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电二期2×745MW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新建工程】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02
发布于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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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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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南电二期

2×745MW 燃气轮机创新发展

示范项目新建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人:大唐(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

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1

目 录

目 录............................................................................................................................................1

总说

明............................................................................................................................................8

第一卷 商务文件............................................................................................................................9

第一章 招标公告...................................................................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3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43

【综合评估法】...........................................................................................................................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4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5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6

第二节 专用部分........................................................................................................................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

目概况 ...........................................................................................................................101

3. 专

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附图...................................................................................................................................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113

7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一、类似业绩..........................................................................................................................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8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公司大唐南电二期 2×745MW 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

目闭式循环冷却水换热器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大唐南电二期

2×745MW 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新建工程招标人为

大唐(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本金为投资金额的

30%,银行融资

7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闭式循环冷却水换热器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97

2.2 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马渡村

2.3 建设规模:1490MW

2.4 建设工期:3 号机组 2025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7 年 3 月 30 日,4 号机组

2025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暂定)

2.5 设备名称:闭式循环冷却水换热器

2.6 数 量: 2 套 2.7 技术规格:单台机组配置 2×75%板式换热器以及 1 台电动滤水器,参数如下。

序号

名称

技术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型式:板式换热器

4

开式水工作压力:0.2-0.6 MPa

闭式水工作压力:0.6-0.8 MPa

开式水入口最高温度:33℃

闭式水出入口温度:37℃/45℃

单台机组闭式水水量:1880t/h

1

闭式循环冷却

水换热器

单台机组闭式水换热器容量:2×75%

2

滤水器

立式、固定式、电动自清洗

2

10

2.8 招标范围:4 台闭式循环冷却水换热器、2 台滤水器及相关附属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2.9 交货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马渡村电厂路施工工地现场指定位

置,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10 交 货 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6 个月内,具备交货条件,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

准,确保满足项目工期要求

2.11 其 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供货业绩:投标人近 5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

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4 台套国内 600MW 及以上燃煤项

目或

400MW 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项目板式换热器的业绩,并提供相关业

绩证明材料。

11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供货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否则按无效业绩处

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

1)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

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若提供相关合同内容页没有体

现换热器的相关内容,也可以提供相关技术协议页或用户证明等作为补充。(

2)

供货证明材料:用户证明

/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其他能证明供货的材料,

用户证明须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的盖章

/签字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

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换热器供货的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1)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2)代理的制造商须同时满足 3.2.1 和 3.2.2 以及 3.2.3 的要求。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

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

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

求;未具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

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

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

则自动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公示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

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2 月 10

12

日至

2026 年 02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标 人:大唐(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马渡村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办公楼 5-6 层

邮编:

200063

联系人:蒋文强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jiangwenqiang@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ec.com)

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

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ec.com),

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1)鼓励正偏差。(2)换热器结构特点、供货范围及供货范围中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和分包外购设备不允许有负偏差,

其他允许负偏差。

最高项数:

1)正偏差不限。(2)换

热器结构特点、供货范围及供货范围中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和分包外购设备不允许有负偏差,

其他允许最多

15 个负偏差。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ec.com),

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送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办公楼

5-6 层送达邮编:

200042

送达联系人:蒋文强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

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

大额支付行号、

开户行等,

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

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

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

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6.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开始结算中标服务费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余款,采用保函形式的中标单位交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无☑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需提供 2022 年

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小于 3

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www.cdt-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提供。虽然解密

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6】

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协商未能解决,

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2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

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应】中绑定

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

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

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1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2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3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4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5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6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7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8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不含报价)

、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9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0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1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

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2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33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34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35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36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8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6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换热器

50%

10%

40%

39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 标 项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

10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

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

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2

企业实力

55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20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最

低得

12 分。

(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2.2

资产总额(近三年平均)

20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最

低得

12 分。

(每年资产总额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2.3

发明专利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

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

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4 企业荣誉

10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3 项及以上,得 5 分;获得 2项得

4 分;获得 1 项得 3 分;没有得 2 分;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5 项及以上,得 5 分;3-4 项得4 分;1-2 项得 3 分;没有得 2 分。(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

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3

财务状况

30

3.

1

资产负债率(近三年平均)

15

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50%的,得 15 分;5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60%的,得 12 分;6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80%的,得 9 分;

40

8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100%的,得 6 分;10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得 0 分。(每年资产负债率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3.

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2,得 15 分;

1.5≤流动比率<2,得 12 分;

其余得 6 分。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

银行资信等级

5

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41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一)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2.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

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5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2 分,扣至 1 分

为止。

(二)

投标设备的业绩

15

供货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0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5 分。

(三)

结构特点和工艺水平

小 计35

1

结构特性

10

从主要部件结构、特点、重量和尺寸、系统配置、新技术应用情况等方面综合评定,综合排序按优、良、一般分档;优秀:7<得分≤10,良好:4<得分≤7,一般:1<得分≤4。

2

生产设备、制造工艺水平

15

产品制造商的生产设备先进、制造工艺水平,综合排序按优、良、一般分档;优秀:10<得分≤15,良好:5<得分≤10,一般:1<得分≤5。

3

材 质 或 材 料 选 择(换热管材质、管板材质、水室材质)

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3 分,每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1 项加 1 分,最高得 5 分。

4

板片厚度

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4 分,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5 分,

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

(四)

性能指标及使用寿命

小 计30

压力降

:开式水侧

4

压力降最小者得 4 分,最大者得 2 分,排名中间的投标人按插值法计算得分(保留 2 位小数)

1

压力降

:闭式水侧

4

压力降最小者得 4 分,最大者得 2 分,排名中间的投标人按插值法计算得分(保留 1 位小数)

2

端差(闭式水出口温度与开式循环冷却水进口温度之差)

6

端差最小者得 6 分,最大者得 3 分,排名中间的投标人按插值法计算得分(保留 1 位小数)

3

换热面积裕量

8

换热面积裕量最大者得 8 分,最小者得 4 分,排名中间的投标人按插值法计算得分(保留 1 位小数)

4

噪音

4

噪音最小者得 4 分,最大者得 2 分,排名中间的投标人按插值法计算得分(保留 1 位小数)

5

使用寿命

4

使用寿命最大者得 4 分,最小者得 2 分,排名中间的投标人按插值法计算得分(保留 1 位小数)

(五)

供货范围

小 计

42

10

1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8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8 分,不完全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得

4-7 分。

2

分包及外购

2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2 分,不完全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得

1 分。

(六)

其它

小 计5

1

设计配合、售后服务

5

设计配合、售后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3 分,每

增加一项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加

1 分,最高加至 5 分;

每增加一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减

1 分,最低减至 1

分。未提供的得

0 分。

合计

100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43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4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45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47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48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49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50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行

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

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

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

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间,未经

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51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

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

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

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

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

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

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

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标志。

52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53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54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55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56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57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58

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59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60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4.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61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招标人可根据本行业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对《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

条款”“供货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其中,“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

细化,但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

“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

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标准文件》中

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专用条款》的序号与《通用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号。

1.1 词语定义1.1.2.2 买方:大唐(南京)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1.2.3 卖方:XXXX1.1.13.1 工程:大唐南电二期 2×745MW 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新建工程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马渡村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1.22“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初步验收”

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己达到了合同规定的保证值并取得质检部门颁发

的相关证书后,买方对合同设备的验收。“最终验收”是指质量保证期满并完成索赔后,买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不另行约定。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针对本工程的开工准备批复下达之后,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5 联络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进行。

买方联系人:

卖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63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编:

邮编:

1.6 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1.7 转让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3.1 合同价格3.1.2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3.1.3 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等及卖方提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无。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

不另行支付。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3.2.1 付款比例:1:7:1.5:0.5。3.2.2 预付款的支付:合同生效日期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和相应经过财税

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

(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 1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给卖方作为预付款。

3.2.3 合同价款的支付:可按每台套设备分别付款。3.2.3.1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

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台套设备的 70%作为到货款。

1)设备监理签字的设备放行单(如存在设备监理)

2)到货验收证明

3)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4)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该台套设备的 100%,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5)其它单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3.2.3.2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初步验收款支付申请手续。

买方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台套设备的 15%作为初步验收款。

1)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证书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其它单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3.2.3.3 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卖方凭下列单

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台套设备剩余合同价

款。

1)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其它单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4.1 监造、监检

64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

4.1.2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项目设备监理大纲”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

公司电力工程项目设备监检大纲”要求,本设备制造过程中如需进行设备监理,在设备投料前买方、卖方、监理单位需签订三方协议,明确设备监理内容及需相互配合的工作(具体内容以最终监造协议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5.1 包装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不另行约定)5.2 标记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5.4 交付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6.1 开箱检验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现目实际情况填写),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

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

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

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

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65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1)由于卖方责任,设备不能达到本条下述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卖方承

担违约金。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改善后仍未能达到国标要求的范围,买方有权停止合同或拒绝验收此设备。

2)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

方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

3)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

有)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

书一式二份,

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签署验收

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

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

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

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

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初步验收应在性能验收试验合格并取得相关证书后一个月内进行,由买方负责,卖

方参加。

6.4.5 最终验收应在合同设备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进行,如果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最终验

收延误超过六个月,则此后

15 天内买方应签署本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8.1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从合同设备取得初步验收证书并投运后 12 个月。如果由于

买方原因未能及时安装投运,

则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到达交货地之日

30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66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9 质保期服务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

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10.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

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

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0.2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11 保证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1.5 设备名称在规定的使用条件和负荷条件下,并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和维护,预期

寿命应不小于

30 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

写),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9 关于质量保证的其他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12 知识产权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

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4 违约责任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67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

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

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

责。(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8 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马渡村电厂路19 停缓建或取消19.1 项目发生停缓建或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暂停或取消的:19.1.1 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暂停履行本合同。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无条件立即暂停一

切有关合同执行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防止损失的扩大。

19.1.2 买方行使此种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并有权索回已支付给卖方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9.1.3 如果项目确定取消,买方有权书面方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卖方收到该通知后,应

采取必要措施立即终止一切有关合同执行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

68

19.1.4 买方如因项目停缓建等原因迟延支付卖方合同价款,卖方不得追究买方迟延付款的

违约责任。

19.1.5 卖方因发生停、缓建产生的损失只限于直接损失,不包括卖方的预期收益。卖方在

收到买方要求暂停履行本合同书面通知后

7 日内应向买方如实提供卖方合同已经履行部分的

情况、以及直接损失明细和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对于卖方因暂停履行合同造成的直接损失买方不予赔偿。如卖方收到买方停、缓建通知后继续推进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备料、加工制造、交付货物等造成自身损失的扩大,对于损失扩大的部分,买方不予赔偿。

19.1.6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

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

作日内(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20 通知一方根据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包括批准、证明、同意、确定和请求均应采用书

面形式。通知应由专人送交或通过快递、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由专人送交时,以对方签收之日为通知的收到日期;通过快递方式递送的,应以对方签收快递之日为通知收到日期,且发送方应妥善保存通知交给快递服务公司的留存单备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应以邮件到达对方邮箱之日为通知的收到日期,且应注意妥善留存已发送邮件。

所有通知应按合同所述的地址发给对方,任何一方不得无理扣押或拖延。如果一方通知了

另外地址,则随后的通知应按新址发送。

21 让步接收买方根据合同技术协议进行到货验收,确保接收的材料、设备等物资符合合同约定的各项

参数,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对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或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等物资,如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买方做出让步接收,则应同时满足下列

3 项条件:

1)采购的材料、设备等物资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或质量标准,但可以满足使

用要求。未达标的各项,对于材料、设备等物资的性能、寿命、安全性、可靠性、互换性及正常运转使用无实质性不良影响。

2)对于卖方提供的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或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等物资,买方

通过审慎考量,均同意让步接收,任何一方均不会在让步接收后提出质疑、申诉或索赔。

3)对于买方同意让步接收的材料、设备等物资,应详列数量及规格型号,并对该批物

资的质量风险、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必要时可请专家参加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或委托权威的专业机构出具相关评估报告),对卖方针对该批物资作出的费用补偿(或质保期延长承诺)进行约定,最终将评估结果和约定形成书面协议,由买卖双方共同签署。

对于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或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等物资,经买方让步接收的,

卖方须承担的费用补偿及质保责任(发生让步接收的合同必须附让步接收书面协议)。

6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附件二

供货范围与分项价格表

附件三

技术协议

附件四

履约保函格式

附件五

廉洁合同

附件六

交货进度表

7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

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分项报

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0)

其他合同文件。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71

附件二:供货范围与分项价格表

价格总表

总价:¥

XXXXXXX(人民币大写:XXXXXXXXXXXX)。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设备价格

随机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技术服务费

包含在设备价格中

运杂费

包含在设备价格中

总价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不

包含在总价中

一、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备品备件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产地

生产厂家

1

2

3

4

5

6

7

合计

72

三、 专用工具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四、 技术服务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合计

73

附件三:技术协议

详见技术协议

74

附件四: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

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话:

年月日

75

附件五: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招标(合同)编号:买方: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

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买方

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收受

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无

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

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方、招

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

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

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买方的

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对当事

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回其投

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

76

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在今后项目

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作。

四、合同的生效(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签字日期:

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签字日期:

77

附件六:设备交货进度表

序号

设备名称

交货至合同约定地点时间

备注

123456

78

第二卷 技术文件

79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80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闭式循环冷却水换热器、滤水器及相关附件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

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

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

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提出了对闭式循环冷却水换热器、滤水器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

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

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

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

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

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投标

文件附表“技术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

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

商务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

部分为准。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

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

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

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要求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则

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

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要求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

可。

81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

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

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ASME

《锅炉与压力容器规范,第Ⅷ部分》

ASME PTC12.1

《给水加热器动力试验规范》

ANSI/ASME - B31.1

《动力管道》

GB/T151-2014

《热交换器》

GB/T713-2014

《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

GB/T 3531-2014

《低温压力容器用钢板》

GBZ 1-201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T50087-2013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NB/T 47013.1-201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GB50764-2012

电厂动力管道设计规范

GB/T13296-2013

《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NB/T 47063-2017

《电站安全阀》

NB/T 10558-2021

《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

NB/T 47014-2011

《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 47015-2011

《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GB/T 27698.5-2011

《热交换器及传热元件性能测试方法 第 5 部分: 管壳式热交换器用

换热管》

GB/T 28712.3-2012

《热交换器型式与基本参数 第 3 部分:U 形管式热交换器》

注:(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2)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

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

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

可能地采用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 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或行业标准对材料尺寸偏差、强度下限有范围要求的,要确保偏差值在中间

值以上。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经济合

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要求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

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招标

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5)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

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当主机参数发生变化而补充对本项目参数变化的要求时,本项目设备

不加价。

82

(6)本招标文件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7)本设备部分部件的分包商由投标方推荐,并不少于三家,最终由招标方确定分包商,且设

备不加价,招标方参加技术协议谈判,技术归口及协调由投标方负责。

(8)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系统。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电厂

标识系统编码。投标方应按招标方提供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

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

和设备上均标注出电厂标识系统编码符号。电厂标识系统编码采用 GB/T50549-2010《电厂标识系统

编码标准》。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方。

1.2.6 三维设计要求投标方应配合最终用户完成三维建模,并提供最终用户三维建模所需的相关数据和接口。

1) 建模范围

投标方提供的三维建模数据的范围应该涵盖供货的主体设备,以及设计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附属

支撑结构、管道系统和支吊装置、阀门管件及附属设备(含接口)等。

2) 建模内容

三维数字化电厂就是要建立一个和现实物理电厂一模一样的三维虚拟电厂,三维模型建立的正

确性直接影响设计的准确性和数字化电厂的运行管理。因此投标方所提供的数据要精确的如实反映

设备的外观尺寸、摆放位置、接口定位、支撑结构和管道布置等。

3) 建模深度

投标方配合最终用户完成的三维建模必须明确设备内部部件安装关系,建模深度达到部件级,

清楚设备内部部件外观形状及尺寸,满足检修工艺、智慧电厂、人员培训要求同时满足后期设备仿

真动画要求。设备模型中应包含对外接口(各类设备管道接口、电气和仪表接线盒、电缆桥架接口

等)位置信息,与对应图纸资料相匹配。

投标方应无偿提供设备的三维模型数据,三维模型内容应与图纸资料的内容保持一致,模型的

外形尺寸和接口位置应确保精确,满足设计院三维设计及数字化移交的要求。若投标方采用

PDMS

建模,需提供

PDMS12.0sp6 导出的 txt 模型文件。若投标方不采用 PDMS 建模,提供的模型应为*.sat

或者

*.stp,移交模型单位为毫米。

4) 模型及相关数据移交

数据的提供进度在联络会上确定,投标方应对提供的数据质量负责。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数据时间节点应满足最终用户的三维设计进度要求。

1.2.7 本工程为实现机组自启停(APS)运行方式,投标方应配合采购人锅炉、汽轮机、发电机、

DCS 等供货商及供应商、有关设计方共同完成机组的自启停设计,并无偿提供资料,投标方供货范

围内的工艺设备的可控性、可靠性及自动化水平应满足上述总体要求。如机组

APS 因故延期实施,

在招标方实施阶段投标方有义务免费提供相关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测点应设在介质稳定且具有

83

代表性和便于安装维护的位置,并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测点数量应满足对凝结水泵进行监

控和性能试验的需要。性能试验所需的测点应单独标识。

1.2.8 因本工程为创新示范项目,投标方在投标时须充分考虑主机设备尤其是示范机组主机设备

供货方式和供货周期的不确定因素对施工工期造成的影响,招标方可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调整

施工进度,投标方必须予以响应,在合同执行阶段,投标方不得因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调整价格以

外的变化,而调整合同价。

1.2.9 本工程拟建立智能化电厂,投标方应无条件满足采购人智能化电厂所需要的一切资料、数

据和模型。本工程的建设目标是“创大唐集团“四优”工程、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创国家优质工

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投标方应充分挖掘项目亮点,积极无偿配合招标方开展本项目涉

及科技创新成果项目及

QC 攻关、资料提供等工作。

1.2.10 本工程建设目标为获得国家优质工程金奖,为配合招标方创国优工程金奖,进行优化设

备,技术创新,该项目中至少获得:实用新型专利

3 项以上,招标方为专利持有人,招标方单位为

第一作者单位,招标方单位职工为第一、二、三作者,投标方负责专利申请的编制及相关工作,直

至专利授权。撰写至少

3 篇闭式水换热器/电动滤水器相关的专业论文,并在具备 ISSN 和 CN 刊号

等省部级以上刊物(月刊)完成发表刊登,论文发表刊登的代理工作由投标方负责直至正式发表,

招标单位所属员工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二、三作者。

2. 通用技术要求

以下内容并未对所有细节进行详尽描述,仅是最低限度的要求,也是投标人所应遵循的。

2.1 技术条件

2.1.1 所涉及设备的技术条件除按详细工程设计图中的技术要求外。设备的设计、制造和

试验还应遵循技术规格书及其附件指明标准、规范和技术规定的要求。投标人应对设备的材料、

制造和试验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相关规范负责。

2.1.2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2.1.3 选用条款,招标设备若为换热器更新,投标人应进行实地踏勘,针对本技术要求设

备管口、支座等与外部相连部件进行现场实地测绘或核对,投标人提供的设备不能同现用设备

互换所带来的设备或管道改动等工作或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投标人负责,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

来的损失。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3.1. 备品备件:

3.1.1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1.2 招标方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表。

84

3.1.3 投标方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3.1.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

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3.1.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

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3.1.6 投标方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 15 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2 所列

备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3.2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3.2.1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2.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

3.2.3 投标方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

中。

3.2.4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3.2.5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 、“仪

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标识,同主设备一并

发运。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概述

4.1.1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

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4.1.2 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

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4.2 工厂检验

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

验和试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

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4.2.3 投标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

标人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人发生重大质量问

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人。

4.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85

4.3 设备监造

4.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 DL/T 586《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和大唐集团制

〔2013〕28 号《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4.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I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

人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人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 份。

4.3.3 监造内容(具体内容招标人确定)

设备监造内容

见证方式

序号

部件名称

项 目 内 容

H

W

R

备注

1

全部

材料成分确认

按换热器制造标准

超声探伤

按容规

2

不锈钢复合

管板

机加工后探伤检查、钻孔尺寸精度检查

及粗糙度

按换热器制造标准

涡流探伤报告

全部

3

换热管

胀管、焊接质量检验、着色探伤

全部

4

焊缝

无损检测

按容规

5

设备整体

尺寸检查、水压试验、油漆

全部

外购件质量文件检查

全部

6

外购件

外购件的指定产地或生产商的确认

全部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I 点—现场复查、抽检

4.3.4 对投标人配合监造的要求

招标人为投标人提供以下方便:

1)提前 10 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投标人,监造项目和方式

由投标人、招标人监造代表、招标人三方协商确定;

2)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招标人有权通过投标人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

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

人将提投标人便。

3)招标人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人有

权提出意见,投标人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人是否要求和知道,投

86

标人均主动及时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

在招标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擅自处理。

4.4 性能验收试验

4.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4.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一般为设备安装及使用地点。

4.4.3 性能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 168 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

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单台设备的试验需供双方协商确定。

4.4.4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人组织实施,投标人、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招标人委托经投标人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并编制试验报告。试验大纲由招标人提供,

与投标人、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讨论后确定。验收试验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如试验

在现场进行,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

由投标人提供。

4.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1) 材料试验

a、材料应根据标准试验,提供招标方非破坏性试验资料。

2) 工厂试验

a、投标方应负责制作期间和装运前的必要的试验,并在额定温度下和满负荷条件进行性能

试验,且将试验报告书提交招标方。

b、换热器管侧、壳侧和本体所有管路进行流体静力学的试验,以设计压力的 1.5 倍为试验

压力,时间不小于 30 分钟。

3) 现场试验

a、设备安装完毕后,招标人做试验来验证是否达到指定的性能。

b、在进行现场试验时,投标人安排有资格的技术人员出席验证,并协助这些试验。

4.4.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4.4.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用的仪器、表计和工具由性能验收试验方(第三方)负责提供。

一般仪器由国家法定单位标定,部分仪器现场标定。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

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人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人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4.8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投标人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招标人承担;

在投标人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于合同总价之中。

4.4.9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87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委托的测试单位编写,共同签章确认结论。若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人

主持并负责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招标人为主编写,投标人参加。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

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

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

5.1.1 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

要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投标人提供的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表

应能满足工程需要。如果由于投标人的原因,现场服务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

人有权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果由于招标人的原因,现场服务表中的人

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人要求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5.1.2 投标人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

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5.1.3 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的

要求。招标人不再因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5.1.4 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同时,投标人须及时更换招

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

5.1.5 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服务人天数将不计入投标人现场总服务人天数中:

5.1.5.1 由于投标人原因不能履行服务人员职责和不具备服务人员条件资质的现场服务人

员人天员数;

5.1.5.2 投标人为解决在设计、安装、调试、试运等阶段的自身技术、设备等方面出现的

问题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天数;

5.1.5.3 因其他投标人原因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员。

5.1.6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5.1.6.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5.1.6.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5.1.6.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

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5.1.6.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5.1.7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88

5.1.7.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

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5.1.7.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

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投标人应对其所供设备提供安装和调试监督的重要工序表,投标人技术

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

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5.1.7.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

生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

理,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1.7.4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1.7.5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

5.1.7.6 投标人根据设备情况提出必要的现场设备安装指导项目计划及相应服务的人月数。

5.1.7.7 国外技术人员到现场的语言交流翻译应由投标人配备,外国专家在现场期间的管

理由投标人负责。

5.1.7.8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配合招标人人员进行货物的开箱

检验、处理设备缺陷及设计变更及招标、投标双方的日常技术联络等。在设备开始安装后的任

务为指导安装和调试工作,监督工程质量及调试质量,并符合工厂设计要求,后期要参加试运

行和性能考核试验。

5.1.7.9 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应承担合同规定的有关安装、施工、调试、试运、性能保证试

验和验收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应按照各自的专业履行自己的职责,按照电厂设备、电厂设计、

施工和调试的要求,向招标人人员提供技术说明、图纸及其说明、规范、规定、标准等有关技

术资料以使招标人人员能够正确掌握并及时实施。

5.1.7.10 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在其专业范围内,应对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图纸和运行手

册给予详细的解释,对于招标人提出的与合同电厂有关的技术问题应给予答复和解决。

5.1.7.11 对投标人设计或制造方面出现的问题,投标人技术人员将及时给予正确答复并根

据需要对设计和图纸进行修改。

5.1.7.12 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应协助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安装、施工、调试、运行和维修人员

在现场进行培训,并应尽最大的努力来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

5.1.7.13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设计意图和安装程序及安

装要点的技术交底和解释,必要时进行示范操作。对重要工作项目应实行每个工序的检查指导

89

和监督,实行工序签证制度,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签证的工序如因投

标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而发生的问题,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5.1.7.14 对于投标人技术人员专业以外的技术问题,应基于其经验向招标人的人员提供建

议或与投标人的总部联系以寻求解决的方法。

5.1.7.15 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应对设备的起吊、现场搬运和存储的步骤给予招标人以指导,

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的正确性负责。

5.1.7.16 投标人技术人员将指导并参加施工阶段重要项目的验收,包括处理验收中的问题

及验收后质量的评估。

5.1.7.17 投标人应对其技术人员给出的技术指导的正确性负责。由于投标人给予的不正确

指导而造成的损害,应由投标人负责承担对其修复并承担引起的费用;招标人有责任严格按照

给出的建议指导来进行工作。由于招标人没遵循投标人人员的指导而造成的损害,应由招标人

负责并承担引起的费用。

5.1.7.18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

生质量问题或有重大设计变更,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解决。如在双方

商定的期限内,投标人不能解决,则招标人出于施工工期考虑有权自行处理。如果上述所发生

质量问题或重大设计变更是属于投标人责任,则招标人所实施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

人承担。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要出具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2 招标人的义务

5.2.1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5.2.2 招标人应制定安装、施工和试运计划,并负责安装、施工、试运和性能试验工作。

5.2.3 招标人应尊重投标人技术人员提供的指导,积极配合投标人人员的现场工作。

5.3 培训

5.3.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

术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5.3.2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

5.3.3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

便。

5.3.4 投标人应按培训计划的要求,为招标人的技术人员免费提供工作服、安全帽和文具

等。

5.3.5 投标人应允许招标人的技术人员把培训期间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带回电厂。如果培

训在境外进行,投标人应协助招标人的技术人员办理其入境签证及国外居住期间的所有手续。

90

投标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招标人的技术人员在国外居住期间的人身安全。投标人应指定一

人负责后勤协调工作。此人按招标人的要求负责预定房间,并安排从住处到培训地点的免费交

通设施。

5.3.6 招标人应及时向投标人提供培训时间和人员安排。

5.3.7 为了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除非招、投标双方同意,该计划不能由于放假而中断。

收到招标人通知后 2 周内,投标人应就人员居住方面的协议进行认可或指出困难之处(如果

有的话),在招标人的技术人员在境外培训,招标人应通知投标人关于其技术人员的简介(包括

姓名、出生日期、国籍、专业、资质、学历、职位和外语程度),以便投标人能协助他们办理入

境签证。

5.4 设计联络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招投标双方商定。联络会议由招标人主持。

6. 技术资料和交付

6.1 一般要求

6.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

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

程要求。

6.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方在 15

天之内向招标方给出全部技术资料 2 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

6.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

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6.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

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

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6.1.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6.1.7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机 12 套,电子文本 2 套(可编辑),电子

版图纸应为

AutoCADR2004 格式,文本文件应为 Word/Excel2003 格式,并在交货前 1 个月供完。电子版图

纸、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应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进行分类归档,并根据分类提供超

链接方式的索引文件。

6.1.8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6.1.9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大唐南电二期 2×745MW 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

项目

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91

6.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6.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投标方可自行细化)

1)换热器传热和压降计算书;

2)换热器设计参数、技术特性和结构特点;

3)换热器外形尺寸图,包括俯视图、正视图、侧视图,并有详细尺寸、各种接口尺寸及允

许力和力矩、基础尺寸、检修尺寸、设备净重、运行重量;

4)换热器基础载荷图,包括动、静荷载及地震荷载及地脚详图;

5)换热器设备零部件明细表(含规范、数量、重量和材料);

6)电动滤水器设备基础,外形图以及数据表;

7)滤水器外形图以及数据表;

8)所供设备压力、温度、水位测点布置图及热控设备供货清单;

9)所供设备仪表及阀门的控制原理图及说明书;

10)所有配套阀门的外形尺寸图和参数表;

6.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

1)设备基础图(含详细布置,动、静载和抗地震结构图);

2)设备外形尺寸图,总平面布置图,正视图,侧视图,并有详细尺寸;

3)与有关设备配合接口图,管道连接图,滤网,法兰和焊接接口尺寸,工作水、冷却水系

统﹑重要部件的组装图;

4)设备部件明细表(含规范、数量、重量和材料);

5)各系统接口、滤网、法兰的尺寸直径;

6)供货范围、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7)电动机部分:

电动机总装图

电动机安装图

电动机运输尺寸图

电动机测温元件布置图及接线板图

定子绕组出线图

电动机出力图和过负荷运行曲线

过电压保护原理图、接线图、及安装图

电动机在额定电压和最低起动电压下的转矩曲线

出厂试验报告合格证

92

8)换热器传热和压降计算书;

9)换热器设计参数、技术特性和结构特点;

10)换热器设备外形尺寸图,包括俯视图、正视图、侧视图,并有详细尺寸、各种接口尺

寸及允许力和力矩、基础尺寸、检修尺寸、设备净重、运行重量;

11)所供设备基础载荷图,包括动、静荷载及地震荷载;

12)设备零部件明细表(含规范、数量、重量和材料);

13)压力、温度测点布置图;

14)所供设备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6.2.3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6.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

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设备安装、运行、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

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

3)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动

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4)投标方须提供备品配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6.2.5 投标方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

认)。包括但不限于:

1)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等出厂报告;

2)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存放与

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查、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

压试验和性能试验等)。

7. 包装及运输

7.1 大部件定义

7.1.1 大件设备或部件是指凡是超过下列参数之一的单件货物:重量 30 吨,长度 9 米,宽

度 3 米,高度 3 米。

93

7.1.2 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铁路或公路运输界限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标人承担

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

图一 铁路运输二级超限限界断面图

7.2 包装

7.2.1 所有设备包装前必须做到内部清洁,并采取妥善防腐防锈措施。

7.2.2 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除特殊部件外,均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包装的技术条件进行,

使用坚固的箱子包装。

7.2.3 投标人所供随机装箱技术文件妥善地包装,能承受远途运输和多次搬运,并防止受

潮和雨水的侵蚀。每个技术文件邮包装有详细的目录清单。

7.2.4 为防止设备器材被窃或受腐蚀元素、海水的损坏,未取得招标人同意,不得采用敞

开的板条箱和类似包装。

7.2.5 所有设备都有固定铭牌。铭牌不易损坏。标志醒目、整齐、美观。

7.2.6 重要部件根据图纸规定,在一定位置上标有装配编号,使用材料和检验合格的标志。

7.2.7 包装箱上需注明:

7.2.7.1 工程项目名称;

7.2.7.2 设备名称、型号及制造厂名;

7.2.7.3 发货、收货单位及详细地址;

7.2.7.4 产品重量和体积等;

7.2.7.5 标明“易碎”、“向上”、“注意防火”等标志。

7.2.8 设备包装标志见合同条款中关于包装的规定。

7.2.9 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除特殊部件外(如管件等),均须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包装

的技术条件进行,或按最好的商业惯例,使用坚固的箱子包装。并根据不同货物的特性和要求,

94

采取措施,如对设备进行妥善的油漆或其他有效的防腐处理,以适应远途海上、陆上运输条件

和大量的吊装、卸货以及长期露天堆放的需要,从而防止雨雪、受潮、生锈、腐蚀、受震以及

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

7.2.10 投标人所供技术文件须妥善地包装,能承受运输和多次搬运,并能防止潮气和海水

的侵蚀。每个技术文件邮包装有详细目录清单。

7.2.11 设备上的敞口部位在发往工地前均需采取临时封堵措施。设备上的临时部分(如临

时堵板、堵头和用于防止设备运输中转动碰撞的固定装置)须有明确标识。

7.2.12 备品备件不得与其它设备混放,需单独装箱发运。

7.2.13 每台设备都有固定铭牌。铭牌不易损坏。标志醒目、整齐、美观。

7.2.14 在装运前将加热器内的水排尽,保持干燥并充氮保护。

7.2.15 所有的孔、管接头以及法兰螺栓和末端焊接的连接件都有保护装置,以防止在运输

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及掉进异物。

7.2.16 重要部件根据图纸规定,在一定位置上标有装配编号,使用材料和检验合格的标志。

7.2.17 投标人供给的设备(无论装在箱内或成捆的散件)的包装,都贴有标明合同号、主

要设备名称、部件名称和组装图上的部件位置号的标签,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还须标明“备品

配件”和“工具”的字样。

7.2.18 对装箱供给的设备,投标人在每个箱子的 2 面用油漆写下如下内容:

7.2.18.1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箱的序号

设备总件数)、毛重、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

7.2.18.2 按照设备各特性和不同的运输及装卸要求,在箱上明显位置标上“小心”、“向

上”、“防潮”、“勿倒”等通用标志,并符合 GB191-2008 和 GB6388-1986 的规定。

7.2.18.3 包装箱须连续编号,而且在全部装运的过程中,装箱编号的顺序始终是连贯的。

7.2.19 对超大、超重货物须标注吊钩、重心和支点的位置。

7.2.20 货运标志须符合国际物运协定规定。

7.3 运输

7.3.1 投标人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

7.3.2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当部件经由除铁路

外的其它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遵守有关运输方式、运输单位的规定。投标方

应提出超级超限货物的运输路线和方案。

7.3.3 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发出 24 小时内,投标方应用传真通知招标方。通知中应指

明设备名称、件数、件号、重量、合同号、货运单号、设备发出日期。

95

7.3.4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附表要求提供设备各大件的运输尺寸(长×宽×高)、重

量,并附运输外形尺寸图及其重心位置,由投标方填写。设备运输尺寸,指设备包装后的各部

分尺寸。

7.3.5 当采用铁路运输时,设备的运输外形尺寸,应考虑该设备拟采用的运输车辆装载面

至轨面的高度要求。

7.3.6 投标人应根据大件运输的线路及运输方式,对沿途中所经过的涵洞、桥梁等构、建

筑物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论证,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大件运输的方案,确保大件设备运至交货地点。

7.3.7 投标人在提供的技术资料中须说明大件设备运输方案及相应费用,并分项报价。

7.3.8 超重件,投标人在发货前不迟于 30 天将发货大概日期以传真通知招标人。

96

第二节 专用部分

97

1. 供货范围1.1 一般要求1.1.1 本次招标按两台机组进行供货。

单台机组配置 2×75%板式换热器以及 1 台电动滤水

器。

序号

名称

技术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型式:板式换热器

4

开式水工作压力:0.2-0.6 MPa

闭式水工作压力:0.6-0.8 MPa

开式水入口最高温度:33℃

闭式水出入口温度:37℃/45℃

单台机组闭式水水量:1880t/h

1

闭式循环冷却

水换热器

单台机组闭式水换热器容量:2×75%

2

滤水器

立式、固定式、电动自清洗

2

1.1.2 投标方提供闭式循环冷却水换热器、滤水器及相关附件,保证设备性能的完整性。

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

能符合本技术规范要求。

1.1.3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

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 1 的要求。

1.1.4 投标方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1.1.5 投标方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在技术规范中涉

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

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投标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并且不增加费用。

1.1.6 投标方应提供为安装、启动、维护和调试需要的专用工具(计入总价),并在投标

文件中分别给出具体清单。

1.1.7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消耗材料等(计入总价),并在投标文件中分别给出具体清单。

安装及试运行期间损坏的备品备件投标方将无偿提供。

1.1.8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电厂 3 年商业运行和第一次大修所需的备品备件(推荐

备品备件)的具体清单及其单价,供招标方选购(此部分不计入总价)。

1.1.9 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1.1.10 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所描述的所有设备或部件的厂家或者品牌要求,均可采用同等

性能或类似厂家产品或品牌,

并能完全配套满足本项目中该设备或部件所有的技术参数要求及

功能要求。

1.2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1.2.1 投标方提供所有自设备入口法兰(含过渡大小头)至出口法兰(含过渡大小头)内

的所有系统和设备,包括内部的连接件:地脚螺栓等和本体范围内的管路和阀门,并在本体外

提供符合设计要求的所有法兰连接接口的反法兰、垫片及其配套连接件和附件。

98

1.2.2 双方电气接口在电动机接线盒或配套电控柜接线端子处,出卖人负责本体及配套设

备的电气接线﹑控制接线设计。

投标方配供的就地电控箱至本体接线盒间的电缆由投标方提供,

并按招标方提供电缆清册,按招标方要求的格式提供外部电源需求及信号接口清单。

1.2.3 投标人应负责本体内电气接线、控制接线设计。投标人将动力电源接线和控制接线

的位置提供在设备旁。招标人仅提供电源至电控箱,设计及供货分界点在电控箱接线端子。

1.2.4 热控部分双方工作范围和设计界限以投标人能够满足整个控制系统功能为原则,双

方设计供货的接口点在由投标人提供的就地控制设备接线盒、

控制箱柜的端子排和预留测点的

安装接口上。

1.2.5 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测量、监视、保护用的各种温度、压力、液位等测点元件、就

地仪表及其安装附件、性能试验测点及一次元件等。

1.2.6 投标人应提供闭式循环冷却水换热器进、出口法兰(含反法兰及连接件)之间的本

体及附属设备,包括设备的地脚螺栓、垫片、螺母等连接件,放水阀及放气阀和安全阀(含反

法兰及及连接件)

,仪器及仪表测量元件等。投标人所提供的进出口接口应与招标人的管道口

径相同,并保证现场的可焊性;投标人应保证满足上述要求。对于其他接口,投标人也需按此

处理。

1.2.7 投标人应提供开式水电动滤网进出口法兰(含反法兰及连接附件)之间的本体及附

属设备。包括设备的地脚螺栓、垫片、螺母等连接件,排污阀,仪表及测量元件等。

1.3 供货范围

投标方的基本供货范围包括的具体项目如下,但不限于此(下列表格由投标方补充填写,

可另列表)

1.3.1 设备供货范围(供货范围为 2 台机组所需,以下按照 2 台机组开列,计入投标

总价)

闭式循环冷却水换热器(2 台机组)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板式热交换器

4

2

就地压力表

8

3

双金属温度计

8

4

仪表阀

8

5

投标方补充

滤水器(2 台机组)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动滤水器

2

2

减速机

3

滤水器电机

99

4

配套排污阀门

5

各种连接附件(包括反

法兰、垫片、螺栓组件

等)

6

压力表

7

就地控制箱

8

地脚螺栓及连接件

9

排污阀及电动执行器

10

差压变送器

11

放水阀

12

放气阀

13

截止阀

14

电缆

足量

投标方补充

1.3.2 备品备件(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各项,按两台机组公用量开列,计入投标总价)

闭式循环冷却水换热器

序号

名 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换热板片

10

2

换热板片密封条

10

投标人补充

电动滤水器

序号

名 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密封圈(各种规格)

2

一台滤水器的所

需量为一套

2

人孔门垫片

2

一台滤水器的所

需量为一套

3

轴承(各种规格)

2

一台滤水器的所

需量为一套

投标人补充

1.3.3 专用工具(按两台机组公用量开列,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投标人填写

2

3

1.3.4 进口件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00

1

投标人填写

2

3

1.3.5 推荐三年备品备件清单(按单台机组开列,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1.3.6 招标人要求的分包情况表投标人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及外购情况表,

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厂家应选用下表同等或

及其以上品牌,由招标方确认最终的分包厂家。

序号

设备名称

生产厂家(或同等品牌厂家)

备注

北京中电绿波科技有限公司

无锡市鸿翔电力辅机有限公司

1

电动滤水器

江苏电力装备有限公司

哈尔滨电站阀门有限公司

中核苏阀

2

阀门(含截止阀、闸阀和止回阀、取样阀、

球阀等)

中阀控股

FAG

SKF

3

轴承

NSK

上海电机厂

上海 ABB

4

电机

皖南电机

菲尼克斯

魏德米勒

5

接线端子

中德凤凰

6

不锈钢压力

上海自动化仪表厂

101

注: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所描述的所有设备或部件的厂家或者品牌要求,均可采用同等性能

或类似厂家产品或品牌,

并能完全配套满足本项目中该设备或部件所有的技术参数要求及功能

要求。

安徽天康

重庆川仪

表/真空表不

锈钢防震)

江苏杰创

上海自动化仪表厂

江苏杰创

重庆川仪

7

热电偶/热电

阻、双金属温

度计

安徽天康

横河 EJA(重庆)

E+H(苏州)

ABB(上海)

8

压力/差压/流

量变送器

西门子(大连)

上海罗托克 IQC

扬州恒春电子 CKD

9

电动执行机构

(国产)

南京科远 S 系列

上海自动化仪表三厂

重庆川仪十七厂

10

热电偶/热电

安徽天康

深圳 FITOK

依格

11

仪表阀

长沙 EDM

SOR

Georgin

12

压力/差压/液

位开关

WDM

ROTORK(苏州)

EMG(北京)

13

电动执行机构(合资)

AUMA(苏州)

102

2. 工程概况2.1 项目背景大唐南电二期 2×745MW 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由大唐江

苏发电有限公司(占比 66%)和中石化长城燃气出资建设。项目新建 2 套 M701J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机组出力为 2×745MW 等级,余热锅炉采用三压再热、卧式、自然循环、无补燃余热锅炉,机组为调峰机组,年利用小时 3000h。

2.2 项目概况

序号

项 目

1

项目名称

大唐南电二期 2×745MW 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新

建工程闭式循环冷却水换热器采购

2

项目单位

大唐南京发电厂

3

项目规模

2 台套 745MW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及相应的配套

闭式循环冷却水换热器和相关附属设备

4

项目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马渡村

5

工程设计概况

本项目采用 2 套联合循环机组,每台机组采用 1 台燃气

轮机+1 台蒸汽轮机+1 台发电机+1 台余热锅炉的主机

配置方案

6

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

7

交货方式

车板交货

2.3 设计及运行条件2.3.1 工作介质开式水介质:采用机械冷却通风冷却塔的主机循环水。开式水水温:正常水温 30℃,最高运行水温 33℃,正常运行压力 0.15MPa(暂定),设

计压力 1.0MPa。

闭式水为除盐水。开式水水质特性如下表所示:

成分

单位

数值

K+(估)

mg/L

24.09

Na+

mg/L

98.67

Ca2+

mg/L

300.00

Mg2+

mg/L

93.05

Fe

mg/L

6.41

Cl-

mg/L

260.00

SO42-

mg/L

373.62

103

HCO3-

mg/L

353.80

pH

8.00

全硬

mmol/L

18.88

暂硬

mmol/L

5.80

永硬

mmol/L

13.08

全碱度

mmol/L

5.80

溶解性固体

mg/L

≈2000

悬浮性固体

mg/L

40.00

溶硅

mg/L

17.89

全硅

SiO2

mg/L

34.62

R2O3

mg/L

9.16

灼烧减量

mg/L

850.98

CODMn

mgO2/L

3.68

2.3.2 电源条件交流电源供电电压:380VAC,三相四线制。直流控制电压为 110V,来自直流蓄电池系统,电压变化范围从 93.5 V 到 126V。应急直流油泵的电机额定电压为 220V 直流,与直流蓄电池系统相连,电压变化范围从 192

V 到 248V。

设备照明和维修电压:380/220V设备照明由单独的 380/220V 照明变压器引出。维修插座电源额定电压为 380V、63A、三相四线(TN-C-S 系统)、50Hz;单相 220V、

16A。

2.3.3 仪用压缩空气条件仪用压缩空气通常清洁、干燥、无油,压力范围为 0.5 至 0.8MPa(g)。2.3.4 运行条件

设备

布置方式

闭式循环冷却水换热器

室内

开式循环冷却水滤水器

室内

104

3. 专用技术要求3.1 闭式循环冷却水换热器

3.1.1 主要技术参数(空白处投标方填写)闭式循环冷却水热交换器计算基准参数见下表。

投标方应合理选取热流体和冷流体的流道数和

流程数,设计换热面积应留有 10%余量,投标方应提供面积计算书和热流体(闭式水)、冷流体(开式水)的压降计算书。

序号

名 称

单位

闭式水侧

开式水侧

1

外形尺寸

mm

2

板片尺寸

mm

3

接口管道规格

mm

4

布置型式

5

最大工况流量/每台换热器

t/h

1880(暂定)

/1500

6

最大工况工作压力

MPa

0.6-0.8

0.2-0.6

7

设计/试验压力

MPa

1/1.5

0.6/0.9

8

压力降

MPa

<0.03

<0.03

9

最大工况进口温度

45

33

10

最大工况出口温度

37

11

设计温度

12

介质流速

m/s

13

端差(除盐水的出口温度与循环水的进口温度之差)

14

传热面积

m2

15

热交换器效率

%

16

进水管道接口规格

mm

17

出口管道接口规格

mm

注:1)热交换器正常运行闭式水量按 1880 t/h (100%流量,不含裕量,暂定)2)因本工程设计尚处于司令图阶段,系统冷却水量为估算值,最终准确值需待主机及各主要辅机提供准确的冷却水资料后方可计算确定。

同时招标方保留对系统要求投标方根据设计院要

求进行修改的权利。投标方应承诺在设计中如有水量(≤±10%)及系统调整,完全按设计院要求进行修改,并且不因此发生商务费用变动。

3.2.2 板式换热器技术要求3.2.2.1 换热器正常运行闭式水量按 1880t/h (100%流量,不含裕量),采用 2×75%板式

换热器(换热板片厚度不小于 0.5mm)。其闭式水进水≥43℃,闭式水出水必须<37℃,开式水最高温度 33℃,开式水量 。(投标方填写,仅指闭冷器用水量)。

3.2.2.2 闭式水出水温度必须确保小于 37℃,必要时投入二台闭式水换热器。3.2.2.3 板式换热器布置在主厂房零米。3.2.2.4 系统设备应考虑在设备和管道高点设置放空气门,在设备和管道最低点设置放水

门。预留在线冲洗的管道接口。

3.2.2.5 投标方应承诺闭水量在±10%范围内修改时,不影响报价。3.2.2.6 设备性能要求3.2.2.6.1 闭式循环冷却水热交换器计算基准参数见 3.1 条。投标方合理选取热流体和冷

流体的流道数和流程数,计算面积留有 10%余量。投标方提供面积计算书和热流体(闭式水)、冷流体(循环水)的压力降计算书。

3.2.2.6.2 热交换器的设计考虑水质变化对热交换器的影响。3.2.2.6.3 板片材质满足长期、安全运行要求。投标方提供板片材质及密封垫圈材质。采

用整套优质设备或成型的换热板片和优质密封件,其板材采用 TP316L 不锈钢材料

105

3.2.2.6.4 投标方提供闭式循环冷却水热交换器的清洗工艺。3.2.2.6.5 在设备外形图中注明接口及基础的定位尺寸。3.2.2.6.6 热交换器的构架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有足够的空间进行拆装所有的换热板。3.2.2.6.7 与招标方管道相连的热交换器接口考虑管道重量和热胀的作用力,所有外力载

荷考虑连续作用。

3.2.2.6.8 在热交换器组装完毕后作压力试验,试验压力应参照 ASME 或 GB 标准。在压力

试验过程中,根据试验过程对热交换器进行检漏。

3.2.2.6.9 热交换器表面油漆颜色由招标方提供。3.2.2.6.10 热交换器能适应变工况运行。投标方提供在换热器投停切换时避免发生水压

突变的措施。在超负荷或非正常工况下,热交换器的运行没有异常噪音、震动和变形。最大允许的噪声水平为:离开设备外表面 1.O 米距离处,噪声小于 85dB(A)。

3.2.2.6.11 热交换器的设计能承受所有运行工况下可能出现的荷载最不利组合,在各种

工况下能平衡运行无过大的噪音、振动和变形。设计中至少包括:

(1)设备运行中出现的最高压力及其压力波动;(2)循环水侧、闭式水侧热胀力;(3)运行或试验情况下设备自重及水重、管道重量、附加荷载;(4)外部管道系统传给接管座的作用力和力矩;(5)支座反力;(6)地震力。3.2.2.6.12 投标方提供各接口在各方向上允许的推力和力矩值。3.2.2.6.13 就地设有数量足够的整套压力、温度测量仪表,接口位置能保证测量的准确

性。

3.2.2.6.14 板式换热器接口伸出长度不小于 150mm,接口流速不超过 3m/s。。板式换热

器及换热板片角孔尺寸不小于 DN350。

3.2.2.6.15 板式换热器板片材料需采用优质不锈钢,进口设备需要提供报关单备查。3.2.2.7 设备制造要求3.2.2.7.1 所有的焊接、焊接准备程序和所雇佣的焊工都满足 ASME 第八卷和第九卷的要

求,当基础材料要求作冲击实验时,焊接过程的鉴定实验块也应作冲击实验。

3.2.2.7.2 基础材料的准备遵循适用的材料标准和 ASME 第八卷和要求。3.2.2.7.3 投标方须在设备参数表中注明各部件材料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预期使用寿命。3.2.2.8 设备材质要求3.2.2.8.1 在热交换器中所有被使用的材料为高质量的、具有良好的性能。热交换器板片

采用不锈钢材料,为防止腐蚀,板式换热器整机上的导杆,及支柱均采用较可靠的防腐措施。

3.2.2.8.2 热交换器的材料符合 ASME 第八卷中的材料要求规定。3.2.2.9 仪表和控制3.2.2.9.1 投标方应成套供应满足泵组启停与安全监视和正常运行所需的安装在本体范

围内的仪表﹑一次元件﹑检测元件或传感器,以及与检测元件/传感器相连接的一次仪表。

3.2.2.9.2 随本体供货的仪表和控制设备,应选用通用产品,并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所

配套供应的仪表和控制设备的选型按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产品选型,

最终由招标方确认且不发

生合同费用变更问题。这些仪表和控制设备应安全、可靠,并应与全厂热控设备选型相一致,与招标方整体设计方案相协调。所有测温元件为非接地型,所有现场就地仪表设备满足 IP65防护等级。

3.2.2.9.3 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的仪表和控制设备,包括每一只压力表、测温元件及仪表阀

门等都应详细说明其设备名称、编号、型号和规范、安装地点、用途及制造厂商。热工测量单位及接口规范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制。

3.2.2.9.4 热交换器至少应设有以下仪表:(1) 闭式水热交换器开式水进、出口就地压力表(2) 闭式水热交换器开式水进、出口就地温度表、测温元件(3) 闭式水热交换器闭式水进、出口就地压力表(4) 闭式水热交换器闭式水进、出口就地温度表、测温元件3.2.2.9.5 现场仪表通用要求

106

3.2.2.9.5.1 总则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仪表和控制设备均具有高度的可用性,可靠性,稳定性,可操作性和可

维护性,满足要求的功能和性能满足电厂工艺系统的要求;提供的所有仪表和控制设备均有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提供的所有显示仪表刻度单位符合国际单位制工程计量单位。为尽可能做到辅机配供的仪表及控制设备与全厂热控设备选型相一致,

投标方配供的仪表及控制设备按下

列产品报价,按最高报价计入总价,最终由招标方确认。所有原装进口产品应具有报关单及原产地证明。

如:压力、差压 Pa、kPa、MPa温度

流量

t/h m3/h

检测仪表精度,主要参数不低于 0.5 级,一般参数不低于 1.6 级。冗余取样测点应独立取样,严禁用三通连接。应用在危险场合的仪表应采用防爆型。每台仪表具有不锈钢铭牌,按总包方要求标注型号、规格、设计编号。所有仪表和控制设备必须安装在便于维护和检修人员操作的场所,若无法满足要求时,应

设置检修平台。

应用在酸碱等化学腐蚀性场所的仪表应采用耐腐蚀型。脱硫、脱硝系统现场仪表的选用应考虑被测介质的腐蚀性。腐蚀性气体场合变送器及分析仪表外壳防护等级应达到 NEMA4X 的标准。就地指示仪表应选用有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家,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3.2.2.9.5.2 压力表压力表采用 304 不锈钢型,并安装压力表缓冲管及一次门(一次门采用仪表阀)。在振动

的场所提供防震型压力表;易腐蚀的场合使用防腐压力表,表盘带黄、绿、红三色色环。

压力表能够耐受相当于最大压力 150%的超限压力而不影响校准精度和性能。压力表具备下列最低性能:精确度

量程的±1.5%

复现性

量程的±0.25%

温度影响

每改变 30℃,量程的±1%

就地压力表的外罩的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4 标准。就地压力表刻度盘尺寸:Φ150;精度等

级不低于 1.5 级;连接尺寸:除非特殊指明,一般为底部 M20×1.5。通常情况下,表计的量程选择应使其正常运行时指针处在 1/2~2/3 量程位置。

3.2.2.9.5.3 双金属温度计技术要求双金属温度计采用Φ150 万向可抽芯式 304 不锈钢,有密封防振玻璃盖,便于维修时拆卸,

密封为滑动箍子。其外部有调节装置,接管尺寸为 M27X2。表盘带黄、绿、红三色色环,精度不低于 1.5 级。

敏感元件应为双金属式结构。应正确选择量程范围,使正常操作温度大约相当于刻度盘标

度的 2/3。

双金属温度计套管是一根钻孔棒形。根据温度条件和工质流体,可以将其焊接在管道上或

装设最小 25mm 螺纹接头。就地双金属温度计带保护套管(焊接式盲管插座),留有 M27×2 的螺纹管座,以便在运行中更换温度计。

双金属温度计应具备下列最低性能:精确度量程的 1.5%复现性量程的 0.25% 外罩的防护等级室内不低于 IP56 标准。3.2.2.9.5.4 仪表阀门技术要求在工艺系统压力高于 4MPa 或者温度高于 300℃的仪表管路,均应采用

知名品牌仪表阀,

设置双一次门和双排污门;在工艺系统压力低于 4MPa 且温度低于 300℃的仪表管路可以使用国产仪表阀,真空管路均应采用真空阀。在所有仪表管路上均不得采用普通阀门,必须使用针型仪表阀。

107

所有成套提供的就地测量仪表应根据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配供相应的安装附件(一次

门、二次门、排污门及仪表管、管接头等)。所有一次门前后均应配供不锈钢连接短管,一次门材质采用 S32168 不锈钢。

3.2.2.10 标准3.2.2.10.1 所提供的设备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规范与标准:(1) GB150.4 《钢制压力容器》(2) 美国传热学会 HEI《表面式给水热交换器标准》(3) ANSI/ASME - B31.1《动力管道》(4)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5) GBJ 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6) JB4730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7) DL5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8) JB2536 《压力容器油漆、包装、运输》(9)GB/T 2650 焊接接头冲击试验方法(10)GB/T 228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11)GB/T 242 金属管扩口试验方法(12)GB/T 241 金属管液压试验方法(13)GB/T 241 金属管液压试验方法(14)JB/T 4700 《压力容器法兰分类与技术条件》闭式水热交换器的设计、制造必须满足最新版的国际和行业标准规范,所提供的标准规范

与最新的标准规范有冲突的,以最新标准规范为准。 同时也必须满足有关安全、环保、劳动保护及其它方面最新版的中国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定)的要求和有关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要求。如果本规范中存在某些要求高于上述标准,则以本协议的要求为准。在不与上述规定标准规范(规定)相矛盾的条件下,可以采用行业标准。投标方设计制造所执行标准如与下面标准矛盾, 应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3.2.2.10.2 设备应符合相应的工业设备抗震鉴定标准。并能承受 3.2 节中的所提供的地

震数据。

3.2.2.10.3 上述标准和规定仅提出了基本的技术要求。如果投标方提出了更经济合理的

设计、材料、制造工艺等;同时又能使投标方提供的设备达到本技术协议书之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3.2.2.10.4 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方开始投料之前的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规程发生

修改或变化,招标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方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3.2.2.10.5 投标方应在开始投料制造之前,

向招标方提供一份执行 GB/T19000 或 ISO9000

系列标准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书以及准备正式使用的有关规范与标准的目录清单。

3.2.2.10.6 对于采用引进技术产品的设备,在采用上述标准的同时,还应采用国外有关

标准。但不得低于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

3.2.2.11 性能保证热交换器保证满足下述性能:设备的性能应能满足 3.1 节的性能基本要求。现场水压试验,热、冷侧压差达到 MPa,保证循环水侧、闭式水侧严密不漏。在设备性能保证期,换热器不发生泄漏。循环水侧压力降:≤ MPa闭式水侧压力降:≤ MPa端差(闭式循环冷却水(二次水)的出口温度与开式循环冷却水(一次水)的进口温度之

差):____℃

设备使用寿命:30 年;噪声:离开设备外表面 1.0 米距离处,噪声小于 85dB(A)。3.2.2.12 其它通用技术要求(1)设备厂家需配供主设备范围内的所有附件,如反法兰及螺栓垫片、地脚螺栓、温度

表及套管、压力表(一次阀及稳压管,油系统和蒸汽系统一次阀选用焊接式阀门)等,配供的附件的压力、温度等级需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108

(2)所有转动设备的电动机随主设备供货;所有设备(阀门等)的执行机构(包括气源

分配、电磁阀控制装置)随主设备供货;所有安装于设备上的就地仪表,如温度、压力(就地表和变送器)测点等,随主设备供货;所有所必需的电源、通讯、I/O 卡件(含底座)、控制电缆及其应配的桥架管路,随主设备供货;所有随主机供货的管道、阀门、电缆等零部件,数量需满足现场安装要求。确实因条件无法满足整体供货的设备,应由投标人统一发货,不得散件供应,否则投标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卸车费用。

(3)设备发货前,所有设备零件均应外表面清理,除掉所有的氧化皮、铁锈、油脂和其

它异物,所有的铁质表面均应喷漆出厂,油漆应符合有关标准,符合其工作条件。所供设备应油漆完好,所有供货范围内设备及设备本体自带的钢结构、管道、支吊架等的油漆涂刷亦属于投标方在工厂应完成的内容,用于现场涂刷的最后一道面漆包括在相应供货范围内,并且提供足量的面漆供现场补漆。对于室内一般钢结构、平台、扶梯等(若有)部件(热镀锌部件除外)在车间进行喷砂处理,采用环氧富锌底漆+环氧云铁中间漆+聚氨酯面漆防腐方案;室内不便于维护的钢结构,如主厂房屋盖、钢吊车梁等采用冷喷锌防腐方案;室外钢结构如输煤栈桥、条形煤场网架、烟道支架、综合管架、电气构架等采用冷喷锌防腐方案;电气出线构架、母线支架及设备小支架等采用热浸锌防腐方案。为减少使用期间维护频率,全厂所有钢结构防腐免维护年限均为 15 年以上。面漆颜色由招标方确认。

(4)投标人与招标人配合过程中,如有文件显示(当时双方设计人员认同)某设备(零

部件)、材料等为投标人供货,即便该设备(零部件)、材料未在技术协议里明确,投标人也应提供。

(5)设备所有备用口出厂前需用堵头/堵板封住。若配供堵头/堵板现场焊接,则堵头/堵

板应有质量证明文件。

(6)设备启停时若因热胀冷缩使得支撑/支脚与基础间存在滑动,投标人应配供符合要求

的滑动垫板。

(7)投标人成套供应的设备不便运行操作部位,需配供成品检修和操作平台。(8)专用工具规格和数量应满足工程需要,随机备品配件和专用工具应满足机组设备安

装、调试及试运的实际运行需求。投标方应提供调试用备品备件以确保移交给业主的备品备件在安装、调试、试运期间不被动用。由于投标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发包人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

则承包人应负责免

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最迟不得超过 1 个月运到发包人仓库。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应按每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注明上述内容,并标明“备品备件”或“专用工具”的字样,一次性发货。

(9)投标人负责编制运行维护手册,并对运行操作检修人员进行培训。(10)所有设备、阀门、控制柜、热控仪表等除自身标牌外,投标人还需制作并提供符合

业主生产可视化手册要求的标识牌,标识标牌形式由招标人确认。

(11)本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含技术协议书)中所有条款或罚则之间如有冲突,以最

严格/最利于招标人的条款执行。

3.2 滤水器3.2.1 主要技术参数(空白处投标方填写)

名称

电动滤水器

用途

用于过滤和清除开式水中的污物,具备在线反冲洗功能

型号

型式

立式、固定式、电动自清洗

数量(两台机组)

2

设计流量(m3/h)

闭式水换热器开式水侧用量+50(真空泵用冷却水)

介质

开式循环水(淡水)

网孔直径(mm)

Φ5 mm

109

3.2.2 性能汇总表(空白处投标方填写)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备注

1

壳体外径×壁厚

mm

2

高度

m

3

网孔直径

mm

4

滤芯网孔净间距

mm

5

通流水量

t/h

滤芯过滤精度

≤5mm

正常运行水阻(mmH2O)

≤250 mmH2O(设备正常反洗后,从进口管道接口法兰面分界

处至出口管道接口法兰面分界处,压差不包括滤水器进、出

口管高程差)

设计参数

0.6MPa/50℃

布置地点、方式

室内、水平

是否需要基础

壳体外径 φ × mm

主要外型尺寸

壳体总高:H= mm

出口直径Ф920×10mm(Q235-B)

连接管道管径

入口直径Ф920×10mm(Q235-B)

与管道连接型式

法兰(含双反法兰及连接件)

排污电动关断阀

配供(含双反法兰及连接件)

就地电控柜型式

配供

电动排污阀型号规格

排污阀电机功率

排污管通径

减速机型号

电动机型号

电动机功率

排污方式

全自动

压差设定范围(MPa)

自动冲洗时间(h)

定时设定范围(min)

允许连续运行时间(小时)

110

6

流速

m/s

7

滤水器水阻

mm/H2O

8

通流倍率

9

流通面积

m2

10

运行水阻

kPa

11

反冲洗转子的电动执行机构参数

kW

12

排污阀的电动执行机构参数

kW

13

反冲洗时间间隔

h

可调节

14

反冲洗时间

min

可调节

15

反冲洗动作时压差控制值

kPa

进口

MPa

1.0

16

各接口法兰公称压力

出口

MPa

1.0

mm

17

各接口管规格(Φ×S)

mm

18

检修最大起吊高度

m

3.2.3 电动机参数

序号

名称

单位

参数

1

型 号

2

型 式

立式

3

额定电压

V

380

4

堵转电流/额定电流

A

5

频 率

Hz

50

6

功 率

kW

7

转 速

r/min

8

绝缘等级

F

9

防护等级

3.2.4 材质表

序号

部件名称

材质及牌号

1

壳体

Q235B+防腐

111

2

端盖

Q235B+防腐

3

接管

Q235B+防腐

4

网芯

316L

5

反法兰

Q235B+防腐

6

传动轴及轴套

316L

7

转子

316L

8

螺栓

316L

9

电动排污阀

Q235B+防腐

10

排污管道

Q235B+防腐

3.2.5 设备性能要求3.2.5.1 循环水电动滤水器的骨架、网芯具有足够的强度,能在 0.4MPa 的压差作用下正

常工作。

3.2.5.2 电动滤水器采用全自动的运行方式,在设计的循环水量下各设备的水阻都满足

3.4.1 节中的要求。

3.2.5.3 电动滤水器具有自动反冲洗功能,滤网前后设压差测量系统。当前后压差不断增

加达到设定值时,滤网自动进行反冲洗,同时还有力矩保护、自动反转等功能。

3.2.5.4 电动滤水器一次反冲洗时间小于 15-30 分钟,且一次清洗带走的水量小于相应时

间内额定流量的 4%。电动滤网除差压控制外,还可以时间控制,在规定时间内,无论差压是

否达到某一定值,均自动清洗一次。反冲洗时间间隔时间 6(可调)小时,其设定值也可根据

现场实际参数调整。

3.2.5.5 电动滤水器系统中阀门均配有一体化电动执行机构,阀门开启与关闭灵活、方便。

3.2.5.6 电动滤水器的网孔与网孔中心距根据水质进行设计,能够同时满足丰水期及枯水

期的水质。

3.2.5.7 电动滤水器滤网壳体设置

600mm 的人孔门,并保证网芯在局部破坏时只需通过

人孔门单独进行更换或修理。

3.2.5.8 电动滤水器转子驱动机构型式为电动,且滤水器反冲洗转子还设手动控制。

3.2.5.9 投标方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进出水管与筒体连接部件的局部阻力。

3.2.6 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 3.2.6.1 电动滤水器的网芯等内部过流部件全部采用不锈钢材料 316L,

滤网网芯的使用寿

命为 30 年以上,并为多个可单独拆卸、更换的结构。网眼无连孔、破孔等缺陷,并且排列整

齐。

3.2.6.2 滤网分成多个单位,分别采用螺栓固定在支撑板上,以避免由于循环水长期冲刷

造成焊点首先腐蚀而导致强度降低,甚至破坏。

3.2.6.3 电动滤水器的转动部件,由轴承支承。滤水器强度设计能承受介质压力及压差。

112

滤水器带有支座,安装时与基础用地脚螺栓连接。所有的设备包括其支座,都具有安全承受从

用户连接管道接口传递来的力和力矩的能力,并且假定这些力和力矩同时发生作用,且能同时

承受地震荷载。投标方详细说明电动滤水器的每个设备接口承受的力和力矩的限制。

3.2.7 配供的辅助设备要求3.2.7.1 投标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GB)要求的设备,列出所采用的标准。所有电动机为

异步电动机,设计基于有制造和运行实践证实,且适应于当地气候。

3.2.7.2 电机有 100%利用率。电动机的额定功率不小于电动机所驱动设备长期连续运行

所需的能力,其值至少大于最大的制动功率。这一要求适用于所有运行转速和工况。

3.2.7.3 电动机的设计与构造,必须与它所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一致。200kW

以下电动机采用 380V。

3.2.7.4 电动机的启动电流,达到与满足其应用要求的良好性能与经济设计一致的最低电

流值。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认可,否则,在额定电压下,对于 200kW 以下电动机的最大启动

电流倍数小于 6.5 倍额定电流;

3.2.7.5 电动机防护等级为 IP55,电动机具有 F 级及以上的绝缘,温升按 B 级绝缘考核。

电机绕组经真空浸渍处理(VPI)和环氧树脂密封绝缘。所有电动机的使用寿命在现场的规定

的工作制下不小于 30 年。电动机的连接线与绕线的绝缘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电动机接线盒

内的支承绝缘子进行环氧树脂浸渍处理;电动机接线盒内连接端子的外包绝缘工艺充分考虑防

潮。在危险易爆场所及油泵必须采用防爆电动机。

3.2.7.6 直流电机动力控制箱和直流电阻由投标方成套供应,直流电机动力控制箱防护等

级 IP56。

3.2.7.7 在规定的启动电压的极限值范围之内,电动机转子允许启动时间不得低于其加速

时间。

3.2.7.8 在额定功率下运行时,电动机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的电源中断而不损坏。

当电动机电源由正常电源向备用电源切换的过程中,对应备用电源,电动机残压可能为

50%Un,相角差为 180 度,电动机能承受此转矩和电压应力,假定电机在切换前是满载运行。

3.2.7.9 电动机为额定功率输出,电压、频率均为额定值时,电动机的功率因数为 0.85

以上,效率的保证值为 95%以上。

3.2.7.10 当频率为额定,且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

10%时,电动机能输出额定

功率;当电压为额定,且电源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

2%时,电动机能输出额定功率。当

电压和频率同时变化,两者变化分别不超过

10%和2%时,电动机性能满足 GB755 的要求。

3.2.7.11 电动机保证在 80%额定电压下平稳启动,且能在 65%额定电压下自启动。电动机

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合理的电压变化而不受损坏,且电动机在切换前是满载运行。

3.2.7.12 电动机满足在冷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三次,热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二次的要求。

3.2.7.13 在设计环境温度下,电动机能承受所有热应力和机械应力,并要求端电压保持

113

在额定值时,电动机能达到设计的运转性能。

3.2.7.14 电动机有防止轴电压的措施。电动机在热态下能承受 150%额定电流,而不变形

或损坏,过电流时间不少于 30 秒。

3.2.7.15 电动机在空载情况下,能承受提高转速至其额定值的 120%,历时 2 分钟而不发

生有害变形。电动机失步转矩不得低于 220%全负荷转矩。

3.2.7.16 电动机的振动值符合或优于国际有关标准。

3.2.7.17 电动机组的噪音在离机壳 1 米处小于 85dB(A)。

3.2.7.18 电动机轴承温度不超过 80℃。轴承设有绝缘措施,防止循环轴电流。

3.2.7.19 旋转方向有永久性,明显的标志。电动机允许反转。多相电动机的端子处有显

示出与电动机铭牌所示的规定旋转方向一致的相序标牌,

并由一个箭头标志指示出电动机的旋

转方向。倘若没有规定旋转方向,则在电动机上标出与相序 T1、T2、T3 一致的旋转方向。

3.2.7.20 每台电动机装有起吊环、起吊钩或其它便于安全起吊电动机的装置。

3.2.7.21 随机配套控制箱内所配电气控制元件(其中:(交、直流)断路器、(交、直流)

接触器、

(交、直流)中间继电器、热继电器等元器件。选用经过鉴定的优质产品,严禁使用

已经淘汰的产品。控制箱内设置合适的接地铜排,以方便电气回路的接地要求。

3.2.7.22 所供的国产低压交流电机(非防爆型)国标 1 级能效标准的节能优质电机。

3.2.7.23 要求对电动机绕组绕线的每个圈包覆均匀,压紧紧固牢靠。同时,应保证绕线

间距、匝间绝缘及重合度均符合设计要求。较宽绕组在绑扎时,要采用交叉包扎方法,在包扎

力度保证的前提下,绕线不能错位、散乱。

3.2.7.24 在生产过程的阶段性试验中增加端部电晕检查。

3.2.7.25 电动机寿命期内正常状态下允许启动 1000 次。

3.2.7.26 交流电动机原则上为直接启动,如投标人采用其他启动方式,必须经招标人确

认。

3.2.7.27 电动机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失电而不损坏,且电动机在切换前满载运行。

3.2.7.28 电动机应能承受从正常工作电源快速切换和慢速切换到另一个电源时施加在电

动机上的扭矩和电压引起的应力。

3.2.7.29 电动机的结构应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造成设备损坏。

3.2.7.30 电动机应能承受规定的过电压要求。如果另外采取保护措施,投标人应以书面

方式提出,并由招标人认可。

3.2.7.31 所有电机的设计应使最大浪涌电流以及在极端的电压和频率变化时的相关锁定

转子和拔出扭矩不危及电机和驱动设备。

3.2.7.32 所有交流电动机为异步电动机,宜采用鼠笼式感应电动机,适合直接在线起动,

投标人应保证电动机转子鼠笼不断条和转子不发生位移。

起动力矩要求大的设备应采用深槽式

或双鼠笼式。

114

3.2.7.33 电机及电机座所选用的材质应能防止盐雾和潮湿的腐蚀,转子笼条材料为铜。

电动机启动要求如下:

高压电动机

1) 在热状态下允许启动一次,时间间隔不得少于 240 分钟:

2) 在冷态下启动允许两次,每次间隔时间不得少于 60 分钟

低压电动机

1) 在正常情况下厂用电动机允许在冷态下启动两次每次间隔时间不得少于 5 分钟

2) 在热状态下只允许启动一次。

3) 只有在处理事故时以及后动时间不超过 2~3 秒的电动机可以按上述规定增加启动一次。

4) 75~200 kW 以下的电动机启动间隔时间不应小于 30 分钟。

5) 200~500 kW 的电动机启动间隔时间不应小于 1 小时。

6) 500 kW 以上的不应小于 2 小时。

名词解释:

电动机线圈

1、冷态--------电机停运 4 小时以上或运行不到 1 小时后停运均为冷态.

温度与空气温度差不超过 3C,或 10 KW 及以下电动机停用 2h 以后,10 kW 以上电动机停用

4h 以后

2、热态--------电动机除冷态以外的其余情况均属热态。具体地说电动机运行 1h 以上为

热态,电动机停运后,安装地点的温度在 25°C 以上时,3 小时以内为热态,3 小时以外为冷

态,安装地点的温度在 25°C 以下时,1.5 小时以内为热态,1.5 小时以外为冷态。

3.2.8 仪表和控制要求3.2.8.1 电动滤水器的顺序控制逻辑功能由招标方的 DCS 完成,投标方随电动滤水器配供

一套用以实现系统(包括电动滤水器、排污、反冲洗等)自动运行所需,完整的检测仪表、控

制装置和安装附件等,

投标方设备之间的连接电缆由投标方提供。

投标方提供详细的控制逻辑、

控制说明,提供完备的现场控制设备与 DCS 的接口,并配合招标方完成控制系统的调试,直至

控制接口完备。

3.2.8.2 投标方提供的控制装置面板上有对设备进行单个操作、手/自动控制方式转换和

远方/就地启动方式转换的操作手段。

3.2.8.3 电动滤水器能定时进行反冲洗,反冲洗间隔时间可在 DCS 系统上调整。

3.2.8.4 控制方式:就地、远方程控均可实现。

3.2.8.5 差压报警:滤网前后压差选用差压变送器测量,信号送至 DCS。

3.2.8.6 投标方提供的控制装置以防护等级为 IP55 的箱体方式提供,并安装于设备旁,

控制装置与设备本体、检测仪表之间的所有连接电缆和接线由投标方提供。

3.2.8.7 招标方仅负责提供 1 路 380V AC 三相四线制电源至投标方控制柜端子排,控制柜

115

到就地设备的连接线缆由投标方提供。控制箱内电器元件、控制器和箱面控制按钮采用成熟产

品。

控制箱/柜要求:所有就地端子箱、控制箱、动力箱(如果有)均必须采用厚度不小于 2.5mm

厚的不锈钢 316 拉丝板制作,柜内加上不锈钢骨架,以提高整个柜体的强度。控制箱/柜正面

开启门,控制箱/柜内板前接线,安装部分必须攻丝或焊螺母,柜门采用专用钥匙开启。随机

配套控制箱内所配电气控制元件,选用经过鉴定的优质产品,严禁使用已经淘汰的产品。

防腐措施:控制柜材质为不锈钢 316,控制柜制作双层门结构,防止水或其他介质侵入。

3.2.8.8 就地控制箱具有启停功能。与 DCS 所有接口信号为硬接线,所有的接口信号连线

均在就地控制箱内的端子上连接,设备与就地连线由投标方完成。接口信号型式为无源接点,

接点容量 220V AC 5A。

3.2.8.9 投标方控制装置接收招标方 DCS 的指令信号至少包含:

(1)启动指令(2)停止指令(3)排污阀开指令(4)排污阀关指令

3.2.8.10 投标方就地控制装置向招标方 DCS 反馈的信号至少包含:

(1)手动/自动运行状态(2)电动旋转滤网开状态(3)电动旋转滤网关状态(4)电动旋转滤网故障(综合信号)(5)滤网前后差压信号(6)排污门开状态(7)排污门关状态(8)排污门故障

3.2.8.11 投标方提供的变送器、过程逻辑开关等设备,采用优质品牌产品。变送器具有

HART 协议,

就地液晶指示的智能变送器,

其外壳防护等至少达到 IP65 标准,

并具有不小于 13mm

的螺纹电缆接口,精度至少达到 0.075 级,提供的外部负载至少为 500 欧姆,螺纹接口为采用

1/2

NPT 阴螺纹,变送器与海水接触部分采用哈氏合金;变送器与仪表管采用三阀组加卡套连

接方式。

3.2.8.12 投标方所供仪表配供相应的安装附件(一次门、二次门、排污门、仪表管等),

附件(一次门、二次门、排污门、仪表管等)材质采用 SS316 不锈钢。

3.2.8.13 开关型电动阀门的电动装置采用智能型一体化产品,防护等级 IP67,电动装置

内装设有接触器、热继电器等配电设备,只需提供三相四线 380VAC 动力电源和开/关信号就可

驱动阀门。所有阀门均提供装置的接线图和特性曲线。所有开关型电动阀门至少提供全开、全

关、开力矩、关力矩、就地/远方切换、故障报警等接点输出信号,在全开全关位置至少配有

两开两闭接点输出的行程开关。执行机构的工作制为可逆断续工作制,当接通持续率为 25%

时,每小时接通次数一般为 60 次,但允许接通次数达每小时 600 次。

3.2.8.14 调节型电动执行器是智能一体化产品,

电源等级三相四线 380VAC,

防护等级 IP67,

116

能接收 4~20mA DC 的控制信号和脉冲控制信号,

输出 4~20mA DC 的位置反馈信号,

具有断信号

保持的功能,并有开关量限位开关、故障报警输出信号,触点数量满足系统设计需要。执行机

构负载持续率 10%-80%,每小时接通次数 1200 次。

3.2.8.15 进口、出口管道上各设置一个压力测点。

3.2.9 性能保证(空白处投标方填写)正常运行水阻不大于 kPa(≤2.5)

通流倍率不小于 倍

电动滤水器能有效的处理循环水中的污物,运行平稳可靠,并实现自动程控运行。

设备的使用寿命不少于 30 年。

大修周期

年。

117

附表/附图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18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19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附表 C.1 闭式循环冷却水换热器参数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参数

1

热交换器型号

2

热交换器数量

4

3

热交换器外形尺寸

mm×mm×mm

4

热交换器总面积/板片厚度

m2/mm

5

热流体侧流道数相同的流程数

6

热流体侧流程中对应的流道数

7

冷流体侧流道数相同的流程数

8

冷流体侧流程中对应的流道数

9

热交换器无水/充水总重

t

10

热交换器构架的材料

11

热交换器密封圈的材料

12

热交换器换热板的材料

13

热交换器每块换热板的面积

m2

14

热交换器单台换热板的数量

120

序号

项目

单位

参数

15

热交换器换热板的间距

mm

16

闭式水侧设计压力

MPa

17

闭式水侧试验压力

MPa

18

闭式水侧设计温度

19

闭式水侧最大允许压降

KPa

20

闭式水侧流速

m/s

21

闭式水侧单台流量

t/h

22

闭式水接管口径(进/出口)

mm

23

循环水侧设计压力

MPa

24

循环水侧设计温度

25

循环水侧试验压力

MPa

26

循环水侧最大允许压降

KPa

27

循环水侧流速

m/s

28

循环水侧单台流量

t/h

29

面积裕度

%

30

循环水接管口径(进/出口)

mm

31

热交换器效率

%

32

设计传热系数

W/℃·m2

33

传热系数(清洁状态)

W/℃·m2

附表 C.2 滤水器参数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备注

1

壳体外径×壁厚

mm

2

高度

m

3

网孔直径

mm

4

滤芯网孔净间距

mm

5

通流水量

t/h

6

流速

m/s

121

7

滤水器水阻

mmH2O

8

通流倍率

9

流通面积

m2

10

运行水阻

kPa

11

反冲洗转子的电动执行机构参数

kW

12

排污阀的电动执行机构参数

kW

13

反冲洗时间间隔

h

可调节

14

反冲洗时间

min

可调节

15

反冲洗动作时压差控制值

kPa

进口

MPa

1.0

16

各接口法兰公称压力

出口

MPa

1.0

mm

17

各接口管规格(Φ×S)

mm

18

检修最大起吊高度

m

附表 C.3 滤水器电动机参数表

序号

名 称

单 位

参 数

1

型 号

2

型 式

立式

3

额定电压

V

380

4

堵转电流/额定电流

A

5

频 率

Hz

50

6

功 率

kW

7

转 速

r/min

8

绝缘等级

F

9

防护等级

IP55

附表 C.4 滤水器材质表

序号

部件名称

材质及牌号

1

壳体

122

2

端盖

3

接管

4

网芯

5

法兰

6

传动轴及轴套

7

转子

8

螺栓

9

电动排污阀

10

排污管道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宽

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即应列出)。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名称

部件产地

备注

12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24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25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6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127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月 日

128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129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月 日

130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31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32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33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34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35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6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

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7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38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

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

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响应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资产总额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资产总额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4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

(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资产负债率(近三年平

均)

负债率为

XXX%(每年资产负债率相加后取算术平

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5

供应商履约能力

大唐集团供应商履约评价等级

:

A/B/C/D/无级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39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40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41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42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43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44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45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46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47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

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

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

件位置

(一)

投 标 响 应 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二)

投 标 设 备 的业绩

1. 2. 3. 4. 5. 6.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三)

结构特点和工艺水平

1

结构特性

1. 2.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生产设备、制造工艺水平

1. 2.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材质或材料选择(换热管材质、管板材质、水室材质)

1. 2.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板片厚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四)

性能指标及使用寿命压力降

:开

式水侧

1. 2.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

压力降

:闭

式水侧

1. 2.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端差(闭式水出口温度与开式循环冷却水进口温度之差)

1. 2.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换热面积裕量

1. 2.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噪音

1. 2.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5

使用寿命

1. 2.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五) 供货范围

1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1. 2.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48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

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

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

件位置

2

分包及外购

1. 2.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六) 其它

1

设计配合、售后服务

1. 2.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49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成

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50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51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52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有效期、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

人签字盖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随机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技术服务费

运杂费

合计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153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154

合计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

155

服务

5

其它

合计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