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分公司集控中心网络安全一体化指挥与态势平台建设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26
发布于
宁夏银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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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WEME26-NXJK02-WZ-L001

宁夏分公司集控中心网络安全一体化指挥

与态势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2026 年 2 月

1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3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3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1

1 评标办法 ..............................................................................................................................62

2 评审标准 ..............................................................................................................................62

2.1 初步评审标准 ..............................................................................................................62

3 评审程序 ..............................................................................................................................62

3.1 初步评审 .....................................................................................................................63

3.2 详细评审 .....................................................................................................................63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63

3.4 评标结果 .....................................................................................................................6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4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5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6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宁夏分公司集控中心网络安全一体化指挥与态势平台建设

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宁夏分公司集控中心网络安全一体化指挥与态势平台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最终用户为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

公司集控中心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集控中心网络安全一体化指挥与态势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6-NXJK02-WZ-L001

2.2 建设地点:银川、石嘴山、吴忠

2.3 建设规模:2188.65MW

2.4 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 120 日内完成项目交付验收(合同签订后 30 日

内完成交货)

2.5 设备名称: 详见技术文件

2.6 数 量: 143 项

2.7 技术规格: 详见技术文件

2.8 招标范围:在大唐宁夏分公司集控中心部署网络安全一体化指挥与态

势平台,将所属

19 个新能源场站的网络安全监测装置、纵向加密认证装置等相

关设备统一接入集控中心网络安全一体化指挥与态势平台,并采购相关配套国

产化设备,实现统一网络安全管控,并根据项目协调电网调度完成系统调试及

防护方案变更备案。

9

2.9 交货地点: 银川、石嘴山、吴忠等项目所在地

2.10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 120 日内完成项目交付验收(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交货)

2.11 其 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

CCRC 信息系统安全服务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个网络安全防护设备相关供货业绩或系统安装

10

调试相关类型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否则按

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

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代理的制造商须同时满足

3.2.1 和 3.2.2 以及 3.2.3 的要求。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

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

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

求;未具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

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

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

则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

(日期) 公示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2 月 10

日至

2026 年 02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11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大

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

12

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标 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 138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58 号皇城大厦 5 楼

邮编:

710004

联系人:雷军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leijun@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工程建设部

(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

送达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58 号皇城

大厦

5 楼

送达邮编:

710004

送达联系人:郝运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

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

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

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

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

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

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

均有约束力。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开始结算中标服务费,结算完中标服务费后,退还剩余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

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大唐电子商务

平台(

www.cdt-ec.com)。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提供。虽然解密

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

2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

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

21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2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4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25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26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27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8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9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30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不含报价)、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2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33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4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35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36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37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38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39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

8.5 投诉

40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42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形式评审标准、资格

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

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时,

业绩多者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3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44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

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46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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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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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9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对于“四新首台套”设备,必要时应委托科研总院或有资质

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设备的监造和性能验收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监造的范围、方式

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

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

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

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50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51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52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53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54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55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56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57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58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59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4.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60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1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招标人可根据本行业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对《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

条款”“供货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其中,“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

细化,但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

“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

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标准文件》中

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专用条款》的序号与《通用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号。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注:补充需要的术语和定义)

1.1.2.2 买方:XXXX

1.1.2.3 卖方:XXXX

1.1.13.1 工程:XXXX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XXXX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1.22 ······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

盖单位章后,

(填写生效条件)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进行。

62

买 方 联

卖 方 联 系

联 系 电

联系电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 子 邮

电子邮件:

联 系 地

联系地址:

邮 编 :

邮 编 :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

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合同总价税率为

13%,设备款含服务等

一切项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供保护措施

的费用等。(注:根据范本品类修改)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

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比例:9:1(初步验收款和质量保证金)。

3.2.2 初步验收款的支付: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

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 90%作为初步验收款

63

1)到货验收证明。

2)合同初步验收单。

3)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100%,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4)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2.3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有以下 2 种方式,原则上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3.2.3.4 保函(保险)方式: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经招标人同意和确认的质量保证金

保函(保险)后,及时支付质量保证金的对应价款或剩余合同价款,质量保证金保函期限至合

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不设免赔额、免赔率。

2)3.2.3.4 待合同初步验收质量保证期满一年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

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6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

价款。

1)合同项目最终验收证书。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监检的范围及方式,参照《物资

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备监理见证项目设置,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似设备,无类

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需要设备监理的不用设置。

4.1.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补充监造的范围、方式等详细内容。)。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不另行约定)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

,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

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

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64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现目实际情况填写),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

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

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

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

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

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

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考核中合同

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

65

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

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1)由于卖方责任,设备不能达到本条下述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卖方承担违

约金。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改善后仍未能达到国标要求的范围,买方有权停止合同或拒绝验收

此设备。

2)……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

书一式二份,

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签署验收

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

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

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

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

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初步验收应在 项目交付 后 60 日 内进行,由买方负责,卖方参加。

6.4.5 最终验收应在质保期满后 60 日 内进行。如果由于买方原因造成最终验收延误超过

60 日 ,15 天内买方应签署本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卖方技术人员

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66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

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在合同第

6.4.2 项

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8.1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从 完成初步验收 后 12 月。

如果由于买方原因未能及时安装投运,则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到

达交货地之日起

/ 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卖方应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

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

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

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

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10.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

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0.2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11 保证

67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1.5 平台及设备在规定的使用条件和负荷条件下,并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和维护,预

期寿命应不小于

6 年。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

写)

,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

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

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9 关于质量保证的其他约定: 无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如果卖方

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

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68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

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填写)

,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

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

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如果不可抗力事

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

责。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8 争议的解决

69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宁夏银川

(招标人营业地)

70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

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

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

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71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

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

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

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

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话:

年月日

72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73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74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75

附件四:安全协议书

安全协议书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XXX

项目地址:XXX

工程范围和内容:XXX

二、项目起止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

三、总则

甲方将施工项目委托乙方进行,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作业

安全,签订本协议,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

(一)甲乙双方均应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认真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发包工

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好双方的安全生产责

任,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工作。

(二)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各自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凡事有章可

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三)甲方对乙方队伍及人员纳入甲方进行“一体化”安全管理;乙方各

级人员要服从甲方的管理,按规定参加甲方的安全会议,定期到甲方安全主管

部门汇报安全工作执行落实情况。

(四)甲乙双方均充分发挥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

的作用,加强反违章违规管理,对作业现场“三违”现象“零容忍”;乙方人

员出现违章违规情况时,甲方有权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理。

(五)甲乙双方均应明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签订责任书,落实各层

级责任,严格各现场安全管理。

(六)因乙方责任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事故调查及处理由地方相关政府部

门负责的,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应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

的,接受事故处理并承担由于事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调

76

查处理的,协商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承担各自事故

责任和事故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

时,可申请第三方仲裁或当地人民法院判决。

(七)因乙方责任造成生产设备、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事故事件,

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八)乙方必须具备承揽项目所必须的、符合规定的资质和条件。

(九)工作中发生安全问题必须立即汇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初步救治措

施。

四、甲方的安全责任

(一)安全责任:

1.在项目发包前,甲方负责对乙方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凡资质和条件

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承包单位,不得承包本项目。

2.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提供的人员清册,审查乙方人员的年龄、健康状况、

工种配备等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3.甲方负责对乙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

交底,并记录存档。

4.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前进行班组、部门、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对作业

风险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甲方负责提供项目有关生产运行的规程、图纸、设备或装置等技术资

料,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生态保护、职业健康的有效制度清单及文本。

6.甲方有权对乙方制定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环保措施、施

工方案和应急预案(“三措两案”)进行审查和提出意见或建议。

7.甲方对乙方使用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

护用具等有权禁止使用;现场安全条件或设施不满足安全要求时有权责令停止

作业。

8.甲方发现乙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责任及时制止,并按规定给予考

核,严重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整改。

77

9.乙方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事故(含未

遂),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

该项目合同。

10.甲方负责对乙方工作负责人、工作签发人进行培训考试,甲方有权监督

检查乙方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

11.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高处坠落、火灾、触

电、起重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中毒(窒息)、车辆伤害等后果的,具

有危及人身、设备、电网安全稳定的,甲方在乙方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乙方

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并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

要求。

1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工作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险、

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方法。

(二)消防、治安责任:

1.负责监督乙方认真落实各级消防保卫责任制、防火制度、措施和上级有

关治安、防火安全指示。项目开工前及时向乙方进行消防、治安安全技术交

底,并有完整记录。

2.负责工作现场的消防和治安防范指导、巡视检查、监督、考核,督促乙

方落实本单位的内部各项消防、治安管理制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指导、监

督乙方建立相应的消防、治安组织机构。

3.有权对乙方存在的消防、治安隐患以及违反消防、治安管理问题,下发

消防、治安隐患通知书,并责令进行立即整改,情节严重者应停工整顿。

4.发生火情、盗窃及治安事件及时赶赴现场,并参与组织查处、扑救火情

和保护现场,并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

(三)文明生产责任:

1.负责审定乙方是否建立文明生产管理网络和确定具体工作负责人。

2.负责对工作现场文明生产方面的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项目部文明作业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

4.有权对违反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批评或处罚,发出整改通知并

监督整改,情节严重者停工整顿。

78

(四)职业健康责任:

1.甲方负责监督乙方认真落实职业危害告知、防治工作,项目开工前及时

向乙方进行职业危害告知、防治交底,并有完整记录。

2.甲方有权对乙方存在的职业危害防治问题,下发职业危害防治整改通知

书,并责令立即整改。

五、乙方的安全责任

(一)安全责任: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应组织学

习并执行落实甲方提供的有关安全生产、生态保护、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清单及文本。

2.乙方在入场前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人员信息、体检报告、保险单、工器

具清单及合格证等相关资料。体检(至少包含血压、脉搏、心电图)应在县级

及以上医院进行,工伤保险保额或意外伤害险保额应不低于《中国大唐集团有

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自觉接受甲方的资质和条

件的审查,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有职业禁忌症。

3.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规程、消防安全、电

力设施保护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对有可能造成高处坠落、火

灾、触电、起重伤害、机械伤害、物体打击、中毒(窒息)、车辆伤害等后果

的,具有危及人身、设备、电网安全稳定的项目,乙方必须请甲方进行专门的

有针对性的再教育培训;乙方应事先做好危险点分析,并针对施工项目制订

“三措两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实施,同时设置监护人。

4.乙方应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监督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并按

要求持证上岗。

5.乙方不得擅自将承包项目转包或分包;严禁返包,即乙方将承包项目中

的某些具体工作交由甲方部门(中心)、班组或个人完成。乙方在工作中遇有

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甲方配合完成的工作,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领导批准

后,指派有关部门(中心)、班组完成。

79

6.乙方在作业过程中不得擅自中途换人,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履行入场

手续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

核,合格后办理准入手续方可使用。

7.乙方应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各级安全责任,并按照甲方

安全生产目标、规定要求进行安全管理。

8.乙方应根据所承包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特点,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进行辨识、分析和风险评估,建立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清单,并制定和落实管

控措施。

9.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和

安全方面的整改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报告甲方协商解决。

10.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发生危及

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甲

方组织处理。

11.乙方应提供项目所用施工机械、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登记

表或清册,并按规定及时维护检修和检测检验,确保性能可靠、有效可用。

1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作业票证管理规定组织现场作业,涉及有限空间、

高处、动火、临时用电、抽堵盲板等高风险作业,严格按照甲方规定,办理作

业许可,落实安全措施。

13.乙方应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规定开展各类

检查督查,防范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问题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报

告甲方协商解决。

14.乙方应制定确保作业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环保措

施、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三措两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落

实。

15.乙方应在甲方入场培训的基础上,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规程、消防安

全、设施保护、社会治安、气体防护、职业健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

用等安全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并建立档案。

16.自乙方队伍入厂满一个月起,每月采用统一集中方式进行调考。主要调

考入场交底、日常培训、甲方日常管理制度、标准、规范、法律法规等内容。

80

17.乙方在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

坠落、溺水等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系统破坏事故的危险性区域内作业的,乙

方应事先做好危险点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和防止发生危险的预案并经甲方审核

批准;乙方应监督工作人员实施,并按要求设专职监护人。

19.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或要求,参加甲方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月

度分析会、月度安全网例会等,并落实会议要求。

20.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或要求,规范开展班组安全日活动、“三讲一落

实”活动,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按计划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21.乙方应明确外包队伍工作负责人,外包队伍工作负责人对施工作业的现

场组织、协调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行为负责。

22.乙方不得使用未满 18 周岁的人员从事工作;非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

员年龄不得超过 55 周岁;高处作业男性不应超过 55 周岁、女性不应超过 45 周

岁;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有电力生产的职业禁忌症。

2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

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24.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应提供

为项目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缴纳的社保有效证明。

25.乙方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

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

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26.积极主动地了解所承包项目的生产和工艺流程的特点,对作业现场可能

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签字确认。

27.开工前办理开工申请手续,为工作人员申请办理准入证,并要求工作人

员佩戴好准入证。

28.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电力(企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

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发包工程安全管理

制度》《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违章积分、曝光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

81

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

司内部治安保卫管理标准》等有关安全、消防、治安及文明生产的相关规定。

29.乙方要严格履行安全协议的相关内容,现场作业中严格按照 “四不伤

害”的原则进行作业。

30.乙方要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乙方项目负责

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由投标主体缴纳社保,入场时提供近一年的社

保证明。

31.乙方施工人员年龄、工种、健康状况等应符合要求,县级以上医院一年

内体检证明(至少包含有血压、脉搏、心电图的测量和检查);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保额不得低于 100 万元,大部件吊装等高风险作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

不得低于 120 万元;电力施工人员属于四类职业,需提供与现场实际工作相符

的保险。

32.乙方项目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应执行集团公司“无工作票不干、无监护人

不干、不知道作业危险点不干、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干”(以下简称“四不

干”)的安全工作要求。

33.做好施工人员安全帽编号工作,实行承包方施工人员“一人一帽”“以

帽辨人”,禁止混用、禁止戴没有编号的安全帽进入生产现场。

34.乙方保证安全施工的组织机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应满

足安全施工要求。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

品等,应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填入承包工程施工机

械、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登记表。

35.乙方项目部管理、技术岗位如需变动,应至少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新

更换或增加人员须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方可更换。

36.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或资格、条件不

满足投标文件承诺的,甲方对其按合同或安全管理协议约定进行考核,性质严

重的可终止合同。

37.乙方应每周二组织全体入场人员参与班组开展的安全日活动学习。

(二)消防责任:

1.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现场消防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82

2.入场前对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在

作业过程中定期组织学习,不断强化防火意识。

3.遵守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规定,作业现场不得超量储存烯料、油漆、汽

油等易燃物,存储环境符合规定要求。

4.严格遵守明火作业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使用明

火,进入工作现场,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吸烟。

5.乙方不遵守国家、政府、行业及各项规章制度,违章作业、野蛮作业,

发生火灾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要负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6.不得私自更改、堵截、损坏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7.不得在非应急情况下擅自挪用、使用现场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未经

许可不得使用消防水。

8.应保持所辖区域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卫生,及时整理、擦拭、清

扫。

9.不得在消防水系统上无工作票或在禁火区域内无动火票开展作业活动。

10.不得埋压、圈占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11.租用甲方或在甲方场地建设的宿舍、仓库、办公等场所,要遵守甲方有

关安全用火、用电、用气规定。

(三)治安责任:

1.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

例》,以及《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办法》,落

实乙方的治安责任,建立各种治安防范措施,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各项规定。

2.乙方负责人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四防”教育和各种法律规

定的宣传工作。并负责制定本项目部的治安防范措施。

3.办理进场证之前,应到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人员核查手续。

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治安保卫教育培训,严格遵守甲方关于治安保卫各项

管理规定。

5.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甲方的一切物资和器材,如有违反按偷盗论处。

6.不得在非工作区域滞留或随意进入未经许可的其他生产区域、关键设备

装置区、重大危险源区、重点办公区域等。

83

7.严禁在运行维护场所和场内居住地发生打架、斗殴、互相谩骂、酗酒闹

事等事件。

8.未经允许和许可不得擅自带领非乙方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9.项目工作人员进场须主动出示证件,不得转借证件或使用假证;持物出

场时,须持由发包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物品出场批准单,接受门卫检查。

10.下列人员严禁雇用:

(1)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或缓期执行的人员。

(2)保外就医的劳改人员、监外执行的劳教人员。

(3)被依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或重大嫌疑人。

(4)被公安机关通缉或从劳教、劳改场所脱逃的人员。

(5)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一年的人员。

(6)公安、检察、安全机关侦察对象。

(7)不满十八周岁或其他客观存在不宜雇用的人员。

11.乙方违反有关法规、规定,造成后果一律自负。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

任。

(四)文明生产责任:

1.工作现场达到文明工地和创集团精品工程的标准。

2.在工作中及与其他部门联系、协调工作时,使用文明用语。

3.按照甲方整体要求,制定文明生产工作责任制,明确管理范围和区域,

应达到的标准和考核办法。

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要求办理准入证,人员应固定,遵守甲方的规章

制度。

5.所负责的环境区域应保持整洁,无垃圾杂物,工器具定置定位。

6.各种台账、记录和各种数据记录准确、及时、完整,文字工整。

(五)职业健康责任:

1.乙方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劳

动防护用品,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个人防护用品,监督、

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并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

84

2.乙方应当按规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

业健康管理人员;乙方必须认真学习有关职业健康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

甲方所制定的有关职业健康的管理制度,增强员工的职业健康防护意识,强化

自身保护能力。

3.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

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健康培训。

4.乙方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

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

章、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操作规程。

5.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从业人员,乙方应当按照《用人单位

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组织上岗

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从业人

员。

6.乙方应按照甲方下发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整改通知书要求,配合完成职业

病防治问题的整改。

(六)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1.机动车辆进入场区,驾驶证、行驶证应齐全有效,特种车辆还应持有相

应的检测报告和检验证明。

2.车辆和人员进场应遵守场内交通规则,按规定路线、速度行走。

3.生产区禁止客车进入,仅允许工作需要的工具车(货车)和工程机械车

辆进入。

4.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在指定的区域停放。

5.作业中不得影响车辆通行,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6.需临时占路或断路工作,应提前向甲方负责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

可开展工作。

六、处理与处罚

(一)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违章负面清单内容及管理要求,

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接受相应考核和处理;涉及违章负面清单的相关人员,

甲方有权根据相应情形将人员清离出场。

85

1.违反国家、行业、地方、上级单位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规程标准、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

2.未按规定编制“三措两案”或“三措两案”未经审核通过即开始作业;

3.作业项目开工前,未开展风险辨识或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

4.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

5.不具备作业条件,强令冒险作业;

6.作业人员、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未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

7.未按要求执行甲方规定的票证管理制度;

8.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或私自安排非工作班成员参加工作。

(二)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情形及管理要求,如有违反,按

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1.发生较大事故及以上事故的乙方队伍,列入“黑名单”,终身禁止其进

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2.发生以下情形的乙方队伍,列入“黑名单”,2 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

司系统企业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1)发生一般人身事故的;

(2)在责令停工整顿期间擅自复工的;

(3)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导致负面舆情的;

(4)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情况的。

其余被列入“黑名单”的乙方队伍,1 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

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3.以下列入“黑名单”的乙方人员,终身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现

场工作。

(1)对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乙方人员;

(2)多次严重违章被清离出场的乙方人员。

其余被列入“黑名单”的乙方人员,2 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

现场工作。

(三)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相关人员清离出场,并将人员列入

“黑名单”。

86

1.无票证作业;

2.擅自进入受限空间或无监护人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3.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按规范佩戴使用;

4.无特种作业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5.酒后上岗;

6.故意移动、关闭视频监控设施,故意破坏现场设备设施;

7.不服从现场管控或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8.作业人员违反“四不干”(无工作票不干、无监护人不干、不知道作业

危险点不干、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干)安全工作要求的;

9.未经报告或请示擅自关闭、破坏甲方生产安全监控、报警、防护、救生

设备、设施的;

10.未经甲方允许或许可擅自动用甲方生产设备、设施的;

11.使用假证、过期证件或冒用他人资格证件的;

12.发生其他违规违纪违章行为达 3 次以上的。

(四)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队伍清离出场,并将队伍列入

“黑名单”。

1.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舆情事件、生态环保事件;

3.拒绝接受甲方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

4.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故意破坏设备设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负

面影响的;

5.经甲方反复督促,多次考核,其工作质量、标准、进度仍不整改,或不

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

6.擅自转包、违法分包项目的;

7.拒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擅自变更施工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的;

8.拒不执行停工令要求,私自开工;队伍停工整顿未经验收合格和批准,

擅自开工;队伍停工整顿复工后,同类型问题重复发生;

9.违反技术协议要求,使用劣质产品或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情

况,拒不更换或整改;

87

10.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无法保证作业安全,仍然冒

险强令组织作业的;

11.甲方责令整改事项拒不整改或重复整改不到位的。

(五)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

1.发生所属人员被清离出场的情况;

2.项目经理不能常驻项目现场,现场出勤率低于 80%;

3.擅自改变施工工艺及工序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4.未落实隔离措施、监护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存在缺陷,严重危及

人身安全的;

5.高风险作业未落实反事故措施重点要求的;

6.未履行安全协议,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违章行为频发,或导致不安全事

件发生的;

7.拒绝发包方、监理方或上级单位检查的;

8.安排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人员上岗作业,未按要求在法定节假

日后组织开展专题“安全日”活动。

(六)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

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1.乙方拒绝履行本协议相关要求;

2.乙方队伍被清离出场;

3.存在主观故意降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造成事故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乙方的安全管理,根据甲方有关的奖惩规定,特制定对乙

方违反安全、消防、治安、文明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处罚的规定。

(七)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进行经济处罚,造成严重

后果的,加倍罚款,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1.乙方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前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培训擅自使用,每使

用 1 人罚款 300 元。

2.乙方人员一年内调考不合格人数超过 3 人,入场人数 30 人及以上队伍

一年内调考不合格人数占到项目总人数 10%以上的,清退该外包外委队伍,并

考核工程款 10000 元。

88

3.乙方使用未满 18 周岁人员;非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超过 55 周

岁;高处作业男性超过 55 周岁、女性超过 45 周岁;工作人员有电力生产职业

禁忌症的,每使用 1 人罚款 500 元,同时责令乙方限期清退,逾期不清退的按

日加罚 100 元。

4.凡违反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有关规定的,规章制度内无具体考核

事项的按照 500—1000 元/次进行处罚。

5.违反甲方规定,擅自动生产设备设施的,罚款 1000—5000 元/次,造成

严重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不按规定时间上报作业中的安全情况或不按规定及时上报作业中发生的

不安全情况,罚款 1000—5000 元/次。

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对事故隐患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安

全的,接到甲方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整改隐患的责令停产整顿,同时

处以 1000—5000 元的罚款。情节严重或对甲方造成严重影响的,停止该项目合

同的执行,同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8.工作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异常及以上人身事故,乙方承担全部事

故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9.工作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生产设备事故,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并

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10.外委人员体检报告不合格或人员年龄不符合要求即开工作业者,考核承

包方 500 元/人次。

11.施工人员发生偷盗的,考核承包方 500 元/人次,情节严重的直接移交

司法机关处理。

12.乙方在生产、作业中违反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可能造成人身伤

亡的严重未遂事件,处罚 1.5 万元/次。

13.乙方在生产、作业中严重违反《安规》“两票三制”“三讲一落实”、

安全生产禁令、《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故重点要求》等安全管理规定,

可能引发人身伤害的行为,0.5 万元/次。

89

14.乙方在生产、作业中违反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人身异常事件

考核乙方单位合同款 3 万元,发生人身轻事件伤考核乙方单位合同款 5 万元,

发生人身重伤事件考核乙方单位合同款 10 万元,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考核乙方单

位合同款 20 万元。

15.乙方在生产、作业中违反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轻伤、一类障

碍、二类障碍、未遂和异常、失误和差错,对乙方和相关责任者按照《中国大

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实施细则》规定的原则执行。

(八)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罚款。发生火警、火灾

的加倍罚款,同时如已经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1.乙方人员在工作现场吸烟的,罚款 200 元/次。

2.擅自动用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栓、水带、水枪)或挪作他用,罚款

200 元/次,损坏的加倍罚款并进行赔偿。

3.违章发生火情的,罚款 1000-5000 元,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加倍处

罚。

4.违章发生一般火灾的,罚款 5000—20000 元。

5.发生重大火灾依据上级消防部门和宁夏分公司消防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其他违章未尽事宜按公安部、当地政府消防有关规定和宁夏分公司消防

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九)违反治安管理,按照《治安保卫管理办法》给予罚款,发生治安、

刑事案件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违反文明生产作业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进行经济处罚,

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罚款。

1.按照甲方整体要求,制定文明生产工作责任制,明确管理范围和区域、

应达到的标准和考核办法,无相关管理制度,考核 100-500 元。未按文明施工

标准施工的,考核 500 元/项。

2.作业人员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要求佩戴标志,人员应固定,遵守甲方的规

章制度,违反规定者考核 100-200 元。

90

3.所负责的环境区域应保持整洁,无垃圾杂物,工器具定置定位,不达标

者考核 100-200 元。

4.未按《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安全文明生产达标管理实施细

则》施工的,考核 500—5000 元/项。

(十一)人员作业行为管控

对于发生的违章,按照《违章积分、曝光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违章积

分、曝光管理办法》中未列出的违章,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考核。

1.发生一般违章考核 200 元/人次,发生较为严重违章考核 400 元/人次;

发生严重违章 2000 元/人次,并予以清退。工作中发生多种违章,累计考核。

2.发生群体性违章,对作业(操作)负责人及作业(操作)成员加倍考

核。

3.违章人员不听劝阻,行为恶劣者加倍考核,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安全生产

部向宁夏分公司提出建议,给予解除合同处理。

4.一个月内,对同一种违章重复发生两次及以上的人员加倍考核,在本月

度安全例会上本人要做出深刻检查。

(十二)以上考核事项如与甲方相关管理制度考核或合同约定不一致,以

考核高者为准;本协议处罚未尽事宜按照甲方相关管理制度或国家及地方政府

相关法律法规实施。

七、其它

1.在签订项目承包合同时,未签订安全协议书而开工的,发生各类问题,

谁同意开工谁负责。

2.本协议同项目承包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发包部门、安全监督部各一份),乙方二

份。

下转签字页

91

签字页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甲方安全、消防、治安文明生产管理负责

人:

乙方安全、消防、治安文明生产管理负责

人:

甲方安全监督部门(签字、盖章):

乙方安全监督部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92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3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本次招标设备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

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

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本次招标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

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

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

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

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

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

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范

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

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

准。

1.1.8 三维设计要求(如有)

投标人应进行三维建模,并提供三维模型及其相关数据属性,投标人应满足数字化设计的要求。

1)建模范围

……

2)建模内容

……

3)建模深度

……

4)模型及相关数据移交

……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

94

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则投标

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

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

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DL/T 5003-2005)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6-2006)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发改委 2024 年 27 号令调网安〔2017〕150 号-国调中心关于印发《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平台

基础支撑功能规范(试行)》等 2 项规范的通知

《国调中心关于印发 2017 年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重点工作的通知》(调网

安〔2017〕34 号)

调网安〔2017〕135 号-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技术规范(试行)

GB/T

13729-

2019

远动终端设备

GB/T

22239-

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5070-

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

GB/T

28448-

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GB/T

31992-

2015

电力系统通用告警格式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2024 年第 27 号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能源局国能安全〔2018〕36 号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

95

宁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加强 2024 年度并网发电企业及大用户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DL/T 5003-2005)

《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6-2006)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发改委 2024 年 27 号令调网安〔2017〕150 号-国调中心关于印发《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平台

基础支撑功能规范(试行)》等 2 项规范的通知

《国调中心关于印发 2017 年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重点工作的通知》(调网

安〔2017〕34 号)

调网安〔2017〕135 号-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技术规范(试行)

电网公司自动发电控制(AGC)技术规范

电网公司自动电压控制(AVC)技术规范

电网调度中心要求的其他通信规约

其它有关的国家、国际标准和规范

注:

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准。法

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经济合

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

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招标

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

详见专用部分。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满足实际需求。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技术服务

96

5.1.1 项目管理

合同签订后,卖方应确定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以便与买方等联系配合工程各种有

关事宜。并负责协调卖方在工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

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5.2 技术文件

5.2.1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一般性资料如:鉴定证书、报价书、典型说明书、典型

屏布置图、典型系统原理图和主要的技术参数。

5.2.2 在合同签订 5 天内,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1)屏面布置图:应表示外形尺寸、设备及总重量、运输尺寸和重量及其它附

件。

(2)基础图:应注明屏的尺寸、基础螺栓的位置和尺寸等。

(3)电气原理图:应包括装置的原理框图、系统接线图、端子排等。如有许多张

电气原理图,还应注明各图之间的有关线圈与触点的相对应编号,必要时,应提供所

有特殊装置或程序的概要操作说明。

5.2.3 设备供货时提供下列资料:设备的开箱资料,应包括安装、运行、维护、

修理说明书、保护整定计算资料、部件清单资料、工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

5.3 卖方现场技术服务

5.3.1 现场服务

卖方应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配合安装、调试,培训运行检修人员,负责与其他

装置的通信连接以及负责现场的验收等。在设备使用中,如发生问题,卖方应在接到

通知后_24_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维修服务。

5.3.2 卖方派驻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的正确安装、启动、安全正常

投运和性能指标,以及相互的工作联系。卖方要派若干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到现场服

务。

如果该人月数不能满足今后实际工程需要,卖方应免费追加人月数。

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差旅费、住宿、办公及通讯

联络等均由卖方承担。

5.3.3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条件:

97

5.3.3.1 遵纪守法,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熟悉并掌握现场和电厂有关安

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5.3.3.2 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条件。

5.3.3.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三年以上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

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5.3.3.4 买方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卖方应及时更换。

5.3.3.5 国外技术人员到现场的语言交流翻译应由卖方配备,外国专家在现场期

间的管理由卖方负责。

5.3.3.6 卖方要向买方提供合格的服务人员。卖方须更换不合格的卖方现场服务

人员。

5.4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5.4.1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买卖双方

的日常技术联络、设备质量、缺陷问题的处理及设计变更、在设备开始安装后的指导

安装和调试、监督工程质量及调试质量,后期要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考核试验。

5.4.2 在安装和调试前,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买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

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卖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

签证,否则买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卖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卖方技术服务人

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卖方负全部责任。

5.4.3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

场发生质量问题,卖方现场人员要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卖方委托买方进

行处理,卖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4.4 卖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4.5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买方协商。

5.4.6 买方的义务

买方要配合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给予卖方

便,费用卖方自理。

5.5 培训和售后服务

5.5.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卖方有责任提供相

98

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5.5.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卖方列出(格式),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

培训教师构成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1

硬件培训

3∽4 人/1 天

高工

1

2

操作系统、数据库培训

3∽4 人/2 天

高工

1

3

应用软件培训

3∽4 人/2 天

高工

1

4

现场调试及注意事项

3∽4 人/2 天

高级工程师

1

现场

5.5.3 每次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在合同执行时由买方确定。

5.5.4 卖方为买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

通方便。

5.5.5 在系统出现买方无法处理的问题时,卖方必须在买方发出请求之后 24 小时

内进行解决。

5.5.6 在买方服务器及操作系统更改升级时,卖方无偿为买方提供技术支持,并

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5.6 设计联络

5.6.1 根据需要安排设计联络会,费用含在合同系统内。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1 一般要求

6.1.1 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当为

进口设备时,除提供中文版资料外还应提供英文版资料供参考,以中文版为准。

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

整,满足工程要求。

6.1.3 卖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卖方应保证在买方需要

时及时向买方提供技术配合资料。

6.2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

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卖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

求。

6.3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但确实是工程所必须的文件和资料,

99

一经发现,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

时,卖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6.4 买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6.5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一般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典型说明书

典型网络连接事宜图

典型系统原理图、外形图和主要的技术参数

6.6 在合同签订 5 天内,卖方向买方提供整套图纸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6.6.1 总图。

6.6.2 布置图:应表示外形尺寸、设备及总重量、运输尺寸和重量及其它附件。

6.6.3 技术说明书

6.7 技术资料提交的具体要求:

6.7.1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

卖方应在合同签字后 5 天内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的下列资料和图纸(具体清单买方

提供,卖方细化,买方确认),清单如下:

(1)设备总图 5 份

(2)外形尺寸及基础资料,荷重,发热量

5 份

(3)系统资料(包括系统配置、电源要求等) 5 份

(4)上述文件均应另行提供电子版文件各 2 份。电子文件应为未经压缩的且可修

改的 AutoCAD14(或更高版本)或 Microstation7.0(或更高版本)格式。

(5)卖方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6.7.2 设备监造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卖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6.7.3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买方提出

初步清单和要求,卖方细化、买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共计 8 套及电子文件 2 套。

(2)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布

置图资料等,共计 8 套及电子文件 2 套。

100

(3)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

艺要求等,共计 8 套及电子文件 2 套。

(4)安装和维修专用工具清单,共计 2 套。

(5)卖方应提供其它技术资料(买方提出清单、卖方细化,买方确认。)包括以

下但不限于: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共计 2 套。

卖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的清单,共计 8 套。

6.8 经确认的图纸资料应由卖方提交下表所列单位

6.8.1 在技术协议签订后,卖方向设计院提供下列资料 2 份,其中 1 份为电子

版。

组装图:应表示成套装置总的装配情况。包括外型尺寸、总重量、及其它附件。

基础图:应标明成套装置的尺寸、基础的位置和尺寸等。

设备供货时提供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说明书,部件清单,工厂试验报告,产

品合格证,内部安装接线图。

6.9 设备供货时提供下列资料:设备的开箱资料,除上述图纸外还应包括安装、

运行、维护、修理说明书、保护整定计算资料、部件清单资料、工厂试验报告、产品

合格证等。

6.10 最终图纸应注明卖方、买方的订货合同号并有明显最终版标记。最终资料提

交后不得任意修改,设备到货后与所提资料不符所造成的一切返工和损失由卖方负责

赔偿。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7.1 设备的交货顺序保证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

序号一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应随货物一起到货;

7.2 设备交货时间:已招标方需求为准。

7.3 交货地点:各运维中心。

7.4 交货方式:汽运交货,现场指定地点

7.5 运输方式:产品均按国标规定的包装规定进行包装,保证完好运送到用户指定地点。卖

方为产品从生产制造到运输到现场全过程投保,运输过程出现问题由卖方负责。

8. 安装调试要求

101

8.1 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投标人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解决安装调试中的

问题;现场服务人员应服从试运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8.2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必须有文字

记录,由投标人处理,费用也由投标人自负。

8.3 设备安装后,投标人应派人参加现场进行的分部调试、性能试验、验收,并

帮助解决试验中暴露的问题。

8.4 所用材料要进行入厂检验。

8.5 硬件的安装及调试

8.5.1 监控系统内部硬件设备的光纤熔接(包括尾纤、中间接头熔接及线缆敷设

等)由投标方负责。

8.5.2 投标方所提供设备的安装指导人员,须按合同设备硬件每个部分的安装,

调试进行技术指导与督导,安装指导人员需协调各安装承包商的工作,保证现场安

装、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8.5.3 投标方所提供设备安装指导人员,须对以下各项负责:

对所提供的设备安装指南和图纸负责;

对不合格的设备负责;

对装配图中的错误负责;

对安装指导中提供错误的指导负责。

8.5.4 在安装和调试过程中,须有项目方人员参加,项目方人员协助并协调所有

硬件的安装及调试,但项目方人员并不承担任何技术责任。投标方人员有义务解答项

目方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

8.6 软件的安装及调试

8.6.1 投标方应负责该合同范围内所有软件的安装及调试。

8.6.2 投标方应提供其公司有能力、并具有一定工程资历的工程师到现场进行软

件的安装、调试等现场服务。

8.6.3 投标方的工程师有义务指导项目方的软件工程师进行一些软件的安装及调

试。

8.6.4 投标方人员有义务解答项目方工程师提出的关于软件方面的质疑。

102

103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4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

宁夏分公司集控中心集控中心网络安全一体化指挥与态势平台,并将所辖

19 个场站安装的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微型纵向加密认证装置、汇集纵向加密认

证装置等设备接入平台内。

1.2 交货进度

合同签订后

120 日内完成项目交付验收(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交货)

2. 项目概况

宁夏分公司下属共计 19 个调度命名新能源场站(银川、石嘴山、吴忠、中

卫)

,目前分公司所属新能源场站已在部署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南京南瑞继保工

程技术有限公司 PCS-9895、东方京海 E4180 1 台),为实现对所辖 19 个新能源

场站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及就地防护终端设备的集中管控,计划在集控主站部署

一套集控中心网络安全一体化指挥与态势平台,实现与新能源运行管控系统级

联统一。

3. 专用技术要求

3.1 总体架构

目前,贯彻国网公司要求,在新能源电场内开展网络安全监测装置的部署应

用,实现对并网电厂安全风险的有效监测,同时通过部署微型纵向,实现终端上

传数据在新能源电场内的安全传输。然而随着新能源发电的不断发展,新能源电

场的安全风险监视和设备管控要求不断加强,一方面,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厂商较

多,各厂家提供的本地监视功能仅支持自家产品的展示,通用性较差;另一方面,

微型纵向加密认证装置缺少集中监视与管控手段,给现场的运维工作带来巨大的

成本开销。现阶段的集控中心无法对所辖新能源场站的网络安全信息进行采集,

所辖场站部署的Ⅱ型网络安全监测装置未实现将监测到的各类设备的告警信息

上送至集控中心,导致集控侧无法实时有效对场站网络安全事件进行有效监测。

因此,需要在集控中心开展网络安全一体化指挥与态势平台建设,实现所辖场站

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全监视”,纵向加密“全管控”,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针对接入的新能源电场,网络安全一体化指挥与态势平台可适用于接入风电

105

场与光伏电站等新能源电场,系统架构方面,采用 C/S 架构,后台程序部署至人

机工作站且内置电力专用加密卡,实现站内设备运行信息、告警信息的集中监视

及汇聚纵向和微型纵向的在线管控功能;客户端部署在工作站上,实现 UI 界面

的集中展示。网络配置方面,工作站部署在安全 I 区与Ⅱ型网络安全监测装置站

内站控层和站内汇聚纵向网络可达。各场站安全Ⅱ区现有Ⅱ型网络安全监测装置

采集到的涉网业务系统设备的网络安全事件,在发送给调度侧网络安全监测平台

的同时通过电力专线将涉网业务系统的告警信息上送集控中心侧网络安全管理

平台。

在各场站子站侧集控边缘采集服务器与站内业务系统间加入边界防护设备。

根据风电场与光伏电站的组网方式,风电场见图 1、光伏电站部署见图 2:

图 1:拓扑图(风电场)

106

图 2:拓扑图(光伏电站)

新能源场站现有新能源管控平台和网监装置平台设备清单

序号

管理单位

厂站名称

调度命名

新能源就地管控平台

型号

国产化情况

网络安全检测装置所属区网络域

品牌

型号

国产化情况

1

同心运维

同心风电

邱渠第二

风电场

北京科东

PSSMP-2000

国产

一区、二区

南瑞继保

PCS-9895B

非国产

107

2

同心风电

邱渠第六

风电场

北京科东

PSSMP-2000

国产

一区、二区

南瑞继保

PCS-9895B

非国产

3

中心

同心风电

启明第三

风电场

北京科东

PSSMP-2000

国产

一区、二区

南瑞继保

PCS-9895B

非国产

4

太阳山风电场一期

太阳山第三风电场

北京科东

PSSMP-2000

国产

一区、二区

南瑞继保

PCS-9895B

非国产

5

太阳山风电场二三

星能第三

风电场

北京科东

PSSMP-2000

国产

一区、二区

南瑞继保

PCS-9895B

非国产

6

太阳山风电场四期

星能第九

风电场

北京科东

PSSMP-2000

国产

一区、二区

东方京海

E4180

非国产

7

太阳山光伏电

吴忠第四十四光伏

电站

北京科东

PSSMP-2000

国产

一区、二区

南瑞继保

PCS-9895B

非国产

8

太阳山分散式风电

泉眼第四

风电场

北京科东

PSNEOCS-2000

国产

一区、二区

南瑞继保

PCS-9895GD-

ZK

国产

9

青铜峡风电场

贺兰山第六风电场

北京科东

PSSMP-2000

国产

一区、二区

南瑞继保

PCS-9895B

非国产

10

吴忠运维中心

青铜

30MW

吴忠第三光伏电站

北京科东

PSSMP-2000

国产

一区、

南瑞继保

PCS-9895B

非国产

108

光伏电站

二区

11

青铜

10MW

光伏电站

吴忠第五光伏电站

北京科东

PSSMP-2000

国产

一区、二区

南瑞继保

PCS-9895B

非国产

12

红寺

20MW

光伏电站

吴忠第十五光伏电

北京科东

PSSMP-2000

国产

一区、二区

南瑞继保

PCS-9895(II

型)

非国产

13

麻黄

50MW

光伏电站

吴忠第三十九光伏

电站

北京科东

PSSMP-2000

国产

一区、二区

南瑞继保

PCS-9895(II

型)

非国产

14

红寺堡风电场

启明第一

风电场

北京科东

PSSMP-2000

国产

一区、二区

南瑞继保

PCS-9895(II

型)

非国产

15

红寺堡运维中心

新庄集风电场

鲁家窑第三风电场

北京科东

PSSMP-2000

国产

一区、二区

南瑞继保

PCS-9895(II

型)

非国产

16

灵武风电

星能第二

风电场

北京科东

PSSMP-2000

国产

一区、二区

南瑞继保

PCS-9895B

非国产

17

灵武光伏电站

吴忠第六光伏电站

北京科东

PSSMP-2000

国产

一区、二区

南瑞继保

PCS-9895B

非国产

18

灵武运维中心

平罗光伏电站

银川第十二光伏电

北京科东

PSSMP-2000

国产

一区、二区

南瑞继保

PCS-9895B

非国产

109

19

中宁公司

闽宁储能电站

李俊第二储能电站

一区、二区

南瑞继保

PCS-9895B

非国产

3.2 功能与技术要求

3.2.1 安全监视

安全监视提供对电力监控系统整体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视的功能,包

括安全概览、拓扑监视、设备监视、行为监视、威胁监视。

数据采集模块将收集到的信息通过采集消息总线发送给分析服务模块,分

析服务模块处理收集到的数据,将必要的数据存入实时库,生成具体的监视、

告警信息推送给人机,人机的监听模块收集到相关信息后展示给用户,并根据

用户的操作向分析服务模块发送请求,分析服务模块收到请求后再从实时库中

提取相关数据,发送给人机进行数据展示。

3.2.1.1 安全概览

根据系统整体安全运行数据,宏观展示全网安全运行情况。通过本级的关键

指标展示,了解到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状态。通过提供各下级平台的运行数

据查询入口,反映所辖各级平台存在安全风险及运行情况,整体监视全网安全设

备、网络设备和主机设备的运行情况。

3.2.1.2.拓扑监视

使用拓扑图描绘全网的安全主机及各类安全设备,能够查看设备的告警情况

及运行情况,使值班人员及时发现安全运行事件。值班员通过拓扑管理所有设备

的运行情况和告警发生情况,当出现安全告警风险时,值班员及时确认并根据安

全专责制定的方案处理告警。

3.2.1.3、设备监视

设备监视功能包括对主机设备、网络设备、数据库和安全设备的监视,可同

时监视以上设备的各个性能指标以及 CPU、内存的使用率,并可对主机设备上的

外接设备接入数进行监视,还可同时监视所有设备的告警情况。

3.2.1.4、行为监视

行为监视功能包括对主机、操作人员以及其他设备的操作行为监视,包括主

机登录监视、链路拓扑监视、操作人员登录主机的信息监视、被操作主机的信息

监视以及其他设备用户登录状态的信息监视。

110

3.2.1.5、威胁监视

威胁监视功能包括对外部访问监视、内网行为监视、外接设备监视和重点设

备的监视。可同时实时监视通过调度数据网访问到本级调控中心的安全事件、实

时监视调控中心内部本地登录和远程终端以及远程桌面访问的安全事件、实时监

视调控中心外部设备接入的安全事件和重点设备中由安全事件产生的告警事件。

3.2.2 安全告警功能

安全告警功能提供实时告警和历史告警两种告警展示,根据告警产生的类型

采取多种监视方式,实时监控告警情况。

3.2.2.1、实时告警

针对监管平台的详细告警情况,采用多种监视方式:诸如告警提示窗、告警

悬浮窗、告警轮播等,多手段实时监视告警情况。

告警范围包括:安全事件类、运行异常类、设备故障类告警

3.2.2.2、历史告警

提供 6 个月内的安全告警信息的记录、分析、查询等功能。

3.2.3 安全分析功能

安全分析使用各种综合分析手段,通过对设备安全监视与安全告警数据进行

不同维度的分析与挖掘,提供多视角、多层次的分析结果,展示整体安全运行情

况。安全分析功能便于用户的管理工作,也为考核工作提供基础支撑数据。安全

分析相关功能分为如下模块:运行分析、统计报表、对比分析。

3.2.3.1、运行分析

运行分析从统计的角度查看平台运行的告警数、

资产数及在线率等相关指标。

提供各下级单位运行指标的地图展示功能。

运行分析包括运行指标分析、运行统计分析、运行趋势分析功能。

3.2.3.2、统计报表

提供报表工具,生成用户所需的各种安全运行报表。报表中包含数据统计、

图形展示、表格展示等多种数据展示途径,综合展示数据。按照用户指定的格式,

生成日报、月报、年报及自定义时间段的统计报表,提供导出功能。

3.2.3.3、对比分析

提供给用户根据自己的关注点,自定义生成个性化对比界面的功能。选择需

对比的安全指标、对比类型,定制筛选条件,即可生成自定义安全对比。生成的

对比内容包括图形展示和表格展示。对比结果支持常驻显示、能够依据固定的对

111

比条件对每日数据进行同类的跟踪显示。

3.2.4 安全审计功能

安全审计旨在发现安全问题时,提供追溯问题来源的手段。数据采集模块将

数据发送到消息总线中,数据处理模块消费消息总线中的相应消息并对其进行处

理,将处理后的数据写入历史数据库中,数据分析模块会读取历史数据库中的相

关数据并对其进行安全分析,数据分析模块会作为服务注册在服务总线中,人机

界面会通过服务总线发现数据分析服务进行相应的查询。

3.2.4.1、行为审计

行为审计通过对主机登录信息及操作信息的历史查询,能够提供主机登录操

作信息的记录、分析、查询等功能。包括主机登录系统用户名、登录时间、退出

时间、操作命

令、操作时间等信息,并能够实现对相关操作行为关联审计及操作回溯。

通过对行为信息的关联分析,能够提取出用户操作的行为特征及操作轨迹,

聚合离散的历史登录操作行为记录,建立历史记录间的关联关系,实现对用户整

个操作流程的审计。

3.2.4.2、设备操作审计

提供对各类设备的操作行为进行审计的功能,提供 6 个月内的主机、数据库、

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登录信息的记录、分析、查询等功能,包括登录用户名、登

录时间、退出时间、操作命令、操作时间等信息。

3.2.4.3、接入审计

审计系统内外设接入、网络接入相关行为,针对不同的外设接入类型提供分

类审计功能;能够追踪网络接入的详细信息。提供 6 个月内的外设设备、网络设

备等接入信息的记录、分析、查询等功能。包括接入设备类型、接入时间、拔出

时间、接入设备 IP、接入设备 MAC、接入时间、断开时间等信息。

3.2.4.4、告警审计

提供 6 个月内的安全告警信息的记录、分析、查询等功能。包括信息来源设

备信息、安全告警发生次数、发生时间、告警内容、是否解决、解决方法等信息

审计系统内发生的全部告警。支持按所属区域、安全区、电压等级、设备类型等

属性进行告警筛选,支持按告警级别、确认状态、发生时间、告警内容等属性对

告警进行详细搜索的功能,支持模糊搜索,支持按任意字段对告警记录排序等功

112

能。

3.2.4.5、设备离线

提供 6 个月内的设备离线情况的记录、分析、查询等功能。审计系统内各类

设备的离线情况,能够从单次的离线事件的角度,及设备整体运行离在线情况的

角度,从整体上把控一定时间内的设备离在线情况。

3.2.4.6、综合审计

综合审计以安全威胁事件为单位,从威胁事件关联到其所涉及到的操作及告

警的整体情况,进一步细化到具体的各条安全事件和告警本身,从整体到局部详

细地还原威胁发生的全过程。

综合审计对外部访问、内网行为监视、外接设备监视的历史记录查询,通过

历史库可查询通过调度数据网访问到本级调控中心的安全事件、调控中心内部本

地登录和远程终端、远程桌面访问的安全事件、调控中心外部设备接入的安全事

件和重点设备中由安全事件产生的告警事件的历史记录,同时可查询通过调度数

据网访问到本级调控中心的访问节点信息、从初始节点到活跃节点的访问路径以

及在当前活动节点指令和操作时间。

3.2.5 安全核查功能

安全核查模块分为设备核查和任务核查两个功能模块,对应核查功能可分为

安全配置核查和安全风险评估两项。

设备核查模块以单个设备为维度对主机的配置信息、安全漏洞及口令设置进

行全面核查,能够清晰直接的显示对应设备的安全信息。

任务核查模块以核查任务为维度可在一次核查任务中分别对多个设备进行

安全配置核查或安全风险评估,同时可以有针对性的对设备进行单个配置项的配

置信息核查。

3.2.5.1、安全配置核查

安全配置核查,能够对电力监控系统中的主机设备的安全配置(安全加固)

情况进行核查,支持核查规则的灵活配置,支持核查 Windows、Linux、UNIX 等操

作系统类型。

安全配置核查功能的人机交互界面、配置核查服务程序以及各主机操作系统

之间通过消息总线进行通信。

安全配置核查,需要预先将核查脚本分发到核查主机上,由平台发起安全配

113

置核查任务,通过Ⅰ/Ⅱ区采集服务器(网络安全监测装置)的安全配置核查服

务程序,使用消息总线向目标主机下核查指令,由操作系统通过执行对应核查脚

本,并将核查结果通过消息总线返回给安全配置核查服务程序,安全配置核查服

务程序经过分析后生成核查结果报告返回给平台。

安全配置核查功能,通过操作系统执行脚本中对应核查项的核查命令,采集

命令的执行结果,由执行结果来确认系统的对应配置是否合规。例如对主机系统

的网络服务关闭情况进行核查,先通过命令获取当前系统开启的服务端口,对当

前开启的系统服务端口进行筛选核对,若存在已开启 E-Mail、Web、FTP 等服务

端口,则该项为不合规,否则认定为合规。

3.2.5.2、安全风险评估

安全风险评估的扫描对象涵盖国产类 Linux 内核的安全操作系统(凝思操作

系统、麒麟操作系统等)、国产数据库、国产网络设备等,同时也支持对主流通

用操作系统、中间件、应用系统等脆弱性风险等级的评估,制定出合理的脆弱性

风险管理策略,实现全面扫描安全漏洞,清晰定性安全风险,给出修复建议和预

防措施,并对风险控制策略进行有效审核。

安全风险评估功能由人机交互界面、安全风险评估服务程序、Ⅰ/Ⅱ区探针

程序与各主机设备之间通信实现。

安全风险评估,由平台发起安全风险评估任务,通过安全风险评估服务程序

连接Ⅰ/Ⅱ区采集服务器(网络安全监测装置)的探针程序,由Ⅰ/Ⅱ区的探针程序

向对应安全区的设备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当安全风险评估任务结束后,将安全风

险评估结果发送给安全风险评估服务程序,经安全风险评估程序分析后,将安全

风险评估结果报告返回给平台。

安全风险评估,首先探测目标系统的活动主机,对活动主机进行端口扫描,

确定系统开放的端口。然后对开放的端口进行网络服务类型的识别,确定其提供

的网络服务。根据目标系统的操作系统平台和提供的网络服务,调用漏洞资料库

中已知的各种漏洞进行逐一检测,通过对探测响应数据包的分析判断是否存在已

知安全漏洞,针对扫描出的安全漏洞,提供修补和系统加固等修复建议。

3.3.6 平台管理功能

应具备提供管理平台自身及相关应用的配置管理功能,包含各种参数的配置

114

功能和对管理平台操作记录的查询功能等。依据功能的不同,分为人员管理、参

数管理、日志管理、业务管理、运维管理、知识库管理、全部核查项管理等模块。

3.3.6.1、人员管理

应具备确定用户的身份信息,在登录时验证用户身份,并根据用户角色赋予

相应的权限来管理平台。主要包括:

a) 应具备用户信息的添加、编辑、删除等功能,支持对用户名唯一性的校

验;

b) 应具备角色信息的添加、编辑、删除等功能,针对不同角色的用户,可

支持对同一个平台不同维度管理;

c) 应对不同角色设置不同的权限,不同角色的用户应具有对同一平台不同

的权限控制,采用三权分立原则,不存在特权或超级用户。

3.3.6.2、参数管理

应具备对平台自身参数的配置功能,支持用户配置本级平台的各种参数和与

上下级平台的级联信息。主要包括:

a) 应具备采集配置和实时上报配置的添加、编辑、删除等功能,支持本级

平台与上下级平台的数据传送通道的 IP 和端口号的配置功能;

b) 应具备级联调阅参数的编辑功能,支持配置级联调阅参数,可配置主动

调阅下级平台的定制数据;

c) 应具备系统参数编辑功能,提供用户自定义平台参数的配置功能;

d) 应具备设备基数编辑功能,包括实际部署数与计划部署数。

3.3.6.3、日志管理

应具备对平台自身操作的记录与查询功能。主要包括:

a) 应具备系统错误日志的记录、查询、导出等功能,支持用户通过查看,

筛选了解具体的日志内容;

b) 应具备系统日志的记录、查询、导出等功能,包括对用户的登录、注销、

退出的记录;

c) 应具备调阅日志的记录、查询、导出等功能;

d) 应具备通过管理平台对纵向加密远程操作信息的记录、查询、导出等功

能,包括纵向装置的隧道、策略以及配置等的变动信息;

e) 应具备值班管理日志的记录、查询、导出等功能。

115

3.3.6.4、运维管理

应具备对平台监视的所有主机运维相关配置管理功能,包括主机威胁命令和

主机告警规则的配置功能,支持用户对主机自定义配置危险操作命令,支持命令

/命令组的增加、修改、删除和查询功能。

3.3.6.5、知识库管理

应具备对告警解决方案的查询与记录功能,主要包括知识库的添加、编辑、删除、导出等功能。

3.3.6.6、告警配置

应具备对平台的告警进行配置的功能,主要包括

应具备关键目录参考功能,对系统的一些关键目录和相关进行说明,支持对

关键目录的新增、删除、编辑操作;

应具备对高危端口配置功能,对通信端口的风险等级进行配置和管理,支持

对端口进行添加、编辑、删除等操作;

应具备对高危命令配置功能,对高危命令和高危命令组的配置和管理功能,

支持对高危命令进行添加、编辑、删除等操作;

应具备对重点服务器配置功能,支持对重点服务器进行添加、编辑、删除等

操作;

应具备对渗透任务进行配置的功能,支持配置单个渗透源地址或者渗透网段

的渗透时间段,批量设置和解除功能。

3.2.7 模型管理功能

应具备从设备、区域、厂商三种维度来展示和管理平台相关模型。支持对设

备所属的区域和厂商名称进行配置,配置区域时支持设置区域节点的属性来决定

该区域是否关联资产,配置生产厂商时需要关联到某一具体的设备类型,并且支

持对每个维度可以单独进行配置。

3.2.7.1、设备管理

应具备对设备的添加、编辑、复制、删除、导出、筛选等功能,支持用户通

过该模块来配置设备类型、设备区域、生产厂商等信息,支持对需要检修的设备

在平台上设置检修牌的功能,对需要检修的下级平台设置检修状态,需要支持检

修时间段,到期需要自动解除。

3.2.7.2、区域管理

应具备对区域的添加、编辑、删除、导出、排序等功能,支持对区域管理自

116

定义平台所属的地理区域和电力公司,构造以区域为基本节点的区域树,支持每

个区域配置不同的电压等级。

3.2.7.3、厂商管理

应具备对厂商的添加、编辑、删除、导出等功能,支持对厂商具体的设备型

号、程序版本和动态连接库名称可配置。

3.2.7.4、业务系统管理

应具备对平台所有业务的添加、编辑、删除、等功能,支持对业务系统的业

务系统名称、业务系统编码、编辑人可配置。

3.2.8 服务管理功能

3.2.8.1、消息总线

应具备提供基于消息通信的总线,支持基于事件的实时消息发布、订阅功能。

消息总线支持部署于多台服务器上构成消息总线集群,各集群节点之间通过

网络通信进行消息同步。

消息生产者和消息消费者可通过网络连接方式与消息总线进行数据交互。

消息总线支持通过主题标签对传输信息进行分组,消息生产者向指定主题中

发布数据,消息消费者通过订阅该主题获取消息总线中的信息,同一个消息主题

支持多生产者发布消息及多消费者订阅消息。

3.2.8.2、服务管理

应具备提供应用服务的注册、管理功能,为服务使用者获取服务提供者信息

提供支撑;对于平台间能够为本地服务请求者发现远端服务提供者,提供数据支

撑及定位服务,完成服务请求者与远端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数据交换。

a) 服务注册

应具备为“服务提供者”提供发布服务的平台,通过服务注册机制外部“服

务使用者”可以通过服务总线发现已注册的“服务提供者”。服务总线对已注册

各“服务提供者”建立服务信息库,“服务使用者”发起服务请求时,服务总线

能够从服务信息库中快速查找对应“服务提供者”信息,并反馈给“服务使用

者”

b) 服务管理

应具备对“服务提供者”运行状态的监视,服务总线通过对“服务提供者”

的服务心跳信息和“服务使用者”反馈信息的综合分析,确定“服务提供者”运

117

行状态,对运行异常的“服务提供者”自动注销。

3.2.8.3、服务代理

基于服务管理、资源定位技术实现对下级管理平台信息的数据、画面、服务

的远程调阅及访问功能,实现对厂站装置信息的数据、服务的远程调阅及访问功

能。

a) 数据调阅者向服务总线请求服务代理信息,并发送调阅数据请求至服务

代理程序;

b) 服务代理程序根据调阅数据请求指令调用资源定位功能,获得数据请求

传输路径,并将数据请求转发至下级服务代理程序;

c) 下级服务代理程序接收到调阅数据请求后判断调阅数据提供者是否在本

级,若在本级平台向服务总线请求调阅数据提供者信息,并发送调阅数据请求至

调阅数据提供者;若请求数据提供者不在本机平台,调用资源定位程序寻找下一

跳信息,并转发数据请求至下一级平台;下一级平台接收到数据请求后处理逻辑

同上;

d) 调阅服务提供者接收到调阅数据请求后进行相关数据查询组装操作,并

返回结果至服务代理程序,服务代理程序按照调阅数据请求转发路径传输应答结

果至数据调阅者;

e) 上下级调阅应采用基于调度安全标签技术的强制访问控制策略,保证调

阅功能的安全性;

f) 对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或网络安全监测服务器远程调阅的通

信报文格式符合《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技术规范(试行)

3.2.8.4、公共服务

应为管理平台上层应用提供数据、画面等基础功能的统一服务支持。

1、数据服务

应具备基于历史库、实时库的数据缓存及存储功能。

a) 基于关系型数据库封装历史库服务程序,应用通过调用服务提供的接口

完成对历史数据库访问、修改等操作;

b) 基于内存实现键-值型实时数据库,应用通过调用实时库服务接口完成对

实时库的访问、修改等操作。

2、画面服务

118

利用页面与数据分别调阅的方式,实现远程调阅画面的功能;利用悬浮窗、

提示窗、滚动条、动画效果、关联展示等多种手段来实现消息提示的功能;利用

可切换的多种图形来从不同角度展示同一种数据;实现自定义选择功能,根据选

择的关注点,实现对关注信息的个性化查询。

利用分屏功能,实现多屏并行展示不同功能界面的要求:

a) 应具备分屏触发,包含平台启动时自动分屏和手动点击触发。各屏之间

不会相互干扰,可进行独立操作,告警/消息提示窗和交接班按钮在主屏幕上显

示;

b) 应具备启动时自动识别当前连接的显示终端的数量,并根据当前登录用

户的分屏配置来进行分屏显示工作,在平台管理功能中配置具体的分屏;

c) 应具备在进行交接班操作或注销操作时,会关闭分屏出的其他窗口,在

进行退出操作时,所有窗口都会关闭;

d) 应具备手动触发分屏,弹出独立窗口,可自由拖拽,修改大小。

3.2.9 数据采集功能

3.2.9.1、操作系统安全事件采集

操作系统安全事件由可信计算安全模块和主机感知程序产生。操作系统安全

事件包括用户登录信息、操作行为信息、网络连接信息、系统配置信息、权限变

更信息、硬件配置信息、硬件状态信息、系统运行信息、外设接入信息、平台核

查指令信息。

3.2.9.2、数据库安全事件采集

数据库安全事件由数据库感知程序产生。数据库安全事件包括 CPU 利用率、

内存利用率、数据文件占用空间、归档文件占用空间、备份文件占用空间、表空

间使用情况、连接使用情况、数据库状态、数据库运行时长、数据库操作记录、

数据库用户信息变更等数据库运行信息和用户登录失败信息、SQL 语句长时间未

提交信息、计划任务执行失败信息、SQL 语句执行时间异常信息、数据库脏页面

情况等安全事件。

3.2.9.3、网络设备安全事件采集

通过 SNMP、SNMP trap 和 GB/T 31992 协议实现网络设备安全事件感知。网

络设备安全事件包括:局域网内交换机设备、连接交换机的活跃设备等网络设备

拓扑信息。在线时长、CPU 利用率、内存利用率、网口状态、网络连接情况等网

119

络设备运行信息。设备接入、各硬件模块故障等安全事件信息。用户登录、用户

退出、用户操作等行为信息。

3.2.9.4、安防设备安全事件采集

通用安防设备及电力专用安防设备由设备自身实现安全事件感知。安防设备

安全事件包括:设备自身策略的安全事件、配置信息、及运行信息、操作信息。

3.2.9.5、电力监控系统安全事件采集

1、关键应用监测

通过对电力监控系统核心应用的关键进程进行监视,发现进程异常情况;通

过对核心应用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如无数据、进程假死等,发现应用运行异常

情况。

2、软件版本管理

通过对电力监控系统生产控制类软件进行监视,验证安装版本与检测机构的

版本是否一致,采集控制类软件的配置文件变更事件。

3.3其他采购要求:

3.3.1 卖方需配合买方完成电站网络安全防护方案修改及在当地电网公司

备案工作;

3.3.2 集控中心网络安全一体化指挥与态势平台需支持接入各子站新能源

管控平台(科东)、安全Ⅰ区、安全Ⅱ区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南瑞和东方京

海)及厂区汇聚千兆纵向加密、厂区所有微型纵向加密等项目所需接入设备,

并可做到全方位管控并出具承诺函。(出具承诺函)

3.3.3 项目实施前,卖方需一周内完成项目四措两案方案编制及审核、人

员入场手续审批,按照实施方案配合各新能源场站自动化检修票时间完成人员

调配,制定合理的实施计划,确保项目按时交付。

3.3.4 卖方需配合买方完成电站网拓扑图修改及按照买方要求完成网络线

缆整理,布放及标签标准化制作;

3.3.5 卖方需按照买方要求,完成项目内设备上架安装调试工作。项目涉

及接入其他系统或设备均由卖方自行联系解决。

3.3.6 集控中心网络安全一体化指挥与态势平台操作系统、数据库、设备

等要求全国产化。

3.3.7 集控中心网络安全一体化指挥与态势平台需满足厂区纵向加密装

置、微型纵向加密认证集中监视与管控手段,支持对纵向加密隧道策略配置实

时监视及管控(需提供相应功能截图)。

3.3.8 级联调阅功能模块。能够显示下级平台相关信息,通过地区下拉菜

120

单可以选择其下级区域级联信息。调阅信息主要包括资产和告警信息,告警调

阅信息部分,包括对告警信息状态、告警原因、告警类型进行统计;资产详情

调阅出下级平台资产信息,包括区域、设备名称、安全区、设备IP、设备类型

等。

3.3.9 需承诺针对集控中心网络安全一体化指挥与态势平台提供1项实用型

专利、1项省部级论文(知网可查)。

3.3.10 项目交付后,由卖方向买方对项目资料进行归档移交(纸质、电子

各一份),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台账、操作手册、设备各类证书报告、验收报

告。

3.3.11 项目质保期内需提供至少四次设备检查指导工作。

3.3.12 本次项目所采软硬件必须满足自主可控要求,并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3.3.12.1 在宁夏分公司集控中心部署网络安全一体化指挥与态势平台,

项目包括配备系统服务器、加密卡、网络安全监测装 置、工作站、子站接入

所需的路由器、防火墙等配套软硬件设备。

3.3.12.2 平台接收并处理来自主站 I 区采集的安全数据及各新能源场站

转发的事件信息。通过该平台,实现对集控中心内部及所接入场站网络安全事

件的实时采集、集中监视。智能告警、深度分析与统一审计,并实现对站内纵

向加密认证装置的远程集中管控。

3.3.12.3 平台可实现对场站(子站)边界内主机、网络、安防、数据库等

核心设备运行状态的全面监视,对人员登录、外设接入等关键安全事件全流程

追溯预警,抵御 APT 攻击、0day 漏洞、物理摆渡等隐蔽破坏,提高系统安全防

御能力,平台需接入能满足接入要求的场站所有设备。

4.人员要求

4.1 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经理,服务团队数量不得少于5人。其中网络安全

工程师(具有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 证书)不少于2名,保障人员(具有华为认

证HCIP证书)1名,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中级或以上工程师1名,需提供资质证书原

件扫描;

4.2 项目人员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本年度体检合格报告(无高血压、心脏

病等不适合本项目疾病)(可在合同签订后购买),本项目需购买人身意外伤

害保险(100万)(可在合同签订后购买)。

5.供货清单

121

类型

模块名

规格参数

备注

服务器

采用国产服务器,

CPU:配置≥2 颗自主可控 X86 架构 CPU,每颗 CPU 核心数≥8 核,每

颗 CPU 主频≥2.2GHz,国产 x86

内存:≥128GB DDR4,

硬盘:≥3T 10K SAS,RAID5,

电源:1+1 冗余电源,

网口:≥千兆网口 2 个或以上,

PCIE 插槽:支持*2

3

数据网

关机

采用国产服务器,

CPU:配置≥2 颗自主可控 X86 架构 CPU,每颗 CPU 核心数≥8 核,每

颗 CPU 主频≥2.2GHz,国产 x86 处理器

内存:≥128GB DDR4,

硬盘:≥3T 10K SAS,RAID5,

电源:1+1 冗余电源,

网口:≥千兆网口 2 个或以上,

PCIE 插槽:支持*2。

1

人机工

作站

(含显

示器 )

CPU≥2.0GHz

内存≥64G

硬盘≥1T

显存≥8G

显示器≥27 寸,分辨率≥2K

双网卡

正版国产凝思或麒麟系统等国产安全操作系统及 wps 同类办公软件。

1

I 型网

络安全

监测装

采集信息吞吐量≥3000 条/s;

支持监测对象数量≥500;

对上传事件信息的处理时间≤1s;

对远程调阅的处理时间≤3s;

应支持上传事件信息的本地存储,保存至少一年的上传事件信息;

本地日志审计记录条数≥10000 条;

通过 SNTP 同步,对时精度≤100ms;

1

硬件资源

加密卡

接口类型:PCI-E,项目配套使用

1

122

交换机

≥24 个千兆电口,双交流电源,支持 SNMPv2.0,三层交换机

支持日志上送网络安全管理平台

1

华为

optix

son350

0 网口

板卡

处理版 N5ES0*3 块

接口板 ETF8*3 块

6

或相当

于,确

保适配

及正常

使用

路由器

2U 设备、≥48 个千兆电口,1*RJ45 管理口,国产双电源,整机吞吐

量≥1G

1

防火墙

1U 设备、≥10 个千兆电口,1*RJ45 管理口,国产双电源,整机吞吐

量≥1G

45

子站侧

采集系

统安全

防护

数据采

1

模型管

1

平台管

1

应用服

1

安全概

1

设备监

1

安全拓

1

行为监

1

告警监

1

威胁监

1

行为审

1

操作审

1

功能模块

接入审

1

123

告警审

1

人员审

1

综合审

1

运行分

1

安全报

1

主机核

1

纵向核

1

安全配

置核查

1

安全风

险评估

1

级联功

1

调阅功

1

安全操

作系统

国产正版操作系统(含 agent)及配套正版办公软件

6

主机

agent

支持国产操作系统

30

软件资源

数据库

国产数据库,50 个连接数

1

集控中

心接入

调试

(设备

安装、

线缆敷

设)

1

服务及成果

厂站侧

接入调

19

124

实用型

专利 1

1

核心期

刊(知

网可以

查询)

1

注:

项目单位对标准技术参数表中参数有差异时,可在项目需求部分的项目

单位技术差异表中给出,投标人应对该差异表响应。差异表与标准技术参数表中

参数不同时,以差异表给出的参数为准。

125

附表/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

材质

备注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26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27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 号 和 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注:具体附表由各类型设备招标文件范本另行规定。

128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

不满足即应列出

)。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

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

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名称

部件产地

备注

12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30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31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32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投标有效期 180 天)。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133

址: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134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月 日

135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136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137

……

138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39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40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41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42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43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44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45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46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47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48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49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50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51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52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53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54

六、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55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56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57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有效期、运输方式、交货地点,报价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180

天。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随机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技术服务费

运杂费

合计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158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159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160

合计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

161

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合计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