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能化克旗煤制天然气公用中心超滤膜、多伦煤化工公用工程中心微滤膜组件】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5-06
发布于
内蒙古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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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2*开通会员可解锁*32

中新能化克旗煤制天然气公用中心超滤

膜、多伦煤化工公用工程中心微滤膜组件

招标文件

招标人: 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 年 月

1

目 录

目 录..........................................................................1

第一卷 商务文件.................................................................3

第一章 招标公告................................................................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

第三章 评标办法...............................................................3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4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34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54

第二卷 技术文件................................................................96

第五章 供货要求...............................................................97

第一节 通用部分..............................................................97

第二节 专用部分.............................................................111

第三卷 投标文件...............................................................13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36

2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供货要求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

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新能化克旗煤制天然气公用中心超滤膜、多伦煤化工公

用工程中心微滤膜组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中新能化克旗煤制天然气公用中心超滤膜、多伦煤化工公用工程中心微滤膜组

件招标人为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用户为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新能化克旗煤制天然气公用中心超滤膜、多伦煤化工公用工程中心微滤膜组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322.2 建设地点: 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内蒙古

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3 建设规模: 26.6 亿 Sm³2.4 建设工期:已建成。2.5 材料名称:(一)克旗公司:一期污水浸没式超滤膜箱(膜元件及膜架)、二期超滤装置

(污水柱式浸没式超滤膜元件及配套装置)、浓盐水一期、二期超滤膜元件。

(二)多伦公司:低盐及浓盐微滤膜组件以及配套管线。2.6 数

量:

(一)克旗公司:一期污水超滤膜箱(膜元件及膜架)10 套;二期污水超滤装置

(柱式浸没式超滤膜元件 1008 支,其中 576 支为两套替换膜元件,另外 432 支为 4 个膜池扩容增加膜元件且包含布水、曝气系统);一期浓盐水超滤膜元件 100 支,并配套 2 套超滤装置的布水“丰”字管;二期浓盐水超滤膜元件 180 支。

(二)多伦公司:微滤膜组件 4 套以及配套管线设施。2.7 技术规格:(一)克旗公司:(1)此次采购一期污水浸没式超滤膜箱(膜元件及膜架)、二期污水柱式浸没式

超滤膜元件(及空位补齐的配套布水、曝气装置)必须满足现场安装需求,投标人提供的膜架及膜元件,必须保证与现场接口无缝对接,膜架的长、宽、高不得超出现有膜架,不得对现有池体进行改造。更换过程中安装辅件(包括管道连接器、产水管连接件、密封胶圈、曝气软管等)由投标人提供。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此次采购浓盐水一期超滤膜元件、二期浓盐水超滤膜元件是对现使用的超滤

膜装置进行更换,投标人提供的膜元件及一期超滤布水“丰”字管,必须保证与现场接口无缝对接,布水“丰”字管的长、宽、高不得超出现有膜架,不得对现有膜架进

4

行改造。更换过程中安装辅件(包括管道固定管卡、管道连接件、密封胶圈、曝气软管等)由投标人提供。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二)多伦公司:此次采购低盐和浓盐微滤膜组件必须满足现场安装条件,投标人提供的膜架及膜

元件,必须保证与现场接口无缝对接,膜架的长、宽、高不得超出现有膜架,不得对现有池体进行改造。更换过程中安装辅件(包括管道连接器、产水管连接件、密封胶圈、曝气软管、螺栓、垫片等)由投标人提供。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8 招标范围:克旗公司:一期污水超滤膜箱(膜元件及膜架)10 套;二期污水

超滤装置(柱式浸没式超滤膜元件 1008 支,其中 576 支为两套替换膜元件,另外432 支为 4 个膜池扩容增加膜元件且包含布水、曝气系统);一期浓盐水超滤膜元件100 支,并配套 2 套超滤装置的布水“丰”字管;二期浓盐水超滤膜元件 180 支。

多伦公司:微滤膜组件 4 套以及配套管线设施。2.9 交货地点: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公司指定位置/大唐内蒙

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位置。

2.10 交 货 期:(一)克旗公司:一年内根据现场需求分 2 批到货,每批次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30 天内供货。

(二)多伦公司:合同签订后 40 天内供货。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

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

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3.2.1 资质要求:无。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自 2023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套及以上包含所报价超滤膜中任意一种型号的销售业绩,代理商可使用生产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以及对应每份合同的发票扫描件(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和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

5

台等官方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如合同尚未开具发票,可提供由买方盖章的工作量签证单或验收单或结算单等合同履行证明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5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2)代理的制造商须同时满足 3.2.1 和 3.2.2 以及 3.2.3 的要求。3.3 特别说明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

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4 月 21 日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书

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

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

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

间,下同)为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

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

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

6

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人名称

地 址: 招标人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质量标准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

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www.cdt-ec.com)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

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投标人有偏差需在偏差表中列出,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偏差达到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做否决投标处理。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确认

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

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

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如有,根据情况填写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xx 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地址: 送达邮编: 送达联系人: 联系电话: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

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1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或 2023 年至 2025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11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

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

12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 号)。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

13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14

1 总则1.1 招标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材料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硬

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存在四项全部一致情形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财务审

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文件中

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1.5 费用承担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

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一般项

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6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合计收费=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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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合计收费=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注:以上示例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

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投标预备会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8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材料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材料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

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

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

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

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

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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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

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投标保证金;(5)商务偏差表;(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供货要

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2)技术偏差表;(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投标文

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

(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

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

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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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

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

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

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

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

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

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

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

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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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

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

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

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

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电

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项目负

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要求加

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交电子

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时间以

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拒收。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投标文

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进入开标大

厅参加开标(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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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

录。

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

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

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

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7.1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

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

人。

7.5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

23

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

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

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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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人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人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2.1.3

响 应性 评审 标准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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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1 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

响应性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时,业绩多者优先。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审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原则对

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

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

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

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合同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

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1.1.1.7 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

描述。

1.1.1.8 相关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服务计划。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 合同当事人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

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

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

额。

1.1.4 合同材料: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材料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

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材料检验、使用、修补等有关的技

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验收:指合同材料经检验合格后,买方做出接受合同材料的确认。1.1.7 相关服务:是指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卖方提供的与合同材料有关的辅助服务,

包括简单加工、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为买方检验、使用和修补合同材料进行的技术指导、培训、协助等。

1.1.8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材料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材料正常使用,并

负责解决合同材料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的期限。

1.1.9 工程1.1.9.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使用合同材料的工程。1.1.9.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1.1.10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

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1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

计算。

27

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

的最后一天。

1.1.12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

交换

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3 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

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

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供货要求;(8)分项报价表;(9)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10)相关服务计划;(11)其他合同文件。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

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

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

进行联络。

1.5.2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材料

的检验和验收等。

1.6 联合体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

承担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

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

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

务。

1.8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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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合同材料或其中的技术资料涉及知识产权的,卖方保证买方免于受到任何知识

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8.2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

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以及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2 合同范围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相关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

定向买方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3.1 合同价格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

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供货周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

格。供货周期超过 12 个月且合同材料交付时材料价格变化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幅度的,双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调整方法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3.2.1 预付款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

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

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交付合同材料并提供相关服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

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应向卖方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至该批次合同材料的合同价格的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4)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正本一份;(5)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3.2.3 结清款全部合同材料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由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

满证书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__的结清款。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

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4.1 包装4.1.1 卖方应对合同材料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

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材料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4.2 标记4.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按合同约定在材料包装上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作出必要的标记。

4.2.2 根据合同材料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对合同材料清楚地标注

“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如果合同材料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卖方应标明危险品标志。

4.3 运输4.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材料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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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材料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材料

名称、装运材料数量、重量、体积(用 m³表示)、合同材料单价、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材料在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材料启运后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4.3.3 卖方在根据第 4.3.2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合同材料中包括单个包装超大和(或)

超重的,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合同材料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4.4 交付4.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

地卸货后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4.4.2 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

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4.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5 检验和验收5.1 合同材料交付前,卖方应对其进行全面检验,并在交付合同材料时向买方提交合

同材料的质量合格证书。

5.2 合同材料交付后,买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安排对合同材料的规格、

质量等进行检验,检验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一种方式进行:

(1)由买方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2)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合同材料进行检验;(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5.3 买方应在检验日期 3 日前将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

表参加检验。若卖方未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检验,则检验可正常进行,卖方应接受对合同材料的检验结果。

5.4 合同材料经检验合格,买卖双方应签署合同材料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

份。

5.5 若合同约定了合同材料的最低质量标准,且合同材料经检验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最

低质量标准的,视为合同材料符合质量标准,买方应验收合同材料,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5.6 合同材料由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

有约束力。

5.7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在全部合同材料交付后 3 个月内未安排检验和

验收的,卖方可签署进度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买方在收到后 7 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进度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进度款支付函的生效不免除卖方继续配合买方进行检验和验收的义务,合同材料验收后双方应签署合同材料验收证书。

5.8 合同材料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材料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6 相关服务6.1 卖方应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并根据买方要求,通过进行电话联系或派遣技术熟

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服务。如果卖方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6.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

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30

7 质量保证期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

期自合同材料验收之日起算,至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12 个月止(以先到的为准)。

7.2 除非因买方使用不当,合同材料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破损、变质或被发现存在任何

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对合同材料进行修补和退换。更换的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7.3 质量保证期届满且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质量保证期内义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向卖方出具合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 履约保证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材料验收证

书或进度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9 保证9.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9.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材料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

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9.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材料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

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材料主张权利。

9.4 卖方保证合同材料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标准,并且全新、完整,能够安全

使用,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9.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

足买方使用合同材料的需要。

9.6 卖方保证,在合同材料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材料存在足以危及人

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补、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0 违约责任10.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

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材料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违约金。卖方支付迟延交

货违约金,不能免除其继续交付合同材料的义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计算方法如下:

延迟交付违约金=延迟交付材料金额×0.08%×延迟交货天数。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10%。10.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

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延迟付款违约金=延迟付款金额×0.08%×延迟付款天数。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 10%。11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11.1 合同暂停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

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1.2 合同终止11.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

述的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

31

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买方根据本 11.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

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1.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

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1.3 合同解除11.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

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材料超过 3 个月;(2)合同材料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

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

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

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1.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1)、(2)、(3)、(4)所述

的任何一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

求进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

同,也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1.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三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

际情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

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

32

用于项目,则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1.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

合同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

12 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

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3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一)克旗公司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采购编号:

公用中心超滤膜

采购合同

甲方: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签订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

34

公用中心超滤膜采购合同

甲方: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1.定义

1.1 甲方(买方)是指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

责任公司,包括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的受让方。

1.2 乙方(卖方)是指,包括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的受让

方。

1.3 “合同”是指本合同以及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书面文

件。

1.4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标的物有关的制造、监造、检

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用于本合同项目正常运行

和维护的文件。

1.5“监造”是指在本合同标的物制造过程中,由甲方或甲方委

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表进驻乙方生产现场进行质量监督,此

种质量监造不解除乙方对合同标的物质量所负的责任。如果甲方没

有要求监造,则合同对应的监造条款不适用。

1.6“缺陷”是指乙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

采购的材料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

1.7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依据本合同材料约定的执行标准,

检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保证值所进行的各种检验或试

验。

1.8 “初步验收”是指甲方依据执行标准的规定接收所供标的

物应依据的程序和检验。

35

1.9 “最终验收”是指甲方对本合同标的物在质量保证期满后

的验收。

1.10 “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 24

小时;“周”是指

7 天。

1.11 “技术服务”是指由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标的物有关的技

术培训、施工安装技术指导、安装后的闭水试验和试运行维护方面

的指导等与合同标的物使用过程有关的全过程服务。

1.12 “现场”是指位于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甲方项目现

场,即甲方使用本合同标的物的所在地。

1.13“书面文件”是指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任何会议纪要

(备忘录)、传真件、或印刷的有印章和

/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签名的文件。

1.14“分包商”是指由乙方将本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

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受让方。本合同明确允许

可以分包外购的标的物,在得到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分包外

购;否则不允许分包外购。

2.合同采购依据、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

2.1 采购依据

本合同所采标的物依据:

序号

物资需求计划单编号

需求单位

提出人

备注

2.2 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36

序号

名称(或

物料描

述)

规格型号

材质及

执行标准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物资编

品牌

备注

合同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 )

以上供货范围内物料统称“标的物”。

2.3 凡乙方供应的合同标的物应是安全的、全新的并符合国家

标准的。

2.4 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或技术指标以技术协议约定为准,且将

以此标准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

2.5 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安装图、构件详图、构

件清单、零件详图、原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

章)、出厂合格证、无损检测报告、复检报告等。具体提交内容、

份数及要求以技术协议规定为准。

各种文件资料、随机备品、配件工具的提供方式及送达要求:

与标的物同时送达。否则甲方有权认定此批标的物存在问题,将拒

绝接货或验收。如因此影响甲方正常生产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

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索赔。乙方应按本合同第

9.1 条约定承担延期交

付的违约责任。

2.6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且确实是乙方合

同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质量要求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

的,由乙方负责补齐,且甲方不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

3.合同价格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金额(含增值税

%)为人民币

XXX 元,大写:人民币 XXX 元整(其中不含税合同金额 XXX 元,

37

增值税金额

XXX 元)。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费用:设计费、材料费、

专用工具费、加工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技术资料费、技

术服务费、一般税费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费用。

如遇到国家税率调整,合同金额随新税率自动调整。

4.付款方式及履约保函

4.1 使用货币种类:人民币。

4.2 付款方式:电汇或承兑汇票。

4.3 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9.5:0.5。

4.3.1 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数量(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分

批次将货物送达甲方现场,每批次验收合格后,提交甲乙双方确认

的性能验收通过报告,乙方向甲方提交金额为该批次实际结算金额

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甲方审核无误后 60 日内支付

该批货物

95%的货款。

4.3.2 质量保证金:每批供货价款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最后

一批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且通过最终验收,并签署最终验收证书和

质量保金申请结算会签单,甲方审核无误后

60 日内支付该合同货

物的质量保证金。

4.3.2 履约保函: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

由乙方开户银行开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

5%的不可撤销的以甲方为

受益人的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开具行为国有五大银行,有效期为合同签

订之日起

12 个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

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38

按照国资委及大唐集团有关要求,若乙方为其他中央企业及其

所属公司,可提供保函替代相应的现金质量保证金,保函开具单位

应为国有商业银行或大型股份制银行,保函额度应与质量保证金额

度相同,应以人民币表示和计价,应为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见索即

赔保函,且保函有效期应持续至质量保证期结束。如合同执行期间

发生质量问题导致质量保证期延期,乙方应无偿展期至质量保证期

结束。

4.4 分包和外购材料采购

4.4.1 如本合同涉及分包和外购材料的,甲方与分包商和外购

材料供货商没有直接合同关系,本合同标的物的分包和外购材料的

付款由乙方负责。如非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按时向乙方

付款而乙方没有按时向分包商或外购材料供货商付款等)导致分包

和外购材料不能按时向甲方交货的,甲方有权暂时中止向乙方付款

且不属于甲方违约,由此造成的合同设备迟延交付责任由乙方承

担,甲方将按本合同中相关延迟交货处罚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在此情况下,甲方还有权采取积极措施消除不利因素,包括但不限

于直接向分包或外购设备厂商付款,同时该笔款项从乙方合同价款

中扣除。

4.4.2 如果乙方未按约定向分包商或外购材料供货商付款,且

影响甲方使用需求的,甲方有权直接向分包商或外购材料供货商付

款,同时,此转付款及相应利息(甲方存款利息),甲方有权从下

一笔甲方向乙方的付款中扣除。

4.4.3 如甲方同意乙方分包或者外购的,乙方应确保标的物交

货进度,对于标的物产品质量问题、技术服务责任等,乙方应保证

39

其分包商、外购单位承担不低于本合同的责任,同时,乙方应对其

分包商、外购单位交付的标的物承担连带责任。

5.运输及风险承担

5.1 本合同标的物交付甲方指定地点之前,乙方承担合同标的物

毁损、灭失以及给甲乙双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所

有风险。

5.2 乙方采取自己运输方式(包括乙方运输或乙方委托承运单位

运输)交货的,无论采用汽车运输(无论全程采用汽车运输或部分

路段采用汽车运输)或其他运输方式,乙方应保证合同标的物的运

输安全和交货时间。同时乙方必须将发货单位名称、联系人及其联

系电话、所发标的物名称、收货单位地址、收货人等事宜向承运单

位(如有)和运输车辆司机交代清楚,并请运输车辆司机将加盖乙

方企业印章的发货清单及技术资料等随车携带,到达甲方现场后,

及时将发货清单及所有技术资料按照技术协议规定的份数一并交给

甲方的收货人。若乙方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因发货清单等资料不齐

全,乙方承担本合同规定迟延交付资料的违约责任。

5.3 乙方采取物流方式交货的,邮件包装外需注明与甲方签订的

合同编号。

6.交货与验收

6.1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根据现场需求分

2 批到

货,每批次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30 天内供货。

40

交货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甲方厂区指定位置。标的

物交付过程中,无论因任何一方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双方均

负有抢险、救灾的义务,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一收货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第二收货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每批货交付时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格式编写送货清单(详

见附件

2)送达接货人,并将电子版发至接货人电子邮箱,使甲方

做好接货准备,否则由于不按规定格式提供送货清单造成接货延误

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2 现场接货初步验收

6.2.1 每批货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交付时,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

按技术协议要求的名称、数量、标准规范、送货清单进行验收,乙

方应派人员参与(因特殊原因乙方不能派员参与验收的,乙方需出

具到货物资验收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与货物同时到达)。验收

完成后,甲方将与乙方共同签署到货验收单。

6.2.2 如果发生运输过程中的包装破损,甲方将会同乙方对包装

破损的标的物

/部件进行核查。如果确信该标的物/部件完好无损,可

签署到货验收单。一旦发现该标的物

/部件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现象,

乙方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和承运部门,并应在

72 小时内补齐所缺标

的物

,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交付期限延误的,乙方应承

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41

6.2.3 如果发现实际交付标的物与送货清单不符的,甲方有权拒

签。待此问题解决后,再签署“到货验收单”。由此造成标的物逾

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标的物伪造原产地证明、生产厂品

牌、技术性指标等因素,或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分包或外购的,

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6.3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按下述规定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甲方将与乙方

共同签署到货验收单。除乙方向甲方另行出具书面授权文件,否

则,乙方授予跟货到达现场的任一人员具备签署到货验收单的权

利。

6.3.1 验收

6.3.1.1 外观验收:每批材料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交付时,由甲

方组织相关部门按技术协议要求的标准规范、送货清单进行验收,

乙方派员配合。甲方可采取目测和仪器测量的方法对标的物的外观

检验,对照图纸、合格证书、产品质量保证书等对产品进行检验。

6.3.1.2 性能验收:超滤膜组件安装完成后,在 1 个月内由招标

人和投标人协商确定验收开始时间。保证整套装置按照设计处理水

量和产水水质要求运行,且连续运行

72 小时,有机污水浸没式超滤

组件系统性能保证值和浓盐水浊循环膜浓缩超滤装置性能保证值分

别按照技术协议相关性能保证值进行标定,验收完成后由招标人编

制验收报告。

42

6.3.1.3 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超滤膜组件未达到性能保证要

求,在招标人提出要求

15 天内,投标人必须采取补救措施,修正系

统缺陷,并自行承担费用。

6.3.1.4 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最终出水一项或多项考核指标不

合格,投标人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改进,并且应确保在首次性

能考核之后

1 个月内全部改进完成,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投标人

负责。整改后仍不能达到性能保证要求视为产品不合格,不予付

款。投标方无条件更换符合要求产品,并承担由此造成招标方的所

有损失。如两次性能考核仍未达到性能保证要求,则招标方有权终

止合同,并按合同要求提出赔偿,同时有权主张乙方赔偿因此造成

的实际损失以及不合格标的物相应合同价款

20%的违约金。

6.3.2 除技术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按执行标准对产品进行检

验。需送交第三方(双方共同确认的)检测的标的物,如检测不合

格,检测所需要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支付,包括但不限于送检费、填

料费、人工费等。

6.3.3 如出现乙方所供标的物需要甲方实际使用检验效果是否

达到技术协议要求的,经实际使用后确因质量问题没有达到技术协

议要求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应经济损失,甲方保留

继续索赔的权利。

6.3.4 各种文件资料(合格证、材质单、检测报告等)、随机

备品、配件工具的提供方式及送达要求:与标的物同时送达。否则

甲方认定此批标的物存在问题,且有权拒绝接货,乙方按

9.1 款中

延期交货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3

6.3.5 如果发现所交标的物与送货清单不符,双方应视情节轻

重协商解决,由此造成标的物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

约责任。

6.4 当乙方所供标的物进入现场时,如有乙方相关人员随行,

乙方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做好其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接受甲方

的监督。卸货前,乙方有义务针对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给甲

方相关仓储、卸货及使用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若因乙方人

员安全意识疏忽或未履行相关技术交底义务等原因而出现任何安全

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7.包装与标记

7.1 乙方交付的所有本合同标的物应符合国家标准中关于包

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标的物承运部门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

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以确保合同标的物安全、无损

地运抵现场。

7.2 标的物需要特殊包装的:详见附件 2。

7.3 凡由于乙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标的物遭到损坏、丢失或

对甲方使用造成延误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乙方均

应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7.4 乙方应避免发生为节省运输费用而过多装载,使标的物发

生挤压、碰撞导致包装破损的现象。如发生此类情况,乙方应承担

全部责任。

7.5 包装物的回收:约定包装物由乙方回收(合同价格不包

含)的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 30 日内自行取走。逾期未取走包装物

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8.技术服务和联络

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技术协议(涉及外购、外包服务

的由乙方负责)。

9.违约责任

9.1 迟延交付违约责任:非甲方原因或甲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乙

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

(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

期按本合同

6.1 款约定计算,甲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乙方收取违约

金:

迟交

1-2 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标的物金额的 2%;

迟交

3-4 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标的物金额的 4% ;

迟交

5 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标的物金额的 6%;

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违约金不分段累计,违约金即迟延周数

乘以对应违约金比例。

乙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免除乙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

务。

标的物迟交超过

1 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不免除乙

方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如果迟交标的物金额难以计算的,甲方有权选择按照合同总价

款的

20%主张迟延交货违约金。

9.2 如果乙方交货后因质量、外观、技术材料等原因导致性能验

收不合格,由乙方退换存在问题的标的物。从甲方告知乙方之日

起,至乙方换回合格产品时止计算迟延交货违约时间。该种违约责

任适用

9.1 款的迟延交货违约金。如果乙方不合格标的物价款比例

占本合同价款的

10%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有权主张

45

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以及不合格标的物相应合同价款

20%

的违约金。

9.3 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标的物伪造原产地证明、生产厂

品牌、技术性指标等因素,或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分包或外购

的,或存在其他实质性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如甲方尚未验收入库

的,甲方有权拒收;如果已验收使用并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

还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此

类标的物合同价款

20%的违约金。

9.4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迟付货款,甲方须按应付款金额一年期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标准支付违约金。

9.5 如果合同生效后,乙方拒绝履行本合同时,必须在合同签订

7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

偿因乙方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实际损失,并支付合同总价

10%的违约金。

9.6 违约金的扣除与支付

9.6.1 如果乙方违约,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和此类赔偿的

证明文件后,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关款项,或由甲方从履约保函或

任何一笔应付款中扣除;如果属于制造质量问题造成的甲方损失,

相关款项将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如果质量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

所受损失,不足款项将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

9.6.2 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和此类赔偿的

证明文件且由甲方确认后

30 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关款项。

9.6.3 如果存在不同违约情形,违约金分别计算支付,且违约

金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20%。

46

9.6.4 因乙方税务问题,导致甲方取得的发票无法正常抵扣进项

税额,或被税务机关要求作进项税额转出等情形,给甲方造成损失

的,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中扣减相应金额,如扣减合同价款后仍不

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予以赔偿。

10.税费

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乙方提供的标的物、技术资料、服务

(包括运输)等所有税费(包括保险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格

内,由乙方承担。

如果涉及进口退税款,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退回税款归甲方

所有。

1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11.1 质量保证期:最后一批次安装调试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国家规范或技术协议对质量保证期要求高于本约定的,以较高者

为准)。

11.2 在质量保证期内,质量问题处理方式:

部分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负责维修,乙方对甲方提出的

问题保证在

12 小时内予以答复或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

维修两次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本合同标

的物局部(局部可拆分情况下)

24 小时内进行免费更换;因更换造

成延期交付使用的,由乙方按本合同

9.1 款中延期交货的约定承担

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迟延交货违约

金。

不合格标的物经过两次更换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向甲方

返还已支付的不合格标的物相应的合同价款,并向甲方支付不合格

47

标的物合同价款

20%的违约金,以上款项甲方可在其他应付乙方的

货款中直接扣除。

11.3 如果在质量保证期间,标的物维修时间超过 15 天以上,

质量保证期则根据维修时间自动顺延。维修时间自甲方通知的标的

物停运之日起开始计算至维修完成正常运行之日。

11.4 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承诺备品备件在质量保证期内单价不

变,没有约定单价的按照成本价格提供给甲方。

12.合同的变更、中止和终止

12.1 本合同一经生效,未经双面书面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

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如需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

同,均需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且在书面文件签字、

盖章后生效。

双方当事人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账号等基

本信息变更,不视为合同变更,应自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书

面通知对方当事人。若合同主体名称变更,双方应当签署书面的

《法人名称变更确认书》。

12.2 双方拟变更合同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拟变更方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拟变更条款以及变更依

据,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回复意见,如需拟变

更方补充资料的,应一次性通知其补足,并自资料补足之日起

7 日

内回复是否同意变更的意见。

如果双方就同意变更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的,应该自达成一致之

日起

7 日签署变更合同。

48

12.3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政策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

正常执行时,乙方或甲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变更合同

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12.4 如果乙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收购、解体、

解散)或无合同履行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

其业务,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终止合同,

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

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甲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2.5 若本合同 12.4 款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甲方有权从乙方

手中将与本合同标的物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

内从乙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标的物有关的设计、图

纸、说明和材料,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的所有权已属

甲方,乙方应给甲方的全权处理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

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甲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

接引起的对乙方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此外,双方应对乙方已经

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事

务。此项条款仍适用于乙方的兼并人、合并人、收购人、承继人及

破产管理人。

13.不可抗力

13.1 本合同项下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不能抗拒、无法避

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重

大传染病疫情、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政府指令、

导致所有通行道路均封堵的恶劣雨雪天气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

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履行时,则延迟履行合

49

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

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13.2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的 15

日内,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

并在

3 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若有)提交给另一方审阅

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

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13.3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 120 天以上

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

装、调试和验收付款等问题)。

13.4 如果因不可抗力,乙方则不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如

有一条道路可通往甲方工厂(包括绕行路段)或甲方可指定路线情

况下,乙方则应不计任何运输成本等相关费用,按时送达标的物。

如果乙方未按甲方指定路线或者可通行路线送达的,甲方拒绝接收

标的物并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第

9 条的约定支付延期违约

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4.知识产权

14.1 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的乙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物(包括技

术)不会造成对任何第三方的设计、工艺方案、技术资料、商标专

利的侵权。

14.2 如果发生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指控,甲方于上述指控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尽快通知乙方,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处理此事,并

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从而使甲方免受由于

50

第三方索赔从法律及经济责任上所造成的损害。如该等侵权行为造

成了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15.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请有关主管部门调

解。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除提交诉讼的有关争议事项,合同仍应继

续履行。

16.合同生效

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6.1 本合同必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

表人书面授权委托)正式签字,并加盖甲乙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

章。

16.2 生效时间为合同当事人最后一方签字盖章时间。

17.其它

17.1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

17.2 本合同所包括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

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除非本合同有特殊约定的,当附件与合同条

款不一致或概念模糊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如果不同时间的文件

有不一致或模糊时,以时间后者为准。如果本合同出现条文出现前

后不一致的,守约方有权选择有利于己方的条款执行。

17.3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

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51

17.4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

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标的物”无关的第三方。

17.5 本合同签章页载明的地址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凡与本合同

项下有关的函件、单据以及相关法律文书、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均以

此为准,双方承诺:任何一方在通讯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及

时通知相对方,否则相对方按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及联系方式送达的

文件均为有效送达。

17.6 本合同所使用的文字为中文,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通

知、技术资料、说明书、会议纪要、信函等文件均以中文形式编

写。如有外购进口标的物的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应有中文版

本。

17.7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

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壹份,甲方持有。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

附件:

1.廉政责任书

2.送货清单

3.到货物资验收承诺函

4.技术协议

(以下无正文)

52

签章页(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名称

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

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达

日罕乌拉苏木

邮编

025350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

克什克腾旗经棚支行

账号

1556 1088 066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开通会员可解锁*4197J

签字盖章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

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53

附件

1:廉政责任书

为了依法规范经营管理活动,甲乙双方慎重协商,就本合同的

签订及履行中的廉政事项,达成如下廉政责任书,由双方共同遵照

执行。

一、甲方责任

1.在签订经济合同前,甲方应明确告知乙方,本廉政责任书作

为合同的附件,必须签订本合同廉政责任书。

2.应该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

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

定;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涉及合同的有关业务活

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

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3.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

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

支付的费用;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

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

方便;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

方项目合同有关的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

位在项目业务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

4.甲方应广泛宣传本公司的各种廉政建设有关规定,通报有关

情况,并开展廉政建设活动。

5.如发现乙方有违反廉政责任书有关规定的,是一般管理人员

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二、乙方责任

54

1.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合同廉政责任书,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2.应该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

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

定;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涉及合同的有关业务活

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

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3.乙方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

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

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

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

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准以任何理

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健身、娱乐等活动。

4.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履行合同的有关人员进行思想道德、社会

公德、法制教育和廉洁文化教育,并积极配合和参与甲方有关廉洁文

化建设,共同维护双方公司的社会形象。乙方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政策、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获取不正当利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

社会影响,相关责任人员应清除出厂,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追究经济

赔偿。

5.如发现甲方有违反廉政责任书有关规定的,乙方有义务向甲方

纪检部门举报有关情况。

6.乙方有责任协助和配合甲方纪检部门对违反本责任书规定事

宜的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文件、记录、数据,并允许调查人

员与相关人员进行谈话。

55

三、纪检类举报方式

举报受理部门: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举报邮箱:kqmzqjsb@163.com

(本页无正文,为《廉政责任书》签章页)

甲方: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乙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56

附件

2:送货清单

送货清单

(甲方)合同名称

(甲方)合同编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及执行标准 单位 合同数量 本次到货数量 物资编码 备注

1

2

3

4

5

6

合计

甲方: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发货人

电话

发货日期

收货人

电话

到货日期

57

附件

3:到货物资验收承诺函

到货物资验收承诺函

兹有我公司与 (甲方)签订合同(甲方合同编

号:)的物资(见送货清单)送达大唐国际克旗煤制气有限公司现

场,因原因我公司未派员参与验收,我公司承诺:认同贵公司所组

织的所有验收结果,对验收中存在的缺件、损件、型号不符及质量

等问题,我公司将及时解决更换,并承担所有与此有关的责任。

(此原件与所发货物同时到达)

公司名称(盖

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签

字):

年 月 日

58

附件

4:技术协议

59

(二)多伦公司合同条款及格式:

多伦煤化工公用工程中心微滤膜组

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60

甲方: 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2026 年 月

内蒙古 多伦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内蒙古自治区多伦

签订日期:2026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地: 内蒙古自治区多伦

所附合同条款作为投标人投标时的商务基础,甲、乙双方达成协议

将正式签署。

买 卖 合 同

甲方: 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

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望

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合同条款

一、标的物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61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元)

含税金额

(元)

不含税金额

(元)

备注

1

2

小计

含税金额合计(大写金

额)

说明

在国家增值税政策调整、税率变动时,本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变,按新税

率调整合同总金额。

二、对货物产品的质量、技术要求

1、严格按照技术协议执行。

2、乙方交付货物包装完好并无条件回收包装物。

三、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本合同及技术协议生效后,乙方收到甲方供货需求后

40日内将货物运送至甲方现场所在地库房。

2、交货地点:甲方现场所在地库房。

3、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运杂费、保险费、装卸费等运输费用由乙

方负责,乙方承担运输途中所有风险。

4、相关单证的转移:合同货物的详细装箱清单(正本一份、复印件

四份);合同货物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正本一份、复印件四

份)。

5、计量方式:以甲方的过磅数量为准,但乙方需提供发货清单。

62

四、对货物产品质量技术验收

1、验收方式、地点:在甲方指定地点,按技术协议约定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甲方出具验收合格文件。

2、验收标准: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货物质量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验

收不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

担相应违约责任。

3、乙方必须派人在甲方指定地点参与货物验收,若乙方不派人参与

货物验收,视乙方认可甲方验收结果。

五、结算方式、时间

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银行电汇或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3、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产

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按本合同约定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费、工器具

使用费、管理费、运费、利润、专利技术使用费、税金(13%增值

税)等为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范围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4、合同款的支付:9.5:0.5 付款方式。

5、乙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

后,乙方提供当批次货物价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甲方收到前述发票后60 天内支付当批次货物价款的95%的到货款。

质保期满后,经双方确认无质量问题,乙方提供当批次货物价款5%

的资金往来收据,甲方收到前述收据后60 天内支付当批次货物价款

的5%的质保金。

63

5、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前14 日内开

具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保证期间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或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以先到者为准)起28 日后失

效。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

甲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六、售后服务

质保期:详见技术协议。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逾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

征收以当批次货物价款为基数,按照每日千分之一为标准计算,自

合同约定交货之日起至当批次货物实际交付之日为止。如乙方未开

具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

方自行承担。

2、乙方交付货物不满足本合同以及技术文件载明的各项要求的,应

根据交付货物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如

因更换导致逾期交货的,乙方还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第1 款约定支付

逾期交货违约金。乙方有义务在投料生产前或备货前与甲方沟通供

货中有异议需确认的问题。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

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如因返修或重新包装

导致逾期交货的,乙方还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第1 款约定支付逾期交

货违约金。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

64

当支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

符合约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费

用,如因更换导致逾期交货的,乙方还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第1 款约

定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4、乙方提供的不满足本合同以及技术协议载明各项要求的货物,在

退换货期间,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如调换后无法满足甲方技术协议要求,无法满足甲方生产要求,甲

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及甲方所有损失。

5、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到合同约定的

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如因错发导

致逾期交货的,乙方还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第1 款约定支付逾期交货

的违约金。

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付

款;如乙方逾期供货达30 日,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书

面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解除,对于按期交货的货物双方根据

实际交易情况进行结算,对于逾期交货的货物乙方除按本合同第七

条第1 款约定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损

失。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债权)、义务让与第三方,也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

三人或以其他形式设置任何担保权利,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

65

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

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要求中途解除合同,必须提前6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在甲乙双方未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前,乙方必须继续供货,保障甲

方正常生产需求,直至双方解除本合同且甲方完成与下一供应商的

招标及合同签订为止。同时,甲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有关规定向其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20%,违约金从乙方的剩余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乙方

支付违约金不免除乙方的合同义务,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

的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甲方采购系统黑

名单。

9、乙方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因

乙方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第三方追索的,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就乙方因违约而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款,甲方有权在合

同应付款中扣除。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法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争议。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66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

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

证明以后,可以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

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与合同有关的传真文件、图纸将作为

合同执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廉政合同和技术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本合同与技术协议约定如果有不一致的,以技术协议为准。

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或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

之日止(以先到者为准)。已到有效期如标的物未执行完毕,合同

不再执行剩余部分,双方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结算。

6、本合同正本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副本 叁 份,甲方 叁

份,乙方 零 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

(合同章或公章)

单位名称:

(合同章或公章)

67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

(签字)

地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多伦县东八公里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签字日期:2026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2026 年 月 日

廉 政 合 同

甲方: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签署的《XXXX 买卖合同》,合同编号:XXXX,为保证

甲乙双方廉洁高效合作,促使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廉洁从业,防止甲

乙双方合作过程中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

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

68

定》以及甲乙双方制订的有关廉政制度,经双方同意,签订廉政合

同。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二)认真开展党纪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

(三)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工作人员自愿接受群众的廉政监

督,自愿接受双方主管部门的廉政检查。

(四)发现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迹象,任何一

方有权提醒和制止。

(五)发现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发生,任何一

方有权向双方纪检监察部门或政府有关机构检举。

二、甲乙双方的廉政责任

(一)双方有责任向对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政建设开展情况,以及

相关制度和规定。

(二)双方严禁以任何形式向对方单位或工作人员馈赠礼金、礼

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等财物。

(三)双方严禁以任何名义报销应由对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工作人

员的任何费用。

(四)双方严禁为对方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

家电和办公用品等。

(五)双方严禁邀请对方参加对履行合同或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

活动、高档消费和宴请等。

69

(六)双方严禁接受对方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合同项目有关的

物资供应或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七)双方严禁为对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

安排工作或劳务。

(八)双方不得有其他违反党纪法规行为。

三、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人员违反廉政责任,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纪、

政务处分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

方承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乙方人员违反廉政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乙方将依据党纪、

政务处分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

关处理。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社会影响较大的,甲方有

权终止履行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今后的项目中,大唐集团系统不再考虑与乙方的合作。

四、甲乙双方的廉政举报方式

(一)甲方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2、举报信箱:

(二)乙方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2、举报信箱:

70

甲方: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盖 章:

签字日期:2026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 章:

签字日期:2026 年 月 日

71

多伦煤化工公用工程中心微滤膜组件

技术协议

技术协议编号:

甲方: 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2026 年 月

内蒙古 多伦

附技术协议详细技术内容

72

附件

编码:

安全协议书

合同名称:

甲 方: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73

安全协议书

编号:

发包单位: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地址:

1.3 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二、项目期限:

本安全管理协议是合同的附件,随合同同步生效,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三、总 则

为进一步落实甲乙双方各级安全生产职责,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杜绝发生安

全事故事件,双方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和

义务,同时为加强现场违章管理,确保现场安全稳定,明确违章管理要求、停工整

顿、人员清离出厂、队伍清离出厂、终止合同等情形,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1.甲乙双方均应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危化品行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好

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提高安全、健康、环保

综合管理水平。

2.甲乙双方均应加强防止违章、违规作业的管理,充分发挥安全保障体系、安全

监督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的作用,严格执行甲方安全生产及反违章有关规章制度。

3.甲乙双方均应明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签订责任书,落实各层级责任,严

格各现场安全管理。

4.甲方对乙方承揽工程项目纳入甲方一体化安全管理;乙方各级安全人员要服从

甲方的管理,按规定参加甲方的安全会议,定期到甲方安全主管部门汇报安全工作执

行落实情况。

5.按照甲方下发的《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乙方通过资质审查后,须缴纳安健

环保证金;长期承包商每年缴纳一次,临时承包商每次缴纳,具体金额及相关要求详

见《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安健环保证金作为对违反本协议的处罚和赔偿用款,不

足时由乙方补齐,结余款到期退给乙方。

四、甲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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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项目发包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凡资质和条件不符合

甲方要求的承包单位,不得承包本项目。

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提供的花名册,审查乙方人员的年龄、健康状况、工种配备

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3.甲方负责对乙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并记录存档。

4.甲方负责对乙方全体人员进行进厂前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

消防、气防、职业健康、救护、应急等方面内容,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厂,并登

记建档,同时由甲方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等资料。

5.乙方在本项目人员,需经过甲方三级安全教育,并在作业前由所在中心对乙方

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6.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确保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的要求,要求乙

方做好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甲方对乙方使用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具

等有权禁止使用;现场安全条件或设施不满足安全要求时有权停止作业。

8.甲方发现乙方人员的违章行为有责任及时制止,并按规定给予考核罚款,严重

时有权停止作业,进行必要的整改。

9.乙方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事故(含未遂),甲

方有权对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该项目合同。

10.甲方负责对乙方工作负责人、工作签发人进行培训考试,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

方对本项目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

11.甲方必须有效控制乙方进厂人员素质、技能,不断提高人员的综合能力,保证

施工质量。

12.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对影响安全或质量的各类因素,

采取有效措施并监督落实。

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替换掉不胜任的主要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

五、乙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具备承揽项目所必需的、符合规定的资质和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

相关材料,接受甲方对资质和条件等方面的审查。

2.乙方在现场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甲方有关安全、环保和职业健

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落实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

定》《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工作

75

票、操作票、作业许可证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等,落实国家、地方及甲方有关治安

及文明生产方面的有关规定。

3.乙方应设有安全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应急管理部

门培训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合格证书》,全部做到持证上岗。

4.乙方应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规程、作业方案、应急预案

等,并按照甲方安全生产目标、规定要求进行安全管理。

5.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技术和安全方

面的整改要求必须及时整改;发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

外,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甲方组织处理。

6.乙方在办理手续时,需提供本项目人员的登记表及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用

品登记表,并对提供的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7.乙方项目管理人员应积极主动了解所承包项目的生产和工艺特点,对作业现场

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解,建立风险辨

识清单,学习要有签字。

8.乙方应在甲方入厂培训的基础上,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规程、消防安全、设施

保护、社会治安、气体防护、职业健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安全知识的

培训和考试,并建立档案。

9.乙方在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

溺水等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系统破坏事故的危险性区域内作业的,乙方应主动要求

甲方对所有人员进行再培训;乙方应事先做好危险点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和防止发生

危险的预案并经甲方审核批准;乙方应监督本单位人员实施,并按要求设专职监护

人。

10.乙方应认真制定确保作业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相关方案、

预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落实。

11.乙方不得擅自将项目转包或分包,严禁返包(即乙方将工程的某些具体工作交

由甲方的中心、班组或个人完成);乙方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甲方配合

完成的工作,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中心、班组完成。

12.乙方不得中途擅自换人,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履行手续征得甲方的同意;新

进厂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只能担任工作班成员,其安全由乙方工

作班负责人负责。

13.乙方不得使用童工,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5 周岁,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工

程技术等管理、技术性工种年龄可放宽至 60 周岁,所有人员不得有职业禁忌证。

76

14.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

证,做到持证上岗。

15.乙方工作中发生安全问题必须立即汇报甲方;因乙方原因或乙方人员违章行为

造成的人身或设备等事故,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涉及人身伤亡

的,按照甲方或地方应急管理部门调查结果执行;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事故的调查

和分析,相关的事故报告由乙方及时填报。

16.乙方严格按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作业活动,因人为或工作质量不合格导

致发生工艺介质泄漏、工艺指标超标等,造成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或引发舆情

的,承担一切相关责任并消除影响。

17.乙方必须为本项目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劳动

防护用品,并监督、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并进行经常性的维

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个人防护用

品。

18.乙方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

员;乙方必须认真学习有关职业健康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所制定的有关职

业健康的管理制度,增强本单位人员的职业健康防护意识,强化自身保护能力。

19.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

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健康培训。

20.乙方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

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

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21.乙方应当对本项目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

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

健康标准和操作规程。

22.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乙方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

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

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劳动者。

23.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进厂施工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24.乙方严格执行大唐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深化反违

章实施管理办法、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六、考核和处罚

(一)对乙方的考核及处理

77

1.乙方人员出现违章、违纪、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时,甲方有权按照相关安全管理

规定进行考核。

2.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一切善后事宜的

处理,同时按《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及中新能化科技有限

公司、多伦煤化工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的考核。

3.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生产设备等事故,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

损失,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及多伦煤化工公司相关规

定接受甲方的考核。

(二)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违章负面清单内容及管理要求,如有违

反按规定接受相应考核和处罚;涉及违章负面清单的相关人员,甲方有权根据相应情

形将人员清离出厂。

1.违反国家、行业、地方、上级单位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

准、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

2.高风险作业未编制“三措两案”或“三措两案”未经审核通过即开始作业;

3.作业项目开工前未开展风险辨识,或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

4.现场存在交叉作业,未按照甲方要求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明确各方安全管理

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5.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存在不具备作业条件,强令冒

险作业情况;

6.作业人员、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未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

7.作业过程未按要求执行“两票一证”;

8.被上级单位视频监控发现严重违章的;

9.脚手架未经过验收使用的;

10.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或私自安排非工作班成员参加工作。

(三)作业现场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相关人员清离出厂,并将人员列

入“黑名单”。

1.无票证作业;

2.擅自进入受限空间或无监护人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3.无防护进行高处作业;

4.票证签署作业人员与实际不符;

5.无特种作业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6.厂区内吸烟;

7.酒后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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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身体各部位直接或间接接触转动部位;

9.故意移动、关闭视频监控设施,故意破坏现场设备设施;

10.不服从现场管控或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11.未按制度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上岗作业;

1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犯罪;

13.多次或反复发生违规违纪违章行为的;

14.作业人员存在职业禁忌证,拒绝调整工作岗位的;

15.作业人员年龄超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求的。

(四)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工整顿。

1.发生所属人员被清离出厂的情况;

2.存在或发生安全协议不符合规定、“三措两案”存在严重问题、施工现场存在

严重违章行为、施工环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施工现场交叉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因

野蛮施工造成重要运行设备停运等情形;

3.安排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人员上岗作业,未按要求在法定节假日后组

织开展专题“安全日”活动;

4.项目经理或特种作业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经甲方提出仍不能按期整改;

5.项目经理不能常驻项目现场进行项目管理(项目现场出勤率低于 90%);

6.甲方确定须停工整顿的其他情形;

7.其他队伍停工整顿的情形(由各单位结合现场实际补充完善)。

(五)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队伍清离出厂,并将队伍列入“黑名

单”。

1.因相应违章、管理等问题,被甲方 1 年内约谈 2 次或下发 2 次停工令;

2.拒绝接受甲方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

3.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故意破坏设备设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

的;

4.经甲方反复督促,多次考核,其工作质量、标准、进度仍不整改,或不满足安

全生产需要的;

5.擅自将项目转包、分包的;

6.拒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擅自变更施工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的;

7.拒不执行停工令要求,私自开工;队伍停工整顿未经验收合格和批准,擅自开

工;队伍停工整顿复工后,同类型问题重复发生;

8.存在使用劣质产品或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情况;

9.资质和条件后续发生变化,不满足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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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工作人员被列入负面清单或违章处罚、通报的;

11.发生乙方责任安全生产事件、事故;发生乙方责任一般工艺、设备事故;发生

乙方负主要责任的舆情事件、环保事件;

12.甲方确定应清离出厂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

1.乙方拒绝履行本协议相关要求;

2.乙方队伍被清离出厂;

3.其他经甲方认定需终止合同的。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为:

甲方: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合同章或公章) (合同章或公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一: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日参加

(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

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

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80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81

第二卷 技术文件

82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83

1. 总则1.1 总则1.1.1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中新能化克旗煤制天然气公用工程中心污水浸没式超滤以及浓盐

水超滤膜/多伦煤化工公用工程中心微滤膜组件采购项目。本技术要求提出了产品的功能设计、设计参数、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 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

准,投标人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1.3 如未对本技术要求提出偏差,将认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标准的

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采购文件中,详见本技术文件“技术差异表”。

1.1.4 投标人须执行本技术要求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人在产品设

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1.5 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按本技术要求的要求,投标人提供设计、制造、检验/试

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认。

1.1.6 产品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产品报价中,投标人应保证招

标人不承担有关产品专利的一切责任。

1.1.7 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产品。这些产品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1.1.8 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

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

1.1.9 本技术要求将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与采购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文件中单位统一

使用国标。

1.2 设计和运行基础条件(一)克旗公司现场位置和气候条件:(1)厂址位于克什克腾旗达尔罕(达日罕)乌拉苏木(乡)境内的锡腾开(海),位于经

棚镇(克什克腾旗政府所在地)西南方向,南距集阿高速公路 10 公里,集通铁路在集阿高速北侧 2.5 公里处通过。

(2)项目所在区域气候属于干旱大陆性气候区,冬寒夏热,年温差变化较大,春季风多

易干旱,夏季温热雨不匀,秋季凉爽霜雪早,冬长寒冷冰冻期长。

年平均气温:3.3℃极端最高气温:37.6℃(七月)极端最低气温:-42.4℃℃(一月)最热月(七月)平均气温:20.7℃最冷月(一月)平均气温:-16.8℃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充分考虑上述高海拔、极严寒、大风沙等的特殊气候条件,确保产品

在运输、存放、安装、试验、运行、检修等各阶段不出现任何问题。

(3)克旗公司外部交通运输条件:a.铁路运输克什克腾旗位于赤峰市西北部,与锡林郭勒盟接壤。集通铁路途经克什克腾旗旗政府所在

地经棚镇,交通条件便利。

锡林浩特胜利煤田位于锡林浩特市西北约 5km,胜利煤田至锡林浩特的铁路专用线已在

2002 年建成通车。从胜利煤田至本项目厂址(达尔罕苏木锡腾开厂址)距离约 151 公里。

b.公路运输克什克腾旗境内有 2 条国道、1 条高速公路,G306 国道以经棚镇为起点,G303 国道穿过

镇区,集阿高速从厂址南侧通过,交通便捷。材料和产品利用集阿高速公路运输。

b. 民航运输

84

公司距赤峰玉龙机场 328 公里,距锡林浩特机场 240 公里,经北京或呼和浩特机场中转可

与全国各大城市通航。

(二) 多伦公司现场位置和气候条件:(1)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多伦县淖尔镇盆窑

村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工业园区内,南距 G510 国道 1 公里。距多伦县城区约 8 公里。

(2)全年平均风速:3-4 米/秒;春季风速:5-6 米/秒历年平均最低气温:-3.9℃历年平均气温:2.4℃最热月平均气温:25.2℃最热日平均气温:19.0℃绝对最高气温:36.1℃绝对最低气温:-38.5℃最冷月平均气温:-17.1℃最冷月平均气温最低值:-25.6℃日均温度小于 5℃的天数:188 天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充分考虑上述高海拔、极严寒、大风沙等的特殊气候条件,确保产品

在运输、存放、装卸等各阶段不出现任何问题。

(3) 多伦公司外部交通运输条件:a. 公路运输国道省道贯穿全境:有多条国道和省道穿越县境,如国道 510 线、239 线和省道 304 线

等。这些干线公路将多伦县与周边地区紧密相连,为货物运输和人员往来提供了重要的通道,可通往锡林浩特、赤峰、承德、张家口等城市,公路距离均在 260 公里左右。

b. 铁路运输铁路干线连接广泛:多伦至二连浩特口岸、曹妃甸港口、京唐港货运铁路全线贯通,虎蓝

铁路经过多伦县并设有多伦站,且一期工程已建成,二期复线工程正在建设中。虎蓝铁路南接京通线虎什哈镇,北接集通线桑蓝铁路正蓝旗站,使多伦县成为内蒙古中部地区出海和进京的大通道。

1.3 标准和规范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多伦公司微滤膜组件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T 33898-2017

《膜生物反应器通用技术规范》

GB/T 25279-2022

《中空帘式纤维膜组件》

GB/T 20502-2006

《膜组件及装置型号命名》

GB/T 38511-2020

《中空纤维膜使用寿命评价方法》

GB/T 36137-2018

《中空纤维超滤膜和微滤膜组件完整性检验方法》

注:(1)本条应根据具体材料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

准。法律法规对材料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

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材料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

化,招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85

2. 通用技术要求2.1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以下技术参数:2.1.1 产品型号;2.1.2 产品的基本性能参数;2.1.3 产品的物理、化学性质、安全防护注意事项;2.1.4 产品的使用条件:推荐的操作温度范围、工作压力;产品投用、退出及一般性操作

注意事项;

2.1.5 产品出厂前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并标明如下内容:2.1.5.1 产品名称、标准编号、商标;2.1.5.2 产品的规格、型号;2.1.5.3 产品的生产批号和出厂日期;2.1.5.4 生产企业名称、详细地址。2.2 技术澄清2.2.1 投标人自行安排对合同装置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如需要),以查明、

核实、获取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文件准备和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负担。

2.2.2 在现场考察期间明确规定:投标人及其代表不得让招标人或其代表在考察中承担任

何责任,如由于现场考察而引起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的损失或损坏,以及任何其他的损失、损坏、开支和费用等。

2.3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技术文件和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环境友好的产品及其服务,并

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保持必要的化学稳定性,有足够的强度,不产生破裂、降解等现象,并长期保持使用效果。

2.4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充分考虑装置运行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选择优良的材

料,在合同签定后,招标人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双方共同商定。

2.5 产品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材料报价中,投标人应保证招标

人不承担有关产品专利的一切责任。

2.6 投标人如对技术文件规定条款在技术上有不同的见解以及产品参数与订货要求有偏差

时,则应在报价时及时提出以供招标人确认。如投标人没有提出此类偏差文件,则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将被认为完全符合本技术文件所列的相关条款。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一)克旗公司:一期污水膜箱(包括浸没式超滤膜元件及膜架)10 组,另要求投标人提供配套超滤膜箱

与管线连接件 20 套及安装使用的膜元件密封圈;二期污水柱式浸没式超滤膜元件 1008 支,补充膜柱(432 支)所需配套产水及曝气管等配件 12 套,超滤膜柱与管线连接件根据投标人提供形式确定,需满足更换要求;一期浓盐水超滤膜元件 100 支,并配套 2 套超滤装置的布水“丰”字管。二期浓盐水超滤膜元件 180 支。

(二)多伦公司:质保期内所有易损件(包含法兰金属软管)以及对泄漏的膜组件不能以打结、堵漏针的方

式消除漏点的均由投标人免费提供并自运行开始现场需储备解决一次膜组件泄漏的备件;质保期结束前 3 个月将下表中备件,以及根据低盐、浓盐水处理中空纤维微滤膜组件的总数分别提供 6%、10%的膜组件(计算后不为整数,则取计算后整数)备件送至现场;由于低盐及浓盐处理水质不同,膜的相应材质、形式有具体不同的要求,需根据具体要求分别提供相应备件。包含但不限于下表中内容: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区分低盐、浓盐

备注

86

1

O 型密封圈

单套膜箱安装用

量的 200%

区分

包含膜箱使用型号

2

曝气支管

40

3

膜片固定组件

4

区分

每套为一组膜箱数

4

产水膜片盲堵

80

区分

5

堵漏针

>30000

6

膜丝堵针粘接剂

5

7

产水/曝气管密

封垫

6

区分

聚四氟乙烯(硬质

≥3mm)

8

产水/曝气管法

兰螺栓

6

区分

材质不低于膜箱主

9

产水曝气管线

6

区分

材质不低于膜箱主材(低、浓盐各一

套)

4. 试验、检验和性能验收4.1 检验要求4.1.1 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一期污水膜箱(膜元件及膜架)、二期污水柱式浸

没式超滤膜元件(及配套装置)、浓盐水一期、二期超滤膜组件/微滤膜组件进行检验验收,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超滤膜元件/微滤膜组件及配套设施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4.1.2 投标人必须在合同生效后 1 周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产品有关的检验、试验标

准。

4.1.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进行工厂试验,以证实材料、工艺及性能满足本技术规范书

的要求。

4.1.4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接受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符合

本技术文件的要求。

4.1.5 投标人必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质

量证明或检验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产品的加工、成型、检验直至出厂试验。如完整性实验检测、膜组件出厂前检测报告等相关内容应先发给招标人确认同意后再发货。

4.2 工厂检验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必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

检验和试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产品必须具有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产品的加工、成型、检验直至出厂试验。

4.2.2 投标人检验结果必须要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

求,由投标人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交差异性报告。投标人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必须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人。

4.2.3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4.3 产品验收4.3.1 投标人供货的产品到达招标人现场后,由招标人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确认产品数量

无误、包装外观完好无损后签署收货单。具体安装时间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协商确定。

4.3.2 由投标人提供详细资料清单,招标人确认。4.3.3 检验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87

(一)克旗公司: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二节专用部分克旗公司 5.性能保证值及罚

则。

(二)多伦公司: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第二节专用部分多伦公司 5.性能保证值及罚则。4.3.4 检验验收的费用投标人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4.3.5 检验验收结果的确认超滤膜安装完成后,在 1 个月内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协商确定验收开始时间,在

保证整套

装置按照设计处理水量和产水水质要求运行,连续运行 72 小时,按照“性能保证值”进行标定,验收完成后由招标方编制验收报告。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鉴定,费用由错误方承担。

4.3.6 检验验收时,投标人接到招标人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

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字、盖章。

4.4 产品的性能验收4.4.1 概述产品的性能验收由招标人、投标人双方组成考核小组共同进行,若考核失败,对投标人进

行处罚,且由招标人协助投标人负责完成补救工作直至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

招标人应对合同产品在考核中应达到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进行规定,并可根据合同产品的

实际情况,规定可以接受的合同产品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4.4.2 性能验收(一)克旗公司:(1) 一期污水超滤膜箱(膜元件及膜架)、二期污水超滤装置(柱式浸没式超滤膜元件

及配套装置)、浓盐水一期、二期超滤膜组件安装完成后,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协商确定验收开始时间。保证整套装置按照设计处理水量和回收率运行,且连续运行 72 小时,按照性能考核指标进行标定,验收完成后编制验收报告。

(2) 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装置未达到性能保证要求,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之内,投标

人必须采取补救措施,修正系统缺陷,并自行承担费用。

(3) 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最终出水一项或多项考核指标不合格,投标人应采取积极有

效措施进行改进,并且应确保在首次性能考核之后 1 个月内全部改进完成,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投标人负责。整改后仍不能达到性能保证要求,投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要求进行赔付。

(二)多伦公司:(1)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招标人现场。(2)性能验收的时间:中空纤维微滤膜安装完毕且漏点消除后,调试运行稳定 1 个月后

开始,如超过此时间,需由双方协商确定。

(3)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人提供,与投标人讨论

后确定。如投标人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到现场,则视为认同招标人的验收数据及结果,验收数据及结果双方签字确认。

(4)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检验和试验的项目、方法及判断标准。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

检查与试验项目、方法及判断标准有异议时,双方可通过协商确定是否需要改变,任何改变都应形成文件。

(5)试用期:中空纤维微滤膜安装完毕且漏点消除后的 1 个月内将自动被视为试用期,

如试用期过程发生泄漏等影响膜运行停机的缺陷则试用期在缺陷处理完成后重新计时,试用过程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中空纤维微滤膜性能择机进行评价,并进行性能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招标人有权退货并中止合同,且由投标人负全责。投标人需在招标人使用期间配合招标人试用工作。

88

(6) 性能验收说明:系统连续运行时间 168 小时为性能验收最低期限,在性能验收期

间,如果有任何事项未能达到以上的基本性能和保证指标,双方应按以下方法解决:

如果在任何一次性能考核中由于投标人原因出现任意一项性能和保证指标未达标,投标人

应在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或更换满足本技术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膜组件,在新膜组件未到达现场期间,投标人需 10 天内提供能够维持现场正常运行的膜组件到招标人现场,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在缺陷消除或更换完成以后,应尽快进行再次性能验收。性能验收次数最多不超过 2 次,

超过 2 次视为验收不合格,招标人有权退货并中止合同,且由投标人负全责。

性能验收合格后,出具性能验收报告,在验收合格后 6 个月内如出现系统无法运行、因膜

组件质量/安装质量等投标人工作范围内问题造成该套系统停机处理超过 3 天以上等异常情况,招标人发函件通知投标人,本次性能考核报告自动作废,不作为投标人任何有效依据。

5. 技术服务与承诺(一)克旗公司:(1)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投标人承诺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保证贴合国家颁布的相应行

业标准、条例及规范。

(2)所有由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保期为最后一批次物资安装调试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在

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免费调换。

(3)在接到招标人反应的质量问题后,30 分钟做出响应,保证 48 小时内派人抵达现场

处理问题。

(4)每批次产品出厂均随货提供说明书,检验报告,合格证等与设备相关的必要资料,

以备相关部门核查与验收。

(5)一旦合同订立,招标人订单发出,即进入售后服务期。投标人将准确及时提供招标

人所订购的物资及提供招标人所需的各类服务。

(6)投标人负责超滤装置安装与技术指导工作。在开机时投标人将有系统地,规范地对

操作、维修及管理人员进行安装调试与技术指导等方面指导;并还将通过投标人人员的每一次到来及传真方式将设备的操作、保养等各方面的知识、经验毫无保留地传授给用户。

(7)产品超过合同质保期(最后一批次物资安装调试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投标人免

费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支持。

(二)多伦公司:(1) 投标人负责改造方案、技术方案、供货、包装、运输至现场,负责安装、调试、技

术服务及培训等。安装界面为膜池产水、曝气主管道第一道阀门(包含第一道阀门)开始至池内所有部分,招标人只提供现场行车工具使用,在货物到达现场一周内组织安装并于 15 日内完成低盐、浓盐膜安装进行调试。

(2)投标人在产品合同期内,必须向招标人提供与产品相关的技术服务,如运行方案、

清洗方案、产水浊度升高的解决方案等。

(3) 投标人供货投入使用前,投标人向招标人说明其供货使用注意事项,如因未说明注

意事项而造成的损坏、任何形式造成的泄漏等问题均由投标人负责对膜产品进行免费更换,以纸版文件为准。

(4) 投标人负责解答和处理生产中,因供货产品质量、性能导致的所有问题。(5)在供货产品运行期间,如果出现异常情况,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给予

答复,并提供解决方案。如需投标人到场,48 小时内投标人售后服务人员到达招标人现场,如超出 10 天,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现场问题未解决,对招标人正常生产造成影响,招标人有权通过采取扣款、终止合同等方式处理,且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a.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b.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89

c.了解合同产品的性能,能够协助招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内投标人的责任;d.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7)售后要求a.根据招标人水质分析报告及系统运行情况,为招标人提供现场技术指导服务。b.招标人按照膜厂家提供的运行方案及注意事项进行操作,保证膜稳定运行。c.为客户提供每两月至少一次的回访服务并作回访服务报告。客户出现任何问题,可提供

当地 2 小时、外埠 24 小时响应服务。需现场解决的问题,保证 48 小时内技术服务人员到位,一般问题当场解决,其它问题 72 小时内解决。

6.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6.1 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按招标人需求)。6.1.1 组件运到现场后投标人将应委派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协同清点货物。6.1.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6.1.2.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6.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6.1.2.3 了解合同组件的性能,能够协助招标人完成技术协议内投标人的责任;6.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6.1.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6.1.3.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组件的安装、调试、开车、以及性

能指标考核期间现场指导等方面。

6.1.3.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

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与用户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具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6.1.3.3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6.1.3.4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必须事先与用户协商。6.1.3.5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之内。6.1.4 招标人的义务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6.2 设计联络6.2.1 设计联络的目的是保证合同组件的成功供货,及时协调和解决设计中的技

术问题,协调招投标双方及各相关方之间的接口问题。

6.2.2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招投标双方商定。7.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7.1 技术资料交付7.1.1 一般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文件等)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技术资料(包括投标文件等)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准确、清晰、完整、

编好页码,满足工程及存档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符合标准规范与技术要求,对于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但确实是产品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人

必须及时免费提供。

技术文件资料必须按招标人要求的内容进行详细编写,对产品技术参数进行详细说明,各

种方案必须保证确实具备操作指导意义。

技术资料必须详细说明产品的名称,型号,物性指标(如外观,形状,粒径等),产品标

90

准,产品质量检测说明、安全技术说明书。技术资料必须详细说明产品在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7.1.2 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文件投标时

:

产品的技术参数;供货时

:

a)产品的质量合格证书;b)供货清单;c)如进口产品,须有原产地证明、报关单。d)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文件。8. 清洁、标识、包装、运输与储存8.1 清洁保证组件内部应清理干净,无破损,没有装配垃圾。8.2 标志8.2.1 组件铭牌应具有清晰的识别标志。8.2.2 铭牌上应标出:8.2.2.1 规格型号;8.2.2.2 主要参数;8.2.2.3 制造日期或生产编号;8.2.2.4 制造厂名;8.2.2.5 厂家联系方式。8.3 包装8.3.1 组件的包装、运输、储存应符合相关的规定,保证每套组件内部清洁及组件无损

坏。

8.3.2 投标人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运输过程中组件不受损坏,满足多次装卸的要求。8.3.3 由于超滤膜元件/微滤膜组件易破损,包装需考虑堆积损坏、剐蹭损坏以及冬季低温

运输损坏等因素,确保膜元件

/膜组件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

8.4 货物运输要求8.4.1 产品发货、运输均由投标人负责;8.4.2 投标人负责将产品和随车附件运输到交货地点。货物到现场后,招标人与投标人按

照实际供货种类、数量共同点货验收;

8.4.3 对于包装箱内的货物与清单上不符,运输中的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补齐,且招标人

不再另外付款给投标人;

8.4.4 产品在现场验收完成后,招标人按照投标人的要求贮存货物。在保证期内货物发生

问题,投标人负责重新供货;

8.4.5 对于膜类元件的运输条件(环境、温度等)投标人要绝对满足,防止因环境条件等

因素造成元件损坏或变性失去原有的性能。

91

第二节

专用部分

92

克旗公司: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一般要求1.1.1 本文件规定了一期污水超滤膜箱(膜元件及膜架)、二期污水超滤装置(柱

式浸没式超滤膜元件及配套装置)、浓盐水一期、二期超滤膜组件的供货范围,投标人保证提供的产品应选用高性能、低成本的产品,所采用的产品必须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技术的经济性能符合招标人要求。

1.1.2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材质、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1.1.3 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到现场进行实际考察、测量,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要

求。1.2.设计与供货界限

1.2.1 投标人应提供能保证系统安全运行符合设计操作规范。1.2.2 投标人应提供必要的的安装配件,并提供一定量的消耗备件。1.2.3 投标人中标后需要现场勘测膜架,以确定需提供产品的制造和安装方式,招标

人给以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4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经组装后必须满足招标人现场使用条件,各接口吻合招标

人现有接口。1.3 供货范围

供货清单明细表

序号

名 称

规 格型号

物 资 编码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超滤膜箱

由 投标 人填 写( 加 衬型)

4391400008429

组 10

一期污水膜箱(包括浸没式超滤膜元件及膜架):1.膜架材质(316L)、配套产水、曝气管线等;2.所提供的膜元件共计 10 套,组装后每套膜箱的产水量不得低于招标人要求的 60m3/h。3.每组超滤膜元件安装需要配备 DN100、DN200 管道连接器各一套,材质为 316L,共计需 20 套,其中 10 套为更换新的膜组使用,剩余 10 套备用。

2

超滤装置

4391400008521

支 1008

二期污水柱式浸没式超滤膜元件:1.所提供的膜元件组装后每套膜的产水量不得低于招标人要求的 260m3/h(空位补充后)。2.二期污水超滤膜柱与管线连接件,根据投标人提供形式确定,需满足更换要求。3.二期污水超滤补充膜柱包含所需配套产水及曝气管等共计 12 套,材质(316L)与现有管线相同尺寸。

3

超滤膜元件

4391400008501

支 100

一 期 浓 盐 水 超 滤 膜 元 件 , 原 设 计 型 号 为 陶 氏SFP2880,并配套 2 套布水“丰”字管,材质为316L,分别作为一期浓盐水超滤、扩容超滤布水管道替换使用,其中包括:进水管道 4 条,反洗进水管道 4 条,正洗排放管道 4 条,不单独报价,价格含在超滤组件报价中。

4

超滤膜元件

由 投标 人填写

4391400008435

支 180

二期浓盐水超滤膜元件,原设计型号为坎普尔CPO-1060。

注:电商平台报价系统中的物资名称后规格型号仅供参考使用,招标人不指定牌,应答产品满足技术要求即可。

93

1.4 交货进度

根据现场需求分 2 批到货,每批次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30 天内供货。

2.项目概况

有机污水回用工段采用“浸没式 UF+RO”工艺。其进水为碎煤加压气化废水经生化+

深度处理后的出水,其中一期超滤装置设计进水水量为 1200m³/h,二期柱式超滤装置设计进水水量为 990m³/h。超滤装置出水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作为煤气净化循环水、第二循环水的补水,剩余部分去反渗透系统脱盐,反渗透产水回用于综合水池,浓水进浓盐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

一期浊循环膜浓缩超滤共计有 4 套装置,其中 A/B/C/扩容装置单套处理水量为 150m

³/h。一期再生膜浓缩超滤共计有 2 套装置,其中一期再生膜浓缩超滤 A 设计处理能力为80m³/h,B 设计处理能力为 40m³/h;二期再生膜浓缩超滤共计有 1 套装置,设计处理能力为 80m³/h。本次采购的一期 100 支超滤膜元件主要为以上装置替换用膜元件。二期浊循环膜浓缩超滤共计有 3 套装置,单套处理能力为 150m³/h,本次采购的 180 支二期超滤膜元件作为以上装置替换膜元件。3.设计及运行条件3.1 有机污水浸没式超滤装置进、出水水质进水水质指标:

序号

项目

单位

水质控制指标

1

pH 值(25℃)

7.0~9.0

2

悬浮物 SS

mg/l

≤150

3

浊度

NTU

≤30

4

CODcr

mg/l

≤250

5

mg/l

≤1

6

mg/l

≤0.2

7

Cl-

mg/l

≤300

8

钙硬度(以 CaCO3 计)

mg/l

≤250

9

甲基橙碱度(以 CaCO3 计)

mg/l

≤1000

10

NH3-N

mg/l

≤100

11

含盐量

mg/l

<3000

12

石油类

mg/l

≤1

出水水质指标:

序号

项 目

单 位

水质控制指标

1

pH 值(25℃)

7.0~9.0

2

SDI

<3

3

浊度

NTU

<0.2

4

悬浮物 SS

mg/l

≤5

5

系统平均水回收率

%

≥90%

注意:超滤产水用于煤气净化循环水、第二循环水补水及后续反渗透装置处理,所以必须保证产水水质满足要求,此次招标 10 套膜箱(膜元件及膜架)、1008 支超滤膜柱(及配套装置)及配合设备安装。3.2 有机污水浸没式超滤系统及设备技术参数

3.2.1 一期污水回用帘式膜现场安装超滤膜元件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参数

单位

1

单套膜箱产水量

60

m³/h

2

设计水温

25(25-30)

3

运行跨膜压差

-7~-69

KPa

4

膜池数列

5

94

5

每个膜池安装膜空间数

5

6

膜箱参数

2115×1695×2290

mm

7

膜池参数

2.8×9.1×3.6

m

8

系统设计回收率

90%

9

膜元件面积(单片)

由于供货膜帘大小不一致需投标人

实际测量后填写

10

膜元件材质

由投标人填写

11

现场每个膜箱现安装膜片数

64/108

12

招标范围膜箱总数

10

13

招标范围膜面积总数

不少于 26240(10 套)

14

膜通量

由投标人填写(固定参数)

l/(hr.

㎡)

15

组件断丝率

三年内组件断丝率小于 0.1%

备注:现有超滤运行,每 1800s 反冲一次,3 个周期运行,第三次膜池排空,运行期间跨膜压差在-7 至-50Kpa 之间,以上运行周期及跨膜压差控制不能更改。

3.2.2 一期污水回用膜架实际测量尺寸如图:(单位 mm)

3.2.3 二期污水回用柱式膜现场安装超滤膜元件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参数

单位

1

单套膜池产水量

260(空位补充后折算)

m³/h

2

设计水温

25(25-30)

3

过滤过程中最大跨膜压力

-7~-55

KPa

4

每个膜池安装膜原件数

396(补充空位后)

5

膜池参数

3.65×3.55×3.1

m

6

系统设计回收率

90%

7

膜元件面积(单支)

23.9

8

膜元件材质

由投标人填写

9

招标范围膜原件总数

1008

95

3.2.4 二期污水回用膜架实际测量尺寸如图:(单位 mm)

3.3 有机污水浸没式超滤化学清洗技术条件

注明:因此次仅招标一期污水回用超滤膜箱(膜元件及膜架)、二期污水回用超滤

装置(柱式浸没式超滤膜元件及配套装置),清洗条件不得高于以下列表:

化学清洗所用

化学药剂

浓度

清洗频率

清洗持续时间

次氯酸钠

≤2000mg/l

每周 1 次

约 12 小时(每列)

柠檬酸+盐酸

柠檬酸≤2000 mg/l 盐

酸≤1000mg/l

每周 1 次

约 12 小时(每列)

3.4 浓盐水超滤装置进出水指标

3.4.1 浓盐水水浊循环膜浓缩超滤装置进、出水水质(一、二期)

指标名称

检验项目

单位

水质指标

电导率

μs/cm

6000~12000

化学需氧量

mg/L

300~800

pH

--

6~9

进水

浊度

NTU

<20

浊度

NTU

<0.2

出水

SDI

-

<3

3.4.2 浓盐水再生膜浓缩超滤装置进、出水水质(一、二期)

指标名称

检验项目

单位

水质指标

电导率

μs/cm

14000~19000

化学需氧量

mg/L

300~800

进水

pH

--

5~10

10

招标范围膜面积总数

不少于 24091.2

11

膜通量

由投标人填写(固定参数)

l/(hr.㎡)

12

膜元件断丝率

三年内膜元件断丝率小于 0.1%

96

浊度

NTU

<20

浊度

NTU

<0.2

出水

SDI

<3

3.5 浓盐水超滤系统及设备技术参数

3.4.1 浓盐水浊循环膜浓缩系统一期超滤装置设计参数:

膜通量

38.6L/m2·h

组件有效膜面积

77m²

最大工作压力

0.3MPa

组件长度

2360mm

工作压力

0.2MPa

膜材质

PVDF

单套进水量

单套 150m³/h

单套装置组件数量

50 支

最高进水温度

40℃

装置数量

4 套

工作形式

外压式

化学清洗周期

≥7 天

过滤周期

30min

3.4.2 浓盐水浊循环膜浓缩系统二期超滤装置设计参数:

膜通量

38.6L/m2·h

膜通量

38.6L/m2·h

组件有效膜面积

77m²

最大工作压力

0.3MPa

组件长度

2360mm

工作压力

0.2MPa

膜材质

PVDF

单套净出力

150m³/h

单套装置组件数量

58 支

最高进水温度

40℃

装置数量

4 套

工作形式

外压式

化学清洗周期

≥7 天

过滤周期

30min

3.4.3 再生膜浓缩系统超滤装置设计参数(一、二期)

膜通量

38.6L/m2·h

组件有效膜面积

77m²

最大工作压力

0.3MPa

组件长度

2360mm

工作压力

0.2MPa

膜材质

PVDF

单套净出力

80/40m³/h

(一期/扩容)

单套装置组件数量

26/14 支

最高进水温度

40℃

装置数量

2 套

工作形式

外压式

化学清洗周期

≥7 天

过滤周期

35min

3.4.4 浓盐水膜浓缩超滤装置化学清洗技术条件

化学清洗所用化学药剂

浓度

清洗频率

清洗持续时间

次氯酸钠+氢氧化钠

≤2000mg/l(次氯酸钠)

PH 11~12

每周 1 次

约 12 小时(每列)

盐酸

PH 2~3

每周 1 次

约 12 小时(每列)

4.专用技术要求4.1 一期污水浸没式超滤膜箱(膜元件及膜架)、二期污水柱式浸没式超滤膜元件(及配套装置):

4.1.1 此次采购一期污水浸没式超滤膜箱(膜元件及膜架)、二期污水回用超滤装

置(柱式浸没式超滤膜元件及配套装置)必须满足现场安装需求,投标人提供的膜架及膜元件,必须保证与现场接口无缝对接,膜架的长、宽、高不得超出现有膜架,不得对现有池体进行改造。更换过程中安装辅件(包括管道连接器、产水管连接件、密封胶圈、曝气软管等)由投标人提供,招标人配合投标人中标后现场查勘测量。

97

4.1.2 本次采购 10 套浸没式超滤膜箱(膜元件及膜架)用于更换一期污水回用段 2

套超滤膜。1008 支柱式浸没式超滤膜元件用于二期超滤 2 套全部更换(576 支)以及 4个水池补充剩余空位(432 支)及配套管件。

4.1.3 在招标人规定的正常操作条件下,因材料缺陷、制造质量、设计等原因造成

的损坏,应由投标人负责免费保修或更换。

4.1.4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内列出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所投品牌型号单张膜元件面

积、通量,以及材质、数量和其他必须的参数(组件规格、型号、工作压力、过滤面积、处理通量、制造标准)。

4.1.5 安装调试要求在安装期间,投标人应派人员现场技术监督、指导安装,并负责调试、试验和现场

人员的培训工作。并承担其派出人员的一切费用。

4.1.5.1 现场免费安装调试,对合同装置运行提供长期技术支持的服务。4.1.5.2 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服务通知后,24 小时内给予答复,有必要的话,技术

服务人员应在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预先提供应急处理方案。

4.1.5.3 工艺技术方面、操作方面和设备方面的故障,投标人进行事故分析,提供

避免事故发生的建议及改进措施供招标人参考。

4.1.6 供货产品组装后应符合设计有机污水使用的浸没式超滤装置型号说明中的要

求或相关标准。

4.1.7 质量保证4.1.7.1 在质保期内,投标方所提供的浓盐水超滤膜组件、布水管道及组件出现质

量问题,投标方必须在 15 天内采取补救措施,修正系统缺陷,并自行承担费用。

4.1.7.2 在质保期内,招标人如发现部件有非人为缺陷或损坏情况,应及时向投标

人提出索赔要求。投标人在收到意见后 5 天未作答复,则应视为投标人已接受所提要求。4.2 浓盐水超滤膜组件:

4.2.1 本次采购超滤膜组件主要作为公用工程中心浓盐水超滤装置替换膜元

件使用。投标方所提供的膜组件必须与原系统超滤膜组件实现自由替换。一期浊循环膜浓缩装置,本次采购数量为 100 支,并配带 2 套超滤装置的布水“丰”字管道(其中包含:进水管道 4 条,反洗进水管道 4 条,正洗排放管道 4 条)。二期浊循环膜浓缩装置,本次采购数量为 180 支。。

4.2.2 投标方所提供的 2 套超滤装置布水管道,主要用于一期浓盐水浊循环膜浓

A/B/C 超滤布水管道更换使用,布水管道包括:进水管道 2 条,产水管道 2 条,正洗排放管道 2 条,主管道管径为 DN150,每条布水管道能安装 20 支超滤膜元件(每侧安装 10支),布水管道材质不能低于 316L。具体规格参数见“图 1-ABC 超滤布水管道规格参数”。

98

图 1-ABC 超滤布水管道规格参数

另外 1 套一期用于扩容超滤装置,布水管道包括:进水管道 2 条,产水管道 2 条,

正洗排放管道 2 条,主管道管径为 DN150,每条布水管道能安装 27 支超滤膜元件,一侧安装 14 支,另一侧安装 13 支,布水管道材质不能低于 316L。具体规格参数见“图 2-扩容超滤布水管规格参数”。

99

图 2-扩容超滤布水管规格参数

以上超滤布水管道参数仅为参考值,详细尺寸由中标方现场测量核对,确保

膜元件实现无缝替换安装。

4.2.3 投标方应对所供超滤膜组件做出有效的质量保证,保证超滤膜组件在正常工况

运行下安全使用。

4.2.4 投标方所提供的超滤装置布水管道预留管口必须与原系统管道实现无缝衔

接,需要现场连接部分,配带好相应备件,并预留好在线取样点接口。投标方若需到现场进行查勘测量,招标方全力做好配合,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自理。

4.2.5 浓盐水超滤膜组件安装完成后,由招标方和投标方协商确定验收开始时间。

保证整套装置按照设计处理水量和水质运行,且连续运行 72 小时,按照性能考核指标进行标定,验收完成后编制验收报告。

4.2.8 质量保证4.2.8.1 在质保期内(1 年内),投标方所提供的浓盐水超滤膜组件、布水管道及组

件出现质量问题,投标方必须在 15 天内采取补救措施,修正系统缺陷,并自行承担费用。

4.2.8.2 在质保期内,招标方如发现部件有非人为缺陷或损坏情况,应及时向投标

方提出索赔要求。投标方在收到意见后 5 天未作答复,则应视为投标方已接受所提要求。

4.2.9 安装调试要求在合同组件安装期间,投标方应派人员现场技术指导、产品安装,并负责调试、试

验和现场人员的培训工作,并承担其派出人员的一切费用。

4.2.9.1 现场免费安装调试,对合同装置运行提供长期技术支持的服务。4.2.9.2 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服务通知后,24 小时内给予答复,有必要的话,技术

服务人员应在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并预先提供应急处理方案。

4.2.9.3 所提供的超滤膜组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工艺技术、操作和设备故障问题,

投标方进行技术分析,提供改进措施供招标方参考。5.性能保证值及罚则

5.1 有机污水浸没式超滤组件系统性能保证值5.1.1 浊度:≤0.2NTU。5.1.2 一期污水超滤膜箱,帘式超滤运行期间跨膜压差在-7 至-50Kpa 之间。单套膜

箱产水量不得低于 60m3/h, 安装后单套超滤产水量不低于 240 m3/h(表计)。

5.1.3 二期污水超滤装置,柱式超滤运行期间跨膜压差在-7 至-50Kpa 之间,单套超

滤产水量不低于 255 m3/h(空位补充以后)。补充空位的超滤产水上涨水量不低于 70 m3/h。

5.1.4 组件回收率、膜通量、产水衰减率、有效面积等性能参数优于现用组件性

能。

100

5.2 浓盐水浊循环膜浓缩超滤装置性能保证值5.2.1 产水浊度:≤0.20NTU;5.2.2 单套系统处理水量:≥150m³/h(一、二期浊循环膜浓缩);≥80m³/h(一期

再生 A,二期再生超滤),≥40m³/h(一期再生超滤)

5.2.3 单套装置过滤周期:≥30min;5.2.4 化学清洗周期:≥3 天;5.2.5 系统回收率率:≥90%。5.2.6 膜池正常运行每 1800-2400s 反洗一次,运行期间跨膜压差小于 0.3Mpa。以上

运行周期及跨膜压差控制不能更改。

5.3 性能考核罚款5.3.1

超滤膜组件安装完成后,在 1 个月内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协商确定验收开

始时间。保证整套装置按照设计处理水量和产水水质要求运行,且连续运行 72小时,有机污水浸没式超滤组件系统性能保证值和浓盐水浊循环膜浓缩超滤装置性能保证值分别

按照“5.1 和 5.2 性能保证值”进行标定,验收完成后由招标人编制验收

报告。

5.3.2

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超滤膜组件未达到性能保证要求,在招标人提出

要求 15 天内,投标人必须采取补救措施,修正系统缺陷,并自行承担费用。

5.3.3 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最终出水一项或多项考核指标不合格,投标人

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改进,并且应确保在首次性能考核之后 1 个月内全部改进完成,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投标人负责。整改后仍不能达到性能保证要求视为产品不合格,

不予付款。投标方无条件更换符合要求产品,并承担由此造成招标方的

所有损失。如两次性能考核仍未达到性能保证要求,则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要求提出赔偿。

101

附表/附图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专用设备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2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02

多伦公司: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1.1 一般要求

1.1.1 本文件规定了多伦煤化工公用工程中心微滤膜组件的供货范围,投标

人保证提供的产品应选用高性能、低成本的产品,所采用的产品必须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技术的经济性能符合招标人要求。

1.1.2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产品名称、规格、型

号、数量、材质、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技术文件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1.1.3 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下达一周内必须到现场进行并完成实际考察、测量,以

满足现场安装、调试要求

1.2 设计与供货界限

1.2.1 投标人应提供能保证系统安全运行符合设计操作规范。1.2.2 投标人应提供必要的安装配件,并提供一定量的消耗备件。1.2.3 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下达一周内到现场进行并完成勘测水池以及膜架实际尺

寸,以确定需提供产品的制造和安装方式,招标人给予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4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经组装后必须满足招标人现场使用条件,各接口与

招标人现有接口吻合。1.3 供货范围

注:附带配件,按照第五章第二节 专用部分多伦公司 4.1.7 备件一栏中提

供。1.4 交货进度

1.4.1 合同签订后 40 天内根据招标人要求将货物及配件运送至多伦公司装

置现场。

1.4.2 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及时供货满足现场需求,不得有特殊原因造成供货

中断,影响招标人正常运行。

1.4.3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生产需求调整最终的交货进度和

数量,但需提前 20 天通知投标人。

1.4.4 交货要求1.4.4.1 投标人供应的产品和材料应按照适用的规范和标准进行制造、检查

和验收。只有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包装和装运发货。

1.4.4.2 备件与膜产品一同发货。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

材质

备注

低盐中空纤维微滤

2

处理水量≥

150m3/h,净

产水量≥

138m3/h

膜组件框架材质不低于 SS316;膜丝材质PVDF,全衬式增强支

撑膜。

膜组器与主管道连接采用法兰金属

软管

浓盐中空纤维微滤

2

处理水量≥

78m3/h,净产水量≥60m3/h

膜组件框架材质不低

于 2205;膜丝材质

PVDF,全衬式增强支

撑膜。

103

1.4.4.3 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投标人保证向招标人提供全新的、先进的、

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产品,且供货产品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4.4.4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说明供货产品的型号、材质、

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运行所必需的材料,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量不足,投标人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1.4.4.5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以货运至多伦公司装置现场验收合格作为交货的

条件,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予以调换货,确保满足使用要求,调换货物时间不得超过 20 天。

1.4.4.6 投标人产品交货顺序必须满足装置运行的要求。

2.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新能化多伦煤化工公用工程中心微滤膜组件采购项目规模:低盐单元:主要处理 MTP、净化、甲醇等装置多组分、含油高的较低盐分的

生产、生活污水;采用“分质预处理+膜生化反应+深度处理”工艺,产品水作为

循环水补水回用。

浓盐单元:主要处理树脂再生废水、循环水回用水装置反渗透浓水,采用

“二级破氰除氟+软化+膜生物反应+反渗透+纳滤”工艺,产水回用至循环水、化

学水装置,高盐水进蒸发处理。由于装置生产流程变更气化装置废水不再进入浓

盐处理,将树脂再生废水引入浓盐单元处理同时受设备设施老化的影响,导致破

氰除氟池及软化池功能缺失,目前只作为各路废水混合调整 pH 使用。

3.设计及运行条件3.1 低盐单元

3.1.1 运行情况说明

系统连续产水 9 分钟,停歇 1 分钟,产水运行 5 次后反冲洗 1 次(采用装置

产水进行反洗,产水及反冲洗时间及流量均可以进行调整),单套运行曝气量800-3000Nm3/h,污泥浓度小于 12g/L。

3.1.2 配套系统介绍

配套加药系统包括两台 Q=2600L/H 的次氯酸钠计量泵、两台流量 Q=1300L/H

的柠檬酸计量泵、一座容积 V=3m3 的次氯酸钠储罐、一座容积 V=3m3 的柠檬酸储

罐,次氯酸钠及柠檬酸计量泵可与反洗水泵联动也可以单独启动。清洗药剂还设

置有固体柠檬酸以及固体氢氧化钠用于膜池恢复性清洗使用。

系统设置一座容积 V=8m3 的反洗水箱,系统反洗由一根母管根据程序设定对

不同的运行时间的膜系统进行切换反洗,反洗水母管设置有流量计远传显示反洗

水量与反洗水泵联锁控制反洗水量,反洗设置有两台流量 Q=234m3/h 变频调节的

反洗水泵。反洗水使用装置产水作为补水,悬浮物低于 10mg/L。

104

系统曝气使用的空气设置有鼓风机及工厂空气供应,在正常期间使用工厂空

气供气,如遇异常或检修时切换为鼓风机供气。

3.2 浓盐单元

3.2.1 运行情况说明

系统连续产水 12 分钟,反冲洗 1 分钟(采用自身产水进行反洗,产水及反

冲洗时间及流量均可以进行调整),单套运行曝气量 800-2000Nm3/h,污泥浓度

小于 12g/L。

3.2.2 配套系统介绍

配套加药系统包括四台次氯酸钠计量泵流量分别是 310L/H 和 220L/H、四台

柠檬酸计量泵流量分别是 660L/H 和 1000L/H、一座容积 V=2.5m3 的次氯酸钠加药

罐、两座容积 V=2.5m3 的柠檬酸加药罐,次氯酸钠及柠檬酸计量泵可与反洗水泵

联动也可以单独启动。清洗药剂还设置有固体柠檬酸以及固体氢氧化钠用于膜池

恢复性清洗使用。

系统设置一座容积 V=200m3 的产水池用于反洗及向后续系统供水,系统反洗

由一根母管根据程序设定对不同的运行时间的膜系统进行切换反洗,反洗水母管

设置有流量计远传显示反洗水量与反洗水泵联锁控制反洗水量,反洗设置有一台

流量 Q=168m3/h 变频调节的反洗水泵。

系统曝气使用的空气设置有鼓风机及工厂空气供应,在正常期间使用工厂空

气供气,如遇异常或检修时切换为鼓风机供气。4.专用技术要求4.1 详细技术要求

4.1.1 投标人提供的中空纤维微滤膜制造和材料选用应有企业标准,企业标

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要求,并按较高标准执行。如规范或技术规范书中未明确的内容,需进行澄清。

4.1.2 投标人提供的中空纤维微滤膜产品必须是制造工艺先进、生产运行稳

定可靠、性能优异、运行消耗低,经济性强,且在相似工况下有良好运行业绩的安全、成熟、可靠的产品。

4.1.3 投标人提供的中空纤维微滤膜产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卸车前交给招

标人保存。

4.1.4 投标人确保所提供的中空纤维微滤膜产品质保期>3 年。4.1.5 投标人必须备有充足的货源,保证招标人生产需要。若因设备检修等

原因造成货源紧张,投标人应提前告知,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供给。

4.1.6 主设备名称:4.1.6.1 低盐单元规格型号:低盐水处理中空纤维微滤膜运行基本参数:

105

系统连续产水 9 分钟,停歇 1 分钟,产水运行 5 次后反冲洗 1 次(采用装置

产水进行反洗,产水及反冲洗时间及流量均可以进行调整),单套运行曝气量800-2500Nm3/h,污泥浓度小于 12g/L。

a.系统正常进出水水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值

1

CODcr

mg/L

400~1500

2

pH

mg/L

6-9

3

氯离子

mg/L

250

4

含盐量

mg/L

200-600

5

硬度

mg/L

250

6

碱度

mg/L

250

7

污泥浓度

g/L

2-12

注:上述进水水质为生化反应池正常进水水质,仅供参考,具体运行以实际

进水水质为准,生化反应池及膜系统为一个整体工艺。

b.系统出水水质:膜出水水质浊度<1NTU4.1.6.2 浓盐单元规格型号:浓盐水处理中空纤维微滤膜运行基本参数:系统连续产水 12 分钟,反冲洗 1 分钟(采用自身产水进行反洗,产水及反

冲洗时间及流量均可以进行调整),单套运行曝气量 800-1500Nm3/h,污泥浓度小于 12g/L。

a.系统进出水水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值

1

CODcr

mg/L

500

2

pH

mg/L

5-9

3

TDS 总溶固

mg/L

11368

4

钙离子

mg/L

500

5

镁离子

mg/L

300

6

氯离子

mg/L

6800

注:上述进水水质为生化反应池(好氧池)进水水质,生化反应池(好氧池)+中空

纤维微滤膜系统为一个整体工艺。具体运行以实际进水水质为准。

b.系统出水水质:膜产水浊度≤0.5NTU。4.1.7 备件名称:质保期内所有易损件(包含法兰金属软管)以及对泄漏的膜组件不能以打结、堵漏

针的方式消除漏点的均由投标人免费提供并自运行开始现场需储备解决一次膜组件泄漏的备件;质保期结束前 3 个月将下表中备件,以及根据低盐、浓盐水处理中空纤维微滤

106

膜组件的总数分别提供 6%、10%的膜组件(计算后不为整数,则取计算后整数)备件送至现场;由于低盐及浓盐处理水质不同,膜的相应材质、形式有具体不同的要求,需根据具体要求分别提供相应备件。包含但不限于下表中内容: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区分低盐、浓

备注

1

O 型密封圈

单套膜箱安装用量

的 200%

区分

包含膜箱使用型号

2

曝气支管

40

3

膜片固定组件

4

区分

每套为一组膜箱数

4

产水膜片盲堵

80

区分

5

堵漏针

>30000

6

膜丝堵针粘接剂

5

7

产水/曝气管密封垫

6

区分

聚四氟乙烯(硬质

≥3mm)

8

产水/曝气管法兰螺

6

区分

材质不低于膜箱主

9

产水曝气管线

6

区分

材质不低于膜箱主材(低、浓盐各一

套)

4.2 产品性能指标

4.2.1 膜技术参数

参数

低盐/套

浓盐/套

膜通量(L/m2.H)

12~15

17~20

膜面积 m2

>11000

>4200

膜丝物理强度(N)

≥200

≥200

过滤孔径 (

m)

<0.1

<0.1

过滤方式

抽吸过滤

抽吸过滤

工作温度(℃)

15~40

15~40

过滤压力(Mpa)

-0.05~0.05

-0.05~0.05

运行模式

间歇性抽吸,定时反洗

间歇性抽吸,定时反洗

抽吸比

9:1(可调)

12:1(可调)

膜材料

聚偏氟乙烯(PVDF)

织物增强型中空纤维膜(全衬式)

聚偏氟乙烯(PVDF)

工作 pH 范围

6~9

5~9

处理水量(m3/h)

≥150

≥78

净产水量(m3/h)

≥138

≥60

产水浊度 NTU

<1

≤0.5

4.3 基本要求

107

投标人所选膜组件需采用最新版,如规范或技术文件中未明确的内容,需进行澄

清。

4.3.1 投标人所提供膜组器必须满足现场实际水质及环境变化,不能因出现的变化

而造成产水量降低、产水浊度升高的情况,达到实际使用工作的效果。

4.3.2 投标人提供的膜组器需满足现场现有的工艺流程、安装条件、土建条件、接

口条件及电气仪表条件,利用现有的工艺流程、预处理实际情况、公用介质、控制系统、加药系统的配套设备,如需进行改造,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直至系统正常满负荷稳定运行。

4.3.3 充分考虑曝气对膜组器固定的影响,设计阶段考虑好膜箱固定及阻止上浮的

方式。

4.3.4 对现有膜组器整体更换,提供的膜组器要求便于拆检、维修,膜组器各连接

部位、管线需采用可靠连接方式,不得出现因连接方式导致的泄漏;膜组器安装过程中所需的聚四氟乙烯垫片、紧固用螺栓(不低于框架材质)等材料由投标人提供,主管线利用原产水管线及曝气管线。

低盐水处理中空纤维微滤膜要求供货膜组器各部分材质不低于 SS316,包含框架、

曝气装置、集水管路等,膜组器不允许使用含有 PVC-U 材质。与现场产水、曝气管道连接管线使用法兰型金属软管进行连接,金属软管材质不得低于框架材质,软管长度大于膜箱法兰口至产水主管法兰口长度,确保安装自然顺畅不受力以及不影响膜池上方盖板安装及拆卸。

膜箱外形尺寸:宽度不大于 1200mm,长度不大于 2000mm,高度不大于 2500mm;以

现场实际管线布局及池体尺寸确认最终膜箱尺寸。

浓盐水处理中空纤维微滤膜要求供货膜组器各部分材质不低于 2205,包含框架、曝

气装置、集水管路以及为完成模组器运行所需的各固定件等,膜组器不允许使用含有PVC-U 材质。

4.3.5 投标人提供的膜产品须为 PVDF 材质的中空纤维式膜组件,须是全衬式增强支

撑膜,膜组件间距设置合理、曝气均匀良好、不易积泥尤其是膜组件底部及周围;膜丝长度设置合理,不能为达到通量增加不必要的长度,不能引起膜丝之间、膜组件封胶部位及与周围产生的摩擦、缠绕、弯折等情况造成外皮破损、磨损泄漏、拔丝或断开;膜丝在底部堆积、膜丝拉紧受力都将视为不合格;低盐及浓盐水处理中空纤维膜膜丝强度应分大于 200N 机械强度好,柔韧性强。

4.3.6 现场曝气使用空气有热风(90℃)及冷风(2℃)切换使用,需考虑管线及接

口耐热强度及管线形变损坏、泄漏问题。

4.3.7 投标人提供的膜产品应具备耐酸碱、强度高、耐腐蚀、耐温性能好、抗污染

能力强、微孔均匀、通量稳定、抗水质及环境变化能力强;曝气、通量可调整范围大,能承受高强度曝气及长期的满负荷运行,能经受频繁的化学清洗,而不出现膜丝断裂、变硬柔韧性下降、产水浊度升高、通量下降、破皮、开胶等问题。

4.3.8 膜组件的注胶灌封处理中:(1)需注意保证膜丝出水口不能被胶封堵,提供

样品现场拆检确认;(2)膜丝根部与胶需做好处理,注意硬胶及软胶的特点,使用与本现场情况、水质及运行化洗相关环境相符的胶,防止胶开裂的泄漏,胶与膜丝的不匹配的破损、磨损、开裂、拔丝等情况的泄漏;(3)要防止胶及膜丝接触部位摩擦、弯折造成的破皮泄漏;(4)膜丝下半部分及根部不能出现本文基本要求中问题;(5)膜丝需整齐排列,封装均匀。

4.3.9 浓盐水处理中空纤维膜现场进水中硬度偏高,泡沫较大,投标人必须考虑对

膜组器的危害及影响;根据低盐及浓盐现场实际情况及水质合理设计,并提出适合的运行控制方式及维护性、恢复性清洗方案,方案在中标后进行的现场勘察后 1 周内交给招标人。

4.3.10 本文中出现的膜组件泄漏问题,如对泄漏不能以打结、堵漏针的常规方式消

除漏点的,均采用更换新的同型号的膜组件的形式处理;在接到招标人通知的 15 天内将膜组件送至招标人现场并协助进行更换。

108

5. 性能保证值及罚则5.1 微滤膜组件性能保证值

5.1.1 质量保证5.1.1.1 质量保证期为合同产品性能验收合格后 3 年。5.1.1.2 投标人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一套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制度,保证

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检验、试验能完全满足招标人要求。

5.1.1.3 产品的设计、生产制造应满足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充分考

虑当地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影响。

5.1.1.4 产品必须选用能满足其性能要求的优质材料,以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安

全为原则。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

5.1.1.5 产品质量指标完全符合本技术文件中要求。5.1.1.6 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产品及其质量等因素而造成招标人部件、材料、设备损

坏,均由投标人负责免费更换并赔偿相应损失。更换的产品质保期重新开始计算,验收合格后 36 个月。

5.1.1.7 质量保证期内膜组件如发生任何因断丝、开胶、脱皮、磨损泄漏、拔丝、

连接部位等因素引起水量下降、出水水质恶化,需投标人免费提供新膜片进行更换并制定防范措施;在接到招标人通知 15 天内将新膜片送至现场,对有缺陷的部位更新处理,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5.1.2 性能保证与调试考核5.1.2.1 满足本文件中的性能要求。 5.1.2.2 投标人对合同产品的性能负全责。5.1.2.3 检验的结果必须满足相关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人

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

5.1.2.4 投标人保证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的膜组件能保持在设计负荷水量运行及

出水浊度满足要求,并明确每年的衰减率,在手册中提出。

5.1.2.5 产水及运行参数性能保证值

指标

产水浊度 NTU

单套瞬时产水量 m3/h

单套净产水量 m3/h

跨膜压差 kPa

低盐

<1

≥150

≥138

<20

浓盐

≤0.5

≥78

≥60

>-20

注:(1)产水水量数据的计算以在线流量表为准;低盐中空纤维微滤膜产水浊度以

实测数据达标为准;浓盐中空纤维微滤膜产水浊度以在线浊度与实测浊度各占 50%达标为准。

(2)最终性能验收时,中空纤维微滤膜无漏点,压差在保证值内。(3)性能验收期间跨膜压差不允许明显上升。

5.2 性能考核罚则

5.2.1 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达到性能保证要求,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之内,投标人

必须采取补救措施,修正系统缺陷,并自行承担费用。如果修正处理后,仍然不能达到性能要求值,视为产品不合格,投标人无条件更换符合要求产品,并承担由此造成招标人的所有损失。如两次性能考核仍未达到性能保证要求,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5.2.2 投标人与招标人根据现场工况情况协商制定微滤组件更换施工时间,在严格

把控施工质量前提下,按时完成更换施工作业,如因投标人施工人力、施工组织等投标人原因造成施工延期,按日进行 1000-5000 元考核。

5.2.3 因投标人安装、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微滤组件存在安装位置移动、上浮、倾

斜等情形的,要求投标人第一时间进行原因分析,并安排现场整改,招标人按照发生异常起止时间统计,按日进行 500-2000 元考核。

109

附表/附图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专用设备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2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附表 A.3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10

中新能化克旗煤制天然气公用中心超滤膜、多伦煤化

工公用工程中心微滤膜组件招标项目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11

目录

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四、投标保证金五、商务偏差表六、资格审查资料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12

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

率为

)提供

(材料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

行义务。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商务投标文件;(2)技术投标文件;(3)价格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13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14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

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追认。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15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

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

下协议。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116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17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备注:受益人应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

标,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

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

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

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

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

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

任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118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19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20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材料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材料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

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21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22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

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

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

(投标人

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材料名称)进行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

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23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24

八、★ 1.承诺函

承诺函

(评标否决条件之一)

致内蒙古大唐国际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作为参与中新能化克旗煤制天然气公用中心超滤膜、多伦煤化工公用工

程中心微滤膜组件招标项目的单位,就本次投标活动及后续合同履行相关事宜,

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

我方本次投标(报价)所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明文件、项目业绩

材料、拟派人员信息表等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且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经核查发现资料存在不实情况,我方自愿承担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

二、合同履行与现场筹备承诺

1.我方将严格依照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应答文件)中的

承诺及时签订技术协议和采购合同,绝不实施转包、分包、托管、代管及挂靠等

违法违规及不满足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要求行为;否则,我方自愿接受招标人

(采购人)依据相关规定及本承诺函作出的各项处罚及采取的各项措施。

2.自中标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最长 15 日内(若招标人(采购

人)有另行通知,则以招标人(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我方投标文件(应答

文件)中载明的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含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将

全部抵达项目现场,全力配合招标人(采购人)开展技术准备工作,并组织相关

人员完成生产现场施工作业流程、管理制度的学习与熟悉工作,确保后续工作顺

利开展。

3.自中标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非我方原因导致延误

的情况除外)完成本项目技术协议和采购合同的正式签订。

三、违约情形

若我方未按上述承诺履行义务,或因我方原因导致以下任一情形发生,均视

为我方违约:

125

1.中标通知书(中选通知书)下发后,我方明确表示弃标或明确表示拒绝签

订合同;

2. 已签订合同但我方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的;

3.中标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或招标人(采购人)另行

通知的其他时间内,我方投标文件(应答文件)中载明的拟派主要管理人员未能

全部抵达项目现场;

4.自中标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非我方原因导致延误

的情况除外),未完成本项目技术协议和采购合同的正式签订;

5.我方未按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要求,依法合规办理相关人员、物资的入

厂手续。

四、违约责任承担

如我方违反上述任一承诺/约定,招标人(采购人)有权认定为我方违约行

为。届时,招标人(采购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大唐

集团有关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包含但不

限于):

1.全额扣除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我方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

银行保函,则向招标人(采购人)支付相当于中标金额 2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不

论是否签订合同),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采购人)损失的,我方还应

赔偿该违约金金额与招标人(采购人)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

2.取消我方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将我方清退出项目现场,我方赔

偿招标人(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

失及维权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

3.将我方列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黑名单,自列入之日起,最高五

年内我方禁止参与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公司、所属企业和集团

公司直接管理的其他机构、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直接或间接参

股公司等全集团范围范围内所有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五、承诺函效力承诺

本承诺函是我方投标文件(应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生效,至本项目合同履行终止之日止,期间持续有效。我方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

126

及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自觉接受招标人(采购人)的监督与管理;若未履行相

关义务,我方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 联系方式:

单位领导: 联系方式: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27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28

目录

一、类似业绩二、技术偏差表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六、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29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材料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材料的业绩

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材料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后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按表格顺序提供。

130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材料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货时间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后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按表格顺序提供。

131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32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33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34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35

六、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是否

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如果是,请论证说明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36

中新能化克旗煤制天然气公用中心超滤膜、多伦煤化

工公用工程中心微滤膜组件招标项目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37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1.1 一般要求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分项价中体现。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1.1.5 报价应注明有效期、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1.1.6 价格表中报价为含税价格。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编辑 Excel 版报价

明细表。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价格总表

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单位

单位

数量

总价

税率

备注

克旗公司

1

13%

多伦公司

1

13%

合计

13%

1.2.2 分项价格表

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型号标准

物资编码

数量

单位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增值税

税率

(%)

生产

厂家/

品牌

备注

1

超滤膜箱

4391400

008429

10

13

一期污水超滤膜箱(包括

浸没式超滤膜元件及膜

架)

2

超滤装置

4391400

008521

1008 支

13

二期污水柱式浸没式超滤

膜元件(576 更换两套,

432 支为补充空位需配套进

水、曝气系统等设施)

138

3

超滤膜元件

4391400

008501

100

13

一期浓盐水超滤膜元件

(配套“丰”字管)

4

超滤膜元件

4391400

008435

180

13

二期浓盐水超滤膜元件

5

低盐中空纤

维微滤膜

2

13

6

浓盐中空纤

维微滤膜

2

13

合计: 大写 , 小写 。

注:安装调试等费用及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安装辅件、配件等均含在报价中,

不再单独支付任何费用。

运输方式:专车运输。交货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多伦县甲方厂区

指定位置。标的物交付过程中,无论因任何一方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双方均负有抢险、救灾的义务,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