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深度调峰及全负荷脱硝改造】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河北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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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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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 号机组深度调峰及全负荷脱硝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 年 5 月

目录

目录

..................................................................................................................................................................1

总说明

..............................................................................................................................................................1

第一卷 商务文件

............................................................................................................................................2

第一章招标公告

..............................................................................................................................................3

1. 招标条件

.............................................................................................................................................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7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7. 联系方式

.............................................................................................................................................8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8

9. 监督部门

.............................................................................................................................................8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

1. 总则

...................................................................................................................................................17

1.1 招标项目概况

........................................................................................................................1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7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7

1.5 费用承担

.................................................................................................................................19

1.6 保密

........................................................................................................................................22

1.7 语言文字

................................................................................................................................22

1.8 计量单位

................................................................................................................................22

1.9 踏勘现场

................................................................................................................................22

1.10 投标预备会

..........................................................................................................................22

1.11 分包

......................................................................................................................................22

1.12 响应和偏差

..........................................................................................................................23

2. 招标文件

...........................................................................................................................................2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4

3. 投标文件

...........................................................................................................................................2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4

3.2 投标报价

................................................................................................................................25

3.3 投标有效期

............................................................................................................................27

3.4 投标保证金

............................................................................................................................28

3.5 资格审查资料

........................................................................................................................28

3.6 备选投标方案

........................................................................................................................29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9

4. 投标

...................................................................................................................................................30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0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0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0

5. 开标

...................................................................................................................................................30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1

5.2 开标程序

................................................................................................................................31

5.3 开标异议

................................................................................................................................31

6. 评标

...................................................................................................................................................31

6.1 评标委员会

............................................................................................................................31

6.2 评标原则

................................................................................................................................32

6.3 评标

........................................................................................................................................32

7 合同授予

.............................................................................................................................................32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32

7.2 评标结果异议

........................................................................................................................32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32

7.4 定标

........................................................................................................................................32

7.5 中标通知

................................................................................................................................32

7.6 履约担保

................................................................................................................................32

7.7 签订合同

................................................................................................................................33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3

8.1 重新招标

................................................................................................................................33

8.2 不再招标

................................................................................................................................33

9. 纪律和监督

.......................................................................................................................................33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3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4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4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4

9.5 投诉

........................................................................................................................................34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4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34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

评标办法前附表

....................................................................................................................................35

1. 评标方法

...........................................................................................................................................43

2. 评审标准

...........................................................................................................................................43

2.1 初步评审标准

........................................................................................................................43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3

3. 评标程序

...........................................................................................................................................43

3.1 初步评审

................................................................................................................................43

3.2 详细评审

................................................................................................................................44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44

3.4 评标结果

................................................................................................................................45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46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46

1. 一般约定............................................................................................................................................46

1.1 词语定义 .................................................................................................................................46

1.2 语言文字 .................................................................................................................................48

1.3 法律 .........................................................................................................................................48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48

1.5 合同协议书 .............................................................................................................................48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48

1.7 联络 .........................................................................................................................................49

2. 发包人................................................................................................................................................49

2.1 遵守法律 .................................................................................................................................49

2.2 发出开工通知 .........................................................................................................................49

2.3 提供施工场地 .........................................................................................................................49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49

2.5 组织技术交底 .........................................................................................................................49

2.6 支付合同价款 .........................................................................................................................49

2.7 组织竣工验收 .........................................................................................................................49

2.8 其他义务 .................................................................................................................................49

3. 监理人................................................................................................................................................50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50

3.2 总监理工程师 .........................................................................................................................50

3.3 监理人员 .................................................................................................................................50

3.4 监理人的指示 .........................................................................................................................50

3.5 商定或确定 .............................................................................................................................51

4. 承包人................................................................................................................................................51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1

4.2 履约担保 .................................................................................................................................52

4.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52

4.4 分包 .........................................................................................................................................53

4.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53

5. 设计....................................................................................................................................................53

5.1 承包人的设计义务 .................................................................................................................53

5.2 承包人设计进度计划 .............................................................................................................54

5.3 设计审查 .................................................................................................................................54

5.4 培训 .........................................................................................................................................55

5.5 竣工文件 .................................................................................................................................55

5.6 操作和维修手册 .....................................................................................................................55

5.7 承包人文件错误 .....................................................................................................................55

6. 材料和设备........................................................................................................................................55

6.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5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5

6.3 专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和设备 .............................................................................................56

6.4 实施方法 .................................................................................................................................56

6.5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56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6

7.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6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6

7.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56

7.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56

8. 交通运输............................................................................................................................................57

8.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57

8.2 场内施工道路 .........................................................................................................................57

8.3 场外交通 .................................................................................................................................57

8.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57

8.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57

8.6 水路和航空运输 .....................................................................................................................57

9. 测量放线............................................................................................................................................57

9.1 施工测量 .................................................................................................................................57

9.2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58

10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8

10.1 安全文明施工 .......................................................................................................................58

10.2 职业健康 ...............................................................................................................................59

10.3 环境保护 ...............................................................................................................................60

11. 工期..................................................................................................................................................60

11.1 进度计划 ...............................................................................................................................60

11.2 改造工程实施 .......................................................................................................................60

11.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61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61

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61

11.6 暂停和终止 ...........................................................................................................................61

12. 工程质量..........................................................................................................................................62

12.1 工程质量要求 .......................................................................................................................62

12.2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63

12.3 不合格项的处理 ...................................................................................................................63

12.4 质量争议检测 .......................................................................................................................63

13. 试验和检验......................................................................................................................................63

13.1 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63

13.2 现场材料试验 .......................................................................................................................63

13.3 现场工艺试验 .......................................................................................................................63

14. 变更..................................................................................................................................................64

14.1 变更的范围 ...........................................................................................................................64

14.2 变更权 ...................................................................................................................................64

14.3 变更程序 ...............................................................................................................................64

14.4 变更估价 ...............................................................................................................................64

14.5 暂估价 ...................................................................................................................................64

15. 支付..................................................................................................................................................65

15.1 付款方式 ...............................................................................................................................65

15.2 预付款 ...................................................................................................................................66

15.3 工程进度付款 .......................................................................................................................66

15.4 质量保证金 ...........................................................................................................................67

15.5 竣工结算 ...............................................................................................................................67

16. 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68

16.1 竣工试验 ...............................................................................................................................68

16.2 竣工验收的含义 ...................................................................................................................68

16.3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68

16.4 竣工和验收 ...........................................................................................................................68

16.5 竣工清场 ...............................................................................................................................68

17.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68

17.1 缺陷责任期 ...........................................................................................................................68

17.2 保修责任 ...............................................................................................................................69

18. 保险..................................................................................................................................................69

19. 不可抗力..........................................................................................................................................69

1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69

1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70

1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70

1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70

20. 违约..................................................................................................................................................71

20.1 发包人违约 ...........................................................................................................................71

20.2 承包人违约 ...........................................................................................................................72

2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73

21. 索赔..................................................................................................................................................73

2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73

2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74

2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74

2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74

2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74

22. 争议的解决......................................................................................................................................74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76

1. 一般约定............................................................................................................................................76

1.1 词语定义 .................................................................................................................................76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76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76

2. 发包人义务........................................................................................................................................77

2.3 提供施工场地 .........................................................................................................................77

2.8 发包人其他义务 .....................................................................................................................77

2.9 发包人的其他权利 .................................................................................................................78

3. 监理人................................................................................................................................................78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78

4. 承包人................................................................................................................................................78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78

4.2 履约担保 .................................................................................................................................79

4.4 分包 .........................................................................................................................................79

5. 设计....................................................................................................................................................80

5.5 竣工文件 .................................................................................................................................80

6. 材料和设备........................................................................................................................................80

6.1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80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80

6.3 专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和设备 .............................................................................................80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0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 .....................................................................................80

10.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80

10.1 安全文明施工 .......................................................................................................................80

11. 工期..................................................................................................................................................81

11.1 进度计划 ...............................................................................................................................81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81

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81

11.6 暂停和终止 ...........................................................................................................................81

12. 工程质量..........................................................................................................................................82

12.1 工程质量要求 .......................................................................................................................82

13. 试验和检验......................................................................................................................................82

13.2 现场材料试验 .......................................................................................................................82

14. 变更..................................................................................................................................................82

14.1 变更范围 ...............................................................................................................................82

14.4 变更估价 ................................................................................................................................82

14.5 暂估价 ...................................................................................................................................83

15. 支付..................................................................................................................................................83

15.1 付款方式 ...............................................................................................................................83

15.2 预付款 ...................................................................................................................................83

15.3 工程进度付款 .......................................................................................................................83

15.4 质量保证金 ...........................................................................................................................84

15.5 竣工结算 ...............................................................................................................................84

16. 竣工试验和检验..............................................................................................................................84

16.1 竣工试验 ...............................................................................................................................84

16.4 竣工和验收 ...........................................................................................................................85

19. 不可抗力..........................................................................................................................................85

1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85

20. 违约..................................................................................................................................................85

20.2 承包人违约 ...........................................................................................................................85

22. 争议的解决......................................................................................................................................86

23. 合同专用条款附件..........................................................................................................................86

附件一:廉洁合同

........................................................................................................................87

附件二:安全协议书

....................................................................................................................88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93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3

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

................................................................................................................96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7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98

一、总则

................................................................................................................................................98

二、总的要求

......................................................................................................................................100

三、工程范围

......................................................................................................................................100

四、技术要求

......................................................................................................................................102

五、竣工试验

......................................................................................................................................103

六、竣工验收

......................................................................................................................................104

七、工程项目管理

..............................................................................................................................104

八、其他要求

......................................................................................................................................104

九、附件清单

......................................................................................................................................104

第六章图纸及资料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10

(一)投标函

..............................................................................................................................110

(二)投标函附录

......................................................................................................................11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2

三、授权委托书

..................................................................................................................................113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114

五、投标保证金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证明文件

......................................................119

(四)投标人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的证明文件

..................................................................120

七、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122

八、财务用款计划

..............................................................................................................................123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24

十、廉洁合同(格式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124

十一、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25

十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26

技术投标文件

..............................................................................................................................................127

一、业绩资格审查资料

......................................................................................................................129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132

三、承包人建议书

..............................................................................................................................133

四、承包人实施计划

..........................................................................................................................134

五、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136

六、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37

七、其他材料

......................................................................................................................................138

价格投标文件

..............................................................................................................................................139

一、 价格清单

.....................................................................................................................................141

(一)价格清单说明

..................................................................................................................141

11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六章 图纸及资料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

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

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12

第一章招标公告

大唐国际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 号机组深

度调峰及全负荷脱硝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 号机组深度调峰及

全负荷脱硝改造改造已由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大唐国际生环

【2026】

193 号文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022.2 项目名称: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 号机组深度调峰

及全负荷脱硝改造

2.3 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2.4 建设规模:350MW

2.5 计划工期:2026 年 12 月 31 日完成

2.6 招标范围:对唐山北郊热电 2 号锅炉进行深度调峰及全负荷脱硝改造,

包括项目的设计、设备供货、安装施工、调试服务等工作。本次改造需增加锅炉启动循环泵,省煤器旁路,同时增设循环泵最小流量回流管路、循环泵暖管管路及相关阀门、吹灰器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3.2 专用资格条件(A):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

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 A 级)资质;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21 年 5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 2 项 350MW 及以上容量锅炉整体供货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6 其他特殊要求:(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

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

(2)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3.3.2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3.3.3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3.3.4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5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5 月 06

日至 2026 年 05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

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1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5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

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栗园镇陡河热电分公司院内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 B 座(银河财智中心)4 层邮编:100040联系人:王子南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15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1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项目建设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建设规模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1.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标准、规程、规定;招标范围内的改造、试验项目的合格率达到 100%;2. 满足《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 A 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管理办法》要求;3. 满足《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机组 A 级检修、技术改造项目质量事件管理办法》要求;4. 满足《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办法》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信誉

★一、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二、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三、人员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四、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

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形式:投标人应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分包

不允许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

偏差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形式:投标人应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确认并回执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

1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3

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形式,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2.4

最高投标限价

3.2.8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

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2.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2.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

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

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2.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

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2.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

1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3.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原件,投标人需将电子保函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 对应位置。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5.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5.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5.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6.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6.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6.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

2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的时间要求

近 5 年(2021 年 5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

人的人数

1-3 人

2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

公 示 媒 介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www.cebpubservice.cn)、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7.6.1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不要求

10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

2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 号)。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

投标、

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

2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2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4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5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存在四项全部一致情形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

费向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6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100%=1.1 万元(500-100)万元×0.77%=3.08 万元(1000-500)万元×0.605%=3.025 万元(5000-1000)万元×0.385%=15.4 万元(6000-5000)万元×0.22%=2.2 万元合计收费=1.1+3.08+3.025+15.4+2.2=24.805(万元)

27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长协类项目,按实际订单发生额合计收取交易费。以上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中标人收取。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50 万元

225 万元

有关说明:例如:某工程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0.550%=0.55 万元(500-100)万元×0.3850%=1.54 万元(1000-500)万元×0.3025%=1.5125 万元(5000-1000)万元×0.1925%=7.7 万元(6000-5000)万元×0.1100%=1.1 万元合计收费=0.55+1.54+1.5125+7.7+1.1=12.4025(万元)注:以上示例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24.805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2.4025 万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24.805+12.4025 万元=37.2075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

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

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分包商的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需要分包的工程及范围,提供与拟分包内容相对应的拟分包商短名单以及双方协作关系说明。列入大唐集团施工单位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列入拟分包商短名单;近 3 年内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主体责任单位不能列入分包商短名单。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

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施工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

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9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明,

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及资料(7)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1.1 商务投标文件(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0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5)投标保证金(6)资格审查资料(7)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8)财务用款计划(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10)廉洁合同(11)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1.2 技术投标文件(1)业绩资格审查资料(2)主要人员简历表(3)承包人建议书(4)承包人实施计划(5)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6)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7)其他材料3.1.1.3 价格投标文件(1)价格清单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报价要求3.2.1.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

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改造工程报价表。

3.2.1.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

素,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1.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改造工程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项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的降(提)价函或在投标文件中所作的类似规定(如有)须附有降(提)价部分的详细说明,并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降(提)价函将被视为无效。降(提)价函或投标文件的类似规定中如无另行说明,视为其报价中各项报价分别按照降(提)价函的降(提)幅度,做同比例的下浮(提升)。

3.2.1.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

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1.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

3.2.2 报价原则3.2.2.1 采用总价承包,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可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差

额的材料外,所有投标人采购材料的物价波动引起价格变化的风险,被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2.2.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改造工程项目内容清单、施工现场实

际情况,结合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以及制定的改造方案编制报价书,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除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总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标段工作进行的设计、设备采购、改造准备、临时设施(如有)、现场作业、试运、再鉴定、竣工和缺陷责任处理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设计费、设备购置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规费、企业管理费、试验检验费、配合试运费、培训服务费、利润、税金以及本合同要求由投标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2.2.3 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由投标人投保的保险费含在投标报

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2.2.4 安全生产(措施)费含在分部分项工程报价中,其费率不得低于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 号)要求,并在投标总报价表中单独列项(不再重复计入总价),具体要求如下:

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为依据,安全生产(措施)费取费不得低于

以下标准:

(1)矿山工程 3.5%;(2)铁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3%;(3)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 2.5%;(4)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通信工程 2%;(5)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 1.5%。如不满足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2.2.5 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在总工期不变的情况下,由于改造计划调整而增

加的各种费用;并根据本工程的气候特点充分考虑冬雨季施工的各项措施费用。

3.2.2.6 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改造过程中发生的成品保护设施、看管等费用,

责任区域内承包人各自的保卫费用。

3.2.2.7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8 天(基准日期)当时所

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税金和其它费用均计入投标报价中。

3.2.2.8 报价中的风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一般自然灾害造成投标人所属财产及人员的损失费用和预防一般自然

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执行期间发生的因停水、停电、变更、质量

检验、机械维修、天气影响、设备、材料迟供、环保或暂时脱供等因素可能造成的窝工、停工、待工费用。

3.2.2.9 本工程不保证最低价中标。3.2.3 投标报价的费用构成投标报价包括: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建筑及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3.2.3.1 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收资、图纸、变更、竣工验收配合

等。

3.2.3.2 设备购置费包括但不限于:

32

(1)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费,含采购、运输、装卸、保管、利润、税

金等费用;

(2)招标人供应设备材料的卸车、保管、二次倒运及参加开箱验收的费用。3.2.3.3 建筑及安装施工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

费、措施费、配合试运费、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3.2.3.4 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标段工程所发生的其他各种成本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总包管理费;(2)试验检验费;(3)培训服务费;(4)不可预见费用;(5)其他。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

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33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 应提供近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证明材料见招标公告,具体年份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明细表)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

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

经理和其他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经理、安全主要负责人)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经理、安全主要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7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证明材料,可以是有关部门出具

的证明文件或投标人的承诺文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

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

递交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

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撤

回原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施工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投标人代表在中国大唐集团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开标记录进行线上

确认。

(3)开标结束。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没有招标代理机构的

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担保

7.6.1 在签订合同前/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36

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投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 3 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

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37

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

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

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

综合得分排序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应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

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

.1

形式评审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2.1

.2

资格评审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39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情形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发包人要求

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分包资格评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2.1

.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本 次 评 标 采 用 综 合评估法

根据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总计

技术

商务

报价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00%

50%

10%

40%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和投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分。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含)-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

40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1500 万元,得 25 分; 500 万元≤营业收入<1500 万元,得 23 分; 400 万元≤营业收入<5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400 万元,得 19 分;其余得 17 分。

2.2

一级建造师人数

5

人数≥50 人,得 5 分;30 人 <人数< 50 人,得 4 分;人数≤ 30 人,得 3 分。

2.3

已建工程获奖情况

5

近五年,省部级,专业性奖励为省部级获奖,3 项及以上;得(5 分)

;2 项得(4 分)

;1 项得(3 分)

;没

有得 2 分。若近五年,获得过国家级奖项(只限于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则该项得 5 分:

2.4

投标单位荣誉称号

5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1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荣誉得 0.5 分,最高不超过 5 分。(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同一个项目获奖以最高级别获奖得分记入,不重复计

分。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分;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年度盈利指该会计年度的净利润>0,年度不盈利指该会计年度的净利润≤0。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41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合计

100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分标准表

序号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一)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性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二)

业绩

15

1

企业业绩

15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9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的 2 分,

最高不超过 15

分;

(三)

设计方案

25

1

设计方案的完整性

5

根据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范围、标准的要求,采用的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至少包括方案说明、水动力安全、脱硝烟温、荷载安全、运行控制等设计内容)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等方面进行评审;满分 5 分,每缺少一项扣 1_分;

2

设计方案的针对性

10

根据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切合实际及设计进度(至少包括循环泵流量满足水动力安全、脱硝烟温≥290℃等性能指标设计内容)等方面进行评审;好,得 8(含)-10 分;较好,得 6(含)-8 分;一般,得 4(含)-6 分;

3

设计方案先进性

10

根据工艺技术先进性、专利亮点及优化水平(至少包括方案说明、水动力安全、脱硝烟温、荷载安全、运行控制等设计内容)等方面进行评审;好,得 8(含)-10 分;较好,得 6(含)-8 分;一般,得 4(含)-6 分;

(四)

设备、材料供货

25

42

1

设备、材料供货范围

15

供货范围(含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齐全、完整得 15 分;每缺少一项扣_1 分;

2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

10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8(含)-10 分;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6(含)-8 分;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4(含)-6 分;

(五)

施工组织设计

28

1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3

施工组织设计完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大纲要求,

涵盖内容全面(至少包括项目概况、

施工目标、进度控制、现场人力资源配置与机械配置、质保体系、安全管理与安全文明施工、文明施工管理、施工总平面布置、主要施工方案及重大施工技术措施、质量管理、培训等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完整得 3 分,每少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

2

主要施工及技术方案

6

启动循环泵系统、省煤器旁路系统、管道支吊架安装、冷、热态试验等方面,工艺、材料、技术措施的合理性、先进性;施工机械及工器具配置齐全完整性;施工总平面布置合理性等进行评审;好,得 5(含)-6 分;较好,得 3(含)-5 分;一般,得 2(含)-3 分;

3

安全管理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

根据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管理目标、安全措施、文明施工、危险源辨识: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 谨、针对性强,危险源辨识清晰完整,专 项措施具体合理可靠。得 3(含)-4 分;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得 2(含)-3 分;内容一般、基本可行,得 1(含)-2 分;

4

质量管理与措施

4

施工质量管理与措施

1、质量管理组织结构(1 分)2、质量目标(0.5 分) 3、质量管理制度(0.5 分)4、质量管理体系(0.5 分) 5、各施工要素的质量控制措施(1 分)6、达标创优措施(0.5 分)每分项提供得对应分值,未提供得 0 分

43

5

环境管理与措施

2

环保管理体系、管理目标、管理制度、环保措施;好,得 2 分;较好,得 1.5 分;一般,得 1 分;

6

工期进度及保证措施

4

1、施工进度计划分析(1 分)2、工期计划控制程序、方法和制度(1 分)3、工期计划控制措施(1 分)4、网络进度计划合理,保障措施有效 1 分。每分项提供得对应分值,未提供得 0 分。

7

施工组织管理

5

1、工作人员配备充足(全部工作人员 50 人及以上)

,分工合理,组织机构是否健全 的,

得 4(含)-5 分;2、工作人员配备较充足(40≤全部工作人 数<50),分工较合理,组织机构满足需要 的,得 2(含)-4 分;3、工作人员配不充足(全部工作人数< 40),分工一般,组织机构不满足需要的, 得 1(含)-2 分。

(六)

技术培训及服务

2

1、技术培训及服务方案完善,优于项目实 施要求,得 2 分; 2、技术培训及服务方案较好,满足项目实 施要求,得 1.5 分;3、技术培训及服务方案一般,基本满足项 目实施要求,得 1 分。

合计

100

2.2.2(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计算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2.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招标文件给定的暂估价(含

税)合计金额-招标文件给定的暂列金额(含税)合计金额。

3

评标基准价(K)计算

方法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1.若有效评标价为小于等于 3 家时,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 (P1+P2+P3+…+Pn)/n)};

(n≤3)

2.若有效评标价为 4-6 家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

【基

准价计算公式:K= {(P1+P2+P3+…+Pn-1)/(n-1)};

(4≤

n≤6)

3.若有效评标价为 7 家(含 7 家)以上时,则去掉最高

44

有效评标价和最低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2+P3+P4+…+Pn-1)/(n-2)};(n≥7)】4. 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开标时投标人为 7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7 家,则按照上述 1 和 2 原则进行计算。

4

报价评分计算

(100 分)

报价分计算办法:(1)若评标价 P 等于 K 时,得 95 分(基准分)

(2)评标价 P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 1分,最低得 60 分;(3)评标价 P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加 1分,最高为 100 分;(4)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5%以上时,每再低 1%在 100 分基础上扣 1 分;(5)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20%以上时,得 85 分;(6)中间采用插值法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5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因素评分和报价评分乘以分值权重加权得出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业绩多者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商务评分标准;(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技术评分标准;(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3)报价评分标准。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

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

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及顺序对

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回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6

(1)开标记录表(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不一致

的,以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为准。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分项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

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当分项报价的合价大于投标报价时,以投标报价为准,按比例调整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签订合同时以投标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当分项报价的合价小于投标报价时,以分项报价的合价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

(5)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招标文件给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除

外),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办理结算时招标人不予支付缺漏项的费用。

如果存在增项等超出招标范围的报价,评标价不予核减,投标报价核减,签

订合同时以核减后的投标报价为准。

(6)暂估价、暂列金额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漏报、少

报或多报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修正投标报价。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方法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经评审

后的评标价格。

3.1.5 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

C;

A 为所有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人商务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B 为所有技术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47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

48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合同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

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中标通知书随附的澄清、说

明、补正事项纪要等,是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1.1.6 发包人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发包人要求的文件,以及合

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四措两案:是指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改造实际情况和发包人

要求制定的针对合同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分解文件。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简称“四措两案”。

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

成的图纸文件。

1.1.1.9 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

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改造工程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5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国家强制监理的,监理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

1.1.2.6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

的全权负责人。

1.1.3 改造工程1.1.3.1 改造工程:为维持或改善火力发电设备与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控性、

经济性和环保性

,使其能够处于安全运行状态,效率能够保持或接近最佳状态而进行的检

查和改造工作,包括设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等内容。

1.1.3.2 备品配件:设备或工艺系统在改造过程中需要更换的各种部件、组件、零件、

插件、设备、阀门、管道、支吊架、保温材料、电缆、表计、填充油、填充气等。

49

1.1.3.3 施工场地(或称现场):指用于合同改造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

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 11.2 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 11.2 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 11.3

款、第

11.4 款约定所作的变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 1.1.4.3 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

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单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1.1.4.5 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 17.1 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合同条款

约定。

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

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

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

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

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

1.1.5.5 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 17.1 款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

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1.1.6 报复役报复役:机组经过整体试运行合格,并经现场全面检查,各项指标与状况正常后,

向当地电网公司报备用。

1.1.7 其他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

所载内容的形式。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

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

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50

6)发包人要求;

7)改造工程报价表;

8)承包人建议书;

9)图纸;

10)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

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承包人文件的提供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监理

人提供承包人文件。合同约定承包人文件应批准的,监理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的设计文件的提供和审查按第

5.3 和第 5.5 款的约定执行。

1.6.2 发包人提供的文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前期工作相关文件、环境保护、气

象水文、地质条件等,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

11.3 款约定执行。

1.6.3 文件错误的通知任何一方发现了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另一方。1.6.4 文件的管理承包人应在现场保留一份合同、发包人要求中列出的所有文件、承包人文件、变更

以及其他根据合同收发的往来信函。发包人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和使用上述所有文件。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

决定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监理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

求、申请和报批等,监理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2. 发包人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

引起的任何责任。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

5.2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2.3 提供施工场地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

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51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并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验收情况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监理人

(如项目无监理人,监理人职责和权力由发包人行使。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需要随

时指定或更换监理人,且无需征得承包人同意。)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

到发包人的批准。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

3.1.2 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的审查或批

准,对项目、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3.2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

3.3 监理人员

3.3.1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

3.3.2 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文件、改造工作等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

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的权利,监理人的拒绝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3.3.3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在该指示发出

24 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 24 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

确认、更改或撤销。

3.3.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 3.5 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

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3.4 监理人的指示

3.4.1 监理人应按第 3.1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

权的施工场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

3.3.1 项约定授权的监理

52

人员签字。

3.4.2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 3.4.1 项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

应按第

8 条处理。

3.4.3 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或避免工程受损,监理人员可以口头形

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必须在发出口头指示后

24

小时内补发书面监理指示,补发的书面监理指示应与口头指示一致。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

24 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 24

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

3.4.4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 3.3.1 项被授权的监理人

员处取得指示。

3.4.5 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

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3.5 商定或确定

3.5.1 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

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

3.5.2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

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

15 条的约定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

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按照第

16 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

的,按修改后的结果执行。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 办理法律、法规或发包人制度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

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4.1.2 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改造工程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

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和缺陷修复义务。

4.1.3 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及其

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4.1.4 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改造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四措两

案”),并对所有改造作业和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4.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

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施进行有效隔离。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4.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施工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4.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改

造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4.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改造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

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4.1.9 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

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

53

4.1.10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项

管理制度;

4.1.11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担保

4.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竣工

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2.2 如工程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

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4.3.1 承包人项目经理4.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

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

3.4 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

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

确需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4.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5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替换

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4.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改造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员安

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作业有关的人身、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4.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

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

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

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进行更换,

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

4.3.1 项

约定的职责。

4.3.2 承包人人员、农民工工资条款4.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改造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

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时,应提前2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4.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4.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前

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4.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

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4.4 分包

承包人对本项目负有总包责任,包括分包和(或)采购的产品。发包人对分包和

(或)采购产品的任何建议、意见或确认等,均不视为对总包责任的减免。

4.4.1 分包的确定

54

4.4.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不得进行分包。4.4.1.2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4.4.1.3 项目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

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4.1.4 除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 2 天内向发包

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4.4.2 分包管理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改造工程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人的改造人员

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

4.4.3 分包合同价款4.4.3.1 除本项第 4.4.3.2 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合同价款由

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

4.4.3.2 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

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

4.4.4 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分包人在分包合同项下的义务持续到缺陷责任期届满以后的,发包人有权在缺陷责

任期届满前,要求承包人将其在分包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当转让。除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转让合同生效后,由分包人向发包人履行义务。

4.4.5 设备照管4.4.5.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

人应负责照管现场相关设备、设施等,直到项目完工交付发包人为止。

4.4.5.2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均由承

包人负责修复、更换。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丢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除承包人以外的原因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承包人更换、修复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4.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项目。

5. 设计

5.1 承包人的设计义务

5.1.1 设计义务的一般要求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工作,并符

合发包人要求。

5.1.2 法律和标准的变化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

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适用的版本。基准日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实施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提出遵守新规定的建议。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应在收到建议后

7 天内发出是否遵守新规定的指示。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指示遵守新规定的,按

照第

14 条的约定执行。

5.2 承包人设计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在合同进度计划中专门列出设计进度计划,报发包人批

准后执行。承包人需按照经批准后的计划开展设计工作。

55

因承包人原因影响设计进度的,按第

11.5 款的约定执行。因发包人原因影响设计进

度的,按第

14 条变更处理。

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根据第

11.5 款提交修正的进度计划、增加

投入资源并加快设计进度。5.3 设计审查

5.3.1 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应报发包人审查同意。审查的范围和内容在发包人要求中约

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自监理人收到承包人的设计文件以及承包人的通知之

日起,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不超过

7 天。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对于合同约定

有偏离的,应在通知中说明。承包人需要修改已提交的承包人文件的,应立即通知监理人,并向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重新起算。

发包人不同意设计文件的,应通过监理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说明不符合合

同要求的具体内容。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的书面说明,对承包人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

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承包人的

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

5.3.2 承包人的设计文件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经

发包人审查同意的设计文件设计和实施工程。

5.3.3 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承包人的设计文

件后

7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设计文件,承包人应予以协助。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承包人需按该审查意见

修改承包人的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应重新提出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根据新提出的发包人要求修改承包人文件。上述情形还应适用第

14 条的有关约定。

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后的承包人的设计文件设计和

实施工程。5.4 培训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对发包人的人员进行工程操作和维修方面的培训。合同

约定接收之前进行培训的,应在第

16.4 款约定的竣工验收前完成培训。

5.5 竣工文件

5.5.1 承包人应编制并及时更新反映工程实施结果的竣工记录,如实记载竣工工程的

确切位置、尺寸和已实施工作的详细说明。竣工记录应保存在施工场地,并在竣工试验开始前,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形式和份数提交给监理人。

5.5.2 在颁发竣工验收文件之前,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的份数和形式向监理人提

交相应竣工图纸,并取得监理人对尺寸、参照系统及其他有关细节的认可。监理人应按照第

5.3 款的约定进行审查。

5.5.3 在监理人收到上述文件前,不应认为工程已根据第 16.4 款约定完成验收。

5.6 操作和维修手册

5.6.1 在竣工试验开始前,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暂行的操作和维修手册,该手册应

足够详细,以便发包人能够对生产设备进行操作、维修、拆卸、重新安装、调整及修理。

5.6.2 承包人应提交足够详细的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在发包人要求中明确的相

关操作和维修手册。在监理人收到上述文件前,不应认为工程已根据第

16.4 款约定完成

验收。

56

5.7 承包人文件错误

承包人文件存在错误、遗漏、含混、矛盾、不充分之处或其他缺陷,无论承包人是

否根据本款获得了批准,承包人均应自费对前述问题带来的缺陷和工程问题进行改正。

6. 材料和设备

6.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6.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

运输和保管。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设备负责。

6.1.2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将各项材料和改造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技

术要求、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应负责提供的材料和改造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6.1.3 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

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及发包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和发包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提供材料和设备。

6.3 专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和设备

6.3.1 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

须专用于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改造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6.3.2 随同设备运入施工场地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应由承包人会同

发包人和监理人按供货人的装箱单清点后共同封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启用。承包人因合同工作需要使用上述物品时,应向发包人提出申请。6.4 实施方法

承包人对材料的加工、设备的采购、制造、安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以及

行业习惯来实施。6.5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6.5.1 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设备,并要求承包人立即

进行更换。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6.5.2 发包人和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应即时发出指示要求

承包人立即改正,并禁止在改造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1.1 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

工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监理人批准。

7.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

57

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

7.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要

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7.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7.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

设施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上述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中的任何部分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7.4.2 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根据合同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

8. 交通运输

8.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承包人应根据改造工程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

通行权,以及取得为施工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上述手续。8.2 场内施工道路

8.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

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

8.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发

包人和监理人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8.3 场外交通

8.3.1 承包人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由承包人

承担。

8.3.2 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

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8.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

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8.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

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8.6 水路和航空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

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

58

9. 测量放线

9.1 施工测量

9.1.1 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合格的人员、仪器、

设备和其他物品。

9.1.2 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错误或出现超过合同约定

的误差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并承担相应的复测费用。9.2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负责,对其提供上述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损失的,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在设计或施工中对上述资料的准确性进行核实,发现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10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0.1 安全文明施工

10.1.1 安全施工要求10.1.1.1 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

要求,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改造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任何指示。

10.1.1.2 因安全生产需要暂停施工的,按照第 11.6.1 项【暂停施工】的约定执行。10.1.2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承包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遵守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编制“四措两案”,

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改造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10.1.3 特别安全生产事项10.1.3.1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及发包人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

10.1.3.2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闭空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

临街交通要道等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10.1.3.3 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

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以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报送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10.1.3.4 承包人进行起重、有限空间、高空等高风险作业时,施工开始前应办理相

关手续。

10.1.4 治安保卫10.1.4.1 承包人应指定专人统一管理施工场地及生活区在内的治安保卫,履行合同

项目的治安保卫职责。

10.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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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0.1.5 文明施工10.1.5.1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施

工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有其他要求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10.1.5.2 在改造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多余材料、垃

圾和各种临时设施等,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等。

10.1.5.3 安全生产(措施)费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承包人对安全生产(措施)费应

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0.1.6 事故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

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

10.1.7 安全生产责任10.1.7.1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损失:(

1)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2)由于发包人原因对承包人、监理人造成的人员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自身人员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

10.1.7.2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承包人、发包人、监理人以及第

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10.2 职业健康

10.2.1 劳动保护10.2.1.1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安排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

的休息时间,并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依法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承包人应督促其分包人为分包人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

10.2.1.2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并提供劳动保护,并

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承包人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10.2.1.3 承包人应按法律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

利。因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10.2.2 生活条件承包人应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承包人应采

取有效措施预防传染病,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并定期对施工现场、人员生活基地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和急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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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

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

承包人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

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1. 工期

11.1 进度计划

11.1.1 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经监理人

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具有合同约束力,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人应当指示承包人对进度计划进行修订,重新提交给监理人审批。提交的进度计划表应符合发包人要求,其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

1)承包人拟进行项目的工序和时间表;

2)承包人在施工现场进行各项工作所需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预计数量;

3)承包人拟进行改造项目的设计、供货、施工工期进度表。

11.1.2 监理人对进度计划的认可不免除承包人于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11.1.3 在未经监理人同意前,承包人不得对已经发包人认可的进度计划作任何实质

性的更改。

11.1.4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经监理人认可的项目节点进度计划。

11.2 改造工程实施

11.2.1 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 7 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应在第 1.1.4.3 目

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在接收证书中写明。

11.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工,

双方应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

但承包人必须尽一切努力去缩小该延迟所造成的后果。

11.2.3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的赶工,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1.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

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11.1 款的约定执行。

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设备或变更作业地点;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作业;

5)发包人按第 9.2 款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

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由于出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

人延长工期。

61

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逾期竣工违约

金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11.6 暂停和终止

11.6.1 暂停施工11.6.1.1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施工的,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

情况紧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按照第

11.6.1.4 目【紧急情况下的暂停

施工】执行。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1.6.1.2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且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

24 小时内仍未复工的,视为第 20.2.1 项【承包人违约

的情形】第(

8)目约定的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

11.6.1.3 指示暂停施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

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

11.6.1.4 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因紧急情况需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

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发出指示,逾期未发出指示,

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监理人不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的,应说明理由,承包人对监理人的答复有异议,按照第

22 条【争议的解决】约定处理。

11.6.1.5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暂停施工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在施工复

工前,监理人会同发包人和承包人确定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并确定施工复工条件。当施工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经发包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按照第

11.3 款【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约定办理。

11.6.1.6 暂停施工期间的工程照管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照管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

承担。

11.6.1.7 暂停施工的措施暂停施工期间,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改造工程质量及安全,防

止因暂停施工扩大损失。

11.6.2 合同的终止11.6.2.1 因承包人的过错而导致合同终止(

1)如果承包人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且对合同的履行有实质性的和负面的影响

造成的过错,发包人可在不影响对违反合同所作的任何其它补救措施的条件下,以书面通知承包人违约。

2)当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最低性能保证值时,发包人有权终止部分或合同的全部。

62

11.6.2.2 因破产而导致合同终止如果承包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或其他无

力偿还债务,发包人可在任何时候用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而不对承包人进行任何补偿。但上述合同的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发包人采取行动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力。

11.6.2.3 因发包人的以下过错导致合同终止发包人未按合同在从应付款的最后日期起

90 天,仍未向承包人付款,并且没有承

包人可以接受的合理理由;或发包人破产;或从发出暂停通知起,项目持续暂停时间超过

1 年,承包人可终止合同。

12. 工程质量

12.1 工程质量要求

12.1.1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关设计、设

备、施工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2.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设备、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

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12.2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监理人有权对工程全过程涉及到的设计、材料、设备、施工等进行检查和检验。监

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12.3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

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商解决。12.4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施工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施工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

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合同当事人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

按照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执行。

13. 试验和检验

13.1 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3.1.1 本款适用于竣工试验之前的试验和检验。13.1.2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

述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13.1.3 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

可自行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13.1.4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

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设备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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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13.2 现场材料试验

13.2.1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

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

13.2.2 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

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13.3 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

理人认为必要时,应由承包人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批准。

14. 变更

14.1 变更的范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

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变更: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14.2 变更权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第

14.3 款(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

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14.3 变更程序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

7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应审查,并在

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

7 天内,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商定此估价。在未达成协议的

情况下,监理人应确定该估价。14.4 变更估价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价格;

2)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可在

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价格;

3)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无相同及类似报价的,按照合理成本加利润的原则,

由合同当事人协商后在变更通知单(或委托单)中明确变更的内容及计量、计价原则和方法。14.5 暂估价

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服务、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

中约定。

14.5.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选择其他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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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招标,对该暂估价项目的

确认和批准按照以下约定执行:

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 14 天将招标方案通过监理

人报送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方案后

7 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

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经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2)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 14 天将招标文件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

审批,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文件后

7 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发

包人有权确定招标控制价并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评标;

3)承包人与供应商、分包人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前,应当提前 7 天将确定的中标

候选供应商或中标候选分包人的资料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资料后

3 天内与承包

人共同确定中标人;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

7 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

存。

2 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

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

14 天通知发

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7 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

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

14.5.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

1 种方式: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本项约定确认和批准:

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前 28

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

3 天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

收到申请后

14 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的,

视为该书面申请已获得同意;

2)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供应商、分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求的,

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供应商、分包人;

3)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 7 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2 种方式:承包人按照第 14.5.1 项【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约定的第 1 种

方式确定暂估价项目。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具备实施暂估价项目的资格和条件的,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后,可由

承包人自行实施暂估价项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具体事项。

14.5.3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5. 支付

15.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5.2 预付款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设计和工程实施购置材料、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

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额度、预付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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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工程进度付款

15.3.1 付款时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进度付款按月支付。15.3.2 支付分解表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价格清单的价格构成、费用性质、计划

发生时间和相应工作量等因素,按照以下分类和分解原则,结合第

11.1.1 项约定的合同

进度计划,汇总形成月度支付分解报告。

1)勘察设计费。按照提供勘察设计阶段性成果文件的时间、对应的工作量进行

分解。

2)材料和工程设备费。分别按订立采购合同、进场验收合格、安装就位、工程

竣工等阶段和专用条款约定的比例进行分解。

3)其他工程价款。除第 15.1 款约定按已完成工程量计量支付的工程价款外,按

照价格清单中的价格,结合第

11.1.1 项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拟完成的工程量或者比例进

行分解。

承包人应当在收到经监理人批复的合同进度计划后

7 天内,将支付分解报告以及形

成支付分解报告的支持性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支付分解报告后

7 天内给予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经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的支付分解报告为有合

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合同进度计划进行了修订的,应相应修改支付分解表,并按本目规定报监理人批复。

15.3.3 进度付款申请单承包人应在每笔进度款支付前,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

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期应支付金额总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应支付金额总额、已支付的进

度付款金额总额;

2)当期根据支付分解表应支付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应支付金额;

3)当期根据第 15.1 款约定计量的已实施工程应支付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

计应支付金额;

4)当期根据第 15 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变更金额;

5)当期根据第 23 条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索赔金额;

6)当期根据第 15.4.1 项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

扣减的质量保证金金额;

7)当期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增加和扣减

的金额。

15.3.4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 14 天内

完成审核,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监理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完成审核的,视为监理人同意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监理人有权核减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

2)发包人最迟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 28 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

给承包人。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进度付款申请。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

66

成的该部分工作。

4)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

同条款的约定执行。

15.3.5 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

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监理人、承包人复核同意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15.4 质量保证金

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扣留质量

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

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

50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

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并将无异议的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15.5 竣工结算

15.5.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价格不因物价波动和法律变化而调整。15.5.2 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

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

7 天内完成核查、准备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并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21

天内提出具体意见或签认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并在发包人签认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后的

50

天内将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或者签认竣工付款证明文件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提出的竣工付款金额。

15.5.3 竣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

同条款的约定执行。

16. 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

16.1 竣工试验

16.1.1 承包人按照第 13.1.2 款和第 13.1.3 款提交文件后,进行竣工试验。16.1.2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可以开始进行竣工试验的日期通知监

理人或发包人,监理人或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日期内,确定竣工试验具体时间。除专用合同条款中另有约定外,竣工试验应按下述顺序进行:

1)单体试验,承包人对单体设备按合同约定进行适当的检查和功能性试验,保

证每一项设备都满足合同要求,并能安全地进入下一阶段试验

;

2)系统试验,承包人应进行系统试验,保证工程或区段工程满足合同要求,在

所有可利用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运行;

3)性能试验,当工程能安全运行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或发包人,可以进行

其他竣工试验,包括各种性能测试,以证明工程符合发包人要求中列明的性能保证指标。

16.1.3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及设备试运行。试运行所需人员、设备、材料、

燃料、电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的条件以及试运行费用等由专用合同条款规定。

16.1.4 某项竣工试验未能通过的,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的指示限期改正,并承担合

同约定的相应责任。16.2 竣工验收的含义

竣工验收是指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

67

16.3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6.4 竣工和验收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经过验

收后同意接收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合同当事人和监

理人在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中签字的日期为准。16.5 竣工清场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颁发后,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

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7.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7.1 缺陷责任期

17.1.1 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从机组投复役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为

12 个月。

17.1.2 缺陷责任期的延长上述的缺陷责任期满之前,

已经存在但不能立即处理的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缺陷,

发包人有权根据缺陷情况适当延长缺陷责任期,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17.1.3 承包人一旦收到发包人的缺陷处理书面通知,即应有责任履行缺陷消除义务。

17.2 保修责任

17.2.1 保修期 12 个月,自机组报复役之日起计算。17.2.2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自机组报复役之日后 180 天内出现因改造质量原因

引起的非计划停运,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

17.2.3 保修期内若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派人

无偿修复,发包人将视问题的严重程度酌情扣减质量保证金。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处理的,发包人可自行委托他人进行处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付款通知后

10 日

内支付给发包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7.2.4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

返还质量保证金。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后,应于

14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

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

50 天内按照约定将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

包人。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的,按本合同

2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理。

18. 保险

1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或全过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施工场地;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相应延

68

长。

1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证

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19. 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

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1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

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22 条【争议的解决】

的约定处理。

1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

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1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

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

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1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

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

1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

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设备、材料的损坏,以及因改造设备、设施损坏造

成的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

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

用由发包人承担;

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

担。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

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

任。1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

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

69

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为项目订购的并已交付给发包人,或承包人有责任接受交付的材料和

其他物品的价款;

3)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而产生的费用,或因不能退货或解除

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4)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5)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6)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7)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20. 违约

20.1 发包人违约

2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违反第 14.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

或转由他人实施的;

3)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

4)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5)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

5)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

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

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监理人。

2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

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2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按第

20.1.1 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

施工满

28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出现第

20.1.1 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20.1.4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

并解除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为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3)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4)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5)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70

6)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7)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22 条【争议的解决】的

约定处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和与项目有关的已购设备材料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

施工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20.2 承包人违约

2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2)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实施和竣工的工程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

3)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设备、材料和工器具等的;

4)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5)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设备、材料和工器具等

撤离施工现场的;

6)承包人未能按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7)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

8)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

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9)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10)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11)由于承包人原因,产生安全事故及环境保护事故的;承包人在本项目或其它

项目中因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保护事故被行政处罚、列入失信名单等。

12)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承包人发生除本项第(

9)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

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若承包人在其他项目中因产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保护事故被行政处罚、列入失信名单等,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2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2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增加的费

用除应包括由于上述违约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2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原

因导致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20.2.2.3 承包人发生第 20.2.1(8)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在

专用条款中约定。

2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2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8)目约定

的违约情况时,或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施工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设备、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71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内完成估价、

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

以及承包人已提供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

离;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

部款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

款项。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22 条

【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2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

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21. 索赔

2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

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通知

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监

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

工期的权利。2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

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做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50 天内完

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7 条的约定执行。

2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按第

16.5 款的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竣

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2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应按以下程

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l)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

72

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承

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和延长缺陷责任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2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发包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发包人从承包人处得到赔付的金额和(或)

缺陷责任期的延长期。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

按第

22 条的约定执行。

2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

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3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招标文件及澄清、投标文件及澄清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7 三措两案三措两案:是指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改造实际情况和发包人要求制

定的针对合同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分解文件。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简称“三措两案”。涉及环保的项目,应增加编制环保措施即“四措两案”。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 发包人: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要求(技术协议书);

7)改造工程报价表;

8)招标文件及澄清;

9)投标文件及澄清

10)其他合同文件。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承包人文件的提供

如果一方发现为实施工程准备的文件中有技术性错误或缺陷,应立即将该错误或缺

陷通知另一方。

承包人按照下列份数向业主提供有关文件:(

1)制造商文件份数:每台设备不少于 6 份

2)勘察报告份数:0 份

3)设计图纸份数:初设(含计算书)3 份(电子版 1 套),施工图 5 份。

4)竣工资料:6 份,竣工图纸 5 份、电子版 1 份。

5)承包人与分包商签订的所有合同及技术协议:6 份(另提供技术规范书电子版

份)。

6)承包人在分包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招评标资料 6 份(包括招标文件、中标单位

投标文件及评标报告、会议纪要等)。

74

1.6.2 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发包人在

30 时间内提供 1 份文件给承包人,包括前期工作相关文件、环境保护、

气象水文、地质条件等,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

11.3 款约定执行。属于借阅的资料承包人用完返还给发

包人。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标准和条件:

不提供

提供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的时间:不提供

2.8 发包人其他义务

2.8.1 负责审查承包人的资质,检查其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及实施情况。2.8.2 负责对承包人改造工作的检查、监督与考核。2.8.3 委托监理负责安全、环保、质量、工期、费用等过程控制与管理。2.8.4 为承包人提供相关图纸、改造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资料,并有专责人员适时解

决承包人提出或遇到的各类问题。

2.8.5 审核承包人提供的“三措两案”(涉及环保的项目为“四措两案”)、人员资

质、试验设备、工器具检验报告等。

2.8.6 负责组织设备系统解列、隔离和验收工作,为改造工程提供安全施工条件。2.8.7 负责提供施工场地,现场具备的起吊设施,改造工程所用水源、气/汽源、电

源的接口。水、电、汽费用由承包人按发包人相关规定据实缴纳。2.9 发包人的其他权利

2.9.1 对工程有建议、检查、监督、奖罚权;2.9.2 有权纠正承包商和分包商的违约行为,并得到损失赔偿。2.9.3 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由其派遣或雇用的那些工作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的人员。

上述撤换的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重新回到施工现场。

2.9.4 有权对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和建议。2.9.5 有权参与或监督承包人组织的各项分包招标活动,对分包合同执行情况具有监

督、检查、处理的权利。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监理人在行使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且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事项: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9 竣工资料的套数:6 套

内容:

施工图、竣工图(需加盖特种设备压力管道设计专用

章)、设计说明书、设备(泵、阀门)等说明书及合格证、

75

承压管道原材质合格证及管材出厂地区制造监检报告、施工日志、竣工验收报告

时间:

项目竣工后 10 天内

4.1.10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项

管理制度,

并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本合同工程并接受发包人监督,

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当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对雇用人员有特殊规定时,承包人应按当地规定执行。

4.1.11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 施工中发包人提出安全、质量问题,承包人应给予相应回复。2. 发包人提供合格的现场已有起吊设施(如行车)给承包人使用,承包人在使用过

程中应按规程进行认真检查,操作安全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3. 承包人认真做好标准化作业,负责改造后设备、设施的标志、标识齐全。4. 负责施工区域内的设备、地面、门窗、钢梁、平台等的卫生保洁清扫,对施工产

生的废旧物资运送到发包人指定地点,对施工产生的垃圾负责清运、处理,使之满足环保要求。

5. 负责临时用水、用电、用气(汽)的铺设、接引。6.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问题而影响工期时,应及时向发包人

报告,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调整工期,否则承包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无故延期将按第

11.5 款进行考核。

7. 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不符合项处理由承包人承担(需返厂处理的除外),直到验

证合格,特殊情况下难以达到要求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8. 承包人应保证施工期间人力和技术力量的投入,服从发包人的安排,不能出现因

人力和技术力量不足等原因造成改造工期拖延、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等问题。如果因为承包人工期和质量不能满足竣工要求,发包人有权拿出部分项目重新外委,外委项目发生的

x 费用由承包人合同中扣除。

9. 改造工程需采取的临时措施由承包人负责,由于改造等原因造成部件损坏而增加

的临时工作量由承包人负责。4.2 履约担保

4.2.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不要求。

4.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4.3.2 承包人人员增加:4.3.2.6 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 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

2016〕49 号),

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和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无误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该账户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4.3.2.7 承包人未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的,发包人将按照当地劳动和社会

保障部门的规定,在支付给承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扣留农民工资保证金,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4.3.2.8 承包人应设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用账户上的款项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

工资。承包人及其分包单位,应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并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经承包人汇总并核查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报送至发包

76

人。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发包人依据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将农民工工资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承包人应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定期对农民工工资账户支付情况进行检查。

4.3.2.9 发包人有权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如果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所负责的工

程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每发生一次农民工工资迟付、聚众讨薪、骚乱滋事、停工罢工、上访等事件,对承包人按未及时足额支付的工资总额的

1-30%进行处罚。

5. 设计

5.5 竣工文件

5.5.1 承包人提供竣工记录的形式纸质材料 6 份;电子材料 1 份;

6. 材料和设备

6.1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6.1.2 承包人中标后,按下列格式和要求填写报送监理人批准。

供货人: ;品种: ;技术要求: ;规格: ;数量:;供货时间:。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无

6.3 专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和设备

6.3.1 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须专

用于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改造工程,未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

10.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0.1 安全文明施工

10.1.1.1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事项:发包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要符

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相关要求及集团发布的相关安全生产制度文件要求。

10.1.2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77

发包人、承包人要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其保证和监督作用,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与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承包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遵守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编制“三措两案”

(涉及环保的项目应编制“四措两案”),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改造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10.1.5 文明施工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施工所在地

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除此之外,还应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和《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验收导则》的要求执行。

11. 工期

1

1.1 进度计划

11.1.1 承包人应于合同开工前 21 天向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本合同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是指:当地气象部门认定的达到或超过 50 年一遇的大风、

降雪、暴雨、冰雹、雷暴等。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如果承包人未按规定工期完成全部工程,应按误期天数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

金,每误期一天扣除合同价款的

5‰(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11.6 暂停和终止

11.6.1 暂停施工11.6.1.5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暂停施工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在施工复

工前,监理人会同发包人和承包人确定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并确定施工复工条件。复工前重新组织现场安全措施验收,当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经发包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按照通用条款第

11.3 款【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约定

办理。

12. 工程质量

12.1 工程质量要求

12.1.1 设备、施工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交的施工图

设计文件,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规范、施工方案和措施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并符合达标投产和创建精品工程的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同时应满足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第六章

“图纸和资料”及第七章“技术标 准和要求”中

规定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78

13. 试验和检验

13.2 现场材料试验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

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所、

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并得到监理人和发包人的认可。

14. 变更

14.1 变更范围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视为变更:(

1)合同范围的变化,包括合同外委托或出现合同范围内的甩项工作等;

2)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

3)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设计;

14.4 变更估价

合同范围的增减引起费用的调整执行以下原则:(

1)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价格;

2)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可在

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价格;

3)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无相同及类似报价的:

1)增加工作项目,能执行行业或地方定额的,依据基准日期的行业或地方定额及

配套取费标准、配套调整文件计取费用。

如采用电力行业定额,安装材料价格执行与所采用定额配套的《电力建设工程装置

性材料综合预算价格》或《电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建筑材料价格执行;

如采用地方定额,材料价格执行基准日期工程所在地造价信息部门发布的信息价,

不足部分采用经发包人确认的价格;

设备价格:采用变更发生期的地区信息价,采用信息价的顺序以工程所在地为起点

由近及远;信息价不足部份的设备价采用经发包人确认的价格。

按上述约定原则确定的变更价格下浮

5-1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此区间确定)后

进行结算,税金按有关规定计取(装置性材料、设备价格不参与下浮)。

2)无定额参照的,按照合理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协商后在变更通知

单(或委托单)中明确变更的内容及计量、计价原则和方法。14.5 暂估价

本合同无暂估价。

15. 支付

每次付款之前承包人应提交相应金额对应工程内容及税率的增值税发票,税率按当

期国家增值税标准执行,付款周期为

1 至 1.5 个月。

15.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按照设计、设备、施工(含其他费用)三项内

容的实际完成情况分别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质量保证金。15.2 预付款

本合同无预付款。

79

15.3 工程进度付款

1. 勘察设计费的支付承包人交付全部施工图纸后,

发包人支付

60%的勘察设计费、交付竣工图后支付 30%

的勘察设计费,其余部分在质量保证期满无问题后支付。

2. 设备款的支付:

1)到货款:

承包人按合同的交货进度及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设备运到交货地点经过发

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开箱检验,并将下列单据提供给发包人,经发包人验明无误后支付合同设备价格的

60 %作为到货款。

a. 由发包人授权代表签署的全部设备的"验货证明"(正本一份,复印件 三

份);

b. 全部设备的详细装箱清单(正本一份,复印件 三 份);c. 全部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正本一份,复印件 三 份);

2)结算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完成工程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30%,其余部分在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3. 建筑安装费(其他费用价款)的支付:(

1)承包人按节点提交工程价款申请单,经发包人确认后,按发包人确认金额的 100%

开具增值税发票,经发包人审核无误后

,按节点支付给承包人。

2)节点 1. 完成单台机组全部改造工程,且机组启动安全稳定运行满 168 小时后,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如有),并完成工程结算后,承包人

将下列单据提供给发包人,并开具已结算价款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至建筑安

装费结算价款

60 %。

节点

2.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并通过深度调峰性能试验后,支付至建筑安装费结算

价款的

97%,其余部分在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a. 经发包人确认的竣工验收结算报告书(正本 4 份,复印件 1 份);b. 考核单(如有、正本 1 份,复印件 1 份);c. 验收证明(正本 1 份,复印件 4 份)。

15.4 质量保证金

1. 质量保证金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设计费最终结算价款的 10%;

2)设备费最终结算价款的 10%;

3)建安费最终结算价款的 3%;

在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2. 缺陷责任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在 24 小时内派人负责无偿修复,发包

人将视问题的严重程度酌情扣减质量保证金。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修理的,发包人可自行委托他人进行修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付款通知后

10 日内支付。给发

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15.5 竣工结算

15.5.2 承包人应于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颁发后 30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 4 份竣工付款

申请单。

80

16. 竣工试验和检验

16.1 竣工试验

16.1.2 承包人应在 30 天将可以开始进行竣工试验的日期通知监理人或发包人,监理

人或发包人应在

30 天的日期内,确定竣工试验具体时间。

16.1.3 试运行所需人员、材料、消耗品、工具等必要的条件以及试运行费用等均由

承包人负责。16.4 竣工和验收

竣工日期为:

2026 年 12 月 31 日

17.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7.1 缺陷责任期

17.1.1 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从机组投复役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为

24 个月。

19. 不可抗力

1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

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为项目订购的并已交付给发包人,或承包人有责任接受交付的材料和

其他物品的价款;

3)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而产生的费用,或因不能退货或解除

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4)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5)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6)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7)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本款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20. 违约

20.2 承包人违约

2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2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增加的费用除应包

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如果承包人未按规定工期完成全部工程,其违约金按每误期一天,扣除合同价款的

0.5%;承包人违约造成发包人其他损失时,承包人承

担其相应损失费用。

2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81

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设备、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和由

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费用的承担方式:

免费提供 。

承包人承担的违约金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当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

同价款不足时,应由承包人直接支付给发包人。

22.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

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应以采购主体单位实际办公地址为准(建议明确到具体的办公楼号),具体为:XX 市 XX 区 XX 路/大街 XX 号院 XX 号楼 XX 座。

23. 合同专用条款附件

发包人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规定的时间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且本项目正式批复文件下达后合同生效。24.

82

附件一: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甲方(发包方):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包方): 为规范大唐集团下属单位的非招标采

购及合同执行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甲方和乙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

行以下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甲方

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非招标采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泄露非招标采购中的商业秘密。

(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非招标采购过程中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

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

得让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乙方介

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

乙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

收受乙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无

法拒绝的要在一个月内上交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及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非招标采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

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甲方遵守

执行。

(三)

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应答中的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应答过程及成交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方的工作

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不得给甲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

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

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

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

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赠送

钱(含有价证券)、物。

83

(五)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甲方

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纪政纪对当事

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乙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乙方应依据党纪政纪对当事

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甲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回其应答;

对成交的乙方,甲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成交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

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6 份,甲方 4 份乙方 2 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甲 方: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廉洁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廉洁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4

附件二:安全协议书

北郊热电公司外包工程安全协议

工程名称: 项目

发包单位(甲方):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单位(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期限:  日— 日   

北郊热电公司印制

85

北郊热电公司外包工程安全协议书

协议编号:

发包单位: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一、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项目

(二)工程地点与范围: 北郊热电公司院内

(三)工程承包主要内容:

(四)工程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二、总则

(一)乙方必须提供包括不限于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人代表资质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其中应至少包括企业(法人)基本

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

3.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及起重机械施工等应具备安全生产

许可证。

4.涉网作业的承包单位应提供等级符合要求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证。

5.施工简历和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安全监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

录或三年无事故证明(加盖政府部门章)。

6.工程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

设备作业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复印件、主要人员通讯录。

7.特种作业施工的或施工人员超过 30 人的,提供专职安全监督人员的资格

证书。

8.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施工等,应出具由市场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

作业人员证”。

9.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特种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护用

具清册。涉及定期检验、试验的,必须提供由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合

格的检验报告、合格证。

10.由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电工、

焊工、登高架设、制冷等。

11.质量、技术、环境保护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全体人员名册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承包方安全培训证明,劳动

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86

13.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所有施工人员的体检证明原件(包括心

电图)及体检收费证明。

14.为全体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证

明。

15.分包方名单和安全、技术素质证明和资质资料(单独成册,备案资料内

容同主承包方)。

(二)工程的安全目标

1.杜绝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杜绝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

3.杜绝环保、舆情事件。

4.杜绝职业卫生、信息安全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各类事件。

(三)工程安全管理的方针和原则

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认真执

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陡河热电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发承包工程

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好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工作。

2.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各自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

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3.甲方对乙方队伍及人员纳入甲方进行“一体化”安全管理;乙方各级人员

要服从甲方的管理,按规定参加甲方的安全会议,定期到甲方安全主管部门汇报

安全工作执行落实情况。

4.甲乙双方均充分发挥安全保障体系、

安全监督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的作用,

加强反违章违规管理,对作业现场“三违”现象“零容忍”;乙方人员出现违章

违规情况时,甲方有权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理。

5.甲乙双方均应明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签订责任书,落实各层级责任,

严格现场安全管理。

6.因乙方责任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事故调查及处理由地方相关政府部门负责

的,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应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的,接受事

故处理并承担由于事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处理的,共

同协商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承担各自事故责任和事故

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申请第

三方仲裁或当地人民法院判决。

7.因乙方责任造成生产设备、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事故事件,造成经

济损失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三、甲方的安全职责和义务

(一)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按照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

求,承担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职责。

87

(二)工程项目发包前,必须对以下乙方的资质条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资格进

行审查,并复印有关见证性材料备案。

1.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单位工作业绩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

核实后留复印件备案。

2.人员年龄需满 18 周岁且不得超过 55 周岁,有效的身份证件,工伤保险或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得低于 100 万元且保险种类满足施工要求)证明;项

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管理、技术性工种年龄可放宽至 60

周岁;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有所承包工程的职业禁忌症。

3.人员工种、健康状况等是否符合要求;工作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

的技术素质是否满足工程需要;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

证》。

4.安全施工的组织机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能否满足安全施

工要求。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有

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现场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要

不允许开工。

5.施工队伍超过 100 人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机构应符合相关

要求;施工队伍超过 30 人应设有专职安全员;30 人以下应设有兼职安全员;专

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学历和经历应符合相关要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资质证

书。

(三)在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上依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

制度进行策划,并按照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制定发布建设项目安

全方针、目标。

(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上级公司的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坚持“管生产必须

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

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

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

入使用。

(六)组织参加安全生产调度会、安全网例会,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

及时传达政府、上级公司和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精神。

(七)在开工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乙方的

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宣传甲方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规章制

度,并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八)对乙方制订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

施、环保措施、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核,审查合格后进行监督实施。同时

做好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

88

(九)按照约定对乙方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

有权纠正或责令停工,并进行考核。对不服从安全管理、严重违章作业、管理混

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限期退场。

(十)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安全施工,纠正违章行

为。对乙方人员在施工中的违章作业,有权按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和本安全协议进行违约追责,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已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十一)发现乙方施工人员违章行为有责任及时制止。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

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事件进行违约追责并从相应工程款中扣除。合同期满除

违约追责的部分扣除外,其余部分在合同期满验收完成后返还乙方。

(十二)负责组织涉及乙方的各类安全检查工作,不定期检查乙方班前会、

风险告知,三讲一落实,安全日活动开展及痕迹管理情况。

(十三)对乙方违反安全、文明生产、治安、消防、交通等管理制度的违约

追责,按有关违约追责标准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书面通知乙方。情节严重的

甲方有权决定终止合同执行。

(十四)对乙方因违章作业造成甲方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

响安全生产的,按有关规定进行违约追责。对于情节严重的,有权停止该项工程

合同执行。

(十五)对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及事件,按《生产安全事故报

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件

监督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规程》《陡河

热电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规程》《陡河热电分公司生产设备障碍和异

常管理标准》规定构成事故的事件,除按本协议进行违约追责外,还保留法律、

法规规定的追诉权。

(十六)对乙方违反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进行考核。

(十七)乙方提供的各种相关资料,甲方负责保存至工程完工后六个月。

(十八)负责向乙方提供下列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检查管理标准、工作票管理制度、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标准、安全工器具管理标准、反违章管理规定、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条例》、社会治安方面规定等,必须遵照执行。提供的安全日学习材料及有关

规程、制度的成本费由乙方向甲方一次付清。

(十九)有协助乙方做好安全、健康、环保及文明施工的义务。

四、乙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条例》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承担工程承包人的安

全责任和义务。

(二)乙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89

1.具备承包本工程项目的有关资质。具有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项目资

质证书,安全资质证书和法人代表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工作简历、近三年的安

全施工记录,项目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书的公证书;并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提供有效、真实的身份证件,劳动合同,体检证明,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

伤害保险(保额不得低于 100 万元且保险种类满足施工要求)证明,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满足工作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

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

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

3.施工项目人员的“三证”(居民身份证、用工证、户口暂住证)齐备有效,

“三证”由本人保管。

4.具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

安全用具。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特种工器具、特种设备、绝缘用具、作业机

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均有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试验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

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5.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满足要求。安全员须持有本

行业系统或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事建筑工程、危险化学品、起重机

械、压力容器等施工安装、改造、维护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时必须设专职安监人

员。

6.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

车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行业有关部

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持证上岗。从事电气工作有

关的人员需掌握紧急救护法等。

7.工程合同签订前,须接受甲方的资质审查。全部资料内容采用 A4 复印纸

打印,装订成册,制作封面和目录,封面由有关人员签字,加盖公章,交甲方审

查。乙方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甲方审查资质合格后,办理入场及开工手续。

8.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规程、消防安全、电力设施保

护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

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

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电网破坏事故的,必须请甲方进行专门教育

培训,并要主动配合甲方完成对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培训和教育考

试。

9.开工前办理开工申请手续,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脸识别准入和厂区出入证,

并要求施工人员佩戴好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在没有经过甲方资格审查、没有进

行安全技术交底、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没有办理现场准入手续情况下,

严禁进入生产现场。

10.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其它

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

人。

90

11.要积极主动地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了解所承包工程的生产

和工艺流程的特点,对作业现场可能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

真学习,学习要有签字;积极配合甲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施工过

程中,每天认真组织开展班前会,三讲一落实,开展风险告知,人人签字,按照

甲方要求每周定期组织安全日学习。

12.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专业人员及安全

员的检查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

用品严禁带入现场。

13.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专门妥善保管之外,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

有施工人员需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14.加强用电管理,使用必要的绝缘工具和防漏电、触电设备,确保施工人

员人身安全。

15.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工作负责人和

安全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

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人员不得上岗。

(三)乙方代表是合同工程安全、健康、环保与文明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有关安全、健康、环保与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规程、

规范、规定的贯彻落实。

(四)乙方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责,现场项目

负责人(项目经理)是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直接管理责任者,应建立安全保证体系

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乙方施工人员总数超过 100 人或者具有两级机构的,应当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超过 30 人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足 30 人的应当

设有兼职安全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乙方人员总数的 2%,最少配备

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要求配备专职安全、消防、治安、安全文明施

工管理负责人,对项目人员和施工工作现场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乙方专职安全

管理人员受甲方日常安全监督和管理,

安全管理人员应经专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

并持有相应上岗证或资质证书。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须报

甲方和监理单位备案,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现场项目负责人、工程技

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及质量的特殊工种人员,如有变

动须征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履行入厂安全教育、考试手续。

(六)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制定相关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七)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和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意见及时整改,

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设备的不安全情况,除按规

定逐级上报外,还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

91

(八)乙方施工队伍在工作中要主动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和监督。违章作业

造成设备损坏、停运,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

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规定限期退场。

(九)严格遵守国家、电力行业和上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和规定,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及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本项目合同中的安全要求,服从法人代表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的管

理、监督和指导。

(十)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每天

开工前召开站班会,交代作业内容、存在的安全风险及安全注意事项,应采取的

防范措施等。

(十一)乙方在项目施工开始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组织措施、

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环保措施、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经监理单位和甲方审核

批准后执行,甲方应组织本工程的全体施工人员学习掌握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技

术措施,传达贯彻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培

训及考试,并留有记录。

(十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规定组织施工,对

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会引起

严重设备事故的作业,乙方应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并按施工方

案中有关安全措施认真执行,把安全措施落实到施工过程的每个环节。

(十三)乙方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

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

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于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具安全验算

结果,乙方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

字后,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实施。

(十四)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

增强职工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

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十五)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考试

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十六)开工前现场项目负责人要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技术交底并严格开展

“三讲一落实”活动,确保全体人员掌握相关要求。

(十七)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有权

要求甲方改进。

92

(十八)乙方必须实施安全健康和环境风险预控管理,并依据工程项目风险

的大小,编制作业过程的危险源、环境因素分析清单和控制措施,并报甲方安监

部门及监理单位备案。

(十九)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

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并向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及监理单位报告。

(二十)乙方在施工期间由于施工机械、工器具原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

伤亡事故(含工伤),由乙方负责。

(二十一)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如脚手架、起重机械等)每天开工前

必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留有记录。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牌、

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施工

负责人、甲方、监理单位、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一致同意,办理拆除和变更

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

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

(二十二)乙方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

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机构培训考

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大、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

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严禁无证操作、无证指挥;严禁

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二十三)乙方及其分包商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动火作业规定,正确使用

动火工作票。工地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辐射式取暖器、电热毯等明令禁止的

电气设施,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甲方和监理单位

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二十四)

施工中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必要时应验电、放电、加挂接地线,并增设专门监护人员。

(二十五)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对地下管线、光缆及高压架空线的保护。

乙方及其分包商应向工程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或甲方了解地下管线和障碍物详

细情况,会同甲方、监理单位明确施工方法。如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甲方、

监理单位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后施工,严禁冒险作业、野蛮作业。

(二十六)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

监督正确使用和佩戴,施工人员未正确使用和佩戴,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所属

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经过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鉴定合格,能够满足

所从事本工程工作的要求。严禁录用职业禁忌症者,严禁使用弱、残者和童工,

乙方应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

(二十七)乙方要制定现场成品保护办法,确保一切材料、设备、成品、半

成品的完好。

(二十八)乙方要制定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确保施工生产运输任务

的正常进行。

93

(二十九)乙方应积极响应参加甲方组织的一切安全生产活动(安全学习培

训、安全考试、安全宣传、安全活动月、安全知识竞赛等)。

(三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项目工程管理总体策划》《安全文明施工

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各类违章,坚决杜绝一切人身伤亡事故,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损坏、火灾、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十一)乙方及其分包商必须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进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物品堆放做到定置管理,作业面施工做

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工业垃圾应及时清理。乙方要在施工现场、物资存放区

域及其它施工、预制、加工区域设立水冲式厕所。

(三十二)乙方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向甲方安监部门及监理单位提交项目负责

人、安全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安全考试和大型施工机械台账等

有关资料,并随工程的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三十三)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严禁返包,即乙方将工程的某些具

体工作交由甲方的车间、班组或个人完成。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甲

方配合完成的工作,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公司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车间、

班组配合完成;

如有分包,乙方必须将分包商资质等情况及时报给甲方和监理单位,经监理

单位、甲方审核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组织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分包商的安

全文明施工管理由乙方负责、统一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三十四)乙方及其分包商有义务协助甲方及其上级主管单位,对本合同工

程现场的安全、健康、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十五)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健康、环保与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

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制度等。

(三十六)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

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三十七)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

消防设施,所有作业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

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行

为。

(三十八)作业期间进入现场的大型机械、特种设备(起重、压力、高温、

放射等)应按规定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使用,并按规定定期检验。

(三十九)开工前,认真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

施,经监理单位和甲方审核批准后贯彻落实。乙方要自上而下进行安全交底,全

体作业人员要掌握有关工作的安全措施。

(四十)现场作业中,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

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有关生产安全、消防、治安、交通安全及文明生产的有

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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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当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

全管理规定和甲方消防制度中的有关规定。

(四十二)开工前,乙方应对全体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

可进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定期组织学习,不断强化防火意识。

(四十三)乙方应遵守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规定,施工现场不得超量储存稀

料、油漆、汽油、丙酮等易燃物,存储环境符合规定要求。

(四十四)乙方工作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

(四十五)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

保卫条例》和当地政府颁发的《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落实施工队的治安

责任制,建立各种治安防范措施,严格遵守甲方治安管理的各项规定。

(四十六)乙方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四防”教育和各种法律规定的宣传工作,每月一次,并制定、落实相关的治安

防范措施。

(四十七)乙方及其分包单位办公室及各住所的文件柜、抽屉、提包等处不

得存放贵重物品及现金、有价证券。

(四十八)下列人员严禁雇用:

1.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或缓期执行的人员。

2.保外就医的劳改人员、监外执行的劳教人员。

3.被依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或重大嫌疑人。

4.被公安机关通缉或从劳教、劳改场所脱逃的人员。

5.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一年的人员。

6.公安、检察、安全机关侦察对象。

7.被注销城市户口倒流回城的人员。

8.不满十八周岁或其他客观存在不宜雇用的人员。

(四十九)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5 周岁;项目负责人、安全管

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管理、技术性工种年龄不得超过 60 周岁;确实需要的

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监理人员,且不从事现场作业的,经甲方主要负责人签

字同意后,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 65 岁。

(五十)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规程》《陡河热电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规程》

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五十一)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

规定统计上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除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外还应及时

上报甲方。

(五十二)必须自觉接受甲方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技术和

安全方面的意见必须立即整改,主动完善安全措施、安全防护设施。发生人身事

95

故或危及设备的不安全情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甲

方。

(五十三)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中途换人,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履行手续

征得甲方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

方可使用。

(五十四)必须实现的安全目标

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机械事故;

3.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4.不发生火警(情);

5.在甲方责任区域内不发生交通事故;

(五十五)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应落实整改。

(五十五)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应落实整改。

(五十六)根据承包工程的性质,在工程开工前应到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和安

全管理部门备案。

五、违约追责

(一)乙方人员违反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要求时,按安全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对

乙方进行违约追责。

(二)乙方人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违约追责 1000-5000 元。

1.生产现场工作未戴安全帽,每人次 2000 元;安全帽带未系紧, 每人次 1000

元。

2.施工现场堆放废旧包装、材料,影响正常通行,每次 1000 元。

3.班前饮酒、厂区非吸烟区域内吸烟, 每人次 1000 元。

4.劳动保护用品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每人次

1000 元。

5.施工过程中未征得甲方同意,随意更换人员,没有履行人员变更手续,每

人次 1000 元。

6.未按规定办理手续或证件不全即开工的,责令停止施工,补办手续,并违

约追责 2000 元。

7.未按照甲方要求每日开展班前会、班后会,未进行风险告知,未组织安全

日学习,无学习痕迹,每次 2000 元。

8.乙方使用童工;非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超过 55 岁;工作人员有

电力生产职业禁忌症的,每使用 1 人 2000 元,同时责令乙方限期清退,逾期不

清退的,甲方将禁止其入厂,由此产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9.乙方超过 100 人的未设专职安全管理机构,超过 30 人的未设有专职安全

员,30 人以下的未设兼职安全员,安全员未佩带标志,未纠正违章行为,每次 2000

元。

96

10.工作结束后不退出工作现场,在厂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乙方人员擅自

进入施工区域以外的生产场所,每人次 2000 元。

11.擅自动用或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每次 2000 元。

12.擅自操作电梯、起重设备、机动车及特种作业未持证上岗,每人次 2000

元。

13.非机动车司机驾驶车辆、客货混装、超速、超载,每次 2000 元。

14.从火车车箱下面、挂钩处钻过或越过,每次 2000 元。

15.在输煤皮带上(无论备用或检修)站立、行走、爬过,每次 2000 元。

16.进入厂区未经甲方允许私自拍照、录制视频向外传播,每次 2000 元。

17.不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管理的,每次 2000 元。

18.甲方人员纠正违章时,无故拒绝或找借口拖延,每次 2000 元。

19.动火作业时未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和“三不烧,一回检”制度,每次 1000

元。

20.使用氧气、可燃气体进行工作不符合有关规定,每次 1000 元。

21.脚手架搭设不符合“安规”规定,单板、不绑扎、未经检验或不悬挂脚

手架检验合格证,每次 2000 元;脚手架使用前未进行检验、未在脚手架检验合格

证签字,每次 1000 元。

22.未经甲方同意,在生产场所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工作人员违章或失误,

造成厂区内发生火险,每次 2000 元。

23.未经甲方同意,在施工现场随意使用电源、水源、气(汽)源、压缩空

气等,每次 2000 元。

24.高处作业未使用安全带、安全绳,或使用方法不正确,未做好防止高空

坠落的安全措施,每人次 2000 元。

25.高处交叉作业或在施工的交通路口未设围栏、标示牌,未做好安全措施,

每次 2000 元。

26.高处作业时,上下投掷工器具、材料等,每次 2000 元。

27.违规使用工器具对设备和人身安全构成隐患,每次 2000 元。

28.工器具不按期进行检验,或隐瞒不报,每次 2000 元。

29.未执行工作联系与工作许可制度,未经甲方许可,未做好安全措施,在

生产设备和设施上进行工作,每次 2000 元。

30.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施工中的安全情况或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施工中发生的

不安全情况,每次 2000 元。

31.乙方人员每发生 1 起习惯性违章,考核每名违章人员不低于 1000 元,连

带考核乙方不低于 3000 元;每发生 1 起可能导致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严

重违章,考核每名违章人员不低于 2000 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 4000 元。

32.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乙方安全责任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相关人

员不低于 1000 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 3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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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违章负面清单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相关人

员不低于 1000 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 3000 元。

34.发生乙方人员被列入甲方“黑名单”清离出场的,每人次考核乙方不低

于 3000 元。

(三)乙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并违约追责

5000-100000 元。

1.发生所属人员被清离出场的情况,每人次 5000 元。

2.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或资格、条件不满足投

标文件承诺的,考核 5000 元;项目经理不能常驻项目现场,现场出勤率低于

80%,每次 5000 元。

3.擅自改变施工工艺及工序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每次 5000 元。

4.未落实隔离措施、监护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存在缺陷,严重危及人

身安全的,每次 5000 元。

5.高风险作业未落实反事故措施重点要求的,每次 5000 元。

6.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违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运转

不正常,违章行为频发,或导致不安全事件发生的,每次 5000 元。

7.不落实合同约定,安全费用投入不到位的,每次 5000 元。

8.拒绝甲方、监理方或上级单位检查的,每次 5000 元。

9.安排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人员上岗作业,未按要求在法定节假日

后组织开展专题“安全日”活动,每次 5000 元

10.施工人员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组织“三讲一落实”安全教育,甲方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未到场,擅自开工,每次 5000 元。

11.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更换施工人员,采用非法手段进入厂区的,造成安

全教育失控,每次 5000 元。

12.乱摸乱动现场设备,造成生产设备异常运行或损坏,每次 10000 元,同

时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13.未经甲方允许,拆除或变更生产现场的永久性安全设施,或工作结束后

安全设施不恢复原状,每次 10000 元,同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14.施工过程中,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每次 5000-10000 元;

情节严重或对甲方造成影响的,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15.乙方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本单位人员违章作业,每次 10000

元。

16.未经甲方批准,在建、构筑物上打孔,每次 10000 元,同时负责赔偿由

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17.阻挠甲方进行事故调查,每次 10000 元。

18.施工中,因施工人员违章造成火情每次 5000 元;造成火灾,每次 50000

元,同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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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由于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造成甲方生产设备设施及构、

建筑物损坏,每次 100000 元,同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20.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每次 100000 元。

(四)甲方建立违章负面清单制度,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违章

负面清单内容及管理要求,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接受相应考核和处理;涉及违章负面清单的相关人员,甲方有权根据相应情形将人员清离出厂。

1.违反国家、行业、地方、上级单位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

程标准、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

2.未按规定编制“三措两案”或“三措两案”未经审核通过即开始作业;

3.作业项目开工前,未开展风险辨识或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

4.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

5.不具备作业条件,强令冒险作业;

6.作业人员、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未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

7.未按要求执行甲方规定的票证管理制度;

8.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或私自安排非工作班成员参加工作;

(五)乙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将乙方相关人员清离出场,并将人

员列入“黑名单”。

1.无票证作业。

2.擅自进入受限空间或无监护人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3.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按规范佩戴使用。

4.无特种作业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5.故意移动、关闭视频监控设施,故意破坏现场设备设施。

6.不服从现场管控或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7.作业人员违反“四不干”(无工作票不干、无监护人不干、不知道作业危

险点不干、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干)安全工作要求的。

8.未经报告或请示擅自关闭、破坏甲方生产安全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

备、设施的。

9.未经甲方允许或许可擅自动用甲方生产设备、设施的。

10.使用假证、过期证件或冒用他人资格证件的。

11.发生其他违规违纪违章行为达 3 次以上的。

12.违反陡河热电分公司《安全生产红线、禁令》。

13.人员年龄、学历不符合要求。

14.人员未经培训合格私自上岗。

15.员工个人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私自上岗。

16.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擅自施工作业。

17.班前饮酒、厂区非吸烟区域内吸烟。

18.生产现场工作未戴安全帽。

19.施工过程中未征得甲方同意,随意更换人员,没有履行人员变更手续。

99

20.进入厂区未经甲方允许私自拍照、录制视频向外传播。21.入厂相关手续弄虚作假。

22.月度调考成绩不合格人员。

(六)乙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将乙方队伍清离出场,并将队伍列

入“黑名单”。

1.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舆情事件、生态环保事件。

3.拒绝接受甲方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

4.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故意破坏设备设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负面

影响的。

5.经甲方反复督促,多次考核,其工作质量、标准、进度仍不整改,或不满

足安全生产需要的。

6.擅自转包、违法分包项目的。

7.拒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擅自变更施工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的。

8.拒不执行停工令要求,私自开工;队伍停工整顿未经验收合格和批准,擅

自开工;队伍停工整顿复工后,同类型问题重复发生。

9.违反技术协议要求,使用劣质产品或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情况,

拒不更换或整改。

10.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无法保证作业安全,仍然冒

险强令组织作业的。

11.甲方责令整改事项拒不整改或重复整改不到位的。

12.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导致负面舆情。

13.乙方 30 人以下队伍一年内月度调考不合格人数超过 3 人,30 人及以上

队伍一年内月度调考不合格人数占项目总人数 10%以上的,按照外包工程安全协

议相关内容清退该外包队伍并考核工程款 10000 元。

(七)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

1.发生所属人员被清离出场的情况;

2.项目经理不能常驻项目现场,现场出勤率低于 80%。

3.擅自改变施工工艺及工序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4.未落实隔离措施、监护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存在缺陷,严重危及人

身安全的。

5.高风险作业未落实反事故措施重点要求的。

6.未履行安全协议,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违章行为频发,或导致不安全事件

发生的。

7.拒绝发包方、监理方或上级单位检查的。

8.安排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人员上岗作业,未按要求在法定节假日

后组织开展专题“安全日”活动。

100

(八)乙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

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1.乙方拒绝履行本协议相关要求。

2.乙方队伍被清离出场。

3.存在主观故意降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造成事故的。

(九)乙方违章积分管理要求。

1.乙方有下列违章行为,按照《陡河热电分公司反违章管理规定》对相关责

任人及负责人进行违章积分。

(1)严重违章:指情节严重、一旦造成后果,可能或已经导致人员死亡、

重伤以及设备事故的违章行为。

违反《电力(业)安全工作规程》《二十五项反措》以及上级公司和公司相

关规定“严禁……、必须……”的行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九条禁令》、《大

唐国际安全生产十条禁令》、《“两票”管理六条禁令》及《陡河热电分公司安

全生产红线、禁令》。

(2)较严重违章:是指情节较严重,可能发生职业健康损害、人身轻伤、

机组非计划停运、设备事件的违章行为。

违反《电力(业)安全工作规程》《二十五项反措》以及上级公司和公司相

关规定“应……”的行为。

(3)一般违章:违反规程、制度,尚未构成以上两条规定的其它违章行为。

2.乙方的违章按照《陡河热电分公司反违章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纳入违

章积分管理的长期外委人员发生违章行为,比照甲方正式员工考核违章个人,同

时依据合同条款罚则,对乙方进行考核。临时外委人员的违章行为,按照安全协

议明确的考核标准执行。乙方发生管理性违章,应立即停止其项目施工,进行全

面检查评估后方可复工。

3.乙方人员违章积分满 12 分,计入违章“黑名单”并予以清退,今后将不

得录用,同时对乙方按照安全管理协议进行违约追责。

六、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的规定

(一)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生产设备损坏、火灾等事故,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

例》、《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

告与调查规程》、《陡河热电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规程》进行认真调

查和统计,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和分

析。

(二)事故调查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

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

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规程》《陡河热电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规

程》规定的事故分类调查权限执行。归属陡河热电分公司权限调查的,由安监部、

设备部、发电部、工会、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部门成立相应的事故调查组。

101

(三)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规定等需要向地方政府安全

管理部门汇报的事故,乙方应首先通知甲方安全监察部门,同时上报其上级公司

和地方政府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四)根据事故调查组的分析结论和责任认定,事故的统计、填写事故报告

按如下原则:人员伤亡事故由人员所属单位负责,造成生产事故,由甲方填写事

故报告,乙方配合。

(五)

如因乙方主要责任或乙方施工人员行为造成甲方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

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善后处理由甲方负责。

(六)

如因乙方主要责任或乙方施工人员行为造成乙方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

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善后处理由乙方负责。

(七)不论发生任何事故,乙方有责任主动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甲方通报。

未经甲方允许改变或恢复事故现场,影响事故调查分析时,乙方负全部责任。

七、补充条款

甲乙双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前提下,结合工程施工实际,

经协商一致后,可对以上条款内容进行补充但不得相悖,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其他

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时效与双方所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相同。本协议数量与合同数量一致。

发包人负责人签字:

发包人安监部负责人签字:

承包人负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102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

� � �

承包人(全称):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

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单位名称)

XXX 改造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

议:

一、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

���� 。

2. 项目地点:������������

��� 。

3. 工程内容:��������������

� 。

4. 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

计划完工日期:

�����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合同价格形式:�总价承包 �。2.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

1)勘察设计费:

人民币(大写)(

¥元);

2)设备材料费:

人民币(大写)(

¥元);

3)建筑安装工程费:

人民币(大写)(

¥元);

4)其他费用:

人民币(大写)(

¥元)。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03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发包人要求(技术协议书);

6)改造工程报价表;

7)招标文件及其澄清

8)投标文件及其澄清

9)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

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改造工作,确保安全和质量,不进

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

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月 日签订。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八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六份,承包人执二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104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105

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无需提供)

履约保函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

人”)于年月日就(项目单位名称)XXX 改造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项目单位名称)XXX 改造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竣工验

收文件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

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 保 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 址: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

年月日

106

第二卷 技术文件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总则

1.1 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下统称“技术文件”)适用于(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

号机组深度调峰及全负荷脱硝改造项目)生产技改

EPC 总承包项目。投标人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设计、供货、接卸、现场保管。二次搬运、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试验、调试、检验、消缺、培训、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等内容。

1.2 本技术文件提出了最低的技术标准,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

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技术文件及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设计、供货、施工及其相应的服务(当标准有冲突时,按较高标准执行)。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规定。

1.3 如投标人没有对本技术文件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则可认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

完全满足本技术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如有差异,应填写到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如投标人没有对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书面异议(或差异),招标人则可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1.4 本技术文件所引用的标准若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的标

准执行。对于标准中未做出明确规定的,应参照类似项目的经验,本着安全、可靠的原则执行。

1.5 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投标人应提出设计、供货、建筑安装、调试、试验、运

行和维护等技术标准清单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能充分说明其投标方案、技术特点的有关资料、图纸供招标人参考。

1.6 投标人对供货的所有系统的设备负有全责,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

商由投标人推荐,并不少于三家且有相应资质及业绩,招标人参加合同谈判,最终分包商由招标人确认,技术归口及协调由投标人负责。

1.7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保留对本技术文件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投标

人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招、投标双方协商。

1.8 投标人需要增加的数据、资料和要求,必须在开标前提出书面澄清。合同签订

后投标人不能提出任何关于费用和工期延迟的要求,由于改造引起的一切相关工作量均由投标人负责。

1.9 投标人应对本工程现状进行评估,就技术特点、相关业绩、施工组织及劳动力

计划、工程进度表等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专题说明。

1.10 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基础数据、设计数据等一切数据作为投标人供

货依据,未提供的数据由招标人配合投标人进行数据搜集工作。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改造方案、应用的技术、采用的所有产品及改造后的实际运行效果负全部责任,同时需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11 本工程采用 KKS 标识系统,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和

设备均采用

KKS 标识系统。标识标准由招标人确认。

1.12 投标人施工的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文明生产必须按招标人的相关管理制度

执行。

1.13 工程使用国际单位制,工作语言为简体中文,所有的文件、图纸均应为简体中

文编写。

107

1.14 投标人提供的设计、设备、系统所涉及的任何专利问题,由投标人负责解决,

招标人不承担任何由专利纠纷引起的任何责任。

1.15 本工程涉及的所有拆除的设备、材料为招标方所有,由投标方根据招标方的要

求送到指定位置。施工过程应满足当地政府对环保、安全的要求,施工过程产生的垃圾、土方、施工废料等由投标方负责处理,处理方案符合环保安全等的要求。招标方有权依据电厂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对投标方进行考核。

1.16 所有进口件(包括进口设备、零部件和原材料等)需要提供原产地证明文件、

国外制造厂质量检验证明文件、进口海关证明文件和国内制造厂复检合格文件。招标方所需的设备及配件必须按招标方要求选配,最终由招标方确定。

1.17 投标方在合同签到后,应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技术改造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机组深度调峰及全负荷脱硝改造项目可研修编,并配合招标方完成上级公司审核工作。

108

二、总的要求

(一)改造目的:为积极响应国家提出“双碳”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

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精神,要求存量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应改尽改。现北郊热电公司机组在

35%THA 以下锅炉由干态逐步

转为湿态,脱硝

SCR 入口烟温无法维持在 290 度以上。2025 年 5 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印发《关于做好火电机组全负荷脱硝改造和启停炉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煤电机组全负荷脱硝改造,提高

SCR 系统升温速率,强化全负荷脱硝运行监管。为保证机组在

低负荷运行时锅炉稳定燃烧及水动力安全,满足环保全负荷脱硝投入要求,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需对机组进行深度调峰及全负荷脱硝改造。

(二)性能保证指标(性能保证表):

1.质保期定义以正式合同文件为准,但最少不

低于本系统性能验收后正常运行

12 个月。大修年限(按装置最大连续运行时间计)为 5

年。设备的使用寿命不少于

30 年(不包括易损件)。2.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设备连续

运行时间不少于

8000 小时。装置投运第一年,可利用小时数 8000 小时;正常运行时,

年可利用小时数为

7500 小时。3. 在设计负荷下,设备按运行、维护手册进行操作及维

护的情况下,投标方保证系统的性能达到各项性能要求保证值。

4. 启动循环泵出力

≥20%BMCR 工况下锅炉对应的出力;并按相关设计规范对流量和扬程选取一定的裕量。5. 锅炉启动时,保证循环泵最高流量不低于锅炉 20%BMCR 工况下的流量。6. 保证机组在

20%额定负荷工况下,再循环系统能够进行湿态安全、稳定运行,且保证汽水分离

器分离下来的水顺利返回到省煤器入口。

7. 保证即使在小于 20%额定负荷工况下运行时,

不会产生水动力的不稳定,避免产生停滞、倒流、水动力多值性、管间脉动、水冷壁管子过热超温,保证水冷壁系统安全性。

8.提供锅炉 20%THA 的设计参数。9.保证机组在

并网的同时投入脱硝系统,

20%额定负荷工况下运行时,保证脱硝 SCR 入口烟温。10.保

证机组

20%额定负荷工况下运行时,水平烟道折焰角上斜波不存积灰,确保燃烧稳定。

(三)产能保证指标(如有):

2 号机组 20%BMCR 深度调峰及全负荷脱硝。

(四)时间要求

1. 进度计划(

1)勘察设计:1.投标方应根据各阶段设计要求完成工程勘察并提供满足设计所

需的相关勘察资料。投标方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及图纸的时间必须满足招标方编制的总体工期策划的工

期时间,满足现场工程进度的要求。2. 合同签署后 5 天内,投标方向招

标方提交设计大纲,并按招标方批准的设计大纲工作,提供施工图和竣工图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

,并由经招标方予以确认。3.技术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应在合同签署后 20

天内完成,并发至招标方处(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

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竣工投产后

40 天内完成。5.设计

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订后,设计方还应按照招标方的要求,

制定详细的设计计

划供招标方确认并执行;

2)设备、材料:应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按本招标技术规范工艺要求完成制造加

工并完成供货,且不影响工期进度;

3)施工:本工程拟定 2026 年 10 月初现场开工建设。施工综合控制进度为增加

锅炉启动循环泵,省煤器旁路,增设循环泵最小流量回流管路、循环泵暖管管路、及相关阀门、吹灰器系统等改造设备安装;

4)试验与调试:2026 年 10 月 20 日-2026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冷态验收及调试,

热控部分改造工作及调试工作;

109

5)其它:合同签订后至 2026 年 10 月 01 日,工期如有变动以招标方指定开、竣

工日期完成;

2. 其他时间要求:

三、工程范围

(一)概述

1. 项目概况:唐山北郊热电公司 2×350MW 超临界机组锅炉为上锅生产,型号为:SG-1136/25.4-M4425,型式为: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螺旋管圈直流炉,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四角切圆燃烧、平衡通风、尾部挡板调温、Π型露天布置、固态排渣、全钢架悬吊结构,炉后尾部布置一台四分仓容克式空气预热器。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

1136t/h,

额定压力

25.4MPa,过热器出口汽温 571℃,再热器出口汽温 569℃,给水温度 293℃。

2. 工程背景:本工程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2020 年 05 月 10 日相继投入商业运营 。3. 设计和运行条件3.1 厂址所在地概况:唐山北郊热电厂厂址位于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郑庄子镇。唐

山市位于华北平原北部,东经

117°31´—119°19´,北纬 38°55´—40°28´,地处环渤海地区

中心地带。它南邻勃海湾,北依燕山山脉,西与天津市相邻,东与秦皇岛市接壤,辖区内地形大致分为丘陵和平原两部分。丘陵主要分布在北部和东北部,属燕山余脉,呈北东

—南西走向,因久经风化和流水的侵蚀作用,山势低缓,岩石裸露,多数是相对高度

不到

200m 的低山,南部为山麓冲积平原,地势低平宽阔,海拔高度在 50m 以下;

3.2 厂区的地质概况:地层岩性电厂场地地层主要为第四系中、上更新统冲洪积物,

以粉土、

粉质粘土及砂土为主,

沉积厚度约

50~60m。场地内地下水位埋深 10.30~15.10m,

水位标高约

10.50m 左右。类型为潜水。因此,本场地各建筑物可不考虑地下水对地基

础的影响;

3.3 地震: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有关规定及波速测试成果,

厂址场地土类型为中软土,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2001),拟选厂址区及配套灰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G 为 0.20g;对应的抗震

设防烈度为

8 度,小戴庄厂址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 S 为 0.45s ;

3.4 交通运输:唐山北郊热电厂厂址位于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郑庄子镇。开平区位

于唐山市的东北郊,凭借其优越的地理位置,拥有便捷发达的交通,三条高速公路交汇成网,西达京、津二市,东接秦、唐两港;与京沈铁路平行的东西横穿开平区的

205 国

道南起广州,北至山海关,路面为沥青路面;

3.5 水源:唐山市陡河水库;3.6 气象条件:唐山市属温暖带滨海半湿润季风型气候,四季分明,日照充足,多

年平均气温

11.5℃,极端最高气温 40.1℃,极端最低气温-22.7℃。全年无霜期平均 180

天;常规项目统计结果;

统计结果

统计年限

年平均气温

11.5

1957-2004

极端最高气温

40.1

1957-2004

极端最低气温

-22.7

1957-2004

平均气压

1013.7

hPa

1957-2004

极端最高气压

1045.3

hPa

1957-2004

极端最低气压

980.4

hPa

1957-2004

110

平均相对湿度

62

%

1957-2004

年最大降雨量

1005.2

mm

1957-2004

最大冻土深度

72

cm

1957-2004

平均风速

2.4

m/s

1971-2000

最大

10 分钟平均风速

20.0

m/s

1971-2000

最大积雪厚度

22

cm

1957-2004

日平均气温

≤5℃日数平均

12.6

d

1957-2004

最大日降水量

179.2

mm

1957-2004

3.7 设计风速、风压:平均风速≥2.4 m/s;

3.8 厂用电系统:高压:6kV,低压:380/220VAC,三相四线制。直流电源供电电

压:

220V(动力),220V(控制);

3.9 设备与系统匹配的运行的条件:无;3.10 其它:无。

(二)招标范围及要求

1. 勘察设计:1.投标方按交钥匙工程方式提供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包括三个设计阶

段,即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和竣工图设计阶段,所有设计包括工艺、仪控等专业。投标方应保证初步设计的完整性和设计正确性,从而保证系统整体的性能。施工图设计阶段由投标方根据初步设计以及经用户最终审查确定的施工图设计原则进行设计。

2.工艺部分的设计至少应包括改造系统完整的工艺系统设计,设备材料选择及相关

的服务,至少应包括:设计的总体说明;工艺系统的

PID 图;设备布置图;设备及管

道的安装图;平台扶梯的安装图;支吊架预埋件及安装详图;设备和材料汇总表;所有设备的技术规范;所有材料的规格及数量汇总表;油漆和保温详细设计;防腐设计等。3.投标方按照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成改造系统完整的控制系统设计,以电子文本和 蓝图形式提供管道和仪表流程图(

P&ID)(最终版)、检测一览表(最终版)和控制 一览

表(最终版),设备清册、

I/O 清册、控制柜内部布置图和接线图、控制接线 图、端

子排出线图等。对于供货范围内的仪表,提供仪表安装接线图;

2. 设备材料采购:投标方按本技术规范确定的供货范围供货,投标方的供货应满足

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原始数据、技术要求和现场限定的条件,合理选择其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保证其性能指标和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在此基础上应尽可能降低投资、运行经济。以下为供货的最低要求,但不限于此;

——所有转动设备

(如有)的电动机及共同底座随主设备供货。

——调节阀、闸阀、截止阀的执行机构随主设备供货

,调节阀及配套执行机构需使用

红外遥控调试,推荐以下品牌:

Rotork、Sentork、Jordan 等同等质量品牌;

——调节阀推荐以下品牌:

FISHER、KENT、MASONEILAN、CCI VALTEK 等同

等质量品牌

——其他阀门推荐以下品牌:南通电站、南通力沛、上海阀门厂、华西流体等同等

质量品牌;

——循环泵推荐以下品牌:泰勒、凯士比等同等品牌;——所有安装于设备上的就地仪表,如:温度、压力(压差)、流量计及液位测点

等,随设备一同供货。压力

/差压变送器推荐以下品牌:SIEMENS、ABB、罗斯蒙特等

同等品牌;温度仪表推荐以下品牌:上海自动化仪表、安徽天康、江苏红光等同等品牌;流量计要求采用平衡孔板流量计或其他高精度流量计。

111

——用于机械设备紧固和安装所需材料以及螺栓,将随机械设备一起供货,除非另

外规定。

——所有设备所涉及到的保温材料及外护板等应包含在供货范围内,保温材料及外

护板的材质、型式、颜色等须招标方确认,保温材料须选用硅酸铝耐火纤维毡。

——所供设备应油漆完好,所有投标方供货范围内设备及设备本体自带的钢结构、

管道、支吊架等的油漆属于投标方的供货内容。用于现场修补的面漆材料应包括在相应

供货范围内,现场的修补由投标方负责完成。

——除了机械设备外,所有其它设备和金属构件应在车间涂刷底漆,并根据合同的

技术要求供货至现场。

——投标方提供随机备品备件清单(包括安装、调试、运行),并由招标方确认。——投标方提供进口设备、部件和材料清单。——在质保期内发现供货范围内的任何设备、材料存在缺陷,应由投标方免费提供

维修或更换新的设备、材料;

2.1 供货范围至少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述: 2.1.1.工艺部分:本项目改造范围相关的所有改造设计属于投标方范围。 投标方应

为招标方提供增加锅炉启动循环泵,省煤器旁路,同时增设循环泵最小流量回流管路、循环泵过冷管路、循环泵暖管管路、及相关阀门、吹灰器系统等改造部分所有设备及配件。并提供上述改造

的相关专用工具,试验所需器材,耗材等,投标方应保证上述改

造内容的完整性。投标方应提供改造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管道、阀门及配套的执行机构、检修维护平台和扶梯、人孔、排净系统、法兰、补偿器、紧固件、支吊装置、保温油漆、脚手架等。

2.1.2 控制部分:投标方应提供改造范围内的所有仪表、仪表阀门及所需附件;所有

设备所需要的

仪表柜及电磁阀箱、保温保护箱等设计及供货;所有设备之间的通讯电

缆(包括光

缆)、电缆、电线、仪表管路、仪表阀门、孔板、行程开关、端子接口和

必需材料等

设计及供货。

2.1.3 结构部分:本项目改造范围相关的所有结构设计属于投标方范围。与结构相关

的所有材料由投标方负责供应。

投标方负责对锅炉钢结构(如有)基础的核算和设计。2.1.4 供货清单(下表为单台炉的量,本次改造共 2 台炉)工艺设备、阀门和管道

(按供货单元)

项目

名称

型号及规范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主设备

循环泵

优质品牌

1

适用《

GB30254

高压三相笼型异

步电动机能效限

定值及能效等级》

标准

循环泵专用工具

与泵配套

1

系统管道

循环泵系统

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1

省煤器旁路系统

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1

冷却水系统

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1

吊架及支撑

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1

高压阀门

各系统阀门

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1

优先与主机品牌

保持一致,需用

户确认

112

阀门备件

各系统阀门

1

阀门填料

配套执行器

执行器

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1

优先与主机品牌

保持一致,需用

户确认

控制设备

流量测量

平衡孔板流量计或其

他高

精度流量计

1

热电偶

国产优质品牌

1

差压变送器

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1

DCS 改造

机柜、卡件、电缆、

组态、

调试等

1

DCS 品牌为上海新华

保温材料

保温、外护板

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1

3. 现场施工:本工程范围:投标方按交钥匙工程方式提供 2 号机组深度调峰及全负

荷脱硝改造项目整体设计、工程设计、安装设计、施工、竣工图设计、逻辑设计、编程组态、软硬件供货、培训、安装指导、现场工代等;

3.1 增加启动循环泵:锅炉原设计无启动循环泵系统,为减少长期低负荷运行造成

的工质热量和工质损失,回收超低负荷下工质和热量,保证锅炉低负荷运行安全,本次改造需增加锅炉启动循环泵,需同时增设循环泵最小流量回流管路、循环泵过冷管路、循环泵加热管路、及相关阀门、吹灰器系统等。

3.2 增加省煤器旁路,同时增设循环泵最小流量回流管路、循环泵过冷管路、循环

泵暖管管路、及相关阀门(逆止阀、截止阀)等;

4. 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投标方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临时搭建建筑物、绿化地

面和树木临时拆除、临时搭建构架等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项目竣工后由投标方负责恢复;

5. 原有工程设施的拆除和清运:本项目中涉及原有设施拆除及清运工作由投标方负

责免费实施,临时拆除设备由投标方免费恢复;

6. 分包与外购:

7. 试验、调试及竣工验收:现场调试试验由设备制造厂、投标方、项目单位、招标

方参加。工作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负责组织、联络;安装过程中的分部试验,根据安装进度,由投标方主持,各单位参加,并办理有关分部试验记录;安装完成后,投标方应进行规定规范要求的设备初步试验,即投标方应进行使招

标方满意的装置和附件的

安全有效功能所需要的所有调节、调整和初步试验。在现场试验之前,对制造厂已进行试验过的测量、控制及指示设备进行现场抽样试验。投标方应提交试验计划和运行手册,对于主要设备的试验方法和试验计划要得到招标方批准。设备调试的时间必须服从主机调试的时间和负荷安排;投标方应承担所有现场施工所需试验和检查的费用,如有效实施这些试验所要求的所有监督人员、材料、消耗品、设施的费用;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负责,投标方配合,投标方负责竣工验收资料的编制,同时,投标方协助招标方进行性能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

8. 培训工作范围: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

责任提供相应的

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9. 保修工作范围:在质保期内发现供货范围内的任何设备、材料存在缺陷应由投标

方免费提供维修

或更换新的设备、材料。保修范围:本项目所涉及所有施工中产生的

缺陷以及保修期

内涉及改造系统的设备运行中因投标方原因出现的缺陷、功能异常等;

10. 其它: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安装等方面原因造成招标方原系统、设备及安全

设施等损

坏或失去功能,由投标方无偿进行更换和恢复功能;

113

(三)接口原则:投标方负责本标段范围内设备间的电缆敷设接线,所有与本标段

连接的电缆、光

缆、导线、通讯电缆等的供货、敷设及接线、调试工作均由投标方负

责。与其它标段的接口至对侧屏柜或控制柜的第一个出线端子排下口(含信号接入、电缆头与端子头制作),并负责接线及回路完善。(包含

DCS 系统的供货及调试)。本

工程作为一个完整的总承包工程,投标方负责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与其它系统间的接口应以招标方提供的本招标规范中规定的内容为依据。如招标方提供的技术规范中未详细界定,则应以

“谁用谁取、取到对方”为原则。即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需求,招标

方批准接入点,投标方负责接入点至投标方设备间的所有工作。

1. 设计界限:投标方负责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 号机组深度调峰及全负荷脱硝改

造项目

EPC 总承包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1.1 本工程需保证满足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满足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三同时”相关国家要求并经验收合格;

1.2 招标方负责提供项目所需水、电、气、信号等系统的接入点位置,此接入点参

数须满足设计要求,系统引接由投标方负责设计

2. 供货界限:投标方负责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 号机组深度调峰及全负荷脱硝改

造项目

EPC 总承包所有设备及材料供货;

2.1 本工程需保证满足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满足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三同时”相关国家要求并经验收合格;

2.2 招标方负责提供项目所需水、电、气、信号等系统的接入点位置,此接入点参

数须满足设计要求,系统引接由投标方负责供货

3. 施工界限:投标方负责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 号机组深度调峰及全负荷脱硝改

造项目

EPC 总承包的所有施工工作;

3.1 投标方负责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 号机组深度调峰及全负荷脱硝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现场安装施工工作;

3.2 本工程需保证满足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满足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三同时”相关国家要求并经验收合格;

3.3 招标方负责提供项目所需水、电、气、信号等系统的接入点位置,此接入点参

数须满足设计要求,系统引接由投标方负责施工

(四)招标人提供的现场条件

1. 施工用电:投标人在指定地点引接,接点之后全部供电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施工电源日常运行和维护由投标方负责;

2. 施工用水:投标人在指定地点引接,接点后全部供水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施

工用水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由投标人负责;

3. 施工排水: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规划本标段施工区的临时排水系统,在报招标人批

准后自行组织实施和管理。施工排水应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方案需经招标方批准。施工区内的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如有)由投标方负责建造;

4. 施工用汽/气:投标人自行解决;5. 施工用地: (1) 由招标人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投标人不得自行扩大范围,不得损坏邻近

的工程

(或生产)设施,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施工时必须做到文明生产,

各类废弃物必须运至指定地点,竣工时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除招标人要求保留外,所有临时建筑必须无条件拆除清理并恢复原状。

(2) 施工生活及办公临建(当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时不适用)

114

在招标人指定区域内,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生活及办公临建,但投标人的临建布

置和临建形式必须征得招标人的同意。生活区及办公区建筑要求标准统一、美观、坚固、色调一致,用栏杆围成独立区域,并经招标人认可且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

投标人必须保持生活及办公区内的环境卫生,

不得从事商业或影响周边环境的活动。

6. 施工道路:施工道路可利用厂区既有道路,但要做好维护、清理,且不能影响正

常生产,完工后所使用的道路要恢复原状;

投标人可根据各生产区的功能性质、区域位置并结合既有道路,按需要规划本标段

施工生产区的临时道路,在报招标人批准后自行组织实施和管理。

7. 弃土场、周转土场及垃圾场:弃土场、周转土场由招标人指定,运距 1 km 以内,

土方运输及运输期间的环境治理、堆放成型、表面覆盖和洒水抑尘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建筑垃圾及各类废弃物堆放场地由投标人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

人按当地环保和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运输、堆放废弃物,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技术要求

(一)标准和规范: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清单。所列条目若有新的版本,则

执行新版本。所列条目的标准不一致时,则执行高标准。所列条目未涵盖的部分,由招标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参照国内和国际相关标准;

所列条目若有新的版本,则执行新版本。所列条目的标准不一致时,则执行高标准。

所列条目未涵盖的部分,由招标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参照国内和国际相关标准。

1.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序号

名称

现行有效版本

备注

1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660-2011

2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

GB50229-2019

3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10

4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1-2019

5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2 部分:物理因素》

GBZ2.2-2007

6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2 部分:锅炉机组》

DLT 5210.2-2018

7

《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规范》

DLT 5121-2020

8

《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DL/T 5072-2019

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21-2016

10

《钢制对焊管件类型与参数》

GB/T 12459-2017 11

11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NB/T47013.1-6-2015

12

《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

NB/T 10558-2021

13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NB/T47003.1-2009

14

《锅炉平台扶梯技术规范》

T/CEC 323-2020

15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GB 4053.1-3-2009

16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T 438-2016

115

17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T 869-2012

18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2010

19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40-2005

20

《火电厂烟气脱硝技术导则》

DLT 296-2011

21

《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

GBT 21509-2008

22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

DL/T 5390-2014

2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150-2016

2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

GB 50168-2018

2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1-2012

26

《外壳防护等级

(IP 代码) 》

GB 4208-2017

27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36-2012

28

《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14285-2006

29

《高压交流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GB/T 11022-2020

30

《火力发电厂热工控制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DL/T5175-2003

31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 50217-2018

3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2013

3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GB 50166-2019

3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DL/T 5190.4-2019

35

《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

DL/T 659-2016

36

《火力发电厂模拟量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

DL/T 657-2015

37

《火力发电厂开关量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

DL/T 658-2017

38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能安全

[2014]161

39

《火力发电厂仪表与控制就地设备安装、管路、电缆设计规程》

DL/T 5182-2021

40

《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

DL/T 1056-2019

41

《火力发电厂辅助车间系统仪表与控制设计规程》

DL/T 5227-2020

42

《火力发电厂热工电源及气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 5455-2012

43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

DL/T 774-2015

116

修运行维护规程》

44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可靠性评估技术导则》

DL/T 261-2012

45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2012

46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7-2017

47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40-2020

48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T 50046-2018

49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 50207-2012

50

《热轧

H 型钢和部分 T 型钢》

GB/T 11263-2017

51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JGJ107-2016

52

《焊接

H 型钢》

YB/T3301-2005

53

《钢格栅板及配套件第

1 部分:钢

格栅板》

YB/T 4001.1-2019

54

《火力发电厂土建结构设计技术规程》

DL 5022-2012

55

《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

DL/T 5094-2012

56

《火力发电厂建筑装修设计标准》

DL/T 5029-2012

57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19-2015

58

《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范》

DL/T 5035-2016

59

《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设计规程》

DL 5053-2012

6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GB/T 2423.1-2008

6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11-2007

6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 50312-2016

63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GB/T 8567-2006

64

《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

GB/T 9385-2008

65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档编制规范》

GB/T 9386-2008

66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

GB/T8566-2007

67

《信息处理程序构造及其表示的约定》

GB/T13502-1992

68

《信息处理系统计算机系统配置图符号及约定》

GB/T14085-1993

69

《术语工作原则与方法》

GB/T10112-2019

70

《建立术语数据库的一般原则与方法》

GB/T13725-2019

71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

GB/T20988-2007

72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50314-2015

73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6-2007

74

《无屏蔽双绞线

UTP 端到端系统

功能检测标准》

TIA/EIATSB-67

75

国际标准组织结构化布线标准

ISO/IEC11801

117

76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

GB/T 50046-2018

77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17

78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

GB/T50105-2010

79

《电力工程制图标准》

DL/T5028-2015

80

《电力行业劳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DL/T 799-2019

81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 50087-2013

82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

GB/T50126

83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50185

84

《设备与管道保温技术通则》

GB/T4272

85

《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30254

2. 相关工程文件及规程

序号

名称

现行有效版本

备注

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气部分)》

2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中国大唐

集团有限公司

Q/CHD20-2019

3

《陡河热电分公司文明生产管理标准》

4

《陡河热电分公司设备保温管理办法》

5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6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气部分)》

1:本条应根据具体工程项目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2:具体范本应核实规范的升版、合并、修订等情况的有效性。

3:建议标准写明年号。

4:相关工程文件及规程填写国家、行业发布的有关通知、办法等文件及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

布的有关规程规定及文件。

(二)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2.1 本工程应严格执行最新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国家、行业、有关部门

及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颁布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院和制造厂技术规范上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2.1.1.国外供货部分按合同规定的国外设计、制造、安装标准、规程、规范及其他有

关的文件执行。国外设备和安装,原则上按制造国的质量标准执行,若其安装质量低于中国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则执行中国标准。

2.1.2 投标方有责任对本技术规范中未提及的技术条款提出补充,如果投标方未以书

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款提出异议,那么招标方可以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规范的技术要求,并以此为依据进行验收。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投标方

118

有责任对本规范中未提及的技术条款提出补充。如果投标方未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中的条款提出异议,那么最终用户可以认为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规范的技术要求,并以此为依据进行验收。如果投标方在系统设计和产品制造及系统性能验收等方面采用的一些标准和规范不在本节所列的标准和规范范围内,或投标方采用其他标准或规格,则投标方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格,并向最终用户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格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格是国际公认的、惯用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且不低于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时,投标方采用的标准或规格才能为最终用户认可。

2.1.3 从合同签订之日至投标方开始设计/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不论最终用户知道

与否,投标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最终用户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最终用户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方应遵守这些要求,且价格不变。

2.1.4.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投标方应将本标准和规范之外的,适用于本项目的土建

或建筑(如有)、设计﹑制造﹑检验

/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

运行和维护等其他的标准清单给最终用户,供最终用户确认:2.2 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2.2.1 锅炉主要技术参数:;表

1 锅炉主要设计参数表

序号

设计参数

单位

B-MCR

BRL

1

蒸发量

t/h

1136

1099

2

过热蒸汽压力

MPa

25.40

25.32

3

主汽温度

571

571

4

再热蒸汽流量

t/h

922

889

5

再热器入口压力

MPa

5.39

5.19

6

再热器出口压力

MPa

5.19

5.00

7

再热器出口温度

569

569

8

锅炉给水温度

293

291

9

锅炉排烟温度

125

124

10

空预器进口一次风温

28

28

11

空预器进口二次风温

23

23

2.2.2 材料寿命要求锅炉启动循环泵改造部分:30 年2.3 工艺技术要求2.3.1 增加启动循环泵2 号锅炉原设计为不带启动循环泵系统。根据设计值 35%BMCR 工况下,锅炉在干

湿态间转换,难以稳定,锅炉处于干湿态转换临界点。为减少长期低负荷运行造成的工质热量和工质损失,本次改造增设炉水循环系统,将汽水分离器分离下来的疏水又送回省煤器入口,回收超低负荷下工质和热量。储水罐返回省煤器入口的工质直接加热了省煤器入口工质,有利于提高省煤器入口给水温度,超低负荷下采用启动循环泵进行湿态运行,水冷壁管内工质流量维持在高于最小流量的水平,保证水冷壁系统安全性。设置启动循环泵将带来更加明显的安全和经济收益。

2.3.1.1.本次改造锅炉循环泵为超临界参数锅炉而设。2.3.1.2.泵的设计使用寿命为 30 年。2.3.1.3.启动循环泵的性能和质量可靠,不漏水;锅炉启动循环泵在失去电源和失去低

压冷却水时,能够安全停泵。各放水门有锁定装置,防止误开启。

119

2.3.1.4.启动循环泵的设计、制造和质量检验等均需符合 ASME、ASTM、IEEE、ISO、

EN、GB、JB 等标准(现行版本),同时还必须满足在安全、环保及其他方面最新版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定)。质量保证体系按

ISO9001(现行版本)执行。如果标

准之间存在矛盾,按较高标准执行。

2.3.1.5.为确保安装和拆卸方便,泵壳上安装必要的吊耳、吊环螺栓等装置,为保证冬

季防冻,需将启动循环泵布置在

12.6 米运转平台以下。

2.3.1.6.所有采用法兰连接的元件,投标方均需提供配对的法兰、螺栓、螺母和密封垫

圈等,并保证其供货的完整性。

2.3.1.7.连接螺栓和螺母(包括连接电动机的螺栓)应采取必要的防松措施。2.3.1.8.在启动循环泵制造完成后,按有关验收规程在水工试验室进行负载试验,须通

知招标方到现场见证试验。试验应得出泵效率、机组效率、扬程、输入功率、电流、功率因数及对流量的特性曲线。

2.3.1.9.招标方后续提供泵 KKS 编码,投标方完成其供货范围内其余设备及仪表的

KKS 编码。

2.3.1.10.投标方保证循环泵入口不发生汽化,并与机组采用变压运行时的允许负荷变

动率相协调,水循环可靠。

2.3.1.11.启动循环泵入口不会产生汽蚀现象。2.3.1.12.启动循环泵的性能和质量可靠,不漏水;锅炉启动循环泵在失去电源和失去

低压冷却水时,能够安全停泵。各放水门有锁定装置,防止误开启。

2.3.1.13.启动循环泵电动机采用防潮型或水浸式密封型。2.3.1.14.投标方提供锅炉再循环流量、锅炉循环泵过冷水流量并提供流量装置计算书、

流量测量量程及对应的差压值投标方提供的流量测量装置采用流量喷嘴,并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流量测量装置与工艺管道采用焊接,流量测量装置与工艺管道连接的焊接坡口应按

DL/T5210.7-2010 标准执行。

2.3.1.15.投标方应保证节流测量装置、法兰与工艺管道的同心度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及行业标准。投标方应保证设计的流量测量装置在最大流量时产生额定差压,节流测量装置的β系数应满足

0.25﹤β﹤0.9。节流测量装置的材料应与流体匹配。流量测量装置

铭牌应打印节流测量装置设备编号、节流孔直径和β系数。

2.3.1.16.流量测量装置的取压应准确开孔(尽可能使用标准数学模型及标准配置),

取压孔对数应满足招标方的要求。流量测量装所需的差压变送器由投标方提供。

2.3.1.17.针对以上工艺要求,投标方在投标时应就以下事宜提供专题论证说明:(

1)投标设计方案经原制造厂或具有 350MW 超临界锅炉整机业绩制造厂确认,匹

配锅炉运行要求的专题说明;

2)20%深度调峰下循环泵流量满足水动力安全要求的专题说明;

3)并网阶段脱硝入口烟温≥290℃的专题说明;

4)启动循环泵系统及省煤器旁路系统的运行控制使用专题说明。

5)改造后,新增设备及钢架荷载安全的专题说明

2.3.2 启动循环泵系统投标方负责全套循环泵设备及其附属供货及安装,包括不限于循环泵本体、循环泵

系统管道及其阀门、支吊附件、钢结构、最小流量管路、过冷管及相关热控装置、循环泵配套设备及基础安装。

2.3.2.1 汽水取样管道投标方负责改造范围内的所有蒸汽和炉水取样管道、双一次门等所有阀门的供货及

安装。包括取样头、管道及其支吊架等。

120

2.3.2.2 疏水、放水管道改造范围内的所有疏水、放水管道,在每路支管上应串联两只电动阀门且所有支路

应按高中压分离各汇集为一根总管,引至疏水扩容器,包括扩容器、疏水箱及其疏水、排汽管道等。疏水、放水管道的阀门、附件及其支吊装置等。

供货范围(下表为

1 台炉的量,包括不限于此)。

2.3.3 省煤器旁路系统2.3.3.1 根据锅炉现有管道、支吊架、钢结构条件,对原有锅炉管道等进行重新布置、

支吊架设计、校核,应尽可能减少现有管道、阀门、挡板及附件的改动量,并负责提供改造所需的所有设备。

2.3.3.2 管道系统的布置(包括各种支吊架)增加的载荷和应力应符合钢结构设计强

度,承受各种荷载和应力。投标方应对所有主要管道的热膨胀位移和应力进行计算,并确保管道作用在设备上的力和力矩在规定范围之内。

2.3.3.3 所有管道的布置和支吊架设计应便于检修维护与保温安装。在与设备连接处,

应提供法兰短管件,以减少维修要求的管道拆卸工作。

2.3.3.4 所有管道应有清晰的标识,标明管内介质、流向、色环标识。2.3.3.5 管道运输时端口应采取金属和塑料盖封闭,以防损坏和污物进入。设备包含以上所列但不限于此,投标方应根据文字部分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

,提供满

足功能及条件的设备清单。如不满足

,投标方应无偿补齐。如按设计图纸施工不够,投标

方应免费提供至满足现场实际需要,且不能影响施工工期。

2.3.4 吹灰器系统调峰期间折焰角积灰,易造成塌灰风险,需增加吹灰器系统,保证锅炉稳定运行。2.3.5 电气专业新增设备及配电系统设计范围:本期改造新增负荷主要为启动循环泵,功率为

250~350kW(以实际供货功率为准)。

本工程电气设计范围:工艺系统相对应的电气部分设计,包括:供配电、电缆设施

等,及因本工程所涉及到所有相关部分的改造。

电气部分主要设计安装原则厂用电系统采用

6kV 和 0.38/0.22kV 两级电压。低压厂用变压器和容量大于等于

200kW 的电动机负荷由 6kV 供电,容量小于 200kW 的电动机、照明和检修等低电压负荷由

0.38/0.22kV 供电。

在正常的电源电压偏移和厂用负荷波动的情况下,厂用电各级母线的电压偏移应不

超过额定电压的±

5%。

最大容量的电动机正常起动时,厂用母线的电压不低于额定电压的

80%。

高压母线起动最大电动机和低压动力中心发生三相短路时,不使高压母线上其它运

行电动机停转和反应电压的装置误动作。

本次改造中所涉及到的新增电机、变压器、照明、空调等设备,能效等级需为二级

及以上。

6kV 和 0.4kV 动力电缆选用阻燃、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聚氯乙烯护套、铜芯

电缆。控制电缆绝缘水平为

600/1000V。

电缆防火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建筑物通向外部的电缆通道出口处设置防火封堵,主

通道动力和控制电缆之间用防火板进行分隔,电缆和电缆托架分段使用防火涂料、阻燃槽盒、防火隔板或防火包等,电缆敷设完成后,所有的孔洞均使用防火堵料进行封堵,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原有防火封堵破坏处在施工完毕后恢复。

6kV 电动机绝缘等级至少为 F 级;防护等级防护等级至少为 IP55;需配备测温装置

及加热装置:测温装置在电机定子绕组中局部最热部位嵌入

pt100 双支三线热电阻测温

121

元件,每相

3 只,每台 9 只。每个轴承应设有两个完全独立的温度测点。测温元件采用

电机专用全铠装

Pt100 双支三线热电阻。电动机绕组温度测点引线和轴承温度测点引线

统一引至电动机机座的接线盒内。数据上传

DCS,加热器就地设置启停按钮,若设计有

中性点接线盒,需在接线盒上安装红外测温窗口,以备运行中测温观测使用;电机使用轴承采用

SKF、FAG 或同档次品牌产品,润滑油脂选择原设计油脂,运行温度不超

80℃。

厂用电系统内各级保护元件,在各种短路故障时能有选择的动作。用电负荷根据工

艺设计,本期改造用电负荷主要为启动循环泵,用电负荷统计如下表所示:

本期改造新增

1 台启动循环泵,功率 250~350kW,额定电压 6kV。在机组 6kV 厂用

段利用备用开关柜(需改造调整),用于启动循环泵。

2.3.6 继电保护 380V/220V/6kV 系统:2.3.6.1 继电保护配置按《DL/T 5153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配置。投标

方负责新增保护装置调试,二次回路直阻及绝缘测试,负责新增

6kV 开关功能信号传动

验证。

2.3.6.2 本工程新增电动机控制电缆均由投标方负责接入 DCS 系统(参照 DCS 点位选

择),投标方配合

DCS 厂家完成相应工作

2.3.6.3 电缆与电缆敷设电缆选择2.3.6.3.1 本工程所用二次电缆均采用铠装阻燃型。电缆选用多芯铜导体电缆,其导体

截面为

1.5mm²。控制电缆绝缘水平为 600/1000V。

2.3.6.3.2 主厂房内的电缆利用现有电缆沟和电缆桥架敷设,若现场电缆桥架无法满足

敷设要求,需新增电缆桥架。

2.3.6.3.3 电缆防火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建筑物通向外部的电缆通道出口处设置防火封

堵,主通道动力和控制电缆之间用防火板进行分隔,电缆和电缆托架分段使用防火涂料、阻燃槽盒、防火隔板或防火包等,电缆敷设完成后,所有的孔洞均使用防火堵料进行封堵,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原有防火封堵破坏处在施工完毕后恢复,所有电气设备外壳、新增电缆桥架和其他可能事故带电的金属物均采用接地线与附近接地干线连接。(与原有系统保持一直)

序号

项目

型号规格

数量

备注

1

电动机保护装置

PCS-9626C

1

装置电源

DC 220V,额定电

1A

2.3.7 热控部分本项目方案的仪控设计范围包括:2.3.7.1 单台炉新增炉水循环泵、调节型电动门、开关型电动门 DCS 系统的 P&ID 控

制及部分测量仪表的设计;

2.3.7.2 所有控制功能均在原 2 号机组 DCS 系统实现;新增 DCS 机柜和卡件,投标方

负责供货、安装、调试。

2.3.7.3 整套系统的设备选型及逻辑控制。2.3.7.4 增设的调节型电动门、开关型电动门的电源由锅炉 380VAC 配电箱备用回路

提供电源。

序号 设备名称

额定容量

kW)

安装台数

(台)

工作台数

(台)

用 台

数(台)

换算系数

计算容量

kVA)

6000V 负荷

1

启动循环泵

250~350

1

1

/

0.8

200

122

2.3.7.4 电动执行器提供的上口电源空开,满足就地实际使用需求。2.3.7.5 炉水循环泵改造 I/O 测点以就地实际需求为主。启动循环泵改造新增热控设备统计表(单台炉)

序号

项目

型号规格

数量

备注

1

循环泵

1

6000V

负荷

2

调节阀

数量满足现场需求

3

电动阀

数量满足现场需求

4

承压管道

数量满足现场需求

包含

(保温及外护

板)

5

吊架及支撑

数量满足现场需求

6

差压变送器

数量满足现场需求

7

循环泵开关柜

数量满足现场需求

8

动力电缆

ZRC-KJVP22 系列

规格、长度满足现场

需求

9

热控测点控制信号电缆

ZRC-DJYP2VP2 系列

规格、长度

满足现场需求

10

热控

220V 电源电缆

ZRC-KVVP2-4*1.5

规格、长度满足现场

需求

11

热电偶补偿导线

规格型号与现场原有

匹配,长度满

足现场需求

12

耗材(电缆槽盒、穿线管、仪表

架制作所需不锈钢管,

引压管

座、一次门、二次门、平衡门、

排污门、三通、角钢等)

满足改造所需

13

热电偶

K 分度、两线制、两组芯

数量满足现场需求

123

14

热电阻

PT100 三线制、两组芯

15

压力变送器

24VDC,4~20mA 输出

规格型号满足现场需

16

流量测量装置及变送器

24VDC,4~20mA 输出

至少两套,规格型号

满足现场需求

3 取 2

2.3.8 平台扶梯设计要求所有在施工的地方需要设置平台和扶梯的,平台扶梯的设计满足

GB 4053.1-3-2009 中

的要求并考虑防腐。

1)本项目所有钢结构平台都要覆盖格栅板。2)格栅要水平排列,而且在任何方向看都是统一的形式。3)用于放置重物的平台和主要平台按负荷重为 4kN/m²设计,其他结构按 2kN/m²的

荷载设计。对于难于接近的设备和管道附件,应考虑设置维护和操作用的平台和相应的扶梯通道等,平台大小应能满足使用要求,并配有不低于

100mm 的踢脚板,栏杆。平

台采用热镀锌钢格栅板,梯子平台宽度不小于

800mm,栏杆高度不小于 1180mm,在离

地面不小于

20m 的场所梯子平台宽度不小于 1000 mm,栏杆高度不小于 1200mm。

4)所有铺设在人员活动区域上方的平台及通道、作为紧急撤离路线的通道、楼梯踏

板和休息平台所用的钢格板的净空间隙应不能让直径

20mm 的球体通过下落,否则应采

用其他适当设施保证同等的安全水平。相邻的钢格板、钢格板与周边构件之间的最大高度差应不超过

4mm。施加荷载和相邻未施加荷载钢格板之间的高度差应不超过 4mm。

为了防止物体穿过钢格板坠落产生的危险,平台及通道钢格板应没有大于钢格板净空间隙的缺口。

5)所有格栅板的承载扁钢宽度为 40mm,厚度为 5mm,承载扁钢中心间距为 20mm,

横杆中心间距为

100mm,构造型式为压焊钢格板,符合 YB/T4001.1-2019 标准。

6)所有平台边缘都应设置有至少高于平台 100mm 的踢脚板,踢脚板最小厚度是

2mm。

7)所有平台和扶梯应安装栏杆。所有栏杆样式与原有脱硫设施一致,符合大唐集团

安全设施规范的要求。

8)梯子平台栏杆高度不小于 1180mm,在离地面不小于 20m 的场所梯子平台栏杆高

度不小于

1200mm。栏杆结构采用钢管(扶手、立柱采用 Ø48 钢管、横杆采用 Ø42 钢管)

焊接,立杆间距为

1000mm、横杆静间距不大于 380mm。

9)尽量不采用直爬梯,如必须设置应征求发包方同意。梯子斜度不大于 45°,仅在

特殊情况下才允许用

50°的斜楼或直爬梯,梯子应配有扶手,梯子踏步、走道、平台为

镀锌格栅制作。扶梯载荷为

2kN/m²。走道,楼梯宽度不小于 800mm,扶梯角度不大于

50°。

10)平台楼梯设计须满足现场需要,保证所有阀门及设备均能通行到达。2.3.9 油漆要求投标方提供本次改造供货范围内所有保温和油漆的设计、供货与安装等,包括钢结

构、平台扶梯、设备、管道、阀门及附件等。

本项目设备的油漆要求应满足《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DL/T 5072-2019)及

其他国家、行业设计规范。

124

设备所有部件的金属表面均在出厂前进行净化和油漆。凡需要油漆的所有部件,在

油漆前,对金属表面按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清扫、喷砂处理,将污物和铁锈等清除干净并涂两道防锈漆。

投标方负责提供并涂刷二底二面油漆,出厂前完成二底一面油漆涂刷。第二道面漆

由投标方供货,现场完成。

改造范围内的设备与管道色彩与主体工程一致。管道标识、介质流向、色环和阀门标识牌全部由投标方按招标方要求完成供货和施

工。

2.3.10 保温要求1)保证设备、管道保温后表面温度满足当环境温度(距保温表面 1 米处空气温度)

小于等于

27℃时,保温表面不超过 50℃;当环境温度大于 27℃时,保温表面温度允许

比环境温度高 25℃。

2)所有管道设备的保温保护层和保温材料应选用原设计材质。所有道保温应满足

《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DL/T 5072-2019)、《火力发电厂绝热材料》(DLT

776-2019)、《绝热用硅酸铝棉及其制品》(GBT 16400-2015) 等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

2.3.11 保温工艺要求1)保温材料的采购,严禁使用没有入库验收手续的保温材料。每年每个厂家第一批

到货的保温(耐火)材料,生产厂家必须软件(三证一书两报告)齐全,由招标方、投标方派人参加现场取

样,并送样化验,只有化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如果需要增加或变换供货厂家,必须经招标方批准,并选派人员进行考察,考察软

件(三证一书两报告)、硬件(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手段)合格后方可供货。

2)保温材料的入库检验,所有保温(耐火)材料、高温粘合剂等入库必须进行验收,

验收由进货部门组织,招标方、材料使用部门、施工部门等参加,检查外观质量和统计入库数量。

3)现场施工验收,设备、管道保温的每一道工序,必须经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验收

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每一层保温后的质量验收列为见证点(

W)。金属表面

的清理,保温钩钉的焊补,防锈漆的刷涂,保温层厚度的测量,铁丝(网)的绑扎,最后的抹面或包铝皮等,列为停工待检点(

H)。有关 W、H 点的验收按厂有关规定执行。

4)申请验收单位必须在申请验收的同时填写好《工程质量及工程量验收单》( 见

附表)。按照自检、互检、专检的程序履行验收签字。《工程质量及工程量验收单》一式三份,甲、投标方各留存一份备查。没有《工程质量及工程量验收单》的保温工程不予结算;

2.3.12 环保技术要求(

1)设计依据: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有关管理程序,本项目设计、施工时应遵循的主要设

计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5)《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无组织排放专项治理指导意见》。2.3.13 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及范围(

1)环境保护标准

125

根据相关规定,唐山北郊热电

2 号机组深度调峰及全负荷脱硝改造执行下列评价标

准:

1)厂界声学环境执行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Ⅲ类。2)声学环境执行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 类。2.3.14 环境保护范围1)噪声:厂界及附近敏感点,使上述敏感点不受噪声干扰;2)项目实施引起的环境影响及对策;2.3.15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境影响1)噪声的影响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建设时施工机械和材料的运输。特别是夜间,噪声将产生

严重的扰民问题,影响邻近居民的工作和休息。

2)生活垃圾的影响工程施工时,施工区内新增劳动力的食宿将会安排在工作区域内,这些临时食宿地

的水、电以及生活废弃物若没有做出妥善的安排,则会严重影响施工区的卫生环境,导致工作人员的体力下降,尤其是在夏天,施工区的生活废弃物乱扔,轻则导致蚊蝇孳生,

重则致使施工区工人暴发流行疾病,严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同时使附近的居民遭

受蚊蝇、臭气、疾病的影响。

3)废弃物的影响施工期间将产生许多废弃物,废弃物在运输、处置过程中都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

车辆装载过多导致沿程废弃物散落满地,影响行人和车辆过往和环境质量。

废弃物处置地不明确或无规划乱丢乱放,将影响土地利用、河流流畅,破坏自然生

态环境,影响城市的建设和整洁。

废弃物的运输需要大量的车辆,如在白天进行,必将影响本地区的交通,使路面交

通变得更加拥挤。

2.3.16 建设中环境影响的缓解措施(

1)施工噪声的控制

运输车辆喇叭声、发动机声等造成施工的噪声,为了减少施工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应在施工设备和方法中加以考虑,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应对施工机械采取降噪措施,

同时也可在工地周围或居民集中地周围设立临时的声障装置,以保证居民区的声环境质

量。

2)施工现场废物处理

工程建设所需工人较多,实际需要的人工数决定于工程承包单位的机械化程度。施

工时可能被分成多块同时进行,工程承包单位将在临时工作区域内为工人提供临时的膳宿。投标方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不随意乱丢废弃物,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保证工人工作生活环境卫生质量。

3)文明施工要求

要求投标方尽可能地减少在施工过程中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对

环境影响问题。

施工区域应设置稳固、整齐、美观并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连续封闭式围挡,高度根

据地方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围挡间无缝隙,围挡底部须设置防溢座。喷砂、喷漆涂装作业现场应设置封闭的作业场所,必须保持密闭空间作业。投标方在现场应遵守所有现行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并制订和实施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自进入工程场地开始工作直到工程全部移交为止,投标方应:

126

1)全面负责在工程场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程场地和工程保持良好的秩序,

以避免发生人身事故,保证建构筑物和设备的安全。

2)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招标方或任何有权机关所

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投标方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3)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程场地及工程场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

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投标方应使施工总平面管理达到安全、文明、

6S 管理要求,做到场地安排紧凑合理,

符合工艺流程。方便施工以减少二次搬运,设备、机械、材料堆放合理,标记清晰,排放有序,符合防火、防洪要求。

投标方应配备专门保洁人员,佩戴袖标,穿着反光背心(样式、颜色和标准符合招

标方要求),不间断进行现场保洁工作。保持施工临建设施完整、环境清洁;生产临建整洁、布置整齐,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规定到位。

投标方应自费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或污水,并应将任何投标方

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投标方应严格执行有关的环境卫生标准要求。一方面现场不积水,保持排水畅通,

另一方面要防止尘土飞扬,定期洒水,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为施工现场创造一个

良好的工作环境。

投标方应在组合场地及施工作业时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及足够的维护人员。投标方应保证每个作业面都作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待用材料要堆放整齐,废料

及时清理;由于施工产生的施工垃圾和建筑废料由投标方负责运送到地方市政部门垃圾处理厂或指定地点。

投标方不得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道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需办理

异动手续后方可实施。

投标方应在沟道、孔洞、平台、扶梯上加装可靠的永久性或临时硬性盖板或栏杆,

并设明显标志和安全警示牌。

投标方应制定作业现场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工地规则和各种规章制度

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安全防卫;工程安全;消防安全;工程场地出入管理制度;环境卫生;周围、近邻环境保护的附加规则。投标方应积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的维稳要求,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

职员发生任何违法的、妨害治安的行为,施工区域配备保安人员,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施工人员有离场情况时,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核销流动人员信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投标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一切行为均不应对第三方的财产造成损坏或破坏;1)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的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的干扰。投标方应保障招

标方免于承担因上述事项所导致的一切索赔。

2)以上未明确的执行招标方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和相关协议,并遵守招标方外委工

程安全管理及作业标准的相关内容

127

上述文明施工要求未尽事宜按大唐集团《发电企业

6S 管理》中标准要求执行。制定

废弃物处置和运输计划

3)工程废弃材料、废油漆桶、石棉、灯管等废弃物应当密闭处理,堆放应采取覆盖

防尘布、防尘网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

2.3.17 标识标志等技术要求投标方负责改造范围内所有的警示、设备、管道、阀门标识、标志、色环、介质流

向的制作安装,制作及安装标准按招标方要求执行,且在本次改造冷态验收之前全部安装完毕。

投标方负责现场所有的五图三牌的制作,并在开工前按大唐集团《发电企业

6S 管理》

中标准及招标方厂内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在指定区域放置。

2.3.18 脚手架技术要求投标方负责改造范围内所有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工作,投标方自备搭设脚手架所需

材料及工具,脚手架搭设及拆除标准按招标方要求执行,且必须符合《火力发电厂检修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脚手架搭设及拆除按招标方要求进行,投标方应严格履行危险作业到岗到位及验收

手续,保证施工安全。

施工中,炉内升降平台的使用由招标方协调解决(三)设计联络:投标方应按本技术规范中的技术规范和性能保证要求及其规定的

设计范围进行勘察、基本设计和详细设计。投标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详细设计,设计深度应满足可以直接用于制造、安装和采购的要求。其它未交待部分,按相关规程规范执行;(四)供货要求:

4.1 一般要求4.1.1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合同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的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

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技术经济性能必须符合本技术规范要求。

4.1.2 本项目所采用的设备应采用目前先进的技术,即具有高的可靠性、可操作性、

可维修性和可扩展性。招标方在技术规范中对部分所供设备提供了三个及以上生产厂家或品牌供投标方参照。

4.1.3 投标方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

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合同中未列出和

/或数量不足,

投标方须在执行合同时无偿补齐。投标方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以及安装时的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4.1.4 投标方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包括安装、调试、运行、下一次检修所需要的)及

试验所需易耗品,并在技术规范中给出具体清单。

4.1.5 所有设备、阀门规格与数量、整个系统的管道材质在设计联络会上由招标方确

认,且不再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4.2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在质保期内发现供货范围内的任何设备、材料存在缺陷,应由投标方免费提供维修

直至更换为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新的设备、材料。

4.2.1 投标方负责所有改造系统不再使用的原有设备的拆除工作(含设备基础及其它

构筑物),并运输至招标方厂内指定地点。新建、改造系统拆除的建筑垃圾、废弃物由投标方负责外运,并自行协调无害化处理。

4.2.2 投标方负责工程所涉及的电源、水源、通讯、工地工区设点、材料站布置等所

有工作。

128

4.2.3 改造项目由于场地原因,需要对原有系统设备或构筑物进行迁移或拆除的,由

投标方负责实施,费用不再增加。

4.2.4 设备交货进度、顺序要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交货实际为自投标方收到最终用

户履约通知后至交货日期。

4.3 交货地点为: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4.3.1 投标方在中标后,投标方按最终用户要求定期向最终用户提供生产计划和进度,

以便最终用户及时了解制造进度。供货范围清单。

4.3.2 投标方应如实按系统详细填写完整的设备、部件和材料、数量、制造厂及原产

地等供货清单。

4.3.3 所供进口设备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进口报关单等相关证明文件,进口部件和

材料需提供;

(五)设备监造、试验和验收:5.1 投标方负责本项目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监造,试验和验收工作。 5.1.1 投标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1 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

查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规定。

5.1.2 工厂检查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需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

的检查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检查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出厂试验。投标方检查的结果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

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5.3 性能验收试验5.3.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是为了检验 2 号锅炉增加循环泵项目的所有功能和性能保

证值是否符合本规范书的技术要求。

5.3.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最终用户现场。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

: 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标方、投标方双方协商确定,如果进行性能

试验的边界条件不能完全满足时,经招标方、投标方双方协商修正的方法。

性能验收试验费用由投标方负责。试验大纲初稿由招标方、投标方双方认可,

由双

方共同讨论后确定试验大纲。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标准和规范中最新标准执行和本招标技术规范书中规

定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

5.4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招标方、投标方双方均应承认。如双

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解决。

5.4.1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

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5.5 质量保证5.5.1 投标方当对应有且持续使用的质量保证程序,投标方应满足本规范书所提的技

术要求。

5.5.2 投标方应向最终用户保证所供设备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全新产品。在图纸

设计和材料选择方面应准确无误,加工工艺无任何缺陷和疏忽。技术规范及图纸要清晰、正确、完整,能满足

2 号锅炉增加循环泵项目的安装,启、停及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129

5.5.3 投标方应具备有效方法,对其承包和委托出去的所有项目的质量和服务,均应

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5.5.4 一切影响设备和材料的制造、加工、试验及检验均应接受最终用户的监督。5.5.5 最终用户有权派代表到投标方制造工厂及外购件工厂检查制造过程,检查按合

同交付的货物质量,检验按合同交付的元件、组件及使用材料是否符合标准及其它合同上规定的要求,并参加合同规定由投标方进行的一些元件试验和整个装配件的试验。投标方应提供给最终用户代表技术规范及图纸查阅。同时提供试验及检验所必需的仪器工具、办公用具。

5.5.6 在设备开始生产前,投标方应提供一份生产程序和制作加工进度表,进度表中

应包括检查与试验的项目,以便最终用户决定哪些部分拟进行现场检查。最终用户应向投标方明确拟对哪些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事先通知投标方。

5.5.7 如在安装和试运期间发现部件缺陷、损坏情况,在经证实设备储存安装、维护

和运行符合要求时,投标方应尽快免费更换。

5.5.8 最终用户在保证期内发现部件缺陷、损坏情况,应及时向投标方提出索赔要求,

投标方在保证期内发生此类事件,应认为所提要求是有效的,收到后十四天内未作答复,

则认为投标方已接受所提要求。

5.5.9 在上述情况下,需要进行设备(部件)更换、修复或必需系统停运进行处理所

用的时间,保证期应作相应延长。任一上述情况更换的设备(部件)和材料的保证期,

应按更换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六)包装、运输、储存:6.1 概述6.1.1 投标方应包装所提供的设备和器材,防止运输和贮存中的磨损和破坏。6.1.2 在设备发运前,投标方应将运输程序和具体安排交给最终用户工程师确认。6.1.3 对一些特殊设备,投标方应根据制造厂关于设备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提

供给最终用户有关设备的注意事项、具体措施及有关附加条件。

6.1.4 本章未尽事宜,遵守招标技术规范书商务部分的规定。6.2 包装要求6.2.1 每个包装件必须有与该包装件相符合的装箱单,放置于包装件明显位置上,并

采用防潮的密封袋包装。包装件内装入的零部件,必须有明显的标记与标签,标明部件号、编号、名称、数量等,并应与装箱单一致。

6.2.2 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在出厂前应打上金属标签或其他牢固地依附在

设备上的永久性材料作为标志。

6.2.3 特殊设备要根据制造厂的具体要求进行包装。6.2.4 按合同供应的设备和器材,推荐的备品、备件与工具应分别单独包装。6.2.5 工具的包装箱上应明确所配给的设备和系统。6.2.6 所有备品、备件应包装在适用于永久保存的箱内,并分系统、分类包装。6.2.7 必要时在包装箱内装入去湿剂。6.2.8 设备和器材应进行必要的保护,如铭牌、密封面等,以防运输中损坏。6.2.9 设备的包装和油漆应符合《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NB/T 10558-2021)和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3384-2008)的规定,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

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

6.2.10 设备发运前应将水放掉并吹干,当放水需要拆除塞子、疏水阀等时,投标方

应确保这些部件在发运前重新装好。

130

6.2.11 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存储期间遭受腐蚀、

损伤及进入杂物。

6.2.12 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保护。6.2.13 遮盖物、金属带子或紧扣件不应焊在设备上。6.2.14 包装箱内应考虑设备的支撑与固定,所有松散部件要另用小箱盒装好放入箱

内。

6.2.15 包装件应符合运输作业的规定,以避免在运输和装卸时包装件内的部件产生

滑动、撞击和磨损,造成部件的损坏。

6.2.16 包装件上应有以下标志:运输作业标志(包括防潮、防震、放置位置方向、重心位置、绳索固定部件等)。

发货标志:出厂编号、箱号、发货站(港)、到货站(港),体积(长×宽×高),设备名称,毛重(公斤),发货单位,收货单位;设备存放和保管要求等级。

较大及较重的设备都要装有便于移动的滑动部件及吊钩、吊钩应装在起吊点上,

且在外包装上应标明设备重量及重心、起吊点

(未拆去外包装)。

6.2.17 设备及外包装应有禁焊标志。6.3 运输6.3.1 投标方应负责将设备和器材运输到现场。6.3.2 对于包装箱内的货物与清单上不符、运输中的损坏,应由投标方负责补齐,且

不另外收费。

6.3.3 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30t,以及长度超过 13m,

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即应列

出)。填写在附录表中。并提供大部件的实际尺寸和包装后发货(车上)尺寸的草图。

6.3.4 贮存和隔离投标方应在投标阶段提出货物贮存场地的占地要求。招标方将按照投标方的要求提

供贮存货物的场地。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对贮存场地及施工区域进行整体隔离,投标方提供不少于

350 米隔离彩板,隔离彩板的样式及尺寸必须符合招标方要求;

(七)建筑要求:

(八)安装要求:8.1 技术要求8.1.1 安全质量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严格执行有关作业安全规定,

不发生违章作业现象。

8.1.2 施工质量质量目标:质量达到优良,力争全优;改造后各项技术指标不低于改造前水平;所

有施工项目一次验收通过,质量达到优良;

严格执行施工工艺要求,杜绝人为质量事故,防止发生返工事件;

施工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做到闭环管理,有效控制;

施工文件、施工记录及时、准确、齐全,数据真实、可信,符合质量标准。施工的区域及设备达到大唐集团《发电企

6S 管理》中标准及招标方提供的厂内管理

制度要求。

8.2 投标文件应依据下列要求进行编制8.2.1 投标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

方法;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

131

理、环境管理、方案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季、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8.2.2 施工组织设计建议采用以下大纲来编写:8.2.2.1 工程概况8.2.2.2 施工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应建立现场施工组织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组织机构应是一个完整的组织结构体

系,恰当分层和设置职能部门。管理层次基本分为决策层、管理层、作业层。决策层应设项目经理

1 名,可设 1-2 名项目副经理;应设总工程师 1 名,可设 1-2 名副总工程师。

管理层应设工程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等部门,也可合并

简化部门,但职能应全面清晰,便于管理。作业层应有投标标段所需专业设置。管理人员应配备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测量员、材料员、试验员、预算员、资料员,现场管理人员应具有与其所承担的管理任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相应专业资格。

现场施工人员数量及进场计划应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并安排对应专业的培训计划,

现场施工人员需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8.2.2.3 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应根据招标方里程碑计划要求编制施工二级进度计划,可采用横道图或网络图方式,

应明确关键工期。

应根据进度计划,在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配备适当的施工人员数量,

运用合理可靠的施工机械装备、施工材料、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期,

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工期。应明确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含周转性材料)、图纸的交付及进场计划。应明确主要工器具进场计划。

8.2.2.4 施工平面布置应包含施工平面布置、施工区域划分(统筹考虑设备材料堆放、施工机械布置、办

公生活场地等因素)与施工用地面积、交通运输组织等内容。

8.2.2.5 施工临时设施与场地应包含生产性、生活性临时建筑,施工与生活所需用电、用水、卫生设施、网络和

通信以及施工用氧气、乙炔等能源设施,施工场地等的方案设置及布置。

8.2.2.6 施工力能供应应对施工用水、用电、通信等内容做出规划,规划满足现场需要并符合相关安全规

定。

8.2.2.7 主要施工方案及特殊施工措施应制定符合本工程实际的主要施工方案,包括取水口施工、顶管施工、跨越施工等。

常规工法或机械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应制定特殊施工方案和措施。

应按照《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

(DL 5277-2012)制定适合本工程的达标投产措

施。

8.2.2.8 质量管理应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完备的质量体系文件。应设置合理的质量管理组织

机构,并明确职责。

应制定质量目标,量化分解,并制定质量阶段性目标。应制定质量管理、质量保证

措施。

满足《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

(DL 5277-2012)质量要求。

8.2.2.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32

应建立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具有完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应设

置合理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

应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量化分解。应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对于社会公共区域内的

施工应制定相关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包含在本措施内。

应按照《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

(DL 5277-2012)制定适合本工程的达标投产、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8.2.2.10 环境管理应建立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具有完备的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应设置合理的环境管理

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

应制定环境管理目标,量化分解,并制定环境阶段性目标。应制定绿色施工管理措

施。

应按照《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

DL 5277-2012)制定适合本工程的达标投产

环境管理措施。

8.2.2.11 物资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应明确施工项目物资管理机构,建立物资管理网络,明确相关人员的

职责和权限,规定内外部沟通的渠道和方法。

物资管理机构的设置与施工项目的规模和性质、与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要求相适

应,与施工单位及现场的机构相适应。

8.2.2.12 项目风险预控管理计划应充分分析本工程施工存在的风险点、危险源,制定适合本工程的预案,并制定演

练计划。

8.2.2.13 新技术应用及技术培训应制定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和新材料实施计划和措施,促进工程质量、

工艺提高。首次使用的新技术应编制专项技术方案。

8.2.2.14 建设工程信息管理应制定工程信息管理策划,制定工程信息管理的各项措施。至少包含人员信息管理、

机械设备管理、档案资料管理、报表管理、信息的安全与维护等内容。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九)现场试验、调试:现场调试试验由设备制造厂、投标方、项目单位、招标方

参加。工作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负责组织、联络;安装过程中的分部试验,根据安装进度,由投标方主持,各单位参加,并办理有关分部试验记录;安装完成后,投标方应进行规定规范要求的设备初步试验,即投标方应进行使招

标方满意的装置和附件的安

全有效功能所需要的所有调节、调整和初步试验。在现场试验之前,对制造厂已进行试验过的测量、控制及指示设备进行现场抽样试验。投标方应提交试验计划和运行手册,对于主要设备的试验方法和试验计划要得到招标方批准。设备调试的时间必须服从主机调试的时间和负荷安排;投标方应承担所有现场施工所需试验和检查的费用,如有效实施这些试验所要求的所有监督人员、材料、消耗品、设施的费用;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负责,投标方配合,投标方负责竣工验收资料的编制,同时,投标方协助招标方进行性能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

(十)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10.1 总的要求10.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和中英文对照,以中文为

准。

133

10.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

满足工程要求。

10.1.3 投标方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应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10.1.4 投标方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投标方向招标方分别提供总图、设备基

础资料图、控制要求。在一联会上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最终用户确认。资料的提交方式以特快专递和电子邮件方式同时邮寄,并注明“供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 号机组深度调峰及全负荷脱硝改造 EPC 总承包项目初步设

计用”和“供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 号机组深度调峰及全负荷脱硝

改造

EPC 总承包项目施工图用”字样。

10.1.5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工程设计阶段(包括初步设计

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验收、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七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七个方面的具体要求。性能验收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

10.1.6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

发现,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0.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10.2.1 投标阶段应提交的技术规范:投标方应按下列逐条内容提交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最低要求、投标方必须提交、

不得有缺项、以此作为技术评标因素):

推荐的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 号机组深度调峰及全负荷脱硝改

EPC 总承包项目系统详细技术方案设计说明书(包括推荐方案的系统的基本构成、

投标方设计范围和接口(文字描述或列表表示,但不得与供货范围合在

一个表内,如

对招标技术规范书无差异,可简单地写明:按招标技术规范书执行。)、构建筑物及主要设备的选择原则、推荐的设备型式及其特点等;

保证本工程工艺系统在最苛刻工况下安全、高效、经济运行的措施;本工程工艺系统在投运前和运行中的检验标准、方法、措施及推荐的检验设备;

工程工艺系统效率的敏应性因素影响分析及采取的应对敏应性因素对工艺系统。

10.2.2 影响的措施;本工程的工艺系统简单的控制逻辑及展开示意图的描述;推荐的河北大唐国际唐山

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 号机组深度调峰及全负荷脱硝改造 EPC 总承包项目系统的总

平面布置图;工艺系统在额定工况和变工况下的性能曲线;本招标技术规范书所列“附表”中的所有附表;

投标方在基本设计阶段和详图设计阶段提交资料的内容和要求见本招标技术规范书

中提出的要求。投标方提供的基本设计文件书面形式

4 份,电子版 2 份,提供 1 份

可编辑的文件。

投标方提供的详图设计的最终文件书面形式

14 份,电子版 2 份,提供 1 份可编

辑的文件。投标方提供的详图设计文件应根据施工安装进度分批提供。

所有提供的文字文件采用

WORD2000 版格式(DOC)的文件;所有提供的表格文

件采用

EXCEL2000 版格式(XLS)的文件。投标方每次提供的文件应有完整的文件目

录及版本号。如果投标方对已提供过的文件进行修改或更新,应以最新版本为准,同时旧版文件作废,并以邮件形式通知最终用户。在每个设计阶段完成后,投标方应提供

2

份有效版本的、经分类汇总的、完整的设计文件电子版交最终用户;

134

在基本设计和详图设计结束时,投标方须向最终用户提供完整的图纸目录(

XLS 格

式文件,包括图号(或文件编号)、版本格式、版次、数量等内容),且该目录能够达到最终用户查找图纸(文件)的方便性。

投标方应提供每批交付设备的检验验收文件资料

4 份,电子版 2 份,交货一星期

内提供。

10.2.3 施工图阶段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序号

提交资料名称

提交者

1

建议工艺系统说明

投标方

2

系统

PID 图

投标方

3

设备布置图

投标方

4

设备清单

投标方

5

配套供货的仪表及控制设备清单

投标方

10.2.4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投标方及时提供满足工程设计和安装、调试所需的资料和图纸。下表为初步的清单,

具体由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

10.2.5 设计资料

序号

资料和图纸的名称

提交时间

提交份数 提交者

1

系统设计及设计原始资料

招标方

2

锅炉房布置图

招标方

3

系统总说明

(包括工艺、控制、监测

仪表

)

合同后

30 天

投标方

4

系统

P&ID 及设备布置图

合同后

30

投标方

5

设备荷重

(本体及运行)、基础和土建

结构、建筑设计图

合同后

30

6

计算机和控制系统用电源及电缆敷设的设计图纸和计算书

合同后

30

投标方

7

主要设备

(包括控制设备的盘、台、

柜等

)的外形尺寸

合同后

30

投标方

8

电控箱内部安装接线及端子排接线图

合同后

30 天

投标方

9

电缆敷设及防火、电缆清册

合同后

30

投标方

135

10

I /O、控制要求、仪表接线图、单元设备的电气原理接线图、用电负荷

合同后

30

投标方

11

启动循环泵及省煤器旁路系统使用说明

合同后

30

投标方

(十一)技术服务:投标方委派项目经理赴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设备投运后招标

方如有需求,投标方应提供技术服务。投标方

12 小时内通话电话或邮件进行解决,如 24

小内未解决,投标方应自

48 小时内到达我公司给与解决;

(十二)保密及成果应用

1. 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涉及到的技术资料外泄。2.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成果(新技术、新工艺)归招标人所有。

(十三)培训:13.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

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13.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方在下表中列出13.3 培训的时间、人数等具体内容由招标方、投标方双方商定(十四)缺陷处理及质量保证:缺陷处理及质量保证:投标方保证货物全新,材料

上乘,加工精良,完全符合合同中关于规格和性能的所有规定。在正确安装,操作及维护保养的条件下,设备质保期为正式投运后

24 个月;

五、竣工试验

(一)单体试验:1 工厂检查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需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

检查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检查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原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出厂试验。3 投标方检查的结果要满足规范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

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4 投标方负责办理本项目相关的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及安装监检证书,同时应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规定,相关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

(二)系统试验:1 投标方负责本次改造发生的所有拆除、安装、调试、检验工作。投标方在合同签

订一个月内提供现场拆除、安装、调试等工作工程技术人员和安装人员给招标方确定。投标方拆除、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工程技术人

培训教师构成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地点

备注

1

循环泵系统运行及维护培训

2

控制系统操作及

DCS 逻辑

3

安装图纸培训

4

系统调试培训

5

安装指导

136

员和安装人员在现场拆除、安装、调试需要而进行的日常和节假日加班,招标方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2 投标方应派出有一定协调和组织能力、能独立解决问题的技术人员担任现场安装

项目经理,同时派出有足够经验、合格工艺技术水平的安装人员到招标方现场进行拆除、安装、调试、检验等工作。

3 为确保现场安装工程如期按工期计划、按工艺、质量完成,在现场拆除、安装、

调试、检验等工作过程中,投标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工作的合格技术人员和安装人员,但投标方可以更换招标方认为不称职的投标方现场技术和安装人员,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程质量等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负责。

4 工程技术人员和安装人员在现场拆除、安装、调试、检验等工作必须遵守招标方

各项规章制度,质量满足行业规范和合同规范要求,同时满足现场工程进度和试运行各项规定要求,执行招标方的各项安健环规定。

5 投标方对其现场拆除、安装、调试、检验及技术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6 投标方现场拆除、安装、调试、检验及技术服务人员的正常往来和更换应事先与

招标方协商。

7 招标方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费

用由投标方承担。

8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项目经理应与招标方充分沟通,在旧设备拆除前对安装、

调试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项目经理应与招标方现场项目负责人共同对施工工序按施工技术方案要求进行确定、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经投标方确定和签证的工序因投标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的问题,投标方应负全部责;

(三)性能试验:并网时脱硝烟温≥

290℃及 20%深度调峰时循环泵流量满足水动力安全要求,费用由

投标方承担;

六、竣工验收

投标方按照国家、电力行业及大唐集团有关工程项目管理标准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竣工验收包括资料验收、设备安装竣工验收、性能验收等内容。同时,投标方协助和参与招标方组织的第三方项目性能验收试验,以及协助招标方完成上级公司进行的竣工验收工作。

6.1 施工验收6.1.1 设备验收承包方提供的设备必须进行验收,验收人员由投标方、招标方组成;按照电力行业、

大唐集团及招标方公司有关外委项目验收标准进行。主要进行设备资料、设备数量及外

观等方面验收,必要时进行安装前设备部件性能试验、无损检测等专项试验验收。并按照要求办理验收签证手续,相关资料交招标方归档。

6.1.2 施工质量验收投标方按照国家、电力行业安装标准及本规范要求制定安装质检点,安装过程中严

格执行质量过程办理质检验收手续,相关资料交招标方归档;

七、工程项目管理

(一)组织机构和人员管理:

137

应建立现场施工组织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组织机构应是一个完整的组织结构体

系,恰当分层和设置职能部门。管理层次基本分为决策层、管理层、作业层。决策层应设项目经理

1 名,可设 1-2 名项目副经理;应设总工程师 1 名,可设 1-2 名副总工程师。

管理层应设工程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等部门,也可合并

简化部门,但职能应全面清晰,便于管理。

作业层应有投标标段所需专业设置。管理人员应配备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测量员、材料员、试验员、预算员、

资料员,现场管理人员应具有与其所承担的管理任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相应专业资格。

现场施工人员数量及进场计划应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并安排对应专业的培训计划,

现场施工人员需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

(二)进度管理,包括里程碑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经监理人审批后

的进度计划具有合同约束力,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人应当指示承包人对进度计划进行修订,重新提交给监理人审批。提交的进度计划表应符合发包人要求,其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

承包人拟进行项目的工序和时间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进行各项工作所需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预计数量;承包人拟进行改造项目的设计、供货、施工工期进度表。监理人对进度计划的认可不免除承包人于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在未经监理人同意前,承包人不得对已经发包人认可的进度计划作任何实质性的更

改。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经监理人认可的项目节点进度计划;(三)质量管理:应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完备的质量体系文件。应设置合理的质量管理组织

机构,并明确职责。应制定质量目标,量化分解,并制定质量阶段性目标。应制定质量管理、质量保证措施;

(四)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不发生一般火灾事故;不发生一般交通事故;不发生垮塌事故;不发生一般大型机械与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大面积传染病和集体食物中毒事故;不发生职业卫生事故;不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群体舆情事件;(五)信息档案管理:应建立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管理电子档案,主要内容包括施工人员的身份证明、安

全教育、安全考试成绩、体检情况、持证上岗(包括进入现场记录)、违章作业情况等。已注册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手续合格人员应发放带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上岗必须佩带;

(六)考核:1、技术指标考核未描述的性能指标以《技术规范》中相关考核条款执行。

138

2、施工过程质量方面考核根据双方签订的《技术规范》中相关考核条款执行。3、施工过程安全方面考核根据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中相关考核条款执行。4、项目逾期完工方面考核如果项目非因招标方原因未能在规定的计划完工日之前完工,投标方必须支付逾期

完工违约金,则每延误一天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

5 万。

八、其他要求

(一)废旧物资处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由投标人放置于现场指定地点,并做好相

应的隔离及分类。

139

第六章图纸及资料

140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评分标准

编写有关内容)

141

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50MW)2 号机组深

度调峰及全负荷脱硝改造项目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42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五、投标保证金六、资格审查资料七、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八、财务用款计划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十、廉洁合同十一、投标人关于资格的承诺函十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43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

¥)______的投标总报价,工期_____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

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__________。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4.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接受招标书中的所有条款(差异表内所列内容除外)。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签字)

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144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承包人的名称和地址

2

项目经理

4.5.5

姓名:

3

计划工期

1.1.4.3

天数

:日历天

4

缺陷责任期

19.1

5

分包

4.3

6

发出开工通知的时间

7

提交进度计划的时间

合同生效日期后天

8

履约担保

4.2

合同价格的

%

9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17.4.4

合同价格的

%

145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

____年__月__日

经营期限:姓名:

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月 日

146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姓名)为

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追认。

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47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

EPC

总承包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

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

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

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48

五、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49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备注:受益人应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项目的投标,标段编号为

______________,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投

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年___月___日(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

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写明要

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不争辩、不挑

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

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

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

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50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一级建造师人数

(提供四库一平台

截图)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一级建

造师人数需提供四库一平台截图。

151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近年财务状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近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152

(三)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7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153

(四)投标人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的证明文件

3.1 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3.1.1 近五年获奖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奖项名称

获奖工程名称

获奖时间

颁发单位

获奖级别(国家级

/

省部级

/行业级)

1

注:

1、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3.1.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1

3.2 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明细表3.2.1 近五年获奖情况明细表(序号:1)

奖项名称

获奖工程名称

获奖时间

颁发单位

获奖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备注

154

注:

1.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每个奖项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获奖证书、与该奖项的关联性文件等证明材料,

未提供证明材料视为无效奖项。

3.2.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

部级

/行业级)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每个荣誉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55

七、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序号

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

1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

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156

八、财务用款计划

财务用款计划表

序号

用款时间(月)

付款金额

累计金额

备注

157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分项目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

应性

存在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

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一级建造师人数

XXX 人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已建工程获奖情况

近五年,国家级只限于鲁班奖、国家优质工

程奖:XXX 项。

获奖业绩名称:1、XXXX;2、XXXX;3、

XXXX;

近五年,省部级,专业性奖励为省部级:XXX

项。

获奖业绩名称:1、XXXX;2、XXXX;3、

X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4

投标单位荣誉称号

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

XXXX;

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

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

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

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

国家级荣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十、廉洁合同(格式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158

十一、投标人关于资格的承诺函

承诺函

致:

(招标人名称)、(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针对我方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我方郑重承诺:1、本次投标所提供的授权委托书、资质、业绩、人员信息、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均真实、完

整、有效;

2、若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不违规进行转包、分

包,不擅自更换项目人员;

3、若中标,我方将强化队伍管理,杜绝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安全保障

措施,及招标人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履职尽责。

以上内容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

年月日

159

十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60

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50MW)2 号机组深度

调峰及全负荷脱硝改造项目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61

目录

一、业绩资格审查资料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三、承包人建议书四、承包人实施计划五、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六、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七、其他材料

162

一、业绩资格审查资料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模

发包人名称

合同签订日期

备注

1

2

3

注:

1、本表序号需与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2、规模:火电和水电填写台数及单机容量(如:2*300MW),新能源项目填写总容量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明细表(序号:1)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163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每个业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一套相关证明材料。3.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三)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序号:1)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164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65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

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设计、施工、采购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

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以及设计、施工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管理过的项

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

上岗证书)

、养老保险复印件。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166

三、承包人建议书

(一)图纸(二)工程详细说明(三)设备、材料方案

1.设备物资。2.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3. 性能试验。

(四)分包方案(五)其他

167

四、承包人实施计划

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一)概述

1. 项目简要介绍。2. 项目范围。3. 项目特点。

(二)总体实施方案

1. 项目目标(质量、工期、造价)。2. 项目实施组织形式。3. 项目阶段划分。4. 项目工作分解结构。5. 对项目各阶段工作及文件的要求。6. 项目分包和采购计划。7. 项目沟通与协调程序。8.技术培训及服务。

(三)项目实施要点

1. 勘察设计实施要点。2. 采购实施要点。3. 施工实施要点。4. 试运行实施要点。

(四)项目管理要点

1. 合同管理要点。2. 资源管理要点。3. 质量控制要点。4. 进度控制要点。5. 费用估算及控制要点。6. 安全管理要点。7. 职业健康管理要点。8.环境管理要点。9. 沟通和协调管理要点。10. 财务管理要点。11. 风险管理要点。12. 文件及信息管理要点。13. 报告制度。说明:发包人认为上述内容应列入承包人建议书的,应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承包人

建议书”中载明。

168

五、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序号

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

1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

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169

六、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

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一)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性

存在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二) 业绩

1

企业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

1.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

2.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三) 设计方案

1

设计方案的完整性

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范围、标准的要求,采用

的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2

设计方案的针对性

1、经济合理

2、安全适用

3、切合实际

4、设计进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3

设计方案先进性

1、主要工艺技术

2、专利

3、方案优化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四) 设备、材料供货

1

设备、材料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含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包括: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2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

性能指标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与招标文件要求对比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五) 施工组织设计

1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

施工组织设计完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大纲要求,涵盖内容全

面(至少包括项目概况、施工目标、进度控制、劳动力安排与

机械配置、质保体系、安保体系、文明施工管理、施工总平面

布置、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内容)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目录页)

2

主要施工及技术方案

1、主要施工方案有:

2、主要施工机械有:

3、 施工总平面布置方案简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3

安全管理与安全文明

施工措施

1、安全保证体系

2、安全管理目标

3、安全措施

4、文明施工措施及考核

5、智慧工地管理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4

质量管理与措施

1、质量保证体系

2、质量控制计划

3、措施目标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170

4、根治质量通病措施

5

环境管理与措施

1、环保管理体系

2、管理目标

3、管理制度

4、管理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6

工期进度及保证措施

1、总工期

2、里程碑进度

3、施工进度网络图

4、管理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7

施工组织管理

1、组织机构

2、人员配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六) 技术培训及服务

1、技术培训及服务范围

2、技术培训及服务计划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171

七、其他材料

172

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350MW)2 号机组

深度调峰及全负荷脱硝改造项目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73

目录

一、 价格清单

174

一、 价格清单

(一)价格清单说明

1.1 本改造工程项目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

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2 勘察设计费说明:由投标人按照提供勘察设计阶段性成果文件对应的工作量进

行分解报价。

1.3 工程设备、材料费的说明:由投标人按照技术要求中完成此项工程所必需的设

备、材料等进行报价

_ 。

1.4 专用工具和备品配件费的说明:由投标人按照技术要求中完成此项工程所必需

的专用工具和备品配件等进行报价。

1.5 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说明:由投标人列明并应包含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1.6 技术服务费的说明:由投标人列明并应包含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1.7 其它费用的说明:由投标人列明并应包含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

(二)改造工程报价表

2.1 投标报价汇总表

单位金额: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备注

1

勘察设计费

2

设备费

3

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费

4

建筑安装费

★4.1

全生产(措施)费

取费基数为建筑安装费,最低费率

2.5%,此项费用应已包含

在建筑安装费中,不再重复计入总价。

5

其它费用

6

合计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税率:具体税率详见分项报价

备注

报价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 (盖单位章)

投标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_______ (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175

2.2 勘察设计费清单

单位金额: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金额

备注

1

含税,税率

6%

2

…………

含税,税率

6%

合计报价

2.3 工程设备费清单

单位金额: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1

设备

含税,

税率

13%

1.1

……

含税,

税率

13%

小计

2

材料

含税,

税率

13%

2.1

……

含税,

税率

13%

小计

合计报价

2.4 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费清单

单位金额: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1

专用工具

含税,税率

13%

1.1

……

含税,税率

13%

小计

2

备品备件

含税,税率

13%

2.1

……

含税,税率

13%

小计

合计报价

2.5 建筑安装费清单

单位金额: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1

建筑

含税,税率

9%

1.1

……

含税,税率

9%

小计

2

安装

含税,税率

9%

2.1

……

含税,税率

9%

176

小计

合计报价

注:含材料费用,含安全生产(措施)费。

2.6 其它费用清单(如有)

单位金额: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内容

备注

1

总承包管理费

含税,税率

6%

2

试验检验费

含税,税率

6%

3

培训服务费

含税,税率

6%

4

不可预见费

含税,税率

6%

合计报价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