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内蒙古鄂尔多斯市1500万吨煤炭扩建主运大巷带式输送机】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03
发布于
内蒙古鄂尔多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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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WEME-TJNT202604-GY03

能投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沟煤矿主运大巷二部带式输送

机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人:

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2026 年 04 月 07 日

目 录

目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6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81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96

第一节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8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供货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9

第一章招标公告

能投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沟煤

矿主运大巷二部带式输送机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能投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沟煤矿主运大巷二部带式输

送机采购招标人为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用户为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TJNT202604-GY03

2.2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点岱沟村龙王沟

煤矿

2.3 建设规模:1500 万吨

2.4 建设工期:3 个月

2.5 设备名称:带式输送机

2.6 数量:1 项

2.7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文件

2.8 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带式输送机及附属设施、带式输送机供配电控制系

统及附属设施、皮带保护及

PLC 控制系统、皮带机上下两侧护网、配件及工具

等,详见技术文件。

2.9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点岱沟村龙王沟

煤矿

2.10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3 个月内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10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

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

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5 年(2021 年 4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2 个井下带式输送机(驱动总功率不低于 2400KW、带宽

不低于

1600mm)的销售业绩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供货业绩要求的证明

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3.2.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3 特别说明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

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4 月 07 日至 2026

04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书费

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

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

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

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

11

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

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26 年 04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

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

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

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

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

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

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点岱沟村龙王沟煤矿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汇雅商业中心

2 号楼

邮编:

300200

联系人:王犇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wangben@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ec.com)

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1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ec.com),投

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ec.com),投

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13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

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

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214800 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汇雅商业中心 2 号楼送达邮编:300200送达联系人:王犇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

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

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

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

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

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

3)因招标

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3 年(2023-2025 年,如 2025 年财务报表未出,

提供

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5 年(2021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2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大量投标

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

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19

1 总则1.1 招标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0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硬

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财务审

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文件中

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1.5 费用承担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

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一般项

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21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总报

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长协类项目,按实际订单发生额合计收取交易费。以上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中

标人收取。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额

如下:

22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段投标

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

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投标预备会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

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

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

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23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

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

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

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供货要

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24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投标文

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

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

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

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

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

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

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25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

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

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

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

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

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

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

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

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

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

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电子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项目负

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要求加

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交电子

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时间以

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26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

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投标文

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

金。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5.2 开标程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标大厅

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

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信息。

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

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

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27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

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8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

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

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

“投标文件

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2.1.3

响 应性 评审 标准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

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

30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分按照以

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方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5 分;有效投标方评

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

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7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构

50%

10%

40%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 标 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 响 应

性 和 投 标

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

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

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

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

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含)-5 分;投标文

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

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

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 业 收 入

( 近 三 年

平均)

25

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5 分;

2000 万元≤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3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19 分;

其余得 17 分。

2.2

发 明 专 利

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数量最多

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31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

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

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三年均不

盈利得 5 分。

3.2

流 动 比 率

( 最 近 一

年)

15

流动比率≥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4

银 行 资 信

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财务评审指标

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32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说明:上述所有相关证明材料

/承诺,在中标后履行合同不按约定执行的,每项扣除合同价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2、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偏差表中列出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正偏差,则每存在一条加 0.5 分,最高加 2 分。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20

供货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有效业绩数量得

12 分,

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2 分,最高不超过 20 分。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20

1、技术参数、功能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12 分,主要技术参数更优,每有一项加 2 分,最高加 8 分。2、技术参数不允许出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20

结构特点及材质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12 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一项加 2 分。根据上述规定加分和扣分,累计得分最低 0 分,最高 8 分。

5

供货范围

10

根据各投标方所投设备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包及外购、供货保障措施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判,1、供货范围、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关键配件图册及主要外协件的配置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得 3 分,每有一项指标优于招标文件要求(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承诺)的加 1 分,直至本项得分加至 7 分;任何一项指标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每有一项扣 1 分。2、投标方制定的供货保障措施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进行评判,最高得 3 分。

6

运维情况

10

根据各投标方所投设备的设计手段、结构、安装及检修条件、运行和维护要求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8<得分≤10)

,良档(6<得分≤8)

,一般档(得分

≤6)

7

附 属 系 统 及 所 属设备情况

8

根据各投标方所投设备的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配置方案的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7<得分≤8)

,良档(5<得分≤7)

,一般档(得分≤5)

8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

质量保证措施、

验收等)

7

1、根据投标方制定合理可行的监造配合、安装、调试、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工作计划和安排进行评判,最高得 2分。2、在招标方设立专业服务机构及零部件库房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承诺)

,得 3 分。

3、根据投标方制定的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进行评判,最高得 1 分。4、根据投标方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进行评判,最高得 1 分。

合计

100

33

款的

5%。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计算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

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

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

中。

3

价格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34

1 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

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原则对

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

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

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经评审

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标文件商

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标文件技

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标文件报

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

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

35

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并标明排序。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6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合同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 合同当事人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37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

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2 合同范围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8

3 合同价格与支付3.1 合同价格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3.2 合同价款的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3.2.1 预付款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4.1 监造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39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行

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

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

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

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5.1 包装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5.2 标记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

40

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

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6.1 开箱检验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41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

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6.3 考核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42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

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

部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43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44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15.1 合同暂停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45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5.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46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7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2.2 买方: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1.2.3 卖方:XXXX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终身无条件、免费使用)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终身无条件、免费使用)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不另行约定。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

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5 联络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进行。

买 方 联

卖 方 联 系

联 系 电

联系电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 子 邮

电子邮件:

联 系 地

联系地址:

邮 编 :

邮 编 :

1.6 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1.7 转让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2 合同范围增加: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无论何种理由如材料/设备装置的性能未能符合技术性能指标中的性能要求,

买方有权要

求卖方提供或安装新增加的材料、设备、部件、构件、附件或其它项目以达到指定的要求。卖

48

方应在买方指定的时间内自费提供这些新增加的材料、设备、部件、构件、附件或其它项目,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材料

/设备费、运费、保险费。

尽管有些部件、构件、附件和配件未单独或整体列明,但均被视为包括在合同单价中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2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不变价。3.1.3

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

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软硬件、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

配合、技术服务、指导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验收、质保、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

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无。(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

行中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方式:(一)支付方式:承兑汇票或银行电汇等。(二)支付比例:到货款:安装调试款:质保金为 7:2:1,具体约定如下:1)到货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进度款支付申请手续。

买方在付款手续办理完毕后 45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70%作为到货款。

(1)到货验收证明。(2)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到货合同设备价格的 100%)。2)到货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安装调试款支付申请手

续。买方在付款手续办理完毕后 45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20%作为初步验收款。

(1)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3) 待到货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卖方凭下

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付款手续办理完毕后 45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1)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3.2.5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3.2.6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4.1 监造4.1.1(1)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监造单位派出驻厂监造组,对本合同货物的制造过程进行

监造和出厂前检验。卖方应配合买方组织的监造及出厂前检验,按驻厂监造组的要求及时、无偿提供合同货物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工艺标准、检验标准、设计联络会纪要、图纸、工艺和检验记录、监造见证文件等资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配合费用。

(2)卖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后 15 日内按照合同要求,向买方提供本合同货物的设计、

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

(3)卖方应为买方的监造和检验提供:1)根据本合同货物月度生产进度提交月度检验计划;2)提前 10 日将货物的监造项目和检验时间通知买方监造代表;3)为买方监造代表提供查阅与合同有关的卖方的技术标准、图纸及文件;4)为买方监造代表提供生活方便,费用由买方自理。(4)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合同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

求时,买方监造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卖方收到买方监造代表的意见后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交货质量。

5)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货物及部件出厂时,应附有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

证,作为交货时的质量证明文件。对于某些主要合同货物,还应有买方监造代表会签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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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由卖方供应的主要合同货物出厂时应具备监造代表签署的《设备出厂见证表》。

6)不论买方监造代表是否参与了监造与检验或者是否签署了监造检验记录或报告,

均不能免除卖方对货物质量应尽的义务,也不能代替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后买方根据合同进行的现场检验。

7)合同签署后,卖方应将合同签约及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和买方拟进行监造的合

同货物的生产监造信息定期向买方报送。合同货物监造信息每周报送一次;期间如有影响合同货物质量和工期的重大事件发生,须及时通报。

8)卖方报送的监造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1)供货合同的订立、履行等情况;2)制造单位质量管理体系;3)制造单位生产质量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子信

);

4)买方驻厂监造代表名单及联系方式;5)原材料到货情况;6)生产进度计划;7)实际生产进度;8)出厂交、验货情况;9)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4.1.2 卖方应提前 1 个月通知买方监造及中检的日程安排。在收到通知后,买方需确

定要监造及中检的项目,并在抵达的 3 周之前通知卖方监造及中检小组的成员情况以及买方的相关要求。对于需要前往卖方供应商生产车间的,由卖方负责全部的协调及安排。

4.1.3 在终检期间,若发现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及要求,监造及中检人

员有权发表意见,卖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满足合同的要求。

4.1.8 检验标准:最新的中国国家标准、中国煤炭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并符合本合

同的要求。各标准之间存在差异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4.2 监检4.2.6 买方有权对本项目签约的合同货物(包括原材料)进行抽检,卖方应积极配合

并提供抽检所需的资料和必要条件。买方对抽检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5.1.3 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5.2 标记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

“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

卖方,卖方应当配合,并不因此增加费用。

5.4 交付5.4.3 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5.4.4 合同设备风险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安装调试验收合

格之前包括运输、保管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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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

用合同条款约定(1)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6.1.2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

应由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在开箱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卖方应于开箱前书面提出,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原因导致的除外。卖方未于开箱前提出的,视为包装一致。

6.2 安装、调试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

安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2)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

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卖方应对安装调试负责,全程提供技术服务及监督。除非安装服务人员明确拒绝按卖

方要求强行违规安装调试的,如发生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6.2.2 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

等均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

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

次。每次考核合同总价 1%的违约金。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对未达到合同约定技术性能指标设备或部件,但满足整体设备最低技术性能的卖方应按该项设备合同对应未达到合同约定性能的设备或部件,根据材质、品牌、性能等价格差进行减价或支付补偿金,最低减价或支付补偿金不低于设备或部件原值的 10%。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

卖方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6.4 验收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

完成后 7 日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

方应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

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51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

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但款项的支付,不免除卖方对设备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卖方仍应负责安装调试、并承担质量不合格的相关责任。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

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初步验收应在安装完成,调试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进行,由买方负责,卖方参

加。

6.4.5 最终验收应在质保期满后 30 天 内进行。如果由于买方原因造成最终验收延误

超过 30 天 ,15 天内买方应签署本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

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

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本款新增

7.5-7.6:

7.5 技术服务要求:

1、卖方应指定一名工地代表,负责协调、指导、配合买方及安装承包商的工作。卖

方还应指派足够数量有经验的安装指导人员和试验工程师,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现场试验等进行技术指导。卖方技术人员应对所有安装工作的正确性负责,除非安装承包商的工作未按照卖方技术人员的意见执行,若此情况发生时卖方的工地代表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此情况通知买方。

2、合同设备的安装工期内,买卖双方应共同确认一份详尽的安装进度计划,作为卖

方指导安装的依据,并列出安装承包商应提供的人员、工具的类型及数量。

3、买卖双方应该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协商决定卖方派驻技术人员的专业、数量、服

务时间、以及到达和离开工地的日期。卖方技术人员的来去和更换必须事先征得买方同意。

4、卖方指定的工地代表,应在合同范围内与买方代表充分合作与协商,以解决有关

的技术和工作问题。双方代表,在未经双方授权时,无权变更和修改合同。

5、卖方技术人员应按规定进行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以

及指导、监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

6、卖方技术人员应向买方人员详细地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运行和维护手册、设备

特性、分析方法和有关的注意事项等,以及解答和解决买方在合同范围内提出的技术问题。

7、在安装和调试前,卖方技术人员应向买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

程序和方法。在安装、调试过程中,买方的有关技术人员应尊重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是正确的,如因错误指导而引起设备和材料的损坏,卖方应负责修复、更换或补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8、卖方技术人员应充分理解买方对安装、调试工作提出的技术、质量方面的意见和

建议,使设备的安装、调试达到双方都满意的质量。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安装、调试或试验工作延期,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的技术人员继续留在工地服务,且费用由卖方自理。如因买方原因造成延期,买方根据需要有权要求卖方的技术人员继续留在工地服务,但由买方承担额外费用。

9、合同设备的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规程进行。10、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双方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工作证明书,共

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1、设备安装、调试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试运行。试运行后招投标双方应签署

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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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如果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

同技术部分要求,招投标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属制造方面的原因,或涉及索赔部分,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7.6 技术培训

1、合同生效后,卖方在技术服务期间要在安装现场为买方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

在培训完成后,给接受培训的检修和操作人员发放厂家认可的培训合格证。

2、卖方负责买方 6 人到卖方工厂进行为期 2 周的培训工作,包括当地交通费、食宿

费等由卖方负责。卖方应提出培训人员的数量、素质等要求,制定出详细的培训计划,并列出培训费用;卖方对操作人员在矿区进行不少于两周的技术培训,保证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熟练操作,并能排除设备运行中的一般故障。

3、卖方应指派现场经验丰富并且有足够理论知识的专业人员担任培训工作,并应向

接受培训的人员提供足够、合格的培训资料以及所需的工具、仪表等。

4、培训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并包含在合同总价中。5、培训资料及内容:(1)卖方在签订合同 10 周内,提供培训资料 2 套并附电子版 1 套。(2)培训内容卖方的技术服务人员应向买方培训人员详细介绍设备的原理、结构、性能、参数及设

备安装、调试、试运行、使用、维修、保养、故障处理及设备安全使用等知识并详细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说明书等有关资料,回答和解决买方人员提出的技术问题。

8 质量保证期

8.1 整机质保期为到货验收合格(合同设备验收证书出具之日)后 18 个月或安装调

试合格后 12 个月,先到为准,其中滚筒包胶质保期为 24 个月,卖方对由于设计或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故障,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如果由于买方原因未能及时安装投运,则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在最后一批合同设

备到达交货地之日起 18 月。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

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

同设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款项结清后,卖方仍有义务配合买方直至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同时,款项结清,不免除卖方对设备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如在安装、调试、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瑕疵或故障的,卖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质量责任。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

同设备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款项结清后,卖方仍有义务配合买方直至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同时,款项结清,不免除卖方对设备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如在安装、调试、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瑕疵或故障的,卖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质量责任。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卖方及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8.7 防爆电气设备未明确标明紧固螺栓屈服强度的,必须使用 A4-80 或以上强度不锈

钢螺栓(螺栓、螺母)。配套弹簧垫圈采用 65Mn 弹簧钢材质,硬度 HRC38-45,弹簧垫圈应符合 GB/T93(标准型)、GB/T94.1-2008 技术条件。

8.8 所有设备应取得中国国家煤矿安全标志证书和“MA”标识牌,适用范围必须满足

采掘工作面使用要求。

8.9 卖方所供电气设备能效等级不得低于二级。8.10 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保证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

束前正常运行及维修的需要,无论合同中所列备品备件清单数量和种类是否齐全,卖方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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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按照实际需要提供备品备件,但合同或技术文件中明确说明不在质保范围内的低值易耗品除外。无论是否在质保范围,本身质量问题均由卖方负责免费更换或赔偿。

8.11 在质保期由卖方提供的备品备件如果发现已经使用,库存不足或少于初始提供

数量时,卖方应及时免费补足,或在接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送达买方。如果合同备品备件清单里面没有,但买方已经发现现场设备实际需要更换或修理,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送达买方,紧急故障情况下应以最快时间送达,备件费用由卖方承担。

8.12 如果卖方未按照 8.10 和 8.11 条履行质保期义务,买方有权自己采购、维修或

委托第三方处理,但发生的费用买方有权按双倍从合同款项或履约保函或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买方有权进行索赔。

9 质保期服务

9.1 包括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期、故障响应,同时供货方应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

如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证书、制造、检验记录、出厂试验报告及主件、配件的质量保证承诺等,质保期内若设备发生故障,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须于 12 小时内派遣专职服务人员抵达现场处理。若卖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或经一次维修仍未能解决问题的,每发生一次买方有权向卖方收取合同总金额

0.1%的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自行组

织故障排查、维修及损坏零部件的更换,由此产生的人工、材料、运输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或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若因设备自身质量问题导致生产受到影响,将根据影响程度对卖方进行考核,考核金额根据影响程度计算,该款项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同时卖方仍需承担故障免费修复及生产损失弥补等相关责任。

9.2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

通,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或经一次维修仍未能解决问题的,每发生一次买方有权向卖方收取合同总金额 0.1%的违约金,同时,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按双倍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3 质保期内,由于卖方设备、材料或制造缺陷、或软件缺陷、实施缺陷造成合同设

备停运的,每停运一次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1%的违约金,如停运超过 72 小时,每增加 24 小时,卖方应向买方额外支付合同总价 0.5%的违约金。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9.4 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

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9.5 卖方应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如类似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证书、制造、

检验记录、出厂试验报告及主件、配件的质量保证承诺等。

9.6 卖方质保期内的维修服务承诺:无偿进行维修服务及免费更换零配件、部件。9.7 卖方对设备大修周期、使用寿命及各主要部件的寿命承诺。①寿命:详见价格清单。②最终结算考核(质保期满)质保期满后,依据总累计过煤量数据进行最终考核结算,具体执行以下量化考核规则:全额结算条件设备整机及所有核心部件累计过煤量均达到本条款①约定标准的,买方

在考核合格后根据本合同“第 3 条合同价格与支付”支付合同剩余全部款项(含质保金),卖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未达标扣款规则(量化扣款标准)任一核心部件累计过煤量未达到约定标准的,按以

下公式计算扣款金额,买方有权从合同剩余款项(含质保金)中直接扣除:(1)单一部件扣款金额=合同该部件对应价款×(1-实际累计过煤量÷约定考核过煤量);(2)总扣款金额=所有未达标部件扣款金额之和;(3)若总扣款金额超过合同剩余款项(含质保金)的,卖方需在买方发出扣款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款项。

③故障维修与考核豁免因买方操作不当、矿井地质条件突变、非卖方设备质量问题导致的部件损坏、停机,

对应的过煤量考核周期相应顺延,不纳入未达标考核范围。

54

因卖方设备质量缺陷导致部件提前失效、无法达到过煤量标准的,卖方需免费更换合

格部件,更换后重新计算该部件剩余考核周期的过煤量,仍未达标的按本条款②执行扣款

9.8 卖方要提供设备或设备关键部件的质量延保期。9.9 卖方提供的设备质量必须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如在质保期或延伸质保期内出现

配件(元件、部件)大量损坏、故障频发或售后服务不到位,卖方必须赔偿买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买方将卖方全部相关产品列入大唐集团招标目录黑名单。

9.10 对质保期内发生的故障,卖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 12 小时内派专职服务人员

到达现场。如卖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买方有权自行处理发生的故障,修理或更换已损坏的零部件,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将从应付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9.11 卖方对产品实行终身服务,在质保期满后在技术上继续给买方以支持,质保期

后对设备的维修只收取成本费。卖方定期派驻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买方现场对设备做全面检查和回访,根据检查结果向买方提出维修建议,并对用户提出的设备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9.12 在质保期后卖方按投标文件所报的寄售清单(买方可根据当时设备状况对寄售

清单进行适度调整)寄售在买方,其寄售价格不得高于卖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报价。

9.13 质保期内所有设备配件及材料发生损坏的,卖方均需无偿提供。9.14 质保期内配件实际消耗数量或品种或金额超过卖方投标所供数额,则须由卖方

无偿补齐,否则买方有权从所供设备的质保金金额中照价扣除或索赔。

9.15 因设备质量问题/安装调试原因造成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或影响生

产的,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0 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10%。缴纳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天内以不可撤销、

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货物初步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通知银行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相应违约金。

10.2 如卖方未按照本条约定时间提供银行履约保函,每延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

付违约金 300 元,违约金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买方在支付合同款时扣除违约金。如卖方未提供履约保函,买方有权不支付任何合同款项。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

全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

11.2 带式输送机在规定的使用条件和负荷条件下,并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和维护,

预期寿命应不小于 年。

11.3 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

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

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

持续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4 关于质量保证的其他约定:卖方供货设备完全按照合同供货清单及协议书要求

供货,不能擅自变更品牌,否则买方有权拒绝验收,发生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11.5 卖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到货验收合格后,如发现质量不

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无论是否超过质保期、无论发现时货物是否已安装或投入使用、也无论买方是否选择继续使用,卖方均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 1%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卖方应无条件执行买方作出的如下任一决定:

11.5.1.买方要求换货的,卖方应当无条件执行,因换货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因

换货导致交货逾期的执行本合同逾期交货的相关约定。如该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产

55

品已经投入实际使用,卖方还应赔偿买方因换货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用、拆除费用、重新采购费用、重新安装的费用、仓储费用、因安装或拆除而产生的其他费用、买方因此而损失的利润等一切费用。如该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产品在质保期限内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还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1.5.2 买方放弃要求换货而选择继续使用的,卖方同意买方向市场公开询价,并按

照最低询价标准及本合同约定价款的 70%(两者取其低)结算,卖方对询价结果不持异议。如该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产品给买方造成损失,

卖方还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用、拆除费用、重新采购费用、重新安装的费用、仓储费用、因安装或拆除而产生的其他费用、买方因此而损失的利润等一切费用。

11.6 卖方交付的产品与买方订购的产品存在除质量不符合约定以外的其他不符合约

定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品牌、规格、型号等)的,如卖方未提前书面告知买方并取得买方的书面同意,即便买方接收或使用了该等产品,也不视为卖方完成交付义务,不论买方何时发现本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无论是否超过质保期、无论发现时产品是否已安装或投入使用、也无论买方是否选择继续使用,卖方均应无条件执行买方作出的如下任一决定:

11.6.1.买方要求换货的,卖方应当无条件执行,因换货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因

换货导致交货逾期的执行本合同有关逾期交货的约定。如该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已经投入实际使用,卖方还应赔偿买方因换货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用、拆除费用、重新采购费用、重新安装的费用、仓储费用、因安装或拆除而产生的其他费用、买方因此而损失的利润等一切费用。如该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买方造成损失,卖方仍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1.6.2.买方放弃要求换货而选择继续使用的,卖方同意买方向市场公开询价,并按

照最低询价标准的 90%及本合同约定价款的 70%(两者取其低)结算,卖方对此处理方案及询价结果不持异议。如该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在质保期限内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仍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仪器、仪表的维修费用、拆除费用、重新采购费用、重新安装的费用、仓储费用、因安装或拆除而产生的其他费用、买方因此而损失的利润等一切费用。

11.7 买方向卖方采购的产品包含产品硬件及软件使用权,买方应获得不受限制的使

用权,卖方不得通过设置软件密钥使用时限或更改软件密钥等手段限制买方对产品的正常使用,卖方亦应当对产品的正常使用(包括后续的软件升级、维护、BUG 问题处理等)承担质量责任。如卖方违反上述约定,买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人对密钥进行解除、升级软件等,对买方因此发生费用,卖方承诺无理由全部承担并且不因买方委托第三方对而免责。

卖方提供的软件系统需对硬件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如果当前系统所匹配的硬件设备停

产,卖方保证最新的硬件设备可以确保原有软件的正常运行。如果买方选择另外的硬件设备,卖方保证系统可以正常运行。

11.8 因卖方设置软件密钥使用时限、更改软件密钥、软件无法升级、BUG 问题未处理

等原因导致产品不能正常使用,买方有权选择直接解除合同,买方选择解除合同的,卖方应返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向买方承担合同含税总金额 30%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

11.9 本合同项下卖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买方有权从应付卖方的

任何一笔款项中直接扣除,卖方不持异议,不足部分买方仍有权向卖方追偿。

11.10 本合同项下买方向卖方索赔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

直接损失或间接损失、

调查取证费用、律师费、其他司法支出费用以及因卖方违约导致买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等。卖方对各项违约金充分理解并接受,同意放弃对合同违约金进行调整的权利。

11.11 卖方应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安全防护设备、工具,并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其作业

过程中人身安全。如卖方工作人员在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受伤或死亡,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买方损失,卖方应全额赔偿。

12 知识产权

56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

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

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

超过合同价格的 10%,因卖方迟延交货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经营损失、误工误产损失、客户损失等,本合同其他部分有关买方损失的,同本条款),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

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

款违约责任:由于合同的一方或双方的原因造成未按期付款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于买方原因构成违约时,买方应当按应付未付金额向卖方支付逾期利息为违约补偿金,该逾期利息的利率按合同生效之日壹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

本款增加

14.3-14.5

14.3 即便买方验收通过,但由于物品质量原因致使物品不能进行正常使用或损坏时,

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未能按买方要求时间及时退换货或进行售后服务的,买方有权扣除全部质保金,并追究因此所造成的损失。造成人身伤害的,卖方还必须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费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轻伤以上事故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动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追究法律责任。

14.4 针对卖方违约问题和造成的不良后果,买方将按照大唐集团相关供应商管理制

度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行列,今后将不会与其合作。卖方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4.5 第一次到货验收、试用不合格需换货的产品,按照换货物资总价的 5%考核,第

二次按照换货物资总价的 10%考核。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2 合同终止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15.2.1(2)条所

述的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买方根据本 15.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

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给买方造成任何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7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

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修改 15.1.1 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

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或经催告后【】日内仍未发货的;(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

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

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4)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

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因卖方原因提前终止或解除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通用条款 15.3.3

(4)的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

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

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

方征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

征收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

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合同款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

决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龙王沟煤矿

58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

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分

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日

卖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日

59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价格表附件二:技术协议书

60

附件三: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

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电 话:

年月日

61

附件四: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买方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招标(合同)编号:买方: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

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买方

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收受

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无

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

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方、招

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

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

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买方的

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对当事

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62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回其投

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在今后项目

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作。

四、合同的生效(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签字日期:

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签字日期:

- 63 -

第五章供货要求

1 节 货物需求一览表

包括设备的主件、备件、技术资料、培训服务中检、质量保证等的数量及交货期。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交货期

1

带式输送机及附属设施

1.1

卸载装置

1 套

包括卸载机架、改向滚筒等

3 个月

1.2

支撑框架

1 套

卸载到传动刚性框架,长度约为 30m,框架内部设置一部输送机机尾,框架采用不小于 200H 型钢

1.3

传动装置

3 套

包括传动架、传动滚筒、改向滚筒(可与卸载滚筒互换),传动滚筒带整套联轴器(包含蛇簧及护罩与我矿现有永磁电机及联轴器配套使用),除机尾改向滚筒外,其余滚筒轴承座上必须设置PT100 温度传感器安装位置及配套相应数量PT100 温度传感器。

1.4

盘式制动器

1 套

总制动力矩:≥236 KN·m;投标方根据输送机运量、高差等参数进行详细设计和 计算,制动力矩

不小于 236KN·m,确定制动头的安装数量。

3 个月

1.5

液压张紧装置

1 套

张紧绞车总成 1 台、液压站(带固定架和护罩)1台、张力计 2 件、(配国外进口张力传感器,一用一备)、钢丝绳及绳夹等附件、就地控制箱 1台、配备绳轮防飞出装置(张紧绳轮额外备用一套),张紧小车必须配置前后左右可调节限位装置。张紧行程>20m,张紧装置安装在机头方向。

3 个月

1.6

转向装置

1 套

包括改向架、改向滚筒

1.7

调高支腿

25 套

调高范围:400-1400mm

3 个月

1.8

机身段

1 套

上托辊架、中间架、支腿、纵梁及配套螺栓等所

有安装所需材料

1.9

纠偏装置

1 套

上下纠偏装置按照长度 1700 米配置(上纠偏 50

米一组,下纠偏 100 米一组)

3 个月

1.10

缓冲床

2 套

适用带宽 1800mm,长度 1500mm。安装在一部机尾

二部落料点

3 个月

1.11

导料槽

1 套

安装在一部机尾搭接点,长度 8*1.5 米,配套提

供双侧裙边

3 个月

1.12

机尾

1 套

固定机尾架、机尾滚筒

3 个月

1.13

皮带安装所有地脚螺

栓及其他附件

1 套

3 个月

1.14

矿用输送带纵撕识别

装置

2 套

ZZS127 型,具备红外热成像监测、可见光双重

检测并支持二级自动报警功能,识别准确率不

低于 99%,定位精度≤1m,接入矿方环网,实现

3 个月

- 64 -

联动停机。要求有 MA 认证。

1.15

输送机附属设备

1 套

3 个月

(1)

卸载滚筒清扫器

6 道

P 型 2 道、H 型 4 道;适用带宽 1800mm

3 个月

(2)

回程皮带清扫器

5 道

头部 2 道,中间斜一字形 2 道,机尾人字形 1 道;适用带宽 1800mm

3 个月

(3)

头部漏斗护罩

1 套

安装在机头卸载滚筒及一部二部皮带搭接处,要求结构合理、耐磨、卸载可靠,中标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及巷道图纸,经现场测量后自行设计,漏斗设计方案要求经过招标方确认,必须满足现场使用条件。

3 个月

(4)

机头双侧检修平台

1 套

安装位置:卸载滚筒与张紧之间,双侧设置安全

护栏、爬梯及扶手,便于人员巡检;单侧长约

70m,有效宽度不小于 800mm。

3 个月

(5)

机身下安全行人通道

2 组

便于人员通过,安全行人通道装置安装方式为:

地锚固定在机身下方,要求便于拆装。

3 个月

(6)

皮带机沿线行人过桥

10 组

皮带机机头、机尾、搭接点前后 10 米、沿线每 200

米设置一处行人过桥。

3 个月

(7)

矿用隔爆型电磁带式

除铁器

1 套

包含矿用隔爆型电控箱<KXB-50/1140(660)D>、卸

铁皮带备用 2 条

3 个月

(8)

矿用输送带无损监测

装置

1 套

ZST127X

3 个月

(9)

带式输送机巷道沿线

防灭火装置

1 套

KSP900/ZHJ80

3 个月

2

带式输送机供配电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

2.1

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

1 台

KBSGZY-2500/10,电压等级 660V/1140V

3 个月

2.2

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

1 台

KBSGZY-1250/10,电压等级 660V/1140V

3 个月

2.3

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

1 台

KBSGZY-630/10,电压等级 660V/1140V

3 个月

2.4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

型真空馈电开关

2 台

KBZ2-400/1140(660)

3 个月

2.5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永磁真空母线联络

开关

4 台

KJZL-400/1140(660)YD

3 个月

2.6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多回路真空电磁启

动器

4 台

QJZ-400/1140(660、380)-8

3 个月

2.7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

型照明信号综合保护

装置

4 台

ZJZ2-10/1140(660)M

3 个月

- 65 -

2.8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

离子蓄电池电源(ups)

2 台

DXJL3072/127J

3 个月

2.9

重型平板车

13 台

6m 长*1.6 宽 m;平板车自重不低于 2000kg,承重不低于 20t。以上供配电移动变电站、馈电开关、电控箱、组合开关、照明综保、变频器、电抗器、变频水冷装置、电机水冷装置等电气设备、开关在地面场地布置在重型平板车上焊接固定后,整体搬运下井到工作面配电点。使用铲板车运输重型平板车,重型平板车必须具备抗弯折能力。

3 个月

2.10

动力电缆

300 米

MYPTJ-8.7/10KV,3×50+3×25/3+3×2.5mm²;

(提供的到货电缆必须随货带电缆原厂的合

格证及检测报告;2 份第三方电缆阻燃性能试验报告。电缆阻燃性能试验报告包含(单根电缆垂直燃烧试验、负载条件下的燃烧试验、成束试验。第三方出具的试验报告委托方名称为: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厂检测报告要求包含:阻燃方面的抗静电,电气性能方面的直流电阻、绝缘电阻、工频耐压,机械物理性能方面的绝缘护套厚度、拉伸强度、抗冲击、热老化等。

2.11

动力电缆

2500 米

MVFP-0.66/1.14KV,3×95+3×25 mm²;大巷二部

皮带 3 台驱动电机供电电缆

3 个月

2.12

动力电缆

500 米

MYP-0.66/1.14KV,3×50+1×16 mm2;配电点安

装使用

3 个月

2.13

动力电缆

1000 米 MYP-0.66/1.14KV,3×25+1×16 mm2;张紧电缆

3 个月

2.14

动力电缆

1500 米

MYP-0.66/1.14KV,3×4+1×4mm2;电机、变频器

风水冷却装置电缆

3 个月

2.15

照明电缆

1000 米

MYQ-0.3/0.5,4×2.5mm²

3 个月

2.16

接地线

500 米

MY-0.38/0.66KV 1×10mm²

3 个月

2.17

控制信号电缆

1000 米

MKVVRP 10*0.5mm²

3 个月

2.18

矿用隔爆型低压电缆

接线盒

6 台

BHD2-200/1140(660)-3G(适用范围:严格按煤矿

安全有关规定使用)

3 个月

2.19

接地扁铜线

300 米

50mm²裸扁铜线

3 个月

2.20

开口铜线鼻子

200 个

300A

3 个月

2.21

不锈钢螺栓

200 套

M12×35,

A4-80,包含螺母、平垫,弹簧垫圈:

65Mn 弹簧钢

3 个月

3

皮带保护及 PLC 控制系统

3.1

带式输送机保护系统

3 个月

(1)

矿用本质安全型主控

制器

1 台

KTC101-Z

3 个月

(2)

矿用隔爆兼本

质安全

1 台

KDW127/18(C)

3 个月

- 66 -

型电源

(3)

矿用本质安全型组合

急停闭锁开关

18 台

KHJ15/18-1(HB)

3 个月

(4)

矿用本质安全型组合

扩音电话

18 台

KTK101-2(AB)-G-F-SH

3 个月

(5)

矿用本质安全型组合

扩音电话

4 台

KTK101-2(BG)-F-SH

3 个月

(6)

矿用本质安全型组合

扩音电话

4 台

KTK18-2(IB)

3 个月

(7)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温

度检测仪

4 台

CJW127(A)

3 个月

(8)

矿用本质安全型输入

输出

2 台

KJS101-C

3 个月

(9)

矿用本质安全型输入

输出

2 台

KJS101-OH

3 个月

(10)

矿用本质安全型速度

传感器

2 台

GSC6-SC

3 个月

(11)

矿用本质安全型堆煤

传感器

4 台

GUD-330-D1

3 个月

(12)

矿用本质安全型跑偏

传感器

10 台

GEJ-15-P

3 个月

(13)

矿用本安型温度传感

3 台

GWH100

3 个月

(14)

矿用本质安全型烟雾

传感器

2 台

GQG5-Y-2

3 个月

(15)

矿用本质安全型撕裂

传感器

2 台

GVY1-2-C

3 个月

(16)

矿用本质安全型电动

球阀

4 台

DFH-20/7

3 个月

(17)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

型远程控制箱

3 台

KDG-127/3-8

3 个月

(18)

50 米矿用本安型电缆

连接器

40 条

KHL7(B)-X50

3 个月

(19)

20 米钢丝编织橡胶护

套连接器

1 条

KHL7(B)-X20

3 个月

(20)

5 米钢丝编织橡胶护

套连接器

5 条

KHL7(B)-X05

3 个月

(21)

四芯屏蔽电缆

400 米

MKVVRP-450/750-4×0.5

3 个月

(22)

矿用本质安全型终端

2 台

KFD101 直通及机位终端

3 个月

(23)

手持终端

2 台

KTD650

3 个月

(24)

插座专用

U 型销

100 个

KTK101-15

3 个月

(25)

电缆挂钩

A

1000 个

KTK101-17-A

3 个月

- 67 -

(26)

通用安装护板

30 套

KTK101-16

3 个月

(27)

急停闭锁开关安装护

20 套

KHJ15/18-1-01

3 个月

(28)

本安电路用电缆连接

2 个

LH2

3 个月

3.2

PLC 控制系统

3 个月

(1)

矿用隔爆型 PLC 控制

1 台

KXJ1140

3 个月

(2)

控制室集中操作台

1 台

TH2-24(12)

3 个月

(3)

本安型显示器

1 台

显示摄像头画面,

4/6/9/12/24 画面切换

3 个月

(4)

矿用阻燃网线

1000 米

MHYV4*2*(1/0.97)

3 个月

(5)

电源电缆

1000 米

MYQ-0.3/0.5-4×2.5

3 个月

(6)

屏蔽控制线缆

1000 米

MKVVRP-16×1

3 个月

(7)

屏蔽控制线缆

1000 米

MKVVRP-12×0.75

3 个月

(8)

防爆电源接线盒

根据现场使用需求配置

3 个月

4

皮带机上下两侧护网

4.1

张紧护网

30 片

卸载滚筒到张紧之间两侧均安装护网(3m×1.5m) 3 个月

4.2

驱动护网/栅栏

20 片

高 2.4m,长 3m。可快速组装,可重复利用。现场

制作护网/栅栏安装架

3 个月

4.3

上护网

90 片

机头卸载点至抬高段(3m×1m)

3 个月

5

配件及工具

5.1

专用工具

5.2

工器具附件

2 套

3 个月

6

技术资料

7

培训、服务、终检

8

质量保证

要求:

- 68 -

1、投标方需提供的是完整的、全新的、符合制造标准的、满足本招标技术文件各

项技术要求的设备,但不仅限于以上所列,为满足产品的安全可靠使用

,投标人必须根

据实际需求增加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和材料等。

2、投标方在投标书中要按照上述供货范围(可以增加)详细列出每一项的重量、

单价,对于外购件、配电控制设备要分别列出主要部件及元器件的清单,清单中依次说

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价格等内容。

3、为使招标范围内的设备能够顺利地制造,买卖双方、有关的厂商应举行设计联

络会(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多次举行,直到解决全部问题为止),各方均应指派合格的

技术人员参加买方指定地点的会议并签署会议备忘录,作为设计及产品制造的依据,与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防爆合格证和“MA”标志。

5、要求投标方按照产品的技术参数及使用条件详细进行校核验算各部件的能力,

如有出入,请及时与招标方联系,或在投标时另行单独说明。投标方对产品的安全可靠

运行负总责。

6、所有外购件应选取招标方推荐厂家设备,若投标方选取其他厂家设备,经专家

组评定

,认为其不满足甲方要求时,可认为投标方不响应招标技术文件要求,严重者给

予废标。投标人所配套的外购设备、配件必须是在行业内使用较多、品质良好的品牌产

品,并且具备相关资质。进口产品及部件另需提供原产地证明、报关证明、合格证、使

用说明书等。

7、卖方提供的 PLC 控制点数必须满足带式输送机及其配电控制系统的所有功能

(生产日期必须是

2025 年 12 月之后最新版本的主控制器,满足输送机需要的所有功

能),并保证预留

30%的余量。

- 69 -

8、所有的开关增加上锁功能(双锁孔),并提供锁具及钥匙。

9、卖方请于上表要求交货日期前运达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王

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工业场地,卖方负责现场卸货,此报价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0、由于设备现场安装时间并不固定,所以买方保留调整交货期的权利;同时卖方

设备若能早于上表规定交货期到货的,需在标书中报出最短交货期。

2 节 使用条件

2.1 工程概况

龙王沟井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以东

120km 处,行政区划属鄂尔多斯市

准格尔旗黑岱沟乡管辖。龙王沟煤矿设计生产能力

12Mt/a,6 号煤层工作面设计生产能

8Mt/a,配套设备生产能力 10Mt/a。

龙王沟煤矿主采

6 号煤层,该煤层位于太原组上部,井田煤层埋深平均约为 350m,

煤层倾角

0~7°,6 号煤层可采厚度 4~35.55m,首采区煤层平均厚度约为 21.2m,煤层

结构复杂,含

0~32 层夹矸,夹矸岩性为砂质泥岩、泥岩。顶板岩性以砂质泥岩及粉砂

岩为主,

底板多为砂质泥岩、

泥岩。

顶底板岩石抗压强度一般为

11.6~26MPa,小于 30MPa

的占

80.54%,属软弱岩层。

6 号煤层瓦斯含量较低,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煤层自然发火等级属Ⅱ类自燃煤层。

6 煤西翼主运大巷二部皮带机长度 1700m。巷道断面尺寸为:长 4.6m×高 3.7m,

机头刷扩段为长

5.4m×高 5.0m、长 5.4m×高 4.5m。

2.2 工程主要原始资料

本工程拟建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工

业场地及井下巷道中。

1、气象条件

- 70 -

自然、气象条件表

序号

自然、气象条件要素

单位

数值

备注

1、工业场地

1.1

海拔

m

1200-1280

1.2

气温

1.2.1

年平均温度

8.6

1.2.2

极端最高温度

35.3

1.2.3

极端最低温度

-28.4

1.3

大气压力

1.31

冬季

hPa

856.7

1.3.2

夏季

hPa

849.5

1.4

1.4.1

平均风速

m/s

16-20

风向 NNW

1.4.2

最大风速

m/s

28.4

1.5

降雨量

年平均降雨量

mm

410.4

1.6

最大积雪厚度

mm

150.00

1.7

其它

1.7.1

最大冻土深度

m

1.26

1.7.2

年持续沙暴日数

d

7

1.7.3

年平均蒸发量

mm

2133.4

1.7.4

无霜期

d

150

2、井下条件

2.1

井下温度

环境温度小于 25℃

2.2

井下湿度

相对空气湿度 90%

2.3

巷道断面

巷道断面(半圆拱):宽 4.6m×高 3.7m

2.4

水文地质条件

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类型

2.5

井下瓦斯和煤尘

瓦斯矿井,煤尘有爆炸危险,煤有自燃发火倾向。

2、地震烈度根据内蒙古地震观测资料记载,

1976 年 4 月 4 日,和林格尔县新店子一带,发生了

6.3 级地震,震中距本区约 120km,地震裂度 6 度,波及本区。另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划分,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1 g,对照烈度Ⅶ度。

3、安装地点:6 号煤层主运大巷二部皮带机4、使用环境:有被淋水或局部有输送煤泥水的运行情况。

- 71 -

5、带式输送机输送物料容重小于 2.0t/m3 的各种不规则形状的原煤和矸石。6、工作制度:连续型,适用于含爆炸性气体(甲烷)和煤尘的煤矿井下。

3 节 供货要求

3.1 设备见货物需求一览表,但不仅限于表内所列,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需取得

MA 认

证。所有设备的制造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必须有“

MA”标志和产品合格

证书。为设备的运输、调试、安全可靠运行

,投标方应根据实际需求提供详细设备供货

清单并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

3.2 配件1、投标人需提供质保期一年内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并列出详细清单、单项报价及

总价,此报价包括在投标总价中。如一年内实际消耗数量或金额超过投标人所供数额,则须由卖方无偿补齐,否则买方有权从所供设备的质保金金额中照价扣除或索赔。报出质保期满后所有部件、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清单、价格,清单必须是齐全、完整的,满足甲方的日常生产需要,且价格必须是合理的,清单及价格投标方报价时需慎重考虑,清单价格合理性甲方可作为评标参考,此报价不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2、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同型号设备的相应部件实现互换。3、所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按照供货范围目录分别列出清单,并单独装箱,包装

应能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本体。

3.3 工具1、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每种型号各二套,此报价包括在投

标总价中。

2、所有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等必须是全新的,并附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3、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单独装箱,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

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3.4 其他初期的安装调试所用的润滑油、润滑脂由投标单位提供,选用壳牌、美孚、加德仕

同等产品,此报价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5 清单1、投标人应提供供货范围内每台设备(包括配电、控制)及其配件、工具(但不

限于此)详细的供货清单和每台设备内部的详细配置、品牌(制造商),并对其整台设备总价和内部配置元件、部件单独报价,依次说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重量、单价、总价、产地、材质、生产厂家、用途等内容。

2、对于本次招标产品,投标人应针对整机以及主要元器件提供详细的技术性能参

数进行响应。对于投标产品与招标要求存在差异的,还应提供技术差异对比表。

3、对于属于整套设备安装和运行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技术文件未列出或数目不

足,投标人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发生费用。

3.6 技术资料详见本招标技术文件第

6 节,此报价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7 中检详见招标技术文件第

7 节,此报价包括在投标总价中,并单独列出。

3.8 技术培训详见招标技术文件第

7 节,此报价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9 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技术文件第

7 节,此报价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 72 -

3.10 质量担保详见招标技术文件第

9 节,此报价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11 安装、调试、考核和验收详见招标技术文件第

10 节,此报价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12 包装、运输、装卸详见招标技术文件第

12 节,此报价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4 节 带式输送机及附属设施设备技术要求

4.1 主要设备相关要求1、卖方提供的设备功能完整、技术先进、适应本工程的环境条件并能满足人身安

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2、所有设备均正确设计和制造,满足安全和持续运行,满足所有工况下的功能而

没有过度的应力、振动、腐蚀、老化以及其它的运行问题,设备结构考虑方便日常维护需要。

3、设备用材应采用能满足其使用条件的优质材料。零部件的选择应以技术先进、

成熟可靠、安全耐用为基本原则。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

4、主要设备选型及技术要求部分未提到的部件按重型带式输送机需求进行配置。5、投标方投标时需提供根据使用条件应对所有结构件(滚筒、机架、驱动装置等)

的主要技术要求及参数进行详细的校核验算,所有设备及部件必须满足带式输送机整体可靠安全运行的需要,并由投标厂家进行整体质保,在运行过程中如出现任何设计或质量问题均由投标厂家负全部责任。

6、投标方必须提供部件单重和整机重量并且对设备的主要部件分项报价。7、联轴器、制动器、移动变电站等外购件由中标厂家统一组装与调试。8、本输送机的驱动装置、各类滚筒、拉紧装置等均应在厂内预装运转合格后方可

发运。

9、产品必须经设备监造和出厂质量验收等程序,所有性能指标和技术参数必须符

合设计和使用要求方可交付用户。

4.2 安全与环保1、空载功率:整机空运转消耗电动机功率不超过额定功率的 30%。2、具有机械与电气闭锁装置,停电上锁功能。3、各运行部件要设有防护装置。4、应有必要的自动报警装置和联络装置5、具有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过电压保护、失压保护、欠电压保护、

漏电闭锁、断相等保护功能。

6、设备标识:设备、部件设置统一的标识牌(标识牌应注明:设备(部件)名称;

重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内容)。各种标识清晰、易懂、防腐蚀,并安装在明显的位置,有中文标识。

7、设备噪音:参照 GB50431《带式输送机工程技术标准》中 14.1 节相关标准要

求。

8、所有设计和制造符合 GB/T 36698-2018、GB/T 10595-2017 等相关煤炭行业标准。9、要求电缆取得中国国家煤矿安全标志证书和″MA″标识牌,电缆表面要有型号、

规格等永久性标识信息。

10、随机技术资料中必须有安全专篇说明。4.3 带式输送机技术参数

- 73 -

投标方根据相关资料对以下技术参数(包括滚筒、机架、驱动装置等)进行详细核

算,确保带式输送机配置齐全、性能可靠,且在质保期内主机架不得出现开裂、变形等。)

1、 运输能力:

3900(t/h)

2、 带式输送机长度为: 1700m

3、 提升高度:

最大上运高差

-10m

4、 带速:

0-5m/s

5、 带宽:

1800mm

6、 带强:

2000N/mm

7、 供电电源:

1140V(±12%),50Hz

8、 驱动电机功率:

3*800KW(两用一备)

9、 变频器:

功率:

1120KW

10、输送带:

钢丝带

ST2000

4.4 主要技术要求1、一般技术要求

1)驱动装置布置合理,配置必须满足带式输送机在各种工况下安全、稳定运行

及启、停机的要求,使用寿命不小于

30 年。

2)输送机运行平稳、可靠,负荷运行时托辊应运转灵活,液压元件不能有渗漏

现象。

3)输送机各表面的毛刺和锐边应铲平、磨光,铁屑、焊渣等应清除干净。

4)输送机结构应保证易损部件和零件便于更换,通用性强。

5)带式输送机采用液压张紧装置,安装位置:机头驱动装置。

6)带式输送机驱动采用 1140V 变频软启动和变频调速方式,集中自动控制;整

机具有优越的软启动、软停止特性,具有良好的重载(启动时满足输出

150%的额定转

矩)启动能力。

7)驱动、改向、固定机尾、卸载滚筒(除包胶外)使用 15 年不出现任何问题,

主要三角架等结构件终身免维护。

8)所有设备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和“MA”标识牌。

9)电气设备应符合中国 GB/T 3836.2-2010 标准或其他被中国防爆检验部门认可

的标准。电气设备应具有中国国家电气安全标准所规定的各种保护。

10)质保期:整机质保期为到货验收合格后 18 个月或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

11)颜色要求:输送机机架、托辊架、电动机、制动器、蓝灰色,托辊黑色,护

罩、张紧机构为橘黄色,检修平台、扶手、护栏、隔离护网为蓝色。

2、带式输送机特点及要求

1)本输送机采用头部卸料及中部受料,采用头部三驱集中驱动。胶带的缠绕方

式保证传动滚筒均与胶带的干净面接触,减小传动滚筒因粘煤引起的包胶磨损,采用机头

3 台永磁电机集中驱动,三个驱动部可完全互换。

2)输送机驱动系统的设计结构紧凑、便于搬运、安装和拆卸。

3)驱动机架和所有滚筒均采用有限元分析。

4)所有滚筒采用铸焊结构,结盘材料不低于 ZG20,筒皮材料不低于 16Mn。驱

动滚筒筒皮、卸载滚筒筒皮厚度≥

25mm,其它滚筒≥16mm。采用自动焊接。所有滚筒

有铭牌,焊接在轮毂上,铭牌参数要求有型号、轴径、轴承型号、出轴长度、重量、生产日期、出厂编号、生产厂家,激光刻或钢字打印。

- 74 -

5)所有滚筒轴承采用 SKF、FAG、NSK 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组装前提供报关

单、产地证。

7)驱动部应满足左右互换的要求。

8)配置调节 H 架满足安装需求,下托辊底面距地面大于 300 ㎜。机身采用 18#

槽钢纵梁,长度

6m,螺栓连接。H 架采用 16#槽钢。

9)卸载架长度应满足正常卸料的要求。

10)必须具有齐全的机械和电气保护。

3、各主要部件及附属设施技术要求:1)输送机钢架

1)卸载架、传动滚筒支架、改向滚筒支架均釆用纵向三角形结构,其主要结构

件选用

H 型钢或钢板焊接而成,安全系数大于 1.5。

2)驱动装置架釆用整体框式钢板焊接结构,主钢板厚度不小于 20mm。安全系

数大于

1.5。钢板釆用 Q235-A,焊材的化学成分与被焊接钢板的强度相匹配,选择合适

的焊接方式保证焊接强度。

3)驱动装置架底座设计成整体大箱式结构,方便整体拆装运输;在电机安装孔

的前后左右均设计有顶丝装置,顶丝采用

10.9 级 M20 以上,便于安装找正;在机架底

部四个角应有四个螺纹孔,便于整体底座与加高座之间间隙的调整、实现快速方便的与地面的找正。

4)滚筒支架、驱动装置架焊后进行消除应力整体机加工,以保证安装精度。

5)滚筒支架及驱动装置架在保证强度、刚度的基础上,尽量做到结构紧凑,体

积小。

6)要求滚筒支架、驱动机架和驱动装置架整体美观,其强度、刚度必须满足各

种工况受力要求,不得有裂缝、开焊、变形等制造缺陷现象。要求依据运输现场坡度、运量、带速等参数出具张紧力及反张紧力计算书,各类底座、钢结构架的焊接与固定强度必须达到满载、满速紧急停机下输送带反张力大小的

120%,避免上述极端工况情况

下造成结构件的开焊及变形。

2)驱动滚筒

1)驱动滚筒与卸载滚筒的安装架应分体式设计,驱动滚筒为双出轴(空轴应加

装防护装置),卸载滚筒与传动处改向滚筒可实现互换。

2)驱动滚筒的设计应坚固可靠,所有滚筒轴承采用集中注油,加注壳牌、美孚、

加德仕等润滑脂。外层为菱字形,面胶扯断强度不小于

3000N/cm2,硬度(邵氏)65±

5A,扯断伸长率大于 180%,磨损减少量小于 0.6cm3/km,老化系数(700C✕48h)不小于

0.8;底胶扯断强度不小于 900N/cm2,与金属的结合力不小于 600N/cm2。包胶的

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规定,并出具试验报告,滚筒粘胶工艺选用全胶粘贴,厚度不低于

20mm,胶层不允许出现脱层、起泡等缺陷。包胶材

料选用蒂普拓普、

美国泰克、孚乐率等同等质量产品,滚筒包胶质保期不低于

24 个月。

3)驱动、卸载滚筒采用铸焊结构,轴承采用 SKF、FAG、铁姆肯等品牌或同等质

量产品。

4)驱动滚筒、卸载轴承要装温度(PT100)传感器,实现对温度监测和保护,纳

入集控系统予以监测并实现数据上传。

(驱动滚筒轴承两侧要预留备用传感器安装位置)

5)筒体焊接后,对其焊缝进行超声波和 X 光探伤检查,焊缝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后,再对筒体进行热处理,以消除内应力,并在供货时提供滚筒探伤报告。

6)各项检验指标满足 GB/T 10595-2017 标准。

7)滚筒包胶必须采用贴全胶工艺。

- 75 -

3)改向滚筒(包括卸载滚筒、固定机尾滚筒)

1)卸载滚筒、传动处改向滚筒直径为 1000mm,转向、拉紧、机尾滚筒直径

800mm。

2)直径≥800mm 的改向滚筒,外层采用菱形包胶。包胶性能应符合 GB10595-89

3、8、5 的规定,面胶扯断强度≥3000 N/cm2,硬度(邵氏)65±5A,扯断伸长率

180%,磨损减量≤0.6cm3/km,老化系数(700C×48h)≥0.8。底胶扯断强度≥900

N/cm2,与金属的结合力≥600 N/cm2。包胶的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包胶厚度不低于

20mm,包胶材料选用蒂普拓普、美国泰克、孚乐率等同等质量

产品,滚筒包胶质保期不低于

24 个月。

3)筒体焊接后,对其焊缝进行超声波和 X 光探伤检查,焊缝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后,再对筒体进行热处理,以消除内应力,并在供货时提供滚筒探伤报告。

4)轴承为整体结构,筒体和轴均按无限寿命设计,轴承采用 SKF、FAG、NSK

等品牌或同等质量产品。

5)各项检验指标满足 GB/T 10595-2017 标准。

6)滚筒包胶必须采用贴全胶工艺。

4)联轴器

1)随机配置高质量可靠的液压联轴器及专用打压设备一套。

2)按电机功率计算,联轴器安全系数不得小于 2。安装标准压强为:65MPa,最

大压强:

100MPa。

3)液压联轴器轮毂材料采用 40Cr 优质合金钢与可恢复形变的弹性钢,通

过增材技术融合一体。液压联轴器轮毂必须通过热处理、磷化处理、渗氮处理等技术工艺,提高防腐防锈与增加耐磨性的能力,使用寿命(≥

8 年)。罩壳材质

要求采用高压铸铝,避免气泡的产生。蛇形弹簧采用优质弹性钢材质,通过真空热处理、磷化处理、表面喷丸、滚动折弯等技术工艺,提高使用寿命。

4)液压联轴器内孔需带圆弧键槽,并配套提供圆弧配键。

5)配有压力实时监测系统,可远程监测,传感器需具有 IP65 防护等级。

支持微信小程序或手机

APP 快速查看设备状态,并对设备进行调试以及数据

EXCEL 导出。网关距离传感器标准距离为 5 米,最远距离为 10 米,可检测力、温度、电量。也可通过登录网站在任何有网的地方查看液压联轴器的实时使用情况。

6)液压联轴器的传感器和网关必须同时提供防爆证及煤安证。

7)液压轮毂的油腔为 360°环形储油腔,确保轴的圆周受力均匀。采用

惰性饱和油脂,保证长时间的压强稳定。附带出厂前检测报告。报告内容包含:压强测试、转矩检测、密封检测。

8)液压联轴器选用北京巴什卡、上海精基、浙江宇龙等同等质量产品。

9)根据电机与驱动滚筒直径配置联轴器。

5)盘式制动器

1)数量:1 套。

2)总制动力矩:≥236KN·m。

3)投标方根据输送机运量等参数进行详细设计和计算,确定制动器的安装数量,

但必须有一定的安全裕量

,确保带式输送机安全可靠运行。

4)制动器选用西伯瑞、约翰逊、科锐盟等同等质量产品。要求制动器及其所属

配套设备均具有“

MA”标志,并提供安标证书、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

- 76 -

5)制动器包含制动盘、制动头、液压站、自动控制装置及相应的管路、阀门等

设施。自动控制装置应与主机控制系统匹配完善,实现输送机正常停车时的软制动及紧急停车时的制动,制造商给出正常停车及紧急停车的控制程序。

6)制动器应设有完善的安全闭锁保护功能,避免皮带机正常运行时制动器电控

装置突然断电抱死。

7)制动器满足适应于环境温度 10~+40℃的要求。

6)液压张紧装置

1)配备张紧用钢丝绳、钢丝绳卡子,张紧力符合皮带设计要求。张紧装置配备

游动小车测距装置,实时监测游动小车变动距离,使用的编码器为进口防爆编码器。

2)液压拉紧装置启动拉紧力和正常运行拉力可根据胶带机张力的需要任意调节。

3)张紧行程必须大于 20 米。

4)配备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胶带张力可自动调节,设有快速响应的拉

紧力自动补偿功能,瞬时张力检测装置和限位开关;张紧速度快,输送机起动时,胶带松边突然松弛伸长,本装置能立刻起动,及时补偿胶带的伸长,对紧边的冲击小,从而使起动平衡可靠。

5)液压张紧装置具有开关量反馈和通讯传输两种方式,便于电控系统接入监测。

可与集控系统连接,实现整个系统的集中控制。

6)能够实现胶带机启动、运行、停机全过程实时高度智能化张紧控制,有效改

善或消除胶带机运行过程中固有的打滑和震动。

7)具有断带时自动停机,打滑时由集控系统提供打滑信号,拉紧装置可自动增

加拉紧力。

8)液压张紧系统装置、就地控制箱都必须具有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识证

书。

9)选用山东科大、江苏五洋、徐州金帅、徐州万华或同等质量产品。

7)托辊布局与自动纠偏

1)上托辊采用品字形托辊组,槽角 35°,间距 1200㎜;机头过渡段上托辊采用

三级以上缓坡过渡段,槽角分别为

10-20-30°变角度,减少对皮带的损伤;下托辊采用 V

型托辊,槽角

10°,间距 3000㎜。

2)托辊型号:上托辊 Φ194*670、下托辊 Φ194*1000、平托辊φ

194*2000mm。

3)输送机采用机械强力自动纠偏器,每 50 米布置一组上纠偏,每 100 米布置一

组下纠偏;机械强力自动纠偏器选用淮北高罗机械公司、江苏凯斯通、安徽天塑等同等质量产品,在国内有业绩且使用良好者优先考虑。禁止使用摩擦轮式托辊。

4)本项目所有托辊招标人自行采购,不包含本次报价中。

8)机身钢结构

1)托辊架与中间架、中间架与支腿采用螺栓连接方式。

2)输送机理论中心高度为 1500mm;纵梁采用 18#槽钢,长度 6m。H 架采用 16

#槽钢,间距为

3000mm,支柱底座采用 Q235A 钢板,带基础孔。纵梁、H 架强度满

足使用要求。

3)上托辊架为“品”字型布置,槽角 35º,上托辊架排列间距为 1200mm。下托

辊为“

V”字型布置,槽角 10º,排列间距为 3000mm,下托辊具有一定的调偏功能。

上托辊架横撑采用不小于Φ

108✕5 钢管,边支柱采用 16#槽钢。上下托辊架托辊卡槽加

工前需现场测量。

- 77 -

4)上料段:缓冲床+导料槽,落料点 1 处,共计配两组 1.5 米缓冲床和 4 节 1.5

米导料槽。

5)所有钢材必须进行预处理,达到 Sa2.5 级。

6)钢结构采用焊接结构的结构件,要满足国家焊接标准, 钢板焊前作抛丸预处理,

重要焊缝进行无损探伤,不得有烧穿、裂纹、未熔合、未焊透、未焊满等现象

,结构符

合国家最新标准。

7)胶带机钢结构表面涂漆应符合 GB10595《带式输送机技术条件》的要求。油

漆性能适合带式输送机使用地区的气候条件及使用环境,油漆应采用国内先进的漆种。除托辊工作表面涂一层面漆外,其余表面油漆共四层

(不包括预处理底漆):底漆一层,

中间漆一层,面漆二层。底漆、中间漆和面漆,应当采用不同颜色。本输送机除了传动部分外,钢结构件的表面涂漆前必须进行除锈处理。当设备运到现场安装后,应按油漆层结构和油漆涂施工艺,对损坏的油漆膜和现场焊接处进行修补。

8)设备整机颜色为蓝灰色,涂装类别为 A 类。

9)输送机机身及所有支架必须满足强度和刚度要求以及安装设备的要求。

10)应使用国内优质的原材料、焊接材料,并提供质量合格证、材质检验单、检

验纪录等文件。钢板及各种型钢的规格尺寸、板厚的允许偏差应该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GB700, GB1591, GB5117, GB5118, GB10045, GB8110);钢材表面粗糙度达到 GB8923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中的

Sa2.5 级,钢材表面无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 钢材

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中、厚板采用数控切割下料;重要钢板进行超声波探伤检验,达到

I 级标准要求;重要角焊缝采用 CO2 气体保护自动焊机焊接;重

要对接缝采用自动埋弧焊,并对其进行无损探伤检验

;铸件的重要部位不允许有影响强

度的砂眼和气孔,次要部位上砂眼、气孔的总面积不允许超过缺陷所在面积的

5%,陷

入深度不允许超过该处壁厚的

1/5,每个铸件上的缺陷不得超过 3 处;主要锻件不应有夹

层、折叠、裂纹、结疤等缺陷,不允许有裂纹和白点。

11)提供配套所有地脚螺栓及连接螺栓。

9)导料槽、缓冲床

  (1)导料槽顶部全密封。

(2)导料槽设置阻燃聚氨酯防尘帘。(3)导料槽密封选用新型聚氨酯组合防溢裙板,不能磨损胶带和对胶带产生过大

的阻力,密封胶条要耐磨损、耐老化、柔软光滑、弹性好,使用寿命长。

(4)导料槽钢板厚度不得小于

12mm,采用 16Mn 耐磨钢板。

(5)缓冲床

参考 RTT-FH2 型或 36516C-1800 型, B=1800mm,L=1500mm,缓

冲条要求有煤安认证、阻燃及抗静电检验报告。安装位置:一二部搭接点安装两套缓冲床,

供货前需协调厂家到现场了解现场条件,确定具体加工、安装尺寸。

要求材料阻燃抗静电,缓冲性能良好,摩擦系数小,耐磨性高,抗冲击缓冲性能良好。

(6)

缓冲床的缓冲面使用高分子聚合物,

缓冲面高分子聚合物厚度不得低于

10mm,

要求耐磨条互相之间间隙不得大于

10mm。

(7)现场维护简单,缓冲条可单只或单侧快速更换。(8)缓冲床采用马丁、蒂普拓普、孚乐率、佰得拓普等同等质量品牌的产品。

10)矿用隔爆型电磁带式除铁器

1)除铁器参数: 数量:1 台;适用输送机参数:运量 3900t/h,带宽

2000mm,带速 4.5m/s;额定悬挂高度:550mm;悬挂高度处磁感应强度:≥150mT;最大励磁功率:

25kW;驱动功率:15KW;除铁器重量:不大于 19t;电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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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V;冷却方式:自然方式;弃铁方式:自动弃铁;规格:电磁式除铁器;安装位置:靠近西翼主运二部带式输送机机头架上方。

2)除铁器取得中国国家煤矿安全标志证书和“MA”标识牌。要求整机防爆,防

护等级

IP55,并可以重载连续运行。

3)整机防尘,防水,耐腐蚀,密封性能好,磁体为全封闭结构。

4)采用先进设计结构,有效保障工作距离内对铁杂物的最大吸附能力。要求 能

从运行物料中吸起

0.1—50Kg 的铁磁性杂物。

5)为使带式输送机在跑偏的情况下依然有良好的除铁效果,要求除铁器除铁的

输送带实际宽度与输送带同宽。

6)安装方法由厂家根据现场勘测设计。安装方式为:在垂直带式输送机方向巷

道顶部安装气动葫芦运行轨道,轨道上安装气动葫芦

4 台。要求气动葫芦具有机械闭锁

功能,未通气不滑链,参考型号

HQ10-3 型,额定气压 0.4Mpa,气动葫芦要求有 MA

认证,采用“

COBA europe”、Stabila、Rosit 等同等质量产品,用于将除铁器移至皮

带一侧,除铁器悬挂在气动葫芦下方。投标人提供安装所需所有附件(包含吊挂钢梁、气动葫芦等)。

7)除铁器选用沈阳隆基、华泰天承、山东科力华等同等质量品牌的产品。

11)清扫器

1)清扫器刮刀材质全部采用超高分子阻燃耐磨聚氨酯复合材料。刮刀应具有低

摩擦、高耐磨、高强度、高弹性以及稳定良好的刮料效果。

2)应设有恒压式调压器,并设恒定压力指示窗,以方便掌握恒压范围,保持刮刀与

皮带之间具有稳定的接触压力,同时还应具有微调的功能。

3)刮刀由多块刮刀片组成时,刮刀片之间不能有间隙。刮刀与固定座采用推槽

结构,并应有消除缝隙的顶紧装置,应确保不产生跳动。

4)固定座为可分离形式,固定座应采用经久耐用而不生锈的高质量铝合金材料。

5)刮刀组的组装型式应为斜角铝合金模数化连接之刮刀座,减少清扫器本身大量

积料,应具有只需更换刮刀片且更换刀片容易又快速的性能。应确保刮刀绝不损伤皮带。应达到刮料干净的良好效果。

6)清扫器采用马丁、蒂普拓普、孚乐率、佰得拓普等同等质量品牌的产品。

12)机身下安全行人通道

1)便于人员通过。

2)安全行人通道装置安装方式为:地锚固定在机身下方,要求便于拆装。

3)安全行人通道符合:GB/T 8196-2018《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

防护装置的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13)皮带机沿线行人过桥

1)皮带机头、机尾、搭接点前后 10 米、沿线每 200 米设置行人过桥。

2)行人过桥宽度不得小于 800mm。

3)行人过桥桥面高度距上层皮带应大于 1000mm,避免煤流撞击。

4)桥面使用厚度不小于3mm 的花纹钢板铺设,具备防滑功能。

5)过桥两侧必须设置扶手,高度不低于 500mm,采用红黄相间漆亮化处理,扶

手和护栏应设计为螺栓固定式。

6)台阶宽度不低于 150mm,步距 300mm,梯形坡度不大于 60 度。

14)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

  (一)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总体技术要求

1)额定高压:10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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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额定低压:1.14/0.66KV。

3)额定频率:50HZ。

4)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4。

5)电气防爆符合 GB3836.1-2010 防爆标准,设备应取得中国国家煤矿安全标志证

书和″

MA″标识牌。

6)产品符合 GB/T 8286-2017《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国家标准和国家及行业

有关标准。

7)移动变电站具备手动储能,手动机械合闸功能。

8)移动变电站选用泰安众诚、江苏中联,电光防爆等同等质量产品,必须是在

国内大型矿井使用成熟的产品。

(二)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性能要求

1)矿用隔爆移变用干式变压器使用在海拔不超过 1500m;最高温度不高于

+35℃;空气相对湿度不超过 95%;没有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气体和蒸汽;无滴水、无强烈颠簸、震动与垂直的倾斜度不超过

15 度;具有甲烷混合气体、煤尘及粉尘、有

爆炸危险的场所。

2)产品采用全波纹式隔爆外壳,增强散热以保障使用性能和寿命。壳体承受 1MPa

压力无变形。

3)铁芯采用优质冷轧晶粒取向薄硅钢片,硅钢片选用武钢同等产品。采用无冲

孔绑扎加工工艺,降低铁心空载损耗和空载电流。铁心采用六面紧固方式,结构坚固,便于井下安装、运输。

4)变压器采用 H 级绝缘,冷却方式 ANAN。

(5)线圈绕制完成 并整体压装烘干后,经 VPI 真空压力浸漆设备和工艺,浸渍以 H 级无溶剂绝缘漆,避免因线圈匝间、层间残留气泡而引起长期局 部放电而导致老化击穿,浸渍烘干固化后线圈的机械强度和防潮性能得到有效提升。绝缘漆选用杜邦、巴斯夫、陶氏同等产品。线圈必须采用高纯度无氧铜(铜含量≥99.99%)

(三)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用高压真空开关

1)采用 PIR-8120 数字综合保护装置,集检测、计量、控制、保护于一体,用于

移变高压保护箱全面安全保护、运行监测、计量和远程控制。实现事故预先检测、事前

报警、分级保护、快速分析处理和电力运行管理、实时用电计量管理,计量精度要求

0.5S 级。

可实时监测供电系统中各种电参数,如三相电流、电压、有功功率、无功功率、最

大需量、功率因数、频率、用电量等多参数的测量及计量。具有短路、过载、断相、三相不平衡、欠压、过压、过热、风电、瓦斯等全面的综合保护功能。接入监控网络后,具备远程操作控制,远程调整定值、远程报警、远程模拟试验、安全闭锁等功能。

2)保护功能齐全,具有过载、短路、过压、欠压、缺相、超温、三相不平衡、

急停上级电源等保护功能,并能对移变低压侧反馈故障进行保护。

3)PLC 智能型保护具有系统自检,故障诊断,巡检及记忆功能,实时监测并数

字化显示运行状态及故障指示,便于系统使用,维护和故障判断,处理。

4)配备标准 485 通讯接口,具有远程通讯功能。

5)高压侧 2 路电源输入,压盘式进线(随设备另外配套两个高压铠装进线喇叭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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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采用的 PIR-8120 数字综合保护装置必须与招标人煤矿在用防越级跳闸电力监

控系统兼容并接入煤矿在用防越级跳闸电力监控系统,实现高压防越级跳闸。

(四)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用低压侧保护箱

1)采用 PIR-8220 数字综合保护装置,集检测、计量、控制、保护于一体,用于

移变低压保护箱的全面安全保护、运行监测、计量和远程控制。防止供电系统带故障运

行、防越级跳闸、防止大面积停电等事故。实现事故预先检测、事前报警、分级保护、

快速分析处理和电力运行管理、实时用电计量管理,计量精度要求

0.5S 级。

适用于

660V、1140V、3300V 电网系统的低压保护箱中,可实时监测供电系统中的

各种电参数,如三相电流、电压、有功功率、无功功率、最大需量、功率因数、频率、

用电量等多参数的测量及计量。具有短路、过载、断相、三相不平衡、欠压、过压、过

热、漏电、风电、瓦斯等全面的综合保护功能。接入监控网络后,具备远程操作控制,

远程调整定值、远程报警、远程模拟试验、安全闭锁等功能。

2)所有故障均通过信号线驱动高压侧真空断路器分断。

3)保护箱分为两侧 6 回路出线,能够满足多负荷的连线,变压器低压箱配套电

缆连接器。

4)保护功能齐全,具有过载、短路、过压、欠压、漏电、漏电闭锁、三相不平

衡、具备定、反时限选用等保护功能。

5)智能综合保护器具有系统自检,故障诊断,巡检及记忆功能,实时监测并数

字化显示运行状态及故障指示,便于系统使用,维护和故障判断,处理。

6)具备在线绝缘检测功能,并通过实时曲线显示。

7)具备用电量计量功能,要求计量精度不低于 0.5 级。

8)变压器高低压保护箱选用泰安众城、无锡军工、常州联力等同等质量产品。

9)采用的 PIR-8220 数字综合保护装置必须与招标人煤矿在用防越级跳闸电力监

控系统兼容并接入煤矿在用防越级跳闸电力监控系统,实现低压防越级跳闸。

15)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多回路真空电磁启动器QJZ-400/1140(660、380)-8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多回路真空电磁启动器技术参数

及技术要求:

(1)额定电压:1140V、660V。(2)额定电流: 400A。(3)频率:50HZ。(4)电流整定范围:

0.5--120A 有级可调,步长 0.5A。

(5)单机控制电动机的功率范围:

2.2kW--75kW(1140V)。

(6)主回路真空接触器性能指标。6.1 接通能力:1600A,50 次。6.2 分断能力:1280A,50 次。6.3 极限分断能力:4000A,3 次。6.4 电寿命:AC3、30 万次;AC4、6 万次。(7)隔离换向开关分断能力:40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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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安插件输入电压 AC36V,输出本安参数最大开路电压 AC9V,最大短路

电流 2.5mA。远控电缆长度≤300m,分布电感≤0.3mH,分布电容≤0.03uF。

(9)组合开关具有下列控制方式: 9.1 先导回路控制方式:就地控制、远方控制、远方水位自动控制。 9.2 组合开关工作方式:a.单机控制。b.联机控制(联机控制时间任意设定,最大值 99.99s,最小值 0.1s)。 c.单机双速控制;自动切换。d.双机双速控制。 (10)组合开关双速切换模式:时间型切换模式:当低速运行设定时间到, 低速切换到高速。低速运行设定

时间最大值 99.99s。

(11)组合开关双速切换时间:低速切换到高速转换时间不大于 300ms。(12)保护功能: 12.1 微机综合保护监控装置:具有过载、过流、断相、三相不平衡、欠压、

漏电闭锁保护。

12.2 具备先导回路保护功能。12.3 故障记忆故障查询。12.4 参数设定密码锁定功能。(13)显示界面:多媒体显示功能类别、电源电压、主回路线电流、运行状

态以及各种故障。

(14)组合开关在额定控制电源电压的 75%~110%之间的任何电压下起动器

能可靠闭合;当不低于 60%额定控制电源电压时处于吸合状态的起动器不释放;释放电压不低于 10%额定控制电源电压。

15)要求 8 回路单独具备用电量计量功能,要求计量精度不低于 0.5S 级。

(1

6)选用天津华宁、淮南万泰、山东开创同等质量产品。

16)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

主要技术参数:

1)主变压器额定电压:1140(660)/127V。

2)主变压器额定容量:10.0KVA。

3)额定频率:50Hz。

4)允许温升:75℃。

5)接线方式:Y、▽/▽。

6)配有微机监控保护装置,可实现短路、漏电等保护功能。中文液晶显示、菜

单操作、密码授权、防误操作、查询修改、故障记忆等功能,具有标准的

Modbus

RS485) 通讯协议,可方便与其它 自动化设备对接及监控。

7)具备完备的自检功能及事件顺序记录、遥测、遥信、远传等功能;具有手动

起动送电和自动送电及根据设置的时段时间自动送电功能。

8)具有 RS485、RS232 通讯接口。

9)具备用电量计量功能,要求计量精度不低于 0.5S 级,并匹配合理的电流互感

器。

10)选用常州联力、淮南万泰、电光防爆等同等质量产品。

17)矿用隔爆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ups)

1)输入电压:AC127V、AC660V、AC114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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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输出电压:AC127V

3)电池额定容量:60Ah

4)电池额定电压:DC51.2V

5)额定放电电流:60A

6)选用内蒙古北工、淮南万泰、电光防爆等同等质量产品。

7)要求设备防爆类型为 “隔爆兼本安型”。

18)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

(一)概述

1)带式输送机具体技术参数详见带式输送机图纸等资料。

2)6 煤大巷二部带式输送机选用一套保护装置,要求 6 煤大巷二部带式输送机保

护装置必须与

6 煤大巷一部带式输送机、主斜井实现联锁。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要求选

用可靠成熟的带式输送机综合保护装置。带式输送机综合保护装置由控制器、电源变换箱及配套传感器等设备组成。

(二)带式输送机综合保护装置主要技术要求

1)输送机综合保护装置的急停闭锁开关、扩音电话、急停拉力电缆等安装在巷

道右帮

1.5m 高度处,厂家考虑设施安装方式,满足线缆敷设要求,并提供全部安装用

材料。

2)带式输送机综合保护装置采用 10.4 英寸本安彩色液晶汉字显示屏。以文字与

动态图形的方式显示带式输送机的运行状态、沿线电缆状态、沿线电话状态、传感器状态、各检测点的输入数值、控制器自检信息、其他连锁设备运行状态等。

3)带式输送机综合保护装置应具有井下通讯、控制、保护、报警一体化系统,

并完成对带式输送机运行中各种参数、故障等信息的采集及显示。

4)综合保护装置可实现对带式输送机的启动预警(声光预警)、启动、停车、

故障停车、保护停车、紧急停车、联锁、互锁等基本功能。具备集控、就地检修、点动等工作方式的切换功能。

5)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可实现数据通讯,完整的连锁、监控和保护功能。对减

速机、电机、滚筒轴承等设备的温度实现监测和报警功能。

6)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具备自检功能,能实现单机控制、多级联控(集控)、

以及与矿井监控系统联网通讯,采用标准

485 通讯接口。

7)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应配备急停闭锁、扩音电话、跑偏、堆煤、烟雾、纵撕、

超温洒水、速度、语音声光报警、联锁等保护装置。皮带沿线每间隔

50m 一台组合急

停闭锁,每间隔

100m 一台组合扩音电话(含急停闭锁);连接电缆采用快速插头,用于

有效可靠的实现所控设备的急停闭锁和语音通信功能。各保护具体功能如下:

7.1 拉线保护:在带式输送机机行人侧沿线巷道右帮上,设置拉线保护装置。7.2 打滑检测保护:用于监测传动滚筒和输送带之间的线速度之差,当测得输送机

速度滑差率大于或等于

8%时,立即报警;当测得输送机速度滑差率大于或等于 8%和运

行时间大于或等于

20 秒时断开带式输送机电源使其紧急停车;或当测得输送机速度滑

差率大于或等于

12%和运行时间大于或等于 5 秒时断开带式输送机电源使其紧急停车。

7.3 跑偏保护:带式输送机的机头、机尾、变坡点、中间段设置跑偏保护。跑偏量

达带宽的

5%时,发出信号并报警;跑偏量达带宽的 10%时,延时动作,报警,正常停

机。

7.4 纵向撕裂保护:当出现撕裂现象时,煤块落在传感器上,煤块达到传感器设定

的重量时,保护器及时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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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断带保护:通过安装在带式输送机机头下皮带的速度传感器时时检测带式输送

机运行速度,当速度值突然降为

0 时,带式输送机出现断带故障,立即执行紧急停车。

7.6 堆煤检测:溜槽堵塞检测器和防闭塞装置。7.7 超温保护:红外式温度传感器安装在驱动滚筒附近,可设置报警值及停车值,

当检测温度值超出设定值时,传感器向保护器主机发出报警信号。

7.8 烟雾保护:当皮带机周围有烟雾生成并达到一定浓度时,保护器自动停车保护;

同时起动遥控喷洒装置。

7.9 速度保护:当带速达规定带速的 105%时,报警并紧急停机。7.10 自动报警灭火洒水装置:与温度传感器、烟雾传感器联动,当温度传感器、

烟雾传感器动作时会自动打开洒水装置进行洒水。

7.11 机头和控制台设置急停按钮。7.12 通话及报警:在带式输送机沿线每 100 米带有一个通话点。用于整个沿线的

通话及报警。起动前,沿运输线发出声光警报。

7.13 具有电机控制、制动闸等其它设备的的故障保护。

8)电控系统应适用于井下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潮湿的恶劣环境,具备高可

靠性,各部件都具有煤安标志、防爆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

9)所有急停闭锁开关都必须具备上锁功能。

10)6 煤西翼带式输送机可与其他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实现联锁、通讯功能,多

条带式输送机可编程监控装置可组成多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方式,必须与我矿现有的输送机保护装置相配套。

11)数据通讯传输:带有 RS232/485 串行接口(标准 ModBus 协议),可与全矿

井监控系统无缝连接(留有接口)。

12)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必须满足煤矿井下防爆要求,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

志和“

MA”证书。

13)系统通讯:要求成套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预留 RS485 接口(标准 ModBus 协

议)以便接入

PLC 控制系统,实现带式输送机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14)带式输送机综合保护装置主要技术要求必须满足 GB51145-2015《煤矿电气设

备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NB/T10048-2018《煤矿在用滚简驱动带式输送机全运行

规范》、

MT872-2000 煤矿用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技术条件》等标准、规范。

15)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优先选用天津华宁、淮南万泰、天津贝克等同等质量、

性能的产品。

19)PLC 控制系统

  (一)系统控制方式

系统具有远控、集控、就地、检修四种控制方式:(

1)“远控或集控”方式

在“远控或集控”位置时,带式输送机起停操作由上位机操作界面的起动、停车

按钮控制;带式输送机各装置

(如:液压制动器、主电机等)将按规定的连锁关系顺序起

停。

2)“就地”方式

在“就地”位置时,带式输送机起停操作由现场操作台上的起动、停车按钮控制;

其远控或集控起停开关将失效;带式输送机各装置

(如:液压制动器、主电机等)将按规

定的连锁关系顺序起停。

3)“检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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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修”位置时,带式输送机各装置

(如:液压制动器、主电机等)将完全或部分

解除相互间连锁关系,可分别完全独立或部分连锁运行,具体操作可在操作台、上位机检修界面完成;上位机检修界面主要提供两种操作功能:

3.1 验带,可选择一台或两台驱动装置与液压制动器、跑偏、纵撕等检测开关连锁

配合实现低速验带,验带速度可设定在

[0.1m/s-2.5m/s]任何值。

3.2 单机空转,这时带式输送机各装置将完全解除相互间联锁关系,可分别完全独

立运行。  (二)系统功能:

西翼主运大巷二部带式输送机

PLC 主要接收地面驱动机房配电室主站 PLC 命令,

完成对大巷带式输送机相关设备控制,并采集所有相关设备信号,传送给

PLC 主站。

主要功能如下:

1)按逆煤流启动,顺煤流停止的原则实现 6 煤大巷二部带式输送机、6 煤大巷

二部带式输送机、主斜井带式输送机及破碎机等设备的联锁控制。

2)接收主站 PLC 命令,控制 6 煤大巷二部带式输送机相关设备。

3)就地控制在机头附近、有就地/集控切换功能,远程控制在主井驱动机房配

电室。

4)具有集控、就地及检修运行等多种工作方式。

5)控制盘形闸油泵的开、停,检测盘形闸装置工作状态(松闸、闸磨)。

6)检测张紧装置工作状态(张紧、故障)。

7)检测并上传电机电气参数(速度、电流、温度等),减速器参数(温度

等)、滚筒参数(温度等)等。

8)高、低压配电装置的启停控制及状态参数检测(合闸、分闸、故障)。

9)实现皮带保护的启停及信号采集。

10)与主站及其他分站进行数据交换。

11)集控室、操作台可实时显示、记忆皮带保护故障点。

  (三)操作台

在配电点处控制室内配置一台集中操作台,用于监视和控制整条带式输送机运行。

  (

1)在操作台上,可以进行工作方式的转换。“集控”方式下,接受从上位机操

作界面来的控制命令起

/停运输机。“就地”方式下,通过现场就地防爆按钮起/停皮带,

集控启停失效。“检修”方式下,输送机各装置完全或部分解除连锁关系,可分别独立或部分连锁运行,在上位机检修界面可完成验带和单机空转等功能。  (

2)防爆显示屏可显示带式输送机的运行状况(包括各传感器状态、连锁关系

等),可切换显示机头部、机尾部、转载点等处摄像头图像。  (

3)重要的操作信号和报警信号可在操作台上的信号板显示出来,保证在没有图

形显示系统的情况下,仍然可以操作。  (

4)操纵台采用台式结构,结构设计充分考虑人体工程特征,造型美观、指示清

晰、观察直观、操作方便。  (四)其他要求:  (

1)PLC 控制点数必须满足带式输送机及其配电控制系统的所有功能(生产日期

必须是

2024 年 1 月之后最新版本的主控制器,满足输送机需要的所有功能,后期提供

免费系统升级服务),并保证预留

30%的裕量。

  (

2)优先选用罗克韦尔、ABB、西门子等同等质量品牌,整套型号,配套两光四

电交换机,根据滚筒数量、电机数量,配套温度巡检仪。

20)矿用输送带纵撕识别装置

- 85 -

  (一)功能要求

1)矿用输送带纵撕识别装置应当具有检测灵敏度高、系统实时性强的要求,其

通过对输送带非工作面实时热成像扫描(预留可见光双重监测接口),在输送带运行时,红外热成像能够实时捕捉输送带带面温度(保留视频画面的监测功能),通过

AI 图像

算法及自适应的动态温度算法模型,对输送带进行实时分析,准确判断输送带撕裂摩擦状态,并可以分析计算撕裂的长度和撕裂发生的位置、报警、联锁停机。  (

2)对输送带非工作面热成像扫描功能(预留可见光双监测接口)。

3)具备自动校准,自动清洁功能。

4)具备特征分析功能,精准识别撕裂功能。

5)具备自动监测、识别、报警等功能,支持接入主控,实现联动停机。

6)具有撕裂定位功能,能够对撕裂、磨损位置和长度精确定位。

7)具有自动保存撕裂图像和视频功能。

8)一级:磨损预警(异常预警,不停机),二级:撕裂报警(停机)功能。

  (二)基本要求  (1)正常工作环境要求:

1.1 环境温度:0℃~40℃。1.2 平均相对湿度:≤95%RH(+25℃)。1.3 大气压力:80KPa~106KPa。1.4 机械环境:无显著振动和冲击的场合。1.5 煤矿井下有瓦斯,但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的场合。

  (2)贮存运输环境要求:

2.1 高温:+60℃。2.2 低温:-40℃。2.3 平均相对湿度:≤95%RH(+25℃)。2.4 振动:50m/s2。2.5 冲击:500m/s2。

  (3)设备电源要求:

3.1 额定电压:AC127V,允许偏差:-25%~+10%。3.2 电压总谐波畸变率:不大于 10%。3.3 频率:50Hz,允许偏差±5%。

  (4)装置最大监控容量:

4.1 装置由 2 台 KDW660/18B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电源、1 台 KJD127 矿用隔爆兼本

安型计算机、

1 台 FHJ5 矿用本安型键盘、1 台 ZZS127-Z 矿用本安型输送带纵撕识别装

置主机、

2 台 KBA12H 矿用本安型红外摄像仪、1 台 BQH12(A)矿用本安型旋转编码器、

2 个数字标签组成。

4.2 数字标签编码范围:1~65535。

  (5)最大传输距离:

5.1 KDW660/18B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电源至 ZZS127-Z 矿用本安型输送带纵撕识

别装置主机最大传输距离为

100m(使用 MKVV 电缆,单芯截面积为 2.5mm2)。

5.2 ZZS127-Z 矿用本安型输送带纵撕识别装置主机至 KJD127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

计算机最大传输距离为

100m(使用 MHSYVP-54×2×0.5 通信电缆)。

5.3 ZZS127-Z 矿用本安型输送带纵撕识别装置主机至 KBA12H 矿用本安型红外

摄像仪最大传输距离为

100m(使用 MHSYVP-54×2×0.5 通信电缆)。

- 86 -

5.4 ZZS127-Z 矿用本安型输送带纵撕识别装置主机至 KBA12 矿用本安型摄像仪

最大传输距离为

100m(使用 MHSYVP-54×2×0.5 通信电缆)。

5.5 KJD127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计算机至 FHJ5 矿用本安型键盘最大传输距离为

1m(使用 MHYV1×4 通信电缆)。  (6)最大组合负载及本安供电距离:

6.1 2 台 KDW660/18B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电源为 ZZS127-Z 矿用本安型输送带纵

撕识别装置主机供电,最大供电距离

100m。

6.2 ZZS127-Z 矿用本安型输送带纵撕识别装置主机为 2 路 KBA12H 矿用本安型

红外摄像仪、

1 路 KBA12 矿用本安型摄像仪供电,最大供电距离 100m。

6.3 ZZS127-Z 矿用本安型输送带纵撕识别装置主机为 1 台 BQH12(A)矿用本安型

旋转编码器供电,最大供电距离

5m。

6.4 KJD127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计算机为 1 台 FHJ5 矿用本安型键盘供电,最大供

电距离

2m。

  (7)传输性能:

7.1 ZZS127-Z 矿用本安型输送带纵撕识别装置主机与 KJD127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

计算机的传输性能:传输方式:

TCP/IP 协议;传输速率:100Mbps;传输距离:100m。

7.2 ZZS127-Z 矿用本安型输送带纵撕识别装置主机与 KBA12H 矿用本安型红外

摄像仪的传输性能:传输方式:

TCP/IP 协议;传输速率:100Mbps;传输距离:100m。

7.3 ZZS127-Z 矿用本安型输送带纵撕识别装置主机与 KBA12 矿用本安型摄像仪

的传输性能:传输方式:

TCP/IP 协议;传输速率:100Mbps;传输距离:100m。

7.4 KJD127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计算机与 FHJ5 矿用本安型键盘的传输性能:传输

方式:

USB;传输速率:1.5Mbps;传输距离:2m。

  (三)功能要求  (1)数据采集及显示功能:装置能够将各个单机采集到的温度、图像、视频、位置等数据通过主机传输到计算机显示。  (2)查询功能:当装置监测到异常时(监测温度到达报警阈值时),能够实时反馈计算机并查询到撕裂异常位置。  (3)主要技术指标:测温范围:

0℃-+150℃;测温误差:(0-+100)℃时误差不

超过±

2℃,>100℃时误差不超过标准值的±2%。

  (4)结合目前使用情况及保证与现有设备及配件的通用互换性,矿用输送带纵撕识别装置使用无锡宝通智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量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华洋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戴德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产品或等质量产品。

(四)系统通讯

  (1)龙王沟煤矿环网概况:

龙王沟煤矿目前井下工业环网采用光纤传导模式,采用

48 芯光缆由调度中心至井

下形成环网。  (2)通讯设置要求:

系统应采用标准的

TCP/IP、MODBUS-TCP 通讯方式,利用 RJ45、RS232/422/485

接口与系统各个设备进行数据传输,支持网络扩展。系统中每个节点之间采用工业环网进行连接,保证整体网络的稳定、可靠性。  (3)其他技术要求:

3.1 为保证井下系统的网络可靠性,卖方应达到井下安装的设备自成环网,环网完

成后需与买方的井下环网进行融合对接,并可实时监测整个网络状态。当出现网络故障时,可及时报警并显示断网的地点、时间等报警信息,确保全网络通讯稳定。

- 87 -

3.2 应标方需提供相应管理软件,如网络中断恢复后,所有报警信息自动上传到上

位管理软件。

2

1)矿用输送带无损监测装置

(一)设备使用的环境:

(1)工作温度:

-35℃-40℃。

(2)相对湿度:≤

95%。

(3)大气压力:

80kPa~110kPa。

(4)机械环境:在有瓦斯、煤尘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煤矿井下

(二)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1)需要满足的相关标准要求:

1.1《爆炸性环境》GB 3836.1-2021

1.2《爆炸性环境》GB 3836.2-2021

1.3《爆炸性环境》GB 3836.4-2021

1.4《工业 X 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

1.5《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MT209-1990

1.6 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25 版

(2)设备主要性能指标要求:

2.1 系统工作电压:AC 127V/220V 50HZ

2.2 系统工作电流:≤6A

2.3 可容检测胶带运行速度:0~10m/s

2.4 可容检测胶带宽度:1~2.4m

2.5 可容检测胶带厚度:≤40mm

  (3)主要技术要求:

3.1 检测方式:采用 X 射线高速扫描方式,实时大范围检测高速运转皮带。

3.2 输送带接头硫化等级:一至四级及混搭接头。

3.3 射线装置选用Ⅲ类低危险射线。

3.4 管电压 60~80kV 数字可调,阳极电流 0.3~0.7mA 数字可调

3.5 通讯方式:工业以太网/光纤,光口和电口

3.6 通讯距离:以太网直接通信方式,通信距离≤130m;环网和光纤通信方

式,通信距离

≤120Km

3.7 防护等级:IP57

- 88 -

3.8 分辨率:0.8mm×0.8mm

3.9 可识别最小断裂:1mm

3.10 可识别最小抽动:3mm

3.11 缺陷定位误差:横向≤1cm,纵向≤5cm

3.12 软件运行环境:Windows 7/10 及以上系统均可。

3.13 装置组成部分中涉及防爆性能的部件应有防爆证和煤安证。

3.14 常用接口预留和可扩展接口,客户后期增加设备可实现一拖多系统组建,

同时可根据使用需要与客户智慧化矿山系统对接。

3.15 采用 X 射线原理,X 射线接收箱为矿用本安型。

3.16 装置能够读取输送带自带 RFID 芯片,为故障提供精确定位。定位精度

±

1 米。

3.17 设备必须具有系统

“MA”标志牌。

(4)系统功能要求:

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线污染防治法》和《放射线同位素与射线装

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

449 号令)要求,必须取得环保部门颁发的生产、

销售、使用Ⅱ及Ⅲ类《辐射安全许可证》

4.2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 2017 年第 66 号令其中的《射线装置分类办法》,Ⅲ类

射线装置发生事故时对人体及环境的危害程度远远低于Ⅰ类和Ⅱ类射线装置。产

品选用Ⅲ类射线装置,设备送电后产生

X 射线,射线源管电压 80kV(上限),管

电流

0.7mA(上限),停电后不会有任何辐射产生。在满足相同技术参数的前提

下,对环境及人员的危害程度最小。

4.3 使用扇形光源,完全可以避免皮带两侧边缘所产生的黑边。

4.4 装置接收箱应为本安型,必须为完全非接触式检测方式,不允许与输送

机的任何部件接触,须提供对应带宽的煤安证、防爆证。

4.5 装置能够利用计算机通过以太网远程在线检测输送带钢丝绳芯图像,具

有实时存储、显示钢丝绳芯图像,建立图像档案的功能,能够跨路由器和交换机

实时传输,可进入矿井工业以太环网实现地面监测,通过特殊的数学模型及算法

使

X 射线到达平面接收器时的强度均等,并实现超高速采集信号,图像质量好,

无丢帧,无黑边。

- 89 -

4.6 装置能够利用图像处理算法对检测的钢丝绳芯图像进行放大、缩小、距

离测量,以及接头的筛选、拼接、比对等处理功能,定期自动生成图文报告,图

像处理功能强大、故障检测准确。

4.7 装置具有利用模式识别算法在线自动检测钢丝绳芯断裂、划伤、锈蚀、

接头伸长或接头搭接不规范和脱胶等故障的功能,并及时报警、定位准确。

4.8 装置能够对钢丝绳芯故障的图像进行性能分析,具有钢丝绳芯图像故障

筛选、分类、性能分析和故障报警等功能,给出性能分析结果,并生成故障位置

报表。

4.9 当软件开启 X 射线时,设备下位机会有声光报警功能,避免人员靠近;

4.10 软件可设置皮带参数。

4.11 软件具有实时检测功能,实时全程扫描、实时成像、实时智能识别出所

有隐患。

4.12 软件具有定时自动检测功能,系统中可以设定循环检测间隔,达到设定

条件时,系统自动启动检测设备进行检测以及分析,通过操作主界面中的操作按

钮可实现整个检测过自动完成,无需人员看守。

4.13 软件具有皮带接头自动对比功能。

4.14 软件具有皮带故障精准定位、报警,故障查看界面,利用放大镜原理,

实现对各类缺陷进行细微观察,包插劈丝、锈蚀等问题部位高倍放大、精确定位

功能。依托输送带自带

RFID 芯片,定位告警精确位置,定位精度≤1 米。可对

胶带任意两点进行距离测量,精确单位达到

1mm。

4.15 软件具有自动筛选拼接皮带接头和故障并能自动生成检测报告。

4.16 软件具有视频播放功能。

4.17 软件具有自动清理功能,对采集数据所在硬盘进行监测,当硬盘使用空

间超过

80%,自动对早期采集数据进行清理,保留故障图片以及报告。通过局域

网实现数据共享,通过以太网

/光纤等通讯方式,上传或发布软件采集处理的数

据结果。

4.18 软件具有定时自动检测安全保护机制,为保障维护人员安全,设置检修

安全保护机制。系统中设定检修时间,在检修时间内,主界面需要提示“

***设

备正在检修中”

,检修时间内,自动检测、手动检测均不允许启动。

- 90 -

4.19 远程操作:设备操作人员可远程进行开关电源、开关射线、采集图像和

设备状态监视等操作,

无需人员到现场就能完成所有设备操作和状态监测的工作。

4.20 软件具有音视频采集、存储和显示功能,用于监控设备周边环境,避免

无关人员靠近。

4.21 软件具有检测皮带纵向撕裂的功能,通过以太网将检测结果发送至上位

机进行显示或报警,并在本地输出停机控制信号。

4.22 装置配备上位主机及软件,软件具有“一键式”和“一拖多”检测功能,软

件系统兼容性强,对于

WIN7/10 及以上系统均可使用。

  (5)其他要求:

5.1 投标方所供设备必须使用尺寸合适的铅板屏蔽房进行防护,铅板厚度≥

5mm,用量≥12m2。

5.2 投标人负责为招标人办理使用Ⅲ类辐射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费用

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涉及办理许可证过程中如需招标人相关证件资料由招标人

负责提供,许可证相关手续由投标人负责办理。

5.3 投标方所供设备应能适应矿井下地质条件,适合在高瓦斯矿井使用,确

保设备适用于胶带机正常工作需要。

5.4 中标方负责免费提供设备指导安装、调试工作。

5.5 中标方供货时必须提供所供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5.6 质保期内的维修服务, 特殊情况应在用户通知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

无偿维修服务。

5.7 矿用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接头在线检测装置使用无锡宝通智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恒一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戴德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产品或等质量产品。

(三)证件要求

1) 设备按照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装置国家标准(GB-3836)等有关标

准设计,必须取得煤安证、防爆合格证,并可在煤安网上查询到。

2) 设备出厂时随带提供完整的煤安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辐射安全许

可证、出厂检测报告、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2

2)带式输送机巷道沿线防灭火装置

- 91 -

1)智能感知层:沿巷道布置的感温光缆实时监测温度异常,配合红外火

焰探测器和烟雾探测器,形成

“温度+火焰+烟雾”立体监测网,毫秒级响应,杜

绝漏报。

2)精准灭火层:根据火情类型(如皮带摩擦、电气过热)自动启动喷淋

装置,采用差异化精准灭火策略,避免无效喷淋,保护设备。

3)智能控制层:分析传感器数据,3 秒内确认火情并触发报警、启动灭

火,同时向地面调度室推送位置信息。

4)灭火/防控机制:分布式光纤测温(厘米级定位),早期预警+联动喷淋。

5)探测/触发方式:光纤测温主机(KJ1226-Z)

6)响应时间:≤3 秒(从探测到启动)

7)关键性能参数:

7.1 测温精度:±1℃

7.2 测温范围:-20℃~+150℃

7.3 定位精度:±0.5m

7.4 通信协议:RS485/光纤以太网

8)电气参数:电源:AC127V/36V(本安),输出电压:DC12V

9)适用环境:皮带全长沿线、搭接点、高温易发区

10)执行标准:

10.1 符合 GB 3836.1、GB 3836.4(防爆)

10.2 符合 MT/T 1137-2011(矿用光纤测温系统)

(11)要求与大巷一部带式输送机防灭火装置进行联网管控。

12)带式输送机巷道沿线防灭火装置使用中国煤科常州研究院、山东中道消

防设备有限公司、西安博深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产品或等质量产品。

5 节 设计制造标准

卖方须执行本技术文件所列要求、标准,本技术文件中未提及的内容须均满足或

优于本技术文件所列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国际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5.1 带式输送机

1)《带式输送机》(GB/T10595-2017)

2)《煤矿用带式输送机设计计算》(MT/T467-1996)

3)《煤矿用带式输送机技术条件》(MT820-2006)

4)《煤矿用输送带的成槽性》(MT212-1990)

5)《煤矿用带式输送机基本参数和尺寸》(MT/T1216-2024)

- 92 -

6)《煤矿用带式输送机电控系统》(MT571.1-1996)

7)《煤矿用带式输送机安全规程》(MT654-1997)

8)《煤矿用带式输送机减速机技术条件》(MT681-1997)

9)《煤矿用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技术条件》(MT872-2000)

10)《煤矿用带式输送机托辊技术条件》(MT821-2006)

1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2025)

12)包装通用技术条件(JB/ZQ4286-86)

13)一般公差线形尺寸的未注公差(GB/T1804-2000)

14)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 反射面上方近似自由场的工

程法

(GB3767-2016)

15)锻件通用技术条件(JB/ZQ4000)

16)铸钢件射线照相及底片等级分类方法(GB/T 5677-2018)

17)钢锻件超声波纵波探伤方法(GB/T 6402-2024)

18)带式输送机包装技术条件(JB2647-1995)

19)标牌(GB/T 13306-2011)

20)旋转电机定额与性能(GB/T 755-2025)

21)外壳防护等级(GB/T 4208-2017)

22)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Ⅱ类混合区评价标准(GB12348-2008)

5.2 矿用隔爆内置本安型(智能)高压真空配电装置、矿用隔爆型干式变压器、矿

用隔

1)《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83)》

2)《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隔爆型电气设备“d”》(GB3836.2-83)

3)《高压交流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GB/T 11022-2020)

4)《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JB3956-85)

5)《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用电子保护器》(MT175-1988)

6)《矿用隔爆型检漏继电器》(MT189-1988)

7)《矿用隔爆型低压交流真空馈电开关》(MT871-2011)

8)《煤矿井下用电电器设备通用技术条件》(MT661-2011)

9)《煤矿安全规程》(2025 版)

5.3 10KV 系统微机综合自动化保护装置

1)《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14285-2023)

2)《输电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B15145-2017)

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T478-2013)

4)《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DL/T5002-2021)

5)《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GB/T13730-2002)

6)《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DL/T516-2017)

7)《电站设备自动化装置通用技术条件》(JB3336-83)

8)《电力系统二次电路控制及继电保护屏(柜、台)通用技术条件》(JB5777.2-2002)

9)《继电保护及控制装置电源模块(模件)技术条件》(DL/T527-2013)

10)《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2887-2011)

11)《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GB/T7261-2016)》

12)《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GB9361-2011)

13)《远动设备及系统第 4 部分:性能要求》(GB17463-1998)》

- 93 -

14)《远动设备及系统第 5 部分:传输规约第 103 篇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

套标准》

(DL/T667-1999)

15)《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MT209-1990)

5.4 变频器

1)《Power Transformer》(IEC 76)

2)《Protection Classes of Cases(IP code) 》IEC 529

3)《Correlative norms》(IEC 1131/111 PLC)

4)《Correlative tests》(IEC 68 )

5)《抗震动标准》(IEC68-2-6)

6)《抗冲击标准》(IEC68-2-27)

7)《 Design of signals and connections》(IEC 1175)

8)《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 and anti-surge-interference》(IEC 801)

9)《Communication protocol》(IEC 870 )

10)《EMC 抗干扰标准》(IEC*开通会员可解锁*,3,4,5)

11)《EMC 传导及辐射干扰标准》(IEC1800-3)

12)《工业环境的一般标准》(EN50082-2)

13)《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519)

14)《CE 标志》(89/336EC)

15)《State Electrical Appliance Code》(NFPA 70)

16)《Recommended anti-electrostatic methods》(NFPA 77)

17)《Specifications to protect from thunder》(NFPA 78)

18)《Standard of Electric Equipment Change and Postive Pressure Case Body in

Danger Area》(NFPA 496)

19)《Noise Level Norms》(OCMA NWGIREV2)

20)《International electrical wiring》(ISO/IEC 11801)

21)《American National Electrical Manufacture Association》(NEMA)

22)《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动》(GB 12326 电能质量)

23)《公用电网波动》(GB/T 14549 电能质量)

24)《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 311.1)

25)《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0)

26)《半导体变流器 基本要求的规定(GB/T 3859.1)》

27)《半导体变流器 应用导则》(GB/T 3859.2)

28)《半导体变流器 变压器和电抗器》(GB/T 3859.3)

5.5 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

1)GB 8286—2005 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

2)Q/DG 02—2007 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

6 节 技术资料及图纸

规定供货商应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资料的种类、数量、提供方式、提交时间、电子

版文件及图纸的格式。

6.1 技术资料清单卖方每种单台设备(规格型号、布局等完全一致)必须提供下表所列数量的技术

资料

(但不限于此),并按下表要求时间交货,下表中未要求的交货时间请卖方报出。

序号

名 称

数量

要求交货时间

- 94 -

一、带式输送机及附属设施

1

整机总组装图

10

接到中标人通知后一周内

2

带式输送机外形尺寸图、基础图、安装图及剖

面图

10

接到中标人通知后一周内

3

配套设备的外形尺寸图、基础安装尺寸图、剖

面图及装配爆炸图

10

接到中标人通知后一周内

4

带式输送机动态分析报告

10

随设备

5

输送机的计算书和相关设备选型计算说明,以

及各配套设备生产厂家名称及技术规格

10

接到中标人通知后一周内

6

调试、性能验收、检验、试运行、运行维护等

方面的技术资料

10

随设备

7

配套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说明书

10

随设备

8

产品说明书

10

随设备

9

安装使用说明书

10

随设备

10

操作手册

10

随设备

11

维修手册

10

随设备

12

配件手册

10

随设备

13

外购件的原产地证明和报关证明

10

随设备

14

基础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

A”证书、出厂测试报告等)

10

随设备

15

设备三维实体模型图(零件图和装配图),装

配图要求爆炸视图效果。

10

随设备

16

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10

随设备

配电控制系统

图纸

1

安装、维护、运行说明及图纸

10

随设备

2

电气控制原理图

10

随设备

3

二次控制、测量、监控、信号回路、辅助设备

回路主方案图、元件安装图纸(二次小室)

10

随设备

4

布置图(平面、断面)

10

合同签订一周内

5

安装图,带外形尺寸、运输尺寸、质量等

10

随设备

6

安装使用说明书

6.1

主要元件安装使用说明书

10

随设备

- 95 -

6.2

专用工具、仪表介绍

10

随设备

6.3

运输和安装所需要专用设备的说明

10

随设备

6.4

现场试验和其他试验说明

10

随设备

7

实验报告

7.1

全套型式试验报告

10

随设备

7.2

全套出厂试验报告

10

随设备

7.3

其他试验报告

10

随设备

7.4

零部件试验(包括绝缘件的局部放电试验报告)

10

随设备

8

其他资料

8.1

主要元件标准

10

随设备

8.2

所用材料标准

10

随设备

8.3

检查、调试规定

10

随设备

8.4

包装、装船、储存规定

10

随设备

8.5

现场高压试验规定和标准

10

随设备

8.6

维修指南

10

随设备

8.7

装箱清单

10

随设备

8.8

包装说明

10

随设备

8.9

屏柜三维实体模型图(零件图和装配图),装

配图要求爆炸视图效果。

10

随设备

9

其他技术资料

10

随设备

6.2 与技术资料有关的问题说明1、提供的资料使用国际法定计量单位,以中文为准(属进口设备时需为中、英文

对照)。

2、在每次提供图纸时(包括各次修改升版后),还提供相应的电子版本文件。每

次图纸升版时,在其提供的升版的图纸资料中(包括电子版本文件)将修改的部分标记明显的记号。

3、投标人在宣布预中标后一周内须配合买方及时提交以满足工程设计所需的全部

资料和图纸(包括设备制造进度计划),必要时须参加买方与设计院召开的设计技术配套联络会议。

4、投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7 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并列出其交付进度(对招

标方没有明确要求的由投标方确定),并经招标方确认。

5、中标人按规定给招标人提供全面的、准确的、详细的技术资料,包括印刷版和

电子版的各种图纸、设备使用手册、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备件手册、配件报价

U 盘,

- 96 -

随设备发货或日后提供的目录、图纸、图解说明或电路图必须是清晰易解的。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须通俗易懂。

6、“维修手册”和“配件手册”的内容不仅要涵盖卖方本公司生产的零部件,而

且要涵盖外购零部件,外购部件供货商提供的资料卖方应全部提供给买方。备件手册必须将每一部件细化到所有零件,所有零部件必须有统一的采购号或件号等唯一标识号,以便于招标人维护和采购备件。所有外协件的件号必须提供制造商原始件号。所有提供的技术资料手册封面应标明合同号、设备系列号。

7、“维修手册”中要求详列有关检修方法及技术标准;详列设备的日常点检、润

滑、保养制度及保养内容;详列大型结构件、电气系统等的定期安全检查项目与标准。

8、甲方对技术资料的认可并不减轻卖方对于资料正确性的责任,对于资料出现错

误的,由卖方负责纠正和更新后重新提交买方;对因资料错误而造成损失的,由卖方承担全部后果。

9、由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应是及时的和被买方认可的,买方有权针对培训

目的而额外复制所提供的技术文件与图纸。买方有权额外复制由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图纸用于工作需要。

10、如果发现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和图纸不完整或与所提供的设备不相符,或在

运输途中丢失或损坏,卖方在接到通知后

10 天内,要免费向买方增补丢失或损坏部分

的技术资料和图纸。

11、设备采用的外购、外协件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及检验合格证书。12、对于其它没有列入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项目所必须的文件和资料,应招

标方需求,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13、对于本次采购设备中控制与通讯系统的相关通讯协议和数据库点表,卖方应

保证其开放性,免费提供给买方,并且保证及时、准确、全面。

14、“安装说明书”要求包括与安装有关的所有工艺及技术标准。如焊接工艺、

表面防腐、联轴器、高强螺栓连接等技术标准。

15、中标人有义务对该设备的控制软件、管理软件进行免费升级换代。16、所提供的资料一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本”的 U 盘两套(文字为 Microsoft Office

Word,表格为 Microsoft Office Excel,图为 Auto CAD)。

17、中标人定期对设备进行回访,并对用户提出的问题进行解决。18、技术资料与设备同属合同供货范围,如不能按照上述条款交货,将按照推迟

合同交货期执行。

6.3 投标方在投标书中需提供以下技术参数1、整机要求:(

1)运输能力(t/h):

2)运输长度(m):

3)驱动形式:

4)运输机的宽度(mm):

5)带速(m/s):

6)提升高度(m):

7)最大倾角(°):

8)运行时最大张力(KN):

9)起动时最大张力(KN):

10)整机重量(Kg):

2、驱动系统

- 97 -

1)驱动部(

1)结构与特点(附图):

2)驱动部数量:

3)总尺寸:

4)重量:

2)盘式制动器(

1)生产厂家及型号:

2)外形尺寸(mm):

3)安装要求:

4)制动盘直径(mm):

5)制动力矩(KN·m):

6)功率、电压等级:

7)制动安全系数:

8)使用寿命:

9)安装结构与特点(在组装图中显示):

3、输送机机身1)传动滚筒(

1)生产厂家:

2)结构(在图中显示):

3)滚筒直径、宽度和壁厚度:

4)滚筒轴尺寸:

5)旋转阻力系数:

6)包胶厚度:

7)轴承品牌:

8)阻燃包胶材料:

9)轴承润滑方式:

10)轴承密封方式:

11)驱动滚筒包角:

12)驱动滚筒重量:

13)服务寿命:

2)改向滚筒(

1)生产厂家:

2)结构形式:

3)滚筒直径、宽度和壁厚(mm):

4)滚筒轴尺寸(mm):

5)包胶厚度:

6)阻燃包胶材料:

7)改向滚筒数量:

8)改向滚筒重量:

9)轴承品牌:

10)轴承润滑方式:

11)轴承密封方式:

12)服务寿命:

3)托辊

- 98 -

1)托辊的类型、结构:

2)各类型托辊数量:

3)各类型托辊重量(kg)(单重、总重):

4)各类型托辊直径(mm):

5)各类型托辊槽角(°):

6)各类型托辊间距(mm):

7)生产厂家及型号:

8)阻力系数:

9)托辊径向跳动:

10)托辊轴向位移:

11)润滑方式:

12)密封方式:

13)工作寿命:

4)机械调心纠偏托辊组(

1)数量(上/下):

2)生产厂家:

3)报价:

4)结构:

5)中间架(

1)结构特点:

2)中间架材料:

3)重量(kg)(单重、总重):

4)数量:

5)间距(mm):

6)连接方式:

6)中间架支腿(

1)结构特点:

2)重量(kg)(单重、总重):

3)数量:

4)间距(mm):

5)连接方式:

7)缓冲床(

1)生产厂家及型号:

2)材质:

3)重量:

4)寿命:

8)清扫器:(

1)生产厂家及型号:

2)材质:

3)重量(kg):

4)寿命:

9)溜槽(

1)长度:

2)材质:

- 99 -

10)导料槽(

1)生产厂家及型号:

2)材质:

3)重量(kg):

4)寿命:

11)行人过桥、检修平台、隔离护网、驱动部分护网等外形尺寸、安装方式、材

质、结构(附图):

4、附属设施1)液压拉紧装置:(

1)生产厂家及型号:

2)最大拉紧力:

3)最大拉紧行程:

4)功率、电压等级:

4)配置表:

2)配电控制设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参数及设备组成元件的生产厂家、型号、

规格参数。

3)矿用输送带纵撕识别装置(

1)生产厂家及型号:

2)系统清单:

3)设备具体参数:

4)隔爆型除铁器(

1)生产厂家及型号:

2)系统清单:

3)设备具体参数:

5)矿用输送带无损监测装置(

1)生产厂家及型号:

2)系统清单:

3)设备具体参数:

4)Ⅱ及Ⅲ类《辐射安全许可证》:

6)带式输送机巷道沿线防灭火装置

1)测温精度:

2)测温范围:

3)定位精度:

4)通信协议:

5)电气参数:

6)适用环境:

10)系统清单:

11)生产厂家及型号:

注:

1、投标方在标书中提供的参数并不仅限于以上所列,其他重要设备也应提供

其生产厂家、型号、重量、外形尺寸等其他重要参数。

- 100 -

2、配置表要求提供设备组件的详细明细,并且注明主要组件的生产厂家、型号、

重量、外形尺寸等其他重要参数。

7 节 终检、技术服务和培训

规定设备制造过程中由买方参与的检验频次、时间、方式。规定设备在安装、调

试、试运行过程中及售后供货商应提供的技术服务种类、人员培训方式,如有必要还应规定技术联络会的相关事宜。

7.1 终检1、为了保证所采购设备的质量要求,买方有权派遣检验人员到卖方及其供应商的

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监造及中间检验。

2、买方终检驻留期间的所有食宿、交通、办公及与检验相关的所有费用由卖方支

付;卖方还应免费提供必要的安全用具、办公设备、技术资料和图纸、核算数据、制造和检验标准及其它必备的检验数据等。

3、卖方应提前 1 个月通知买方终检的日程安排。在收到通知后,买方需确定要终

检的项目,并在抵达的

3 周之前通知卖方终检小组的成员情况以及买方的相关要求。对

于需要前往卖方供应商生产车间的,由卖方负责全部的协调及安排。

4、在终检期间,若发现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及要求,终检人员有权

发表意见,卖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满足合同的要求。

5、卖方不能因买方终检的完成而免除或减轻在产品的质量问题上所承担的职责。6、检验标准:最新的中国国家标准、中国煤炭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各标准之间

存在差异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7.2 技术服务1、卖方应免费指定一名工地代表,负责协调、指导、配合买方及安装承包商的工

作。卖方还应免费指派足够数量有经验的安装指导人员和试验工程师,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现场试验等进行技术指导。卖方技术人员应对所有安装工作的正确性负责,除非安装承包商的工作未按照卖方技术人员的意见执行,若此情况发生时卖方的工地代表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此情况通知买方。

2、合同设备的安装工期内,买卖双方应共同确认一份详尽的安装进度计划,作为

卖方指导安装的依据,并列出安装承包商应提供的人员、工具的类型及数量。

3、买卖双方应该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协商决定卖方派驻技术人员的专业、数量、

服务时间、以及到达和离开工地的日期。卖方技术人员的来去和更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卖方指定的工地代表,应在合同范围内与买方代表充分合作与协商,以解决有

关的技术和工作问题。双方代表,在未经双方授权时,无权变更和修改合同。

5、卖方技术人员应按规定进行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

以及指导、监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

6、卖方技术人员应向买方人员详细地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运行和维护手册、设

备特性、分析方法和有关的注意事项等,以及解答和解决买方在合同范围内提出的技术问题。

7、在安装和调试前,卖方技术人员应向甲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

的程序和方法。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的有关技术人员应尊重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是正确的,如因错误指导而引起设备和材料的损坏,卖方应负责修复、更换或补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 101 -

8、卖方技术人员应充分理解买方对安装、调试工作提出的技术、质量方面的意见

和建议,使设备的安装、调试达到双方都满意的质量。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安装、调试或试验工作延期,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的技术人员继续留在工地服务,且费用由卖方自理。如因买方原因造成延期,买方根据需要有权要求卖方的技术人员继续留在工地服务,但由买方承担额外费用。

9、合同设备的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规程进行。10、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招标人和投标人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

工作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1、设备安装、调试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试运行。试运行后招投标双方应

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2、如果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

足合同技术部分要求,招投标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属制造方面的原因,或涉及索赔部分,按商务部分有关条款执行。

7.3 技术培训1、合同生效后,卖方在技术服务期间要在安装现场免费为买方人员提供必要的技

术培训。在培训完成后,给接受培训的检修和操作人员发放厂家认可的培训合格证。

2、卖方负责甲方 6 人到卖方工厂进行为期 2 周的培训工作,包括当地交通费、食

宿费等由卖方负责。卖方应提出培训人员的数量、素质等要求,制定出详细的培训计划,并列出培训费用;卖方对操作人员在矿区进行不少于两周的技术培训,保证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熟练操作,并能排除设备运行中的一般故障。

3、卖方应指派现场经验丰富并且有足够理论知识的专业人员担任培训工作,并应

向接受培训的人员提供足够、合格的培训资料以及所需的工具、仪表等。

4、培训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并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5、培训资料及内容:(

1)卖方在签订合同 10 周内,提供培训资料 2 套并附电子版 1 套。

2)培训内容

卖方的技术服务人员应向甲方培训人员详细介绍设备的原理、结构、性能、参数

及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使用、维修、保养、故障处理及设备安全使用等知识并详细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说明书等有关资料,回答和解决甲方人员提出的技术问题。

8 节 设计联络会

8.1 为协调设计、制造等各方面的问题,根据买卖方双方的实际需要可召开多次

设计联络会。卖方应制定详细的设计联络会日程。在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卖方应向买

方建议设计联络会方案,在设计联络会上买方有权对合同设备提出改进意见,卖方应按此意见做出改进。

8.2 联络会主要内容:(

1)进行设计审查,复核合同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并进行确认;

2)检查总进度、质量保证程序及质控措施;

3)确定基础要求,运输尺寸和重量,以及工程项目的各种接口的资料要求;

4)讨论交货程序;

5)讨论终检、工厂试验及检验问题;

6)讨论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7)解决遗留问题等。

8.3 对设计联络会的其它安排,如:地点、日期、人数等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 102 -

8.4 除上述规定的联络会议外,若遇重要事宜需双方进行研究和讨论的,甲乙双

方可多次召开联络会议予以解决。

8.5 每次会议均应签署会议纪要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 节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包括供货方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期、故障响应,同时供货方应提供相关的质

量证明如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

MA”证书、制造、检验记录、出厂试验报告及

主件、配件的质量保证承诺等。

1、防爆电气设备未明确标明紧固螺栓屈服强度的,必须使用 A4-80 或以上

强度不锈钢螺栓(螺栓、螺母)。配套弹簧垫圈采用

65Mn 弹簧钢材质,硬度

HRC38-45,弹簧垫圈应符合 GB/T93(标准型)、GB/T94.1-2008 技术条件。

2、所有设备应取得中国国家煤矿安全标志证书和“MA”标识牌,适用范围必须满足

采掘工作面使用要求。

3、供货方所供电气设备能效等级不得低于二级。4、所有设备整机质保期:井下验收合格后 1 年或设备到矿后 18 个月,先到为准。

对由于设计或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故障,中标方应进一步对此负责。专用合同条款对质保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5、中标方质保期内的维修服务承诺:无偿进行维修服务及免费更换零配件、部件。

6、中标方对设备大修周期、使用寿命及各主要部件的寿命承诺。7、卖方要提供设备或设备关键部件的质量延保期。8、卖方提供的设备质量必须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如在质量担保期或延伸担保期

内出现配件(元件、部件)大量损坏、故障频发或售后服务不到位,卖方必须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将卖方全部相关产品列入大唐集团招标目录黑名单。

9、对质保期内发生的故障,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 12 小时内派专职服务人

员到达现场。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现场,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发生的故障

,修理或更换已

损坏的零部件,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应付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10、乙方对产品实行终身服务,在质保期满后在技术上继续给甲方以支持,质保

期后对设备的维修只收取成本费。乙方定期派驻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对设备做全面检查和回访,根据检查结果向甲方提出维修建议,并对用户提出的设备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11、在质保期后乙方按投标文件所报的寄售清单(甲方可根据当时设备状况对寄

售清单进行适度调整)寄售在甲方,其寄售价格不得高于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报价。

10 节 安装、调试、考核和验收

10.1 设备的安装 1、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必须进行现场勘察,根据现场西翼大巷一部胶带机机尾及

胶带机室断面出具胶带机设计图纸等相关内容。

2、设备到货后,卖方按用户通知日期派遣有经验并身体状况良好的工程技术人员

到现场指导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中标方技术人员的指导必须是正确的,如果由于技术指导不当而造成损失,中标方将负责免费维修、更换或补偿损失部分。中标方应提供所有的关于装配与调试所用的专用工具。

3、投标人列出设备安装工作进度表。

- 103 -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分别列出设备安装甲方需提供的人力、材料、工具、设备

等清单。

10.2 设备的调试1、投标人负责设备地面试运转及井下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工作。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调试的程序和标准。3、投标人完成设备调试后,要为招标人提供设备调试报告,此报告内容应完整、

详实。

11.3 设备的验收:1、设备在井下稳定运行一个月后双方按照设计要求及有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2、验收内容:(

1)机械设备的安装质量和性能

2)电器设备的安装质量和性能

3)液压系统的安装质量和性能

4)控制系统的安装质量和性能

5)环保性能

6)生产安全有关要求

3、验收标准:合同的规定要求、最新的中国国家标准、中国煤炭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各标准

之间存在差异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4、经甲方、卖方、监理等单位验收符合全部标准、规范等要求,出具联合验收报

告,各方签字予以确认。

104

11 节 铭牌、包装运输与储存

11.1 铭牌所有设备必须装有铭牌,铭牌采用耐腐蚀的金属板制造,并且安置固定在人员容

易看到的地方。铭牌上刻有下列内容,但不限于此。

制造厂名称:设备名称:设备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出厂日期编码:出厂检验编码:MA 证(如需要):11.2 包装及运输投标人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

GBl91 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并具有适合长途

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部件散失。根据设备本身和施工现场的特点,在包装上应分别具有防雨、防潮、防冻、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设备运抵现场时,应包装和防护完好,表面清洁,内无异物,零部件、装箱单和技术资料齐全。

投标人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

以下标记:

合同号:目的站:收货人名称: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箱号

/件号;

毛重

/净重(公斤):

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凡重量为两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

重心、中心及挂绳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

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书各一份。

所有设备在长期保管中,应放在通风良好的室内或棚下,严禁日晒雨淋,封存期

间应定期维护,不使零件锈蚀和损坏。

12 节 一般规定

1、本技术文件适用于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

项目西翼主运大巷带式输送机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监造和供货。

2、本技术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

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货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文件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同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技术文件所使用的标准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05

3、如果供货商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技术文件中的条文提出异议,则将认为提供的设

备完全符合本技术文件的要求。如有异议,应在投标书相应章节中详细描述。

4、本设备技术文件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

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签订合同后,买方保留对本技术文件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卖方承诺予

以配合。卖方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如提出修改,具体事宜由双方共同商定。

6、卖方对带式输送机及附属设备、配电控制系统负有全责,包括外购产品。7、卖方的带式输送机及附属设施应有经过三年以上运行的业绩,并已证明所供设

备安全可靠。

8、本技术文件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

以招标文件商务部分为准。

9、本技术文件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注:本招标技术文件核心条款前已标注“

”,不满足任何一条标注“”条款内

容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106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评

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08

(项目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09

目录

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四、投标保证金五、商务偏差表六、资格审查资料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10

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按合

同约定履行义务。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111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单位公章)

月 日

112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

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追认。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113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

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

议。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月 日

114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15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

(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标,

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

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天日历日内有效

(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合同;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

必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址:

邮政编码:

话:

期:

月 日

116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17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

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18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19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

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

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目名称)投标活动。

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20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21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

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22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1)请逐项说明:投标方案中采用哪些设备、材料或使用的技术是国产化产品,哪些是进口产品,同时明确是否具备可替代性。(注:设备、材料若全部国产化,一般不涉及进口产品或技术的,可不添加此条要求)

序号

名称

国产化/进口产品

是否可替代

12

……

123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

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

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响应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1、XXXX;2、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

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

(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元;

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24

(项目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25

目录

一、类似业绩二、技术偏差表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六、技术因素统计表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26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27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货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28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29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30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31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32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

间】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

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存在 项未按要求填写。

2

投标设备的业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第几节第几页第几项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加分项:1.2.……

第几节第几页第几项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加分项:1.2.……

第几节第几页第几项

5

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外购件品牌:交货期:

第几节第几页第几项

6

运维情况

先进设计手段:结构合理性:安装、维护便利性:

第几节第几页第几项

7

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情况

传感器丰富程度:自动化配置水平:配置方案的合理性:

第几节第几页第几项

8

其它

监造配合计划:售后服务计划:验收计划:质量保证措施:

第几节第几页第几项

133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是否为对

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如果是,请论证说明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34

(项目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35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36

一、投标价格表1.1 一般要求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分项价中体现。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1.1.5 报价应注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1.2 投标报价表(格式)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带式输送机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随机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技术资料

合计

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137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参考型号

/要求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

/品牌

产地

备注

带式输送机及附属设施

1.1

卸载装置

包括卸载机架、改向滚筒等

1

1.2

支撑框架

卸载到传动刚性框架,长度约为 30m,框架内部设置一部输送机机尾,框架采用不小于 200H 型钢

1

1.3

传动装置

包括传动架、传动滚筒、改向滚筒(可与卸载滚筒互换),传动滚筒带整套联轴器(包含蛇簧及护罩与我矿现有永磁电机及联轴器配套使用),除机尾改向滚筒外,其余滚筒轴承座上必须设置PT100 温度传感器安装位置及配套相应数量 PT100 温度传感器。

3

1.4

盘式制动器

总制动力矩:≥236 KN·m;投标方根据

输送机运量、高差等参数进行详细设计

和 计算,制动力矩不小于 236KN·m,确

定制动头的安装数量。

1

1.5

液压张紧装置

张紧绞车总成 1 台、液压站(带固定架和护罩)1 台、张力计 2 件、(配国外进口张力传感器,一用一备)、钢丝绳及绳夹等附件、就地控制箱 1 台、配备绳轮防飞出装置(张紧绳轮额外备用一套),张紧小车必须配置前后左右可调节限位装置。张紧行程>20m,张紧装置安装在机头方向。

1

1.6

转向装置

包括改向架、改向滚筒

1

1.7

调高支腿

调高范围:400-1400mm

25

1.8

机身段

上托辊架、中间架、支腿、纵梁及配套

螺栓等所有安装所需材料

1

1.9

纠偏装置

上下纠偏装置按照长度 1700 米配置(上

纠偏 50 米一组,下纠偏 100 米一组)

1

1.10

缓冲床

适用带宽 1800mm,长度 1500mm。安装在

一部机尾二部落料点

2

1.11

导料槽

安装在一部机尾搭接点,长度 8*1.5 米,

配套提供双侧裙边

1

1.12

机尾

固定机尾架、机尾滚筒

1

138

序号

项目

参考型号

/要求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

/品牌

产地

备注

1.13

皮带安装所有地脚螺栓及其

他附件

1

1.14

矿用输送带纵

撕识别装置

ZZS127 型,具备红外热成像监测、可

见光双重检测并支持二级自动报警功能,识别准确率不低于 99%,定位精度≤1m,接入矿方环网,实现联动停机。要求有 MA 认证。

2

1.15

输送机附属设

1

(1)

卸载滚筒清扫

P 型 2 道、H 型 4 道;适用带宽 1800mm

6

(2)

回程皮带清扫

头部 2 道,中间斜一字形 2 道,机尾人字形 1 道;适用带宽 1800mm

5

(3)

头部漏斗护罩

安装在机头卸载滚筒及一部二部皮带搭接处,要求结构合理、耐磨、卸载可靠,中标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及巷道图纸,经现场测量后自行设计,漏斗设计方案要求经过招标方确认,必须满足现场使用条件。

1

(4)

机头双侧检修

平台

安装位置:卸载滚筒与张紧之间,双侧设置安全护栏、爬梯及扶手,便于人员巡检;单侧长约 70m,有效宽度不小于

800mm。

1

(5)

机身下安全行

人通道

便于人员通过,安全行人通道装置安装方式为:地锚固定在机身下方,要求便

于拆装。

2

(6)

皮带机沿线行

人过桥

皮带机机头、机尾、搭接点前后 10 米、

沿线每 200 米设置一处行人过桥。

10

(7)

矿用隔爆型电磁带式除铁器

包含矿用隔爆型电控箱

<KXB-50/1140(660)D>、卸铁皮带备用 2

1

(8)

矿用输送带无

损监测装置

ZST127X

1

(9)

带式输送机巷道沿线防灭火

装置

KSP900/ZHJ80

1

带式输送机供配电控制系统及附属设施

2.1

矿用隔爆型移

动变电站

KBSGZY-2500/10,电压等级 660V/1140V

1

2.2

矿用隔爆型移

KBSGZY-1250/10,电压等级 660V/1140V

1

139

序号

项目

参考型号

/要求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

/品牌

产地

备注

动变电站

2.3

矿用隔爆型移

动变电站

KBSGZY-630/10,电压等级 660V/1140V

1

2.4

矿 用 隔 爆 兼 本质 安 全 型 真 空馈电开关

KBZ2-400/1140(660)

2

2.5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永磁真空母线联络

开关

KJZL-400/1140(660)YD

4

2.6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多回路真空电磁启

动器

QJZ-400/1140(660、380)-8

4

2.7

矿 用 隔 爆 兼 本质 安 全 型 照 明信 号 综 合 保 护装置

ZJZ2-10/1140(660)M

4

2.8

矿 用 隔 爆 兼 本安 型 锂 离 子 蓄电池电源(ups)

DXJL3072/127J

2

2.9

重型平板车

6m 长*1.6 宽 m;平板车自重不低于2000kg,承重不低于 20t。以上供配电移动变电站、馈电开关、电控箱、组合开关、照明综保、变频器、电抗器、变频水冷装置、电机水冷装置等电气设备、开关在地面场地布置在重型平板车上焊接固定后,整体搬运下井到工作面配电点。使用铲板车运输重型平板车,重型平板车必须具备抗弯折能力。

13

2.10

动力电缆

MYPTJ-8.7/10KV,3×50+3×25/3+3×

2.5mm²;

(提供的到货电缆必须随货带电缆

原厂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2 份第三方电缆阻燃性能试验报告。电缆阻燃性能试验报告包含(单根电缆垂直燃烧试验、负载条件下的燃烧试验、成束试验。第三方出具的试验报告委托方名称为: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厂检测报告要求包含:阻燃方面的抗静电,电气性能方面的直流电阻、绝缘电阻、工频耐压,机械物理性能方面的绝缘护套厚度、拉伸强度、抗冲击、热

300

140

序号

项目

参考型号

/要求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

/品牌

产地

备注

老化等。

2.11

动力电缆

MVFP-0.66/1.14KV,3×95+3×25 mm²;

大巷二部皮带 3 台驱动电机供电电缆

2500

2.12

动力电缆

MYP-0.66/1.14KV,3×50+1×16 mm2;

配电点安装使用

500

2.13

动力电缆

MYP-0.66/1.14KV,3×25+1×16 mm2;

张紧电缆

1000

2.14

动力电缆

MYP-0.66/1.14KV,

3×4+1×4mm2;电机、

变频器风水冷却装置电缆

1500

2.15

照明电缆

MYQ-0.3/0.5,4×2.5mm²

1000

2.16

接地线

MY-0.38/0.66KV 1×10mm²

500

2.17

控制信号电缆

MKVVRP 10*0.5mm²

1000

2.18

矿用隔爆型低压电缆接线盒

BHD2-200/1140(660)-3G(适用范围:严

格按煤矿安全有关规定使用)

6

2.19

接地扁铜线

50mm²裸扁铜线

300

2.20

开口铜线鼻子

300A

200

2.21

不锈钢螺栓

M12×35,A4-80,包含螺母、平垫,弹

簧垫圈:65Mn 弹簧钢

200

皮带保护及 PLC 控制系统

3.1

带式输送机保

护系统

(1)

矿用本质安全

型主控制器

KTC101-Z

1

(2)

矿用隔爆兼本

质安全型电源

KDW127/18(C)

1

(3)

矿用本质安全型组合急停闭

锁开关

KHJ15/18-1(HB)

18

(4)

矿用本质安全型组合扩音电

KTK101-2(AB)-G-F-SH

18

(5)

矿用本质安全型组合扩音电

KTK101-2(BG)-F-SH

4

(6)

矿用本质安全型组合扩音电

KTK18-2(IB)

4

(7)

矿用隔爆兼本安型温度检测

CJW127(A)

4

141

序号

项目

参考型号

/要求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

/品牌

产地

备注

(8)

矿用本质安全

型输入输出

KJS101-C

2

(9)

矿用本质安全

型输入输出

KJS101-OH

2

(10)

矿用本质安全型速度传感器

GSC6-SC

2

(11)

矿用本质安全型堆煤传感器

GUD-330-D1

4

(12)

矿用本质安全型跑偏传感器

GEJ-15-P

10

(13)

矿用本安型温

度传感器

GWH100

3

(14)

矿用本质安全型烟雾传感器

GQG5-Y-2

2

(15)

矿用本质安全型撕裂传感器

GVY1-2-C

2

(16)

矿用本质安全

型电动球阀

DFH-20/7

4

(17)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远程

控制箱

KDG-127/3-8

3

(18)

50 米矿用本安

型电缆连接器

KHL7(B)-X50

40

(19)

20 米钢丝编织

橡胶护套连接

KHL7(B)-X20

1

(20)

5 米钢丝编织橡

胶护套连接器

KHL7(B)-X05

5

(21)

四芯屏蔽电缆

MKVVRP-450/750-4×0.5

400

(22)

矿用本质安全

型终端

KFD101 直通及机位终端

2

(23)

手持终端

KTD650

2

(24)

插座专用

U 型

KTK101-15

100

(25)

电缆挂钩

A

KTK101-17-A

1000

(26)

通用安装护板

KTK101-16

30

(27)

急停闭锁开关

安装护板

KHJ15/18-1-01

20

(28)

本安电路用电

缆连接器

LH2

2

142

序号

项目

参考型号

/要求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

/品牌

产地

备注

3.2

PLC 控制系统

(1)

矿用隔爆型 PLC

控制箱

KXJ1140

1

(2)

控制室集中操

作台

TH2-24(12)

1

(3)

本安型显示器

显示摄像头画面,

4/6/9/12/24 画面切换

1

(4)

矿用阻燃网线

MHYV4*2*(1/0.97)

1000

(5)

电源电缆

MYQ-0.3/0.5-4×2.5

1000

(6)

屏蔽控制线缆

MKVVRP-16×1

1000

(7)

屏蔽控制线缆

MKVVRP-12×0.75

1000

(8)

防爆电源接线

根据现场使用需求配置

1

皮带机上下两侧护网

4.1

张紧护网

卸载滚筒到张紧之间两侧均安装护网

(3m×1.5m)

30

4.2

驱动护网/栅栏

高 2.4m,长 3m。可快速组装,可重复利

用。现场制作护网/栅栏安装架

20

4.3

上护网

机头卸载点至抬高段(3m×1m)

90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143

合计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当水

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