 工程计划进度

建设进度:本工程 2025 年 9 月 8 日正式开工建设,2027 年 9 月 30 日第一台机组建成投产,

2027 年 10 月 30 日第二台机组建成投产。

94

2.2 燃料特性

本期工程设计和校核煤种的煤质及灰成分分析见下表:

表 2.2-1 本期工程设计和校核煤种的煤质及灰成分分析

试验结果

检测项目

符号

单位

设计煤*

(C-23-1273)

校核煤*

(C-23-1274)

适用标准

全水分

Mar

%

33.5

36.3

空气干燥基水分

Mad

%

12.64

12.20

收到基灰分

Aar

%

15.68

13.44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Vdaf

%

46.49

46.54

GB/T212-2008

收到基碳

Car

%

36.87

36.08

收到基氧

Oar

%

10.04

10.21

收到基氢

Har

%

2.42

2.40

收到基氮

Nar

%

0.65

0.70

DL/T568-2013

全硫

St,ar

%

0.84

0.87

GB/T214-2007

收到基高位发热量

Qgr,v,ar

MJ/kg

14.54

14.31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v,ar MJ/kg

13.27

12.98

GB/T213-2008

哈氏可磨指数

HGI

/

45

38

GB/T2565-2014

煤灰熔融特征温度/变形温

DT

1190

1180

煤灰熔融特征温度/软化温

ST

1210

1190

煤灰熔融特征温度/半球温

HT

1220

1200

煤灰熔融特征温度/流动温

FT

1230

1220

GB/T219-2008

煤灰中二氧化硅

SiO2

%

53.56

53.62

煤灰中三氧化二铝

Al2O3

%

18.99

18.14

煤灰中三氧化二铁

Fe2O3

%

10.68

9.43

煤灰中氧化钙

CaO

%

5.47

6.58

煤灰中氧化镁

MgO

%

2.09

2.68

煤灰中氧化钠

Na2O

%

0.91

1.02

煤灰中氧化钾

K2O

%

1.74

1.70

煤灰中二氧化钛

TiO2

%

0.99

1.05

GB/T1574-2007DL/T1037-2016

95

煤灰中三氧化硫

SO3

%

4.75

5.10

煤灰中二氧化锰

MnO2

%

0.184

0.155

煤灰中五氧化二磷

P2O5

%

0.264

0.285

煤的冲刷磨损指数

Ke

/

1.0

0.7

DL/T465-2007

室温(℃) Ω·cm

7.14×108

8.70×109

80

Ω·cm

6.67×109

1.00×1010

100

Ω·cm

1.37×1010

1.47×1011

120

Ω·cm

8.55×1011

8.89×1011

150

Ω·cm

3.13×1012

3.30×1012

煤灰比电阻

180

Ω·cm

2.99×1012

3.23×1012

DL/T1287-2013

3. 专用技术要求

投标人应负责提供全新的、优质的、满足国家与行业标准、具有完整功能的烟风煤

粉管道风门及执行机构成套产品,包括风门、执行机构、配件及附属设备、以及其它成

套范围内的设备与部件。供货范围内的设备材料供应

(包括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和运

)、成套性能设计、启动调试、从施工到运行全过程的技术指导、施工质量监督和人员

培训等均包括在内。

3.1 风门主要设计参数和数量

3.1.1 本工程共 2 台炉,风门主要设计参数和数量见附表 C,表中按 2 台炉用量开

列。风门长度为设计值,投标人风门尺寸应与设计值相一致,如有不一致的需由招标人

进行确认。投标人提供的风门图纸须经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加工生产,风门应满足设计

院布置要求,如需调整不影响商务报价。

3.1.2 本工程所有风门的执行机构(手动、电动或气动(原厂减速箱、含气缸、控制

柜、行程开关等)),执行机构与风门轴之间的连杆等,均由投标人设计供货。

3.1.3 风门应操作灵活、可靠和方便。。各接合处应无漏气、松动现象。每台风门组装后必须

在厂内做整体冷态启闭性能试验(包括驱动装置),保证各转动部件运动灵活。

96

3.1.4 风门执行机构与门框的连接支架和安装支架(若需要)均由投标人设计、供货。

3.1.5 各挡板式隔离门的出轴方向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调整,设备价格不变。

3.1.6 烟道内的风门挡板需考虑防磨、防腐措施。

3.1.7 风门在断电情况下可手动启闭。

3.1.8 本项目部分风门下方设置支架,投标人应确保风门有足够的强度,保证风门不发生变形

和卡涩。

3.2 挡板式隔离门技术要求

3.2.1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按照 CE 标准设计、制造挡板式隔离门,

保证挡板式隔离门能长期、可靠地运行。风门的工作温度及工作压力详见

3.1。挡板式隔

离门由框架、叶片、前后支撑轴承和电动(手动)执行机构四部分组成。框架用

8mm 钢

板轧制焊接成形,叶片用

6~8mm 钢板轧制焊接成形,并根据设计计算加放 1~1.5mm 磨

损腐蚀余量,端轴材料为不锈钢,轴颈处用填料密封(填料采用石墨环

+耐高温陶瓷盘根

材质,并且可调节),挡板叶片轴采用外置式轴承,并充分考虑叶片重力及压力引起的

挠度变形,轴承和框架之间有足够的保温层安装尺寸且方便密封填料的更换。叶片之间

和叶片与框架之间用

0.5mm 不锈钢薄片防止泄露。轴承采用非油润滑的耐高温的调心轴

承。联动机构由摇臂、管夹、连杆等组成。

3.2.2 挡板式隔离门保证有较高的关闭严密性,电动全行程开关时间不大于 30 秒。3.2.3 挡板式隔离门应有较好的密封措施,在冷热状态下的内漏应小于 1.0%、外漏为

0,且启闭灵活。挡板式隔离门承压能力为 0.4MPa。介质温度大于 350℃隔离门应保证出现短时超温(温度

400℃,持续时间为半小时)情况下仍能可靠运行不损坏。

3.2.4 挡板式隔离门风门叶片(挡板)应采用流线型或直板型,以降低流动阻力,全

开状态下阻力系数小于

0.1。

3.2.5 挡板式隔离门要求采用机翼型挡板,叶片面板材质厚度不小于 6~8 mm,中间用

厚度

12mm 的钢板加强,以保证长尺寸挡板叶片挠度小。

3.2.6 挡板式隔离门采用钢结构门体,框架用厚度不小于 8mm 的钢板冲压成形,并采

用可靠的加强措施。

3.2.7 挡板式隔离门应有足够的刚度,当热胀冷缩时不变形,不卡涩。挡板式隔离门

一边尺寸大于或等于

2000mm,壳体必须用 Φ60×6 钢管作内支撑。壳体外部应用槽钢或

钢板加强。

3.2.8 挡板式隔离门的叶片之间及叶片与门框之间在接触处应用不锈钢片密封,不得

采用无弹性的硬接触。叶片间的联动件采用带锁紧螺母的紧固的螺丝接头装置,用以调

节各个挡板叶片。

97

3.2.9 在不影响挡板轴转动条件下,投标人应在烟道挡板门在气流流向进口方向设置

防止轴两端及密封片磨损的措施。

3.2.10 挡板式隔离门叶片轴选用不锈钢制造。每个叶片轴的轴头端面需有能表明单个

轴开关位置的钢印。

3.2.11 挡板式隔离门内部结构不应有积存尘粒的部位。3.2.12 轴承密封应严密,运转灵活,不易卡死。挡板式隔离门应采用非油润滑的耐

高温的调心轴承。外挂调心轴承设计需便于检修更换。投标人提供的挡板式隔离门采用

自调心自润滑双密封轴承。

3.2.13 挡板风门设计要考虑到温度的变化,其材质应按设计温度来选择,结构设计应

考虑必要的膨胀,在热胀冷缩情况下风门应开关灵活不卡死,并且不能有其它变形现

象。

3.2.14 挡板风门设计要防止长时间不操作后出现转动扭矩要求超出驱动装置能力的现

象。

3.2.15 用在烟道上的挡板门,其受含尘烟气冲刷的部分应为耐硫酸腐蚀和耐磨材料

_____(投标人填写),以保证其使用寿命。本工程除尘器前设置低温省煤器,除尘器后烟气温度为

86℃,烟道风门与烟气接触的部分应采用耐硫酸腐蚀及耐磨材料、不采用贴

面形式。除尘器后烟气挡板设计温度为

150℃,并且设计时要考虑到允许在 6 小时内有两

次共计

1 小时的烟气温度偏离到 350℃,在机组低负荷时,工作温度为 85℃。

3.2.16 挡板风门设计要做到风门框架在管道上不拆下的情况下任何一个或所有构件,

包括挡板叶片,可以很快、很容易地从框架上卸下来,这种装配与拆卸不需用氧割,挡

板在使用状态下,其外部构件应可维修,可更换。

3.2.17 投标人选用的材料在规定的流量条件下应具有良好的抗疲劳能力与抗磨损能

力。

3.2.18 投标人应尽量少采用与烟气流接触的螺母、螺栓。所有接触烟气流的螺母、螺

栓都要有防腐考虑。

3.2.19 投标人应对挡板框架等进行喷砂处理,并按要求涂刷底漆、面漆。3.2.20 挡板框架最薄弱部位受到的应力不得超过规定值。挡板框架折边要采用密封焊

接。吊耳在框架每只角上装一只,并做到挡板框架起吊时不发生扭曲或变形。

3.2.21 风门框架要有足够的设计强度,除了正常挡板承重件外,不需要在管道中另增

加肋板或支撑件。

3.2.22 为了对正挡板风门,并把挡板风门用螺栓固定到管道上,需在折边上钻孔,

孔心距不大于

900 毫米。

3.2.23 每只挡板都要提供临时装运、安装用的拉条,防止装运或安装时受力发生变

形,挡板不应有突出物焊在框架上,以免烟气流中的污物聚集在上面。叶片挡块应是叶

片联动机构的组成部分,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采用角钢或棒料焊到框架内部。

98

3.2.24 挡板叶片在结构上不用外肋或撑条,百叶挡板的叶片挠度应小于叶片长度的

1/720,且不应降低疲劳寿命,按系统最大静压与温度在叶片横截面上产生的力矩计算出的每个叶片组件的应力值(扭应力与弯曲应力都要加以考虑)不得超过钢结构设计规范

中规定的等级。设计叶片时要有消除叶片处于关闭位置时两边的温度差而引起翘曲的措

施。

3.2.25 挡板轴应使用耐腐蚀的材料:_____(投标人填写),传递全部的操作扭矩时

不超过剪切屈服应力的

33%。操作装置的失速扭矩不得超过剪切屈服应力的 45%。轴内

连接件强度应适当高于外连接件,全部紧固件与销轴都采用耐腐蚀材料:

_____(投标人

填写)。

3.2.26 挡板叶片轴组件的设计既要考虑最大允许应力又要限定最大差压下的挠度。设

计时应考虑挡板叶片与挡板轴之间,以及叶片轴组件与框架之间的差胀。轴设计时不应

采用中间支撑。

3.2.27 挡板轴的伸出长度应充分考虑保温层的厚度。3.2.28 挡板叶片活节连杆/操作连杆的设计要做到所需的操作力矩最小,防止后冲与

振动,并使力矩和操作力引起的挠曲最小。连杆应有足够强度和防松措施。

3.2.29 挡板连杆的布置与结构要使挡板扭矩引起的挠曲最小,所有的连杆构件材料应

符合温度和压力条件。

3.2.30 投标人应提供与挡板执行机构匹配的控制驱动连杆。风门执行机构传动连杆所

采用球形铰链需有润滑脂加注油嘴,传动拉杆连杆销轴应有可靠的传动(关节轴承)和

润滑方式,采用不锈钢销轴,防止长时锈蚀后连杆销轴转动卡涩,保证传动拉杆组无卡

涩。风门传动连杆与叶片轴配合处严禁满焊,需满足连杆备件的可更换性。

3.2.31 挡板叶片轴采用外置式轴承,其类型与设计要适合于尽量吸收叶片处于关闭位

置时因重量与压力引起的挠曲,避免产生不正常的磨损或变形。轴承安装位置与框架之

间有足够的距离,用来给风道保温。挡板轴承采用轴衬型无润滑低摩擦系数、抗腐蚀力

强的衬套轴承。

3.2.32 轴承寿命不小于 100,000 小时。3.2.33 关断挡板叶片边缘密封体采用不锈钢材料:_____(投标人填写),并用紧固

件固定到叶片边缘上,紧固件设计应考虑防脱落和磨损,挡板关闭时,边缘密封体要盖

住配合的叶片。密封材料正常使用情况下确保

10 年无损坏。

3.2.34 烟道挡板叶片应有不小于 1.5 毫米的磨损腐蚀余量。3.2.35 风道挡板叶片应有不小于 1.0 毫米的磨损腐蚀余量。3.2.36 风门还应配备手动操作用的齿轮传动手轮,当风门电动或气动操作装置不能操

作时,使用手轮。手轮大小要选恰当,做到任何位置上操作风门需用在手轮轮缘上的力

最大不超过

140 牛顿。用手轮操作过程中,操作机构要脱开。

99

3.2.37 挡板式隔离门接口法兰尺寸(内径)比风道外壁尺寸大 4mm。所有的反法兰

及连接件由制造厂配供(包括所有法兰附件)。接口法兰型号的选择应根据接口尺寸充

分保证法兰的刚度。

3.2.38 挡板式隔离门安装时,叶片处于水平位置。如叶片处于垂直位置,投标人应

免费提供止推轴承,以防止叶片在使用过程中下垂,影响开闭和增加漏风率。

3.2.39 挡板式隔离门的开、关及开度具有外部可视化指示器(外部指示器采用不锈

钢制作,并且采用腐蚀刻画工艺制作,开关用绿色和红色区分表示,并有明确的开关到

位指示)。轴端有永久性挡板位置指示。

3.2.40 原则上风门执行机构直接安装在风门上,对于介质温度大于 300℃的电动调节型

挡板门

,电动执行机构不直接安装在风门上,应采用长连杆与挡板门连接。整体交货,即可

以在现场直接进行安装而不需要预组装。

3.2.41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在投标书中详细列出隔离门主要部件(挡

板、门体、门轴、连杆、密封材料)材质、规格,材质不低于下表所列。

风道的风门:

序号

部位

牌号

设计温度

材料性能

1

风叶

Q355B

350℃

2

SUS316L

350℃

3

框架

Q355B

350℃

4

风叶

Q235B

350℃

5

06Cr19Ni10

350℃

6

框架

Q235B

350℃

7

密封片

SUS316L

烟道风门:

序号

部位

牌号

设计温度

材料性能

1

风叶

Q355B

2

SUS316L

3

框架

Q355B

4

密封片

SUS316L

3.2.42 挡板采用耐高温的自润滑调心轴承。

3.2.43 挡板式隔离门允许平面翻转 180°安装。

3.2.44 风门叶片轴穿风门壳体处,壳体上的开孔应通过机加工车削制作,且壳体上的孔径与叶片

轴之间的间隙不大于

1mm,以保证穿轴处漏风量最小,且应保证轴运行中不卡涩。风门叶片轴填料函

100

所使用盘根应采用耐高温陶瓷盘根,填料函壁厚不低于

10mm,填料函与叶片轴保持高同心度,同心

度不大于

0.5mm,填料函压盖厚度不低于 10mm,调料函深度满足可以加装至少 10~15 圈盘根。填料

函及填料函压盖必须为机加工车削制作。

3.2.45 矩形烟风道挡板门,要求单个叶片宽度不大于挡板门厚度。

3.3 挡板式调节门技术要求

3.3.1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按照 CE 标准设计、制造挡板式调节门,保证挡板式调节

门能长期、可靠地运行。风门的工作温度及工作压力详见

3.1。挡板式调节门由框架、叶片、前后支

承轴承和电动(气动、手动)执行机构四部分组成。框架用

8mm 钢板轧制焊接成形,叶片用 6~8mm

钢板轧制焊接成形,并根据设计计算加放

1~1.5mm 磨损腐蚀余量,端轴材料为不锈钢,轴颈处用填

料密封,挡板叶片轴采用外置式轴承,并充分考虑叶片重力及压力引起的挠度变形,轴承和框架之间

有足够的保温层安装尺寸且方便密封填料的更换。轴承采用非油润滑的耐高温的调心轴承。联动机构

由摇臂、管夹、连杆等组成。

3.3.2 挡板式调节门应保证在工作条件下,转动、启闭灵活,无卡涩现象,并具有良好的调节特

性,电动全行程开关时间不大于

15 秒。

3.3.3 挡板式调节门结构设计轻巧,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挡板式调节门的轴封装置应保证在

工作条件下严密不漏,在冷热状态下的内漏应小于

1.0%、外漏为 0,检修方便。挡板式调节门的承压

能力为

0.4MPa。介质温度大于 350℃调节门应保证出现短时超温(温度 400℃,持续时间为半小时)

情况下仍能可靠运行不损坏。

3.3.4 调节性能要求:0~100%线性调节,0~100%全程调节时间<15 秒。

3.3.5 挡板式调节门采用钢结构门体,框架用厚度不小于 8mm 的钢板冲压成形,并采用可靠的加

强措施。

3.3.6 挡板式调节门要求采用机翼型挡板,叶片面板材质厚度不小于 6~8 mm,中间用厚度 12mm

的钢板加强,以保证长尺寸挡板叶片挠度小及流通介质的良好流动性,全开状态下阻力系数小于

0.1。

3.3.7 挡板式调节门应有足够的刚度,当热胀冷缩时不变形,不卡涩。挡板式调节门一边尺寸大于

或等于

2000mm,壳体必须用 Φ60×6 钢管作内支撑。壳体外部应用槽钢或钢板加强。

3.3.8 挡板式调节门叶片轴选用_____(投标人填写)不锈钢制造。每个叶片轴的轴头端面需有能

表明单个轴开关位置的钢印。

3.3.9 挡板式调节门内部结构不应有积存尘粒的部位。

3.3.10 轴承密封应严密,运转灵活,不易卡死,挡板式调节门应采用非油润滑的耐高温的调心轴

承。外挂调心轴承设计需便于检修更换。

101

3.3.11 挡板风门设计要考虑到温度的变化,其材质应按设计温度来选择,结构设计应考虑必要的

膨胀,在热胀冷缩情况下风门应开关灵活不卡死,并且不能有其它变形现象。

3.3.12 挡板风门设计要防止长时间不操作后出现转动扭矩要求超出驱动系统能力的现象。

3.3.13 用在烟道上的挡板门,其受含尘气流冲刷的部分应为耐磨材料_____(投标人填写)或喷涂

耐磨层

_____(投标人填写),以保证其使用寿命。

3.3.14 挡板风门设计要做到风门框架在管道上不拆下的情况下任何一个或所有构件,包括挡板叶

片,可以很快、很容易地从框架上卸下来,这种装配与拆卸不需用氧割,挡板在使用状态下,其外部

构件应可维修,可更换。

3.3.15 投标人选用的材料在规定的流量条件下应具有良好的抗疲劳能力与抗磨损能力。

3.3.16 投标人应尽量少采用与烟气流接触的螺母、螺栓。所有接触烟气流的螺母、螺栓都要有防

腐考虑。请投标人提供防腐措施:

_______________。

3.3.17 投标人应对挡板框架等进行喷砂处理,并按要求涂刷底漆、面漆。

3.3.18 挡板框架最薄弱部位受到的应力不得超过规定值。挡板框架折边要采用密封焊接。吊耳在

框架每只角上装一只,并做到挡板框架起吊时不发生扭曲或变形。

3.3.19 风门框架要有足够的设计强度,除了正常挡板承重件外,不需要在管道中另增加肋板或支

撑件。

3.3.20 为了对正挡板风门,并把挡板风门用螺栓固定到管道上,需在折边上钻孔,孔心距不大于

900 毫米。

3.3.21 每只挡板都要提供临时装运、安装用的拉条,防止装运或安装时受力发生变形,挡板不应

有突出物焊在框架上,以免烟气流中的污物聚集在上面。叶片挡块应是叶片联动机构的组成部分,任

何情况下,都不能采用角钢或棒料焊到框架内部。

3.3.22 挡板叶片在结构上不用外肋或撑条,百叶挡板的叶片挠度应小于叶片长度的 1/720,且不应

降低疲劳寿命,按系统最大静压与温度在叶片横截面上产生的力矩计算出的每个叶片组件的应力值

(扭应力与弯曲应力都要加以考虑)不得超过钢结构设计规范中规定的等级。设计叶片时要有消除叶

片处于关闭位置时两边的温度差而引起翘曲的措施。

3.3.23 挡板轴应使用耐腐蚀的材料_____(投标人填写),传递全部的操作扭矩时不超过剪切屈服

应力的

33%。操作装置的失速扭矩不得超过剪切屈服应力的 45%。轴内连接件强度应适当高于外连

接件,全部紧固件与销轴都采用耐腐蚀材料:

_____(投标人填写)。

3.3.24 挡板叶片轴组件的设计既要考虑最大允许应力又要限定最大差压下的挠度。设计时应考虑

挡板叶片与挡板轴之间,以及叶片轴组件与框架之间的差胀。轴设计时不应采用中间支撑。

3.3.25 挡板轴的伸出长度应充分考虑保温层的厚度。

3.3.26 挡板叶片活节连杆/操作连杆的设计要做到所需的操作力矩最小,防止后冲与振动,并使

力矩和操作力引起的挠曲最小。连杆应有足够强度和防松措施。

3.3.27 挡板连杆的布置与结构要使挡板扭矩引起的挠曲最小,所有的连杆构件材料应符合温度和

压力条件。

102

3.3.28 投标人应提供与挡板执行机构匹配的控制驱动连杆。风门执行机构传动连杆所采用球形铰

链需有润滑脂加注油嘴,传动拉杆连杆销轴应有可靠的传动(关节轴承)和润滑方式,采用不锈钢销

轴(

316L),防止长时锈蚀后连杆销轴转动卡涩,保证传动拉杆组无卡涩。风门传动连杆与叶片轴配

合处严禁满焊,需满足连杆备件的可更换性

3.3.29 挡板叶片轴采用外置式轴承,其类型与设计要适合于尽量吸收叶片处于关闭位置时因重量

与压力引起的挠曲,避免产生不正常的磨损或变形。轴承安装位置与框架之间有足够的距离,用来给

风道保温。挡板轴承采用轴衬型无润滑低摩擦系数、抗腐蚀力强的衬套轴承。

3.3.30 轴承寿命不小于 100,000 小时。

3.3.31 关断挡板叶片边缘密封体采用不锈钢材料______(投标人填写),并用紧固件固定到叶片边缘

上,紧固件设计应考虑防脱落和磨损,挡板关闭时,边缘密封体要盖住配合的叶片。密封材料正常使

用情况下确保

10 年无损坏。

3.3.32 烟道挡板叶片应有不小于 1.5 毫米的磨损腐蚀余量。

3.3.33 风道挡板叶片应有不小于 1.0 毫米的磨损腐蚀余量。

3.3.34 风门还应配备手动操作用的齿轮传动手轮,�当风门电动或气动操作装置不能操作时,使

用手轮。手轮大小要选恰当,做到任何位置上操作风门需用在手轮轮缘上的力最大不超过

140 牛顿。

用手轮操作过程中,操作机构要脱开。

3.3.35 挡板式调节门的法兰内径尺寸比风道外壁尺寸大 4mm。所有的反法兰由制造厂配供。法兰

型号的选择应根据接口尺寸充分保证法兰的刚度。

3.3.36 挡板式调节门安装时,叶片处于水平位置。

3.3.37 挡板式调节门的开、关及开度具有外部可视化指示器(外部指示器采用不锈钢制作,并且

采用腐蚀刻画工艺制作,开关用绿色和红色区分表示,并有明确的开关到位指示),轴端有永久性挡

板位置指示。

3.3.38 投标人应提供调节风门在不同开度下的调节性能曲线。

3.3.39 原则上风门执行机构直接安装在风门上,对于介质温度大于 300℃的电动调节型挡板门,电动

执行机构不直接安装在风门上

,应采用长连杆与挡板门连接。整体交货,即可以在现场直接进行安装而

不需要预组装。

3.3.40 热风调节门出轴处应采用新型可拆卸迷宫隔绝式轴密封装置(密封件为整体柔性压铸,非

盘根),杜绝外漏,热风调节门内轴处加装导流防护板,防止热风直接冲刷内轴与轴封,降低磨损风

险,并确保调节门在高温工况下的长期稳定运行。导流防护板应采用耐高温、耐腐蚀材料制作,安装

牢固可靠,便于检修更换。。

3.3.41 为方便运输,投标人提供的单个风门宽度包括其辅件以不超过 3 米为宜,但最大不能超过

3.5 米。如大于上述宽度,可通过风门组合来满足要求,投标人并应提供上述连接件。

3.3.42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在投标书中详细列出调节门主要部件(挡板、门体、

门轴、连杆、密封材料)材质、规格,材质不低于下表所列

103

序号

部位

牌号

设计温度

材料性能

1

风叶

Q355B

350℃

2

SUS316L

350℃

3

框架

Q355B

350℃

4

风叶

Q235B

350℃

5

06Cr19Ni10

350℃

6

框架

Q235B

350℃

7

密封片

SUS316L

3.3.43 挡板采用耐高温的自润滑调心轴承。

3.3.44 挡板式调节门允许平面翻转 180°安装。

3.3.45 风门叶片轴穿风门壳体处,壳体上的开孔应通过机加工车削制作,且壳体上的

孔径与叶片轴之间的间隙不大于

1mm,以保证穿轴处漏风量最小,且应保证轴运行中不

卡涩。风门叶片轴填料函所使用盘根应采用耐高温陶瓷盘根,填料函壁厚不低于

10mm,

填料函与叶片轴保持高同心度,同心度不大于

0.5mm,填料函压盖厚度不低于 10mm,填

料函深度满足可以加装至少

10~15 圈盘根。填料函及填料函压盖必须为机加工车削制

作。

3.4 插板式隔绝门技术要求

3.4.1 插板式隔绝门的设计制造应符合 GB 有关标准及电力行业标准《烟风煤粉管道

零部件典型设计手册》(

D-LD2000)版的技术要求,同时应符合国内相关行业的有关标

准、规范及技术引进国的有关标准,当以上标准有异议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3.4.2 投标人所提供的插板门设备应是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成熟可靠的产品,

并且具有较高的灵活性,能满足各种运行工况与事故状态的要求。风门的工作温度及工

作压力详见

3.1。

3.4.3 插板式隔绝门应能保证长期、可靠地运行。在冷态和热态情况下,都应启闭灵

活。气动插板门要求启闭迅速,启闭时间不大于

5 秒。

3.4.4 插板式隔绝门应保证严密不漏,在冷、热状态下的外漏及内漏均为 0。热风隔

绝门采用双插板结构形式,每层插板和密封座之间均采用耐高温镍基石墨盘根密封圈,

密封圈固定方式采用螺钉挤压方式,固定牢靠,同时便于维护、更换。密封圈的设置应

避开含灰热风的直接冲刷磨损。锁紧机构在锁紧的情况下,在双层插板之间应采用密封

104

风二次密封并预留接口,以隔断热风进入磨煤机内部,在冷、热状态下的外漏及内漏均

为零。

3.4.5 插板式隔绝门在全开状态时的阻力系数应为 0。3.4.6 插板式隔绝门的承压能力至少为 0.4MPa。3.4.7 插板式隔绝门采用钢结构门体,框架用钢板冲压成形。框架等应进行喷砂处

理,并按要求涂刷底漆、面漆。

3.4.8 插板式隔绝门应有足够的刚度,操作扭矩小,工作寿命长,插板设计要考虑足

够的腐蚀裕量,满足插板门在电厂整个寿命期限内能工作,而不需进行重大维修。

3.4.9 插板式隔绝门动静间隙应有严密可靠的密封措施。门板在开关过程中应离开门

座,防止门板磨损门座密封圈而产生内漏。

3.4.10 插板式隔绝门设计要考虑到温度的变化,其材质应按设计温度来选择,结构设

计应考虑必要的膨胀,当热胀冷缩时应不变形,开关灵活、不卡死,并且不能有其它变

形现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所采取的措施。

3.4.11 插板式隔绝门设计应防止长时间不操作后出现超出驱动系统能力的现象。3.4.12 插板式隔绝门的设计应使其框架在风道上不拆下的情况下,任何一个或所有构

件,包括插板门等,可以很快、很容易地从框架上拆下来,这种装配与拆卸不需要氧

割。插板式隔绝门在使用状态下,其外部构件应可维修,可更换。

3.4.13 插板式隔绝门选用的材料,在规定的条件下,应具有良好的抗疲劳能力与抗磨

损能力。框架最薄弱部位受到的应力不得超过规定值。框架折边要采用密封焊接。吊耳

在框架每只角上装一只,并做到挡板框架起吊时不发生扭曲或变形。

3.4.14 插板式隔绝门框架要有足够的设计强度,除了正常挡板承重件外,不需要在管

道中另增加肋板或支撑件。插板式隔绝门采用钢结构门体,框架用钢板冲压成形并采用

可靠的加强措施。插板式隔绝门采用优质碳钢

20 作门框、12Cr1MoV 作插板,插板应采

用整体铸造工艺,轴端密封片采用镍合金金属丝盘根,插板厚度不小于

20mm,并且在组

装前门板及门框均进行整体热处理,消除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内应力,确保隔绝门在热风

道中冷热温差悬殊的情况下不变形,密封完好,无泄漏。隔绝门的导轨上装有自动吹灰

装置,可避免积灰造成卡涩。插板门可以平面翻转

180°安装,且能安全可靠使用和维

护。框架材质采用

20 号钢或 Q355B,厚度不小于 10mm。

3.4.15 插板式隔绝门插板挠度应小于插板长度的 1/1000,且不应降低疲劳寿命,按系

统最大静压与温度在横截面上产生的力矩计算出的每个组件的应力值(扭应力与弯曲应

力都要加以考虑)不得超过钢结构设计规范中规定的等级。

3.4.16 插板隔绝门设计应考虑介质(含尘)条件下的磨损问题,插板门材料选择应考

虑运行的高温条件。

3.4.17 插板式隔绝门内部结构不应有积存尘粒的部位。尤其运行轨道,应杜绝运行有

积灰。

105

3.4.18 与风道接口的反法兰框架由投标人供货,框架应有足够的刚度,保证不变形。

为方便插板式隔绝门的安装,反法兰和风门法兰面配钻有一定数量的螺栓孔,并用螺栓

螺母将反法兰固定在风门法兰面上。隔绝门正反法兰之间现场采用密封焊接。

3.4.19 为了便于安装,应在框架折边上预留孔,孔心距不大于 900mm。3.4.20 每只挡板都要提供临时装运、安装用的拉条,防止装运或安装时受力发生变

形。

3.4.21 每台插板式隔绝门组装后必须在厂内做整体性能试验,在热态调试中因风门设

计、制造质量引起的问题由投标人负责解决。

3.4.22 气动插板式隔绝门还应配备手动操作按钮3.4.23 投标人应对挡板框架等进行喷砂处理,并符合相关要求。3.4.24 磨煤机进口热一次风气动双插板式隔绝门的密封风,取自密封风风系统,介质

温度≤

50℃,介质压力 31.67kPa。每个气动双插门式隔绝门的密封风系统,由投标人配供

1 个电动隔离门(含电动执行机构),隔离门规格为 DN

(接管规格φ

×

)。投标人为每台热一次风气动双插板式隔绝门的密封风管道提供一根金属软管

(含法兰、反法兰及连接附件),用于吸收气动双插板隔离门的热位移。金属软管单根

长为

L=500mm,每炉配供 6 根,本期工程 2 台炉共计 12 根。

3.4.25 气动插板门在断气、断电源的情况下具备保位功能。3.4.26 气动插板门在关闭状态下需具备机械上锁功能,该功能由投标方设计,招标方

确认。

3.4.27 插板式隔绝门各部件材料(投标人补充提供主要部件的材质牌号)

序号

部位

材质牌号

设计温度

备注

1

门体

(框)

20 钢

350℃

2

插板

350℃

不低于

12Cr1MoV

3

轨道

350℃

不低于

SUS316L

4

滚轮

350℃

不低于

SUS316L

5

门体

(框)

20 钢

350℃

6

插板

350℃

不低于

06Cr19Ni10

106

序号

部位

材质牌号

设计温度

备注

7

轨道

350℃

不低于

06Cr19Ni10

8

滚轮

350℃

不低于

06Cr19Ni10

3.4.28 安装在水平管段上的气动插板门,执行机构要求水平布置在插板门侧面。具

体出轴方向(沿介质流向看,位于插板门左侧或右侧)由设计院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提

出,投标人应满足,且不引起商务价格变化。

3.4.29 驱动装置的传动装置,保证满足风门在冷热态工作情况下的运行要求,使其在

热态运行时的驱动件与插板门轴的膨胀相一致。

3.4.30 插板门的开、关及开度具有外部可视化指示器(外部指示器采用不锈钢制作,

并且采用腐蚀刻画工艺制作,开关用绿色和红色区分表示,并有明确的开关到位指

示),轴端有永久性挡板位置指示。

3.4.31 插板门及附件等应适应其安装位置的环境条件。3.4.32 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插板门、气动驱动装置及附件(所有相关

仪表、控制装置以及电器设备等)的设计、加工、工厂清洗、涂层和涂漆、试验、检

验、装箱、运输和安装指导,以及相关服务。

3.4.33 投标人应为插板门配齐各种构件,包括位置接触器以及开启位置和关闭位置

上的锁定装置。

3.5 对开式双芯可调缩孔(耐磨型)技术要求

3.5.1 所有可调缩孔均应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所有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而不应有

过度的应力集中、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他问题。

3.5.2 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部件应提供备品备件,并能比较方便

地拆卸、更换和修理。所有重型部件均应有便于安装和维修的起吊或搬运条件。

3.5.3 可调缩孔使用条件同磨煤机运行工况设计参数相符。管道内输送介质为空气、煤粉混合

物,风煤比为

1.6~3.0。可调缩孔正常运行温度 60℃~120℃,特殊情况下为 350℃(当热风隔绝

门或磨煤机故障时);正常运行速度为

18~32m/s,可调缩孔适用于高速(35m/s)气粉冲刷存

在的介质环境。正常风压

18.14kPa,最高风压 0.4MPa。

3.5.4 可调缩孔采用手动双向调节,调节灵活,在旋转运动部位设计随动清尘装置,在直线运

动部位设计平衡承重部件,结构合理,维修保养方便。可调缩孔底部应设置清理煤粉的手孔,便

于检修及清理煤粉。

107

3.5.5 可调缩孔安装在煤粉管道垂直管段上,用以调节管道介质流通截面,以保证各管道压力

平衡,使锅炉燃烧稳定。相邻两根送粉管道的中心间距约为

1090mm,投标人应保证可调缩孔的

抽出与检修方便。

3.5.6 调节管道流通面积,保证管道内煤粉和空气混合物始终在管道中心流动,防止可调缩孔

后部煤粉管道单侧磨损,并有效延长煤粉管道使用寿命。可调缩孔有较大的调节范围,可在

20~

100%范围内任意调节,调节精度≤2%。

3.5.7 表面光滑,无明显的凹凸痕、残渣及毛刺等,保证可调缩孔不产生积粉现象。

3.5.8 可调缩孔具有足够的强度与刚度,能承受管道的最大运行压力与温度及管道中合力矩的

传递。

3.5.9 可调缩孔在厂内组装后,进行冷态调试,保证传动、调节灵活,无卡涩现象,密封件接

触良好。

3.5.10 可调缩孔由壳体、耐磨芯板、调节传动机构等组成,可调缩孔的设计要防止长时间不

操作后出现转动卡死现象,可调缩孔用手轮驱动旋转运动付调节,运动平稳,调节力≤

110N,流

动阻力系数≤

0.08。

3.5.11 可调缩孔装有显示指示调节大小的不锈钢刻度盘、指针,使用过程中可明显的指示出

截面积调节的百分比及行程刻度,方便操作。设备铭牌、刻度盘和指针采用不锈钢材质,厚度不

低于

1.5mm,保证刻度盘牢固固定在壳体上。

3.5.12 可调缩孔设有吊装点,现场可直接吊装。

3.5.13 请投标人对可调缩孔的轴端密封型式和结构特点进行说明,并附详细结构图。

3.5.13 可调缩孔本体外观光滑平整,涂层均匀一致,无毛刺、漆痕及严重划痕,焊缝牢固、

可靠,无缺焊、烧穿、夹渣和错位。

3.5.14 可调缩孔为双芯插板式结构。要求可调节性能好,密封好、无泄露、防磨和防积粉,

并具有良好的防腐性。能双向调节管道流通面积,保证管道内煤粉和空气混合物始终在管道中心

流动,防止可调缩孔后部煤粉管道单侧磨损。

3.5.15 可调缩孔整体结构在冷热温差悬殊情况下,不发生漏风、变形和卡涩。

3.5.16 可调缩孔的芯板材料应采用耐冲刷、耐磨损材质,不低于高铬耐磨合金铸钢,芯板总

厚度≥

20mm,可经受煤粉的长期冲刷。调节丝轴应采用 45Cr 钢,壳体应采用不小于 12mm 厚的

Q355B 钢板,阀体短管、法兰内壁内表加贴内衬氧化铝陶瓷片(质量含量不小于 95%)复合材

料,其厚度≥

10mm,硬度≥HRA80,可调缩孔可经受煤粉的长期冲刷,使用寿命≮30 年。可调

缩孔内壁表面光滑,无明显的凹凸痕、残渣及毛刺等。可调缩孔与进出口接管内径应一致。可调

缩孔与煤粉管道采用法兰连接,同时配供反法兰及所有连接附件。法兰厚度不小于

20mm。

3.5.17 使用寿命:可调缩孔芯板应保证______年(投标人填写,≥10 年),整体应保证不低

30 年。可调缩孔整体保证使用寿命运行期内,调节灵活,不发生泄漏。

3.5.18 可调缩孔的外部应有明显的标记,表示缩孔的开度、介质的流向,并应在可调缩孔外

部标出可调缩孔的规格、尺寸等。

108

3.5.19 均衡式双芯可调缩孔壳体采用静(固定)密封,在旋转部位轴端采用填料函密封结

构,采用轴端石墨环密封,确保无外漏。芯板经过精加工,表面无积存粉尘部位,确保内部不积

粉。

3.6 风门其他技术要求

3.6.1 投标人提供重要零部件的质量鉴证目录。外购件的选配及质量保证措施由投标人负

责。

3.6.2 所有零部件材料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等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并有检验报告。对室外

露天布置的风门,其材料选择应满足当地环境温度的要求。

3.6.3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能满足现场试验所要求的性能以及可靠性,对于最后整体试运

调试过程中设备因技术问题而出现故障,应由投标人负责提供技术服务。

3.6.4 烟道风门应适合含有 NOx、SO2、SO3 与 HCL 存在的介质通过。

3.6.5 投标人提供的烟风系统风门能承受下列所有可能的荷载:地震荷载、静荷载和动荷

载。

3.6.6 投标人所供风门内径与招标人风道内径一致,不要有突出物焊在框架上,否则会引起

“堰坝”效应而将气流中的污物聚集在上面。

3.6.7 所有风门设备应有轴头标记、介质流向、安装位置有明确的表示。

3.6.8 所有风门所配置轴承要求均采用进口 SKF、FAG 或相当于品牌。

3.6.9 所有风门每个模数配套一台执行机构,内部挡板宽度尽可能不大于风门宽度,避免与两

侧风道内撑杆碰,大于风门宽度的需特殊说明,招标人核实确认后方可加工。

3.6.10 风门原则上要求采用整体交货,即可以在现场直接进行安装而不需要焊接组装。受运

输条件限制而需要分件运输到现场的风门,共

台(

2 台机组数量),规格分别为:

风门名称

型号

数量(

2 台机

组)

备注

1

2

3

4

对于需要分件运输的风门,风门运输至现场后,由招标人负责在现场焊接组装好,投标人负

责现场指导和确认,并对风门的整体性能负责。投标人保证分件运输的风门在厂内已进行最大化

组装,以减少现场焊接的工程量。风门在厂内最大化组装方案需得到招标人的确认。

3.6.11 设备包装前应凃防腐漆,以便在运输保管中起防腐作用。

3.7 热控技术要求

3.7.1 电动执行机构技术规范

3.7.1.1 通用要求

109

(1) 本工程风门电动执行机构采用具有良好运行业绩的优质进口产品。所供产品全部应为

进口原装原产地出产,交货时提供原产地证明书、报关单和商检报告。

(2)投标人提供的电动执行机构必须满足《电站阀门电动执行机构》 DL/T641-2015 的相关

要求。电动执行机构可以接受来自连续调节器输出的信号(闭环控制),也可以接受来自人工操

作发出的断续信号(开环控制),但不管采用哪种输入信号,都应确保电动执行机构和自动调节

系统或控制系统的接口相协调。连续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可直接接受 4~20mA 控制指令,输出

4~20mA(有源)位置反馈,并预留远方允许、故障、开到位、关开位接点信号输出。二位式电动

执行机构应可直接接受来自 DCS 输出的开关指令信号。所有电动执行机构均为角行程型。

所有电动执行机构(包含减速箱、机械传动部分及其箱体等)均为原装进口一体化智能型产

品。电动执行机构带一体化智能型控制单元,控制单元必须带 CPU,主要参数可通过编程设定,

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且操作调试简便,其行程终端位置和力矩设置可免开盖通过就地旋钮进行

设定、调试。并配有液晶显示屏,便于调试、现场查看阀位反馈。

(3)每台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结构简单、性能可靠的双向力矩保护装置。

(4)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可靠的制动功能,以防止电动机隋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

细说明采用的制动方法及性能。

(5)电动执行机构在失去电源或信号时,应能保持在失电或失信号前的原位不动,并具有

供报警用的输出接点。

(6)电动执行机构应配置就地操作面板,配备远控/就地操作切换开关,并提供保护措施防

止就地误操作,就地操作仅在调试检修时使用,正常运行时均接受 DCS 的远方控制。

(7)电动执行机构应配置手轮和手/自动切换机构。在电动操作脱开时,无论电机是转动或

是静止状态,能安全地采用手轮操作调整位置。

(8)在电动执行机构行程的始终端,应装设终端开关。对特殊执行机构还应装设中途开

关。这些开关应具有独立的二常开二常闭接点。

(9)电动执行机构应配备就地机械式阀位显示器或 LCD 显示器。

(10)三相交流异步电动机应具有良好的伺服特性,即具有高的起动转矩倍数,低的起动电

流倍数和小的转动惯量,并应具有电机的过热保护和断相保护功能。

(11)电动执行机构本体装有防止内部水汽凝结的防潮措施。

(12)电动执行机构的力矩必须为机械最大力矩的 1.5 倍。

(13)电动执行机构为原装进口一体化产品,具备智能免开盖调试功能。

(14)对智能型智能一体化电动执行机构均采用可编辑、自定义的电子式触点开关,并具备

以下要求:

2个开行程开关(4开4闭接点),容量:220VAC 5A

110

2个关行程开关(4开4闭接点),容量:220VAC 5A

2个关力矩开关(2开2闭接点),容量:220VAC 5A

2个开力矩开关(2开2闭接点),容量:220VAC 5A

综合故障障开关

所有阀门需配手轮。

遥控调节型的执行机构需要配供足够的遥控器等调试设备。

(15)智能一体化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

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为智能一体化产品。

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可以通过自配的精确定位装置(随执行机构一体化)接受 DCS 系统输出

的 4~20mADC 模拟信号,确保电动执行机构和自动调节系统的接口协调一致,组成完整的闭环控

制回路。

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可提供一个内部供电的电气隔离的 4~20mA 阀位反馈信号。使定位器的

输入信号与阀位反馈信号本身即为共地连接,保证调节性能。

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的每小时最大操作次数不应低于 1200 次。

(16)智能一体化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

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且操作调试简便。

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的智能型控制单元应具备电机换向功能。

电动执行机构应具备开、关自保持功能。电动执行机构应能送出以下无源干接点供用户使

用,接点容量 220VAC,5A;全开位、全关位、开方向过力矩、关方向过力矩、执行机构综合故障

(过力矩、超温、失电等的综合故障)、就地/远方控制状态等。

(17)投标人应负责与风门供货商密切配合,确保与风门的正确连接。

(18)投标人应提供本批货物的运单、报关单和进口商检报告,货到机场或港口招标方有权

去验货。

3.7.1.2 主要技术规范

3.7.1.2.1 基本参数

(1)输入输出接口要求

模拟量输入

DC 4~20mA ≤250Ω(输入信号/输入阻抗)

开、关接点输入

AC 380V 、AC 220V 。

(2)输出行程

执行机构行程额定值应从下列系数中选取:

111

·直行程:60,100,160,250,400mm

·角行程:0~900

(3)输出力和输出力矩

执行机构额定负载值应从下列系数中选取:

·角行程:100,250,400,600,1000,1600,2500,4000,6000 N·m

·直行程:600,1000,1600,2500,4000,6000,10000,16000,25000 N

3.7.1.2.2 工作条件

(1)环境条件

使用的环境温度

电动执行机构:-20℃~+60℃

控制器:0~60℃

使用的环境相对湿度

电动执行机构:<90%

控制器:10%~70%

海拔高度要求:<2000m

(2)电源

电源电压:三相AC 380V±10%

频率:50Hz±1%

诣波含量:≤5%

3.7.1.2.3 技术指标

(1)电动执行机构主要技术指标

·基本误差:≤±1.0%

·回差:≤1%

·全行程时间:≤25S+10% (对额定力矩≤6000N

·m);

≤40S±10% (对额定力矩> 6000N

·m)

·启动特性:电源电压降至负极限值时,执行机构能正常启动。

·电动执行机构与地绝缘的端子同外壳(或与地)之间、互相隔离的端子之间分别施加的

直流试验电压符合下表的规定,且绝缘电阻不小于下表中的要求。

绝缘电阻

额定电压或标称电路电压 UN

(直流或正弦交流有效值)

直流试验电压

V

绝缘电阻

112

试验条件

V

一般试验大气条件

湿热条件

UN≤60

100

5

1

60<UN≤130

250

7

2

130<UN≤650

500

10

5

·电动执行机构与地绝缘的端子同外壳(或与地)之间、互相隔离的端子之间应承受频率

与主电源频率相同的、下表规定的正弦交流电的试验电压 ,历时 1min 的绝缘强度试验,在试验

过程中不应发生绝缘击穿、表面闪络、泄漏电流明显增大或电压突然下除等现象。

绝缘强度

试验电压

KV

试验条件

额定电压或标称电路电压 UN

(直流或正弦交流有效值)

V

一般试验大气条件

湿热条件

UN≤60

0.5

60<UN≤130

1.0

130<UN≤250

1.5

250<UN≤650

2.0

(2)电动执行机构的主要技术指标:

基本要求:该部分的电动执行器与控制器为整体结构,为原装进口产品。

·基本误差:≤±0.5%

·回差:≤1%

·死区:0.5-5%可调(仅对可调型电动执行机构)

·阻尼特性:≤3 个半周期(仅对可调型电动执行机构)

·额定行程时间:≤25S±10% (对额定力矩≤6000N

·m);

≤40S±10% (对额定力矩> 6000N

·m)

·启动特性:电源电压降至负极限值时,执行机构能正常启动。

(3)外壳防护等级 IP65(需提供权威机构相应的文件)。

(4)减速器

减速器是执行机构的传动机构,要求结构紧凑,制造和装配精密,具有较大的传动速比。投

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减速器的结构形式。

113

(5)控制器

控制器的动力驱动宜采用无触点开关。采用有触点开关时应予以说明。

模拟量输入:DC 4~20mA/≤250Ω

电源电压:AC380V 50Hz

(6)位置变送器

位置变送器输出的信号,应满足下列条件:

·输出信号:4~20mA;

·供电电压:DC 24V(内部供电);

·负载电阻:≥750Ω;

·线性误差:0.5%。

(7)力矩和行程开关

采用凸轮机构触动正、反方向的行程微动开关,以控制执行机构的行程。行程微动开关的技

术要求如下:

·镀银接点开关容量 AC 220V 5A DC 110V 1A

·始终端可调范围:0-200,70-900

·机械寿命:不低于 107 次

·数量:开、关向各 1DPDT 接点(供招标方使用)

(8)转矩限制机构

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结构简单,采用性能可靠的非接触电子式双向转矩限制装置,不采用微

动开关式。触点容量 220VAC、5A。

(9) 环境温度的影响

环境温度在 3.7.1.2.2(1)条规定规范内,环境温度每变化 10℃时,执行机构输出行程变

化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 0.75%。

(10)电源电压的影响

电压从公称值分别变化到正、负极限时,输出行程变化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 1.5%。

(11)投标人应考虑系统所必须的隔离装置。

(12) 漂移

48 小时的漂移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 1.0%。

(13) 机械振动影响

执行机构在频率为 10-150Hz,位移幅值为 0.15mm,分别承受三个相互垂直的方向,各振动

30min 的正弦扫频试验,行程下限值和量程变化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 1.5%。

(14) 连续冲击

114

执行机构应在包装条件下按有关要求进行连续冲击试验,试验后的基本误差和回差应符合

3.7.1.2.3(1)和 3.7.1.2.3(2)条的规定。

(15) 执行机构的工作制

调节型执行机构的工作制为可逆断续周期工作制,开关式执行机构的工作制为开关式(或中

间可停)。当接通持续率为 25%时,每小时接通次数一般为 60 次,但对于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

允许接通次数至少达每小时 1200 次;对于开关式电动执行机构,允许接通次数至少达每小时 600

次。

(16) 寿命

执行机构在额定行程 50%附近,以接通持续率 20-25%,每小时接通次数 580±50 次(开关

式)或每小时接通次数 1150

50 次(调节型)运行 48 小时,基本误差和回差应符合 3.7.1.2.3

(1)和 3.7.1.2.3(2)条的规定。

(17) 外观

金属表面涂镀层、面板及铭牌均应光滑平整,不得有脱落、起泡和划痕等缺陷,紧固件不得

有松动和损伤,可动部件应灵活可靠。铭牌及标志内容应正确,铭牌上应包含设备的中文名称和

编码(根据设计院施工图图纸确定)。

3.7.2 气动执行机构技术规范

3.7.2.1 通用要求

(1) 本工程风门气动执行机构采用具有良好运行业绩的优质进口产品。所供产品全部应为

进口原装原产地出产,交货时提供原产地证明书、报关单和商检报告。

(2)气动执行机构及其附件,在仪用空气压力 0.4~0.7MPa.g 范围内应能安全地工作,并

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

(3)每台气动执行机构应配有可调整的过滤减压阀,以及监视气源和信号的压力表。

(4)气动执行机构行程的始终端,应装设行程开关,这些开关接点应为 DPDT 型,触点容

量:220VAC、3A;

(5)气动执行机构有关元件的安装应尽量集中,以便于设备的安全运行及检修维护,并提

供安装及防护装置,防护装置外壳防护等级至少为 IP56。

(6)环境条件:

使用的环境温度:-25℃~60℃

使用的环境相对湿度:5~100%

大气压力:80~106kPa

(7)气源条件

·压力范围:0.40~0.7MPa(g)

115

·含油量:≤0.01mg/m3

·含油粒径:≤0.01μm

·含尘量:≤1mg/m3

·含尘粒径≤3μm

·压力露点:-40℃(压力 0.75MPa)

·操作压力:500±10%KPa;550±10%KPa

操作压力为阀门定位器工作气源压力。当执行机构内带空气减压器时,减压器输出压力为操

作压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减压器前的允许压力范围和气源条件。

(8)气动执行机构应具有三断保护,即当失去控制信号或失去仪用气源或电源故障时具有

自锁功能,即执行机构的输出轴能锁定在原来的位置上或可根据设置达到全开或全关位置,并应

具有供报警用并远传到 DCS 系统的输出接点。如气动执行机构带保位功能,不采用配置电磁阀的

方式。

(9)对于振动、髙温等恶劣环境,应采用箱体式或将定位器分体安装的方式。

3.7.2.2 主要技术指标

(1)气动执行机构的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基本误差:≤±1.5%(额定行程)。

·死区:应不大于输入信号量程的 0.8%。(死区可调)。

·回差: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 1%。

·静态耗气量:不大于 20L/h(标准状态)。

·4 小时的漂移: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 1.0%。

(2)绝缘电阻

采用频率为 50Hz、电压按下表规定的正弦波电压进行绝缘强度试验,各接线端子与外壳之间

应不出现击穿和飞弧现象:

气动执行机构试验电压表

端子电压工称值 V

<60

60~130

130~250

试验电压 KV

0.5

1.0

1.5

(3)气源压力影响

执行机构中的阀门定位器输入的气源压力变化为公称值的±10%时,输出行程变化应不大于

额定行程的 1.5%。

(4)寿命

116

执行机构经 20000 个周期试验后,自锁性能应满足规程规定;试验后行程下限值和量程变化

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 1.5%;量程中点的回差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 1.5%。

(5)机械振动影响

执行机构在频率为 10~150Hz,位移幅值为 0.15mm 和伺服放大器在频率为 10~55Hz,位移

幅值为 0.075mm,分别承受三个相互垂直的方向,各振动 30min 的正弦扫频试验,行程下限值和

量程变化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 1.5%。

(6)连续冲击

执行机构应在包装条件下按 ZBY002 中有关要求进行连续冲击试验,试验后的基本误差和回

差应符合 3.7.2.2(1)条规定。

(7)外观

金属表面涂镀层、面板及铭牌均应光滑平整,不得有脱落、起泡和划痕等缺陷,紧固件不得

有松动和损伤,可动部件应灵活可靠,铭牌及标志内容应正确,铭牌上应包含设备的编码(根据

设计院施工图图纸确定)。

(8)作用方式

应具有正作用式和反作用式两种形式。(可任意设定)

(9)投标人应负责对风门供货商的所有接口资料进行书面确认,以保证风门与执行机构的

正确连接。

(10)输出力和输出力矩

直行程气动执行机构输出力和角行程气动执行机构输出力矩值应从下列数系中选取:

·输出力:1300,2000,3150,5000,8000,12500,20000,40000N

·输出力矩:160,250,400,600,1000,1600,2500,4000,6000,10000,16000N.m

(11) 附加装置

(a) 位置变送器

输入信号:角位移

输出信号/负载电阻:4~20mA DC/750Ω

电源: 24V DC

基本误差: ±0.5%全行程

(b) 三断自锁保护装置

动作时间: ≤1s

电源电压: 220V AC±10%

闭琐效果:执行机构自锁后,阀位变化每小时不超过全行程的 5%。

(c) 行程开关

117

接点容量: 220V AC、5A;110V DC、3A。

始终端可调范围: 0~20°; 70 ~90°

机械寿命: 10000000 次

(12)配供的就地控制柜(箱)的主要电器元件如按钮、断路器、接触器和热继电器等均采用

进口施耐德、ABB、西门子或相当于产品,中间继电器采用欧姆龙、施耐德或相当于产品。接线

端子采用美国 phoenix、德国魏德米勒系列或相当于产品,容量满足设备控制的需要。设备选型

最终由招标方确定并不引起商务变化。

(13)设备铭牌上应标注设备编号和中文设备名称

3.7.2.3 气动关断插板门的控制部分要求:

(1)气控系统由双电控电磁阀和行程开关、气源处理装置和局部管路组成。双电控电磁阀

和行程开关要求采用进口产品,电磁阀电源电压等级为 220VAC。

(2)卡套式管接头和不锈钢管连接处,不锈钢管不得有表面伤痕,并保持整圆,管内不得

有任何杂物、锈渣。

(3)双电控电磁阀能保证在工作突然断电的情况下,保持断电前的位置。

(4)双电控电磁阀能满足 FSSS 的控制要求。

(5)招标方只为气动插板门控制箱提供 1 路电源 220VAC,50HZ 电源,厂家负责提供控制箱

内端子及完成控制箱内部元器件的供电(如需要供电),内部元器件如需要其它等级的电源,由

投标人自行变压解决。

(6) 配供的就地控制柜(箱)的主要电器元件应选用进口品牌产品。

(7)控制箱符合室外 NEMA4 防护等级。

(8)热风隔绝门要求带闭锁功能。

(9)采用箱体式,每个一次风气动插板门单设一个控制箱。在风门控制箱上可对风门进行

就地操作,并可接受 DCS 系统的开、关控制指令及将风门开、关信号、故障、远方允许等信号反

馈至 DCS 系统,在就地控制箱上具备远方就地切换开关。每台风门控制箱买方仅提供一路 220V

AC 电源,其他所需等级电源由投标人方自行解决。

3.7.2.4 气动调节挡板门的控制部分要求:

(1)气动执行机构为进口智能型箱式一体化(包括定位器、I/P、两线制位置发送器)产

品,气动执行机构应配智能定位器、行程开关、操作手轮及手/自动切换机构、过滤减压阀、电

磁阀、保位阀等附件,保证供气品质,并能进行手动/自动切换。

(2)调节型气动执行机构可以通过自配的精确定位装置(随执行机构一体化)接受 DCS 系

统输出的 4~20mADC 模拟信号,确保气动执行机构和自动调节系统的接口协调一致,组成完整的

闭环控制回路。

118

(3)调节型气动执行机构可以通过位置发送器(随执行机构一体化)送出隔离的 4~20mA

阀位反馈信号。位置发送器应能将执行机构的输出转角转换为成比例的 4~20mADC 输出信号,最

大信号负载 0~500Ω。

输入信号:角位移

输出信号/负载电阻:4~20mA/500Ω

电源:24VDC

基本误差:±0.5%(全行程)

(4)调节型气动执行机构应具有三断保护功能,即当失去控制信号或失去仪用气源或电源

故障时具有自锁功能,并具有失去仪用气源报警用的输出接点。

动作时间:≤1S

电源电压:220VAC±15%(如果有电磁阀)

性能:自锁动作后,阀位变化每小时不超过全行程的 5%。

(5)调节型气动执行机构应具有足够的防护等级并保证能满足现场的环境要求。调节挡板

门执行机构的安装需远离挡板门,避免环境温度过高造成对执行机构内部电气元器件的损坏。

(6)调节型气动执行机构,要求采用箱式结构整机进口产品,当箱体需承受风门动作时的

作用力时,坚固的箱体外壳应采用钢板整体折弯成型,钢板厚度不小于 8mm,具备保护和支撑作

用。调节型气动执行机构应配置手轮和手/自动切换机构。

(7)调节型气动执行机构,气缸、定位器,电气转换器,过滤减压阀等均位于箱体内。箱

体通过连杆与风门连接。通过柜体内输出曲柄或凸轮的转动带动连杆的伸缩,从而使风门打开或

关闭,开大或关小。与投标人的接口应在就地控制柜的端子排和气源总接口上。

3.7.2.5 气缸的要求:

(1)缸径不小于φ250mm,有效行程 1800mm,耐热型;气缸杆加长 150mm,前端不设置缓冲,

前后脚座安装方式;耐热温度不低于 125℃。配置磁环及磁性开关(220V,2 线)

(2)最低参数要求:

最高工作压力 1.0MPa;

低动作压力:0.05MPa;

动作速度:50~500mm/S;

(3)气缸密封性

气缸活塞要保证上、下缸体的密封性,选用氟橡胶材质,采用永久性润滑系统,润滑脂密封

在气缸活塞环行腔内,保证环形腔长时间密封,零维护,降低磨擦(永久的润滑),可提供机械活

塞保障,避免出现“O”型环滚出问题,低损耗引导。

(4)气缸缸筒经过硬质阳极氧化处理,所有外部紧固件、拉杆等具有很好的防腐效果。

119

(5)寿命:准确动作 1600 万次以上,且动作准确良好,密封件良好良好,外泄漏 5cc/min

(ANR)以下,活塞杆无异常变化。

3.7.3 附件要求

投标人所供系统的就地控制箱、仪表箱、接线盒等,槽板、底板、固定支架等采用光面 304

不锈钢材料制作并需进行防腐处理,其它附件也采用光面 304 不锈钢材料(包括门锁、门铰链、

铭牌等附件)。其箱体和盘体板材厚度(不小于 2.5mm)保证有足够的强度,以防变形。控制

箱、仪表箱、接线盒采用密封防尘的结构,具有防尘、防水等性能,并符合国家标准 GB4208 外

壳防护等级的分类中规定的要求:室外 IP65,室内 IP54。箱体设密封门,显示及操作设置于箱

内的安装板或内门上,制作和安装工艺精致美观。就地控制箱及仪表箱外型、尺寸由招标方书面

确定。

投标人所供系统上安装的测控设备,其定位、安装方式、支撑件、连接件,至本体取压装置

的连接导管、阀门,就地控制箱、仪表箱、接线盒,均由投标人设计、供货并提供详细的原理接

线图、清册。就地箱(盒)至就地设备、一次元件的所有连接电缆/导线、导管、电缆穿管,就

地箱(盒)之间的所有连接电缆/导线、导管、电缆穿管等均由投标人进行设计、供货。

3.7.4 为保证全厂热控仪表设备的一致性,减少备品备件,投标人所配供的所有仪控设备必

须按下表中推荐厂家/品牌或同档次优质可靠成熟产品选型,最终选型由招标方确认。投标人对

配供的招标方未明确要求的热工仪表等测量元件,提供至少三个以上备选品牌,热工仪表等测量

元件的品牌或厂家最终由招标方确认。

序号

名 称

型 式

制造商

备注

1

电动执行机构

温州瑞基 RAⅢ系列苏州博睿测控 B 系列施博尔扬州电修 2SH3 系列

或相当于

2

气动执行机构

上海璞文欧宾诺斯宁波四川科能

或相当于

3

电磁阀

NORGRENAMOSMAC

或相当于

4

控制盘、柜等内电控一、二次元件(框架断路器、塑壳断路器、微型断路器、交流接触器、热继电器、按钮、转换开关、指示灯、PLC 等)

施耐德、西门子、ABB

或相当于

5

小继电器

欧姆龙、ABB、施耐德

或相当于

6

端子排

菲尼克斯、魏德米勒、ABB

或相当于

120

3.8 油漆要求

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磨煤机、电机、油站等)和钢结构(含平台楼梯)应满足 C3 环境下 25

年免维护防腐要求。钢结构(含平台扶梯)支架油漆:除高强螺栓连接的范围的所有钢构件在喷

砂处理后,按要求涂刷防腐油漆。设备凡需要油漆的所有部件,在油漆前必须对金属表面按有关

技术规定进行清洁处理。底漆和中间漆及第一、二道面漆在制造厂内完成,第三道面漆及安装后

的补漆(含现场焊缝补漆)由招标人现场涂刷。底漆、中间漆和所有面漆均由投标人供货。采用

环氧富锌底漆、环氧云母中间漆、聚氨脂面漆,具耐风化腐蚀性能。环氧富锌底漆 60μm(含锌量

不得低于 80%),环氧云母中间漆 80μm,丙烯酸聚胺面漆两道 60μm,干膜总厚度不小于 200μ

m,并满足油漆生产厂家及国家的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按要求高者执行)。油漆采用佐敦、

PPG、海虹老人、卡宝拉因或相当于产品,最终品牌由招标人确认。

3.9 其他要求

3.9.1 按照本项目创国优目标,在本项目设计阶段,由投标人人配合提供使用的“五新技术”、

专利、首台套技术、创新科技等技术资料。并协助完成国内省级及以上正规出版发行学术期刊的

论文及专利,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招标人为专利和论文著作权

的第一人。具体项目在设计联络会时确定。

121

附表/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2 台炉,计入投标总价)

1.1.3.1 设备范围(包括并不限于以下所列,满足工程需要)

以下清单如无特别说明,均是指

2 台机组数量,本期工程共 2 台机组。

1)锅炉专业(两台机组)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冷一次风道

1

圆形电动挡板式隔离门

Dw=3920mm

L=360mm 法兰连接

4

配套电动执行机构

配套,硬接线接口

4

2

圆形电动挡板式隔离门

Dw=2920mm

L=360mm 法兰连接

2

配套电动执行机构

配套,硬接线接口配套,硬接线接口

2

3

圆形电动挡板式隔离门

Dw=1320mm

L=320mm 法兰连接

4

配套电动执行机构

配套,硬接线接口配套,硬接线接口

4

4

圆形电动挡板式调节门

Dw=820mm

L=260mm 法兰连接

12

配套电动执行机构

配套,硬接线接

口配套,硬接线

接口

6

冷二次风道

1

圆形电动挡板式隔离门

Dw=4620mm

L=360mm 法兰连接

4

配套电动执行机构

配套,硬接线接口配套,硬接线接口

4

2

圆形电动挡板式隔离门

Dw=3620mm

L=360mm 法兰连接

2

配套电动执行机构

配套,硬接线接口配套,硬接线接口

2

热一次风道

122

1

圆形电动挡板式隔离门

Dw=3420mm

L=360mm 法兰连接

4

配套电动执行机构

配套,硬接线接口配套,硬接线接口

4

2

圆形电动挡板式调节门

Dw=2220mm

L=320mm 法兰连接

6

配套电动执行机构

配套,硬接线接口配套,硬接线接口

6

3

圆形电动挡板式调节门

Dw=2020mm

L=320mm 法兰连接

6

配套电动执行机构

配套,硬接线接口

6

密封风道

1

圆形电动调节风门

Dw=273mm L=180mm

法兰连接

12

配套电动执行机构

配套,硬接线接口

12

2

圆形电动风门接管∅

133*4 L=80mm 法兰连

12

配套电动执行机构

配套,硬接线接

12

除尘器后引风机前烟道

1

电动关断挡板门

Dw=6000x5700mm

L=800mm

4

配套电动执行机构

配套,硬接线接

4

2

电动挡板门

接管∅5220x6 L=360mm

2

配套电动执行机构

配套,硬接线接

2

引风机后烟道

矩形电动挡板式隔离门

6620mm L=800mm

法兰连接

4

配套电动执行机构

配套,硬接线接口

4

123

火检风及旁路冷风道

1

圆形电动隔离门

, 接管Ф273×4

L=180mm

2

配套电动执行机构

配套,硬接线接口

2

2

圆形逆止门

,

接管Ф273×4

L=200mm

2

3

圆形逆止门

,

接管Ф219×4

L=200mm

4

煤粉管道

对开式双芯可调缩孔(耐磨型)Ф

850×10 L=380mm

24

对开式双芯可调缩孔(耐磨型)Ф

790×10

L=380mm

24

插板式隔绝门类设备供货清单(2 台机组数量,投标人细化补充)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和型号

厂家

/产地

单位

数量

备注

冷一次风道

1

圆形气动插板门

Ф

820×4,L=300

12

1.1

配套气动执行机构

箱体式

12

热一次风道

1.1

圆形气动双插板门

Ф

2220×6, L=600

6

1.2

圆形气动双插板门

Ф

2020×6, L=600

6

1.3

配套气动执行机构

箱体式

12

2

密封风电动隔离门

12

2.1

配套电动执行机构

配套,硬接线接口

12

3

金属软管及其附件

12

4

插板门支架

12

124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和型号

厂家

/产地

单位

数量

备注

密封风

1

圆形手动插板门

Dw=273mm L=180mm

法兰连接

12

(三)配套附属供货清单(2 台机组数量,投标人补充)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和型

厂家

/产地

单位

数量

备注

保温金属钩钉(烟道和风

道风门)

2

设备接口反法兰及紧固

件、硅酸铝绳衬垫等

配套

2

执行机构与风门轴之间的连杆,执行机构安装用材

配套

2

油漆

配套

2

润滑用油及油脂

配套

2

1 套为 1 台

机组全部

风门用量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2 台炉,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和型号

产地

/厂家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风门密封盘根

2

2

耐高温轴承

2

3

气动执行机构

1) 转换开关

配套

2

2) 电磁阀

配套

2

3) 行程开关

配套

10

4) 压力表

配套

4

4

电动执行机构

1)

操作面板(控制板、电源板、

显示屏)

配套

5

2) 行程开关

配套

5

3) 遥控器(随设备配供)

配套

2

125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2 台炉,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4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126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27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28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挡板式隔离门及调节门主要设计参数和数量(见下表)

风门参数表一(本工程共

2 台炉,表中按 2 台炉用量开列)

序号

名称

型号

接管规格(外径)及风门长

L(mm)

技术参数要求

供货要求

数量

单个风门重量

t)

备注

冷一次风道(

J0501 卷册)

1

电动挡板式隔离

接管Ф

3920×4

L=360

一次风机出口,

22.67kPa/50℃, 用于水

平管段,室内布置

进、出口端均法兰连

接,配供反法兰及紧固件、硅酸铝绳衬垫,反

法兰要求为扁钢。

2×2

D-LD2000-

41118

2

电动挡板式隔离

接管Ф

2920×4

L=360

联络风道

22.67kPa/120℃, 用于

水平管段,室内布置

进、出口端均法兰连

接,配供反法兰及紧固件、硅酸铝绳衬垫,反

法兰要求为扁钢。

2×1

D-LD2000-

41112

3

电动挡板式隔离

接管Ф

1320×4

L=320

炉两侧冷风母管

22.67kPa/50℃, 用于水

平管段,室内布置

进、出口端均法兰连

接,配供反法兰及紧固件、硅酸铝绳衬垫,反

法兰要求为扁钢。

2×2

D-LD2000-

41104

4

圆形电动调节门

Ф

820×4

L=260

磨机入口调温风道

22.67kPa/50℃, 用于水

平管段,瞬时

0.4MPa/350℃,室内

布置

进、出口端均法兰连

接,配供反法兰及紧固件、硅酸铝绳衬垫,反

法兰要求为扁钢。

2×6

D-LD2000-

41101

冷二次风道(

J0502 卷册)

129

序号

名称

型号

接管规格(外径)及风门长

L(mm)

技术参数要求

供货要求

数量

单个风门重量

t)

备注

5

电动挡板式隔离

接管Ф

4620×4

L=360

送风机出口,

6.49kPa/50℃,用于水

平管段,室内布置

进、出口端均法兰连

接,配供反法兰及紧固件、硅酸铝绳衬垫,反

法兰要求为槽钢。

2×2

D-LD2000-

41118

6

电动挡板式隔离

接管Ф

3620×4

L=360

联络风道

6.49kPa/50℃,用于水

平管段,室内布置

进、出口端均法兰连

接,配供反法兰及紧固件、硅酸铝绳衬垫,反

法兰要求为槽钢。

2×1

D-LD2000-

41117

热一次风道(

J0503 卷册)

7

电动挡板式隔离

Ф

3420×4

L=360

空预器出口

18.14kPa/344℃;用于

垂直管段,室内布置

2×2

D-LD2000-

41115

8

圆形电动调节门

Ф

2220×6

L=320

磨煤机入口

18.14kPa/344℃;用于

水平管段,瞬时

0.4MPa/350℃(多叶

片式),室内布置

2×3

D-LD2000-

41110

9

圆形电动调节门

Ф

2020×6

L=320

磨煤机入口

18.14kPa/344℃;用于

水平管段,瞬时

0.4MPa/350℃(多叶

片式),室内布置

1)热风门密封外壳,

全部采用

316L 不锈钢材

质,耐温≥

500℃;耐压

0.2Mpa。

2)热风门密封内置密

封环、密封轴座,,自补偿密封环。(

3)热风门密封材质、

性能要求:①密封材质:

S u 316 十

铜,质保期

25000 小时

内不发生泄露。不得有高分子有机类材料。②密封端具备自补偿材料,性能要求:耐温≥500℃;耐压≥0.2Mpa;平面跳动补偿≥

0. 8。

4)轴封灵活可靠,无

卡涩;使用寿命≥

3 年。

2×3

D-LD2000-

41109

130

序号

名称

型号

接管规格(外径)及风门长

L(mm)

技术参数要求

供货要求

数量

单个风门重量

t)

备注

密封风风道(

J0504 卷册)

10

圆形电动挡板调

节门

接管Ф

273×4

L=180

磨煤机进口,

31.67kPa/50℃, 用于水

平管段,室内布置

进、出口端均法兰连

接,配供反法兰及紧固件、硅酸铝绳衬垫,反

法兰要求为扁钢。

2×6

D-LD2000-

41004

11

圆形电动隔离门

接管Ф

133×4

L=80

给煤机进口,

22.67kPa/50℃, 用于水

平管段,室外布置

进、出口端均法兰连

接,配供反法兰及紧固件、硅酸铝绳衬垫,反

法兰要求为扁钢。

2×6

D-LD2000-

41001

除尘器后烟道(

J0506 卷册)

12

电动挡板式隔离

接管

6000×5700×6

L=800

引风机进口,

-

11kPa/145℃(短时

350℃),用于垂直管

段,室外布置

进、出口端均法兰连

接,配供反法兰及紧固件、硅酸铝绳衬垫,反

法兰要求为槽钢。

2×2

D-LD2000-

41118

13

电动挡板式隔离

Ф

5220×6

L=800

联络烟道,

-11kPa/145℃(短时

350℃),用于水平管

段,室外布置

进、出口端均法兰连

接,配供反法兰及紧固件、硅酸铝绳衬垫,反

法兰要求为扁钢。

2×1

D-LD2000-

41118

引风机后烟道(

J0507 卷册)

14

电动挡板式隔离

Ф

6620×6

L=800

引风机出口,

-2~

14kPa/150℃, 用于水

平管段,室外布置

进、出口端均法兰连

接,配供反法兰及紧固件、硅酸铝绳衬垫,反

法兰要求槽钢。

2×2

参考

D-LD2000-41118

火检风及旁路冷风道(

J0508 卷册)

131

序号

名称

型号

接管规格(外径)及风门长

L(mm)

技术参数要求

供货要求

数量

单个风门重量

t)

备注

15

圆形电动隔离门

Ф

273×4

L=180

火检风旁路冷风道,

22.67kPa/50℃, 用于水

平或垂直管段,室内

布置

进、出口端均法兰连

接,配供反法兰及紧固件、硅酸铝绳衬垫,反

法兰要求为扁钢。

2×1

D-LD2000-

41004

16

圆形逆止门

Ф

273×4

L=200

火检风旁路冷风道,

22.67kPa/50℃, 用于水

平或垂直管段,室外

布置

进、出口端均法兰连

接,配供反法兰及紧固件、硅酸铝绳衬垫,反

法兰要求为扁钢。

2×1

17

圆形逆止门

Ф

219×4

L=200

火检风机出口母管,

逆止门入口侧

9kPa/逆

止门出口侧

22.67kPa,温度 50℃,

用于垂直管段,气流从下往上,室外布置

进、出口端均法兰连

接,配供反法兰及紧固件、硅酸铝绳衬垫,反

法兰要求为扁钢。

2×2

投标人应保证

逆止门零泄

漏,且风门结

构采用低力

矩、低阻型,保证风压的降低值最小。逆止风门用于风

道,压力较

低,采用轻型材质(建议采用橡胶瓣止回阀),确保风

门开启。

煤粉管道(

J0401

卷册)

18

对开式双芯可调缩孔(耐磨型)

Ф

850×10

L=380

磨煤机分离器出口

用,防爆压力

0.4MPa/120℃,用于

垂直管段

进、出口端均法兰连

接,配供反法兰及紧固

件、硅酸铝绳衬垫。

2×12

D-LD2000-

26237

19

对开式双芯可调缩孔(耐磨型)

Ф

790×10

L=380

磨煤机分离器出口

用,防爆压力

0.4MPa/120℃,用于

垂直管段

进、出口端均法兰连

接,配供反法兰及紧固

件、硅酸铝绳衬垫。

2×12

D-LD2000-

26237

132

注:

1)上表中矩形风门的接管外径尺寸均为宽×高,L 为沿气流方向风门长度,单位 mm。

2)设备重量作为设备进场验收内容,上表中设备重量为风门本体,不含执行机构。交货重量偏差范围在±10%以内。

3)要求风门反法兰内径比烟风道外径大 4~6mm。

4)引风机后烟道因布置空间受限,电动挡板式隔离门本体长度为 800mm,投标人应保证逆止门全部打开时,挡板不超出本体长度,否则

投标人应进行结构调整,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不影响总价。

(二)风门参数表二(由投标人填写)(本工程共

2 台炉,表中按 2 台炉用量开列)

序号

接管规格及风门长

L(mm)

配套法兰规格型

号(

mm)(内

径,要求风门反法兰内径比烟风

道外径大

4mm)

角行程

:力矩

(N.m)推力(N);

直行程

:行程长

(mm)推力

N)

与执行机构连接方式

全开状态下的阻力

系数

重量

(t/门)

轴数

(个/门)

风门数量

执行机构数量

动作时间

(s)

冷一次风道

1

电动挡板式隔离门

Ф

3920×4

L=360

Ф

3924

4

2

电动挡板式隔离门

Ф

2920×4

L=360

Ф

2924

2

3

电动挡板式隔离门

Ф

1320×4

L=320

Ф

1324

4

4

圆形电动调节门

Ф

820×4

L=260

Ф

824

12

冷二次风道

1

电动挡板式隔离门

接管Ф

4620×4

L=360

Ф

4624

4

133

序号

接管规格及风门长

L(mm)

配套法兰规格型

号(

mm)(内

径,要求风门反法兰内径比烟风

道外径大

4mm)

角行程

:力矩

(N.m)推力(N);

直行程

:行程长

(mm)推力

N)

与执行机构连接方式

全开状态下的阻力

系数

重量

(t/门)

轴数

(个/门)

风门数量

执行机构数量

动作时间

(s)

2

电动挡板式隔离门

接管Ф

3620×4

L=360

Ф

3624

2

热一次风道

1

电动挡板式隔离门

Ф

3420×4

L=360

Ф

3424

4

2

圆形电动调节门

Ф

2220×6

L=320

Ф

2224

6

3

圆形电动调节门

Ф

2020×6

L=320

Ф

2024

6

密封风风道

1

圆形电动隔离门

Ф

273×4

L=180

Ф

277

12

2

圆形电动隔离门

Ф

133×4

L=80

Ф

137

12

除尘器后烟道

1

电动挡板式隔离门

Ф

6620×6

L=800

Ф

6624

4

2

电动挡板式隔离门

Ф

5220×6

L=800

Ф

5224

2

引风机后烟道

1

电动挡板式隔离门

Ф

6620×6

L=800

Ф

6624

4

火检风及旁路冷风

134

序号

接管规格及风门长

L(mm)

配套法兰规格型

号(

mm)(内

径,要求风门反法兰内径比烟风

道外径大

4mm)

角行程

:力矩

(N.m)推力(N);

直行程

:行程长

(mm)推力

N)

与执行机构连接方式

全开状态下的阻力

系数

重量

(t/门)

轴数

(个/门)

风门数量

执行机构数量

动作时间

(s)

1

圆形电动隔离门

Ф

273×4

L=180

Ф

277

2

圆形逆止门

Ф

273×4

L=200

Ф

277

3

圆形逆止门

Ф

219×4

L=200

Ф

223

3.1.2 插板式隔绝门主要设计参数和数量(见下表)(本工程共 2 台炉,表中按 2 台炉用量开列)

隔绝门名称

单位

圆形气动双插板门

(热一次风)

圆形气动双插板门

(热一次风)

圆形气动插板门

(冷一次风)

圆形手动插板门(密封风)

风道截面(外径)

mm

Ф

2220

Ф

2020

φ

820

φ

273

风道壁厚

mm

6

6

4

4

安装位置

水平管段安装

(执行机构

在进气流方向看位置

2左

1右/每台炉),室内安装

水平管段安装

(执行

机构在进气流方向

看位置

1左2右/每台

),室内安装

每台炉

6个插板门水平

管段安装

每台炉

6个插板门水平管段安装

流通介质

空气

空气

空气

空气

介质正常温度

375

375

30

30

介质最高温度

385

385

50

70

介质设计压力

kPa

18.14

18.14

22.13

31.67

介质防爆压力

MPa

0.4

0.4

0.4

隔绝门规格

D×L(高度)

mm

Ф

1820×600(高度)

Ф

1820×600(高度)

φ

820×300(高度)

φ

273×180(高度)

插板式隔绝门数量(

2台

炉)

6

6

12

12

与管道的连接方式

扁钢反法兰与管道焊接

连接

扁钢反法兰与管道

焊接连接

扁钢反法兰与管道焊

接连接

扁钢反法兰与管道焊接连接

135

密封风接管管径

mm

驱动方式

气动

气动

气动

手动

电磁阀产地及型号电磁阀线圈参数风门寿命

30

30

30

30

风门型号与执行机构连接方式

直连

直连

直连

单个插板厚度

mm

(要求≥

20mm)

(要求≥

20mm)

(要求≥

20mm)

(要求≥

20mm)

主要部件材质(插板、框架)插板门启闭最大力矩

Nm

全行程开关时间

s

5

5

5

控制用气的参数及耗气量单个插板门重量

t

介质最大流速

m/s

25

25

15

15

所连接风道外径

mm

Ф

2220

Ф

2020

φ

820

φ

273

风门结构设计压力

MPa

0.4

0.4

0.4

0.4

风门反法兰内径尺寸

mm

Ф

2224

Ф

2024

φ

824

φ

277

主框架规格(长、宽、厚)

mm

备注

风门执行机构最远端距

风门中心线不超过

6m

风门执行机构最远端距风门中心线不超过

2.7m

136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37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即应列出)。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

名称

部件

产地

备注

13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39

(吉林公司)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烟风

煤粉管道风门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40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41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142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月 日

143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144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145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46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47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48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49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50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51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52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53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 响 应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

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

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

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

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

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

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154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

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

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155

(吉林公司)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烟风

煤粉管道风门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56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57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58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59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60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61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62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他)或投

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63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

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

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一)

结构特点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1

热风道风门门框、门板(挡板)材质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2

冷风道风门门框、门板(挡板)材质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3

烟道风门门框、门板(挡板)材质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4

风门轴材质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5

插板门、挡板门、调节门的框架与门板(叶片)厚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二)

技术指标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1.

挡板式隔离门由全开至全闭的动作时间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2

调节风门由全开至全闭的动作时间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3

插板式隔绝门全行程开关时间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4

运行时允许的最大压力与最高温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5

隔绝门的严密性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6

门轴密封设计的

先进性及使用寿命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四)

供货范围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1

供货完整性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164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

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

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2

备品备件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五)

其他

1

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合同业绩,其中运行业绩(数量)个:1.合同业绩名称,签订日期 XX 年 XX 月 XX 日,是否运行(运

行日期)

2.合同业绩名称,签订日期 XX 年 XX 月 XX 日,是否运行(运

行日期)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2

投标文件质量及

响应程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3

交货进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165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66

(吉林公司)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2×660MW 煤电项目烟

风煤粉管道风门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67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68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有效期、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

人签字盖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13%)

备注

设备价格

随机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合计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注:1.以上报价应包含投标人须知所列和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未列出的费用应包含 在各项中不再单独报价。

2.技术服务费及运杂费应含在设备分项价格中,不单独报价。如报价中单独提

出技 术服务费及运杂费,签合同时也将以上费用合并至设备分项价格中,合并时技术服务费 及运杂费总价不变,不因税率不同而发生变化。

运输方式:。

169

交货地点:德惠市米沙子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唐长春二热“退城进郊 ” 2×660MW 煤电项目施工现场。

170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171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172

5

其它

合计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