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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2*开通会员可解锁*10
广东分公司潮州电厂
2 号机组燃烧器优化
改造项目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目
录
目
录 ..............................................................................................................................................................1
总说明
..............................................................................................................................................................1
第一卷 商务文件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1. 招标条件
.............................................................................................................................................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7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7. 联系方式
.............................................................................................................................................8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8
9. 监督部门
.............................................................................................................................................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
1. 总则
...................................................................................................................................................17
1.1 招标项目概况
........................................................................................................................1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7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7
1.5 费用承担
.................................................................................................................................19
1.6 保密
........................................................................................................................................22
1.7 语言文字
................................................................................................................................22
1.8 计量单位
................................................................................................................................22
1.9 踏勘现场
................................................................................................................................22
1.10 投标预备会
..........................................................................................................................22
1.11 分包
......................................................................................................................................22
1.12 响应和偏差
..........................................................................................................................23
2. 招标文件
...........................................................................................................................................2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4
3. 投标文件
...........................................................................................................................................2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4
3.2 投标报价
................................................................................................................................25
3.3 投标有效期
............................................................................................................................27
3.4 投标保证金
............................................................................................................................28
3.5 资格审查资料
........................................................................................................................28
3.6 备选投标方案
........................................................................................................................29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9
4. 投标
...................................................................................................................................................30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0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0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0
5. 开标
...................................................................................................................................................30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1
5.2 开标程序
................................................................................................................................31
5.3 开标异议
................................................................................................................................31
6. 评标
...................................................................................................................................................31
6.1 评标委员会
............................................................................................................................31
6.2 评标原则
................................................................................................................................32
6.3 评标
........................................................................................................................................32
7 合同授予
.............................................................................................................................................32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32
7.2 评标结果异议
........................................................................................................................32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32
7.4 定标
........................................................................................................................................32
7.5 中标通知
................................................................................................................................32
7.6 履约担保
................................................................................................................................32
7.7 签订合同
................................................................................................................................33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3
8.1 重新招标
................................................................................................................................33
8.2 不再招标
................................................................................................................................33
9. 纪律和监督
.......................................................................................................................................33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3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4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4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4
9.5 投诉
........................................................................................................................................34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4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3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
评标办法前附表
....................................................................................................................................35
1. 评标方法
...........................................................................................................................................43
2. 评审标准
...........................................................................................................................................43
2.1 初步评审标准
........................................................................................................................43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3
3. 评标程序
...........................................................................................................................................43
3.1 初步评审
................................................................................................................................43
3.2 详细评审
................................................................................................................................44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44
3.4 评标结果
................................................................................................................................4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6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46
1. 一般约定............................................................................................................................................46
1.1 词语定义 .................................................................................................................................46
1.2 语言文字 .................................................................................................................................48
1.3 法律 .........................................................................................................................................48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48
1.5 合同协议书 .............................................................................................................................48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48
1.7 联络 .........................................................................................................................................49
2. 发包人................................................................................................................................................49
2.1 遵守法律 .................................................................................................................................49
2.2 发出开工通知 .........................................................................................................................49
2.3 提供施工场地 .........................................................................................................................49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49
2.5 组织技术交底 .........................................................................................................................49
2.6 支付合同价款 .........................................................................................................................49
2.7 组织竣工验收 .........................................................................................................................49
2.8 其他义务 .................................................................................................................................49
3. 监理人................................................................................................................................................50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50
3.2 总监理工程师 .........................................................................................................................50
3.3 监理人员 .................................................................................................................................50
3.4 监理人的指示 .........................................................................................................................50
3.5 商定或确定 .............................................................................................................................51
4. 承包人................................................................................................................................................51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1
4.2 履约担保 .................................................................................................................................52
4.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52
4.4 分包 .........................................................................................................................................53
4.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53
5. 设计....................................................................................................................................................53
5.1 承包人的设计义务 .................................................................................................................53
5.2 承包人设计进度计划 .............................................................................................................54
5.3 设计审查 .................................................................................................................................54
5.4 培训 .........................................................................................................................................55
5.5 竣工文件 .................................................................................................................................55
5.6 操作和维修手册 .....................................................................................................................55
5.7 承包人文件错误 .....................................................................................................................55
6. 材料和设备........................................................................................................................................55
6.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5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5
6.3 专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和设备 .............................................................................................56
6.4 实施方法 .................................................................................................................................56
6.5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56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6
7.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6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6
7.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56
7.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56
8. 交通运输............................................................................................................................................57
8.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57
8.2 场内施工道路 .........................................................................................................................57
8.3 场外交通 .................................................................................................................................57
8.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57
8.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57
8.6 水路和航空运输 .....................................................................................................................57
9. 测量放线............................................................................................................................................57
9.1 施工测量 .................................................................................................................................57
9.2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58
10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8
10.1 安全文明施工 .......................................................................................................................58
10.2 职业健康 ...............................................................................................................................59
10.3 环境保护 ...............................................................................................................................60
11. 工期..................................................................................................................................................60
11.1 进度计划 ...............................................................................................................................60
11.2 改造工程实施 .......................................................................................................................60
11.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61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61
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61
11.6 暂停和终止 ...........................................................................................................................61
12. 工程质量..........................................................................................................................................62
12.1 工程质量要求 .......................................................................................................................62
12.2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63
12.3 不合格项的处理 ...................................................................................................................63
12.4 质量争议检测 .......................................................................................................................63
13. 试验和检验......................................................................................................................................63
13.1 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63
13.2 现场材料试验 .......................................................................................................................63
13.3 现场工艺试验 .......................................................................................................................63
14. 变更..................................................................................................................................................64
14.1 变更的范围 ...........................................................................................................................64
14.2 变更权 ...................................................................................................................................64
14.3 变更程序 ...............................................................................................................................64
14.4 变更估价 ...............................................................................................................................64
14.5 暂估价 ...................................................................................................................................64
15. 支付..................................................................................................................................................65
15.1 付款方式 ...............................................................................................................................65
15.2 预付款 ...................................................................................................................................66
15.3 工程进度付款 .......................................................................................................................66
15.4 质量保证金 ...........................................................................................................................67
15.5 竣工结算 ...............................................................................................................................67
16. 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68
16.1 竣工试验 ...............................................................................................................................68
16.2 竣工验收的含义 ...................................................................................................................68
16.3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68
16.4 竣工和验收 ...........................................................................................................................68
16.5 竣工清场 ...............................................................................................................................68
17.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68
17.1 缺陷责任期 ...........................................................................................................................68
17.2 保修责任 ...............................................................................................................................69
18. 保险..................................................................................................................................................69
19. 不可抗力..........................................................................................................................................69
1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69
1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70
1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70
1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70
20. 违约..................................................................................................................................................71
20.1 发包人违约 ...........................................................................................................................71
20.2 承包人违约 ...........................................................................................................................72
2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73
21. 索赔..................................................................................................................................................73
2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73
2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74
2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74
2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74
2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74
22. 争议的解决......................................................................................................................................74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76
1. 一般约定............................................................................................................................................76
1.1 词语定义 .................................................................................................................................76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76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76
2. 发包人义务........................................................................................................................................77
2.3 提供施工场地 .........................................................................................................................77
2.8 发包人其他义务 .....................................................................................................................77
2.9 发包人的其他权利 .................................................................................................................78
3. 监理人................................................................................................................................................78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78
4. 承包人................................................................................................................................................78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78
4.2 履约担保 .................................................................................................................................79
4.4 分包 .........................................................................................................................................79
5. 设计....................................................................................................................................................80
5.5 竣工文件 .................................................................................................................................80
6. 材料和设备........................................................................................................................................80
6.1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80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80
6.3 专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和设备 .............................................................................................80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0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 .....................................................................................80
10.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80
10.1 安全文明施工 .......................................................................................................................80
11. 工期..................................................................................................................................................81
11.1 进度计划 ...............................................................................................................................81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81
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81
11.6 暂停和终止 ...........................................................................................................................81
12. 工程质量..........................................................................................................................................82
12.1 工程质量要求 .......................................................................................................................82
13. 试验和检验......................................................................................................................................82
13.2 现场材料试验 .......................................................................................................................82
14. 变更..................................................................................................................................................82
14.1 变更范围 ...............................................................................................................................82
14.4 变更估价 ................................................................................................................................82
14.5 暂估价 ...................................................................................................................................83
15. 支付..................................................................................................................................................83
15.1 付款方式 ...............................................................................................................................83
15.2 预付款 ...................................................................................................................................83
15.3 工程进度付款 .......................................................................................................................83
15.4 质量保证金 ...........................................................................................................................84
15.5 竣工结算 ...............................................................................................................................84
16. 竣工试验和检验..............................................................................................................................84
16.1 竣工试验 ...............................................................................................................................84
16.4 竣工和验收 ...........................................................................................................................85
19. 不可抗力..........................................................................................................................................85
1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85
20. 违约..................................................................................................................................................85
20.2 承包人违约 ...........................................................................................................................85
22. 争议的解决......................................................................................................................................86
23. 合同专用条款附件..........................................................................................................................86
附件一:廉洁合同
........................................................................................................................87
附件二:安全协议书
....................................................................................................................88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3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3
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
................................................................................................................96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7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98
一、总则
................................................................................................................................................98
二、总的要求
......................................................................................................................................100
三、工程范围
......................................................................................................................................100
四、技术要求
......................................................................................................................................102
五、竣工试验
......................................................................................................................................103
六、竣工验收
......................................................................................................................................104
七、工程项目管理
..............................................................................................................................104
八、其他要求
......................................................................................................................................104
九、附件清单
......................................................................................................................................104
第六章
图纸及资料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10
(一)投标函
..............................................................................................................................110
(二)投标函附录
......................................................................................................................11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2
三、授权委托书
..................................................................................................................................113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114
五、投标保证金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证明文件
......................................................119
(四)投标人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的证明文件
..................................................................120
七、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122
八、财务用款计划
..............................................................................................................................123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24
十、廉洁合同(格式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124
十一、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25
十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26
技术投标文件
..............................................................................................................................................127
一、业绩资格审查资料
......................................................................................................................129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132
三、承包人建议书
..............................................................................................................................133
四、承包人实施计划
..........................................................................................................................134
五、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136
六、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37
七、其他材料
......................................................................................................................................138
价格投标文件
..............................................................................................................................................139
一、 价格清单
.....................................................................................................................................141
(一)价格清单说明
..................................................................................................................141
11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六章 图纸及资料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
录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1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东分公司潮州电厂
2 号机组燃烧器优化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东分公司潮州电厂 2 号机组燃烧器优化改造项目改造已由
大唐广东分公司以大唐粤电生〔2025〕8 号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招标人
为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10
2.2 项目名称:广东分公司潮州电厂 2 号机组燃烧器优化改造项目
2.3 建设地点: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柘林镇进港路 2 号
2.4 建设规模:630MW
2.5 计划工期:65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广东分公司潮州电厂 2 号炉燃烧器优化改造项目采购,包括以下内容:
(1)A 层的 5 只等离子燃烧器本体利旧。
(2)B、C、D、F 层共 20 支煤粉燃烧器改为新型旋流燃烧器,相应喷口管
屏及密封盒重新设计。
(3)燃烧器风箱、燃烧器风箱非金属补偿器、点火装置、火检、风门挡
板、中心风门、煤粉管道补偿器、插板门、直管段等利旧,二次风、中心风门
执行机构及轴承座进行整体更换;
(4)所有火检相及关部件不更换,利旧。
(5)更换 OFA 燃烧器,更换相应的 OFA 燃烧器喷口管屏、密封盒。
(6)原 OFA 风箱及其附属部件(张力板、槽形钢、校平装置、大连接、小
连接、风箱处连接、非金属补偿器、风量测量装置、风门挡板、执行器、吊挂
等)拆卸安装。
13
(7)在燃烧器本体利旧的前提下,将 E 层燃烧器改为等离子燃烧器。
(8)提交给招标方以下成果(论文第一作者、专利第一完成单位均为招标
人):
①录用 2 篇中文核心科技论文;
②2 项发明专利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
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锅炉制造,许可子项目包含:锅炉
(A))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21 年 04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 2 项 600MW 及以上机组锅炉供货或燃烧器改
造的业绩。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
日期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等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材料。
(2)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机组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
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3 月
31 日至 2026 年 04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
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
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15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
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
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
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
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
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
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4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
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
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
平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
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
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
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16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柘林镇进港路 2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昭悦路 35 号
邮编:510335
联系人:杨诗桦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话未能接通时,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yangshihua@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
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项目建设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建设规模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1.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标准、规程、规定;招标范围内的改造、试验项目的合格率达到 100%;2. 满足《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 A 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管理办法》要求;3. 满足《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机组 A 级检修、技术改造项目质量事件管理办法》要求;4. 满足《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办法》要求;5.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有关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信誉
★一、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二、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三、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四、人员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五、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
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踏勘联系人:
联系方式: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
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形式:投标人应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分包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 偏差
☑不允许□允许,最高项数:_________________
偏差范围:_________________偏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形式:投标人应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确认并回执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
1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3
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形式,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3.2.8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110028 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昭悦路
35 号
314送达邮编:
510335
送达联系人:杨北辰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2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
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
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
,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
。中标
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
缴纳。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
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
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
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
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的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的时间要求
近 5 年(合同签订时间 2021 年 04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2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
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
限
公 示 媒 介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www.cebpubservice.cn)、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否
7.6.1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不要求
10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
2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号)。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
2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400-888-6262。
12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
2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6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7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
息、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
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
易费向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8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100%=1.1 万元(500-100)万元×0.77%=3.08 万元(1000-500)万元×0.605%=3.025 万元(5000-1000)万元×0.385%=15.4 万元(6000-5000)万元×0.22%=2.2 万元合计收费=1.1+3.08+3.025+15.4+2.2=24.805(万元)
29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长协类项目,按实际订单发生额合计收取交易费。以上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中标人收取。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50 万元
225 万元
有关说明:例如:某工程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0.550%=0.55 万元(500-100)万元×0.3850%=1.54 万元(1000-500)万元×0.3025%=1.5125 万元(5000-1000)万元×0.1925%=7.7 万元(6000-5000)万元×0.1100%=1.1 万元合计收费=0.55+1.54+1.5125+7.7+1.1=12.4025(万元)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24.805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2.4025
万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24.805+12.4025 万元=37.2075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0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
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
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分包商的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需要分包的工程及范围,提供与拟分包内容相对应的拟分包商短名单以及双方协作关系说明。列入大唐集团施工单位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列入拟分包商短名单;近 3 年内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主体责任单位不能列入分包商短名单。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
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施工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
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31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
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及资料(7)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
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1.1 商务投标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2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5)投标保证金(6)资格审查资料(7)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8)财务用款计划(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10)廉洁合同(11)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1.2 技术投标文件(1)业绩资格审查资料(2)主要人员简历表(3)承包人建议书(4)承包人实施计划(5)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6)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7)其他材料3.1.1.3 价格投标文件(1)价格清单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
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报价要求3.2.1.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
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改造工程报价表。
3.2.1.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
素,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1.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改造工程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项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的降(提)价函或在投标文件中所作的类似规定(如有)须附有降(提)价部分的详细说明,并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降(提)价函将被视为无效。降(提)价函或投标文件的类似规定中如无另行说明,视为其报价中各项报价分别按照降(提)价函的降(提)幅度,做同比例的下浮(提升)。
3.2.1.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
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
3.2.1.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 报价原则3.2.2.1 采用总价承包,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可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
差额的材料外,所有投标人采购材料的物价波动引起价格变化的风险,被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2.2.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改造工程项目内容清单、施工现场
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以及制定的改造方案编制报价书,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除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总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标段工作进行的设计、设备采购、改造准备、临时设施(如有)、现场作业、试运、再鉴定、竣工和缺陷责任处理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设计费、设备购置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规费、企业管理费、试验检验费、配合试运费、培训服务费、利润、税金以及本合同要求由投标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2.2.3 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由投标人投保的保险费含在投标报
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2.2.4 安全生产(措施)费含在分部分项工程报价中,其费率不得低
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 号)要求,并在投标总报价表中单独列项(不再重复计入总价),具体要求如下:
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为依据,安全生产(措施)费取费不得低
于以下标准:
(1)矿山工程 3.5%;(2)铁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3%;(3)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 2.5%;(4)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通信工程 2%;(5)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 1.5%。如不满足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2.2.5 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在总工期不变的情况下,由于改造计划调整而
增加的各种费用;并根据本工程的气候特点充分考虑冬雨季施工的各项措施费用。
3.2.2.6 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改造过程中发生的成品保护设施、看管等费
用,责任区域内承包人各自的保卫费用。
3.2.2.7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8 天(基准日期)当时所
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税金和其它费用均计入投标报价中。
3.2.2.8 报价中的风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一般自然灾害造成投标人所属财产及人员的损失费用和预防一般自然
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执行期间发生的因停水、停电、变更、质量
检验、机械维修、天气影响、设备、材料迟供、环保或暂时脱供等因素可能造成的窝工、停工、待工费用。
3.2.2.9 本工程不保证最低价中标。3.2.3 投标报价的费用构成投标报价包括: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建筑及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3.2.3.1 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收资、图纸、变更、竣工验收配
34
合等。
3.2.3.2 设备购置费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费,含采购、运输、装卸、保管、利润、税
金等费用;
(2)招标人供应设备材料的卸车、保管、二次倒运及参加开箱验收的费
用。
3.2.3.3 建筑及安装施工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
用费、措施费、配合试运费、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3.2.3.4 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标段工程所发生的其他各种成
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总包管理费;(2)试验检验费;(3)培训服务费;(4)不可预见费用;(5)其他。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
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
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
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
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
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
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 应提供近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
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若为独立设计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明细表)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
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
目经理和其他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经理、安全主要负责人)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经理、安全主要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7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证明材料,可以是有关部门出
具的证明文件或投标人的承诺文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
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
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
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6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
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
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
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
标。递交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
撤回原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
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进入
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信息。
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
制作记录。
6. 评标
37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
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
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
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
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
定中标人。
38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没有招标代理机构
的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担保
7.6.1 在签订合同前/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投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
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
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 3 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
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39
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
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0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
法
综合得分排序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
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
.1
形式评审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2.1
.2
资格评审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41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情形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发包人要求
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分包资格评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2.1
.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本 次 评 标 采 用 综 合评估法
根据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总计
技术
商务
报价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00%
50%
10%
40%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和投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分。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含)-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
42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25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 最低得 12 分。 (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2.2
企业人数
5
按企业人数排序得 1-3 分,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最低得 1 分。提供单位人数社保证明,加 2 分。
2.3
已建工程获奖情况
5
近五年,省部级,专业性奖励为省部级获奖,3 项及以上;得(5 分)
;2 项得(4 分)
;1 项得(3 分)
;没
有得 2 分。若近五年,获得过国家级奖项(只限于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则该项得 5 分:
2.4
投标单位荣誉称号
5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1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荣誉得 0.5 分,最高不超过 5 分。(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分;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合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2.2.2(2)技术评分标准
43
技术评分标准表
44
序号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一)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性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二)
业绩
40
1
企业业绩
30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0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2 分,最高不超过 30 分。
2
项目经理业绩
10
满足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近 5 年(自 2021年 04 月 01 日至投标截至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1 个单机容量 600MW 及以上机组锅炉供货或燃烧器改造项目经理的经历。满足上述要求的,得 4 分,每额外增加 1个有效业绩得 2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等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材料及该合同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如竣工验收单等,否则不予认可。
(三)
设计方案
15
1
设计方案的完整性
5
根据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范围、标准的要求,采用的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方面进行评审;满分 5 分,每缺少一项扣 1 分。
2
设计方案的针对性
5
根据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切合实际及设计进度是否恰当方面进行评审;优档:设计方案完全满足技术要求,设计参数完全响应技术要求,得 4≤得分≤5 分;良档:设计方案主要内容满足技术要求,设计参数基本响应技术要求,得 3≤得分<4 分;一般:设计方案不满足技术要求,设计参数不满足技术要求,得 2≤得分<3 分。
45
3
设计方案先进性
5
根据工艺技术先进性、专利亮点及优化水平方面进行评审;优档:采用的工艺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创新性,能显著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或提升产品质量,完全满足技术要求,得 4≤得分≤5 分;良档:采用的工艺技术比较先进,能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或提升产品质量,基本满足技术要求,得 3≤得分<4 分;一般:采用的工艺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创新性,不能显著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或提升产品质量,不满足技术要求,得 2≤得分<3 分。
(四)
设备、材料供货
10
1
设备、材料供货范围
5
供货范围(含备品备件)齐全、完整得 5分;每缺少一项具体的备件扣 0.5 分。
2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
5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4≤得分≤5 分;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3≤得分<4 分;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得分<3 分。
(五)
施工组织设计
25
1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3
施工组织设计完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大纲要求,
涵盖内容全面(至少包括项目概况、
施工目标、进度控制、劳动力安排与机械配置、质保体系、安保体系、文明施工管理、施工总平面布置、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方面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完整得 3 分,每少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46
2
主要施工及技术方案
5
根据工艺、材料、技术措施的合理性、先进性;施工机械及工器具配置齐全完整性;施工总平面布置合理性进行评审;优档:燃烧器改造方案(吊装、加固、连接通道等)技术先进、计算详实、依据充分;针对锅炉特殊性(如防爆、耐磨、防堵)的措施具体有效;新旧结构连接、防腐、密封等工艺描述详尽,质量保证措施强。得 4≤得分≤5 分;良档:关键技术方案合理,有基本计算和依据;考虑了燃烧器的特殊要求,措施基本得当;新旧结构连接等主要工艺有描述,但部分细节或质量控点不够具体。得 3≤得分<4 分;一般:技术方案简单或存在技术不合理处;缺乏必要的计算或依据;对燃烧器特殊性考虑不足;工艺描述笼统,缺乏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得 2≤得分<3 分。
3
安全管理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
根据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管理目标、安全措施、安全管理协议偏差、文明施工措施及考核、智慧工地管理措施合理性进行评审;优档:危险源辨识全面,针对高空、受限空间、动火、粉尘等高风险作业的专项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具体、可操作;扬尘、噪音控制措施有效;现场文明施工规划细致,废弃物处理方案合规。得 3≤得分≤4分;良档:辨识了主要危险源,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预案,但深度或针对性有待加强;提出了基本的环保与文明施工要求,但措施不够系统化。得 2≤得分<3 分;一般:安全方案空洞,缺乏针对性高风险作业控制措施;环保与文明施工内容简单,不符合项目现场实际管理要求。得 1≤得分<2 分。
47
4
质量管理与措施
5
根据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制计划、措施目标、根治质量通病、确保合格竣工的措施和手段、对招标文件中有关质量标准、质量保证方面未提出偏差等进行评审:优档:质量目标明确,高于招标要求;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责任落实到人;针对改造工程的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焊接等有详细的质量控制点和检验检测方案,标准明确。得 4≤得分≤5 分;良档:有质量目标和基本的保证体系;对主要工序有质量控制要求,但控制点和检验标准不够详尽或可追溯性不强。得 3≤得分<4 分;一般:质量目标模糊,保证体系不健全;质量控制措施泛泛而谈,缺乏针对本工程关键部位的具体控制手段。得 2≤得分<3分。
5
工期进度及保证措施
4
根据总工期、重要节点是否合理,施工进度网络图完整性,管理措施针对性进行评审:优档: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编制科学,关键节点明确;工期安排合理紧凑,符合招标要求;考虑了与电厂检修窗口的配合、天气等影响因素,并有相应的纠偏预案。得 3≤得分≤4 分;良档:有完整的进度计划,关键节点基本清晰;工期安排基本合理,但部分逻辑关系或资源调配可优化;对影响因素考虑一般。得 2≤得分<3 分;一般:进度计划粗略,或工期安排明显不合理;缺乏关键节点控制;未充分考虑外部协调和风险对工期的影响。得 1≤得分<2 分。
48
6
总体施工部署与组织
4
根据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置是否合理、项目经理资质及业绩进行评审:优档:施工流程清晰完整,关键线路明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明;资源配置(人、机、料)科学合理,完全满足连续施工需求;与电厂运行系统的衔接、隔离方案具体、安全、可操作。得 3≤得分≤4 分;良档:施工流程基本完整,关键线路较为明确;组织机构与职责基本清晰;资源配置基本满足施工需求,但个别方面略显不足;与运行系统的衔接方案可行,但细节不够完善。得 2≤得分<3 分;一般:施工流程较为笼统或存在不合理之处;组织机构或职责不清晰;资源配置存在明显缺口或不合理;与运行系统的衔接方案简单,可操作性不强,存在安全风险。得 1≤得分<2 分。
(六)
应急预案与风险管控
5
优档:针对施工可能发生的起重伤害、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设备损坏的重大风险,制定了具体、可启动的专项应急预案,包括组织机构、处置流程、资源配置和演练计划。风险管控措施主动、系统。得 4≤得分≤5 分;良档:识别了主要风险,有基本的应急响应流程和措施,但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或资源保障方面存在不足。风险管控措施以被动响应为主。得 3≤得分<-4 分;一般:应急预案内容空洞,与项目实际风险结合不紧,缺乏可操作性;或风险管控内容严重缺失。得 2≤得分<3 分。
合计
100
2.2.2(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计算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2.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9
2.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格 P。3.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
评标基准价(K)计
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1.若有效评标价为小于等于 3 家时,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 (P1+P2+P3+…+Pn)/n)};
(n≤3)
】
2.若有效评标价为 4-6 家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
【基
准价计算公式:K= {(P1+P2+P3+…+Pn-1)/(n-1)};(4≤n≤6)
】
3.若有效评标价为 7 家(含 7 家)以上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和最低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2+P3+P4+…+Pn-1)/(n-2)};(n≥7)】4. 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开标时投标人为 7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7 家,则按照上述 1 和 2 原则进行计算。
4
报价评分计算
(100 分)
报价分计算办法:(1)若评标价 P 等于 K 时,得 95 分(基准分)
;
(2)评标价 P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1 分,最低得 60 分;(3)评标价 P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加1 分,最高为 100 分;(4)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10%以上时,每再低1%在 100 分基础上扣 1 分;(5)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20%以上时,得 85分;(6)中间采用插值法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50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因素评分和报价评分乘以分值权重加权得出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业绩多者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商务评分标准;(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技术评分标准;(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3)报价评分标准。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
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
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
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51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方法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经评审
后的评标价格。
3.1.5 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
C;
A 为所有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人商务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B 为所有技术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
5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合同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
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中标通知书随附的澄清、
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是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1.1.6 发包人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发包人要求的文件,以及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四措两案:是指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改造实际情况和发包
人要求制定的针对合同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分解文件。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简称“四措两案”。
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形成的图纸文件。
1.1.1.9 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
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改造工程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
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5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国家强制监理的,监理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
1.1.2.6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
理的全权负责人。
1.1.3 改造工程1.1.3.1 改造工程:为维持或改善火力发电设备与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控
性、经济性和环保性
,使其能够处于安全运行状态,效率能够保持或接近最佳状态而进行
的检查和改造工作,包括设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等内容。
53
1.1.3.2 备品配件:设备或工艺系统在改造过程中需要更换的各种部件、组件、零
件、插件、设备、阀门、管道、支吊架、保温材料、电缆、表计、填充油、填充气等。
1.1.3.3 施工场地(或称现场):指用于合同改造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
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 11.2 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 11.2 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
11.3 款、第 11.4 款约定所作的变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 1.1.4.3 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
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单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1.1.4.5 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 17.1 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合同条
款约定。
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
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
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
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
1.1.5.5 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 17.1 款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
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1.1.6 报复役报复役:机组经过整体试运行合格,并经现场全面检查,各项指标与状况正常
后,向当地电网公司报备用。
1.1.7 其他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
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
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
1)合同协议书;
54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4)专用合同条款;
(
5)通用合同条款;
(
6)发包人要求;
(
7)改造工程报价表;
(
8)承包人建议书;
(
9)图纸;
(
10)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
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承包人文件的提供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监
理人提供承包人文件。合同约定承包人文件应批准的,监理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的设计文件的提供和审查按第
5.3 和第 5.5 款的约定执行。
1.6.2 发包人提供的文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前期工作相关文件、环境保护、
气象水文、地质条件等,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
11.3 款约定执行。
1.6.3 文件错误的通知任何一方发现了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另一方。1.6.4 文件的管理承包人应在现场保留一份合同、发包人要求中列出的所有文件、承包人文件、变
更以及其他根据合同收发的往来信函。发包人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和使用上述所有文件。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
和决定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监理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
请求、申请和报批等,监理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2. 发包人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
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
5.2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55
2.3 提供施工场地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
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并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验收情况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2.7 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监理人
(如项目无监理人,监理人职责和权力由发包人行使。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
随时指定或更换监理人,且无需征得承包人同意。)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
得到发包人的批准。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
3.1.2 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的审查或
批准,对项目、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
3.2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3.3 监理人员
3.3.1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
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
3.3.2 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文件、改造工作等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
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的权利,监理人的拒绝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3.3.3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在该指示发
出的
24 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 24 小时内对该指示
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
3.3.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 3.5 款约定应由总监理
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
56
3.4 监理人的指示
3.4.1 监理人应按第 3.1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
授权的施工场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
3.3.1 项约定授权的监
理人员签字。
3.4.2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 3.4.1 项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
应按第
8 条处理。
3.4.3 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或避免工程受损,监理人员可以口头
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必须在发出口头指示后
24 小时内补发书面监理指示,补发的书面监理指示应与口头指示一致。承包人应在
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
24 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
认函后
24 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
3.4.4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 3.3.1 项被授权的监理人
员处取得指示。
3.4.5 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
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3.5 商定或确定
3.5.1 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
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
3.5.2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
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
15 条的约定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
方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按照第
16 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
改的,按修改后的结果执行。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 办理法律、法规或发包人制度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
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4.1.2 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改造工程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
证、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和缺陷修复义务。
4.1.3 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及
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4.1.4 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改造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四措两
案”),并对所有改造作业和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4.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
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施进行有效隔离。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4.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施工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4.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
改造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4.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改造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
57
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4.1.9 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
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
4.1.10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项
管理制度;
4.1.11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4.2 履约担保
4.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竣
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2.2 如工程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
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4.3.1 承包人项目经理4.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
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
3.4 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
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
理确需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4.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5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替
换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4.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改造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员
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作业有关的人身、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4.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
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
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
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
4.3.1 项约定的职责。
4.3.2 承包人人员、农民工工资条款4.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改造过程中如有变动,承
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时,应提前
2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4.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4.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
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4.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
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58
4.4 分包
承包人对本项目负有总包责任,包括分包和(或)采购的产品。发包人对分包和
(或)采购产品的任何建议、意见或确认等,均不视为对总包责任的减免。
4.4.1 分包的确定4.4.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不得进行分包。4.4.1.2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4.4.1.3 项目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
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4.1.4 除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 2 天内向发
包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4.4.2 分包管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改造工程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人的改造人
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
4.4.3 分包合同价款4.4.3.1 除本项第 4.4.3.2 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合同价款
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
4.4.3.2 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有权从应
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
4.4.4 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分包人在分包合同项下的义务持续到缺陷责任期届满以后的,发包人有权在缺陷
责任期届满前,要求承包人将其在分包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当转让。除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转让合同生效后,由分包人向发包人履行义务。
4.4.5 设备照管4.4.5.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
包人应负责照管现场相关设备、设施等,直到项目完工交付发包人为止。
4.4.5.2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均由
承包人负责修复、更换。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丢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除承包人以外的原因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承包人更换、修复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
4.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项目。
5. 设计
5.1 承包人的设计义务
5.1.1 设计义务的一般要求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工作,并
符合发包人要求。
5.1.2 法律和标准的变化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
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适用的版本。基准日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实施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提出遵守新规定的建议。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应在收到建议后
7 天内发出是否遵守新规定的指示。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指示遵守新
59
规定的,按照第
14 条的约定执行。
5.2 承包人设计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在合同进度计划中专门列出设计进度计划,报发包人
批准后执行。承包人需按照经批准后的计划开展设计工作。
因承包人原因影响设计进度的,按第
11.5 款的约定执行。因发包人原因影响设计
进度的,按第
14 条变更处理。
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根据第
11.5 款提交修正的进度计划、增
加投入资源并加快设计进度。
5.3 设计审查
5.3.1 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应报发包人审查同意。审查的范围和内容在发包人要求中
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自监理人收到承包人的设计文件以及承包人的通知
之日起,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不超过
7 天。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对于合同
约定有偏离的,应在通知中说明。承包人需要修改已提交的承包人文件的,应立即通知监理人,并向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重新起算。
发包人不同意设计文件的,应通过监理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说明不符合
合同要求的具体内容。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的书面说明,对承包人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
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承包人
的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
5.3.2 承包人的设计文件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
经发包人审查同意的设计文件设计和实施工程。
5.3.3 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承包人的设计
文件后
7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设计文件,承包人应予以协助。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承包人需按该审查意
见修改承包人的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应重新提出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根据新提出的发包人要求修改承包人文件。上述情形还应适用第
14 条的有关
约定。
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后的承包人的设计文件设计
和实施工程。
5.4 培训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对发包人的人员进行工程操作和维修方面的培训。合
同约定接收之前进行培训的,应在第
16.4 款约定的竣工验收前完成培训。
5.5 竣工文件
5.5.1 承包人应编制并及时更新反映工程实施结果的竣工记录,如实记载竣工工程
的确切位置、尺寸和已实施工作的详细说明。竣工记录应保存在施工场地,并在竣工试验开始前,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形式和份数提交给监理人。
5.5.2 在颁发竣工验收文件之前,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的份数和形式向监理人
提交相应竣工图纸,并取得监理人对尺寸、参照系统及其他有关细节的认可。监理人应按照第
5.3 款的约定进行审查。
5.5.3 在监理人收到上述文件前,不应认为工程已根据第 16.4 款约定完成验收。
60
5.6 操作和维修手册
5.6.1 在竣工试验开始前,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暂行的操作和维修手册,该手册
应足够详细,以便发包人能够对生产设备进行操作、维修、拆卸、重新安装、调整及修理。
5.6.2 承包人应提交足够详细的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在发包人要求中明确的
相关操作和维修手册。在监理人收到上述文件前,不应认为工程已根据第
16.4 款约定
完成验收。
5.7 承包人文件错误
承包人文件存在错误、遗漏、含混、矛盾、不充分之处或其他缺陷,无论承包人
是否根据本款获得了批准,承包人均应自费对前述问题带来的缺陷和工程问题进行改正。
6. 材料和设备
6.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6.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
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设备负责。
6.1.2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将各项材料和改造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
技术要求、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应负责提供的材料和改造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6.1.3 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
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及发包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和发包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提供材料和设备。6.3 专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和设备
6.3.1 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
必须专用于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改造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6.3.2 随同设备运入施工场地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应由承包人会
同发包人和监理人按供货人的装箱单清点后共同封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启用。承包人因合同工作需要使用上述物品时,应向发包人提出申请。
6.4 实施方法
承包人对材料的加工、设备的采购、制造、安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以
及行业习惯来实施。
6.5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6.5.1 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设备,并要求承包人立
即进行更换。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6.5.2 发包人和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应即时发出指示要
求承包人立即改正,并禁止在改造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61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1.1 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
施工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监理人批准。
7.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
临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7.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7.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7.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
时设施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上述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中的任何部分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7.4.2 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根据合同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
8. 交通运输
8.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承包人应根据改造工程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
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施工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8.2 场内施工道路
8.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
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
8.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
发包人和监理人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
8.3 场外交通
8.3.1 承包人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由承包
人承担。
8.3.2 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
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8.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
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62
8.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
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
8.6 水路和航空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
河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
9. 测量放线
9.1 施工测量
9.1.1 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合格的人员、仪
器、设备和其他物品。
9.1.2 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错误或出现超过合同约
定的误差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并承担相应的复测费用。
9.2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其提供上述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损失的,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在设计或施工中对上述资料的准确性进行核实,发现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10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0.1 安全文明施工
10.1.1 安全施工要求10.1.1.1 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
要求,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改造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任何指示。
10.1.1.2 因安全生产需要暂停施工的,按照第 11.6.1 项【暂停施工】的约定执行。10.1.2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承包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遵守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编制“四措两
案”,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改造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10.1.3 特别安全生产事项10.1.3.1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及发包人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
10.1.3.2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闭空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
临街交通要道等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10.1.3.3 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
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以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报送相应的安全防
63
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10.1.3.4 承包人进行起重、有限空间、高空等高风险作业时,施工开始前应办理相
关手续。
10.1.4 治安保卫10.1.4.1 承包人应指定专人统一管理施工场地及生活区在内的治安保卫,履行合同
项目的治安保卫职责。
10.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0.1.5 文明施工10.1.5.1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施
工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有其他要求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10.1.5.2 在改造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多余材料、垃
圾和各种临时设施等,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等。
10.1.5.3 安全生产(措施)费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承包人对安全生产(措施)费应
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0.1.6 事故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
10.1.7 安全生产责任10.1.7.1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损失:(
1)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
失;
(
2)由于发包人原因对承包人、监理人造成的人员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
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自身人员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
10.1.7.2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承包人、发包人、监理人以及
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10.2 职业健康
10.2.1 劳动保护10.2.1.1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安排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
的休息时间,并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依法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承包人应督促其分包人为分包人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
10.2.1.2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并提供劳动保护,并
64
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承包人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10.2.1.3 承包人应按法律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
利。因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10.2.2 生活条件承包人应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承包人应
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传染病,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并定期对施工现场、人员生活基地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和急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
10.3 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
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
承包人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
起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1. 工期
11.1 进度计划
11.1.1 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经监理人
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具有合同约束力,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人应当指示承包人对进度计划进行修订,重新提交给监理人审批。提交的进度计划表应符合发包人要求,其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
(
1)承包人拟进行项目的工序和时间表;
(
2)承包人在施工现场进行各项工作所需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预计数量;
(
3)承包人拟进行改造项目的设计、供货、施工工期进度表。
11.1.2 监理人对进度计划的认可不免除承包人于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11.1.3 在未经监理人同意前,承包人不得对已经发包人认可的进度计划作任何实质
性的更改。
11.1.4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经监理人认可的项目节点进度计划。11.2 改造工程实施
11.2.1 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 7 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应在第 1.1.4.3 目
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在接收证书中写明。
11.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工,
双方应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但承包人必须尽一切努力去缩小该延迟所造成的后果。
11.2.3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的赶工,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1.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
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
11.1 款的约定执行。
65
(
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
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设备或变更作业地点;
(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作业;
(
5)发包人按第 9.2 款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
(
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
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由于出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
包人延长工期。
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逾期竣工违
约金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11.6 暂停和终止
11.6.1 暂停施工11.6.1.1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施工的,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
示。情况紧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按照第
11.6.1.4 目【紧急情况下的
暂停施工】执行。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
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1.6.1.2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
期,且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
24 小时内仍未复工的,视为第 20.2.1 项【承包
人违约的情形】第(
8)目约定的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
11.6.1.3 指示暂停施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
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
11.6.1.4 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因紧急情况需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暂停
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发出指示,逾期未发出指
示,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监理人不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的,应说明理由,承包人对监理人的答复有异议,按照第
22 条【争议的解决】约定处理。
11.6.1.5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暂停施工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在施工
复工前,监理人会同发包人和承包人确定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并确定施工复工条件。当施工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经发包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
期;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按照第
11.3 款【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约定办
理。
11.6.1.6 暂停施工期间的工程照管
66
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照管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责任
方承担。
11.6.1.7 暂停施工的措施暂停施工期间,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改造工程质量及安全,
防止因暂停施工扩大损失。
11.6.2 合同的终止11.6.2.1 因承包人的过错而导致合同终止(
1)如果承包人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且对合同的履行有实质性的和负面的影响
造成的过错,发包人可在不影响对违反合同所作的任何其它补救措施的条件下,以书面通知承包人违约。
(
2)当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最低性能保证值时,发包人有权终止部分或合同的全
部。
11.6.2.2 因破产而导致合同终止如果承包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或其他
无力偿还债务,发包人可在任何时候用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而不对承包人进行任何补偿。但上述合同的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发包人采取行动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力。
11.6.2.3 因发包人的以下过错导致合同终止发包人未按合同在从应付款的最后日期起
90 天,仍未向承包人付款,并且没有承
包人可以接受的合理理由;或发包人破产;或从发出暂停通知起,项目持续暂停时间超过
1 年,承包人可终止合同。
12. 工程质量
12.1 工程质量要求
12.1.1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关设计、设
备、施工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2.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设备、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
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2.2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监理人有权对工程全过程涉及到的设计、材料、设备、施工等进行检查和检验。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
12.3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
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12.4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施工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施工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
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合同当事人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
的,按照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执行。
67
13. 试验和检验
13.1 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3.1.1 本款适用于竣工试验之前的试验和检验。13.1.2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
述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13.1.3 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
可自行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13.1.4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
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13.2 现场材料试验
13.2.1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
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
13.2.2 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
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
13.3 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
监理人认为必要时,应由承包人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批准。
14. 变更
14.1 变更的范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
的,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变更:
(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
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
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14.2 变更权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第
14.3 款(变更程序)向承包人
作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14.3 变更程序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
7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应审查,并
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
7 天内,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商定此估价。在未达成协
议的情况下,监理人应确定该估价。
68
14.4 变更估价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价格;
(
2)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可在
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价格;
(
3)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无相同及类似报价的,按照合理成本加利润的原
则,由合同当事人协商后在变更通知单(或委托单)中明确变更的内容及计量、计价原则和方法。
14.5 暂估价
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服务、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
款中约定。
14.5.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合同当事人也可以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选择其他招标方式。
第
1 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招标,对该暂估价项目
的确认和批准按照以下约定执行:
(
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 14 天将招标方案通过监
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方案后
7 天内批准或提出
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经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
2)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 14 天将招标文件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
人审批,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文件后
7 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
见;发包人有权确定招标控制价并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评标;
(
3)承包人与供应商、分包人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前,应当提前 7 天将确定的中标
候选供应商或中标候选分包人的资料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资料后
3 天内与承
包人共同确定中标人;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
7 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
人留存。
第
2 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
暂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
14 天通知
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7 天内确认。确定中
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
14.5.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
第
1 种方式确定:
第
1 种方式: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本项约定确认和批准:
(
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前 28
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
3 天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当
在收到申请后
14 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的,视为该书面申请已获得同意;
(
2)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供应商、分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求的,
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供应商、分包人;
(
3)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 7 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
存。
第
2 种方式:承包人按照第 14.5.1 项【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约定的第 1 种
69
方式确定暂估价项目。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具备实施暂估价项目的资格和条件的,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后,可
由承包人自行实施暂估价项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具体事项。
14.5.3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5. 支付
15.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5.2 预付款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设计和工程实施购置材料、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
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额度、预付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
15.3 工程进度付款
15.3.1 付款时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进度付款按月支付。15.3.2 支付分解表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价格清单的价格构成、费用性质、计
划发生时间和相应工作量等因素,按照以下分类和分解原则,结合第
11.1.1 项约定的
合同进度计划,汇总形成月度支付分解报告。
(
1)勘察设计费。按照提供勘察设计阶段性成果文件的时间、对应的工作量进行
分解。
(
2)材料和工程设备费。分别按订立采购合同、进场验收合格、安装就位、工程
竣工等阶段和专用条款约定的比例进行分解。
(
3)其他工程价款。除第 15.1 款约定按已完成工程量计量支付的工程价款外,按
照价格清单中的价格,结合第
11.1.1 项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拟完成的工程量或者比例
进行分解。
承包人应当在收到经监理人批复的合同进度计划后
7 天内,将支付分解报告以及
形成支付分解报告的支持性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支付分解报告后
7 天内给予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经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的支付分解报告
为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合同进度计划进行了修订的,应相应修改支付分解表,并按本目规定报监理人批复。
15.3.3 进度付款申请单承包人应在每笔进度款支付前,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
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
1)当期应支付金额总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应支付金额总额、已支付的进
度付款金额总额;
(
2)当期根据支付分解表应支付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应支付金额;
(
3)当期根据第 15.1 款约定计量的已实施工程应支付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
计应支付金额;
70
(
4)当期根据第 15 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变更金
额;
(
5)当期根据第 23 条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索赔金
额;
(
6)当期根据第 15.4.1 项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
扣减的质量保证金金额;
(
7)当期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增加和扣减
的金额。
15.3.4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 14 天
内完成审核,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监理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完成审核的,视为监理人同意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监理人有权核减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
(
2)发包人最迟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 28 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
付给承包人。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进度付款申请。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
3)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
成的该部分工作。
(
4)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
同条款的约定执行。
15.3.5 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
理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监理人、承包人复核同意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15.4 质量保证金
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扣留质
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
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
50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
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并将无异议的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15.5 竣工结算
15.5.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价格不因物价波动和法律变化而调
整。
15.5.2 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
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
7 天内完成核查、准备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并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21 天内提出具体意见或签认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并在发包人签认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后的
50 天内将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或者签
认竣工付款证明文件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提出的竣工付款金额。
15.5.3 竣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
同条款的约定执行。
71
16. 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
16.1 竣工试验
16.1.1 承包人按照第 13.1.2 款和第 13.1.3 款提交文件后,进行竣工试验。16.1.2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可以开始进行竣工试验的日期通知监
理人或发包人,监理人或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日期内,确定竣工试验具体时间。除专用合同条款中另有约定外,竣工试验应按下述顺序进行:
(
1)单体试验,承包人对单体设备按合同约定进行适当的检查和功能性试验,保
证每一项设备都满足合同要求,并能安全地进入下一阶段试验
;
(
2)系统试验,承包人应进行系统试验,保证工程或区段工程满足合同要求,在
所有可利用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运行;
(
3)性能试验,当工程能安全运行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或发包人,可以进行
其他竣工试验,包括各种性能测试,以证明工程符合发包人要求中列明的性能保证指标。
16.1.3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及设备试运行。试运行所需人员、设备、材
料、燃料、电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的条件以及试运行费用等由专用合同条款规定。
16.1.4 某项竣工试验未能通过的,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的指示限期改正,并承担合
同约定的相应责任。
16.2 竣工验收的含义
竣工验收是指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16.3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6.4 竣工和验收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经过
验收后同意接收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合同当事人和
监理人在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中签字的日期为准。
16.5 竣工清场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颁发后,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
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7.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7.1 缺陷责任期
17.1.1 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从机组投复役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为
12 个月。
17.1.2 缺陷责任期的延长上述的缺陷责任期满之前,已经存在但不能立即处理的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缺
陷,发包人有权根据缺陷情况适当延长缺陷责任期,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17.1.3 承包人一旦收到发包人的缺陷处理书面通知,即应有责任履行缺陷消除义
务。
72
17.2 保修责任
17.2.1 保修期 12 个月,自机组报复役之日起计算。17.2.2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自机组报复役之日后 180 天内出现因改造质量原因
引起的非计划停运,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
17.2.3 保修期内若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派
人无偿修复,发包人将视问题的严重程度酌情扣减质量保证金。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处理的,发包人可自行委托他人进行处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付款通知后
10 日内支付给发包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7.2.4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
请返还质量保证金。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后,应于
14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
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
50 天内按照约定将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
包人。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的,按本合
同第
2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理。
18. 保险
1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
险或全过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施工场地;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
1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
证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19. 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
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1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
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22 条【争议的解决】
的约定处理。
1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
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1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
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
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73
1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
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
1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
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设备、材料的损坏,以及因改造设备、设施损坏造
成的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
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
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
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
用由发包人承担;
(
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
担。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
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
责任。
1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
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
2)承包人为项目订购的并已交付给发包人,或承包人有责任接受交付的材料和
其他物品的价款;
(
3)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而产生的费用,或因不能退货或解除
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
4)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
5)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
6)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
7)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20. 违约
20.1 发包人违约
2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
2)发包人违反第 14.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
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
74
(
3)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
(
4)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
的;
(
5)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
6)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
5)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
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
行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监理人。
2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
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2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按第
20.1.1 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
施工满
28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出现第
20.1.1 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20.1.4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
并解除履约担保:
(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
2)承包人为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
3)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
4)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
5)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
6)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
7)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22 条【争议的解决】的
约定处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和与项目有关的已购设备材料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
将施工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20.2 承包人违约
2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
2)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实施和竣工的工程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
(
3)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设备、材料和工器具等的;
(
4)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
5)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设备、材料和工器具等
撤离施工现场的;
(
6)承包人未能按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
7)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
(
8)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
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75
(
9)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
10)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
11)由于承包人原因,产生安全事故及环境保护事故的;承包人在本项目或其
它项目中因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保护事故被行政处罚、列入失信名单等。
(
12)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承包人发生除本项第(
9)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
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若承包人在其他项目中因产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保护事故被行政处罚、列入失信名单等,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2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2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增加的费
用除应包括由于上述违约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2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原
因导致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20.2.2.3 承包人发生第 20.2.1(8)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在
专用条款中约定。
2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2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8)目约
定的违约情况时,或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施工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设备、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内完成估价、
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
1)合同解除后,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
款,以及承包人已提供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
离;
(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
部款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
扣款项。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22
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2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
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76
21. 索赔
2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
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通知
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
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
长工期的权利。
2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
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
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做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50 天内
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7 条的约定执行。
2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按第
16.5 款的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
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应按以下
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
l)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
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
承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和延长缺陷责任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
1)发包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发包人从承包人处得到赔付的金额和
(或)缺陷责任期的延长期。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索
赔通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
的,按第
22 条的约定执行。
2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
77
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8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
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招标文件及澄清、投标文件及澄清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7 目三措两案:是指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改造实际情况和发包人要求
制定的针对合同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分解文件。包括
“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
全措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
”,简称“三措两案”。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 发包人: 1.1.2.5 监理人: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款修改为: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
5)通用合同条款;
(
6)发包人要求(技术协议书);
(
7)改造工程报价表;
(
8)招标文件及澄清;
(
9)投标文件及澄清
(
10)其他合同文件。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承包人文件的提供如果一方发现为实施工程准备的文件中有技术性错误或缺陷,应立即将该错误或
缺陷通知另一方。
承包人按照下列份数向业主提供有关文件:(
1)制造商文件份数:每台设备不少于 1 份
(
2)勘察报告份数: 2 份
(
3)设计图纸份数:初设(含计算书) 1 份(电子版 1 套),施工图 2
份。
(
4)竣工资料: 3 份,竣工图纸 2 份、电子版 1 份。
1.6.2 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发包人在
合同签订 30 天内 内提供 1 份文件给承包人,包括前期工作相
关文件、环境保护、气象水文、地质条件等,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承包
79
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
11.3 款约定执行。属于借阅的
资料承包人用完返还给发包人。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标准和条件:
监理发出开工通知当天,提供符合施工条件
的场地及施工用水、电、气
/汽的引用点。承包人须在指定地点施工,不得擅自扩大范
围;
提供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的时间:
无
。
2.8 发包人其他义务
2.8.1 负责审查承包人的资质,检查其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及实施情况。2.8.2 负责对承包人改造工作的检查、监督与考核。2.8.3 委托监理负责安全、环保、质量、工期、费用等过程控制与管理。2.8.4 为承包人提供相关图纸、改造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资料,并有专责人员适时
解决承包人提出或遇到的各类问题。
2.8.5 审核承包人提供的“三措两案”(涉及环保的项目为“三措两案”)、人员
资质、试验设备、工器具检验报告等。
2.8.6 负责组织设备系统解列、隔离和验收工作,为改造工程提供安全施工条件。2.8.7 负责提供施工场地,现场具备的起吊设施,改造工程所用水源、气/汽源、电
源的接口。水、电、汽由发包人负责提供。
2.9 发包人的其他权利
2.9.1 对工程有建议、检查、监督、奖罚权; 2.9.2 有权纠正承包商和分包商的违约行为,并得到损失赔偿。2.9.3 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由其派遣或雇用的那些工作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的人
员。上述撤换的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重新回到施工现场。
2.9.4 有权对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和建议。2.9.5 有权参与或监督承包人组织的各项分包招标活动,对分包合同执行情况具有
监督、检查、处理的权利。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监理人在行使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且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事
项:
。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9 竣工资料的套数: 竣工资料 2 套、电子版 1 套;内容:制造商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燃烧器改造前勘察报告 2 份、 设计图纸、竣
工图纸;
时间:
竣工验收后 15 天内将资料提供齐全;
4.1.10
80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
制度,并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本合同工程并接受发包人监督,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当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对雇用人员有特殊规定时,承包人应按当地规定执行。
4.1.11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 施工中发包人提出安全、质量问题,承包人应给予相应回复。2. 发包人提供合格的现场已有起吊设施(如行车)给承包人使用,承包人在使用
过程中应按规程进行认真检查,操作安全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3. 承包人认真做好标准化作业,负责改造后设备、设施的标志、标识齐全。4. 负责施工区域内的设备、地面、门窗、钢梁、平台等的卫生保洁清扫,对施工
产生的废旧物资运送到发包人指定地点,对施工产生的垃圾负责清运、处理,使之满足环保要求。
5. 负责临时用水、用电、用气(汽)的铺设、接引。6.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问题而影响工期时,应及时向发包
人报告,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调整工期,否则承包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无故延期将按第
11.5 款进行考核。
7. 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不符合项处理由承包人承担(需返厂处理的除外),直到
验证合格,特殊情况下难以达到要求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8. 承包人应保证施工期间人力和技术力量的投入,服从发包人的安排,不能出现
因人力和技术力量不足等原因造成改造工期拖延、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等问题。如果因为承包人工期和质量不能满足竣工要求,发包人有权拿出部分项目重新外委,外委项目发生的额外费用由承包人合同中扣除。
9. 改造工程需采取的临时措施由承包人负责,由于改造等原因造成部件损坏而增
加的临时工作量由承包人负责。
4.2 履约担保
4.2.1 无4.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4.3.2 承包人人员增加:4.3.2.6 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 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
2016〕49
号),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和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无误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该账户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4.3.2.7 承包人未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的,发包人将按照当地劳动和社会
保障部门的规定,在支付给承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扣留农民工资保证金,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4.3.2.8 承包人应设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用账户上的款项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
工资。承包人及其分包单位,应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并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经承包人汇总并核查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报送至发包人。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发包人依据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将农民工工资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承包人应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定期对农民工工资账户支付情况进行检查。
81
4.3.2.9 发包人有权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如果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所负责的工
程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每发生一次农民工工资迟付、聚众讨薪、骚乱滋事、停工罢工、上访等事件,对承包人按未及时足额支付的工资总额的
1-30%进行处罚。
4.4 分包
承包人对本项目负有总包责任,包括分包和(或)采购的产品。发包人对分包和
(或)采购产品的任何建议、意见或确认等,均不视为对总包责任的减免。
4.4.1 分包的确定4.4.1.1允许分包的内容和范围:
不允许分包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无
。
4.4.1.2 分包人的资质:
无;
分包人的能力:
无 。
4.4.1.4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4.4.6 禁止分包的主要情况(
1)未经发包人同意禁止分包或变更分包人。
(
2)工程项目应依法分包,专业分包工程原则上不得超过总承包工程的 30%,且
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对
EPC 总承包单位分包人的相关要求等同于发包人。
(
3)专业承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专业分包后不允许再
次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不允许再次分包或重复分包,即不允许“层层分包”。
(
4)严禁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
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均属于转包行为。承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
(
5)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分包:一是承包人将
专业工程或者劳务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的;二是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发包人认可,承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三是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承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合同负责人、安全及质量管理主要负责人不是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5. 设计
5.5 竣工文件
5.5.1 承包人提供竣工记录的形式 纸质及电子版 ;份数
竣工资料 3 套(纸质 2 套、电子 1 套) 。
6. 材料和设备
6.1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6.1.2 承包人中标后,按下列格式和要求填写报送监理人批准。
82
供货人
:
;
品种
:
;
技术要求
:
;
规格
:
;
数量
:
;
供货时间
:
。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无
。
6.3 专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和设备
6.3.1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须
专用于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改造工程,未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 无
。
10.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0.1 安全文明施工
10.1.1.1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事项:
无
。
10.1.2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发包人、承包人要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其保证和监督作
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与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承包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遵守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编制“四措两案”
(涉及环保的项目应编制“四措两案”),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改造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10.1.5 文明施工10.1.5.1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施工所在
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除此之外,还应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和《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验收导则》的要求执行。
11. 工期
1
1.1 进度计划
11.1.1 承包人应于合同开工前 7 天向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本合同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是指:当地气象部门认定的达到或超过
50 年一遇的大
风、降雪、暴雨、冰雹、雷暴等。
83
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如果承包人未按规定工期完成全部工程,应按误期天数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
约金,每误期一天扣除合同价款的
5‰(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11.6 暂停和终止
11.6.1 暂停施工11.6.1.5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本目修改为:暂停施工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在施工
复工前,监理人会同发包人和承包人确定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并确定施工复工条件。复工前重新组织现场安全措施验收,当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经发包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
期;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按照通用条款第
11.3 款【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
误】约定办理。
12. 工程质量
12.1 工程质量要求
12.1.1 设备、施工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满足技术规范及国家要求 。
13. 试验和检验
13.2 现场材料试验
13.2.1 本项修改为: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
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并得到监理人和发包人的认可。
14. 变更
14.1 变更范围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视为变更:(
1)合同范围的变化,包括合同外委托或出现合同范围内的甩项工作等;
(
2)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
(
3)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设计;
14.4 变更估价
合同范围的增减引起费用的调整执行以下原则:(
1)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价格;
(
2)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可在
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价格;
(
3)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无相同及类似报价的:
1)增加工作项目,能执行行业或地方定额的,依据基准日期的行业或地方定额及
配套取费标准、配套调整文件计取费用。
如采用电力行业定额,安装材料价格执行与所采用定额配套的《电力建设工程装
84
置性材料综合预算价格》或《电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建筑材料价格执行;
如采用地方定额,材料价格执行基准日期工程所在地造价信息部门发布的信息
价,不足部分采用经发包人确认的价格;
设备价格:采用变更发生期的
地区信息价,采用信息价的顺序以工程所在地
为起点由近及远;信息价不足部份的设备价采用经发包人确认的价格。
按上述约定原则确定的变更价格下浮
5-1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此区间确定)后
进行结算,税金按有关规定计取(装置性材料、设备价格不参与下浮)。
2)无定额参照的,按照合理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协商后在变更通知
单(或委托单)中明确变更的内容及计量、计价原则和方法。
15. 支付
每次付款之前承包人应提交相应金额对应工程内容及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税率按
当期国家增值税标准执行,付款周期为
60 天内。
15.1 付款方式
15.1.1 设备到达现场,经甲方验收完成后,乙方提供 30%的经税务部门认证通过的增
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 60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30%;
15.1.2 项目安装完成、工程竣工性能试验验收合格、技术资料全部移交后,乙方提
交剩余合同价款经税务部门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于 60 日内向乙方支付合
同价款的
67%;
15.1.3 合同价款的 3%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或有质量问题
乙方负责免费返修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甲方于 60 日内向乙方返还质量保证金。
15.4 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有以下
2 种方式,原则上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
1)15.4 保函(保险)方式:
1. 质量保证金由合同总价的 3%组成,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经招标人同意和确认的
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后,及时支付质量保证金的对应价款,质量保证金保函期限至缺陷责任期满,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不设免赔额、免赔率。
(
2)15.4 现金方式:
合同总价的
3%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15.5 竣工结算
15.5.2 承包人应于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颁发后 15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 1 份竣
工付款申请单。
16. 竣工试验和检验
16.1 竣工试验
16.1.2 承包人应在 3
天将可以开始进行竣工试验的日期通知监理人或发包
人,监理人或发包人应在
收到通知的 3 天 的日期内,确定竣工试验具体时间。
16.1.3 除发包人提供的 场地,电源、气源接口
外,试运行所需人员、材
料、消耗品、工具等必要的条件以及试运行费用等均由承包人负责。
85
16.4 竣工和验收
竣工日期为:
监理下达开工通知后 65 天;
17.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7.1 缺陷责任期
17.1.1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从机组投复役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为
24 个月。
19. 不可抗力
1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
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
2)承包人为项目订购的并已交付给发包人,或承包人有责任接受交付的材料和
其他物品的价款;
(
3)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而产生的费用,或因不能退货或解除
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
4)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
5)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
6)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
7)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本款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
付。
20. 违约
20.2 承包人违约
2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增加的费用除应
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如果承包人未按规定工期完成全部工程,其违约金按每误期一天,扣除合同价款的
0.5%;承包人违约造成发包人其他损失时,
承包人承担其相应损失费用。
2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设备、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和
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费用的承担方式:
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承担的违约金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当拟支付给承包人的
合同价款不足时,应由承包人直接支付给发包人。
22.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
86
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应以采购主体单位实际办公地址为准(建议明确到具体的办公楼号),具体为: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柘林镇进港路
2 号。
23. 合同专用条款附件
无
87
附件一: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广东分公司潮州电厂 2 号机组燃烧器优化改造
招标(合同)编号:发包方: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承包方:为规范广东分公司潮州电厂
2 号机组燃烧器优化改造工程合同签订工作,防止违
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发包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承包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
定。
发包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二)发包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包方泄露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商业秘密。(三)发包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承包方索取贿
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承包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
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承包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承包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承包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承包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承包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发包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发包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五)发包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承包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发包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二)承包方有权了解发包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承包方遵守执行。(三)承包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承包方的工作人员了解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商业秘密。(四)承包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发包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发包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发包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发包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发包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发包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发包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发包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发包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承包方发现发包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
告发包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三、违约责任(一)发包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发包方将依据党、政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二)承包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承包方有权一次性扣罚与其
88
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在
今后项目中,广东大唐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不再考虑与承包方的合作。
四、合同的生效(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各执壹份。(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发包方: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
盖
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__
承包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
盖
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89
附件二:安全协议书
工程安全协议书发包单位: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广东分公司潮州电厂 2 号机组燃烧器优化改造2.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1)A 层的 5 只等离子燃烧器本体利旧。
(
2)B、C、D、F 层共 20 支煤粉燃烧器改为新型旋流燃烧器,相应喷口管屏及密
封盒重新设计。
(
3)燃烧器风箱、燃烧器风箱非金属补偿器、点火装置、火检、风门挡板、中心
风门、煤粉管道补偿器、插板门、直管段等利旧,二次风、中心风门执行机构及轴承座进行整体更换;
(
4)所有火检相及关部件不更换,利旧。
(
5)更换 OFA 燃烧器,更换相应的 OFA 燃烧器喷口管屏、密封盒。
(
6)原 OFA 风箱及其附属部件(张力板、槽形钢、校平装置、大连接、小连
接、风箱处连接、非金属补偿器、风量测量装置、风门挡板、执行器、吊挂等)拆卸安装。
(
7)在燃烧器本体利旧的前提下,将 E 层燃烧器改为等离子燃烧器。
(
8)提交给招标方以下成果(论文第一作者、专利第一完成单位均为招标人):
①录用
2 篇中文核心科技论文;
②
2 项发明专利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3.工程起止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二、总则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现将本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负责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经协商签订本协议书,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
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上级单位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施工。
2.甲乙双方均应建立各自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不服从安
全管理、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等,造成事故的承包单位要负全责,同时立即终止合同。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甲乙双方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报告、统计;按地方政府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确定责任。
3.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发生违章、不安全事件、人身伤害等对甲方造成损失时,甲
方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的经济处罚从工程合同款中扣除,扣除最高额度为工程合同总额,工程合同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进一步追责的权利。同时若发生被集团、分公司及政府、行业监督部门发现的乙方人员负责任的违章通报,将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第三十四条内容,上级公司下发的考核将全额兑现在违章责任人所在的项目部工程合同款中。
4.乙方应阅读、知晓并愿意认真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
定》、《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大唐广东分公司发承包工程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和潮州发电公司《发承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实施细则》《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安
90
全生产工作奖惩实施细则》《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外委项目部管理办法》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甲方的安全责任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公司发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以及潮
州发电公司外委项目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实施外包队伍一体化管理,定期分析解决发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责令整改;
2.审查乙方的资质、条件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要求。3.审查乙方相关人员资质、条件、工种配备情况符合作业安全要求;4.对乙方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前端管理,面试合格后进行全
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5.对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前端管理,面试合格后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提供
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要求;
6.在有危险性区域内作业,如: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
息、机械伤害、烧烫伤、溺水等,以及容易引起生产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时,甲方应事先要求乙方制定“三措两案”(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负责审核、批准,并监督实施;
7.对乙方提供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核查,杜绝不合
格物品进入生产现场;核查现场开工前必备条件满足条件后方允许开工;
8.作业前,要求乙方做好危险点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要求乙方设监护人;9.根据工作的需要,为乙方的工作办理工作票、动火票,现场派监护人员;10.监督乙方按要求开展班前、班后会,“三讲一落实”活动、安全日活动等,并
按要求参加;
11.发现乙方施工中存在不安全情况及违章作业,有权纠正直至停止其工作。对乙
方不服从管理、违章作业、发生不安全事件等,有权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乙方因违章作业造成后果的,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对违章人员清退出厂及有权中止合同;
12.定期组织乙方开展隐患排查,对发现隐患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
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罚,拒不整改造成后果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四、乙方的安全责任1.工程承包后,严禁将工程转包、分包或返包;乙方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
要由甲方配合完成的工作,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并指派有关部门、班组协助完成;
2.乙方应按照作业规模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员
资质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3.乙方派驻的现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
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乙方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资金,并对由于安全生
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接受资质和开工条件等审查手续;编制适合本工
程的“三措两案”(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并经甲方审核后执行;
6.组织对全体施工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保证施工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
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
91
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并留有完整的记录及资料。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乙方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7.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
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8.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应掌握工程特点、危险因素及施
工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乙方有关施工人员应按照规定办理好施工区域的现场准入通行证,并签字记录备案;
9.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如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
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事故,或设备损坏事故的区域作业
,以及风险较大的特殊
作业,乙方要制定确保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报甲方审核、批准后严格实施;
10.开工前应对特种设备、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检验合格
证等复印件交甲方安全部门备案;
11.根据工作性质严格落实乙方全体施工人员统一配置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防尘口罩、防噪耳塞等合格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检查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并建立发放、检查档案;
12.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设备以及工具等由乙方自备。如必须向甲方借用或租赁设
备和工具,乙方必须进行检验,一经接受,就表示乙方确认所租赁的设备和工具合格。对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故障损坏负责修复和赔偿,造成人身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严禁使用未成年工,非特殊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5 岁;所有
工作人员不得有该承包工程的职业禁忌症、疑似职业病、职业病;
14.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
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和甲方的有关安全、消防、治安及文明生产的安全管理规定。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开展班前、班后会,进行“三讲一落实”活动、安全日活动;
15.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重点防火部位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使用动火
工作票;
16.对所处施工区域的作业环境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向甲方反映,落实整改
后方可施工。工程开工即表明乙方已确认施工场所符合安全要求,应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17.施工中应保证地下管道、电缆及高低压架空线、通讯等设施的安全。遇有问题
应及时向甲方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认真组织好施工管理和工作人员,满足工程施工需求,保持主要安全和生产技
术人员相对稳定。
19.执行甲方环境保护、文明生产、治安管理、职业卫生、交通、舆情管控等有关
规定。同时乙方(长期外包外委项目部)按规定配备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乙方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乙方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将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乙方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乙方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20.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现有危及安
全生产的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甲方工程管理、安全监督等部门。
92
21.由于违反规定、违章作业,造成人身伤害、火灾、爆炸、设备故障、机械损坏
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2.乙方应根据可能发生的危急情况、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并进行
物资和措施准备,对应急预案进行培训,并组织演练,保留培训和演练记录。
23.乙方应对承担的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查,并做好安全检查和整改
相关记录。
24.乙方在作业结束后,对作业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25.外包工程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报告程序。乙方现场负责人在接到人身伤亡事故
报告后,应于
10 分钟内向甲方汇报,应于 30 分钟之内向乙方上级公司、向事故发生
地负责安全生产的政府部门报告。如果乙方工程存在分包的,分包单位出现人身伤亡事故应按上述要求由乙方现场负责人上报。
五、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理办法(一)乙方发生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责任人员停止现场施工,按规定给
予相应经济处罚,并对违章人员清除出厂:
1.违反甲方《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之“严重违章”清单;2.违反甲方外委作业“四不干”或强令他人冒险作业;3.乙方人员酒后进入作业现场;4.乙方使用临时电源未经申请擅自进行接线的(使用防爆插头除外);5.乙方作业人员使用不合格或超出检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器具、起重工器
具、安全防护用具;
6.乙方人员海(水)上作业未穿救生衣;7.乙方人员在重点防火区域吸烟;8.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
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者;
9.乙方人员一个积分周期内(一个自然年)个人违章积分累积超过 12 分;10.乙方发生责任性二类障碍及以上不安全事件或设备事故;11.乙方现场作业发生误操作且造成后果;12.造成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的主要责任人;13.在事故、事件调查中,被认定为存在躲避、阻碍、隐瞒或造假行为者;14.因不履行自身安全职责造成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事件,经研究确定需清除出厂
的;
15.乙方人员不服从现场管控或寻衅滋事的、恶意讨薪的;16.乙方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犯罪的;17.确定需清除出场的其他情形。(二)乙方发生以下情形,中止工程项目合同、作业人员全部清除出厂、并列入
甲方“黑名单”,取消参与甲方各类采购活动资格:
1.乙方队伍因违章原因导致的停工整顿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开工;2.乙方队伍安全管理混乱,体系运转不正常,违章频发,1 个月内多次违章(50 人
以下队伍发生
5 次,50 人-100 人队伍发生 10 次,100 人以上队伍次数按照人数 10%计
算);
3.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故意破坏设备设施、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4.存在使用劣质产品或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情况;5.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6.因违章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或人员重伤及以上事故;
93
7.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事件;8.发生事故、事件瞒报、谎报、迟报、漏报;9.存在单位资质、安全资质证书、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证件、需要第三方
出具的检验证书等造假、篡改、瞒报等违规行为或违法转包、分包、挂靠资质行为;
10.甲方确定需清除出厂的其他情形。(三)乙方发生其他违章行为的,按潮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实施细则》、
《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六、确保本工程施工安全的相关措施及要求:1.本工程设置项目经理 1 名,项目副经理 1 名,技术负责人 1 名,材料员 1 名,安
全员
1 名,人员数量须保证满足施工且杜绝人员疲劳作业。架子工、焊工、登高作业
人员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项目经理、安全员: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在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安全员须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同时提供一年及以上社保。(合同签订
前提供)所有人员必须经过面试合格后方可入厂,所有人面试合格后办理入厂手续开始计算工期。
3.本工程严禁夜间作业。4.本工程涉及高风险作业项目重点措施要求:(
1)本工程中需单独编制专项“三措两案”,并经甲方审核后执行。
(
2)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高空作业,使用防坠器要按照“一个一帐、逢用必
检”的管理要求管理,安全带要实现入厂前、开工前、使用前分别由甲方、乙方、个人进行检查,甲、乙双方做好动态检查。
(
3)施工过程中存在与其他施工单位交叉作业时,需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
议,乙方应按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要求严格执行。
(
4)本工程涉及的危险点及防控措施:
高空坠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体格检查至少每
年一次),凡患不适宜高空作业的疾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防晕倒坠落;登高作业时工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专用的围栏、安全绳上,不准低挂高用;高处作业使用合格脚手架,脚手架使用前有使用人员进行日常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挂在腰部以上牢固的物件上。钢梁防腐刷漆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具。
高空落物:及时清理高空作业平台物品,做好防范高空落物措施;高处拆卸零部
件必须有防止零部件掉落伤人的措施;高处作业必须佩带工具袋,工具袋应拴紧系牢,上下传递物件时,应用绳子系牢物件后再传递,严禁上下抛掷物品;高处作业下方,应设警戒区域,设专人看护;任何人员不得在工作地点下面通行和逗留;高处临边不得堆放物件,空间小必须堆放时,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高处场所的废弃物应及时清理;在格栅平台作业时,必须铺设胶皮,防止高空落物伤人;进入现场戴好安全帽,避免高处落物伤人。作业区域统一使用硬隔离围栏,设置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定期对内部卫生进行清理。
火灾、爆炸:检修现场应有完善的防火措施,在禁火区动火应制定动火作业管理
制度,动火工作地点及周围不准有油污和易燃易爆物品,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动火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空气中可燃气体和粉尘浓度必须合格;动火工作结束后,作业现场及周围不准残留火种;工作现场要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具。
94
触电:检修作业时应使用校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电气设备必须装设保护接地
(接零),不得将接地线接在金属管道上或其他金属构件上;严禁用湿手去触摸电源开关以及其他电器设备;电动工具使用时应设单独开关或插销并装有漏电保护器,金属外壳应接地;
使用电源线、电焊线绝缘良好,有破损的禁止使用;检修用临时电动
工器具符合临时用电规定,一机一闸一保护。
机械伤害:使用角磨机应戴防护眼镜,切割片无裂纹,保护罩完好;手持电动工
具仍在转动时不可随便放置。
不合格脚手架:检修用脚手架应按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台面满铺,四周设置踢脚
板并按临边作业要求设防护栏杆;脚手架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搭拆,防止因材质不合格、结构不合理、搭拆不规范、超载使用等造成脚手架坍塌;检修脚手架搭设规范牢固,逐级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物体打击:使用工具前检查工具应完好,禁止戴手套使用手锤;使用手锤前检查
锤头应牢固,锤把无油污,不准戴手套或单手抡大锤,附近不准有无关人员;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必须交叉作业时,上下层之间要
做好隔离防护层。
有限空间作业: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
“七不准”要求: 1.未经风险辨识,不准
作业;
2.未经通风或检测不合格,不准作业; 3.不佩带劳动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具不
满足有限空间作业要求),不准作业;
4.没有监护(或监护人员能力不满足工作要
求),不准作业;
5.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准作业; 6.未经审批,不准作业; 7.未
经培训演练,不准作业。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炉内应持续保持良好通风,炉内有人工作时应派专人监护,进出炉膛内部的人员与工器具应登记,工作间断时人孔门应使用铁网隔离并悬挂安全警示牌。
起重伤害:起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吊装过程由专业
起重人员统一指挥,禁止无关人员在吊物下方站立或行走;起吊物件要绑扎牢固、起吊平稳,试吊良好,起吊前后检查捆绑情况,起吊过程中发现绳扣不良或别劲的情况,立即停运起吊,调整好再起吊;起重现场必须设置专职监护人员,必须在起重作业区域做隔离措施;进入现场正确佩戴好安全帽;起重工具使用前,必须检查完好,无破损,严禁超负荷或歪斜拽吊;严禁发生起重“十不吊”的行为;现场作业应严格执行公司《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定》要求。
车辆伤害:现场使用车辆状况良好,公司内部主干道车速不得超过
30 公里/小
时;其他不得超过
15 公里/小时;车辆必须由公司准驾人员驾驶;司乘人员必须正确
使用安全带;在道路弯道路段、会车时必须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
5 公里/小时;车
辆必须在道路上行驶,未经允许,不得碾压草坪、电缆沟盖板等;不得进、出隔离区域;严禁酒后驾车、严禁人货混装、严禁超载装运;未经允许,叉车除卸货外,不得载物行走;车辆装运物品应绑扎牢固。
七、施工中发生本协议未明确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安全生产法》、《大唐集
团公司安全生产规定》和《大唐广东分公司发承包工程管理规定》等协商解决。
本协议书作为工程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盖
章:
盖
章:
95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安全监督部负责人
(签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负责人
(签章)
年
月
日
96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
��
� � �
承包人(全称):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
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广东分公司潮州电厂
2 号机组燃烧器优化改造及有关事项协商一
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 项目名称:�����������
���� 。
2. 项目地点:������������
��� 。
3. 工程内容:��������������
� 。
4. 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
计划完工日期:
�����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 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承包 �。2.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
元);
其中:(
1)勘察设计费:
人民币(大写)
(
¥
元);
(
2)设备材料费:
人民币(大写)
(
¥
元);
(
3)建筑安装工程费:
人民币(大写)
(
¥
元);
(
4)其他费用:
人民币(大写)
(
¥
元)。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
�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3)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
4)通用合同条款;
(
5)发包人要求(技术协议书);
(
6)改造工程报价表;
97
(
7)招标文件及其澄清
(
8)投标文件及其澄清
(
9)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
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
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改造工作,确保安全和质量,不
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
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
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应执行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建设
采购时序有关规定》中的合同生效条件,并且承包人提交了履约保函后合同生
效。)
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98
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
履约保函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项目单位名称)XXX
改造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项目单位名称)
XXX 改造合同》。我方愿意无
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竣工验
收文件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
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号炉燃烧器优化改造 EPC 项目
技术规范书
99
第二卷 技术文件
技术规范书使用说明
1.1 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下统称“技术文件”
)适用于广东分公司潮州电厂锅炉专
业 2 号机组锅炉燃烧器优化改造生产技改 EPC 总承包项目。投标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供货、接卸、现场保管。二次搬运、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试验、调试、 消缺、培训、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等内容。
1.2 本技术文件提出了最低的技术标准,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
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技术文件及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 高质量的设计、供货、施工及其相应的服务(当标准有冲突时,按较高标准执行)。还 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规定。
1.3 如投标人没有对本技术文件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则可认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
完全满足本技术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如有差异,应填写到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如投标 人没有对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书面异议(或差异),招标人则可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 和同意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1.4 本技术文件所引用的标准若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的标
准执行。对于标准中未做出明确规定的,应参照类似项目的经验,本着安全、可靠的原 则执行。
1.5 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投标人应提出设计、供货、建筑安装、调试、试验、运
行和维护等技术标准清单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能充分说明其投标人案、技术特点的有关资料、图纸供招标人参考。
1.6 投标人对供货的所有系统的设备负有全责,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
1.7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保留对本技术文件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投标
人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招、投标双方协商。
1.8 投标人需要增加的数据、资料和要求,必须在开标前提出书面澄清。合同签订
后投标人不能提出任何关于费用和工期延迟的要求,由于改造引起的一切相关工作量均 由投标人负责。
1.9 投标人应对本工程现状进行评估,就技术特点、相关业绩、施工组织及劳动力
计划、工程进度表等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专题说明。
1.10 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基础数据、设计数据等一切数据作为投标人供
货依据,未提供的数据由招标人配合投标人进行数据搜集工作。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改造方案、应用的技术、采用的所有产品及改造后的实际运行效果负全部责任,同时需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11 本工程采用 KKS 标识系统,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和
设备均采用 KKS 标识系统。标识标准由招标人确认。
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号炉燃烧器优化改造 EPC 项目
技术规范书
100
1.12 投标人施工的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文明生产必须按招标人的相关管理制度
执行。
1.13 工程使用国际单位制,工作语言为简体中文,所有的文件、图纸均应为简体中
文编写。
1.14 投标人提供的设计、设备、系统所涉及的任何专利问题,由投标人负责解决,
招标人不承担任何由专利纠纷引起的任何责任。
技术规范书编制说明
1.(一)改造目的:2 号机组锅炉优化燃烧器结构,改善燃烧器磨损情况,提高
燃烧器效率 。
(二)性能保证指标:1.投标人必须有基本改造质量控制措施,如 ISO9002 质量
体系,技改方案整体措施等,并符合招标人有关质量标准的规定。
1.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标准、规程、规定;
招标范围内的改造、试验项目的合格率达到 100%;
2. 满足《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 A 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管理
办法》要求;
3. 满足《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机组 A 级检修、技术改造项目质量事件管理
办法》要求;
4. 满足《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办法》要求;5.满足改造后锅炉原有的性能设计参数,如出力、主蒸汽温度、再热蒸汽温度、
锅炉效率必须不低于锅炉厂原工程设计值;
6.满足改造后主燃烧器区域过量空气系数不低于 0.8%-0.85%,过热器减温水流量
不超过燃烧器改造前(改造前过热减温水量 73.3t/h)
;再热器减温水流量不超过燃烧
器改造前(再热减温水量 7.70t/h)
。
7.满足改造后 25%额定负荷下稳燃(不投等离子或油枪稳定燃烧,入炉煤的热值要
求控制在 4200~4500kcal)
,且 NOx 排放年平均保证值≤270mg/Nm³(O2=6%)。
8.满足改造后暴露在炉膛辐射范围内部件的使用寿命为六年,其它部件为十二年
的要求;
9.满足改造后新增等离子点火装置阳极头使用寿命:阴极 300~500h,阳极 800~
1000h。
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号炉燃烧器优化改造 EPC 项目
技术规范书
101
第一章
技术规范
1.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潮州电厂)2
号炉(
630MW 超临界机组)燃烧器优化改造 EPC 项目,提出了燃烧器、燃尽风、等离
子点火装置及其附属系统改造的功能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验、培训、竣工、原
系统相关设备平台管路等施工措施的拆除和恢复等全部工作的技术要求及工作范围。
2 号炉燃烧器改造要求在 2026 年 12 月底前完工。
1.2 投标方提供符合所列标准的高质量、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以及相应的技
术指导和售后服务,满足国家关于
EPC 项目的质量、安全、工业卫生、劳动保护、文
明施工、环保、消防等强制性标准。
本技术规范所列的技术要求与所列的标准或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均按
较高标准执行。
从签订合同之后至投标方开始施工
/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
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合同价格不变。
1.3 投标方严格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如与投标方采用的标准有矛盾时,按较严
格标准执行,如果投标方在施工、系统设计和设备设计制造中采用的标准不在本规范书
所列范围内,该标准书面提供给招标方认可。
1.4 潮州电厂 2 号炉燃烧器为前后墙对冲轴向旋流燃烧器, 共六层(前后墙各三层)
三十只,配有六台磨煤机,前墙从下向上依次为
A、C、D、两层燃尽风,炉后侧从下
往上依次为
E、B、F、两层燃尽风,A 层原设计为等离子燃烧器。本工程计划通过对
B、C、D、F 层燃烧器及燃尽风的改造,降低省煤器出口 NOx 浓度和提高设备可靠性。
现
NOx 平均浓度:A 侧脱硝入口 296.934mg/Nm³,B 侧脱硝入口 277.26mg/Nm³,要求
改造后
Nox 排放量降低至年平均 270mg/Nm³,保证 25%负荷下稳燃(入炉煤的热值要
求控制在
4200~4500kcal)。另外,将 E 层燃烧器改为等离子燃烧器,等离子燃烧器所需
的风、电、水等系统及控制系统均由投标方负责。等离子改造技术规范须经由招标方审
查。
1.5 投标方对燃烧器改造工程 EPC 和所供设备(包括工艺系统、辅助系统、设备和
分包(或采购)的产品)负有全责。即使获得招标方认可,亦不能解除投标方在本项目
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号炉燃烧器优化改造 EPC 项目
技术规范书
102
下的责任和义务。
1.6 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按本招标书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
验
/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
由招标方确认。
1.7 投标方推荐的主要部件的分包商的名单并结合产品供货业绩可以增加名单,但
不降低产品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保证增加的名单与原来保持同一档次,由投标方从
短名单中选择分包商。投标方承诺任何分包商(含但不限于施工分包商)具有相应资质。
本项目涉及到的知识产权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中,因知识产权产生的纠纷由投标方
自行承担或解决,用户不承担相应责任。
本技术规范如果引用了某一生产商及其专利、品牌的技术标准以便清楚地说明拟采
购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投标方提供的标的物采用的技术标准为至少
“相当于”该引用的
技术标准。
1.8 技术规范及合同规定的文件,包括图纸、计算、说明、使用手册、通讯联络和
服务等,均使用中国法定单位制(
SI)和中文。
1.9 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的燃烧设备具有良好的防结渣和防超温、防磨损、防烧损性
能。在调试及质保期内,由于投标方的原因导致燃烧器发生结焦、超温、严重磨损并影
响机组正常、安全、经济运行,投标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设备
问题。在质保期满后,由于投标方的原因导致旋流燃烧器设备发生结焦、超温、磨损、
烧损、并影响机组正常、安全、经济运行,投标方有义务和招标方一起研究分析原因,
共同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设备问题。
1.10 投标方提供点火系统和全部设备包括等离子发生器及燃烧器、供电系统、仪表
及控制设备、冷却水系统、冷却风系统、载体风系统、压缩空气系统、一次风在线监测
系统、油水分离器、就地和远传仪表、图像火检系统、检测元件、电缆、电缆桥架、卡
件和逻辑组态等全套系统和设备。
投标方新建配电室应为砖混结构,屋顶为
50mm 厚的 316 不锈钢岩棉夹层板组成,
要求墙体厚度为
240mm,室内净尺寸为 4.5 米*10 米,门宽 1.6 米高 2.2 米,带照明系
统,配置两台
5P 空调。等离子点火装置整流变应为 6kV 电源经多脉波分裂主变压器,
等离子点火装置阳极头使用寿命:阴极
300~500h,阳极 800~100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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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号炉燃烧器优化改造 EPC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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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1.11 本工程涉及到工程范围外的设备、构建筑物等临时拆除或造成破损,由投标方
负责恢复至原有状态。投标方承诺涉及有可能破坏工程范围外的设备、构建筑物等事先
采取经招标方同意的必要措施进行监测和保护。拆卸过程中,燃烧器和弯头要确保完好,
不野蛮拆卸。
1.12 本工程验收,由招标方组织验收,直至通过,投标方配合验收。
1.13 投标方按招标方要求,尽量实现原有部分设备、构建筑物等的利旧。
1.14 投标方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经济,协商确定本技术规范未尽事宜。
1.15 投标方按照国家、行业、中国大唐集团、电力行业相关规范实施本项目,确保
现场安全文明有序施工。
1.16.本次改造经性能试验,如改造指标不合格,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做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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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第二章
工程概况
2.1 项目的概况和接口相关设备概况
2.1.1.项目概况
广东大唐潮州发电厂
2×630MW 机组——HG-1900/25.4-YM4 型锅炉是哈尔滨锅炉
厂有限责任公司引进英国三井巴布科克能源公司(
MB)的锅炉技术,进行设计、制造
的。锅炉为一次中间再热、超临界压力变压运行带内置式再循环泵启动系统的本生
(
Benson)直流锅炉,单炉膛、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架、全悬吊结构、π型布置。
锅炉为露天布置。锅炉设计煤种为神府东胜烟煤,校核煤种为山西晋北烟煤。锅炉燃烧
器采用
30 只低 NOX 轴向旋流燃烧器前后墙布置、对冲燃烧,配有 6 台 HP1003 中速磨
直吹式制粉系统,
B-MCR 工况下 5 台运行,一台备用。
2.1.1.1.投标方负责对 2 号炉 B、C、D、F 层 20 台旋流燃烧器及两层 SOFA 燃烧器
进行更换(包含喷口管屏等)
,进行降氮优化改造,同时适应
25%负荷稳燃的需要。
2.1.1.2.保留原 A 层等离子点火系统,投标方负责将 E 层燃烧器改为等离子燃烧器,
配套新建配电室应为砖混结构,屋顶为
50mm 厚的 316 不锈钢岩棉夹层板组成,要求墙
体厚度为
240mm,室内净尺寸为 4.5 米*10 米,门宽 1.6 米高 2.2 米,带照明系统,配
置两台
5P 空调。等离子点火装置整流变应为 6kV 电源经多脉波分裂主变压器,等离子
点火装置阳极头使用寿命:阴极
300~500h,阳极 800~1000h。
2.1.1.3. 投标方负责对现有二次风系统的风箱、中心风道损坏部分的材料供应并进
行修复、消除漏风;燃烧器与二次风风箱的接口,火检冷却风等风烟系统接口施工工作,
施工中包含清除二次风箱和燃尽风风箱内积灰。
2.1.1.4. 投标方负责对现有燃尽风燃烧器进行改造,通过与主燃烧器的阻力匹配,
调整
OFA 燃烧器的风量,进而达到理想的设计值。
2.1.1.5. 投标方负责对主燃烧器、SOFA 燃烧器与水冷壁开孔的接口改造,燃烧器和
燃尽风煊口修理和改造属于投标方范围。
2.1.1.6. 煤粉燃烧器与煤粉管路接口原则上不变。
2.1.1.7. 燃烧器风箱、OFA 燃烧器风箱、中心风箱、挡板风门、风量测量装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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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书
105
原则利旧。二次风、中心风挡板门更换挡板轴承座和电动执行机构(主燃烧器挡板
12
套,
OFA 燃烧器挡板 8 套(SIPOS7 代智能型电动执行机构系列产品)。更换二次风管、
中心风管非金属补偿器
。
2.1.1.8. 投标方负责 DCS 系统新增电缆采购、敷设、接线、电缆封堵,现场设备调
试等。
2.1.1.9. 投标方负责对 2 号炉旋流燃烧器(共计 20 台)增设壁温测点共 40 点,并
提供电缆等其余材料并铺设安装,引入
DCS 系统,DCS 卡件由投标方提供。
2.1.1.10.投标方负责对本工程新增 I/O 卡件采购、安装,并负责新增内部逻辑组态及
整体
DCS 系统调试。
2.1.1.11.投标方负责改造前摸底试验、冷态动力场试验、一次风粉管调平,热态燃
烧调整试验(磨煤机试验和调配风),热态一次风粉管调平、磨煤机风煤比试验、锅炉
还原性气氛测试。
2.1.1.12 所有新设备到货的装卸、运输、防护、二次倒运均属于投标方负责;并负
责将拆卸下的旧设备、材料吊运,运送到厂区内指定地点。
2.1.2.燃料:
原设计煤种见下表:
表
1 锅炉原设计煤种和校核煤种燃煤特性
名称
符号
单位
设
计 煤 种
神府东胜煤
校
核 煤 种
山西晋北煤
工业分析
收到基全水分
Mar
%
12
10.45
(重量比)固有水分
Minh
%
8.49
2.85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
Vdaf
%
36.44
28.00
收到基灰份
Aar
%
13
25.09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ar
KJ/Kg
22760
20348
元素分析
收到基碳份
Car
%
60.33
53.41
收到基氢份
Har
%
3.62
3.06
收到基氧份
Oar
%
9.94
6.64
收到基氮份
Nar
%
0.70
0.72
收到基硫份
Sar
%
0.41
0.63
可磨性系数(哈氏)
HGI
-
56
57
灰熔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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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本工程点火油资料:
0#柴油
序号
项目
参数
单位
1
油品
0#柴油
2
运动粘度
(20℃时)
3.0~8.0
mm2/s
3
实际胶质
<
70
mg/100ml
4
酸度
<
10
mgKOH/100ml
5
硫含量
<
0.5
%
6
水份
痕迹
7
机械杂质
无
8
凝固点
≯
0
℃
9
闭口闪点
不低于
65℃
10
低位发热值
Qnet.ar
46158
kJ/kg
2024 年全年煤质分布情况:
硫 St,ar
煤种
运单数量
(吨)
全水
Mt(%)
灰份
Aar(%)
挥发份
Var(%)
固定碳
FC(%)
低位热量
(Mj/Kg)
(%)
累计
8488101
18.1
12.72
30.07
49.79
20.43
0.43
俄罗斯
577759
11.2
15.92
32.67
46.09
22.13
0.31
印尼
525105
21.2
8.54
35.44
46.1
20.01
0.61
澳洲
71888
9.8
17.67
25.3
53.68
23.06
0.66
褐煤
5109251
35.2
3.47
32.51
49.56
15.71
0.24
同友
344387
11.0
25.80
25.93
37.15
18.85
1.16
山西
195154
8.6
24.45
25.62
41.41
23.85
0.59
中煤
202490
11.0
22.3
22.35
40.15
20.23
0.98
龙王沟
640187
12.3
23.02
25.37
39.15
19.17
0.49
神华
249934
22.0
14.47
23.20
39.95
18.45
0.74
石炭
146104
11.4
25.76
24.36
39.01
18.68
0.38
市场
116580
9.9
24.28
26.38
39.44
20.10
0.95
变形温度
DT
℃
1130
1110
软化温度
ST
℃
1160
1190
流动温度
FT
℃
1210
1270
灰成份分析
二氧化硅
SiO2
%
36.71
50.41
三氧化二铝
Al2O3
%
13.99
15.73
三氧化二铁
Fe2O3
%
11.36
23.46
氧化钙
CaO
%
22.92
3.93
氧化镁
MgO
%
1.28
1.27
二氧化钛
TiO2
%
氧化钾
K2O
%
1.23
氧化纳
Na2O
%
0.73
2.33
三氧化硫
SO3
%
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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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2024 年全年入炉煤平均分析:
煤量(吨)
全水分
(%)
Mt
空气干燥
基水分
(%)Mad
空气干燥基
灰分
(%)Aad
干燥基灰分
(%)
Ad
收到基灰
分
(%)Aar
空气干燥基挥发分
(%)Vad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
Vdaf
8488101
27.67
8.64
14.78
12.05
9.59
38.19
48.13
弹筒发热
量
(J/g)Qb,ad
干燥基高位热
(J/g)Qgr,d
空气干燥基高位热
(J/g)
Qgr,ad
收到基低位
发热量
(J/g)
Qnet,ar
收到基低位
发热量
(Kcal/kg)
Qnet,ar
全硫分
(%)
St,ad
干燥基硫
(%)
St,d
收到基硫
(%)
St,ar
23556
25713
23487
17292
4135
0.44
0.35
0.48
干燥无灰
基氢
(%)
Hdaf
空干基
氢
(%)Had
固定碳
(%)
Fcad
无
4.03
41.11
该表为全年入炉煤化验分析均值
校核煤种
煤种
全水
Mt(%)
灰份
Aar(%)
挥发份
Var(%)
固定碳
FC(%)
低位热量
(Mj/Kg)
硫
St,ar
灰熔点
印尼
21.2
8.54
35.44
46.1
20.01
0.61
1170
澳洲
9.8
17.67
25.3
53.68
23.06
0.66
1550
褐煤
35.2
3.47
32.51
49.56
15.71
0.24
1180
龙王沟
12.3
23.02
25.37
39.15
19.17
0.49
1500
澳洲褐煤
1:1 掺配
22.5
10.57
28.91
51.62
19.38
0.44
龙王沟煤
和褐煤 1:1
23.75
13.23
28.94
44.35
17.44
0.36
俄罗斯煤
11.2
15.92
32.67
46.09
22.13
0.31
1260
神华煤
22.0
14.47
23.20
39.95
18.45
0.74
1200
2.1.3.燃烧器相关资料:
2.1.3.1.原工程燃烧器
锅炉最大的连续负荷(
BMCR)时燃烧器的主要设计参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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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单位
5 台磨 BMCR
二次风速度
m/s
13.5
二次风风温
℃
316.1
三次风速度
m/s
47.4
三次风风温
℃
316.1
一次风速度
m/s
30.4
一次风温
℃
77
中心风风量(单只燃烧器)
Kg/s
0.61
燃尽风燃烧器风速
m/s
45
燃尽风燃烧器风温
℃
326
燃料耗量
Kg/h
235008
单只燃烧器喷口热功率
MW
61.8
燃烧器喷嘴垂直间距
mm
10025
燃烧器喷嘴水平间距
mm
15870
原工程燃烧器结构图及布置图如下:
图
2.1 LNASB 燃烧器结构图
风箱
三次风
二次风
三次风
二次风
一次风
/粉
混合物
中心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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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2 燃烧器布置图
锅炉性能计算数据表(设计煤种)
负 荷 工 况
名 称
单位
BMCR
TRL
75%THA
过热器出口蒸汽流量
t/h
1900
1808
1225.9
过热器出口压力
MPa.g
25.4
25.28
19.53
过热器出口温度
℃
571
571
571
过热器系统压降
MPa
1.78
1.64
1.07
过热蒸汽温度控制负荷
%BMCR
30~100
再热器出口蒸汽流量
t/h
1604
1523
1062
再热器进口压力
MPa.g
4.65
4.41
3.08
再热器出口压力
MPa.g
4.46
4.23
2.95
再热器进口温度
℃
320
315.2
309.0
再热器出口温度
℃
569
569
569
再热器系统压降
MPa.g
0.19
0.18
0.13
再热蒸汽温度控制负荷
%BMCR
50~100
给水压力
MPa.g
28.87
28.47
21.69
给水温度
℃
283.9
280.5
257.8
预热器进口烟气温度
℃
362
355
324
预热器出口排烟温度(修正
前)
℃
125
122
110
预热器出口排烟温度(修正
后)
℃
120
117
105
预热器进口一/二次风温
℃
20/20
20/20
2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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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荷 工 况
名 称
单位
BMCR
TRL
75%THA
预热器出口一/二次风温
℃
290.2/314.5 286.8/309.6
267.1/283
省煤器出口过量空气系数
——
1.19
1.19
1.21
燃煤耗量
t/h
235.97
226.3
162.73
锅炉计算热效率(低位热值)
%
93.96
94.05
94.38
2.1.3.2 2013 年 2 号炉进行了燃烧器改造,改造单位为北京志源恒通科技有限公司,方
案参数及布置图如下:
设计参数
项目
单位
5 台磨 BMCR
备注
内二次风速度
m/s
24-26
内二次风风温
℃
318
外二次风速度
m/s
25-27
外二次风风温
℃
318
一次风速度
m/s
16-19
一次风温
℃
55
中心风风量(单只燃烧器)
Kg/s
0.3-0.4
燃尽风燃烧器风速
m/s
45-50
燃尽风燃烧器风温
℃
318
前墙燃烧器,燃尽风布置图
后墙燃烧器,燃尽风布置图
2.1.3.3本次改造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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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各旋流煤粉燃烧器喷口中心位置与上次改造保持一致,风箱、风道位置、尺寸不改
变。
OFA燃烧器喷口位置与上次改造保持一致,旋流煤粉燃烧器和OFA燃烧器重新开设
水冷壁墙孔。另将
E层燃烧器改为等离子燃烧器。
1)旋流煤粉燃烧器
燃烧器二次风风箱位置、尺寸不变,在B、C、D、F磨煤机对应的燃烧器的风箱
上分别以燃烧器中心线为中心,开设满足新燃烧器安装的开孔,用以布置新旋
流煤粉燃烧器、喷口管屏及密封盒。
拆除原燃烧器喷口水冷壁管屏,安装与新燃烧器相适应的燃烧器喷口水冷壁管
屏及密封盒。
2)燃尽风系统
OFA燃烧器风箱位置、尺寸不变,在风箱上开设满足新OFA燃烧器安装的开孔,
用以布置
OFA燃烧器、喷口管屏及密封盒。
拆除原OFA燃烧器喷口水冷壁管屏,安装与新OFA燃烧器相适应的燃烧器喷口
水冷壁管屏及密封盒
3)E层燃烧器改为等离子燃烧器
燃烧器二次风风箱位置、尺寸不变,E层燃烧器二次风组件、燃烧器喷口水冷壁
管屏及保温盒不变。
将E层燃烧器一次风管改为等离子燃烧器。
投标方提供点火系统和全部设备包括等离子发生器及燃烧器、供电系统、仪表
及控制设备、冷却风系统、载体风系统、压缩空气系统、一次风在线监测系统、
油水分离器、就地和远传仪表、图像火检系统、检测元件、电缆、电缆桥架、
卡件和逻辑组态等全套系统和设备。
招标方仅提供电源、水源、汽源,引出点之后的所有设备均由投标方设计、供
货。
上次改造B、C、D、F层燃烧器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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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项目现场条件
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共有四台(
2×630MW+2×1000MW)机组,
两台
630MW 机组(#1、2 号)锅炉为哈尔滨锅炉厂生产的 HG-1900/25.4-YM4 型锅
炉,锅炉为一次中间再热、超临界压力变压运行带内置式再循环泵启动系统的本生
(
Benson)直流锅炉,单炉膛、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架、全悬吊结构、π型布
置。锅炉为露天布置。锅炉设计煤种为神府东胜烟煤,校核煤种为山西晋北烟煤。
2.2.1 工程地址
潮州电厂厂址位于饶平县东南部的柘林镇,处在大埕湾与柘林湾之间;距县城(黄
冈镇)约 22km,南面距离南澳岛 10km。厂址所在地为海滨滩涂地,所城至金狮湾的县
道 X082 号公路在厂址北面通过。
2.2.2 自然条件
厂址位于广东省最东端的饶平县,饶平县位于南海北部沿岸,属亚热带海洋性季
风区,其主要气候特点:夏长无冬,干湿季分明;气候温暖,雨量丰富;日照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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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无霜期长;夏季闷热多雨,台风在每年夏秋季节发生,台风带来破坏性的灾害也带来
充足雨量;冬季冷空气活动频繁,解除了夏季的闷热多雨,使空气干燥,也使降雨量
减少。受冬、夏季风的影响明显,风向的季节变化较大,冬季盛行偏北风,夏季则盛
行偏南风。
多年气象资料统计如下:
多年年平均雨量:
1492.2mm
历年年最大雨量:
2173.8mm
历年年最小雨量:
942.0mm
历年日最大雨量:
343.1mm
历年一小时最大雨量:
100.1mm
历年十分钟最大雨量:
31.4mm
多年年平均风速:
2.4m/s
历年年最大风速:
30.7m/s
历年瞬时最大风速:
52.9m/s
多年年平均气压:
1013.4hPa
多年年平均气温:
21.4℃
历年极端最高气温:
38.6℃
历年极端最低气温:
0.5℃
多年年平均绝对湿度:
21.5hPa
多年年平均相对湿度:
79%
多年平均年蒸发量:
1931.0mm
历年最大绝对湿度:
38.4hPa
历年最小绝对湿度:
1.9hPa
历年最小相对湿度:
12%
多年平均年雷暴日数:
49.9d
多年平均年大风日数:
3.0d
多年平均年降水日数:
129.6d
多年平均年雾日数:
11.1d
历年年最多雾日数:
24d
历年年最小雾日数:
2d
2.2.3 地震烈度
厂址地震基本烈度为 8 度,基岩加速度峰值(概率 10%)为 0.164g。
2.2.4.交通运输
2.2.4.1 陆路交通
饶平县公路联系较为方便,主要有
324 国道及潮-汕-汾高速公路与周边城市潮州、
汕头、漳州等相连。厂址所在的柘林镇与饶平县城间有饶
(平)-柘(林)公路(县道 X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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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该公路为双车道混凝土路面,南端已达柘林港,北面与
324 国道相接。
电厂进厂道路
(两段)从饶-柘公路(县道 X082)所城至金狮湾段接口,两接口的间距
约
750m,在#1、2 机组建设时已建成,本期工程拟利用一、二期工程已建的进厂道路,
不再新建。
2.2.4.2 铁路交通
潮州电厂附近
15km 没有铁路线经过,厂址最近的铁路站为广梅汕铁路汕头站,西
南向距厂址约
43km,与电厂间可利用 G324 国道连接。
2.2.4.3 水路运输
煤港设在厂区南面海域,一期
1 号、2 号机组工程电厂已建设 1 个 7×104t 级泊位,
本期工程扩建
1 个 7×104t 级泊位;3000t 级重件码头设在煤码头西南面,即厂区西护岸
端部。
潮州电厂燃煤由水路运输至电厂的煤码头上岸;重件设备
(本工程的最重件为发电
机定子
450t)可以由水路运至汕头港或三百门港的过泊锚地转泊至电厂的重件码头上岸;
其它设备或建设期间的材料等可视具体情况采用铁路
(转公路)、公路或水运的方式运抵
厂址。
2.3 建设条件
施工场地条件:利用一期现有场地,能够满足施工用地需要。施工占用破坏的绿
化草坪和地面完工后由投标方负责恢复。
2.3.1.用于本 EPC 项目内设备的供电电源:
潮州电厂 2 号机 6kV 开关柜为厦门 ABB 开关有限公司生产,型号为 Unigear-ZS1,
断路器型号为
VD4/P-1216/3150-40 (50),综保装置为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生产,
型号
PCS-9622C。为保证母排尺寸、连接方式与原有柜体匹配使用,确保新增 6kV 开
关柜顺利并柜,以及现有控制系统兼容,应答人所投产品须与原开关柜、保护装置性能
及尺寸必须保持一致。新增电源系统接口取自招标方
6kV 配电间。目前,招标方 6kV
备用间隔不足,投标方负责提供安装
6kV 馈线柜及其相关全套设备(断路器、CT、避
雷器、综保等),馈线柜及其相关设备品牌与电厂目前必须兼容匹配。馈线柜安装位置
由招标方指定,安装时需有开关柜生产厂家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
6kV 新增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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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号炉燃烧器优化改造 EPC 项目
技术规范书
115
柜的结构、操作方式及运维方式必须与原
6kV 配电室开关柜一致,并实现 DCS 操作远
方启停。开关柜具有远方启停、状态显示、电流显示、故障报警、跳闸保护等功能。
2.3.2.施工临时用电源:
锅炉本体临时电源柜
2.3.3.气源
等离子载体风取自 2 号炉锅炉本体杂用压缩空气,新增等离子点火装置火检冷却风
机两台(一运一备)
。
2.3.4.施工用气源:
2 号机组本体临时杂用压缩空气接口
2.3.4.施工用电由招标方指定位置,投标方负责线路,招标方提供电源接点。
2.4 目前主要煤种:
2024 年全年统计煤质见表。
硫 St,ar
时间
低位热量
(MJ/Kg)
全水
Mt(%)
水分
Mad(%)
灰份
Aar(%)
挥发份
Var(%)
固定碳
FC(%)
(%)
2024 年 1 月
17.662
27.7
7.6
8.56
31.31
41.43
0.42
2024 年 2 月
17.522
25.2
7.24
12.23
29.2
41.4
0.28
2024 年 3 月
17.187
27.9
8.33
9.73
30.51
40.48
0.36
2024 年 4 月
17.399
25.6
8.66
12.18
29.8
39.8
0.4
2024 年 5 月
17.539
27.8
9.42
9.49
29.03
42.27
0.36
2024 年 6 月
17.902
25.2
8.6
11.26
29.69
41.34
0.41
2024 年 7 月
17.673
27.3
8.88
8.93
30.87
41.22
0.38
2024 年 8 月
17.072
29.3
9.76
7.79
31.2
40.49
0.33
2024 年 9 月
16.765
29.6
9.86
8.47
30.07
40.79
0.33
2024 年 10 月
17.429
27.3
9.04
9.08
30.73
41.14
0.33
2024 年 11 月
16.657
30.1
8.75
7.92
30.35
41.26
0.3
2024 年 12 月
16.703
29.0
7.55
9.55
29.43
41.71
0.32
2024 年均值
17.29
27.67
8.64
9.59
30.18
41.11
0.35
以上煤质数据作为参考,本技术规范签订后,投标方到厂收取业主提供的代表性煤样
进行化验,化验结果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确定为本次改造设计及校核煤质参数。招标方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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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书
116
磨煤机平均煤粉细度
R90 值不高于 18%。(DL_T5145-2012)
2.5 现主要辅机参数: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主要技术参数(额定)
制造厂
1
送风机
ANN-2660/1400N
2
流量
TB:245.242 m3/s
风机全压升
:4813Pa
转速:
1584r/min
豪顿华工程有限
公司
2
送风机电
动机
YKK630-6WTH
2
额定功率:
1400KW;
额定电压:
6KV;
额定电流:
164.2A;
额定转速:
995r/min
湘潭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
3
一次风机
PAF18-12.5-2
2
流量
:118.90 m3/s
风机全压升
:15811Pa
转速:
1911r/min
上海鼓风机厂
4
一次风机
电动机
YKK710-4WTH
2
额定功率:
2400KW;
额定电压:
6KV;
额定电流:
276A;
额定转速:
1492r/min
湘潭电机厂
5
引风机
HU26648-22G
2
流量
:406.8 m3/s
风机全压升
:6873 Pa
额定转速:
1010 r/min
成都电力机械厂
6
磨煤机
HP1003
6
出力
:57.6t/h
转速:
33.01r/min
上海重型机器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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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号炉燃烧器优化改造 EPC 项目
技术规范书
117
第三章
标准和规范
3.1 2号锅炉燃烧器改造工程EPC项目及其工艺系统和附属设备包括投标方向其他厂商
购买的所有附件和部件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或法规的最新版本或其修正本,签订协议时
起生效的任何更正和增补的要求,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程的质量、安全、工业卫生、
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环保、消防等强制性标准和国家颁发的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
文
”,当标准、规范之间出现矛盾时,按高标准执行。
3.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投标方承诺本EPC项目遵守国家最新的标准(GB)和国家法定
的计量单位以及本章约定的其他标准。如本
EPC项目中采用进口或引进技术或合资或合
作产品,遵守产品原产地、采用的技术合作或支持方的国家标准,但所有螺栓、双头螺
栓、螺纹、管螺纹、螺栓夹及螺母均遵守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和国际单位制(SI)的标准。
3.3 本 EPC 项目遵循以下主要现行的国家、行业标准和规程。
3.3.1.1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
编
号
名 称
1.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工程篇)
DL5190.1-2012
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
DL5190.2—2012
3.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
DL/T 869-2012
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
DL5190.4—2012
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
DL5190.5—2012
6.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
DL/T 820-2002
7.
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范
DL/T 821-2002
8.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锅炉篇)
DL/T5210.2-2009
9.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热控篇)(1998 年版)DL/T5210.4-2009
10.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管道篇)(2000 年版)DL/T5210.5-2009
11.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焊接篇)
DL/T5210.7-2009
12.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第十篇加工配制)
DL/T5210.8-2009
13.
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3.3.1.2 电力建设工程文件及相关规程
编号
名 称
14.
(
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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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号炉燃烧器优化改造 EPC 项目
技术规范书
118
编号
名 称(
3)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15.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 438-2009
16.
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规定
17.
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
DL/T855—2004
18.
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试行)
19.
火电施工企业全面质量管理评审验收规定(试行)
20.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T 869-2012
(
1)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电建设工程优化工作的通知
21.
(
2)火电建设工程优化的基本要求(附件)
22.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
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
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23.
(
3)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24.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25.
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6.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27.
火力发电厂建筑装修设计标准
DL/T5029--2012
28.
控制电力工程造价的若干意见
29.
关于电力勘测设计加强控制工程造价工作的若干措施
30.
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
31.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
GB/T 9705-2008
32.
关于《文书档案案卷格式》几个问题的说明
33.
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
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
34.
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
35.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36.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 1182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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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号炉燃烧器优化改造 EPC 项目
技术规范书
119
编号
名 称
37.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DL/T 5072-2007
38.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2013
39.
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
DL-T/819
40.
焊工技术考核规程
DL-T/679
41.
焊接工艺评定规程
DL-T/868
3.3.1.3 相关标准
编号 名 称42.
火力发电厂保温材料技术条件
DL/T 776-2001
43.
火力发电厂锅炉耐火材料技术条件
DL/T 777-2001
44.
火电厂煤粉锅炉燃烧室防爆规程
DL/T435-2004
(
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 50231-2009
(
2)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6-2011
45.
(
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8-2010
46.
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GB 5310-2018
47.
锅炉、热交换器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 13296-2007
48.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5-2010
49.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26-2008
50.
大型煤粉锅炉炉膛及燃烧器性能设计规范
JBT 10440-2004
51.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4053.3—2009
52.
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
GB10184
53.
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及管道保温施工工艺导则
DL 5713-2014
54.
DL/T260 燃煤电厂烟气脱硝装置性能验收试验规范
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投标方有责任对本规范书中未提及的技术条款
提出补充。如果投标方未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中的条款提出异议,那么招标方可以认
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技术要求,并以此为依据进行验收。如果投标
方在系统设计和产品制造及系统性能验收等方面采用的一些标准和规范不在本节所列
的标准和规范范围内,或投标方采用其他标准或规格,则投标方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
或规格,并向招标方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格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格是
国际公认的、惯用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且不低于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时,采用的标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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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号炉燃烧器优化改造 EPC 项目
技术规范书
120
规格才能为招标方认可。
3.4 从合同签订之日至开始施工/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不论招标方知道与否,投标方
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程、
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卖遵守这些要求,且价格不变。
3.5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卖将本标准和规范之外的,适用于本项目的土建或建筑、设
计﹑制造﹑检验
/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其他的
标准清单给招标方,供招标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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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号炉燃烧器优化改造 EPC 项目
技术规范书
121
第四章
技术要求
4.1 总要求
4.1.1 2 号锅炉燃烧器改造工程 EPC 项目
4.1.1.1 各阶段的设计工作还要遵守国家和 2 号锅炉燃烧器改造工程 EPC 项目本协议有
关章节所列的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关于
EPC 项目相关的规范、规定,并是签订正式合同的技术规范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投标
方承诺完成设计后,通过由招标方组织的技术评审,方可执行,但不解除投标方对本
EPC 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工程质量、工期、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负的责任和义务。
4.1.1.2 符合 2 号锅炉燃烧器改造工程 EPC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采用先进的、可靠
的工艺方式,使用成熟、质量可靠的新型材料和设备,使
EPC 项目达到安全、可靠、
经济、适用、美观的综合要求。
4.1.2 本 EPC 项目工艺系统及其附属等设备的选型和配置要合理、安全可靠、技术先
进、性价比最优。
4.1.3 项目内、站外通信系统准确、可靠、完整。
4.1.4 项目各分部系统的保护、监视、智能控制功能齐全,对紧急故障采取保护措施。
4.1.5 项目的安保措施合理。符合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文明生
产相关规定。
4.1.6 根据项目地所处环境,使得 EPC 项目与环境和谐,做好节能、水土保持、绿
化、环保、防洪、排水等措施。设备有防沙尘、防潮、防盐雾、防雷电防护、接地措
施。
4.1.2 技术要求
4.1.2.1. 本次改造项目实施后在煤质不发生大范围变化情况下,不降低锅炉燃煤适应性。
通过燃烧器改造同时达到下述目标:锅炉原有的性能设计参数,如出力、主蒸汽温度、
再热蒸汽温度、锅炉效率必须不低于锅炉厂原工程设计值;主燃烧器区域过量空气系数
不低于 0.8%-0.85%,过热器减温水流量不超过燃烧器改造前(改造前过热减温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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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书
122
73.3t/h);再热器减温水流量不超过燃烧器改造前(再热减温水量 7.70t/h)。改造后
保证 25%额定负荷下稳燃(入炉煤的热值要求控制在 4200~4500kcal),且
NOx 排放年
平均保证值
≤270mg/Nm³(O2=6%)。
4.1.2.2.实施改造后,不发生由于燃烧器改造而引起的受热面金属管壁超温或水冷壁爆管。
4.1.2.3.保证不发生包括燃烧器区域炉膛的高温腐蚀,掺烧煤种灰熔点大于 1160℃不发
生炉膛结焦(运行一年后双方共同检查验收)
。
4.1.2.4.现有的 A 层燃烧器已采用等离子点火系统装置,在现有等离子燃烧器可正常投
运的情况下,
A 层的 5 只等离子燃烧器利旧,对烧损的 A 层等离子燃烧器喷口进行修
复。
4.1.2.5.对 B、C、D、F 层燃烧器更换,改造成低氮、低负荷稳燃燃烧器。燃烧器煊口炉
管要确保耐磨运行安全。
4.1.2.6.对燃烬风系统进行改造,通过与主燃烧器的阻力匹配,调整 OFA 燃烧器的风量,
进而达到理想的设计值。
4.1.2.7.B、C、D、F 层燃烧器喷口结构和材料充分考虑到喷口耐热变形和磨损。
4.1.2.8.本工程改造如果涉及到电气、热控等均包含在此项工程中,由投标方负责进行施
工和供应设备材料。本工程采用
EPC 总承包方式,由投标方负责设计、供货、安装、调
试等所有工作。
4.1.2.9. 2 号锅炉燃烧器改造工程 EPC 项目工艺系统及其附属设备
4.2.1由招标方按项目的属性分别对工艺系统和设备的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工
况、设备配置、工艺系统的性能、技术参数、设计寿命、材质、制造工艺、冷却、润滑、
防火、接地、防振、防腐等措施
)逐项填写。
4.2.2 不采用国家已宣布淘汰的产品或元件。若在交货的标的物内含有国家已宣布淘汰
的品名或元件,投标方无条件退货或及时免费更换并承担招标方由此造成的包括工期延
误的损失费用。
4.2.3 新设备到货后的搬卸、保管、运输、倒运等均属于投标方负责,拆卸下的设备、
材料由投标方负责运送到招标方厂内指定地点,更换下的保温由投标方负责按照国家地
方规范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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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书
123
4.3.机械要求
4.3.1 概述
投标方保证提供的材料是新的,无任何材质和工艺上的缺陷,并且其质量和型号与
机组相配套。
在设计时考虑设备和临近结构或临近设备之间的不均匀热膨胀。
燃烧器前管道及其附属结构的布置合理、紧凑,且便于调整和维护。现有的设备尽
可能利用。新材料及其布置与现有的设备相配。
最大程度地在工厂整装部件,如燃烧器、
OFA 燃烧器、水冷壁开孔和控制组件,
以减少现场安装工作量。
4.3.2 燃烧器
燃烧系统为低
NOx 排放的设计;投标方确保在最大或部分负荷下保证稳定燃烧,
25%BMCR 及以上负荷不得投等离子或油枪辅助稳定燃烧。
投标方承诺:
25%额定负荷负荷无法实现不投等离子或油枪稳定燃烧,视为改造失
败,并由投标方免费负责恢复原状(所有的设备材料均由投标方承担),并扣除剩余工
程合同款。
改造后燃烧器阻力考虑送风机最大静压头的裕量。
燃烧器中接触热风、高温烟气和暴露在炉膛辐射范围内的部件使用耐高温和抗氧化
材料。这些部件包括:一次风喷口、二次风扩口等。
暴露在炉膛辐射范围内部件的设计寿命为六年,其它部件为十二年。
燃烧器部件及相关装置充分考虑与现场设备的接口,并符合相关要求。
4.3.3 燃烬风(OFA)
OFA 的尺寸和布置保证最适宜的风速、燃烧器区域化学当量、NOx 降低量。
投标方充分考虑
OFA 与现有的风箱连接,且具有单独的风门挡板。所有暴露在高
温环境或炉膛辐射范围内的调风器和喷嘴,采用耐高温和抗氧化的不锈钢材质。
每个燃烬风喷口配置挡板,以控制风量和各喷口之间的风量平衡,使进入炉膛的燃
烬风穿透能力和混合程度最适宜。
4.3.4 水冷壁及压力部件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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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范书
124
如果改动炉膛水冷壁系统,改动所需要的结构件、压力管子、等由投标方设计和提
供,在投标阶段提供由锅炉原厂家校核并书面确认的锅炉水动力报告。
水冷壁管的焊接、材料、改造和替换均符合
ASME 锅炉及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及
电力行业标准。
所有替换的水冷壁鳍片管与招标方管子技术规范上的材料、直径和厚度保持一致。
所有的鳍片管端部均由机械加工坡口。所有鳍片管和其附属件的设计均能承受瞬间
± 9.98 kPa 的炉膛压力。
所有燃烧器和
OFA 燃烧器的开口均为密封焊接设计,减少耐火材料或炉墙箱壳的
使用。
弯管设计应进行专项设计,防止出现水动力不足,防止发生管子涨粗等隐患。
供货时,要对各部耐热合金钢材质、厚度进行验收。对燃烧器各风门分轴的开度一
致性进行验收。
4.3.5 耐火材料、保温材料及护板
投标方提供用于燃烧器喷口的炉墙开孔,以及炉墙密封等耐火材料的设计。
管道、风道、风箱和设备的保温遵守招标方规范的规定。在炉墙、风箱、管道和设
备上更换的保温材料,与现有保温材料品种、规格和性能相一致。
炉膛的护板和保温层的更换,以及所有设备和管道保温层的更换,与现有的型式、
材质和厚度上保持一致。
风箱与炉膛间填充满保温材料,以免产生热对流,导致超温。风箱采购铝制瓦楞
板,厚度不少于
0.75mm。
4.3.6 风道及风箱
风道及风箱整体利旧,需要配合新燃烧器而进行的局部改造,由投标方负责。
4.3.7 挡板及其执行机构
挡板原则上利旧,更换挡板轴承座和执行机构(主燃烧器挡板
12 套,OFA 燃烧器挡
板
8 套(SIPOS7 代智能型电动执行机构系列产品)。
4.3.8 煤粉管
煤粉管道原则上利旧,如果燃烧器改造需要替换煤粉管和弯头、补偿器,新煤粉管
及其附件由投标方设计和供货,包括支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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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4.4 电气和仪控要求
投标方提供的电气、仪控设备满足有关国标或
IEC 的要求,并与现场现有的设备相
配套。电缆为耐高温型阻燃电缆(铠装)。所有就地电仪盘柜、接线盒、端子箱等的防
护等级为
IP65。
风量测量装置如需改动,采用与目前现场使用的风量测量装置变送器、执行器一致
的设备;若达不到要求,投标方将联系技术资质合格厂家进行必要改造,所发生的费用
由投标方负责。
一次风速测量探头尺寸
≥40mm,材质厚度≥5mm,并进行表面高耐磨处理,探头具
有自清灰功能,配套耐磨陶瓷(
SiN)材质自清灰装置,具有防堵、抗腐蚀、耐磨特性,
自安装完成投入使用开始计时,保证测量装置正常投入运行时间不低于
5 年,如在此期
间,发生测量装置磨损等导致的测量不准,由投标方负责免费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
投标方负责。
煤粉流流速测量装置原理先进,使用可靠性、准确性高,测量误差
≤±2%,或
≤±0.5m/s。煤粉流流速测量装置测量原理采用差压法,保证测量装置在投运期间不被煤
粉堵塞。
煤火检探头利旧使用,如因改造上述设备无法利旧,由投标方负责购置新设备,且
新设备与现有安装品牌功能保持一致。有新增部分热控仪表,提供所有相关控制仪表、
电缆、控制柜、就地仪表等,并负责安装调试,提前向招标方提供所有热控仪表、控制
阀门详细清单,经招标方同意确认后方可供货。根据投标方提供的逻辑图及说明,招标
方完成
DCS 系统组态、DCS 控制逻辑修改、DCS 操作界面的设计;
对于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提供对现有控制系统逻辑图的修改方案;投标方方案将由
招标方审核,并被组合到燃烧控制系统逻辑中的合适部位。检查确认修改后的逻辑,以
保证其提供的燃烧系统设备的运行要求被实施。
对于利旧设备(如原有火检),投标方负责施工过程的拆除、保护、安装。在施工
过程中因保护不当造成利旧设备的损坏,投标方负责采购、安装、调试相同的新的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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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4.6 清理和防腐
所有制造废料,如金属屑、填料、电焊条和残留焊条头、破布、垃圾等都从构件内
部清出,所有鳞皮、锈迹、油漆,油迹、粉笔、蜡笔、油漆记号和其他有害材料都从内、
外表面上清除掉,发运时,产品内外该清洁,所有设备由投标方在工厂完成最终油漆工
作后才能交货。
钢材表面要进行防腐喷涂,防腐油漆要考虑到工作地点温度。
4.7 项目的性能保证值
4.7.1 性能指标保证值要求
4.7.1.1 本项目主要目标是采用任意磨组运行方式,在 25%- 100%BMCR 工况下,确保不
投等离子稳定燃烧;确保降低锅炉脱硝入口氮氧化物(
NOx)排放浓度(折算到 NO2,
6%氧量),目标值为氮氧化物年平均(NOx)排放浓度小于 270mg/Nm³以下(测试时 60
万工况实际氧量不低于
3%);并且对锅炉运行的安全性和经济性不造成明显影响。
验收负荷 157MW、315MW、473MW、600MW、630MW 工况。
4.7.1.2.项目实施后,对锅炉脱硝入口氮氧化物(NOx)排放浓度指标:指标小于
270mg/Nm3 以下,视为合格,不进行考核。
4.7.1.4.如果项目实施后,NOx 排放>270mg/Nm3(O2=6%),投标方予以进一步完善,招
标方保留拒绝验收的权利,如果投标方无法降低排放值,招标方如同意让步接收,但将
进行相应的指标考核。
4.7.2.燃烧器改造完成后,要求同时达到下述目标:
4.7.2.1. 锅炉原有的性能设计参数,如出力、主蒸汽温度、再热蒸汽温度、锅炉效率优
于锅炉厂原工程设计值;
4.7.2.2. 过热器减温水流量优于改造前,再热器减温水流量优于改造前。
4.7.2.3.飞灰、大渣含碳量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不高于改造前(飞灰含碳 1.17%)。
4.7.2.4.保证水循环的安全性和安全裕度;
4.7.2.5.保证燃烧的稳定性、不引发高温腐蚀和炉内结焦。
4.7.2.6.改造后不会引发锅炉受热面温度严重偏差和超温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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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7.主要辅机的能耗(以改造前性能试验值为准)不增加;
4.7.2.8.项目实施后要求不降低锅炉原有的燃煤适应性。
4.7.2.9.燃烧器部件具有良好的耐磨性和耐高温性;主要部件使用寿命不少于 50000 小时,
高温耐磨部件使用寿命不少于
30000 小时(允许进行少量的修补)。
4.7.2.10.实施改造后一个大修周期(6 年)内燃烧器不发生因磨损、高温等原因造成的任何
部件的损坏,并不发生因磨损等原因造成的煤粉泄漏。
4.7.2.11.入炉煤质灰熔点降低至 1160℃,锅炉结焦特性明显改善。
4.7.3. 如 果 项 目 实 施 后 , 出 现 下 述 任 一 情 况 , 视 为 改 造 失 败 , NOx 排 放 >
270mg/Nm3(O2=6%),或出现锅炉结焦、高温腐蚀、受热面超温等重大问题,造成锅炉
无法正常运行;或再热器减温水超过改造前;或主蒸汽汽温超过
5°C 偏差,投标方承担
招标方由此发生的所有损失(包括相应的后续设备、材料、施工改造等费用)
。
4.7.4.实施改造后,不发生由于燃烧器改造而引起的受热面金属管壁超温或水冷壁爆管,
一旦发生,扣除质保金。
4.7.5 热态运行一年后,检查燃烧器喷口,如出现严重烧损、明显变形等影响燃烧器正
常运行的情况,由厂家负责免费维修、提供烧损部件并免费更换,否则扣除质保金。
4.8 燃烧器改造方案
根据当前大唐潮州 2 号炉
630MW 锅炉机组的现场运行情况,提出以下燃烧系统改
造方案,以下内容按一台锅炉统计:
(
1)A 层的 5 只等离子燃烧器本体利旧。
(
2)B、C、D、F 层共 20 支煤粉燃烧器改为新型旋流燃烧器,相应喷口管屏及密
封盒重新设计。
(
3)燃烧器风箱、燃烧器风箱非金属补偿器、点火装置、火检、风门挡板、中心
风门、煤粉管道补偿器、插板门、直管段等利旧,二次风、中心风门执行机构及轴承座
进行整体更换;
(
4)所有火检相及关部件不更换,利旧。
(
5)更换 OFA 燃烧器,更换相应的 OFA 燃烧器喷口管屏、密封盒。
(
6)原 OFA 风箱及其附属部件(张力板、槽形钢、校平装置、大连接、小连接、
风箱处连接、非金属补偿器、风量测量装置、风门挡板、执行器、吊挂等)拆卸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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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在燃烧器本体利旧的前提下,将 E 层燃烧器改为等离子燃烧器。等离子采购
技术规范经由招标方审核后,方可招标;
(
8)提供必要的耐火保温材料及护板、油漆等,以满足改造需要。
第五章
项目组织和管理
5.1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5.1.1 项目经理部
投标方应在项目场地设置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
“项目经理部”)以对其履行合同项
目服务的行为进行管理。项目经理部是投标方履行其在合同项目服务的执行机构,在工
程竣工前为常设机构。项目经理部为投标方履行其在合同项目服务的唯一机构,其所有
行为均视为投标方本身的行为。项目经理部包括下列人员:
5.1.1.1 项目经理:投标方任命一名具有同类或类似的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并熟悉工程
建设管理全过程的合格人员作为项目经理(以下简称
“项目经理”),并任命若干名项目
副经理。项目经理
/副经理身体良好、作风正派、有很強的沟通协调能力,对本项目管
理有较深刻理解,能合理解决本系统实施期间遇到的所有问题。项目经理代表投标方履
行合同,为投标方履行合同项目服务的唯一授权代表。项目经理一般常驻项目场地,如
果项目经理需要离开项目场地,则授权一名项目副经理履行项目经理的职责并通知招标
方。
投标方任命的项目经理经招标方同意,如果招标方有充分理由认为项目经理不合格
或不能正常履行其职责,则可以要求撤换项目经理,投标方在规定期限内更换项目经理。
5.1.1.2 项目施工总工程师:投标方任命一名具有同类或类似的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并
熟悉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的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作为项目总工程师。
5.1.1.3 项目设计总工程师:投标方任命一名具有同类或类似的工程设计经验、并熟悉
工程建设管理的具有中、高级职称的设计人员作为项目设总。
5.1.1.4 项目调试总工程师:投标方任命一名具有同类或类似的工程调试经验、并熟悉
工程调试管理的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作为项目调总。
5.1.1.5 专职安全员:投标方任命至少一名具有工程安全监督经验,并熟悉工程安全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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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技术人员作为安全专员。
5.1.2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配置
5.1.2.1 投标方的现场组织机构人员的配置,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规模、建设工期、
管理目标以及合理的管理跨度进行配置,在提高管理人员整体素质的基础上优化组合,
组成精干高效的管理工作机构。
5.1.2.2 现场组织机构管理人员的配置要有合理的专业机构,各专业人员配套,并要有合
理的技术职务、职称机构。
5.1.2.3 现场组织机构的管理人员具有其所承担管理任务相适应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
相应资质。
5.2 施工的标准及规范
5.3.1 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标准、规范的最新版。
5.3.2 行业标准、规范的最新版。
5.3.3 产品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及其他技术文件。
5.3.4 协议文件约定的标准、规范的最新版。
5.3 施工综合进度
5.3.1 工程里程碑进度(根据招标方提供的里程碑进度,要求投标方提供以下关键点的
开工和完成时间)
2 号锅炉工程里程碑进
序号
工程节点
开工时间
完成时间
1
合同生效
满足现场要求
2
摸底试验
2026 年 05 月
满足现场要求
3
合同设备订货
2026 年 06 月
满足现场要求
4
主要施工分包商选定
满足现场要求
5
设备生产到货
2026 年 08 月
满足现场要求
6
施工人员进驻现场
2026 年 09 月
满足现场要求
7
燃烧器拆除
2026 年 09 月
满足现场要求
8
新燃烧器等设备安装
2026 年 10 月
满足现场要求
9
冷态动力场调试
2026 年 12 月
满足现场要求
10
热态调试
2027 年 01 月
满足现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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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性能考核
满足现场要求
12
竣工移交
满足现场要求
5.3.2 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根据实际修改)
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包括设备到货计划和图纸交付计划。
5.3.3 编制综合劳动力和主要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
5.3.4 编制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及进场计划。
5.3.5 工程进度计划的实施和控制
5.3.5.1 施工准备计划
5.3.5.2 设计进度保证措施
5.3.5.3 设备进度保证措施
5.3.5.4 施工进度保证措施
5.3.5.5 调试进度保证措施
5.3.5.6 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5.4 施工总平面布置
施工区域划分和施工用地面积指标见招标方提供的全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5.5 施工临时设施及场地
施工区域划分和施工用地面积指标见招标方提供的全场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5.6 施工力能供应
除了本卷第二章所示的施工现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条件外,其他均由投标方
自供。
投标方在本区域内布置本项目安全文明生产和施工工作,
与其他施工单位做好配合。
5.7 主要施工方案及特殊施工措施
5.7.1 施工原则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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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主要指整个工程施工的思路、想法、主吊车的选用等叙述
5.7.2 投标方编制土建工程主要施工方案目录有:
由投标方提出土建工程主要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供招标方最终確认。
5.7.3.1 特种钢材的焊接:由投标方提出,招标方确认。
5.7.3.2 雨季施工措施:由投标方提出,招标方确认。
5.7.3.3 防腐工程施工措施:由投标方提出,招标方确认。
5.7.3.4 试运措施:由投标方提出,招标方确认。
5.7.3.5 消防施工方案:由投标方提出,招标方确认。
5.9 设备、材料、物资的管理
5.9.1 设备、材料的装卸与搬运:由投标方负责新设备材料到货的装卸和搬运。
5.9.2 设备的开箱检验及装箱图纸、技术资料的管理:按照用户档案室管理规定执行。
5.9.3 设备、材料的保管保养:在未投入热态使用前由投标方负责。
5.9.4 设备的发放使用:在未投入热态使用前由投标方负责。
5.9.5 工程材料的供应与管理:由投标方负责。
5.9.6 工程竣工后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移交:按照招标方规定执行,由招标方负责
送交物资库房,并签署双方签字的验收单。
5.9.7 EPC 项目中由投标方供货的设备、材料、物资的管理(如有):无
5.10 项目质量管理
5.10.1 质量管理手册
5.10.2 质量管理体系可操作性程序文件清单
投标方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提供符合
ISO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质量计
划或质保大纲。
投标方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提供达标创优的策划、措施。
5.10.3 投标方达到的项目质量目标
5.10.3.1 设计质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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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方案优化、指标先进、严格评审、供图及时、设计变更率≯
5%
5.10.3.2 设备质量目标
选型合理、技术可靠、严格监造、供货及时、设备缺陷率≯
3%
5.10.3.3 施工质量目标
(
1)安装工程: 分项工程合格率
100%
分部工程合格率
100%
单位工程合格率
100%
单位工程优良率
≥95%
受检焊接接头一检合格率
≥98%
5.10.4 项目质量管理网络
5.10.5 工程项目检验、试验的计划
(
1)项目质量控制计划
(
2)工程质量验收和评定项目划分表
5.10.6 工程项目检验、试验的实施
5.10.7 项目质量控制
(
1)设计质量控制措施(如果有技术支持方还需单独提供该项目的质保措施)
(
2)采购质量控制措施
(
3)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
4)调试质量控制措施
5.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
5.11.1 目标
由投标方提出并征求招标方的同意。投标方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 “安
全为天
”的管理思想,提高工程建设过程安健环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
全与健康。根据地方承包工程的有关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原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环保
文件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程;
投标方全面负责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辖)
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投标方对负责标段施工中发生的人身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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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事故承担责任;
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或其他人员的安全方便,投标方提供并维修工地所有的照
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投标方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
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5.11.2 可操作性程序文件清单
投标方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提供符合
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环境管理
体系文件;
投标方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提供符合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
(
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标准要求的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
5.11.3 项目职业安全、健康重大危险因素清单和重大环境因素清单
5.11.4 项目健康安全管理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
5.11.5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网络
5.12 文明施工
5.12.1 文明施工的总目标
由投标方提出并征求招标方的同意。原则上,现场每日保持整洁,线缆敷设规范,
人员进出厂区和施工中文明有序,现场设备堆放整齐有序标记清晰,拆装保温、清理灰
渣不污染环境,不损坏招标方的环境和设备、建筑等。
5.12.2 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文明施工的规划措施;文明施工的实施。
5.12.3 投标方负责施工区域内施工干道、水干线、电源线的维护和管理以及施工场地划
分区域内的施工道路(按招标方要求)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满足施工要求。
5.12.4 在工程施工期间,投标方负责排除雨水或污水,从现场清除并运走所有废料、生
活垃圾、施工垃圾。
5.12.5 现场的清洁按施工区范围,划分责任区,定期检查,对违反清洁规定的单位处以
罚款并令其清扫。并将现场场地的整洁列为验收内容。
5.12.6 投标方在任何时候均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雇员或在其雇员之中发
生任何违法的、暴乱性的或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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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
5.12.7 投标方负责协调处理现场与工程有关的周边关系。
5.12.8 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
造成的对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对已造成任何损坏、危害或干扰由投标方负责免
费处理好。
5.12.9 清理和废物处理
投标方每日对设施场地进行清理,避免设施场地因进行服务而堆满废料、垃圾及其
他废物。在项目完工之时或之前,投标方把所有(含地面及地面以下
3m 范围内)废料、
垃圾和其他废物及多余材料搬出设施场地,使设施场地干净、整齐,随时可用。施工活
动产生的任何有害物运出,不遗留在设施场地内,并按环保规定妥善处理。一旦发现设
施场地内存在有害物质或发现有害物质,从设施场地释放出来,投标方立即通知招标方,
并由投标方立即无偿处理。
投标方负责将废料、垃圾及其他废物运送至厂外处理,这些废弃物的处理符合当地
环卫部门的要求(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5.12.10 本项目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由承包商负责。
5.12.11.拆卸下的废铁、钢材、设备由投标方负责按照招标方要求运送至厂区指定地点
并规范放置,招标方负责回收。
5.13 项目施工技术管理
5.13.1 施工技术责任制度
各级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5.13.2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规定
投标方严格按照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大纲》要求编制针对工程特点的施工组织
设计及按规定制定的消除质量通病的措施,提交包括临时设施和施工道路、吊装路径的
施工总布置图及其他必需的图表、文字说明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摡况及特点的
了解和认识、技术方案、重点和难点的分析、认识及对措方案、组织机构设置、专业配
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组织措施、
EPC项目成果形式、资源配
备计划、服务承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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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5.13.3 施工技术措施、方案编制、报批和管理规定
5.13.4 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5.13.5 金属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5.13.6 特殊施工过程(焊接、金属检验和防腐)管理规定
5.13.7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管理规定
5.14 与招标方有关的主要工作
5.14.1 招标方确认的主要工作
5.14.1.1 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5.14.1.2 重要设备制造商和关键零部件制造商的选择
5.14.1.3 安装施工分包方的选择
5.14.1.4 工程综合进度网络计划
5.14.1.5 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施工方案、调试大纲和主要调试方案
5.14.1.6 工程竣工签证
5.14.2 招标方参加的主要工作:
5.14.2.1 对工程重要设备制造商的调研
5.14.2.2 工程重要设备采购的招标(技术部分)
5.14.2.3 工程施工分包的招标(技术部分)
5.14.2.4 工程设计联络会
5.14.2.5 工程协调例会,工程技术专题会
5.14.2.6 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及评定
5.14.2.7 调试措施的讨论
5.14.2.8 工程的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
5.14.2.9 工程竣工检验及评定
5.14.3 招标方采购的设备(如有)
5.14.4 对招标方有关人员的培训交底工作
投标方负责提出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由招标方确认。除非双方同意,否则不能随
意更改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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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投标方要选派有经验和有能力的指导人员对招标方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将采用对实物进行系统的解释、作专题报告、现场参观和运行实习、实际操作
和阅读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图纸等手段。在培训期间,投标方将免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和图纸、设施、工具、仪表等。投标方要对被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做出评价。
技术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工艺原理;设备清册;如何维护;运行操作调整等。
5.15 项目沟通管理
5.15.1 项目的工作协调程序和联络
5.15.2 与招标方的沟通
5.15.3 与监理的沟通
5.15.4 与项目相关方的沟通
5.15.5 工程协调会
5.15.6 会议纪要
5.16 项目安全风险管理
投标方有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施工现场按照标准,配备专业专职安全员(合
同人数
30 人以下的至少设置 1 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合同人数 30 人及以上 100 人以下
的设置不少于
1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合同人数在 100 人及以上的设置不少于 2 名专职
安全管理人员)
。
5.16.1 本工程安全目标
1) 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2) 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3) 不发生火灾事故;
4) 不发生误操作事故;
5) 不发生影响机组安全稳定的不安全事件;
6) 不发生大型施工机械损坏事故;
7) 不发生交通事故;
8) 不发生环保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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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不发生职业健康事件;
10) 不发生违法、违纪等治安事件。不发生拖欠民工工资事件。
5.16.2 投标方进厂满足以下条件:
5.16.2.1 投标方提供以下材料供招标方审查备案,同时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1) 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包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2)法人代表资格证书,非法人代表持有授权委托书,承包单位近期安全施工无事
故证明(投标方当地安监局出具)
;
3)组织机构设置情况,以及项目负责人、安全及专业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4)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要求入场时提供原件复核);
5)入厂人员名单及所有人员身份证、近期县级以上医院个人体检报告(职业禁忌
的病症,如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
、意外伤害保险(不低于
100万)或工伤保险证
明。
6)符合定检和使用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工器具、施工机械及特种设备清单;
7)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三措两案”及大件吊装、冷热态调试方案措施等,大型脚
手架搭拆的施工方案。
8)分包单位相关资料。
9)要求投标方在开工前编制工程管理看板(工程项目组织机构图,工程项目管理
目标,项目进度计划表,定置管理图,安健环重大危险危害因素预控措施表),并规范
悬挂在现场。
5.16.2.2 投标方具有法人资格,符合相应资质等级、业务能力和安全生产要求,根据合
同和本协议规定建立项目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体系,
配备承包项目所需要的项目负责人、
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16.2.3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求有安全资质证。
5.16.2.4 投标方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
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持有相应资格证书,并
提交招标方审查备案。
5.16.2.5 投标方不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合现场安全作业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现
场施工人员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指在合同执行完成前不超过此年龄限制),其它作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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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提供所有作业人员的体检合格证明,作业人员无所
从事职业的禁忌症。
5.16.2.6 投标方当在入厂前接受招标方的入厂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厂。同时,
投标方进行自身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培训内容包括:操作及作业规范、
防护用品使用方法、安全风险及防控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培训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
报招标方备案。
5.16.2.7 投标方的特种设备、工器具、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满足安全施工要求,
由具备资质的机构或部门出具检验检测合格报告,按规定履行审查验收、登记备案手续
后方可入厂使用,合格证或检验记录粘贴于明显位置,相关清册提交招标方。
5.16.2.8 投标方根据项目要求编制施工组织措施或“三措两案”,在进行可能发生火灾、
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灼烫伤等容易引起人身伤害和设备事
故的危险性作业时,投标方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措施,提交招标方或监理单位审批。
5.16.2.9 投标方车辆、施工机械办理临时通行证,车辆进出生产区域出示有效证件,投
标方车辆、施工机械入厂需按招标方指定路线行驶,指定位置停放。
5.16.2.10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投标方与各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安全生产
管理职责,投标方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严禁将承包项目进行转
包和违法分包,项目分包事先得到招标方同意,分包单位有关资质材料报招标方备案。
5.16.2.11 专项措施
(
1)防止机械伤害
防止起吊设备、转动设备、钢丝绳伤人。在运行和检修过程中如果操作不当或设备
布置不当均有可能给工作人员造成伤害。所有转动机械外露部分均加装防护罩或采取其
它防护措施;启动起吊设备要由专人指挥、专人操作;停用时做好安全措施;设备布置
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和检修场地;每天使用前对起吊设备要进行检查等。
(
2)防止高空坠落和高空落物伤害
工作高空作业多,起吊多,要制定专门的施工措施、安全措施。高空作业要佩戴好
安全带,使用防坠器;高空作业不疲劳作业;酒后不高空作业;防止高空落物伤及他人。
(
3)防高空落物
吊装作业时,严禁刮碰其它管道,设置警戒隔离区域。组装的平台安装踢脚板,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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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品摆放有序,严禁发生掉落危险。
对可能有有毒化学气体中毒的做好防中毒措施;
(
4)防止火灾
对于易燃品的存放、保管要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施工时严禁动火作业和吸烟。由
于现场安装位置下部有设备和电缆,投标方在施工时在作业点处搭设封闭的平台,严禁
焊渣等掉落到下方,在格栅板上作业是下部做好防火布等措施。
(
5)防止触电
所有电气工具检验合格,电源装置安装符合规定的漏电保护器等。
(
6)放置射线辐射:
编制水冷壁焊口检测的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射线辐射伤人事件。
5.16.3 投标方无论发生人身伤亡、施工设备损坏等任何事故,责任全部由投标方负责,并
及时通知用户,并在上级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将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意见报告招标方。
招标方有权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分析和处理。
5.16.4 投标方施工总平面管理员与招标方的施工总平面管理员定期活动,接受指导,使
本工程始终处于文明施工的状态。
5.16.5 施工区域内材料堆放整齐,车辆停放有规则,保持道路畅通。施工区域内的主干
道路不准任意挖断、堆放器材、乱停车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5.16.6 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施工现场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通道保持畅通。
5.16.7 施工人员在招标方公司管辖的住宿及生活区生活工作时,遵守招标方公司相关的
管理制度生活,确保生活区卫生整洁、垃圾及时清理,不违规施工电器。
5.16.8 随时注意当地气象部门的预报,做好防风、防雨、防滑、防雷击、防冻等季节性
气候变化的相应措施,以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机械、设备安全。
5.16.9 投标方在开工前,到招标方安监部门按有关安全施工规定签订安全协议书。
5.16.10 高空施工中采取防止高空落物的各项措施。各种防护隔离设施要牢固、整齐,
并保证道路安全通行和不影响周围工程的施工。
5.16.11 随时注意用电安全,对电气设备加装漏电保护器,采取可靠的防触电措施,防
止电流对人体造成电击和电伤事故。电焊机二次线严禁接在电缆管和电缆桥架上,按照
规范接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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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5.16.12 随时注意各种转动机械的外露传动部分和往复运动部分有可能对人体造成机械
伤害。
5.16.13 在运输作业中,防止产生各种危及人身和设备的安全事故。
5.16.14 因投标方的原因而引起的设备、人身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由投标方负责并及
时处理。
5.16.15 遵守用户厂规厂纪,服从招标方管理与考核。
5.16.16 任何需要在混凝土结构上施工或改变其结构需得到用户的同意后,方可施工。
5.16.17 投标方提供现场作业人员人身伤害保险缴费凭证。
5.16.18、严禁使用电梯运送管道和管件等较重的设备材料。
5.17 项目强调事项说明:
5.17.1.本工程使用的工程材料不许出现不合格产品,施工现场检查一旦发现,处以该批
材料进货价
50%的罚款。
5.17.2. 投标方的项目经理等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和机构安排,实施过程如改变,需经招
标方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罚。
5.17.3.用户有随时抽检合格批中的焊口的权力和确定检验位置的权力,施工过程中承包
方全力给予配合。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5.17.4.关于运行操作及维护平台扶梯的要求:
燃烧器风门调试用到的平台,由投标方负责增设,其增加的工程价款含在总报价
之中,不增加工程费用。
5.17.5.在安装过程中,遇到碰撞的修改是安装工程量的一部分,含在总报价之中。
5.17.6.施工过程中,管道和金属结构的油漆无设计时,由买房设备部提出并确定刷漆标
准,投标方承诺遵照执行,其费用含在总报价之中。
5.17.7.支吊架及其它加工配制品,确保完成底漆的喷刷,否则,用户有权要求其停止施
工,并由投标方承担一切损失。
5.17.8.对人员、机械安全的有关要求
5.17.8.1.所有进入现场的施工单位,使用的安全带确保是捆绑式的,两腰要有侧环;
5.17.8.2.孔洞和沟道临时盖板刷油漆和色标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标准化要求做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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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5.17.8.3.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持有使用合格证,并且具有技术监督部门检测
证明,并且在有效期内;
5.17.8.4.起重机械的安、拆人员,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5.17.8.5. 投标方负责整个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及协调工作,甲乙双方采购的物资
5.17.8.6. 投标方负责整个项目施工范围内的设备材料的卸货、临时储存、保管、二次倒
运等。
5.17.8.7. 投标方如发生由于赶工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5.17.8.8. 投标方负责冬季施工期间的防护措施。
5.17.8.9. 拆除工程中拆下的设备及可回收部件,由投标方负责运至指定的存放地点。
5.17.8.10.施工中碰损的设备、栏杆、保温、外护板、地面、墙面等投标方承诺无偿的在
用户要求时间内负责恢复原状。
5.17.8.11 要求投标方在开工前编制工程看板(工程项目组织机构图,工程项目管理目
标,项目进度计划表,定置管理图,安健环重大危险危害因素预控措施表),并规范悬
挂在现场。
5.17.8.12 风险回避与损失控制预案
制定安全计划;
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制定应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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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工作范围
6.1 概述
6.1.1 总则
本
EPC 项目为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 号锅炉燃烧器改造项目,包
括本项目所有总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的勘测设计、改前测试、保温、防腐、节能
和环保建设、采购、制造、运输及储存、拆旧、修理、安装、恢复、竣工、调试、试
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运行及维护的培训、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总之
所有涉及到本次燃烧器及其附属系统的改造、维修、调试等所有相关工作,都属于投
标方负责。
投标方应进行现场踏勘,由本工程改造引起的管道、草坪、道路、地下建构筑物
的拆除及改造,占用后恢复等均属于投标方工作范围。
本项目内所有设备包括工艺、热控、电气、结构等详细设计、供货、安装与施工、
调试、试运行。
投标方按照招标方的总体进度要求,参加设计联络会,按时提供基本设计和详细
设计文件及施工、安装、运行说明。
投标方对招标方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投标方负责派遣技术专家检验和
/或调试(包括功能试验、调试、试运行)设备、
装置、材料等,并参加由招标方和投标方共同进行的性能试验。
投标方按系统分类,详细列出所供设备和材料的清单,备品备件清单,进口设备、
部件和材料清单。
投标方要充分考虑到现场设备实际,在保证安全使用寿命的前提下,利旧,降低
工程造价。
6.1.2 供货原则:
投标方按本
EPC 项目的功能和确定的供货范围成套供货,供货满足技术规范的要
求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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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原始数据、技术要求和现场限定的条件,合理选择其供
货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保证其性能指标和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在此基础上尽可能
降低投资、运行经济。
以下为工艺、电气和仪表控制部分供货的最低要求,但不限于此:
· 所有电源与其共同底座随主设备供货。
· 所有安装于设备上的就地仪表,如:风压、温度等随设备一同供货。
·用于机械设备紧固和安装所需材料以及螺栓,将随机械设备一起供货,除非另外
规定。
·设备及其附属材料的防腐、防锈由投标方供货和施工。
·所供设备油漆完好,所有供货范围内设备及设备本体自带的钢结构、管道、支吊
架等的油漆属于投标方的供货内容。用于现场修补的面漆材料包括在相应供货范围内,
现场的修补由投标方负责完成。
·除了机械设备外,所有其它设备和金属构件在车间涂刷底漆,并根据合同的技术
要求供货至现场。
·投标方提供随机备品备件清单(包括安装、调试;运行)。
·投标方提供进口设备、部件和材料清单。
·在质保期内发现供货范围内的任何设备、材料存在缺陷,由投标方免费提供维修
或更换新的设备、材料。
6.1.3 设计及供货范围:燃烧器及其附件,燃尽风燃烧器、等离子点火装置等。
6.2 本 EPC 项目供货范围及接口
6.2.1. 投标方负责2号锅炉所有燃烧器主体设备及其附件(喷口管屏、保温盒)、等离子
点火装置等的设计、供货、检修、拆旧、安装及调试等相关所有工作。
6.2.2. 燃尽风系统:投标方负责改造范围内燃尽风燃烧器及其附件(喷口管屏、保温盒)
的设计、供货、安装、封堵及调试;投标方负责提供系统布置图及主要设备的安装图
纸;负责由于燃烬风变化,带来的炉墙张力板及其附件等的设计、供货、施工。
6.2.3. 各燃烧器煤火检部件利旧:保留原火焰监测系统、火检探头,投标方负责拆装。
6.2.4. 改造工程涉及到的保温设计及供货,确保满足现场要求并且外护等与锅炉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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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统一。
6.2.7 所有钢结构材料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及制造的规定。 新加装的平台采用和原锅
炉厂房的平台相同的规格型式,构件要进行除锈彻底后,喷刷外层面漆,漆种耐海边
气候。钢材为正规厂家生产,有出厂的成份及合格证明。
6.2.8 改造工程如若涉及电气系统:投标方负责改造范围内所有电气设备及其附件(包
括改造涉及的照明改动耗材)等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招标方负责配合;投标
方提供设备安装图纸,控制原理及接线图、电缆清册及电缆型号规格,招标方验收确
认。
6.2.9 改造中涉及到的平台拆除、加装、变送器的移位、照明灯的拆除恢复所需要的人
工、材料由投标方负责,位置由用户指定。
6.2.10 新设备材料到货后的搬卸、保管、运输、倒运等均属于投标方负责。
旧设备拆除:改造所涉及到的旧设备拆除工作由投标方负责。拆除过程中需按照
招标方要求拆除,不允许野蛮施工,拆下的旧设备、材料由投标方负责运送到招标方
指定的存放地点。更换下的保温由投标方负责按照国家地方规范进行处置,上述费用
均含在报价中。清理下的积灰由投标方负责按照国家地方规范进行处置,上述费用均
含在报价中。
6.2.11 安装拆除的界限:主燃烧器、燃尽风燃烧器(包含管屏、密封盒等)、等离子
点火装置所有设备的供货和安装、清洁积灰、保温外护板的拆除、防腐等由投标方负
责;如果涉及到燃烧器改造的一次风弯头及补偿器由投标方负责更换。
所有改造需要的热控拆线、接线、新加设备接线均由投标方负责。
4.7.12 投标方到厂对现场进行勘察,了解现场实际。
6.4 工作范围详细划分表
表
6.4.1:设计、供货和安装范围划分表(由招标方按 EPC 项目属性将上述供货范
围内的所有设备、附件和材料分系统填写,投标人
-S;招标方-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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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供货范围
基本设计
详图设计
竣工
图设计
施工安装
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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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6.5 投标方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略
6.6 投标方拟投入本标的主要装备表
略
6.7 投标方拟配备本标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略
6.8 投标方的劳动力计划表
略
6.9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6.9.1. 投标方递交 EPC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投产进度网络图或施工、安装、调
试、试运行、竣工投产进度表,说明按技术规范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6.9.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6.10 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方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
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以及
工艺系统和设备、土建和
/或建筑工作的接口界面。
6.11 临时用地表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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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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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7.1 总的要求
7.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使用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7.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
足工程要求。
7.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投标方在一联会上给出全部技
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招标方确认。
7.1.4 投标方提交资料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一联会上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
单和交付进度,并经招标方确认。资料的提交方式以特快专递和电子邮件方式同时邮
寄。
7.1.5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
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六个方面。投标方满足以上六个方面的具体
要求。
7.1.6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
投标方也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机组(设备)构成,后续机组(设备)有
改进时,投标方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7.1.7 提交给招标方以下成果(论文第一作者、专利第一完成单位均为招标人):
(
1)录用 2 篇中文核心科技论文;
(
2)2 项发明专利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7.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7.2.1 投标方在基本设计阶段和详图设计阶段提交资料的内容和要求见本文件第 6.1.3
条中提出的要求。
7.2.1.1 提供的基本设计文件书面形式 4 份,光盘 2 份,文件可编辑。提供的详图设计
的最终文件书面形式
8 份,光盘 2 份,文件可编辑。提供的详图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安
装进度分批提供。提供的所有图纸文件采用(
DWG)格式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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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7.2.1.2 所有提供的文字文件采用 WPS 版格式的文件;所有提供的表格文件采用 WPS
版格式的文件。招标方拒绝接受如
PDF、JPG 等不可编辑的格式的文件和其它格式的
图像、扫描文件(包括投标方的分包商提供的文件)
。投标方每次提供的文件有完整的
文件目录及版本号。如果投标方对已提供过的文件进行修改或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
同时旧版文件作废,并以邮件形式通知招标方。在每个设计阶段完成后,投标方提供
两份有效版本的、经分类汇总的、完整的设计文件光盘交招标方。
7.2.1.3 在基本设计和详图设计结束时,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完整的图纸目录(XLS 格
式文件,包括图号(或文件编号)、版本格式、版次、数量等内容),且该目录能够达
到招标方查找图纸(文件)的方便性。
7.2.2 投标方提供每批交付设备的检验验收文件及化验资料 3 份,交货一个月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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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交货进度
8.1 一般要求
8.1.1 设备交货进度、顺序要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交货实际为自投标方收到招标方履
约通知后至交货日期。
8.1.2 交货地点为: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
8.1.3 投标方在中标后,按招标方要求定期向招标方提供生产计划和进度,以便招标方
及时了解制造进度。
8.1.4.所有涉及到到货卸货、保管、二次搬运等均由投标方负责。
8.2 工程进度
投标方列出详细的工程交货进度,填写在附录
C 表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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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设备性能试验及指标和施工考核
9.1 概述
9.1.1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
所提供的设备符合第四章规定的要求。
9.1.2 投标方在合同生效后且在安装竣工 15 天前,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
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符合第四章的规定。
9.2 工厂检验
9.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
查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
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9.2.2 检查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出厂试验。
9.2.3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第四章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
方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时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9.2.4 工厂检查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9.3 设备监造
无
9.4 性能验收试验
9.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第四章的要求。
9.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招标方现场。
9.4.3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在每套机组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到额定出力连续稳定运
行
168 小时完毕后 6 个月内(此 6 个月不包括停机时间)进行,如果此性能验收试验由于
招标方原因没有按计划进行,此试验时间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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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性能试验的费用由投标方负责,试验单位由投标方自行选择,并经由招标方同意。
9.4.4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试验单位编写,与投标方
讨论后、招标方审批后执行,具体试验内容由买卖双方共同认可的测试单位进行。试
验在现场进行,投标方按本章
9.4.7 款要求进行配合。
9.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符合第三章相关标准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9.4.5.1 系统安装完毕投运前投标方安排由招标方确认的有资质单位完成炉膛冷态空气
动力场试验;
9.4.5.2 改造完成后,锅炉正常运行状态下,投标方进行燃烧调整试验;
9.4.5.3 燃烧调整试验后,投标方与招标方协商,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一次锅
炉改造后的验收试验,进行燃烧产物(
NOx)的测量和锅炉效率、再热器减温水的试
验、最低入炉煤质灰熔点测试(按照校核煤种进行试验)
。
9.4.5.4 按照 GB10184《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的要求进行锅炉性能试验;并进行锅
炉最低不投等离子稳燃负荷确认。
以上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9.4.5.5 改造前摸底试验
在改造前进行基准试验,以确定其保证基准值。包括锅炉煤耗量、磨煤机出口温
度、磨煤机出口风量、密封风风量、每根煤粉管道的风速、粉量、煤粉细度 R90、煤粉
水分、磨煤机分离器挡板设置、磨煤机投运方式、煤混合配比方式、锅炉总风量、二
次风量、二次风温、二次风箱挡板开度、排烟温度、炉膛漏风率、炉底排渣漏风率、
主蒸汽温度、再热蒸汽温度、过热器减温水流量、再热器减温水流量、锅炉热效率、
未燃尽碳损失、炉膛出口烟温和受热面壁温、两侧墙还原性气氛、省煤器出口 CO、脱
硝入口 NOx、飞灰、大渣含碳量等。
试验分 5 个负荷工况进行:
验收负荷 157MW、315MW、473MW、600MW、630MW
工况。基准试验使用的煤种尽可能接近设计煤种。
9.4.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第三章有关标准执行)。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属于
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由投标方提供,并符合有关规
程、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并经招标方确认。招标方需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
员配合。
9.4.7 考核试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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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1 锅炉效率、主、再热减温水水量、NOx、飞灰、大渣考核锅炉工况为:全改造
煤运行的工况。
9.4.7.2 负荷 157MW、315MW、473MW、600MW、630MW 工况。
9.4.8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双方均承认。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
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商。进行
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
结果的同意。
9.4.9 性能的考核:
9.4.9.1.招标方要求的脱硝反应器入口 NOx 最低保证值是 270mg/Nm3 (6%氧量),工
况为
157MW、315MW、473MW、600MW、630MW 工况。,其中 630MW 负荷测试时
氧量不低于
3%,工况为 157MW、315MW、473MW 测试时,氧量以锅炉运行指导氧
量为依据。空预器入口飞灰含碳量的保证值不大于改造前。
9.4.9.2. NOx 保证值将根据投标方提供的修正曲线,按燃料中 FC/VM 比率及氮含量进
行修正。保证每个
NOx 测量值在每小时平均值的±5%范围内波动。
9.4.9.3 保证值没有达到的状况
如有任何缺陷达不到性能参数,投标方将负责补救工作和重新供给的全部费用,
包括替换、增加或修改系统和设备,以使其达到规定的保证值。补救工作完成后重新
试验的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
1)如果 NOx 排放值大于 270mg/Nm3 (6%氧量)保证值,但小于 300mg/Nm3
(
6%氧量),超出 270mg/Nm3 (6%氧量)保证值的部分,按每超过 1mg/Nm³扣除
30000 RMB 合同款的标准执行;超过 300/Nm3 小于 320mg/Nm³ (6%氧量),招标方
将按每超
1mg/Nm³扣除 80000 RMB 合同款的标准执行。
(
3)如果飞灰含碳量超过改造前,则招标方将按每超过 0.1%扣除 10000 RMB
合同款。如果大渣含碳量超过保证值,则招标方将按每超过
0.1%扣除 10000 RMB 合
同款。
(飞灰含碳量保证值
1.17%)
(
4)如果再热器减温水量超过改造前,则每超过 1t/h, 扣除 20000 RMB 合同款
的标准执行。
(减温水保证值 7.70t/h)
(
5)机组负荷在 500-630MW 时,软化温度为 1160℃(不包含不易结焦的印尼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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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的煤质掺烧比例低于
30%,其余入炉煤种软化温度应在 1300℃以上;
机组负荷在
380-500MW 时,软化温度为 1160℃(不包含不易结焦的印尼褐煤)
的煤质掺烧比例范围低于
60%,其余入炉煤种软化温度应在 1300℃以上;
机组负荷在最低稳燃负荷至
380MW 时,软化温度为 1160℃(不包含不易结焦的
印尼褐煤)的煤质掺烧比例范围为低于
80%,其余入炉煤种软化温度应在 1300℃以
上;
(
6)如果性能指标符合下列任何一项,视为改造不合格,投标方负责对系统进行
重新改造以达到要求,并承担改造费用,包括设备、材料以及人工费等相关费用,招
标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a、NOx 排量>320mg/Nm³;(修后试验报告为准)
b、主蒸汽温度±5℃以外;(修后试验报告为准)
c、额定负荷下,单侧再热器减温水量>改造前锅炉摸底试验值+15t/h;
d、锅炉低负荷无法稳燃,需要投等离子稳定燃烧;
e、水冷壁、屏过、末过、末再管壁频繁超温,锅炉受热面大量结焦、造成锅炉无
法正常运行。
f、改造后,入炉煤的硫份在 0.63%的情况下,锅炉水冷壁高温腐蚀速率高于改造
前。
g、不满足 9.4.9.3 第(5)条时。
9.5.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生产等考核
9.5.1 由招标方电厂设备部对质量、施工、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指标进行考
核,安全监察部对检修过程中文明生产和不安全事件、不安全行为等进行考核。
9.5.2 考核按日进行,每日下班前将当日的考核结果通报承包单位,并报送生产技
术部,由其在办理结算时进行核减合同费用。但特殊情况下,对某些事故进行调查中,
在进行责任定性分解之后再行通报考核。
9.5.3 对本办法中已规定考核数额的条款,不再按招标方的相关考核标准执行。未
列入本办法中或未注明考核数额的,按招标方的相应规章制度的相关考核执行。
9.5.49.5.5.招标方为鼓励投标方以高标准及科学化管理进行改造工作,积极主动地
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履行对合同中的有关承诺,视改造效果,各指标优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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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值,将给予一定奖励。
9.5.6.考核内容与标准
施工工作管理考核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负责考核部门
1.
未设立或不符合招标方专业管理要求设立现场
组织管理机构
1000 元/天
安监部、设备部
2.
投标方不服从招标方的调度指挥
2000 元/次
安监部、设备部
3.
需专业资质的作业项目(起重、焊接、热处
理)
,投标方工作人员无证上岗或虚假资质。
1000 元/人.次
设备部、安监部
4.
投标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到位,或未经同
意更换工作人员。
100 元/人/天
设备部
5.
管理岗位人员、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未经招标方
许可离开项目。
200 元/岗/天
设备部
6.
投标方负责人员无故缺席或未准时参加招标方
要求参加的施工协调会及其它临时会议者。
100 元/次.人
设备部、安监部
7.
在责任范围内,不按时执行招标方安排的施工
工作。
200~1000 元/次
设备部、安监部
8.
投标方有关负责人不如实汇报工作情况,或隐
瞒事实真相。
500~2000 元/次
设备部、安监部
9.
借用招标方专用工器具损坏的,立即购买新工
具赔偿,如不赔偿按现在购买价格
2 倍扣除工
程款。
按 现 在 购 买 价 格
赔偿。
生产管理各部门
10.
开工前各项资料及计划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办理
齐全
缺 少 一 项 考 核
2000 元,每延误提
交一天考核
1000
元
设备部、安监部
11.
管理体系健全并高效运作
不健全开工,考核
5000 元;组织指挥
不力、协调不积极
主动、发生推诿扯
皮 及 问 题 汇 报 沟
安监部、设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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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负责考核部门
通 不 及 时 , 考 核
200-2000 元/次
12.
施工过程中作业文件及文件执行:作业文件必
须齐全规范,执行必须严格,不得后补
不齐全施工,考核
500 元/项;执行不
严,考核
200-500
元
/处
设备部
13.
总结材料及记录:按照合同及时完整编制并移
交
编 制 不 齐 全 考 核
2000 元/项;移交
不及时考核
500 元
/天/项
维修部、设备部
14.
退库工作:修后
3 天内完成领用投标方物资材
料工具的退库工作
每 延 误 一 天 考 核
500 元
维修部
设备施工过程、施工进度考核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负责考核部门
15.
因质量原因或未经验收而发生返工
1000 元/次
设备部
16.
投标方质检人员不严格执行检修文件包规定,对
“H”点和“W”点未经招标方验收人员验收,就进行
下一道工序的
W 点 1000 元/项;
H 点为 2000 元/项。
设备部
17.
质检人员代替签字验收的
每点考核
1000 元 设备部、维修部
18.
投标方人员对质量把关不严,有明显不符合验收
点质量标准而签字,申请验收的;
每次考核
1000 元
设备部、维修部
19.
使用不符合专业标准的工器具、测量仪器或使用
不符合要求的消耗性材料。
500 元/项或台
设备部、维修部
20.
提交的安装、测量记录报表不真实、不完整、不
及时或不符合招标方要求。
200 元/项
设备部、维修部
21.
设备零部件丢失或造成零部件损坏
按价赔偿,另考
核
500 元
设备部、维修部
22.
设备、阀门标牌丢失或被污染、划抹,拒绝恢复
的
每个考核
200 元
设备部、运行部
23.
护板及管道标识恢复达不到原标准,拒绝恢复的
每项考核
500 元
设备部、运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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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负责考核部门
24.
施工结束后设备油漆、卫生在竣工验收时达不到
标准化要求
每部位考核
200
元
安监部、设备部
25.
施工过程中碰损设备油漆,而不恢复
每部位考核
200
元
设备部、维修部
26.
施工过程中造成瓷砖或大理石地面污染
每块考核
200 元
安监部
27.
施工过程中造成大理石地面损坏并且拒绝修复
每块考核
2000 元 安监部
28.
施工过程中未经同意随意在钢结构、平台上焊接、
割孔
每次考核
500 元
安监部
29.
平台栏杆检修中拆除,修后未恢复原样
每处考核
500 元
安监部
30.
因施工需要所做临时措施修后不按要求及时恢复
原样者
每项考核
500 元
安监部
31.
不能执行工完料净场地清
每项考核
500 元
安监部
32.
现场文明生产联合验收不合格
考核
20000 元
安监部
33.
施工过程中不能进行成品保护
每次考核
500 元
安监部
34.
不按招标方指定位置而随意倾倒施工垃圾
每次考核
500 元
安监部
工期和施工进度考核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负责考核部门
35.
不按要求完成招标方根据情况进行的进度安排,
而造成相关工序或节点工期延误者
考核
5000 元/天
设备部
36.
由于投标方原因造成主线关键节点工期延期
按合同延误工期
条款考核
设备部
37.
工期不能按期完成造成机组启动延期
每天考核
5 万元
设备部
施工调试质量考核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负责考核部门
1.
因安装项目分项或设备供货质量原因,在锅炉、
点火启动过程中发生的缺陷,性质严重影响机组
启动的,每发生一条,
考核
1000 元
2.
因安装项目分项或设备供货质量原因,在机组只
能在下次停机后处理的缺陷,每发生一条,
考核
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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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负责考核部门
3.
主要设备和部件因制造或设计问题发生损坏
, 并
造成一定后果的,
损坏设备及时无
偿提供并进行处
理直至符合技术
要求,并考核质
保金每次
5 万元。
4.
设备在质保期内,燃烧器发生因磨损、高温等设
计安装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部件的更换。
由投标方免费进
行更换,并考核
质保金每次
5 万
元,质保期顺延。
5.
实施改造后,质保期内发生由于燃烧器改造设计
施工调试等相关原因而引起的受热面金属管壁超
温或水冷壁爆管。
扣除质保金
6.
实施改造后,质保期内发生包括燃烧器区域在内
的炉膛结焦和炉膛的高温腐蚀,
考核质保金
15 万
元
/次
7.
整个工程设计、安装满足相关规范的最低要求,
若在质保期内对工程进行系统优化或技术改造所
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8.
因风速调整不当,造成等离子燃烧器损坏等问题,
由投标方负责免
费处理。
9.
验收中发现安装质量不符合图纸要求
考核
1000 元/次
10.
验收中发现单台燃烧器同组叶片角度不一致;内
外开度不一致
考核
1000 元/次
11.
发生喷口等材质与投标不一致,材质降档、厚度
减薄、合金段减少的
退货,考核
2 万
元,由其带来的
工期滞后等由投
标方承担责任
安全文明环保类考核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负责考核部门
1
高处作业不绑扎安全带
考核
10 万元/人次 安监部
2
发生的其它违章行为按照招标方公司相关规章制
安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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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度考核
3
发生农民工或施工方人员因欠薪围堵招标方公司
事件
考核
1000 元/人次.
天
安监部
4
违反潮州电厂有关规程制度要求
按照有关制度条
款执行
设备部、安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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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第十章
包装、运输和贮存
10.1 概述
10.1.1 投标方包装所提供的设备和器材,防止运输和贮存中的磨损和破坏。
10.1.2 在设备发运前,将运输程序和具体安排交给招标方工程师确认。
10.1.3 对一些特殊设备,根据制造厂关于设备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提供给招标
方有关设备的注意事项、具体措施及有关附加条件。
10.1.4 本章未尽事宜,遵守合同部分的规定。
10.2 包装要求
10.2.1 每个包装件有与该包装件相符合的装箱单,放置于包装件明显位置上,并采用
防潮的密封袋包装。包装件内装入的零部件,有明显的标记与标签,标明部件号、编
号、名称、数量等,并与装箱单一致。
10.2.2 所有设备在出厂前打上金属标签或其他牢固地依附在设备上的永久性材料作为
标志。
10.2.3 特殊设备要根据制造厂的具体要求进行包装。
10.2.4 按合同供应的设备和器材,推荐的备品、备件与工具及试验设备分别单独包装。
10.2.5 工具和试验设备的包装箱上明确所配给的设备和系统。
10.2.6 所有备品、备件包装在适用于永久保存的箱内,并分系统、分类包装。
10.2.7 必要时在包装箱内装入去湿剂。
10.2.8 设备和器材进行必要的保护,如铭牌、密封面等,以防运输中损坏。
10.2.9 设备的包装符合 GB/T13384 标准的规定,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
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
10.2.10 设备发运前将水正文放掉并吹干,当放水需要拆除塞子、疏水阀等时,投标方
确保这些部件在发运前重新装好。
10.2.11 所有开口、法兰、接头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存储期间遭受腐蚀、损
伤及进入杂物。
10.2.12 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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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10.2.13 遮盖物、金属带子或紧扣件不焊在设备上。
10.2.14 包装箱内考虑设备的支撑与固定,所有松散部件要另用小箱盒装好放入箱内。
10.2.15 包装件符合运输作业的规定,以避免在运输和装卸时包装件内的部件产生滑动、
撞击和磨损,造成部件的损坏。
10.2.16 包装件上有以下标志:
运输作业标志(包括防潮、防震、放置位置方向、重心位置、绳索固定部件等)
;
发货标志:出厂编号、箱号、发货站(港)、到货站(港),体积(长
X 宽 X 高),
设备名称,毛重(公斤)
,发货单位,收货单位;设备存放和保管要求等级。
10.3 运输
10.3.1 投标方负责将设备和器材运输到现场。
10.3.2 对于包装箱内的货物与清单上不符、运输中的损坏,由投标方负责补齐,且不
另外收费。
10.3.3 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30t,以及长度超过 13m,宽度超过 3.0m,高度
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即列出)。填写在附录表中。
并提供大部件的实际尺寸和包装后发货(车上)尺寸的草图。
10.4 贮存
投标方提出货物贮存场地的占地要求。招标方将按照要求提供贮存货物的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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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第十一章
技术培训和设计联络
11.1 培训
11.1.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 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
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11.1.2 培训计划和内容投标方在下表中列出。
培训教师构成
序
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地点
备注
12345678
11.1.3 培训的时间、人数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11.1.4 投标方为培训人员提供培训资料。
11.2 设计联络
11.2.1 设计联络会的目的是保证合同设备和电厂的成功设计,及时协调和解决设计中的
技术问题,协调招标方和投标方之间的接口问题。
11.2.2 设计联络会议议题
11.2.2.1 第一次联络会:
研究双方工作计划。
确定主要设计原则和布置方案以及具体接口位置。
投标方收集有关基础设计所需资料。
讨论确认技术资料清单及交接时间。
11.2.2.2 第二次联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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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协调基础设计,安排详图工程设计。
审查投标方公司的基本设计,检查设计接口和供货接口。
确认投标方分包商。
讨论监造事宜。
11.2.2.3 第三次联络会:
讨论详细设计中的有关问题,确认主要部分的详图图纸。
讨论现场施工安装手册、安装准备工作、安装顺序及现场监理人员名单。
11.2.2.4 第四次联络会:
讨论施工图遗留问题并最终确认全部详图设计,讨论调试及试运行、培训事宜、
性能测试和整个工艺系统初步验收等相关事宜。
为保证工程进度,有关设计资料可随时以
E-Mail 形式及时交流。
设计联络计划表
序号
时间
地点
天数 招标方人
数
投标方人数
一联会 摸底试验一周后 潮州发电
公司
1 天
3
自定
二联会
一联会上确定
一联会定
1 天
3
自定
三联会
二联会上确定
潮州发电
公司
1 天
3
自定
四联会
三联会上确定
潮州发电
公司
1 天
3
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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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第十二章
技术附录
附录
A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
项目
单位
数
据
二次风速度
m/s
二次风风温
℃
三次风速度
m/s
三次风风温
℃
一次风速度
m/s
一次风温
℃
中心风风量(单支燃烧器)
Kg/s
燃尽风燃烧器风速
m/s
燃尽风燃烧器风温
℃
燃料耗量
Kg/h
单支燃烧器喷口热功率
MW
燃烧器喷嘴垂直间距
mm
燃尽风与燃烧器垂直距离
mm
燃烧器喷嘴水平间距
mm
燃烧器稳燃不投等离子最低
负荷
MW
锅炉燃烧系统数据汇总表
序号
名
称
单位
改造方案
备选方案
1
技术性能
/
主蒸汽温度保持正常的负荷范围
%B-MCR
再热蒸汽温度保持正常的负荷范围
%B-MCR
炉膛容积热负荷
qv(B-MCR)
kW/m3
炉膛截面热负荷
qF(B-MCR)
W/m2
燃烧器区域面积热负荷
qB(B-MCR)
W/m2
2
煤粉燃烧设备
(按照常用煤种和 100%负
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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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
称
单位
改造方案
备选方案
煤粉燃烧器总数
个
单个燃烧器的容量
KW
点火油枪型式
/
/
油枪配备数量
/
/
单支油枪耗油量
kg/h
/
等离子点火系统
支
5
燃烧器阻力
/
一次风喷嘴
Pa
二次风喷嘴
Pa
燃烧系统数据
/
煤粉细度
R75
%
一次风速度
m/s
一次风温度
℃
二次风速度
m/s
二次风温度
℃
一次风风量
kg/s
磨煤机计算
二次风风量
kg/s
一次风率
%
磨煤机计算
二次风率
%
OFA 风速
m/s
OFA 风量
kg/s
OFA 风率
%
投用
OFA 时,主燃烧器区域过剩空气
系数
空预器进口烟温
℃
响应负荷速率
BMCR/min
热力计算结果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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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前
改造后
序号
名称
符号
单位
BRL
BMCR
BRL
75%BRL 50%BRL 30%BRL
1
锅炉效率
ηgl
%
2
干烟气热损失
L1
%
3
燃料中
H2 及
H2O 热损失
L2
%
4
空气中水分热
损失
L3
%
5
不完全燃烧热
损失
L4
%
6
散热损失
L5
%
7
未计损失
L6
%
8
燃料消耗量
B
t/h
9
计算燃料消耗
量
Bj
t/h
10
理论空气量
V0
Nm3/k
g
11
容积热负荷
qv
KW/
m3
12
水平热负荷
qd
m
MW/
m2
13
过热器一级减
温水量
D1
t/h
14
过热器二级减
温水量
D2
t/h
15
再热器减温水
量
D3
t/h
16
主蒸汽温度
℃
17
再热蒸汽温度
℃
18
飞灰含碳量
%
19
大渣含氮量
%
20
脱硝反应器入
口
NOx
mg/N
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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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B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附表
(附表
B.1~3)
附表
B.1 投标方供货范围内设备材料清单
数量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单位
(重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一
煤粉燃烧器及等离子
点火装置
1
旋流煤粉燃烧器
套
20
2
燃烧器喷口管屏
套
20
3
燃烧器密封盒
套
20
4
等离子燃烧器
套
1 套
(对应
一台
磨,共5 只燃
烧器)
二
燃尽风燃烧器
1
OFA 燃烧器
套
20
2
OFA 燃烧器喷口管屏
套
20
3
OFA 密封盒
套
20
三
保温材料
1
镀锌活络铁丝网
台套
1
2
硅酸铝耐火纤维毡
台套
1
3
耐火浇注料
台套
1
四
煤粉管道
1
煤粉管道弯头
碳钢
台套
1
五
外护板材料
1
刚性梁
套
1
六
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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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1
二次风门轴承座
个
48
2
燃尽风门轴承座
个
32
3
二次风门电动执行器
套
12
4
燃尽风门执行机构
套
4
七
电气部分
1
6KV 多脉波干式变压器
台
1
2
低压柜
台
2
3
整流柜
台
5
4
电缆
台套
1
5
电缆桥架(含支架)
台套
1
6
等离子火检冷却风机
台
2
7
等离子冷却水泵
台
2
附表
B.2 专用工具表(1 台机组)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
注
1
2
3
4
附表
B.3 随机备品备件表(1 台机组)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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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附表
B.4 推荐备品备件表(一般为三年)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170
附录
C 项目进度表
C.1 交货进度表(进行细化)
序号
设备
/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2 号锅炉
数量
交货时间
重量
(t)
一
设备到货
2026 年 08 月 30 日
二
热态启动
2027 年 01 月 15 日
三四五六
(注意: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C.2 备品备件交货进度表(进行细化)
序号
设备
/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2 号锅炉
数量
交货时间
重量
(t)
1
(注意: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C.3 专用工具交货表(进行细化)
序号
设备
/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2 号锅炉
数量
交货时间
重量
(t)
1
(注意: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C.4 进口件交货表(进行细化)
序号
设备
/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2 号锅炉
数量
交货时间
重量
(t)
(注意: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C.5 工程进度表(按照在 2027 年 01 月底施工完毕进行细化)
序号
项目名称
日
期
171
1
项目施工
60 天(到货后)
2
冷热态调试
10 天(完工后)
3
性能试验
10 天(具备条件后)
注:投标方提供项目施工、安装调试进度,明确施工、安装关键节点进度
172
第六章
图纸及资料
无
173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
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174
广东分公司潮州电厂 2 号机组燃烧器优化改造项目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75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五、投标保证金六、资格审查资料七、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八、财务用款计划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十、廉洁合同十一、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十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76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
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4.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
5)我方接受招标书中的所有条款(差异表内所列内容除外)。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年月日
177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承包人的名称和地址
…
2
项目经理
4.5.5
姓名:
3
计划工期
1.1.4.3
天数
:日历天
4
缺陷责任期
19.1
5
分包
4.3
6
发出开工通知的时间
7
提交进度计划的时间
合同生效日期后天
8
履约担保
4.2
合同价格的
%
9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17.4.4
合同价格的
%
178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179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
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
EPC 总承包招标项目投
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追认。
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180
四、联合体协议书(无)
181
五、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82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标,标段
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
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天日历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
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写明要
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不争辩、不挑
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
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
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
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
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地 址:
183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84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一级建造师人数
(提供四库一平台
截图)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一级建
造师人数需提供四库一平台截图。
185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近年财务状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年份
单位
年
年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近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186
(三)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8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187
(四)投标人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的证明文件
4.1 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4.1.1 近五年获奖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奖项名称
获奖工程名称
获奖时间
颁发单位
获奖级别(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
1
注:
1、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1.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1
4.2 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明细表4.2.1 近五年获奖情况明细表(序号:1)
奖项名称
获奖工程名称
获奖时间
颁发单位
获奖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备注
188
注:
1.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每个奖项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获奖证书、与该奖项的关联性文件等证明材
料,未提供证明材料视为无效奖项。
4.2.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
部级
/行业级)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每个荣誉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89
七、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序号
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
1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
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190
八、财务用款计划
财务用款计划表
序号
用款时间(月)
付款金额
累计金额
备注
191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分项目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
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
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
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
应性
存在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
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企业人数
XXX 人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已建工程获奖情况
近五年,国家级只限于鲁班奖、国家优质
工程奖:XXX 项。
获奖业绩名称:1、XXXX;2、XXXX;3、
XXXX;
近五年,省部级,专业性奖励为省部级:
XXX 项。
获奖业绩名称:1、XXXX;2、XXXX;3、
X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4
投标单位荣誉称号
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
XXXX;
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
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
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
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
视为国家级荣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十、廉洁合同(格式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192
十一、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承诺函
致:
(招标人名称)、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针对我方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我方郑重承诺:1、本次投标所提供的授权委托书、资质、业绩、人员信息、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均真实、
完整、有效;
2、若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不违规进行转包、
分包,不擅自更换项目人员;
3、若中标,我方将强化队伍管理,杜绝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安全保
障措施,及招标人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履职尽责。
以上内容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
193
十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94
广东分公司潮州电厂 2 号机组燃烧器优化改造项目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95
目录
一、业绩资格审查资料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三、承包人建议书四、承包人实施计划五、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六、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七、其他材料
196
一、业绩资格审查资料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模
发包人名称
合同签订日期
备注
1
2
3
注:
1、本表序号需与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2、规模:火电和水电填写台数及单机容量(如:2*300MW),新能源项目填写总容
量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明细表(序号:1)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197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每个业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一套相关证明材料。3.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三)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序号:1)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198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99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
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设计、施工、采购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
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以及设计、施工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管理过的项
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
上岗证书)
、养老保险复印件。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200
三、承包人建议书
(一)图纸(二)工程详细说明(三)设备、材料方案
1.设备物资。2.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3. 性能试验。
(四)分包方案(五)其他
201
四、承包人实施计划
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一)概述
1. 项目简要介绍。2. 项目范围。3. 项目特点。
(二)总体实施方案
1. 项目目标(质量、工期、造价)。2. 项目实施组织形式。3. 项目阶段划分。4. 项目工作分解结构。5. 对项目各阶段工作及文件的要求。6. 项目分包和采购计划。7. 项目沟通与协调程序。8. 技术培训及服务。
(三)项目实施要点
1. 勘察设计实施要点。2. 采购实施要点。3. 施工实施要点。4. 试运行实施要点。
(四)项目管理要点
1. 合同管理要点。2. 资源管理要点。3. 质量控制要点。4. 进度控制要点。5. 费用估算及控制要点。6. 安全管理要点。7. 职业健康管理要点。8.环境管理要点。9. 沟通和协调管理要点。10. 财务管理要点。11. 风险管理要点。12. 文件及信息管理要点。13. 报告制度。说明:发包人认为上述内容应列入承包人建议书的,应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承包
人建议书”中载明。
202
五、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序号
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
1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
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203
六、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
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一)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性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第 103 页
(二) 业绩
1
企业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
1.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
2.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
……
第 44 页
2
项目经理业绩
拟聘职务:XXXX,姓名:XXX,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具体
如下:
1. 业绩项目名称2. 业绩项目名称3. ……
第 44 页
(三) 设计方案
1
设计方案的完整性
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范围、标准的要求,采用的
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第 44 页
2
设计方案的针对性
1、经济合理
2、安全适用
3、切合实际
4、设计进度
第 45 页
3
设计方案先进性
1、主要工艺技术
2、专利
3、方案优化
第 45 页
(四) 设备、材料供货
1
设备、材料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含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包括:
第 45、172 页
2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
性能指标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与招标文件要求对比
第 45 页
(五) 施工组织设计
1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
平
施工组织设计完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大纲要求,涵盖内容全
面(至少包括项目概况、施工目标、进度控制、劳动力安排与机
械配置、质保体系、安保体系、文明施工管理、施工总平面布
置、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内容)
第 45 页
2
主要施工及技术方案
1、主要施工方案有:
2、主要施工机械有:
3、 施工总平面布置方案简述:
第 46 页
3
安全管理与安全文明
施工措施
1、安全保证体系
2、安全管理目标
3、安全措施
4、文明施工措施及考核
5、智慧工地管理措施
第 46 页
4
质量管理与措施
1、质量保证体系
2、质量控制计划
3、措施目标
4、根治质量通病措施
第 47 页
5
工期进度及保证措施
1、总工期
2、里程碑进度
第 47 页
204
3、施工进度网络图
4、管理措施
6
施工组织管理
1、组织机构
2、人员配置
第 48 页
(六) 应急预案与风险管控
1、施工涉及的风险辨识及控制措施
2、应急预案编写质量与项目契合性
第 48 页
205
七、其他材料
206
广东分公司潮州电厂 2 号机组燃烧器优化改造项
目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07
表 1:投标总报价表
一、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含税总价(元)
备注
1
广东分公司潮州电厂 2号炉燃烧器优化改造采
购项目
项
1
最终报价
小写:
元
大写:(注:含
%增值税)
备注
(
1)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
(
2)报价有效期为 180 日。
1、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3、投标人应明确报价中的税率,根据国家税法要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208
4.1.投标总报价表:
单位金额: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备注
一
设计费
由 4.2 表引入
二
工程设备、材料费
由 4.3 表引入
三
施工工程费
由 4.4 表引入
投标总价:
其中:安全生产(措
施费)
安全生产(措施)费含在分部分项工程报价中,其费率不得低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
法》(财资(2022)136号)要
求: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措
施)费取费不得低于2.5%
,并在投标总报价表中单
独列项(不再重复计入总
价),如不满足上述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209
4.2 设计分项报价表: 单位金额: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金额
(含税)
备注
一
设计费
设计燃烧器的形式,燃烧器喷口管屏与锅炉水冷壁相匹配(含所有有关的专利技术费用)
4.3 工程设备、材料分项报价表:
单位金额:元
数量
序号
名 称
单位
(重量)
单价税
(含税
)
合价
(含税
)
备注
一
煤粉燃烧器及等离子
点火装置
1
旋流煤粉燃烧器
套
20
钢板衬碳化硅组件:碳钢铸钢稳燃环:A560M50Cr-
50Ni
铸钢二三次风喷口:
ZG30Cr22Ni7Si2NRe 包
括:中心风管组件、一次
风管组件、煤粉弯头组
件、均粉器应用碳化硅耐
磨材料
2
燃烧器喷口管屏
套
20
材质为 SA-213T12,管子
尺寸为 38*6.5MWTmm,要
求为正公差 0%—+12.5%;
喷口管屏尺寸与燃烧器配
套
3
燃烧器密封盒
套
20
喷口管屏向火侧填充一层
50mm 厚的耐火可塑料,喷
口管屏背火侧加装密封盒内部填充耐火可塑料和保
温浇注料
4
等离子燃烧器
套
5
等离子点火装置阳极头使
用寿命:阴极 300~
500h,阳极 800~1000h。
210
序号
名 称
单位
数量
单价税
(含税
)
合价
(含税
)
备注
二
燃尽风燃烧器
1
OFA 燃烧器
套
20
2
OFA 燃烧器喷口管屏
套
20
3
OFA 密封盒
套
20
三
保温材料
1
镀锌活络铁丝网
台套
1
2
硅酸铝耐火纤维毡
台套
1
3
耐火浇注料
台套
1
四
煤粉管道
1
煤粉管道弯头
台套
1
五
外护板材料
1
刚性梁
套
1
六
风门
1
二次风门轴承座
个
48
2
燃尽风门轴承座
个
32
3
二次风门电动执行器
套
12
4
燃尽风门执行机构
套
4
七
电气部分
1
6KV 多脉波干式变压器
台
1
2
低压柜
台
2
3
整流柜
台
5
4
电缆
台套
1
5
电缆桥架(含支架)
台套
1
6
等离子火检冷却风机
台
2
211
序号
名 称
单位
数量
单价税
(含税
)
合价
(含税
)
备注
7
等离子冷却水泵
台
2
合计报价:( 一+二+三+四+五+六+七)
4.4 施工安装报价表:
单位金额:元
序号
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合价
(含税)
锅炉B、C、D、E、F 层
25台燃烧器本体及弯
头拆除
项
1
锅炉B、C、D、E、F 层
25台燃烧器水冷壁喷
口管屏拆除
项
1
1
燃烧器拆除
锅炉B、C、D、E、F 层
25台燃烧器的保温拆
除、清理
项
1
2
燃烧器热风箱检修
锅炉 A 、B 、C 、D、
E、F 层及前后墙上
下
燃烬风层共计 10 层
的
燃烧器热风箱积灰清
理
项
1
212
锅炉 A 、B 、C 、D、
E、F 层及前后墙上
下
燃烬风层共计 10 层
的
燃烧器热风箱变形框
架修复,漏点补焊
项
1
锅炉 A 、B 、C 、D、
E、F 层及前后墙上
下
燃烬风层两侧的风门
挡板共计 20 个,更
换挡板轴承座和执行
机构(主燃烧器挡板
12套,OFA燃烧器挡
板8套(SIPOS7代智
能型电动执行机构系
列产品)。
项
1
3
燃烧器风门挡板检
修
锅炉 A 、B 、C 、D、
E、F 层及前后墙上
下
燃烬风层两侧的风门
挡板共计 20 个,风
门
传动行程校对
项
1
213
将E层5台煤粉燃烧器
改为等离子燃烧器
项
1
配套新增两台等离子
火检冷却风机
项
1
配套新增两台等离子
冷却水泵
项
1
4
等离子燃烧器改造 在指定位置新建等离
子点火装置配电室,
新增5套等离子点火
装置电控柜,提供并
敷设改造需要的电缆
,配套1台6KV电源经
多脉波分裂主变压器
,压降为5路电源接
入低压开关柜,低压
电源过低压开关柜后
接入直流电源控制柜
项
1
5
燃烧器安装
锅炉 C 、D 、E 、F 层
20 台燃烧器本体、
入
口煤粉管道弯头吊装
及安装
项
1
214
锅炉 C 、D 、E 、F 层
20 台燃烧器喷口管
屏
安装
项
1
锅炉 C 、D 、E 、F 层
20 台燃烧器密封盒
安
装
项
1
锅炉 C、D、E、F 层
20 台燃烧器热电偶
、
保温安装
项
1
发电机组启动前,进
行炉内冷态动力场试
验,调整好全部 A、
B 、C 、D 、E 、F 层及
前后墙上下燃烬风层
50 台燃烧器。
项
1
6
燃烧器调试
发电机组启动后,进
行燃烧器热态调整,
使锅炉热态运行中各
项参数满足招标技术
要求。
项
1
小计
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