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冠桂林事业部龙头风电场一期29台华创风机变桨系统改造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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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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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WEMEHN-DTGX-202601004

广西桂冠桂林事业部龙头风电场一期

29 台

华创风机变桨系统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大唐富川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1

目 录

目 录

............................................................................................................................................1

总说明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6

1 招标条件.................................................................................................................................6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63 投标人资格要求......................................................................................................................64 招标文件的获取......................................................................................................................85 投标文件的递交......................................................................................................................86 发布公告的媒介......................................................................................................................97 联系方式.................................................................................................................................9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99 监督部门...............................................................................................................................1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1 总则......................................................................................................................................18

1.1 招标项目概况 ................................................................................................................18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8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18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81.5 费用承担 .......................................................................................................................201.6 保密 ..............................................................................................................................231.7 语言文字 .......................................................................................................................231.8 计量单位 .......................................................................................................................231.9 投标预备会....................................................................................................................231.10 分包.............................................................................................................................231.11 响应和偏差..................................................................................................................23

2 招标文件...............................................................................................................................24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4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4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5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5

3 投标文件...............................................................................................................................25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53.2 投标报价 .......................................................................................................................263.3 投标有效期....................................................................................................................263.4 投标保证金....................................................................................................................27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7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73.6 备选投标方案 ................................................................................................................28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8

4 投标......................................................................................................................................29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9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9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9

5 开标......................................................................................................................................29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95.2 开标程序 .......................................................................................................................30

2

5.3 开标异议 .......................................................................................................................30

6 评标......................................................................................................................................30

6.1 评标委员会....................................................................................................................306.2 评标原则 .......................................................................................................................306.3 评标 ..............................................................................................................................30

7 合同授予...............................................................................................................................31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317.2 评标结果异议 ................................................................................................................31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317.4 定标 ..............................................................................................................................317.5 中标通知 .......................................................................................................................317.6 履约保证金....................................................................................................................317.7 签订合同 .......................................................................................................................32

8 纪律和监督 ...........................................................................................................................32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2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2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2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28.5 投诉 ..............................................................................................................................33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3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33

第三章 评标办法........................................................................................................................34

【综合评估法】

.......................................................................................................................34

1 评标办法...............................................................................................................................402 评审标准...............................................................................................................................40

2.1 初步评审标准 ................................................................................................................40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0

3 评审程序...............................................................................................................................40

3.1 初步评审 .......................................................................................................................403.2 详细评审 .......................................................................................................................41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4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3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43

1 一般约定 ..............................................................................................................................432 合同范围 ..............................................................................................................................453 合同价格与支付....................................................................................................................45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6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48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497 技术服务 ..............................................................................................................................528 质量保证期...........................................................................................................................529 质保期服务...........................................................................................................................5310 履约保证金.........................................................................................................................5311 保证....................................................................................................................................5312 知识产权 ............................................................................................................................5413 保密....................................................................................................................................5414 违约责任 ............................................................................................................................55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5516 不可抗力 ............................................................................................................................5717 税费与保险.........................................................................................................................5718 争议的解决.........................................................................................................................58

3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59

1 一般约定 ..............................................................................................................................593 合同价格与支付....................................................................................................................60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61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61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27 技术服务 ..............................................................................................................................638 质量保证期...........................................................................................................................639 质保期服务...........................................................................................................................6410 履约保证金.........................................................................................................................6411 保证....................................................................................................................................6412 知识产权 ............................................................................................................................6414 违约责任 ............................................................................................................................65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6516 不可抗力 ............................................................................................................................6517 税费与保险.........................................................................................................................6618 争议的解决.........................................................................................................................66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67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67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68

附件三:廉洁合同

...............................................................................................................69

第五章 供货要求

........................................................................................................................72

第一节 通用部分..........................................................................................................................72

1. 总则.....................................................................................................................................732. 通用技术要求 ......................................................................................................................74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75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76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76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76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77

第二节 专用部分..........................................................................................................................78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792. 项目概况..............................................................................................................................793. 专用技术要求 ......................................................................................................................79

附表/附图 ....................................................................................................................................87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87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87附表 A.2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88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88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9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94

商务投标文件

...............................................................................................................................95

一、投标函

..............................................................................................................................97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98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99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00

四、投标保证金

.....................................................................................................................101

五、商务偏差表

.....................................................................................................................102

六、资格审查资料

.................................................................................................................103

4

(一)基本情况表

.................................................................................................................103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04

(三)制造商授权书

..............................................................................................................105

(四)专利情况表

.................................................................................................................106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07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08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09

技术投标文件

.............................................................................................................................110

一、类似业绩

.........................................................................................................................112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12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13

二、技术偏差表

.....................................................................................................................114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15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16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17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18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19

价格投标文件

.............................................................................................................................120

一、投标价格表

.....................................................................................................................122

5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西桂冠桂林事业部龙头风电场一期 29 台华创风机变桨系

统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广西桂冠桂林事业部龙头风电场一期 29 台华创风机变桨系统改造项目招

标人为大唐富川新能源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富川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

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西桂冠桂林事业部

龙头风电场一期 29 台华创风机变桨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HN-DTGX-202601004

2.2 建设地点: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柳家乡大唐龙头风电场

2.3 建设规模:29 台华创 1.5MW 风力发电机组变桨系统改造

2.4 建设工期及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试、

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设备名称:变桨系统及配套改造服务

2.6 数 量:29 台套(含单台风机变桨系统全套改造设备及服务)

2.7 技术规格:改造为集成式交流变桨系统(全国产方案),改造后变桨

系统月平均故障率≤0.1 次/台,年发电效率提升≥5%;与原主控系统无缝兼

容,完成 Canopen 通讯协议及超级电容状态监测功能升级。

2.8 招标范围:龙头风电场 29 台华创 1.5MW 风力发电机组变桨系统改造相

关设备及服务,包括变桨电机、超级电容、变桨驱动器、柜内电气件及安装附

件、主控通讯模块、后备电源柜等设备供货,以及方案及程序开发、现场改造

和调试、主控与 SCADA 相关数据上传等服务。

2.9 交货地点:广西省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柳家乡大唐龙头风电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7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及以上风机变桨系统供货或改造业绩。投标

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

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

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主设备(变桨驱动器)制造商出具的对本项

目的唯一授权。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需要满足盖

章要求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商务文件、技术

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在相应部分投标文件首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 CA

8

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

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3 月 03

日至 2026 年 03 月 17 日 0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

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

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

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9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

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

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唐富川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省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柳家乡大唐龙头风电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126 号龙滩大厦

邮编:530000

联系人:赵凯宏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zhaokaihong@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

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不允许存在实质性偏差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60029 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龙滩大厦送达邮编:530000

12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送达联系人:赵凯宏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

13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近 3 年(2023 年至 2025 年)若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未完成,可往前提一年度;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后实际时间提供。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见招标公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详见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详见合同□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ec.com)

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 号)。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18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9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0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1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2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

向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3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4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5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6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27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28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

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29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0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31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32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3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35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变桨系统

50%

10%

40%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36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

件商务部

分的响应

性和投标

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

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

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

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

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

(含)-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

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

(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

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

平均)

25

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5 分;

2000 万元≤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3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19 分;

其余得 17 分。

2.2

发明专利

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

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

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

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

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

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

37

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

(最近一

年)

15

流动比率≥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

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财务

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38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 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 格计算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a.电商平台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为准;b.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1.5 分为止。

2

业绩

15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5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2 分,最高不超过 15 分。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3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性能、主要参数指标、相应的证明文件、计算书或报告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30<得分≤35),良档(25<得分≤30),一般档(20≤得分≤25)

4

运维情况

2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安装及检修条件、运行和维护要求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20<得分≤25),良档(15<得分≤20),一般档(10≤得分≤15)

5

附属设备情况

10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附属设备配置方案的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8<得分≤10),良档(6<得分≤8),一般档(4≤得分≤6)

6

其它(包括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10

根据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进行评审,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8<得分≤10),良档(6<得分≤8),一般档(4≤得分≤6)

合计

100

39

c.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d.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e.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f.各投标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不一致时,调整为统一税率计算。招标人无法抵扣进项税时,不予调整。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除 f 情况外,评标价高于投标报价的,合同签订价格以投标报价为准;评标价低于投标报价的,合同签订价格以评标价为准。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由投标人对评标价作出确认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评标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作否决处理。

3

评 标 基 准价(K)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1.若有效评标价为小于等于 3 家时,

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 (P1+P2+P3+…+Pn)/n)};(n≤3)】2.若有效评标价为 4-6 家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 效 评 标 价 的 平 均 值 K 为 评 标 基 准 价 。 【 基 准 价 计 算 公 式 : K= {(P1+P2+P3+…+Pn-1)/(n-1)};(4≤n≤6)】3.若有效评标价为 7 家(含 7 家)以上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和最低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2+P3+P4+…+Pn-1)/(n-2)};(n≥7)】4. 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开标时投标人为 7 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7 家,则按照上述 1 和 2 原则进行计算。

4

报 价 评 分计算(100 分)

1. 报价分(100 分)报价分计算办法:1.若评标价 A 等于 K 时,得 80 分(基准分);2.评标价 A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 1 分,

最低得 60 分;

3.评标价 A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加 1 分,最高为 100分;4.备注:上述两条均按照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若开标时投标单位为七家以上(含七家),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七家,则按照(1.1)原则计算价格分。

40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

41

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a.电商平台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为准;

b.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

错误的除外;

d.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

数为准;

e.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

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f.各投标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不一致时,调整为统一税率计算。招标人无

法抵扣进项税时,不予调整。

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

f 情况外,评标价高于投标报价的,合同签订价格以投标报价为准;评标

价低于投标报价的,合同签订价格以评标价为准。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由投标

人对评标价作出确认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评标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

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作否决处理。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42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44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

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

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45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46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7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对于“四新首台套”设备,必要时应委托科研总院或有资质

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设备的监造和性能验收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监造的范围、方式

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

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

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

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8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

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

49

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

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

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

在合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50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

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51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52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53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

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

部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54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55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56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

正措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

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57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5.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58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9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大唐富川新能源有限公司

1.1.2.3 卖方:XXXX

1.1.13.1 工程:龙头风电场一期 29 台华创风机变桨系统改造项目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广西省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柳家乡大唐龙

头风电场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

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进行。

买 方 联

卖 方 联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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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

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

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无。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

中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比例:1:2:2:4.5:0.5。

3.2.2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日期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和相应经过财税

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

(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 1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给卖方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卖方应按照买方要

求返还预付款,同时应以买方支付预付款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支付预付

款占用期间的利息。

3.2.3 设备款的支付:

3.2.3.1 合同设备准备投料生产,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投料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

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 20 %作为投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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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监理签字的支付证书(如存在设备监理)。

2)合同设备排产计划、主要原材料采购合同复印件。

3.2.3.2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进度款支付申请手续。买

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20%作为到货款。

1)设备监理签字的设备放行单(如存在设备监理)。

2)到货验收证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 100%,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3.2.3.3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

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45%作为初步验收款

1)初步验收证书。

2)合同付款申请书。

3)其它单证(如有):完工单、监理完工报告(如有)。

3.2.3.4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5%)的支付有以下 2 种方式,原则上采用以下第 1 种

方式

1)3.2.3.4 保函(保险)方式: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经招标人同意和确认的质量保证金

保函(保险)后,及时支付质量保证金的对应价款或剩余合同价款,质量保证金保函期限至合

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不设免赔额、免赔率。

2)3.2.3.4 现金方式: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

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

价款。

1)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2)其它单证(如有):后评价报告。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监检的范围及方式,参照《物资

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备监理见证项目设置,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似设备,无类

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需要设备监理的不用设置。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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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不另行约定)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

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

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

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

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

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

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1)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

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等均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63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

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

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24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

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

用。

在上述

24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 24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

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

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24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

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8 个月。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64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24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24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内签署

结清款支付函。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

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

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

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

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4 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

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

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

11.7 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

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

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

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

65

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

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

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

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66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

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广西省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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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

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

要求;(

7)分项报价表;(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

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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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

于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

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

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

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

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话:

年月日

69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70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71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72

附件四:外包外委项目安全管理协议

外包外委项目安全管理协议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

项目范围及内容:

项目计划开竣工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双

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施工安全,双方

根据国家、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地

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法规(法令、条例、规程)以及企业内部安全规章制度,经充分协商,

双方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签订此安全管理协议,共同遵守。

一、总则部分

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认真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以及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发承包工程及外来

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好双方的安全生产

责任,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职业

健康等工作。

2.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各自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凡事有章

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3.甲方对乙方队伍及人员纳入甲方进行“一体化”安全管理;乙

方各级人员要服从甲方的管理,按规定参加甲方的安全会议,定期

到甲方安全主管部门汇报安全工作执行落实情况。

4.甲乙双方均充分发挥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和技术支撑

体系的作用,加强反违章违规管理,对作业现场“三违”现象“零

容忍”;乙方人员出现违章违规情况时,甲方有权按照相关安全管

73

理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理。

5.甲乙双方均应明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签订责任书,落实

各层级责任,严格各现场安全管理。

6.因乙方责任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事故调查及处理由地方相关政

府部门负责的,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应由乙方承担事故责

任和事故费用的,接受事故处理并承担由于事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

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处理的,共同协商成立事故调查组,依

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承担各自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造成甲

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申请第

三方仲裁或当地人民法院判决。

7.因乙方责任造成生产设备、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事故事

件,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8.甲乙双方关于工程项目确保施工安全的职责、要求在国家、行

业和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

已有明确规定的,按政府、行业要求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按本

工程合同和协议条款要求执行;没有明确要求、双方也没有协议规

定的,双方应本着确保安全施工的原则协商一致后执行。在协议执

行期间若遇原有法规制度修改,以及新生效法规,则按新法规制度

随时执行。

9.甲乙双方应遵循谁施工谁负责安全、先签订合同和安全协议后

开工、开工前先完成安全技术交底等原则,确保良好的作业秩序。

二、甲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1.在项目发包前,甲方负责对乙方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凡资

质和条件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承包单位,不得承包本项目。

2.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提供的人员清册,审查乙方人员的年龄、健

康状况、工种配备、学历等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3.甲方负责对乙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施工区域内及相邻区域的地下供水、排

水、供气、供热管道;电力、通信电缆布置;所承包工程的生产和

工艺流程的特点,作业现场可能的危险因素等,安全技术交底有双

74

方交底人员的签字,记录应完整并存档。

4.甲方负责对审验合格的乙方全体人员进行进厂前一级安全教育

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消防、气防、职业健康、救护、应急等

方面内容,同时对乙方所有从业人员开展视频监控室安全教育培

训,并考试合格后办理现场准入胸卡方可进厂,并登记存档。进厂

前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学时不少于 24 小时(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

高危行业领域的培训学时不得少于 72 学时)。

5.甲方负责提供项目有关生产运行的规程、图纸、设备或装置等

技术资料,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生态保护、职业健康的有效制度清

单及文本,以便于乙方施工人员学习执行,有关制度文本在工程施

工竣工后由甲方收回,移交、收回记录应完整,并有双方人员的签

字并存档。

6.甲方有权对乙方制定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作业

方案和应急救援方案(“三措两案”)进行审查和提出意见或建

议。

7.甲方对乙方使用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工器具、安全用

具、安全防护用具等有权禁止使用;现场安全条件或设施不满足安

全要求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

8.甲方发现乙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责任及时制止,并按规

定给予考核,严重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整改。

9.乙方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事故

(含未遂),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情节严重

的,甲方有权终止该项项目合同。

10.甲方负责对乙方工作负责人、工作签发人进行培训考试,甲

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甲方积极配合乙

方做好工程项目工作票、动火票的办理等事宜,对合同期不足 1 年

的乙方提供一名工作协调人,工作协调人由甲方专业人员担任,负

责协助办理工作票,界定交叉配合作业的各方安全责任,督促乙方

工作负责人履职尽责。

11.甲方应明确项目管理责任部门和项目业主带班人,协调、监

75

督、督促、检查乙方安全管理工作。

12.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

13.甲方应定期检查乙方现场施工日志和安全活动记录,及时指

出问题,并签字确认(聘请监理单位的,含监理人员)。

14.甲方依法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不安全

隐患,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进,造成工程延期,责任及经济损失由

乙方承担;验收合格项目,及时做好委托设备、设施交付使用的书

面手续。

15.甲方应根据供应商评价与考核机制和评价标准,对乙方项目

管理能力、水平开展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在企业安全监督部门备

案备查。

16.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

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17.若工程项目、场所有多个施工方的,甲方应组织相关承包施

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和安全措施落实责任,由甲方对各承包施工单位的安

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甲方应不定期组织召开施工安全协调

会议,研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18.甲方上述有关行为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有关安全的

任何责任与义务。

三、乙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具备承揽项目所必须的、符合规定的资质和条件,按照

甲方的要求提供包括不限于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接受甲方对资质和

条件等方面的审查,并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真实、合

法、有效。

(1)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 法人代表资质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其中应至少包括企

业(法人)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

(3) 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及起重机械施工等

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76

(4) 涉网作业的承包单位应提供等级符合要求的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5) 施工简历和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安全监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

的安全施工记录或三年无事故证明(加盖政府部门章)。

(6) 工程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

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复印件、主要人员通

讯录。

(7) 施工人员超过 100 人的,提供设置专职安全管理机构的证

明文件;施工队伍超过 30 人的,提供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证

书;30 人以下的,提供配备兼职安全员的证明文件。专职安全管理

人员数量不少于从业人员总数的 2%,最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

员。

(8)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施工等,应出具由质监局颁发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9) 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特种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和

职业健康防护用具清册以及特种设备清册。涉及定期检验、试验

的,必须提供由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

合格证。

(10) 由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特

种作业人员是指电工、焊工、登高架设、制冷等。

(11) 全体从业人员清册(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

况、工种、学历、资质证书名称等)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承包方安全培训证明,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12) 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所有施工人员的体检证

明原件或复印件(包括心电图)及体检收费证明。

(13) 为全体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安全

生产责任险的证明。

(14) 分包方名单和安全、技术素质证明和资质资料(单独成

册,备案资料内容同主承包方)。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77

应组织学习并执行落实甲方提供的有关安全生产、生态保护、职业

健康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清单及文本。

3.乙方应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监督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

员,并按要求持证上岗。

4.乙方应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各级安全责任,并

按照甲方安全生产目标、规定要求进行安全管理。

5.乙方应根据所承包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特点,对可能存在的危险

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和风险评估,建立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清

单,并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学习要

有签字。

6.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按照甲方提出

的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整改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报

告甲方协商解决。

7.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

发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应立即

停止作业,并报告甲方组织处理。

8.乙方应提供项目所用施工机械、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及

用品登记表或清册,并按规定及时维护检修和检测检验,确保性能

可靠、有效可用。

9.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作业票证管理规定组织现场作业,涉及有

限空间、高处、动火、临时用电、抽堵盲板等高风险作业,严格按

照甲方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落实安全措施。

10.施工期间,乙方指派专人(项目施工前落实,包括姓名和联

系电话)负责与甲方进行工作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协助和事

故报告。

11.乙方在每日开工前和施工中应组织施工人员经常性地对所在

施工区域的作业环境、工作对象、施工机械、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

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经整改完成后方准继续施工。

12.乙方应当在承包项目的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

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

78

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及有害危险气体和

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

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

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

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

13.施工现场中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

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

的,应当经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

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现场安全防

护设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

14.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

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5.乙方应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规

定开展各类检查督查,防范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问题隐患不

能立即整改的,应当报告甲方协商解决。

16.乙方应制定确保作业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

施、作业方案和应急救援方案(“三措两案”),经甲方审核批准

后严格执行落实。

17.乙方应在甲方入厂培训的基础上,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规

程、消防安全、设施保护、社会治安、气体防护、职业健康、危险

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安全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并建立档案。

18.乙方在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

害、烫伤、坠落、溺水等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系统破坏事故的危

险性区域内作业的,乙方应事先做好危险点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和

防止发生危险的预案并经甲方审核批准;乙方应监督工作人员实

施,并按要求设专职监护人。

19.乙方不得擅自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严禁返包(即乙方将

工程的某些具体工作交由甲方的部门(车间、区队、中心)、班组

或个人完成);乙方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甲方配合完

成的工作,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部门

79

(车间、区队、中心)、班组完成。乙方将专业劳务作业分包给第

三方应经甲方同意。甲方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对第三方的监督义务,

乙方就第三方的安全生产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0.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或要求,参加甲方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安全生产月度分析会、月度安全网例会等,并落实会议要求。

21.乙方要每日认真、完整做好施工现场施工日志。乙方应按照

甲方规定或要求,规范开展班组安全日活动、“三讲一落实”活

动,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按计划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22.乙方应明确外包队伍工作负责人,外包队伍工作负责人对施

工作业的现场组织、协调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行为负责。

2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现场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

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项目安全及质量的特殊工种人

员,如有变动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履行入厂安

全教育、考试手续。

24.乙方不得使用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年

龄不得超过 55 周岁;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

管理、技术性工种年龄不得超过 60 周岁;确实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

专业人员、监理人员,且不从事现场作业的,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

字同意后,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 65 岁。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有所承包

工程的职业禁忌症。

25.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

得相应的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26.乙方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生产、职业病防

护用品和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

个人防护用品,监督、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并进行维护

和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

27.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乙方应提供为项目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缴纳的近一年社保有效

证明。乙方为从业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保险或雇主责任险赔偿限额不

得低于 100 万元,确保生产安全人身事故在保险理赔条款适用范围

80

内。

28.乙方对列入承包工程概预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

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

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29.乙方在施工期间造成人员伤亡、人员中毒、火警、火灾、电

气、机械等事故(包括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伤亡),乙

方应立即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向甲方汇报,甲方应提

供协助配合,防止事故扩大。双方按国务院、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

司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告各

自上级主管部门及省(市)、区(县)等有关部门,均不得隐瞒事故。

乙方人员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要及时向甲方通报。

30.乙方应当按规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者组织,

配备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乙方必须认真学习有关职业健康的有

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所制定的有关职业健康的管理制度,提

高员工的职业健康防护意识,强化自身保护能力。

31.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

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

业健康培训。

32.乙方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

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

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

欺骗。

33.乙方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

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

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操作规程。

34.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从业人员,乙方应当按照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

范》等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35.乙方应遵守甲方对治安保卫管理的有关要求。

81

(1)办理进厂证之前,应到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人员核查

手续。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治安保卫教育培训,严格遵守甲方关于

治安保卫各项管理规定。

(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甲方的一切物资和器材,如有违反

按偷盗论处。

(4)不得在非工作区域滞留或随意进入未经许可的其他生产区

域、关键设备装置区、重大危险源区、重点办公区域等。

(5)严禁在运行维护场所和厂内居住地发生打架、斗殴、互相

谩骂、酗酒闹事等事件。

(6)不得使用假证、过期证件和借用他人证件进厂。

(7)未经允许和许可不得擅自带领非乙方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36.乙方应遵守甲方对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

(1)不得私自更改、堵截、损坏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2)不得在非应急情况下擅自挪用、使用现场的消防器材和消

防设施;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消防水。

(3)应保持所辖区域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卫生,及时整

理、擦拭、清扫。

(4)不得在消防水系统上无工作票或在禁火区域内无动火票开

展作业活动。

(5)不得埋压、圈占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6)严格遵守明火作业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

吸烟、使用明火。

(7)租用甲方或在甲方场地建设的宿舍、仓库、办公等场所,

要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用火、用电、用气规定。

37.乙方应遵守甲方对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

(1)机动车辆进入厂区,驾驶证、行驶证应齐全有效,特种车

辆还应持有相应的检测报告和检验证明。

(2)车辆和人员进厂应遵守厂内交通规则,按规定路线、速度

82

行走。

(3)生产区禁止客车进入,仅允许工作需要的工具车(货车)

和工程机械车辆进入。

(4)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在指定的区域停放。

(5)作业中不得影响车辆通行,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6)需临时占路或断路工作,应提前向甲方负责部门提出申

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工作。

四、关于考核和处理

(一)甲方建立违章负面清单制度,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

握以下违章负面清单内容及管理要求,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接受

相应考核和处理;涉及违章负面清单的相关人员,甲方有权根据相

应情形将人员清离出厂。

1.违反国家、行业、地方、上级单位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

律法规、规程标准、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

2.未按规定编制“三措两案”或“三措两案”未经审核通过即开

始作业;

3.作业项目开工前,未开展风险辨识或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

4.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

5.不具备作业条件,强令冒险作业;

6.作业人员、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未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

7.未按要求执行甲方规定的票证管理制度;

8.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或私自安排非工作班成员参加工作;

(二)甲方建立“黑名单”制度,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

以下情形及管理要求,如有违反,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1.发生较大事故及以上事故的乙方队伍,列入“黑名单”,终身

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2.发生以下情形的乙方队伍,列入“黑名单”,2 年内禁止其进

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1)发生一般人身事故的;

83

(2)在责令停工整顿期间擅自复工的;

(3)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导致负面舆

情的;

(4)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情况的。

其余被列入“黑名单”的乙方队伍,1 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

系统企业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3.以下列入“黑名单”的乙方人员,终身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

统企业现场工作。

(1)对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乙方人员;

(2)多次严重违章被清离出厂的乙方人员。

其余被列入“黑名单”的乙方人员,2 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

系统企业现场工作。

(三)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相关人员清离出厂,并将

人员列入“黑名单”。

1.无票作业,或无监护人作业;

2.进入生产现场未佩戴安全帽;

3.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按规范佩戴使用;

4.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时,架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或超过限高

标志;使用单梯时,无人扶梯;

5.擅自变更安全措施、扩大工作范围、操作运行设备;

6.擅自进入受限空间或无监护人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7.无特种(设备)作业证上岗作业;

8.酒后上岗;

9.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未垂直固定,或运输中未可靠固

定;

10.孔洞盖板打开或栏杆拆除后未设置牢固的临时遮栏;

11.在起重机吊着的重物下边停留或通过,或站在吊物上;

12.挖掘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作业时,在回转半径内逗留、穿

行;

84

13.故意移动、关闭视频监控设施,故意破坏现场设备设施;

14.不服从现场管控或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15.作业人员违反“四不干”(无工作票不干、无监护人不干、

不知道作业危险点不干、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干)安全工作要求的;

16.未经报告或请示擅自关闭、破坏甲方生产安全监控、报警、

防护、救生设备、设施的;

17.未经甲方允许或许可擅自动用甲方生产设备、设施的;

18.使用假证、过期证件或冒用他人资格证件的;

19.发生其他违规违纪违章行为达 3 次以上的。

(四)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队伍清离出厂,并将

队伍列入“黑名单”。

1.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舆情事件、生态环保事件;

3.拒绝接受甲方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

4.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故意破坏设备设施、造成较大经济

损失或负面影响的;

5.经甲方反复督促,多次考核,其工作质量、标准、进度仍不整

改,或不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

6.擅自转包、违法分包项目的;

7.拒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擅自变更施工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

的;

8.拒不执行停工令要求,私自开工;队伍停工整顿未经验收合格

和批准,擅自开工;队伍停工整顿复工后,同类型问题重复发生;

9.违反技术协议要求,使用劣质产品或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

料的情况,拒不更换或整改;

10.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无法保证作业安

全,仍然冒险强令组织作业的;

11.甲方责令整改事项拒不整改或重复整改不到位的。

12.经 2 次更换项目经理后,仍存在需停工整顿情形的。

85

13.其他严重危及项目安全、质量情形的。

(五)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

1.发生所属人员被清离出厂的情况;

2.高处作业、起重作业、脚手架作业未设警戒区域或未设置专人

全程监护;

3.脚手架作业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擅自改变脚手架结构;

4.项目经理不能常驻项目现场,现场出勤率低于 80%;

5.未按规定编制“三措两案”,未严格执行“三措两案”擅自改

变施工工艺及工序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6.未落实隔离措施、监护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存在缺陷,

安全作业条件不具备,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严重危及人身安

全的;

7.高风险作业未落实反事故措施重点要求的;

8.未履行安全协议,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违章行为频发,或导致

不安全事件发生的;

9.拒绝发包方、监理方或上级单位检查的;

10.安排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人员上岗作业,未按要求

在法定节假日后组织开展专题“安全日”活动;

11.其他严重影响项目安全、质量情形的。

经 2 次停工整顿后,仍存在上述情形的,更换项目经理。

(六)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对甲方造

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1.乙方拒绝履行本协议相关要求;

2.乙方队伍被清离出厂;

3.存在主观故意降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造成事故的。

(七)乙方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进行经济考核。

1.乙方人员每发生 1 起习惯性违章,考核每名违章人员不低于

1000 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 2000 元;每发生 1 起可能导致一般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严重违章,考核每名违章人员不低于 2000

86

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 5000 元。

2.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乙方安全责任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

方相关人员不低于 500 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 2000 元。

3.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违章负面清单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

方相关人员不低于 2000 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 5000 元。

4.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停工整顿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不

低于 10000 元。

5.发生乙方人员被列入甲方“黑名单”清离出厂的,每人次考核

乙方不低于 10000 元。

6.其他情形。

上述条款按从重不重复原则执行。

五、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

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 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 章:

87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88

附件五:供货范围与分项价格表

附件六:技术协议(暂略,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为准)

89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0

第五章 供货要求

(本章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带“★”

号的技术要求,否则视为实质性偏差。本表格中要求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与以下正

文中的不一致时,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号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1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华创风机变桨系统改造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

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

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龙头风电场一期 29 台华创风机变桨系统改造的技术参数、

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

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

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

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

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

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范

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

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

准。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

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则投标

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

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

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92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T191 -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422.1-

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

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A:低温

GB/T2422.2-

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

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B:高温

GB/T2422.3-

200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

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2422.4-

2008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第

2 部分:试验方法试验 Db:交变湿热(12h+12h

循环)

GB/T2900.33-2004

电工术语电力电子技术

GB/T2900.53-2001

电工术语风力发电机组

GB/T32077-2015

《风力发电机组变桨距系统》

GB4208 -2008

外壳防护等级(

IP 代码)

NB/T31018-2018

《风力发电机组电动控制系统技术规范》

GB/T34870.1-2017

超级电容器第

1 部分:总则

GB/T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32891.2-2019

旋转电机效率分级(

IE 代码)第 2 部分:变速交流电动机

GB18451.1-

2012

风力发电机组设计要求

GB/T19071.1-2018

风力发电机组异步发电机第

1 部分:技术条件

GB/T19071.2-2018

风力发电机组异步发电机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GB/T36490-2018

风力发电机组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T14048.6-201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

4-2 部分: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交流电动机用半导体

控制器和起动器

(含软起动器)

GB/T14048.12-201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

4-3 部分:接触器和电动机起动器非电动机负载用交流

半导体控制器和接触器

GB/T19568-2017

风力发电机组装配和安装规范

GB/T19960.1-2005

风力发电机组第

1 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19960.2-2005

风力发电机组第

2 部分:通用试验方法

GB/T30269.806-20

18 信息技术传感器网络第 806 部分:测试:传感节点标识符编码和解析

JB/T10426.1-2004 

风力发电机组制动系统第

1 部分:技术条件

93

GB/T30966.6-2022

风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场监控系统通信第

6 部分:状态监测的逻辑节点类和数据类

GB/T36995-2018

风力发电机组故障电压穿越能力测试规程

注:(

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准。法

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经济合

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

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招标

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

2.1 核心通用标准

2.1.1 变桨系统改造需遵循“更换全新元器件、兼容原有安装布局及机械接口”的通用原则,不

得影响风机原有轮毂结构,拆除旧部件后需对安装面进行清洁、防锈处理。

2.1.2 核心部件(变桨电机、驱动器、超级电容)须为全国产化产品,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级检测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国产化证明文件,明确核心元器件产地为

中国境内。

2.1.3 变桨系统需采用 CanOpen 通讯协议与主控系统兼容,支持与原有主控系统内核架构适配,

确保数据交互稳定。

2.1.4 后备电源采用超级电容方案,驱动器需具备超级电容健康状态监测功能,并能将数据上传

至主控及

SCADA 系统。

2.1.5 变桨电机采用交流永磁同步伺服电机,配备旋转变压器编码器,提升信号抗干扰能力。

2.2 通用机械与防护要求

2.2.1 柜体防护等级≥IP55,机柜整体防腐符合 ISO12944-5 中 C3 的要求,整柜使用寿命≥20

年。

2.2.2 柜体厚度、安装板、紧固件及结构件需满足风场运行工况强度要求,振动指标符合

NB/T31018-2011《风力发电机组变桨控制系统技术规范》相关规定。

2.2.3 电缆需满足耐候等级≥UVresistant、耐温-40℃~+105℃、阻燃等级 V0 要求;外部传感器

防护等级≥

IP65。

2.3 通用功能要求

94

2.3.1 具备手动变桨功能,由硬件直接控制,拥有最高权限,支持三支桨叶独立控制,适配吊装

及检修场景。

2.3.2 维护软件需支持中文界面,具备“一键校零、故障自动诊断、参数备份与恢复”功能,无

需专业编程知识即可操作;支持与风场现有

SCADA 系统无缝对接,提供免费接口调试服务。

2.3.3 具备完善的故障诊断与保护功能,涵盖防雷保护、柜体温度异常、通讯中断、驱动器故障、

电机故障、后备电源电压异常等场景;新增故障录波功能,记录故障前

10 秒、故障中、故障后 5

秒的关键参数(电流、电压、温度、位置),录波数据可本地存储

+远程上传。

2.3.4 安全顺桨功能需满足:电网掉电超过 3 秒后自动启动紧急顺桨,3 秒内启动顺桨动作,桨

叶准确停至

90°位置;支持无编码器安全收桨;设置-5 度软件限位,超范围时自动往 90 度方向顺

桨。

2.3.5 符合电网最新的低电压穿越、高电压穿越、高低频运行等要求,完全满足国家标准。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备品备件应是全新的、完整的,所用的工器具、特种设备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校验合格。若有大型施工设备、特种设备等,须按规定办理入场许可手续。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通用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测试项目

测试方法

合格标准

通 讯 兼 容

性测试

连续

72 小时联机运行,记录通讯中

断次数

无通讯中断,数据上传延迟≤

20ms

紧 急 顺 桨

测试

模拟电网掉电场景,触发紧急顺桨

3 秒内启动顺桨,桨叶准确停至 90°

位置

变 桨 响 应

测试

下发±

1°位置阶跃指令,记录响应

时间

响应时间≤

440ms,超调量≤3%

电 网 适 应

性测试

模拟低电压、高电压、高低频运行

场景

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2 通用性能指标要求

1、变桨系统分辨精度≤0.01°,三桨叶不同步度≤0.8°;

2、变桨与主控之间的通讯周期≤15ms(CANopen 通讯);

3、变桨电机从 0 转速升至额定转速 90%的响应时间≤250ms(不含松抱闸时间);

4、核心部件(电机、驱动器、电容)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电机≥20000 小时、驱动器

25000 小时。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5

5.1 投标人需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 15 日内提供技术培训服务,培训次数不少于 2 次,每次培

训时长≥

8 小时。

5.2 培训内容需涵盖设备操作、日常维护、故障排查、软件操作等,提供书面培训教材及视频教

程。

5.3 培训对象为买方指定的运维人员(不少于 5 人),培训后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率需达到

100%,不合格者免费提供二次培训,直至合格。

5.4 故障响应要求:接到报修后 2 小时内提供远程指导,远程无法解决时,协助风场通过中水

物资平台协调备件及技术支持。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1 投标人需在改造完成后 5 日内交付完整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装图、零部件图、安装示意

图、软件操作手册、编程手册、故障排查指南、设备合格证、检测报告、国产化证明文件、培训教

材(含视频教程)等。

6.2 技术资料交付形式为纸质版(不少于 5 套)+电子版(可编辑格式+PDF 格式)+加密 U 盘,

电子版需分类清晰、命名规范,便于查阅。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7.1 投标人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

坏的必要保护措施,确保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7.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7.3 包装箱需在相邻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明显方式标注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包括“小心轻

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超大超重件需标注“重心”和“起吊点”;危

险品需标明危险品标志。

96

第二节 专用部分

97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

龙头风电场 29 台华创 1.5MW 风力发电机组变桨系统改造相关设备及服务,

包括变桨电机、超级电容、变桨驱动器、柜内电气件及安装附件、主控通讯模块、

后备电源柜等设备供货,以及方案及程序开发、现场改造和调试、主控与 SCADA

相关数据上传等服务。

1.2 交货进度

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调试、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

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 项目概况

大唐富川新能源有限公司龙头风电场采用

29 台华创 1.5MW 风力发电机组,

原有旧变桨系统为

MITA 变桨控制系统,可通过 NCDriver 软件连接电脑控制,存

在铅酸蓄电池可靠性差、变桨电机容易过载、变桨控制精度较低(未达到行业≤

0.01 高精度要求)、变桨驱动器为进口件易损坏且已停产采购难度大等问题。该

机型原采用方案较早的交流变桨系统,运行过程中故障率高,后备电源为蓄电池,

方案结构复杂,内部模块多,异步电机动态响应差,控制精度不足,变桨电机容

易过温,目前运行过程中问题较多,不能满足风机的利用小时数,严重影响风机

发电量。本次招标对一期华创

29 台风机变桨系统进行彻底改造(旧系统相关设

备、部件均不再保留或复用),以达到减少设备缺陷,提高风电机组可利用率的

目的。

3. 专用技术要求

3.1 改造专项要求

3.1.1 拆除原有变桨系统柜内所有低压元器件、电缆辅料,全部更换为全新

元器件;改造的变桨电机、驱动器及超级电容等部件严格采用原有安装布局及机

械接口,不改变轮毂结构,拆除后对安装面进行清洁、防锈处理。

3.1.2 保留原主控系统(品牌:成都阜特,版本:V1.2)内核架构,升级主

控与变桨系统 Canopen 通讯协议及超级电容相关信息,并上传至 SCADA 系统;

改造后主控为变桨系统主站,三个变桨系统为从站,确保通讯兼容稳定。

3.1.3 改造采用业内主流的全新一代集成化常压变桨驱动驱动器,变桨驱动

98

器需实现对超级电容的健康监视,并将数据同步上传到主控,再由主控上传至

SCADA 系统。

3.1.4 软件升级后维护责任:质保期内,卖方免费提供漏洞修复及版本更新

服务;质保期结束后 3 年内,卖方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包括远程指导、问题排

查),如需现场服务,仅收取合理差旅及人工成本费。

3.1.5 改造后单机变桨系统为 6 柜结构(3 个控制柜+3 个后备电源柜),包

含 3 台变桨驱动器、3 台变桨电机(含 A 编码器、制动器)、6 只限位开关、3

只接近开关,以及柜间电缆等;系统采用 Can 通讯方式完成信息交互,风机主

控为主站,三个变桨驱动器为从站。

3.2 专用技术参数要求

3.2.1 变桨驱动器

·输入电压:三相 400Vac−20% 30%

·额定容量:18kwat400Vac

·额定电流:52A,过载能力:120A3S

·控制方式:无速度传感器矢量控制+有速度传感器矢量控制

·通讯/总线:支持 Profibus、RS485、RS232、Ethernet、CanOpen

·数字输入:24 个 DI(24V,4mA);数字输出:9 个 DO(24V,250mA)

+1 路继电器输出(30Vdc/1A)

·低压抱闸输出:24Vdc、4.2A

·散热方式:风冷散热,驱动器过热点:95°(可设置)

·补充参数:MTBF≥25000 小时;通讯中断自恢复时间≤300ms;过温保护

触发温度≥95℃;支持固件在线升级;过流保护响应时间≤5ms

·保护功能:具备后备电源开路、充电过流保护、充电过压保护、过温保护、

输入过压保护、电源缺相保护等

12 项以上故障保护。

3.2.2 变桨电机

技术参数

数值

极数(NumberofPoles)

6

额定功率(RatedPower)

7.4kW

额定电压(RatedVoltage)

400V

电势常数(VoltageConstant)

135mVmin/r

额定转速(RatedSpeed)

2200r/min

最高转速(MaximumSpeed)

3000r/min

99

技术参数

数值

堵转转矩(StalTorque)

40Nm

额定转矩(RatedTorque)

32Nm

峰值转矩(PeakTorque)

120Nm(持续 3S)

转矩常数(TorqueConstant)

2.2Nm/A

堵转电流(StalCurrent)

18.2A

额定电流(RatedCurrent)

14.5A

峰值电流(PeakCurrent)

67A

定子电阻(StatorResistance)

0.4Ω

定子电感(StatorInductance)

4.3mH

转动惯量(MomentofInertia)

186kg.cm²

重量(Weight)

41kg

防腐级别(Anti-corrosionLevel)

C4-H

额定运行温度

≤85℃

120%负载过载运行温度

≤105℃

过载持续时间

≥30 分钟

编码器信号抗干扰能力

≥10kV/m

连续运行 1000 小时温升

≤45K

3.2.3 超级电容模组

电气性能

数值

额定容量(25℃)

10F(容量公差 0%/+20%)

额定电压

160V(浪涌电压 168V)

初始最大内阻(ESRdc)

150mΩ

最大漏电流(额定电压 25℃72

小时后)

30mA

最大峰值电流(1 秒内,1 天不

重复)

320A

储存能量(Estored)

35.56Wh

能量密度(Emax)

3.09Wh/Kg

功率密度(Pmax)

3710W/Kg

循环寿命(80%DOD)

≥5000 次

-20℃~65℃环境下容量衰减

≤15%

单模组故障影响

不影响整套后备电源系统运行

健康状态监测

具备健康状态监测功能,数据上传至主控及

SCADA 系统

电容模组配置

2 组串联,理论有效能量 199kJ,满足至少

1.8 次紧急收桨需求。

3.3 改造效果量化指标(专项要求)

·故障率:月平均故障率≤0.08 次/台,较改造前(2.1 次/台)下降≥260%;

·发电效率:年可利用小时数提升≥5%(以改造前 12 个月同风况数据为基

准);

100

·响应速度:变桨电机从 0 升至额定转速 90%的响应时间≤250ms(不含松

抱闸时间);

·紧急顺桨:电网掉电后 3 秒内启动顺桨,桨叶到达 90°位置时间≤18 秒;

·稳定性:连续 6 个月无通讯中断、无兼容性停机、无核心部件故障;

·维护周期:核心部件(电机、驱动器、电容)平均维护间隔≥12 个月。

3.4 专项适配要求

3.4.1 改造后系统需与原主控系统(成都阜特 V1.2)完美适配,CanOpen 通

讯协议升级后需确保数据交互无延迟、无丢包,超级电容状态、变桨参数等 10

项以上核心数据实时上传至 SCADA 系统。

3.4.2 针对旧 MITA 系统编码器信号易受干扰问题,采用的旋转变压器编码

器需满足信号抗干扰等级≥EMCClass3。

3.5 改造后的变桨系统特点

3.5.1 服务功能

手动变桨功能:手动变桨功能由硬件直接控制,拥有最高权限,三支桨叶独

立控制。可方便用于吊装和变桨系统检修。

手动变桨功能由硬件直接控制,拥有最高权限,三支桨叶独立控制。可方便

用于吊装和变桨系统检修。

维护软件功能:变桨调试软件,可仿真风机主控模拟运行。分析诊断变桨系

统故障并提供问题处理建议。可对变桨系统进行控制逻辑及性能指标测试,并给

出测试结果和数据记录。通过安装于笔记本电脑中人机界面实现以下功能:

信息交互:变桨距系统参数的查询、设置,系统状态及 IO 端口状态查看及

故障诊断,并可查询历史故障记录、变桨控制软件版本信息和系统时钟。

速度控制:通过人机界面可以对每个桨叶的变桨方向和变桨快慢速率进行点

动控制和设置。

位置控制:通过人机界面可以对每个桨叶进行位置控制,可以设置桨叶变桨

速度和给定的位置。具有正弦波、方波、三角波位置给定,波形的幅值和周期可

由人机界面进行设置。

桨角校零:通过人机界面可对编码器的 0 度位置进行校零。

叶片互锁:手动情况下对叶片进行互锁防止叶片同时开出。

3.5.2 调桨功能

101

自动调桨功能:正常运行时,变桨系统接收风力发电机组主控系统指令,实

时调节桨距角,降低机组所承受的载荷,实现机组的最优运行和安全运行。根据

主控通讯指令要求可实现启机、变桨、顺桨功能,主控系统发送给变桨系统的控

制指令为位置命令,三个桨叶能实现独立位置或转速给定控制。变桨性能满足以

下技术要求:

变桨系统的分辨精度≤0.01°;

三个桨叶不同步度值≤0.8°;

变桨与主控之间的通讯周期≤15ms(CANopen 通讯);

变桨系统执行变桨指令时,变桨电机转速从 0 转速升至额定转速的 90%的

响应时间应低于 250ms(不含松抱闸时间);对应±1°的位置阶跃响应,变桨系

统需保证位置超调应小于 3%,稳态误差≤0.005°,从主控系统下发位置指令开

始计时至变桨系统到达目标位置的响应时间应低于 440ms(含通讯时间,不含松

抱闸时间)。

3:位置阶跃响应曲线图

3.5.3 安全顺桨功能

1)电网掉电:在电网掉电 3s 以内时,变桨系统接受风机主控控制,配合主

控完成低电压穿越;在电网掉电超过 3s 后,变桨系统自动完成紧急顺桨。

102

2)变桨安全链:变桨系统应对变桨系统内重要部件和回路有监视功能,对影

响风机安全信号的状态触发变桨内部安全链进行保护及时反馈主控。变桨硬件安

全链(主要有驱动器故障干接点构成的硬件回路)和软件安全链(主要为变桨控

制器监视的变桨系统严重故障点构成的软件故障状态)出现严重故障影响风机安

全时,通过驱动器执行紧急顺桨,保证风机安全。

3)驱动器支持无编码器安全收桨。

4)-5 度位置为软件限位,一旦系统检测到桨叶位置已经超出-5 度,系统立

即往 90 度方向顺桨,停止在正常停机位置;

故障诊断功能

编号

中文描述

变桨安全

链断开

主控通信故障

断开

主控制安全链断开

断开

电容电压低故障

断开

变桨电机堵转或停机

断开

主电掉电或欠压

断开

控制器故障(驱动器故障)

断开

桨叶超范围

不断开

电机编码器故障

不断开

主控急停请求

不断开

电容电压故障

不断开

直流母线故障(维护开关

断开)

不断开

主电源过压故障

不断开

防雷器故障

不断开

88°限位开关触发故障

不断开

90°限位开关触发故障

不断开

电机温度超温

不断开

手动模式

不断开

103

控制柜温 1 度超温(驱动

柜)

不断开

控制柜温 2 度超温(电容

腔)

不断开

电机温度超温

不断开

控制器温度超温

不断开

变桨系统具备自诊断及保护功能,能实时诊断设备的故障或异常情况,对出

现的故障进行处理;有完善的事故存储记录信息便于故障诊断查询。诊断及保护

包括以下方面:

1)防雷保护动作

2)熔断器或保护开关动作

3)柜体温度异常

4)通讯超时或中断

5)控制器故障(对包含控制器的变桨系统)

6)驱动器故障,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直流母线低电压

直流母线过电压

驱动器过流

驱动器过温

功率开关(IGBT)故障

内部电源异常

速度、位置传感器短路、开路及数值异常

7)电机故障

电机过温

电机过电流

速度反馈异常

8)润滑系统故障

变桨系统提供轮毂润滑油泵电源,接受两路无源开关点油泵故障反馈。该故

障点接入变桨控制器输入点,并通过通讯协议内变桨状态字上传至主控。

9)后备电源电压异常,包括过压、欠压

104

10)故障录波功能:记录故障前 10 秒、故障中、故障后 5 秒的关键参数

(电流、电压、温度、位置),录波数据可本地存储+远程上传;对电机过温、

电容衰减、通讯中断等 20 类高频故障提供明确处理指引,诊断准确率≥98%,

自恢复成功率≥95%。

3.5.5 电网适应性功能

符合电网最新的低电压穿越、高电压穿越、高低频运行等要求,完全满足国

家标准

电压升高

电压跌落

时间

(s)

电压幅值

(pu

)

风电机组可以切出

风电机组可以切出

要求风电机组

不脱网连续运行

0

0.5 0.625

1

2

10

……

3

9

0.2

0.9

1.0

1.1

1.2

1.3

0.3

……

0.8

曲线2

曲线1

4.专用验收要求

4.1 分阶段验收:

1、现场单机验收:每台风机改造完成后,单机试运行≥72 小时,无故障且

各项参数(控制精度、响应速度、通讯稳定性等)达标方可验收;

2、整体验收:全部 29 台改造完成后,整体试运行≥30 天,月平均故障率≤

0.08 次/台,无连续 2 台风机同时故障,由第三方机构出具发电效率提升核算报

告,确认年可利用小时数提升≥5%。

4.2 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旧 MITA 系统 5 类核心故障的专项改进承诺及验证方式,

确保故障解决率≥98%。

105

附表/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变桨电机

交流永磁同

步伺服电

机,匹配原

安装接口

87

2

超级电容

160V10F,

满足后备电

源需求

87

3

变桨驱动器

支持

Canopen/Pr

ofibus 通

87

4

柜内电气件及安装附

含柜内及柜

间定制线

束、防雷装

置、电抗器、断路

器、电源、接近开关、散热风扇、限位开关等

87

5

主控通讯模块

实现主控与变桨系统数

据交互

29

6

后备电源柜

适配超级电容安装,防

护等级

IP54

87

7

方案及程序开发,现

场改造和调试

含相关器件提前组装、主控兼容调试、系统联调、程序优

1

106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化、现场后

勤等费用

8

主控与

SCADA 相关

数据上传

实现超级电容状态、变桨参数实时

上传

1

附表 A.2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设备操作、日常维护、故

障排查、软件操作

20/2

龙头风电场

每次培训时

长≥8 小时

107

技术附表 B 主要技术参数

设备硬件技术指标:

变桨驱动器选型

变桨系统伺服驱动器应采用行业主流的变桨驱动器,该驱动器应是高度集成

化的风电专用驱动器,具有以下特点:

安装尺寸:创新的散热设计允许电器柜更小,成本更低;

特殊设计:温度范围更宽,抗震动级别更强;

动态响应:最新的控制技术保证了最佳的变桨响应时间;

编程环境:可根据 IEC61131-3 编程,实现灵活的布套配置;

通讯接口:ModbusTCP、CanOpen;

电源系统:自带充电单元、刹车电源以及控制电源。内置 RFI 滤波器,电

气系统更稳定;

技术参数如下:输入电压:三相 400Vac

额定输入电流:39A(withnoEMCFilter)

额定频率:50HZ/60HZ(47Hz-62Hz)

额定容量:18kwat400Vac

反馈方式:Resolver、SSI

额定电流:52A

输出频率:0~200HZ

过载能力:120A3S

载波频率:4KHZ

最高母线电压:800Vdc

母线最低工作电压:150Vdc

控制方式:无速度传感器矢量控制、有速度传感器矢量

控制充电电压:0~460V(电压可设)

充电电流:0~5A(电流可设)

充电过压点:480V(可以预先调整)

充电过流点:18A(可以预先调整)

通讯 / 总线:Profibus、RS485、RS232、Ethernet

108

外部 24V 输入:24Vdc(建议大于 4A)

模拟输入:可编程,支持 0~±10V、0~±20mAPT100:

4 路温度检测输入

数字输出:9 个 DO,其中 DO0~DO7 为 24V,250mA;DO8 为 24V,

2.5A。1 路继电器输出,常开触点,30Vdc/1A。

数字输入:24 个 DI,24V,4mA。

电机类型:永磁同步电机低压抱闸输出:24Vdc、4.2A

散热方式:风冷散热驱动器过热点:95°(可设置,最高 95°)

电机温度检测:KTY84-130/PTC (可选)

驱动器保护功能:后备电源开路、充电过流保护、充电过压保护、过温保护,

输入过压保护,电源缺相保护、制动管直通保护、制动电阻短路保护、输出缺相、

通讯故障、编码器故障、风扇故障、抱闸过流、输出相间短路保护、电机过热保

护、驱动器过流、电机过载、过压、欠压、过热等故障。

运行稳定性要求: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25000 小时;通讯中断自恢

复时间≤300ms;过温保护触发温度≥95℃;支持固件在线升级;过流保护响应

时间≤5ms。

变桨电机选型

优先选用交流同步伺服电机且具有机械特性好、过载能力强、尺寸小、重量

轻、无需强制风冷等特点。

变桨电机基本参数需至少满足如下需求:

技术参数

数值

极数(Xunber of Poles)

6

额定功率(Rated Power)

7.4kW

额定电压(Rated Voltage)

400V

电势常数(Voltage Constant)

135mV*min

额定转速(Rated Speed)

2200r/min

最高转速(Maximum Speed)

3000r/min

堵转转矩(StallTorque)

40Nm

额定转矩(Rated Torque)

32Nm

109

峰值转矩(Peak Torque)

120Nm

转矩常数(Torque Constant)

2.2Nm/A

堵转电流(Stall Current)

18.2A

额定电流(Rated Current)

14.5A

峰值电流(Peak Current)

67A(持续 3S)

定子电阻(Stator Resistance)

0.4Ω

定子电感(Stator Inductance)

4.3mH

转动惯量(Moment of Inertia)

186kg*cm²

重量(Weight)

41kg

防腐级别(Anti-corrosion Level)

C4-H

后备电源选型

选用超级电容模组,其技术参数至少满足如下需求:

电气性能

数值

额定容量(25℃)

10F(容量公差 0%/+20%)

额定电压

160V(浪涌电压 168V)

初始最大内阻(ESRdc)

150mΩ

最大漏电流(额定电压 25℃72 小时后)

30mA

最大峰值电流(1 秒内,1 天不重复)

320A

储存能量(Estored)

35.56Wh

能量密度(Emax)

3.09Wh/Kg

功率密度(Pmax)

3710W/Kg

运行稳定性需求

循 环 寿 命 ≥5000 次(80%

DOD);-20℃~65℃环境下容量

衰减≤15%;单模组故障不影响

整套后备电源系统运行;具备健

康状态监测与数据上传功能

模组数量

≥2

理论有效能量

320*320-150*150

110

*10/2/2=199kJ

完成一次紧急收桨需要消耗能量为

35*1800/9550* ( 90/6 )

/0.9=110kJ

至少满足收桨次数的计算

199/110=1.8 次

111

技术附表 C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

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变桨电机

交流永磁同步伺服电机,匹配原安装接口,额定功率≥7.4kW

87

合同签

订后 60

天内

广西省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柳家乡大唐龙头风电场

分批次交货,每批次不少于20 台

2

超级电容

160V10F,循环寿命≥5000 次

87

合同签

订后 60

天内

同交货地点

与变桨电机同步交货

3

变桨驱动器

支持Canopen/Profibus 通讯,MTBF≥25000 小时

87

合同签

订后 60

天内

同交货地点

分批次交货,每批次不少于20 台

4

柜内电气件及安装

附件

含定制线束、防雷装置等

87

合同签

订后 70

天内

同交货地点

随主体设备配套交付

5

主控通讯模块

实现主控与变桨系统数据交互,通讯周期≤15ms

29

合同签

订后 70

天内

同交货地点

一次性交付

6

后备电源柜

防护等级 IP55,适配超级电容安装

87

合同签

订后 70

天内

同交货地点

与超级电容同步交货

7

方案及程序开发服

含主控兼容调试、系统联调等

1

合同签

订后 30

天内启动,与

同交货地点

按需提供技术支持

112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

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设备安装同步

完成

8

现场改造和调试服

含设备安装指导、系统调试等

1

设备全部到货

后 30 天

内完成

同交货地点

分台调试,单机调试周期≤3天

9

主控与 SCADA 数据

上传服务

实现 10 项以上核心数据上传

1

整体调试完成

后 10 天

同交货地点

配合风场现有SCADA系统对接

11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14

广西桂冠桂林事业部龙头风电场一期 29 台华创风机变桨系

统改造项目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15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16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址: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117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单位公章)

月 日

118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

修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

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后追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119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120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21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

标,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

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天日历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

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

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

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

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

任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122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23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24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25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26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27

(四)专利情况表

4.1 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28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29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 ) 或 投 标 人 认 为 可 以 证 明 其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需 要 的 其 他 证 明 材 料 , 没 有 写

“无”。】

130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 响 应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

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

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

2、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

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

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

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131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

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

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132

广西桂冠桂林事业部龙头风电场一期 29 台华创风机变桨系

统改造项目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33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4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3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36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3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3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3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 ) 或 投 标 人 认 为 可 以 证 明 其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需 要 的 其 他 证 明 材 料 , 没 有 写

“无”。】

14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

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

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2

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4

运维情况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5

附属设备情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6

其它(包括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验收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14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如果是,请论证说明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42

广西桂冠桂林事业部龙头风电场一期 29 台华创风机变桨系

统改造项目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43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44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有效期、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价格总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含税价

备注

设备价格

技术服务费

合计

投标总价已包含招标代理费、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运杂费、保险费、增值税及其他附加税费、

利润等一切费用。

投标有效期:180 天

税率 13%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广西省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柳家乡大唐龙头风电场。

145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1.2.2.2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备操作、日常维护、故障排

查、软件操作培训

龙头风电

20 人两

合计

注:买方人员差旅费自理。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价

总价

生产厂

产地

备注

1

变桨电机

87

2

超级电容

87

3

变桨驱动器

87

4

柜内电气件及安装附

87

5

主控通讯模块

29

6

后备电源柜

87

7

方案及程序开发,现

场改造和调试

1

8

主控与 SCADA 相关数

据上传

1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