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河北新能源(张北)有限责任公司安稳装置、220kV及35kV母线保护装置采购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河北张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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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大唐河北新能源(张北)有限责任公司安

稳装置、

220kV 及 35kV 母线保护装置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人:大唐河北新能源(张北)有限责任公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 年 04 月

1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3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价格机制优选法】

................................................................................................................52

1 评标办法 ..............................................................................................................................58

2 评审标准 ..............................................................................................................................58

2.1 初步评审标准 ..............................................................................................................58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58

3 评审程序 ..............................................................................................................................58

3.1 初步评审 .....................................................................................................................58

3.2 详细评审 .....................................................................................................................59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9

3.4 评标结果 .....................................................................................................................6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1

1 评标办法 ..............................................................................................................................62

2 评审标准 ..............................................................................................................................62

2.1 初步评审标准 ..............................................................................................................62

3 评审程序 ..............................................................................................................................62

3.1 初步评审 .....................................................................................................................63

3.2 详细评审 .....................................................................................................................63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63

3.4 评标结果 .....................................................................................................................6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4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5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

(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6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唐河北新能源(张北)有限责任公司安稳装置、220kV

及 35kV 母线保护装置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大唐河北新能源(张北)有限责任公司安稳装置、

220kV 及 35kV 母线保

护装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唐河北新能源(张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用户为,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见招标文件。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乌登山风电场安

稳装置、

220kV 及 35kV 母线保护装置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5DTGJ-

2.2 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大西湾乡乌登山风电场

2.3 建设规模:248MW

2.4 建设工期:12 个月

2.5 设备名称:安稳装置、220kV 及 35kV 母线保护装置及其它附属备件

2.6 数 量: 1

2.7 技术规格: 项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需采购 2 套安稳装置(切换功能并入其中一台屏柜)、

2 套 220kV 母线保护装置、3 套 35kV 母线保护装置整屏更换施工、施工图及竣

工图设计、保护调试检验及其他附属备件采购

;同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

完成项目归档资料的编制、申报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申报书、任务书、技术报

告、实施方案、论文

(含申报见刊)、社会经济效益分析、结题报告等其他工作

(每种文字性材料、论文各一份)。

9

2.9 交货地点: 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大西湾乡乌登山风电场

2.10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的改造施工方案

及施工图纸,合同签订后

40 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及验收;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开

工前

30 天完成施工方案电网审核,前 20 天完成入场手续办理,停电后 5 日内

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并通过电网验收。

2.11 其 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3 年 03 月至报价截止日(以签订时间为准),

10

须至少具有

1 项继电保护设备供货或改造业绩,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合同证明

资料应体现签订时间、工作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以能够体现本项目业绩各项要

求为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适用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1.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3.2.5.2.代理的制造商须同时满足采购文件中 3.2.1 和 3.2.2 的要求,代理商

须满足

3.2.3 的要求。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

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

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

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

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

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

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5 月 06

日至

2026 年 05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11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5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12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标 人:大唐河北新能源(张北)有限责任公司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大西湾乡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银河大街

6 号 1 号楼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邮编:

100040

联系人:顾乐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gule@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

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

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

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

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

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

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

件,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

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

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

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

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

送达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

楼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送达邮编:100040

送达联系人:顾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

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

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

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

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

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

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

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

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

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

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

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

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

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

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

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

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

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

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

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

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

(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

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

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

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

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

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

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

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

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

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

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

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

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

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

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

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

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

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

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

纳。

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

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

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

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

情况。

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3 年( 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3 年(2023 年 3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

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

,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

2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

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

21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2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3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5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26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27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28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9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0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31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3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34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36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37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38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39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40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

8.5 投诉

41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43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60

44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安稳装置、

220kV 及

35kV 母线保护装置

50%

10%

40%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项目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

件商务部

分的响应

性和投标

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

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

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

4

(含)

-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

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

2

(含)

-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

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

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

平均)

25

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得 25 分;

15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3 分;

45

1000 万元≤营业收入<1500 万元,得 21 分;

8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19 分;

其余得

17 分。

2.2

发明专利

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

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

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

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

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

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

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

(最近一

年)

15

流动比率≥

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

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46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

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7

2.2.2(2)技术评分标准:参考《物资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置,

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似设备,无类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

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

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15

供货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0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1 分,

最高不超过

15 分。

3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及 性 能指标

2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性能、主要参数指标、相应的证明文件、计算书或报告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20<得

分≤

25),良档(15<得分≤20),一般档

(得分≤

15)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20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材质选择、结构特点、设备配置方案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15<得分≤20),良

档(

10<得分≤15),一般档(得分≤10)

5

供货范围

1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包及外购、供货保障措施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10<得分≤15),良档(5<得分≤10),

一般档(得分≤

5)

6

运维情况

7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安装及检修条件、运行和维护要求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5<得分≤7),良档(3<得分

5),一般档(得分≤3)

7

附 属 系 统 及 所 属 设 备情况

7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配置方案的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

48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良、一般分档,优档(

5<得分≤7),良档

3<得分≤5),一般档(得分≤3)

8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6

根据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进行评审,按优、一般分档,优档(

4<得分≤6),一般档(得分≤4)

合计

100

49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0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51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5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53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54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55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56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57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对于“四新首台套”设备,必要时应委托科研总院或有资质

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设备的监造和性能验收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监造的范围、方式

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

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

58

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

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9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60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61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62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63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64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65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66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67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68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69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5.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70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1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招标人可根据本行业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对《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

条款”“供货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其中,“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

细化,但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

“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

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标准文件》中

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专用条款》的序号与《通用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号。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大唐河北新能源(张北)有限责任公司

1.1.2.3 卖方:XXXX

1.1.13.1 工程:大唐河北新能源(张北)有限责任公司安稳装置、220kV 及 35kV 母线保

护装置采购项目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

: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大西湾乡大唐乌登山

风电场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

72

1.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1.3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3.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

盖单位章后, 双方确认无误后 合同生效。

1.4 联络

1.4.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

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进行。

买 方 联

郝晨

卖 方 联 系

联 系 电

联系电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 子 邮

电子邮件:

联 系 地

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大西

湾乡大唐乌登山风电场

联系地址:

邮 编 :

075000

邮 编 :

1.5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6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73

项目名称

规格型

计量单

数量

单价

(元)

金额

(元)

交货时间

合计

合同签订后 天

合计人民币含税金额(大写):

本合同价格为货到买方指定地点的含税闭口价,包括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卸货费等。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

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

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厂外大件运输相关(含方案

编制)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根据“第五章第一节第 4 项 4.2 的(17)、第 5 项 5.1 的

(2)、第 6 项 6.1 的(8)、第 6 项 6.2 的(1)”内容要求。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

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比例: 货到验收合格后卖方提供 100%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安装、调试、验

收无问题后,90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95%;质保期内无异常,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归档

74

资料的编制、申报工作,到期后 90 日内支付 5%质保金。

3.2.2 预付款的支付:无

3.2.3 设备款的支付:按每台套设备分别付款。

3.2.3.1 “删除”

3.2.3.2 “删除”

3.2.3.3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

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9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95 %作为初步验收款

(1)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明。

(2)其它单证: 设备国产化自主可控的证明、调试试验报告、出厂合格报告、说明书等

相关资料 。

3.2.3.4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有以下 2 种方式,原则上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3.2.3.4 保函(保险)方式: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经招标人同意和确认的质量保证

金保函(保险)后,及时支付质量保证金的对应价款或剩余合同价款,质量保证金保函期限至

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不设免赔额、免赔率。

(2)3.2.3.4 现金方式: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

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9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

合同价款。

(1)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其它单证(如有): 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归档资料的编制、申报工作 。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75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监检的范围及方式,参照《物资

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备监理见证项目设置,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似设备,无类

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需要设备监理的不用设置。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不另行约定)

5.1.2 按卖方标准,包装内部要有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包装物外必须注明(1)发货

单位名称(2)货物名称(3)收货单位名称(4)收货人名称。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

,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

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

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卖方应在收到通知后 3 日内书面确认;如卖方未在该期限内确认,视为同意买方的变更要求。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

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

(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

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5.4.2 若货物质量不符合我公司要求,我司有权拒收,并暂时代管,公司将积极处理善后

工作。

5.4.3 随货需提供采购订单,合格证、报关单(如有)

、材质报告等相关质量文件。

5.4.4 所供产品必须为原装未拆封行货正品,不接受拆封件、返修件,该条件请报价人仔

细阅读,避免因提供非原装正品件而列入黑名单。

5.4.5 报价必须注明采购渠道,我司将按照渠道说明反证所供产品来源。

76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2)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

(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卖方现场人员进行安装、调试的情

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

由买方承担。

6.2.3 所供设备能可靠接收、采集站内对应设备的必要数据,能可靠接入安稳、故障录波、

站控层交换机、监控后台等一切必要设备并保证调试完成,最终全部数据顺利上传至调度。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4 验收

77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60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

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

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

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按国家标准及买方企业标准要求验收,物资交付的同时要提交使用说明,能体现国

产化自主可控的证明,出厂合格报告等相关资料。投运正常且通过张家口调度验收视为验收合

格。买方验收完毕后若有异议,须 30 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卖方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应当

日给予回复并在 5 日内处理,否则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卖方技术人员

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

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在合同第 6.4.2 项

78

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

第 6.4.3 项情形下,

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

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

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8.3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

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

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8.4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

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

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8.5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

。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不涉及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79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3 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的改造施工方案及施工图纸,并保证能够通过冀北电网相关部

门审核(由此产生的专家评审费、差旅费、材料印刷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1.4 设备供货包含整套屏柜及配套附件,清单未列出但属于装置正常运行或改造必需的

材料、配件(如电源空开、屏柜压板、接线端子、电缆标牌、线号管、线号机、标签机、白底

黑字标签色带、带屏蔽超六类网线、超六类水晶头、绝缘胶带、485 通讯线、备用 2.5 屏硬线

等,关键材料配件应符合国家标准)

,投标人需在供货时自备充足且不增加费用;

11.5 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归档资料的编制、申报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申

报书、任务书、技术报告、实施方案、论文(含申报见刊)

、社会经济效益分析、结题报告等

其他工作。(每种文字性材料、论文各一份)。

12 知识产权

12.1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1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80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2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

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或在未事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

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

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81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

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xxxxx(招标人营业地)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

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

偏差表;(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供货要求;

(7)分项报价表;

(8)中标

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

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82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月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月 日

83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

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

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

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月日

84

85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

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买方的纪

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

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

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

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

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无法拒

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86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

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方、招标代

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

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

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

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

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

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

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买方的纪检

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对当事人进

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回其投标;

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

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87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88

附件 4:安全协议

外包外委项目安全管理协议书

协议编号:

立协单位: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大唐河北新能源(张北)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唐国际张家口新能源事业部张北公司乌登山风电场安稳装置、220kV 及 35kV 母

线保护装置采购项目

2.工程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大西湾乡乌登山风电场。

3.工程范围和内容:

3.1 对大唐河北新能源(张北)有限责任公司乌登山风电场安稳装置、220kV 及 35kV 母线保护

装置改造施工,2 套安稳装置(切换功能并入其中一台屏柜)、2 套 220kV 母线保护装置、3 套 35kV

母线保护装置整屏更换施工、施工图及竣工图设计、保护调试检验及相关保护设备采购;

3.2 乌登山风电场原有安稳装置、220kV 及 35kV 母线保护装置拆除,新装置上架安装、调试。

3.3 新换保护装置必须接入乌登山风电场原有的远动系统、保信子站、监控后台等站内必要设

备,新安稳装置需接收站内所有必要设备信息并实现对主站数据传输。

3.4 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归档资料的编制、申报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申报书、

任务书、技术报告、实施方案、论文(含申报见刊)、社会经济效益分析、结题报告等其他工作。

(每种文字性材料、论文各一份)。

二.工程项目期限:

89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的改造施工方案及施工图纸,合同签订后 40 日内完成

设备供货及验收;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工前 30 天完成施工方案电网审核,前 20 天完成入场手续

办理,停电后 5 日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并通过电网验收。

三.总则

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认真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

限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京津冀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张家口新能源事业部《安全生

产工作规定》《发承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好双方的安全生

产责任,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工作。

2.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各自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

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3.甲方对乙方队伍及人员纳入甲方进行“一体化”安全管理;乙方各级人员要服从甲方的管

理,按规定参加甲方的安全会议,定期到甲方安全主管部门汇报安全工作执行落实情况。

4.甲乙双方均充分发挥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的作用,加强反违章违规

管理,对作业现场“三违”现象“零容忍”;乙方人员出现违章违规情况时,甲方有权按照相关安

全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理。

5.甲乙双方均应明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签订责任书,落实各层级责任,严格各现场安全

管理。

6.因乙方责任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事故调查及处理由地方相关政府部门负责的,依据事故调查

组的调查结论,应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的,接受事故处理并承担由于事故给甲方造成的

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处理的,共同协商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

承担各自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

申请第三方仲裁或当地人民法院判决。

7.因乙方责任造成生产设备、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事故事件,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须

承担全部责任,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8.乙方必须具备承揽工程所必须的、符合规定的工程资质、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备齐以下资

料:

90

a.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b.有效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c.应提供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安全培训证、特种作业证、低压电工证、登高作业证等复印件。

d.应提供项目经理、专(兼)职安全员的上岗证复印件。

e.自带的施工机械机具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试验报告等资料齐全。

f.应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g.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

9.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承包合同有同等效力,工程安全协议书

一式三份,一份由发包单位保存,一份由承包单位保存,一份交发包单位安全监察部存档。

10.乙方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负责人,并在入厂施工前报送甲方,对施工人员和施工

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乙方安全负责人必须参加甲方的安全会议,服从甲方安监部门的领导。

11.有监理的工程乙方必须坚决服从监理的管理。

12.施工中发生安全问题必须立即向甲方汇报。

13.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乙方必须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

〔2022〕136 号)预留足够的安全生产费用作为安全保证资金,并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报发

包方安全监督部门备案并接受发包方的监督。

14.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工程总造价 2-5%安全风险保证金或保函,作为违反本协议或违反国家法

律法规、行业及甲方规章制度的奖惩基金或将考核金额在工程进度款中落实,不足时由乙方补齐,

剩余款在质保期过后退给乙方。

15.施工中,因乙方责任或乙方施工人员违章行为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

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按照 1000000/人次由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乙方必须配合甲

方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相关的事故报告由乙方填报。

16.承包方服务期内的安全目标: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人身轻伤和障碍;

91

17.安全管理的方针和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安全管理制度化、

人员行为规范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物料堆放定置化的原则。承包方必须按照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施

工考核标准的有关要求,做好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各项工作。

18.承包方要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相适应的安全组织机构或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9.当工程项目需要进行分包时,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分包项目承包方视为乙方必须遵守本协

议。

四.甲方的安全责任

1.在项目发包前,甲方负责对乙方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凡资质和条件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承

包单位,不得承包本项目。

2.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提供的人员清册,审查乙方人员的年龄、健康状况、工种配备等情况是否

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3.甲方负责对乙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记录存档。

4.甲方负责对乙方全体人员进行进厂前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消防、气防、

职业健康、救护、应急等方面内容,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厂,并登记存档。

5.甲方负责提供项目有关生产运行的规程、图纸、设备或装置等技术资料,以及有关安全生

产、生态保护、职业健康的有效制度清单及文本。

6.甲方有权对乙方制定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作业方案和应急救援方案(“四措

两案”)进行审查和提出意见或建议。

7.甲方对乙方使用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具等有权禁止使

用;现场安全条件或设施不满足安全要求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高空作业必须配备全身式五点安全

带。

8.甲方发现乙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责任及时制止,并按规定给予考核,严重时有权责令

停止作业并整改。

9.乙方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事故(含未遂),甲方有权对乙方

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该项项目合同。

92

10.甲方负责对乙方工作负责人、工作签发人进行培训考试,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作业人员

的安全培训情况。

11.审查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方案,对安全技术交底及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中

包括分包单位: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安全培训证、特种作业证、低压电工

证、登高作业证等复印件、自带的施工机械机具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试验报告等等资料的监督

检查。 现场检查不满足安全需要的不允许开工。

12.监督乙方做好危险点分析,认真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并对活动开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

无技术措施、无安全交底的情况下严禁施工。

13.不得对承包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14. 根据工作的需要,指定工作协调人协助乙方办理工作票、动火票,安排监护人对现场作业

监护。协调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监督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复查闭环管理。

15.传达有关安全施工要求,及时通报相关的安全工作信息。

16.监督乙方建立和完善现场应急抢援体系,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

17.对现场安全措施、危险点分析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三违”现象进行纠查,并依

据相关规定进行奖惩。发现严重违章有权要求停止作业,进行必要的整改。

18.对不服从安全管理、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的承包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

责令停工整顿或责令退场。

19.乙方指定工作负责人、检修许可人必须具备胜任工作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且工作经验应

不低于 3 年工龄,应经甲方考试并合格后报事业部生产领导批准。

五.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应具备承揽项目所必须的、符合规定的资质和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接

受甲方对资质和条件等方面的审查。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应组织学习并执行落实甲方提

供的有关安全生产、生态保护、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清单及文本。不服从管理导致

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并承担甲方及甲方主管单位的相应处罚。

93

3.乙方应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监督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并按要求持证上岗。

4.乙方应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各级安全责任,并按照甲方安全生产目标、规定

要求进行安全管理。

5.乙方应根据所承包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特点,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和风

险评估,建立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清单,并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

6.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整改要求

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报告甲方协商解决。

7.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发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

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甲方组织处理。

8.乙方应提供项目所用施工机械、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登记表或清册,并按规定

及时维护检修和检测检验,确保性能可靠、有效可用。

9.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作业票证管理规定组织现场作业,涉及有限空间、高处、动火、临时用

电、抽堵盲板等高风险作业,严格按照甲方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落实安全措施。

10.乙方应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规定开展各类检查督查,防范安全

风险,消除事故隐患;问题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报告甲方协商解决。

11.乙方应制定确保作业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作业方案和应急救援方案

(“四措两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落实。

12.乙方应在甲方入厂培训的基础上,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规程、消防安全、设施保护、社会治

安、气体防护、职业健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安全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并建立档案。

13.乙方在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人身伤

害、设备损坏及系统破坏事故的危险性区域内作业的,乙方应事先做好危险点分析、制定安全措施

和防止发生危险的预案并经甲方审核批准;乙方应监督工作人员实施,并按要求设专职监护人。

14.乙方不得擅自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严禁返包(即乙方将工程的某些具体工作交由甲方的

部门(车间、区队、中心)、班组或个人完成);乙方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甲方配合

完成的工作,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部门(车间、区队、中心)、班组完

94

成。乙方将专业劳务作业分包给第三方应经甲方同意。甲方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对第三方的监督义

务,乙方就第三方的安全生产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15.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或要求,参加甲方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月度分析会、月度安全

网例会等,并落实会议要求。

16.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或要求,规范开展班组安全日活动、“三讲一落实”活动,做好日常安

全教育培训,按计划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17.乙方应明确外包队伍工作负责人,外包队伍工作负责人对施工作业的现场组织、协调和施工

作业人员安全行为负责。

18.乙方不得中途擅自换人,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履行手续征得甲方的同意。

19.乙方不得使用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5 周岁;项目负责

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管理、技术性工种年龄不得超过 60 周岁;确实需要的安全生产

管理专业人员、监理人员,且不从事现场作业的,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年龄可放宽到不

超过 65 岁。

20.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做到持证上

岗。

21.乙方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使

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个人防护用品,监督、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并进行维

护和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

2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应提供为项目负责人、技术

员、安全员缴纳的社保有效证明。

23.乙方应当按规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乙

方必须认真学习有关职业健康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所制定的有关职业健康的管理制度,

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防护意识,强化自身保护能力。

24.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

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健康培训。

95

25.乙方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

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

者欺骗。

26.乙方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

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操作规程。

27.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从业人员,乙方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

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

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28.乙方应遵守甲方对治安保卫管理的有关要求。

(1)办理进厂证之前,应到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人员核查手续。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治安保卫教育培训,严格遵守甲方关于治安保卫各项管理规定。

(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甲方的一切物资和器材,如有违反按偷盗论处。

(4)不得在非工作区域滞留或随意进入未经许可的其他生产区域、关键设备装置区、重大危险

源区、重点办公区域等。

(5)严禁在运行维护场所和厂内居住地发生打架、斗殴、互相谩骂、酗酒闹事等事件。

(6)不得使用假证、过期证件和借用他人证件进厂。

(7)未经允许和许可不得擅自带领非乙方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29.乙方应遵守甲方对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

(1)不得私自更改、堵截、损坏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2)不得在非应急情况下擅自挪用、使用现场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消防

水。

(3)应保持所辖区域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卫生,及时整理、擦拭、清扫。

(4)不得在消防水系统上无工作票或在禁火区域内无动火票开展作业活动。

(5)不得埋压、圈占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96

(6)严格遵守明火作业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7)租用甲方或在甲方场地建设的宿舍、仓库、办公等场所,要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用火、用

电、用气规定。

30.乙方应遵守甲方对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

(1)机动车辆进入厂区,驾驶证、行驶证应齐全有效,特种车辆还应持有相应的检测报告和检

验证明。

(2)车辆和人员进厂应遵守厂内交通规则,按规定路线、速度行走。

(3)生产区禁止客车进入,仅允许工作需要的工具车(货车)和工程机械车辆进入。

(4)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在指定的区域停放。

(5)作业中不得影响车辆通行,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6)需临时占路或断路工作,应提前向甲方负责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工作。

31.乙方负责本安全工作责任区域内的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维护。确保本单位责任区域的作业环境

满足相关规定,安全设施投入及时,安全警示标识明显,设置各种安全标志及安全保护设施,应符

合大唐集团相关规定。

32.开工前办理开工申请手续,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帽、安全带编号,并将台帐交甲方进行登记

备案后,办理现场准入证,并要求施工人员佩戴好现场准入证。 安全帽实行“一人一帽”,“一帽

一号”管理;禁止混用,禁止没有编号的安全帽进入生产现场。安全帽编号规则如下:

a.编号统一在安全帽正后方位置,采用油漆喷涂方式。

b.编号采用大写拼音字母加阿拉伯数字的方式。字母代表外包队伍单位,阿拉伯数字为人员编

号,外包队伍负责人编号为 001 号,安全员编号为 002。

c.黄色、白色安全帽编号采用蓝色喷涂,红色、蓝色安全帽编号采用白色喷涂,字体统一为黑

体 90 号。

33.有权拒绝发包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对存在的问题

提出批评和检举。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报告甲方的相

关人员,紧急情况时可以组织施工人员撤离作业区域。

97

34.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劳动保护用品配置标准》,给作业人员配置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用

具。对作业人员进行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的培训,保存培训记录。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按要求正

确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着装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

帽,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全身式五点安全带,各种作业必须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见下表。

序号

作业种类

必须配备的防护用品

1

任何作业

安全帽、棉布工作服、安全带

2

电气类作业

绝缘鞋、防电弧烧伤服(可能产生电弧的操作)

3

机械设备安装检修

防砸绝缘鞋、

4

粉尘场所作业

防尘口罩、防护眼镜、防尘服

5

作业现场噪音超过 65-70 分贝

耳塞

6

接触腐蚀性介质作业

特种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7

涉爆场所作业

防静电服

8

有限空间作业

正压式呼吸器

35.遵守有关防火、防爆的规定,禁火区域内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非火警不得挪用消防器

材。

36.建立安全活动记录簿,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活动;认真开展“三讲一落实”工作;

37.严格按照所签署合同内容进行施工,超合同内容和超工作区域施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必

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38.为确保风机大部件吊装作业安全,承包方必须遵守发包方《防止风机吊装作业起重伤害事故

10 项重点要求》:

a.吊装单位、作业人员应依法持有相关资质,吊车应经专业机构检验检测合格,并在特种设备安

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b.吊装作业“四措两案”应逐级履行审批程序,并严格落实。

98

c.吊装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并正确佩戴标志,确保指挥信号正确无误,非吊装期间吊车主副遥

控操作装置全部断电集中保管,严禁违章指挥或失误遥控。

d.吊装作业应设专人监护,并密切关注风速、风向等天气变化,发生雨雪、雷电、大雾,超风

速(风速 8m/s)等恶劣天气严禁吊装作业。

e.吊装现场应设隔离区域,吊装方案中应明确“无关人员严禁入内、严禁在吊物下行走或逗

留”等相关要求。

f.吊车应设有安全装置,使用前应全面检查,不应存在安全装置失灵、吊车不稳定、支墩强度

不够、带病工作等情况。

g.吊车主臂在下降至水平稍高位置时,除原有防滑固定装置外,应增设防滑制动装置(倒链、

钢丝绳等)。副臂安装时,在下方加装支撑物,应借助辅助吊车将副臂吊至合适角度。主、副臂安

装后,各臂节应归位锁死,同时副臂顶节与主臂下方应连接牢固。

h.吊装作业前,应清楚物件实际重量,不应存在起吊不明物和埋在地下物件。工件或吊物起吊

时应捆绑牢靠。当重物无固定死点时,应按规定选择吊点并捆绑牢固,使重物在吊运过程中保持平

衡和吊点不发生移动。

i.在带电的电气设备或高压线下起吊物体,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j.起吊重物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有重物暂时悬在空中时,驾驶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或做其他

工作,密切关注吊装重物和吊车情况。

39.凡由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承包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凡由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火灾

和设备损坏事故,由承包方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发生的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

并积极配合发包方开展事故调查。

40.凡是来我场承揽建筑工程、设备安装、 维护消缺、质保期内检修维护等施工作业时,从业

人员 100 人以上时,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人员配置应不低于总人数的 2%;总人数在

50 以下时,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从业人员在 30 以下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

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9

41.乙方在入厂前应对本单位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组建义务消防队,培训

应达到“四懂四会”,即: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本岗位产生火灾的危险源、懂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

施、懂疏散逃生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

42.乙方车辆进入生产现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和张家口事业部《交通安全管理规

定》,生产区域道路行驶时,弯道限速 5 公里/小时,直道限速 15-30 公里/小时(含 30 公里/小

时),应尽量匀速行驶,减少鸣笛。在生产区行车、停放车辆造成公共设施损坏的,应当赔偿损

失。

43.乙方应制定库房管理相关规定,满足安全、防火、防盗管理要求,甲方有权对其仓库进行安

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或进行考核。

六.不安全事件或事故管理

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承包方人员在服务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

等重大事故(包括承包方责任造成发包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承包方应进行紧急抢救

伤员和保护现场,并按国务院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半小时内及时报告发包方、

承包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

2、承包方的车辆在现场发生意外,造成发包方或其它单位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等,应依法承

担相关的赔偿、治疗等责任。

3、如因承包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造成发包方人员伤害或其它损失时,承包方应依法承担相应

的责任。

4、如因承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或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

事故的,除依法由发包方或第三方承担责任的,均应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5、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服务期内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当承担损

害赔偿责任。

6、工作过程中,因承包方责任或承包方工作人员违章行为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承包方承担

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承包方必须配合发包方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相关的事故报告由

承包方填报。如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发包方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等,发包方有权进行索赔。

7、工程最终结算前必须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

100

七.关于考核和处理

(一)甲方建立违章负面清单制度,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违章负面清单

内容及管理要求,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接受相应考核和处理;涉及违章负面清单的相关

人员,甲方有权根据相应情形将人员清离出厂。

1.违反国家、行业、地方、上级单位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规章制

度、反事故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

2.未按规定编制“四措两案”或“四措两案”未经审核通过即开始作业;

3.作业项目开工前,未开展风险辨识或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

4.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

5.不具备作业条件,强令冒险作业;

6.作业人员、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未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

7.未按要求执行甲方规定的票证管理制度;

8.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或私自安排非工作班成员参加工作;

9.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或资格、条件不满足投标文件承诺的;

10.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违反事业部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运转不正常的;体系

考核 2 万

11.承包方不落实合同约定,安全费用投入不到位的;

12.已明确要求整改的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的。

(二)甲方建立“黑名单”制度,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情形及管理要

求,如有违反,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1.发生较大事故及以上事故的乙方队伍,列入“黑名单”,终身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

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2.发生以下情形的乙方队伍,列入“黑名单”,2 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承揽外包

外委项目。

101

(1)发生一般人身事故的;

(2)在责令停工整顿期间擅自复工的;

(3)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导致负面舆情的;

(4)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情况的。

其余被列入“黑名单”的乙方队伍,1 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3.以下列入“黑名单”的乙方人员,终身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现场工作。

(1)对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乙方人员;

(2)多次严重违章被清离出厂的乙方人员。

其余被列入“黑名单”的乙方人员,2 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现场工作。

(三)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相关人员清离出厂,并将人员列入“黑名

单”。

1.无票证作业;

2.擅自进入受限空间或无监护人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3.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按规范佩戴使用;

4.无特种作业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5.酒后上岗;

6.故意移动、关闭视频监控设施,故意破坏现场设备设施;

7.不服从现场管控或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8.作业人员违反“四不干”(无工作票不干、无监护人不干、不知道作业危险点不干、安全措

施不落实不干)安全工作要求的;

9.未经报告或请示擅自关闭、破坏甲方生产安全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的;

10.未经甲方允许或许可擅自动用甲方生产设备、设施的;

102

11.使用假证、过期证件或冒用他人资格证件的;

12.发生其他违规违纪违章行为达 3 次以上的;

(四)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队伍清离出厂,并将队伍列入“黑名

单”。

1.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舆情事件、生态环保事件;

3.拒绝接受甲方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

4.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故意破坏设备设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的;

5.经甲方反复督促,多次考核,其工作质量、标准、进度仍不整改,或不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的;

6.擅自转包、违法分包项目的;

7.拒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擅自变更施工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的;

8.拒不执行停工令要求,私自开工;队伍停工整顿未经验收合格和批准,擅自开工;队伍停工

整顿复工后,同类型问题重复发生;

9.违反技术协议要求,使用劣质产品或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情况,拒不更换或整改;

10.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无法保证作业安全,仍然冒险强令组织作业的;

11.甲方责令整改事项拒不整改或重复整改不到位的;

(五)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

1.发生所属人员被清离出厂的情况;

2.项目经理不能常驻项目现场,现场出勤率低于 80%;

3.擅自改变施工工艺及工序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4.未落实隔离措施、监护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存在缺陷,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103

5.高风险作业未落实反事故措施重点要求的;

6.未履行安全协议,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违章行为频发,或导致不安全事件发生的;

7.拒绝发包方、监理方或上级单位检查的;

8.安排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人员上岗作业,未按要求在法定节假日后组织开展专题

“安全日”活动;

(六)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

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1.乙方拒绝履行本协议相关要求;

2.乙方队伍被清离出厂;

3.存在主观故意降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造成事故的。

(七)乙方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进行经济考核。

1.乙方人员每发生 1 起习惯性违章,考核每名违章人员不低于 200 元,连带考核乙方 1000 至

2000 元;每发生 1 起较严重违章,考核每名违章人员 500 元,连带考核乙方 2000 至 5000 元;每发

生 1 起可能导致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严重违章,考核每名违章人员 1000 元,连带考核乙方

5000 至 10000 元。

2.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乙方安全责任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相关人员不低于 500 元,连

带考核乙方不低于 1000 元。

3.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违章负面清单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相关人员不低于 500 元,连

带考核乙方不低于 1000 元,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提议管理混乱

的,考核 20000 元。

4.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停工整顿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不低于 10000 元。

5.发生乙方人员被列入甲方“黑名单”清离出厂的,每人次考核乙方不低于 10000 元。

6. 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发包方屡次要求拒不整改的,将违章队伍清除出场。对于丙方出现类似

问题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解除丙方工程承包合同,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

104

违章负面清单具体见附件。

甲方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105

违章负面清单

严重违章

项目内容

违章

处罚

违章积

1

高风险作业未编制“四措两案”或“四措两案”未审核通过即开始作

业。

1000

6

2

设备检修后进行试运,运行人员未就地确认是否具备恢复措施的条

件。

1000

6

3

人身高风险的作业安全措施未落实,违章指挥开工作业;不具备作业

条件,强令冒险作业。

1000

6

4

押票试运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未共同就地核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1000

6

5

特种作业人员未操作证作业或持假证作业。

1000

6

6

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或有明显缺陷的特种设备或安全工器具。

1000

6

7

私自移开或跨越安全遮栏。

1000

6

8

设备管理人员私自操作或检修设备。

1000

6

9

人身风险高的作业区域(如交叉作业区域、上方有高处作业区域

等),未进行区域封闭及警示。

1000

6

10

使用电动工具,电源未装设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1000

6

11

将无插头的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孔中或绕在闸刀上使用。

1000

6

12

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瞒报、谎报。

1000

6

13

酒后进入生产现场。

1000

6

14

违章指挥、隐患未排除进行作业。

1000

6

15

现场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作业现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

患。

1000

6

16

进入生产现场未佩戴安全帽。

1000

6

17

可能发生“三误”的作业,未采取和落实防“三误”措施。

1000

6

18

高风险作业监护人未在现场进行监护。

1000

6

19

重要操作、作业或正常事故处理过程中在场领导越级指挥。

1000

6

106

20

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导致现场存在较大的人身或设备安全风险。

1000

6

21

电气防误闭锁装置不齐全

1000

6

22

在带电设备系统工作,人身与带电设备安全距离不够,未采取安全防

护措施。

1000

6

23

检修人员擅自扩大检修作业范围。

1000

6

24

非工作班成员参加作业。

1000

6

25

擅自改变已执行的安全措施。

1000

6

26

设备试运未将工作票押回,或试运后继续工作未完全恢复安全措施。

1000

6

27

工作票中涉及避免触电等伤害的安全措施缺失或未落实,便许可开始

作业。

1000

6

28

工作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未采取通风措施。

1000

6

29

有限空间作业前未对封闭空间内存在的气体进行有效测量。

1000

6

30

动火作业前未清理可燃物,或未配备消防器材。

1000

6

31

无动火工作票作业。

1000

6

32

未经批准在带电设备上进行焊接。

1000

6

33

使用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起重设备。

1000

6

34

特种作业无证上岗。

1000

6

35

起吊作业现场未进行安全隔离,或未设置监护人。

1000

6

36

使用吊篮工作前工作负责人未对挂钩、钢丝绳、吊篮结构进行仔细检

查或对所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

1000

6

37

起重机械使用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钢丝绳和起吊机具。

1000

6

38

在带电设备周围起吊作业未做好防触电或放电的安全措施。

1000

6

39

起吊操作人员未接到指挥信号,私自操作。

1000

6

40

对起重机具吊钩等附件进行焊接。

1000

6

41

遇有大雾、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或起重驾驶人员看不

见指挥人员时进行起重工作

1000

6

42

高空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或系未合格证的安全带、或系有明显缺陷

的安全带。

1000

6

43

脚手架未按照要求履行验收手续或验收手续不全

1000

6

107

44

使用未验收合格证的脚手架或使用有明显缺陷的脚手架。

1000

6

45

脚手架上未按照规定装设防坠器,或有防坠器而不使用。

1000

6

46

安全带低挂高用,或挂在能够移动的物体上、挂在强度不足的物体

上,或悬挂不牢固。

1000

6

47

高处危险作业或高处建筑物临空面,未装设防护栏杆、未按规定装设

牢固的安全网,下面无围栏或其他保护装置。

1000

6

48

上下层交叉作业,中间未搭设防护隔板,未采取防止高处坠物伤人的

措施。

1000

6

49

未经允许,私自改变脚手架结构,或改变后未经验收。

1000

6

50

患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1000

6

51

风力大于 5 级时进行高处作业。

1000

6

52

站在栏杆、管道、不稳固物体上登高作业。

1000

6

53

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栏杆、脚手架悬吊重物和起吊设备。

1000

6

54

严禁将消防工具移作它用;严禁放置杂物妨碍消防设施、工具的使

用。

1000

6

55

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着合格的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戴

围巾,穿着长衣服、裙子。工作服禁止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

纺的衣料制作,以防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

场,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辫子、长发必须盘子工作帽内。

1000

6

56

严禁用湿手去触摸电源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

1000

6

57

使用砂轮机时,禁止撞击,禁止用砂轮的侧面磨削,严禁站在砂轮机

的正面操作,严禁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机,操作人员应戴合格的防

护眼镜。

1000

6

58

除特殊工作需要的手提式小型砂轮,禁止使用未防护罩的砂轮机

1000

6

59

使用手持切割机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头盔或防护面具,现场应设置围栏

或设置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1000

6

60

严禁口头联系或约时停、送电。

1000

6

61

检修工作开工后,严禁运行或检修人员单方面变动安全措施。

1000

6

62

设备试运严禁不收回工作票,以口头方式联系试运设备。

1000

6

63

在有有害气体的维护室内严禁吸烟。

1000

6

108

64

严禁将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使用。

1000

6

65

起吊重物不准让其长期悬在空中,有重物暂时悬在空中时,严禁驾驶

人员离开驾驶室或做其他工作。

1000

6

66

禁止工作人员利用吊钩载人。

1000

6

67

禁止使吊钩斜着拖吊重物。

1000

6

68

与工作无关人员禁止在起重工作区域内行走或停留。

1000

6

69

在任何情况下禁止钢丝绳和电焊机的导线或其他电线相接触。

1000

6

70

禁止将千斤顶放在长期无人照料的荷重下面。

1000

6

71

禁止用手拉葫芦长时间悬吊重物,禁止用链式起重机长时间悬吊重

物。

1000

6

较严重违章

1

动土作业挖掘深度超过 1.5 米时,未采取防坍塌措施,或措施不可

靠。

500

4

2

检修和维护设备工作时,手抛工具进行工具传递。

500

4

3

损坏、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防汛设施、盖板、围栏、防护罩等

安全设施。

500

4

4

检修工作中断或结束后,对需要停电的电气工器具或起重设备不停

电。

500

4

5

切割、焊接人员未佩戴防护面罩,未穿绝缘鞋。在粉尘浓度大的作业

人员未佩戴防尘口罩;在噪音大的现场作业人员未佩戴耳塞。

500

4

6

堵塞、阻挡消防通道、消防设施。

500

4

7

未按规定保管、使用五防解锁钥匙或不具备“五防”功能

500

4

8

工作人员变更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未经考试合格即上岗工作

500

4

9

代签工作票。

500

4

10

工作负责人未到现场或离开现场未指定临时工作负责人。

500

4

11

电气工作票终结后,地线(接地刀)未拆除,但未在工作票上说明未

拆除的原因。

500

4

12

在潮湿地点进行电焊作业,工作人员未穿绝缘鞋。

500

4

13

高处焊接未采取防止火花四溅的措施,下部未设围栏或专人监护。

500

4

109

14

油箱等存在易燃易爆介质的设备系统周围或电缆周围焊接未设置防止

火花四溅的安全措施。

500

4

15

吊运大的或不规则的构件时,未在构件上系拉绳,构件摇摆旋转。

500

4

16

所吊物件有棱角,但未在棱角与绳子相接触处进行包垫。

500

4

17

起重机未配备灭火器,驾驶室内未铺橡胶绝缘垫或在驾驶室内存放易

燃物品。

500

4

18

两人同时在一个梯子上工作。

500

4

19

临边作业人员未做好防坠落的安全措施。

500

4

20

使用的梯子无防滑脚,与地面的倾角过大或过小;安全拉链损坏;将

梯子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即登高作业。

500

4

21

风机塔筒爬梯上有油、水、冰时,未经处理攀登。

500

4

22

两个人在同一段塔筒内同时登塔,登完一级塔筒,未将盖板盖好后继

续攀登。

500

4

23

进入风机轮毂工作时风速高于 12 米每/秒,未按要求对机械锁紧装置

进行双侧锁定。

500

4

24

出舱作业未使用双钩安全带。

500

4

25

高处作业时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

500

4

26

室外打开的井、坑、孔、洞在夜间未设置红色警示灯。

500

4

27

电缆及管道不应敷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面上;临时放有容易使人绊

跌的物件(如钢丝绳等)时,必须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

500

4

28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应将接地装

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500

4

29

电气工器具应由专人保管,每 6 个月测量一次绝缘,绝缘不合格或电

线破损的不应使用。

500

4

30

电气工器具的电线不应接触热体,不应放置潮湿的地上

500

4

31

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应提着电气工具的电线或转动部分。

500

4

32

装卸钻头应在断电的情况下进行,装卸钻头不应用锤子或其他金属敲

500

4

33

行灯电压不应超过 36V,在周围均是金属导体的场所和容器内工作

时,不应超过 24V,在潮湿的金属容器内不应超过 12V。

500

4

110

34

不应批准未危险点控制措施的工作票。

500

4

35

不应在电动机和转动设备连接的情况下试转电机的转向。

500

4

36

焊工应戴防尘(电焊尘)口罩,穿帆布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帽、手

套,上衣不应扎在裤子里。

500

4

37

有架空输电线的场所,吊篮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

lO m。

500

4

38

起吊的重物,必须先用吊索(钢丝绳或铁链)很牢固和稳妥地绑住,吊

索(钢丝绳或铁链)不应有打结和扭劲的情况。

500

4

39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应同时执行两张及以上工作票。(电气部分)

500

4

40

单人巡线时,不应攀登杆塔。

500

4

41

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不应使用伞具,不应靠

近避雷器和避雷针。(电气部分)

500

4

42

雷电天气时,不宜进行电气操作,不应就地电气操作。(电气部分)

500

4

43

SF6 电气设备发生大量泄漏等紧急情况时,人员应迅速撤出现场,开

启所有排风机进行排风。未佩戴防毒面具或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

人员不应人内。(电气部分)

500

4

44

测量设备绝缘电阻,应将被测量设备各侧断开,验明无压,确认设备

无人工作,方可进行。在测量中不应让他人接近被测量设备。测量前

后.应将被测设备对地放电。

500

4

45

在带电设备周围进行测量工作,不应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

金属丝者)。

500

4

46

在变电站的带电区域内或临近带电线路处,不应使用金属梯子。

500

4

47

树枝接触或接近高压带电导线时,应将高压线路停电或用绝缘工具使

树枝远离带电导线,之前人体不应接触树木。

500

4

48

风力大于 5 级时,不应在同杆塔多回线路中进行部分线路检修工作及

直流单极线路检修工作

500

4

49

在杆塔上工作时,不应进入带电侧的横担,或在该侧横担上放置任何

物件。

500

4

50

高处作业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采用高挂抵用的方式,不应系挂着

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应失去安全带保护。

500

4

51

高处作业应使用安全带,较大的工具应予固定,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

索拴牢传递,不应上下抛掷。

500

4

111

52

杆塔上作业不应利用绳索、拉线上下杆塔或顺杆下滑。

500

4

53

新立杆塔在干基未完全牢固或做好拉线前,不应攀登。

500

4

54

在杆塔上移位及杆塔上作业时,不应失去安全保护。

500

4

55

立、撤杆塔过程中基坑内不应有人工作。

500

4

56

在起吊、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的周围、上下方、内角侧,以及起

吊物和吊臂的下面,不应有人逗留和通过。

500

4

57

不应穿越未停电接地的绝缘导线进行工作。

500

4

58

架空绝缘导线不应视为绝缘设备,不应直接接触或接近。

500

4

59

低压不停电作业,人体不应同时接触相线和零线两根线头。

500

4

11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技术规范书使用说明

1. 技术规范书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

2. 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内容不能更改。

3. 项目单位应按项目具体要求填写专用部分的非固化内容,投标人填写专用部分的附

表。

4. 技术规范书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5. 根据不同采购标的,对于必须满足的要求设置“★”条款。

技术规范书编制说明

1.严禁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

汰目录》中的机电设备。

113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114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 全部设备 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

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

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

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本次招标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结

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

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

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

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

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

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

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

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1.8 三维设计要求(如有)

投标人应进行三维建模,并提供三维模型及其相关数据属性,投标人应满足

数字化设计的要求。

1)建模范围

115

不涉及

2)建模内容

不涉及

3)建模深度

不涉及

4)模型及相关数据移交

不涉及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

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

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

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

标准或规范,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

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

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

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

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DL/T 5161.1-

201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第 1 部分:通则》

116

DL/T 5161.8-

201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第 8 部分:盘、柜

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质量检验》

GB 50169-20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 478-201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T 7261-

201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DLT 1512-2016

《变电站测控装置技术规范》

DL/T995-2016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国能安全

[2023]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GB 50171-201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

范》

GB/T 14285-

2023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T 670

《母线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IEC 61850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IEC 60255-1

《继电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注:(

1)本技术部分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作出规定,

也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保证按照本技术部分和相关

规范的要求进行服务。对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2)本文件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

标准执行。在合同生效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国家、地方及行业规范标准发生变

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投标人应遵守这个要求。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

标人提出了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

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

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

生修改或变化,招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5)本技术部分可能存在未能全面反映现场实际状况的微小偏差,投标人

117

应根据规范要求、行业标准,结合自身经验和收集的相关信息综合考虑项目工作

内容。投标人不得拒绝完成本项目任务所必需的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如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人认为投标人

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6)本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中,因知识产权产生的纠

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或解决,招标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7)本项目在执行上述要求外,还须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和招标人

的相关管理文件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

1)本项目须采用先进的、可靠的工艺方式,使用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备件、

材料、工器具等,使该项目达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美观的综合要求。

2)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良好的施工管理服务并确保所管辖设备的完整

性、安全性及可靠性,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关设备产生损害(正常磨损及不可抗

力造成的除外)

,保证本项目范围内的设备防磨质量达到良好稳定的状态。

3)投标人应及时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向招标人递交双方协商确

定的施工管理、设备管理、材料管理资料,并及时向招标人提供合同委托范围内

的有关数据资料。对于技术中需保密的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签订保密

协议。

4)投标人在施工前要提供工作全部完工的工期(以人员到达招标人现场

的时间为准),制定完备的供货及施工周期计划,及计划保证措施(如人员安排

等)。在承诺工期内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全部工作。投标人在竞标时承诺的工

期,中选后将列入合同考核目标。

5)投标人若对本技术规范中有关条款存在异议,或有其他建议,可填写

差异表,经协商后,双方在签订技术协议时予以约定,否则视为认同技术规范中

条款。

6)投标人施工时,必须依据招标人现场管理制度标准,如发现不符合招

标人管理制度标准,招标人有权按照招标人公司管理制度标准进行考核,具体见

118

公司制度附件。

7)投标人在开工前应编制“三措两案”,并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施工周期编

制工期计划网络图,并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组织完成学习。

8)允许分包,分包方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

与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如

投标人具备以上资质可以不进行分包),在项目中标后至合同签订前,投标人应

提供所有分包有关材料。分包范围:旧安稳及母线保护装置屏柜的拆移工作,新

装置屏柜的安装、接线、调试工作,与所有相关装置接入、配置、联调工作,工

作中涉及与调度沟通的工作。

9)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具有继电保护改造工作相关经验,持有应急管理

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高压作业证,并在入场资料收集时提供证明。

10)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1)本项目使用的仪器、安全工器具及辅材均由投标人提供。

2)投标人所用的工具、试验仪器仪表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校验合格。

3)投标人提供的用于本项目的附件必须为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满足本

项目规定的安全质量和性能要求。

4)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材料必须具有合格质量证明,招标人有权对材料

进行抽检和验收。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装置调试与检验要求

应按照

DL∕T 995-2016《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进行调

试,应按照《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场站电气设备检修预试指导意见》

进行装置首检,具体项目包括:

1)接线正确性检查:按照图纸检查内部配线与外部接线的对应关系,确

119

保内、外部接线的正确性。

2)标识标签:将保护屏上的相关空开、压板、把手的标识标签进行完善。

3)装置软件版本、参数与整定值核对:检查保护装置的程序版本号、校

验码,确保与设计一致。核对整定值(包括控制字、跳闸矩阵设置)与整定通知

单的一致性。确认设备参数(额定电压、

TA 变比、接线方式等)与系统参数匹

配。验证液晶显示、按键操作、定值修改等功能是否正常。

4)绝缘测试:测量装置二次回路绝缘电阻,确保符合规程标准。

5)保护装置单机调试:

1.安稳装置:检查采样精度、开入开出信号正确性,验证稳定控制逻辑、切

机切负荷逻辑、切换功能等核心功能,确保满足电网稳定运行要求。

2.220kV 及 35kV 母线保护装置:检查采样精度、开入开出信号正确性,验

证母线差动保护、失灵保护、后备保护等逻辑功能,检查所有跳闸出口压板唯一

性及正确性,检查跳闸矩阵设置的正确性。参考设备厂家调试说明书、定值通知

单,对各项保护功能进行全部检验。

6)与远动装置、变电站后台系统、保信子站配合调试:南瑞监控后台、

南瑞远动系统、保信子站通讯重新接入、对点等工作,与监控对安稳装置、母线

保护相关的遥信、遥控、遥调信号进行联调,确保所有的遥信信号正常传输到监

控、所有的调控开关均能正常操作。

7)对时系统检查:检查确认新装置与站内北斗时钟同步系统统一对时。

8)整组传动与系统联调:模拟区内、区外故障,验证各侧断路器跳闸的

可靠性和正确性;安稳装置模拟稳定破坏场景,验证其控制策略执行的准确性。

9)带负荷测向量试验:改造工作完成以后,由运行人员将相关设备从停

电状态转入运行状态,且所有压板均按正常运行状态投入。对安稳装置、

220kV

35kV 母线保护装置进行带负荷测向量试验,验证各 CT 绕组的极性、变比以

及二次回路正确性。

4.2 施工要求

120

1.工作过程中,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投标人按原设备型

号、规格、厂家免费提供或按原价赔偿。

2.原保护屏柜拆除要求:

1)所有现场接线应先对照施工图纸逐一确认、排查,无误后做好标记再

拆除;拆线作业应执行

“一人操作、一人记录核对”制度,确保拆接线准确可

追溯。

2)已拆除线缆应做好电缆头防护,破损线缆须单独记录并标注;按设备

类别整齐捆扎,详细记录每根电缆使用情况,建立完整台账。

3)电缆抽出时严禁硬拉硬拽,电缆进线孔需及时做好防护;电缆放入桥

架时需整齐摆放,不得随意堆叠。

4)旧屏柜拆除前应设置物理隔离,严禁野蛮施工,避免人员误伤或设备

损坏;拆除后须放置于指定区域并做好隔离防护。

5)旧设备全部拆除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保持施工区域干净整洁。

3.新保护屏柜安装及接线要求:

1)设备搬运过程中严禁碰撞、重压,应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2)按控制室布局将地脚螺栓固定在槽钢基础上,机柜底座与地脚螺栓紧

固连接或焊接固定在槽钢上,连接应牢固可靠。

3)机柜柜体与底座绝缘,接地应单独设立,不得通过柜体与槽钢固定实

现接地。

4)安装接线应严格遵循施工图纸,布局统一、走线规整,强电与弱电分

开布置、固定牢固,接线无损伤,杜绝误接线。

5)外部控制电缆应配备清晰的走向标牌,每根电缆及备用线芯均应套有

字迹清晰、整洁的号头,备用线芯额外加装绝缘帽(相关费用包含在采购范围

内)

6)机柜、端子箱内电缆按端子排出线图指定位置整理,无交叉、固定牢

121

固;导线与元件连接(螺栓连接、插接、焊接或压接等)应牢固可靠,盘柜内导

线无接头、线芯无损伤。

7)每个接线端子接线宜为 1 根,最多不超过 2 根;插接式端子不得将

不同截面导线接于同一端子,螺栓连接端子接两根导线时应加平垫。

8)电缆头制作规格、高度统一,使用统一标准电缆标牌;号头应通过打

号机制作,字迹清晰、不脱落;接线张紧度一致,接线柱线头引出方向统一。

9)屏蔽电缆屏蔽层应做好绝缘,按设计要求在指定位置单点接地,确保

屏蔽层从就地到系统柜连续贯通。

10)进入盘内的电缆头应采用热缩管(禁止使用塑料带),热缩管长度一

致;盘柜内电缆按

“对称均匀、先中间后两边、成形成图案” 原则排列。

11)盘内端子排螺丝齐全,无脱落、缺失;端子头应套白色套管,套管规

格统一,通过打印机打印正确点名,要求清晰准确、不掉色、长度一致。

12)电缆进入盘柜应成排分层布置,采用统一规格的白色电缆标牌,通过

端子牌打印机打印完整信息,用扎带牢固整齐捆扎;芯线弯曲方向、半径统一,

呈半圆形布置,与端子接触良好、压接牢固。

13)配线应规格统一、整齐美观,导线绝缘良好无损伤,接线准确率 100%;

单芯导线可直接接至保护柜端子,多芯绞合线应先压接适配规格的端子,再接入

接线端子(压接端子规格应与导线、端子螺钉匹配)

14)安装完成后,应做好柜内防火、防潮封堵及电缆孔洞封堵,按要求粉

刷电缆防火涂料,柜顶粘贴设备标识,压板及电源空开应标注清晰标识。

15)柜体油漆应完整无缺,金属镀层无脱落、无锈蚀;现场人员应全程督

促施工,严格检查接线牢靠性及布线合理性,确保所有安装连接符合规范要求。

16)220kV 及 35kV 母线保护装置采用整屏更换方式,新屏柜设计安装尺

寸应与原有安装基础匹配,屏柜无须重新开孔,装置固定件等辅助材料应全部采

用工厂预制。改造后新装置与旧装置各项逻辑功能应完全兼容,同时满足国网新

六统一要求。新换保护装置必须接入乌登山风电场原有的远动系统、保信子站、

122

监控后台等站内必要设备,新安稳装置需接收站内所有必要设备信息并实现对主

站数据传输。

17)上述保护装置改造工作中所涉及其他设备厂家协调、保信子站、纵密、

远动等调度通讯设备的策略配置、调度关系沟通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

承担。

18)具体施工要求如下:

序号

项目

要求

1

施工现场隔离布置及地面防护。

确保不误伤其他设备

2

原安稳装置、

220kV 及 35kV 母线

保护装置屏柜拆线及屏柜拆除。

拆除过程中对回路做好标记

3

原保护装置屏柜转运到场内指定地点,并进行相关功能的配置,确保功能正常使用。

原设备利旧培训

4

新保护装置屏柜拆箱、验收及转运至保护室内。

准备好必要人力、搬运工具

5

控制电缆的敷设及接线。

工作过程中避免电缆破损,确保接线正确

6

新保护装置屏柜安装及接线。

屏柜安装完成后

,根据施工图纸

进行接线,安稳屏柜需确保切换功能集成到位。

7

新保护装置定值整定、

功能调

试、通道检验,并出具调试检验报告。

调试工作涉及其他设备厂家提供协助、纵向加密装置策略配置、保信子站数据接入、南瑞监控后台、南瑞远动系统通讯重新接入、对点等必要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8

保护装置标识标签

粘贴、屏柜电

缆孔洞封堵。

改造设计所有试验仪器、工具、劳保用品、设备辅材均由投标人自备

9

改造设备参数、压板、接线检查

确保设备满足运行条件

123

序号

项目

要求

10

施工现场卫生清理。

文明生产

4.3 质量验收

4.3.1 质量保证

1)在质量保证期内如非招标人原因出现质量问题,需进行修复、整改时,

投标人无条件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本项目质量保证

期为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

1 年。

2)投标人违反上述质量保证或发生质量事故的,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

还应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3)如投标人在招标人通知后逾期不履行保修义务或不进行维修、修复质

量缺陷工作,招标人有权扣除质量保证金另行聘请第三方承担上述工作并重新起

算质量保证期,投标人应承担保修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并应补足质量保证金差额

直至质量保证期届满。

4.3.2 项目质量验收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每完成一道工序后都应组织相

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设备安装应水平、牢固,安装高度应便于运行人员巡视检查。

3)柜内所有接线应有明确的号头并接线紧固、整齐。

(4)保护装置所配功能均正常动作。

4.3.2 项目质量管理及保证措施

(1)投标人施工全过程严格执行招标人质量管理的各项要求,接受招标人

设备管理人员的监督,招标人有权对发生的检修质量问题进行考核。

(2)根据施工作业指导书、生产厂家说明书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如无作

业文件的,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3)验收过程和记录做到及时准确,验收合格率达到 100%。

124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设备厂家现场技术服务

(1)设备厂家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的安全、正

常投运。设备厂家要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设备厂家提

供的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表应能满足工程需要。

(2)设备厂家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

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

税费,等等。

(3)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

试和试运行的要求。使用方不再因设备厂家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

费用。

(4)未经使用方同意,设备厂家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设备厂家还

须及时更换使用方认为不合格的设备厂家现场服务人员。

(5)现场技术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了解标的物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三年以上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

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5.服务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高压作业证、意外保险和体检证明等必要资料。

(6)下列情况下发生的服务人天数将不计入设备厂家现场总服务人天数中:

1.由于设备厂家原因不能履行服务人员职责和不具备服务人员条件资质的

现场服务人员人天数。

2.设备厂家为解决在设计、安装、调试、试运等阶段的自身技术、设备等方

面出现的问题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天数。

125

3.因其他设备厂家原因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员。

7.2 培训

(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设备厂家有责

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1 交付资料

(1)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

中文)

(2)文字资料应清晰完整,逻辑性强,内容正确、准确、前后一致,图纸

资料应做到全面准确、图实相符,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任意修改。

(3)投标人应给出全部技术资料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人确认。投标人

提交给招标人的每一批资料都应附有资料清单,每张资料都应注明版次,当提交

新版资料时应注明修改处并说明修改原因。

(4)投标人应提供适用于本工程实际情况的,为本工程专用的技术资料,

所有资料上应标明“大唐乌登山风电场安稳装置、220kV 及 35kV 母线保护装置

改造工程”字样并必须加盖公章或签字(双方沟通确定)

(5)对于其他没有列入本技术规范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

资料,投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

(6)投标人需对乌登山风电场 2 台安稳装置(含切换功能合并)

、2 台 220kV

母线保护装置、3 台 35kV 母线保护装置改造进行施工图纸设计,施工图纸应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屏面布置图、交流及直流电源回路图、输入及出口回路接

点联系图、通信对时回路图、装置背面接线图、屏柜背面及附件接线图、屏柜端

子排图等(安稳装置需单独提供切换功能集成设计图)

(7)技术资料清单

126

序号

名称

要求

1

施工方案

纸质版 5 份,电子版 1 份

2

施工图纸

纸质版图纸 5 份,电子版图纸 2 份(AUTOCAD2004以上版本的 CAD 版图纸、PDF 版图纸,所有图纸中文字清晰正确,无“?”等乱码,并附字型文档)

3

竣工图纸

纸质版图纸 5 份,电子版图纸 2 份(AUTOCAD2004以上版本的 CAD 版图纸、PDF 版图纸,所有图纸中文字清晰正确,无“?”等乱码,并附字型文档)

4

保护调试检验报

纸质版 5 份,电子版 1 份

5

产品合格证、出

厂检验报告

1 套

6

产品说明书

纸质版 2 份,电子版 1 份

7

设备技术参数确

认表

纸质版 3 份,电子版 1 份(需列明调试所有参数实测值)

(8)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归档资料的编制、申报工作,包

含但不限于申报书、任务书、技术报告、实施方案、论文(含申报见刊)、社会

经济效益分析、结题报告等其他工作,项目归档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每

种文字性材料、论文各一份)

6.2 交付进度

(1)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的改造施工方案及施工图纸,

并保证能够通过冀北电网相关部门审核(由此产生的专家评审费、差旅费、材料

印刷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 40 日内完成设备供货。

(3)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48 小时内应组织相关人员到场办理相关入

厂手续,接到通知后 96 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工要求。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审查、培

训、考试,办理相关入场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

(4)项目施工结束后 30 日内,投标人应提供盖章版调试检验报告、竣工图

127

纸(竣工图纸内容要求同施工图)等相关竣工资料。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1)本项目全部设备的包装、运输、卸货、贮存及施工交接验收工作均有

投标人负责。

(2)投标人应保证全部设备在工作结束前完整、无磕碰、损坏痕迹。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

本项目需采购

2 套安稳装置(切换功能并入其中一台屏柜)、2 套 220kV 母线

保护装置、

3 套 35kV 母线保护装置整屏更换施工、施工图及竣工图设计、保护

调试检验及其他附属备件采购

;同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项目归档资

料的编制、申报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申报书、任务书、技术报告、实施方案、论

(含申报见刊)、社会经济效益分析、结题报告等其他工作(每种文字性材料、论

文各一份

)。

1.2 交货进度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的改造施工方案及施工图纸,合同

签订后

40 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及验收;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工前 30 天完成施工

方案电网审核,前

20 天完成入场手续办理,停电后 5 日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

调试并通过电网验收。

2. 项目概况

大唐河北新能源(张北)有限责任公司乌登山风电场原安稳装置、

220kV 母

线保护装置、

35kV 母线保护装置运行时间已超 12 年,已达到改造年限,且完全

128

不具备国产自主可控能力,因此进行更换改造。

乌登山风电场

2 台安稳装置屏(切换功能并入其中一台屏柜)、2 台 220kV

母线保护装置、

3 台 35kV 母线保护装置整屏更换施工、施工图及竣工图设计、

保护调试检验及相关保护设备采购。以上保护装置共计

7 面屏柜,位于风电场主

控楼一楼继电保护室内,现场仅预留

2 台安稳装置屏柜位置,故新安稳装置需将

切换装置功能合并至

1 台新屏柜中。本次改造调试中所涉及的远动装置、监控后

台系统均为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生产。此次保护改造需结合乌登山风电场

停电检修期间进行施工。

序号

保护名称

型号

生产厂家

投运时间

备注

1

RCS-990

南瑞继保

2

安全稳定控制装置

RCS-992

南瑞继保

2012 年

3

RCS-915AB

南瑞继保

4

220kV 母线保护

BP-2CS

长园深瑞

2010 年

5

35kV 3 号母线保护

BP-2CS

长园深瑞

2013 年

6

35kV 4 号母线保护

BP-2CS

长园深瑞

2011 年

7

35kV 5 号母线保护

BP-2CS

长园深瑞

2010 年

3. 专用技术要求

1)关键技术要求:本项目要求全部设备整机采用国产安全自主可控设备,

即芯片(含

CPU 等)、系统和数据库同时为国产化版本的设备,投标人、代理商

或生产商应提供所供货型号的国产安全自主可控检测报告。

2)除整屏更换设备外,其余备品备件应满足技术附表 A 中“备注栏”要

求。

3)因继电保护设备必须满足电网技术要求,与电网技术协议匹配,综合

产品质量与后期服务能力考虑,本项目全部设备须选用:南京南瑞继保工程技术

有限公司、北京四方继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南瑞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129

司同等级、同质量及以上产品,确保设备稳定运行。其中

220kV 母线 A、B 套

保护装置须选用不同厂家产品。

4)220kV 及 35kV 母线保护装置采用整屏更换方式,新屏柜设计安装尺

寸应与原有安装基础匹配,屏柜无须重新开孔,装置固定件等辅助材料应全部采

用工厂预制。改造后新装置与旧装置各项逻辑功能应完全兼容,同时满足国网新

六统一要求。

5)新换保护装置必须接入乌登山风电场原有的远动系统、保信子站、监

控后台等站内必要设备,新安稳装置需接收站内所有必要设备信息并实现对主站

数据传输。保护装置改造工作中所涉及其他设备厂家协调、保信子站、纵密、远

动等调度通讯设备的策略配置、调度关系沟通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

担。

6)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应清晰完整、逻辑性强,内容正确、准确、前

后一致,图纸资料应做到全面准确、图实相符,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任意修改,

且保证能够通过冀北电网相关部门审核,由此产生的专家评审费、差旅费、材料

印刷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7)设备厂家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应按招标人需求提供所有相关技术咨询、

培训。

130

附表/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安稳装置

(含整屏,集成切换功

能)

2

满足电网安全稳定控制装置配置要求,集成切换功能,适配现场

2 台屏柜安装要

求,国网新六统一标准化配置

2

220kV 母线

保护装置

A 套,含整屏)

1

满足

220kV 母线保护

装置配置要求,国网新六统一标准化配置

3

220kV 母线

保护装置

B 套,含

整屏)

1

满足本文中技术参数要求,

220kV 母线保

护装置,国网新六统一标准化配置;与

A

套保护选用不同厂家

4

35kV 母线

保护装置

(含整屏)

3

满足文中技术参数要求,

35kV 母线保护装

置,国网新六统一标准化配置

5

铠装屏蔽铜

芯电缆

1000

铠装屏蔽铜芯电缆,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及新屏屏柜位置、端子排位置现场确定

1.5、4×2.5、8×2.5、14×1.5 等规格电缆所需数量,如有不足,投标人需在供货时补全且不增加费用

131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6

电源插件

2

适配

RCS-9705C 变压

器测控装置

7

电源插件

1

适配

RCS-9705C 型线

路测控装置

8

电源插件

1

适配

ZH-5 型故障录波

装置

9

电源插件

1

适配

RCS-9703C 型主

变本体测控

10

防火墙

1

满足电网调度要求,支持

HTTP、FTP、

TELNET 等通用应用层协议;支持常用工业控制协议,如OPC、Modbus TCP、Profinet、BACnet、DNP3、IEC104 等

11

光传输设备

板卡

1

适配阿尔卡特

SDH 光

传输设备

12 针式打印机

7

四轴驱动技术,兼容USB/网络连接。自动纸边检测。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

材质

备注

132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

材质

备注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33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34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

材质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35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

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

不满足即应列出

)。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

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

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

名称

部件

产地

备注

136

13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38

大唐河北新能源(张北)有限责任公司安稳装置、220kV 及

35kV 母线保护装置采购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39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40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址: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141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月 日

142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143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144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145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

标,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

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天日历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

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

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

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

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

任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46

147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48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49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50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51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52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53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54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 响 应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

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

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

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

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

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

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155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

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

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156

大唐河北新能源(张北)有限责任公司安稳装置、220kV 及

35kV 母线保护装置采购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57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58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59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60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61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62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63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64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

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

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一)技术参数:

1.

2. 3.

(二)主要性能指标: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一)结构特点:

1.

2. 3.

(二)材质: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5

供货范围

(一)供货范围:

1.

2. 3.

(二)备品备件:

1.

2. 3.

(三)专用工具:

1.

2. 3.

(四)分包及外购:

1.

2. 3.

(五)供货保障措施: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6

运维情况

(一)安装及检修条件

: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运行和维护要求

: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7

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情况

(一)附属系统配置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所属设备配置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8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针对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各个方面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165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66

大唐河北新能源(张北)有限责任公司安稳装置、220kV

及 35kV 母线保护装置采购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67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68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

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随机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技术服务费

运杂费

合计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整车运输至指定地点,包含卸货。

交 货 地 点 : 河 北 省 张 家 口 市 张 北 县 大 西 湾 乡 大 唐 乌 登 山 风 电 场 。

169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170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171

5

其它

合计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