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2X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新建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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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WEME-202603TZGJ-W001

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2X660MW)超超临界

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新建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1

目 录

目 录..............................................................................................................................................................................................1

总说明..............................................................................................................................................................................................5

第一卷 商务文件........................................................................................................................................................................6

第一章 招标公告.....................................................................................................................................................................7

1 招标条件 ..............................................................................................................................................................................7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7

3 投标人资格要求................................................................................................................................................................7

4 招标文件的获取................................................................................................................................................................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9

6 发布公告的媒介.............................................................................................................................................................10

7 联系方式 ...........................................................................................................................................................................10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0

9 监督部门 ...........................................................................................................................................................................1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

1 总则 .....................................................................................................................................................................................24

2 招标文件 ...........................................................................................................................................................................30

3 投标文件 ...........................................................................................................................................................................31

4 投标 .....................................................................................................................................................................................34

5 开标 .....................................................................................................................................................................................35

6 评标 .....................................................................................................................................................................................36

7 合同授予 ...........................................................................................................................................................................36

8 纪律和监督.......................................................................................................................................................................38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8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9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39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0

综合评估法

.................................................................................................................................................................40

1 评标办法 ...........................................................................................................................................................................41

2

2 评审标准 ...........................................................................................................................................................................41

3 评审程序 ...........................................................................................................................................................................4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4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44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53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58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58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59

附件三:廉洁合同

.......................................................................................................................................................60

第二卷 技术文件.....................................................................................................................................................................63

第五章 供货要求 ..................................................................................................................................................................64

第一节 通用部分.....................................................................................................................................................................64

1 总则 .....................................................................................................................................................................................65

2 通用技术要求..................................................................................................................................................................66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66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66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66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6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66

第二节

专用部分.....................................................................................................................................................................67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68

2 项目概况 ...........................................................................................................................................................................68

3 专用技术要求..................................................................................................................................................................68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适用于总价合同)............................................69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69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69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69

附表 A.4 进口材料清单 ............................................................................................................................................69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70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70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 ............................................................................................................................................71

3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 ..........................................................................................................71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 ...............................................................................................................71

附表 A.4 进口材料清单..............................................................................................................................................71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72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72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73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73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7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7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75

第三卷 投标文件.....................................................................................................................................................................7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77

商务投标文件 ............................................................................................................................................................................78

目录....................................................................................................................................................................................79

一、投标函 ...........................................................................................................................................................................8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8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8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83

四、投标保证金 .................................................................................................................................................................84

五、商务偏差表 .................................................................................................................................................................85

六、资格审查资料.............................................................................................................................................................86

(一)基本情况表.............................................................................................................................................................8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87

(三)制造商授权书........................................................................................................................................................88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90

技术投标文件 ............................................................................................................................................................................91

一、类似业绩 ......................................................................................................................................................................93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93

4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94

二、技术偏差表 .................................................................................................................................................................95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96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97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98

六、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99

价格投标文件 .........................................................................................................................................................................100

一、投标价格表...............................................................................................................................................................102

5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

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

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国际贸易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2X660MW)超超临界

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新建项目四大管道管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2X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新建项目招标

人为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本金+融资:30%+7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际贸易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2X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新建项目四大管道管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3TZGJ-W0012.2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2.3 建设规模:1320MW2.4 建设工期:项目建设总工期 22+2 个月2.5 材料名称:四大管道管件2.6 数

量:2 台套

2.7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2.8 招标范围:两台机组所需的四大管道管件: 主蒸汽、再热热段、高低压旁路、

再热冷段、高压给水、汽泵给水再循环、高旁减温水等管件,包括:三通、弯头、大小头(变径管)、接管座等,以及管道上的疏水、暖管、放水、放气、性能测点等管件。

2.9 交货地点:工厂化配置加工厂和项目施工现场(暂定),以最终用户要求为

准。

2.10 交 货 期:2026 年 9 月(暂定)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7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

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

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国内、外制造厂商,或国外制造厂商授权在中国的长期代理商且具备

法人主体资格,不接受代理国内加工厂产品的代理商投标。国内制造厂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B 级及以上资质。国外制造厂商应具有PED 认证证书或 ASME 认证证书,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或本区域的代理协议。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为国内、外制造厂商的:投标人须提供近 10 年(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4 台 1000MW 超超临界及以上等级机组四大管道系统(锅炉外)整套主汽和热段管件自行生产加工并供应,且投运的工程满2 年(投运时间判定以项目机组 168 小时试运行时间为准)。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人须提供近 10 年(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4 台 1000MW 超超临界及以上等级机组四大管道系统(锅炉外)整套主汽和热段管件自行生产加工并供应,且投运的工程满 2 年(投运时间判定以项目机组 168 小时试运行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投标人如为进口厂家代理商仅可提供代理品牌业绩,其自身加工业绩将不计入有

效业绩。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应为进口四大管道管件生产厂家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一个制造商

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2)代理的制造商须同时满足 3.2.1 和 3.2.2 以及 3.2.3 的要求。3.3 特别说明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

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

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8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3 月 03 日

至 2026 年 03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书

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

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

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

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

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

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晨兴炉 1 号大唐国贸中心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银河财智中心 B 座邮编:100040联系人:董鹏、夏襄宸、刘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9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质量标准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

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www.cdt-ec.com)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

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投标人不可以提出实质条款的负偏差,有偏差需在偏差表中列出,评委员会评审认定偏差达到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作要求,可做否决投标处理。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确认

11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送达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银

河财智中心

A1 座

送达邮编:

100040

送达联系人:刘峣、单椿洋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

12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

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

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

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开始结算中标服务费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余款,采用保函形式的中标单位交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2 年至 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 10 年(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13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

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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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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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 号)。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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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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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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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1 招标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材料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7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硬

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财务审

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文件中

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1.5 费用承担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

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一般项

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8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合计收费=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总报

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长协类项目,按实际订单发生额合计收取交易费。以上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55%向中标人收取。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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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某货物/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合计收费=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投标预备会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材料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材料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

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

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

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

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

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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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

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不含报价)、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5)商务偏差表;(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供货要

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2)技术偏差表;(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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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投标文

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

(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

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

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

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

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

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

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

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

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

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

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

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

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

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

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电

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项目负

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要求加

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3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交电子

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时间以

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拒收。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投标文

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进入开标大

厅参加开标(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信息。

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

录。

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

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

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4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

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7.1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

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

人。

7.5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25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2.1.3

响 应性 评审 标准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27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材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分按照以

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

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

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材料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构

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

(2X660MW)超超临界

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

新建项目

50%

10%

40%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 标 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1

对 招 标 文件 商 务 部分 的 响 应性 和 投 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

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含)-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 业 收 入( 近 三 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5 分;2000 万元≤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3 分;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1 分;1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19 分:

28

其余得 17 分。

2.2

发 明 专 利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数量

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

。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

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

家级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三年均

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 动 比 率( 最 近 一年)

15

流动比率≥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4

银 行 资 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29

2.2.2(2)技术评分标准: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

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1.5 分为止。

2

业绩

15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0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0.5 分,最高不超过 15 分。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25

管件寿命大于等于 30 年,且无损检验比例 100%为好,得 20-25 分;管件寿命大于等于 30 年,无损检验比例大于等于 95%为较好,得 15-20 分;管件寿命小于 30 年或无损检验比例低于 95%为差,得0-15 分。

4

技术及加工工艺

20

管件加工工艺完全满足标准,生产设备充足,按年产量排名得 15-20 分;管件加工工艺基本满足标准,生产设备比较充足,按年产量排名得 10-15分;管件加工工艺有缺陷,生产设备不足,得 10分以下。

5

供货范围

1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包及外购、供货保障措施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10<得分≤15)

,良档(5<得分≤10)

,一般档(得分≤5)

6

生产周期及保障措施

14

生产周期 7 分:最短者得 7 分,每低一个名次减 1分,最低 3 分交货保障措施 7 分:保障措施详细全面:6(含)-7 分;保障措施内容简单:5(含)-6 分;保障措施未提供或可执行性差:5 分以下;

7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6

根据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进行评审,按优、一般分档,优档(4<得分≤6)

,一般档(得分≤4)

合计

100

30

价审核

2

评 标 价格计算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31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33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买方合同编号:

卖方合同编号:

项目

四大管道管件

采购合同

方:

方:

合同签订地: (此处填写买方所在地)

I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合 同 协 议 书 ..............................................1第 二 部 分 通 用 条 款 ................................................1第 1 条 定 义 .......................................................1第 2 条 合 同 标 的 ...................................................3第 3 条 合 同 价 格 与 付 款 ............................................3第 4 条 技 术 服 务 和 联 络 ............................................4第 5 条 排 产 、 交 货 和 运 输 .........................................5第 6 条 包 装 与 标 记 ................................................7第 7 条 设 备 检 验 ...................................................9第 8 条 安 装 、 调 试 ( 试 运 行 ) 和 验 收 .............................10第 9 条 履 约 保 证 ..................................................11第 10 条 质 量 保 证 .................................................11第 11 条 违 约 责 任 .................................................12第 12 条 转 让 和 分 包 ..............................................14第 13 条 变 更 .....................................................14第 14 条 合 同 项 目 的 停 、 缓 建 .....................................15第 15 条 合 同 暂 停 、 终 止 与 解 除 ...................................16第 16 条 不 可 抗 力 .................................................18第 17 条 税 费 与 保 险 ...............................................18第 18 条 知 识 产 权 .................................................19第 19 条 争 议 解 决 .................................................19第 20 条 通 知 和 送 达 ..............................................20第 21 条 设 备 监 理 与 检 验 ..........................................21第 三 部 分 专 用 条 款 ...............................................22第 1 条 定 义 ......................................................22第 2 条 合 同 标 的 ..................................................22第 3 条 合 同 价 格 与 付 款 ...........................................22第 5 条 排 产 、 交 货 和 运 输 ........................................24第 8 条 安 装 、 调 试 ( 试 运 行 ) 和 验 收 .............................24第 四 部 分 技 术 协 议 书 .............................................25第 五 部 分 合 同 附 件 ...............................................26附 件 3 廉 洁 合 同 ...................................................27

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买方:

卖方:

声 明

1.最终用户拟在 (

填写电厂地点)投资建设火力发电项目,开工建

设须取得上级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开工批复。

2.基于上级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规定,最终用户投资建设

火电项目的设备/材料须由

(填写买方名称)集中采购。

3.卖方 已对本合同是依存最终用户拟在 (

填写电厂地

点)投资建设火电项目,开工建设须取得上级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

开工批复而存在这一事实有了充分的了解和认可。

4.卖方 已对合同文件清单中所列的合同文件以及构成本合同的

价格和执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条件、资料、信息有了充分的了解和认可;

5.卖方已认真考虑了所有影响履行本合同义务和责任的全部风险,任何文件

资料或信息的正确性、完整性均由卖方自行负责;

6.卖方已取得了对本合同可能产生影响或作用的风险、意外事件和其它情况

的全部必要资料。在本合同执行期间,除不可抗力外,卖方对于可预见到的外界

障碍、自然条件和所有的困难有充分的认识,无论卖方是否有其经历和经验,对

于可预见而卖方未预见到的上述困难和费用,卖方均应承担其全部职责和费用。

7.卖方基于上述认识,已经充分了解并认可一旦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

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将会最终造成最终用户包括但不限于发电量损失、拆除费用

损失、重新安装设备损失、检测费用损失、另行采购差价损失和采购费用损失、

运营维护损失等,承诺将认真、严格履行本合同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本合同由 (以下简称“买方”)和 (以下简称

“卖方”)根据前述声明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买方、卖

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2

第 1 条 本协议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相应术

语的含义相同。

第 2 条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并相互补充和说明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

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2.1 在本合同签署后双方签署的洽商、补充、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

要、协议;

2.2 合同协议书;

2.3 (中标/成交)通知书(招标方式/非招标方式);

2.4 合同专用条款;

2.5 合同通用条款;

2.6 双方签署的技术协议书;

2.7 合同其他附件;

2.8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如采用招标方式);

第 3 条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

顺序在前的为准。

第 4 条 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暂定为¥ (人民币大写: )(此合同价格为含税

价格,税率为 13%,其中合同不含税价为¥ ,税额为¥ )

,价款构成详见

合同附件 1(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国家税率政策再次发

生变动,合同总价将根据最新税率进行调整,不含税价格不变。

第 5 条 保证

5.1 卖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供应设备/材料、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承担质量保

证责任。

5.2 买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第 6 条 合同生效

6.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

托)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待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开工批复下达之后即生

效,以书面通知为准。

6.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理赔完毕货款

两清之日止,但卖方应继续承担在全年寿命周期内的质量保证责任。

3

第 7 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

本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

签 字 页

买方:

卖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

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1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 1 条 定 义

除本合同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合同”指卖方、买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

款以及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其他文件所组成的整体,包括双方根据合同规定所进

行的修改和补充。

1.2 “买方”指向最终用户提供合同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

括其法定的承继者。

1.3 “卖方”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

承继者。

1.4 “最终用户”指使用合同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

定的承继者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5 “分包商”指经买方及最终用户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6 “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规定,就卖方正确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

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总费用。

1.7 “合同货物”指卖方根据合同所需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

用工具、备品备件、消耗品和有关物品。

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

最终用户根据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9 “技术资料”指与合同货物相关的设计、制造、监理、检验、安装、调

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技术指导和运行维护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

明、标准、各种电子版文档等)。

1.10 “技术服务”指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货物的设计、设备监理、检验、

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试验、运行、检修有关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

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1 “设备监理”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最终用户委托的设备监

理单位对卖方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进行的质量监

督。

2

1.12 “设备监理代表”指由最终用户委托的设备监理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

进行设备监理的人员。

1.13 “现场”指合同货物到达的买方或最终用户规定交货地点。

1.14 “验收”指按照相关标准及合同规定,验证合同货物是否合格而进行的

活动,包括到货验收、最终验收,其中到货验收又称现场检验。

1.15“到货验收”

,又称现场检验,是指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买方组织有

关方对合同货物进行的外观、规格、型号、数量等验收。如货物外观、规格、型

号及数量等符合合同约定,买方应出具到货验收证明。

1.16“试运行”是指工程在投入商业运行前的 168 小时连续运行。

1.17“投运”是指工程经试运行合格,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1.18“最终验收”是指质量保证期结束时的验收,并签发了最终验收证明

书,证书由买方及最终用户签字。最终验收证书应在合同质保期满,买方及最终

用户负责组织验收。无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消缺后应出具最终验收证书。

1.19“质量保证期”是指到货验收签署后,最终验收前的时间段。

1.20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

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

澳台地区)。

1.2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数据交换

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2 “元”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合同计价货币单位。

1.23 “日(天)”指公历日。

1.24 “排产”是卖方根据合同及最终用户书面《排产通知单》的要求对卖方

所购买的材料、设备的生产制造任务作出统筹安排,具体包括拟定生产产品的名

称、批次、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和生产开始、生产进度,并按照最终用

户《排产通知单》中要求的开始生产时间准时进行生产,同时承诺保证按照《排

产通知单》中约定的完成时间完成买方所购买的材料、设备的生产制造。是卖方

为保证工程进度、保障产品质量及满足按期交货的制造、生产的计划,是对卖方

进行供货管理的重要依据。

1.25 “《排产通知单》”是指合同最终用户对卖方生产加工的材料、设备进

行生产安排的通知单,通知单可注明设备的名称、批次、型号规格、单位、数

3

量、质量、设备原材料采购情况及设备开始生产时间和完成时间等。最终用户可

根据《排产通知单》来确定设备进场时间并及时安排设备的接收、验收等系列工

作。

第 2 条 合 同 标 的

2.1 卖方根据合同需供应的合同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见《专用条

款》,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见合同附件 1。

2.2 卖方保证其供应的合同货物是全新的、安全的、技术水平先进的、成熟

的、质量优良的,且未侵犯任何双方的权利。设备的选型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

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合同货物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应符合合同附

件 2 的规定。

2.3 本合同下的供货范围包括所有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详见合

同附件 2。

2.4 如果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合同规定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

具、备品备件和技术服务有任何漏项和短缺,而该遗漏或短缺部分确实是卖方供

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对合同货物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卖

方均应负责将遗漏或短缺的部分补上,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2.5 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卖方应根据买方及最终用户要求在合同范

围内,免费继续向买方及最终用户提供关于完善合同货物的所有技术资料。在买

方或最终用户要求时,卖方应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及最终用户提供修理和维修

合同货物所必要的备品备件。

第 3 条 合 同 价 格 与 付 款

3.1 合同计价货币、合同价格和合同总价中包含的内容见《专用条款》,详

细分项价格见合同附件 1。

3.2 本合同付款方式及支付进度见《专用条款》。

3.3 合同货物的付款日期以买方在银行办理支票、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日

期为准。

3.4 卖方若变更本合同的收款单位、收款账号,应及时向买方提供其所要求

的证明文件。买方若变更本合同的发票信息,应及时通知卖方提供其所要求的证

明文件。

4

3.5 买方有权从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卖方应支付的

违约金或赔偿金。

3.6 买卖双方约定,买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的地点为买方住所地。

第 4 条 技 术 服 务 和 联 络

4.1 卖方应按照合同附件 2 的规定指派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

服务,负责解决合同货物在安装、调试、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全权处

理现场开箱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参加指导安装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技术水

平,能够协调或解决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全部问题,并使买方及/或最终用户技术人

员应能达到熟悉产品的运行,并能进行一般的维护。参加试运行的人员能够全权

处理设备所有问题。卖方技术人员若不能胜任工作,卖方须按照买方及/或最终用

户需要,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条件下重新选派服务人员。

最终用户如需上述技术服务,以合同中的技术协议部分的相关规定为准。

4.2 当买方及/或最终用户要求卖方进行现场服务时,卖方技术人员应在接到

最终用户通知后 24 小时内(含本数)给予答复并在 48 小时内(含本数)到达现

场。附件 2 另有规定时除外。

4.3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时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规

章制度,自觉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如进入施工现场需佩戴安全帽等),接受现场

的监督管理;在施工现场未经许可,不得拆卸、涂抹、损坏任何货物;对合同货

物的调试要在现场监理的监督下进行操作,必要时须经过现场监理或项目部负责

人的同意。若卖方技术人员违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卖方须按照买方及/或最终用

户要求,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卖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

买方或最终用户认可的服务人员。因上述原因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

4.4 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15 天内(含本数)以电子邮件(盖章的扫描件)向

买方和最终用户提交执行附件 2 规定的技术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份,双方据此

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4.5 卖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买方和最终用户参与合同货物的技术设计,并

向买方和最终用户解释技术设计。

4.6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

议,一般情况下,对方应同意参加。

5

4.7 对每次会议及联络,双方均应签署会议纪要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文件

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均应遵照执行。如涉及合同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

致,并按第 13 条的规定办理。

4.8 若卖方的分包商需要参与合同货物的部分技术服务或现场工作,应征得

买方和最终用户同意,费用由卖方和分包商自行负担。

4.9 对于双方协商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卖方如有修改,

须以书面形式(电子版,盖章)通知买方和最终用户,经买方和最终用户确认后

方可实施。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最终用户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由买方

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尽量满足买方或最终用户要求。

4.10 买方和最终用户有权将卖方的货物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卖方

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货物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予买方和最终用户有关的各

方。

4.11 凡与本合同货物相连接的其他设备装置,卖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

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总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 5 条 排 产 、 交 货 和 运 输

5.1 合同货物排产按照专用条款的约定执行。

5.2 合同货物交货进度见合同附件 1。附件 1 未规定交货时间的合同货物,买

方须按照最终用户要求,与卖方确定发货时间,落实交货要求。合同交货地点见

《专用条款》。

5.3 如最终用户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电子邮件(电

子版,盖章)方式通知买方,买方应在收到通知后 3 日(含本数)通知卖方。

5.4 卖方如需提前交货,需提出书面(电子版,盖章)的要求并征得买方和

最终用户同意。

5.5 合同货物交货日期以符合合同要求的合同货物包括备品备件,到达合同

约定的交货地点并办理完毕交付之日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第 11.6 条计算迟延

交货违约金时间的依据。

5.6 在合同货物备妥发出前 24 小时内(含本数),卖方应以传真或函件等方

式向买方及最终用户提交发货通知单,买方及最终用户提前组织接货。通知应包

括以下内容:

6

(1)合同号/产品工号;

(2)货物发运日;

(3)货物名称及编号;

(4)货物总毛重;

(5)外形尺寸;

(6)总包装件数及箱号;

(7)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8)本批货物的装箱清单两份;

(9)毛重超过 20 吨或包装尺寸超过 9×3×3m 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重

心、起吊点、体积和件数;

(10)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5.7 对于毛重超过 20 吨或包装尺寸超过 9×3×3m 的货物和特殊形状的包装

物,卖方应在发运前 5 天给买方及最终用户邮寄 3 份包装说明单至指定地点,注

明重心和起吊点等事项。

5.8 如果合同货物是易燃和危险的,卖方应在发运 15 天前(含本数)向最终

用户提交 6 份说明合同货物名称、性能、保护措施和处理事故的方法的报告。

5.9 如果在运输期间对合同货物温度有特殊的要求,卖方应在发运前 5 天给

买方及最终用户邮寄 2 份注意事项的报告至指定地点,该报告认作安排运输和存

放的基础。

5.10 卖方应按照附件 2 的要求准备满足工程所需的图纸、产品合格证书、设

备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并按合同附件 2 的时间要求提交给买方及最终用户指

定的设计单位。以邮寄方式提交技术资料的,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卖方应在 24

小时内(含本数)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

及重量、合同号等以电子邮件通知买方和最终用户及其指定的设计单位。

5.11 技术资料以到达最终用户指定的设计单位的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此日

期将作为按合同第 11.7 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

技术资料经买方或最终用户指定的设计单位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但

非最终用户及其指定的设计单位原因,卖方应在收到通知后 10 天内(含本数)

(对急用者应在 3 天内(含本数))免费补充提供丢失、缺少或损坏的部分。卖

方所提供的图纸若有错误,应及时免费提供正确的图纸并按本合同第 11.7 条进行

7

赔偿。如因买方和最终用户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7 天内

(含本数)(对急用者应在 3 天内(含本数)),向买方和最终用户补充提供,

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12 卖方应提前 5 天通知买方及最终用户交运日期。买方或最终用户有权派

遣代表到卖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如果买方和最终用

户代表不参加或不能及时参加检查时,卖方有权按原定时间发货。上述买方或最

终用户代表的检查与监督并不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

5.13 合同货物的收货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见专用条款。

5.14 收货单位所开具的收货单,并不代表卖方交货完毕;卖方交货后,应通

知买方和最终用户在 7 日内(含本数)开具收货单。

5.15 卖方负责办理发运合同货物所需要的运输手续及合同货物交付前的运

输,合同货物运抵并卸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风险责任

由卖方承担。卖方应负责尽快对丢失的合同货物补充供货,修理和/或更换损坏的

合同货物,并承担由于补充和/或修理和/或更换损坏的合同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

5.16 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输途中的保险,保险

受益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保险费由卖方承

担。

5.17 合同货物根据第 8 条的规定验收成功之前,非因买方或最终用户原因导

致的合同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第 6 条 包 装 与 标 记

6.1 卖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均应符合相关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照

国家标准最新的规定进行包装,满足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转运、装卸、防潮、

防震、防碎等包装要求。卖方并应按照合同货物的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冲

撞、防霉、防锈、防腐蚀、防冻、防雨的保护措施,以便合同货物在没有任何损

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地运抵合同货物安装现场。合同货物包装前,卖方应负责

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6.2 卖方对包装箱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

楚。

8

6.3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分别包装,标记清楚并与主设备一起发货。

6.4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字样

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产品工号;

(2)出厂编号/出厂序号;

(3)到货站;

(4)收货人名称;

(5)设备及部件名称;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

(8)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9)货物运输警示标识;

(10)其他应标记内容。

凡重量达到 2 吨的合同货物或特殊形状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

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及起吊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合同货物的特点,

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禁止溜放”、“勿倒置”、

“防雨”等字样,标有适当的习惯用符号和直观标记。

6.5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货物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

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撑或垫木。

6.6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及装配

所必需的机器和部件的装配图。外购件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

书、技术说明各一份。

6.7 合同附件 1 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按每台/套货物分别包装并在

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同发货。小件货物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方

式,装入尽可能小的完好的包装箱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

6.8 所用包装箱应能防盗并能防止货物及零部件的损坏。包装物编号不得重

复使用。卖方与其分包商的货物不得用同一箱号。

6.9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其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

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9

6.10 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装订成册并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

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工程名称/合同号;

(2)收货人名称;

(3)目的地;

(4)设备毛重。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

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的明细表。

6.11 进口设备的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检疫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并作

为接收资料移交给买方和最终用户。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 7 条 设 备 检 验

7.1 抽检

买方及最终用户有权对任意项目签约的合同货物(包括原材料)进行抽检,

卖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抽检所需的资料和必要条件,检测费用和检测样品由卖方

承担。买方及最终用户对抽检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7.2 现场检验

7.2.1 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及时到交货地点与

买方及最终用户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合同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

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合之处且经双方代表确认属卖方责任的,由卖方负责处

理。买方应按照最终用户要求提前 3 个工作日将现场到货检验的日期通知卖方,

最终用户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费用由卖方自理。如检验时,卖

方人员未按时赶赴现场,买方和最终用户有权自行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各方

同样有效,并可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7.2.2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合同货物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

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买方、卖方和最终用户应做好并签署检验

记录,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依据;如果由于买方或最终用

户原因,发现合同货物有任何损坏、缺陷或短少,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尽

快修理、更换或补齐相应的部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0

7.2.3 卖方对买方根据上述规定提出的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买方索赔通

知后 5 日内(含本数)提出,否则视为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卖方可在接到索赔

通知后 5 日内(含本数),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买方和最终用户代表共同复

验。

7.2.4 如双方代表对共同检验中的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

均可提请具备相应资质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该检验结果为最终检验结

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与第三方检验结果不一致的一方承担。

7.2.5 如果现场检验时,发现合同货物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

少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的情况,卖方应尽快自费进行修理、更换

或补齐短缺部件,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卖

方负担。修理、更换后的货物或经补齐的短缺部件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为该货物

的实际交货期,并可作为计算卖方迟交违约金的依据。

7.2.6 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是指现场的到货检验,现场检验未发现问题

或卖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修理、更换或补齐了短缺部件,均不能视为卖方按合同

第 10 条、第 11 条及合同附件 2 的规定应承担的责任的解除。

第 8 条 安 装 、 调 试 ( 试 运 行 ) 和 验 收

8.1 本合同货物如由最终用户组织安装,则由最终用户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

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组织安装,卖方应充分配合,采取一切必要措

施,使合同货物尽快投产;如由卖方安装,则卖方根据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

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最终用户应充分配合,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货物尽

快投产。

8.2 本合同货物安装完毕后的验收按照合同附件 2 的规定进行。合同货物安

装完毕后,卖方应按照最终用户通知参加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卖方未按照最终

用户通知参加验收的,视为卖方认可验收结果。

8.3 最终验收见《专用条款》。

8.4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由于卖方原因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修

理或更换,卖方应承担进行上述工作所需的费用。买方和最终用户应做好安排以

便进行上述工作。

11

8.5 最终用户出具的到货验收证书只是证明卖方所提供的合同货物性能和参

数截至出具到货验收证书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卖方对合同货

物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货物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

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卖方对合同货物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货物损坏的潜在

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

程中被发现,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各方确认),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进

行修理或调换。

8.6 经验收,由于卖方责任合同货物技术指标不满足附件 2 要求的,卖方应

按要求退货或更换,买方须按照最终用户要求,落实卖方的退货或更换工作。若

合同货物技术指标不满足附件 2 要求但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且经买方和

最终用户认可接受的,卖方视为违约,应按《专用条款 11》或其他约定支付违约

金。

第 9 条 履 约 保 证

9.1 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在合同生效后 1 个月内(含本数)向买方提交履约保

证金或履约保函,期限应至到货验收完成时间为止。首次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开具

的履约保函有效期至少应为 1 年。

(1)若卖方采用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后,1 年内本项目的到货验收

尚未完成:则保证金有效期顺延至到货验收完成时间。

(2)若卖方采用履约保函作为履约保证,在卖方首次提供的履约保函的 1 年

有效截止日期之前,本项目的到货验收尚未完成,则卖方必须在提供的原履约保

函有效截止日期之前 30 天,向买方提供新的履约保函,新的履约保函有效期限须

覆盖到货验收完成时间;否则,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暂停款项支付并扣除该

支付合同总价 0.1%,直至卖方提供新的履约保函。新的履约保函保证期限不少于

原履约保函到期日至到货验收完成日,且质量保证期应顺延,顺延时间为到货验

收通过之日与原履约保函到期日之间相差的天数。

9.2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9.3 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应为由买方可接受的中国境内银行出

具的银行保函,或者为现金、汇票、电汇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的履约保函,

12

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履约保函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担保的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保证期、保证金额且无其他任何附加条件。

9.4 对预付款金额超过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对超出部分收取预付款保证金,保证金的形式应为由买方可接受的中国境内银行

出具的银行保函。

9.5 履约保证金是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如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

任何义务,买方有权根据卖方所需承担的违约或赔偿责任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

金。

第 10 条 质 量 保 证

10.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0.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材料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

规定。

10.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材料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

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

利或事由对合同材料主张权利。

10.4 卖方保证合同材料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标准,并且全新、完整,

能够安全使用,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0.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

且能够满足买方使用合同材料的需要。

10.6 卖方保证,在合同材料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材料存在足以

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补、更换等措施

消除缺陷。

10.7 质量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5%。卖方提供质量保函应为由买方可接

受的中国境内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的质量保函,与此有关

的费用由卖方负担。质量担保保证期应覆盖合同约定质量保证期。如发生本合同

约定的质保期延长情况或重新计算情况的,则质量担保保证期应覆盖延长后或者

重新计算的质量保证期。质量保函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担保的合同名称、合同

编号、保证期、保证金额且无其他任何附加条件。

13

第 11 条 违 约 责 任

11.1 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

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11.2 因合同变更需退还发票或返还超付价款的,卖方应在合同变更 30 日内

与买方相互配合办理红字发票手续或超付退款手续。因卖方未在买方规定的时间

内办理或无理由拒绝办理红字发票手续、超付退款手续而造成结算滞后的,卖方

应按对应发票金额×4‰×逾期交票周数、超付退款金额×4‰×逾期退款周数向

买方支付违约金,不足一周的按比例计算。

11.3 经验收,由于卖方责任,合同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不能够满足合同附件

2 中规定的保证值(或技术参数)时,卖方应及时免费更换合同货物,并按违约责

任 11.6 规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1.4 买方及/或最终用户对合同货物进行抽检,发现合同货物不符合合同要

求,卖方未能在买方及/或最终用户限定的时间内通过整改使其符合合同要求,或

者买方及/或最终用户扩大范围抽检的结果表明合同货物仍不符合要求的,买方有

权要求卖方更换此货物或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包括但不

限于检测、安装、施工、人员等财产经济损失。

11.5 如果在出厂试验时合同货物未满足合同规定的保证值,且卖方在发现不

合格之日起 2 个月内(含本数)未能通过整改使合同货物满足保证值,买方有权

要求更换此货物或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检

测、安装、施工、人员等财产经济损失。

11.6 卖方违反合同规定迟延交货(含备件)的,应按以下规定向买方支付迟

延交货违约金(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按专用条款执行):

(1)迟交 1-4 周(含本数),每周支付迟交货物金额的 5‰;

(2)迟交 5-8 周(含本数),每周支付迟交货物金额的 10‰;

(3)迟交 9 周以上(含本数),每周支付迟交货物金额的 15‰。

不满 1 周按 1 周计算。

迟延交货违约金总额达到合同总价的 10%或者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货

物迟交超过 3 个月(含本数)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

14

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部分

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1.7 卖方未按期向买方和最终用户指定的设计单位交付技术资料的,每迟交

1 天,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0.1%的违约金。卖方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指定的设计

单位提供的图纸有错误的,每发现 1 张有错误的图纸,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0.1%的违约金。

11.8 由于卖方技术服务的错误或疏忽,造成最终用户工期延误的,每延误工

期 1 周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0.5%的违约金。

11.9 买方根据最终用户需要,要求卖方进行现场服务时,若卖方未在规定的

时间内答复和到达现场,每推迟 1 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5000 元。

11.10 合同货物交付后,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最终用户工程不

能按期投运的,每延误 1 周,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1%的违约金。

11.11 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设计、材料或制造缺陷造成合同货物停运

的,每停运一次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2%的违约金。

11.12 卖方明确表示无法供货或买方有理由认为卖方无法供货的,买方有权

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向买方支付相当于

货款总额 20%的违约金。

11.13 卖方根据“第 11 条违约责任”需支付各项违约金的总额累计达到合同

总价的 20%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退货(如有)。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合同

价款,并自费将所交付的货物(如有)运离现场。买方和最终用户因退货所产生

的费用,包括安装费用、拆卸(除)费用、另行采购合同货物所发生的额外费用

等及其他相关损失,由卖方承担。

11.14 关于买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作如下约定:

11.14.1 如因最终用户原因延期向买方支付合同款项,导致买方延期支付本合

同约定应付款项,卖方同意给予买方 90 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

视为买方违约,宽限期内不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若超期,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标

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11.15 如买方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主债务;(二)违约金(利息);(三)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第 12 条 转 让 和 分 包

15

12.1 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两方事先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转让给第三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擅自转让债权,否则,卖方擅自转

让债权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按照卖方擅自

转让的债权金额的 2%计算。买方有权在支付卖方擅自转让的债权时直接抵扣上述

违约金。

12.2 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的采购事项对外分包。确

需分包的,应事先将供货商的名单提交买方确认,并从经买方确认的供货商名单

中选定分包商。卖方擅自向未经买方确认的供货商分包合同货物的,买方有权拒

付分包部分货物的价款,并部分或全部解除/终止合同。

12.3 卖方应对所有分包货物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买方对分包商的确

认与否并不免除卖方根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也不增加买方的责任。

12.4 分包与外购内容见附件 2。

第 13 条 变 更

13.1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非因卖方原因需对合同货物进行重大变更,或扩大

供货范围的,买方可向卖方发送书面变更通知。卖方接到买方的书面通知后,应

充分考虑买方的意见,并与买方和最终用户变更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买方的变

更要求应考虑卖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

13.2 买方有权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从以下方面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卖方

应无条件执行买方的变更要求:

13.2.1 提前、推迟或暂停合同货物的交货,但应在交货期 30 天前(含本

数)通知卖方,以便卖方提前做好各项生产准备工作。提前、推迟、暂停及重新

确定交货时间均应办理有关合同变更手续。

13.2.2 在交货期 15 天前(含本数)通知卖方变更运输方式、包装方式、交

货地点及卖方需提供的服务。

13.3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任

何一方均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

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第 14 条 合 同 项 目 的 停 、 缓 建

14.1 如因项目停、缓建等特殊原因导致项目暂停或取消的:

16

14.1.1 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暂停履行本合同。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无条件

立即暂停一切有关合同执行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防止损失的扩大。

14.1.2 买方行使此种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

合同款项,并有权索回已支付给卖方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4.1.3 如果项目确定取消,买方有权书面方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卖方收到

该通知后,应采取必要措施立即终止一切有关合同执行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减

少损失。

14.1.4 买方如因项目停缓建等原因迟延支付卖方合同价款,卖方不得追究买

方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14.1.5 卖方因发生停、缓建产生的损失只限于直接损失,不包括卖方的预期

收益。卖方在收到买方要求暂停履行本合同书面通知后 7 日内应向买方如实提供

卖方合同已经履行部分的情况,以及直接损失明细和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对于卖

方因暂停履行合同造成的直接损失买方不予赔偿。如卖方收到买方停、缓建通知

后继续推进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备料、加工制造、交付货物等造成自身损失

的扩大,对于损失扩大的部分,买方不予赔偿。

第 15 条 合 同 暂 停 、 终 止 与 解 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

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

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

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

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

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

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本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

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

17

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

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

设备;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

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设备(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设备。卖方应

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设备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

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

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

的权利。

15.3 双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1)、(2)、(3)、

(4)、(5)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

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

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

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

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

单》要求进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

物;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4)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解除合同。

(5)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

15.4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

张以下 5 项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8

15.4.1 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

知之日起三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15.4.2 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

方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

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

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

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

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5.4.3 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

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

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

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

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

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15.4.4 因卖方违反上述 14.3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

卖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

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

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

余违约金。

15.4.5 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

函项下的款项。

第 16 条 不 可 抗 力

16.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6.2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

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

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

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19

16.3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 周内(含本数),

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

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

16.4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 120 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

延续 120 天(含本数)以上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

的遗留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 17 条 税 费 与 保 险

17.1 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最终用户征收的全部税

费应由最终用户承担。

17.2 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的全部税费,以

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

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调整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则合同总价应相

应调整。

17.4 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

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

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1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

第 18 条 知 识 产 权

18.1 卖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向买方销售的设备、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服

务等所涉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属于卖方合法所有或具有合法使用权,不存在任何侵

权行为,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

18.2 卖方保证买方及/或最终用户在使用或者二次销售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

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提出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非法使用

等方面的法律指控。如有第三方就卖方提供的设备、资料、技术、服务等向买方

及/或最终用户提出任何投诉、索赔、诉讼或者其他任何权利诉求,则卖方应立即

出面解决,且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赔偿全部由卖方承担,与买方及最终用户无

关,买方及最终用户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18.3 如有第三方就卖方提供的设备、资料、技术、服务等向买方提出任何投

诉、索赔、诉讼或者其他任何权利诉求,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买方及/或最

20

终用户必须作为主体参与处理的,则买方及/或最终用户与第三方签署的和解书或

调解书,有权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裁判文书中,如有涉及对第三方的赔偿及/或

补偿责任,均由卖方承担。买方及/或最终用户在上述法律程序中支付的律师费、

诉讼费及为处理纠纷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18.4 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后,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向第三方支付费用获得使用

许可,或提供新的设备、修改资料、更换新的技术。如果买方认为卖方无法合理

提供上述可供选择的做法,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支付的全部款项,且无

须支付已使用期间的任何费用。除此以外,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无法使用卖方交付

的设备、资料、技术、服务期间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果经济损失无法计

算,以本合同标的金额作为买方损失金额。

18.5 如有权机关确定买方构成共同侵权,卖方应赔偿买方商誉损失 50 万

元,由于商誉损失举证的困难,卖方免除买方就商誉损失的金额进行举证的义

务。

第 19 条 争 议 解 决

19.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

19.2.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经

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诉讼。

19.2.2 诉讼地点: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关于

级别管辖的规定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3 在诉讼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 20 条 通 知 和 送 达

20.1 双方在主体信息中确认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适

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文件的送达以及发生纠纷时法律文书的送达,包

括但不限于仲裁程序、仲裁后执行程序,或者民事诉讼程序一审、二审、重审、

再审和执行程序。

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需要变更时,应当通过书面方式

通知对方新的有效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未通知视为未变

更。

21

如仲裁或诉讼期间,任一方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变

更,该方应及时书面告知受理仲裁机构或受诉法院变更后的通讯地址、电子邮

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如果提供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

等不确切,或不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

等,导致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

后果。受理仲裁机构或受诉法院将仲裁文书或诉讼文书邮寄至通讯地址即视为有

效送达。

20.2 一方根据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批准、证明、同

意、确定和请求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发送至本合同主体信息中所载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通知的有效方式包括专人送达、邮递(包括特快专递、挂号邮寄)、电子邮

件。

20.3 任何文件、通讯、通知及上述法律文书,只要按照本合同主体信息中所

载通讯地址或邮箱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20.3.1 如果以邮递(包括特快专递、挂号邮寄)形式发出,在信件签收之日

视为送达;

如果以邮递形式发出后,出现非因发件人原因的拒收、退信等未签收情形,

第二次邮递在信件发出后第三个工作日或实际送达相关地址(以时间较前者为

准)时视为送达;

20.3.2 如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在发件人邮件系统显示已成功发送时视为

送达;

20.3.3 如果以专人送达,收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收件人拒收的,送达人

可采取拍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文书留置,亦视为送达。

20.4 卖方有如下情况之一,应在下述情况发生当天通知买方,并向买方提供

其具备继续履行合同能力的分析报告,买方知悉下列情况之日起,有权要求卖方

提供买方认可的履约担保,包括第三方保证、卖方或第三方物保,在卖方提供经

买方认可的履约担保前,买方有权拒付到期的货款,并且不因此构成违约。在买

方依据上述约定拒付到期货款的情况下,并不影响卖方依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及

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卖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0.4.1 涉及争议标的 100 万元以上的诉讼或仲裁;

22

20.4.2 卖方财产(包括财产性权利)设定抵押或质押;

20.4.3 为他人提供担保;

20.4.4 被司法机关采取司法措施查封或冻结财产、存款;

20.4.5 股东或股权发生变化;

20.4.6 注册资本变动;

20.4.7 申请重组、和解、破产;

20.4.8 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任何重大资产(重大资产指价值 200

万元以上的资产);

20.4.10 其他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情况。

第 21 条 设 备 监 理 与 检 验

21.1 设备监理

21.1.1 买方或最终用户有权自行或委托设备监理单位派出驻厂设备监理组依

照合同附件 2 的规定,对本合同货物的制造过程进行设备监理和出厂前检验。卖

方应配合买方或最终用户组织的设备监理及出厂前检验,按驻厂设备监理组的要

求及时、无偿提供合同货物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工艺标准、检验标准、设计

联络会纪要、图纸、工艺和检验记录、设备监理见证文件等资料,并承担由此发

生的配合费用。

21.1.2 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后 15 日内(含本数)按照合同附件 2 的要

求,向买方和最终用户提供本合同货物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

21.1.3 卖方应为买方或最终用户的设备监理和检验提供:

(1)根据本合同货物月度生产进度提交月度检验计划;

(2)提前 10 日将货物的设备监理项目和检验时间通知买方、最终用户及设

备监理代表;

(3)为买方、最终用户及设备监理代表提供查阅与合同有关的卖方的技术标

准、图纸及文件;

(4)为买方、最终用户及设备监理代表提供生活方便,费用由买方、最终用

户及设备监理代表自理。

21.1.4 在设备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合同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

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买方或最终用户设备监理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卖方收到买

23

方或设备监理代表的意见后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交货质量,买方负责具体协调

落实。

21.1.5 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货物及部件出厂时,应附有制造厂签发的产品

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时的质量证明文件。对于某些主要合同货物,还应有买方

或最终用户设备监理代表会签的设备监理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21.1.6 不论买方或最终用户设备监理代表是否参与了设备监理与检验或者是

否签署了设备监理检验记录或报告,均不能免除卖方对货物质量应尽的义务,也

不能代替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后买方或最终用户根据合同进行的现场检验。

21.1.7 合同签署后,卖方应将合同签约及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和设备监理的

合同货物的生产设备监理信息,定期向专用条款约定的设备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

单位报送。合同货物设备监理信息每周报送一次;期间如有影响合同货物质量和

工期的重大事件发生,须及时通报。

21.1.8 卖方报送的设备监理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1)供货合同的履行等情况;

(2)制造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3)制造单位生产质量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移动电话、传

真、电子信箱);

(4)原材料到货情况;

(5)生产进度计划;

(6)实际生产进度;

(7)出厂交、验货情况;

(8)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21.2 抽检

买方或最终用户有权对任意项目签约的合同货物(包括原材料)进行抽检,

卖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抽检所需的资料和必要条件,检测费用和检测样品由卖方

承担。买方或最终用户对抽检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21.3 现场检验

21.3.1 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及时到交货地点与

买方及最终用户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合同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

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合之处且经三方代表确认属卖方责任的,由卖方负责处

24

理。买方应按照最终用户要求提前 3 个工作日将现场到货检验的日期通知卖方,

最终用户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费用由卖方自理。如检验时,卖

方人员未按时赶赴现场,买方和最终用户有权自行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各方

同样有效,并可作为买方及/或最终用户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21.3.2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合同货物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

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卖方和最终用户应做好并签署检验记录,

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依据;如果由于买方或最终用户原

因,发现合同货物有任何损坏、缺陷或短少,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尽快修

理、更换或补齐相应的部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1.3.3 卖方对买方根据上述规定提出的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买方索赔通

知后 5 日内(含本数)提出,否则视为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卖方可在接到索赔

通知后 5 日内(含本数),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买方和最终用户代表共同复

验。

21.3.4 如三方代表对共同检验中的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

均可提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商检,该商检结果为最终检验结果,对三方

均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检验结果与商检结果不一致的一方承担。

21.3.5 如果现场检验时,发现合同货物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

少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的情况,卖方应尽快自费进行修理、更换

或补齐短缺部件,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卖

方负担。修理、更换后的货物或经补齐的短缺部件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为该货物

的实际交货期,并可作为计算卖方迟交违约金的依据。

21.3.6 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是指现场的到货检验,现场检验未发现问题

或卖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修理、更换或补齐了短缺部件,均不能视为卖方按合同

第 10 条、第 11 条及合同附件 2 的规定应承担的责任的解除。

25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补充或对合同双方责任与义务的进一步

明确,条款之间如有不一致之处,《专用条款》应优先于《通用条款》。《专

用条款》的序号与《通用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

条款号。

第 1 条 定 义

1.2“买方”是指 。

1.3“卖方”是指 。

1.4“最终用户”是

指 。

1.13“现场”是

指 。

1.19“质量保证期”是指从合同货物通过到货验收并项目投运后 12 个月

(含本数),如果由于买方未在最后一批货物到达交货地之日起 12 个月内(含

本数)完成验收并投运,则为卖方发运的最后一批货物到达交货地之日起 18 个

月(含本数)。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

第 2 条 合 同 标 的

2.1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第 3 条 合 同 价 格 与 付 款

3.1 合同价格

3.1.1 本合同的计价货币是 人民币 。

3.1.2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总价为暂定总价,合同单价在合同有

效期内不变,最终合同总价按下述调整条件和方式进行调整:

(1)最终合同总价=单价×最终交货数量

3.1.3 合同价格总价见合同协议书,价款构成见合同附件 1,合同总价包

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26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

配合、技术服务、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

府规费等及卖方提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

中,合同执行中不另行支付。

3.2 付款

3.2.1 付款方式:3:3:3.5:0.5(电汇)

3.2.2 预付款的支付:合同生效日期起 30 天内,卖方可凭下列单证办理预

付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审核无误后的 60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给卖方

作为预付款:

(1)不可撤销的 10%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3.2.3 备料款的支付:卖方可凭下列单证办理备料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

审核无误后的 60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给卖方作为备料款:

(1)合同设备排产计划、主要原材料采购合同复印件(如存在原材料需外

购)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3)其他单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3.2.4 到货款的支付:货物验收合格后,卖方可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

付申请手续,买方审核无误后 60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35% 给卖方作为到货

款。

(1)到货验收证明;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

(3)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该累计批次货值总价的 100%);

(4)其他单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3.2.5 卖方整体交货完毕后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申请手续。

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60 天内支付。

27

(1)合同金额 5%的质量保函或 5%的质保金。若采用质量保函则待合同设

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收到最终用户最终验收证书并无索赔或索赔完

成后,归还质量保函,在未取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前,卖方应在质量保函

到期前一个月内向买方提交延期后的质量保函。若采用质保金,待合同设备质

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收到最终用户最终验收证书后支付。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2.6 上述 3.2.2 条款-3.2.5 条款明确约定,开具收据或者发票为买方付

款条件之一,因此,卖方应严格按照上述 3.2.2 条款-3.2.5 条款约定向买方开

具对应收据或者发票,如卖方未按照上述 3.2.2 条款-3.2.5 条款约定向买方开

具相应收据或者发票的,买方有权拒绝向卖方付款,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违

约责任。

第 5 条 排 产 、 交 货 和 运 输

5.1 排产: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进行合理排产,并在合同签订

后 30 天内出具详细生产工序的生产计划,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型号、数量等其他

要求,排产前排产情况应得到买方及最终用户确认。

5.2 合同货物交货进度见合同附件 1。

卖方承担合同设备的运输,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如下:

交货地点: ;

运输方式:汽运。

5.13 合同货物的收货单位、收货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待买方确认后另行通

知。

第 8 条 安 装 、 调 试 ( 试 运 行 ) 和 验 收

8.3 到货验收应在最后一批货物到达交货地之日后一个月内完成。最终验

收应在合同约定质保期满并满足出质保条件后一个月内进行,如果由于买方造

成的最终验收延误超过三个月,则此后 15 天内,买方应签署本合同设备最终验

收证书。

28

第四部分 技术协议书

详见附件 2 《 技术协议》

第五部分 合同附件

附件 1 交货进度、合同价格表

附件 2 技术协议书

附件 3 廉洁合同

29

附 件 1 交 货 进 度 、 合 同 价 格 表

附 件 2 技 术 协 议 书

附 件 3 廉 洁 合 同

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

买方:

卖方: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投标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和卖

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买方的

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标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

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让卖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

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

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无法

拒绝的要在一个月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及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

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方遵守执

行。

30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

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

品;不得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

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

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

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买

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买方的纪

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纪政纪对当事人

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卖方应依据党纪政纪对当事人

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回其投标;

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

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份数及双方所持份数同主合同。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31

盖章:

3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33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34

1 总则1.1 一般规定1.1.1 投标人提供的四大管道管件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

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提出了对本次招标材料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

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

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

供的材料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范

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

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

准。

1.2 标准和规范1.2.1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材料,包括卖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材料,都应符合这些标

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用标

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则投标

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222-2006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份允许偏差

GB/T5777-2019

无缝和焊接

(埋弧焊除外)钢管纵向和/或横向缺欠的全圆周自动超声检

GB3323-2005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

GB/T10561-2023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显微评定方法

DL/T 820.2-2019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测技术规程

GB12459-2017

钢制对焊管件 类型与参数

GB/T 13298-2015

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GB/T 13401-2017

钢制对焊管件 技术规范

GB/T 14383-2021

锻钢制承插焊和螺纹管件

GB/T 229-2020

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系列标准)

GB/T17395-2008

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5310-2023

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DL/T695-2014

电站钢制对焊管件

DL/T438-2016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T869-2021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T868-2014

焊接工艺评定规程

DL/T473-2017

大直径三通锻件技术条件

35

DL/T821-2017

金属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检测技术和质量分级

DL/T695-2014

电站钢制对焊管件

GD201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零件及部件典型设计手册

GB50764-2012

电厂动力管道设计规范

DL/T5054-201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规范

DL/T 991-2022

电力设备金属发射光谱分析技术导则

ASME B31.1

Power Piping

TRD 301

Technical Rules for Steam Boilers

FDBR

Design of Power Piping

EN 10216-2

Seamless Steel Tubes for Pressure Purposes

ASME SECTION II

Materials

ASME SECTION V

Nondestructive Examination

ASME SECTION VIII

Rule of Construction of Pressure Vessels

ASME SECTION IX

Welding and Brazing Qualifications

ANSI B16.9

Wrought Steel Butt-Welding Fittings

ANSI B16.11

Forged Steel Fitting, Socket-Welding and Threaded

ANSI B16.25

Butt-Welding Ends

ANSI B16.28

Wrought Steel Butt-Welding Short Radius Elbows and Rotations

MSS SP-43

Wrought Stainless Steel Butt-welding Fitting

MSS SP-75

Specification for High-Test Wrought Welding Fittings

MSS SP-58

Pipe Hangers and Supports-Materials,Design and Manufacture

MSS SP-69

Pipe Hangers and Supports-Selection and Application

MSS SP-89

Pige Hangers and Supports-Fabrication and Installation

Practices

ASTM

Material Specification

AWS

American Welding Society

注:(1)本条应根据具体材料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准。

法律法规对材料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经济

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材料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招

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2.1 高温高压管件范围为:主蒸汽、再热热段蒸汽、再热冷段蒸汽、高压旁路管道、低压旁路

管道、高压给水等管道的高温高压管件,它包括:弯头、三通、大小头(变径管)等,以及管道上的疏水、暖管、放水、放气、仪控测点等管件。采购范围内的所有管件成品运输至配管加工厂或电厂现场。

2.2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

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协议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节能、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2.3 如本招标文件前后有矛盾,而投标方又没有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招标方书面确认,则按执

行有利于招标方的相应条文执行。

2.4 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标准和规范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的标准执

行。

2.5 管件原材料不得使用黑皮管。锻制三通管件必须采用锻制工艺 (自由锻),不接受模锻

(热压)工艺。

36

2.6 所有管件的原材料均要求采用合格的优质产品,投标方需提供:钢材出厂合格证、检验报

告及复检报告、管材的材料性能、允许的使用温度、对应不同温度下的许用应力值、线膨胀系数等机械性能资料。若原材料为进口材料,投标方必须提供管件原材料原产地证明、厂家生产编号、出厂证明及联系方式、海关报关单、关税证明、进口合同、进口发票、装箱单、海运提单、提货单(正本海运提单 背书、传真空运单据换取)进口许可证(根据海关商品编号上的规定)、商检证明。

2.7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和设备(含辅助系统和设备)采用 KKS 标识系统(投

标方应采用招标方提供的企业标准)。KKS 编码采用 GB/T50549-201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

2.8 管件规格和数量是按司令图统计的,保留一定幅度(±15%)按合同单价调整管件规格和

数量的可能,投标方在投标书中须提供管件的单价,最终规格和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2.9 投标方应承诺热工检测仪表接管座以及管道疏放水、放气接管座等小管件的数量在具体施

工图阶段中如需补充或增加,投标方应免费提供。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概述本章节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管材进行监造和检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管材符

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 3 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管材有关的检验、验收标准。有关标

准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4.2 工厂检验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

试验。投标方提供的管件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的进厂,加工、热处理直至出厂的各个环节。4.2.3 根据检验内容出具产品合格证书。检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材料的化学成份(2) 金相组织(3) 射线探伤检验(4) 机械性能,包括高温性能(5) 硬度试验(6) 磁粉检验(7) 拉伸试验(8) 管段或管件编号(9) 冲击试验

(10)超声波检验 (11)关键加工尺寸及外形的检验

4.2.4 投标方随管件提供有关设计加工和检验合格证明。如证明有不实或产地与合同不符时,

投标方应免费更换为符合合同规定的管件或扣除管件费用。

4.2.5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招标文件附件一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

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4.3 监造至少应包含如下监造项目及内容,并标明监造方式及设置相应 R、W、H 点:机械性能(包括高

温性能)、化学分析、金相组织、硬度、表面质量、几何尺寸、椭圆度、热处理方式、焊接工艺等。

设备监造内容(具体内容投标方提供提供、招标方确认)

监理方式

序号

零部件或工序名

监理内容

H

W

R

I

备注

原材料检验

1.原材料检验(质量证明书、入厂复检报告)

37

监理方式

序号

零部件或工序名

监理内容

H

W

R

I

备注

2.焊材检验

1.制作工艺、焊接工艺、热处理工艺、焊接工艺评定等

制作工艺、特殊工种及制造标准

2.特殊工种的资质(无损探伤、电焊工)

3.核实图纸规格、材质与所用料的一致性

按各循环系统随机抽查

10%

4.光谱检验

5.尺寸检验、材料表面检查

按各循环系统随机抽查

10%

下料检验

6.标识移植

按各循环系统随机抽查

10%

1.几何尺寸、壁厚检查

按各循环系统随机抽查

10%

2.光谱检测报告

3.热处理曲线、热处理报告

4.无损检验报告

热压、推制管件

制作过程检验

5.坡口加工检查

1.焊接参数检查

按各循环系统随机抽查

10%

2.对接焊缝、角焊缝外观成型检查

按各循环系统随机抽查

10%

3.光谱检验报告

按各循环系统随机抽查

10%

4.无损检测报告

5.热处理曲线、热处理报告

焊制管件制作过

程检验

6.金相、硬度检验报告

7.坡口加工检查

按各循环系统随机抽查

10%

1.管件几何尺寸检验

完工检

2.管件(内外)表面外观检验

W 点:按各循环系统随机

抽查 10%

I 点:进行 UT、MT、TG、

HT、ME、SA 检验。

包装发运

按各循环系统随机抽查 10%

1、油漆、防腐

四大管道管件(燃机项目设备监理)

监理方式

序号

零部件或工序名称

监理内容

H

W

R

I

备注

原材料检验(质量证明书、入厂复检报告)

原材料检验

焊材检验

1.制作工艺、焊接工艺、热处理工艺、焊接工艺评定等

工艺及资质

2.无损探伤及焊工资质

1.核实图纸规格、材质与所用料的一致性

每类 3 件

2.光谱检验

下料检验

3.尺寸检验、材料表面检查

每类 3 件

38

监理方式

序号

零部件或工序名称

监理内容

H

W

R

I

备注

4.标识移植

每类 3 件

1.几何尺寸、壁厚检查

每类 3 件

2.光谱检测报告

3.热处理曲线、热处理报告

4.无损检验报告

管件制作过程

5.坡口加工检查

每类 3 件

1.焊接参数检查

每类 3 件

2.对接焊缝、角焊缝外观成型检查

每类 3 件

3.光谱检验报告

每类 3 件

4.无损检测报告

5.热处理曲线、热处理报告

焊制管件制作

过程

6.金相、硬度检验报告

7.坡口加工检查

每类 3 件

1.管件几何尺寸检验

完工检

2.管件(内外)表面外观检验

每类 3 件

包装发运

油漆包装

每类 3 件

监检内容:

火电机组四大管道管件监检内容及方法

序号

部件名称

监检内容

监检方法及比例

1

主蒸汽、再热热段(弯头、三通、大小头)

无损检测及理化检验

1.100%测厚(直管段及弯头外弧面)、100%光谱、硬度。弯头的外弧面进行 100%UT、MT 检查;母材、焊缝 10%金相检验,重点检验硬度异常部件。2.三通进行 100%光谱、测厚(锻制三通除外)、变截面进行 100%硬度以及 10%MT 和金相检查,重点检验硬度异常部件。3.大小头两端部轴向 100%光谱、硬度及 10%MT 和金相检查,重点检验硬度异常部件。

2

高压给水(弯头、三通、大小头)

无损检测及理化检验

1.100%测厚(直管段及弯头外弧面)、100%光谱、硬度,硬度异常时进行金相检验。弯头的外弧面进行 10%UT、MT 检查。2.三通进行 100%光谱、测厚(锻制三通除外)、变截面进行 100%硬度以及 10%MT 和金相检查,重点检验硬度异常部件。3.大小头两端部轴向 100%光谱、硬度及 10%MT 和金相检查,重点检验硬度异常部件。

3

再热冷段(弯头、三通、大小头)

无损检测

再热冷段(弯头、三通、大小头):焊缝 UT 检查:10%,每种规格不少于一个。焊缝 MT 检查:10%,每种规格不少于一个。

4.3.1 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1)提前 30 天将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监造项目和方式由投标

方、招标方监造代表、招标方三方协商确定;

(2)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

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方应提供方便。

39

(3)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提出意

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方均应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4.4 性能验收试验4.4.1 投标方应在招标文件签订后 20 天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有关的检验和性能验收试

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招标文件附件一的有关规定。

4.4.2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1)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供需双方均应承认。(2)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

验结果的同意。性能验收时间为机组 168 试运完成后 1 个月内,验收地点电厂现场。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5.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5.1.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

人员。投标方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下表)。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月数,但招标方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备注

5.1.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3)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5)投标方须应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5.1.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2)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

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投标方应及时和正确的提出属于投标

方责任问题的处理意见,对不属于投标方责任但与投标方相关联的问题,也应协助招标方进行处理。

(4)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5.1.4 招标方的义务(1)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5.2 培训5.2.1 为了能使现场正常安装,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

一致。

5.2.2 培训计划和内容:

培训教师构成

序号

培训内容

职称

人数

地点

备注

12

40

5.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5.2.7 投标方免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

便。

5.3 设计联络会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将根据工程需要由双方商定。投标方应无偿按招

标方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设计联络会。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6.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技术资料和图纸的文种为中文,

外方提的图纸和资料翻译成中文后随同原文一并提交招标方,图纸资料以中文为准,图纸资料除提供书面文供件外还须提供相对应的 pdf 格式光盘形式电子文件。设备外型图及系统图等除提供不可编辑的 pdf 格式电子文件外,还须提供可编辑的为 AutoCAD 格式 DWG 文件。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纸介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工程资料纸介资料与电子版资料的一致性。配合用的中间版资料可以采用电子版文件,终版资料文件必须包括纸介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缺任一介质资料,均视为没有完整提供全部资料。

6.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

求。要求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图纸)采用 KKS 标识系统。标识原则、方法和内容在第一次设计联络会上讨论确定。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及时免费提供。本期工程 2 台机组(设备)构成,在机组(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6.3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

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6.4 投标方在招标文件签订后 20 日内提供满足施工图设计的技术资料和图纸。6.5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协议签订后 1 个月内给出全部技术资

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招标方确认。

6.6 施工图设计配合图纸(包括分包与外购设备的技术资料):16 套(其中设计院 2 套)及

相应的电子版本资料 2 套(其中设计院 1 套)。工程资料以纸面资料为准,电子版为参考。

6.7 最终技术资料(包括分包与外购设备的技术资料)及安装、运行、维护手册:每台机组

16 套及相应的电子版本资料 5 套。

6.8 试验报告(如有):8 套。6.9 投标方提供的图纸必须注明图纸用途及设计阶段,注明联系配合用图、初步设计用图,工

程施工用图等。最终正式工程设计用图应图纸签署完全,投标方提供的各个阶段技术资料均需有本工程专用标识,即盖有“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工程专用”图章。修改版资料应出“设计修改通知单”或“设计升版通知单”,以示负责,并对修改部分作明显的标识或标注。

6.10 所供图纸编号必须清晰、有序,不得有不同图纸相同编号的现象出现。图纸改版后,必

须及时通知工程设计单位,图纸应注明改版序号。

6.11 所供工程施工设计用图和资料,除说明书等文字资料及附图等可采用白图及印刷资料

外,其它工程施工设计用图需采用蓝图。

6.12 投标方提供的图纸应清晰,不得提供缩微复印的图纸。6.13 提供图纸资料等应附有提供资料清单,以备查考。6.14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应

及时免费提供。

6.15 投标方在设备交付前 3 个月提供所供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资料。6.16 本规范书所提供的管件的数量为初步值,以后可能会有局部的调整。投标方在订货和下

料加工前,均应提前通知招标方和设计院,以便招标方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投标方。

6.17 设计配合阶段(在合同生效后 20 天内提供)投标方提供的以下技术资料共 4 套,其中设

计院 3 套,招标方 1 套;电子文本 2 套,其中设计院 1 套,招标方 1 套,供招标方确认。

(1)加工件的设计参数。(2)三通应力加强系数。(3)管件外形图。(4)管件端部焊接坡口图。

41

(5)管件材质和重量。(6)三通、接管座的强度计算书。

6.18 投标方提供的随机资料。

(1)加工件的设计参数。(2)三通应力加强系数。(3)管件外形图。(4)管件端部焊接坡口图。(5)管件材质和重量。(6)三通、接管座的强度计算书。(7)原材料原产地证明。(8)原材料进厂复检报告(过程进行中的原材料的检测报告,在投料前提供,由招标方

确认后方可投料生产)。

(9)原材料的许用应力值。(10)管件检验/试验证书(11)管件监造证明书。(12)管件质量合格证书。(13)供货清单(装箱单)(14)其它有关文件。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投标方应把超级超限的情况详细予以说明,若无请注明。

长×宽×高

重量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名称

货物发运地点

运输方式

备注

123

注:1、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30t,以及长度超过 9m,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即应列出)。

2、本工程设备按铁路运输要求,投标方设备的运输尺寸应控制在《铁路超限运输货物运输规

则》规定的铁路运输超限界限的要求。当投标方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铁路运输界限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标方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

3、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大件部件的实际尺寸草图和包装后的发货(车上)尺寸草图。铁路运输二级超限界限

42

43

第二节 专用部分

44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1.1 .1 本附件规定了本次采购的管件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所提供管件的技术性能符

合附件 A.1 招标文件的要求。

1.1 .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规格、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

容,并提供原材料生产厂家。对于属于必需的部件,如果本招标文件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投标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1.3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规格、数量、产地、制造厂家

等内容。

1.1.4 所列数量均为 2 台机组所需。1.1.5 管件的数量、规格、材质、技术要求见专用技术部分。管件表中的规范和数量为

初步值,最终数量以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蓝图中的数量为准。投标方在招标文件签定后,招标方若对本采购范围有局部调整,投标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保持合同价不变。

1.2 交货进度1、本交货时间投标方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2、投标方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具体顺序由双方在第一次设计联络会上商定。3、交货地点为招标方指定的配管厂和电厂工地。4、交货进度2026 年 9 月底前交货(暂定)

2 项目概况

序号

项 目

1

项目名称

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2

项目单位

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

项目规模

2×660MW

4

项目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东面靠海的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5

工程设计概况

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6

运输方式

海运,铁路,公路

7

交货方式

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现场车板交付

3 专用技术要求3.1 技术要求

3.1.1 所有管件尺寸及技术条件必须按招标方的要求和管件表所提供的尺寸参数进行设

计和加工制作,材料的选择均应符合 ASME 标准或国际通用标准,并经招标方最终确认后才能投料生产。

3.1.2 管件所采用的材料应采用与主管一致的材料。3.1.3 热压弯头带直管段长度应满足设计院施工图要求。3.1.4 投标方应按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对钢材进行验收,必须进行复验和 100%光谱,并提

供相应的检验记录和复检报告。只有符合标准的,才能用于加工管件。

3.1.5 所有管件必须满足管件表中接管材质、口径、规格等方面的要求。3.1.6 在最小外径和最大壁厚条件下,弯头、三通、异径管等管道附件的通流面积不应

小于相连接管道通流面积的 95%。

3.1.7 投标方应随货提供所有管件的质量证明书等相关资料及全套的质检报告。3.1.8 热压弯头带直管段。标准未明确规定的直管段直段按不小于 50mm 制做。3.1.9 所有管件(三通、大小头、弯管、弯头、接管座等)任何一点最小壁厚不小于按

《电厂动力管道设计规范》(GB50746-2012)第 6 章规定所计算出的相应壁厚,也不小于相连直管道的最小壁厚。

45

3.1.10 管件的坡口必须满足《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DL/T5054-2016(或

相应的国际标准)有关条文要求,并须经招标方确认。保证与相连接的管道、阀门及设备接口具有相同尺寸的坡口。经招标方确认后,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坡口图进行加工。

3.1.11 管件压制时的加热温度与终压温度必须符合压制工艺的规定,加热应当均匀,防

止过烧,尽量使生成氧化铁皮最少。

3.1.12 焊接管件焊接前必须依照 DL/T 868-2014 焊接工艺评定规程(或相应的国际标

准)的规定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焊接工作应在工艺评定合格后进行。所有从事这些焊接工作的焊工必须持有合格的资格证书。所有的管件焊接接头必须采用全焊透结构。

3.1.13 进行射线探伤、超声波探伤、磁粉检验的方法及质量标准应按 SNT-TCIA 或

NBT47013-2015(或相应的国际标准) 有关技术和方法进行,

检验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资格证

书。其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并经考核合格方可操作。

3.1.14 管件应具有钢材生产单位和钢材质量证书,管件制造单位应按质量证书对钢材进

行验收,并进行复验。制造厂交货时应提供材质报告和复检报告。

3.1.15 不允许以焊接短管和在坡口堆焊的方式来达到招标方的要求。3.1.16 管件的不圆度、垂直度角度偏差等主要指标均应满足相应的国际或国内标准和规

范。

3.1.17 采用喷砂去除管件内外壁的氧化皮,外表面涂防锈漆。所有管件在运输过程中端

部封闭坚固严密,防止碰伤端部坡口。

3.1.18 投标方应对合金管道与之相接的所有管件焊缝(含疏水罐、接管座等)进行 100%

光谱检验和无损探伤并提供检验报告,化学成份符合 ASTM A335 标准的规定。

3.1.19 管件内表面需防腐,并保证易于清洗。管件外表需涂防锈底漆,外表根据所在不

同管道涂漆颜色如下(暂定,设计联络会确定最终颜色):

(1) 主蒸汽及高旁阀前管道:红色 ; (2) 再热热段及低旁阀前管道:黄色 ;(3) 再热冷段管道: 灰色 ; (4) 高压给水管道: 绿色 。3.1.20 成品管件在不损害使用性能的位置上清楚地打印上钢厂的名称代号、炉号或钢厂

对炉号的标志,使用等级号,钢的级别号和尺寸及热处理和相应的试验报告的标志,所有的合格证书按 ASME 有关标准执行,钢印的移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JB4308)。

3.1.21 管件应进行整体热处理,消除残余应力。3.1.22 各类孔应采用机械钻镗并在加工厂完成。3.1.23 管件工厂化配置除满足以上要求外,尚应遵守国际通用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投标

方应在招标文件书中提供设计和制作所用标准、规范英文文本。

3.1.24 P92 材料中 As、Sb、Bi、Sn 和 Pb 元素的总量应控制在 0.05%以内,金相组织为

回火马氏体,δ-铁素体的含量建议控制在 3%以内。

3.1.25 投标方应具备可操作的质量保证程序,并在产品生产时能严格执行质量程序文

件。应备有:

合格证书,内容包括:超声波探伤试验; 材料的化学成分; 原材料质量证明书;金相组织; 机械性能; 拉伸试验;硬度; 冲击韧性; 磁粉检验;管件编号: 焊缝处性能实验。(射线探伤检验磁粉检验);产品的热处理报告和金相分析结果。3.1.26

3.2 性能要求

3.2.1 管件用钢的冶炼、化学成份必须符合 ASTM A335 的规定。3.2.2 热处理方式:(1)为保证管件具有推荐的高温性能,主汽、再热热段以及高、低压旁路进口前管道

的成品管件应严格按 ASTM A335、GB3077 中规定的热处理工艺进行热处理。

(2)对于再热冷段、高压给水管道的成品件应严格按 ASTM A672、A691、DIN17175、

EN10216-2、GB3077 规定的热处理。

46

(3)成品管件热处理工艺过程和参数应填在质量证明书中,并提供力学性能报告,硬

度试验报告,复膜金相报告,热处理的类型、热处理自动记录曲线和报告等。投标方应在技术文件中详细说明热处理方式。

3.2.3 机械性能(1)机械性能应分别符合 ASTM A335、A672、A691、DIN17175、EN10216-2、GB3077 标

准规定。对于 P92 钢管应做横向机械性能试验(包括横向冲击试验),冲击试验为夏比 V 试验,检验次数同拉伸试验。机械性。

3.2.4 显微组织(1)X10CrWMoVNb9-2 为马氏体钢,投标方应按 ASTM A335 标准的补充要求 S5 提供显微

照片(原件),应完全为回火马氏体组织,检验次数为每炉号+尺寸(直径×壁厚)+热处理批次 1次。其它钢管按相应标准执行。

3.2.5 硬度(1)X10CrWMoVNb9-2 材质的管件布氏硬度应在 195~250HB 之间,单个部件的布氏硬度

值差不超过 30HB,检验次数为每炉号+尺寸(直径×壁厚)+热处理批次 1 次。

3.2.6 检验和试验(1)检验和试验按 DL/T 695-2014《电站钢制对焊管件》进行。3.2.7 表面质量(1)管件内外表面不允许有裂纹,缩孔、夹渣、粘砂、折迭、漏焊、重皮等缺陷,表

面应光滑,不允许有尖锐划痕,凹陷深度不得超过 1.5mm,凹陷处最大尺寸不应大于管子周长的 5%,且不大于 40 mm。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气孔、弧坑和飞溅物且不得有咬边。三通内角圆滑过渡。在管件的内外表面上,允许存在的缺陷尺寸不应超过相应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否则予以拒收。管件的内外表面的氧化皮应清除掉,外表面进行防腐处理,防腐处理不应影响肉眼外观检验,并可清除。

3.2.8 实际晶粒度(1)X10CrWMoVNb9-2 钢成品管件的实际晶粒度不应粗于 5 级,同一炉号管件的级差不

超过 2 级,所有管件材质的晶粒度检验按照 ASTM E112、GB/T6394 等标准进行,检验次数为每炉号+每热处理批次一次。

3.2.9 管件上的焊接接头必须满足管件的高温性能和机械性能,包括长期蠕变性能要求。3.2.10 管件的设计使用寿命为 30 年。

3.3 产品验收

3.3.1 每个管件应备有合格证书,内容包括:

材料的化学成份;晶相组织(每炉一件);射线探伤试验(焊制管件);机械性能;硬度试验;磁粉检验;管件编号;冲击试验;热处理工艺操作记录和报告;超声波试验;完工尺寸检查记录。

3.3.2 管件内表面及坡口需防腐,涂专用防锈剂(水溶漆)并保证易于清洗,外表面需

涂防锈底漆,端头涂色环油漆(碳钢部分为灰色,合金部分为黑色)。

3.3.3 管件端部需封闭坚固严密(建议采用塑料和橡胶或内衬软质材料和铁皮封头密封

包装保护),防止碰伤,并在坡口两端部 50mm 范围内涂有不影响焊接的防锈涂料,同时必须满足管道技术规定的要求。

3.3.3 成品管件应明显处(离开应力集中区,并不损害使用性能的位置)清楚地打印上

名称、材质、压力、温度和规格标识,钢印应采用低应力钢印。

3.3.4 合同签定后,投标方应在 2 周内将各种规格的管件外形图纸及强度计算等有关计

算书与图纸提供给招标方确认。

47

3.4 三通

3.4.1 热挤压三通(1)在三通最大外径和最小壁厚条件下,应确保三通计算一次膜态应力不大于三通材

料在工作温度下的许用应力的 95%。

(2) 三通支管高度应尽量高,以满足现场焊口和热处理的需要。(3) 应挑选带有正公差(壁厚偏厚)的管子做热压三通毛坯,并把较厚一侧作为热压

三通的肩部。肩部的厚度和外壁过渡半径参照 ASME B31.3 304.3.4 的规定及该标准附录 D。

(4)热压三通外形尺寸及其偏差,应符合部标 GD2016-0401-001《热压三通技术条

件》。同时满足 DL/T473-2017 大直径三通锻件技术条件

(5)热压三通端面椭圆度应当在 1%以内,且不大于 3mm。热压三通端面应与轴向中心线垂直,主管垂直度的允许偏差为钢管外径的 1%,且不得大

于 3mm;支管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支管高度的 1%,且不得大于 3mm。

(6)热压三通不对称度的允许值为主管外径的 3%,但不得大于 10mm。(7) 热压三通的壁厚允许偏差如下表:

公称通径 DN

壁厚

100

125

150

175

200

225

250

275

300

>300

S

±1

±1

±1.3

±1.3

±1.3

±1.5

±1.5

+1.8

+1.8

+2

(8)用超声波测厚仪测量热压三通颈部金属厚度及两端管壁厚度;对三通颈部进行无损

探伤,以确定是否有裂纹或其它缺陷存在,并测定热处理后硬度数值。把数值记录在出厂技术证件上。

(9) 热压三通的其它技术要求应符合部标 GD2016-0401-001《热压三通技术条件》或

相应的国际标准的规定。

3.4.2 锻制三通(1) 三通支管高度应尽量高,以满足现场焊口和热处理的需要。(2)所有锻件应满足 A182 和该生产国的有关标准。(3)应控制锻件毛坯的加热、冷却、始锻和终锻温度,以保证锻件优良的质量和最小

内应力,并应避免锻件局部地区加热到锻造温度而不锻打的情况。

(4)锻件表面不应有纹、夹层、折叠、锻伤、结疤及夹渣等局部缺陷。锻件任何部分

应保证没有白点以及肉眼看得见的缩孔、气孔、疏松、裂纹和非金属夹杂等缺陷,若在一批锻件中发现白点时,则在该批锻件应逐件检查。

(5)锻件的形状和位置公差必须符合部标 D-GD87 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6)锻制三通的其它技术要求应符合部标 GD2016-0402-001《锻制三通技术条件》的规

定。

(7)所有锻制三通均要求采用整锻。符合 DL/473-2017 大直径三通锻件技术条件要求3.4.3 焊制三通(1)钢管内外表面不得有结疤、撕裂、裂纹、拆叠、分层和夹杂等缺陷,这些缺陷应

全部清除,清除后不得使壁厚减薄大于规定的负偏差。

(2)应按 DL/T869-2012《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的规定,选用经过考试合格的焊

工施焊,并且要遵守该规定中的有关条文。

(3)焊制三通焊接应符合部标 GD2016-0404-001《焊制三通技术条件》。(4)焊制三通端面椭圆度应当在 1%以内,且不大于 3mm。(5)支管垂直度偏差应不大于支管高度的 1%,且不得大于 3mm。(6)各端面垂直度偏差值应不大于该钢管外径的 1%,且不得大于 3mm。(7)不对称度的允许值为主管外径的 3%,且不得大于 10mm。(8)焊制三通的全部焊缝均应进行外观检查,然后进行无损探伤和热处理后硬度检查。(9)焊制三通全部焊缝均经无损探伤(超声波或射线)合格时,可以不做水压试验。

若做水压试验,试验压力按设计压力的 1.5 倍进行应保持 30 分钟。

3.4.4 接管座(1)接管座外形尺寸及其偏差,应符合部标 GD2016-0405-001《接管座技术条件》。(2)接管座中心线应垂直于主管中心线,垂直度的允许偏差为接管口外径的 1%;接管

座端面垂直度偏差值应不大于接管外径的 1%。

48

(3)用量规和样板检查接管座端部坡口加工情况,并把数值记录在出厂技术证件上。(4)接管座的其它技术要求应符合部标 GD2016-0405-001《接管座技术条件》的规

定。并提供接管座的强度计算书。

(5)管座结构设计选用原则:综合考虑管座材料、焊接、疲劳载荷、结构应力、功能

需求、维修、检验方法、质量控制等因素的影响。

(6)火电机组防止承压部件管座和套管角焊缝开裂反事故措施,此要求适用本技术规

范供货范围内所涉及到的疏(放)水、排空的管座角焊缝的质量管理,具体见技术附录 F。3.5 钢管模压大小头

(1)大小头模压时出现的缺陷禁止用嵌缝、凿掉和补焊等方法修补。(2)大小头两端坡口加工按对口焊接图 GD2016-0301-001《钢管模压异径管技术规

范》。与设备直接连接的管件应按设备接口坡口要求加工。

(3)大小头外形尺寸应符合部标 GD2016 标准,未注公差尺寸的公差等级按 GB1800-79

规定的 IT 16 级。

(4)大小头端面的椭圆度偏差,用弧长约为 1/6~1/4 周长的找圆样板检查,不应出

现大于 1mm 的间隙。把数值记录在出厂技术证件上。

(5)大小头端面应与中心线垂直,管端面垂直度的偏差不得大于管子外径的 1%,且不

得大于 3mm。把数值记录在出厂技术证件上。

(6)模压后大小头两端轴线应吻合,其偏心率不得大于大端外径的 1%,且不得大于

5mm。把数值记录在出厂技术证件上。

(7)模压大小头的其它技术要求应符合部标 GD2016-0301-001《钢管模压异径管技术

规范》及国标 GB/T 13401-2017。3.6 热压弯头

(1)弯头外弧侧表面必须经过磁粉检验。检验应按照 JB4730-94《压力容器无损探

伤》的要求进行。

(2)每个主蒸汽弯头应在受拉侧做复膜金相,不得有裂纹存在。(3)弯头外侧壁厚不应低于其接管的最小壁厚和理论计算值,且弯头内、外侧壁厚不

应超过接管公称壁厚的 1.5 倍。

(4)弯头角度偏差不得大于±0.5°。(5)弯头端面椭圆度应小于管子外径 1%,且不大于 3mm。其它部位:对于高压管道,

椭圆度小于管子外径 3%;对于中低压管道,椭圆度小于管子外径 5%。

(6)弯头端面应与轴向中心线垂直,允许偏差为钢管外径的 1%,且不得大于 3mm。(7)热压弯头应用超声波测厚仪测量弯头内、外侧壁厚,并把数值记录在出厂技术证

件上。

(8)热压弯头的内、外侧应进行无损探伤,以确定是否有裂纹或其它缺陷存在,并测

定热处理后硬度数值。把数值记录在出厂技术证件上。

(9)弯头的其它技术要求应符合部标 GD2016-0201-001《热压弯头技术规范》的规

定。3.7 疏水罐液位及热电偶

3.7.1 低压旁路疏水罐采用带热电偶型式,再热蒸汽冷段疏水罐采用带液位开关型式。再热

蒸汽冷段疏水罐需配套提供电接点液位计,具体配置清单详见附表 7。

3.7.2 电接点液位计技术要求:每台再热冷段疏水罐配供一台电接点液位计,设两个报警电极,分别对应疏水罐高高、高

液位。电极和测量筒满足介质的压力温度参数要求。

投标方提供的电接点液位计应具有高度的可用性、可靠性、稳定性、可操作性和可维护性,

其功能和性能应满足电厂工艺系统的要求。每台电接点液位计安装 2 个报警电极,每个电极应有就地 LED 显示单元,控制单元上应用 LED 显示水、汽和是否有电状态,2 个控制单元对应于高水位、高高水位接点输出。每台电接点液位计应配套一个测量筒,测量筒及电极的使用应同时满足介质最高参数,测量筒及连接管材质与疏水袋母材相同,还应配供测量筒与加热器连接的管路、法兰、一次门、排污门等,材质与相连的工艺管道管材相适应。电极采用不锈钢和超纯陶瓷制作而成,电极要实现零泄漏设计和安装。一次门、排污门均为双阀门串接,采用焊接式工艺阀门。

49

当工艺过程的液位超过限值时,电接点液位计应能送出安全的、可靠的电气触点信号,供

控制系统联锁、保护和报警用。逻辑开关的超限报警设定点,可根据工艺过程要求现场调整。应在规定的设定点动作,其精度不超过可调范围的±0.5%。

除特殊要求外,每个电极输出的信号为无源干触点开关量信号,DPDT 双刀双掷开关。每

一触点都应是防震瞬时动作、无源触点(即干接点)。触点应符合线路负载要求,容量至少为250VAC,5A 或 30VDC,3A。

电接点液位计接线和端子应按 UL 和 ANSI 标准执行,所有的端子应有固定标志,以便识

别。

电接点液位计附件的设计和供货应按照招标方提出的要求进行选择。附件的范围包括法兰

/适配器和接头、英/公制转换接头、标签牌等。附件的材质、性能及数量不低于买方提出的要求。

电接点液位计二次表应该安装在操作检修人员易于检测的部位,二次表带有液晶指示,显

示水位测量故障显示、液位故障跟踪、就地故障显示、电极回路通断检测、电源故障报警、等功能。

电接点液位计测量筒与工艺设备连接采用焊接式,并应带排放口。安装在疏水罐上的测量

筒应该方便安装,同时考虑电接点测量筒内因水温比疏水罐内水温低引起的密度差问题,彻底解决水位测量误差。电接点液位计制造过程中的焊接应符合 ANSI/ASME section Zx 标准要求的专业焊接人员进行,全部为渗透焊,接口符合 ANSI B16.5 标准。

电接点液位计材料检验规程符合 ASTM 标准。密封盖应易于拆装。电线、电缆管接头应为

螺口式,不用的接头应能方便堵上。

应用于高温场合的电接点液位计应不需要降温设备就能长期安全可靠工作。电接点液位计采用短名单品牌产品,包括测量筒、电极、控制箱等,产品性能可靠。工艺

阀计选用短名单品牌产品。3.8 四大管道管件清单

(1)所有四大管道管件规格和数量均为初步统计,保留按合同单价调整管件规格和数

量的可能,最终规格和数量以施工图为准。投标方在投料前应与招标方最后进行确认。管件接管规格以四大管道管材厂家提供的数据为准。由于部分三通为非标准管件,其外形尺寸仅供参考。

(2)管件规格一栏中 ID 表示内径管的最小内径和最小壁厚,OD 表示外径管的公称外

径和公称壁厚。

(3)三通和弯头应提供局部阻力系数。(4)投标方应提供每个管件的重量。(5)热压弯头角度均未考虑管道坡切因素,实际订货热压弯头角度在正式制造前最终

确定。

(6)表中 三通的长度和高度值仅供参考(7)接管座的规格、数量均以以设计院正式出版施工图为准。(8)四大管件规格、数量见管件清单。

★(9)投标人承诺对所列不同原材料品牌报价应相同。中标人在中标后,未经招标人/

最终用户同意,不得更换原材料品牌。招标人/最终用户签订合同时有权从中选择任一品牌。

50

附件 1 主蒸汽及高压旁路出入口管道管件表清单(下表两台机组数量,本期工程共两台机组,空白处投标方填写)

序号

管线名

管件名称

管道尺寸

(主管、大管)mm

管道尺寸

(支管、小管)mm

设计压力

(MPa.g

)

设计温度(℃)

接管材料

数量 型式

备注(初步数

据)

原材料品牌产地

(或同档次品

牌)

1

主蒸汽

管道

T型异径

三通

Di292×84

Di254×74

30.77

610

SA335 P92

4

整锻

L1=L2=400 H=450

应力加强系数

=1.0

进口锻胚:意大利MORANDINI(莫南蒂尼)、意大利F.M.(蒙凯立)、意大利Nunki Steel S.P.A、日本高周波

2

主蒸汽

管道

90°弯头

Di292×84

30.77

610

SA335 P92

30

热压

R=686mm,a=60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3

主蒸汽

管道

45°弯头

Di292×84

30.77

610

SA335 P92

2

热压

R=686mm,a=60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4

主蒸汽管道疏

接管座

Di292×84

Ф76×20

30.77

610

SA335 P92

4

锻制

L=150mm,应力加

强系数=1.0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5

高旁阀预暖管

接管座

Di292×84

Ф60×15

30.77

610

SA335 P92

2

锻制

L=150mm,应力加

强系数=1.0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51

序号

管线名

管件名称

管道尺寸

(主管、大管)mm

管道尺寸

(支管、小管)mm

设计压力

(MPa.g

)

设计温度(℃)

接管材料

数量 型式

备注(初步数

据)

原材料品牌产地

(或同档次品

牌)

6

高旁入口管道

T型等径

三通

Di254×74

Di254×74

30.77

610

SA335 P92

2

整锻

L1=L2=400 H=400

应力加强系数

=1.0

进口锻胚:意大利MORANDINI(莫南蒂尼)、意大利F.M.(蒙凯立)、意大利Nunki Steel S.P.A、日本高周波

7

高旁入口管道

90°弯头

Di254×74

30.77

610

SA335 P92

14

热压

R=610mm,a=50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8

高旁出口管道(过渡

段)

90°弯头

入口φ660×31

出口φ660×28

7.23

526

SA335 P91

(Type 2)

2

热压

R=990 a=60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52

附件 2 再热热段及低压旁路出入口管道管件表清单(下表两台机组数量,本期工程共两台机组,空白处投标方填写)

序号

管线名

管件名称

管道尺寸

(主管、大管)mm

管道尺寸

(支管、小管)mm

设计压力

(MPa)

设计温度(℃)

接管材料

数量 型式

备注(初步数

据)

原材料品牌产地

(或同等品牌)

1

再热热段管道

Y型异径

三通(汇

流)

出口Di870×72入口Di603×52

Di603×52

7.23

628

SA335 P92

2

整锻

L1=1400,

L2=300,

H=1350,应力加

强系数=1.0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2

再热热段管道

Y型异径

三通(分

流)

入口Di870×72出口Di870×72

Di603×52

7.23

628

SA335 P92

2

整锻

L1=1400,

L2=300,

H=1350,应力加

强系数=1.0,支管

底平,偏心133.5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3

再热热段管道

Y型异径

三通(分

流)

入口Di870×72

出口 Di641×54

Di603×52

7.23

628

SA335 P92

2

整锻

L1=1400,

L2=300,

H=1350,应力加

强系数=1.0,支管

底平,偏心133.5,

出口底平,偏心

114.5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4

再热热段管道

90°热压

弯头

Di870×72

7.23

628

SA335 P92

6

热压

R=1524,a=60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5

再热热段管道

45°热压

弯头

Di870×72

7.23

628

SA335 P92

4

热压

R=1524,a=60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53

序号

管线名

管件名称

管道尺寸

(主管、大管)mm

管道尺寸

(支管、小管)mm

设计压力

(MPa)

设计温度(℃)

接管材料

数量 型式

备注(初步数

据)

原材料品牌产地

(或同等品牌)

6

再热热段管道

90°热压

弯头

Di603×52

7.23

628

SA335 P92

8

热压

R=1067,a=60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7

再热热段管道

45°热压

弯头

Di603×52

7.23

628

SA335 P92

14

热压

R=1067,a=60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8

再热热段管道

20°热压

弯头

Di603×52

7.23

628

SA335 P92

2

热压

R=1067,a=60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9

再热热段管道

疏水罐

主管Di603×52

疏水罐φ219

疏水出口管尺寸

∅76×11

7.23

628

SA335 P92

4

热压

无液位测点(包括疏水罐上接管

座及封头,见附

图)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10

再热热段管道

接管座

(阀杆漏

汽)

Di870×72

∅60.3×8.7

7.23

628

SA335 P92

2

锻制

L=120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11

再热热段管道

接管座

(阀杆漏

汽)

Di870×72

∅48.3×7.14

7.23

628

SA335 P92

2

锻制

L=120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12

低旁阀预暖管

接管座

Di603×52

∅60×7

7.23

628

SA335 P92

4

锻制

L=120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54

序号

管线名

管件名称

管道尺寸

(主管、大管)mm

管道尺寸

(支管、小管)mm

设计压力

(MPa)

设计温度(℃)

接管材料

数量 型式

备注(初步数

据)

原材料品牌产地

(或同等品牌)

13

低旁入口管道

T型异径

三通

Di641×54

Di451×41

7.23

628

SA335 P92

2

热压

L1=L2=500,

H=480

应力加强系数

=1.0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14

低旁入口管道

偏心大小

Di641×54

Di451×41

7.23

628

SA335 P92

2

热压

L=700

偏心95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15

低旁入口管道

90°热压

弯头

Di641×54

7.23

628

SA335 P92

8

热压

R=990,a=60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16

低旁入口管道

45°热压

弯头

Di641×54

7.23

628

SA335 P92

2

热压

R=990,a=60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17

低旁入口管道

90°热压

弯头

Di451×41

7.23

628

SA335 P92

10

热压

R=686,a=60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18

低旁入口管道

疏水罐

主管Di641×54

疏水罐φ219

疏水出口管尺寸

∅76×11

7.23

628

SA335 P92

2

热压

带热电偶(包括疏水罐上接管座

及封头)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19

低旁入口管道

疏水罐

主管Di451×41

疏水罐φ219

疏水出口管尺寸

∅76×11

7.23

628

SA335 P92

4

热压

带热电偶(包括疏水罐上接管座

及封头)

55

序号

管线名

管件名称

管道尺寸

(主管、大管)mm

管道尺寸

(支管、小管)mm

设计压力

(MPa)

设计温度(℃)

接管材料

数量 型式

备注(初步数

据)

原材料品牌产地

(或同等品牌)

20

低旁出口管道

90°热压

弯头

Φ914×26

1.53

610

SA335 P91

(Type 2)

4

热压

R=1219,a=60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21

低旁出口管道

大小头

入口Φ914×26

出口Φ914×12

1.53

610

A691 1-

1/4CrCl22

4

热压

L=500

56

附件 3 再热冷段管道管件表清单(下表两台机组数量,本期工程共两台机组,空白处投标方填写)

序号

管线名称 管件名称

管道尺寸

(主管、大管)mm

管道尺寸

(支管、小管)mm

设计压力

(MPa.g)

设计温度(℃)

管道材料

数量 型式

备注(初步数

据)

原材料品牌产地

(或同等品牌)

1

再热冷段

(机头)

T型异径

三通

Φ990×38

Φ711×28

7.23

420

12Cr1MoVG

4

热压

L1=L2=650,

H=700

应力加强系数

=1.0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武汉重工

2

再热冷段

(高旁出

口)

T型异径

三通

Φ990×38

Φ660×28

7.23

420

12Cr1MoVG

2

热压

L1=L2=600,

H=650

应力加强系数

=1.0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武汉重工

3

再热冷段

(二抽)

T型异径

三通

Φ990×38

Φ324×21

7.23

420

母管12Cr1MoVG

支管 20G

2

热压

L1=L2=500,

H=650

应力加强系数

=1.0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武汉重工

4

再热冷段

(工业蒸

汽)

T型异径

三通

Φ990×38

Φ324×21

7.23

420

母管12Cr1MoVG

支管20G

2

热压

L1=L2=500,

H=650

应力加强系数

=1.0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武汉重工

5

再热冷段

(辅汽)

T型异径

三通

Φ990×38

Φ273×18

7.23

420

母管12Cr1MoVG

支管20G

2

热压

L1=L2=500,

H=650

应力加强系数

=1.0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武汉重工

6

再热冷段

(小机进

汽)

T型异径

三通

Φ990×38

Φ219×16

7.23

420

母管12Cr1MoVG

支管20G

2

热压

L1=L2=500,

H=650

应力加强系数

=1.0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武汉重工

57

序号

管线名称 管件名称

管道尺寸

(主管、大管)mm

管道尺寸

(支管、小管)mm

设计压力

(MPa.g)

设计温度(℃)

管道材料

数量 型式

备注(初步数

据)

原材料品牌产地

(或同等品牌)

7

再热冷段

(倒暖)

接管座

Φ990×38

Φ168×9

7.23

420

12Cr1MoVG

2

热压

L=200,应力加强

系数=1.0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武汉重工

8

再热冷段

(倒暖)

接管座

Φ711×28

Φ168×9

7.23

420

12Cr1MoVG

4

热压

L=200,应力加强

系数=1.0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武汉重工

9

再热冷段

(高压缸

通风)

T型异径

三通

Φ711×28

Φ219×12

7.23

420

12Cr1MoVG

4

热压

L1=L2=500,

H=650

应力加强系数

=1.0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武汉重工

10 再热冷段

疏水罐

主管Φ990×38

疏水罐Φ219

疏水出口管尺寸

Φ76×5.5

液位开关测点管座

Φ28(暂定)

7.23

420

疏水罐

12Cr1MoVG

疏水出口管

12Cr1MoVG

2

热压

带液位测点(包括疏水罐上接管

座及封头,见附

图)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武汉重工

11 再热冷段

疏水罐

主管Φ990×38

疏水罐Φ219

疏水出口管尺寸

Φ60×5.5

液位开关测点管座

Φ28(暂定)

7.23

420

疏水罐

12Cr1MoVG

疏水出口管

20G

2

热压

带液位测点(包括疏水罐上接管

座及封头,见附

图),数量暂定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武汉重工

12 再热冷段

堵头

φ990×38

7.23

420

12Cr1MoVG

2

锻制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武汉重工

13

再热冷段

母管

90°热压

弯头

Φ990×38

7.23

420

12Cr1MoVG

8

热压

R=1524 a=60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武汉重工

14

再热冷段

支管

90°热压

弯头

Φ711×28

7.23

420

12Cr1MoVG

4

热压

R=1067 a=60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武汉重工

58

附表 4 高压给水管道管件清单(下表两台机组数量,本期工程共两台机组,空白处投标方填写)

序号

管线名称 管件名称

管道尺寸

(主管、大管)mm

管道尺寸

(支管、小管)mm

设计压力

(MPa.g)

设计温度(℃)

管道材料

数量 型式

备注(初步数

据)

原材料品牌产地

(或同等品牌)

1

90°弯头

Ф406×50

45.1

200

15NiCuMoNb5-

6-4

12

热压

R=610mm 直管

a=50 mm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2

接管座

(放水)

Ф406×50

Ф42×8.5

45.1

200

20G

4

锻制

H=150mm

宝武钢铁、包头钢铁、中信泰富

3

接管座(暖泵

水)

Ф406×50

Ф38×8

45.1

200

20G

8

锻制

H=150mm

宝武钢铁、包头钢铁、中信泰富

4

汽泵给水

支管(关断阀前)

T型异径

三通(接再循环)

Ф406×50

Ф219×28

45.1

200

15NiCuMoNb5-

6-4

4

热压

L1=L2=406mm,

H=356mm ,应力加

强系数≤1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5

90°弯头

Ф406×45

40

330

15NiCuMoNb5-

6-4

12

热压

R=610mm 直管

a=50 mm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6

接管座

(放水)

Ф406×45

Ф42×8.5

40

330

20G

4

锻制

H=150mm

宝武钢铁、包头钢铁、中信泰富

7

大小头

Ф559×62

Ф406×45

40

330

15NiCuMoNb5-

6-4

4

热压

L=686 mm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8

汽泵给水

支管(关断阀后)

T型等径

三通

Ф559×62

Ф559×62

40

330

15NiCuMoNb5-

6-4

2

热压

L1=L2=648mm,

H=648mm ,应力加

强系数≤1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59

序号

管线名称 管件名称

管道尺寸

(主管、大管)mm

管道尺寸

(支管、小管)mm

设计压力

(MPa.g)

设计温度(℃)

管道材料

数量 型式

备注(初步数

据)

原材料品牌产地

(或同等品牌)

9

T型异径

三通(接

化学清

洗)

Ф559×62

Ф219×28

40

330

15NiCuMoNb5-

6-4

2

热压

L1=L2=521mm,

H=508mm ,应力加

强系数≤1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10

T型异径

三通(接高旁减温

水)

Ф559×62

Ф168×20

40

330

15NiCuMoNb5-

6-4

2

锻制

L1=L2=521mm,

H=508mm,应力加

强系数≤1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11

椭球形封

Ф219×28

40

330

15NiCuMoNb5-

6-4

2

锻制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12

90°弯头

Ф559×62

40

330

15NiCuMoNb5-

6-4

10

热压

R=838mm 直管

a=60 mm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13

30°弯头

Ф559×62

40

330

15NiCuMoNb5-

6-4

2

热压

R=838mm 直管

a=60 mm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14

接管座

(三通阀

注水)

Ф559×62

Ф42×10(暂定)

40

330

20G

4

锻制

H=150mm

宝武钢铁、包头钢铁、中信泰富

15

接管座

(放水)

Ф559×62

Ф42×8.5

40

330

20G

2

锻制

H=150mm

宝武钢铁、包头钢铁、中信泰富

16

汽泵给水

母管

(去三号

高加)

接管座

(放气)

Ф559×62

Ф27×5.5

40

330

20G

2

锻制

H=150mm

60

序号

管线名称 管件名称

管道尺寸

(主管、大管)mm

管道尺寸

(支管、小管)mm

设计压力

(MPa.g)

设计温度(℃)

管道材料

数量 型式

备注(初步数

据)

原材料品牌产地

(或同等品牌)

17

接管座

(再循环泵高压注

水)

Ф559×62

Ф34×7

40

330

20G

2

锻制

H=150mm

宝武钢铁、包头钢铁、中信泰富

18

接管座(安全

阀)

Ф559×62

Ф27×5.5

40

330

20G

2

锻制

H=150mm

宝武钢铁、包头钢铁、中信泰富

19

T型异径

三通(接

电泵给

水)

Ф559×62

φ324×37

40

330

15NiCuMoNb5-

6-4

1

热压

L1=L2=521mm,

H=508mm ,应力加

强系数≤1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20

90°弯头

Ф559×62

40

330

15NiCuMoNb5-

6-4

10

热压

R=838mm 直管

a=60 mm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21

45°弯头

Ф559×62

40

330

15NiCuMoNb5-

6-4

2

热压

R=838mm 直管

a=60 mm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22

30°弯头

Ф559×62

40

330

15NiCuMoNb5-

6-4

2

热压

R=838mm 直管

a=60 mm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23

接管座

(放水)

Ф559×62

Ф42×8.5

40

330

20G

2

锻制

H=150mm

宝武钢铁、包头钢铁、中信泰富

24

汽泵给水

母管

(3号至2号高加)

接管座

(放气)

Ф559×62

Ф27×5.5

40

330

20G

2

锻制

H=150mm

宝武钢铁、包头钢铁、中信泰富

61

序号

管线名称 管件名称

管道尺寸

(主管、大管)mm

管道尺寸

(支管、小管)mm

设计压力

(MPa.g)

设计温度(℃)

管道材料

数量 型式

备注(初步数

据)

原材料品牌产地

(或同等品牌)

25

90°弯头

Ф559×62

40

330

15NiCuMoNb5-

6-4

10

热压

R=838mm 直管

a=60 mm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26

60°弯头

Ф559×62

40

330

15NiCuMoNb5-

6-4

2

热压

R=838mm 直管

a=60 mm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27

30°弯头

Ф559×62

40

330

15NiCuMoNb5-

6-4

2

热压

R=838mm 直管

a=60 mm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28

接管座

(放水)

Ф559×62

Ф42×8.5

40

330

20G

2

锻制

H=150mm

宝武钢铁、包头钢铁、中信泰富

29

汽泵给水

母管

(2号至1号高加)

接管座

(放气)

Ф559×62

Ф27×5.5

40

330

20G

2

锻制

H=150mm

宝武钢铁、包头钢铁、中信泰富

30

90°弯头

Ф559×62

40

330

15NiCuMoNb5-

6-4

14

热压

R=838mm 直管

a=60 mm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31

45°弯头

Ф559×62

40

330

15NiCuMoNb5-

6-4

2

热压

R=838mm 直管

a=60 mm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32

30°弯头

Ф559×62

40

330

15NiCuMoNb5-

6-4

2

热压

R=838mm 直管

a=60 mm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33

汽泵给水

母管

(1号高

加至外置

蒸冷)

接管座

(放水)

Ф559×62

Ф42×8.5

40

330

20G

2

锻制

H=150mm

宝武钢铁、包头钢铁、中信泰富

62

序号

管线名称 管件名称

管道尺寸

(主管、大管)mm

管道尺寸

(支管、小管)mm

设计压力

(MPa.g)

设计温度(℃)

管道材料

数量 型式

备注(初步数

据)

原材料品牌产地

(或同等品牌)

34

接管座

(放气)

Ф559×62

Ф27×5.5

40

330

20G

2

锻制

H=150mm

宝武钢铁、包头钢铁、中信泰富

35

90°弯头

Ф559×62

40

330

15NiCuMoNb5-

6-4

20

热压

R=838mm 直管

a=60 mm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36

60°弯头

Ф559×62

40

330

15NiCuMoNb5-

6-4

2

热压

R=838mm 直管

a=60 mm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37

30°弯头

Ф559×62

40

330

15NiCuMoNb5-

6-4

2

热压

R=838mm 直管

a=60 mm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38

接管座

(放水)

Ф559×62

Ф42×8.5

40

330

20G

4

锻制

H=150mm

宝武钢铁、包头钢铁、中信泰富

39

接管座

(放气)

Ф559×62

Ф27×5.5

40

330

20G

2

锻制

H=150mm

宝武钢铁、包头钢铁、中信泰富

40

T型异径

三通(接

化学清

洗)

Ф559×62

Ф219×28

40

330

15NiCuMoNb5-

6-4

2

热压

L1=L2=521mm,

H=508mm ,应力加

强系数≤1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41

汽泵给水

母管

(至省煤

器)

椭球形封

Ф219×28

40

330

15NiCuMoNb5-

6-4

2

锻制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63

序号

管线名称 管件名称

管道尺寸

(主管、大管)mm

管道尺寸

(支管、小管)mm

设计压力

(MPa.g)

设计温度(℃)

管道材料

数量 型式

备注(初步数

据)

原材料品牌产地

(或同等品牌)

42

90°弯头

Ф324×37

40

330

15NiCuMoNb5-

6-4

7

热压

R=457mm 直管

a=50 mm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43

接管座(暖泵

水)

Ф324×37

Ф38×8

40

330

20G

1

锻制

H=150mm

宝武钢铁、包头钢铁、中信泰富

44

接管座

(放水)

Ф324×37

Ф34×7

40

330

20G

4

锻制

H=150mm,数量暂

宝武钢铁、包头钢铁、中信泰富

45

电泵高压

给水

T型异径

三通(接再循环)

Ф324×37

Ф168×20

40

330

15NiCuMoNb5-

6-4

3

热压

L1=L2=330mm,

H=350mm ,应力加

强系数≤1.0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46

90°弯头

Ф219×28

45.1

200

15NiCuMoNb5-

6-4

44

热压

R=305mm 直管

a=50 mm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47

接管座

(放水)

Ф273×36

Ф34×7

45.1

200

20G

4

锻制

H=150mm,数量暂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48

汽泵再循

接管座

(放气)

Ф273×36

Ф27×5.5

45.1

200

20G

4

锻制

H=150mm,数量暂

宝武钢铁、包头钢铁、中信泰富

49

电泵再循

90°弯头

Ф168×20

40

330

15NiCuMoNb5-

6-4

10

热压

R=229mm 直管

a=40mm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64

序号

管线名称 管件名称

管道尺寸

(主管、大管)mm

管道尺寸

(支管、小管)mm

设计压力

(MPa.g)

设计温度(℃)

管道材料

数量 型式

备注(初步数

据)

原材料品牌产地

(或同等品牌)

50

接管座

(放水、

放气)

Ф219×28

Ф27×5.5

40

330

20G

2

锻制

H=150mm,数量暂

宝武钢铁、包头钢铁、中信泰富

51

90°弯头

Ф168×20

40

330

15NiCuMoNb5-

6-4

20

热压

R=229mm 直管

a=40mm,数量暂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52

高旁减温

接管座

(放水、

放气)

Ф168×20

Ф27×5.5

40

330

20G

6

锻制

H=150mm,数量暂

宝武钢铁、包头钢铁、中信泰富

65

附表 5 压力取样接管座清单(下表两台机组数量,本期工程共两台机组,空白处投标方填写)

压力取样接管座

序号

测点名称 测点位置

母管规格

(mm)

母管材质

设计压力

(MPa.g)

设计温度(℃)

接管规格

(mm)

结构尺寸

(mm)

材质

数量

原材料品牌

产地(或同

等品牌)

备注

1

左侧主蒸

汽压力

左侧高旁阀入口三

通后

Di292×84

SSA335 P92

30.77

610

φ33.4×9.09

L=150

SSA335

P92

6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2

右侧主蒸

汽压力

右侧高旁阀入口三

通后

Di292×84

SSA335 P92

30.77

610

φ33.4×9.09

L=150

SSA335

P92

6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3

高旁阀后蒸汽压力

高旁出口

混温段

φ660×31

SA335 P91

7.23

526

φ25×7

L=150

SA335

P91

4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4

左侧热再热蒸汽压

左侧再热

热段管道

(半容

量)

Di603×52

SA335 P92

7.23

628

φ33.4×9.09

L=150

SSA335

P92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66

压力取样接管座

序号

测点名称 测点位置

母管规格

(mm)

母管材质

设计压力

(MPa.g)

设计温度(℃)

接管规格

(mm)

结构尺寸

(mm)

材质

数量

原材料品牌

产地(或同

等品牌)

备注

5

右侧热再热蒸汽压

右侧再热

热段管道

(半容

量)

Di603×52

SA335 P92

7.23

628

φ33.4×9.09

L=150

SSA335

P92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6

热再热蒸

汽压力

再热热段管道(全

容量)

Di870×72

SA335 P92

7.23

628

φ33.4×9.09

L=150

SSA335

P92

4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7

低压旁路

阀(电机侧)后蒸

汽压力

低旁出口

混温段

(电机侧)

Φ914×26

SA335 P91

1.53

610

φ25×7

L=150

SA335

P91

4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8

低压旁路

阀(汽机侧)后蒸

汽压力

低旁出口

混温段

(汽机侧)

Φ914×26

SA335 P91

1.53

610

φ25×7

L=150

SA335

P91

4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9

左侧冷再热蒸汽压

左侧再热

冷段蒸汽

支管

Φ711x28

12Cr1MoVG

7.23

420

φ25×7

L=150

12Cr1MoV

G

2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武汉重工

10

右侧冷再热蒸汽压

右侧再热

冷段蒸汽

支管

Φ711x28

12Cr1MoVG

7.23

420

φ25×7

L=150

12Cr1MoV

G

2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武汉重工

67

压力取样接管座

序号

测点名称 测点位置

母管规格

(mm)

母管材质

设计压力

(MPa.g)

设计温度(℃)

接管规格

(mm)

结构尺寸

(mm)

材质

数量

原材料品牌

产地(或同

等品牌)

备注

11

冷再热蒸

汽压力

再热冷段蒸汽主管

Φ990x38

12Cr1MoVG

7.23

420

φ25×7

L=150

12Cr1MoV

G

2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武汉重工

12

冷再热蒸汽锅炉侧

压力

再热冷段蒸汽主管

Φ990x38

12Cr1MoVG

7.23

420

φ25×7

L=150

12Cr1MoV

G

2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武汉重工

13

A汽泵出

口压力

A汽泵给

水支管

(关断阀

前)

Φ406x50

15NiCuMoNb5-6-4

45.1

200

φ33.4×9.09

L=150

15NiCuMo

Nb5-6-4

4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14

B汽泵出

口压力

B汽泵给

水支管

(关断阀

前)

Φ406x50

15NiCuMoNb5-6-4

45.1

200

φ33.4×9.09

L=150

15NiCuMo

Nb5-6-4

4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15

电动给水泵出口压

电泵出口

Ф324×37

15NiCuMoNb5-6-4

40

330

φ33.4×9.09

L=150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16

汽泵出口主给水压

汽泵给水

母管

(去三号

高加)

Ф559×62

15NiCuMoNb5-6-4

40

330

φ33.4×9.09

L=150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68

压力取样接管座

序号

测点名称 测点位置

母管规格

(mm)

母管材质

设计压力

(MPa.g)

设计温度(℃)

接管规格

(mm)

结构尺寸

(mm)

材质

数量

原材料品牌

产地(或同

等品牌)

备注

17

高加出水至省煤器给水压力

汽泵给水

母管

(高加出口三通阀

后)

Ф559×62

15NiCuMoNb5-6-4

40

330

φ33.4×9.09

L=150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18

高旁减温

水压力

高旁减温

水管道

Ф168×20

15NiCuMoNb5-6-4

40

330

φ33.4×9.09

L=150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19

左侧主蒸汽性能试

验压力

高压主汽阀(左)前

Di292×84

SSA335 P92

30.77

610

φ33.4×9.09

L=150

SSA335

P92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20

右侧主蒸汽性能试

验压力

高压主汽阀(右)前

Di292×84

SSA335 P92

30.77

610

φ33.4×9.09

L=150

SSA335

P92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21

左侧冷再热汽性能试验压力

高压排汽管道(左)

Φ711x28

12Cr1MoVG

7.23

420

φ25×7

L=150

12Cr1MoV

G

2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武汉重工

69

压力取样接管座

序号

测点名称 测点位置

母管规格

(mm)

母管材质

设计压力

(MPa.g)

设计温度(℃)

接管规格

(mm)

结构尺寸

(mm)

材质

数量

原材料品牌

产地(或同

等品牌)

备注

22

右侧冷再热汽性能试验压力

高压排汽管道(右)

Φ711x28

12Cr1MoVG

7.23

420

φ25×7

L=150

12Cr1MoV

G

2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武汉重工

23

左侧热再热汽性能试验压力

中压主汽阀(左)前

Di603×52

SA335 P92

7.23

628

φ33.4×9.09

L=150

SSA335

P92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24

右侧热再热汽性能试验压力

中压主汽阀(右)前

Di603×52

SA335 P92

7.23

628

φ33.4×9.09

L=150

SSA335

P92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25

给水泵出水总管性能试验压

高加进口三通阀前

Ф559×62

15NiCuMoNb5-6-4

40

330

φ33.4×9.09

L=150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26

最终给水性能试验

压力

高加出口大旁路后

Ф559×62

15NiCuMoNb5-6-4

40

330

φ33.4×9.09

L=150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70

附表 6 温度保护套管清单(下表两台机组数量,本期工程共两台机组,空白处投标方填写)

焊接式锥形温度保护套管

序号

测点名称 测点位置

母管规格

(mm)

母管材质

设计压力

(MPa.g)

设计温度(℃)

总长(mm)

有效插深

(mm)

外径

(mm)

材质

数量

原材料品牌

产地(或同

等品牌)

备注

1

左侧主蒸

汽温度

左侧高旁阀入口三

通后

Di292×84

SSA335 P92

30.77

610

520

100

Φ38/Φ

28

SSA335

P92

6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2

右侧主蒸

汽温度

右侧高旁阀入口三

通后

Di292×84

SSA335 P92

30.77

610

520

100

Φ38/Φ

28

SSA335

P92

6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3

高旁阀后蒸汽温度

高旁出口

φ660×28

12Cr1MoVG

7.23

426

380

100

Φ38/Φ

28

12Cr1MoV

G

4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武汉重工

4

左侧热再热蒸汽温

左侧再热

热段管道

(半容

量)

Di603×52

SA335 P92

7.23

628

520

100

Φ38/Φ

28

SA335

P92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

5

右侧热再热蒸汽温

右侧再热

热段管道

(半容

量)

Di603×52

SA335 P92

7.23

628

520

100

Φ38/Φ

28

SA335

P92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

71

焊接式锥形温度保护套管

序号

测点名称 测点位置

母管规格

(mm)

母管材质

设计压力

(MPa.g)

设计温度(℃)

总长(mm)

有效插深

(mm)

外径

(mm)

材质

数量

原材料品牌

产地(或同

等品牌)

备注

6

热再热蒸

汽温度

再热热段管道(全

容量)

Di870×72

SA335 P92

7.23

628

570

100

Φ38/Φ

28

SA335

P92

4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7

低压旁路

阀(电机侧)后蒸

汽温度

低旁出口(电机侧)

Φ914x12

A691 1-1/4CrCL22

1.53

200

450

300

Φ38/Φ

28

A691 1-

1/4CrCL2

2

4

宝武钢铁、兴澄特钢、舞阳钢铁

8

低压旁路

阀(汽机侧)后蒸

汽温度

低旁出口(汽机侧)

Φ914x12

A691 1-1/4CrCL22

1.53

200

450

300

Φ38/Φ

28

A691 1-

1/4CrCL2

2

4

宝武钢铁、兴澄特钢、舞阳钢铁

9

左侧冷再热蒸汽温

左侧再热

冷段蒸汽

支管

Φ711x28

12Cr1MoVG

7.23

420

360

100

Φ38/Φ

28

12Cr1MoV

G

2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武汉重工

10

右侧冷再热蒸汽温

右侧再热

冷段蒸汽

支管

Φ711x28

12Cr1MoVG

7.23

420

360

100

Φ38/Φ

28

12Cr1MoV

G

2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武汉重工

11

冷再热蒸

汽温度

再热冷段蒸汽主管

Φ990x38

12Cr1MoVG

7.23

420

370

100

Φ38/Φ

28

12Cr1MoV

G

2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武汉重工

12

冷再热蒸汽锅炉侧

温度

再热冷段蒸汽主管

Φ990x38

12Cr1MoVG

7.23

420

370

100

Φ38/Φ

28

12Cr1MoV

G

2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武汉重工

72

焊接式锥形温度保护套管

序号

测点名称 测点位置

母管规格

(mm)

母管材质

设计压力

(MPa.g)

设计温度(℃)

总长(mm)

有效插深

(mm)

外径

(mm)

材质

数量

原材料品牌

产地(或同

等品牌)

备注

13

冷再热蒸汽最低点管道汽温

冷再热逆止阀前疏

水罐前

Φ990x38

12Cr1MoVG

7.23

420

370

100

Φ38/Φ

28

12Cr1MoV

G

2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武汉重工

14

冷再热逆止阀后上

壁温

冷再热逆

止阀后

Φ990x38

12Cr1MoVG

7.23

420

280

10

Φ38/Φ

28

12Cr1MoV

G

2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武汉重工

15

冷再热逆止阀后下

壁温

冷再热逆

止阀后

Φ990x38

12Cr1MoVG

7.23

420

280

10

Φ38/Φ

28

12Cr1MoV

G

2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武汉重工

16

低旁入口母管疏水

罐温度

低旁入口母管疏水

Φ219x11(暂定)

SA335P92

7.23

628

540

70

Φ38/Φ

28

SA335P92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17

低旁(电机侧)入

口疏水罐

温度

低旁(电机侧)入

口疏水罐

Φ219x11(暂定)

SA335P92

7.23

628

540

70

Φ38/Φ

28

SA335P92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18

低旁(汽机侧)入口疏水罐

温度

低旁(汽机侧)入口疏水罐

Φ219x11(暂定)

SA335P92

7.23

628

540

70

Φ38/Φ

28

SA335P92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73

焊接式锥形温度保护套管

序号

测点名称 测点位置

母管规格

(mm)

母管材质

设计压力

(MPa.g)

设计温度(℃)

总长(mm)

有效插深

(mm)

外径

(mm)

材质

数量

原材料品牌

产地(或同

等品牌)

备注

19

A汽泵出

口温度

A汽泵给

水支管

(关断阀

前)

Φ406x50

15NiCuMoNb5-6-4

45.1

200

250

100

Φ38/Φ

28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20

B汽泵出

口温度

B汽泵给

水支管

(关断阀

前)

Φ406x50

15NiCuMoNb5-6-4

45.1

200

250

100

Φ38/Φ

28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铁

21

电动给水泵出口温

电泵出口

(关断阀

前)

Ф324×37

15NiCuMoNb5-6-4

40

330

270

100

Φ38/Φ

28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

22

汽泵出口主给水温

汽泵给水

母管

(高加进口三通阀

前)

Ф559×62

15NiCuMoNb5-6-4

40

330

310

100

Φ38/Φ

28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

23

高加进水

温度

汽泵给水

母管

(去3号

高加)

Ф559×62

15NiCuMoNb5-6-4

40

330

310

100

Φ38/Φ

28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

74

焊接式锥形温度保护套管

序号

测点名称 测点位置

母管规格

(mm)

母管材质

设计压力

(MPa.g)

设计温度(℃)

总长(mm)

有效插深

(mm)

外径

(mm)

材质

数量

原材料品牌

产地(或同

等品牌)

备注

24

3号高加

出水温度

汽泵给水

母管

(3号至2

号高加

Ф559×62

15NiCuMoNb5-6-4

40

330

310

100

Φ38/Φ

28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

25

2号高加

出水温度

汽泵给水

母管

(2号至1

号高加

Ф559×62

15NiCuMoNb5-6-4

40

330

310

100

Φ38/Φ

28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

26

1号高加

出水温度

汽泵给水

母管

(1号高

加至外置

蒸冷)

Ф559×62

15NiCuMoNb5-6-4

40

330

310

100

Φ38/Φ

28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

27

蒸汽冷却器出水温

汽泵给水

母管

(蒸汽冷却器出水

出口)

Ф559×62

15NiCuMoNb5-6-4

40

330

310

100

Φ38/Φ

28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

28

高加出水至省煤器给水温度

汽泵给水

母管

(高加出口三通阀

后)

Ф559×62

15NiCuMoNb5-6-4

40

330

310

100

Φ38/Φ

28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

75

焊接式锥形温度保护套管

序号

测点名称 测点位置

母管规格

(mm)

母管材质

设计压力

(MPa.g)

设计温度(℃)

总长(mm)

有效插深

(mm)

外径

(mm)

材质

数量

原材料品牌

产地(或同

等品牌)

备注

29

3号高加

进水温度

汽泵给水

母管

(3号高

加进口)

Ф559×62

15NiCuMoNb5-6-4

40

330

310

100

Φ38/Φ

28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

保护套管尺寸规格及焊接要求以高加厂要求为

30

3号高加

出水温度

汽泵给水

母管

(3号高

加出口)

Ф559×62

15NiCuMoNb5-6-4

40

330

310

100

Φ38/Φ

28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

保护套管尺寸规格及焊接要求以高加厂要求为

31

2号高加

进水温度

汽泵给水

母管

(2号高

加进口)

Ф559×62

15NiCuMoNb5-6-4

40

330

310

100

Φ38/Φ

28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

保护套管尺寸规格及焊接要求以高加厂要求为

32

2号高加

出水温度

汽泵给水

母管

(2号高

加出口)

Ф559×62

15NiCuMoNb5-6-4

40

330

310

100

Φ38/Φ

28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

保护套管尺寸规格及焊接要求以高加厂要求为

76

焊接式锥形温度保护套管

序号

测点名称 测点位置

母管规格

(mm)

母管材质

设计压力

(MPa.g)

设计温度(℃)

总长(mm)

有效插深

(mm)

外径

(mm)

材质

数量

原材料品牌

产地(或同

等品牌)

备注

33

1号高加

进水温度

汽泵给水

母管

(1号高

加进口)

Ф559×62

15NiCuMoNb5-6-4

40

330

310

100

Φ38/Φ

28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

保护套管尺寸规格及焊接要求以高加厂要求为

34

1号高加

出水温度

汽泵给水

母管

(1号高

加出口)

Ф559×62

15NiCuMoNb5-6-4

40

330

310

100

Φ38/Φ

28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

保护套管尺寸规格及焊接要求以高加厂要求为

35

蒸汽冷却器进水温

度计

汽泵给水

母管

(蒸汽冷

却器进

口)

Ф559×62

15NiCuMoNb5-6-4

40

330

500

100

Φ38/Φ

28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

保护套管尺寸规格及焊接要求以高加厂要求为

36

蒸汽冷却器出水温

度计

汽泵给水

母管

(蒸汽冷

却器出

口)

Ф559×62

15NiCuMoNb5-6-4

40

330

500

100

Φ38/Φ

28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

保护套管尺寸规格及焊接要求以高加厂要求为

77

焊接式锥形温度保护套管

序号

测点名称 测点位置

母管规格

(mm)

母管材质

设计压力

(MPa.g)

设计温度(℃)

总长(mm)

有效插深

(mm)

外径

(mm)

材质

数量

原材料品牌

产地(或同

等品牌)

备注

37

左侧主蒸汽性能试

验温度

高压主汽阀(左)前

Di292×84

SSA335 P92

30.77

610

520

100

Φ38/Φ

28

SSA335

P92

4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

38

右侧主蒸汽性能试

验温度

高压主汽阀(右)前

Di292×84

SSA335 P92

30.77

610

520

100

Φ38/Φ

28

SSA335

P92

4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

39

左侧冷再热汽性能试验温度

高压排汽管道(左)

Φ711x28

12Cr1MoVG

7.23

420

360

100

Φ38/Φ

28

12Cr1MoV

G

4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

武汉重工

40

右侧冷再热汽性能试验温度

高压排汽管道(右)

Φ711x28

12Cr1MoVG

7.23

420

360

100

Φ38/Φ

28

12Cr1MoV

G

4

中信泰富、衡阳华菱、

武汉重工

41

左侧热再热汽性能试验温度

中压主汽阀(左)前

Di603×52

SA335 P92

7.23

628

520

100

Φ38/Φ

28

SA335

P92

4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

42

右侧热再热汽性能试验温度

中压主汽阀(右)前

Di603×52

SA335 P92

7.23

628

520

100

Φ38/Φ

28

SA335

P92

4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

78

焊接式锥形温度保护套管

序号

测点名称 测点位置

母管规格

(mm)

母管材质

设计压力

(MPa.g)

设计温度(℃)

总长(mm)

有效插深

(mm)

外径

(mm)

材质

数量

原材料品牌

产地(或同

等品牌)

备注

43

高加进水性能试验

温度

汽泵给水

母管

(3号高

加入口)

Ф559×62

15NiCuMoNb5-6-4

40

330

310

100

Φ38/Φ

28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

44

3号高加

出水性能试验温度

汽泵给水

母管

(3号至2号高加)

Ф559×62

15NiCuMoNb5-6-4

40

330

310

100

Φ38/Φ

28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

45

2号高加

出水性能试验温度

汽泵给水

母管

(2号至1

号高加

Ф559×62

15NiCuMoNb5-6-4

40

330

310

100

Φ38/Φ

28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

46

1号高加

出水性能试验温度

汽泵给水

母管

(1号高

加至外置

蒸冷)

Ф559×62

15NiCuMoNb5-6-4

40

330

310

100

Φ38/Φ

28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

47

蒸汽冷却器出水性能试验温

汽泵给水

母管

(蒸汽冷却器出水

出口)

Ф559×62

15NiCuMoNb5-6-4

40

330

310

100

Φ38/Φ

28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

79

焊接式锥形温度保护套管

序号

测点名称 测点位置

母管规格

(mm)

母管材质

设计压力

(MPa.g)

设计温度(℃)

总长(mm)

有效插深

(mm)

外径

(mm)

材质

数量

原材料品牌

产地(或同

等品牌)

备注

48

最终给水性能试验

温度

汽泵给水

母管

(高加出口大旁路

后)

Ф559×62

15NiCuMoNb5-6-4

40

330

310

100

Φ38/Φ

28

15NiCuMo

Nb5-6-4

2

常州瓦卢瑞克、北方重工、武汉重工、日本制

附表 7 疏水罐液位开关及工艺阀清单(下表两台机组数量,本期工程共两台机组,空白处投标方填写)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或同等及以上)

备注

低温再热疏水罐电接点液位计

(含高、高高电极)

8

英国 Mobrey、加拿大AQUARIAN、英国 Levelstate

其中 2 套备件

一次门

焊接式截止阀,材质 12Cr1MoVG,

DN20,、PN10MPa,前后接管Ф28×4

24

Velan、Safelock、LVF、Conval、

SEMPELL

排污门

焊接式截止阀,材质 12Cr1MoVG,

DN10,、PN10MPa

12

Velan、Safelock、LVF、Conval、

SEMPELL

1

仪表管及安装附件

测量筒、连接短管、法兰等全套安装

附件(材质 12Cr1MoVG)

6

80

说明:

1. 上述表中所列材料均为两台机组所需管件,本期工程共两台机组。

2. 管件规格一栏中 Di 开头的管径为最小内径×最小壁厚,φ开头无特别说明的管径为公称外径×公称壁厚。

3. 管件规格及数量均为初步值,最终值待施工图阶段核算后确定,投标方按管件单价报价,并应承诺不能因实际供货数量的增减引起管件单价的

变更,即合同总价应根据实际供货数量计算确定。

4. 管件制造厂应先加工#1 机管件,以便在#2 机管件制造时进行管件数量调整。

5. 热控测量接管座的详细配置、数量、材质、规格、长度等在联络会具体确定,卖方需无条件配合买方提供满足要求的热控接管座。压力取样测

点由卖方开孔并焊好接管座和取样短管。温度取样接口完成后应满足相关管道的应力计算和材质要求。

6. 供投标使用的弯头角度均为管道坡切之前的角度,联络会上设计院提供最终坡切后的角度,厂家按照坡切后角度加工供货。

7. 三通和弯头应提供局部阻力系数。

8. 投标方应提供每个管件的重量。

9. 疏水罐制作图及疏水罐上接管座规格及数量施工图阶段提供。

10. 同等、同档次品牌即为设备(部件)的质量和运行稳定性在一致水平的品牌。如招标人/最终用户要求 A、B、C 或同档次品牌,投标人应对

原材料品牌做出明确承诺,若投标人提供 A、B、C、D 品牌,投标人应对 D 进行同档次说明。

11. 管件示意图。

81

A

H

L2

Y型45 斜三通

L1

L2

L3

H

L

H

L1

L2

R

a

a

双支管三通

大小头

T型三通

弯头

82

3.9 质量保证

3.9.1 投标方及生产加工厂应有健全的质保体系认证,并通过 ISO9000 质量认证。3.9.2 投标方及加工厂应对本项目制订产品/质量检验计划,并供招标方确认。3.9.3 招标方有权委托产品质量监督单位对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监造和催

交,投标方应为监造人员提供食宿和工作上的方便。

3.9.4 产品应在出厂前验收,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招标方将派人员到制造厂进行验

收工作,投标方应提供方便。

3.9.5 全部投标方采购的原材料包括管材、板材等,所用材料必须具有完整的质量证

明书,进口材料应具备商检报告、报关材料、原产地证明文件。投标方应对上述报告进行核实。

3.9.6 材料进厂后应对原材料进行复检,并对复检结果提出报告。3.9.7 招标方对产品的一切检验和验收并不能推卸投标方质量问题上的责任,如产品

质量不能满足本规范书和有关国家的、国际的标准和规范,其责任应由投标方单方面承担。3.10 清理、油漆、包装与储存

3.10.1 所有的废物都应从每个管件的内部清除掉。所有的标记、丸和其它有害物质

都应从其内部和外表面除去,在对管件进行运输前应对它的内部和外部进行清洁处理。一旦最终清理,就必须采用保护,以防止以后进一步损坏和腐蚀。

3.10.2 当采用化学清洗时,要禁止管件有任何凹坑、或其它过分损伤。3.10.3 管件热处理后应机械喷丸、清除氧化皮。3.10.4 管件加工制造完毕后外壁应涂防锈漆,以防管件锈蚀。碳钢管件为灰色,合

金钢管件为红色。

3.10.5 发运前管件应完全放水和干燥。3.10.6 在运输和储存保管之前,要为所有接口提供软木保护,以防止损伤和进入杂

物。

3.10.7 管件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足够的支撑,所有松动部分应该用板带箱及盒子装

好,并做合适的标记。

83

附表/附图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适用于总价合同)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4 进口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84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85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适用于单价合同)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综合单价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4 进口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86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87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88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注:具体附表由各类型材料招标文件范本另行规定。

89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宽

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即应列出)。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名称

部件产地

备注

90

技术附录 F 火电机组防止承压部件管座和套管角焊缝开裂反事故措施

火电机组防止承压部件管座和套管

角焊缝开裂反事故措施

第一条 为防止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

司)系统内火电机组承压部件管座和套管焊缝开裂失效造

成的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制定本反事故措施。

第二条 本反事故措施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内所有火

电企业,为集团公司火电企业供货及技术服务的相关设计

单位、制造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应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反事故措施适用于火电机组的主蒸汽管

道、再热蒸汽管道、给水管道、各段抽汽管道上的温度测

点、压力测点、疏(放)水管、排空气管、取样管以及其

它用途类似联接形式的管座和套管(以下简称各类管座)

角焊缝的质量管理。可归纳为有测量元件插入承压部件内

部的角焊缝(如温度测点、蒸汽取样管等)和将介质引出

(或送入)的角焊缝。

第四条 按结构形式分:直埋式(图1、图2)、管座

式(图3、图4)和螺纹式(图5、图6)。直埋式是将套管

直接埋入承压部件内部焊接而成;管座式是用短节接管相

连接;螺纹式是套管以螺纹与管座或管道连接,并在接口

进行焊接加以密封。

91

图 1 直埋式(不焊透结构) 图 2 直埋式(全焊透结构)

第五条 直埋式结构可分为根部不焊透结构(图1)和

全焊透结构(图2)。

图 3 插入式管座 图 4 安放式管座

第六条 管座式结构可分为插入式(图 3)和安放式管

座(图 4)。

图 5 螺纹式(管座式) 图 6 螺纹式(直埋式)

第七条 螺纹式结构是在管道开孔处或管座内壁加工

螺纹,套管与管座用螺纹连接,并在管座表面焊接密封,

如图5、图6所示。

92

第八条 对于400℃以上或压力在5.9MPa以上的承压部

件,推荐使用插入式管座;对于公称壁厚小于20mm的400℃

以下或压力在5.9MPa以下的薄壁承压部件,接管座、套管

连接形式可以采用直埋式。管座角焊缝以及温度测点、取

样管等与管座的对接焊缝均须采用全焊透结构。

第九条 对于安装在管道上的各类管座,不宜使用螺

纹式结构;对于安装在各类阀(缸)体上的各类管座,允

许采用螺纹式结构,此种形式的强度、结构、尺寸和密封性

等因素应由设计方进行论证。

第十条 测温元件插入承压部件内壁的长度(从内壁

计算),按照DL/T5190.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

范》第四部分要求,在满足“高温高压(主)蒸汽管道的

公称通径不大于250mm时,插入深度宜为70mm;公称通径大

于250mm时,插入深度宜为100mm”,在确保测量准确情况

下,应尽可能减少温度套管的插入深度和悬臂长度。

第十一条 靠插入端紧密配合的温度套管,宜采用锥

形设计,安装时要保证与承压部件管壁顶紧,否则不得安

装。同时采取措施,防止对管道的过力隐患。

第十二条 测温元件套管根部焊接部位的圆滑过渡区

域要有一定光洁度,过渡圆角要缓慢,以减缓应力集中。

设计单位、制造单位在加工图纸上要明确其相应的技术要

求。

第十三条 尽量避免采用安放式管座。

93

第十四条 承压部件管座形式及角焊缝结构的设计应

满足无损检测对焊缝内部缺陷和表面缺陷的检测要求。接

管外径不小于32mm,壁厚不小于4mm,长度不低于60mm,其

强度(考虑温度、压力等)要满足设计要求。

第十五条 管座应选用与承压部件相同的材料,焊接

材料应选择同材质配套焊材;套管的选材原则与管座一

致。

第十六条 焊缝坡口形式以及坡口角度的设计要满足

根部焊透要求,尽量减少熔敷金属填充量,以降低焊接应

力。

第十七条 焊接宜采用氩弧焊打底,氩弧焊或低氢焊

条填充和盖面。

第十八条 管座角焊缝应先进行表面检测,能确定管

座结构且结构允许的情况下应进行超声波检测,并应制定

超声波检测操作指导书。

第十九条 结构不满足超声波检测要求、且曾发生过

失效的管座,应进行改造以满足检测要求的结构。确因客

观条件限制不能改造,应尽快结合检修进行更换,同时做

好安全管控措施。

第二十条 检测发现焊缝质量不良或对焊接质量有怀

疑的,应进行返修或更换。

第二十一条 火电企业要结合机组最近一次检修,对

各类管座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底数。每年根据检修安排,

列出普查计划,并按计划完成。

94

第二十二条 对内部焊接质量采用常规超声技术难以

检测的角焊缝(如结构特殊),鼓励企业利用如超声相控

阵技术等对其埋藏缺陷的检验开展科技攻关。

第二十三条 机组运行中要加强管系膨胀和振动情况

的检查,异常时要及时进行支吊架调整,或改进和完善膨

胀措施。

第二十四条 火电企业要建立各类管座、套管的详细

台账。

第二十五条 台账内容应包含:承压部件管座角焊缝

和接管对接焊缝的结构、外形尺寸、材质、焊接结构、焊

接材料、焊接工艺、热处理工艺、历次超温/超压运行记

录、历次检验报告(检验部位、检验方法、检验结果及缺

陷情况、缺陷处理情况、检验单位、检验人员、人员资格

等)、失效情况、事故分析报告及结论等。

第二十六条 火电企业要明确各类承压部件管座的负

责人。

第二十七条 凡出现开裂、异常等问题的各类管座,

必须进行失效分析,以确认开裂、异常机理,研究并提出

防范措施。

第二十八条 对“各类管座”档案不全、底数不清、

安全状况不明的企业,应尽快开展企业内部的专项安全评

估工作。

第二十九条 评估原则:综合考虑管座材质、结构、

焊接、运行(含超温超压)、检验、维修等方面因素,结

95

合失效机理,评价其设计合理性、制造质量、安装效果、

应力状态及安全性。

第三十条 对于新建机组、技术改造、缺陷消除等项

目,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管道、给水管道、各段抽汽管

道上的各类管座及角焊缝的结构、材料、焊接质量等应满

足本反措规定的技术要求。

第三十一条 火电企业在签订订货合同时,应将本反

事故措施的相关技术条款写进技术协议,并按协议条款验

收。对于安全技术要求高于上述要求的,执行合法的更高

等级的技术标准。

第三十二条 参加新建机组或技改的设计单位、制造

单位应提供并移交必要的技术资料,资料包括管座设计依

据及规范、结构图纸及尺寸、强度计算书及结果、振动计

算或频率校核结果、材料牌号及性能、焊接工艺及记录、

检验方法及结果等。

第三十三条 具体部件的管座典型规范见附件1~3。

第三十四条 本反事故措施是针对安全性提出的强调

性要求,其功能性要求还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反事故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温度测点管座典型规范

2.压力取样、疏(放)水、排空气管座典型规

96

3.水质、蒸汽取样管座典型规范

97

附件 1: 温度测点管座典型规范

1、高温、高压管道(温度≥400℃,或压力≥5.9MPa)

材质

1.

管座材质与管道材质相同;

2.

套管材质与管道材质相同;

3. 选用相匹配焊材焊接。

结构

1.

管座采用插入式(见附图);

2.

套管管体结构采用锥形设计,要保证套管中心孔同心度;

3.

套管根部焊接部位的圆滑过渡区域,表面粗糙度 Ra≤25μm,以减缓应力

集中;

4.

套管与管座采用对接;

5.

坡口角度按设计图纸要求,尽量减少熔敷金属填充量,以降低焊接应力。

尺寸

1. 管座外径≥32mm,壁厚≥4mm,长度≥60mm。

安装

1.

插入承压部件内部的套管长度,从内壁计算;

2.

蒸汽管道的公称通径不大于 250mm 时,套管插入深度宜为 70mm;

3.

蒸汽管道的公称通径大于 250mm 时,套管插入深度宜为 100mm;

4.

在保证套管插入深度满足要求,确保测量准确情况下,应尽可能减少套管

的插入深度和悬臂长度;

5.

套管锥端与承压部件必须顶紧,否则,不得安装。

焊接

1.

对接接头要求全焊透;

2.

宜采用氩弧焊打底,氩弧焊或低氢焊条填充和盖面。

管座及角焊缝要求

其他

1. 设计方提供具体的坡口形式、焊接工艺卡、热处理工艺卡等。

附图

管道温度测点管座式(插入式)结构示意图

98

2、公称壁厚小于 20mm 的低温低压薄壁管道(温度<400℃,或压力<5.9MPa)

材质

1.

管座材质与管道材质相同;

2.

套管材质与管道材质相同;

3. 选用相匹配焊材焊接。

结构

1.

管座采用插入式或直埋式(见附图);

2.

套管管体结构采用锥形设计,要保证套管中心孔同心度;

3.

套管根部焊接部位的圆滑过渡区域,表面粗糙度 Ra≤25μm,以减缓应力

集中;

4.

套管与管座采用对接;

5.

坡口角度按设计图纸要求,尽量减少熔敷金属填充量,以降低焊接应力。

尺寸

1. 管座外径≥32mm,壁厚≥4mm,长度≥60mm。

安装

1.

插入承压部件内部的长度,从内壁计算;

2.

蒸汽管道的公称通径不大于 250mm 时,套管插入深度宜为 70mm;

3.

蒸汽管道的公称通径大于 250mm 时,套管插入深度宜为 100mm;

4.

保证套管插入深度满足要求,确保测量准确情况下,应尽可能减少套管的

插入深度和悬臂长度。

焊接

1.

无论对接、角接接头,均要求全焊透;

2. 宜采用氩弧焊打底,氩弧焊或低氢焊条填充和盖面。

管座及角焊缝要求

其他

1.

设计方提供具体的坡口形式、焊接工艺卡、热处理工艺卡等。

附图

管道温度测点管座式(插入式)结构示意图

管道温度测点直埋式(全焊透)结构示意

99

3、高中压主汽、再热等阀体

材质

1.

套管材质与阀体材质同类;

2. 选用相匹配焊材焊接。

结构

1. 套管与阀体采用螺纹式(直埋式)(见结构图);2. 套管插入部分采用锥形设计,要保证套管中心孔同心度;3. 坡口角度按设计图纸要求。

尺寸

1. 阀体与套管螺纹部分配合紧密。

安装

1.

插入承压部件内部的长度,从内壁计算;

2.

蒸汽管道的公称通径不大于 250mm 时,套管插入深度宜为 70mm;

3.

蒸汽管道的公称通径大于 250mm 时,套管插入深度宜为 100mm;

4.

保证套管插入深度满足要求,确保测量准确情况下,应尽可能减少套管的

插入深度和悬臂长度。

焊接

1.

焊脚尺寸,满足强度和密封要求。

管座及角焊缝要求

其他

1.

设计方提供具体的螺纹尺寸、坡口形式、焊接工艺卡等。

附图

主汽门温度测点螺纹式(直埋式)结构示意图

100

附件 2: 压力取样、疏(放)水、排空管座典型规范

1、压力取样、疏(放)水、排空管座

材质

1.

管座材质与管道材质相同;

2. 选用相匹配焊材焊接。

结构

1.

管座采用插入式(见附图);

2. 坡口角度按设计图纸要求,尽量减少熔敷金属填充量,以降低焊接应力。

尺寸

1. 管座外径≥32mm,壁厚≥4mm,长度≥100mm。

安装

1. 安装间隙满足全焊透结构。

焊接

1.

要求全焊透;

2. 宜采用氩弧焊打底,氩弧焊或低氢焊条填充和盖面。

管座及角焊缝要求

其他

1. 设计方提供具体的坡口形式、焊接工艺卡、热处理工艺卡等。

附图

管座式(插入式)结构示意图

101

附件 3: 水质、蒸汽取样管座典型规范

1、水质取样管座

材质

1.

管座材质与管道材质相同;

2. 选用相匹配焊材焊接。

结构

1.

管座采用插入式(见附图);

2. 坡口角度按设计图纸要求,尽量减少熔敷金属填充量,以降低焊接应力。

尺寸

1. 管座外径≥32mm,壁厚≥4mm,长度≥100mm。

安装

1.

安装间隙满足焊透结构。

焊接

1.

要求全焊透;

2. 宜采用氩弧焊打底,氩弧焊或低氢焊条填充和盖面。

管座及角焊缝要求

其他

1. 设计方提供具体的坡口形式、焊接工艺卡、热处理工艺卡等。

附图

管座式(插入式)结构示意图

2、蒸汽取样管

102

材质

1.

管座材质与管道材质相同;

2.

取样器材质与管道材质相同;

3. 选用相匹配焊材焊接。

结构

1.

管座采用插入式(见附图);

2.

管座根部焊接部位的圆滑过渡区域,按图纸设计执行;

3.

取样器采用锥形设计;

4.

坡口角度按设计图纸要求,尽量减少熔敷金属填充量,以降低焊接应力。

尺寸

1. 管座外径≥32mm,壁厚≥4mm,长度≥60mm。

安装

1.

与管壁接触部位的尺寸要满足与承压部件紧密配合的要求,必须顶紧,否

则不得安装;

2.

保证取样器插入深度满足要求,确保测量准确情况下,应尽可能减少取样

器管的插入深度和悬臂长度。

焊接

1. 无论对接、角接接头,均要求全焊透;2. 宜采用氩弧焊打底,氩弧焊或低氢焊条填充和盖面;

管座及角焊缝要求

其他

1. 设计方提供具体的坡口形式、焊接工艺卡、热处理工艺卡等。

附图

取样器管座式(插入式)结构示意图

10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4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05

目录

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四、投标保证金五、商务偏差表六、资格审查资料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06

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

率为

)提供

(材料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

行义务。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商务投标文件;(2)技术投标文件;(3)价格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07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08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

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追认。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09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

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

下协议。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110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11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12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材料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材料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

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13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单位

一、注册资金

万元

二、净资产

万元

三、总资产

万元

四、固定资产

万元

五、流动资产

万元

六、流动负债

万元

七、负债合计

万元

八、营业收入

万元

九、净利润

万元

十、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十二、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

%

2.总资产报酬率

%

3.主营业务利润率

%

4.资产负债率

%

5.流动比率

%

6.速动比率

%

注: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14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

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

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

(投标人

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材料名称)进行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

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15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16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

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

分的响应性和投标

文件制作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XXXX;3、

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

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

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

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17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18

目录

一、类似业绩二、技术偏差表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六、技术因素统计表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19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材料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材料的业绩

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材料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后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按表格顺序提供。

120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材料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货时间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后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按表格顺序提供。

121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22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23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24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25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

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2

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一)管件寿命: (二)无损检验比例: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4

技术及加工工艺

(一)管件加工工艺: (简要描述)(二)主要生产设备: 年生产量: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5

供货范围

(一)供货范围:1. 2. 3. (二)备品备件:1. 2. 3. (三)专用工具:1. 2. 3. (四)分包及外购:1. 2. 3. (五)供货保障措施: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6

生产周期及保障措施

生产周期: 保障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7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针对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各个方面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126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是否

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如果是,请论证说明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27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28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29

一、投标价格表1.1 一般要求1.1.1 本表中的材料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分项价中体现。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1.1.5 报价应注明有效期、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1.1.6 价格表中报价为含税价格。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1.2.1 价格总表

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元),增值税税率 %。

***材料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材料价格

备品备件(含消耗

品)(如有)

专用工具(如有)

技术服务费

运杂费

合计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130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材料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含

税)

材质

生产厂

产地

备注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注: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31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合计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