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2X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新建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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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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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2*开通会员可解锁*64

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

项目

(2X660MW)集中制冷加热站及空气处

理机组

招标文件

招标人: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2026 年 5 月

1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3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4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价格机制优选法】

................................................................................................................52

1 评标办法 ..............................................................................................................................58

2 评审标准 ..............................................................................................................................58

2.1 初步评审标准 ..............................................................................................................58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58

3 评审程序 ..............................................................................................................................58

3.1 初步评审 .....................................................................................................................58

3.2 详细评审 .....................................................................................................................59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9

3.4 评标结果 .....................................................................................................................6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1

1 评标办法 ..............................................................................................................................62

2 评审标准 ..............................................................................................................................62

2.1 初步评审标准 ..............................................................................................................62

3 评审程序 ..............................................................................................................................62

3.1 初步评审 .....................................................................................................................63

3.2 详细评审 .....................................................................................................................63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63

3.4 评标结果 .....................................................................................................................6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6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7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8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9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1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集

中制冷加热站及空气处理机组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

(2X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新建项

目招标人为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海投(台州)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本金

+融资:30%+70%。该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集中制冷加热站及空气处理机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64

2.2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1320MW

2.4 建设工期:头门港发电厂项目总工期 22+2 个月

2.5 设备名称:集中制冷加热站及空气处理机组

2.6 数 量:1 套

2.7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规范

2.8 招标范围:空气处理机组、集中制冷加热站内一体式蒸发冷却式冷水

机组,冷水泵,泵组阀件,补水定压装置,动态节流装置,控制系统实现整个

制冷站

/制冷加热站的一键启停、自动调节功能等所有工艺设备、阀门、管道、

控制设备、电气设备(含控制柜及其辅材)等。

2.9 交货地点:浙江省临海市上盘镇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短株山 13 号地块

11

2.10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具备交货条件,接到招标人通知交货后

30 天内到货,交货时间以满足现场施工要求为准。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2 个集中制冷加热站及空气处理机组投运业绩

1 个集中制冷加热站投运业绩加 1 个空气处理机组投运业绩视为 1 个有效业

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2

(证明材料须同时至少包含:(

1)合同扫描件: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

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2)投运证明材

:可以是用户证明或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

须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的盖章或签字。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次招标接受本次招标采购核心产品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一

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代理的制造商须同时满足 3.2.1 和 3.2.2 的要求,代理商须满足 3.2.3

的要求。

(3)本次招标采购核心产品指的是:蒸发冷却式冷水机组、蒸发冷却式冷水

(热泵)机组、空气处理机组。其他产品如为外购无需提供授权书。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

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

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

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

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

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

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4 月 28

日至

2026 年 05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13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14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标 人: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 5-6 层

邮编:

200042

联系人:唐海涵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tanghaihan@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

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供应链

管理部

15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元,

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

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

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

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

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

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

件,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

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

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

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

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

送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 5-6 层

送达邮编:200042

送达联系人:唐海涵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

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

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

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

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

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

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

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

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

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

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

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

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

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

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

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

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

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

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

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

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

(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

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

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

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

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

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

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

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

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

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

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

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

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

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

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

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

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

2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

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

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

纳。

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

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

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

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

情况。

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无

☑有,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3 年(2023 年至 2025 年,或 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5 年(2021 年 5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

21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称。

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

22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

,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

23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

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

2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5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7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28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29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30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31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33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5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36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7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38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39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40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41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42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

8.5 投诉

43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45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50%

10%

40%

46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和投标文件制作

15

1.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

10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3 分。

1.2

投标文件制作

5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得分≤5;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得分<4;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得分<2;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5 分;

2000 万元≤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3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19 分;

其余得 17 分。

2.2

发明专利情况

5

近五年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

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

(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47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

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

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8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2.2.2(3)价格评分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

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

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15

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10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0.5 分,最高不超过

15 分。

3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及 性 能指标

2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性能、主要参数指标、相应的证明文件、计算书或报告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

20<得分

25;良:15<得分≤20;一般:0≤得分≤

15;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20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材质选择、结构特点、设备配置方案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

15<得分≤20;良:10

<得分≤

15;一般:0≤得分≤10;

5

供货范围

1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包及外购、供货保障措施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

10

<得分≤

15;良:5<得分≤10;一般:0≤得

分≤

5;

6

运维情况

7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安装及检修条件、运行和维护要求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

5<得分≤7;良:3<得分≤

5;一般:0≤得分≤3;

7

附 属 系 统 及 所 属 设 备情况

7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配置方案的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

5<得分≤7;良:3<得分

5;一般:0≤得分≤3;

8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6

根据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进行评审,按优、一般分档,优:

4<得分≤6;一般:0≤得分≤4;

合计

100

49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50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51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52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5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54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55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56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57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58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对于“四新首台套”设备,必要时应委托科研总院或有资质

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设备的监造和性能验收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监造的范围、方式

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

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

59

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

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60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61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62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63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64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65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66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67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68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69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70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5.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71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条款》的序号与《通用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号。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1.2.3 卖方:

1.1.13.1 工程: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集中制

冷加热站及空气处理机组设备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大唐台州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短株山

13 号地块

1.1.17 “分包商 ”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

定所进行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 ”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

买方根据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 ”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

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 ”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

人员。

1.1.21 “法律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

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

区)。

1.1.22“试运行”指本工程在投入商业运行前的连续试验运行。

1.1.23“性能验收试验 ”是指为检验本合同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24“初步验收 ”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规定的保证值

后,买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25“投运”指本工程经试运行合格,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73

1.1.26“最终验收 ”是指质量保证期满并完成索赔后,买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

验收。

1.3 无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

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

联系方式进行。

买 方 联 系 人 :

卖方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联 系 地 址 :

联 系 地 址 :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

义务。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

附件一,合同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

用:

74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

术服务、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供

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无。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

行中不另行支付。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电汇)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

款:

3.2.1 付款比例:1:7:2

3.2.2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日期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和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

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 1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给卖方作为预付款。

3.2.3 合同价款的支付:按合同总价付款。

3.2.3.1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

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70%作为到货款。

(1)设备监理签字的设备放行单(如存在设备监理)

(2)到货验收合格证明

(3)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4)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0%,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3.2.3.2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初步验收款支付申请

手续。买方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20%作为初步验收款。

1)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其它单证:合同金额 5%的质量保证金保函。

75

3.2.3.4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有以下 2 种方式,原则上采用以下第(1) 种方式

1) 保函(保险)方式: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经甲方同意和确认的质量保证金保函

(保险)后,及时支付质量保证金的对应价款或剩余合同价款,质量保证金保函期限至合

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不设免赔额、免赔率。

2) 现金方式: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

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

合同价款。

①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②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

(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

约定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 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程进

行监造、监检,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 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

注“小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

”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

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

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

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76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

知卖方。

5.4 交付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

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

(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第(1)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 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

态。安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第(

1)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

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

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

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

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

过三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

77

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

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

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

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且有权先

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6.3.4

(1)由于卖方责任,设备不能达到《技术协议书》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

卖方承担违约金。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改善后仍未能《技术协议书》或国标或行标要求

的范围, 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果合同设备技术指标不满足《技术协议书》要求但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

准, 经买方让步接受的,卖方承担的违约金金额及计算方式如下:

由于卖方责任,在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卖方原因)仍不能达

到《技术协议书》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卖方应承担罚款。

6.3.6 初步验收应在试运行后六个月内进行,由买方负责,卖方参加。

6.3.7 最终验收应在合同设备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进行,如果由于买方原因造成

的最终验收延误超过六个月,则此后

15 天内买方应签署本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证书。

6.4 初步验收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

核完成后

7 日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

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

双方应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

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

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78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

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

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6 不接受任何非短名单和自证品牌以外的产品。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

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

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

证期为调试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

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

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

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

出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

同设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

合同设备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7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8.8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从合同设备取得初步验收证书并投运后 12 个月。

如果由于买方原因未能及时安装投运,则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在最后一批合

同设备到达交货地之日起

18 个月。

9 质保期服务

79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

式畅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

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

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

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

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 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

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函

10.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函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

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

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

项。

10.2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

全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 除非专用合同

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设备在规定的使用条件和负荷条件下,并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和维护,预期

寿命应不小于 30 年。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

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

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

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

方持续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方保证买方或

买方委托的第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9 关于质量保证的其他约定: 无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

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

80

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

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

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

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 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

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

超过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

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买方所

有违约罚款上限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2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

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

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或在未事先征得另一方当事

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

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4)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

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81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

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

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

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

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

买方征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

方征收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

同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

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

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

的副本于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

买方有权

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

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

决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

82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

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合同协议书(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

7)供货要求;(8)分项报价表;(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0)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83

签章页:

买方

卖方

单位名称: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

限公司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

街道河阳路 319 号人防档案大厦 20 层

公司地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临海市支行

开户行:

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76235

账号:

税号:91331082MAEC0T2G6C

税号:

合同签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姓名:

电话:

邮箱:

合同签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姓名:

电话:

邮箱:

84

附件二:履约保函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函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

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

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

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

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85

地 址:

邮政编码:

话:

年月日

86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87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88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89

第二卷 技术文件

技术规范书使用说明

1. 技术规范书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2. 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内容不能更改。3. 项目单位应按项目具体要求填写专用部分的非固化内容,投标人填写专用部分的附

表。

4. 技术规范书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5. 根据不同采购标的,对于必须满足的要求设置“★”条款。

技术规范书编制说明

1.严禁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

品)淘汰目录》中的机电设备。

90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1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1.1.1 投标人提供的集中制冷加热站及空气处理设备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

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供了对于台州头门港电厂新建项目配套的集中制冷加热站及空

气处理设备成套设备采购项目,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技术规范中所提及的集中制冷加热站及其他空调系统设备,包括其设计、制造、表面预处理和涂料、材料和成品的检验和试验、包装运输、调试及质量保证,除特别申明者外,均由投标人负责完成和提供。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

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

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

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招标文件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

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

为准。

1.1.8 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该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投标人设备业绩

满足商务部分要求。若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人确定。

1.1.9 设备采用的专利及引进技术等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人

应保证招标人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及知识产权等的一切责任。

1.1.10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

具体项目由买投标人双方共同商定。当设备参数发生变化而补充对暖通系统变化的要求时,暖通系统设备不加价。

1.1.11 删除1.1.12 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系统标识系统。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

必须有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电厂标识系统编码符号。电厂标识系统编码采用

GB/T50549-2020

《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人。

1.1.13 对于进口部件(套),投标人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厂家生产编号、出厂证明及联系方

式、海关报关单、关税证明、进口合同、进口发票、装箱单、海运提单、提货单、进口许可证、商检证明等。

1.1.14 三维设计要求(如有)

92

投标人应进行三维建模,并提供三维模型及其相关数据属性,投标人应满足数字化设计的要

求。

(1)建模范围

投标人三维建模的范围应该涵盖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和系统,包括主体设备、附属设备和系

统(包括集中制冷站等)以及投标人设计供货范围内的附属支撑结构、管道系统和支吊装置、阀门管件等。

(2)建模内容

投标人应将建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管道、结构、阀门等完成三维数字化建模。三维数字化

电厂就是要建立一个和现实物理电厂一模一样的三维虚拟电厂,三维模型建立的正确性直接影响设计的准确性和数字化电厂的运行管理。因此投标人的三维建模工作不仅要全面反映供货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而且要精确的如实反映设备的外观尺寸、摆放位置、接口定位、支撑结构和管道布置等。

(3)建模深度

投标人在建模时要保证三维模型的外观尺寸与实际尺寸一致(设备内部详细结构可以不建

模),保温的设备及管道要体现出实际保温厚度,方便碰撞检查。特别要注意的是设备与管道的接口定位尺寸和规格要准确。

(4)模型及相关数据移交

投标人可以采用 PDMS 建模也可以利用已有的三维软件进行建模,但最终提给工程设计单位及

采购人的三维模型文件格式必须满足 PDMS 直接读取而不需要再进行转换工作,模型提供时间联络会确定。

1.2 标准和规范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

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用标

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则投

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

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191

包装运输图示标志

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755

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B1032

三相异步电动试验方法

GB4203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

GB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93

GB1153

碳素钢结构和低合金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

GB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823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

(玻璃钢)用液体不饱和树脂

GB1446

纤维增强塑料性能试验方法总则

GB/T2888

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定法

JB/T10214

通风机铆接技术条件

GB/T3235

通风机基本型式、尺寸参数及性能曲线

GB/T1236

通风机空气动力性能试验方法

JB/T 9101

通风机转子平衡

JB/T 6886

通风机涂装技术条件

JB/T 6444

通风机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3274

一般用途轴流风机技术条件

JB/T 6445

通风机叶轮超速试验

GB10178

通风机现场试验

JB/T 7666

制冷和空调设备名义工况一般规定

GB/T18430.1

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第

1 部分:工业或商业用及类似用途

的冷水(热泵)机组

GB/T10870

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性能试验方法

NB/T47012

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

GB9068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工程法

GB/T 151

热交换器

GB/T3214

水泵流量的测定方法

GB/T 14294

组合式空调机组

ZB J72044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型式与基本参数

GB13326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噪声限值

GB2624

测量流量装置

GB8070

空气分布器性能试验方法

GB10223

空气冷却器和空气加热器性能试验方法

GB10891

空气处理机组安全要求

GB12218

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和旋涡泵试验方法

GB/10889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

GB 10890

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

GB/5660

轴向吸入离心泵底座尺寸和安装尺寸

94

GB/3562

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汽蚀余量

TSG/R3001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

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电力工程部分)

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

(IP 代码)

GB11920

电站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设备及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JB/T 5777.2

电力系统二次电路用控制及继电保护屏(柜、台)通用技术条件

ANSI488

可编程仪器的数字接口

DL 5028

电力工程制图标准

NEMA-ICS4

工业控制设备及系统的端子板

GB/T1762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DL/T5182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就地设备安装、管路及电缆设计技术规定

DL 5190.4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

4 部分:热工仪表与控制装置

注:(

1)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

准。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经济

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3)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招

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2.1 电气技术规范2.1.1 电源条件1)中压:中压系统采用

10kV、三相、50Hz;额定值 200kW 及以上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 10kV。

2)低压:低压交流电压系统(包括保安电源)为

380V、三相四线、50Hz;额定值 200kW 及以下电动

机的额定电压为

380V。

直流控制电压为

110V,来自直流蓄电池系统,电压变化范围从 96.25V 到 121V。

应急直流油泵的电机额定电压为

220V 直流,与直流蓄电池系统相连,电压变化范围从

192.5V 到 247.5V。

3)设备照明和维修电压:设备照明和维修电源额定电压均为

380/220V 三相四线、50Hz。

2.1.2 电气设备要求1) 电气设备为防爆、防尘、防潮型。2) 电气设备必须符合 IEC 及 GB 有关规定。

95

2.1.3 电动机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电动机不允许代加工,必须由电动机品牌原厂家生产,并出具原厂生产相

关证明文件;对于非原厂生产的设备,招标人有权扣减相应的设备款。

投标方所提供的电动机应满足的规范和标准(不限于此):

GB/T 755-2019《旋转电机定额和

性能》;

GB1971-2006《电机线端标志与旋转方向》;GB1993-93《电机冷却方法》GB/T 4942-

2021《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IP 代码)分级》;GB10068-2020《轴中心高为 56mm 及以上电机的机械振动、振动的测量、评定及限值》;

GB10069.1-2006《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

限值第

1 部分: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GB10069.3-2008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第

3 部分: 噪声限值》GB1032-2012《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GB/T 13957《大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基本系列技术条件》;

GB18613-2020 《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1.3.1 投标人提供符合国家标准(GB)及 IEC 相关标准要求的设备,应列出所采用的标准。

所有电动机应为异步电动机,设计应基于有制造和运行实践证实。

2.1.3.2 电机应有 100%利用率。当运行在设计条件下时,电动机的铭牌额定功率应大于拖动

设备最大运行工况下所需功率的

115%。电动机的额定功率应不小于电动机所驱动设备长期连续运

行所需的能力,其值至少应大于最大的制动功率。这一要求适用于所有运行转速和工况。

2.1.3.3 电动机的设计与构造,必须与它所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一致。200kW 及以

上电动机采用

10000V,200kW 以下电动机采用 380V。

2.1.3.4 电动机的起动电流,达到与满足其应用要求的良好性能与经济设计一致的最低电流值。

除非得到买方的书面认可,否则,在额定电压下,对于

200kW 以下电动机的最大起动电流倍数应

小于

6.5 倍额定电流;对于 200kW~2000kW 的电动机,其起动电流倍数应小于 6.0 倍额定电流;

大于等于

2000kW 的电动机起动电流倍数小于 5.5 倍额定电流。

2.1.3.5 所有中压电动机和 75kW 及以上的低压电动机都必须配置电加热器,以防止停机时电

动机内部凝露而影响电气绝缘。电加热器应是

AC 380 三相(电加热器功率>2200W)或 AC 220V

单相(电加热器功率≤

2200W),并有独立的电源接线盒。

2.1.3.6 所有带电加热器的低压配套电机,电机的外壳上带有“加热器铭牌”,“加热器铭牌”

的具体内容为:功率(如:

1200W)、电压(如:380V)、相数(如:1)、频率(如:50Hz)

等。

2.1.3.7 功率≥2000kW 的不采用变频调速的电动机为配置差动保护需要,电动机的出线盒内

应引出

6 个出线端子(进线端和中性点端)。电动机还需要配备中性点 CT 箱,为差动保护用的中

性点

CT 的选型应与开关柜中 CT 保持一致。

功率≥

2000kW 且采用变频调速的电动机的应配置宽频磁平衡差动保护用的穿芯电流互感器。

应设置一组三相穿芯电流互感器,二次带两个绕组,一组供招标方

10kV 开关柜保护装置使用,作

为变频装置旁路工频状态运行下的磁平衡差动保护,另一组给变频器装置出线侧电动机综保装置使用,作为变频状态运行下的磁平衡差动保护使用。电流互感器均装在电动机本体上,并提供电流互感器的图纸和资料。确切

CT 的型号、规格及制造厂家待中压开关柜定标后由招标方以传真方式正

式通知投标方,投标方按招标方的书面通知执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论

CT 的型号、规格及制

造厂家有无变动,均不影响商务价格。

2.1.3.8 在电厂环境条件下,如海拔、空气温度、空气相对湿度条件下,电动机应能额定运行,

电动机结构及外表面应具有大气防腐蚀的能力,满足在厂址大气条件下额定运行的要求。电动机的使用应考虑沿海地区盐雾影响(电动机的使用应考虑招标方使用现场条件如沿海地区盐雾影响等),室内防护等级为

IP54 及以上,室外防护等级为 IP55 及以上,潜水电动机防护等级≥IP68,

电动机应具有

F 级及以上的绝缘,温升按 B 级绝缘考核,电动机上应加装防雨罩。电机绕组经真

空浸渍处理(

VPI)和环氧树脂密封绝缘。所有电动机的使用寿命在现场的规定的工作制下不小于

96

30 年。电动机的连接线与绕线的绝缘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电动机接线盒内的支承绝缘子应进行环氧树脂浸渍处理;电动机接线盒内连接端子的外包绝缘工艺应充分考虑防潮。在危险易爆场所及油泵必须采用防爆电动机。应按照

IEC 或等效标准所规定范围的要求,确定电动机危险场所的分

级。应根据装置及其零部件安装区域的分级

, 为其提供必需的防爆设施。有酸碱、加药等腐蚀性气

体的场所电动机应选用防腐型电动机。具体的防爆分区、防爆等级以及腐蚀性场所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投标人不能由于防爆等级、腐蚀性场所的确定而引起商务变动。

2.1.3.9 直流电机动力控制箱和直流电阻由投标人成套供应,直流电机动力控制箱防护等级

IP55。直流电动机启动电流不超过 2 倍额定电流。

2.1.3.10 在规定的起动电压的极限值范围之内,电动机转子允许起动时间不得低于其加速时

间。

2.1.3.11 在额定功率下运行时,电动机应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的电源中断而不损坏。当

电动机电源由正常电源向备用电源切换的过程中,对应备用电源,电动机残压可能为

50%Un,相

角差为

180 度,电动机应能承受此转矩和电压应力,假定电机在切换前是满载运行。

2.1.3.12 电动机为额定功率输出,电压、频率均为额定值时,电动机的功率因数为 0.85 以上。2.1.3.13 当频率为额定,且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0%时,电动机应能输出额定功

率;当电压为额定,且电源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

2%时,电动机应能输出额定功率。当电压

和频率同时变化,两者变化分别不超过

10%和2%时,电动机性能应满足 GB 755《旋转电机定额

和性能》的要求。

2.1.3.14 电动机应保证在 80%额定电压下平稳启动,且能在 65%额定电压下自启动。电动机

应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合理的电压变化而不受损坏,且电动机在切换前是满载运行。

2.1.3.15 电动机应满足在冷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三次,热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二次的要求。2.1.3.16 在设计环境温度下,电动机应能承受所有热应力和机械应力,并要求端电压保持在额

定值时,电动机能达到设计的运转性能。

2.1.3.17 电动机应有防止轴电压的措施。电动机在热态下能承受 150%额定电流,而不变形或

损坏,过电流时间不少于

30 秒。

2.1.3.18 电动机在空载情况下,能承受提高转速至其额定值的 120%,历时 2 分钟而不发生有

害变形。电动机失步转矩不得低于

220%全负荷转矩。

2.1.3.19 电动机的振动值应符合或优于国际有关标准。2.1.3.20 电动机组的噪音在离机壳 1 米处应小于 85dB(A)。2.1.3.21 电动机定子绕组中局部最热部位嵌入 pt100 双支三线热电阻测温元件,每相 2 只,每

6 只。测温元件的接线在电动机绕组图中标明其位置,并引至本体接线盒。电动机冷却器进出风

处均应埋置

pt100 双支三线热电阻测温元件。

电动机轴承温度,滑动轴承不超过

80℃,油温不超过 65℃。轴承设有测温元件,并引至专用

接线盒。轴承设有绝缘措施

,防止循环轴电流。

2.1.3.22 旋转方向应有永久性,明显的标志。电动机应允许反转。多相电动机的端子处应有显

示出与电动机铭牌所示的规定旋转方向一致的相序标牌,并由一个箭头标志指示出电动机的旋转方向。倘若没有规定旋转方向,则应在电动机上标出与相序

T1、T2、T3 一致的旋转方向。

2.1.3.23 电动机应有 2 个接地端子,两个接地装置应位于电动机完全相反的两侧。对于立式电

动机,一个接地装置位于电源电缆穿线盒的下方,另一个接地装置位于与第一个接地装置相差

180

度的位置。

2.1.3.24 安装在电动机机座上的单独的可检查的接线盒应备有下列四种引线:(1)电动机的主引线;

97

(2)电动机内部加热器的引线;(3)电阻式温度检测器 RTD 和(或)热电偶的引线;(4)电流互感器 CT(二次回路)的引线(仅用于 2000kW 及以上电动机)。(5)对于卧式电动机,除非特殊情况,主引线的接线盒的位置应为“站在轴伸端看,主接线盒

布置在电动机的右侧”。电动机空间加热器接线盒(若有)、测温元件接线盒(若有)应与主接线盒布置在同一侧,其中加热器接线盒靠近轴伸端布置,测温元件接线盒远离轴伸端布置,主接线盒布置在两者之间。中性点

CT 接线盒(如有)应布置在与主接线盒相差 180 度的位置。

(6)对于立式电机,测温元件接线盒应布置在相对于主接线盒顺时针方向旋转 45°~90°(俯

视)的位置,加热器的接线盒应布置在相对于主接线盒逆时针方向旋转

45°~90°(俯视)的位

置。中性点

CT 接线盒(如有)应布置在与主接线盒相差 180 度的位置。

2.1.3.25 每台电动机应装有起吊环、起吊钩或其它便于安全起吊电动机的装置。2.1.3.26 删除2.1.3.27 10kV 电动机轴承应采用滚动轴承。所有配套电机的电动机轴承均选用原装进口 SKF、

FAG、CAE 轴承或同等质量及以上品牌,同时电动机轴承室应有加油管,可进行日常补油,并注明补油周期,润滑脂采用锂基脂,电机铁芯硅钢片采用武钢、宝钢、首钢或同等质量及以上品牌的产品,由招标人

/最终用户确认

2.1.3.28 所供的 10kV 交流电机(非防爆型)要求采用 ABB、西门子、WEG 或同等质量品牌及

以上的高效节能优质电机,由招标人

/最终用户确认。投标文件中需注明电机的效率。

2.1.3.29 所供的国产低压交流电机(非防爆型)要求采用皖南电机、大中电机、南阳电机或同

等质量及以上品牌的高效节能优质电机,由招标人

/最终用户确认。投标文件中需注明电机的效

率。

2.1.3.30 删除2.1.3.31 电机应有合适的通气和排水方式以防止凝结水的积聚。2.1.3.32 电动机应采用高效节能电机,满足 GB 30254-2013《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

定值及能效等级》及

GB 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 2 级能效等级的标准。

2.1.3.33 驱动装置控制方式:若有变频调速电机(该电机需采用专用变频电机,连接电缆应采

用专用变频电缆),当厂用母线电压下降至额定电压的

65%时,变频器应能保证正常运行,变频

器的容量应与电动机相匹配,并具有自启动功能。变频器按选用

ABB、施耐德、西门子或同等质

量品牌的产品,由招标人

/最终用户确认。变频柜由投标方提供。变频调速系统产生的谐波应满足

GB/T 14549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的规定,输入电流总谐波畸变满足公共电网接入点的电能质量要求。变频器应配置专用的高低电压穿越装置,变频器对电网电压波动应有极强的适应能力,至少在±

10%额定电压波动范围内能满载输出,在 70%-90%额定电压范围内继续运行。电压穿越

能力不小于发电厂及变电站辅机变频器高低电压穿越技术规范所要求的标准。变频器应提供如下保护功能,但不限于此:电机过热保护、电机堵转保护、电机缺相保护、接地故障保护、过流保护、变频器过热保护、短路保护、输入缺相保护、过频保护、变频器内部故障保护等。变频电机的冷却风机、加热器的电源及控制接线由变频器厂提供。

2.1.3.34 电动机的设计应符合本技术协议和被驱动设备制造厂商提出的特定使用要求。如有需

要,电动机应符合拖动设备频繁启停和快速启动的需要。

2.1.3.35 电动机的破坏扭矩不小于满载扭矩的 180%。电动机在额定电压下的最大转矩与额定

转矩之比不低于

1.8 倍。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起动过程中最低转矩的保证值应不低于 0.5 倍堵转

转矩的保证值。

98

2.1.3.36 电动机在空载情况下,能承受提高转速至其额定值的 120%,历时 2 分钟而不发生有

害变形。

2.1.3.37 在设计环境温度下,电动机应能承受所有热应力和机械应力,并要求端电压保持在额

定值的

100%±10%时,电动机能达到满意的运转性能。

2.1.3.38 电动机应有防止过电压的措施。电动机在热态下能承受 150%额定电流,过电流时间

不少于

30 秒,而不变形或损坏。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应达到与满足其应用要求的良好性能与经济

设计一致的最低电流值。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认可,否则,在额定电压条件下,电动机启动电流不大于

6.5 倍额定电流。直流电动机的最大启动电流倍数应不大于 2.0。

2.1.3.39 当通风要求设立隔栅时,这类隔栅应符合适用的标准,并应能够耐腐蚀。对于通风隔

栅,应进行和电动机机座及外壳的油漆部分同样的防腐处理。为了检查和清扫电动机绕组和气隙,隔栅应能方便的拆卸。

2.1.3.40 电动机能按被驱动设备的转速—转矩曲线所示的载荷进行成功的起动。2.1.3.41 交流电动机原则上为直接启动,如投标人采用其他启动方式,必须经招标人确认。2.1.3.42 电动机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失电而不损坏,且电动机在切换前满载运行。2.1.3.43 电动机应能承受从正常工作电源快速切换和慢速切换到另一个电源时施加在电动机上

的扭矩和电压引起的应力。

2.1.3.44 电动机的结构应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造成设备损坏。2.1.3.45 电动机应能承受规定的过电压要求。如果另外采取保护措施,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提

出,并由招标人认可。

2.1.3.46 所有电机的设计应使最大浪涌电流以及在极端的电压和频率变化时的相关锁定转子和

拔出扭矩不危及电机和驱动设备。

2.1.3.47 所有交流电动机为异步电动机,宜采用鼠笼式感应电动机,适合直接在线起动,投标

人应保证电动机转子鼠笼不断条和转子不发生位移。

2.1.3.48 电机及电机座所选用的材质应能防止盐雾和潮湿的腐蚀。2.1.3.49 双速电动机中要求配有两套独立的绕组,一套定子绕组用于高速,一套定子绕组用于

低速。

2.1.3.50 要求对电动机绕组绕线的每个圈包覆均匀,压紧紧固牢靠。同时,应保证绕线间距、

匝间绝缘及重合度均符合设计要求。较宽绕组在绑扎时,要采用交叉包扎方法,在包扎力度保证的前提下,绕线不能错位、散乱。

2.1.3.51 在生产过程的阶段性试验中增加端部电晕检查。2.1.3.52 电动机寿命期内正常状态下允许启动 1000 次。电动机启动要求如下:

高压电动机

(1) 在热状态下允许启动一次,时间间隔不得少于 240 分钟:(2) 在冷态下启动允许两次,每次间隔时间不得少于 60 分钟低压电动机

(1) 在正常情况下厂用电动机允许在冷态下启动两次每次间隔时间不得少于 5 分钟(2) 在热状态下只允许启动一次。(3) 只有在处理事故时以及后动时间不超过 2~3 秒的电动机可以按上述规定增加启动一次。(4) 75~200 kW 以下的电动机启动间隔时间不应小于 30 分钟。

99

(5) 200~500 kW 的电动机启动间隔时间不应小于 1 小时。(6) 500 kW 以上的不应小于 2 小时。名词解释:

电动机线圈

1、冷态--------电机停运 4 小时以上或运行不到 1 小时后停运均为冷态.温度与空气温度差不超过

3C,或 10 KW 及以下电动机停用 2h 以后,10 kW 以上电动机停用

4h 以后

2、热态--------电动机除冷态以外的其余情况均属热态。具体地说电动机运行 1h 以上为热态,

电动机停运后,安装地点的温度在

25°C 以上时,3 小时以内为热态,3 小时以外为冷态,安装地

点的温度在

25°C 以下时,1.5 小时以内为热态,1.5 小时以外为冷态。

2.1.3.53 中压电动机主引线接线盒的大小应保证电源电缆能顺利接入,电源电缆尺寸与其功率

对应关系见下表:

2.1-1 中压电动机电源电缆尺寸与其功率对应表

功率(kW)

200~1600 1800~2000 2240

2500

2800

3150

3550~4000

电源电缆规格YJV-6/6

3*95

3*120

3*150

3*185

3*240

2(3*95)

2(3*120)

功率(kW)

4500

5000

5600

6300

7100

9000

10000

电源电缆规格YJV-6/6

2(3x150)

2(3x185)

2(3x240) 3(3x150) 3(3x185) 3(3x240) 4(3x185)

中压电动机主引线接线盒的最小尺寸见下表,单位为

mm,字符 L 代表平行于进线穿线管轴线

的尺寸。

电缆尺寸

每相导体

(L)

(W)

(D)

90~185mm2

1

650

300

360

240~400mm2

1

650

360

410

240~400mm2

2

650

450

410

当电缆接线盒内需要安装附加装置,例如电流互感器和冲击电压保护电容器等时,上述尺寸应

增大。

当电动机每相需要两根电缆时,其主引线接线盒的宽度最小应增大到

740mm,端子排的排列

应为每组的三相端子从左向右排一行,依次为

T1、T2、T3、T3A、T2A 和 T1A。

2.1.3.54 低压电动机主引线接线盒的大小应保证电源电缆能顺利接入,电源电缆尺寸与其功率

对应关系见下表:

2.1-2 低压电动机电源电缆尺寸与其功率对应表

功率

(kW)

0.75~7.5

11~15

18.5~30

37~75

90~132

150~200

100

电源电缆规格

YJV-

0.6/1

3x4

3x10

3x25

3x70

3x150

2(3x95)

2.1.4 控制箱/柜2.1.4.1 随机配套控制箱应满足 GB725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国家标准,电气设备的控制、继

电保护设计应遵循有关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并应在说明书中列出所执行的有关标准。

2.1.4.2 投标人随设备配套的控制箱/柜内应有完整的电源回路、控制回路和保护回路,具体接

线应提交招标人确认。

2.1.4.3 除特殊要求外,招标方仅负责向投标方设备提供一路三相四线 380/220V 总电源,投标

方供货范围内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均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也可要求招标方提供两路互为备用的电源,但须以书面资料告知招标方,并由投标方负责配供双电源切换装置以实现两路电源的自动切换。

2.1.4.4 所有控制箱/柜必须按相应的国家标准制造,各项性能指标均不应低于国家标准中所规

定的指标,并能在本工程的环境条件下安全、可靠地运行,各种类型的控制箱

/柜使用寿命应不少

30 年。

2.1.4.5 所有控制箱/柜通体采用标准厚度 2.5mm 的不锈钢板制作,并加上不锈钢骨架,以提高

整个箱

/柜体的强度。盘柜的色标应执行国华电力相关规定,由招标方提供,室外控制盘/箱/柜/接

线盒的外壳材质采用厚度不小于

2.5mm 厚 316L 不锈钢板(亚光),室内控制盘/箱/柜/接线盒的外

壳材质采用喷塑冷轧钢板,具体颜色由招标方定。所有控制箱

/柜正面开启门,控制箱/柜内板前接

线,安装部分必须攻丝或焊螺母,箱

/柜门采用专用钥匙开启。

2.1.4.6 防护等级:所有控制箱/柜体的外壳防护等级:室内为 IP54,室外为 IP56(防腐),直

流电机动力控制箱防护等级

IP55。箱体材质选用 316 不锈钢。

2.1.4.7 箱/柜体结构、外形尺寸及柜内元器件布置,必须充分考虑元器件的散热和日后检修空

间。

2.1.4.8 控制箱/柜下部必须设有独立电缆小室,柜体的电气元器件室和电缆小室采用一体化结

, 电气元器件室和电缆小室之间有水平安装的不锈钢隔板,并在水平不锈钢隔板上留有电缆穿入

腰形孔,以便于孔洞封堵;腰形孔的尺寸及数量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电缆小室正面有开启门,便于电缆进出施工。

2.1.4.9 删除2.1.4.10 控制箱/柜外形尺寸(高×宽×厚):以中标后买方确认的卖方设计的外形尺寸为

准。

2.1.4.11 所用箱、柜、盘内均应配置合适的接地铜排,以方便电气回路的接地要求。2.1.4.12 控制箱的结构、电器安装、电路的布置必须安全可靠,操作方便,维修容易。控制箱

内的裸露带电导体之间和带电导体对地的电气间隙不小于

20mm。

2.1.4.13 箱内外接导体端子必须满足正常工作电流,并能承受不低于柜内电气元件的短路耐受

电流,箱内要留有足够的用于接线的有效空间。在三相四线电路中,中性线的端子应允许连接下述载流量的导线:

1)如果相导线的尺寸超过 16mm2,则等于相导线载流量的一半,但不小于 16mm2。2)如果相导线的尺寸等于或小于 16mm2 时,则等于相导线的载流量。2.1.4.14 箱内断路器、隔离开关必须满足动热稳定的要求,箱内交流接触器的等级和型号应按

电动机的容量和工作方式选择。选择热继电器时,使电动机的工作电流在其整定值的可调范围内。用熔断器和接触器组成的电动机回路应装设带断相保护的热继电器。

101

2.1.4.15 当就地控制箱控制的单台电动机容量大于 45kW 时或包含 I 类负荷时,就地控制箱内

应配置电流互感器、电流变送器及电流表。电流变送器应按设计院的具体要求选型,电流变送器的输出为

4~20mA。

2.1.4.16 为满足远方控制要求,就地控制箱中应提供一付能反映断路器或接触器“合闸/跳

闸”位置的接点(一般应为断路器或接触器的辅助常开接点)。触点数量应能满足系统设计要求。

2.1.4.17 就地控制箱内的断路器或接触器、继电器等,除了箱内接线已经使用的接点,所有接

线未使用的备用接点应引接至端子排上,以供现场可能的接线修改使用。

2.1.4.18 就地控制箱内的端子排布置应考虑现场接线方便,易于检修。除了接线必须使用的端

子排以外,还应留有端子总数

15%的空端子排,以供现场可能的接线修改使用。

2.1.4.19 产品供货时,提供控制箱/柜的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2.1.4.20 控制箱中双电源转换开关(如有)要采用 ME 的 MDS 或 GE 系列开关。2.1.4.21 额定值为 1000V、10A,压接型端子。为明显区分电流电压回路,需以颜色区分,电

压端子可采用蓝色,电流端子可采用灰色端子,采用插入式短接片。

2.1.4.22 就地控制箱配置原则:除电动机采用变频控制,或就地电动机功率较小且数量较多,

考虑节省

MCC 柜外,电气专业原则上不要求配置就地控制箱。如需液位、压力、流量等就地连

锁,由热控专业确定是否配置就地控制箱。如配置热控就地控制箱,电气专业对应开关柜不作控制,仅作为馈线为就地控制箱提供电源。

2.1.4.23 电气就地控制箱信号应满足附件 1《电动机典型 IO 点》。2.1.5 电缆2.1.5.1 投标方供货的设备之间的连接电缆(包括动力及控制电缆)、电缆桥架、电缆埋管及

电缆保护管均由投标方设计及供货。

2.1.5.2 投标方供货的低压动力电缆一般采用阻燃铜芯电缆,型号为 ZC-YJV- 0.6/1kV;保安系

统、

UPS 系统、直流系统及消防系统采用耐火电缆,型号为 ZCN-YJV-0.6/1kV。由变频器至所驱动

电动机的动力电缆采用变频专用电缆。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3.1 备品备件3.1.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3.1.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表。3.1.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3.1.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

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3.1.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

“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3.1.6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 15 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2 所列备

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3.2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3.2.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3.2.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

中。

3.2.3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3.2.4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102

3.2.5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

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4.1 概述4.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

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

4.1.2 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1 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

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

4.2 工厂检验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

试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4.2.3 投标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 1 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人要采

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人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人。

4.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4.3 设备监造4.3.1 监造依据根据本合同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

1995)37 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

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4.3.2 监造方式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人和监

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人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 份。

4.3.3 监造内容

监造项目及方式表

监造方式

序号

项目内容

H

W

R

数量

1

外购件

抽检

2

金加工件

抽检

3

机组关键另部件制造(蒸发器、冷凝

器等)

抽检

4

整体装配

抽检

5

机械运转试验

抽检

6

性能试验

抽检

.....

103

注:

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

4.3.4 对投标人配合监造的要求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以下方便:

1)提前 10 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招标人,监造项目和方式

由投标人、招标人监造代表、招标人三方协商确定;

2)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招标人代表有权通过投标人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

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人应提供给招标人。

3)招标人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人有

权提出意见,投标人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人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人均应主动及时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擅自处理。

4.4 性能验收试验4.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 1 的要求。4.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招标人现场。4.4.3 性能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在 168 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供需双方协

商确定。

4.4.4 性能验收试验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主持,招投标双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人提供,与投

标人讨论后确定。试验在现场进行时,投标人要按本附件

4.7 款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

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投标人提供。

4.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A、招标人在设备完全安装好后,进行必要的试验,并按验收标准进行。B、进行这些试验的时候,投标人应派人到现场帮助,指导解决试验暴露的缺陷,直到合格为

止。

C、性能验收试验为现场试验:包括通风系统在运行工况下的运行试验(运行机构应无卡涩和

扭曲,自控报警系统灵活可靠)和噪声试验。

4.4.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DL/T5018-94 标准的有关规定。钢结构构件应符合

GBJ205—83《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焊接件应符合

Q/ZB74—73《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4.4.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人提供,参加方配合。

投标人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4.8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本附件

4.7 和投标人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4.4.9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招标人为有资质的第三方为主编写,招投标双方共同参加,共同签章确认

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

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104

5.1 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5.1.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

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格式)。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人要追加人月数,但招标人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备注

1

2

3

4

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差旅费、住宿、办公及通讯联络等均包

括在合同报价内。

5.1.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5.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5.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5.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

进行现场指导;

5.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5.1.2.5 投标人要向招标人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投标人须更换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

员。

5.1.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5.1.3.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

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并帮助解决试验中暴露的问题。

5.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

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投标人填写)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5.1.3.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

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1.3.4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5.1.3.5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招标人协商。

105

5.1.4 招标人的义务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投标人便。

5.2 培训5.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

程进度相一致。

5.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见格式)。

培训教师构成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地点

5.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5.2.4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5.3 设计联络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设计联络计划表

序号

次数

内容

时间

地点

人数

1

签订合同时商定

2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6.1 一般要求6.1.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文

图纸及文件应由投标人免费翻译成中文。

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

求。

6.1.3 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正确,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投标时提供设备外形图、

设备重量图,以满足设备地基处理或桩基设计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技术协议签订后

14 天内,向招

标人提供满足设计院初步设计需要的资料共

4 套(其中设计院 2 套,业主方 2 套),另加 2 套电

子文档(设计院一套,业主方一套)。

6.1.4 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设备设计、制造、监造、检验、施

工、安装、调试、验收等全部的技术资料,为每台机组

18 套纸质文件(随机 2 套,设计院 2 套,

招标人

14 套),电子文件每台机组 5 套(设计院 2 套,招标人 3 套)。

6.1.5 投标人提供运行和维护手册、培训手册每台机组 10 套纸质文件,另加 4 套电子版。6.1.6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

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6.1.7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人

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人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06

6.1.8 招标人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6.1.9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6.1.10 电子文本的格式为:图纸 AUTOCAD R14,文件 MICROSOFT OFFFICE 2003 中文版。6.1.1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台州头门港电厂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

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6.1.12 设备完成后,提供完整的设备峻工资料 6 套,电子版本 4 套。6.1.13 对于所有设备,投标人必须采用 KKS 编号系统。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KKS 编

制原则》完成供货范围内的系统、设备(包括管道、阀门)的

KKS 编号,编制深度至元件级。

6.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在技术协议签订后

14 天内向设计院提供图纸文件资料,所有图纸均有标题栏。随机最

终图纸注明定货合同号并有明显的最终版标记,必须加盖章或签字。提供文件的份数为每台设备

2

份,其中招标人

1 份,设计院 1 份。同时提供给设计院和招标人电子文件各一份。

投标时应提供的文件(不限于此)

技术资料及图纸和供货清单;

基础图,包括地脚螺栓安装尺寸。

总装图,应表示设备总的装置情况,包括外形尺寸、设备重心位置与总重量、受风面积、动荷

载、运输尺寸和重量、电缆接线盒位置等。

有关的规程、规范和标准清单。

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

/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人提出具体清单和要求,

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

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

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投标人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投标人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人提出具体清单,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包括以下但

不限于: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

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气密性试

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107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8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一般要求

1.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

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要求。

1.1.2 投标人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

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如果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投标人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机组所需设备。备品备件按 2 台机组

共用量开列,专用工具按 2 台机组共用量开列。

1.1.4 投标人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

清单。

1.1.5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 3 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给出具体清单。

1.1.6 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1.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本规范。

1.1.8 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包括合格的现场服务和售后服务。

1.1.9 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是详细、完整、安全、经济、可行的设计。

1.1.10 投标人负责设备供应,并提供为试车所需的其他物料。

1.1.11 投标人供货范围还包括满足工程需要的技术资料的提供。

1.1.12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设备 KKS 标识。

1.1.13 本招标书中的数量,仅供报价参考,最终数量,以设计院最终施工图为准。

1.1.14 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所描述的所有设备或部件的厂家或者品牌或者规格型号

要求(如有),均可采用同等性能或类似厂家或品牌或规格型号,并能完全配套满足本项目中该设备或部件所有的技术参数要求及功能要求。

1.2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集中制冷站及空调系统的设计、制造、检验、供货和调试等内

容。接口详见 1.2.1 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和责任。

1.2.1 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和责任

投标人对设备本体的技术、性能、设计、安全、可靠性及加工制造的部件质量全

面负责。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包括设备运行所需的技术服务。投标人派出技术好、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的专业人员、检察人员在设备安装、启动调试及投运期间进行现场安装和质量监督。投标人提供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验、使用和检修的技术文件和图纸。投标人提供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并保证在设备寿命期内提供备品备件。

(1)供货范围:空气处理机组、集中制冷加热站内一体式蒸发冷却式冷水机组,

冷水泵,泵组阀件,补水定压装置,动态节流装置,控制系统实现整个制冷站/制冷加热站的一键启停、自动调节功能等所有工艺设备、集中制冷站和集中制冷加热站系统内(含屋顶及暖通设备间等)至墙外或系统外 1m 处所有的阀门、管道、控制设备、电气设备(含控制柜及其辅材)等均由投标人提供并完成。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 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人供货范围)由投标人补充。

109

(2)指导安装范围:a.涉及的范围为空气处理机组、集中制冷站和集中制冷加热

站系统内(含屋顶及暖通设备间)至墙外 1m 处所有工艺设备、阀门、管道管件(包括保温)、控制设备、电气设备(含控制柜)、电缆(包括接线)和电缆桥架等。b.暖通自动控制系统的接线和对线。

(3)调试范围:涉及范围内的空气处理机组、集中制冷加热站等设备及系统调试

工作由投标人完成,招标人配合。调试过程中,属于投标人的缺陷或问题由投标人负责消缺。且调试投运后 2 年内集中制冷站设备由投标人负责消缺。 (4)蒸发冷却式冷水机组、蒸发冷却式冷水(热泵)机组应为节能产品,投标方需提供中国节能认证产品证书。

(5)系统涉及配套压力容器的,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

容器制造许 D 类)。

1.2.2 招标人技术配合

1.2.2.1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1.2.2.2 招标人为投标人的现场技术服务提供便利。

1.2.2.3 招标人组织总体验收。

1.2.2.4 提供设备的 KKS 编码段及编码规则说明。

1.3 供货范围

1.3.1 供货范围一览表(包含但不限于下表范围)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生产厂家

备注

1

蒸发冷却式冷水机

制冷量:

600kW;制冷剂类型:

R134a 或 R407C;制冷性能指数

4.6;机组输入电源:380V

50HZ、三相四线(一路至机组

控制柜);

3

2

蒸发冷却

式冷水

(热泵)

机组

制冷量:

650kW,制热量:

510kW;制冷剂类型:R134a 或

R407C;制冷性能指数≥4.4;机

组输入电源:

380V 50HZ、三相

四线(一路至机组控制柜);

2

3

冷水泵

流量:

125m3/h;

扬程:

38m;功率:22kW

3

4

冷热水泵

流量:

150m3/h;

扬程:

33m; 功率:30kW

2

5

手摇刷式

过滤器

DN150;设计压力:1.0MPa;

3

6

手摇刷式

过滤器

DN200;设计压力:1.0MPa;

2

7

电动蝶阀

DN150;工作压力 1.6Mpa;驱动方

式:电动

/手动;执行机构电

3

110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生产厂家

备注

源:

AC24V/50HZ;执行机构防

护等级:

IP67;

8

电动蝶阀

DN200;工作压力 1.6Mpa;驱动方

式:电动

/手动;执行机构电

源:

AC24V/50HZ;执行机构防

护等级:

IP67;

2

9

静态水力

平衡阀

DN150;工作压力 1.6Mpa

1

10

静态水力

平衡阀

DN125;工作压力 1.6Mpa

4

11

静态水力

平衡阀

DN100;工作压力 1.6Mpa

4

12

静态水力

平衡阀

DN80;工作压力 1.6Mpa

2

13

静态水力

平衡阀

DN50;工作压力 1.6Mpa

1

14

电动压差

旁通阀

DN80; ;工作压力 1.6Mpa

2

15

限流止回

DN150 ;工作压力 1.6Mpa

3

16

限流止回

DN200;工作压力 1.6Mpa

2

17

动态节流

(冷水泵)

控制电机功率:

22kW

3

18

动态节流

(冷热水泵)

控制电机功率:

30kW

2

19

自动补水定压装置

定压精度:

0.02Mpa;有效膨胀容

积:

1200L;单台水泵容量:

5m3/h;扬程 30m

1

20

自动补水定压装置

定压精度:

0.02Mpa;有效膨胀容

积:

600L;单台水泵容量:

3m3/h;扬程 30m

1

21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

送风量:

30000m3/h;余压

450Pa;冷量 150kW;热量(再

热):

50kW;加湿量:12kg/h;

2

111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生产厂家

备注

夏季进口空气干

/湿球温度

(℃):

26/19.5;

22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

送风量:

44000m3/h;余压

450Pa;冷量 220kW;热量(再

热):

70kW;加湿量:15kg/h;

夏季进口空气干

/湿球温度

(℃):

26/19.5;

2

23

全新风立柜式空气处理机组

送风量:

4000m3/h;余压 200Pa;

冷量

40kW; 夏季进口空气干/湿

球温度(℃)

:30/25 ;

2

24

立柜式空气处理机

送风量:

12000m3/h;余压

200Pa;冷量 60kW; 夏季进口空

气干

/湿球温度(℃):30/25;

2

25

立柜式空气处理机

送风量:

10000m3/h;余压

200Pa;冷量 50kW; 夏季进口空

气干

/湿球温度(℃):35/30;

6

26

立柜式空气处理机

送风量:

8000m3/h;余压 200Pa;

冷量

40kW; 夏季进口空气干/湿

球温度(℃):

35/30;

10

27

立柜式空气处理机

送风量:

7000m3/h;余压 200Pa;

冷量

35kW; 夏季进口空气干/湿

球温度(℃):

30/25;

4

28

立柜式空气处理机

送风量:

6000m3/h;余压 200Pa;

冷量

30kW; 夏季进口空气干/湿

球温度(℃):

35/30;

4

29

立柜式空气处理机

送风量:

3000m3/h;余压 200Pa;

冷量

15kW; 夏季进口空气干/湿

球温度(℃):

35/30;

4

30

暖通自动控制系统

参数和数量见

3.5.3

31

风机盘管

参数和数量见

3.5.4

32

其他

集中制冷站和集中制冷加热站系统内(含屋顶及暖通设备间

等)至墙外或系统外 1m 处所有

的阀门、管道、控制设备、电

气设备(含控制柜、及其辅

材)等

不可删除

112

1.3.2 备品备件(不限于下列项)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生产厂家

备注

1

就地温度计

2

2

就地压力表

2

3

手动蝶阀

DN200

1

4

手动蝶阀

DN150

1

5

水泵配件(静密封、叶轮)

各 1

1.3.3 专用工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生产厂家

备注

1

测温枪

1

2

专用拆装工具

1

1.3.4 进口件清单(不限于下列项目)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生产厂家

备注

1.3.5 推荐三年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生产厂家

备注

1.3.6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备注

1

蒸发冷却式

冷水机组

制冷量:600kW;制冷剂类型:R134a 或 R407C;制冷性能指数

≥4.6;机组输入电源:380V

50HZ、三相四线(一路至机组控

制柜);

3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113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备注

2

蒸发冷却式

冷水(热泵)机组

制冷量:650kW,制热量:

510kW;制冷剂类型:R134a 或

R407C;制冷性能指数≥4.4;机

组输入电源:380V 50HZ、三相

四线(一路至机组控制柜);

2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3

冷水泵

流量:125m3/h;

扬程:38m;功率:22kW

3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4

冷热水泵

流量:150m3/h;

扬程:33m; 功率:30kW

2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5

手摇刷式过

滤器

DN150;设计压力:1.0MPa;

3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6

手摇刷式过

滤器

DN200;设计压力:1.0MPa;

2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7

电动蝶阀

DN150;工作压力 1.6Mpa;驱动方

式:电动/手动;执行机构电

源:AC24V/50HZ;执行机构防护

等级:IP67;

3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8

电动蝶阀

DN200;工作压力 1.6Mpa;驱动方

式:电动/手动;执行机构电

源:AC24V/50HZ;执行机构防护

等级:IP67;

2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9

静态水力平

衡阀

DN150;工作压力 1.6Mpa

1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10

静态水力平

衡阀

DN125;工作压力 1.6Mpa

4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11

静态水力平

衡阀

DN100;工作压力 1.6Mpa

4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12

静态水力平

衡阀

DN80;工作压力 1.6Mpa

2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13

静态水力平

衡阀

DN50;工作压力 1.6Mpa

1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14

电动压差旁

通阀

DN80; ;工作压力 1.6Mpa

2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15

限流止回阀

DN150 ;工作压力 1.6Mpa

3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16

限流止回阀

DN200;工作压力 1.6Mpa

2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114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备注

17

动态节流仪

(冷水泵)

控制电机功率:22kW

3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18

动态节流仪

(冷热水泵)

控制电机功率:30kW

2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19

自动补水定

压装置

定压精度:0.02Mpa;有效膨胀容

积:1200L;单台水泵容量:

5m3/h;扬程 30m

1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20

自动补水定

压装置

定压精度:0.02Mpa;有效膨胀容

积:600L;单台水泵容量:

3m3/h;扬程 30m

1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21

组合式空气

处理机组

送风量:30000m3/h;余压

450Pa;冷量 150kW;热量(再

热):50kW;加湿量:12kg/h;

夏季进口空气干/湿球温度

(℃):26/19.5;

2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22

组合式空气

处理机组

送风量:44000m3/h;余压

450Pa;冷量 220kW;热量(再

热):70kW;加湿量:15kg/h;

夏季进口空气干/湿球温度

(℃):26/19.5;

2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23

全新风立柜式空气处理

机组

送风量:4000m3/h;余压 200Pa;

冷量 40kW; 夏季进口空气干/湿

球温度(℃):30/25 ;

2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24

立柜式空气

处理机组

送风量:12000m3/h;余压

200Pa;冷量 60kW; 夏季进口空气

干/湿球温度(℃):30/25;

2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25

立柜式空气

处理机组

送风量:10000m3/h;余压

200Pa;冷量 50kW; 夏季进口空气

干/湿球温度(℃):35/30;

6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26

立柜式空气

处理机组

送风量:8000m3/h;余压 200Pa;

冷量 40kW; 夏季进口空气干/湿

球温度(℃):35/30;

10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27

立柜式空气

处理机组

送风量:7000m3/h;余压 200Pa;

冷量 35kW; 夏季进口空气干/湿

球温度(℃):30/25;

4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28

立柜式空气

处理机组

送风量:6000m3/h;余压 200Pa;

冷量 30kW; 夏季进口空气干/湿

球温度(℃):35/30;

4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115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备注

29

立柜式空气

处理机组

送风量:3000m3/h;余压 200Pa;

冷量 15kW; 夏季进口空气干/湿

球温度(℃):35/30;

4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30

暖通自动控

制系统

参数和数量见 3.5.3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31

风机盘管

参数和数量见 3.5.4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32

备品备件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随机组一起发货

33

专用工具

2026 年 11月 01 日前

随机组一起发货

交货地点:浙江省临海市上盘镇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短株山

13 号地块

货 期: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具备交货条件,接到招标人通知交货后 30 天

内到货,交货时间以满足现场施工要求为准。

1.3.7 主要设备供应商推荐表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

厂家名称

备注

1

10kV 电动机轴承

SKF、FAG、CAE 轴承或同等质量及

以上品牌

2

10kV 电机铁芯硅钢片

武钢、宝钢、首钢或同等质量及以

上品牌

3

10kV 交流电机

ABB、西门子、WEG 或同等质量及以

上品牌

4

国产低压交流电机

皖南电机、湘潭电机、南阳电机或

同等质量及以上品牌

5

控制箱柜内的所有

(交、直流)断路

ABB、施耐德、西门子或同等质量

品牌

116

器、接触器、(交、

直流)中间继电器、

热继电器等元器

6

控制箱柜内的所有变

送器

海盐普源、斯菲尔、南自、江阴宏

峰、哈尔滨国立智能或同等质量及

以上品牌

7

阀门

北京阀门总厂、上阀五厂、上海电

站阀门厂或同等质量及以上品牌

8

电动调节平衡一体阀

霍尼韦尔、博利谋、克龙巴赫或同

等质量及以上品牌

9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

维克、国祥、申菱或同等质量及以

上品牌

10

手动、电动调节挡板

的电动执行机构

霍尼韦尔、博利谋、西门子或同等

质量及以上品牌产品

11

变送器

重庆川仪 PDS 系列、北京远东罗斯

蒙特 3051C 系列、重庆横河 EJA-E

系或同等质量及以上品牌产品

12

超声波/雷达液位计

重庆川仪、天津恒立、四川惠科达

或同等质量及以上品牌产品

13

电磁流量计、超声波

流量计

上海科洋、重庆川仪、A+K 或同等

质量及以上品牌产品

14

开关型、调节型电动

执行机构

上海行力、温州瑞基、苏州博睿或

同等质量及以上品牌产品

15

PLC 控制系统

ABB、施耐德、西门子或同等质量

及以上品牌产品

主要设备供应商推荐以此表为准,未规定的设备供应商由投标人推荐,设备需为满足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要求的优质产品。

117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背景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短珠山南侧(13 号地

块)。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海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出资组建,出资比例为 51%:49%,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建设2×660MW 超超临界一次再热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脱硫、脱硝装置,兼顾供热,供热蒸汽主要用于满足台州湾新材料产业园热负荷需求。

2.2 项目概况

2.2.1 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建设 2×660MW 超超临界一次再热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脱硫、脱硝装

置,兼顾供热,供热蒸汽主要用于满足台州湾新材料产业园热负荷需求。

2.2.2 项目所在地概况

厂址位于临海市东面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北靠短株山,山顶最高点约

214.3m(85国

家高程基准,余同),山体北面为规划的荣盛新材料(台州)有限公司;东面为台州湾海域;西面约

380m为短朱村,南面为枫林河,宽度约40m,枫林河南面为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

的综和保税区。

厂址场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所在区域为临海东部工业与城镇用海区,项目区域于

2023

9月取得围填海验收批复,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该厂址预征地红线范围内面积约

44.05公顷,目前场地大部分已回填,标高约3.8m。(85国

家高程,余同)

区域内无建构筑物拆迁。根据政府口头承诺,区域北侧山脚边将统一设置排水通道。该厂

址范围内无压覆矿,无文物,厂址附近无风景保护区。区域内无民房等拆迁。该厂址为政府指定的唯一厂址。该厂址用地性质目前为用海已批范围,可作为工程建设用地。

2.2.3 交通运输条件

铁路

临海现有甬台温铁路(国家沿海铁路)纵贯全境,全长 268km,是以客运为主,兼顾货运

的国家一级铁路。其技术标准为一级双线电气化铁路,设计时速 200km/h,运输货运能力 1090万吨,客车 46 对;在临海设有临海站。

水路

头门港距国际主航道 13.5 公里,两侧自然水深 8-13 米,规划岸线总长 28.8 公里,可布

置万吨级以上深水泊位 84 个,年吞吐量达 1.61 亿吨。目前已建成首个 2 万吨级码头,未来中期规划建设 10 万吨级码头,远期规划在头门岛北侧建设 20 万吨级深水码头,水运条件良好。

公路

118

沈海高速(G15)、台金高速公路(S28)、104 国道、228 国道、214、322、225、327 省

道穿越临海全境,形成了以临海市区为中心的公路网,直达北京、天津、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全国 20 多个城市。此外,规划中的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也将穿越临海东部。

临海市现拥有乡道以上等级公路 69 条,公路通车总里程 1984.2 公里,公路密度 90 公里/

每百平方公里。

大件运输

项目建设单位已委托上海巨神大件运输有限公司编制本工程大件运输专题报告,初稿已完

成。根据该报告描述,本工程发电机定子大件设备建议铁路+公路的运输方式,由制造厂出厂直接铁路运输至门头港铁路货站后,再经由公路短驳运输至项目现场;发电机定子水路+公路的运输方式可以作为备选方案。 变压器设备建议水路+公路的运输方式,由制造厂出厂经水路运输至万隆船厂码头后, 再经由公路短驳运输至项目现场,若需采用铁路+公路的运输方式,需制造厂家提供变压器详细外形图纸后核实是否可满足铁路装载要求;大板梁设备可直接由各制造厂家通过公路运输的方式运输至项目现场。

3. 设计及运行条件

3.1 水文气象条件

厂址地处浙江省东南沿海,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受季风环流的影响,夏无酷暑,冬无严

寒,四季分明。

厂址处无长期气象观测资料,厂址气象要素特征参考附近的洪家气象站,风向参考附近白

沙气象站资料。根据洪家气象站

1991~2020 年实测资料统计,各气象要素特征值如下:

累年平均大气压:

1015.5hPa

累年平均气温:

18.2℃

极端最高气温:

40.3℃ 发生时间: 2003.7.30

极端最低气温:

-7.1℃ 发生时间: 1999.12.23

累年平均最高气温:

22.3℃

累年平均最低气温:

15.1℃

累年最热月(

7 月)平均气温: 28.7℃

累年最冷月(

1 月)平均气温: 7.3℃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

77%

累年平均水汽压:

18.1hPa

累年平均降水量:

1567.5mm

累年最大年降水量:

2134.6mm 发生时间: 2010 年

累年最小年降水量:

1002.0mm 发生时间: 2003 年

119

累年最大日降水量:

306.9mm 发生时间: 1999.10.10

累年平均蒸发量:

979.8mm

累年平均雷暴日数:

49.6 天

累年平均年雾日数:

14.4 天

累年最大积雪深度:

1.0cm 发生时间: 2010.12.16

累年平均风速:

2.3m/s

累年十分钟平均最大风速:

20.7m/s 对应风向:NE 发生时间: 2004.8.12

累年瞬时最大风速:

32.5m/s 对应风向:NNE 发生时间: 2004.8.12

50 年一遇离地 10m 高 10 分钟平均最大风速: 41.5m/s

100 年一遇离地 10m 高 10 分钟平均最大风速: 45.2m/s

50 年一遇基本风压:

1.02kN/m2

100 年一遇基本风压:

1.21kN/m2

全年主导风向:

NNW (采用白沙气象站资料统计)

全年风玫瑰图见图

2.5.2-1。

3.2 地质条件

厂址附近断裂距厂址区有一定的距离,且构造活动与地震活动较微弱,可不考虑对厂址场

地稳定性的影响,属于相对稳定区。厂址区域地震基本烈度为

6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

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120

3.3 厂用电系统电压

交流电源供电电压:高压:10kV,低压:380VAC,三相四线制。

直流电源供电电压:220V(动力),110V(控制)。

3.4 设计运行条件

电源:380V/50Hz,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

安装地点(户内或户外):户外,布置在屋面设备需能承受 55m/s 的最大风速。

3.5 主要设备参数

3.5.1 集中制冷站/集中制冷加热站系统

(1)一体式蒸发冷却式冷凝冷水(热泵)机组

参数

序号

项目

集中制冷站:全年制冷

集中制冷加热站

1

制冷机形式

一体式蒸发冷却式冷水机组

一体式蒸发冷却式冷水(热

泵)机组

2

数量

3 台(2 用一备)

2 台(1 用 1 备)

3

★制冷量

600kW/台

650kW/台

4

制热量

-

510kW/台

5

制冷剂类型

R134a 或 R407C

R134a 或 R407C

6

压缩机类型

变频螺杆压缩机

变频螺杆压缩机

7

冷凝器形式

降膜蒸发式

降膜蒸发式

8

每台机组喷淋水泵台数

1

1

9

冷冻水压力损失

≤7m

≤6.5m

10

冷冻水进出口温度

7/12℃

7/12℃

11

热水进出口温度

-

45/50℃

12

★制冷性能系数(COP) ≥4.6

≥4.4

13

★部分负荷性能系数

(IPLV)

≥5.4

≥5.0

14

负荷调节能力范围

15~100%

15~100%

15

机组输入电源

380V 50Hz、三相四线(一路

至机组控制柜)

380V 50Hz、三相四线(一路

至机组控制柜)

121

参数

序号

项目

集中制冷站:全年制冷

集中制冷加热站

16

冷冻水系统补水

闭式水

闭式水

17

冷冻水室工作压力

≥1.0MPa

≥1.0MPa

18

服务范围

主厂房区域

集控楼区域

(2)水泵

序号

项目

参数

冷水泵(集中制冷站-全年制冷区域)

1

流量

125m3/h

2

扬程

38m

3

功率

22kW

4

电源

380V 50Hz

5

数量

3 台

6

类型

立式离心屏蔽泵

冷热水泵(集中制冷加热站-冷热水区域)

1

流量

150m3/h

2

扬程

33m

3

功率

30kW

4

电源

380V 50Hz

5

数量

2 台

6

类型

立式离心屏蔽泵

(3)手摇刷式过滤器

参数

序号

项目

集中制冷站

集中制冷加热站

1

数量

3 台

2 台

2

接管管径

DN150

DN200

3

设计压力

1.0MPa

1.0MPa

122

序号

项目

参数

4

工作温度

0-100℃

0-100℃

5

滤网材料

不锈钢

不锈钢

6

滤网孔径

≤4mm

≤4mm

(4)电动蝶阀

参数

序号

项目

集中制冷站

集中制冷加热站

1

阀门规格

DN150

DN200

2

数量

3

2

3

阀门功能

开/关切换

开/关切换

4

阀门类型

中线软密封

中线软密封

5

工作压力

1.6MPa

1.6MPa

6

介质

7

介质温度范围

0-100℃

0-100℃

8

驱动方式

电动/手动

电动/手动

9

执行机构电源

AC24V/50Hz

AC24V/50Hz

10

执行机构防护等级

IP67

IP67

11

连接方式

法兰连接

法兰连接

(5)静态水力平衡阀

参数

序号

项目

集中制冷站

集中制冷加热站

1

阀门规格

DN150

DN125

DN100

DN125

DN100

DN80

DN50

2

数量

1

2

3

2

1

2

1

3

阀门功能

静态平衡

4

工作压力

1.6MPa

5

介质温度范围

0-80℃

6

连接方式

法兰连接

(6)电动压差旁通阀

123

序号

项 目

参 数

1

阀门规格

DN80

2

数量

2

3

阀门功能

电动流量旁通

4

最大压差范围

400kPa

5

压力要求

1.6MPa

6

介质温度范围

0~80oC

7

安装位置

安装于水泵间内

(7)限流止回阀

参数

序号

项目

集中制冷站(主厂房)

集中制冷加热站(集控楼)

1

阀门规格

DN150

DN200

2

数量

3

2

3

阀门功能

限流止回

限流止回

4

工作压力

1.6MPa

1.6MPa

5

介质温度范围

0-80℃

0-80℃

6

连接方式

法兰连接

法兰连接

(8)动态节流仪

序号

项目

参数

1

数量

5 台

2

功能要求

水量、水压平衡控制

3

控制对象

冷水泵

(集中制冷站)

冷热水泵

(集中制冷加热站)

4

控制电机功率

22kW

30kW

5

水温水压控制程序

3 套

2 套

(9)自动补水定压装置

124

参数

序号

项目

集中制冷站

集中制冷加热站

1

数量

1

1

2

定压精度

0.02MPa

0.02MPa

3

有效膨胀容积

1200L

600L

4

单台水泵容量

5m3/h

3m3/h

5

扬程

30m

30m

3.5.2 空气处理机组

设备安装地点:集控楼及主厂房室内或室外。

(1)各系统配置的空气处理机组的台数和主要参数如下:

系统名称

空气处

理机组

型式

送风量

m3/h

余压

Pa

冷量

kW

热量(再

热)

kW

加湿

kg/h

夏季进口

空气干/

湿球温度

(℃)

备注

1

集控室及工程

师室等空调

2

组合式

30000

450

150

50

12

26/19.5

2×100%

室内(一

用一备)

2

电子间空调、

电气设备间等

空调

2

组合式

44000

450

220

70

15

26/18.6

2×100%

室内(一

用一备)

3

#1 机蓄电池室

1

立柜式

新风机

4000

200

40

30/25

1×100%

室外

4

#2 机蓄电池室

1

立柜式

新风机

4000

200

40

30/25

1×100%

室外

5

#1 机直流及

UPS 室

2

立柜式

3000

200

15

35/30

2×50%室

6

#2 机直流及

UPS 室

2

立柜式

3000

200

15

35/30

2×50%室

7

#1 炉 380V 配

电装置室

2

立柜式

8000

200

40

35/30

2×50%室

125

8

#2 炉 380V 配

电装置室

2

立柜式

8000

200

40

35/30

2×50%室

9

公用 MCC 配电

2

立柜式

8000

200

40

35/30

2×50%室

10

#1 机磨煤机变

频器室

2

立柜式

7000

200

35

35/30

2×50%室

11

#1 机磨煤机变

频器室

2

立柜式

7000

200

35

35/30

2×50%室

12

#1 机汽机配电

2

立柜式

8000

200

40

35/30

2×50%室

13

#2 机汽机配电

2

立柜式

8000

200

40

35/30

2×50%室

14

#1 机凝结水泵

变频间

2

立柜式

10000

200

50

35/30

2×50%室

15

#2 机凝结水泵

变频间

2

立柜式

10000

200

50

35/30

2×50%室

16

#1 机中压配电

2

立柜式

6000

200

30

35/30

2×50%室

17

#2 机中压配电

2

立柜式

6000

200

30

35/30

2×50%室

18

#1 机励磁小室

1

立柜式

12000

200

60

30/25

1×100%

室内

19

#2 机励磁小室

1

立柜式

12000

200

60

30/25

1×100%

室内

20

#1 机组及公用

热控配电间、

#2 机组热控配

电间

2

立柜式

10000

200

50

35/30

2×50%室

(2)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的组合方式如下:

序号

系 统 名 称

台数

组合方式

备注

1

集控室空调

2

新回风混合段、初效过滤段、中效过滤段、表冷

段、电再热段、加湿段、送风段

126

2

电子间、电气设备间

空调

2

新回风混合段、初效过滤段、中效过滤段、表冷

段、电再热段、加湿段、送风段

(3)配置要求

1)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

a.投标人应根据机组组合情况在段与段之间设置必要的中间段;

b.为设备检修需要,制造厂应根据机组组合情况设置检修门,风机侧设玻

璃窗观察口;

c.加湿段应配置电动二通调节阀;表冷段配电动调节平衡一体阀

d.风量≥30000m3/h 的机组,每只新风口、回风口、送风口均设两只电动

调节挡板(含电动执行器等);其它每台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均需配置相应的回风、新风、送风电动调节挡板(含电动执行器等)各 1 只。

e.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还需配套直接连接的送风口止回挡板;

2)柜式、吊顶式空气处理机组和风机盘管

a.柜式空气处理机组为室内或室外布置,均需配置相应的送风电动调节挡

板。

b.吊顶式空气处理机组为室内或室外布置,均需配置相应的送风电动调节

挡板。

c. 柜式、吊顶式空气处理机组和风机盘管带水管处电动二通调节阀。

(4)安装运行条件

1)冷冻水供水温度为:7℃,回水温度为:12℃;热水供水温度为:

45℃,回水温度为:40℃。

2)冷冻水出水温度最低 5℃,最高 15℃;热水出水温度最低 40℃,最高

50℃。

3)冷热水系统采用闭式循环系统,补水采用闭式水,喷淋泵补水采用生活

3.5.3 暖通自动控制系统

序号

项目

参数

1

集中制冷站控制

蒸发冷却式冷水机组,冷水泵,泵组阀件,分水器,集水

器,补水定压装置,动态节流装置实现整个制冷站的一

键启停、自动调节功能

127

序号

项目

参数

2

集中制冷加热站控制

蒸发冷却式冷水(热泵)机组,冷(热)水泵,泵组阀

件,补水定压装置,动态节流装置实现整个制冷站的一

键启停、自动调节功能

3

空调系统控制

各空气处理机组的一键启停、自动调节功能。

3.5.4 风机盘管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备型号及规范

单位

数量

集控楼

1

风机盘管 FP-102

(更衣室各 1 台)

风量:1020m3/h,冷量:5.6kW,机外余压 50Pa。

输入功率:0.098kW,(含液晶控制器、下部回风

箱、电动二通阀)

2

2

风机盘管 FP-170

(消控室 1 台;门

厅 2 台;运行餐厅

2 台;现场办公室

4 台)

风量:1700m3/h,冷量:9.0kW,机外余压 50Pa。

输入功率:0.166kW,(含液晶控制器、下部回风

箱、电动二通阀)

9

3

风机盘管 FP-204

(现场办公室 1

台)

风量:2040m3/h,冷量:11.6kW,机外余压 50Pa。

输入功率:0.235kW,(含液晶控制器、下部回风

箱、电动二通阀)

1

4

风机盘管 FP-238

(会议室 2 台)

风量:2380m3/h,冷量:12.6kW,机外余压 50Pa。

输入功率:0.25kW,(含液晶控制器、下部回风

箱、电动二通阀)

2

5

新风型吊顶柜式空

气处理机组(6.9m

层)

风量:2000m3/h,冷量:24.5kW,余压 250Pa。输

入功率:0.75kW,(含手动控制阀)

1

2

电控综合楼

1

风机盘管 FP-

170(仪表架间 2

台)

风量:1700m3/h,冷量:9.0kW,机外余压 50Pa。

输入功率:0.166kW,(含液晶控制器、下部回风

箱、电动二通阀)

2

128

4. 专用技术要求

4.1 总则

4.1.1 各集中制冷加热及空调设备应为专门从事该设备生产制造厂的产品,并能提

供完整的设计、安装和性能资料及图纸。

4.1.2 除了轴承、密封圈及转动部件可能在正常寿命期间更换外,其余的材料和

部件应在正常工况下运行二十年以上。

4.1.3 对于那些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和部件,投标人应提供一张指明更换前预

定的正常运行寿命,这些材料的最终选择应得到招标人的认可。

4.1.4 投标人应指明需要更换的零部件的预期使用寿命,安装、启动、连续运转

和维修推荐的备件最少数量清单,并指明其是库存项目,还是特殊项目。

4.1.5 投标人应提供对设备安装、启动、运行维修及设备附件调速所需的独特的

专用工具。

4.1.6 设备的设计应使其在满足设计负荷的条件下平稳运行以消除设备过多的噪

音、振动和位移。设备内部部件的碰撞及高速运行的地方也应尽量减少。

4.1.7 各集中制冷加热及空调设备应按适用标准规定在设计中考虑以下荷载的作

用,荷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在运行和测试条件下设备部件及介质的本身荷载;

在运行条件下所产生的工作压力;

在运行条件下所产生的热应力;

其它部件包括轴承反作用力、保温和机座反作用力等所引起的附加荷载;

流体的运动及阀门的开关所形成的流体动力;

地震荷载;

地震要求。

4.1.8 在 VI 度地震烈度条件下暖通设备能保证它的结构完整性和连续运行。

4.1.9 材料与焊接要求

(1)集中制冷加热及空调设备所采用的所有材料,包括不锈钢材料、钢板、型

材、管材等应符合投标人国有关国家标准、规定。

(2)所有两种直接接触的材料必须是相容材料,以防止锈蚀的加速及轴与轴承之

间转动失灵及材料表面剥落等现象。

(3)集中制冷加热及空调设备构件不应含有汞化合物。

(4)垫圈、涂料、保温材料及设备其它结构应具有防火特性并符合投标人国家防

火协会的等级及其试验要求。

129

(5)投标人拟提供的材料应在投标书中说明。

(6)集中制冷加热及空调设备各部件材料之间的焊接工艺、方法及材料应符合投

标人国有关国家标准、规定。

4.1.10 投标人所投产品其制造商应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

证书。

下列设备(但不限于)应按压力容器设计:

蒸发冷却式冷凝冷水(热泵)机组:蒸发器、冷凝器、储液罐、气液分离器;

定压补水膨胀机组:囊式稳压膨胀罐;

4.1.11 蒸发冷却式冷水(热泵)机组、单元柜机组应为节能产品,应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投标产品同系列产品节能产品测试报告。

4.2 一体式蒸发冷却式冷水(热泵)机组

4.2.1 总的要求

4.2.1.1 一体式蒸发冷却式冷水(热泵)机组由压缩机、轴流风机、油路系统、

蒸发器、蒸发式冷凝器、节流装置、喷淋水循环泵、电气控制箱和微电脑控制系统、保护装置、操作盘等组成,满足系统需求。

4.2.1.2 产品应能长期仓储在环境温度-5℃~45℃,相对湿度≤95%的环境中,

一旦安装及调试完成后不需要任何处理即可投入正常运行。

4.2.1.3 电动机轴功率安全系数应按下述要求来选择:

电动机所需最大轴功率(kW)

安全系数

2~5 1.15~1.2

5~50

1.10~1.15

50~100 1.08~1.05

大于 100 1.05

4.2.1.4 应能在环境温度-5℃~45℃,相对湿度≤95%的条件下连续正常运行,

且每日连续运行时间 24 小时,设备冬季运转应有防冻措施。

4.2.1.5 电源:380V±5% 50Hz±5%。

4.2.1.6 蒸发冷却式冷水(热泵)机组满足室外、屋顶安装,无需设置专用机

房。

4.2.1.7 自带喷淋泵,管道阀门等。

4.2.1.8 运行要求

(1)联锁控制:开冷冻水泵/热水泵→开蒸发冷却式冷水(热泵)机组。

关蒸发冷却式冷水(热泵)机组→关冷冻水泵/热水泵(具有延迟功能)。

130

(2)保护控制:冷冻水泵启动后,水流开关检测水流状态,如遇流量不足等故障

则自动停机。

4.2.2 设计和结构特点

蒸发冷却式冷水(热泵)机组应为专门从事该设备生产制造厂的产品,制造厂应

能提供机组完整的设计、安装和性能资料及图纸。蒸发冷却式冷水(热泵)机组应在工厂内组装成整件,或在工厂内组装成装运和工厂大门所允许的最大尺寸。

4.2.2.1 结构与外形

(1)机组内与制冷剂和润滑油接触的表面应进行严格的清洁、干燥处理,金属制

件表面应进行防腐防锈处理,外表面应清洁,管路与附件安装应横平竖直,易触及的零、部件表面不得有锐边和尖角部分。

(2)机组内部管路设计应满足使用要求并做到紧凑,管路间或管路与零部件间不

应有相互摩擦和碰撞。

(3)设备外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不得有脱落、露底、针孔、明显的花斑

和划伤等缺陷;装饰性塑料件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不得有裂痕、气泡和明显缩孔等缺陷,塑料件应耐老化;涂装件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不应有明显的气泡、留痕、漏涂、底漆外露、皱纹、损伤等缺陷。

(4)外壳保温应满足不产生冷凝结露的要求,对所有可能产生冷凝结露的部位要

求在出厂前作好保温处理。冷水(热泵)机组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满足国家规范标准,并提供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5)机组底架以厚钢板、角钢及槽钢制成,表面经热浸锌工艺处理或防腐喷涂处

理,机组与底架间的连接应采用合适的减震措施。

4.2.2.2 机组各零部件的安装应牢固,要求整机运转平稳、可靠性高、易损件

少、噪声低、液击不敏感。每台机组出厂前都应进行严格监测和运行试验。

4.2.2.3 单台机组冷冻水压降不大于名义规定值的 115%;冷冻水的流量与名义规

定值的偏差不得大于±5%。

4.2.2.4 蒸发器水侧承压能力不低于 1.0MPa,制冷剂侧承压不低于 1.4MPa。

4.2.2.5 因负荷不断变化,机组应具有较为宽广的冷量调节范围,机组可在

15%~100%范围内有级/无级调节。机组应能进行卸载运作,提供不同的冷量,以达到节能运行的目的。

4.2.2.6 机组应满足在部分负荷运行时具有较高的 COP 值。名义工况下的制冷性

能系数值(即 COP 值)应达到 4.5 及以上,机组的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不低于 5.0。

4.2.2.7 要求每台蒸发冷却式冷水(热泵)机组冷冻水水阻应不大于 60kPa。

4.2.2.8 整机使用寿命应不少于 20 年,整机维修周期应不少于 30000 小时。

4.2.2.9 机组应随机配备水流开关及相关安装配件。

4.2.2.10 噪音控制

131

冷水(热泵)机组在额定工况下运行时,其噪音值应满足:在距离机组外壳

1.0m,楼板上 1.5m 处测得的声压级应不超过 80dB(A),其试验方法应符合投标人国国家标准。若超过允许值则应采用经招标人认可的消音措施以求达到噪声控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噪声控制鉴定书,并提供一份所采用的标准及所采用的试验、计算的方法给招标人。

4.2.2.11 蒸发冷却式冷水(热泵)机组自带配套电控柜,箱体按 IP54 及以上要

求设计,具备 PLC 功能控制。

4.2.2.12 冷冻水进出口采用标准法兰连接,厂家提供配对法兰及所需的密封和螺

栓等。

4.2.2.13 要求冷水(热泵)机组尺寸、维修、清洁空间紧凑。为方便检修,要求

该冷水(热泵)机组配备微电脑控制系统和压力及温度探测器装置。

4.2.2.14 主要部件的技术要求

(1)机组应选用工业级螺杆压缩机,投标人提供产地来源说明(国产、合资厂生

产或原装进口)。冷水(热泵)机组采用自动回油技术,确保压缩机的正常运行。制冷剂采用 R134a 或 407C 环保制冷剂。

(2)节流装置应采用先进可靠的方式,并能够满足系统容量适时调节

(15~100%),响应迅速,调节精准,保证冷水(热泵)机组在全部工况下均可高效运行。节流装置品牌应选用优质产品。

(3)蒸发式冷凝器及满液式蒸发器为蒸发冷却式冷水(热泵)机组的核心部件,

投标人必须有该两器的设计、制造资质;两器的品牌与整机须为同一品牌同一厂家生产,投标人须提供蒸发式冷凝器及满液式蒸发器制造设备物权证明及制造工艺流程图,满液式式蒸发器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4)蒸发器采用满液式,管板双槽涨接设计,每个管板孔均采用双槽设计,更可

靠。蒸发器水侧污垢系数按 0.018

m2·℃/kW 计算。蒸发器进、出水接管应自带压差

式水流量开关,并与机组控制器连锁。压缩机与蒸发器连接处应采用减振块,有效降低机组振动对建筑物的影响蒸发器必须由国家认可资质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压力容器使用证和特种设备检查检验部门出具的安全检验合格证。

(5)冷凝器采用高效蒸发式,冷凝器宜采用模块化设计,以便于维

修与更换,蒸发冷凝器应采用蛇形管式结构,制冷剂在管内通道流动,冷却水在管外自上而下形成平面液膜流动,换热管片间留有用于清洗的空间。

(6)冷凝器换热管采用外径不小于 φ12mm、壁厚不小于 0.8mm 的 304 不锈钢管制

作,冷凝器换热管宜采用不锈钢管一次性加工而成,换热管表面须满足“零焊点”要求,冷凝器框架及水盘都应该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制作。使用寿命需满足 20 年以上。投标人需在投标书中提供相关换热器选材及加工描述,生产设备或模具等图片展示。

(7)蒸发式冷凝器设计承压要求满足 2.0MPa 及以上。连接方式要求简单、可

靠、易拆卸。

(8)蒸发式冷凝器水侧换热面必须有用于机械除垢的操作空间,保证超过 90%以

上的换热面积可以手工操作除垢。机组出厂时必须提供有效清理蒸发式冷凝器水侧换

132

热面水垢的机械除垢方法,并保证清理过程中设备的完整性以及对清理表面无明显损伤。投标文件应提供除垢操作章程,以证实满足上述要求。

(9)机组出厂时应随机配备水流开关及与机组的连接线缆,达到保护控制的目

的,冷冻泵和淋水泵启动后,水流开关检测水流状态,并将状态信息传给机组,如遇故障则自动停机。

(10)淋水泵壳体和叶轮等重要零件均采用铸造件,采用高性能铸件材料并配合

精确的制造工艺来保证产品的高质量。所有金属结构表面都应使用热镀锌或喷涂等工艺进行防锈处理。对封闭结构的内表面也应进行必要的防锈处理。

(11)蒸发式冷凝器必须包含水侧污垢收集装置和自动排污装置,机组应能自动

实现对水盘中的循环水自动排空,自动换补水功能,投标文件应提供该点技术的详细描述。

(12)设备厂家应采取相应的减缓冷凝器换热管结垢的措施,机组增加预冷装置

等,并提供设备配套专用的除垢装置。

(13)设备厂家应配套提供排污泵,水泵扬程暂按 22m。

4.2.2.15 机组的控制

(1)控制系统应包含:可编程控制器、低压电器、传感器、电线、箱体、相序保

护器、压力开关、油位开关、触摸屏模块等。

(2)冷冻水泵的运行由机组控制系统控制,具备连锁控制功能。

(3)机组自带控制柜,采用微电脑 PLC 控制系统,支持 Modbus-RTU、Profibus-

DP 或 TCP/IP 等协议。机组的所有控制器件都应装在一个由多块可拆卸的电气柜内,为用户提供电源接线端子和远距离联锁接线端子。控制箱内所有元件在装运前都应在厂内装好并经过试验。

(4)机组至少应具有启停控制、冷水进/出水温度控制、压缩机和节流装置的调

节、单机及附属设备的程序控制、防反复起动逻辑、电流负荷限制等功能。

(5)机组至少应具有断水、蒸发器冻结、冷媒压力过低、冷媒压力过高、缺相等

报警及防护措施。

(6)机组应具备故障状态信息记录显示功能,宜记录不小于 10 条信息,该故障

信息宜能上传至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7)控制界面应采用彩色触摸屏,彩色触摸屏应不小于 7 英寸,触摸屏上应具有

完善的状态显示、参数设定、密码保护、故障查询、数据查询、用户管理、密码修改等多项控制和显示功能。具有用户、工程师二级密码管理。在任何情况下,操作员和维修人员都不能修改永久数据(历史记录数据)

(8)柜内要设有独立的 PE 接地保护系统。PE 线的材料采用铜排,要能与电控柜

柜体、接地保护导体通过螺钉可靠连接。

(9)电控柜面板上应设置手/自动转换开关,满足手动控制、自动控制的要求。

(10)电控柜面板上应设置就地/远程转换开关,满足就地/远程控制切换的要

求。

133

(11)系统具备自动开关机、自动补水排水、自动保护、自动诊断、自动存储运

行数据等功能。系统高可靠性与智能化设计可以保证全周期无人值守运行;

4.2.2.15 机组的安全装置

机组采用的零部件应符合本篇的技术要求及相应的安全规程、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还应符合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

机组的设计与制造应保证在使用时安全地运行。

(1)安全保护

机组应具有各种自动安全保护功能,包括但不限于:

1)系统高、低压保护

2)出水温度过低保护

3)电源相序保护、缺相保护

4)电源电压过压、欠压保护

5)压缩机电机过载、过热保护

6)压缩机油位保护

7)压缩机排气温度过高保护

8 压缩机防频繁启动保护

9)机组高低压差保护

10)传感器故障保护

11)机组防冻连锁保护

12)喷淋水泵过载保护

13)冷水泵缺水保护

14)冷水泵过载保护

15)吸垢仪堵塞保护

16)喷淋水污垢浓度保护

17)冷水进出水压差保护

18)风机过载保护

19)补水泵过载保护(仅适用于带补水泵的系统)

同时,机组应在系统的任一参数变化到极限而有可能损坏机器或因此引起停机的

情况下,保护机组不受损坏。而且机组的运行模式能够进行自动调整,以确保机组正常运转。机组设定的基本设置参数和控制参数应具有防丢失功能。

机组应具有强大而完善的安全自保护、监控、自诊断、自调节和通信功能。

134

机组具有完善的接地装置:需要检查、调节、操作或维护的电气设备和控制元件

宜集中固定安装在控制柜内,并接地保护;机组运行时使用方员可能触及的无绝缘金属部件应与接地线连接。

(2)安全监控

机组应实现安全监控功能。通过机组配备的电脑控制和相应软件,及其中文液晶

显示屏,应能显示机组运行参数,同时,通过显示屏,应能显示、控制机组的运行状态。

(3)故障诊断

机组应实现故障诊断功能。机组启动前,应能自动快速地检测、断定各项启动条

件是否具备。机组运行中,应能自动进行故障诊断,诊断信息通过中文液晶显示屏显示。机组应能记录和保存最后多个故障的情况,包括故障发生的时间、名称等。

4.2.3 铭牌

铭牌上至少应有以下几项内容:

(1)招标人所确定的设备编号机组的铭牌上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编上 KKS 编

码。招标人在签订技术协议时提供相应的设备的编码给投标人。

(2)制造厂的名称及成品的出厂编号。

(3)设备型号和名称。

(4)额定制冷量、冷水出口温度、流量、喷淋水进口温度、流量、压力、电压、

输入功率、相数、频率、制造日期。

(5)机组运行重量。

4.2.4 性能保证

机组的性能应符合制造厂的性能要求,最大偏差不应超过以下规定:

机组在名义工况下的制冷量应不小于名义规定值的 95%。

单位制冷量热源耗量不大于名义值的 105%。

冷冻水压力损失不大于规定值的 110%。

机组消耗的总电功率应不大于机组名义消耗电功率的 105%。

4.3 水泵

4.3.1 设备性能要求

(1)水泵为立式离心屏蔽泵,水泵应能满足设计要求的冷冻水水量、水压及有关

参数。

(2)除了轴承、密封圈及转动部件可能在正常寿命期间更换外,其余的材料和部

件应在正常工况下运行十年以上。

135

(3)对于那些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和部件,投标人应提供一张指明更换前预定

的正常运行寿命,这些材料的最终选择应得到招标人的认可。

(4)水泵的性能参数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性能偏差应符合 GB/3216《离心

泵、混流泵、轴流泵和旋涡泵试验方法》的规定。

(5)投标人应确定泵的允许工作范围,并绘出性能曲线。

(6)水泵的特性曲线变化应平缓,从额定流量到零流量扬程升高不超过额定流量

时扬程的 25%。

(7)水泵的第一临界转速不得低于额定转速的 120%。

(8)当多台泵并联运行时,从正常运行范围降到最小流量之间,各泵分担负荷应

限制其差别在 5%以内。

(9)水泵在允许工作范围内运行时,其振动应符合 GB 10889《泵的振动测量与

评价方法》的规定。

(10)水泵在允许工作范围内运行时,其噪声应符合 GB 10890《泵的噪声测量与

评价方法》的规定。

(11)水泵的汽蚀余量不应大于 GB 3562《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汽蚀余量》

的规定。

(12)应按适用标准规定,在设计中考虑以下荷载的作用,荷载包括以下项目

(但不限于):

在运行和测试条件下设备部件的本身荷载;

在运行条件下所产生的工作压力;

振动;

规定的地震荷载;

(13)地震要求

在 VI 度地震烈度条件下设备能保证它结构的完整型。

4.3.2 设计和结构特点

(1)本工程采用的水泵均为立式安装型。性能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并按照经

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2)水泵由泵体、泵盖、密封环、泵轴、叶轮、轴套、填料压盖、填料环、填

料、机械密封、支架、减振装置、电机等组成。

(3)水泵受压的壳体,包括轴封和填料压盖等应能承受规定的工作压力和环境温

度下的水压试验压力。承受压力的零件应按工作压力 1.5 倍作水压试验,在试压过程中应无渗漏。

(4)水泵叶轮应可靠地固定在轴上,防止产生轴向和周向移动,叶轮的轮毂长度

应不小于孔径的 1.2 倍。

136

(5)泵轴应有足够的刚性,在计算确定的挠度时不应考虑软填料的支承作用。轴

套应耐磨,轴套应可靠地固定在轴上,并防止轴和轴套之间液体的渗漏。

(6)轴承

a.泵传动机构的轴通常采用止推轴承。

b.轴承的正常运行温度应不高于 75℃。

c.轴承体与外部相通的缝隙应防止污物侵入和润滑油流失。

(7)轴封

a.泵的轴封一般采用机械密封。

b.轴承体应设置良好的冷却润滑系统。

(8)底座

a.底座应能承受由管路传来的力和力矩,且不至使泵和电机的两半联轴器同轴度

超过规定值。

b.底座和安装尺寸应符合 GB 5660《轴向吸入离心泵底座尺寸和安装尺寸》的规

定。

c.泵和铸造件质量应符合 JB/TB 367《泵用铸铁件技术条件》的规定,同时不应

影响力学性能的铸造缺陷,铸件表面应光平并清理干净。

d.每台水泵应配置专门的减振装置。

4.3.3 材料及焊接

(1)水泵采用材料必须满足设计寿命和所输送介质及规定运行工况的要求。

(2)焊接件的材料具有良好的可焊性。所选用的材料符合适用的标准的规定,并

有材料合格证;对无相应标准的材料,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及试验要求。

(3)需要焊接的部件,投标人应提供焊接程序及检查方法。转动件所用材料经理

化试验并有检验报告。

(4)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零部件的焊接型式及尺寸应符合 GB324《焊缝代号》和

GB986《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的规定。

(5)应按零件的材质选取焊条,其力学性能不得低于母材的性能。

4.3.4 振动和噪音控制

水泵及其附件的振动和噪音符合《泵的噪声测量和评价方法》GB 10890 的规定。

噪声值:离水泵 1.0 米处,不大于 75dB(A)。

4.3.5 电气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工厂安装的接线、接线装置、电气导管及投标人提供的电

动机、设备接地等符合本章节及本规范书其它章节的要求。

137

(2)水泵电动机的电源采用交流 380V、三相四线制,50Hz 电源,水泵的电动机

应设计成防潮型式。

(3)水泵和电动机机壳分别设有接地装置。

(4)水泵应设置配电控制箱,该控制箱能实现就地控制箱手动控制与动态节流仪

PLC 远方自动控制。

4.4 自动补水定压装置

本技术规范涉及的自动定压补水装置用来为空调冷水系统补水、定压和排气。

4.4.1 设计要求

(1)定压补水装置应专业生产制造厂的产品,该设备包括密闭隔膜罐、水泵(一

用一备)、水箱、控制器、底架、压力传感器、水箱水位变送器、电磁阀、球阀、过滤器、止回阀、安全阀、连接器件、扩展模块等。

(2)设备应具有精确控制系统压力、自动补充系统水量、自动排气的功能,并具

有结构简单、操作维护方便、运转平稳安全、噪音低、振动小、控制系统灵敏可靠、占地面积小、设备利用率高、利于环保等特点。

(3)密闭隔膜罐的罐体材料为碳钢,胶囊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控制与

隔膜罐相配套,隔膜罐中的水量多少能通过压力传感器来实现监控。

(4)定压补水泵为二台(一用一备)相同型号的离心泵,其制造标准应符合国家

标准。定压水泵台座应有隔振措施。

(5)补水定压装置设置不锈钢水箱,配浮球阀、电动阀。水箱设两路补水,正常

运行时由电动阀补水,在系统启动和检修电动阀时,用浮球阀补水。

(6)补水定压装置应设置配电控制箱,控制箱内含有 PLC 控制系统,该控制箱能

实现就地控制箱手动/自动控制与远方暖通 DCS 系统远方控制。

4.5 手摇刷式过滤器

4.5.1 手摇刷式过滤器生产制造厂应具备设计、制造非标产品,并能提供完整的

设计、安装和性能资料及图纸。

4.5.2 过滤器由过滤筒体、过滤网、排污阀及进、出口配套法兰等组成,不锈钢

滤网(6 目)贯穿于筒体,滤网内的阻塞物由人工转动刷子而经排污口排出(在线工作)。

4.5.3 工作温度:0-100℃,工作压力:0-1.6MPa

4.5.4 冷冻水过滤器筒体由碳钢外涂环氧树脂而成,滤网均采用 SUS316L 材质,

过滤精度为 2500μm。

4.5.5 滤网应清除毛刺,不挂污。过滤网牢固装夹固定在不锈钢网支架上,应在

水力冲击下,过滤网不变形,滤网在正常使用下,4 年内不允许有破裂、穿孔。

4.5.6 过滤器外壳(包括管道)应作防锈、防腐蚀处理,保证筒体内外表面涂层

均匀,不应有气泡夹杂、露底、挂污、皱皮或杂色等缺陷。环氧树脂涂料层厚度为200~220μm,应保证符合 ISO9002 要求。其面漆为红色环氧漆,且均匀美观。

138

4.5.7 过滤器内加尼龙刷。

4.6 电动蝶阀、电动调节平衡一体阀、电动压差旁通阀、限流止回阀。

4.6.1 总则

(1)各类阀门包括电动蝶阀、电动调节平衡一体阀、自力式压差旁通阀、手动阀

门。

(2)各类阀门的使用寿命应不少于 15 年,解体检修周期和密封圈使用寿命应不

少于 3 年。

(3)各阀门密封设计、制造必须保证在 1000kPa 最大工作压差(阀门两侧的压

差)条件下,阀门关闭时,保证无泄漏:

(4)阀体的工作压力不得超过选用材料的允许承压力。阀门全开时要求有良好的

水力特性,全开时阀门的阻力系数不超过 0.15。

(5)根据阀门的操作条件,阀门的操作机构要有足够的力矩和刚度,保证阀芯

(或板)在开启、关闭和调节时的稳定性。操作机构产生的侧向压力(或推力)不应传递给轴封。

(6)各阀门的电动执行机构所能产生的力矩,至少应为所需力矩的 1.5 倍。

(7)各阀门的电动执行机构及其传动部件要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要求操作机构

全行程操作平稳,无卡涩、无跳动现象,调整精度高,动作准确。

(8)各阀门与阀门电动执行机构在出厂前应进行预安装,调整好其行程(开

度),并通电试验以确认不存在卡涩或行程不到位的现象。

(9)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提供每个阀门电动执行机构的电功率、额定电流和装置

的端子接线图等。

(10)同型号的阀门部件应具有互换性。

4.6.2 电动蝶阀

(1)电动蝶阀用于蒸发冷却式冷水机组/蒸发冷却式冷热水机组的进水管上,布

置于集中制冷站,电动蝶阀均为开关型。

(2)电动蝶阀的阀体承压等级应为 PN16,其密封等级应达到 A 级。电动蝶阀结

构形式应满足如下要求:

·用 EPDM 软阀座,保证阀门关闭紧固;

·采用双密封阀杆,中心对称阀板轴承,免于维修;

·阀体材料为铸铁,外表面采用粉末涂层;

·阀杆为不锈钢;

·阀板采用球墨铸铁镀尼龙。

139

(3)蝶阀的电动执行机构采用 AC220V,50Hz 电源,其防护等级为 IP67。电动蝶

阀根据输入控制信号开启/关闭阀门,同时可输出阀门位置的反馈信号,具体的信号(包括控制信号和反馈信号)在设计联络会议中确定。

(4)电动执行机构应采用紧凑坚固结构,其外壳应采用硬质阳极氧化铝质材料制

作,内、外部均应采用粉末涂层,并可于露天的环境中使用。电动执行机构应为一体化智能型产品。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以下特点:

·采用分离式驱动,自动分开离合器式手动控制手轮,挂锁式自动/手动切换手

柄;

·双螺杆轴承自锁结构;

·可靠机械式扭矩传感系统,以确保过载时安全运行;

·具有明显的阀门位置指示。

(5)各电动蝶阀纳入相应冷水机组 PLC 子系统监控,电源及电缆(包括控制及动

力电缆)由投标方设计供货。

4.6.3 电动调节平衡一体阀

(1)电动调节平衡一体阀用于各空气处理设备水管上,一部分布置于室外。

(2)电动调节平衡一体阀的阀体承压等级应为 PN10,其密封等级应达到 A 级。

电动调节平衡一体阀结构形式应满足如下要求:

·用 EPDM 软阀座,保证阀门关闭紧固;

·采用双密封阀杆,中心对称阀板轴承,免于维修;

·阀体材料为铸铁,外表面采用粉末涂层;

·阀杆为不锈钢;

·阀板采用球墨铸铁镀尼龙。

(3)电动执行机构应采用紧凑坚固结构,其外壳应采用硬质阳极氧化铝质材料制

作,内、外部均应采用粉末涂层,并可于露天的环境中使用。电动执行机构应为一体化智能型产品。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以下特点:

·采用分离式驱动,自动分开离合器式手动控制手轮,挂锁式自动/手动切换手

柄;

·双螺杆轴承自锁结构;

·可靠机械式扭矩传感系统,以确保过载时安全运行;

·具有明显的阀门位置指示。

(4)阀门电动装置应直接安装在阀门上,阀门电动装置(电动执行机构)由投标

人配套供货。阀门电动装置应有足够的力矩裕度,以保证在系统满负荷工作状态下(阀门前后压差最大)或阀门长期不动作而造成部分卡涩情况下仍能保证对阀门的正确驱动,投标人应提供阀门所需的驱动力矩数值及阀门驱动装置的力矩值。

140

(5)电动调节平衡一体阀及其附件工作压力:1.0MPa,介质温度:-10~95℃。

(6)电动调节平衡一体阀的电动装置具有良好的 EMC 性能,有效隔离电磁影响,

实现精确定位。室内电动装置的防护等级应为 IP54 及以上,室外电动装置的防护等级应为 IP67 及以上。

(7)电动调节平衡一体阀的电动装置采用 AC24V 电源。控制信号可为:4-20mA、

0-10VDC。反馈信号可为:4-20mA、1-10VDC。阀门可根据输入的控制信号调节阀门的开度,同时可反馈阀门的具体位置信号,具体的信号在设计联络会议中确定。

(8)电动调节平衡一体阀的调节流量特性应为等百分比特性。

(9)电动调节平衡一体阀应能提供精确的流量控制。

(10)电动调节平衡一体阀每一次调整流量的误差值在控制压差范围内不超过

±5%,阀门泄漏率不大于 0.05%。

(11)电动调节平衡一体阀的阀芯需采用平衡式阀芯结构,有效减小阀门开启、

运行和关闭的压力,延长执行机构寿命。

(12)电动调节平衡一体阀:必须为动态压差无关型,不允许使用静态型阀体,

可根据系统的压力变化,灵活地调节平衡阀芯的位置,调整回路的压差,并使压差稳定,从而实现系统动态水力平衡。

(13)电动调节平衡一体阀的平衡机构工作压差范围,最大需达到 400kPa。

4.6.4 电动压差旁通阀

(1)电动压差旁通阀用于分集水器之间的旁通管上,布置于制冷加热站内。

(2)电动压差旁通阀应能根据系统的供/回水总管上的压差控制信号调节阀门的

开度。电动压差旁通阀应配置一套完整的压差控制装置(包括:压差控制器、压差传感变送器及其附件等)。

(3)电动压差旁通阀应有足够的力矩裕度,以保证在系统满负荷工作状态下(阀

门前后压差最大)或阀门长期不动作而造成部分卡涩情况下仍能保证对阀门的正确驱动,投标方应提供阀门所需的驱动力矩数值及阀门驱动装置的力矩值。

(4)电动压差旁通阀及其附件工作压力:1.6MPa,介质温度:0-100℃。

(5)电动压差旁通阀的平衡机构工作压差范围,最大需达到 400kPa。

(6)阀门的阀芯需采用平衡式阀芯结构,有效减小阀门开启、运行和关闭的压

力,延长执行器寿命。

4.6.5 限流止回阀

(1)限流止回阀设于水泵出口,布置于集中制冷站内。

(2)限流止回阀及其附件工作压力:1.6MPa,介质温度:0-100℃。

(3)限流止回阀能限制水泵大流量,低效率运行,同时微阻缓闭止回停泵,避免

水击现象。

4.7 动态节流仪

141

4.7.1 设备性能要求

(1)设备应在工厂内组装成整件并预先进行调试试验。设备应包括控制软件和硬

件仪表,人机界面,管道压力、温度检测仪器。管道压力和温度检测仪器可将系统压力、温度参数转化成 4~20mA 的直流电信号并配备安装附件。

控制箱内含有 PLC 控制系统,内储空调循环水泵的控制操作软件,该软件控制水

泵运行的状态。

(2)保证当设备发生故障时,自动切换到备用盘运行。

(3)应有缺相、断路、过载、欠压、瞬时停电、接地过电流、输出短路等自动保

护和报警功能。

(4)设定下限输出频率,保证在满足空调房间温度和冷冻水温要求时,能控制水

系统最少流量。

(5)设备具有空调水流量变化速率保护控制,防止水流量变化速率过大引起空调

停机保护,保证主机的安全运行。

(6)严格选择信号的采集点,保证最远不利点的空调效果,同时保证挖掘最大节

能潜力。

(7)抗干扰装置,PLC 内置抗干扰模块,强电、弱电独立垂直走线,控制线、信

号独立接地,所有信号线均采用双绞屏蔽线,且在铺线时穿线管,变频器内置滤波器,减少对控制信号的干扰。变频器、PLC 等主要电气元件采用 ABB、施耐德、西门子等品牌。变频柜必须有强制散热措施。

(8)采用触摸屏控制时,控制柜内部备用手动启停装置,保证水泵、风机能正常

运行。

(9)应预留与暖通 DCS 系统监控硬接线控制接口,接口清单至少应包括:启动指

令、停止指令、运行状态、停止状态、故障状态、就地/远方控制状态。

(10)应有自动、手动切换功能。

(11)水泵的第一临界转速不得低于额定转速的 120%。

(12)投标人所采用的电动机应符合国家标准。电动机绝缘等级应不低于 F 级,

温升按 B 绝缘考核。电动机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5。

(13)节流仪应在正常情况下运行 15 年。

4.8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

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应专业生产制造厂的产品,制造商应具有《CRAIA 产品认证

证书》或《CRAA 产品认证证书》、《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提供投标产品国家级检测中心检测报告,冷桥因子达欧标 EN 1886 TB2 级,传热系数达欧标 EN 1886 T2 级,机组漏风率小于 2%。该生产制造厂应提供完整的设计、安装和性能资料及图纸。

4.8.1 设备性能要求

(1)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应在工厂内按功能段要求组装成单元体,并在工厂预先

装配,进行工厂试验。

142

(2)当电动机与其拖动设备为皮带传动时,电动机轴功率应为铭牌功率 95%并乘

以安全系数,电动机轴功率安全系数应按下述要求来选择:

电动机所需轴功率最大(kW)安全系数

5~50

1.10~1.15

50~1001.08~1.05

大于 100

1.05

(3)冷却(加热)盘管的制造和检验应符合空气处理机组投标人国的国家标准,水

侧工作压力均按 1.2MPa 设计。

(4)空气处理机组应能在环境温度不超过 60℃、相对湿度不超过 90%的条件下正

常运行。

4.8.2 设计和结构要求

(1)机组结构要求

1)箱体框架应最低限度的满足下列要求:

a.框架应有足够的强度,以免在运输和运行中产生永久变形。

b.框架应采用铝型材,表面时效氧化处理,里面内部采用加强骨架,铝型材厚度

≥2mm,加强承压能力,最大试验无损承压为 3000Pa。

c.在各功能段组装后,框架内部应采用阻燃性或非燃性保温材料保温。其导热系

数应小于 0.026W/m2℃。

d.各功能段框架采用具有衬垫的不锈钢螺栓连接件连接或采用经招标人认可的其

它方式。

e.框架上应有起吊耳或其它可行的起吊措施。

f.在机组最大静压下,框架应能承受持久的扭曲。

2)箱体面板应最低限度的满足以下要求:

a.箱体面板应采用双层复合结构,外侧面板为优质彩钢板并采用覆膜结构,中间

采用高密度聚氨酯发泡保温,表冷段内层采用 su304 不锈钢板,其他段内层采用镀锌板,每层厚度均≥0.8mm。

b.高密度聚氨酯保温材料最大导热系数应小于 0.034W/m2.K。保温层与面板应结合

牢固、平整、无间隙。

c.箱体面板厚度不小于 50mm。

d.箱体面板与框架的固定不应采用自攻螺钉。

e.在机组最大静压下,箱体面板和框架应能承受持久的扭曲。

f.箱体底层面板应允许检修人员进入而不破坏保温材料。

g.彩钢板面板外表面的颜色根据招标人要求,将在施工图阶段协调。

143

h.底层面板应允许检修人员进入而不破坏面板及保温材料。

i.面板应为可拆卸的,其尺寸应满足内部设备拉出机组外检修的需要。面板与框

架内螺栓(≥6mm)连接。

3)各段的组装应最低限度的满足下列要求:

为了在现场把各功能段装配成完整的机组,投标人应提供结构钢预计的联合载

荷,应提供全部需要的不锈钢螺栓、不锈钢螺帽、不锈钢垫圈、弹簧垫圈及手制的衬垫以便将组件装配成完整的机组。机组所有部件均应按照投标人的标准加工程序制作。投标人应按本规范免费现场指导安装。机组的所有箱板均为螺栓螺母连接,机组面板可在现场方便的拆装,多次拼装不影响箱体密封和强度。

4)检修门和板应最低限度的满足下列要求:

a.投标人应根据机组组合情况在段与段之间设置必要的中间段;

b.机组各功能段配有必须的检修门(板),检修门(板)应确保机组的正、负压

段均无冷桥和漏风。检修门及板的结构及其型式和材料应与面板相匹配。

c.检修门应为铰接方式固定,检修板由自锁的槽头螺钉固定。检修板应全部加密

封衬垫。密封垫应能在不拆除门的条件下而更换。

d.检修门应能从箱体内部和箱体外部操作,门需加锁。

e.检修门应设有密封衬垫,密封垫应能在不拆除门的条件下而更换。

f.检修门最小宽度尺寸应不小于 600mm,且能满足人员、过滤袋及风机马达等能

从检修门出入。检修板用来移出冷却、加热盘管、风机等。所有检修门(板)均应在同侧。

g.风机电机皮带侧开设 φ200mm 圆型透明观察窗,方便动态状况下设备检查。

5)各功能段的照明应满足下列要求:

a.机组各功能段应提供带有水防护型灯罩的 24V 交流船用灯具,照明电源由投标

人的 220V/24V 单相干式变压器提供。

b.各功能段应有一个照明开关,并提供一个 24V 双眼方便插座。开关及插座应装

于箱体内部靠近检修门的地方。开关与箱体照明灯电线及插座的电线均由投标人连接。

c.宽度为 3m 或大于 3m 的功能段,应有两个照明灯具分别安装在 1/4 宽度处,单

个灯具应安装在段体的中心处。

6)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壁板上仪表接口要求如下:

a.机组面板上应预留(但不限于)下列仪表接口:

――初效(中效)过滤段上、下游各有一个压力测试接口;

――冷却(加热)盘管段上、下游各有一个温度测试接口;

――送风机段上、下游各有一个压力测试接口。

144

b.仪表接口不能位于检修门、板和排水盘上。

7)风管接口

a.在机组下列部位应设置法兰接口:混合段设有回风、新风法兰接口,在送风段

设有送风法兰接口。

b.法兰应由∠50505mm 的镀锌结构钢制成,法兰的螺孔尺寸应与相连接的切换阀

一致,法兰面应超出箱体外盘 65mm 以便安装及维修。

c.机组各回风口、新风口及送风的风速均应小于 10m/s。送风量、回风量均按设

计风量的 100%计算。

8)手动、电动调节挡板

a.每台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的新风口、回风口均设置电动调节挡板,送风口设电

动开关阀,处理风量≥30000m3/h 的机组,每只新风口、回风口、送风口电动挡板配置2 只电动执行机构;其它每台组合式空调机组的回风、新风、送风电动挡板配置 1 只电动执行机构。

b.电动调节挡板执行机构的控制必须是模拟量,0 到 90 度范围内任意可调;挡板

要保证其关闭时的气密性和风量调节的线性平滑性能,电动调节挡板的执行机构能接受 4-20mA DC 控制信号和反馈 4-20mA DC 信号,防护等级至少 IP55。阀门叶片采用连杆式传动。

c.调节挡板框架由镀锌钢板制成,阀体材料厚度≥2mm。风阀的调节叶片由高强度

铝合金型材制成。风阀的传动轴采用实心不锈钢材料制作,叶片和轴之间应有铜质衬垫,以防叶片锈死或卡死。

d.调节挡板必须采用齿轮对开式调节阀,风阀必须为手电两用型。

9)基座

机组应牢固地安装在最小高度为 100mm 的槽钢基座上(或另外招标人可接受的方

案),以使机组的运行重量沿机组设备全长度均匀地支承在基座上。

槽钢基座上应有起吊孔,螺栓固定吊耳或其它可接受的方案。

(2)送风机段

1)风机应为离心式、单罩壳、单叶轮、双宽度、双进风、非过载型风机。

2)风机叶轮应为后弯型单厚度叶片,风机轴采用实心冷轧钢。风机叶轮、轴需在

制造厂内进行静平衡和动平衡试验,并提供试验报告。

3)风机轴承应为滚珠或滚柱轴承。轴承的最短寿命(L-10 寿命)应为 15 年。

轴承润滑剂应能至少维持 12 个月运行周期而不需检修。润滑剂和密封的预防性维修时间表应在维修手册内提供。

4)风机罩壳及框架应采用镀锌钢板制成。

5)电动机应安装在与刚性构架相连的滑动轨道上,该刚性构架是由风机外壳构架

支承而不应由风机面板支承。

145

6)电动机应该是全部密封风冷却(TEFC)防水(OPP)型,防护等级 IP54,电源

电压应为 AC 380V、50Hz,其转速不应超过 1450r.p.m。

7)风机和电动机装配应该是定位于一个公用底座,配有制造工厂提供的减震架和

独立而稳定的减振装置,减振装置应设有找平螺栓。

8)风机与箱体的连接应设有一个灵活软接头。

9)风机段底部应设有一带螺纹的镀锌钢管排水口。

10)空气处理机组内风机应配置弹簧隔振装置,隔振装置的隔振应满足下列要

求:

风机转速

减振效率

达 450 转/分

80%

450 转/分以上至 850 转/分

90%

850 转/分以上

95%

11)离心风机减振装置最大变形应小于 8.5mm。

12)风机紧固、调节件采用全不锈钢件。

(3)表冷(加热)段

1)设计概要

a.投标人所提供的冷却(加热)盘管应满足招标人所规定的技术要求。盘管应按

投标人国国家标准制成,投标人应提供所采用的制造标准。

b.冷却(加热)盘管其容量应以水侧污垢系数为 0.0086 为准。

c.冷却(加热)盘管应按下列流速设计:

盘管内水流速应为 3m/s~2.1m/s。

流经冷却(加热)盘管的空气流速应不大于 3m/s。

冷却(加热)盘管回路应为逆流热传递。

冷却(加热)盘管构造应满足下列要求:

·换热管�

a.换热管的管材应采用紫铜管。

b.换热管的外径应为 16mm,最小壁厚应为 1.0mm。

c.当盘管长度大于 1.5m 时,在盘管中央至少应有一个中心支点,中心支点应采用

不锈钢材料制成。

·翅片

a.盘管应采用亲水铝翅片,并采用机械胀管的方法固定在紫铜管上。

146

b.铝翅片的平均最小厚度为 0.1mm,翅片高度为 15.0mm。

c.翅片间距应不大于 1.6mm。

·盘管构架及管板

a.盘管构架及管板应采用不锈钢材料制成。

b.管板应可吸收由于换热管膨胀和收缩而引起的应力。

c.冷却(加热)盘管应安装在滑座上,以利于盘管拉出在机组外检修。

·集水管及回转弯

a.集水管和回转弯应采用紫铜管制成。集水管顶部应设有放气口(管径为

DN8),下部应设有排水口(管径不应小于 DN25)。

b.供水、回水接口应采用标准规格的法兰接口,并提供相匹配的管道法兰。

·挡水板

a.当冷却盘管段的面风速(湿工况)大于 2.5m/s 时,盘管下游需设置挡水板。挡

水板的过水量应不大于 0.4g/kg 干空气。

b.挡水板板片为弯曲型且至少应有三个气流方向的变化,并在高风速下,也不会

有水滴吹出。

c.挡水板应采用不锈钢制成。

·滴水盘

a.滴水盘应设在冷却盘管及挡水板下,尺寸应该足够,以使盘管及挡水板能够装

入,且在最低点设有带螺纹管的镀锌钢管接口,其接口尺寸应能满足凝结水排出流畅,最小直径应为 DN40(具体根据设备容量确定)。

b.滴水盘材料应为不锈钢,外表面采用非燃或阻燃性保温材料保温,以防止滴水

盘外表面结露。

c.滴水盘的凝结水排放处应设置 U 形水封装置,以确保机组在设计条件下运行时

凝结水不溢出滴水盘,凝结水排放应流畅且无溢出。

·盘管工作压力至少应为 1.2MPa。盘管的耐压性能及气密性能试验应按制造厂的

标准进行试验,,并随货提供相关实验报告,但不应低于下列要求:

――水压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 1.5 倍。

――气压试验压力应为工作压力的 1.25 倍。

――冷却盘管的进风断面风速均匀度应大于 80%。

·盘管去油污

冷却(加热)盘管必须进行去油污处理,以确保盘管表面不沾灰,以减少盘管的清

洗工作量及经过盘管的水分。

147

盘管在涨管结束后即放入溶有铜铝合金清洗液中进行超声波清洗约 25 分钟,再放

入清水中漂洗 10 分钟,最后经烘干处理,以去除铜管及铝翅片上油污。

(4)加湿段

1)设计概要

a.投标人所提供的加湿器应为高压喷雾加湿器。

b.投标人所提供的加湿器应满足招标人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加湿器应按投标人国

国家标准制成,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制造标准名称、设备文件及图纸。

c.该功能段进水总管上应配置电动二通调节阀。

2)高压喷雾加湿器

a.投标人应配套提供高压喷雾加湿器所有部件,包括喷雾泵、套管、喷管、水量

调节阀、电动执行器及其所有连接管路。

b.加湿器套管及喷管应采用不锈钢制成。

c.加湿器应能满足加湿量在 20~100%的范围内调节。

3)挡水板

a.当加湿段的面风速(湿工况)大于 2.5m/s 时,其下游需设置挡水板。挡水板的

过水量应不大于 0.4g/kg 干空气。

b.挡水板板片为弯曲型且至少应有三个气流方向的变化,并在高风速下,也不会

有水滴吹出。

c.挡水板应采用不锈钢(或招标人可接受的材料)制成。

(5)过滤段

1)投标人应提供可由空气处理机组侧面进行安装的(对板式过滤器而言)和内部

进行安装的(对袋式过滤器而言)过滤段。过滤段应包括初效过滤器(G4)和中效过滤器(F7)。初效过滤采用板式过滤器或袋式过滤器,中效过滤采用袋式过滤器,滤料均应采用非燃型或阻燃型材料。

2)滤料特性(诸如单位面积质量、阻力、机械性能、抗静电特性、吸湿性、耐燃

性等),以及过滤效率应符合 GB/T14295 的要求。初效过滤器过滤效率按大气尘计数效率不应小于 90%;中效过滤器过滤效率按大气尘数效率不应小于 80%。

3)滤袋的规格及偏差,滤袋的制作缝制及检验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在设计风量时, 通过过滤器的表面风速应不超过过滤器制造厂商建议的面风

速,过滤段的进风断面风速均匀度应大于 80%。

5)过滤器内套镀锌骨架(或招标人可接受的材料),由易拆装的固定卡安装在一

设计成密封的活动镀锌框架上,不允许使未经过过滤的空气流过。

6)过滤段的面板应为可拆卸。

(6)电再热段

148

1)投标人应提供电加热盘管,电再热作为除湿或辅助加热用。

2)电热元件应由良好的保护措施,应在空气处理机组框架上安装牢固,外壳需接

地。

3)电加热段应配有接线端子台,接线端子应布置在检修侧。

4)应配有过热保护开关。

4.9 柜式空气处理机组

4.9.1 每台机组主要由箱体、板式初效过滤器、表冷(加热)盘管、送风机、送

回风口等组成,新风机带新风口进风防雨百叶风口。送风口带电动调节挡板,电动调节挡板执行机构的控制必须是模拟量,0 到 90 度范围内任意可调;挡板要保证其关闭时的气密性和风量调节的线性平滑性能,电动调节挡板的执行机构能接受 4-20mA DC控制信号和反馈 4-20mA DC 信号,防护等级至少 IP55。阀门叶片采用连杆式传动。调节挡板框架由镀锌钢板制成,阀体材料厚度≥2mm。风阀的调节叶片由高强度铝合金型材制成。风阀的传动轴采用实心不锈钢材料制作,叶片和轴之间应有铜质衬垫,以防叶片锈死或卡死。调节挡板必须采用齿轮对开式调节阀,风阀必须为手电两用型。

4.9.2 机组箱体要求同本规范书要求。

4.9.3 机组板式初效过滤器布置于机组新回风口处,结构形式采用可抽拉型。在

设计风量时,通过过滤器的表面风速应不超过过滤器制造厂商建议的面风速。滤料特性以及过滤效率应符合 GB/T14925 的要求。

4.9.4 机组表冷(加热)盘管要求同本规范书要求。

4.9.5 机组送风口的风速应小于 10m/s,机组截面风速应不超过初效过滤器制造厂

商建议的面风速。新风量及送回风量均按设计风量的 100%计算。

4.9.6 会议室等新风机组新风入口应设置电动切换挡板,电动挡板与新风机组实

现联动控制。

4.9.7 柜式空气处理机组带电动二通调节阀用于调节冷冻水水量。

4.10 暖通自动控制系统

集中制冷站、集中制冷加热站及空调系统统一纳入暖通 DCS 系统监控,以实现对

全系统的集中监督管理及运行方案指导,及设备的远程控制。

4.10.1 集中制冷站/集中制冷加热站控制

(1)总则

投标方为集中制冷站和集中制冷加热站成套提供暖通 DCS 系统,控制系统上能显

示工艺流程、测量参数和控制对象状态,并能对各种阀门、挡板、风机、泵等对象进行操作。

本工程暖通 DCS 系统采用自动控制为主,手动调节为辅,可实现整个集中制冷站

和集中制冷加热站的远方一键启停,具体内容在设计联络会上协商,最终由招标人确定。

149

集中制冷站和集中制冷加热站应留有与招标人火灾报警系统的连接接口,其中重

要信号通过硬接线方式接入招标人火灾报警系统,其他信号通过通讯方式接入招标人火灾报警系统。

集中制冷站和集中制冷加热站控制系统应能根据其控制范围内的室内外参数及空

调冷热负荷的变化自动调节空调系统设备启停及其相关阀门的控制和连锁。对空调系统中具有备用的设备能根据需要自动切换,根据累计运行时间决定启停备用设备,按照顺序保证各台设备的累计运行时间基本相同。所有监控参数均可在 DCS 和各就地控制器上设定。

各就地 PLC 控制系统采用就地控制箱、触摸屏、各探测元件和执行机构等组成。

其主要功能包括系统的控制(包括设备、系统运行工况控制等),设定值的整定和显示,各运转设备及部件的状态显示,系统运行和设备故障保护报警和显示等。所有系统中的设备及部件就地电气控制盘设有手动/自动切换开关。手动时,由运行人员在就地电气控制盘上手动操作;自动时,则由暖通 DCS 系统控制其运行。各就地 PLC 应组网后将各监控点参数(如:温度、压力、流量、水位等)信号汇总通讯送至暖通 DCS系统,重要信号(如系统故障、系统运行/停止状态、系统就地/远方控制状态等)通过硬接线的方式送至暖通 DCS 系统,同时能接受暖通 DCS 系统发出的启停控制指令及联锁信号(硬接线信号),具体接口要求待联络会定。

电气控制箱应提供各设备、联锁和远传仪表等设备的控制接线端子和就地控制回

路。

监控系统应具有诊断功能。投标方应提供完整的热工检测及控制系统资料,以书

面形式详细说明对集中制冷站和集中制冷加热站设备测量、控制、联锁和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包括提供运行指南、控制说明、保护要求、I/O 清单、P&ID 和仪表控制设备供货清单及运行、报警和保护设定值清单等。另外,还提供有关的逻辑图、SAMA 图、控制原理图、控制接线图等。投标方应按照满足机组自启停要求提供完整的资料,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设备控制要求、控制方式及联锁保护等方面的技术条件和数据。投标方有义务协助主机 DCS 厂商,协助其控制组态工作,确保 DCS 控制功能的正确和完整。

集中制冷站和集中制冷加热站控制系统需控制的控制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

集中制冷站系统:蒸发冷却式冷水机组,冷水泵,泵组阀件,分水器,集水器,补

水定压装置,动态节流装置等设备及阀门的启停控制、连锁保护、阀门自动控制、实现一键启动。

集中制冷加热站系统:蒸发冷却式冷水(热泵)机组,冷(热)水泵,泵组阀件,

补水定压装置,动态节流装置等设备及阀门的启停控制、连锁保护、阀门自动控制、实现一键启动。

集中制冷站和集中制冷加热站控制系统的供货范围包括系统管道及室内安装所要

求的各类探测元件、各类信号变送器和控制器、控制系统机柜(包括柜内所有的元器件)、电源柜、交换机控制系统所需的完整的(正版)编程软件和硬件、光缆(含光纤熔接)、预制电缆及尾纤、光纤盒等附件。投标方应统计各系统与 DCS 系统的硬接线点数量,并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详细的设备配置清单。至少包含以下信号:

150

➢ 各就地 PLC 控制子系统的启动、停止指令;

➢ 各就地 PLC 控制子系统的运行、停止、故障、就地/故障状态;

➢ 水泵的运行、故障状态。

(2)投标方应成套提供满足集中制冷站和集中制冷加热站启停与安全监视和经济

运行所需全部设备和仪表,使暖通 DCS 系统能根据投标方供货的仪表和设备的测量参数及空调冷热负荷的变化,启、停相关设备并实现自动控制和连锁。

(3)投标方应成套提供主设备本体范围内所有就地仪表、远传仪表,至少包括就

地磁翻板液位计、水箱液位变送器(2 线制,输出 4~20mA)、水泵出口母管压力变送器、就地不锈钢压力指示表(水泵出口防震型)、换热器进出口温度元件(热电阻,三线制)、就地可抽芯双金属温度计等及其安装附件(至少包括所有水位测量、压力测量的取样接管座、一次门、二次门、排污门、平衡门、连接导管及温度保护套管,材质为不锈钢)。

(4)投标方应成套提供集中制冷站和集中制冷加热站控制所需要电源柜、仪表箱

(柜)、接线盒、电缆、预制电缆、气管路及其配件、电缆桥架、电缆保护套管等。暖通 DCS 系统由招标方供货,投标方设备之间的连接电缆均由投标方供货。招投标双方的分界点在投标方盘、箱、柜的端子排上。

(5)投标方应提供完整的集中制冷站和集中制冷加热站资料,包括 P&ID、输入/

输出信号清册、仪表设备清单(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其规范、安装地点、用途、数量等)、集中制冷站和集中制冷加热站控制联锁说明、运行参数的正常运行值、报警值及保护动作值清单等。

(6)投标方应提供就地柜、盘、台的底座安装埋件图、仪表和设备安装埋件图和

工艺设备及土建上的预留孔(包括尺寸)图、电缆埋管图、电缆桥架图。投标方应提供制冷加热系统范围内的电缆通道走向,由招标方审核。

(7)投标方在冷水机组、全自动补水定压装置等设备采用 PLC 对其设备内部组件

进行监控,PLC 应预留与暖通 DCS 系统包括设备启停、状态显示、故障报警等硬接线接口以及各 PLC 子系统间组网的通讯接口,并提供相应的通讯硬件和软件(包括触摸屏、交换机、通讯电缆、光缆及连接附件)。

(8)投标方应提供集中制冷站和集中制冷加热站与消防系统硬接线信号清单。当

任一分系统发生火灾时,集中制冷站和集中制冷加热站的各 PLC 子系统应接收消防系统的指令,停止该分系统运行,并将运行状态信号反馈给消防控制系统。

4.10.2 空调系统控制

(1)总则

1)投标方应提供所供整套系统控制所需的仪表和就地控制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压

力变送器、压力开关、压力表、液位仪、温度计、湿度计等,以及所有仪表的安装附件(包括管座、仪表管、仪表阀,接头等),系统内设备之间的连接电缆。

2)所有空气处理机组的系统控制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配置就地 PLC 控制箱,带

相应的仪表:室内送回风温度、表冷(加热)温度、初效过滤器及送风机压差;投标方应提供控制一次元件和监控设备的供货清单;PLC 控制箱应带有可以人机对话的液晶

151

操作面板;就地 PLC 控制箱应组网后将数据通讯至暖通 DCS 系统;运行/停止状态、故障信号、就地/远方控制状态应留有送至 DCS 系统硬接线接口;DCS 系统可以以硬接线的方式远方控制空气处理机组的启停;投标方应提出与消防系统的信号接口要求,以做到连锁保护;空气处理机组与控制箱间连接电缆由投标方负责。

3)所有电子间(1 号机组热控电子设备间、2 号机组热控电子间、信息分机房、

1 号机组电气继电器室、2 号机组电气继电器室)、配电间(1 号机组热控配电间、2号机组热控配电间)、集控室均需配置两线制温湿度变送器与空调联动,保证电子间、配电室内温湿度正常,且最终均能在暖通 DCS 系统报警与监视。

4)系统控制主要实现的功能如下(不限于):

a.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

――各受控设备(包括:送风机、电加热器、电动挡板、电动二通调节阀等)的

联动、运行及状态监控;

――室内温湿度监控(再通过回风温度调节电动二通调节阀的开度来实现对室内

温度的控制);

――机组内部初效过滤器及送风机压差、电再热器温度监控及报警;

――预留消防系统信号接口,实现消防停机;

――各设定值(包括:室内温度、室内相对湿度、送回风温度、过滤器压差限值

等)整定。

――空气处理机组运行工况的自动切换。

b.立柜式、吊顶式空气处理机组

――各受控设备(包括:送风机、电动挡板、电动二通调节阀)的联动、运行及

状态监控;

――回风温度监控(通过回风温度调节电动二通调节阀的开度来实现);

――机组内部初效过滤器及送风机压差监控及报警;

――预留消防系统信号接口,实现消防停机;

――室内温湿度监视;

――各设定值(包括:室内温度、送回风温度、过滤器压差限值等)整定。

5)动力控制箱采用 PLC+触摸屏控制系统,每套控制系统包括动力柜和控制柜,

动力柜与控制柜放置在一起。PLC 及模件的具体型号和触摸屏具体型号由招标人确定。PLC(控制器冗余;电源冗余;通讯冗余;驱动电气设备必须做到继电器物理隔离;接地要求)。

6)投标人提供的变送器应采用优质产品。7)监控系统应具有诊断功能。PLC 应

留有电厂以后进行现场扩容输入、输出的接口,并留有编程接口。PLC 上应具有密码设置功能,并具有故障信号接点输出。

152

8)控制系统应有足够的富裕度, 单一故障不应引起整个系统故障, 也不应引起空

气处理机组系统保护的误动或拒动。

9)投标人应对控制柜的所有性能负责, 同时负责对控制和监测系统的调试, 使之

与空气处理机组的运行相统一。

10)投标人应提供给招标人所有必要的技术资料, 包括控制手段和 PLC 编程软件,

以便招标人审阅认可。

4.10.3 暖通程控 DCS 系统

(1)暖通 DCS 系统

暖通 DCS 系统可实现对全系统的集中监督管理及运行方案指导,并可实现设备的

远动控制,暖通程控采用上位机实现集中控制。暖通 DCS 系统集中控制柜布置在电子设备间内(位于电控楼 6.90m 层 1 号机组热控电子设备间内)。

a.暖通 DCS 系统的主要功能有:

数据采集与管理

系统运行状态与历史状态显示

运行记录报表与参数曲线打印

调度指挥运行

故障诊断和报警

b.暖通程控 DCS 系统的配置(招标方另行采购):

(2)局部通讯网络(以太网,暂定)

投标方负责暖通 DCS 系统与集中制冷站、集中制冷加热站及空调系统各设备 PLC

控制盘的网络通讯,保证整个控制系统的正常工作。所有通讯接口设备、通讯电缆(网线及光纤)、DCS 通讯卡均有投标方提供,并负责提供通讯电缆(含光缆)及光纤熔接工作。

4.10.4 仪控设备要求

(1)总则

所有控制仪表及设备应具有最高的可靠性、可用性、稳定性、可操作性。

显示仪表的刻度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例如:

➢ 压力和差压:Pa 、kPa 或 MPa

➢ 温度:℃

➢ 流量:t/h 或 m³/h

检测仪表精度要求:主要参数不低于 0.5 级,变送器精度不低于 0.1 级,分析仪

表不低于“ug/l”级,就地指示仪表不低于 1.5 级,同时要求耐腐蚀和防尘防水。

模拟量信号:

153

➢ 热电偶:K 型

➢ 热电阻:三线制 Pt100

➢ 变送器、转换器:4-20mA

对于外供电模拟量信号应采用信号隔离器将其隔离。

对于装设在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的管路上的仪表和控制元件的一、二次阀门(及取

样导管由投标人统一供货,所有的仪表取样管路应为不锈钢管(Ø14×2),每只压力、差压、流量测量仪表的进口将配置 DN6 的不锈钢针型阀(接头规格为不锈钢M20×1.5),所有管路和接头均是焊接的(除仪表、仪表阀门接头外不采用活接头),投标人配置的压力、差压、流量测量仪表的接口均应为公制 M20×1.5,与仪表直接相连处采用接头连接,接头统一为 M20×1.5 活接头,采用平面密封。

(2)控制盘、柜及按钮

投标人提供的控制盘、柜和箱,应为安装在它们内部或上面的设备提供环境保

护,即能防尘、防滴水、防腐、防潮、防盐雾、防结露、防昆虫及啮齿动物,又能耐指定的高、低温度以及支承结构的振动,控制箱柜的防护等级,室内安装标准为IP54;室外安装标准为 IP56。

盘、柜的设计,材料选择和工艺应使其内、外表面光滑整洁,没有焊接、铆钉或

外侧出现的螺栓头。

盘、柜应有足够的强度能经受住搬运、安装和运行期间电气短路产生的所有偶然

应力,盘柜采用不锈钢材质,柜板厚度不小于 2.0mm。

所有金属结构应牢固地接到盘内接地板上。

盘、柜应有通风装置,以保证运行时内部温度不超过设备允许的温度极限值,如

盘、柜内仅靠自然通风不能提供良好的散热,则应装设强迫通风装置。

墙挂式控制箱高度不应超过 1200mm。

对于控制盘和控制柜,内部应提供有 220VAC 照明灯和检修插座,盘上和盘内设备

应有标志牌。

电缆应由机柜底部引进,且端子排布置在易于安装的地方。机柜内应预留充分的

空间,使维修人员能方便的接线、汇线和布线。

(3)设备选型

投标人提供的仪表和控制设备,应选用通用产品,并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选型

须由招标人确认,为确保仪表和控制设备应安全、可靠,要求应与全厂热控设备选型相一致。本工程原则上不使用逻辑开关,所有信号采用模拟量信号进行数据采集;容器、管道内温度测点需要加装套管;阀门(档板)所配执行机构应尽量采用电动执行机构,不便检修、高温区域、振动频繁区域应选用分体式;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的仪表和控制设备按照下列原则分别报价:

――变送器采用 ROSEMOUNT、EJA、HONEYWELL 优质产品,带液晶显示头,精度至

少达到 0.075 级,外部负载能力至少为 500 欧姆,并具有 HART 协议;

154

――一次和二次仪表阀门选用 PARKER、Swagelok、CIR-LOK 优质产品;

――热电偶/热电阻上自仪三厂、重庆川仪、安徽天康优质产品,所有铠装热电阻

/热电偶均为双支型,温度测量元件均应提供隔离套管;

――超声波/雷达液位计选用 Magnetrol、E+H、K-TEK 优质产品;

――流量孔板(平衡流量计)选用塔南、江阴节流、江阴神州优质产品;

――磁翻板液位计选用深圳宏安磁能、上海雄风、吉林隆华优质产品;

――电磁流量计、超声波流量计选用 E+H、SIEMENS、ROSEMOUNT 优质产品;

――电磁阀采用类似 ASCO、Numatics、Rexroth 产品,电压等级为 220VAC;

――开关型、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采用智能优质一体化产品;

――所有电器设备如继电器、接触器、按钮、控制开关选用 ABB、Schneider、

ORMON 优质产品;

――所有机柜内端子选用凤凰、魏德米勒、施耐德优质产品;

――电源切换装置选用 ASCO、GE、珠海中瑞优质产品,电源切换时间小于 50ms;

――PLC 控制系统采用 AB、施耐德、西门子优质产品。

(4)电源

投标人提供的电源柜应能接受两路 380VAC/220VAC 电源输入,电源柜应配供电源

自动切换装置,切换时间应满足任一路电源消失均不会对控制系统的正常工作造成任何影响,电源回路和容量应留有 20%的裕量。投标人提供的仪表和设备需要其它等级的电源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投标方负责提供暖通系统就地 PLC 所需的各档电源。

(5)可编程控制器硬件要求

为了保证程控装置安全、可靠、高效运行,CPU、电源模块等应采用冗余配置,一

旦运行中的控制器发生故障,应自动切换到后备处理器工作,在切换过程中不应出现程序跳变或数据丢失现象,应设置足够容量的存储器,并考虑 40%的备用量。

如果使用 RAM 存储器,应有配套的后备电池,该电池能维持 6 个月。当更换电池

时应不会丢失程序和数据,应有电池耗尽指示灯。

所有逻辑程序和整定参数应储存在可编程控制器的非易失存储器内。过程控制、

监视和故障诊断的功能都应在可编程控制器内提供,应至少包括下列功能:实时时钟和日历、继电器和闭锁继电器、转换接点、逻辑功能、顺序开关逻辑、计时器、移位寄存器和 PID 运算等。

模拟量输入信号:4~20mADC 信号或 0~10V 信号,最大输入阻抗为 250Ω,系统提

供 4~20mA 二线制变送器的直流 24V 电源。

模拟量输出信号:4~20mA 或 0~10V,具有驱动回路阻抗为大于 600Ω 的负载能

力。负端接到隔离的信号地上,系统提供 24V 的回路电源。

热电阻输入信号:有直接接受三线制(不需要变送器)的 Pt100 等类型的热电阻

能力。

155

数字量输入信号:系统提供对现场输入接点的“查询”电压,“查询”电压为

48VDC 或 24VDC,并具有电隔离措施。

数字量输出信号:采用电隔离输出,隔离电压≥250V。能直接用于驱动级设备的

控制回路,以便用于电动机、电动门、电磁阀的驱动。当负荷电流的需要量高于输出模件里的输出触点的额定电流时,应设置中间继电器来处理高负荷要求值,中间继电器的接点容量满足:220VAC 5A,110VDC 5A。中间继电器,选用施耐德、欧姆龙、和西门子或同等质量及以上品牌。

(6)触摸屏

投标人应能在触摸屏上实现空气处理机组控制的相应显示的画面;制表打印;成

组参数显示;参数越限报警、控制对象故障或状态变化时的画面要求以及一些特殊的要求。

所供的触摸屏显示画面至少应能显示当前状态的系统图形、运行方式、过程参

数、时序报警,用来识别故障的自诊断功能控制系统报警。

所供触摸屏屏幕尺寸应不小于 10.1 英寸;投标人应提供触摸屏的详细技术参数,

包括颜色质量、分辨率等。

触摸屏应为彩显,品牌应与 PLC 的品牌统一。

(7)编程和监控软件

编程格式应包括传统的继电器梯形图。程序应可能搜寻程序中的任何继电器或接

点。搜寻应是连续的直至整个程序扫描,搜寻完后应显示出来。程序应可能搜寻强制输入和输出,以便快速知道所有输入/输出哪些是强制的。程序应使它的所有逻辑的部分能在编程图上显示,分离元件状态监视。违反本要求的子模式不能使用。

所有的逻辑功能都能由暖通程控 DCS 系统完成。

4.11 风机盘管

4.11.1 总述

风机盘管应为专门从事该设备生产制造厂的产品,并能提供完整的设计、技术资

料及图纸。液晶智能温控器及电动二通阀品牌和风机盘管一致。

4.11.2 使用说明

1)风机盘管过滤器布置于机组回风口处,结构形式采用可抽拉型。在设计风量

时,通过过滤器的表面风速应不超过过滤器制造厂商建议的面风速。滤料特性以及过滤效率应符合国标的要求。

2)风机盘管的冷却(加热)盘管均应采用优质薄壁紫铜管和高效亲水性铝翅片热

交热器。

3)各风机盘管接水盘应采用加长型水盘,水盘应采用高级钢板经模具加工成型,

表面经热浸电著烤漆处理。水盘外表面应采用隔热保温泡棉整体粘结。

4)各风机盘管分 5 挡加自动挡,电机必须是直流无刷电机,可通过面板开关调节

电流值。

156

5) 随机配件:液晶控制器,电动二通阀、不锈钢软接头、Y 型过滤器、铜球阀

等均由投标人配套供应。风机盘管接管图如下所示。

6)风机盘管应为低噪音型,且其他技术要求均须满足《风机盘管机组》(GB/T

19232-2019)的规定要求。

4.12 电气部分技术要求

4.12.1 总述

设备的电气设计、供货及调试属于投标人工作范围。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工厂安装

的接线、接线装置、电气导管及投标人提供的电动机、设备接地等符合本章节及本招标其它章节的要求。

4.12.2 招标方供电电源

招标方供电电源详见“通用技术规范”中的“电气技术规范”相关要求。

投标方所需其他等级的电源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投标方供给的电气设备应完全满足国际标准的技术要求,并能达到满意的运行效

果。投标方将提供供货的电动机的负荷清单,应包括所需电源数量、负荷容量、工作电压和工作制等内容.

招标人只提供 380V/AC/50HZ 三相四线制中性点接地电源,电压变化范围为 10%,

频率变化范围为-5%~5%。如果投标人需要其它电压等级的电源,投标人自行解决。

投标方所配供的电气电缆桥架、槽盒(如有)应为铝合金材质。

4.12.3 电缆

投标人设备进线端子前的电缆由招标人负责设计、供货,连接投标人设备/装置之

间的电缆由投标人设计和供货, 并提供相关电缆清册,供货量须满足现场安装需要。低压动力电缆采用 ZRC-YJV22-0.6/1kV,控制电缆电缆采用 ZRC-kVVP22-0.45/0.75kV。最终由招标人确认电缆型号规格,招标人负责安装。

4.12.4 配套电机要求

配套电机要求见“通用技术规范”中的“电气技术规范”相关要求。

157

配套就地电控柜见“通用技术规范”中的“电气技术规范”相关要求。

4.12.5 电缆及电缆设施的技术要求

电缆及电缆设施要求详见“通用技术规范”中的“电气技术规范”相关要求。

4.12.6 其他未尽事宜见“通用技术规范”中的“电气技术规范”相关要求。

4.12.7 电气接口要求

设计接口及分工:招标方为集中制冷站(包括蒸发冷却式冷水机组,冷水泵,泵组

阀件,分水器,集水器,补水定压装置,动态节流装置等)和集中制冷加热站系统(包括蒸发冷却式冷水机组,冷水泵,泵组阀件,分水器,集水器,补水定压装置,动态节流装置等)分别提供两路

380/220VAC 至制冷站的电源分配柜。投标方应提供双

电源切换装置,集中制冷加热站内其余电源(包括:水系统电动阀门、温湿度传感器等)由投标方自行解决。招标方负责为招标范围内其他各用电设备(空气处理机组、风机盘管等)提供一路动力电源,设计分界点在控制箱的电源进线端子处或设备接线端子排。投标人负责设计控制箱及控制箱至就地成套设备间的电缆及电缆保护管材料并供货。

控制箱能完成工艺系统要求的联锁、保护控制功能,并提供远方控制、监测的接

口,具有能满足运行维护要求的电气量(运行状态、故障等)监测手段(仪表),具有满足运行维护要求的设备操作手段,满足消防联锁要求。电控箱外形尺寸(mm):投标方提供。

5.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5.1 包装、运输

5.1.1 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不受污

损,并确保在运输保管期间(考虑露天放置至少 6 个月)不被损坏,并防止受潮。

5.1.2 所有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所有管道端头均

应有封堵。

5.1.3 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

散失损坏或被盗。投标人在投标时应随投标文件提交合同设备的包装技术规范及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包装示意图、包装材料材质与规格等,由招标人进行审查确认。投标文件中还应包括对合同设备包装过程中将采取的防潮、防锈、防腐蚀、抗震及充氮等措施的规范与标准的文件。

5.1.4 在包装箱外应标明招标人的订货号、发货号。

5.1.5 各种包装应能确保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

腐蚀。

5.1.6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 GB191)。

5.1.7 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

5.1.8 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装箱单

158

(2)产品说明书

(3)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4)安装指示图

5.1.9 合同设备应尽量在投标人工厂完成组装,以尽可能减少现场的拼装工作量,

以提高安装质量与效率。工厂拼装尺寸应以运输工具所能承担的最大尺寸为限。对于易受潮或现场拼装容易导致合同设备损伤或损害的尤其应整体交付至交货点。

5.1.10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合同设备的组装情况、需进行现场拼装的合同设

备应作出详细说明,以便招标人进行审查。

159

附表/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蒸发冷却式冷

水机组

制冷量:

600kW;制冷

剂类型:

R134a 或

R407C;制冷性能指数

4.6;机组输入电源:

380V 50HZ、三相四线

(一路至机组控制

柜);

3

2

蒸发冷却式冷水(热泵)机

制冷量:

650kW,制热

量:

510kW;制冷剂类

型:

R134a 或 R407C;

制冷性能指数≥

4.4;机

组输入电源:

380V

50HZ、三相四线(一路

至机组控制柜);

2

3

冷水泵

流量:

125m3/h;

扬程:

38m;功率:

22kW

3

4

冷热水泵

流量:

150m3/h;

扬程:

33m; 功率:

30kW

2

5

手摇刷式过滤

DN150;设计压力:

1.0MPa;

3

6

手摇刷式过滤

DN200;设计压力:

1.0MPa;

2

7

电动蝶阀

DN150;工作压力 1.6Mpa;驱动方式:电动

/手动;

执行机构电源:

AC24V/50HZ;执行机

构防护等级:

IP67;

3

8

电动蝶阀

DN200;工作压力 1.6Mpa;驱动方式:电动

/手动;

执行机构电源:

2

160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AC24V/50HZ;执行机

构防护等级:

IP67;

9

静态水力平衡

DN150;工作压力 1.6Mpa 只

1

10

静态水力平衡

DN125;工作压力 1.6Mpa 只

4

11

静态水力平衡

DN100;工作压力 1.6Mpa 只

4

12

静态水力平衡

DN80;工作压力 1.6Mpa

2

13

静态水力平衡

DN50;工作压力 1.6Mpa

1

14

电动压差旁通

DN80; ;工作压力 1.6Mpa 只

2

15

限流止回阀

DN150 ;工作压力 1.6Mpa 只

3

16

限流止回阀

DN200;工作压力

1.6Mpa

2

17

动态节流仪

(冷水泵)

控制电机功率:

22kW

3

18

动态节流仪

(冷热水泵)

控制电机功率:

30kW

2

19

自动补水定压

装置

定压精度:

0.02Mpa;有效

膨胀容积:

1200L;单台

水泵容量:

5m3/h;扬程

30m

1

20

自动补水定压

装置

定压精度:

0.02Mpa;有效

膨胀容积:

600L;单台

水泵容量:

3m3/h;扬程

30m

1

21

组合式空气处

理机组

送风量:

30000m3/h;余

450Pa;冷量 150kW;热

量(再热):

50kW;加湿

量:

12kg/h;夏季进口

2

161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空气干

/湿球温度

(℃):

26/19.5;

22

组合式空气处

理机组

送风量:

44000m3/h;余

450Pa;冷量 220kW;热

量(再热):

70kW;加湿

量:

15kg/h;夏季进口

空气干

/湿球温度

(℃):

26/19.5;

2

23

全新风空气处

理机组

送风量:

4000m3/h;余

200Pa;冷量 40kW; 夏

季进口空气干

/湿球温度

(℃)

:30/25 ;

2

24

立柜式空气处

理机组

送风量:

12000m3/h;余

200Pa;冷量 60kW; 夏

季进口空气干

/湿球温度

(℃):

30/25;

2

25

立柜式空气处

理机组

送风量:

10000m3/h;余

200Pa;冷量 50kW; 夏

季进口空气干

/湿球温度

(℃):

35/30;

6

26

立柜式空气处

理机组

送风量:

8000m3/h;余

200Pa;冷量 40kW; 夏

季进口空气干

/湿球温度

(℃):

35/30;

10

27

立柜式空气处

理机组

送风量:

7000m3/h;余

200Pa;冷量 35kW; 夏

季进口空气干

/湿球温度

(℃):

30/25;

4

28

立柜式空气处

理机组

送风量:

6000m3/h;余

200Pa;冷量 30kW; 夏

季进口空气干

/湿球温度

(℃):

35/30;

4

29

立柜式空气处

理机组

送风量:

3000m3/h;余

200Pa;冷量 15kW; 夏

季进口空气干

/湿球温度

(℃):

35/30;

4

162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30

暖通自动控制

系统

参数和数量见

3.5.3

31

风机盘管

参数和数量见

3.5.4

32

其他

集中制冷站和集中制冷加热站系统内(含屋顶及暖通设备间等)至墙

外或系统外 1m 处所有的

阀门、管道、控制设

备、电气设备(含控制

柜、及其辅材)等

不可删除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1

就地温度计

2

2

就地压力表

2

3

手动蝶阀

DN200

1

4

手动蝶阀

DN150

1

5

水泵配件(机械密封、骨架油封、叶轮)

各 1

……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163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64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表 1 蒸发冷却式冷水机组/蒸发冷却式冷水(热泵)机组(投标人细化)

名称

单位

数据

机组形式

蒸发冷却式冷水机组

蒸发冷却式冷水

(热

)机组

投标人机组编号

机组型号机组台数

3

2

制冷性能系数(COP)

部分负荷性能系数

(IPLV)

165

名称

单位

数据

机组形式

蒸发冷却式冷水机组

蒸发冷却式冷水

(热

)机组

机组总运行重量

kg

机组最大单件重量

kg

涂层颜色

最小储存时间

装运资料

机组尺寸(长

宽高)

mm

机组装运重量

kg

制冷剂及其重量

kg

机组输入功率

kW

机组启动电流

A

机组制冷量

kW

机组制热量

kW

6.2 蒸发器

蒸发器形式

冷水供回水温度

7/12

7/12

热水供回水温度

45/40

冷水总流量

m3/h

热水总流量

m3/h

水侧污垢系数

m2℃/kW

最大水压降

kPa

最大水流速

m/s

换热管外径

/厚度

mm

材料选用:

壳体管子管板

支撑板

水管接口

水管接口法兰

支架

设计压力:

水侧压力

kPa

制冷剂侧压力

kPa

6.3 蒸发式冷凝器

冷凝器形式

降膜蒸发式

降膜蒸发式

制冷剂回路数

环境干湿球温度

30.3/27.3

30.3/27.3.

换热器水侧污垢系数

m2℃/kW

冷凝器排数

盘管间距

mm

166

名称

单位

数据

机组形式

蒸发冷却式冷水机组

蒸发冷却式冷水

(热

)机组

换热管外径

/厚度

mm

材料选用:

壳体管子管板

支撑板

水管接口

水管接口法兰

支架

风机型式

/型号

风机生产厂家风机驱动方式单台风机数量

单台风机风量

m3/h·台

水泵型式

/型号

水泵生产厂家喷淋水泵数量

喷淋水流量

m3/h·台

单台机组耗水量

m3/h

6.4 压缩机

压缩机型式

/型号

驱动方式

压缩机最高转速

r.p.m.

最大功率输入

kW

机组负荷调节范围

%

冷媒型号

/数量

6.5 压缩机马达电气数据

型号

铭牌功率

kW

全负荷电流

A

100%启动电压时启动时

绝缘等级轴承型式

6.6 冷凝风机电动机

型式

/型号

铭牌功率

kW

全负荷电流

A

100%启动电压时启动时

167

名称

单位

数据

机组形式

蒸发冷却式冷水机组

蒸发冷却式冷水

(热

)机组

绝缘等级

轴承型式

/型号

6.7 喷淋水泵电动机

型式

/型号

铭牌功率

kW

全负荷电流

A

100%启动电压时启动时

绝缘等级

轴承型式

/型号

6..8 控制系统数据

电源

伏特

/相数/赫兹

输入功率

kW

6.9 电气技术参数6.9.1 压缩机马达

电源

伏特

/相数/赫兹

电机型号冷却介质

6.9.2 冷凝风机电动机

电源

伏特

/相数/赫兹

电机型号冷却介质

6.9.3 喷淋水泵电动机

电源

伏特

/相数/赫兹

电机型号

6.10 噪音值

距设备轮廓

1.0 米处的最

大噪音标准

dB (A)

6.11 机组振动值

m

6.12 减震及隔音措施

表 2 冷水泵、热水泵

序号

名称

单位

冷冻水泵

热水泵

1

型号

2

数量

3

2

3

流量

m3/h

4

扬程

m

5

工作温度

6

工作压力

MPa

168

7

效率

%

8

转速

r/min

9

轴功率

kW

10

总运行重量

kg

11

噪音(离设备

1 米处)

dB(A)

12

环境温度(最低

/最高)

13

相对湿度(最低

/最高)

%

14

水泵本体生产厂家

泵体材料

泵体承压

Pa

叶轮材料

泵轴材料

轴套材料

密封形式及材料

泵体支架形式及材料

15

电动机

生产厂家

电动机型号

转速

r/min

额定功率

kW

额定电流

A

电源

V/PH/Hz

16

减振装置

减振器生产厂家

减振器型号

数量

减振形式

减振台座

台座尺寸

mm

台座重量

kg

表三动态节流仪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冷冻水泵

热水泵

1

型号

2

数量

3

2

3

功能要求

4

控制电机功率

kW

169

5

控制电机电流

A

6

水温水压控制程序

7

额定输入电压

V

8

额定输入电流

A

9

频率调节范围

Hz

10

额定输入功率

kW

11

额定输出电压

V

12

额定输出功率

kW

13

温度测量范围

14

压力测量范围

Pa

15

温差控制范围

16

压差控制范围

Pa

17

接地电阻

Ω

18

外形尺寸

mm

19

重量

kg

表四电动蝶阀

序号

名称

单位

要求值

投标人提供值

1

生产厂家及产地

2

阀门功能

3

阀门型号

4

公称直径(

DN)

mm

5

数量

6

介质温度

7

工作压力

MPa

8

密封等级

9

阀体材料

阀座

阀板

阀杆

10

轴承

11

执行机构品牌及生产厂家

12

执行机构型号

13

驱动方式

14

自动

/手动切换手柄

15

电动执行机构电源

16

电流(工作

/保持)

170

17

控制信号

18

反馈信号

19

防护等级

20

阀位指示

21

执行机构外壳材料

22

执行机构外壳涂层

表五静态水力平衡阀、电动压差旁通阀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参数

1

生产厂家及产地

2

功能

3

型号

4

公称直径(

DN)

mm

5

数量

6

最大流量

m3/h

7

压差范围

KPa

8

介质温度

9

工作压力

MPa

阀体材料

阀芯阀杆

10

执行机构品牌及生产厂家

11

执行机构型号

12

驱动方式

13

电动执行机构电源

14

电流(工作

/保持)

15

控制信号

16

反馈信号

17

防护等级

18

压差控制器品牌及生产厂家

19

控制器安装方式

表六手摇刷式过滤器

序号

名称

单位

冷水过滤

热水过滤

1

型号

2

型式

手摇式

手摇式

3

数量

3

2

4

管径

mm

DN150

DN200

5

过滤筒体材料

6

过滤筒体工作压力

MPa

171

7

滤网形式

8

滤网材料

SUS316

SUS316

9

过滤网面积

m2

10

滤网层数

2

2

11

过滤网净面积

m2

12

冷冻水量

207t/h 的阻力

mH2O

13

网孔目数

20

20

14

内刷材料

尼龙

尼龙

15

进、出口法兰材料及规格

16

排污阀规格

17

排污阀材料

18

螺栓材料及规格

19

蝶形螺母材料

20

摇把材料及规格

21

过滤器重量

kg

表七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每种型号空气处理机组各填一张表格)

序号

名称

单位

要求值

投标人提供值

总则

1

机组编号

2

机组额定处理风量

m3/h

3

机组台数

4

单台运行重量

kg

5

外壳部件:

外壳型号

(双壁)

框架材料与厚度

mm

内壁材料与厚度

mm

外壁材料与厚度

mm

保温材料与厚度

mm

6

装运资料:

机组尺寸

(长×宽×高)

mm

机组装运重量

kg

机组最大单件重量

kg

过滤段

1

初效过滤器过滤器型式

过滤器制造商

过滤效率

(大气计尘重量法)

滤料材质

过滤器初阻力

(Pa)

172

过滤器终阻力

(Pa)

2

中效过滤器过滤器型式

过滤器制造商

过滤效率

(大气计尘重量法)

滤料材质

过滤器初阻力

(Pa)

过滤器终阻力

(Pa)

表冷(加热)段

1

冷却盘管制造厂商

2

型式

3

盘管排数

4

铜管外径

/壁厚(mm)

5

铝翅片厚度

/间距(mm)

6

冷媒介质

冷冻水

7

进口空气温度

(干球/湿球)℃

8

出口空气温度

(干球/湿球)℃

9

总冷量(

kW)

10

潜热冷量(

kW)

11

显热冷量(

kW)

12

冷冻水进口温度(℃)

7

13

冷冻水出口温度(℃)

12

14

冷冻水流量(

m3/h)

15

盘管空气阻力

(Pa)

16

盘管水侧阻力

(Pa)

17

进水总管上电动调节阀规格型

18

电动调节阀电源及功率

19

电动调节阀厂家

/产地

20

检修门

(宽×高)mm

电再热段

/电加热段

1

电热元件制造厂商

2

形式

3

盘管排数

4

材质

5

加热量(

kW)

6

电加热器功率(

kW)

加湿(挡水)段

1

型式

高压喷雾加湿

2

型号

3

厂家

/产地

4

电源(

V/相/Hz)

5

功率

(kW)

173

6

加湿量

(g/kg 干空气

)

7

进水总管上电动调节阀规格型

8

电动调节阀电源及功率

9

电动调节阀厂家

/产地

送风机段

1

风机

2

风机型式

3

叶片形状

4

送风方向

/转向

5

风机宽度

/进口

6

驱动方式

7

设计空气密度下的风量

(m3/h)

8

全压(

Pa)

9

厂家

/产地:

电动机

1

型式

2

电动机轴功率(

kW)

3

电动机的转速(

rpm)

4

电源:伏

/相/赫芝

5

轴承类型:

轴承寿命

(小时)

厂家

/产地:

6

检修门

(宽×高)

mm

风管接口及风阀

1

送风口及风阀

送风口尺寸(长

×宽)/风阀数

mm

送风口风速(

m/s)

送风阀驱动形式

/功能

送风阀所需执行器扭矩

NM)

2

回风口及风阀

回风口尺寸(长

×宽) /风阀数

mm

回风口风速(

m/s)

回风阀驱动形式

/功能

回风阀所需执行器扭矩

NM

3

新风口及风阀

新风口尺寸(长

×宽) /风阀数

mm

新风口风速

m/s

新风阀驱动形式

/功能

174

表八柜式空气处理机组技术性能参数表(每种型号空气处理机组各填一张表格)

新风阀所需执行器扭矩

NM

风阀

1

风阀厂家

/产地

2

风阀形式

3

传动机构形式

4

传动件材料

5

漏风率(

%)

6

框架材料

7

叶片材料

风阀执行机构

1

执行机构品牌

/产地

2

执行机构数量(个)

3

控制信号

4

反馈信号

5

运行时间(全开

-全关)(s)

6

执行机构防护等级

7

机械位置指示器

十一

电气控制箱

1

型号:

2

数量:

3

控制元件生产厂:

4

控制箱外形尺寸:

序号

名称

单位

要求值

投标人提供值

总则

1

机组编号

2

机组额定处理风量

m3/h

3

机组台数

4

余压

5

冷桥因子

6

漏风率

7

单台运行重量

kg

8

外壳部件:

外壳型号

(双壁)

框架材料与厚度

mm

内壁材料与厚度

mm

外壁材料与厚度

mm

保温材料与厚度

mm

9

装运资料:

机组尺寸

(长×宽×高)

mm

机组装运重量

kg

机组最大单件重量

kg

过滤器型式

175

滤料材质

表冷(加热)段

1

冷却盘管制造厂商

2

型式

3

盘管排数

4

铜管外径

/壁厚(mm)

5

铝翅片厚度

/间距(mm)

6

冷媒介质

冷冻水

7

进口空气温度

(干球/湿球)℃

8

出口空气温度

(干球/湿球)℃

9

总冷量(

kW)

10

潜热冷量(

kW)

11

显热冷量(

kW)

12

冷冻水进口温度(℃)

7

13

冷冻水出口温度(℃)

12

14

冷冻水流量(

m3/h)

15

盘管空气阻力

(Pa)

16

盘管水侧阻力

(Pa)

17

进水总管上电动调节阀规格型

18

电动调节阀电源及功率

19

电动调节阀厂家

/产地

20

检修门

(宽×高)mm

送风机

1

风机型式

2

风机宽度

/进口

3

驱动方式

4

设计空气密度下的风量

(m3/h)

5

全压(

Pa)

6

厂家

/产地:

电动机

1

型式

2

电动机轴功率(

kW)

3

电动机的转速(

rpm)

4

电源:伏

/相/赫芝

5

轴承类型:

轴承寿命

(小时)

厂家

/产地:

风管接口及风阀

1

送风口及风阀

送风口尺寸(长

×宽) /风阀数

mm

送风口风速(

m/s)

176

表九空调自动控制系统技术性能参数表

送风阀驱动形式

/功能

送风阀所需执行器扭矩

NM)

2

回风口及风阀

回风口尺寸(长

×宽)/风阀数

mm

回风口风速(

m/s)

回风阀驱动形式

/功能

回风阀所需执行器扭矩

NM

3

新风口及风阀

新风口尺寸(长

×宽)/风阀数

mm

新风口风速

m/s

新风阀驱动形式

/功能

新风阀所需执行器扭矩

NM

风阀

1

风阀厂家

/产地

2

风阀形式

3

传动机构形式

4

传动件材料

5

漏风率(

%)

6

框架材料

7

叶片材料

电气控制箱

1

型号:

2

数量:

3

控制元件生产厂:

4

控制箱外形尺寸:

序号

名称

单位

要求值

投标人提供值

1.1

模拟量输入模件

满足系统需求

1.2

热电阻输入模件

满足系统需求

1.3

模拟量输出模件

满足系统需求

1.4

开关量输入模件

满足系统需求

1.5

交流继电器型开关量输出模件

满足系统需求

1.6

直流继电器型开关量输出模件

满足系统需求

1.7

串行通信模块

满足系统需求

1.8

电源

/网络柜

满足系统需求

2

系统软件及资料

满足系统需求

3

随机备品备件

177

3.1

模拟量输入模件

3.2

开关量输入模件

3.3

交流继电器型开关量输出模件

3.4

直流继电器型开关量输出模件

4

逻辑组态及系统调试

1

触摸屏

就地

PLC

电源柜(含自动切换装置)

现场仪表及其它

1

湿度传感器

-- 制造厂

-- 型号-- 数量-- 范围-- 位置

2

温度传感器

-- 制造厂

-- 型号-- 数量-- 范围-- 位置

3

压力传感器

-- 制造厂

-- 型号-- 数量-- 范围-- 位置

4

差压传感器

-- 制造厂

-- 型号-- 数量-- 范围-- 位置

5

瞬间水流量传感器

-- 制造厂

-- 型号-- 数量-- 范围-- 位置

6

其它仪表

电缆

1

控制电缆

2

电源电缆

178

3

光纤

179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即应列出

)。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标人应承

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

名称

部件

产地

备注

18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81

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集

中制冷加热站及空气处理机组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82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83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184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月 日

185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186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187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188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

标,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

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天日历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

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

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

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

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

任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89

190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91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92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93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94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95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96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97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 响 应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

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

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

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

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

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

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198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

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

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199

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集

中制冷加热站及空气处理机组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00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201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202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203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204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205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206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207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

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

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一)技术参数:

1.

2. 3.

(二)主要性能指标:

1.

2. 3.

(三)相应的证明文件、计算书或报告等: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一)结构特点:

1.

2. 3.

(二)材质:

1.

2. 3.

(三)设备配置方案合理性: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5

供货范围

(一)供货范围:

1.

2. 3.

(二)备品备件:

1.

2. 3.

(三)专用工具:

1.

2. 3.

(四)分包及外购:

1.

2. 3.

(五)供货保障措施: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6

运维情况

(一)安装及检修条件

: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运行和维护要求

: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7

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情况

(一)附属系统配置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所属设备配置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8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针对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各个方面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208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209

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

集中制冷加热站及空气处理机组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10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211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

盖单位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元)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随机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技术服务费

运杂费

合计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

(投标人提供)

交货地点:浙江省台州临海市经济开发区上盘镇短株山 13 号地块。

212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213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214

5

其它

合计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