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司太原二热关于基于多源多变量耦合建模的电除尘自适应协同优化控制系统研究与应用】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山西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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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WEME-TJ202606TYER-67

山西公司太原二热基于多源多变量耦合建

模的电除尘系统研发与应用

招标文件

人: .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2026 年 6 月

2

目录

总说明........................................................................7

第一章 招标公告..............................................................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

1.总则 .....................................................................7

2.招标文件 ................................................................12

3.投标文件 ................................................................13

4.投标 ....................................................................17

5.开标 ....................................................................18

6.评标 ....................................................................18

7.合同授予 ................................................................19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0

9.纪律和监督 ..............................................................21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2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3

1.评标方法 ..............................................................30

2.评审标准 ..............................................................30

3.评标程序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3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33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44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45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45

附件二:履约担保 ........................................................47

第二卷 技术文件..............................................................48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9

一、服务要求 ..............................................................49

1.1 招标项目概况 ........................................................49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49

1.3 服务方案 ............................................................49

1.4 服务人员要求 ........................................................49

1.5 服务质量及进度 ......................................................49

1.6 其他要求 ............................................................49

3

二、适用规范标准 ..........................................................49

三、招标人财产清单 ........................................................50

3.1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以及要求 ......................................50

3.2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50

四、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50

第六章 其他资料..............................................................51

第三卷 投标文件..............................................................5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53

商务投标文件.................................................................54

一、投标函 ................................................................5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8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8

(二)授权委托书 ..........................................................59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60

四、投标保证金 ............................................................61

五、商务差异表 ............................................................62

六、资格审查资料 ..........................................................63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3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65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67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70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 ............................................................................72

七、廉洁合同 ..............................................................73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5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76

技术投标文件.................................................................77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79

二、服务方案 ..............................................................80

三、项目组织机构 ..........................................................80

四、重点、难点分析 ........................................................80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80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81

七、服务承诺 ..............................................................81

八、技术差异表 ............................................................82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83

4

十、其他资料 ..............................................................84

价格投标文件.................................................................86

一、报价表 ................................................................88

二、分项报价表(如有) ....................................................89

5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其他资料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

录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

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

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山西公司太原二热基于多源多变量耦合建模的电除尘系统研发

与应用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山西公司太原二热关于基于多源多变量耦合建模的电除尘自适应协同优化

控制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已由 大唐晋电生〔2026〕149 号 (项目审批、核准

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大唐山

西发电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TJ202606TYER-67

2.2 项目名称:山西公司太原二热基于多源多变量耦合建模的电除尘系统

研发与应用

2.3 建设地点: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内

2.4 建设规模:300MW

2.5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7 年 10 月 31 日止。

2.6 招标范围:山西公司太原二热关于基于多源多变量耦合建模的电除尘

自适应协同优化控制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的研发、设计、施工、系统和模型研

发及试验等、设备及材料供货、安装、利旧设备的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运行

及检修规程编写、设备调试及试验(包含第三方测试、检测费用等)、结题报

告评审组织并出具报告(按照大唐晋电制〔2026〕19 号要求执行)、整体项目

查新与鉴定(符合资质要求的第三方出具报告)、技术指标达标(符合资质要

求的第三方出具报告)、科技成果转化(申请并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

明专利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取得软件著作权;论文发表于综合性节能环保领域

科技类期刊,论文可被中国知网(CNKI)、万方数据、维普网三大国内主流数

据库全文收录,检索便捷,可满足常规科研评价、职称评定中初级、项目验收

7

等检索需求。)等全过程的总承包,投标方负责整个系统的性能和质量、试运

行最终交付投产及成果转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企业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环境工程

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3 年(2023 年 6 月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 1 个及

以上 300MW 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电除尘分体式变频电源设备的供货及安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允许最多 2 家单位联合组成,且本项目接受校企联合体投标,不接

受企企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该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

适应的资质和业绩。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

8

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各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

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各方根据分工提供资质和业绩,满足 3.2.1-

3.2.4 要求。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

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2)投运证明材料:用户证明/竣

工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用户证明须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的盖章/签

字”。运行时间自投运证明材料所注明的投运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要求提供运

行一年及以上的使用报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供货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不需要。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

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9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05 月 12 日

至 2026 年 05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

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

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

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

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

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6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

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

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

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0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

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西留路 5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汇雅商业中心 2 号楼

邮编:300012

联系人:杜沐阳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dumuyang@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

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和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服务标准 见合同文件和技术标准及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一、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二、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三、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四、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五、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踏勘联系人: 联系方式: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形式: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和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3

偏差

☑不允许□允许,最高项数:_________________

偏差范围:_________________偏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2.2.2

招标人澄清发出的方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3

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形式,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如有,根据情况填写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48000 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汇雅商业中心 2 号楼 送达邮编:300202 送达联系人:杜沐阳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23 年至 2025 年),若 2025 年审计报告未完成,提供 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 3 年(2023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6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不要求

10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号)。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400-888-6262。

12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

1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本公司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19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服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见招标公告。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应符合

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

(6)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20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

息、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21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

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

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

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

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

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

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22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1.65 万元

(500-100)万元×0.88%=3.52 万元

(1000-500)万元×0.495%=2.4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11 万元

(6000-5000)万元×0.11%=1.1 万元

合计收费=1.65+3.52+2.475+11+1.1=19.745(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

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

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

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

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

础标准的 55%向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

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

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23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有关说明:

例如:某服务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44%=1.76 万元

(1000-500)万元×0.2475%=1.23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1375%=5.5 万元

(6000-5000)万元×0.055%=0.55 万元

合计收费=0.825+1.76+1.2375+5.5+0.55=9.8725(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19.745 万元,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9.8725 万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19.745+9.8725 万元=29.6175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注释。

24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

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

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招标公

告。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

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5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其他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

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

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

26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

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3.1.1.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27

3.1.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

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

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以一个固定的价格报

价,投标价格应当是充分考虑了工程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

况,并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报价原则为以工作成

本加合理利润及税金及可能遇到的风险报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签订

后,因国家有关服务的取费标准发生调整或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导致工程

造价变化的,将不产生合同费用变化。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

是地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

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已包含项目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劳保用品

费、现场必备的办公器具(包括计算机)、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

使用费用、现场的食宿费、电话通讯费等完成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3.2.6 本项目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28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招标公告。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

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本

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

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

额、形式和七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

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

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

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如有),扣除

应由中标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等)

后,退还余款。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29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

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

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3.5.2“投标人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

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

书、建设单位评价意见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招标公告,每张表格只填写一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具有的资质情况。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

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

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

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

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6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应配备满足本次招标所需的合格设备。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

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

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0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如有)在满足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

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

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加密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投标

文件。

4.2.2 电子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

交,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

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

标。递交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

撤回原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4)项要求重新上传。

31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

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招标人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

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

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现场开标结束;

(5)投标人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开标记录进行线上确认或由系统自动

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

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

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招标公

告。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2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

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

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

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招标公告。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

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

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33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担保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

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

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

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

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

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

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

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

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

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 3 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

34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

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

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

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招标公告。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招标公告。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综合得分排序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

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

.1

形式评审标准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2.1

.2

资格评审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2.1

.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7

服务方案

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分包资格评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

估法

根据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总计

技术

商务

报价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00%

50%

10%

40%

38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如为联合

体投标

1

对招标文件

商务部分的

响应性和投

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商务部分投标文件不规范,存在非实质性缺项、漏项、瑕疵的,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0 分为止。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0.5 分,扣至 3 分。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

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

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含)-5 分;

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

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

为较好:2(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

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

实的为一般:0-2 分。

/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平

均)

25

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得 25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3

分;

5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500 万元,得 19 分;

其余得 17 分。

按照牵头

方 70%、其

它成员方

平均值的

30%,加权

平均进行

计算。

2.2

发明专利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以联合体牵头方的情况进行计算。

39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如为联合

体投标

2.

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分。(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以联合体牵头方的情况进行计算。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

盈利得 17 分;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2 ,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以联合体

牵头方的

情况进行

计算。

4

银行资信

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以联合体

牵头方的

情况进行

计算。

合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

商务评分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0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分标准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文件质量及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不规范,存在非实质性缺项、漏项、瑕疵的,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5 分,扣至 2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30

供货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0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2 分,最高不超过 30 分。

3

对电除尘自适应协同优化 AI控制系统及分体式变频电源性能保证等进行对比分析评价响应

20

优:16–20 分(技术成熟、AI 控制系统架构清晰、变频电源性能指标优于招标文件、有成功案例);良:11–15 分(方案可行、性能达标、具备应用基础);中:6–10 分(方案存在不足、性能未达最优、案例较少);差:0–5 分(方案不完善、性能不达标、无应用案例)。

4

产品制造水平、绿色制造、产品质量、设备使用材料、能效等级

10

优:8-10 分(装备装备先进、专利数量多、设备使用材料优于国标、环保措施完善、具有绿色制造认证、能效等级一级);良:4-7 分(制造水平较好、设备使用材料达到国标、环保措施达标、质量管控较完善、能效能级为二级);中:3-1 分(制造水平一般、设备使用材料一般、环保措施待加强、质量管控有薄弱、能效等级为三级);差:0 分(装备落后、环保措施缺失、质量管控不规范、能效等级为三级以下不接受且不得分)。

5

科技研发实力

5

业科研平台建设情况:

1.院士工作站 2 分2.博士后工作站 2 分3.国家重点试验室 2 分4.省重点试验室 1 分5.省级及以上创新中心 0.5 分6.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0.5 分上述累计最高得分 5 分

41

6

施工管理“四措两案”

20

优:16-20 分(组织机构健全、人员技术水平高、劳动力计划合理、“四措两案”完整且针对性强);良:11-15 分(管理体系较完善、人员与计划基本合理、“四措两案”较完整);中:6-10 分(管理有不足、部分方案不完善、执行保障弱);差:0-5 分(管理混乱、“四措两案”缺失或严重不符合要求)。

7

技术培训及服务;项目科技产出

10

1.培训:(3 分) 响应良好,培训老师水平高、数量充足,课程安排具体、合理,充分满足电厂运行及维护人员的培训要求,得 2(含)-3 分。

响应一般,培训老师、课程安排等基本符合要求,

得 0-1 分。2.售后服务:(2 分) 响应良好,对技术服务的响应时间、人员数量及水平、现场到位安排、备件的供货及价格等提供了积极响应,得 1(含)-2 分。 响应一般,基本满足现场要求,得 0-1 分。3.项目科技产出和推广:

响应良好,投标单位(包含联合体)具有高校等、提

供本项目科技产出实施规划、本项目结题实施规划,且实施规划针对性强,得 3(含)-5 分;

投标单位(包含联合体)不具备科研院所或高校、单

提供本项目科技产出实施规划、本项目结题实施规划、本项目推广实施规划,且实施规划针对性强,得 2(含)-4分;

投标单位提供本项目科技产出实施规划、本项目结题

实施规划,但实施规划针对性一般,得 2(含)-1 分;投标单位仅相应科技产出要求,未提供本项目科技产出实施规划、本项目结题实施规划得 1(含)-0 分。

合计

100

42

2.2.2(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

计算

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2.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格 P。3. 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

评标基准价

(K)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1.若有效评标价为小于等于 3 家时,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 (P1+P2+P3+…+Pn)/n)};(n≤3)】2.若有效评标价为 4-6 家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1+P2+P3+…+Pn-1)/(n-1)};(4≤n≤6)】3.若有效评标价为 7 家(含 7 家)以上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和最低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2+P3+P4+…+Pn-1)/(n-2)};(n≥7)】4. 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开标时投标人为 7 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7家,则按照上述 1 和 2 原则进行计算。

4

报价评分

计算

(100 分)

1. 报价分(100 分)报价分计算办法:((1)若评标价 P 等于 K 时,得 90 分(基准分);(2)评标价 P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 1.5 分,最低得 60 分;(3)评标价 P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加 1 分,最高为 100 分;(4)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10%以上时,每再低 1%在 100 分基础上扣 1 分;

43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5)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30%以上时,得80 分;(6)中间采用插值法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4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

因素评分和报价评分乘以分值权重加权得出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

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业绩多者优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商务评分标准;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技术评分标准;

(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3)报价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评标开始前,评标委员会应复核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是否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

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

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

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5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

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因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失信系统预警,被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

串通投标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

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各项数

字累计之和低于投标函的报价时,以修正后的总价为准;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

各项数字累计之和高于投标函的报价时,则以投标函的报价为准,并对所有分

项进行同比例调整;

(4)如果投标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

中;

(5)如果超招标范围报价,超出部分将予以核减,投标报价以核减后的总

价为准。

3.1.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两个,或两个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按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

司招标采购相关制度执行。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

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

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

分 B;

46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

分 C;

A 为所有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人商务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B 为所有技术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

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

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

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

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

4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

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

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如有)。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

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三措两案:是指服务项目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项目实际和发包人

的要求制定的针对服务项目的文件,包含“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应急

预案”,简称“三措两案”。

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

图纸文件。

1.1.1.9 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

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服务项目清单。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服务现场的全权负责人。

1.1.3 服务

1.1.3.1 “服务”为完成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服务性工作。

48

1.1.3.2 “承包人设备”系指承包人用于实施本项目及弥补缺陷所需的、承包人自有或租

赁的、且不构成永久项目一部分的所有器具及物品,不包括临时项目、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

件及专用工具、以及属于材料范畴的任何物品。

1.1.3.3 “材料”系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包括根据合同约定分别由发包人和承

包人供应的只以材料形式提供的物品,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承包人设

备及生产设备。

1.1.3.4 “现场”指用于服务项目工作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服务工作场地组成

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

1.1.4.1 “服务期”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为发包人提供服务的期限和起始、结束日期。

1.1.4.2 进厂日期:指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指定的进厂日期。

1.1.4.3 离厂日期:指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发包人同意的承包人离厂的日期。

1.1.4.4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

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合同价格: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5.2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

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

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9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

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

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服务方案、记录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

量和期限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

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

请和报批等,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

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1.8 知识产权

1.8.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履行项目过程中专门为招标人或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有关信

息、资料而产生的服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

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

见和建议。

1.8.2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向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

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专有信息

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

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1.8.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如涉及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益,须

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50

1.8.4 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

权益。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第三方追溯,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1.8.5 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2. 发包人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

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进厂时间向承包人发出进厂通知。

2.3 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等,并保证资

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入厂证件及服务作业手续。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在作业前向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对承包人考评、结算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履约期满后进行整体考评和完工结算。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 按照发包人制度办理入场手续和证件,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3.1.2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安全、环

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合同期内承担维护和缺陷修复等义务。

3.1.3 按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

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4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服务方案(“三措两案”),并对服务作业的

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51

3.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

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施进行有效隔离。

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3.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服务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3.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作业造

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服务项目,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

资;

3.1.9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

度。

3.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履约担保

3.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服务期限内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结算后 28 天内

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3.2.2 如项目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

3.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3.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3.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应

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管理机构章,

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

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该人

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现场的,发包人有权

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28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替换人

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服务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员安全,

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作业有关的人身、

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3.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

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

52

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

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2 承包人人员

3.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

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时,应提前 7 天书

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

3.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前应指

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

包人的同意。

3.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4 提前入场和交接

3.4.1 承包人应在合同开始工作前 21 天,进驻现场进行项目部建设,工器具布置,设备

熟悉、与本项目之前的服务单位工作交接等工作。合同开始工作之日前,具备工作条件,合同

开始工作之日立即开展服务工作,与前一服务单位无缝对接。

3.4.2 承包人有义务在合同结束前 21 天对本项目下一阶段的服务单位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等交接工作,双方交接完成,承包人才能退出本项目。

3.4.3 在承包人提前入厂期间,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由承包人负

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本合同项目。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提出服务的合同期限。

4.2 服务工作实施

4.2.1 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承包人进厂的时间,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

内完成合同服务工作。

4.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工,双方应

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

4.3 工作延期

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服务工作延期,如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3

4.4 其他

5. 服务质量

5.1 服务质量要求

5.1.1 服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以及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有关服务质量的特

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

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

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5.3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

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7. 支付

7.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2 结算

7.2.1 服务期满后 7 天内,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结算申请。发

包人将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程序及时对承包人报送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

7.2.2 结算原则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8. 保险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全过

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服务场地;因投保产生的

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

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证将作为

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54

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

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

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理。

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

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

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

资料。

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

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服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

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材料的损坏,以及因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

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在合同延期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

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4)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5)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55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42 天内完

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10. 违约

10.1 发包人违约

1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3)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2)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

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

有权暂停相应的服务工作。

1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

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

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4)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5)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6)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

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工器具和人员撤出作业现场,发包人

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0.2 承包人违约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材料等的;

56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修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3)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工器具等撤离施工现场

的;

(4)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服务的;

(5)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7)承包人未能在合同期内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8)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1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上述违约

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人向第三方

支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

算方法。

1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

致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10.2.2.3 承包人因发生第 10.2.1(5)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在

专用条款里中约定。

1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1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约定的违

约情况时,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

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

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

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

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

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发包人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人已提

供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7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

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

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解决】

的约定处理。

1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

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1. 索赔

1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

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的权利。

1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

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内完成赔

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结算通知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服务作业期间所发生的任何索

赔。

1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

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1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58

(1)合同当事人双方就索赔事件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

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

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索

赔通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9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或对合同双方责任与义务的进一步明确,

条款之间如有不一致之处,《专用合同条款》应优先于《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的序号与《通用合同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号。

1.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细化或修改,与通用合同条款不一致时,以

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2. 专用合同条款的序号与通用合同条款的序号一致,新增条款按顺序编号(包含附

件)。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本条目修改为

1.1.1.7 “四措两案”

是指承包人为确保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及环境保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发

包人要求,针对本项目编制的专项文件,包括:

(1)组织措施

(2)安全措施

(3)技术措施

(4)环境保护措施(含扬尘控制、噪声防治、固废处置、油污防控、生态恢复等)

(5)施工方案

(6)应急预案

“四措两案”经发包人审批后执行,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1.1.2.2 发包人(买方):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

1.1.2.3 承包人(卖方):(中标人名称)

本条目新增

1.1.3.5 工程:11 号机组基于多源多变量耦合建模的电除尘自适应协同优化控制系统研

究与应用项目

1.1.3.6 施工场地: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厂区内(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

区西留路 5 号)

1.2 语言文字

不另行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3 法律

60

不另行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5 合同协议书

不另行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本条目增加

1.6.3 承包人按照下列份数向业主提供有关文件:

(1)制造商文件份数:每台设备不少于 5 份

(2)竣工资料: 10 份,竣工图纸 10 份、电子版 U 盘 2 份。

1.7 联络

本条目增加

1.7.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要联络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双方指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

下:

发包人和承包人联系信息

来往函件送达时间:

发包人接收文件地点:

发包人指定接收人:

发包人指定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发包人指定电子邮箱:

承包人接收文件地点:

承包人指定接收人:

承包人指定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承包人指定电子邮箱:

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

方。

1.8 知识产权

本条目增加

1.8.6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

61

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

承担。

1.8.7 本项目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实用新

型专利、技术秘密、技术资料等)的知识产权归买方所有。卖方有义务协助买方办理知识产权

申请,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8.8 卖方保证符合信创要求:核心硬件 CPU 为国产化自主产品,操作系统为开源或国产

操作系统,控制软件为开源高级语言自主研发。违反者,每发现一项,卖方按合同总价的 5%

支付违约金,并限期更换;逾期未更换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遵守招标公告及技术标准

与要求中信创要求。

2. 发包人

不另行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3. 承包人

本条目修改

3.1.4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服务方案(“四措两案”),并对服务作业的

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3.2 履约担保

本项目不要求履约担保。

4. 工期

本条目修改

4.1 合同工期

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 年 10 月 31 日止。其中包含 1)设备、软件研发及生产

时间;2)现场设备施工、安装、调试、验收时间为 15 天(计划施工工期为 2026 年 9 月 23 日

至 2026 年 10 月 5 日,具体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3)技术指标检测、整体项目查新鉴定、

成果转化、结题验收评审(以上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时间。

本条目增加

4.2.3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每月按照甲方要求汇报产品研发、试验、生产、安装、调试、

检测、检验、查新与鉴定、成果申请与授权、结题验收等整个项目服务期的进度。

5. 服务质量

不另行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本条目新增

62

6.1 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Q/CDT 101 10 007-2025)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火电检修现场标

准化作业规范,若不执行按照《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违章分类清单及考核、

积分标准》进行处罚,以上两项制度具体内容在签订技术协议时具体告知承包人。

6.2 环境保护:

(1)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

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

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

承包人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

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2)乙方在新旧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投运后,不得发生环保超标事件,否则按照《大唐

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若发生环保局、

大唐集团公司及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对甲方进行环保考核的事件,确认环保事件是由乙方新

设备原因造成的,此项费用由乙方承担,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7. 支付

本条目修改

7.1 付款方式

本合同价款支付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7.1.1 第一阶段付款(合同总价的 40%)

在 2026 年 内,卖方完成以下全部工作后,可申请支付合同总价的 40%:

(1)完成产品或设备的研发、调试,并能投入生产;

(2)完成全部设备(包含利旧设备)安装、施工、调试、验收;

(3)提交所施工项目的试验调试报告(买方签字确认);

(4)完成全部技术资料移交;

(3)完成 1 项发明专利申请并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通知书。

若因非卖方原因导致专利授权延迟,经买方书面同意,可先行支付不超过该阶段付款 50%

的款项,剩余部分待专利授权后支付。

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付款申请手续,买方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设备安装、施工、调试、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 试验调试报告;

· 资料移交清单;

· 发明专利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复印件;

63

· 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1.2 第二阶段付款(合同总价的 50%)

在 2027 年 10 月 31 日前,卖方完成以下全部工作后,可申请支付合同总价的 40%:

(1)完成项目查新与鉴定(提供第三方查新报告及鉴定证书);

(2)完成技术指标鉴定(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除尘效率≥99.82%、出口浓度≤

20mg/Nm³、能耗下降≥20%);

备注:以上两项工作需在设备投运后立即开始进行,直至整个项目结束且达标。

(3)完成全部成果转化及项目结题评审等工作(包括:完成本条款第一阶段付款中(3)

中 1 项发明专利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完成另外 1 项发明专

利申请并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或授权通知书、授权 2 项实用新型专利、发

表 1 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论文、取得 1 项软件著作权、提供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报告、按以下

要求完成结题验收)。

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付款申请手续,买方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项目查新报告及鉴定证书;

· 第三方技术指标检测报告;

·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证书、科技论文发表证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科技成果评价报

告;

·本项目结题验收需要组织评审并出具结题报告。验收要求按照大唐晋电制[2026]19 号

《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执行,乙方需按要求组织并提供本项目验收

所需的各项资料。

· 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1.3 质量保证金(合同总价的 10%)

在工程投产验收及成果转化全部完成后满一年,且无质量问题、无未处理的索赔后,卖方

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 最终验收证书(买方签字确认);

· 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证明;

· 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财务收据)。

7.1.4 结算

本合同无预付款,工程竣工后,经甲方验收(包含成果、检测、检验、结题评审等验收)合

格,并且相关部门签字确认没有考核扣款,则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0%;如有考核扣款,则按结

算金额扣除考核扣款后支付至 90%,自双方结算完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 10%为质保金,质保期

64

1 年,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扣除相应考核费用后付清尾款。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

必须提供相应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 13%)。

付款方式:通过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或国内信用证等方式付

款。

8 保险

本项目新增

8.3 卖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综合险),投保额为货物价值的 100%,保险费由卖方

承担。

8.4 卖方应为其所有现场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险(每人保额不低于 100 万元),

保险单复印件交买方备案。

9.不可抗力

本条目增加

9.1.3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自然灾害,仅限于战争、严重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其他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

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政策调整等)均不构成不可抗力。

10. 违约

本条目增加

10.2.2.4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或完成安装调试的,

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的 1%支付违约金,但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30%。迟延超过 10 天

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支付合同总价 10%违约金,并要求卖方赔偿全部损失。

10.2.2.5 经三次考核仍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

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价 3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及

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采购产生的差价、发电量损失、环保罚款等)。

10.2.2.6 卖方未按约定完成成果交付(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论文、软著、检测报

告等),每逾期一项,按合同总价的 2%支付违约金,可从质保金中扣除。

10.2.7 卖方发生下列严重违约行为之一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支付合同总价 15%违

约金,并要求卖方赔偿全部损失:

(1)擅自转包或分包;

(2)使用不合格材料或设备,造成质量缺陷且拒不整改;

(3)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

(4)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

65

10.2.5 针对通用条款中 10.2.3 项,双方约定费用承担方式如下:

已用于工程且不可分割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无偿取得所有权,无需向承包人支付任何费

用。

尚未使用的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发包人有权无偿使用至工程完工;工程完工后,如

发包人不在需要,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 7 日内自行取回,费用自理;逾期未取回的视

为承包人放弃所有权,发包人可自行处置,处置所得归发包人所有。

承包人文件及其他技术文件:发包人有权无偿使用,承包人不得已任何理由主张使用费或

许可费。

因使用、保管、处置上述物品产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仓储费、评估费、

处置费等)有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发包

人有权向承包人另行追偿。

发包人依据本条款使用上述物资及文件,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

仍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承包人额外支付合同总价 10%违约金及赔偿全部损失。

11. 索赔

不另行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2. 争议的解决

修改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

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应以采购主体单

位实际办公地址为准(建议明确到具体的办公楼号),具体为: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西留路

5 号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办公楼。

其他新增内容如下:

13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3.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

单位章,合同生效。

13.2 合同变更需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 合同范围

山西公司太原二热基于多源多变量耦合建模的电除尘自适应协同优化控制系统研究与应用

项目的研发、设计、施工、系统和模型研发及试验等、设备及材料供货、安装、利旧设备的安

装调试、人员培训、运行及检修规程编写、设备调试及试验(包含第三方测试、检测费用

等)、结题报告评审组织并出具报告(按照大唐晋电制[2026]19 号要求执行)、整体项目查

66

新与鉴定(符合资质要求的第三方出具报告)、技术指标达标(符合资质要求的第三方出具报

告)、科技成果转化(申请并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取得软

件著作权;论文发表于综合性节能环保领域科技类期刊,论文可被中国知网(CNKI)、万方数

据、维普网三大国内主流数据库全文收录,检索便捷,可满足常规科研评价、职称评定中初

级、项目验收等检索需求。)、结题验收组织评审并出具结题报告(符合资质要求的第三方出

具报告)等全过程的总承包,投标方负责整个系统的性能和质量、试运行最终交付投产及成果

转化。

15 合同价格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总价,包含卖方完成全部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产品研发、试

验、设备费、材料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知识产权费、安全措施费、运输、保险、税

费、培训、试验、验收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16 安全文明施工与考核

(1)卖方应严格执行“四措两案”,并遵守买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2)卖方应另行向买方安全监督部门交纳合同总价的 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施工期间

未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完工后无息退还;发生事故的,按买方相关制度扣除。

(3)违章行为处罚标准参照买方《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违章分类清单

及考核、积分标准》执行。

17 技术服务

1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

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1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

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1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

现场管理。

1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

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18 质量保证期

18.1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

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

1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

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

67

计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

由买方承担。

18.3 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

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30 日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18.4 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

函后 30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19 质保期服务

1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

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

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

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

全部费用。

1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

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卖方技术人员

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

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1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

承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付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19.4 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

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20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20.1 包装

20.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

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

从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20.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

料。

20.1.3 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卖方按照甲方要求清理并将包装物送至指定地

方,若卖方乱扔乱放等,按照甲方《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反违章管理实施细

则》(签订技术协议时告知)考核,并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20.2 标记

68

20.2.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

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20.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

“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

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

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20.3 运输

20.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20.3.2 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

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20.3.3 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

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

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

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20.3.4 卖方在根据第 20.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的超大超重包装,则卖

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

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

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20.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20.4 交付

20.4.1 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买

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并由卖方自负

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

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20.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项目验收后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

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20.4.3 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

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

用。

69

21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21.1 开箱检验

21.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合同

设备到货时。

21.1.2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即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热电

厂厂区内。

21.2 安装、调试

21.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

安装、调试应按照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

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

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

(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21.2.2 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

均由卖方承担。

21.3 考核

21.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

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

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21.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

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

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

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且合同设备达到了

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

接受合同设备,且若甲方再自行处理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产生的实际费用从乙方合同价款中

扣除,若乙方处理以上内容再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1.4 验收:包含现场施工验收及检验、技术指标检测并出具报告、成果转化、结题验收

等整个项目完成的验收。

70

21.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

成后 30 日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

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21.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

应在考核结束后 30 日内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

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21.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并按 21.3.3 条款执行。

22 保证

22.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22.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22.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22.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

22.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22.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22.7 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

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

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71

22. 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

造、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

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23 联合体

23.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

担连带责任。

23.2 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23.3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24 *信创要求:

24.1 在全球化背景下,当前电力系统对信息安全及软硬件国产化的需求日益提

高。信创战略的目的是从基础硬件、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到信息安全各个方面,通过自主研发和推广自主化、国产化的技术标准,从信息安全角度出发,达到自主可控,解决核心技术“卡脖子”的问题,不受制于外国技术。信创战略的实施,能够推动我国信息技术产业的转型升级,提高我国信息技术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从而在全球市场上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

24.2 本项目在研发过程中实现基础硬件、基础软件、控制软件的国产化替代,实

现自主可控,规避风险。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电除尘高效调频电源设备及智能控制系统的核心硬件 CPU 采用国产化自主产品,操作系统采用开源、国产操作系统、AI控制器,控制软件采用开源高级语言,自主研发。数据库存储采用国产自主可控数据库产品,核心内核及底层架构完全自主研发,具备完整知识产权,无境外技术依赖,支持国密算法,全面适配国产 CPU 及国产操作系统,实现数据采集、存储、交互全流程国产化,满足电力行业信息安全及信创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投标文件第十一条作出承诺并填写国产国芯信息,如不响应,直接否决其报价)。

72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备注:合同文件中所有涉及大唐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办法等均在双方签订技术协议时由甲方告知)

附件 1:工程设备和材料管理协议

1.承包人供货设备、材料的管理

1.1 承包人负责属于承包人供货范围内的材料从采购至结算全过程的采购、运输、接货、

卸车、搬运、保管、结算的全部工作。

1.2 承包人在物资的订货、运输、验收、保管、保养、发放等环节上,要建立完整的质保

体系及运转程序,并以书面形式交送发包人备案。

1.3 发包人不定期对承包人所采购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检,对不合格材料发包人有权终止在

本工程的使用。未经发包人认可,不得将其它工程的材料用于本工程。

1.4 严禁将假冒伪劣产品、过期失效及无生产许可证厂家的产品用于本工程。

1.5 承包人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

责。重要材料及大宗材料必须通过招标,有发包人有关部门参加,并经发包人签字认可。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 24 小时通知发包人检验。

1.6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总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运

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

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检验的程序和结果须经得发包人认可后方可使

用。

1.8 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

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9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认可后才能使用。

73

1.10 承包人应提供检验、测试及试验任何材料或设备通常所需的协助、劳力、电力、燃

料、储藏室、仪器及仪表,并应在这些材料等用于工程之前,按发包人的选择和要求,提供材

料样品以供试验。

1.11 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用于试验的全部试样。

2.1 工程剩余物资的回收管理

所有进现场设备的包装箱、拖架、垫木等包装物,材料以及废料均归发包人所有,并由发

包人回收,承包人应积极配合,不得运出场。

2.2 废旧物资处理

拆除的旧设备、废料等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堆放至指定地点,不得擅自

处置。

3.其它

3.1 承包人在本标工程竣工后向发包人提交一份用于本工程完整材料的实耗明细表及相应

的电子版文件。

3.2 本协议一式四份,作为发包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3 一份由乙方收执,一份由甲方发包工程合同主管部门收执,一份由甲方发包工程主管

部门收执,一份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本协议解释权归发包人。

以下无内容,为双方签字盖章页。

甲方: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

太原第二热电厂(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字)

74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75

附件 2: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和进度考核奖励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加强工程施工建设管理,提高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水平,确保工程的安全、质

量、进度、投资、合同管理受控、在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管理标准》中有关工

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检查考评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等有关

规定,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山西公司太原二热基于多源多变量耦合建模的电除尘自适应协同优化控制系

统研究与应用项目。

3. 说明

3.1 本办法提出的要求,并未对所有细节做出规定,也并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

文,总承包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标、行业标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相关标准及本协议

约定的优质产品的要求。如有最新版本,按最新版本执行。

4. 安全管理

4.1 安全目标: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群伤事故为零;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

零;火灾事故为零;交通事故为零;垮塌事故为零;职业卫生伤害事故为零;不发生轻伤及以

上人身事故;实现安全施工“事故零目标”;不发生被地方政府通报的环保事件。

4.2 安全职责

4. 2.1 发包人职责

4.1.1 负责组建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设置安监部门和专职的安全员,按时组织召开会

议,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4.1.2 制定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明确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方针、目标、标

准,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

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工作“三同时”。

4.1.3 在组织招标时,负责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的规定,确保

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人签订合同。

4.1.4 负责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广播电

视、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资料,并

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提供符合工程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条

件。

4.1.5 参加工程建设人身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6

4.1.6 对承包人在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上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提出撤换要求。

4.1.7 由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安全资质、施工安全措施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

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各项安全要求,并监督实施。

4.1.8 开工前对承包人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一般常识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说明施工

场地周围的不安全因素,并应有完整的记录和资料。

4.1.9 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人员易摔伤、电气伤害等及可能引起意外伤

害事故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承包人应设置监护人,发包人随时抽查、监督承

包人执行情况。

4.1.10 发包人对承包人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施工场地的安全文明施工,安全

防护用具的正确使用情况,施工反“三违”情况等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承包人整改,

必要时进行处罚。

4.1.11 承包人单位施工人员在违反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规定时,发包人有权纠正或立即

停止其工作,发包人可按《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违章分类清单及考核、积分

标准》进行处罚,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

4.1.12 发包人在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出现过错,如违章指挥、强令承包人冒险作业等,发

包人将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4.2 承包人职责

4.2.1 承包人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

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承包人的资质审查由组建的资格预审委员会审查确

认),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贯彻发包人

发布的工程建设安全方针、目标、标准和有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现场的管理和施

工,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

4.2.2 承包人服从发包人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4.2.3 承包人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

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4.2.4 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全面责任,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第一

责任人,全面贯彻发包人发布的工程建设安全方针、目标、标准和有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

提下组织现场的管理和施工,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保护他人不受伤害);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措施,对于大型施工项目应制定

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随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7

4.2.5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承包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由承包人

自己负责。必须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领导和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管理,负责对安全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按规定参加由发包人组织

的各种安全活动和召开的安全会议。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

委员会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4.2.6 承包人不得使用童工;非特殊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5 岁;所有

工作人员不得有电力生产的职业禁忌症,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所有工作人员县级及以上医院的

健康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2.7 承包人在承包工程时,必须执行有关规程和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措施,认真执行关

于现场文明和保证人身安全的有关规定,设置各种安全标志及安全措施,如施工点设置防护围

栏、五牌一图等。

4.2.8 向发包人提供现场“总平面规划图”和总平面的管理措施,说明危险物品的保管、

存放和使用中的安全防护措施;

4.2.9 承包人在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应掌握工程特点

及施工安全措施交底(以签字为准)。

4.2.10 发包人在开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安规》等法规考试合

格后方可工作,并将考试成绩报发包人安监部门处存档。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及主要技术工

程人员持有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合格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

4.2.11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

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遵守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消防法、治安等法

规。

4.2.12 承包人在开工前应对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

不超过检验周期。机动车辆、施工机械档案齐全,定期检验;特种设备应取得地方政府质量技

术监督部门的许可使用证件方可使用。对于大型的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

完毕提交使用前,承包人应会同发包人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

严禁在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4.2.13 施工期间,承包人不得对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擅自拆除、移动。如

因施工需要拆除移动的,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4.2.14 承包人各种设备、物资自行看守保管,发生被盗、遗失,自然灾害等损失一律由

总承包人自行负责。

78

4.2.15 承包人必须接受行业、发包人的依法监督检查、管理和指导,采取必要的安全防

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人的安全

监督人员。承包人的负责人对发包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4.2..16 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防汛、机械伤害、人身触电、防止塌方伤人、高空坠落等事

故应急预案,并具有可操作性、实用性;还应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4.2.17 承包人必须加强施工管理,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其施工范围内,组织好本单位的交

叉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由于承包人的设备、设施有缺陷或管理不善,在承包人施工工地范围内

造成人身伤害事故,不论受伤害者是否是承包人的职工,承包人都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

责任和安全责任,并接受发包人的相应考核。

4.2.18 承包人必须按照(Q/CDT 101 10 007-2025)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火电检修现

场标准化作业规范的有关要求,做好现场安全文明的策划和布置工作,在施工现场推广应用,

保持现场整洁有序、物料码放整齐。

4.2.19 承包人必须全方位地、全过程地负责其施工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工

地和工程施工秩序良好,以避免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火灾事故。如因承包人安全生产责

任制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规程不全,施工管理不善,施工人员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力,

施工机械缺陷等原因造成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总

承包人除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安全责任外,还应接受发包人相应考核(从质保证金

中扣除)。

4.2.20 按照发包人要求,对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及时予以撤换;承包人必须予以辞退,并

应在承发包合同中明确规定。

4.2.21 承包人有权拒绝执行发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发包人规章制度的违章

指挥指令,并向安全监察部汇报情况;如果错误的执行了“违章指挥指令”造成事故,承包人

将承担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

4.3 考核奖励

4.3.1 对承包人在施工中习惯性违章、严重违章的人员和单位,发包人有权处以 50 元至

1000 元的罚款。

4.3.2 发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扣 100 万元。

4.3.3 发生重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扣安全保证金的 100%,并对其项目负责人及管理

人员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3.4 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扣 50 万元。

4.3.5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每台次扣 20 万元

4.3.6 发生较大设备事故,每台次扣 8 万元

79

4.3.7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每次扣 10 万元

4.3.8 发生较大火灾事故,每次扣 5 万元

4.3.9 发生承包人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每次扣 10 万元

4.3.10 发生承包人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交通事故,每次扣 5 万元

4.3.11 发生一般事故,每次扣 1~5 万元

4.3.12 本条目所有罚款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

4.3.13 本项目所有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将质保证金剩余部分返还给承包人。

4.3.14 本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后实现安全目标,没有发生事故及施工不文明行为,发包

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对承包人进行适当的奖励。

5. 质量管理

5.1 质量目标:

5.1.1 总体目标:本工程范围内的研发、建筑、安装、调试项目、检修、检验、检测、成

果转化、结题验收等的合格率达到 100%。具体详见技术部分。

5.1.2 具体目标:

5.1.2.1 实现单位工程优良率 100%。

5.1.2.2 实现“四个零目标”,即:

(1)工程质量事故零目标;

(2)投产后完善化及重大技改项目零目标;

(3)零缺陷移交生产目标;

(4)投产后基建痕迹零目标。

5.2 质量职责:

5.2.1 发包人职责:

5.2.1.1 有关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对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所作承诺进行全面落

实。

5.2.1.2 组织有关各方对承包人编制的四措两案、作业指导书等文件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5.2.1.3 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对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所作承诺进行全面落实。

5.2.3 承包人职责:

5.2.3.1 承包人严格遵守国家级、部级及大唐集团公司的规程、规范和标准,按照设计的

施工图纸、技术说明书和其他有关文件进行施工。

5.2.3.2 承包人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由自己采购的装

置性材料、设备进行检验,按规定 100%报验。并对提供的检验、试验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80

5.2.3.3 承包人严格执行质量验收程序,对隐蔽工程、大型设备吊装、重要工程均必须

经发包人验收。

5.2.3.4 承包人对所承担的工程,不论是否经过发包人质量验收,对所发生的施工管理事

故均应负全责,不能以处理质量事故为理由,提出增减费用或推迟总进度的要求,在任何情况

下,都不能使最终工程质量和工期受到影响,造成隐患。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修,

并保证工期,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5.2.3.5 承包人必须认真编制四措两案、作业指导书等文件。该文件务必于工程开工前

14 天报请发包人,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各方,对其合理性进行审查,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当遇特殊情况如雨季、冬季施工、采用新工艺施工必须另编作业指导书。

5.2.3.6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违反施工规范和施工工艺。

5.2.3.7 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

工减料,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经

发包人正式批复后实施。

5.3 考核奖励

5.3.1 承包人对自己采购的装置性材料、设备未进行检验和 100%报验,每发现一起罚款

人民币 1000 元;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材料在工程上使用者,每发现一起考核人民币 10000

元,并承担返工损失。对影响节点工期者,在此基础上另行考核。

5.3.2 承包人提供的检验、试验报告有造假行为,每发现一起影响工程质量者,考核人民

币 10000 元,如对安全生产有影响或留下隐患,则按质量事故处理。

5.3.3 发包人每发现一起质量通病,考核人民币 2000 元。

5.3.4 安装工程质量总体优良率小于 100%,每低 1%,考核 10000 元。

5.3.5 承包人对隐蔽工程没有经过监理和发包人验收签字而私自隐蔽者,除无条件返工外

每起考核人民币 20000 元,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5.3.6 在质量验收中一次合格率未达 100%,每起考核人民币 2000 元。对三级以下验收

项目的抽检中,如果抽检复核不合格而承包人已通过自检(合格或优良),每发生一起罚款人

民币 1000 元。

5.3.7 单位(分部、单项)工程施工结束,申请进行三级检查时,若承包人资料填写不规

范.不符合标准要求,考核 500 元/次。

5.3.8 每月进行工程质量统计报表填报时,若项目已评定完质量等级,而资料尚未有或还

未完善的,考核 500 元/次。

5.3.9 承包人在施工中未做好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或措施不得力的,考核 300 元/次。

81

5.3.10 施工中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每发生一起,责任单位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

给以该单位一次性考核 20000 元,损失超过 50 万元的,加倍罚款。

5.3.11 施工中发生一般性事故,每发生一起,责任单位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给以该单

位一次性考核 5000 元。

5.3.12 承包人没有编制四错两案、作业指导书等文件,还未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即进行施

工的,每发生一起考核人民币 2000 元。

5.3.1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施工规范和施工工艺, 每发生一起考核人民币 2000

元。

5.3.14 承包人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偷工减料,或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

有差错的而不及时向发包人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发现一起考核人民币 5000 元。

5.3.15 本条目所有罚款从承包人合同价款中扣除。

5.3.16 本项目所有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将质保金的剩余部分返还给承包人。

6. 进度管理

6.1 进度目标:实现批准的里程碑计划。

6.2 进度职责:

6.2.1 发包人职责:

6.2.1.1 组织审批承包人编制的主要单位工程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二、三级网络计划)。

6.2.1.2 监督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期进行。

6.2.2.3 对总承包人编制的工程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二、三级网络计划)进行审批、落

实。

6.2.3 承包人职责:

6.2.3.1 依据发包人要求的总体工程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结合项目实际编制主要单位工程

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二级网络计划),并报发包人审核。

6.2.3.2 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计划的落实,每星期盘点、分析,计划偏离时及时纠

正,保证按期实现。

6.3 进度考核:

6.3.1 承包人按期保质完成上述节点工程,并经发包人确认,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

工程进度款。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时完成节点进度;每个节点延误将推迟支付进度款 1 个月。

6.3.2 如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在合同截止工期前未能使工程按期竣工,承包人应按每延误

一天,赔偿发包人合同总价款 1%的违约金,工期延误费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10%;

6.3.3 本标段所有工程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将质保金的剩余部分返还给承包人。

7. 附则

82

7.1 本办法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作为本办法的补充条款附后。

7.2 本办法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3 本协议一式四份,作为发包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4 一份由乙方收执,一份由甲方发包工程合同主管部门收执,一份由甲方发包工程主管

部门收执,一份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7.5 本协议解释权归发包人。

以下无内容,为双方签字盖章页。

甲方: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

太原第二热电厂(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83

附件 3:安全协议书

发包工程安全协议

发包工程项目名称:

发包工程合同编号:

发包工程项目地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发包工程所属部门(专业):

甲方发包工程所属部门(专业)负责人(签名):

乙方授权项目负责人(签名):

为确保该项目施工作业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等事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

致,现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应履行的安全义务,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必须共同

遵守、严格执行。

一、总则

(一)通则

1.本协议适用于山西公司太原二热基于多源多变量耦合建模的电除尘自适应协同优化控

制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外包外委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合同中有安全规定条款或者国家强制性标

准规范、政府部门和上级公司另有安全规定要求的,同样适用本协议,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

2.甲乙双方均应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中国大唐

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发承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大唐山西

发电有限公司《检修技改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共同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等工作。

84

3.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各层级

责任,发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作用,全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有效

防范不安全事件发生。

4.甲方将乙方队伍及人员纳入甲方进行“一体化”安全管理;乙方人员应服从甲方管

理,按规定参加甲方安全生产会议,定期向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发包工程主管(所属)部门汇

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5.对工程施工类发包工程,甲乙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乙方承担工程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甲方承担工程安全生产监督职责。

6. 甲乙双方均应加强反“三违”管理,对违章违规问题“零容忍”;乙方人员发生违章

行为时,甲方有权按照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和处理。

7.施工作业现场发生不安全事件时,乙方必须立即汇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发包工程主

管(所属)部门,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参与应急救援和处置。

8. 因乙方责任造成生产设备、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安全事故和事件,或者造成经济损

失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二)安全目标

1. 杜绝人身轻伤及以上不安全事件。

2. 杜绝设备损坏不安全事件。

3.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 5000 元及以上的着火事件。

4.不发生道路交通轻微事故。

5.不发生误操作事件。

6.不发生人为原因导致的自然灾害扩大事故。

7. 不发生环保、舆情事件。

8. 不发生职业卫生、电力安全、信息安全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各类事件。

二、甲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

1.在项目发包及招投标阶段,甲方负责对乙方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凡资质和条件不

符合甲方要求的承包单位,不得承包本项目。

2.甲方编制发包工程资质条件审查明细表并提前告知乙方,项目开工前由甲方对乙方开

工资料、入厂手续进行审查,凡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不予开工或准入。

3. 在乙方入厂前安全教育预培训的基础上,甲方负责对乙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入厂前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总培训学时不少于 24 学时,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规程、消防安

85

全、反违章知识、危化品管理、应急救护、设施保护、职业健康、治安保卫等方面的内容,培

训和考试必须合格,否则不予办理准入。教育培训记录及考试资料登记存档。

4.甲方负责对乙方现场负责人(管理和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普通作业人员分类

进行安全交底,辨识作业风险,制定危险点控制措施,并签字存档。

5.甲方负责审查乙方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等资格条件,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履行

审批程序后,纳入甲方工作票、操作票系统统一管理。

6.甲方有权对乙方制定的本工程项目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环境

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四措两案”)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7.甲方派专人负责协调、联系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并监护乙方施工作业;甲方不得要

求乙方进行违反安全规定、安全措施的工作,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8.甲方接到乙方有关安全隐患及不安全情况的报告后,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在隐患及不

安全情况尚未消除前,不得允许乙方继续工作。

9.甲方对乙方使用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车辆、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品等

有权禁止使用;现场安全设施条件不满足安全要求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

10.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情况,并对乙方作业

组织、作业现场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11.甲方发现乙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责任及时制止、纠正和考核,违章性质严重时

甲方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整改。甲方以《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违章考核通知单》、《违

章处罚单》等形式通知乙方接受处罚,处罚分为经济考核、停工整顿、人员清退等形式,经济

考核可以从乙方工程合同款或质保金中扣除。

12.对乙方工作中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等违章行为,甲方有权制止直至停工整顿;对于情

节严重、屡教不改或存在现实事故风险的,甲方有权终止该项合同的执行。由此造成的工程延

误、项目延期和经济损失等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因违反规定、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环境保护事件、火灾及人身伤亡等

事故(含未遂)时,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该项目合

同。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生产运行规程、图纸、设备或装置等技术资料,

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有效制度清单及文本。

2.甲方有义务审核作业安全措施,确认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已正确隔断,向乙方说明作

业场所存在的带电、带压、高温、有限空间、粉尘、爆炸危险等安全有害因素,并协助乙方办

86

理工作票,指引工作地点、讲解工艺流程,协调联系接用电源、气(汽)源、水源等施工能

源。

3.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与乙方签订《发包

工程职业卫生管理协议》,要求乙方对其施工人员开展职业病危害告知,并采取相应的劳动保

护、职业健康防护措施。

三、乙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应具备承揽本项目所必须的、符合规定的资质和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

材料,接受甲方对资质、条件等方面的审查。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学习并执行落实甲

方提供的有关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文明生产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在入厂前对其施工人员预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3.乙方不得将本工程项目转包、返包(乙方将工程的某些具体工作交由甲方的部门、班

组或个人完成)或违法分包:乙方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需甲方配合完成时,需书面提出申

请,经甲方厂级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部门或班组协助完成;乙方不得擅自将其承包的部分工

程分包给第三方,确需将其承包工程分包给第三方的,应事先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和批准;乙方

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第三方,第三方不得将其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即使

甲方同意分包,也不能免除乙方对第三方的管理和监督义务,乙方对其分包工作、分包人员安

全管理全面负责,就第三方安全生产情况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4.乙方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按规定设立安全

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按要求持证上岗:乙方项目部超过 100 人的,应设置

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并出具相应文件;乙方项目人数 30 人及以上的应设置专职安全员,安全员

数量不少于其总人数的 2%;30 人以下的应至少设置 1 名专(兼)职安全员。专(兼)职安全

员须持有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资质证书。

5.乙方应明确资格条件符合施工作业要求的外包队伍工作负责人,并经甲方审查通过;

外包队伍工作负责人对施工作业的现场组织、协调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行为负责。

6.乙方不得中途擅自换人,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换人时,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同意

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更换人员。

7.乙方不得使用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

管理、技术性工种、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年龄均不得超过 55 周岁,女性须小于 40 周岁。

8.乙方项目部所有人员应体检合格,并不得有电力生产的职业禁忌症,例如色盲、癫痫

等。从事接触粉尘、噪声、高温、化学毒物等职业有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技

87

术规范》等标准规范规定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参加职业健康体检并向甲方提供体检合格报

告。

9.乙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

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证件有效期须涵盖作业期。由乙方登录全国

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cnse.gov.cn/)和中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平台

(http://cx.zgsafety.org.cn/)查询,并提供截图证明。

10.乙方为其项目部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护和劳动防护用品,不

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防护用品,监督、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并进

行维护、保养、更换,确保防护用品有效。

1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其雇佣的从业人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提交甲方备

案;乙方需为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项目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工伤保

险(一年以上)并足额缴纳保费,向甲方提供工程有效期内的所有缴纳保险证明;乙方为其雇

佣人员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的应包含意外伤害、身

故、残疾等保险责任,且上述保险责任的保额不得低于 100 万元/人。

1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所用施工机械车辆、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劳动防护

用品清册或登记表,所有用具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在检验有效周期内,在施工作业

期间乙方按规定维护和检验,并完善检查记录随时备查。

13.乙方应按规定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

法律法规以及甲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规定,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

范、制度规定,强化健康防护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14.乙方与其雇佣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写明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

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开展职业病危害告知,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并按规定组织从事接

触职业有害因素作业的人员参与职业健康体检并合格。

15.乙方负责编制本项目四措两案、作业指导书等文件,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落

实。

16.乙方应在甲方入厂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在每次作业前开展风险辨识和安全交底,

管理作业过程安全,留存安全培训、警示教育、交底检查等记录备查。

17.乙方人员不得超越工作范围作业,不得在作业区域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触及与

工作无关的甲方设备系统。

18.乙方应严格执行作业票证管理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落实安全措施。

19.乙方在易发生火灾、爆炸、坠落、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溺水、滑坡

等风险,可能导致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事故的危险性区域作业时,应事先开展作

88

业风险辨识、制定安全措施和防范预案并经甲方审核批准;乙方监督工作人员实施,并按要求

设置高风险作业专职监护人。

20.乙方因工作需要涉及该工程项目以外的甲方设备系统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做好

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

21.乙方应做到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乙方不

得损坏甲方的基础设施、树木及草坪等,因工程施工损坏或造成污染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照

价赔偿。

22.乙方应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主动辨识和防范风险,积极排查

和治理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协商解决。

23.乙方作业中如发现设备系统、作业环境、工器具以及安全措施等存在事故隐患时,应

立即停止工作,并向甲方业主带班人或发包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待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

工作。

24.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检查,按照甲方提出的安全技术要求立即整改问

题、治理隐患,确有客观原因难以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协商解决。

25.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关于突发事件、异常事件、应急管理、信息报告等制度规定,在

发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时,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甲

方。

26.乙方应遵守甲方对治安保卫管理的有关要求:

(1)按照项目所在地政府行政规定,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人员核查手续。

(2)接受甲方的治安保卫教育培训,遵守甲方治安保卫管理制度规定。

(3)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动用甲方的物资和器材,如有违反按偷盗论处。

(4)不得在非工作区域滞留或随意进入未经许可的危险源区域、关键设备装置区域、其

他生产区域、重点办公区域等。

(5)严禁在工作场所和居住地发生打架、斗殴、谩骂、酗酒闹事等事件。

(6)严禁使用假证,不得使用过期准入证或借用他人证件进厂。

(7)未经甲方许可和备案不得擅自带领非乙方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27.乙方应遵守甲方对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

(1)不得私自更改、堵截、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

(2)不得在非应急情况下擅自挪用、使用现场消防设施和器材;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消防

水。

(3)应及时整理、擦拭、清扫所辖区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持整洁卫生。

(4)不得在消防水系统上无票作业或者在禁火区域内无动火票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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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得埋压、圈占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6)禁止在重点防火部位、作业现场吸烟或违规使用明火。

(7)租用甲方或在甲方场地建设的宿舍、仓库、办公休息等场所,必须遵守甲方关于安

全用电、用气、用火、取暖等规定,并经常性检查整治、完善记录。

28.乙方应遵守甲方对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

(1)乙方机动车辆进入厂区需申请、报备、登记、换证,驾驶证、行驶证应齐全有效;

特种(作业)车辆还应持有检测报告和检验证明,操作人持有效证件。

(2)车辆进入厂区应遵守厂内交通规则,按规定路线和速度行驶。

(3)生产区域禁止客车进入,仅允许因工作需要并已在甲方负责部门报备的工具车(货

车)和工程机械车辆进入。

(4)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在指定的区域规范停放。在车辆驾驶室左上角等明显位置放置

联系人单位和手机号码等紧急联系方式。

(5)作业中不得影响车辆通行,不得堵占消防通道。

(6)需临时占路或断路工作,应提前向甲方负责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工

作。

29.乙方应按要求参加甲方的安全生产会议,并落实会议要求。

30.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组织开展或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三讲一落实”活动、应急预

案演练等,日常做好安全警示、应急培训、安全要求学习宣贯等工作。

31.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提出违反安全规定、安全措施的工作要求,乙

方应坚决拒绝执行。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行业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投标应答文件、合同协议等约定条款,保证

足够的安全投入,确保安全生产。

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报告安全设施、安全用具、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装备等配备情

况,编制包括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在内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向甲方报备,在项目实施期间

落实安全费用、保证投入到位。

3.对作业现场发生的人员伤害、初期火灾、跑冒滴漏、垮塌塌方等不安全事件,乙方有

义务参与应急救援与处置。

4.乙方有义务为本项目人员提供急救药箱等紧急救护服务,提供办公、值班、生活、后

勤服务等工作必备条件。

5.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及其上级单位、政府部门的安全检查以及异常事件、事故调查

等工作。

90

四、考核、处理约定

(一)甲方建立违章负面清单,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清单内容及管理要求,在发

生以下情形时,按规定接受甲方的考核和处理,如处罚标准不一致时按就高原则执行;对涉及

违章负面清单且性质恶劣的相关人员,甲方有权将其清离出厂。

1.违反国家、行业、地方、上级单位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规

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

2. 违反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深化反违章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3.违反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十条禁令”及“安全生产四项刚性要求”(大

概内容为:无日计划不作业、无监控不开工、高风险作业清单化、“四措两案”表格化、外来

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前置化。具体内容在双方签订技术协议时告知);

4.未按规定编制和审批“四措两案”或未执行作业指导书要求;

5.不具备作业条件或安全措施,强令冒险作业;

6.作业项目开工前,未开展风险辨识或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

7.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或私自安排非工作班成员、外来人员参加工作;

8.未履行合同、协议约定的工作职责,或未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9.甲方《反违章管理办法》中列出的违章分类清单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实施细则》

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列出的相应考核情形。

(二)甲方建立“黑名单”管理机制,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情形及管理要

求,如有违反,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1.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乙方队伍,列入“黑名单”,终身禁止其承揽甲方发包工程。

2.发生以下情形的乙方队伍,列入“黑名单”,2 年内禁止其承揽甲方发包工程。

(1)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以及甲方规定的内部统计事故;

(2)在责令停工整顿期间擅自复工的;

(3)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导致负面舆情的;

(4)存在转包、返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情况的。

其余被列入“黑名单”的乙方队伍,1 年内禁止其承揽甲方发包工程。

3.以下列入“黑名单”的乙方人员,终身禁止其进入甲方现场工作。

(1)对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乙方人员;

(2)多次严重违章被清离出厂的乙方人员。

其余被列入“黑名单”的乙方人员,2 年内禁止其进入甲方现场工作。

(三)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人员清离出厂,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1.发生违反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十条禁令”的行为;

91

2.擅自进入有限空间或无监护人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3.故意移动、关闭视频监控设施,故意破坏现场设备设施;

4.未经报告或请示擅自关闭、破坏甲方生产安全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的;

5.酒后上岗或饮酒后参与现场作业;

6.不服从现场管控或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7.作业人员违反“四不干”(无工作票不干、无监护人不干、不知道作业危险点不干、

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干)安全工作要求的;

8.未经甲方允许或许可擅自动用甲方生产设备、设施的;

9.使用假证、过期证件或冒用他人资格证件的;

10.发生其他违规违纪违章行为达到 3 次以上的;

11.甲方《反违章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中关于清离出

厂或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四)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队伍清离出厂,并将队伍列入“黑名单”。

1.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人身重伤、内部统计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舆情事件、生态环保事件;

3.拒绝接受甲方安全监督和管理;

4.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故意破坏设备设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产生负面影响

的;

5.甲方已多次考核、反复督促,其工作质量、标准、进度仍不整改,或者仍旧不能满足

安全生产需要的;

6.擅自转包、违法分包项目的;

7.拒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或者擅自变更施工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的;

8.拒不执行停工令要求,私自开工;队伍停工整顿未经验收合格和批准,擅自开工;队

伍停工整顿复工后,同类型问题重复发生的;

9.违反技术协议要求,存在使用劣质产品或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情况,拒不更

换或整改的;

10.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无法保证作业安全,仍然冒险强令组织作

业的;

11.甲方责令整改事项拒不整改或重复整改不到位的;

12. 甲方《反违章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中关于清离出

厂或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五)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

92

1.发生所属人员被清离出厂的情况;

2.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不能常驻现场,现场出勤率低于 80%;

3.擅自改变施工工艺及工序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4.未落实隔离措施、监护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存在缺陷,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5.高风险作业未落实反事故措施重点要求或者未按规定安排专职监护的;

6.未履行合同、安全协议、技术协议等规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违章行为频发,或导

致不安全事件发生的;

7.拒绝发包方、监理方或上级单位检查的;

8.安排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人员上岗作业,未按要求在法定节假日后组织开展

专题“安全日”活动;

9. 甲方《反违章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中关于责令停

工整顿的情形。

(六)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

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1.乙方拒绝履行合同规定和本协议相关要求;

2.乙方队伍被清离出厂;

3.存在主观故意降低工程安全、质量标准,造成事故的。

(七)乙方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进行经济考核。

1.乙方人员每发生 1 起一般违章,甲方按规定考核违章责任人 100-1000 元,甲方有权对

乙方按同等额度连带考核;每发生 1 起可能导致人身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严重违章,按

规定考核违章责任人不低于 1000 元,甲方有权对乙方连带考核两倍以上额度。

2.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乙方安全责任和义务等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责任人不低

于 300 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 500 元。

3.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违章负面清单条款的,按规定考核乙方违章责任人的同时,甲

方有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 1000 元。

4.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停工整顿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不低于 2000 元。

5.发生乙方人员被列入甲方“黑名单”清离出厂的,每人次考核乙方不低于 2000 元。

五、有关事故、不安全事件约定

1.因乙方责任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事故调查及处理由地方相关政府部门负责的,依据事

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应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的,接受事故处理并承担由于事故给

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处理的,共同协商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据事故调查

93

组的调查结论,承担各自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经协商达

不成一致意见时,可申请第三方仲裁或当地人民法院判决。

2.乙方在施工期间由于施工机械、工器具原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含工

伤),由乙方负责。

3.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应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双方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规范进行事故报告、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等

工作。

4.发生任何事故,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保护好现场。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

得擅自改变或恢复事故现场,否则,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制度规定,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违反

本协议内容或者甲方有关规定,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或者管理混乱,因而造成事故的,事

故责任、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责任造成人身未遂、轻伤、重伤等不安全事件且尚未构成事故的,损失全部由

乙方承担,甲方视情节严重和影响情况,扣除乙方安全风险抵押金的 30%-100%或者工程合同

款的 1.5%-5%;造成甲方设备系统、建构筑物损坏且尚未构成事故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照价

赔偿,甲方有权扣除其安全风险抵押金的 60%-100%或者工程合同款的 3%-5%。上述赔偿及扣除

额度如不能满足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多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并相应从其工程合同款中追加

扣除,甲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法律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发包工程项目结束之日止。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签订本发包工程安全协议时特补充签订以下条款,与本协议

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严格执行: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作为发包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份由乙方收执,一份由甲方发包工程合同主管部门收执,一份由甲方发包工程主管部门

收执,一份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以下无内容,为双方签字盖章页。

甲方: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

太原第二热电厂(盖章) (盖章)

94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4:发包工程职业卫生管理协议

发包工程合同编号:

发包工程项目名称:

甲方: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

乙方:

为确保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杜绝发生职业卫生事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培训内容应包括职业病防治要求、职业健康知识

和内容。

2.甲方会同乙方共同辨识作业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由甲方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

提出职业病防治要求。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作业情况进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对其存在的职业卫生安全隐患、违

规违制行为等,有权责令其整改,并根据甲方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组织其作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自觉遵守甲

方有关职业健康的管理制度,提高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防护意识,强化自身保护能力。

2.乙方应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卫健委 5 号令)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

管理人员;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

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

3.乙方必须实施职业健康和环境风险预控管理,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

卫疾控发〔2015〕)判定作业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接害人员名单,并报甲方安全

监督部及监理单位备案。

95

4.乙方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

防治法》规定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

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5.乙方应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卫健委 5 号令)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在

岗期间的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

章以及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操作规程。

6.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从业人员,乙方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

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组织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健康体检报

告提交甲方安全监督部存档。

7.乙方所属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经过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鉴定合格,能够

满足所从事本工程工作的要求。严禁录用职业禁忌症者、疑似职业病人员,严禁使用弱、残者

和童工,乙方应按规定为其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

8.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监督其正确使用和佩

戴;因作业人员未正确使用和佩戴防护用品导致发生职业病危害事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9.因乙方责任造成职业健康事故事件,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事故事件后果波及甲方时,

甲方有权追偿。

三、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由甲方合同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以及乙

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起诉。

四、附则:

本工程项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措施告知:

告知:本工程项目电除尘内部检修过程存在以下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高温危害、有

限空间、高处作业,有可能造成呼吸系统损伤、皮肤损伤及中暑等危害。

要求:乙方作业人员须熟悉作业现场环境条件、职业病危害因素,配备和应用作业现场的

职业病防护设施,掌握和执行职业健康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乙方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

术规范》,组织其接害人员根据接害因素参加相应项目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向甲方报备;乙方

作业人员须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件

时,乙方应正确应急处置并及时报告甲方。

以下无内容,为双方签字盖章页。

甲方: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

96

太原第二热电厂(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为实施

项目名称),已接受

(服务商名称,以

下简称

“承包商”)对该项目服务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1 中标通知书;

1.2 投标函;

1.3 专用合同条款;

1.4 通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1.5 技术标准与要求;

1.6 服务费用清单;

1.7 服务方案;

1.8 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97

4. 项目负责人:

5. 服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满足国家、行业及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现行有效标准规范,以及本招标文件、

技术协议约定的全部技术与服务要求,具体包括:

(1)设备与系统性能指标:11 号炉电除尘器除尘效率

≥99.82%,烟气出口颗粒物

排放浓度小时均值

≤20mg/Nm³,电除尘系统整体能耗下降≥20%,并由具备资质的第三

方出具检测报告;

(2)设备质量要求:所供设备全新、可靠、符合信创要求,核心硬件 CPU 为国

产化自主产品,操作系统与控制软件自主可控,分体式变频电源、AI 智能控制柜、隔

离开关柜、变压器等关键设备满足技术规范书参数与防护等级要求,整体质量保证期

不低于 12 个月;

(3)施工与调试质量:严格执行火电检修与电除尘安装调试相关规范,

“四措两

”、作业指导书齐全并经审批,安装、调试、试验一次合格,实现稳定投运;

(4)成果交付要求:按期完成 2 项发明专利、2 项实用新型专利、1 项软件著作

权、1 篇省部级及以上收录期刊论文,完成项目查新、鉴定、结题验收与科技成果转

化;

(5)安全环保要求:施工全过程满足大唐集团及电厂安全文明施工、环保管理规

定,不发生安全、环保责任事件;

(6)服务与资料要求:提供完整培训、运行及检修规程,竣工资料、试验报告、验

收文件等齐全规范,满足项目全流程验收与归档要求。

6. 承包商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其应负责的服务工作。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商计划开始服务日期:,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服务通知中载明的开

始服务日期为准。

9.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商:

(盖单位章)

98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年 月 日

99

100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要求

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有关服务,应尽可能清晰准确,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山西公司太原二热基于多源多变量耦合建模的电除尘自适应

协同优化控制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

1.1.2 项目地理位置: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西留路 5 号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

司太原第二热电厂。

1.1.3 建设单位: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

1.1.4 建设规模:300MW 火电机组电除尘系统。

1.1.5 建设条件: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 11 号炉装机容量为

300MW 亚临界自然循环汽包炉,锅炉配置一个双室五电场卧式静电除尘器改

造。

1.1.6 建设进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 年 10 月 31 日止。具体要求按照以

下服务内容及深度执行。

1.1.7 项目必要性:

(1)11 号炉电除尘三相工频电源设备自然老化、能耗高、响应速度慢;系统

整体节能空间未被挖掘,会在大电流瞬间出现电压跌落,工况跟踪能力不佳,

除尘效率波动较大。

(2)电除尘的运行控制和参数调整依赖人工经验、操作量大,无法实时跟踪设

备老化或工况变化;导致控制策略逐渐偏离最优状态,系统“智能化”与“经

济性”水平有待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现以 11 号炉为应用载体,研发结合电除尘物理机理与运行数

据,构建高精度预测优化模型、开发具备增量学习能力的 AI 变频电源与三相电

源智能控制器、在 11 号炉电除尘系统开展全流程集成调试与性能验证,实现

“状态感知-实时分析-精准执行”闭环控制。不仅解决当前设备运行瓶颈、实

现精准卡边控制与深度节能的迫切需求,同时推动我厂环保设施向数字化、智

能化转型,形成可复制的燃煤机组电除尘智能控制示范方案的战略需要。

101

1.1.8 项目总体方案:

1. 电源设备升级:升级一电场 8 台变压器为变频变压器,电场控制柜升级为

AI 智能控制柜,进行电除尘内部一电场清灰、校正极距、振打检修,解决电场

内部短路问题,恢复设备性能。

2. 新增一套基于多源多变量耦合建模的电除尘自适应协同优化控制系统,进行

AI 变频电源、三相电源、AI 控制器及控制系统的单体调试、空升试验、负载试

验;最终达到持续优化参数,确保系统稳定达标运行

1.2 服务一般要求

1.2.1 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系统。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

的标识必须有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

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

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

电厂标识系统编码符号。电厂标识系统编码采用 GB/T50549《电厂标识系统编

码标准》。

1.2.2*信创要求:

在全球化背景下,当前电力系统对信息安全及软硬件国产化的需求日益提

高。信创战略的目的是从基础硬件、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到信息安全各个方

面,通过自主研发和推广自主化、国产化的技术标准,从信息安全角度出发,

达到自主可控,解决核心技术“卡脖子”的问题,不受制于外国技术。信创战

略的实施,能够推动我国信息技术产业的转型升级,提高我国信息技术产品的

质量和性能,从而在全球市场上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

本项目在研发过程中实现基础硬件、基础软件、控制软件的国产化替代,

实现自主可控,规避风险。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电除尘高效调频电源设备

及智能控制系统的核心硬件 CPU 采用国产化自主产品,操作系统采用开源、国

产操作系统、AI 控制器,控制软件采用开源高级语言,自主研发。数据库存储

采用国产自主可控数据库产品,核心内核及底层架构完全自主研发,具备完整

知识产权,无境外技术依赖,支持国密算法,全面适配国产 CPU 及国产操作系

统,实现数据采集、存储、交互全流程国产化,满足电力行业信息安全及信创

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技术投标文件第十一条作出承诺并填写国产国芯信息,

如不响应,直接否决其报价)。

2 服务内容及深度

102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 年 10 月 31 日止。乙方负责完成以下工作内

容:

2.1 主要工作内容:

总体目标:本项目研究基于人工智能的 AI 变频电源、AI 三相电源的协同

优化控制,对边缘层/现场设备层即高压控制器层开展研究,实现高压电源与

AI 技术的深度融合,研究涵盖除尘工艺中控制器级别的多尺度多维度信息的感

知、标识、传输和应用,并经过智能感知,智能分析优化决策、智能自主控

制,最终实现精准提效深度节能的主要目标。

2.1.1 具体研究内容:

1)研究电除尘多源智能控制体系架构;

2)研究智能控制优化算法研究;

3)研究 AI 智能控制硬件系统;

4)阐述课题预期的主要创新点,围绕技术或产品或应用等层面,分别简述

每项主要创新点的具体内容,包括该项创新的主要内容、重要价值等,每项主

要创新点的简述;

5)对基于多源多变量耦合建模的电除尘自适应协同优化控制系统研究,提

出拟采取的技术手段、具体步骤及解决关键性问题的方法。

2.1.2 具体工作内容:

1)拆除原 11 号炉除尘器一电场 8 台三相电源、三相电源变压器及其他附

属设施。

2)将 11 号炉除尘器一电场 8 台三相电源更换为 AI 分体式变频电源。

3)改造 11 号炉除尘器 380V 除尘段控制柜及通讯柜,包括一次母线连接、

柜体基础处理等。变频控制柜及通讯柜必须安装在 380V 除尘配电室内,不允许

安装在除尘器顶部。

4)11 号炉除尘器共计 16 台隔离刀闸柜升级改造,更换柜体、隔离刀闸及

高压引线。

5)拆除 11 号炉除尘器二三四五电场三相电源控制柜。

6)研发一套适用于二三四五电场 16 台三相电源控制柜为三相电源 AI 智能

专用控制柜,并纳入 AI 智能控制系统。

7)电除尘安装 1 套电除尘自适应协同优化控制系统和服务器。

8)原设备动力电缆利旧,按需新增通讯电缆、控制电缆、动力电缆。

103

9)新系统应增加电除尘出入口烟气粉尘浓度、烟气流量、机组负荷、电除

尘出入口烟温,增加高低压相关通讯 MBE 测点,并组态&配置相关逻辑和画面。

新智能 IPC 与 DCS 系统升级更新后需进行相关通讯与功能性测试,并留好接

口。改造完成后需接入 SIS 系统。

10)更换电除尘系统操作台(包含 2 台电脑等,一台放置于原输灰除尘集

控室,另一台放置于主机集控室)、工控机 2 台,安装 AI 服务器 1 台,放置于

原电除尘控制室,安装电除尘自适应协同优化控制系统。增加电除尘出入口粉

尘浓度、烟气流量、机组负荷、灰斗料位等运行参数,设置 AI 控制投入/切除

控制开关。

11)AI 变频电源、三相电源、AI 控制器及电除尘自适应协同优化控制系统

等单体调试、整机调试。

12)空升试验,负载试验,仿真试验。

13)试运行期间电除尘自适应协同优化系统学习、调试,调试时间在 120

天内,包括系统的数据库建立、测试和调整,直到项目达到预期的目标和要

求。

14)处理除以上更换后剩余 16 台整流变渗漏油;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对 8 台

高压隔离柜利旧,包括安装、调试等。(备注:8 台高压隔离柜在签订合同后

由甲方告知。)

15)如乙方在需使用起吊设施(如电动葫芦、起重机等)时,全部由乙方

承担修理、租赁或更换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备品备件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16)将研发系统安装后应将原有振打系统接入新系统,并能保证正常使

用;如在接入系统时将元器件、装置、系统等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必须承担由

此产生的费用、需更换的备品备件或系统等。

17)为恢复电除尘系统照明设备,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并符合现场使用的照

明灯具 10 套。

18)为对电除尘出入口浓度检测准确以及 AI 控制器自适应协同优化系统学

习,要求乙方恢复或新装符合甲方电除尘使用要求的电除尘出入口烟气浊度仪

4 套(包含浊度仪、电缆及其附件等),同时接入并能参与 AI 控制系统对电除

尘的调节;并经校验合格,能正常投入使用。

104

19)在电除尘配电室安装三相电源控制柜时,同时对低压配电母排的检

修、消缺及更换附属配件(包括但不限于绝缘夹件、螺栓等),处理后达到符

合标准的要求。

20)电除尘本体内部一电场清灰、一电场校正极板极距、一电场阴极振打

检修等,一电场所有工作由甲方提供工器具及备品备件等,乙方负责施工。具

体工作内容见下表:

105

检修项目名称

方法及要求

1

一电场清灰、

检修

a.除尘器停机后,振打设备需继续运行 2 个

小时左右,灰斗以下输灰也应处于开启状

态;

b.清除电场内部包括阴极系统、阳极系统积

灰;

c.清除阴、阳极振打系统上的积灰,擦净承

压绝缘子内壁、外壁积灰,擦净振打绝缘

轴、支撑绝缘子等;

d.清灰时要自上而下,由入口到出口顺序进

行;

e.除尘器内部所有部位清理出的板结灰,均

需清送至灰斗排灰口,并尽量通过干除灰系

统输送至灰库。

f.本体壁板查漏、补焊。

106

2

一电场阳极板

检修

a.更检查阳极板下部限位装置,留出足够的

膨胀量,同时保证振打时无卡涩搁住现象,

有尺寸不足的位置进行配割处理。

b. 检查极板排下沉及沿烟气方向位移位情

况,若有下沉检查顶梁固定板焊接情况,处

理脱焊的情况;保证极板均在一条直线上;

c. 检修阳极振打轴系;

d. 更换损坏的阳极振打锤,校正振打高度;

e.更换损坏的振打砧头及磨损的轴承座

f.对阳极振打穿墙位置检查密封装置,如需

更换密封件的更换密封件

g.重新校正阳极板,保证异极距;

3

一电场阴极系

a.检查所有芒刺线连接处是否存在松动的情

况,有松动的地方进行补焊;

b.重新校正阴极框架,保证异极距;

c.检查阴极悬吊装置瓷瓶等是否有破损,破

损处进行更换。

107

4

一电场阴极振

a.重新校正变形的竖向传动轴及大小针轮。

b.检修阴极振打轴系;

c.更换损坏的阴极振打锤,校正振打高度;

d.更换损坏的振打砧头及磨损的轴承座

e.检查阴极顶部传动瓷瓶是否破损,有破损

进行更换。

2.2 技术要求

2.2.1 分体式变频电源技术要求:

(1)*为了保证设备长期稳定高效运行,变频电源变压器和控制系统采用

分体式结构,控制系统安装于配电室内,变压器置于除尘器顶部。(实质性要

求和条件,不响应将否决报价。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见技术投标文件第十

条。)

(2)变频电源采用 1000Hz 以下输出频率,主回路包括整流电路 V1、滤波

电路 LC、IGBT 逆变器和整流变压器 T1 四个部分,采用 AC→DC→AC→DC 变流方

式:将三相进线交流电压整流为直流电压,然后经 SPWM 逆变后升压整流(见下

图):

(3)具体参数如下:

①电源输入电压:三相三线制,AC380V,50Hz。

②额定直流输出电流范围:0~1.0A,额定直流输出电压范围:0~72kV。

③IGBT 散热方式:为避免传统风冷冷却方式造成的 IGBT 过热,应采用热管

技术对 IGBT 进行散热冷却。

108

④采用三相整流全桥逆变拓朴结构,正弦脉宽调制,输出频率:

100~1000Hz,可根据电除尘器负荷自动和手动调整输出频率。

⑤输出直流电压调节范围:0~110%的最大输出电压值或起晕电压~110%的

最大输出电压值。

⑥输出直流电流调节范围:0~100%额定值。

⑦控制系统:采用 32 位 DSP 单片机控制,具有与上位机通讯、远程控制功

能。

⑧电源效率≥95%;功率因数≥0.9。

⑨设备运行方式:设备具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运行方式。

⑩供电方式转换要求:设备具有纯直流供电、间歇供电两种供电方式;纯

直流供电时二次电压纹波系数小于 5%。

⑪(具有闪络处理及控制能力。火花检测控制功能灵敏可靠,可即时关断

火花并快速恢复电场供电。闪络特性参数可根据需要设定,能根据电场的电压

和电流的变化,采用实时跟踪、硬件和软件双重火花检测控制技术,准确地判

断闪络,并作出最佳响应处理。

⑫电源结构型式:采用电源控制柜与变压器分离的型式,电源控制柜放置

在室内配电段、变压器放置在除尘器顶部。柜体采用覆铝锌板,“C”字型型材

以铆钉及自攻螺丝结合成坚固的一体。框架无任何焊接点。组装时采用特殊的

夹具,保证很高的装配精度。柜内部零部件尺寸、隔室尺寸实行模数化,同一

规格的功能单元内电器元件可互换。

⑬顶部应有盖板,防止异物水滴落下造成母线短路。盖板的设置应不影响

设备正常运行时的通风和散热。开关柜内的母线区、电缆区和设备区各自独

立。之间应用金属隔板隔开。开关柜之间应有隔板以防事故扩大化。柜体防护

等级应不低于 IP41。

⑭母排系统符合 ZBK36001-89、IEC439、IEC694 标准,柜内所有母排均为

铜材料,并且全封闭在低压开关柜的分舱内。母排材料选择按 IEC431 标准采用

刚性硬拉高导电的电解铜。

⑮母排采用高强度的夹紧螺栓,连接非常方便,母排安装方便、灵活且牢

固。

⑯定频/变频切换功能:设备能在定频和变频模式下相互转换。定频模

式,按照设定调制频率运行;变频模式,设备能根据工况情况在调制频率范围

109

内以 1Hz 的调整精度自动更改调制频率,具有自适应工况运行智能控制功能。

(提供控制原理图)。

⑰高压隔离开关柜和电源控制柜有联锁功能,以保护人身安全。

⑱具有高低压一体化断电振打接口,能自动接收来自低压振打系统的振打

信号,并自动响应,实现复合式功率控制振打,明显改善振打清灰效果。

⑲电源控制柜安装大屏幕液晶显示器,就地进行参数修改,可显示一次电

流、一次电压、二次电流、二次电压、火花率、控制方式等运行参数。显示器

故障后不会影响控制器正常运行。

⑳电源控制器具备如下保护功能:负载开路、负载短路,过流保护,变压

器临界油温报警、变压器危险油温保护、IGBT 温度超限、IGBT 故障,偏励磁保

护等。

㉑电源控制柜具有运行、报警、停止指示灯。㉒电源设置一次电压表、一次电流表、二次电压表、二次电流表,以方便

直观地监视设备的重要参数。

㉓改造所配印刷电路板采用三防工艺处理,即采用特殊三防材料对所配印

刷电路板进行整体封装或涂覆处理,防止湿气、凝露、盐雾及腐蚀性气体对电

路的腐蚀,使得设备完全适合在腐蚀环境使用。(对该条款做专题阐述,附上

相关图片说明)。

2.2.2 变频电源功能要求

(1)电源启动后,控制器自动进行自检,如有故障能自动停机并显示故障类

型。在运行过程中,当由于某种特殊原因(如强干扰)引起控制程序的不正常

运行或程序运行出错时,控制系统看门狗电路能在一定时间后自动重新启动运

行,恢复系统的正常工作。

(2)控制功能:火花跟踪控制、峰值跟踪控制、阶段恢复跟踪控制、纯直流

供电和间歇供电控制、限压运行功能(在电场开路情况下,可输出稳定电压以

区分电场和电源故障)。

(3)通信控制功能:向上位机传送运行的一次电压、电流、二次电压、电

流、火花率、设备启、停状态、设备故障、变压器故障、静电除尘器故障信

号;设备的启动、停止、升压、降压、参数调整等可受上位机控制;且每个控

制器必须单独向上位机传输各类状态及信号等控制功能。

110

(4)保护功能:当系统故障跳闸或自检出系统故障时,由显示器及上位机显

示故障类型并报警;负载开路、短路保护、过流限制保护、变压器临界油温报

警、变压器危险油温保护、IGBT 温度超限保护、IGBT 故障保护。

(5)IGBT 及其散热方式:为确保设备可靠运行,重要功率器件 IGBT 采用

进口英飞凌或富士品牌或相当于,需提供进口报关证明备查。IGBT 采用低杂散

电感的 PrimePACK 封装。为确保 IGBT 可靠散热,IGBT 应采用低热阻高导热性

的双排开缝结构加强型翅片式热管散热器进行散热,不可采用铝型材散热器。

(6)主要显示功能:一次电压、一次电流运行值,二次电压、二次电流运行

值、闪络频率运行值、整定值、闪络参数设定画面、调制度值、设备地址、设

备停止/运行、设备故障报警、变压器故障显示;显示采用液晶显示。

(7)变频电源技术要求参数表:

参数名称

参数值

1

额定输出电压

72kV

2

额定输出电流

1.2A

3

额定输入电压

380V,50Hz

4

额定输入电流

264A

5

进线电源允许波动范围

±10%

6

最高工作环境温度

-10℃~+50℃

7

电源效率

≥95%

8

功率因数

≥0.90

9

主要功率器件

IGBT

10

IGBT 冷却方式

热管散热器+风冷

11

标准控制连接

RS485

12

变压器冷却方式

油浸自冷

13

工作模式

纯直流供电和间歇供电

14

变压器额定温升

≤45K

2.2.3 接地刀闸柜技术要求

(1)对原 16 台接地柜进行更换,包括柜内接地刀闸及引线;

(2)接地柜满足户外盐雾环境下的运行要求(防尘、防雨、防潮及防腐

蚀),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

111

(3)地刀操作采用双极式直流高压隔离开关控制。

2.2.4 变压器技术要求

(1)额定输出直流电压:72kV;额定输出直流电流:1200mA。变压器铭牌完

整,参数齐全;铜芯。

(2)满足户外盐雾环境下的运行要求(防尘、防雨、防潮及防腐蚀),设计

寿命≥20 年。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整流变压器安装后应固定,防止滑动。变

压器箱体采用 Q235-A 及以上碳钢,采用防腐表面喷漆工艺,须加装防雨、防晒

盖板。

(3)整流变压器高压输出侧连接高压隔离开关箱,高压隔离开关箱应和高压

电源系统有联锁,联锁回路采用强电控制,以保证人身安全。同时,进入电场

前应配置高压阻尼元件。

(4)对每台整流变设备二次侧的电流和电压信号均能在控制室显示屏上进行

显示,整流设备反馈线采用金属屏蔽线。

(5)整流变压器工作时,不应对厂内电子、通讯设备产生干扰,影响其正常

工作。

(6)整流变压器的铁芯用料须选用高性能的低损耗材质及工艺,电能转换效

率不低于 95%。

(7)变压器和变压器油出厂试验需根据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最新

版执行。

(8)变频电源变压器应预留取油样接口。

2.2.5 控制回路要求:

(1)控制导线当采用具有足够载流能力的铜线,导线上没有损伤。电力电缆

导线截面有足够载流能力,并考虑一定降容系数,导线上无损伤。

(2)电流互感器和断路器跳闸回路的导线截面不小于 4mm²,其它强电控制

回路所用的导线的截面也不小于 1.5mm²。

(3)所有需要向外引出的设备,卖方提供端子排,每个端子只连接一根外部

导线;而卖方内部线路与端子排的连线也宜每个端子为一根,不允许一个端子

连线为二根或多根,端子排应牢固可靠。

(4)控制开关若为旋转式的,方向从前面看应为顺时针的,有转向标识。控

制开关与选择开关在操作手柄的形状上应有所区别。开关接点通过的连续电流

应小于其额定值的 80%。

112

2.2.6 指示灯与信号要求

绿色:表示电源停机;

红色:表示电源运行;

黄色: 不正常状态。

2.2.7 安全性能要求

(1)负载开路试验:变频电源应能承受在高压输出端断开时,变压器绝缘应

能承受开路电压冲击,及各个部件不应造成任何损坏,同时控制系统应能即时

保护;

(2)绝缘电阻:在环境温度为-30℃~+45℃、相对湿度不大于 90%、试验电

压为直流 500V 时,电源主回路的交流部分对地绝缘电阻不低于 50MΩ,直流低

压控制部分对地绝缘电阻不低于 20MΩ;

(3)绝缘强度:交流电路对地、直流电路对地应承受 50Hz,有效值为 2000V

的交流电压 1min,无击穿或放电现象;直流低压控制电路对地应承受 50Hz,有

效值为 500V 交流电 1min,无击穿或放电现象;

(4)接地:控制柜箱体和变频变压器箱体应分别单独接地,接地要求良好,

接地电阻≤2Ω。

2.2.8 电除尘自适应协同优化 AI 控制系统要求

(1) 开发设计的基于 AI 技术的智能控制系统硬件架构须分为三层:信息

监控层、智能控制层(A 控制器)和现场设备层。信息监控层负责获取和优化整

体特征参数 ,智能控制层负责局部最优和设备故障预测,现场设备层负责高压

电源的控制和数据采集。AI 功能的实现依赖于现场数据 ,数据集的获取遵循

特定原则。

(2) 开发设计的基于 AI 技术的智能控制系统应按功能规划:信息监控层

负责数据相关任务和 AI 训练 ,智能控制层负责实现设备级控制优化 ,现场设

备层基于 DSP 实现控制功能。 HMI 终端提供现场监控和 AI 参数调试功能。

(3) 开发设计的基于 AI 技术的智能控制系统各软件模块应具备如下性能

1) AI 控制器应能定期自动采集各电场运行参数、设定参数以及锅炉负荷

、原烟气浓度、净烟气浓度等实时数据 ,并输入机器学习算法模型 ,进行实

时优化推理 ,输出最佳控制策略至各高压设备,实现节能降碳和动态优化控制

参数的目标。

113

2) 自动优化推理周期应满足现场工况变化/深度调峰要求,优化周期应≤

1 分钟。

3) 系统能自适应工况变化和设备老化, 内置优化模型自动纠偏功能 ,防

止模型退化。

4) 系统应考虑内置安全机制 ,模型超调时系统自动进入安全机制;模型

恢复正常时 ,系统退出安全机制,由优化算法模型输出控制策略。

2.3 主要技术指标(主要包括产品(品种)、技术系统、发明专利、技术

标准、计算机软件、论文、著作、数据库及其他,要量化、明确、具体)

2.3.1 技术指标

(1)11 号炉电除尘器的除尘效率≥99.82%,11 号机组电除尘烟气出口颗

粒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不超过 20mg/Nm3,并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

(2)实现 11 号炉电除尘设备的高效稳定运行,实现单台炉电除尘系统整

体能耗厂用电使用率下降不少于 20%,并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

2.3.2 专利指标

申请并授权 2 项发明专利,2 项实用新型专利,发表科技论文 1 篇,软件

著作权 1 项,第三方科技项目成果评价。

2.3.3 针对以上工作内容,分别制定计划和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应明确年

度主要结果、重要技术指标等,要每项技术指标分解到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到

季度。

3 服务方案

3.1 整体服务方案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接到甲方通知施工日之前,乙方主要完成本章第

2.1 中(1)具体研究内容”进行研发、测试、训练、生产等工作,同时在施工

日前 15 天办理人员入厂手续、编制四措两案、作业指导书等文件并经甲方审核

且批准;

(2)接到甲方通知日乙方人员连同货物一并到厂,同时进行现场布置、施

工、利旧及废旧设备拆除、利旧设备修理安装、调试、试验;照明修复、起吊

设施修复;新设备安装、调试、试验、投产等工作为期 15 天;在项目投产后立

即开始本章第 2.3.1 中(1)(2)项工作;

(3)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1 项发明专利申请并取得国家知识产权

局受理通知书;2027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总共 2 项发明专利的和 2 项实用新型

114

专利申请并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或授权通知书;1 篇省部

级及以上科技论文,论文可被中国知网(CNKI)、万方数据、维普网三大国内

主流数据库全文收录,检索便捷,可满足常规科研评价、职称评定(中初

级)、项目验收等检索需求;乙方组织并完成具备资质的单位出具除尘效率、

排放浓度、节能指标、具备查新与鉴定资质机构出具的查新与鉴定等报告、组

织并出具结题验收报告,以上报告出具均为第三方检测报告。

(4)以上所有内容完成并提供各类报告、证书、资料等后办理竣工验收,

此项目全部结束。

3.2 培训内容

乙方需为甲方提供免费且详细的新系统安装后的培训与现场操作;为新装

设备、系统等合同内容按照甲方要求编制运行和检修规程,为甲方提供在新装

设备和系统未来可能发生缺陷、故障等的处理方案;以上内容全部形成纸质及

电子材料一并移交甲方。

3.3 服务质量及要求

(1)在新装设备和系统(按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发生所有问题、缺陷

及故障,乙方随时为甲方处理问题、缺陷及故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

担。

(2)在以上一年期满后甲方遇到新的问题、缺陷及故障,且在培训时未涉

及的,乙方需为甲方提供技术指导(包含远程、就地)。

(3)乙方在新旧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投运后,不得发生环保超标事件,否

则按照《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管理办

法》进行考核;若发生环保局、大唐集团公司及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对甲方

进行环保考核的事件,确认环保事件是由乙方新设备原因造成的,此项费用由

乙方承担,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3.4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日至 2027 年 10 月 31 日。

二、标准和规范

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

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

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

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15

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

标准或规范,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

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

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

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

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

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5 主要的规范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电除尘器设计、调试、运行、维护 安全技术规范》 JB/T 6407

《电除尘器》 DL/T 514

《电除尘器 机械安装技术条件》 JB/T 8536

《燃煤电厂电除尘器运行维护导则》 DL/T 461

《电气除尘器施工工艺导则》 DL/T 576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4

《电除尘器用低压控制装置》 JB/T 10862

《电除尘器用高压硅整流设备试验方法》 JB/T 5845

《电除尘器用瓷绝缘子》 JB/T 5909

《电除尘器气流分布模拟试验方法》 JB/T 7671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DL/T 5072

《电除尘器焊接件技术要求》 JB/T 5911

《发电厂、变电所电缆选择与敷设设计规程》 SDJ 26

《电除尘器 主要件抽样检验及包装运输贮存规范》 JB/T 590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47-5017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 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J14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 0171

《电除尘器 性能测试方法》 GB/T 1393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GB 26164

116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GB 26860、26859、26861

注:(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

用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

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

提出了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

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

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签订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

改或变化,招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三、其他要求

3.1 乙方需为甲方作出服务承诺,并在投标文件响应并详细阐述服务承诺内

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3.2.1 供货范围

(1) 一般要求

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

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 1 的要

求。

2)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

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

和/或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3)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除尘器所需。

4)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

清单。

5)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清单。

6)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 3。

(2)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一览表(不包含利旧设备)

117

序号

名称

规格型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分体式变频电源

控制柜

1.0A/72

kV

8

2

分体式变频电源

变压器

1.0A/72

kV

8

3

AI 智能控制器

8

4

隔离开关柜

16

5

上位机工控设备

2

6

AI 三相电源控制

16

7

AI 服务器

1

8

电缆辅材、耗材

按照

现场

实际

要求

配备

9

照明灯具

按照电

除尘照

明要求

10

10

电脑

2

按信

创要

11

烟尘浊度仪(包

含电缆等辅材)

符合现

场实际

使用要

4

12

烟气流量计

符合现

场实际

使用要

2

118

以下为成果、报告产出

计划产出时间

1

申请发明专利

国家专

利局受

理发明

专利申

2

2

申请实用新型专

国家专

利局受

理实用

新型专

利申请

2

3

科技论文

发表在

省部级

及以上

期刊

1

4

软件著作权

申请软

件著作

1

5

除尘效率

符合要

求资质

的第三

方检测

报告

1

6

节能报告

符合要

求资质

的第三

方检测

报告

1

7

整体项目查新与

鉴定

符合要

求资质

的第三

1

119

方检测

报告

(3) 交货进度

按照本章整体服务方案要求供货。

120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评分标

准编写有关内容)

121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22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差异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廉洁合同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23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服务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

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

为 %),服务期限: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该服务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2.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2.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2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124

(2)分项报价表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招标规定的任何一种不得存在的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25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6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

交、撤回、修改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

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追

认。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

字。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27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

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

6.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

128

四、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29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标,标段

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

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天日历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

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写明要

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不争辩、不挑

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

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

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

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

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130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31

五、商务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

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32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其他

经营范围

关联企业情况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单位的名称。

备注

133

附件:投标人营业执照

134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序号

资质证书名称

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有效期

备注

1

2

3

4

5

……

注:1、包括投标人资质证书、信用等级证书及银行资信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35

附件:投标人资质证书(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资质)

136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20XX 年

20XX 年

20XX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即可。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财务报表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4.招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37

附件:投标人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

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138

(四)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备注

139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姓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____年毕业于____学校____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招标人

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40

附件:投标人提供拟招标人员的资质业绩等资料(招标文件和公告中要

求的内容)

141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142

七、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

定。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泄露招标投标中的商业秘密。(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

何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

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一个月内上交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及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

他有关规定。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

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

甲方遵守执行。

(三)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

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

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143

(五)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

告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纪政

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乙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乙方应依据党纪政

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甲方有权退回其投标;对中标的乙方,甲方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二)本合同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4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 (服务名称)进行投标。投标文件

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

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字)

地址: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45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分项目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

性和投标文件制作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46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47

目录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二、服务方案

三、项目组织机构

四、重点、难点分析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七、服务承诺

八、技术差异表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十、*承诺函

十一、*信创要求

十二、其他资料

148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项目经理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每张表后附该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

要求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149

附件:投标人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要求

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二、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项目的概况等多方面情况,从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

以及要达成的质量目标角度,制订相应的服务方案。不能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

术内容。应结合投标人自身状况编制有针对性的方案。

整体服务方案

其他方面的内容

三、项目组织机构

投标人根据服务项目情况提供相应的人员构成,应列明主要人员资质、业

绩等情况(如有),和专业人员的数量、持证情况,以及项目所需设备机械的

情况、劳动力计划表等,以供招标人参考。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XXX,(职称名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担任项

目负责人的业绩):具有(数量)个(规模)及以上(业绩类型)的服务业

绩:

1.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2.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3.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 资质

四、重点、难点分析

服务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投标人应有清楚的认识并做出分析,投标人

还应考虑在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突发事件,并针对项目遇到的突发事件

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

实施重点

难点分析

应急预案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150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进度,结合本企业情况做出响应,包括响

应的具体时间、进度计划表等内容,还应提供为保证进度所采取的一些具体措

施,以及为保证质量采取的具体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

质量保障措施

进度保障措施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所有服务过程中应保证安全第一,投标人应制订严格

的安全措施,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人的各项安

全规章制度,投标人应提供为保证安全所制订的措施,同时包括环保措施,以

及必须的培训内容(如安全培训等),也包括一些特殊项目所需的人员培训,

如有以上培训内容,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日程安排,来保证培训的执行。

安全保障措施

环保保障措施

培训内容

七、服务承诺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所能达到的目标,或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一

些服务承诺,投标人应作出相应的响应,如有优于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响应,应

具体列出。

承诺提供服务承诺

问题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151

八、技术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

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

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52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填写(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投标文件质量及

响应程度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3

对电除尘自适应

协同优化 AI 控制

系统及分体式变频电源性能保证等进行对比分析

评价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4

产品制造水平、绿色制造、产品质

量、设备使用材料、能效等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5

科技研发实力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6

施工管理“四措

两案”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7

技术培训及服务;项目科技

产出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153

十、*承诺函

承 诺 函

致:__________(招标单位)

我方已仔细研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全部内容,针对招标文件中变频电源变压

器与控制系统采用分体式结构,控制系统安装于配电室内、变压器布置安装于

除尘器顶部的实质性要求及关键响应条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我方完全响应本项所有实质性要求,严格按照招标规定采用分体式结构进

行设计、生产、安装及施工,控制系统布置安装于配电室内,变频电源变压器

安装布置于电除尘器顶部,无任何负偏离、无任何不响应、不降低标准。

若我方未按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执行,存在条款不响应、虚假承诺等情

况,我方自愿接受否决投标、作废标处理,自行承担一切相关责任与全部经济

损失。

承诺单位(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54

十一、*信创要求承诺函及国产国芯信息: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全称】

本投标人【投标人全称】(以下简称“我方”)就参与贵方【项目名称,

例如:XX 电厂电除尘高效调频电源设备及智能控制系统采购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的投标,针对招标文件中关于信创及国产化替代的相关要求,郑

重作出如下不可撤销承诺:

一、总体承诺

我方充分理解并响应国家信创战略要求,承诺本项目从基础硬件、基础软

件、应用软件到信息安全全环节,通过自主研发实现国产化替代,达成自主可

控,解决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不受制于境外技术,满足电力行业信息安

全及信创相关标准规范。

二、具体技术及产品承诺

针对本项目电除尘高效调频电源设备及智能控制系统,我方承诺如下:

核心硬件国产化:系统核心硬件 CPU 采用国产化自主产品,不使用存在境外技

术限制或安全风险的产品,确保硬件底层自主可控。

基础软件国产化:操作系统采用开源、国产操作系统,与国产 CPU 硬件深

度适配,兼容稳定运行。

控制软件自主可控:AI 控制器、控制软件采用开源高级语言自主研发,核

心内核及底层架构为我方完全自主研发成果,我方拥有完整、独立的知识产

权,无任何境外技术依赖,不存在第三方知识产权纠纷。

数据安全与数据库国产化:数据库存储采用国产自主可控数据库产品,全

面支持国密算法,实现数据采集、存储、交互全流程国产化,适配国产 CPU 及

国产操作系统,保障数据安全合规。

无境外技术依赖:本项目方案及产品无任何境外技术“后门”或受限依

赖,不使用任何被列入安全风险清单的境外技术、组件或服务,确保信息安

全。

三、履约与责任承诺

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本承诺函内容及招标文件信创要求完成项目研

发、实施及交付,所有产品及技术均满足上述国产化及自主可控要求。

本承诺函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若我方未履行本承诺,贵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解除合同,我方将承

155

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并接受贵方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作出

的相应处理。

特此承诺!

投标人(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产国芯信息表(备注:必须为国产化)

序号

设备名称 主要芯片

芯片品牌及厂家

芯片型号

芯片颗数

备注

1

控制器

CPUMCUFPGA/CPLDDRAMFLASH网卡芯片电源管理芯片(PMIC)

2

继电保护装置

处理器

FLASHDRAMAD/DAAD/DA

3

服务器

CPUSSD 颗粒DRAM

156

BMC网卡芯片电源模块控制芯片AI 芯片RAID

十二、其他资料

投标人提供其他所必须的资料,如图纸、清单等

157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58

目录

一、报价表

二、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注意:由于项目的成果产出、检测、检验等全部依托项目本身,故投标人所有报价税率均为 13%。

159

一、

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明细

数量

单位

不含税单价

税率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1

设备类报价

13%

2

材料等报价

13%

3

研发、训练、试

验、工程化等报价

13%

4

安装、施工、检

修、消缺、调试、

试验等报价

13%

5

成果转化、检测、

报告等报价

13%

总 计

最终

报价

小写:

大写:

税率:含 13% 增值税。

备注

(1)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

(2)报价有效期为 180 日。

1、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3、投标人应明确报价中的税率,根据国家税法要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按照分项报价表进行填写。

投标人名称:_____ 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 _月_ _日

160

二、分项报价表

1、设备类报价(投标人仔细阅读技术标准和要求后增加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价

(万元/

台件/

套)

数量(台

件)

金额(万

元)

备注

1

分体式变频电源(含电源柜

和变压器)

8

2

AI 智能控制器

8

3

电源隔离柜

16

4

上位机工控机

设备

2

5

AI 三相电源控

制器(包含控制柜内所有设

备及柜体)

16

6

AI 服务器

1

7

电脑(含系

统)

2

8

烟尘浊度仪

(包含电缆等

辅材)

4

9

烟气流量计

2

小写:

投 标 报 价 总 计

大写:

税率

税率:含 13 % 增值税。

2、材料、配件等报价(投标人仔细阅读技术标准和要求后增加内容)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价(元/单

位数量)

数量(米

(套)/单

位)

金额(万元)

备注

1

通讯电缆

按照项目预估使用数量

填写

2

电缆槽盒

按照项目预估使用数量

填写

3

照明灯具

10

161

4

其他耗材和工具(如防火涂

料和封堵材料、绝缘材

料、利旧设备消缺或修复时

使用的配件

等)

按照项目预估使用数量

填写

小写:

投 标 报 价 总 计

大写:

税率

税率:含 13 % 增值税。

3、研发、训练、试验、工程化等报价(投标人仔细阅读技术标准和要求后

增加内容)

序号

分项名称

设计费

(万元)

测试费

(万元)

测试费

(万元)

合计费用(万元)

备注

1

成套电除尘智能

系统架构模型

2

电除尘自适应协同优化控制系统

3

模型择优及实现

4

算法择优实现

5

分布式电除尘粉

尘预测子系统

6

预计记忆网络的电除尘最佳运行方案裁决子系统

....

小写:

投 标 报 价 总 计

大写:

税率

税率:含 13 % 增值税。

4、安装、施工、检修、消缺、调试、试验等报价(包含利旧设备消缺、安

装、调试、使用的工器具及施工机具等。投标人仔细阅读技术标准和要求后可

增加内容)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价

(项/单

数量(项/

单位)

金额(万

元)

备注

162

位数

量)

1

变压器安装

2

控制系统安装

3

系统调试(全

部纳入 AI 控

制)

4

利旧设备消缺及恢复正常使

用功能

5

施工使用甲方电葫芦等修复

6

电除尘本体施

工(只含人

工)

7

低压母线修复

....

小写:

投 标 报 价

总 计

大写:

税率

税率:含 13 % 增值税。

5、成果转化、检测、报告等报价(包含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等。投标人仔

细阅读技术标准和要求后增加内容)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价

(项/单

位数

量)

数量

(项、篇/

单位)

金额(万

元)

计划产出时

成果类

1

发明专利

2

2

实用新型专利

2

3

软件著作权

1

4

科技论文

1

其他报告类

分项名称

专家(机

构)费

(万元)

差旅费

(万元)

合计(万

元)

报告计划出具时间

1

除尘效率

2

节能报告

3

整体项目查新与鉴

163

小写:

投 标 报 价 总 计

大写:

税率

税率:含 13 % 增值税。

注: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_____ 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 _月_ _日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