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京环保和大唐(江苏)环保装备-催化剂生产项目钛钼粉深度利用委外加工】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05
发布于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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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CWEME-202603NHTMF-W001

(环境公司)大唐南京环保和大唐(江苏)环保

装备

2026-2027 年钛钼粉深度利用外委加工

长协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1

目 录

目 录

..............................................................................................................................................................................................1

总说明

..............................................................................................................................................................................................5

第一卷 商务文件

........................................................................................................................................................................6

第一章 招标公告.....................................................................................................................................................................7

1 招标条件 ..............................................................................................................................................................................7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73 投标人资格要求................................................................................................................................................................74 招标文件的获取................................................................................................................................................................95 投标文件的递交................................................................................................................................................................96 发布公告的媒介.............................................................................................................................................................107 联系方式 ...........................................................................................................................................................................10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09 监督部门 ...........................................................................................................................................................................1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

1 总则 .....................................................................................................................................................................................242 招标文件 ...........................................................................................................................................................................303 投标文件 ...........................................................................................................................................................................314 投标 .....................................................................................................................................................................................345 开标 .....................................................................................................................................................................................356 评标 .....................................................................................................................................................................................367 合同授予 ...........................................................................................................................................................................368 纪律和监督.......................................................................................................................................................................38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8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9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39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0

1 评标办法 ...........................................................................................................................................................................412 评审标准 ...........................................................................................................................................................................413 评审程序 ...........................................................................................................................................................................4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4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44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53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58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58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59

附件三:廉洁合同

.......................................................................................................................................................60

第二卷 技术文件

.....................................................................................................................................................................63

第五章 供货要求 ..................................................................................................................................................................64

第一节 通用部分

.....................................................................................................................................................................64

1 总则 .....................................................................................................................................................................................65

2

2 通用技术要求..................................................................................................................................................................66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66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66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66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6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66

第二节

专用部分.....................................................................................................................................................................67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682 项目概况 ...........................................................................................................................................................................683 专用技术要求..................................................................................................................................................................68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适用于总价合同)............................................69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69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69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69附表 A.4 进口材料清单 ............................................................................................................................................69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70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70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 ............................................................................................................................................71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 ..........................................................................................................71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 ...............................................................................................................71附表 A.4 进口材料清单..............................................................................................................................................71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72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72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73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73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74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75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7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7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77

商务投标文件

............................................................................................................................................................................78

目录....................................................................................................................................................................................79

一、投标函

...........................................................................................................................................................................8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8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8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83

四、投标保证金

.................................................................................................................................................................84

五、商务偏差表

.................................................................................................................................................................85

六、资格审查资料

.............................................................................................................................................................86

(一)基本情况表

.............................................................................................................................................................8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87

(三)制造商授权书

........................................................................................................................................................88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90

技术投标文件

............................................................................................................................................................................91

一、类似业绩

......................................................................................................................................................................93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93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94

二、技术偏差表

.................................................................................................................................................................95

3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96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97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98

六、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99

价格投标文件

.........................................................................................................................................................................100

一、投标价格表

...............................................................................................................................................................102

4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供货要求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

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环境公司)大唐南京环保和大唐(江苏)环保装备 2026-2027

年钛钼粉深度利用外委加工长协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环境公司)大唐南京环保和大唐(江苏)环保装备 2026-2027 年钛钼粉深度利用外委

加工长协项目招标人为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环境公司)大唐南京环保和大唐(江苏)环保装备 2026-2027 年钛钼粉深度利用外委加工长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3NHTMF-W0012.2 建设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536 号/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风杨大

道 8 号

2.3 建设规模: 40000m³/年2.4 建设工期:合同有效期 1 年2.5 材料名称: 钛钼粉深度利用委外加工 2.6 数

量: 详见技术规范书

2.7 技术规格: 详见技术规范书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大唐(江苏)环保装备

有限公司 2026-2027 年度钛钼粉深度利用外委加工服务采购。合同有效期 1 年,预计共计对 1500 吨钛钼粉深度利用外委加工服务,南京环保 1300 吨,江苏装备 200 吨签订单价协议,合同总价和数量根据实际结算量确定。

2.9 交货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536 号/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风杨大

道 8 号

2.10 交 货 期: 合同有效期 1 年,以具体订单要求时间为准 2.11 其 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6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

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

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3.2.1 资质要求: 无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须至少具有 2 个(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

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钛钼粉或者钛钨粉加工类的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3 特别说明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

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2 月 10 日

至 2026 年 03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书

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

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

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

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

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

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 536 号&江苏省淮安市盱眙

县经济开发区枫杨大道 8 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石景山银河大街 6 号银河财智中心 B 座邮编:100040联系人:秦晓明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件:qinxiaoming@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质量标准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

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www.cdt-ec.com)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

持资料

1.11.4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

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

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地址:北京市石景山银河大街

6 号银河

财智中心

B 座 4 层

送达邮编:

100040

送达联系人:秦晓明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

11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12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见招标公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13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

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 万元(两厂各 5 万元),最高不超过中标金额的 10%。□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 号)。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16

1 总则1.1 招标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材料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7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硬

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财务审

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文件中

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1.5 费用承担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

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一般项

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8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合计收费=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19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合计收费=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投标预备会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20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材料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材料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

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

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

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

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

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

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不含报价)、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5)商务偏差表;(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供货要

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2)技术偏差表;(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投标文

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

(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

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

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22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

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

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

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

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

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

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

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

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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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

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

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

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

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电

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项目负

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要求加

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交电子

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时间以

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拒收。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投标文

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进入开标大

厅参加开标(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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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

录。

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

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

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

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7.1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

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

人。

7.5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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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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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2.1.3

响 应性 评审 标准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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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材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1 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

响应性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时,业绩多者优先。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审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原则对

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

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

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

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合同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

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1.1.1.7 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

描述。

1.1.1.8 相关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服务计划。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 合同当事人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

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

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

额。

1.1.4 合同材料: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材料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

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材料检验、使用、修补等有关的技

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验收:指合同材料经检验合格后,买方做出接受合同材料的确认。1.1.7 相关服务:是指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卖方提供的与合同材料有关的辅助服务,

包括简单加工、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为买方检验、使用和修补合同材料进行的技术指导、培训、协助等。

1.1.8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材料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材料正常使用,并

负责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的期限。

1.1.9 工程1.1.9.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使用合同材料的工程。1.1.9.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1.1.10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

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1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

计算。

29

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

的最后一天。

1.1.12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

交换

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3 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

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

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供货要求;(8)分项报价表;(9)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10)相关服务计划;(11)其他合同文件。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

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

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

进行联络。

1.5.2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材料

的检验和验收等。

1.6 联合体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

承担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

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

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

务。

1.8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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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合同材料或其中的技术资料涉及知识产权的,卖方保证买方免于受到任何知识

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8.2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

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以及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2 合同范围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

定向买方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3.1 合同价格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

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供货周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

格。供货周期超过 12 个月且合同材料交付时材料价格变化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幅度的,双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调整方法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3.2.1 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

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

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交付合同材料并提供相关服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

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应向卖方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至该批次合同材料的合同价格的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4)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正本一份;(5)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3.2.3 结清款全部合同材料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由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

满证书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__的结清款。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

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4.1 包装4.1.1 卖方应对合同材料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

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材料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4.2 标记4.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按合同约定在材料包装上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作出必要的标记。

4.2.2 根据合同材料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对合同材料清楚地标注

“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如果合同材料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卖方应标明危险品标志。

4.3 运输4.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材料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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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材料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材料

名称、装运材料数量、重量、体积(用 m³表示)、合同材料单价、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材料在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材料启运后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4.3.3 卖方在根据第 4.3.2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合同材料中包括单个包装超大和(或)

超重的,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合同材料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4.4 交付4.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

地卸货后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4.4.2 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

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4.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5 检验和验收5.1 合同材料交付前,卖方应对其进行全面检验,并在交付合同材料时向买方提交合

同材料的质量合格证书。

5.2 合同材料交付后,买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安排对合同材料的规格、

质量等进行检验,检验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一种方式进行:

(1)由买方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2)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5.3 买方应在检验日期 3 日前将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

表参加检验。若卖方未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检验,则检验可正常进行,卖方应接受对合同材料的检验结果。

5.4 合同材料经检验合格,买卖双方应签署合同材料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

份。

5.5 若合同约定了合同材料的最低质量标准,且合同材料经检验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最

低质量标准的,视为合同材料符合质量标准,买方应验收合同材料,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5.6 合同材料由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

有约束力。

5.7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在全部合同材料交付后 3 个月内未安排检验和

验收的,卖方可签署进度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买方在收到后 7 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进度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进度款支付函的生效不免除卖方继续配合买方进行检验和验收的义务,合同材料验收后双方应签署合同材料验收证书。

5.8 合同材料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材料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6 相关服务6.1 卖方应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并根据买方要求,通过进行电话联系或派遣技术熟

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服务。如果卖方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6.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

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32

7 质量保证期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

期自合同材料验收之日起算,至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12 个月止(以先到的为准)。

7.2 除非因买方使用不当,合同材料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破损、变质或被发现存在任何

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对合同材料进行修补和退换。更换的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7.3 质量保证期届满且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质量保证期内义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向卖方出具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 履约保证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材料验收证

书或进度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9 保证9.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9.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材料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

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9.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材料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

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材料主张权利。

9.4 卖方保证合同材料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标准,并且全新、完整,能够安全

使用,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9.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

足买方使用合同材料的需要。

9.6 卖方保证,在合同材料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材料存在足以危及人

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补、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0 违约责任10.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

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材料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卖方支付迟延交

货违约金,不能免除其继续交付合同材料的义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计算方法如下:

延迟交付违约金=延迟交付材料金额×0.08%×延迟交货天数。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10%。10.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

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延迟付款违约金=延迟付款金额×0.08%×延迟付款天数。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 10%。11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11.1 合同暂停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

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1.2 合同终止11.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

述的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

33

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买方根据本 11.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

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1.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

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1.3 合同解除11.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

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材料超过 3 个月;(2)合同材料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

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

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

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1.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1)、(2)、(3)、(4)所述

的任何一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

求进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

同,也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1.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三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

际情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

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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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项目,则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1.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

合同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

12 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

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5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买方可根据本行业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对《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

同条款”“供货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其中,“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但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买方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标准文件》

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专用条款》的序号与《通用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

款号。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1.1.2.2 买方: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1.1.2.3 卖方:XXXX1.1.9.1 工程:再生催化剂生产项目1.1.9.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大唐

(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脱硝催化剂再生车间

1.1.14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

行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5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

据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6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

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1.17 “来料含量”指针对每一批次待加工的钛钼粉,由卖方在物料运离买方场地

前,按照《技术标准》规定的取样方法所获得的各成分检测结果,作为计算加工后物料成分达标与否的基准值。

1.1.18 “技术规范”指作为本合同附件及组成部分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等文件,其

内容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条款中关于技术要求、质量标准、验收方法等约定与《技术规范》不一致的,以要求更严格者为准。

······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不另行约定。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

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买方与卖方就标的物所签订的完整协议,双方之间不存在

本协议及其附件之外的其他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的陈述、谅解书或协议。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由协议双方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做出。如果本合同中的某一条款被认定为无效,其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1.5 联络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

方式进行。

买 方 联

卖 方 联 系

联 系 电

联系电话:

传 真 :

传 真 :

36

电 子 邮

电子邮件:

联 系 地

联系地址:

邮 编 :

邮 编 :

1.6 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1.7 转让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

务。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1.8 合同有效期及承诺1.8.1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1 年。1.8.2 本项目费用月结,协议期内,买方会向卖方发布项目排产计划及物料需求计

划,卖方应做好产能调整等准备工作。

1.8.3 卖方承诺并保证,其具备每月稳定处理并提供不少于 90 吨合格加工后钛钼粉的

供货能力。

1.8.4 卖方承诺:在收到买方正式下达的物料需求订单后,应在 3 天内(含通知当

日)安排车辆至买方指定地点拉走待处理的钛钼粉,并应在 14 天内(自拉走物料之日起计算)将加工完成并检验合格的钛钼粉交付至买方指定地点。若在验收环节出现不合格品,卖方承诺新一批次合格货物的到厂时间不超过 7 天。

2 合同范围

2.1 材料名称:钛钼粉深度利用外委加工数量: 规格(型号):

服务内容:卖方负责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对买方提供的钛钼粉进行物理湿法筛

选、化学清洗、烘干磨粉等深度加工处理,以去除铁、钠、镁等成分,使加工后的粉料达

到《技术规范》约定的成分要求及其他质量标准。具体包括:自买方指定地点提货、加

工、存储(合同期内)

、运输返回等全过程服务。加工过程中的所有废弃物必须依法合规处

理,不得产生任何环境污染风险。

本合同作为全年框架协议,具体按照采购订单模式操作执行。交货时间根据具体订单

要求执行,金额以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3.1.2 签约合同价为单价合同。3.2 合同价款的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价格详见报价清单,合同价格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

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材料、资料、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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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

行中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比例:费用月结,验收合格的,自收到发票后 60 天内进行付款(电汇或承

兑汇票)。

3.2.1 预付款的支付:(此款本项目不适用)合同生效日期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和相应经过财

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 1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给卖方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卖方应按照买

方要求返还预付款,同时应以买方支付预付款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支付预付款占用期间的利息。

3.2.2 交货款(此款本项目不适用)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交付合同材料并提供相关服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

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应向卖方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至该批次合同材料的合同价格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4)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正本一份;(5)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3.2.3 结清款(此款本项目不适用)全部合同材料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由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

满证书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的结清款。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3.2.6 产品货款的结算:每月 25 日双方对账,确认当月卖方接收加工的钛钼粉数量、

交付的合格品数量及金额。卖方于次月 3 日前向买方开具等额合规的税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照 3.2.1 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3.2.7 卖方的收款账户名称:开户行

:账号:

。卖方对提供的账户信息负

责,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买方。

3.2.8 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出台税率调整政策,则按照新税率进行结算,并相

应调整结算价款。

4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4.1 包装4.1.1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严格按照买方要求的包装方式包装,

包装方式必须起到防护产品的目的。如包装物不能满足运输防护要求时,卖方必须承担此部分损失并改善包装方式。卖方对包装物进行回收,收集整理工作由卖方负责完成。

4.2 产品的到货地点

4.2.1 收货单位以及地址: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

限公司指定仓库地点。

4.3 运输4.3.1 卖方负责全部运输(包括提货与送货),并承担全部费用、风险及责任。运输

必须符合《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必须使用密闭厢式货车或平板车加两层雨布覆盖运输,专车专用,不得配货;车辆必须安装 GPS 或可追踪装置;必须做好防护,确保无任何抛洒;运输车辆及人员必须遵守买方厂内安全管理规定。因运输造成的任何损失、污染、安全事故及第三方索赔,均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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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卖方应为其负责的运输购买足额保险。 4.3.3 卖方负责运输到买方指定地点,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 日(含本数)

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 检验和验收

5.1 合同材料交付后,买方应在 10 天内安排对合同材料的规格、质量等进行检验,检

验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1)种方式进行:

(1)由买方按照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2)由合同条款约定的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3)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5.2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5.2.1 买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包装和质量不合约定,买

方应妥善保管,买方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

5.2.2 如买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

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协议约定。

5.2.3 买方因使用、保管、存储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5.2.4 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

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认可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买方有权直接按照书面异议提出的方式处理。

5.3 本合同项下的“验收”:到货检验:合同材料交付后【15】日内,买方对合同材料的数量、外观、包装标记、

规格及随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验。该检验合格仅为卖方获得进度付款的前提,不代表对合同材料质量的最终接受。

5.4 质量异议期尽管有第 5.1 条的约定,买方对合同材料提出质量异议(包括但不限于化学成分、粒

度不达标或影响催化剂生产性能)的权利,持续至该批次合同材料在买方生产线上使用完毕并完成催化剂成品检验之日。在此期间发现质量问题的,卖方仍须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4 重量验收与扣款货物计量以买方计量地秤数据为准。同一批次加工后粉料到货重量不得低于该批次出

厂粉料重量的【X%】,其中 X = 100% - 【出厂铁含量-返厂铁含量)% + 3%】。若到货重量低于此最低要求,买方有权直接从当期应付款中扣除相应款项,扣款金额= 10000 元/吨 × 低于最低要求的重量差额。

5.5 检测与争议解决若买方对合同材料质量存在疑问,有权自行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

测。若检测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且卖方应在收到检测报告后【5】日内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退货、换货),并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 相关服务

6.1 卖方应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并根据买方要求,通过进行电话联系或派遣技术熟

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服务。如果卖方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6.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

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7 质量保证期

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

期自合同材料验收之日起算,至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12 个月止(以先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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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除非因买方使用不当,合同材料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破损、变质或被发现存在任何

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对合同材料进行修补和退换。更换的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7.3 质量保证期届满且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质量保证期内义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向卖方出具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 质量保证责任

8.1.质量保证与稳定性卖方承诺,其提供的产品(包括所有批次)必须符合技术规范中约定的技术参数、质

量标准及规格要求,并确保在合同履行期内产品质量持续稳定,不得出现未经买方书面同意的任何变更。

8.2 质量问题通知与初步处理 买方在生产过程中或终端成品中,发现可能因卖方产品导致的质量异常时,有权立即

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响应,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派员至买方现场共同调查、封存样品。

8.3 责任认定程序 因卖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买方应立即通知卖方,并主导开展责任论证。卖方应在

收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派员至买方现场参与共同调查与论证。若卖方未按约定派员,则视为其认可买方单方论证的结论。若双方共同调查后仍无法达成一致,则应将封存样品送至【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申请方预先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若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共同送检,则视为其认可对方的观点。

8.4 责任承担 一经认定(无论通过双方确认或第三方检测)质量问题的产生可归因于卖方产品,则

卖方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赔偿范围:卖方不仅应退还存在质量问题的该批次产品本身对应的货款,还应赔偿因

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买方的停产损失、返工费用、报废的原材料及半成品成本、买方因此向其客户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买方为处理此事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律师费、诉讼/仲裁费等)。

违约金:在上述赔偿之外,卖方还应向买方支付该批次问题产品货款总额【百分之二

十】的违约金。

8.5 合同解除权若合同履行期内累计出现【两】次或以上因卖方责任导致的质量事故,买方有权单方

解除本合同,且卖方仍需承担本条约8.4款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

9 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后两周内(双方均完成签字盖章手续后)卖方须向买方提供 10 万元(两

厂各 5 万元)的银行开具的见索即付的独立履约保函或支付等额履约保证金,若卖方为央企及央企控股企业,则必须提供履约保函。卖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足额的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视为拒绝履行本合同,买方将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根据大唐集团相关规定将中标单位列为失信人,并上报大唐集团黑名单。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本合

同到期之日起 60 天内失效履约保函或退回履约保证金。若卖方在合同期内因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满足供货能力、多次质量不合格、擅自处置物料等)导致合同被买方提前解除或终止,买方有权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或要求银行支付全部履约保函款项,不予退还。

40

10 保证

10.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10.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材料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

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0.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材料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

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材料主张权利。

10.4 卖方保证合同材料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标准,并且全新、完整,能够安全

使用,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0.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

足买方使用合同材料的需要。

10.6 卖方保证,在合同材料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材料存在足以危及人

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补、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0.7 卖方保证其加工工艺及整个服务过程完全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及规

范要求。加工产生的废弃物依法处置,不造成环境污染。如违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罚款、商誉损失等)。

10.8 卖方保证,对于运至其处的钛钼粉,若因自身加工工艺等原因无法达到验收标

准,不得自行处置,必须负责运送回买方指定仓库,费用自理。擅自处置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每吨 10000 元的标准向买方支付赔偿金。

10.9 卖方应免费提供充足的技术人员,按买方要求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并无条件配合

买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进行的生产现场监造、检查。

11 违约责任

11.1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材料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卖方支付迟延交

货违约金,不能免除其继续交付合同材料的义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计算方法如下:

(a)卖方未能按订单约定的时间交付合同材料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买方支付该笔逾

期交付订单金额 2%的违约金,但该项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该笔订单金额的 20%。

(b)逾期超过 7 日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该笔订单,卖方除支付(a)项违约金外,

还应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买方为弥补延误向第三方紧急采购产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差价。

若因卖方提供的合同材料存在隐蔽缺陷,或卖方无故拒绝、延迟履行订单,直接导致

买方生产线不分或全部停产的,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产期间的产能损失、为弥补延误向第三方紧急采购产生的额外费用、向买方的客户承担的违约赔偿等。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该等损失。如买方实际损失大于前述违约金,则按买方实际损失计算。

卖方支付该延迟交付违约金,并不解除本合同所规定的相应义务,并不能免除买方对

卖方执行本合同其它的责任条款。如卖方连续两个月均出现供货产能或因产品质量检测不达标,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1.2 如果发现所供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包装和质量不合约定,经买方同意由卖

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产生的实际费用。

一经确认(无论通过双方确认或有效的第三方检测)合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卖方除

承担第

11.2 条约定的义务外,还应向买方支付该批次问题产品货款总额【20%】的违约

金。若该质量问题直接导致买方生产线停产、产品报废或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卖方应

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

41

11.3 卖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协议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负

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由卖方承担所产生的费用。买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卖方应当偿付买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卖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1.4 卖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包装、质量不符合协议约定的产品,买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因买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卖方承担。

11.5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卖方除应负责运至协议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方因此多承担的一切实际费用、损失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卖方未经买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11.6 卖方提前交货的,买方接货后,仍可按协议约定的交货时间付款。

11

.7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1

.8 若卖方履约期间出现供货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无法交货和产品质量问题):1)卖

方收到买方订单后若无法按期交货,须正式书面函复买方;

2)卖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

买方提出仍拒不整改,

(凡发生上述两种情况之一)则买方有权从第三方自行采购,卖方须

承担本批次采购买方的相应损失。

11

.9 买方根据生产项目需要向卖方下订单,卖方须在3天内确认回签订单。逾期不回

复或不确认订单视为卖方违约。如卖方连续两个项目均出现逾期不回复或不确认订单,买

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上述全部违约责任。

11.10 卖方擅自处置无法加工的钛钼粉,除支付约定赔偿金外,买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11.11 卖方拒绝在合同期内存储买方钛钼粉的,每发生一次,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000 元。累计发生三次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11.12 买方按《技术规范》对卖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每次有权对卖方处以人民币 5,000 元的违约金。

12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1.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

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材料超过 7 天;(2)合同材料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

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

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

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6)卖方累计两次未能满足《技术规范》约定的供货响应要求;(7)卖方累计三次违反《技术规范》或本合同项下其他质量、包装、运输、环保等

强制性要求

(8)发生两次因卖方原因(包括供货不及时、质量问题等)直接导致买方生产线停

产的事故。

42

13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

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536 号/淮安市盱眙县枫杨大道 8 号

14 知识产权

14.1 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

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权。

14.2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

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5 不可抗力

15.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

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5.2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

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6 税费与保险

16.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

征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6.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6.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

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此款本项目不适用)

买方: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卖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日期: 日期:

43

保函(履约、质量)要求:质量保函金额为合同(预估)总价款的 5%(工程类为 3%),即****元,币种为人民

币(履约保函的金额根据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保函必须为甲方指定银行开具的、不可撤销的受中国法律管辖,争议解决地为甲方所

在地地方法院。

甲方指定银行目录:6 家大型商业银行分别为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

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9 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为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

保函中必须独立于合同,担保人的付款义务不受本合同项下任何争议或索赔的影响。

担保人的付款义务仅取决于保函条款的满足;保函中必须清晰注明为“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见索即付保函”。即,甲方索赔仅需提交甲方签署的书面索赔通知。

保函中必须清晰注明索赔文件提交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保函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根据合同约定填写,必须覆盖合同约定的全部质量保

证期或履约期,避免模糊表述,如工程完工后一年。)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延期,直至甲方发出书面通知表示无需再延期为止。

质量保函必须将质量说明(包括性能指标、使用方法、维护要求等)作为附件,质量

说明不得低于合同约定;质量说明与保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招标(合同)编号:买方: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

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买

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收

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44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

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

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方、

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业秘

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

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买方

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对当

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回其

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作。

四、合同的生效(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签字日期:

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签字日期:

45

第二卷 技术文件

技术规范书使用说明

1. 技术规范书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2. 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内容不能更改。3. 项目单位应按项目具体要求填写专用部分的非固化内容,投标人填写专用部分的

附表。

4. 技术规范书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5. 根据不同采购标的,对于必须满足的要求设置“★”条款。

技术规范书编制说明

1.严禁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

淘汰目录》中的机电设备。

46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47

1 总则1.1 一般规定1.1.1 投标人提供的加工后的钛钼粉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

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提出了对本次招标材料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

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

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

供的材料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范

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

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

准。

1.2 标准和规范1.2.1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材料,包括卖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材料,都应符合这些标

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用标

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则投标

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T 31590-2015

《烟气脱硝催化剂化学成分分析方法》

GB/T 19587-2017

《气体吸附 BET 法测定固态物质比表面积》

GB/T 19077-2016

《粒度分析-激光衍射法》

GB/T 23942-2009

《化学试剂-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通则》

JY/T 009-1996

《转靶多晶体 X 射线衍射方法通则》

注:(1)本条应根据具体材料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准。

法律法规对材料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经济

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材料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招

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

4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无 招标人应对合同材料在考核中应达到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进行规定,并可根据合同材料的实际

情况,规定可以接受的合同材料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4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5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投标人负责从招标人指定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536 号、江苏省淮安市

盱眙县圣山路 168 号,将钛钼粉运回,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提前 3 天通知投标方具体地点,其中 90%钛钼粉贮存在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10%钛钼粉贮存在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人通过物理湿法筛选、化学清洗、烘干磨粉等工艺将招标方物料中铁、钠、镁等

成分进行去除,最终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投标人的生产处理工艺要符合相关环保法律、规范要求,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杂质、损耗等废弃物必须依法合规处理,不得产生任何环境污染风险。

待招标人提出订单需求后,投标人将处理完的粉料按时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费用

由投标人承担。整个来回运输过程都必须使用密闭厢式货车或平板车加两层雨布覆盖运输,专车专用,不得配货,车辆安装 GPS 或者可追踪车辆位置的装置,点对点运输,且需要做好防护,过程不得有任何抛洒。

1.2 交货进度合同执行期间,招标人会向投标人发布项目排产计划及物料需求计划,投标人应做好

产能调整等准备工作。投标人应具有每月供货不少于 125 吨的供货能力,供货响应要求为招标人下达需求订单后 3 天内拉走待处理钛钼粉,14 天内交货,验收环节出现不合格品,新一批次货物到厂时间不能超过 7 天。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钛钼粉深

度利用年度长协采购。招标人提供钛钼粉,该粉料为无害化产品,投标人通过物理湿法筛

选、化学清洗、烘干磨粉等工艺将招标方物料中铁、钠、镁等成分进行去除,最终满足技

术规范要求。合同有效期 1 年,签订单价协议,合同总价和数量根据实际结算量确定。

本次招标标的为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钛

钼粉深度利用外委加工及技术服务,地点分别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536 号,江

苏省淮安市盱眙县风杨大道 8 号。合同有效期 1 年,预计采购共计 1500 吨加工后的钛钼

粉,签订单价协议,合同总价和数量根据实际结算量确定。

产品名称

预估量(吨)

供货地址

钛钼粉

1300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536 号

钛钼粉

200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风杨大道 8 号

3 专用技术要求

3.1 技术要求说明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钛钼粉加工,以实现加工后的粉料能够符合生产要求。

3.1.1 加工后物料成分要求投标人应按照下表中各成分指标要求进行加工表 1 加工后物料成分要求

成分

原料指标范围

目标值

备注

TiO2

70%~85%

≥来料含量的 95%

考 虑 到 实 际加 工 过 程 中

51

会 跟 随 杂 质一 起 取 出 一部分,因此规定 目 标 值 为原 料 检 测 指标的 95% 以上。

MoO3

1%~3%

≥来料含量的 90%

考 虑 到 实 际加 工 过 程 中会 跟 随 杂 质一 起 取 出 一部分,因此规定 目 标 值 为原 料 检 测 指标 的 90%以上。

V2O5

0.2%~2%

≥来料含量的 90%

考 虑 到 实 际加 工 过 程 中会 跟 随 杂 质一 起 取 出 一部分,因此规定 目 标 值 为原 料 检 测 指标 的 90%以上。

Na2O

1000ppm~4000ppm

≤1000ppm

MgO

2000ppm~2500ppm

≤1500ppm

P2O5

2000ppm~2500ppm

≤1500ppm

SO3

2%~3%

≤2%

K2O

2000ppm~2500ppm

≤1000ppm

Fe2O3

4%~6%

≤1%

比表面积

/

≥50 m2/g

水分

/

≤1.5%

DN50

5um~10um

≤5um

DN90

20um~30um

≤20um

注:上述原料指标范围为预估值,以实际检测结果为准。来料含量为投标人在该批次

钛钼粉运出前,每袋取 100g 样品,混匀后送检得出的检测结果。

3.2 文件材料在规定日期内交货。交货时必须附上材料测试标准,测试结果以及交货批号。3.3 供货形式包装规格:塑编袋包装,500kg/袋,每 2 袋放于木质托盘上打包固定,便于运输及卸

货。要求同一规格型号货物外包装统一,不得随意变更,如有更换须提前通知招标人,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为便于该货物的追溯,每一个包装袋外面明显位置需标注产品标签(含货物名称,重量,产品批号,袋号,供货商,产地等内容),其他标识,标签及包装形式根据招标方要求。货物运输要求用雨布密封(防雨、防洒落),装车须缆绳固定。运输车辆进厂及卸货后出厂须按照招标方的相关要求办理出入手续。

3.4 检验与发运

3.4.1 检验

投标人提供检测报告,报告格式不限但必须包括表 1 提到的所有数据。

52

3.4.2 包装和发运

3.4.2.1 包装

包装规格:塑编袋包装,500kg/袋,每 2 袋放于木质托盘上打包固定,便于运输及卸

货。要求同一规格型号货物外包装统一,不得随意变更,如有更换须提前通知招标人,并

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为便于该货物的追溯,每一个包装袋外面明显位置需标注产品

标签(含货物名称,重量,产品批号,袋号,供货商,产地等内容)

,其他标识,标签及包

装形式根据招标方要求。

3.4.2.2 发运

(1)投标人应具备满足本项目需求的运输能力或同等运输能力的协作单位,以保证正

常供应。

(2)本项目涉及的钛钼粉运输(包括钛钼粉提货、加工后的粉料送货、返厂货物的提

货和送货)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负责商品的运输,且承担相应的运输费用,并投保

运输保险,自行完备与标的物相关运输通行手续。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货损风险、环保

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并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3)本项目整个货物来回运输过程都必须使用密闭厢式货车运输或平板车加两层雨布

覆盖运输,专车专用,不得配货,车辆安装 GPS 或可追踪车辆位置的装置,点对点运输,

且需要做好防护,过程不得有任何抛洒。

(4)招标人依据内部生产排产计划,通知投标人送货,具体数量以招标人实际产生量

为准。每批次钛钼粉挑选及数量确认后,双方做好移交记录(交接单完成签字及移交日期

确认等)

(5)投标人需做好应对雨、雪天气或突发事件影响生产、运输及产品质量的防范措

施,防止断货、供货不及时或产品质量下降等现象发生。

(6)在招标人厂内,投标人应做好驾驶人员及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服从招标人的调度

指令,按招标人调度要求进行操作,严格按照招标人指定车辆行驶路线进行厂内行驶,必

须遵守招标人的各项管理制度,安全文明管理要求。中标方人员、车辆必须到我方相应管

理部门进行登记,办理准入手续,并持证进、出厂门。中标方人员须遵守我方企业的纪律

和规定,若有违反按照我方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考核处理,引起的安全事故,均由中标方

承担一切责任和相应的赔偿。

(7)每次发运前,投标人应提前通知招标人。

(8)运输货物的车辆合格及行车安全由招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交

通、环保等有关规定。投标人有义务为正常供货提供保障措施,负责办理必需的运输许

可、备案手续等,并有义务协助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

(9)投标人将货物送抵需方指定地点,招标方负责使用叉车卸货,不符合叉车卸货条

53

件的由供方负责卸货。

(10)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填写产品交接记录等单据。

(11)投标人的现场工作人员(司机、操作人员)及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资质证件要

求,配合卸货现场的车辆及相关操作。

(12)在运输和卸货过程中造成产品洒落及损失以及由此带来的环保风险由投标人承

担。

(13)投标人应对货物接卸后的现场安全文明卫生负责,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

现场及周围的环境,避免粉尘污染或对人员、设备、系统及绿化地等危害或干扰。

3.5 质量与验收

(1)到货后双方共同对到货质量、数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验收按

照本技术部分要求、相应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时若投标人未按时到现场,招标人有权自

行验收,验收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2)招标人有权对每批到货产品进行取样化验,化验报告将作为到货验收和结算的依

据。

(3)投标人每批交货须提供产品有效成分的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相关质量证明文

件。

(4)双方代表在验收中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提请双方认可的国家权威检验部门进

行检验,其出具的检验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

由投标人负担。

(5)数量验收方式:货物计量以招标人的计量地秤数据为准。考虑到生产加工过程中

铁、钠、镁等成分去除以及加工损耗,同一批次粉料到货重量会低于该批次出厂重量,故

规定同一批粉料到货重量不得低于出厂粉料重量的 X%=100%—{(出厂铁含量-返厂铁含

量)%+3%}(例如:出厂铁含量为 5%,返厂铁含量 1%,到货重量应大于等于出厂粉料

重量的 93%)。若某批次到厂粉料数量低于规定的最低要求,招标人有权以每吨 10000 元*

低于的数量得到总金额,按此金额扣除相应货款。

(6)投标人每批提供的货物须同时提供同批货物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并注明货物名

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出厂日期等信息。

(7)货车到达厂区指定停车位后应及时联系值班人员采样检验并出示出厂检验材料,

检验合格后方可卸车。入库时,由仓库入库人员通知质量检测中心随机抽取检验样品进行

检验,依照技术标准、随货 COA 等文件予以检验或验证。在使用的过程中对性能进行验

证。

(8)投标人依据招标人管理要求,配合招标人对到货物资的取样、化验及验收。招标

人可根据送货单批次进行多点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判定标准参照“1.3 技术要求说明”执

行,对于进场验收合格的产品再由生产部门进行使用验收。

54

(9)招标方将对所供货物进行不定期的全项目抽检或送检,产品检验和测定依据相关

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

(10)若投标人所供货物在合同执行期内累计出现三次以上不合格, 招标人有权终止

采购协议,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4、其他要求

4.1 投标人须确保提供符合该类产品的仓储场所,避免因存储不当造成我方产品遭受遗

失、受潮及结块等,投标人须按照以每吨 10000 元*损失数量进行赔偿。合同有效期内,

粉料的存储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4.2 由于项目工况差异钛钼粉个体存在差异性,为了最大化确保加工后达到验收使用标

准。投标人在钛钼粉运出前,每袋取 100g 样品,混匀后送检,检测结果作为钛钼粉出厂

初始数据,用于对比加工后粉料的检测数据。加工过程中,若发现钛钼粉无法加工,需通

知招标方后经确认后送还至招标方指定地点。

4.3 运至投标人处的钛钼粉,由于投标人自身加工工艺等原因导致无法达到验收使用标准

的,投标人不得自行处置,须负责将钛钼粉运送回招标人仓库,双方做好交接记录,费用

由投标人承担。如发现投标人擅自处理或未按要求退回材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

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4.4 该项目费用结算时,按月进行结算,以投标人接收的钛钼粉数量和中标单价进行结

算。每月结算数据需经双方书面确认,投标人应提供当月收料、生产及交货的完整记录。

4.5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投标人须提供合同 10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或者履约保函,有效期至

合同到期日止。协议期内,若投标人因自身设备及技术水平等原因无法有效履行本协议导

致协议提前中止,履约保证金或者履约保函不予退还。

4.6 投标人中标后试加工至少 500kg 钛钼粉,粉料经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年度长协;若

不合格,投标人至多有一次机会再试生产,验收若再次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

同,试生产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支付。

4.7 招标人有权对拟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的上述专题说明进行现场核实,如核实情况与投标

人所提供的文件不符,招标人有权不与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

4.8 招标人有权到投标人生产现场进行监造,监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前期准备、过程

监督、质量检验、问题处理等,投标人应予以配合。

4.9 合同到期后,投标人应将库存的钛钼粉运回招标人仓库,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

人承担。

4.10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验收标准对钛钼粉进行加工(包括但不限于:化学成分、含水量、

比表面积,以达到验收标准为准)

,钛钼粉完成加工后暂存投标人仓库(存储费用由投标人

55

负责)

,待招标人通知发货后送返至招标人仓库,双方做好交接及确认记录。合同有效期

内,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标人在投标人仓库存储钛钼粉的要求,否则发生一次罚

款 5000 元,累计三次及以上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4.11 招标人有权不定期到投标人生产车间针对生产过程、质量检验、发货等情况检查,若

发现不符合该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招标人可进行每次 5000 元的处罚,发生三次及以上的

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56

附表/附图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适用于总价合同)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钛钼粉

57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适用于单价合同)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综合单价

1

钛钼粉

58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59

目录

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四、投标保证金五、商务偏差表六、资格审查资料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60

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

率为

)提供

(材料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

行义务。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商务投标文件;(2)技术投标文件;(3)价格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61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62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

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追认。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63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

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

下协议。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64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65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

标,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

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天日历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

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

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

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

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

任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66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67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68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材料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材料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

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69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单位

一、注册资金

万元

二、净资产

万元

三、总资产

万元

四、固定资产

万元

五、流动资产

万元

六、流动负债

万元

七、负债合计

万元

八、营业收入

万元

九、净利润

万元

十、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十二、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

%

2.总资产报酬率

%

3.主营业务利润率

%

4.资产负债率

%

5.流动比率

%

6.速动比率

%

注: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70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

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

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

(投标人

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材料名称)进行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

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71

72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73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74

目录

一、类似业绩二、技术偏差表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六、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75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材料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材料的业绩

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材料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后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按表格顺序提供。

76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材料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货时间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后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按表格顺序提供。

77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78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79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80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81

六、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是否

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如果是,请论证说明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82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83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84

一、投标价格表1.1 一般要求1.1.1 本表中的材料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分项价中体现。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含税价格。1.2 投标报价表(格式)1.2.1 价格总表

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元),增值税税率 6%

报价表

单位:元

序号

名称

单位

预估数量

单价

(元/吨)

总价

(元)

备注

1

钛钼粉外委加工及技术

服务

1300

南京环保

2

钛钼粉外委加工及技术

服务

200

江苏装备

合计: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报价含 6%增值税、运费及其它全部相关费用

备注:1、本项目合同有效期 1 年,报价表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结算根据供货量进行。2、账期:费用月结,货到验收合格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 60 天内进行付款(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3、送货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 536 号,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风杨大道8号,大唐(江苏)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