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司发耳公司火车站】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25
发布于
贵州六盘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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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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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司发耳公司火车站

6 道卸煤点喷雾

抑尘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 大 唐 贵 州 发 耳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水物资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2026 年 2 月

1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3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4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价格机制优选法】

................................................................................................................52

1 评标办法 ..............................................................................................................................58

2 评审标准 ..............................................................................................................................58

2.1 初步评审标准 ..............................................................................................................58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58

3 评审程序 ..............................................................................................................................58

3.1 初步评审 .....................................................................................................................58

3.2 详细评审 .....................................................................................................................59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9

3.4 评标结果 .....................................................................................................................6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1

1 评标办法 ..............................................................................................................................62

2 评审标准 ..............................................................................................................................62

2.1 初步评审标准 ..............................................................................................................62

3 评审程序 ..............................................................................................................................62

3.1 初步评审 .....................................................................................................................63

3.2 详细评审 .....................................................................................................................63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63

3.4 评标结果 .....................................................................................................................6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6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7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8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9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1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贵州公司发耳公司火车站 6 道卸煤点喷雾抑尘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贵州公司发耳公司火车站招标人为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最终用户

为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100%。该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喷雾抑尘装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603GZ-W003

2.2 建设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发耳镇发耳火车站

2.3 建设规模:2460MW

2.4 建设工期:签订合同后投标方在 30 个日历天内将改造所需设备材料送

货至招标方现场,接到招标方开工通知后,

3 个日历天内到达招标方生产现场

并办理完开工许可手续,在开工许可之日起

50 日历天内完成此次改造项目。

2.5 设备名称:喷雾抑尘装置

2.6 数 量:一套

2.7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要求

2.8 招标范围:投标方提供一套微米级干雾除尘装置,主机布置在火车站

燃料办公楼处,干雾覆盖范围(包括火车站

6 道卸煤点站台侧长度 400 米,每

12 米安装一套微雾箱控制器,1 号甲、乙带头部落煤口,2 号带尾部导料槽、

头部落煤口抑尘点)

。对

1 号甲、乙带头部落煤口,对 2 号带尾部导料槽、头部

落煤口防尘帘安装,对火车站

6 道卸煤点 5 台除尘器进行隔音处理,对火车站

6 道卸煤点靠 5 道侧卸煤沟煤篦子进行封闭处理。投标方负责项目内设备采

购、安装和调试工作,以及施工现场的清理。具体要求详见技术部分。

11

2.9 交货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发耳镇发耳电厂

2.10 交 货 期:签订合同后投标方在 30 个日历天内将改造所需设备材料

送货至招标方现场,接到招标方开工通知后,

3 个日历天内到达招标方生产现

场并办理完开工许可手续,在开工许可之日起

50 日历天内完成此次改造项目。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及以上喷雾(干雾或微雾)抑尘装置改造或

12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否则按无效业绩

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能够反映

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相关内容页。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

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

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

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

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

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

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3 月 03

日至

2026 年 03 月 1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13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标 人: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

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发耳镇

招标代理机构:中水物资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14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

81 号中电大厦

邮编:

610020

联系人:赵文路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未接通,请发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zhaowenlu@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0.3

分包

本项目安装需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承包人不具备上述资质,则该部分工作经发包人同意后可分包给具备上述资质的分包商。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投标人有偏差需在偏差表中列出,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所有偏差达到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做否决投标处理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

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

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送达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

81 号

中电大厦

2 楼

送达邮编:

610021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送达联系人:张可佳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

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

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

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

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

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

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

均有约束力。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

,要求中标单位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

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

内足额缴纳。

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

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

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

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

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

2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

3)因招标人原因

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详见投标人须知 3.4.4 条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无

☑有,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

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

21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金额

5%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

22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

,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

23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

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

2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5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7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28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29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30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31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33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5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36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7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38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39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40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41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42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

8.5 投诉

43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45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2.2.1

分值权重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46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构成

喷雾抑尘装置

50%

10%

40%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项目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

件商务部

分的响应

性和投标

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

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

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

4

(含)

-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

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

2

(含)

-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

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

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

平均)

25

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得 25 分;

2000 万元≤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3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19 分;

其余得

17 分。

47

2.2

发明专利

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

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

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

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

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

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

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

(最近一

年)

15

流动比率≥

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

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

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8

49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

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

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

扣至 1.5 分为止。

2

投标单位业绩

10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2 分,每增

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2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3

雾滴粒径

10

投标人需提供雾化喷头的雾滴粒径相应证明文件

或检测报告。

优:8<得分≤10;雾滴粒径≤10μm,检测数据

明确,雾滴细腻,适配抑尘场景,能高效捕捉细

小粉尘,抑尘效果优异。

良:6<得分≤8;雾滴粒径在 10~15μm 之间,

检测数据清晰,雾滴粗细适中,基本满足抑尘需

求,能捕捉常规粉尘。

一般:4<得分≤6;雾滴粒径>15μm,检测数

据不符,雾滴偏粗,无法有效捕捉细小粉尘,抑

尘效果较差。

4

干雾主机/雾化发生器性能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性能、主要参数指

标(工作压力、流量、供气压力,耗水、耗气、

能耗、噪音、连续运行可靠性、启停响应时间)

相应的证明文件、报告等方面情况。

优:8<得分≤10;设备性能及参数优于招标文

件技术要求。

良:6<得分≤8;设备性能及参数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无负偏离。

一般:4<得分≤6;设备性能及参数存在 1-2

项轻微偏离,不影响实际使用。

差档(得分≤4):雾滴粒径、压力、流量等关

键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0

5

喷嘴、管路、阀门、过滤等部件

10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材质选择、结构特点等

方面情况。

优:8<得分≤10;材质、结构完全相应技术要

求材质,雾化效果均匀稳定、不易堵塞;管路、

阀门、过滤等部件材质与结构完全满足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

良:6<得分≤8;关键部件满足基本抑尘需求,

常规配置,雾化及防堵性能中等,工况适应性一

般。

一般:4<得分≤6;材质、结构未完全相应技术

要求材质。

6

控制系统与自动化水平

10

优:8<得分≤10;具备完整的卸料设备全流程

联动启停;可实现压力、流量等多参数实时监控

与故障预警;保护功能与逻辑闭环完善。

良:6<得分≤8;设备自动控制功能齐全,可实

现简单的联动控制。

一般:4<得分≤6;设备控制以手动操作为主,

自动化程度较低。

差档(得分≤4):控制简单、无保护、无联

动,采用高能耗、非标电动机。

7

抑尘效果及使用情况

10

优:8<得分≤10;提供以往施工雾场覆盖现场

照片、实测数据(降尘效率≥90%)或同类项目

检测报告。

良:6<得分≤8;提供类似项目效果说明、照

片,无正式检测。

一般:4<得分≤6;无任何效果证明材料。

8

产品可靠性、寿命与防

护等级

10

优:8<得分≤10;核心部件寿命;整机防护等

级≥IP54/IP65(室外);防爆/防腐齐全。

良:6<得分≤8;满足基本防护,可靠性一般。

一般:4<得分≤6;防护不足,不适应现场粉

尘、潮湿、低温环境。

9

供货范围与完整性

10

优:8<得分≤10;供货范围完整,含主机、喷

嘴、管路、阀门、过滤、控制箱、线缆、附件、

备品备件,无漏项。

良:6<得分≤8;供货范围基本完整,仅存在少

量非关键附件、辅材或通用备品备件等漏项,不

影响系统整体构成、安装及正常使用。

一般:4<得分≤6;关键主机、核心管路、阀

门、控制箱、过滤装置等核心设备、主材缺失,

51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需招标人另行采购、补充,影响系统完整性及投

用条件。

10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6

根据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

施、验收等进行评审。

优:5<得分≤6;提供现场调试、培训、质保期

≥1 年(或优于招标文件),服务方案完善。

良:4<得分≤5;基本满足招标文件对监造配

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方

面的要求。售后服务有基本响应机制,响应时

限、处理流程不够明确;质量保证措施有基础框

架,但可落地性不足;验收流程基本符合要求,

细节不够完善。

一般:3<得分≤4;不满足招标文件对监造配

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任

一要求,或未提供相关承诺、方案缺失严重。

11 施工人员配置

4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安装及检修条件要求提

供人员配置等方面情况。

优:3<得分≤4;施工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

配置数量及技能等级证书,施工人员数量≥12。

良:2<得分≤3;9≤施工人员(含特种作业人

员)配置数量及技能等级证书,施工人员数量<

12。

一般:1<得分≤2;7≤施工人员(含特种作业

人员)配置数量及技能等级证书,施工人员数量

<9。

12 安全保证及应急措施

根据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目标、安全措施、

文明施工措施及考核、应急管理措施等进行评

审;

优:4<得分≤5;安全保证措施完整可实施性

强。

良:3<得分≤4;措施完整有效。

一般:2<得分≤3;措施可操作性一般。

合计

100

52

序号

评标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53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4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55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5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57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58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59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0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1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对于“四新首台套”设备,必要时应委托科研总院或有资质

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设备的监造和性能验收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监造的范围、方式

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

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

62

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

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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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64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65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66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67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68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69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70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71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72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73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5.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74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5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条款》的序号与《通用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

款号。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

1.1.2.3 卖方:XXXX

1.1.13.1 工程:火车站 6 道卸煤点喷雾抑尘改造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发耳电厂(发耳火车站卸煤点)

1.1.17“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

行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

据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

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

员。

1.1.21“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1.22“试运行”:指本工程在投入商业运行前的连续试验运行。

1.1.23“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规定所进行

的试验。

1.1.23“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己达到了合同规定的保证值

后,买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24“投运”:指本工程经试运行合格,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1.1.25“最终验收”:是指质量保证期满并完成索赔后,买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

验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

加盖单位章后,(填写生效条件)合同生效。

76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

加盖单位章,卖方提交履约保函后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

方式进行。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

务。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

合同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

术服务、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

方提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与该改造项目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

行中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比例:10:60:27:3。

3.2.2 预付款的支付:

77

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 7 日内,卖方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和相应经

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 1 个月内,支付合

同总价的 10%给卖方作为预付款。

3.2.3 合同价款的支付:

3.2.3.1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

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60 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60%作为到货款。

(1)到货验收证明。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3)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0%,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4)到货清单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2.3.2 结清款

当工程初验通过后,买方在 90 天内组织最终竣工验收(包括工程质量、安全、功能

性等全方位验收),卖方向买方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买方在 60 个日

历天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 27%的结清款,合同金额的 3%作为质保金,1 年质保期届满后

(以终验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卖方向买方提交质保金验收申请,经买方相关部门

签字验收后,卖方提供经签认的质保金验收单后买方将质保金无息支付给卖方。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1 监造、监检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

造过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监检的范围及方式。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

“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超

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

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

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78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

卖方。

5.4 交付

5.4.3 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

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

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合

同设备交付时进行。

6.1.2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

态。安装、调试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

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

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

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

完成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

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

方应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

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

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

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79

6.4.3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

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

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

卖方支付费用。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

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

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从合同设备取得初步验收证书并投运后 12 个月。

如果由于买方原因未能及时安装投运,则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在最后一批合同设

备到达交货地之日起 30 个月。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

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

同设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签署结清

款支付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

设备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

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4 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

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10.2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5%。

11 保证

11.1 如果合同设备技术指标不满足《技术协议书》要求但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

准,经买方让步接受的,卖方承担的违约金金额及计算方式如下:

80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

全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

11.7 如果在合同设备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

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

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

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

持续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

委托的第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

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

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

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

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迟延交付违约金

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

超过合同价格的 10%。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

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

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

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81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

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

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

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

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

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

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

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

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

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

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

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

征收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

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

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

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

险单的副本于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

方有权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

决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发耳镇发耳电厂

82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

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

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

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83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84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

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

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

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

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85

地 址:

邮政编码:

话:

年月日

86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87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88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89

附件四:安全协议书

安全协议书

一、总则

90

(一)乙方必须提供包括不限于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人代表资质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其中应至少包括企业(法人)基

本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

3.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及起重机械施工等应具备安全生

产许可证。

4.涉网作业的承包单位应提供等级符合要求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

可证。

5.施工简历和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安全监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

录或三年无事故证明(加盖政府部门章)。

6.工程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和特

种设备作业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复印件、主要人员通讯录。

7.特种作业施工的或施工人员超过 30 人的,提供专职安全监督人员的资格

证书。

8.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施工等,应出具由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

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9.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特种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护

用具清册。涉及定期检验、试验的,必须提供由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合格证。

10.由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

是指电工、焊工、登高架设、制冷等。

11.质量、技术、环境保护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全体人员名册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承包方安全培训证明,劳动

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13.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所有施工人员的体检证明原件(包括心

电图)及体检收费证明。

14.长期外委队伍施工人员出具的职业健康体检证明原件及体检收费证明。

15.为全体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证

明(由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连续缴纳近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投标企业为其他作业人员购买连续缴纳近一年以上社保证明或人身意外保险,人身意外保险保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

16.分包方名单和安全、技术素质证明和资质资料(单独成册,备案资料内

容同主承包方)。

17.从事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应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或者学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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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乙方工程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应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9.通勤、运输车辆行驶证、人员驾驶证,租赁合同及保险证明。

20.挖掘机、装载机等非特种车辆作业人员操作证、租赁合同及保险证明。

(二)工程的安全目标

1.不发生异常和未遂。

2.不发生人为责任的设备损坏事件。

3.不发生大型机械设备损坏事件。

4.不发生火灾事件。

5.不发生交通事件。

6.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件。

7.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8.不发生无票作业事件。

(三)工程安全管理的方针和原则

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认真

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及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发承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好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工作。

2.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各自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

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3.甲方对乙方队伍及人员纳入甲方进行“一体化”安全管理;乙方各级人

员要服从甲方的管理,按规定参加甲方的安全会议,定期到甲方安全主管部门汇报安全工作执行落实情况。

4.甲乙双方均充分发挥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的作

用,加强反违章违规管理,对作业现场“三违”现象“零容忍”;乙方人员出现违章违规情况时,甲方有权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理。

5.甲乙双方均应明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签订责任书,落实各层级责

任,严格各现场安全管理。

6.因乙方责任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事故调查及处理由地方相关政府部门负

责的,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应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的,接受事故处理并承担由于事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处理的,共同协商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承担各自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申请第三方仲裁或当地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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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乙方责任造成生产设备、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事故事件,造成

经济损失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二、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一)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按

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承担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职责。

(二)负责对乙方工程建设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资格的审查,审查内

容包括: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单位工作业绩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核实后留复印件备案。

(三)在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上依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

理制度进行策划,并按照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制定发布建设项目安全方针、目标。

(四)在开工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乙方

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宣传甲方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规章制度,并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五)对乙方制订的施工组织文件,包括组织、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

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核,审查合格后进行监督实施。

(六)按照约定对乙方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

态,有权纠正或责令停工,并进行考核。对不服从安全管理、严重违章作业、管理混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限期退场。

(七)有协助乙方做好安全、健康、环保及文明施工的义务。

(八)对乙方违反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处罚。

(九)督促乙方按规定提供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电力工程按合同总价≥

2.5%提取和使用,机电安装工程、通信工程按合同总价≥2%提取和使用),用于完善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购买安全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应急物资及安全宣传资料、培训等。如安全生产费未专款专用或投入不及时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符合要求,则甲方有权对这部分费用进行核减。

(十)甲方对乙方准备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

具、安全防护用具有权制止其使用。现场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要不允许开工。

(十一)甲方项目管理部门协助乙方在施工作业前,办理工作票、有限空

间作业票、动火动土工作票。

(十二)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安全管理评价,评价分数 90 分合格,低于合

格分,甲方将对乙方组织约谈,并将严重违章责任人辞退列入黑名单。

(十三)督促乙方按照要求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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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甲方有权进入施工现场,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环保管理要

求落实情况,发现乙方人员违章、管理不规范,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落实不到位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检查通报和经济处罚。当乙方出现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或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时,甲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整改的,应责令乙方立即停止施工,并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督促乙方停工整改,并组织验收,签发复工通知单。

(十五)乙方在节假日、夜间、周末等开展高风险作业时,甲方项目管理

部门应督促乙方编制专项方案,完成审批流程,并严格落实;加强现场监督管理,项目管理部门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十六)负责监督乙方认真落实各级消防、治安保卫、交通安全、文明生

产、环境保护、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健康责任制、制度、措施和上级有关各种指示。工程开工前及时向乙方进行消防、治安保卫、交通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健康等安全技术交底。

(十七)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治安保卫、交通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

护、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健康防范指导、巡视检查、监督、考核,督促施工方落实本单位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指导、监督投标方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十八)有权对乙方存在的消防、治安保卫、交通安全、文明生产、环境

保护、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健康以及管理问题,下发各种隐患通知,并责令进行整改,严重危胁人身、设备安全隐患有权要求立即停工整改。

(十九)负责工程中与消防有关的厂家资质和设备使用的审查。

(二十)做好消防、治安保卫、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安全服务工作,定期

组织、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二十一)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

时督促有关单位改正。

(二十二)甲方接到乙方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时,按照要求逐级上报,并督

促乙方按照流程上报上级公司和地方政府;甲方应配合完成事故调查,组织或参与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不安全事件调查,督促承包发落实整改措施,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考核、纳入黑名单上报集团公司、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

三、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承担工程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承包本工程项目的有关资质。具有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项目

资质证书,安全资质证书和法人代表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工作简历、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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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安全施工记录,项目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书的公证书;并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满足工作要求。

3.施工项目人员的“三证”(居民身份证、用工证、户口暂住证)齐备有

效,“三证”由本人保管。

4.具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

施、安全用具。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特种工器具、特种设备、绝缘用具、作业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均有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试验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5.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满足要求,专(兼)

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本行业系统或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资质证书。

6.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根据具体项目列出具体名称、数量)。

(三)乙方代表是合同工程安全、健康、环保与文明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

人,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有关安全、健康、环保与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规程、规范、规定的贯彻落实。

(四)乙方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责,现场项

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是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直接管理责任者,应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乙方施工人员总数超过 100 人或者具有两级机构的,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超过 30 人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足30 人的应当设有兼职安全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乙方人员总数的2%,最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要求配备专职安全、消防、治安、安全文明

施工管理负责人,对项目人员和施工工作现场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乙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受甲方日常安全监督和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经专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相应上岗证或资质证书。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须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备案,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现场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及质量的特殊工种人员,如有变动须征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履行入厂安全教育、考试手续。

(六)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

备,制定相关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七)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和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意见及时整

改,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设备的不安全情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

(八)乙方施工队伍在工作中要主动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和监督。违章作

业造成设备损坏、停运,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规定限期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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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严格遵守国家、电力行业和上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和规定,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及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本项目合同中的安全要求,服从法人代表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十)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每

天开工前召开站班会,交代作业内容、存在的安全风险及安全注意事项,应采取的防范措施等。

(十一)乙方在项目施工开始前,编制施工组织文件,包括组织措施、安

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经监理单位和甲方审核批准后执行,甲方应组织本工程的全体施工人员学习掌握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传达贯彻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并留有记录。

(十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和有关安全要求规定组织施工,对有

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会引起严重设备事故的作业,乙方应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并按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措施认真执行,把安全措施落实到施工过程的每个环节。

(十三)乙方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

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在编制施工组织(总)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于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具安全验算结果,乙方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实施。

(十四)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

训,增强职工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十五)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

工。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十六)开工前现场项目负责人要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技术交底并严格开

展“三讲一落实”活动,确保全体人员掌握相关要求。

(十七)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有

权要求甲方改进。

(十八)乙方必须实施安全健康和环境风险预控管理,并依据工程项目风

险的大小,编制作业过程的危险源、环境因素分析清单和控制措施,并报甲方安监部门及监理单位备案。

(十九)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

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并向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及监理单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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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乙方在施工期间由于施工机械、工器具原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

成伤亡事故(含工伤),由乙方负责。

(二十一)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如脚手架、起重机械等)每天开工

前必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留有记录。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甲方、监理单位、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一致同意,办理拆除和变更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

(二十二)乙方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机构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大、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严禁无证操作、无证指挥;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二十三)乙方及其分包商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动火作业规定,正确使

用动火工作票。工地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辐射式取暖器、电热毯等明令禁止的电气设施,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甲方和监理单位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二十四)施工中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

施。必要时应验电、放电、加挂接地线,并增设专门监护人员。

(二十五)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对地下管线、光缆及高压架空线的保

护。乙方及其分包商应向工程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或甲方了解地下管线和障碍物详细情况,会同甲方、监理单位明确施工方法。如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甲方、监理单位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后施工,严禁冒险作业、野蛮作业。

(二十六)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并监督正确使用和佩戴,施工人员未正确使用和佩戴,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所属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经过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鉴定合格,能够满足所从事本工程工作的要求。严禁录用职业禁忌症者,严禁使用弱、残者和童工,乙方应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

(二十七)乙方要制定现场成品保护办法,确保一切材料、设备、成品、

半成品的完好。

(二十八)乙方要制定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确保施工生产运输任

务的正常进行。

(二十九)乙方应积极响应参加甲方组织的一切安全生产活动(安全学习

培训、安全考试、安全宣传、安全活动月、安全知识竞赛等)。

(三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项目工程管理总体策划》《安全文明施

工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各类违章,坚决杜绝一切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损坏、火灾、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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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乙方及其分包商必须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

图进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物品堆放做到定置管理,作业面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工业垃圾应及时清理。乙方要在施工现场、物资存放区域及其它施工、预制、加工区域设立水冲式厕所。

(三十二)乙方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向甲方安监部门及监理单位提交项目负

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安全考试和大型施工机械台账等有关资料,并随工程的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三十三)如有分包,乙方必须将分包商资质等情况及时报给甲方和监理

单位,经监理单位、甲方审核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组织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分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由乙方负责、统一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三十四)乙方及其分包商有义务协助甲方及其上级主管单位,对本合同

工程现场的安全、健康、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十五)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健康、环保与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

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制度等。

(三十六)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

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三十七)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

的消防设施,所有作业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行为。

(三十八)作业期间进入现场的大型机械、特种设备(起重、压力、高

温、放射等)应按规定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使用,并按规定定期检验。

(三十九)开工前,认真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

措施,经监理单位和甲方审核批准后贯彻落实。乙方要自上而下进行安全交底,全体作业人员要掌握有关工作的安全措施。

(四十)现场作业中,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

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有关生产安全、消防、治安、交通安全及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等管理制度。

(四十一)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当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

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消防制度中的有关规定。

(四十二)开工前,乙方应对全体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

方可进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定期组织学习,不断强化防火意识。

(四十三)乙方应遵守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规定,施工现场不得超量储存

稀料、油漆、汽油、丙酮等易燃物,存储环境符合规定要求。

(四十四)乙方工作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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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企事业单位内部治

安保卫条例》和当地政府颁发的《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落实施工队的治安责任制,建立各种治安防范措施,严格遵守甲方治安管理的各项规定。

(四十六)乙方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投标方工作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四防”教育和各种法律规定的宣传工作,每月一次,并制定、落实相关的治安防范措施。

(四十七)乙方及其分包单位办公室及各住所的文件柜、抽屉、提包等处

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及现金、有价证券。

(四十八)下列人员严禁雇用:

1.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或缓期执行的人员。

2.保外就医的劳改人员、监外执行的劳教人员。

3.被依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或重大嫌疑人。

4.被公安机关通缉或从劳教、劳改场所脱逃的人员。

5.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一年的人员。

6.公安、检察、安全机关侦察对象。

7.被注销城市户口倒流回城的人员。

8.不满十八周岁或其他客观存在不宜雇用的人员。

(四十九)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5 周岁;项目负责人、安全管

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管理、技术性工种年龄不得超过 60 周岁;确实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监理人员,且不从事现场作业的,经甲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 65 岁。

(五十)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五十一)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

按规定统计上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除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外还应及时上报甲方。

(五十二)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分包和返包,严禁层层转包。

(五十三)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提出

的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五十四)乙方应配合完善事故调查或不安全事件调查。

(五十五)乙方按甲方对安全帽管理要求,到场人员所佩戴的安全帽应进

行编号且在有效期内,实行“一人一帽”“以帽辨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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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进行交叉作业前,必须进行汇报,并落实甲方明确各方安全管

理责任。

四、事故责任划分的规定

乙方因施工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乙方人员

过失、乙方自身生产人员违章以及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未履行好以上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等原因造成设备停运、设备损坏、火灾、交通事故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所有不安全事件,乙方承担经济赔偿、民事纠纷直至法律责任的全部后果和全部安全责任。

五、关于考核和处理

甲方建立“黑名单”制度,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情形及管理

要求,如有违反,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一)列入集团公司系统“黑名单”条款

1.发生较大事故及以上事故的乙方队伍,列入“黑名单”清离出场,终身

禁止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2.发生以下情形的乙方队伍,列入“黑名单”清离出场,2 年内禁止进

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1)发生一般人身事故的;

(2)在责令停工整顿期间擅自复工的;

(3)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导致负面舆情的;

(4)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情况的。

其余被列入“黑名单”的乙方队伍,1 年内禁止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承揽

外包外委项目。

3.发生以下情形的乙方队伍人员列入“黑名单”清离出场,终身禁止

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现场工作。

1.对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乙方人员;

2.多次严重违章被清离出场的乙方人员。

其余被列入“黑名单”的乙方人员,2 年内禁止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现场

工作。

(二)列入发耳公司(甲方)“黑名单”条款

1.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队伍清离出场,并将队伍列入

“黑名单”,终身禁止进入发耳公司(甲方)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1)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舆情事件、生态环保事件;

(2)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故意破坏设备设施、造成较大经济损

失或负面影响的;

100

(3)发生导致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及以上的事件。

(4)擅自转包、违法分包项目主体工程的;

(5)拒不执行停工令要求,私自开工;队伍停工整顿未经验收合格和

批准,擅自开工;队伍停工整顿复工后,同类型问题重复发生;

(6)违反技术协议要求,使用劣质产品或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

的情况,拒不更换或整改;

(7)发生重伤事故;

(8)乙方原因延期交货或施工、服务原因造成工期延迟,造成严重后

果的;

(9)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无法保证作业安全,

仍然冒险强令组织作业的。

2.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队伍列入“黑名单”清离出场,2 年

内禁止进入发耳公司(甲方)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1)拒绝接受甲方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

(2)拒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擅自变更施工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的;

其余被列入“黑名单”的乙方队伍,1 年内禁止进入发耳公司(甲方)

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3.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相关人员列入“黑名单”清离出场,终

身禁止进入发耳公司现场工作。

(1)对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乙方人员;

(2)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按规范佩戴使用;

(3)无票作业;

(4)无特种作业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5)酒后上岗;

(6)重点防火区域吸烟;

故意移动、关闭视频监控设施,故意破坏现场设备设施;

不服从现场管控或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未经报告或请示擅自关闭、破坏甲方生产安全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

备、设施的;

使用假证、过期证件或冒用他人资格证件的。

4.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人员列入“黑名单”清离出场,2 年内禁

止进入发耳公司现场工作。

101

(1)擅自进入受限空间或无监护人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2)未经甲方允许或许可擅自动用甲方生产设备、设施的;

(3)发生一般违规违纪违章行为达 3 次的;

(4)发生较严重违章 2 次的;

(5)作业人员违反“四不干”(无工作票不干、无监护人不干、不知道作

业危险点不干、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干)安全工作要求的;

(6)对轻伤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

(7)发生其他严重违章行为的。

(三)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

1.发生所属人员被清离出场的情况;

2.项目经理不能常驻项目现场,现场出勤率低于 80%;

3.擅自改变施工工艺及工序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4.未落实隔离措施、监护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存在缺陷,严重危及

人身安全的;

5.高风险作业未落实反事故措施重点要求的;

6.未履行安全协议,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违章行为频发,或导致不安全事

件发生的;

7.拒绝发包方、监理方或上级单位检查的;

8.安排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人员上岗作业,未按要求在法定节假

日后组织开展专题“安全日”活动;

(四)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

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1.乙方拒绝履行本协议相关要求;

2.乙方队伍被清离出场;

3.存在主观故意降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造成事故的;

4.年度累计严重违章 3 次及以上;

5.月度累计较严重违章 3 次及以上;

6.每月对承包单位进行的安全管理评价,扣分超过 100 分的;

7.擅自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8.工程总承包单位、投标方超资质、超经营范围承揽工程项目;

102

9.安全风险不可控、事故隐患未治理、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措施未落实

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组织施工;

10.高风险作业、不严格执行高风险作业规定规定,经停工约谈整改后,仍

然不按规定执行的;

11.30 人以下队伍一年内调考不合格人数超过 3 人,30 人及以上队伍一年

内调考不合格人数占到项目总人数 10%以上的。

(五)乙方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进行经济考核。

1.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以下处罚。

(1)乙方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

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处 50000 元以上200000 元以下的罚款;

(2)乙方项目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

正,处 200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的罚款;

(3)未经入资质厂审核及教育培训,擅自从事特种作业处 100000 元以下

罚款;

(4)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

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处 50000 元以下的罚款;

(5)未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处

50000 元以下的罚款;

(6)乙方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

50000 元以下的罚款;

(7)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

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处 20000 元以上 200000 元以下的罚款;

(8)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其他法律法规条款,或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按照违反的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2.乙方原因导致不安全事件发生,对乙方进行以下处

罚。

(1)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发生一类障碍,处 300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的罚

款;

(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发生二类障碍或涉网事件的,处 5000 元以上

30000 元以下的罚款;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异常等不安全事件,处 3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

下的罚款;

103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着火事件,处 50000 元罚款,并赔偿经济损失;

(5)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处 50000 元罚款,并赔

偿经济损失;

(6)不按规定配合事故(事件)调查,罚款 20000 元。

3.乙方发生违反甲方《反违章管理标准》、《安全生产奖惩管理标准》等

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照违章类别对乙方进行以下处罚。

(1)乙方一个月内发生一般违章第一次考核 500 元;第二次发生一般违章

考核 1000 元;第三次发生一般违章考核 1500 元,依次累加;一个月内同一人员一般违章达 3 次的,该人员清退出场列入黑名单。

(2)乙方一个月内发生较严重违章第一次考核 3000 元;第二次发生较严

重违章考核 6000 元;第三次及以上发生较严重违章考核 10000 元;一个月内同一人员较严重违章达 2 次的,该人员清退出场列入黑名单。

(3)乙方发生严重违章第一次考核 30000 元,乙方严重违章人员清退出场

列入黑名单;第二次及以上严重违章考核 40000 元/次,乙方严重违章人员清退出场列入黑名单。

(4)发生严重违章连带考核乙方管理相关人员 6000 元/次/人,发生较严

重违章连带考核乙方管理相关人员 3000 元/次/人。

(5)甲方人员纠正违章时,无故拒绝或找借口拖延,罚款 8000 元;甲方

人员纠正违章时,无理与甲方人员争吵、漫骂、肢体冲突的,罚款 20000 元/人/次,责任人清退出场。

(6)施工管理不到位,发生人身轻伤,罚款 40000 元。

(7)其他违章情形及未列入违章条款的,依据“一般违章、较严重违章、

严重违章”定义进行定性,执行处罚。

六、其他

(一)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未签订安全协议书而开工的,发生各类问

题,谁同意开工谁负责。

(二)安全协议签字人要有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四)承包人相关人员已学习甲方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协议相关

内容,并保证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协议之约定。

(五)因乙方管理不到位或违反本协议内容产生的罚款从工程款中扣减或

由乙方将罚款交至乙方财务部门指定账户。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 (盖章)

104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105

第二卷 技术文件

一、总则

(一)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火车站 6 道卸煤点喷

雾抑尘改造项目,它提出火车站 6 道卸煤点喷雾抑尘改造的安装、试验、工期、

质量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二)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要求做

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

术规范书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不能使用落后产品。

(三)投标方如对本规范书有偏差(无论多少或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本

规范书的附件“差异表”中。否则招标方将认为投标方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技术规

范书的要求。

(四)如投标方有除本技术规范书以外的其他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作

为本技术规范书的补充。

(五)本技术规范书所引用的标准若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

最新标准执行。

(六)投标方对本项目的加工、安装、调试和与其它主设备连接负全责。

(七)投标方提供的钢材需提供完整的出厂检测报告。

二、系统概况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火车站卸车点设置 1 座火车卸车棚

(400mx8m),卸车棚高 8 米,每跨净宽度 5.5 米,采用挖掘机扒煤的卸车方

式。卸煤过程中,煤碳经挖掘机卸料后,通过煤篦子直接落入卸煤沟,通过叶

轮给煤机把煤拨至皮带输送系统转运至煤棚。火车站卸煤点设计时为敞开式,

未设计有任何封闭装置及防尘措施,在卸车过程中,原煤(新疆煤干燥,粉末

较多)卸煤(煤篦子至煤沟底部落差 2.8 米)产生大量粉尘,粉尘四溢,造成

火车站大量粉尘污染,不能满足环保要求。

106

三、施工范围及技术要求

(一)施工范围

1.火车站 6 道卸煤点喷雾抑尘改造工程范围:提供一套微米级干雾除尘装

置,主机布置在火车站燃料办公楼处,干雾覆盖范围(包括火车站 6 道卸煤点

站台侧长度 400 米,每 12 米安装一套微雾箱控制器,1 号甲、乙带头部落煤

口,2 号带尾部导料槽、头部落煤口抑尘点)

。对 1 号甲、乙带头部落煤口,对

2 号带尾部导料槽、头部落煤口防尘帘安装,对火车站 6 道卸煤点 5 台除尘器

进行隔音处理,对火车站 6 道卸煤点靠 5 道侧卸煤沟煤篦子进行封闭处理。投

标方负责项目内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工作,以及施工现场的清理。

2.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投标方在 30 个日历天内将改造所需设备材料送货

至招标方现场,接到招标方开工通知后,3 个日历天内到达招标方生产现场并

办理完开工许可手续,在开工许可之日起 50 日历天内完成此次改造项目。

3.招标方负责配合办理工作票及必要的技术指导,投标方开工前将施工四

措两案报给招标方审批同意后才能开工。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到达现场,

投标方自检合格后通知招标方验收,招标方及时组织项目管理部门、设备部、

经营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二)标准与规范:

1.本施工项目应遵循有关国际通用标准和规范、国家标准和规范、行业标

准和规范,以及在合同实施期间以上相应标准和规范的修改,以及新颁布的标

准和规范。

2.从合同签订之日至投标方开始生产的这段时期内,招标方有权因标准和

规范发生变化而提出补充要求,投标方应遵照执行,合同价格不变。

3.干雾抑尘装置的制造、包装、运输、储存、验收应遵照下列标准及其它

有关标准,但不限于下列标准。

GB 150-1998 钢制压力容器

GB/T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107

GB/T 9112-2010 钢制管法兰类型

JB 4708-2000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

NB/T 47014-2011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JB/T 4730.1.6-2005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JB/T 7352-2010 工业过程控制系统用电磁阀

DB13/T 1263-2010 微米级干雾抑尘技术应用规范

GB4720-1984 电控产品第一部分低压电器电控产品

GB/T7251.3一2017 低压成套开关产品

GB 50235-2010 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GBZ/T192.1-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三)技术要求

1.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技术要求:卸料时实现遥控、自动开关或者手动开

关,喷头防止物料撞击喷嘴,喷雾器总成内的喷嘴具有自净功能,微米级干雾

抑尘系统具有吹扫排水功能。干雾除尘装置由微米级干雾机、水气分配器、配

电箱(柜)、螺杆式空压机、水、气、电控连接管线及附件等组成,管道采用

304不锈钢。

2.微米级干雾机具体配置要求如下:

(1)微米级干雾机由电控系统、多功能控制系统、流量控制系统组成,机

体为厚度2mm的304不锈钢,面板上有气、水压力指示和电控系统显示及指示

灯,防护等级为IP55标准。所有使用管道为不锈钢304材质,流量控制系统调节

压缩空气和水的压力及流量,并通过分配器和阀门分配到各个喷头。

(2)配电箱

108

配电箱采用不锈钢304壳体,箱体板厚为2mm。配电箱防护等级需达到

IP65,双层门,有防水沿;箱内各电气设备布局合理,标示清晰,接线规范、

美观,并有足够的检修空间。

(3)水气分配器通过水气分配器实现水、气、电主管线与喷头连接,通过

PLC控制系统实现各喷头分别喷雾。

(4)喷雾喷头

单个喷嘴耗水量小于20L/h,耗气量小于240L/min,可将气/水分配箱输送

来的气/水转化成水滴直径100%小于10μm的微雾,喷嘴雾化扩散角度应在30°-

80°。

(5)空压机采用螺杆式空压机,人机界面能够在压缩机运转中显示运行状

况和系统压力及供压值,计时器为压缩机的检查及保养应提供依据,同时通过

人机界面可以实现设备就地启停,以及系统参数的设置。允许连续运行,振动

和噪音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空气压缩机系统带有:空气滤清器阻塞、温度

过高、电流过载等状态报警信号,所有信号可通过人机界面显示并查询。现场

运行人员可通过人机界面对空压机的状态进行判断,并可通过界面反映的故障

指示进行相应的故障排除。过滤器可以实现自动排出污物的功能。空压机的性

能保证安全生产、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改善劳动条件的前提下,能够做到技

术的先进性和经济的合理性。施工、安装压缩空气备用容量的确定,均应符合

国标相关要求。

(6)水气连接管线是将微米级干雾机、气源、水源等用不同管径的钢管按

要求连接起来,水气连接管路采用不锈钢304,水气分配器至喷嘴的供气/水管

道如下配置:气管采用不锈钢管件组(接喷头管件气)φ6mm;水管采用直径不

锈钢管件组(接喷头管件水)φ6mm,材质为不锈钢304。

(7)压缩空气储罐配有安全阀、压力表、排污装置等,储气罐的外表面做

防腐处理,防腐必须达到两底两面。

109

(8)水箱(含增压泵)为保证系统用水需求,水箱包括自动上水阀、液位

传感器。水箱材质为304不锈钢,板面厚度2mm。水箱需要有溢流孔及排污孔,

排污孔配自动排污阀。

(9)干雾抑尘装置中带有水过滤功能,防止出现喷嘴堵塞,过滤器要求清

洗方便。

(10)甲、乙皮带及2号带防尘帘采用3层聚氨酯橡胶条制作。

3.电气部分技术要求:

(1)所有电气产品都具有防尘、防水外壳、不采用高能耗、非标电动机。

(2)所有控制电缆均采用铜芯、抗阻燃电缆,电缆敷设中应充分考虑控制

电缆的抗干扰。

(3)控制系统中PLC、接线端子、电气一次、二次元件选用国内优质产

品。PLC采用国内一线品牌(西门子、欧姆龙、施耐德)同类型品牌;电气系

统、制造、安装应遵循以下标准:控制柜采用双层门,箱体材质为304不锈钢,

板厚2.5mm,防护等级IP65,电缆敷设采用电缆槽盒进行安装,接地、跨接线必

须良好,电缆槽盒由投标方提供,规格型号根据电缆数量确定。所有电气元器

件安装位置方便检修。

(4)干雾抑尘设备启、停(遥控、自动、就地)可选择,可实现运行功

能。

4.管道安装技术要求:

(1)水、压缩空气管道使用 304 不锈钢材质。阀门要求密封性能好、摩阻

小、使用寿命长、操纵灵活。

(2)管道的连接,除与设备及附件连接采用法兰连接,其余均采用焊接连

接。管道连接前,应清除管道内外锈蚀及杂物。

(3)管道对接焊缝位置:管道上对接焊缝中心距管子弯曲起点不得小于管

子外径,且不小于100mm;两道对接焊缝间距不得小于150mm,且不小于管子外

110

径;对接焊缝距支座的边缘不得小于50mm;焊接钢管对接时,需将纵向焊缝错

开90°。管道安装结合现场实际,以不妨碍通行,阀门便于操作及检修。

(4)水管道安装完毕,进行水压试验,按规范规定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

1.5倍。管道打压合格后,按规范进行清洗,清除管内污垢,水冲洗应连续进

行,直到出口水色、透明度与入口目测一致为止。压缩空气管道安装完毕,按

规范做严密性试验。

5.微雾抑尘设备清单:整个工程均由投标方负责供货及施工,数量不限于

下表,缺失的材料均由投标方提供,总体费用不变。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微雾抑尘一体机

1.5KW

1

不锈钢 304

2

空压机

55kw

2

3

储气罐

0.8mpa; 1m³

4

4

自动反冲洗过滤器

DN40

1

5

增压泵

Q=37m3/h;0.5Mpa

2

6

水箱(不锈钢 304)

2m³

1

不锈钢 304

7

微雾箱控制器

600*400*300mm

8 路水汽分配

66

不锈钢 304

壁厚:2mm

8

电磁阀(水路)

DN20;电压

AC220V

66

9

电磁阀(气路)

DN25;电压

AC220V

66

10

不锈钢手动阀

DN25

132

不锈钢 304

11

雾化喷头

喷头孔径:0.5mm

1288

111

12

不锈钢管件组

(接喷头管件气)

φ6mm*1mm

1288

不锈钢 304

壁厚:1mm

13

不锈钢管件组

(接喷头管件水)

φ6mm*1mm

1288

不锈钢 304

壁厚:1mm

14

不锈钢管(气管)

DN40

700

304 不锈钢

壁厚:3mm

15

不锈钢管

(主管路分支管)

DN20

1200

304 不锈钢

壁厚:3mm

16

不锈钢管(水管)

DN40

700

304 不锈钢

壁厚:3mm

17

配电箱

总开关 300A 断路

器;两路三相

125A 断路器,2

路 3 相 32A:箱体

尺寸:

800*600*400

1

304 不锈钢

壁厚:2mm

18

对射开关

继电器输出,工

作电源 AC220V;感

应距离不小于 10m

66

19

动力电缆

(国标 ZRC-

YJV3*95+2*50)

606

20

控制电缆

(国标 KVVP

6*1.5 芯)

1500

0

112

21

MCC 拓展柜成套配电柜

(馈线柜 1 个,

涵盖 8 个 160A 抽

屉开关)柜体尺

寸:

2200*600*800)

 1

可参照现场

配电柜制作

22

电缆线槽

100mm*100mm

800

镀锌

23

照明灯具

防爆 LED 投光灯

防爆标志:T95℃

光源: LED

(300W)额定电

压:AC220V,50Hz

适用电压:

AC100V~260V

7

光效:①≥

1601M/W ,

②≥150lm/

尺寸:

380x350x26

0mm

450x420x30

0mm

防护等级:

IP65 配光角

度:60°

24

聚氨酯胶条

Φ5mm

Kg

180

25

电缆护管(采用镀锌

管)

DN25

800

26

槽钢

10#

500

27

角钢

50*50*5

400

28

钢板

3mm

12.5

Q235

113

29

除尘器隔音板

10㎡/套

5

根据现场尺

寸实际需求

提供材料

30

设备间

6m*5m

1

不锈钢 2mm

6.除尘器进行隔音处理技术要求:

使用罩壳将5台除尘器包裹,隔音使用声屏障,板厚使用1.5mm,玻璃棉填

充阻燃,耐腐蚀,抗风压、冲击力强。罩壳百叶型设备防水防尘,其角度设为

45°,在扬尘或淋雨环境中其吸声性不受影响,构件内部无积水。使用背胶隔

音棉,厚度100mm,隔音棉具有阻燃性,B2级阻燃,离火自熄,长时间火焰加热

碳化不燃烧,优越的憎水性能,不吸水不吸潮。隔音棉产品优越性远超其他海

绵制品,拉力更强,吸音隔音,噪音小于60分贝以下,保温隔热性能优越。

7.卸煤沟靠5道侧煤篦子封闭技术要求:

(1)钢板材质选用 Q235,厚度 3mm。

(2)除锈结束后必须经过招标方验收合格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3)刷漆后要求色泽一致,表面平整、光洁,先进行两遍底漆防腐,再进行

两遍面漆防腐,上一遍油漆干透后,才能进行下一步。

(4)靠5道侧密封采用2000mm*1320mm*3mm的钢板从煤篦子下方进行焊接封

闭,5道侧长度为400米。

8.投标方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本项

目安装调试需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

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方须全权负责办理本项目铁路局的开工许可及施工方案审批手续,相

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之内,本项目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项目取得铁路局

开工批复及施工方案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

仍未获得上述许可,则本次招标采购结果自动失效。

114

四、质量保证

1.投标方需完全满足招标方的现场实际需求。投标方应有健全的质量保证

体系,并应随投标书提交一份质量保证计划,该计划应包括质量保证程序、组

织方式和所涉人员的资格证明及影响项目质量的各项活动如采购、制造、运

输、安装、调试和维护等的控制。投标方需具有负责质量保证活动的专职人

员。

2.投标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注明产品的质量保质期,质量保质期为设备安

装投运后 1 年,在质保期内由于投标方材料或工艺的原因造成的缺陷或故障,投

标方应免费更换或修理,项目质保期再顺延一年。

3.试验

设备应进行工厂试验和现场试验,以证实材料、工艺及性能满足所采用的标

准及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所采用的标准、规范制定出一套完整

的检验、试验和验收试验的项目、步骤及验收准则,并应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招标

方,以供招标方审阅并提出意见。

4.售后服务

(1)在设备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

投标方应在 24 小时到场修理,更换损坏或不合格件。

(2)质保期后,投标方应长期有偿供应备品备件。

(3)质保期后,如出现长期性故障问题,投标方无条件免费修理及更换整机

设备。

(4)质保期后,如出现异常的故障性问题,投标方应无偿提供远程技术服务

支持。

5.包装、运输和储存

(一)包装

(1)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115

(2)包装箱外侧有明显的文字说明,如:设备名称、编号、运输及运输储存

安全注意事项。

(3)包装箱内附带下列文件(不限于):

装箱单;

产品使用说明书;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安装指示图;

(二)运输

1.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运输尺寸和重量不超过国家标准所允许的界限尺

寸。其他运输方式部件的运输尺寸和重量的限值,在签订合同后由甲、乙双方进

一步协商确定。

6.技术服务

(1)投标方做好售前服务工作,推荐的产品应该是技术成熟、先进、具有制

造运行经验的复制品,而不是试制品,应提供系统的使用业绩和运行经验及完整

资料。

(2)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交付进度提供技术资料。该项目实施完成后,投标

方必须为招标方提供系统图纸、系统使用说明书和维保指导手册 4 套(电子版 1

套、纸质版 3 套)。

(3)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应有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文件应具有完整性和可靠

性。

(4)投标方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5)免费提供 3 年技术支持。

7.投标方现场施工人员要求

116

项目人员

情况

人数要

资历

要求

文化

程度

健康

状况

持证情况

年龄

要求

性别

要求

项目经理

1

项目

经理

高中

无承

包工

程的

禁忌

55 岁及

以下

不限

安全员

1

高中及

以上

无职

业病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C 证)

18 岁至

55 岁

不限

现场施工

人员

10

初中

无承

包工

程的

禁忌

55 岁及

以下

不限

特种作业

人员

2

初中及

以上

无职

业病

熔化焊接证或热切割

作业证

18 岁至

55 岁

不限

六、施工安全、质量、工期、考核保证措施

1.投标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做到:按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6S”检修

管理规定文明施工,不野蛮操作,服从指挥,统一调度,现场人员佩戴好安全

帽及防尘口罩。投标方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由投标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方

承担全部责任。

2.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报价人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方面

进行检查考核,具体检查考核方式及要求见专用部分。

3.投标方进场后应遵守招标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招标方有关制度考核。

117

4.投标方进场后应在计划工期内完成验收工作。投标方必须保证在该交货期

内保质保量完成交付工作,并验收合格。不可抗拒因素或招标方自己影响除

外。由于投标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天考核 1000 元。

5.若产品质量、性能与标准不符或不满足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时,招标方有

权拒绝验收,投标方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6.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

若投标方拖延处理每天考核 1000 元。

7.在质保期间若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人员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

决。若投标方拖延处理每天考核 1000 元,若 15 天内未到现场处理并提供解决

方案,则扣除全部质保金。

8.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方验收流程进行作业,若出现关键节点未验收,进

行下一步骤,按照 1000 元/次进行考核,并按要求进行返工。

9.招标方发现投标方现场工作人员管道安装及防腐工艺达不到标准,未严格

按照招标方要求执行的考核 1000 元/次。

七、双方义务

1.投标方承担火车站 6 道卸煤点安装干雾抑尘装置改造过程中所需的人工、

工器具、工程机械及所有材料,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产品、施工质量、工期负

全责。

2.火车站 6 道卸煤点安装干雾抑尘装置改造所有设备和系统工程经招标方组

织验收合格移交起计时 1 年为质保期。质保期间,发生设备或系统故障损坏,

均由投标方负责处理(通知后 24 小时到场开展处理工作)并无偿提供备品备

件,且更换后的设备或系统质保期重新计时顺延 1 年,若造成相应损失一并由

投标方负责。

3.根据招标方现场设备检修需求在接到通知 24 小时内(包括节假日)到场进

行施工,如未及时到场进行施工,招标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终止该合同,所造

成的全部损失均由投标方全部承担。

118

4.投标方应积极配合招标方生产需要,如遇紧急情况需启停设备,投标方必

须 2 个小时内撤离现场,重新安排作业时间。

5.项目实施过程中或质保期发生抢修过程中,因投标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

坏、人身伤害等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投标方负责。

6.投标方施工人员应根据招标方要求提前办理相关入场手续,人员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人员体检合格,保险金额在 100 万以上。

7.投标方人员、材料运输、交通、住宿、餐饮等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八、验收标准

1.检查干雾抑尘系统的外观完好,无损坏和变形。确认所有部件均已正确安

装,并符合要求。

2.对干雾抑尘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详细测试,包括喷雾效果、控制系统、传

感器等确保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实现 1 号甲、乙皮带机及 2 号皮带机联动运行

功能,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扬尘情况,通过细化分区、合理选型及布置喷嘴、合

理调整水气比例等技术手段,满足现场环境的情况下,干雾性能达到最大工

况。

3.干雾抑尘装置投用后,不造成物料潮湿、结块。

4.干雾抑尘装置水雾颗粒在 10μm 以下,产生漫射型喷雾形状。

5.干雾抑尘系统安装后应达到的效果:设备投运后加装干雾抑尘附近粉尘浓

度符合 GBZ/T192.1-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一部分:总粉尘浓度

8mg/m³,如不满足要求,不予验收,直到粉尘浓度符合标准后在通过验收。

6.火车站 6 道卸煤点安装干雾抑尘装置改造完成后进行 72 小时的连续运行

试验,喷雾距离不能低于 2.0 米,确保干雾喷淋系统正常使用。如试运期间达不

到要求,连续运行试验重新开始计时。并扣除合同款 1%,连续 3 次连续试运行

不合格,项目不予验收,并扣除所有合同款。

11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20

贵州公司发耳公司火车站 6 道卸煤点喷雾抑尘改造项目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签字:

年 月 日

121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123

址: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124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月 日

125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126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127

……

128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或投标保函扫描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或投标保函扫描件

129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

标,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

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天日历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

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

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

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

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

任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130

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31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32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33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34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35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6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7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38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 响 应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

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

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

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

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

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139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

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

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140

贵州公司发耳公司火车站 6 道卸煤点喷雾抑尘改造项目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签字:

年 月 日

141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42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43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44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45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46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47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48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

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

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2

投标单位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

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

3

雾滴粒径

雾滴粒径证明材料: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干 雾 主 机

/

雾化发生器性能

干雾主机

/雾化发生器性能指标: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5

喷嘴、管路、阀门、过滤等部件

喷嘴、管路、阀门、过滤等部件参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6

控制系统与自动化水平

控制系统与自动化水平

: (针对自动化水平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7

抑尘效果及使用情况

抑尘效果及使用情况:

(针对效果及使用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8

产品可靠性、寿命与防护等级

产品可靠性、寿命与防护等级: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9

供货范围与完整性

供货范围: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0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1

施工及日常维护人员配置

施工及日常维护人员配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2

安全保证及应急措施

安全保证及应急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49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50

贵州公司发耳公司火车站 6 道卸煤点喷雾抑尘改造项目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签字:

年 月 日

151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52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分

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有效期、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

字盖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13%

1.2.2.1 表导入

技术服务费

6%

1.2.2.2 表导入

施工安装费

9%

1.2.2.3 表导入

合计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临

时设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不低

于安装费的

2.5% ,该费 用已包

含在安装费 用中,不再单独报价。

153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数量

单位

规格型号

单价

总价

生产

厂家

产地

备注

1

微雾抑尘

一体机

1

1.5KW

不锈钢 304

2

空压机

2

55kw

3

储气罐

4

0.8mpa; 1m³

4

自动反冲

洗过滤器

1

DN40

5

增压泵

2

Q=37m3/h;0.5Mpa

6

水箱(不

锈钢

304)

1

2m³

不锈钢 304

7

微雾箱控

制器

66

600*400*300mm

8 路水汽分配

8

电磁阀

(水路)

66

Dn20;电压 AC220V

9

电磁阀

(气路)

66

Dn25;电压 AC220V

10

不锈钢手

动阀

132

DN25

不锈钢 304

11

雾化喷头 1288

耗水量:20L/h;耗气:

240L/min

154

12

不锈钢管

件组

(接喷头

管件气)

1288

φ6mm

不锈钢 304 壁厚:

2mm

13

不锈钢管

件组

(接喷头

管件水)

1288

φ6mm

不锈钢 304 壁厚:

2mm

14

不锈钢管

(气管)

700

DN40

304 不锈钢

壁厚:3mm

15

不锈钢管

(主管路

分支管)

1200

DN20

304 不锈钢

壁厚:3mm

16

不锈钢管

(水管)

700

DN40

304 不锈钢

壁厚:3mm

17

配电箱

1

总开关 300A 断路器;两路

三相 125A 断路器,2 路 3

相 32A:箱体尺寸:

800*600*400

304 不锈钢

壁厚:2mm

18

对射开关 66

继电器输出,工作电源

AC220V;感应距离不小于 10m

19

动力电缆 606

(国标 ZRC-YJV3*95+2*50)

20

控制电缆 15000

(国标 KVVP 6*1.5 芯)

21

MCC 拓展

柜成套配

电柜

 1

(馈线柜 1 个,涵盖 8 个

160A 抽屉开关)柜体尺寸:

2200*600*800)

可参照现场配电柜

制作

22

电缆线槽 800

100mm*100mm

镀锌

23

照明灯具

7

防爆 LED 投光灯防爆标志:

T95℃ 光源: LED (300W)

光效:①≥

1601M/W ,②≥

150lm/

155

额定电压:AC220V,50Hz 适

用电压:AC100V~260V

尺寸:

380x350x260mm

450x420x300mm

防护等级:IP65 配

光角度:60°

24

聚氨酯胶

180

Kg

Φ5mm

25

电缆护管

(采用镀

锌管)

800

DN25

26

槽钢

500

100*60*20

27

角钢

400

50*50

28

钢板

12.5

3mm

Q235

29

除尘器隔

音板

5

10㎡/套

根据现场尺寸实际

需求提供材料

30

设备间

1

6m*5m

不锈钢 2mm

31

合计

156

1.2.2.2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培训

2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

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3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

术服务

4

开工手续办理服务

5

其它

合计

1.2.2.3 施工安装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 .

2

. .

合计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