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能化克旗煤制天然气2026-2029年起重机械备件采购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14
发布于
内蒙古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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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2*开通会员可解锁*67

中新能化克旗煤制天然气

2026-2029 年

起重机械备件

招标文件

招标人: 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 年 04 月

1

目 录

目 录 .................................................................................................................................1总说明.................................................................................................................................2第一卷 商务文件.................................................................................................................3第一章 招标公告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9第三章 评标办法 .............................................................................................................3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34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45第二卷 技术文件...............................................................................................................69第五章 供货要求...............................................................................................................70第一节 通用部分...............................................................................................................70第二节 专用部分...............................................................................................................73第三卷 投标文件...............................................................................................................88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89

2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供货要求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

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中新能化克旗煤制天然气 2026-2029 年起重机械备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

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用户为

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

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1: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672.2 建设地点: 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达日罕乌拉苏木内蒙古大

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2.3 建设规模:26.6 亿 Sm³2.4 建设工期:已建成2.5 材料名称:起重机械备件2.6 数

量:

起重机械备件一批,最终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2.7 技术规格:抓斗|U123-3m³||,抓斗斗瓣(刃口板及侧刃)NM360/NM400 高强度

耐磨钢板(厚度≥20mm),刃口需进行热处理。滑轮轴及销轴采用高强度、高耐磨

40Cr 合金结构钢,必须进行调质处理,表面硬度 HRC40-45。抓斗增加排水孔直

径 20mm,每行 8 个*3 列,间距 200mm*200mm。容量需保证≥2.5m³,且抓斗自重

不能超过 4T。集电器碳刷刀头|H-400A||,要求采用铜基石墨复合材料,滑块靴

片厚度≥7mm。所有备件金属防护外壳需具有防锈、防腐蚀保护措施。详见供货

要求。

2.8 招标范围:中新能化克旗煤制天然气 2026-2029 年起重机械备件,电动跑

车、滑接输电集电器、限位开关、重锤限位器等 243 项物资。

2.9 交货地点: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公司指定位置。2.10 交 货 期:按招标人需求,接到每批次订单后 20 日内到货(含运输时

间)。

2.11 其 他:

2.11 .1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累计执行金额达预估合同总额或合同执

行满三年,二者任何一项先到,则合同终止。结算数量以实际到货量为准。

2.11.2 星号(*或★)条款:有,第五章星号条款需要做满足性应答,及商

务投标文件承诺函内容上传应答文件时必须上传。

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

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

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3.2.1 资质要求:无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2 份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 50 万元及以上起重机械备件的销售或者供货业绩,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以及对应每份合同的发票扫描件(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和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如合同尚未开具发票,可提供由买方盖章的工作量签证单或验收单或结算单等合同履行证明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本条第 3.2.3 款规

定的要求。

3.3 特别说明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

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5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4 月 07 日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书

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

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

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

间,下同)为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

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

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达日罕乌拉苏木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6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质量标准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

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www.cdt-ec.com)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

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

√允许,投标人有偏差需在偏差表中列

出,投标文件存在实质性偏差时,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确认

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

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

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xx 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地址: 送达邮编: 送达联系人: 联系电话: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

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

1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或 2023 年至 2025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

11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

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

12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 号)。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

13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14

1 总则1.1 招标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材料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硬

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财务审

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文件中

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1.5 费用承担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

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一般项

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6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合计收费=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17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合计收费=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投标预备会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8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材料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材料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

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

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

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

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

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19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

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5)商务偏差表;(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供货要

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2)技术偏差表;(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投标文

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

(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

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

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20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

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

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

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

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

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

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

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

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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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

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

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

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

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电

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项目负

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要求加

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交电子

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时间以

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拒收。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投标文

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进入开标大

厅参加开标(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信息。

22

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

录。

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

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

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

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7.1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

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

人。

7.5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

23

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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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2.1.3

响 应性 评审 标准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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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材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1 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

响应性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时,业绩多者优先。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审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原则对

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

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

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

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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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合同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

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1.1.1.7 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

描述。

1.1.1.8 相关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服务计划。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 合同当事人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

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

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

额。

1.1.4 合同材料: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材料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

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材料检验、使用、修补等有关的技

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验收:指合同材料经检验合格后,买方做出接受合同材料的确认。1.1.7 相关服务:是指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卖方提供的与合同材料有关的辅助服务,

包括简单加工、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为买方检验、使用和修补合同材料进行的技术指导、培训、协助等。

1.1.8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材料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材料正常使用,并

负责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的期限。

1.1.9 工程1.1.9.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使用合同材料的工程。1.1.9.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1.1.10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

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1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

计算。

27

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

的最后一天。

1.1.12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

交换

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3 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

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

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供货要求;(8)分项报价表;(9)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10)相关服务计划;(11)其他合同文件。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

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

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

进行联络。

1.5.2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材料

的检验和验收等。

1.6 联合体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

承担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

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

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

务。

1.8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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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合同材料或其中的技术资料涉及知识产权的,卖方保证买方免于受到任何知识

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8.2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

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以及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2 合同范围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

定向买方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3.1 合同价格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

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供货周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

格。供货周期超过 12 个月且合同材料交付时材料价格变化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幅度的,双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调整方法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3.2.1 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

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

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交付合同材料并提供相关服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

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应向卖方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至该批次合同材料的合同价格的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4)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正本一份;(5)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3.2.3 结清款全部合同材料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由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

满证书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__的结清款。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

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4.1 包装4.1.1 卖方应对合同材料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

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材料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4.2 标记4.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按合同约定在材料包装上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作出必要的标记。

4.2.2 根据合同材料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对合同材料清楚地标注

“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如果合同材料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卖方应标明危险品标志。

4.3 运输4.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材料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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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材料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材料

名称、装运材料数量、重量、体积(用 m³表示)、合同材料单价、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材料在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材料启运后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4.3.3 卖方在根据第 4.3.2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合同材料中包括单个包装超大和(或)

超重的,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合同材料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4.4 交付4.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

地卸货后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4.4.2 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

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4.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5 检验和验收5.1 合同材料交付前,卖方应对其进行全面检验,并在交付合同材料时向买方提交合

同材料的质量合格证书。

5.2 合同材料交付后,买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安排对合同材料的规格、

质量等进行检验,检验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一种方式进行:

(1)由买方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2)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5.3 买方应在检验日期 3 日前将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

表参加检验。若卖方未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检验,则检验可正常进行,卖方应接受对合同材料的检验结果。

5.4 合同材料经检验合格,买卖双方应签署合同材料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

份。

5.5 若合同约定了合同材料的最低质量标准,且合同材料经检验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最

低质量标准的,视为合同材料符合质量标准,买方应验收合同材料,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5.6 合同材料由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

有约束力。

5.7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在全部合同材料交付后 3 个月内未安排检验和

验收的,卖方可签署进度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买方在收到后 7 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进度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进度款支付函的生效不免除卖方继续配合买方进行检验和验收的义务,合同材料验收后双方应签署合同材料验收证书。

5.8 合同材料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材料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6 相关服务6.1 卖方应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并根据买方要求,通过进行电话联系或派遣技术熟

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服务。如果卖方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6.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

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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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质量保证期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

期自合同材料验收之日起算,至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12 个月止(以先到的为准)。

7.2 除非因买方使用不当,合同材料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破损、变质或被发现存在任何

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对合同材料进行修补和退换。更换的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7.3 质量保证期届满且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质量保证期内义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向卖方出具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 履约保证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材料验收证

书或进度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9 保证9.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9.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材料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

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9.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材料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

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材料主张权利。

9.4 卖方保证合同材料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标准,并且全新、完整,能够安全

使用,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9.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

足买方使用合同材料的需要。

9.6 卖方保证,在合同材料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材料存在足以危及人

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补、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0 违约责任10.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

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材料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卖方支付迟延交

货违约金,不能免除其继续交付合同材料的义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计算方法如下:

延迟交付违约金=延迟交付材料金额×0.08%×延迟交货天数。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10%。10.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

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延迟付款违约金=延迟付款金额×0.08%×延迟付款天数。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 10%。11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11.1 合同暂停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

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1.2 合同终止11.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

述的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

31

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买方根据本 11.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

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1.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

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1.3 合同解除11.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

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材料超过 3 个月;(2)合同材料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

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

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

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1.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1)、(2)、(3)、(4)所述

的任何一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

求进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

同,也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1.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三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

际情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

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

32

用于项目,则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1.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

合同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

12 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

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3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合同编号:

采购编号:

2026-2029 年起重机械备件

采购合同

甲方: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签订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

34

2026-2029 年起重机械备件采购合同

甲方: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1.定义

1.1 甲方(买方)是指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

责任公司,包括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的受让方。

1.2 乙方(卖方)是指,包括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的受让方。

1.3 “合同”是指本合同以及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书面文件。

1.4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标的物有关的制造、监造、检验、

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用于本合同项目正常运行和维护

的文件。

1.5“监造”是指在本合同标的物制造过程中,由甲方或甲方委

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表进驻乙方生产现场进行质量监督,此种

质量监造不解除乙方对合同标的物质量所负的责任。如果甲方没有要

求监造,则合同对应的监造条款不适用。

1.6“缺陷”是指乙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

采购的材料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

1.7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依据本合同材料约定的执行标准,检

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保证值所进行的各种检验或试验。

1.8 “初步验收”是指甲方依据执行标准的规定接收所供标的物

应依据的程序和检验。

1.9 “最终验收”是指甲方对本合同标的物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的

验收。

1.10 “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 24 小

35

时;“周”是指

7 天。

1.11 “技术服务”是指由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标的物有关的技

术培训、施工安装技术指导、安装后的闭水试验和试运行维护方面的

指导等与合同标的物使用过程有关的全过程服务。

1.12 “现场”是指位于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甲方项目现场,

即甲方使用本合同标的物的所在地。

1.13“书面文件”是指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任何会议纪要(备

忘录)

、传真件、或印刷的有印章和

/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的

文件。

1.14“分包商”是指由乙方将本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

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受让方。本合同明确允许可以

分包外购的标的物,在得到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分包外购;否

则不允许分包外购。

2.合同采购依据、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

2.1 采购依据

本合同所采标的物依据:

序号

物资需求计划单编号

需求单位

提出人

备注

2.2 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或

物料描

述)

规格型号

材质及

执行标准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物资编

品牌

备注

合同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 )

36

以上供货范围内物料统称“标的物”。

2.3 凡乙方供应的合同标的物应是安全的、全新的并符合国家

标准的。

2.4 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或技术指标以技术协议约定为准,且将

以此标准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

2.5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图、构件详图、构

件清单、零件详图、原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

章)

、出厂合格证、无损检测报告、复检报告等。具体提交内容、份

数及要求以技术协议规定为准。

各种文件资料、随机备品、配件工具的提供方式及送达要求:

与标的物同时送达。否则甲方有权认定此批标的物存在问题,将拒

绝接货或验收。如因此影响甲方正常生产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

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索赔。乙方应按本合同第

9.1 条约定承担延期交

付的违约责任。

2.6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且确实是乙方合

同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质量要求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

的,由乙方负责补齐,且甲方不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

3.合同价格

3.1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金额(含增值税%)为人民币

XXX 元,大写:人民币 XXX 元整(其中不含税合同金额 XXX 元,

增值税金额

XXX 元)。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费用:设计费、材料费、

专用工具费、加工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技术资料费、技

术服务费、一般税费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费用。

如遇到国家税率调整,合同金额随新税率自动调整。

37

3.2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累计执行金额达合同预估总金额

或合同签订期满

3 年,二者任何一项先到,则合同终止。

3.3 本合同按甲方现场需求分批到货、分批结算、分批付款,结

算数量以实际到货量为准(甲方不对具体需求数量做最低和最高承

诺,最终发生数量以用户生产现场实际需要为准,

4.付款方式

4.1 使用货币种类:人民币。

4.2 付款方式:电汇或承兑汇票。

4.3 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9.5:0.5。

4.3.1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数量(以实际

送货数量为准)

,将货物送达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

金额为该批货物总价款

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审核无误后

60 日内支付该批货物 95%的货款。

4.3.2 质量保证金:每批供货价款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最后

一批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且通过最终验收,并签署最终验收证书和

质量保金申请结算会签单,甲方审核无误后

60 日内支付该批货物的

质量保证金。

按照国资委及大唐集团有关要求,若乙方为其他中央企业及其

所属公司,可提供保函替代相应的现金质量保证金,保函开具单位

应为国有商业银行或大型股份制银行,保函额度应与质量保证金额

度相同,应以人民币表示和计价,应为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见索即

赔保函,且保函有效期应持续至质量保证期结束。如合同执行期间

发生质量问题导致质量保证期延期,乙方应无偿展期至质量保证期

结束。

38

4.4 分包和外购材料采购

4.4.1 如本合同涉及分包和外购材料的,甲方与分包商和外购

材料供货商没有直接合同关系,本合同标的物的分包和外购材料的

付款由乙方负责。如非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按时向乙方

付款而乙方没有按时向分包商或外购材料供货商付款等)导致分包

和外购材料不能按时向甲方交货的,甲方有权暂时中止向乙方付款

且不属于甲方违约,由此造成的合同设备迟延交付责任由乙方承

担,甲方将按本合同中相关延迟交货处罚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在此情况下,甲方还有权采取积极措施消除不利因素,包括但不限

于直接向分包或外购设备厂商付款,同时该笔款项从乙方合同价款

中扣除。

4.4.2 如果乙方未按约定向分包商或外购材料供货商付款,且

影响甲方使用需求的,甲方有权直接向分包商或外购材料供货商付

款,同时,此转付款及相应利息(甲方存款利息)

,甲方有权从下一

笔甲方向乙方的付款中扣除。

4.4.3 如甲方同意乙方分包或者外购的,乙方应确保标的物交

货进度,对于标的物产品质量问题、技术服务责任等,乙方应保证

其分包商、外购单位承担不低于本合同的责任,同时,乙方应对其

分包商、外购单位交付的标的物承担连带责任。

5.运输及风险承担

5.1 本合同标的物交付甲方指定地点之前,乙方承担合同标的物

毁损、灭失以及给甲乙双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所

有风险。

39

5.2 乙方采取自己运输方式(包括乙方运输或乙方委托承运单位

运输)交货的,无论采用汽车运输(无论全程采用汽车运输或部分

路段采用汽车运输)或其他运输方式,乙方应保证合同标的物的运

输安全和交货时间。同时乙方必须将发货单位名称、联系人及其联

系电话、所发标的物名称、收货单位地址、收货人等事宜向承运单

位(如有)和运输车辆司机交代清楚,并请运输车辆司机将加盖乙

方企业印章的发货清单及技术资料等随车携带,到达甲方现场后,

及时将发货清单及所有技术资料按照技术协议规定的份数一并交给

甲方的收货人。若乙方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因发货清单等资料不齐

全,乙方承担本合同规定迟延交付资料的违约责任。

5.3 乙方采取物流方式交货的,邮件包装外需注明与甲方签订的

合同编号。

6.交货与验收

6.1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按甲方需求,接到每批次订单后

20 日内到货(含运

输时间)。

交货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甲方厂区指定位置。标的

物交付过程中,无论因任何一方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双方均

负有抢险、救灾的义务,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一收货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第二收货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40

每批货交付时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格式编写送货清单(详

见附件

2)送达接货人,并将电子版发至接货人电子邮箱,使甲方

做好接货准备,否则由于不按规定格式提供送货清单造成接货延误

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2 现场接货初步验收

6.2.1 每批货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交付时,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

按技术协议要求的名称、数量、标准规范、送货清单进行验收,乙

方应派人员参与(因特殊原因乙方不能派员参与验收的,乙方需出

具到货物资验收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与货物同时到达)。验收完

成后,甲方将与乙方共同签署到货验收单。

6.2.2 如果发生运输过程中的包装破损,甲方将会同乙方对包装

破损的标的物

/部件进行核查。如果确信该标的物/部件完好无损,可

签署到货验收单。一旦发现该标的物

/部件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现象,

乙方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和承运部门,并应在

72 小时内补齐所缺标

的物

,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交付期限延误的,乙方应承

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6.2.3 如果发现实际交付标的物与送货清单不符的,甲方有权拒

签。待此问题解决后,再签署“到货验收单”

。由此造成标的物逾期

交付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标的物伪造原产地证明、生产厂品

牌、技术性指标等因素,或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分包或外购的,

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6.3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41

甲方按下述规定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甲方将与乙方

共同签署到货验收单。除乙方向甲方另行出具书面授权文件,否

则,乙方授予跟货到达现场的任一人员具备签署到货验收单的权

利。

6.3.1 外观验收:每批材料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交付时,由甲方

组织相关部门按技术协议要求的标准规范、送货清单进行验收,乙

方派员配合。甲方可采取目测和仪器测量的方法对标的物的外观检

验,对照图纸、合格证书、产品质量保证书等对产品进行检验。

6.3.2 除技术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按执行标准对产品进行检

验。需送交第三方(双方共同确认的)检测的标的物,如检测不合

格,检测所需要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支付,包括但不限于送检费、填

料费、人工费等。

6.3.3 如出现乙方所供标的物需要甲方实际使用检验效果是否

达到技术协议要求的,经实际使用后确因质量问题没有达到技术协

议要求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甲方保留

继续索赔的权利。

6.3.4 各种文件资料(合格证、材质单、检测报告等)、随机备

品、配件工具的提供方式及送达要求:与标的物同时送达。否则甲

方认定此批标的物存在问题,且有权拒绝接货,乙方按

9.1 款中延

期交货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3.5 如果发现所交标的物与送货清单不符,双方应视情节轻

重协商解决,由此造成标的物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

约责任。

42

6.4 当乙方所供标的物进入现场时,如有乙方相关人员随行,

乙方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做好其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接受甲方

的监督。卸货前,乙方有义务针对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给甲

方相关仓储、卸货及使用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若因乙方人

员安全意识疏忽或未履行相关技术交底义务等原因而出现任何安全

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7.包装与标记

7.1 乙方交付的所有本合同标的物应符合国家标准中关于包

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标的物承运部门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

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以确保合同标的物安全、无损

地运抵现场。

7.2 标的物需要特殊包装的:详见附件 2。

7.3 凡由于乙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标的物遭到损坏、丢失或

对甲方使用造成延误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乙方均

应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7.4 乙方应避免发生为节省运输费用而过多装载,使标的物发

生挤压、碰撞导致包装破损的现象。如发生此类情况,乙方应承担

全部责任。

7.5 包装物的回收:约定包装物由乙方回收(合同价格不包

含)的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 30 日内自行取走。逾期未取走包装物

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8.技术服务和联络

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技术协议(涉及外购、外包服务

的由乙方负责)

43

9.违约责任

9.1 迟延交付违约责任:非甲方原因或甲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乙

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

(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

期按本合同

6.1 款约定计算,甲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乙方收取违约

金:

迟交

1-2 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标的物金额的 2%;

迟交

3-4 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标的物金额的 4% ;

迟交

5 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标的物金额的 6%;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违约金不分段累计,违约金即迟延周数

乘以对应违约金比例。

乙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免除乙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

务。

标的物迟交超过

1 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不免除乙

方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如果迟交标的物金额难以计算的,甲方有权选择按照合同总价

款的

20%主张迟延交货违约金。

9.2 如果乙方交货后因质量、外观、技术材料等原因导致验货

不合格,由乙方退换存在问题的标的物。从甲方告知乙方之日起,

至乙方换回合格产品时止计算迟延交货违约时间。该种违约责任适

9.1 款的迟延交货违约金。如果乙方不合格标的物价款比例占本

合同价款的

10%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有权主张乙方

赔偿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以及不合格标的物相应合同价款

20%的违

约金。

44

9.3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标的物伪造原产地证明、生产厂

品牌、技术性指标等因素,或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分包或外购

的,或存在其他实质性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如甲方尚未验收入库

的,甲方有权拒收;如果已验收使用并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

还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此

类标的物合同价款

20%的违约金。

9.4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迟付货款,甲方须按应付款金额一年期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标准支付违约金。

9.5 如果合同生效后,乙方拒绝履行本合同时,必须在合同签订

7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

偿因乙方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并支付合同总价

10%的违约金。

9.6 违约金的扣除与支付

9.6.1 如果乙方违约,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和此类赔偿的

证明文件后,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关款项,或由甲方任何一笔应付

款中扣除;如果属于制造质量问题造成的甲方损失,相关款项将从

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如果质量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所受损失,不

足款项将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

9.6.2 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和此类赔偿的

证明文件且由甲方确认后

30 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关款项。

9.6.3 如果存在不同违约情形,违约金分别计算支付,且违约

金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20%。

10.税费

45

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乙方提供的标的物、技术资料、服务

(包括运输)等所有税费(包括保险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

内,由乙方承担。

如果涉及进口退税款,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退回税款归甲方

所有。

1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11.1 质量保证期:到货验收合格后 12 个月(国家规范或技术

协议对质量保证期要求高于本约定的,以较高者为准)

11.2 在质量保证期内,质量问题处理方式:

部分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负责维修,乙方对甲方提出的

问题保证在

12 小时内予以答复或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

维修两次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本合同标

的物局部(局部可拆分情况下)

24 小时内进行免费更换;因更换造

成延期交付使用的,由乙方按本合同

9.1 款中延期交货的约定承担

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迟延交货违约

金。

不合格标的物经过两次更换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向甲方

返还已支付的不合格标的物相应的合同价款,并向甲方支付不合格

标的物合同价款

20%的违约金,以上款项甲方可在其他应付乙方的

货款中直接扣除。

11.3 如果在质量保证期间,标的物维修时间超过 15 天以上,

质量保证期则根据维修时间自动顺延。维修时间自甲方通知的标的

物停运之日起开始计算至维修完成正常运行之日。

46

11.4 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承诺备品备件在质量保证期内单价不

变,没有约定单价的按照成本价格提供给甲方。

12.合同的变更、中止和终止

12.1 本合同一经生效,未经双面书面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

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如需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

同,均需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且在书面文件签字、

盖章后生效。

双方当事人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账号等基

本信息变更,不视为合同变更,应自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书

面通知对方当事人。若合同主体名称变更,双方应当签署书面的

《法人名称变更确认书》

12.2 双方拟变更合同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拟变更方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拟变更条款以及变更依

据,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回复意见,如需拟变

更方补充资料的,应一次性通知其补足,并自资料补足之日起

7 日

内回复是否同意变更的意见。

如果双方就同意变更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的,应该自达成一致之

日起

7 日签署变更合同。

12.3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政策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

正常执行时,乙方或甲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变更合同

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12.4 如果乙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收购、解体、

解散)或无合同履行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

其业务,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终止合同,

47

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

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甲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2.5 若本合同 12.4 款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甲方有权从乙方

手中将与本合同标的物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

内从乙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标的物有关的设计、图

纸、说明和材料,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的所有权已属

甲方,乙方应给甲方的全权处理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

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甲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

接引起的对乙方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此外,双方应对乙方已经

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事

务。此项条款仍适用于乙方的兼并人、合并人、收购人、承继人及

破产管理人。

13.不可抗力

13.1 本合同项下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不能抗拒、无法避

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

、重大

传染病疫情、战争(不论是否宣战)

、叛乱、动乱、政府指令、导致

所有通行道路均封堵的恶劣雨雪天气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

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履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

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

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13.2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的 15

日内,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

并在

3 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若有)提交给另一方审阅

48

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

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13.3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 120 天以上

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

装、调试和验收付款等问题)

13.4 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则不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如

有一条道路可通往甲方工厂(包括绕行路段)或甲方可指定路线情

况下,乙方则应不计任何运输成本等相关费用,按时送达标的物。

如果乙方未按甲方指定路线或者可通行路线送达的,甲方拒绝接收

标的物并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第

9 条的约定支付延期违约

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4.知识产权

14.1 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的乙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物(包括技

术)不会造成对任何第三方的设计、工艺方案、技术资料、商标专

利的侵权。

14.2 如果发生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指控,甲方于上述指控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尽快通知乙方,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处理此事,并

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从而使甲方免受由于

第三方索赔从法律及经济责任上所造成的损害。如该等侵权行为造

成了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15.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请有关主管部门调

解。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49

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除提交诉讼的有关争议事项,合同仍应继

续履行。

16.合同生效

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6.1 本合同必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

表人书面授权委托)正式签字,并加盖甲乙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

章。

16.2 生效时间为合同当事人最后一方签字盖章时间。

17.其它

17.1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

17.2 本合同所包括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

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除非本合同有特殊约定的,当附件与合同条

款不一致或概念模糊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如果不同时间的文件

有不一致或模糊时,以时间后者为准。如果本合同出现条文出现前

后不一致的,守约方有权选择有利于己方的条款执行。

17.3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

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7.4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

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标的物”无关的第三方。

17.5 本合同签章页载明的地址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凡与本合同

项下有关的函件、单据以及相关法律文书、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均以

此为准,双方承诺:任何一方在通讯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及

50

时通知相对方,否则相对方按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及联系方式送达的

文件均为有效送达。

17.6 本合同所使用的文字为中文,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通

知、技术资料、说明书、会议纪要、信函等文件均以中文形式编

写。如有外购进口标的物的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应有中文版

本。

17.7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

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壹份,甲方持有。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

附件:

1.廉政责任书

2.送货清单

3.到货物资验收承诺函(若有)

4.技术协议

(以下无正文)

51

签章页(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名称

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达日

罕乌拉苏木

邮编

025350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

克什克腾旗经棚支行

账号

1556 1088 066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开通会员可解锁*4197J

签字盖章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

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52

附件

1:廉政责任书

为了依法规范经营管理活动,甲乙双方慎重协商,就本合同的

签订及履行中的廉政事项,达成如下廉政责任书,由双方共同遵照

执行。

一、甲方责任

1.在签订经济合同前,甲方应明确告知乙方,本廉政责任书作

为合同的附件,必须签订本合同廉政责任书。

2.应该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

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

定;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涉及合同的有关业务活

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

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3.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

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

支付的费用;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

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

方便;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

方项目合同有关的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

位在项目业务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4.甲方应广泛宣传本公司的各种廉政建设有关规定,通报有关

情况,并开展廉政建设活动。

5.如发现乙方有违反廉政责任书有关规定的,是一般管理人员

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是领导干部的,

甲方有权向乙方主管单位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通报。

53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合同廉政责任书,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2.应该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

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

定;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涉及合同的有关业务活

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

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3.乙方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

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

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

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

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准以任何理

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健身、娱乐等活动。

4.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履行合同的有关人员进行思想道德、社会

公德、法制教育和廉洁文化教育,并积极配合和参与甲方有关廉洁文

化建设,共同维护双方公司的社会形象。乙方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政策、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获取不正当利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

社会影响,相关责任人员应清除出厂,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追究经济

赔偿。

5.如发现甲方有违反廉政责任书有关规定的,乙方有义务向甲方

纪检部门举报有关情况。

6.乙方有责任协助和配合甲方纪检部门对违反本责任书规定事

宜的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文件、记录、数据,并允许调查人

54

员与相关人员进行谈话。

三、纪检类举报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时加入此条款)

举报受理部门: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举报邮箱:

kqmzqjsb@163.com

甲方: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乙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55

附件

2:送货清单

送货清单

(甲方)合同名称

(甲方)合同编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及执行标准 单位 合同数量 本次到货数量 物资编码 备注

1

2

3

4

5

6

合计

甲方: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发货人

电话

发货日期

收货人

电话

到货日期

56

附件

3:到货物资验收承诺函

到货物资验收承诺函

兹有我公司与 (甲方)签订合同(甲方合同编

号:)的物资(见送货清单)送达大唐国际克旗煤制气有限公司现

场,因原因我公司未派员参与验收,我公司承诺:认同贵公司所组

织的所有验收结果,对验收中存在的缺件、损件、型号不符及质量

等问题,我公司将及时解决更换,并承担所有与此有关的责任。

(此原件与所发货物同时到达)

公司名称(盖

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签

字):

年 月 日

57

58

附件

4:技术协议

59

第二卷 技术文件

60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61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起重机械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

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

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

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提出了对中新能化克旗煤制天然气 2026-2029 年起重

机械备件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

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

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

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

着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

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

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

以商务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

用部分为准。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材料,包括卖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材料,都应

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

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

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62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

范,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

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

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T18875-2002

《起重机备件手册》

GB/T 3811-2008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10051-2010

《起重吊钩》

GB/T 41098-2021

《起重机安全起重吊具》

GB/T 5972-2023

《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

GB/T 5973-2026

《起重机械钢丝绳绳端固接接头》

GB/T 5975-2006

《钢丝绳用压板》

JB/T 6406-2006

《电力液压鼓式制动器》

JB/T 6392-2008

《起重机车轮》

JB/T 9006-2013

《起重机卷筒》

注:(1)本条应根据具体材料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

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对材料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

出了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材料满足本技术规

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

或变化,招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无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无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招标人应对合同材料在考核中应达到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进行规定,并可根据合同

材料的实际情况,规定可以接受的合同材料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无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无

63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投标人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 GB/T 191 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并具有适合长

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部件散失。

根据设备本身和施工现场的特点,在包装上分别具有防雨、防潮、防冻、防霉、防锈、

防腐蚀的保护措施。设备运抵现场时,应包装和防护完好,表面清洁,内无异物,零部

件、装箱单和技术资料齐全。

64

第二节

专用部分

65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基本供货范围

投标人应确保供应本文件中所提及的备件、材料、配套装置范围的完整性,

以能满足招标人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特别申明除外),均由投标人提供。若

在安装、运行、检修中发现缺项(属投标人供货范围)由投标人免费补充。

投标人基本供货范围清单,数量为预计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序号

物资描述

物资编码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动跑车

4357200001571

8

适配起重机型号 LXG16-4.5M 16T

2

滑接输电

集电器

4621600000334

2

适用于原型号 JDC-D-150A

JB/T6391.1

3

限位开关

4621200046191

82

适用于原型号 LX44-20A,防爆等级

Ex dⅡCT4

4

重锤限位

4357100001154

10

适用于原型号 LX19-111,防爆等级

Ex dⅡCT4

5

控制箱

4357200001570

2

适配起重机型号 LXG16-4.5M FC4KM

6

过轨吊遥

控器

4357200001572

10

适配起重机型号 LXG16-4.5M F24-

12D,防爆等级 Ex dⅡCT4

7

导绳器

4357100001122

3

适配起重机型号 CD-2T|高强尼龙

8

三相异步

电动机

4611200007072

6

适用于原型号 Y2-2-8 JB/T11818

9

起重吊钩

4358100000832

24

适配起重机型号 CD1-5T

5tGB/T10051.1

10

导绳器

4357100001350

10

适配起重机型号 LXG16-4.5M 16T

11

重型橡套

软电缆

4634100004399

220

适用于原型号 ZA-YCW-450/750-

3*4+1*2.5 JB/T8735.1 JB/T8735.2

12

钢丝绳

4357200002686

150

适用于原型号Φ4.8

13

减速总成

4357200002690

4

适配 2T 电动葫芦变速箱箱体 LX/T2

14

螺旋扣

4294700000853

2

适用于原型号 KCD16-P CB/T3818

15

螺旋扣

4294700000852

2

适用于原型号 KCD20-P CB/T3818

16

滑接输电

集电器

4621600000335

2

适用于原型号 JD-43-60A JB/T6391.1

17

集电器

4357100001637

22

适用于原型号 JD-4-60A

18

跑车总成

4357100001610

4

适配起重机型号 CD1-2T

19

电缆滑车

4357200002684

22

适配起重机型号 QZ10T-19.5

20

交流接触

4621200031126

54

适用于原型号 CJX2-1801 36V,防爆

等级 Ex dⅡCT4

21

交流接触

4621200050078

48

适用于原型号 CJX2-2501 36V,防爆

等级 Ex dⅡCT4

22

电动跑车

4357200002687

2

适配起重机型号 LX2-8 A3

23

风罩

46*开通会员可解锁*

2

适用于原型号 ZD1 31-4 3KW 380V

66

24

螺旋扣

4294700000854

10

适用于原型号 KCD22-P CB/T3818

25

减速机

4357100001212

7

适配起重机型号 CD 5T

26

减速机

4357100001225

3

适配起重机型号 CD-3T

27

导绳器

4357100001784

12

适配起重机型号 HBS40-39

28

卷筒

4357200001227

3

适配起重机型号 HBS40-39,长度 3.8

29

防脱卡

4357100001237

16

适配起重机型号 HBS-40t

30

中型橡套

软电缆

4634100005278

260

适用于原型号 YZ-300/500-3*16+1*10

JB/T8735.1 JB/T8735.2

31

手柄线

4357100001155

30

适用于原型号 1 1.5*11 芯

32

控制箱

4621300002194

2

适配起重机型号 CD1-40T-20M 36v 相

序保护

33

控制箱

4621300003573

2

适配起重机型号 CD1-5T

34

隔爆三相异步电动

4611200011028

3

适用于原型号 7.5/0.8KW 双速 JB/T

5330

35

中型橡套

软电缆

4634100006298

200

适用于原型号 YZW-300/500-

3*4+1*2.5 JB/T8735.1 JB/T8735.2

36

抓斗

4357200002656

16

适用于原型号 U123-3m³

37

上滑轮组

4357200002657

33

适配抓斗型号 U123-3m³

38

下滑轮组

4357200002661

33

适配抓斗型号 U123-3m³

39

液压制动

器闸块

4357200002660

400

适用于原型号 YWZBCJ-400/125

40

制动器

4357200002659

26

适用于原型号 YWZBCJ-400/125

41

电力液压

推动器

4357200002658

12

适用于原型号 YT1-125Z/10(液压油

缸)

42

制动器

4357200002662

50

适用于原型号 YWZB-200/25

43

电力液压

推动器

4357200002663

20

适用于原型号 YT1-25ZB/4(液压油缸)

44

制动轮齿轮联轴器

4357200002553

30

适用于原型号 S3250

45

电力液压

推动器

4357200002664

20

适用于原型号 YT1-45Z/5,防爆等级

Ex dⅡCT4

46

导向轮

4357200002680

600

适配抓斗型号 U123-3m³

47

齿轮减速

4332400003173

12

适用于原型号 ZQ-650-IV-3CA(起

升、开闭 2 台)传动比 23.34 转速

560r/min,外壳需采用高强度铸铁,

保证坚实耐用

48

齿轮减速

4332400003174

12

适用于原型号 ZQ-400-V-1/2Z(Φ

95)(大车行走 2 台)传动比 20.49

转速 r/min,外壳需采用高强度铸

铁,保证坚实耐用

67

49

齿轮减速

4332400003172

12

适用于原型号 ZSC-400-V-1(小车行

走 1 台)传动比 22.4 转速

930r/min,外壳需采用高强度铸铁,

保证坚实耐用

50

电动机

4357200002673

4

适用于原型号 YZR280M-10 功率 37KW

51

电动机

4357200002671

4

适用于原型号 YZR160M1 5.5KW

52

电动机

4357200002672

4

适用于原型号 YZR160L-6 11KW

53

集电器碳

刷刀头

4357200002666

800

适用于原型号 H-400A

54

交流接触

4621200056244

100

适用于原型号 LC1-D15000Q5C 380V

防爆等级 Ex dⅡCT4

55

滑触线

4357200002665

3700

适用于原型号 H-400A,每件/根 6 米

56

行程开关

4621200033411

60

适用于原型号 YBLX-19/111,防爆等

级 Ex dⅡCT4

57

滑触线集

电器

4621600000289

500

适用于原型号 JDT-400

58

隔爆型电

4692900000545

12

适用于原型号 I 类 单击 Ex(厂用)

AC36V φ160(150) JB/T6322

59

滑线接头

护壳

4696300001526

600

适用于原型号 DHG-500 33mm*42mm

60

辅助触点

4622200013951

200

适用于原型号 LADN11C

61

接触器辅

助触头

4622200012838

200

适用于原型号 LADN22C

62

联动控制

4357200001576

10

适用于原型号 TH01-211/LX710

63

电流继电

4621500019271

35

适用于原型号 JL15-300/11

64

电流继电

4621500019272

35

适用于原型号 JL15-40/11

65

时间继电

4621500016789

100

适用于原型号 LADR2/0.1-30S

66

防爆大车行程开关

4357200002679

63

适用于原型号 DLX10-11

67

防爆大车行程开关

4357200002674

102

适用于原型号 JLXK1-111

68

电流继电

4621500019093

70

适用于原型号 JL15-20/11-30A

JB/T9575

69

高度限位

4357200002555

30

适用于原型号 DZX-4/4

70

电力液压

推动器

4357200002675

36

适用于原型号 YT1-125/10,防爆等级

Ex dⅡCT4

68

71

卷筒

4357200002557

16

适配起重机型号 QZ10t-19.5(开闭/

起升卷筒),材质要求采用 ZG270-

500(ZG35)铸钢

72

轴承箱

4356100001360

12

适配起重机型号 QZ10t-19.5(主/被动

轮角型轴承箱)

73

齿轮联轴

4357200002649

24

适用于原型号 S2301

74

齿轮联轴

4357200002650

24

适用于原型号 S1103

75

齿轮联轴

4357200002651

24

适用于原型号 S2307

76

齿轮联轴

4357200002653

24

适用于原型号 S2127

77

联轴器

4357200001626

24

适配起重机型号 QD10t-19.5m||S1510

78

齿轮联轴

4357200002652

24

适用于原型号 S3135

79

主动车轮

4357200002670

10

适用于原型号 L768-31Ф700

80

被动车轮

4357200002669

10

适用于原型号 L769-31Ф700

81

小车车轮

4357200001350

10

适用于原型号Φ350 T2-351.1563

82

制动轮

4357200002654

10

适用于原型号 S983-317Φ200

83

制动轮

4357200001627

18

适用于原型号 ZQ650

84

闸瓦

4357200002655

400

适用于原型号 YWZB-200/25

85

轨道压板 4357100001410

300

适配于 QU70 轨道

86

起重机用

钢轨

4125300000066

24

适用于原型号 QU70 12.5mYB/T5055

U71Mn

87

电动机滑

46*开通会员可解锁*

8

适用于原型号 YZR280M-10 37KW

88

电动机滑

46*开通会员可解锁*

8

适用于原型号 YZR160L-6 11KW

89

电动机滑

46*开通会员可解锁*

8

适用于原型号 YZR160M-6 5.5KW

90

起重机遥

控器

4357200002668

26

适用于原型号 F21-E1B

91

防爆大车行程开关

4357200002676

53

适用于原型号 LX10-12B,防爆等级

Ex dⅡCT4

92

钢丝绳夹

4299200002348

60

适用于原型号∮14 左 KTH GB/T5976

93

起重机行

走电缆

4357200002559

500

适用于原型号 YGCB 6*2.5

GB/T9330.2

94

缓冲器

4357200002677

70

适用于原型号 JHQ-A-5

95

缓冲器

4357100001072

70

适用于原型号 JHQ-C-14-200*200

96

小车车轮

4357200001702

12

适配起重机型号 QD10T-19.5 Φ350

T2-351.1562G

69

97

辅助触点

4622200014653

300

适用于原型号 CJ20-63-100A-160A

/联动控制台触点

98

电刷

4695100000495

50

适用于原型号 J201 10*25*50

99

防爆大车行程开关

4357200002678

2

适配起重机型号 LX10-32

100

高度限位

4357200002667

22

适用于原型号 LX44/20,防爆等级 Ex

dⅡCT4

101

一般用途

钢丝绳

4294100002117

30

适用于原型号Φ8-6*19+IWS-1670-

ZS-GB/T20118

102

行程开关

4621200033245

12

适用于原型号 BLX502-40A

JB/T4313,防爆等级 Ex dⅡCT4

103

行程开关

4621200038409

6

适用于原型号 BZX51-5D JB/T5553,

防爆等级 Ex dⅡCT4

104

闸瓦

4357200001864

300

适用于原型号 YWZ4-400/45

105

闸瓦

4357200001871

150

适用于原型号 YWZ4-200/25

106

制动器

4357200001856

25

适用于原型号 YWZ4-400/45

107

电力液

压推动器

4357200001868

25

适用于原型号 YT1-25ZB/4

108

电力液压

推动器

4357200001857

30

适用于原型号 YWZ4-400/45

109

电力液压

推动器

4357200001858

34

适用于原型号 YWZ4-200/45

110

卷筒

4357200001850

8

适用于原型号 500*1800(右),材质

要求采用 ZG270-500(ZG35)铸钢

111

齿轮联轴

4357200001982

18

适用于原型号 S3356

112

齿轮联轴

4357200002569

12

适用于原型号 ZQ500-20.49-1/2

113

联动控制

4357200001980

10

适用于原型号 QT5-211/92

114

接触器辅

助触头

4622200009258

200

适用于原型号 LADT2

115

电机用电

4695100000494

200

适用于原型号 JJ204 20*40*60

JB/T4003

116

投光灯具

4653100002326

50

适用于原型号 TGS-LZD400 220V50Hz

QB/T2905

117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

4294400022551

1000

适用于原型号 M20*260-8.8 级

GB/T1228

118

交流接触

4621200047300

26

适用于原型号 CJX2-6511 AC36V,防

爆等级 Ex dⅡCT4

70

119

交流接触

4621200050077

36

适用于原型号 CJX2-3201 36V,防爆

等级 Ex dⅡCT4

120

交流接触

4621200050380

46

适用于原型号 CJX2-1201,防爆等级

Ex dⅡCT4

121

手柄

4357100001274

32

适用于原型号 COB-64BH

122

断火限位

4357100001713

8

适用于原型号 LX44-40A

123

重锤限位

4357100001679

100

适用于原型号 YBLX-3/11H

124

减速器

4357200002607

3

适配起重机型号 LDA10-12.3mA3

125

跑车总成

4357100001767

3

适配起重机型号 LDA10-12.3mA3

126

电动机

4357200002611

3

适配起重机型号 LDA10-12.3mA3

127

起重机遥

控器

4357200002612

5

适配起重机型号 LDA10-12.3mA3,防

爆等级 Ex dⅡCT4

128

行车驱动

装置

4357200002609

2

适配起重机型号 LDA10-12.3mA3

129

减速装置

4357100001766

4

适配起重机型号 LDA10-12.3mA3

130

重锤限位

4357100001635

23

适用于原型号 SYG-OAP-2T

131

重锤限位

4357100001772

9

适用于原型号 SYG-OAP-10T

132

电动机

4357200002617

8

适用于原型号 ZD1-41-4-5T 7.5KW

133

电动机

4357200002616

7

适用于原型号 ZD1-31-4-2T 3KW

134

跑车总成

4357100001755

7

适配起重机型号 CD15-6M2T

135

跑车总成

4357100001756

10

适配起重机型号 CD15-6M5T

136

制动器

4357200002602

2

适用于原型号 YWZBCJ--300/45

137

防爆大车行程开关

4357200002603

6

适配起重机型号 LX10--32,防爆等级

Ex dⅡCT4

138

防爆行程

开关

4621200044984

31

适配起重机型号 LX10-12,防爆等级

Ex dⅡCT4

139

断路器

4357100001768

10

适用于原型号 LC1D0901 220V

140

接触器

4357100001769

3

适用于原型号 LC1D3201

141

低压变频

4612300009857

3

适用于原型号 F700 FR-F740-37K-CHT

142

变频器制

动单元

46*开通会员可解锁*

3

适用于原型号 CDBR-4045B 400V

CLASS FOR 45KW

143

低压变频

4612300009866

3

适用于原型号 H1000 CLMR-

HB4A0112ABC 400V 3PHASE

55KW/45KW

144

电缆滑车

4357200002535

30

适用于原型号 QB50/10T-22.5

145

电缆滑车

4357200002534

30

适用于原型号 QD55/20-25.5A5

146

起重机遥

控器

4357200002562

2

适用于原型号 F24-10s,防爆等级 Ex

dⅡCT4

71

147

高度限位

4357200002563

4

适用于原型号 BLX10-D EX,防爆等级

Ex dⅡCT4

148

行程开关

4621200057482

2

适用于原型号 LX7-1,防爆等级 Ex d

ⅡCT4

149

行程开关

4621200057480

4

适用于原型号 BJLXK1-1,防爆等级

Ex dⅡCT4

150

行程开关

4621200057481

2

适用于原型号 DLX10-11/12,防爆等

级 Ex dⅡCT4

151

额定起重

量(力

矩)指示

4357200002621

4

适配起重机型号 CD1*32T*12m

GB12602 防爆等级 Ex dⅡCT4

152

额定起重

量(力

矩)指示

4357200002622

2

适配起重机型号 CD1*5T*12m

GB12602,防爆等级 Ex dⅡCT4

153

上限位

4357200002618

20

适用于原型号 BLX-5,防爆等级 Ex d

ⅡCT4

154

起重机遥

控器

4357200002620

8

适用于原型号 XK-6RS,防爆等级 Ex

dⅡCT4

155

操作机构

4357200002683

6

适用于原型号 COB-64A,防爆等级 Ex

dⅡCT4

156

滑轮

4357200002619

80

适配起重机型号 DH-3T

157

控制变压

4612100001770

10

适用于原型号 BK-50VA AC380V/220V

JB/T5555

158

变压器

4357100001601

12

适用于原型号 BK--100VA

159

手柄

4357100001348

1

适用于原型号 YQA1-双 65K

160

中型橡套

软电缆

4634100004476

200

适用于原型号 YZW-300/500-3*6

JB/T8735.1 JB/T8735.2

161

重锤限位

4357100001539

20

适配起重机型号 LX10-32

162

行程开关

4621200057778

30

适用于原型号 LXP1--12A

163

重锤限位

4357100001780

12

适用于原型号 SYG--OAP--1T

164

重锤限位

4357100001634

5

适用于原型号 SYG--OAP--3T

165

重锤限位

4357100001636

10

适用于原型号 SYG--OAP--5T

166

三相异

步电动机

4611200006500

5

适用于原型号 ZD1-22-4 1.5KW

167

电动机

4357200001658

5

适用于原型号 ZD132-4 /4.5KW

JB/T9008.1

168

齿轮减速

4332400004876

5

适配起重机型号 CD1-1T

72

169

齿轮减速

4332400004872

5

适配起重机型号 CD1-2T

170

齿轮减速

4332400004875

3

适配起重机型号 CD1-3T

171

齿轮减速

4332400004873

2

适配起重机型号 CD1-10T

172

下吊钩

4357100001017

1

173

单轮吊钩

滑轮组

4332500000032

3

适配起重机型号 10t JB/T9007.2-9

174

刹车总成

4357100001781

5

适配起重机型号 CD-1T

175

刹车总成

4357100001223

10

适配起重机型号 CD-3T

176

刹车总成

4357100001215

10

适配起重机型号 CD 10T

177

曳引钢丝

4357400003401

200

适用于原型号 6mm D--6*37+1

178

钢丝绳夹

4299200002281

50

适用于原型号∮6 ZAA GB/T5976

179

卷筒外壳

4357200002525

2

适用于原型号 H2TG 2T

180

卷筒

4357100001782

2

适配起重机型号 2T*9m

181

限位开关

4357200002567

40

用于型号为 QZ10-19.5m 抓斗桥式起重机,适用于原型号 LX10-11AC

182

航空航天用含氟聚合物绝缘电线电缆

4635100003503

800

用于型号为 QZ10-19.5m 抓斗桥式起重机,适用于原型号 FF46-2 1*4 灰 GJB773A|| 渣池起重机用耐寒电缆

183

航空航天用含氟聚合物绝缘电线电缆

4635100003502

800

用于型号为 QZ10-19.5m 抓斗桥式起重机,适用于原型号 FF46-2 1*2.5 灰 GJB773A,渣池起重机用耐寒电缆

184

电刷弹簧

46*开通会员可解锁*

200

用于型号为 QZ10-19.5m 抓斗桥式起重机,适用于原型号电刷压力装置85*17mm(20*40*60)

185

轨道复合橡胶垫板

4954300000575

1000

与 QU70 轨道配套 耐寒-40℃

186

小车车轮(含轴承

箱)

4357200002545

12

适用于原型号Φ350 T2-351.1563

187

小车车轮(含轴承

箱)

4357200002588

15

用于型号为 QZ10-19.5m 抓斗桥式起重机

188

信号灯

4621200057540

12

适用于原型号 AD11-20/111 绿 UeACDC220V 3 级 JB/T8975

73

189

起重机车

4357200002517

9

适用于原型号 L769-31Ф700

190

起重机车

4357200002542

9

适用于原型号 L769-31Ф700 被动车轮

191

制动轮

4357200002543

12

适用于原型号 S983-317 Φ200

192

超载限制

4357200001866

32

适用于原型号 QCX4-MZ-1-10+10t

193

电动机

4357200002575

3

适用于原型号 YZR280M-10/37

194

高压接触

4621100003862

200

适用于原型号 CDC9i-150 380V

195

高压接触

4621100003861

20

适用于原型号 CDC9i-265 380V

196

高压接触

4621100003461

100

适用于原型号 GSC2-150F

197

主动车轮

4357100001736

2

适配起重机型号 LXB3-5.5

198

隔爆型变频调速三相异步电

动机

4611200010900

1

适用于原型号 BZDY12-4-0.4 0.4kW 380V JB/T11201.2,防爆等级 Ex dⅡCT4

199

齿轮减速

4332400005810

1

适配起重机型号 LXB3-5.5,防爆等级Ex dⅡCT4

200

缓冲器

4357100001747

40

适配起重机型号 LXB3-5.5,防爆等级Ex dⅡCT4

201

齿轮减速

4332400005809

1

适配起重机型号 LX10T-4.5

202

卷筒

4357100001746

1

适配起重机型号 LX10T-4.5

203

重型限位

开关

4621200057548

6

适配起重机型号 LX10T-4.5

204

额定起重

量(力

矩)限制

4357200002590

4

适配起重机型号 LX10T-4.5

205

额定起重

量(力

矩)限制

4357200002591

8

适配起重机型号 LXB3-5.5,防爆等级Ex dⅡCT4

206

接触器

4357100001741

6

适用于原型号 3RT1065-6AP36

207

重锤限位

4357100001742

8

适用于原型号 YBLX-3/11H

208

导线放线

滑轮

4484600000091

60

适配起重机型号 LX10T-4.5

209

断火限位

4357100001744

4

适配起重机型号 LX10T-4.5,防爆等级Ex dⅡCT4

210

控制变压

4612100002150

8

适用于原型号 JMB-10000VA(纯铜)

74

211

过轨吊遥

控器

4357200002368

6

适用于原型号 F24-12S 24V,防爆等级 Ex dⅡCT4

212

钢轨接头

夹板

4125300000102

50

适用于原型号 60kg/m TB/T2345 材质45

213

聚氯乙烯绝缘和护套控制电

4634100006265

500

适用于原型号 KVVR-450/750-3*50×6 GB/T9330.1 GB/T9330.2(与 QU70 轨道配套 耐寒-40℃)

214

钢轨接头

夹板

4125300000103

50

适用于原型号 75kg/m TB/T2345(4孔)

215

不锈钢丝

4294100002109

500

适用于原型号 6-6*19(a)IWS SZ GB8707 GB/T9944|JIS_SUS316L

216

钢丝绳夹

4299200002178

620

适用于原型号∮22 左 KTH GB/T5976

217

减速装置(电动葫芦跑车减

速机)

4357100001595

10

适配起重机型号 HBS-40t-39M

218

钢联器

4357100001545

4

适配起重机型号 HBS-40t-39M,原型

号 JCNS_304

219

定滑轮组

4696300001450

4

适用于原型号φ(485*160*75)mm

220

接触器

4357100001597

16

适用于原型号 3TB48 22-0XQ0 Q/320500 SMS 004,防爆等级 Ex dⅡCT4

221

接触器

4357100001596

18

适用于原型号 3TB43 22-0XQ0 Q/320500 SMS 004,防爆等级 Ex dⅡCT4

222

吊钩

4357200002249

4

适配起重机型号 HBS-40t-39M,原型

号 BZD S62-6,40T Q235B

223

从动车轮

4357100001762

16

适配起重机型号 HBS-40t-14

224

主动车轮

4357100001763

16

适配起重机型号 HBS-40t-14

225

跑车总成

4357100001764

16

适配起重机型号 HBS-40t-14

226

手柄

4357100001761

4

适用于原型号 F21-E1B,防爆等级 Ex

dⅡCT4,配接收器

227

刹车总成

4357100001647

4

适用于原型号 BZD S62-6 18.5/3.0KW

2A01

228

刹车总成

4357100001646

4

适用于原型号 BZD31-4 3.0KW

JG4006

229

重要用途

钢丝绳

4294100002033

1040

适用于原型号Φ22-35W*7-1960-ZZ-

GB8918

230

跑车总成

4357100001689

4

适用于原型号 GGD-PC(300*240*20)mm

Q235B,包含主动跑车、从动跑车、

变速箱、防爆电机,防爆等级 Ex dⅡ

CT4

75

231

隔爆三相异步电动

4611200010956

2

适用于原型号 18.5/3.0KW JB/T

5330,防爆等级 Ex dⅡCT4

232

隔爆三相异步电动

4611200010955

2

适用于原型号 BZD31-4 3.0KW JB/T

5330,防爆等级 Ex dⅡCT4

233

隔爆三相异步电动

4611200010954

2

适用于原型号 18.5/2.2KW JB/T

5330,防爆等级 Ex dⅡCT4

234

隔爆三相异步电动

4611200010953

12

适用于原型号 BZDY21-4 380V 0.8KW

JB/T 5330,防爆等级 Ex dⅡCT4

235

跑车总成

4357100001688

4

适配起重机型号 5T-

39(400*240*20)mm |Q235B,包含主动跑车、从动跑车、变速箱、防爆电

机,防爆等级 Ex dⅡCT4

236

卷筒

4357100001547

1

适配起重机型号 HBS-5T-39M,Q235B

237

钢联器

4357100001546

6

适配起重机型号 HBS-5T-39M,CNS-

304

238

安全开关

4357100001125

12

适用于原型号 BWX-100A 400V 50Hz,

防爆等级 Ex dⅡCT4

239

卷筒外壳

4357200002648

2

适配起重机型号 HBS-40t

240

橡皮绝缘

软电缆

4634100006266

400

适用于原型号 60245 IEC 66(YCW)

4*10GB/T5013.4

241

防爆控制

按钮

4621200036536

24

适用于原型号 36V 5A BAK51 ExedⅡ

BT6

242

中型橡套

软电缆

4634100006267

500

适用于原型号 YZW-300/500-3*10+1*6

JB/T8735.1 JB/T8735.2

243

齿轮减速

4332400004889

12

适用于原型号 ZQ500-20.49-1/2,外

壳需采用高强度铸铁,保证坚实耐用

注:电商平台报价系统中的物资名称后规格型号仅供参考使用,招标人不指

定品牌,应答产品满足技术要求即可。

1.2 供货范围补充说明

1.2.1 本招标文件规定了合同备件的供货范围。在招、投标双方商定的时间

内,投标人保证向招标人提供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产

品,其规格型号、品牌、材质必须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有正规的、完整的包装

以及必要的防护、保护措施。且产品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标准规范和本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

76

1.2.2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清单中分别说明备件的型号、数量、

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备件运行和安装及检修所必需的配套部件,

即使本文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发生费

用。

1.2.3 投标人的供货和服务范围应满足技术文件及合同的要求。

1.2.4 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包括上表中所列所有备件,供货数量及种类以每批

次订单数量为准,所供备件要求是严格依照招标人提供的要求进行制造和检验的

完整的备件。

1.2.5 投标人须对一切与本招标文件有关的供货、备件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1.2.6 投标人中标后,需派专人到现场确认合同内所有物资的型号及规格,

避免出现备件型号不匹配情况。

1.3 交货进度

1.3.1 交货时间:按招标人需求,接到订单后 20 日内到货(含运输时间)。

1.3.2 交货地点: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位

置。

2.技术规范

2.1 总则

2.1.1 本技术文件适用于中新能化克旗煤制天然气 2026-2029 年起重机械

备件采购项目。本技术文件提出了备件的功能设计、设计参数、安装和试验等方

面的技术要求。

2.1.2 本技术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

和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

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2.1.3 如未对本技术文件提出偏差,将认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符合本规范书

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详见“技术

差异表”。

2.1.4 投标人须执行本技术文件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

标人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

的标准。

77

2.1.5 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按本技术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提供设计、制造、

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

标人,由招标人确认。

2.1.6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

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2.1.7 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

品。

2.1.8 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

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

2.1.9 技术文件将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与采购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文件

中单位统一使用国标。

2.2 设计和运行基础条件

2.2.1 现场位置和气候条件:

厂址位于克什克腾旗达尔罕(达日罕)乌拉苏木(乡)境内的锡腾开

(海),位于经棚镇(克什克腾旗政府所在地)西南方向,南距集阿高速公路 10

公里,集通铁路在集阿高速北侧 2.5 公里处通过。

项目所在区域气候属于干旱大陆性气候区,冬寒夏热,年温差变化较大,春

季风多易干旱,夏季温热雨不匀,秋季凉爽霜雪早,冬长寒冷冰冻期长。

年平均气温:3.3℃

极端最高气温:37.6℃(七月)

极端最低气温:-42.4℃℃(一月)

最热月(七月)平均气温:20.7℃

最冷月(一月)平均气温:-16.8℃

乙方所供设备必须充分考虑上述高海拔、极严寒、大风沙等的特殊气候条件,

确保设备在运输、存放、安装、试验、运行、检修等各阶段不出现任何问题。

2.2.2 外部交通运输条件:

2.2.2.1 铁路运输

克什克腾旗位于赤峰市西北部,与锡林郭勒盟接壤。集通铁路途经克什克腾

旗旗政府所在地经棚镇,交通条件便利。

78

公司用煤主要来自于锡林浩特市胜利煤田,从胜利煤田至本项目厂址(达尔

罕苏木锡腾开厂址)距离约 151 公里。

2.2.2.2 公路运输

克什克腾旗境内有 2 条国道、1 条高速公路,G306 国道以经棚镇为起点,G303

国道穿过镇区,集阿高速从厂址南侧通过,交通便捷。材料和设备利用集阿高速

公路运输。

2.2.2.3 民航运输

公司距赤峰玉龙机场 328 公里,距锡林浩特机场 240 公里,经北京或呼和浩

特机场中转可与全国各大城市通航。

3.适用的规范及标准

投标人的设计及所供货的设备,在全部的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

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制造和检验,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标准,这些标

准和规范必须采用最新版本。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T 18875-2002

《起重机备件手册》

GB/T 3811-2008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 10051-2010

《起重吊钩》

GB/T 41098-2021

《起重机安全起重吊具》

GB/T 5972-2023

《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

GB/T 5973-2026

《起重机械钢丝绳绳端固接接头》

GB/T 5975-2006

《钢丝绳用压板》

JB/T 6406-2006

《电力液压鼓式制动器》

JB/T 6392-2008

《起重机车轮》

JB/T 9006-2013

《起重机卷筒》

4.技术要求

4.1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本技术文件中的所有技术参数要求。

4.2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及其配套的零、附件必须是全新、合格的产品,其

规格型号、品牌、材质必须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有正规的、完整的包装以及

必要的防护、保护措施。

4.3 投标人应无偿为招标人提供本技术文件所供物资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

持。

4.4 投标人提供的物资报价中已含增值税、技术服务费等。

★4.5 其他要求

4.5.1 第 38 项物资,抓斗|U123-3m³||

79

抓斗斗瓣(刃口板及侧刃)NM360/NM400 高强度耐磨钢板(厚度≥20mm),刃

口需进行热处理。滑轮轴及销轴采用高强度、高耐磨 40Cr 合金结构钢,必须进

行调质处理,表面硬度 HRC40-45。抓斗增加排水孔直径 20mm,每行 8 个*3 列,

间距 200mm*200mm。容量需保证≥2.5m³,且抓斗自重不能超过 4T。

4.5.2 第 55 项物资,集电器碳刷刀头|H-400A||,要求采用铜基石墨复合材

料,滑块靴片厚度≥7mm。

4.5.3 所有备件金属防护外壳需具有防锈、防腐蚀保护措施。

5.包装、运输及储存

投标人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 GB/T 191 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并具有

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

备和零部件散失。根据设备本身和施工现场的特点,在包装上分别具有防雨、

防潮、防冻、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设备运抵现场时,应包装和防

护完好,表面清洁,内无异物,零部件、装箱单和技术资料齐全。

6.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6.1 一般要求

6.1.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包括投标文件等)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

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6.1.2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包括投标文件等)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

强。资料内容要准确、清晰、完整、编好页码,满足工程及存档要求。

6.1.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对招标人的要求予以良好响应,需要进行特别

说明或不能满足的资料及交付进度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如果仅仅表明响

应,一旦中标,则必须全部满足。

6.1.4 投标人提供的图纸清晰,不得提供缩微复印的图纸。

6.2 资料提交清单

6.2.1 投标人应按技术文件要求提供满足客户所需下列图纸、资料:

(1)进口产品需要提供报关单、原产地证明、说明书。

(2)国产品牌需要提供产品合格证、说明书。

6.2.2 其它说明:

a)图纸资料的具体交付进度及数量在签定合同时明确。

80

b)上述图纸资料可在签定合同时增减、调整、确认。

c)对于其它没有列入清单的,但确实是现场所必须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

现,投标人也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

时,投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7.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7.1 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

7.1.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

要派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投标人提供的包括服务人天数

的现场服务表应能满足工程需要。

7.1.2 投标人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己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

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

种税费等。

8.1.3 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满足现场运行的要求。招标人不再因投

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8.1.4 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同时,投标

人须及时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

8.1.5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a)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b)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c)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

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d)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8.1.6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a)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

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b)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采购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

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在设备安装前,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设备安装

和调试的重要工序和进度表,招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此进行确认,否则投标人不能

81

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招标人确认的工序不因此而减轻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的任何

责任,对安装和调试中出现的任何问题投标人仍要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1

注:此表内容在合同执行期间提供。

c)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负责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

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

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

责任。

d)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e)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

82

中新能化克旗煤制天然气 2026-2029 年起重机械备件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83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承诺函

84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

中,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材料名称及相关服务),并

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

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

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85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

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86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

修改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

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87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

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

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

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

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88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89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

商务要求。

90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材料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材料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

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91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单位

一、注册资金

万元

二、净资产

万元

三、总资产

万元

四、固定资产

万元

五、流动资产

万元

六、流动负债

万元

七、负债合计

万元

八、营业收入

万元

九、净利润

万元

十、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十二、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

%

2.总资产报酬率

%

3.主营业务利润率

%

4.资产负债率

%

5.流动比率

%

6.速动比率

%

注: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92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

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

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材料名称)进行 ( 项 目 名 称 )

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93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 ) 或 投 标 人 认 为 可 以 证 明 其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需 要 的 其 他 证 明 材 料 , 没 有 写

“无”。】

94

八、★承诺函

承 诺 函

(评标否决条件之一)

致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作为参与中新能化克旗煤制天然气 2026-2029 年起重机械备件采购项目

投标的单位,就本次投标活动及后续合同履行相关事宜,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

我方本次投标(报价)所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明文件、项目业绩

材料、拟派人员信息表等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且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经核查发现资料存在不实情况,我方自愿承担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

二、合同履行承诺

1.我方将严格依照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应答文件)中的

承诺及时签订技术协议和采购合同,否则,我方自愿接受招标人(采购人)依据

相关规定及本承诺函作出的各项处罚及采取的各项措施。

2.自中标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非我方原因导致延误的

情况除外)完成本项目技术协议和采购合同的正式签订。

三、违约情形

若我方未按上述承诺履行义务,或因我方原因导致以下任一情形发生,均视

为我方违约:

1.中标通知书(中选通知书)下发后,我方明确表示弃标或明确表示拒绝签

订合同;

2. 已签订合同但我方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的;

3.自中标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非我方原因导致延误的

情况除外),未完成本项目技术协议和采购合同的正式签订;

四、违约责任承担

如我方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约定,招标人(采购人)有权认定为我方违约行为。

届时,招标人(采购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大唐集团

95

有关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包含但不限

于):

1.全额扣除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我方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

银行保函,则向招标人(采购人)支付相当于中标金额 2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不

论是否签订合同),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采购人)损失的,我方还应赔

偿该违约金金额与招标人(采购人)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

2.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或解除已签订的合同,我方赔偿招标人(采购人)因此

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维权过程中产生的合

理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

3.将我方列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黑名单,自列入之日起,最高五

年内禁止我方参与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公司、所属企业和集团

公司直接管理的其他机构、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直接或间接参

股公司等全集团范围范围内所有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五、承诺函效力承诺

本承诺函是我方投标文件(应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生效,至本项目合同履行终止之日或我方违约处置完成之日止,期间持续有效。

我方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及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自觉接受招标人(采购人)的

监督与管理;若未履行相关义务,我方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联系方式:

单位领导:联系方式: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96

(分子公司简称)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97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98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材料名

型号和规

项目名

总容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

联系人

电话

签约合同

投运时

备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材料

的业绩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材料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

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后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按表格顺序提供。

99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材料名

型号和规

项目名

总容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

联系人

电话

签约合同

交货时间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后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按表格顺序提供。

100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01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02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03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

“无”。】

104

六、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05

(分子公司简称)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06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07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材料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

件要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

币价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有效期、运输方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盖章。

1.1.6 价格表中报价为含税价格。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编辑 Excel 版报价

明细表。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总价: 元(大写: 人民币元),增值税税率 13%。

序号 物资名称

物资编码

单位

数量

主要技术指标响

应描述

税率

含税单价

含税总

品牌/生

产商

备注

1

电动跑车

43572000015

71

8

13%

2

滑接输电

集电器

46216000003

34

2

13%

3

限位开关

46212000461

91

个 82

13%

4

重锤限位

43571000011

54

件 10

13%

5

控制箱

43572000015

70

2

13%

6

过轨吊遥

控器

43572000015

72

件 10

13%

7

导绳器

43571000011

22

3

13%

8

三相异步

电动机

46112000070

72

6

13%

9

起重吊钩

43581000008

32

个 24

13%

108

10

导绳器

43571000013

50

件 10

13%

11

重型橡套

软电缆

46341000043

99

米 220

13%

12

钢丝绳

43572000026

86

米 150

13%

13

减速总成

43572000026

90

4

13%

14

螺旋扣

42947000008

53

2

13%

15

螺旋扣

42947000008

52

2

13%

16

滑接输电

集电器

46216000003

35

2

13%

17

集电器

43571000016

37

个 22

13%

18

跑车总成

43571000016

10

4

13%

19

电缆滑车

43572000026

84

件 22

13%

20

交流接触

46212000311

26

个 54

13%

21

交流接触

46212000500

78

个 48

13%

22

电动跑车

43572000026

87

2

13%

23

风罩

46131000123

40

2

13%

24

螺旋扣

42947000008

54

件 10

13%

25

减速机

43571000012

12

7

13%

26

减速机

43571000012

25

3

13%

27

导绳器

43571000017

84

个 12

13%

28

卷筒

43572000012

27

3

13%

29

防脱卡

43571000012

37

个 16

13%

30

中型橡套

软电缆

46341000052

78

米 260

13%

109

31

手柄线

43571000011

55

米 30

13%

32

控制箱

46213000021

94

2

13%

33

控制箱

46213000035

73

2

13%

34

隔爆三相异步电动

46112000110

28

3

13%

35

中型橡套

软电缆

46341000062

98

米 200

13%

36

抓斗

43572000026

56

件 16

13%

37

上滑轮组

43572000026

57

件 33

13%

38

下滑轮组

43572000026

61

件 33

13%

39

液压制动

器闸块

43572000026

60

件 400

13%

40

制动器

43572000026

59

件 26

13%

41

电力液压

推动器

43572000026

58

件 12

13%

42

制动器

43572000026

62

件 50

13%

43

电力液压

推动器

43572000026

63

件 20

13%

44

制动轮齿轮联轴器

43572000025

53

件 30

13%

45

电力液压

推动器

43572000026

64

件 20

13%

46

导向轮

43572000026

80

件 600

13%

47

齿轮减速

43324000031

73

台 12

13%

48

齿轮减速

43324000031

74

台 12

13%

110

49

齿轮减速

43324000031

72

台 12

13%

50

电动机

43572000026

73

4

13%

51

电动机

43572000026

71

4

13%

52

电动机

43572000026

72

4

13%

53

集电器碳

刷刀头

43572000026

66

件 800

13%

54

交流接触

46212000562

44

个 100

13%

55

滑触线

43572000026

65

370

0

13%

56

行程开关

46212000334

11

件 60

13%

57

滑触线集

电器

46216000002

89

台 500

13%

58

隔爆型电

46929000005

45

件 12

13%

59

滑线接头

护壳

46963000015

26

件 600

13%

60

辅助触点

46222000139

51

件 200

13%

61

接触器辅

助触头

46222000128

38

件 200

13%

62

联动控制

43572000015

76

件 10

13%

63

电流继电

46215000192

71

件 35

13%

64

电流继电

46215000192

72

件 35

13%

65

时间继电

46215000167

89

件 100

13%

66

防爆大车行程开关

43572000026

79

件 63

13%

67

防爆大车行程开关

43572000026

74

件 102

13%

68

电流继电

46215000190

93

件 70

13%

111

69

高度限位

43572000025

55

件 30

13%

70

电力液压

推动器

43572000026

75

件 36

13%

71

卷筒

43572000025

57

件 16

13%

72

轴承箱

43561000013

60

台 12

13%

73

齿轮联轴

43572000026

49

件 24

13%

74

齿轮联轴

43572000026

50

件 24

13%

75

齿轮联轴

43572000026

51

件 24

13%

76

齿轮联轴

43572000026

53

件 24

13%

77

联轴器

43572000016

26

件 24

13%

78

齿轮联轴

43572000026

52

件 24

13%

79

主动车轮

43572000026

70

件 10

13%

80

被动车轮 43572000026

69

件 10

13%

81

小车车轮

43572000013

50

件 10

13%

82

制动轮

43572000026

54

件 10

13%

83

制动轮

43572000016

27

件 18

13%

84

闸瓦

43572000026

55

块 400

13%

85

轨道压板

43571000014

10

个 300

13%

86

起重机用

钢轨

41253000000

66

吨 24

13%

87

电动机滑

46131000155

94

8

13%

88

电动机滑

46131000155

95

8

13%

112

89

电动机滑

46131000155

96

8

13%

90

起重机遥

控器

43572000026

68

件 26

13%

91

防爆大车行程开关

43572000026

76

件 53

13%

92

钢丝绳夹

42992000023

48

套 60

13%

93

起重机行

走电缆

43572000025

59

米 500

13%

94

缓冲器

43572000026

77

件 70

13%

95

缓冲器

43571000010

72

件 70

13%

96

小车车轮

43572000017

02

件 12

13%

97

辅助触点

46222000146

53

件 300

13%

98

电刷

46951000004

95

件 50

13%

99

防爆大车行程开关

43572000026

78

2

13%

100

高度限位

43572000026

67

件 22

13%

101

一般用途

钢丝绳

42941000021

17

米 30

13%

102 行程开关

46212000332

45

件 12

13%

103 行程开关

46212000384

09

6

13%

104

闸瓦

43572000018

64

件 300

13%

105

闸瓦|||

43572000018

71

件 150

13%

106

制动器

43572000018

56

件 25

13%

107

电力液

压推动器

43572000018

68

件 25

13%

108

电力液压

推动器

43572000018

57

件 30

13%

109

电力液压

推动器

43572000018

58

件 34

13%

113

110

卷筒

43572000018

50

8

13%

111

齿轮联轴

43572000019

82

件 18

13%

112

齿轮联轴

43572000025

69

件 12

13%

113

联动控制

43572000019

80

件 10

13%

114

接触器辅

助触头

46222000092

58

件 200

13%

115

电机用电

46951000004

94

件 200

13%

116 投光灯具

46531000023

26

件 50

13%

117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

42944000225

51

100

0

13%

118

交流接触

46212000473

00

件 26

13%

119

交流接触

46212000500

77

个 36

13%

120

交流接触

46212000503

80

个 46

13%

121

手柄

43571000012

74

件 32

13%

122

断火限位

43571000017

13

8

13%

123

重锤限位

43571000016

79

件 100

13%

124

减速器

43572000026

07

3

13%

125 跑车总成

43571000017

67

3

13%

126

电动机

43572000026

11

3

13%

127

起重机遥

控器

43572000026

12

5

13%

128

行车驱动

装置

43572000026

09

2

13%

129 减速装置

43571000017

66

4

13%

114

130

重锤限位

43571000016

35

个 23

13%

131

重锤限位

43571000017

72

9

13%

132

电动机

43572000026

17

8

13%

133

电动机

43572000026

16

7

13%

134 跑车总成

43571000017

55

7

13%

135 跑车总成

43571000017

56

套 10

13%

136

制动器

43572000026

02

2

13%

137

防爆大车行程开关

43572000026

03

6

13%

138

防爆行程

开关

46212000449

84

个 31

13%

139

断路器

43571000017

68

个 10

13%

140

接触器

43571000017

69

3

13%

141

低压变频

46123000098

57

3

13%

142

变频器制

动单元

46132000080

93

3

13%

143

低压变频

46123000098

66

3

13%

144 电缆滑车

43572000025

35

件 30

13%

145 电缆滑车

43572000025

34

件 30

13%

146

起重机遥

控器

43572000025

62

2

13%

147

高度限位

43572000025

63

4

13%

148 行程开关

46212000574

82

2

13%

149 行程开关

46212000574

80

4

13%

115

150 行程开关

46212000574

81

2

13%

151

额定起重

量(力

矩)指示

43572000026

21

4

13%

152

额定起重

量(力

矩)指示

43572000026

22

2

13%

153

上限位

43572000026

18

件 20

13%

154

起重机遥

控器

43572000026

20

8

13%

155 操作机构

43572000026

83

6

13%

156

滑轮

43572000026

19

件 80

13%

157

控制变压

46121000017

70

件 10

13%

158

变压器

43571000016

01

件 12

13%

159

手柄

43571000013

48

1

13%

160

中型橡套

软电缆

46341000044

76

米 200

13%

161

重锤限位

43571000015

39

件 20

13%

162 行程开关

46212000577

78

件 30

13%

163

重锤限位

43571000017

80

个 12

13%

164

重锤限位

43571000016

34

5

13%

165

重锤限位

43571000016

36

个 10

13%

166

三相异

步电动机

46112000065

00

5

13%

167

电动机

43572000016

58

5

13%

168

齿轮减速

43324000048

76

5

13%

169

齿轮减速

43324000048

72

5

13%

170

齿轮减速

43324000048

75

3

13%

116

171

齿轮减速

43324000048

73

2

13%

172

下吊钩

43571000010

17

1

13%

173

单轮吊钩

滑轮组

43325000000

32

3

13%

174 刹车总成

43571000017

81

5

13%

175 刹车总成

43571000012

23

个 10

13%

176 刹车总成

43571000012

15

个 10

13%

177

曳引钢丝

43574000034

01

米 200

13%

178 钢丝绳夹

42992000022

81

个 50

13%

179 卷筒外壳

43572000025

25

2

13%

180

卷筒

43571000017

82

2

13%

181 限位开关

43572000025

67

个 40

13%

182

航空航天用含氟聚合物绝缘电线电缆

46351000035

03

米 800

13%

183

航空航天用含氟聚合物绝缘电线电缆

46351000035

02

米 800

13%

184 电刷弹簧

46131000213

77

个 200

13%

185

轨道复合橡胶垫板

49543000005

75

100

0

13%

186

小车车轮(含轴承

箱)

43572000025

45

台 12

13%

187

小车车轮(含轴承

箱)

43572000025

88

台 15

13%

188

信号灯

46212000575

40

个 12

13%

189

起重机车

43572000025

17

9

13%

117

190

起重机车

43572000025

42

9

13%

191

制动轮

43572000025

43

个 12

13%

192

超载限制

43572000018

66

个 32

13%

193

电动机

43572000025

75

3

13%

194

高压接触

46211000038

62

个 200

13%

195

高压接触

46211000038

61

个 20

13%

196

高压接触

46211000034

61

个 100

13%

197 主动车轮

43571000017

36

2

13%

198

隔爆型变频调速三相异步电

动机

46112000109

00

1

13%

199

齿轮减速

43324000058

10

1

13%

200

缓冲器

43571000017

47

个 40

13%

201

齿轮减速

43324000058

09

1

13%

202

卷筒

43571000017

46

1

13%

203

重型限位

开关

46212000575

48

6

13%

204

额定起重

量(力

矩)限制

43572000025

90

4

13%

205

额定起重

量(力

矩)限制

43572000025

91

8

13%

206

接触器

43571000017

41

6

13%

207 重锤限位

43571000017

42

8

13%

208

导线放线

滑轮

44846000000

91

个 60

13%

209

断火限位

43571000017

44

4

13%

210

控制变压

46121000021

50

8

13%

118

211

过轨吊遥

控器

43572000023

68

6

13%

212

钢轨接头

夹板

41253000001

02

套 50

13%

213

聚氯乙烯绝缘和护套控制电

46341000062

65

米 500

13%

214

钢轨接头

夹板

41253000001

03

套 50

13%

215

不锈钢丝

42941000021

09

米 500

13%

216 钢丝绳夹

42992000021

78

个 620

13%

217

减速装置(电动葫芦跑车减

速机)

43571000015

95

个 10

13%

218

钢联器

43571000015

45

4

13%

219 定滑轮组

46963000014

50

4

13%

220

接触器

43571000015

97

个 16

13%

221

接触器

43571000015

96

个 18

13%

222

吊钩

43572000022

49

4

13%

223 从动车轮

43571000017

62

台 16

13%

224 主动车轮

43571000017

63

台 16

13%

225 跑车总成

43571000017

64

台 16

13%

226

手柄

43571000017

61

4

13%

227 刹车总成

43571000016

47

4

13%

228 刹车总成

43571000016

46

4

13%

229

重要用途

钢丝绳

42941000020

33

104

0

13%

230 跑车总成

43571000016

89

4

13%

119

231

隔爆三相异步电动

46112000109

56

2

13%

232

隔爆三相异步电动

46112000109

55

2

13%

233

隔爆三相异步电动

46112000109

54

2

13%

234

隔爆三相异步电动

46112000109

53

个 12

13%

235 跑车总成

43571000016

88

4

13%

236

卷筒

43571000015

47

1

13%

237

钢联器

43571000015

46

6

13%

238 安全开关

43571000011

25

个 12

13%

239 卷筒外壳

43572000026

48

2

13%

240

橡皮绝缘

软电缆

46341000062

66

米 400

13%

241

防爆控制

按钮

46212000365

36

个 24

13%

242

中型橡套

软电缆

46341000062

67

米 500

13%

243

齿轮减速

43324000048

89

台 12

13%

总计(报价总计)

大写: 。 小写:。

备注说明:1.含税总价=数量

✖单价;2.不含税价格不需要填报,可通过计算得出。不含税价格=

含税报价

➗(1+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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