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银公司)株洲电厂所属单位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0-28
发布于
湖南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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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银公司)株洲电厂所属单位

2026 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株洲电厂所属单位 2026 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人为大唐华银

株洲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华银醴陵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唐华银炎陵清洁能源有

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6 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ME-WH03-202511-WZ04

2.2.项目名称:(华银公司)株洲电厂所属单位 2026 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

配送项目

2.3.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建设北路 1 号、攸县丫江桥镇、炎陵县龙溪乡

2.4.建设规模:/

2.5.计划工期:/

2.6.招标范围:2026 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2.7.技术规格:2026 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工作中相关配送、服务、质量

及验收等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部分

2.8.交货地点:位于湖南省株洲市建设北路 1 号大唐株洲发电有限公司食堂、

大唐华银醴陵新能源有限公司攸县丫江桥镇将军冲风电场、大唐华银炎陵清洁能

源有限公司炎陵县龙溪乡龙溪风电场

2.9.交 货 期:

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2026 年 2 月 1 日(暂定)至 2027 年 1 月 31 日,

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约定为准,若因招标人机组关停/项目完工/项目终止等原因

造成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招标人不构成违约行为,按实际工期与投标人进行结

算,到期合同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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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华银醴陵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唐华银炎陵清洁能源有限公司:2026 年 1

月 1 日(暂定)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约定为准,若因招

标人机组关停/项目完工/项目终止等原因造成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招标人不构

成违约行为,按实际工期与投标人进行结算,到期合同自动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

证书。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 2022 年 10 月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的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业绩。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其他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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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时间、签字

盖章页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或用户证明)。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

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 年 10 月 28 日

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

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

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

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

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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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

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

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

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华银醴陵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唐

华银炎陵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建设北路 1 号、攸县丫江桥镇、炎陵县龙溪乡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天门墩路 1 号

邮编:430000

联系人:任浩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话如无人接听可发邮件咨询)

电子邮件:renhao@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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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

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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