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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浙江分公司金华清洁能源公司、江山热电公司生产辅助服务打捆
采购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分公司金华清洁能源公司、江山热电公司生产辅助服务打捆采购招标项
目已由浙江大唐国际江山新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
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100%,招标人为浙江大唐国际江山新城
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SHZJ-202510FW-02
2.2 项目名称:浙江分公司金华清洁能源公司、江山热电公司生产辅助服务
打捆采购招标项目
2.3 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及衢州江山市
2.4 建设规模:1736MW
2.5 计划工期:本次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为 3 年,签订合同后,具体入厂时间
以招标方通知为准,服务期限的起始时间为招标方通知的入厂日期,终止时间为
入场日期后三年。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服务起止时间以金华、江山公司实际通
知为准。江山公司预计服务期限:2025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8 年 11 月 27 日,实
际服务期限以招标方通知为准;金华公司预计 2025 年 11 月份投产,入厂时间以
招标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浙江分公司金华、江山公司生产辅助服务项目打捆包含:加
药系统配药服务项目 5 人(金华公司 3 人、江山公司 2 人)、信息系统维护服务
项目 2 人(金华公司 1 人、江山公司 1 人)、生产用车驾驶及管理项目 1 人(江
山公司 1 人)、生产区域保洁及设备外观保养项目 10 人(金华公司 6 人、江山
公司 4 人),共 18 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tmp/ff1f8aed-05d5-4a00-a9d5-99e624f63382-html.html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3 年(2022 年 8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发电项目生产辅助服务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
间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tmp/ff1f8aed-05d5-4a00-a9d5-99e624f63382-html.html《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
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 年 09 月 30 日
至 2025 年 10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
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
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
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
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tmp/ff1f8aed-05d5-4a00-a9d5-99e624f63382-html.html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
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
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大唐国际江山新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江山市莲华山大道 33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 5-6 层
邮编:200063
联系人:唐海涵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tanghaihan@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tmp/ff1f8aed-05d5-4a00-a9d5-99e624f63382-html.html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供应链管
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