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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2*开通会员可解锁*75
(广东分公司)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机组项
目热控仪表成套(第二批)设备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
司
2026 年 2 月
1
目 录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3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4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5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6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7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8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东分公司)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热控仪表成
套(第二批)设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招标人为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
公司,最终用户为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 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热控仪表成套(第二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75
2.2 建设地点: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柘林镇 5-6 号机组施工现场
2.3 建设规模:2000MW
2.4 建设工期:2024 年 09 月 28 日正式开工建设,从主厂房基础浇灌第一
罐混凝土到 5 号机组 168h 试运完成移交生产,5 号机组总工期为 26 个月; 6号机组里程碑进度与 5 号机组相隔 2 个月。总工期为 28 个月。
2.5 设备名称: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热控仪表成套(第二批)采
购
2.6 数 量:两个单元机组和公用系统的仪表设备
2.7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
2.8 招标范围:流量测量装置、导波雷达液位计、工艺阀、仪表阀等。数
量详见清单。
2.9 交货地点: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柘林镇进港路 2 号大唐电厂 5-6 号机
组项目
2.10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 50 天(其中国产设备 30 天)
,投标方应满足
全部设备的发货条件,以招标方通知为准,7 天内运至招标方指定位置。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10 年(2016 年 3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具有 2 个项目(单台 1000MW 及以上发电机组项目)仪表成套设备的供货业绩
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
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满足 3.2.3 的要求。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
11
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3 月 03
日至 2026 年 03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
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
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东省饶平县柘林镇进港路 2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昭悦路 35 号 3 层
邮编:510335
联系人:杨诗桦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出差期间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yangshihua@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供应链管理
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110028 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
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
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送达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昭悦路 35号 314
送达邮编:510335
送达联系人:杨北辰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
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
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
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
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
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近
10 年(2016 年 3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
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否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提供。虽然解密
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
2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
21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
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
22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3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5
(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
(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26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27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28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9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0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2)投标人须知;
(
3)评标办法;
(
4)合同条款及格式;
(
5)供货要求;
(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31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不含报价)、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投标函;
(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4)投标保证金;
(
5)商务偏差表;
(
6)资格审查资料;
(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类似业绩;
(
2)技术偏差表;
(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
6)技术因素统计表;
(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
1)投标价格表。
33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34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
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36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37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38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39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40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
8.5 投诉
41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43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95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至 100
分后,在低于平均价
5%的基础上,再每低 1%,减 1 分,最
低得
60 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60 分
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44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热控成套
50%
10%
40%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 标 项
目
分值
评 分 标 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和投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
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
4(含)
-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
2(含)-4 分;投
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
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得 25 分;
2000 万元≤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3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19 分;其余得
17 分。
2.2
发明专利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按
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
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45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三
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
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6
■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文件质量及响应程度
5
一、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2.5 分;偏
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
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
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二、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
要求得
2.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5
分,扣至
2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15
1、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0分。
2、每增加 1 项单台 1000MW 及以上发电机组项目仪表成套设备的供货业绩加 1 分。
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25
1、流量测量装置各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1 分,每增加一项高于招标要求的加 0.5 分。
每增加一项低于招标要求的扣
0.5 分。满分 2 分。
2、导波雷达液位计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 分,每增加一项高于招标要求的加 0.5 分。
每增加一项低于招标要求的扣
0.5 分。满分 3 分。
3、雷达液位计各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1 分,不满足招标要求得 0 分。满分 1 分。
4、液位开关各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1分,每增加一项高于招标要求的加
0.5 分。每增
加一项低于招标要求的扣
0.5 分。满分 2 分。
5、电磁流量计各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1 分,每增加一项高于招标要求的加 0.5 分。
每增加一项低于招标要求的扣
0.5 分。满分 2 分。
6、热控盘箱柜各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 分,每增加一项高于招标要求的加 0.5 分。
每增加一项低于招标要求的扣
0.5 分。满分 3 分。
7、工艺阀、仪表阀各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7
得
2 分,每增加一项高于招标要求的加 0.5 分。
不满足招标要求得
0 分。满分 3 分。
8、温湿度仪各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1分,不满足招标要求得
0 分。满分 1 分。
9、气源净化装置各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1 分,每增加一项高于招标要求的加 0.5 分。
不满足招标要求得
0 分。满分 2 分。
10、氧化锆分析仪各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1 分,每增加一项高于招标要求的加 0.5 分,
每增加一项低于招标要求的扣
0.5 分。满分 2 分。
11、热电偶/热电阻各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1 分,每增加一项高于招标要求的加 0.5 分,
每增加一项低于招标要求的扣
0.5 分。满分 2 分。
12、防堵装置、快速吹扫装置各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1 分,不满足招标要求得 0 分。
满分
1 分。
13、温度计各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1分。不满足招标要求得
0 分。满分 1 分。
(上述评审技术参数不包括材质及使用寿命)
4 材质及使用寿命
10
仪表主要部件材质的耐用性、可靠性,满足招标要求得 6 分,每增加一项高于招标要求的得 0.5分。每增加一项低于招标要求的扣 1 分。
5
设计、制造和研发能力
10
一、设计制造能力,4 分,高于平均得 4
分,平均得 3 分,低于平均得 2 分。
二、已投产设备的质量可靠、技术先进
性, 4 分,高于平均得 4 分,平均得 3 分,低于平均得 2 分。
三、使用绿色环保节能技术,
2 分,每增加一项
高于招标要求的得
0.5 分。
6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以及供货保障措施
20
一、供货范围,各类仪表数量满足招标要求得 8
分,每增加一项高于招标要求的得 0.5 分。每增
加一项低于招标要求的扣 1 分;满分 12 分。
二、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高于平均得 2 分,平
均得 1.5 分,低于平均得 1 分;
三、分包及外购,满足招标文件专用要求 3.3 的
要求得 4 分,不按要求修改每 1 个扣 0.5 分;
48
四、供货保障措施,高于招标要求得 2 分,满足招标要求得 1.5 分,低于招标要求得 1 分。
7
维护维修成本、检测装备水平、试验手段
10
一、方案内容完备性与合理性(
6 分)
1.
内容包含:维护维修成本方案、检测装备水
平、试验手段与方案、技术保障体系、成本与质量的平衡性
评分细则:
•
内容完备、结构合理(
4≤得分≤6): 方案
全面覆盖以上五个方面,成本测算清晰有据,检测装备先进齐全,试验方案科学严谨,充分体现了成本与质量的最优平衡。
•
内容基本完备、合理性一般(
2≤得分<4
分):
方案涵盖了主要方面,但部分内容深度不
足,成本测算较为粗略,检测装备或试验手段仅满足基本要求。
•
其他情况(
0≤得分<2): 方案内容严重缺
失,成本描述模糊,缺乏必要的检测与试验方案,或方案明显不合理。
二、针对性与可行性(
4 分)
•
针对性强、符合实际(
3≤得分≤4): 方案
深度契合本项目热工仪表的各类技术细节和工况环境,成本分析贴合实际,检测与试验能力显著高于常规要求,资源保障坚实可靠。
•
针对性一般、基本符合实际(
1≤得分<3):
方案与本项目热工仪表有一定关联,但个性化不足,成本、检测和试验方案多为通用性描述,能基本满足招标要求。
•
其他情况(
0≤得分<1):方案与本项目关联
度低,成本承诺不可信,检测装备或试验手段无法满足本项目仪表的基本要求。
8 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
5
一、售后服务及保障体系完备性(
3 分)
1.
内容包含:组织保障
2.
、技术保障、流程保障、服务方案、应
急保障
评分细则:
•
体系完备(
2≤得分≤3):方案全面涵盖
49
■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以上五个方面,且各部分内容详实,逻辑清晰,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
体系基本完备(
1≤得分<2 分):方案
涵盖了大部分方面,但部分内容有所缺失或描述较为简略。
•
其他情况(
0≤得分<1):方案内容严重
缺失,或仅作空洞承诺,无实质性措施。
二、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针对性与可行性(
2
分)
•
针对性强、符合实际(得
2 分):措施充
分体现了对本项目及业主需求的深入理解,内容具体、方法可行。
•
针对性一般、基本符合实际(得
1 分):
措施与本项目有一定关联,但个性化不足,部分内容为模板化描述。
•
其他情况(得
0 分):措施与本项目关联
度低,内容空泛,缺乏具体方法和可行承诺。
合计
100
50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1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52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5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54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55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
1)合同协议书;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函;
(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
(
7)供货要求;
(
8)分项报价表;
(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56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57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58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
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
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59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
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60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61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62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64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65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66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67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68
(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69
(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
(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70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
(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5.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71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招标人可根据本行业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对《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
条款”“供货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其中,“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
细化,但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
“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
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标准文件》中
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专用条款》的序号与《通用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号。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XXXX
1.1.2.3 卖方:XXXX
1.1.13.1 工程:XXXX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XXXX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73
不另行约定。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
盖单位章后,
(填写生效条件)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进行。
买 方 联
系
人
:
卖 方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联系电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
电子邮件:
联 系 地
址
:
联系地址:
邮 编 :
邮 编 :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74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
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
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
2)如由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厂外大件运输相关(含方案
编制)等费用。
(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无。
(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
中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比例:1:2:3:3:1。
3.2.2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日期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和相应经过财税
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
(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 1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根
10%给卖方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卖方应按照买方要
求返还预付款,同时应以买方支付预付款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支付预付
款占用期间的利息。
3.2.3 设备款的支付:按每台套设备分别付款。
3.2.3.1 合同设备准备投料生产,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投料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
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20 %作为投料款。
(
1)设备监理签字的支付证书(如存在设备监理)。
(
2)合同设备排产计划、主要原材料采购合同复印件。
(
3)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
4)其它单证(如有):无。
3.2.3.2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进度款支付申请手续。买
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30%作为到货款。
(
1)设备监理签字的设备放行单(如存在设备监理)。
75
(
2)到货验收证明。
(
3)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 100%,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
4)其它单证(如有):无。
3.2.3.3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
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价格的 30%作为初步验收款。
(
1)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
3)其它单证(如有):无。
3.2.3.4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有以下 2 种方式,原则上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
1)3.2.3.4 保函(保险)方式: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经招标人同意和确认的质量保证金
保函(保险)后,及时支付质量保证金的对应价款或剩余合同价款,质量保证金保函期限至合
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不设免赔额、免赔率。
(
2)3.2.3.4 现金方式: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
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
价款。
(
1)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
3)其它单证(如有):无。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监检的范围及方式,参照《物资
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备监理见证项目设置,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似设备,无类
76
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需要设备监理的不用设置。
4.1.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补充监造的范围、方式等详细内容。)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不另行约定)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
,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
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
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77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
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
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78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79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80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81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
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
xxxxx(招标人营业地)
82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
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
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
务计划;
(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83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84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
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
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
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
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85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月日
86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87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88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89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0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1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热控成套仪表及设备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
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本次招标热控成套仪表及设备的
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
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
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
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
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1.8 本项目采用统一的编码标识系统《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
(GB/T50549),编码范围包括投标人所供仪表及设备。
1.1.9 投标人对热控成套仪表及设备负有全部技术责任,包括分包(或
对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对外采购)的主要产品制造商应具备与分包工作相适应的国家强制性要求的资质
(若有),应事先征得招标人的认可。
92
分包商由投标人推荐,并不少于三家,最终由招标人确定分包商,技术归口及协调由投标人负责。对于进口仪表及设备有原产地证明材料、国外制造厂质量检验证明文件和海关报关单,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必须免费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
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
条款,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
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
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ANSI/IEEE 472 冲击电压承受能力导则(SWC)ANSI/NFPA 70 美国国家标准协会/电气规范NEMA-ICS4
工业控制设备及系统的端子板
NEMA-ICS6
工业控制装置及系统的外壳
GB/T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 3797-2016
电控设备第二部分
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部分
GB 1226-2017
一般压力表
93
GB 16839.1-2018 热电偶第一部分:分度表
GB 16839.2-1997 热电偶第二部分:允差
GB 26786-2011
工业热电偶和热电阻隔爆技术条件
GB 30121-2013
工业铂热电阻及铂感温元件
GB/T 2624.1-2006
用安装在圆形截面管道中的差压装置测量满管流体流量
第
1 部分: 一般原理和要求
GB/T 2624.2-2006
用安装在圆形截面管道中的差压装置测量满管流体流量
第
2 部分: 孔板
GB/T 2624.3-2006
用安装在圆形截面管道中的差压装置测量满管流体流量
第
1 部分: 喷嘴和文丘里喷嘴
GB/T 26155.1-2010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用智能电动执行机构
第 1 部
分
: 通用技术条件
GB/T 17614.1-
2015
工业过程控制系统用变送器
第 1 部分: 性能评定方法
GB/T 17614.2-2015
工业过程控制系统用变送器
第 2 部分: 检查和例行试验
方法
GB/T 17614.3-2018
工业过程控制系统用变送器
第 3 部分: 智能变送器性能
评定方法
GB/T 4213-2008 气动调节阀
GB/T 10869-
2008
电站调节阀
GB/T 26155.2-2012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系统用智能电动执行机构
第 2 部
分
: 性能评定方法
注:(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
规范。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
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94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
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
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招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
2.1 基本要求
2.1.1 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提供的设备清单的要求(见附件),完成现场仪表和控制设备的成套供货。
2.1.2 以上仪表控制设备的供应、检验、试验、发送和现场安装监督等工作均属投标方的工作范围,投标方应对所供仪表和控制设备的投运负责,保证其设备安全、可靠和有效运行。
2.1.3 本技术规范书不对所采用的每个仪表和控制设备的设计、结构和技术要求作详细说明,仅列出以下主要内容,但投标方提供的所有仪表及控制设备都应符合现行的标准规范、高的性能保证及设计工艺要求,并符合电力工业的常规。
2.1.4 每个测量仪表和控制设备应配有不锈钢铭牌,标注型号、规格、测点编号(
KKS 编码),便于现场识别。测量仪表和控制设备的“测点编号”
详见技术规范书附表。
2.1.5 测量仪表应便于安装,并配带安装配件。
2.1.6 投标方应提供测量仪表和控制设备的选型样本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认证书,并说明产品原制造厂及本公司的职能。
2.1.7 投标方应阐述用于投标的测量仪表和控制设备的基本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2.1.8 投标方应给出测量仪表和控制设备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在保质期内由于技术、制造上造成的质量问题,投标方应免费维修或调换。
95
2.1.9 投标方应根据用户提供的参数在本技术协议中报出相应测量仪表和控制设备的选型,若选型错误的,由投标方负责免费更换。
2.2.10 投标方应在中标后由设备生产厂家的技术人员进行再次选型确认,并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设计、指导安装、培训等技术服务工作,直到所供应的设备能够达到技术要求。
2.2.11 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满足电厂安全、可靠运行的要求。并对测量仪表和控制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试验、装箱、发运、运行调试等过程全面负责。
2.2 删除
2.3 过程开关
2.3.1 一般技术要求
2.3.1.1 为了达到报警、联锁和(或)指示的目的,每个开关均应装备安全而可靠的电气触头。设定点应在现场可调,根据工艺流程的要求对复位装置进行调整或固定,卖方应在设备表中标明每个过程开关设定值可调范围。
2.3.1.2 过量程压力至少高于满设计压力范围的 50%。仪表应能耐受满压力过量程值,而不影响校准精度。
2.3.1.3 开关壳体的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
2.3.1.4 在达到可调量程±0.5%范围之内的精确度时,所有开关应以指定的设定点操作。精确度应包括所有来源的误差,例如滞后和线性。所有开关的可重复率可达到可调量程的
0.25%范围。最低限度条件下,开关性能必
须符合这些要求,但无论如何必须满足工艺流程中的应用。
2.3.1.5 投标方提供各类开关的死区和切换差值应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控制要求。
2.3.1.6 投标方所供压力开关、差压开关、液位开关应能在环境温度-10℃~65℃,湿度为 5~100%相对湿度工况下正常工作。
2.3.2 压力开关和差压开关技术要求
96
2.3.2.1 差压开关用于监测过滤器或工艺流程测流元件两端的压降。差压开关的高压连接侧(或低压连接侧)处于最大流体工作压力时,而在低压连接侧(或高压连接侧)直通大气的情况下,仍能照常工作,而不至于损坏仪表或使整定值偏移。
2.3.2.2 差压开关两侧均等的静压力变化不会影响输出信号。
2.3.2.3 压力开关、差压开关应采用膜片加 O 型圈的取压密封方式。
2.3.2.4 压力开关、差压开关动作时间≤0.1ms,活塞行程≤0.25mm。
2.3.2.5 压力开关、差压开关设定值精确度应小于 ±1 %。
2.3.2.6 接口密封膜片材质应为 316 不锈钢(差压开关为 TCP 膜片),膜片不应因单向过压造成永久性变形。
2.3.2.7 压力开关、差压开关报警设定值应现场可调。
2.3.2.8 压力开关、差压开关的接口尺寸及材料: 1/4”NPT、1/2”NPT 承插焊,
316 不锈钢。配齐相关连接附件、密封件、管接件不锈钢铭牌等组
件。
2.3.2.9 压力开关、差压开关的导线接口为 3/4”NPT,并配有堵头和电缆接入口防进水接头。
2.3.2.10 差压开关应保证静压对测量信号不产生影响,单侧受压不应造成差压开关的损坏和报警值的漂移。压力开关短时承受其可测量范围
1.5 倍
的压力而不应被损坏或影响其性能。
2.3.2.11 压力开关、差压开关应提供无源干接点,所有无源触点容量至少应为
250VAC, 3A 或 30VDC, 5A。
2.3.3 液位开关
2.3.3.1 液位开关的选型须充分考虑到被测介质的温度,压力。
2.3.3.2 液位开关型式:外置浮筒;连接方式:侧底或顶底焊接。
2.3.3.3 每个液位开关应按照规定在设定点的 0.5cm 的范围内完成其基本功能,在工作点
2cm 范围内复原,在任何情况下,复位装置应符合工艺流程
要求。
97
2.3.3.4 液位开关浮球材料应为 316L 不锈钢,开关单元机械连接件应使用不锈钢材料。
2.3.3.5 液位开关采用浮球式工作原理,开关单元采用不锈钢材料,干触点结构。
2.3.3.6 电气开关部分采用干触点形式,不得采用水银触点,以符合环保要求;触点容量
250VAC,3A 或 30VDC,5A,材质采用不锈钢或陶瓷结构,
不能采用铝或铜,以耐高温及蒸汽冲蚀。
2.3.3.7 应用于高温场合的液位开关应有降温措施(如冷凝球,延长管),以满足在线维修的要求。
2.3.3.8 投标方所供液位开关能满足环境温度在-40~85℃变化,测量介质温度在
400℃变化时动作可考虑达到 99.9%。
2.3.3.15 液位开关的接口尺寸及材料:1”NPT 承插焊,材质 316 不锈钢。配齐相关连接附件、密封件等。
2.3.3.16 液位开关的导线接口为 3/4”NPT,并配有堵头和电缆接入口防进水接头。
2.4 温度元件
2.4.1 所有热电偶、热电阻均采用铠装、双支型,并要保证与单支具有相同的精度、绝缘。热电偶附加装置应与被测元件的规格相匹配。
2.4.2 热电偶、热电阻组件应包括: 热敏元件、热套管、短接管、热电偶/热电阻端接头、接线盒等。
2.4.3 精度等级
热电偶选用
I 级
热电阻选用
A 级
热电偶精确度符合下列最小误差极限:在
0℃~316℃温度范围内,±
1.7℃: 在 316℃~817℃温度范围内,±0.5%: 在 817℃~1260℃温度范围内,±
0.75%。
热电阻的最低精确度在整个范围内被测温度的±
0.5%。
98
2.4.4 分度号:
热电偶选用
K、E
热电阻选用
Pt100。
2.4.5 装配式铠装测温元件直径 ø5。采用弹性安装方式,压接面积大、结实牢固、有防温度、弹性形变、防震性能和措施。
2.4.6 铠装测温元件为绝缘式。双支铠装测温元件,应相互绝缘(绝缘值
>500MΩ),并与铠装外壳绝缘。
2.4.7 接线盒采用防水式接线盒,外壳防护等级 IP65。
2.4.8 保护套管应根据过程流体的温度、压力、流速条件设计,并满足工艺运行要求。或焊接于管道中,或采用螺纹连接。
2.4.9 保护套管必须使用热轧钢元件整体加工完成,整个工艺过程不允许锻打或中间或端部封口焊接,内孔必须采用深盲孔技术且要保证其同心度的要求,严禁打穿孔再端部封焊。上述工艺使用“制造工艺的特别检验要求”予以检验。
2.4.10 测量普通介质时,保护套管材质采用不锈钢;测量高温/高压介质时,保护套管材质采用与主管道相同的材质。有耐磨要求的热电偶、热电阻应使用耐磨护套,材质为耐磨合金,不采用耐磨涂层。
2.4.11 短接管:连接套管和热电阻/热电偶端头的短接管至少有 13mm 长的螺纹连接,短接管材质应采用不锈钢材质。
2.4.12 温度测量元件的电气接线口为:1/2NPT 内螺纹接口。
2.4.13 高温高压管道上使用时,由于管道保温层比较厚,测温热电偶需考虑对上部延长管长度的要求,满足现场实际需要。
2.5 导波雷达液位计
2.5.1 安装型式:导波雷达液位计顶装在外置浮筒室上。
2.5.2 导波雷达液位计接液材料应为不锈钢。外置浮筒材质为不锈钢(
DN100)。
2.5.3 导波雷达液位计的外罩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65 标准。
99
2.5.4 导波雷达液位计的导波杆的结构材料和焊接工艺必须符合 ANSI B31.1 标准。
2.5.5 采用二线制;输出信号:模拟量为 4~20mA 标准信号;仪表电源:24VDC。
2.5.6 导波雷达液位计的导波杆必须采用蒸汽专用型,要求导波杆在饱和蒸汽条件下最大耐压
20MPa,最大耐温 510℃。
2.5.7 为了使导波雷达液位计的电路和液晶部分能够在-40℃~+70℃的工作温度条件,要求变送器和导波杆之间有隔热层。
2.5.8 导波雷达液位计和导波杆之间的隔热层必须使用适合饱和蒸汽条件的氧化铝和
PEEK(高温塑料)为绝热材料,抗蒸汽用 O 型密封圈要求使
用
Aegis PF128 材料。
2.5.9 导波雷达液位计过程接口的电气连接尺寸为 3/4”NPT。
2.5.10 导波雷达液位计测量的工艺介质为:水和蒸汽,并能在真空条件下精确测量。卖方应说明测量原理和真空工况测量等特点。
2.5.11 导波雷达液位计配外置浮筒室与箱体的连接方式:侧装,投标方应配套提供测量筒,测量筒接口尺寸为
Ф28X4。
2.6 超声波液位计
2.6.1 超声波液位计采用顶装式。
2.6.2 超声波液位计应具有高精度及环境特性全补偿功能,不受噪声、蒸汽、粉末、混合气体和气体夹层的影响,不受介质密度和温度影响,并耐磨损、耐老化。
2.6.3 超声波液位计采用二线制;输出信号:模拟量为 4~20mA 标准信号;仪表电源:
24VDC。
2.6.4 超声波液位计可在介质工作压力为 6.4MPa,温度超过 100℃下正常运行。
2.6.5 超声波液位计精度:0.25%
2.6.6 超声波液位计的外壳采用铝合金/不锈钢材质,外壳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65 标准。
100
2.7 流量孔板和喷嘴
2.7.1 投标方依照运行条件及招标方提供的参数条件及特殊设计要求为原则来决定喷嘴和孔板的设计并提供满足各项要求的孔板和喷嘴。流量孔板和喷嘴的材质进厂必须有合格证和实验检验报告,由于材质不合格造成的后果由投标方全权负责,制造厂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制造加工。
2.7.2 孔板
2.7.2.1 每一个流量计孔板的设计时应保证在最大流量时产生额定差压。孔板法兰的取压孔位置要合适。
系数应<0.65。
2.7.2.2 每一个节流孔板应为带有方缘入口圆同心圆式。节流孔板的材料应和流体匹配。尺寸、表面光洁度、平整度和公差都应符合
ISARP3.2 标准
或
AGA No3 报告。
2.7.2.3 每一个节流孔板都应配备一个符合 ANSI.B16.20 标准的环室紧固式板夹,板夹上有一个手柄打印有节流孔标牌编号,节流孔直径和
系数。
2.7.2.4 每一个节流孔板都应配套提供与工艺管道连接用的正反法兰组件,法兰采用与流量测量装置相同材质。孔板、法兰与管道的连接保证同心度,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7.3 喷嘴
2.7.3.1 流量喷嘴设计成在最大流量时,产生额定差压。每个测量元件装备相间角度的两或三套差压接头。差压接头和取分接管的使用方法应符合ASMEPTC19.5 标准的规定。
2.7.3.2 流量喷嘴应是焊接固定环室式,固定环室的材料须和管道匹配。流量喷嘴表面光洁度、喉管锥度或不园度不得超过
ASMEPTC19.5 标准规定
的极限。
2.7.3.3 流量喷嘴应在工厂发运前将其装在管段部分形成一个套件。管段两端须作准备,有利于现场安装。
(符合组管要求)。需要的话,表计部分须
装设法兰式接头,以利于校准,并符合特定试验规程。
2.7.3.4 如果紧接在流量喷嘴之前和之后是圆柱形管子,间隔平均内径超过0.33%或表面粗度超过 350 微英寸,那么钻孔须按照 ASMEPTC19.5 规定进行,钻孔后须保证留有足够的管壁厚度。
101
2.7.3.5 钻孔在喷嘴入口端面之前,至少须延伸 4 倍管径,在其后须延伸 2倍管径。钻孔部分平滑地接到未钻部分夹角应小于
30。
2.7.3.6 流量喷嘴管轴线和管道的轴线的不同心度必须在0.8mm 之内。
2.7.3.7 根据 ASMEPTC19.5 标准或其它设备试验规程的规定,考虑到上游与下游管道的构形,投标方应安装带有流量计元件管段,并应负责确保上游与下游的直管段,使其达到适当的流体流动条件,以便确保测量精确度。
2.7.4 删除
2.8 删除
2.9 压力表计
2.9.1 压力表采用不锈钢型。在振动很大的场所提供防振型压力表;易腐蚀的场合使用防腐压力表。
2.9.2 选择量程范围,结果使正常操作压力大约相当于刻度盘标度的 2/3。压力表能够耐受相当于最大压力
150%的超限压力而不影响校准精度和性
能。
2.9.3 压力表应至少具有以下性能:
精度:全量程的±
1.6%
再现性:全量程的±
0.25%
温度影响:每
30℃全量程的±1%
压力表计六个月内不重校仍能维持上述性能。
2.9.4 压力表应配备 150mm 的刻度盘,压力表应为全不锈钢,有防振玻璃盖。压力表表壳要牢固,指针应有微调装置,能在不拆除外盖的情况下就可能从外部进行微调。
2.9.5 压力表的外罩的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 标准。
2.9.6 就地压力表的接头螺纹为:M20X1.5。
2.10 双金属温度计
102
2.10.1 双金属温度计应为万向型、可抽芯式。
2.10.2 选择量程范围,结果使正常操作压力大约相当于刻度盘标度的 2/3。双金属温度计能够耐受相当于最大压力
150%的超限压力而不影响校准精
度和性能。
2.10.3 双金属温度计应至少具有以下性能:
精度:全量程的±
1.6%
再现性:全量程的±
0.25%
温度影响:每
30℃全量程的±1%
2.10.4 双金属温度计应配备 150mm 的刻度盘,外壳为不锈钢,有密封防振玻璃盖,便于维修时拆卸。其外部有校验调整装置。
2.10.5 双金属温度计的外罩的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 标准。
2.10.6 就地双金属温度计的接头安装螺纹为:M27X2 或 M33X2。
2.11 烟气含氧量分析仪(氧化锆)
2.11.1 氧量分析仪应是智能型设备,通过测量烟气中的含氧量,分析锅炉燃料是否完全燃烧,用于锅炉燃料的自动调节以及数据采集。
2.11.2 氧量分析仪采用直插式在线测量。分析仪应包括测量探头、控制/变送单元、保护箱(如果需要)等。输出信号:
4~20mADC 标准信号(与
被测变量成比例),电源:
220VAC,50Hz。
2.11.3 氧量分析仪包括测量单元(探头)和变送单元两部分,并配供测量单元与变送单元之间的连接电缆(采用分体式结构),具体长度根据招标方需要确定。
2.11.4 氧量分析仪的最低性能如下:
精度:±0.5%
重复性:满量程的±0.5%
防护等级:IP66
T90 时间:小于 5 秒
103
探头耐温: 20℃~800℃
2.11.5 氧量分析仪探头与烟气接触部分的材质应满足烟气仿腐蚀的要求,氧化锆探头必须配有抗粉尘磨损能力的陶瓷保护套管,并保证
10 年不用
更换套管。探头应配有带遮烟板粉尘过滤器。控制
/变送单元的外壳应为
耐用金属制成,有必要的导线、电缆管接头。电气接口尺寸为
1/2NPT 内
螺纹接口。探头长度满足工程需要。
2.11.6 氧量分析仪应具有自动校验和自动吹扫功能,同时还应具有探头诊断回路,连续监测探头,以保证传感器功能正常。
2.11.7 氧量分析仪应有进行现场维修、诊断、组态和标定的操作接口。
2.11.8 氧量分析装置(主要指探头)质保期至少为 1 年。
2.11.9 氧量分析装置需要专用仪器进行标定,投标方应提供一套专用校验设备(包括减压阀、转子流量计等)。
2.11.10 投标方提供用于氧化锆氧量分析装置标定的各种规格标准气体(
2%、5%、7%等,但不限于这几种规格)至少一瓶。气体有效时间应该
能满足该工程机组发电要求。使用的标准气体招标方能够在国内买到。
2.11.11 投标方在技术规范中应说明设备安装位置及特殊要求,但具体安装位置由招标方确定。
2.11.12 在每个月时间内的漂移量不超过所调量程的 2%。
2.11.13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附件,并在供货范围内列出。
2.12 流量计
2.12.1 流量计具有固态电子线路,并为智能化、4~20mADC 标准信号输出。
流量计输出一个与被测变量成比例的电气信号,此信号对
0~100%的标定
量程为
4~20mADC,负载阻抗应≥560Ω。
模块化设计,带故障自诊断功能。
2.12.2 流量计应能通过手持组态终端进行远程编程组态。特殊工况下无需开盖可现场操作仪表菜单的设定与修改。
104
2.12.3 流量计与被测介质接触部分的材料与被测介质相适应,以防止腐蚀或剥落。
2.12.4 流量计接线和端子采用的 UL 和 ANSI 标准,所有的端子应有固定标志,以便于识别。
2.12.5 流量计的传感器为不锈钢,外壳是耐用金属,NEMA4X 的结构,其外涂层不易剥落,并带便于拆卸的密封盖,穿过外壳的电气连接头不小于
Φ
13mm,不使用的接头进行密封的堵塞。标牌使用不锈钢材料,标牌上
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际制单位。标牌内容包括设备编号(
KKS 编码)。
2.12.6 流量计根据被测介质的压力选用相应的连接方式。若采用法兰连接,连接法兰成对提供,包括所有紧固件、密封垫;
2.12.7 流量计的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精确度:±0.1%读数
�温度测量范围:-240℃~204℃
�重复性:±0.05%读数
2.12.8 传感器到变送器之间的连接电缆为四芯普通电缆。
2.12.9 电磁流量计
2.12.9.1 电磁流量计适用于测量电导率不低于 5us/cm 的导电介质;
2.12.9.2 对于无磨蚀性介质的流速范围宜为 0.5~10m/s,有磨蚀性介质的最大流速应小于
3.5m/s;
2.12.9.3 电极材质应根据被测介质的腐蚀性选择 316SS、哈式 C、铂、钛、钽等合金;
2.12.9.4 衬里材质应根据被测介质的腐蚀性及温度选择 PFA、PTFE、ETFE、聚氨酯、氯丁橡胶、天然橡胶及工业陶瓷等绝缘材料;
2.12.10 超声波流量计
2.12.10.1 超声波流量计适用于可导声的流体,特别适合于大口径管道、非导电性及强腐蚀性、放射性等恶劣工控的流量测量
105
2.12.10.2 对于洁净流通宜采用时差法测量,对于液体中含固体颗粒或气泡的流体宜采用多普勒法测量
;
2.12.10.3 管道夹持式超声波流量计仅用于低精确度、非关键性流体测量。
2.13 仪表阀门
2.13.1 仪表阀门材质应满足温度、压力等参数要求。
2.13.2 仪表阀门内径与规格要求一致。
2.13.3 仪表阀门的连接方式与规格要求一致。
2.13.4 仪表阀门标示完整清楚(如介质流向,开关方向,型号参数等标示)。
2.13.5 投标方应提供每种仪表阀门的型号参数,并对具体型号的每个字母的含义加以中文说明,并说明是高温型和低温型两种型式的密封材料。投标方应综述所供产品特点(包括每类阀门结构特点),说明每类阀门球头材质、阀杆材质、阀体材质。
2.13.6 投标方应提供每种仪表阀门温度压力曲线(温度压力条件同时满足时),此曲线应为阀门制造商原产品样本中的阀门曲线。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技术规范书所要求各型号仪表阀门样本。
2.13.7 投标方提供的每一个阀门出厂均应经过测试。交货时应提供出厂试验报告。
2.13.8 技术标准
ASTM—美国材料试验学会标准
ASME—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标准
2.13.9 技术要求
2.13.9.1 仪表阀门用于热控测量的压力/差压仪表阀门及控制开关等仪表,仪表阀门与工艺管道连接件应是标准件。
2.13.9.2 仪表阀门的管接头承压能力应是系统的极限压力。阀门的阀芯及阀座所选用的材料应具有耐高温高压抗流体冲刷的高强度性能,高温高压
106
阀门的阀体材料至少应为
316 不锈钢。投标书应说明阀体加工方式及材
质。
2.13.9.3 仪表阀门密封填料材料应耐高温高压,具有密封性能好的特点,以确保阀门密封完好无泄漏。填料应采用石墨材料。
2.13.9.4 仪表阀门的阀杆驱动螺纹应位于密封填料的上方,驱动螺纹不应和介质直接接触。
2.13.9.5 仪表阀门的阀芯和阀杆应是两体的,阀芯应是不旋转阀芯。
2.13.9.6 仪表阀门应符合介质低进高出的设计规范和流通形式。
2.13.9.7 仪表阀门应具有反向关闭功能。
2.13.9.8 仪表阀门手柄旋转灵活,不卡涩。
2.13.9.9 螺纹连接的仪表阀门应配齐接头和 100mm 短管(不锈钢)。
2.13.9.10 本工程所有一次门后的仪表管路材质为不锈钢,随仪表阀门所供卡套的形式和材质应能保证密封。投标书应对此问题进行说明。
2.13.9.11 仪表阀门在出厂前均应在制造厂通过水压试验,以满足规范要求。水压试验应包括阀体的强度试验和阀座泄漏试验,试验压力应满足设计压力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
2.13.9.12 仪表阀门本体、阀杆、阀头、管接头及 100mm 短管的材质不低于316 不锈钢。
2.14 仪用工艺阀门
2.14.1 工艺阀门的设计压力和温度等级应符合阀门清单的要求。所有阀门应符合美国国家标准协会
ANSI 规定的压力、温度等级,阀门将采用标准
级,不得使用特殊级和插入级。对焊接阀门采用
ASNI B16.34,工艺阀门
均采用对口焊接方式与仪表导管联接,出厂检验为
100%氦气检验。
用于制造阀门的材料应符合
ASME/ASTM/ANSI 技术规范。其中阀体材料
要求见阀门技术数据表;阀头和阀座材料为
Stellite 合金;阀杆材料至少为
F316。
2.14.2 一次门和排污门采用工艺阀门时满足以下要求:
107
(
1)阀门的结构长度应符合 ANSI B16.10
(
2)手动阀门在最大压差下,开关时作用在手轮边缘的力应不大于 45 公
斤。
(
3)截止阀阀杆为一体式滚压成型,强度高,阻力小,延长密封填料的
使用寿命;阀芯与阀杆的连接保证阀盘自由转动,以减少开、关时的摩擦。
(
4)阀门采用无阀盖结构设计,即 Bonnetless 结构(一体式)。能充分保
证阀体和阀盖间无漏点。
(
5)高温高压截止阀阀体是精密锻造而成,阀体设计为 Bonnetless 结构
(即阀盖与阀体整体锻造加工),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保证长期使用而
不发生破裂或产生变形。
(
6)阀门应当用机械方法固定好,不用专门的工具或程序,便应能更换
阀座,应能不拆下阀门时调整或更换阀座。
(
7)所有阀门的清理、表面处理和油漆均应符合 SSPC 的有关标准的要
求。阀门上部件均经过扩散保护层处理
.使轭架,压盖法兰螺栓具有更强的
抗腐蚀性
,免除了普通镀锌处理时的液态金属脆化现像。
(
8)投标方应保证阀门在运输和不超过 1 年的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
(
9)所有焊接都应符合相关规范或标准的要求。所有的焊接程序和焊工
资格合格性应按
ASME 第 9 章。
(
10)投标方确定的阀门进出口口径应与连接管道的规格一致,阀门通径
与管道内径接近。阀门接口的坡口型式按管道的坡口型式,对于阀门的进口与管道接口壁厚无法满足焊接要求的应加过渡段,阀门阀体是整体采用与管道相同材料锻造而成的,不允许在现场有任何异种钢和异径管的对焊问题。
(
11)堆焊工艺及堆焊层部件的测试应符合 ASME Ⅸ标准。
2.14.3 一次门、排污门均采用焊接式阀门,随阀门提供焊接用仪表管接件。阀门与管道应采用对口焊接方式连接。
108
2.14.4 阀门材质应满足温度、压力等参数要求。阀门内径、连接方式与规格要求一致。
2.14.5 阀门的管接头承压能力将是系统的极限压力。阀门的阀芯及阀座所选用的材料应具有耐高温高压流体冲刷的高强度性能。阀门出口将能与不同材料的仪表管直接焊接,并确保使用的可靠性。投标方应提出焊接要求。
2.14.6 阀头与阀杆应为分体式结构,阀头应采用不旋转球头,阀门关闭时阀头和阀座应以面接触方式挤压密封,耐冲刷、汽蚀。
2.14.7 阀门密封填料材料将耐高温高压,具有密封性能好的特点,要求密封填料位于阀杆螺纹之下,以隔绝螺纹与介质,密封时要求阀尖不旋转,以确保密封严密性。
2.14.8 阀门手柄应有六角螺栓固定,防止震动时手柄松脱。阀门手柄旋转灵活,不卡涩。
2.14.9 所有阀门在出厂前均应在制造厂通过水压试验,以满足规范要求。水压试验应包括阀体的强度试验和阀座泄漏试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
1.5 倍,持续时间为不少于 20 分钟,提供的水压试验报告应与阀门一一
对应。
2.14.10 投标方将提供阀门温度压力曲线。
2.14.11 所有阀门均应进行噪声计算,并提供计算结果,噪声标准是距离阀体
1 米处不超过 85 分贝。
2.14.12 阀门通径
一次门:
10mm≤孔径≤20mm,原则上阀门通径应与管道内径接近。
排污门:
10mm≤孔径≤20mm,原则上阀门通径应与管道内径接近。
2.15 高温高压仪表阀门
2.15.1 仪表阀门材质应满足温度、压力等参数要求。
2.15.2 仪表阀门内径与规格要求一致。
2.15.3 仪表阀门的连接方式与规格要求一致。
109
2.15.4 仪表阀门标示完整清楚(如介质流向,开关方向,型号参数等标示)。
2.15.5 投标方应提供每种仪表阀门的型号参数,并对具体型号的每个字母的含义加以中文说明,并说明是高温型和低温型两种型式的密封材料。投标方应综述所供产品特点(包括每类阀门结构特点),说明每类阀门球头材质、阀杆材质、阀体材质。
2.15.6 投标方应提供每种仪表阀门温度压力曲线(温度压力条件同时满足时),此曲线应为进口阀门制造商原产品样本中的阀门曲线。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技术规范书所要求各型号仪表阀门样本。
2.15.7 投标方提供的每一个阀门出厂均应经过测试。交货时应提供出厂试验报告。
2.15.8 技术标准
ASTM—美国材料试验学会标准
ASME—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标准
2.15.9 技术要求
2.15.9.1 仪表阀门用于热控测量的压力/差压仪表阀门及控制开关等仪表,仪表阀门与工艺管道连接件应是标准件。
2.15.9.2 仪表阀门的管接头承压能力应是系统的极限压力。阀门的阀芯及阀座所选用的材料应具有耐高温高压抗流体冲刷的高强度性能,高温高压阀门的阀体材料至少应为
316 不锈钢。投标书应说明阀体加工方式及材
质。
2.15.9.3 仪表阀门密封填料材料应耐高温高压,具有密封性能好的特点,以确保阀门密封完好无泄漏。填料应采用石墨材料。
2.15.9.4 仪表阀门的阀杆驱动螺纹应位于密封填料的上方,驱动螺纹不应和介质直接接触。
2.15.9.5 仪表阀门的阀芯和阀杆应是两体的,阀芯应是不旋转阀芯。
2.15.9.6 仪表阀门应符合介质低进高出的设计规范和流通形式。
110
2.15.9.7 仪表阀门应具有反向关闭功能。
2.15.9.8 仪表阀门手柄旋转灵活,不卡涩。
2.15.9.9 螺纹连接的仪表阀门应配齐接头和 100mm 短管(不锈钢)。
2.15.9.10 本工程所有一次门后的仪表管路材质为不锈钢,随仪表阀门所供卡套的形式和材质应能保证密封。投标书应对此问题进行说明。
2.15.9.11 仪表阀门在出厂前均应在制造厂通过水压试验,以满足规范要求。水压试验应包括阀体的强度试验和阀座泄漏试验,试验压力应满足设计压力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
2.15.9.12 仪表阀门本体、阀杆、阀头、管接头及 100mm 短管的材质不低于316 不锈钢。
2.16 删除
2.17 删除
2.18 配电柜、电源柜
2.18.1 盘柜的外壳防护等级,电子设备间内应为 IP52,主厂房及辅助车间内应为
IP54,室外露天应为 IP56。
2.18.2 所供的盘柜,在带有元器件重负载情况下,满足 30 年计划寿命期内不须维修或少量维修。
2.18.3 制造厂在制造盘柜时,每个柜中电气元器件或设备的规格形式按照设计图纸配置。如对招标方提供的正式设计图纸有疑问,需招标方确认后方可修改。
2.18.4 盘、柜门应有导向式门封垫条。室内盘、柜内的端子排应布置在易于安装接线的地方,并且与柜底的距离不少于
300mm。电源柜端子和机柜
的内部接线用线根据所需容量配置和选型线型。
2.18.5 结构特点:
2.18.5.1 所有的盘、柜为金属封闭型全焊接结构,并由特殊选择的精加工的光滑的钢板构成。
111
2.18.5.2 对于正面不开孔安装仪表和控制设备的盘、柜采用厚度为 2.5mm的冷轧钢板;对于正面需开孔安装仪表和控制设备的盘、柜,其的正面采用厚度为
3.0mm 的冷轧钢板,其余部分采用厚度为 2.5mm 的冷轧钢板。
2.18.5.3 所有盘、柜的设计、材料选择和工艺应使其内外表面光滑整洁,没有焊接、铆钉或外侧出现的螺栓头,表面喷塑,整个外表面端正光滑。外型尺寸、颜色、型号满足招标方要求。
2.18.5.4 所有盘、柜的门枢是隐式的,并可拆除销子,完全密封,门至少可开到
110 度。门全开或拆除时,应有足够的刚性而不会变形下垂。
2.18.5.5 所有盘、柜门的开口处不应有框架结构,门的插销有三点并有关门把手
(T 或 L)。
2.18.5.6 所有的盘、柜门在其外面应有适合于装锁的把手,并有使门保持开位置的装置。
2.18.5.7 所有的盘、柜均采用底部进线。(除非有特殊说明)
2.18.5.8 控制盘、柜内保留一定数目(15%)的端子空位及 15%的线缆槽位裕量。,以便其它设备输入、输出信号接上时备用。
2.18.5.9 非金属器件如端子排、导线、电缆绝缘、导线支架、电缆连接件、油漆或其它外套以及类似物质要用非燃烧或阻燃和自熄火材料制成,不能使用助燃性材料,或引起火焰蔓延的材料。
2.18.5.10 设计时应考虑足够的空气流通,以保证元件散热及盘内温度不超过设计允许的温度极限值。如柜内仅靠自然通风而引起封闭件超温或误动作则应提供强迫通风或冷却装置。
2.18.5.11 所有盘、柜均应考虑 220VAC 照明(每扇门一个灯)和标准插座,柜内部照明灯应在门内设置开关,用门的开闭来自动控制灯的亮灭。
2.18.5.12 盘、柜内应有设备安装架,安装架可上、下、左、右自动移动便于调节。
2.18.5.13 盘、柜应有足够的强度,以防止振动和摇晃。对于运输和安装时的压力作用和运行中产生的短路均不应损坏。
112
2.18.5.14 盘、柜开口处应提供密封圈,以免在运输和安装期间有灰尘、水、及其它物质进入。
2.18.5.15 接地母线
(1) 每个柜要提供一根连贯的铜接地汇流母线,应有螺栓连接或焊接到屏式柜的框架上。接地母线的截面应不小于
175mm2。
(2) 应设计仪表接地铜母线,母线应和框架绝缘,所有低电平信号屏蔽电缆均接到这个母线上。
2.18.5.16 油漆
(1) 所有钢件要首先进行磷酸盐防锈处理,然后整个钢表面要覆盖一层防锈油漆,干膜厚度至少
1.0 密耳。
(2) 所有盘、柜采用喷塑外壳,放在电子设备间内机柜和就地机柜的颜色色标按招标方要求。
2.18.5.17 设备标志
安装在盘、柜或模件上
/下的装置应设标志,盘前安装的铭牌要由两个不
锈钢自攻螺丝固定,盘内按装的铭牌由粘合板固定,铭牌用有机玻璃反刻,厚度为
2mm,规格 60x15mm,白底黑字,铭牌标记应与设计院图纸
相符。
2.18.5.18 盘柜内应设置单极电源开关、端子排、走线槽、继电器等设备。
2.18.5.19 盘柜内的每个端子排和端子都应有清晰的标志,各种标示应正确、明晰、永久。包括电源名称、设备名称、端子排标示、端子号、导线线号等,在柜门内侧还应布置有柜内电源设备名称一览表,盘内端子接线图,图内标注应与柜内设备位置和图纸接线相对应。
2.18.6 投标方按所有配电柜、电源柜等的电源开关总数的 15%计算备用电源开关数量,投标方满足招标方对各种备用电源开关容量选择的要求;没有价格因素。备用电源开关的准确容量将在施工调试期间确定。
2.18.7 电源柜、配电柜的底座尺寸与柜体尺寸一致。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113
3.1 备品备件
3.1.1 备品备件分成三部分,即必备性随机备品备件(技术协议中明确
要求的及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必须更换的备件)、推荐性随机备品备件、推荐性生产用备品备件。
3.1.2 所有备品备件与其更换件是完全可替代的,并与原件有相同的质
量,每件备品都清楚地标注出说明、用途。
3.1.3 随机备品备件的价格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但不包括因投标方提
供的设备质量问题出现故障导致更换的部件,此费用应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2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3.2.1 投标方应供给所供设备及附件安装、启动、运行、维修及调整所
必须的专用工具,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2.2 招标方提出运行维修及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
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
3.2.3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
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3.2.4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
具”、
“仪器” 、“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
“向上”、“勿倒置”等标识,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本章节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
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要求。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1 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
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规定。
114
4.1 检验
4.1.1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直
至成品包装完毕的全过程,通过全过程检验以确认产品整体满足产品设计要求。
性能试验范围包括原材料的物化性能、零部件的性能,直至产品整体
运转性能的试验,通过性能试验以验证产品能够满足本标书的要求。
4.1.2 投标方应提供设备整体及零部件的性能试验报告,作为交货时质
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1.3 投标方在本合同生效后 2 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
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清单。在设备开始生产前,投标方提供制造加工进度表,包括检查与试验的项目。
4.2 设备监造
4.2.1 监造根据 GB/T26429(最新版)《设备工程监理规范》、
DL/T586(最新版)《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本技术规范书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4.2.2 投标方为招标方提供以下方便:
4.2.2.1 投标方提前 10 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
表和招标方,监造项目和方式由投标方、招标方监造代表、招标方三方协商确定;
4.2.2.2 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
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方应提供方便。
4.2.2.3 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
的标准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方均应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115
4.2.3 监造方式
4.2.3.1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
R 点:投标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 点: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检验或试验后投标方
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即现场见证。
H 点:停工待检。投标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停工等待招标方监造代表参
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检验或试验后投标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
4.2.3.2 招标方接到质量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投标方参加现场见
证。如果招标方代表不能按期参加,
W 点自动转为 R 点,但 H 点没有招
标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
R 点时,投标方不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将与招标方
联系商定更改见证日期,如果更改时间后,招标方仍未按时到达,则
H 点
自动转为
R 点。
4.2.3.3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
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 份。
4.3 工厂试验
4.3.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
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3.1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
验至出厂试验。
4.3.1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第二卷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
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到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处理方案应经招标方认可。
4.4 现场试验
4.4.1 招标方将在投标方代表的指导下进行现场试验,以验证所提供的
设备能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性能要求。
116
4.4.2 在进行现场试验时,投标方安排有资格的技术人员出席验证,并
协助这些试验。
招标人应对合同设备在考核中应达到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进行规定,
并可根据合同设备的实际情况,规定可以接受的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一般规定
5.1.1 招标方按投标方的性能保证作运行性能试验,如果达不到性能要
求则应由投标方负责修复。
5.1.2 性能验收试验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本技术
规范书规定的要求。
5.1.3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由投标方提供国家和
行业试验标准后,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讨论后确定。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方要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配合。
5.1.4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由投标方
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方也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5.2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5.2.1 本章 5.1.4 款和投标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
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招标方承担;在投标方工厂进行,则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之中。
5.3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5.3.1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投标方、招标方双
方均应承认。
5.3.2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
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117
5.4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5.4.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
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投标方提供的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表应能满足工程需要。如果由于投标方的原因,现场服务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方有权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如果由于招标方的原因,现场服务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方要求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5.4.2 投标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
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5.4.3 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
装、调试和试验的要求。招标方不再因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5.4.4 未经招标方同意,投标方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同时,投
标方应及时更换招标方认为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5.4.5 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服务人天数将不计入投标方现场总服务人天
数中:
5.4.5.1 由于投标方原因不能履行服务人员职责和不具备服务人员条件
资质的现场服务人员人天员数。
5.4.5.2 投标方为解决在设计、安装、调试、试运等阶段的自身技术、
设备等方面出现的问题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天数。
5.4.5.3 因其他投标方原因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员。
5.4.6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5.4.6.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5.4.6.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5.4.6.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
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18
5.4.6.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5.4.7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5.4.7.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
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5.4.7.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进行技术交
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投标方应对其所供设备提供安装和调试监督的重要工序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5.4.7.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
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4.7.4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4.7.5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5.4.8 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
提供方便。
5.5 培训
5.5.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
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5.5.2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
5.5.3 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
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5.6 设计联络
5.6.1 设计联络会的目的是保证合同设备和工程项目的成功设计,及时
协调和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协调双方,以及与其他相关方之间的接口问题。
119
5.6.2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双方在合同谈判时
协商确定。
5.6.3 机械部分的接口遵循低规格、低参数适应高规格、高参数的原
则。
5.6.4 热控部分双方工作范围和设计界限以投标方能够满足整个控制系
统功能为原则,双方设计供货的接口点在由投标方提供的就地控制设备接线盒、控制箱柜的端子排和预留测点的安装接口上。
5.6.5 投标方负责设计和与其他设备的所有接口的配合。
5.6.6 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和运输,
还包括对设备的安装、运行所需的技术服务。投标方派出技术好、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的技术人员、检查人员在设备安装、启动调试及投运期间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1 一般要求
6.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
中文。
6.1.2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纸介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投标方应
保证所提供的工程资料纸介资料与电子版资料的一致性。
6.1.3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
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6.1.4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6.1.5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
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阶段。投标方应满足以上各阶段的具体要求。
6.1.6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
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
120
6.1.7 投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7.1 大部件定义
7.1.1 大件设备或部件是指凡是超过下列参数之一的单件货物:重量 30
吨,长度
9 米,宽度 3 米,高度 3 米。
7.1.2 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铁路或公路运输界限规定的界限要
求时,投标人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
图一
铁路运输二级超限限界断面图
7.2 包装
121
8.2.1 投标人对每一件设备均应严格执行原设备制造商推荐的维护建
议,以确保设备在装运时完好如初。
8.2.2 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除特殊部件外,均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包
装的技术条件进行,使用坚固的箱子包装。
为防止设备器材被窃或受腐蚀元素的损坏,未取得招标人同意,不得
采用敞开的板条箱和类似包装。
所有设备均应分别包装、装箱,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设备在运
输过程中散失、损坏或被盗。
在包装箱外,除了外面应通常贴有装箱清单外,箱内还应有一张详细
的装箱清单。
7.2.3 投标人所供随机装箱技术文件妥善地包装,能承受远途运输和多
次搬运,并防止受潮和雨水的侵蚀。每个技术文件邮包装有详细的目录清单。
7.2.4 所有设备都有固定铭牌。铭牌不易损坏。标志醒目、整齐、美
观。
7.2.5 重要部件根据图纸规定,在一定位置上标有装配编号,使用材料
和检验合格的标志。
7.2.6 所有设备包装前必须做到内部清洁,并采取妥善防腐防锈措施。
装运期间,设备的里外均应保证清洁,并套上防水塑料薄膜。最后一层包装上应清楚地标明招标人的订货号、发货号及相应的设备安装位置。
7.2.7 重要部件根据图纸规定,在一定位置上标有装配编号,使用材料
和检验合格的标志。
7.2.8 包装箱上需注明:
(
1)工程项目名称;
(
2)设备名称、型号及制造厂名;
(
3)发货、收货单位及详细地址;
(
4)产品重量和体积等;
122
(
5) 标明“易碎”、“向上”、“注意防火”等标志。
8.2.9 设备包装标志见合同条款中关于包装的规定。
7.3 运输
7.3.1 当采用铁路运输时,设备的运输外形尺寸,应考虑该设备拟采用
的运输车辆装载面至轨面的高度要求。
7.3.2 投标人应根据大件运输的线路及运输方式,对沿途中所经过的涵
洞、桥梁等构、建筑物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论证,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大件运输的方案,确保大件设备运至交货地点。
7.3.3 投标人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
储存。设备运输见合同条款中关于交货和运输的规定。
7.3.4 大型重负载设备,其外包装上还应标明重量、重心和起吊点。
7.3.5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整套有关现场设备,装船和搬运的指导
书。
123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24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
1.1.1 一般要求
1.1.1.1 投标方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应满足招标方对安装、调
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在技术协议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技术规范书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方应补充供货。
1.1.1.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
量、产地、生产厂家、单价、总价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如果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
/或数量不足,投标方
应在执行合同时免费补足。设备安装、运行中若为必需品,但在供货清单中有不足,投标方也应在执行合同时免费补足。
1.1.1.3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
等,并且提供满足性能试验所需的管座,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1.1.4 投标方应提供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在投
标文件中给出具体清单。
1.1.1.5 投标方应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1.1.1.6 投标方应需填写技术附录 A 中附表 A.5 分包与外购情况,
每种类型仪表和控制设备推荐三家产品,如招标方对此三家产品都不认可,投标方可推荐,最终选型由招标方确定,且不产生费用变更。
1.1.1.7 本次供货范围为两个单元机组和公用系统的仪表设备,具
体供货范围参见招标文件的附件。
1.1.1.8 技术规范书的供货范围明细表以及其他表格中的所有设
备、附件的列项、选型、数量等均应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一切要求,若有不符或不足,投标人均应在执行合同时免费变更、补足。即使在供货范围里没有列出,但又是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所必需的,则投标人也必须提供而不再发生任何费用变更。
1.1.1.9 投标人应提供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的单价,在执行合同
过程中,随着工程设计进程和技术资料逐渐完善,若由于相关技术条
125
件和要求的变化,投标人应承诺按合同单价提供超过合同以外的设备。
1.1.2 补充要求
1.1.2.1 设备采用的专利及引进技术等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及知识产权等的一切责任。
1.1.2.2 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该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投标方设备业绩满足商务部分要求。
1.1.2.3 本工程采用 KKS 标识系统。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
KKS 编码。投标方应按招标方提供的 KKS
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
KKS 编码,其中包括
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
KKS 编码符号,KKS 编码采用 GB/T 50549-2010《电
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方。
1.1.2.4 投标方提供的成套设备若需与 DCS、其它设备之间进行数据和控制通讯,必须提供开放、常用、标准的接口,并在关联设备单体调试或联调时提供技术支持。
1.1.2.5 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
1)投标技术说明书(要求按照本技术规范书格式及章节编排逐
条进行响应,差异部分列入
“技术偏差表”中)。
(
2)所提供设备的技术文件和产品使用说明书。
(
3)详细供货范围,包括所有设备(含编号、名称、型式、型
号、参数规格、数量、附件、生产厂家等信息)。
(
4)随机备品备件清单、随机专用工具清单。
(
5)投标报价文件以及报价文件的可编辑版(除提供总报价外,
还必须提供分项报价)。
1.1.2.6 投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两周内提供进口元器件订货单或相关证明
1.1.2.7 投标方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26
(
1)按照本技术规范书的规定和适用的工业标准,负责成套范围
内所有仪表及控制设备的选型、配套及系统最终的成套供货。
(
2)负责与设计院的配合。当少量设备型号进行调整时,经招标
方确认后应无条件对所供设备选型进行调整。
(
3)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负责设备出厂检验、调试、保管
及发货。
(
4)负责提供成套设备厂家的说明书,有关图纸和供货清单。
(
5)根据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提供所供设备的施工安装、调试
措施,负责其现场安装、调试的指导,并提供施工图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说明、指导手册及施工安装图等图纸、资料。
(
6)提供满足工程要求的现场技术服务。
(
7)负责协助设备在现场的开箱检查、清点。
(
8)负责培训招标方的运行、维护工程技术人员,并使这些培训
人员能得心应手地操作、维护投标方所供设备。负责提供详细的培训文件、资料。
(
9)负责协助主要设备的安装指导及调试。
(
10)负责保证所供设备的质量,成套范围内设备出现的质量问
题,由投标方负责处理。其中不属投标方生产的成套设备,由投标方协助招标方及时处理。
1.1.2.8 招标方的工作范围
(
1)负责成套范围内仪表和控制设备选型的最终确认。
(
2) 负责所有现场接线、电缆敷设工作。
(
3) 负责仪表、盘柜的现场安装。
1.1.2.9 备品备件
(
1)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
总价中。
127
(
2) 招标方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投标方应按项目
分项报价,备品备件及附件价格应含在投标总价中,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表。
(
3) 投标方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
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
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
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
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
6) 在机组投入商业运行之前的安装、调试期间,如出现投标
方设备任何部件或整体的损坏,投标方应在
24 小时内予以调换并承
担一切所需费用,并对损坏原因进行详细分析,给出书面说明材料。在此期间,如投标方使用了随机备品备件,投标方应免费予以补全。
1.1.2.10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
1)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
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
2) 招标方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投标
方应分项列出其单价和总价,价格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
(
3) 投标方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
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
(
4)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
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
5)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
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1.1.2.11 安装调试要求
(
1) 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投标方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解决安装调试中的问题;现场服务人员应服从试运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128
(
2)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
偏差,必须有文字记录,由投标方处理,费用也由投标方自负。
(
3) 设备安装后,投标方应派人参加现场进行的分部试运试
验、验收,并帮助解决试验中暴露的问题。
(
4) 投标方须免费提供调试期间所需的药品、易损件、油脂、
试验材料等耗材。
1.2 交货进度
1.2.1 投标方成套供货的热控成套仪表和控制设备应满足本规范书
技术要求,并列出所供设备的规格。
1.2.2 投标方供给的每个测量仪表和控制设备应是完整的全新设
备,并配有必要的安装部件。
1.2.3 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给出的技术参数填写每台仪表和
控制设备的具体“型号、规范、制造厂商”等说明。
1.2.4 供货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中技术附表 A 中附表 A.1 供货范
围清单;备品备件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中技术附录
A 中附表 A.2 必
备的备品备件清单;专用工具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中技术附录
A 中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进口件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中技术附录
A 中附表 A.4 进口设备清单;分包与外购清单详见招标文
件附件中技术附录
A 中附表 A.5 分包与外购清单。
1.2.5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
协议签订后,投标方在
10 天之内向招标方给出全部技术资料 2 份和
交付进度计划表,并经招标方确认。如生产进度有延误,投标方应及时将延误的原因、产生的影响及准备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招标方加以解释,并保证延误的生产进度和交货时间不影响建筑及安装工程的重要节点。否则应及时向招标方通报,以便招标方能采取必要的应对延迟交货的措施。
1.2.6 从合同签订之日至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招标
方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方应遵守这些要求。且不论招标方知道与否,投标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
129
1.2.7 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投标方应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
﹑检验
/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
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招标方确认。
1.2.8 合同签订后 50 天(其中国产设备 30 天),投标方应满足全
部设备的发货条件,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7 天内运至招标方指定位
置。
注:根据具体项目要求填写。
2.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
1
项目名称
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
2
项目单位
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
项目规模
2×1000MW 超超临界机组
4
项目地址
本项目厂址位于广东省饶平县东南部的
柘林镇,处在大埕湾与柘林湾之间;北向距县城(黄冈镇)约 22km,南向距离南澳岛10km。
5
工程设计概况
本期建设三期工程 6 号 5-6 号机组 2 台
1000MW 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脱硫、脱硝设施。
6
运输方式
1)陆路交通:饶平县公路联系较为方便,主要有 324 国道及潮-汕-汾高速公路与周边城市潮州、汕头、漳州等相连。厂址所在的柘林镇与饶平县城间有饶(平)-柘(林)公路(县道 X082),该公路为双车道混凝土路面,南端已达柘林港,北面与 324 国道相接。电厂进厂道路(两段)从饶-柘公路(县道 X082)所城至金狮湾段接口,两接口的间距约750m,在#1、2 机组建设时已建成,本期工
130
程拟利用一、二期工程已建的进厂道路,不再新建。
2)铁路交通:电厂附近 15km 没有铁路线经过。厂址最近的铁路站为厦深铁路饶平站,饶平站为高铁站,东南距厂址为 25km,通过县内公路到达厂址。广梅汕铁路汕头站,西南向距厂址约 43km,与电厂间可利用 G324国道连接。
3)水路运输:煤港设在厂区南面海域,
一期 1 号、2 号机组工程电厂已建设 1 个 7万吨级泊位,本期工程扩建 1 个 7 万吨级泊位;3000t 级重件码头设在煤码头西南面,即厂区西护岸端部。电厂燃煤由水路运输至电厂的煤码头上岸;重件设备可以由水路运至汕头港或三百门港的过泊锚地转泊至电厂的重件码头上岸;其它设备或建设期间的材料等可视具体情况采用铁路(转公路)、公路或水运的方式运抵厂址。
7
交货方式
供至厂内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8
工程进度要求
项目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正式开工建
设,从主厂房基础浇灌第一罐混凝土到 5 号机组 168h 试运完成移交生产,5 号机组总工期为 24 个月;6 号机组里程碑进度与 5 号机组相隔 2 个月。
2.1 设计及运行条件
2.1.1 环境条件(由招标方填写)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多年平均
℃
21.7℃
气温
多年极端最
高
℃
39.0℃(2004年
)
131
多年极端最
低
℃
0.5℃
多年平均
mm
1496.7mm
降水量
最大
mm
2576.6mm
(2006年
)
大气压
多年平均
mbar
1012.1hPa
地震强度
MMS
2.1.2 服务设施(由招标方填写)
序号
项目
1
压缩空气系统
0.45~0.75MPa,常温,空气中的含油
量:≤0.1 mg/m3。
2
电源
交流 380V
10%(50 Hz2.5Hz)、
220V
10%(50 Hz2.5Hz)
3
工程布置
/
4
主厂房布置
主厂房采用“汽机房+除氧间+煤仓间+
锅炉房”顺列布置方案
5
工程设计概况
采用中速磨煤机正压冷一次风机直吹式
制粉系统;每台锅炉设 6 台中速磨煤机,设计煤种、校核煤种 3 和校核煤种 4 按 5 台运行,1 台备用的方式运行,校核煤种 1 和校核煤种 2 按 6 台运行的方式运行;采用电子称重皮带式给煤机;
6
机组运行方式
机组带基本负荷,也可用于调峰。机组
能从 TMCR 负荷到与锅炉相一致的最低负荷的范围内稳定运行,采用定-滑-定运行方式。
132
7
负荷性质
机组带基本负荷,也可用于调峰。机组
设计调峰负荷为 20%BMCR。
2.2 主设备概况
2.2.1 锅炉(由招标方填写)
项目
单位
型式
超超临界参数、切圆燃烧方式、二
次再热、露天布置、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架结构、变压运行直流炉。锅炉点火设置双层等离子,取消常规油系统
制造厂
哈尔滨电气集团
型号
HG-2745/33.5/605/625/625-YM 锅
炉
最大连续蒸发量
t/h
2745t/h
过热器出口蒸汽压力
MPa
33.6
过热器出口蒸汽温度
℃
605
再热蒸汽流量
t/h
2426.6
再热器入口蒸汽压力
MPa
11.481
再热器入口蒸汽温度
℃
429.2
再热器出口蒸汽压力
MPa
11.181
再热器出口蒸汽温度
℃
625
给水温度
℃
332
133
2.2.2 汽轮机(由招标方填写)
项目
单位
型式
超超临界、二次中间再热、单轴、
双背压、五缸四排汽,凝汽式汽轮机
制造厂
哈尔滨汽轮机厂
型号
N1000-32/600/622/622
最大功率
TMCR
1034.08 MW
主蒸汽压力
MPa
32
主蒸汽温度
℃
600
主蒸汽流量
t/h
2531.21
再热蒸汽压力
MPa
2244.08
再热蒸汽温度
℃
622.0
抽汽压力
MPa
背压
kPa
5.05
2.2.3 发电机(由招标方填写)
项目
单位
型式
三相两极同步发电机,采用水氢氢
冷却方式,励磁方式采用自并励静止励磁系统。
制造厂
哈尔滨电气集团
型号
QFSN3-1112-2
额定容量
MVA
1111
额定功率
MW
1000
134
额定电压
kV
27
额定功率因数
0.9(滞后)
频率
Hz
50
额定转速
r/min
3000
冷却方式
水氢氢
励磁型式
静止励磁
2.3 系统概述
2.3.1 热力系统
主蒸汽及一次、二次高、低温再热蒸汽系统采用单元制系统。
2.3.2 烟风系统
烟风系统采用平衡通风的方式,每台锅炉设
2 台送风机,2 台引
风机,
2 台一次风机。每台炉设置两台四分仓空气预热器。
电除尘选用低低温静电除尘器,每台锅炉配置
2 台三室五电场静
电除尘器,五个电场均设置高频电源;电除尘高压电源控制采用电除尘厂家提供的专用控制器进行控制。电除尘低压部分控制系统采用DCS 控制。
2.3.3 燃烧系统
采用中速磨煤机正压冷一次风机直吹式制粉系统。每台锅炉设 6
台中速磨煤机,6 台电子称重皮带式给煤机。磨煤机的密封风从冷一次风管来,采用母管制,设 2 台离心式密封风机,1 台运行,1 台备用。
3. 专用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
“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热控仪表成
套(第二批)”的成套仪表和控制设备。
135
3.1 总的要求
3.1.1. 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附件所列出的清单进行分项
报价和选型,并保证提供的热控仪表成套设备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投标方应提供仪表的选型样本、说明书和原装产品出厂证明。
3.1.2 投标方提供的热控仪表成套设备应为全新产品。投标人在开
列仪表设备的型号、规格时应充分考虑被测介质的特点,如腐蚀性、粘性、有固体浮游物等,选用合适的产品。对于附录中规格参数不完整的,招标人将在合同执行中逐步完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该部分参数对价格的影响,在招标人将技术参数完善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供货设备的价格,即不因此发生商务价格增加。投标人还应提供该仪表设备的选型资料及说明书。
3.1.3 除有特殊说明外,所有热控仪表成套设备必须达到在施工现
场安装前不需解体检查就可安装的要求,如因投标方所供设备质量原因需要在施工现场解体检修,投标方应承担一切费用。
3.1.4 投标方提供的所有仪表和控制设备均应具有高度的可用性、
可靠性、稳定性、可操作性和可维护性,应满足要求的功能和性能及电厂的工艺系统要求。
3.1.5 对于有防爆要求的应选用相应防爆等级的防爆型产品。各仪
表应配置必要的过程接头和接管(座)。
3.1.6 投标方所供仪表及参数显示应采用国际标准工程计量单位,
例如:
(1)压力和差压: Pa(帕)、KPa(千帕)或 MPa (兆帕)
(2)温度: ℃ (摄氏度)
(3)流量: t/h(吨/小时)、m2/h(立方米/小时)
3.1.7 密封盖应易于拆装。电线、电缆管接头应为螺口式,不用的
接头应能方便堵上。
3.1.8 投标方所选仪表元件的接头应采用国家标准公制螺纹,且尽
可能一致,具有通用性,以减少招标方以后的备品备件种类。
136
3.1.9 对于采用 PROFIBUS PA/DP 现场总线协议的测量仪表,投标
方应保证其所供设备与控制系统的正常通讯互联。本工程使用和利时公司提供的
DCS 控制系统,投标方所供的产品应能与本工程和利时
提供的
DCS 系统进行正常通讯互联,投标方应随投标文件提供证明
文件。要求总线设备支持
DCS 厂家的总线协议,并提供总线设备连
接接头及接头附件等。
供货商所供现场总线设备供货前需提供有作为
DP/PA 总线设备在
DCS 系统上应用业绩,以在和利时 DCS 系统应用案例为最佳,并能提供
GSD 及 DTM 配置文件、编程软件及通信说明书等,现场总线接
口禁止采用第三方协议转换型设备。所供现场总线设备的接口方式需满足快速连接方式,设备可从网段上撤出而不影响同网段其它总线设备的运行。未能提供任何相关业绩的总线产品,应在应用之前完成测试工作,测试相关费用由供货商承担。供货商要保证通过测试的样品与实际供货设备的型号、软件版本号等要一致,如果不满足要求,由供货商负责免费更换。
对于不采用现场总线的连续测量仪表应能输出
4~20mADC 信
号,带
HART 协议。
对供货范围内的所有标注为现场总线的仪表设备均须提供已经在
现场总线协会注册并得到认证的设备,并提供相应的配置文件(
GSD、EDD、FDT、DD、EDDL 等)及编程软件等。
3.1.10 请投标方根据型号及数量按单价和总价分别进行报价。
3.1.11 金属表面涂镀层、面板及铭牌均应光滑平整、紧固件不得松
动,可动部件应灵活可靠。所有端子都有永久性的标记,便于识别。
3.1.12 铭牌
所有仪表和控制设备的标识铭牌应采用不锈钢制造,并进行磨光
或抛光处理,标牌上应刻录黑色文字,大小应保证在工作位置可以辨认出来。铭牌应永久固定在仪表上。
所有设备的铭牌都应采用中文标识,铭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
备名称、制造厂名称、制造厂产品编号、制造许可证编号、设备型号、设备的主要参数、制造日期、防护等级等内容。其中,仪表盘柜铭牌的形式及内容最终由招标方确认。
137
3.1.13 由于设计深度原因,本招标文件给出的现场总线仪表及控制
设备应用范围仅是原则性应用范围,具体、详细的应用范围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的仪表及控制设备的接口型式、应用范围的变化均不应发生商务价格变更。
3.1.14 附录中本卷册标识编码首两位为“X0”,当用于 5 机组
时,需要将标识编码首两位改为“
50”;当用于 6 机组时,需要将标
识编码首两位改为“
60”,当用于两台机组公用时,首两位改为
"L0"。
3.1.15 如果附件清单中的材质等参数与技术规范书有不一致,投标
人应提出,由设计院核实。所有设备
KKS 编码及设备型式类型以施
工图为准,由设计院确认。
3.1.16 投标人应根据附录清单内要求将部分设备送检,检定单位为
第三方有资质的检定机构,其检定结果和检定报告必须是满足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同时还应得到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认可的。设备送检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1.17 投标人对热控电源柜、保护箱的完整性负全责。
3.1.18 对于所有的进口设备,投标人提供进口原装产品,并附有生
产厂签署的代理授权书,随货应附有原产地证明书,进口报关单等证明材料。
3.2 设备性能要求
以下专用部分如与通用部分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3.2.1 流量测量装置
3.2.1.1 总的要求
(1) 流量计作为计量器具,投标方所投产品的生产商必须有国家
强制的对称式差压流量计的计量器具生产制造许可证和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是国家认可的该计量器具合法生产制作单位。根据《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TSG D7006-2020)生产厂家必须具备压力管道设计审批资质,必须通过国家特种设备制造压力管道元件(流量计壳体)TS 许可证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成品需提供特种设备设计、制造监
138
检证书。涉及到知识产权的,投标方应具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和专利证书,数学模型有软件著作权证书,不存在知识产权违法,不涉及采购方和用户的法律连带责任。最大限度在生产过程、运输过程、安装使用过程杜绝安全事故,能够展示和说明安全作业标准。投标方按国标GB/T 2624-2006、组件执行 GD87 标准制造。
(2) 投标方充分考虑测量平衡流量计、孔板、喷嘴等的线膨胀参
数,以在特高温的情况下,平衡流量计、喷嘴能自由膨胀不致于变形,保证测量精度。出厂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标定,并随设备提供相应标定报告。
(3) 平衡流量计、孔板、喷嘴等的安装附件应整套提供,包括冷
凝器、法兰、螺栓、螺母、标签牌等。
(4) 平衡流量计、孔板、喷嘴等设备与被测介质接触的浸湿部分
的材料需与被测介质相适应,以防止腐蚀或剥落,标牌上使用的计量单位为国际单位,标牌内容包括设计位号。
(5)所有喷嘴等设备与被测介质、脉冲管路的连接适合于现场安
装。
(6)要求对每个平衡流量计、孔板、喷嘴、法兰等设备进行无损
探伤,并出具相关权威性实际报告,保证配供设备的材质符合要求。
(7)螺丝、螺帽采用与法兰相同材质。
(8)投标方保证整套设备在保质期内无泄漏,喷嘴的测量精度应
达到 0.5%。
(9)蒸汽流量测量配冷凝器,必须试压合格并出具证明。
(10)焊接的取压孔带管座,至少长度为 150mm。
(11)节流件材质至少为不锈钢材质,主体材质与管道材质保持一
致,
必须满足运行条件的要求,材质进厂必须有合格证和实验检验报告,
由于材质不合格造成的后果由投标方全权负责。制造厂必需严格按设计要求制造加工。
(12)生产过程中各工序严格把关,加工精度必需符合设计要求,
焊接不得有气孔,虚,漏焊等现象。
(13)投标方负责测量装置在现场的安装技术指导。
139
(14)喷嘴前、后应分别带 0.5 米的直管段。
(15)每个流量测量装置都有流向标志,便于识别。
(16)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流量参数、数量要求进行配套(详
见附件-设备清单)。投标方应承诺在技术协议签定后一周内提供正式的流量装置计算书及差压值。
(17)若技术规范书中前后要求不一致,按最高标准执行。
(18)焊接式喷嘴(孔板)组件的承焊单位须具有省级劳动部门颁
发的高压容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焊评报告、焊接工艺文件,需要热处理的提供热处理温度曲线,100%探伤并提供探伤合格证书。
(19)投标方应在计算书中给出测量装置的最大压力损失值,投
标方应按照参数填写取样方式。投标方应提供流量计算书及相关图表。
(20)产品配钢印,标明厂家和出厂编号,设备编号。设备厂家
应具有试验设备和检定资质等信息。
3.2.1.2 投标人提供的每个流量测量装置应满足下列几点要求:
(1)装置的阻力损失小, 压损不得高于差压值 30%。
(2)出厂时,必须附有检测报告、计算书及试验报告,冷凝罐的
压力试验报告。
(3)装置上应有明显的流向标志,便于安装时识别。
(4)对上游与下游的直管段限制为:前后满足流量咨询单的要求;
3.2.1.3 投标人供货时应提交流量测量装置校准记录,以核实流
量测量装置的精度。测量精度优于±1%;
量程比不得低于 10:1;
重复性:在最小直管段安装时,重复性不小于±0.1%
3.2.1.4 多孔平衡流量计补充技术要求
(1) 平衡流量计应带直管段,直管段的内径、壁厚和材料应与工
艺管道一致。每一个平衡流量计的设计时应保证在最大流量时产生额定差压。平衡流量计法兰的取压孔位置要选择合适。系数需符合国内外最新标准。
140
投标方负责对流量计进行校验,必须由市级或市级以上计量机构
进行校验,并提供校验报告和证书。
(2)每一个平衡流量计的多孔节流件材质应不低于 SS304 不锈钢,
厚度应大于 10mm,具体厚度须保证流量计在使用寿命期内安全正常运行,在长期差压作用下,不出现断裂等现象。平衡流量计的材料应满足 流 体 热 力 性 能 。 尺 寸 , 表 面 光 洁 度 、 平 整 度 和 公 差 都 应 符 合ISARP2.4.2 标准或 AGA No3 报告。
(3)每一个平衡流量计都应配备一个符合 ANSI.B16.20 标准的环
室紧固式板夹,板夹上有一个手柄打印有节流孔标牌编号,节流孔直径和系数。
(4)平衡流量计与管道相连接的法兰组件随平衡流量计供货。
(5)平衡流量计应至少达到下列性能:
1)压损不得高于流量对应的差压值 30%;
2)测量精度不得低于 0.5%;
3)确保流场平衡稳定,重复性达到±0.1%;
4)确保上游与下游的直管段(前后不得大于 2D);
5)量程比不得低于 10:1;
6)流量测量装置必须具有多孔结构,具有节流和整流能力;
7)投标方供货时必须同时提供平衡流量计计算书,中国专利证书
且应拥有正规的选型和图纸软件技术支持;
8)投标方供货时必须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和《特种设
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9)每个装置都有设备编号标志铭牌,便于识别,铭牌内容包括设
计编号、型号等;
10)流量测量装置不应因热膨胀而扭曲变形影响测量的精度。
11)流量测量装置应满足产品执行标准:GB/T2624.2-2006;检定
规程: JJG640—1994 的规定。
12)流量测量装置在工作状态的开孔准确(尽可能使用标准数学
模型及标准配置)。
141
13)流量测量装置节流元件应至少采用不锈钢或高温合金钢材质。
14)按附件-设备清单所列出的规格和数量供货,供给的每个设备
是完整的全新设备配有原厂配套的安装部件,包括反法兰,冷凝罐(如有)及安装直管段、仪表阀门等。
15)所投标的流量测量装置必须完全响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颁布
的《TSGD7006-2020 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的要求。对所提供的流量装置进行按照压力管道制作过程实施监督检查,如不能响应此要求,必须无条件更换,直到满足技术要求为准。流量测量装置的制造单位制造上述组合装置时,应向经总局核准的具备压力管道监检资质的检查机构提出监督申请,由检查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实施制造过程监督检查,合格后出监检报告。
3.2.1.5 孔板补充技术要求
(1) 应符合 GB/T2624.2-2006《用安装在圆形截面管道中的差压
装置测量满管流体流量 第 2 部分:孔板》
(2) 流量孔板组件至少应包括节流孔板、取压环室、法兰、全套
紧固件和引压管等部件。
(3) 当流量测量装置与工艺管道采用法兰连接时,投标人应配套
流量孔板的环室夹持法兰及与工艺管道连接的法兰片及不锈钢缠绕密封件;当流量测量装置与工艺管道采用焊接连接时,流量孔板的法兰与工艺管道连接的焊接坡口应按 DL/T 5210.5-2018 标准执行。流量孔板应带直管段,管段的内径、壁厚和材料应与工艺管道一致。投标人应保证节流孔板、取压环室、法兰与工艺管道的同心度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4) 投标人应保证设计的流量孔板在最大流量时产生额定差压,
节流孔板的β系数应满足 0.55﹤β﹤0.65。节流孔板的材料应与流体匹配。流量孔板的测量精度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5) 流量孔板配套的取压环室紧固式板夹应符合 ANSI B16.20 标
准,板夹上应打印节流孔板设备编号、节流孔直径和β系数。取压环室材料应与管道材料一致。一般为 316L 不锈钢。
(6)流量孔板法兰的材料应与工艺管道的材料一致。
142
(8)投标方在生产流量元件前应对参数进行核算,并对正确性负
责。
3.2.2 导波雷达液位计
3.2.2.1 导波雷达液位计为进口原装设备。液位计应在利用雷达信
号沿导波杆传送技术基础上,应用微处理控制器和数字技术,使其具
有最大的量程范围和精度,简化现场和控制系统间接口。要求具有
Hart 协议接口,实现与外部设备以数字通信方式传递数据的能力,并
能通过智能通讯器实现远程整定和查询功能。
3.2.2.2 导波雷达液位计的导波杆的结构材料和焊接工艺必须符
合 ANSI B31.1 标准,采用刚性探杆。导波雷达的硬杆导波探杆,要求导波探杆为同轴管式,直径不小于Ф22mm,材质为 316L。对于介质温度高于 150℃的蒸汽工况,须采用蒸汽专用型导波探杆。
为了使导波雷达液位计的电路和液晶部分能够在-10℃~+70℃的
温度条件下正常工作,要求液位计变送器部分和导波杆之间有隔热层
或者将变送器分离安装,请投标方说明隔热方式,最终采用何种安装
方式由招标方确定,投标方应承诺不论采用哪种安装方式,不产生合
同费用变化。导波雷达液位计应具备现场测量回波显示功能,有利于
诊断导波雷达现场使用情况。
导波雷达液位计应能适应工艺介质为水和蒸汽的场合。导波雷达
液位变送器和导波杆之间的隔热层使用适合饱和蒸汽条件的氧化铝和PEEK HT(高温塑料)为绝热材料,抗蒸汽用密封材料要求使用 Glass Ceramic Alloy 材料。
3.2.2.3 普通型导波雷达液位计应可在介质工作压力为 6.4MPa,
温度不超过 100℃下正常运行;高温型导波雷达液位计应可在介质工
作压力为 10MPa,温度超过 400℃下正常运行。被测介质温度超过
100℃时,应选用高温型导波雷达液位计。
3.2.2.4 投标方提供的导波雷达液位计应配供测量筒、排污门。
特殊说明:除上述配供外,清单中轴封冷却器液位为本项目后期
增加的测点,另需投标人配供一次隔离阀。
143
测量筒高度及探杆长度在满足工艺参数要求的情况下,应同时考
虑预留测量盲区部分。测量筒应留有排污口,配供排污阀,排污阀采
用串联双工艺阀的形式。测量筒材质要求,高温型导波雷达液位计测
量筒材质选用高温合金钢,普通型导波雷达液位计测量筒选用 316L,
且由导波雷达液位计厂家成套配供。
3.2.2.5 为适应电厂高温蒸汽工况,设备须具有实质性实时蒸汽
补偿功能,即,液位计对实时补偿目标靶发射单独的雷达信号,用于测量现场工况下、雷达波在高温蒸汽中的实时传播速率,并将这个速率应用于液面测量,液位计具有独立的实时补偿模块。不建议软件补偿的方式。
3.2.2.6 导波雷达液位计应具有高精度及环境特性全补偿功能,不
受噪声、蒸汽、粉末、混合气体和气体夹层的影响,不受介质密度和
温度影响,并耐磨损、耐老化。
3.2.2.7 导波雷达液位计主要性能参数要求:
量程:在测量范围内连续可调;
测量分辨率:1mm;
精度:±2mm;
常规型:输出信号 4~20mADC,二线制,工作负载应大于 250
Ω;
一体化供电。工作电压 10.5~24VDC。
3.2.2.8 为了将导波探杆及水位测量筒对变送器电子部件的热传
导及热辐射作用降至最低限度,蒸汽型导波探杆穿出顶部法兰后的外露长度不应小于 500mm,标准型导波探杆穿出顶部法兰后的外露长度不应小于 300mm,以确保变送器前的温度降至满足其电子部件安全可靠运行的温度范围。
3.2.2.9 导波雷达液位计应能通过就地调试用液晶表头进行组态,
组态的数据保存在 EPROM 中。失电后,液位计应可以在重新启动后马
上工作。
3.2.2.10 其它要求:
144
带有就地液晶指示表头;
外壳采用铝合金材质;
接液材质:高温合金钢或 316 不锈钢;
防护等级:IP66 以上;
零点及量程均可就地及远程可调;
电气连接采用螺钉压接端子,M20×1.5 内螺纹电气接口;
法兰要求:对于容器罐体上安装的测量筒/液位计如采用法兰接
口,需配供正反法兰及安装附件,法兰的规格尺寸为 DN20、材质为
316L;
3.2.2.11 导波雷达液位计必须带 SIL2 安全性能等级认证。
3.2.3 雷达液位计
3.2.3.1 液位计为国产品牌,具有完整的探头系列、调整单位及
测量系统,完成对液位的非接触式连续测量。应具有远方/就地、零点、满量程调整功能,具有自身故障报警功能。
3.2.3.2 雷达为高频雷达,发射频率为不低于 75GHz 高频波,数据
更新时间小于 30ms。
3.2.3.3 液位计应能通过手持终端进行组态,组态的数据保存在
EPROM 中。失电后,雷达液位计可以在重新启动后马上工作。
3.2.3.4 投标方应配供安装所需的附件,如安装法兰,螺丝和螺栓
等。
3.2.3.5 液位计性能要求
量程:在测量范围内连续可调;
液位计的波束角应优于+/-3°
测量分辨率:1mm;
145
精度:高于±0.2%;
常规型:输出信号 4~20mADC,二线制,工作负载应大于 250
Ω;
总线型:PA 通讯协议,一体化供电。工作电压 10.5~24VDC。
法兰材质:不锈钢 316
3.2.3.6
其它要求:
带有就地液晶指示表头;
外壳采用铝合金材质;
防护等级:IP68 以上;
零点及量程均可就地及远程可调;
电气连接采用螺钉压接端子,M20×1.5 内螺纹电气接口,并配
有封堵头;
液位变送器应带有双法兰及安装支架(含螺栓);
可靠的接地措施。
3.2.4 仪用阀门
3.2.4.1 进口工艺阀、进口仪表阀技术要求
(1)一般要求
1)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工艺温度、压力等参数要求的进口优质品牌,
并承诺在交货时提供其原产国/原产地证明,生产厂商必须持有 ISO
9001 认证证书。投标方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供进口阀门在同类电
厂中成功运行两年以上的业绩表,业绩表中应注明阀门应用的位置(用
于一次门、排污门)及压力和温度参数。同时,阀门的生产厂家应在
中国有服务代表,以确保零配件提供的连续性。
2)仪表阀门交货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及出厂试验报告。阀门应能
保证 5 年免维护。
146
3)所有仪表阀门必须使用截止阀,禁止采用闸阀。
4)投标方应提供质量可靠的产品,若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
阀杆脱落等问题,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全部由投标方负责,
招标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5)本规范书中提供的仪表阀门接口型式和尺寸不是最终版本,招
标方根据工程设计进展进行一些更改(小于 10%的范围内),投标方应
无条件满足要求。
6)投标方在投标书中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阀门的供货清单,包括各类规格阀门的数量和外型尺寸图、接
口图。
各类规格阀门型号中字母或数字所对应的部件材质或规格。
所提供阀门的设计、制造遵循的标准及严密性试验的标准和方
法。
各类规格阀门的温压曲线。
投标方提供的阀门为进口,阀门应在设备品牌原产国家生产,
不得转移到原产厂在其他国家的合作厂家或分支机构生产。
阀门产品样本、阀门原厂说明书。
与技术规范书的差异等。
7)招标方提供的仪表阀门清单
仪表阀门的类型、标称压力、设计参数、连接方式、数量等详细的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
8)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投标方负责仪表阀门的设计和供货,以及所有仪表阀门与招标方仪
表导管的接口配合。阀门接口的材质和尺寸应与招标方的连接管道相
一致。法兰连接型式的阀门应配套提供反法兰及连接附件。
147
阀门接口尺寸将随仪表管尺寸修改而修改,阀门接口尺寸最终在设
联会确定,阀门接口尺寸变化不影响价格。
9) 如阀门需配供短管,短管应能与门前和门后导管直接对焊,无
需特殊处理。
10)阀门密封填料采用耐高温高压的柔性石墨填料。
11)投标方在每台阀门上配有铭牌,标识该设备用途名称、型号规
范及 KKS 编码。阀门出厂时应有金属铭牌,铭牌上至少标明下列内容:
阀门型式、规格及 KKS 码。仪表阀门编号与仪表编号对应,将其作
为仪表的元件进行编号,对每个仪表阀门编号(包括一次门、二次门、
排污门、垫片等)。
Ø 制造厂名、制造许可证编号。
Ø 产品编号。
Ø 出厂年月。
Ø 公称压力(MPa)
Ø 适用温度(℃)介质。
Ø 阀门喉径(mm)。
Ø 检验合格标记,监验标记等
12)阀门接口连接形式
焊接:应能与
33.49.09 P92、184.5 316H、163 316H、
25.46.35 WB36 等仪表管实行对焊。
13)即使附件 1、2 中阀门附件未单独或列出数量不足,包括过渡
段、连接短管/取样短管、三通、活接头等附件,请投标方承诺配供的
过渡段、大小头、连接短管/取样短管、三通等均满足附件供货清单中
阀门之间及阀门与前后仪表导管之间的焊接要求和数量要求,包括异
种钢焊接过渡段,供货后如发现有不足,投标方无偿补足。
(2)进口工艺阀补充技术要求
148
1)本工程主蒸汽、热再蒸汽、高压给水、高压加热器、高旁减温
水等部分的仪表一次门、排污门采用“工艺阀门”,此“工艺阀门”
的含义是指与火电厂热力系统中用于隔断流动介质的手动截止阀同类
的阀门。
2)阀门采用对焊方式与仪表取样导管联接。
3)采用的工艺阀门(手动截止阀)应满足以下要求:
阀门的结构长度应符合 ANSI B16.10
手动阀门在最大压差下,开关时作用在手轮边缘的力应不大于
45 公斤。
截止阀应有柱式的阀盘,阀盘与阀杆的连接应保证阀盘自由转
动,以减少开、关时的摩擦。
阀盖的结构设计应能防止液体进入阀盖,并能确保如有泄漏也
不影响阀门的功能。
阀体应采用模锻结构,阀体和阀盖应为整体一体化锻造结构,
不得采用焊接阀体和螺栓连接阀体。
阀头与阀杆应为分体式结构,阀头应采用不旋转球头,阀门关
闭时阀头和阀座应以面接触方式挤压密封,耐冲刷、汽蚀。
阀门密封填料应耐高温高压,具有密封性能好的特点,密封填
料应位于阀杆螺纹之下,以隔绝螺纹与介质,确保密封的严密
性。
阀门手柄应有螺栓固定,防止震动时手柄松脱。阀门手柄旋转
灵活,不卡涩。
投标方提供的阀门进出口两端的口径应与连接管道的规格一致,
阀体的通径应与管道内径接近。阀门接口的坡口型式按管道的
坡口型式,阀门阀体应是整体采用与阀前管道相同材料锻造而
成(主蒸汽、热再蒸汽的阀门阀体采用 F92 材料,给水等其他
149
系统的阀门阀体采用 ASTM A213 TP316 等材料,
具体见仪表导管
阀门清册),并与阀后仪表导管具有可焊性。招标方采用的一
次门前后仪表取样管的材质和规格见附件。
4)采用焊接式阀门,阀门与管道应采用对焊。
5)本工程部分测点设置 2 只串联的一次门。
6)阀门的各部件承压能力应是系统的极限压力。阀门的阀芯及阀
座所选用的材料应具有耐高温高压流体冲刷的高强度性能。
7)阀盖须采用和阀体同种材质,并须一体式锻造成型,严禁使用
分体式阀门,严禁阀盖选用和阀体不同种材料并铸造成型的结构。阀
门应采用一体型无旋转阀杆,不允许采用两段式阀杆(即上阀杆和下
阀杆的形式)。
8)阀门的结构设计应具有防止阀杆冲出的机构,阀盖的结构设计
应能防止液体进入阀盖,并能确保如有泄漏也不影响阀门的功能。不
允许采用铸造工艺。阀盖须采用和阀体同种材质,并须锻造成型。不
允许选用阀盖和阀体不同种材料并铸造成型的结构。
9)阀门手柄应有内六角螺栓固定,防止震动时手柄松脱。阀门手
柄旋转灵活,不卡涩。
10)工艺阀(一次门、排污门)供货商确定后,投标方须与设计院进
行积极配合,以便按制造厂规范和实际使用要求最终确定所提供工艺
阀(一次门、排污门)的规格技术要求。
11)投标方须提供供货范围内所有型号阀门的单体重量和阀门外形
尺寸,该重量和壁厚须满足 ASME B 16.34-2013 4500LB((其中高温
高压部分应采用特殊压力级))的要求。
12)用于测量主蒸汽、一次热再蒸汽的工艺截止阀材质应为高温合
金钢 F92;用于测量二次热再蒸汽的工艺截止阀材质应为 F92 或 316H;
用于测量给水的工艺截止阀材质应为 WB36 或 316H。
150
(2)进口仪表阀补充技术要求
1)本工程主蒸汽、热再蒸汽、高压给水、高压加热器、油系统、
真空系统等部分的仪表二次门采用进口仪表阀。
2)仪表阀应满足以下要求:
阀门的结构长度应符合 ANSI B16.10
手动阀门在最大压差下,开关时作用在手轮边缘的力应不大于
15 公斤。
仪表阀的填料应位于螺纹之下并能在运行中调整填料。
阀杆螺纹应采用滚压制成。
截止阀阀体应整体采用锻钢,阀座应是整体的。
阀头与阀杆应为分体式结构,阀头应采用不旋转球头,阀门关
闭时阀头和阀座应以面接触方式挤压密封,耐冲刷、汽蚀。
阀门密封填料应耐高温高压,具有密封性能好的特点,密封填
料应位于阀杆螺纹之下,以隔绝螺纹与介质,确保密封的严密
性。
阀门手柄应有螺栓固定,防止震动时手柄松脱。阀门手柄旋转
灵活,不卡涩。
高温高压场合的仪表阀,应具有安全阀盖设计。
4)进口仪表阀采用对焊方式与仪表取样导管连接。
5)投标方提供的阀门进出口两端的口径应与连接管道的规格一致,
阀体的通径应与管道内径接近。阀门接口的坡口型式按管道的坡口型
式,阀门阀体应是整体采用与阀前管道相同材料锻造而成(主蒸汽、
热再蒸汽的阀门阀体采用 316H 不锈钢材料,给水、抽汽系统的阀门阀
体采用 316L 不锈钢材料),并与阀后仪表导管具有可焊性。
6)阀门的各部件承压能力应是系统的极限压力。阀门的阀芯及阀
座所选用的材料应具有耐高温高压流体冲刷的高强度性能。
151
7)阀门在出厂前均应在制造厂通过水压试验和气密试验,应满足
ASME B16.34 和 MSS SP-61-2013 《阀门压力试验》规范要求。
3.2.4.2 国产仪表阀补充技术要求
1)本工程风烟系统、凝结水、闭冷水、循环水等部分的仪表阀采
用国产品牌仪表阀。
技术协议中未单独列出配件,包括活接头、紫铜垫片、四氟乙烯垫
片等配件已含在供货清单中。投标人承诺供货数量满足现场需要。
仪表阀门与工艺管道连接件应是标准件。除对焊式外的仪表阀,其
他包括外螺纹仪表阀,都应配供与仪表导管连接的可活动连接接头,
并带材质不锈钢连接短管(50mm 长度)。连接接头与阀门组装好成套
供货。
2)仪表阀应满足以下要求:
阀门的结构长度应符合 ANSI B16.10
手动阀门在最大压差下,开关时作用在手轮边缘的力应不大于
15 公斤。
仪表阀的填料应位于螺纹之下并能在运行中调整填料。
阀杆螺纹应采用滚压制成。
截止阀阀体应整体采用锻钢,阀座应是整体的。
阀头与阀杆应为分体式结构,阀头应采用不旋转球头,阀门关
闭时阀头和阀座应以面接触方式挤压密封,耐冲刷、汽蚀。
阀门密封填料应耐高温高压,具有密封性能好的特点,密封填
料应位于阀杆螺纹之下,以隔绝螺纹与介质,确保密封的严密
性。
152
3.2.5 液位开关
3.2.5.1 液位开关采用浮球式/电接点工作原理。所有液位开关应
满足 ANSI31.1 制造标准及 ASTM 材质标准。
3.2.5.2 液位开关均采用外套筒式,抗震型,应能耐受被测介质的
温度和压力,详细工艺介质参数、液位开关具体配置见招标文件附件的清单。
3.2.5.3 投标方配供测量筒、一次门等相关必需的安装附件。
3.2.5.4 防护等级室内不低于 IP65 标准。
3.2.5.5 外套筒式液位开关与工艺设备连接采用焊接式。液位开关
制造过程中的焊接应符合 ANSI/ASME section Zx 标准要求的专业焊
接人员进行,全部为渗透焊,接口符合 ANSI B16.5 标准。
3.2.5.6 液位开关主要性能参数要求:
防护等级:IP65 以上;
环境温度:-25~65℃;
环境湿度:5~100%相对湿度。
3.2.5.7 其他要求:
电气连接采用螺钉压接端子;
接口:DN20 过程接口(接管尺寸 28×4)以设计院图纸为准,
带有封堵防止灰尘和水汽侵入;
电气接口:内螺纹电气接口,带有封堵防止灰尘和水汽侵入;
免费为用户提供液位开关位号标签;
3.2.5.8 电接点液位开关补充要求
(1)就地有 LED 面板来指示水、汽和故障状态。控制表输入电源
为 220VAC,每个电极输出的信号为 SPDT 开关量,触点容量 250VAC
5A。控制表的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为避免现场工人安装不当造成电
153
极损坏,投标人所提供的电极式水位开关电极必须在出厂前预先安装
好,并进行水压测试。
(2)由于电接点电极和控制表之间接线工作繁琐,厂家必须在出
厂前对电极实行高温电缆预接线,现场用户仅提供普通信号电缆对接
线盒和控制表进行连接。
(3)电接点液位开关应是整套原装进口产品,包括测量筒,电
极,电极控制表和电极连接导线,产品性能可靠,所供品牌在国内电
厂同等温度压力参数机组相同设备上至少有三家以上业绩,而且每个
项目安装数量不少于三台。
3.2.6 电磁流量计
3.2.6.1 电磁流量计应用微处理控制器和数字技术,使其具有最
大的量程范围和精度,简化现场和控制系统间接口;采用 HART(特殊说明的除外),实现与外部设备以数字通信方式传递数据的能力,并能通过智能通讯器实现远程整定和查询功能。
3.2.6.2 投标方应提供传感器至信号转换器之间的连接电缆,并提
供信号转换器保护箱。具体采用哪种安装形式,在设计联络会上由招
标方确定,且不发生商务价格变更。
3.2.6.3 电磁流量计上应有清晰的箭头表示流体的流向。
3.2.6.4 电磁流量计应能正确地将被测参数的变化转换成数字信
号,采用 4-20mA,带就地表头显示。
3.2.6.5 电磁流量计采用管道式,与工艺管道连接采用法兰。投
标人应提供安装用正反法兰。投标人提供的电磁流量计应具有高度的
可用性、可靠性、稳定性、可操作性和可维护性,其功能和性能应满
足电厂工艺系统的要求。
3.2.6.6 电磁流量计外壳和接液材料应采用耐酸碱腐蚀的材质。
3.2.6.7 电磁流量计现场带液晶表头,能同时显示瞬时流量、累
154
计流量、错误代码等信息;测量精度:1%,并有良好的零点稳定性。
3.2.6.8 根据现场安装条件需要合理选用分体式的电磁流量计。
如选用分体式电磁流量计,投标人需配套提供转换器与流量计传感器
相匹配的连接电缆(暂定 10 米),实际长度应根据施工图确定,投标
人应无条件满足并不发生额外费用。
3.2.6.9 一体式的电磁流量计防护等级至少为 IP66,对于分体式
的电磁流量计传感器防护等级为 IP68,转换器 IP66。
3.2.6.10 应为每台电磁流量计提供不锈钢设备标识牌,标识牌上
应在工厂内刻上永久性的设备编号。编号内容至少应包括用户名,设
备标签号(KKS 编码)、设备型号等(将由招标人确定)。
3.2.7 热控盘、箱、柜技术要求
3.2.7.1 总则
3.2.7.1.1 投标方对所提供的热控盘箱柜必须保证满足工程实际需
要。
3.2.7.1.2 除有特殊说明外,所有热控盘箱柜必须达到在施工现场
安装前不需解体检查就可安装的要求,如因热控盘箱柜质量原因需要在施工现场解体检修,投标方应承担一切费用。
3.2.7.1.3 热控盘箱柜制造前,投标方必须提供相关资料给招标方,
得到招标方认可方能生产。
3.2.7.2 基本要求
3.2.7.2.1 投标方提供的热控盘箱柜,应为安装在它们内部或上面
的设备提供环境保护,即能防尘、防滴水、防腐、防潮、防结露、防
昆虫及啮齿动物,又能耐指定的高、低温度以及支承结构的振动。
3.2.7.2.2 热控盘箱柜的设计、材料选择和工艺应使其内、外表面
光滑整洁,没有焊接、铆钉或外侧出现的螺栓头,整个外表面端正光
滑。
155
3.2.7.2.3 热控盘箱柜应有足够的强度能经受住搬运、安装和运行
期间短路产生的所有偶然应力。
3.2.7.2.4 所有金属结构件应有可靠的接地连续性。
3.2.7.2.5 目前所提供的图纸附件为参考图纸,并非设计院提供的
终版图纸,投标方对所成套的热控盘箱柜必须严格按照设计院的终版
设计图纸和设备清册进行盘上设备布置、接线和配套,并对其设备的
质量负责。
3.2.7.2.6 热控盘箱柜位号标签:标识采用不锈钢标牌,不锈钢拉
丝底色、黑色字体,标牌尺寸为 50
100mm(高宽),第一行字为标识
码,第二行为设备名称(前后两面都应有标识)具体格式最终由招标
方确定。
3.2.7.2.7 属于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的所有配套盘、箱、柜,柜门厚
度不小于 2.0mm,柜体除柜门外其余厚度不小于 2.0mm,安装板厚度不
小于 2.0mm。
变送器保护柜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56,柜体材质为 316 不锈
钢,颜色为不锈钢原色。
3.2.7.2.8 安装方式:按照大小不同,可采用落地式或悬挂式,悬
挂式需配置安装板,正面开门。箱顶四周配备吊装螺栓。
3.2.7.2.9 所有螺丝、螺母、自攻钉必须为不锈钢材质。
3.2.7.2.10 防水:柜门与柜体间须装有密封胶条。室外型盘箱柜
顶部一律装设防水顶盖。
3.2.7.2.11 悬挂式柜体一般采用单开门,落地式大型柜体采用双
开门,柜内门上均应设置资料箱。
3.2.7.2.12 厂家铭牌:控制柜必要的厂家铭牌在柜门的右下角,
标识条采用 304 不锈钢,本色,高度 30mm,黑色字体。
3.2.7.2.13 接地:柜(箱)体外部应有接地点(含螺栓等配件)
156
供接入公共地网,接地点要有明显“〨”标识。柜(箱)门和柜(箱)
本体间用不小于 4 平方的软铜导线或铜编织线作接地跨接。
3.2.7.2.14 门锁:控制柜门配装不锈钢暗锁;控制箱、端子箱门
配装按扭。
3.2.7.2.15 合页:柜(箱)体与门之间采用 304 合页连接,柜门
可以方便的拆下但不影响总体的密封效果。
3.2.7.6
变送器保护柜尺寸为 1800
1200500mm(高宽深),材质采用
316 不锈钢,颜色为不锈钢原色,为一个整体柜式仪表箱,箱内主要布置压力、差压变送器和控制器等设备,并应提供变送器和控制器安装支架,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2.8 温湿度仪
3.2.8.1 温湿度仪采用壁挂式。投标人应提供产品的样本参数。招
标文件清单中防爆的需满足防爆要求。
3.2.8.2 室内环境温湿度变送器:测温范围-10~60℃, 湿度量程
0~100﹪RH,4~20mA,四线制,工业级,防护型,24VDC 供电。精度
优于 0.5%,误差等级 A 级,响应时间优于 2 秒,具有现场 LCD 指示功
能,输出温度信号、湿度信号。
3.2.9 气源净化装置
3.2.9.1 卖方提供的仪用空气净化装置,应能满足环境要求。室
内的压缩空气净化装置防护等级应符合 IP54 或相应的标准,室外的
压缩空气净化装置防护等级应符合 IP56 或相应的标准。
3.2.9.2 仪用空气净化装置采用带不锈钢箱的型式,主要由净化装
置模块和箱体组成,模块全部安装在箱内。净化装置模块主要由气水
157
分离部件(分水滤气器)与不锈钢管件、不锈钢管、阀门等组成。系
统需稳定可靠,无易损易耗部件。
3.2.9.3 仪用空气净化装置由卖方整体供货,箱内由卖方在工厂装
配完成,整箱的设备及安装配件均由卖方提供。
3.2.9.4 箱体内的阀门采用国产优质产品,与国产仪表阀选型一
致,由卖方统一协调,最终由买方确定。
3.2.9.5 气源净化装置箱应可根据现场条件安装,一般为水平放置
在气源管路旁,进气及出气管采用焊接式活络接头连接,设置在箱体
侧面,进气及出气管应至少露出箱体 100mm,管径分 DN50、DN25、
DN15 三种类型。不管采用何种安装和连接方式,卖方均应无条件配合
进行设计的变更,且不发生商务价格变化。
3.2.9.6 仪用空气净化装置为双回路、无源、自动排水形式,其结
构原理如下图所示,卖方据此进行设计并优化,且须经买方书面确认
后,方可进行生产。
3.2.9.7 分水滤气器采用国产优质品牌,最终品牌及型号等由买
方确定,技术指标如下:
� 使用流体:压缩空气;
� 最高使用压力:1.0MPa;
� 最低使用压力:0.15MPa;
� 过滤精度:3μm;
� 滤芯寿命:2 年或压力差达到 0.1MPa;
� 带自动排水装置。
158
3.2.9.8 安装方式:螺纹连接,每一个分水过滤器装置必须配置两
个与相应螺纹转焊接的转换接头。
3.2.9.9 不锈钢箱体应不低于 316 材质,带不锈钢门锁,箱体应
有足够的强度能经受住搬运、安装产生的所有应力,保证不变形;门
的钢板厚度至少为 2.5mm,安装板厚度至少为 3mm,其余钢板厚度不
小于 2.0mm;支撑件应有足够的强度,保证不变形。采用 316 合页连
接,合页与柜体焊接。
3.2.10 连续吹扫装置
3.2.10.1 该装置有两大部分组成:恒气流控制箱和取样吹扫器
(内置补偿器)。该装置测量原理是利用连续在测点内通风的方法,
使测点防堵,并利用流体力学的动压补偿方法,消除因反吹扫气流产
生的压差,以保证真实测量值。取样器应采用不低于 316 不锈钢材
质,箱内配调压过滤器及转子流量计及调节阀。调压过滤器应采用优
质可靠有良好运行业绩的产品。转子流量计采用国产优质产品。风压
测量防堵装置无需供电,吹扫气源来自主厂房仪用压缩空气,压力为
0.4~0.8MPa。
减压过滤器须具有自动排水功能。
整套防堵吹扫装置在使用过程中不能因管路气源压力的变化和转
子流量计的流量变化而影响测量精度。测量精度也不应与装置安装距
离的远近而受影响。
3.2.10.2 恒气流控制箱采用不锈钢 304 板材,厚度不小于
2.0mm,室外布置,满足-30~75℃范围的使用环境,防护等级为
159
IP56,前单开门,有不锈钢带锁把手,门与箱体之间有防溅结构,能
防雨防尘。吹扫箱内气源管为不锈钢 304 材质。
防堵取样装置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材质壁厚应≥3mm。所有阀门
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
3.2.10.3 每个风压取样器带有一个风压引压管,引压管要求材质
为 304 不锈钢,引压管带Φ14×2 的焊接短管,恒流控制箱体上接入
和接出采用活结接头的形式,接头引接至箱外,与Φ14×2 取样管焊
接。
3.2.10.4 防堵取样装置与烟道连接方式为焊接。进气和出气口
接口尺寸、回路数要求根据招标文件技术协议的附件中规格配供,管
路和阀门连接应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连接(焊接)前必须用压缩空
气将管内垃圾、尘埃吹扫干净。
3.2.10.5 防堵装置应既防止取样器堵塞,又不影响测量精度,应
保证吹扫气流在测量管线上不会产生附加值,也不因主厂房仪用气源
气压波动而影响测量精度,投标方卖方应保证对测量仪表影响≤±
1mmH2O。
3.2.10.6 投标方卖方提供的在线补偿式防堵吹扫装置应符合下述
参数:
(1) 仪表气源压力:≥0.4MPa
(2) 内反吹耗气量:0~2.5m³/小时 压力 0.1MPa(可调)。
(3) 工作条件:-30~75℃
(4) 测量误差;±1Pa
(5)连续吹扫防堵装置无需供电
160
3.2.11 快速吹扫装置
3.2.11.1 风压测量管快速吹扫装置由快速接头、金属软管、螺纹
转换接头和焊接接头等组成。快速接头和金属软管耐压应大于 5MPa。
快速吹扫装置要求材质为 316 不锈钢,金属软管管径Φ22,焊接接头
应能够和Φ14×2 的测量管及仪用气源管焊接连接,整个装置长度按
不小于 1 米考虑。
3.2.11.2 风压测量管快速吹扫装置快速接头的插头和插座分开
时,则各自处于严密关闭状态,当插头插入插座,则快速接头内部处
于开启畅通状态。快速吹扫装置的插头和插座在反复通断时应能保证
其严密性。
3.2.11.3 快速吹扫装置应为整套供货,确保能用于正常风压测量
取样管路和快速拆装接吹扫气源管路两种,所有的配件、附件均由卖
方配套提供。
3.2.11.4 变送器端配置的接头为 M20×1.5 外螺纹接头,卖方应配
供能与此连接所有附件。
3.2.12 氧化锆分析仪
3.2.12.1 基本要求
3.2.12.1.1 除有特殊说明外,所供氧量分析仪必须达到在施工
现场安装前不需解体检查就可安装的要求。
3.2.12.1.2 投标方应提供完整的锅炉氧化锆氧量分析仪,包括
系统内所有连接、安装附件等。
161
3.2.12.1.3 所有的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应符合有关规范的
要求,且应是新型的和优质的,并能满足现场环境的要求。所有直接
接触烟气的设备,应采用耐磨合金材质。
3.2.12.1.4 在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的所有监测设备,其定位、安装
方式、支撑件、安装件、连接件、至就地主机箱的连接电缆及导管、
专用电缆等均由卖方设计、配套供货。连接电缆应选用铜芯防火绝缘
保护层耐高温屏蔽防火电缆。
3.2.12.1.5 应能在相对湿度 5~100%(结露)高潮湿大气的环境
中连续运行,并能充分适应现场露天、周围环境温度(-10℃~
70℃)、湿度、粉尘、振动、冲击等地方放置,而且不应影响系统的
正常工作。安装在室外的氧化锆氧量分析仪设备,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56。
3.2.12.2 氧量分析仪组件
3.2.12.2.1 锅炉氧化锆氧量分析仪组件应包括:检测探头和电
子变送装置。所供产品应可在线调整,调整期间对氧化锆的正常输出
不会造成任何干扰。
3.2.12.2.2 检测探头
检测探头应为直插式在线氧化锆探头,无需取样,无需管接参比
气;
插入深度:1500mm,耐温可达 800℃;
探头外壳材质应具有抗粉尘磨损和耐腐蚀能力;
锆电池应具有工作寿命长(不少于四年)、灵敏性高特点;
过程连接:法兰连接及相关全套附件。
162
3.2.12.2.3 电子变送装置
� 应采用全智能化设计;应具有免维护的全自动校验功能; 应
具有直观的人机界面数字显示功能,可显示氧含量、锆管温度、锆管
热偶毫伏值、有关用户信息等;
� 输出信号:4~20mADC,负载电阻大于 500Ω;
� 带报警输出接点;
� 电源:~220V/50Hz;
� 每套氧化锆氧量分析仪变送器单元应配供一个小型仪表保护
箱。
3.2.12.3 测量精度:±0.1%,在 6 个月时间内的漂移量不应超过
所调量程的 0.1%。
3.2.12.4 显示范围: 0.1~100%;输出范围:0~100%可调
3.2.12.5 响应时间:≤5 秒(T90)
3.2.12.6 量程:氧浓度 0~25%可设定:
3.2.12.7 其它要求
1)电气连接应采用螺钉压接端子,连接线和端子应符合现行的
ANSI 标准,所有端子都有永久性的标记,便于识别,电子元件与电源
接线端子应完全隔离,以防由于电气故障而损坏电子板。
2)M20×1.5 内螺纹电气接口。
3)应免费为用户提供氧量分析仪位号标签。
163
4)每台氧化锆氧量分析仪应有不锈钢铭牌,铭牌上应标注型号、
规格、标识编码,具体由招标方确定。
5)投标方应提供整套氧化锆氧量分析仪,包括传感器单元和电子
变送装置之间的连接电缆、检测探头的安装法兰及相关全套附件,每
套氧化锆氧量分析仪变送器单元应配供一个小型仪表保护箱(防护等
级 IP56,尺寸不小于 400 宽×500 高×300 深,箱体正面带有机玻璃
门)。
6)投标方应提出完整的锅炉氧化锆氧量分析仪安装方案,并与锅
炉厂配合在锅炉本体上设计氧化锆氧量检测探头的安装位置及接口。
如由于卖方安装设计、配合不当或信号采集单元本身的原因导致锅炉
氧化锆氧量分析仪检测效果无法满足技术要求,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
承担。
7)投标方应负责指导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并负责对招标方人员的
现场培训。
3.2.13 热电偶/热电阻
3.2.13.1 热敏元件
(1)K 型双支分列绝缘型热电偶(类型 K, 类别 1),热电偶的热敏元件应有双支 K 型专用导线,其绝缘层是硬质金属氧化物,都用不锈钢套管保护,采用热紧方法,并溶化密封。热电偶导线用不同彩色标记。
(2)金属铂配套 Pt100 为热敏元件的热电阻(双支三线制)热敏元件接线方式为三线制连接。热电阻主要是顶尖部感应的,所以该热敏元件置于距顶尖部 25mm 的距离内。安装在振动场所的热电阻需按防振式制造,安装在易燃、易爆区域的热电阻需按防爆标准制造,安装在腐蚀性大的区域需按照防腐标准制造。
164
(3)投标方应提交热电阻/热电偶校准记录精确度。要求每只热电阻/热电偶均为同向偏差,每年最多校验一次,就可保持其性能指标。在供货后招标方对所提供产品进行检测和标定,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方应予以无条件更换。
(4)铠装热电偶/热电阻外护套的材质全部采用不锈钢 316 材质。热电偶偶丝直径Φ5/Φ6(详见清单)。
(5)所有热电阻及热电偶其引出线应有防水式铸铝接线盒(翻盖),防护等级为 IP67。电气接线口为:M20X1.5 内螺纹接口。连接线和端子应符合现行的 UL ANSI 标准,所有端子都应作出永久性标记,便于识别。
(6)除非特殊说明,温度测量元件应配套提供温度热套管,根据过程流体的温度和压力采用焊接于或螺纹与过程管道连接。高温高压管道上焊接式的温度热套管材质采用与工艺主管道相同或相近的材质,螺纹连接的热套管采用 316 不锈钢材质;对于测量风粉温度的热电偶或热电阻,其保护套管应采用为喷涂钨钴合金或更高于该材质的耐磨元件,以满足强冲刷防磨的需要;对于测量烟气温度的热电偶或热电阻,其保护套管至少应具备耐磨涂层;其它中低参数管道上的温度热套管材质通常采用 316 不锈钢。投标方提供材质检验和使用报告等证明材料。
(7)投标方提供的温度热套管应配备 316 不锈钢延长管来保证温度测量元件伸出保温层,以满足安装维修要求(要求穿出保温层,更换测温元件不必拆除保温)。同时,投标方应按附件设备清单中提供的压力、温度和流速,对保护套管的壁厚、外形尺寸和焊口进行计算验证。
(8)水、汽、油系统温度热套管均采用与管道之间的焊接温度插座和热套延长管,即由投标方提供焊接在管道上的温度元件底座并加装热套延长管将与温度元件固定的接头引出至管道保温外。温度插座的材质同管道材质。
3.2.13.2 投标方负责提供所有温度表套管的渗透试验,保证每只套管无裂缝并出具试验报告。在所有蒸汽和液体管道内的温度套管共振频率根据 ASME PTC 19.3 标准计算并提供计算书,不满足验收标准的护套将根据需要调整大小,或者调整位置。
165
3.2.13.3 测量壁温的温度元件应带集热块。铠装热电偶外护套和集热块选用 316L 不锈钢材质。
3.2.13.4 常温下绝缘电阻要求,用 500V 兆欧表耐压,热电偶丝与保护套管之间的绝缘电阻>100 兆欧,双只热电偶丝与保护套管之间的绝缘电阻>100 兆欧。
3.2.13.5 投标方在设计过程中必须按照温度测量元件清单中要求的几种测温元件类型提供典型的安装示意图。
3.2.13.6 管道材质未明确的温度插座材质暂定 316 不锈钢材质。
3.2.14 温度计
3.2.14.1 双金属温度表表壳材料为 304 不锈钢,有密封防振玻璃盖。表壳的设计应为坚固式,防止一旦敏感元件破裂,温度介质朝着检表者喷射过去。其外部有校验调整装置。表盘直径为 100mm,带黄、绿、红三色标识。
3.2.14.2 安装在振动场合的双金属温度表,应选用充油抗振型。
3.2.14.3 指针式温度表直装或成角度安装,即为万向型显示结构,由招标方现场安装人员在现场自由选择是径向型或轴向型。柄长超过保温层。每只温度表都必须提供温度热套管,保证温度元件可自由拆卸而不致于扰动流体。
3.2.14.4 温度表能够耐受最大工作温度 150%的超限温度而不致于影响校准精度及其它性能。
3.2.14.5 温度表应自带标识,标识应有 KKS 编码和测点中文名称描述。
3.2.14.6 所有温度指示表的扩大管、保护套管、管座等附件均由投标方供货。相关规格见招标文件的附件设备清册。
3.3 仪表及控制设备品牌及型号
设备选型,由招标人最终确认厂家名单,并不产生商务变化。
166
同等优质品牌即为设备(部件)的质量和运行稳定性在一致水平
的品牌。如招标人要求 A、B、C 或同档次品牌,投标人提供 A、B、
C、D 品牌,投标人应对 D 进行同档次说明(需具备至少 5 项同容量机
组应用业绩,并提供供货证明、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
章,可以是投运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
料)。下表中列出了招标人推荐的制造商,投标方可结合上述要求在
投标阶段补充同等质量的产品,并在下表中填列。
仪表及控制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
品牌
备注
1
孔板
大连精工、江阴方圆、江阴神州或同等优质品牌
2
多孔平衡流量计
大连精工、江阴方圆、江阴神州、江阴申腾、江苏恩科或同等优质品牌
3
导波雷达液位计
ROSEMOUNT、E+H、MAGNETROL或同等优质品牌
4
国产仪表阀
深圳 FITOK、江苏仪航、北京赛洛克、盐城加久或同等优质品牌
5
进口仪表阀
英国 safelok、美国swagelok、英国 SABRE DUBLOK 或同等优质品牌
6
进口工艺阀
英国 safelok、意大利 MTM、美国 conval 或同等优质品牌
7
雷达液位计
重庆川仪、深圳万讯、北京古大或同等优质品牌
8
电磁流量计
重庆川仪、深圳万讯、开封仪表或同等优质品牌
167
序号
设备
品牌
备注
9
液位开关
英国 MOBREY、加拿大AQUARIAN、MAGNETROL 或同等优质品牌
10
温湿度仪
无锡兴洲、山东建大仁科、昆仑海岸或同等优质品牌
11
热电阻、热电偶、
温度表
上海自动化仪表、重庆川仪、江苏红光、上海方欣或同等优质品牌
12
气源净化
华东电站、无锡凯特力、无锡银湖、无锡兴洲、江苏恩科或同等优质品牌
13
连续吹扫、快速吹
扫装置
华东电站、无锡凯特力、无锡银湖、无锡兴洲、江苏恩科或同等优质品牌
14
氧化锆分析仪
美国 AMETEK、深圳朗弘、日本横河、艾默生或同等优质品牌
3.4 特殊要求
3.4.1 科技要求
为配合招标方创国优工程奖,投标方为招标方提供以招标方为第
一作者单位,以招标方单位职工为第一、二、三作者的 2 项实用新型
专利,并取得授权。
投标方为招标方提供以招标方单位所属员工为独立作者的至少 2
篇 1000MW 机组仪表类相关的论文,并在具备 ISSN 和 CN 刊号等省部级
以上刊物(月刊)完成发表刊登(知网收录)。
3.4.2 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
168
投标人根据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内容,从组织保障、技术保障、
流程保障、服务方案、应急保障等几方面,制订相应的售后服务及保
障措施。
(1)组织保障(是指为确保售后服务及时、高效而设立的组织机
构,明确服务团队构成、岗位职责、联络机制、人员资质要求等,通
过合理的资源调配实现服务承诺的组织管理措施。)
(2)技术保障(是指为维持产品/系统长期稳定运行,以及快速
诊断和排除故障,所提供的技术支持手段,如远程诊断平台、知识库、
备品备件储备、技术培训体系等工程技术类措施。)
(3)流程保障(是指为规范售后服务行为,确保服务过程的标准
化和可追溯性,而制定的明确工作流程,如故障申报流程、应急响应
流程、定期回访流程、质量评估流程等。)
(4)服务方案(是指根据项目特点和业主需求,制定的具体服务
内容、标准、周期及方式的总和,如维保计划、巡检制度、升级策略、
技术文档管理等。)
(5)应急保障(是指针对可能出现的重大故障或紧急情况,为最
大限度减少对业主运营的影响而制定的快速响应机制、备用方案、替
代措施等。)
3.4.3 维护维修成本、检测装备水平、试验手段
投标人根据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内容,从维护维修成本、检测
装备水平、试验手段与方案、技术保障体系、成本与质量的平衡性等
几方面进行说明。
169
(1)维护维修成本(是指为保障热工仪表长期稳定运行而提出的
全生命周期成本分析及控制措施,包括定期维护、故障维修、备品备
件更换等费用的构成、测算依据、优化策略。)
(2)检测装备水平(是指用于热工仪表日常检定、校准、故障诊
断所配备的检测设备、工具的种类、精度、数量、先进性,以及其溯
源至国家基准的计量管理体系。)
(3)试验手段与方案(是指为验证热工仪表性能、可靠性及适应
性所制定的系统性试验方法、流程与标准,包括出厂试验、现场验收
试验、型式试验及特殊环境模拟试验等的具体方案。)
(4)技术保障体系(是指整合成本、装备与试验手段,形成的一
套可持续保障仪表精度与可靠性的工作机制,包括人员操作规范、数
据记录与分析、质量闭环管理等。)
(5)成本与质量的平衡性(是指在方案中体现的成本投入与所承
诺的仪表可靠性、寿命、精度保持性等质量目标之间的合理性与最优
性。)
170
附表/附图
投标方在投标时必须随投标文件提交本章要求的文件资料,并按
下列格式填写,按下列的先后顺序装订,单独成册。投标方可根据需要增加内容,但必须附在最后。
171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热电阻
介质及参数
序号
编号
测点名称
设备名称
型号
设备规范
介质
工作温度
℃
工作压力
MPa
单位
数量
备注
1
…
…
合计
172
2.热电偶
介质及参数
序号
编号
测点名称
设备名称
型号
设备规范
介质
工作温度
℃
工作压力
MPa
单位
数量
备注
1
…
…
合计
3.液位开关
介质及参数
序号
编号
测点名称
设备名称
型号
设备规范
介质
工作温度
℃
工作压力
MPa
单位
数量
备注
173
1
…
…
合计
4.流量测量装置
介质及参数
序号
编号
测点名称
设备名称
型号
设备规范
介质
工作温度
℃
工作压力
MPa
单位
数量
备注
1
174
…
…
合计
5.电磁流量计
介质及参数
序号
编号
测点名称
设备名称
型号
设备规范
介质
工作温度
℃
工作压力
MPa
单位
数量
备注
1
…
…
175
合计
6.温度计
介质及参数
序号
编号
测点名称
设备名称
型号
设备规范
介质
工作温度
℃
工作压力
MPa
单位
数量
备注
1
…
…
合计
176
7.温湿度仪
介质及参数
序号
编号
测点名称
设备名称
型号
设备规范
介质
工作温度
℃
工作压力
MPa
单位
数量
备注
1
…
…
合计
8.导波雷达液位计(含雷达液位计)
介质及参数
序号
编号
测点名称
设备名称
型号
设备规范
介质
工作温度
℃
工作压力
MPa
单位
数量
备注
177
1
…
…
合计
9.净化装置(含连续、快速吹扫装置)
介质及参数
序号
编号
测点名称
设备名称
型号
设备规范
介质
工作温度
℃
工作压力
MPa
单位
数量
备注
1
178
…
…
合计
10.氧化锆分析仪
介质及参数
序号
编号
测点名称
设备名称
型号
设备规范
介质
工作温度
℃
工作压力
MPa
单位
数量
备注
1
…
…
179
合计
11.盘台箱柜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1
…
…
合计
12.工艺阀、仪表阀
序号
设备类型
型式规范
备注
单位
数量
1
…
…
合计
180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附件填入
序号
名称
型号和
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
家
材质
备注
1
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附件填入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
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
家
备注
1
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
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
家
备注
181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
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
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
外)
备注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
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
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82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
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
家
备注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附表 C.1 热电偶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投标人填写
1
基本要求
2
热电偶热敏元
件
183
3
热电偶绝缘层
4
热电偶套管
5
耐磨涂层说明
6
热电偶端子头
组件
7
接线盒
8
铠装元件要求
9
精度
10
精确度
11
其他要求
12
质保时间
附表 C.2 热电阻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投标人填写
1
基本要求
2
热敏元件
3
绝缘层
4
套管
5
耐磨涂层说明
184
6
端子头组件
7
接线盒
8
铠装元件要求
9
精度
10
精确度
11
其他要求
12
质保时间
附表 C.3 导波雷达液位计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投标人填写
1
型号及量程
2
精度
3
变差
4
稳定性
5
输出信号
6
环境温度
7
接液温度及接
液部分材质
185
8
电源电压及负
载电阻
9
阻尼时间常数
10
防护等级
11
探杆形式
12
探杆是否可切
割长度
13
测量筒设备材
质
14
测量筒与管道
连接方式
15
是否有 HART
协议
16
是否有提高信
噪比措施
17
变送器与探杆是否可分离维
护
18
是否有蒸汽温
度补偿功能
附表 C.4 进口仪表阀主要技术参数
186
序号
项目
投标人分型号填写
1
阀门形式
2
阀门配件
3
设计标准
4
耐压性能
5
密封性
6
安全性
7
材质要求
8
连接方式
9
阀盖、阀体工
艺
10
阀头、阀杆工
艺
11
阀心
12
阀门通径
13
重量及壁厚
14
质保期
附表 C.5 进口工艺阀主要技术参数
187
序号
项目
投标人分型号填写
1
阀门形式
2
阀门配件
3
设计标准
4
耐压性能
5
密封性
6
安全性
7
材质要求
8
连接方式
9
阀盖、阀体工
艺
10
阀头、阀杆工
艺
11
阀心
12
阀门通径
13
重量及壁厚
14
质保期
附表 C.6 国产仪表阀主要技术参数
188
序号
项目
投标人分型号填写
1
阀门形式
2
阀门配件
3
设计标准
4
耐压性能
5
密封性
6
安全性
7
材质要求
8
连接方式
9
阀盖、阀体工
艺
10
阀头、阀杆工
艺
11
阀心
12
阀门通径
13
重量及壁厚
14
质保期
附表 C.7 雷达液位计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投标人填写
189
1
材质
2
分辨率
3
测量误差
4
防护等级
5
发射频率
6
回波抑制
7
其他
附表 C.8 液位开关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投标人填写
1
原理
2
防护等级
3
材质
4
寿命
附表 C.9 电磁流量计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投标人填写
1
材质
2
防护等级
3
寿命
190
4
精度
5
分体功能
6
信号输出
附表 C.10 氧化锆分析仪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投标人填写
1
材质
2
防护等级
3
寿命
4
精度
5
响应时间
6
信号输出
191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投标人承诺无条件满足招标人的交货计划,并同意按照工程进度要求,调整供货时间以满
足工程需要。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
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
间
交货地
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
长度超过
9.0m,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
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即应列出
)。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
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
名称
部件
产地
备注
192
193
技术附表 F 技术条款偏差表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差异之处汇集成
表。投标人必须填写本表,如无偏差,则在此表中填写
“无”。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任何未完全响应技术规范的条款,均应列入技术偏差表,
否则将视为完全响应。
194
19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196
(广东分公司)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热控仪
表成套(第二批)设备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97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98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
1)商务投标文件;
(
2)技术投标文件;
(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199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20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20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追认。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202
三、联合体协议书(无)
203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204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
(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
)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标,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
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天日历日内有效
(不得少于投标有
效期
)。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
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
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
时(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
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
,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
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
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205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
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
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
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206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207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208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年
年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209
(三)制造商授权书
无
210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11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5.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5.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12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213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
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
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的响应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XXXX;3、
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
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
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
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14
(广东分公司)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热控仪
表成套(第二批)设备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15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216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217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218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219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220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221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222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投标文件质量及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
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仪表技术参数和性能的响应程度:
(针对流量测量装置、导波雷达液位计、雷
达液位计、液位开关、电磁流量计、热控盘箱柜、工艺阀、仪表阀、温湿度仪、气源净化装置、氧化锆分析仪、热电偶、热电阻、快速吹扫装置、温度计等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材质及使用寿命
仪表主要部件材质的耐用性、可靠性:(针
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5
设计、制造和研发能力
(一)设计制造能力 (针对 进行简要描
述)
(二)已投产设备的质量可靠、技术先进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三)使用绿色环保节能技术 (针对 进
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6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以及供货保障措施
(一)供货范围:
(二)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三)分包及外购:
(四)供货保障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7
维护维修成本、检测装备水平、试验手段
针对维护维修成本方案、检测装备水平、试
验手段与方案、技术保障体系、成本与质量的平衡性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8
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
针对组织保障、技术保障、流程保障、服务
方案、应急保障等各个方面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3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224
(广东分公司)大唐潮州电厂 5-6 号机组项目热控仪
表成套(第二批)设备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25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226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有效期、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1.7 按照供货范围清单内容和格式(招标文件附件 1-5 EXCEL 清单)填写 1.2
投标报价表,提供
PDF 格式(盖章)及可编辑 EXCEL 格式两种投标报价格式。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
备注
一
设备价格
二
随机备品备件
三
专用工具
四
技术服务费
五
运杂费
合计
227
六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
。
交货地点:
。
报价有效期:
180 天。
228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229
合计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
230
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合计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