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招标编号
:2*开通会员可解锁*77
(陕西公司)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
1000MW 机组项目一次风机、送风机设备
招标文件
招标人: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 年 5 月
1
目 录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1.12 踏勘现场 ....................................................................................................................33
2
3
4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5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6
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陕西公司)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
×1000MW 机组项目一次风机、送风机设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x1000MW 机组项目招标人为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最终用户为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2:
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一次风机、送风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77
2.2 建设地点:延安市富县羊泉吉子现
2.3 建设规模:2000MW
2.4 建设工期:项目计划 2028 年 8 月第一台机组投产,2028 年 10 月第二
台机组投产
2.5 设备名称:一次风机、送风机设备。
2.6 数 量:4 台一次风机和 4 台送风机,(包括电动机、液压润滑油
站、首次用油、消音器等)
。
2.7 技术规格:一次风机,动叶调节轴流式 H=18113Pa Q=185.34m³/s ;
送风机,动叶调节轴流式
H=5548Pa Q=340.05m³/s。
2.8 招标范围:采购 4 台一次风机和 4 台送风机,(包括电动机、液压润滑
油站、首次用油、消音器等)
。
2.9 交货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
1000MW 机组项目建设现场指定地点。
2.10 交 货 期:暂定于#3 炉 2027 年 3 月、#4 炉 2027 年 5 月前 100%交
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不得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9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
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
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5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2 个 1000MW 及以上容量机组配套的已投运满一年的一次风
机、送风机设备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运行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
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1)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
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2)投运证明材料:用户证
明/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用户证明须有合同甲方或最
终用户的盖章/签字”。运行时间自投运证明材料所注明的投运日期起,至投标截止日
止,若投运证明材料未注明投运时间,则以材料开具日期为准进行计算)
。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
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
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
10
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
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
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5 月 19
日至
2026 年 05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6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11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邮编:
1*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董鹏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1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如有,根据情况填写。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2.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2.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2.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2.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3.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原件,投标人需将电子保函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 对应位置。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5.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5.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5.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6.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6.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6.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无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求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求
近
3 年(2022-2024 年或 2023-2025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近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否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
,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0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1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
(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2
(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存在四项全部一致情形的;
(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3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4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5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以上示例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
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6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2)投标人须知;
(
3)评标办法;
(
4)合同条款及格式;
(
5)供货要求;
(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7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投标函;
(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4)投标保证金;
(
5)商务偏差表;
(
6)资格审查资料;
(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类似业绩;
28
(
2)技术偏差表;
(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
6)技术因素统计表;
(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29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
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0
(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1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32
(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34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35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37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一次风机、送风机
50%
10%
40%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38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 标 项
目
分值
评 分 标 准
1
对招标文
件商务部
分的响应
性和投标
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
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
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
4
(含)
-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
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
2
(含)
-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
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
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
平均)
25
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得 25 分;
2000 万元≤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3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19 分;
其余得
17 分。
2.2
发明专利
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
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
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
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
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
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同一个项目获奖以最高级别
获奖得分记入,不重复计分。
3
财务状况
40
39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
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年度盈利指该会计年度的净利润>
0,年度不盈利指该会计年度的净利润≤0。
3.2
流动比率
(最近一
年)
15
流动比率≥
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
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
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0
■
2.2.2(2)技术评分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2.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2.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2 分,扣至 1 分为止。
2
业绩
15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7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2 分,最高不超过 15 分。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33
3.1
风机风量(TB 点)
3
风机风量(TB 点)最大的得 3 分,风机风量(TB点)最小的得 1.8 分,排名中间的按保证出力插值法计算得分(保留 1 位小数)
。
3.2
风机全压升(TB 点)
3
风机全压升(TB 点)最大的得 3 分,风机全压升(TB 点)最小的得 1.8 分,排名中间的按保证出力插值法计算得分(保留 1 位小数)
。
3.3
全压升效率
(BMCR/BRL/THA/
75%THA)
6
全压升效率(BMCR/BRL/THA/75%THA)最高的分别得 1/2/2/1 分,全压升效率(BMCR/BRL/THA/75%THA)最低的分别得 0.6/1.2/1.2/0.6 分,排名中间的按全压升效率插值法计算得分(保留 1位小数)
,总分为各负荷的得分之和。
3.4
轴功率
(BMCR/BRL/THA/75%
THA)
6
轴功率(BMCR/BRL/THA/75%THA)最低的分别得1/2/2/1 分,轴功率(BMCR/BRL/THA/75%THA)最高的分别得 0.6/1.2/1.2/0.6 分,排名中间的按轴功率插值法计算得分(保留 1 位小数)
,总分为
各负荷的得分之和。
3.5
失速安全系数
(TB/BMCR/BRL/
THA)
5
失速安全系数 k(TB/BMCR/BRL/THA)最高的分别得 1.5/1.5/1/1 分 , 失 速 安 全 系 数 k(TB/BMCR/BRL/THA)最低的得 0.6/0.6/0.6/0.6分,排名中间的按失速安全系数插值法计算得分(保留 1 位小数)
,总分为各负荷的得分之和。
3.6
风机轴承振动速度均方根
值
5
风机轴承振动速度均方根值最低的得 5 分,风机轴承振动速度均方根值最高的得 2.4 分,排名中间的按风机轴承振动速度均方根值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得分。
3.7
调节叶片全过程动作时间
3
调节叶片全过程动作时间最短的得 3 分,调节叶片全过程动作时间最长的得 1.2 分,排名中间的按调节叶片全过程动作时间插值法计算(保留 1位小数)得分。
3.8
噪音(距本体 1m 处)
2
噪音(距本体 1m 处)最小的得 2 分,噪音(距本体 1m 处)最大的得 1.2 分,排名中间的按噪音插
41
■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评标价
=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招标文件给定的暂估价(含税)合计金额-招
标文件给定的暂列金额
(含税)合计金额
值法计算得分(保留 1 位小数)。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20
4.1
轮毂形式、材质和寿命
5
根据所投风机轮毂形式、材质和寿命情况,按好、一般分档,好(4<得分≤5),一般(3≤得分≤4)
。
4.2
叶片形式、材质和寿命
5
根据所投风机叶片形式、材质和寿命情况,按好、一般分档,好(4<得分≤5),一般(3≤得分≤4)
。
4.3
轮毂、叶柄和叶片连接方
式
4
根据所投风机轮毂、叶柄和叶片连接方式情况,按好、一般分档,好(3.2<得分≤4)
,一般(2.4
≤得分≤3.2)
。
4.4
轴密封装置特点
3
根据所投风机轴密封装置特点情况,按好、一般分档,好(2.4<得分≤3),一般(1.8≤得分≤2.4)
。
4.5
液压调整系统特点
3
根据所投风机液压调整系统特点情况,按好、一般分档,好(2.4<得分≤3)
,一般(1.8≤得分≤
2.4)
。
5
供货范围
7
根据所投设备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包及外购、供货保障措施等方面情况,按好、较好、一般分档,好(5<得分≤7)
,较好(3<得分
≤5)
,一般(得分≤3)
。
6
运维情况
5
根据所投设备的安装及检修条件、启停及低负荷运行性能等方面情况,按好、一般分档,好(4<得分≤5)
,一般(3≤得分≤4)
。
7
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情况
10
根据所投设备的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配置方案(包括油系统、消音器、其他附属系统等)的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好、较好、一般分档,好(8<得分≤10),较好(6<得分≤8),一般(得分≤6)
。
8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
措施、验收等)
5
根据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进行评审,按好、一般分档,好(4<得分≤5)
,一般(3≤得分≤4)
。
合计
100
42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43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及顺序对
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或在规
定的时间内未回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修正后的最终投标
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44
(
1)开标记录表(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不一致
的,以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为准。
(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3)分项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
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4)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当分项报价的合价大于投标报价时,以投标报价为准,按比例调整相应子目
的单价或合价;签订合同时以投标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
合价。
当分项报价的合价小于投标报价时,以分项报价的合价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
(
5)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招标文件给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除
外),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办理结算时招标人不予支
付缺漏项的费用。
如果存在增项等超出招标范围的报价,评标价不予核减,投标报价核减,签
订合同时以核减后的投标报价为准。
(
6)暂估价、暂列金额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漏报、少
报或多报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修正投标报价。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45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47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
1)合同协议书;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函;
(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
48
(
7)供货要求;
(
8)分项报价表;
(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49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50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
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
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
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51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52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53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54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55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56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57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58
(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59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60
(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
(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
(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5.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61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 ,及其合法继承人。
1.1.13.1 工程: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
: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
1000MW 机组项目建设现场。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
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
盖单位章,且卖方已向买方提交了符合合同第 10 条约定的、见索即付的银行履约保函正本之
日起,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
式进行。
买方联系人:
卖方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63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联 系 地 址 :
联 系 地 址 :
邮
编 :
邮
编 :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
务。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如果违反本
条款,违约方应向合同相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20%的违约金。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1 本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
民币 元(大写: ),税率为 %,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
写: )。
3.1.2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
3.1.3 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二,合同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供保护措
施的费用等。(注:根据范本品类修改)
(2)由卖方负责运输,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厂外大件运输相关(含方案编制)
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无。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
不另行支付。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付款比例:1:7.5:1:0.5(预付款:到货款:初步验收款:质保金/银行质量保
函)。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
3.2.2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卖方提交合同总价 10%的不可撤销的银行履约保函和盖有卖方
64
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合同设备的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卖方应按照买方
要求返还预付款,同时卖方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的【1.5】倍支付自预付款支付之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的资金占用费。
3.2.3 设备款的支付:按每台套机组设备分别付款。
3.2.3.1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 100%交付完毕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
请手续。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支付申请手续且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
总价的 75%,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合同设备的到货款。
(1)设备监造签字的设备放行单(如存在设备监造);
(2)由买方施工现场代表签字确认的合同设备(包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100%到货且
已移交买方的到货设备清单和设备到货验收合格证明各一份;
(3)对应该期付款金额的盖有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4)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0%)。
3.2.3.2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初步验收款支付申请手
续。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支付申请手续且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 10%,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款。
(1)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证书正本一份;
(2)对应该期付款金额的盖有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3.2.3.3 质保金的支付:
初步验收完成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质保金支付
申请手续。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支付申请手续且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
同总价的 5%,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合同设备的质保金。
(1)对应该期付款金额的盖有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2)不可撤销的 1 年期限的见索即付的银行质量保函,卖方提交的银行质量保函以买方
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5%。
3.2.3.4 银行质量保函的回退:
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且符合买方验收要求,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
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退还银行质量保函申请手续,退还卖方质量保函。在未取得合同设
备最终验收证书前,卖方应在银行质量保函到期前一个月内向买方提交延期后的银行质量保
函。
65
(1)由买方代表签署的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或结清款支付函。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6 付款的一般条件:
买方支付任何一笔合同价款的前提是,卖方已全面、适当履行了截至该付款节点所应承
担的全部合同义务,且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或可能导致违约的情形。任何一笔价款的支付,
均不视为买方对卖方已完成工作或所交付货物/服务的最终接受或认可,也不免除卖方应承担
的任何质量保证责任、保修义务及其他合同责任。如后续发现卖方工作或货物存在缺陷、与
合同约定不符或存在权利瑕疵,买方有权中止后续付款,并要求卖方修复、更换、重做或从
后续款项及履约保函、质量保函中直接扣减、兑付相关费用。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
过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
4.1.2 监造、监检的范围及方式见附件三技术协议。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不另行约定)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
“小心轻放”
、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超大超重
件(对于本设备)
,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
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
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
方。
5.4 交付
5.4.1 卖方应根据“附件三技术协议”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面上将合同
设备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
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
66
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3 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
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
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
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
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下列
第(2)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
(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 30 日内。
6.1.2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
安装、调试应按照下列第(2)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
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
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
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
均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
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
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
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有权解除
合同。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
67
方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
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
有)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
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
成后 30 日内签署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初步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
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
应在考核结束后 30 日内签署初步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初步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
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
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6.4.3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
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签署初步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初步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
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
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6.4.4 初步验收应在试运行后六个月内进行,由买方负责,卖方参加。
6.4.5 最终验收应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内进行。如果由于买方原因造成最终验收延误
超过六个月,卖方提出最终验收申请后,买方应在 30 天内签署本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及
出入许可等。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
现场管理。因卖方未尽到安全义务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责
68
任,如因此导致买方承担责任的,买方有权向卖方追偿。
7.4 如果卖方的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因更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
方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
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从合同设备投运后并取得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 12 个月。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卖方提出最终验收申请后,买方应在 30 日内向卖方出具合同设备
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初步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
同设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30 日内签署结清款
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初步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
同设备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30 日内
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 7×
24 小时畅通。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到现场处理,应在 24 小时
内到达现场(偏远地区可协商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 48 小时)
。卖方应在到达现场后开始计
时,一般故障应在 72 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造成合同设备或机组出力下降或停运的故障)
应在 72 小时日内解决或提供明确的解决方案及时间表并在 7 日内解决,每逾期 1 日,卖方应
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0.05%的违约金。若卖方未按约定时间响应或解决问题,买方有权
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差旅费及买方因此向
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且买方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对于因卖方原因导致
的重复性故障,每次故障解决后,该故障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9.4 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
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10.1 履约保证金为不可撤销的银行履约保函(见索即付),自卖方开具之日起生效,在合
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或最终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30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
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69
10.2 银行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卖方提交的履约保函格式必须严格符合本合
同附件四的要求,为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由买方认可的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
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保函有效期应覆盖至合同设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10.3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买方有权不经仲裁或诉讼,直接全额兑付履约保函,且不视
为放弃追究卖方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
(1)卖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2)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合同约定期限 30 日;
(3)因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性能考核中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卖方未在买方
要求期限内提出有效解决方案;
(4)卖方发生本合同第 15 条约定的任何买方可解除合同的情形。
履约保函金额不足以弥补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的,卖方应在买方通知后 15 日内予以
补足。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
11.5 送风机在规定的使用条件和负荷条件下,并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和维护,预期寿
命应不小于 30 年。
11.7 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不少于 30 年)
,卖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所有备品备件
的持续供应。如卖方拟停止生产任何备品备件,必须至少提前 6 个月书面通知买方,并同时
向买方提供以下选择方案,由买方择一行使:
(1)卖方按届时有效的产品目录价格(但不高于本次合同成交单价)向买方出售足以满
足合同设备剩余寿命期内预计需求的该备品备件;或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
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卖方免费向买方提供该备品备件的全套设计图纸、技术规格、生产工艺等足以使第
三方进行制造的全部技术资料,并授予买方一项永久的、免费的、不可撤销的许可,允许买
方或其指定第三方为维护本合同设备之目的,使用该等技术资料制造、使用、销售该备品备
件。卖方保证该许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
赔偿买方损失。
11.9 关于质量保证的其他约定:
如果合同设备技术指标不满足《技术协议书》要求但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经买方
让步接受的,卖方承担的违约金金额及计算方式如下:
70
(1)风机在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规定的 BMCR 风量下,如果达不到规定的压头,每低
50Pa,卖方向买方支付
5 万元违约金。
(2)风机在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规定的 TB 工况风量下,如果达不到规定的压头,每低
100Pa,卖方向买方支付
5 万元违约金。
(3)在 BRL 工况点运行时,保证效率每降低 0.2%,扣除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 2%;在
BRL 工况点运行时,轴功率每增加 10KW,卖方向买方支付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 2%违约金。
(4)在所有正常运行(5~100%BMCR)工况范围内,噪声值每增加 1dB(A),卖方向买方
支付
2 万元违约金,并由投标方采取相应措施,降低至 85dB(A)以下。
(5)在所有正常运行(5~100%BMCR)工况范围内,振动保证值每增加 0.01mm,卖方向
买方支付
2 万元违约金。
(6)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在机组 168 小时满负荷试运行后连续运行 50 天,且半年
内不发生因风机原因导致的非计划停运或机组限负荷。在机组分部和整套试运期间,不发生
因风机故障而产生影响机组整套试运工期和节点,每发生一次,卖方向买方支付
50 万元违
约金。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
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如果卖
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
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2.5 卖方为履行本合同而专门为买方创作或开发的所有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本
项目形成的设计图纸、计算书、模型、软件、数据库、技术方案、技术接口、操作手册及技
术改进等(以下简称“履约成果”),卖方保证该等履约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益权。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或买方排产通知单要求的时间交付合同设备(包括技术资料)
的,每迟延一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合同设备价格 0.05%的违约金。关键设备迟延
交付超过 30 日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20%。卖方支付迟
延交付违约金后,仍须继续履行交货义务。若因卖方迟延交付导致买方工程项目整体工期延
误或产生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卖方还应赔偿买方
的全部损失,且该损失赔偿不受前述违约金总额上限的限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按每延迟 1 日向卖方支付该期应支付合同
71
价款万分之一的延迟付款违约金。延迟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 10%。
14.4 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技术服务的,买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卖方拒
不改正或经 3 次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 20%的
违约金。
14.5 因卖方原因导致买方向第三方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罚款、赔偿金等)
的,所有责任及费用均由卖方承担,若因此导致买方承担责任的,买方有权向卖方追偿。
14.6 卖方因违约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的,买方有权从任一笔应付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的
违约金。
14.7 若卖方违约,卖方除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须承担买方向卖方主张权利
而产生的律师代理费、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及其他与追究卖方责
任有关的所有费用。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
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0 日;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
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
,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
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等,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
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14 日
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9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
面通知解除合同。
72
17 税费与保险
17.1 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
担。
17.2 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
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
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
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
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
为止。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陕西省延安市富县。
19 审计与检查
买方及其上级集团公司、或国家审计、监察机关,有权在任何合理时间内,对与本合同
相关的卖方财务记录、成本资料、履约情况等进行审计和检查,以核实合同价格的合理性及
卖方履约的真实性、合规性。卖方应予以充分配合,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如审计发
现卖方存在虚报成本、价格不实或其他不当行为,卖方应退还多收的款项,并承担由此给买
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本条款在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后持续有效。
20 项目的停建、缓建
20.1 项目发生停缓建或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暂停或取消的:
20.1.1 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暂停履行本合同。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无条件立即暂停一
切有关合同执行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防止损失的扩大。
20.1.2 买方行使此种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并有权索回已支付给卖方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20.1.3 如果项目确定取消,买方有权书面方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卖方收到该通知后,
应采取必要措施立即终止一切有关合同执行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
20.1.4 买方如因项目停缓建等原因迟延支付卖方合同价款,卖方不得追究买方迟延付款
的违约责任。
20.1.5 卖方因发生停、缓建产生的损失只限于直接损失,不包括卖方的预期收益。卖方
73
在收到买方要求暂停履行本合同书面通知后 7 日内应向买方如实提供卖方合同已经履行部分
的情况、以及直接损失明细和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对于卖方因暂停履行合同造成的直接损失
买方不予赔偿。如卖方收到买方停、缓建通知后继续推进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备料、加
工制造、交付货物等造成自身损失的扩大,对于损失扩大的部分,买方不予赔偿。
20.1.6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
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
工作日内(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
期限内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
划未能得到买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
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
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21 通知
21.1 一方根据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包括批准、证明、同意、确定和请求均应
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应由专人送交或通过快递、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由专人送交时,以对方
签收之日为通知的收到日期;通过快递方式递送的,应以对方签收快递之日为通知收到日
期,且发送方应妥善保存通知交给快递服务公司的留存单备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应
以邮件到达对方邮箱之日为通知的收到日期,且应注意妥善留存已发送邮件。
21.2 所有通知应按合同所述的地址发给对方,任何一方不得无理扣押或拖延。如果一方
通知了另外地址,则随后的通知应按新址发送。
74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
(项目名
称)
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 (卖方名称,以下
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
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
(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
协议;(
7)报价表;(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
质保期服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圆整)(
¥
)。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并修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
(买方执叄份,卖方执壹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
为准。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以下无正文)
75
(本页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
买 方: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卖 方:
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吉子现镇
地 址:
邮 编:727506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箱:
邮 箱: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县支行
开户银行:
账 号:26*开通会员可解锁*18493
账 号:
税 号:91610628MA6YEYBP2Q
税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76
附件二:价格表
(一)报价总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
备注
一
设备价格
二
随机备品备件
三
专用工具
四
技术服务费
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五
运杂费
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六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交货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建设现场指定地点。
77
(二)设备分项价格表
(1)送风机:(下表为 4 台套风机的量,不足部分由投标人补充)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
风机本体
台套
4
2
电动机及其附件
台套
4
3
润滑油站及油站控制(包括测量元件
及仪表)
台套
4
4
液压油站及油站控制(包括测量元件
及仪表)
台套
4
5
失速探针
台套
4
6
喘振报警装置
台套
4
7
风机及电机轴承测
振装置
台套
4
8
风机及电机轴承测
温装置
台套
4
9
电机轴承、线圈测
温装置
台套
4
10
风量测量装置
台套
4
11
液压调节装置的电
动执行器
台套
4
12
基础底板(地脚螺
栓,螺母和垫圈)
台套
4
13
进出口膨胀节(包括配对法兰及连接
螺栓)
台套
4
14
消音器及其附件
台套
4
15
风机隔声装置及金
属构件
台套
4
16
保温金属构件
台套
4
17
第一次用油
第一次用
油量
150%
18
油漆
台套
4
19
辅机监视诊断系统
项
1
整套
20
电流互感器
台套
4
…
…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78
序号
项目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2)一次风机:(下表为 4 台套风机的量,不足部分由投标人补充)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
风机本体
台套
4
2
电动机及其附件
台套
4
3
润滑油站及油站控制(包括测量元件
及仪表)
台套
4
4
液压油站及油站控制(包括测量元件
及仪表)
台套
4
5
失速探针
台套
4
6
喘振报警装置
台套
4
7
风机及电机轴承测
振装置
台套
4
8
风机及电机轴承测
温装置
台套
4
9
电机轴承、线圈测
温装置
台套
4
10
风量测量装置
台套
4
11
液压调节装置的电
动执行器
台套
4
12
基础底板(地脚螺
栓,螺母和垫圈)
台套
4
13
进出口膨胀节(包括配对法兰及连接
螺栓)
台套
4
14
消音器及其附件
台套
4
15
风机隔声装置及金
属构件
台套
4
16
保温金属构件
台套
4
17
第一次用油
4
第一次用
油量
150%
18
油漆
台套
4
19
辅机监视诊断系统
项
4
整套
20
电流互感器
台套
4
…
…
79
序号
项目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三)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
价
含税总
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四)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1
2
……
合计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五)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
1)送风机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
价
含税总
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叶片连接螺
栓
套
1
一台风机用量
80
2
叶柄轴承
件
1
各种风
机
3
滑块
件
2
4
液压、润滑
油站油泵(包括电
机)
台
1
5
液压、润滑
油站滤芯
套
8
一台油站用量为 1 套
6
液压、润滑油站安全阀
个
2
7
液压、润滑油站压力调节阀(比例
阀)
套
各 2
一台油站用量为 1 套
8
液压、润滑油站单向阀
个
各 2
9
润滑油软管
根
各 1
10
液压油软管
根
各 1
11
油管连接密
封件
套
1
12
轴承
每种型号
套
1
13
簧片
套
4
14
仪表、开关
每种型号
件
2
15
测温元件
每种型号
件
2
16
失速探针
台
1
17
喘振报警装
置
套
1
18
动叶电动执行机构(含电源板、控制板、显示
板、反馈
板、接线板
等)
套
1
19
振动测量装
置
套
1
20
振动诊断分
析卡件
套
1
21
转速探头
套
1
22
键相探头
套
1
23
电磁阀(含阀体,线圈
等)
每种型号
套
1
81
24
电机加热装
置
套
1
25
电机轴瓦
每种型号
套
1
26
电机大轴接
地碳刷
套
1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
2)一次风机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
价
含税总
价
产地
生产厂
家
备注
1
叶片连接螺
栓
套
1
一台风机用量
2
叶柄轴承
件
1
各种风
机
3
滑块
件
2
4
液压、润滑
油站油泵(包括电
机)
台
1
5
液压、润滑
油站滤芯
套
8
一台油站用量为 1 套
6
液压、润滑油站安全阀
个
2
7
液压、润滑油站压力调节阀(比例
阀)
套
各 2
一台油站用量为 1 套
8
液压、润滑油站单向阀
个
各 2
9
润滑油软管
根
各 1
10
液压油软管
根
各 1
11
油管连接密
封件
套
1
12
轴承
每种型号
套
1
13
簧片
套
4
14
仪表、开关
每种型号
件
2
15
测温元件
每种型号
件
2
16
失速探针
台
1
17
喘振报警装
置
套
1
82
18
动叶电动执行机构(含电源板、控制板、显示
板、反馈
板、接线板
等)
套
1
19
振动测量装
置
套
1
20
振动诊断分
析卡件
套
1
21
转速探头
套
1
22
键相探头
套
1
23
电磁阀(含阀体,线圈
等)
每种型号
套
1
24
电机加热装
置
套
1
25
电机轴瓦
每种型号
套
1
26
电机大轴接
地碳刷
套
1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六)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一次风机叶轮拆装
工具
套
2
2
送风机叶轮拆装工
具
套
2
3
一次风机扭力扳手
套
2
4
送风机扭
力扳手
套
2
5
一次风机转子检修
支架
套
1
6
送风机转子检修支
架
套
1
7
送风机轮毂起吊工
套
2
83
具
8
一次风机轮毂起吊
工具
套
2
9
振动诊断系统调试工具(含
软件)
CPU:i7-
12 代 UI
上;内
存:16G
以上;硬
盘:1Tb
以上
套
1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七)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
日)
总价
(含税)
备注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
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
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包含在货物总
价中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八)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
(如有)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含税)
总价(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
84
合计(含税)
¥:
(大写:
)
85
附件三:技术协议
详见《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一次风机、送风机设备技术
协议》。
86
附件四:履约保证金格式
银行履约保函(格式)
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鉴于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与
(卖
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
1000MW 机 组 项 目 一 次 风 机 、 送 风 机 设 备 采 购 合 同 》 ( 合 同 编
号:
),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
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2. 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或最终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30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
内无条件支付。
4. 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
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87
附件五: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88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89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90
第二卷 技术文件
第五章 供货要求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否决项一览表
招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序号
技术规范否决项条款
(加★号)
投标人须提供的相
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投标情况(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以附件方式单独响应)
1
无
无
备注:1. 投标文件应当对本表中(加★号)条款逐条单独作出响应,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证据、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承诺函等,否则,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投标无效被否决。 2.招标文件其他章节与本表技术规范否决项内容有冲突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91
第一节 通用部分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一次风机、送风机及其附属设备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
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
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
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
项目一次风机、送风机及其附属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
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
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
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
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
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
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
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
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1.8 严禁采购《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的机电设备,
投标人如果采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的机电设备或不符合国
家节能降耗有关政策要求的机电设备,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1.9 三维设计要求
投标人应进行三维建模,并提供三维模型及其相关数据属性,投标人应满足
92
数字化设计的要求。
1)建模范围
2)投标方三维建模的范围应该涵盖全部的供货范围,包括主体设备,以及
设计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附属支撑结构、管道系统和支吊装置、阀门管件及附属设
备等。建模内容
投标人应将建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管道、结构、阀门等完成三维数字化建
模。三维数字化电厂就是要建立一个和现实物理电厂一模一样的三维虚拟电厂,
三维模型建立的正确性直接影响设计的准确性和数字化电厂的运行管理。因此投
标人的三维建模工作不仅要全面反映供货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而且要精确的如实
反映设备的外观尺寸、摆放位置、接口定位、支撑结构和本体管道(如有)布置等。
3)建模深度
三维模型通用要求:
最终交付的三维模型应为满足产品设计要求的、完整的、精确的三维模型;
三维模型应按 1∶1 比例全尺寸建模;
三维模型应采用统一的模型坐标系;
模型深度不低于提交给设计院的图纸深度。投标人在建模时主要是保证三维
模型的外观尺寸与实际尺寸一致。钢结构不需要详细的节点设计,但须做出螺栓
连接的示意图,防止螺栓与钢结构、支吊架、管道保温等的间距不足。特别要注
意的是设备与管道的接口定位尺寸和规格要准确。
如投标人核心设备的某项精确三维模型涉及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
不便提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予以说明,并明确替代方案(例如提供粗
略模型或上一代产品模型或提供最新设备装配图电子版级纸质版等),由招标人
/最终用户书面确认。
4)模型及相关数据移交
工程设计拟采用 CAD 3D/PDMS 等进行三维设计。投标方在设计阶段利用已有
的三维软件进行建模,保留设备相关属性或提供模型相一致的属性文件,但最终
提供给设计院的三维模型文件格式必须满足 CAD 3D/PDMS 直接读取而不需要再
进行转换工作。模型按照工程设计进度要按阶段进行实时更新。
移交的模型应为满足深度要求,单个模型文件容量不宜过大,可以按系统或
功能分成多个模型进行移交,例如钢结构模型应按照设计层次分别导出,分层原
93
则参考所提供的图纸层次。投标方应积极配合设计院完成供货范围内模型与全厂
三维模型的整合工作,至少保证接口完备。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
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
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
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
标准或规范,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
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
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
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
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24
《焊缝符号表示法》
GB/T 755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T 985.1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GB/T 985.2
《埋弧焊的推荐坡口》
GB/T 997
《旋转电机结构型式、安装型式及接线盒位置的分类(IM 代码)》
GB/T 1800.1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线性尺寸公差 ISO 代号体系第 1 部分:公差、偏差和配合的基础》
GB/T 1800.2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线性尺寸公差 ISO 代号体系第 2 部分:标准公差带代号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T 1803
《极限与配合 尺寸至 18 mm 孔、轴公差带》
GB/T 1804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1993
《旋转电机冷却方法》
GB/T 2888
《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
94
GB/T 2970
《厚钢板超声检测方法》
GB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 3235
《通风机基本型式、尺寸参数及性能曲线》
DL/T 1052
《电力节能技术监督导则》
GB/T 3323.1
《焊缝无损检测 射线检测 第 1 部分:伽玛射线的胶片技术》
GB/T 3323.2
《焊缝无损检测 射线检测 第 2 部分:使用数字化探测器的 X 和伽玛射线技术》
GB/T 4942
《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IP 代码) 分级》
GB/T 10068
《轴中心高为 56mm 及以上电机的机械振动 振动的测量、评定及限值》
GB/T 10069.3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第 3 部分:噪声限值》
GB/T 10178
《工业通风机 现场性能试验》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13306
《标牌》
GB/T13957
《大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基本系列技术条件》
GB 18613
《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21210
《单速三相笼型感应电动机起动性能》
GB 30254
《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 50660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DL/T 468
《电站锅炉风机选型和使用导则》
DL/T 469
《电站锅炉风机现场性能试验》
DL/T 586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DL/T869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 5053
《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设计规程》
DL/T 5121
《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规范》
DL/T 5145
《火力发电厂制粉系统设计计算技术规定》
DL/T 5175
《火力发电厂热工开关量和模拟量控制系统设计规程》
DL/T 5240
《火力发电厂燃烧系统设计计算技术规程》
DL/T 5428
《火力发电厂热工保护系统设计规程》
DL/T5437
《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
DL 5454
《火力发电厂职业卫生设计规程》
JB/T 3165
《离心和轴流式鼓风机和压缩机热力性能试验》
JB/T 4362
《电站轴流式通风机》
JB/T 6226
《大型火电设备风机用电动机技术条件》
JB/T 6444
《风机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95
JB/T 6445
《通风机叶轮超速试验》
JB/T 6886
《通风机 涂装技术条件》
JB/T 6887
《风机用铸铁件 技术规范》
JB/T 6888
《风机用铸钢件 技术条件》
JB/T 8689
《通风机振动检测及其限值》
JB/T 9101
《通风机转子平衡》
JB/T 10213
《通风机 焊接质量检验技术条件》
JB/T 10214
《通风机 铆焊件技术条件》
JBT13299
《YE4 系列(IP55)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机座号 80~450)》
国能安全
[2023]22 号
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 版)》
中电联标准
[2012]16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中国大唐集团
《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设施规范》
中国大唐集团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本质安全质量管理指引
大唐集团制
〔2022〕56 号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大唐集团
(2022)460 号
《关于开展“钢结构类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水平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大唐集团
(2023)281 号
《关于明确钢结构类设备设施禁用工艺及本质安全提升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注:
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
采用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
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
人提出了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
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
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
修改或变化,招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
2.1 电气技术规范
96
2.1.1 对电动机的基本要求
1)电动机的设计与构造,与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相一致。交流电
动机为异步电动机,电动机额定电压见专用部分。
2)投标人所提供的电动机应满足《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GB/T 755 要求。
电动机选用高效节能电机产品,高压电动机效率不低于《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
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0254 的 1 级能效标准。低压电动机效率不低于
《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8613 的 1 级能效标准。投标方提供在中
国能效标识网备案公告产品的备案号。
3)电动机的防护等级为 IP54。电动机轴承应选用 SKF、FAG、NSK 或同等质
量品牌产品。
4)电动机的设计符合被驱动设备的特定使用要求。当运行在设计条件下时,
电动机的铭牌额定出力应不小于拖动设备轴功率的 105%。
5)当电源频率为额定值,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0%时,电动机
能输出额定功率,当电源电压为额定值,电源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5%时,
电动机能输出额定功率。当电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绝对值之和在 10%内时,
电动机能维持额定功率。
6)电动机适合于全电压启动。电动机能保证在 80%额定电压下正常启动,且
能在 65%额定电压下自启动。低压电动机直接起动时,当电源电压降低到额定电
压的 55%时,电动机应能实现自启动。电动机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失电而
不受损坏,且电动机在切换前是满载运行。
7)电动机采用 F 级绝缘,按 B 级温升考核。电动机绕组经真空压力浸渍处理
和环氧树脂密封绝缘,电动机的连接导体和绕组的绝缘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
8)电动机在额定电压时的堵转电流不超过额定电流的倍数参照 JB/T13299
《YE4 系列(IP55 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要求执行。
9)电动机应满足在冷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 2 次,热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 1 次
的要求。当外部转动惯量与电机转动惯量和反扭矩相同时,设计的每台电机至少
应能在较低温度和运行温度下每小时连续启动 2 次和 1 次。电动机的结构能耐受
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造成设备损坏。
10)电动机在额定电压下的最大转矩与额定转矩之比不低于 1.6 倍。在额定
电压下,
电动机起动过程中最低转矩的保证值应不低于 0.5 倍堵转转矩的保证值。
97
11)电动机的噪声和振动符合国标。距外壳 1m 远处,电动机的平均噪声级不
大于 85dB(A 声级)。
12)电动机的振动幅度不应超过标准所规定的数值。
13)高压电动机应按国标装设绕组及轴承测温元件,测温元件选用 PT100 铂
电阻。每组绕组应设有 2 个温度测点,每个轴承至少应设有一个温度测点,每点
应装设双支测温元件。
14)当电动机功率大于或等于 2000kW 时,电动机本体应配置差动保护用 CT,
可采用以下方案:
投标人应在电动机出线侧和中性点侧 X、Y、Z 三相各装设 1 组电流互感器,
用于差动保护。并且在中性点侧安装电流互感器端子箱,由投标人供货(包括电
流互感器、连接母线、接线板),电流互感器参数与招标人的开关柜内电流互感
器型号一致,由招标人确定。并应设中性点侧差动保护用 CT 接线端子箱。端子
箱内端子排应为菲尼克斯、魏德米勒产品或同等质量品牌,至少能接 4mm2 线芯,
电流互感器中性点端子应在端子箱内接地。电流互感器端子箱布置于设备本体。
15)高压电动机设置防结露加热器,电源使用交流 380V;加热器安装在电动
机内可检查部位。
16)电动机应具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并应有指示接地的明显标识,电机轴电
压必须符合 GBT22715 的要求,电机轴上必须安装双路接地碳刷装置。
17)电动机的出线端子盒按功能分别独立装设。电缆接线盒安装位置须便于
电缆接引,端子盒容积须满足设备安装要求。电动机主接线盒能接入载流量为 2
倍电动机额定电流的动力电缆。所有引线要求带有标记和识别符号。
18)电动机在空载情况下,能承受 1.2 倍额定转速的超速试验。
19)电动机轴承如果采用耐磨轴承,设计使用寿命在 10 万小时以上。电动机
的运行寿命:不少于 30 年。
20)电动机旋转方向有永久性、明显的标志。
21)高压电动机应为专用高效节能电机。
2.1.2 删除
2.1.3 删除
2.1.4 低 压 动 力 电 缆 采 用 ZRC-YJY22-0.6/1kV 电 缆 , 控 制 电 缆 采 用 NH-
KYJYP22-0.45/0.75kV。
98
2.1.5 投标方配套提供的润滑油、液压油站不设置就地控制箱,所有电机、
加热器负荷接入招标人供货的 MCC 或 PC 段,由招标人 DCS 完成油泵、加热器启
停的控制。投标方负责提供负荷清单及逻辑说明给招标人,配合设计。
2.2 热控技术规范
2.2.1 投标人采用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元件和设备组件,随本体供应的检测
元件、仪表和控制设备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并选用经实践证明质量可靠、性能符
合工艺要求的通用产品,并根据安装地点满足防爆、防火、防水、防尘、防腐蚀
的相关防护标准的要求。不得选用国家宣布的淘汰产品。所有仪表采用国家法定
计量单位。
2.2.2 投标人成套提供完整的全部就地仪表(包括配供仪表的仪表导管、阀
门及其他必需的安装附件)和就地仪表盘、接线盒(箱)等测控设备,包括就地
指示的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表及满足远方监控要求的测温元件、开关量仪表、
压力变送器等,列出所供的仪表清单,详细说明其编号、型号和规范、安装地点、
用途及制造厂家,并在设备上印有相应的标识。留有远方监控仪表的安装接口,
提供相应的测量范围及定值要求(如压力、差压、流量等参数)。提供配供仪表
和就地盘、柜、箱、盒的全部接线图。热工信号必须分别提供独立的“热工仪表
接线箱”,箱(盒)端子排下方应留出不少于 200mm 的空间以便于电缆接线和维
护,端子排端子除满足柜内接线外,还应留有 15%的余量。所有输入输出应使用
双线,即所有输入输出都不使用公共回路。箱(盒)内接线端子采用螺丝紧固型
接线端子。箱(盒)设计电缆入口处,留有 20%的备用空间,以备电缆增加或线
路改变。
2.2.3 投标人提供的风机和其配套部件配供的检测仪表和控制设备(简称测
控设备)应满足风机和其配套部件在就地及 DCS 中启动、停止、运行和事故处理
过程的安全监视、控制、调节、报警、联锁和保护的要求。用于保护的信号来自
性能可靠的独立装置或一次仪表,重要保护回路应考虑冗余措施(控制方面涉及
到设备跳闸保护的测点为三冗余,且取样管均独立设置)。所有联锁、保护均在
DCS 上实现。所有涉及保护(如润滑油压低、油位极低等)的测点,必须采用 3 只
模拟量变送器(如压力变送器、液位变送器),在 DCS 中进行“三选二”逻辑判断。
2.2.4 投标人提供的主设备及其配套设备应设计为能满足机组自启停运行
方式要求,
投标人成套供应满足机组启停与运行中安全监视和经济运行所必须的,
99
安装在本体范围内的仪表、取样部件、检测元件、安全保护装置、阀门、以及与
检测元件或传感器相连的特殊仪表等, 所有在机组启停过程中需要操作的阀门
均应采用电动或气动门,并应提供实现此功能必需的所有相关资料,其中至少包
括:机组自启停控制逻辑图,启停曲线、启停操作说明等。此外,投标人应配合
DCS 供货商及招标人共同完成机组的 APS 自启停功能设计,并参加相关的设计联
络会。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3.1 备品备件
3.1.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1.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
件表。
3.1.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3.1.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
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3.1.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
并发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3.1.6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 30 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
用部分表 2 所列备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3.2 专用工具
3.2.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2.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
工具表中。
3.2.3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
表中。
3.2.4 所有专用工具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
料。
3.2.5 专用工具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并标明防潮、
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概述
100
4.1.1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
进行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第五章的
规定的要求。
4.1.2 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
的试验、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第五章的规定。
4.2 工厂检验
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
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
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
出厂试验。
4.2.3 投标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第五章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
要求,投标人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
投标人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人。
4.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4.3 设备监造
4.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 DL/T 586《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和大
唐集团制〔2013〕28 号《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4.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
后,投标人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人复印 3 份,交监造
代表 1 份。
4.3.3 监造内容(具体内容招标人确定)
监造内容:
监造方式
序号
零部件或
工序名称
监理内容
H
W
R
备注
1.化学成分分析报告
√
一
主轴
2.机械性能试验报告
√
101
监造方式
序号
零部件或
工序名称
监理内容
H
W
R
备注
3.无损探伤试验报告
√
4.调质热处理记录
√
5.尺寸精度检验
√
1.原材料质量证明书
√
2.材料机械性能试验报告
√
3.焊缝无损检测报告
√
二
轮毂
4.整体热处理记录
√
三
转子
动平衡试验
√
1.原材料质量证明书
√
2.材料机械性能试验报告
√
四
叶片
3.无损探伤试验报告
√
1.渗漏试验
√
五
轴承座
2.油通道及水通道的严密性试
验
√
1.清洁度检查
√
2.油箱渗漏试验
√
3.油泵试运转试验
√
4.冷油器组装检查及严密性试
验
√
六
油系统
5.油系统打压试验
√
1.调节叶片装配记录
√
七
调节装置
2.调节部套联动试验
√
1.出厂机械运转试验
√
八
整机
2.焊缝检查
√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I 点—
现场复查、抽检
4.4 对投标人配合监造的要求
招标人为投标人提供以下方便:
4.4.1 提前 10 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投标人,
监造项目和方式由投标人、招标人监造代表、招标人三方协商确定;
4.4.2 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招标人有权通过投标人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
102
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
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人将提投标人便。
4.4.3 招标人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
准要求时,招标人有权提出意见,投标人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
无论招标人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人均主动及时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
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人不
得擅自处理。
4.5 性能验收试验
4.5.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4.5.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人现场。
4.5.3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 168 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
具体试验时间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5.4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人组织实施,投标人、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
理单位参加。
招标人委托经投标人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并编制试验报告。
试验大纲由招标人提供,与投标人、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试验单位
讨论后确定。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人
提供,施工方安装,参加方配合。投标人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
合。
4.5.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1)空气动力性能试验,并绘制工作状态下的 P—Q、N—Q、η—Q 的特性曲线。
2)振动试验。
3)风机机组的噪声测量。
4)其它验收内容
4.5.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
按照《工业通风机 现场性能试验》GB/T 10178、《电站锅炉风机现场性能
试验》DL/T 469、《通风机振动检测及其限值》JB/T 8689 和《风机和罗茨鼓风
机噪声测量方法》GB/T 2888 执行。
4.5.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用的仪器、表计和工具由性能验收试验方(第三方)
负责提供。一般仪器由国家法定单位标定,部分仪器现场标定。性能验收试验所
103
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人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人也
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5.8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投标人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
由招标人承担;在投标人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于合同总价之中。
4.5.9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4.5.9.1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委托的测试单位编写,共同签章确认结论。若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人主持并负责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招标人为主编写,
投标人参加。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
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4.5.9.2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
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
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技术服务
5.1.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要
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
表(见格式)。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人要追加人·月·数,
但招标人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现场服务计划表由投标人填写在附表 A.6
中。
5.1.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5.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5.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5.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
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5.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5.1.2.5 投标人须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
5.1.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5.1.3.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
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
104
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
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
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5.1.3.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
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
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
济责任。
5.1.3.3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1.3.4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
5.1.4 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
投标人便。
5.2 培训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
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5.2.1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填写在附表 A.5 中。
5.2.2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5.2.3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
食宿和交通方便。
5.3 设计联络
若招标人有要求,投标人应及时、义务地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进行设计联络
和设计配合。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1 一般要求
6.1.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
文)。配供的进口设备的同时提供中、英文两种版本,或中英文对照版(包括纸
版和电子版)资料文件。
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
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6.1.3 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
105
后,投标人在 30 天之内向招标人给出全部技术资料 2 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
招标人确认。
6.1.4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
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四个方
面的具体要求。
6.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
投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
人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6.1.6 招标人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6.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炉 12 套,电子文本 2 套(可编辑)。
6.1.8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6.1.9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x1000MW
机组项目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6.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6.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可自行细化)
要求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满足评标所需图纸资料。投标人在投标时除提
供书面投标书外,每一套书面投标书必须附一套相应的电子版,以光盘形式附后。
包括但不限于:
1)风机总装图,要求注明设计流量、设计全压、主轴转速、轴功率、效率、
总重、转子重、电机重,进出口尺寸等;
2)风机在额定转速,规定的设计分界面和使用的介质密度等条件下,在不同
的风机调节叶片角度下的风机全特性曲线图,包括风机的全压与流量关系曲线,
风机传动功率与流量关系曲线,效率与流量关系曲线;
3)控制、保护及联锁要求和方框图;
4)风机结构说明书,电机说明书;
5)热工测量系统图及测点布置位置图(包括风机和电机及安装要求和使用说
明);
6)电负荷要求(包括电动执行器电压等级和容量、电控柜电负荷等);
7)消音器外形尺寸图。
6.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和图纸(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
106
化,招标人确认)。
投标人应及时提供满足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各设计阶段的资料和图纸,投
标人提供的满足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资料和图纸为每台设备 5 套(设计院 3 套,招
标人 2 套),电子文件每台设备 3 套(设计院 2 套,招标人 1 套)。投标人在提
供上述资料时必须印有“供初步设计用”或“施工图用”。包括但不限于:
1)风机设备资料
a.风机总装图:要求注明型号、设计介质、介质密度、设计温度、设计流量、
设计全压、主轴转速、临界转速、轴功率、效率、总重、转子重、风机外形尺寸
和接口尺寸、风机进出口角度等;
b.风机电机组合安装图:应有设计基础、施工和安装风机本体,电动机及中
性点 CT 箱所必须的尺寸和数据;
c.在额定转速,规定的计算分界面和使用的介质密度等条件下的,在不同的
风机调节叶片角度下的风机特性曲线图,包括风机的全压与流量关系曲线,风机
传动功率与流量关系曲线,效率与流量关系曲线;
d.基础留孔要求和基础荷载图;
e.液压润滑供油装置系统图及油站布置图(包括规范及使用说明书);
f.润滑油、液压油的牌号、油温、油量和换油周期;
g.连锁要求框图;
h.热工测量系统图及测点布置位置图(包括安装要求和使用说明);
i.风机运行中各项参数、报警、连锁和保护动作整定值;
j.冷却水系统图、冷却水量、水温、水压、水阻和散热量,以及安装使用维
护说明书;
k.风机隔声包敷层详图(包括外护板)及材料清单;
l.风机及电动机转子的转动惯量;
m.风机转子装配图;
n.风机支座、基础底板(包括电动机)、支撑详图;
o.风机地脚螺栓箱部套图(包括电动机);
p.检修最重件尺寸、重量及起吊高度尺寸和所需的空间距离详图;
q.安装、运行和维护说明书(包括配套供应的特殊测量保护仪表的使用技术
说明书);
107
r.风机结构说明书;
s.主要零部件材料清单及说明;
t.油站控制原理接线及安装接线图;
u.电动执行机构原理图及厂家资料;
v.消音器外形尺寸,供安装设计的总图(包括消音器本体、防雨(雪)挡板
或罩壳,法兰及其螺栓尺寸,支脚的安装尺寸等);
w.消音器的荷载及其分布图;
x.消音器设计说明书。
2) 电动机设备资料
a.电动机总图和安装图、要求注明型号、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功率、
额定转速、效率、启动电流倍数、接线方法、绝缘等级,外壳防护等级、使用最
低电压要求,电动机的冷却方法及其附加要求,总重,转子重量和制造厂家等。
还应表示全部外形尺寸及装配尺寸、内部风道、基础留孔、基础底板、荷重等;
b.速度—转矩特性曲线;
c.启动特性曲线;
d.保证特性;
e.电动机的起吊重量和起吊方式;
f.绕线型式;
g.绝缘材料型式;
h.线圈温升;
i.启动力矩、最大力矩及转动惯量;
j.启动电流、满载电流;允许堵转时间、等效发热时间参数;
k.功率因数;
l.电动机增速所需的时间;
m.旋转方向和终端相位;
n.定子绕组接线图;
o.电动机与所驱动设备整套装置的使用说明书。该说明书应包括电动机安装
要求的说明;
p.供货清单;
q.润滑油站资料及说明书;
108
r.测点布置图。
6.2.3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6.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
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
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数据等。
3)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
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资料、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4)投标人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6.2.5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
化,招标人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检验、验收时所遵循的标准、规范和规定等清
单。
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
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
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7.1 包装
7.1.1 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
7.1.2 大型薄壁结构部件,出厂发运时,根据其结构的刚度及装卸要求,采
取必要的包装加强措施,以保证部件不变形和损坏。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如受压
部件、护板等,在不影响运输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在厂内组装发运,以减少现场
组装的工作量。
7.1.3 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除特殊部件外(如管件等),遵照国家标准,
使用坚固的箱子包装并注明起吊点。并根据不同货物的特性和要求,采取措施,
如对设备进行妥善的油漆或其他有效的防腐处理,以适应陆上运输条件和多次搬
109
运装卸及长期露天堆放的需要,防止雨雪、受潮、生锈、腐蚀、受震以及机械和
化学引起的损坏。
7.1.4 投标人所供技术规范书妥善地包装,能承受运输和多次搬运,并防止
潮气和雨水的侵蚀。每个技术规范书邮包装有详细目录清单。
7.1.5 为防止设备器材被窃或受腐蚀性物质、海水的损坏,如未征得招标人
同意,不采用敞开的板条箱和类似包装。
7.1.6 为防止奥氏体钢受热面遭受盐雾腐蚀,受热面端口采用足够强度的带
内塞的端盖封口。受热面待安装阶段不得露天堆放。
7.2 标志
7.2.1 设备标志
1)每台设备、附属设备有固定铭牌,铭牌不易损坏,标志醒目,整齐、美观。
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 GB/T 13306-2011
《产品标牌》及《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设施规范》的规定。
2)重要部件根据图纸规定,在一定位置上用不褪色的油漆标注装配编号,使
用材料和检验合格的标志。
7.2.2 包装标志
投标人供给的设备(无论装在箱内或成捆的散件)的包装,都标明合同号,
主要设备名称,部件名称和组装图上的部件位置号的标签不得损坏或丢失,备品
备件和专用工具还标明“备品备件”和“工具”的字样。
包装箱编号在投标人统一给定的编号方式下进行编号。包装箱连续编号,而
且在全部装运的过程中,装箱编号的顺序始终是连贯的,并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
如下内容: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地;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
毛/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
7.3 运输
7.3.1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超过国家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当
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它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遵守有关运输单位
的规定。
7.3.2 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发出 24 小时内,投标人应用传真或航空快
信通知招标人。通知中指明设备名称、件数、件号、重量、合同号、货运单号、
设备发出日期。
110
7.3.3 超重件,投标人在发货前不迟于 30 天应以传真通知招标人发货大概
日期。
7.3.4 大部件情况表由投标人填写在附表 D 中。
7.4 保管
7.4.1 投标人提供所有设备、部件、材料等的保管方法的说明。
7 .4.2 投标人所用的每种防腐剂的质量、预期寿命、型号一致,投标人向
招标人提交各种防腐剂清除步骤的完整资料。
7.5 检验与验收
7.5.1 包装箱外有两份装箱单,以便于设备、技术资料、备品备件及专用工
具等的管理和保管。所有设备附有下列规范书:
1)装箱单,其上注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制造厂;装箱数量;附件、
备件名称及数量;装箱日期。
2)原制造厂的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含检验、试验报告)、图纸及
安装使用说明书。
3)装箱单在装箱发运前以快件邮寄给招标人两份供现场验货,一份随箱。
7.5.2 设备到达现场后,投标人与招标人按商定的开箱检验办法,对照装箱
单逐件清点,进行检查和验收。
7.5.3 投标人扩散联营或外包生产的设备(部件)应写明生产厂家,投标人
对厂家质量和交货进度负责。设备到达现场后,仍由投标人会同招标人进行检查
和验收。
111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
1.1.1 一般要求
1.1.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
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
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招标文件
规定的要求。
1.1.1.2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应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
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
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1.1.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炉所需。
1.1.1.4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
详细供货清单。
1.1.1.5 投标人分别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免费)、运行一年、三年所需备品
备件表(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在投标书附表 A.2 中给出具体清单(包括设
备或备件的名称、型号规格、图号、数量、生产厂家等)。
1.1.1.6 投标人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及外包件清单包括设备或备件的名
称、型号规格、图号、数量、生产厂家等,并在投标书附表 A.4 中给出,投标人
提供三家及以上厂家招标人选择。
1.1.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通用部分第 6 章节要求。
1.1.1.8 锅炉深度调峰最低不高于 20%THA 工况。50%及以上负荷变化率按
2.2%Pe/min, 30%-50%负荷变化率按 1%Pe/min,30%负荷煤耗增幅不超过 20%,
确保达到锅炉整体性能及新一代煤电新建项目的整体要求。
1.2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1.2.1 投标人的设计界限从风机进口消声器及进口风箱膨胀节反法兰至风
机出口风箱膨胀节反法兰的所有部分(包括膨胀节、反法兰、连接螺栓)
1.2.2 供货界限
1.2.2.1 风机本体(不限于):消音器、进口风箱、机壳、中间轴(如果
112
有)、扩压器、转子、主轴承箱、联轴器及联轴器保护罩(风机侧和电机侧各一
件)、液压调节装置(进口)、风箱放水管及阀门等。
1.2.2.2 配供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电动机及其附件;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的设备之间的动力、控制或其他电缆
由投标人负责设计和供货,并提供电缆清册,设计和供货界限为投标人供货设备
的接线端子,接线端子及接线盒尺寸需保证与进出线电缆截面相匹配,实现电缆
的顺利连接,具体电缆规格尺寸在施工图阶段配合;
就地振动探头至端子箱、端子箱至 FTSI 系统电缆由投标方供货。FTSI 系统
由招标人提供。
2)进、出口膨胀节(含配套配对法兰及连接螺栓);
3)液压油站、润滑油站及其测试仪表:包括油箱、油泵及电动机、滤油器、
冷却器、连接管阀门、油压阀检视计、润滑油压力调节器、就地监视用的压力、
温度、液位指示器等;
4)风机压差取样管、性能试验取样管;
5)轴承测温元件及温度开关;
6)液压调节装置的驱动装置(电动执行机构);
7)风机控制用的一次测量仪表及就地接线箱,就地启停、调试、正常运行及
保护等设置的一次测量仪表及就地接线箱,控制保护设备和接口(包括检测元件、
保护元件、仪表、阀门及附件)等;
8)风机失速探针;
9)喘振报警装置;
10)轴承振动测量装置;
11)冷却水管连接件;
12)基础底板(包括地脚螺栓、螺母和垫圈);
13)消音器本体、进口防雨挡板,消音器入口滤网,消音器本体与其支架或
平台连接的支脚,同时配供正反法兰(反法兰采用角钢);
14)设备接口的所有正反法兰及其附件;
15)风机隔声包敷装置及金属构件;
16)风机及其附属设备外表温度高于 50℃部位的保温设计及金属构件;
18)油漆;
113
19)辅机监视仪表系统(FTSI);
20)备品备件;
21)专用工具;
22)调试用油(脂)。
1.3 供货范围清单
供货清单见附表 A.1(投标人填写,序号不可更改、删除,内容不足在序号
最后自行顺延。)
1.4 交货进度
暂定于#3 炉 2027 年 3 月、#4 炉 2027 年 5 月前 100%交货,具体时间以招标
人通知为准,不得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
本工程系扩建电厂,厂址位于陕西省富县吉子现。电厂规划容量 2×660+2×
1000MW, 一期已建设 2×660MW 机组,本期拟扩建 2×1000MW 高效超超临界一次
再热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锅炉采用高效超超临界
参数变压直流炉、单炉膛、一次再热、平衡通风、前后墙对冲燃烧、紧身封闭布
置、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Π型锅炉。每炉两台四分仓回转式空预器。
制粉系统采用中速磨煤机冷一次风机正压直吹系统。每台炉配六台中速磨煤机和
六台给煤机;一次风机、送风机、引风机采用动叶可调轴流风机,双系列布置。
深度调峰最低不高于 20THA%;50%及以上负荷变化率按 2.2%Pe/min,30%-50%负
荷变化率按 1%Pe/min;30%额定负荷供电煤耗比 100%额定负荷增幅不超过 20%;
具备日启停调峰能力。
计划工期:本期工程 2×1000MW 机组计划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开工, 2028
年 6 月第一台机组投产,2028 年 8 月第二台机组投产。
2.2 设计及运行条件。
2.2.1 水文气象条件
2.2.1.1 水文条件
本工程为扩建电厂,厂址处于黄土塬上,地势较高,现厂址处地势平坦、开
阔,远离河流和山洪沟,不受河流和山洪影响。。
2.2.1.2 常规气象条件
114
厂址所处区域介于关中与陕北的过渡地区,在气候上属于中温带大陆性季风
气候,全年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降水不均,旱涝易现;炎热季节短,寒冷期长。
春季多风,有寒潮、霜冻出现,危害农作物生长;夏季雨量多而且集中,有局部
地区性雷暴雨、冰雹和 7 级以上阵风出现;秋季容易出现连阴雨天气,中秋至深
秋,降温加快,霜冻来临;冬季降水极少,日照充足,寒冷干燥。
距厂址最近的为洛川县气象站,该气象站位于县城北关“郊外”,地理位置:
北纬 35°49´,东经 109°30´,观测场海拔高度 1159.3,1954 年 11 月设站至今,
有长系列实测资料,厂址与气象站中间无大的山脉阻挡,海拔接近,且两地的植
被和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变化不大,属同一气候区域,因此,将洛川县气象站的
基本气象资料直接移用到电厂是可行的,且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1)常规气象要素
根据洛川县气象站多年实测资料统计,其基本气象要素累年特征值如下:
洛川县气象站常规气象要素统计表
项目
数值
平均气压
886.4hPa
平均气温
9.5℃
极端最高气温
37.5℃(2006/6/17)
极端最低气温
-23.0℃(2002/12/26)
最热月平均气温
21.9℃
最冷月平均气温
-4.5℃
平均水汽压
8.9hPa
平均相对湿度
62%
最小相对湿度
0
年平均降水量
590.2mm
一日最大降水量
131.6mm
年平均蒸发量
1550.0mm
平均风速
2.1m/s
最大积雪深度
25cm
平均雷暴日数
26.8d
平均大风日数
3.2d
平均雾日数:
53.2d
全年主导风向为:
N
115
项目
数值
冻融循环次数
57
根据洛川县气象站多年实测气象资料,统计出多年逐月平均的气象条件成果如
气象要素逐月平均统计表
月份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全年
平均气温℃
-4.5
-1.6
4.0
11.3
16.2
20.2
21.9
20.8
15.7
9.9
3.1
-2.6
9.5
平均风速m/s
2.2
2.2
2.3
2.5
2.3
2.1
1.9
1.8
1.8
1.9
2.0
2.1
2.1
平均相对
湿度%
51
52
57
53
56
61
74
76
75
68
61
53
62
平均气压hPa
890.9 889.1 887.0 884.4 883.0 880.0 878.8 881.7 886.8 890.7 892.2 892.3 886.4
平均降雨量mm
5.3
9.7
24.9
36.2
50.5
66.5
131.0 116.6
75.6
47.7
20.5
5.7
590.2
平均蒸发量mm
47.8
62.2
107.5 186.8 226.8 226.3 192.4 166.4 121.4
96.4
67.3
48.8
1550.
0
2.2.1.3 设计风速及风压
(1)五十年一遇 10m 高 10min 平均最大风速
根据现场踏勘、大风调查和洛川县气象站历年的实测风速资料,采用极值Ⅰ
型法进行统计计算,并参照国家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中的风
压等值线图,
确定电厂厂址处:五十年一遇 10m 高 10min 平均最大风速为 23.7m/s,
其相应的风压为 0.35kN/m2,百年一遇 10m 高 10min 平均最大风速为 25.3m/s,
其相应的风压为 0.40kN/m2。
(2)五十年一遇最大积雪深度及雪压
根据气象站多年最大积雪深度资料,采用极值Ⅰ型法统计计算,求得五十年
一遇最大积雪深度为 25.3cm,相应雪压为 0.32kN/m2。结合周围地区及《建筑结
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中的全国基本雪压分布图分析后认为,电厂五十年
一遇雪压应采用 0.35kN/m2。
(3)三十年一遇最低气温
根据洛川县气象站历年实测统计计算,采用 P—Ⅲ型曲线适线,结合周围地
区工程,得三十年一遇最低气温为-23.2℃。
2.2.2 地质条件
厂区地段属湿陷性黄土场地,湿陷类型为自重湿陷性,湿陷等级为Ⅲ~Ⅳ级,
地下水位埋藏深度大于 50m。地区最大冻土深度为 93cm。厂址的地震动峰值加速
116
度值为 0.071g (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 6 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
0.56s。地基土对混凝土结构及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无腐蚀性。建筑场地类
别为 II 类。
厂址地下无文物及矿产。厂址附近无机场及军用设施。
2.2.2.2 交通运输
本工程厂址区域已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道路,可充分利用现有的交通资源,
便于进厂道路建设和设备材料运输。
本工程当地铁路、公路交通条件便利,电厂设铁路专用线,电厂大件设备拟
采用铁路、公路运输进厂。
富县公路交通便捷、210 国道、309 国道交叉过境,另外还有黄直公路、羊
南公路等,实现了全县公路网络化、乡村道路砂石化,全县公路里程已达
1000km。行政村通路率达到 100%。一期进厂道路从厂区西侧的羊南公路引接,
长约 100m,采用汽-20 级,厂矿三级道路路面标准,15m 宽城市型混凝土路面。
本期与一期共用,不需新建
2.2.3 燃料特性
1)本期工程燃煤设计使用
本工程主要燃煤由延长巴拉素煤矿、可可盖煤矿、魏墙煤矿供应,应急备用
燃煤由黄陵矿区党家河、郭家洼、华恒、安喆等煤矿等供应。以铁路运输来煤为
主,汽车运输少量应急备用燃煤。设计煤采用巴拉素矿煤,校核煤 1 采用巴拉素、
可可盖及魏墙矿的混煤,混合比例 8:1:1,校核煤 2 采用巴拉素、可可盖及魏墙
矿的混煤,混合比例 7:1:2。设计和校核煤种的煤质及灰成分分析见下表:
检测项目
符号
单位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1
校核煤种 2
全水分
Mt
%
13.8
13.25
12.85
空气干燥基水分
Mad
%
3.60
3.572
3.703
收到基灰分
Aar
%
22.52
23.237
22.758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Vdaf
%
28.54
30.454
30.859
收到基碳
Car
%
52.07
51.738
52.389
收到基氢
Har
%
3.23
3.253
3.29
收到基氮
Nar
%
0.67
0.675
0.691
收到基氧
Oar
%
5.26
5.46
5.609
全硫
St,ar
%
2.45
2.387
2.413
117
检测项目
符号
单位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1
校核煤种 2
收到基高位发热量
Qgr,v,ar
MJ/kg
20.88
20.806
21.117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v,ar
MJ/kg
19.90
19.833
20.145
哈氏可磨指数
HGI
/
47
50.3
51
煤灰熔融特征温度/
变形温度
DT
℃
1170
1110
1110
煤灰熔融特征温度/
软化温度
ST
℃
1180
1120
1120
煤灰熔融特征温度/
半球温度
HT
℃
1190
1130
1130
煤灰熔融特征温度/
流动温度
FT
℃
1270
1140
1140
煤灰中二氧化硅
SiO2
%
53.51
53.146
52.18
煤灰中三氧化二铝
Al2O3
%
19.97
19.139
18.654
煤灰中三氧化二铁
Fe2O3
%
10.97
11.545
12.315
煤灰中氧化钙
CaO
%
4.49
5.228
5.893
煤灰中氧化镁
MgO
%
1.27
1.205
1.145
煤灰中氧化钠
Na2O
%
1.86
1.819
1.779
煤灰中氧化钾
K2O
%
2.32
2.277
2.21
煤灰中二氧化钛
TiO2
%
0.93
0.916
0.892
煤灰中三氧化硫
SO3
%
4.05
4.02
4.19
煤灰中二氧化锰
MnO2
%
0.127
0.129
0.1331
煤灰中五氧化二磷
P2O5
%
0.086
0.0975
0.1069
煤中氯
Clar
%
0.019
0.0168
0.0164
煤中汞
Hgar
µg/g
0. 142
0.1439
0.1528
煤中氟
Far
µg/g
150
157.1
152.1
煤中砷
Asar
µg/g
6
5.7
5.6
煤中镉
Cdar
µg/g
0.3
0.3
0.3
煤中铬
Crar
µg/g
40
40.3
39.5
煤中铅
Pbar
µg/g
9
8.3
8.1
煤中铜
Cuar
µg/g
7
7.2
6. 9
煤中镍
Niar
µg/g
12
12
11.7
煤中锌
Znar
µg/g
37
40.2
44.1
煤中游离二氧化硅
SiO2(F) ar
%
4.52
5.076
4.995
煤灰中游离氧化钙
CaO(F)
%
0.48
0.668
0.778
煤的冲刷磨损指数
Ke
/
4.9
4.9
4.8
煤灰比电阻
ρCA
测量电 测试温
比电阻
118
检测项目
符号
单位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1
校核煤种 2
度(℃)
(Ω·cm)
压(V)
室温
1.05×109
2.20× 109
7.41× 108
80
5.00×109
1.17× 1010
8.59× 109
100
4.32×1010
8.21× 1010
6.73× 1010
120
2.49×1011
4.30× 1011
4.83× 1011
150
9.62×1011
1.74× 1012
5.00× 1012
2000
180
1.04×1012
1.60× 1012
8.00× 1012
2.2.4 系统概况及相关设备
1)锅炉型式:锅炉采用高效超超临界参数变压直流炉、单炉膛、一次再热、
平衡通风、前后墙对冲燃烧、紧身封闭布置、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Π
型锅炉。
2)锅炉燃煤量(BMCR):433.86t/h(设计煤种)/436.6t/h(校核煤种 1)
/429.5t/h(校核煤种 2)。
3)空气预热器型式:四分仓回转式
4)锅炉负荷类型:锅炉带基本负荷并能调峰,锅炉最低稳燃负荷(不投油助
燃或不投等离子时)为 20%THA,2 台磨煤机投入运行,锅炉在此负荷下能长期安
全稳定运行。
5)机组运行负荷模式:机组年运行小时数为小时,年利用小时数小时。
负荷
小时
100%额定功率
75%额定功率
50%额定功率
<40%额定功率
注:本负荷分配模式用于计算现阶段条件下机组的经济性指标,不代表对主
辅设备年运行小时数和年利用小时数的要求。
2.2.5 烟风系统
1)型式:平衡通风方式,双系列室内配置;
2)每台炉配 2×50%容量的动叶可轴流式一次风机、2×50%容量的动叶可调
轴流式送风机、2×50%容量的动叶可轴流式引风机(增引合一)。
2.2.6 一次风机
119
1)型式:动叶可轴流式。
2)数量:每台炉配一次风机 2 台,本期工程共 2 台锅炉。
3)布置:每台炉两台风机沿锅炉中心线对称布置。
4)运行方式:2 台风机并联运行或单台风机运行。
5)调节方式:动叶调节。
2.2.7 送风机
1)型式:动叶可轴流式。
2)数量:每台炉配 2 台,本期工程共 2 台锅炉。
3)布置:每台炉两台风机沿锅炉中心线对称布置。
4)运行方式:2 台风机并联运行或单台风机运行。
5)调节方式:动叶调节。
2.2.8 服务设施
1)辅助机械设备冷却水采用闭式循环冷却水,水质为除盐水,辅机循环冷却
水 的 由 间 接 空 冷 塔 进 行 冷 却 , 最 高 供 水 温 度 38 ℃ 。 设 备 承 压 能 力 不 低 于
1.0MPa(g)。
2)厂用和仪表用压缩空气系统供气压力为 0.4~0.8MPa,最高温度为 50℃。
3. 专用技术要求
3.1 范围、参数、容量/能力
单台一次风机各工况点参数(暂定):
设计煤种
校核
煤种 1
校核煤种
2
风机参数
单位
TB
BMCR
BRL
75%TH
A
50%THA
20%THA
BMCR
BMCR
入口压力
Pa
-394
-331
-329
-246
-170
-130
-331
-331
风机静压
升
Pa
18113
1525
3
1509
5
13795
1281
3
1143
0
15253
15253
入口流量
m3/s
185.3
4
144.
91
144.
28
124.7
3
103.
72
90.6
8
142.7
1
141.78
入口温度
℃
28.1
20
20
20
20
20
20
20
入口密度
kg/m
3
1.019
1.04
8
1.04
8
1.048
1.04
8
1.04
8
1.048
1.048
单台送风机各工况点参数(暂定):
120
设计煤种
校核
煤种 1
校核
煤种
2
风机参数
单位
TB
BMCR
BRL
75%TH
A
50%THA
20%THA
BMCR
BMCR
入口压力
Pa
-398
-369
-346
-185
-129
-27
-369
-369
风机静压
升
Pa
5548
5040
4824
3337
2833
1783
5040
5040
入口流量
m3/
s
340.0
5
325.6
6
315.1
4
230.4
2
192.
62
88.6
4
332.1
6
331.
32
入口温度
℃
28.1
20
20
20
20
20
20
20
入口密度
kg/
m3
1.019
1.048
1.048
1.048
1.04
8
1.04
8
1.048
1.04
8
说明:
1)TB(test block)点风量、风压参数为 BMCR 工况考虑了裕量的数据,此
工况点为风机最大出力考核点。
2)BMCR 为锅炉最大连续出力工况,此工况点的风量、风压为风机正常出力
考核点。
3)BRL 为锅炉额定出力工况,此工况点应处在风机最高效率区,是风机性能
考核点。
4)THA 为汽轮机额定工况,此工况点为风机轴功率考核点。
5)BMCR、BRL、THA、75%THA 工况应落在风机高效区内,上述工况均为风机
效率考核点。
6)以上参数均已按当地大气压修正。
7)以上参数为初步计算结果,在磨煤机型号招标确定后会有修正,以设计
院提供的最终数据为准。投标方不得借此加价。
3.2 性能保证值(由投标人填写)
性能保证的条件为本规范给出的气象条件下,
风机入口参数按 3.1 节的规定。
3.2.1 一次风机
3.2.1.1 风量
TB 点工况(℃时):m3/s(kg/s);
BMCR 工况(20℃时):m3/s(kg/s)。
3.2.1.2 全压升
TB 点工况(℃时):Pa;
121
BMCR 工况(20℃时):Pa。
3.2.1.3 TB 点参数:
1)风机入口介质温度:_____℃;
2)风机入口介质密度:_____ kg/m3;
3)风机入口介质容积流量:_____ m3/h (m3/s);
3.2.1.4 风机全压升效率
TB 点工况(设计煤种):%;
BMCR 工况(设计煤种):%;
BRL 工况(设计煤种):%;
THA 工况(设计煤种):%;
75%THA 工况(设计煤种):%;
50%THA 工况(设计煤种):%;
20%THA 工况(设计煤种):%;
最低稳燃负荷工况 (设计煤种):%;
BRL 工况(校核煤种 1):%;
BRL 工况(校核煤种 2):%。
3.2.1.5 风机轴功率
TB 工况(设计煤种):kW;
BMCR 工况(设计煤种):kW;
BRL 工况(设计煤种):kW;
THA 工况(设计煤种):kW;
75%THA 工况(设计煤种):kW;
50%THA 工况(设计煤种):kW;
20%THA 工况(设计煤种):%;
最低稳燃负荷工况 (设计煤种):kW;
THA 工况(校核煤种 1):kW;
THA 工况(校核煤种 2):kW;
3.2.1.6 工作点对失速线的偏离值/失速安全系数 k(k 定义见 DL/T 468)
TB 点工况:%/k=;
BMCR 工况:%/k=;
122
BRL 工况:%/k=;
THA 工况:%/k=;
75%THA 工况:%/k=;
50%THA 工况:%/k=;
20%THA 工况 :%;
最低稳燃负荷工况:%/k=。
3.2.1.7 风机的第一临界转速:r/min。
3.2.1.7 风机的第一临界转速:r/min。
3.2.1.8 风机轴承振动速度均方根值:mm/s。
3.2.1.9 调节叶片全过程的动作时间:s。
3.2.1.10 噪声水平(距风机外壳一米处):≤dB(A) 。
3.2.1.11 风机轴承温升:℃。
3.2.1.12 转子动平衡最终评价等级:。
3.2.1.13 电动机启动电流:<A。
3.2.1.14 消音器阻力:</<Pa(TB 点工况/BMCR 工况)。
3.2.1.15 主要部件使用寿命
1)主轴承使用寿命值≥ h;
2)动叶片使用寿命值≥ h;
3)叶柄使用寿命值≥ h;
4)曲柄与叶片轴的连接件使用寿命值≥ h;
5)叶柄轴承的使用寿命值≥ h;
6)动叶液压调整系统使用寿命值≥ h;
7)轮毂使用寿命值≥ h。
3.2.1.16 平均连续无故障运行时间≥ h。
3.2.1.17 大修周期≥ 年。
3.2.2 送风机
3.2.2.1 风量
TB 点工况(℃时):m3/s(kg/s);
BMCR 工况(20℃时):m3/s(kg/s)。
3.2.2.2 全压升
123
TB 点工况(30.9 ℃时):Pa;
BMCR 工况(20℃时):Pa。
3.2.2.3 TB 点参数:
1)风机入口介质温度:_____℃;
2)风机入口介质密度:_____ kg/m3;
3)风机入口介质容积流量:_____ m3/h (m3/s);
4)出口全压升:_____Pa;
3.2.2.4 风机全压升效率
TB 点工况(设计煤种):%;
BMCR 工况(设计煤种):%;
BRL 工况(设计煤种):%;
THA 工况(设计煤种):%;
75%THA 工况(设计煤种):%;
50%THA 工况(设计煤种):%;
20%THA 工况(设计煤种):%;
最低稳燃负荷工况(设计煤种):%;
BMCR 工况(校核煤种 1):%;
BMCR 工况(校核煤种 2):%;
3.2.2.5 风机轴功率
TB 工况(设计煤种):kW;
BMCR 工况(设计煤种):kW;
BRL 工况(设计煤种):kW;
THA 工况(设计煤种):kW;
75%THA 工况(设计煤种):kW;
50%THA 工况(设计煤种):kW;
20%THA 工况(设计煤种):kW;
最低稳燃负荷工况(设计煤种):kW;
BMCR 工况(校核煤种 1):kW;
BMCR 工况(校核煤种 2):kW;
3.2.2.6 工作点对失速线的偏离值/失速安全系数 k(k 定义见 DL/T 468)
124
TB 点工况:%/k=;
BMCR 工况:%/k=;
BRL 工况:%/k=;
THA 工况:%/k=;
75%THA 工况:%/k=;
50%THA 工况:%/k=;
20%THA 工况:%/k=;
最低稳燃负荷工况:%/k=。
3.2.2.7 风机的第一临界转速:r/min。
3.2.2.8 风机轴承振动速度均方根值:mm/s。
3.2.2.9 调节叶片全过程的动作时间:s。
3.2.2.10 噪声水平(距风机外壳一米处):≤dB(A) 。
3.2.2.11 风机轴承温升:℃。
3.2.2.12 转子动平衡最终评价等级:。
3.2.2.13 电动机启动电流:<A。
3.2.2.14 消音器阻力:< /< Pa(TB 点工况/BMCR 工况)。
3.2.2.15 主要部件使用寿命
1)主轴承使用寿命值≥ h;
2)动叶片使用寿命值≥ h;
3)叶柄使用寿命值≥ h;
4)曲柄与叶片轴的连接件使用寿命值≥ h;
5)叶柄轴承的使用寿命值≥ h;
6)动叶液压调整系统使用寿命值≥ h;
7)轮毂使用寿命值≥ h。
3.2.2.16 平均连续无故障运行时间≥ h。
3.2.2.17 大修周期≥ 年。
3.2.2.18 删除
3.2.3 质量保证
1)设备整体寿命不少于 30 年。
2)在设备投运后一年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24
125
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修理或更换。
3)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所供设备大修服务能力、大修的工期、大修
的费用及大修用备品备件的供应等。
4)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具体说明应急抢修的能力。
3.3 性能要求
3.3.1 送风机、一次风机风机整机寿命不低于 30 年。易损件设计寿命为
50000 小时,油站滤芯为 8000 小时。
3.3.2 投标人必须保证满足招标人提出的风机性能设计参数,并在给定的
运行条件下长期安全运行。
3.3.3 在额定转速下,正常工作区域内,风机特性曲线的允许偏差,应限制
在:
3.3.3.1 在全压升所对应保证点的风量偏差:0~+2%;
3.3.3.2 在流量所对应的保证点的全压升偏差:0~+2%;
3.3.3.3 在保证点的全压升效率,不得有负偏差;
3.3.3.4 轴功率偏差:≤+2%。
3.3.4 投标人保证风机从满负荷至最小负荷的全部运行条件下,工作点均
落在失速线的下方,并提供对于失速线偏离的最小值。
设计工况点(TB 点)对于失速线的偏离值为:风机在该叶片角度下失速安
全系数 k
≥1.3。TB、BMCR、BRL、THA、75%THA、50%THA、20%THA、 最低稳燃负荷工
况 点 对 于 失 速 线 的 偏 离 值 为 风 机 在 该 叶 片 角 度 下 失 速 安 全 系 数 k 值 分 别
为: 。失速安全系数 k 的定义及要求见 DL/T 468。为了确保风机在各
个工况下均不发生喘振和失速,请提出建议的风机单独运行和并联运行的负荷分
界点,并提出确保风机在各个负荷下均不发生喘振和失速的措施。
3.3.5 如两台风机并联运行时,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风机的失速线不影响风
机的并联运行,并不产生喘振。投标人需提供风机启动和并联方式说明书,并提
供技术保障措施。
3.3.6 每台风机的第一临界转速至少高于设计转速的 30%。投标人提供设计
说明及确保不发生共振的保障措施,供招标人审查。寿命期内任何负载情况下不
出现冲击或脉动振动或失速,在选型资料中提供失速线。
126
3.3.7 风机应有良好的调节性能。调节叶片由最小开度到最大开度的动作时
间不超过 25~40 秒,非正常工况时动作时间不超过 25 秒,相配套的执行机构应
符合上述要求。执行机构的生产厂家应得到招标人认可。
3.3.8 动叶可调轴流风机的叶片调节装置应灵活、可靠,叶片在全过程调节
中没有死行程和明显滞后,调节重复性能好,调节精度应能满足在风机 10%BMCR
至满负荷变化范围内没有死行程。在就地应有明显的叶片开度指示器。叶片开度
的控制信号和反馈信号类型应为 4~20mA,并送至 DCS。
3.3.9 在 全 部 运 行 条 件 下 风 机 轴 承 的 振 动 速 度 均 方 根 值 Vrms 不 大 于
2.8mm/s。
3.3.10 风机主轴承应能承受机壳内的紊流工况所引起的附加推力,并在长
期运行时不发生事故。
3.3.11 风机及其辅助设备,应有良好的可控性能以及合理的运行操作方式、
调试和正常运行及事故情况下所必须的测量、控制、调节及保护等措施,以确保
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3.3.12 风机及其辅助设备,包括基础和支座在内,应能经受所在地区地震
力的作用。在设计地震烈度级的地震作用下,设备均能承受并保持结构上的完整
性。
3.3.13 风机的设计,应考虑到稳定工况和不稳定工况下的离心力、压力、
热应力、地震力以及风机自重和隔声层重量的同时作用。
3.3.14 距风机外壳 1 米处的噪声值不得大于 85dB(A)。
3.3.15 如果噪声值大于 85dB(A),投标人应提供消音器及包敷层设计供货,
进行消音和隔声处理,使其符合现行《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工业企业噪
声控制设计规范》及其它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投标人提供风机隔声包敷装置
设计并提供固定金属件(包含护板、钩钉等),护板颜色最终由招标人确认。如
果噪声值大于 85dB(A),由此产生的所有降噪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3.16 对招标人所订购的具有相同特性的风机,投标人提供的部件及备件
应是可以互换的。
3.3.17 投标人应明确设计参数的允许变动范围,招标人在设备正式制造前
有权在这一范围内变更设计参数,投标人不应增加设备价格。
3.3.18 投标人提供风机第一次用油。按初装量的 150%提供。风机轴承采用
127
强制循环润滑油系统。
3.3.19 投标人允许招标人所提供设计参数的变动,全压变动±10%同时流量
变动±10%,或者轴功率变动±10%,招标人在设备正式制造前在这一范围内变更
设计参数,即使引起轴承箱和液压缸规格的变化及风机型号的变化,投标人不增
加设备价格,若引起电动机型号变化时另行协商。
3.3.21 本工程锅炉辅机要求参与深度调峰,负荷升降较为频繁,要求锅炉
辅机按照适应深度调峰的原则设计,调峰范围 20%THA~100%BMCR,且能满足锅炉
RB、50%和 100%快速甩负荷的功能运行的要求。投标人应在结构设计和调节控制
设计上充分考虑深度调峰锅炉的特点,并专题说明在设计中采取的措施,并对深
度调峰机组配置提出意见。投标人应保证调峰负荷下长时间运行,并对采取的措
施和成功运行的业绩进行详细说明。
3.4 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
3.4.1 风机机壳、进气室和进风口,应考虑到运输、安装及检修时的方便,
并有利于检修时转子吊出。一次风、送风机入口空气采用多面进气式。(垂直进
风方式)。
3.4.2 风机应带有必要的密封人孔门,以利于检查机内零部件情况。
3.4.3 在机壳和进气室内部和外部均应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以消除由于其
刚性不足产生的振动。
3.4.4 风机的进、出口部位应采用挠性连接,风机的进、出口部件与机壳,
机壳与扩压段之间采用挠性连接。
3.4.5 如在运行中发生涡流诱导振动,投标人应负责采取合理的消振措施,
避免风量、风压和功率的大幅度波动。
3.4.6 风机轴穿过进气室的地方,应设置轴密封装置,以防止介质泄漏。
3.4.7 联轴器采用刚挠性联轴器,联轴器处应设置具有足够大强度的、固定
于坚固的预埋型钢架上的钢制联轴器保护罩【满足《大唐集团公司安全设施规范
标准》要求,该保护罩应是可拆卸的和封闭的,并设有坚固的检查盖。(确保不
能看见转动轴和对轮)
对联轴器防护罩的要求
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的联轴器部位、机器转动部分裸露部位应加装严密的防护
罩,且应便于拆卸,并且不妨碍维修工作,防护罩应符合《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
128
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和《机械安全防止上
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GB 23821),防护罩的敞口开度和网眼宽度,必
须符合人的上、下肢各部位不能触及转动部位的要求。防护罩安装后转动部分露
出长度不允许超过 3mm,防护罩应尽量采用封闭机构,当需要采用网状结构时,
为防止手指尖误通过造成伤害时,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的短轴尺
寸不允许超过 6.5mm,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35mm。机械设备防护罩应采用固定式防
护罩,所有固定式防护罩全部采用螺丝固定。防护罩设计应不影响视线和正常操
作;转动设备裸露轴端的防护罩,应设置合理的防护网,且易于观察。
防护罩表面油漆必须采用烤漆工艺。防护罩颜色为红色(色标号为 M100
Y100),对于转动机械应在护罩上涂刷转动方向,箭头颜色为白色(色标号为
Y100)。箭头大小视防护罩的大小而定,箭头的长度小于 0.5 倍防护罩长度,箭
头的宽度小于 0.2 倍防护罩宽度。机械防护罩、防护网设计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碳钢板材厚度不低于 2.0mm,防护网采用不锈钢 T304,机械设备轴封的防护网采
用铝合金(LY-12)。
防护罩图例:
3.4.8 为便于主轴对中和拆装方便,风机主轴承箱应设计成整体结构,直接
用螺栓与机壳结合。
3.4.9 主轴承应设计成在风机壳体内一旦出现紊流工况时,应能承受全部附
加推力而不发生故障,并要求当油系统事故而使风机机组转速惰走到零时的过程
中,轴承不会损坏。
3.4.10 风机主轴承采用滚动轴承,其正常工作温度不大于 75℃,最高温度
不得超过 90℃,并要求设置 90℃以上的报警措施。轴承温度 110℃作为停止风机
运行的保护条件,每个轴承应设测温装置三处。
129
3.4.11 风机进气室的最低点应装设直径不小于 50mm 的疏水管及阀门。
3.4.12 为了便于轴的校正和轴承拆装,轴承座应有单独的底板和调整螺丝。
风机轴承安装于整体式轴承箱轴承内。轴承箱端面为精加工,直接与风机机壳用
螺栓连接,机壳底座下配有调整螺钉。
3.4.13 如采用水冷式,轴承箱应能满足封闭式冷却水系统的设计要求。轴
承箱出厂前应进行耐压试验或者是轴承箱冷却器的耐压试验。
3.4.14 为避免轴承箱由于温度和压力的升高而漏油,应设有放气塞。
3.4.15 风机的各个组件和部件,应配备方便检修的吊耳或吊孔。
3.4.16 风机主轴承箱、液压控制装置、供油装置及其连接管道不允许有控
制油或润滑油泄漏。所有油管路的材质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必须在厂内经耐压
试验合格,实验压力不低于工作压力的 2 倍,保证不漏油。
3.4.17 风机应有失速和喘振报警装置及轴承振动测量装置。投标人提供详
细失速探针工作原理和安装位置,说明如何判断风机喘振以及喘振后采取的相关
措施。
3.4.18 风机机壳、进气室和扩压器等的所有焊缝应检查合格,并满足风机
焊接质量要求。一次风机、送风机进风箱和扩压管不小于 6mm,机壳壁厚不低于
12mm。
3.4.19 风机转子,包括叶片和轮毂的焊接,均应采用磁粉探伤及超声波探
伤等无损探伤检查合格。
3.4.20 设备和支撑的焊接,按最新版《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 869
等的要求进行。
3.4.21 对于组装后整体发运的风机,应力求做到使现场的安装工作量达到
最小。
3.4.22 膨胀节应能承受风道或连接设备运行时的振动,并能承受事故时发
生的非正常角位移,接头和密封板应不积灰。
3.4.23 投标人应对所供风机叶片与轮毂的材料和连接方式加以论述,并提
供附图。
3.4.24 风机(含电机)的轴承、液压及调节装置(含液压缸和电动执行机
构)、油站要求采用进口品牌。所选厂家应不少于三家(招标方提出要求),最
终生产厂家应由招标人确认。所有进口设备均应提供原产地证明、海关报关单和
130
商检证明。
3.4.25 风机设备的所有打孔工作,均应在出厂前完成。
3.4.26 风机轴或电机轴端,应可用便携式测速表显示转速。
3.4.27 风机入口设置消音器及防雨罩,风机出入口风道铺设保温,消音器
技术要求见 3.5.2 节。
3.4.28 风机金属部件的设计充分考虑腐蚀的情况,设备采用有效的防止腐
蚀的措施。
3.4.29 风机叶片需采用优质产品,具有成熟运行业绩的可靠材料制造。风
机叶柄采用材质为 的高精密锻件,抗拉强度为 ,要强度高、结构
合理。
3.4.30 风机轮毂材质为 ,轮毂与叶片根部间隙要均匀、密封性好。投标人
要对轮毂技术特点进行说明。
3.4.31 风机采用 型叶片、叶片数为 、材质为 。
3.4.32 风机叶片调节装置的控制油压为 ,尽量采用低压、大直径油
缸,以降低调节装置漏油的可能,投标人要对风机调节装置特点加以说明。液压
缸与控制头需采用先进的设计,确保将液压缸拆除后即可对叶轮内部的部件进行
检修,建设现场维护检修工作量
小。
3.4.33 为了提高风机运行稳定性和安全性,一次风机叶轮转速应不超过
1500 转/分钟,送风机叶轮转速应不超过 1000 转/分钟
3.4.34 风机结构设计时,必须考虑叶轮的强度问题和气流对叶轮的激振因
素。因此,应进行叶轮(或叶片)的静频率计算。该频率必须避开叶轮的转速频率
及其 10 倍以下倍频和其它危险频率,如叶片通过频率,即转速与叶片(包括转子
叶片和叶轮前后调节或导向叶片)数的乘积、高幅值的气流脉动频率等。并确保
叶片的线速度在容许的安全范围之内。
3.4.35 风机应做叶片频率试验,并提供试验报告。风机出厂前应整机试转
合格,试转时间按有关规定,试转时招标人派人参加。
3.4.36 风机进出口围带如采用包箍形式,则包箍采用不锈钢。其厚度不低
于 3mm。
3.4.37 风机主轴采用整体锻造。
131
3.4.38 轮毂优先选用整体锻造,轮毂优先采用球面轮毂。
3.4.39 对风机入口调节装置的基本要求:
3.4.39.1 调节装置的型式:动叶调节。
3.4.39.2 风机的流量调节装置应结构合理,安全可靠,调节装置必须能准
确定位,要求动作灵活,启闭时的阻力小。投标人在设备说明书中提供运行过程
中防止风机动叶执行机构抖动损坏的方案。
3.4.39.3 调节装置的电动操作各连接件和密封处不得有漏油现象。
3.4.39.4 轴承设计应考虑到所要使用的润滑油及使用温度。
3.4.39.5 轴承的结构应能防止润滑油流失及外部物件进入。应提供加注润
滑油时不移动轴承盖的设备,或者提供密封的永久润滑轴承。
3.4.40 风机及其附属设备外表温度高于 50℃的部位,要进行保温。投标人
进行保温设计,提供保温设计图纸及材料清单。保温金属钩钉由投标人设计供货,
保温外护板及保温材料由招标人提供。
3.5 配供的辅助设备要求
3.5.1 油系统基本要求
3.5.1.1 风机本体和电动机共用一套润滑油系统,供油装置应满足风机本体
和电动机润滑需要。投标方提供的所有就地接线盒(箱)应选用材质 304。
投标人提供的润滑油站和液压油站应采用分开独立布置,液压油站和润滑油
站分别采用 2 台独立供油泵(含 2 台电机),2 台冷油器,1 用 1 备。油站不配
置就地控制箱。投标方提供的液压和润滑油站均应采用整体集装式,油站的密封
应满足防水、防尘要求。润滑风机所选液压、润滑供油装置均应独立设置两套独
立的 100%容量的交流油泵、滤网、安全阀,且互为切换备用。
油站的密封应满足防水、防尘要求。润滑油站和液压油站是两套独立的系统。
润滑油站及液压油站是风机的关键配套件,为保证其可靠运行,液压油站采用进
口,润滑油站采用国产优质品牌,投标方在短名单约定品牌中推荐,最终由招标
方确定。
3.5.1.2 润滑油站和液压油站应包括所有管道、阀门、油位指示器、流量控
制仪表、供油和回油温度计、油箱、油泵、油冷却器以及与设备连接的连接件。
所有管道、阀门、油箱、与设备连接的连接件均采用 304 不锈钢。对于处于室外
布置的风机流量测点、差压测点导压管,应包含导压管的电伴热带及保温层。
132
3.5.1.3 为保证风机适应于长期连续运行,投标人应配置二台独立的 100%
容量油泵,一用一备,采用近控和远控两种方式均可自动切换。由招标人就地或
机组 DCS 系统完成油泵的控制。两台油泵停用时,风机惰走,轴承不会损坏。油
泵、逆止阀(单向阀)、安全阀等要能单独用阀门隔离在运行中检修。油泵、逆
止阀(单向阀)、安全阀等要能单独用阀门隔离在运行中检修。
3.5.1.4 油箱内应配有电加热器,使润滑油在风机启动前达到运行油温,又
不产生局部过热而引起油质劣化。并配备油箱温度测量元件,在招标人的机组
DCS 系统完成油箱加热器自启停控制。在回油管路上应配有中温自限温伴热带,
防爆等级 Ex d IIB T4 符合 GB/T19835 标准,电加热器应设置接线箱,便于总电
源统一接入。
3.5.1.5 油箱底部应有一定的倾斜度,并设有放油阀。顶部应有密封型检查
孔。若必须把设备布置在油箱顶部,应加装垫板和托架,不得在油箱上钻孔,并
将顶部适当加强,保证有足够的刚度,防止下凹和振动。每个油站的合适位置设
置移动式滤油器的进油、回油的接口,并配置手动阀门。
3.5.1.6 油箱内部应除垢,清洁,并采用必要的防腐措施,以达到现场安装
不再清理为准,润滑油站和液压油站及管路应在出厂前进行整体耐压实验,保证
连接节点配合准确、严密、不漏油。
3.5.1.7 每台油站配备两台 100%容量的油冷却器,能够在线检修隔离,要
求采用板式油冷却器。油冷却器设置旁路温控阀。
3.5.1.8 投标人应提供全流量的双筒可切换滤油器和磁性滤油器。对于液压
油站,应保证除去大于 5μm 的粒子,对于润滑油站,应保证除去大于 10μm 的
粒子。
3.5.1.9 油站所有阀门禁止采用铸铁阀门,调节阀采用涡轮杆或伞齿轮传动
机构。
3.5.1.10 油站的布置所需的管路材料等均由投标人负责设计及供货。
3.5.1.11 在电压为 55%Ue 时,油泵低压电动机应能自启动。
3.5.1.12 投标人提供第一次调试用油。投标人所供调试用油满足以下标准:
采用进口优质品牌,耐高温性强,使用温度≥160℃,提供初装用量的 150%(其
中 50%备用)。
3.5.1.13 油站的油泵与电机间优先采用橡胶梅花瓣式联轴器,保证油泵与
133
电机运行稳定;回油宜采用数显、转轮或舌式油镜,能清晰显现油路流通状况。
油站的布置所需的管路材料等均由投标方负责设计及供货。
3.5.2 消音器技术要求
3.5.2.1 风机入口设置立式(最终和设计院配合确定)降噪型消音器,消音
量为 30dB,其生产厂家应得到招标人确认。请同时提供图纸和专题,以对消音
器组织气流分布的效果进行说明。
3.5.2.2 消音器内填料采用防水憎水材料,应能在长期运行过程中,化学和
物理性能稳定,不变质,不碎断,不腐烂。消音器为室外立式布置,其选用的材
料须满足现场环境要求(寒冷地区的消音器内部及外部支撑结构材料不低于
Q235-D)。消音器本体自带支座、滤网、吸风口、防雨罩等。消音器本体配套供
应进出口法兰(含反法兰)及其紧固件等附件。
3.5.2.3 消音器选用合适的流速,在风机 BMCR 工况下消音器阻力≤200Pa。
投标人应在风机入口处设计压力取样装置。
3.5.2.4 消音器设有吊耳和支座。支座不但需要承受消音器本身的荷载,而
且需要承受与之相连的风道的荷载及风机入口膨胀节产生的内压推(吸)力,具
体数据待详细设计阶段由招标人提供。
3.5.2.5 消音器的布置外形尺寸需要满足招标人的布置要求,并在设计配合
阶段由招标人确认。
3.5.2.6 消音器上方布置有吸风口,消音器应满足相应的承重要求。
3.5.2.7 风机入口消音器应采用便于安装和维修的结构。
3.5.2.8 风机入口消音器在机组运行期间,不得有开焊、松动和脱落。
3.5.2.9 风机入口消音器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内外部除锈、清垢、净化和整体
油漆,所有接口封堵,到现场不再解体,直接安装。保证畅通,并提供相关证明。
3.5.2.10 招标人有权对风量、设备截面尺寸做出适量调整,投标人应予配
合,且不得发生费用。
3.5.2.11 消音器的设计负压不小于-2KPa,设计正压不小于 2KPa。
3.5.2.12 消音器应设置防止吸入杂物的滤网,滤网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
3.5.2.13 风机入口消音器阻力不大于 150Pa,
其生产厂家应得到招标人认可。
要求选用的吸声材料应能在长期运行过程中,化学和物理性能稳定,不变质,不
碎断。吸声原件的金属材料要考虑防腐,吸音材料均采用专用吸音超细玻璃棉保
134
证吸声效果。风机入口防雨罩各处流速不高于 15m/s。防雨罩材质 304 不锈钢
(厚度不低于 2mm),消音器应采用不锈钢材质。防雨罩应保证风机入口可靠防
雨,每边应凸出风机入口 m。风机入口消音器的支座应能承受消音器进口防
雨罩及风机进口所有管道的重量及进出口风道内压反力。3.5.2.14 动叶执行器
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中间过渡接头的执行器连杆,应检查过渡接头螺栓与上、下两端
连接长度必须满足螺栓直径的两倍。紧固螺母应进行点焊加固或将原单件螺母更
换为非金属嵌件六角锁紧螺母、止退螺母,提高防松性能。
(2)投标方提供的动叶执行器连杆,必须确保执行机构连杆各铰接点调整
在同一平面,消除各连接点承受垂直于平面的额外应力。关节轴承无卡涩、连杆
锁紧螺母无松动或螺杆变形情况。
(3)如调节杆配置轴承,投标方须确保调节轴的轴承充分润滑,并制定措
施防止异物进入轴承发生卡涩。
(4)投标人提供的连杆与调节臂连接处应制定措施避免磨损擦碰。
(5)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确保动叶控制装置的固定可靠,防止伺服阀松动
导致反馈杆、伺服杆的损坏。
(6)投标人提供的执行器输出轴法兰连接柱销应采用可靠材料,防止连接
柱销发生老化、磨损、断裂问题,连接柱销使用寿命不小于 100000 小时。
(7)投标方要确保动叶调节反馈与指令偏差小于 1%。
针对以上七条要求,投标方要针对动叶执行器可靠性进行专题说明,并在安
装、试运行阶段给与技术指导。
3.6 电气技术要求
3.6.1 厂用电系统电压
高压厂用电系统:10kV、50Hz;额定值 200kW 及以上的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
10kV。
低压厂用电系统:380/220V、三相四线制、50Hz;交流控制电压为单相
220V。
3.6.2 对油站供电的基本要求
油站不设就地控制箱。
3.6.3 主驱动电机采用空气冷却,冷却方式为 IC611。
135
3.7 热控技术要求
3.7.1 就地压力表外壳应为不锈钢,仪表刻度盘直径 150mm,精度等级为
1.6 级。安装在振动场合的就地压力表应为防振型。
3.7.2 就地温度表采用双金属温度计,选用万向型、可抽芯式,外壳应为不
锈钢,仪表刻度盘直径 150mm,配保护套管,精度等级为 1.6 级。安装在振动场
合的就地指示表应为防振型。
热电偶应采用双支 K 分度,热电阻应采用双支 PT100。热电偶的精度等级应
为 I 级,热电阻精度等级应为 A 级。
3.7.3 过程逻辑开关的精度等级应为 1.0(重复性),其外壳防护等级至少达
到 IP65 标准。投标人提供的逻辑开关(压力开关、差压开关、温度开关等)应
选用优质产品。
3.7.4 变送器为带 HART 协议的智能变送器(含液晶表头),精度至少达到
0.075 级。外壳防护等级至少达到 IP65 标准。
3.7.5 投标人提供的电动执行机构、气动执行机构及其附件、电动门控制装
置、电磁阀等,采用优质产品。
3.7.6 开关型电动阀门和电动调节门的电动驱动装置采用智能型一体化产
品,工作电压为 380VAC、50Hz。开关型电动头可直接接受用户的开、关指令信
号,并留有远方允许、故障报警、开到位、关到位接点信号。调节型电动执行机
构控制单元必须带 CPU,可直接接收用户 4~20mADC 模拟量指令信号,输出 4~
20mADC(有源)位置信号,并留有远方允许、故障报警、开到位、关到位接点信
号输出。电动驱动装置的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7。
3.7.7 控制用调节阀,均提供电动或气动装置接线图。对于气动阀按系统控
制要求配供所有附件如定位器、电磁阀、行程开关、二线制位置变送器等。气动
执行机构每个气动阀应配置空气减压过滤器,招标人供气压力为 0.5~0.8MPa。
调节阀气动执行机构应具备失气、失信号保持功能;开关型气动阀门的执行机构
在失气、失信号工况应使阀门向人员和过程安全方向动作。电磁阀电压采用交流
220VAC。
3.7.8 就地室外安装的测控仪表、设备应考虑防冻措施。油系统上安装的一
次元件采用防爆型产品。
3.7.9 配供的在风机和其配套部件本体上安装的测控设备,其定位、安装方
136
式、支承件、连接件,本体接线盒,至本体取压装置的连接导管、阀门,至本体
接线盒的连接导线,至电控箱、仪表盘的连接导线、导管,均由投标人设计并配
套供应。
3.7.10 投标人提供参与风机顺控的整套就地检测、控制设备及就地接线盒,
并将需 DCS 远方监控的信号引至就地接线盒的端子排上。
3.7.11 风机和其驱动电机本体应配供下列测控设备:
1)各轴承测温用热电阻或热电偶;
2)各轴承温度指示表;
3)各油箱油位指示器;
4)风机喘振检测装置;
5)风机轴承振动检测装置;
6)驱动电机三相线圈测温用热元件。
3.7.12 风机应装设以下测量、报警保护设备:
1)风机轴承预埋远距离监视用测温元件;风机轴承温度测量热电阻应采用弹
簧压紧,弹簧要支撑在轴承壳上;
2)风机轴承油箱就地监视油位指示器,双金属温度计、温度元件及报警用油
位开关。
3)电动机的定子和轴承测温元件;
4)油站油箱冷却水管进、出口就地监视压力指示表、双金属温度计和测温元
件;
5)提供冷却水压力、温度、流量等参数,满足设备运行要求;
6)滤网前后就地监视压力指示表和报警用差压变送器(当冷却水系统设有滤
网时)。
3.7.13 应提供风机振动测量所需的接口、安装支架、一体化振动传感器,
一体化振动传感器采用国产优质产品,采用加速度传感器匹配辅机振动诊断分析
平台。每台风机轴承座的驱动端和非驱动端的 X、Y 方向,分别设置振动传感器,
电机前、后轴承的 X、Y 方向,分别设置振动传感器。并要送出两路信号:一路
给 DCS,一路给振动诊断系统(缓冲信号),DCS 同时显示振幅值和位移值。振
动诊断系统与智慧电厂通讯连接所需接口和通讯设备由投标人负责。振动诊断系
统负责监测分析全厂主要辅机(包括不限于送风机、引风机、一次风机、氧化风
137
机、凝泵、循环泵、闭式水泵等设备)振动参数,通过对比预置建模数据(内置
大量振动异常数据)分析诊断,给出专业维护建议。
3.7.14 投标人配供失速和喘振报警装置,并提供无源接点。
3.7.15 油站至少配供油位、油温、油压、油量等远传仪表。
3.7.16 投标人应提供风机流量计算公式,风机流量最大差压值,喘振曲线,
比功(Yt-P)转换公式,并提供上述公式所需要的测量要求,并在风机本体预留
取样接口和测点位置图,并带堵头。
3.7.17 投标人应提供风机性能测试和故障诊断方法、公式,并提供这些测
试所需的一次测量元件接口。
3.7.18 投标人应提供风机启停保护逻辑框图、SAMA 图、I/O 清单、仪表检
测系统图、仪表和一次元件清单、参数测量设定值等作为招标人设计的依据。
3.7.19 本项目所有仪控设备的安装附件都随设备成套配供(包括:一次阀、
排污阀、二次阀等)。本项目不采用三阀组安装,应单独配置二次门和平衡门、
变送器接头、三通等。
3.7.20 本工程采用编码标识系统。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
设备的标识必须有统一编码。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
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
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编码符号。编码采用 GB/T50549《电厂
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人。盘柜和接线盒柜门内侧
应有完整正确的接线图及原理图,必须为计算机打印、塑封并在柜门内侧粘贴牢
固。
3.7.21 本工程为实现机组自启停(APS)运行方式,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锅
炉、汽机、发电机、DCS 等供货商及有关设计方共同完成机组的自启停功能设计,
并无偿提供所需资料。在投标人技术交底时提供设备启停的顺序控制流程图和状
态转移条件表,包括所有气动、电动阀门在启动前、启动中、运行中、正常停机
及跳闸工况下的开/关位状态,以便于后续进行步序组态”。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的
工艺设备的可控性、可靠性及自动控制水平应满足上述总体要求。凡是在机组启
动、运行、停机过程中可能开启、关闭或调整的阀门均应实现自动控制。系统如
有调整,阀门、测点、仪表数量增减,规格型号调整,费用不发生变化。详细设
计阶段若不符合上述控制原则应补充增加设置阀门、测点、仪表等,应不产生价
138
格因素。
3.7.22 智慧电厂要求:为满足智慧电厂的需要,本次招标的全部工艺系统,
投标人所设置的仪表类型规范及数量至少应满足:1)DL/T 5512-2016 火力发电
厂热工检测及仪表设计规程及 2)DL/T 5227-2020 火力发电厂辅助车间系统仪表
与控制设计规程的要求。范围的设备应该按照数字化移交的要求提供模型、图纸
及资料等。
投标人需无偿提供设备三维模型,投标人采用三维建模及数字化移交满足本
工程整体的三维数字化设计与数据移交的要求。三维建模的范围应该涵盖全部的
供货范围,与主设备部分统一。
3.8 其他要求
3.8.1 油漆要求
投标人所供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风机、电机、油站等)应满足 C3 环境下 25
年免维护防腐要求。设备凡需要油漆的所有部件,在油漆前必须对金属表面按有
关技术规定进行清洁处理。底漆和中间漆及第一、二道面漆在制造厂内完成,第
三道面漆及安装后的补漆(含现场焊缝补漆)由招标人现场涂刷。底漆、中间漆
和所有面漆均由投标人供货。采用环氧富锌底漆、环氧云母中间漆、聚氨脂面漆,
具耐风化腐蚀性能。环氧富锌底漆 60μm(含锌量不得低于 80%),环氧云母中间
漆 80μm,丙烯酸聚胺面漆两道 60μm,干膜总厚度不小于 200μm,并满足油漆
生产厂家及国家的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按要求高者执行)。油漆采用优质油
漆厂家,最终品牌由招标人确认。
3.8.2 设备品牌要求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按照下表品牌选取,以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选取品牌需
经招标方书面确认。如招标方未在下表提供的设备、材料短名单,则投标方可选
择行业资质、业绩及口碑均优异的供货方,并向招标方提供书面选择依据、及结
论,由招标方书面确认后进行采购流程,最终选择供货商须最终由招标方书面确
定。
序号
名称
生产厂家
备注
热机
1
液压油站
贺德克、力士乐、伊顿、赛特玛或同等质量品牌
2
润滑油站
四川川润、南通华东、江苏指南润滑液压或同等质
量品牌
139
序号
名称
生产厂家
备注
3
膨胀节
航天晨光、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江苏亚太波纹管有限公司、兰州长信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
司或同等质量品牌
4
液压及调节装置(旋转油封)
CFE、TLT 、KKK、豪顿或同等质量品牌
5
轴承
FAG、SKF、TIMKEN 或同等质量品牌
6
油漆
常州华星、西安经建、天津灯塔、三棵树或同等质
量品牌
7
润滑、液压油
美孚、壳牌、长城、昆仑或同等质量品牌
热控
1
智能压力、差
压变送器
ROSEMENT 3051 系列、EJA、E+H、西门子或同等质
量品牌
2
压力、差压开
关
SOR、长野、EDM 或同等质量品牌
3
热电偶、热电
阻
上海自动化仪表厂、重庆川仪、安徽天长、安徽天
康或同等质量品牌
4
压力表、温度
表
上海自动化仪表厂、重庆川仪、安徽天长、安徽天
康或同等质量品牌
5
动叶调节执行
器
英国 ROTORK 、德国 SIPOS、德国 EMG、法国伯纳德
或同等质量品牌
6
电动执行机构
重庆川仪、天津中仪、上海行力、南京科远、温州
瑞基、宝曼或同等质量品牌
7
电磁阀
ASCO、SMC、FESTO 或同等质量品牌
8
仪表阀
江苏中泰、福洛克、盐城加久、深圳飞托克或同等
质量品牌
9
振动传感器
南京纬博斯通、上海锦康、江苏江凌、江阴盈誉、
上海驰捷或同等质量品牌
10
磁翻板液位计
海安三星、上海雄风、上仪、川仪或同等质量品牌
11
风量测量装置
西安中航、重庆威巴、南京新瓦特、北京中控环宇
或同等质量品牌
电气
1
高压电动机
上海电机、湘潭电机或同等质量品牌
2
低压电动机
上海电机厂、湘潭电机、南阳防爆电机或同等质量
品牌
3
端子排
魏德米勒、菲尼克斯或同等质量品牌
4
电机轴承
SKF、FAG、NSK 或同等质量品牌
3.8.3 专题报告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阶段需要提供的专题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专题做为投标文
件的附件,专题报告的名称并应汇总成清单的形式。
1)风机防喘振在设计/结构/选型/运行控制等方面措施专题报告;
2)风机各部件材质选择和连接方式专题报告;
140
3)风机保障深度调峰运行措施专题报告(包含 20%-100%宽负荷高效内容);
4)消音器组织气流分布专题报告;
5)风机动叶卡涩问题专题报告;
6)考虑本项目位于严寒地区,投请标方提供针对严寒地区的专题报告,补
充论证采取的特殊设计或技术适应性措施;
7)请投标方细化性能监测和故障诊断功能的技术内容,并提供专题报告,
至少包括功能模块总体设计、性能目标、诊断/监测原理、测点配置、平台接入
等方面内容。
8)投标方提供适应机组深调、快调的技术措施,针对风量风压调节特性、
失速裕度保障、低负荷稳定运行、快速响应性能、系统阻力适配及安全保护逻辑
专
题
报
告
。
141
附表/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送风机:(下表为单台风机的量,本标段采购 4 台套风机)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风机本体
台套
1
2
电动机及其附件
台套
1
3
润滑油站及油站控制(包括测量元件及仪
表)
台套
1
4
液压油站及油站控制(包括测量元件及仪
表)
台套
1
5
失速探针
台套
1
6
喘振报警装置
台套
1
7
风机及电机轴承测振装
置
台套
1
8
风机及电机轴承测温装
置
台套
1
9
电机轴承、线圈测温装
置
台套
1
10
风量测量装置
台套
1
11
液压调节装置的电动执
行器
台套
1
12
基础底板(地脚螺栓,螺
母和垫圈)
台套
1
13
进出口膨胀节(包括配
对法兰及连接螺栓)
台套
1
14
消音器及其附件
台套
1
15
风机隔声装置及金属构
件
台套
1
16
保温金属构件
台套
1
142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7
第一次用油
第一次用油量 150%
18
油漆
台套
1
19
辅机监视诊断系统
整套
20
电流互感器
台套
1
一次风机:(下表为单台风机的量,本标段采购 4 台套风机)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风机本体
套
1
2
电动机及其附件
台套
1
3
润滑油站及油站控制(包括测量元件及仪
表)
台套
1
4
液压油站及油站控制(包括测量元件及仪
表)
台套
1
5
失速探针
台套
1
6
喘振报警装置
台套
1
7
风机及电机轴承测振装
置
台套
1
8
风机及电机轴承测温装
置
台套
1
9
电机轴承、线圈测温装
置
台套
1
10
风量测量装置
台套
1
11
液压调节装置的电动执
行器
台套
1
12
基础底板(地脚螺栓,螺
母和垫圈)
台套
1
13
进出口膨胀节(包括配
对法兰及连接螺栓)
台套
1
14
消音器及其附件
台套
1
143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5
风机隔声装置及金属构
件
台套
1
16
保温金属构件
台套
1
17
第一次用油(全合成)
第一次用油量 150%
18
油漆
台套
1
19
辅机监视诊断系统
整套
20
电流互感器
台套
1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2 台机组,包含但不限于下列项。计入投标总价) 送风机
序号
名称
规格型
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叶片连接螺栓
套
1
一台风机
用量
2
叶柄轴承
件
1
各种风机
3
滑块
件
2
4
液压、润滑油站油泵
(包括电机)
台
1
5
液压、润滑油站滤芯
套
8
一台油站用量为 1
套
6
液压、润滑油站安全
阀
个
2
7
液压、润滑油站压力
调节阀(比例阀)
套
各 2
一台油站用量为 1
套
8
液压、润滑油站单向
阀
个
各 2
9
润滑油软管
根
各 1
10
液压油软管
根
各 1
11
油管连接密封件
套
1
12
轴承
每种型
号
套
1
13
簧片
套
4
144
14
仪表、开关
每种型
号
件
2
15
测温元件
每种型
号
件
2
16
失速探针
台
1
17
喘振报警装置
套
1
18
动叶电动执行机构(含电源板、控制板、显示板、反馈
板、接线板等)
套
1
19
振动测量装置
套
1
20
振动诊断分析卡件
套
1
21
转速探头
套
1
22
键相探头
套
1
23
电磁阀(含阀体,线
圈等)
每种型
号
套
1
24
电机加热装置
套
1
25
电机轴瓦
每种型
号
套
1
26
电机大轴接地碳刷
套
1
一次风机
序号
名称
规格型
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叶片连接螺栓
套
1
一台风机用量
2
叶柄轴承
件
1
各种风
机
3
滑块
件
2
4
液压、润滑油站油泵
(包括电机)
台
1
5
液压、润滑油站滤芯
套
8
一台油站用量为 1 套
6
液压、润滑油站安全
阀
个
2
7
液压、润滑油站压力
调节阀(比例阀)
套
各 2
一台油站用量为 1 套
145
8
液压、润滑油站单向
阀
个
各 2
9
润滑油软管
根
各 1
10
液压油软管
根
各 1
11
油管连接密封件
套
1
12
轴承
每种型
号
套
1
13
簧片
套
4
14
仪表、开关
每种型
号
件
2
15
测温元件
每种型
号
件
2
16
失速探针
台
1
17
喘振报警装置
套
1
18
动叶电动执行机构(含电源板、控制板、显示板、反馈
板、接线板等)
套
1
19
振动测量装置
套
1
20
振动诊断分析卡件
套
1
21
转速探头
套
1
22
键相探头
套
1
23
电磁阀(含阀体,线
圈等)
每种型
号
套
1
24
电机加热装置
套
1
25
电机轴瓦
每种型
号
套
1
26
电机大轴接地碳刷
套
1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2 台机组,包含但不限于下列项,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一次风机叶轮拆装工具
套
2
2
送风机叶轮拆装工具
套
2
3
一次风机扭力扳手
套
2
4
送风机扭力扳手
套
2
5
一次风机转子检修支架
套
1
146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6
送风机转子检修支架
套
1
7
送风机轮毂起吊工具
套
2
8
一次风机轮毂起吊工具
套
2
9
振动诊断系统调试工具
(含软件)
CPU:i7-12
代 UI 上,
内存:16G 以
上,
硬盘:1Tb 以
上
套
1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47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附表 C.1 风机各工况点性能数据表(单台风机)一次风机
设计煤种
校核
煤种
1
校核
煤种
2
风机参数
单位
TB
BMC
R
BRL
THA
75
%
TH
A
50
%
TH
A
20%THA
最低稳燃负荷
BMCR
BMCR
入口体积流
量
m3/s
入口质量流
量
kg/s
入口风温
℃
入口密度
kg/m3
入口全压
Pa
入口静压
Pa
148
设计煤种
校核
煤种
1
校核
煤种
2
风机参数
单位
TB
BMC
R
BRL
THA
75
%
TH
A
50
%
TH
A
20%THA
最低稳燃负荷
BMCR
BMCR
出口全压
Pa
出口静压
Pa
全压升
Pa
静压升
Pa
出口风温
℃
全压效率
%
压缩性修正
系数
-
风机轴功率
kW
风机转速
r/mi
n
失速安全裕
度 k
-
消音器阻力
Pa
消音器消音
能力
dB
送风机
设计煤种
校核
煤种
1
校核
煤种
2
风机参数
单位
TB
BMC
R
BRL
THA
75
%
TH
A
50
%
TH
A
20%THA
最低稳燃负荷
BMCR
BMCR
入口体积流
量
m3/s
入口质量流
量
kg/s
入口风温
℃
入口密度
kg/m3
入口全压
Pa
入口静压
Pa
出口全压
Pa
出口静压
Pa
全压升
Pa
静压升
Pa
149
设计煤种
校核
煤种
1
校核
煤种
2
风机参数
单位
TB
BMC
R
BRL
THA
75
%
TH
A
50
%
TH
A
20%THA
最低稳燃负荷
BMCR
BMCR
出口风温
℃
全压效率
%
压缩性修正
系数
-
风机轴功率
kW
风机转速
r/mi
n
失速安全裕
度 k
-
消音器阻力
Pa
消音器消音
能力
dB
附表 C.2 风机技术参数表
一次风机
项目
单位
数据
一、风机本体
风机型号
风机调节装置型号
调节叶片全过程的动作时间
s
叶轮直径
mm
轴的材质
-
轮毂材质
-
叶片材质
-
叶片连续使用寿命
h
叶轮级数
级
每级叶片数
片
叶片调节范围
度
比转数
-
液压缸缸径和行程
mm/mm
转子重量
kg
转子转动惯量
kg·m²
150
风机的第一临界转速
r/min
进风箱材质/壁厚
/mm
机壳材质/壁厚
/mm
扩压器材质/壁厚
/mm
风机轴承型式
-
轴承润滑方式
-
轴承冷却方式
-
轴瓦冷却水量
t/h
风机旋转方向(电机侧看)
-
消音器阻力
Pa
消音器重量
kg
风机总重量
kg
安装时最大起吊重量/高度/部
件名称
kg/m
检修时最大起吊重量/高度/部
件名称
kg/m
允许轴功率变动范围
%
轴密封装置的结构型式
-
风机轴承振动速度均方根值
mm/s
风机轴承温升
℃
转子动平衡最终评价等级
二、主电机
电动机型式
-
电动机型号
-
额定功率
kW
额定电压
kV
10
额定电流
A
额定转速
r/min
防护等级
-
IP54
绝缘等级
-
F
冷却方式
空气冷却,冷却方式 IC611
接线方式
-
轴承型式
-
轴承润滑方式
-
轴承冷却方式
-
151
转子重量
kg
转动惯量
kg·m2
电动机总重
kg
三、润滑油站
油泵型式
-
油泵型号
-
油泵数量
台/台风机
油泵流量
m3/min
油泵转速
r/min
油泵电动机功率
kW
正常供油压力
Pa
油冷却器数量
台/台磨
油冷却器冷却水流量
m3/h
油冷却器冷却水压力
Pa
油冷却器冷却水温度
℃
油箱容积
m3
油箱材质
-
油箱电加热器数量
套/台风机
油箱电加热器额定电压
V
油箱电加热器额定功率
kW
滤油器过滤精度
μm
润滑油牌号
四、液压油站
油泵型式
-
油泵型号
-
油泵数量
台/台风机
油泵流量
m3/min
油泵转速
r/min
油泵电动机功率
kW
正常供油压力
Pa
油冷却器数量
台/台磨
油冷却器冷却水流量
m3/h
油冷却器冷却水压力
Pa
152
油冷却器冷却水温度
℃
油箱容积
m3
油箱材质
-
油箱电加热器数量
套/台风机
油箱电加热器额定电压
V
油箱电加热器额定功率
kW
滤油器过滤精度
μm
液压油牌号
-
……
送风机
项目
单位
数据
一、风机本体
风机型号
风机调节装置型号
调节叶片全过程的动作时间
s
叶轮直径
mm
轴的材质
-
轮毂材质
-
叶片材质
-
叶片连续使用寿命
h
叶轮级数
级
每级叶片数
片
叶片调节范围
度
比转数
-
液压缸缸径和行程
mm/mm
转子重量
kg
转子转动惯量
kg·m²
风机的第一临界转速
r/min
进风箱材质/壁厚
/mm
机壳材质/壁厚
/mm
扩压器材质/壁厚
/mm
风机轴承型式
-
轴承润滑方式
-
153
轴承冷却方式
-
轴瓦冷却水量
t/h
风机旋转方向(电机侧看)
-
消音器阻力
Pa
消音器重量
kg
风机总重量
kg
安装时最大起吊重量/高度/部
件名称
kg/m
检修时最大起吊重量/高度/部
件名称
kg/m
允许轴功率变动范围
%
轴密封装置的结构型式
-
风机轴承振动速度均方根值
mm/s
风机轴承温升
℃
转子动平衡最终评价等级
二、主电机
电动机型式
-
电动机型号
-
额定功率
kW
额定电压
kV
10
额定电流
A
额定转速
r/min
防护等级
-
IP54
绝缘等级
-
F
冷却方式
空气冷却,冷却方式 IC611
接线方式
-
轴承型式
-
轴承润滑方式
-
轴承冷却方式
-
转子重量
kg
转动惯量
kg·m2
电动机总重
kg
三、润滑油站
油泵型式
-
油泵型号
-
154
油泵数量
台/台风机
油泵流量
m3/min
油泵转速
r/min
油泵电动机功率
kW
正常供油压力
Pa
油冷却器数量
台/台风机
油冷却器冷却水流量
m3/h
油冷却器冷却水压力
Pa
油冷却器冷却水温度
℃
油箱容积
m3
油箱材质
-
油箱电加热器数量
套/台风机
油箱电加热器额定电压
V
油箱电加热器额定功率
kW
滤油器过滤精度
μm
润滑油牌号
四、液压油站
油泵型式
-
油泵型号
-
油泵数量
台/台风机
油泵流量
m3/min
油泵转速
r/min
油泵电动机功率
kW
正常供油压力
Pa
油冷却器数量
台/台风机
油冷却器冷却水流量
m3/h
油冷却器冷却水压力
Pa
油冷却器冷却水温度
℃
油箱容积
m3
油箱材质
-
油箱电加热器数量
套/台风机
油箱电加热器额定电压
V
油箱电加热器额定功率
kW
155
滤油器过滤精度
μm
液压油牌号
-
……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即应列出)。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
名称
部件
产地
备注
156
技术附表 F 技术条款偏差表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投标人必须填写
本表,如无偏差,则在此表中填写“无”。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15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58
(陕西公司)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一次
风机、送风机设备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59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60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
1)商务投标文件;
(
2)技术投标文件;
(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61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62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63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164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65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备注:受益人应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鉴于(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项目的投标,标段编号为,我方接受被保证
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
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
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
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
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
任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166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67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68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69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年
年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70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71
(四)专利情况表
4.1 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72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73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
1)请逐项说明:投标方案中采用哪些设备、材料或使用的技术是国产化产品,
哪些是进口产品,同时明确是否具备可替代性。(注:设备、材料若全部国产化,
一般不涉及进口产品或技术的,可不添加此条要求)
序号
名称
国产化/进口产品
是否可替代
12
……
174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
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
件位置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 响 应
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
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
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
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
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
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
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75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
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
件位置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
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
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
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76
(陕西公司)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一次
风机、送风机设备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77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78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79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80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81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82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83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84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
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投标响应
程度
存在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投标设备
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
能指标
3.1 风量(TB 点):m3/s;3.2 全压升(TB 点):Pa;3.3 全压升效率(BMCR/BRL/THA/75%THA):%/%/%/%;3.4 轴功率(BMCR/BRL/THA/75%THA):kW/kW/kW/kW;3.5 失速安全系数 k(TB 点/BMCR/BRL/THA):///;3.6 风机轴承振动速度均方根值:mm/s;3.7 调节叶片全过程动作时间:s;3.8 噪音(距本体 1m 处):dB(A)。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结构特点
及材质
4.1 轮毂形式: ,材质 ,寿命 h;4.2 叶片形式: ,材质 ,寿命 h;4.3 轮毂、叶柄和叶片连接方式:(简要描述);4.4 轴密封装置特点:(简要描述);4.5 液压调整系统特点:(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5
供货范围
5.1 供货范围:(简要描述);5.2 备品备件:(简要描述);5.3 专用工具:(简要描述);5.4 分包及外购:(简要描述);5.5 供货保障措施:(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6
运维情况
6.1 安装及检修条件: (简要描述);6.2 启停及低负荷运行性能:(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7
附属系统及所属设
备情况
7.1 油系统:(简要描述);7.2
消音器:(简要描述);
7.3 其他附属设备:(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8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
保证措
施、验收
等)
8.1 监造配合:(简要描述);8.2 现场及售后服务:(简要描述);8.3 质量保证措施:(简要描述);8.4 验收:(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85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86
(陕西公司)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一次
风机、送风机设备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87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88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以多种货币报价需要进行评审的
,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
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
盖单位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
¥
元(大写:人民币
元)
。
一次风机、送风机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
备注
一
设备价格
二
随机备品备件
三
专用工具
四
技术服务费
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五
运杂费
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六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交货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189
机组项目建设现场指定地点。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姓名、签字)
190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1)送风机:(下表为 4 台套风机的量,不足部分由投标人补充)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
风机本体
台套
4
2
电动机及其附件
台套
4
3
润滑油站及油站控制(包括测量元件
及仪表)
台套
4
4
液压油站及油站控制(包括测量元件
及仪表)
台套
4
5
失速探针
台套
4
6
喘振报警装置
台套
4
7
风机及电机轴承测
振装置
台套
4
8
风机及电机轴承测
温装置
台套
4
9
电机轴承、线圈测
温装置
台套
4
10
风量测量装置
台套
4
11
液压调节装置的电
动执行器
台套
4
12
基础底板(地脚螺
栓,螺母和垫圈)
台套
4
13
进出口膨胀节(包括配对法兰及连接
螺栓)
台套
4
14
消音器及其附件
台套
4
15
风机隔声装置及金
属构件
台套
4
16
保温金属构件
台套
4
17
第一次用油
第一次用油量150%
18
油漆
台套
4
19
辅机监视诊断系统
项
1
整套
20
电流互感器
台套
4
…
…
191
序号
项目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2)一次风机:(下表为 4 台套风机的量,不足部分由投标人补充)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
风机本体
台套
4
2
电动机及其附件
台套
4
3
润滑油站及油站控制(包括测量
元件及仪表)
台套
4
4
液压油站及油站控制(包括测量
元件及仪表)
台套
4
5
失速探针
台套
4
6
喘振报警装置
台套
4
7
风机及电机轴承
测振装置
台套
4
8
风机及电机轴承
测温装置
台套
4
9
电机轴承、线圈
测温装置
台套
4
10
风量测量装置
台套
4
11
液压调节装置的
电动执行器
台套
4
12
基础底板(地脚
螺栓,螺母和垫
圈)
台套
4
13
进出口膨胀节
(包括配对法兰
及连接螺栓)
台套
4
14
消音器及其附件
台套
4
15
风机隔声装置及
金属构件
台套
4
16
保温金属构件
台套
4
17
第一次用油
4
第一次用
油量
150%
18
油漆
台套
4
192
序号
项目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9
辅机监视诊断系
统
项
4
整套
20
电流互感器
台套
4
…
…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
价
含税总
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193
(
1)送风机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
价
含税总
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叶片连接螺
栓
套
1
一台风机用量
2
叶柄轴承
件
1
各种风
机
3
滑块
件
2
4
液压、润滑
油站油泵(包括电
机)
台
1
5
液压、润滑
油站滤芯
套
8
一台油站用量为 1 套
6
液压、润滑油站安全阀
个
2
7
液压、润滑油站压力调节阀(比例
阀)
套
各 2
一台油站用量为 1 套
8
液压、润滑油站单向阀
个
各 2
9
润滑油软管
根
各 1
10
液压油软管
根
各 1
11
油管连接密
封件
套
1
12
轴承
每种型号
套
1
13
簧片
套
4
14
仪表、开关
每种型号
件
2
15
测温元件
每种型号
件
2
16
失速探针
台
1
17
喘振报警装
置
套
1
18
动叶电动执行机构(含电源板、控制板、显示
板、反馈
套
1
194
板、接线板
等)
19
振动测量装
置
套
1
20
振动诊断分
析卡件
套
1
21
转速探头
套
1
22
键相探头
套
1
23
电磁阀(含阀体,线圈
等)
每种型号
套
1
24
电机加热装
置
套
1
25
电机轴瓦
每种型号
套
1
26
电机大轴接
地碳刷
套
1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
2)一次风机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
价
含税总
价
产地
生产厂
家
备注
1
叶片连接螺
栓
套
1
一台风机用量
2
叶柄轴承
件
1
各种风
机
3
滑块
件
2
4
液压、润滑
油站油泵(包括电
机)
台
1
5
液压、润滑
油站滤芯
套
8
一台油站用量为 1 套
6
液压、润滑油站安全阀
个
2
7
液压、润滑油站压力调
套
各 2
一台油站用量为 1 套
195
节阀(比例
阀)
8
液压、润滑油站单向阀
个
各 2
9
润滑油软管
根
各 1
10
液压油软管
根
各 1
11
油管连接密
封件
套
1
12
轴承
每种型号
套
1
13
簧片
套
4
14
仪表、开关
每种型号
件
2
15
测温元件
每种型号
件
2
16
失速探针
台
1
17
喘振报警装
置
套
1
18
动叶电动执行机构(含电源板、控制板、显示
板、反馈
板、接线板
等)
套
1
19
振动测量装
置
套
1
20
振动诊断分
析卡件
套
1
21
转速探头
套
1
22
键相探头
套
1
23
电磁阀(含阀体,线圈
等)
每种型号
套
1
24
电机加热装
置
套
1
25
电机轴瓦
每种型号
套
1
26
电机大轴接
地碳刷
套
1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196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一次风机叶轮拆装
工具
套
2
2
送风机叶轮拆装工
具
套
2
3
一次风机扭力扳手
套
2
4
送风机扭
力扳手
套
2
5
一次风机转子检修
支架
套
1
6
送风机转子检修支
架
套
1
7
送风机轮毂起吊工
具
套
2
8
一次风机轮毂起吊
工具
套
2
9
振动诊断系统调试工具(含
软件)
CPU:i7-
12 代 UI
上;内
存:16G
以上;硬
盘:1Tb
以上
套
1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
日)
含税总价
备注
1
设计联络会
包 含 在
197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
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货 物 总价中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
合计(含税)
¥:
(大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