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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2*开通会员可解锁*64
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
项目
(2X660MW)烧结板除尘器
招标文件
招标人: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2026 年 5 月
1
目 录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3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8.5 投诉 ............................................................................................................................42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4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价格机制优选法】
................................................................................................................52
1 评标办法 ..............................................................................................................................58
2 评审标准 ..............................................................................................................................58
2.1 初步评审标准 ..............................................................................................................58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58
3 评审程序 ..............................................................................................................................58
3.1 初步评审 .....................................................................................................................58
3.2 详细评审 .....................................................................................................................59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9
3.4 评标结果 .....................................................................................................................6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1
1 评标办法 ..............................................................................................................................62
2 评审标准 ..............................................................................................................................62
2.1 初步评审标准 ..............................................................................................................62
3 评审程序 ..............................................................................................................................62
3.1 初步评审 .....................................................................................................................63
3.2 详细评审 .....................................................................................................................63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63
3.4 评标结果 .....................................................................................................................6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6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7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8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9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1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烧
结板除尘器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大唐台州头门港电厂
(2X66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新建项
目招标人为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用户为大唐海投(台州)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本金
+融资:30%+70%。该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烧结板除尘器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64
2.2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1320MW
2.4 建设工期:头门港发电厂项目总工期 22+2 个月
2.5 设备名称:烧结板除尘器
2.6 数 量:25 台
2.7 技术规格:10000m3 风量除尘器 5 台,8000m3 风量除尘器 5 台,
7000m3 风量除尘器 15 台
2.8 招标范围:投标人提供 25 台功能完善的烧结板除尘器,包含运输、现
场指导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等。其中
10000m3 风量除尘器 5 台,
8000m3 风量除尘器 5 台,7000m3 风量除尘器 15 台。
2.9 交货地点:浙江省台州临海市经济开发区上盘镇短株山 13 号地块,大
唐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部
11
2.10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内交货(具体到货时间满足里程碑节点
要求,以业主方通知为准)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5 年(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 个及以上合同的单机 600MW 及以上容量机组配套
的烧结板除尘器供货且运行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
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同时至少包含:(
1)合同扫描件:
12
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
的相关内容页。
(
2)投运证明材料:可以是用户证明或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
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须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的盖章或签字。
)
注:若合同或投运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机组容量等要求,还应提供其他证明材
料辅助证明为有效业绩。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
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
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
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
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
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
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4 月 28
日至
2026 年 05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13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5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4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 5-6 层
邮编:
200042
联系人:唐海涵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tanghaihan@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
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供应链
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无
1.11.4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元,
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
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
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
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
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
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
件,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
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
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
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
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
送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宁路 113 号 5-6 层
送达邮编:200042
送达联系人:唐海涵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
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
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
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
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
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
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
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
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
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
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
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
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
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
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
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
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
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
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
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
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
(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
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
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
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
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
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
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
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
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
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
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
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
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
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
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
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
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
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
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
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
纳。
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
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
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
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
情况。
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无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求
□无
☑有,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或 2023 年至 2025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近
5 年(2021 年 5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
2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称。
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否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
21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
,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
22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
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
23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4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6
(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
(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27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28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29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30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1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2)投标人须知;
(
3)评标办法;
(
4)合同条款及格式;
(
5)供货要求;
(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32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3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投标函;
(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4)投标保证金;
(
5)商务偏差表;
(
6)资格审查资料;
(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类似业绩;
(
2)技术偏差表;
(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
6)技术因素统计表;
(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
1)投标价格表。
34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35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
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6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37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38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39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40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41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
8.5 投诉
42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44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45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烧结板除尘器
50%
10%
40%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部 分 的 响 应 性 和投标文件制作
15
1.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部分的响应性
10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
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
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最多扣至 3 分。
1.2
投标文件制作
5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得分≤5;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得分<4;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得分<2;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三
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得 25 分;
2000 万元≤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3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19 分;
46
其余得
17 分。
2.2
发明专利情况
5
近五年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
利数量横向对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
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
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
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
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
得
17 分;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最近
一年)
15
流动比率≥
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
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
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7
■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
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
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15
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10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0.5 分,最高不超过
15 分。
3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及 性 能指标
2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性能、主要参数指标、相应的证明文件、计算书或报告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
20<得分
≤
25;良:15<得分≤20;一般:0≤得分≤
15;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20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材质选择、结构特点、设备配置方案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
15<得分≤20;良:10
<得分≤
15;一般:0≤得分≤10;
5
供货范围
1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包及外购、供货保障措施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
10
<得分≤
15;良:5<得分≤10;一般:0≤得
分≤
5;
6
运维情况
7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安装及检修条件、运行和维护要求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
5<得分≤7;良:3<得分≤
5;一般:0≤得分≤3;
7
附 属 系 统 及 所 属 设 备情况
7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配置方案的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
5<得分≤7;良:3<得分
≤
5;一般:0≤得分≤3;
8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6
根据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进行评审,按优、一般分档,优:
4<得分≤6;一般:0≤得分≤4;
合计
100
48
■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计算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
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
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
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
价格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第
1.1 款。
49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0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51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5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53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54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
1)合同协议书;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函;
(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
(
7)供货要求;
(
8)分项报价表;
(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55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56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57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对于“四新首台套”设备,必要时应委托科研总院或有资质
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设备的监造和性能验收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监造的范围、方式
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
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
58
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
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9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60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61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62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63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64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65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66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67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68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
69
(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
(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5.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70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1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条款》的序号与《通用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号。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1.2.3 卖方:
1.1.13.1 工程: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烧结板
除尘器设备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大唐台州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短株山
13 号地块
1.1.17 “分包商 ”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
定所进行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 ”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
买方根据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 ”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
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 ”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
人员。
1.1.21 “法律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
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
区)。
1.1.22“试运行”指本工程在投入商业运行前的连续试验运行。
1.1.23“性能验收试验 ”是指为检验本合同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24“初步验收 ”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规定的保证值
后,买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25“投运”指本工程经试运行合格,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1.1.26“最终验收 ”是指质量保证期满并完成索赔后,买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
验收。
72
1.3 无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
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
联系方式进行。
买 方 联 系 人 :
卖方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联 系 地 址 :
联 系 地 址 :
邮
编
:
邮
编
: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
义务。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
附件一,合同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
用:
(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
术服务、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供
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
2)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等费用。
73
(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无。
(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
行中不另行支付。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电汇)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
款:
3.2.1 付款比例:1:7:2
3.2.2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日期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和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
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 1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给卖方作为预付款。
3.2.3 合同价款的支付:按合同总价付款。
3.2.3.1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交货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
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到货验收合格设备价款的 70%作为到
货款。
(1)设备监理签字的设备放行单(如存在设备监理)
(2)到货验收合格证明
(3)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4)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0%,正本一份,复印件一份)
3.2.3.2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初步验收款支付申请
手续。买方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20%作为初步验收款。
(
1)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
2)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
3)其它单证:合同金额 5%的质量保证金保函。
3.2.3.3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有以下 2 种方式,原则上采用以下第(1) 种方式
(
1) 保函(保险)方式: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经甲方同意和确认的质量保证金保函
(保险)后,及时支付质量保证金的对应价款或剩余合同价款,质量保证金保函期限至合
74
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不设免赔额、免赔率。
(
2) 现金方式: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
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
合同价款。
①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②相应经过财税部门确认的财务收据
(正本一份, 复印件一份)。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
约定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 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程
进行监造、监检,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 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
注“小心轻放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保持干燥
”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
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
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
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
卖方。
75
5.4 交付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
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
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
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第(1)种时间进行:
(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 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
态。安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第(
1)种方式进行:
(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
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
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
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
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
过三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
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
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
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
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76
6.3.4
(1)由于卖方责任,设备不能达到《技术协议书》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
卖方承担违约金。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改善后仍未能达到《技术协议书》或国标或行标
要求的范围,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
2)如果合同设备技术指标不满足《技术协议书》要求但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
准, 经买方让步接受的,卖方承担的违约金金额及计算方式如下:
由于卖方责任,在性能验收试验后,如经第二次验收试验(由于卖方原因)仍不能达
到《技术协议书》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卖方应承担罚款。
6.3.6 初步验收应在试运行后六个月内进行,由买方负责,卖方参加。
6.3.7 最终验收应在合同设备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进行,如果由于买方原因造成
的最终验收延误超过六个月,则此后
15 天内买方应签署本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证书。
6.4 初步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
核完成后
7 日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
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
双方应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
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
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
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
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77
6.4.6 不接受任何非短名单和自证品牌以外的产品。
7 技术服务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
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
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
证期为调试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
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
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
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
出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
合同设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
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
合同设备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
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7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8.8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从合同设备取得初步验收证书并投运后 12 个月。
如果由于买方原因未能及时安装投运,则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在最后一批合
同设备到达交货地之日起
18 个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
式畅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
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
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
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78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
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 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
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函
10.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函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
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
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
项。
10.2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
安全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 除非专用合
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设备在规定的使用条件和负荷条件下,并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和维护,预期
寿命应不小于 30 年。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
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
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
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
方持续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方保证买方或
买方委托的第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9 关于质量保证的其他约定: 无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
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
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
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
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4 违约责任
79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
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 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
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
超过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
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
买方所有违约罚款上限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2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
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
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
3)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或在未事先征得另一方当事
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
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
4)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
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
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
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
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
一方当事人。
80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
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
方征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
征收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
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
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
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
的副本于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
买方有权
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
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
决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
81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
)为提供上述合同
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合同协议书;(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
(
7)供货要求;(8)分项报价表;(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0)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
11)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
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82
签章页:
买方
卖方
单位名称: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
限公司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
街道河阳路 319 号人防档案大厦 20 层
公司地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临海市支行
开户行:
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76235
账号:
税号:91331082MAEC0T2G6C
税号:
合同签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姓名:
电话:
邮箱:
合同签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姓名:
电话:
邮箱:
83
附件二:履约保函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函
(买方名称)
: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月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
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
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
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
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84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月日
85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86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87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88
第二卷 技术文件
技术规范书使用说明
1. 技术规范书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
2. 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内容不能更改。
3. 项目单位应按项目具体要求填写专用部分的非固化内容,投标人填写专用部分的附
表。
4. 技术规范书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5. 根据不同采购标的,对于必须满足的要求设置“★”条款。
技术规范书编制说明
1.严禁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
汰目录》中的机电设备。
89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0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烧结板除尘器设备(包括除尘器本体及其驱动装置、附属设
备等)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烧结板除尘器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结
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
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
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力。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
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
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1.8 三维设计要求
投标人应进行三维建模,并提供三维模型及其相关数据属性,投标人应满足数字
化设计的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及其附件的准确三维模型(如需拼装的,应
提供拼装后的整体三维模型),以及满足招标方全厂三维数字化正向设计的其他相关需求(以招标方工作过程需求为准),提交进度应满足招标方三维数字化设计进度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三维模型格式应为*.rvt, *rfa, *.adsk, *.rte 等 revit 软件能接收的格式,导入的模型应确保模型无漏项和错误,并保证与招标方的主三维模型无缝对接。投标人三维模型提交的质量和进度不满足要求的,按商务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考核。
91
★1.1.9 投标人提供的除尘器应为防爆型,适合在含煤尘空气条件下安全可靠运行,除
尘器本体防爆等级不低于 Extb IIIC T135℃ Db,且需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防爆合格证和中国计量认证(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资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并盖有 CMA 或 CNAS 章的烧结板除尘器的性能检测报告。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
所有附件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
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
或规范,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
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 50660-2011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DL/T5035-2016
《发电厂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15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DL/T 5187.2-
2019
《火电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 煤尘防治》
GB50229-201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标准》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3223-2011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BG 20426-2006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92
GBZ1-2015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DL 5454-2012
《火力发电厂职业卫生设计规程 》
DL5053-2012
《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设计规程》
GB15577-2018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Z2.1-2019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2 部分:物理因素)
GB/T 50087-2013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T3836.1
《爆炸性环境 第 1 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T 3836.8
《爆炸性环境 第 8 部分:由“n”型保护的设备》
GB/T 16845
《除尘器术语》
GB/T 6719
《袋式除尘器技术要求》
GB/T 11653
《除尘机组技术性能及测试方法》
GB37484
《除尘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JB/T 14088
《袋式除尘器滤袋》
JB/T 5917
《袋式除尘器用滤袋框架》
JB/T 10191
《袋式除尘器 安全要求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用分气箱》
JB/T 12590
《袋式除尘器用防爆电磁脉冲阀》
JB/T 13409
《袋式除尘器 穿壁连接器》
JB/T 5916
《袋式除尘器用电磁脉冲阀》
JB/T 13558
《脉冲袋式除尘器电控装置》
93
JB/T 8471
《袋式除尘器 安装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
JB/T 5915
《袋式除尘器用时序式脉冲喷吹控制仪》
JB/T 8532
《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
JB/T 9055
《机械振动类袋式除尘器》
JB/T 10340
《袋式除尘器用压差式清灰控制仪》
JB/T 10563
《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技术条件》
GB/T3235
《通风机基本型式、尺寸参数及性能曲线》
JB 8523
《防爆通风机 技术条件》
JB/T 8690
《通风机噪声限值》
JB/T 8689
《通风机振动检测及其限值》
JB/T10214
《通风机铆焊件技术条件》
JB/T 8689
《通风机振动检测及其限值》
GB1236
《通风机空气动力实验方法》
GB755
《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B/T 755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T 1032
《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GB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T 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14292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条钢技术条件》
GB/T 985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GB/T 1804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94
JIS C0920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JB8-82
《产品标牌》
注:
(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准。
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经济
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招
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
2.1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在签订合同之后,到投
标人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投标人应遵守这个要求,并且不得增加设备价格,具体内容由招投标双方共同商定。并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其具体业绩,工艺特点等。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设备的主要结构特点。
2.2 投标人对供货范围内的烧结板除尘器包括除尘器本体及其驱动装置、附属设
备、附件等负有全责。对于投标人配套的控制装置、仪表设备,投标人提供与输煤DCS 控制系统的接口并负责与输煤 DCS 控制系统的协调配合,直至接口完备。
2.3 若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
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相应的烧结板除尘器包括除尘器本体及其驱动装置、附属设备、附件等合格证以及检测报告。
2.4 本工程采用 KKS 标识系统。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
识必须有电厂标识编码。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电厂标识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电厂标识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电厂标识编码符号。电厂标识系统编码采用 GB/T50549-202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人。
95
2.5 投标人提供的烧结板除尘器及其配供设备和设计能满足机组自启停运行方式
要求。并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共同完成机组的自启停(APS)功能设计。
2.6 投标人在接到预中标通知后两周内,按本规范书的要求,提供设备的设计、
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招标方确认。
2.7 对于所有设备的润滑脂和润滑油,投标人应提供足够的润滑脂或润滑油,满
足首次用油及调试完成后换油。
2.8 投标人提供的烧结板除尘器及其配供设备和设计能满足智慧化工程要求,并
且无条件配合其它供货商及招标方共同完成机组的智慧化工程的功能设计。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3.1 备品备件
3.1.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1.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
表。
3.1.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3.1.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
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3.1.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
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3.1.6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 15 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表 2 所列备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3.2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3.2.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
中。
3.2.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
分专用工具表中。
3.2.3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
用工具表中。
3.2.4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
说明资料。
96
3.2.5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
“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概述
4.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
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 1 规定的要求。
4.1.2 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
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附件 1 的规定。
4.2 工厂检验
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
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
试验。
4.2.3 投标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第一章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
求,投标人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人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4.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4.2.5 招标方有权派遣检验人员到投标人和/或制造商国家会同招标方检验人员对
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
4.2.6 投标人应在合同设备检验开始前 3 个月通知招标方检验的日期。主要设备
的装配和检验应在招标方检验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招标方检验人员还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检验和有关合同设备质量的会议。
4.2.7 投标人应在现场见证前 10(国内)或 30(国外)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
如招标方人员并非由于投标人的过错而未能按时到场,则投标人有权自行进行设备装配和检验。
4.2.8 如果发现合同设备有缺陷和/或与合同规定的规范不符时,招标方检验人
员有权提出意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这些意见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消除合同设备的缺陷。当缺陷消除后,投标人应再次进行检验,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9 参加交货前工厂检验的招标方人员不应会签任何质量证明。在投标人国家
和/或制造厂进行的质量检验不能代替在卸货港和/或工作现场对合同设备进行的检验,亦不能因此免除投标人按合同规定的保证责任。
97
4.2.10 投标人应免费提供招标方人员的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
料、图纸、试验工具和仪器以及当地交通和医疗保险。如地点在国外,投标人应协助招标方办理签证和其它有关手续。
4.3 设备监造
4.3.1 一般要求
4.3.1.1 招标方将对投标人在国内、外生产的合同设备进行监造。投标人应无条
件配合招标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完成三方监造协议签订及后续监造执行工作,招标方的监造并不代表能免除任何投标人对设备制造质量所应负的责任。
4.3.1.2 重要部件的原材料在加工前应由监造代表确认(文件见证)后方可投料。
4.3.1.3 国内部分的设备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资料需在见证前 10 天内提供给招
标方监造代表;国外部分的设备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资料需在见证前 30 天内提供给招标方监造代表。
4.3.1.4 招标方收到投标人监造通知后 10(或 30)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招标方参
加工厂检验的人员信息通知承包商。如监造地点在国外,投标人应协助招标方办理签证和其它有关手续。在制造厂期间,投标人应负责为招标方技术人员提供进行试验和检验所必须的工作设施,技术资料,试验仪器、工具、仪表和表计。
4.3.1.5 工厂检验和试验开始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方技术人员介绍有关被检设备
及试验装置的所有详细的情况,包括被检设备的设计原则,结构特点,制造和组装工艺,试验方法,试验所用仪表,试验大纲,试验台简介等资料和文件。
4.3.1.6 国内部分的设备文件见证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即 R 点),应在检验后 10
天内向招标方提供,现场见证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即 W 点和 H 点),需在见证前 10 天内提供给招标方监造代表。
4.3.1.7 投标人在设备投料前提供生产计划,每月第一周内将加工计划和检验试
验计划书面通知监造代表。
4.3.1.8 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代表有权通过投标人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
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人应提供。
4.3.1.9 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随时到车间检查设备质量生产情况。
4.3.1.10 若招标方技术人员因故未能如期参加某些设备的检查和试验及最终组
装,投标人和制造商可自行进行相应设备的试验和检验,但需将试验结果报告在试验结束后一个月正式提交给招标方。
4.3.1.11 设备制造若存在较大缺陷,原则上不允许出厂,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
和知道,投标人均应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
98
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擅自处理。如果缺陷得到妥善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方可出厂。
4.3.1.12 投标人应给招标方监造代表提供专用办公室及通讯、生活方便。
4.3.1.13 投标人应在现场见证前 10(国内)或 30(国外)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
监造代表。
4.3.1.14 关于招标方技术人员参加工厂试验、检验的所有条款及有关费用的情
况请参阅合同商务部分。
4.3.2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国际有关规定。
4.3.3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
投标人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人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份。
4.3.4 监造内容
监造的主要项目如下表。具体监造内容﹑监造方式由投标人提出,招标方确定。
监造内容如包含金属检验相关内容,将在三方监造协议中列出。招标方有权对表中的项目增加或对监造方式调整,例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时,可将 W 点调整为 H 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监造项目及方式表
监理方式
序号
零部件或
工序名称
监理内容
H
W
R
I
备注
1
烧结板主要部件
3
外购设备进口元件
4
钢结构
5
除尘器内、外部固定组件
6
油漆
7
整机
99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I 点—现场复
查、抽检
4.4 性能验收试验
4.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 1 的要
求。
4.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招标方现场。
4.4.3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人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
标人讨论后确定。具体试验由买、卖双方认可的测试部门完成。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财力等由投标人提供。
4.4.4 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主要阶段的检验和验收投标人应邀请招标方派员参加,
招标方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派员参加或不参加。
4.4.5 设备组装出厂前,应按有关标准进行外观检查、水压试验等并出具检验报
告。
4.4.6 最终产品投标人应通知招标方派员验收,验收人员可以依据本技术协议的
规定对任何与本产品生产和检验有关的档案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投标人应进行返修,直至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4.4.7 投标人的产品以最终通过现场调试和运行检验才能通过验收。
4.4.8 设备在验收出厂前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至少包括以下部分:产品合格
证、产品说 明书、质量证明书。
4.4.9 设备进场验收
(1)投标人所供设备必须结构合理、技术先进、性能可靠无破损,符合双方约定
和国家规范及本技术协议要求的全新设备。
(2)投标人指导(如果有必要)招标方进行现场开箱检验、验收,验收货物的数
量、规格和质量,并将结果记录存档。
(3)未按本技术协议和装箱清单发货、错发、少发应由投标人调换或补齐。
(4)运输途中的损坏,属装箱问题,应由投标人负责包换。
(5)货物进入现场后由招标方负责保管,安装期间发生的遗失、损坏由投标人负
责调换、补齐、修复。
4.4.10 整体性能验收
100
4.4.10.1 性能验收试验方案由招标方组织,投标人参加,试验大纲由投标人遵循
国家相关标准编写并经双方确认,投标人负责技术方案和技术指导。
4.4.10.2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1)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买卖双方均应承认。如双方对
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商。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2)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投标人接到招标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
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字盖章。
(3)设备在通过 72+24 小时满负荷试运行后三个月内,招标方组织进行各项性能
验收试验, 试验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招标人应对合同设备在考核中应达到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进行规定,并可根据合
同设备的实际情况,规定可以接受的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投标人技术人员的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
5.1.1 为保证所供设备的正确安装、启动、安全运行和性能指标,以及相互的工
作联系,投标人要派若干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到现场服务。在投标阶段即应将服务人月数计划表按下表列出。如果该人月数不能满足今后实际工程需要,投标人应免费追加人月数。
服务人员计划表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备 注
1
安装指导
2
调试
3
试运行
4
性能试验
5
现场服务
…
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差旅费、住宿、办公及通
讯联络等均包括在合同报价内。
5.1.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条件:
101
5.1.2.1 遵纪守法,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熟悉并掌握现场和电厂有关安
全方面的规章制度。
5.1.2.2 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条件。
5.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 3 年以上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
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5.1.2.4 招标方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投标人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投标人应及时
更换。
5.1.2.5 国外技术人员到现场的语言交流翻译应由投标人配备,外国专家在现场
期间的管理由投标人负责。
5.1.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5.1.3.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及招投
标双方的日常技术联络。在设备开始安装后的任务为指导安装和调试工作,监督工程质量及调试质量,并符合工厂设计要求,处理设备缺陷及设计变更等,后期要参加试运行和性能考核试验。
5.1.3.2 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应承担合同规定的有关安装、施工、调试、试运、性
能保证试验和验收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应按照各自的专业履行自己的职责,按照电厂设备、电厂设计、施工和调试的要求,向招标方人员提供技术说明、图纸及其说明、规范、规定、标准等有关技术资料以使招标方人员能够正确掌握并及时实施。
5.1.3.3 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在其专业范围内,应各自对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
图纸和运行手册给予详细的解释,对于招标方提出的与合同电厂有关的技术问题应给予答复和解决。
5.1.3.4 对投标人设计或制造方面出现的问题,投标人技术人员将及时给予正确
答复并根据需要对设计和图纸进行修改。
5.1.3.5 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应协助招标方对招标方的安装、施工、调试、运行和
维修人员在现场进行培训,并应尽最大的努力来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
5.1.3.6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进行设计意图和安装
程序及安装要点的技术交底和解释,必要时进行示范操作。对重要工作项目(如汽轮机本体安装、特殊钢材焊接、吹管和启动试运等)应实行每个工序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实行工序签证制度,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而发生的问题,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对重要工作项目的认定,填写下表:
102
序号
工作项目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 注
1
2
3
…
5.1.3.7
对于投标人技术人员专业以外的技术问题,应基于其经验向招标方的
人员提供建议或与投标人的总部联系以寻求解决的方法。
5.1.3.8
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应对设备的起吊、现场搬运和存储的步骤给予招标
方以指导,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的正确性负责。
5.1.3.9 投标人技术人员将指导并参加施工阶段重要项目的验收,包括处理验收
中的问题及验收后质量的评估。
5.1.3.10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
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或有重大设计变更,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要出具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1.3.1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5.1.3.12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有多个现场服务人
员时,投标人应指定一个总负责人,负责领导驻现场的全部服务人员,负责和招标人的总代表联系并协商解决设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技术问题和其它配合协调工作。
5.1.3.13 招标人不需因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5.2 投标人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范围
5.2.1 总则
5.2.1.1 培训分为工厂培训和现场培训。工厂培训指在承包商设备制造厂、同类
型运行电厂、正在施工的建设工地对招标人维护、运行人员的培训和在同类型电厂的仿真机对招标人运行人员的培训;现场培训指在招标人建设现场的培训。培训的目的是:通过讲授投标人所供设备的主要运行原理、制造工艺、运行性能及设备构造技术特点、QA、QC 管理使招标人技术人员掌握设备投运后的管理维护方法,以及使招标人的运行人员能够独立操作合同设备。工厂培训和现场培训应着重于主要设备的维护和运行。
5.2.1.2 投标人为完成培训计划所编制的培训大纲中,除了提供其供货范围内的
设备资料外,还应提供一套培训维护人员用的录像资料。
103
5.2.1.3 投标人应保证满足(参加工厂培训的人数和培训时间表)所述的工厂和
仿真机培训受训人员的人数和培训期要求。
5.2.1.4 培训计划由投标人准备,供招标方参考,列出投标人安排在工厂、同类
型运行电厂、正在施工的建设工地、同类型电厂仿真机和现场对招标人受训人员进行培训所需的教师费、设施费等费用(不包括招标人受训人员的个人费用)。
5.2.1.5 投标人要以附件(工厂培训表)作为参考,列出投标人安排在工厂、同
类型运行电厂、正在施工的建设工地、同类型电厂仿真机准备采用的培训方法。
5.2.1.6 投标人要以附件(工厂培训表)作为参考,提供在现场准备采用的培训
方法。
5.2.1.7 投标人在列出培训计划和内容(见格式)。
工厂培训表
培训教师构成
序号
培训内容
人数
时间
培训地点
职称
人数
设备厂家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培训人天数(不包含安
装现场调试服务)
5.2.2.招标人的义务
5.2.2.1 招标方应通知投标人被培训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职务
和专业。
5.2.2.2 为了完成培训计划,凡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中断培训去休假。
5.3 设计联络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双方商定。投标人应无偿按招标
方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设计联络会。
设计联络计划表
序号
次数
内 容
时间
地点
人数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1 一般要求
6.1.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在
提供图纸资料的同时提供可由通用软件编辑的电子文件。
104
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
整,满足工程要求。
6.1.3 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10 天内给出与土建建设、工程建设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
6.1.4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
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6.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
发现,投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人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6.1.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6.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 10 套(招标人 6 套,设计院本部 2 套,
设计院现场 2 套),电子文件 3 套(招标人 2 套,设计院本部 1 套),所有资料以纸质资料为准,电子文档仅作参考。图纸为 AUTOCAD 中望 CAD、浩辰 CAD 软件绘制,表格清单为 EXCEL、WPS 软件编制,文字说明书采用 WORD、WPS 软件编写。
6.1.8 投标人必须确保以上条款所确定的图纸资料的交付进度,投标人对招标方
或设计院来往信函、确认文件必须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反应,对确认文件在 7 个工作日内未作出确认,逾期视为自然确认。
6.1.9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台州头门港电厂新建工程专用”
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6.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6.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
6.2.1.1 烧结板除尘器外形总图、部件图、内部结构图等
6.2.1.2 烧结板除尘器电气接线原理图
6.2.1.3 烧结板除尘器系统图、布置图
6.2.1.4 主要设备的净重量表(包括安装需要搬运的最大件)
6.2.1.5 设备及系统说明书、安装调试说明书、运行维护及检修说明书。
6.2.1.6 设备规范表、供货清单及备品备件清单,大修周期易损件清单,专用工
具清单,进口件清单。供货清单中应有型号、规范、数量、材质、制造厂家、使用地点。
105
6.2.1.7 初步的 P&ID 图及控制要求。
6.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不限于下列资料),图纸按施工图的深度进
行设计。
6.2.2.1 设备原理图、系统图、外形图、布置图。
6.2.2.2 设备的基础图及荷载。
6.2.2.3 设备安装总图,图上应标明其全面尺寸、装配尺寸、固定及连接部分、
设计细节及设备重量。零件及材料清单齐备,并有进出口接口编号及尺寸表。
6.2.2.4 设备及系统说明书、安装调试说明书、运行维护及检修说明书。
6.2.2.5 设备规范表、供货清单及备品备件清单,大修周期易损件清单,专用工
具清单,进口件清单。供货清单中应有型号、规范、数量、材质、制造厂家、使用地点。
6.2.2.6 电气负荷资料、电气原理接线图、电缆清册、电气设备外形图、安装图
等电气资料。
6.2.2.7 随主设备供货的就地控制箱电气原理接线图、端子排接线图。
以上所有正式资料应盖有“台州头门港电厂新建工程专用章”,并注明版次。最
终资料提交后不得任意修改,设备到货后与所提资料不符所造成的一切返工和损失由投标人负责赔偿。
6.2.3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6.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方提
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6.2.4.1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
料。
6.2.4.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
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6.2.4.3 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
艺要求、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6.2.4.4 投标人须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6.2.5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
标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06
6.2.5.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6.2.5.2 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程清单。
6.2.5.3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备件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
设备和备品备件存放与保管的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6.2.5.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
外形尺寸、性能检验/试验等)的证明。
6.2.6 投标人向招标方发货时随机供应的资料。
6.2.6.1 除尘器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含图纸)
6.2.6.2 装箱清单(包括产品质量检验文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等)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7.1 包装
7.1.1 投标人在设计和包装过程中应分别执行 GB/T4892-2008《硬质直方体运输包
装尺寸系列》、GB/T13201-1997《圆柱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13757-1992《袋类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15233-2008《包装单元货物尺寸》、GB/T16471-2008《运输包装件尺寸与质量界限》、GB325-2000《包装容器 钢桶》、GB6543-2008《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T7284-1998《框架木箱》、GB12464-2002《普通木箱》、GB13144-1991《包装容器 竹胶合板箱》、GB/T14187-2008《包装容器 纸桶》等有关国家标准。采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应符合集装箱的要求,集装箱的外形尺寸、重量和最小内部尺寸应符合 GB/T1413-2008《系列 1 集装箱外部尺寸和额定质量》或更新版本的规定。
所有的防护包装应符合 GB/T4768-2008《防霉包装》、GB/T4879-1999《防锈包
装》、GB/T5048-1999《防潮包装》、GB/T7350-1999《防水包装》、GB/T12339-2008《防护用内包装材料》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标准。
木箱(WOODEN CASE): 全部采用压边接缝或锲槽接缝全封闭式 木箱,禁止使用花格
木箱。包装要用松木或同类材料,禁止使用竹板,柳钉等材料,依设备的特征和重量设计,确保木箱强度和装卸安全.严禁使用朽木和虫蛀木。精密仪器,仪表,控制盘(台)等电气设备应进行真空包装处理后再装箱,易碎设备(如绝缘瓷瓶)应先装入小型纸箱(纸箱内必须要有填充物)后再装箱,设备在木箱内固定牢靠,不得发生移位窜动。包装箱箱充满度不得低于 90%,货物体积不足时,应适当填充。由散件组成的包装箱件,毛重应限制在 20 吨以下。同时,单件包装箱件的最小尺寸不得小于100X100X80(CM),以免在装卸、转运过程中丢失。设备装箱时尽量使其重心位置居中靠下,重心偏高的设备尽可能采用卧式包装。重心偏离中心较为明显的设备应采用相应的平衡措施
107
裸装(NUDEN CARGO):用于大型钢结构等的大部件设备,裸装货物一般应安置于底
盘上。底盘设计应符合均衡受力,稳固可靠,便于装卸的要求。底盘应与裸件固定在一起,始终保持一件货物。裸装重要零件须同时采取局部防护,防锈等措施。
设备上有特殊防护要求的或易拆卸及贵重的零部件应尽可能拆下,按特殊要求另
行包装。
框架装(FRAME):采用以槽钢,工字钢为框架材料的框架包装,设备必须在框架
内,固定措施安全可靠,不得有窜动,碰撞。铁件之间须有衬垫物,以免运输中铁件直接接触摩擦,减少产品的局部厚度,对于受压件的管件此点尤为重要。
捆装(BUNDLE):管件可采用捆装形式,须以角钢和槽钢为材料进行捆扎,长度 5
米以上的货物至少 5 道,确保不散捆。严格禁止采用铝丝捆扎,捆装货物钢结构之间,须加衬胶皮或麻袋片等衬垫物,以防物件窜动,散捆以及由此产生的摩损。一般用于套管等货物运输包装。应在角钢或槽钢的凸出部位如套管之间铺垫木板防止在运输过程中货物互压变形。
管子及配件必须将两头加封(如塑料盖、套,铁环等),或用其他类似方式的保护.
捆装后每件重不得少于 100 公斤。
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除特殊部件外(如管件等),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包
装的技术条件进行,或按最好的商业惯例,使用坚固的箱子包装。并应根据不同货物的特性和要求,采取措施,如对设备进行妥善的油漆或其他有效的防腐处理,以适应远途海上、陆上运输条件和大量的吊装、卸货以及长期露天堆放的需要,从而防止雨雪、受潮、生锈、腐蚀、受震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
7.1.2 投标人所供技术文件应妥善地包装,能承受运输和多次搬运,并应防止潮
气和海水的侵蚀。每个技术文件邮包应装有详细目录清单。
7.1.3 为防止设备器材被窃或受腐蚀元素、海水的损坏,如未征得招标方同意,
不得采用敞开的板条箱和类似包装。
7.1.4 要求扩散厂的装箱清单与招标文件格式一致。
7.1.5 对装在主体设备的零部件在箱件清单应标注清楚:装原位或单独包装。
7.2 标志
7.2.1 设备标志
(1)每台设备都应有固定铭牌。铭牌应不易损坏。标志应醒目、整齐、美观。
(2)重要阀门、调节保安部套等均应有表示其行程、转角、操作方法等明显易辨别
的标志。
108
(3)重要部件应根据图纸规定,在一定位置上标有装配编号,使用材料和检验合格
的标志。
7.2.2 包装标志
(1)投标人供给的设备(无论装在箱内或成捆的散件)的包装,都应贴有标明合同
号、主要设备名称、部件名称和组装图上的部件位置号的标签,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还应标明“备品配件”和“工具”的字样。
(2)对装箱供给的设备,投标人应在每个箱子的两面用油漆写下如下内容: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箱的序号
设备总件数)、毛重、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
应按照设备各特性和不同的运输及装卸要求,在箱上明显位置标上“小心”、
“向上”、“防潮”、“勿倒”等通用标志,并应符合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和 GB6388-1986《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的规定。
包装箱应连续编号,而且在全部装运的过程中,装箱编号的顺序始终是连贯的。
(3)对超大、超重货物应标注吊钩、重心和支点的位置。
(4)货运标志应符合国际物运协定规定。
(5)装箱清单在包装箱内部和外部应各有一份清单,外部清单应做好防潮及保护措
施,外部装箱清单应安放在箱的侧面的明显位置。
7.3 运输
7.3.1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国家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当部
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它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遵守有关运输单位的规定。
7.3.2 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发出 24 小时内,投标人应用传真通知招标方。通
知中应指明设备名称、件数、件号、重量、合同号、货运单号、设备发出日期。
7.4 保管
7.4.1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设备、部件、材料等的保管方法的说明。
7.4.2 投标人所用的每种防腐剂的质量、预期寿命和型号应该一致,投标人应向
招标方提交各种防腐剂清除步骤的完整资料。
7.5 因投标人原因引起包装、标志、运输、及保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
负责赔偿。
8. 清洁,油漆及标志
109
为防止雨水(尤其是酸雨)、污水、日光及大气对设备材料的腐蚀,延长设备的
使用寿命,所有金属材料应进行高质量的表面处理和涂装油漆。
所有设备交付时至少应有一道环氧富锌底漆、两道环氧云铁中间漆和两道聚氨酯
面漆,膜厚不小于 320um。
所有杂物(包括金属碎片、铁屑、焊渣、泥巴、碎布等)应从各部件内部清除干
净,一旦发现,所有清理费用将由投标方承担。
8.1 表面处理的质量要求
8.1.1 主要设备或部件、长期在潮湿条件下工作的部件或设备的表面(包括内表
面)除锈质量至少应达到 Sa3 级。辅助部件或设备的表面(包括内表面)除锈质量应
达到 Sa2 级。
8.1.2 被涂件的表面(包括内表面),涂漆之前除了按除锈质量要求进行除锈
外,还应将影响漆膜质量的油脂、水、焊接飞溅物、药皮、飞边毛刺、灰尘等异杂物
清除干净。
8.1.3 喷丸除锈用的钢丸的直径应不大于 1.2mm。
8.2 涂装
8.2.1 所有的结构件、部件的涂装工作应在室内实施,涂漆的全过程应严格按照
钢铁结构涂装规范进行。
8.2.2 涂漆工作应在气温 10~32℃之间、相对湿度 80%以下的条件下进行。现场
涂装最后一道面漆时,相对湿度不高于 85%。
8.2.3 涂装程序为:表面处理、底漆、中间层漆、面漆。
表面处理、底漆、中间层漆及面漆应在室内完成。在运输或安装过程中损坏的漆
膜应进行修补,恢复至出厂时完整漆膜的状况。最后一层面漆待设备安装完成后在现
场涂装,涂装工作由投标方完成,投标方应提供补漆和最后一道面漆所需量的 110%以
满足涂装工作要求。面漆的颜色由招标方决定。
8.2.4 油漆材料
本电厂厂址地处浙江沿海地区,易受盐雾侵扰,雨水及大气对钢结构具有一定的
腐蚀性。油漆应采用国内先进的高级防腐涂料,应能满足当地的环境条件。
8.2.5 漆膜厚度要求
110
钢结构、设备凡需要油漆的所有部件,在油漆前必须对金属表面按有关技术规定
进行清洁处理。底漆和中间漆及第一道面漆在制造厂内完成,第二道面漆及安装后的
补漆(含现场焊缝补漆)由招标人现场涂刷。底漆、中间漆和所有面漆均由投标人供
货。采用环氧富锌底漆、环氧云铁中间漆、聚氨脂面漆,具耐风化腐蚀性能。环氧富
锌底漆 80μm(含锌量不得低于 80%),环氧云铁中间漆 160μm,丙烯酸聚胺面漆两道
各 40μm 共 80μm,干膜总厚度不小于 320μm,有效防腐蚀年限为 15 年。
8.3 标志
8.3.1 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
应包括下列内容: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额定运行参数、设备使用条件、设备净
重、设备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等。
8.3.2 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 GB/T 13306-
2011《标牌》的规定。
8.3.3 包装标志
1)投标方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标明合
同号、主要设备名称的标签。
2)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
外形尺寸;长×宽×高。
111
第二节 专用部分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12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一般要求
1.1.1 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
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1.2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
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1.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二台机组所需。
1.1.4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包括调试
期间所需的轴承油或轴承润滑脂等,供货范围内所有转动设备在交货前加满一次填充油脂和(或)润滑油,并提供满足调试完成后一年保质期换油的备用油脂和(或)润滑油,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1.5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一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给出
具体清单。
1.1.6 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具体见清单。
1.1.7 投标人设备进口件和配套部件的生产厂家由招标方最终确认。
1.1.8 在质保期内,由于设备质量原因所造成的损坏,投标人免费给予更
换。
1.2 供货清单
投标人提供 25 台功能完善的烧结板除尘器,包含运输、现场指导安装、调
试、技术服务、培训等,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 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成套设备范围)由投标人免费补充投标人提供的设备主要部件(不限于此清单)。
电气范围:投标人配供满足功能的足量电动控制箱。与招标方的电缆接口在
投标人配供的动力配电箱和/或控制箱的端子排上,投标人配供的动力配电箱和/或控制箱至招标方本体设备之间的连接控制电缆由投标人配供,招标方只需配供动力电源至动力配电箱和/或控制箱。所有设备与动力配电箱和/或控制箱间电缆在投标人供货范围内。
下列各表中序号顺序不可改变,没有的内容可在“型号或规格”栏中划斜杠
“/”, 有补充的内容可接着表中的最后一项后面续编。
1.2.1 设备供货清单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13
1.2.1.1 除尘器主要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技术要求部分。总计供货 25 台烧结
板除尘器。主要供货清单如下表(包括但不限于):
1)供货范围一览表(不限于):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1
烧结板除尘器
10000m3/h
台
5
1.2
烧结板除尘器
8000m3/h
台
5
1.3
烧结板除尘器
7000m3/h
台
15
2)T-7 转运站、T-2 转运站除尘设备(单台设备)
风量 10000m3/h 除尘器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烧结板除尘器本体
1.1
防爆除尘风机
1.2
电机
1.3
风机减振装置
1.4
烧结板过滤元件
1.5
引射器
1.6
清灰装置
1.7
电磁脉冲阀
1.8
除尘器气包
1.9
喷管
1.10
电磁振打器
1.11
灰管、风管及滤网
1.12
卸灰阀
1.13
扶梯、平台
1.14
消防喷淋装置
2
电控系统
2.1
电控柜
2.2
电缆及敷设附件
2.3
差压变送器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14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2.4
防爆脉冲控制仪
3)碎煤机室、煤仓间头部、T-6 转运站除尘设备(单台设备)
风量 8000m3/h 除尘器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烧结板除尘器本体
1.1
防爆除尘风机
1.2
电机
1.3
风机减振装置
1.4
烧结板过滤元件
1.5
引射器
1.6
清灰装置
1.7
电磁脉冲阀
1.8
除尘器气包
1.9
喷管
1.10
电磁振打器
1.11
灰管、风管及滤网
1.12
卸灰阀
1.13
扶梯、平台
1.14
消防喷淋装置
2
电控系统
2.1
电控柜
2.2
电缆及敷设附件
2.3
差压变送器
2.4
防爆脉冲控制仪
4)T-3 转运站、T-5 转运站、T-6 转运站、煤仓间除尘设备(单台设备)
风量 7000m3/h 除尘器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烧结板除尘器本体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15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1
防爆除尘风机
1.2
电机
1.3
风机减振装置
1.4
烧结板过滤元件
1.5
引射器
1.6
清灰装置
1.7
电磁脉冲阀
1.8
除尘器气包
1.9
喷管
1.10
电磁振打器
1.11
灰管、风管及滤网
1.12
卸灰阀
1.13
扶梯、平台
1.14
消防喷淋装置
2
电控系统
2.1
电控柜
2.2
电缆及敷设附件
2.3
差压变送器
2.4
防爆脉冲控制仪
1.3 交货进度
序号
设备或材
料名称
技术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烧结板除尘器设备
7000m3/h
8000m3/h
10000m3/
h
台
25
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内交
货,具体到货时间满足里程碑节点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
方通知为
准)
台州头门港电厂
项目现场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总体概况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16
1) 项目名称: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2) 项目性质:新建工程。
3) 项目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短珠山南侧(13 号地
块)。
4) 项目规模:建设 2×660MW 超超临界一次再热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
尘、脱硫、脱硝装置,兼顾供热,供热蒸汽主要用于满足台州湾新材料产业园热负荷需求。
5) 资金来源及比例:大唐海投(台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由大唐国际发电
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海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出资组建,出资比例为 51%:49%,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6) 建设进度:本工程于 2025 年 12 月开工,2027 年 6 月底机组投产。
7) 本项目已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台
州头门港电厂项目核准的批复》(浙发改项字〔2023〕387 号)
2.2 气象条件
(1)气候特征
厂址地处浙江省东南沿海,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受季风环流的影响,夏无酷
暑,冬无严寒,四季分明。厂址处无长期气象观测资料,厂址气象要素特征参考附近的洪家气象站,风向参考附近白沙气象站资料。
(2)气象要素的年月特征值
洪家气象站建站以来累年统计特征值如下:
累年平均大气压: 1015.5hPa
累年平均气温: 18.2℃
极端最高气温: 40.3℃ 发生时间: 2003.7.30
极端最低气温: -7.1℃ 发生时间: 1999.12.23
累年平均最高气温: 22.3℃
累年平均最低气温: 15.1℃
累年最热月(7 月)平均气温: 28.7℃
累年最冷月(1 月)平均气温: 7.3℃
累年平均相对湿度: 77%
累年平均水汽压: 18.1hPa
累年平均降水量: 1567.5mm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17
累年最大年降水量: 2134.6mm 发生时间: 2010 年
累年最小年降水量: 1002.0mm 发生时间: 2003 年
累年最大日降水量: 306.9mm 发生时间: 1999.10.10
累年平均蒸发量: 979.8mm
累年平均雷暴日数: 49.6 天
累年平均年雾日数: 14.4 天
累年最大积雪深度: 1.0cm 发生时间: 2010.12.16
累年平均风速: 2.3m/s
累年十分钟平均最大风速: 20.7m/s 对应风向:NE 发生时间: 2004.8.12
累年瞬时最大风速: 32.5m/s 对应风向:NNE 发生时间: 2004.8.12
50 年一遇离地 10m 高 10 分钟平均最大风速: 41.5m/s
100 年一遇离地 10m 高 10 分钟平均最大风速: 45.2m/s
50 年一遇基本风压:
1.02kN/m2
100 年一遇基本风压:
1.21kN/m2
全年主导风向:NNW (采用白沙气象站资料统计)
全年风玫瑰图见图 1。
图 1 白沙站全年风玫瑰图(2011 年~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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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18
2.3 煤质资料本工程设计煤种按中天 3 号煤质考虑,校核煤种按褐煤 4500 和 167 船中煤
按照一定比例混煤考虑,其煤质成份主要包括如下: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项 目
符号
单位
中天 3 号
褐煤 4500
全水分
Mt
%
15
21.9
空干基水分
Mad
%
5.26
12.86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Vdaf
%
36.03
49.68
收到基灰分
Aar
%
19.86
10.21
煤中游离二氧化硅
SiO2(F)
%
5.23
1.26
2.4 电源条件中压系统应为 10kV 三相、50Hz;额定值 200kW 以上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
10kV。
低压交流电压系统(包括保安电源)为 380V、三相、50Hz;额定值 200kW 及以
下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 380V;交流控制电压为单相 220V。
直流控制电压为 110V,来自直流蓄电池系统,电压变化范围从 93.5V 到
121V。
设备照明和维修电压:设备照明由单独的 380/220V 照明变压器引出。
维修插座电源额定电压为 380V、100A、三相、50Hz;单相 220V、20A。
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低压系统直接接地,中压系统中阻接地。
2.5 设计运行条件
2.5.1 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1–2019)、《火力发电厂运煤设计技术规程第 2 部分:煤尘防治》(DL/T 5187.2–2019)和《发电厂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DL/T5035-2016)的要求,运煤系统的除尘设施应按照满足工作场所空气中含尘浓度和室外排放空气含尘浓度要求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煤尘中含有 10%以下游离二氧化硅时,工作场所空气中 8h 加权平均的总尘浓度不应大于 4mg/m3,呼尘不应大于 2.5mg/m3;短时间接触容许总尘浓度不应大于 8mg/m3,呼吸性粉尘浓度不应大于 5mg/m3;除尘系统向室外排放浓度不应大于 10mg/m3。
2)当煤尘中含有 10%及以上游离二氧化硅时,工作场所空气中 8h 加权平均
的总尘浓度不应大于 1mg/m3,呼尘不应大于 0.7mg/m3;短时间接触容许总尘浓度不应大于 2mg/m3,呼尘不应大于 1.4mg/m3;除尘系统向室外排放浓度不应大于10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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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19
2.5.2 运煤系统粉尘防治采用综合治理措施,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从卸
煤、转运、储存、破碎和输送的各个环节入手,在抑尘、机械除尘和人工清扫三方面采取配套措施:转运站、碎煤机室、原煤仓及原煤仓落料口等局部扬尘点采用微雾抑尘与机械除尘相结合的综合控尘方式。皮带落料点、落料管连接处、导料槽及其出口以及煤仓间落料点等产生粉尘的部位采取密闭防尘措施,落料管加装缓冲锁气器,控制煤尘外逸、减少机械除尘吸风量;栈桥、转运站、碎煤机室等设置水力冲洗装置,及时对地面、墙面等处的集尘和撒煤进行人工清扫,保持工作环境。
2.5.3 运煤系统煤仓间原煤斗、转运站、碎煤机室等处的除尘设备采用烧结
板除尘器,除尘效率≥99.9%,除尘器排放空气含尘浓度不应大于 10mg/m3。
2.5.4 机械除尘设备与相应的运煤设备联锁运行。机械除尘设备的运行就地
控制,接入电厂运煤控制集中系统。所有除尘器均与相应的运煤系统驱动装置联锁运行,运煤设备启动运行机械除尘装置同时投入运行,运煤设备停止运行后继续运行 3 分钟。除尘机组的运行就地控制,并接入运煤控制集中系统。
2.6 系统概况和相关设备
2.6.1 输煤系统
本工程的铁路翻车机卸煤系统位于厂外枫林河南侧的工业园区东北角,汽车
来煤至厂内位于煤场端部的卸煤沟系统 T-7 转运站后,经厂内卸煤系统 C8AB 皮带机、C9A 皮带机、#1 斗轮堆取料机,或经 C8AB 皮带机、C3AB 皮带机、C9B 皮带机、#2 斗轮堆取料机送进煤场储存;也可经#1 斗轮堆取料机或#2 斗轮堆取料机分流部分(1500t/h)煤炭进煤场储存,部分(1000t/h)煤炭经上煤系统送至本期煤仓间。其中铁路专用线、翻车机、C1A 皮带机、C2A 管状皮带机、铁路来煤入厂煤取样装置暂缓实施。
本工程的汽车卸煤系统位于厂内煤场东侧场地,汽车来煤经采样、称重后,
从汽车卸煤区经 C7AB、C8AB、C9A 皮带机、#1 斗轮堆取料机,或经 C7AB、C8AB、C3AB、C9B 皮带机、#2 斗轮堆取料机送进煤场储存;也可经 C7AB、C8AB、C9AB、C4AB、C5AB、C6AB 皮带机送至本期煤仓间。
本工程由#1 斗轮堆取料机从煤场取煤,经 C9A 皮带机、C10 皮带机、C4AB、
C5AB、C6AB 皮带机送至本期煤仓间;或由#2 斗轮堆取料机从煤场取煤,经 C9B皮带机、C4AB、C5AB、C6AB 皮带机送至本期煤仓间。
2.6.2 煤仓间原煤斗通风除尘系统
煤仓间设 12 个原煤斗,对应每个原煤斗,各设置 1 台烧结板除尘器,每台
除尘器风量约 7000m3/h,除尘器布置于煤仓间皮带层屋顶。
烧结板除尘器由除尘器本体、防爆风机及其电动机、脉冲喷吹系统、消防喷
淋系统、烧结板、差压变送器、料斗及排灰装置、平台扶梯、电控箱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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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20
每个原煤斗的除尘系统兼做通风系统,以排除原煤斗内可能存在的甲烷气
体,消除事故隐患。
除尘器从原煤斗上部抽风,使之产生负压,以防煤尘外逸和甲烷气体积聚,
含尘空气经除尘器过滤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由除尘器通风机经排风管排至室外。除尘器收集的煤粉卸至原煤斗内。
除尘器用气由运锅炉专业提供压缩空气。反吹清灰时,煤斗 12 台除尘器应
避免 2 台以上除尘器同时进行反吹清灰。
除尘器本体消防用水就近接室内消防水管。
机组大修期间或煤斗长期不上煤时,为防止原煤斗内可燃气体的积聚,原煤
斗上除尘器应具有定时启动工作的可能,同时定时启动工作的除尘器按每台机组所对应的原煤斗为一个工作单元。
原煤斗除尘器控制连锁方式:
原煤斗除尘器系统应与相应的犁煤器、或配煤信号连锁,同时启动,滞后停
机;停止卸煤后,应有间歇短时运行功能。
除尘联锁控制由除尘器 DCS 控制实现。每台除尘器均设有就地控制箱,控制
箱布置在对应除尘器附近(煤仓间皮带层屋面)或下层煤仓间皮带层,除尘器控制系统将与输煤集控相连,可以实现与输煤集控系统的双向通讯及联锁控制,从而可在集控室显示除尘器的的运行状态和进行远程操控。就地控制箱上设有手动、自动转换开关。
2.6.3 转运站、碎煤机室、煤仓间头部除尘系统
转运站、碎煤机室、煤仓间头部下部受料皮带各设一套除尘系统,除尘设备
采用烧结板除尘器,烧结板除尘器由除尘器本体、主风机及其电动机、脉冲喷吹系统、消防喷淋系统、烧结板、差压变送器、料斗及排灰装置、平台扶梯、电控柜等组成。
转运站除尘系统将从导煤槽抽风,使之产生负压以防煤尘外逸。带有煤尘的
空气经除尘器除尘达到排放标准后,由排风机排至室外。当烧结板过滤元件阻力达到一定值时,利用压缩空气清灰,烧结板过滤元件外表面粉尘被吹落后排至对应皮带上。
除尘器均设有控制箱,控制箱布置在对应除尘器附近,除尘器控制系统将与
输煤控制系统相连,从而可在集控室显示除尘器的的运行状态和进行远程操控。就地控制箱上设有手、自动转换开关,当设为手动时,巡检人员可就地控制启、停除尘器,设为自动时,除尘器的运行与输煤系统胶带机、犁煤器及碎煤机联锁。
每条胶带单独设置 1 台除尘器进行除尘时,除尘联锁控制方式:
启动时:胶带机与除尘系统同时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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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21
停运时:胶带机停运后除尘器滞后 5 分钟停运。
3. 专用技术要求
3.1 招标方对供货设备提出的技术数据
3.1.1 煤仓间除尘设备详细技术数据表
表一 除尘器主要技术参数表一(空白处由投标人填写,不局限于下表)
1)设备名称
烧结板除尘器 1
2)设备型号
投标人填写
3)设备用途
煤仓间原煤斗除尘 12 台、T-3 转运站除尘 1 台、T-5 转运站1 台、T-6 转运站 1 台
4)安装地点
除尘机房、煤仓间皮带层屋顶
5)数量
15 台
6)压缩空气气源(接自锅炉专业及运煤微雾抑尘系统所供压缩空气)
设备性能
单位
招标方要求
参数
投标人提供参数
备注
压缩空气储气罐容积
m³
0.9
储气罐与除尘器气包之间的以及供气系统所包含
的所有连接管
道、阀门等附件
储气罐
储气罐材质:Q235B
个
5
煤仓间每 6 台除尘器配一个储气罐,投标人需根据实际压缩空气量配套,并不低
于招标要求
防爆等级
/
储气罐品牌及产地
国内优质产
品
7)单台设备技术参数(在未作说明情况下,以下表格内容均为单台机组对应的参数及附件数量)
7.1)基本技术参数
设备性能
单位
招标方要求
参数
投标人提供参数
备注
处理风量
m3/h
7000
设备漏风率
≤3%
设备阻力
Pa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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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机外余压
Pa
≥1000
除尘效率
%
≥99.9
排风口粉尘浓度
mg/m3
10
过滤面积
m2
投标人根据风速
要求计算
气布比
%
过滤风速
m/min
0.9
设备净重
kg
设备运行重量
kg
设备外型尺寸(LxWxH)
mm
总输入功率
kW
电源
380V,
50Hz,三相
四线
压缩空气耗气量
m3/mi
n
机组噪声(离设备 1m、楼
板上 1.5m 处最大的声噪
水平)
dB(A)
≤85
整体防爆等级
满足设备保
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除尘器箱体材料及厚度
mm
5
吸尘口尺寸
mm
除尘后排风口尺寸
mm
能够承受的最大风荷载
kN/m2
1.89
工作温度
℃
7.2)配套防爆离心风机(布置在除尘器本体上)
风量
m3/h
全压
Pa
风机转速
rpm
电机转速
r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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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电机功率
kW
电机防护等级
连接方式
防爆等级
并满足设备
保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风机生产厂家
配套电机生产厂家
7.3)烧结板过滤参数
烧结板过滤元件形状
波纹平板型
更换过滤元件方向
侧抽
最大外形尺寸
(长 x 宽 x 厚)
mm
单台除尘器过滤元件数量
个
单个过滤元件过滤面积
m2
单个过滤元件重量
kg
单台除尘器总过滤面积
m2
过滤风速
m/min
风量
m3/h
-初阻力
Pa
终阻力
Pa
过滤精度
μm
0.3
过滤效率
%
99.9
滤料材质
UHMWPE(超高分子量聚
乙烯)
滤料涂层
涂层厚度
过滤元件耐温
℃
≤110
覆膜涂层
PTFE(聚四
氟乙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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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覆膜涂层厚度
μm
5~10
密封条材质
EPDM(三元乙丙橡胶)
清灰喷吹通道
清灰喷吹压力
MPa
0.5~0.7
滤芯本体电阻
Ω
≤106
滤板头尾部电阻
滤料生产商
提供授权书
原材料生产地及品牌
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
7.4)过滤元件清灰喷吹
脉冲喷吹压力
MPa
1.5 寸淹没
式、无弹簧
回弹,膜片
TPE 材质
脉冲电磁阀规格
24VDC、
IP67
脉冲电磁阀防爆等级
满足设备保
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电机防护等级
脉冲电磁阀数量
单阀最多喷吹 4 块烧结
板
7.5)除尘器排灰阀
排灰阀形式
排灰阀规格
排灰阀电机功率
kW
排灰阀电机防爆等级
满足设备保
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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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排灰阀电机防护等级
-排灰阀品牌及产地
7.6)除尘器灰斗振打器
灰斗振打器形式
灰斗振打器规格
灰斗振打器功率
kW
振打器电机防爆等级
满足设备保
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振打器电机防护等级
振打器品牌及产地
7.7)除尘器防爆口
防爆口形式
无焰泄爆
防爆口尺寸
mm
投标时提供计算
书
防爆口材料
304 不锈钢
7.8)消防喷淋系统
-探测装置个数与位置
电磁阀型号及规格
电磁阀电机防爆等级
设备保护级
别(EPL)
为 Db,设备
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
ⅢCT135℃
电磁阀电机防护等级
喷嘴型号及规格
单个喷嘴喷水量
t/h
单套喷嘴数量
单套水量
t/h
水压
MPa
7.9)配电控制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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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电控柜外形尺寸
电控柜防护等级
电源
电控柜防爆等级
设备保护级
别(EPL)
为 Db,设备
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
ⅢCT135℃
7.10)防爆脉冲控制仪
防爆脉冲控制仪尺寸
防爆脉冲控制仪防护等级
IP67
电源
防爆脉冲控制仪防爆等级
设备保护级
别(EPL)
为 Db,设备
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
ⅢCT135℃
7.11)差压变送器
防护等级
IP66
防爆等级
设备保护级
别(EPL)
为 Db,设备
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
ⅢCT135℃
电源等级
24VDC
注:1、供货数量及规格应以最终施工图为准,当发生变化时,其单价应以
单位风量为基础进行调整。
2、以上主要技术参数为推荐值,投标人可根据拟提供的设备进行局部修
改,但修改部分需得到招标方的认可。防爆等级不得低于表中要求。
3、电动控制箱由投标人提供,并预留与外部消防控制等有关接口。
4、除尘设备及附件至电动控制箱电缆由投标人提供,0.4kV 电缆采用
0.6/1.0kV 阻燃型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钢带铠装 ZRC-YJV22 铜芯电力电缆。以实际为准,若电缆不足,投标人需要无偿提供剩余部分安装电缆。控制电缆采用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C 级阻燃屏蔽铠装 ZRC-KVVP2 铜芯控制电缆;重要的回路如消防系统、直流操作系统及保安电源系统采用耐火 A 级铜芯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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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5、储气罐与除尘器之间的以及供气系统所包含的所有连接管道、阀门等附
件由投标人提供。
6、所有除尘器外形尺寸必须得到设计院的认可才能制作,设计院有权根据
具体布置情况对除尘器外形进行局部修改,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予以拒绝,并不得为此增加任何费用。
7、除尘器必须预留导除静电的接地接口。
8、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烧结板除尘器整体防爆证、烧结板滤芯的防静电测
试报告、阻燃测试报告、滤芯透气性测试报告以及烧结板除尘器配套仪控、电控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不低于 IIIC T135℃。
9、煤仓间 12 台除尘器室外布置,需考虑室外雨水、温度、湿度、紫外线、
盐雾等对设备的影响。
10、除尘器向室外排放浓度不应大于 10mg/m3。
3.1.2 碎煤机室、煤仓间头部、T-6 转运站除尘设备详细技术数据表
表二 除尘器主要技术参数表(空白处由投标人填写,不局限于下表)
1)设备名称
烧结板除尘器 2
2)设备型号
投标人填写
3)设备用途
碎煤机室 2 台、煤仓间头部 2 台、T-6 转运站 1 台除尘
4)安装地点
除尘机房
5)数量
共 5 台
6)压缩空气气源(接自运煤专业微雾抑尘系统所供压缩空气)
设备性能
单位
招标方要求
参数
投标人提供参数
备注
压缩空气储气罐容积
m³
0.9
储气罐与除尘器气包之间的以及供气系统所包含的所有连接管道、阀门等
附件
储气罐
储气罐材质:Q235B
个
每台机 1 个
投标人需根据实际压缩空气量配套,并不低于招标要求
防爆等级
/
储气罐品牌及产地
国内优质产
品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28
7)单台设备技术参数(在未作说明情况下,以下表格内容均为单台机组对应的参数及附件数量)
7.1)基本技术参数
设备性能
单位
招标方要求
参数
投标人提供参数
备注
处理风量
m3/h
~8000
设备漏风率
≤3%
设备阻力
Pa
≤1500
机外余压
Pa
≥1000
除尘效率
%
≥99.9
排风口粉尘浓度
mg/m3
10
过滤面积
m2
投标人根据风速要
求计算
气布比
%
过滤风速
m/min
0.9
设备净重
kg
设备运行重量
kg
设备外型尺寸(LxWxH)
mm
总输入功率
kW
电源
380V,
50Hz,三相
四线
压缩空气耗气量
m3/mi
n
机组噪声(离设备 1m、楼
板上 1.5m 处最大的声噪
水平)
dB(A)
≤85
整体防爆等级
满足设备保
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除尘器箱体材料及厚度
mm
吸尘口尺寸
mm
除尘后排风口尺寸
mm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29
能够承受的最大风荷载
kN/m2
工作温度
℃
7.2)配套防爆离心风机(布置在除尘器本体上)
风量
m3/h
全压
Pa
风机转速
rpm
电机转速
rpm
电机功率
kW
电机防护等级
连接方式
防爆等级
满足设备保
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风机生产厂家
配套电机生产厂家
7.3)烧结板过滤参数
烧结板过滤元件形状
波纹平板型
更换过滤元件方向
侧抽
最大外形尺寸
(长 x 宽 x 厚)
mm
单台除尘器过滤元件数量
个
单个过滤元件过滤面积
m2
单个过滤元件重量
kg
单台除尘器总过滤面积
m2
过滤风速
m/min
风量
m3/h
-初阻力
Pa
终阻力
Pa
过滤精度
μm
0.3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30
过滤效率
%
99.9
滤料材质
UHMWPE(超高分子量聚
乙烯)
滤料涂层
涂层厚度
过滤元件耐温
℃
≤110
覆膜涂层
PTFE(聚四
氟乙烯)
覆膜涂层厚度μm
μm
5~10
密封条材质
EPDM(三元乙丙橡胶)
清灰喷吹通道
清灰喷吹压力
MPa
0.5~0.7
滤芯本体电阻
Ω
≤106
滤板头尾部电阻
滤料生产商
提供授权书
原材料生产地及品牌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4)过滤元件清灰喷吹
脉冲喷吹压力
MPa
脉冲电磁阀规格
脉冲电磁阀防爆等级
满足设备保
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电机防护等级
脉冲电磁阀数量
单阀最多喷吹 4 块烧结
板
7.5)除尘器排灰阀
排灰阀形式
排灰阀规格
排灰阀电机功率
kW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31
排灰阀电机防爆等级
满足设备保
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排灰阀电机防护等级
-排灰阀品牌及产地
7.6)除尘器灰斗振打器
灰斗振打器形式
灰斗振打器规格
灰斗振打器功率
kW
振打器电机防爆等级
满足设备保
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振打器电机防护等级
振打器品牌及产地
7.7)除尘器防爆口
防爆口形式
无焰泄爆
防爆口尺寸
mm
防爆口材料
304 不锈钢
7.8)消防喷淋系统
-探测装置个数与位置
电磁阀型号及规格
电磁阀电机防爆等级
设备保护级
别(EPL)
为 Db,设备
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
ⅢCT135℃
电磁阀电机防护等级
喷嘴型号及规格
单个喷嘴喷水量
t/h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32
单套喷嘴数量
单套水量
t/h
水压
MPa
7.9)配电控制柜
电控柜外形尺寸
电控柜防护等级
电源
电控柜防爆等级
设备保护级
别(EPL)
为 Db,设备
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
ⅢCT135℃
7.10)防爆脉冲控制仪
防爆脉冲控制仪尺寸
防爆脉冲控制仪防护等级
IP67
电源
防爆脉冲控制仪防爆等级
设备保护级
别(EPL)
为 Db,设备
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
ⅢCT135℃
7.11)差压变送器
防护等级
IP66
防爆等级
设备保护级
别(EPL)
为 Db,设备
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
ⅢCT135℃
电源等级
24VDC
注:1、供货数量及规格应以最终施工图为准,当发生变化时,其单价应以
单位风量为基础进行调整。
2、以上主要技术参数为推荐值,投标人可根据拟提供的设备进行局部修
改,但修改部分需得到招标方的认可。防爆等级不得低于表中要求。
3、电动控制箱由投标人提供,并预留与外部消防控制等有关接口。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33
4、除尘设备及附件至电动控制箱电缆由投标人提供,0.4kV 电缆采用
0.6/1.0kV 阻燃型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钢带铠装 ZRC-YJV22 铜芯电力电缆。以实际为准,若电缆不足,投标人需要无偿提供剩余部分安装电缆。控制电缆采用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C 级阻燃屏蔽铠装 ZRC-KVVP2 铜芯控制电缆;重要的回路如消防系统、直流操作系统及保安电源系统采用耐火 A 级铜芯电缆。
5、储气罐与除尘器之间的以及供气系统所包含的所有连接管道、阀门等附
件由投标人提供。
6、所有除尘器外形尺寸必须得到设计院的认可才能制作,设计院有权根据
具体布置情况对除尘器外形进行局部修改,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予以拒绝,并不得为此增加任何费用。
7、除尘器必须预留导除静电的接地接口。
8、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烧结板除尘器整体防爆证、烧结板滤芯的防静电测
试报告、阻燃测试报告、滤芯透气性测试报告以及烧结板除尘器配套仪控、电控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不低于 IIIC T135℃。
9、除尘器室外布置,需考虑室外雨水、温度、湿度、紫外线、盐雾等对设
备的影响。
10、除尘器向室外排放浓度不应大于 10mg/m3。
3.1.3 转运站除尘设备详细技术数据表
表三 除尘器主要技术参数表(空白处由投标人填写,不局限于下表)
1)设备名称
烧结板除尘器 2
2)设备型号
投标人填写
3)设备用途
T-7 转运站除尘 2 台;T-2 转运站 3 台
4)安装地点
除尘机房
5)数量
共 5 台
6)压缩空气气源(接自运煤专业微雾抑尘系统所供压缩空气)
设备性能
单位
招标方要求
参数
投标人提供参数
备注
压缩空气储气罐容积
m³
0.9
储气罐与除尘器气包之间的以及供气系统所包含的所有连接管道、阀门等
附件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34
储气罐
储气罐材质:Q235B
个
每台机 1 个
投标人需根据实际压缩空气量配套,并不低于招标要求
防爆等级
/
储气罐品牌及产地
国内优质产
品
7)单台设备技术参数(在未作说明情况下,以下表格内容均为单台机组对应的参数及附件数量)
7.1)基本技术参数
设备性能
单位
招标方要求
参数
投标人提供参数
备注
处理风量
m3/h
10000
设备漏风率
≤3%
设备阻力
Pa
≤1500
机外余压
Pa
≥1000
除尘效率
%
≥99.9
排风口粉尘浓度
mg/m3
10
过滤面积
m2
投标人根据风速要
求计算
气布比
%
过滤风速
m/min
0.9
设备净重
kg
设备运行重量
kg
设备外型尺寸(LxWxH)
mm
总输入功率
kW
电源
380V,
50Hz,三相
四线
压缩空气耗气量
m3/mi
n
机组噪声(离设备 1m、楼
板上 1.5m 处最大的声噪
水平)
dB(A)
≤85
整体防爆等级
并满足设备
保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35
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除尘器箱体材料及厚度
mm
吸尘口尺寸
mm
除尘后排风口尺寸
mm
能够承受的最大风荷载
kN/m2
工作温度
℃
7.2)配套防爆离心风机(布置在除尘器本体上)
风量
m3/h
全压
Pa
风机转速
rpm
电机转速
rpm
电机功率
kW
电机防护等级
连接方式
防爆等级
满足设备保
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风机生产厂家
配套电机生产厂家
7.3)烧结板过滤参数
烧结板过滤元件形状
波纹平板型
更换过滤元件方向
侧抽
最大外形尺寸
(长 x 宽 x 厚)
mm
单台除尘器过滤元件数量
个
单个过滤元件过滤面积
m2
单个过滤元件重量
kg
单台除尘器总过滤面积
m2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36
过滤风速
m/min
风量
m3/h
-初阻力
Pa
终阻力
Pa
过滤精度
μm
0.3
过滤效率
%
99.9
滤料材质
UHMWPE(超高分子量聚
乙烯)
滤料涂层
涂层厚度
过滤元件耐温
℃
≤110
覆膜涂层
PTFE(聚四
氟乙烯)
覆膜涂层厚度μm
μm
5~10
密封条材质
EPDM(三元乙丙橡胶)
清灰喷吹通道
清灰喷吹压力
MPa
0.5~0.7
滤芯本体电阻
Ω
≤106
滤板头尾部电阻
滤料生产商
提供授权书
原材料生产地及品牌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4)过滤元件清灰喷吹
脉冲喷吹压力
MPa
脉冲电磁阀规格
脉冲电磁阀防爆等级
满足设备保
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电机防护等级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37
脉冲电磁阀数量
单阀最多喷吹 4 块烧结
板
7.5)除尘器排灰阀
排灰阀形式
排灰阀规格
排灰阀电机功率
kW
排灰阀电机防爆等级
满足设备保
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排灰阀电机防护等级
-排灰阀品牌及产地
7.6)除尘器灰斗振打器
灰斗振打器形式
灰斗振打器规格
灰斗振打器功率
kW
振打器电机防爆等级
满足设备保
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振打器电机防护等级
振打器品牌及产地
7.7)除尘器防爆口
防爆口形式
无焰泄爆
防爆口尺寸
mm
防爆口材料
304 不锈钢
7.8)消防喷淋系统
-探测装置个数与位置
电磁阀型号及规格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38
电磁阀电机防爆等级
设备保护级
别(EPL)
为 Db,设备
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
ⅢCT135℃
电磁阀电机防护等级
喷嘴型号及规格
单个喷嘴喷水量
t/h
单套喷嘴数量
单套水量
t/h
水压
MPa
7.9)配电控制柜
电控柜外形尺寸
电控柜防护等级
电源
电控柜防爆等级
设备保护级
别(EPL)
为 Db,设备
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
ⅢCT135℃
7.10)防爆脉冲控制仪
防爆脉冲控制仪尺寸
防爆脉冲控制仪防护等级
IP67
电源
防爆脉冲控制仪防爆等级
设备保护级
别(EPL)
为 Db,设备
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
ⅢCT135℃
7.11)差压变送器
防护等级
IP66
防爆等级
设备保护级
别(EPL)
为 Db,设备
类别及温度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39
组别不低于
ⅢCT135℃
电源等级
24VDC
注:1、供货数量及规格应以最终施工图为准,当发生变化时,其单价应以
单位风量为基础进行调整。
2、以上主要技术参数为推荐值,投标人可根据拟提供的设备进行局部修
改,但修改部分需得到招标方的认可。防爆等级不得低于表中要求。
3、电动控制箱由投标人提供,并预留与外部消防控制等有关接口。
4、除尘设备及附件至电动控制箱电缆由投标人提供,0.4kV 电缆采用
0.6/1.0kV 阻燃型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钢带铠装 ZRC-YJV22 铜芯电力电缆。以实际为准,若电缆不足,投标人需要无偿提供剩余部分安装电缆。控制电缆采用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C 级阻燃屏蔽铠装 ZRC-KVVP2 铜芯控制电缆;重要的回路如消防系统、直流操作系统及保安电源系统采用耐火 A 级铜芯电缆。
5、储气罐与除尘器之间的以及供气系统所包含的所有连接管道、阀门等附
件由投标人提供。
6、所有除尘器外形尺寸必须得到设计院的认可才能制作,设计院有权根据
具体布置情况对除尘器外形进行局部修改,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予以拒绝,并不得为此增加任何费用。
7、除尘器必须预留导除静电的接地接口。
8、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烧结板除尘器整体防爆证、烧结板滤芯的防静电测
试报告、阻燃测试报告、滤芯透气性测试报告以及烧结板除尘器配套仪控、电控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不低于 IIIC T135℃。
9、除尘器室外布置,需考虑室外雨水、温度、湿度、紫外线、盐雾等对设
备的影响。
10、除尘器向室外排放浓度不应大于 10mg/m3。
3.2 除尘系统运行条件及性能保证
3.2.1 运行条件 投标人提供的除尘器和防爆风机应在以下条件时能正常运行:1) 气象条件见第 3 节气象条件。2)本工程按煤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低于 10%设计除尘系统,工作场所空
气中含尘浓度总尘不应大于 4mg/m3,呼尘不应大于 2.5mg/m3;除尘系统向室外排放浓度不应大于 10mg/m3。
3.2.2 性能保证除尘器及其辅助设备的性能应符合制造厂的性能要求但不得低于下列要求: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40
1)除尘器及其辅助设备在设计工况下,其容量的实测值和设计值允许偏差应
大于-3%。
2)烧结板除尘器在入口浓度 20g/m3 时,除尘系统向室外排放浓度应不大于
10mg/m3,除尘效率应不小于 99.9%;设备漏风率小于 3%。
3)除尘器、防爆风机在额定工况条件下,距离设备外 1 米其噪音值应不大于
85dB(A)。
4)机组运转时的垂直振动应不大于 15μm。5)投标人除尘器应选用优质品牌的电磁阀,最终品牌需得到招标方的认可。
脉冲电磁膜片经久耐用。除尘器设有储气包等压缩空气系统,满足清灰时对压缩气源地要求。
3.3 除尘器设计和结构要求
3.3.1 总则
3.3.1.1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第二节招标方提出的有关除尘器设
计的设计参数,并能在投标人提供的厂址、气象、煤尘条件下长期安全运行。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具有先进技术应用的特性、功能、材料、专利、业绩等优于
标书指标时,可作为质量改进内容,同时在差异表特别说明。
3.3.1.2 投标人提供的除尘器、防爆风机应为专门从事该设备生产制造厂的
产品,并能提供完整的设计、安装和性能资料及图纸。
3.3.1.3 除尘器、防爆风机应在工厂内组装成整件并预先进行调试试验,
并最大限度地使装运部件数量达到最少,以使在现场的组装的工作量达到最
少。
3.3.1.4 除尘器应包括除尘器箱体、滤料、料斗、卸料阀、滤袋清灰系统、
电气和控制仪表等。防爆风机应包括防爆风机本体、传动机构、电动机、整体
减振机座和减振器等。
3.3.1.5 投标人应为每一套除尘系统提供一套控制系统并包括除尘器、防
爆风机的电气启动柜及其附件。
3.3.1.6 投标人提供的除尘器应为压缩空气脉冲烧结板除尘设备,除尘器的
设计应能在环境条件下正常运行。应符合有关脉冲喷吹类袋式除尘器国家标
准。
3.3.1.7 控制柜应符合国家有关电气控制柜的制造工艺标准和规范。电控
柜应设计合理,安全可靠,防尘、防水操作按钮,操作灵活,指示灯明确。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41
3.3.1.8 对于非投标人生产,而由投标人外购装配的设备(如防爆风
机)、部件连同相关的备品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3.3.1.9 除尘器除了滤料、轴承、密封圈及转运部件可能在正常寿命期间
更换外,其余材料和部件应在正常情况下运行 10 年。防爆风机除了轴承、密封
圈及转运部件可能在正常寿命期间更换外,其余材料和部件应在正常情况下运
行 30 年。
3.3.1.10 对于那些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和部件,投标人应提供一张指明
更换前预定的正常运行寿命,这些材料的最终选择应由招标方认可。
3.3.1.11 除尘器、防爆风机的设计应使其在满足设计负荷的条件下平稳
运行以消除过多的噪音、振动和位移。
3.3.1.12 除尘器、防爆风机应设计成能适应几个荷载同时作用的最严重
情况,荷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 在运行和测试条件下设备部件及介质的本身荷载;
2) 在运行条件下所产生的工作压力;
3) 在运行条件下所产生的热应力;
4) 其它部件包括轴承反作用力、机座反作用力等所引起的附加荷载;
5) 流体的运行、阀门的快关、安全阀的快开所形成的流体动力;
6) 地震荷载;
3.3.1.13 除尘器最终布置位置以施工图为准,若有调整,需修改设备时
投标人需无条件修改。
3.3.1.14 当招标方订购数台具有相同类型或规格的除尘器时,投标人所提
供的烧结板、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具有通用性和可互换性。
3.3.2 除尘器主要设计和结构要求
3.3.2.1 除尘器本体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42
1)除尘器本体应设置防爆泄压门,本体设有无焰泄爆装置,投标时需提供
无焰泄爆装置计算公式。防爆泄压门位置待设备布置确定后,在设计联络会上
确定。防爆泄压门的大小应按有关规定设计,并能使内部的气压能有效地冲开
防爆门,达到泄压目的。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防爆计算资料。
2)除尘器本体采用不锈钢结构。其结构设计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 GBJ17-
88,钢结构设计应能承受 5000Pa 的压力(正/负)。除尘器壳体以及卸料斗锥体
均采用 304 不锈钢,板厚不小于 5mm;各筋板厚度不小于 6mm。
3)壳体加工焊接应密封,坚固,爆缝连续平整。焊条、焊接要求、焊接强
度试验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连接件的尺寸配合公差除个别外均要
求达到国家公差与配合中规定的精度。
4)除尘器壳体上应根据型号大小设置 1 个或多个检查门,以便观察和检
修。人孔和检查门均应压紧不漏气。
5)除尘器灰斗内部各处(包括焊缝)应平滑、避免积灰。
6)除尘器本体应设置检修用的固定平台和爬梯。
7)除尘器应安装差压变送器,并将信号远传至输煤 DCS,以便能随时监视仓
室压力,检查烧结板过滤元件受损情况,一旦有烧结板过滤元件破损,即时报
警通知检修,保证除尘器正常运行。
8)壳体内壁全部使用环氧树脂加纤维布进行“二布三油”防腐处理。
3.3.2.2 烧结板过滤材料
1) 烧结板过滤材料要求使用寿命 8 年以上。
2) 投标人应提供烧结板过滤材料详细的技术参数,有关的技术参数应满足
第 7 节的有关参数要求。
过滤元件技术参数表(由投标人根据自己的产品按下表填写表中数据)
名称
单位
数据
投标人填写
型号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43
基材
UHMWPE(超高分子量聚乙
烯)
覆膜涂层
PTFE(聚四氟乙烯)
覆膜涂层厚度
Μm
5~10
滤材初阻力
Pa@1m/min
≤300
最大外形尺寸(长 x 宽 x
厚)
Mm
1500x565x80
过滤元件更换方式
侧抽
密封条材质
EPDM(三元乙丙橡胶)
单个过滤元件有效过滤面
积
m2
4.5
清灰喷吹通道
清灰喷吹压力
MPa
0.5~0.7
单个过滤元件重量
Kg
使用温度
℃
≤110
滤芯本体电阻
Ω
≤106
滤板头尾部电阻
Ω
≤106
过滤精度
Μm
0.3
过滤效率
%
99.99
1)烧结板过滤元件为波纹平板型,采用整板形式,严禁采用对接粘接形成
的整板,货到现场拆机随机检验,不满足要求,不予验收。板面采用覆膜涂
层,为自润滑材质,易清灰,可清洗。
2)烧结板规格为 565*1500*80mm,单块烧结板重量不宜超过 11.5kg,投标
时提供证明材料,货到现场拆机随机检验。
3)提供烧结板强度测试报告,确保抗拉 rm 值不低于 5MPa 要求。
4)提供符合 CNAS 认证的阻燃测试报告,依据 DN53438 要求,防火等级不
低于 F1 要求。
5) 烧结板应能避免因结露或粉尘含水量过高而造成的粉尘粘结在烧结板上
不易清除的现象。
6) 烧结板不含硅,无纤维脱落,无产品污染的风险。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44
7) 烧结板除尘器过滤材料应采用阻燃、防静电、防水、防爆型烧结板,使
用寿命 8 年以上。投标人在外购清单中选择,最终由招标人确定,其过滤材料能
达到 GB13554 标准的高效(HEPA)级,0.3μm 粒径粉尘过滤效率≥99.999%,附
检测报告,投标人供货时必须提供烧结板滤料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及项目授权
书。
★8)投标人必须提供烧结板生产厂家的项目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应明
确:本授权书仅用于“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且委托书中附盖章版本的烧结
板参数表。除尘器供货时必须提供烧结板滤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烧结板滤芯
生产企业需与招标人和中标人一起共同参与除尘器技术协议的签订,确认本工
程采购的烧结板除尘器使用的烧结板滤芯全部是由该生产企业提供。烧结板除
尘器供货到达招标人现场时,烧结板滤芯分包外购签订供货协议厂家同时到达
招标人现场验货,并出具协议内烧结板滤芯质量保证书。
3.3.2.3 烧结板过滤清灰系统
1) 除尘器应设有脉冲式清灰机构,清灰机构应密封严密,并保证排尘点为
正压气封状态。清灰机构的出力应不低于最大设计粉尘荷载的 150%。
2) 除尘器烧结板过滤元件清灰系统采用压缩空气反吹系统。它由脉冲电磁
阀、喷口、管道系统、除油除水调压系统、控制系统及必需的附件等组成。
3) 投标人应对烧结板过滤元件进行分组清灰,将清灰系统设计成能周期性
地对烧结板过滤元件进行反吹清洗,每次清灰只清理塑过滤元件总数的一部
分,其余部分能连续工作。
4) 投标人提供的清灰系统容量与烧结板过滤元件反吹所需的压缩空气量相
匹配。
5) 脉冲电磁阀采用淹没式,单个脉冲电磁阀服务的烧结板过滤元件数量不
宜超过 4 个。脉冲电磁阀应在分包与外购清单中选择,最终由招标人确认,脉
冲阀为淹没式结构,必须选用无弹簧回弹形式脉冲阀,货到现场拆机随机检
验;脉冲阀膜片必须采用 TPE 材质,必须为防爆型脉冲阀,提供防爆证书,货到
现场拆机检验;投标时,提供厂家项目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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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防爆等级满足第二节的技术要求不低于 ⅢC T135℃。
3.3.2.4 卸灰系统
1) 除尘器应有良好的卸灰手段。除尘器在排灰管排灰时应能正常运行。除
尘器排灰系统可采用重力卸灰阀或电动星形排灰阀,如厂家有更优方案,可以
提出,但需招标人最终确定。所采用的卸灰阀应确保在卸灰时除尘器的严密
性,并不会产生卸灰阀卸灰时落灰的堵塞。
2) 卸灰阀阀体应具有良好的刚度,以便能满足最大煤尘排放量的 150%,并
应具有良好的转动性以防止阀体被卡死。
3)卸灰阀电机防爆等级满足第二节的技术要求不低于ⅢCT 135℃。
3.3.2.5 料斗
1) 除尘器料斗容量以最大煤尘量为依据,为满负荷运行时,以 4 小时的储
存量设计。
2) 除尘器料斗的斜面与水平面所成最小夹角不小于 60°。
3) 除尘器料斗的材料、最小厚度及设计压力与除尘器本体要求相同。
4) 除尘器料斗设置至少两个电磁式机械振打器,每次卸灰时进行振打,以
清除料斗内壁粘结的煤尘,投标人应设置检修楼梯和检修平台,便于检修人员
安全作业。
5) 除尘器料斗设置至少一个密闭检修门,检修门尺寸不小于 400×400mm,
密封胶圈要求为双层密封结构,有快关快开机构。投标人应设置检修楼梯和检
修平台,便于检修人员安全作业。
6)电磁式机械振打器电机防爆等级满足第二节的技术要求不低于ⅢCT
135℃。
3.3.2.6 排风机
1) 除尘器排风风机应为离心式防爆型风机,风机及电机应均采用防爆型,
防爆等级满足不低于 ⅢC T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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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2) 投标人提供的除尘器风机应为专门生产风机的制造厂的合格产品。风机
应按投标人国国家标准制造。
3) 排风机采用单进风离心风机,风机与电机应直接联接。
4) 风机叶轮应为后倾叶片,风机轴采用实心冷轧钢。风机叶轮、轴需在制
造厂内进行平衡和动平衡试验,并提供试验报告。
5) 风机轴承应为滚珠和滚柱轴承,轴承的最短寿命(L-10 寿命)应为 15
年。轴承润滑油应能至少维持 12 个月运行周期而不需检修。润滑剂和密封的预
防性维修时间表应在维修手册内提供。
6) 风机罩壳及框架应采用冷轧钢板制成,厚度应符合国家标准。
7) 电动机应是全部密封风冷却(TEFC)防水(OPP)型,电源电压应为 AC
380V、50Hz,并应采用合格的制造厂产品。
8) 电动机应安装在与刚性构架相连的滑动轨道上,该刚性构架是由风机外
壳构架支承而不应由风机面板支承。
9) 当离心风机与除尘器本体一起组装时,离心风机应设减振机座。风机及
电机应直接联接,风机和电动机装配应该是定位于一个公用底座,配有制造工
厂提供的减震架和独立而稳定的减振装置,减振装置应设有找平螺栓。风机隔
振应满足下列要求,并且减振装置最大变形应小于 8.5mm:
风机转速
减振效率
达 450 转/分
80%
450 转/分以上至 850 转/分
90%
850 转/分以上
95%
10) 风机的方向及角度应满足施工图布置要求。
3.3.2.7 消防喷淋系统
除尘器应设置温度探测系统和消防喷淋灭火水系统。温度探测系统和消防
喷淋灭火水系统属于全厂消防控制系统的一部分,预留与全厂门禁管理系统、
MIS 系统、广播呼叫系统等的接口。除尘器温度报警接入输煤 DCS 及全厂火灾检
测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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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尘器本体内应设有温度探测系统。温度探测系统由温感型探测器和控
制系统组成。当探测器探测到除尘器本体内温度异常时,通过信号至电气控制
箱报警,联锁自动停止除尘器及除尘风机运行,自动投入喷水装置,并在就地
及向输煤控制中心(输煤 DCS)报警。探测器的数量及布置应符合有关国家标
准,不得少于 3 个,即除尘器本体、除尘器出口及灰斗处共 3 个。此外收到电
厂火灾报警系统发送的煤仓内火灾信号,也立即自动停机。
2)除尘器应设置消防喷淋灭火水系统,水喷淋设计制造应满足有关国家及
NFPA 技术标准和规范。
3)喷淋系统应包括喷嘴、管道、支架、热电探测器、导管、接线、联锁接
线、端子箱及接线图。所有防火部件均应为 UL 标准。
4)除尘器本体内应设置消防喷嘴,该系统至少应给除尘器每平方米断面积
提供 0.17l/s 的水量,且覆盖最远的危险区域。喷头应防止灰尘堵塞以确保系
统正常运行。
5)除尘器消防水管入口应设置防爆电磁阀,为方便检修隔离设置电磁阀前
设手动阀,防爆等级满足第二节的技术要求不低于ⅢCT 135℃。防爆电磁阀和
手动阀由投标人提供。
6)喷淋系统应完全自动化,并且根据安装在除尘器内部的热电探测器动
作。
7)热探测器应为自整定、固定温度、线型补偿型。探测器应设计成能在除
尘器中运行,在就地控制盘上应提供温度报警并送至输煤程控系统。
8)热探测系统应与除尘器辅助设备联锁。当热探测器发出信号时,消防水
电磁阀(投标人提供)起动前,下列辅助设备将自动停止运行:
a.电源
b.除尘器脉冲清灰系统
c.排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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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除尘器消防用水接自电厂水消防系统,招标人仅提供消防水源。所有管
路、阀门、喷嘴、包括除尘器消防水管入口手动门均由投标人负责提供。阀门
公称压力应为 PN2.5。
3.3.2.8 储气罐
1)储气罐起稳定压力的作用。压缩空气储罐应结合招标方所提供的压缩空
气量确定其容积,并配有进出口隔离阀、安全阀、压力表、排污装置等;应选
用有相应生产和设计资质厂家的产品,并负责协助采购人完成压力容器的相关
检测验收备案等工作。储气罐板材厚度不得低于 8.0mm。供货时须提供“简单压
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合格证。
2)储气罐的外表面应做防腐,防腐工艺为喷砂——底漆(环氧富锌漆,厚
度 80 微米)——中间漆 2 道(环氧云母氧化铁,厚度 160 微米)——面漆 2 道
(丙烯酸聚氨酯面漆,厚度 80 微米),漆膜总厚度不低于 320 微米。
3)储气罐应选用国内优质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标要求。
4)储气罐应满足压力容器国家制造标准。并配有安全阀、压力表、排污装
置等。应选用有相应生产和设计资质厂家的产品。
5)设备主体寿命不低于 20 年。
3.4 电气、仪表和控制要求3.4.1 电气要求
3.4.1.1 总则
a) 招标方仅提供 380V,50Hz(三相四线制)交流电源至除尘器控制箱。控
制箱到设备本体的交流电源,其设备所需的其他等级交直流电源及至除尘器本体、风机、排灰阀等的配电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b) 当电源电压在 5%~10%范围内变化时,除尘器所配电气设备和控制系统应
能正常工作。
c) 除尘器的控制就地不设置 PLC 控制器,采用输煤 DCS 控制系统替代 PLC
功能,最终由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应与设计方密切配合,以确保除尘器的运行满足电厂输煤系统的要求,其中包括提供除尘器与胶带机/犁煤器的联锁以及除尘器远动控制的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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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投标人在除尘器本体设计时,应为招标方的电缆敷设提供必要的整体条
件,除尘器与配电控制箱之间的电缆及敷设附件由投标人提供,单线长度按 25m计,若电缆不足,以实际为准,投标人需要无偿提供剩余部分安装电缆。投标人所供的计算机电缆采用 ZRC-DJVP2V22P2 型号电缆、控制电缆采用 ZRC-KVVP2 型号电缆;重要的回路如消防系统、直流操作系统及保安电源系统采用耐火 A 级电缆;特殊设备或环境需采用与使用需求匹配的电缆型号。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配套电气设备。
e) 配电控制柜内元器件应选用优质产品,最终由招标方确定,控制柜接线
端子应留有余地 15%备用量。电源线由控制柜顶部或底部(由招标方确定)引入。控制柜门应与电气设备连锁。
f) 投标人所采用的电动机应符合国家标准,接线盒应为防雨式。电动机应
设置过载保护器。户外安装的所有电动机应是全封闭式的,不应因气象条件的变化或环境的污秽而影响正常工作。
g) 电动机防护等级:采用防爆电机,室内布置为 IP65。电动机应具有 F 级
绝缘,B 级温升考核。电机绕组应经真空浸渍处理和环氧树脂密封。所有电动机的使用寿命在现场的明确的工作制下不小于 30 年。电动机的连接线与绕组的绝缘应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
h) 投标人在除尘器本体设计时,应为招标方的电缆敷设提供必要的整体条
件,除尘器机组内部电气接线由投标人负责。
i) 投标人的电气设备或除尘器本体有接地要求时,应设有接地用的端子并
作明显标记。
接口;
所有投标人供货设备,如果两端设备均属投标人供货,则连接电缆(动力、
控制、通讯、计算机用电缆和光缆等)、电缆附件电缆铝合金桥架、(接线端子、接线铜鼻子、304 不锈钢金属软管)由投标人负责设计和供货;仅有一端设备属供货并与外设备连接的所有动力和控制电缆均由招标人负责设计和供货,但投标人提供所需电源容量、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电缆截面进线电缆保护管定位等要求。
投标人需根据设备短名单确定最终选用品牌,并由招标人/最终用户确认后
执行。对于招标人/最终用户未明确的设备短名单,投标人需推荐三家产品,由招标人最终用户确认,如招标人/最终用户对推荐的三家单位不认可,投标人需再推荐三家产品,直到招标人/最终用户最终认可。
3.4.1.2 配套 380V 电动机技术要求
3.4.1.2.1 技术性能要求
1)电动机的选型、设计与构造,必须与水泵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相一
致。投标人应负责泵(包括防爆风机)包括泵与电动机的配套连接和泵组(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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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风机)整体性能保证。泵组总体性能都应由投标人负责。泵与配套电动机的接口问题统一由投标人负责,泵与电动机之间的连接﹑以及泵组的振动﹑噪音等问题统一由投标人处理。
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
执行。电气设备均应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GB)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标准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如其不一致执行较高标准。
本工程上所采用的电机均应符合国家标准,采用国标 1 级能效标准的节能优
质电机,电机型号应属于“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目录内的,不能选用工信部发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内的产品。
低压电动机符合 GB 18613-2020《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的 2 级
能效标准,高压电动机效率不低于《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4-2024 的 2 级能效标准。电动机的设计与构造,必须与它所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一致,低压交、直流电动机投标人推荐国内知名品牌,分别报价,以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电动机分包厂商的选择应经招标方确认。电动机油漆颜色及标志采用电厂统一标准。
电动机的铭牌出力不小于拖动设备所需出力的 115%。
所有变频控制的低压电动机要选用变频电动机。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等地选用
防爆型电机。防爆电动机的防护等级为 IP65。
2)交流电动机
电动机额定电压为 380V。当频率为额定,且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
±10%时,电动机应能输出额定功率;当电压为额定,且电源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5%时,电动机应能输出额定功率。当电压和频率同时发生变化,若两者变化都是正值、两者之和不超过 10%,或两者变化都是负值或分别为正与负值、两者绝对值之和不超过 5%时,电动机应能维持额定功率。
电动机应为直接起动或变频起动,能按被驱动设备的转速—转矩曲线所示的
载荷进行成功的起动。当电源电压降低到额定电压的 75%时,电动机应能实现自起动。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应达到与满足其应用要求的良好性能与经济设计一致的最低电流值。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认可,否则,在额定电压条件下,电动机的最大起动电流不得超过其额定电流的 700%。
3) 在规定的起动电压的极限值范围之内,电动机转子允许起动时间不得低
于其加速时间。
4) 电动机应能满足在冷态下连续起动应不少于 3 次,每次的起动循环周期
不大于 5 分钟;热态下连续起动应不少于 2 次。如果起动时间不超过 2~3 秒,电动机应能够多次起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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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额定功率下运行时,电动机应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程中的电源中断
而不损坏。假定原有电源与新通电源在切换之前是同步的。电动机的破坏扭矩不小于满载扭矩的 180%。
6) 电动机为空冷式电机,风叶不得使用再生材料。
7) 电动机应具有 F 级绝缘,但其温升不得超过 B 级绝缘规定的温升值。电
动机绕组应经真空压力浸渍处理和环氧树脂密封绝缘。绝缘应能承受周围环境的影响。
电动机的连接导线与绕组的绝缘应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
8) 对于装有防滴式外壳的电动机,应采用弹性耐磨涂层对定子绕组的端部
线匝和通风槽片进行处理。
9) 电动机的结构应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造成设备损
坏。
10)在设计环境温度下,电动机应能承受所有热应力和机械应力,并要求端
电压保持在额定值的 100%±10%时,电动机能达到满意的运转性能。
11)电动机在空载情况下,能承受提高转速至其额定值的 120%,历时 2 分钟
而不发生有害变形。
12)电动机在额定电压下的最大转矩与额定转矩之比不低于 1.6 倍。
13)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起动过程中最低转矩的保证值应不低于 0.5 倍堵
转转矩的保证值。
14)电动机应能承受从正常工作电源快速切换和慢速切换到另一个电源时施
加在电动机上的扭矩和电压引起的应力。
15) 电动机的振动幅度不应超过标准所规定的数值。投标人应采取一切合
理的预防措施,使电动机满载时测得的振动速度有效值不大于 2.3mm/s,电动机轴承处测得的双振幅值为不大于 0.051mm。轴承座及轴振动满足《轴中心高为56mm 及以上电机的机械振动 振动的测量、评定及限值》(GB 10068-2008)表1 和表 2 的“A 类电动机的规定。
16)电动机的最高噪音水平应符合所列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距外壳 1 米远
处,电动机的平均声压级不得大于 85dB(A 声级)。如果预计设备的最大音级超过规定的容许极限,投标人应采取措施降低噪音,以满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具体采取的措施应经招标方审查认可。
17)电动机内部接线与外部电缆进行连接的连接器应由投标人负责提供。
18)在现场和规定的环境中完全符合规范地运行条件下,电动机的设计应能
保证其使用寿命不低于 30 年。
3.4.1.2.2 设计与结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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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壳的通风与保护
电动机的设计应达到这类设备所需要的任何防护和特殊转矩要求。
2)每台电动机应有固定招标方接地导线的合适装置,额定容量大于等于
75kW 的电动机应设有两个接地装置,应在相反的两侧接地,一个接地装置设在电缆接线盒下面。若采用螺栓连接,在金属垫片或是电动机的底座上,应有足够数量的螺栓保证连接牢固,直径不小于 12mm。对于立式电动机,一个接地装置位于电源电缆穿线盒的下方,另一个接地装置位于与第一个接地装置相差 180 度的位置。
3)轴承
电动机和轴承的结构应能排除尘垢和水份的侵入,并防止润滑剂到达电动机
绕组。如果电机与机械部分减速箱为直连型式,则此类电动机尽可能选择立式电动机且垂直安装。
任何一台电动机的耐磨轴承应达到 150000 小时的最低额定使用寿命。
电机配滑动轴承或滚动轴承,滚动轴承选用进口产品。轴承使用润滑脂润
滑,则电动机的轴承应有加注润滑油脂的设备,电动机的轴承应有加注润滑油的设备,并要求能在不拆卸电动机的情况下,把润滑油注入轴承室/箱。耐磨轴承的电动机在固定于电动机壳的铭牌上明确标示。
电动机轴承上安装的热电阻用弹簧压紧,弹簧一定要支撑在轴承壳上,并保
证弹簧有足够的强度,至少能克服 2 倍于轴承最大振动的推力。各转动部件必须转动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润滑部分密封良好,不得有油脂渗漏现象。轴承温升一般不得大于 40℃,且轴承温度不得大于 80℃。
对于特定使用场合的电动机,其轴承应按制造厂的最佳设计供货。
投标人应在设备使用说明书中提供一份完整的推荐使用并完全适用的润滑油
和防锈剂清单,包括其商标牌号和油品名称,并在电动机设备铭牌(可以使用单独的设备铭牌)上标明。滚动轴承使用进口品牌。
4)联轴器
电动机联轴转动部分有防护罩,起到防护功能。
5)转向
电动机的端子处应有显示出与电动机铭牌所示的规定旋转方向一致的相
序标牌,并由一个箭头标志指示出电动机的旋转方向。倘若没有规定旋转方向,则应在电动机上标出与相序 T1、T2、T3 一致的旋转方向。
6)安装与装定位销
除特殊应用外,卧式电动机应采用底脚安装方式,立式电动机应采用底座安
装方式。投标人应与被驱动设备制造厂商协调安装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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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机的设计应便于通过电动机底座或安装法兰钻孔(最好是垂直钻孔),
以便电动机与被驱动设备安装好后装入定位销钉。
当因电动机结构的限制而使垂直销钉无法安装时,电动机底座与轴垂直方向
应加工或浇注为一个按销钉允许最小的角度,并提供一个导向角。
7)额定功率≥110kW 电动机应有套筒式或平板式轴承,每只轴承应配有金属
热电偶或电阻式温度检测器。额定功率≥110kW 电动机定子绕组装设 3 个电阻式温度检测器(RTD),电阻式温度检测器绑到定子绕组线圈端部。电动机轴承及绕组电阻式温度检测器共用一个单独的接线盒供外部连接使用。
电阻式温度检测器的感温元件为双支三线式的 Pt-100(在 0℃时的额定阻值
为 100 欧的铂金)。
热电阻应采用不锈钢制成的套管,由弹簧加载,使金属与金属紧密接触,以
确保对温度的变化作出快速反应。除非另有规定,热电偶应采用镍铬合金---康铜丝,封包在氧化镁内部。
投标人应设计并提供电动机内部加热器,以防止电动机停运时电动机内部潮
湿和凝露。加热器应安装在电动机内部可检查的部位。电动机(55kW 及以上)需装有电压为单相 220V 或 380V 三相三线电源的空间加热器,电动机停时自动起动加热器。请投标人根据实际产品确定是否装设。
安装在电动机机座上的可穿线的导线管接线盒应连接来自电动机的所有引
线,包括电动机的主引线和过热保护装置等的引线。
电动机电源回路主引线的接线盒应采用斜开口型(从上面或下面均可接
线)。接线盒应可以从电动机上拆下来。电动机内部引线的引出口应足够大,以便使与引线连在一起的端子连接器的各部分都可以通过。
电动机出线盒的方位,对于卧式电动机,除非特殊情况,由电机向负载端
看,电源、加热器、温度探测器出线盒在电动机左侧。
主引线接线盒的尺寸应足够大。所有接线盒的开孔在设备供货时不应被敲
开,并能固定电缆护套管。
8)起吊装置
重量达到或超过 20kg 的电动机应装有起吊环、起吊钩或其它便于安全起吊
电动机的装置。
9)铭牌
每台电动机上应装有一个耐腐蚀铭牌,铭牌上的标注内容应符合所列标准的
要求,字样、符号应清晰耐久。
在电动机正常运行时,其铭牌的安装位置应明显可见。
在单独的铭牌和电动机外形图上还应列出电动机起动的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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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使用了耐磨轴承,则应在铭牌上标明耐磨轴承应用标准的编号。
提供电动机电气接线盒相对于电极中心线的相对位置。
铭牌尺寸等要求最终由招标方确定,与全厂设备统一。
10)投标人成套动力控制柜中所供负荷有互为备用负荷时,动力控制柜的电
源进线应为双路供电,并有自投自复功能,在两路电源自动切换过程中,应保证所供负荷不掉电。两路电源可在动力控制柜上手动选择任意一路做为工作或备用电源。所有就地电控箱(柜)内应有完整正确的接线图及原理图,必须为计算机打印、塑封并在柜门内侧粘贴牢固。控制柜内电缆线径西选择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11)直流电动机:电机均应符合上述要求还应满足《GB/T 10401-2008 永磁
式直流力矩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要求。
a、电动机应能在电源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10%内连续满载运行。
b、电动机应能耐受 253V(+115%额定电压)最大直流电压,在最大电压下运
转一个小时而无损坏。在最低 192V(+87.5%额定电压)直流电压下,电动机还应能够驱动相关联的设备。
c、电动机应为串联电阻起动式。除非得到招标方的书面认可,否则,在额
定电压条件下,电动机的最大起动电流不得超过其额定电流的 250%。
d、直流电机防护等级为 IP65,按照防爆考虑。
12)防爆通风机一定要配防爆电动机,防爆电动机机壳应接地,接地装置的
电阻不得超过 SD38 的要求。
13)招标方仅提供 380V/220V-50Hz 三相四线制的交流电源,设备所需的其
它等级的交、直流电源,由投标人自行解决。设备本体上电缆由投标人提供。
3.4.1.2.3 电气控制箱箱体防护等级为 IP65(灰尘场所)。采用 304 不锈钢材
质制作,厚度≥2mm。应能满足就地手动和远方程序控制起停操作的要求,并按远方程序控制要求留有接口。控制箱内端子排留有 20%余量。投标人配套提供的控制箱/柜应满足 GB7251.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等规范要求。电气元件的选型将在设计联络会由招标方确定,投标人应承诺不出现价格调整。投标人应配套提供其供货范围内设备之间的控制电缆;控制电缆的选型应与全厂控制电缆保持一致、并经过招标方确认。在防爆区域内的电控箱防爆等级与电动机防爆等级一致。防爆区域图由厂家布置及提供。
3.4.2 仪表和控制要求
3.4.2.1 投标人为每台除尘器提供 1 套电控柜,投标人配套的设备之间的内
部线缆,均由投标人设计、开列清册并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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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提供足够的资料(按 KKS 编码原则)以说明烧结板除尘器的控制要
求、控制方式及联锁保护等方面的技术条件和数据。这些资料至少包括启动、停止和联锁保护逻辑图,I/O 清单,仪表检测系统图(即 P&ID 图),仪表和一次元件清单,测量参数设定值等。投标人应无条件协助机组控制逻辑设计组态厂商,对烧结板除尘器系统的控制逻辑及监控画面进行设计、组态、调试等工作,并对其设计的控制组态共同进行审核,确保机组控制系统的控制功能正确和完整。
投标人提供的烧结板除尘器设备应设计为能满足整套机组自启停(APS)运
行方式要求,并应提供实现此功能必需的所有相关资料,其中至少包括:烧结板除尘器/系统启停控制逻辑图,启停操作说明等。此外,投标人应配合机组控制系统供货商、机组逻辑设计组态商及招标人共同完成整套机组的自启停功能设计。凡是在机组启动、运行、停机过程中可能开启、关闭或调整的阀门均应实现自动控制。系统如有调整,阀门、测点、仪表数量增减,规格型号调整,费用不发生变化。详细设计阶段若不符合上述控制原则应补充增加设置阀门、测点、仪表等,应不产生价格因素。
本系统/设备的远方指示、报警和程序控制由输煤程控系统实现。投标人提
供的信号接口(如信号输入及输出、数量、接点性质等)满足输煤程控系统监视控制需要,并适应本系统/设备的控制要求。
所有参与控制和保护的重要参数必须设置独立的三重冗余测量,测量必须为
从取样点至测量仪表的全程独立。所有用于模拟量控制测点必须设置为冗余结
构。
电压等级 220v 的控制电线的横截面积不得低于 1.5mm2。
所有热控信号及测点不允许使用公共线。
脉冲电磁阀应符合防爆要求,电压等级为 24VDC,防护等级为 IP66。
差压变送器应符合防爆要求,电压等级为 24VDC,防护等级为 IP66。
防爆脉冲控制仪应符合防爆要求,防护等级为 IP67。
3.4.2.2 本系统不使用温度开关,远传温度测点,使用热电阻或热电偶。测
量介质温度大于 300℃的测温元件,应选用 K 分度双支绝缘型铠装芯热电偶;测
量介质温度小于 300℃的测温元件,应选用 Pt100 三线制双支热电阻。热电偶和
热电阻精度应满足下面的要求:热电偶精度:I 级±0.4%;热电阻精度:A 级
0.15±0.2%,热响应时间满足τ0.5<30S。本系统原则上不使用压力开关,并用
压力变送器替代。本系统不使用差压开关,均用差压变送器替代。投标人提供的
所有压力(差压)变送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1)二线制,带液晶显示表头的智能变送器,带 HART 通讯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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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2)精度等级:基本误差≤±0.1%FS,温度漂移≤±0.02%FS/℃,静压误差
(差压)≤±0.1%FS/10MPa,重复性≤±0.05%FS,迟滞≤±0.05%FS;
3)接口信号:二线制 4~20mADC,
4)供电要求:12~45VDC(标准 24VDC);
5)负载能力:不小于 500Ω;
6)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7;
7)电气接口:M20×1.5 或 1/2NPT;
8)过程连接口:过程连接口采用 M20×1.5 或 1/2NPT 外螺纹连接方式;
配套提供螺纹活接头、连接短管,附赠不锈钢密封垫圈;所有闲置 / 备用过程
连接口必须标配原装密封堵头,封堵严实、防灰防水防介质渗漏;
9)量程选择: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量程,满足相关规程规范的要
求,量程比不小于 100:1,且在全量程比调节范围内测量精度保持恒定,不产生
精度衰减;
10)防爆等级: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防爆类型或普通型;
11)EMC 要求:变送器应具备完善的电磁兼容性(EMC)设计,满足工业现场
复杂环境下可靠运行要求,应符合 GB/T 17626(IEC 61326) 系列标准及相关
行业电磁兼容要求。
12)差压变送器需同步配供三阀组 / 五阀组;
13)材质要求:接液部件:若介质无腐蚀性选用标准不锈钢 316L,若介质具
有腐蚀性则选用哈氏合金 C-276;外壳:不锈钢 304。
14)安装方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安装方式,管装、壁挂或法兰
安装。
15)环境条件:工作温度:-10℃~+85℃。
16)取样管路应配置不少于两道承插焊焊接式手动隔离门(其中一次门靠近
工艺管道、二次门靠近变送器)及排污门,材质不低于不锈钢 304,满足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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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平衡、排污要求;如涉及高温高压及保护回路则应采用“双一次门+二次门”设
计,确保隔离可靠、维护安全。
3.4.2.3 就地显示的温度指示表应结构坚固、防腐蚀、防尘、防水、防震,
精度至少为 1.5 级,金属构件要求为全不锈钢材质、表盘直径至少为 100mm,表
计的量程选择应满足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表盘通过颜色对仪表的指示范围进行
标识,使用绿色标识正常范围,黄色标识警示范围,红色表示异常(如无特殊要
求按 1/3 以下黄色,1/3 到 2/3 绿色,2/3 以上红色)。就地温度计要求采用万向
型可抽芯式双金属温度计,不得采用水银温度计。
就地压力表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材质要求:金属构件要求为全不锈钢 304 材质;
2)防护等级:IP65(防尘防水);
3)精度等级:至少为 1.6 级;
4)表盘直径:至少为 100mm;
5)量程选择:应满足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正常工作压力在量程的 1/3-2/3
之间;
6)抗震要求:要求为充油耐震型压力表并配供抗振环(材质为不锈钢
304);
7)三色标线:表盘通过颜色对仪表的指示范围进行标识,使用绿色标识正
常范围,黄色标识警示范围,红色表示异常(如无特殊要求按 1/3 以下黄色,1/3
到 2/3 绿色,2/3 以上红色);
8)安装方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径向或轴向安装,方便日常巡
检观测与维护;
9)接头螺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接头螺纹尺寸,推荐选择
M20*1.5 或 1/2NPT(配对应尺寸垫片);
10)所有压力表均需配有承插焊焊接式手动隔离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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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11)有腐蚀或易堵介质压力测量选用膜片隔离式不锈钢抗振压力表。
3.4.2.4 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仪表阀门和导管的材质应为不锈钢。压力表过程
连接尺寸:一般为 M20×1.5,温度接口应为 M33×2 插座。电缆保护套管采用
304 不锈钢包塑金属软管,接头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
3.4.2.5 控制箱的设计与构造,应考虑到周围环境的影响,避免灰尘、水汽
及腐蚀气体对造成的损坏。控制箱应满足以下要求。
3.4.2.5.1 箱体应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钢板厚度不小于 2mm,双层柜门,
控制箱应有足够的强度能经受住搬运,安装和运行期间短路产生的所有偶然应
力。投标人提供的控制箱(台、盘、柜)应为安装在它们内部或上面的设备提供环
境保护,防护等级应达到 IP65(无论室内还是室外),腐蚀性环境应有防腐措
施,能耐指定的高、低温度以及支承结构的振动。当在有爆炸危险环境中使用
时,箱体应具有与该环境相匹配的防爆等级。盘、箱、柜顶部一律装设防水顶
盖,前高后低,正面水平突出 50mm,与柜箱本体协调美观,柜门锁使用 304 不锈
钢防尘、防水带锁芯的搭扣锁。
3.4.2.5.2 控制箱的设计,材料选择和工艺应使其内、外表面光滑整洁,没
有焊接、铆钉或外侧出现的螺栓头,整个外表面端正光滑。盘、箱、柜的尺寸大
小在招投标双方在设计联络会上共同商定,且不发生商务价格变更。
3.4.2.5.3 控制箱的所有螺丝采用不锈钢材质。每个端子排都应标以编号。
电缆夹头、电缆走线槽均应由阻燃型材料制造,并为国内知名品牌产品。多股软
控制电缆应制作线耳朵或线柱方可进行接线。盘柜内不允许采用电源排插。柜内
的电源母线等裸露的带电金属部分要有绝缘隔离措施,防止触电。
3.4.2.5.4 控制箱的标识应满足如下要求:
a.设备标识牌:设置在柜、箱体顶部沿居中(前后门均应设置),喷印设备
标识的中文描述与设备标识编码,采用 304 不锈钢,本色,字体高 30mm、黑色宋
体。
b.厂家铭牌:设置在右下角,采用 304 不锈钢,本色,字体高 30mm、黑色宋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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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c.端子号:盘、箱、柜内所有接线都要有标识环(号码筒),每根连接导线
的两端均应有标识环(号码筒)。端子标识牌(套管)等必须 100%悬挂,并保证
准确,采用 PVC 白色线号管,电脑打印,白底黑色字体,永久性。
d.电缆标识牌:须 100%悬挂,并保证准确,所有的标识牌名称采用准确的设
备标识编码;电缆牌绑扎必须整齐美观,与电缆一一对应。
e.元器件、接线标识必须与提供的图纸一致。
3.4.2.5.5 盘、箱、柜内应预留充足的空间,使招标方能方便地接线、汇线
和布线;所有接线端子箱、柜应合理配置电缆布线空间,确保所有电缆接线完成
后箱、柜内仍留有 15%的富余空间。盘、箱、柜内预留 15%以上的端子空位及 15%
以上的线缆槽位裕量,以便其它设备输入、输出信号接上时备用。端子应至少能
接受 1.5mm2 的电线,但不允许同一端子同侧接两根线及以上。机柜内的端子排应
布置在易于安装接线的地方,即为离柜底 300mm 以上和距柜顶 200mm 以下。
3.4.2.5.6 端子排额定电压不低于 1000V,具有隔板和端子螺丝;控制盘、
台、柜内为双电源供电的,需配置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选用国产优质产品;箱
内电流、电压连线采用截面不小于 2.5mm2 的铜导线,控制线截面不小于 1.5mm2;
电缆夹头、电缆走线槽均应由阻燃型材料制造,采用国内知名品牌系列产品;非
金属器件如端子排、导线、电缆绝缘、导线支架、电缆连接件、油漆或其它外套
以及类似物质要用非燃烧或阻燃和自熄火材料制成,不能使用助燃性材料,或引
起火焰蔓延的材料;柜内配有 220VAC LED 照明灯和标准插座,照明、插座电源
上口设置独立的空气开关。柜内应贴控制原理图或预留插放图纸的插槽。投标人
供货范围内设备之间的连接材料(包括电缆),均应由投标人配套提供。
3.4.2.5.7 当盘、箱、柜内并存强电动力回路、强电控制回路和弱电信号回
路时,投标人应将各种回路并联的控制器件、端子排和连接导线分隔布置,采取
防止强电(动力、控制)回路干扰弱电信号回路和利于运行、安全检修的措施。
3.4.2.5.8 所有电气设备的控制应采用相互独立的设计,任何一个设备的各
种操作(例如启停、远方就地切换等)都不能影响其他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别
是一个电控箱内控制多台设备时,回路设计一定要互相独立)。就地可实现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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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远方控制相互切换,应有显示、报警及联锁保护功能,且向远方输出或接受信
号。设备的启停应采用点脉冲方式,提高可靠性。
3.4.2.5.9 接地要求:盘、箱、柜内应设有电源、信号分开独立的接地铜
排,截面不小于 100mm²,接地铜排应装有连接接地导体的端子,并应采用良好的
防锈措施。所有金属结构件及其他应接地部分应牢固地分别接到结构内相应的接
地母线铜牌上。铜排上开孔,配置足够的螺栓,信号接地铜排与柜体间用绝缘子
安装固定。盘、箱、柜体外部应有接地点(含螺栓等配件)供接入公共地网,接
地点要有明显“〨”标识。盘、箱、柜门和本体间用不小于 4mm²的软铜导线或铜
编织线作接地跨接。
3.4.2.5.10 特殊工艺要求的设备配套盘、箱、柜应按照相应标准配置为防
爆、防腐等类型产品。
3.4.2.5.11 进出线要求:电缆进出线方式均采用下部进、出线,下部进线
孔含预接配件,备用孔口预留防护盖板,进线方式采用单孔单线方式。进线孔预
接配件需采用防锈、防腐材质并具备防水功能,可与金属软管配套连接,各进线
孔电缆分配均匀,并预留 30%位置。当电缆数量较多只能采用一个大的进出线孔
时,进出线孔处应作防火封堵。盘、箱、柜内电缆应有固定支架。电缆敷设遵循
就近路径原则,但不应出现交叉情况。防水接头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66。
3.4.2.5.12 配件及附件要求:所有盘、箱、柜门均应配装锁具;除较小的
门外,均应配装手柄。控制柜门配装 304 不锈钢暗锁。盘、箱、柜体与门之间采
用 304 合页连接,合页与柜体焊接,柜门可以方便的拆下但不影响总体的密封效
果。前门内部应配装线路图盒,用于放置线路图纸或其他资料。所有螺丝、螺
母、自攻钉等必须为不锈钢材质。
3.4.2.5.13 电缆保护:随系统配供的电缆至设备端子箱(接口点)必须采
用普利卡管(可挠金属电缆保护管)及其连接器,并保证接口严密与牢靠、美
观。电缆保护管颜色全厂一致,由招标方在设计联络会上指定。
3.4.2.5.14 电缆绑扎:所有的盘、箱、柜内以及电缆桥架内的电缆绑扎间
距要均匀,同一区域所用绑扎带等材料的颜色、规格应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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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3.4.2.5.15 通风:盘、箱、柜内应有通风装置,以保证盘、箱、柜内温湿
度处于设备正常工作范围,如盘、箱、柜内仅靠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则应配
置强迫加热或冷却装置等有效措施,以达到散热及防止柜内凝露的目的,并应提
供风机和易于更换的空气过滤器。强迫加热及冷却装置电源应独立于控制电源之
外,并配置独立的空气开关。强迫加热及冷却装置的具体方式或选型由招标方确
定,且不发生商务价格变化。
3.4.2.5.16 箱内空气开关、隔离开关必须满足动、热稳定的要求,箱内交
流接触器的等级和型号应按电动机的容量和工作方式选择。选择热继电器时,使
电动机的工作电流在其整定值的可调范围内。用接触器组成的电动机回路应装设
带断相保护的热继电器。
3.4.2.5.17 当控制箱控制的单台电动机容量大于 45kW 时,控制箱内应配置
电流互感器、电流变送器及电流表。电流变送器应按设计院的具体要求选型,电
流变送器的输出为 4~20mA。
3.4.2.5.18 控制箱内的空气开关或接触器、继电器等,除了箱内接线已经
使用的接点,所有接线未使用的备用接点应引接至端子排上,以供现场可能的接
线修改使用。
3.4.2.5.19 对于移动式设备,投标人应成套提供就地取电所需的就地转接
箱,就地转接箱与电机之间的移动电缆需含接地 PE 线,该电缆由厂家成套提
供。
3.4.2.5.20 二次回路、温湿度控回路及散热风扇电源回路、控制回路的导
线与导线之间均不得直接驳接、并接,如需驳接、并接必须在接线端排上进行。
3.4.2.5.21 箱内的交、直流端子必须有明显的区分标志。控制箱内导线不
应有接头,导线两端均要标以编号。对于跳闸回路的截面应不小于 2.5mm²,PT、
CT 回路的截面应不小于 4mm²。
3.4.2.5.22 二次回路的电气间隙和爬距应符合规程要求。
3.4.2.5.23 控制柜箱按照大小不同,可采用落地式或悬挂式,悬挂式需配置
安装板,落地式要有底座。墙挂式控制箱高度不应超过 1200mm。悬挂式柜体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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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采用单开门,落地式大型柜体采用双开门。配供的控制柜箱应设计合理,完全可
靠,具有防尘、防水、防腐性能,柜体完好,防护等级室内为 IP55 ,室外为
IP56。使用寿命不低于 15 年。所有控制箱/柜通体采用标准厚度 2mm 的不锈钢 304
拉丝面板制作,并加上不锈钢骨架,以提高整个柜体的强度。
3.4.2.5.24 每个馈线回路至少配置保护功能,每个电动机回路配置完整的保
护和控制功能,保护功能应齐全,至少应包括堵转、单相接地、相间短路、三相
短路等,短路保护灵敏度应满足要求。控制回路应具有自保持功能(时间可调
0-60S),即动力电源短时失电恢复后,所控制的电气设备可自启动。
3.4.2.5.25 电气控制盘应满足如下基本盘面布置及接口要求,但并不完全
包括有关控制盘的全部技术要求:
a.电气控制盘应设有就地/远方切换开关,并预留远方启/停的接口。就地
时应能在盘上手动操作各电动设备的启停,程控时应能通过输煤程控系统实现远
程控制,并通过对应胶带机运行信号实现除尘器的自动启停,一种方式使用时另
一种操作应自动闭锁。
b.电气控制盘应设有各电动设备的启停按钮,用于就地启停之用,按钮带
密封防水防护罩,红色代表启动运行,绿色代表停止。
c.电气控制盘上应设有通电状态显示的指示灯,各动力设备的运行、停机
和故障显示的指示灯,指示灯要选 LED 光源,红色代表启动运行,绿色代表停
止。
d. 电气控制盘应提供各设备运行状态、手动/远方切换开关的“远方”及
“就地”位置状态、动力设备故障等信号接点供远方显示和报警用。信号接点应
为无源干接点,接点容量为 DC220V,5A。
e. 除尘器内消防系统控制方式:当探测器探测到除尘器本体内温度异常
时,通过信号至电气控制柜报警,联锁自动停止除尘器及除尘风机运行,自动投
入喷水装置,并在就地及向输煤 DCS 控制系统报警。
f. 投标人应提供除尘器本体至控制柜的电缆、埋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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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h. 投标人应与设计方密切配合,以确保除尘器的运行满足电厂输煤系统的
要求,其中包括提供除尘器与胶带机的联锁运行以及远动控制的接口,除尘器等
设备联锁控制等。除尘器运行状态及所需的故障报警信号应能纳入输煤程控系
统。
3.4.2.5.26 投标阶段,投标人必须提供就地电气控箱的参考电气原理图及其
设备材料表,并明确说明所在页码,供货范围中应明确说明就地电气控箱的规
格、数量等参数,否则视为非响应投标。
3.4.2.5.27 投标人所供控制柜(箱)等的电气原理图需经过招标方审核方可
生产,否则若不满足施工图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并承诺不产生商务变化。盘柜和
接线盒柜门内侧应有完整正确的接线图及原理图,必须为计算机打印、塑封并在
柜门内侧粘贴牢固。
3.4.2.6 投标人应按本规范书的要求提供先进的输煤 DCS 控制系统的控制方
案,应与设计方密切配合,以确保除尘器的运行满足电厂输煤系统的要求,其中
包括提供除尘器与胶带机或犁煤器的联锁运行以及远动控制的接口,除尘器运行
状态及所需的故障报警信号、电机电流信号应能纳入输煤程控系统。
3.4.2.7 除尘器控制系统应留有干节点接口(硬接线),以便与输煤程控系统
至少能互通下列信号(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信号以施工图需要为准,满足工程需
要,且不引起商务变化):
3.4.2.7.1 除尘器控制系统接受的信号:
a.胶带机状态(运行、停止)信号;
b.室内消防报警信号。
3.4.2.7.2 除尘器控制系统输出的信号:
a.除尘系统状态(包括运行、排浆和停止)信号。
b.公共报警信号。
c.差压信号、温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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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3.4.2.8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接口及联动要求,满
足工程需要。
3.5 防腐要求
详见技术附录 F,面漆颜色由投标人提供国标色板,招标方确定。
3.6 质量保证要求
3.6.1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满足安全、可靠运行的要求, 并对设备
的设计、制造、供货、试验、装箱、发运、现场调试等过程全面负责。
3.6.2 投标人在通风机出厂前的检验项目应包括:
a. 通风机机械运转试验
b. 叶轮超速试验
c. 转动件的平衡校正
d. 零部件质量、外观质量、装配质量的检验
3.6.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有保质期, 在保质期内投标人应实行无偿修复
(非人为损坏)和零件配制, 甚至产品更换。
3.6.4 投标人在保质期后应满足招标方对产品的无偿技术咨询和零件的有
偿供给。
3.6.5 在招标方遵守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规则条件下, 保质期从通风机投
入使用起 8760 小时内(一年), 但不超过发货日期起 18 个月。
3.7 投标人应承诺配套提供的设备选型与招标人全厂的选型一致,从下表所
列生产商生产的系列产品中选取,最终设备选型由招标人确定,不发生合同费用变更问题。
序号
设备名称
配置要
求
设备选型
1.
电动执行机构(如有)
温州瑞基、上海行力、苏州博睿或同等质量品牌
2.
变送器
罗斯蒙特 3051C 系列、重庆川仪 PDS 系列、横河 EJA-E 或同等质量品牌
3.
温度表、压力表
江苏红光、重庆川仪、西安仪表厂或同等质量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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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配置要
求
设备选型
4.
测温元件
江苏红光、重庆川仪、上海青润或同等质量品牌
5.
过程逻辑开关
Delta、太平、长野或同等质量品牌
6.
电磁阀
阿斯卡、费斯托、MAC 或同等质量品牌
7.
滤料
南京美埃、德国禾鼎、日铁矿业或等同质量品牌
8.
脉冲喷吹阀
宝硕、reco、欧特尔或等同质量品牌
9.
油漆
三棵树、天津灯塔、江苏兰陵或等同质
量品牌
11.
低压电机
湘潭电机、卧龙电机、安徽皖南电机或同等质量品牌;
12.
防爆电动机
卧龙电机、佳木斯防爆电机、东方电机或同等质量品牌;
13.
变频器
汇川技术 MD580 系列、英威腾 GD880 系列、台达 CH2000 系列或同等质量品牌
14.
空气开关、接触器、热继电器(热继电器应带断相
保护功能,数字式可调节)、控制隔离变压器
ABB、西门子、施耐德或同等质量品牌
注:同等、同档次品牌即为设备(部件)的质量和运行稳定性在一致水平的品牌。
如甲方/最终用户要求 A、B、C 或同档次品牌,乙方提供 A、B、C、D 品牌,乙方应对 D进行同档次说明。
附表/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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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1
各类元器件(指示
灯、接触器、转换开关、按钮,热继电器
等)
每种型号
只
1
2
脉冲喷吹阀
套
5
3
卸灰阀
套
1
4
电磁阀
套
5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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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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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投标人应填写下列规范表,但不限于此(需添加的技术参数在表后添加,需满足专
业技术要求):
表一 除尘器主要技术参数表一(空白处由投标人填写,不局限于下表)
1)设备名称
烧结板除尘器 1
2)设备型号
投标人填写
3)设备用途
T-7 转运站除尘 2 台、T-2 转运站除尘 3 台
4)安装地点
转运站除尘机房
5)数量
5 台
6)压缩空气气源(运煤微雾抑尘系统所供压缩空气)
设备性能
单位
招标方要求
参数
投标人提供参数
备注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69
压缩空气储气罐容积
m³
0.9
储气罐与除尘器气包之间的以及供气系统所包含
的所有连接管
道、阀门等附件
储气罐
储气罐材质:Q235B
个
2
每 6 台除尘器配一个储气罐,投标人需根据实际
压缩空气量配
套,并不低于招
标要求
防爆等级
/
储气罐品牌及产地
国内优质产
品
7)单台设备技术参数(在未作说明情况下,以下表格内容均为单台机组对应的参数及附件
数量)
7.1)基本技术参数
设备性能
单位
招标方要求
参数
投标人提供参数
备注
处理风量
m3/h
~10000
设备漏风率
≤3%
设备阻力
Pa
≤1500
机外余压
Pa
≥1000
除尘效率
%
≥99.9
排风口粉尘浓度
mg/m3
10
过滤面积
m2
投标人根据风速
要求计算
气布比
%
过滤风速
m/min
0.9
设备净重
kg
设备运行重量
kg
设备外型尺寸(LxWxH)
mm
总输入功率
kW
电源
380V,
50Hz,三相
四线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70
压缩空气耗气量
m3/mi
n
机组噪声(离设备 1m、楼
板上 1.5m 处最大的声噪水
平)
dB(A)
≤85
整体防爆等级
满足设备保
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除尘器箱体材料及厚度
mm
5
吸尘口尺寸
mm
除尘后排风口尺寸
mm
能够承受的最大风荷载
kN/m2
工作温度
℃
7.2)配套防爆离心风机(布置在除尘器本体上)
风量
m3/h
全压
Pa
风机转速
rpm
电机转速
rpm
电机功率
kW
电机防护等级
连接方式
防爆等级
满足设备保
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风机生产厂家
配套电机生产厂家
7.3)烧结板过滤参数
烧结板过滤元件形状
波纹平板型
更换过滤元件方向
侧抽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71
最大外形尺寸
(长 x 宽 x 厚)
mm
单台除尘器过滤元件数量
个
单个过滤元件过滤面积
m2
单个过滤元件重量
kg
单台除尘器总过滤面积
m2
过滤风速
m/min
风量
m3/h
-初阻力
Pa
终阻力
Pa
过滤精度
μm
0.3
过滤效率
%
99.9
滤料材质
UHMWPE(超高分子量聚
乙烯)
滤料涂层
涂层厚度
过滤元件耐温
℃
≤110
覆膜涂层
PTFE(聚四氟
乙烯)
覆膜涂层厚度
μm
5~10
密封条材质
EPDM(三元乙丙橡胶)
清灰喷吹通道
清灰喷吹压力
MPa
0.5~0.7
滤芯本体电阻
Ω
≤106
滤板头尾部电阻
滤料生产商
提供授权书
原材料生产地及品牌
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
7.4)过滤元件清灰喷吹
脉冲喷吹压力
MPa
1.5 寸淹没
式、无弹簧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72
回弹,膜片
TPE 材质
脉冲电磁阀规格
24VDC、IP67
脉冲电磁阀防爆等级
满足设备保
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电机防护等级
脉冲电磁阀数量
单阀最多喷吹 4 块烧结
板
7.5)除尘器排灰阀
排灰阀形式
排灰阀规格
排灰阀电机功率
kW
排灰阀电机防爆等级
满足设备保
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排灰阀电机防护等级
-排灰阀品牌及产地
7.6)除尘器灰斗振打器
灰斗振打器形式
灰斗振打器规格
灰斗振打器功率
kW
振打器电机防爆等级
满足设备保
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73
振打器电机防护等级
振打器品牌及产地
7.7)除尘器防爆口
防爆口形式
无焰泄爆
投标时提供计算
书
防爆口尺寸
mm
防爆口材料
304 不锈钢
7.8)消防喷淋系统
-探测装置个数与位置
电磁阀型号及规格
电磁阀电机防爆等级
设备保护级
别(EPL)
为 Db,设备
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
ⅢCT135℃
电磁阀电机防护等级
喷嘴型号及规格
单个喷嘴喷水量
t/h
单套喷嘴数量
单套水量
t/h
水压
MPa
7.9)配电控制柜
电控柜外形尺寸
电控柜防护等级
电源
电控柜防爆等级
设备保护级
别(EPL)
为 Db,设备
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
ⅢCT135℃
7.10)防爆脉冲控制仪
防爆脉冲控制仪尺寸
防爆脉冲控制仪防护等级
IP67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74
电源
防爆脉冲控制仪防爆等级
设备保护级
别(EPL)
为 Db,设备
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
ⅢCT135℃
7.11)差压变送器
防护等级
IP66
防爆等级
设备保护级
别(EPL)
为 Db,设备
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
ⅢCT135℃
电源等级
24VDC
表二 除尘器主要技术参数表(空白处由投标人填写,不局限于下表)
1)设备名称
烧结板除尘器 2
2)设备型号
投标人填写
3)设备用途
碎煤机室除尘 2 台、煤仓间头部除尘 2 台、T-6 转运站除尘 1 台
4)安装地点
除尘机房
0005)数量
共 5 台
6)压缩空气气源(接自运煤微雾抑尘系统所供压缩空气)
设备性能
单位
招标方要求
参数
投标人提供参数
备注
压缩空气储气罐容积
m³
0.9
储气罐与除尘器气包之间的以及供气系统所包含的所有连接管道、阀门等
附件
储气罐
储气罐材质:Q235B
个
每台机 1 个
投标人需根据实际压缩空气量配套,并不低于招标要求
防爆等级
/
储气罐品牌及产地
国内优质产
品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75
7)单台设备技术参数(在未作说明情况下,以下表格内容均为单台机组对应的参数及附件
数量)
7.1)基本技术参数
设备性能
单位
招标方要求
参数
投标人提供参数
备注
处理风量
m3/h
~8000
设备漏风率
≤3%
设备阻力
Pa
≤1500
机外余压
Pa
≥1000
除尘效率
%
≥99.9
排风口粉尘浓度
mg/m3
10
过滤面积
m2
投标人根据风速要
求计算
气布比
%
过滤风速
m/min
0.9
设备净重
kg
设备运行重量
kg
设备外型尺寸(LxWxH)
mm
总输入功率
kW
电源
380V,
50Hz,三相
四线
压缩空气耗气量
m3/mi
n
机组噪声(离设备 1m、楼
板上 1.5m 处最大的声噪水
平)
dB(A)
≤85
整体防爆等级
满足设备保
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除尘器箱体材料及厚度
mm
吸尘口尺寸
mm
除尘后排风口尺寸
mm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76
能够承受的最大风荷载
kN/m2
工作温度
℃
7.2)配套防爆离心风机(布置在除尘器本体上)
风量
m3/h
全压
Pa
风机转速
rpm
电机转速
rpm
电机功率
kW
电机防护等级
连接方式
防爆等级
满足设备保
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风机生产厂家
配套电机生产厂家
7.3)烧结板过滤参数
烧结板过滤元件形状
波纹平板型
更换过滤元件方向
侧抽
最大外形尺寸
(长 x 宽 x 厚)
mm
单台除尘器过滤元件数量
个
单个过滤元件过滤面积
m2
单个过滤元件重量
kg
单台除尘器总过滤面积
m2
过滤风速
m/min
风量
m3/h
-初阻力
Pa
终阻力
Pa
过滤精度
μm
0.3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77
过滤效率
%
99.9
滤料材质
UHMWPE(超高分子量聚
乙烯)
滤料涂层
涂层厚度
过滤元件耐温
℃
≤110
覆膜涂层
PTFE(聚四氟
乙烯)
覆膜涂层厚度μm
μm
5~10
密封条材质
EPDM(三元乙丙橡胶)
清灰喷吹通道
清灰喷吹压力
MPa
0.5~0.7
滤芯本体电阻
Ω
≤106
滤板头尾部电阻
滤料生产商
提供授权书
原材料生产地及品牌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4)过滤元件清灰喷吹
脉冲喷吹压力
MPa
脉冲电磁阀规格
脉冲电磁阀防爆等级
满足设备保
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电机防护等级
脉冲电磁阀数量
单阀最多喷吹 4 块烧结
板
7.5)除尘器排灰阀
排灰阀形式
排灰阀规格
排灰阀电机功率
kW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78
排灰阀电机防爆等级
满足设备保
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排灰阀电机防护等级
-排灰阀品牌及产地
7.6)除尘器灰斗振打器
灰斗振打器形式
灰斗振打器规格
灰斗振打器功率
kW
振打器电机防爆等级
满足设备保
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振打器电机防护等级
振打器品牌及产地
7.7)除尘器防爆口
防爆口形式
无焰泄爆
防爆口尺寸
mm
防爆口材料
304 不锈钢
7.8)消防喷淋系统
-探测装置个数与位置
电磁阀型号及规格
电磁阀电机防爆等级
设备保护级
别(EPL)
为 Db,设备
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
ⅢCT135℃
电磁阀电机防护等级
喷嘴型号及规格
单个喷嘴喷水量
t/h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79
单套喷嘴数量
单套水量
t/h
水压
MPa
7.9)配电控制柜
电控柜外形尺寸
电控柜防护等级
电源
电控柜防爆等级
设备保护级
别(EPL)
为 Db,设备
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
ⅢCT135℃
7.10)防爆脉冲控制仪
防爆脉冲控制仪尺寸
防爆脉冲控制仪防护等级
IP67
电源
防爆脉冲控制仪防爆等级
设备保护级
别(EPL)
为 Db,设备
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
ⅢCT135℃
7.11)差压变送器
防护等级
IP66
防爆等级
设备保护级
别(EPL)
为 Db,设备
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
ⅢCT135℃
电源等级
24VDC
表三 除尘器主要技术参数表(空白处由投标人填写,不局限于下表)
1)设备名称
烧结板除尘器 3
2)设备型号
投标人填写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80
3)设备用途
T-3 转运站除尘 1 台、T-5 转运站除尘 1 台、T-6 转运站除尘 1
台、煤仓间除尘 12 台
4)安装地点
除尘机房和煤仓间屋面
0005)数量
共 15 台
6)压缩空气气源(接自锅炉专业及运煤微雾抑尘系统所供压缩空气)
设备性能
单位
招标方要求
参数
投标人提供参数
备注
压缩空气储气罐容积
m³
0.9
储气罐与除尘器气包之间的以及供气系统所包含的所有连接管道、阀门等
附件
储气罐
储气罐材质:Q235B
个
5
煤仓间每 6 台除尘器配一个储气罐,投标人需根据实际压缩空气量配套,并不低于招标要求
防爆等级
/
储气罐品牌及产地
国内优质产
品
7)单台设备技术参数(在未作说明情况下,以下表格内容均为单台机组对应的参数及附件
数量)
7.1)基本技术参数
设备性能
单位
招标方要求
参数
投标人提供参数
备注
处理风量
m3/h
~7000
设备漏风率
≤3%
设备阻力
Pa
≤1500
机外余压
Pa
≥1000
除尘效率
%
≥99.9
排风口粉尘浓度
mg/m3
10
过滤面积
m2
投标人根据风速要
求计算
气布比
%
过滤风速
m/min
0.9
设备净重
kg
设备运行重量
kg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81
设备外型尺寸(LxWxH)
mm
总输入功率
kW
电源
380V,
50Hz,三相
四线
压缩空气耗气量
m3/mi
n
机组噪声(离设备 1m、楼
板上 1.5m 处最大的声噪水
平)
dB(A)
≤85
整体防爆等级
满足设备保
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除尘器箱体材料及厚度
mm
吸尘口尺寸
mm
除尘后排风口尺寸
mm
能够承受的最大风荷载
kN/m2
工作温度
℃
7.2)配套防爆离心风机(布置在除尘器本体上)
风量
m3/h
全压
Pa
风机转速
rpm
电机转速
rpm
电机功率
kW
电机防护等级
连接方式
防爆等级
满足设备保
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风机生产厂家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82
配套电机生产厂家
7.3)烧结板过滤参数
烧结板过滤元件形状
波纹平板型
更换过滤元件方向
侧抽
最大外形尺寸
(长 x 宽 x 厚)
mm
单台除尘器过滤元件数量
个
单个过滤元件过滤面积
m2
单个过滤元件重量
kg
单台除尘器总过滤面积
m2
过滤风速
m/min
风量
m3/h
-初阻力
Pa
终阻力
Pa
过滤精度
μm
0.3
过滤效率
%
99.9
滤料材质
UHMWPE(超高分子量聚
乙烯)
滤料涂层
涂层厚度
过滤元件耐温
℃
≤110
覆膜涂层
PTFE(聚四氟
乙烯)
覆膜涂层厚度μm
μm
5~10
密封条材质
EPDM(三元乙丙橡胶)
清灰喷吹通道
清灰喷吹压力
MPa
0.5~0.7
滤芯本体电阻
Ω
≤106
滤板头尾部电阻
滤料生产商
提供授权书
原材料生产地及品牌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83
7.4)过滤元件清灰喷吹
脉冲喷吹压力
MPa
脉冲电磁阀规格
脉冲电磁阀防爆等级
满足设备保
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电机防护等级
脉冲电磁阀数量
单阀最多喷吹 4 块烧结
板
7.5)除尘器排灰阀
排灰阀形式
排灰阀规格
排灰阀电机功率
kW
排灰阀电机防爆等级
满足设备保
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排灰阀电机防护等级
-排灰阀品牌及产地
7.6)除尘器灰斗振打器
灰斗振打器形式
灰斗振打器规格
灰斗振打器功率
kW
振打器电机防爆等级
满足设备保
护级别
(EPL)为
Db,设备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Ⅲ
CT135℃
振打器电机防护等级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84
振打器品牌及产地
7.7)除尘器防爆口
防爆口形式
无焰泄爆
防爆口尺寸
mm
防爆口材料
304 不锈钢
7.8)消防喷淋系统
-探测装置个数与位置
电磁阀型号及规格
电磁阀电机防爆等级
设备保护级
别(EPL)
为 Db,设备
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
ⅢCT135℃
电磁阀电机防护等级
喷嘴型号及规格
单个喷嘴喷水量
t/h
单套喷嘴数量
单套水量
t/h
水压
MPa
7.9)配电控制柜
电控柜外形尺寸
电控柜防护等级
电源
电控柜防爆等级
设备保护级
别(EPL)
为 Db,设备
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
ⅢCT135℃
7.10)防爆脉冲控制仪
防爆脉冲控制仪尺寸
防爆脉冲控制仪防护等级
IP67
电源
防爆脉冲控制仪防爆等级
设备保护级
别(EPL)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85
为 Db,设备
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
ⅢCT135℃
7.11)差压变送器
防护等级
IP66
防爆等级
设备保护级
别(EPL)
为 Db,设备
类别及温度组别不低于
ⅢCT135℃
电源等级
24VDC
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烧结板除尘器技术规范书
186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
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即应列出)。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
名称
部件
产地
备注
187
技术附录 F 清洁、油漆、包装、标志、运输和保管的特殊要求
1.1 油漆
设备的所有部件的金属表面均应在出厂前进行净化和油漆。油漆均应采用耐风化
的优质油漆,选用进口品牌产品。油漆品种、方法和形式需经招标人认可。
涂装按 ISO 12944-2017 标准执行,并满足油漆生产厂家及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
规定(按要求高者执行)。设备自身所含的镀锌件、不锈钢件等需要涂装环氧磷酸锌漆
50μm+聚氨酯面漆 60μm。
底漆、中间漆和第一道饰面漆由投标人厂内涂刷。最后一道饰面漆在现场涂刷,
由投标人供货和涂刷(投标人也可自行委托现场安装单位涂刷),供货范围包括节点
漆(底漆、中间漆)、第二道面漆、稀释剂,并预留不少于 15%的余量。底漆、中间漆
和面漆应由同一油漆商提供,并确保油漆相溶,面漆色彩和生产厂家由招标人确定。
设备油漆涂装、检验验收记录需随同设备交付招标人。
除镀锌板和不锈钢外,第一道喷刷前都要喷砂处理达到 Sa2.5 级。构件表面除锈
等级应符合国家最新的相关标准,表面处理后的粗糙度控制在 40-70μm 以内。
1.2 包装
1.2.1 投标人在设计和包装过程中应分别执行 GB/T4892《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
寸系列》、GB/T13201《圆柱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GB/T13757《袋类运输包装尺寸
系列》、GB/T15233《包装 单元货物尺寸》、GB/T16471《运输包装件尺寸与质量界
限》、GB/T325《包装容器 钢桶》、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
箱》、GB/T7284《框架木箱》、GB/T12464《普通木箱》、GB/T13144《包装容器 竹胶
合板》、GB/T14187《包装容器 纸桶》、等有关国家标准。采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
应符合集装箱的要求,集装箱的外形尺寸、重量和最小内部尺寸应符合 GB/T1413《系
列 1 集装箱 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或更新版本的规定。
所有的防护包装应符合 GB/T4768《防霉包装》、GB/T4879《防锈包装》、
GB/T5048《防潮包装》、GB/T7350《防水包装》、GB/T12339《防护用内包装材料》及
其他相关的国家标准。
木箱(WOODEN CASE): 全部采用压边接缝或锲槽接缝全封闭式 木箱,禁止使用花
格木箱。包装要用松木或同类材料,禁止使用竹板,柳钉等材料,依设备的特征和重
量设计,确保木箱强度和装卸安全.严禁使用朽木和虫蛀木。精密仪器,仪表,控制盘
(台)等电气设备应进行真空包装处理后再装箱,易碎设备(如绝缘瓷瓶)应先装入小型
纸箱(纸箱内必须要有填充物)后再装箱,设备在木箱内固定牢靠,不得发生移位窜
动。包装箱箱充满度不得低于 90%,货物体积不足时,应适当填充。由散件组成的包装
箱件,毛重应限制在 20 吨以下。同时,单件包装箱件的最小尺寸不得小于 100X100X80
(CM),以免在装卸、转运过程中丢失。设备装箱时尽量使其重心位置居中靠下,重
心偏高的设备尽可能采用卧式包装。重心偏离中心较为明显的设备应采用相应的平衡
措施
188
裸装(NUDEN CARGO):用于大型钢结构等的大部件设备,裸装货物一般应安置于底
盘上。底盘设计应符合均衡受力,稳固可靠,便于装卸的要求。底盘应与裸件固定在
一起,始终保持一件货物。裸装重要零件须同时采取局部防护,防锈等措施。
设备上有特殊防护要求的或易拆卸及贵重的零部件应尽可能拆下,按特殊要求另
行包装。
框架装(FRAME):采用以槽钢,工字钢为框架材料的框架包装,设备必须在框架
内,固定措施安全可靠,不得有窜动,碰撞。铁件之间须有衬垫物,以免运输中铁件
直接接触摩擦,减少产品的局部厚度,对于受压件的管件此点尤为重要。
捆装(BUNDLE):管件可采用捆装形式,须以角钢和槽钢为材料进行捆扎,长度 5
米以上的货物至少 5 道,确保不散捆。严格禁止采用铝丝捆扎,捆装货物钢结构之
间,须加衬胶皮或麻袋片等衬垫物,以防物件窜动,散捆以及由此产生的摩损。一般
用于套管等货物运输包装。应在角钢或槽钢的凸出部位如套管之间铺垫木板防止在运
输过程中货物互压变形。管子及配件必须将两头加封(如塑料盖、套,铁环等),或用
其他类似方式的保护.捆装后每件重不得少于 100 公斤。
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除特殊部件外(如管件等),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包
装的技术条件进行,或按最好的商业惯例,使用坚固的箱子包装。并应根据不同货物
的特性和要求,采取措施,如对设备进行妥善的油漆或其他有效的防腐处理,以适应
远途海上、陆上运输条件和大量的吊装、卸货以及长期露天堆放的需要,从而防止雨
雪、受潮、生锈、腐蚀、受震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
1.2.2 投标人所供技术文件应妥善地包装,能承受运输和多次搬运,并应防止潮
气和海水的侵蚀。每个技术文件邮包应装有详细目录清单。
1.2.3 为防止设备器材被窃或受腐蚀元素、海水的损坏,如未征得招标人同意,
不得采用敞开的板条箱和类似包装。
1.2.4 要求扩散厂的装箱清单与文件格式一致。
1.2.5 对装在主体设备的零部件在箱件清单应标注清楚:装原位或单独包装。
1.3 标志
1.3.1 设备标志
(1)每台设备都应有固定铭牌。铭牌应不易损坏。标志应醒目、整齐、美观。
(2)重要阀门、调节保安部套等均应有表示其行程、转角、操作方法等明显易辨别
的标志。
(3)重要部件应根据图纸规定,在一定位置上标有装配编号,使用材料和检验合格
的标志。
(4)设备标识符合大唐集团的统一要求,标牌为 316L 材质,标志样式、标志内容
等在设计联络会予以确定。
189
1.3.2 包装标志
(1)投标人供给的设备(无论装在箱内或成捆的散件)的包装,都应贴有标明合同
号、主要设备名称、部件名称和组装图上的部件位置号的标签,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还应标明“备品配件”和“工具”的字样。
(2)对装箱供给的设备,投标人应在每个箱子的两面用油漆写下如下内容: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箱的序号
设备总件数)、毛重、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
应按照设备各特性和不同的运输及装卸要求,在箱上明显位置标上“小心”、
“向上”、“防潮”、“勿倒”等通用标志,并应符合 GB191 和 GB6388 的规定。
包装箱应连续编号,而且在全部装运的过程中,装箱编号的顺序始终是连贯的。
(3)对超大、超重货物应标注吊钩、重心和支点的位置。
(4)货运标志应符合国际物运协定规定。
(5)装箱清单在包装箱内部和外部应各有一份清单,外部清单应做好防潮及保护措
施,外部装箱清单应安放在箱的侧面的明显位置。
(6) 对于不可互换的零部件应在外包装上表明所属的带式输送机的编号,并在部
件表面标记部件名称、安装位置、件号等信息。
1.4 运输
1.4.1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国家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当部
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它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遵守有关运输单位的规
定。
1.4.2 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发出 24 小时内,投标人应用传真通知招标人。通
知中应指明设备名称、件数、件号、重量、合同号、货运单号、设备发出日期。
1.5 保管
1.5.1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设备、部件、材料等的保管方法的说明。
1.5.2 投标人所用的每种防腐剂的质量、预期寿命和型号应该一致,投标人应向
招标人提交各种防腐剂清除步骤的完整资料。
1.6 因投标人原因引起包装、标志、运输、及保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
负责赔偿。
19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91
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烧
结板除尘器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92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93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
1)商务投标文件;
(
2)技术投标文件;
(
3)价格投标文件。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94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95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96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
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
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197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198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
标,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
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天日历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
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
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
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
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
任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99
200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201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202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年
年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203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204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05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06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207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 响 应
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
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
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
1、XXXX;2、
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
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
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
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08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
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
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09
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烧
结板除尘器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10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211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212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213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214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215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216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217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
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
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一)技术参数:
1.
2. 3.
(二)主要性能指标:
1.
2. 3.
(三)相应的证明文件、计算书或报告等: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一)结构特点:
1.
2. 3.
(二)材质:
1.
2. 3.
(三)设备配置方案合理性: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5
供货范围
(一)供货范围:
1.
2. 3.
(二)备品备件:
1.
2. 3.
(三)专用工具:
1.
2. 3.
(四)分包及外购:
1.
2. 3.
(五)供货保障措施:
1.
2. 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6
运维情况
(一)安装及检修条件
: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运行和维护要求
: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7
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情况
(一)附属系统配置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所属设备配置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8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针对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各个方面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218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219
浙江分公司大唐台州头门港燃煤发电新建项目(2X660MW)
烧结板除尘器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20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221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
盖单位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元)
。
***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
备注
一
设备价格
二
随机备品备件
三
专用工具
四
技术服务费
五
运杂费
合计
六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
(投标人提供)
。
交货地点:浙江省台州临海市经济开发区上盘镇短株山 13 号地块,大唐台
州头门港电厂项目部。
222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量
价格
(含税)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合计
223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224
5
其它
合计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