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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WEME-202603CZAZFC-W001
(环境公司)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烟
气脱硫
(EP)设备安装辅材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 年 2 月
1
目 录
第一卷 商务文件
........................................................................................................................................................................6
1 总则 .....................................................................................................................................................................................65
2
2 通用技术要求..................................................................................................................................................................66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66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66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66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6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66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682 项目概况 ...........................................................................................................................................................................683 专用技术要求..................................................................................................................................................................68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适用于总价合同)............................................69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69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69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69附表 A.4 进口材料清单 ............................................................................................................................................69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70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70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 ............................................................................................................................................71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 ..........................................................................................................71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 ...............................................................................................................71附表 A.4 进口材料清单..............................................................................................................................................71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72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72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74第三卷 投标文件
.....................................................................................................................................................................7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77
3
4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供货要求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
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环境公司)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烟气脱硫(EP)
设备安装辅材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环境公司)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烟气脱硫(EP)设备安装辅材招标人为大唐
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和商业贷款: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环境公司)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烟气脱硫(EP)设备安装辅材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3CZAZFC-W0012.2 建设地点:广东饶平县东南部的柘林镇,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 建设规模:2000MW2.4 建设工期:计划#5 机组总工期为 24 个月;#6 机组里程碑进度与#5 机组相隔 3
个月,总工期 27 个月。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材料名称:安装辅材2.6 数
量:1 批
2.7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2.8 招标范围:热控、电气、工艺、土建专业安装辅材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2.9 交货地点:广东省饶平县东南部的柘林镇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现场。
2.10 交 货 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2 个月内。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项目部通知为准。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
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6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
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3.2.1 资质要求:无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
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安装辅材的合同业绩,累计数量不少于 1 个合同(其中至少包括管道、防火材料、支吊架、型钢中任意一项业绩即可)。须提供反映有效信息的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供货范围相关页等
。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特别说明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
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2 月 10 日
至 2026 年 03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书
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
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
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
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7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
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
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120 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石景山银河大街 6 号银河财智中心 B 座邮编:100040联系人:秦晓明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件:qinxiaoming@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质量标准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
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
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www.cdt-ec.com)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
持资料
/
1.11.4
偏差
投标人有偏差需在偏差表中列出,评标委员
会评审认定偏差达到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做否决投标处理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
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
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送达地址:北京市石景山银河大街 6 号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4 层送达邮编:100040送达联系人:秦晓明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
1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
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
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提交的投
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开始结算中标服务费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余款,采用保函形式的中标单位交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的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见招标公告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见招标公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11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
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
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否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
12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 号)。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
13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14
1 总则1.1 招标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材料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硬
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财务审
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文件中
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1.5 费用承担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
收取。
(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一般项
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6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合计收费=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17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合计收费=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投标预备会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8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材料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材料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
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
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
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
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
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19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
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不含报价)、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5)商务偏差表;(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供货要
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2)技术偏差表;(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投标文
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
(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
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
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20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
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
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
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
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
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
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
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
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21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
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
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
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
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电
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项目负
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要求加
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交电子
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时间以
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拒收。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投标文
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进入开标大
厅参加开标(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信息。
22
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
录。
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
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
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
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7.1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
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
人。
7.5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
23
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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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2.1.3
响 应性 评审 标准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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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材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1 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
响应性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时,业绩多者优先。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审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原则对
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
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
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
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合同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1.1.1.7 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
述。
1.1.1.8 相关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服务计划。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 合同当事人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
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
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1.1.4 合同材料: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材料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
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材料检验、使用、修补等有关的技术
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验收:指合同材料经检验合格后,买方做出接受合同材料的确认。1.1.7 相关服务:是指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卖方提供的与合同材料有关的辅助服务,包
括简单加工、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为买方检验、使用和修补合同材料进行的技术指导、培训、协助等。
1.1.8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材料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材料正常使用,并负
责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的期限。
1.1.9 工程1.1.9.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使用合同材料的工程。1.1.9.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1.1.10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
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1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
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
最后一天。
27
1.1.12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
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3 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
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
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供货要求;(8)分项报价表;(9)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10)相关服务计划;(11)其他合同文件。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
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
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
行联络。
1.5.2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材料的
检验和验收等。
1.6 联合体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
担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
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
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
务。
1.8 知识产权1.8.1 合同材料或其中的技术资料涉及知识产权的,卖方保证买方免于受到任何知识产
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28
1.8.2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
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以及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2 合同范围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向买方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3.1 合同价格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
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供货周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供货周期超过 12 个月且合同材料交付时材料价格变化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幅度的,双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调整方法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3.2.1 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
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
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交付合同材料并提供相关服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
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应向卖方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至该批次合同材料的合同价格的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4)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正本一份;(5)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3.2.3 结清款全部合同材料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由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
证书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__的结清款。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
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4.1 包装4.1.1 卖方应对合同材料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
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材料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4.2 标记4.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按合同约定在材料包装上以不可擦除的、明
显的方式作出必要的标记。
4.2.2 根据合同材料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对合同材料清楚地标注
“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如果合同材料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卖方应标明危险品标志。
4.3 运输4.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材料运输。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材料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材料名
称、装运材料数量、重量、体积(用 m³表示)、合同材料单价、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
29
交付日期和合同材料在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材料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4.3.3 卖方在根据第 4.3.2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合同材料中包括单个包装超大和(或)超
重的,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合同材料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4.4 交付4.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
卸货后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4.4.2 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之
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4.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
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5 检验和验收5.1 合同材料交付前,卖方应对其进行全面检验,并在交付合同材料时向买方提交合同
材料的质量合格证书。
5.2 合同材料交付后,买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安排对合同材料的规格、质
量等进行检验,检验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一种方式进行:
(1)由买方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2)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5.3 买方应在检验日期 3 日前将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
参加检验。若卖方未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检验,则检验可正常进行,卖方应接受对合同材料的检验结果。
5.4 合同材料经检验合格,买卖双方应签署合同材料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
份。
5.5 若合同约定了合同材料的最低质量标准,且合同材料经检验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最低
质量标准的,视为合同材料符合质量标准,买方应验收合同材料,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5.6 合同材料由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
约束力。
5.7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在全部合同材料交付后 3 个月内未安排检验和验
收的,卖方可签署进度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买方在收到后 7 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进度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进度款支付函的生效不免除卖方继续配合买方进行检验和验收的义务,合同材料验收后双方应签署合同材料验收证书。
5.8 合同材料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材料应承担的保证责
任。
6 相关服务6.1 卖方应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并根据买方要求,通过进行电话联系或派遣技术熟
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服务。如果卖方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6.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
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7 质量保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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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
自合同材料验收之日起算,至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12 个月止(以先到的为准)。
7.2 除非因买方使用不当,合同材料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破损、变质或被发现存在任何质
量问题,卖方应负责对合同材料进行修补和退换。更换的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7.3 质量保证期届满且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质量保证期内义务后,买方应在 7 日
内向卖方出具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 履约保证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材料验收证书
或进度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9 保证9.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9.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材料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9.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材料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材料主张权利。
9.4 卖方保证合同材料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标准,并且全新、完整,能够安全使
用,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9.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买方使用合同材料的需要。
9.6 卖方保证,在合同材料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材料存在足以危及人身、
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补、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0 违约责任10.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
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材料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卖方支付迟延交货
违约金,不能免除其继续交付合同材料的义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计算方法如下:
延迟交付违约金=延迟交付材料金额×0.08%×延迟交货天数。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10%。10.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延迟付款违约金=延迟付款金额×0.08%×延迟付款天数。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 10%。11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11.1 合同暂停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
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1.2 合同终止11.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
的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
31
部或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买方根据本 11.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1.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1.3 合同解除11.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
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材料超过 3 个月;(2)合同材料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
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
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
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1.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1)、(2)、(3)、(4)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
进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
也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1.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
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
情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
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
32
目,则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1.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
同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
项。
12 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3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招标人可根据本行业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对《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
同条款”“供货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其中,“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但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标准文件》
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专用条款》的序号与《通用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
号。
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2.2 买方:XXXX1.1.2.3 卖方:XXXX1.1.9.1 工程:XXXX1.1.9.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XXXX1.1.14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5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6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不另行约定。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
盖单位章后,(填写生效条件)合同生效。
1.5 联络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
式进行。
买 方 联
系
人
:
卖 方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联系电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
电子邮件:
联 系 地
址
:
联系地址:
邮 编 :
邮 编 :
1.6 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1.7 转让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
务。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2 合同范围2.1 材料名称:安装辅材
34
数量: 1 批 规格(型号): 见技术部分 注:具体数量及规格以报价清单为准。3 合同价格与支付3.1 合同价格
3.1.2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总价款为暂定总价。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最终结算价款以本条规
定的综合单价乘以材料结算数量为准,材料结算数量以最终图纸数量为准。合同价格详合同附
件一,合同价格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
1)材料、资料、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务、
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供保
护措施的费用等。
(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
不另行支付。
(
5)本合同使用币种为人民币,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的支付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汇
票、支票、商业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
3.2.1 付款比例:1:2:3:3.5:0.5(预付款:投料款:进度款:到货验收款:质保金或质保
函)
。可根据实际收款、实际到货情况,分批次结算
3.2.2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日期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下述文件,买方审核无误后,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
款的
10%作为预付款:
(
1)金额为合同总价款 10%的财务收据(原件一份);
(
2)设计配合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
3)金额为合同总价款 10%由卖方银行开具的不可撤销、无条件、见索即付的以买方为
受益人的履约保函;
(
4)买方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等。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卖方应按照买方要
求返还预付款,同时应以买方支付预付款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支付预付
款占用期间的利息。
3.2.3 设备款的支付:按每台套设备分别付款。
3.2.3.1 合同设备准备投料生产,卖方提交下述文件给买方,买方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
35
内支付给卖方合同设备价款的
20%作为投料款,若按照各台机组分批供货则按交货进度支付
相应的投料款。
(
1)合同设备排产计划、主要原材料采购合同复印件;
(
2)金额为合同价款 20%的财务收据(原件一份);
(
3)金额为合同价款 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的税率);若分批供货则按到货进度
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3.2 合同设备交货达到 60%以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进度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
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30%作为进度款。
(
1)由买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设备"验货证明";
(
2)该合同设备的详细装箱清单(原件一份);
(
3)该合同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原件一份);
(
4)金额为合同设备价 30%的财务收据(原件一份);
(
5)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款 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的税率);若分批供货则按到货
进度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6)买方要求卖方提交的其它单证(如有):无。
3.2.3.3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运抵本合同第 5 条规定的交货现场,卖方
将下列单据提交给买方,买方审核无误后在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到货验收款,金额付
至结算额的
95%:
(
1)由买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设备"验货证明及结算单";
(
2)该合同设备的详细装箱清单(原件一份);
(
3)该合同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原件一份);
(
4)金额开至结算额 95%的财务收据(原件一份);
(
5)金额开至结算额 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的税率);
(
6)买方要求卖方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等。
3.2.3.4 关于质量保证金或质量保函的支付,卖方为国企适用于 3.2.3.4.2 条款,其他企业
及组织机构可任选其一:
3.2.3.4.1 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卖方凭下列单
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5%剩余结算额(质保
金)。
(
1)验收证书(复印件一份)。
(
2)结算额 5%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
3)其它单证(如有):无。
3.2.3.4.2 待项目 168 小时试运验收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
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5%剩余结算额。
36
(
1)验收证书(复印件一份)。
(
2)结算额 5%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
3)结算额 5%的银行质量保函(见索即付),银行质量保函有效期与项目质保期保持
一致须根据项目实际质保期时间续开;
(
4)其它单证(如有):无。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监检的范围及方式,参照《物资
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备监理见证项目设置,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似设备,无类
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需要设备监理的不用设置。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不另行约定)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
,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
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
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5.4.4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限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合同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提交计划及工程进
度的要求(见附件
1 技术协议相关部分)。
37
设备交货期:
5.4.5 收货地址:
交货方式:
联系人: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 (2)买方或买方安
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
调试的情况下出现
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
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考核中合同
设备运行需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如果由于卖
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
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
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
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可以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
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38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
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
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
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
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
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3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遇特别紧急事项卖方应按照买方要求立
即响应及前往现场处理。如果卖方未依约作出响应或及时处理,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
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
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双方人员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39
10.1 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
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
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10.2 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7 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
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
求,卖方应:
(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
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
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4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
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填写)
,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
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
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
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
责。
18 争议的解决
4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地北京市海淀区。
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120 号
42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材料和相关
服务,已接受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
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商
务和技术偏差表;(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分项报价表;(8)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9)相关服务计划;(10)其他合同文件。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
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并修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43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
以下称“卖方”)于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银行名
称) (以下简称银行)以及他的继承人、受让人开具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履约保函,根据并同意下列条款,保证付给买方合同总价的 10%(百分之十),即 万元人民币。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条件支付。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44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招标(合同)编号:买方: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
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买
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收
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
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
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方、
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业秘
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
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买方
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45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对当
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回其
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作。
四、合同的生效(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签字日期:
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签字日期:
46
第二卷 技术文件
技术规范书使用说明
1. 技术规范书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2. 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内容不能更改。3. 项目单位应按项目具体要求填写专用部分的非固化内容,投标人填写专用部分的
附表。
4. 技术规范书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5. 根据不同采购标的,对于必须满足的要求设置“★”条款。
技术规范书编制说明
1.严禁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
淘汰目录》中的机电设备。
47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48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烟气脱硫 EP 项目的安装辅材应符合招标文件
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提出了对安装辅材的技术参数、性能、功能设计、结构、试验、安
装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
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
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范
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
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
准。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
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用标
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则投标
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
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 50660-2011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DL 5190.4-2019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
第 4 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GB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DL/T5182
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设计规范
GB/T 3091-2015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 13793-2016
直缝电焊钢管
GB/T 8162-2018
结构用无缝钢管
GB/T 8163-2018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 13912-2020
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 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ISO 1461
热浸镀锌涂层规范
49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T 12771-2019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
GB/T 14976-2012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T 21833-2008
奥氏体
-铁素体型双相不锈钢无缝钢管
GB/T 18704-2008
结构用不锈钢焊接钢管
ISO 1127
不锈钢管尺寸公差
GB/T 4213
气动调节阀
GB/T 17213
业过程控制阀(系列标准)
GB/T 13927
工业阀门压力试验
API 598
阀门的检验和试验
GB/T 12224-2015
钢制阀门一般要求
JB/T7927-2014
阀门铸件外观质量要求
GB/T 12239-2008
工业阀门金属隔膜阀
GB/T 12241-2021
GB/T 12241-202
GB 23864-2023
防火封堵材料
GB/T 9978.1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GB/T4272
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
GB/T8174
设备及管道绝热效果的测试与评价
GB8175
设备及管道绝热设计导则
GB/T17357
设备及管道绝热层表明热损失现场测定热流计法和表面
温度法
GB/T 17430
绝热材料最高使用温度的评估方法
GB/T 4132
绝热材料及相关术语
GB/T 16400
绝热用硅酸铝及其制品
GB/T11835
绝热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
DL/5190.3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
3 部分:汽轮发电机组
DL/5190.2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
2 部分:锅炉机组
GB/T 985.1-2008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GB/T 985.2-2008
《埋弧焊的推荐坡口》
GB/T 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
GB/T 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 8923-2011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ZBBZH/GJ 9
《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3323-2019
《焊缝无损检测射线检测》
GB/T 11345-2023
《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
GB/T 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
GB/T 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50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T 11352-2009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T 700-2006
《碳素结构钢》
GB/T 5680-2023
《奥氏体锰钢铸件》
DL/T 678-2023
《电力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GB/T 3767-2016
《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反射面上方近似
自由场的工程法》
GB/T 5677-2018
《铸件射线照相检测》
GB/T 6402-2024
《钢锻件超声检测方法》
GB/T 9286-2021
《色漆和清漆划格试验》
JB/T 10061-1999
《
A 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
GB/T 13306-2011
《标牌》
NB/T 47013.1-201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GB/T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
IP 代码)》
GB 50270-2010
《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8-2010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L 5454-2012
《火力发电厂职业卫生设计规程》
DL 5053-2012
《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设计规程》
DJ 57-1979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GB 50017-2017
《钢结构设计标准》
DL/T 5072-2019
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DL/T 776-2019
火力发电厂绝热材料
GB/T19016-2005/ISO10006:2003
质量管理体系项目质量管理指南
DL/T5000-200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T5029-1994
火力发电厂建筑装修技术规程
GB/T50046-2018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T13452.2-2008
色漆和清漆漆膜厚度的测定
GB/T 9714-2008
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800.1-2020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线性尺寸公差 ISO 代号体系 1 部分:
公差、偏差和配合的基础
GB/T 9124.1-2019
法兰标准(无特殊要求的法兰)
注:(
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准。
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经济
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招
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51
2. 通用技术要求见专用部分各专业技术要求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3.1 备品备件
3.1.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3.1.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表。3.1.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3.1.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
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3.1.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
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3.1.6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技术服务,根据需要在 15 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1.2 所列
备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3.2 专用工具3.2.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3.2.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
中。
3.2.3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3.2.4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3.2.5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
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概述
4.1.1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检验
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4.1.2 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1 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
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4.2 工厂检验
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
试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4.2.3 投标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设计标准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人要
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人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人。
4.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4.2.5 招标人有权派遣检验人员到投标人和/或制造商国家会同投标人检验人员对合同设备的制
造过程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
4.2.6 投标人应在合同设备检验开始前 3 个月通知招标人检验的日期。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
应在招标人检验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招标人检验人员还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检验和有关合同设备质量的会议。
4.2.7 如招标人人员并非由于投标人的过错而未能按时到场,则投标人有权自行进行设备装配
和检验。
52
4.2.8 如果发现合同设备有缺陷和/或与合同规定的规范不符时,招标人检验人员有权提出意
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这些意见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消除合同设备的缺陷。当缺陷消除后,投标人应再次进行检验,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9 参加交货前工厂检验的招标人人员不应会签任何质量证明。在投标人国家和/或制造厂进
行的质量检验不能代替在卸货港和
/或工作现场对合同设备进行的检验,亦不能因此免除投标人按
合同规定的保证责任。
4.2.10 投标人应免费提供招标人人员的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图纸、试验
工具和仪器以及当地交通和医疗保险。
4.3 设备监造
4.3.1 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
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技术规范书规定的要求。
4.3.2 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
能验收试验标准,并安排出一个大体的检验时间表,同时要提供进行检验(试验)的制造厂所在地地址。有关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规定。
4.3.3 监造依据根据本合同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
DL/T 586-2008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和大唐集团制
〔
2013〕28 号“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4.3.4 监造方式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人和监
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人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 份。
招标人接到见证通知后,及时派代表到投标人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如
果招标人代表不能按时参加,
W 点可自动转为 R 点,但 H 点如果没有招标人书面通知同意转为 R
点,投标人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招标人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更改后,招标人仍不能按时参加,则
H 点自动转为 R 点。
4.3.5 监造内容(具体内容招标人确定)监造和检验的主要项目见下表,招标人可以对表中的项目增加或对监造方式调整,投标人须接
受。
阶段
序号
主要部件工序名称
监造内容
方法
备注
1分包单位的审
查
分包单位的资质、质量体系文件;分包的范围和内容;试验、检验的手段及其仪表受控状态。
R
2生产人员资格
审查
特殊工种、试验检测人员上岗证书
R、W
3试验、检验要
求审查
设备制造各阶段的检验部位、内容、方法、标准及检测手段、检测设备和仪器,试验室资质,管理制度
R、W
设备制造前
4材料检验
原材料、外购配套件、外协作加工件和材料、元器件、标准件以及坯料的材质证明书、合格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制造厂自检的检验报告
R、H
监造确认
5零部件加工
关键零部件加工的检验。包括对操作者的自检与下道工序操作者的互检、专业质检员的专检的抽检、复验或检查、零部件的试验、检验
R、H
监造确认
设备制造中
6零件、半成
品、制成品的保护
对零件、半成品、制成品的标识、储存、保管的检查
R、W
53
阶段
序号
主要部件工序名称
监造内容
方法
备注
7装配
检查配合面的配合质量、零部件的定位质量及连接质量、运动件的运动精度、外观检查、尺寸检查
R、H
监造确认
8功能试验
R、H
监造确认
试车
9性能试验
R、H
监造确认
外观检查
防锈处理与油漆检查
R、W
发运前
包装、保管及运输
包装效果、数量、相关随机文件、装箱单和附件;保管及运输方案审查
R、W
R:文件见证;W:现场见证;H:停工待检
其他标准和规范:
· 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SME)
· 美国材料试验协会(ASTM)
· 美国无损探伤协会(ASNT)
· 热交换器学会(HEI)
· 美国橡胶制造商协会(RMA)
· 全国防腐蚀工程师协会(NACE)
· 美国空气流动、调节协会(AMCA)
· 美国有色金属板材、线材标准(AWC)
· 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性能试验法规(PTC)
投标人
可提出其它相当的替代标准,但需经招标人确认。
4.3.6 对投标人配合监造的要求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以下方便:(
1)提前 14 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投标人。在见证后 10 天内
将有关检查或试验记录等资料提供给招标人监造代表;
(
2)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招标人有权通过投标人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
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人将提投标人便。
(
3)招标人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人有
权提出意见,投标人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人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人均主动及时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擅自处理。
(
4)监造代表有权亲自观察任何一项或全部试验,监造代表在场观察试验的进行并不免除供
方对本合同承担责任。
(
5)投标人应向监造代表提供详细的质量监控点和技术资料。
(
6)投标人应提供监造和检验所需的物资、设施及其它条件,投标人须为招标人监造代表提
供工作、生活方便。
54
4.3.7 监造的实施(
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监造代表发现必要的监造、检验或验收点有遗漏时,投标人应无条
件按照监造要求执行而不产生相关费用。
(
2)
招标人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标准要求时,投标人须积极配
合招标人并采取改进措施。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无论招标人是否要求,投标人均应主动及时向招标人提供质量问题产生原因及处理结果,不得隐瞒。投标人在对质量问题或质量缺陷处理前,须先征得招标人监造代表的同意,未得到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处理。
(
3)
投标人、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
4.3.8 最终检验放行(
1)
投标人应在检验/试验完成且其结果符合要求后,按招标人监造代表提供的标准格式填
写“设备放行单”;
(
2)
监造代表确认该产品符合合同要求后,报公司签发设备放行单。
(
3)
货物运输人需将“设备放行单”、和“发货清单”一起交于收货人;无“设备放行单”
收货人可不予接收。
(
4)
投标人应在设备和材料发运前,向招标人脱硫项目部提交一份检验文件,包括材质证
书、关键尺寸检验报告、性能试验报告等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包括:
(a)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b) 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合格证书;
(c) 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
(d) 各项有关实验结果;
(e) 质量控制计划;
(f) 质量检查计划;
(g) 安装、使用、维护手册;
(h) 本体设备及附属设备总图及相关的部件图。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
5.1.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投标
人应负责派技术服务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和解决安装、调试中出现的问题,直到设备正常运行,并无偿解决安装过程中出现的由于设计和制造原因所造成的缺陷。
5.1.2 在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外如遇到设备发生大的故障,投标人接到招标人的通知后,应派专
业技术人员
24 小时到达现场,协助招标人处理故障。
5.1.3 投标人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员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
(见附表
A.6)。如果此人员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人要追加人员数,但招标人无须为此支付
任何额外费用。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差旅费、饭费、住宿、办公及通讯联络等均包括在合同报价内。
5.1.4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
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服从当地作息规定和休息日安排;
(
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
现场指导;
(
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
5)投标人须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
55
(
6)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符合现场安装调试试验的要求。招标人不再因投标人现场服务
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
7)人员年龄要求及人员入厂前必须提供三甲及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合格证,有 100 万及以
上的社会保险,从事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提供先关证件,如高处作业证、焊工证、起重指挥证、起重司机证等,否则人员不得入厂。
5.1.5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
1)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
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
2)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
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投标人填写)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
3)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
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
4)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
5)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
(
6)投标人应负责为调试提供必需的特殊试验仪器和工具。若设备存在缺陷,投标人应在招标
人同意的时间内消除。
5.2 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为投标人提供方便。
5.3 培训
5.3.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
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5.3.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见附表 A.5)。5.3.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招、投标人双方商定。5.3.4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5.3.5 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服务人天数将不计入投标人现场总服务人天数中:(
1)由于投标人原因不能履行服务人员职责和不具备服务人员条件要求的现场服务人员天
数;
(
2) 投标人为解决在设计、安装、调试、试运等阶段的自身技术、设备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而
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天数;
(
3)因其他投标人原因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员。
5.4 设计联络会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若招标人有要求,投标人应及时、
义务地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进行配合。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56
6.1 一般要求
6.1.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6.1.2 所有标注尺寸的图纸必须依据实际尺寸按比例绘制。6.1.3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
求。
6.1.4 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注明工程名、出图日期,并有完整的签署。资料的改变应做明确的
标记,以便清楚地找到改变之处。
6.1.5 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应提供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图纸和资料,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在
15 天之内向招标人给出全部设计配合资料,并经招标人确认。
6.1.6 投标人提供最终纸质版技术资料 20 份,电子版 6 份。电子文件以 U 盘交付。6.1.7 图纸采用 AUTOCAD2010 版本、文档采用 WPS/Word/Excel 2010 格式,同时提供三套 PDF
格式);提供数字三维模型(PDMS 模型成品);
6.1.8 执行招标人提供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识系统,故投标人供货范围内所有的设备、元器件
等均应在最终版的图纸及供货实物上标明其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具体要求在下阶段配合中详细提供。
6.1.9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图纸)均有本工程专用标识,即盖有“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专用资料”图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有明显的标识或标注。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油漆)7.1 清洁设备在出厂前内外应进行清理,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或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
应从各部件内清除掉。一切氧化皮、铁锈、油迹、粉笔或油漆标记及其它有害物质都应从内外表面除掉。不锈钢表面应用不含卤化物的溶剂及砂布清洗。用来清洗碳钢或铸铁的清洗剂不应用于清洗不锈钢表面。
7.2 油漆设备出厂前投标人喷涂油漆,应依据《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 5072-2019)要求。
应根据防腐工艺要求及油漆的性能,选用涂装前钢材表面预处理工艺方式及油漆种类。
7.2.1 投标人供货范围的设备、管道和管件、钢结构等的油漆,由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工
厂车间完成,投标人供货范围的设备、管道及钢结构等的现场补漆由投标人负责。
7.2.2 投标人供货的设备、管道及附件材料等,都应在油漆之前按《DL/T5072-2019》要求,
对金属表面进行除油、除锈等预处理工作,都在出厂前完成底漆、中间漆,面漆涂刷工作。
7.2.3 设备、管道和附属钢结构的涂料和涂层干膜厚度等应根据其所处的环境、涂料性能以及
要求的涂层耐久性选用,应符合《DL/T5072-2019》中附录 E 常用涂层配套的规定(摘录于上文“常用涂层配套表”)。
7.2.4 发电厂大气腐蚀性等级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防护涂料体系对钢结构的
防腐蚀保护第 2 部分:环境分类》GB/T 30790.2 的规定,大气腐蚀性等级不宜低于 C5。
7.2.5 发电厂油漆涂层耐久性不宜低于现行国家标准《色漆和清漆防护涂料体系对钢结构的防
腐蚀保护第 1 部分:总则》GB/T 30790.1 规定的中等等级。
7.2.6 涂装前钢材表面预处理及除锈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
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 1 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T 8923.1 的规定。各类底漆对应的钢材表面最低除锈等级应符合《DL/T5072-2019》中表 7.1.4 的规定。
7.2.7 本工程脱硫部分范围,涂料分别按下列方式选用(1)室内布置的设备、管道和附属钢结构,选用环氧涂料。(2)室外布置的设备、管道和附属钢结构,选用环氧涂料。应采用耐风化的优质油漆,选用
海虹老人(HEMPEL)涂料有限公司、阿克苏诺贝尔油漆有限公司、佐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江苏杜邦、庞贝捷涂料、三和涂料或相当于同等品质品牌。
油漆的干膜总厚度不应少于 340um,其中环氧富锌底漆的干膜厚度不应少于 80um,环氧云铁中
间漆的干膜厚度不应少于 160um,第一道双组分聚酯面漆干膜厚度不应少于 50um,第二道双组分聚
57
酯面漆干膜厚度不应少于 50um。有效防腐蚀年限为 15 年,并满足油漆生产厂家及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按要求高者执行)。
所有部件的金属结构件、设备所有部件的金属表面、钢结构等的车间油漆、防腐处理、油漆/
防腐处理前的表面处理由投标人负责。油漆应满足生产厂家及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以及招标人的要求(按要求高者执行)。
面漆色彩由招标人确定。设备油漆涂装、检验验收记录需随同设备交付招标人。所有油漆应选择环境友好型、低 VOC 的产品,环氧富锌底漆的锌含量为 80%以上(投标人提供
检测报告),环氧富锌底漆体积固含量≥65%(常温),环氧云铁厚浆漆体积固含量≥80%(常温),脂肪族聚氨酯面漆体积固含量≥65%(常温),涂层系统附着力好,拉开法测试应达到 5MPa以上,检测方法参考 GB/T5210-2006,涂料产品有五年以上业绩经验及证明文件,涂装配套在能提供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人工气候老化试验 GB/T 1865-2009 测试超过 2000 小时<=1 级的检测报告。
7.2.8 面漆颜色和色卡号面漆颜色和编号应符合国际现行标准《漆膜颜色标准》GB/T 3181 和《漆膜颜色标准样卡》
GSB05-1426 的有关规定。设备、管道和附属钢结构的面漆颜色和色卡号宜按《DL/T5072-2019》中表 7.1.5-2 的规定,最终以业主统一发文要求为准。
7.2.9 投标人应提供除锈和涂装工艺的说明和油漆总表面积等资料,并提供油漆样品及涂层工
艺配置方案。
7.2.10 油漆要求除特别要求做另行处理外,均按“《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
5072-2019”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1)除镀锌板和不锈钢外,钢材均需进行喷丸预处理,第一道喷刷前都要喷砂处理达到
Sa2.5 级,除锈后应立即涂上保养底漆。。构件表面除锈等级应符合国家最新的相关标准,表面处理后的粗糙度控制在 40-70μm 以内。
(2)油漆,其固体含量按重量计应不少于 80%;按体积计最少为 50%。应采用压力型喷涂设
备。
(3)油漆选用应充分考虑适应本工程环境要求的涂料及防腐工艺。(4)根据工艺要求和涂料性能选用涂层配置方案,选用的涂刷度数应至少符合“《火力发电
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 5072-2019”规定。
(5)底漆、中间漆和面漆应由同一油漆商提供,并确保油漆相溶。7.3 标志7.3.1 在泵和电动机的明显部位,应分别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及转向标志,并牢
固安装。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额定运行参数(流量、扬程、转速、轴功率、汽蚀余量等)、设备使用条件、设备净重、设备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等。
7.3.2 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 GB/T 13306《产品标牌》
的规定。
铭牌上的文字大小能够在工作位置中清晰可见。应标明系统中每台设备的技术参数,铭牌上的
文字大小能够在工作位置中清晰可见,且铭牌必须保证耐腐蚀,使用 2mm 厚 316L 材质。标明每台设备的名称、编号及必要的技术参数(如压力及流量等)。
7.3.3 铭牌应不易损坏,标志应醒目、整齐、美观。7.4 包装7.4.1 投标人所供设备的包装应符合 GB/T13384 标准的规定, 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
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
7.4.2 设备出厂时,零部件的包装符合 JB2647 的规定,分类装箱,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
和查找的原则。
7.4.3 设备发运前,应将水全部放掉并吹干,当放水需要拆除塞子﹑疏水阀等时,投标人应确
保这些部件在发运前重新装好。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
58
遭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风机的进出口﹑管孔应用盖板封闭。管子运输时端口应用金属和塑料
盖封闭,以防损坏和污物进入。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应采用螺栓或其它方式予以
保护。遮盖物﹑紧固件不应焊在设备上。
7.4.4 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尺寸;
长×宽×高。
7.5 装卸、运输与储存7.5.1 投标人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7.5.2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7.5.3 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输方式的规
定。
7.5.4 设备在运输和储存中都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保护,以免损伤、腐蚀或进入杂物等。7.6 包装及运输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5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6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
1.1.1 一般要求1.1.1.1 本招标文件规定了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
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1.1.1.2 投标人提供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如下电气、热控、暖通设备、工艺管道及其附件
等安装材料供货,上述全部设计由招标人负责。
1.1.1.3 在招标人提供技术设计的基础上,投标人应提供详细工程量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材
料型号、数量、单重、总重等内容。
1.1.1.4 对于属于整套设施组装和检验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
投标人仍须在执行的同时免费补足。
1.1.1.5 投标人的任务是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吸收塔、箱罐本
体,包括钢结构及附件的材料、加工制造、包装运输、外表面油漆。
1.1.1.6 所有法兰标准(GB/T 9124.1-2019)。
1.1.2 供货范围1.1.2.1 热控安装材清单见“附件 1:材料清单及报价表”;1.1.2.2 电气专业安装清单见“附件 1:材料清单及报价表”;1.1.2.3 暖通专业设备安装材料清单见“附件 1:材料清单及报价表”;1.1.2.4 工艺专业设备材料
(
1)管道:
供货范围为湿法脱硫系统所需完整功能的管道及其附件。至少包括:
1)管道、弯头、三通、变径管、法兰、垫片及紧固件等管件,当阀门一侧与任一种管道连
接,则阀门另一侧连接(如连接仪表等)所需的反法兰(含连接件)也需要应答人供货。
2)所有连接用的紧固件,如螺栓(不得低于图纸中螺栓等级)、螺母、垫片等,包含管道上
单侧法兰的紧固件,以及与阀门、设备
/仪表等双侧法兰连接的紧固件;
所有
2205/2507 材质法兰采用不低于 2205 材质的螺栓螺母;
所有
304/316L 材质法兰采用同材质的螺栓螺母;
其他管道连接用螺栓螺母全部采用热镀锌材质。
3)FRP 管材的现场制作(如需)及安装4)厂家应按照施工图实际需求进行分段,所有法兰、垫片及紧固件均由厂家供货。
设计界限:采购人提供相应管道安装图,应答人对此图纸进行拆分,交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提供的材料量为拆分前的材料量,应答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内部细
化,应答人的材料报价为包含拆分后所有的管段、法兰、垫片、连接件、预焊件等实际管道安装
所需的材料的总报价。
应答人应以施工图中的图纸核算,如果施工图有修改,修改量根据实际变化进行结算。
应答人应根据不同的管道材质和规格,依次列出管道、弯头、三通、法兰等各项
(附件中的材
料清单供参考
)。对于本次采购中的材料量,如果应答人漏报,仍属于投标方的供货范围,后期不
61
做增补。
采购人仅提供管道施工图纸,图纸上管道的拆分及材料供货须由应答人完成,并满足采购人提
供管道图纸的所有安装需求。管道的壁厚不得低于最终施工图及材料清单中所列出的管道壁厚。
管道的预估量详见
“附件 1:材料清单及报价表”;数据表中的规范和数量为初步值,实际供货
量以招标方提供的施工图的数量为准。
管道的壁厚不得低于最终施工图及下表中所列出的管道壁厚:
序号
规格
外径 mm
碳钢材质壁厚 mm
2205/316L/304 等不锈钢材质壁厚 mm
FRP 材质壁厚 mm
备注
1
DN1300
1320
10
10
23
2
DN1200
1220
10
10
23
3
DN1100
1120
10
10
20
4
DN1000
1020
10
10
18
5
DN900
920
8
8
18
6
DN800
820
8
8
16
7
DN700
720
8
8
15
8
DN450
480
6
6
14
9
DN400
426
6
6
12
10
DN300
325
6
6
10
11
DN250
273
6
6
8
12
DN200
219
5
5
8
13
DN150
159
4.5
4.5
7
14
DN125
133
4
4
7
15
DN100
108
4
4
7
16
DN80
89
4
4
7
17
DN65
76
3
3
7
18
DN50
57
3
3
5
19
DN40
45
3
3
5
1.1.2.5 土建专业设备材料 (净烟气 cems 小间按图纸施工,成品房整体供货)
材料清单见“附件
1:材料清单及报价表”
62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建设规模:2×1000MW年利用小时:机组运行负荷模式锅炉在投入商业运行后,年利用小时数不小于 5000 小时。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厂址位于广东省饶平县东南部的柘林镇,处在大埕湾与柘林湾
之间;北向距县城(黄冈镇)约 22km,南向距离南澳岛 10km。
2.2 气象条件
潮州电厂位于广东省最东端的饶平县,饶平县位于南海北部沿岸,其气候特点是夏长无冬,干
湿季分明,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区。气候温暖,雨量丰富,日照充足,无霜期长。多年平均气温为:
21.7℃,气温年较差为 14.8℃,年平均气温日较差为 7.1℃。全年以 1 月为最冷,月平均气温为
13.8℃,极端最低气温为 0.5℃,7 月是全年最热的月份,其平均气温为 28.2℃。日最高气温≥35℃
的日数,年平均仅 1.7d。夏季闷热多雨,台风在每年夏秋季节发生,台风带来破坏性的灾害也带来
充足雨量,多年平均降雨量在 1506.5mm,5~8 月为雨季,其雨量占全年雨量的 60%,各月雨量都在
200mm 或以上,其中又以 6 月最多近 300mm ;冬季冷空气活动频繁,解除了夏季的闷热多雨,使空
气干燥,也使降雨量减少,11、12 和 1 月降雨较少,月雨量都不足 40mm。
厂址附近没有气象观测站,只有在厂址的西北约 23km 的饶平县气象站,该站是国家的基本站
点,观测的项目较全,该站从 1955 年设立到现在,厂址用该站作为参证站,厂址引用饶平县气象
站 1956~2011 年的资料,其历年气象特征值如下:
多年年平均雨量:1496.7mm
历年年最大雨量:2576.6mm(2006 年)
历年年最小雨量:796.0mm(2011 年)
历年日最大雨量:343.1mm
历年一小时最大雨量:100.1mm
历年十分钟最大雨量:31.4mm
多年年平均风速:2.3m/s
历年年最大风速:30.7m/s
历年瞬时最大风速:>40.0 m/s
多年年平均气压:1012.1hPa
多年年平均气温:21.7℃
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9.0℃(2004 年)
历年极端最低气温:0.5℃
多年年平均绝对湿度:21.5hPa
多年年平均相对湿度:78%
63
多年平均年蒸发量:1917.8mm
历年最大绝对湿度:38.4hPa
历年最小绝对湿度:1.9hPa
历年最小相对湿度:10%(2010 年)
多年平均年雷暴日数:48.5d
多年平均年大风日数:2.6d
多年平均年降水日数:173.7d
多年平均日照时数:2143.6h
多年平均年雾日数:10.1d
历年年最多雾日数:24 d
历年年最小雾日数:2 d
根据收集到的饶平气象站气象资料,各气象要素特征值如下:
饶平站多年统计各气象要素的年、月特征值表
项目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平均气温
℃
13.5 14.1 16.6 20.6 24.1 26.5 28.1 28.0 26.7 23.5 19.7 15.6
平均相对湿度
% 73
78
80
82
85
87
84
83
80
74
72
72
平均风速
m/s
2.5
2.4
2.3
2.2
2.2
2.3
2.4
2.2
2.4
2.6
2.6
2.5
平均降雨量
mm 30.4 65.3 90.4 156.6 203.6 287.6 201.8 199.6 152.1 48.1 34.5 22.2
平均蒸发量
mm 121.6 102.8 124.5 146.7 164.0 170.0 225.1 215.3 198.9 201.0 164.6 139.3
平均雷暴日
d
0.1
0.6
3.2
5.4
7.5
8.5
8.0
9.7
5.6
0.9
0.1
0.1
平均日照时数
h 154.5 111.6 109.2 124.6 143.5 172.6 261.8 239.9 209.4 220.5 193.2 186.1
2.3 工艺水、冷却水/机封水参数(1)本工程脱硫工艺用水来源为本期工程新建的海水淡化系统,水质如下表:
64
工艺水水质
项
目
单
位
数
值
水温度
℃
15-30
水中
Cl-浓度
mg/l
≤
380
水中
S042-浓度
mg/l
≤
110
水中
Mg2+浓度
mg/l
≤
28
总溶解性固体
mg/l
≤
760
总不溶解固体
mg/l
≤
0.1
设备冷却水(回水带压的):回水带压,能够回到闭冷水回水系统的且不污染闭冷水的采用水
采用电厂主厂房辅机除盐水闭式循环系统中的闭式循环水,脱硫系统设备冷却水从机组引风机附近
的闭式循环冷却水管引接,回水应全部返回至闭式循环系统的回水母管中。
设备机封冲洗水:采用电厂工业水系统,工业水压力 0.6MPa。
2.4 安装运行条件
设备安装地点:室外
3. 专用技术要求
3.1 电气、控制专业安装辅材
3.1.1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电气、热控安装材料,执行规范和标准不低于通用部分章节 1.2 标准和
规范要求,及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
3.1.2 脱硫系统热工元件安装所需的套管、温度管座、仪表阀门、防火材料及安装预埋件等,应
符合有关规程、规范、标准的规定,材料数量应考虑合理的损耗量。
3.1.3 投标人充分考虑火电厂脱硫系统的应用环境,提供的材料材质不低于电气、热控材料清单
内的规格要求。
3.1.4 材料及设备品牌除短名单的要求外,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均应为优质产品,能提供相
应的产品合格证明。
3.2 暖通专业设备材料
1.投标人对提供每个系列的通风机均应进行空气动力试验, 并绘制典型空气动力性能曲线。2.在额定转速下,工作区域内通风机的实测空气动力性能曲线与典型性能曲线的偏差应满足
下列规定
:
-在规定的通风机全压或静压下,所对应的流量偏差为±
5%; 或在规定的流量下, 所对应通风
机的全压或静压偏差为±
5%。
-通风机全压效率不得低于其对应点效率的
5%。
3.对各系列各机号的通风机均应进行噪声测量, 并绘制 A 声级噪声特性曲线, 其比 A 声级应
符合“通风机噪声限值”的规定。
4.通风机应进行机械运转试验, 轴承温升和振动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轴承表面测得的轴承温度一般不得高于环境温度
40℃。
-风机振动值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5.在规定的工作条件下, 通风机及辅助设备的使用寿命至少为 10 年(易损件除外), 第一次大修
前的安全运转时间应不少于
18000 小时。
6.通风机轴的临界转速应为最高工作转速的 1.3 倍以上。
65
7.同一系列中机号相同的通风机, 其部件(包括备件和备用组件)应能互换。8.投标人应提供通风机的静、动荷载及作用点及安装通风机的基础要求。9.防爆通风机机壳、叶轮、叶片应采用不积聚静电的材料制作,并应有足够的刚度,在搬运
和运转中不得产生变形。
10.防爆通风机一定要配防爆电动机,防爆电动机的防护等级:IP55,TH 型,机壳应接地,
接地装置的电阻不得超过
SD38 的要求。
11.防爆通风机连接电动机与外部电源的接线盒应设置于防爆通风机壳上,机壳的焊缝处不得
漏气。
12.现场组装的部件, 应在明显部位正确地打印标记。13.玻璃钢轴流风机出口需配玻璃钢材质 60 度出风弯头。14.玻璃钢件外壳表面应光滑, 色泽均匀, 无裂纹及明显的损伤, 不得有气泡。15.投标人在通风机出厂前的检验项目应包括:
-通风机机械运转试验。-叶轮超速试验。-转动件的平衡校正。-零部件质量、外观质量、装配质量的检验。
16.通风设备厂家按照:通风设备采用优质生产厂商,品牌、规格型号需经招标人确认。
3.4 工艺专业设备材料
3.4.1 管道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所有管道、管件,以及管道上支撑、补强圈、垫板等焊接件。
投标人方必须根据最新版本国标设计、供应所有管道、辅件和管道支撑。全部管道系统应包括
所有管材、旁路、排空、焊接头、支撑环、法兰、螺栓材料、垫片、管道支架、弹簧支柱、衔铁、
滚轴、膨胀弯头和所有形式的支撑。
玻璃钢管道及配件的内表面至少应有
2.5mm 厚的耐磨损衬垫。
无内衬管道用焊接连接,内衬管道用法兰连接。
所有管道应有清晰的标识,标明管内介质及流向。
管子运输时端口应用金属和塑料盖封闭,以防损坏和污物进入。
以下给出了用于不同介质的管道材料,作为供设计选择的最低要求,管材的选择以最终施工图
为准。
冷却水 不锈钢
机封冷却用工艺水(DN50 以下) 不锈钢
饮用水 加强塑料
消防水 无缝钢管
仪用空气 不锈钢
检修用压缩空气(如有) 不锈钢
3.4.2 玻璃钢管道(FRP)
66
3.4.2.1 材料和制造
FRP 管和配件通过树脂热浸玻璃纤维线卷绕工艺制造,内表面至少有 2.5mm 厚耐磨损衬垫。
在支管接头及改变方向处,其内表面至少应有 2.5cm 的弯曲半径。
FRP 管道应预先制做。当安装 FRP 管道时,供货商应进行施工监督和技术指导。
管道每段长度设计为 6m-12m。
FRP 最高耐温度需≥90℃。
为减少连接数量(特别是在现场安装时)
,投标人设计为每段最大可能长度的直管。直管段长度
的确定考虑运输问题(海运或公路、铁路运输)
。保证接口和附件的机械和化学性质的连续性。
接头和附件保持额定管径。
所有 FRP 部件都有外层树脂保护,以防止紫外线和大气的影响。
FRP 管道采用江苏德尔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沃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复连众复
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的产品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投标人提供树脂的有关资料:
(1)树脂的技术数据。
(2)推荐的修正系统(添加剂,浓度,温度)
。
3.4.2.
2 工人资格证
管道和配件的装配由经过正规技术培训和测试的、持有过去两年内颁发或更新的此方面的证书
的工人完成。
3.4.2.
3 安装设计
FRP 管道系统中的阀门和较重的部件单独悬吊或支撑,以使管道不承受过度的转矩,弯曲和纵
向应力。在管道穿墙壁的地方提供直径至少比管道大 50mm 的套筒。管道和套筒间的空隙用在干燥
时是坚固而柔软的防水化合物填塞。
3.4.2.
4 现场安装
投标人在进行了管道、接头和附件的设计后,还为现场安装和连接设计恰当的施工工序。
投标人负责现场安装指导工作,并检查是否按设计的施工工序执行。
投标人负责对由于错误的工艺或材料引起的所有泄漏和其它缺陷进行修补。无论什么原因引起
的管道泄漏或接头的修补,都去掉包含了缺陷的管段。不使用任何补块或是其它材料捆绑缺陷部分。
如果接口在铺设操作中被损伤,则将其切除,并且连接切掉部分末端并铺设于此管线中的接头是标
准的管道接头。
3.4.2.
5 检查和证明
67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车间核对和检查证明表明所有检查阶段和相关的标准和准则的代号。
所有可测量的特性有清楚的数字记录,并与国际标准或参考文献的数据比较。
包含了日期和颁发公司的图章的证明书由该公司的负责人(名字和身分)签字并提出到现场的
工作人员或机构。
在用户接收了验收证明书之后由投标人和安装者在现场进行检验,它包括:
(1)运输和贮存后原材料的质量。
(2)接头制造的质量。
3.4.2.
6 制作现场要求
玻璃钢制作现场必须封闭,并具有良好的通风装置。
制作场地及存放场地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结束后投标人负责恢复原始状态。
68
附表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69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70
目录
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四、投标保证金五、商务偏差表六、资格审查资料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71
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
率为
)提供
(材料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
行义务。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商务投标文件;(2)技术投标文件;(3)价格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72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73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
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追认。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74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
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
下协议。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75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76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77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材料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材料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
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78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单位
年
年
年
一、注册资金
万元
二、净资产
万元
三、总资产
万元
四、固定资产
万元
五、流动资产
万元
六、流动负债
万元
七、负债合计
万元
八、营业收入
万元
九、净利润
万元
十、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十二、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
%
2.总资产报酬率
%
3.主营业务利润率
%
4.资产负债率
%
5.流动比率
%
6.速动比率
%
注: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79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
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
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
(投标人
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材料名称)进行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
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授权期限: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80
81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82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83
目录
一、类似业绩二、技术偏差表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六、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84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材料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间
备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材料的业绩
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材料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后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按表格顺序提供。
8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材料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货时间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后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按表格顺序提供。
86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8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8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8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90
六、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是否
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如果是,请论证说明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91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92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93
一、投标价格表1.1 一般要求1.1.1 本表中的材料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分项价中体现。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1.1.5 报价应注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1.1.6 价格表中报价为含税价格。1.2 投标报价表(格式)1.2.1 价格总表
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元),增值税税率 13%。
***材料价格表
注:以“附件: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