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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科研总院可再生院安全芯片设计开发与流片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科研总院可再生院安全芯片设计开发与流片服务已由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
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占比 100%,招标人为大唐可
再生能源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5-KZS-F6018
2.2 项目名称:科研总院可再生院安全芯片设计开发与流片服务
2.3 建设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 287 号
2.4 建设规模:1 项
2.5 服务期限:
2027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所有任务交付
2.6 招标范围:项目旨在完成安全芯片的设计与流片服务工作。安全芯片
服务项目需要完成 1.安全芯片设计开发服务:(包括需求分析、技
术指标分解、总体架构设计及安全机制方案论证,形成《规格说明
书》和《总体设计方案》),完成全部模块与集成开发服务;2.流
片、封装与系统测试验证服务:完成芯片的流片、封装和系统测试
验证服务工作,包括芯片设计功能和环境测试验证;3.培训与技术
支持服务:提供芯片的完整使用手册,并派专人进行培训,配合完
成芯片的认证和测试工作。项目完成后需提供全套技术文档的印刷
版及电子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
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
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
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无。
3.2.2 企业业绩要求: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1 项芯片开发设计服务或
流片服务或 FPGA 验证板开发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
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
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星号条款要求,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否决投标:
★(2)芯片架构
1)基于自主指令系统架构;
2)多核(1 大 1 小):主核 64 位应用核, 副核 32 位安全监控核
3)主频:主核 1.2GHz / 副核 400MHz
4)算力(>2.5DMIPS/MHz):主核 3.6 DMIPS/MHz, 副核 2.0 DMIPS/MHz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如有要求)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
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
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05 月 06 日
至 2026 年 05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
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
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
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
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
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5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
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
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
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可再生能源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西砖胡同 2 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邮编:100040
联系人:刘博周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