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延安电厂二期2x1000MW机组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05
发布于
陕西延安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招标编号

:CWEME-202603YAQLJPL-W001

(物资公司)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X1000MW 机组项目

汽轮机旁路装置

招标文件

招标人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最终用户

: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 年 2 月

1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8.5 投诉 ............................................................................................................................42

3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4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价格表

...................................................................................................................91

附件三:技术协议

...............................................................................................................91

附件四: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五: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5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

(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6

技术投标文件

.............................................................................................................................123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x1000MW 机组项目汽轮机旁路装置

(物资公司)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X1000MW 机组项目

汽轮机旁路装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延安发

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2:8。该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汽轮机旁路装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3YAQLJPL-W001

2.2 建设地点:延安市富县吉子现

2.3 建设规模:2000MW

2.4 建设工期:2026 年 4 月 30 日开工建设(第一罐混凝土),建设工期按“28+2

个月

”控制,两台机组分别于 2028 年 8 月、2028 年 10 月投产。

2.5 设备名称:汽轮机旁路装置

2.6 数 量:2 台套

2.7 技术规格:汽轮机旁路采用高、低压串联旁路系统。旁路容量暂定为

40%BMCR。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2.8 招标范围:2 台机组汽轮机高、低旁路系统及附件

2.9 交货地点: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施工现场

9

2.10 交货期:暂定 2027 年 3 月至 2027 年 5 月,分批次交货,具体以工程实

际进度为准,不影响施工进度。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提供报价产品制造商有效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

力管道阀门(金属阀门)

A1 级)。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提供报价

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期内的调节阀的型式试验证书,投标时提供证书扫描件。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品牌近 5 年(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投标截止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 台套 1000MW 及以上容量机组”相配

10

套的已投运满 1 年的汽轮机旁路装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

标,且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

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

2)代理的制造商须同时满足资质和业绩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3 月 03

2026 年 3 月 3 日至 2026 年 03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2026 年 3 月 17 日(北京

时间,下同)

,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

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11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2026 年 3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整(如

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

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标 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址: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广州市海珠区昭悦路 35 号保利天悦 M06

号楼 3 层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 1 号楼 A 座 10 层

邮编:

100040

联系人:傅晟

12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ec.com)

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

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ec.com),

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投标人有偏差需在偏差表中列出,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偏差达到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做否决投标处理。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ec.com),

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150105 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

送达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 A 座 10 层送达邮编:100040

送达联系人:傅经理、单经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

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

.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

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

大额支付行号、

开户行等,

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

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

.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

(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

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

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

.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

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

.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

.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

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

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开始结算

中标服务费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余款,采用保函形式的中标单位交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www.cdt-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提供。虽然解密

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2016】

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协商未能解决,

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

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评审响应】中绑定

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

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

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0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1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2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3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4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5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6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7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不含报价)

、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8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29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0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

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

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

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

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1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32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33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

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34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35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37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8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汽轮机旁路

55%

5%

40%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 标 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1

对 招 标 文件 商 务 部分 的 响 应性 和 投 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

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

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好:4(含)-5 分;较好:2(含)-4 分;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 业 收 入( 近 三 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 元,得 25 分;

≤营业收入< ,得 23 分;

≤营业收入< ,得 21 分;

≤营业收入< ,得 19 分;

≤营业收入< ,得 17 分;

其余得 15 分。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投标情况确定评分标准区间分值)

2.2

发 明 专 利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数量最多

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

。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荣誉得 1

39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

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

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三年均不

盈利得 5 分。

3.2

流 动 比 率( 最 近 一年)

15

流动比率≥ ,得 15 分;

≤流动比率< ,得 14 分;

≤流动比率< ,得 13 分;

≤流动比率< ,得 12 分;

≤流动比率< ,得 11 分;

≤流动比率< ,得 10 分;

其余得 9 分。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投标情况确定评分标准区间分值)。

4

银 行 资 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40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一)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2.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0.2 分,扣至 1 分为止。

(二) 业绩

15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9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5分。

(三) 主要技术性能

20

1

设计参数及性能保证值

15

根据所投设备的泄漏标准、通流能力、开关速度、噪声、出口蒸汽温度等综合情况,

1、泄漏等级(优档 3 分,一般 2 分)

2、通流能力,阀芯喉部最小部位通流直径;

3、机组在各种工况下(冷态、温态、热态和极热态)启动时,投入旁路系统响应时间;

4、噪声;

5、VWO 工况下,高、低压旁路动作时,出口蒸汽温度;

6、出口额定流量变化范围 30%~100%时,旁路阀的调整状态;

7、旁路阀的结构长度是否满足要求。

第 2 条至 7 条,每条 2 分,按优、一般分档,优档(得分 2)

,一般档(得分 1)

2

调节特性

5

根据所投设备调节特性,按优、一般分档,优档(3<得分≤5)

,一般档(1≤得分≤3)

(四) 结构特点

20

1

设备结构特点

5

根据所投设备结构特点,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得 5 分,良档得 4 分,一般档得 3分。

41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2

主要零部件材料

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4 分,

优于招标要求得 5

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3 分。

3

阀门严密性

5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4 分,

优于招标要求得 5

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3 分。

4

检修维护的方便性

5

根据所投设备检修维护的方便性,按优、一般分档,优档(3<得分≤5)

,一般档(1≤得分

≤3)

(五) 运行特性

15

1

运行工况变化的适应性

6

根据所投设备运行工况变化的适应性情况,按优、一般分档,优档(3.6<得分≤6)

,一

般档(1≤得分≤3.6)

2

备用状态的可靠性

3

根据所投设备备用状态的可靠性,按优、一般分档,优档得 3 分,一般档得 1.8 分。

3

控制系统

6

根据所投设备控制系统完整性,先进性,按优、一般分档,优档(3.6<得分≤6)

,一般

档(1≤得分≤3.6)

(六) 供货范围

10

1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专用工具

6

根据各投标人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等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4.8<得分≤6)

,良档(3.6<得分≤4.8)

一般档(1≤得分≤3.6)

2

分包及外购

4

根据各投标人分包及外购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3.2<得分≤4)

,良档(2.4

<得分≤3.2)

,一般档(1≤得分≤2.4)

(七) 配置水平

11

1

制造能力和加工工艺水平

6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研发、生产、供货能力,锻造或铸造工艺水平,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4.8<得分≤6)

,优档(3.6<得

分≤4.8)

,一般档(1≤得分≤3.6)

2

阀门连接特性

5

根据所投阀门连接特性,例如阀门与管道连接、阀体与阀盖连接、阀门内部连接、螺栓与螺母连接等,按优、一般分档,优档(3<得分≤5)

,一般档(1≤得分≤3)

42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八) 其他

4

1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2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1.2 分,优于得 2 分。

2

设计配合、售后服务

2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1.2 分,优于得 2 分。

总计

100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43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

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4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

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45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汽

轮机旁路装置采购合同范本

方 : 中 国 水 利 电 力 物 资 华 南 有 限 公 司

方 :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公 司

终 用 户 : 大

签订地点: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昭悦路

35 号 6 号楼三楼

签订时间:

20XX 年 XX 月

买 方 合 同 编 号 :

XXXXXXXXXXXXXXXXXXX

卖 方 合 同 编 号 :

最终用户合同编号:

- 47 -

目录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4 -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 7 -

1 条 定 义 ................................................................................................................- 7 -

2 条 合 同 标 的 ........................................................................................................- 8 -

3 条 合 同 价 格 与 付 款 ...........................................................................................- 9 -

4 条 技 术 服 务 和 联 络 ...........................................................................................- 9 -

5 条 交 货 和 运 输 .................................................................................................- 11 -

6 条 包 装 与 标 记 .................................................................................................- 13 -

7 条 设 备 监 理 与 检 验 .........................................................................................- 15 -

8 条 安 装 、 调 试 ( 试 运 行 ) 和 验 收 ...............................................................- 17 -

9 条 履 约 保 证 金 .................................................................................................- 19 -

10 条 质 量 保 证 ......................................................................................................- 19 -

11 条 违 约 责 任 ......................................................................................................- 22 -

12 条 转 让 和 分 包 .................................................................................................- 24 -

13 条 变 更 ..............................................................................................................- 25 -

14 条 合 同 暂 停 、 终 止 与 解 除 ............................................................................- 25 -

15 条 不 可 抗 力 ......................................................................................................- 27 -

16 条 税 费 与 保 险 .................................................................................................- 28 -

17 条 合 同 生 效 ......................................................................................................- 28 -

18 条 知 识 产 权 ......................................................................................................- 28 -

19 条 争 议 解 决 ......................................................................................................- 29 -

20 条 项 目 的 停 建 、 缓 建 ....................................................................................- 29 -

21 条 通 知 ..............................................................................................................- 30 -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 32 -

1 定义...............................................................................................................................- 32 -2 合同标的........................................................................................................................- 32 -3 合同价格和付款.............................................................................................................- 33 -5 交货和运输 ....................................................................................................................- 34 -7 设备监理与检验.............................................................................................................- 34 -8 安装、调试和验收 .........................................................................................................- 35 -9 履约担保........................................................................................................................- 35 -10 质量保证........................................................................................................................- 35 -11 违约责任 ......................................................................................................................- 35 -14 合同解除 ......................................................................................................................- 36 -19 合同争议的解决.............................................................................................................- 37 -

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

.....................................................................................................................38

附件

1 供货范围与分项价格表 .................................................................................................39

附件

2 技术协议.........................................................................................................................1

附件

3 廉洁合同.........................................................................................................................2

附件

4 履约保函格式 .................................................................................................................4

- 48 -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方: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方:

最终用户: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前言声明

1. 最终用户拟在

(填写项目地点)投资建设 XXX 项目,开工建设须取得 XXX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例如取得上级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开工批复。

2. 基于上级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管理规定,最终用户投资建设 XXX 项目

的设备须由

(填写买方名称) 进行采购。

3. 卖方 XXX 公司 已对本合同是依存最终用户拟在 (填写项目地点)投

资建设 XXX 项目 ,开工建设须取得 XXX 的开工批复而存在这一事实有了充分的了解和认可。

4. 卖方 XXX 公司 已对合同文件清单中所列的合同文件以及构成本合同的价格和执

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条件、资料、信息有了充分的了解和认可;

5. 卖方已认真考虑了所有影响履行本合同义务和责任的全部风险,任何文件资料或信

息的正确性、完整性均由卖方自行负责;

6. 卖方已取得了对本合同可能产生影响或作用的风险、意外事件和其它情况的全部必

要资料。在本合同执行期间,除不可抗力外,卖方对于可预见到的外界障碍、自然条件和所有的困难有充分的认识,无论卖方是否有其经历和经验,对于可预见而卖方未预见到的上述困难和费用,卖方均应承担其全部职责和费用。

7. 卖方基于上述认识,已经充分了解并认可一旦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

合合同约定将会最终造成最终用户包括但不限于发电量损失、拆除费用损失、重新安装设备损失、检测费用损失、另行采购差价损失和采购费用损失、运营维护损失等,承诺将认真、严格履行本合同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8. 买方、卖方、最终用户三方一致确认:本合同为买卖合同,合同相对方为买方和卖

方,最终用户为《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规定的第三人,卖方直接向最终用户履行合同义务。

本合同由 XXX 公司(以下简称“买方”),XXX 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 XXX 公司

(以下简称“最终用户”)根据前述声明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 XXX 项目中,买方作为招标人且卖方中标,XXX 公司 为最终用户,由

卖方为该项目提供合同设备 XXX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买卖双方及最终用户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 1 条 本协议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相应术语的含

义相同。

第 2 条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并相互补充和说明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

的法律效力,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2.1 在本合同签署后各方签署的洽商、补充、变更等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2.2 合同协议书2.3 各方签署的技术协议书2.4 专用合同条款;2.5 通用合同条款;2.6 供货要求;2.7 分项报价表;2.8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2.9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2.10 中标通知书;

- 49 -

2.11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2.12 其他合同文件;2.13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第 3 条 本合同总价为¥XXX 元,(大写:XXX 元整,此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格,

增值税税率为 XXX %,其中合同不含税金额为 XXX 元,增值税税额 XXX 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价款构成详见合同附件 1(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在合同执行期间,若遇国家税率政策发生变动,其中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变,合同总价将根据最新税率进行调整。

第 4 条 保证4.1 卖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供应设备、材料、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承担质量保证责任。4.2 买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4.3 卖方作为本合同进口设备品牌代理商,

需对代理品牌生产商资信及履约能力负责,

并承担所进口货物在运输、报关、仓储、交货等履约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及风险。因代理品牌外商原因导致货物质量问题或无法及时足额交货,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视为卖方违约,给买方及最终用户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4 卖方保证已取得代理品牌合法授权,提供授权文件真实有效。且保证向买方销售的

设备、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服务等均属于卖方及代理品牌方合法所有或具有合法使用权,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

4.5 卖方承诺只能由原产国港口直接发往中国内地主要港口(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并提供原产国出口报关单及中国港口进口报关单。

4.6 卖方承诺未使用国产毛坯件,交货时需一并提供原材料的出厂试验报告,确

保供货产品为原装进口产品。

第 5 条 合同生效5.1 本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

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且取得(示例: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针对 XXX 电厂)的开工准备批复下达之后生效。(提示:针对具体项目明确具体批复名称)

5.2 如该设备招标采购完成超过两年合同未生效,则本合同自动解除,各方互不追究

相对方任何责任,买方根据项目需要,重新启动招标采购程序。

第 6 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执行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货款两清及索赔完毕之日止。

第 7 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 XX 份,买方执 XX 份,卖方执 XX 份,最终用户执 XX 份;本合同副本 XX

份,买方执 XX 份,卖方执 XX 份,最终用户执 XX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50 -

字 页

买方

卖方

最终用户

单位名称: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开户行(电汇):

开户行(电汇):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账号:

开户行(承兑):

开户行(承兑):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账号:

税号:

税号:

税号:

合同签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姓名:电话:邮箱:

合同签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姓名:电话:邮箱:

合同签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姓名:电话:邮箱:

合同执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姓名:电话:邮箱:

合同执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姓名:电话:邮箱:

合同执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姓名:电话:邮箱:

- 51 -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 1 条 定义

除本合同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1.1 “合同”指买卖双方、最终用户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

以及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其他文件所组成的整体,包括三方根据合同规定所进行的修改和补充。

1.2 “买方”指向最终用户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

承继者和经许可的结算受让人。

1.3 “卖方”指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和经

许可的结算受让人。

1.4 “最终用户”指使用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1.5 “分包商”指经买方及最终用户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

定所进行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6 “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规定,就卖方正确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买方应支付

给卖方的总费用。

1.7 “合同设备”指卖方根据合同所需供应的一切设备、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

用工具、备品备件、消耗品和有关物品。

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实

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9 “技术资料”指与合同设备相关的设计、制造、监理、检验、安装、调试、验收、

性能验收试验、技术指导和运行维护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电子版文档等)。

1.10 “技术服务”指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的设计、设备监理、检验、土建、安

装、调试、验收、性能试验、运行、检修有关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1 “设备监理”指在合同设备生产制造过程中,由买方委托的设备监理单位对卖方

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 “设备监理代表”指由买方委托的设备监理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设备进行设备监理

的人员。

1.13 “现场”指将要进行合同设备安装和运行的地点。1.14 “验收”指按照相关标准及合同规定,验证合同设备是否合格而进行的活动,包

括出厂验收、到货验收、初步验收、最终验收,其中到货验收又称现场检验。

1.15 “出厂验收”(发货前检验)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卖方在产品出厂前

所进行的检验和试验。

1.16 “到货验收”(现场检验)是指合同设备到达交货地点,买方组织有关方对合同

设备的外观、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证书等进行的验收。如设备外观、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证书等符合合同约定,买方应出具到货验收证明。

1.17 “试运行”指本工程在投入商业运行前的连续试验运行。1.18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规定所进行的试

验。

- 52 -

1.19 “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己达到了合同规定的保证值后,买

方和最终用户对合同设备的验收。

1.20 “最终验收”是指质量保证期满并完成索赔后,买方和最终用户对合同设备的验

收。

1.21 “投运”指本工程经试运行合格,正式投入商业运行。1.22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23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

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元”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合同计价货币单位。1.25 “日(天)”指公历日。1.26 “排产”是卖方根据合同及买方书面《排产通知单》的要求对买方所购买的材料、

设备的生产制造任务作出统筹安排,具体包括拟定生产产品的名称、批次、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和生产开始、生产进度,并按照买方《排产通知单》中要求的开始生产时间准时进行生产,同时承诺保证按照《排产通知单》中约定的完成时间完成买方所购买的材料、设备的生产制造。是卖方为保证工程进度、保障产品质量及满足按期交货的制造、生产的计划,是对卖方进行供货管理的重要依据。

1.27 《排产通知单》是指合同买方对卖方生产加工的材料、设备进行生产安排的通知

单,通知单可注明设备的名称、批次、型号规格、单位、数量、质量、设备原材料采购情况及设备开始生产时间和完成时间等。买方可根据《排产通知单》来确定设备进场时间并及时安排设备的接收、验收等系列工作。

1.28 “潜在缺陷”本合同所约定的“潜在缺陷”并非《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所称

“缺陷”,本合同所指潜在缺陷指合同设备在正常运行工况下按要求进行操作和维护时在设备寿命期出现的,由于设计、材料和制造工艺等引起的潜在性缺陷,而非正常的老化、磨损。如果合同设备同时符合《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六条所称“缺陷”,卖方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依约应当承担的责任互不冲突,卖方须依约或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29 “损失”指因卖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由此给

买方

/最终用户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发电量损失、拆除费用损失、重新安装设备损

失、检测费用损失、另行采购差价损失和采购费用损失、运营维护损失等。

第 2 条 合同标的

2.1 卖方根据合同需供应的合同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见《专用条款》,供货

范围及分项价格表见合同附件 1。

2.2 卖方保证其供应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安全的、技术水平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

良的,且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设备的选型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合同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应符合合同附件 2 的规定。

2.3 本合同下的供货范围包括所有合同设备、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详见合同附件 2。2.4 如果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合同规定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

和技术服务有任何漏项和短缺,而该遗漏或短缺部分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

卖方均应负责将遗漏或短缺的部分补上,

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2.5 如果在试运行期,如项目所需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有短缺和遗

漏的,免费补齐。

2.6 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在最终用户要求时,卖方应以最优惠的价格向最终用

户提供修理和维修合同设备所必要的备品备件,卖方应根据最终用户要求在合同范围内,免费继续向最终用户提供关于完善合同设备的所有技术资料。

- 53 -

第 3 条 合同价格与付款

3.1 合同计价货币、合同价格和合同总价中包含的内容见《专用条款》,详细分项价格

见合同附件 1

3.2 本合同付款方式及支付进度见《专用条款》。3.3 合同设备的付款日期以买方在银行办理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日期或双方约定的

日期为准。

3.4 卖方若变更本合同的收款单位、收款账号,应及时向买方提供其所要求的证明文件。

买方若变更本合同的发票信息,应及时通知卖方提供其所要求的证明文件。

3.5 买方有权从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价款中扣除卖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第 4 条 技术服务和联络

4.1 卖方应按照合同附件 2 的规定指派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负责

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全权处理现场开箱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参加指导安装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能够协调或解决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全部问题,并使最终用户技术人员应能达到熟悉产品的运行,并能进行一般的维护。参加试运行的人员能够全权处理设备所有问题。卖方技术人员若不能胜任工作,买方或最终用户有权要求卖方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条件下重新选派服务人员。

买方或最终用户如需上述技术服务,以合同中的技术协议部分的相关规定为准。4.2 当买方或最终用户要求卖方进行现场服务时,卖方技术人员应在接到买方或最终用

户通知后 24 小时内(含本数)给予答复并在 48 小时内(含本数)到达现场。附件 2 另有规定时除外。

4.3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时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自

觉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如进入施工现场需佩戴安全帽等),接受现场的监督管理;在施工现场未经许可,不得拆卸、涂抹、损坏任何设备;对合同设备的调试要在现场监理的监督下进行操作,必要时须经过现场监理或项目部负责人的同意。若卖方技术人员违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买方或最终用户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卖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买方或最终用户认可的服务人员。因上述原因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

4.4 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15 天内(含本数)以电子邮件(盖章的扫描件)向买方和最

终用户提交执行附件 2 规定的技术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份,三方据此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4.5 卖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买方和最终用户参与合同设备的技术设计,并向买方和最

终用户解释技术设计。

4.6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三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一般情况

下,另两方应同意参加。

4.7 对每次会议及联络,三方均应签署会议纪要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文件与合同具有

同等效力,三方均应遵照执行。如涉及合同变更,需经三方协商一致,并按第 13 条的规定办理。

4.8 若卖方的分包商需要参与合同设备的部分技术服务或现场工作,应征得买方和最终

用户同意,费用由分包商自行负担。

4.9 对于三方协商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卖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

式(电子版,盖章)通知买方和最终用户,经买方和最终用户确认后方可实施。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买方或最终用户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尽量满足买方或最终用户要求。

4.10 买方和最终用户有权将卖方的设备设计、安装和技术服务方案以及卖方所提供的

一切有关合同设备的资料和图纸等复印分发予买方有关的各方。

4.11 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卖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

不由此而发生合同总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 54 -

第 5 条 交货和运输

5.1 合同设备交货进度见合同附件 1。附件 1 未规定交货时间的合同设备应按照实际安

装进度的需要发货。合同交货地点见《专用条款》。

5.2 如最终用户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电子邮件(电子版,盖

章)方式通知买方,买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3 日(含本数)通知卖方。

5.3 卖方如需提前交货,需提出书面(电子版,盖章)的要求并征得买方和最终用户同

意。

5.4 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符合合同要求的合同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到达合同约定的交货

地点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计算迟延交货违约金时间的依据。

5.5 在合同设备备妥发出前 24 小时内(含本数),卖方应以传真或函件等方式向买方

和最终用户提交发货通知单,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号/产品工号;(2)设备发运日;(3)设备名称及编号;(4)设备总毛重;(5)外形尺寸;(6)总包装件数及箱号;(7)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8)本批设备的装箱清单两份;(9)毛重超过 20 吨或包装尺寸超过 9×3×3m 的每件设备的名称、重量、重心、起吊

点、体积和件数;

(10)三方约定的其他内容。5.6 对于毛重超过 20 吨或包装尺寸超过 9×3×3m 的设备和特殊形状的包装物,卖方应

在发运前 5 天给买方和最终用户空邮三份包装说明单至指定地点,

注明重心和起吊点等事项。

5.7 如果合同设备是易燃和危险的,卖方应在发运 15 天前(含本数)向买方和最终用

户提交 6 份说明合同设备名称、性能、保护措施和处理事故的方法的报告。

5.8 如果在运输期间对合同设备温度有特殊的要求,卖方应在发运前 5 天给买方和最终

用户空邮 2 份注意事项的报告至指定地点。买方和最终用户将把这一报告认作安排运输和存放的基础。

5.9 卖方应按照附件 2 的要求准备满足工程所需的图纸、产品合格证书、设备使用说明

书等技术资料,并按合同附件 2 的时间要求提交给买方和最终用户或指定的设计单位。以邮寄方式提交技术资料的,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卖方应在 24 小时内(含本数)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电子邮件通知买方和最终用户及其指定的设计单位。

5.10 技术资料以到达买方和最终用户及其指定的设计单位的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此

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 11.7 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买方和最终用户或及其指定的设计单位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但非买方和最终用户及其指定的设计单位原因,卖方应在收到通知后 10 天内(含本数)(对急用者应在 3天内(含本数))免费补充提供丢失、缺少或损坏的部分。卖方所提供的图纸若有错误,应及时免费提供正确的图纸并按本合同第 11.7 条进行赔偿。如因买方和最终用户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7 天内(含本数)(对急用者应在 3 天内(含本数)),向买方和最终用户补充提供,费用由买方和最终用户承担。

5.11 卖方应提前 5 天通知买方交运日期。买方或最终用户有权派遣代表到卖方工厂及

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如果买方和最终用户代表不参加或不能及时参加检查时,卖方有权按原定时间发货。上述买方或最终用户代表的检查与监督并不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

5.12 合同设备的收货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见专用条款。

- 55 -

5.13 收货单位所开具的收货单,并不代表卖方交货完毕;卖方交货后,应通知买方和

最终用户在 7 日内(含本数)开具收货单。

5.14 卖方负责办理发运合同设备所需要的运输手续及合同设备交付前的运输,合同设

备运抵并卸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风险责任由卖方承担。卖方应负责尽快对丢失的合同设备补充供货,修理和/或更换损坏的合同设备,并承担由于补充和/或修理和/或更换损坏的合同设备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5.15 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设备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输途中的保险,保险受益人为

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设备,保险费由卖方承担。

5.16 合同设备根据第 8 条的规定验收成功之前,由于卖方原因导致的合同设备的毁损、

灭失的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17 排产作为卖方的一项重要义务: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书面《排产通知单》后 10 个工

作日内按照《排产通知单》中约定的设备型号、数量以及其他要求进行排产,排产前排产情况应得到买方确认。

5.18 合同生效,并且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设备交到现场(若和技

术协议时间不同,以商务合同时间为准)。如需延迟交货,最终用户应提前通知买方,由买方通知卖方。卖方接到买方排产通知后才可进行排产。第 6 条 包装与标记

6.1 卖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设备均应符合相关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照国家标准最

新的规定进行包装,满足长途运输、能承受水平受力、垂直受力、多次搬运、装卸、防潮、防震、防碎等包装要求。卖方并应按照合同设备的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冲撞、防霉、防锈、防腐蚀、防冻、防雨的保护措施,以便合同设备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地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合同设备包装前,卖方应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6.2 卖方对包装箱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6.3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分别包装,标记清楚并与主设备一起发货。6.4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字样印刷以下标

记:

(1)合同号/产品工号;(2)出厂编号/出厂序号;(3)到货站;(4)收货人名称;(5)设备及部件名称;(6)箱号/件号;(7)毛重/净重;(8)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9)设备运输警示标识;(10)其他应标记内容。凡重量达到 2 吨的合同设备或特殊形状的设备,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

图案标明重量及起吊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合同设备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禁止溜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标有适当的习惯用符号和直观标记。

6.5 对裸装设备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设备应带有

足够的设备支撑或垫木。

6.6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及装配所必需的机

器和部件的装配图。外购件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

6.7 合同附件 1 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按每台/套设备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

加以注明,一同发货。小件设备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方式,装入尽可能小的完好的包装箱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

- 56 -

6.8 所用包装箱应能防盗并能防止设备及零部件的损坏。包装物编号不得重复使用。卖

方与其分包商的设备不得用同一箱号。

6.9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洁净加工面的设备,其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

(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6.10 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装订成册并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

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工程名称/合同号;(2)收货人名称;(3)目的地;(4)设备毛重。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

名称和页数的明细表。

6.11 涉及进口设备或配件的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检疫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并

作为接收资料移交给买方和最终用户。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第 7 条 设备监理与检验

7.1 设备监理7.1.1 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设备监理单位派出驻厂设备监理组依照合同附件 2 的规定,

对本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进行设备监理和出厂前检验。卖方应配合买方组织的设备监理及出厂前检验,按驻厂设备监理组的要求及时、无偿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工艺标准、检验标准、设计联络会纪要、图纸、工艺和检验记录、设备监理见证文件等资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配合费用。

7.1.2 合同设备出厂前,买方或最终用户将视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有权派员前往卖

方工厂参加出厂试验以及相关设备的联合调试。

7.1.3 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含本数)按照合同附件 2 的要求,向买方

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

7.1.4 卖方应为买方的设备监理和检验提供:(1)根据本合同设备月度生产进度提交月度检验计划;(2)提前 10 日将设备的设备监理项目和检验时间通知买方设备监理代表;(3)为买方设备监理代表提供查阅与合同有关的卖方的技术标准、图纸及文件;(4)为买方设备监理代表提供生活方便,费用由买方自理。7.1.5 在设备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

包装要求时,买方设备监理代表有权提出意见,卖方收到买方设备监理代表的意见后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交货质量。

7.1.6 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及部件出厂时,

应附有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

作为交货时的质量证明文件。对于某些主要合同设备,还应有买方设备监理代表会签的设备监理与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

7.1.7 不论买方设备监理代表是否参与了设备监理与检验或者是否签署了设备监理检

验记录或报告,均不能免除卖方对设备质量应尽的义务,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交货地后买方或最终用户根据合同进行的现场检验。

7.1.8 合同签署后,卖方应将合同签约及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和设备监理的合同设备的

生产设备监理信息,定期向专用条款约定的设备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报送。合同设备设备监理信息每周报送一次;期间如有影响合同设备质量和工期的重大事件发生,须及时通报。

7.1.9 卖方报送的设备监理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1)供货合同的履行等情况;(2)制造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 57 -

(3)制造单位生产质量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子信

箱);

(4)原材料到货情况;(5)生产进度计划;(6)实际生产进度;(7)出厂交、验货情况;(8)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7.1.10 本设备制造过程中需进行设备监理、监检,根据“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集中规模采购物资质量控制技术导则-国产阀门”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

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7.2 抽检买方或最终用户有权对任意项目签约的合同设备(包括原材料)进行抽检,卖方应积极

配合并提供抽检所需的资料和必要条件,检测费用和检测样品由卖方承担。买方或最终用户对抽检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7.3 现场检验7.3.1 合同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卖方应在接到买方或最终用户通知后及时到交货地点与

买方和最终用户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合同设备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合之处且经三方代表确认属卖方责任的,由卖方负责处理。买方和最终用户应提前 3 个工作日将现场到货检验的日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费用由卖方自理。如检验时,卖方人员未按时赶赴现场,买方和最终用户有权自行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三方同样有效,并可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7.3.2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

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三方应做好并签署检验记录,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依据;如果由于买方或最终用户原因,发现合同设备有任何损坏、缺陷或短少,卖方在接到买方或最终用户通知后,应尽快修理、更换或补齐相应的部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3.3 卖方对买方或最终用户根据上述规定提出的索赔如有异议,应在接到买方或最终

用户索赔通知后 5 日内(含本数)提出,否则视为接受买方或最终用户的索赔要求。卖方可在接到索赔通知后 5 日内(含本数),自费派代表赴检验现场同买方和最终用户代表共同复验。

7.3.4 如三方代表对共同检验中的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具

备相应资质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该检验结果为最终检验结果,对三方均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与第三方检验结果不一致的一方承担。

7.3.5 如果现场检验时,发现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

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的情况,卖方应尽快自费进行修理、更换或补齐短缺部件,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卖方负担。修理、更换后的设备或经补齐的短缺部件到达交货地点的时间为该设备的实际交货期,并可作为计算卖方迟交违约金的依据。

7.3.6 以上条款所述的各项检验是指现场的到货检验,现场检验未发现问题或卖方已按

索赔要求予以修理、更换或补齐了短缺部件,均不能视为卖方按合同第 10 条、第 11 条及合同附件 2 的规定应承担的责任的解除。第 8 条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8.1 本合同设备如由最终用户安装,则由最终用户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

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卖方应充分配合,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投产;如由卖方安装,则卖方根据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最终用户应充分配合,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投产。

- 58 -

8.2 本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的验收按照合同附件 2 的规定进行。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

卖方应按照买方或最终用户通知参加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卖方未按照买方或最终用户通知参加验收的,视为卖方认可验收结果。

8.3 合同设备出厂前,买方或最终用户将视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有权派员前往卖方工厂

参加出厂试验以及相关设备的联合调试。

8.4 初步验收见《专用条款》。初步验收需要进行性能试验的,按本款以下项办理。8.4.1 性能试验完毕,合同设备达到附件 2 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后,最终用户应在

10 天内签署,并且经买方和卖方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如果合同设备不能达到附件 2 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时按违约责任规定进行处理。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卖方在三方商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上述的缺陷,最终用户则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8.4.2 如果第一次性能试验达不到附件 2 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则三方应共

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在第一次性能试验结束后 1 个月内进行第二次性能试验。

如属卖方责任,卖方需采取有效措施以使第二次性能试验能达到性能保证值,卖方将负

担所有直接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费用:

(1)替换和/或修理的设备和材料的费用;(2)参与第二次性能试验的卖方技术人员的费用;(3)参加修理的买方和最终用户人员的费用;(4)第二次性能试验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的费用;(5)第二次性能试验所使用的材料和除燃料外的消耗品的费用;(6)所更换和/或修理的设备和材料运离/运抵现场的所有运输和保险费用。8.4.3 在第二次性能试验后,如仍有一项或多项未能达到附件 2 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

三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

如属卖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 11.3 款执行。如属最终用户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性能试验通过,此后 10 天内由最终用户代表

签署,并且经买方和卖方代表会签的本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此时卖方仍有义务与最终用户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8.5 最终验收见《专用条款》。8.6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由于卖方原因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修理或更换,

卖方应承担进行上述工作所需的费用。买方和最终用户应做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

8.7 最终用户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只是证明卖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性能和参数截至出具

初步验收证书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卖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验收证书也不能被视为卖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各方确认),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8.8 经验收,由于卖方责任合同设备技术指标不满足要求的,买方和最终用户有权退货或更换。若合同设备技术指标不满足附件 2 要求但满

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且经买方和最终用户认可接受的,卖方视为违约,应按《专用条款 11》或其他约定支付违约金。第 9 条 履约保证

9.1 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在合同生效后 1 个月内(含本数)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

保函,有效期自提交买方之日起至合同履约期满之日为止。若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则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

9.2 履约担保金额见《专用条款》,履约保函格式见附件 4。9.3 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应为由买方可接受的中国境内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者为

现金、汇票、支票以及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的履约保函,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银行

- 59 -

保函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担保的合同名称、合同编号、保证期、保证金额且无其他任何附加条件。

9.4 对预付款金额超过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对超出部分

收取预付款保证金,保证金的形式应为由买方可接受的中国境内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9.5 履约保证金是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如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买方有权根据卖方所需承担的违约或赔偿责任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第 10 条 质量保证

10.1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要求见《专用条款》。合同设备总装后进行试验时,若因

主要技术指标不合格,经处理后合格出厂的,应将原因和处理情况列入出厂文件。质量保证期在上述期限基础上延长 12 个月。

10.2 在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有缺陷,不符合合同规定

时,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应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的 7 日内(含本数)书面提出,否则视为承认买方的索赔请求。如果卖方未对买方的索赔提出异议或卖方的异议不成立,卖方应按买方和最终用户要求进行修理、更换,或赔偿买方的损失。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卖方承担。

10.3 在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责任需要修理、更换有缺陷的设备导致合同

设备停运时,质量保证期自卖方消除该缺陷后重新计算,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合同设备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合同设备部件出现缺陷但不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经维修或更换后的部件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10.4 质量保证期的终止不能视为卖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

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的解除,潜在缺陷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5 年内(含本数),合同设备在正常运行工况下按要求进行操作和维护时出现的,由于设计、材料和制造工艺引起的潜在性缺陷,而非正常的老化、磨损。对于出现潜在缺陷的合同设备,卖方应免费予以及时修理或更换。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卖方在知道合同设备存在潜在缺陷或原理性故障后,应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且免费予以及时弥补或校正。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10.5 卖方应保证合同设备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其寿命期内运行良好,

卖方承诺合同设备的寿命不少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年限,具体见《专用条款》。

10.6 卖方提供的软件系统需对硬件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如果当前系统所匹配的硬件设

备停产,卖方保证最新的硬件设备可以确保原有软件的正常运行。如果买方选择另外的硬件设备,卖方保证系统可以正常运行。

10.7 在质保期过后,卖方负责设备终身维护。视最终用户需要,卖方应提供系统软件

升级换版。对于产品原理性故障,卖方应免费负责进行改进。

10.8 在质保期过后 10 年内,卖方保证向最终用户提供所需设备的备品备件,且必须在

5 个工作日内发出,价格以备件合同价格和当时市场价格中较低的价格为准。

10.9 最终用户发生设备故障停运且未查明原因的情况下,如果需要卖方提供技术支持,

卖方保证做到全力配合买方恢复设备运行并查明故障原因。如果是卖方产品原因,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是最终用户设备自身原因,则最终用户承担卖方适当的技术服务费。

10.10 当最终用户选购与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时,卖方保证提供接口部分相关设备

的技术规范和资料,确保配套设备接入系统后的正常运行。

10.11 对于合同设备,卖方应采用有运行经验证明正确的、成熟的技术和材料;若采用

卖方过去未采用过的新技术、新材料,应经买方和最终用户事先同意。买方和最终用户的同意并不减轻或免除卖方根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卖方从分包商处采购的设备及部件的一切质量问题应由卖方负责。

10.12 关于质量保证的其他约定见《专用条款》。10.13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发现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有缺陷或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

由于卖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造成工程返工、设备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进行修理或更换。

- 60 -

需更换设备的,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新设备的费用、将新设备运至安装现场的费用及处理被更换设备的费用等。卖方更换或修理合同设备的期限按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逾期未完成更换或修理工作的,按延迟交货处理。

10.14 如果由于最终用户未按照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进行安装、操作

或维护,及非卖方原因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由最终用户负责修理、更换,但卖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最终用户要求的紧急部件,卖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最终用户承担。

10.15 在从合同设备运至交货地点之日起至质量保证期结束之日的期间,如发现卖方提

供的合同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买方和最终用户有权选择且卖方需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0.15.1 修理卖方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以使其符合合同要求,费用由卖方承担。

除非买方和最终用户同意,修理工作应在 30 天内(含本数)完成。

10.15.2 更换卖方以符合合同要求的设备替换不符合要求的合同设备,费用由卖方承担。除非买方和

最终用户同意,更换应在 30 天内(含本数)完成。

10.15.3 退货买方和最终用户将有缺陷的合同设备退还卖方,卖方负责将被退还的合同设备运出安装

现场。在此种情况下,卖方应退还已收取的该设备的货款并承担买方和最终用户支出的安装、拆卸、运输、保险及购买替代品的差价等费用。

10.15.4 让步接收买方及最终用户根据合同技术协议进行到货验收,确保接收的材料、设备等物资符合合

同约定的各项参数,质量达到标准要求。对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或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等物资,如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买方和最终用户做出让步接收,则应同时满足下列 3 项条件:

(1)采购的材料、设备等物资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或质量标准,但可以满足

使用要求。其不符合的项目和指标物资的性能、寿命、安全性、可靠性、互换性及正常运转使用无实质性不良影响。

(2)对于买方和最终用户以及卖方同意让步接收的设备物资进行质量风险、安全风险

以及费用补偿评估,并形成报告(必要时可请专家参加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或委托权威的专业机构出具相关评估报告),最终将报告结果和约定形成书面协议,由买方、卖方、最终用户三方共同签署。

(3)关于让步接收物资的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0.15.5 赔偿损失除已有规定外,卖方应赔偿买方和最终用户因采取上述措施所发生的损失。

第 11 条 违约责任

11.1 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继续

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11.2 因合同变更需退还发票或返还超付价款的,卖方应在合同变更 30 日内与买方相互

配合办理红字发票手续或超付退款手续。因卖方未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或无理由拒绝办理红字发票手续、超付退款手续而造成结算滞后的,卖方应按对应发票金额×4‰×逾期交票周数、超付退款金额×4‰×逾期退款周数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不足一周的按比例计算。

11.3 经验收,由于卖方责任,合同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不能够满足合同附件 2 中规定

的保证值(或技术参数)时,卖方应按《专用条款》的规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1.4 买方和最终用户对合同设备进行抽检,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卖方未能

在买方和最终用户限定的时间内通过整改使其符合合同要求,或者买方和最终用户扩大范围抽检的结果表明合同设备仍不符合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更换此设备或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

- 61 -

11.5 如果在出厂试验时合同设备未满足合同规定的保证值,且卖方在发现不合格之日

起 2 个月内(含本数)未能通过整改使合同设备满足保证值,买方和有权要求更换此设备或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

11.6 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在 168 小时满负荷试运行后连续运行 100 天,且半年内

不发生因卖方设备原因非计划停机。168 小时后不能连续运行 100 天,扣 20 万元人民币/台;168 小时后半年内每发生一次因卖方设备原因非计划停机扣 10 万元人民币。

11.7 如果非因买方原因,卖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

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迟交设备违约金(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按专用条款执行):

(1)迟交 1-4 周(含本数),每周支付迟交设备金额的 5‰;(2)迟交 5-8 周(含本数),每周支付迟交设备金额的 10‰;(3)迟交 9 周以上(含本数),每周支付迟交设备金额的 15‰。不满 1 周按 1 周计算。支付违约金并不能解除卖方继续按合同规定交货的责任。迟延交货违约金总额达到合同总价的 3%或者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

过 4 周(含本数)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设备类似的设备,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部分终止合同的,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1.8 卖方未按期向买方和最终用户及其指定的设计单位交付技术资料的,每迟交 1 天,

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0.1%且不超过 5000 元的违约金。卖方向买方或买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有错误的,每发现 1 张有错误的图纸,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0.1%且不超过 5000元的违约金。如因技术资料或图纸有错误造成合同设备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进行修理或更换,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直接费用。如逾期未完成更换或修理工作的,按延迟交货处理。

11.9 由于卖方合同设备质量问题、技术服务的错误或疏忽,造成买方和最终用户工期

延误的,每延误工期 1 周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0.5%的违约金。

11.10 买方或最终用户方要求卖方进行现场服务时,若卖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和到

达现场,每推迟 1 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5000 元。

11.11 合同设备交付后,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导致买方工程不能按期投运的,

每延误 1 周,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1%的违约金。

11.12 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设计、材料或制造缺陷造成合同设备停运的,每停运

一次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2%的违约金。

11.13 卖方明确表示无法供货或买方有理由认为卖方无法供货的,买方有权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的终止部分的合同价款,并向买方支付相当于终止部分合同货款总额 20%的违约金。

11.14 卖方根据“第 11 条违约责任”需支付各项违约金的总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 20%

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退货(如有)。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的终止部分的合同价款,并自费将所交付的设备(如有)运离现场。买方和最终用户因退货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安装费用、拆卸(除)费用、等及其他相关损失,由卖方承担。

11.15 买方、卖方及最终用户三方一致确认,由卖方按照合同的约定直接向最终用户履

行合同义务,当卖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最终用户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三方一致同意,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最终用户有权直接请求卖方向最终用户履行或直接请求卖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最终用户承担违约责任。

11.16 最终用户依据上述 11.15 约定请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范围包括本合同专

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协议的全部约定、买卖双方及/或买方、卖方、最终用户后续达成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的范围包括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技术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以及买卖双方及/或买方、卖方、最终用户后续达成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11.17 最终用户依据上述 11.15 请求卖方按照本合同履行合同义务或请求卖方按照合

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管辖法院选择依据本合同通用条款策 19 条的约定。

11.18 关于买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作如下约定:

- 62 -

如因最终用户原因延期向买方支付合同款项,导致买方延期支付本合同约定应付款项,

卖方同意给予买方 90 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买方违约,宽限期内不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若超期,买方逾期按照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11.19 当买方的给付不足以支付全部债务时,抵充顺序如下:第一,主债务;第二,利

息或违约金;第三,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第 12 条 转让和分包

12.1 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两方事先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转让给第

三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擅自转让债权,否则,卖方擅自转让债权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按照卖方擅自转让的债权金额的百分之二计算。买方有权在支付卖方擅自转让的债权时直接抵扣上述违约金。

12.2 未经买方和最终用户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的采购事项对外分包。

确需分包的,应事先将供货商的名单提交买方和最终用户确认,并从经买方和最终用户确认的供货商名单中选定分包商。卖方擅自向未经买方确认的供货商分包合同设备的,买方有权拒付分包部分设备的价款,并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2.3 卖方应对所有分包设备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买方和最终用户对分包商的

确认与否并不免除卖方根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也不增加买方和最终用户的责任。

12.4 分包与外购内容见附件 2。

第 13 条 变更

13.1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非因卖方原因需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变更,或扩大供货范围

的,买方可向卖方发送书面变更通知。卖方接到买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买方的意见,并与买方和最终用户变更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买方的变更要求应考虑卖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

13.2 买方有权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从以下方面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卖方应无条件

执行买方的变更要求:

13.2.1 提前、推迟或暂停合同设备的交货,但买方应在交货期 30 天前(含本数)通知

卖方,以便卖方提前做好各项生产准备工作。提前、推迟、暂停及重新确定交货时间均应办理有关合同变更手续。

13.2.2 在交货期 15 天前(含本数)通知卖方变更运输方式、包装方式、交货地点及卖

方需提供的服务。

13.3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任何一方均

可以向另两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

与之有关的事宜三方协商处理。

第 14 条 项目的停建、缓建

14.1 项目发生停缓建或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暂停或取消的:14.1.1 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暂停履行本合同。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无条件立即暂停

一切有关合同执行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防止损失的扩大。

14.1.2 买方行使此种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并有权索回已支付给卖方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4.1.3 如果项目确定取消,买方有权书面方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卖方收到该通知后,

应采取必要措施立即终止一切有关合同执行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

14.1.4 买方如因项目停缓建等原因迟延支付卖方合同价款,卖方不得追究买方迟延付

款的违约责任。

14.1.5 卖方因发生停、缓建产生的损失只限于直接损失,不包括卖方的预期收益。

卖方在收到买方要求暂停履行本合同书面通知后 7 日内应向买方如实提供卖方合同已经履行部分的情况、以及直接损失明细和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对于卖方因暂停履行合同造成的直接损失买方不予赔偿。如卖方收到买方停、缓建通知后继续推进合同,包括但不限于

- 63 -

购买备料、加工制造、交付设备等造成自身损失的扩大,对于损失扩大的部分,买方不予赔偿。第 15 条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

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下列(1)、(2)条所述的任何

一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设备;(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买方根据本 15.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

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设备(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设备。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设备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

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15.3.1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1)、(2)、(3)、(4)、

(5)、(6)、(7)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

进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设备;(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4)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

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5)卖方及其代理品牌方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

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履约担保证明有继续履行合同能力的。

(6)卖方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后,发现存在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及附件中列明/告知

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被列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未按期完成整改从供应商黑名

单中移除的,买方有权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采取中止、变更、终止、解除合同或暂停付款等措施。

- 64 -

(7)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得另一

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

以上七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

也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2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

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

情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设备,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设备,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设备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

同设备(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设备。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设备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设备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设备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失(合同设备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5.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

同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

项。第 16 条 不可抗力

16.1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6.2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

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16.3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 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

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

16.4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 120 天或三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 120

天(含本数)以上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遗留问题由三方友好协商解决。第 17 条 税费与保险

17.1 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

担。

17.2 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

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卖方承担合同设备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设备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

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设备,投保额为合同设备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 65 -

第 18 条 知识产权

18.1 卖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向买方销售的设备、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服务等所涉

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属于卖方合法所有或具有合法使用权,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

18.2 卖方保证买方及/或最终用户在使用或者二次销售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

法权益,也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提出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非法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指控。如有第三方就卖方提供的设备、资料、技术、服务等向买方及/或最终用户提出任何投诉、索赔、诉讼或者其他任何权利诉求,则卖方应立即出面解决,且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赔偿全部由卖方承担,与买方及最终用户无关,买方及最终用户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18.3 如有第三方就卖方提供的设备、资料、技术、服务等向买方提出任何投诉、索赔、

诉讼或者其他任何权利诉求,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买方及/或最终用户必须作为主体参与处理的,则买方及/或最终用户与第三方签署的和解书或调解书,有权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裁判文书中,如有涉及对第三方的赔偿及/或补偿责任,均由卖方承担。买方及/或最终用户在上述法律程序中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及为处理纠纷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18.4 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后,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向第三方支付费用获得使用许可,或

提供新的设备、修改资料、更换新的技术。如果买方认为卖方无法合理提供上述可供选择的做法,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支付的全部款项,且无须支付已使用期间的任何费用。除此以外,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无法使用卖方交付的设备、资料、技术、服务期间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果经济损失无法计算,以本合同标的金额作为买方损失金额。

18.5 如有权机关确定买方构成共同侵权,卖方应赔偿买方商誉损失 50 万元,由于商誉

损失举证的困难,卖方免除买方就商誉损失的金额进行举证的义务。第 19 条 争议解决

19.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三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9.2 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诉讼。19.3 争议解决方式及解决机构约定如下:因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

的金额及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 20 条 通知与送达

20.1 三方在主体信息中确认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适用范围包

括三方非诉时各类通知文件的送达以及发生纠纷时法律文书的送达,

包括但不限于仲裁程序、

仲裁后执行程序,或者民事诉讼程序一审、二审、重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需要变更时,应当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对方新

的有效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未通知视为未变更。

如仲裁或诉讼期间,任一方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变更,该方应及

时书面告知受理仲裁机构或受诉法院变更后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如果提供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不确切,或不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导致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受理仲裁机构或受诉法院将仲裁文书或诉讼文书邮寄至通讯地址即视为有效送达。

20.2 本合同项下三方作出的各项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发送至本合同主体信息中

所载通讯地址、电子邮箱。

通知的有效方式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电子邮件。不包括手机短信、微

信及其他非上述约定的有效方式。

- 66 -

20.3 任何文件、通讯、通知及上述法律文书,只要按照本合同主体信息中所载通讯地

址或邮箱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20.3.1 如果以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形式发出,在信件发出后

第三个工作日或实际送达相关地址(以时间较前者为准)时视为送达;

20.3.2 如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在确定发出送时视为送达;20.3.3 如果以专人送达,收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收件人拒收的,送达人可采取拍

照、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并将文书留置,亦视为送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补充或对合同三方责任与义务的进一步明确,条款之

间如有不一致之处,《专用条款》应优先于《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的序号与《通用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号。

1 定义1.2 “买方”是指 XXX 公司。1.3 “卖方”是指 XXX 公司。1.4 “最终用户”是指 XXX 公司。1.13 “现场”是指:XXX 项目工程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具体地址为: 2 合同标的2.1 设备名称:XXXX 。规格(型号)、数量:详见附件 1 供货范围与分项价格表技术参数:详见技术协议。

3 合同价格和付款3.1 合同价格3.1.1 本合同的计价货币是人民币。3.1.2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3.1.3 合同价格总价见合同协议书,价款构成见合同附件 1,合同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务、

买方及最终用户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由卖方负责运输,本合同价格包括运输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无 。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

另行支付。3.2 付款

3.2.1 付款比例:1:2:5:1.5:0.5(预付款:投料款:到货验收款:安装调试款:质保

金);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

3.2.2 预付款的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不可撤销的银行履约保函和合同总价的 10%的盖有

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合同设备的预付款。若卖方不提交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合同总价的 10% 的预付款在所有合同设备取得初步验收证书后与安装调试款一起支付。

- 67 -

(1)合同总价 10% 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2)履约保函原件。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卖方应按照买方

要求返还预付款,同时卖方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1.5 倍支付自预付款支付之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的资金占用费。

3.2.3 设备款的支付:3.2.3.1 合同设备准备投料生产,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投料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收到

卖方提交的支付申请手续且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0%,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合同设备的投料款。

(1)设备监造签字的支付证书(如存在设备监造)。(2)合同设备排产计划以及主要原材料、外购件采购合同复印件。(3)对应该期付款金额的盖有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3.2.3.2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 100%交付完毕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

请手续。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支付申请手续且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0%,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合同设备的到货款。

(1)设备监造签字的设备放行单(如存在设备监造);(2)由买方施工现场代表签字确认的合同设备(包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100%到货

且已移交买方的到货设备清单和设备到货验收合格证明各一份;

(3)对应该期付款金额的盖有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4)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0%)。(5)提供能覆盖本项目产品范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特

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压力管道元件)》复印件各一份(如招投标阶段或合同签订前未提供)(提示:疏水器除外)

3.2.3.3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

方收到卖方提交的支付申请手续且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

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5%,

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款。

(1)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证书;(2)对应该期付款金额的盖有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3.2.3.4 质保金的支付: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有以下 2 种方式,原则上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3.2.3.4 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卖方

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2)3.2.3.4 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经招标人同意和确认的质量保证金保函后,及时支

付质量保证金的对应价款或剩余合同价款,质量保证金保函期限至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不设免赔额、免赔率。

3.2.3.5 银行质量保函的回退: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且符合买方验收要求,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

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退还银行质量保函申请手续,退还卖方质量保函。在未取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前,卖方应在银行质量保函到期前一个月内向买方提交延期后的银行质量保函。

(1)由买方代表签署的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3.2.3.6 如卖方未按照上述 3.2.3.1 条款至 3.2.3.5 条款约定向买方开具相应付款单证

的,买方有权拒绝向卖方付款,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5 交货和运输5.1 卖方承担合同设备的运输,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如下:交货地点:XXXX 项目工程施工场地,具体地址为:XXXXXX,如有变化,以最终用户书

面通知为准。

- 68 -

运输方式:

海运/空运(国外段)+汽运(国内段)。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5.17 排产作为卖方的一项重要义务:卖方应在接到买方书面《排产通知单》后 XXX 个

工作日内按照《排产通知单》中约定的设备型号、数量以及其他要求进行排产,排产前排产情况应得到买方确认。

5.18 设备交付日期:暂定 XXX 年 XX 月 XX 日之前,具体交货期以买方或最终用户正式函

件通知为准。如需延迟交货,最终用户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买方,由买方通知卖方。

8 安装、调试和验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8.3 合同标的物属于质量控制技术导则目录内的设备,买方或最终用户按照质量控制技

术导则和技术协议的要求进行出厂验收管理。质量控制技术导则目录外的其他标的物,买方或最终用户按照合同中的技术协议进行出厂验收管理。

8.4 初步验收应在试运行后一个月内进行,由买方负责,卖方参加。8.5 最终验收应在合同设备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进行,在验收合格后 15 天内由最终用

户签署本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证书。

9 履约保证9.2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9.6 如卖方采用履约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首次开具的履约保函有效期至少应为一年、

两年(提示:据实勾选)。若在卖方提供的履约保函的有效截止日期之前,本项目的初步验

收尚未完成,则卖方必须在提供的原履约保函有效截止日期之前 30 天,向买方提供新的履

约保函,新的履约保函有效期限须覆盖初步验收完成时间;否则,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

暂停设备款支付并扣除该支付合同总价 0.1%,直至卖方提供新的履约保函,新的履约保函

保证期限不少于原履约保函到期日至初步验收完成日,且质量保证期应顺延,顺延时间为初

步验收通过之日与原履约保函到期日之间相差的天数。

10 质量保证10.1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从合同设备取得初步验收证书并投运后 12 个月。

10.5 卖方应保证合同设备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其寿命期内运行良好,

卖方承诺合同设备的预期寿命应不小于 30 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0.12 关于质量保证的其他约定: 根据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填写,没有写无

10.15.4 让步接收

(3)对于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或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等物资,经买方让步

接收的,三方需签订让步接收书面协议,卖方须承担的费用补偿及质保责任以书面让步

接收协议约定为准。

- 69 -

11 违约责任11.20 卖方需保证本项目的进口设备为原装进口设备,若卖方所供设备不符合“原装进口”

要求,即视为严重违约。卖方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该合同总金额的 100%,

同时买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还需赔偿买方因设备不符导致的全部直接损失(包括但不

限于已支付款项的资金占用利息、重新采购设备的差价、项目延期损失等)和间接损失。

11.21 由于卖方责任,在 10 款规定的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卖方原

因)仍不能达到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卖方应承担违约金。计算方式

如下:

(1)高压旁路阀流量必须达到合同规定下的性能保证值,在质保期内如果高旁达不到合同

的规定,流量每低于保证值 10t/h,须扣除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 1%,并负责在收到买方

通知后一周内调试合格。如果流量低于保证值 40t/h 须扣除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 3%,并

负责调换阀门直到满足技术要求为止。

(2)离设备 1 米距离内噪声值须保证在 85 dB(A)之内,噪声值每超过 1 dB(A),扣除该台

套设备合同价款 3 万元,如果噪声超过 90 dB(A),供货方须更换设备并扣除该台套设备合同

总价 3%。

(3)高、低压旁路阀的泄漏等级必须满足 ANSI B16 104 V 标准,如果上述标准不能达到,

须扣除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 1%,并负责检修或调换阀门直到满足技术要求为止。

(4)其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未达到一个违约金计算单位的,按实际比例计算违约金额。

19 争议解决19.4 签订地点:本合同签订地点为:广州市海珠区。

70

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

附件

1 供货范围与分项价格表

附件

2 技术协议

附件

3 廉洁合同

附件

4 履约保函格式

71

附件 1 供货范围与分项价格表

价格总表

总价:¥XXXX(人民币大写:XXXX )。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 注

设备

随机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总价

(注:技术服务费及运杂费应含在总价中,不单独报价)

一、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产地

生产厂

备注

合计

二、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1

2

3

合计

注:备品备件品牌如合同与技术协议不一致时,以合同供货范围中明确的品牌为准。

三、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1

72

2

3

合计

四、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每人日)

总价

1

设计联络会

买方指定

按需

2

培训

现场

按需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

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卖方工厂

按需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

术服务

现场

按需

5

其它

包含在总价中

73

附件 2 技术协议

详见《

XXXX 项目 XXXX 设备/阀门技术协议》

74

附件 3:廉洁合同

为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保证合同认真履行,买卖双方经慎重协商,就双方在

本次采购及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的廉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作为所签订合同的附件,与所签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买方

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合同执行中的商业秘密。(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收受

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无

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及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

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方、遵

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合同执行中的商业

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

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买方

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对当事

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

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

承担。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卖方将依据党、政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四、合同的生效

75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二)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XXXX 公司

(签章)

卖方:

XXXX 公司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月 日

月 日

76

附件 4:履约保函格式(参考格式)

【银行编号

/SWIFT 标识代码】

致:买方

本保函是为(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日期)签订第(合同号)合同为买

方提供(设备名称)提供履约担保。

(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以及他的继承人,受让人为了无条件地,不可撤

销地并放弃追索权,根据并同意下列条款,保证付给买方合同设备价格的%(百分之),即万元人民币。

a)当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合同文件规定和此后双方同意的对合同的有效修改、补充

和变动(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无不同意见,银行在收到买方的书面通知时,银行将按买方所要求的上述金额和方式付给买方。

b)按上述承付的金额将是净数,不得扣除现在或将来应付的任何税捐、关税、费用、

手续费或任何性质的由任何人加予的保留款。

c)本保函的规定是我们银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义务。合同条件的修改,以及

买方所允许的时间改变或任何让步,除条款中有规定免除银行的责任外,都不能解除我们银行在这方面的义务。

d)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后不迟于

30 天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后

30 天。

e)本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适用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758)》。

(卖方银行的名称) 公章

(签发人名和签字)

月 日

77

第五章 供货要求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否决项一览表

招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序号

技术规范否决项条款

(加★号)

投标人须提供的相

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投标情况(须提供的相关证

明材料以附件方式单独响应)

1

备注:

1.投标文件应当对本表中(加★号)条款逐条单独作出响应,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证据、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承诺函等,否则,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投标无效被否决。

2.招标文件其他章节与本表技术规范否决项内容有冲突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1

第一节 通用部分

2

1.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汽轮机旁路设备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

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

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汽轮机旁路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

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

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

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

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

逐项在技术规范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

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

以商务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

用部分为准。

1.1.8 三维设计要求

投标人应进行三维建模,并提供三维模型及其相关数据属性,投标人应满足数字化设计

的要求。

1)建模范围

投标人三维建模的范围应该涵盖供货的主体设备、附属设备和辅助设备,以及主体设备

设计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附属支撑结构、管道系统和支吊装置、阀门管件及附属设备;并且包

3

含设备内部结构,同时满足工艺原理和拆解安装过程。三维模型颗粒度要求达到部件级(包

括但不限于各种阀门、设备本体、变径、螺栓、电气热控等设备及部件)。

2)建模内容

投标人应将建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管道、结构、阀门等完成三维数字化建模。三维数

字化电厂就是要建立一个和现实物理电厂一模一样的三维虚拟电厂,三维模型建立的正确性

直接影响设计的准确性和数字化电厂的运行管理。因此投标人的三维建模工作不仅要全面反

映供货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而且要精确的如实反映设备的外观尺寸、摆放位置、接口定位、

支撑结构和管道布置等。

3)建模深度

投标人在建模时要保证三维模型的外观尺寸与实际尺寸一致(设备内部详细结构也应建

模,为电厂智能化维保做好技术支持),钢结构应该有详细的节点设计,标明节点区域,为

结构负载监测提供技术保障。保温的设备及管道要体现出实际保温厚度,方便碰撞检查。特

别要注意的是设备与管道的接口定位尺寸和规格要准确。设备建模深度需达到满足安装手册

和维护手册中的拆解部件级模型外形。

4)模型及相关数据移交

投标人可以采用PDMS建模也可以利用已有的三维软件进行建模,但最终提给工程设计单

位及招标人的三维模型文件格式必须满足PDMS12.0 或以上版本直接读取而不需要再进行转

换工作,模型提供时间联络会确定。具体模型物理接口在项目后续执行过程中将配合设计院,

如果文件过大,应提供光盘或U盘。模型应满足智慧电厂和培训要求,模型应按照司令图版、

施工图终版两个阶段提供。

1.1.9 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系统。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

须有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

供货设备及系统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

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电厂标识系统编码符号。电厂标识系统编码采用

GB/T50549-201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人。

4

1.1.10 本工程为实现机组自启停(APS)运行方式,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汽机、DCS等

供货商及招标人、有关设计方共同完成机组的自启停功能设计,并无偿提供所需资料。投标

人供货范围内的工艺设备的可控性、可靠性及自动控制水平应满足上述总体要求。

1.1.11 本次招标汽轮机旁路(电动)为成套原装进口设备,投标人承诺不采用代工、

外包、外协或授权方式生产制造。投标产品为成套进口设备。投标人应提供原产国生产厂所

在地政府部门或商会出具的原产地商会证明、厂家生产编号、出厂证明及联系方式、离岸及

到岸的海关报关单、关税证明、进口合同、进口发票、装箱单、海运提单、提货单(正本海

运提单、背书、传真空运单据换取)进口许可证(根据海关商品编号上的规定)、商检证明、

工厂测试报告以及可溯源的原材料检测报告,招标人要求整套设备必须从生产国主要空海港

口直接运输至国内主要空海港口。

1.1.12 中标公示结束 5 天内应完成提资配合。

1.1.13 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投标双方在设备订货技术协议中解决。

1.1.14 在合同签订后,招标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

在设备投料生产前,投标方应在设计上给以修改。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

件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

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

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

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

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

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

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

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

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5

标准号

标准名称

NB/T 47044-2014

电站阀门

NB/T 47013.1~47013.13-2015(JB/T 4730)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合订本]

GB/T 3323.1-2019

焊缝无损检测 射线检测 第 1 部分:X 和伽玛射线的胶片技术

GB/T 10869-2008

电站调节阀

GB/T 12228-2006

通用阀门 碳素钢锻件技术条件

GB/T 10868-2018

电站减温减压阀

NB/T 11268-2023

锅炉承压铸钢件技术条件

DL/T 541-2014

钢熔化焊 T 形接头和角接接头焊缝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T 1048-2019

管道元件 公称压力的定义和选用

GB/T 24923-2010

普通型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

JB/T 2195-2011

YDF2 系列阀门电动装置用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GB/T 755-2019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

GB/T 997-2022

旋转电机结构型式、安装型式及接线盒位置的分类(IM 代码)

GB/T 4942-2021

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IP 代码) 分级

GB/T 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DL/T 586-2008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GB 50660-2011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DL/T 641-2015

电站阀门电动执行机构

GB/T 150.1~GB 150.4-2011

压力容器 [合订本]

NB/T 47008-2017

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合金钢锻件

NB/T 47010-2017

承压设备用不锈钢和耐热钢锻件

NB/T 47015-2011

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DL/T 869-2021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T 819-2019

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

GB/T 17213.4-2015 工业过程控制阀 第 4 部分:检验和例行试验

6

注:(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

标准。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

GB/T 28270-2012

智能型阀门电动装置

DL/T 2124-2020

电站汽轮机旁路阀选型导则

DL/T 2492-2022

电站汽轮机旁路阀订货与验收导则

DL/T 2496-2022

电站汽轮机旁路阀技术条件

JB/T 8219-2016

工业过程控制系统用普通型及智能型电动执行机构

NB/T 47037-2021

电站阀门型号编制方法

GB/T 13306-2011

标牌

国能发安全[2023]22号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 版)》

GB/T 6881.1-2002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混响室精密法

TRD421

德国蒸汽锅炉技术规范

TUV

EN 10204/3.1

ASME B16.10

Face-to-Face and End-to-End Dimensions of Valves

ASME B16.34

Valves-Flanged, Threaded, and Welding End

ASME B31.1

Power Piping

ANSI/ISA-77.13.01 Fossil Fuel Power Plant Steam Turbine Bypass System

ANSI/FCI 70-2

CONTROL VALVE SEAT LEAKAGE

VGB Guide line R107L

European Directive 97123/EC

DIN

AD 2000 HPO

德国认证 压力容器

ISO

国际标准化组织

AWS

美国焊接协会

2023 版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7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

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

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

化,招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通用技术要求

2.1 电气技术规范

2.1.1 对电动机的基本要求

1)电动机的设计与构造,与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相一致。交流电动机为异步

电动机,电动机额定电压见专用部分。

2)投标人所提供的电动机应满足《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GB/T 755 要求。电动机选用

高效节能电机产品,效率不低于 1 级能效标准。

3)室内地面上电动机的防护等级为IP54。变频器驱动的电动机采用变频专用电机。

4)电动机的设计符合被驱动设备的特定使用要求。当运行在设计条件下时,电动机的铭

牌额定出力应不小于拖动设备轴功率的 115%。

5)当电源频率为额定值,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0%时,电动机能输出额定

功率,当电源电压为额定值,电源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5%时,电动机能输出额定功

率。当电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绝对值之和在 10%内时,电动机能维持额定功率。

6)电动机适合于全电压启动。电动机能保证在 80%额定电压下正常启动,且能在 65%额

定电压下自启动。低压电动机直接起动时,当电源电压降低到额定电压的 55%时,电动机应

能实现自启动。电动机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失电而不受损坏,且电动机在切换前是满

载运行。

7)电动机采用F级绝缘,按B级温升考核。电动机绕组经真空压力浸渍处理和环氧树脂密

封绝缘,电动机的连接导体和绕组的绝缘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

8)低压电动机在额定电压时的堵转电流不超过额定电流的 6.5 倍。

8

9)电动机应满足在冷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 2 次,热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 1 次的要求。当

外部转动惯量与电机转动惯量和反扭矩相同时,设计的每台电机至少应能在较低温度和运行

温度下每小时连续启动 2 次和 1 次。电动机的结构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

造成设备损坏。

10)电动机在额定电压下的最大转矩与额定转矩之比不低于 1.6 倍。在额定电压下,电

动机起动过程中最低转矩的保证值应不低于 0.5 倍堵转转矩的保证值。

11)电动机的噪声和振动符合国标。距外壳 1m远处,电动机的平均噪声级不大于 85dB

(A声级)。

12)电动机的振动幅度不应超过标准所规定的数值。

13)电动机应具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并应有指示接地的明显标识。

14)电动机的出线端子盒按功能分别独立装设。电缆接线盒安装位置须便于电缆接引,

端子盒容积须满足设备安装要求。电动机主接线盒能接入载流量为 2 倍电动机额定电流的动

力电缆。所有引线要求带有标记和识别符号。

15)电动机在空载情况下,能承受 1.2 倍额定转速的超速试验。

16)电动机轴承采用耐磨轴承,使用寿命在 10 万小时以上。电动机的运行寿命:不少于

30 年。

17)电动机旋转方向有永久性、明显的标志。

2.1.2 对变频器(如果有)的基本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变频器为工业级产品。变频器的额定电压为 400V,变频器选用 6 脉冲或

脉冲数更高的结构型式,采用配有正弦波脉宽调节器的电压源型变频器。变频器的选型与负

载设备运行特性相匹配。变频器的额定功率至少比电动机的额定功率大一个档级。变频器输

出的基波电流大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

2)变频器与所驱动电动机原则采用 1 对 1 的控制方式,变频器设置就地变频器柜。

3)变频器的频率变化范围为 0~60Hz。变频器选型满足所驱动设备各种运行工况对变频

器的要求。变频器的输出能在电动机额定功率以下时按恒转矩输出,在电动机额定功率以上

9

时按恒功率输出。变频器功率选型时已充分考虑电机运行情况,可完全满足运行要求。变频

器的容量已考虑环境温度、谐波电流、加装的滤波装置对降容的影响。

4)变频器在额定负载时效率不低于 0.98。

5)变频器系统的设计适用于工业环境且不影响其他用电设备。变频器产生的谐波应满足

GB/T 14549 的规定。变频器的电磁兼容性(EMC)应满足 IEC 及国家标准。

6)变频器柜可采用上、下两种进出线方式,柜内安装有电机冷却风扇控制回路。

7)变频器柜外壳采用不锈钢板。变频器柜的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4。

8)变频装置自身已配备完善的电气保护,能提供电动机所需的过载、过流、接地、过压、

欠压(具备 PT 断线闭锁功能)、过热、缺相等保护,保护为微机型,且不与控制共用 CPU

及电源。保护动作能发出硬接线信号。变频装置自身配备完善的自检功能。

9)能在瞬时停电后自动启动,继续停电前的状态,满足电流要求。

10)变频器应确保电机在调速范围内的任何转速下,无需停车可直接启动变频调速系统。

使操作人员无须顾虑启动时电机的运行状态。实现电机即时的启动和停止控制。

11)删除。

12)在变频器柜门上有可操作界面,操作界面应有触摸式键盘和 LCD/LED 显示。柜门上

可以启动、停止变频器,可以调整频率。

13)变频装置应提供通讯接口,可接入远方监控系统,并配合远方监控系统的组网。

14)投标人负责变频器柜至就地设备的电缆及穿管的设计和供货。投标人提供变频器柜

的电气配置接线图和电缆清册。

2.1.3 对随设备配套的就地控制箱(如果有)的要求

1)一般要求:

随机配套的就地控制箱(柜)、动力箱(柜)应具有防尘、防溅性能,所有技术指标必

须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满足国家标准《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T 7251 的要求。

2)就地电控箱(柜)体部分:

10

配电箱、柜的板材的各种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要求。所有配电箱、柜要求采用符合

国家标准的热浸镀锌钢板,结构牢固,外形美观,内部布置合理。落地柜用 2.0mm 厚热浸镀

锌钢板制作,配电箱及控制箱大于等于 600mm 的用 2.0mm 厚热浸镀锌钢板、小于 600mm 的用

1.5mm 厚热浸镀锌钢板制做。

箱(柜)体应设内、外门,外门密封,并有观察孔,显示、操作设备安装于箱柜内的安

装板或内门上,制作和安装工艺精致美观。内门装启(红)、停(绿)灯、按钮、电流表等。

就地箱(柜)应电缆可上、下进出线。控制箱(柜)底部或侧部设有电缆孔,电缆孔直径

不小于 50mm 并满足电缆穿过,电缆孔有密封胶垫且密封良好。

就地箱(柜)防护等级 IP55,外壳及柜门可靠接地。

3)元件部分:

所有塑壳断路器、空开、端子排等选用 ABB、施耐德、西门子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最

终由招标人确定。如进、出线缆大,而塑壳断路器、空开端子小,应设母排将端子外引。

其它元件、附件及材料均需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标准。

就地箱(柜)内电气设备一次元件应满足短路电流动热稳定的规范要求,其中,动稳定电

流有效值为 125kA,热稳定电流为 50kA(1s)。

电控箱内一次设备和二次元件应设置隔离,避免干扰。柜内单个电负荷回路大于 55kW

的,需要设置接地保护回路(投标人成套提供零序电流互感器和接地保护元件)。单个电负

荷回路大于 40kW 的,需要设置就地电流表和单相电流变送器。

4)投标人负责就地控制箱至就地设备的电缆及穿管的设计和供货(电缆长度应满足现场

布置需求)。投标人提供就地控制箱的电气配置接线图,就地设备的电负荷清单和电缆清册。

投标人供货的低压动力电缆一般采用阻燃铜芯电缆,保安系统、UPS 系统、直流系统及

消防系统采用耐火铜芯电缆,由变频器至所驱动电动机的动力电缆采用变频专用电缆。

低压动力电缆采用 ZRC-YJY23-0.6/1kV 电缆,控制电缆采用 NH-KYJYP23-0.45/0.75kV。

5)投标方成套的需要双路电源的就地控制箱,招标人提供三相四线 380V 双电源,但双

电源在箱内完成自动切换的功能由投标人实现,需招标人认可。

11

2.1 热控技术规范

2.2.1 总则

2.2.1.1 旁路系统的监视、调节、控制、连锁和保护功能由招标方的 DCS 实现。旁路系

统的现场一次仪表(汽水部分)由投标方提供设置和选型原则,招标方自行采购;旁路系统

的现场一次仪表(包括仪表阀门等)由投标方负责设计供货。

2.2.1.2 投标方提供用以完成旁路调节、保护和配合汽机高中压缸启动功能所需的所有

资料,包括调节 SAMA 图、控制逻辑图、I/O 清单、各类算法公式、设定值、经验参数、常

数、曲线图表等,并配合 DCS 供货商完成旁路控制系统的组态、调试工作。投标方应对 DCS

供货商提供的旁路控制组态逻辑进行审核、确认,确保旁路控制系统调节和控制逻辑设计的

正确和完整。

2.2.1.3 投标方供货范围内所有需通过 DCS 来实现的系统控制功能,必须分别提供中文

和英文版本的设计资料,图纸资料以中文为准,投标方应确保中文和英文版本资料的正确性

和一致性。

2.2.1.4 投标方与汽机、锅炉、凝汽器供货商配合,以确定机组启动和各种运行状态下

旁路的动作方式,并提出相关的说明及旁路控制与汽机控制系统(DEH)的硬接线信号清单。

在设计阶段应参与 DCS、汽机、锅炉的有关联络会议,对旁路系统的控制方案和相关的具体

问题给予充分的指导。

2.2.1.5 招标方 DCS 系统与投标方供货设备的接口点在投标方就地控制设备的端子排上,

投标方的设计和供货范围应包括就地控制装置或盘箱柜至就地设备的连接电缆和接插件等,

以满足招标方利用 DCS 的 I/O 信号直接对旁路系统各被控对象进行监视和控制的要求。投标

方提供的就地电缆和接线长度应满足现场布置的要求,且为耐高温、阻燃型。

2.2.1.6 对于投标方为实现旁路控制功能需要安装在投标方供货范围以外的管道、设备

(如凝汽器)上的检测元件和仪表,投标方应提出安装接口和安装方式具体要求。

2.2.1.7 重要参数检测仪表应多重冗余配置,主要调节信号采用三重测量,保护信号采

取三取二方式设计。

2.2.1.8 投标方就地控制设备所需电源由招标方提供。投标方应提出系统内每个用电对

象所需的电源等级、容量。

12

2.2.2 接口信号要求

投标方的控制设备应可接收招标方 DCS 实现旁路控制、保护功能的所有指令信号,至少

应包括(不限于此):

(1)高旁开度指令和阀位反馈(4~20mA DC)

(2)高旁快开指令(开关量)

(3)高旁快关指令(开关量)

(4)高旁喷水隔离阀开/关指令(开关量)

(5)高旁喷水调节阀开度指令和阀位反馈(4~20mA DC)

(6)低旁阀开度指令和阀位反馈(4~20mA DC)

(7)低旁快开指令(开关量)

(8)低旁快关指令(开关量)

(9)低旁喷水隔离阀开/关指令(开关量)

(10)低旁喷水调节阀开度指令和阀位反馈(4~20mA DC)

除满足上述要求外,投标方应设计并提供招标方 DCS 实现旁路控制功能所需的所有信号

接口。

2.2.3 就地仪表

2.2.3.1 投标方应提供一套用于实现控制、监视、报警及保护功能所需的过程量检测装

置,如测量仪表、阀位传感器等。

2.2.3.2 模拟量信号要求

(1)热电偶:K 型

(2)热电阻:铂电阻 Pt100

(3)电流信号:4~20mA DC

13

(4)投标方提供的热电偶/热电阻应采用国产优质产品,投标方提供的所有压力(差压)

变送器应为二线制带液晶显示表头的智能变送器,精度至少达到 0.075 级,外壳防护等级达

到 IP65 标准,并带有 M20

1.5 的螺纹电缆接口。过程连接口应采用 M201.5 外螺纹连接方

式,配卡套接头及连接短管,并配有不锈钢垫圈,最终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所有过程连接

口必须带有堵头。

2.2.3.3 开关量信号要求

压力开关、温度开关等接点应为快动接点,切换差值应满足要求。接点最小容量为:

230VAC 3A;220V DC 1A。投标方提供的所有过程逻辑开关的精度至少为 0.5 级,其外壳防护

等级应至少达到 IP65 标准,并带有 M20

1.5 的螺纹电缆接口。过程连接口应采用 M201.5

外螺纹连接方式,配卡套接头及连接短管,并配有不锈钢垫圈,最终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提供的接点输出应为 DPDT(双刀双掷)型。

2.2.3.4 执行器

(1)投标方提供的旁路及其喷水阀门的执行机构应为安全可靠,并有成熟应用业绩的

进口产品。

(2)执行器在失去电源、失去信号时,应有报警信号送出,并使整个工艺系统保持在

安全位置,或向安全方向发展。

(3)执行器应设有行程开关,行程开关接点数量除满足旁路控制要求外,另有开、关

方向至少两对独立的行程开关接点送出。接点的最小容量为:230VAC 5A;110V DC 3A。

(4)所有执行机构的对外接线应由投标方引至所供的安装于执行机构本体的接线盒。

执行机构与接线盒之间的连接电缆应为耐高温、阻燃型。执行器就地接线盒采用不锈钢,防

护等级 IP56,接线端子采用耐高温型端子排,投标方提供的到执行器各电气元件的电缆必

须采用预制电缆。

(5)如果执行器与 DCS 间设计有阀位控制器,则阀位控制器与 DCS 的接口信号必须是

4~20mA 标准控制信号,负载能力不小于 500Ω,阀位控制器到执行器比例阀(或伺服阀)

间的电缆也必须采用耐高温预制电缆。

2.2.4 投标方应提供下列控制资料:

14

(1)旁路运行、监视、调节、保护说明;

(2)旁路检测系统图和与之对应的投标方供货仪表清单;

(3)投标方的仪表和控制设备供货清单;

(4)旁路控制与 DEH 进行接口的信号清单;

(5)旁路控制主要算法(如旁路流量计算、设定点和开度的关系等)的原理、说明和

初步公式;

(6)需要招标方提供的电源清单(等级和容量)清单。

2.2.5 电源要求:招标方提供的控制电源为交流 380V

10%、50Hz2.5Hz,220VAC10%,

50 Hz

2.5Hz。当投标方提供的控制设备和系统需其它等级电源时,投标方应自行提供电源

变换设备以满足需要。

2.2.6 投标方提供的电源柜及就地控制箱内电器元件包括接触器、继电器、操作按钮、

开关、接线端子等电气元件采用优质合资产品。柜内具有照明设备,并配有检修插座。

2.2.7 需随机提供执行机构控制部分元器件的备件要求(但不限于此):保证每种类型

元器件必须有一个备件(主要包含有位置反馈装置、比例阀、闭锁电磁阀、快开电磁阀、快

关电磁阀等)。

2.2.8 其他要求

2.2.8.1 检验合格的阀门产品,其外壳上应钉有不锈钢铭牌,铭牌上应有下列内容:

(1)产品名称;

(2)产品型号;

(3)产品编号;

(4)设计压力(P1/P2)MPa;

(5)设计温度(t1/t2)℃;

(6)设计流量(在设计压力与温度条件下的相应流量):t/h;

(7)制造日期:

15

(8)制造厂名;

(9)电厂标识系统编码。

2.2.8.2 检验合格的电动执行器产品。应钉上包括下列内容的不锈钢铭牌:

(1)产品名称;

(2)产品型号;

(3)产品编号;

(4)额定参数;

(5)执行器最大行程;

(6)制造日期;

(7)制造厂名。

2.3 其他要求

2.3.1 投标方应提供需要更换的零部件的名称及清单。

2.3.2 招标方应指明需要更换的零部件的预期使用寿命、安装、启动、连续运转和维修

推荐的备件最少数量清单,并指明其是库存项目, 还是特殊项目。

投标方应提供对设备安装、启动、运行维修及设备附件调速所需的独特的专用工具。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3.1 备品备件

3.1.1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1.2 招标方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表。

3.1.3 投标方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3.1.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

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3.1.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

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16

3.1.6 投标方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 15 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2

所列备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3.2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3.2.1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2.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

3.2.3 投标方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

表中。

3.2.4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

料。

3.2.5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 “仪器” 、

“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标识,同主设

备一并发运。

4.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检验、性能验收和监造

4.1.1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直至成品包装

完毕的全过程,通过全过程检验以确认产品整体满足产品设计要求。

4.1.2 性能试验范围包括原材料的物化性能、零部件的性能,直至产品整体运转性能的

试验,通过性能试验以验证产品能够满足本标书的要求。

4.1.3 投标方在本合同生效后 2 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

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清单。在设备开始生产前,投标方提供制造加工进度表,包括检查与试验

的项目。

4.1.4 监造

1)根据 DL/T586《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

(1995)37 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及《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

17

作条例》的规定,大唐集团制〔2013〕28 号《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试

行)》,以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备的监造。

2)招标方将自行或委托有经验的监造单位、安装单位、技术监督单位和招标方技术人

员对投标方在国内生产的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造工作包括在投标方制造厂内进行的复查、

抽检、试验及金属、焊接的无损探伤等。

3)投标方将在合同生效后 2 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设备生产计划及监造检验时间安排,

并提供和监造检验相关的标准、规定清单。

4)在设备开始加工前 2 个月,向招标方提供外协、外购件清单及采购计划(或合同)。

5)原材料在加工前在投标方复检后,由招标方监造代表确认(文件见证)后方可投料。

在现场见证前必须完成相应的文件见证。

6)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资料需在见证后 10 天内提供给招标方监造代表。

7)投标方将在设备投料前提供生产计划,每月第一周内将加工计划和检验试验计划书

面通知监造代表。具体见证时间投标方将提前七天通知监造代表。

8)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查阅与监造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质量检验记录等技术资料(包

括焊工资格、无损探伤检验人员资格、理化检验人员资格等审查),投标方将积极配合并提

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不发生任何费用。

9)对于设备制造过程中重大质量问题及制造缺陷,一经发现投标方将及时通知监造代

表,不隐瞒。

10)合同设备的重要部件和专用部件未经招标方允许,投标方不擅自调换。

11)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随时到车间检查设备质量生产情况,监造代表可根据生产实际

情况增加监造项目或调整监造方式。

12)投标方将给招标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13)监造代表有权核查投标方(包括主要分包方)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情况,并提出核

查意见。

18

14)监造方式以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三种方式进行(即 R 点、W 点、H 点)。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文件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 3 份,

交监造代表 1 份。

15)监造的具体内容和方式由投标方提出建议,招标方确定。包含但不限于下表。

监造项目及方式表

16)投标方提前 10 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

17)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质量检验记录等

技术文件,投标方应提供查阅这些资料的方便。

18)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标

方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知

道,投标方均应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

不得隐瞒。

4.2 性能验收试验

4.2.1 性能验收试验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时否符合本章的要求。

4.2.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人现场。

4.2.3 性能试验的时间:性能试验在设备所在机组通过 168 小时试运之后的半年内进

监造方式

序号

项 目内 容

H

W

R

备注

1

验证材料试验报告

2

阀门水压试验

3

阀座泄漏率试验

4

功能试验

5

阀门组件喷漆

6

阀门组件最终检查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

19

行,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投标人双方协商确定。

4.2.4 性能验收试验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主持,招标人、投标人参加。试验大纲由招

标人提供,与投标人讨论后确定。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人要按本章 4.7 款要求进行

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投标人提供。

4.2.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1)材料试验:材料应根据标准试验,提供招标人非破坏性试验资料。

2)工厂试验

旁路装置的阀门在组装完毕后应按《电站阀门》及《管道元件 公称压力的定义和选

用》等规定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密封性试验。

3)现场试验

a 招标人在设备完全安装好后,进行必要的试验,并按验收标准进行;

b 进行这些试验的时候,投标人应派人到现场帮助,解决试验暴露的缺陷。直到合

格为止。

4.2.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

《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

《电站调节阀》;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和声能量级 采用反射面上方包络测量面的简易

法》;

除此之外,旁路装置应满足 ISO 有关标准。

4.2.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人提供,参

加方配合。投标人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2.8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投标人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招标

人承担;在投标人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与合同总价之中。

20

4.2.9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有资质的第三方为主编写,买卖双方参加,共同签章确认结论。

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

4.2.10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

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5.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

5.1.1 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

投标人要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投标人提供的包括服务人天数

的现场服务表应能满足工程需要。如果由于投标人的原因,现场服务表中的人天数不能

满足工程需要,招标人有权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果由于招标人

的原因,现场服务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招标人要求追加人天数,且发生的

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5.1.2 投标人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

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5.1.3 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和试

运行的要求。招标人不再因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5.1.4 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同时,投标人须及时

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

5.1.5 在下列情况下发生的服务人天数将不计入投标人现场总服务人天数中:

5.1.5.1 由于投标人原因不能履行服务人员职责和不具备服务人员条件资质的现场服

务人员人天员数;

5.1.5.2 投标人为解决在设计、安装、调试、试运等阶段的自身技术、设备等方面出

现的问题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天数;

5.1.5.3 因其他投标人原因而增加的现场服务人员。

21

5.1.6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5.1.6.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5.1.6.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5.1.6.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

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5.1.6.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5.1.7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5.1.7.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

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5.1.7.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

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投标人应对其所供设备提供安装和调试监督的重要工序表,投标人

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

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5.1.7.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

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

行处理,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1.7.4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1.7.5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

5.1.7.6 投标人根据设备情况提出必要的现场设备安装指导项目计划及相应服务的人

月数。

5.1.7.7 国外技术人员到现场的语言交流翻译应由投标人配备,外国专家在现场期间的

管理由投标人负责。

5.1.7.8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配合招标人人员进行货物的开

箱检验、处理设备缺陷及设计变更及招标、投标双方的日常技术联络等。在设备开始安装后

的任务为指导安装和调试工作,监督工程质量及调试质量,并符合工厂设计要求,后期要参

22

加试运行和性能考核试验。

5.1.7.9 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应承担合同规定的有关安装、施工、调试、试运、性能保证

试验和验收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应按照各自的专业履行自己的职责,按照电厂设备、电厂设

计、施工和调试的要求,向招标人人员提供技术说明、图纸及其说明、规范、规定、标准等

有关技术资料以使招标人人员能够正确掌握并及时实施。

5.1.7.10 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在其专业范围内,应对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图纸和运

行手册给予详细的解释,对于招标人提出的与合同电厂有关的技术问题应给予答复和解决。

5.1.7.11 对投标人设计或制造方面出现的问题,投标人技术人员将及时给予正确答复

并根据需要对设计和图纸进行修改。

5.1.7.12 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应协助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安装、施工、调试、运行和维修

人员在现场进行培训,并应尽最大的努力来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

5.1.7.13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设计意图和安装程序

及安装要点的技术交底和解释,必要时进行示范操作。对重要工作项目应实行每个工序的检

查指导和监督,实行工序签证制度,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签证的工

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而发生的问题,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5.1.7.14 对于投标人技术人员专业以外的技术问题,应基于其经验向招标人的人员提

供建议或与投标人的总部联系以寻求解决的方法。

5.1.7.15 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应对设备的起吊、现场搬运和存储的步骤给予招标人以指

导,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的正确性负责。

5.1.7.16 投标人技术人员将指导并参加施工阶段重要项目的验收,包括处理验收中的

问题及验收后质量的评估。

5.1.7.17 投标人应对其技术人员给出的技术指导的正确性负责。由出于投标人给予的

不正确指导而造成的损害,应由投标人负责承担对其修复并承担引起的费用;招标人有责任

严格按照给出的建议指导来进行工作。由于招标人没遵循投标人人员的指导而造成的损害,

应由招标人负责并承担引起的费用。

5.1.7.18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

23

场发生质量问题或有重大设计变更,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解决。如

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投标人不能解决,则招标人出于施工工期考虑有权自行处理。如果上

述所发生质量问题或重大设计变更是属于投标人责任,则招标人所实施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

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要出具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1.7.19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

5.1.7.20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2 招标人的义务

5.2.1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5.2.2 招标人应制定安装、施工和试运计划,并负责安装、施工、试运和性能试验工作。

5.2.3 招标人应尊重投标人技术人员提供的指导,积极配合投标人人员的现场工作。

5.3 培训

5.3.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

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5.3.2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

5.3.3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

方便。

5.3.4 投标人应按培训计划的要求,为招标人的技术人员免费提供工作服、安全帽和文

具等。

5.3.5 投标人应允许招标人的技术人员把培训期间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带回电厂。

5.3.6 如果培训在境外进行,投标人应协助招标人的技术人员办理其入境签证及国外居

住期间的所有手续。投标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招标人的技术人员在国外居住期间的人身

安全。投标人应指定一人负责后勤协调工作。此人按招标人的要求负责预定房间,并安排从

住处到培训地点的免费交通设施。

5.3.7 招标人应及时向投标人提供培训时间和人员安排。

24

5.3.8 为了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除非招、投标双方同意,该计划不能由于放假而中断。

收到招标人通知后 2 周内,投标人应就人员居住方面的协议进行认可或指出困难之处

(如果有的话),在招标人的技术人员在境外培训,招标人应通知投标人关于其技术人员的简

介(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国籍、专业、资历力、职位和外语程度),以便投标人能协助他们

办理入境签证。

5.4 设计联络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招投标双方商定。

联络会议由招标人主持,会议所在地单位提供交通、食宿、办公方便。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1 一般要求

6.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

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

工程要求。

6.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方

在 15 天之内向招标方给出全部技术资料 2 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

6.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

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6.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

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方也应及时

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6.1.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6.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应为中文版)每台机组正式纸质版 18 套(随机 2 套,设

计院 4 套,招标人 12 套),每台机组电子文本 12 套(可编辑 2 套),电子版图纸应为

AutoCAD、中望 CAD 格式,文本文件应为 Word/Excel 或 WPS 格式,并在交货前 1 个月供完。

电子版图纸、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应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进行分类归档,并根据

分类提供超链接方式的索引文件。

25

6.1.8 投标方应对招标方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6.1.9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

专用章及“阶段”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6.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6.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投标方可自行细化)

1)旁路系统有关说明(包括旁路系统阀门的技术特点以及高、低压旁路阀门各部分密封

型式,阀门暖管方案等);

2)旁路系统所有阀门的技术数据表;

3)旁路系统所有阀门的特性曲线(含设计参数、最大和最小流量曲线);

4)旁路系统整体布置要求;

5)每个阀门供设计布置用的外形尺寸及接口尺寸图、布置要求、纵剖面图和零件明细

表。(如表中资料有变更,投标人应在签订技术协议后一周之内通知招标人);

6)旁路阀动作时对管道接口处的推力和力矩;

7)关于阀门强度试验的技术要求;

8)包括压力、温度和流量方面各变送器的原理、安装、运行、维护及检修说明;

9)旁路阀及执行机构检修所需空间及详细尺寸;

10)备品备件清单;

11)电动执行机构的接线图;

12)执行器的原理、安装、运行、维护和修理的详细说明书;

13)有关阀门和执行器制造及检验方面的技术标准;

14)旁路运行、监视、调节、保护说明;

15)旁路检测系统图和与之对应的投标人供货仪表清单(列表);

16)投标人的仪表和控制设备供货清单(列表);

26

17)投标人的旁路系统与 DCS 的接口信号清单;

18)旁路控制需与 DEH 进行接口的信号清单;

19)旁路控制主要算法(如旁路流量计算、设定点和开度的关系等)的原理、说明和初

步公式;

20)需要招标人提供的电源清单(等级和容量)清单。

6.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

确认)

1)旁路系统有关说明;

2)旁路系统所有阀门的技术数据表;

3)旁路系统所有阀门的特性曲线(含设计参数、最大和最小流量曲线);

4)旁路系统整体布置要求;

5)每个阀门供设计布置用的外形尺寸及接口尺寸图、布置要求、纵剖面图和零件明细

表;

6)旁路阀快动时对管道接口处的推力和力矩;

7)关于阀门强度试验的技术要求;

8)包括压力、温度和流量方面各变送器的原理、安装、运行、维护及检修说明;

9)旁路阀及执行机构检修所需空间及详细尺寸;

10)备品备件清单;

11)电动执行机构的接线图、说明书;

12)执行器的原理、安装、运行、维护和修理的详细说明书;

13)有关阀门和执行器制造及检验方面的技术标准;

14)热控部分资料:

――旁路运行、监视、调节、保护说明,要求详细,深度可满足设计、调试、运行需要;

27

――旁路调节组态(SAMA)图,控制连锁保护逻辑图,参数、定值等齐全;

――旁路检测系统图,要求测点齐全、完整;

――投标人供货的仪表和控制设备供货清单,要求列表说明每台仪表的型号、规格、量

程、设定值、安装接口;

――系统参数和测量仪表的设定值清单;

――投标人的旁路系统与 DCS 的接口信号(I/O)清单,以及 I/O 信号制式和用途;

――旁路控制需与 DEH 进行接口的信号(I/O)清单,以及 I/O 信号制式和用途;

――旁路控制的所有算法、函数、公式、图表、曲线等资料;

――需要招标人提供的电源清单(等级和容量)清单;

――控制柜及接线盒的外形图、内部布置图、控制原理接线图和端子排出线图,要求尺

寸明确、原理清楚、端子号确定;

6.2.3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1)使用材料的物理和化学性能试验报告;

2)材料生产中的无破坏性试验报告;

3)焊后焊缝的热处理详细说明和检查报告;

4)阀门组装完成后压力试验和严密性试验报告;

5)阀门和自控设备组装后的性能试验报告。

6.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方提出具

体清单和要求,投标方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

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控制系统逻辑图、调节原理图、设备安装接线图等。

28

3)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

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4)投标人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6.2.5 投标人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人提出具体清单,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

认)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

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

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5)所有进口件的原产地出厂证明文件及进口报关单。

7.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7.1 大部件定义

7.1.1 大件设备或部件是指凡是超过下列参数之一的单件货物:重量 30 吨,长度 9 米,

宽度 3 米,高度 3 米。

7.1.2 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铁路或公路运输界限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标人承

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

29

图一 铁路运输二级超限限界断面图

7.2 包装

7.2.1 所有设备包装前必须做到内部清洁,并采取妥善防腐防锈措施。

7.2.2 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除特殊部件外,均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包装的技术条件进

行,使用坚固的箱子包装。

7.2.3 投标人所供随机装箱技术文件妥善地包装,能承受远途运输和多次搬运,并防止

受潮和雨水的侵蚀。每个技术文件邮包装有详细的目录清单。

7.2.4 为防止设备器材被窃或受腐蚀元素的损坏,未取得招标人同意,不得采用敞开的

板条箱和类似包装。

7.2.5 所有设备都有固定铭牌。铭牌不易损坏。标志醒目、整齐、美观。汽机旁路应在

设备明显部位装设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设备名称、

设备 KKS 编码、设备制造厂名称、设备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制造许可证编号、设备

型号、性能参数等。

30

7.2.6 重要部件根据图纸规定,在一定位置上标有装配编号,使用材料和检验合格的标

志。

7.2.7 包装箱上需注明:

7.2.7.1 工程项目名称;

7.2.7.2 设备名称、型号及制造厂名;

7.2.7.3 发货、收货单位及详细地址;

7.2.7.4 产品重量和体积等;

7.2.7.5 标明“易碎”、“向上”、“注意防火”等标志。

7.2.8 设备包装标志见合同条款中关于包装的规定。

7.2.9 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除特殊部件外(如管件等),均须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包

装的技术条件进行,或按最好的商业惯例,使用坚固的箱子包装。并根据不同货物的特性和

要求,采取措施,如对设备进行妥善的油漆或其他有效的防腐处理,以适应远途海上、陆上

运输条件和大量的吊装、卸货以及长期露天堆放的需要,从而防止雨雪、受潮、生锈、腐蚀、

受震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

7.2.10 投标人所供技术文件须妥善地包装,能承受运输和多次搬运,并能防止潮气和

海水的侵蚀。每个技术文件邮包装有详细目录清单。

7.2.11 为防止设备器材被窃或受腐蚀元素、海水的损坏,如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不得

采用敞开的板条箱和类似包装。

7.2.12 设备上的敞口部位在发往工地前均需采取临时封堵措施。设备上的临时部分(如

临时堵板、堵头和用于防止设备运输中转动碰撞的固定装置)须有明确标识。

7.2.13 备品备件不得与其它设备混放,需单独装箱发运。

7.2.14 重要阀门、调节保安部套等均有表示其行程、转角、操作方法等明显易辨的标

志。

7.2.15 重要部件根据图纸规定,在一定位置上标有装配编号,使用材料和检验合格的

标志。

31

7.2.16 投标人供给的设备(无论装在箱内或成捆的散件)的包装,都贴有标明合同号、

主要设备名称、部件名称和组装图上的部件位置号的标签,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还须标明

“备品配件”和“工具”的字样。

7.2.17 对装箱供给的设备,投标人在每个箱子的 2 面用油漆写下如下内容:

7.2.17.1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箱

的序号设备总件数)、毛重、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

7.2.17.2 按照设备各特性和不同的运输及装卸要求,在箱上明显位置标上“小心”、

“向上”、“防潮”、“勿倒”等通用标志,并符合 GB191-2008 和 GB6388-1986 的规定。

7.2.17.3 包装箱须连续编号,而且在全部装运的过程中,装箱编号的顺序始终是连

贯的。

7.2.18 对超大、超重货物须标注吊钩、重心和支点的位置。

7.2.19 货运标志须符合国际物运协定规定。

7.3 运输

7.3.1 投标人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

7.3.2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当部件经由除铁

路外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输方式的规定。当部件经由除铁路

外的其它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遵守有关运输单位的规定。投标方应提出超

级超限货物的运输路线和方案。

7.3.3 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发出 24 小时内,投标方应用传真通知招标方。通知中

应指明设备名称、件数、件号、重量、合同号、货运单号、设备发出日期。

7.3.4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附表要求提供设备各大件的运输尺寸(长×宽×高)、

重量,并附运输外形尺寸图及其重心位置,由投标方填写。设备运输尺寸,指设备包装后的

各部分尺寸。

7.3.5 当采用铁路运输时,设备的运输外形尺寸,应考虑该设备拟采用的运输车辆装载

面至轨面的高度要求。

32

7.3.6 投标人应根据大件运输的线路及运输方式,对沿途中所经过的涵洞、桥梁等构、

建筑物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论证,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大件运输的方案,确保大件设备运至交货

地点。

7.3.7 投标人在提供的技术资料中须说明大件设备运输方案及相应费用,并分项报价。

7.3.8 超重件,投标人在发货前不迟于 30 天将发货大概日期以传真通知招标人。

7.4 保管

7.4.1 投标人提供所有设备、部件、材料等的保管方法的说明。

7.4.2 投标人所用的每种防腐剂的质量、预期寿命和型号应该一致,投标人向招标人提

交各种防腐剂清除步骤的完整资料。

投标方对设备保管有特殊要求,要在投标文件列出。

7.5 清洁与油漆

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削、填充物等

,应从内外表面

清除所有轧屑、锈皮油脂等。钢结构在第一次涂层前应做机械除锈处理。油漆应选用质量优

良的产品,并能适应当地环境条件,涂三层底漆二层面漆。设备油漆颜色由业主确定。

33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

1.1.1 一般要求

1.1.1.1

本次招标按两台机组进行供货。

1.1.1.2

投标方提供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汽轮机高、低压旁路系

统 2 台套及附件,保证设备性能的完整性。详细供货清单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

为 1 台机组汽机高、低压旁路所需。

1.1.1.3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

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

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

1.1.1.4 投标方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

内容。

1.1.1.5

投标方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在技术

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

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投标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1.1.6

投标方应提供为安装、启动、维护和调试需要的特殊工具,并提出所供安

装和检修所需的专用工具清单,清单中要说明每件工具的功能和何时使用。

1.1.1.7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消耗材料等,并在投标文件中分别给出具体清单。投

标方应分别注明供安装、启动、连续运行和维护更换的零件寿命。电厂安装及试运行期

间由于设备本身原因损坏的备品备件投标方将无偿提供。

1.1.1.8

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电厂 3 年商业运行和第一次大修所需的备品备

件(推荐备品备件)的具体清单及其单价,供招标方选购。

1.1.1.9

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34

1.1.1.10 汽轮机旁路配置选型要求根据技术参数由原产国制造工厂负责,不得由经

销商或国内办事机构选型,投标人需要提供原产国制造工厂选型人员的联系方式(包括

姓名、联系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件),以便招标人核实。

1.1.2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投标人负责提供汽机旁路装置的所有系统和设备,包括各阀门(旁路阀、喷水调节阀、

喷水隔离阀)及其执行机构。旁路装置接口材料应和招标人管道材料和管径一致,如材料不

一致,阀门制造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与系统管道材料的现场可焊性,并根据需要提供过渡

段。所有阀门接口坡口形式应和管道坡口形式一致。

1.1.2.1 电气系统设计和供货分界点:

(1)投标人负责汽轮机旁路系统所涉及到所有电气设备设计与供货。

(2)电气接口在投标人所供的就地控制总箱的进线开关端子处。投标人所供设备间电

缆及电缆通道(包括电缆脚架、支撑及穿线管道等)由投标人负责设计与供货。招标人负责

提供 380/220V总电源接口点给投标人。

(3)电动机内部接线与外部电缆进行连接的连接器应由投标人负责提供。

(4)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由投标人提供的设备之间的动力、控制或其他电缆及电缆通道

(包括电缆脚架、支撑及穿线管道等)由投标人负责设计和供货,并提供电缆清册,设计和

供货界限为投标人供货设备的接线端子,接线端子及接线盒尺寸需保证与进出线电缆截面相

匹配,实现电缆的顺利连接,具体电缆规格尺寸在施工图阶段配合。

(5)要求动力、控制电缆完全敷设在独立的槽盒或桥架内,不能混敷;同一负荷的不

同回路电源,采用不同的路径敷设,满足大唐集团电缆防火规范要求。

(6)如果连接电缆的两端设备均由投标人供货,那么这根电缆(含电缆桥架、槽盒和

电气管线及附件)将由投标人供货;但只要连接电缆的一端设备不属于投标人的供货范围,

那么这根电缆将由招标人负责并供货。电缆排列应整齐、平直无交叉、扭结,转弯处弯曲平

滑美观,弯曲度一致且符合规范要求。电缆绑扎间距均匀、美观、整齐,电缆表层清洁无杂

物灰尘、电缆标识牌齐全规范。电缆排线走向合理,接线弯曲弧度整齐划一。电缆槽盒内的

电缆的占积率不高于 50%。电缆桥架材质采用铝合金材质,材料厚度不小于 2mm。

35

1.1.3 交货进度

供货清单见附表 A.1(投标人填写,序号不可更改、删除,内容不足在序号最后自

行顺延。)

1.1.4 交货时间

暂定 2027 年 3 月至 2027 年 5 月,分批次交货,具体以工程实际进度为准,不影响

施工进度。投标人负责运输及车板交货工作(如因现场施工确实无法将货物运送至指定

地点,由投标人负责现场货物换装,最终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存放地点)。投标人应按两

个进度要求分别列出交货时间,根据工程实际进度要求及时交货。

交货进度见附录 D(投标人填写)。

2.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

序号 项

1

项目名称

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

2

项目单位

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3

项目规模

本工程系扩建电厂,电厂规划容量

2×660+2×1000MW, 一期

2×660MW 机组已建成投产,本期建设规模 2×1000MW 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脱硫、脱硝。

4

项目地址

厂址北距富县县城直线距离约

20km,路程约 41km;南距黄陵县城

直线距离约

26.4km,路程约 51km;南距西安市 230km,北距延安

90km。

5

工程设计概

在厂区布置上,采用与一期工程相同的方位,厂区纵轴线平行于羊

南公路,主厂房固定端朝北,向南扩建,出线向西

6

运输方式

公路、铁路

7

交货方式

发电厂内车板交货

2.2 设计及运行条件

36

2.2.1 水文气象条件(洛川县气象站)

项目

数值

平均气压

893.9

hPa

平均气温

10.3℃

极端最高气温

37.5℃(2006/6/17、2017/07/10)

极端最低气温

-23.0℃(2002/12/26)

最大日温差

27.1℃(2020/04/25)

最热月平均气温

22.5℃

最冷月平均气温

-3.8℃

平均水汽压

8.9hPa

平均相对湿度

61%

最小相对湿度

0

年平均降水量

596.7mm

一日最大降水量

170.9mm(2023/7/28)

年平均蒸发量

1600.8mm

平均风速

2.1m/s

最大积雪深度

25cm(2008/1/21)

平均雷暴日数

27.4d

最大雷暴日数

50d(1959年)

全年主导风向为:

N

冻融循环次数

57

2.2.2 工程地质

厂区地段属湿陷性黄土场地,湿陷类型为自重湿陷性,湿陷等级为Ⅲ~Ⅳ级,地下

水位埋藏深度大于

50m。地区最大冻土深度为 93cm。厂址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 0.071g

(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

6 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 0.56s。地基土对混凝土结构

37

及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无腐蚀性。建筑场地类别为

II 类。厂址地下无文物及矿产。

厂址附近无机场及军用设施。

2.2.3 厂用电系统电压

2.2.5.1 高压厂用电系统:

高压厂用电电压等级为

10kV一级,3相,50Hz, 额定值200kW及以上电动机的额定电

压为

10kV。

2.2.5.2 低压厂用电系统:

低压厂用电系统(包括保安电源)为

380V 三相四线制、50Hz;额定值 200kW 以下

的电动机额定电压为

380V,交流控制电压为单相 220V。

交流起励额定电压为

AC380,由厂用配电系统供电,电压允许变化范围从 80%~

120%。

直流控制电压为

110 V /220V,来自直流蓄电池系统,直流系统额定电压为 110V/220V,

电压变化范围

-15%~+10%。

2.2.5.3 设备照明和维修电压:

设备照明由单独的

380/220V照明变压器引出,检修插座电源额定电压为380/220V、

70A、三相四线制、50Hz,单相220V、20A,采用空气开关并带漏电保护。

2.2.4 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2.2.4.1 锅炉型式按工程具体情况填写

锅炉主要参数如下:

过热蒸汽:

数值

最大连续蒸发量

(B-MCR)

3241t/h

额定蒸发量

(BRL)

3141.2t/h

额定蒸汽压力(过热器出口)

31.5 MPa(a)

额定蒸汽温度(过热器出口)

610℃

再热蒸汽:

蒸汽流量(

B-MCR/BRL)

2609.78/2510.973 t/h

38

进口

/出口蒸汽压力(B-MCR)

6.638/6.402 MPa(a)

进口

/出口蒸汽温度(B-MCR)

371.3/625℃

给水温度(

BRL)

320℃

给水温度(

BMCR)

321℃

排烟温度(

BMCR修正后)

136℃(余热利用投运)

排烟温度(

BMCR修正后)

116℃(余热利用停运)

锅炉效率

(BRL)

95.71%(余热利用投运)

锅炉效率

(BRL)

95.12%(余热利用停运)

2.2.4.2 汽轮机的结构形式及生产厂家按工程具体情况填写

汽轮机主要参数如下:

名称

单位

数值

额定功率

MW

1000

额定主蒸汽压力

MPa(a)

30

额定主蒸汽温度

605

最大主蒸汽流量

t/h

3241

额定热再热蒸汽压力

MPa(a)

6.725

额定热再热蒸汽温度

623

额定平均背压

kPa(a)

9

夏季背压

kPa(a)

26

2.2.4.3 安装运行条件

每台机组配置一套高、低压二级串联旁路装置,为室内布置。其安装布置情况如下:

高压旁路装置,每台机组

1 个旁路阀,布置在汽机房 8.2m 运转层上。阀门形式为

角式,水平进下出,执行机构垂直布置。

39

低压旁路装置,每台机组

2 个 40%容量旁路阀,布置在汽机房 16.5m 运转层上。阀

门形式为角式,水平进下出,执行机构垂直布置。

2.2.5 汽轮机旁路系统技术性能指标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性能参数要求

备注

一、

采购范围

1

高压旁路装置

2

低压旁路装置

3

高压喷水调节阀/隔离阀

4

低压喷水调节阀/隔离阀

二、

主要设计参数(设计工况)

1

入口蒸汽压力

MPa(g)

32.98

2

入口蒸汽温度

615

3

入口蒸汽流量

t/h

1296

4

出口蒸汽压力

MPa(a)

7.62

5

出口蒸汽温度

392.13

6

高压蒸汽旁路阀

出口蒸汽流量

t/h

7

入口蒸汽压力

MPa(g)

7.62

8

入口蒸汽温度

630

9

入口蒸汽流量

t/h

737

10

出口蒸汽压力

MPa(a)

1.2

11

出口蒸汽温度

250

12

低压蒸汽旁路阀

出口蒸汽流量

kg/h

三、

重要性能保证

1

高压蒸汽旁路阀快速开启/关闭时间

s

≤10

40

2

低压蒸汽旁路阀快速开启/关闭时间

s

≤10

3

高压蒸汽旁路阀调节时间

s

≤30

4

低压蒸汽旁路阀调节时间

s

≤30

5

阀芯喉部最小部位通流直径

mm

6

三级减温器入口压力

MPa(g)

0.8

三级减温器入口温度

180

VWO 工况下,高、低压旁路动作时,出口

蒸汽温度

噪音

dB(A)

≤85

四、

进口设备

1

高压蒸汽旁路阀门

2

全厂

2

低压蒸汽旁路阀门

4

全厂

2.2.5 工程计划(形象)进度

本工程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开工建设(第一罐混凝土),建设工期按“28+2 个月”

控制,两台机组分别于 2028 年 8 月、2028 年 10 月投产。

3.专用技术要求

3.1 性能要求

3.1.1 汽轮机旁路装置的用途应满足:

3.1.1.1 改善机组的启动性能。

机组在各种工况下(冷态、温态、热态和极热态)启动时,投入旁路系统,控制锅

炉快速提高蒸汽温度使之与汽机汽缸金属温度较快地相匹配,从而缩短机组启动时间和

减少蒸汽向空排放,减少汽机循环寿命损耗,实现机组的最佳启动。

3.1.1.2 旁路应能适应机组定压运行和滑压运行复合方式。

当汽机负荷低于锅炉最低稳燃负荷时,通过旁路装置的调节,使机组允许稳定在低

负荷状态下运行。

3.1.1.3 在启动和减负荷时,可保护布置在烟温较高区的再热器,以防烧坏。

41

3.1.1.4 启动时,使锅炉过热器出口蒸汽中的固体微小颗粒通过高压旁路进入再热

器。使再热蒸汽中的固体小颗粒通过低压旁路进入凝汽器,从而防止汽轮机调速汽门、

进汽口及叶片的固体颗粒侵蚀。超超临界机组启动前须通过旁路系统控制氧化皮等杂质

进入汽轮机。

3.1.1.5 回收工质,减少噪音。

高、低压旁路装置在正常状况下处于热备用状态,投标方充分考虑阀门本体内的疏

水聚积而引起阀门本身及管道系统的振动且给予详细说明、也应充分考虑机组极热状态

下启动,系统快速暖管升温时旁路阀门及配套减温水调节阀、隔离阀的最大通流能力,

防止阀门组过载振动,投标人提供旁路阀及配套减温水调节阀、隔离阀标注有阀芯尺寸

图纸的盖章扫描件,明确阀芯喉部最小部位通流直径供招标人校核,并承诺不采用缩径

阀门,投标人提供所有阀门的结构详图并作专题说明。

3.1.2 旁路系统设备性能应满足机组在各种启动工况下能自动或手动(遥控操作)

地进行启动。

3.1.3 旁路阀采用电动控制,在正常情况下,旁路系统从全关到全开的一次行程时

间应小于等于 30 秒。在紧急情况下,旁路系统能在 10 秒内快速开启或快速关闭。

3.1.4 旁路装置应具备下列保护功能:

3.1.4.1 高压旁路对新蒸汽管系的安全保护功能

当机组在运行中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高压旁路应能自动快速开启。

——主蒸汽压力超过设定值。当压力恢复到额定值及以下时,高旁阀自动关闭;

——汽轮机跳闸,自动主汽门关闭;

——发电机油开关跳闸;

——发电机甩负荷在旁路装置容量相应的负荷及以上时;

——实际压力比设定压力的偏差太大;

——压力上升率太快。

当出现下列信号,高压旁路阀紧急关闭

42

——高压旁路阀出口温度超过设定值

——高压旁路减温水压力低于设定值

——冷再热蒸汽管道压力高过设定值

3.1.4.2 低压旁路对再热蒸汽管系的安全保护功能

——当再热蒸汽压力超过再热器压力正偏差的设定值时,低旁应能迅速开启,向凝

汽器泄流降压。当压力恢复至正常值后低旁将自动关闭。

3.1.4.3 低压旁路对凝汽器的安全保护功能

当机组在启动或运行中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低旁应能自动快速关闭。

——凝汽器真空下降到设定值;

——凝汽器温度高于设定值;

——凝汽器热井水位高于设定值;

——低旁出口压力或温度高于设定值;

——低旁减温水的压力低于设定值。

3.1.4.4 旁路装置应保证当主汽、再热蒸汽运行压力、温度超过设定范围时,旁路

装置能自动打开或关闭,并按机组运行情况进行压力、温度自动调节,直至恢复至正常

值。具体的调节功能要求为:

1)主蒸汽压力定值设定

2)主蒸汽压力调节

3)高旁阀后蒸汽温度调节

4)再热蒸汽压力调节

5)低旁阀后蒸汽温度调节

6)再热蒸汽压力定值设定

3.1.4.5 旁路阀门动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43

1)高压旁路阀的开度在 95%以下时:

主蒸汽压力上升,阀门则应随之逐渐开启。

主蒸汽压力下降,阀门则应随之逐渐关闭。

2)高压旁路阀的开度在 95%以上时:

主蒸汽压力上升,阀门则应几乎不动;

主蒸汽压力下降,阀门则随之向关闭方向动作,直至压力达到设定值为止。

3)当新蒸汽压力稳定较长时间,阀门将向关闭方向动作,直到完全关闭为止。

3.1.4.6 旁路装置应具有下列联动保护手段

1)旁路喷水调节阀打不开,则旁路阀应关闭。

2)高压旁路喷水阀不能超前旁路阀开启,而应稍滞后开启。

3)当高压旁路阀关闭时,其喷水调节阀则应同时或超前关闭,并应自动闭锁温度

自控系统。

4)低压旁路阀打开时,其喷水阀应稍超前开启。

5)当低压旁路阀关闭时,高旁不需随动,但可手动(遥控)关闭。

3.1.5 旁路阀不需另设支承装置。阀门及执行器垂直布置。执行机构对于阀座的连

接方位可旋转。

3.1.6 旁路装置在设计参数下动作时,其噪声不得超过 85dB(A),(应在其出口中

心线同一水平面下游 1m 并距管壁 1m 处的空间范围)。

3.1.7 旁路装置所有的减温减压过程均在阀门本体内完成,阀后不再额外增设减温

减压设备。

3.1.8 所有阀门的压力须依据阀门可能出现的最高工作压力和最高工作温度设计,

并能在此压力、温度下正常动作。

3.1.9 阀门可能出现的腐蚀应考虑调节阀由于流体闪蒸和汽蚀的影响,并应采用适

当的材质和结构防止腐蚀的发生。

44

3.1.10 旁路设备应具有防水冲击措施。

3.1.11 旁路系统的控制方式采用电动驱动方式。

3.1.12 范围

本工程汽机采用高压旁路和低压旁路二级串联旁路系统装置,要求按欧美原装进口

件供货。高压旁路系统装置由高压旁路阀、喷水调节阀、喷水隔离阀等组成,低压旁路

系统装置由低压旁路阀、喷水调节阀、喷水隔离阀等组成。由于本工程汽轮机启动方式

为高中压缸联合启动或中压缸启动,旁路系统设计参数须满足上述两种启动方式。

3.1.13 执行机构型式:

3.1.14 容量:高旁进口容量为 40%BMCR,低旁进口总容量为高旁的蒸汽流量与高旁

减温水流量之和。

3.1.15 旁路喷水减温水源

高压旁路:取自高压给水(暂定)

水压:最大 42MPa(g),正常 17~37MPa(g),最高水温:321℃

低压旁路:取自凝结水(暂定)

水压:最大 4.5MPa(g),正常 1.5~4.0MPa(g),水温:正常 44.5℃,最高 66.6℃

3.1.16 旁路系统设计原则

3.1.16.1 本工程机组主要承担基本负荷,并具有一定的调峰能力;

3.1.16.2 机组设计年运行小时为 5000 小时;

3.1.16.3 机组滑压运行范围 15~100%BMCR 负荷;

3.1.16.4 机组旁路系统型式:汽机高低压两级串联旁路,高压旁路为一路,低压旁

路为两路;

3.1.16.5 机组启动方式:高中压缸联合启动;

3.1.16.6 旁路容量应有适当的裕量(不低于旁路容量的 40%);

45

3.1.17 高、低压旁路进出口管道规格及材料如下:(暂定)

高压旁路:进口:ID311×104 材料:A335P92

出口:φ864×34 材料:A335P91(混温段)

低压旁路:进口:ID508×45 材料:A335P92

出口:φ1220×18 材料:A335P91(混温段)

高旁减温水阀:减温水管道材料:15NiCuMoNb5-6-4

低旁减温水阀:减温水管道材料:20 钢

3.1.18 装置构成及技术参数

高、低压旁路系统装置的构成和技术参数,见下表。

表 3.1.18.1(空白处投标人填写)

技术参数名称

单位

设计工况

冷态启动

温态启动

热态启动

极热态启动

入口蒸汽压力

MPa(a)

32.98

10

10

12

12

入口蒸汽温度

615

400

430

480

540

入口蒸汽流量

t/h

1296.4

280

320

350

350

出口蒸汽压力

MPa(a)

7.62

1.08

1.08

1.188

1.188

出口蒸汽温度

371.3

250

250

280

280

出口蒸汽流量

t/h

喉部流速

m/s

计算 Kv

额定 Kv

高压

蒸汽

旁路

各工况开度

计算压力

(暂定)

MPa(a)

高压喷水调节

计算温度

(暂定)

46

计算流量

t/h

减温水管道

压力

MPa(g)

42

减温水管道

温度

195.4

入口蒸汽压力

MPa(a)

7.62

1.0

1.1

1.1

1.1

入口蒸汽温度

625

380

410

465

520

入口蒸汽流量

t/h

(高旁+减

温水)/2

(高旁+减

温水)/2

(高旁+减

温水)/2

(高旁+减

温水)/2

(高旁+减温

水)/2

出口蒸汽压力

MPa(a)

0.8

0.6

0.6

0.8

0.8

出口蒸汽温度

180

160

160

180

180

出口蒸汽流量

t/h

喉部流速

m/s

计算 Kv

额定 Kv

低压

蒸汽

旁路

各工况开度

计算压力

(暂定)

MPa(a)

计算温度

(暂定)

计算流量

t/h

减温水管道设

计压力

MPa(g)

4.5

低压喷水调节

减温水管道设

计温度

66.6

1、标*数据位暂定数据,投标人应承诺与凝汽器制造厂配合,确保低压旁路阀后进入凝

汽器三级减温减压器前的介质参数满足凝汽器厂家的要求,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在本次

投标总价中。

47

2、表中的高、低压旁路阀、喷水调节阀的流量均为旁路的总流量。旁路阀及喷水阀通

流设计应考虑表中所有工况,投标人提供中文版通流能力计算专题说明。

3、以上为典型工况,表中值为范围时,需要保证在此范围内任一值时所选阀门都能正

常稳定长期运行。对于低压旁路,出口压力最低值可能为凝汽器背压值,低压旁路选型需考

虑此值至设计值范围内都能正常稳定长期运行。

表 3.1.18.2 执行结构

类别

高压旁路

低压旁路

旁路组成

高旁

喷水

调节

喷水

隔离

低旁

喷水

隔离

喷水

调节

型式

角式

直通

直通

角式

直通

直通

驱动方式

电动

电动

电动

电动

电动

电动

失动力后状态

压力

MPa(a)

阀前

温度

压力

MPa(a)

阀后

温度

最大压差

MPa

额定值

t/h

流量

最大值

t/h

额定流量

%

流量特性

阀座直径

mm

需要力矩

N-m(kN)

门有关参数

阀杆行程

mm

48

阀体材料

泄漏率(或等级)

连接方式

材质

进口

mm

接口

出口

mm

重量

kg

3.1.18.3 旁路设备参数表

技术参数名称

单位

标准工况

阀体设计工况

入口蒸汽压力

MPa(a)

入口蒸汽温度

入口蒸汽流量

t/h

出口蒸汽压力

MPa(a)

出口蒸汽温度

高压蒸汽

旁路阀

出口蒸汽流量

t/h

工作压力

MPa(a)

工作温度

高旁喷水

调节阀

流量

t/h

工作压力

MPa(a)

工作温度

高旁减温

水隔离阀

流量

t/h

入口蒸汽压力

MPa(a)

入口蒸汽温度

入口蒸汽流量*

t/h

低压蒸汽

旁路阀

出口蒸汽压力

MPa(a)

49

技术参数名称

单位

标准工况

阀体设计工况

出口蒸汽温度

出口蒸汽流量

t/h

工作压力

MPa(a)

工作温度

低旁喷水

调节阀

流量

t/h

工作压力

MPa(a)

工作温度

低旁减温

水隔离阀

流量

t/h

凝汽器运行压力

kPa(a)

*指低旁及低旁减温水的总流量,每台低压旁路的流量为表中数据的一半。

3.1.18.4 设备结构及特性表

1)高压蒸汽旁路阀

名称

单位

数据

备注

型式

角阀

驱动方式

电动

失动力后状态

流量(额定值)

t/h

流量(最大值)

t/h

额定流量

%

进口压力

MPa(a)

出口压力

MPa(a)

最大压差

MPa

进口温度

出口温度

要求通流能力 Cv

50

保证运行噪音等级

dB(A)

入口管径×壁厚

mm

出口管径×壁厚

mm

旁路容量设计裕量

%

应满足各种工况且≥

10%

蒸汽进出方式

阀门重量

kg

执行机构重量

kg

快开/关时间

S

常速时间

S

进口喷嘴材料

阀体材质

F92

阀杆材质

出口喷嘴材料

流量特性

阀芯形式

阀芯材质

密封结构和型式

节流装置

阀座直径

mm

阀座喉部最小部位通流面

需要转矩(推力)

kN

阀杆行程

mm

泄漏率(或等级)

MSS-SP61

2)低压蒸汽旁路阀

51

名称

单位

数据

备注

型式

角阀

驱动方式

电动

失动力后状态

流量(额定值)

t/h

流量(最大值)

t/h

额定流量

%

进口压力

MPa(a)

出口压力

MPa(a)

最大压差

MPa

进口温度

出口温度

要求通流能力 Kv

保证运行噪音等级

dB(A)

入口管径×壁厚

mm

出口管径×壁厚

mm

旁路容量设计裕量

%

应满足各态启动工况

且≥10%

蒸汽进出方式

阀门重量

kg

执行机构重量

kg

快开/关时间

s

常速时间

s

进口喷嘴材料

阀体材质

F92

阀杆材质

52

名称

单位

数据

备注

型式

角阀

驱动方式

电动

失动力后状态

出口喷嘴材料

流量特性

阀芯形式

阀芯材质

密封结构和型式

节流装置

阀座直径

mm

阀座喉部最小部位通流面

需要转矩(推力)

kN

阀杆行程

mm

泄漏率(或等级)

MSS-SP61

3)高压旁路喷水调节阀

名称

单位

数据

备注

型式

直通阀

驱动方式

电动

失动力后状态

减温水量

t/h

减温水进口压力

MPa(a)

减温水进口温度

入口管径×壁厚

mm

53

名称

单位

数据

备注

型式

直通阀

驱动方式

电动

失动力后状态

出口管径×壁厚

mm

调节特性

阀门重量

kg

执行机构重量

kg

快开/关时间

s

执行方式

阀体材质

阀芯形式

阀座直径

mm

需要转矩(推力)

kN

阀杆行程

mm

泄漏率(或等级)

4)低压旁路喷水调节阀

名称

单位

数据

备注

型式

直通阀

驱动方式

电动

失动力后状态

减温水量

t/h

减温水进口压力

MPa(a)

减温水进口温度

入口管径×壁厚

mm

出口管径×壁厚

mm

54

调节特性

阀门重量

kg

执行机构重量

kg

快开/关时间

s

执行方式

阀体材质

阀芯形式

阀座直径

mm

需要转矩(推力)

kN

阀杆行程

mm

泄漏率(或等级)

5)高压旁路喷水隔离阀

名称

单位

数据

备注

型式

直通阀

驱动方式

电动

失动力后状态

减温水进口压力

MPa(a)

减温水进口温度

入口管径×壁厚

mm

出口管径×壁厚

mm

阀门重量

kg

执行机构重量

kg

快开/关时间

s

执行方式

阀体材质

阀芯形式

55

名称

单位

数据

备注

型式

直通阀

驱动方式

电动

失动力后状态

阀座直径

mm

需要转矩(推力)

kN

阀杆行程

mm

泄漏率(或等级)

6)低压旁路喷水隔离阀

名称

单位

数据

备注

型式

直通阀

驱动方式

电动

失动力后状态

减温水进口压力

MPa(a)

减温水进口温度

入口管径×壁厚

mm

出口管径×壁厚

mm

阀门重量

kg

执行机构重量

kg

快开/关时间

s

执行方式

阀体材质

阀芯形式

阀座直径

mm

需要转矩(推力)

kN

阀杆行程

mm

56

名称

单位

数据

备注

型式

直通阀

驱动方式

电动

失动力后状态

泄漏率(或等级)

3.2 结构要求/系统配置要求

3.2.1 设备制造要求

3.2.1.1 旁路装置的各阀门制造应符合(ANSI、ASME、EN、ISO),《电站阀门》、《电

站调节阀》和《电站减温减压阀》的有关规定。

1)对于阀门的铸钢件,应符合《锅炉承压铸钢件技术条件》及相关国际标准的规定;

2)对于阀门的锻钢件,应符合《承压设备用不锈钢和耐热钢锻件》、《承压设备用碳

素钢和合金钢锻件》的规定,和《通用阀门碳素钢锻件技术条件》。

3)对于阀门承压焊接件,应符合《压力容器焊接规程》、《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的规定。

3.2.1.2 高、低压旁路阀体要求采用球面阀体设计,配置进口的焊接段须采用锻件,不

允许管件直接焊接在阀体上,阀体应采用锻焊结构,阀门本体的进出口焊接过渡段均要求采

用锻件,不允许采用管件,以提高抗热冲击能力和确保其质量。高旁、低旁阀体以及阀杆、

阀芯(含笼套)、阀座等内部件要求采用不低于 F92 锻造材质。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设计的高、低旁阀门结构内部结构详图(不接受示意图),并对

以上要点及各旁路阀门阀芯前、后减压级数等设计专题说明。投标人产品与上述要求存在差

异的部分不能低于该要求,差异项出具专题说明以供招标人评审。

高、低压减温水隔离阀和调节阀应采用锻焊结构。投标人应对旁路喷水调节阀结构和工

艺进行说明:采取哪些有效措施防止流体引起的汽蚀和冲蚀对阀门的破坏。

3.2.1.3 阀门结构设计应具有当今世界先进水平,即:功能多、噪声低、结构紧凑、动

作灵活和重量轻等特点。

3.2.1.4 调节器要求具有调节区域大和灵敏度高。

57

3.2.1.5 阀门关闭要严密而无泄漏(在要求的检修期内,检修周期不少于 6 年),阀芯

及阀座应耐磨,耐冲刷并便于拆装与研磨。旁路阀泄漏标准应符合 MSS-SP61 标准的要求,

减温水调节阀标准达到 ANSI B16.104 的 V 级标准。旁路阀前均不再设置隔离阀。

高压旁路阀流量必须达到合同规定下的性能保证值,在质保期内如果高旁达不到合同的

规定,流量每低于保证值 10t/h,须扣除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 1%,并负责在收到买方通

知后一周内调试合格。如果流量低于保证值 40t/h 须扣除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 3%,并负

责调换阀门直到满足技术要求为止。

离设备 1 米距离内噪声值须保证在 85dB(A)之内,噪声值每超过 1dB(A),扣除该台套

设备合同价款 3 万元,如果噪声超过 90dB(A),供货方须更换设备并扣除该台套设备合同总

价 3%。

高、低压旁路阀的泄漏等级必须满足 ANSIB16.104V 标准,如果上述标准不能达到,须

扣除该台套设备合同总价的 1%,并负责检修或调换阀门直到满足技术要求为止。

3.2.1.6 高低旁路阀在 4%~100%的流量条件下,旁路喷水阀应具有良好的喷水雾化效

果。

3.2.1.7 管路连接应避免承插焊,使用对焊。过渡段与招标方管路连接焊口与投标方工

厂焊口的距离符合中国国家、电力行业标准。

3.2.1.8旁路阀灵敏度高,阀门出口温度在饱和温度以上(含饱和温度)应任意可调,偏

差值为士2.5℃,饱和温度时负偏差为零。压力、流量特性符合下列要求:

当减压比和流量稳定时,改变进口压力30%,其出口压力偏差值符合下表规定:

出口压力偏差值(进口压力变化时)单位:MPa

出口压力

≤1.0

1.0~1.6

1.6~3.0

>3.0

偏差值

±0.03

±0.05

±0.07

±0.1

当减压比确定时,改变出口流量30%时,其出口压力偏差值应符号下表规定:

出口压力偏差值(流量变化时)单位:MPa

出口压力

≤1.0

1.0~1.6

1.6~3.0

>3.0

偏差值

±0.05

±0.07

±0.1

±0.13

58

3.2.1.9 投标方应根据阀门本体特点明确高、低压旁路阀是否须设置预暖管道及预暖接

管尺寸要求,且明确预暖管道接口是否设置在阀体上。接口规格需满足设计院要求。

3.2.1.10 旁路喷水控制阀在任何负荷条件下均喷水均匀,雾化良好,阀门结构上能避

免水滴直接撞击阀体,蒸汽离开蒸汽控制阀出口后,不得有蒸汽控制阀后超温和带水现象发

生。

3.2.1.11 投标方应为机组的安装和调试工程中可能出现的对汽轮机旁路系统的损伤作

出相应的保护措施,为汽轮机旁路系统准备管道吹扫相应的专用备品备件。如临时堵板、阀

座、阀芯、阀盖和连接法兰等。

3.2.1.12 高、低压旁路阀必须采用压力自密封结构。

3.2.1.13 高中低压旁路阀的所有减温减压过程均在阀门本体内完成,阀后管道上无需

再增加额外的减温减压装置。

3.2.1.14 投标人根据自己的设计理念和工作经验,提供旁路阀门在结构设计上防止振

动、卡涩、内漏、阀门开关和调节时间以及电控系统内漏、外漏、电控部件卡涩、控制信号

漂移造成旁路阀杆波动的具体措施和专题说明,以供招标人评审。

3.2.1.15 不允许采用缩口阀门,投标人提供阀芯工作直径的计算依据。

3.2.1.16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投标人提供高、低旁阀操作次数和工作时间,如果发生

内漏,投标人提供处理方案。

3.2.1.17 投标人提供阀门最大开启力矩、最大允许温差和压差,执行机构的最大工作

力矩。

3.2.1.18 投标人对控制系统进行专题说明。

3.2.2 设备材质要求

3.2.2.1 旁路装置阀门制造厂应按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条件选用钢材、钢材的质量

及规格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中国国家标准或有关技术条件,并应附有钢厂的钢材质

量证明书。

3.2.2.2 阀门的结构及其零件所采用的材料应保证在规定的条件下可靠地使用。零

件材料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规定。

59

3.2.2.3 制造厂应有科学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成品质量及零件在材料库及

加工各工序中不致混材和错用材料。

3.2.2.3 高、低压旁路阀采用一体角式锻造成型。

3.3 配供的辅助设备要求

3.3.1 本工程旁路及减温水的驱动执行器采用电动执行器,由投标方设计和配套供应。

品牌选型由投标人在 SIPOS、AUMA、EMG 或同等质量品牌中选取,最终选型需招标人确认。

3.3.1.1 电动执行器采用原装进口产品,均需有工厂出据的原产国、原产地证明,每台

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以及中国进口商检证明等。

3.3.1.2 投标方所提供的电动执行器必须严格满足供货清单所列出的规范,并保证提供

的执行器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3.3.1.3 除有特殊说明外,所有电动执行器必须达到在施工现场安装前不需解体检查就

可安装的要求,如因执行器质量原因需要在施工现场解体检修,投标方应承担一切费用。

3.3.1.4 投标方应在每台电动执行器上配有不锈钢铭牌,标识该设备的电厂标识系统编

号、用途名称及规范。

3.3.1.5 电动执行器配套电机必须具有良好的防尘、防水性能,运行环境为全天候的,

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6。电缆入口必须配供电缆密封接头。动力电源为 380VAC。

3.3.1.6 投标方还需提供不同规格电动执行器全套卡件作为备品用于紧急维护,并保证

提供的备品备件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3.4 其它特殊要求

除本招标文件供货范围之外,如招标人会额外自行采购并加装一道旁路减温水截止阀、

闸阀或球阀,投标人需免费提供必要的设计配合,保证额外加装减温水截止阀、闸阀或球阀

后,不影响本旁路设备正常使用。

附表/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1 台机组,计入投标总价)

60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高压旁路阀及其执行机构

1

电动执行机构品牌为:SIPOS、AUMA、EMG或同等质量品牌

2

高压旁路减温水调节阀及其执行机构

1

电动执行机构品牌为:SIPOS、AUMA、EMG或同等质量品牌

3

高压旁路减温水隔离阀及其执行机构

1

电动执行机构品牌为:SIPOS、AUMA、EMG或同等质量品牌

4

低压旁路阀及其执行机构

1

电动执行机构品牌为:SIPOS、AUMA、EMG或同等质量品牌

5

低压旁路阀喷水调节阀及其执行机构

2

电动执行机构品牌为:SIPOS、AUMA、EMG或同等质量品牌

6

低压旁路减温水隔离阀及其执行机构

2

电动执行机构品牌为:SIPOS、AUMA、EMG或同等质量品牌

7

旁路控制设备(控制柜、

台套

1

61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就地控制箱等)

8

检测仪表、传感器、变送器、过程开关等

台套

1

9

旁路控制

台套

1

10

其他

投标方补充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两台机组,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1

高旁阀密封与填料组件

1

2

高旁减温水调节阀密封与填料组件

2

3

高旁减温水隔离阀密封与调料组件

2

4

低旁阀密封与填料组件

1

5

低旁减温水密封件与填料组件

2

6

低旁隔离阀密封件和填料组件

2

7

旁路阀执行机构卡件 各种规格

1

电动执行机构品牌为:SIPOS、AUMA、EMG或同等质量品牌

8

旁路减温水调节阀执

行机构卡件

各种规格

1

电动执行机构品牌

62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为:SIPOS、AUMA、EMG或同等质量品牌

9

旁路减温水隔离阀执

行机构卡件

各种规格

1

电动执行机构品牌为:SIPOS、AUMA、EMG或同等质量品牌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拆装用的专用工具

1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6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附表 A.7 分包与外购清单(一台机数量)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参数

材质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品牌名称

备注

1

2

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6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B.3 仪表、控制设备和就地盘、箱、柜(按所属系统分类提供并列出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所属系统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附表

C.1 投标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

1.1 技术数据表

重要技术参数对比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技术要求值(设计院)

投标人相

应值

备注

1

机组参数

MW

1000

2

高旁入口蒸汽压力

MPa

32.98

3

高旁入口蒸汽流量

t/h

1296

4

低旁入口蒸汽压力

MPa

7.62

5

低旁入口蒸汽流量

t/h

1045

6

高旁阀阀座直径

mm

65

7

高旁阀重量

t

8

高旁隔离阀重量

t

9

低旁阀阀座直径

mm

10

低旁阀重量

t

注:重要技术参数对比表将作为评标重要条件。

1.2 分包与外购

投 标 方 要 按 下 列 表 格 填 写 分 包 情 况 , 每 项 设 备 的 候 选 分 包 商 一 般 不 少

于 3 家 , 并 报 各 分 包 商 的 简 要 资 质 和 业 绩 情 况 。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分包商名称

产地

备注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66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

宽度超过 3.0m,

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即应列出)。

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

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

名称

部件

产地

备注

6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68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69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70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71

址:

址:

话: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72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月 日

73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74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75

月 日

76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77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78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79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80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81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2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

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83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请逐项说明:投标方案中采用哪些设备、材料或使用的技术是国产化产品,

哪些是进口产品,同时明确是否具备可替代性。(注:设备、材料若全部国产化,

一般不涉及进口产品或技术的,可不添加此条要求)

序号

名称

国产化

/进口产品

是否可替代

1

2

……

84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

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

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

分的响应性和投标

文件制作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

(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近三年盈利情况分别为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85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86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87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88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89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90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91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92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93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

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一)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二)

业绩

2.1 具有 个有效业绩:

(1)(业绩名称),合同签订时间:XX 年XX 月 XX 日,投运时间:XX 年 XX 月 XX 日;

(2)(业绩名称),合同签订时间:XX 年XX 月 XX 日,投运时间:XX 年 XX 月 XX 日;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三)

主要技术性能

3.1 设计参数及性能保证值:1、

泄漏标准 ;

2、通流能力 ;阀芯喉部最小部位通流直径;3、开关速度 s;4、噪声 dB(A);5、VWO 工况下,高、低压旁路动作时,出口蒸汽温度 ℃;

3.2 调节特性:(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94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

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四)

结构特点

4.1 设备结构特点:(简要描述);

4.2 主要零部件材料:(列出主要零部件材料);4.3 阀门严密性:(简要描述);4.4 检修维护的方便性:(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五)

运行特性

5.1 运行工况变化的适应性,机组定压运行和复合滑压运行方式的适应性,:(简要描述);

5.2 备用状态的可靠性:(简要描述);

5.3 控制系统:(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六)

供货范围

6.1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简要描述);

6.2 分包及外购:(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七)

配置水平

7.1 制造能力和加工工艺水平:(简要描述研发、生产、供货能力,锻造或铸造工艺水平);

7.2 阀门连接特性:(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八)

其他

8.1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简要描述);

8.2 设计配合、售后服务:(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95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成

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96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97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98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有效期、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

人签字盖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随机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技术服务费

运杂费

合计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99

运输方式:。

交货地点:

100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101

合计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102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合计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