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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CWEME26-SX03-WZ-X001
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
司
2026
年 1 月
1
目 录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2
1.12 踏勘现场 ....................................................................................................................33
3
4
5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96
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7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9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10
第一章
招标公告(陕西公司)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
1000MW 机组项目柴油发电机组设备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陕西公司)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柴油发电机组设备招
标项目招标人为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招
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与银行贷款:
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陕
西公司)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柴油发电机组设备招标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6-SX03-FW-X001
2.2 建设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
2.3 建设规模:2000MW
2.4 建设工期:34+2
2.5 设备名称:柴油发电机组
2.6 数 量:2 台套
2.7 技术规格:柴油机型式:固定型,冷却方式采用闭式液态循环,强制风
扇冷却,高转速涡轮增压型柴油机;发电机功率:1800kW;励磁方式:无刷励磁
2.8 招标范围:2 套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
2.9 交货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吉子现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基建现场
2.10 交 货 期: 暂定 2028 年 3 月和 5 月各交货 1 台(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方
通知为准)
2.11 其 他:无
1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5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
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 台套及以上 1000MW 及以上容量机组的柴油发
电机组(功率≥1800kW)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供货业绩
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
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
页)。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
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
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3 月 02
日至
2026 年 03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13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吉子现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58 号皇城大厦 5 楼
邮编:
710004
联系人:薛飞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xuefei@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14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ec.com)
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
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信誉
见招标公告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ec.com),
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无
1.11.4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ec.com),
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
送达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58 号皇城大厦 5 楼
送达邮编:710004
送达联系人:郝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
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
大额支付行号、
开户行等,
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
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
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
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开始结算中标服务费,结算完中标服务费后,退还剩余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无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求
☑无
□有,具体要求: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近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
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否
2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www.cdt-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提供。虽然解密
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
21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6】
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协商未能解决,
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22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院提起诉讼。
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
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
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
【评审响应】中绑定
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
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
。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
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
23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4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6
(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
(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27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28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29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30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2)投标人须知;
(
3)评标办法;
(
4)合同条款及格式;
(
5)供货要求;
(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32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3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不含报价)、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投标函;
(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4)投标保证金;
(
5)商务偏差表;
(
6)资格审查资料;
(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类似业绩;
(
2)技术偏差表;
(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
6)技术因素统计表;
(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
1)投标价格表。
34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35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6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
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37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38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39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40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41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
8.5 投诉
42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44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2.2.1
分值权重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45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构成
柴油发电机组
50%
10%
40%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 标 项
目
分值
评 分 标 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和投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
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
4(含)
-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
2(含)-4 分;投
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
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得 25 分;
2000 万元≤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3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19 分;其余得
17 分。
2.2
发明专利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按
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
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3
财务状况
40
46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三
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
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7
■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 2.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每项扣
0.25 分;未在
偏差表中列出的,每项扣
0.5 分,扣至 0 分
为止。
2、完全按照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的得 2.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25 分,扣至 1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10
供货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7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加 0.5 分,最高不超过10 分。
3
柴油发动机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20
3.1
额定功率
5
满足要求招标文件要求得 3 分,根据与发电机匹配度的优劣,加 1-2 分。
3.2
燃油消耗
6
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优劣排序,参数最优为 6 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 0.5 分,最低 3 分。
3.3
噪音水平
5
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优劣排序,参数最优为 5 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 0.5 分,最低 3 分。
3.4
两次大修之间的运行周期
4
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优劣排序,参数最优为 4 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 0.5 分,最低 2 分。
4
同步发电机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15
4.1
额定出力
3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5 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3 分。
4.2 额定电流
3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5 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3 分。
4.3
温升(环温 40℃条件下)
额定功率/110%过负荷
3
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优劣排序,参数最优为 3 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 0.5 分,最低 1 分
4.4
电压调整范围
3
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优劣排序,参数最优为 3 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 0.5 分,最低 1 分
48
4.5
电压畸变系数
3
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优劣排序,参数最优为 3 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 0.5 分,最低 1 分
5
机组启动带负荷时间
15
5.1
从静止到额定转速
2
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优劣排序,参数最优为 2 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 0.5 分,最低 1 分
5.2
从静止到 50%负荷
2
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优劣排序,参数最优为 2 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 0.5 分,最低 1 分
5.3
从静止 80%负荷
2
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优劣排序,参数最优为 2 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 0.5 分,最低 1 分
5.4
从静止 100%负荷
2
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优劣排序,参数最优为 2 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 0.5 分,最低 1 分
5.5
一次自启动时间
4
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优劣排序,参数最优为 4 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 0.5 分,最低 1 分
5.6
一次自启动成功率%
3
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优劣排序,参数最优为 3 分,每降低一个名次扣 0.5 分,最低 1 分
6
结构特点及系统配置
20
6.1
柴油发动机系统配置
7
满足招标文件得 5 分,若有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内容,每有一项扣 0.5 分,最低减至 2 分。
6.2
同步发电机系统
6
满足招标文件得 5 分,若有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内容,每有一项扣 0.5 分,最低减至 2 分。
6.3
蓄电池、仪表、控制系统、充电器等辅助设备
7
满足招标文件得 5 分,若有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内容,每有一项扣 0.5 分,最低减至 2 分
7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9
7.1
供货范围
6
满足投标文件要求得 6 分,每出现一项漏项扣 1分,最低扣至 0 分。
7.2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3
满足投标文件要求得 2 分,多于一项得 0.5 分,最高 3 分。
8
运维情况
3
按照投标人提供的运维要求,得 1-3 分。
9
其它(监造配合、培训及售后服务、供货及质量保证措施)
3
按照投标人提供的监造配合、培训及售后服务、供货及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得 1-3 分。
合计
100
49
■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第
1.1 款。
50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1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52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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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54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
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
55
最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
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
1)合同协议书;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函;
(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
(
7)供货要求;
(
8)分项报价表;
(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56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
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
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57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
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
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
方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
合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
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58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
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
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
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
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
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
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
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行
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
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
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
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
59
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间,
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
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
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
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
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
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
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
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
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
从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60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
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
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
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
合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
运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
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
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
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
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61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
卖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
箱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
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
开箱检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
很可能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
付前非买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
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62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
设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
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
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
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
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
再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
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
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
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
机会不超过三次。
63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
及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
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64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
承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
计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
应由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
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
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65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
部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
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
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
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
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
张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66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
第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
补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
产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
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
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
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
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
67
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
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
过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
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
过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68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
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
内(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
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
得到买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
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
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
的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
或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
权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
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
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69
(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
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
措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
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
也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
(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
或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
根据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
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70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
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
则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
损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
(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4.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
到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
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
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
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
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
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
于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
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
71
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 ,及其合法继承人。
1.1.13.1 工程: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基
建现场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1.22 “试运行”指本工程在投入商业运行前的连续试验运行。
1.1.23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规定所进行的试
验。
1.1.24“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己达到了合同规定的保证值后,买方
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25 “投运”指本工程经试运行合格,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1.1.26 “最终验收”是指质量保证期满并完成索赔后,买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
收。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73
不另行约定。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
单位章,且卖方已向买方提交了符合合同第 10 条约定的、见索即付的银行履约保函正本之日
起,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进行。
买方联系人: 卖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编: 邮编:
1.6 删除。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
3.1.3 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供保护措施的
74
费用等。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
另行支付。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
同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
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无。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
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比例:1:7.5:1:0.5(预付款:到货款:初步验收款:质保金);付款方式为
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
3.2.2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之日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不可撤销的银行履约保函和合同总价的 10%的盖有
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 10%,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合同设备的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卖方应按照买方
要求返还预付款,同时应以买方支付预付款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支付预
付款占用期间的利息。
3.2.3 设备款的支付:按每台套设备分别付款。
75
3.2.3.1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 100%交付完毕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
请手续。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支付申请手续且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
总价的 75%,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合同设备的到货款。
(1)设备监造签字的设备放行单(如存在设备监理);
(2)由买方施工现场代表签字确认的合同设备(包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100%到货且
已移交买方的到货设备清单和设备到货验收合格证明各一份;
(3)对应该期付款金额的盖有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4)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0%)。
3.2.3.2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
方收到卖方提交的支付申请手续且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款。
(1)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证书;
(2)对应该期付款金额的盖有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3.2.3.4 质保金的支付:
初步验收完成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合同价格 5%质保金支付申请手续。买方收到
卖方提交的支付申请手续且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
作为合同设备的质保金。
(1)对应该期付款金额的盖有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2)不可撤销的 1 年期限的见索即付的银行质量保函(卖方提交的银行质量保函以
买方为受益人;银行质量保函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 5%)。
3.2.3.5 银行质量保函的回退:
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且符合买方验收要求,并无索赔或索赔完
成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退还银行质量保函申请手续,退还卖方质量保函。在未取得
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前,卖方应在银行质量保函到期前一个月内向买方提交延期后的
银行质量保函。
(1)由买方代表签署的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76
3.2.3.6 如卖方未按照上述3.2.3.1条款至3.2.3.5条款约定向买方开具相应付款单
证的,买方有权拒绝向卖方付款,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程
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
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
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
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
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
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
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
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
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
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行监
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
4.2.2 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
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
77
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
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卖方应提前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
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
下调整监检时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
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
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
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
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出
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
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
承担。
4.3.2 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
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
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
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
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
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不另行约定)
78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
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
重件(对于本设备),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
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
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
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
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
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下列第
(2)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装、
调试应按照下列第(2)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
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责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
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
79
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
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
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
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
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方有权选择:
(a) 解除合同;或(b) 要求卖方进行减价,减价金额不低于签约合同价的 20%。无论合同中
是否约定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本条赋予买方的权利不受影响。买方选择解除合同的,
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采购设备的差价、工期延误损
失等。
6.3.4
(1)由于卖方责任,设备不能达到本条下述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卖方承担违
约金。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改善后仍未能达到国标要求的范围,买方有权停止合同或拒绝验收此
设备。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30 日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
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30 日内签署初步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初步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
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
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80
6.4.3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12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
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签署初步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初步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
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
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6.4.4 初步验收应在试运行后六个月内进行,由买方负责,卖方参加。
6.4.5 最终验收应在合同设备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进行,如果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最终
验收延误超过六个月,则此后 15 天内买方应签署本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
资料及出入许可等。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从合同设备取得初步验收证书并投运后 12 个月。
如果由于买方原因未能及时安装投运,则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到达
交货地之日起 30 月。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30 日内向卖方出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根据
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初步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
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30 日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初步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
设备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30 日内签
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81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 7×
24 小时畅通。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到现场处理,应在 24 小时
内到达现场(偏远地区可协商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 48 小时)。卖方应在到达现场后开始
计时,一般故障应在 72 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应在 7 日内解决或提供明确的解决方案及时
间表。若卖方未按约定时间响应或解决问题,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因此产生
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差旅费及买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均由卖方承
担,且买方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对于因卖方原因导致的重复性故障,每次故障解决
后,该故障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9.4 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
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10.1 履约保证金为不可撤销的银行履约保函(见索即付),自卖方开具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
备最终验收证书或最终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30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
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约保证金。
10.2 银行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
11.5 励磁系统在规定的使用条件和负荷条件下,并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和维护,预期
寿命应不小于 30 年。
11.7 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不少于 30 年),卖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所有备品备件
的持续供应。如卖方拟停止生产任何备品备件,必须至少提前 24 个月书面通知买方,并同时向
买方提供以下选择方案,由买方择一行使:
(1)卖方按届时有效的产品目录价格(但不高于本次合同成交单价)向买方出售足以满足
合同设备剩余寿命期内预计需求的该备品备件;或
(2)卖方免费向买方提供该备品备件的全套设计图纸、技术规格、生产工艺等足以使第三
方进行制造的全部技术资料,并授予买方一项永久的、免费的、不可撤销的许可,允许买方或
82
其指定第三方为维护本合同设备之目的,使用该等技术资料制造、使用、销售该备品备件。卖
方保证该许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买方
损失。
11.9 关于质量保证的其他约定:
(1)请认真阅读合同附件《技术规范书》,按要求提交所需资料,按规定时间供货,
如不按技术规范书要求进行,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给买方造成损失或设备频繁故障无法使
用的,将列入不合格供应商范围,具体按照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或《供应商
不良行为分类及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2)设备性能不能满足或不能达到技术要求性能保证值且买方未拒绝接收时,卖方必
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更换、检修等)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考核
指标,期间产生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直至性能指标达到合同规定性能指标为止,因卖方
原因性能指标不达标导致买方不能达标排放而停机或者不能按期投产,因此产生的一切费
用由卖方承担。若设备性能不能满足或不能达到技术要求性能保证值且买方拒绝接收,买
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20%的违约金,并退回买方已经支付的费用,若违约金无法弥
补损失,卖方还需要承担支付损失的法定责任。
(3)设备或部件安装使用后,在寿命期(1 年以上)内发生非质量问题的,如因安装
问题、系统调节等问题,卖方应提供相应的售后技术支持服务。
(4)设备或部件到货验收不合格,与技术规范要求的性能不一致的,如产品出现贴牌、
套牌、假冒伪劣产品的,卖方应按买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内进行更换,如不能按期
调换,需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影响买方安装或消缺的,卖方应承
担合同总价款 20%的的违约责任,并退回买方已经支付的费用,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带来
的损失的,不足部分由卖方另行赔偿。另外按照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或《供
应商不良行为分类及处理措施》进行报送处理。
(5)设备或部件安装使用后,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卖方应免费更换产品,并
负责由此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等相关费用,质保期从更换后日期重新计算,卖方给买
方造成损失的,买方有权扣除 10%的质保金外,质保金不足以弥补由此带来的损失的,不足
部分由卖方另行赔偿。按照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或《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及
处理措施》进行报送处理。
(6)因设备或部件的质量原因,给买方造成损失的,若卖方拒不配合问题处理和赔偿
83
的,买方将依法向卖方进行索赔,且向上级汇报,按照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或《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及处理措施》进行报送处理。
(7)因卖方所供货物造成买方原设备寿命达不到设计要求的,由卖方负责免费更换所
供货物(备件),造成损失由卖方负责。
(8)如卖方为代理商,在供应货物时需提供与渠道方或货物原产方之间合同或代理证
书等能够证明货物生产厂家等相关信息,如不能提供的,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卖方
需承担本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并退回买方已经支付的费用,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带
来的损失的,不足部分由卖方另行赔偿。
(9)以上违约金买方有权在合同支付中扣除。达到大唐集团对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的,
按《供应商管理办法》或《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及处理措施》进行报送处理。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
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
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或买方排产通知单要求的时间交付合同设备(包括技术资料)
的,每迟延一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合同设备价格 0.1%的违约金。迟延交付超过 30
日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20%。卖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
后,仍须继续履行交货义务。若因卖方迟延交付导致买方工程项目整体工期延误或产生其他
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全部损失,
且该损失赔偿不受前述违约金总额上限的限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
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84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
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
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
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
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
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
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
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
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
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
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
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5
买方所在地:陕西省延安市富县。
86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
(项目名
称) 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 (卖方名称,以下简
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
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
求;(7)分项报价表;(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
质保期服务计划;(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圆整)(¥ )。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
修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
(买方执叄份,卖方执壹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
准。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87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88
附件二报价表
价格总表
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 元)。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一
设备价格
二
随机备品备件
三
专用工具
四
技术服务费
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五
运杂费
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
合计(含税)
¥: (大写: )
六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交货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89
分项价格表
设备分项价格表(两台机组)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
柴油发电机组本体(含:柴
油机、发电机、公共底盘及减震垫、固定螺栓螺帽等附件)
套
2
2
燃油系统(含:日用燃油箱、
手动油泵、电动油泵、油箱指示和自动控制装置、进回
管道、配套的法兰、紧固件、支架、接头、附件等)
套
2
3
冷却系统(含:散热水箱、
风扇、中冷器、水温自动调节器、循环水泵、冷却水预
热装置、冷却水管道、空气
滤清器、法兰、紧固件及冷
却液、百叶窗等)
套
2
4
启动系统(含:蓄电池、启
动电机、充电装置、柴油泵、机油泵等)
套
2
5
排烟系统(含:排烟管、排
烟消音器、黑烟净化器、膨胀节、管道集油器、法兰、
紧固件、纳米陶瓷保温等)
套
2
6
柴油进、排气系统(含:空
气滤清器、排气消音器、排风软连接风管、法兰盘、百
叶窗等)
套
2
7
润滑系统(含:管路、自动
控制等装置、润滑油)
套
2
8
励磁调节系统(含:整流器、
自动电压调整器、手动励磁调节装置、柜体结构等)
套
2
90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9
电气开关柜(电气保护、测
量、控制、信号系统),含:发电机、柴油机、馈线保护装置、机组控制器、自动和
手动同期装置、电压和速度
调节开关、控制开关、按钮、
控制用蓄电池及其充电设备、
信号光字牌、指示灯、电铃、
蜂鸣器、柜内连接导线、端
子排、断路器、母线、电压、电流互感器、变送器、柜体、
绝缘监测等
套
2
10
PLC 控制柜
(含:控制屏、
CPU、
电源、IO、通讯模块等系统硬件,编程、监控组态等软
件,调试用笔记本电脑。)
套
2
1
1
热工仪表
套
2
1
2
动力、控制电缆、保护套管等
套
具体数量满足需要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
合计(含税)
¥: (大写: )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
家
备注
91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
合计(含税)
¥: (大写: )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注: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含
税)
总价(含
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92
1
空气滤
清器
套
2
2
燃油滤
清器
套
2
3
机油滤
清器
套
2
4
机油
旁滤清器
套
2
5
水套
加热器
套
2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
合计(含税)
¥: (大写: )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安装
工具组合套装
套
2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
合计(含税)
¥: (大写: )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93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
合计(含税)
¥: (大写: )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
(如有)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
合计(含税)
¥: (大写: )
94
附件三技术协议
详见技术协议书
95
附件四:履约保证金格式
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银行履约保函
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鉴 于 大 唐 延 安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 买 方 名 称 , 以 下 简 称 “ 买 方 ” ) 接 受
(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
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
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或最终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30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
内无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
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96
电 话:
年 月 日
97
附件五: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
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买
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收
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销任
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属或亲
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卖方为
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
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98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
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买
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
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
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99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100
第二卷技术文件
技术规范书使用说明
1.技术规范书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
2.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内容不能更改。
3.项目单位应按项目具体要求填写专用部分的非固化内容,投标人填写专用部分的
附表。
4.技术规范书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5.根据不同采购标的,对于必须满足的要求设置“★”条款。
101
第五章供货要求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否决项一览表
招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序号
技术规范否决项条款
(加★号)
投标人须提供的相
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投标情况(须提供的相关证
明材料以附件方式单独响应)
1
无
无
备注:1. 投标文件应当对本表中(加★号)条款逐条单独作出响应,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证据、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承诺函等,否则,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投标无效被否决。
2.招标文件其他章节与本表技术规范否决项内容有冲突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一节通用部分
1.总则
1.1 一般规定
102
1.1.1 投标人提供的柴油发电机组设备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
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
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柴油发电机组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
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
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
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
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
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
在技术规范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
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
商务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
部分为准。
1.1.8 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编码系统。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
必须有电厂标识编码。投标人应按招标方提供的电厂标识编码系统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
设备及系统的电厂标识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
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电厂标识码符号。电厂标识码采用 GB/T50549-2020《电厂标识系
统编码标准》。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人。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
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
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
不注明日期的
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03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
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
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
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
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
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
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GB/T156-2017 《标准电压》
GB/T762-2022 《标准电流等级》
GB2820.1-12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GB/T 12786-2021 《自动化内燃机电站通用技术条件》
GB/T11022-2020
《高压交流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GB/T11021-2014
《电气绝缘耐热性和表示方法》
DL/T5222-2021 《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规程》
GB/T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国能发安全[2023]22 号《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 版)》
GB50150-20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JB/T10303-2020 《工频柴油发电机组技术条件》
GB/T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DL/T5153-2014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程》
DL/T5136-2012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GB/T15548-2008 《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三相同步发电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1029-2021 《三相同步电机试验方法》
GB/T1993-1993 《旋转电机冷却方法》
GB/T7409.1-4 《同步电机励磁系统》
104
GB10068-2020 《轴中心高为 56mm 及以上电机的机械振动振动的测量、评定及限
值》
GB10069.1-2006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第 1 部分: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
GB10069.3-2008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第 3 部分:噪声限值》
注:(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
准。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
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
招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通用技术要求
详见第二节专用部分 3.专用技术要求。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3.1 备品备件
3.1.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1.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表。
3.1.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3.1.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
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3.1.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
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3.1.6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身保修。
3.2 专用工具
3.2.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05
3.2.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
具表中。
3.2.3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
中。
3.2.4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3.2.5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
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4.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概述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检验和
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
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4.2 工厂检验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
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
文件的组成部分。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设计标准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
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
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4.3 设备监造
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
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技术规范书规定的要求。
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
验收试验标准,并安排出一个大体的检验时间表,同时要提供进行检验(试验)的制造厂所在
地地址。有关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规定。
106
4.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 DL/T 586-2008“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和大唐集团制
〔2013〕28 号“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4.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
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 份。
4.3.3 监造内容
监造和检验的主要项目见下表:柴油发电机组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招标
方可以对表中的项目增加或对监造方式调整,投标方须接受。
柴油发电机组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
监造方式
序号
监造部套
监造内容
H
W
R
数量
1
材料
原材料质量证明
书
√
2
机组
整机组装
√
2.1
试车
√
2.2
本体制造及组装
√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
4.3.4 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招标方为投标方提供以下方便:
(1)提前 10 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投标方,监造项目和
方式由投标方、招标方监造代表、招标方三方协商确定;
(2)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
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复印,
投标方将提投标方便。
107
(3)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
方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知道,
投标方均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
瞒。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4.3.5 设备应进行型式试验、工厂试验和现场试验,并提供合格的试验报告,以证实材料、
工艺及性能满足所采用的标准和本规范的要求。
4.3.6 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卖方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 份。
4.3.7 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监造代表有权亲自观察任何一项或全部试验,
监造代表在场观察试验的进行并不免除投标
方对本合同承担责任。
投标方应向监造代表提供详细的质量监控点和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监造和检验所需的物资、设施及其它条件,并承担监造代表在当地的伙食和
交通等费用。
4.4 性能验收试验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测试单位
为招标方指定的国家级测试单位。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方现场。
性能试验的时间:见商务条款。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讨论后确定。
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方要按招标方要求进行配合;如个别部套件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
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投标方提供。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1)测量绝缘电阻
(2)发电机起励试验
(3)测量电压冷热态变化
(4)测定频率波动率和调整率及稳定时间
(5)测定电压波动率和调整率及稳定时间
108
(6)启动试验(主要考核机组启动性能)
(7)测定线电压波形正弦性畸变率
(8)测定在不对称负载下电压不平衡度
(9)稳定功率连续运行八小时试验(其中包括过载 1 小时)
(10)机组发电机绝缘介电强度试验
(11)水预热系统自动和手动检查试验
(12)机组自动启动功能试验
(13)润滑油压和机组超速保护动作试验(模拟试验)
4.4.1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本规范性能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标准进行试验。
4.4.2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及考核
(1)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招投标双方均承认。
(2)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
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设计保证值,按照商务合同条款进行考核。
5.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
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员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附表 A.6)。如果此人员数不能
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员数,但招标人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投标方现场技术
服务人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差旅费、饭费、住宿、办公及通讯联络等均包括在合同
报价内。
5.1.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
进行现场指导;
109
(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5)投标方须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5.1.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
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2)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
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
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
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投标方填写)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3)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
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
5.1.3 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为投标方提供方便。
5.2 培训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
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见附表 A.5)。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投标方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5.3 设计联络会
110
若招标方有要求,投标方应及时、义务地到招标方指定的地点进行配合
6.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1 一般要求
6.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
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
程要求。
6.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方在
60 天之内向招标方给出全部技术资料 2 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
6.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
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6.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
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
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6.1.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6.1.7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正式纸质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 16 套,电子文本 2 套(可
编辑),电子版图纸应为 AutoCAD 格式,文本文件应为 Word/Excel 格式。电子版图纸、资料
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应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进行分类归档,并根据分类提供超链接方式
的索引文件。可编辑的电子版图纸需按比例制图。
6.1.8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6.1.9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项目名称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
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6.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6.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此:(投标方可自行细化)
(1)
技术资料及图纸和供货清单;
(2)
运输方式,分开运输时,主件的尺寸和重量;
(3)
典型安装、运行、维护说明书;(进口设备应提供原件及中文版本说明书)
(4)
电气接线图、原理图
111
(5)
起停控制逻辑图
(6)
保护配置图
(7)
平面布置图、安装图
(8)
柴油机、发电机、保护装置、开关设备及附属装置的详细资料、结构特征的详细
资料和主要技术参数。
(9)
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
6.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如下(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方应在技术协议签订后日内
及时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的正式资料和图纸。)
(1)技术性能参数表(包括额定参数,性能保证参数,发电机三相短路容量、发电机
暂态、次暂态电抗,绕组对地电容、交流电阻、《机组》允许全电压直接起动的电动机总
容量及其中单台电动机允许的最大容量,空载发电机在突加不同功率因数的负载时的电压
降落曲线等)
(2)安装使用及维护说明书(包括柴油机、发电机、控制柜、馈电柜等)
(3)检修起吊重量及净空尺寸资料图
(4)机组总体装配图
(5)柴油发电机组及其各部件外形尺寸(平、断面三向视图),明确标出设备本身
与外界的接口的定位尺寸、接口尺寸。
(6)柴油发电机房设备布置推荐平、断面布置图。
(7)柴油发电机组基础图,含各点动静荷载,典型部件的重量等。
(8)电气原理图、安装图(包括装置原理图、系统接线图、内部接线图和端子排图
等)。
(9)机组控制、保护、测量、信号系统原理接线图
(10)机组保护配置及定值清单、I/O 清单
(11)机组起停控制逻辑图
(12)机组电缆连接图及电缆清册
(13)燃油、冷却、润滑油、排烟管系统图及其管道布置图。
(14)各系统工艺流程图
112
(15)整机试验报告
(16)有关的规程、规范和标准清单。
6.2.3 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6.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方提出具体清
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
分图、电气图纸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3)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
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4)投标方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5)安装和维修专用工具清单。
6.2.5 投标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方提出具体清单,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
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
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
型式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5)竣工图纸、资料。
7.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7.1 清洁
7.1.1 设备在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
7.1.2 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
113
7.2 油漆
7.2.1 投标方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被腐蚀。
7.2.2 设备外表面应喷涂一层胶浆防腐,油漆颜色为色。
7.2.3 投标方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
7.3 标志
7.3.1 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
列内容: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额定运行参数、设备使用条件、设备净重、设备制造厂名
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等。
7.3.2 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 GB/T 13306-91《产品
标牌》的规定。
7.3.3 标方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标明合同号、
主要设备名称的标签。
7.3.4 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尺
寸;长×宽×高。
7.4 装卸、运输与储存
7.4.1 投标方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
7.4.2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
7.4.3 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输方式的
规定。
114
第二节专用部分
1.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
1.1.1 投标方提供的柴油发电机组及与其配套的辅助系统、控制、励磁、仪表等设备,应
技术先进、成熟可靠、配套完整、结构合理。
1.1.2 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详细列出供货清单、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并供货。
1.1.3 投标方应在投标书中详细列出推荐备品备件清单,并报单价,供招标方选择。
1.1.4 投标方提供一台套柴油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提供下列范围的设备:
1)柴油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
2)柴油机及其燃油,润滑油、冷却、调速、起动、排气、预燃、预供、增压系统设备及
其附件。
3)发电机及其励磁系统、励磁调节、保护、控制、信号、测量、馈线装置及其成套电气
屏柜。
1.2 交货进度
合同签订后的 6 个月,具体时间以排产通知书下发时间为准。
2.项目概况
2.1 工程简介
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x1000MW 机组项目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城南的吉子现镇。建设规模
为 2×1000MW 高效超超临界一次再热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脱硫、脱硝,为外送新能源配套
大型调峰电站。厂址区地貌属洛川黄土塬,塬面地形平坦、开阔,相对高差小,地势西北高东
南低,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厂址区内无不良地质作用,厂区地段属湿陷性黄土场地。二期卸煤
系统与一期连通,二期火车来煤可以储存至一期筒仓和煤场。
2.2 设计及运行条件
最高气温(℃)
37.5
最低气温(℃)
-23.0
最热月平均温度(℃)
22.5
多年平均温度(℃)
/
平均水汽压(hPa)
8.9
平均相对湿度(%)
61
多年平均降水量(mm)
596.7
气象条件
最大冻土深度(m)
0.93
115
最大积雪深度(m)
0.25
设计风速(m/s)
五十年一遇 10m 高 10min 平均最大风速为
23.7m/s,其相应的风压为 0.35kN/m2,百
年一遇 10m 高 10min 平均最大风速为
25.3m/s,其相应的风压为 0.40kN/m2
基本雪压(kN/m2)
0.35
基本风压(kN/m2)
见风速项
依据地面水平加速度(g)
0.71
耐地震能力
地震基本烈度
6 度,按 7 度设防
设防烈度
7 度
场地类别
Ⅱ类
场地类型
中硬土
地质条件
海拔高度(m)
1106.8
污秽等级
e
绝缘爬电比距
55mm(最高相电压)
环境条件
安装地点
户外
高压(kV)
10
交流电源供电电压
低压(V)
380
动力(V)
220(暂定)
厂用电系统电
压
直流电源供电电压
控制(V)
110(暂定)
额定频率(Hz)
50
最高运行电压(kV)
800
发电机出口短路电流水平(kA)
160/400
系统条件
系统短路电流水平(kA)
63/160
额定功率(MW)
1000
最大连续功率(MW)
1082.4
额定功率因数 CosΦn
0.9
额定电压(kV)
27
额定电流(A)
23759.3
最大连续输出功率定子电流
(A)
/
额定频率(Hz)
50
发电机主要技
术参数
发电机中性点接地方式
经接地变压器高阻抗接地
3.专用技术要求
本招标书的范围是柴油发电机组及与其配套辅助系统、仪表、控制、继电保护等设备。
3.1 性能要求
116
3.1.1 柴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应设计和制造合理,并能安全、稳定和连续运行,在本
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各种条件下柴油发电机组的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 30 年,并且不会引起过大
应力、振动、腐蚀和操作困难,产品及材料符合中国国家安全及环保要求。
严禁采购《高耗
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的机电设备"列入招标文件中。机电设备采购评标
意见中,对推荐中标候选人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有明确的结论;不符合国家节能
降耗有关政策要求的机电设备,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1.2 在规定环境条件下,当采用符合要求的燃油时,柴油发电机组应能提供按本规范书
要求的额定出力,当电厂失去厂用交流电源时,其容量足以供给所有保安负荷。
3.1.3 柴油发电机组应能满负荷连续运行 24 小时,
1 小时过负荷能力为 110%(每运行 12
小时)。发电机应有 15 秒钟 1.5 倍的过电流能力,且允许经过一段时间后重复这种运行方式。
3.1.4 在任何负荷的稳态条件下,应维持电压在±0.5%,频率在±0.25%额定值偏差范围
内。
3.1.5 在突然启动带负荷的暂态条件下,电压应不低于 90%,频率应不低于 95%,且恢
复时间在 7 秒以内,暂态过程是由于机组从空载分批带负荷,电动机成组起动以及最大 1 台电
动机起动等突然带负荷期间引起的。电动机的起动电流按 6.5 倍考虑。当 400V 保安段工作电
源消失,经确认后 7-10S 内能可靠自起动,达到带满负荷能力。电压、频率达到额定值,并可
带 100%额定容量电动机负荷。机组自动起动方式为厂用电断电时的自动起动,厂用电断电信
号为无源接点信号。起动柴油机指令类型为无源干接点脉冲。
3.1.6 电压调节范围±5%,频率调节范围±2.5%。
3.1.7 柴油发电机组应能在接到起动信号 6s 内,允许首次加载 75%负荷;10 秒内达到额
定转速和额定电压,并具备带满负荷条件。
3.1.8 柴油机和发电机应安装在同一公用基础上,底盘应带有消振装置,底盘适合于固定
在混凝土基础上,投标方应提供底盘和膨胀螺栓。
3.1.9 处于热备用状态的辅助设备,应适应规范书规定的辅助电源运行,但是在机组起动
期间,该辅助电源应不使用。
3.1.10 机组在空载条件下,应能以额定转速内任一速度运行,在任一负荷下以额定速度
运行而不会引起过度振动或危险应力。整个机组应能 20%超速度运行不会引起任一部件故障。
3.1.11 柴油发电机组保证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接起动指令后在 10 秒内一次启动成功。
在 60 秒内实现一个自起动循环(即三次起动)。若自起动连续三次失败,则发出报警信号,
并闭锁自起动回路。在招标方所提供的现场条件下,机组一次启动成功率不小于 99%。
117
3.1.12 柴油发电机组自起动成功的定义是:柴油发电机组在额定转速,发电机在额定电压
下稳定运行 2~3 秒,并具备首次加载条件。
3.1.13 投标方将提供就地自动准同期柴油发电机的手段,以供柴油发电机带负荷试验。
3.1.14 发电机在其出口发生三相短路时持续 3 秒而不发生绕组、铁芯等附属部件的
有害变形,柴油机在承受 1.2 倍的超速运行时不发生有害变形,整套柴油发电机组保证平
均无故障间隔期:10000 小时,柴油发电机组在不更换柴油机主要零件的情况下能正常工
作的保质期不少于 150000 小时。
3.1.15 带负载稳定运行功能
a) 柴油发电机组自起动成功后, 保安负荷分两级投入。柴油发电机组接到起动指令后
5 秒首次加载不小于 50%额定容量的负载(感性);在首次加载后再次发出加载指令,5s 允
许加载至满负载(感性)运行。
b) 柴油发电机组能在功率因数为 0.8 的额定负载下, 稳定运行 12 小时中, 允许有 1
小时 1.1 倍的过载运行, 并在 24 小时内, 允许出现上述过载运行两次。发电机允许 20 秒
的 2 倍过载运行。(过载:额定电压下的过电流)
c) 柴油发电机组在全电压下直接起动单台容量不小于 200kW 的鼠笼式异步电动机,
最大允许启动容量为: kW(投标方填写)。
d) 在负载容量不低于 20%时,允许长期稳定运行。
3.1.16 柴油发电机组在备用状态时, 模拟保安段母线电压低至 25%Ue 或失压状态, 能
够按设定时间快速自起动运行试验,试验中不切换负荷。但在试验过程中保安段实际电压
降低至 25%时能够快速切换带负荷。
3.1.17 保证柴油发电机组自起动快速性和成功率, 保证柴油发电机组正常处于热态,
采取对柴油发电机组冷却水, 润滑油的预热和预供手段。柴油发电机组的起动方式为电起
动。电起动方式的电源, 采用管式胶体密封免维护电池, 蓄电池的浮充装置具备在线小电
源浮充和快速充电的两种自动充电功能。蓄电池、浮充装置型号由招标人确定。蓄电池的
容量满足连续起动 15 次的用电量要求。
3.2 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
3.2.1 柴油发动机
118
3.2.1.1 柴油机应采用固定型、电起动、高转速、电喷、涡轮增压型式,冷却方式采用闭
式液体循环,强制风扇冷却,带中冷器。柴油发动机应能快速起动和达到额定转速迅速带满负
荷,柴油发动机采用直流电动机起动。柴油机按照奔驰 MTU、卡特彼勒、康明斯或同等质量进
口品牌产品,以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提供原产地证明。
3.2.1.2 为了保证柴油发动机达到规定的性能,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必需的辅助设备。
3.2.1.3 柴油发动机允许使用的燃油为: 轻柴油,润滑油为 (投标方填
写)。
3.2.1.4 日油箱设置油位开关。
3.2.1.5 删除。
3.2.1.6 当日用油箱油量仅能满足机组额定运行 3 小时时,则油位开关需发出告警信号;
日油箱容积不应低于机组额定运行 8 小时的要求。
每台柴油发电机组应提供一个日用油箱,
燃油储油量 4000L,油箱设置在柴油发电机组小室单独的隔室内,储量应满足每台柴油发
电机组满载连续运行 8 小时的储油量,输油方式应分别配备电动和手动装置。
3.2.1.7 日油箱至柴油机之间的连接管路、阀门、传输泵等及油漆均由投标方成套供货。
日用油箱留有与招标方输油管道连接的接口,具体位置和管径在设计联络会时确定;投标方
与招标方的供货和设计范围接口在日用油箱与招标方输油管道的接口。
3.2.1.8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机组在满负荷、3/4 负荷、1/2 负荷时燃油消耗量表。
3.2.1.9 柴油发动机的冷却方式为:闭式水循环,强制风扇冷却,带中冷器。闭式循环冷
却水系统包括循环水泵、散热器、散热器支架、鼓风式风扇以及带有旁路的自动温度调节器,
冷却系统应采用浸入式加热器。
投标方提供机组在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故障或断水的情况下启
动并稳定运行的时间和能力,并不损坏任何机械和电气设备;投标方可在投标时对此方面的情
况进行介绍。招标方不提供额外的闭式循环冷却水水源。柴油发电机组应能在冷却系统故障的
情况下维持运行 5 分钟时间而不损坏任何部分。
3.2.1.10 柴油机的排烟管道及管道保温保护层、补偿器、支吊架、消音器等附件均由投
标方设计供货。设计配合时,投标方提出支吊点位置、荷载等资料。
3.2.1.11 柴油机本体的保温隔音层由投标方设计供货。
3.2.1.12 日用油箱由投标方供货,油箱应设呼吸孔、排污孔、人孔门等必要开孔,呼吸
孔应配阻火器。油箱表面油漆及内壁防腐由投标方负责。
3.2.2 同步发电机
119
3.2.2.1 发电机采用无刷、自励形式,三相同步交流发电机。同步发电机为水平卧式,防
滴密封外壳和密封套筒轴承,发电机绝缘水平为 H 级,防护等级 IP23。发电机采用斯坦福、
利莱森玛、马拉松或同等质量合资品牌产品,以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由招标人确定
3.2.2.2 定子、转子绝缘采用 H 级,发电机应能在环温 45℃条件下,以温升 80℃连续运
行,而不影响机组保证寿命。
3.2.2.3 发电机是三相、400V、50Hz、额定功率因数 COSφ滞后 0.8、星形接线、中性点
直接接地,额定功率为 1800KW 的三相机组,空载额定电压畸变不大于 3%。
3.2.2.4 为达到精确地调节电压、快速的响应特性和高的可靠性,采用无刷旋转励磁。无
刷励磁装置应有与发电机相匹配的绝缘和温升水平,并且应与发电机同轴安装。发电机为永磁
机 PMG 励磁,给 DVR 提供稳定的电压,永磁机电压不会受到主发电机端电压的影响,因而 DVR
可以得到稳定的电源,当发电机处于短路时,发电机励磁系统需要提供足够的电流并保持足够
的时间,
以确保系统的保护装置能够可靠动作,
而永磁机励磁系统可提供所需的持续短路电流。
励磁机通过全波桥式整流器输出给主转子,
以免因发电机短路或并联时相位失步而引起整流器
损坏。
3.2.2.5 投标人提供其供货范围内设备之间的信号控制电缆及动力电缆,所供电缆均应
采用耐火电缆。投标人提供图纸及电缆清册。
3.3 供配的辅助设备要求
3.3.1 电气设备
3.3.1.1 柴油发电机组主开关设置在柴油机房的投标方提供的就地配电柜上,开关的额定
电流为 4000A,主开关短路电流开断能力不小于 50kA,操作电源为 DC110V,控制电源取自招
标方 UPS。
3.3.1.2
投标人提供的配电控制柜与招标人厂用电系统的连接采用电力电缆,投标人
应根据电缆型号、规格与根数(暂按 12 根 3×185+1×95mm2 考虑)考虑设置若干面专用
于连接电缆用的电缆柜(如果需要),且与装有发电机组主开关与馈线开关的配电控制柜
并排布置,主配电控制柜为下进线方式,馈线配电柜或电缆柜采用下进出线方式(最终在
设计联络会确定),柜之间采用硬母线连接,开关柜的尺寸暂定为 1000×1000×2200mm
(宽×深×高)。由柴油发电机组至主开关柜的连接电缆由投标人配套供货,电缆的型号、
规格等参数由招标人确认,暂按 12 根 NH-YJY23-0.6/1kV-3×185+1×95mm2 考虑,单根电
缆长度约 30 米。柴油发电机组的接线盒和就地配电柜的接线端子应有足够空间以满足电
缆的接入和馈出要求。
120
保安系统、直流系统及消防系统采用耐火电缆,型号为 NH-YJY23-0.6/1kV;
控制电缆选用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耐火护套控制(铜带屏蔽)电缆
(NH-KYJYP23-0.45/0.75kV),耐高温控制电缆采用 NH-KFFP2-0.45/0.75kV,导体截面不小于
2.5mm2。3.3.1.3 投标方需完成柴油发电机组主开关二次控制回路设计,并能实现就地手动合
闸、分闸;同期合闸,和柴油发电机组的联锁合闸、分闸等操作,并将主开关的合闸分闸状态、
控制回路监视等信号输出至 DCS 系统。
就地配电柜内端子排控制柜和端子箱应有足够的接线端
子,端子排应为阻燃、防潮型,端子排至少有 20%的备用端子,交直流回路端子用不同颜色区
分。所有外部接线端子包括备用端子均应为线夹式。机组的控制柜应设计合理,留有足够的空
间,便于检修维护,控制柜的柜体采用刚性结构,为户外防雨、落地式,前后开门结构,双层
结构,外壳采用 2.5mm 厚度热镀锌钢板,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5。柜子应能防小虫、灰尘、雨
和雪侵入,柜子和门接触紧密,并且经过防气候侵蚀材料处理以适应指定的气候条件。柜门上
应设置把手、门栓和挂锁。柜子应设置挡板以防止昆虫侵入,并且保证内部良好通风,控制柜
柜底进线。控制柜内应装有截面大于 100mm2 的铜接地母线,它应连接到主框架的前面、侧面
和背面。接地母线末端应装好可靠的压接式端子,以备接到电站的接地网上。柜应有较好的防
电磁干扰的屏蔽功能。仪表、信号,检测装置采用全屏蔽防护结构,变送器的准确等级不低于
0.5 级,电流互感器准确等级不低于 0.5 级;保护用的电流互感器满足保护装置的要求,馈线
屏符合有关低压开关柜的行业标准。所有连接线采用绝缘铜质导线。
3.3.1.4 投标方应提供必需的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作为发电机或控制盘的一部分。
3.3.1.5 机组的起动方式采用直流电动机起动。起动设备包括起动电动机、蓄电池、充电
器等,蓄电池的容量应满足柴油发电机组起动要求及在蓄电池充满电后,断开充电电源后能连
续起动柴油发电机组 6 次,每次持续时间不小于 6 秒。蓄电池采用 24V, Ah(投标人根据
需求实际填写)。充电装置应具备自动限流的功能。蓄电池采用密封免维护蓄电池,蓄电池自
动充电,应提供一路 380/220V AC 0.5kW 供电保安电源。
具有自动内外部切换功能及蓄电池电压
监测。柴油发电机启动后应自动切换到充电发电机供电。配置 2 套充电装置互为备用,充电装
置应输出电压、电流等数值的模拟量信号及状态信号,并接入 DCS。投标人应提供蓄电池容量
计算书,最终蓄电池容量在设计联络会确定且不引起商务变化。最高价计入总价,由招标人确
认。
3.3.1.6 所有连接线应采用铜质材料、绝缘应按导体连续温升为 60℃来选择。
3.3.1.7 机组预起动负荷:
电加热器:____V ,____kW(投标方填写)
蓄电池充电器:____V,____kW(投标方填写)
121
以上机组预起动负荷电源由招标方提供 1 路交流 380V(或 220V)电源,其它电压等级由
投标方自行解决。
3.3.1.8 绝缘监测
每台发电机应配备一套绝缘电阻自动监测装置(GAT),提供对发电机定子绕组绝缘的测
试和实时监视功能,该装置应永久性安装在其电气屏柜内或机旁。绝缘电阻自动监测装置的测
试电压输出应为直流,测试电流不得超过 200μA(微安)。监测装置应在发电机停止运行时
自动投入,并在发电机启动前自动退出。当检测到发电机绝缘电阻低于国家标准(GB/T
20160-2006)规定值时,监测装置应发出报警信号或闭锁发电机运行信号。装置应包含一套接
地开关设备可自动断开发电机的中性点接地以进行绝缘电阻测试,
并应在发电机启动前自动接
通中性点接地回路,该接地开关设备的额定开断电流不得小于 800A。装置应具备屏面安装的
数字式或模拟式绝缘电阻表,
并提供 4-20mA 或 RS-485 通信接口将测得的绝缘电阻数值上传至
远程监控系统或 DCS 系统。上述外购供货装置,投标方按广州昊致电气、深圳科欧、万宇电气
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以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由招标方确定。
3.3.2 辅助设备
每台机组应包括如下辅助设备但不限于此。
3.3.2.1 调速器在稳态情况下,维持柴油发动机在额定转速±0.25%偏差范围内,在突然
接入全负荷的期间速度下降允许值不应大于 15%。
3.3.2.2 电起动电动机运行电压为 24V 直流,电动机的接触器在柴油发动机起动时,应自
动释放,应提供措施在起动后或机组起动失败将起动回路退出。以免过应力。
3.3.2.3 机械位移式润滑油泵、润滑油冷却器,全流动润滑油过滤器和油位标尺。
3.3.2.4 一级、二级燃油过滤器和其可更换元件,以及柴油发动机驱动的机械位移式燃油
泵,均安装在柴油发动机上,油管路为柔性连接。
3.3.2.5 删除
3.3.2.6 可替换元件的干式空气净化器。
3.3.2.7 每套机组所供排气系统包括如下附件:
1)残压型排气消音器,其规格型式应不导致过高的背压,和当废气通过有 90°转弯波纹状
的伸缩连接的排气管排放时,应将噪音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距柴油发动机外壳外壳 1 米,距
地面 1.5 米处≤80 分贝。
122
2)废气穿出机壳壁的套管及其所需的连接件。
机组排气管及与之相连的消音器应设计为向
户外排放,并避免热的管路对人员造成危害以及雨水的进入。
3)排烟系统包括排烟管及其吊架(接至室外)、消音器、膨胀节、排烟管道集油器、百叶
窗等。
3.3.2.8 每台发电机应提供下列辅助设备:
1)发电机中性点接地装置
2)每个绕组中性点侧应装设电流互感器
3)投标方应按控制和保护系统的要求装设电流、电压互感器。
4)应提供声光告警装置
3.3.2.9 机组的闭式循环冷却系统及其所有附件。
3.3.2.10 通风设备
1)柴油机房所需设置的电动进风百叶窗及其控制装置、
柴油机本体排热导风罩及其出口处
的百叶窗(建议采用单层防雨百叶窗)由柴油机投标方负责设计并成套供货。当柴油机启动时,
电动进风百叶窗应与柴油发电机联锁开启。进风百叶窗有效面积应根据排风量(包括房间换气
次数为 15 次/小时排风量与柴油机燃烧所需风量之和)计算确定。
2)电动进风百叶窗应考虑冬季保温和防沙尘措施。
电动进风百叶窗应设置在空气洁净的地
点,否则进风应过滤。
3)电动进风百叶窗的防爆等级为 IIAT3。
4)集中供暖地区的柴油发电机室,进风百叶窗(配保温阀)应采用电动关闭型。百叶窗的
启闭应与柴油发电机的启停联锁。
5)柴油发电机室、油箱间的通风机和电动进风百叶窗的电源应采用保安电源供电。
6)设在柴油机房上部,满足房间换气次数为 15 次/小时排风量的机械排风设备,其选型
和设计由招标人负责。
3.4 对仪表和控制的基本要求
3.4.1 仪表与控制
3.4.1.1 柴油发电机组的用途是作为火电厂保安段母线备用电源。柴油机接到保安段时,
电源的正常切换是利用机组的馈线断路器和交流事故保安段上的工作电源进线断路器相互联
123
锁实现。当保安段母线电压失压时,经 3-6 秒的延时(躲开断电保护和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时
间),通过保安段母线电压监视继电器及辅助继电器联动柴油发电机组自动启动(以上逻辑由
招标方实现)。柴油机组收到启动命令后启动(启动指令类型为无源干接点脉冲),当柴油发
电机组频率和电压达到定值后,合上柴油发电机组出口开关,联锁保安段工作电源进线断路器
跳闸及保安段柴油发电机组馈线断路器合闸,机组开始向保安段母线供电。当保安段工作电源
恢复时,按程序手动发出停机指令,机组跳闸,自动停机。
3.4.1.2 除自动控制的要求外,柴油发电机组应提供一套就地控制盘以满足机组起动、监
视、调节和停机的所有控制要求。控制盘应是正面操作。外壳封闭应符合 NEMA 标准(国标外
壳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4)。请投标方加以说明自动同期装置及控制柜内控制电源的来源及可
靠性。柜内配套电压检测元件、装置等投标方应提供通过运行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
3.4.1.3 控制盘面设备应包括下列装置但不限于此:
(1)机组自动及手动方式选择开关
(2)交流电压表及相序选择开关
(3)交流电流表 0~150%额定值(三相)
(4)频率表、功率因数表、有功功率表
(5)电压调节电位器
(6)速度调节电位器
(7)自动电压调节器
(8)调节器电子组件
(9)告警指示及开关
(10)起动次数记录器
(11)油压表
(12)柴油发动机油温、水温和发电机绕组温度指示器
(13)运行时间累计表
(14)电池-充电器电流表和电压表
(15)同期装置
124
3.4.1.4 柴油发电机控制柜内应装设柴油发电机的电流、电压、功率变送器,变送器输出
4~20mA 远传直流信号,引至端子排送至 DCS 系统。至少应提供以下远方测量信号:
(1)柴油发电机出口三相电流
(2)柴油发电机出口电压
(3)柴油发电机出口频率
(4)柴油发电机有功功率
(5)断路器状态
(6)柴发就绪
(7)柴发故障
3.4.1.5 机组能在远方或就地停机,原动机延时自动停机或人工手动停机(可设定)。
(1)由投标方提供的控制系统应符合《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程》和本规范书控
制系统功能控制一般要求,为了保证柴油发电机组安全和可靠运行,投标方还应补充所有其余
的控制要求。
(2)当机组停运时,并且控制开关在“停止”位置,备用加热器其它备用或“热备用”
的设备应能自动控制。投标方应提供同期装置,调节器和自动电压调节器电位器的整定点应自
动地返回正常转速和电压位置上。
(3)当机组停运,控制方式选择开关处于自动位置并接到起动信号时,机组应自动地起
动,并加速到额定转速。当电压、频率达到空载额定电压值,起动“具备带负荷”的辅助开关,
柴油发电机组主开关合闸,随后投入保安 PC。当柴油机启动成功或失败后,能向远方发出信
号。
(4)当机组停运,控制方式选择开关处于手动位置,则可以在控制盘上控制机组起动,
加速到额定转速和电压,并且可以通过手动同期装置对机组作带负荷试验。
(5)自起动装置应在备自投失败后一秒钟内发出厂用电源故障信号,并同时发出自起动
命令。第一次起动失败后能二次自动起动。若自起动连续三次失败,则发出停机信号,并闭锁
自起动回路,三次启动失败信号同时向远方传送。
(6)柴油机旁应设置紧急停机按钮。
(7)柴油机发电机控制系统应能接受 DCS 的启动、停机、增速、减速等遥控信息并控制
柴油发电机组正确动作。
125
(8)柴油发电机控制系统应能正确控制柴油发电机出口断路器的合跳闸。
(9)柴油发电机控制盘应能准确采集并显示柴油发电机组运行状态、配电柜内出口断路
器及其它配电断路器状态、各种故障及异常状态、测量值等所有对运行维护有用信息。
(10)柴油发电机控制盘内微机控制器应具有编程功能,可设定各项保护、运行参数并
自动记录机组运转参数。
(11)柴油发电机控制盘与机组 DCS 之间信息采用硬接线和现场总线通讯传输方式,采
用智能数字控制器,通过交流采样,计算出有功、无功、频率、功率因数等信号。具体传输信
息在设计联络会确定,传输信息内容及数量必需满足招标方要求。投标方在设计、调试阶段与
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进行配合,使两个系统能够以网络方式很好的连接。
3.4.1.6 自动控制功能
(1)保安段母线电压自动连续监测。
(2)自动程序启动,远方启动,就地手动启动、就地紧急手动停机。
(3)柴油发电机与保安段正常电源同期并网功能。
(4)主电源恢复后,根据运行人员指令,柴油发电机组能经与工作电源同期自动或手动
并列,将负荷转移至工作电源后自动或手动停机。
(5)发电机空间加热器自动投入。
(6)具有就地手动准同期柴油发电机的手段,以供柴油发电机带负荷试验。
(7)运行状态的机组自动检测、监视、报警、保护。
3.4.1.7 机组备用状态时能每周空载启动试验一次,发电机能两周带载试验一次;在带载
试验时,投标方提供就地自动准同期柴油发电机的手段,柴油发电机系统能在保安 MCC 段由正
常厂用电源供电时,不切除正常厂用电源,与厂用电源同期后投入柴油机侧进线开关,然后招
标方手动切除正常电源进线开关。试验结束后,先与正常厂用电源同期,投入正常电源进线开
关,然后切除柴油机侧进线开关。同时柴油发电机组能模拟保安段母线电压低至 25%Ue 或失压
状态,使机组能够快速自启动运行,并带负荷运行。
3.4.1.8 控制系统采用接触器、继电器、熔断器、断路器等类似的设备应具有封闭的外壳,
其安装应便于维护和检修。
3.4.2 继电保护
126
3.4.2.1 投标方应为机组提供完整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由投标方提供的控制系统
应符合本规范书控制系统功能控制一般要求,投标方应负责使之完善化,保证机组安全、可靠
运行。
3.4.2.2 投标方提供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应符合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
的要求。
3.4.2.3 柴油发电机组保护出口动作信号定义如下:
(1)
跳闸:断开柴油发电机出口断路器开关
(2)
停机:将柴油发电机退出运行
(3)
就地信号:发出声光信号
(4)
外接信号:向单元控制室发出声光信号。(无源接点,接点容量~220V,3A)
3.4.2.4 柴油发电机组保护应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此:
(1)润滑油压力过低,动作于停机、跳闸
(2)润滑油温高,动作于停机、跳闸
(3)删除
(4)冷却水温过高(二级),动作于停机、跳闸。
(5)机组超速,动作于停机、跳闸。
(6)起动失败,报警再起动失败动作于停机、跳闸。
(7)反映发电机内部相间短路的过流保护(应带速断及定时限两段保护)、差动保护和和
逆功率保护,动作于停机和跳闸。发电机总馈线装设相间短路和过负荷保护。各种保护应进行
动作选择性配合
(8)发电机绕组温度高
(9)转速低
(10)蓄电池电压低及启动电源电压消失信号
(11)电压超限
(12)冷却液温度高(一级)
(13)日燃油箱油位低(招标方提供信号,在控制屏上报警,并发出远方信号)
127
(14)过负荷
(15)发电机单相接地
(16)柴油发电机带负荷后,应起动远方报警
(17)柴油发电机处于试验运行状态应起动远方报警
(18)机组运行信号
(19)运行方式选择开关位置信号
(20)保安段电源自投回路熔断器熔断信号
(21)机组运行异常信号
(22)控制电源故障信号
(23)出口断路器位置信号
(24)出口断路器事故跳闸信号
3.4.2.5 上述柴油发电机事故报警信号均应有就地显示并采用声光报警,并具有远传的信
号接点。同时输出一个柴油发电机综合故障报警信号远传接点。此外,机组所有故障和异常运
行均应有就地报警,同时按故障性质分为预告信号和事故信号,预告信号用信号灯,电铃,事
故信号用信号灯和蜂鸣器,厂家提供预告信号参考值,事故信号跳闸值,用于跳闸回路的发讯
器(压力开关、温度开关)与测量一次元件分开。
3.4.2.6 柴油发电机应装设低电压和低周波继电器,用于柴油发电机组启动过程中频率和
电压未达到额定值时闭锁主开关的投入以及保安负荷分段投、切的信号。投标方提供的每个保
护继电器,开关位置以及测量装置的电气接点除满足机组自身的需要外,还应有足够的接点供
招标方使用。
3.5 柴油机技术参数
3.5.1 型号: (投标人填写)
3.5.2 型式:固定、涡轮增压
3.5.3 燃油型号: 号柴油(投标人根据当地气温填写)
3.5.4 润滑油型号: (投标人填写)
3.6 发电机规格参数
3.6.1 发电机型号: (投标人填写)
128
3.6.2 型式:无刷、自励
3.6.3 常用功率:1800kW
备用功率: kW;(投标人填写)
3.6.4 额定电压:400V
3.6.5 额定电流: A(投标人填写)
3.6.6 额定频率:50Hz
3.6.7 功率因数:0.8(滞后)
3.6.8 电机效率: %(投标人填写,但应≥96.5%)
3.6.9 中性点接地方式:中性点经高电阻接地
3.6.10 极数:4 极
3.6.11 接线:三相四线,Y连接
3.6.12 绝缘等级:H 级
3.6.13 励磁方式:无刷励磁,并应装有快速自动电压调整装置
3.6.14 防护等级:不低于 IP32
3.7 性能保证值(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方填写)
3.7.1 机组应能保证在 12 小时内满载持续运行,并保证在 12 小时满载持续运行后允许带
不小于 0.9 倍的标称容量的负载继续运行。
3.7.2 机组一次自起动的时间不大于 3 秒(至额定转速),自起动的成功率不低于 99%。
3.7.3 发电机在其出口发生三相短路时持续 3 秒而不发生绕组,铁芯等附属部件的有害变
形。
3.7.4 柴油机在承受 1.2 倍的超速运行时不发生有害变形。
3.7.5 机组保证大修期间隔为累计运行时间不小于_____小时。
3.7.6 投标方应在设备投运两年内提供一次维护保养(包含但不限于更换机油、防冻液、
三 滤等)。
3.7.7....
129
3.8 电气设备推荐品牌
序号
名称
推荐品牌
1
柴油发动机
奔驰 MTU、卡特彼勒、康明斯或同等质量
进口品牌产品
2
发电机
斯坦福、利莱森玛、马拉松或同等质量合
资品牌
3
机组控制系统
捷克科迈、深海、伍德沃德或同等质量
品牌产品
4
框架断路器、断路器、
塑壳断路
器、接触器等开关柜
主要元件
ABB、施耐德、西门子或同等质量品牌产
品
5
柴油发电机绝缘监测
广州昊致电气、深圳科欧、万宇电气或同
等质量品牌
130
附表/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柴油发电机组本体(含:柴油机、发
电机、公共底盘及减震垫、固定螺栓螺帽等附件)
套
2
2
燃油系统(含:日用燃油箱、手动油
泵、电动油泵、油箱指示和自动控制装置、进回管道、配套的法兰、紧固
件、支架、接头、附件等)
套
2
3
冷却系统(含:散热水箱、风扇、中
冷器、水温自动调节器、循环水泵、冷却水预热装置、冷却水管道、空气
滤清器、法兰、紧固件及冷却液、百
叶窗等)
套
2
4
启动系统(含:蓄电池、启动电机、
充电装置、柴油泵、机油泵等)
套
2
5
排烟系统(含:排烟管、排烟消音器、
黑烟净化器、膨胀节、管道集油器、法兰、紧固件、纳米陶瓷保温等)
套
2
6
柴油进、排气系统(含:空气滤清器、
排气消音器、排风软连接风管、法兰盘、百叶窗等)
套
2
7
润滑系统(含:管路、自动控制等装
置、润滑油)
套
2
8
励磁调节系统(含:整流器、自动电
压调整器、手动励磁调节装置、柜体结构等)
套
2
9
电气开关柜(电气保护、测量、控制、
信号系统),含:发电机、柴油机、馈线保护装置、机组控制器、自动和手动同期装置、电压和速度调节开关、
控制开关、按钮、控制用蓄电池及其
充电设备、信号光字牌、指示灯、电
铃、蜂鸣器、柜内连接导线、端子排、
断路器、母线、电压、电流互感器、
套
2
131
变送器、柜体、绝缘监测等
10
PLC 控制柜(含:控制屏、CPU、电源、
IO、通讯模块等系统硬件,编程、监控组态等软件,调试用笔记本电脑。)
套
2
11
热工仪表
套
2
12
动力、控制电缆、保护套管等
套
具体数量满足需要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空气滤清器
套
2
2
燃油滤清器
套
2
3
机油滤清器
套
2
4
机油旁滤清器
套
2
5
水套加热器
套
2
附表 A.3 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安装工具组合套装
套
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132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附表 A.6(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3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附表 C.1 重要技术参数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技术要求值(设计院)
投标人相应值
备注
1
柴油发动机
-
-
-
1.1
型号和制造厂家
-
1.2
额定功率
kw
1800
1.3
燃油消耗
l/hr
-
1.4
润滑油消耗
1/hr
-
1.5
噪音水平
db
≤80dB
2
交流同步发电机
-
2.1
型号和制造厂家
-
2.2
额定出力
kw
1800
2.3
额定电流
a
134
2.4
励磁方式
永磁无刷励磁
2.5
温升(环温 40℃条件下)(额定功率/110%过负荷)
k
80
2.6
启动时间(从静止分别到 75%负荷/100%负荷)
s
<6 秒(75%)
<10 秒(100%)
2.7
一次自启动时间/成功率
s/%
10/99
注:重要技术参数对比表将作为评标重要条件。
附表 C.2 基本技术参数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投标方提供的数据
1
柴油发动机
1.1
型号和制造厂家
1.2
缸数
1.3
汽缸筒径×冲程量
mm
1.4
总排气量
1itres
1.5
出力
现场使用条件:环温
℃
气压
额定功率
kW
现场降容系数
1.6
燃油消耗
l/hr
1.7
润滑油消耗
1/hr
1.8
两次大修之间的运行周期
hr
1.9
噪音水平
dB
1.10
现场条件下,通过散热器风量
m3/min
1.11
额定转速
rpm
1.12
最大允许超速值
1.13
燃油等级
135
1.14
润滑油
1.15
起动系统
2
交流同步发电机
2.1
型号和制造厂家
2.2
防护等级
2.3
额定出力
kW
2.4
现场降容系数
2.5
电压
V
2.6
电流
A
2.7
效率
2.8
频率
Hz
2.9
转速
rpm
2.10
功率因数(滞后)
2.11
相数
2.12
引出线数
2.13
极数
2.14
接线组别
2.15
绝缘等级
2.16
励磁方式
2.17
轴承
2.18
温升(环温 40℃条件下)
110%过负荷
额定功率
2.19
电压调整率
2.20
电压调整范围
2.21
电压畸变系数
2.22
控制屏
数量
2.23
蓄电池及充电器
136
(a)
蓄电池
容量
数量
(b)
充电器
输入方式
数量
2.24
机组起动带负荷时间
(a)
从静止到额定转速
(b)
从静止到带 50%负荷
(c)
从静止到带 80%负荷
(d)
从静止到带 100%负荷
2.25
发电机中性点设备
(a)
中性点侧电流互感器
型号
变流比
负载(VA)
准确级
采用标准
(b)
中性点侧过电流(或过电压)继电器
137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
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即应列出)。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
名称
部件
产地
备注
138
139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140
(陕西公司)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x1000MW 机组项目
柴油发电机组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141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42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
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按合同
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投标有效期 180 天。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
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143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单位公章)
年月日
144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145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月日
146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47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48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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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
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
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49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年
年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
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50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址)
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目名称)
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51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
(
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52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省部级
/行业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
(
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53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请逐项说明:投标方案中采用哪些设备、材料或使用的技术是国产化产品,哪些是
进口产品,同时明确是否具备可替代性。
序号
名称
国产化/进口产品
是否可替代
1
……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他)
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54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500字内,如简要
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响应性
存在XXX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XXX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资产总额(近三年平均) XXX万元(每年资产总额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XXX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1、XXXX;2、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4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XXX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XXXX
。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XXX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XXXX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
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资产负债率(近三年平均
)
负债率为XXX%(每年资产负债率相加后取算术
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XXX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55
(分子公司简称)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156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57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称
合同
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间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58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称
合同
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货时间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59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60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他)
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61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500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
投标文件质量及响应程度
存在条技术负偏差。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
1.业绩名称XX年XX月XX日
2.业绩名称XX年XX月XX日
……
3
柴油发动机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3.1
额定功率
3.2
燃油消耗
3.3
噪音水平
3.4
两次大修之间的运行
周期
4
同步发电机技术参数
及性能指标
4.1
额定出力
4.2
额定电流
4.3
温升(环温40℃条件
下)额定功率/110%过负荷
4.4
电压调整范围
4.5
电压畸变系数
5
机组启动带负荷时间
5.1
从静止到额定转速
5.2
从静止到50%负荷
162
5.3
从静止80%负荷
5.4
从静止100%负荷
163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500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5.5
一次自启动时间
5.6
一次自启动成功率%
6
结构特点及系统配置
6.1
柴油发动机系统配置
对柴油发动机的系统配置方案、主要设备及主要元器件的选型、质量、数量进行简要描述:
6.2
同步发电机系统
对同步发动机的系统配置方案、主要设备及主要元器件的选型、质量、数量进行简要描述:
6.3
蓄电池、仪器仪表、
控制系统、充电器等辅助设备
针对柴油发电机组辅助设备的配置方
案、主要设备及主要元器件的选型、质量、数量进行简要描述:
7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7.1
供货范围
1.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招标文件要求之外提供的设备:
7.2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1.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招标文件要求之外提供的备品备件:
8
运维情况
1.针对安装、检修条件进行简要描述:
2.针对日常维护、定期检修进行检修描述:
9
监造配合、培训及售后服务、供货及质量保证措施
1.对监造计划、项目及有关安排进行描
述:
2.对培训及服务的计划、内容、人员、体系等进行简要描述:
3.对供货及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简要描述:
164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如果是,请论证说明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65
(陕西公司)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x1000MW 机组项目
柴油发电机组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166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67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
价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有效期、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
托人签字盖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 元)。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一
设备价格
二
随机备品备件
三
专用工具
四
技术服务费
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五
运杂费
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
合计(含税)
¥: (大写: )
六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交货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168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两台机组)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
柴油发电机组本体(含:柴
油机、发电机、公共底盘及减震垫、固定螺栓螺帽等附件)
套
2
2
燃油系统(含:日用燃油箱、
手动油泵、电动油泵、油箱指示和自动控制装置、进回
管道、配套的法兰、紧固件、
支架、接头、附件等)
套
2
3
冷却系统(含:散热水箱、
风扇、中冷器、水温自动调节器、循环水泵、冷却水预
热装置、冷却水管道、空气
滤清器、法兰、紧固件及冷
却液、百叶窗等)
套
2
4
启动系统(含:蓄电池、启
动电机、充电装置、柴油泵、机油泵等)
套
2
5
排烟系统(含:排烟管、排
烟消音器、黑烟净化器、膨胀节、管道集油器、法兰、
紧固件、纳米陶瓷保温等)
套
2
6
柴油进、排气系统(含:空
气滤清器、排气消音器、排风软连接风管、法兰盘、百
叶窗等)
套
2
7
润滑系统(含:管路、自动
控制等装置、润滑油)
套
2
8 励磁调节系统(含:整流器、
自动电压调整器、手动励磁
套
2
169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调节装置、柜体结构等)
9
电气开关柜(电气保护、测
量、控制、信号系统),含:发电机、柴油机、馈线保护装置、机组控制器、自动和
手动同期装置、电压和速度
调节开关、控制开关、按钮、
控制用蓄电池及其充电设备、
信号光字牌、指示灯、电铃、
蜂鸣器、柜内连接导线、端
子排、断路器、母线、电压、电流互感器、变送器、柜体、
绝缘监测等
套
2
10
PLC 控制柜
(含:控制屏、
CPU、
电源、IO、通讯模块等系统硬件,编程、监控组态等软
件,调试用笔记本电脑。)
套
2
1
1
热工仪表
套
2
1
2
动力、控制电缆、保护套管等
套
具体数量满足需要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
合计(含税)
¥: (大写: )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
家
备注
170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
合计(含税)
¥: (大写: )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注: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171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含
税)
总价(含
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空气滤
清器
套
2
2
燃油滤
清器
套
2
3
机油滤
清器
套
2
4
机油
旁滤清器
套
2
5
水套
加热器
套
2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
合计(含税)
¥: (大写: )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安装
工具组合套装
套
2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
合计(含税)
¥: (大写: )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172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
合计(含税)
¥: (大写: )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
(如有)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
合计(含税)
¥: (大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