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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科研总院东北院
2026-2027 年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3、4 号机
组常规岛及
BOP 子项机电仪设备调试服务外委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科研总院东北院 2026-2027 年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3、4 号机组常规岛及
BOP 子项机电仪设备调试服务外委已由 大唐东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批
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占比 100%,招标人为大唐东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
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3-DBY-F6002
2.2 项目名称:科研总院东北院 2026-2027 年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3、4
号机组常规岛及 BOP 子项机电仪设备调试服务外委
2.3 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滨海大道 100 号,中核辽宁核电有
限公司
2.4 建设规模:2000MW
2.5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 年 10 月 31 日
2.6 招标范围:徐大堡核电厂调试项目 3、4 号机组常规岛、BOP 子项机电
仪设备 2026-2027 年调试服务外委。电气外委服务包括发变组信号传动、励磁
系统调试、低压配电系统调试、柴油发电机调试、继电保护系统调试等。机械
外委服务工作包括阀门调试、水泵调试、容器管理、汽轮机系统调试等。仪控
外委服务工作包括正常运行仪控 OM 系统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调试电源工程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电力
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评价等级证书。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已合同
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150MW 及以上火电调试或核电调试或技改调
试服务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担任过 1 个及以上火电调试或核
电调试服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
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
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3 注意事项: (如有要求)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
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03 月 03 日
至 2026 年 03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
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
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
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
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
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
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
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
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东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蔚山路 3195 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邮编:100000
联系人:刘博周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liubozhou@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