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汽水取样及化学加药系统设备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3
发布于
河北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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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汽

水取样及化学加药系统设备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

(2X660MW)汽水取样及化

学加药系统设备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用

户为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本金

+融资:

30%+7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汽水取样及化学加药系统设备进行公

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SHZJ-202512WZ-01

2.2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1320MW

2.4 建设工期:26 个月

2.5 设备名称:汽水取样及化学加药系统设备

2.6 数 量:2 套

2.7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8 招标范围:采购 2 套水汽取样及监测设备,每套设备由高温高压架、

低温仪表屏、样水回收装置及恒温装置和配套阀门管道等组成;采购

1 套热力

系统化学加药系统,包括给水、凝结水、闭冷水加氨装置,加药系统根据流量

和水汽取样系统的分析信号自动加药,加药系统监视和控制在

DCS 中完成。加

药系统要能实现自动配药,溶液箱进出口都要配备电动阀,备用泵间切换阀需

要用电动阀。包含其他附件、电控装置、系统管阀、所有装置性材料、备品备

件、专用工具、保温、油漆、消耗品及相关服务。

2.9 交货地点:浙江省临海市上盘镇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短株山 13 号地块。

2.10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具备交货条件,接到招标人通知交货后

30 天内到货,交货时间以满足现场施工要求为准。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10 年(自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

2 个与单机容量 600MW 及以上发电机组相配

套的水汽取样系统设备供货合同业绩,以及至少

2 个与单机容量 600MW 及以上

发电机组相配套的化学加药系统设备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

标供货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

扫描件: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

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注:(

1)若合同中无法体现机组类型、容量等要求,还应提供其他证明材

料辅助证明为有效业绩;(

2)若投标人 1 份有效的供货合同中同时包含水汽取

样系统设备和化学加药系统设备,视为满足

1 个水汽取样系统设备供货合同业绩

1 个化学加药系统设备供货合同业绩。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

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

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

求;未具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

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

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

则自动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

最新 公示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

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标 人: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滨海第一大道 15-17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 5-6 层

邮编:

200063

联系人:唐海涵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tanghaihan@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

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供应链

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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