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司所属火电企业2026-2028年度硫酸打捆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20
发布于
河南三门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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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火电企业

2026-

2028 年度硫酸打捆项目

招标文件

人:

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

目录

总说明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2

1.总则

................................................................................................................................................................................19

2.招标文件

......................................................................................................................................................................24

3.投标文件

......................................................................................................................................................................26

4.投标

................................................................................................................................................................................30

5.开标

................................................................................................................................................................................31

6.评标

................................................................................................................................................................................31

7.合同授予

......................................................................................................................................................................32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3

9.纪律和监督

.................................................................................................................................................................34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4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5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3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6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6

1 评标办法

.......................................................................................................................................................................38

2 评审标准

.......................................................................................................................................................................38

3 评审程序

.......................................................................................................................................................................3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0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40

1 一般约定.......................................................................................................................................................................402 合同范围.......................................................................................................................................................................433 合同价格与支付........................................................................................................................................................43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4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47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487 技术服务.......................................................................................................................................................................518 质量保证期..................................................................................................................................................................529 质保期服务..................................................................................................................................................................5210 履约保证金...............................................................................................................................................................5311 保证..............................................................................................................................................................................5312 知识产权....................................................................................................................................................................5413 保密..............................................................................................................................................................................5514 违约责任....................................................................................................................................................................55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5616 不可抗力....................................................................................................................................................................5817 税费与保险...............................................................................................................................................................59

3

18 争议的解决...............................................................................................................................................................59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60

1 一般约定

.......................................................................................................................................................................60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69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69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71

附件三:廉洁合同

..................................................................................................................................................72

第二卷 技术文件................................................................................................................................................................7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76

第一节 通用部分................................................................................................................................................................76

1 总则

.................................................................................................................................................................................77

第二节 专用部分................................................................................................................................................................7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83

商务投标文件

.......................................................................................................................................................................84

目录

...............................................................................................................................................................................85

一、投标函

......................................................................................................................................................................86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87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88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89

四、投标保证金

.............................................................................................................................................................90

五、商务偏差表

.............................................................................................................................................................91

六、资格审查资料

........................................................................................................................................................92

(一)基本情况表

........................................................................................................................................................92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93

(三)制造商授权书

...................................................................................................................................................94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95

(河南公司)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

火电企业 2026-2028 年度硫酸打捆采购项目

................96

技术投标文件

.......................................................................................................................................................................96

一、类似业绩

.................................................................................................................................................................98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98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99

二、技术偏差表

..........................................................................................................................................................100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01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02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03

六、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04

价格投标文件

.....................................................................................................................................................................105

一、报价表

....................................................................................................................................................................107

4

5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其他资料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

录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

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

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6

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河南公司)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火电企业

2026-2028 年

度硫酸打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火电企业 2026-2028 年度硫酸打捆采购项目已

由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三门峡华阳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

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安阳电

力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安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分别简

称三门峡华阳公司、三门峡发电公司、三门峡电力电力、大唐巩义公司、许昌

龙岗公司、安阳电力公司、安阳发电公司、林州公司、洛阳公司、首阳山公

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物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WH01-202605-WZ02

2.2 项目名称: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火电企业 2026-2028 年度硫酸

打捆采购项目

2.3 建设地点:

三门峡公司: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县(区)

许昌公司:河南省禹州市火龙镇龙岗电厂

巩义公司:河南省巩义市东环中路

安阳公司: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华祥路 1 号

洛阳公司: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华山路 2 号

首阳山公司: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国际商贸城东

林州公司:河南省林州市红旗渠经济开发区盛唐大道 1 号

2.4 招标范围及供货期:

8

包括硫酸产品及其运输、装卸等

序号

招标人

供货类型

三年预估

用量

(吨)

供货期

1

三门峡公司

2100

2

首阳山公司

720

3

洛阳公司

360

4

许昌公司

4800

5

安阳公司

3000

6

林州公司

1200

7

巩义公司

硫酸

冬季:

92.5%±0.5%

夏季:

≥98%

1200

电厂当前硫酸供货合同到期后起

3 年终止(各

招标人原合同到期时间

2026 年 05 月 30

日),或电厂当前硫酸供货合同到期后起至达到合同管理金额上限终

止。

本项目由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统一招标,中标后本项目涉及单位分别与

中标单位签订物资买卖合同,并单独以实际到货数量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9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

明》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硫酸。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投标

人须具有硫酸运输能力,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投标人自行运输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运输;

(2)投标人委托他人运输的,须提供委托运输企业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运输,还需提供与委托

运输企业的委托运输合同。

3.2.3 企业业绩要求:近 2 年(2024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实际供

货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 2000 吨的硫酸供货业绩。

3.2.4 其他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为硫酸代理商的,资质、业绩满足 3.2.1、3.2.2、3.2.3 要

求。

3.2.7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还须提供由能够证明供

货时间及供货数量的证明材料(如用户证明、发票等)。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

明、回访记录。

10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

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4 月 28 日

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

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

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

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

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

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

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

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

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11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

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

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门峡华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

限责任公司、大唐安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大唐

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有

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信泰富大厦 18 楼

邮编:430000

联系人:高戈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gaoge1@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1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

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和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服务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一、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二、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三、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四、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五、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形式: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和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

偏差

投标人有偏差需在偏差表中列出,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偏差达到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做否决投标处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2.2.2

招标人澄清发出的方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3

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形式,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

1627 号中信

泰富大厦

18 楼

送达邮编:

430014

送达联系人:高戈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23 年至 2025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 2 年(2024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指所使用的数字证书为 CFCA 提供)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6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不要求

10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

1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号)。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

1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400-888-6262。

12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2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本公司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1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服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见招标公告。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应符合

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

(6)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22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

息、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23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

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

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

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

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

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

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24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1.65 万元

(500-100)万元×0.88%=3.52 万元

(1000-500)万元×0.495%=2.4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11 万元

(6000-5000)万元×0.11%=1.1 万元

合计收费=1.65+3.52+2.475+11+1.1=19.745(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

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

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

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

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

础标准的 55%向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

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

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25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有关说明:

例如:某服务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44%=1.76 万元

(1000-500)万元×0.2475%=1.23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1375%=5.5 万元

(6000-5000)万元×0.055%=0.55 万元

合计收费=0.825+1.76+1.2375+5.5+0.55=9.8725(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19.745 万元,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9.8725 万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19.745+9.8725 万元=29.6175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注释。

26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

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

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招标公

告。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

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7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其他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

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

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

28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

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3.1.1.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29

3.1.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

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

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以一个固定的价格报

价,投标价格应当是充分考虑了工程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

况,并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报价原则为以工作成

本加合理利润及税金及可能遇到的风险报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签订

后,因国家有关服务的取费标准发生调整或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导致工程

造价变化的,将不产生合同费用变化。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

是地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

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已包含项目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劳保用品

费、现场必备的办公器具(包括计算机)、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

使用费用、现场的食宿费、电话通讯费等完成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3.2.6 本项目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30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招标公告。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

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本

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

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

额、形式和七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

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

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

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如有),扣除

应由中标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等)

后,退还余款。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

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

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3.5.2“投标人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

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

书、建设单位评价意见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招标公告,每张表格只填写一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具有的资质情况。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

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

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

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

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6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应配备满足本次招标所需的合格设备。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

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

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2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如有)在满足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

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

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加密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投标

文件。

4.2.2 电子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

交,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

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

标。递交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

撤回原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4)项要求重新上传。

33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

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招标人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

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

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现场开标结束;

(5)投标人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开标记录进行线上确认或由系统自动

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

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

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招标公

告。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4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

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

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

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招标公告。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

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

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35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担保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

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

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

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

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

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

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

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

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

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 3 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

36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

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

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

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招标公告。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招标公告。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

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

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

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

2.1.2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

39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 标 材 料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如有)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

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

2.1.3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

定和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

40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材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符合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

……

……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形式评审标准、资格

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

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时,

业绩多者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1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

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

和技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

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

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

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

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43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

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

件、易损易耗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

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

装、调试、考核、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

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

在施工场地内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

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

方作出接受合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

装、调试服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

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

当、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

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

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

所在场所。

44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

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

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

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

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

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45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

书面形式进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

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

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

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

合同设备的监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

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

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

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

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

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

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

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

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

(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

期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46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

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

款:

3.2.1 预付款(如有)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

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

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

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

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

接扣除该笔费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

时间内,卖方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

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47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

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

款约定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

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

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

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

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

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

排,并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

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

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

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

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

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

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

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

款约定履行。

48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

制造质量进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

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

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

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

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

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

排,并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

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

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

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

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

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

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

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

交货前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

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

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

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

7 日将需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

49

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

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

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

出异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

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

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

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

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

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

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

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

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

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

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

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

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

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

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0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

该设备安装、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

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

合同设备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

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

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

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

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

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

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

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

在施工场地车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

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

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

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

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

(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

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

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

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

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51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

检验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

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

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

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

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

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

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

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

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

验之前,应由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

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

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

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

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导致合同设备

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

交付前非买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

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

的,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52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

核的状态。安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

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

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

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

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

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

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

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

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

指标,则卖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

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

不超过三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

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

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

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

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

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53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

指标,则卖方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

原材料(如有)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

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

应在考核完成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

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买卖双方应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

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

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

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

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

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

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

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

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

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

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

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54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

承担的保证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

务。卖方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

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

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

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

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

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

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

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

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

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

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

务,对相关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

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

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

向卖方出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

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55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

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

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

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

系方式畅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

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

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

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

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

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

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

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

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

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

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

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

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

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56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

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

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

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

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

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

且能够满足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

束前正常运行及维修的需要,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

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

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

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

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

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以便买方持续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

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

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

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

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

信息的资料,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57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

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

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

受到第三方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

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

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

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

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

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

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

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

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

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

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

0.5%;

58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

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

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

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

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

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

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

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

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

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

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

2)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

59

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

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

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

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

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

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

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

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

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

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

同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

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

或在未事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

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

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

4)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

60

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

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

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

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

知单》要求进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

物;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

解除合同,也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

张以下

5 项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

知之日起三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

方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

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

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

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

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

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

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

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

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

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61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4.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

卖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

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

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

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

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

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

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

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

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

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

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

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

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

律向买方征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

向卖方征收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

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

合同货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

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

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

62

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

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

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3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 “买方”是指:。

1.2 “卖方”是指,包括该法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

1.3 “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文件中载明的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

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上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

割并相互补充和说明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并与本合同一起

阅读和解释。前后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时间发生在后的为准;图纸和文字发

生矛盾时,以文字说明为准;如标准有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的为准。

1.4 “合同价格”是指在卖方完全和适当地履行其合同义务后,买方根据合同规

定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详见合同条款 2.1 和 2.2,也称“合同总价”。

1.5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 12 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 “材料”是指卖方根据合同应当供应给买方的各种规格的所有材料。

1.7 “验收”是指业主方在材料到达现场时,依据卖方提供的“随车清单”对材

料数量及卖方提供的“质量检验证书”对材料性能进行的现场复检。

1.8 “电厂”是指: 。

1.9 “技术服务”是指在对本合同材料进行检验、验收时,由卖方提供的技术指

导、技术配合等全过程的服务。

1.10 “现场”是指:买方硫酸存储罐。

1.11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传真、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或签名的文件。

1.12 “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卖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

分包给其他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1.13 “材料缺陷”是指卖方提供的合同材料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

准要求的情形。

1.14 “运杂费”是指合同材料从卖方发货地到买方现场发生的各种运费、保险

费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

64

2.合同标的

2.1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见下表: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元/吨)

数量

备注

硫酸

冬季:92.5%±0.5%

夏季:≥98%

本次基准价

B=____

注:

以上数量为预计数量,实际供货数量根据买方实际用量。供货数量根据买方实际

生产工况会有调整变动,且不作为最高、最低限量,不因采购数量增加或减少调

整单价。

2.2.3 硫酸产品送货数量以实际到货数量为准,该实际到货数量如与买方书面通

知的数量有差异,以买方认可确定的数量为准。

2.3 合同执行期间由卖方提供可登录、查询、核对硫酸价格的卓创网账号及密

码,供卖方和买方在后期结算时使用。

2.4 运输方式、费用承担及交货时间、地点

2.4.1 交货时间:接到通知后 3 日内到货。分批次发货,具体发货量以买方通知

为准,满足买方每天最少使用量需求,直至全部货物交完为止。交货地点:卖方

负责运输到买方指定的地点内,货物未完全卸完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负

担。

2.4.2 合同有效期内,按买方实际调度时间、数量交货视为正常交货;不按买方

实际调度时间、数量交货,买方有权停止合同继续执行,若因交货不及时给买方

造成经济损失,如环保罚款、停机停炉等,卖方应无条件承担给买方造成的全部

经济损失。

2.4.3 交货时间的变更:买卖双方需要变更硫酸的交货时间,须在合同约定的交

货时间前 48 小时通知对方,并且要得到对方的书面认可,若未经买方认可卖方

单方终止供货,买方有权不予结算已到货款。

2.4.4 卖方送货:卖方在送货期内每天必须了解买方料位情况,按照规定及时送

料,保证硫酸存储罐料位,每次送料交付前卖方必须按照买方规定的送货清单格

式编写送货清单,送达接货人,每次送料卸料前必须先到买方地磅过磅后方可卸

料,无磅单卸料买方视为未交货。

65

2.4.5 卖方供货保证:保证有充足货源,不能因本合同物资的短缺而影响到机组

的环保、安全运行。

2.4.6 由卖方责任给买方造成的行政罚款,由卖方承担。

2.4.7 卖方负责运输到买方指定的硫酸存储罐内,货物未完全卸完前的一切费用

和风险由卖方负担。

2.4.8 卖方应使用具备自卸装置的汽车作为运输工具来运输硫酸,并自带随车接

卸管道,管道接口尺寸与现场一致,卸车人员与费用由卖方承担。

2.4.9 卖方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应证照、保险、营运资质齐全,车况良好。运输车

辆罐体年度检验合格附带《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检验

报告。进入买方大门禁止吸烟,驾驶员要配备安全帽并正确佩戴,禁止穿拖鞋、

凉鞋;按买方指定路线行驶,指定地点停靠。

2.4.10 卖方应固定运输车辆及司乘、作业人员,确保使用国六运输车辆,并在买

方安监部门、买方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环保)备案。

2.4.11 卖方运输车辆进入买方厂区后按要求限速行驶,运输车辆损坏买方设备、

设施照价赔偿。司机进入生产现场遵守买方管理制度,人员、车辆违反买方管理

制度按买方管理制度罚款。

2.5 由卖方选用恰当的运输方式,运杂费由卖方承担,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2.6 卖方应按技术条款和相关规范进行材料的出厂检验,并提供到货检验和上料

前验收所需必要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等技术服务,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

合同单价中。

2.7 本合同的技术条款按买卖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

3.付款

3.1 本合同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2 付款方式:银行电汇或承兑汇票。

3.3 合同价款支付内容及方式。

3.3.1 卖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材料运到交货地点,并将下列单据

提供给买方,买方验明无误后在两个月内付清该批材料款。

A. 由买方地磅过磅的磅单(三联);

B. 由买方相关部门签署的该批材料的接卸考核单;

C..该批材料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66

D. 金额为该批材料价格的 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2 结算前,买卖双方核对硫酸供应量,卖方根据供应量开具增值税发票后,

交由买方办理付款。买方在两个月内付清货款。

3.3.3 调价机制:

浮动单价(结算价格)=A+(C-B)

A=中标价,中标价格由供应商自行报价,包含所有费用。

B=基准价格,开标当天卓创咨询网站华中区域硫酸(98%冶炼酸)市场价格(若当

天无数值则选取开标前一天数值)。

C=参考价格,每一个月 21 日至次月 20 日为一个统计及结算周期,C 为该周期内

每日卓创咨询网站华中区域硫酸(98%冶炼酸)市场价格的平均价(若当天无数值

则该天数据不计算在内)。

例如:5 月 25 日,应结算 4 月 21 日至 5 月 20 日的硫酸供货,该期结算价格计算

方式中的 C 则为 4 月 21 日至 5 月 20 日的卓创咨询网站华中区域硫酸(98%冶炼

酸)市场价格的平均价。

3.4 结算期限:分批次结算、付款,卖方按照当期双方确认的到货量及合同结算

单价,向买方开具当期全额货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完成付款。

4.技术服务和联络

4.1 卖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材料有关的检验、验收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

合全过程的服务。

4.2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另

一方应同意参加。

5.包装与标记

5.1 卖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且清洁无污染,具有良好

的防湿、防震、防盗等保护措施。不应与碱性物品混运,混贮。装运时必须做到

便于装运和接卸,从而确保材料安全抵现场而不使受损,否则卖方将承担材料损

坏、丢失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5.2 每种材料应注明名称、规格、材质等。

5.3 标签:符合 GB15258 的规定,并注明“腐蚀品”标识。

6.验收方式

67

6.1 产品到达合同规定交货地点后,卖方必须随货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检

验证书”原件以及每批次的“质量合格证”,验收标准按合同或技术协议中规定

的标准执行。

6.2 现场检验时,卖方提供的产品和“质量检验证书”以及每批次的“质量合格

证”,必须是由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提供的;对不是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提供的

产品和“质量检验证书”以及每批次的“质量合格证”,买方可以拒收。因此造

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6.3 数量验收:按合同约定由买方地磅过磅验收,卖方卸料完毕应收取一份磅单

(三联)是结算凭证,数量同买方核准后方可结算。

6.4 质量验收:买方对每批次到货进行随机取样抽检,并出具检验报告,抽检结

果的任一指标超出本合同条款,买方依据合同或技术协议扣罚条款进行扣罚。

6.5 潜在的质量缺陷:验收合格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合同货物变质、变性,买

方应及时反馈给卖方,由卖方负责妥善消除,否则不予结算。

6.6 提出异议期限:

产品与合同验收条件或交货条件不符,买方应在检验 3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卖

方,卖方若有异议必须在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在此期限内未提出视为

双方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7.保证与索赔

卖方在签订供货合同后,在履约期间违约,除按履约保函的条件及责任办理外,

还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7.1 逾期交货

7.1. 1 卖方未按买方调度逾期交货,造成买方硫酸断料,卖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

有环保处罚和对电厂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买方将对之前已供货拟结算的

款项,全部停止支付,用于补偿买方的经济损失。

7.1.2 卖方不按买方调度要求逾期交货,即不能保证买方现场硫酸料仓料位,但

未造成严重影响的,买方有权按技术协议相关条款向卖方收取违约金或对卖方进

行考核。

7.2 卖方质量管理失控,不能达到“硫酸”质量要求,卖方应按技术协议考核条

款接受买方处罚;卖方没有有效解决措施将终止合同,卖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

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68

7.3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造成无法按期交货,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货款结

算。

7.4 如果卖方未能按照买方调度要求的交货期交货,买方按 8.1 向卖方收取逾期

交货违约金。

7.5 如果卖方未能按照买方调度要求的交货期交货而造成买方系统断料、机组停

运等,卖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环保处罚和造成的买方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

7.6 卖方所交付的硫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要求时,卖方应按考核条款

接受买方处罚。考核条款详见附件技术协议中“质量考核办法”。

7.7 买方无故中途退货,应向卖方偿付最近一个足月货款 10 %的违约金。

7.8 买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要求通知卖方变更合同而拒收时,应按中途退货处

理。

7.9 买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拒绝收货,应承担卖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7.10 买方如向卖方错调度而给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买方承担。

7.11 如受国家政策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由买卖双方另行协商

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8 保险、索赔与保证期

8.1 按照交货时间交货,否则每滞后 1 天考核 10000 元。

8.2 由于卖方不能按时提供合格的发票造成损失由卖方负责。

8.3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8.4 硫酸质量要求以买方化验数据为准,若达不到要求的买方拒绝验收卸车(同

时留样封存备查)卖方需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卖方与买方就

质量产生争议时则送第三方检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8.5 卖方须对合同材料,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以卖方

和买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材料价格 110%的运输一切险,保险区段为卖方仓库

到买方仓库止。材料(在交货地点)交货之前卖方为保险受益人,材料(在交货

地点)交货之后买方为保险受益人。

8.6 如果交付的每批合同材料和/或文件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失或损坏,卖方应与保

险公司联系进行索赔。如果此种丢失或损坏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则卖方

应负责对买方进行赔偿。

9.税费

69

9.1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卖方应该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

费,由卖方承担。

9.2 本合同价格为 13%增值税含税价。卖方提供的材料、技术资料、服务、运

输、保险、等所有税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由卖方承担。如遇国家税率变

化时,应保持税前价不变原则,则变更后含税合同结算总价=原含税合同结算总

价/(1+原税率)*(1+变更后税率)。双方无需签订补充协议。

10.分包

卖方未经买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材料进行分包或更改供应单位。

11.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1.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

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

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如果该项修改

改变了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对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 3 个工作日内,

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

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报原合同审查单位审查后方能生

效。

11.2 如果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卖

方,卖方在接到通知后 2 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

2 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买

方将保留部分或全部中止本合同的权利。对于这种中止,买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

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负担。如果卖方的违约行为本

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规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11.3 如果买方行使中止权利,买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

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卖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

11.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卖方

或买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

宜双方协商办理。

12.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

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

70

12.2 不可抗力条件:

是指签约双方中的任一方由于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的

执行。

12.3 不可抗力的处理办法:

12.3.1 不可抗力仅限于台风、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中断供料不得超过 48

小时。

12.3.2 台风、洪水来临前,卖方有责任配合买方,积极抢运硫酸将买方料仓维持

到高料位;卖方维持足够数量的硫酸储备、随时备用。

12.3.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始终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减少由于不可抗力所

导致的拖期。

12.3.4 当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话或传真通知另一方证

实。

12.4 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

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双方均无权因为不

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12.5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 5 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合同继续履行的问题。

13.合同争议的解决

13.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

不成,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买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仲裁裁决对双

方均有约束力。

13.2 由上述过程中发生的仲裁费用、律师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应由败诉方承

担。

13.3 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事项外,合同其他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14.合同生效

14.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

字,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有效期:本合同从正式签订之日起至 3 年或达到合同管理金额上限终

止,先到为准。

15.其它

71

15.1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2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

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15.3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

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15.4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

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

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电子邮件发

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15.5 本合同正本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买方二份,卖方一份。

16.签字

买方

卖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字日期:年月日

签字日期:年月日

72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

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

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

要求;(7)分项报价表;(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

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73

年 月 日

74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

方”)于 年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产品采购招

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

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产品验收证书或验收

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

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 月 日

75

76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

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

定。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

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

卖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

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

动;不得要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

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

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

规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

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77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

买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

商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

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不得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

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

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

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

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

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

告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

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

退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

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由卖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

方的合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78

盖章: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79

第二卷 技术文件

80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81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硫酸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

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

术投标文件中以

“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

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提出了对硫酸的技术参数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

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

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

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

着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

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附表

“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

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

用部分为准。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材料,包括卖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材料,都应

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

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

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

范,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

82

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

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83

第二节 专用部分

84

一、总则

1 验收标准

1.1 卖方所提供硫酸品质应符合 GB/T 534-2024《工业硫酸》中所规定的浓硫酸

一等品质量标准。(见附表)

2 接卸技术要求

2.1 硫酸到货后,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生产厂区。罐车在指定地方

过磅,并遵守过磅相关制度。过磅后,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到达指定接卸地

点后,由收货方取样化验。

2.2 卖方需随货附带本批产品的出厂化验报告单,经买方化验室化验合格后方

可在买方运行人员监护下卸车。

2.3 卖方运输人员及卸车人员应熟悉硫酸的性质和操作方法进入硫酸卸货区应

遵守电厂生产规章制度,按规定戴好安全帽,根据工作需要佩戴口罩、橡胶手

套及防护眼镜,穿橡胶围裙及长筒胶靴(裤脚应放在靴外)。在卸车现场应站

在上风的位置,着装应满足 GBT26164.1-2010《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

热力和机械》中 12 化学工作有关条款的要求。夜间不安排卸车,罐车顶部作业

系好合格安全带,严禁在生产区域吸烟。

2.4 硫酸卸货完成后,卖方负责将现场清扫干净,并到指定地点过磅回皮,按

照磅单实际数量为准。接卸过程中发生硫酸泄漏等环境污染,由卖方负责恢复

原状,收货方负责监督验收。

3 安保措施

3.1 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短裤、背心等。

3.2 生产现场禁止吸烟,进入现场前 4 小时禁止饮酒。

3.3 送货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应满足工作要求,避免工作人员因健

康情况和情绪波动在工作中出现意外情况,工作中应做到“三不伤害”。

3.4 应保证运输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避免车辆出现泄漏等异常情况。

3.5 进入生产现场不得触动现场任何设备和开关。

3.6 进入现场工作必须听从当班班长或现场值班人员的调度和安排。

3.7 应提前熟悉现场环境,避免出现车辆碰坏设备和碰伤人的异常情况。

3.8 送货工作人员应熟悉所送药品的性能,掌握遇到药品伤害的急救措施。

3.9 进入生产现场应遵守厂规厂纪,杜绝违章作业、野蛮装卸货物。

85

3.10 禁止用压缩空气正压卸车。

3.11 软管绑扎 3 道拉两道(先用铁丝绑扎软管和卸酸泵入口处,绑扎 3 道;再

另用 2 道铁丝,拉住软管头部与卸酸泵入口管道,防止软管崩开脱落。)。

3.12 停车熄火交钥匙,装防溜车板。

4 包装要求

4.1 硫酸为散装,使用专用危险化学品罐车进行运输。

4.2 罐装硫酸运输车辆具备专用连接管道,具备卸车能力。

5 运输要求

5.1 硫酸运输车辆符合新能源或者国家环保要求国六标准。原则上使用国六车

辆,如能够提供新能源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如地方相关部门对运输车辆

提出新要求,需按新要求执行。如遇重污染天气或其他特殊时段应急环保要

求,投标人的运输车辆应能够满足各地区任何时段的环保标准。

5.2 硫酸由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卸到指定地点,产生的卸车费用全部由投标人

负责。

二、技术指标

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534-2024《工业硫酸》中所规定的浓硫

酸一等品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符合以下规定:

指标

项目

优 等 品

一 等 品

合 格 品

硫 酸 ( H 2 SO4 ) w / % ≥

92.5 或 98.0

92.5 或 98.0

92.5 或 98.0

灰 分 w/%≤

0.02

0.03

0.10

铁 ( Fe) w / % ≤

0.005

0.010

0.10

砷 ( As) w / % ≤

0.0001

0.001

0.01

铅 ( Pb) w/% ≤

0.005

0.02

0.1

汞 ( Hg) w / % ≤

0.0005

0.005

0.05

86

镉 ( Cd) w/%≤

0.001

0.005

0.01

铬 ( Cr) w / % ≤

0.05

0.1

0.2

铊(Tl)w/%≤

0.00025

0.0005

0.001

透明度/mm≥

80

50

色度

不 深 于 标 准 色 度

不 深 于 标 准 色 度

注:指标中的“— ”表示该类别产品的技术要求中没有此项目。

注:本次硫酸采购,除特殊情况外,电厂方面通知送货时,均为罐

车满车送货

8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

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88

(河南公司)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火电企业

2026-2028 年度硫酸打捆采购项目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89

目录

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四、投标保证金五、商务偏差表六、资格审查资料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90

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

率为

)提供

(材料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

行义务。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商务投标文件;(2)技术投标文件;(3)价格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91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92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

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93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

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

下协议。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94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95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96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材料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材料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

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97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单位

一、注册资金

万元

二、净资产

万元

三、总资产

万元

四、固定资产

万元

五、流动资产

万元

六、流动负债

万元

七、负债合计

万元

八、营业收入

万元

九、净利润

万元

十、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十二、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

%

2.总资产报酬率

%

3.主营业务利润率

%

4.资产负债率

%

5.流动比率

%

6.速动比率

%

注: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98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

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

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

(投标人

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材料名称)进行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

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99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00

(河南公司)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

火电企业

2026-2028

年度硫酸打捆采购项目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01

目录

一、类似业绩二、技术偏差表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六、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02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材料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材料的业绩

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材料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后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按表格顺序提供。

103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材料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货时间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后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按表格顺序提供。

104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05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06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07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08

六、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是否

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如果是,请论证说明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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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司)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火电企业

2026-2028 年度硫酸打捆采购项目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10

目录

一、报价表

111

一、报价表

1.1 一般要求1.1.1 报价为到达交货地点价格,价格包括税率、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1.1.2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1.1.3 价格表中单价为固定不变价格,不因税率、物价等因素变动而变动。1.1.4 报价应注明日期、有效期、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1.1.5 投标人所报单价应考虑硫酸供货时产生的有关运杂费、装卸搬运费、

税费等所有费用。

1.1.6 投标人必须使用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否则废标处理。1.2 投标报价表

投标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招标人名称

供货类型

预计数量

单价

A(元/吨)

硫酸产品的单价及税费

三门峡公司

2100

首阳山公司

720

洛阳公司

360

许昌公司

4800

安阳公司

3000

林州公司

1200

巩义公司

硫酸

冬季:

92.5%±0.5

%

夏季:

≥98%

1200

合计

1.本次招标设置调价机

制,详细机制见注释。

2.合同按月结算,每月

25 日结算当月供货总

量,以上月

21 日至当月

20 日为一个周期,结算

数量以实际到货数量为

准。

注释:

(一)调价机制:

浮动单价(结算价格)

=A+(C-B)

A=中标价,中标价格由供应商在本次投标中自行报价,包含所有费用。

B=基准价格,开标当天卓创咨询网站华中区域硫酸(冶炼酸 98%)市场价格。

(若当天无数值则选取开标前一天数值

)。

C=参考价格,每一个月 21 日至次月 20 日为一个统计及结算周期,C 为该周期

内每日卓创咨询网站华中区域硫酸

(冶炼酸 98%)市场价格的平均价(若当天无

数值则该天数据不计算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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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5 月 25 日,应结算 4 月 21 日至 5 月 20 日的硫酸供货,该期结算价格计

算方式中的

C 则为 4 月 21 日至 5 月 20 日的卓创咨询网站华中区域硫酸(冶炼酸

98%)市场价格的平均价。

(二)其他须说明的问题:

1.不因采购数量增加或减少调整单价,若上述调价机制中出现 C<B 的情况,仍

按照浮动单价(结算价格)

=A+(C-B)进行计算,即供货价格较中标价格下降。

2.单价除硫酸产品外,还包含供货时产生的有关运杂费、装卸搬运费、税费等

所有费用。除特殊情况外,单次送货均为罐车满车送货。

3.投标有效期:180 天。

4.运输方式:

5.交货时间:买方书面通知的落款日期的一周内,卖方供货到买方现场。

6.交货地点:买方现场指定地点。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人(签名):

供应商单位(印章):

日期: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