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吕四港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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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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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2*开通会员可解锁*25

江苏公司大唐吕四港

2×100 万千瓦扩建项

目采样机系统设备

招标文件

招标人: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

2026 年 4 月

1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3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4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5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6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公司大唐吕四港 2×100 万千瓦扩建项目采样机系统设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大唐吕四港

2×100 万千瓦扩建项目招标人为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

限责任公司,最终用户为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样机系统设备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25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吕四港电厂西南侧扩建端

2.3 建设规模:2000MW

2.4 建设工期:项目工期计划暂按项目已于 2024 年 9 月开工,计划 2026

6 月投产。

2.5 设备名称:采样机系统设备

2.6 数 量:6 套

2.7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标准及要求

2.8 招标范围:2 套一期入炉煤采样机系统设备(含安装)、2 套二期入炉

煤采样机系统设备(不含安装)和

2 套公用入厂煤采样机系统设备(含安装)

及其它附属装置(含安装)

。其中一期原入炉煤采样机系统设备的拆除、公用入

厂煤原采样机系统设备的拆除、一期新入炉煤采样机系统设备采样小间建设、

因一期新入炉煤采样机系统安装及采样间的建设所必须的第三方土建结构鉴

定、加固设计及施工也包含在该标段内。

2.9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

2.10 交 货 期:暂定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最终以招标方工程进度为准

9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

1)供货业绩:投标人近 10 年(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并提供

4 个项目单台 600MW 及以上机组项目)

带采样机的供货业绩(或采制化业绩或燃料智能化业绩中包含皮带采样机

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

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2)运行业绩:投标人近 10 年(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2 个项目单台 600MW 及以上机组项目)运行时间

1 年及以上的皮带采样机运行业绩(或采制化业绩或燃料智能化业绩中包含皮

带采样机

10

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

1)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

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2)投运证明材

料:用户证明须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的盖章

/签字,可以是投运验收证明/使用

证明

/回访记录/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运行时间自投运证明材料所注明的投运

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若投运证明材料未体现投运时间,则以材料开具日期

为准进行计算。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

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

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

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

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

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

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4 月 28

日至

2026 年 05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11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标 人: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址:江苏省启东市吕四港电厂西南侧扩建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12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 5 楼

邮编:

200042

联系人:蒋文强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jiangwenqiang@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办公楼 5-6 层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送达邮编: 200042 送达联系人:蒋文强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无☑有,具体要求: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近 3 年(需提供 2023 年至 2025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 2025 年未完成,则需提供 2022-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小于 3 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10 年(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10%合同金额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

,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

2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1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2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3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4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5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6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7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8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9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0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1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2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33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34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35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36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38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50%

10%

40%

39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项目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

件商务部

分的响应

性和投标

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

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

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

4

(含)

-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

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

2

(含)

-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

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

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

平均)

25

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得 25 分;

2000 万元≤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3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19 分;

其余得

17 分。

2.2

发明专利

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

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

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

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

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

40

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

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

(最近一

年)

15

流动比率≥

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

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

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1

2.2.2(2)技术评分标准:参考《物资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置,

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似设备,无类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

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

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15

供货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0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0.5 分,

最高不超过

15 分。

3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及 性 能指标

2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性能、主要参数指标、相应的证明文件、计算书或报告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20<得

分≤

25),良档(15<得分≤20),一般档

(得分≤

15)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20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材质选择、结构特点、设备配置方案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15<得分≤20),良

档(

10<得分≤15),一般档(得分≤10)

5

供货范围

1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包及外购、供货保障措施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10<得分≤15),良档(5<得分≤10),

一般档(得分≤

5)

6

运维情况

7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安装及检修条件、运行和维护要求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5<得分≤7),良档(3<得分

5),一般档(得分≤3)

7

附 属 系 统 及 所 属 设 备情况

7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配置方案的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5<得分≤7),良档

3<得分≤5),一般档(得分≤3)

8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6

根据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进行评审,按优、一般分档,优档(

4<得分≤6),一般档(得分≤4)

合计

100

42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43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4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45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47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48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49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50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对于“四新首台套”设备,必要时应委托科研总院或有资质

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设备的监造和性能验收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监造的范围、方式

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

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

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

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51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52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53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54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55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56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57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58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59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60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5.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61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招标人可根据本行业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对《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

条款”“供货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其中,“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

细化,但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

“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

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标准文件》中

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专用条款》的序号与《通用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号。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XXXX

1.1.2.3 卖方:XXXX

1.1.13.1 工程:XXXX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XXXX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

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进行。

63

买 方 联

卖 方 联 系

联 系 电

联系电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 子 邮

电子邮件:

联 系 地

联系地址:

邮 编 :

邮 编 :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

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

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厂外大件运输相关(含方案

编制)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

中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比例:1:7:1.5:0.5。

3.2.2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日期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和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

务收据

(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 1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给卖方作为

64

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卖方应按照买方要

求返还预付款,同时应以买方支付预付款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支付预付

款占用期间的利息。

3.2.3 设备款的支付。

3.2.3.2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进度款支付申请手续。买

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 70%作为到货款。

1)设备监理签字的设备放行单(如存在设备监理)。

2)到货验收证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价格的 100%,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4)其它单证(如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3.2.3.3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

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格的 15%作为初步验收款

1)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其它单证(如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3.2.3.4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有以下 2 种方式,原则上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3.2.3.4 保函(保险)方式: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经招标人同意和确认的质量保证金

保函(保险)后,及时支付质量保证金的对应价款或剩余合同价款,质量保证金保函期限至合

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不设免赔额、免赔率。

2)3.2.3.4 现金方式: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

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

价款。

1)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其它单证(如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监检的范围及方式,参照《物资

65

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备监理见证项目设置,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似设备,无类

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需要设备监理的不用设置。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不另行约定)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

,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

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

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现目实际情况填写),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

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

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

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

66

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

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

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考核中合同

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

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

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

书一式二份,

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签署验收

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

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

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

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

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7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卖方技术人员

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

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在合同第

6.4.2 项

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卖方应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

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

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

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

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

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

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68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

写)

,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

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

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如果卖方

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

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

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69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填写)

,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

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

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如果不可抗力事

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

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江苏启东

70

71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

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

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

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72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

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

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

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

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话:

年月日

73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协议

为规范经济业务往来,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

甲方和乙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

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

在采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泄露采购中的商业

秘密。

(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采购过程中以及合同执行过

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

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

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

动和宴请;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

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

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

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的钱(含有价证

券)、物。

(四)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

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甲

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甲方的工作人员在采购及执行合同过程中,必

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74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采购及合同

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甲方纪

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

和规定,并主动配合甲方遵守执行。

(三)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工作

人员了解采购中的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

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

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的工

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

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

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

宴请;不得接受甲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

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

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

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

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甲方纪委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乙方(含乙方分包企业)如有家庭成员、近亲

属或特定关系人(包含父母、岳父母、公婆等)在江苏公

75

司系统内从业,需在确定中标之后、签订合同之前,将家

庭成员、近亲属从业情况向甲方纪委进行报备。其中家庭

成员指乙方工作人员配偶和子女及其配偶。近亲属指乙方

工作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

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

(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

的,甲方将依据党、政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

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乙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甲

方有权解除主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四、附则

本廉洁协议是合作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

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76

77

报备说明

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纪委:

根据廉洁协议要求,经排查,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系统内

***为我公司工作人员的家庭成员(近亲属/特定关系人,包

含父母、岳父母、公婆等),特此说明。

**有限公司

年 月

78

第二卷 技术文件

技术规范书使用说明

1. 技术规范书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

2. 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内容不能更改。

3. 项目单位应按项目具体要求填写专用部分的非固化内容,投标人填写专用部分的附

表。

4. 技术规范书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5. 根据不同采购标的,对于必须满足的要求设置“★”条款。招标文件带“★”号的

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带“★”号的技术要求,并在

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

应,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技术规范书编制说明

1.严禁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

汰目录》中的机电设备。

79

第五章 供货要求

注:招标文件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带“★”号的技术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第一节 通用部分

80

1. 总则1.1 一般规定1.1.1 投标人提供的采样机系统设备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

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采样机系统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

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

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

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

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

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

为准。

1.1.8 关于品牌要求说明: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所描述的所有设备或部件的厂家或者品牌要求

(如有),均可采用同等性能或类似厂家产品或品牌,并能完全配套满足本项目中该设备或部件所有的技术参数要求及功能要求。

1.2 标准和规范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

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用标

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则投

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

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T 3715-2022

《煤质及煤分析有关术语》

GB/T 483-2007

《煤炭分析试验方法一般规定》

GB/T 474-2008

《煤样的制备方法》

GB/T 211-2017

《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 212-2008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GB/T 213-2008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214-2007

《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

GB/T 476-2008

《煤中碳和氢的检测方法》

GB/T 219-2008

《煤灰熔融性的测定方法》

GB/T 19494.1-2023

《煤炭机械化采样

第一部分:采样方法》

81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注:(

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准。

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经济

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招

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2.1.各阶段的设计工作要遵守国家和技术规范有关章节所列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规程,以及公司关于燃料智能化建设方面的相关规范、规定并符合大唐集团公司长期规划的要求。

2.2.应符合本项目的建设要求,采用先进的、可靠的工艺方式,使用成熟、质量可靠的新型材

料和设备,使项目达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美观的综合要求。

2.3.项目工艺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的选型和配置要合理、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性价比最优。2.4.项目内、外通信系统准确、可靠、完整,项目的安保措施合理。2.5.项目各分部系统的保护、监视、智能控制功能应齐全,对紧急故障采取保护措施。2.6.机械设备要求(

1)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保条件。

2)所有设备均正确设计和制造,在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而无过度的应力、振

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他问题,投标方应提供优于本要求的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及部件。

GB/T 19494.2-2023

《煤炭机械化采样

第二部分:煤样的制备》

GB/T 19494.3-2023

《煤炭机械化采样

第三部分:精密度测定和偏倚试验》

DL/T 747-2025

《发电用煤智能采制样系统技术要求与性能验收方法》

DL/T 1339-2014

《火电厂煤炭破碎缩分联合制样设备性能试验规程》

GB/T 27025-2019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DL/T 2029-2019

《煤中全水分测定自动仪器法》

GB/T19001-ISO9001:

1994

《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

GB/T 11345-2013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GB/T 985.1-2008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T 985.2-2008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T 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

GB/T 1804-2000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3323.1-2019

《焊缝无损检测

射线检测 第1部分:X和伽玛射线的胶片技术》

GB/T 3767-2016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 反射面上方近似自由场的

工程法》

GB/T 9174-2008

《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

IP代码)》

GB/T 755-2025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

GB/T 156-2017

《标准电压》

GB/T 1980-2005

《标准频率》

GB/T 3797-2016

《电气控制设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燃料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23〕6 号)《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检测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23〕20号)

82

3)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应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

配合。所用钢材均必须进行预处理,有效地提高钢结构件的防腐能力。各金属结构件焊接结构均应符合焊接技术标准。

4)投标方不能提供带有试制性质部件。

5)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部件应提供备用品,并能比较方便地

拆换和修理。所有重型部件均有便于安装和维修的起吊和搬运条件。

6)所用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均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且是新的和优质的,并能满

足当地环境条件的要求。外购配套件选用优质、节能、先进的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装配图,不采用国家颁布的淘汰产品。重要部件需取得业主认可。且各部(组)件组装前,其内外部的全部加工垃圾和锈皮油脂清除干净,保证各转动部件运转灵活,无卡阻现象。

7)所使用的配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非标件。

8)外露的转动部件均应设置防护罩,且便于拆卸。人员易于达到的运动部位设置防护栏和

平台、扶梯,但不妨碍维修工作。所有栏杆等的设计必须符合电力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9)露天工作的电动机、制动器、均设置防护、防雨罩并便于拆卸。户外安装的电动机有防

结露措施。所有外漏的电气设备及元件均有防护、防雨水、防晒、防尘、防潮等设施。露天工作的接线盒采用不锈钢材质。

10)电动机、减速器重量在20kg及以上时提供带环形螺栓、吊钩或其他能安全起吊的装置,

电动机及减速机要求采用国产优质品牌产品。

11)各转动件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润滑部分密封良好,无油脂渗漏现象。轴承温升一般

不大于

40℃,且轴承温度不超过80℃。轴承座应采用全密封形式。

12)系统表面完整、光滑、色泽均匀、没有明显斑点、皱纹、气泡和粘附污物。漆膜附着力

应符合

GB/T9286中规定的2级质量要求;镀层表面色泽均匀、无露底、起皮和明显的擦伤、划痕等

缺陷。

13)设备及部件的噪声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空载噪声值不大于85dB(A)。必要

时可加装隔音设施、防护罩等。

14)系统在合适高度安装安全设施和可开闭的检查门(或窗),并留有足够的检修空间,便

于检查和维修。

15)各转动部件轴承均采用SKF、FAG、NSK品牌产品或同等档次优质品牌产品,最终由招

标方确认。轴承的运行使用寿命不低于

5000小时。

(16)投标方对外购材料及部件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负全责。(17)本系统安装于输煤系统的设备防爆分区按22区考虑,相应设备的防爆要求应满足防爆分

区的要求的设备。具体的防爆分区、防爆等级以及腐蚀性场所在设计联络会确定,投标人不能由于防爆等级、腐蚀性场所的确定而引起商务变动。

(18)投标人提供的控制柜、接线盒,箱体材质选用316L不锈钢,厚度不低于2.0mm(不锈钢

加工工艺及柜体颜色在第一次设计联络会上讨论后确定)、防护等级不小于IP66(散热需求设备保护箱防护等级不得小于IP56)。箱内的端子排布置在易于安装接线的地方,即为离柜底300mm以上和距柜顶150mm以下。盘柜内预留充足的空间,使招标人能方便地接线、汇线和布线;所有接线端子柜合理配置电缆布线空间,确保所有电缆接线完成后柜内仍留有15%的富余空间和15%的备用端子,接线端子不得使用速插式。2.7电厂标识系统

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系统,依据 GB/T 50549-202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投标人在中标

后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有电厂标识编码。编码范围包括投标人所供系统、设备、主要部件(包括分包和采购件)等。投标人在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试运及项目管理等各个环节使用电厂标识编码。

2.8 三维数字化电厂要求2.8.1 模型要求2.8.1.1 总体要求

83

本项目服务于大唐吕四港 2×100 万千瓦扩建项目智慧电厂建设,要求投标方在提供三维模型

时应当满足部署智慧电厂时所需要的适当的技术广度与深度,所提供的模型及图纸深度应满足《发电工程数据移交》(GB/T 32575-2016)要求和本项目智慧化电厂数字化孪生及全厂可视化、全厂工程管理一体化平台等二次开发系统的要求。

在投标文件中应体现燃料全业务流程、设备、部件的三维建模相关材料及效果图。

中标人需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首先向招标方提交货物清单中采样机的三维建

模初步相关材料。这些初步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关键设备的基本三维模型、主要尺寸及关键特性说明。

中标人需要在项目正式开工之前,提供所有设备完整的三维建模相关材料。这些材料应详尽无

遗,包括但不限于各设备的精确三维模型、详细尺寸规格图示、以及所有可能影响调试、运行及后期维护的技术细节和文档。

2.8.1.1.1 投标方提供的三维模型及技术资料必须满足本工程下列模块建设的需要,并无条件

配合其他供货厂家完成相关工作。

2.8.1.1.2 数字化电厂移交与服务:智慧电厂包括数字化电厂移交与服务子系统,该系统部署要求投标方和相关设备厂商应配合提

供完整的技术图纸资料和完善的 PDMS 三维模型。

数字化电厂移交是构建数字化电厂的数据基础,通过部署数字化移交平台,将电厂在设计与建

造期间形成的数据信息与三维模型进行整合,建立完整的信息化处理系统,该系统具有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可互访性,并能够以三维可视化的方式进行直观的展示。

2.8.1.1.3 数字化电厂移交范围:(1)设计阶段各专业的设计图纸、设计资料以及三维模型。(2)施工阶段的施工进度、施工管理文档、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各项工程的质量检

验记录、各项工程的验收记录、材料试验记录。

(3)相关厂家设备资料。通过以上资料的数字化移交,为电厂后期进行数字化电厂应用开发提供基础性条件。2.8.1.1.4 提交的三维模型文件要求:(1)投标方应提供两种模型文件:设计用的设备模型文件,智慧电厂用的设备模型文件。(2)设计用的设备模型文件为 PDMS 格式,或能够为 PDMS 识别读入的其他格式。2.8.1.2 建模范围投标人三维建模的范围涵盖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和系统,包括主体设备、附属设备和系统以及

投标人设计供货范围内的附属支撑结构、管道系统和支吊装置、阀门管件等。

2.8.1.3 建模内容投标人将建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管道、结构、阀门等完成三维数字化建模。三维数字化电厂

就是要建立一个和现实物理电厂一模一样的三维虚拟电厂,三维模型建立的正确性直接影响设计的准确性和数字化电厂的运行管理。因此投标人的三维建模工作不仅全面反映供货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而且精确的如实反映设备的外观尺寸、摆放位置、接口定位、支撑结构和管道布置等。

2.8.1.4 建模深度厂家在建模时主要是保证三维模型的外观尺寸与实际尺寸一致(设备内部详细结构不建模),

需要保温的以保温后的尺寸为准。钢结构不需要详细的节点设计,但可以示意节点区域(螺栓连接区域)。特别注意的是设备与管道的接口定位尺寸和规格准确。

2.8.1.5 技术图纸的类型与要求投标方提供全部供货范围内相关部件清单及满足智慧化电厂建模深度要求的组装图纸。(

1)P&ID 图纸要求

所提供的

P&ID 图纸中设备、管道、阀门等元件需要带有相关属性。P&ID 图纸中所有设备、

管道、阀门都应编制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本工程按照《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

GB/T50549-

84

2010),深度到元件级(编码要求联络会时由设计院确定),同时提供 CAD 及 PDF 版相关图纸和文件。

2)技术图纸要求

提供的图纸文档应该包含电厂施工安装、运维检修期间所必须的图纸,包括:装配图、安装说

明书、保温设计说明书、系统说明书、供应项目清单、结构说明书、图纸及技术文件供应清单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图纸目录

说明

设备制造图

详细说明制造

/装配/零件信息的截面或分解图

设备数据表

/清册/清

设备信息列表,部分设备具体数据参见

1.3;以清册/清单形式分类汇总

开列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等

总布置图

用于表达全厂、主厂房的布置情况

设备布置图

/定位图

显示某区域设备的准确位置或定位尺寸的平面、立面、剖面带尺寸标注的图纸

设备安装图

用于显示设备外形;设备接口信息;定位尺寸;设备规范表、零件

(材

)明细表和说明等

设备连接图

用于显示设备接口

运行使用说明书

文件详细说明了工作中发生的设备使用活动的方法和程序。用于设备的关停、启动、紧急关断的说明、程序、图纸、表单等格式的信息,包括运行边界、功能试验、可能的干扰、改正工作、潜在危险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的详细信息等

维修说明书

运维活动必要的设备信息。包括维修和检验、故障检测指南、图纸、程序、零件清单、润滑详细信息、调整、设置和公差,需使用的起重

/搬

运设备、路径和安置区域,设备维修级别和频度信息

备件清单

包含运行备件和保障备件。运行备件建议中列出了支持设备日常运行维护需要的备件。保障备件在日常工作中一般不使用,作为保障手段,其在关键系统或设备出现故障

/非计划停车时使用。需要提供相关的支持

文件(设备详细信息、图纸、零件清单等)以便对建议进行评估

设备性能曲线

设备性能曲线

整定值清单

根据设计要求和运行情况,设备部件的动作值、动作时间等动作参数的整定值清单。

试验调试程序及报告

包括每种需要试验和调试的设备

功能性试验记录报告

仪控设备等试运行记录等

设备故障信息

详细说明关键设备的设计寿命、失效模式和原因的起因,运行期设备可能出现故障及应急处置方法。以维修监测为目的用于预测电厂可用性和识别关键设备

变更控制记录

概括了所有对最初议定的设计

/需求声明的所有变更的状态和未完成项

的审查跟踪,规划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建设、安装调试重大不符合项处理。将用于移交后完成未完工项时参考

质量证书及验收报告

相关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合格评定认证文件、验收评价单等

质量检验记录

/现场试

验记录

包括施工方案、措施(作业指导书),施工记录,控制系统单体调校和测量信号回路调校,质量验收记录等详细资料

2.8.1.6

三维模型要求

1)模型范围及深度

投标方应将建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管道、结构、阀门等完成三维数字化建模。三维数字化电

厂是要建立一个和现实物理电厂一模一样的三维虚拟电厂,三维模型建立的正确性直接影响设计的

85

准确性和数字化电厂的运行管理。因此投标方的三维建模工作不仅要全面反映供货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而且要精确的如实反映设备的外观尺寸、摆放位置、接口定位、支撑结构和管道布置等。

投标方在建模时必须保证三维模型的外观尺寸与实际尺寸一致,需要保温的要以保温后的尺寸

为准。设备与管道的接口定位尺寸和规格要准确。三维模型按照

GB/T 50549-2010《电厂标识系

统编码标准》进行编码命名并添加主要的设备技术参数:生产厂家、设备型号、设计温度、设备功率、设计压力等。

2)模型属性要求

所有供货设备部件都应按照电厂要求编制标识编码(编码要求主机联络会时由设计院确定),

编码深度要求至

P&ID 图中所有部件和设备本体组装图级别的所有部件。

三维模型对象中的工程属性数据应完整,符合三维数字化移交及功能应用的技术规范。对于工

程设计软件中无法录入的属性数据,可采用

excel 表格进行数据补充,属性文件与模型文件需一一

对应,内容完整,无乱码。对所有三维模型投标方应提供如下表格,说明模型所属专业、所属系统、编码、中文名称、主要参数、建模依据,建模依据栏填写模型对应的

CAD 及 PDF 版设备图

纸。

所属专业

所属系统

编码

中文名称

主要参数

建模依据

备注

设备需具有的主要参数(通过模型附加或数据表的形式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设计温度、设计压力、设备功率、设备及主要部件参数、接口用

途等。

在辅机厂设计范围内,如包含管道、支吊架、桥架、结构等设计模型(不限于上述类型),一

并提供

PDMS 带编码及属性数据的可编辑模型(通用属性类型示例如下)。

设备需具有的主要参数(通过模型附加或数据表的形式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设计温度、设计压力、设备功率、设备及主要部件参数、接口用

途等。

在辅机厂设计范围内,如包含管道、支吊架、桥架、结构等设计模型(不限于上述类型),一

并提供

PDMS 带编码及属性数据的可编辑模型(通用属性类型示例如下)。

2.8.1.7 模型格式要求为了满足部署智慧电厂的需要,所提交的模型格式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PDMS 格式模型数字化电厂移交是智慧电厂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完善的全厂

PDMS 模型是数字化电厂移交的

数字基础,也是智慧电厂体系规划的前提和保障。

此格式模型主要服务于数字化电厂移交与服务模块的规划建设。即要求所提供的模型以及相关

设备与内部结构的三维模型能够为

PDMS 软件所识别、读取和编辑,模型可以在 PDMS 软件中进行

模型拆分,并且带有完整的相关属性。模型细度精确到机械部件级,即与该设备在原始机械设计软件中进行设计时的设计细度一致,以满足数字化电厂移交的需求。

投标方提供的三维模型文件格式需满足

PDMS12.1.SP2 直接读取的要求,不需要再进行二次转

换工作。可导入模型应首先考虑提供

PDMS 格式的*.txt 文件,其中管道、结构、设备管嘴模型需提

供对应的

CATA 元件库、SPEC 等级库,模型提交按照初设版、施工图、施工图终版三个版次提

供。模型提交按照初设版、施工图版、施工图终版三个版次提供,每个版次三维模型的提交时间与设计图纸资料提交时间相同,同步提供。

86

PDMS 软件设计坐标轴 E 轴正方向=+X;N 轴正方向=+Y;U 轴正方向=+Z;坐标原点采用汽机

0m、汽机房 A 列轴线与汽机房左端第一跨轴线交点,保证导入招标方三维设计平台的模型无需

二次定位(模型定位坐标联络会时由设计院确定)。

2) 三维机械设计软件格式模型虚拟检修系统是智慧电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满足虚拟检修系统的开发与部署的相关功能需

求,要求投标方和相关设备厂商能够配合提供相关设备的三维机械设计模型。

即要求投标方和相关设备厂能够配合提供相关机械设备的三维机械设计模型

PROE/UG/CATIA/Solidworks 等格式),并且三维机械模型可拆分。使用设备设计制造软件

(如:

PROE/UG/CATIA/Solidworks 等)输出的设备模型文件应符合 ISO 10303 《Automation

systems and integration — Product data representation and exchange》及 GB/T 16656《工业自动化系统与集成

产品数据表达与交换》要求,格式采用 STP/STEP。结构类应提供 DGN 及 SDNF 格

式的三维模型,

DGN 与 SDNF 的内容须保持一致;SDNF 应同时提供截面库对应表。

2.8.1.8 模型移交设计院采用的是 PDMS 进行三维设计,投标人采用 PDMS 建模也可以利用已有的三维软件进行建

模,但最终提给设计院的三维模型文件格式满足 PDMS 直接读取而不需要再进行转换工作。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3.1 专用工具3.1.1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便于维修和安装采样机系统设备标段所使用的专用工具。专用工具至

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专用测试工具/仪器——专用工具、夹具、卡具3.1.2 除专用工具外,投标人还应向招标人提供一份推荐的维修测试人员必备的标准工具的清

单。

3.1.3 专用工具表格如下(此表由投标人填写,以满足现场实际需求为准):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4

5

6

投标方补充

3.2 备品备件3.2.1 投标人应保证备品备件长期稳定供货。对主要设备或与主设备功能相同并接插兼容的替

代品,其备品的供货期至少满足设备验收后十年或该设备退出市场后五年(二者之中取时间长的一种)。当投标人决定中断生产某些组件或设备时,应预先告知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增加这些设备的备品备件。

3.2.2 招标人应对所供采样机系统设备标段进行在线联调、现场可利用率测试以及一年运行和

维护所必需的备品备件清单提出建议和报价。

3.2.3 投标文件中应列出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并有详细的说明,以便招标人了解这些备品备

件用于哪些具体项目上。

3.2.4 投标人用于采样机设备标段的标准组件如有改动,则编制备品备件清单时应作修改。

87

3.2.5 所有备品备件的一些主要部件(如印刷电路板)在发运前都应进行测试,以保证在采样机

设备标段中正常运行。

3.2.6 投标人应对易耗品、随机备品备件、一年运行和维护必需备品备件清单分别单独列表。3.2.7 投标人提供的备品备件中应包括对于软件包的升级和技术支持。随机备品备件清单(此表由投标人填写,以满足现场一年正常运行维护所需为准):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采样机断路器

同本体配套品牌型号

每台采

样机各

1 个

2

采样机接近开关

同本体配套品牌型号

每台采

样机各

1 个

3

采样机中间继电器

同本体配套

品牌型号

每台采

样机各

1 个

4

采样机给料输送橡胶

同本体配套

品牌型号

每种采

样机各

1 条

(共 3

种)

5

采样机弃料输送橡胶

同本体配套

品牌型号

每种采

样机各

1 条

(共 3

种)

6

采样机采样头刮板

同本体配套

品牌型号

每种采

样机各

1 个

(共 3

种)

7

采样机采样头

同本体配套

品牌型号

每种采

样机各

1 个

(共 3

种)

8

采样机缩分刮板

同本体配套

品牌型号

每种采

样机各

1 个

(共 3

种)

9

采样机锤头

同本体配套

品牌型号

每种采

样机各

1 个

(共 3

种)

3 种采样机分别为入厂煤采样机、一期入炉煤采样机、二期入炉煤采样机

8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设备监造

投标人应在合同签定后

1 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招标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标准。有关

标准应符合第三章的规定。

4.1.1 招标人对投标人设备的监造1)招标人对投标人设备的监造,招标人将自行或委托有经验的监造单位对投标人按合同所供

设备进行监造。监造工作包括在投标人制造厂内进行的复查、抽检、试验及金属、焊接的无伤探伤等。

2)原材料在加工前应经招标人复检,由招标人监造代表确认(文件见证)后方可投产。3)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资料在见证后 10 天内提供给招标人监造代表。4)投标人在设备投料前提供生产计划,每月第一周内将加工计划和试验计划书面通知监造代

表。

5)招标人监造代表有权查阅与监造设备有关技术资料,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并提供资料的复印

件。

6)合同设备的重要部件和专用部件未经招标人的认可,投标人不得擅自调换。7)招标人监造代表有权随时到车间检查设备质量生产情况。投标人应为招标人监造代表提供

所需的物资、设施及其它条件办公室、通讯和生活方便。

4.1.2 监造依据根据本合同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

1995)37 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

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4.1.3 监造方式: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

后,投标人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人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 份。

4.1.4 设备监造内容(下表由投标人填写,招标人确认):

监造方式

序号

监造部套

监造内容

H

W

R

数量

1

设备厂内生

部件生产达到

设计要求

1

2

机械设备安

机械安装达到

设计要求

1

3

电气设备安

电气安装达到

设计要求

1

4

设备调试

设备调试达到

设计要求

1

注:

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

4.1.5 对投标人配合监造的要求监造代表有权亲自观察任何一项或全部试验,监造代表在场观察试验的进行并不免除投标人对

本合同承担责任。

投标人应向监造代表提供详细的质量监控点和技术资料。投标人应提供监造和检验所需的物资、设施及其它条件,并承担监造代表在当地的伙食和交通

等费用。

10

投标人补充

89

4.2 检验

4.2.1 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

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4.2.3 投标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人

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人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人。

4.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4.2.5 投标人应至少提前 15 天将制造、组装重要阶段的日期和工厂试验日期、地点通知招标人

参加检验。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全部工厂试验文件的经认可的副本。

4.3 试验

4.3.1 投标人在制造安装过程中,应对设备的材料、连接、组装、工艺、整体以及功能进行试

验和检查,以保证完全符合本规范和已确认的设计图纸的要求。

4.3.2 招标人应有权在任何时候,对设备的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设备试验的记录进行检查。4.3.3 在试验、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硬件或软件,投标人都必须

及时更换。由此而引起的任何费用都应由投标人承担。

4.3.4 投标人在每个试验完成后 2 周内,应提供 1 份正式的试验报告,同时应提供 3 份试验报告

的拷贝。每份报告均应有编号、日期。试验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4.3.4.1 设备说明。4.3.4.2 系统配置图。4.3.4.3 设备的项目编号、数量以及顺序号。4.3.4.4 试验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地点及方法。4.3.4.5 试验环境、产生试验数据的方法。4.3.4.6 试验合格的标准。4.3.4.7 数据打印输出的结果、图表等。4.3.4.8 试验结论、测试遗留问题备忘录。4.3.4.9 试验人员名单。4.3.4.10 试验负责人签字。

4.4 性能试验

在现场验收并问题整改完成后,按照集团公司燃料智能化建设要求,进入为期

1 个月的试运

行,试运期前由招标人组织进行采样机系统性能测试的检定,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范围内。

4.4.1 采样机性能试验的要求4.4.1.1 采样机的性能试验由投标人委托经 CMA 与 CNAS 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需通过

招标人认可),试验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并单独报价。

4.4.1.2 性能试验依据的技术标准:DL/T 747-2025 《发电用煤智能采制样系统技术要求与性能验收方法》GB/T 19494.2-2023《煤炭机械化采样第 2 部分:煤样的制备》GB/T 19494.3-2023《煤炭机械化采样第 3 部分:精密度测定和偏倚试验》GB/T 474-2008《煤样的制备方法》GB/T 211-2017《煤中全水分测定方法》GB/T 212-2008《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 30732-2014《煤的工业分析方法仪器法》4.4.1.3 性能验收试验的技术要求

90

1)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标准和规范中的较高标准执行,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相

关条款进行验收。

2)采样精密度试验

整批煤精密度:

P=0.4%

3)灰分偏倚试验

试验煤种选取灰分

Ad 为 20%-30%作为试验煤种,最大灰分允许偏倚 B 值取 0.4%。

4)全水分偏倚试验

全水分最大允许偏倚不超过

0.3%

5)质量缩分比试验

检测采样机缩分器质量缩分效果。根据实际参数设置机检验缩分效果。(

6)缩分器偏倚试验

7)出料粒度试验

破碎机出料粒度为

13mm,过筛率应≥95%。

采样机性能试验检定的合格是工程验收和竣工结算的必要条件。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5.1 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

5.1.1 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要派出

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投标人提供的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表应能满足工程需要。如果由于投标人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人有权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果由于招标人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人要求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5.1.2 投标人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己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

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5.1.3 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的工作时间相同。招标人不再因投标人现场服

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5.1.4 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同时,投标人须及时更换招标

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

5.1.5 下述现场服务表中的天数均为现场服务人员人天数。现场服务计划表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日数

职称

人数

备注

123

5.1.6 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服务人天数将不计入投标人现场总服务人天数中:5.1.6.1 由于投标人原因不能履行服务人员职责和不具备服务人员条件资质的现场服务人员

人天员数;

5.1.6.2 投标人为解决在设计、安装、调试、试运等阶段的自身技术、设备等方面出现的问

题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天数;

5.1.6.3 因其他投标人原因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员。5.1.7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5.1.7.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5.1.7.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5.1.7.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

地进行现场指导;

5.1.8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91

5.1.8.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

处理、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5.1.8.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

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在设备安装前,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设备安装和调试的重要工序和进度,招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此进行确认,否则投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招标人确认的工序不因此而减轻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的任何责任,对安装和调试中出现的任何问题投标人仍要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注:此表内容在合同执行期间提供。

5.1.8.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负责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

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否则投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5.1.8.4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5.1.8.5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5.1.9 招标人的义务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5.2 培训

5.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

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5.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列出

培训教师构成

培训

内容

计划人月

职称

人数

地点

备注

5.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商定。5.2.4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

便。5.3 设计联络

5.3.1 设计联络会的目的是保证合同设备和电厂的成功设计,及时协调和解决设计中的技术

问题,协调招标人和投标人,以及各投标人之间的接口问题。设计联络会原则上召开三次。第一次会议召开地点设在招标人所在地,第二次会议召开地点设在投标人所在地,第三次会议召开地点设在投标人所在地。联络会议由招标人主持,会议所在地单位提供交通、食宿、办公方便。

5.3.2 设计联络会议题第一次设计联络会议题:(1) 投标人提供初步的整体设计资料,满足招标人初步设计进度和深度的要求。(2) 投标人与招标人就设备的基本安装工艺进行讨论。(3) 讨论并确定设备基础设计所需的接口与数据。第二次设计联络会议题:(1) 讨论并协调施工图的设计进度和图纸交付进度。(2) 讨论并确定大件运输方案。(3) 确认工艺系统设计的细节,特别是讨论有关设备的维修和运行条件。(4) 双方设计接口的协调确认。第三次设计联络会议题:(1) 双方设计接口的进一步协调确认。(2) 设备检查、验收和调试的技术讨论。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商定。

92

设计联络计划表

序号

次数

内容

时间

地点

人数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6.1.投标方应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可能产生的各种文档必须做统一描述,包括文档名称、内容

、提交用户的时间和方式等。投标方提供的文件均应使用国际单位制(SI)。所有文件、工程图纸及相互通讯,均应使用中文。不论在合同谈判及签约后的工程建设期间,中文是主要的工作语言。若文件为英文,应同时附中文说明。投标方在应答时必须列出整个实施过程中所产生和需向用户提交的详细文档清单,包括文档提交的计划安排。所有最终版的文件、工程图纸均需满足集团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

6.2.投标方必须向招标方提供所有设备及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使用、测试、诊断

和维修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需求分析说明书、产品功能分析说明书、程序总体设计和详细设计说明书(含数据库设计文档在内,应在中标后30日内提交)、源程序、程序规格说明书、用户说明书、系统操作手册、系统维护手册、应急方案等。

6.3.投标方应当提供应用系统、所购软件及硬件设备的安装指南,包括参数设置说明。6.4.投标方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特点的系统测试和验收方案,并提供相应的测试和验收文档。验

收时需收集各项验收数据,汇总成册,并对所集成的系统进行综合评估。

6.5.投标方在合同及协议签订后30天内,向招标方交付本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蓝图(包括各柜的

接线图,柜体外形尺寸图及柜内电气开关容量等参数)。

6.6.投标方提供硬件设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6.6.1.操作使用说明书;6.6.2.检修维护手册;6.6.3.主要设备机械图纸;6.6.4.主要设备电气图纸;6.6.5.设备合格证;

6.6.6.设备应用软件;6.6.7.设备应用软件接口规范;6.6.8.易损件清单。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7.1 包装、运输7.1.1

设备应适合于运输,除大型结构外所有拆散件均用板条箱或其他包装箱包装并标上相

应的符号后再发运。

7.1.2

极板应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变形,在装运时必须按照极板宽度方向垂直于地面用专用包

装箱,避免弯曲和扭曲。

7.1.3

所有孔、管接头以及法兰、螺纹和末端焊接的连接件,都应有保护装置,以防止在运

输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和掉进其他物件的现象发生。

7.1.4

设备包装前应涂有防腐漆,以便在运输保管中起防腐作用。

7.1.5

凡电器电子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不致在运输和保管期间(考虑露天放置至少 6

个月)损坏, 并防止受潮和浸水。

7.1.6

投标方应随供货提供设备包装示意图。

7.2 大件部件情况7.2.1

大件设备或部件是指凡是超过下列参数之一的单件货物:重量 30 吨,长度 9 米,

宽度 3 米,高度 3 米。

7.2.2

投标方应按下表要求提供设备各大件的运输尺寸(长×宽×高)和重量,并附运输外

形尺寸图及其重心位置(设备运输尺寸是指设备包装后的各部分尺寸)。

7.2.3

当采用铁路运输时,设备的运输外形尺寸,应考虑该设备拟采用的运输车辆装载面至

轨面的高度要求。

93

7.2.4

投标方须对所有供设备(包括大件设备)运输方案(运输车辆型号及数量、运输路线

,包括始发站、经过车站或路局、到达车站等)、运输距离做出详细说明。

尺寸(米)

长×宽×高

重 量(吨)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名称

产地

备注

8.清洁、油漆及标志8.1清洁组装前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削、填充物等,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渣

屑、锈皮油脂等。

8.2油漆设备的所有部件的金属表面均应在出厂前进行净化和油漆。油漆均应采用耐风化的优质油漆,选用进口品牌产品。油漆品种、方法和形式需经招标方认

可。

涂装按 ISO12944-2017 标准执行,并满足油漆生产厂家及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按要求

高者执行)。本项目采样机系统设备部件共有如下 2 种涂装方案:

方案编号

防腐

等级

防腐年

限(a)

总干膜厚

度(μm)

底漆

中间漆

面漆

C5-I

15

300

环氧富锌底漆 80

μm

环氧云铁中间

漆 140μm

聚氨酯面漆

80μm

C5-M

15

热浸锌平均 85μm

该标段范围内有特殊说明的,采用方案二的涂装体系;无特殊说明外钢材部件采用方案一的涂

装体系。另不锈钢无需采用上述 2 种涂装方案。

方案一底漆、中间漆和第一道饰面漆由卖方厂内涂刷。最后一道饰面漆在现场涂刷,由卖方供

货和涂刷(卖方也可自行委托现场安装单位涂刷)。供货范围包括节点漆(底漆、中间漆)、第二道面漆、稀释剂,并预留不少于 15%的余量。底漆、中间漆和面漆应由同一油漆商提供,并确保油漆相溶,面漆色彩和生产厂家由招标方确定。设备油漆涂装、检验验收记录需随同设备交付招标方。

除热镀锌板和不锈钢外,第一道喷刷前都要喷砂处理达到 Sa2.5 级。构件表面除锈等级应符合

国家最新的相关标准,表面处理后的粗糙度控制在 40-70μm 以内。

采用方案一涂装体系的部件:对于运输过程中损坏的油漆涂层,由卖方供货和补漆(卖方也可

自行委托现场安装单位补漆)。

采用方案二涂装体系的部件:对于运输过程中出现钢结构锌层破坏的现象,由卖方对受损部位

进行重新冷喷锌防腐并封闭处理,由卖方供货和施工(卖方也可自行委托现场安装单位施工)。

8.2.1 热浸锌防腐钢结构的检测8.2.1.1 外观检测按照《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13912-2020)中的“外

观”检测及相关要求执行。

8.2.1.2 镀层厚度检测按照《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13912-2020)中非破坏镀

层厚度测量的磁性法进行测量,具体测量方法遵照《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13912-2020)的厚度检测及相关要求执行。

8.2.1.3 修复

94

按照《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13912-2020)中的“修

复”及相关要求执行。

8.2.2 油漆检测8.2.2.1 漆膜厚度检测按 GB/T13452.2-2008 标准规定,用永磁或电磁漆膜测厚仪检测漆膜厚度。每平方米 1 个检测

点,90%的被测点达到或超过油漆配套中要求的漆膜厚度,剩余 10%的点必须达到规定漆膜厚度的90%。如没有达到要求,则根据具体情况做局部或全面补涂。

8.2.2.2 漆膜附着力检测按 GB/T9286-1998 标准规定进行划格检测,附着力达到合格标准。8.2.2.3 漆膜外观检测湿膜不得缩边、起泡、发白、失色、流挂、针孔。干膜不得有细微龟裂、剥落等现象,漆膜均匀、平整、色泽一致,不得有漏涂、流挂、花涂、

开裂、针孔、橘皮、脱层等缺陷。

温度、湿度、露点,用干湿计、露点盘及钢板温度计检测。当同一种颜色连续涂漆时,分层进行,每一层都有足够的对比度,以便鉴定是否全部覆盖。投

标与招标方商定每道涂装结束后的中间验收,这是总体验收的前提和组成部分,必须及时告知招标方有关各道涂装的确切涂装时间,以便进行中间验收。最终验收及时与招标方进行书面商定,卖方做好可以检查涂装面的准备工作,并提交已进行的中间检验记录。

在装运过程中,由于摩擦受损坏地方要进行补漆,使其恢复原来状态。自设备验收合格日算起

的五年内,所有涂装不允许出现开裂、腐蚀、漆皮剥落、风化或退色。五年内非人为原因出现的锈点、爆裂、剥落或其他问题,卖方将对这些部位进行局部修补或直至全部重新涂装。

8.3 标志8.3.1 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

容: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额定运行参数、设备使用条件、设备净重、设备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等。

8.3.2 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 GB/T13306-91《产品标牌》

的规定。

9、罚款条则本条款规定了采样机设备系统性能试验的罚款细则。1.对于设定来煤条件,采样头刮扫皮带、密封式转运皮带区域上余煤较多(余煤仍覆盖皮

带),皮带输送机漏煤较多,由投标人自费改进直至达到要求;如投标人对设备改进后仍达不到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重新设计,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对于设定来煤条件和正常缩分比下,出料标称最大粒度不满足要求,由投标人自费改进直至

达到要求;如投标人对设备改进后仍达不到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重新设计,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3.对于设定来煤条件和正常缩分比下,破碎机内积煤严重不满足要求,由投标人自费改进直至

达到要求;如投标人对设备改进后仍达不到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重新设计,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4.整机性能试验中如偏倚试验、精密度、全水分损失试验三项至少有一项不合格,由投标人自

费改进达到要求;如第二次性能试验仍有至少一项不合格,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作退货处理。

5.本系统设备的质保期为临时验收证书签发后的一年期间,设备在质保期内应满足要求。如因

投标人方原因影响招标人正常使用,又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响应,或响应了不进行积极处理,招标人将保留在后续合同付款上进行扣罚。

6.设备的性能试验、测量范围、精度、重复性、测试效率达不到本规范书要求,每一项罚款 5

万元。

7.由于设备质量引起的故障,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 24 小时内到现场处理,每

延迟 24 小时,罚款 2 万元。

95

96

第二节 专用部分

97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

1.1.1.设备范围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所必须的采样机系统设备标段全套硬件和各项服

务。具体包括 2 套一期入炉煤采样机系统设备(含安装)、2 套二期入炉煤采样机系统设备(不含安装)和 2 套公用入厂煤采样机系统设备(含安装)及其它附属装置(含安装)。其中一期原入炉煤采样机系统设备的拆除、公用入厂煤原采样机系统设备的拆除、一期新入炉煤采样机系统设备采样小间建设、因一期新入炉煤采样机系统安装及采样间的建设所必须的第三方土建结构鉴定、加固设计及施工也包含在该标段内。

投标人应提供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外围及附属设备、附件。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

完整,应满足招标人对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设计、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即使在供货范围里没有列出但又是满足技术协议的要求所必须的,则投标人也必须提供而不再发生任何费用问题。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人应补充供货。

供货清单(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情况按各功能系统细化此表)。1.1.2.供货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此,以满足功能需求为准)1.1.2.1 公用入厂煤采样机、二期入炉煤采样机系统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此,

以满足功能需求为准)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单位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采样机设备

1

公用入厂煤采

样机

适用带宽:1800mm

类型:皮带中部采样机,需结合附图《C2 输煤皮带机高架桥结构总图》精心设计、制造

2

含原公用入厂煤皮带机端部采样设备、电控系统、采样平台钢结构等拆除,土建结构恢复。含新采样机设计、设备、材料、安装、调试等

2

公用入厂煤皮带机头部护罩及导流

装置

头部护罩:DTII,B=1800,厚度 6mm,热浸锌。导流装置可调节,基板10mm,衬板材质NM500,厚度 20mm。

2

公用入厂煤端部采样机拆除处增设该装置,含设备、材料、安装、调

试等

3

二期入炉煤采

样机

适用带宽:1400mm

类型:皮带中部采样机,需按照附图《二期入炉煤皮带

2

含设计、设备、材料、安装指导、

调试等

98

采样机方案图》进行设计、制造。

数据接口

1

入厂煤采样机

满足现场实际需求

2

2

入炉煤采样机

满足现场实际需求

2

性能鉴定

1

二期入炉煤采样机性能鉴定

有 CMA 和 CNAS 资质的第三方

2

2

公用入厂煤采样机性能鉴定

有 CMA 和 CNAS 资质的第三方

2

1.1.2.2 一期入炉煤自动采样机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此,以满足功能需求为准)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单位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采样机设备

1

一期入炉煤采

样机

适用带宽:1400mm

类型:皮带中部采样机

2

含原一期入炉煤端部采样设备、电控系统、采样平台钢结构等拆除,土建结构恢复,含新采样机设计、设备、材料、安装、调

试等

2

一期入炉煤皮带机头部护罩及导流

装置

头部护罩:DTII,B=1400,厚度 6mm,热浸锌。导流装置可调节,基板10mm,衬板材质NM500,厚度 20mm。

2

原一期入炉煤端部采样机拆除处增设该装置,含设备、材料、安装、调试等

3

一期入炉煤采

样间

混凝土框架结构采样间,面积:约

1

含设计、施工。另含因一期新入炉

99

100 平方,高度 9米

煤自动采样机系统安装及采样间的建设所必须的第三方土建结构鉴定、加固设计

及施工

数据接口

1

入炉煤采样机

满足现场实际需求

2

性能鉴定

1

一期入炉煤采样机性能鉴定

有 CMA 和 CNAS 资质的第三方

2

关于品牌要求说明: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所描述的所有设备或部件的厂家或者品牌要求

(如有),均可采用同等性能或类似厂家产品或品牌,并能完全配套满足本项目中该设备或部件所有的技术参数要求及功能要求。

备注:(1)投标人对所供系统的完整性负责。(2)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主要设备的产品样本或说明书。(3)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及安装材料及附件应满足工程实际需要,若项目及数量不够应

在执行合同中无偿补足。

1.2 交货进度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具体交货期以招标方工程进度为准。交货地点:大唐吕四港电厂 2×100 万千瓦扩建项目施工现场。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大唐吕四港电厂 2×100 万千瓦扩建项目项目性质:扩建,区域性主力电厂建设规模:一期已建成 4 台 660MW 燃煤发电机组,本工程建设 2 台 1000MW 高效清洁燃

煤发电机组;预留再扩建 2 台 1000MW 燃煤发电机组的条件。

工程设计概况:本项目已建造两座 3.5 万吨级(结构预留 5 万吨级)码头。码头选用

3 台 1500t/h(已建)、1 台 1800t/h(新建)桥式抓斗卸船机作为卸船设备;水平运输选用带宽 B=1800 mm、带速 V=3.5 m/s、出力 Q=3600 t/h 的带式输送机,按双路设计,具备同时运行的条件。码头和引桥上的输煤系统按双路布置,具备双路同时运行的条件。

据本项目的场地条件,总平面布置贮煤场按 2×1000MW 机组配两座通过式斗轮堆取料

机煤场,煤棚长分别为 359.35m(364.35m),宽均为 119m,堆高均为 15.5m,挡煤墙高度约 1.8m(挡煤墙处堆煤高度 1.5m),两座煤场共贮煤约 52 万吨,煤场采用全封闭结构。

每座煤场配置 1 台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斗轮堆取料机额定堆料出力 3600t/h,同码

头输出能力相匹配,取料出力 1500t/h,同上煤系统出力相匹配,臂长 42m。

锅炉采用前煤仓,本期新建的 2×1000MW 机组采用一套上煤系统,采用 B=1400mm、V

=2.5m/s、Q=1500t/h 带式输送机系统,双路布置,一用一备,具备双路同时运行的条件。

吕四港公司原一期输煤系统入炉采样机为头部采样装置,存在腐蚀磨损严重,漏煤漏

粉、封闭不严的情况,且设计落后,设备老化,无法满足现在燃料采样机智能化要求,对

100

入炉采样机进行改造,更换为中部采样,对原有设备及附属结构进行拆除,新建设采样小间,实现入炉煤样采样,减少采样过程人员干涉,提高代表性。

项目选址:南通市下辖启东市吕四港镇东部,吕四港电厂西南侧扩建端项目建设方: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2 设计及运行条件2.2.1 水文气象条件本区域属北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受太平洋气候的调节和季风环流的影响,具有四

季分明,气候湿润,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长的特点。一般春季气温回升缓慢,天气多变,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兼受台风和低温影响,冬季天气晴朗,寒冷干燥。

本工程距离吕四气象站较近,吕四气象站观测统计资料可用于电厂设计。根据吕四气

象站 1981~2010 年观测资料统计,各气象要素特征值如下。

(1)

气压(hPa)

累年平均气压

1016.4

累年极端最高气压

1043.9(2000.1.31)

累年极端最低气压

984.8(1981.09.02)

(2)

气温(℃)

累年平均气温

15.4

累年极端最高气温

37.6 (1995.09.07)

累年极端最低气温

-8.6

(1986.01.05/1987.01.14)

累年最热月平均最高气温

33.1

累年最冷月平均最低气温

0.2

(3)

相对湿度(%)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

80

(4)

降水量(mm)

累年平均降水量

1090.1

累年最大年降水量

1555.3(1991)

累年最大日降水量

202.7(2001.07.06)

累年最大小时降水量

90.0

(5)

蒸发量(mm)

累年平均蒸发量

955.3(大型)

(6)

日照(h)

累年平均日照时数

2186.5

(7)

雷暴(d)

累年平均雷暴日数

31.1

累年最多年雷暴日数

50

(8)

积雪(cm)

累年最大积雪深度

8(1998.02.08)

(9)

风速(m/s)、风压(kN/m2)

累年平均风速

3.6

累年实测最大风速

21.0(1985.08.18)

50 年一遇 10m 高 10min 最大风速

30.2

50 年一遇基本风压计算值 0.57 本地区其他项目基本风压

0.67

本工程基本风压建议取值

0.67

100 年一遇 10m 高 10min 最大风速

31.6

100 年一遇基本风压计算值 0.63 本地区其他项目 100 年一遇风压

0.75

本工程 100 年一遇风压建议取值

0.75

101

(10)

风向

累年全年主导风向

NE/E/ESE/SE/SSE(8.0%)

累年夏季主导风向

ESE/SSE(13.0%)

累年冬季主导风向

WNW(11.0%)

2.2.2 厂/场区地震厂址区无活动断裂构造通过,距深大断裂较远,地震活动水平不高,厂址位于地震地

质环境相对较稳定的区域内,厂址区在区域稳定性上属基本稳定。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的规定,厂址区的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根据江苏省地震局《江苏省地震局关于江苏大唐吕四港电厂二期 2x1000MW 大型高效清洁煤电项目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批复》(苏震许可[2023]42 号)文件提供的场地地表水平向地震动参数见下表:

根据现阶段岩土工程勘测报告,本工程建筑场地类别:Ⅳ类。本场地地震烈度为 6

度,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αmax 0.075g,基本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为 0.90s。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2.2.3 厂用电系统电压交流电源供电电压:高压:10kV,低压:380/220VAC,三相四线制。直流电源供电电压:220V(动力),110V(控制)。

3. 专用技术要求3.1 燃料采样机系统设备技术要求

3.1.1.1 项目总体要求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均需提供能够明确说明单体设备与相应组合的尺寸、

额定功率、

电源要求、网络要求与安装空间要求、气源压力等保证项目完整建设的必要性资料,图示相应设备的布置位置与占地面积等,需配合设计院提供设计条件图。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需满足《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检测管理办法》和“数字大唐”

建设及接入要求。

采样机系统性能鉴定需有国家级资质(

CNAS、CMA)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检测并出

具报告。

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成套设备均满足集中统一监控的要求,

各项功能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涉及到的电脑

/工控机等均能防尘、防震、抗静电,控制系统提供标准的通讯接口(通讯协

议、数据格式等需与招标人沟通并取得其认可)

,保证可靠、统一的外接数据交互。

各设备之间的输送连接要求全密封设计,应设置有专用的煤样容器或转运皮带(含煤样

瓶)清扫装置,可以保证转运容器或皮带及煤样瓶无煤样残留、混样,能够做到设备本质安全且美观,实现连续制备煤样。

投标方负责其提供的各系统和设备间的接口技术方面工作。投标方负责解决接口的连接

和性能、参数等的良好匹配,并保证接口范围内供货设备的完整性以及部件间的适应性,接口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免费开放接口,由招标人完成接口对接工作,本项目投标方与智慧燃料管控系统厂家互不收费。

各设备需与招标人指定的软件、硬件厂家产品进行对接,开放设备软件、硬件接口,所

有设备信息均可上传至智慧燃料管控系统及其他必要的系统。相关设备还应能自动接收燃料

102

管控平台的抽样指令,具备自动传输的功能。

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设备应该便于工作人员观察其运行状态,

设备的安装布置应便于检修。

投标人需对本条要求具体应答。

关于品牌要求说明: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所描述的所有设备或部件的厂家或者品牌要求

(如有),均可采用同等性能或类似厂家产品或品牌,并能完全配套满足本项目中该设备或部件所有的技术参数要求及功能要求。

3.1.1.2 项目范围本标段采样机系统硬件设备包括

:入厂煤采样机 2 套、入炉煤采样机 4 套(含 2 套二期

入炉煤皮带采样机和

2 套一期入炉煤采样机改造);系统接口包括智慧燃料管控平台与标

段内设备以及标段外设备的通讯接口。

投标人应根据附图《

C2 输煤皮带机高架桥结构总图》对公用入厂煤采样机进行设计,

根据附图《

二期入炉煤皮带采样机方案图》对二期入炉煤采样机进行设计。采样机系统设

备均需接入智慧燃料管控平台,确保采样机数据实时在线上传至智慧燃料管控平台,接入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公用入厂煤皮带采样机:在入厂煤输煤C2AB皮带上新建皮带中部采样机两套(

两套皮带中部采样器对应两套独立破碎缩分系统),能够采取输煤皮带上煤样,并破碎缩分至≤

13mm,弃料返排至原输煤C2AB皮带机。采样机需要具备余煤清扫功能,确保不同

批次的煤不互相污染。

2)二期入炉煤皮带采样机:在入炉煤输煤C17AB皮带上新建皮带中部采样机两套(

两套皮带中部采样器对应两套独立破碎缩分系统),能够采取输煤皮带上煤样,并破碎缩分至≤

13mm,弃料返排至原输煤C17AB皮带机。采样机需要具备余煤清扫功能,确保不同

批次的煤不互相污染。

3)一期入炉煤皮带采样机:在入炉煤输煤C9AB皮带上新建皮带中部采样机两套(

两套皮带中部采样器对应两套独立破碎缩分系统),能够采取输煤皮带上煤样,并破碎缩分至≤

13mm,弃料返排至原输煤C9AB皮带机。采样机需要具备余煤清扫功能,确保不同

批次的煤不互相污染。入炉煤皮带采样机设置于入炉煤皮带采样机间(需投标方新建)内,具体安装位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4)附属土建:本项目需在一期C9AB(暂定)皮带下方建设一座混凝土框架结构采

样间,面积约

100平方米,双层布置,并同步建设道路、内部装修等。

3.1.2 入厂煤采样机技术要求3.1.2.1 总体要求

3.1.2.1.1 入厂煤采样机两套独立布置的采样设备,采样、破碎、缩分装置均分开布置

,设计时可考虑入厂煤两套系统共用钢平台、爬梯。

3.1.2.1.2 煤采样装置根据设定的时间间隔(定时采样)实行全自动机械采样,采集的

子样经破碎,多级定比缩分后进行自动罐装,收集水分和成分分析的通用大样。余煤分别返回采样头所在胶带输送机上。

3.1.2.1.3 投标方应根据GB/T 19494-2023有关规定确定最小子样数目及采样时间间隔;

同时采样的预定时间间隔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3.1.2.1.4 采样系统在煤流变化情况下,能精确均匀采取煤样。3.1.2.1.5 整个采样系统必须包括采样装置、破碎机、给料机及系统内的全部采样装置

,该系统必须能在现场进行调整,系统与供料胶带输送机联锁工作。

3.1.2.1.6 所设计的采样系统必须采用密封结构,以避免煤样水分变化和损失,如果必

要的话,应提供锁气装置。

3.1.2.1.7 采样后余煤必须回到主煤流。余煤回料采用斗式提升机,斗式提升机前应设

旁路系统,以保证在斗式提升机故障时机械采样装置仍能工作。

3.1.2.1.8 每个子样都应以采样机的一次动作,完成煤流的全断面切割。3.1.2.1.9 进入破碎机、缩分机的煤流应均匀,并可实现无级调节。

103

3.1.2.1.10 采样系统为连续运行,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此)金属结构、采样刮刀、采样给

料机、采样破碎机、回煤机构、料斗、落煤管、振动器、仪表和所有必须的电气元件,以形成一个完整的工作过程。

3.1.2.1.11 此系统为自清洁式,不堵塞,应尽可能利用重力自流,少用给料机和输送设

备,带式给料机必须全封闭,以防止细煤或者水份的损失。

3.1.2.1.12 必要的地方应设有振动装置,以保证煤流能连续通过该系统。3.1.2.1.13 系统内应设置必要的检修及运行巡视通道及平台,梯子倾角不宜大于50°。3.1.2.1.14 破碎机、采样头、胶带给料机、胶带给料机应装设有活动防尘罩。3.1.2.1.15 精度试验和偏差校验投标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详细的精确度试验和偏差校验方法并随投标书提供招

标方确认。

投标方在设备试运行阶段进行精密度测定和偏倚试验,并提供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

中心出具的设备性能鉴定证书。按

GB/T19494.3-2023《煤炭机械化采样

第三部分:精密

度测定和偏倚试验》标准执行,各试验参数需满足

4.4.1.3要求。

3.1.2.1.16 机械采样装置的寿命按30年设计。3.1.2.1.17 C2AB带式输送机参数:带宽B=1800 mm,带速V=3.5 m/s,额定出力Q=3600

t/h。

3.1.2.1.18 本工程控制系统需要接入智慧燃料管控系统,控制系统需根据智慧燃料管控

系统的需求,提供以下相应的设备状态给智慧燃料管控系统厂家完成软件对设备的管控,并负责免费提供接口调试,详细要求如下:

(1) 控制系统内所有采样机设备运行状态、故障报警、操作记录数据等实时数据需能

准确向智慧燃料管控平台发送。设备运行状态包含各系统运行、待机、停机等实时工作状态。故障报警信息包含设备各类故障类型、故障发生时间、故障位置等详细告警内容。操作记录数据需包含设备每次操作的操作人员、操作时间、操作内容等全流程操作信息。其它设备运行参数、能耗数据等设备运行管理相关的信息数据也需要上传至智慧燃料管控系统。

(2)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需开放符合项目统一技术规范的通信接口,支持与智慧燃料管

控系统进行稳定、高效的数据交互。可采用的接口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WebService、OPC UA

Modbus TCP 等,接口协议需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确保数据格式统一、传输安全可

靠。

(3) 标方须负责根据智慧燃料管控系统的预留接口将采样机相关参数上传至智慧燃料

管控平台,并配合智慧燃料管控系统厂家完成相应的调试工作,即根据智慧燃料管控平台发送的数据启动采样机相应的设备,并能根据智慧燃料控制平台发送的数据进行相应的采样方案。

(4)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运行状态数据需能够在智慧燃料远程监控大屏实现集中展示,

支持管控系统对设备运行流程节点的实时追踪、设备健康状态监测、故障预警提示等功能。

(5) 投标方提供的控制系统需具备与智慧燃料管控系统联动的能力,能够根据管控系

统的指令实现远程控制,助力实现燃料管理全过程的无人值守、自动化运行目标。

3.1.2.1.19 本工程控制系统需通过硬接线的方式向招标方输煤控制系统提供采样机系统

的运行状态(运行、停指、远方、就地、故障、失电等信号,具体信号根据招标方设计确定,单台采样机状态信号预留

10不少于10路通道);采样机能硬接线方式接受输煤DCS系

统输煤皮带运行信号,并具备根据输煤皮带运行信号连锁启动整套采样机的功能(预留不少

5路通道)。

3.1.3.1.20 采样机控制系统设备控制信号的卡件、电缆包含施工、逻辑编写、画面组态

均由投标方负责,其他主要接口要求如下:

(1) 采样机及配套智能系统同输煤 DCS 控制系统的接口:DCS 控制柜接线端子。(2) 采样机及配套智能系统同智慧电厂燃料“智慧燃料管控平台”平台接口:智慧

电厂智慧燃料管控平台平台机柜接线端子或交换机。

104

(3) 采样机接入输煤 DCS 控制系统原则:采样机设备控制信号就近接入煤场配电间

输煤 DCS 控制系统的远程站。

(4) 投标方应承诺负责实现 DCS 等系统的接口和通迅,并提供采样机系统的 IO 清

册、控制说明书、备用卡件及工艺流程图等资料。

(5) 接入智慧燃料管控平台及 DCS 等系统(包括采样机与其他单位的接口服务)均

由投标方负责,采样机的逻辑组态工作也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需提供采样机的逻辑清册并向招标方提供相应的逻辑组态工具。

3.1.2.2 采样头3.1.2.2.1 采样头刮煤板的采样速度应与输煤皮带的速度相匹配,应能采出煤流全断面

煤样,但不能损伤胶带。有料流检测装置和落煤管防堵检测装置,采样批次更换时,主皮带输送机上能延时采样,延时时间不计入采样周期,以保证采样次数与起点控制。并保证所采煤样全部落入集煤斗中,系统无物料损失。物料粒度入厂煤按

100mm考虑。

3.1.2.2.2 采样头刮板两侧设有裙板,刮板与裙板采用不锈钢制作,并配有平衡块,装

于钢结构架上。用具有制动功能的驱动电机来驱动和停止采样头。采样在每次行程的终点卸料,由接近开关控制行程的终点。刮板宽度应不小于入厂煤最大粒度的

3倍,且不小于

300mm。刮板头部设有可更换的清扫器。刮板上没有粘附煤的现象,刮斗采用结构钢耐磨或不锈钢材料,刮斗边缘为聚氨酯板,不能损伤皮带。采样头的角速度应与胶带输送机的速度相匹配,以保证完成全断面采样并确保采样时不撒料,不出现“犁煤”现象。

3.1.2.2.3 配套安装可调五连型托辊整形托辊整形装置,托辊整形后皮带应尽可能为弧

形,让皮带采样头扫刮处的输送皮带截面无限的接近一个圆形,防止采样头刮碰输煤皮带或底层原煤无法刮扫,影响煤样代表性。

3.1.2.2.4 托辊整形装置与全自动皮带采样机采样头配套使用,安装在采样头附近的输

送皮带机架上。

3.1.2.2.5 采样周期能够满足现场要求,采样周期最低可以保证90秒运行要求,调整间

隔为

10秒,可以随煤流量及其波动自行调节或人工调节。3.1.2.2.6 采样头方便更换;采样头采用耐磨材料,以满足长时间运行磨耗需要。3.1.2.2.7 采样头的接近开关具备零位检测功能,在一定时间内接收不到开关信号时,

则发出报警信号。

3.1.2.2.8 布置采样头及落料管时,应保证两条皮带机间有700mm以上的通道,若无法

保证须配套提供爬梯平台通道。

3.1.2.2.9 采样机应设有完善的安全限位开关,并与皮带输送机联锁。3.1.2.2.10 采样头护罩采用不锈钢耐磨材料。3.1.2.3 破碎机3.1.2.3.1 考虑到煤种特殊性,采样机破碎机采用无筛网卧式双转子环锤破碎机(单台

电机功率不小于

15kW),转速不大于950r/min的环锤式破碎设备,破碎腔体两侧分别设有

检查门,出料破碎粒度≤

13mm(标称粒度)。适用全水份烟煤≤20%,褐煤≤45%物料破

碎不发生堵煤、漏粉状况。入厂煤采样机采用一级破碎,一级破碎机进料最大进料粒度300mm,生产力按煤流流量取输煤皮带额定流量3600t/h下及采样机设定的参数计算值考虑。

3.1.2.3.2 破碎机应有检查门,方便内部部件的检查、更换。3.1.2.3.3 破碎机进料口安装有防堵旋刮装置,以保证破碎系统能正常运行。为了保证

破碎机正常工作,避免铁件等造成设备的损坏,破碎机前设置除铁装置,可以剔除

10g以上

的铁件。对进料中偶然进入的难碎异物应有自停或反排功能,以保护设备不受损坏。

3.1.2.3.4 破碎机破碎全水分烟煤≤20%,褐煤≤45%的样煤时,应能正常连续运行,机

内不应发生粘结、堵塞等现象,即使在水份较大,产生堵煤时,也能方便地打开机壳进行处理。

3.1.2.3.5 破碎机的磨煤部分应为耐磨材料,在破碎过程中,不应发生过热现象。研磨

面应不发生粘结现象而影响样品。使用寿命不小于

8000小时。

3.1.2.3.6 应控制破碎机工作时的鼓风量,并应有防止煤样水分散失的措施。

105

3.1.2.3.7 破碎机为锤式,并在破碎机进料口采用密封式设计,防止煤粉尘的飞扬。破

碎机应不易发生堵煤现象;产生堵煤时,也能方便地打开机壳进行处理。

3.1.2.3.8 破碎机的构造应便于设备的维修、零部件更换以及设备的清理、清堵,检查

门方便开闭。连续运行中不因煤潮而引起堵煤现象,其出力要满足弃煤返回的需要。

3.1.2.3.9 投标方应保证采取有效的清堵措施防止破碎缩分系统堵煤。破碎机设有自动

清扫防堵能力,能定期自动对碎煤板上遗留物料进行清理,更有效的杜绝煤样破碎过程中因沾附而产生的混样现象。破碎机对进料中偶然进入的难碎异物应有自停或反排功能,以保护设备不受损坏。

3.1.2.3.10 破碎机轴端有零速检测开关,发生故障能及时报警和停机。3.1.2.3.11 破碎部件用耐磨材料制造,以防污染煤样品,同时避免部件过热和确保其使

用寿命。破碎部件(如:破碎板、锤头、辊筒、破碎腔等)需采用耐磨材料,其中破碎板、锤头、辊筒、筛板表面硬度应不小于

45HRC;破碎腔表面硬度应不小于30HRC,运行寿

命不小于

8000小时。

3.1.2.3.12 破碎机需设置独立支撑,钢结构支撑的支腿需用方钢制作,型材不得低于

#14槽钢,壁厚不小于6mm。采用热浸锌材质,热浸锌应符合镀锌层厚度不少于85μm的要求。

3.1.2.3.13 破碎机应能够满足烟煤全水分不大于20%(褐煤全水分不大于45%且内水分

不大于

20%)的要求。

3.1.2.4 缩分器3.1.2.4.1 缩分器采用皮带中部刮扫式,切割器开口不小于被缩分煤样标称最大粒度的3

倍,最小不小于

50mm,缩分比可调,1/4-1/32,切割器应便于更换。

3.1.2.4.2 缩分器的接料斗、弃料斗、样料管均采用不锈钢制作,厚度不小于6mm,以

有效地防止粘煤和堵煤现象。结构上采用全密封设计,物料水分损失少。

3.1.2.4.3 缩分器的缩分比应可调,并应符合煤样缩分后留样重量与粒度的关系。3.1.2.4.4 全水分烟煤≤20%,褐煤≤45%的样煤时,机内不应发生粘结、堵塞等现象。3.1.2.4.5 缩分比要稳定,一般不超过10%。缩分出的留煤在粒度组成上要与弃煤样一致

,使缩分精密度达到小于

0.37PL (PL为采制样总精密度)和缩分无系统偏差的要求。

3.1.2.4.6 应符合相关标准,缩分比在无系统偏差和满足留样量与粒度的关系的前提下

实现在线自动调节。

3.1.2.5 给煤带式输送机3.1.2.5.1 所供给煤机型式为封闭式皮带给煤机,与物料接触区材料为不锈钢;从动滚

筒具有自清洁功能,头部有刮板式外合金弹簧清扫器使物料不易污染;物料进口部分装有调节煤层厚度的闸门。

3.1.2.5.2 所有给煤机应能无级调速,保证给料均匀。所有给煤机应起停平稳。3.1.2.5.3 给煤机的最大生产能力应≥最大设计入料量的1.2倍。3.1.2.5.4 给料机应用可调节的张紧装置。3.1.2.5.5 皮带机安装有皮带打滑自动检测装置,以保证皮带机长期稳定运行。3.1.2.5.6 初级给料皮带机安装有高效永磁除铁器,能确保对煤样中的铁质杂物清除干

净。

3.1.2.5.7 给料机的封闭式罩壳必须是可拆卸的,方便人员更换托辊、胶带等检修工作

,同时方便清理给料机下方的积煤。

3.1.2.6 余煤返回装置3.1.2.6.1 余煤返回装置出力大于最大子样量的1.2倍。3.1.2.6.2 余煤处理系统由螺旋弃料机+斗式提升机组成,缩分皮带将弃样输送到螺旋输

送机,通过螺旋输送机的推力将弃煤输送到斗式提升机内,最后通过斗式提升机将弃煤返排主输煤皮带。

3.1.2.6.3 斗式提升机壳体应采用δ=14mm的钢板,煤斗采用δ=14mm不锈钢材料。3.1.2.6.4 斗式提升机应设有防卡、防堵等机械、电气保护措施;采用链式传动装置。3.1.2.6.5 斗式提升机速度不大于1.5m/s,设零速保护。3.1.2.6.6 斗式提升机头部应设有爬梯和钢平台(热浸锌材质),以利于检修。3.1.2.6.7 斗式提升机底基础座高于周围地坪200mm。

106

3.1.2.6.8 斗式提升机应装有制动器,防止倒转。3.1.2.7 落煤管、钢支架等3.1.2.7.1 所有落煤管道用不锈钢制作,布置角度大于等于60°,壁厚6mm。落煤管直

径不小于

400mm,落煤管上设带有插销的密封检查门,方便开启操作。落煤管带有振打装置

,防止管壁积煤。

3.1.2.7.2 系统内应设必要的检修及运行巡视通道及平台、扶梯、栏杆,所有平台应能

承受

400kg/m2载荷。栏杆高度不小于1.1m,检修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且全部采用热浸锌

材质,热浸锌应符合镀锌层厚度不少于

85μm的要求。

3.1.2.7.3 材料及焊接3.1.2.7.3.1 材料投标方应负责机械采样装置所有部件及材料的选择和应用。投标方必须根据使用要求

选择合适的材料,材料必须符合下列标准、规范的要求,投标方推荐的替代材料必须由招标方认可。

结构钢

Q235B

不锈钢板

06Cr19Ni10

碳钢板

Q235B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所使用的所有的材料都必须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且应是高质量的

和全新的。

步道、楼梯踏板和平台必须是具有足够刚度的格栅,能安全地承受额定的载荷。胶带

输送机步道必须用花纹钢板,楼梯斜梁和踏板必须工厂拼装。步道和楼梯的最小宽度为800mm,格栅必须按实际尺寸提供并且必须平放,以免变形。全部采用热浸锌材质,热浸锌应符合镀锌层厚度不少于

85μm的要求。

3.1.2.7.3.2 焊接机械采样装置中所有设备、部件的制造和维修的焊接应符合投标方书面提交的标准和

程序,必须符合所有的应用规程和标准。

所有焊接工艺必须符合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并在焊接前,对所有施焊区均应进行清

洁和除锈处理。

焊工必须具有符合所选用标准和规范所规定的资格。

3.1.3 入炉煤采样机(二期入炉煤采样机和一期入炉煤采样机各两套)

3.1.3.1 设计要求3.1.3.1.1 入炉煤采样系统为四套独立布置的采样设备,采样、破碎、缩分均分开布置

,设计时可考虑四套系统共用钢平台、爬梯。二期入炉煤采样机和一期入炉煤采样机各两套。

3.1.3.1.2 煤采样装置根据设定的时间间隔(定时采样)实行全自动机械采样,采集的子样

经破碎,多级定比缩分后进行自动罐装,收集水分和成分分析的通用大样。余煤分别返回采样头所在胶带输送机上。

3.1.3.1.3 投标方应根据GB/T 19494-2023有关规定确定最小子样数目及采样时间间隔;

同时采样的预定时间间隔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3.1.3.1.4 采样系统在煤流变化情况下,能精确均匀采取煤样。3.1.3.1.5 整个采样系统必须包括采样装置、破碎机、给料机及系统内的全部采样装置

,该系统必须能在现场进行调整,系统与供料胶带输送机联锁工作。

3.1.3.1.6 所设计的采样系统必须采用密封结构,以避免煤样水分变化和损失,如果必

要的话,应提供锁气装置。

3.1.3.1.7 采样后余煤必须回到主煤流。余煤回料采用斗式提升机,斗式提升机前应设

旁路系统,以保证在斗式提升机故障时机械采样装置仍能工作。

3.1.3.1.8 每个子样都应以采样机的一次动作,完成煤流的全断面切割。3.1.3.1.9 进入破碎机、缩分机的煤流应均匀,并可实现无级调节。3.1.3.1.10 采样系统为连续运行,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此)金属结构、采样刮刀、采样给

料机、采样破碎机、回煤机构、料斗、落煤管、振动器、仪表和所有必须的电气元件,以形成一个完整的工作过程。

107

3.1.3.1.11 此系统为自清洁式,不堵塞,应尽可能利用重力自流,少用给料机和输送设

备,带式给料机必须全封闭,以防止细煤或者水份的损失。

3.1.3.1.12 必要的地方应设有振动装置,以保证煤流能连续通过该系统。3.1.3.1.13 系统内应设置必要的检修及运行巡视通道及平台,梯子倾角不宜大于50°。3.1.3.1.14 破碎机、采样头、胶带给料机应装设有活动防尘罩。3.1.3.1.15精确度试验和偏差校验投标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详细的精确度试验和偏差校验方法并随投标书提供招

标方确认。

投标方在设备试运行阶段进行精密度测定和偏倚试验,并提供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

中心出具的设备性能鉴定证书。按

GB/T19494.3-2023《煤炭机械化采样

第三部分:精密

度测定和偏倚试验》标准执行

,各试验参数需满足4.4.1.3要求。

3.1.3.1.16 机械采样装置的寿命按30年设计。3.1.3.1.17 二期入炉煤采样机所在的C17AB带式输送机参数:带宽B=1400 mm,带速

V=2.5 m/s,额定出力Q=1500 t/h。理论带面高度1450mm。一期入炉煤采样机所在的C9AB带式输送机参数:带宽

B=1400 mm,带速V=2.5 m/s,额定出力Q=1600 t/h。理论带面高度

1500mm。

3.1.3.1.18 本工程控制系统需要接入智慧燃料管控系统,控制系统需根据智慧燃料管控

系统的需求,提供以下相应的设备状态给智慧燃料管控系统厂家完成软件对设备的管控,并负责免费提供接口调试,详细要求如下:

(1) 控制系统内所有采样机设备运行状态、故障报警、操作记录数据等实时数据需能

准确向智慧燃料管控平台发送。设备运行状态包含各系统运行、待机、停机等实时工作状态。故障报警信息包含设备各类故障类型、故障发生时间、故障位置等详细告警内容。操作记录数据需包含设备每次操作的操作人员、操作时间、操作内容等全流程操作信息。其它设备运行参数、能耗数据等设备运行管理相关的信息数据也需要上传至智慧燃料管控系统。

(2)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需开放符合项目统一技术规范的通信接口,支持与智慧燃料管

控系统进行稳定、高效的数据交互。可采用的接口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WebService、OPC UA

Modbus TCP 等,接口协议需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确保数据格式统一、传输安全可

靠。

(3) 标方须负责根据智慧燃料管控系统的预留接口将采样机相关参数上传至智慧燃料

管控平台,并配合智慧燃料管控系统厂家完成相应的调试工作,即根据智慧燃料管控平台发送的数据启动采样机相应的设备,并能根据智慧燃料控制平台发送的数据进行相应的采样方案。

(4)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运行状态数据需能够在智慧燃料远程监控大屏实现集中展示,

支持管控系统对设备运行流程节点的实时追踪、设备健康状态监测、故障预警提示等功能。

(5) 投标方提供的控制系统需具备与智慧燃料管控系统联动的能力,能够根据管控系

统的指令实现远程控制,助力实现燃料管理全过程的无人值守、自动化运行目标。

3.1.2.1.19 本工程控制系统需通过硬接线的方式向招标方输煤控制系统提供采样机系统

的运行状态(运行、停指、远方、就地、故障、失电等信号,具体信号根据招标方设计确定,单台采样机状态信号预留

10不少于10路通道);采样机能硬接线方式接受输煤DCS系

统输煤皮带运行信号,并具备根据输煤皮带运行信号连锁启动整套采样机的功能(预留不少

5路通道)。

3.1.3.1.20 采样机控制系统设备控制信号的卡件、电缆包含施工、逻辑编写、画面组态

均由投标方负责,其他主要接口要求如下:(1) 采样机及配套智能系统同输煤 DCS 控制系统的接口:DCS 控制柜接线端子。(2) 采样机及配套智能系统同智慧电厂燃料“智慧燃料管控平台”平台接口:智慧电厂智慧

燃料管控平台平台机柜接线端子或交换机。

(3) 采样机接入输煤 DCS 控制系统原则:采样机设备控制信号就近接入运煤综合楼输煤电子

间 DCS 控制系统的远程站。

108

(4) 投标方应承诺负责实现 DCS 等系统的接口和通迅,并提供采样机系统的 IO 清册、控制

说明书、备用卡件及工艺流程图等资料。

(5) 接入智慧燃料管控平台及 DCS 等系统(包括采样机与其他单位的接口服务)均由投标方

负责,采样机的逻辑组态工作也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需提供采样机的逻辑清册并向招标方提供相应的逻辑组态工具。

3.1.3.2采样头3.1.3.2.1采样头刮煤板的采样速度应与输煤皮带的速度相匹配,应能采出煤流全断面煤

样,但不能损伤胶带。有料流检测装置和落煤管防堵检测装置,采样批次更换时,主皮带输送机上能延时采样,延时时间不计入采样周期,以保证采样次数与起点控制。并保证所采煤样全部落入集煤斗中,系统无物料损失。物料粒度入炉煤按

50mm考虑。

3.1.3.2.2采样头刮板两侧设有裙板,刮板与裙板采用不锈钢制作,并配有平衡块,装于

钢结构架上。用具有制动功能的驱动电机来驱动和停止采样头。采样在每次行程的终点卸料,由接近开关控制行程的终点。刮板宽度应不小于入炉煤最大粒度的

3倍,且不小于

150mm。刮板头部设有可更换的清扫器。刮板上没有粘附煤的现象,刮斗采用结构钢耐磨或不锈钢材料,刮斗边缘为聚氨酯板,不能损伤皮带。采样头的角速度应与胶带输送机的速度相匹配,以保证完成全断面采样并确保采样时不撒料,不出现“犁煤”现象。

3.1.3.2.3配套安装可调五连型托辊整形托辊整形装置,托辊整形后皮带应尽可能为弧形

,让皮带采样头扫刮处的输送皮带截面无限的接近一个圆形,防止采样头刮碰输煤皮带或底层原煤无法刮扫,影响煤样代表性。

3.1.3.2.4采样头开口不小于最大标称粒度的3倍,且不得小于150mm,采样头不存在系

统偏差。采样周期可根据采集子样数进行调节,开口尺寸及规格应符合

DL/T747-2025标准

要求。

3.1.3.2.5采样周期能够满足现场要求,采样周期最低可以保证90秒运行要求,调整间隔

10秒,可以随煤流量及其波动自行调节或人工调节。

3.1.3.2.6采样头方便更换;采样头采用耐磨材料,以满足长时间运行磨耗需要。3.1.3.2.7采样头的接近开关具备零位检测功能,在一定时间内接收不到开关信号时,则

发出报警信号。

3.1.3.2.8布置采样头及落料管时,应保证两条皮带机间有700mm以上的通道。3.1.3.2.9采样机应设有完善的安全限位开关,并与皮带输送机联锁。3.1.3.3破碎机3.1.3.3.1 考虑到煤种特殊性,采样机破碎机采用无筛网卧式双转子环锤破碎机(单台

电机功率不小于

15kW),转速不大于950r/min的环锤式破碎设备,破碎腔体两侧分别设有

检查门,出料破碎粒度≤

13mm(标称粒度)。适用全水份烟煤≤20%,褐煤≤45%物料破

碎不发生堵煤、漏粉状况。入炉煤采样机采用一级破碎,破碎机最大进料粒度

150mm,生

产能力按最大初级采样量的

1.2倍考虑。

3.1.3.3.2 破碎机应有检查门,方便内部部件的检查、更换。3.1.3.3.3 破碎机进料口安装有防堵旋刮装置,以保证破碎系统能正常运行。为了保证

破碎机正常工作,避免铁件等造成设备的损坏,破碎机前设置除铁装置,可以剔除

10g以上

的铁件。对进料中偶然进入的难碎异物应有自停或反排功能,以保护设备不受损坏。

3.1.3.3.4 破碎机破碎全水分烟煤≤20%,褐煤≤40%的样煤时,应能正常连续运行,机

内不应发生粘结、堵塞等现象,即使在水份较大,产生堵煤时,也能方便地打开机壳进行处理。

3.1.3.3.5 破碎机的磨煤部分应为耐磨材料,在破碎过程中,不应发生过热现象。研磨

面应不发生粘结现象而影响样品。使用寿命不小于

8000小时。

3.1.3.3.6 应控制破碎机工作时的鼓风量,并应有防止煤样水分散失的措施。3.1.3.3.7破碎机为锤式,并在破碎机进料口采用密封式设计,防止煤粉尘的飞扬。破碎

机应不易发生堵煤现象;产生堵煤时,也能方便地打开机壳进行处理。

3.1.3.3.8破碎机的构造应便于设备的维修、零部件更换以及设备的清理、清堵,检查门

方便开闭。连续运行中不因煤潮而引起堵煤现象,其出力要满足弃煤返回的需要。

109

3.1.3.3.9投标方应保证采取有效的清堵措施防止破碎缩分系统堵煤。破碎机设有自动清

扫防堵能力,能定期自动对碎煤板上遗留物料进行清理,更有效的杜绝煤样破碎过程中因沾附而产生的混样现象。破碎机对进料中偶然进入的难碎异物应有自停或反排功能,以保护设备不受损坏。

3.1.3.3.10破碎机轴端有零速检测开关,发生故障能及时报警和停机。3.1.3.3.11破碎部件用耐磨材料制造,以防污染煤样品,同时避免部件过热和确保其使

用寿命。破碎部件(如:破碎板、锤头、辊筒、破碎腔等)需采用耐磨材料,其中破碎板、锤头、辊筒、筛板表面硬度应不小于

45HRC;破碎腔表面硬度应不小于30HRC,运行寿

命不小于

8000小时。

3.1.3.3.12破碎机需设置独立支撑,钢结构支撑的支腿需用方钢制作,型材不得低于#14

槽钢,壁厚不小于

6mm。采用热浸锌材质,热浸锌应符合镀锌层厚度不少于85μm的要求

3.1.3.3.13破碎机应能够满足烟煤全水分不大于20%(褐煤全水分不大于40%且内水分不

大于

20%)的要求。3.1.3.4缩分器3.1.3.4.1 缩分器采用皮带中部刮扫式,切割器开口不小于被缩分煤样粒径的3倍,但最

小不小于

30mm,缩分比可调,1/4-1/32,切割器应便于更换。

3.1.3.4.2 切割器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厚度不小于6mm。3.1.3.4.3 缩分器切割器开口不小于被缩分煤样标称最大粒度的3倍,切割器应便于更换

3.1.3.4.4 缩分器的接料斗、弃料斗、样料管均采用不锈钢制作,厚度不小于6mm,以

有效地防止粘煤和堵煤现象。结构上采用全密封设计,物料水分损失少。

3.1.3.4.5 缩分器的缩分比应可调,并应符合煤样缩分后留样重量与粒度的关系。3.1.3.4.6 全水分烟煤≤20%,褐煤≤40%的样煤时,机内不应发生粘结、堵塞等现象。3.1.3.4.7缩分比要稳定,一般不超过10%。缩分出的留煤在粒度组成上要与弃煤样一致

,使缩分精密度达到小于

0.37PL (PL为采制样总精密度)和缩分无系统偏差的要求。

应符合相关标准,缩分比在无系统偏差和满足留样量与粒度的关系的前提下实现在线

自动调节。

3.1.3.5给煤带式输送机3.1.3.5.1 所供给煤机型式为封闭式皮带给煤机,与物料接触区材料为不锈钢;从动滚

筒具有自清洁功能,头部有刮板式外合金弹簧清扫器使物料不易污染;物料进口部分装有调节煤层厚度的闸门。

3.1.3.5.2 所有给煤机应能无级调速,保证给料均匀。所有给煤机应起停平稳。3.1.3.5.3 给煤机的最大生产能力应≥最大设计入料量的1.2。3.1.3.5.4 给料机应用可调节的张紧装置。3.1.3.5.5皮带机安装有皮带打滑自动检测装置,以保证皮带机长期稳定运行。3.1.3.5.6初级给料皮带机安装有高效永磁除铁器,能确保对煤样中的铁质杂物清除干净

3.1.3.5.7 给料机的封闭式罩壳必须是可拆卸的,方便人员更换托辊、胶带等检修工作

,同时方便清理给料机下方的积煤。

3.1.3.6余煤返回装置3.1.3.6.1 余煤返回装置出力大于最大子样量的1.2倍。3.1.3.6.2入炉煤余煤返回装置也要求采用螺旋弃料机+斗式提升机组成,缩分皮带将弃

样输送到螺旋输送机,通过螺旋输送机的推力将弃煤输送到斗式提升机内,最后通过斗式提升机将弃煤返排主输煤皮带。

3.1.3.6.3 斗式提升机壳体应采用δ=14mm的钢板,煤斗采用δ=14mm不锈钢材料。3.1.3.6.4 斗式提升机应设有防卡、防堵等机械、电气保护措施;采用链式传动装置。3.1.3.6.5 斗式提升机速度不大于1.5m/s,设零速保护。3.1.3.6.6 斗式提升机头部应设有爬梯和钢平台(热浸锌材质),以利于检修。3.1.3.6.7 斗式提升机底基础座高于周围地坪200mm。3.1.3.6.8 斗式提升机应装有制动器,防止倒转。

110

3.1.3.7落煤管、钢支架等3.1.3.7.1 所有落煤管道用不锈钢制作,布置角度大于等于60°,壁厚6mm。落煤管直

径不小于

400mm,落煤管上设带有插销的密封检查门,方便开启操作。落煤管带有振打装置

,防止管壁积煤。

3.1.3.7.2 系统内应设必要的检修及运行巡视通道及平台、扶梯、栏杆,所有平台应能

承受

400kg/m2载荷。栏杆高度不小于1.1m,检修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且全部采用热浸锌

材质,热浸锌应符合镀锌层厚度不少于

85μm的要求。

3.1.3.7.3 材料及焊接3.1.3.7.3.1 材料投标方应负责机械采样装置所有部件及材料的选择和应用。投标方必须根据使用要求

选择合适的材料,材料必须符合下列标准、规范的要求,投标方推荐的替代材料必须由招标方认可。

结构钢

Q235B

不锈钢板

06Cr19Ni10

碳钢板

Q235B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所使用的所有的材料都必须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且应是高质量的

和全新的。

步道、楼梯踏板和平台必须是具有足够刚度的格栅,能安全地承受额定的载荷。胶带

输送机步道必须用花纹钢板,楼梯斜梁和踏板必须工厂拼装。步道和楼梯的最小宽度为800mm,格栅必须按实际尺寸提供并且必须平放,以免变形。全部采用热浸锌材质,热浸锌应符合镀锌层厚度不少于

85μm的要求。

3.1.3.7.3.2 焊接机械采样装置中所有设备、部件的制造和维修的焊接应符合投标方书面提交的标准和

程序,必须符合所有的应用规程和标准。

所有焊接工艺必须符合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并在焊接前,对所有施焊区均应进行清

洁和除锈处理。

焊工必须具有符合所选用标准和规范所规定的资格。

3.1.4 电气部分要求

其余部分与本章节冲突部分,以本章节为准。3.1.4.1 投标方分系统提供电控柜及电控箱,由招标方负责的就地MCC开关柜供电。投

标方供货设备之间的电缆及其他附件由投标人提供,就地电源插座箱及用电插座由投标方设计并供货。

电气部分双方供货范围和设计界限为电控箱电源进线接线端子处。若设备有就地的电气动力箱、控制箱、变频器,则就地动力箱、控制箱、变频器由投

标方提供。投标方供货装置的就地动力箱、控制箱与设备间的连接动力电缆由投标方提供,投标方负责给设计院提供电缆清册。

3.1.4.2 电气设备必须符合IEC及GB有关规定。3.1.4.3 电动机的要求投标方提供的电动机均须符合

GB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1级以

上能效标准及

GB30254-2024《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1级以上

能效标准。

三相异步电机产品应取得能效标识备案和“节”字标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有产品

能效检测报告。

三相异步电机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应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电机应有

100%利用率。电动机的额定功率应不小于电动机所驱动设备长期连续运行所

需的能力,其值至少应大于最大的制动功率。这一要求适用于所有运行转速和工况。

电动机的设计与构造,必须与它所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一致。

200kW及以

上电动机采用

10000V,200kW以下电动机采用380V。

111

电动机的起动电流,达到与满足其应用要求的良好性能与经济设计一致的最低电流

值。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认可,否则,在额定电压下,对于

200kW以下电动机的最大起

动电流倍数应小于

6.5倍额定电流。

户内布置电机防护等级采用

IP54,户外布置电机防护等级采用IP55,电动机上加装防

雨罩,电动机应具有

F级及以上的绝缘,温升按B级绝缘考核。电机绕组经真空浸渍处理

VPI)和环氧树脂密封绝缘。所有电动机的使用寿命在现场的规定的工作制下不小于30

年。电动机的连接线与绕线的绝缘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电动机接线盒内的支承绝缘子应进行环氧树脂浸渍处理;电动机接线盒内连接端子的外包绝缘工艺应充分考虑防潮。

在易燃易爆场所应使用防爆电机,防爆电动机的防爆级别和类别,应符合国家和行业

标准的规定。投标方应选择成熟配合经验的厂商报价。最终电动机分包厂商的选择应由招标方确认。

在规定的起动电压的极限值范围之内,电动机转子允许起动时间不得低于其加速时

间。

在额定功率下运行时,电动机应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的电源中断而不损坏。当

电动机电源由正常电源向备用电源切换的过程中,对应备用电源,电动机残压可能为50%Un,相角差为180度,电动机应能承受此转矩和电压应力,假定电机在切换前是满载运行。

电动机为额定功率输出,电压、频率均为额定值时,电动机的功率因数为

0.85以上。

当频率为额定,且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

10%时,电动机应能输出额定功

率;当电压为额定,且电源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

2%时,电动机应能输出额定功

率。当电压和频率同时变化,两者变化分别不超过

10%和 2%时,电动机性能应满足GB

755的要求。

电动机应保证在

80%额定电压下平稳启动,且能在65%额定电压下自启动。电动机应能

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合理的电压变化而不受损坏,且电动机在切换前是满载运行。

电动机应满足在冷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

2次,热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1次的要求。

在设计环境温度下,电动机应能承受所有热应力和机械应力,并要求端电压保持在额

定值时,电动机能达到设计的运转性能。

电动机应有防止轴电压的措施。电动机在热态下能承受

150%额定电流,而不变形或损

坏,过电流时间不少于

30秒。

电动机在空载情况下,能承受提高转速至其额定值的

120%,历时2分钟而不发生有害

变形。电动机失步转矩不得低于

220%全负荷转矩。

电动机的振动值应符合或优于国际有关标准。电动机组的噪音在离机壳

1米处应小于85dB(A)。

电动机轴承温度,滑动轴承不超过

80℃,油温不超过65℃。轴承设有测温元件,并引

至专用接线盒。轴承设有绝缘措施,防止循环轴电流。

旋转方向应有永久性,明显的标志。电动机应允许反转。多相电动机的端子处应有显

示出与电动机铭牌所示的规定旋转方向一致的相序标牌,并由一个箭头标志指示出电动机的旋转方向。倘若没有规定旋转方向,则应在电动机上标出与相序

T1、T2、T3一致的旋转

方向。

电动机应有

2个接地端子,两个接地装置应位于电动机完全相反的两侧。对于立式电动

机,一个接地装置位于电源电缆穿线盒的下方,另一个接地装置位于与第一个接地装置相差

180度的位置。

驱动装置控制方式:若有变频调速电机(该电机需采用专用变频电机,连接电缆应采

用专用变频电缆),变频器由投标方提供,当厂用母线电压下降至额定电压的

75%时,变

112

频器应能保证正常运行,变频器的容量应与电动机相匹配,并具有自启动功能。双速电动机中要求配有两套独立的绕组,一套定子绕组用于高速,一套定子绕组用于低速。

3.1.4.4 控制箱/柜的要求投标方随设备配套的控制箱

/柜内应有完整的电源回路、控制回路和保护回路,具体接

线应提交招标方确认。

招标方提供给投标方就地控制设备的交流总电源为

380V±10%,50±1.5Hz,三相四线

制。投标方如需其它规格等级的电源,由投标方自行负责解决。

所有控制箱

/柜必须按相应的国家标准制造,各项性能指标均不应低于国家标准中所规

定的指标,并能在本工程的环境条件下安全、可靠地运行,各种类型的控制箱

/柜使用寿命

应不少于

30年。

所有控制箱

/柜通体采用标准厚度2.0mm的316L不锈钢板制作,并加上不锈钢骨架,以

提高整个箱

/柜体的强度。盘柜的色标由招标方提供,控制盘/箱/柜/接线盒的外壳材质采

用厚度不小于

2.0mm厚316L不锈钢板(亚光),具体颜色由招标方定。所有控制箱/柜正面开

启门,控制箱

/柜内板前接线,安装部分必须攻丝或焊螺母,箱/柜门采用专用钥匙开启。

防护等级:所有控制箱

/柜体的外壳防护等级:室内为IP54,室外为IP56(防腐),直

流电机动力控制箱防护等级

IP55。

/柜体结构、外形尺寸及柜内元器件布置,必须充分考虑元器件的散热和日后检修空

间。

控制箱

/柜下部必须设有独立电缆小室,柜体的电气元器件室和电缆小室采用一体化结

构,电气元器件室和电缆小室之间有水平安装的不锈钢隔板,并在水平不锈钢隔板上留有电缆穿入腰形孔,以便于孔洞封堵;腰形孔的尺寸及数量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电缆小室正面有开启门,便于电缆进出施工。

/柜内应设置合适的接地铜排和N线铜排,N排应与柜体绝缘,以方便电气回路的接

地要求。就地电控制箱

/柜内不能有裸露的带电导体,带电导体对地的电气间隙不小于

20mm。电控箱/柜的柜体必须预留接地(PE)端子;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保护导体的截面积应符合

GB50303-2002第6.1.2

条规范要求。

产品供货时,提供控制箱

/柜的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随机配套控制箱应满足

GB725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国家标准,电气设备的控制、继

电保护设计应遵循有关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并应在说明书中列出所执行的有关标准。

控制箱的结构、电器安装、电路的布置必须安全可靠,操作方便,维修容易。控制箱

内的裸露带电导体之间和带电导体对地的电气间隙不小于

20mm。

箱内外接导体端子必须满足正常工作电流,并能承受不低于柜内电气元件的短路耐受

电流,箱内要留有足够的用于接线的有效空间。在三相四线电路中,中性线的端子应允许连接下述载流量的导线:

如果相导线的尺寸超过

16mm2,则等于相导线载流量的一半,但不小于16mm2。

如果相导线的尺寸等于或小于

16mm2时,则等于相导线的载流量。

箱内断路器、隔离开关必须满足动热稳定的要求,箱内交流接触器的等级和型号应按

电动机的容量和工作方式选择。选择热继电器时,使电动机的工作电流在其整定值的可调范围内。用熔断器和接触器组成的电动机回路应装设带断相保护的热继电器。

当就地控制箱控制的单台电动机容量大于

55kW时,就地控制箱内应配置电流互感器、

电流变送器及电流表。电流变送器应按设计院的具体要求选型,电流变送器的输出为

4~

20mA。

113

为满足远方控制要求,就地控制箱中应提供一付能反映断路器或接触器“合闸

/跳闸”

位置的接点(一般应为断路器或接触器的辅助常开接点)。触点数量应能满足系统设计要求。

就地控制箱内的断路器或接触器、继电器等,除了箱内接线已经使用的接点,所有接

线未使用的备用接点应引接至端子排上,以供现场可能的接线修改使用。

就地控制箱内的端子排布置应考虑现场接线方便,易于检修。除了接线必须使用的端

子排以外,还应留有端子总数

15%的空端子排,以供现场可能的接线修改使用。

3.1.4.5 采样间技术要求

一期入炉煤采样间需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计,结构采用混凝土框架结构,内部进行装

修,墙面

2米铺设瓷砖,其余部位涂刷防水防污涂料,地面铺设防滑瓷砖。配套道路、上下

排水、照明、空调、办公用品等全部配齐。建筑面积约

100平方,高度约9米。

3.1.5入厂、入炉煤采样机技术规范(由投标人填写)

部件

项目

公用入厂煤皮带

二期入炉煤皮带

一期入炉煤皮带

型号

适应的最大煤块粒度(mm

每小时分割次数

每次分割煤样(kg)

一级采样量(kg/h)

采样给料机功率(kW)

转速(rpm)

采样头功率(kW)

一级采样

线速(m/s)

型号

适应的最大煤块粒度(mm

每小时分割次数:

每次分割煤样(kg)

二级采样量(kg/h)

采样给料机功率(kW)

转速(rpm)

采样头功率(kW)

二级采样(缩分)

线速度(m/s)

煤样破碎机制造商:

煤样破碎机型号

煤样破碎机功率(kW)

转速(rpm)

煤样输出尺寸(mm)

煤样破碎机出力(t/h)

破碎辊(锤头)材质/寿

煤样破碎机

重量(kg)

114

鼓风量(m3/s)

回煤装置出力(t/h)

回煤装置功率(kW)

回煤型式

转速(rpm)

带宽(mm)

电机型号

电机功率(kW)

给煤机额定出力(t/h)

一级给煤机(破碎机前)

给煤机带速(m/s)

带宽(mm)

电机型号

电机功率(kW)

给煤机额定出力(t/h)

二级给煤机(缩分器所在给煤机)

给煤机带速(m/s)

样品收集罐:(不含在本标段范围

型式

底开门式

密码桶式

密码桶式

115

内,预留接口)

出力(t/h)

功率(kW)

转速(rpm)

链条

料斗

斗式提升机

速度

型号

规格

数量

装机功率(kW)

电控系统

最大运行功率(kW)

接料斗的开口尺寸(mm)

接料落煤管直径

刮板材料

接料斗及落煤管材质

带式给煤机壳体内外材质

斗式提升机壳体内外材质

破碎缩分单元外箱体材质

最大分离件重量(t)

其它

设备整机重量(t)

3.2 界限说明

本工程总电源部分由招标方负责设计和施工。投标方所供设备之间的所有管道及其支

架均由投标方设计、供货和安装,投标方供货设备之间的电缆等均由投标方设计、供货及安装。

3.2.1 电气系统对接界限采样机系统由双路电源供电(一用一备),配双电源自动切换开关。

MCC 配电室的土

建基础、电缆沟、防雷接地等由招标方负责。

MCC 配电室的配电柜和双电源自动切换开关

由招标方进行设计采购并安装。

MCC 配电室的进线电缆由招标方负责。

1)采样机电源

一期入炉煤采样机系统总电源由招标方负责提供,控制柜及系统内的电气部分(包括

电源至控制柜至设备本体之间的全部电缆、内部所需各种控制电源)均由投标方负责设计、供货、安装。

二期入炉煤采样机系统就地控制柜至配电室部分总电源由招标方负责;控制柜及系统

内的电气部分(包括控制柜至设备本体之间的全部电缆、内部所需各种控制电源)均由投标方负责设计、供货、安装。

公用入厂煤采样机系统就地控制柜至配电室部分总电源以及控制柜及系统内的电气部

分(包括控制柜至设备本体之间的全部电缆、电缆构筑物及内部所需各种控制电源)均由投标方负责设计、供货、安装。

3.2.2 综合布线

116

投标方负责采样机设备系统相关设备接入系统(原煤质检测楼)所需的光纤、网线、

线槽、线管等辅材,以及线缆敷设、线缆接线等施工,敷设至燃料智能化相关设备操作间交换机处;交换机处到设备本体之间的网络也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提供本标段内燃料智能化相关设备数据接口,供招标方读取相关数据。

3.2.3 土建界限 本项目公用入厂煤采样间、二期入炉煤采样间的配套土建设计、施工、建设,地面硬

化、装车进出口及周边道路等,由投标人负责提供土建设计提资图,招标方建设。但因相关设备安装需更改位置、尺寸以及安装完后需要进行修补的,由投标人完成。一期入炉采样机间的配套土建(含皮带采样间土建结构及地基处理、基础、内部钢结构)设计、施工、建设由投标人负责。

3.2.4 热控界限3.2.4.1 二期入炉煤采样机、公用入厂煤采样机要求以设备就地控制柜端子排为界,从就地控制柜或电源箱接线端子至投标方设备的控制

信号、电源电缆(及其安装附件)由投标方负责。

采样机控制系统设备控制信号的卡件、电缆包含施工、逻辑编写、画面组态均由投标

方负责,其他主要接口要求如下:

(1) 采样机及配套智能系统同输煤 DCS 控制系统的接口:DCS 控制柜接线端子。(2) 采样机及配套智能系统同智慧电厂燃料“智慧燃料管控平台”平台接口:智慧电厂

智慧燃料管控平台平台机柜接线端子或交换机(投标方负责根据平台预留的接口,将数据上传至智慧燃料管控平台,该部分的通讯光纤由投标方负责供货及施工敷设,光缆不少于 6 芯,如与其它界限冲突,以本条为准)。

(3) 采样机接入输煤 DCS 控制系统原则:采样机设备控制信号就近接入输煤 DCS 控制系

统远程站。

(4) 投标人应承诺负责配合实现 DCS 等系统的接口和通迅,并提供采样机系统的 IO 清

册、P&ID、控制要求及工艺流程图等资料。

(5) 电缆设计、供货原则:连接电缆(含通讯、光纤、温感等)两头的设备其中有一头

设备是投标人设计,则该电缆就由投标人设计;连接电缆(含通讯、光纤、温感等)两端的设备只有一端设备是投标人供货的,则该电缆由招标人供货;连接电缆(含通讯、光纤、温感等)两端设备均是投标人供货的,则该电缆由投标人供货。

(6) 接入智慧燃料管控平台及 DCS 等系统(包括采样机与其他单位的接口服务)均由投

标方负责,DCS 系统中采样机的逻辑组态工作也由投标方负责。

3.2.4.2 一期采样机改造接口要求如下:采样机控制系统设备控制信号的卡件、电缆包含施工、逻辑编写、画面组态均由投标

方负责,其他主要接口要求如下:

(1) 采样机及配套智能系统同输煤 DCS 控制系统的接口:DCS 控制柜接线端子。(2) 采样机及配套智能系统同智慧电厂燃料“智慧燃料管控平台”平台接口:智慧

电厂智慧燃料管控平台平台机柜接线端子或交换机(投标方负责根据平台预留的接口,将数据上传至智慧燃料管控平台,该部分的通讯光纤由投标方负责供货及施工敷设,光缆不少于 6 芯,如与其它界限冲突,以本条为准)。

(3) 采样机接入输煤 DCS 控制系统原则:采样机设备控制信号就近接入输煤 DCS 控

制系统的碎煤机室远程站。

(4) 投标方应承诺负责实现 DCS 等系统的接口和通迅,并提供采样机系统的 IO 清

册、控制说明书、备用卡件及工艺流程图等资料。

(5) 电缆设计、供货原则:连接电缆(含通讯、光纤、温感等)两头的设备其中有

一头设备是投标方设计,则该电缆就由投标方设计并供货。

117

(6) 接入智慧燃料管控平台及 DCS 等系统的一切费用,包括与其他单位的接口服务

等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

3.3.特殊要求

3.3.1 为配合买方创国优工程奖,进行设备优化,技术创新。通过该项目合作开展采

样机系统设备关键技术的研究,取得的科技成果共享(吕四港公司优先为第一完成人)。形式不限于合作申报专利并取得授权、撰写研究报告、标准立项及发布、发表论文。请投标商在应答时列出可合作研究的科技产出方向、内容及完成的时间节点。其中专利方面,买方为专利持有人或者专利共享人;卖方为买方提供以买方为第一作者单位,以招标单位为专利第一专利权人,以招标单位为第一、二、三作者并取得授权。论文方面,以招标单位为第一作者。软件著作权方面,以招标单位为第一作者。

3.3.2 卖方需依托于采样机系统,在 ISSN 和 CN 刊号等省部级以上刊物至少发表 1 篇

论文,并至少获得 1 项发明专利、1 项实用新型专利。专利、论文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项目报价中,投标应保证买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3.3.3 卖方按技术规范要求取得相应论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卖方需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至少完成 1 篇论文发表,并至少完成 1 项专利进入专利局受理阶段。在2026 年 12 月 30 日前至少完成规定数量的专利取得受理通知书,并至少完成规定数量的论文发表。如国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每有 1 项未按时间进度完成则扣除卖方合同价款 10 万元;论文每有 1 项未按时间进度完成则扣除卖方合同价款 3000 元。

序号

类型

科技产出方向

科技产出内容

完成的时间节点

备注

1

发明专利

2

实用新型专利

3

论文

118

附表/附图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附表 A.1.1 公用入厂煤采样机、二期入炉煤采样机系统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此,以满足功能需求为准,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单位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采样机设备

1

公用入厂煤采

样机

适用带宽:1800mm

类型:皮带中部采样机,需结合附图《C2 输煤皮带机高架桥结构总图》精心设计、制造

2

含原公用入厂煤皮带机端部采样设备、电控系统、采样平台钢结构等拆除,土建结构恢复原。含新采样机设计、设备、材料、安装、调试

2

公用入厂煤皮带机头部护罩及导流

装置

头部护罩:DTII,B=1800,厚度 6mm,热浸锌。导流装置可调节,基板10mm,衬板材质NM500,厚度 20mm。

2

公用入厂煤端部采样机拆除处增设该装置,含设备、材料、安装、调

试等

3

二期入炉煤采

样机

适用带宽:1400mm

类型:皮带中部采样机,需按照附图《二期入炉煤皮带采样机方案图》进行设计、制造。

2

含设计、设备、材料、安装指导、

调试等

数据接口

1

入厂煤采样机

满足现场实际需求

2

2

入炉煤采样机

满足现场实际需求

2

性能鉴定

1

二期入炉煤采

有 CMA 和 CNAS 资质的第三方

2

119

样机性能鉴定

2

公用入厂煤采样机性能鉴定

有 CMA 和 CNAS 资质的第三方

2

附表 A.1.2 一期入炉煤采样机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此,以满足功能需求为准,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单位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采样机设备

1

一期入炉煤采

样机

适用带宽:1400mm

类型:皮带中部采样机

2

含原一期入炉煤端部采样设备、电控系统、采样平台钢结构等拆除,土建结构恢复,含新采样机设计、设备、材料、安装、调

试等

2

一期入炉煤皮带机头部护罩及导流

装置

头部护罩:DTII,B=1400,厚度 6mm,热浸锌。导流装置可调节,基板10mm,衬板材质NM500,厚度 20mm。

2

原一期入炉煤端部采样机拆除处增设该装置,含设备、材料、安装、调试等

3

一期入炉煤采

样间

混凝土框架结构采样间,面积:约100 平方,高度 9米

1

含设计、施工。另含因一期新入炉煤自动采样机系统安装及采样间的建设所必须的第三方土建结构鉴定、加固设计

及施工

数据接口

120

1

一期入炉煤采

样机

满足现场实际需求

2

性能鉴定

1

一期入炉煤采样机性能鉴定

有 CMA 和 CNAS 资质的第三方

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满足一年正常运行检修所需,计入投标总

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采样机断路器

同本体配套品牌型号

每台采样

机各

1 个

2

采样机接近开关

同本体配套品牌型号

每台采样

机各

1 个

3

采样机中间继电

同本体配套品牌型

每台采样

机各

1 个

4

采样机给料输送

橡胶带

同本体配套品牌型

每种采样

机各

1 条(

共 3种)

5

采样机弃料输送

橡胶带

同本体配套品牌型

每种采样

机各

1 条(

共 3种)

6

采样机采样头刮

同本体配套品牌型

每种采样

机各

1 个(

共 3种)

3 种采样机分别为入厂煤采样机、一期入炉煤采样机、二期入炉煤采样机

121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7

采样机采样头

同本体配套品牌型

每种采样

机各

1 个(

共 3种)

8

采样机缩分刮板

同本体配套品牌型

每种采样

机各

1 个(

共 3种)

9

采样机锤头

同本体配套品牌型

每种采样

机各

1 个(

共 3种)

10

投标人补充

122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投标人应认真逐项填写技术参数响应表中投标人保证值,不能空格,也不能以“响

应”两字代替,不允许改动招标人要求值。如有差异,请填写技术差异表。“投标人保证值”应与型式试验报告相符。

主要技术参数表中的项目,如不能满足要求,将被视为实质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部件

项目

公用入厂煤皮带

二期入炉煤皮带

一期入炉煤皮带

一级

型号

123

适应的最大煤块粒度(

mm

每小时分割次数

每次分割煤样(

kg)

一级采样量(

kg/h)

采样给料机功率(

kW)

转速(

rpm)

采样头功率(

kW)

采样

线速(

m/s)

型号

适应的最大煤块粒度(

mm

每小时分割次数:

每次分割煤样(

kg)

二级采样量(

kg/h)

采样给料机功率(

kW)

转速(

rpm)

采样头功率(

kW)

二级采样(缩分)

线速度(

m/s)

煤样破碎机制造商:

煤样破碎机型号

煤样破碎机功率(

kW)

破碎机破碎方式

转速(

rpm)

煤样输出尺寸(

mm)

煤样破碎机出力(

t/h)

破碎辊(锤头)材质

/寿命

重量(

kg)

煤样破碎

鼓风量(

m3/s)

回煤装置出力(

t/h)

回煤装置功率(

kW)

回煤型式

转速(

rpm)

带宽(

mm)

电机型号

电机功率(

kW)

给煤机额定出力(

t/h)

一级给煤机(破碎机前

给煤机带速(

m/s)

带宽(

mm)

电机型号

电机功率(

kW)

给煤机额定出力(

t/h)

二级给煤机(缩分器所

给煤机带速(

m/s)

124

在给煤机

样品收集罐:(不含在本标段范围内,预留接口)

型式

底开门式

密码桶式

密码桶式

出力(

t/h)

功率(

kW)

转速(

rpm)

链条

料斗

斗式提升

速度

型号

规格

数量

装机功率(

kW)

电控系统

最大运行功率(

kW)

接料斗的开口尺寸(

mm)

接料落煤管直径

刮板材料

接料斗及落煤管材质

带式给煤机壳体内外材质

斗式提升机壳体内外材质

破碎缩分单元外箱体材质

最大分离件重量(

t)

其它

设备整机重量(

t)

125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性能参数要求值

投标人保证值

备注

1

采样机系统

1.1

采样周期

s

最小采样间隔 90s,10s 可调

1.2

13mm 破碎机性能要

s

采用卧式环锤带筛板结构

1.3

采样头装置

配置可调五连型托辊整形托辊整形装置

1.4

批煤精密度

%

P=0.4%

需提供以往项目的报告进行

佐证

1.5

全水分偏倚

%

不大于 0.3%

需提供以往项目的报告进行

佐证

126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即应列出

)。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标人应承

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名称

部件产地

备注

技术附表 F

表中所列为买方要求的外购件清单,卖方在投标时按照买方提供的品牌范围进行报价,

报价唯一且不可变更,最终品牌的选择由买方确定。

序号

名称

安装部位

参考制造商或品牌

1

采样机减速器(若电机与减速机一体,电机与减速机品牌配套)

SEW、FLENDER(弗兰德)、SUMITOMO(住友)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2

轴承

SKF、FAG、NSK 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127

附图

1.C2 输煤皮带机高架桥结构总图2.二期入炉煤皮带采样机方案图

12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29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30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31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132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月 日

133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134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135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36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

标,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

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天日历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

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

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

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

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

任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137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38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39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40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41

(三)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42

(四)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43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44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 响 应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

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

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

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

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

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

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145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

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

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146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47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48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49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50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51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52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53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54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

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

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一)技术参数:

1.

2. 3.

(二)主要性能指标: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一)结构特点:

1.

2. 3.

(二)材质: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5

供货范围

(一)供货范围:

1.

2. 3.

(二)备品备件:

1.

2. 3.

(三)专用工具:

1.

2. 3.

(四)分包及外购:

1.

2. 3.

(五)供货保障措施: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6

运维情况

(一)安装及检修条件

: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运行和维护要求

: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7

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情况

(一)附属系统配置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所属设备配置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8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针对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各个方面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155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56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57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58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

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随机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技术服务费

运杂费

合计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159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1.2.2.1.1 公用入厂煤采样机、二期入炉煤采样机系统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此,以满足功能需求为准,计入投标总价)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序号

项目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单位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采样机设备

1

公用入厂煤采样机

适用带宽:1800mm类型:皮带中部采样机,需结合附图《C2输煤皮带机高架桥结构总图》精心设计、制造

2

含原公用入厂煤皮带机端部采样设备、电控系统、采样平台钢结构等拆除,土建结构恢复原。含新采样机设计、设备、材料、安装、调试等

2

公用入厂煤皮带机头部护罩及导流装置

头部护罩:DTII,B=1800,厚度6mm,热浸锌。导流装置可调节,基板10mm,衬板材

2

公用入厂煤端部采样机拆除处增设该装置,含设备、材料、安装、调试等

160

序号

项目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单位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质 NM500,厚度 20mm。

3

二期入炉煤采样机

适用带宽:1400mm类型:皮带中部采样机,需按照附图《二期入炉煤皮带采样机方案图》进行设计、制造。

2

含设计、设备、材料、安装指导、调试等

数据接口

1

入厂煤采样机

满足现场实际需求

2

2

入炉煤采样机

满足现场实际需求

2

性能鉴定

1

二期入炉煤采样机性能鉴定

有 CMA 和 CNAS资质的第三方

2

2

公用入厂煤采样机性能鉴定

有 CMA 和 CNAS资质的第三方

2

1.2.2.1.2 一期入炉煤采样机供货范围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此,以满足功能需求为准,计入投标总价

)

序号

项目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单位

价格

(含税)

生产厂

产地

备注

采样机设备

1

一期入炉煤采样机

适用带宽:1400mm类型:皮带中部采样机

2

含原一期入炉煤端部采样设备、电控系统、采样平台钢结构等拆除,土建结构恢复,含新采样机设计、设备、材料

161

、安装、调试等

2

一期入炉煤皮带机头部护罩及导流装置

头部护罩:DTII,B=1400,厚度6mm,热浸锌。导流装置可调节,基板10mm,衬板材质 NM500,厚度 20mm。

2

原一期入炉煤端部采样机拆除处增设该装置,含设备、材料、安装、调试等

3

一期入炉煤采样间

混凝土框架结构采样间,面积:约 100 平方,高度 9 米

1

含设计、施工。另含因一期新入炉煤自动采样机系统安装及采样间的建设所必须的第三方土建结构鉴定、加固设计及施工

数据接口

1

一期入炉煤采样机

满足现场实际需求

2

性能鉴定

1

一期入炉煤采样机性能鉴定

有 CMA 和CNAS 资质的第三方

2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62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采样机断路器

同本体配套品牌型号

每台采

样机各

1 个

2

采样机接近开

同本体配套品牌型号

每台采

样机各

1 个

3

采样机中间继

电器

同本体配套品

牌型号

每台采

样机各

1 个

4

采样机给料输送橡胶

同本体配套品

牌型号

每种采

样机各

1 条(

共 3 种

5

采样机弃料输

同本体配套品

牌型号

每种采

样机各

3 种采样机分别为入厂煤采样机、一期入炉煤采样机、

163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送橡胶

1 条(

共 3 种

6

采样机采样头

刮板

同本体配套品

牌型号

每种采

样机各

1 个(

共 3 种

7

采样机采样头

同本体配套品

牌型号

每种采

样机各

1 个(

共 3 种

8

采样机缩分刮

同本体配套品

牌型号

每种采

样机各

1 个(

共 3 种

9

采样机

锤头

同本体配套品

牌型号

每种采

样机各

1 个(

共 3 种

二期入炉煤采样机

10

投标人

补充

164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合计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