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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WEME-202605ZCSNBQ-W001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2026-2027 年度光伏逆变器框架采购
(标段一:大功率组串式逆变器)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
目
录
目
录........................................................................................................................................................1
总说明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7
1 招标条件 ...........................................................................................................................................7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73 投标人资格要求 ...............................................................................................................................84 招标文件的获取 ...............................................................................................................................9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0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07 联系方式 .........................................................................................................................................10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19 监督部门 .........................................................................................................................................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1 总则 .................................................................................................................................................20
1.1 招标项目概况 .........................................................................................................................20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0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20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5 费用承担 .................................................................................................................................221.6 保密 .........................................................................................................................................251.7 语言文字 .................................................................................................................................251.8 计量单位 .................................................................................................................................251.9 投标预备会 .............................................................................................................................251.10 分包 .......................................................................................................................................251.11 响应和偏差 ...........................................................................................................................25
2 招标文件 .........................................................................................................................................26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6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6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7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7
3 投标文件 .........................................................................................................................................27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73.2 投标报价 .................................................................................................................................283.3 投标有效期 .............................................................................................................................283.4 投标保证金 .............................................................................................................................293.5 资格审查资料 .........................................................................................................................293.6 备选投标方案 .........................................................................................................................30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0
4 投标 .................................................................................................................................................31
3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1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1
5 开标 .................................................................................................................................................31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15.2 开标程序 .................................................................................................................................315.3 开标异议 .................................................................................................................................32
6 评标 .................................................................................................................................................32
6.1 评标委员会 .............................................................................................................................326.2 评标原则 .................................................................................................................................326.3 评标 .........................................................................................................................................32
7 合同授予 .........................................................................................................................................32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337.2 评标结果异议 .........................................................................................................................34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347.4 定标 .........................................................................................................................................347.5 中标通知 .................................................................................................................................347.6 履约保证金 .............................................................................................................................347.7 签订合同 .................................................................................................................................34
8 纪律和监督 .....................................................................................................................................35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5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5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5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58.5 投诉 .........................................................................................................................................35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6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6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36
第三章
评标办法..................................................................................................................................37
1 评标办法 .........................................................................................................................................462 评审标准 .........................................................................................................................................47
2.1 初步评审标准 .........................................................................................................................47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7
3 评审程序 .........................................................................................................................................47
3.1 初步评审 .................................................................................................................................473.2 详细评审 .................................................................................................................................48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4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0
1 框架采购合同文本 .........................................................................................................................51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52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55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77
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 ......................................................................................................................84
4
第五章
供货要求..................................................................................................................................91
第一节
通用部分....................................................................................................................................91
第六章
质量控制技术导则..................................................................................................................92
商务投标文件
..........................................................................................................................................95
一、投标函
.........................................................................................................................................97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98
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99
四、投标保证金
...............................................................................................................................100
五、商务偏差表
...............................................................................................................................103
六、资格审查资料
...........................................................................................................................104
(一)基本情况表
...........................................................................................................................104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05
(三)制造商授权书
.......................................................................................................................106
(四)专利情况表
...........................................................................................................................107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08
七、供应链协同
...............................................................................................................................109
八、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情况
.......................................................................................................110
九、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11
十、商务因素统计表
.......................................................................................................................112
技术投标文件
........................................................................................................................................114
价格投标文件
........................................................................................................................................115
一、投标价格表
...............................................................................................................................117
5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
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
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2026-2027 年度光伏逆变器框架采购
(标段一:大功率组串式逆变器)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2026-2027 年度光伏逆变器框架采购(标段一大功率
组串式逆变器)招标人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集
团各项目单位,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项目单位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功率组串式逆变器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5ZCSNBQ-W001
2.2 建设地点:大唐集团所属光伏电站指定施工地点。
2.3 建设规模:8GW
2.4 建设工期:确保 2026-2027 年度集团各项目投产要求。
2.5 设备名称:大功率组串式逆变器
2.6 数 量:详见 2.8 招标范围
2.7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2.8 招标范围: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2026-2027 年度组串式逆变器框架采购,涵盖中国大
唐集团公司所属光伏项目所用组串式逆变器,预估采购总量
8GW,具体采购量
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2.9 交货地点:具体容量以各项目单位要求和具体合同为准,交货地点为大
唐集团所属光伏电站指定施工地点。
2.10 交 货 期:确保 2026-2027 年度集团各项目投产要求。组串逆变器交货
时间为卖方在收到订货单或买方书面通知后
30 日内具备首批交货条件,自订货
单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全部逆变器交货。
7
2.11 框架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当合同到期但实际采购总容量未达到
预估总容量时,招标人可延长有效期三个月。在框架有效期内如果实际执行容量
超过本次招标的预估容量,新增容量在不超过本次招标预估容量
10%(即最高不
超过
8.8GW)的情况下,经招标人集体决策,报集团供应链管理部备案后可继
续执行。如因国家政策或市场情况造成较大波动,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本次招标
采购合同。
2.12 其 他:
投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组串式逆变器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至
现场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安装指导、调试试验、试运行、消缺、性能保证的
考核验收、技术服务、抽检试验、税费和质保期内的维修及保养等工作。
供货范围主要包括:组串式逆变器及附件、备品备件、消耗品、技术服务、
抽检试验、运保费等。
因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和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影响,实际需求存在一定不确
定性,招标人不保证招标范围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
异不承担责任,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项目为准。合同有效期内,如有新增项目(包
括大唐集团系统内外),将自动添加到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招标人按照预估容
量进行采购,按照实际的数量和单价据实结算。招标人不保证本次框架招标份额
涵盖集团所有需求项目,招标人保留对个别项目因特殊原因不纳入本次集中采购
而进行单独采购的权利。
投标人需承诺参与大唐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并进行集成数据对接。
投标人需承诺响应大唐集团绿色低碳供应链倡议,加强自身碳排放管理,开
展碳排放与碳足迹核算,推行绿色低碳生产,提升绿色低碳管理绩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8
(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被纳入
“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
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
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投标产品应有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
(
2)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应通过 CQC、CGC、TUV 之一的认证。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25 年(以合同签字日期为准)逆变器签约量不低于 2GW,并提供
销售业绩相关证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页)。
3.2.4 其他要求:
无
3.2.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
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
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
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
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
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9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5 月 06
日至
2026 年 05 月 20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
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
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5 月 27 日 9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
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1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地
址:北京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银河财智中心 A1 座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联系人:董鹏、夏襄宸、刘峣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
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
“
★”标示的条
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鼓励正偏差
最高项数:不限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2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
13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行上传。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银河财智中心
A1 座
送达邮编:
100040
送达联系人:夏襄宸、单椿洋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
目
”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
操作栏
“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
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5.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5.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
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5.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
6.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6.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6.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
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
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
3)因招标人原因
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求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见公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否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函
框架采购合同生效后,根据项目执行情况,中标人需提供见索即付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保函开具银行为
6 家国有大型商业银
行
+9 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具体项目
不再单独开具。履约保函金额需完全覆盖各项目履约金额,可分批次开具,当履约保函额度不足时,中标人应补齐或该笔预付款随到货款一并支付。各批次履约保函在该保函担保的货物交付并签收后退还。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
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
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19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0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
人;
(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
系;
(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21
(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
息、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存在四项全部一致情形的;
(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
外);
(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
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
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
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
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22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
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
费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3
(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
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
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
期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
准的
55%向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
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
易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24
(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以上示例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
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
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25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
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
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
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
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
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
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供货要求;
第六章质量控制技术导则;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6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
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不含报价)、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
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投标函;
(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7
(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4)投标保证金;
(
5)商务偏差表;
(
6)资格审查资料;
(
7)供应链协同
(
8)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情况
(
9)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
10)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类似业绩;
(
2)技术偏差表;
(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
6)技术因素统计表;
(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
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28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
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
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
“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
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
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
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
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
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9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
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
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
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
否采纳备选方案。
30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
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
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
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
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
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1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
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
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
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
集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
投标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
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2
(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
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
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2026-2027 年度组串式逆变器框架采购定标方式:
本标段设置
3 名中标人,授标份额为 60%:30%:10%。
(
1)招标人的框架执行部门根据项目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在供应链平台
通过以框架执行周期预估总量的
30%、30%、40%(2.4GW、2.4GW、3.2GW)
为节点动态调整分配比例,每个分配周期按照
6:3:1 的容量份额比例,向第一中
标人、第二中标人、第三中标人分配订单。在每个分配周期中,项目单位按照
“先到先得”的原则,在供应链平台提交盖公章的需求计划,在中标人中进行选
择。当某中标人分配量达到该周期应得份额时,该中标人在本周期内暂停分
配。
(
2)招标人的框架执行部门不保证每个中标人最终的容量总额、订单总金
额及相应比例,但执行项目容量比例原则上按照上述方式进行。对于采购需求
计划数量较大的项目,在项目匹配时,项目单位优先选择第一或第二中标人。
(
3)若项目单位选择中标人的排产、交货进度等无法满足项目要求,招标
人的框架执行部门有权更换其他中标人。
33
(
4)因框架采购有效期到期导致的最后一轮容量分配不均,招标人不予调
整。
(
5)当中标人出现交货不及时、未响应合同技术要求、擅自更换部件问
题、设备质量问题、设备供应问题,或其他问题达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的不良行为的标准时,招标人的框架执行部门有权暂停
或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暂停或取消期间已完成的轮次份额不予弥补。
(
6)招标人保留对个别项目因特殊原因不纳入本次集中采购而进行单独采
购的权利。
(
7)本次采购预估量为大唐集团系统内项目逆变器需求总量,此次集中采
购结果可应用于大唐集团系统内及系统外项目,系统外项目不占用采购容量,
品牌由买方确定。
(
8)因满足国芯国用要求的原因而特殊分配的容量,可以不受中标份额限
制。
(
9)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在中标份额未满的中标供应商中自主选择。
如有以下情况,项目单位可选择中标份额已满的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的技术
或交货期不满足项目需求;
2)项目原已采购产品,需保持一致性,或投资决策
已确定产品规格无法更改的;
3)执行属地政府关于新能源产业的有关政策要
求;
4)其他特殊原因等。上述特殊情况,需报分子公司审核,在下单时提供分
子公司决策文件。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
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
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34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
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
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
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
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
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
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
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
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5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
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
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评审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
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
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
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
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
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
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
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
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
……
37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
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
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
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
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
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
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
定和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
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
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 次 评 标采 用 综 合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 值 权 重构成
组串式逆变器
45%
10%
45%
38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2.2.2(1)商务评分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和投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
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3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1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
4(含)-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
2(含)-4 分;投标文件逻
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
0-2
分。4.完全响应合同罚则条款得 2 分,每有 1 条不响应扣 1 分,扣至0 分为止。
2
企业实力
30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20
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得 20 分;
100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00 万元,得 18 分;50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0 万元,得 16 分;3000 万元≤营业收入<5000 万元,得 14 分;其余得
12 分。
2.2
发明专利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按插值法计
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5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1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荣誉
得
0.5 分,最高不超过 5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同一个项目获奖以最高级别获奖得分记入,不重复
计分。
3
财务状况
30
3.1
经营状况
15
三年盈利得
15 分;两年盈利得 11 分;一年盈利得 7 分;三年均
不盈利得
3 分。年度盈利指该会计年度的净利润>0,年度不盈
利指该会计年度的净利润
≤0。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
≥2,得 15 分;
1.4≤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4,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4
银 行 资 信 等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39
级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
“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5
投 标 人 在 大唐集团(物资类项目)合同履 约 和 生 产运 行 阶 段 的综合评价
10
投标人在大唐集团(物资类项目)合同履约评分和生产运行
评分的综合得分:
0-10 分;
综合得分计算方法为:
(合同履约评分
+生产运行评分)按总
分权重折算
(小数点后取 2 位)。
投标人在大唐集团无合同履约评分的,合同履约评分按其他
投标人合同履约评分平均值计算。
投标人在大唐集团无生产运行评分的,生产运行评分按其他
投标人生产运行评分平均值计算。
6
投 标 人 绿 色低 碳 供 应 链建设情况
10
落实国资委《中央企业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指引(试行)
》要
求,根据投标人绿色低碳管理体系建设、绿色低碳生产(如售
电、绿证交易和使用等)
、温室气体排放与碳足迹核算、协同合
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1.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完善,提供的材料齐全、详尽、完整,能
充分体现投标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且有助于与大唐集团共同建
设绿色低碳供应链的:
7(含)-10 分
2.已开展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提供了相关材料但不完整、不充
分,意见建议可操作性不强的:
4(含)-7 分
3.未开展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未提供相关材料,意见建议较差
的得
4 分以下。
注:相关企业的综合实力、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情况等以投标产品制造商的能力为准。
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
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0
■2.2.2(2)技术评分标准:
41
序号
评标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一)
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符合情况
70
1
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响应性及完整性
5
响应性优:
4(含)-5 分;
响应性良好:
3(含)-4 分;
响应性一般:
3 分以下。
2
主要参数和性能指标
15
从设备的主要参数和性能指标方面进行打分。(
1)中国效率:
中国效率
≥98.55%,得 2 分;
98.55%>中国效率≥98.4%,得大于 0 小于 2 分;中国效率<
98.4%,得 0 分。
(必须具备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认证报告,否则得0 分)(
2)MPPT 控制技术、接入能力,高、低电压穿
越功能等主要参数及性能指标。优秀得
10(含)-13 分;
良好得
6(含)-10 分;
一般得
6 分以下。
(必须具备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可提供同类投标产品证明文件,否则得
0 分)
3
运行特性和可靠性
15
(
1)逆变器防护等级:
防护等级
≥IP68,优:2(含)-3 分;
IP66,良好:1(含)-2 分;IP66 以下,一般:1 分以下(
2)逆变器防腐等级:
防腐等级
C5-M,优:2(含)-3 分;
C5,良好:1(含)-2 分;C5 以下,一般:1 分以下(
3)温度适应性、智能运维能力、弱电网适应能
力、无功能力、抗
PID:
优:
4(含)-5 分;
良好:
3(含)-4 分;
一般:
3 分以下。
(
4)其他:特殊环境应对能力等技术指标:
优:
3(含)-4 分;
良好:
2(含)-3 分;
一般:
2 分以下。
4
研发实力、技术储备与产品持续改进能力;技术研发投入金额与销售金额占比情况;实验室情况等
10
研发及技术力量储备优:
8(含)-10 分;
研发及技术力量储备良好:
6(含)-8 分;
研发及技术力量储备一般:
6 分以下
5
国内权威认证机构或国际权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及产品的有效试验、鉴定报告情况
5
认证证书、试验或鉴定报告数据优:
4(含)-5
分;
认证证书、试验或鉴定报告数据良好:
2(含)-4
分;
认证证书、试验或鉴定报告数据一般:
2 分以下
42
6
产品结构特点(含材质、配置)
10
产品结构特点优:
8(含)-10 分;
产品结构特点良好:
6(含)-8 分;
产品结构特点一般:
6 分以下
7
制造工艺、质量、可靠性和寿命(包括易损件)
10
质量、可靠性优:
8(含)-10 分;
质量、可靠性良好:
6(含)-8 分;
质量、可靠性一般:
6 分以下
(二)
供货能力及业绩考核
30
8
1.提供设备关键部件保障工作预案。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
(
4 分)
优档各投标人得分区间为
3(含)-4 分;
良档各投标人得分区间为
2(含)-3 分;
一般档投标人得分区间为
2 分以下。
2.投标人提供核心元器件(IGBT、DSP、MCU、FPCA/CPLD)清单及国产化应用承诺。全部四类芯片均实现国产化得
4 分;
三类芯片实现国产化得
2 分;
两类芯片实现国产化得
1 分;
一类芯片实现国产化得
0.5 分。
2
提供突发事件情况下的专项保供预案。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
优档各投标人得
2 分;
良档各投标人得
1 分;
一般档投标人
1 分以下。
2
提供年中、年末等市场集中采购情况下的专项保供预案。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
优档各投标人得
2 分;
良档各投标人得
1 分;
一般档投标人
1 分以下。
1
供货保障措施
3
提供产品总体生产、物流运输等专项保障措施。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
优档各投标人得分区间为
2(含)-3 分;
良档投标人得分区间为
1(含)-2 分;
一般档投标人得分区间为
1 分以下。
2
投标人承诺的提前排产容量和备货周期
5
投标人承诺的提前排产容量(
MW)、备货周期
(天)情况优:
3(含)-5 分;
投标人承诺的提前排产容量(
MW)、备货周期
(天)情况良好:
1(含)-3 分;
投标人承诺的提前排产容量(
MW)、备货周期
(天)情况一般:
1 分以下。
43
3
业绩
10
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的得
5 分,每多 1GW 加 1
分,直至满分。
总计
100
注:(
1)相关企业的综合实力、生产技术、质量管理、服务能力等以投标产品制造
商的能力为准。(
2)评标时应对认证证书的有效性进行核对。
(
3)各有效投标人报的所有机型统一进行技术评价。投标两种机型,技术参数
不一致的分别评价,取算数平均值作为该项目最终得分。(
4)以投标人承诺的提前排产容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打分,提前排产容量一致
的情况下以备货周期时间由长到短进行排序打分。
44
■2.2.2(3)价格评分标准
序号
评标因素
计算标准
1
投标报价
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
计算
评标价
=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招标文件给定的暂估价(含税)合计金额-
招标文件给定的暂列金额
(含税)合计金额
3
评标价格分计算方
法
1.评标价为经算术性修正、澄清、补正后的投标人的报价。对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评审以评标价为基准。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设 A1=有效报价算术均值,A2=[0.85A1,1.15A1]内有效报价的算术均值,基准价 B=A2×(1-a);若全部有效报价均在
[0.85A1,1.15A1]区间外,则,基准价 B=A1×(1-a)。
(下浮比例
a 值范围:2%至 5%,级差:0.5%。下浮比例 a 的
具体数值,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开启报价前进行随机抽取。
)
3.A1=有效报价算术均值计算方法:3.1 有效投标人数量≤5 家时,不去最高值和最低值;3.2 如果 5 家<有效投标人数量≤10 家时,去掉 1 个最高值和 1 个最低值;
3.3 如果 10 家<有效投标人数量≤20 家时,去掉 2 个最高值和 2 个最低值;
3.4 如果 20 家<有效投标人数量≤30 家时,去掉 3 个最高值和 3 个最低值;
3.5 如果有效投标人数量≥30 家时,去掉 5 个最高值和 5 个最低值。
4.价格评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 100 分,评标价比基准价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
1 分;评标价比基准价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
0.5 分(小数点后取 2 位)。
45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及顺序对
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或在规
定的时间内未回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修正后的最终投标
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46
(
1)开标记录表(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不一致
的,以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为准。
(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3)分项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
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4)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当分项报价的合价大于投标报价时,以投标报价为准,按比例调整相应子目
的单价或合价;签订合同时以投标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
合价。
当分项报价的合价小于投标报价时,以分项报价的合价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
(
5)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招标文件给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除
外),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办理结算时招标人不予支
付缺漏项的费用。
如果存在增项等超出招标范围的报价,评标价不予核减,投标报价核减,签
订合同时以核减后的投标报价为准。
(
6)暂估价、暂列金额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漏报、少
报或多报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修正投标报价。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47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所附买方提出的合同条款作为投标人投标时的商务基础,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2026-2027 年度光伏逆变器框架采购招标双方达成协议后将正式签署。
本合同为框架采购合同条款,卖方仅当此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方可在大唐信息化
管理平台接单,平台订货单以此框架采购合同为基础接单。
所有设备需要满足市场主流组件的参数要求,不满足项目设计方案组件组串电流
要求的(即产生削峰限发情况),项目单位有权选择其他中标供应商。
框架采购合同,采购签约主体是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中国大唐集
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
49
1 框架采购合同文本
买方合同编号:
卖方合同编号: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2026-2027 年度组串式逆变器
框架采购合同
买
方: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卖
方:
签订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 A1 座(银河财智中心)
签订时间:
2026 年
50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声
明
本合同货物锁定
生产基地: 生产基地地址: (原则上唯一,如果多个
生产基地的应一一列出,地址具体到区县)。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变更生产基地、不得异地生产、不得外协场地生产、不得委托第三方场地生产。
买方:卖方:本合同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以下简称
“买方”)和
(以下简称
“卖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买方有意向卖方采购逆变器设备
/材料,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光伏发电项
目,且卖方同意向买方供应上述设备
/材料。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
1 条 本协议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相应
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
2 条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并相互补充和说明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
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2.1 在本合同签署后双方签署的洽商、补充、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
要、协议;
2.2 合同协议书;2.3(中标/成交)通知书(招标方式/非招标方式);2.4 合同专用条款;2.5 合同通用条款;2.6 双方签署的技术协议书;2.7 合同其他附件;2.8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如采用招标方式);第
3 条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
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第
4 条 合同总价
合同预估总价为万元(大写金额:元整),分配比例:
。此价格包括:光
伏逆变器及附件设备、备品备件、税费(开具
13%增值税发票)、运费、技术服务、
抽检、售后服务等。产品单价详见合同附件(供货范围及产品单价)。具体采购规格、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期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因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和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影响,年度装机总容量为预估,实
际需求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买方不保证招标范围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最终采购量以实际项目为准。合同有效期内,如有新增项目(包括大唐集团系统内外),将自动添加到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买方按照预估容量进行采购,按照实际采购的数量和单价据实结算。买方不保证本次框架招标容量涵盖集团所有项目,买方保留对个别项目因特殊原因不纳入本次集中采购而进行单独采购的权利。
第
5 条 保证
5.1 卖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供应光伏逆变器、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承担质量保
证责任。
5.2 买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第
6 条 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条件见合同《专用条款》。第
7 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执正、副本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1
52
签字页:
买方:
卖方:
单位名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合同专用章)
单位名称:
(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公司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公司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53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
1 条 定 义
除本合同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1.1 “合同”指买方、卖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以
及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其他文件所组成的整体,包括双方根据合同规定所进行的修改和补充。
1.2 “买方”指购买合同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
者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3 “卖方”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
者。
1.4“分包商”指经最终用户或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
同的约定所进行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5 “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规定,就卖方正确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买方
应支付给卖方的总费用。本合同总价为预估金额,具体执行金额以实际为准。
1.6 “合同货物”指卖方根据合同所需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
具、备品备件、消耗品和有关物品。
1.7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
根据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8 “技术资料”指与合同货物相关的设计、制造、监理、检验、安装、调试、
验收、性能验收试验、技术指导和运行维护等文件
(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
准、各种电子版文档等
)。
1.9 “技术服务”指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货物的设计、设备监理、检验、土
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试验、运行、检修有关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0 “设备监理”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最终用户委托的设备监理
单位对卖方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1 “设备监理代表”指由最终用户委托的设备监理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
行设备监理的人员。
1.12 “现场”指将要进行合同货物安装和运行的地点。1.13 “验收”指按照相关标准及合同规定,验证合同货物是否合格而进行的活
动。
1.14“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
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15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
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6“元”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合同计价货币单位。1.17 “日(天)”指公历日。1.18 “排产”是卖方根据合同及买方书面《排产通知单》的要求对买方所购买
的材料、设备的生产制造任务作出统筹安排,具体包括拟定生产产品的名称、批次、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和生产开始、生产进度,并按照买方《排产通知单》中要求的开始生产时间准时进行生产,同时承诺保证按照《排产通知单》
54
中约定的完成时间完成买方所购买的材料、设备的生产制造。是卖方为保证工程进度、保障产品质量及满足按期交货的制造、生产的计划,是对卖方进行供货管理的重要依据。
1.19“潜在缺陷”本合同所约定的“潜在缺陷”并非《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所
称
“缺陷”,本合同所指潜在缺陷指合同设备在正常运行工况下按要求进行操作和
维护时在设备寿命期出现的,由于设计、材料和制造工艺等引起的潜在性缺陷,而非正常的老化、磨损。如果合同设备同时符合《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所称“缺陷”,卖方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依约应当承担的责任互不冲突,卖方须依约或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20 转包:指卖方将本合同项下全部供货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将合同义
务肢解后分别转让给多个第三方的行为。同时,名为代加工、外购、合作、联名、代工(贴牌)、挂靠等,实质由第三方完全主导生产,均视同转包。
1.21 其他定义:见《专用条款》。
第
2 条 合 同 标 的
2.1 卖方根据合同需供应的合同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见《专用条
款》,产品清册及单价见附件
1,供货范围见合同附件 2。
2.2 卖方保证其供应的合同货物是全新的、安全的、技术水平先进的、成熟
的、质量优良的,且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设备的选型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合同货物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应符合合同技术协议的规定。
2.3 如果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合同规定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
备品备件和技术服务有任何漏项和短缺,而该遗漏或短缺部分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对合同货物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卖方均应负责将遗漏或短缺的部分补上,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2.4 合同终止后,在最终用户或买方有需求时,卖方应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
提供修理和维修合同货物所必要的备品备件。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卖方应根据最终用户或买方要求在合同范围内,免费继续向最终用户或买方提供关于完善合同货物的所有技术资料。
第
3 条 合 同 价 格 与 付 款
3.1 合同计价货币、合同价格和合同总价中包含的内容见《专用条款》,产品
清册及单价见附件
2。
3.2 本合同付款方式及支付进度见《专用条款》。3.3 合同货物的付款日期以买方在银行办理支票、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日期
或双方约定的日期为准。
3.4 卖方若变更本合同的收款单位、收款账号,应及时向买方提供其所要求的
证明文件。买方若变更本合同的发票信息,应及时通知卖方提供其所要求的证明文件。
3.5 买方有权从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价款或履约保函中扣除卖方应支付的违约
金、赔偿金等。
第
4 条 技 术 服 务 和 联 络
55
4.1 卖方应按照技术协议规定指派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负责解决合同货物在安装、调试、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全权处理现场开箱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参加指导安装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能够协调或解决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全部问题,并使买方技术人员应能达到熟悉产品的运行,并能进行一般的维护。参加试运行的人员能够全权处理设备所有问题。卖方技术人员若不能胜任工作,买方须按照买方需要,要求卖方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条件下重新选派服务人员。
4.2 当买方要求卖方进行现场服务时,卖方技术人员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含本数)给予答复并在
48 小时内(含本数)到达现场。技术协议另有规
定时除外。
4.3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时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规章
制度,自觉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如进入施工现场需佩戴安全帽等),接受现场的监督管理;在施工现场未经许可,不得拆卸、涂抹、损坏任何货物;对合同货物的调试要在现场监理的监督下进行操作,必要时须经过现场监理或项目部负责人的同意。若卖方技术人员违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卖方须按照最终用户或买方要求,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卖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最终用户或买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因上述原因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
4.4 卖方应在签订具体采购合同后,按照最终用户或买方需求,15 天内(含
本数)以电子邮件(盖章的扫描件)向最终用户或买方提交执行技术协议规定的技术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份,双方据此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4.5 卖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最终用户或买方参与合同货物的技术设计,并向
最终用户或买方解释技术设计。
4.6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
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4.7 对每次会议及联络,应签署会议纪要或联络纪要,双方授权人所签的纪
要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均应遵照执行。如涉及合同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第
13 条的规定办理。
4.8 若卖方的分包商需要参与合同货物的部分技术服务或现场工作,应征得最
终用户或买方同意,费用由分包商自行负担。
4.9 对于双方协商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卖方如有修改,须
以书面形式(电子版,盖章)通知最终用户或买方,经最终用户或买方确认后方可实施。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最终用户或买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由最终用户或买方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尽量满足最终用户或买方要求。
4.10 最终用户或买方有权将卖方的货物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卖方
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货物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予最终用户或买方有关的各方。
4.11 凡与本合同货物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卖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
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总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
5 条 交 货 和 运 输
5.1 合同货物交货进度:保证项目投产要求;合同交货地点:以最终用户指定
地点为准。
56
5.2 卖方如需提前交货,需提出书面(电子版,盖章)的要求并征得买方同
意。
5.3 合同货物交货日期以符合合同要求的合同货物包括备品备件,到达合同约
定的交货地点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第
11.6 条计算迟延交货违约金时间的依
据。
5.4 在合同货物备妥发出前 24 小时内(含本数),卖方应以电子邮件等方式
向买方提交发货通知单,买方提前组织接货。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
1)买方合同号/订单编号;
(
2)货物发运日;
(
3)货物名称及型号;
(
4)货物总毛重;
(
5)包装尺寸;
(
6)总包装件数及产品数量;
(
7)车号和货运司机的联系方式;
(
8)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如装卸注意事项等。
5.5 对于毛重超过 20 吨或包装尺寸超过 9×3×3m 的货物和特殊形状的包装
物,卖方应在发运前
5 天给买方邮寄 3 份包装说明单至指定地点,注明重心和起
吊点等事项。
5.6 如果合同货物是易燃和危险的,卖方应在发运 15 天前(含本数)向买方
提交
6 份说明合同货物名称、性能、保护措施和处理事故的方法的报告。
5.7 如果在运输期间对合同货物温度有特殊的要求,卖方应在发运前 5 天给买
方邮寄
2 份注意事项的报告至指定地点,该报告作为安排运输和存放的基础。
5.8 卖方应按照技术协议的要求准备满足工程所需的图纸、产品合格证书、设
备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要求提交给最终用户指定的设计单位。以邮寄方式提交技术资料的,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卖方应在
24 小时内
(含本数)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电子邮件通知最终用户及其指定的设计单位。
5.9 技术资料以到达最终用户及其指定的设计单位的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此
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
11.7 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
果技术资料经最终用户及其指定的设计单位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但非最终用户及其指定的设计单位原因,卖方应在收到通知后
10 天内(含本数)
(对急用者应在
3 天内(含本数))免费补充提供丢失、缺少或损坏的部分。卖
方所提供的图纸若有错误,应及时免费提供正确的图纸并按本合同第
11.7 条进行
赔偿。如因最终用户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7 天内(含本
数)(对急用者应在
3 天内(含本数)),向最终用户补充提供,费用由责任方
承担。
5.10 卖方应提前 5 天通知买方交运日期。买方或买方有权派遣代表到卖方工
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上述买方或买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并不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
5.11 合同货物的收货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见专用条款。5.12 卖方负责办理发运合同货物所需要的运输手续及合同货物交付前的运
输,合同货物运抵并卸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风险责任由卖方承担。卖方应负责尽快对丢失的合同货物补充供货,修理和
/或更换损坏的
57
合同货物,并承担由于补充和
/或修理和/或更换损坏的合同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
5.13 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输途中的保险,保险
受益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保险费由卖方承担。
5.14 合同货物根据第 8 条的规定验收成功之前,非因买方原因导致的合同货
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第
6 条 包 装 与 标 记
6.1 卖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均应符合相关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照国
家标准最新的规定进行包装,满足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转运、装卸、防潮、防震、防碎等包装要求。卖方并应按照合同货物的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冲撞、防霉、防锈、防腐蚀、防冻、防雨的保护措施,以便合同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地运抵合同货物安装现场。合同货物包装前,卖方应负责按部
/
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6.2 卖方对包装箱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6.3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分别包装,标记清楚并与主设备一起发货。6.4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以明显易见的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订单编号;
(
2)出厂编号/出厂序号;
(
3)到货站;
(
4)收货人名称;
(
5)设备及部件名称;
(
6)箱号/件号;
(
7)毛重/净重;
(
8)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
9)货物运输警示标识;
(
10)其他应标记内容。
凡重量达到
2 吨的合同货物或特殊形状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
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及起吊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合同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
“禁止溜放”、“勿倒置”、“防雨”
等字样,标有适当的习惯用符号和直观标记。
6.5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货物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
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撑或垫木。
6.6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及装配所
必需的机器和部件的装配图。外购件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
6.7 合同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按每台/套货物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
外加以注明,一同发货。小件货物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方式,装入尽可能小的完好的包装箱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
6.8 所用包装箱应能防盗并能防止货物及零部件的损坏。包装物编号不得重复
使用。卖方与其分包商的货物不得用同一箱号。
6.9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其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
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58
6.10 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装订成册并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
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
1)工程名称/合同号;
(
2)收货人名称;
(
3)目的地;
(
4)设备毛重。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
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的明细表。
6.11 进口设备的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检疫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并作
为接收资料移交给最终用户或买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
7 条 设 备 监 理 与 检 验
7.1 设备监理:根据 DL/T 586—2025《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中国大
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
2026】4 号)、《中国大唐集
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委托范围及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8】196 号)、《中
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集中规模采购物资质量控制技术导则(试行)
-逆变器》及相
关行业标准和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7.1.1 最终用户有权自行或委托设备监理单位派出驻厂设备监理组依照合同技
术协议的规定,对本合同货物的制造过程进行设备监理和出厂前检验。卖方应配合最终用户或最终用户组织的设备监理及出厂前检验,按驻厂设备监理组的要求及时、无偿提供合同货物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工艺标准、检验标准、设计联络会纪要、图纸、工艺和检验记录、设备监理见证文件等资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配合费用。
7.1.2 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后 15 日内(含本数)按照技术协议的要求,
根据买方要求,提供本合同货物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等相关内容。
7.1.3 卖方应为最终用户或最终用户的设备监理和检验提供:(
1)根据本合同货物月度生产进度提交月度检验计划;
(
2)提前 10 日将货物的设备监理项目和检验时间通知最终用户或设备监理
代表;
(
3)为最终用户或设备监理代表提供查阅与合同有关的卖方的技术标准、图
纸及文件;
(
4)为最终用户或设备监理代表提供生活方便,费用由最终用户或设备监理
代表自理。
7.1.4 在设备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合同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
标准或包装要求时,最终用户或设备监理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卖方收到最终用户或设备监理代表的意见后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交货质量。
7.1.5 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货物及部件出厂时,应附有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
量合格证,作为交货时的质量证明文件。对于某些主要合同货物,还应有最终用户或设备监理代表会签的设备监理与检验记录。
7.1.6 不论最终用户或设备监理代表是否参与了设备监理与检验或者是否签署
了设备监理检验记录或报告,均不能免除卖方对货物质量应尽的义务。
7.1.7 合同签署后,卖方应将合同签约及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和设备监理的合
同货物的生产设备监理信息,定期向专用条款约定的设备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单
59
位报送。合同货物设备监理信息每周报送一次;期间如有影响合同货物质量和工期的重大事件发生,须及时通报。
7.1.8 卖方报送的设备监理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1)供货合同的履行等情况;
(
2)制造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
3)制造单位生产质量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移动电话、传
真、电子信箱
);
(
4)原材料到货情况;
(
5)生产进度计划;
(
6)实际生产进度;
(
7)出厂交、验货情况;
(
8)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7.2 抽检买方或最终用户或设备监理代表有权对任意项目签约的合同货物(包括原材
料)进行抽检,卖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抽检所需的资料和必要条件,检测费用和检测样品由卖方承担。买方或最终用户或设备监理代表对抽检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7.3 现场检验7.3.1 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卖方应在接到最终用户通知后,及时到交货地
点与最终用户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合同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合之处,由卖方负责处理。最终用户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费用由卖方自理。如检验时,卖方人员未按时赶赴现场,最终用户有权自行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可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7.3.2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合同货物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
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最终用户和卖方应做好并签署检验记录,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依据;如果发现合同货物有任何损坏、缺陷或短少,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尽快修理、更换或补齐相应的部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3.3 卖方对买方根据上述规定提出的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买方索赔通知
后
5 日内(含本数)提出,否则视为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卖方可在接到索赔通
知后
5 日内(含本数),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最终用户和买方共同复验。
7.3.4 如双方对共同检验中的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
请双方认可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该检验结果为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初始检验与最终检验结果不一致的一方承担。
7.3.5 如果现场检验时,发现合同货物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
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的情况,卖方应尽快自费进行修理、更换或补齐短缺部件,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卖方负担。修理、更换后的货物或经补齐的短缺部件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为该货物的实际交货期,并可作为计算卖方迟交违约金的依据。
7.3.6 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是指现场的到货检验,现场检验未发现问题或
卖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修理、更换或补齐了短缺部件,均不能视为卖方按合同第10 条、第 11 条应承担的责任的解除。
第
8 条 安 装 、 调 试 ( 试 运 行 ) 和 验 收
60
8.1 本合同货物如由最终用户组织安装,则由最终用户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资
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组织安装,卖方应充分配合,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货物尽快投产;如由卖方安装,则卖方根据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最终用户应充分配合,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货物尽快投产。
8.2 本合同货物安装完毕后的验收按照技术协议的规定进行。合同货物安装完
毕后,卖方应按照最终用户通知参加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卖方未按照最终用户通知参加验收的,视为卖方认可验收结果。
8.3 合同货物出厂前,买方或最终用户将视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有权派员前往
卖方工厂参加出厂试验以及相关设备的联合调试。
8.4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由于卖方原因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修理
或更换,卖方应承担进行上述工作所需的费用。
8.5 到货验收单只是证明卖方所提供的合同货物性能和参数截至验收时可以按
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卖方对合同货物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货物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8.6 经验收,因卖方责任合同货物技术指标不满足技术协议要求的,卖方应按
要求退货或更换,卖方须按照最终用户或买方要求,落实最终用户或买方的退货或更换工作。若合同货物技术指标不满足技术协议要求但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且经最终用户或买方认可接受的,应按《专用条款
11.3》执行。
第
9 条 履 约 保 证
9.1 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在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含本数)向买方提交合同见
索即付、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有效期自提交买方之日起至供货全部完成并经到货验收合格为止。若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当履约保函额度不足时,卖方应补齐或该笔预付款随到货款一并支付。
9.2 履约担保金额见《专用条款》,履约保函格式见附件 4。9.3 卖方提供的履约保函应为由买方可接受的中国境内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银行保函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担保的合同名称、合同编号、保证期、保证金额且无其他任何附加条件。
9.4 履约保证是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如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
义务,买方有权根据卖方所需承担的违约或赔偿责任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第
10 条 质 量 保 证
10.1 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要求见《专用条款》。若合同货物主要技术指标
不合格,买方有权拒收或退货。
10.2 在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合同货物有缺陷,不符合
合同规定时,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应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的
7 日内(含本数)书面提出,否则视为承认买方的索赔请求。如果卖方
未对买方或最终用户的索赔提出异议或卖方的异议不成立,卖方应按买方或最终用户要求进行修理、更换,或赔偿相关损失。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卖方承担。
10.3 在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责任需要修理、更换有缺陷的设备
导致合同货物停运时,质量保证期自卖方消除该缺陷后重新计算,由此产生的所
61
有损失由卖方承担。合同货物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合同货物部件出现缺陷但不影响货物的正常运行,经维修或更换后的部件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10.4 质量保证期的终止不能视为卖方对合同货物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货物
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的解除,对于出现潜在缺陷的合同货物,卖方应免费予以及时修理或更换。卖方应继续承担设备寿命期内潜在缺陷的质量保证责任。对于设备寿命期内出现潜在缺陷的合同设备,卖方应免费予以及时修理或更换。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卖方在知道合同货物存在潜在缺陷或原理性故障后,应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且免费予以及时弥补或校正。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10.5 卖方应保证合同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其寿命期内运
行良好,卖方承诺合同货物的寿命不少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年限,具体见《专用条款》。
10.6 卖方提供的软件系统需对硬件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如果当前系统所匹配
的硬件设备停产,卖方保证最新的硬件设备可以确保原有软件的正常运行。如果最终用户选择另外的硬件设备,卖方保证系统可以正常运行。
10.7 在质保期过后,卖方负责设备终身维护。视最终用户需要,卖方应提供
系统软件升级换版。对于产品原理性故障,卖方应免费负责进行改进。
10.8 在质保期过后,卖方保证向最终用户提供所需设备的备件,且必须在 5
个工作日内发出,价格以备件合同价格和当时市场价格中较低的价格为准。
10.9 在设备全寿命周期内,最终用户发生设备故障停运且未查明原因的情况
下,如果需要卖方提供技术支持,卖方保证做到全力配合最终用户恢复设备运行并查明故障原因。如果是卖方产品原因,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是最终用户自身原因,则最终用户承担卖方适当的技术服务费。
10.10 当最终用户选购与合同货物有关的配套设备时,卖方保证提供接口部分
相关设备的技术规范和资料,确保配套设备接入系统后的正常运行。
10.11 对于合同货物,卖方应采用有运行经验证明正确的、成熟的技术和材
料;若采用卖方过去未采用过的新技术、新材料,应经买方或最终用户事先同意。买方或最终用户的同意并不减轻或免除卖方根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卖方从分包商处采购的设备及部件的一切质量问题应由卖方负责。
10.12 关于质量保证的其他约定见《专用条款》。10.13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发现卖方提供的合同货物有缺陷或技术资料有错
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造成工程返工、货物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进行修理或更换。需更换货物的,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新货物的费用、将新货物运至安装现场的费用及处理被更换货物的费用等。卖方更换或修理合同货物的期限按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逾期未完成更换或修理工作的,按延迟交货处理。
10.14 如果由于最终用户未按照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进行安
装、操作或维护,及非卖方原因造成合同货物损坏,由最终用户负责修理、更换,但卖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最终用户要求的紧急部件,卖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最终用户承担。
10.15 在从合同货物运至交货地点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的期间,如发
现卖方提供的合同货物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买方或最终用户有权选择且卖方需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0.15.1 修理
62
卖方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合同货物进行修理,以使其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由
卖方承担。除非买方及最终用户同意,修理工作应在
30 天内(含本数)完成。
10.15.2 更换卖方以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替换不符合要求的合同货物,费用由卖方承担。
除非买方及最终用户同意,更换应在
30 天内(含本数)完成。
10.15.3 退货按照最终用户要求,将有缺陷的合同货物退还卖方,卖方负责将被退还的合
同货物运出安装现场。在此种情况下,卖方应退还已收取的该货物的货款并承担买方和最终用户支出的安装、拆卸、运输、保险及购买替代品的差价等费用。
10.15.4 赔偿损失除已有规定外,卖方应赔偿买方和最终用户因采取上述措施所发生的损失。
第
11 条 违 约 责 任
11.1 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
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
/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11.2 因合同变更,需退还发票或返还超付价款的,卖方应在合同变更 30 日内
与买方相互配合办理红字发票手续或超付退款手续。因卖方未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或无理由拒绝办理红字发票手续、超付退款手续而造成结算滞后的,卖方应按对应发票金额
×4‰×逾期交票周数、超付退款金额×4‰×逾期退款周数向买方
支付违约金,不足一周的按比例计算。
11.3 经验收,由于卖方责任,合同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不能够满足技术协议
中规定的保证值(或技术参数)时,卖方应按《专用条款》的规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1.4 买方对合同货物进行抽检,发现合同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卖方未能在
买方限定的时间内通过整改使其符合合同要求,或者买方扩大范围抽检的结果表明合同货物仍不符合要求的,买方可要求卖方更换此货物或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
11.5 如果在出厂时合同货物未满足合同规定的保证值,且卖方在发现不合格
之日起
1 个月内(含本数)未能通过整改使合同货物满足保证值,买方有权要求
更换此货物或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
11.6 卖方违反合同规定迟延交货的,应按以下规定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
金(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按专用条款执行):
(
1)迟交 1-4 周(含本数),每周支付迟交货物金额的 5‰;
(
2)迟交 5-8 周(含本数),每周支付迟交货物金额的 10‰;
(
3)迟交 9 周以上(含本数),每周支付迟交货物金额的 15‰。
不满
1 周按 1 周计算。
迟延交货违约金总额达到合同总价的
10%或者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
货物迟交超过
1 个月(含本数)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
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部分终止合同的,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1.7 卖方未按期向最终用户交付技术资料的,每迟交 1 天,应向买方支付合
同总价
0.1%且不超过 5000 元的违约金。卖方向最终用户提供的图纸有错误的,
每发现
1 张有错误的图纸,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0.1%且不超过 5000 元的违约
金。
63
11.8 由于卖方技术服务的错误或疏忽,造成最终用户工期延误的,每延误工
期
1 周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0.5%的违约金。
11.9 买方根据合同要求卖方进行现场服务时,若卖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
和到达现场,每推迟
1 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5000 元。
11.10 合同货物交付后,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最终用户工程不能
按期投运的,每延误
1 周,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1%的违约金。
11.11 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设计、材料或制造缺陷造成合同 2%货物停
运的,每停运一次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
2%的违约金。
11.12 卖方明确表示无法供货或买方有理由认为卖方无法供货的,买方有权终
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的终止部分的合同价款,并向买方支付相当于终止部分合同货款总额
20%的违约金。
11.13 卖方根据“第 11 条违约责任”需支付各项违约金的总额累计达到合同总
价的
20%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退货(如有)。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的终止
部分的合同价款,并自费将所交付的货物(如有)运离现场。买方因退货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安装费用、拆卸(除)费用、另行采购合同货物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等及其他相关损失,由卖方承担。
11.14 买方和最终用户如因项目取消等特殊原因迟延支付卖方合同价款的,三
方应积极协商解决。
第
12 条 转 让 和 分 包
12.1 任何一方未取得对方事先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转
让给第三方。
12.2 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允许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的采购事项对外转包、
分包。卖方擅自向未经买方确认的供货商转包、分包合同货物的,买方扣除转包、分包部分货物的价款,并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允许的外购外协清单详见附件。
12.3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实际生产、供货情况变化需变更生产基地、外购
件、外购等,必须事先经过买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卖方根本违约。
12.4 卖方应对所有货物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买方对转包、分包的审
核与确认,不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不增加买方任何责任。卖方对全部货物的质量、安全、交付、售后承担无条件的全部责任与连带责任。
第
13 条 变 更
13.1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非因卖方原因需对合同货物进行重大变更,或扩大
供货范围的,买方可向卖方发送书面变更通知。卖方接到买方的书面通知后,与买方变更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买方的变更要求应考虑卖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
13.2 买方有权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从以下方面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卖方
应无条件执行买方的变更要求:
13.2.1 提前、推迟或暂停合同货物的交货,但应在交货前通知卖方,以便卖
方提前做好各项生产准备工作。
13.2.2 在交货前通知卖方变更运输方式、包装方式、交货地点及卖方需提供
的服务。
64
13.3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任
何一方均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第
14 条 合 同 解 除
14.1 双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
(
4)、(5))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
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
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要求进行排
产的;
(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
物;
(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
4)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解除合同。
(
5)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4.2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
张以下
5 项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4.2.1 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
之日起三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14.2.2 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
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4.2.3 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
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14.2.4 因卖方违反上述 14.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
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
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
余违约金。
14.2.5 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
项下的款项。
第
15 条 合 同 暂 停 与 终 止
65
15.1 合同暂停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
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
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
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如因项目停、缓建等特殊原因导致项目暂停或取消的:15.2.1 买方有权通知卖方暂停履行本合同。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无条件立即暂
停一切有关合同执行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防止损失的扩大。
15.2.2 买方行使此种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合
同款项,并有权索回已支付给卖方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3 如果项目确定取消,买方有权书面方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卖方收到该
通知后,应采取必要措施立即终止一切有关合同执行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
15.2.4 买方如因项目停缓建等原因迟延支付卖方合同价款,卖方不得追究买方
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15.2.5 卖方因发生停、缓建产生的损失只限于直接损失,不包括卖方的预期收
益。卖方在收到买方要求暂停履行本合同书面通知后
7 日内应向买方如实提供卖
方合同已经履行部分的情况、以及直接损失明细和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对于卖方因暂停履行合同造成的直接损失买方不予赔偿。如卖方收到买方停、缓建通知后继续推进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备料、加工制造、交付货物等造成自身损失的扩大,对于损失扩大的部分,买方不予赔偿。
第
16 条 不 可 抗 力
16.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6.2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
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16.3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 周内(含本数),
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
16.4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 120 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
延续
120 天(含本数)以上时,任何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的建议,经双方认
可后,终止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遗留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
17 条 税 费 与 保 险
17.1 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收的全部税费应
由买方承担。
66
17.2 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的全部税费,以
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
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
17.4 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质量及发电效率保险。17.5 本合同所有产品价格均为含 13%增值税的含税价。17.6 在合同有效期内,国家税务机关规定税率调整时,自税率调整文件执行
之日起,仅根据税率对税费进行调整,产品采购价格中的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双方无需再签订合同。
17.7 如因税率调整导致买方向卖方支付了开票金额以外的价款,卖方应无条
件退还,买方亦可直接从后续支付给卖方的其他价款中扣除。
第
18 条 合 同 生 效
18.1 本合同生效条件见《专用条款》。
18.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
生效。
第
19 条 专 利 权 与 知 识 产 权
19.1 合同货物价中已包含卖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的专利
权费用。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知识产权权益人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和其他被保护的权益等的起诉。卖方负责处理因此而引起的任何纠纷并赔偿买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
19.2 如果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及服务或与本合同有关的设备及服务
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申请了专利权或知识产权保护,卖方应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否则对买方没有约束力。
第
20 条 争 议 解 决
20.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
20.2 若争议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按《专用条款》确定的方式处理。20.3 在诉讼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
21 条 通 知
21.1 双方在主体信息中确认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适
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文件的送达以及发生纠纷时法律文书的送达,包括但不限于仲裁程序、仲裁后执行程序,或者民事诉讼程序一审、二审、重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需要变更时,应当通过书面方式
通知对方新的有效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未通知视为未变更。
67
如仲裁或诉讼期间,任一方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变
更,该方应及时书面告知受理仲裁机构或受诉法院变更后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如果提供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不确切,或不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导致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受理仲裁机构或受诉法院将仲裁文书或诉讼文书邮寄至通讯地址即视为有效送达。
21.2 一方根据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批准、证明、同
意、确定和请求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发送至本合同主体信息中所载通讯地址、电子邮箱。
通知的有效方式包括专人送达、邮递(包括特快专递、挂号邮寄)、电子邮
件。
21.3 任何文件、通讯、通知及上述法律文书,只要按照本合同主体信息中所
载通讯地址或邮箱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
21.3.1 如果以邮递(包括特快专递、挂号邮寄)形式发出,在信件签收之日
视为送达;
如果以邮递形式发出后,出现非因发件人原因的拒收、退信等未签收情形,
第二次邮递在信件发出后第三个工作日或实际送达相关地址(以时间较前者为准)时视为送达;
21.3.2 如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在发件人邮件系统显示已成功发送时视为
送达;
21.3.3 如果以专人送达,收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收件人拒收的,送达人
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文书留置,亦视为送达。
”
21.4 卖方有如下情况之一,应在下述情况发生当天通知买方,并向买方提供
其具备继续履行合同能力的分析报告,买方知悉下列情况之日起,有权要求卖方提供买方认可的履约担保,包括第三方保证、卖方或第三方物保,在卖方提供经买方认可的履约担保前,买方有权拒付到期的货款,并且不因此构成违约。在买方依据上述约定拒付到期货款的情况下,并不影响卖方依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及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卖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1.4.1 涉及争议标的 100 万元以上的诉讼或仲裁;21.4.2 卖方财产(包括财产性权利)设定抵押或质押;21.4.3 为他人提供担保;21.4.4 被司法机关采取司法措施查封或冻结财产、存款;21.4.5 股东或股权发生变化;21.4.6 注册资本变动;21.4.7 申请重组、和解、破产;21.4.8 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任何重大资产(重大资产指价值 200 万
元以上的资产);
21.4.9 其他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情况。21.5 若卖方未按本合同第 21.4 条约定履行即时通知义务、未按时提交履约能
力分析报告,或未按买方要求提供经买方认可的履约担保,均视为违约,买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卖方不得提出异议:
21.5.1 买方有权拒付全部到期货款,已支付预付款从履约保函中扣除,直至卖方
整改完毕并获得买方书面确认,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责任;
68
21.5.2 卖方应承担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误工损失、采购差
价、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卖方应足额赔偿;
21.5.3 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通知送达卖方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
解除后,卖方应立即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本条约定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1.5.4 买方有权暂缓、中止或终止履行双方已签订的其他合同及后续订单,由此
产生的一切风险与损失均由卖方自行承担。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补充或对合同双方责任与义务的进一步明确,
条款之间如有不一致之处,《专用条款》应优先于《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的序号与《通用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号。1 定义1.2 “买方”是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1.3 “卖方”是指
。
1.20 “最终用户”是指项目单位或设备使用方。1.21“到货签收”是指合同产品到达交货地点,买方应组织有关方对合同产品进行到货签收。如产品外包装、规格、型号及数量等符合合同约定,应在到货后
5 个工作日
内签发到货签收单。(格式见附件
5)。
1.22“到货验收”是合同产品到达交货地点,买方应组织有关方对合同产品进行到货验收。除产品外观、规格、型号、数量外还应确认相关技术参数等符合合同约定。1.23 “投运”是指工程经试运行合格,正式投入商业运行。1.24“现场”是指项目建设的施工现场。2 合同标的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所用逆变器。
2.1 设备名称:逆变器。
规格:(型号)数量:台(以最终用户实际需求为准)。
3 合同价格和付款3.1 合同价格3.1.1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3.1.2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3.1.3 产品清册及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2,合同单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务、
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
2)货物从出厂至项目现场的指定地点的运输相关费用。货物运输至交货前的一
切运输杂项及费用(包括超限、超载等引起的各种罚款)。
(
3)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
4)合同总价中包括的其他风险费用。
3.2 付款3.2.1 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3.2.2 付款比例:5:4.5:0.5。3.2.3 预付款的支付(50%):
买方在具体项目订货单生效后,向卖方支付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该项目订货单
金额的
50%(可以按照交货批次分批支付),卖方按照框架合同提供的履约保函金额
应当可以覆盖本次预付款金额,否则,卖方应补齐或该笔预付款随到货款一并支付。
3.2.4 到货款的支付(45%)
69
设备交货签收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
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订货单总价的 45%作为到货款,或按实际到货情况分批
支付。
(
1)发货通知单
(
2)设备监理签字的设备放行单(如存在设备监理)
(
3)到货签收单(格式见附件 5)。
(
4)增值税专用发票正本,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0%或实际结算批次的 100%。
3.2.5 验收款的支付(5%)
订货单设备到场后,经最终用户现场验收,且到货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
列单证办理验收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订货
单总价的
5%作为验收款,或按实际验收情况分批支付。
(
1)订货单金额 5%的质量保函(质量保函自到货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一年,保函开具银行为
6 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9 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
2)到货验收单。
3.2.6 单独采购通讯柜的,按照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供到货验收单和增值税专用发
票正本
100%付款。
3.3 调价机制固定价,框架有效期内价格不做调整。
4 技术服务和联络4.12 卖方对所供产品实际使用最终用户基建、技改、科技研发、数字化建设等涉及的网信系统上线前,均要按照大唐集团要求开展漏洞扫描和渗透测试(同型号、同版本系统可开展一次),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5 交货和运输5.1 交货5.1.1 卖方应在收到订货单或买方书面通知后 30 日内具备首批交货条件,自订货单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全部逆变器交货。
5.1.2 具体交货时间及批次和台数,以订货单为准。5.1.3 卖方承担合同设备的运输,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如下:5.1.4 交货地点:各光伏电站项目所在地车板交货;运输方式:汽运。5.2 卖方必须根据买方现场安装进度和施工组织要求,合理安排供货时间,因缺件原因造成的安装、调试滞后或工期延误,卖方向买方支付误期赔偿费。5.2.1 卖方应按照技术协议约定的品牌和型号供货,私自更换设备部件品牌,按照该设备部件价格的
50%进行考核,买方有权要求退换货。
5.2.2 卖方代表必须将物资到货信息及时告知买方, 到场货物必须经最终用户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卸车。缺少验收、签字手续的货物出现缺陷或争议,费用由卖方承担。5.2.3 卖方负责到场货物交货(安装地点车板交货)前的看管、路边停放的警示责任,因此延误的时间,按合同延期条款标准考核。5.2.4 卖方负责到场车辆及易耗品的看管、保管责任,因看管、保管不善造成的自带物品丢失,卖方自行承担损失费用。固定支架、防雨罩等可回收物在货物验收时签订可回收物品协议,明确使用、保管、回收、丢失或损坏赔偿等责任。5.3 货到现场签收后,30 天内设备原包装、说明书、保修卡、配件、线缆、标签齐全,无缺失、无污损、未安装、未接线、未上电、无使用痕迹、机身无划痕、无破损、无进液、无改装拆机可进行退货,退货后物流运输费用由项目单位承担。9 履约保证
70
框架采购合同生效后,根据项目执行情况,中标人需提供见索即付的、不可撤
销的履约保函,具体项目不再单独开具,保函金额为人民币
元,保函有效期
至
年
月 日。
框架合同履约保函金额需完全覆盖各项目预付款金额,可分批次开具,当履约
保函额度不足时,卖方应补齐或该笔预付款随到货款一并支付。
保函开具银行为
6 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9 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各批次履
约保函在该保函担保的货物交付并签收后退还。10 质量保证10.1 逆变器的质量保证期为从每个订单最后一批逆变器到货验收完成后开始,该订单的逆变器质保期以技术协议为准。10.2 逆变器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并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和维护,寿命以技术协议为准。其中主要部件(如
IGBT 或其它功率开关元件、电感、电容、控制板等)在质
保期内不应更换,如因设计制造材料等原因使上述主要部件在质保期间必须更换,卖方必须承担全部费用,参照国家召回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偏差或改进必须说明,并附有批准机构的证明文件。10.3 关于质量保证的其他约定质保期内,如原逆变器因质量问题损坏,更换的逆变器必须满足发电系统的技术要求,质保金支付后,如发生质量问题,卖方按照最终用户的要求和技术条款承担质量责任。11 违约责任11.1 卖方担保所有合同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担保项都必须达到合同要求。如果某发电单元的功率曲线因逆变器质量问题出现负偏差数量,超过该单元验收检验数量的10%,买方有权利要求卖方更换该单元所有逆变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负担。11.2 逆变器抽样复验由买方组织卖方和国内权威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到项目现场或生产厂进行复查检验。在每个年度批次、每个型号、每种规格的合格成品中,分别抽取一台逆变器样品。测试依据按照技术文件执行。抽检不合格产品要整批次退货并由卖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并不限于最终用户的工期、电量等直接损失以及对最终用户、买方因此产生的信誉、项目开发影响等一系列间接损失。11.3 如果货物检测结果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买方有权拒绝接受、退回已发货产品,由卖方承担退货产生的拆卸、运输等相关费用;如经买方和最终用户确认也可对已产出货物进行让步接收,每个不合格项卖方向买方支付存在不合格项的货物总价的
1%作
为违约金。无论是否接收,卖方应立即进行缺陷整改并出具整改报告,整改后送至实验室测试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调整生产基地继续供货,保障项目需求。全部补偿款应由卖方另行支付,或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应付账款中扣除。11.15 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擅自转让债权,否则,卖方擅自转让债权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按照卖方擅自转让的债权金额的
20%计算。买方有权在支付卖方擅自转让的债权时直接抵扣上述违约金。
11.16 买方发现卖方存在转包、违规代加工、违规委托加工、违规外购、虚假自产业绩等非自行生产情形的,均构成根本违约,买方有权不经催告,直接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卖方应在 30 日内免费更换为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承担更换、拆卸、运
输、返工、工期延误等全部费用与损失。(
2)买方有权将不符合约定的货物全部或部分退货,卖方负责在 15 日内清运出
场,并全额退还该部分货物已收货款,同时赔偿买方工期损失、重新采购差价等全部损失。未退货的部分的质保期从发现违约之日起重新计算。
71
(
3)买方有权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通知到达卖方时合同立即解除。卖方应在
10 日内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全部损失。(
4)卖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上述条款中的损失包括卖方应赔偿买方及最终用户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电量损失、工期延误损失、安装
/ 拆卸 / 运输费、检测费、律师费、诉讼
费、重新采购差价、第三方索赔等。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内提供:生产记录、原材料采购凭证、质检报告、工时记录、生产视频、监造记录等自证材料。逾期不能提供或资料不实的,直接认定卖方为非自行生产,构成上述根本违约。11.7 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继续履行、延长或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11.8 买方或最终用户对合同设备进行抽检,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卖方未能在买方或最终用户限定的时间内通过整改使其符合合同要求,或者买方或最终用户扩大范围抽检的结果表明合同设备仍不符合要求的,买方或最终用户有权要求卖方更换此货物或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11.9 买方或最终用户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到货验收,确保接收的材料、设备等物资符合合同约定,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对没有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等物资,买方或最终用户有权拒绝接收上述材料、设备等物资
.
11.20 从合同设备运至交货地点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止,根据合同设备停运状态,进行如下违约责任约定:11.20.1 由于卖方责任需要修理、更换个别微小缺陷导致合同设备停运时,质量保证期自卖方消除该微小缺陷后顺延,卖方并承担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产生的所有费用。11.20.2 由于卖方原因造成合同设备停运,通过大型维修消除了该缺陷,该整机设备质量保证期自卖方消除该缺陷后重新计算,且卖方承担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产生的所有费用(含最终用户发电量损失)。11.21 如卖方对按照合同提出的索赔有异议,应在收到买方或最终用户索赔通知后的7 日内(含本数)书面提出,否则视为承认买方或最终用户的索赔请求。如果卖方未对买方或最终用户的索赔提出异议或卖方的异议不成立,卖方应按买方或最终用户要求进行修理、更换,并赔偿买方或最终用户的损失。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卖方承担。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
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盖章生效之日起一年。当合同到期但实际采购总容量未达到预估总容量时,买方可延长有效期三个月。在框架有效期内如果实际执行容量超过本次招标的预估容量,新增容量在不超过本次招标预估容量10%的情况下,经买方集体决策,报集团供应链管理部备案后可继续执行。如因国家政策或市场情况造成较大波动,买方有权随时终止本次招标采购合同。20 合同争议的解决20.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诉讼。20.2 诉讼地点: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
附件
1
合同价格表
附件
2
供货范围
附件
3
交货进度
72
附件
4
履约保函格式
履约保函(参考格式)
致:
买方
本保函是为(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日期)签订第(合同号)合同为
买方提供提供履约担保。
(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以及他的继承人,受让人为了无条件地,不可
撤销地并放弃追索权,根据并同意下列条款,保证付给买方合同总金额的
%(百分
之
),即()整人民币。
1、当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文件规定和此后双方同意的对合同的有效修改、补充和变动(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无不同意见,银行在收到买方的书面通知时,银行将按买方所要求的上述金额和方式付给买方。
2、按上述承付的金额将是净数,不得扣除现在或将来应付的任何税捐、关税、费用、手续费或任何性质的由任何人加予的保留款。
3、本保函的规定是我们银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合同条件的修改,以及买方所允许的时间改变或任何让步,除条款中有规定免除银行的责任外,都不能解除我们银行在这方面的义务。
4、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之日起不迟于 30天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
30 天。
(卖方银行的名称) 公章
(签发人名和签字)
年月日
73
附件
5
到货签收单格式
项目光伏设备到货签收单
合同(订单)编号:
供应商:
到货地点:
采购方:
接收地点:
最终用户:
到货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2
……
交货情况(供应商):
到货清单列明设备已全部交付完毕,同到货清单规格型号、数量一致
供应商代表:(签字并盖章)
到货情况(采购方):
到货清单设备已全部到货,同到货清单规格型号、数量一致
采购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接收情况(最终用户
):
对已到场的光伏设备数量进行清点后,同到货清单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同意接收
最终用户代表:(签字并盖章)
发货时间:
到货时间:
74
附件
6
到货验收单格式
______________项目光伏组件到货验收单
合同(订货单)名称
合同(订货单)
编号
产品名称
产品数量
到货日期
年
月 日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
最终用户
验收内容
(注:根据合同产品实际情况确定验收项目,包括且不仅限于所列内容。在所要验收项目上
打勾。)
1.包装情况良好:( 是 ; 否 )
2. 产品数量齐全:( 是 ; 否 )
3. 产品外观良好:( 是 ; 否 )
4.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数量齐全,品牌一致:( 是 ; 否 )
5.技术参数符合合同要求:( 是 ; 否 )
6. 文件资料齐全:( 是 ; 否 )
1)装箱清单( 有 ;无 )
2)产品质检合格证书(有 ;无 )
3)出厂放行单(有 ;无 )
4)其他资料情况:(齐全;不齐)
验收意见及处理要求:
产品包装符合要求,外观完好无损,随货资料齐全,产品数
量、型号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与合同范围一致,到货验收合格。
参加验收人员签字
供应商
参加人员:
通知未到(
)
采购方
参加人员:
是否委托验收(
是 ;
否
)
监理单位
如需
安装单位
如需
最终用户
(签字并盖章)
75
附件
7
廉洁协议
为规范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
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廉洁责任(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建设的制度、规定。买
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要贿赂、收
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朋友等安排工作、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三)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
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四)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二、卖方的廉洁责任(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
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建设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方遵
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
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及朋友等安排工作、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六)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买方
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对当
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政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有权一次性扣罚与其
签订的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作。
四、协议的生效(一)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二)本协议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76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77
第二卷
技术文件
技术规范书使用说明
1. 技术规范书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
2. 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内容不能更改。
3. 投标人填写专用部分的附表。
4. 技术规范书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5. 根据不同采购标的,对于必须满足的要求设置“
★”条款。
6. 通用条款属于必须满足的基础要求,无需逐条响应,投标人
将响应情况仅限在
“通用部分条款响应情况表”中列明,相关证明
材料单独章节提供。
78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79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逆变器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
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逆变器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
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
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
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书附表
“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
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
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
为准。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
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用标
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则投
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
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T 191-2025
包装储运图形符号标志
80
GB/T 19964-2024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GB 50797-2012
光伏电站设计标准
GB/T 31365-2015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网检测规程
GB/T 50866-2013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设计规范
GB/T 29319-2024
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
GB/T 40289-2021
光伏发电站功率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B/T 20046-2006
光伏(
PV)系统电网接口特性(IEC 61727:2004,MOD)
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A:低温
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B:高温
GB/T 2423.3-201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Cab:恒定湿热方法
GB/T 2423.4-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Db:交变湿热(12h+12h
循环)
GB/T 2423.18-2021
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Kb:盐雾,交变(氯化钠溶液)
GB/T 20626.1-2017
特殊环境条件
高原电工电子产品 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B/T 2423.10-2019
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Fc: 振动(正弦)
GB/T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
IP 代码)(IEC 60529:2013,IDT)
GB/T 14549-1993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GB/T 15543-2008
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
GB/T 12326-2008
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
GB/T 12325-2008
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偏差
GB/T 15945-2008
电能质量电力系统频率偏差
GB 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Z 43963—2024
高压直流设备绝缘配合导则
81
GB 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3859.1-2013
半导体变流器
通用要求和电网换相变流器 第 1-1 部分:基本要求规范
GB/T 3859.2-2013
半导体变流器
通用要求和电网换相变流器 第 1-2 部分:应用导则
GB/T 3873-1983
通信设备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 17625.2-2007
电磁兼容
限值 对每相额定电流≤16A 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
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GB/Z 17625.3-2000
电磁兼容
限值 对额定电流大于 16A 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
波动和闪烁的限制
GB/T 17626.2-201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2023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第 3 部分: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201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2019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6-2017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GB/T 17626.11-
2023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第 11 部分:对每相输入电流小于或等于 16A 设
备的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2-
2023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第 12 部分:振铃波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8-
201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阻尼振荡波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4-
201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主电源每相电流大于 16A 的设备的电压暂降、
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
GB 17799.3-2023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第 3 部分:居住环境中设备的发射
GB 17799.4-2022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第 4 部分:工业环境中的发射
82
NB/T 32026-2015
光伏发电站并网性能测试与评价方法
NB/T 32004-2018
光伏并网逆变器技术规范
NB/T 32036-2017
光伏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
NB/T 32038-2017
光伏发电工程安全验收评价规程。
GB/T 29321-2012
光伏发电站无功补偿技术规范
GB/T 37408-2019
光伏发电站并网逆变器技术要求
GB/T 18479-2001
地面用光伏(
PV)发电系统 概述和导则
NB/T 32025-2015
光伏发电站调度技术规范
IEC 62446
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文件、试运行测试和检查的基本要求
IEC/TR 60755
保护装置剩余电流动作的一般要求
国家能源局安全
[2023]22 号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2023 版)
国家电网设备
〔
2018〕979 号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改版)
下列为所参照的
IEC 标准,但不仅限于此:
IEC61312-5
内部防雷的应用指南
IEC61312-3
电涌保护器(
SPD)
IEC 62109-1/2
光伏发电专用逆变器的安全
IEC 62116
光伏并网系统用逆变器防孤岛测试方法
GB/T43056
沙漠光伏电站技术要求
GB/T 32826
光伏发电系统建模导则
GB/T 32892
光伏发电系统模型及参数测试规程
83
注:(
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以上标准如有更新
的版本,则以最新版本的要求为准。
(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准。
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经济
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招
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
2.1 一般要求
(
1)并网逆变器的功率因数、电能质量、有/无功功率控制、一次调频等应满足国家电网要
求,具有高、低电压穿越和连续故障穿越功能。各项性能指标满足
NB/T 32004-2018《光伏并网逆
变器技术规范》、《
GB/T 37408-2019 光伏发电站并网逆变器技术要求》,并网性能应满足 GB/T
19964《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或 GB/T 29319《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
CNCA/CTS 0002-2014《光伏并网逆变器中国效率技术条件》、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
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国际、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以上标准如有更新的版本,则以最新版本的要求为准。
(
2)投标人应当提供具备 CMA 及 CNAS 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符合 NB/T 32004 或 GB/T
37408 及 GB/T 19964 或 GB/T 29319 标准要求的实验报告。提供国家认监委 CNCA 认可机构出具的逆变器型式认证,适用于特殊环境逆变器的应提供高盐雾或高潮湿运行环境的证明文件。
(
3)投标设备必需满足项目所在地光伏电站的极端气候条件,逆变器额定功率应满足用于本
招标文件相应标段的海拔高度的要求,其内绝缘等电气性能满足要求。系统的设计应充分考虑电磁兼容技术,包括光电隔离、合理的接地和必须的电磁屏蔽、散热及防风沙等措施。
(
4)系统应能在电子噪声,射频干扰,强电磁场等恶劣的电磁环境中安全可靠的连续运行,
且不降低系统的性能。设备应满足抗电磁场干扰及静电影响的要求,在雷击过电压及操作过电压发生及一次设备出现短路故障时,设备不应误动作。
(
5)投标人应提出整体系统一次、二次设备,软硬件协调配合措施。各敏感电子设备、各子
系统及整个系统电磁兼容措施。
(
6)逆变器应具有直流极性反接保护、防反放电保护、防雷保护、短路保护、防孤岛效应保
护、恢复并网保护、过温保护、交流过流及直流过流保护、过载保护、直流母线过电压保护、电网过压
/欠压保护、电网过频/欠频保护、光伏方阵绝缘阻抗/残余电流检测保护、光伏阵列及逆变器本
身的接地检测及保护功能等,并相应给出各保护功能动作的条件和工况(即何时保护动作、保护时间、自恢复时间等)。
(
7)逆变器与监控系统之间应全面开放,向上位机开放远方启停和远方给定功率运行功能。
逆变器应能接受监控及调度指令,并网逆变器应采用分级控制的方式运行,本地控制的优先级高于远程控制,由后台远程设置的参数不能通过本地操作更改,除非后台发送指令允许进行本地操作。投标人逆变器不应改变后台发送并设置成功的设定值。投标人逆变器应具备可靠地强制一键恢复出
84
厂设置的功能(本地实现和远程实现,只提供本地实现的功能是可以接受的)。逆变器应具备和上位机实现
GPS 对时功能。
(
8)逆变器应具有串行通信功能,能遵循 Modbus 等多种通讯协议,至少可通过 PLC(标
配,可选
RS485)通讯接口向监控系统上传当前发电功率、日发电量、累计发电量、设备状态、电
流、电压、逆变器机内温度、频率、故障信息等信号,要求逆变器开放通讯协议,并负责配合监控系统和其它智能设备厂家实现通信。对于
PLC 通信,投标人需按光伏方阵数量提供 PLC 数据采集
通信接口柜,逆变器价格应包含该部分分摊费用。
PLC 数据采集通信接口柜提供不少于 3 路 RS485
接口用于与其它智能设备之间通信,
1 路 RJ45 以太网接口用于与监控系统通信。项目单位和设计
方有权选择逆变器
RS485 或 PLC 任一种通讯,投标人都应无条件满足。
(
9)逆变器应具备防组件 PID(电势诱导衰减)效应功能。投标人需提供安全、可靠的防组
件
PID(电势诱导衰减)方案,为了电站运行安全,建议采用虚拟中性点电位抬升(外置防 PID 模
块)技术抑制
PID 的方案,在逆变器正常并网运行和待机时均须保证负极对地电位≥0,且 PID 防
护功能应能与直流绝缘检测功能同时工作。若投标人按光伏方阵数量提供外置防
PID 模块,逆变
器价格应包含该部分分摊费用。招标人不认可一切采用负极直接接地方案抑制
PID 现象的设备。
投标人须详细说明
PID 防护的策略、控制方式以及虚拟中性点方式。
(
10)逆变器进出线采用下进下出或侧进侧出的引线及连接线方式。各路正负输入端子均配置
专用插头光伏连接器,专用插头光伏连接器应满足所适用场景的电缆接入,光伏连接器应防紫外线、防臭氧、防潮,插合时的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7。逆变器交流总输出支持 3*70mm²至 3*400mm²
线缆多股铜线或铝电缆,要求
300kW(1500V)及以上逆变器支持无 N 线输出三相三线系统,具
体线径根据项目需求确定。
(
11)逆变器应能够自动化运行,运行状态可视化程度高,并且可通过远程控制。逆变器在面
板上设置手机蓝牙或
WIFI 访问,以实现操作人员的现地手动操作。逆变器显示屏或手机 APP 可清
晰显示实时各项运行数据,实时故障数据,历史故障数据,总发电量数据,历史发电量(按月、按年查询),当前日发电量、累计发电量、设备状态、电流、电压、逆变器机内温度、故障信息等数据。所有调度状态、操作记录、功率限制等信息均能够在液晶或手机屏幕及后台明确显示,并可向本地运维人员提供声光故障告警信号。
(
12)逆变器要求能够分别以日、月、年为单位记录和存储数据、运行事件、警告、故障信息
等,具有故障数据自动记录存储功能,存储数量不小于
8000 条。
(
13)谐波和波形畸变
电流的谐波水平应较低,较高的谐波将增加对所连接设备产生有害影响的可能性。谐波电压和
电流的允许水平取决于配电系统的特性、供电类型、所连接的负载、设备,以及电网的现行规定。组串逆变器在额定功率运行时,注入电网的电流谐波总畸变率限值为
3%,分次谐波电流含有率限
值见下表:
奇次谐波次数
谐波电流限值
偶次谐波次数
谐波电流限值
3 次至 9 次
4.0%IN
2 次-10 次
1.0%IN
11 次至 15 次
2.0%IN
12 次-16 次
0.5%IN
85
17 次至 21 次
1.5%IN
18 次 -22 次
0.375%IN
23 次至 33 次
0.6%IN
24 次-34 次
0.15%IN
35 次以上
0.3%IN
36 次以上
0.075%IN
电流的谐波水平必须满足要求上述要求,并提供
10%、20%、30%、40%、50%、60%、70%、
80%、90%、100%功率下的谐波电流值及证明,投标人须就如何降低逆变器在各功率段的谐波含量做详细说明。
(
14)电压不平衡度
电网接口处的三相电压不平衡度不应超过
GB/T 15534 规定的数值,允许值为 2%,短时不得
超过
4%,即光伏电站并网运行时,光伏并网逆变器接入电网的公共连接点的负序电压不平衡度不
应超过
2%,短时不得超过 4%。
(
15)直流分量
光伏系统并网运行时,逆变器向电网馈送的直流电流分量应不超过其输出电流额定值的
0.5%。
(
16)高、低电压穿越能力
根据新国标
GB/T 19964-2024 要求的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出具的高、低电压穿越、故障连续穿
越实验报告。
光伏发电站的低电压穿越能力要求
86
光伏发电站的高电压穿越能力要求
并网点工频电压值(
P.U.)
运行时间
1.1<UT≤1.2
具有每次运行
10s 能力
1.2<UT≤1.25
具有每次运行
1000ms 能力
1.25<UT≤1.3
具有每次运行
500ms 能力
1.3<UT
允许退出运行
(
17)频率异常响应特性
光伏电站应具备一定的耐受系统频率异常的能力,应能够在下表所示电力系统频率范围内按规
定运行。
频率范围
运行要求
低于
46.5Hz
根据光伏逆变器和无功补偿装置允许运行的最低频率而定
46.5Hz~47Hz
频率每次低于
47Hz 高于 46.5Hz 时,光伏发电站应具有至少运行
5s 的能力
47Hz~47.5Hz
频率每次低于
47.5Hz 高于 47Hz 时,光伏发电站应具有至少运行
20s 的能力
47.5Hz~48Hz
频率每次低于
48Hz 高于 47.5Hz 时,光伏发电站应具有至少运行
60s 的能力
48Hz~48.5Hz
频率每次低于
48.5Hz 高于 48Hz 时,光伏发电站应具有至少运行
5min 的能力
48.5Hz~50.5Hz
连续运行
87
50.5Hz~51Hz
频率每次高于
50.5 Hz、低于 51 Hz 时,光伏发电站应具有至少运
行
3min 的能力,并执行电力系统调度机构下达的降低功率或高周
切机策略
,不允许停运状态的光伏发电站并网
51Hz~51.5Hz
频率每次高于
51 Hz、低于 51.5Hz 时,光伏发电站应具有至少运
行
30s 的能力,并执行电力系统调度机构下达的降低功率或高周切
机策略
,不允许停运状态的光伏发电站并网
大于
51.5Hz
根据光伏发电站内光伏逆变器和无功补偿装置允许运行的最高频率而定
(
18)逆变器需满足国内各地电网一次调频要求,并提供逆变器满足电网一次调频要求证明。
(
19)支持能量管理平台功能,实现逆变器有功功率的调节。
逆变器应具有输出限制能力以及有功功率调节功能,逆变器在正常运行时有功功率变化速率不
超过
10%额定功率/min,允许出现因太阳能辐照度降低引起的光伏发电站有功功率变化速率超出限
值的情况。在电力系统低电压故障期间没有脱网的光伏电站,其有功功率在故障清除后应快速恢复,自故障清除时刻开始,以至少
30%额定功率/秒的功率变化率恢复至故障前的值。
逆变器必须具备有功功率、有功功率变化率和功率因数控制功能,实现
AGC 和 AVC 功能。
有功功率、有功功率变化率和功率因数控制功能必须可以进行本地和远程设置(远程调度),其中,有功功率控制指令应可以通过百分比和绝对值的形式向逆变器下达。
投标人逆变器有功功率指令的控制精度不低于
1%(百分比形式)或 1kW(绝对值形式);功
率因数控制指令的控制精度不低于
±0.01;功率变化率控制指令的控制精度不低于 1kW/S,所有控
制指令及对应的控制参数应保证可以由后台一次性下达至并网逆变器。逆变器有功功率的调节范围为
0%~100%,功率因数的调节范围为超前 0.8 至滞后 0.8。
并网逆变器应能够上传逆变器输出功率设定值(百分比和绝对值)、功率变化率设定值、功率
因数设定值的当前状态。并网逆变器的有功功率控制功能还应满足
GB/T 19964 或 GB/T 37408 的要
求。
(
20)逆变器本体要求具有直流输入分断开关,并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书,交流输出采用继电
器。
(
21)逆变器的安装应简便,自身配套相应挂板,挂板便于安装且牢固。
(
22)逆变器设备的框架和外壳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够承受所安装元件的重量及短路产
生的振动及冲击力,并满足热稳定要求;同时在设备安装、运输等过程中,不得影响其使用性能。
(
23)如果采用外置风扇的散热形式,外置风扇的 IP 等级不低于 IP68,外置风扇应采用国内
外知名品牌的风扇,风扇必须可以在逆变器外部或逆变器的专用更换腔体内进行更换,如外置风扇因设计、制造、材料原因在质保期内必须更换,投标人必须承担全部费用,参照国家产品召回有关规定执行。逆变器需具备风机反转除尘功能。
(
24)投标人需承诺按照当地电网要求提供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出具的 BPA 与 PSASP 机电暂
态模型与报告、提供
ADPSS、PSCAD 以及 PSModel 电磁暂态模型及报告、提供 RTLAB 半实物仿
真动态链接库;如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需要开展电磁暂态、半实物仿真测试与全数字电磁暂态校核
88
工作,投标人应积极配合,投标人免费提供模型及半实物仿真控制机箱,并派遣技术人员全程参与调试。
(
25)逆变器设计寿命至少是 25 年。其中,主要部件(如 IGBT 或其它功率开关元件,电感、
电容,控制板等
)在质保期内不应更换,如因设计、制造、材料原因使上述主要部件在质保期内必
须更换,投标人必须承担全部费用,参照国家产品召回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偏差或改进必须说明,并附有批准机构的证明文件。
(
26)逆变器支持光伏组串 I-V 曲线扫描和组串故障检测功能,并提供相关报告与应用证明。
本次招标的范围不包含该功能的软件和硬件部分。
(
27)逆变器监控系统
控制系统与发电系统必须充分保护逆变器的机械和电气装置,以防发生故障或崩溃。
作为控制系统一部分的监测系统至少应显示下列内容,并提供相应的功能截图:
— 逆变器的状态
— 逆变器的月、年和累计的、以小时为单位的运行时间值
— 电网正常运行的小时数
— 逆变器正常运行的小时数
— 发电小时数
— 故障小时数
— 光伏阵列的、以
kWh 为单位的发电量(月、年和累计的)
— 所有相频率、电压和电流
— 有功功率(
kW)
— 无功功率(
kVar)
— 功率因数
cosφ(包括实时数据以及功率因数曲线,以月统计值储存)
— 所有故障(状态信息、故障发生次数、总的持续时间和发生日期、月和累计的;内存容量需能
储存超过
12 个月的资料)
— 温度
要求对所有监测资料编制成一定格式的文件,从而能直接调用独立的资料记录系统,应当推荐
一个合适的调用接口。
逆变器应具有相应通讯接口,能够向中央监控系统等远程监控设备传输数据,并提出具体的连
接方案和要求。
(
28)依据国家能源局《电力行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国能 发安全规〔2022〕100 号)、
《中国大唐集团网络安全管理
办法》(大唐集团制〔2025〕72 号)、《关于加强电力项目 投产
上线前网络安全评估工作的通知》(网信〔
2020〕5 号) 规定,投标人对所供产品实际使用项目
单位基建、技改、科技研发、数字化建设等涉及的网信系统上线前,均要按照大唐集团要求开展漏
89
洞扫描和渗透测试(同型号、同版本
系统可开展一次),增加上线前检测相关要求。由此产生的
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
29)投标人需满足国家发改委《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2024 年第 27 号令)、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 求》(GB/T22239-2019)、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控
制系统
网络安全防护指南》(工信部网安〔2024〕14 号)的要求。
2.2 安全与保护
(1)防止电接触
逆变器的电气系统应便于运行、试验、检查、维护。电气系统的设计应当保证人员的安
全,及防止其他动物可能由于直接或间接接触系统的带电部件所带来的危险,所有带电部件应当有绝缘材料遮蔽,或用合适的屏蔽方式隔离。
间接接触电气系统的导电部件应具有防止漏电的保护措施。
(2)与电网相连的接口
软启动装置或同类系统装置在逆变器并网时将瞬态降至最低,以防逆变器启动时本身的过
电压。
(3)电器设备的外壳
防止受气候影响的电器设备外壳应同时能防雨雪、防寒、防沙尘、防阳光照射。所有外壳
应当得到合理的防护,布置的位置尽可能减少其暴露在雨水中的可能。在外壳的门为维护或操作而开启时,要注意防止雨水的溅入。
(4)电气布线
逆变器电气系统部件间的布线特性须符合 IEC227,245,287 或相当标准,具体位置和导
线需考虑在安装和运行期间承受的应力。直流接线端子要方便接线。
导线布置应避免在不同额定电压情况下因导线间的接触产生的过电压。
不同耐热等级导线不得在同一导线管内运行,除非每根导线的电流密度不大于允许的最低耐热
等级。
所有的电缆终端都要接在带有环的端头或安装到接线板。电缆端均须有识别标签或彩码。
逆变器的彩码对所有逆变器必须统一。所有的电气连接均要符合
IEC 标准。
(
5)防雷和接地
逆变器和相关设备应当加以适当保护,以防遭到雷击和由雷电引起的过电压破坏。
逆变器设备(包括
RCMS)必须防止有害的电压瞬态,应当采用过电压保护设施的先进方式。
保护装置应保证逆变器能够承受雷击,保障逆变器在运行期间处于安全状态。逆变器的避雷器
等相关设备与接地网可靠连接。避雷器要符合或超过
IEC 标准的要求。然而,如果受现场条件限
制,必须采取高于可用标准的措施并应同时考虑当前的技术水平。
因过电压往往产生于外部电网或就地设备,逆变器和控制系统的雷击和电气故障保护应在逆变
器和控制系统的互相连接处设置冲击电容器和避雷器。
90
每台逆变器都应当按逆变器制造厂家推荐的和
IEC 标准提供接地布置。所有电器框架都要有
效地接地。
(
6)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并网逆变器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必须满足
NB/T 32004 及 GB/T 37408 中的要求。当应用于高
海拔环境时,应按照
IEC 62109《光伏发电系统用电力转换设备的安全》标准的要求进行对应的修
正,并网逆变器修正后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必须满足或优于
IEC 62109 的要求。
(
7)电网故障保护
a)电网异常时的响应特性
当设备运行于低电压穿越模式时,逆变器必须具备平衡穿越和不平衡穿越能力,默认的低电压
穿越能力必须符合
GB/T 19964 或 GB/T 37408 的所有要求。
b)防孤岛效应保护
并网逆变器应具有可靠而完备的非计划性孤岛保护功能。并网逆变器防非计划性孤岛功能应同
时具备主动与被动两种孤岛检测方案。
并网逆变器应具有可靠的计划性孤岛响应功能,计划性孤岛是指按预先配置的控制策略,有计
划的发生孤岛现象,如收到明确的电网调度指令等。
当逆变器工作于防孤岛模式时,如果非计划性孤岛效应发生,逆变器应在
2s 内停止向电网供
电,同时发出报警信号。
c)恢复并网保护
由于电网超限状态导致并网逆变器停止向电网供电后,并网逆变器应具备两种模式供用户选
择:
在电网的电压和频率恢复到正常范围后的
60s到5min,并网逆变器不应向电网供电。
电网的电压和频率恢复到正常范围后,逆变器自行并网。
对电力系统低电压故障期间没有脱网的并网逆变器,其有功功率在故障清除后应快速恢复,自
故障清除时刻开始,以至少
30%额定功率/秒的功率变化率恢复至正常发电状态或按照电网公司的
要求恢复至正常发电状态。
d)输出过流保护
并网逆变器的交流输出应设置过流保护。当检测到电网侧发生短路时,并网逆变器的过电流应
不大于额定电流的
150%,并在 0.1s 内停止向电网供电,同时发出警示信号。故障排除后,并网
逆变器应能正常工作。
(
8)防反放电保护
当并网逆变器直流侧电压低于允许工作范围或逆变器处于关机状态时,并网逆变器应无反向电
流流过。
(
9)极性反接保护
91
当光伏方阵的极性反接时,并网逆变器应能可靠保护而不会损坏。极性正接后,并网逆变器应
能正常工作。
(
10)供电电网过/欠压,过/欠频保护
在并网逆变器的交流输出侧,并网逆变器应能够准确判断供电电网(接线)的过
/欠压,过/欠
频等异常状态,按照电网公司的相关要求进行保护。
欠压保护中包含了并网逆变器输出缺相保护。
(
11)供电电网相序保护
并网逆变器必须具备电网相序检测功能,当连接到逆变器的电网电压是负序电压时,逆变器必
须停机并报警或通过逆变器内部调整向电网注入正序正弦波电流。
并网逆变器支持三相线缆无序连接,并自动适应电网相序。任何情况下,并网逆变器都不能向
电网注入负序电流。
(
12)输入过压、过流保护
并网逆变器必须具备完备的直流过压、过流保护功能。
(
13)内部短路保护
当并网逆变器内部发生短路时(如
IGBT 直通、直流母线短路等),逆变器内的电子电路和输
出继电器应快速、可靠动作,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因逆变器内部短路原因导致电网侧的过流保护装置动作。
(
14)过热保护
并网逆变器应具备机内环境温度过高保护(例如着火引起的机箱内环境温度过高)、机内关键
部件温度过高保护等基本过热保护功能。
(
15)保护的灵敏度和可靠性
在正常的逆变器运行环境和符合国标要求的电网环境下,逆变器不应出现误停机、误报警和其
他无故停止工作的情况。当出现故障时,逆变器应能够按照设计的功能可靠动作。
(
16)整机阻燃性和环境适应性
满足
IEC 62109(CE 认证安规测试标准)要求。
逆变器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产生蔓延性火灾。
逆变器机体内应装有环境温度、湿度控制、保护继电器以加强整机的环境控制、保护能力。
并网逆变器内的所有导线、电缆、线槽、线号套管等应使用阻燃型产品。
(
17)降额警告
投标人逆变器在温度高于最大满载环境温度下运行时必须进入降额运行模式,不能直接关机,
当并网逆变器因温度过高而自动降额运行时,应通过逆变器的本地显示屏或指示灯告警并通过逆变器的通信接口向后台提供逆变器降额运行的警告信号。
(
18)故障的记录与显示
92
并网逆变器必须能够记录设备半年内的所有故障信息,能调取历史故障记录。
(
19)对光伏阵列的保护
投标人逆变器不能对与其连接的光伏电池阵列的性能和安全性产生负面影响。不能出现因逆变
器成套装置原因导致与其连接的光伏电池阵列出现性能劣化和安全等问题。
(
20)直流输入电压 1500V 及以上、交流输出电压 1000V 及以上等级的组串式逆变器还应满
足因逆变器电压升高而需要提升的安全要求,整机的绝缘电阻、工频耐受电压、冲击耐受电压、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应满足高压设备的要求,同时对关键部件应进行试验验证或考量,如:光伏电缆、直流连接、直流断路器、继电器、电涌保护器、
IGBT、传感器、电容等。
2.3 其它要求
2.3.1 互换性
所提供的逆变器要有相同的设计和结构,同型号部件都可以互换使用。在正常使用中可以互换
的逆变器系统的任何部件性能和寿命要统一,都应可以互换而不须要改变接口特性。所有逆变器应采用统一的彩色编码和或接线标记。
2.3.2 可靠设计
所有的系统元件须满足如下三个可靠性要求之中的一个:
用控制系统检测可能发生故障的方式,如检测到故障,系统应能自动安全停机。
元件分析后表明要求的检测间隔时间足以在发生故障前发现并解决问题。
系统设计要求元件冗余,其要求在故障后能维持系统持续安全运行至故障被监测设备检测到或
在正常的检查中被发现。万一这些元件或组件故障,逆变器系统应维持在一个非危险状态。
2.3.3 材料
用于制造生产逆变器的全部材料都要是全新的,没有缺陷和损伤。在这里使用缺陷和损伤这
个术语是指的不完美性,即材料的型号和品级不满足设计规定的标准。所有的材料都要适合各光伏电站现场规定的温度和其它条件。更换的部件必须是新的,而不应对旧部件修理或整修代替。
2.3.4 修整
非天然坚固的材料须进行处理或修整,以便保护其表面的完整性。目的是至少在
10 年内不须
重新修整。
逆变器外表面上的标志,包括制造厂的名称及其颜色,尺寸和形状均要经招标代理
/招标人方
批准。
2.3.5 维护和安全设计
逆变器的设计应便于维护和维修。总重量超过 20 公斤的设备或部件,或者增加附属装置连接
点,或者做一个链钩用来搬运。
为确保人员的安全,设计应考虑下列内容:
对带电体设置警告标志
93
提供雷电放电装置
逆变器应至少具有下列维修和安全特性:
出现故障时,自动停机
就地和远距离监视性能和运行状态
需要搬运材料的部件上设附属装置
2.3.6 铭牌和标志
逆变器主要部件,以及列入备品备件清单的都要标明部件编号和制造厂的名称。
每台逆变器都要有永久性标志,标出以下内容:
型号
功率因数和额定功率
额定频率
相数
输出电压
制造厂
制造日期
2.3.7 更新升级
若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存在更新升级情况,须提供保护功能、防护性能等相关材料。
3 备品备件要求
3.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
3.3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
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3.4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应标注
“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
3.5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 15 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所列备品备件以
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概述
4.1.1 本条款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工厂检验
/试验、监造,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94
4.1.2 投标人向招标人或监造代表提供与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
准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规定。
4.2 工厂检验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必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
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全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直至
出厂。
投标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人采取措
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如果在原机型上有设计变更,投标人须将变更方案实施前书面提供招标人,并书面说明变更的原因可能达到的效果及投入商业运行后可能造成的后果。投标人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人。
4.3 设备监造和第三方抽样复检
4.3.1 一般要求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合同设备进行监造。招标人的监造并不免除任何投标人对设备制造质量所
应负的责任。
设备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资料在见证前
10 天内提供给招标人监造代表;设备监造招标人派人
到现场参加验收,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资料在见证前
30 天内提供给招标人监造代表。
投标人在设备投料前提供生产计划,每月第
1 周内将加工计划和检验试验计划书面通知监造代
表。
招标人监造代表有权查阅与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投标人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
件。
合同设备的重要部件和专用部件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擅自调换。
招标人监造代表有权随时到车间检查设备质量生产情况。
投标人给招标人监造代表提供专用办公室及通信、生活方便。
投标人在现场见证前
1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监造代表。
4.3.2 监造依据
根据
DL/T 586—2025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
4.3.3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
95
R 点:投标人提供检验、试验记录及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 点:招标人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检验或试验后投标人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
即现场见证。
H 点:停工待检。投标人在进行至该点时停工等待招标人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
检验或试验后投标人提供检验及试验记录。
招标人接到质量见证通知后
,及时派代表到投标人参加现场见证。如果招标人代表不能按期参
加,招标人在接到投标人书面通知
7 日内不回复投标人,则 W 点自动转为 R 点,但 H 点没有招标
人书面通知同意转为
R 点时,投标人不转入下道工序,与招标人联系商定更改见证日期,如果更
改时间后,招标人仍未按时到达,则
H 点自动转为 R 点。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人和招标人监造代表均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签字手续一式
3
份,交招标人监造代表
1 份。
4.3.4 监造内容
监造的主要项目如下表。招标人可以对表中的项目增加或对监造方式调整,具体监造内容以项
目单位要求为准。例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将
W 点调整为 H 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监理方式
序号
零部件或
工序名称
监理内容
H
W
R
备注
1.元器件质量证明书或产品检验报告
√
2.外购件入厂检验报告
√
3.IGBT 预装检查
√
4.装配检查
√
5.机体和结构质量检查
√
6.高温老化过程检查
√
7.逆变效率试验
√
8.电流谐波试验
√
9.功率因数测定试验
√
10. 过、欠压试验
√
一
逆变器
11. 过、欠频试验
√
96
监理方式
序号
零部件或
工序名称
监理内容
H
W
R
备注
12. 直流端输入参数测试
√
如有
13. 防孤岛效应保护试验
√
14. 零电压穿越测试
√
15. 交流端输出参数测试
√
16. 电磁干扰测试
√
17. 噪声测试
√
18. 绝缘电阻测试
√
19. 绝缘强度测试
√
20. 接地连续性测试
√
21. 直流过压保护试验
√
22. 通信功能试验
√
23. 自动开关机试验
√
24. 软启动试验
√
4.3.5 第三方抽样复验
逆变器抽样复验即由招标人组织投标人和国内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复查检验。在每个年度
批次、每个型号、每种规格的合格成品中,分别抽取一台逆变器样品。抽样复检应按照
“GB∕T
2828.1 技术抽样检验程序”要求进行。测试依据:NB/T 32004-2018《光伏并网逆变器技术规范》和
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相同条款为二者中最高要求。抽查样品及检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需提
供抽查检验所需的人员、技术和设备配合。
光伏并网逆变器测试项目包括而不限于下表:
测试项目
编号
勾选
测试名称
备注
(1)
安全要求
√
外观及结构检查
97
测试项目
编号
勾选
测试名称
备注
(2)
√
温度测试
(3)
√
试指检查
(4)
√
保护连接
(5)
√
接触电流
(6)
√
冲击耐受电压
(7)
√
工频耐受电压
(8)
√
局部放电试验
(9)
√
电气间隙
(10)
√
爬电距离
(11)
√
危险能量等级
(12)
√
稳定性试验
(13)
√
搬运要求
(14)
√
接线端子要求
(15)
√
防火试验
(16)
√
噪声测试
(17)
√
方阵绝缘阻抗检测
(18)
√
方阵残余电流检测试验
(19)
√
自动开关机
(20)
基本功能
√
通讯功能
98
测试项目
编号
勾选
测试名称
备注
(21)
√
电气参数
(22)
√
最大转换效率
(23)
√
MPPT 效率
(24)
√
转换效率
(25)
√
平均加权总效率
(26)
√
谐波和波形畸变
(27)
√
功率因数
(28)
√
三相电流不平衡度
(29)
√
直流分量
(30)
√
有功功率控制
(31)
√
电压
/无功调节
(32)
√
电压适应性
(33)
√
频率适应性
(34)
√
谐波适应性
(35)
√
间谐波适应性
(36)
√
三相电压不平衡适应性
(37)
性能要求
√
电压波动和闪变适应性
√
传导发射
(38)
EMC
√
辐射发射
99
测试项目
编号
勾选
测试名称
备注
√
静电放电抗扰度
√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
电快速脉冲群抗扰度
√
浪涌(冲击)抗扰度
√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
扰抗扰度
√
工频磁场抗扰度
√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
化的抗扰度
√
阻尼振荡波抗扰度
√
振铃波抗扰度
(39)
√
过
/欠压保护
(40)
√
交流输出侧过
/欠频保护
(41)
√
极性或相序错误保护
(42)
√
直流输入过载保护
(43)
√
短路保护
(44)
√
防反放电保护
(45)
√
防孤岛效应保护
(46)
保护要求
√
恢复并网
100
测试项目
编号
勾选
测试名称
备注
(47)
√
冷却系统
(48)
√
防雷保护
(49)
√
低温工作试验
(50)
√
高温工作试验
(51)
√
湿热试验
(52)
√
振动试验
(53)
√
外壳防护等级
(54)
环境适应
性要求
√
紫外暴露
备注:上述测试项目仅为光伏并网逆变器的主要测试项目;中国效率测试按照
CNCA/CTS
0002-2014《光伏并网逆变器中国效率技术条件》要求进行。
如测试未能达标,需加严抽样测试,并通报买卖双方。同时招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
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4.3.6 运输和开箱检验
对进口设备,投标人提供检验管理局的有效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在开箱检验
10 天之前应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方预计到货的时间。双方按商定的计
划检验时间进行检验。
如果在运输和
/或开箱检验过程中发现设备短缺,缺陷和损坏,或其他不符合交付设备合同的
情况,检验证书应被认作是招标人向投标人对其负责的部分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明。
4.4 投标人实施的试验和检验
投标人或制造厂家应当按认定的质量保证程序制造合同设备,并根据内部试验程序实施规定
的试验和检验,试验程序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在实施之前,应当向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方提交试
验和质量保证程序。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和控制文件,包括检验记录,型号测试和
/或
101
试验证书。投标人应当在设备出厂之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方提交质量保证和控制文件。除了质
量保证核对清单和试验证书之外,文件中还应包括设备主要部件的详细规范。
光伏并网逆变器试验项目:
序号
试验项目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1
外观与结构检查
√
√
2
低温工作测试
√
3
高温工作测试
√
√
4
恒定湿热存储测试
√
5
盐雾测试
√
6
环境适
应性
防护等级测试
√
7
可触及性测试
√
8
保护连接测试
√
9
绝缘强度测试
√
√
10
局部放电测试
√
11
接触电流测试
√
12
电击防护
脉冲电压测试
√
13
储存电荷放电测试
√
14
温升测试
√
15
稳定性测试
√
16
机械防护
搬运测试
√
17
短路保护测试
√
18
噪声测试
√
19
绝缘阻抗检测能力测试
√
20
安全性
能
残余电流检测能力测试
√
21
有功功率容量
√
√
22
给定值控制
√
23
并网性能
有功功率
启停机变化率控制
√
102
24
一次调频控制(如
适用)
√
25
无功功率容量
√
26
无功功率
无功功率控制
√
27
电能质量
√
28
低电压穿越
√
29
故障穿越
高电压穿越
√
30
电压适应性
√
31
频率适应性
√
32
运行适应
性
电能质量适应性
√
33
防孤岛保护
√
34
恢复并网
√
√
35
通信测试
√
√
36
电磁兼容性测试
√
37
转换效率
√
√
38
静态
MPPT 效率
√
39
动态
MPPT 效率
√
40
效率
加权效率
√
41
标识耐久性测试
√
42
包装,运输和存储测试
√
备注:上述试验项目仅为光伏并网逆变器的主要试验项目,招标人可根据投标人产品特点增加
其它试验项目。
4.5 性能验收
4.5.1 概述
本条款用于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
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03
性能验收试验由项目单位组织,投标人参加。试验大纲由项目单位提供,与投标人讨论后确
定。性能验收试验投标人应派出技术人员配合。
性能验收试验包括预调试和试运行两部分。
4.5.2 预调试
预调试应当至少包括:
(1) 目测检验
— 外壳封闭性是否良好;
— 冷却系统是否工作正产;
— 监控系统显示屏功能是否正常;
— 逆变器各部件布置是否规范;
— 噪音。
(2) 运行检验
—
关系到安全运行的所有主要部件的运行试验,包括人工开机(就地和远程控制),紧急停
机,人工停机,电网异常停机等等;
—
逆变器并网、断开试验(远方和就地);
本规范书规定的可靠性运行应当在逆变器通过其预调试之后即开始,但是只有在最后一台逆变
器通过预调试后才算完工。
4.5.3 试运行(可靠性运行)
每发电单元逆变器的可靠性运行应当通过其持续 72 小时、并无任何会影响长期运行的缺陷的
运行来考核。在可靠性运行期间发生因电网故障或其他原因,并且不为投标人控制的原因而造成的
停机不作为不利于投标人的理由。这种停机时间不应加进
72 小时,以确保逆变器净可靠的运行时
间为
72 小时。如果发电单元逆变器的可靠性运行因为某个缺陷而中断,投标人应当对此缺陷立即
进行修理,该发电单元的可靠性运行应重新计时,直至
72 小时。
4.5.4 功能性检验
104
在试运行期间逆变器及它的系统部件、远程监控系统的功能应当逐一仔细检验。主要集中在设
定的控制值的保持方面,这些控制值分别是电压、电流和有功、无功功率、功率因数和噪声等级等
等。另外要观察逆变器自动、手动或远程控制运行的情况。通过功能性检验的逆变器方可以进入
72 小时试运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功能性检验内容。
4.5.5 试运行期的检查
如果在调试期发现设备有缺陷,原因包括但不局限于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了不当材料,项目单
位可以向权威机构提出要求检验的申请,并有权根据检验证书的效力和保修证明向投标人提出索赔
要求。允许投标人参加这个检验。
在整个检验过程中,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标准不完整,权威机构有权根据当前有效标
准和
/或其他被权威机构认为适合的标准实施检验。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概述
投标人需对整套逆变器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指导、调试、运行和维护指导负责。
并全面负责质保期间的维护和检修,保证在质保期内设备的运行达到保证性能。因此,投标人要提
供所有相关的和必需的建议、培训、监督和维护
/维修服务,直到结束。
5.2 安装和试运行过程中的责任
为了对整个逆变器装置负全责,投标人应在设备装配和安装过程中提供支持、监督和指导,并
负责调试。
项目单位或其授权的代表作为项目经理,提供安装和完成现场土建和电气项目所需的相应劳
力和设备,并负责施工现场各机构和项目之间的协调。其中只要与投标人责任直接相关的部分,项
目经理应听取投标人的建议。
投标人应向项目经理提供建议,与之协调与合作,并完成所有要求的任务,如:
(1) 设备安装前准备工作
- 提供所供设备的安装手册,详细说明设备的卸货、组装、安装和试运行;
- 对安装人员提供确保安全装配、安装所需的必要培训;
- 提供安装必需的专用工具;
105
- 提供调试计划;
- 检查安装现场的准备情况(包括安装区域、工器具等);
- 对将要安装的设备进行检查和清点。
(2) 设备安装期间投标人应:
- 负责所供设备的安装指导;
- 与现场其它投标人(如果有的话)协调。
设备安装结束后投标人应负责根据第
4 部分进行预调试和调试,对正常运行并达到性能保证
值负责。因此,投标人将进行计划内的维护、维修或部件的调换。
5.3 技术联络会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单位需求组织项目单位和投标人之间举行技术联络会议,以讨论有关具体
要求、澄清技术规范中的疑问,并进行必要的协调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讨论电气接口、审查详细的
设计,安装和运输方案,设备生产计划,计算机监控系统硬件的选择及配置,远程通信系统的通信
规约,及相关的设计技术文件。招标人对工厂图纸的意见和其他要求,审查投标人的试验计划,包
括工厂试验和现场试验,项目进度,如:交货、培训、安装、调试和协调等。
投标人参加会议的费用是合同价的一部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列出。
5.4 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逆变器安装、误差检测、维修、维护和故障检修。现场培训应在设备安装和预
调试过程中进行,经过培训的操作人员应在调试和保证值试验前到位。招标人有权更换投标人不合
格的培训师。培训计划必须足够确保项目单位人员在调试结束后有能力进行项目运行工作。
5.5 质保期
投标人应负责在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维护应当是综合性的,包括有缺陷部件的
维护和调换,以及所有的费用,如人工和运输等。
逆变器的质量保证期为从每个订货单最后一批逆变器到货验收完成后开始,
该订货单的逆变
器质保期为 60 个月。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06
6.1 一般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
文件应由投标人翻译成中文(免费)。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项目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项目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
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项目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人也应
及时免费提供。
投标人提供的图纸应清晰,不得提供缩微复印的图纸。
投标人提供资料的电子版本应为当时通用的成熟版本。
6.2 文件资料和图纸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包括:逆变器设计文件、产品质量保证和控制文件、储运指导、安装文
件、运行和维护手册、逆变器的备品备件清单、培训计划和培训材料、调试计划、试验和调试报告、竣工资料、计划内的维护报告和特别维修报告、结束时的最终检查报告。所有的图纸都应是标准尺寸的,并提供电子文档。
6.3 投标阶段应提供技术资料
投标人应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如下文件:
(
1)逆变器的说明(包括总图、机械和电气系统图、标准支架图)
(
2)控制系统说明
(
3)监控系统说明
(
4)主要备品备件和消耗品清单
(
5)安装要求的说明,如临时储存和施工场地等等
(
6)主要原材料生产厂家及证明。
(
7)安装、使用说明书。
(
8)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逆变器设计认证,提供逆变器抗 PID、高、低电压穿越的认证
和测试报告。
(
9)型式试验报告(同容量、同电压等级)
6.4 合同实施应提供的文件
合同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应提交如下:
(
1)逆变器和内部控制系统的设计说明和手册(包括逆变器的总图、主要元件,包括电气系
统、控制、保护以及散热系统的装配的工厂图纸)、配置图和主要部件子系统的设备材料清单,包括生产商、特性、型号和数量。
107
(
2)监控系统硬件、软件的设计说明和手册。
6.5 质量保证和控制文件
此文件包括质量保证和含有检查记录、型式试验和/或技术规范第 4.1 节规定的试验证书的控
制文件。
6.6 储运指导
应提交在现场搬运、贮存和保管设备的详细说明文件,并附有图解、图纸和重量,应包括:
(1)各部件要求户外、户内、温度或湿度控制、长期或短期贮存的专门标志;
(2)户外、户内、温度或湿度控制、长期或短期贮存的空间要求;
(3)设备卸货、放置、叠放和堆放所要遵守的程序;
(4)长期和短期维护程序, 包括户外贮存部件推荐的最长存期。
6.7 安装文件
(
1)安装文件应提供设备安装所需的所有资料;
(
2)安装图纸和技术要求(包括起吊位置),安装步骤说明及安装材料清单;
(
3)电缆布置图,包括端子图和外部连接图;
(
4)开关和控制板平面图、接地图和环境要求;
(
5)设备安全预防措施。
6.8 运行和维护文件
投标人应为逆变器和远方监控系统提供完整的运行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
(
1)安全程序
(
2)启动和停机程序
(
3)报警动作一览表,紧急处理程序安排
(
4)逆变器的子操作描述,包括控制和保护逻辑的详细描述
(
5)维护检验间隔时间和程序
(
6)完整的线路联络图
(
7)诊断程序和发现并修理故障的指南
(
8)工具清单
6.9 备品备件清单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备品备件清单,并给出订货时必需的数据,包括规格和价格。
6.10 培训计划和培训材料
108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时间表和内容。另外,适当的培训材料,如:手册、图纸
和散发材料等应在培训过程中提供。
6.11 调试和试运行计划
投标人应提交调试和试运行计划,计划应包括时间表和详细的试验和试运行步骤,以及相关
的图纸和说明。
试验和运行步骤应当分项进行,并在任何可能地方指出要达到的目标结果和允许偏差,并留
出空白处以便填写在调试和试验过程中实际观测到的结果。
6.12 试验和调试报告
所有的试验和调试记录和报告都应编写成试验和调试报告。
6.13 竣工文件
投标人应在运行验收结束后,提交竣工文件。
竣工文件应包括设备在安装过程中的修改,其详细程度应能使项目单位对所有的设备进行维
护、拆卸、重新安装和调试、运行。
竣工文件中还应有操作和维护手册,以及监控软件手册,为了安全和全面地远程控制设备的运
行,后者必须非常详尽,以能实现数据评价编程和显示图表。
6.14 计划内维护和额外维修报告
投标人应为所有计划内和计划外的维护(维修)提供报告,报告中应写明详细的实施措施和使
用过的备品备件和消耗品清单,包括名称、部件
/目录号、数量和价格。
6.15 资料和图纸交付时间
- 每批货随机提交质量保证和控制文件。
- 培训前 4 周提交培训计划和培训材料。
- 在预验收前提交试验和调试报告。
- 在预验收后 30 天内提交竣工文件。
- 维护和维修报告在每项措施采取后 2 周内提交。
7. 包装及运输
7.1 包装
7.1.1 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标明合同号、主
要设备名称的标签。
7.1.2 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
109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
/净重;外形尺寸;
长
×宽×高,标明“小心轻放”、“向上”、“防震”、“防潮”等标志。
7.1.3 该成套装置的包装保证装置在运输中,不因包装不良而损坏产品。插件、活动部分应固
定牢固。该成套装置应有内包装和外包装,装箱应防灰、防潮、防霉。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7.2 运输
7.2.1 投标人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
7.2.2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
7.2.3 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输方式的规
定。
8. 通用部分条款响应情况表
通用部分条款响应情况表
条目
条目内容
响应情况
未响应说明
备注
1
总则
是
/否
2
通用技术要求
是
/否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是
/否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是
/否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是
/否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是
/否
7
包装及运输
是
/否
110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11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
1.1.1 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提供逆变器设备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所述及本技术规范书中所提供货要求,但不局限于所列设备和装
置。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详细列出所供随机备品备件清单,供招标人审阅。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进口及外购设备的范围及清单,供招标人审阅。招标人有权决
定进口或外购设备的范围。
投标书供货范围和设备配置如与招标书要求不一致,应在差异表中明确,否则认为完
全满足招标书要求。
如需要,投标人应提供用以说明其供货范围的相关图纸资料。
1.1.2 工作范围
投标人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
1)生产和交货情况月报和工厂试验计划;
(
2)设计、制作、工厂试验、装箱、运输至项目场地(运输目的地的要求详见各光伏
电站的特殊要求)、交付、开箱检查;
(
3)提交设计、安装、使用、维护、维修的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和试验记录;
(
4)编制和提交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对项目单位人员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的
培训;
(
5)编制和提交所供应的设备安装手册和运行维护手册;
(
6)编制和提交委派责任人实施的安装指导、现场试验、试运行和调试的工作计划,
完成所有合同规定的试运行和调试工作,提交完整的试验和调试报告;
(
7)编制和提交所供设备相关的服务计划,并提供计划内的和非计划内的维护以及维
修;
(
8)负责逆变器防雷保护和接地保护系统的设计;
(
9)协助招标人安装低压电缆及远程监视控制系统电缆;
(
10)对设计、交付、检查和验收进行协调,以确保施工进度;
(
11)所有必要的进一步服务:投标人对无故障安装,设备的正常运行功能,附属服
务范围的作用,以及对招标人方的服务承担指导责任。
1.1.3 供货范围
112
整套逆变器包括确保逆变器正常运行的所有完整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外壳、电气系
统、控制与保护系统、外壳内动力电缆和控制及通信电缆以及相关附件等;逆变器的所有必要的避雷保护设备。
此外,还需提供以下设备:
(
1)用于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和消耗品。
(
2)提供逆变器设备施工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所需要的全部技术文件资料、图
纸。
(
3)提供逆变器安装指导、调试等技术服务,以及运行人员的培训、保修期内的计划
和非计划维修和保养等。
逆变器至箱式变压器的低压电缆、箱式变压器由招标人购买。但投标人必须提供低压
电缆和光缆型号规格等技术要求,电缆和光缆的安装施工技术要求由投标人负责提供,投标人在其投标书中提供电气接口部分的技术特性和质量保证措施。
(
4)逆变器通讯调试,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点表、数据类型、定值单、报警清单等,配
合招标人梳理监控画面。
1.2 交货进度
见
“技术附表 C 交货进度表”。
2. 专用技术要求
2.1 标准技术参数
投标人应认真逐项填写附表
-标准技术参数表中投标人保证值,不能空格,也不能以
“响应”两字代替。
2.2 投标人需说明的问题
2.2.1 请详细说明 MPPT 控制策略。
2.2.2 请详细说明防 PID 效应的虚拟中性点方式及控制策略。
2.2.3 请详细说明散热,防尘,防沙,抗低温、高海拔策略。
2.2.4 请提供型式实验报告,投标逆变器型号应与报告机型一致。
2.2.5 请提供低电压、高电压穿越功能相关测试报告。
2.2.6 请详细描述逆变器放孤岛效应保护的采取何种方式,并说明与逆变器低电压穿越
功能如何同时实现。
2.2.7 请详细描述逆变器弱电网适应性,串补适应性。
2.2.8 请详细说明逆变器电网一次调频适应性。
以上问题所涉及的参数或方案以及整个技术规范应答中投标人提供的参数(如高低电
压穿越、
MPPT、中国效率、电能质量等相关参数),如果取得过第三方机构认证,请在
投标文件中提供。
附表
/附图
113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随投标文件提交本章要求的文件资料,并按下列格式填写,按下
列的先后顺序装订,单独成册。投标人可根据需要增加内容,但必须附在最后。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满足中国境内温度、湿度、气压等环境条件,满足
182、210 等电池功率组件对逆变
器适配性要求。超过海拔
3500 米时,应说明对应投标产品是否降容,以及降容曲线和降
容运行说明。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参数
单位
备注
1
组串式逆变器
额定容量:
300kW 及以上;
台
包含逆变器安装附件,质保期内随机备品备件和易耗品
2
数据采集通信柜
配套提供对应数据采集装置(含环网交换机、终端盒等)
台
配套提供对应
PID 模块
注:
a. 投标人必须承诺对集控中心平台免费开放本规范书内所含的逆变器、智能装置等设
备的全部点表及监测数据,并配合建设方相关工作,按其要求完成相应数据通信及接口工
作。
b. 投标人必须承诺当此招标组串逆变器用于分布式项目时,若有必要逆变器可通过无线通信连接到投标人云平台监控系统,云平台监控系统可供招标人长期免费使用(至少逆变器
寿命期内)。
附表
A.1.2 逆变器主要部件清单
本清单仅列出主要部件或者主要的分系统,投标人根据供货设备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本
表格格式补齐,不允许更改表格格式,不允许删除表格所列的内容及所选品牌。如有差异可在备注栏标注,如有增加项,可在表格相应栏目下进行补充,并在备注栏中标注
“增加”
字样。投标人所选配件均应采用国内外知名产品。招标人已列品牌不得删除,最终品牌选择由招标人确定。
本清单将作为投标人的分项报价依据。投标人最终的供货范围以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对
于投标人在供货项目、设备数量、性能、功能上的要求为准。
投标人根据逆变器不同型号容量分别填写下表,相同内容不用重复填写或描述,重复
内容在表中注明。
逆变器主要部件清单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1
直流开关
2
IGBT
114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3
输出滤波电容
4
输出滤波电感
5
电流传感器
6
DSP
7
并网继电器
8
漏电流传感器
9
箱体
10
直流开关
……
附表
A.2 逆变器核心元器件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品牌
型号
是否为
国产
国产数量
(颗
/台)
非国产数量
(颗
/台)
备注
1
IGBT
2
DSP
3
MCU
4
FPCA/CPLD
附表
A.3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1
散热风机
1 个/100 台
2
直流端子
1 个/10 台
注:散热风机每
100 台/配 1 个,直流端子每 10 台/配 1 个,不足部分向上取整。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15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
/日数
地点
(国内/国外)
备注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16
技术附表
B 主要技术参数
投标人根据逆变器不同型号容量分别填写下表,相同内容不用重复填写或描述,重复内
容在表中注明。
附表
B.1 组串式逆变器技术参数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招标人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1
逆变器型号
——
2
逆变器容量
kW
300 及以上
3
额定输出功率
kW
——
4
最大输出功率
kW
——
5
输出电压范围
V
大于等于
800V
6
输出频率范围
Hz
——
7
最大直流输入电压
V
大于等于
1500V
8
最大直流输入电流
A
——
9
最大直流输入功率
kW
——
10
最低启动电压(可稳定运行)
V
——
11
系统允许输入电压范围
V
——
12
逆变器中国效率
不低于
98.4%
13
最高效率
——
静态跟踪效率
不小于
99.98%
低辐照(辐照
100~500W/㎡)
动态跟踪效率
高辐照(辐照
300~1000W/㎡)
MPPT 电压范围
V
——
14
MPPT 控制技术
满载
MPPT 电
压范围
——
117
直流开关输入
路数
——
每支路功率
kW
——
MPPT 数量
路
不低于
6 路
每路
MPPT 的
最大输入电流
A
每路组串的最
大输入电流
A
15
MPPT 接入能力
每路
MPPT 可
接组串数
路
不低于
2 路,每
个
MPPT 接入串数
不一致时,应详细说明
低电压穿越功
能
如 具 备 提 供 检
测报告
具备
/不具备,详
见
XX 页附件 1
内容(设置超链
接)
高电压穿越功
能
如 具 备 提 供 检
测报告
具备
/不具备,详
见
XX 页附件 1
内容(设置超链
接)
16
故障穿越功能
连续低电压
/
低高电压穿越
功能
如 具 备 提 供 检
测报告
具备
/不具备,详
见
XX 页附件 1
内容(设置超链
接)
17
逆变器防护等级
逆变器
IP65 及以上
18
逆变器防腐等级
C5 及以上;分别列明陆上和海上光伏
及内陆高盐雾地区
防腐等级,如只写
C5,按 C5 最低等级评判
陆上:
海上光伏和内陆
高盐雾地区:
额定功率运行
℃
——
19
工作环境温度
范围
稳定运行
℃
——
118
20
工作环境湿度范围(额定功率
运行)
——
21
智能运维能力
如具备,请在附件
4 中详细描述
具备
/不具备,详
见
XX 页附件 4
内容(设置超链
接)
逆变器可承受
的最小短路容
量比(
SCR)
——
22
弱电网适应性
逆变器串补系
数
SCCR
——
23
功率因数调节范围
——
24
无功功率调节范围
kVar
——
调节范围
kW
0 到 1.1 倍额定功率
调节速率
kW/S
满功率
/S
25
有功功率调节
性能
调节死区
kW
0.1%
5%额定功率
——
10%额定功率
——
20%额定功率
——
25%额定功率
30%额定功率
——
50%额定功率
——
75%额定功率
——
26
转换效率
100%额定功率
——
119
27
抗
PID 功能
请在附件
1 中列明
相关认证及证明材
料。
具备
/不具备,详
见
XX 页附件 1
内容(设置超链
接)
28
逆变器高海拔性能
最高工作海拔
5000
米,海拔
3500 米
以下不降额稳定运
行。高海拔区域
(
3500 米以上),
降容运行说明和降
容曲线
具备
/不具备,详
见
XX 页附件 XX
内容(设置超链
接)
29
其他特殊环境应对能力
如具备,请在附件
5 中详细描述
具备
/不具备,详
见
XX 页附件 5
内容(设置超链
接)
30
逆变器具备的保护功能
直流反接保护、防
反放电保护、防雷
保护、短路保护、
防孤岛效应保护、
恢复并网保护、过
温保护、交流过流
及直流过流保护、
过载保护、直流母
线过电压保护、电
网断电、电网过欠
压、电网过欠频、
光伏阵列及逆变器
本身的接地检测及
保护功能、高低电
压穿越等。投标人
如具备,且需要详
细说明的可在附件
9 中进行描述。
具备
/不具备,详
见
XX 页附件 9
内容(设置超链
接)
10%额定功率
——
31
逆变器总谐波
电流
20%额定功率
——
32
30%额定功率
120
40%额定功率
50%额定功率
60%额定功率
70%额定功率
80%额定功率
90%额定功率
100%额定功
率
——
33
谐波是否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必须满足
是
/否
电压波动范围(相对标称电
压)
——
r<1
——
1<r<10
——
10<r<100
——
34
电压波动(按
GB12326 要
求)
:r 为变动
频度,
d 为电
压变动限值
100<r<1000
——
35
年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
H/年
不小于
8672
36
额定功率运行自耗电
W
——
37
待机自耗电
W
——
38
负序电压不平衡度
——
39
直流分量百分值
——
40
逆变器过载能力
不低于
1.1 倍
41
交直流侧防雷等级
不低于
II 级
121
42
通讯方式
标配
PLC,可选
RS485
43
寿命
年
不小于
25 年
外壳材料及
厚度
——
外观尺寸
(长
*宽*
高)
cm
——
重量
Kg
——
安装方式
——
运行噪音
dB
不大于
80
44
产品结构特点
散热方式
——
注:技术参数表将作为评标重要条件。
投标厂家产品必须满足《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改版)》(国
家电网设备〔
2018〕979 号)的有关技术要求。
投标人应认真逐项填写技术参数响应表中投标人保证值,不能空格,也不能以
“响应”
两字代替,不允许改动招标人要求值。如有差异,请填写技术差异表。
附表
B.2 逆变器部分部件保证值(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保证值
备
注
交流接触器
1 产地/制造厂
2 型号
3 额定电压(V)
4 额定绝缘电压(V)
5 额定电流(A)
直流避雷器
122
投标人保证值
备
注
1 型号
2 产地/制造厂
3 额定运行电压(kV)
4 最大放电电流 ( 8 / 20μs )(kA)
5 额定放电电流( 8 / 20μs )(kA)
6 额定放电电流放电次数
7 电压保护水平(kV)
冷却风机
1 型号
2 产地/制造厂
3 额定功率(kW)
4 额定电压(kV)
5 额定排风量(m3/s)
PLC 器件
1
厂家
2
芯片支持带宽
3
传输时延
IGBT 或 MOSFET
1 型号
2 产地/制造厂
3 额定电压
4 额定电流
123
投标人保证值
备
注
5 工作温度范围
附表
B.3 主要保护功能动作条件、保护动作逻辑表(投标人填写)
保护功能
保护动作条件
保护时间
保护动作逻辑
自恢复时间
极性反接保护
短路保护
过温保护
交流过流及直流过流保护
直流母线过电压保护
电网断电保护
电网过欠压保护
电网过欠频保护
光伏阵列及逆变器本身的接
地检测及保护功能
低电压穿越保护
高电压穿越保护
孤岛效应保护
技术附表
C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24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D 技术条款偏差表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投标人必须填写
本表,如无偏差,则在此表中填写
“无”。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任何未完全响应技术规范的条款,均应列入技术偏差表,否则将视为完全响应。
附件
附件
1 认证证书及试验报告等第三方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提供或投标人如有的国内权威认证机构或国际权
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及产品的有效试验、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等第三方证明文件,请在认证及试验报告统计表中列明,并在附件
1 中列明相关证明文件。
125
认证及试验报告统计表(投标人填写)
序号
报告名称
产品规格型号
报告编号
报告出具单位
1
2
……
附件
2 研发及实验室情况
附件
2.1 研发实力、技术储备与产品持续改进能力
附件
2.2 技术研发投入金额与销售金额占比情况
附件
2.3 实验室情况等
附件
2.4 项目参与实证测试的规模业绩、实证业绩证明、实证技术能力证明
附件
3 制造工艺、质量、可靠性和寿命
请详细描述。
附件
4 智能运维能力
请详细描述。
附件
5 其他特殊环境应对能力
请详细描述。
附件
6 供货保障措施
请详细描述。
附件
7 投标人承诺的备货容量和备货周期
附件
8 业绩
2025 年合同业绩表及用户使用证明(格式)
126
序号
项目名称、规模
货物名称
型号
容量
(
MW)
签约时
间
用户联
系人
联系方
式
一
组串式逆变器(
≥300KW)
1
2
…
小计
组串式逆变器总容量
(
MW)
二
集中式逆变器
1
2
….
小计
集中式逆变器总容量
(
MW)
三
总计
两种逆变器合计总容量
(
MW)
注:后附规定业绩的合同签字页、供货范围页及封面复印件。
附件
9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它技术问题
127
附件
10 技术因素统计表
技术因素统计表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供应商根据应答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2000字之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审因素所
在应答文件
位置
1
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符合
情况
1.1
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响应性
及完整性
是
/否 完全响应
如有差异内容为:
_________。
相关内容在投标文件
P___页-P___页
1.2
主要参数和性能指标
1.中国效率:_______
2.最高效率:_______3.主要参数及性能指标:____相关内容在投标文件
P___页-P___页
1.3
运行特性和可靠性
1.防护等级:_______
2.防腐等级:_______ 3.温度适应性、智能运维能力、弱电网适应能力、无功能力、抗
PID相关描
述:
____
4.特殊环境应对能力等技术指标描述:____相关内容在投标文件
P___页-P___页
1.4
研发实力、技术储备与产
品持续改进能力;技术研
发投入金额与销售金额占
比情况;实验室情况等
简要描述研发及技术力量储备以及项
目参与实证测试的规模业绩、实证业
绩证明、实证技术能力证明等;
相关内容在投标文件
P___页-P___页
详见
XX 页
附件
2 内容
(设置超链
接)
1.5
国内权威认证机构或国际
权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及产品的有效试验、鉴定
报告情况
简要描述认证证书、试验或鉴定报告
数据:
相关内容在投标文件
P___页-P___页
详见
XX 页
附件
1 内容
(设置超链
接)
1.6
产品结构特点(含材质、
配置)
简要描述产品结构特点:
相关内容在投标文件
P___页-P___页
128
1.7
制造工艺、质量、可靠性
和寿命(包括易损件)
简要描述制造工艺、质量、可靠性和
寿命(包括易损件):
相关内容在投标文件
P___页-P___页
详见
XX 页
附件
3 内容
(设置超链
接)
2
供货能力及业绩考核
2.1
供货保障措施
详见
XX 页
附件
6 内容
(设置超链
接)
2.1.
1
提供
IGBT、芯片等关键部
件保障工作预案及自主可
控情况自主设计生产供应
能力。
简要描述
IGBT、芯片等关键部件保障
工作预案:
提供核心元器件(
IGBT、DSP、
MCU、FPCA/CPLD)清单及国产化应用承诺:
相关内容在投标文件
P___页-P___页
2.1.
2
提供突发事件情况下的专
项保供预案。
简要描述突发事件情况下的专项保供
预案:
相关内容在投标文件
P___页-P___页
2.1.
3
提供年中、年末等市场集
中采购情况下的专项保供
预案。
简要描述年中、年末等市场集中采购
情况下的专项保供预案:
相关内容在投标文件
P___页-P___页
2.1.
4
提供产品总体生产、物流
运输等专项保障措施。
简要描述产品总体生产、物流运输等
专项保障措施:
相关内容在投标文件
P___页-P___页
2.2
投标人承诺的提前排产容
量和备货周期
提前排产容量:
XX(MW),备货周
期
XX(天)
相关内容在投标文件
P___页-P___页
详见
XX 页
附件
7 内容
(设置超链
接)
3
业绩考核
3.1
业绩
业绩:
XX、XX、XX等___GW
相关内容在投标文件
P___页-P___页
详见
XX 页
附件
8 内容
(设置超链
接)
12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评
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30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2026-2027 年度光伏逆变器框架采购
(标段一:大功率组串式逆变器)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31
目录
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四、投标保证金五、商务偏差表六、资格审查资料七、供应链协同八、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情况九、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十、商务因素统计表
132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
币(大写)
(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
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
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
1)商务投标文件;
(
2)技术投标文件;
(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
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33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34
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
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35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36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
(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以下简称
“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标,
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
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年 月 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
索赔
: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
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
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
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
任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137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受益人应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8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39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
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40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年
年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41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
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
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目名称)投标活
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授权期限: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42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4.2 近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43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5.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5.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
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44
七、供应链协同
为积极推进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本次在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须参与大唐信息化管
理平台建设并进行集成数据对接,打通双方信息系统,实现需求计划、订单、库存、生产、运输、交付和结算等环节在内的业务数据自动传输,更好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降低供应链总体成本。
内容包括:
序号
供应商协同要求
1
供应链协同内容包括需求协同、订单协同、制造协同、库存协同、交付协同、物流协同、结算协同等内容。
2
供应商须在合适时间按照大唐集团要求,完成供应链协同对接内容、方案和计划确定,并配合完成系统对接开发、联调测试及系统上线,并完成集成数据对接和接入。
3
不具备系统对接条件的供应商,应按照大唐要求,在对应业务协同环节及时、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数据,及时响应包括需求通知、订单确认、排产计划、生产过程、库存数据、物流发运、交付结算等在内的协同要求。
145
八、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资委《中央企业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指引(试行)》要求,加快
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引领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同转型,拟通过本次采购,携手供应商伙伴开展全方位合作。
投标人需承诺在服务期内,积极响应中国大唐集团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要求,健全
绿色低碳管理体系,全面推行绿色低碳生产,加强碳排放与碳足迹管理,提升绿色低碳绩效。
请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提供相关材料:1.绿色低碳管理体系建设:提供公开渠道发布的绿色低碳战略目标(包括具体的目
标年和实施路径),或针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制定的碳排放总量
/强度下降目标等材料。
2.绿色低碳生产:投标人通过绿电绿证交易等方式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提供电
力交易合同或绿色电力证书;投标人集团或下属生产基地推进绿色工厂
/绿色供应链/零碳
工厂等建设,并提供入选国家级、省级名单等证明材料。
3.温室气体排放与碳足迹核算:提供投标人最近年度符合 ISO 14064-1/GHG Protocol
标准(或国内等效标准)要求的组织碳排放报告或证书,以及产品符合
GB/T 24067 或
ISO 14067 要求的产品碳足迹报告或证书。
4.协同合作:积极助力中国大唐集团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通过“我的绿评网”等开展
年度绿色低碳评价,并提供投标人与中国大唐集团协同推进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的意见建议等。
146
九、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
“无”。】
147
十、商务因素统计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
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
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
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
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
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5
投标人大唐集团合同履约和生产运行阶段的综合评价
/
/
6
投标人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情况
投标人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48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2026-2027 年度光伏逆变器框架采购
(标段一:大功率组串式逆变器)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说明:技术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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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2026-2027 年度光伏逆变器框架采购
(标段一:大功率组串式逆变器)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50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51
一、投标价格表1.1 一般要求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分项价中体现。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以多种货币报价需要进行评审的
,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
民币。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1.1.5 报价应注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单位章。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1.1.7 生产基地逐一列明,如以地址表述需精确到县区。1.2 投标报价表(格式)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生产基地: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字):
序号
项目
综合单价
(元
/W)
总容量
(
MW)
总价(万
元)
备注
1
设备费
8000
2
运杂费
(含在设备
单价中)
(含在设
备总价
中)
3
合计
8000
152
1.2.1.1 设备综合单价报价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输入电压(DC)
输出电压(AC)
功率
kW
(
≥300kW)
综合单价(元
/W)
备注
C1
1
组串式逆变
器
1500V 及
以上
800V 及以
上
C2
D
2
数据采集通
讯柜
/
/
/
E
通讯柜按照3.2MW 配置一台计算单瓦价格
3
综合单价合计
1.2.1.2 设备单台报价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输入电
压
(DC)
输出电压
(AC)
功率
kW
(
≥300kW)
单台报价
(元
/台)
备注
C1
A1
1
组串式逆
变器
1500V及以上
800V
C2
A2
2
数据采集
通讯柜
/
/
/
B
说明:
1)组串式逆变器单台报价 A =组串式逆变器综合单价 D(所有型号的瓦单价
一致)
*功率 C;
数据采集通讯柜综合单价
E=单台报价 B/3200000W;
综合单价合计
=组串式逆变器综合单价 D+数据采集通讯柜综合单价 E。
投标总价填写为综合单价(元
/W)*预估采购容量(8000MW),即投标总
价
=(D+E)*8000MW。
2) 各投标厂家可以填报 2 种通过认证的组串逆变器型号或 1 种通过认证的
组串逆变器型号,填报
2 种组串式逆变器型号的须保证所报 2 种型号的瓦单价
一致。
3)设备单台报价不作评价。4)以上报价均含 13%的增值税,包括 5 年质保、技术服务、备品备件、专
用工具、
PID 防护或修复功能模块、数据采集通讯柜等。
5)运保费含在标的价格中。
6)不接受备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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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表一:组串式逆变器(
1500V 及以上)分项价格(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组串式逆变器(
1500V
及以上)
1.1
直流开关
1.2
IGBT
1.3
输出滤波电
容
1.4
输出滤波电
感
1.5
电流传感器
1.6
DSP
1.7
并网继电器
1.8
漏电流传感
器
1.9
箱体
1.10
……
注:投标人可根据投标产品自身特点补充上表中的内容
设备分项价格表
”与“逆变器主要部件清单”填报的同一类部件必须确保规格型号、产
地、生产厂家相同一致,若前后不一致,以
“设备分项价格表”为准。
表二:其他配套设备分项价格(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234
……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单位:人民币万元
154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
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合计
注:1.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其他地方有与本处要求不一致的,以此
处要求为准
)。
2.进口部分分别列出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3.如没有进口部件,此表可以不填。4.设备分项价格表”与“逆变器主要部件清单”填报的同一类部件必须确保规格型号、产地、生产厂家相同一致,若前后不一致,以
“设备分项价格表”为准。
155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散热风机
1 个/100 台
2
直流端子
1 个/10 台
合计
注:
1.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当水
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其他地方有与本处要求不一致的,
以此处要求为准
)。
2.散热风机每 100 台/配 1 个,直流端子每 10 台/配 1 个,不足部分向上取整。3.“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与技术投标文件中的“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填报
的同一类部件必须确保规格型号、产地、生产厂家相同一致,若前后不一致,以
“备品
备件分项价格表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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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技术服务价格表(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