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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26
安徽公司电力工程公司贵州钟山野马寨热
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2027 年 3×200MW 机
组燃料运行及煤场管理服务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安徽大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2
目录
总说明........................................................................7
第一章 招标公告..............................................................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
1.总则 .....................................................................7
2.招标文件 ................................................................12
3.投标文件 ................................................................13
4.投标 ....................................................................17
5.开标 ....................................................................18
6.评标 ....................................................................18
7.合同授予 ................................................................19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0
9.纪律和监督 ..............................................................21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2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3
1.评标方法 ..............................................................30
2.评审标准 ..............................................................30
3.评标程序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3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33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44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45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45
附件二:履约担保 ........................................................47
第二卷 技术文件..............................................................48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9
一、服务要求 ..............................................................49
1.1 招标项目概况 ........................................................49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49
1.3 服务方案 ............................................................49
1.4 服务人员要求 ........................................................49
1.5 服务质量及进度 ......................................................49
1.6 其他要求 ............................................................49
3
二、适用规范标准 ..........................................................49
三、招标人财产清单 ........................................................50
3.1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以及要求 ......................................50
3.2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50
四、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50
第六章 其他资料..............................................................51
第三卷 投标文件..............................................................5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53
商务投标文件.................................................................54
一、投标函 ................................................................5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8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8
(二)授权委托书 ..........................................................59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60
四、投标保证金 ............................................................61
五、商务差异表 ............................................................62
六、资格审查资料 ..........................................................63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3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65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67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70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 ............................................................................72
七、廉洁合同 ..............................................................73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5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76
技术投标文件.................................................................77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79
二、服务方案 ..............................................................80
三、项目组织机构 ..........................................................80
四、重点、难点分析 ........................................................80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80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81
七、服务承诺 ..............................................................81
八、技术差异表 ............................................................82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83
4
十、其他资料 ..............................................................84
价格投标文件.................................................................86
一、报价表 ................................................................88
二、分项报价表(如有) ....................................................89
5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其他资料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
录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
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
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安徽公司电力工程公司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
2027 年 3×200MW 机组燃料运行及煤场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安徽公司电力工程公司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2027 年 3
×200MW 机组燃料运行及煤场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 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
人为安徽大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26
2.2 项目名称:安徽公司电力工程公司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2027 年 3×200MW 机组燃料运行及煤场管理服务
2.3 建设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汪家寨
2.4 建设规模:600MW
2.5 计划工期:2026 年 05 月 01 日至 2027 年 04 月 30 日,一年。具体开
工检修时间以招标方通知入厂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负责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200MW 机组主机
系统、燃料系统设备运行、维护、一般事故抢修(不含机组 A、B、C 修)以及
安全(人身、环保、设备)生产管理工作,按照业主方要求完成合同年度内各
项考核指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7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 / 。
3.2.2 企业业绩要求: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燃煤辅助服务合同业绩 1 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
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
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如需) 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
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
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8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
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03 月 11 日
至 2026 年 03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
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
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
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
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
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
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
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
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
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大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社区翡翠路 5537 号唐润大厦一楼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
邮编:200040
联系人:魏含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weihanxing@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10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
见招标公告
★
1.3.2
服务期限
见招标公告
★
1.3.3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和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服务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一、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二、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三、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四、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五、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踏勘联系人: 联系方式: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形式: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和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3
偏差
□√不允许□允许,最高项数:_________________
偏差范围:_________________偏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2.2.2
招标人澄清发出的方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3
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形式,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如有,根据情况填写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送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 5 楼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送达邮编:
200000
送达联系人:魏含星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
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
.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
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
.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
(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
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
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
.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
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
.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
.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
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开始结算中
标服务费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余款,采用保函形式的中标单位交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5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指所使用的数字证书为 CFCA 提供)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公示期限:3 日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7.6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5%□不要求
10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号)。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400-888-6262。
12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本公司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18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服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见招标公告。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应符合
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
(6)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9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
息、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20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
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
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
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
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
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
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21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1.65 万元
(500-100)万元×0.88%=3.52 万元
(1000-500)万元×0.495%=2.4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11 万元
(6000-5000)万元×0.11%=1.1 万元
合计收费=1.65+3.52+2.475+11+1.1=19.745(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
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
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
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
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
础标准的 55%向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
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
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22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有关说明:
例如:某服务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44%=1.76 万元
(1000-500)万元×0.2475%=1.23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1375%=5.5 万元
(6000-5000)万元×0.055%=0.55 万元
合计收费=0.825+1.76+1.2375+5.5+0.55=9.8725(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19.745 万元,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9.8725 万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19.745+9.8725 万元=29.6175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注释。
23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
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
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招标公
告。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
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4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其他资料
(7)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
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
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
25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
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3.1.1.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26
3.1.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
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
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以一个固定的价格报
价,投标价格应当是充分考虑了工程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
况,并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报价原则为以工作成
本加合理利润及税金及可能遇到的风险报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签订
后,因国家有关服务的取费标准发生调整或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导致工程
造价变化的,将不产生合同费用变化。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
是地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
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已包含项目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劳保用品
费、现场必备的办公器具(包括计算机)、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
使用费用、现场的食宿费、电话通讯费等完成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3.2.6 本项目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27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招标公告。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
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本
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
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
额、形式和七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
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
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
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如有),扣除
应由中标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等)
后,退还余款。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28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
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
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
照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由银行出具的资信等级证
明文件。
3.5.2“投标人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
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
书、建设单位评价意见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招标公告,每张表格只填写一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具有的资质情况。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
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
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
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
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6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应配备满足本次招标所需的合格设备。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
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29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
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如有)在满足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
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
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加密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投标
文件。
4.2.2 电子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
交,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
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
标。递交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0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
撤回原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4)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
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招标人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
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
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现场开标结束;
(5)投标人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开标记录进行线上确认或由系统自动
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
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
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31
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招标公
告。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
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
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
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招标公告。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
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32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
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担保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
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
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
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
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
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
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
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
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
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 3 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
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
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34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
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招标公告。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招标公告。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综合得分排序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
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
.1
形式评审标准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2.1
.2
资格评审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
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2.1
.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6
服务方案
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分包资格评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
估法
根据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总计
技术
商务
报价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00%
40%
10%
50%
37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和投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
4(含)-5 分;投标文件逻
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
2(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
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
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得 25 分;
1000 万元 ≤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得 23 分;
500 万元 ≤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500 万元,得 19 分;
其余得
17 分。
2.2
企业人数
5
人数≥
100 人,得 5 分;
50<人数< 100 ,得 4 分;
人数≤
50 人,得 3 分。
2.3
企业荣誉及获奖情况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三年均不盈
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
2 ,得 15 分;
1.7 ≤流动比率< 2 ,得 14 分;
1.3 ≤流动比率< 1.7 ,得 13 分;
1 ≤流动比率< 1.3 ,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38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合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39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分标准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2.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5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2.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5 分,扣至 1 分为止。
2
企业业绩
1
5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9 分,每增加1 个有效业绩加 2 分,最高不超过 15 分;
3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
10
根据对招标项目理解和认识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度;总体服务思路的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创新性和经济性评分。内容详尽,考虑全面、合理(9≤得分≤10);内容比较详细,合理(7≤得分<9);内容简单,合理(6≤得分<7);
4
组织机构
5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组织机构设置的合理性;管理制度办法健全完备性评分。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制度健全(4<得分≤5);组织机构设置比较合理、制度完备(3<得分≤4);组织机构设置基本合理、制度基本满足要求(得分≤3)。
5
人员配置
25
5.1
项目负责人
5
根据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评分。具有 1 个燃煤辅助服务业绩得 3 分,每多 1 个业绩加 1 分(需提供证明材料),最多得 5 分。未提供业绩得 0 分。
5.2
人员数量
10
根据人员数量配置评分。人员数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配置合理得 8-10分;配置基本合理得 6-7 分。
5.3
人员年龄
10
根据人员年龄占比评分。年龄 30-45 岁,占比最高得 10 分;按照排序第 2 名得 8 分;其他得 6 分。
6
整体服务方案
20
6.1
项目服务方案和质量保障措施
10
根据项目服务方案和质量保障措施的完备性、合理性评分。
40
项目服务方案质量保障措施完善、合理,针对性强(9≤得分≤10);项目服务方案质量保障措施满足要求、合理(7≤得分<9);项目服务方案质量保障措施基本满足要求,比较合理(6≤得分<7);
6.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10
根据项目服务实施重点、难点认识及分析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度以及应对措施评分。重点、难点分析细致,措施完善、合理(9≤得分≤10);重点、难点分析满足,应对措施合理(7≤得分<9);重点、难点分析简单,应对措施基本合理(6≤得分<7);
7
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15
根据提供的安全、环保、培训等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的完备性和针对性评分。安全、环保、培训等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完善、合理,针对性强(13≤得分≤15);安全、环保、培训等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满足要求,合理(11≤得分<13);安全、环保、培训等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比较简单,基本合理(9≤得分<11);
8
服务承诺
5
根据服务承诺及服务响应情况评分。服务承诺内容详细,服务响应积极迅速(得 5分);服务承诺满足要求,服务响应良好(得 4 分);服务承诺比较简单,基本满足要求(得 3 分);
合计
100
41
2.2.2(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
计算
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2.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格 P。3. 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
评标基准价
(K)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1.若有效评标价为小于等于 3 家时,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 (P1+P2+P3+…+Pn)/n)};(n≤3)】2.若有效评标价为 4-6 家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1+P2+P3+…+Pn-1)/(n-1)};(4≤n≤6)】3.若有效评标价为 7 家(含 7 家)以上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和最低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2+P3+P4+…+Pn-1)/(n-2)};(n≥7)】4. 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开标时投标人为 7 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7家,则按照上述 1 和 2 原则进行计算。
4
报价评分
计算
(100 分)
1. 报价分(100 分)报价分计算办法:
(1)若评标价 P 等于 K 时,得 80 分(基准分);(2)评标价 P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 1 分,最低得 60 分;(3)评标价 P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加 1 分,最高为 100 分;(4)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20%以上时,每再低 1%在 100 分基础上扣 1 分;(5)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35%以上时,得 85分;
42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6)中间采用插值法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3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
因素评分和报价评分乘以分值权重加权得出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
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业绩多者优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商务评分标准;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技术评分标准;
(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3)报价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评标开始前,评标委员会应复核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是否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
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
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
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4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
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因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失信系统预警,被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
串通投标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
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各项数
字累计之和低于投标函的报价时,以修正后的总价为准;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
各项数字累计之和高于投标函的报价时,则以投标函的报价为准,并对所有分
项进行同比例调整;
(4)如果投标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
中;
(5)如果超招标范围报价,超出部分将予以核减,投标报价以核减后的总
价为准。
3.1.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两个,或两个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按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
司招标采购相关制度执行。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
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
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
分 B;
45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
分 C;
A 为所有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人商务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B 为所有技术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
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
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
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
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
4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
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
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如有)。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
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三措两案:是指服务项目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项目实际和发包人
的要求制定的针对服务项目的文件,包含“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应急
预案”,简称“三措两案”。
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
图纸文件。
1.1.1.9 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
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服务项目清单。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服务现场的全权负责人。
1.1.3 服务
1.1.3.1 “服务”为完成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服务性工作。
47
1.1.3.2 “承包人设备”系指承包人用于实施本项目及弥补缺陷所需的、承包人自有或租
赁的、且不构成永久项目一部分的所有器具及物品,不包括临时项目、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
件及专用工具、以及属于材料范畴的任何物品。
1.1.3.3 “材料”系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包括根据合同约定分别由发包人和承
包人供应的只以材料形式提供的物品,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承包人设
备及生产设备。
1.1.3.4 “现场”指用于服务项目工作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服务工作场地组成
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
1.1.4.1 “服务期”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为发包人提供服务的期限和起始、结束日期。
1.1.4.2 进厂日期:指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指定的进厂日期。
1.1.4.3 离厂日期:指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发包人同意的承包人离厂的日期。
1.1.4.4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
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合同价格: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5.2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
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
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8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
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
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服务方案、记录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
量和期限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
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
请和报批等,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
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1.8 知识产权
1.8.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履行项目过程中专门为招标人或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有关信
息、资料而产生的服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
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
见和建议。
1.8.2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向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
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专有信息
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
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1.8.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如涉及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益,须
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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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
权益。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第三方追溯,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1.8.5 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2. 发包人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
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进厂时间向承包人发出进厂通知。
2.3 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等,并保证资
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入厂证件及服务作业手续。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在作业前向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对承包人考评、结算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履约期满后进行整体考评和完工结算。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 按照发包人制度办理入场手续和证件,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3.1.2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安全、环
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合同期内承担维护和缺陷修复等义务。
3.1.3 按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
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4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服务方案(“三措两案”),并对服务作业的
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50
3.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
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施进行有效隔离。
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3.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服务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3.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作业造
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服务项目,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
资;
3.1.9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
度。
3.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履约担保
3.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服务期限内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结算后 28 天内
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3.2.2 如项目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
3.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3.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3.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应
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管理机构章,
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
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该人
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现场的,发包人有权
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28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替换人
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服务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员安全,
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作业有关的人身、
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3.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
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
51
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
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2 承包人人员
3.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
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时,应提前 7 天书
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
3.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前应指
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
包人的同意。
3.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4 提前入场和交接
3.4.1 承包人应在合同开始工作前 21 天,进驻现场进行项目部建设,工器具布置,设备
熟悉、与本项目之前的服务单位工作交接等工作。合同开始工作之日前,具备工作条件,合同
开始工作之日立即开展服务工作,与前一服务单位无缝对接。
3.4.2 承包人有义务在合同结束前 21 天对本项目下一阶段的服务单位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等交接工作,双方交接完成,承包人才能退出本项目。
3.4.3 在承包人提前入厂期间,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由承包人负
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本合同项目。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提出服务的合同期限。
4.2 服务工作实施
4.2.1 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承包人进厂的时间,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
内完成合同服务工作。
4.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工,双方应
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
4.3 工作延期
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服务工作延期,如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2
4.4 其他
5. 服务质量
5.1 服务质量要求
5.1.1 服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以及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有关服务质量的特
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
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
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5.3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
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7. 支付
7.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2 结算
7.2.1 服务期满后 7 天内,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结算申请。发
包人将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程序及时对承包人报送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
7.2.2 结算原则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8. 保险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全过
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服务场地;因投保产生的
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
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证将作为
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53
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
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
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理。
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
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
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
资料。
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
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服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
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材料的损坏,以及因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
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在合同延期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
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4)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5)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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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42 天内完
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10. 违约
10.1 发包人违约
1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3)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2)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
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
有权暂停相应的服务工作。
1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
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
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4)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5)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6)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
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工器具和人员撤出作业现场,发包人
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0.2 承包人违约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材料等的;
55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修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3)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工器具等撤离施工现场
的;
(4)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服务的;
(5)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7)承包人未能在合同期内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8)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1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上述违约
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人向第三方
支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
算方法。
1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
致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10.2.2.3 承包人因发生第 10.2.1(5)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在
专用条款里中约定。
1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1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约定的违
约情况时,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
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
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
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
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
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发包人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人已提
供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6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
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
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解决】
的约定处理。
1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
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1. 索赔
1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
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的权利。
1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
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内完成赔
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结算通知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服务作业期间所发生的任何索
赔。
1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
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1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57
(1)合同当事人双方就索赔事件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
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
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索
赔通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8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本目修改为: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
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
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招标文件及澄清、投标文件及澄清、已标价检 修项目
清单、投标文件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
本目修改为:
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
“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承包人 按中
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
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
合同生效。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本项修改为:
1.1.2.2 发包人:
;
1.1.2.3 承包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 ;
1.1.2.5 业主方: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款修改为: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59
(
1)合同协议书;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
5)通用合同条款;
(
6)技术协议书(合同当事人根据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投标文件签订);
(
7)招标文件及澄清
(
8)投标文件及澄清
(
9)已标价项目清单;
(
10)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
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
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本项修改为:
1.6.1.1 业主方及发包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系统图纸使用中文,并且系统图纸与现场保持
一致,完整且无误。
本项增加为:
1.6.1.3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承包人应在运行控制室保存至少一套完整发电厂运行系统图纸、运行规程及专业技术交
底资料,并满足运行生产的需要,并做好保护留存。
3.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3.3.1.5 承办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在签订合同办理时,同时必须提供相应的项目经理任命书、 合
同签订委托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其它资质业绩文件。
5. 服务质量
5.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
直
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0
本项修改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并达到
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合同费用不变更。
5.2 本项删除
5.3 本项删除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本项增加为:
6.1 安全文明生产
6.1.1 安全生产要求
承包人作业时按照《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贵
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贵州钟山野马寨热
电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空间作业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要求》等的要求执行。
6.1.2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发包人、承包人要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其保证和监督作用,深
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与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承包人建立安全
生产责任制度,应遵守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编制
“三措两案” (涉及 环保的项目应编制“ 四措
两案
” ),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
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6.2 文明生产
承包人作业时按照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和《火
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验收导则》的要求执行。
7.支付方式
7.1 付款方式
本项修改为: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按照人员到岗数量及运行服务质量、工作完成进度结算工程。
7.2 结算
本项修改为:
61
7.2 .1 合同结算金额按照人工单价与实际考勤进行结算。招标方根据投标方上月实际到现场
的人数支付人工费,数额为投标方上月实际到现场的人数与月度人工单价的乘积。实际工作时
间不足一个月的,按月度单价除以
30 作为工日单价,以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工日单价计算费用,
每 2 个月结算一次。
7.2 .2 每月 7 日之前,投标方必须上报上月人员岗位、薪酬、出勤天数及结算金额,并经 发
包方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2 .3 投标方到场人数由招标方根据现场实际需要确定。未经招标方同意进场的人员不支付
费用。
10.2 承包人违约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本项修改为:
(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运行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
3)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工器具等撤离施工现场 的;
(本项删除)
(
7)承包人未能在合同期内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本项删除)
12. 争议的解决
本项修改为: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
决
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有(发包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62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安徽大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为实施
项目名称
),已接受
(服务商名称,以
下简称
“承包商”)对该项目服务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1 中标通知书;
1.2 投标函;
1.3 专用合同条款;
1.4 通用合同条款;
1.5 发包人要求;
1.6 服务费用清单;
1.7 服务方案;
1.8 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4. 项目负责人:
。
5. 服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
6. 承包商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其应负责的服务工作。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商计划开始服务日期:,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服务通知中载明的开
始服务日期为准。服务期限为
365
天。
9.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63
发人:
(盖单位章) 承包商:
(盖单
位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64
附件二: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
安 徽 大 唐 电 力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招标人名称):
鉴于(招标人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与(中标人名称,以下称“中标人”)于年
月日就(项目名称)施工调式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XX 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
撤销地就中标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签发或应签发竣工验收
证书之日起
50 天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
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招标人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65
66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二卷 技术文件
67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2027 年 3×200MW 机组
燃料运行及煤场管理服务招标项目技术协议
一、服务要求
1.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2027 年 3×
200MW 机组燃料运行及煤场管理服务招标项目。
1.2 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
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本规范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服务。对国家
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 投标方须执行本技术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投标方
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均应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
准。如果本技术规范书与现行使用的有关国家标准以及电力行业标准有明显抵触
的条文,投标方应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进行解决。
1.4 在开标前可自行前往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公司现场实地踏勘。
1.5 请提供在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作为招标参与方的技术支持。
1.6 请招标参与方提供分项报价清单及对应报价表。
二、项目概况
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12 月,由六盘水钟山新业
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金元股份有限公司、大唐贵州发电有限
公司共同投资成立。
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装机 3×200MW 燃煤机组 ,
分别于 2004 年 6 月、10 月、12 月建成投产,于 2018 年 8 月破产停运。2022 年
4 月 ,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对 1 号、2 号、3 号机组及公用系统进行
了恢复性检修。
2.1 服务范围和内容
2.1.1 服务范围2.2.2 服务项目(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2.2.2.1 负责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200MW 机组主机系统、燃料系统设备运 行 、 维 护 、 一 般 事 故 抢 修 ( 不 含 机 组 A、 B、 C 修 ) 以
68
及 安 全 ( 人 身 、 环 保 、 设 备 ) 生 产 管 理 工 作 , 按照业主方要求完 成 合同 年 度 内 各 项 考 核 指 标 。 2.2.2.2 燃料运 行 工作 范围 :负 责 输煤系 统 及附属 设备的叶轮 给煤机、
斗 轮机 、输 煤皮 带 等 设备的 启 停操作 和 监视、控 制,按 锅炉燃煤需 要将
煤 上至 锅炉 原煤 仓 ( 包括卸 煤 沟煤仓 清 堵、堵煤 疏通、 清理三大块
等 ); 入炉 煤采 样 装 置运行 ; 负责燃 油 接卸、油 库区域 运行操作和 检查
监 视等 ;配 合完 成 皮 带秤校 验 ;负责 以 上系统巡 回检查 、异常及事 故处
理 ,所 辖设 备消 缺 时 办理工 作 票及执 行 安全措施 ,严格 执行“两票 三
制 ”及 缺陷 管理 制 度 ,负责 运 行缺陷 统 计、填报 、验收 ,配合各项 安全
检 查及 整改 闭环 工 作 等。
2.2.2.3 燃 料 检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对燃料专业主、辅设备及系统
的检修维护,如入厂入炉煤采制化系统、采样机、汽车衡、制样设备及设
施、化验设备(需厂家检修的设备除外)进行维护;煤场设施,包括洗车
装置、污水处理系统、消防水系统、喷淋装置系统、挡风墙、卸煤沟煤篦
子、卸煤沟柱子加固、干煤棚柱子加固、雨棚维修及采制化工具器维护,
叶轮给煤机、筛煤机、碎煤机、除铁器、犁煤器、校验装置、除尘器、三
通挡板、输煤皮带、排污泵、落煤管、锅炉原煤仓、斗轮机、头部伸缩装
置、燃油加热系统、油库区域设备等,建立设备台账、资料的编制、收
集、保存等工作。
2.2.2.4煤场管理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煤场场地平整;合理堆存、
取用、转运;精细化配煤掺烧;卸煤沟煤篦子清理疏通;煤场三大块(石
块、木块、铁块)清理;推煤、工程机械管理;配合煤质验收等管理及安
全、环保管理工作。
2.2.2.5 负责收集、
统计
、保管每 日生产运行记录
、控制系统和生产信 息
管理系统数据,该类数据记录包括:
发供电量、排放物(包括碳排
放)、耗水量
、保养和维护工作(包括任何异常情况) 以及所有其它的每
日记 录 资 料 。 招 标 方 在 任 何 时 候 均 可 通 过 计 算 机 网 络 随 时 调 阅以上资料 和数 据
2.2.2.6 负责运行人员的培训,对运行
、特殊工种等岗位需持证上岗,
并将培训计划和培训效果交招标方审核。
2.2.2.7 运行人员必须掌握系统、设备的运行方式、设备检修进度、重大
操作措施等。密切监视设备的运行参数,发现异常及时进行分析、判断并
处 理。执行招标方制定的防止误操作管理规定,操作时严格执行操作票
和监护 制度。
69
2.2.2.8 主机运行人员资质、能力、年龄、身体状况等必须符合现场工作岗位要求(根据项目部燃运专业实际需求配置),能够独立认真解决对应岗位上发生的异常问题,完成项目部布置的工作任务。能够处理机组运行中突发应急事件,并服从项目部的管理。
2.2.2.9 参加招标方组织的安全培训并通过工作票“
三种人
”考试,取得工
作许可人资格后,负责常规性检修、大修、小修、技改、一般事故抢修及
特殊事故抢修项目的工作票安全措施的实施及工作票许可、操作票执行及
消缺后的系统系统恢复工作。
2.2.2.10 执行招标方制定的巡回检查制度,发现缺陷或问题及时汇报并
处理。执行招标方制定的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制度,履行操作票制度,执
行监护操作,检查设备状态和参数,记录相关数据,并与历史数据对比分
析,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2.2.11 负责向招标方报告在生产过程或第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对人身或财产造成的任何伤害或事故,参与事故处理、调查、分析。
2.2.2.12 根据招标方要求完成辅助运行安全经济运行、相关技术监督、达标投产、“
创星
”、“
五型
”班组建设、“7S
”管理等工作,协助招标方
进行设备可靠性管理工作。
2.2.2.13 定期开展运行分析,包括对设备参数变化、工况异常、操作风险、影响机组可靠经济运行等重要问题进行分析,作好事故预想,持续优化运行指标。
2.2.2.14 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文明生产工作。
2.2.2.15 全面参与运行班组、检修班组建设活动,包括班组安全活动、 技术培训和事故演练等工作。
2.2.2.16 完成招标方、业主方安排的其他涉及主机系统。燃运系统及煤场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标准及要求
3.1 管理要求
3.1.1 按 照 招 标 方 要 求 , 成 立 本 项 目 生 产 运 行 组 织 机 构 , 并 委 派 敬 业 爱
岗
、政治思想及业务素质符合相应工作岗位要求的生产人员
。人员必须
满足现场安全生产运行要求
。若有变动,须经招标方批准
。要求所有人
员应身 体 健 康 ( 正 规 医 院 对 相 关 岗 位 人 员 的 体 检 证 明 , 尤 其 是 按 照 国 家
相 应 标 准 对部 分 岗 位有 特殊要 求 的,体 检 费用由投 标方自 行承担) ,熟
练掌握电厂主机运行、输煤运行、煤场设备异常处理技能,持证上岗,
满足电厂安全稳定运行的需要。
70
3.1.2 运 行 人 员 采 用 24 小 时 值 班 方 式 , 投 入 本 项 目 人 数 两 台 机 组 不 少
于 84 人
。 ( 乙 方 必 须 按 照 甲 方 项 目 部 的 实 际 需 求 , 配 置 各 专 业 人 员
数 量 及 技 能 要 求 ) 配 置 的 运 维 人 员 素 质 要 求 : 具 有 200MW 及 以 上 机组
运 行 经 验, 相 关 操 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所有人员必须经
考试合格并由招标方审核通过后才能上岗,否则视为该岗空缺。
3.1.3 及 时 向 招 标 方 报送 生产 组织 机构 设置变更情况及说明,检修员、
巡操员、斗 轮 司 机 、 煤场管理等关键岗位在上岗前将其工作经历、资历
、
考核情况
、持证情 况 等 报招标 方 (上岗 条 件不低于 电力行 业内公认上 岗
要求)
,并由招标方确认。
3.1.4 投标方人员在招标方工作期间,投标方运行人员的劳动组织关系不变,投标方人员社会保险等的缴纳和管理由投标方负责。
3.2 技术管理
3.2.1 投标方按规定及时向招标方提交电厂运营日报、周报、月报、年度
以及各项专项报告(事故异常分析报告、专项检查报告、开停机报告
等)。
3.2.2 投标方全面做好所属范围内的各项技术管理工作,如编制设备台
账等。参加招标方召开的运行分析会、技术分析会及事故、障碍分析
会,提供各种报表等。配合招标方做好全厂的技术监督。
3.2.3 在保障安全环保的前提下,负责调整机组按经济运行方式运行,
将发电成本降至最低。
3.3 安全管理
3.3.1 投标方负责全面做好所属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如消防安
全管理、隐患排查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确保各级人员的人
身安全;
同时对进入投标方管辖区域的其他单位人员进行属地化管理,并
承担运维过失发生的安全责任;招标方定期组织双方相关技术人员对生
产设备、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汇总各项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限期
完成整改;
协助招标方开展燃料设备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3.2 投标方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 备必须的、齐全的、合格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特殊工种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3.3.3 投标方在开始履约前,应与招标方签订《安全协议》,投标方人员必须接受招标方的安全考试和安全监督。
3.3.4 由于投标方人员违反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违反业主方及招标方
签发的《运行规程》及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等,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设施损坏事
71
故,责任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追究由此造成的间接损失,并按照相关管理制
度进行考核。
3.3.5 投标方应落实岗位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相关人员持证上岗
3.3.6 投标方应积极参加招标方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做好事故预想,布置安全措施。
3.3.7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项目部规定,独立做好后勤生活用电用气用水的安全管理工作,因交通、火灾、触电、中毒或因个人疾病问题造成的人身意外伤亡等(不限于以上情况)一切后果,均有投标方全部负责协商解决、赔偿。
3.3.8 投标方在技术服务期间应按照招标方要求维持机组安全经济运行,减少
一般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人身伤亡和误操作事故。对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
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对由于投标方原因引起的事故及经济损失,将根据考核条
款中的相关内容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3.4 环保管理
投 标 方 全 面 做 好 所 属 范 围 内 各 项 环 保 指 标 的 达 标 管 理 工 作
, 保
证 环 保 设施 正常 投运
, 确 保运 行机 组各项 环 保指标达标排放
,
电厂运
行维护中 产 生 的 有 害 物 质 按 招 标 方 分 类 要 求 存 放 至 招 标 方 指 定 地
点
, 投 标 方 负 责 装 车 后 由 招 标 方 处 置 。
3.5 物资管理
3.5.1 运行维护所必需的消耗材料:
由投标方做方案提出要求,招标方审核
后由业主方进行采购。
工器具:投标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统计现有工器具数量,根据需
要编制计划清单,不足部分提交招标方、业主方审核,有业主方购买后
交投标方保管使用。
机械:投标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统计现有常规工器具及普通电动
工 器具数量,根据需要编制计划清单,不足部分由业主方购买交投标
方保管 使用。对于特殊的设备、特种设备、特殊的电子仪器或者工器
具等有特殊 要求的,投标方提出购买计划清单,经招标方、业主方审
核后由业主方购 买并提供给投标方使用及保管。根据检修需要必须进行
特殊机械使用的,由投标方提出方案要求,招标方审核后,由业主方提供。
3.5.2 现场清洁护使用的工具、消耗性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提供,费用含在合
同总价中。为完成运行、安全文明生产任务所必需的劳务、材料、消耗性材料
工器具(冲洗水管、抹布、清洗剂、铁锹、扫帚等不限于以上)车辆 、劳动
保护用品及其它物品。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一份现场维护工作的自备工器具
明细表。招标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投标方增加工器具配置数量,承包人可
根据实际维护需要增加配置,增加的工具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72
3.5.3 承包人自行采购、储备的备品配件、消耗性材料必须选用正规厂家的合
格产品,招标人管理人员有权对这些材料的来源和质量进行检查和确认,并有
权要求承包人停止使用其中的不合格材料、工具。如果因为选用劣质材料而造
成返工或其它质量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3.5.4 配合招标方定期物资盘点工作。
3.5.5 依照相关专业技术标准及要求,规范使用相关备品备件、工具及仪器
等设备材料,防止损坏,同时做到设备及人员安全。
3.5.4 投标方负责对招标方提供的专用工器具和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 (特种
设备除外) 。专用工器具和车辆因投标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遗失 , 投标
方负责赔偿。
3.6 综合管理
投标方负责编制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职业病防护器具、安全防护器具和安全
设施清单及使用计划,并负责上述器材的采购及使用并建立台账,由于数量
或质量不能满足要求造成的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采购清单及使用计划上
报招标方备案。特殊防护用品(仅限于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氨区防护
服、酸碱防护服、静电防护服) 除外。
四、人员配置要求:
4.1 总体要求
4.1.1 本 项 目 所 有 人 员 必 须 按 照 贵 州 省 六 盘 水 市 政 府 有 关 单 位 管理要求执行,投标方所有进场人员应当进行入职健康体检,并承担相应费用。
4.1.2 派驻本项目所有人员要求男性年龄在 18-55 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 18
-50 周岁,所有人员进厂前必须经体格及职业病检验合格,并向招标方提供职
业健康档案,无传染性疾病及不适宜担任本项目工作的病症,由投标方负责办
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雇主责任险(不低于 120 万人民币)。
4.1.3 投标方应按本技术规范书要求对运行技术服务人员的要求,制订人员配置劳动资源策划方案,并作为招标方评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4.1.4 投 标 方 班 组 按 招 标 方 要 求 配 置 齐 全 , 人 员 精 通 本 专 业 所 属 设 备 的
运 行和 维护 ,驻 守 项 目所在 地 人数不 能 低于总人数的 95%
。投入本项目
人数三台机组不少于 84 人 (根据项目实际上下浮动±10 人)。技术服务周
期内因投标方人员因素需增加人员时,总费用不变。具体岗位及人员配置要求
如下:
73
岗位最低人员数量配置表:
部门
岗位
三台机下限 定
员(人)
备注
煤场管理
6
持证上岗,具有 200MW 及以上机组同岗
位两年同岗位工作经历
巡操员
18
持证上岗,具有 200MW 及以上机组同岗
位一年运行工作经历
巡检技术员
2
持证上岗,具有 200MW 及以上机组同
岗位两年运行工作经历
检修技术员
1
持证上岗,具有 200MW 及以上机组同
岗位两年电厂检修工作经历
检修工
51
持证上岗,具有 200MW 及以上机组同
岗位一年电厂检修工作经历
斗轮司机
4
持证上岗,具有 200MW 及以上机组同岗位一年以上类似工作经历
燃料运行
起重工
2
持证上岗,具有 200MW 及以上机组同岗位一年以上类似工作经历
总计
84
4.1.5 所有人员必须按要求持证上岗。
4.1.6 投标方须在投标技术文件及合同报价时详细列举项目人员拟配置情况,并提供管理团队人员资质信息。
4.1.7 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提供的参与本项目的人员进行入场前技能测评 、履历调查、工作能力调研等,如不满足招标方的资质要求,或提供的技术人 员信息与实际不符,投标方需更换人员。
4.1.8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求配置专职和兼职安全员。4.1.9 投 标 方 应 配 置 足 够 人 员 , 即 使 在 机 组 突 发 性 检 修 工 作 或 事 故 检 修时也必须保证各项工作按工期
、质量等要求顺利进行。
4.1.10 投 标 方 应 建 立 相 应 的 管 理 考 核 制 度 , 定 期 监 督 本 单 位 人 员 执行 ,对违反人员进行考核并通报招标方,否则招标方对投标方进行考核。
4.2 岗位要求
4.2.1 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招标范围内系统设备全面管理的经历。
4.2.1 按要求配置相应的运行人员:详见 4.1.4 条 。
4.3 人员培训
投标方人员在上岗前对本电厂设备的性能、技术规范、操作要求做
到熟悉掌握,必须进行上岗前培训,熟悉现场环境、设备系统,熟知安全规
74
程,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上岗资格,符合维护人员需求条件。禁止培训不合格 或没有经过培训的人员入场作业。
4.4 人员变动
4.4.1 投标方的工作人员名单经双方协商、 业主方认可后,管理人员和 技术娴熟人员不得随意调动。确需调动时,须提前 7 天通知招标方并征得同意,更换人员须提前到位,否则按招标方考核标准执行。
4.4.2 在合同期内投标方应保证人员的技术素质并驻项目所在地,提供的关键技术骨干人员应相对固定。
4.4.3 严禁岗位人员出现长期替岗、替班现象;本岗位协议人员不得与第三方签有劳务合同。如有发现进行人员辞退,同时考核投标方 1000 元/次。
五、服务要求及进度
5.1 服务期限为:2 0 2 6 年 05 月 01 日至 2 0 2 7 年 04 月 30 日
5.2 服务质量要求
5.2.1 服务质量要求:及时、准确、有效、低耗,确保设备系统可靠、正常运行。
5.2.2 运行质量要求:
5.2.2.1 设备运行中对设备及系统进行必要的监视、操作和检查,通过日常
巡视检查保证设备的良好的状态,确保燃料设备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
行。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重点巡检。
5.2.2.2 无论何时, 当设备出现事故、障碍、异常时,人员应及时赶到现
场,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包含了对设备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定期倒换、及
时发现设备的各种缺陷等运行工作
5.2.2.3 按照招标方要求建立健全各项报表、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巡回检
查记录、交接班记录;按照招标方规定要求进行或者配合进行定期工作、 设
备试验及设备轮换等项工作。
5.2.2.4 召开好班前班后会,并认真详实做好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管理制度保证设备、工器具、设备卫生等顺利交接。
5.2.2.5 认真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确保缺陷及时发现,并督促、跟踪 缺陷的消除。
5.2.2.6 做好现场运行系统设备管理及防雨、防风、防火、防尘、防汛、防冻等相关工作,确保不发生机组非计划停运事件。
5.2.2.7 配合做好防汛等各种突发情况的临时性抢险工作。
75
5.2.3 生产管理:
5.2.3.1 承包人必须服从电厂有关生产管理制度、考核细则的相关规定。
5.2.3.2 承包人须服从并执行电厂颁布执行的各项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
5.2.3.3 严格执行岗位考勤制度,每日及时填报考勤,如发生缺岗现象进行相应的考核。
5.2.3.4 投标方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招标方组织和调度,保证人数,遵守招标方安全规定和要求,使用的工器具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5.4 服务响应要求:
能够应对现场发生的各种故障,并及时处理。时间上必须满足被服务单位
现场生产需求,及时恢复设备运行并满足生产需求。被服务单位发出服务通知
且需要现场处理故障时,须 1 小时内赶到现场,2-3 小时解决故障。
5.5 工作要求:
5.5.1 对于电厂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工作人员必须执行,不得推诿。
5.5.2 对于合同内项目,承包人由于技术力量不够,人员数量不足等原因延误工作的,除进行考核外,责令承包人充实相关工作人员,直至满足现场工作要求为止。
5.5.3 承包人工作人员在作业期间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可视情况由电厂进行处罚直至将其遣送回原单位,并按电厂规定日期内补足人员。
5.6 现场管理
5.6.1 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遵守国家有关运输安全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5.6.2 严格执行国家道路运输管理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作业区域内安全负全面安全管理责任,造成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承包人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6.3 服从发包人安全管理,发包人有权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对安全检查下达整改的通知书和整改意见,进行限期整改和落实,发包人有权对违章作业等不安全行为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罚款。
5.6.4 承包人作业人员的各类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均自行承担,承包人必须保证
其工作人员具有操作相关设备的相应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5.6.5 承包人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担全部费用;由于承包人人员操作不当,造成自身和其他方人员、车辆、设备设施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担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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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5.7.1 文明施工要求
5.7.1.1 文明生产按招标方文明生产制度执行:合同系统区域内现场包括所有设备,盘柜箱内不得有任何杂物,严禁将任何杂物放到生产现场。所有的冲洗卷盘箱、消防箱、灭火器箱、防护罩应清扫干净。
5.7.1.2 工作要求:交班前必须保证合同系统卫生达到清洁标准,电机、电源 柜、检修箱、仪表箱、开关柜、操作箱等,严禁直接冲水,须擦拭干净,每班保洁一次。
5.7.2 投标方安全管理目标
5.7.2.1 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和恶性未遂事件。
5.7.2.2 不发生人为责任的设备损坏事故。
5.7.2.3 不发生违反“十条禁令
”行为。
5.7.2.4 做到“三无
”即:无油迹、无积水、无积煤积粉。
5.7.2.5 做到“二齐
”即:清洁工具、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
5.7.2.6 做到“三不乱
”即:电线不乱拉、物品工具不乱放、杂物不乱丢;固体
废 弃物分类处置率达到 100% ,不向外环境排放危险固体废物;噪声、粉尘、 有毒有害气体、废水、生活污水、排水等排放达标。
5.7.2.7 不发生环保污染事件。
六、投标方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贵州钟
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安全环保文件的规定,结合外委工程特点,为
明确双方职责,双方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2)投标方安全健康管理应遵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发电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试
行)》消防等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必须遵守招标方有关安全、文明生产、
卫生、环保管理等有关方面的规程、规定和制度。投标方必须熟悉和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并切实执行技术规范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
和规定。投标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工
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及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
防止噪声、固体废物、大气污染的措施。
77
(3)负责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设置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强化安全考核工作,并接受招标方安全机构的管理、指
导、监督和考核。
(4)投标方必须按规定参加由招标方和招标方对织的各种安全活动和召开的
安全会议。投标方所有安全设施、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符合国
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并必须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特种设备
(必须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使用证件方可使用。投标方特殊工种要经专业
培训,并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上岗。
(5)投标方需积极贯彻招标方推行的安健环政策,不断提升安健环管理水
平,投标方人员配备统一的工作服和完善的个人防护用品。投标方应执行招标
方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并接受招标方对其进行的安全管理。当招标方认为投标
方的行为对人身、财产及环境的安全构成威胁时,有权发出整改、罚款及停工
整顿等指令,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接受招标方对其进行的
安全管理,但不能免除其对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责任和费用。
(6)应与招标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生产承诺书。
(7)投标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
则认真执行。投标方必须依据招标方管理要求等制度制定承包项目的具体实施
办法;执行招标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并结合招标工作的具体情况制
订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细则,但所制订制度不得与招标方的制度相违背。招
标方按照招标方的管理制度对投标方进行考核。
(8)投标方应自费采取应有的卫生防护措施,经常保持现场及其驻地整洁和卫
生,以保护人员的健康,根据要求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配备防止传染病和准备
常用的急救药物。在炎热的高温条件下施工时,投标方应注意采取防暑降温措
施。投标方还应负责为其雇用的员工供应清洁的饮用水等相关生活用品。
(9)对于运行过程中安全设施布置,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提出整改意见,投标
方必须接受并按要求整改。现场的安全投标方负有责任,由于投标方安全管理
及技术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所有责任由投标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费
用。
(10)投标方因施工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承包
方人员过失、承包方自身生产人员违章以及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未履行好以上
承包方的安全管理职责、承包方人员由于自身(含生活区突发疾病或其他)等
原因造成设备停运、设备损坏、火灾、交通事故、住宿饮食、用电管理、治安
78
事件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所有不安全事件,承包方承担经济赔偿、民
事纠纷直至法律责任的全部后果和全部安全责任。
投标方安全管理措施
(1)投标方必须明确施工安全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建
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投标方应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身体检查和技术培训制度。确保所有施工人
员安全教育合格,身体健康;需要配备相应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统一穿着符
合安全规程要求的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工作服;
(3)投标方应建立施工设备、机具(包括车辆)及工具的定期检验(特种设备
需有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标定及维修制度,严把“五关”,即:机械进厂关,
机械管理关,人员资质关,重大起吊投标方案审查关及机械使用关。做好施 工
机械安装(拆卸)、维修、使用、检测四个队伍的建设。确保使用过程中安
全、可靠;
(4)投标方应根据外委工程的特点,进行施工风险辨识(找出危险源,尤其是
重大的危险源) , 并有针对性地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
防火、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坍塌、防触电、防爆、防
雷、防风、防雪压、防雨、防滑、防暑、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并在施
工现场设立明显提示牌)
(5)投标方应建立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投标方应有完备的安全保障系
统,要有完善、可行、有效的安全保证措施和针对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投标
方应建立安全工作的检查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将安全工作持续改进;投标方
应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其安全体系有效运作。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文
件、有执行、有记录、有检查、有奖惩、有评价、有改进,使安全工作万无一
失。
(6)投标方必须随时接受行业及招标方安全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接受安全检查人员发出的整改、罚款及停工整顿等指令,同时承担由此增加的
费用和延误工期的责任;
(7)由于投标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投标方除承担所有责任和由此发生的
所有费用外,按照招标方相关考核条款扣减合同价款。安全事故的认定按国家
有关规定执行。其它安全问题的奖惩按招标方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执行。
(8)投标方必须提供安全投入物资明细及相关费用,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落实。
安全投入物资包括:防止人身伤害而投入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
79
劳保鞋、防护服、工作服、防尘口罩、防护眼镜、防坠器、安全网、防护面罩、
绝缘手套、耳塞、电笔、工器具检验费用等;防止火灾需投入的物资,如石棉
布、防火布、灭火器;防止高空落物等需投入的物资,如防坠绳、隔离围栏;警
示标识;防止环境污染需投入的物资,文明生产需投入的物资。
(9)投标方在现场必须遵守所有现行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自现场
开始工作直到工程全部移交为止,投标方应全面负责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
全,并使工地和工程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故,保证建(构)筑物
和设备的安全。
(10)施工区内的沟道、地面无垃圾,每个作业面都应作到“工完料尽场地
清 ”,剩余材料要堆放整齐,废料及时清理,将废料运到招标方指定的地方。
不准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道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需办理手
续后方可实施。沟道、孔洞、平台、扶梯要有可靠的永久性或临时盖板或栏杆,
设明显标志和安全警告牌。
(11) 投标方应随时接受行业及招标方安全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接
受安全检查人员发出的整改、罚款及停工整顿等指令,同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工期的责任;
(12)投标方使用的电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和起重工器具必须经过招标方
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使用。对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登高装置、
移动式电气设备和大型机械进行定期检查、检测,粘贴编号、合格证,确保其
安全可靠。
(13)投标方必须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配足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面罩、防尘口罩、护目镜、防酸手套、连体服、焊工手套、绝缘手套等。
(14)投标方不得私自进入生产区域,如果需要进入生产区域施工,必须按照
招标方相关规定,听从招标方生产人员的管理,办理各项工作许可证。
(15)投标方发生重大未遂事件、设备和人身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
事故等,必须立即(15 分钟内)报告施工招标方和招标方,并展开各项应急和
控制措施,应急处置完成后必须保护好施工现场,严禁破坏和更改,禁止隐藏
或瞒报。
(16)凡是构成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人身轻伤及以上人身安全事故、环境污
染事故、火灾事故等,由施工招标方、招标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家有关部门负
责调查,投标方必须 无条件配合调查和落实整改措施;其它事件由投标方对织
调查分析,调查内容必须至少包括事件经过、直接原因、根本原因、经济损失、
80
责任分析和考核等内容,必须在事件发生后 3 日内完成调查,并将调查报告报施
工招标方。
七、双方责任
7.1 招标方的权利和义务
7.1.1 招标方对安全管理、运行管理、文明生产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
一培训、统一考核。
7.1.2 所有人员须经招标方审查,包括技能测评(理论考试、面试和仿
真机实操考试) 、履历调查、工作能力调研,合格后方可进驻。
7.1.3 招标方有权撤换投标方不能胜任工作、不配合招标方工作或玩忽
职守的人员,并不得重返生产现场,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方自负。
7.1.4 投标方因技术力量不足或准备不充分等因素而无法完成工作任
务,招标方有权另 行委托其它队伍进行紧急处理,投标方应担负全部委托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7.1.5 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参照电力行业其它同类型电厂或机组
情况,变更调整或增减所签订的合同有关条款内容。
7.1.6 由于投标方的原因给招标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或与第三方串
通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要求投标方予以赔偿和承担相应责任。
7.1.7 招标方专业技术主管负责技术管理工作,对投标方工作进行检查
指导、监督与考核。
7.1.8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工作等。
7.1.9 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作业条件。
7.1.10 负责提供运行规程、系统图等。
7.1.11 负责为投标方提供运行安全工器具(不包括个人安全防护工器具)
7.1.12 当出现设备事故或故障时,由招标方组织投标方及相关单位进行
事故调查,共同做出结论。
7.1.13 为投标方上班期间工作人员提供就餐条件(费用由投标方自理,
收费标准由招标 方根据厂内实际情况确定)。
7.1.14 按照招标方统一着装要求,为投标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安全帽、
防砸鞋(费用由投标方自理)。
7.1.15 为投标方管理人员提供办公场所。
7.1.16 投标方违反本合同中严重违约条款,有权解除合同。
7.1.17 因投标方拖欠用工工资导致运维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上访或群体
事件发生的,招标方有权按拖欠用工工资的 3 倍进行考核。
7.1.18 因招标方原因引起机组、系统、设备运行异常的,责任由招
标方承担。
81
7.2 投标方的权利和责任
7.2.1 违反安全生产的命令投标方有拒绝执行权。
7.2.2 完成合同约定运行工作后要求招标方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款项。
7.2.3 合理化建议使招标方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采取及时有效
的措施而避免重大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投标方有权要求招标方予以奖励。
7.2.3 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参照电力行业其它同类型电厂或机组情
况, 向招标方提出变更调整或增减所签订的合同有关条款内容。
7.2.4 由于招标方的责任给投标方造成的损失,投标方有权要求招标
方予以赔偿。
7.2.5 对本项目的运行工作相关外委工程提出建议。
7.2.6 根据要求,成立组织机构,组织符合各岗位要求的人员开展
机组主机设备、燃运设备及煤场管理等工作。
7.2.7 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招标方下发的各种规定及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方下发的运维管理及考核细则) , 按照招标方下发的相应管理规定编制自身相应的生产管理制度。
7.2.8 按照有关规定与用工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无条件保障所有用工人员的各种保险、薪酬及其他费用。
7.2.9 严格按照招标方审核下发的《运行规程》来规范和优化机组
启停及正常运行操作工作。
7.2.10 生产中采取一切措施确保人身、机组、机组经济运行及环保
达标。对本项目节支增效、节能降耗、技术更新、优化组合等方面采取
有效措施,禁止在运维操作中出现有意浪费生产消耗性物资(煤、水、
油、气 、汽、液氨、石灰石、化学药品等)的行 为。
7.2.11 按照招标方要求做好机组运行维护数据、资料的记录和整
理,收集机组原始运行数据资料,负责生产 SIS 及 MIS 系统的配置优化、数据录入及日常维护工作。提供设备运行、技术监督报表,试验、检验、校验记录,技术分析和工作总结等资料。
7.2.12 根据机组设备的特性对设备的运行调整,按照规程规定进行
事故处理,认真开展定期巡检工作,按照“零
”缺陷管理目标对设备进
行管理,编制缺陷管理台账、报表并定期分析。
7.2.13 投标方保管、维护招标方为机组运行配备的专用工器具、特殊
机械、试验检验仪器,保证其完好,担负使用管理职责;因保管或使用不
当造成损坏、丢失,应予以赔偿,并按招标方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7.2.14 因投标方原因造成的铭牌、标识牌、介质流向标识丢失或不
清,
由投标方负责补齐,费用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82
7.2.15 投标方原因造成承包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建筑、道路等
固定资产的损坏,投标方承担相关责任。
7.2.16 未能实事求是的记录运行、维护、试验、化验数据,故意谎
报或瞒报而引起的不良后果,投标方承担相关责任。
7.2.17 合同执行期间,发生的下列事件行为,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包含经济损失 、赔偿及考核):
a) 投标方人员保管不慎、使用不当而造成的物品、材料、备品备
件等丢失、失效 、损坏。
b) 投标方的工作人员因违反国家法律及当地有关规定而引起的治安或刑事案件。
c) 投标方管理不善或投标方的工作人员(包括临聘人员)违反电
力安全规程、运行规程而引起的人身伤害或他人伤害。
d) 投标方负责的交通运输工作造成的任何损失。
e) 投标方人员(包括临聘人员)违反电力法规而进行的操作所造成的损失。
7.2.18 在运行工作期间,
由投标方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投标方负
责。
由于投标方人员违反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违反业主方及招
标方签发的《运行规程》及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等,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
设施损坏事故,责任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追究由此造成的间接损失,
并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7.2.19 运维期间生产区域外发生紧急情况或重大事项时,无论是否
在投标方工作范围,投标方必须配合招标方进行处理。经事故事件调查认定后,按照责任归属承担相关费用。
7.2.20 合同执行期间,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招标方提出的正
常安全、生产需要,并对合同的安全、质量目标负全部责任。
7.2.21 配合招标方完成机组创优达标(6S)、安全性评价、环保评
价、企业发展等工作。
7.2.22 配合招标方完成临时安排的其它应急任务。
7.2.23 运行服务期间,投标方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作业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时由投标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办理相关赔偿事宜。
7.2.24 投标方必须对所属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正压式消
防空气呼吸器、氨区防护服、酸碱防护服、静电防护服由招标方承担,其余由投标方承担),定期组织所属人员进行体检。投标方所属人员检查出患职业疾病并被相关机构鉴定为是在本项目期发生的,由投标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83
7.2.25 负责稳定现场各类人员。如因管理问题导致现场人员变动大,
现场管理工作出现对接不畅,变动后人员无法胜任现场管理工作的情况,
招标方有权视为投标方未达到合同人员足额配置进行结算调整考核,关键
岗位人员变动提前 15 天告知招标方,并经招标方同意后方可调整。
7.2.26 负责与第三方共同完成安全性评价工作。
7.2.27 负责保障投标方用工工资的正常发放,不得拖欠用工工资,因
投标方拖欠用工工资导致运维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上访或群体事件发生
的,
由投标方负完全责任。投标方应为不正当理由恶意欠薪、无故拖延工人
工资发放等不良社会舆情事件引起的后果负全部责任,招标方考核每次 5000
元。
7.2.28 投标方必须为员工做好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并为运行值班人员
和检修人员提供必要的休息和办公场所,并对住宿、饮食安全负有主体管
理责任。
7.2.29 投标方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防疫物品、防尘口罩、手电、防
水靴、防雨衣、手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等均由投标方负责,工作服、安
全帽、防砸鞋由招标方统一采购(费用由投标方自理),以上物品的购买
和定期校验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可在招标方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统一购
买、发放、校验,并接受招标方的定期检查和考核。
八、考核规定
8.1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结束期间,投标方必须严格执行业主方、招
标方的规章制度 ,不发生安全、健康、环境污染等事故,保证现场文明生产状况
良好。
8.2 在合同执行期间投标方未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规定,视情节轻
重对投标方给予相应处罚。
8.3 投标方发生轻伤及以上的人身伤害事故,依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给投标方相应考核: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考核投标方 100 万元/人.次;发生重
伤事故,考核投标方 50 万元/人. 次;发生轻伤事故,考核投标方 10 万元/
人.次;发生轻微伤事故,考核投标方 5 万元/人.次。
8.4 一个月内发生两起同类型事故,除按“
四不放过
”的原则处理外,加倍
考核。
8.5 对特殊工作未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除立即停工外,考核 1000 元/
次,两次以上加倍考核,并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责。
8.6 警戒标志缺失或设置不规范,每发现一处考核 200 元。
84
8.7 投标方未及时分工种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文件规定及《安全工作
规程》的学习、考试或未严把三级安全教育关,每发现 1 人/次,考核 200
元。
8.8 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区内脏、乱、差不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则每
次考核 500~2000 元。如仍未及时整改,则由招标方组织清理,所发生的一切
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并加倍考核。
8.9 投标方接到安全问题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借故拖延不进行彻底
整改者,考核 500~10000 元,并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责。
8.10 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设施,考核 1000~5000 元,并责令按期恢复
8.11 无证操作和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考核 500
元,造成事故根据事故分析结果处理。
8.12 进入生产现场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考核 100 元/人.次。月度
内发现 5 人/次及以上习惯性违章,追加考核 3000 元,月度超过 8 人/次,再
追加考核 5000 元。
8.13 投标方人员酒后进入生产现场,考核 500 元/人次;高处作业不系安
全带,考核 500 元/人次,不按要求立即整改或再次发生的,按照《钟山野马
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 十条红线》考核 10000 元,投标方负责将此人
清退出厂。
8.14 生产现场严禁流动吸烟,发现流动吸烟考核 300 元/人.次。
8.15 不在规定通道内行走,而攀登脚手架上下者,或高处作业抛掷杂
物,考核 200~5000 元/人.次。
8.16 因运行操作不当的原因导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
瞬时值超过限值考核 50 元/次(若小时均值未超标,不进行 50 元/次瞬时
值超过限制值考核)。导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小时均值
超过限值将处超限值时段环保电价款 2 倍考核,超过限值 1 倍及以上的,
将处超限值时段环保电价款 5 倍考核。
由此引发的电网减少甲方的机组利用
小时数损失的电量等间接费用由投标方负责,其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
化物排放中有一项不符合超低排放标准的,即视为该时段不符合超低排放标
准。如发生环境污染、排放超标等环保事故,除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处罚
外,每次考核 10000~50000 元,并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责。
8.17 生产现场道路应保持整洁,无杂物、无积水,无扬尘,每出现一处
(超过 10 平方米为 1 处) , 考核 50-100 元。
8.18 未经许可在供电、供水、供汽(气)等设施上私拉乱接,每发现一
次,考核 1000- 5000 元。
85
8.19 在生产过程中,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造成设施(含电缆、管线、沟
道等)损坏,每发现一次,考核 1000-5000 元,并责令按期恢复,且赔偿恢复
期间产生的全部损失。
8.20 生产、生活区域排水不畅(土建原因除外) , 导致积水、结冰等,
每发现一次,考核 50 元。
8.21 生产过程中产生废弃物、垃圾等未能及时按要求集中回收处置或排
放,每发现一次,考核 100 元,并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责。
8.22 因投标方管理不善,引发纠纷和社会矛盾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投标
方承担全部责任 ,同时考核 1000-5000 元。
8.23 投标方所使用的,由招标方提供的所有机具设备仪器及专用工器具,
应专为本项目所使用,任何情况下的挪为他用都应提前通知招标方,并须征得
招标方的同意,否则按 20000 元/件.次标准进行考核。
8.24 投标方按照合同要求配置各岗位人员,招标方每月对投标方实际到岗
人数进行检查 ,缺岗人员按每人每月 1 万元考核(正常休假人员除外)。未按
招标方要求或合同中用于本项 目技术人员与实际不符,每发现 1 个扣 1000
元;如招标方通知限期内未改正扣 3000 元/次.人;关键岗位人员替换或调配必
须经招标方认可批准,如未执行批准,每发现 1 次扣 3000 元。
8.25 合同执行期间,投标方人员违纪、玩忽职守或是招标方认为其不能
胜任时,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从速撤换。工作中因扯皮而延误缺陷处理
的,每次考核 1000 元。
8.26 如果投标方原因发生以下任意一项事故或事件,考核投标方
2000~5000 元,同时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投标方全额赔偿:
(1)发生恶性未遂事故;
(2)发生经济损失在 100000 元及以上的设备事故;
(3)发生经济损失在 100000 元及以上的火灾事故;
(4)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5)发生垮塌事故;
(6)发生大面积职业病;
(7)发生员工集体中毒事件;
(8)发生大面积传染病;
(9)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10)发生压力容器爆炸事件;
(11)发生水淹泵房事件;
(12)全厂停电事故。
8.27 合同履行后,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电子版安全管理制度学习清单及相
关制度、管理规定内容。如《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贵州钟山野马寨热
86
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 作管理规定》、《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
司外包项目及外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反违章管理制度》、《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
和管理实施细则》等,未尽事宜,将根据业主方相关制度中的考核条款执行。
九、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本协议,违约金比例为不履行(项目费用)
部分 10%;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按照实际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87
附件二:
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考核细则
1 总则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主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及
责任,保障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
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2 管理目标
2.1 安全目标
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要杜绝人身死亡事故,轻伤率控制在每年 3‰以
下,严格控制各种习惯性违章。安全总体目标: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
”
目
标,并在承包合同期内不发生以下九种责任事故 (事件) :
2.1.1 重伤及以上事故;
2.1.2 一般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2.1.3 一般火灾事故;
2.1.4 一般交通事故;
2.1.5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
2.1.6 一般垮(坍)塌事故;
2.1.7 压力容器爆炸事件;
2.1.8 水淹泵房事件;
2.1.9 全厂停电事故;
2.2 职业健康目标
2.2.1 不发生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的事件;
2.2.2 不发生大面积传染病和集体食物中毒事故;
2.2.3 作业场所环境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
2.3 环保目标
2.3.1 工业“
三废
”达标排放;
2.3.2 厂界噪声符合国家标准;
2.3.3 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2.3.4 水土保持工作符合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审查意见的要求。
2.4 文明生产管理目标
2.4.1 服务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有关规
定。完成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规定的各项安全、环保、生产指标。
88
2.4.2 保证服务现场所使用的设备、设施的完好。
2.4.3 在项目
中管理工作规范化。
3 根据发电厂工程设备的特点,存在锅炉、汽轮机、蒸汽管道、压力
容器等高压设备,变配电等电气设备,
以及煤粉、油类、危险化学品(如
盐酸、烧碱、氨水等)等危险 物质。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有(参照 GB6441—86《企业伤亡事故分类》 ):
3.1 物体打击;
3.2 车辆伤害;
3.3 机械伤害;
3.4 起重伤害;
3.5 触电;
3.6 淹溺;
3.7 灼烫;
3.8 火灾;
3.9 高处坠落;
3.10 坍塌;
3.11 锅炉爆炸;
3.12 容器爆炸;
3.13 其他爆炸;
3.14 中毒和窒息;
3.15 其他伤害。
4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与主合同一致。
5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
5.1.1 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
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点源,熟练掌握事
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5.1.2 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生
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5.1.3 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有
权对租赁使用的乙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5.1.4 有权对乙方的服务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
5.1.5 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
权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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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甲方的义务
5.2.1 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
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2.2 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业绩、资质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
目制定的安全健康环境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
5.2.3 向乙方明确服务现场作业区的范围及安全管理要求。
5.2.4 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进
行报告。
5.2.5 应乙方要求提供其它相关的安全资料。
5.2.6 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5.2.7 甲方应建立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渠道,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管
理的信息向乙方予以传递。
5.2.8 其他根据项目要求应尽的义务。
6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的权利
6.1.1 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6.1.2 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6.1.3 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服务作业的安全条件和环境。
6.1.4 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
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6.1.5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6.2 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6.2.1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
本项目制定安全健康环境方案,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执行甲方及相
关的规章制度。按规定组织好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安全隐患、重大
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甲方。
6.2.2 发生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
一步扩大,并按甲方要求报告事故。
6.2.3 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
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6.2.4 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
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90
6.2.5 乙方若有分包商,应经甲方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
的资质和安全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工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
种作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直接
对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办理业务。
6.2.6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进行确认,并在客观证
据充分的情况下实施必要的纠正和改进。
6.2.7 乙方有义务对运营中的安全管理作出必要的承诺。
6.2.8 在主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
认责任。事故调查应按照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
6.2.9 在服务期间,按时提交电厂运营 日报、周报、月报、年度以
及各项专项报告(月度燃料报告、事故异常报告、专项检查报告、开停机报告等)。
7 考核
7.1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结束期间,乙方必须完全按照本约定规
定的安全、健康、环境与文明生产管理约定执行,不发生安全、健康、环
境污染等事故,保证现场文明生产状况良好。
7.2 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未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规定,视情
节轻重对乙方给予相应处罚:
7.2.1 乙方发生轻微伤及以上的人身伤害事故,依据《安全生产管理
协议》给乙方相应考核: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考核乙方 100 万元/人.
次;发生重伤事故,考核乙方 50 万元 /人.次;发生轻伤事故,考核乙
方 10 万元/人.次;发生轻微伤事故,考核乙方 5 万元/人. 次。
7.2.2 一个月内发生两起同类型事故,除按“
四不放过
”的原则处理
外,加倍考核。
7.2.3 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
理体系,未确定专、兼职安全员,将给予 5000~20000 元考核,并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责。
7.2.4 乙方未在组织生产前编制安全文明生产计划及保证措施,不
能按时上报各项管理措施,给予 3000~5000 元的考核,并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责。
7.2.5 对特殊工作未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除立即停工外,考核
1000 元/次,两次以上加倍考核,并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责。
7.2.6 警戒标志缺失或设置不规范,每发现一处考核 200 元。
7.2.7 乙方未及时分工种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文件规定及《安
全工作规程》的学习、考试或未严把三级安全教育关,每发现 1 人/次,考核 200 元。
91
7.2.8 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区内脏、乱、差不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完
毕,则每次考核 500~2000 元。如仍未及时整改,则由甲方组织清理,
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加倍考核。
7.2.9 乙方接到安全问题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借故拖延不进
行彻底整改者,考核 500~10000 元,并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责。
7.2.10 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设施,考核 1000~5000 元,并责令
按期恢复。
7.2.11 无证操作和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
考核 500 元,造成事故根据事故分析结果处理。
7.2.12 进入生产现场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考核 100 元/人.
次。月度内发现 5 人/次及以上习惯性违章,追加考核 3000 元,月度超过 8 人/次,再追加考核 5000 元。
7.2.13 乙方人员酒后进入生产现场,考核 500 元/人.次;高处作
业不系安全带,考核 500 元/人.次,不按要求立即整改或再次发生的,
按照《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十条红线》考核 10000
元,乙方负责将此人清退出厂。
7.2.14 生产现场严禁流动吸烟,发现流动吸烟考核 300 元/人.次。
7.2.15 不在规定通道内行走,而攀登脚手架上下者,或高处作业
抛掷杂物,考核 200~5000 元/人.次。
7.2.16 发生环境污染、排放超标等环保事故,除接受当地环保部门
的处罚外,每次考核 10000~50000 元,并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责。
7.2.17 生产现场道路应保持整洁,无杂物、无积水,无扬尘,每出
现一处(超过 10 平方米为 1 处)
,考核 50-100 元。
7.2.18 未经许可在供电、供水、供汽(气)等设施上私拉乱接,每
发现一次,考核 1000-5000 元。
7.2.19 在生产过程中,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造成设施(含电缆、管
线、沟道等)损坏,每发现一次,考核 1000-5000 元,并责令按期恢复,且赔偿恢复期间产生的全部损失。
7.2.20 生产、生活区域排水不畅(土建原因除外) , 导致积水、结
冰等,每发现一次,考核 50 元。
7.2.21 生产过程中产生废弃物、垃圾等未能及时按要求集中回收处
置或排放,每发现一次,考核 100 元,并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责。
7.2.22 因乙方管理不善,引发纠纷和社会矛盾造成恶劣影响的,由
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考核 1000-5000 元。
7.2.23 现场临修的工具、设备、材料必须分类,定置摆放整齐,如
发现现场物资、材料有乱堆乱放和不按要求放入仓库现象考核 100 元;
92
甲方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并发出整改通知后,乙方仍未执行并整改考核5000 元
7.2.24 乙方所使用的,
由
甲方提供的所有机具设备仪器及专用工器
具,应专为本项目所使用,任何情况下的挪为他用都应提前通知甲方,并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按 20000 元/件.次标准进行考核。
7.2.25 乙方按照合同要求配置各岗位人员,
甲方每月对乙方实际到
岗人数进行检查,缺岗人员按每人每月 1 万元考核(正常休假人员除外)
。
未按甲方要求或合同中用于本 项目技术人员与实际不符,每发现 1 个扣
1000 元;如甲方通知限期内未改正扣 3000 元/次.人;主要专业技术人员
替换或调配必须经甲方认可批准,如未执行批准,每发现 1 次扣 3000
元。
7.2.26 项目经理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或不执行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及要
求,
出现两次及以上,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该运维单位总部,撤换该
项目经理,新项目经理必须经过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上任,此间运行维护
单位必须按合同要求做好本范围内各项工作。
7.2.27 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人员违纪、玩忽职守或是甲方认为其不
能胜任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从速撤换。工作中因扯皮而延误缺陷处理的,每次考核 1000 元。
7.2.28 如果乙方原因发生以下任意一项事故或事件,考核乙方
2000~5000 元,
同时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7.2.28.1
发生恶性未遂事故;
7.2.28.2
发生经济损失在 100000 元及以上的设备事故;
7.2.28.3
发生经济损失在 100000 元及以上的火灾事故;
7.2.28.4
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7.2.28.5
发生垮塌事故;
7.2.28.6
发生大面积职业病;
7.2.28.7
发生员工集体中毒事件;
7.2.28.8
发生大面积传染病;
7.2.28.9
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7.2.28.10
发生压力容器爆炸事件;
7.2.28.11
发生水淹泵房事件;
7.2.28.12
全厂停电事故。
8 违约责任及处理
8.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时,依据合同约定对违
约者进行处理 ( 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
93
8.2 发生事故时,
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
责任方承担。
8.3 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
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进行。
8.4 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
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 由于乙方操作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并赔偿事故期间产生的全部损失。
8.5 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
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
8.6 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
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8.7 如有第三方造成的事故,乙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甲方对第三方
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
8.8 应加强职工法律法规教育,必须做好舆情管理,维护队伍稳定。
乙方涉及的劳动纠纷、劳动保障及员工福利待遇问题均由乙方内部处置。
对甲方造成的社会不稳定事件 ( 如堵门、聚众闹事、恶意上访、
网络平台
上的负面信息等不良社会影响的各类事件) ,
由乙方负责予以澄清、消除
影响,并对甲方作出经济赔偿、挽回损失。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发生舆情的
处置情况,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9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项目服务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
当事人双
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0 保险
乙方合同项目服务人员的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险由其自行承担。
11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
理。
12 其他事宜
12.1 本安全环保健康管理合同条款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该合同条
款如与主合同的约定不一致的,以主合同为准。
12.2 本合同与主合同同时生效,
同时终止。主合同因工作实际需要
变更期限,本合同随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12.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没有补充协议的,按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94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95
附件三:
主要生产运行指标及运营指标考核
主要生产运行指标及运营指标考核,由甲乙 双方根据实际运行工
况协商确定,按以下 3 个方面的指标进行考核。
1、运行指标
(1)主要经济性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发电量、负荷率、发电标煤
耗、厂用电率、综合厂用电率、机组补给水率、石灰石耗量、液氨耗量、
化学药品耗量等指标以每月甲方下达的指标为准;
(2)环保指标包括但不限于:除雨水外其余废水对外零排放;电厂
污染物排放指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达到并优于设备厂家的设计
控制值,达到现行的国家超低排放标准;杜绝发生由于运行操作原因造
成的排放超限等环保事故和罚款;
(3)可靠性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机组年利用小时数以甲方每月制定
的利用小时数为准(实际根据中调下发负荷曲线进行调整) ; 机组各系统
主辅设备故障率低于同类机组,杜绝人为原因造成的非停和承担主要管理
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
(4)运行参数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如主汽和再热汽温度、压力,锅
炉排烟温度,各主辅机振动、轴承或轴瓦温度等。
2、维护指标
(1)主辅设备性能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性能指标以设备说明
书和 168 性能试验测试结果为准,修后机组性能不降低;
(2)备品备件消耗包括但不限于:备品备件消耗以年度召开的生产
计划作业计划会制定的年度和月度备品备件消耗指标为准;
(3)设备缺陷:单机消缺率每月不低于 90%;
(4)缺陷处理的响应时间:接到缺陷处理的通知后,维护人员在
20 分钟内到达现场 ,处理时间为重大缺陷不过班(8 小时以内)
,一般缺
陷不过天(24 小时以内);
(5)环保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杜绝发生因检修维护不到位或者运行
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排放超限等环保事故和罚款;
(6)可靠性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单台机组连续运行时间不小于 4 个
月,机组各系统主辅设备故障率低于同类机组,杜绝人为原因造成的非停和负主要管理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
3、运营指标考核
(1)
乙方应保证机组长周期按中调下发负荷曲线稳定运行,因乙方
原因运行操作失误或设备维护不到位而导致机组非停一次扣 50000 元。
96
(2)各台机组投产后前三个月为试运行期,不做指标硬性考核,
但凡超出设计值则按照指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非煤质原因(入炉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ar.net.p<
3200kcal/kg 视为煤质原因,其他情况均不视为煤质原因)造成供电标煤
耗超过 168 试验数据时,按照(实际供电 标煤耗-168 试验数据供电标煤
耗) (单位:g/kW.h)×未达到 168 试验数据供电标煤耗期间 的发电量(单
位:亿 kW.h)×5%×
当月加权标煤单价予以考核,具体以甲方公布的指标
要求为准。
(4)因运行维护人员原因造成环保排放指标超过国家超低排放标准
值,按照(实际值-标准值)(单位:mg/Nm3) ×未达到标准值期间的发
电量(单位:亿 kW.h) ×30% (万元)予以考核(不包括排放不达标导
致的政府环保罚款)。
(5)
乙方严禁只通过恶意的增加生产过程中的石灰石量及液氨量等
手段(而不是通过运行调整或者提高设备维护质量等手段)来降低机组环
保排放指标值,致使机组炉内(炉后)钙硫比及氨逃逸率未按照设备厂家
提供的保证值予以控制、调整。若发现乙方在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此类恶意
手段,
甲方将按照相应的环保指标考核条款进行加倍考核。
(6) 由于乙方违反调度规程被电网公司考核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由此引发的电网减少甲方的机组利用小时数损失的电量等间接费用由乙方
负责,具体以电网公布的指标为准。
(7)甲、乙双方应贯彻落实《南方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
则》及《南方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简称“
两个细
则
”)的相关要求;因电网公司“ 两个细则
”考核或奖励的费用,按照甲
方 70%、乙方 30%的比例承担。
(8)因运行操作不当及检修维护质量等运维方面的原因导致二氧化
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瞬时值超过限值考核 50 元/次(若小时均值
未超标,不进行 50 元/次瞬时值超过限制值考核)
。导致二氧化硫、氮氧
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将处超 限值时段环保电价款 2 倍考
核,超过限值 1 倍及以上的,将处超限值时段环保电价款 5 倍考核。由此
引发的电网减少甲方的机组利用小时数损失的电量等间接费用由乙方负
责,其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中有一项不符合超低排放标准
的,即视为该时段不符合超低排放标准。
(9)本合同除安全和环保外所有考核项目的年度扣减金额不超过年
度应结算总额的 5%。
97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98
附件四:
承诺书
安徽大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我单位郑重承诺: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办理社会劳动保
障部门的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2.我单位职工发生工伤时,由我单位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进
行工伤申报,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支付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用、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的生活护理费、伤残职工
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及因死亡发生
的丧葬费、抚恤金、抚养费等) 。
3.我单位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以及未参加工伤保险
期间发生工伤的 ,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4.用工工资保障:
1)我公司建立保障用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
2)我公司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实行用工实名制登记。
3)合同履行期间,我公司优先保障用工工资。
承诺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
日期:
99
附件五:
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书
发包单位:安徽大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业主方: 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在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安全协议)期限内,甲方
将本项目发包给乙方。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
全生产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野马寨电厂现场安全文明
管理水平,保障电厂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双方行
业有关安全文明管理的规程、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协
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2027 年 3×200MW
机组燃料运行及煤场管理服务招标项目
第二条安全目标
1
.不发生责任性人身轻微伤及以上事件。
2
.不发生责任性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
3
.不发生责任性交通事故(员工上下班途中,与工程相关的车辆在厂区
道路)。
4
.不发生受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监管机构通报批评、罚款的安全事件。
5
.不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
6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
第三条
本服务项目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当前最
新版本) , 包括但不限于: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版)
10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5.《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GB26164. 1-2010)
6.《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
7.双方相关安全管理的规程和规定,甲方安全环保监察部向乙方提供甲
方电子版安全管理制度学习清单及相关 制度、管理规定内容。如《电力
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管理规 定 》 、《 贵 州钟 山 野 马寨热 电 有 限责 任公 司外 包项目及 外 用工安
全 管 理 制 度 》 、 《 贵 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 公 司 反 违 章 管 理 制 度 》 、
《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等。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认真贯彻国家、行业、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安全管
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 规范及标准制度。严格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坚决执行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管
理制 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管理责任。
1.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工作人
员冒险作业。
1.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管理制度,按规定
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和配备相关的安全装备。
1.4. 甲方指派 同志作为本项目的负责人,联系电话:
甲方指派 同志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监督负责人,联系电
话:
乙方指派 同志作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联系电话:
乙方指派
同志作为本项目的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
101
1.5. 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资金投入。
1.6. 组织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重视对安全问题、事件的原因分析,
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7. 选择具备要求的人员。
1.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
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1.9. 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和措施。
1.10. 发生人身伤亡、厂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
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件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
地方安全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吸取事
故教训,做到“
四不放过
”。
2.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应监督乙方安全管理实施情况。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执行有关安全
生产方面的法律、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有权要求乙方针对
现场不符合的行为采取相关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并对相关单位进行考核
。
2.2.对乙方的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资质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材料复
印件存档保管,确认乙方承包的项目与其资质相符合。
2.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具备资格、玩忽职守、能力不能满足现场
安全管理要求、不称职的人员,以达到现场稳定的安全管理状态。
2.4.甲 方 依 据 有 关 奖 惩 管 理 规 定 , 对 安 全 管 理 方 面 做 出 了 显 著 成 效 的,
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根据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由公司考核委员会或领导班
子会议确定。
2.5.甲方应经常性地指导、监督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使乙方的安全管
理与甲方接轨,并处于受控状态。当现场出现安全工作严重失控情况时,
甲方有权做出考核、整顿、限期整改直至清退出场的决定。
102
2.6.入场前, 甲方组织对乙方进场人员年龄、资质进行审查,进行入场
三级安全培训交底、宣贯甲方安全文 明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经考
试合格后发放准入帽贴,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情况
进行抽查或抽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
2.7.现场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或重大环境问题, 甲方接到报告后,应迅速
赶到现场协助处置,尽量缩小影响, 减小损失。
2.8.督促乙方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班前、班后会)和参加甲方
组织召开的安全专题会议,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
2.9.有权对乙方不合格、渎职以及能力欠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安全管理
中相关不称职人员提出撤换建议,直至责令清退。
2.10.乙方因违章造成人身伤亡、设备停运及损坏,发生火灾、治安事
件、交通事故、环保事件等影响安全生产的,甲方有权对承包方按有关规
定进行经济考核。
2.11.甲方有权监察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
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影响安全环保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
整改通知书。乙方出现安全、环保事件、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时,甲方认为
确实有必要暂停服务的,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服务,并提
出书面整改意见。当乙方完成整改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开工要求后,
甲方应当在 48 个小时内组织验收,并于验收合格后签字给予答复。
2.12.乙方发生以下情况时,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停工整顿:
(1)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严重隐患;
(2)发生作业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或严重隐患;
(3)发生公司内建筑物火灾、火险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或其它
严重隐患;
(4)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安全事故;
(5)多次不听从劝告,工作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
要求。
103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按 规 定 提 供 本 单 位 及 其 相 关 人 员 的 有 关 安 全 资 质 、 资 格 证 明 材料,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2.乙方应做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非现场因素造成安全事故, 由乙方
自行解决,甲方给予配合;现场因素 造成的安全事故,按照事故原因分析
处理;因本单位内部管理不到位或过失,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
相应的责任。
3.3.乙方队伍人员超过 30 人的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设置专职安全员,
30 人以下的设置专(兼)职安全员。
3.4.建立相关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
3.5.乙方必须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对更换岗位员工、新进入
现场员工以及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进行规定性安全教育培训,传
达贯彻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安全教育和
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场,并留有记录和建立相关安全管理台账。
3.6.乙方人员进场和中途补员时,须向甲方提供体检材料,供甲方审查,
发现有不符合人员甲方有权勒令辞退。员工年龄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所有
工作人员不得有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禁忌症,并为所有员工办理工伤保险。
3.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对特种作业人员
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3.8.乙方入厂的所有员工应体检合格(向甲方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
报告)。工作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接触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
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不超过五十五周岁、女不超过四
十五周岁。乙方应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
3.9.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进行工作场所危险点的告知并落实防范
措施。
3.10.为工作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工作
人员按照使用规范正确佩戴和使用。
104
3.11.乙方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未落实安全投入费用的,有权要求
其改正,现场拒不改正的,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
3.12.工作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气源,应事先与现场电、水、气源管
理单位取得联系,并签订使用协议后,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不得私拉乱
接。
3.13.住宿、办公场所的用水、用电、消防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3.14.定期对本单位的住宿、办公场所进行各类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
患及时进行治理。乙方应做好自己住宿 、办公场所的防火工作,并按消防
规范配置灭火器材。
3.15.乙方应统一着装,禁止穿拖鞋、凉鞋、短裤进入现场。
3.16.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和传染病预防工作。做好本单位的交通车辆的
安全管理工作。
3.17.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救援,按照“
四不放过
”的原
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3.18.乙方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
从事的管理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19.乙方负责人为该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该项目的日常安全
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甲方、乙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专、
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管现场安全管理,其安全管理人员要相对固定。并定
期开展安全活动(含班前会、班后会)。
3.20.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项目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不
得擅离职守。
3.21.乙方人员必须经过甲方三级安全培训和安全交底,考试合格取得
帽贴后方可进入电厂工作。
105
3.22.乙方车辆进入甲方管理范围应严格遵守限速提示,只能在甲方许
可的范围内行驶。乙方车辆损坏甲方的 盖板、管沟、道牙、路面、围墙及
其它构建筑物、照明灯(杆)、安全警示标志、 电缆(含光缆)、架空线
路等 设施设备应照价赔偿。
3.23.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规程、电力设
施保护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
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火灾、起重伤害、灼烫、爆
炸、 中 毒和 窒 息 、坍 塌、车 辆 伤害、 淹 溺等造成 人身伤 害、设备损 坏、
环境污染及电网破坏事故的,乙方应完成对工 作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工作
人 员 的 培 训 和 教 育 考 试 并 事 先 制 定 保 证 施 工 安 全 的 组 织 措 施 、 安 全 措 施 、
技术措施, 经乙方审核批准后,监督全体工作人员落实。
3.24.乙方开工前为工作人员办理入厂证件,并正确佩戴。
3.25.乙方认真制定保证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及
环境措施,制定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贯彻落实。
3.26.乙方不得擅自将项目转包或分包,严禁返包,即乙方将项目的某
些具体工作交由甲方的部门、班组或者个人完成。乙方在工作中遇有特殊
情况确实需要由配合完成的工作,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公司领导批准
后,指派有关部门、班组完成。
3.27.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不得擅自中途换人,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履行
手续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3.28.现场工作中,人员只能在工作范围内活动,严禁乱走、乱窜、乱
动运行设备、乱抛杂物和工器具。
3.29.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
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
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甲方。
106
3.30.乙方工作人员因违章作业,造成人身伤亡、设备停运及损坏等影
响安全生产的,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配合进行事故调
查,统计上报;同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接受甲方的经济考核。
3.31.乙方在工程开工前需提供全体人员的名册,提供合格作业机械、
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登记表,对提供的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32.应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隐患排查,并进行整改。按规定时间完成
甲方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
3.33.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中
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各种防火安全标志。
3.34.乙方全面负责工作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做好工作现场消防安全
管理,结合实际制定现场防火制度和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防火责任
人,并制定板牌现场明示。指定现场专职防火责任人,负责日常防火安全
管理工作
3.35.按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设施,设有明显的消防标志牌,
保证消防用水、用沙和消防通道的畅通无阻。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现场
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消防标志牌,不得围挡、埋压、圈占消防器材、消
防栓。
3.36.遵守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规定,现场不得超量储存稀料、油漆、
汽油、丙酮等易燃物,存储环境符合规定要求。
3.37.按规定时间完成甲方下发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
3.38.乙方不遵守国家、政府、行业及厂内各项规章制度,违章作业、
野蛮作业,发生火灾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
3.39.乙方工作人员凡违反厂纪、厂规和安全规章制度,造成火灾事故
承包方要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3.40.乙方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本厂治安管理的各项规定,建立各种治安
防范措施。
107
3.41.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四防”教育和各种法律
规定的宣传工作,并负责制定本施工队的治安防范措施。
3.42.乙方工作人员进厂施工须主动出示证件,不得转借证件或使用假
证,持物出厂时,须持有甲方负责人签署的物品出厂批准单,自觉接受门卫
检查。
3.43.乙方人员进入生产重点部位工作时,先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做好
安全措施,并设有监护人监督。
3.44.工作现场应设人看护、巡逻,保证工地材料、工具齐全。
3.45.临时工必须随身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下列人员严禁雇
用:
3.46.(1)有犯罪记录的人员。
3.47.(2)公安、检察、安全机关侦察对象;
3.48.(3)不满十六周岁或超龄人员及其他客观存在不宜雇佣的人员。
3.49.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后果一律自负,触犯刑事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50.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甲方公司有关交通安全管理标
准及制度中的规定,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各种交通安全标志。
3.51.乙方全面负责工作现场的交通安全工作,做好现场交通安全管理,
结合实际制定现场交通制度和交通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交通负责人,并
制定板牌现场明示。指定现场专职交通责任人,负责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
作。
3.52.乙方车辆按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设施。车上配备有效
的交通安全标志牌。
3.53.乙方按规定时间完成甲方下发的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
3.54
.乙方不遵守国家、政府、行业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违章驾驶机
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
108
3.55.乙方人员凡违反甲方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交通事故乙方要负全部
法律和经济责任。
3.56.乙方各种工具和建筑材料应分类码放,应设围栏,物料放置围栏
内并码放整齐,不得在场外堆物堆料,并设材料和物品标示牌。
3.57.防止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影响厂区的清洁和环境卫生,严禁履带
式车辆行走厂区道路,防止厂区道路被履带破坏。
3.58.要控制运土(垃圾)车辆的容载量,运送材料的主要通道要硬化,
运送散物要封闭,车辆出入现场不得带有泥沙,不得沿途遗洒。
3.59.材料运输进出场时码放整齐,捆绑结实,散碎材料防止散落,现
场设专人清扫。
3.60.服务期间各工种、各专业班组,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及时清理。
3.61.现场的管理人员在工作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袖标。
3.62.工作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
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作业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作
业现场必须设有保证作业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3.63.禁止占用生活、生产设施和绿地,需增加临时房、堆料,必须经
安全环保监察部审定、公司领导批准,使用中保持环境卫生,作业后及时
清理。
3.64.作业机械应当按照作业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位置,不
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
3.65.作业现场要按照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规定挂好相关的警示牌,挖掘
的坑、沟及开凿的地面孔洞、危险通道应设围栏及照明,并有警示标志(竣
工后,地面恢复原样)。
3.66.工作结束后,所有施工机械、施工材料、施工工具应全部清出现
场,及时清理剩余物料和渣土,地面必须填平,不准有积水、积灰、积油
等及其他杂物,不得有废弃物。
109
3.67.施工现场要保证清洁卫生,严禁在交工物体上乱写乱画。对建筑
物余料和现场垃圾要及时清运,严禁在建筑物内及周围大小便。
第五条 其它安全管理约定
1 安全文明管理考核
1.1.乙方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事件, 由乙方自行处理,导致的直接经济
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对事故者及受害者的善后处理和相关赔
偿款项,政府部门的处罚款项由乙方支付。甲方可配合协助处理。
1.2.乙方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对政府部门的处罚款项由乙方支付, 甲方可配合协助处理。
1.3.乙方发生的火灾、交通等事故事件, 由乙方自行处理。火灾、交通
事件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对事故事件中
受害者的善后处理及相关赔偿款项由乙方支付,甲方可配合协助处理。
1.4.乙方造成甲方设备损坏、停运事故事件,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
方承担,对因此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另行索赔。
1.5.乙方发生轻微伤及以上的人身伤害事故,考核 5-100 万元:乙方发
生人身死亡事故,考核乙方 100 万元/人.次;发生重伤事故,考核乙方 50
万元/人.次;发生轻伤事故,考核乙方 10 万元/人.次;发生轻微伤事故,
考核乙方 5 万元/人.次。
1.6.乙方聘用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不安全事件,发生职业病例,由乙
方自行协调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件所引起甲方的工期、财产、人员以及本
现场其他施工单位、第三方等所有的 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8.乙方在电厂发生违章等行为的处罚,按照《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
限责任公司反违章管理制度》进行考核,以及各项目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
110
执行,由甲方开具《违章考核通知单》 由乙方将考核款缴纳至甲方公司财
务部。
1.9.乙方触犯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禁令” ,
对于违反禁令的承包商列入“黑名单” ,取消准入资格;对于违反禁令的
工作人员,采取违章惩处,直至清退出场,列入人员“黑名单”。
1.10
.乙方触犯我公司“安全红线” ,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11.乙方发生触犯我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十条禁令”及《钟山野马
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十条红线》 , 按 10000 元/人.次进行处罚。
1.12. 若乙方未按时缴纳安全考核款的,则在服务项目款中抵扣。
2.其他约定
2.1.本安全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商业合
同具有同等效力,并可独立于商业合同存在,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
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影响
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按事件分析各自承担
相应的责任或损失。
2.3.本安全协议书在有效期限内,可能出现的未尽事宜等,双方经友好
协商后,可另行签订有关协议,对本协议书进行补充。
2.4.本安全协议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递交上级单位或“当地仲裁委 员会”仲裁,必要时向人民法院
起诉。
2.5.协议有效期为合同工期,如合同工期因故延迟或变更,该协议仍然
有效。
2.6.本安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与国家、地方政府和贵州钟山野马寨热
电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和贵州钟山野马
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111
2.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作为商务合同(或
协议)的附件,一式肆份, 甲方两份,乙方两份,与商务合同(或协议)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将作为项目结算的原始凭据,请妥善保管。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112
附件六
廉政建设保证书
一、双方保证条款
1、承包方不以任何方式给发包方有关部门和人员好处费、酬谢费、回扣或
礼金、礼品、土特产品、有价证券及代币券等。
2、承包方不为发包方人员免费、变相免费或低价购买物品,不给发包方
人员报销应由自己支付的费用或办理其它可能影响正常经济交往的个人事务。
3、承包方不邀请也不为发包方人员支付到歌厅、舞厅、夜总会等营业性
娱乐场所活动及各种旅游费用。
4、发包方人员不以各种方式向承包方索贿或吃、拿、卡、要,如有发
现,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通报。
二、责任及处罚
1、发生违反上述(1)、
(2)、
(3)条规定的行为,尚未触犯刑律的,发包方
将依法收缴违纪金额和物品,在对发包方当事人做出相应处理的同时,还要从
货款(或工程款)中扣除承包方违纪金额 2 至 5 倍的款项,并在一年内取消承
包方在发包方的投标资格。
2、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条款,致使发包方工作人员构成违法违纪的,发
包方将依法请求有关部门追究承包方行贿的法律责任,并永久取消承包方在发
包方的投标资格。
3、承包方因拒绝发包方人员索贿或吃、拿、卡、要行为,而遭到故意刁
难、卡塞的情况,经查实后,发包方应及时做出处理,以维护承包方的合法权
益。
三、附则
本廉政建设保证书是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3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114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评分标
准编写有关内容
)
115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16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差异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廉洁合同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17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服务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服务
期限: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该服务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2.1商务投标文件
(
1)投标函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4)投标保证金
(
5)商务差异表
(
6)资格审查资料
(
7)廉洁合同
(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2.2技术投标文件
(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
2)服务方案
(
3)项目组织机构
(
4)重点、难点分析
(
5)进度及质量保证
(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
7)服务承诺
(
8)技术差异表
(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18
(
10)其他资料
21.3价格投标文件
(
1)报价表
(
2)分项报价表
……
3.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
标规定的任何一种不得存在的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1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0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
回、修改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追认。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21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的招标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关的资
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
6.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
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______(签字)
……
____年____月____日
122
四、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________(签字)
地址:
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
电话:
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23
五、商务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
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24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其他
经营范围
关联企业
情况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单位的名称。
备注
125
附件:投标人营业执照
126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序号
资质
证书名称
等级
证书
编号
发证
单位
有效
期
备注
1
2
3
4
5
…
…
注:
1、包括投标人资质证书、信用等级证书及银行资信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
件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27
附件:投标人资质证书(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资
质)
128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四舍五入,保留
2位小数即可。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财务报表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4.招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29
附件:投标人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报
表应清晰可辨认)
130
(四)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备注
131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姓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
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____年毕业于____学校____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
/招标人
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2
附件:投标人提供拟招标人员的资质业绩等资料
(招标文件和公告中要求的内容
)
133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
网站截图等)
134
七、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甲方和乙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泄露招标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一个月内上交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及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甲方遵守执行。
(三)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135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小时内署名报告甲方的纪
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纪政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乙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乙方应依据党纪政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甲方有权退回其投标;对中标的乙方,甲方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
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6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
(服务名称)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
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________(签字)
地址:
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37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分项目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
存在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XXX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企业人数
XXX人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32.3
企业荣誉及获奖情况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XXX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
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XXX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
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万元;最近两年
盈利
XXX万元;最近一年盈利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XX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38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39
目录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二、服务方案
三、项目组织机构
四、重点、难点分析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七、服务承诺
八、技术差异表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十、其他资料
140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项目经理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每张表后附该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要求
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141
附件:投标人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要求用
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二、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项目的概况等多方面情况,从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以及要达成的质量目标角度,制订相应的服务方案。不能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术内容。应结合投标人自身状况编制有针对性的方案。
整体服务方案
其他方面的内容
三、项目组织机构
投标人根据服务项目情况提供相应的人员构成,应列明主要人员资质、业绩等情况(如有),和专业人员的数量、持证情况,以及项目所需设备机械的情况、劳动力计划表等,以供招标人参考。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XXX,(职称名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担任项目负责人
的业绩):具有(数量)个(规模)及以上(业绩类型)的服务业绩:
1.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2.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3.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
资质
四、重点、难点分析
服务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投标人应有清楚的认识并做出分析,投标人还应考虑在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突发事件,并针对项目遇到的突发事件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
实施重点
难点分析
应急预案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进度,结合本企业情况做出响应,包括响应的具体时间、进度计划表等内容,还应提供为保证进度所采取的一些具体措施,以及为保证质量采取的具体措施。
142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天内完成本项目
质量保障措施
进度保障措施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所有服务过程中应保证安全第一,投标人应制订严格的安全措施,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人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投标人应提供为保证安全所制订的措施,同时包括环保措施,以及必须的培训内容(如安全培训等),也包括一些特殊项目所需的人员培训,如有以上培训内容,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日程安排,来保证培训的执行。
安全保障措施
环保保障措施
培训内容
七、服务承诺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所能达到的目标,或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一些服务承诺,投标人应作出相应的响应,如有优于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响应,应具体列出。
承诺提供服务承诺
问题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143
八、技术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
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44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技术评分标准序号
评审因素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
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
内。)
评标因素所
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2
企业业绩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3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4
组织机构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5
人员配置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5.1
项目负责人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5.2
人员数量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5.3
人员年龄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6
整体服务方案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6.1
项目服务方案和质量保障措施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6.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7
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8
服务承诺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145
十、其他资料
投标人提供其他所必须的资料,如图纸、清单等
146
147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48
目录
一、报价表
二、分项报价表
149
一、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2027年3×200MW机组燃料运行及
煤场管理服务招标项目
服务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共计12个月。
发票税率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含税总价
小写:
元
大写:
元
含税总价
小写:
元
大写:
元
注:
报价单位须附详细分项报价表,内容参考技术规范。包含人员工资、交通费、材料
费
、保险费、管理费、税费等全部费用。必须提供分项报价,否则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3、投标人应明确报价中的税率,根据国家税法要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
投标人名称:
_____
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 _月_ _日
150
二、分项报价表(如有)
项目名称
贵州钟山野马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6-2027年3×200MW机组燃料运行及煤
场管理服务招标项目
服务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共计12个月。
发票税率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
岗位名称
人员数量
月数
人工含税单价
(元
/人/月)
含税合价
(元)
备注
煤场管理
6
12
巡操员
18
12
巡检技术员
2
12
检修技术员
1
12
检修工
51
12
斗轮司机
4
12
起重工
2
12
总计(含税
价)
84
12
——
最终报价
小写:
大写:
税率:含
% 增值税
投标人名称:
_____
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 _月_ _日
151
注: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