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1 号炉水平烟道新型吹灰装置改造
招标文件
招标人: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2026 年 2 月
1
目 录
目 录
............................................................................................................................................1
总说明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6
(河南公司)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 号炉水平烟道新型吹灰装置改造
................................6
1 招标条件.................................................................................................................................6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63 投标人资格要求......................................................................................................................74 招标文件的获取......................................................................................................................85 投标文件的递交......................................................................................................................96 发布公告的媒介......................................................................................................................97 联系方式.................................................................................................................................9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09 监督部门...............................................................................................................................1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1 总则......................................................................................................................................18
1.1 招标项目概况 ................................................................................................................18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8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18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81.5 费用承担 .......................................................................................................................201.6 保密 ..............................................................................................................................231.7 语言文字 .......................................................................................................................231.8 计量单位 .......................................................................................................................231.9 投标预备会....................................................................................................................231.10 分包.............................................................................................................................231.11 响应和偏差..................................................................................................................23
2 招标文件...............................................................................................................................24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4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4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5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5
3 投标文件...............................................................................................................................25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53.2 投标报价 .......................................................................................................................263.3 投标有效期....................................................................................................................263.4 投标保证金....................................................................................................................27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7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73.6 备选投标方案 ................................................................................................................28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8
4 投标......................................................................................................................................29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9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9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9
5 开标......................................................................................................................................29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9
2
5.2 开标程序 .......................................................................................................................305.3 开标异议 .......................................................................................................................30
6 评标......................................................................................................................................30
6.1 评标委员会....................................................................................................................306.2 评标原则 .......................................................................................................................306.3 评标 ..............................................................................................................................30
7 合同授予...............................................................................................................................31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317.2 评标结果异议 ................................................................................................................31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317.4 定标 ..............................................................................................................................317.5 中标通知 .......................................................................................................................317.6 履约保证金....................................................................................................................317.7 签订合同 .......................................................................................................................32
8 纪律和监督 ...........................................................................................................................32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2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2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2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28.5 投诉 ..............................................................................................................................33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3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33
第三章 评标办法........................................................................................................................34
【综合评估法】
.......................................................................................................................34
1 评标办法...............................................................................................................................402 评审标准...............................................................................................................................40
2.1 初步评审标准 ................................................................................................................40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0
3 评审程序...............................................................................................................................40
3.1 初步评审 .......................................................................................................................403.2 详细评审 .......................................................................................................................41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4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3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43
1 一般约定 ..............................................................................................................................432 合同范围 ..............................................................................................................................453 合同价格与支付....................................................................................................................45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6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48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497 技术服务 ..............................................................................................................................528 质量保证期...........................................................................................................................529 质保期服务...........................................................................................................................5310 履约保证金.........................................................................................................................5311 保证....................................................................................................................................5312 知识产权 ............................................................................................................................5413 保密....................................................................................................................................5414 违约责任 ............................................................................................................................55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5516 不可抗力 ............................................................................................................................5717 税费与保险.........................................................................................................................57
3
18 争议的解决.........................................................................................................................58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59
1 一般约定 ..............................................................................................................................593 合同价格与支付....................................................................................................................60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61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61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27 技术服务 ..............................................................................................................................638 质量保证期...........................................................................................................................639 质保期服务...........................................................................................................................6410 履约保证金.........................................................................................................................6411 保证....................................................................................................................................6412 知识产权 ............................................................................................................................6514 违约责任 ............................................................................................................................65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6516 不可抗力 ............................................................................................................................6617 税费与保险.........................................................................................................................6618 争议的解决.........................................................................................................................66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67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67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68
附件三:廉洁合同
...............................................................................................................69
第二卷 技术文件
..........................................................................................................................8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86
第一节 通用部分..........................................................................................................................86
第二节 专用部分..........................................................................................................................91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922. 项目概况..............................................................................................................................923. 专用技术要求 ......................................................................................................................95
附表/附图 ..................................................................................................................................11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12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11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14
(河南公司)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 号炉水平烟道新型吹灰装置改造
............................115
商务投标文件
.............................................................................................................................115
一、投标函
............................................................................................................................117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8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9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20
四、投标保证金
.....................................................................................................................121
五、商务偏差表
.....................................................................................................................122
六、资格审查资料
.................................................................................................................123
(一)基本情况表
.................................................................................................................123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24
(三)制造商授权书
..............................................................................................................125
(四)专利情况表
.................................................................................................................126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7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8
4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9
(河南公司)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 号炉水平烟道新型吹灰装置改造
............................131
技术投标文件
.............................................................................................................................131
一、类似业绩
.........................................................................................................................133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33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34
二、技术偏差表
.....................................................................................................................135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36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37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8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9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40
(河南公司)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 号炉水平烟道新型吹灰装置改造
............................141
价格投标文件
.............................................................................................................................141
一、投标价格表
.....................................................................................................................143
5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河南公司)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 号炉水平烟道
新型吹灰装置改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 号炉水平烟道新型吹灰装置改造招标人为大
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
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 号
炉水平烟道新型吹灰装置改造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WH01-202603-WZ02
2.2 建设地点: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 建设规模:1320MW
2.4 建设工期: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设备供货,达到
甲方现场。施工期限:合同签订后,机组停运办理开工手续后
25 天内完成所有
改造工作(不包含培训时间)
。
2.5 设备名称:分布式叠层盘式射流吹灰器。
2.6 数 量:本项目在折焰角斜坡区域开孔增加让管,加装分布式反吹
盘式射流吹灰器,烟道布置
28 组(每组 3-4 台,共 100 台),待停炉后改造安
装。本次采购共计
100 台套射流吹灰器设备,同时增设相应的吹扫系统管路、
阀门、防磨板、电气与控制系统、检修维护平台等,包含设备的供货与安装、
调试、技术指导等。
2.7 技术规格:详见供货要求专用部分。
2.8 招标范围:对水平烟道区域开孔,加装分布式叠层盘式射流吹灰器,
增设相应的系统管路、储气罐、防磨板、控制系统及检修平台等,实现全覆盖
周期性循环吹灰。
7
2.9 交货地点: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仓库
2.10 交 货 期: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到达甲方现场。
施工期限:合同签订后,机组停运办理开工手续后
25 天内完成所有改造工
作(不包含培训时间)
。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投标人近 5 年(自 2021 年 02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
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及以上锅炉折焰角或水平烟道区域叠盘
射流吹灰器供货或改造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
(
1)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
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相关内容页。
(
2)供货证明材料:供货证明/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其他能证明供货的
8
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
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
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
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
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
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
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3 月 9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3 月 17 日 9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
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巩义市豫联工业园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
1627 号中信泰富大厦 18 楼
邮编:
430014
联系人:高戈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gaoge1@cweme.com
10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
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
“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无
1.11.4
偏差
投标人有偏差需在偏差表中列出,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偏差达到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做否决投标处理。
1.11.1
分包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施工分包分包金额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分包金额的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该项目如进行施工分包的,需经招标方同意,且分包商要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设施承修、承试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送达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
1627 号中
信泰富大厦
18 楼
送达邮编:
430014
送达联系人:高戈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
目
”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
操作栏
“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
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开始结算中标服务费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余款,采用保函形式的中标单位交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无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求
无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见招标公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否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FCA)提供。虽然解密
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18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9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
(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0
(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1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2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3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4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2)投标人须知;
(
3)评标办法;
(
4)合同条款及格式;
(
5)供货要求;
(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5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不含报价)、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投标函;
(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4)投标保证金;
(
5)商务偏差表;
(
6)资格审查资料;
(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类似业绩;
26
(
2)技术偏差表;
(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
6)技术因素统计表;
(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27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28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29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30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31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32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33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35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6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吹灰装置
50%
10%
40%
36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项目
分
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
件商务部
分的响应
性和投标
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
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
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
4(含)
-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
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
2(含)-4 分;
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
实的为一般:
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
平均)
20
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得 20 分;
75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18 分;
500 万元≤营业收入<750 万元,得 16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500 万元,得 14 分;
其余得
12 分。
2.2
发明专利
情况
10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
数量最多的,得
10 分;最少的,得 2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
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
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
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
37
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
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
(最近一
年)
15
流动比率≥
1.8,得 15 分;
1.5≤流动比率<1.8,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5,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
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
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38
■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
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2
供货业绩
12
供货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8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最
高不超过
12 分。
3
设计方案完整性
15
根据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内容(如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及材质、方案的可靠性与经济性、性能保证以及安全性、方案实施难度等)等进行评审,满分
15 分,下述每缺少一项
扣
3 分:
(
1)吹灰器系统图布置图;
(
2)DCS 控制逻辑设计;
(
3)设备选型及材质;
(
4)吹灰器性能指标;
(
5)焊接工艺控制;
4
供货范围
10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包及外购、供货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审,满分
10 分,下述每
缺少一项扣
2.5 分:
(
1)供货周期及计划;
(
2)详细供货清单;
(
3)材质书及相关证明;
(
4)质量保证计划;
5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及 性 能指标
20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性能、主要参数指标、相应的证明文件、计算书或报告等方面情况:优秀的得
16(含)-20 分,
良好的得
10(含)-16 分,
一般的得
0(含)-10 分;
6
结构特点及材质
10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材质选择、结构特点、设备配置方案合理性等方面情况:
优秀的得
9(含)-10 分,
良好的得
6(含)-9 分,
39
■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一般的得
0(含)-6 分;
7
施工组织设计
10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执行计划与工期保证、施工方案与现场管理、劳动力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材料、构件的到场及用量计划、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
危大工程的保障体系与措施方案等)
进行评审:
优秀的得
9(含)-10 分,
良好的得
6(含)-9 分,
一般的得
0(含)-6 分;
8
调试运行方案
10
根据调试运行方案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评审:
优秀的得
9(含)-10 分,
良好的得
6(含)-9 分,
一般的得
0(含)-6 分;
9
售后技术服务方案
8
根据售后服务的内容、响应时效性、售后服务人员的安排等进行评审:
优秀的得
7(含)-8 分,
良好的得
5(含)-7 分,
一般的得
0(含)-5 分;
合计
100
40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1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42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44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
1)合同协议书;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函;
(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
45
(
7)供货要求;
(
8)分项报价表;
(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46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7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对于“四新首台套”设备,必要时应委托科研总院或有资质
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设备的监造和性能验收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监造的范围、方式
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
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
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
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8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49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50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51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52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53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54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55
(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56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57
(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
(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
(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5.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58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9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招标人可根据本行业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对《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
条款”“供货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其中,“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
细化,但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可以作出不同约定外,
“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和细化的
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标准文件》中
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
《专用条款》的序号与《通用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号。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1.2.3 卖方:XXXX
1.1.13.1 工程:1 号炉水平烟道新型吹灰装置改造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
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注:生效条件参考《物资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置,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
似设备,无类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
1.5 联络
60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进行。
买 方 联
系
人
:
卖 方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联系电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
电子邮件:
联 系 地
址
:
联系地址:
邮 编 :
邮 编 :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注:以下付款比例等内容参考《物资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置,如没有相同设
备的参考类似设备,无类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
3.1.2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合同
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
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
2)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厂外大件运输相关(含方案编制)等费用。
(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无。
(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
中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比例:95:5
61
3.2.2 交货款
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交付合同设备并提供相关施工安装、调试等服务后,买方在收到
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60 日内,应向卖方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至合同价格
的
95%:
(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
4)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施工质量验收单;
(
5)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有以下 2 种方式,原则上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
1)3.2.3 保函(保险)方式:结清款
全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经招标人同意和确认的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后,及时支付质量
保证金的对应价款或结清款,质量保证金保函期限至全部合同材料质量保证期满,保函为不可
撤销保函,不设免赔额、免赔率。
(
2)3.2.3 现金方式:结清款
全部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届满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由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
书并经审核无误后
30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 5%的结清款。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监检的范围及方式,参照《物资
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备监理见证项目设置,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似设备,无类
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需要设备监理的不用设置。
4.1.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补充监造的范围、方式等详细内容。)按照《物资采购商务文
件专用范本》中的要求设置。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不另行约定)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62
心轻放”
、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
,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
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
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
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
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
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
承担责任。
6.2.2 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均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考核中合同
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63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
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
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内容参考《物资采购商务文件专用范本》进行设置,如没有相同设备的参考类似
设备,无类似设备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
书一式二份,
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签署验收
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
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
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
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
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
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
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卖方技术人员
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
64
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在合同第
6.4.2 项
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
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卖方应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
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
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
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
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
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
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
写)
,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
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
卖方应:
65
(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如果卖方
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
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
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
66
(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填写)
,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
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
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如果不可抗力事
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河南省巩义市
67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
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供货要求;(7)
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
务计划;
(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68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年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
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
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
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
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月日
69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70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71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72
附件四:安全协议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炉水平烟道新型吹灰装
置改造项目安全协议
发包方: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 有限公司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
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
院第599号令)、《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承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事件报告与调查规程》及《大唐河南
发电有限公司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为确保甲、乙双方
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及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在平等自愿、协
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方签订本协议书,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总则
(一)乙方必须提供包括不限于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提供检验有效的正、副本彩印件或复印件,加
盖公章。
2.法人代表资质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其中应至少包括企业(法人)基
本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
3.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及起重机械施工等应具备安全生
产许可证。
4.涉网作业的承包单位应提供等级符合要求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
可证。
5.承包同类项目的施工简历和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安全监管机构出具的近三
年的安全施工记录或三年无事故证明(加盖政府部门章)。
6.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
备作业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还需提
供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samr.gov.cn/info-
pub/pub)和中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平台(https://cx.mem.gov.cn)的查询
73
截图。
7.作业人员超过30人的,提供专职安全监督人员的资格证书。
8.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施工等,应出具由质监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证”。
9.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特种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护
用具清册。涉及定期检验、试验的,必须提供由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
的合格的检验报告、合格证。
10.由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
员是指电工、焊工、登高架设、制冷等。
11.全体作业人员信息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承包方安全培训证明,
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12.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所有作业人员的体检证明原件(包括心
电图)及体检收费证明,所有人员不得有职业禁忌症。
13.为全体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
不低于100万元)、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证明。
(二)项目的安全目标
1.杜绝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2.杜绝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
3.杜绝发生负同等责任及一般以上的交通事故。
4.杜绝发生火警事件。
5.杜绝发生环保、舆情事件。
6.杜绝发生职业卫生、信息安全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各类事件。
(三)项目安全管理的方针和原则
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认真
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发承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好双方的
安全生产责任,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
康等工作。
2.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各自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
74
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3.甲方对乙方队伍及人员纳入甲方进行“一体化”安全管理;乙方各级人
员要服从甲方的管理,按规定参加甲方的安全会议,定期到甲方安全主管部门
汇报安全工作执行落实情况。
4.甲乙双方均充分发挥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的作
用,加强反违章违规管理,对作业现场“三违”现象“零容忍”;乙方人员出
现违章违规情况时,甲方有权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理。
5.甲乙双方均应明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签订责任书,落实各层级责
任,严格各现场安全管理。
6.因乙方责任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事故调查及处理由地方相关政府部门负
责的,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应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的,接
受事故处理并承担由于事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处理
的,共同协商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承担各自事故责
任和事故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
时,可申请第三方仲裁或当地人民法院判决。
7.因乙方责任造成生产设备、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事故事件,造成
经济损失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二、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1.负责审查乙方的企业资质、人员资质、设备及工具资质。审查内容包
括: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单位工作业绩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
录;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资格证书;安全工器
具、安全防护用具的厂家资质、质量检验报告或合格证。
2.负责审查乙方人员的年龄、健康状况、工种配备等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
定要求。从事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应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现场施工作业人
员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管理、
技术性工种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所有作业人员不得有所从事工种的职业禁忌
症。
3.负责对乙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
交底,并记录存档。
75
4.负责对乙方全体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消
防、职业健康、救护、应急等方面内容,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厂,并登记
存档。
5.负责提供项目有关生产运行的规程、图纸、设备或装置等技术资料,以
及有关安全生产、生态保护、职业健康的有效制度清单及文本。
6. 负责组织同一区域交叉施工的各承包单位,共同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
自的安全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
检查与协调。
7.对乙方制定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作业方案和应急救援方
案(“三措两案”)进行审查和提出意见或建议,审查合格后进行监督实施。
8.协助乙方办理工作票,检查确认工作票上安全措施全部执行到位;按规
定参加乙方“三讲一落实”班会和周安全日活动。
9.对乙方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有权纠正
或责令停工,并进行考核;对不服从安全管理、严重违章作业、管理混乱的乙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限期退场。
10.负责将外包外委项目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一体化管理,统一组织涉
及所有项目全员性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如安全培训和考核、安全日学习、安
全检查考核、年度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应急预案的演练等工作。
11.对乙方违反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处罚。
12.负责对突发事件、不安全事件组织调查、分析、处理。法律法规、政
府、上级单位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13.负责协调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协助。
三、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责,项目经理是
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直接管理责任者,应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管理体
系。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组织学习
并执行落实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3.乙方应具备承揽项目所必须的、符合规定的资质和条件,按照甲方的要
76
求提供相关材料,接受甲方对资质和条件等方面的审查。
4.乙方应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监督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项目
人员总数超过100人的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超过30人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
人员,不足30人的应设有兼职安全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本行业系统或
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资质证书。
5.乙方应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各级安全责任,并按照甲方
安全生产目标、规定要求进行安全管理。
6.乙方应根据所承包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特点,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进行辨识、分析和风险评估,建立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清单,并制定和落实管
控措施。
7.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和
安全方面的整改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报告甲方协商解决。
8.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发生危及
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甲
方组织处理。
9.乙方应提供项目所用施工机械、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登记
表或清册,并按规定及时维护检修和检测检验,确保性能可靠、有效可用。
10.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作业票证管理规定组织现场作业,涉及有限空间、
高处、动火、临时用电、抽堵盲板等高风险作业,严格按照甲方规定,办理作
业许可,落实安全措施。
11.乙方应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规定开展各类
检查督查,防范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问题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报
告甲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应制定确保作业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作业方案
和应急救援方案(“三措两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落实。
13.乙方应在甲方入厂培训的基础上,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规程、消防安
全、设施保护、社会治安、气体防护、职业健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
用等安全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并建立档案。
14.乙方在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
77
坠落、溺水等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系统破坏事故的危险性区域内作业的,乙
方应事先做好危险点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和防止发生危险的预案并经甲方审核
批准;乙方应监督工作人员实施,并按要求设专职监护人。
15.乙方不得擅自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严禁返包(即乙方将工程的某些
具体工作交由甲方的部门;乙方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甲方配合完
成的工作,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部门、班组完成。
乙方将专业劳务作业分包给第三方应经甲方同意。甲方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对第
三方的监督义务,乙方就第三方的安全生产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16.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或要求,参加甲方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月
度分析会、月度安全网例会等,并落实会议要求。
17.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或要求,规范开展班组安全日活动、“三讲一落
实”活动,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按计划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18.乙方应明确外包队伍工作负责人,外包队伍工作负责人对施工作业的现
场组织、协调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行为负责。
19.乙方不得中途擅自换人,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履行手续征得甲方的同
意。
20.乙方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5周岁;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管理、技术性工种年龄
不得超过60周岁;确实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监理人员,且不从事现
场作业的,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65岁。
21.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
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22.乙方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劳
动防护用品,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个人防护用品,监督、
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并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
23.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应提供
为项目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缴纳的社保有效证明。
24.乙方应当按规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
业健康管理人员;乙方必须认真学习有关职业健康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
78
甲方所制定的有关职业健康的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防护意识,强化
自身保护能力。
25.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
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健康培训。
26.乙方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
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
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27.乙方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
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规章、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操作规程。
28.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从业人员,乙方应当按照《用人单位
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组织上
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从业人
员。
29.乙方应遵守甲方对治安保卫管理的有关要求。
(1)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治安保卫教育培训,严格遵守甲方关于治安保卫各
项管理规定。
(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甲方的一切物资和器材,如有违反按偷盗论
处。
(3)不得在非工作区域滞留或随意进入未经许可的其他生产区域、关键设
备装置区、重大危险源区、重点办公区域等。
(4)严禁在厂内发生打架、斗殴、互相谩骂、酗酒闹事等事件。
(5)不得使用假证、过期证件和借用他人证件进厂。
(6)未经允许和许可不得擅自带领非乙方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30.乙方应遵守甲方对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
(1)不得私自更改、堵截、损坏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2)不得在非应急情况下擅自挪用、使用现场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未
经许可不得使用消防水。
(3)应保持所辖区域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卫生,及时整理、擦拭、清
79
扫。
(4)不得在消防水系统上无工作票或在禁火区域内无动火票开展作业活
动。
(5)不得埋压、圈占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6)严格遵守明火作业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使用
明火。
(7)在甲方场地的仓库、办公等场所,要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用火、用电、
用气规定。
31.乙方应遵守甲方对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
(1)机动车辆进入厂区,驾驶证、行驶证应齐全有效,特种车辆还应持有
相应的检测报告和检验证明。
(2)车辆和人员进厂应遵守厂内交通规则,按规定路线、速度行走。
(3)生产区禁止客车进入,仅允许工作需要的工具车(货车)和工程机械
车辆进入。
(4)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在指定的区域停放。
(5)作业中不得影响车辆通行,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6)需临时占路或断路工作,应提前向甲方负责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
方可开展工作。
32.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
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
部门。
33.乙方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
时,按规定接受甲方的考核。
34.发生不安全事件,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甲方项目主管部门、当值
值长、安全监督部门报告,采取一切措施抢救伤员和减少损失,配合甲方做好
调查、分析和处理。
35.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报告乙方主管部门、甲方和当地负有安全生产
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
80
上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36.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发表、转发甲方的负面信息、保密信息(文章、
视频、照片、短信等)。
四、关于考核和处理
(一)甲方建立违章负面清单制度,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违
章负面清单内容及管理要求,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接受相应考核和处理;涉
及违章负面清单的相关人员,甲方有权根据相应情形将人员清离出场。
1.违反国家、行业、地方、上级单位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规程标准、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
2.未按规定编制“三措两案”或“三措两案”未经审核通过即开始作业;
3.作业项目开工前,未开展风险辨识或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
4.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
5.不具备作业条件,强令冒险作业;
6.作业人员、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未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
7.未按要求执行甲方规定的票证管理制度;
8.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或私自安排非工作班成员参加工作;
9.不服从管理,对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证件造假;
11.迟报、漏报、谎报、慢报安全生产事故。
(二)甲方建立“黑名单”制度,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情形
及管理要求,如有违反,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1.发生较大事故及以上事故的乙方队伍,列入“黑名单”,终身禁止其进
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2.发生以下情形的乙方队伍,列入“黑名单”,2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
系统企业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1)发生一般人身事故的;
(2)在责令停工整顿期间擅自复工的;
(3)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导致负面舆情的;
(4)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情况的。
81
其余被列入“黑名单”的乙方队伍,1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承
揽外包外委项目。
3.以下列入“黑名单”的乙方人员,终身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现
场工作。
(1)对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乙方人员;
(2)多次严重违章被清离出场的乙方人员。
其余被列入“黑名单”的乙方人员,2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现
场工作。
(三)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相关人员清离出场,并将人员列入
“黑名单”。
1.无票证作业;
2.擅自进入受限空间或无监护人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3.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按规范佩戴使用;
4.无特种作业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5.酒后上岗;
6.故意移动、关闭视频监控设施,故意破坏现场设备设施;
7.不服从现场管控或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8.作业人员违反“四不干”(无工作票不干、无监护人不干、不知道作业
危险点不干、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干)安全工作要求的;
9.未经报告或请示擅自关闭、破坏甲方生产安全监控、报警、防护、救生
设备、设施的;
10.未经甲方允许或许可擅自动用甲方生产设备、设施的;
11.使用假证、过期证件或冒用他人资格证件的;
12.发生其他违规违纪违章行为达3次以上的;
13.擅自带领非乙方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四)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队伍清离出场,并将队伍列入
“黑名单”。
1.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舆情事件、生态环保事件;
82
3.拒绝接受甲方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
4.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故意破坏设备设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负
面影响的;
5.经甲方反复督促,多次考核,其工作质量、标准、进度仍不整改,或不
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
6.擅自转包、违法分包项目的;
7.拒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擅自变更施工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的;
8.拒不执行停工令要求,私自开工;队伍停工整顿未经验收合格和批准,
擅自开工;队伍停工整顿复工后,同类型问题重复发生;
9.违反技术协议要求,使用劣质产品或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情
况,拒不更换或整改;
10.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无法保证作业安全,仍然冒
险强令组织作业的;
11.甲方责令整改事项拒不整改或重复整改不到位的;
12.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导致负面舆情的;
13.提供的企业资质、人员资质、设备及工具资质材料弄虚作假、恶意伪
造。
(五)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
1.发生所属人员被清离出厂的情况;
2.项目经理不能常驻项目现场,现场出勤率低于80%;
3.擅自改变施工工艺及工序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4.未落实隔离措施、监护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存在缺陷,严重危及
人身安全的;
5.高风险作业未落实反事故措施重点要求的;
6.未履行安全协议,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违章行为频发,或导致不安全事
件发生的;
7.拒绝发包方、监理方或上级单位检查的;
8.安排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人员上岗作业,未按要求在法定节假
日后组织开展专题“安全日”活动;
83
9.甲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整改事项未按时完成整改。
(六)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
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1.乙方拒绝履行本协议相关要求;
2.乙方队伍被清离出场;
3.存在主观故意降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造成事故的。
(七)根据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奖惩。
1.乙方对工程项目做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企业安全生产
奖惩相关管理办法给予表彰和安全奖励。
2.乙方人员每发生1起习惯性违章,考核每名违章人员不低于500元,连带
考核乙方不低于200元;每发生1起可能导致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严重违
章,考核每名违章人员不低于5000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2000元。
3.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乙方安全责任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相关人
员不低于5000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2000元。
4.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违章负面清单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相关人
员不低于5000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2000元。
5.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停工整顿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不低于10000
元。
6.发生乙方人员被列入甲方“黑名单”清离出场的,每人次考核乙方不低
于5000元。
7.乙方人员发生“安全红线”违章行为的,按照《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
“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8.发生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另外计算,在乙方合同款中扣除。
五、本协议与《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司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84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应遵照执行的安全、文明生产、消防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制度名称
备注
1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3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5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 1 部分:热力和机械
6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电气部分
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8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9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10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定
11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电企业生产外包外委项目管理办法
12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承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13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14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15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16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17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零违章管理办法
18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规程
19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票、操作票管理标准
20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讲一落实活动实施细则
21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包工程安全管理标准
22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标准
85
第二卷 技术文件
86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87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 1 号炉水平烟道新型吹灰装置改造应答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所
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
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
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本次招标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
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
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
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
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
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
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
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
以专用部分为准。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
有附件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
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
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
88
规范,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
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
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
和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
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
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国家能源局
2023 版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DL/T869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T438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T820
电力建设施工验收规范(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等
DL/T5210.
7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注:
(
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
国家标准。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
(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
出了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
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
或变化,招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
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详细列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单,并供货。投标人
应在投标书中详细列出推荐备品备件清单,并报单价,供招标人选择。
2.2 投标书供货范围如与招标书要求不一致,应在差异表中明确,否则认为完全满
足招标书要求。
2.3 投标人应及时提供确切详细的设计资料。资料至少应包括技术规范、设备规范、
89
吹灰控制逻辑图及相关的文字说明、供货范围、设计分工、资料交换、工程服务、备品
备件清单等方面的内容,由招标人确定。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3.1 备品备件
3.1.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1.2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3.1.3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
3.2 专用工具
3.2.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2.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
中。
3.2.3 专用工具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并标明防潮、防尘、易
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概述
4.1.1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第五章的规定的要求。
4.1.2 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1 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试验、
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第五章的规定。
4.2 工厂检验
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
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
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
验。
4.2.3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4.3 性能验收试验
4.3.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90
4.3.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人现场。
4.3.3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人提供,参
加方配合。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技术服务
5.1.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要派合格
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现场服务计划表。
5.1.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5.1.2.1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
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5.1.2.2 投标人须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
5.1.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5.1.3.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
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
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
序,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
部责任。
5.1.3.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
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
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1.3.3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1.3.4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
5.2 培训
5.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
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5.2.2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5.2.3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
91
交通方便。
5.3 设计联络
若招标人有要求,投标人应及时、义务地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进行设计联络和设计
配合。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
6.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
足工程要求。
6.3 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
人在
30 天之内向招标人给出全部技术资料 2 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人确认。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7.1 包装标志
7.1.1 投标人供给的设备(无论装在箱内或成捆的散件)的包装,都标明合同号,
主要设备名称,部件名称和组装图上的部件位置号的标签不得损坏或丢失,备品备件和
专用工具还标明“备品备件”和“工具”的字样。
7.1.2 包装箱编号在投标人统一给定的编号方式下进行编号。包装箱连续编号,而
且在全部装运的过程中,装箱编号的顺序始终是连贯的,并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
容: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地;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
/净重;
外形尺寸;长×宽×高。
7.2 运输
7.2.1 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发出 24 小时内,投标人应用传真或航空快信通知招
标人。通知中指明设备名称、件数、件号、重量、合同号、货运单号、设备发出日期。
7.2.2 超重件,投标人在发货前不迟于 30 天应以传真通知招标人发货大概日期。
92
第二节 专用部分
93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
本项目在折焰角斜坡区域开孔增加让管,加装分布式反吹盘式射流吹灰器,
烟道布置
28 组(每组 3-4 台,共 100 台),待停炉后改造安装。本次采购共计 100
台套射流吹灰器设备,同时增设相应的吹扫系统管路、阀门、防磨板、电气与控
制系统、检修维护平台等,包含设备的供货与安装、调试、技术指导等;具体包
含以下内容:
(
1)本次改造供方提供一切所需设备系统供货、整个吹灰系统设计、安装
施工、系统调试、系统交付及技术指导等工作。
(
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设锅炉钢构步道平台,平台长度不小于 18 米,
宽度不小于
8 米,包含物资材料和施工安装(所需脚手架、保温、防腐刷漆等包
含在内)。并对其他安全设施进行必要的改造以满足安装条件;锅炉内部必要的
地方需要增设防磨瓦对管道进行保护。
(
3)系统投运前的调试工作,保证系统设备能够正常稳定投运。
(
4)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提供合理的吹灰装置布置图、逻辑控制图、电气接
线图。
(
5)改造范围内施工隔离,视频监控加装,原有设备拆除及恢复、警示标
语、铺垫胶皮等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
(
6)改造范围内的烟道与管道间内部积灰清理、设备、设施的拆除、移位、
恢复,脚手架搭拆(含脚手架材料)、保温、压型板恢复(含保温、铝压型板材
料),及相关试验配合,物资的出入库转运(含所有施工车辆,板车、吊车、叉
车等)等。
(
7)项目科技产出要求:投标人须指导招标人搜集资料、总结经验,协助
招标人完成发表不少于
2 篇涉及项目的科技论文(三网可查),完成 1 个涉及项
目发明专利的授权,完成
2 个涉及项目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合同签订后半年内
完成专利受理及论文录取,发表科技产出所需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采用
的技术方案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2 交货进度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设备供货,达到甲方现场。
施工期限:合同签订后,机组停运办理开工手续后
25 天内完成所有改造工
94
作(不包含培训时间)。
2. 项目概况
2.1 锅炉设备
巩义公司 2×660MW 超超临界机组锅炉为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制造的超超
临界参数变压运行螺旋管圈直流炉,单炉膛、一次再热、采用四角切圆燃烧方式、
平衡通风、锅炉采用露天布置、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Π型锅炉,
锅炉型号:SG-1938/29.3-M6015。锅炉空气预热器、一次风机、送风机,采用
100%容量、单列布置。引风机采用 2×50%容量、双列布置。
炉膛宽度 18816mm,炉膛深度 17640mm,水冷壁下集箱标高为 6200mm,
炉顶管中心标高为 74600mm,大板梁底标高 83200mm,锅炉地坪标高-1300mm。
炉 膛 由 膜 式 壁 组 成 。 炉 底 冷 灰 斗 角 度 为 55 ° , 从 炉 膛 冷 灰 斗 进 口 ( 标 高
6681mm)到标高 51094.6mm 处炉膛四周采用螺旋管圈,管子规格为Φ38mm,
节距为 54mm,倾角为 18.7493°。在此上方为垂直管圈,管子规格为Φ35mm,
节距为 56mm。螺旋管与垂直管的过渡采用中间混合集箱。水平烟道深度为
7475mm,由后烟井延伸部分组成,其中布置有高温再热器。后烟井深度为
14112mm,后烟井分为双烟道,前烟道(深度为 7056mm)内布置有低温再热
器和省煤器,后烟道(深度为 7056mm)内布置有低温过热器和省煤器。前后
烟道中省煤器下部布置调温挡板,用于调节再热器汽温。锅炉本体部分有 72 只
炉室吹灰器布置在炉膛部分,44 只长伸缩式吹灰器及 16 只半伸缩式吹灰器布
置在炉膛上部和对流烟道及后烟井下部对流烟道区域。
锅炉烟气流场在折焰角部位形成气流缓冲区,气流变缓的同时夹杂在烟气中
的飞灰会在重力作用下沉积在该部位,蒸汽吹灰器无法及时有效清理,造成水平
烟道积灰严重,积灰高度约 1m 以上,贯穿左、右两侧墙。积灰松动向下滑落,
造成大面积垮灰现象,造成干渣机压死,严重时造成炉膛压力大幅波动,多个火
检信号同时失去,磨煤机跳闸,危及锅炉燃烧,甚至造成锅炉灭火,影响锅炉安
全稳定运行。
2.2 设计煤种
工程设计采用巩义市本地及义马矿区原煤的混煤作为锅炉的燃煤,煤质及灰
成份分析数据如下表。
95
序号
名称
符号
单位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1 校核煤种 2
1
煤种
混煤
混煤
混煤
工业分析
收到基全水分
Mt
%
9.4
7.5
9.4
空气干燥基水分
Mad
%
2.00
0.93
2.15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Vdaf
%
20.74
15.65
21.61
收到基灰分
Aar
%
28.52
33.82
34.43
收到基低位发热值
Qnet.ar
kJ/kg
20398
18860
17480
2
kcal/kg
4872
4512
4175
元素分析
收到基碳分
Car
%
52.5
49.11
47.65
收到基氢分
Har
%
2.97
2.5
2.14
收到基氧分
Oar
%
4.36
5.16
4.66
收到基氮分
Nar
%
0.71
0.84
0.58
3
收到基硫分
St.ar
%
1.50
1.04
1.14
可磨性系数
4
哈氏可磨度
HGI
—
72
72
68
5
煤的冲刷磨损指数
Ke
—
5
5
4.1
煤灰熔融性
变形温度
DT
℃
1430
1390
1310
软化温度
ST
℃
1460
1460
1350
半球温度
HT
℃
1500
1490
1380
6
流动温度
FT
℃
>1500
>1500
1400
灰成分分析
二氧化硅
SiO2
%
67.22
63.75
56.96
三氧化二铝
Al2O3
%
21.53
20.74
28.49
三氧化二铁
Fe2O3
%
3.83
5.67
6.51
氧化钙
CaO
%
1.90
2.43
1.03
氧化镁
MgO
%
1.57
0.24
0.28
7
氧化钠
Na2O
%
0.55
1.08
1.13
96
序号
名称
符号
单位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1 校核煤种 2
氧化钾
K2O
%
1.03
3.23
3.43
二氧化钛
TiO2
%
0.59
0.96
0.51
三氧化硫
SO3
%
0.93
1.18
1.3
二氧化锰
MnO2
%
0.009
0.003
0.025
其它
/
%
0.841
0.717
0.335
3. 专用技术要求
3.1 吹灰装置技术要求
3.1.1 因该部位运行温度高、施工难度大、安全风险高,投标人必须严格按
照技术要求提供设备和组织施工。同时必须满足最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
准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必须满足中国安全、环保及其它方面最新版的国家强制
性标准和规程。
3.1.2 吹灰装置安装位置及形式要求:利用机组检修或调停机会,在折焰角
斜坡及水平部位布置阵列免维护盘式射流吹灰器,覆盖面积
150m2 左右。将叠层
盘式射流吹灰器以阵列方式布置在水平烟道内部,使用压缩空气吹扫扰动烟气中
低速、涡流区域沉积积灰,迫使其变为湍流、乱流,处于悬浮流化状态,随负压
烟气卷吸流走,带入后竖井烟道。
3.1.3 锅炉宽度约 18.816 米,折焰角斜坡长度约 7.6 米,布置折焰角吹灰器
覆盖积灰面积,以折焰角中间为标准,烟道两侧各布置
14 组免维护射流吹灰器,
每组
3-4 台,共 28 组。通过锅炉水冷壁让弯管采用进气联箱供气,驱动气源采
用压缩空气。
3.1.4 折焰角部位环境恶劣,高温、粉尘、烟气腐蚀、磨损等等,管道全部
安装在锅炉外部,避免发生烧损变形,炉内设备全部采用耐高温达
1200℃的
CrNiW 合金钢且材质等级不低于 310S,在不冷却的情况下保证安全可靠运行;
同时设计管路时预留冷却空气接口,若吹灰器出现变形、烧损,投标人负责免费
更换吹灰器,并免费加装冷却风系统(含涉及的所有备件及施工)
。
3.1.5 供气系统利旧合适的平台,安装压缩空气储气罐(立式储气罐,6m3,
1.6MPa),新设置压力仪表、控制阀采用球阀,设置控制柜 1 台,可实现就地程
控和远程
DCS 程控。
97
3.1.6 吹灰系统气源主输气管为 DN65,每台的支管为 DN65;气源从厂用压
缩空气系统引出后接新增压缩空气储罐,后由压缩空气罐为吹灰系统供气。吹灰
器气源设置手动球阀及电动总阀,吹灰联箱上均设计不锈钢金属软管、吹灰阀。
3.1.7 系统在冷态调试时记录压缩空气流量、压力,分析最佳的吹灰时间和
吹灰间隔,达到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目的。
3.1.8 在折焰角包覆框架小室下部加装新的步道平台,方便日常巡检维护与
检修。
3.1.9 系统安装对应的压力变送器,通过逻辑设置根据压力变化实现叠盘脱
落预警功能。
3.1.10 叠盘射流喷孔采用特殊结构设计,具备防堵、自洁功能,保证持续飞
灰沉积条件下的设备可靠性,工作介质对积灰高效扰动。
3.1.11 通过烟气流场模拟,合理进行阵列布置,精准气动布局,高效清除积
灰。分析论证加装吹灰器的位置及布置形式,位置及布置形式满足折焰角烟道无
积灰要求。具体加装位置需经严格论证,并征得招标人同意。
3.1.12 在安装调试期间,应充分考虑安装位置及吹灰运行方式,达到智能控
制吹灰效果,避免过吹欠吹现象。
3.1.13 性能参数如下表所示(可进行优化)
注:可进行优化调整,满足改造效果需要。
3.1.14 投标人应设计合理的让弯管及匹配材质,在对应设计位置的水冷壁上
制造出吹灰装置安装孔。管道穿让弯管处焊接密封盒,密封盒内部灌注耐高温密
序号
技术指标
参数
1
高度
85mm
2
最大直径
220mm
3
气流接口
Φ76*3/Φ76*5
4
底层射流孔
8 个射流孔
5
上层射流孔
8 个射流孔
6
工作压力
0.5MPa-0.6Mpa
7
流量
1~2 m3/min
8
耐温极限
1200℃
9
材质
耐高温合金 CrNiW
10
射流吹灰直径
1 ~ 2.5m
98
封,保证密封可靠不漏风。
3.1.15 折焰角下部管道间(折焰角小室)内部吹灰气源管道合理布置,不与
受热面管碰磨,不能影响锅炉受热面膨胀。
3.1.16 改造后新型吹灰装置吹灰范围内无明显积灰,且新型吹灰装置在运行
时不能对换热管束造成影响和损坏。
3.2 电气部分
3.2.1 电气控制柜柜体上方要加装防雨罩,控制箱应有足够的强度能经受住
搬运、安装和运行期间短路产生的所有偶然应力(盘柜骨架钢板厚≥
4.0mm,外
壳钢板最小厚度≥
2.5mm,柜门钢板最小厚度≥2.0mm)。提供的控制箱材质为
304 拉丝不锈钢材质,柜体厚不小于 2mm。控制柜要求双扇门,外面的门带玻
璃,可以观察内门的指示灯。箱体的密封结构以及密封所选材料应可防酸碱、耐
腐蚀、防尘,防结露、防昆虫及啮齿动物,能耐指定的高、低温度以及支撑结构
的振动。柜门锁具采用天地连杆锁;柜门须有一定刚度,全开及转动时,无变形
或下垂,柜门开启角不小于
90°;柜门密封采用定型橡胶滚条;柜体自带防雨
罩,柜体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6。柜门接地线配置齐全。控制柜外置需带防雨帽。
控制柜内元件均使用施耐德、西门子、
ABB 或同等质量的其它品牌。电动机采用
热继电器保护,且必须满足就地及远方切换。
3.2.2 动力电缆电缆应采用阻燃、耐潮、耐油、耐高温、抗拉铠装电缆。
3.2.3 新增电缆桥架选用热镀锌桥架,同规格镀锌管采用厚壁镀锌管
(
DN15、DN20,壁厚 2.8mm;DN25,壁厚 3.0mm;DN32,壁厚 3.5mm),金属
软管及接头选用
304 不锈钢材质。
3.2.4 本次改造招标人仅提供该盘柜的供电电源间隔。盘柜的设计、选购、
安装调试及电缆的购买、铺设、接线均由投标人负责。配电盘柜内元件均使用施
耐德、西门子、
ABB 产品或同等质量的其它品牌。“远方”方式时,接受程控系
统启动、停止信号,启动、停止成功后自动转至就地智能控制器运行。要求至少
提供运行、故障、就地
/远方等就地控制信号给 DCS。
3.2.5 招标人电源系统为 380V 接地系统。投标人应提供完全配套的完善的
动力和控制接线盘(柜),要求结构紧凑,美观大方;由接线盘(柜)到设备本
体的布线及电源接口至接线盘
(柜)均由投标人完成,且满足相关规范。
3.2.6 投标人负责所供电气设备的安装、电缆敷设及设备调试。
99
3.2.7 招标人仅提供电源接口,本次改造所涉及的所有电缆供货、施工均由
投标人负责。提供的电缆需满足耐高温阻燃铜芯带钢铠电缆
(动力电缆线径不小
于
4mm2)。控制电缆桥架及动力电缆桥架必须进行防火封堵,敷设的控制电缆或
动力电缆通过招标人现有的电缆桥架时损坏现有的防火封堵及时进行恢复,穿墙
及转弯处需刷防火涂料,此项工作投标人负全责。电缆敷设后应进行整理和固定,
使其整齐美观,应在以下各点用电缆卡固定牢固:垂直敷设时,在每一个支架上;
水平敷设时,在直线段的首末两端;电缆拐弯处;穿越保护管的两端;电缆引入
盘柜前
300mm~400mm 处;引入接线盒及端子排前 150mm~300mm 处。在电
缆穿过折焰角、墙壁、楼板或进入盘、箱、柜、台的孔洞处,用防火堵料封堵严
密。
3.3 热工设备
3.3.1 投标人提供采用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元件和设备组件,严禁使用非标
准测量元件。所有仪表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投标人配套供应的仪表及控制
设备范围及选型、制造厂须由招标人认可,这些仪表和控制设备应安全、可靠、
与全厂热控设备选型相一致。
3.3.2 控制系统:本工程不使用 PLC 控制,需在热工 DCS 控制系统内新增控
制逻辑,实现远方投运、停止功能,所有信号均应接入
DCS 控制系统,改造所需
的
DI 卡件和 DO 卡件等元件均由投标人提供。本工程如配置有就地手动位,就
地手动控制采用独立电气回路搭建,不能采用
PLC 控制。
为了降低人身触电风险,热控部分和电气部分分开布置,热控部分采用单独
的控制柜。
3.3.3 投标人负责新型吹灰系统 DCS 控制逻辑组态。
3.3.4 控制功能:吹灰系统由 DCS 逻辑进行控制,接受 DCS 发出的启动、停
止指令,启动后自动转至就地智能控制器运行。要求至少提供运行、停止、故障、
就地
/远方等就地控制信号给 DCS,并能够接受到 DCS 发出的运行、停止指令。
3.3.5 压力温度仪表:投标人应采用充油防振型不锈钢压力表,精度等级小
于等于
1.6,并安装配备一次门,气压表管一次风使用球阀,液压表管一次门使
用针形阀,
取压表管为Φ
14*2 仪表管热电偶选用 K 分度,热电阻选用三线制 Pt100。
压力温度仪表品牌应采用川仪,安徽天康、上自仪或相同质量级别的知名品牌,
所供温度元件需提供校验报告,所供压力表均需提供检验合格证。
100
3.3.6 接线盒:投标人提供的接线盒防护等级 IP65 以上,接线盒内的引线要
排列整齐,各接线端子要有明显的标记,以使招标人能够方便地识别测点并接线,
接线应规范合理,接线盒外壳应可靠接地。接线盒内应采用凤凰端子或同档次产
品,并留有足够的备用端子,所使用端子排采用菲尼克斯、德力西、正泰或相同
质量的其它品牌,规格不低于
UK4.0。
3.3.7 控制电缆:电缆应采用 KVVP 阻燃、耐潮、耐油、耐高温、抗拉铠装
控制电缆。控制电缆线芯材质均为铜芯、单股铜芯结构单芯截面积不小于
1.0mm
²。电缆屏蔽层选用铜丝编织(铜丝编织密度大于
90%),耐高温控制电缆采用防
火绝缘材料,电缆护套采用聚全氟乙丙烯(
F46)。
3.3.8 电缆敷设:控制电缆敷设后应进行整理和固定,使其整齐美观,应在
以下各点用电缆卡固定牢固:垂直敷设时,在每一个支架上;水平敷设时,在直
线段的首末两端;电缆拐弯处;穿越保护管的两端;电缆引入盘柜前
300mm~
400mm 处;引入接线盒及端子排前 150mm~300mm 处。在电缆穿过折焰角、墙
壁、楼板或进入盘、箱、柜、台的孔洞处,用防火堵料封堵严密。
3.3.9 电缆桥架:投标人负责电缆敷设所经电缆桥架的搭设,负责电缆所经
桥架盖板的恢复,电缆所经桥架盖板缺失的由乙方负责补齐并固定牢固。新增电
缆桥架选用热镀锌桥架,
同规格镀锌管采用厚壁镀锌管
(
DN15、DN20、壁厚 2.8mm;
DN25,壁厚 3.0mm;DN32,壁厚 3.5mm),金属软管及接头选用 304 不锈钢材
质。
3.3.10 配置专用吹灰电动球阀,质量寿命保证 4 年以上。
3.3.11 热工控制柜:投标人所提供控制箱即能防尘、防滴水、防腐、防潮、
防结露、防昆虫及啮齿动物,能耐指定的高、低温度以及支承结构的振动,符合
IP66 的标准。
3.3.12 控制箱的设计,材料选择和工艺应使其内、外表面光滑整洁,没有焊
接、铆钉或外侧出现的螺栓头,整个外表面端正光滑。控制箱应有足够的强度能
经受住搬运、安装和运行期间短路产生的所有偶然应力(盘柜骨架钢板厚≥
4.0mm,外壳钢板最小厚度≥2.5mm,柜门钢板最小厚度≥2.0mm)。提供的控制
箱材质为
304 拉丝不锈钢材质,箱体厚不小于 2mm。
3.3.13 箱体的密封结构以及密封所选材料应可防酸碱、耐腐蚀、防尘,防结
露、防昆虫及啮齿动物,能耐指定的高、低温度以及支撑结构的振动。柜门锁具
101
采用天地连杆锁;柜门须有一定刚度,全开及转动时,无变形或下垂,柜门开启
角不小于
90°;柜门密封采用定型橡胶滚条;柜体自带防雨罩,柜体防护等级
不低于
IP66。
3.4 施工工艺要求
3.4.1 该项目如进行施工分包的,需经招标方同意,且分包商要具有电力工
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设施承
修、承试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 参加锅炉让弯管焊接安装的人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电力行业锅炉压
力容器安全监督规程》(
DL/T 612)、《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T 647)、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T 438)、《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
(
DL/T 819)、《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 869)等有关规程、规定。
3.4.3 参加锅炉让弯管焊接安装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且锅炉受热面及炉外高压管道焊接的焊工必须持有《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焊工
准入证》。申办该证的焊接人员须在入厂前必须在大唐河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洛
热焊工培训基地考试,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发证。
3.4.4 对于本改造项目投标人应编制详细的技术方案,包括“三措两案”,即
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危险点分析及与控制措施、环保措施和大件吊装方案(如
有)
。
3.4.5 焊接人员焊前必须按规定做焊样,经招标人金属监督工程师检验合格
后方可进行现场作业。压缩空气管道焊接工艺,要求全熔透,氩弧焊焊接,焊缝
外形美观,无裂纹、夹渣
、凸起,焊缝无泄漏。
3.4.6 锅炉折焰角区域带鳍片密封的膜式管件必须采用机械切割,严禁采用
火焊、等离子等气体切割方式。切割点距离弯头起弧点应至少大于
70mm,两焊
口间距离要大于
150mm,切割时先割下口,断口插入薄钢板遮盖,之后割上口,
防止熔渣落入管内。管子割下后若不能及时恢复,须加临时堵头,并贴上封条。
3.4.7 让弯管安装所使用的新管必须经光谱检验,确定材质(该处设计管材
规格为:
12Cr1MoVG,28.6×5.8mm,光管,其中 5.8mm 为最小理论壁厚,购买
原材料须经招标人审定同意)。拆卸的旧管也必须打光谱确定材质,坚决杜绝用
错材质,如需用其他材质代替使用时,必须招标人相关人员许可后方可使用。
3.4.8 投标人应准备充分的安装施工必须的所有工器具,不得以任何借口影
102
响招标人工期。
3.4.9 坡口加工及对口要求:焊口采用 V 形破口,焊口角度 30~35°,钝边
厚
0.5mm~2mm,对口间隙 2-2.5mm,,焊口两端、管子内壁 10~15mm 处打磨出
金属光泽。
3.4.10 割下的旧管段做好标记,光谱分析核对材质。
3.4.11 更换新管、焊接材料须经光谱分析核对材质。管子不能强力对口,保
证在无应力下焊接。
3.4.12 对接管口端面与管子中心线垂直,其偏斜度不大于管径的 1%,且不
大于
1mm。对口间隙 1mm~3mm 局部错口不超过原壁厚的 10%,且<0.5mm。
3.4.13 所有焊口采用氩弧焊接;焊接期间防异物管理措施使用专用水溶纸,
禁止使用卫生纸。焊后必须进行射线检验,射线检验结果焊后焊口内壁焊肉余高
应不大于
1.5mm,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4.14 若焊口有焊接缺陷,缺陷处理后,需检测人员重新检验合格。
3.4.15 锅炉炉管的焊接,必须从严格按照签字审批后的《焊接工艺卡》进行,
焊接人员不得私自更改焊接工艺。
3.4.16 锅炉炉管的焊接必须严格执行《巩义公司锅炉“四管”检修质量管控
措施》
。
3.4.17 鳍片的焊接要求为双面焊,焊后焊缝不允许咬边、加渣、气孔等缺陷,
焊后要及时清理药皮进行外观检查。
3.4.18 炉管焊接焊口由第三方进行焊口无损探伤,焊接一次合格率不应低于
98%,否则按《检修管理手册》及《锅炉防磨防爆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考核。
3.4.19 炉管的焊接,投标人必须提前准备防异物管理要求的专用管塞,用于
管子割除后对管口进行及时封堵,防止异物进入管内。
3.4.20 水冷壁让弯管原材料从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常宝精特钢管有限公
司、上海异形钢管有限公司等或同等于上述品牌质量的知名、大型、专业生产
GB/T 20409-2006 高压锅炉用内螺纹无缝钢管的生产厂家采购,并提供产品出厂
合格证及质量证明书。
3.5 钢结构、平台及扶梯
3.5.1 由投标人负责因改造而引起的锅炉钢构、平台及扶梯变化改造,且与
现场一致(热镀锌)
。
103
3.5.2 所有挡板及执行机构、热控测量元件及一次设备应安装方便操作维护
的检修平台。
3.5.3 平台、通道、吊物孔或工作面的所有敞开边缘按规定要求设置固定式
防护栏杆、护沿。
3.5.4 栏杆高度应符合电力行业相关规定要求,高度应达到 1.2m,护沿高度
应不小于
100mm。栏杆材质、规格必须与锅炉主体一致。
3.5.5 栏杆、护(围)栏构件应完好、可靠,不得有变形、缺损、松动等损
坏情况。
3.5.6 构件及其连接部分表面光滑、无锐边、尖角、毛刺或其他可能对人员
造成伤害或妨碍其通过的外部缺陷。
3.5.7 平台、防护栏杆必须进行防锈蚀处理,栏杆和护(围)栏无明显锈蚀。
3.5.8 爬梯、楼梯构造良好,其结构、设计、制造符合标准要求。
3.5.9 爬梯、楼梯及其所有构件的表面光滑、无锐边、尖角、毛刺、变形或
其他可能对使用者造成伤害或妨碍其通过的外部缺陷,并且无任何损坏。
3.5.10 所有的钢直(斜)梯、钢结构应刷必要防腐涂料,无明显锈蚀。
3.5.11 格栅、盖板应平整、完好,无变形、起翘、松动和不完整,无锈蚀。
3.5.12 所有操作平台、防护栏杆、楼梯、格栅装设好之后应按最终用户规定
刷漆。
3.6 性能指标要求
3.6.1 锅炉折焰角新型吹灰系统投运后,折焰角斜坡区域不再发生严重积灰、
塌灰现象。
3.6.2 新型吹灰系统投运过程中,严禁出现吹损受热面管束情况。
3.6.3 新型吹灰装置设备整体寿命不少于 6 年。
3.6.4 在设备投运后一年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必须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修理或更换。
3.6.5 质保期为系统投运后壹年。质保期内系统设备如有任何缺陷,投标人
将负责补救工作和重新供给的全部费用,包括替换、增加或修改系统和设备,以
使其达到规定的保证值。
3.6.6 若性能不达标,投标人负责对系统进行重新改造以达到要求,并承担
所有改造费用,包括设备、材料以及人工费等,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104
4 项目组织与管理
4.1 人员配置及组织
招标人要求本项目应配备的人员,投标人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备人员。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在施工时提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电力系
统热机安装或施工项目的经历,未担任其他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出具
项目负责人无施工工程承诺书)
。
序号
人员岗位
人员数量
技术能力要求
1
项目经理
1 人
熟悉锅炉汽水管道安装、受热面检修施工工艺流程、国家及地方规范、熟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2
质检员
1 人
熟悉锅炉汽水管道安装、受热面检修施工工艺流程、国家及地方规范、熟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3
安全员
1 人
熟悉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各施工人员在日常施工中严守规章制度,做好安全工作。具备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同等证书。
4
施工人员
满足施工工
期
熟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5
设备安装调试人员
1 人
熟悉锅炉冷热态调试以及燃烧配风调整的流程并具有丰富现场调试经验,熟悉仪表安装、调试、验收流程
注:不限于以上人员,以满足现场实际改造需要为准。
4.2 技术要求
4.2.1 投标人应编制详细的技术方案,包括“三措两案”,即组织措施、技术
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协同招标人内部完成审核。
4.2.2 “三措两案”必须组织会签,由招标人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组织
投标人和本企业设备、运行、安监等部门相关人员召开会审会议,并进行签字审
批。许可开工前,必须对“三措两案”涉及的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现场执行过程
中,严格执行“三措两案”各项规定要求,严禁私自变更“三措两案”,如有更
改必须重新执行会签审批程序。
4.2.3 现场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应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河
南公司关于
III 类电动工器具要求,使用 III 类手持电动工器具。
105
4.2.4 国家或行业标准对材料尺寸偏差、强度下限有范围要求的,要确保入
场材料偏差值在中间值以上,
“严禁采用负偏差”材料。
4.2.5 项目工程每个作业区域必须设置固定或移动视频监控,监控设备由投
标人提供、安装、调试。
4.2.6 施工人员年龄、学历、工作经历和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符合要求,施工
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5 周岁,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在国家有
关网站能够查询识别真假。
4.2.7 投标人项目经理和专兼职安全员应具备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应具备有
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中级以上职称或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和专兼职安全员必
须有具备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同等证书,每年
继续教育培训符合规定。
4.2.8 招标人对投标人项目经理开展能力评估,实施方式为项目经理进行述
职,招标人组织人员进行评价,项目经理管理能力不符合要求的,应更换项目经
理。
4.2.9 按照《河南省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大
纲和考核标准》规定的
24 学时安排,开展初次培训。区分专业、工种完成三级
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闭卷考试合格(
90 分以上)。
4.2.10 投标人人员必须遵守招标人的管理制度、程序文件等,并在进入现场
前根据招标人各项管理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报招标人审定后实施。接受招标人
代表的监督检查确认,服从招标人管理。
4.3 安全文明措施
4.3.1 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大唐巩义公司有关文明生产规章制度,由此而被
考核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3.2 投标人应全面负责在本项目中工作人员的安全,并使工作现场保持良
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故,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4.3.3 为确保设备或其他人员的安全方便,在招标人依法建立所要求的时间
和地点,投标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其临时(固定)施工场所的警告标志牌、
安全绳等安全措施,达到招标人相应安全生产标准。
4.3.4 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作现场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
于其工作方法不当造成的人员和财产危害或干扰。
106
4.3.5 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在生产现场的统一管理。
4.3.6 施工现场管理应达到安全、文明生产要求,严格执行 6S 管理标准,设
备、工器具、材料堆放合理,标记清晰,摆放有序,符合防火要求。
4.3.7 作业区内的沟道、地面无垃圾、无明显油污,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及时清除现场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物品。
4.3.8 各临时施工责任区应严格执行招标人有关环境卫生标准要求,创造一
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3.9 严格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河南公司、巩义公司关于外委队伍管理的相
关规定。
4.3.10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及各种技工必须接受入场前安全
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3.11 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规范着装,并佩戴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用品。
4.3.12 特种作业人员(起重工、司索、指挥)必须持证上岗,非特种作业人
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4.3.13 现场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应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
用合格的工器具,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
4.3.14 高处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固定位置应牢固可靠,
并采用高挂低用方式。
4.3.15 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招标人的厂规、厂纪各规章制度。
4.3.16 操作工具、劳保用品必须良好,登高工具必须牢固可靠,严禁高空抛
投物件。
4.3.17 投标人统一工作服的款式、颜色和企业标志等(非大唐系统职工不得
穿戴大唐标志工作服和安全帽),工作服材质应合格,特殊职业应符合国家相关
规定。
4.3.18 出入生产厂区必须整齐列队,并靠右侧人行通道或道路右侧通行。
4.3.19 安全工器具定期检验和日常检查,按照附件和本企业制度执行,清册、
台账、检验报告、实物始终保持最新状态。
4.3.20 承包期内企业资质和人员资质到期应及时按照规定审核审验,不得出
现超期情况,最新资质材料及时向业主单位备案。
107
4.3.21 现场使用的临时电源拆接线工作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源盘必须带
有漏电保护器且试验正常,禁止使用已老化裸露的电源线;所有电源线必须粘贴
信息完善的电源去向牌。
4.3.22 所有动火作业必须在作业点下方铺设防火布,必要时制作专用接火盒,
避免火花四溅,同时每处放置两具合格的灭火器。
4.3.23 投标人现场施工时,在 6 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网,并严
格执行验收手续,不具备搭设安全网条件的要采取安全气垫等措施。
4.3.24 大件吊装前必须提前 2 个小时以上,电话通知招标人管理人员、安全
监督人员。人员到位后方可开始吊装,同步在相关微信群通报:起吊重物名称,
重量,倒链、钢丝绳及吊环载荷。临时割除栏杆必须提前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
可靠防护措施,工作结束后第一时间恢复,确保万无一失。
4.4 安全环保措施
4.4.1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及各种技工必须接受入场前安全教
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4.2 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规范着装,并佩戴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用品。
4.4.3 施工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对现场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
开工。
4.4.4 每次开工前施工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工作班成员开展“三讲一落实”活
动。
4.4.5 现场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应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
用合格的工器具,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
4.4.6 高处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固定位置应牢固可靠,
并采用高挂低用方式。
4.4.7 投标人施工工器具等应经过招标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4.8 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建设单位的厂规、厂纪各规章制度。
4.4.9 施工人员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
4.4.10 操作工具、劳保用品必须良好,登高工具必须牢固可靠,严禁高空抛
投物件。
4.4.11 施工现场应配备血压检测仪、酒精检测仪,每日开工前测量;高处作
108
业现场设置高度不低于
40 厘米、长度不少于 10 米的独木桥,每日开工前对施工
人员进行身体状态检测。
4.4.12 集中观看一次《入厂安全告知教育片》,并分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4.13 安全工器具入厂审查按照附件执行。
4.4.14 依据《关于做好发电企业外包队伍作业人员安全帽编号工作的通知》
(安生〔
2018〕67 号),对安全帽进行编号。
4.4.15 入厂前所有手续完毕后,办理进入生产区“准入证”并明确准入区域,
准入证背面应印有“四不干”内容。
4.4.16 距离坠落面高度超过 15 米及以上高处攀爬作业的大型技改项目,应
设置与施工现场相当的攀爬检测装置,检验作业人员身体能力是否符合要求;有
其它特殊要求的作业项目,应对施工人员技术能力检测,检验施工人员技能是否
满足要求。
4.4.17 安全工器具应建立购买记录、验收记录、厂家相应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清册台账、定期检验和检查记录,每个安全工器具应单独编号并粘贴检验合格证,
并符合以下要求。
5 质量、验收与考评
5.1 质量管理与验收
5.1.1 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要求,组织充足的人力和技术力量,服从招标人
整体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承包的工作任务。
5.1.2 负责完成开展工作中需要安全措施布置实施工作。
5.1.3 在施工质量上接受招标人相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招标人的各项管
理规定,严格施工工艺。如有违反应接受招标人的考核。
5.1.4 投标人在现场应遵守项目法人的各项管理制度,在安全上接受招标人
安全监察部的监督和考核。
5.1.5 指定一名工作负责人与招标人联系(包括配合、验收、物资供应等工
作)
;
5.1.6 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禁止违章作业。因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由投
标人负责,并赔偿经济损失。
5.1.7 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对需更换的备件应征得招标人联系人的同意。
5.1.8 负责招标人供设备、材料(如有时)的领用及保管工作,若由于投标
109
人保管不善而造成丢失或损毁、损坏,由投标人负责丢失赔偿费用或重新采购,
并负责赶回工期。
5.1.9 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用的通讯设施、临时生产、生活设施等,并承担
因此而产生的费用。
5.1.10 投标人所有安全设施、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符合国家
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并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特种设备(电梯、
升降机、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防爆电气设备等)应取得地方政府质量技术
监督部门的许可使用证件方可使用(如有时)
。
5.1.11 投标人特殊工种(电工、电梯工、起重工、焊工、车船驾驶员、爆破
工、潜水工等)要经专业培训(如有时),并持有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合格证上
岗。涉及锅炉受热面及炉外高压管道焊接的焊工必须持有《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
司焊工准入证》
。
5.1.12 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
噪音或由于其他方法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及设备损坏
(如有时)
,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5.1.13 投标人应根据合同的约定,优质高效地对工程进行施工,提供施工和
保修所必需的全部劳务、材料、设备机具等其它相关物品,按期完成工程并承担
保修。
5.1.14 全面负责在工地上施工人员及施工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
由其管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项目法人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
避免发生人身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5.1.15 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和措施,编制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建立、
健全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
5.1.16 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工程师或任何
依法建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
所有的道路、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5.1.17 投标人应服从项目法人质量管理要求,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相关法
规和规程以及本项目的相关要求,为本项目施工建立质保体系和质检系统,确保
工程质量。
5.1.18 施工过程中由于投标人人员造成的材料损坏,由投标人承担负责。
110
5.1.19 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电话通知后 24 小时内赶到现场,且具备开工
条件,否则每滞后一天考核
10000-50000 元。
5.1.20 动土工程,对绿地(含其他绿植)损毁进行原貌恢复,具体按公司关
于绿地管理办法的条款执行。
5.2 缺陷责任期
5.2.1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从机组投复役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为
12 个月。
5.2.2 缺陷责任期的延长
上述的缺陷责任期满之前,已经存在但不能立即处理的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
的缺陷,发包人有权根据缺陷情况适当延长缺陷责任期,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
18
个月。
5.2.3 承包人一旦收到发包人的缺陷处理书面通知,即应有责任履行缺陷消
除义务。
5.3 施工项目考核标准
5.3.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审定的施工方案或技术协议进行施工,若未
经招标人认可私自变更施工方案,招标人有权拒付合同价款。
5.3.2 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邻近设备的安全,如造成招标人设备
损坏或性能降低等异常状况,视情况考核
10000-100000 元,并无偿对损坏设备进
行修复或更换。情节严重者除扣除本次工程款外,根据大唐集团供应商相关管理
办法对投标人进行处罚。
5.3.3 投标人应严格、无条件地按照招标人《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
五项重点要求》、《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承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等相关规定执行,按照相关条款进行考核,情节严重的,视投标人违约,除扣除
本次工程款外,根据大唐集团供应商相关管理办法对投标人进行处罚。
5.3.4 投标人应严格执行招标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如发
生人员违章等不安全因素,按照投标人规章制度进行考核。
5.3.5 投标人应根据本次改造工作量及施工工期,在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 24
小时内必须按要求到达甲方现场,且具备开工条件,否则每滞后一天考核
10000-
50000 元。滞后超过 48 小时,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应答方列入黑名单。
应答方根据采购方审批后的工期编制施工网络计划图,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滞
111
后一天考核
5000-10000 元。投标人每天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检修推进会,当天工
期每滞后网络计划图进度一天考核应答方
20000-50000 元,总工期每滞后一天额
外考核应答方
50000-100000 元。如延误网络计划达 3 天,采购方扣除全部合同
价款外,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大唐集团供应商相关管理办法对投标人进行处罚。
5.3.6 项目施工完毕,质保期自工程质量验收单签字之日起壹年,因施工质
量问题(以招标人认定为准)造成设备异常,每处考核
10000-50000 元,并无偿
对异常进行处理。
5.3.7 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人选 24 小时内
到达招标人现场,全程负责整体施工工作,未按照招标人要求的项目经理(项目
负责人)人选考核投标人
10000-50000 元/天。投标人未投入要求数量的架子工,
每少一人,从缺少之日起,考核
5000-10000 元/人天。
5.3.8 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应加强施工质量管控,质量一次验收不合格,考核
投标人
500-5000 元/次。
5.3.9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做好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现场管理应规
范,否则,视情况考核
500-2000 元/次。
5.3.10 投标人严格遵守招标人及上级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若出现一般性
违章考核
200-2000 元/次;对首次触碰“安全红线”的投标人考核 10 万元,对
直接责任人清退出厂,约谈投标人项目经理并考核
2000 元,投标人项目经理在
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上“说清楚”;累计发生两次及以上触碰“安全红线”
的,对投标人进行加倍考核,同时更换项目经理;未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更换
项目经理的,考核投标人
10000-50000 元/天,且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情节严
重的,视投标人违约,除扣除本次工程款外,并根据大唐集团供应商相关管理办
法对投标人进行处罚。
5.3.11 投标人应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招标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验收时发现质
量不合格,考核投标人
500-5000 元/次;如因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误伤相邻设备,
投标人应及时告知招标人有关人员,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若投标人未发现或
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者发现一处考核
1000-10000 元,情节严重者除扣除本次工
程款外,并根据大唐集团供应商相关管理办法对投标人进行处罚。
5.3.12 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应加强施工质量管控,招标人检查发现质量问题或
质量一次验收不合格,考核投标人
500-5000 元/次。
112
5.3.13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做好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现场管理应规
范,否则,视情况考核
200-2000 元/次。
5.3.14 因施工质量问题(以招标人认定为准)造成设备异常或二类障碍的根
据情节严重程度考核
3000-50000 万元/次;造成机组非停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考
核
50000-500000 万元;情节特别严重的除扣除全部合同款及质保金外,有权终
止合同,并根据大唐集团供应商相关管理办法对投标人进行处罚。
6 资料与文件
6.1 制造商文件份数:每台设备不少于 5 份
6.2 设计图纸份数:施工图 5 份(电子版 1 套)。
6.3 竣工资料:5 份,竣工图纸 5 份、电子版 1 份。
113
附表/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一
炉内设备材料
1
反吹叠盘射流吹灰器
ZNHZ-CA220CrNi-W
套
100
2
保护防磨板
500x500x10 310S 材质
块
100
附带浇注
料
3
导气母管管道
51x6 管道,L=500mm 2520 材质
根
100
4
锅炉穿孔密封附件
材质与锅炉水冷壁材质同
套
100
二
炉外管道设备材料
1
20#管道
φ76X5 6 米
根
42
满足现场
需要
2
弯头
φ76X5
个
100
满足现场
需要
3
三通
φ76X5
个
40
满足现场
需要
4
20#管道
φ51X5 6 米
根
20
5
压缩空气储气罐
6m³
台
1
6
5#槽钢、10#角钢
套
1
满足现场
需要
7
U 型固定镀锌卡子
76 管道卡
套
220
8
304 不锈钢法兰
DN65,PN16
套
72
9
配套法兰螺栓
套
300
10
金属密封垫
DN65
片
100
11
炉外不锈钢联结软管
304 DN65,PN16
套
28
带配对法
兰
12
炉内防磨瓦
若干
满足现场
需要
三
控制设备材料
114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阻燃屏蔽电缆
ZR-
KVVP4x2.5
米
500
电源电缆须满足现
场需要
2
阻燃屏蔽电缆
ZR-
KVVP8x1.0
米
7000
控制电缆须满足现
场需要
3
阻燃屏蔽电缆
ZR-
KVVP4x1.0
米
800
仪表电缆须满足现
场需要
4
压力变送器
0-1MPa
台
4
5
压力表
YN100,0-
1.6MPa
个
2
6
仪表阀
DN10 450P
个
4
7
缓冲管
DN10 国标
款
个
4
8
继电控制柜
台
2
9
DCS 系统
组态、模块
及调试
套
1
10
其他配套材料(包括:
∅25mm 三柱接头;∅
25mm 转∅20mm 外丝箱
接外丝接头;∅25mm 包塑金属软管;∅25mm 镀
若干
1
满足现场
需要
11
锌穿线管;防火堵泥;
电缆软管
若干
1
满足现场
需要
12
电缆槽盒
若干
1
满足现场
需要
四
控制阀
⻔
1
电动专用总阀
HZDD-Q41F-
16P
台
2
含执行机
构
2
电动吹灰专用球阀
HZDD-Q41F-
16P
台
28
含执行机
构
3
304 手动球阀
Q41F-16P
台
2
手动
五
检修平台
1
平台所需工字钢、格
栅、栏杆、照明灯具等
套
1
满足现场平台需要
11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16
(河南公司)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 号炉水平烟道新
型吹灰装置改造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17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18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
1)商务投标文件;
(
2)技术投标文件;
(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19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20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21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122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23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
标,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
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天日历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
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
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
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
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
任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124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25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26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27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年
年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28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29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0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1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32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
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
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
XXXX;3、XXXX。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
XXXX;3、XXXX。(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
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
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33
(河南公司)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 号炉水平烟道新
型吹灰装置改造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34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5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36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37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38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39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40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41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
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
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1
投标响应
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2
供货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
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3
设计方案
完整性
简述本项目的设计方案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4
供货范围
简述供货范围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5
主要技术
参数及性
能指标
简述拟提供主要设备的参数及性能指标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6
结构特点
及材质
简述拟提供主要设备的结构特点及材质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7
施工组织
设计
简述施工组织设计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8
调试运行
方案
简述本项目的调试运行方案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9
售后技术
服务方案
简述售后承诺及售后技术服务方案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142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43
(河南公司)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 号炉水平烟道
新型吹灰装置改造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44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45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4 报价应注明有效期、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
人签字盖章。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
报价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
备注
一
设备费
13%
二
安装施工费
9%
三
技术服务费
6%
合计
运输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6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费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含税)
总价(含税)
生产厂家
备注
一
炉内设备材料
1
反吹叠盘射流吹灰器
ZNHZ-CA220CrNi-W
套
100
2
保护防磨板
500x500x10 310S 材质
块
100
附带浇注料
3
导气母管管道
51x6 管道,
L=5
00mm 2520 材质
根
100
4
锅炉穿孔密封附件
材质与锅炉水冷壁材质同
套
100
合计报价二
炉外管道设备材料
1
20#管道
φ
76X5
6 米
根
42
满足现场需要
2
弯头
φ
76X5
个
100
满足现场需要
3
三通
φ
76X5
个
40
满足现场需要
4
20#管道
φ
51X5
6 米
根
20
5
压缩空气储气罐
6m³
台
1
6
5#槽钢、
10
#角钢
套
1
满足现场需要
7
U 型固定镀锌卡子
76 管道卡
套
220
147
8
304 不锈钢法兰
DN65,PN16
套
72
9
配套法兰螺栓
套
300
10
金属密封垫
DN65
片
100
11
炉外不锈钢联结软管
304 DN65,PN16
套
28
带配对法兰
12
炉内防磨瓦
若干
满足现场需要
合计报价
三
控制设备材料
1
阻燃屏蔽电缆
ZR- KVVP4x2.5
米
500
电源电缆须满足现
场需要
2
阻燃屏蔽电缆
ZR- KVVP8x1.0
米
7000
控制电缆须满足现
场需要
3
阻燃屏蔽电缆
ZR- KVVP4x1.0
米
800
仪表电缆须满足现
场需要
4
压力变送器
0-1MPa
台
4
5
压力表
YN100,0-1.6MPa
个
2
6
仪表阀
DN10 450P
个
4
7
缓冲管
DN10 国标款
个
4
8
继电控制柜
台
2
9
DCS 系统
组态、模块及调试
套
1
10
其他配套材料(包括:∅
2
5mm三柱接头;∅
2
5mm
若干
1
满足现场需要
148
转∅
20
mm 外丝箱接外丝接头;∅
2
5mm包塑金属软管;∅
2
5mm镀
11
锌穿线管;防火堵泥;电缆软管
若干
1
满足现场需要
12
电缆槽盒
若干
1
满足现场需要
合计报价四
控制阀
1
电动专用总阀
HZDD-Q41F-16P
台
2
含执行机构
2
电动吹灰专用球阀
HZDD-Q41F-16P
台
28
含执行机构
3
304 手动球阀
Q41F-16P
台
2
手动
合计报价
五
检修平台
1
平台所需工字钢、格栅、栏杆、照明灯具等
套
1
满足现场平台需要
合计报价
149
1.2.2.2 安装施工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合价
备注
合计报价
150
1.2.2.3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含税金额(元)
备注
1
设计费
3
调试费(包括人工费、试验费、用水、用电、
耗材等)
4
培训费(包含人员培
训、技术指导等内容)
5
科技产出(专利、论文
等)
6
其他
合计报价
151
1.2.2.4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