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唐陕西西王寨煤电一体化项目电厂2X660MW新建工程】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5-12
发布于
陕西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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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WEME26-SXFG06-WZ-Y001

陕西公司西王寨煤电一体化项目电厂

2X660MW 新建工程汽轮发电机组扭振保护

装置

招标文件

标 人:大唐陕西府谷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2026 年 05 月

1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3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价格机制优选法】

................................................................................................................52

1 评标办法 ..............................................................................................................................58

2 评审标准 ..............................................................................................................................58

2.1 初步评审标准 ..............................................................................................................58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58

3 评审程序 ..............................................................................................................................58

3.1 初步评审 .....................................................................................................................58

3.2 详细评审 .....................................................................................................................59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9

3.4 评标结果 .....................................................................................................................6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1

1 评标办法 ..............................................................................................................................62

2 评审标准 ..............................................................................................................................62

2.1 初步评审标准 ..............................................................................................................62

3 评审程序 ..............................................................................................................................62

3.1 初步评审 .....................................................................................................................63

3.2 详细评审 .....................................................................................................................63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63

3.4 评标结果 .....................................................................................................................6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4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5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6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陕西公司西王寨煤电一体化项目电厂 2X660MW 新建工程汽

轮发电机组扭振保护装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大唐陕西西王寨煤电一体化项目电厂 2X660MW 新建工程招标人为大唐陕

西府谷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陕西府谷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

目资金来自资本金自筹

+商业融资:出资比例为 2 :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汽轮发电机组扭振保护装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6-SXFG06-WZ-Y001

2.2 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皇甫川工业园内

2.3 建设规模:1320MW

2.4 建设工期:暂定 2026 年 7 月 1 日至 2027 年 7 月 31 日(具体开工时间

以书面通知为准)

2.5 设备名称: 汽轮发电机组扭振保护装置

2.6 数 量: 2 台机共 4 套

2.7 技术规格: 整定误差不大于±2.5%,温度变差:在工作环境温度范围内相

对于+20±2℃时,不超过±2.5%,满足调度(西北电力调控分中心和陕西省调的主备

调)的相关要求。

2.8 招标范围:汽轮发电机组轴系扭振保护装置屏 4 面(每面屏 1 套保护

装置)

,保护装置后台系统(含显示器、后台机、监控分析软件)

1 套,设备之

间连接的各类线缆(含电缆、光纤、网线、跳线、通讯线、转换器等)

1 套。

2.9 交货地点: 大唐陕西西王寨煤电一体化项目电厂 2×660MW 新建工程工地现

场指定位置

2.10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 60 天

9

2.11 其 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

等)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

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

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2 个 600MW 及以上发电机组(扭振保护设备或

发变组保护装置)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

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

章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

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

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

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10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

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

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5 月 25

日至

2026 年 06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6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11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标 人: 大唐陕西府谷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址: 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皇甫川工业园内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58 号皇城大厦 5 楼

邮编:

710004

联系人:

杨冰利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

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12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如有,根据情况填写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电子商务平台,形

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

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2.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

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2.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

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

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2.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3.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原件,投标人需将电子保函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

对应位置。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5.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5.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

,要求中标单位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

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5.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

内足额缴纳。6.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6.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6.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

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

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

3)因招标人原因

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无☑有,具体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证书、检测报告等资格审查证明文件扫描件应清晰可识别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3 年(2023 年至 2025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

,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

2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1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2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3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存在四项全部一致情形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4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5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6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以上示例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

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7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8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9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0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1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2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33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34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35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36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38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汽轮发电机组扭振保

护装置

50%

10%

40%

39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项目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

件商务部

分的响应

性和投标

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

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

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

4

(含)

-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

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

2

(含)

-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

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

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

平均)

25

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得 25 分;

2000 万元≤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3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19 分;

其余得

17 分。

2.2

发明专利

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

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

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

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

40

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同一个项目获奖以最高级别获奖

得分记入,不重复计分。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

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年度盈利指该会计年度的净利润>0,

年度不盈利指该会计年度的净利润≤0。

3.2

流动比率

(最近一

年)

15

流动比率≥

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

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

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1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

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

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2

业绩

15

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10 分,每增加 1 个(供货或投运)有效业绩得

0.5 分,最高不超过 15 分。

3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及 性 能指标

2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性能、主要参数指标、相应的证明文件、计算书或报告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20<得

分≤

25),良档(15<得分≤20),一般档

(得分≤

15)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20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材质选择、结构特点、设备配置方案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15<得分≤20),良

档(

10<得分≤15),一般档(得分≤10)

5

供货范围

1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包及外购、供货保障措施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10<得分≤15),良档(5<得分≤10),

一般档(得分≤

5)

6

运维情况

7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安装及检修条件、运行和维护要求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5<得分≤7),良档(3<得分

5),一般档(得分≤3)

7

附 属 系 统 及 所 属 设 备情况

7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配置方案的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5<得分≤7),良档

3<得分≤5),一般档(得分≤3)

8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6

根据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进行评审,按优、一般分档,优档(

4<得分≤6),一般档(得分≤4)

合计

100

42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评标价

=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招标文件给定的暂估价(含税)合计金额-招

标文件给定的暂列金额

(含税)合计金额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43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及顺序对

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或在规

定的时间内未回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修正后的最终投标

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44

1)开标记录表(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不一致

的,以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为准。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分项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

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当分项报价的合价大于投标报价时,以投标报价为准,按比例调整相应子目

的单价或合价;签订合同时以投标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

合价。

当分项报价的合价小于投标报价时,以分项报价的合价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

5)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招标文件给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除

外),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办理结算时招标人不予支

付缺漏项的费用。

如果存在增项等超出招标范围的报价,评标价不予核减,投标报价核减,签

订合同时以核减后的投标报价为准。

6)暂估价、暂列金额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漏报、少

报或多报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修正投标报价。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45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47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48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49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50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对于“四新首台套”设备,必要时应委托科研总院或有资质

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设备的监造和性能验收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监造的范围、方式

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

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

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

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51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52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53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54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55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56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57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58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59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60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5.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61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大唐陕西府谷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1.1.2.3 卖方:××××××××××××公司。

1.1.13.1 工程:大唐陕西西王寨煤电一体化项目电厂 2×660MW 新建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

: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黄甫镇黄糜咀施工场地。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1.22“试运行”指本工程在投入商业运行前的连续试验运行。

1.1.23“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规定所进行的试

验。

1.1.24“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规定的保证值后,买方

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25“投运”指本工程经试运行合格,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1.1.26“最终验收”是指质量保证期满并完成索赔后,买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

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下达大唐陕西西王寨煤电一体化项目电厂 2

×660MW 新建工程当年年度投资计划后,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

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进行。

63

买方联系人:

卖方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联 系 地 址 : 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

联 系 地 址 :

: 719405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卖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买方有

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 20%违约金。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卖方不得要求买方

向其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合同价格详见合同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合同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

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指导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

方提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卖方负责运输,还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厂外大件运输相关(含方案编制)

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无。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

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比例:1:7:1.5:0.5。

3.2.2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日期起 1 个月内,

卖方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和相应经过财税部

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买方审核无误后 1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给卖方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卖方应按照买方要

64

求返还预付款,

同时应以买方支付预付款时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 1 年期)标准支付预付款占用期间的利息。利息起算时间按照买方付款之日

起计算。

3.2.3 合同价款的支付:按每台套设备分别付款。卖方未提供或未按合同约定提供下列单

证及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买方有权迟延付款直至卖方纠正符合合同约定,且买方不承担逾

期付款违约责任。

3.2.3.1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

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70%作为到货款。

(1)设备监理签字的设备放行单(如存在设备监理)

(2)到货验收证明

(3)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4)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0%,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5)其他单证:无。

3.2.3.2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初步验收款支付申请手续。

买方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5%作为初步验收款。

(1)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证书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3)其它单证:无。

3.2.3.3 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卖方凭下列单

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1)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3)其它单证:无。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约定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

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

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对于“四新首台套”设备,必要时应委托科研总院或有资质

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设备的监造和性能验收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监造的范围、方式

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任意抽检,即 R 点、W 点、H 点、I 点。每次监

造内容完成后,卖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卖方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

65

份。监造内容(具体内容买方确定)

设备监造内容

监造方式

序号

零部件或

工序名称

监造内容

R

W

H

I

备注

1

核心板件检

检查 CPU 板、采样板、电源板等关键插件的

焊接工艺、元器件品牌(是否符合投标文

件)、PCB 板的防锈防潮处理。

2

电磁兼容

(EMC)措

检查装置的屏蔽接地设计。TSR 装置通常安装

在强电磁干扰环境,必须检查其金属外壳的

连续性、内部屏蔽线的接法是否符合抗干扰

标准。

3

电源模块

进行直流电源拉合试验(如 110V/220V),要

求装置在电源波动范围内不误动、不拒动,

且数据存储不丢失。

4

采样精度测

模拟输入转速脉冲信号、电压电流信号,

检查装置测量的扭应力、扭矩、转速的误

差。依据 NB/T 42085-2016,误差通常要求

在±1%~±5%以内。

5

逻辑出口测

模拟试验时报警逻辑、跳闸逻辑、闭锁逻辑

均正确动作。

6

响应时间测

从输入模拟故障信号开始计时,到保护出

口继电器动作的时间,必须满足合同规定的

快速性要求(通常要求≤ 30ms)

7

传感器(探

头)

检查电涡流探头、加速度计或应变片的出

厂合格证和校准报告。检查探头的灵敏度、

线性度是否符合要求。

4.1.3 对卖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买方为卖方提供以下方便:

提前 10 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买方监造代表和卖方,监造项目和方式由卖方、

买方监造代表、买方三方协商确定;

买方监造代表和买方有权通过卖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

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

,如买方认为有必要复印,卖方将提卖方便。

66

买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

买方有权提出

意见,卖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买方是否要求和知道,卖方均主动及

时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买方不知道的

情况下卖方不得擅自处理。

4.1.4 性能验收试验

4.1.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

要求。

4.1.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一般为设备安装及使用地点,即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黄甫

镇黄糜咀施工场地。

4.1.4.3 性能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 168 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

由买方与卖方商定;单台设备的试验需供双方协商确定。

4.1.4.4 性能验收试验由买方组织实施,卖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参加。买

方委托经卖方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并编制试验报告。试验大纲由买方提供,与卖方、

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讨论后确定。验收试验费用由买方承担。如试验在现场进行,

卖方要按买方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卖方提供。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由卖方负责包装,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超大超重件(对

于本设备)

,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

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卖方承担合同设备的运

输,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如下:

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黄甫镇黄糜咀施工场地指定位置;运输方式:依据大件运

输报告确定。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

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

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

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7

5.4.4 排产是卖方根据合同及买方书面《排产通知单》的要求对买方所购买的材料、设备

的生产制造任务作出统筹安排,具体包括拟定生产产品的名称、批次、规格型号、单位、数量、

质量和生产开始、生产进度,并按照买方《排产通知单》中要求的开始生产时间准时进行生产,

同时承诺保证按照《排产通知单》中约定的完成时间完成买方所购买的材料、设备的生产制造。

是卖方为保证工程进度、保障产品质量及满足按期交货的制造、生产的计划,是对卖方进行供

货管理的重要依据。

《排产通知单》是指合同买方对卖方生产加工的材料、设备进行生产安排的通知单,通知

单可注明设备的名称、批次、型号规格、单位、数量、质量、设备原材料采购情况及设备开始

生产时间和完成时间等。买方可根据《排产通知单》来确定设备进场时间并及时安排设备的接

收、验收等系列工作。

排产作为卖方的一项重要义务: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书面《排产通知单》后 2 个工作日内按

照《排产通知单》中约定的设备型号、数量以及其他要求进行排产,排产前排产情况应得到买

方确认。

5.4.5 设备交付日期: 合同生效,并且接到买方通知后 6 个月内交到现场(若和技术协议

时间不同,以本条款约定为准)

。如需延迟交货,由买方通知卖方。卖方接到买方排产通知后

才可进行排产。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下列任

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

(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下列第(2)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

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

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

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

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8

6.3.4 (1)由于卖方责任,设备不能达到本条下述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卖方

承担违约金。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改善后仍未能达到国标要求的范围,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拒

绝验收此设备。

(2)如果合同设备技术指标不满足《技术协议书》要求但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经

买方让步接受的,卖方承担的违约金金额及计算方式如下:

(2.1)轴承双向振动幅值超过 0.05mm 但小于 0.1mm, 扣除合同总价的 2%,大于 0.1mm,扣

除合同总价的 10%。卖方提供的扭振保护定值(报警值、跳闸值)必须基于权威的轴系应力计

算和材料疲劳特性(S-N 曲线)。如果在后续的现场试验或实际电网故障中,证明该定值过于

宽松(导致轴系承受了过大的应力但保护未动)或过于严格(导致机组在安全范围内误跳闸)

卖方向买方支付签约合同价 10%的违约金。

(2.2)扭应力/应变测量误差 ≤ ±5%,每超出 1%,卖方向买方支付该台套设备款 0.5%

的违约金。

(2.3)投运第一年内,装置故障导致退出运行时间 ≤ 1 小时,每超过 1 小时,卖方向买

方支付 1 万元的违约金。

(2.4)正常运行工况下,无实际扭振时的误报警次数,每发生一次误报警,卖方向买方

支付 3000 元的违约金。

(2.5)当电网发生严重故障(如出口短路)或机械发生剧烈扰动,导致轴系扭应力超过

材料屈服极限或疲劳极限时,TSR 保护装置应当动作而未动作。视为重大质量事故或设备缺陷。

卖方需承担全部轴系损伤修复费用。

(2.6)扭振保护装置运至现场后,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而导致设备不能按期投

运,每影响一周,卖方向买方支付该台套设备款 1%的违约金。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签署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

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签署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证书。

卖方有义务在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

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证书。

6.4.3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

则买卖双方应

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签署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证书。

69

卖方有义务在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

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

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

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证书。

6.4.4 初步验收应在试运行后六个月内进行,由买方负责,卖方参加。

6.4.5 最终验收应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进行。

如果由于买方原因造成最终验收延误超过

六个月,则自该六个月届满后 15 天内买方应签署本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因卖方未尽到安全义务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如

因此导致买方承担责任的,买方有权向卖方追偿。

7.4 如果卖方的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因更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

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从合同设备取得初步验收证书并投运后 12 个月。如果由于

买方原因未能及时安装投运,

则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到达交货地之日

起 30 个月。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向卖方出具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

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签署合

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

如在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

因合同设备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

内签署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

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

。如果卖方未

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

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

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70

9.4 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

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函

10.1 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履约保函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后不迟于 30 天退

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

决且理赔完毕后 30 天。履约保函有效期暂定三年,保函到期前 30 天质量保证期未满,卖方应

延长保函期限或重新开具保函。

10.2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

11.7 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

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

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9 关于质量保证的其他约定:无。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

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

承担。

12.5 卖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向买方销售的设备、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服务等所涉的

一切知识产权均属于卖方合法所有或具有合法使用权,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也不存在任何形

式的权利瑕疵。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或者二次销售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也

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提出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非法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指控。

如有第三方就卖

方提供的设备、资料、技术、服务等向买方提出任何投诉、索赔、诉讼或者其他任何权利诉求,

则卖方应立即出面解决,且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赔偿全部由卖方承担,与买方无关,买方不

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71

12.6 如有第三方就卖方提供的设备、资料、技术、服务等向买方提出任何投诉、索赔、

诉讼或者其他任何权利诉求,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买方必须作为主体参与处理的,则买

方与第三方签署的和解书或调解书,有权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裁判文书中,如有涉及对第三

方的赔偿及/或补偿责任,均由卖方承担。买方在上述法律程序中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及为

处理纠纷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12.7 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后,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向第三方支付费用获得使用许可,或提

供新的设备、修改资料、更换新的技术。如果买方认为卖方无法合理提供上述可供选择的做法,

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支付的全部款项,且无须支付已使用期间的任何费用。除此以外,

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无法使用卖方交付的设备、资料、技术、服务期间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如果经济损失无法计算,以本合同标的金额作为买方损失金额。

12.8 如有权机关确定买方构成共同侵权,卖方应赔偿买方商誉损失 50 万元,由于商誉损

失举证的困难,卖方免除买方就商誉损失的金额进行举证的义务。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

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但若卖方未

按合同第 3.2 条约定提供相应资料及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资料的,买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

承担违约责任。

14.4 卖方违约的,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维权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

师费、公告费、执行费、鉴定费等。

14.5 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技术服务的,买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卖方拒

不改正或经 3 次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 20%的

违约金。

14.6 因卖方原因导致买方向第三方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罚款、赔偿金等)

的,所有责任及费用均由卖方承担,若因此导致买方承担责任的,买方有权向卖方追偿。

14.7 卖方因违约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的,买方有权从任一笔应付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的

违约金。

72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

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且欠款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 30%;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

,或在未事先征得

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

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6)买方在与卖方签订本合同后,发现卖方存在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附件中列明/告知

的供应商不良行为,

被列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未按期完成整改从供应商黑名单

中移除的,买方有权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工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采取中止、变更、终止、解除合同或暂停付款等措施。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

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

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

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

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

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

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73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黄甫镇。

19 工程的停建、缓建

19.1 工程发生停缓建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或取消的:

19.1.1 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暂停履行本合同。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无条件立即暂停一

切有关合同执行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防止损失的扩大。

19.1.2 买方行使此种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并有权索回已支付给卖方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9.1.3 如果工程确定取消,买方有权书面方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卖方收到该通知后,

应采取必要措施立即终止一切有关合同执行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

19.1.4 买方如因工程停缓建等原因迟延支付卖方合同价款,卖方不得追究买方迟延付款

的违约责任。

19.1.5 卖方因发生停、缓建产生的损失只限于直接损失,不包括卖方的预期收益。卖方

在收到买方要求暂停或终止履行本合同书面通知后 7 日内应向买方如实提供卖方合同已经履

行部分的情况、以及直接损失明细和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对于卖方因暂停或终止履行合同造成

的直接损失买方不予赔偿。

“如卖方收到买方暂停或终止履行合同通知后仍继续履行合同”

括但不限于购买备料、加工制造、交付货物等造成自身损失的扩大,对于损失扩大的部分,买

方不予赔偿。

19.1.6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

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

作日内(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

内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

得到买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

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

停部分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20 通知

一方根据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包括批准、证明、同意、确定和请求均应采用书

面形式。通知应由专人送交或通过快递、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由专人送交时,以对方签收之日

为通知的收到日期;通过快递方式递送的,应以对方签收快递之日为通知收到日期,且发送方

应妥善保存通知交给快递服务公司的留存单备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应以邮件到达对方

邮箱之日为通知的收到日期,且应注意妥善留存已发送邮件。

所有通知应按合同所述的地址发给对方,任何一方不得无理扣押或拖延。如果一方通知了

74

另外地址,则随后的通知应按新址发送。

21 让步接收

买方根据合同技术协议进行到货验收,确保接收的材料、设备等物资符合合同约定的各项

参数,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对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或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等物资,

如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买方做出让步接收,则应同时满足下列 3 项条件:

(1)采购的材料、设备等物资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或质量标准,但可以满足使

用要求。未达标的各项,对于材料、设备等物资的性能、寿命、安全性、可靠性、互换性及正

常运转使用无实质性不良影响。

(2)对于卖方提供的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或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等物资,买方

通过审慎考量,均同意让步接收,任何一方均不会在让步接收后提出质疑、申诉或索赔。

(3)对于买方同意让步接收的材料、设备等物资,应详列数量及规格型号,并对该批物

资的质量风险、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必要时可请专家参加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或委托权威的专

业机构出具相关评估报告)

,对卖方针对该批物资作出的费用补偿(或质保期延长承诺)进行

约定,最终将评估结果和约定形成书面协议,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

75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

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

分项报价表;(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

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76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

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履约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履约保函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后不迟

于 30 天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

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 30 天。履约保函有效期暂定三年,保函到

期前 30 天质量保证期未满,卖方应延长保函期限或重新开具保函。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

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

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话:

年月日

77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78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79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80

81

第二卷 技术文件

技术规范书使用说明

1. 技术规范书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

2. 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内容不能更改。

3. 项目单位应按项目具体要求填写专用部分的非固化内容,投标人填写专用部分的附

表。

4. 技术规范书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5. 根据不同采购标的,对于必须满足的要求设置“★”条款。

技术规范书编制说明

1.严禁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

汰目录》中的机电设备。

82

第五章 供货要求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否决项一览表

招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序号

技术规范否决项条款

(加★号)

投标人须提供的相关证

明材料

投标人投标情况(须提供

的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以 附 件

方式单独响应)

1

备注:1. 投标文件应当对本表中(加★号)条款逐条单独作出响应,须提供包括但不

限于相关证据、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承诺函等,否则,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投标

无效被否决。

2.招标文件其他章节与本表技术规范否决项内容有冲突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83

第一节 通用部分

84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汽轮发电机组扭振保护装置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

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

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汽轮发电机组扭振保护装置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

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

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

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

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

范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

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

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

为准。

1.1.8 数字化资料含义

数字化资料指可供各数字化设计系统(如:AVEVA PDMS、Bentley ABD/ORD/OPE 等)直接导入

或参考使用的规范化的数据文件,包括数据表、数据库、三维模型及其相关数据等。

1.1.9. 依据的标准、规程及规范

GB/T 50549-2020 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

GB/T 32575-2016 发电工程数据移交

1.1.10.数字化资料总体要求

1.1.11 投标人提供的数字化资料应不低于 GB/T 32575-2016 《发电工程数据移交》中对规划

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安装、调试等数据来源的“数据移交内容和要求”。

1.1.12 设备、管线、阀门、仪表等应按照 GB/T 50549-2020 《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或项

目指定的编码标准编码并以电子表格方式提供编码清单。

1.1.13 提供 P&ID 制图采用的标准,以电子表格或 dwg 格式提供图例符号及其说明。

85

1.1.14 提供所有纸质资料的同时提供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格式包括 doc/docx、xls/xlsx、

pdf、dwg 等格式,且应与对应版本的纸质资料完全一致。

1.1.15 应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提供设备/部件的通用及专用数据表,数据内容深度不低于 GB/T

32575-2016 《发电工程数据移交》及技术协议要求。

1.1.16 三维设计要求(如有)

投标人应进行三维建模,并提供三维模型及其相关数据属性,投标人应满足数字化设计的要求。

1)建模范围

三维模型及其数据的提交必须与设计配合资料同时提供,并保证所提供的模型及数据与对应阶

段提供的正式资料相一致,三维模型须按 1:1 比例创建,单位为 mm,使其满足作为设计依据的要

求。

2)建模内容

4.7 提交的三维模型及其数据应有版次说明,包括:版本信息、更新/变化内容说明等。

数据表单

招标人应在招标书中提出要求值数据,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填写保证值数据,这些技术数据将

作为合同文本技术规范的一部分。

其中“属性名称”和“单位”由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给定,投标人应在 GB/T 32575-2016

《发电工程数据移交》及技术协议基础上根据工程需求描述供货范围内各设备的属性,包括通用属

性和专用属性,并按要求填写属性值。投标人应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把数据表提供给招标人。

设备通用属性数据表

子类

属性名

单位

属性值

属性说明

1

标识编码

2

名称

3

规范描述

4

编码

物资编码

由业主方或总承包方

确定

5

分类

标识编码中设备码

6

子类型

如离心式

7

分类

用途

8

安装代码和名称

9

安装种类

10

安装

地理位置

86

子类

属性名

单位

属性值

属性说明

11

安装位置

12

制造方

13

供应方

14

型号

15

产品编号

由厂方提供的唯一产

品编号

16

检验机构

17

检验证书

18

存储环境

19

厂家

维修周期

20

关联编码

父和直接连接设备编

21

关联图纸与文件

22

设计

寿命

26

冗余

如几运几备

27

运行

工作方式

28

安装调试时间

29

监测周期

30

监测周期累计运行

时间

31

时间

监测周期中指令次

32

外部环境要求

33

环境

内部环境要求

34

附加

信息

备注

如数据源等

3)建模深度

投标人提交的三维模型须保证模型与同阶段正式资料相一致,并提供正式资料与三维模型一致

性验证文件,如设备三维模型包含多个设计系统内容,应提交经模型整合后的整体模型,模型之间

相对位置关系正确、尺寸正确、接口规格及定位正确,投标人提交的满足数字化设计的单个设备三

87

维模型不应大于 20MB,若大于 20MB 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将模型压缩至 20MB 以内,且模型格式须

保证能正常导入 PDMS12.0 各版本。

设备三维模型只表示实际设备的外形及接口,不包含其内部结构。设备模型的尺寸、定位、接

口、检维修及运行空间等物理属性须与最终交付的真实设备一致。

4)模型及相关数据移交

投标人应提交 dgn 及 STP/STEP 格式的三维模型,dgn 模型应能正常导入 Bentley OPE,

STP/STEP 格式须保证能正常导入 PDMS12.0 各版本,dgn 与 STP/STEP 的内容须保持一致。所有三维

模型只表示实际设备的外形,不应包含其内部结构。三维模型的颜色应可由招标人调整或重新设

定。

1.1.17 投标人应主动了解本工程接入电网相关要求,所供设备及附属设备均应无条件满足国

调、西北网电力调控分中心、陕西省调的主备调的相关要求等相关外部接入、审查、验收单位的要

求,招标人不再为此负担任何费用。

1.1.18 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均应能满足各级调度所有要求及验收要求,同时能满足本工

程组网需要,能满足所有需要接入设备的接入要求(包括负责通讯规约转换),如有问题由投标人

负责无偿更换或者增加设备,最终保证现场组网、运行及调试成功。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

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用标

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则投

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

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

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

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GB242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最新规范

GB/T13926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

GB 2887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88

GB/T 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 5006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DL/T 5136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 478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5153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

GB 50660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DL 755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DL/T970

大型汽轮发电机非正常和特殊运行及维护导则

IEC255-22-1

高频干扰试验:4 级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4 级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

辐射电磁场抗扰度试验:4 级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

快速瞬变电脉冲群抗扰度试验:4 级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

冲击(浪涌)抗扰度试验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磁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IEC6*开通会员可解锁*

工频磁场的抗扰度试验

NB/T 42085-2016 《汽轮发电机轴系扭振监测和保护装置技术要求》

DL/T 5565-2019

汽轮发电机组轴系扭振保护设计规程

GBT 50976-2014 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安装及验收规范

国能安全 2023 版“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

版)》的通知”

电规电网〔2022〕467 号 关于印发大唐陕西西王寨煤电一体化电厂(2×660MW)工程次

(超)同步振荡风险评估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的通知

国家电网设备[2018]979 号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

措施(修订版)》的通知”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 年版及 2016 年补充版

本工程接入系统报告及审查意见

注:(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准。

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89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经济

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

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招

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

2.1 所使用的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2 当工程采用设备编码标识系统时,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标识必须有

设备编码,具体标识要求由设计方提出。

2.3 投标人对汽轮发电机组扭振保护装置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对于分包

设备和外购零部件,招标人已经确定品牌范围的,投标人应完全满足招标人推荐的品牌要求,投标

人应分别报价并按最高价计入总价;全部分包设备和外购零部件品牌选择由招标人确认且不变更商

务费用。对于投标人配套的汽轮发电机组扭振保护装置设备,投标人应考虑和提供满足调度最终需

求的装置,并负责与协调配合指导组网接线,直至接口完备。

2.4 本技术规范书中投标人填写的内容,投标人承诺满足相关规程规范标准及本技术规范书要

求,并对填写数据等内容负全责。

2.5 若投标人填写的参数与本技术规范书及相关规程、规范要求不一致时,投标人应无条件采

取措施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及相关规程、规范要求。

2.6 对于本技术规范书中有不一致处,由招标人决定最终方案。本技术规范书与相关规程规范

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7 投标人供货应为招标人主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全套设备,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

漏项和短缺,在设备供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确实是投标人成套设备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

足合同技术规范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要求所必须的,投标人应负责将所缺的设备、部件、附件、

技术资料等补齐,且不发生商务费用问题。

2.8 投标人应主动了解本工程接入电网相关要求, 所供设备及附属设备均应无条件满足国

调、西北电力调控分中心、陕西省调的主备调等相关外部接入、审查、验收单位的要求,招标人不

再为此负担任何费用。

2.9 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设备均应能满足各级调度所有要求及验收要求,同时能满足本工程组

网需要,能满足所有需要接入设备的接入要求(包括负责通讯规约转换),如有问题由投标人负责

无偿更换或者增加设备,最终保证现场组网、运行及调试成功。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并填写至本规范书附表 A.2/3 中

90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1 概述

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工厂

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1.2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招标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标准对投标人所提

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

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

1.3 投标人应在合同生效后 1 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工厂检验和性

能验收试验标准。

1.4 设备监造工作不代替投标人自行检验的责任,不代替国家或行招标人管部门的质量监督,

也不代替设备到工地后用户对合同设备的最终检验和验收,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由投标人全面负责。

2 监造

2.1 工厂检验

2.1.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将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

试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

的组成部分。

2.1.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1.3 投标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人将

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当投标人所供设备在生产制造中发

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人,在得到招标人允许前不得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

3 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根据国家或行业制造标准

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人和监造

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人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 份。

3.3 监造内容由投标人提出,招标人确认。

3.4 对招标人配合监造的要求提前 10 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人,监造项目和

方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5 招标人代表有权通过投标人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资

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人将提供方便。

3.6 招标人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人有权提出

91

意见,投标人将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人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人均会主

动及时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人不知

道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擅自处理。

3.7 监造有关约定

(1)监造代表代表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具体项目的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

(2)监造代表协调项目的监造和日常催交工作,并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汇报;

(3)监造代表发现质量问题和交货偏差时,投标人将协助监造代表对相关情况进行进一步的

调查,同时督促有关制造商尽快解决;

(4)监造代表应及时掌握和协调设备监造和日常催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投标人提出的超

出合同的有关价格、质量和交货期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并派专人跟踪

落实;

(5)投标人将为招标人的监造代表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办公桌椅、安全帽、文件复印和传

真等),并配合监造代表的工作。

3.8 监造工作主要内容和要求

(1)核实投标人主要分包方的资质情况、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设备供货合同的

要求;

(2)熟悉投标人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试验要求和各制造阶段检验、试验的时间、内容、方

法、标准及检测手段;

(3)查验主要零部件的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人员的上岗资格,并对设备制造和装

配场所的环境进行查验;

(4)对制造设备的主要原材料、外购配套件、毛坯铸锻件的证明文件及检验报告和外协加工

件、委托加工材料的质量证明以及投标人提交的检验资料进行见证;

(5)对主要及关键零部件的制造质量和制造工序和设备装配和整体试验等过程进行见证;

(6)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深入生产场地进行巡检;

(7)如发现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应及时通知投标人进行整改、返工或返修;对当场无法处

理的质量问题,监造人员应书面通知投标人,要求暂停该部件转入下道工序或出厂,并要求投标人

处理;当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必须立即向投标人出具书面通知,并及时报告项目公司或其建设管

理委托单位;

(8)设备监造工作结束后,编写设备监造工作总结,整理监造工作的有关资料、记录等文

件,提交项目公司或其建设管理委托单位。

3.9 如果是招标人没有时间现场进行监造,投标人有责任和义务对提供的设备质量和供货周期

负责,并认真做好各种生产过程记录,最后交招标人备案。

92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1 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

1.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

员并按现场服务计划表(见下表)派遣现场服务人员。如果此人日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人要

追加人日数,但招标人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由投标人填写)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日数

职称

人数

备注

1

开箱验收

2

指导安装

3

配合调试

4

……

1.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

进行现场指导;

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2.5

投标人须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

1.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

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

和方法。对重要工序,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

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

任。

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93

1.3.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

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

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4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3.5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

1.4 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投标人便。

2 培训

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

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培训人员包括招标人及业主人员。

2.2 培训计划和内容见下表(由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人员构成

序号

培训内容

被培训人数

投标人计划人日数

职称

人数

备注

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

2.4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 设计联络会

3.1 设计联络会的目的是保证合同设备和电厂的成功设计,及时协调和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

题,协调招标人、投标人、设计院以及各投标人之间的接口问题。设计联络会主要讨论详细设计中

的技术问题、接口问题、运输方案等,并形成正式的会议纪要。

3.2 设计联络会由各方派员参加,具体人数根据会议需要确定。设计联络会暂定为 次,并

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适当增减。

3.3 第一次设计联络会在投标人提供设计资料后 2~3 周进行,会议地点在 ,具体讨论议

题由三方在会前 5 天提出。联络会议由招标人主持,会议所在地单位办理会务并提供交通、食宿、

办公方便。

以后的联络会具体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由三方在前一次联络会上协商确定。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一般要求

94

1.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在提供图纸的同

时提供 AUTOCAD(AUTOCAD2004 版本)电子文件。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

要求。

1.3 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交付进度满足工程进度和本技术协议要求,详见附表 9

《设计阶段提资表》、附表 10《随机资料和图纸表》。

1.4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

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人应分批提供满足电厂设计、监造、施工、

调试、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

人也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机组(设备)构成,后续机组(设备)有改进时,投标人

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6 招标人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数量(电子版用 U 盘提供):

1.7.1 配合工程设计用的资料为本期工程 10 套及相应的电子版本资料 2 套。

1.7.2 供施工、安装、运行的资料:每台机组 15 套及相应的电子版本资料 2 套。投标人提供

的随机资料,按照装箱清单、合格证、检验报告、说明书手册、图纸等排序,可按厚度类别分开胶

装成册(厚度、图纸按照电力档案管理规定折叠装盒);胶装成册的随机资料由封皮、目录、资料

文本组成。

1.7.3 投标人在工程竣工后提供竣工图 3 套(每台机组)及相应的电子版本 2 套。

1.8 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招标人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投标人关于其图

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投标人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投标人应对图纸重新

收编成册,正式递交招标人,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1.9 投标人提供的图纸应清晰,不得提供缩微复印的图纸。图纸应按 GB/T10609.3 的规定折

叠,图纸折叠成 A4 幅面,图幅向里,图标栏外露。

1.10 执行招标人提供的编码标识系统,具体要求在下阶段配合中详细提供。

1.1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图纸)均应有本工程专用标识,即盖有“ 工程”图

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或标注。

1.12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

要求,投标人细化,双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12.1 提供设备安装、运行、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95

1.12.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

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

1.12.3 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

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1.12.4 投标人须提供备品配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1.13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

认)。包括但不限于:

1.13.1 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等出厂报告。

1.13.2 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1.13.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存放

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1.13.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查、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

水压试验和性能试验等)。

本工程特殊要求

三维模型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供货范围内所有电气设备的 dgn 及 STP/STEP 格式的三维模型,dgn 与

STP/STEP 的内容须保持一致。所有三维模型只表示实际设备的外形,不应包含其内部结构。三维

模型的颜色应可由招标人调整或重新设定。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1.一般要求

1.1 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其包装应符合铁路、公

路和海运部门的有关规定。

1.2 包装和运输的统一要求除满足本规范书要求外还应满足《订货合同》第 7 章设备的包装、

运输的要求。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并应标明招标人的订货号和发货号。

1.3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随机资料应分别采用木箱包装,并喷漆(可采用简易自喷漆)。备

品备件包装箱外板喷红色油漆、专用工具包装箱外板喷黄色油漆、随机资料包装箱外板喷绿色油

漆;

1.4 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承运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

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

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将合同标的运至现场。

1.5 投标人应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对于超限的不可解体货物进行梳理,

并填写附件 11《大部件清单》。

96

2.包装、运输和储存

2.1 概述

2.1.1 投标人包装所提供的设备和器材,防止运输和贮存中的磨损和破坏。

2.1.2 在设备发运前,投标人将运输程序和具体安排交给招标人工程师确认。

2.1.3 对一些特殊设备,投标人根据设备包装、运输、储存的要求,提供给招标人有关设备的

注意事项、具体措施及有关附加条件。

2.2 包装

2.2.1 每个包装件有与该包装件相符合的装箱单,放置于包装件明显位置上,并采用防潮的密

封袋包装。包装件内装入的零部件,有明显的标记与标签,标明部件号、编号、名称、数量等,并

与装箱单一致。

2.2.2 所有设备在出厂前打上金属标签或其他牢固地依附在设备上的永久性材料作为标志。

2.2.3 特殊设备根据具体要求进行包装。

2.2.4 按合同供应的设备和器材,推荐的备品、备件与工具及试验设备分别单独包装。

2.2.5 工具和试验设备的包装箱上明确所配给的设备和系统。

2.2.6 所有备品、备件包装在适用于永久保存的箱内,并分系统、分类包装。

2.2.7 必要时在包装箱内装入去湿剂。

2.2.8 设备和器材进行必要的保护,如铭牌、密封面等,以防运输中损坏。

2.2.9 设备的包装符合 GB/T13384 标准的规定,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

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

2.2.10 设备发运前将水放掉并吹干,当放水需要拆除塞子、疏水阀等时,投标人确保这些部

件在发运前重新装好,且运输过程中不会脱落。

2.2.11 所有开口、法兰、接头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存储期间遭受腐蚀、损伤及进

入杂物。

2.2.12 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保护。

2.2.13 遮盖物、金属带子或紧扣件不焊在设备上。

2.2.14 包装箱内考虑设备的支撑与固定,所有松散部件另用小箱盒装好放入箱内。

2.2.15 包装件符合运输作业的规定,以避免在运输和装卸时包装件内的部件产生滑动、撞击

和磨损,造成部件的损坏。

2.2.16 包装件上有以下标志:

运输作业标志(包括防潮、防震、放置位置方向、重心位置、绳索固定部件等);

发货标志:出厂编号、箱号、发货站(港)、到货站(港),体积(长×宽×高),设备名

称,毛重(公斤),发货单位,收货单位;设备存放和保管要求等级。

97

2.3 运输

2.3.1 超限运输: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6 年第 62 号)

要求,投标人应及时办理运输手续和运输保险。主要包括: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 4 米;

车货总宽度超过 2.55 米;

车货总长度超过 18.1 米;

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 18000 千克;

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 25000 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 27000 千克;

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 31000 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 36000 千克;

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 43000 千克;

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 49000 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

货总质量超过 46000 千克。

2.3.2 危险货物运输: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29

号),投标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

要求,对本单位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未经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投标人应将危险货物信息告知招标人并填写在货运单中,并提前通知

招标人及其接车/卸车单位做好安全预案。

2.3.3 海外运输:见商务合同专有条款

2.4 储存

投标人应在发货前将危化品、有防雨、防冻、防潮要求的货物的特殊储存条件告知招标人。

98

第二节 专用部分

99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

投标人应确保供货 750kV 扭振保护装置设备供货范围完整,应满足招标人对安装、

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

合。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

发现缺项,投标人应补充供货。

投标人应主动了解当地电网调度的关于 750kV 扭振保护装置设备的配置要求,并

按最终要求配置。

投标人应为本工程供货 750kV 扭振保护装置设备,包括设备成套成品、附件、随

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图纸(包括:投标人负责提供的详图设计和竣工

图设计)等。

本工程 2 台机所需设备供货范围如下,投标人要确认此供货范围,并提供细化清

单,每台机组配置 A、B 两套扭振保护装置需采用满足业绩要求的不同原理不同厂家的

双重化配置方案。本规范书要求的为 A 套装置,要求与 B 套装置采用不同原理不同厂

家的配置。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1

汽轮发电机组轴系

扭振保护装置屏

4

1.1

保护装置

4

1.2

次同步谐振保护装

置硬件平台

4

1.3

转速传感器

16

1.4

保护装置扭振测试

设备及终端工具

4

1.5

通用组态软件

4

1.6

柜体及附件

4

2

保护装置后台系统

含显示器、后

台机、监控分

析软件 

1

100

3

设备之间连接的各

类线缆(含电缆、

光纤、网线、跳

线、通讯线、转换

器等)

1

4

保护定值计算

指导安装、调试

1

定值计算和试

验须经电网公

司认可,并出

具调试报告。

注:所供设备必须满足调度(西北电力调控分中心和陕西省调的主备调)的相关

要求,如不满足无偿补齐。调试结果应在调度备案并满足电网对并网电厂的要求,提

供合格的并被电网认可的调试报告。

投标人填写如下细化 A.1 供货范围清单(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设备特点

补充完整):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应满足招标人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

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在技术规范

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

标人应免费补充供货。

1.2 交货进度

1.2.1 设备交货顺序按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可以交货时

间。

1.2.2 交货进度表如下

设备交货进度表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数量

交货时间

重量

(注意: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备品备件交货进度表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数量

交货时间

重量

101

(注意: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专用工具交货表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数量

交货时间

重量

(注意: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进口件交货表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发运地点

数量

交货时间

重量

(注意: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1.2.3 投标人可以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形象进度及自己以前的供货经验提出与招

标人要求不同但更为合理的交货时间,并说明理由。

注:根据具体项目要求填写。

1.2 交货进度

合同签订后 6 个月。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大唐陕西西王寨煤电一体化项目电厂 2×660MW 新建工程

2.2 项目单位:

大唐陕西府谷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2.3 工程规模:

建设规模:大唐陕西西王寨煤电一体化项目电厂 2×660MW 新建工程规划容量 2×

102

660MW,一期建设 2×660MW 燃煤空冷机组,同步脱硫,同步脱硝。本项目为“煤电一体

化”建设工程,性质为新建项目。本工程

2025 年 09 月 30 日开工建设, 2027

10 月 31 日一号机 组投产发电,2027 年 12 月 31 日二号机组投产发电,

建设工期按

25+2 个月。

2.4 工程地址:

大唐陕西西王寨煤电一体化项目电厂 2×660MW 新建工程厂址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府

谷县皇甫川工业园内,距府谷县东北约 28km 处,场地自然标高在 851~900m 之间

(1985 年国家高程基准),厂址北侧和东侧为皇甫川河道,西侧为西王寨井田选煤

厂,南侧为西王寨井田。

2.5 运输方式:

铁路运输:神(木)朔(州)铁路从府谷城南通过,该铁路西和包(头)神

(木)铁路、神(木)延(铁路)相接,东和同蒲铁路、大(同)秦(皇岛)铁路及

朔(州)黄(骅港)铁路相接。厂址附近有清水川电厂,已经有 1000MW 机组运输经

验。

公路运输:府(谷)准(格尔)公路从井田西南边界通过,该公路在准格尔与呼

(和浩特)准(格尔)公路、东(胜)准(格尔)公路相接,在府谷县城与府(谷)

店(塔)一级公路相连。府(谷)店(塔)一级公路在店塔镇和店(塔)新(街)公

路、210 国道西(安)包(头)公路相接,交通十分便利。

大件设施运输拟采用铁路公路联合运输方案,电厂大件可通过国铁运至府谷站,

再通过公路转运进厂,电厂大件设备运输需专门另行委托相关单位完成电厂大件设备

运输报告。

2.6 交货方式:

西王寨煤电一体化项目电厂 2×660MW 新建工程厂区内指定位置车板交货。

2.7 水文气象条件

府谷县属于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气候具有以下特点:冷暖干湿四季分

明,冬长夏短,春季干旱多风,夏季前期干旱,后期降水集中,多为阵雨,常伴有冰

雹发生,秋季凉爽湿润,阵雨较多且急骤;冬季干旱漫长,少雪,西北风盛行,太阳

辐射强,日照时间长,气温变化强烈,年较差与日较差大,降水年际变化大,旱涝霜

雹灾害多。

根据收集到的参证气象站气象资料,各气象要素特征值如下:

103

项 目

数 值

备 注

平均气压(hPa)

905.4

平均气温(℃)

9.3

平均最高气温(℃)

15.1

平均最低气温(℃)

3.9

极端最高气温(℃)

38.9

1966.6.21

极端最低气温(℃)

-25.7

2002

最热月平均气温(℃)

24.0

最冷月平均气温(℃)

-8.1

平均水汽压(hPa)

7.3

最大水汽压(hPa)

28.8

平均相对湿度(%)

49

最小相对湿度(%)

0

年降水量(mm)

409.3

一日最大降水(mm)

181.8

1995.7.29

年平均蒸发量(mm)

2446.5

平均风速(m/s)

2.4

最大风速(m/s)

21.7

1982.3.22

最大积雪深度(cm)

13

1993.1.9

最大冻土深度(cm)

142

1977.3.4(气象站观测场)

平均雷暴日数(d)

40.4

最多雷暴日数(d)

56

平均大风日数(d)

29.4

最多大风日数(d)

54

平均雾日数(d)

11.4

最多雾日数(d)

32

全年主导风向

SSW

夏季主导风向

SSW

冬季主导风向

SSW

104

年最多冻融循环次数(tinms/a)

61

2.8 设计及运行条件

最高气温(℃)

38.9

最低气温(℃)

-25.7

最热月平均温度(℃)

24

多年平均温度(℃)

多年平均气压(hPa)

平均相对湿度(%)

49

年平均降水量(mm)

409.3

最大冻土深度(m)

1.42

最大积雪深度(cm)

13

历年定时最大风速(m/s)

21.7

基本雪压(kN/m2)

/

气象条件

基本风压(kN/m2)

/

场地特征周期(s)

0.45

地面水平加速度(g)

0.05

地震基本烈度

Ⅵ度

耐地震能力

设防烈度

VII 度

场地类别

Ⅲ类

场地类型

/

地质条件

海拔高度(m)

850~875

污秽等级

e

统一爬电比距(mm/kV)

53.7

安装地点

户外

环境条件

覆冰、凝露、结冰、结霜

有覆冰、凝露、结冰、结霜可能。

2.9 电气参数

2.9.1 系统概况

系统额定电压:750/110 kV

系统最高电压:800/132 kV

105

系统额定频率:50Hz

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750kV 直接接地(经隔直装置);110kV 经隔离开关接地

2.9.2 安装地点:室内

2.9.3 电气主接线

本工程 2×660MW 发电机组均采用发电机-变压器组单元接线接至厂内新建 750kV

配电装置,750kV 配电装置采用四角形接线,本工程建设 2 个不完整串,远期预留扩

建为 3/2 断路器接线的条件。750kV 配电装置采用户外 GIS,进出线采用架空线。本

工程新建 2 回 750kV 线路,分别接入陕北换流站和清水川电厂,西王寨电厂预留远

期 2 回 750kV 出线条件,在陕北换流站线路电厂侧加装 1 组高抗。启备变电源从厂

外皇甫川变电站 110kV 侧引接,采用一回线变串接线。

本工程发电机出口不设发电机出口断路器,每台机发电机出口分支设一台厂高

变,预留一台煤矿变供给煤矿工作变。

3. 专用技术要求

3.1 一般要求:

1.投标设备须具备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符合 NB/T 42085-2016 标准要求,

试验项目齐全、结论合格,供货时随设备一并提供。

2.出厂试验项目:装置出厂前须按 NB/T 42085-2016 标准完成全套出厂试验,包

含外观结构、绝缘耐压、电源性能、模拟量精度、开关量回路、保护逻辑、模态计

算、录波事件、通讯对时及整机通电老化试验,出厂提供完整出厂试验报告。

3.现场验收修项目:现场验收包含资料核查、外观接线检查、绝缘测试、电源试

验、开关量传动、模拟量回路核对、装置功能检查、保护定值及逻辑试验、故障录波

与事件记录、通讯对时及整机带负荷试运行,所有项目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4.新投保护装置硬压板应采用双联压板,将保护出口硬压板状态信息接入保信子

系统,实现硬压板状态远方监视。

5.根据本工程次同步振荡风险评估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电厂每台机组装设 TSR,并

在投运后做好录波记录与分析及扭振状态的监测工作。

6.本项目保护装置全部采用国产自主可控产品,技术资料交付阶段提供芯片供应

商名称、主要芯片(处理器、FLASH、DRAM、AD/DA)的品牌、型号及国产芯片颗数。

3.2 电源要求:

1.交流电源

额定电压: AC220V;允许电压偏差:-15%~+10%;频率:50Hz±0.5Hz;

106

波形:正弦,波形畸变不大于 5%。

2.直流电源

额定电压: DC110V;允许电压偏差:-20%~+10%;纹波系数:不大于 5%。

3.输入回路

1)交流电流、电压

交流电流:5A 或 1A

交流电压:100V 或

V

频率:50Hz

激励量:对装置的激励量规定如下: 交流电压额定值 U:100/√3V,100V

交流电流额定值 In:1A 或者 5A;

频率额定值:50Hz;

转速信号支持齿盘和光码盘接入,在工频转速下,对转速脉冲的精确辨识频率范

围不低于 400Hz。

4.直流输入

直流输入信号:4~20mA(变送器输出)

5.功率消耗

交流电流回路:当 In=5A 时,每相不大于 1VA

交流电压回路:每相不大于 0.5VA

直流电源回路:正常工作不大于 50W,保护动作时不大于 70W

交流电流回路:当额定电流为 5A 时,每相不大于 1VA;当额定电流为 1A 时,每相不

大于 0.5VA。交流电压回路:当为额定电压时,每相不大于 1VA。

直流电源回路:正常工作时不大于 40W,动作时不大于 60W。

6. 过载能力

交流电流回路:交流电流回路在 2 倍额定电流下能连续工作;10 倍额定电流,允

许 10s;40 倍额定电流,允许 1s。

交流电压回路:在 1.2 倍额定电压下能连续工作。对于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的装

置:

1.4 倍额定电压,长期连续工作;2 倍额定电压,允许 10s。

直流电源回路:85% ~ 115%额定电压能连续工作。

7.测量元件特性的准确度

整定误差:不大于±2.5%;

温度变差:在工作环境温度范围内相对于+20±2℃时,不超过±2.5%。

3

100

107

转速差准确度要求:≤0.02% 输入转速,或 ≤0.01 rad/s;

3.3 总的要求

1.装置具有独立性、完整性、成套性。

2.装置中保护应具有方便的投退功能。

3.装置具有必要的参数监视功能。

4.装置具有必要的自动检测功能。当装置自检出元器件损坏时,能发出装置异常信

号,而装置不误动。

5.巡回检查功能:在保护系统处于运行状态时,保护模块不断地进行自检,内部

管理系统及时查寻并显示保护模块的自检信息,如发现自检出错立即发出报警,以便

及时处理。

6.装置具有自复位功能,当软件工作不正常时能通过自复位电路自动恢复正常工

作。

7.装置掉电、上电时不应引起误动;直流电源回路发生短路、断线、接地等,装

置不应误动作。

8.当直流电源中断时,保护的数据不应丢失,当直流电源恢复时,保护应恢复正

常工作。

9.每套装置应有直流电源回路。直流电源应采用直流型双极快速小开关,并且有

合适断流能力。每套装置的交流电压回路应采用快速小开关以便隔离。

10.双重化配置的两套轴系扭振保护装置应由两组不同的直流电源供电,并设有专

用断路器。

11.装置每一个独立逆变稳压电源的输入具有独立的保险功能,并设有失电报警。

12.装置记录必要的信息(如故障波形数据),并通过接口送出;信息不丢失,并可重

复输出。

13.保护屏、柜端子不允许与装置弱电系统(指 CPU 的电源系统)有直接电气上的联

系。针对不同回路,分别采用光电耦合、继电器转接、带屏蔽层的变压器磁耦合等隔离

措施。

14.装置有独立的内部时钟,其误差每 24h 不超过±1s,提供与外部 GPS 时钟同步的

脉冲接口或 B 码接口及通讯口接口。

15.保护出口回路应经压板投入、退出,不允许不经压板而直接去驱动跳闸继电

器。

108

16.保护出口应设独立的出口继电器,出口继电器采用快速小型继电器。出口继电

器的接点容量为 DC110V 10A,满足强电控制要求(接点按工程要求采用保持接点),

接点数量除满足保护跳闸出口外,并留有 5 付备用接点。信号继电器的接点数量按至

少 3 付设置(其中 1 套为保持信号)。

17.系统接口:通过硬接线与 DCS 系统接口,留有 RS485 及以太网口与其它管理系

统、信息子站通讯,提供多种通讯规约,投标人必须满足与外部系统的接口。

18.系统调试:可通过内部管理系统对各保护模块进行详细调试(操作时通过密

码)。

19.装置正常运行时间不少于 30 年?核实,平均无故障时间不少于 10 年。

20.装置在雷电过电压或外部故障时不应误动作。应有耐受短时暂态干扰,高频干

扰,电磁干扰的能力。

21.扭振保护装置按机组双重化配置,每台机 2 套,2 台机共 4 套。(两套保护分

别采用不同原理、不同厂家的保护装置,2 台机组各 2 套)

4 保护功能要求

1.汽轮发电机组轴系扭振保护装置应实现对机组轴系进行监测和保护功能。当系

统扰动引起机组轴系扭振时,保护装置通过监测轴系转速偏差等信号,判断扭振的幅

度及变化率,如超过定值,保护启动并发出报警信号或跳闸命令。

2.保护启动的判据应包含以下两方面:振荡稳定性和疲劳累计。一方面,如果轴

系扭振呈持续发散状态,应启动报警和跳闸;另一方面,轴系扭振呈收敛状态,但疲

劳累计可能影响其使用寿命时,根据是否达到定值而启动报警和跳闸。装置的保护判

据应包含两部分:失稳判据:实时计算任一次同步模态振幅,在设定数据窗内判别出振

幅逐步发散并且疲劳累积值超过设定门槛时,保护动作出口。疲劳判据:实时计算任一

危险截面的疲劳累积,累积值超过轴系寿命疲劳损耗设定值时,保护动作出口。

3.装置应具有独立性、完整性、成套性,应含有能反映轴系扭振的监测和保护功

能。装置应在监测到轴系扭振信号达到阈值时进行告警。装置应在轴系寿命疲劳损耗

达到设定值时,或当轴系被激发特征频率的次同步扭振、振幅逐步发散达到设定定值

时,进行保护出口告警、跳闸。

4.装置应具有自检功能:

1、电源回路自检:

109

交、直流工作电源欠压、过压、

失电检测

电源模块故障、冗余电源切换异

常自检

2、 模拟量采集回路自检

交流电流、交流电压回路断线、

短路、异常越限自检

转速信号、键相信号、高频采样

通道异常自检

采样数据超量程、信号畸变、回

路异常诊断

3、 数字核心单元自检

CPU、内存、FPGA、采样芯片硬件

故障自检

程序存储器、数据存储器读写错

误检测

时钟模块异常、系统运行死机、

程序异常自检

4、 开关量回路自检

所有开入量回路断线、光耦异常

检测

跳闸 / 报警开出回路继电器、驱

动元件故障自检

5、 通讯及对外接口自检

以太网、串口、现场总线通讯中

断、链路异常自检

数据收发异常、协议交互故障检

6、 定值与存储自检

110

保护定值、参数配置异常、非法

修改校验

历史数据、录波文件存储介质故

障自检

7、 辅助功能自检

装置内部温度监测、过热自检

硬件板卡故障、插件离线 / 松动

检测

8、自检动作逻辑(规范要求)

自检发现严重故障:发出装置异

常告警、闭锁保护出口,防止误动。

一般轻微异常:就地弹窗、灯光

指示、远传遥信告警。

完整自检记录存储,可查询、上传、就地查看故障代码。

模态个数:按≥6 阶配置,并覆盖全部次同步模态。

装置显示的数据要求:装置应实时显示机组转速、负荷、各阶扭振模态频率、扭

矩幅值、扭角、轴系疲劳损伤、次同步振荡参数及装置运行状态、告警信息,具备波

形、频谱、趋势曲线就地显示功能。

其他要求:转速信号支持齿盘和光码盘接入,在工频转速下,对转速脉冲的精确

辨识频率范围不低于 400Hz。交流电压回路在 1.4 倍额定电压下能连续工作。对于多台

同型机组并列运行情况,考虑同型机组的协调切机措施。

5.装置应具有保护闭锁功能,当检测到以下条件时应闭锁保护出口:

a)转速脉冲信号异常。

b)装置自检异常。

c)机组并网开关位置无效且电流检测结果为无流。

5 事件记录、录波及离线数据分析

1.装置应具备事件记忆及录波的启动、稳态连续录波、存储功能,故障触发录波

每次连续记录时间不小于 180s,用于分析及上位波形显示,并应包含事件前后一定时

间段的信息。稳态连续录波时间不小于 7 天。

111

2.录波及事件记录应完整采集转速、键相信号、发电机三相电流电压、有功无

功、各阶扭振模态参数、机组运行状态、保护动作信号、装置自检信息、时标时序数

据,完整记录扰动全过程及装置运行事件。

3.装置录波的采样频率不低于 1000Hz,时间不小于 1min。

4.装置记录的模拟量包含轴系不同位置转速偏差及其各模态分量、机端电压电流

等。

5.应具备录波数据的离线查看、分析处理功能,便于运行人员随时查看历史事

件、录波及进行必要的数据分析。

6 保护定值整定

1.投标人负责校核研究机组轴系疲劳寿命 S-N 曲线,完成保护定值整定计算并提

供详细的整定计算报告。设定的报警、动作定值应可重新修改。装置的定值应根据汽

轮发电机组轴系扭振特性及各危险截面 S-N 曲线整定,并应根据现场机组不同的需求

进行整定。定值需改变时,宜提供不少于 4 套定值供切换。开关量输入输出要求:

1、开关量输入为无源干接点、光电隔离型,适配 DC110V/DC220V,具备软件防抖

滤波功能,抗干扰能力强。

2、 开关量输出采用独立无源继电器接点,接点长期允许电流不小于 0.1A(直

流)、0.3A(交流);保护出口回路完全独立,装置异常时自动闭锁保护出口,防止

误动作。

7 轴系扭振保护装置设计分工与接口

2.轴系扭振保护(TSR)所需传感器由投标人成套供货,传感器与发电机的接口由

投标人负责。投标人所安装的传感器不得影响发电机的正常运行。传感器至发电机之

间的所有电缆均由投标人提供。

3.招标人负责给投标人提供的轴系扭振保护(TSR)柜提供两路直流电源和一路交

流电源,此电源电缆设计供货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应提供所需电源的容量。投标人

如需要其它等级的电源,由投标人自己解决。

8 屏柜结构的技术要求

112

1.屏柜包括所有安装在上面的成套设备或单个组件,皆应保证有足够的结构 强度

以及在指定环境条件下满足规范对电气性能的要求,卖方应对内部接线的 正 确性全

面负责,并对所供应设备的特性和功能全面负责。

2.柜在结构上应不低于 IP32(根据布置位置调整 IP 等级与附近设备一致)

3.为方便买方使用和维护设备,应利用标准化元件和组件。

4.柜应前后有门,前门上应有玻璃窗,可监视内部的掉牌信号,门在开闭 时,

不应造成保护误动作。

5.整块柜应有足够强度。运输过程应有加固。并应提供保护柜说明书, 保 证在

起吊、运输、存放和安装时的安全。柜底部应有安装孔。

6.柜及其中设备应满足耐地震能力要求。

7.所有柜上设备应采用嵌入式或半嵌入式安装和背后接线。

8.柜内应有 LED 型照明灯具,在后柜门打开时灯具自动点亮。

9.每面柜应装有 2 根截面大于 100mm2 的铜接地母线,它应连接到主框架的前面、

侧面和 背面。接地母线末端应装好可靠的压接式端子,以备接到电站的接地网上。柜

应有较好的防电磁干扰的屏蔽功能,采用全金属密封屏蔽机柜,屏蔽效能≥40dB

(30MHz~1GHz);机柜接缝、进出线端口采取连续导电密封与滤波措施;弱信号电缆

采用双屏蔽结构并可靠接地;整机通过 GB/T 14598.26 规定的静电、辐射、脉冲群、

浪涌、工频磁场等 EMC 抗扰度试验,在电厂强电磁环境下无干扰、不误动、数据稳

定。

10.所有柜上的接地线与接地母线的连接应至少用两个螺丝。

11. 柜内设备的安排及端子排的布置,应保证各套装置的独立性,在一套装置检

修时不影响其他任何一套装置的正常运行。

12. 柜中内部接线应采用耐热、耐潮和阻(不延)燃的交联聚乙烯绝缘多股铜线,

一般控制导线应不小于 1.5 平方毫米, CT 回路、CVT 及断路器跳闸及合闸回路的控制

导线不应小于 2.5 平方毫米。

13. 导线应无损伤,导线的端头应采用压紧型联接件。投标人应提供走线槽,以

便于固定电缆及端子排的接线。

113

14. 交流电流和交流电压回路为阻燃试验型端子。端子排应保证足够的绝缘水

平,防腐,防锈。端子排应该分段,端子排应至少有 10%备用端子,且可在必要时再增

加。

15.端子上每个接线孔一般只能接一根导线。断路器的跳闸及合闸回路不能接在相

邻的端子上,直流电源正、负极也不能接在相邻的端子上。端子排离柜门应有一定距

离,端子排末端距地面高度应大于 35cm。机柜内的每个端子排和端子都应有清晰的标

志,并与图纸和接线表相符,直流电源使用红色端子。端子号采用端子打号机制作,

一般信号使用白色号管、报警联锁使用黄色号管、保护信号使用红色号管。

16. 每套装置应有一个直流电源回路。直流电源应采用直流型双极快速小开关,

并且有合适断流能力及指示器。每套装置的交流电压回路应采用快速小开关以便隔

离。

17. 屏的内部和外部必须清洁,应清除内部所有杂物及内外一切污迹。

18. 投标人应保证柜内外油漆过的表面在运输,储藏和正常运行时的防腐蚀性

能。

19. 每块柜及其上的装置(包括继电器、控制开关、控制回路的熔丝,开关及其他

独立设备)都应有标签框,以便于清楚地识别。外壳可移动的设备,在设备本体上也要

有同样的识别标记。

20. 对于那些必须按制造厂的规定才能运行更换的部件和标件,应有特殊的符号

标出。

21. 柜外形尺寸 800 ×600 × 2260 mm(宽×深×高)。

22.柜体颜色为:

卵石灰 RAL7032。

23.柜顶应配置小母线和小母线架,小母线采用ф6 紫铜棒,小母线架、接线座、

防尘罩等根据需要设置,均由投标人成套。

114

附表/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汽轮发电机组轴系扭振

保护装置屏

4

1.1

保护装置

4

1.2

次同步谐振保护装置硬

件平台

4

1.3

转速传感器

16

1.4

保护装置扭振测试设备

及终端工具

4

两套设备

不同厂家

1.5

通用组态软件

4

两套设备

不同厂家

1.6

柜体及附件

4

2

保护装置后台系统

含显示器、

后台机、监

控分析软件

1

3

设备之间连接的各类线

缆(含电缆、光纤、网

线、跳线、通讯线、转

换器等)

1

115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4

保护定值计算

指导安装、调试

1

在调度备

案,出具

调试报告

并需调度

认可。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

材质

备注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16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17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 号 和 规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注:具体附表由各类型设备招标文件范本另行规定。

118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

不满足即应列出)。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

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

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

名称

部件

产地

备注

119

12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21

陕西公司大唐府谷公司西王寨煤电一体化项目电厂

2X660MW 新建工程汽轮发电机组扭振保护装置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22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3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投标有效期 180 天。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址: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124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月 日

125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126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127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28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备注:受益人应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

标,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

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

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

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

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

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

任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129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30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31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32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33

(三)制造商授权书

134

(四)专利情况表

4.1 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5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6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37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 响 应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

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

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

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

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

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

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138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

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

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139

陕西公司大唐府谷公司西王寨煤电一体化项目电厂

2X660MW 新建工程汽轮发电机组扭振保护装置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40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41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42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43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44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45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46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47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

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

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一)技术参数:

1.

2. 3.

(二)主要性能指标: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一)结构特点:

1.

2. 3.

(二)材质: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5

供货范围

(一)供货范围:

1.

2. 3.

(二)备品备件:

1.

2. 3.

(三)专用工具:

1.

2. 3.

(四)分包及外购:

1.

2. 3.

(五)供货保障措施: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6

运维情况

(一)安装及检修条件

: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运行和维护要求

: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7

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情况

(一)附属系统配置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所属设备配置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8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针对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各个方面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148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49

陕西公司大唐府谷公司西王寨煤电一体化项目电厂

2X660MW 新建工程汽轮发电机组扭振保护装置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50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51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以多种货币报价需要进行评审的

,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

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

盖单位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元)。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表引入

随机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技术服务费

运杂费

合计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交货地点:大唐陕西西王寨煤电一体化项目电厂

2×660MW 新建工程工地

现场指定位置。

152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姓名、签字)

153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价格(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

汽轮发电机组轴系扭振保

护装置屏

4

每台机双套

1.1

保护装置

1

1.2

次同步谐振保护装置硬件

平台

1

1.3

转速传感器

4

1.4

保护装置扭振测试设备及

终端工具

1

1.5

通用组态软件

1

1.6

柜体及附件

1

每面屏包含

2

保护装置后台系统

1

含显示器、后台

机、监控分析软

3

设备之间连接的各类线缆

(含电缆、光纤、网线、跳

线、通讯线、转换器等)

1

4

指导安装、调试

1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54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155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合计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