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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WEME-202605SXYN-W001
(陕西公司)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
1000MW 机组项目烟气余热利用设备
招标文件
招标人: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1
目 录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8.5 投诉 ............................................................................................................................42
3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4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5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6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7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及补
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
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陕西公司)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烟气余
热利用设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招标人为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最终用户为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与银行贷款:
2:
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烟气余热利用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WEME-202605SXYN-W001
2.2 建设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
2.3 建设规模:2000MW
2.4 建设工期:项目计划 2028 年 8 月第一台机组投产,2028 年 10 月第二
台机组投产
2.5 设备名称: 烟气余热利用设备。
2.6 数 量:本工程共 2 台机组,每台机组配 6 台低温省煤器,2 台一次
风暖风器,
2 台二次风暖风器,一台蒸汽加热器。
2.7 技术规格:低温省煤器入口烟气温度 134℃,低温省煤器出口烟气温度
85℃,一次风暖风器出口风温 53℃,二次风暖风器出口风温 51℃(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
2.8 招标范围:2 台 1000MW 超超临界机组的烟气余热利用系统,包括除
尘器前的低温省煤器、空预器冷风道上的空气换热器、以上两个设备之间的闭
式循环水系统(包括循环水泵、膨胀水箱)
、蒸汽加热器、凝结水加热器、凝结
水升压泵、吹灰系统、稳压系统、加药系统、配套管道、阀门、附件、仪表及
相关平台扶梯等设备和系统。
9
2.9 交货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
1000MW 机组项目建设现场指定地点。
2.10 交 货 期:暂定于#3 炉 2027 年 3 月、#4 炉 2027 年 5 月前 100%交
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不得影响建设进度。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灰名单”
、
“黑名单”供应商等)
,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2 台套 1000MW 及以上容量机组真空热管技术
的低温省煤器或低低温省煤器烟气余热利用设备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
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
,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
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
相关内容页。
)
10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
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
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
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
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
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
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4 月 21
日至
2026 年 05 月 0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
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
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
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
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
发票。
1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5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
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
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
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
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邮编:
100040
联系人:董鹏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2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招标公告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14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
www.cdt-
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
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
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
3.4.1
投标保证金
1.应答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应答保函或银行电汇。2.应答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2.1 电子应答保函的递交。应答保证金为电子应答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应答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需在应答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随应答文件上传扫描件。2.2 纸质应答保函递交。应答保证金为纸质应答保函形式的,需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应答保函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随应答文件上传应答保函扫描件。纸质应答保函格式应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送达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院银河
财智中心
A1 座
15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送达邮编:100040送达联系人:董鹏、单椿洋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16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求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或 2023-2025)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近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
1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否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 次 招 标 以 大 唐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
www.cdt-
ec.com)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
1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
,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
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
〔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
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1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
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
、
【评审响
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
【评审应答】中填写
【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
】
。请投标
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
2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1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
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2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
(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23
(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
(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
中标人收取。
(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24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
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25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
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
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
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
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26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
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
27
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
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
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
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
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2)投标人须知;
(
3)评标办法;
(
4)合同条款及格式;
(
5)供货要求;
(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
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28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
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投标函;
(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4)投标保证金;
(
5)商务偏差表;
(
6)资格审查资料;
(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
供货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
1)类似业绩;
29
(
2)技术偏差表;
(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
6)技术因素统计表;
(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
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
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
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
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
30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
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
(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
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
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
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
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
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
签章
PDF 版)为准。
32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
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
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
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
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
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
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
务平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
标大厅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33
(
www.cdt-ec.com)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
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
信息。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
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
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
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
35
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36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38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
构成
50%
10%
40%
39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项目
分
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
件商务部
分的响应
性和投标
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
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
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
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
4
(含)
-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
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
2
(含)
-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
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
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
(近三年
平均)
25
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得 25 分;
2000 万元≤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3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19 分;
其余得
17 分。
2.2
发明专利
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
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
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
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
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
40
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
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
(最近一
年)
15
流动比率≥
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
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
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1
■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
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
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15
供货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10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0.5 分,
最高不超过
15 分。
3
主 要 技 术 参 数 及 性 能指标
2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性能、主要参数指标、相应的证明文件、计算书或报告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20<得
分≤
25),良档(15<得分≤20),一般档
(得分≤
15)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20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材质选择、结构特点、设备配置方案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15<得分≤20),良
档(
10<得分≤15),一般档(得分≤10)
5
供货范围
1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包及外购、供货保障措施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10<得分≤15),良档(5<得分≤10),
一般档(得分≤
5)
6
运维情况
7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安装及检修条件、运行和维护要求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5<得分≤7),良档(3<得分
≤
5),一般档(得分≤3)
7
附 属 系 统 及 所 属 设 备情况
7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配置方案的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5<得分≤7),良档
(
3<得分≤5),一般档(得分≤3)
8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6
根据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进行评审,按优、一般分档,优档(
4<得分≤6),一般档(得分≤4)
合计
100
42
■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
素
评分标准
1
投 标 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 标 价格计算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
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
分项报价之中。
3
价 格 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第
1.1 款。
43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
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4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
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分。
(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商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
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45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
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
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
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
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
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
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47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
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
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
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
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
1)合同协议书;
(
2)中标通知书;
(
3)投标函;
(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
48
(
7)供货要求;
(
8)分项报价表;
(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
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
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
、交货前检验(如有)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
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
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
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
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2 合同范围
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49
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2.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
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50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对于“四新首台套”设备,必要时应委托科研总院或有资质
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设备的监造和性能验收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监造的范围、方式
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
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
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
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
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
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
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
行。
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
行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
(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
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
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
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
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
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
买方监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
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51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
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
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
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
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
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
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
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
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
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
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1 包装
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
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5.2 标记
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
52
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
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
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
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
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
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
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
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
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53
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
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
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
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
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
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
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
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
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
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54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
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
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
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
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
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
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
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
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
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55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
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
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
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
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56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后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
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
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
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
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
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57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
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
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
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
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
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
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58
(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
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1 合同暂停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
(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
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
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
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
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
59
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
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
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
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
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
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任何一
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
(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
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
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60
(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
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
(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
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
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
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
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
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
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
(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5.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
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61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
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
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
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买方: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
,及其合法继承人。
1.1.13.1 工程: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
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大唐延安电
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施工现场。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
员。
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不另行约定。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
单位章,且卖方已向买方提交了符合合同第 10 条约定的、见索即付的银行履约保函正本之日
起,合同生效。
1.5 联络
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进行。
买 方 联
系
人
:
卖 方 联 系
人
:
联 系 电
话
:
联系电话:
63
传 真 :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
电子邮件:
联 系 地
址
:
联系地址:
邮 编 :
邮 编 :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
务。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若违反该条
款,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3.1 合同价格
3.1.2 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
3.2 合同价款的支付
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
二,合同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
服务、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
方提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
2)由卖方负责运输,应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厂外大件运输相关(含方案编
制)等费用。
(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无。
(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
中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比例:1:2:2:3.5:1:0.5(预付款:投料款:进度款:到货款:初步验收款:
质保金/银行质量保函)。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
3.2.2 预付款的支付:
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月内,卖方提交不可撤销的银行履约保函和合同总价 10%的盖有卖
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64
10%,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合同设备的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卖方应按照买方
要求返还预付款,同时卖方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的【1.5】倍支付自预付款支付之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的资金占用费。
3.2.3 设备款的支付:按每台套设备分别付款。
3.2.3.1 合同设备准备投料生产,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投料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收到卖
方提交的支付申请手续且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0%,计人民
币 元(大写: ),作为合同设备的投料款。
(1)具有设备监造签字的卖方提出的投料款支付申请证书(如存在设备监造)。
(2)合同设备排产计划以及主要原材料、外购件采购合同复印件。
(3)对应该期付款金额的盖有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3.2.3.2 合同设备生产进度达到 60%及以上且交货设备达到合同总价的 50%及以上时,卖
方凭下列单证办理进度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支付申请手续且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总价的 20%,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作
为合同设备的进度款。
(1)具有设备监造签字的卖方提出的进度款支付申请证书(如存在设备监造);
(2)由买卖双方代表根据实际生产进度及合同执行情况,经双方代表签字确定的该期付
款金额及情况评价文件,并附有为满足本合同设备交货要求已达到的生产投料及制造、交货
进度关键环节的证明文件;
(3)对应该期付款金额的盖有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3.2.3.3 合同设备出厂试验合格并 100%交付完毕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
手续。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支付申请手续且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
价的 35%,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合同设备的到货款。
(1)设备监造签字的设备放行单(如存在设备监造);
(2)由买方施工现场代表签字确认的合同设备(包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100%到货且
已移交买方的到货设备清单和设备到货验收合格证明各一份;
(3)对应该期付款金额的盖有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4)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0%)。
3.2.3.4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初步验收款支付申请手续。
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支付申请手续且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款。
65
(1)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证书正本一份;
(2)对应该期付款金额的盖有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3.2.3.5 质保金的支付:
初步验收完成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质保金支付
申请手续。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支付申请手续且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
同总价的 5%,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合同设备的质保金。
(1)对应该期付款金额的盖有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
(2)不可撤销的 1 年期限的见索即付的银行质量保函,卖方提交的银行质量保函以买方
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5%。
3.2.3.6 银行质量保函的回退:
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且符合买方验收要求,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
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退还银行质量保函申请手续,退还卖方质量保函。在未取得合同设
备最终验收证书前,卖方应在银行质量保函到期前一个月内向买方提交延期后的银行质量保
函。
(1)由买方代表签署的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
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3.2.6 付款的一般条件:
买方支付任何一笔合同价款的前提是,卖方已全面、适当履行了截至该付款节点所应承
担的全部合同义务,且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或可能导致违约的情形。任何一笔价款的支付,
均不视为买方对卖方已完成工作或所交付货物/服务的最终接受或认可,也不免除卖方应承担
的任何质量保证责任、保修义务及其他合同责任。如后续发现卖方工作或货物存在缺陷、与
合同约定不符或存在权利瑕疵,买方有权中止后续付款,并要求卖方修复、更换、重做或从
后续款项及履约保函、质量保函中直接扣减、兑付相关费用。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4.1 监造、监检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监检的范围及方式详见附件三技
术协议。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66
5.1 包装
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不另行约定)
5.2 标记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
、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
、
“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
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
,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
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
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
5.3.1 合同设备运输工具为汽车,运输线路为公路。5.3.2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
5.4.3 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
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
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
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
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6.1 开箱检验
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下列
第(
2)种时间进行:
(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6.1.2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6.2 安装、调试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
安装、调试应按照下列第(
2)种方式进行:
(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
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
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
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
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
67
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
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
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
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
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
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
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
指标的,买方有权选择:(a) 接受合同设备,同时卖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进行价
格折减;或 (b) 要求卖方自费在双方商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技术改造,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
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若卖方未能在期限内完成改造,买方仍有权解除合同。无论买方选择何
种方式,均不免除卖方因此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6.3.4 由于卖方责任,在第八章规定的性能保证考核试验中,首次性能考核达不到性能
保证时,由卖方免费负责处理,并承担处理发生的所有费用。如经第二次考核试验仍不能达
到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保证指标时,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下列计算方法向买方支付违
约金:
(
1)因卖方原因造成设备停运,每发生一次:低温省煤器换热器原因,卖方支付违约
金
30 万元;一次风暖风器原因,卖方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二次风暖风器原因,卖方支付违
约金
20 万元;
(
2)由于卖方设计、制造等原因导致烟气余热利用装置发生腐蚀、磨损等,引起设备
泄漏,单台设备每发生一个漏点,卖方支付违约金
1 万元。多个漏点依次叠加。若单台机组
发生
10 个以上漏点,卖方支付违约金 30 万元;
(
3)单台设备烟气侧整体压降超过卖方性能保证值,卖方支付违约金 5 万元/Pa;单台
设备水侧整体压降大于卖方性能保证值,每超过
0.05MPa,卖方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
(
4)轴承、减速机等温度每超过保证值 1℃,卖方支付违约金 0.5 万元/处;
(
5)噪声值每超过保证值 1dB(A), 卖方支付违约金 2 万元/处;
(
6)低低温省煤器:出口烟温超过卖方性能保证值,每超过 1℃,卖方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超出保证值
5℃,卖方支付违约金 80 万元;一次风暖风器、二次风暖风器:出口温度
超过卖方性能保证值,每降低
1℃,卖方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低于保证值 5℃,卖方支付违
约金
80 万元。烟气余热利用装置出现换热面积灰,出口烟温达不到保证值要求(不含换热
68
面积裕量),卖方支付违约金
20 万元;
(
7)系统单位功耗超过保证值,每增加 1kW/t,卖方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
以上单项考核指标未达到性能保证,按以下方法计算违约金;
1)实际偏差值不大于考核计量单位时,按一个计量单位计算;
2)实际偏差值大于考核计量单位时,按实际偏差值用插入法计算。
其他未达到性能保证指标的项目,按实际损失由卖方赔付。
如上述任何一项考核累计金额超过以上对应条款指出的违约金
5 倍时,买方有权暂停全
部或一部分性能考核试验,此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买方同意的时间内造出替换件或向另一
家制造厂订购满意的设备,由此而造成的延误,卖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
14.2 款支付违约
赔偿金。
违反以上(
1)-(7)条,每台套设备各项累积计算应支付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
价的
20%,卖方支付最后一笔违约金或者卖方提供的满意的替换件被买方接受之日即为买方
承认设备可以临时验收并出具临时验收证书之日,该证书一式二份由卖方会签,双方各执一
份。
(
8)如果由于卖方责任所造成的修理设备或换货而使合同设备的整套起动延误时,则
卖方虽已承担了修理或换货义务,但还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14.2 款的规定支付设备迟交违约
金,时间从发现缺陷之日开始计算至该设备纠正缺陷后或在现场完成修好的日期为止。如果
卖方要求在现场进行修理,买方应尽量提供充分的合作。但任何由于特殊的安排而发生的费
用将由卖方负担。
(
9)如由于卖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按时交付技术文件时,则每个图号每迟
交一整周,买方将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
5 万元人民币,迟交技术文件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
合同总价的
10%。
(
10)卖方未按买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到达现场服务(安装指导、配合调试、处理缺陷
等)
,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
2000 元—4000 元/人,不足一天按一天考核,违约金累计最高
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
(
11)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设计、材料或制造缺陷造成合同货物停运甚至机组停
运的,机组每停运一次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
2%的违约金。
(
12)如果卖方出现伪造报关单或使用国产产品假冒进口产品、使用假冒产品等情况中
的一种,一经发现,买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卖方应支付
100%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6.3.5 质保期内运行期间的考核
(
1)因卖方原因造成机组非停,每发生一次,考核 100 万元;
69
(
2)因卖方原因造成设备停运,每发生一次:低温省煤器换热器原因,卖方支付违约
金
30 万元;一次风暖风器原因,卖方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二次风暖风器原因,卖方支付违
约金
20 万元。
(
3)由于卖方设计、制造等原因导致烟气余热利用装置发生腐蚀、磨损等,引起设备
泄漏,单台设备每发生一个漏点,卖方支付违约金
1 万元。多个漏点依次叠加。若单台机组
发生
10 个以上漏点,卖方支付违约金 30 万元。
(
4)其他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情况由卖方赔付。
6.4 验收
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
成后 30 日内签署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
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
应在考核结束后 30 日内签署初步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初步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
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6.4.3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
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签署初步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初步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
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由卖方承担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
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
料及出入许可等。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8 质量保证期
8.1 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
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初步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初步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
月。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卖方提出最终验收申请后,买方应在 30 日内向卖方出具合同设备
70
的质量保证期届满最终验收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初步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
同设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30 日内签署结清款
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初步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
同设备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30 日内
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
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 7×
24 小时畅通。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到现场处理,应在 24 小时
内到达现场(偏远地区可协商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 48 小时)。卖方应在到达现场后开始计
时,一般故障应在 72 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应在 72 小时内解决或提供明确的解决方案及时
间表并在 7 日内解决,每逾期 1 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0.02%的违约金。若卖
方未按约定时间响应或解决问题,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差旅费及买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且买方有
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对于因卖方原因导致的重复性故障,每次故障解决后,该故障部件
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9.4 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
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
10.1 履约保证金为不可撤销的银行履约保函(见索即付),自卖方开具之日起生效,在合
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或最终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30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
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0.2 银行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卖方提交的履约保函格式必须严格符合本合
同附件四的要求,为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由买方认可的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
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保函有效期应覆盖至合同设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10.3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买方有权不经仲裁或诉讼,直接全额兑付履约保函,且不视
为放弃追究卖方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
(1)卖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2)卖方迟延交付关键设备超过合同约定期限[30]日;
(3)因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性能考核中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卖方未在买方
71
要求期限内提出有效解决方案;
(4)卖方发生本合同第 15 条约定的任何买方可解除合同的情形。履约保函金额不足以弥补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的,卖方应在买方通知后 15 日内予以
补足。
11 保证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
11.7 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不少于 30 年),卖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所有备品备
件的持续供应。如卖方拟停止生产任何备品备件,必须至少提前 24 个月书面通知买方,并同
时向买方提供以下选择方案,由买方择一行使:
(1)卖方按届时有效的产品目录价格(但不高于本次合同成交单价)向买方出售足以满
足合同设备剩余寿命期内预计需求的该备品备件;或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
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卖方免费向买方提供该备品备件的全套设计图纸、技术规格、生产工艺等足以使第
三方进行制造的全部技术资料,并授予买方一项永久的、免费的、不可撤销的许可,允许买方
或其指定第三方为维护本合同设备之目的,使用该等技术资料制造、使用、销售该备品备件。
卖方保证该许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买
方损失。
12 知识产权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
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
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
卖方承担。
12.5 卖方为履行本合同而专门为买方创作或开发的所有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本
项目形成的设计图纸、计算书、模型、软件、数据库、技术方案、技术接口、操作手册及技术
改进等(以下简称“履约成果”),卖方保证该等履约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
14 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或买方排产通知单要求的时间交付合同设备(包括技术资料)
的,每迟延一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合同设备价格 0.05%的违约金;迟延交付超过
30 日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迟延交付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20%。卖方支付迟
延交付违约金后,仍须继续履行交货义务。若因卖方迟延交付导致买方工程项目整体工期延
72
误或产生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卖方还应赔偿买方
的全部损失,且该损失赔偿不受前述违约金总额上限的限制。
14.3 买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
金,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05%;
(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1%;
(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15.3.1 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
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0 日;
(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
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
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
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按对方要求提供担保的。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等,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
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
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
17.1 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
担。
73
17.2 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
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
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
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
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陕西省延安市富县。
19 审计与检查
买方及其上级集团公司、或国家审计、监察机关,有权在任何合理时间内,对与本合同
相关的卖方财务记录、成本资料、履约情况等进行审计和检查,以核实合同价格的合理性及
卖方履约的真实性、合规性。卖方应予以充分配合,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如审计发
现卖方存在虚报成本、价格不实或其他不当行为,卖方应退还多收的款项,并承担由此给买
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本条款在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后持续有效。
20 项目的停建、缓建
20.1 项目发生停缓建或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暂停或取消的:
20.1.1 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暂停履行本合同。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无条件立即暂停一
切有关合同执行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防止损失的扩大。
20.1.2 买方行使此种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并有权索回已支付给卖方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20.1.3 如果项目确定取消,买方有权书面方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卖方收到该通知后,
应采取必要措施立即终止一切有关合同执行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
20.1.4 买方如因项目停缓建等原因迟延支付卖方合同价款,卖方不得追究买方迟延付款
的违约责任。
20.1.5 卖方因发生停、缓建产生的损失只限于直接损失,不包括卖方的预期收益。卖方
在收到买方要求暂停履行本合同书面通知后 7 日内应向买方如实提供卖方合同已经履行部分
的情况以及直接损失明细和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对于卖方因暂停履行合同造成的直接损失买
方不予赔偿。如卖方收到买方停、缓建通知后继续推进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备料、加工
制造、交付货物等造成自身损失的扩大,对于损失扩大的部分,买方不予赔偿。
74
20.1.6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
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
工作日内(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
期限内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
划未能得到买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
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
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21 通知
21.1 一方根据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包括批准、证明、同意、确定和请求均应
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应由专人送交或通过快递、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由专人送交时,以对方
签收之日为通知的收到日期;通过快递方式递送的,应以对方签收快递之日为通知收到日
期,且发送方应妥善保存通知交给快递服务公司的留存单备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应
以邮件到达对方邮箱之日为通知的收到日期,且应注意妥善留存已发送邮件。
21.2 所有通知应按合同所述的地址发给对方,任何一方不得无理扣押或拖延。如果一方
通知了另外地址,则随后的通知应按新址发送。
75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项目名称)
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
方”)为提供上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
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
协议;(7)报价表;(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
质保期服务计划;(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
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圆整)(¥: 元)。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并修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
(买方执叄份,卖方执壹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
为准。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以下无正文)
76
(本页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
买 方: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卖 方:
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吉子现镇
地 址:
邮 编:727506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箱:
邮 箱: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县支行
开户银行:
账 号:26*开通会员可解锁*18493
账 号:
税 号:91610628MA6YEYBP2Q
税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77
附件二:价格表
(一)报价总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
备注
一
设备价格
二
随机备品备件
三
专用工具
四
技术服务费
/
/
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五
运杂费
/
/
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六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交货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建设现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78
(二)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
2
3
4
5
……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三)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
价
含税总
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四)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1
2
79
……
合计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五)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六)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七)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
数
单价
(每人
日)
总价
(含税)
备注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
包含在货物总
价中
80
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
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
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八)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
(如有)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含税)
总价(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合计(不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合计(含税)
¥:
元(大写:
元整)
81
附件三:技术协议
详见《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烟气余热利用系统设备技术
协议》。
82
附件四:履约保证金格式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银行履约保函
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鉴 于 大 唐 延 安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 买 方 名 称 , 以 下 简 称 “ 买 方 ” ) 接 受
(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
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2.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
书或最终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30 日后失效。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
内无条件支付。
4.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
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附件五:廉洁合同
83
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买
方:
卖
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
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
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
行监督,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
方、招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84
业秘密。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
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买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
回其投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
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
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
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85
卖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86
87
第二卷 技术文件
技术规范书使用说明
1. 技术规范书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
2. 技术规范书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内容不能更改。
3. 项目单位应按项目具体要求填写专用部分的非固化内容,投标人填写专用部分的附
表。
4. 技术规范书的页面、标题、标准参数值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5. 根据不同采购标的,对于必须满足的要求设置“★”条款。
技术规范书编制说明
1.严禁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
汰目录》中的机电设备。
88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一节 通用部分
89
1. 总则
1.1.1 投标人提供的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工程的烟气余热利用装置应符合招
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
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
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本次招标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
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
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
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
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
在技术规范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
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
商务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
部分为准。
1.1.8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
部分为准。
1.1.9 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按本规范书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范围内设备的设计、制
造、检验、工厂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性能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及规范
的清单给招标人
1.1.10 本工程采用电厂标识系统。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
须有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
货设备及系统的电厂标识系统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
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电厂标识系统编码符号。电厂标识系统编码采用
GB/T50549-202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
。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人。投标人对标识
代码的唯一性、规律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扩展性负全责。
90
1.1.11 本规范书经投标人与招标人双方共同确认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订
货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1.12 三维设计要求
投标人应进行三维建模,并提供三维模型及其相关数据属性,投标人应满足数字化设计的
要求。
1)建模范围
投标人三维建模的范围应该涵盖全部的供货范围,包括主体设备,以及设计供货范围内的
设备附属支撑结构、管道系统和支吊装置、阀门管件及附属设备等。
2)建模内容
投标人应将建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管道、结构、阀门等完成三维数字化建模。三维数字
化电厂就是要建立一个和现实物理电厂一模一样的三维虚拟电厂,三维模型建立的正确性直接
影响设计的准确性和数字化电厂的运行管理。因此投标人的三维建模工作不仅要全面反映供货
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而且要精确的如实反映设备的外观尺寸、摆放位置、接口定位、支撑结构
和本体管道(如有)布置等。
3)建模深度
维模型通用要求:
三最终交付的三维模型应为满足产品设计要求的、完整的、精确的三维模型;
三维模型应按 1∶1 比例全尺寸建模;
三维模型应采用统一的模型坐标系;
模型深度不低于提交给设计院的图纸深度。投标人在建模时主要是保证三维模型的外观尺
寸与实际尺寸一致。钢结构不需要详细的节点设计,但须做出螺栓连接的示意图,防止螺栓与
钢结构、支吊架、管道保温等的间距不足。特别要注意的是设备与管道的接口定位尺寸和规格
要准确。
如投标人核心设备的某项精确三维模型涉及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不便提供,投标
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予以说明,并明确替代方案(例如提供粗略模型或上一代产品模型或提
供最新设备装配图电子版级纸质版等)
,由招标人书面确认
4)模型及相关数据移交
工程设计拟采用 CAD 3D/PDMS 等进行三维设计。投标人在设计阶段利用已有的三维软件进
行建模,保留设备相关属性或提供模型相一致的属性文件,但最终提供给设计院的三维模型文
件格式必须满足 CAD 3D/PDMS 直接读取而不需要再进行转换工作。模型按照工程设计进度要按
阶段进行实时更新。
91
移交的模型应为满足深度要求,单个模型文件容量不宜过大,可以按系统或功能分成多个
模型进行移交,例如钢结构模型应按照设计层次分别导出,分层原则参考所提供的图纸层次。
投标人应积极配合设计院完成供货范围内模型与全厂三维模型的整合工作,至少保证接口完
备。
1.1.13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详细列出烟气余热加热冷风系统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
检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清单,供
招标人确认。
1.1.14 合同签订后 3 个月,按本规范要求,投标人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
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招标人确认。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
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
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期的
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
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
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
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
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
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 50660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DL/T 5054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规范》
DL/T 5121
《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技术规程》
TSG 21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T 150
《压力容器》
GB/T 151
《热交换器》
92
DLGJ 158
《火力发电厂钢制平台扶梯设计技术规定》
DL/T 5072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T 755
《旋转电机 定额与性能》
DL/T 869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T 612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GB/T 10184
《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
GB/T 29531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
GB/T 29529
《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
GB/T 16907
《离心泵技术条件(I 类)》
GB/T 5656
《离心泵技术条件(II 类)》
GB/T 5657
《离心泵技术条件(III 类)》
GB/T 3214
《水泵流量的测定方法》
ASTM A182/A182M
《锻制合金钢管道法兰、管配件、阀门和零件》
ASTM A240/A240M
《压力容器用耐热及铬镍不锈钢板、薄板和钢带》
ASTM A264/A264M
《不锈铬镍复合钢板、薄板和钢带》
ASTM A350/A350M
《要求缺口韧性试验的管道部件用碳钢和低合金钢锻件》
ASTM A450/A450M
《碳钢、铁素体合金钢和奥氏合金管子通用要求》
ASTM A479/A479M
《锅炉和压力容器用不锈钢棒材和型材》
ASTM A480/A480M
《轧制不锈钢耐热板、薄板和钢带的通用要求》
ASTM A484/A484M
《不锈钢棒材、钢胚及锻件通用要求》
ASTM A789/A789M
《无缝和焊接铁素体 / 奥氏体不锈钢管(T)》
ASTM A790/A790M
《无缝和焊接铁素体 / 奥氏体不锈钢管(P》)
ASTM A815/A815M
《铁素体、铁素体 / 奥氏体及马氏体不锈钢管配》
GB/T 755.1
《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 第 1 部分:旋转电机的定额和性能》
GB/T 997
《旋转电机结构型式、安装型式及接线盒位置的分类》
GB/T 1971
《旋转电机 线端标志与旋转方向》
93
GB/T 1993
《旋转电机冷却方法》
GB/T 4942
《旋转电机外壳防护等级》
GB/T 10068
《轴中心高为 56mm 及以上电机的机械振动、振动的测量、评定及限值》
GB/T 10069.1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第 1 部分: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
GB/T 10069.3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第 3 部分:噪声限值》
GB/T 1032
《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
DL/T 2499
电站锅炉烟气余热利用系统技术规范
DL/T2500
《电站锅炉烟气余热利用系统运行导则》
DL/T 1885
《低温省煤器性能试验导则》
NB/T 47030
《锅炉用高频电阻焊螺旋翅片管技术条件》
JB/T 13410
《低温省煤器技术条件》
NB/T 47030
《承压设备用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则》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四优”工程创建指导意见》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项目精品工程创建及评价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智慧煤电典型设计规范(2023)》
注:
(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标
准。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更
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
化,招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2. 通用技术要求
2.1 电气技术规范
厂用电系统电压
交流电源供电电压:低压:380/220VAC,三相四线制。高压厂用电系统:10kV,三相、
50Hz。
94
直流电源供电电压:220V(动力),110V(控制)。
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电动机不允许代加工,必须由电动机品牌原厂家生产,并出具原厂生
产相关证明文件;对于非原厂生产的设备,招标人不予接收并拒绝支付到货款。
2.1.1 电动机的基本要求
2.1.1.1 每台电动机的设计和构造必须保证与它所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修要求一致。
电机要求采用节能产品,最终电动机分包厂商的选择应经招标人确认。投标人需提供电机型式
试验报告。在电厂环境条件下,如海拔、空气温度、空气相对湿度条件下,电动机应能额定运
行,电动机结构及外表面应具有大气防腐蚀的能力,满足在厂址大气条件下额定运行的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电动机应满足 GB755《旋转电机定额与性能》的要求。若工艺系统设置变频
器,则变频器驱动的电动机应采用变频专用电机。电动机在安装地环境温度应能承受所有热应
力和机械应力,并要求端电压保持在额定值的 100%时,电动机能达到满意的运转性能。
2.1.1.2 电动机的设计与构造,必须与余热利用及加热冷风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相
一致。对于有爆炸性危险的场所(粉尘或油站等),电动机应采用防爆型,应按照 IEC 或等效
标准所规定范围的要求,确定电动机危险场所的分级。应根据装置及其零部件安装区域的分
级,为其提供必需的防爆设施。有酸碱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电动机应选用防腐型电动机。具体
的防爆分区、防爆等级以及腐蚀性场所在设计联络会确定,投标人不能由于防爆等级、腐蚀性
场所的确定而引起商务变动。
2.1.1.3 当设备运行在设计条件下时,电动机的铭牌额定功率应大于拖动设备最大运行工
况下所需功率的 115%。
2.1.1.4 电动机为额定电压见专用部分,频率 50HZ,电动机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6,电动
机应具有 F 级及以上的绝缘,在周围环境温度为 40℃时,温升按 B 级绝缘考核。电机绕组经
真空浸渍处理(VPI)。电动机的连接线与绕线的绝缘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所有电动机的使
用寿命在现场的规定的工作制下不小于 30 年。
2.1.1.5 投标人提供电动机的出线端子盒应按功能分别独立装设。电缆接线盒安装位置应
便于电缆接引,端子盒容积应满足设备安装要求。电动机主接线盒应能接入载流量为 2 倍电动
机额定电流的动力电缆。 所有引线要求带有标记和识别符号。接线盒应装在电动机的底座
上,并有与电缆保护管连接的接头;所有接线盒应能适应电动机各种布置的要求。并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水、潮气进入,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6。
2.1.1.6 电动机转子为鼠笼结构,应有可靠的防止鼠笼断条的改进措施。转子笼条应有防
位移措施。
2.1.1.7 电动机定子槽楔不使用磁性槽楔。
95
2.1.1.8 电动机的气隙不均匀度应不大于下表的规定。
mm
0.8
0.9
1.0
1.2
1.4
/
%
17.5
16.0
15.0
13.0
10.0
2.1.1.9 当频率为额定,且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0%时,电动机应输出额定功
率。当电压为额定,且电源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5%时,电动机应输出额定功率。当电
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之和的绝对值在 10%内时连续满载运行。
2.1.1.10 电动机应保证在 80%-100%母线电压下带满负荷直接启动,电动机各部分的温升
不应超过允许值。且能在 70%额定电压下自启动。电动机满载运行时应能承受电源快速切换过
程而不损坏,且电动机在切换前是满载运行,制造厂应提供启动至额定转速时的启动时间。应
允许每个电机在外部转动惯量与电机转动惯量和反扭矩相同时,电动机在冷态下起动不少于 3
次,每次的起动循环周期不大于 5 分钟;热态每小时起动不少于 2 次。若起动时间不超过 2~3
秒,电动机能够多次起动。当瞬间电压达到额定电压和全反扭矩的 75%时,电机应能可靠起
动。电动机要有防止轴电压、轴电流良好技术措施并有专题论述,杜绝出现损坏轴承的电流。
2.1.1.11 电动机的额定功率应不小于电动机所驱动设备长期连续运行所需的能力,其值
至少应大于最大的制动功率。
2.1.1.12 电动机为额定功率输出,电压﹑频率均为额定值时,电动机的功率因数为 0.85
以上。所有电动机采用高效节能电机,电机不能选用工信部发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
品)淘汰目录》内的产品。高、低压电动机采用高效电机,不低于现国内 2020 版最新能效等
级《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 1 级及以上能效标准。电动机为额定功率输出,电
压﹑频率均为额定值时,电动机的功率因数和效率的保证值均为国内最优等级标准。低压三相
异步电机产品应取得能效标识备案和“节”字标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有产品能效检测报
告。低压三相异步电机产品或者产品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低压电动
机效率现场试验方法按 GB/T 1032 的输入-输出功率的损耗分析法进行测定。
12.1.1.13 电动机应有防止过电压的措施。电动机在热态下能承受 150%额定电流,过电流
时间不少于 30 秒,而不变形或损坏。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应达到与满足其应用要求的良好性
能与经济设计一致的最低电流值。在额定电压条件下,电动机启动电流不大于 6 倍额定电流。
2.1.1.14 在规定的起动电压的极限值范围之内,电动机转子允许起动时间不得低于其加
速时间。
2.1.1.15 电动机在空载情况下,能承受提高转速至其额定值的 120%,历时 2 分钟而不发
生有害变形。
96
2.1.1.16 大于 75kW 电动机应设置防结露加热器,加热器应安装在电动机内部可检查的部
位。加热器容量为 2300W 及以下时,采用单相交流 220V 供电;容量大于 2300W 时,采用交流
380V 供电。在电机外壳底部应有带插头的孔,用来排放冷凝水,该插头与电机结合部位有良
好密封措施,且拆、装方便。
2.1.1.17 电动机轴承采用耐磨轴承,使用寿命在 10 万小时。使用滚动轴承的电机,滚动
轴承不超过 95℃,轴承室需要有注油孔和排油孔。电动机轴承不采用强迫润滑方式。电动机
轴承应采用采用进口品牌产品,FAG、SKF、NSK 或同等质量品牌;轴承油品牌采用 SKF、美
孚、壳牌或同等质量进口品牌,最终由招标人确定。
2.1.1.18 电动机旋转方向应有永久性,明显的标志。电动机的颜色和转向标识等颜色以
招标人意见为准。
2.1.1.19 在接线盒内标明电动机的相序,接线端子相间、相对地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
有电缆固定措施。
2.1.1.20 电机铁心硅钢片采用国内一流产品(宝钢、武钢或同等质量厂家)。
2.1.1.21 低压电动机大于等于 75kW 电机,应装 2 只轴承测温(前后端各一只),3 组绕
组测温元件(每相 1 个),装于最高温度处,这些测温元件应单独接到接线盒上。测温元件选择
双支热电偶或热电阻测温元件。
2.1.1.22 电动机满足在冷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二次,热态下连续启动不少于一次的要
求。投标人应提供两次热态启动之间允许的最短时间间隔。
2.1.1.23 电动机的振动值符合或低于国际有关标准。
2.1.1.24 电动机组的噪声在离机壳 1 米处小于 75dB(A)。
2.1.1.25 投标人应提供包敷层设计并进行隔声处理,使其符合本规范书及其它有关国际
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1.1.26 在设计环境温度下,电动机应能承受所有热应力和机械应力,并要求端电压保
持在额定值的 100%±10%时,电动机能达到满意的运转性能。
2.1.1.27 每台电动机应有能够固定招标人接地导线的合适装置。若采用螺栓连接,在金
属垫片或是电动机的底座上,电动机应有 2 个接地端子,应在相反的两侧接地。在电缆接线盒
下面设置 1 个接地端子。
2.1.1.28 多相电动机的端子处应有显示出与电动机铭牌所示的规定旋转方向一致的相序
标牌,并由一个箭头标志指示出电动机的旋转方向。倘若没有规定旋转方向,则应在电动机上
标出与相序 T1、T2、T3 一致的旋转方向。
2.1.1.29 安装与安装定位销
97
a)除特殊应用外,卧式电动机应采用底脚安装方式。投标人应与被驱动设备制造厂商协调
安装的细节。
b)电动机的设计应便于通过电动机底座或安装法兰钻孔(最好是垂直钻孔),以便电动机
与被驱动设备安装好后装入定位销钉。当因电动机结构的限制而使垂直销钉无法安装时,电动
机底座与轴垂直方向应加工或浇注为一个按销钉允许最小的角度,并提供一个导向角。
2.1.1.30 对于装有防滴式外壳的电动机,应采用弹性耐磨涂层对定子绕组的端部线匝和
通风槽片进行处理。
2.1.1.31 电动机采用开关(变频器、接触器)进行供电,电动机应能承受规定的过电压
要求。如果另外采取保护措施,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由招标人认可。
2.1.1.32 电动机的结构应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造成设备损坏。电动
机的振动幅度不应超过标准所规定的数值。承包商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将电动机的振
动保持在允许限度内。
2.1.1.33 电动机内部接线与外部电缆进行连接的连接器应由投标人负责提供。
2.1.1.34 在现场和规定的环境中完全符合规范地运行条件下,电动机的设计应能保证其
使用寿命不低于 30 年。
2.1.1.35 电动机轴承结构应是密封的,能隔绝污物和水,并不使油进入线圈。投标人在
投标时必须提供轴承防渗漏油的具体措施。电动机所配套的油站(如果有)应为整体封闭式结
构,户外布置的油站应满足户外露天布置的运行条件,且具有防雨棚,材质为不锈钢 316L,厚
度不低于 2mm。
2.1.1.36 每台电动机应装有起吊环、起吊钩或其它便于安全起吊电动机的装置。
2.1.1.37 电动机铭牌上要标注电动机的名称、型号、接线方式和额定数据。如额定功
率、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频率、额定转速和绝缘等级等,还要标写制造厂家,出厂编号
和出厂年月。
2.1.1.38 除特殊要求外,低压电动机采用上海电机厂、湘潭电机、佳木斯电机、南阳防
爆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最终品牌由招标人确定。
2.1.1.39 变频电动机,应符合变频调速电机的相关规范,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满足变频调速所引起的谐波发热及共振等方面的要求;
b)电动机能适合工频和变频运行,频率范围按 20~50 Hz 考虑,在变频低转速时,电动机
的冷却能满足运行要求;
c)投标人充分考虑变频调节对电动机的影响,并采取有效措施使电动机安全稳定运行;
98
d)变频电机冷却方式采用:空-空冷或其他冷却方式,最终由招标人确认。风机电源电
压为 380V,独立的接线盒,其冷却风扇应独立设置,其控制回路也应独立控制,与主电机的
联锁要求在设计联络会确认。
e)变频电动机内部接线与外部电缆进行连接的连接器应由投标人负责提供。
2.1.1.40 油系统配供的所有与油直接接触的电气设备采用防爆型。
2.1.1.41 当在接线盒内需增加设备时,如 CT 或电加热器,投标人需要加大接线盒尺寸。
出线盒的方位应按招标人要求设置:从轴伸端视之,卧式电动机主出线盒位于机座右侧,立式
电动机的主出线盒及所有其它装置的配置应由招标人审定。
2.1.2 变频器及其控制柜技术要求
当投标人供货范围包含需要变频运行的电动机以及就地控制箱时,投标人应配套提供变频
器并安装于控制箱内。投标人应对有变频调速要求的设有变频器,按一拖一原则配置,控制器
应满足旋转分离器各种运行方式的要求,并保证在变频器故障时能电机工频转速下余热利用及
加热风系统能正常运行。变频器采用 ABB、西门子、施耐德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最终由招标
人确定。控制盘柜的接线端子采用菲尼克斯、魏德米勒或同等质量品牌,交流接触器、继电
器、空气开关、按钮等电气元器件采用西门子、施耐德、ABB 或同等质量品牌,盘/箱/柜内部
导线等辅材采用阻燃型,最终由招标人确定。所有产品需列出具体的规格型号,禁止选用淘汰
过时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的变频器应具有足够的高、低压穿越能力。
当外部故障或扰动引起的变频器进线电压跌落幅值和持续
时间在低电压穿越区内时
(如下表所示),变频器应能够保障供电对象的安全运行。
电压
≥
20%额定电压
≥
60%额定电压
≥
90%额定电压
低电压持续时间
≤
0.5s
>0.5s, ≤5s
>5s
当外部故障或扰动引起的变频器进线电压升高到不大于额定电压的 1.3 倍,持续时间不大
于 0.5 秒,变频器应能够保障供电对象的安全运行。
投标人供货范围内变频驱动的电动机采用变频专用电机。
2.1.2.1 变频器柜(控制柜)布置在室外,外壳防护等级应满足周围环境要求,不低于
IP56;变频器柜布置在室内,外壳防护等级应满足周围环境要求,不低于 IP55;变频器柜
(控制柜)的布置由招标人在设计联络会确定。
2.1.2.2 PC 母线三相短路电流有效值为 50kA。变频器应能承受该短路电流。
2.1.2.3 变频装置的控制电源为 DC110 或者 AC380/220V,投标人的设备如果需要其他电压
等级的电源,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99
2.1.2.4 变频器柜(控制柜)应能够从下部进、出电缆。
2.1.2.5 变频器应遵守 EMC 规范,具有抵抗电磁干扰的能力,同样,变频器也不应电磁辐
射传播到邻近的低压电网。投标人应采取措施限制谐波,投标人应提出对电缆的要求。
2.1.2.6 变频器应能在变频器柜上控制,也能远方控制。
2.1.2.7 变频器柜(控制柜)的前后门应有永久牢固的标牌;盘柜应有足够的强度能经受
住搬运、安装产生的所有应力,保证不变形;室外盘柜的材质为不锈钢 304,厚度至少为
2.0mm;盘柜上方具有防雨罩,材质为不锈钢 304,厚度至少 2.0mm;机柜内的支撑件应有足够
的强度,保证不变形。盘柜内装有电气发热元器件(如变频器、功率管、接触器等)必须装有
风扇,并保证柜内的温升不使设备因受热而无法运行。所有设备能在规定环境下安全持续运
行。投标人提供的盘柜和箱,考虑防尘、防滴水、防腐、防潮、防结露、防昆虫及啮齿动物措
施,能耐指定的高、低温度以及支撑结构的振动。盘柜有足够的强度能经受住搬运、安装和运
行期间电气短路产生的所有偶然应力。盘柜内部提供有 220VACLED 照明灯和标准插座,在门内
侧有电源开关。盘柜把手采用弹跳锁,钥匙孔带防护盖,要安装牢固、耐用,锁芯不易损坏。
2.1.2.8 盘柜内的端子排应布置在易于安装接线的地方,即为离柜底 300mm 以上和距柜顶
150mm 以下。机柜结构应并设计成经底(顶)部进出电缆。端子单元应能适应截面为 2.5mm2 及
以下芯线的连接。端子排、电缆夹头、电缆走线槽均应由阻燃型材料制造。
2.1.2.9 盘柜内应预留充足的空间,使招标人能方便地接线、汇线和布线;所有接线端子
柜应合理配置电缆布线空间,确保所有电缆接线完成后柜内仍留有 15%的富余空间。
2.1.2.10 变频器应提供如下保护功能,但不限于此:
―电机过热保护。
―电机堵转保护。
―电机缺相保护。
―接地故障保护。
―过流保护。
―变频器过热保护。
―短路保护。
―输入缺相保护。
―过频保护。
―变频器内部故障保护。
2.1.2.11 变频装置的输出频率范围、恒转速调速范围、调速精度、最大瞬时启动力矩、
间歇过载能力等重要指标应满足要求。
100
2.1.2.12 投标人应根据与之配套的电动机参数选择合适的变频装置。额定运行工况下,
使用变频装置后电动机不降容。
2.1.2.13 当频率为额定,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
10%,或电压为额定,频率变
化为额定频率的±10%内,或电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之和的绝对值在 10%内时,变频器
应能输出额定功率。
2.1.2.14 变频调速装置应具有良好的调节性能,能根据负荷的变化及时有效地实现调
节,在负荷从 100%调节到 40%的响应时间宜小于 1min。(现场 1s~3600s 可调)
2.1.2.15 变频调速系统产生的谐波应满足中国“GB/T 14549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及“IEEE519”国际标准的规定。
2.1.2.16 变频装置应能接受电厂机组分散控制系统 DCS 或其它控制系统的控制指令,并
反馈变频装置的主要状态信号和故障报警信号。
2.1.2.17 变频装置具备互锁功能,避免出现变频、工频同时驱动。
2.1.2.18 变频装置在电动机调速范围内能满足工艺调速要求。
2.1.2.19 系统稳定运行时,根据负荷大小,自动调整运行参数,以达到节能的目的。
2.1.2.20 变频器具有时间限制停电闭锁功能,即母线长时间停电后,恢复供电时,变频
器不应立即启动。
2.1.2.21 限流控制,将最大电流限制在 1.0~1.1 倍额定值。(包括启动及调速过程),
即恒转矩控制。
2.1.2.22 能在瞬时停电后自动启动,继续停电前的状态,满足电流要求。
2.1.2.23 变频器在厂用电源切换的瞬间断电时应能连续工作。
2.1.2.24 电动机的短路、过负荷等保护均在变频器内部完成设计,变频器控制柜内回路
实现故障后的电源切除,招标人仅通过空气断路器向变频器直接供电。
2.1.2.25 对电网侧设备不应产生任何有害影响,如设备绝缘损坏、保护控制系统误动
等。
2.1.2.26 设备供应商应提供合适的配件,以允许多台变频器并联于同一段母线上。
2.1.3 对电缆及敷设的要求
2.1.3.1 动力电缆
投标人供货的低压动力电缆一般采用阻燃铜芯电缆,型号为 ZRC-YJY23- 0.6/1kV;由变
频器至所驱动电动机的动力电缆采用变频专用电缆。60℃高温场所采用耐高温电缆;100℃以
上高温环境采用矿物质绝缘电缆。低温-15℃以下环境应按低温环境和绝缘类型要求,选用交
联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电缆。消防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应急照明、不停电电源、计算机
101
监控、直流系统和事故保安电源等使用的动力电缆采用耐火电缆,型号为 NH-YJY23-
0.6/1kV。所有控制采用耐火电缆。电缆的导体采用铜导体。
2.1.3.2 测量和控制电缆
控制电缆均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电缆,并且最小导体截面为 2.5mm2。模似量
电缆应采用对绞屏蔽电缆,截面不小于 1.0mm2。进入 DCS 的控制电缆应采用屏蔽电缆,截面不
小于 1.5mm2。
2.1.3.3 仪用变压器电缆
这些电缆必须符合“测量和控制电缆”的要求通常,一条仪用变压器的电缆应只传输一个
变压器的电压或电流值。如果同一个电压信号用于不同的需要(如:保护、测量、计量)应装
设分离的小型断路器。变压器电压必须用独立的电缆传输。对于室内的电流互感器,其电缆最
小截面为 2.5mm2;通往其他建筑的仪用变压器电缆最小截面为 4mm2。最大电压降不应超过
2%。
2.1.3.4 删除
2.1.3.5 电缆敷设应进行现场二次设计,应按照电缆槽盒自上而下依次布置:动力电缆、
低压动力电缆、控制电缆、总线通讯电缆分别敷设在各自的槽盒中,且保证每层电缆槽盒内的
电缆的占积率不高于 50%。电缆竖井也应按照动力电缆与控制电缆完全分离的方式设计。排列
应整齐、平直无交叉、扭结,转弯处弯曲平滑美观,弯曲度一致且符合规范要求。电缆绑扎间
距均匀、美观、整齐,电缆表层清洁无杂物灰尘、电缆标识牌齐全规范。电缆排线走向合理,
接线弯曲弧度整齐划一,满足大唐集团电缆防火规范要求。电缆桥架材质采用热镀锌钢材质。
2.1.4 对随设备配套的就地控制箱的要求
2.1.4.1 随设备配套的就地控制箱,采用 1 对 1 控制方式、即 1 个箱控制 1 个设备,若确
实需要合并采用 1 对多控制方式,投标人应提出并给出电气原理接线图,在得到招标人许可后
方可采用。随设备配套的就地控制箱,招标人给每个就地控制箱仅提供 1 路或者 2 路
380/220V 三相四线制电源,电源容量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需要的其它电源均由投标人自行
解决。就地控制箱能够接入载流量为 2 倍进线电流的动力电缆。就地控制箱可根据现场需要采
用挂墙式或落地式安装,也可根据现场需要采用上进线或者下进线方式,具体方式在施工图阶
段确定。
投标人负责就地控制箱的设计和供货。就地控制箱内部主要电气元件(包括断路器、接触
器等)选用施耐德、ABB、西门子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最终厂家由招标人确定, 投标人不应
出现价格调整。就地控制箱内电气元件一次元件应满足短路电流动热稳定的要求,其中,动稳
定电流为 160kA,热稳定电流为 63kA(1s)。每个馈线回路至少配置保护功能,每个电动机回
102
路配置完整的保护和控制功能,保护功能应齐全,至少应包括堵转、单相接地、相间短路、三
相短路等,短路保护灵敏度应满足要求。控制箱内电气元件的配置须由招标人确定。就地控制
箱应设有照明及检修电源设备。
投标人成套的需要双路电源的就地控制箱,招标人提供三相四线 380V 双电源,但双电源
在箱内完成自动切换的功能由投标人实现,需招标人认可。电控箱内的采接线应满足下列要
求:用于操作润滑油泵的交流接触器应在失压后自保持 3 秒。电控箱的主要电气元件应采用优
质的合资产品,电控箱内如采用自动双投开关,其功能应满足 AC-33B,切换时间小于 200ms。
低压双电源切换开关采用 ASCO、ABB、施耐德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2.1.4.2 投标人提供就地控制箱的电气配置接线图,就地设备的电负荷清单。
2.1.4.3 投标人成套就地控制箱,室外箱体材质选用 304 不锈钢,厚度不低于 2.5mm、防
护等级不小于 IP54、电气元器件采用 ABB、施耐德、西门子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箱内端子采
用菲尼克斯、魏德米勒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箱内的端子排布置在易于安装接线的地方,即为
离柜底 300mm 以上和距柜顶 150mm 以下。盘柜内预留充足的空间,使招标人能方便地接线、汇
线和布线;所有接线端子柜合理配置电缆布线空间,确保所有电缆接线完成后柜内仍留有 15%
的富余空间和 15%的备用端子。所有紧固件采用热镀锌件。盘柜内所有非导电的金属板、金属
件均可靠接地。箱门以足够截面的铜软线与箱体可靠连接。控制箱下方设有接地铜排,规格
25×4mm2,有接地端子,接地端子为压接型。
2.1.4.4 投标人设备配套的电气、仪控控制柜(包括电源配电箱、变频器柜、就地控制
柜、就地操作柜等),本次招标中要求上述控制柜、箱全部使用双层门箱体,应满足优质耐
用、防水防尘的要求。室外柜体及柜门均采用 304 不锈钢,钢板厚度均不低于 2.0mm,控制柜
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6。
2.1.4.5 控制柜柜门长度≥600mm 时至少设置上下两个锁紧点。电柜门锁,锁体材质为锌
合金,表面为喷砂亮光铬。
控制柜设地网接入螺杆及螺母,喷涂接地标志,柜门与接地点间用黄绿皮接地线(多股铜
线或铜编织线,不少于 6mm2)引接。控制柜电缆出线侧应留有足够空间满足电缆弯曲半径和规
范敷设的要求,电缆出线方式暂采用下出线,最终由招标人在订货前确定。
电气、仪控控制柜控制回路电源通过控制柜自带的控制变压器、开关电源等元件实现,招
标人仅提供交流 380/220V 电源,控制柜内主要电气元件选型要求如下:
元件名称
选用厂家型号
备注
空气开关、接触器、热继电器、指
示灯按钮
ABB、西门子、施耐德或同等质量品牌
产品
热继电器应带断相保护功能,
数字式可调节。
103
继电器
欧姆龙、施耐德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端子排
菲尼克斯、魏德米勒或同等质量品牌产
品
预留 15%备用端子
变频器
ABB、西门子、施耐德或同等质量品牌
产品
2.1.4.6 采用变频控制的设备由投标人负责提供就地变频控制柜。投标人还应提供变频器
参数表、参数备份文件及相应的应用软件;使用 PLC 控制的,提供 PLC 程序备份文件及相应的
应用软件。相关软件使用平台为 Windows 操作系统的便携电脑。
2.1.4.7 投标人提供需由招标人供电的电负荷表格式如下:(单台炉)
数量(台)
工况
联锁控制要求
备注
序号
设备名称
功率(kW)
电压
(V)
安装
工作
备用
连续经常
连续不经
常
短时经常
短时不经
常
2.1.5 电气其它要求
2.1.5.1 投标人提供负荷清单及参数,招标人提供余热利用及加热风系统电源等级为
10kV、380VAC、220V.AC,如采用非上述等级电源供电(如+24V.DC、+48V.DC 等),电源均由
投标人提供电源转换设备,实现内部供电。参与保护的发讯设备应配置冗余电源转换设备。
2.1.5.2 请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明确余热利用及加热风系统是否含有火力发电厂中的交流保
安负荷,并提供相应的工艺流程、负荷清单及参数。交流保安类电动机原则上由柴油发电机供
电的保安母线提供电源,以提高电源可靠性,其余辅助设备负荷由投标人提供的双电源箱供
电,最终在技术协议洽谈阶段确定。
2.1.5.3 招标人可提供双电源,但双电源在箱内完成自动切换的功能由投标人实现并供
货。双电源切换开关与断路器配合(或在断路器保护下)的短时耐受电流(0.03s)不应小于
10kA,就地操作、联锁等由投标人在动力控制箱内实现,动力控制箱至电动机的电缆及电缆保
护管由投标人供货。
2.1.5.5 泵配套变频电机由投标人配供,泵与配套电动机的接口问题统一由投标人负责;
电动机推力轴承的选择应满足泵的推力要求,并留有足够的裕度,要求采用进口产品,投标人
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推力轴承的厂家和产地,并说明相关的使用情况和配合业绩;泵总体
104
性能都应由投标人负责,泵与电动机之间的连接以及泵的振动﹑噪音等问题统一由投标人处
理。
2.1.5.6 泵与电动机的联轴器由投标人配供,配供的联轴器应设置可以拆卸的结实的钢制
防护罩,其上有一个钢板网窗口,以便观察联轴器的运行情况。
2.1.5.7 泵的进出口应设有放空气口﹑泵壳疏水、放气口等,还应在进出口管路上预留压
力测量接口。
2.1.5.8 泵轴封采用集装式机械密封(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至少提供三家国外知名品牌产
品,由招标人确认),轴封应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和较长的使用寿命,不允许发生泄漏现象。密
封水为来自泵出口的热媒水,投标人应采取合适的调压措施(如需要)。泵的密封水系统由投
标人负责设计并供货。平衡(泄压)水由泵本体回收,冷却水供排水由投标人负责设计。
2.1.5.9 泵的转子第一临界转速计算值不低于 125%额定转速。
2.1.5.10 泵的叶轮、转子或其它可拆卸部件应具有互换性。泵的底座应具有较好的强
度、刚度、高度和加工的平整度。
2.1.5.11 泵的凝结水进出口应能承受较大的管道作用力和力矩,投标人应提供进出水口
的允许受力和力矩值。
2.1.5.12 设备材质要求
投标人应详细提供下述各部件的材质(所有过流部件均采用无铜材质),材质要求详见专用
部分:
泵壳、首级叶轮或诱导轮、次级叶轮、泵轴、轴套、导轴承、口环、底板,投标人应详细
说明对铸件的喷丸处理措施。
2.1.5.13 凡须招标人配管连接的所有接口均采用法兰连接,其法兰必须符合国际标准,
且由投标人配供反法兰及相应紧固件。
2.1.5.14 投标人配套的滤网应易拆卸且配有排污阀。滤网的过滤元件应为不锈钢。在每
个滤网本体上应提供测压点,以便通过观察滤网两边的压降的上升来确定积污程度。
2.2 仪表和控制要求
本招标文件中涉及仪表及控制设备的技术及供货要求均以本章节内容为准。
投标人应负责设计和提供一套完整的就地测量仪表、导管阀门、电磁阀箱、电缆及各类安
装材料等,保证烟气余热利用系统的安全、可靠、经济,达到全自动运行,满足机组 APS 的运
行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所有构成系统完整性所需的设备及材料,如有遗漏,投标人应无偿补
齐。
2.2.1 配合机组控制逻辑设计以及调试工作接口要求:
105
2.2.1.1 烟气余热利用控制系统采用分散控制系统(DCS)来完成对整个工艺系统进行监
视与控制,DCS 系统由招标人供货。投标人应提供足够的资料以说明烟气余热利用系统及其配
供设备(系统)的控制要求、控制方式及联锁保护等方面的技术条件和数据。投标人有义务协助
机组控制逻辑设计组态厂商对其设计的控制组态共同进行审核,确保机组控制系统的控制功能
正确和完整。
2.2.1.2 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热力系统运行参数,包括烟气余热利用系统及其配供设备
(系统)的运行参数的报警值和保护动作值,并必须提出烟气余热利用系统及其配供设备(系统)
启停及正常运行对参数监视控制的要求。
2.2.1.3 投标人提供的烟气余热利用系统及其配供设备(系统)应设计为能满足整套机组自
启停(APS)运行方式要求,并应提供实现此功能必需的所有相关资料,其中至少包括:整套自
启停控制逻辑图,启停曲线、启停操作说明等。此外,投标人应配合锅炉、汽轮机、发电机、
机组控制系统供货商、机组逻辑设计组态商及招标人共同完成整套机组的自启停功能设计。
2.2.1.4 投标人供货范围内所有需通过机组控制系统来实现系统控制功能,而提交的设计
资料应为中文版本。
2.2.1.5 投标人提供本工程机组控制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全部烟气余热利用系统及其配
供设备(系统)运行过程控制数据以及详细的控制逻辑图。按照招标人提出的 DCS 设计联络会议
程,会同技术支持方(如需要)参加 DCS 设计联络会,配合 DCS 供货商实现机组控制功能。
2.2.1.6 投标人应提供烟气余热利用系统及其配供设备(系统)安装、调试有关的全部资
料,并参加招标人组织的主设备调试联络会,以便于招标人安排设备调试计划,确保现场调试
的顺利进行。
2.2.1.7 投标人应提供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在线性能计算相关资料(方法、公式、曲
线等),包括在 DCS 中通过监测点在线计算换热效率,用于运行指导,提供预警,实现精准控
制。
2.2.1.8 为配合招标人实现设备的在线性能监测,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具体要
求在设计联络会上明确,若投标人不能满足要求,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2.1.9 机组性能计算中所需的过程参数原则上从现有供货范围内测点中获取,如发现测
点不够,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无偿增加,并由投标人负责提供相应的测点安装接口及相应的
安装所需的套管、一次阀门等,并带有封头。
2.2.2 仪表选型原则及其接口的要求
2.2.2.1 一般要求
2.2.2.1.1 投标人应供应满足烟气余热利用系统及其配供设备(系统)启停、运行安全监
106
视、经济运行所必须的,安装在本体范围内的仪表、取样部件、检测元件、安全保护装置、阀
门以及与检测元件或传感器相连的特殊仪表等。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的被控设备可控性、检测仪
表和控制设备性能应满足全厂自动化投入率 100%的要求。
2.2.2.1.2 投标人应对随本体提供的热工设备(元件),包括每一只压力表、测温元件及仪
表阀门等都要详细说明其规格、型号、安装地点、用途及制造厂家。特殊检测装置必须提供安
装使用说明书以及运行维护手册。投标人必须将详细清单交招标人确认,清单具体的格式及描
述的内容深度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热工设备及接口均采用国际单位制。
2.2.2.1.3 投标人应预留烟气余热利用系统及其配供设备(系统)所有过程仪表的安装接
口,包括压力、温度、流量、液位等,其接口应设在介质稳定且具有代表性和便于安装维护的
位置,并符合有关规定,并根据需要安装一次阀门及封头。测点数量应满足对烟气余热利用系
统及其配供设备(系统)作运行监控和热力特性试验的需要,对招标人为实现控制功能而在本体
上增加的测点,投标人无条件地为其提供安装接口。
2.2.2.1.4 投标人提供的仪表和控制系统应适合本工程所在地区气候与环境,应充分考虑
防尘、防潮、防盐雾腐蚀性等。
2.2.2.1.5 投标人设计和提供机组性能试验所需要的试验取样点、一次元件安装所需的套
管、一次阀门等,并带有封头。
2.2.2.1.6 投标人保证其所供热工设备的可靠性。
2.2.2.1.7 随本体提供的指示表、开关量仪表、测量元件应符合国际标准,且规格型号齐
全,不得选用国家宣布的淘汰产品。测量元件的选择应符合控制监视系统的要求。所供的仪表
控制设备和控制系统的最终选型以及数量调整由招标人确认、指定,但不发生商务变化。
2.2.2.1.8 所有的联锁保护不采用电接点型仪表。
2.2.2.1.9 安装在振动场合的仪表应选择防振型仪表。
2.2.2.1.10 投标人配供的防爆区内的所有就地仪表设备应采用防爆型。(如有)
2.2.2.1.11 投标人应提供本体仪表控制系统图纸,注明仪表编号、位置及仪表接头的结
构形式。
2.2.2.1.12 投标人应提供本体范围内的所有一次元件,设备的现场安装标识,应与设计
图纸一致。
2.2.2.1.13 每台仪表具有不锈钢铭牌,按投标人要求标注型号、规格、设计编号及 KKS
编码。
2.2.2.1.14 外壳防护等级达到 IP65 标准以上,并带有 M20
1.5 的螺纹电缆接口。过程连
接口应采用 M20
1.5 外螺纹连接方式,配卡套接头及连接短管,并配有不锈钢垫圈,最终在设
107
计联络会上确定,所有过程连接口必须带有堵头。
2.2.2.1.15 所有模拟量接口信号是 4~20mADC(热电偶及热电阻除外),所有至 DCS 及电气
控制回路的接点输出为双刀双掷(DPDT)无源型接点。接点容量(安培数)至少满足如下要求:
220V AC
110VDC
220VDC
I – 接点闭合(感性回路)
5A
5A
3A
II- 连续带电
5A
5A
5A
III-接点分断
2.5A
2A
0.5A
2.2.2.1.16 随本体供货的热工设备的型号及规范应征得招标人的同意。不接受温度开
关,用于保护联锁、重要模拟量信号的一次测量元件,必须装设三支(台/个)相互独立的一次
测量元件,包括取源点和管路。对于参与联锁保护的所有开关量(如温度、振动、压力、差
压、液位等)要求采用三冗余配置。
2.2.2.2 压力表
(1)压力表采用不锈钢型。
(2)振动较大的位置上压力表应为防振型压力表;
(3)易腐蚀的场合使用防腐压力表。
(4)压力表能够耐受相当于最大压力 150%的超限压力而不影响校准精度和性能。
(5)压力表具备下列最低性能:
精确度 量程的±1.6%
复现性 量程的±0.25%
在 12 个月的时间内重新校准压力表,不超过一次,以保持上述性能。
(6)就地压力表的外罩的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4 标准。就地压力表盘面直径不小于
100mm(气动控制设备的空气过滤器、定位器上的压力指示表为 60mm),过程连接口应采用 M20×
1.5 外螺纹连接方式。通常情况下,表计的量程选择使其正常运行时指针处在 1/2~2/3 量程
位置。就地温度计应采用万向型抽芯式双金属温度计,不得采用水银温度计。安装在振动场合
的就地指示表应采用抗振型仪表。表盘通过颜色对仪表的指示范围进行标识,使用绿色标识正
常范围,黄色标识警示范围,红色表示异常(如无特殊要求按 1/3 以下黄色,1/3 到 2/3 绿
色,2/3 以上红色)。
2.2.2.3 双金属温度表
(1)温度表采用不锈钢。表盘通过颜色对仪表的指示范围进行标识,使用绿色标识正常范
围,黄色标识警示范围,红色表示异常(如无特殊要求按 1/3 以下黄色,1/3 到 2/3 绿色,2/3
以上红色)
108
(2)在振动很大的场所提供防振型温度表。
(3)易腐蚀的场合使用防腐温度表。
(4)温度表能够耐受相当于最高温度 150%的超限温度而不影响校准精度和性能。
(5)双金属温度计为可抽芯式万向型,配供有护套和安装底座;安装底座,材质满足使用
条件;套管材料:304。
(6)温度表采用万向型显示结构。 温度表具备下列最低性能:
精确度 量程的±1.5%
复现性 量程的±0.25%
(7)就地温度表的外罩的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4 标准。
2.2.2.4 压力/差压变送器
(1)压力/差压变送器采用二线制带液晶显示表头的智能变送器。应支持 HART 协议。能通
过手持智能终端对变送器进行远程距离诊断、查询、标定和重新组态,可在线调整,调整期间
对变送器的正常输出不造成任何干扰。
(2)变送器的最低性能如下:
准确性:
校准量程的±0.1%,包括线性、迟滞性和再现性的综合影响。
测量精度: ≥+0.1%
稳定性:
≤0.125%(满量程)/12 个月,且有 5 年以上的稳定性。
温度影响系数:≤0.1%(满量程)/10℃。
再现性: 校准量程的±0.05%。
量程比: ≥100:1
温度漂移: 零点≤+0.8%/50O℃
总量: ≤+1%/50O℃
电源影响: ≤+0.005%/V
静压影响: ≤+0.1%/10Kg
(3)高静压型变送器应能承受不小于 60MPa 的静压。
(4)变送器外壳具有适当的密封方式与变送器的机械部分分隔开,达到其最佳工作状态。
(5)变送器外壳采用耐用金属制成。防护等级为 IP65,密封的壳盖易于装卸,并带有 M20
×1.5 的螺纹电缆接口。过程连接口应采用 M20×1.5 外螺纹连接方式,配变送器接头、外套
螺母接头(压力表活结接头)及连接短管,并配有垫圈,最终在设计联络会上确定,所有过程
连接口带有堵头。
(6)在外接负载电阻最少为 500Ω时,仍能正常工作。
109
(7)变送器零点/量程外部可调。
2.2.2.5 热电偶、热电阻
(1)热电偶为 I 级标准,热电阻为 A 级标准。热电偶使用 K 分度,热电阻 Pt100 双支三线
制。本期工程热电偶、热电阻的元件结构采用铠装双支分列绝缘型。
(2)常温下绝缘电阻要求,用 500 兆欧表耐压 2s,热电偶丝与保护套管之间的绝缘电阻>
500Ω,双只热电偶丝与保护套管之间的绝缘电阻>100Ω
(3)精确度 :热电偶精确度符合下列最小误差极限:(在 0℃~316℃温度范围内,±
1.7℃;在 316℃~817℃温度范围内,±0.5%;在 817℃~1260℃温度范围内,±0.75%。)热
电阻的最低精确度在整个范围内被测温度的±0.5%。要求每只热电阻/热电偶均为同向偏差,
每年最多校验一次,就可保持其性能指标。
(4)测量介质温度大于 300℃的测温元件,应选用 K 分度双支绝缘型铠装热电偶;测量介
质温度小于 300℃的测温元件,应选用 Pt100 三线制热电阻。
(5)用于测量风粉的测温元件选用耐磨热电偶和护套。
(6)原件自带的尾线、补偿导线均需采用防水护套。
(7)主要技术参数:
接口尺寸: M20×1.5
防护等级: IP65
2.2.2.6 磁翻板液位计
(1)原理是利用其内部的磁性浮子随着液位变化产生的磁位移,使得液位视窗内的红白磁
翻柱作相应的推移(180
)来指示液位的高度。
(2)磁翻板液位计应结构简单,坚固可靠,运行稳定。液位计应是金属管结构,带有标
尺,磁性翻版指示液位、界面。磁翻板液位计的接液材质选择应满足被测介质要求,对于腐蚀
性介质应考虑其防腐要求。
(3)液体介质和测量指示应完全隔离。
(4)磁翻板液位计与工艺设备连接采用法兰式,并应配有正反法兰、排污阀门等。
(5)特殊要求以满足工程需求进行,如防腐、耐高温等。
2.2.2.7 雷达液位计
(1)雷达液位计采用二线制带液晶显示表头的智能液位计。4~20mADC 二线制变送器,应
支持 HART 协议。能通过手持智能终端对变送器进行远程距离诊断、查询、标定和重新组态,
可在线调整,调整期间对变送器的正常输出不造成任何干扰。
(2)雷达液位计主要性能参数要求:
110
量程:在测量范围内连续可调
测量分辨率:3mm
非总线型输出信号 4~20mADC、工作负载应大于 250Ω。
二线制,工作电压 24VDC
带有就地指示表。
外壳采用铝合金材质。
零点及量程均可就地及远程可调。
电气连接采用螺钉压接端子,M20×1.5 内螺纹电气接口。
2.2.2.8 PH 计主要性能参数要求
显示范围:0~14pH(可测量到-3pH),-1500mV~1500mV,-20℃~200℃,(-4°F~392°
F);显示分辨率:0.01pH/0.1pH(可调),1mV,0.1℃;重复性:+0.02pH,±1mV,±0.2℃;
温度探头:Pt100/Pt1000;自动温度补偿范围:-20~200℃;电极类型:玻璃(带或不带放大
器),锑电极,氧化还原,可编程(斜率+Uiso+pHiso);电缆长度:0~25m(高阻抗),0~
100m(低阻抗);传感器输入:差动测量;输入阻抗:<1012Ω;阻抗测量:玻璃 5MΩ~1G
Ω,参比 100Ω~1MΩ;输出信号:2 个电流隔离输出,4~20mA,精度 0.1mA;并具有报警功
能,支持 RS485 校准简便,易于维护。
2.2.2.9 电导率主要性能参数要求
(1)使用条件:环境温度-10℃~+60℃;湿度 10~90%;供电电压波动±10%;电气特
征:供电标准供电(±10%)-100~240VAC50/60Hz 或低压供电-13~30VAC 50/60Hz,-18~
42VDC 50/60Hz 坚固性:IP65;安装类型:墙式或管道式或盘式;
(2)性能要求:电极式探头电极常数有 0.01cm-1/0.1cm-1/1cm-1 对应电导测量范围
0.01μs/cm~200μs/cm,0.10μs/cm~2ms/cm,1μs/cm~20ms/cm 对应的电阻率范围 5k
Ω.cm~100MΩ.cm,0.5kΩ.cm~10MΩ.cm,50Ω.cm~1MΩ.cm。显示精度:自动漂移点(最小
精度 0.001μs/cm)<0.1℃;精度感应式:显示值的±1%;温度<±0.4℃;温度传感器:
Pt100/Pt1000;校准:校准类型-电气的或 2 点或 1 点均可,斜率匹配 50~150%;电流输出:
2 电流输出与变送器的其它部分隔离;配置种类:电导率/电阻率/温度;类型:4~20mA;模
式:线性,双模式,对数;最大负载:800Ω;精度:0.1mA;报警:报警数 4 功能-标准极限/
根据 USP23 标准极限/报警系统/计时器;滞后:0~10%;温度补偿 0~999s。
2.2.3 执行机构选型原则及接口的要求
2.2.3.1 一般要求
1)随本体供货的阀门、档板等应具有足够的调节范围和可控性,并具有成熟运行经验,以
111
满足热工控制系统的要求。对于不随本体供应的执行机构,应由投标人提供力矩、连接方式及
其它技术要求。
2)随本体供货执行机构的选型应和全厂的选型一致,并经招标人认可。
3)凡是由于热力过程的需要,整套机组自启停时需要操作以及公称压力大于 2.45MPa 或公
称直径大于 300mm 的阀门,均应设有电动操作机构。
2.2.3.2 电动执行机构
2.2.3.2.1 一般性要求
执行机构必须带一体化智能型控制单元,控制单元必须带 CPU,主要参数可由用户设定,
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且操作调试简便。
电动执行机构应具有可靠的制动功能,以防止电动机惰走。
应配置就地操作面板,配备远控/就地操作切换开关,并提供保护措施防止就地误操作。
就地操作仅在调试检修时使用,正常运行时均接受 DCS 系统的远方控制。执行机构配供透明防
护罩,形式与全厂一致。
电动执行机构在失去电源或信号时,应能保持在失电或失信号前的原位不动,并输出报警
接点。
电动执行机构应配置手轮和手/自动切换装置。在电动操作脱开时,能安全地合至手轮操
作位置。
三相交流异步电机应具有良好的伺服特性,即具有高的起动转矩倍数、低的起动电流、小
的转动惯量,并应具有电机的过热保护和断相保护功能。
电动执行机构应配备就地机械式阀位显示器。
电动执行机构电源电压:三相 380V±10%,频率 50Hz±1%。
电动执行机构的力矩必须满足被控对象的要求,并预留 30%余量。
处在高温环境下和振动较大的场所工作的电动执行机构必须采用分体式。
电动执行机构主要技术指标:
电源电压:380VAC,频率 50Hz±1%。
环境条件:温度:整体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10℃~70℃(-40℃~+90℃),相对湿度:
≤85%周围空气中不含腐蚀性物质
输入信号:开关量输入 220VAC 5A(≥300mS),模拟量输入 4~20mA
输出电流信号:4~20mA
负载电阻:≥600Ω
线性误差:0.5%
112
无源干接点输出触点容量:220VAC 5A
输出行程:角行程:0~90°
直行程:10~150mm
多回转:360°以上
输出力矩:(执行机构额定负载值应从下列数系中选取)
角行程:100,250,600,1000,1600,2500,4000,6000,8000,10000,12000,16000
N.m
直行程:3000,4000,6400,16000,25000,40000,60000 N
多回转:50、100、200、300、450、600、900、1200、1600、2500 N.m
基本误差:≤±1%
回差:≤±1.0%
死区:0.5~5%可调
阻尼特性:≤3 次半周期,无摆动(零周期摆动)。
额定行程时间:≤25s±10%;≤40s±10%(对额定力矩≥6000N.m)
启动特性:电源电压降至负极限值时,执行机构能正常起动。
绝缘电阻:
输入端子与机壳间:≥20MΩ
电源端子与机壳间:≥50MΩ
输入端子与电源端子间:≥50MΩ
绝缘强度:(在下列试验条件下,应不出现击穿和飞弧现象)
输入端子与机壳间试验电压与频率:500V 50Hz;
输入端子与电源端子间试验电压与频率:500V 50Hz。
电源端子与机壳间试验电压与频率:
<60V 500V 50Hz
130~250V 1500V 50Hz
250~380V 2000V 50Hz
环境温度的影响:环境温度在-30℃~70℃范围内,每变化 10℃输出行程变化不大于额
定行程的 0.75%。
外壳防护等级 IP67。
电源电压的影响:电压从公称值分别变化到正、负极限时,输出行程变化不大于额定行程
的 1.5%。
113
漂移:48 小时的漂移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 1.0%
机械振动影响:执行机构在频率为 10~55Hz,位移幅值为 0.15mm;一体化控制单元在频
率为 10~55Hz,位移幅值为 0.075mm 分别承受三个相互垂直的方向,各振动 30min 的正弦扫
频试验,行程下限值和量程变化不大于额定行程的 1.5%。
连续冲击要求:执行机构应在包装条件下按 ZBY002 中有关要求进行连续冲击试验,试验
后的基本误差和回差应符合技术要求。
执行机构的工作制为可逆连续工作制,当接通持续率为 25%时,每小时接通次数一般为 60
次,但应允许接通次数至少达每小时不低于 1200 次。
寿命:执行机构在额定行程 50%附近,以接通持续率 20%~25%,每小时接通次数 580±50
次运行 48 小时。
投标人提供的执行机构(电动)需提供原厂的服务承诺函。投标人提供的电动执行机构
(调节型、开关型)行程反馈要求采用绝对编码器。
2.2.3.2.2 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
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可以通过自配的数字编码器确定位置(随执行机构一体化),并接受
DCS 系统输出的 4~20mADC 模拟信号,确保电动执行机构和自动调节系统的接口协调一致,组
成完整的闭环控制回路。
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可提供一个内部供电的电气隔离的 4~20mA 阀位反馈信号。使定位器
的输入信号与阀位反馈信号本身即为共地连接,保证调节性能。
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的每小时最大操作次数不应低于 1200 次。
2.2.3.2.3 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
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且操作调试简便。
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的智能型控制单元应具备电机换向功能。
电动执行机构应具备开、关自保持功能。电动执行机构应能送出以下无源干接点各两付供
用户使用,接点容量 220VAC,3A;全开位、全关位、开方向过力矩、关方向过力矩、故障、远
方等。
2.2.3.3 气动执行机构
本系统不采用气动执行机构。
2.2.4 仪表阀门及仪表导管
所有随供货范围配供系统设备上的测量仪表应配供相应的安装附件(一次门、二次门及排
污门等)。用于测量烟气的压力/差压测量回路应配供防堵、连续吹扫装置。
2.2.4.1 仪表阀门
114
(1)对于压力大于 4MPa 或温度高于 350℃的高温高压系统的仪表取样一次门、排污门应采
用 2 个串联的仪表阀门。所有配供仪表阀门采用国产优质产品,选型必须经过招标人的确认。
(2)高温高压一次阀采用与管道材质相同材质的阀门或其它满足要求的材料,其它仪表阀
门采用 316 不锈钢阀门。
(3)删除
(4)本工程不采用三阀组,应单独配置二次门和平衡门、变送器接头、三通等。二次门采
用卡套式或外螺纹式。部分对严密性要求较严格的、高温高压取样二次门等要求采用焊接方式
(对焊或承插焊)。
(5)阀门的阀芯及阀座所选用的材料应具有高温高压流体冲刷的高强度性能。
(6)阀门在出厂前均应在制造厂通过水压试验,以满足规范要求。水压试验应包括阀门的
强度试验和阀座泄漏试验,试验压力按照设计压力的 1.5 倍完成,提供的水压试验报告应与阀
门一一对应,试验时间不小于 30 分钟。
2.2.4.2 仪表管接头
(1)主厂房内的仪表管接头应采用国产优质产品。
(2)仪表管接头的材质应为 316 不锈钢。
(3)阀门管接头对管子应是非咬合式密封以确保无泄漏。仪表阀门的管接头承压能力应是
系统的极限压力。
(4)各种规格阀门管接头应采用相同安装规范。
2.2.4.3 仪表导管
(1)高温高压系统仪表一次取样工艺阀门前的仪表导管材质应与主管道材质相同。
(2)接触腐蚀型介质的仪表管需采用相应的防腐蚀材质。
(3)其它仪表导管(包括气源管路)材质应采用 316 不锈钢或合金钢。
(4)仪表导管的通径和壁厚应满足工艺系统的压力和温度条件及仪表过程接口要求。
(5)仪表导管应采用无缝钢管,执行标准:GB/T14976。
2.2.5 热控电缆及安装材料要求
投标人提供电缆必须满足有关国际、国家规范和标准,有同类工程 5 年以上应用业绩的知
名品牌产品。
投标人供货的低压动力电缆一般采用阻燃铜芯电缆,型号为 ZRC-KVV。低温-15℃以下环
境应按低温环境和绝缘类型要求,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电缆。
控制电缆均选用耐火,交联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电缆。无铠装电缆允许弯曲半径不小
于电缆外径的 6 倍,铠装电缆允许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 12 倍。
115
用于开关量信号的电缆采用铜编织总屏蔽型,铜芯导体线芯不小于 1.5mm2。
模拟量信号的电缆采用铜编织分屏蔽、铜编织总屏蔽、聚氯乙烯护套电子对绞,铜芯导体
线芯不小于 1.0mm2。
2.2.6 热控盘、箱、柜
2.2.6.1 随烟气余热利用系统及其配供设备(系统)供货的盘柜和接线盒,应为安装在它们
内部或上面的设备提供环境保护。即能防尘、防滴水、防腐、防潮、防结露、防昆虫及啮齿动
物,又能耐指定的高、低温度以及支承结构的振动。室内的盘柜、接线盒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54 或相应的标准,室外的盘柜、接线盒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56 或相应的标准,并应具有良
好的抗盐雾腐蚀性。
2.2.6.2 热控盘、箱、柜外壳采用不锈钢 304 材质。
2.2.6.3 柜和接线盒的设计,材料选择和工艺应使其内、外表面光滑整洁,没有焊接、铆
钉或外侧出现的螺栓头,整个外表面端正光滑。
2.2.6.4 投标人提供的盘柜和接线盒的前后门应有永久牢固的标牌,标志牌要由两个不锈
钢自攻螺丝固定;免费为用户提供盘柜和接线盒位号标签,标识(示)采用不锈钢标牌,不锈钢
拉丝底色、黑色字体,标牌尺寸为 50
100mm(高宽),第一行字为标识编码,第二行为设备名
称。
2.2.6.5 盘柜和接线盒有足够的强度能经受住搬运、安装产生的所有应力,保证不变形;
所有盘柜和接线盒框架钢板厚度不少于 3.5mm,操作面板厚度 2.5mm,其它面板厚度不少于
2.0mm;盘柜和接线盒内的支撑件有足够的强度,保证不变形。室外盘柜材质为不锈钢 304。
现场机柜底部应离安装地面至少 0.5 米。并且采用下进线方式。
2.2.6.6 墙挂式箱高度不应超过 1200mm。
2.2.6.7 所有金属结构件应牢固地接到结构内指定的接地母线上。
2.2.6.8 盘柜和接线盒应保证运行时内部温度不超过设备允许温度的极限值。如盘柜和接
线盒内仅靠自然通风会引起封闭件超温或误动作,则应提供强迫通风或冷却装置。
2.2.6.9 由投标人提供的盘柜和接线盒内应预留充足的空间,使招标人能方便地接线、汇
线和布线;机柜内的端子排应布置在易于安装接线的地方,即为离柜底 300mm 以上和距柜顶
150mm 以下。机柜采用下进线方式。所有接线端子柜合理配置电缆布线空间,确保所有电缆接
线完成后柜和接线盒内仍留有 15%的富余端子。
2.2.6.10 盘、台、柜门有导向式门封垫条。室内盘、台、柜内的端子排布置在易于安装
接线的地方,并且与柜底的距离不少于 300mm。
2.2.6.11 非金属器件如端子排、导线、导线绝缘、导线支架、导线连接件、油漆或其它
116
外套以及类似物质要用非燃烧或阻燃和自熄火材料制成,不能使用助燃性材料,或引起火焰蔓
延的材料。
2.2.6.12 盘柜和接线盒内每个设备、端子排、端子、线头均有明显的标记,标志不脱
落、不褪色,以使招标人能够方便地识别。
2.2.6.13 与外部进行信号交换的端子布置,要求每个信号回路应有相应独立的接线端
子,不允许采用公用公共端子方式。端子应能接受 2.5mm2 的电线,但不允许同一端子同侧接
两根线及以上。
2.2.6.14 电源柜端子和机柜的内部接线用线根据所需容量配置和选择线型,电源配电箱
内配电回路留有 20%的余量。
2.2.6.15 布置在腐蚀环境
的盘柜应考虑相应防腐措施。盘柜具体尺寸如下(暂
定),盘柜颜色技术联络会确定。
序号
名称
规格
(宽度×高度×深度)单位:mm
建议使用范围
1
800×2200×600
电子间控制柜
2
800×1800×600
就地控制柜
3
系统控制柜
600×1200×400
就地控制柜
4
510×400×180
适合横向布置
2 排端子或竖向
布置
4 排端子
5
一般就地端子箱
320×233×120
适合横向布置
1 排端子
2.2.7 控制电源要求
2.2.7.1 招标人提供的控制电源为交流 380V10%(50 Hz2.5Hz)、220V10%(50
Hz2.5Hz)。
2.2.7.2 当投标人提供的控制设备和系统需其它等级电源时,投标人应自行提供电源变换设
备以满足需要。
2.2.8 热工检测
所有温度、压力、流量、液位取样点要求设在介质稳定且具有代表性和便于安装维护的位
置,并符合有关规定。测点数量应满足对烟气余热利用系统及其配供设备
(系统)作运行监控和
热力特性试验的需要。所有风烟系统的压力
/流量测点都要配备防堵取样装置,防堵取样装置
材质至少为
304 不锈钢,厚度不小于 3mm。
2.2.8.1 温度检测
1)烟气余热利用系统及其配供设备(系统)必须留有插座以及保护套管(中心孔尺寸为φ5),
用于烟气余热利用系统及其配供设备
(系统)高温高压部分管道测量烟气温度的测点必须采用与
主管道材质相同的温度测点保护套管,保护套管必须选用耐高温、高硬度、抗冲刷材料,插入
深度应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
(定)要求。
117
2)温度测点应根据工质参数确定留有焊接或 M33×2 的螺纹管座,位于高温高压管道上的
管座材质应与工艺管道的材质相同。
3)投标人应提供热电偶(热电阻)选型导则、热电偶(热电阻)保护套管壁厚及管道内插入深
度的计算公式、计算过程书面记录。此外,还应提供热电偶
(热电阻)的安装导则和安装详图。
4)随烟气余热利用系统及其配供设备(系统)本体提供的所有远传测温元件,其所有接线端
要求引至随烟气余热利用系统及其配供设备
(系统)配供的本体接线盒,以便于安装维修。
5)烟气余热利用系统及其配供设备(系统)壁温测点要求有明显的标志,并提供便于安装检
修的措施。
6)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多支测温元件,应保证其中一回路供非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的系统使
用。如果都被投标人所使用
(包括性能试验测点),则应增加测温元件供招标人使用。
7)远传测温元件不采用航空插头的连接方式,必须配置与温度元件一体化引出线或接线
盒,引出线应可以直接接至投标人中间端子箱。
2.2.8.2 压力检测
投标人提供的压力测点应采用取压短管与取样管连接方式,取压短管尺寸以支承稳定、满
足承受在操作一次门时的附加扭压力为原则。
2.2.8.3 流量检测
1)投标人提供的孔板喷嘴流量测量装置至少应达到下列性能:
流量测量装置阻力小。
每个流量测量装置出厂应有标定。
每个流量测量装置出厂应有检测报告、计算书及试验报告。
每个流量测量装置应有流向标志,便于识别。
每个流量测量装置应有设备编号标志
(标识编码),便于识别。
2)流量测量装置取样孔的对数及与管道的连接方式应满足工程实际需要。
3)流量测量装置应不因热膨胀而扭曲变形,直接影响原有的精度。
4)流量测量装置应满足 GB/T2624 规定。
5)流量测量装置在工作状态的开孔准确(应使用标准数学模型及标准配置)。
6)对焊接式流量测量装置,应将其法兰与环室组装为一体,并适用于高温、高压条件。
7)每一个流量孔板设计时,投标人应保证在最大流量时产生额定差压。孔板法兰的取压
孔位置要合适。
系数应<0.65。
8)每一个节流孔板应为带有方缘入口园同心园式。节流孔板的材料应和流体匹配。尺
寸、表面光洁度、平整度和公差都应符合
ISARP3.2 标准或 AGA No3 报告。
118
9)每一个节流孔板都应配备一个符合 ANSI.B16.20 标准的环室紧固式板夹,板夹上有
一个手柄打印有节流孔标牌编号,节流孔直径和
系数。
10)孔板的制造及计算严格按照 ISO5167 年版。
11)孔板配套双法兰。孔板、法兰与管道的连接保证同心度,满足相应的国家标准及行业
标准。
12)对于标准孔板,取压方式为角接取压,并在结构上前后各带长为 2D 的短管,短管材
料应与相连的工艺管道材质相同。
13)采用节流装置测量流量时,应采用环室取样方式,并带有引出管,以便于与差压测量
管路接连。节流装置的前后的直管段长度应符合流量测量规定。
14)一个节流装置上安装 2 个或以上变送器时, 取样孔的对数应与之相适应。
15)对于其它流量测量(例如在特殊悬浮物中,或含颗粒的水、烟气中),应根据可靠性和
抗腐蚀性的要求,选用电磁流量计或其他合适的流量计,精度不低于
0.2 级。
16)整套装置在交货时应有相应的流量计算书和校验记录。
17)流量测量装置前后应留有足够的直管段长度。
2.2.8.4 液位检测
就地液位指示计采用磁翻板液位计,不采用玻璃管液位计。
远传液位计采用雷达液位计。
液位指示计和远传液位计的指示
/测量范围为整个容器/水箱。
2.2.9 每台机组烟气余热利用系统及其配供设备(系统)至少应设置以下检测、控制和保护项
目(不限于):增加真空负压检测、换热效率
(1)低温省煤器进口烟气温度(每台低温省煤器各 2 点);
(2)低温省煤器出口烟气温度(每台低温省煤器各 2 点);
(3)低温省煤器出口水温度(每台低温省煤器各 2 点);
(4)低温省煤器入口母管温度(共 2 点);
(5)低温省煤器出口母管温度(共 2 点);
(6)低温省煤器进口烟气压力变送器(每台低温省煤器各 1 点);
(7)低温省煤器出口烟气压力变送器(每台低温省煤器各 1 点);
(8)低温省煤器入口母管压力(共 2 点);
(9)低温省煤器出口母管压力(共 2 点);
(10)低温省煤器进口水流量(共 1 点);
(11)低温省煤器旁路水流量(共 1 点);
119
(12)暖风器进口空气温度(每台暖风器各 1 点);
(13)暖风器出口空气温度(每台暖风器各 2 点);
(14)暖风器进口母管水温度(共 2 点);
(15)暖风器出口水温度(每台暖风器各 1 点);
(16)暖风器进口空气压力(每台暖风器各 1 点);
(17)暖风器出口空气压力(每台暖风器各 1 点);
(18)暖风器进口母管水压力(共 2 点);
(19)暖风器出口母管水压力(共 2 点);
(20)暖风器进口水流量(每台暖风器各 1 点);
(21)低温省煤器金属壁温;
(22)就地温度表、压力表;
(23) 低温省煤器出口烟气酸露点(每个出口烟道设 1 点);
(
24)真空热管真空压力(每组热管各 1 点);
(
25)真空热管冷凝段外壳壁温(每组热管各 1 点);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3.1 备品备件
3.1.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1.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表。
3.1.3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3.1.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
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3.1.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
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3.1.6 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 15 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2 所
列备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3.2 专用工具
3.2.1 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3.2.2 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
具表中。
3.2.3 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
中。
120
3.2.4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
料。
3.2.5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
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概述
4.1.1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
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4.1.2 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
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4.2 工厂检验
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
检验和试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
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4.2.3 投标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
求,投标人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人发生重大
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人。
4.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4.3 设备监造
4.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国家电力行业标准 DL/T 586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和大唐集团制
〔2013〕28 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需
要免费提供监检证明。根据《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规定,招标人可委托有资质的单
位对投标人检验后的设备进行制造质量测检。投标人无偿配合检验工作。
4.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停工待检、任意抽检,即 R 点、W 点、H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
后,投标人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人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 份。
4.3.3 监造内容(具体内容招标人确定)
监造内容:
121
监理方式
序号
零部件或工序名称
监造内容
H
W
R
备注
1 原材料质量见证(含焊材)
1.1 原材料质量证明书
√
1.2 原材料入厂复验合格报告
√
2 焊接检查
2.1 纵、环、角焊缝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
2.2 纵、环、角焊缝焊接试样报告
√
2.3 纵向焊缝棱角度
√
2.4 纵缝及封头拼接焊缝错边
√
2.5 环缝对接错边
√
2.6 焊缝表面质量
√
3 焊缝无损检测报告
√
4 热处理报告
√
5 内件安装及清洁度检查
√
√
6 通球试验
√
√
√
7 水压试验
√
√
√
8 完工检查
8.1 蛇形管组件对样尺寸及光谱检查
√
√
8.2 最终出厂前焊缝及母材表面质量检查、合金钢焊缝无损检测、翅片管翅片与管材焊缝无损检测
√
√
8.3 油漆质量检查
√
√
1
真空热管换热器、管式
换热器
8.4 包装质量检查
√
√
1 原材料质量见证(含焊材)
1.1 原材料质量证明书
√
1.2 原材料入厂复验合格报告
√
2 焊缝表面质量检查
√
3 焊缝无损检测报告
√
4 清洁度检查
√
5 尺寸精度检查
√
2
辅助设备
6 水压试验
√
√
122
监理方式
序号
零部件或工序名称
监造内容
H
W
R
备注
7 阀门质量证明文件
√
8 水泵质量证明文件
√
9 油漆、包装检查
√
1 焊工资格
√
3
人员资格
2 探伤人员资格
√
注:
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I 点—现场复查、抽检
4.3.4 对投标人配合监造的要求
4.3.4.1 投标人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4.3.4.2 投标人应为招标人监造代表提供下列方便:
1)提前 10 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人及其监造代表,监造项目和方式由投
标人、招标人监造代表、招标人三方协商确定;
2)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招标人有权通过投标人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
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
录),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方便。
3)向招标人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交通、通讯等的方便。
4.3.4.3 招标人监造代表不能按投标人通知时间及时到场,经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工厂的试
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招标人监造代表有权事后了解和检查试验报告和结
果。
4.3.4.4 招标人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招
标人有权提出意见,投标人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人是否要求和知
道,投标人均主动及时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
隐瞒。在招标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擅自处理。
4.3.4.5 无论招标人监造代表是否参加了监造与出厂检验或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了
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视为投标人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投
标人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4.3.4.6 由投标人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投标人签好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对某些主要设备还应有全套招标人监造代表签字的监造与检验记录
和试验报告。
4.3.4.7 设备到达目的地后,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与招标人一起根
123
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招标人应在开箱检查前 10 天
通知投标人开箱检验,投标人应派检验人员参与现场检验工作。如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赶赴现
场,招标人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均有效,将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索赔依
据。
4.4 性能验收试验
4.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
求。
4.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一般为设备安装及使用地点。
4.4.3 性能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 168 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
由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单台设备的试验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4.4.4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人组织实施,投标人、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参
加。招标人委托经投标人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并编制试验报告。试验大纲由招标人提
供,与投标人、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讨论后确定。如首次验收试验未通过,投标人
应查找原因并及时修理直至验收试验合格,由此发生的二次及以上试验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如
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
力等由投标人提供。
4.4.6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启动锅炉试生产期内,由投标人和招标人双方配合进行各项验收试验,在此期间所发生的
设备制造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无偿地负责解决。
4.4.6.1 考核项目
应在 BMCR、BRL、THA、75%THA、50%THA 及 20%THA 下进行全套装置的验收试验,具体测试
项目至少包括:
(1)电耗和工艺水消耗
(2)烟气温度(连续测试进出装置的烟气温度,每天至少一次采用人工测试方法进行对比测
试检查)
(3)烟气压损值(连续测试进出装置烟气压降)
(4)凝结水温度、流量(连续测试进出装置的凝结水温度、流量,每天至少一次采用人工测
试方法进行对比测试检查)
(5)凝结水压损值(连续测试进出装置凝结水压降)
(6)控制系统响应特性(检查系统响应特性以提供稳定运行的依据,而不造成设备停机,在
各类辅助设备跳机(闸)时能自动调整负荷),检查控制响应特性指对装置在增/降负荷时的压力
124
控制、温度控制、液位控制等的扰动,观察是否满足调节质量的要求。
(7)升压泵试验,按相关标准执行
(8)电动机试验,按相关标准执行
4.4.6.2 试验条件
(1) 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设计条件和运行条件;性能验收试验应在全部设备运转稳定,达
到额定出力连续稳定运行 168 小时完毕后 6 个月内进行。
(2) 应符合投标人的操作方法和说明书;
(3) 在性能试验结束以前,除正常的运行调整外,不允许有任何人为的调整。
4.4.6.3 试验由招标人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并提出试验报告。
4.4.6.4 试验结果
(1)如果性能不满足,经调整和消缺后再重做试验。
(2)调整和消缺内容:招投标人双方各负其责。
(3)如果试验后半年内仍不能达到性能保证值,若属投标人原因,则按商务条款执行。
4.4.7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参见通用部分 1.5 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
准,由投标人按具体设备要求填写。
4.4.8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用的仪器、表计和工具由性能验收试验方(第三方)负责提供。
一般仪器由国家法定单位标定,部分仪器现场标定。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
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人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人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
合。
4.4.9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投标人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招标人承
担;在投标人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于合同总价之中。
4.4.10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委托的测试单位编写,共同签章确认结论。若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人
主持并负责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招标人为主编写,投标人参加。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
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
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5.1 技术服务
5.1.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要派合格的现场
125
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格式)。如果此
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人要追加人·月·数,但招标人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
用。现场服务计划表由投标人填写在附表 A.6 中。
5.1.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5.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5.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5.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
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5.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5.1.2.5 投标人须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
5.1.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5.1.3.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
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在设备开始安装后的任务为指导安装和
调试工作,监督工程质量及调试质量,并符合工厂设计要求,处理设备缺陷及设计变更等,后
期要参加试运行和性能考核试验。
5.1.3.2 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应承担合同规定的有关安装、施工、调试、试运、性能保证
试验和验收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应按照各自的专业履行自己的职责,按照电厂设备、电厂设
计、施工和调试的要求,向招标人人员提供技术说明、图纸及其说明、规范、规定、标准等有
关技术资料以使招标人人员能够正确掌握并及时实施。
5.1.3.3 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在其专业范围内,应各自对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图纸和
运行手册给予详细的解释,对于招标人提出的与合同电厂有关的技术问题应给予答复和解决。
5.1.3.4 对投标人设计或制造方面出现的问题,投标人技术人员将及时给予正确答复并
根据需要对设计和图纸进行修改。
5.1.3.5 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应协助招标人对招标人的安装、施工、调试、运行和维修人
员在现场进行培训,并应尽最大的努力来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
5.1.3.6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设计意图和安装程序及
安装要点的技术交底和解释,必要时进行示范操作。对重要工作项目应实行每个工序的检查指
导和监督,实行工序签证制度,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签证的工序如因
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而发生的问题,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对重要工作项目
的认定,填写下表:
126
序号
工作项目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 注
1
2
3
5.1.3.7 对于投标人技术人员专业以外的技术问题,应基于其经验向招标人的人员提供
建议或与投标人的总部联系以寻求解决的方法。
5.1.3.8 投标人的技术人员应对设备的起吊、现场搬运和存储的步骤给予招标人以指
导,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的正确性负责。
5.1.3.9 投标人技术人员将指导并参加施工阶段重要项目的验收,包括处理验收中的问
题及验收后质量的评估。
5.1.3.10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
发生质量问题或有重大设计变更,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解决。如投标
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要出具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1.3.1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
5.1.3.12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有多个现场服务人员时,投
标人应指定一个总负责人,负责领导驻现场的全部服务人员,负责和招标人的总代表联系并协
商解决设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技术问题和其它配合协调工作。
5.1.3.13 招标人不需因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5.1.4 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投标人便。
5.2 培训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
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5.2.1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填写在附表 A.5 中。
5.2.2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5.2.3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
便。
5.3 设计联络
若招标人有要求,投标人应及时、义务地到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进行设计联络和设计配合。
127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1 一般要求
6.1.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
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
程要求。
6.1.3 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在
30 天之内向招标人给出全部技术资料 2 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人确认。
6.1.4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
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6.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投标人应及时
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人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
术资料。
6.1.6 招标人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6.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炉 12 套,电子文本 2 套(可编辑)。
6.1.8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6.1.9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x1000MW 机组项目专
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6.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6.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可自行细化)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标所需图纸资料,并列出图纸清单。
6.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
认)
投标人应及时提供满足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各设计阶段的资料和图纸,并列出清单。
6.2.3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
的技术资料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
(1)各部件或设备的质量合格证书;
(2)各部件或设备主要用材的质量合格证书;
(3)投标人应提供各承压部件的强度计算书、质量证明书、壁厚检测报告、硬度检验报
告、金相检验报告、焊接质量控制卡等材料,类别及内容满足《关于开展蒸汽管道和压力容器
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的通知 大唐集团生[2016]976 号》文件要求。
128
6.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
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 提供设备安装、运行、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需详尽图纸和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
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
3) 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启
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设备检修、维护、运行手册中应能够快速查阅运行参数、设备说明书、操作、维护和安全
程度。手册应分成卷,每一卷包括封面的最大厚度为 50mm。每一卷的版式应一致,每一部分
的系统、设备等描述顺序也应一致。手册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设备概述,包括设备、系统说明、设备结构、功能说明、技术规范等。
设备启动、运行和停运的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设备联锁和保护功能说明。
设备安装、拆卸、维护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设备零、部件清单,包括名称、图号、规格、材质、制造厂家全称等。
设备易损件、消耗性材料清单,包括名称、规格、制造厂家全称等(标准件提供国标或行
标型号)。
4) 投标人须提供备品配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6.2.5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
认)。包括但不限于:
1)检查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等出厂报告。
2)投标人提供设备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存放与
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查、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
压试验和性能试验等)。
6.3 图纸资料清单
6.3.1 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下列内容的图纸、图表、技术文件、说明和手册等资料并附目
录清单:
表中时间为从技术协议签订后计算的天数。
提供的资料应为最终版图纸和资料。
129
提交时间
序号
资
料 名 称
投标
10 天
内
15 天
内
25 天
内
1
设计、制造、交货、安装和调试总的时间进度表
√
2
设计、制造、试验的标准规范清单
√
3
详细的文件提交进度
√
4
质量保证措施的文件和计划
√
5
要求的辅助系统和消耗品
(如工艺水、电源、仪表
空气等
)的确切数据资料
√
6
烟气余热利用及加热冷风系统设备总装图,要求注明烟气设计进出口温度、设计压降、热媒水设计进出口温度、设计压降、设计流量,热效率、总重等
√
7
烟气余热加热冷风系统接口总图
(纵向和断面视
图
),明确外型尺寸,各接口尺寸,开孔数目及开
孔尺寸,和对支撑结构的配合要求
√
8
凝结水、热媒水水侧系统流程图
√
9
辅助设备的布置图
(吹灰器,冲洗水泵、凝结水升
压泵、热媒水循环泵
)
√
10
辅助设备
(风机、水泵等)在额定转速,规定的设计
分界面和使用的介质密度等条件下的全特性曲线图,包括全升压与流量关系曲线,功率与流量关系曲线,效率与流量关系曲线
√
11
保温面积统计及保温厚度
√
12
控制、保护及联锁要求框图
√
13
支撑结构,基础要求图
√
14
热工测量系统图及测点布置位置图
√
15
基础图及基础荷重
(包括静载、动载)分布图
√
16
支座、基础底板
(包括电动机)、支撑详图
√
17
地脚螺栓箱部套图
(包括电动机)
√
18
各工况下的性能数据
√
19
设计、制造、交货、安装和试运的总的时间进度表,分解到主要组件、开始日期、准备工作
√
20
各种工况下的烟气余热利用及加热冷风系统的性能参数
√
21
总体布置图,包括低温省煤器、暖风器、吹灰器,冲洗水泵、凝结水升压泵、热媒水循环泵等设备的布置
√
22
换热器及各辅助设备总图:要求注明型号、设计介质、介质密度、设计进出口温度、设计流量、设计全压、热效率、总重、转动件重、外形尺寸和接口尺寸和朝向等
√
130
提交时间
序号
资
料 名 称
投标
10 天
内
15 天
内
25 天
内
23
设备安装图:包括基础施工和安装本体,电动机及中性点
CM 箱所必需的尺寸和数据
√
24
系统流程图,包含
KKS 编码
√
25
气、水、电等的接口位置和尺寸
√
26
水系统及布置图;水量、水温、水压、水阻和散热量
√
27
在额定处理能力,规定的计算分界面和使用的介质密度等条件下的各性能关系曲线
√
28
系统图以及安装、运行和维护说明书
(包括配套供
应的特殊测量保护仪表的使用技术说明书
)
√
29
隔声包敷层详图及材料清单
√
30
保温面积统计及保温厚度
√
31
检修最重件尺寸、重量及起吊高度尺寸和所需的空间距离详图
√
32
设备结构说明书
√
33
电气原理图、电气安装图、电缆清册
√
34
I/O 清册
√
35
测量、控制、联锁要求及框图
√
36
热工测量系统图及测点装设位置图
√
37
吹灰器的控制要求
√
38
测点布置图及联锁保护要求,控制柜接线图
√
39
运行中各项参数、报警、连锁和保护动作整定值
√
40
烟气余热利用及加热冷风系统换热元件拆装布置图
√
41
隔音结构图
(包括外护板)及材料清单
√
42
检修最重件尺寸及重量
√
43
设备支座、基础底板、支撑详图
√
44
供货清单
(含仪表、控制设备及其附件的供应清单)
√
45
专用工具表和备件表
√
46
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书及质保证书
√
47
结构说明书
√
48
主要零部件材料清单及说明
√
49
电动机总图和安装图,要求表示全部外形尺寸及装配尺寸,内部风道、基础留孔、荷重等
√
131
提交时间
序号
资
料 名 称
投标
10 天
内
15 天
内
25 天
内
50
速度一转矩特性曲线
√
51
在额定电压和最低启动电压下的电动机加速度曲线,用电流和时间的函数曲线表示
√
52
在额定电压和最低启动电压下的转子安全堵转电流上开曲线和过负荷运行曲线
√
53
电动机与所驱动设备成套装置的使用维护说明书。该说明书包括电动机安装要求的说明
√
54
在额定电压和最低启动电压下的转子安全堵转电流上开曲线和过负荷运行曲线
√
55
电动机与所驱动设备成套装置的使用维护说明书。该说明书包括电动机安装要求的说明
√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7.1 包装
7.1.1 投标人在设计和包装过程中应分别执行:
GB/T4892《硬质直方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GB/T13201《圆柱体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GB/T13757 袋类运输包装尺寸系列》
GB/T15233《包装 单元货物尺寸》
GB/T16471《运输包装件尺寸与质量界限》
GB/T325《包装容器 钢桶》
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7284《框架木箱》
GB/T12464《普通木箱》
GB/T13144《包装容器 竹胶合板》
GB/T14187《包装容器 纸桶》等有关国家标准。
采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应符合集装箱的要求,集装箱的外形尺寸、重量和最小内部尺寸
应符合 GB/T1413《系列 1 集装箱 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或更新版本的规定。
所有的防护包装应符合 GB/T4768《防霉包装》、GB/T4879《防锈包装》、GB/T5048《防
潮包装》、GB/T7350《防水包装》、GB/T12339《防护用内包装材料》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标
准。
木箱(WOODEN CASE):全部采用压边接缝或锲槽接缝全封闭式 木箱,禁止使用花格木箱。
包装要用松木或同类材料,禁止使用竹板,柳钉等材料,依设备的特征和重量设计,确保木箱
132
强度和装卸安全.严禁使用朽木和虫蛀木。精密仪器,仪表,控制盘(台)等电气设备应进行真
空包装处理后再装箱,易碎设备(如绝缘瓷瓶)应先装入小型纸箱(纸箱内必须要有填充物)后再
装箱,设备在木箱内固定牢靠,不得发生移位窜动。包装箱箱充满度不得低于 90%,货物体积
不足时,应适当填充。由散件组成的包装箱件,毛重应限制在 20 吨以下。同时,单件包装箱
件的最小尺寸不得小于 100×100×80(CM),以免在装卸、转运过程中丢失。设备装箱时尽
量使其重心位置居中靠下,重心偏高的设备尽可能采用卧式包装。重心偏离中心较为明显的设
备应采用相应的平衡措施。
裸装(NUDEN CARGO):用于大型钢结构等的大部件设备,裸装货物一般应安置于底盘上。
底盘设计应符合均衡受力,稳固可靠,便于装卸的要求。底盘应与裸件固定在一起,始终保持
一件货物。裸装重要零件须同时采取局部防护,防锈等措施。
设备上有特殊防护要求的或易拆卸及贵重的零部件应尽可能拆下,按特殊要求另行包装。
框架装(FRAME):采用以槽钢,工字钢为框架材料的框架包装,设备必须在框架内,固定
措施安全可靠,不得有窜动,碰撞。铁件之间须有衬垫物,以免运输中铁件直接接触摩擦,减
少产品的局部厚度,对于受压件的管件此点尤为重要。
捆装(BUNDLE):管件可采用捆装形式,须以角钢和槽钢为材料进行捆扎,长度 5 米以上的
货物至少 5 道,确保不散捆。严格禁止采用铝丝捆扎,捆装货物钢结构之间,须加衬胶皮或麻
袋片等衬垫物,以防物件窜动,散捆以及由此产生的摩损。一般用于套管等货物运输包装。应
在角钢或槽钢的凸出部位如套管之间铺垫木板防止在运输过程中货物互压变形。
管子及配件必须将两头加封(如塑料盖、套,铁环等),或用其他类似方式的保护,捆装后
每件重不得少于 100 公斤。
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除特殊部件外(如管件等),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包装的技术
条件进行,或按最好的商业惯例,使用坚固的箱子包装。并应根据不同货物的特性和要求,采
取措施,如对设备进行妥善的油漆或其他有效的防腐处理,以适应远途海上、陆上运输条件和
大量的吊装、卸货以及长期露天堆放的需要,从而防止雨雪、受潮、生锈、腐蚀、受震以及机
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
7.1.2 投标人所供技术文件应妥善地包装,能承受运输和多次搬运,并应防止潮气和水的
侵蚀。每个技术文件邮包应装有详细目录清单。
7.1.3 为防止设备器材被窃或受腐蚀物质、水的损坏,如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不得采用
敞开的板条箱和类似包装。
7.1.4 要求扩散厂的装箱清单与文件格式一致。
7.1.5 对装在主体设备的零部件在箱件清单应标注清楚:装原位或单独包装。
133
7.2 标志
7.2.1 设备标志
(1)每台设备都应有固定铭牌。铭牌应不易损坏。标志应醒目、整齐、美观。设备的金属
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 GB/T 13306《产品标牌》及《大唐集团公司
发电企业安全设施规范》的规定。
(2)重重要部件根据图纸规定,在一定位置上用不褪色的油漆标注装配编号,使用材料和
检验合格的标志。
7.2.2 包装标志
(1)投标人供给的设备(无论装在箱内或成捆的散件)的包装,都应贴有标明合同号、主
要设备名称、部件名称和组装图上的部件位置号的标签,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还应标明“备品
配件”和“工具”的字样。
(2)对装箱供给的设备,投标人应在每个箱子的两面用油漆写下如下内容: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港、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箱的序号设备总件
数)、毛重、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
应按照设备各特性和不同的运输及装卸要求,在箱上明显位置标上“小心”、“向上”、
“防潮”、“勿倒”等通用标志,并应符合 GB191 和 GB6388 的规定。
包装箱应连续编号,而且在全部装运的过程中,装箱编号的顺序始终是连贯的。
(3)对超大、超重货物应标注吊钩、重心和支点的位置。
(4)货运标志应符合国际物运协定规定。
(5)装箱清单在包装箱内部和外部应各有一份清单,外部清单应做好防潮及保护措施,外
部装箱清单应安放在箱的侧面的明显位置。
7.3 运输
7.3.1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国家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当部件经由除
铁路外的其它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遵守有关运输单位的规定。
7.3.2 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发出 24 小时内,投标人应用传真通知招标人。通知中应
指明设备名称、件数、件号、重量、合同号、货运单号、设备发出日期。
7.3.3 超重件,投标人在发货前不迟于 30 天应以传真通知招标人发货大概日期。
7.3.4 大部件情况表由投标人填写在附表 D 中。
7.4 保管
7.4.1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设备、部件、材料等的保管方法的说明。
7.4.2 投标人所用的每种防腐剂的质量、预期寿命和型号应该一致,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
134
交各种防腐剂清除步骤的完整资料。
7.5 检验与验收
7.5.1 包装箱外有两份装箱单,以便于设备、技术资料、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的管理和
保管。所有设备附有下列规范书:
1)装箱单,其上注明: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制造厂;装箱数量;附件、备件名称及数
量;装箱日期。
2)原制造厂的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含检验、试验报告)、图纸及安装使用说明
书。
3)装箱单在装箱发运前以快件邮寄给招标人两份供现场验货,一份随箱。
7.5.2 设备到达现场后,投标人与招标人按商定的开箱检验办法,对照装箱单逐件清点,
进行检查和验收。
7.5.3 投标人扩散联营或外包生产的设备(部件)应写明生产厂家,投标人对厂家质量和
交货进度负责。设备到达现场后,仍由投标人会同招标人进行检查和验收。
7.6 因投标人原因引起包装、标志、运输、及保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赔
偿。
135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36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1 一般要求
1.1.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人提供本工程配套的 2 套烟气余热
利用装置及附件,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
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1.1.1.2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应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
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
足,投标人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并不引起合同费用增加。
1.1.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两台锅炉所需。
1.1.1.4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
清单。
1.1.1.5 投标人分别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免费)、运行一年、三年所需备品备件表(包括
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包括设备或备件的名称、型号规格、
图号、数量、生产厂家等)。
1.1.1.6 投标人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及外包件清单包括设备或备件的名称、型号规
格、图号、数量、生产厂家等,投标人提供三家及以上厂家供招标人选择。
1.1.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通用部分章节要求。
1.1.1.8 设备投运后一年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24 小时
内到达现场免费修理或更换。
1.1.1.9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内中标设备的运维服务清单,并附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
证明材料。
1.1.1.10 对所有外购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厂家的技术资料,供招标人确认。
1.1.1.11 投标人提供特殊焊接所用的焊条且提供足够的裕量,如铸铁焊接焊条。
1.1.1.12 所有以法兰为供货界限的且提供足够的裕量,均包括反法兰、垫片及紧固
件。
1.1.1.13 投标人应提供在装量 150%的润滑油、润滑脂。
1.1.2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1.1.2.1 投标人的设计和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每套烟气余热利用及冷风加热系统
低温省煤器(包括壳体、换热器本体、导流板、进出口大小头等)和暖风器本体(含壳
体、换热器本体、导流板、进出口大小头等)及其支撑结构、凝结水系统(含凝结水升
压系统)、热媒水系统(含热媒补充水系统、热媒增压系统、稳压系统)、吹灰系统、低
温省煤器本体密封系统等所有系统的管道及阀门(含密封、连接、紧固等所有附件)以
137
及控制系统所需的测温、测压装置及其它辅助装置,系统检修维护平台、吹灰大平台
及上下扶梯。
1.1.2.2 接口
1.1.2.2.1 电气设计与供货接口
(1)投标人负责余热利用及加热冷风系统所涉及到所有电气设备设计与供货,包含
(不仅限于):电机、变频器及控制系统、电缆、电缆桥架及槽盒、接地装置、控制
柜(箱)及附属设备、加热器、冷却装置、开关等设备及所有配套附属设备设计与供
货。
(2)电动机内部接线与外部电缆进行连接的连接器应由投标人负责提供。
(3)投标人成套就地控制柜或控制箱至设备本体之间的电缆由投标人成套供货,投标
人应在签定技术协议时提供相关的电缆清册。投标人供货设备的接线端子,接线端子
及接线盒尺寸需保证与进出线电缆截面相匹配,实现电缆的顺利连接,具体电缆规格
尺寸在施工图阶段配合。
(4)室外安装的电动机设计防雨棚,电动机联轴转动部分设计防护罩,并能起到防护
功能,防雨棚可方便拆装,便于电机检修。
(5)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由投标人提供的设备之间的电缆槽盒由投标人设计、供货,电
缆桥架、槽盒全部采用铝合金材质。
(6)如果连接电缆的两端设备均由投标人供货,那么这根电缆将由投标人供货并提供
接线;但只要连接电缆的一端设备不属于投标人的供货范围,那么这根电缆将由招标
人负责并供货,投标人配合设计。
1.1.2.2.2 仪控接口:接口分界在投标人提供的接线盒以及控制箱的对外接线端子
上。
1.1.2.2.3 烟风系统接口:低温省煤器和暖风器的进、出口接管(变径管)接口法兰(含
反法兰、密封件及附件)。投标人接口应与招标人接口一致,并无条件配合接口。
1.1.2.2.4 凝结水供、回水系统接口(以反法兰为止,包括紧固件、密封件等):投标人
提供,招标人确认。投标人与招标人管道布置的设计供货接口仅有一个,接口分界在
除尘器前烟道框架外 1m 处。凝结水系统所有与增设低温省煤器相关的凝结水系统阀
门、凝结水升压泵组(含旁路)、凝结水调节阀组均由投标人设计供货。
1.1.2.2.5 热媒水系统由投标人设计供货。
1.1.2.2.6 热媒水补水系统接口(以反法兰为止,包括紧固件、密封件等):投标人提
供,招标人确认。投标人与招标人接口仅有一个,补充水接口分界在补水箱外 1 米
处。
138
1.1.2.2.7 吹灰系统接口(以反法兰为止,包括紧固件、密封件等):投标人提供,招标
人确认。投标人与招标人接口仅有 1 个,分界在除尘器前烟道框架外 1m 处。
1.1.2.2.8 低温省煤器辅助蒸汽接口(以反法兰为止,包括紧固件、密封件等):投标人
提供,招标人确认。投标人与招标人接口仅有 1 个,辅助蒸汽分界在蒸汽加热器外 1m
处。
1.1.2.2.9 压缩空气系统接口(以反法兰为止,包括紧固件、密封件等):投标人提供,
招标人确认。投标人与招标人接口分界在储气罐进口处。
1.1.2.2.10 其他接口(以反法兰为止,包括紧固件、密封件等):投标人提供,招标人
确认。
1.1.3 供货范围
以下供货清单如无特别说明,均是指 1 台机组数量,本工程共 2 台机组。
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运行要求为原则,在技术规范中涉
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也由投标人
补充供货。凡是分包件中多于一个厂家的,应分别列出其价格,并按照最高价计入总
价。
1.1.3.1 供货范围(内容供参考,投标人填写)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低温省煤器
台套
1
换热管组
壳体(含内部支撑
件、导流板)
进、出口变径接管
及防腐(含导流
板、防腐材料供货
及施工)
配含接口正反
法兰
连接、紧固附件
2
一次风暖风器
台套
1
换热管组
壳体
进、出口变径接管
配含接口正反
法兰
连接、紧固附件
3
二次风暖风器
台套
1
换热管组
139
壳体
进、出口变径接管
配含接口正反
法兰
连接、紧固附件
4
凝结水系统
台套
1
凝结水升压泵
台
2
板式换热器
过滤器
管道
阀门
5
热媒水循环系统
台套
1
热媒循环泵
台
3
过滤器
管道
阀门
稳压水箱
6
吹灰系统
吹灰器
管道
储气罐
阀门
7
热媒水补充系统
水箱
管道
阀门
8
钢结构及平台扶梯
热浸锌
平台
扶梯
连接、紧固附件
支撑设备钢结构
140
9
仪表与控制设备
详见仪表与控
制设备清单
10
油漆
11
保温金属固定件
(钩钉、护板等)
12
电气设备及附件
13
其他(投标人补充)
供货范围内仪表与控制设备清单(不限于此,由投标人根据实际详细填写)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电动执行机构
2
控制箱及接线盒
3
压力变送器
4
差压变送器
5
热电阻
6
热电偶
7
电磁阀
8
差压开关
9
压力表
10
温度表
11
流量测量装置
12
雷达液位计
13
磁翻板液位计
14
管路泄漏检测仪
15
振动测量装置
16
行程开关
17
PH 计
18
电导率仪
19
其他
(投标人补充)
1.1.3.2 专用工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141
2
3
……
1.1.3.3 进口件清单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1.1.3.4 随机备品备件(2 台机组共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电磁阀
套
2
补水、声波
吹灰器
2
过滤器
套
2
声波吹灰器
3
管路泄漏检测探
头及板卡
套
2
4
电动执行机构控
制板
套
2
各种规格阀门(闸阀、截止
阀、调节阀、止
回阀)
套
1
各 1 套
6
泵的配套轴承
套
1
热媒水循环泵、凝结水
升压泵
7
各类泵的机封
套
1
一台炉用
量。投标人
细化
8
各种规格密封垫
套
10
投标人细化
1.1.3.5 推荐备品备件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2 交货进度
1.2.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范围中
所列的设备,实现本招标文件涵盖的设备预定功能。其中,包括设备本体及其附件的
142
功能设计、结构、包装、运输、性能、监造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和安
装指导、售后等现场技术服务。
1.2.2 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应在 2 周内,按招标人里程碑计划提交一份详尽
的生产进度计划表。
1.2.3 如生产进度有延误,投标人应及时将延误的原因、产生的影响及准备采取
的补救措施等向招标人加以解释,并保证交货的进度不影响现场施工进度。否则应及
时向招标人通报,以便招标人能采取必要的应对延迟交货的措施。
1.2.4 如因招标人施工进度调整等因素,引起的延期供货,不影响合同总价。
2. 项目概况
本工程系扩建电厂,厂址位于陕西省富县吉子现。电厂规划容量 2×660+2×
1000MW,一期已建设 2×660MW 机组,本期拟扩建 2×1000MW 高效超超临界一次再热间
接空冷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锅炉采用高效超超临界参数变压直
流炉、单炉膛、一次再热、平衡通风、前后墙对冲燃烧、紧身封闭布置、固态排渣、
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Π型锅炉。每炉两台四分仓回转式空预器。制粉系统采用中速
磨煤机冷一次风机正压直吹系统。每台炉配六台中速磨煤机和六台给煤机;一次风
机、送风机、引风机采用动叶可调轴流风机,双系列布置。深度调峰最低不高于
20THA%;50%及以上负荷变化率按 2.2%Pe/min,30%-50%负荷变化率按 1%Pe/min;30%
额定负荷供电煤耗比 100%额定负荷增幅不超过 16.72%;具备日启停调峰能力。
计划工期:本期工程 2×1000MW 机组计划于 2025 年 12 月开工, 2028 年 8 月第一
台机组投产,2028 年 10 月第二台机组投产。
2.1 交通运输
本工程厂址区域已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道路,可充分利用现有的交通资源,便于
进厂道路建设和设备材料运输。
本工程当地铁路、公路交通条件便利,电厂设铁路专用线,电厂大件设备拟采用
铁路、公路运输进厂。
富县公路交通便捷、210 国道、309 国道交叉过境,另外还有黄直公路、羊南公路
等,实现了全县公路网络化、乡村道路砂石化,全县公路里程已达 1000km。行政村通
路率达到 100%。一期进厂道路从厂区西侧的羊南公路引接,长约 100m,采用汽-20
级,厂矿三级道路路面标准,15m 宽城市型混凝土路面。本期与一期共用,不需新建。
2.2 设计及运行条件
2.2.1 厂址所在地
厂区地段属湿陷性黄土场地,湿陷类型为自重湿陷性,湿陷等级为Ⅲ~Ⅳ级,地
143
下水位埋藏深度大于 50m。地区最大冻土深度为 93cm。厂址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
0.071g(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 6 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 0.56s。地基土对混
凝土结构及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无腐蚀性。建筑场地类别为 II 类。
厂址地下无文物及矿产。厂址附近无机场及军用设施。
2.2.2 水文气象条件
2.2.2.1 水文条件
本工程为扩建电厂,厂址处于黄土塬上,地势较高,现厂址处地势平坦、开阔,
远离河流和山洪沟,不受河流和山洪影响。
2.2.2.2 常规气象条件
厂址所处区域介于关中与陕北的过渡地区,在气候上属于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
候,全年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降水不均,旱涝易现;炎热季节短,寒冷期长。春季
多风,有寒潮、霜冻出现,危害农作物生长;夏季雨量多而且集中,有局部地区性雷暴
雨、冰雹和 7 级以上阵风出现;秋季容易出现连阴雨天气,中秋至深秋,降温加快,霜
冻来临;冬季降水极少,日照充足,寒冷干燥。
距厂址最近的为洛川县气象站,该气象站位于县城北关“郊外”,地理位置:北
纬 35°49´,东经 109°30´,观测场海拔高度 1159.3,1954 年 11 月设站至今,有长系
列实测资料,厂址与气象站中间无大的山脉阻挡,海拔接近,且两地的植被和地形地
貌等自然条件变化不大,属同一气候区域,因此,将洛川县气象站的基本气象资料直
接移用到电厂是可行的,且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1)常规气象要素
根据洛川县气象站多年实测资料统计,其基本气象要素累年特征值如下:
洛川县气象站常规气象要素统计表
项目
数值
平均气压
886.4hPa
平均气温
9.5℃
极端最高气温
37.5℃(2006/6/17)
极端最低气温
-23.0℃(2002/12/26)
最热月平均气温
21.9℃
最冷月平均气温
-4.5℃
平均水汽压
8.9hPa
平均相对湿度
62%
最小相对湿度
0
年平均降水量
590.2mm
144
一日最大降水量
131.6mm
年平均蒸发量
1550.0mm
平均风速
2.1m/s
最大积雪深度
25cm
平均雷暴日数
26.8d
平均大风日数
3.2d
平均雾日数:
53.2d
全年主导风向为:
N
冻融循环次数
57
根据洛川县气象站多年实测气象资料,统计出多年逐月平均的气象条件成果如气象要
素逐月平均统计表
月份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十二
全年
平均气温℃
-4.5
-1.6
4.0
11.3
16.2
20.2
21.9
20.8
15.7
9.9
3.1
-2.6
9.5
平均风速 m/s
2.2
2.2
2.3
2.5
2.3
2.1
1.9
1.8
1.8
1.9
2.0
2.1
2.1
平均相对湿度%
51
52
57
53
56
61
74
76
75
68
61
53
62
平均气压 hPa
890.9
889.1 887.0 884.4 883.0 880.0 878.8 881.7 886.8 890.7 892.2 892.3 886.4
平均降雨量 mm
5.3
9.7
24.9
36.2
50.5
66.5
131.0 116.6
75.6
47.7
20.5
5.7
590.2
平均蒸发量 mm
47.8
62.2
107.5 186.8 226.8 226.3 192.4 166.4 121.4
96.4
67.3
48.8
1550.0
2.2.3 设计风速及风压
根据现场踏勘、大风调查和洛川县气象站历年的实测风速资料,采用极值Ⅰ型法
进行统计计算,并参照国家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中的风压等值线图,确定
电厂厂址处:五十年一遇 10m 高 10min 平均最大风速为 23.7m/s,其相应的风压为
0.35kN/m2,百年一遇 10m 高 10min 平均最大风速为 25.3m/s,其相应的风压为
0.40kN/m2。
2.2.4 三十年一遇最低气温
根据洛川县气象站历年实测统计计算,采用 P—Ⅲ型曲线适线,结合周围地区工
程,得三十年一遇最低气温为-23.2℃。
2.2.5 雪压
根据气象站多年最大积雪深度资料,采用极值Ⅰ型法统计计算,求得五十年一遇
最大积雪深度为 25.3cm,相应雪压为 0.32kN/m2。结合周围地区及《建筑结构荷载规
范》GB50009 中的全国基本雪压分布图分析后认为,电厂五十年一遇雪压应采用
0.35kN/m2。
2.2.6 辅机冷却水系统
145
1) 冷却水压力(正常):0.4-0.6MPa;需承受的最高压力:不小于 1.0MPa
2) 冷却水温度:38℃(最高)
3)冷却水水质:除盐水
2.2.7 仪用压缩空气系统
仪用压缩空气工作压力:0.45-0.6MPa
2.2.8 辅助蒸汽
辅助母管蒸汽系统:压力 0.4~1.4MPa.a,温度 390℃。
2.2.9 厂用电系统电压
交流电源供电电压:低压:380/220 VAC,三相四线制。高压厂用电系统:10kV,
三相、50Hz。
直流电源供电电压:220V(动力),110V(控制)。
2.2.10 机组运行模式
机组年利用小时数 4500 小时。
2.2.11 热媒循环水
热媒循环水采用除盐水,水质如下表。
除盐水水质
项 目
二氧化硅
(μg/L)
电导率(25℃)(μS/cm)
硬度(μmol/L)
数 值
≤15
≤0.40
≈0
2.2.12 凝结水
凝结水水质(除盐后)
项目
标准值
期望值
备注
二氧化硅
≤10μg/L
≤5μg/L
铁
≤5μg/L
≤3μg/L
钠
≤2μg/L
≤1μg/L
氯离子
≤1μg/ L
——
电导率
≤0.10μS/cm
≤0.08μS/cm
经氢离子交换后,25℃
凝结水水质(加氧工况正常运行时)
项目
标准值
工况
期望值
30~150μg/l
OT
40~80μg/l
溶解氧
≤20μg/l
AVT
/
146
铜
≤ 2μg/l
/
≤ 1μg/l
2.2.13 燃料
2.2.13.1 煤质资料
本工程主要燃煤由延长巴拉素煤矿、可可盖煤矿、魏墙煤矿供应,应急备用燃煤
由黄陵矿区党家河、郭家洼、华恒、安喆等煤矿等供应。以铁路运输来煤为主,汽车
运输少量应急备用燃煤。设计煤采用巴拉素矿煤,校核煤 1 采用巴拉素、可可盖及魏墙矿
的混煤,混合比例 8:1:1,校核煤 2 采用巴拉素、可可盖及魏墙矿的混煤,混合比例
7:1:2。设计和校核煤种的煤质及灰成分分析见下表:
煤质资料
检测项目
符号
单位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1
校核煤种 2
全水分
Mt
%
13.8
13.25
12.85
空气干燥基水分
Mad
%
3.60
3.572
3.703
收到基灰分
Aar
%
22.52
23.237
22.758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Vdaf
%
28.54
30.454
30.859
收到基碳
Car
%
52.07
51.738
52.389
收到基氢
Har
%
3.23
3.253
3.29
收到基氮
Nar
%
0.67
0.675
0.691
收到基氧
Oar
%
5.26
5.46
5.609
全硫
St,ar
%
2.45
2.387
2.413
收到基高位发热量
Qgr,v,ar
MJ/kg
20.88
20.806
21.117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v,ar
MJ/kg
19.90
19.833
20.145
哈氏可磨指数
HGI
/
47
50.3
51
煤灰熔融特征温度/变
形温度
DT
℃
1170
1110
1110
煤灰熔融特征温度/软
化温度
ST
℃
1180
1120
1120
煤灰熔融特征温度/半
球温度
HT
℃
1190
1130
1130
煤灰熔融特征温度/流
动温度
FT
℃
1270
1140
1140
煤灰中二氧化硅
SiO2
%
53.51
53.146
52.18
煤灰中三氧化二铝
Al2O3
%
19.97
19.139
18.654
煤灰中三氧化二铁
Fe2O3
%
10.97
11.545
12.315
煤灰中氧化钙
CaO
%
4.49
5.228
5.893
煤灰中氧化镁
MgO
%
1.27
1.205
1.145
煤灰中氧化钠
Na2O
%
1.86
1.819
1.779
煤灰中氧化钾
K2O
%
2.32
2.277
2.21
147
煤灰中二氧化钛
TiO2
%
0.93
0.916
0.892
煤灰中三氧化硫
SO3
%
4.05
4.02
4.19
煤灰中二氧化锰
MnO2
%
0.127
0.129
0.1331
煤灰中五氧化二磷
P2O5
%
0.086
0.0975
0.1069
煤中氯
Clar
%
0.019
0.0168
0.0164
煤中汞
Hgar
µg/g
0. 142
0.1439
0.1528
煤中氟
Far
µg/g
150
157.1
152.1
煤中砷
Asar
µg/g
6
5.7
5.6
煤中镉
Cdar
µg/g
0.3
0.3
0.3
煤中铬
Crar
µg/g
40
40.3
39.5
煤中铅
Pbar
µg/g
9
8.3
8.1
煤中铜
Cuar
µg/g
7
7.2
6. 9
煤中镍
Niar
µg/g
12
12
11.7
煤中锌
Znar
µg/g
37
40.2
44.1
煤中游离二氧化硅
SiO2(F) ar
%
4.52
5.076
4.995
煤灰中游离氧化钙
CaO(F)
%
0.48
0.668
0.778
煤的冲刷磨损指数
Ke
/
4.9
4.9
4.8
测试温度(℃)
比电阻
(Ω·cm)
测量电
压(V)
室温
1.05×109
2.20× 109
7.41× 108
80
5.00×109
1.17× 1010
8.59× 109
100
4.32×1010
8.21× 1010
6.73× 1010
120
2.49×1011
4.30× 1011
4.83× 1011
150
9.62×1011
1.74× 1012
5.00× 1012
煤灰比电阻
ρCA
2000
180
1.04×1012
1.60× 1012
8.00× 1012
2.2.14 系统概况及相关设备
2.2.14.1 锅炉设备
1) 锅炉型式:高效超超临界参数变压直流炉、单炉膛、一次再热、平衡通风、前
后墙对冲燃烧、紧身封闭布置、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Π型锅炉。
2) 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3241t/h
3) 锅炉保证效率(BMCR):95.12%/95.71%(不考虑余热/考虑余热)
4) 锅炉(B-MCR)燃煤量:433.86t/h(设计煤种)/436.6t/h(校核煤种 1)
/429.5t/h(校核煤种 2)。
5) 燃烧方式:低 NOx 燃烧器、前后墙对冲。
148
6) 空气预热器型式:四分仓、回转式
7) 炉膛出口过剩空气系数(B-MCR):1.15
8) 锅炉运行方式:带基本负荷并参与调峰。
9) 锅炉不投等离子最低稳燃负荷 20%THA。
2.2.14.2 烟气系统
除尘器前设有低温省煤器,烟气经过冷却后进入除尘器除尘后,经引风机后进入
脱硫系统,脱硫后的净烟气排入烟囱。通过闭式热媒循环水系统以及布置在空预器入
口冷风管道上的暖风器,加热冷一次风及冷二次风,冷风不能吸收的热量通过闭式水
系统送到汽机侧加热汽机凝结水,在热媒水与凝结水之间设置板式换热器。每台机组
设一套烟气余热利用及冷风加热系统及其辅助系统。余热利用进口烟道管道规格为:
圆管外径 4620×6mm,出口方管外径 4200×4200×6mm。
2.2.15 烟气余热利用及冷风加热系统简介
本工程采用改进型锅炉侧烟气余热利用系统,主要原理是将空预器出口利用热媒
水回收的烟气余热中的热量通过加热空预器入口的冷风,送回到锅炉中二次利用,提
高锅炉效率,达到节煤的目的,多余的热量加热凝结水。烟气余热回收采用在除尘器
入口布置低温省煤器,烟气温度 BMCR 工况下,低省入口烟温 134℃降低到 85℃回收烟
气热量,回收的热量通过水系统以及布置在空预器入口冷风管道上的暖风器,加热冷
一次风及冷二次风,将冷风温度加热到一次风温不低于 53℃,二次风不低于 51℃,提
高锅炉效率;但空预器冷风温度的提高受年平均温度、给水温度、磨干燥热风温度限
制,因此冷风温度不能无限上调,冷风不能吸收的热量通过热煤水系统送到汽机侧加
热汽机凝结水。正常运行工况除尘器前低温省煤器的热量通过热媒水及暖风器加热
一、二次风,在热媒水与凝结水之间设置板式换热器,无法利用的热量回收至凝结水
系统。在机组负荷较低或者启动时,以及低温省煤器退出运行时,采用蒸汽加热器加
热热煤水,来保证空预器入口冷一次风及冷二次风的温度。
投标人根据技术文件中的系统描述对烟气余热利用系统进行详细的系统方案设
计,投标时提供完整的系统图及运行控制说明书。在保证节煤效果的同时,保证整个
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系统原理图如下:
149
图烟气余热利用及加热冷风系统图
2.2.16 本次供货范围为 2 台 1000MW 超超临界机组的烟气余热利用系统,包括除
尘器前的低温省煤器、空预器冷风道上的空气换热器(水-空气换热器)、以上两个设
备之间的闭式循环水系统(包括循环水泵、膨胀水箱)、蒸汽加热器、凝结水加热
器、凝结水升压泵、吹灰系统、稳压系统、加药系统、配套管道、阀门、附件、仪表
及相关平台扶梯等设备和系统。
2.2.17 投标人保证,每台机组满负荷和最低稳燃负荷之间运行时(如低负荷不能
实现需进行特别说明),低温省煤器满足烟气的温降要求,空气换热器出口风温满足
设计要求。投标人应设计并提供满足要求的热媒水循环水系统,选取合理的闭式循环
水的流量、温度、压力等参数,并提供配套的阀门、闭式循环水泵等附件。在闭式循
环水系统应设置蒸汽加热器,该加热器与空气换热器串联,主要作用是冬季或低负荷
工况,低温省煤器的换热量无法保证将空气加热到额定温度,此时利用蒸汽换热器加
热热媒水,确保空气换热器达到设计风温要求;另外在年平均温度工况下,当低温省
煤器解列时,确保空气换热器达到设计风温要求。
2.2.18 低温省煤器及空气换热器的裕量按照 VWO 工况(BMCR 工况)计算面积 1.1
倍考虑,烟气流量和温度不再考虑裕量。
2.2.19 由于低温省煤器的运行温度较低,一般是在烟气酸露点温度以下。投标人
应详细说明低温省煤器的的防磨、防腐措施、防堵灰措施及露点计算结果,尤其是传
热管的防磨、防腐措施以及保证设备运行寿命的依据,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说明。
2.2.20 为保证低温省煤器内烟气分布均匀,低温省煤器前、后设置导向板应进行
烟气流向均匀性模拟计算。
150
2.2.21 换热器应装有必需的取样、监视、疏水点、放气点、停炉时的放水点、疏
水阀(一次门、二次门)集中布置,阀门高度与已有平台间距 1m 左右,以方便运行检
修。阀门高度与已有平台间距大于 1.5m 需设置平台。
2.2.22 低温省煤器烟气侧设计压力:-11.127kPa(暂定)。
2.2.23 热媒水系统
2.2.23.1 水侧为独立闭式循环水系统,补充水水质为除盐水。
2.2.23.2 热媒水系统配置 3 台变频升压节能型水泵(两运一备)进行系统循环。
2.2.23.3 烟气余热利用系统热媒水循环水采用除盐水,泵出口预留取样接管座及
阀门。
2.2.23.4 热媒水应带有稳压水箱系统,请投标人提出稳压水箱设置位置的高度要
求。
2.2.23.5 热媒水应带有补水系统,补水接至稳压水箱上。
2.2.23.6 热媒水系统应设置加药系统、PH 计、电导率仪以及仪表取样冷却器,加
药系统通过控制热媒水系统 PH,保证将系统腐蚀控制在最小范围。
3. 专用技术要求
3.1 范围、参数、容量/能力
3.1.1 设计条件
3.1.1.1 各换热器进出口介质参数
(1) 本工程单台锅炉除尘器前低温省煤器入口 BMCR 工况下烟气参数见下表:
项目
单位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1
校核煤种
2
备注
BMCR 烟气成分(标准状态,湿基,α=1.201)
CO2
Vol%
13.94
13.94
13.96
SO2
Vol%
0.25
0.24
0.24
N2
Vol%
73.47
73.48
73.55
H2O
Vol%
9.08
3.07
8.98
O2
Vol%
3.27
3.27
3.27
BMCR 烟气成分(标准状态,干基,α=1.201)
CO2
Vol%
15.33
15.33
15.34
SO2
Vol%
0.27
0.27
0.26
N2
Vol%
80.81
80.82
80.81
O2
Vol%
3.59
3.59
3.59
151
项目
单位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1
校核煤种
2
备注
BMCR 烟气参数
烟气体积(干)
2716596
2710513
2699357
α=
1.201(实际)
烟气体积(湿)
Nm3/h
2988038
2980900
2965660
α=
1.201(实际)
烟气体积(干)
4911573
4912651
4904323
实际烟气体积
烟气体积(湿)
m3/h
5402337
5402713
5388156
实际烟气体积
℃
134
135
136
BMCR
低省入口处烟气
温度
℃
160
最高连续运行烟温
低省入口烟气压
力
kPa
-5.54
额定工况
锅炉
BMCR 工况烟气中污染物成分(标准状态,干基,6%O2)
项目
单位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1
校核煤种
2
SO2
mg/Nm3
5977
5843
5837
SO3
mg/Nm3
100
100
100
Cl(HCl)
mg/Nm3
按煤质资料自行计算
F(HF)
mg/Nm3
按煤质资料自行计算
烟尘(锅炉出口)
g/Nm3
26.8
27.82
26.93
(2) 低温省煤器热媒水循环水参数(BMCR 工况,每台炉,投标人填写)
项目
单位
参数
备注
热媒水流量
t/h
热媒水进口压力
MPa
热媒水出口压力
MPa
热媒水进口温度
℃
热媒水出口温度
℃
152
(3) 低温省煤器入口各工况下烟气参数见下表(单台炉,每炉设 6 台低温省煤器)
项目
负荷
BMCR
BRL
THA
75%THA
50%THA
20%THA
BMCR
BMCR
煤种
设计煤
校核煤 1
校核煤 2
烟气量
kg/s
1106
1,080
999
822
673
398
1102
1098
烟气量(标态,湿基,实际 O2)
Nm3/h
2988038
2910718
2683698
2204573
1818962
1011845
2980900
2965600
烟气量(实际状态,湿基,实际 O2)
m3/h
5402337
4615741
4255738
3423215
2799258
1539853
5402713
5388156
低温省煤器入口过剩空气系数
1.201
1.201
1.201
1.310
1.540
1.920
1.201
1.201
低温省煤器入口烟气温度
℃
134
133
132
122
109
98
135
136
低温省煤器出口烟气温度
℃
85
85
85
85
85
85
85
85
低温省煤器换热量
KW
56807
54207
48939
31649
16938
4234
57956
58688
热媒水进口温度
℃
热媒水出口温度
℃
热媒水流量
t/h
153
(3) 空气换热器的参数如下(单台炉换热器参数,每炉有 2 台一次风和 2 台二次风换热器):
项目
负荷
BMCR
BRL
THA
75%THA
50%THA
20%THA
BMCR
BMCR
煤种
设计煤
校核煤
1
校核煤
2
一次风空气量
kg/h
864308
858983
845637
619213
606021
562489
869758
833786
进口风温(冬季)
℃
-0.3
-0.3
-0.3
-0.3
-0.3
-0.3
-0.3
-0.3
进口风温(年平均)
℃
19.9
19.9
19.9
19.9
19.9
19.9
19.9
19.9
进口风温(夏季)
℃
38.1
38.1
38.1
38.1
38.1
38.1
38.1
38.1
出口风温
℃
53
53
53
53
54
63
53
53
一次风换热量(夏季)
KW
3624
3602
3546
2597
2542
2359
3647
3497
一次风换热量(冬季)
KW
12964
12885
12684
9288
9091
8437
13046
12507
二次风空气量
kg/h
2453349
2373970
2127630
1754519
1474624
690562
2462888
2456676
进口风温(冬季)
℃
-5.3
-5.3
-5.3
-5.3
-5.3
-5.3
-5.3
-5.3
进口风温(年平均)
℃
14.9
14.9
14.9
14.9
14.9
14.9
14.9
14.9
进口风温(夏季)
℃
33.1
33.1
33.1
33.1
33.1
33.1
33.1
33.1
出口风温
℃
51
51
51
51
54
63
51
51
二次风换热量(夏季)
KW
12359
11959
10718
8838
7429
3479
12406
12376
二次风换热量(冬季)
KW
38870
37612
33709
27798
23364
10941
39021
38923
一次风机温升
℃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54
送风机温升
℃
5
5
5
5
5
5
5
5
以设计院提供的最终数据为准。
说明:进风温度中:-10.3℃是冬季采暖通风温度;9.9℃是全年平均温度;28.1℃是夏季室外通风温度,投标人应根据年平均温度选型及考
虑裕量,并根据冬季采暖通风温度和夏季室外通风温度核算空气换热器及蒸汽加热器换热面积,确保各个工况下出口风温均满足设计风温要求,
并且提供各个工况的换热器选型计算及说明。
介质流向:吸风口—风机—空气换热器—空预器 。
(4)蒸汽加热器参数,低温省煤器正常运行时(每台炉设一台蒸汽加热器,设计辅汽参数:每台炉设一台蒸汽加热器,设计辅汽参数:
1.4MPa.g,390℃,辅汽来自汽机四抽)工作温度投标人根据热平衡图核算
项目
负荷
BMCR
BRL
THA
75%THA
50%THA
20%THA
BMCR
BMCR
煤种
设计煤
校核煤
1
校核煤
2
入口热媒水流量(冬季)
t/h
入口热媒水流量(年平均)
t/h
入口热媒水流量(夏季)
t/h
入口热媒水温度(冬季)
℃
入口热媒水温度(年平均)
℃
入口热媒水温度(夏季)
℃
出口热媒水温度(冬季)
℃
155
出口热媒水温度(年平均)
℃
出口热媒水温度(夏季)
℃
入口蒸汽温度
℃
入口蒸汽压力
℃
蒸汽耗量(冬季)
t/h
蒸汽耗量(年平均)
蒸汽耗量(夏季)
说明:蒸汽加热器用于低温省煤器热量不足以加热冷风至设计温度的时候投入,蒸汽加热器按锅炉 BMCR 负荷工况选型,再用冬季和夏季风
温校核。
进风温度中:-10.3℃是冬季采暖通风温度;9.9℃是全年平均温度;28.1℃是夏季室外通风温度,投标人应根据年平均温度选型及考虑裕
量,并根据冬季采暖通风温度和夏季室外通风温度核算空气换热器及蒸汽加热器换热面积,确保各个工况下出口风温均满足设计风温要求,并且
提供各个工况的换热器选型计算及说明。
(5) 蒸汽加热器参数,低温省煤器解列时(每台炉设一台蒸汽加热器,设计辅汽参数:1.4MPa,390℃,辅汽来自汽机四抽,工作温度投标
人根据热平衡图核算)
项目
负荷
BMCR
BRL
THA
75%THA
50%THA
20%THA
BMCR
BMCR
煤种
设计煤
校核煤
1
校核煤
2
入口热媒水流量(年平均温度)
t/h
入口热媒水温度
℃
156
出口热媒水温度(年平均温度)
℃
入口蒸汽温度
℃
入口蒸汽压力
℃
蒸汽耗量(年平均温度)
t/h
(6) 凝结水换热器自 9 号低加入口和出口取水,混合至 ℃(投标人确定),经凝结水换热器加热后进入 8 号低加出口,各工况凝结水流
量及入口温度见下表:
VWO
TMCR
TRL
THA
75%THA
50%THA
20%THA
9 号低加入口凝结水流量(t/h)
9 号低加入口凝结水温度(℃)
43.5
43.6
45
43.6
/
/
/
9 号低加出口凝结水流量(t/h)
9 号低加出口凝结水温度(℃)
68.1
67.2
69.7
65.1
/
/
/
夏季烟气热量减暖风器热量(KW)
冬季烟气热量减暖风器热量(负数表示需要补热量 KW)
进入换热器的凝结水量(
t/h)
进入换热器的凝结水温度(℃)
8 号低加入口凝结水温度(℃)
注: 1)凝结水换热器凝结水侧设计压力 4.5MPa.g。
157
2)凝结水换热器管侧流速小于 2.5m/s。
3)凝结水换热器换热管采用 TP304。
4)凝结水换热器水侧水阻小于 50kPa。
(7)凝结水换热器换热量见下表:
凝结水
负荷
BMCR
BRL
THA
75%THA
50%THA
20%THA
BMCR
BMCR
夏季烟气热量减暖风器热量
KW
40824
38646
34675
20214
6967
-1604
41902
42816
冬季烟气热量减暖风器热量(负数表示需要补热量)
KW
4973
3710
2546
-5438
-15516
-15145
5888
7259
158
3.1.2 各换热器选型设计参数
(1)低温省煤器选型参数
序号
项 目
单位
设计选型工况
备注
1
型式
2
管侧流程
3
壳侧介质
4
管侧介质
5
换热器壳侧设计压力
kPa
-11.127
6
换热器壳侧设计温度
℃
300
7
换热器管侧设计压力
MPa
8
换热器管侧设计温度
℃
9
每台换热器壳侧选型进口烟气量
Nm3/h
10
换热器壳侧选型进口烟气温度
℃
11
换热器壳侧出口烟气温度
℃
12
换热器水侧进口凝结水温
℃
13
换热器烟气侧阻力
Pa
14
换热器水侧阻力(调阀组及设备本体
阻力)
MPa
(2)一次风暖风器选型参数
序
号
项 目
单位
设计选型工况
备注
1
型式
2
管侧流程
3
壳侧介质
4
管侧介质
5
换热器壳侧设计压力
kPa
23.553
6
换热器壳侧设计温度
℃
80
7
换热器管侧设计压力
MPa
8
换热器管侧设计温度
℃
9
每台换热器壳侧选型进口空气量
Nm3/h
10
换热器壳侧设计进口空气温度
℃
11
换热器壳侧出口空气温度
℃
12
换热器水侧进口热媒水温
℃
13
换热器水侧出口热媒水温
℃
159
序
号
项 目
单位
设计选型工况
备注
14
换热器空气侧阻力
Pa
15
换热器水侧阻力(调阀组及设备本体
阻力)
MPa
(3)二次风暖风器选型参数
序
号
项 目
单位
设计选型工况
备注
1
型式
2
管侧流程
3
壳侧介质
4
管侧介质
5
换热器壳侧设计压力
kPa
7.837
6
换热器壳侧设计温度
℃
80
7
换热器管侧设计压力
MPa
8
换热器管侧设计温度
℃
9
每台换热器壳侧选型进口空气量
Nm3/h
10
换热器壳侧设计进口空气温度
℃
11
换热器壳侧出口空气温度
℃
12
换热器水侧进口热媒水温
℃
13
换热器水侧出口热媒水温
℃
14
换热器空气侧阻力
Pa
15
换热器水侧阻力(调阀组及设备本体
阻力)
MPa
3.2 性能保证值(由投标人填写)
3.2.1 在各种工况下,应保证低温省煤器(暖风器)出口实际烟气(空气)温度与设
计温度的差异在±2℃内,并保证低温省煤器和暖风器出口实际水温与设计温度的差异
在±2℃内。
3.2.2 各种工况下,低温省煤器烟气侧压降:
≤
Pa(投运后一年内,投标人填写);
≤
Pa(一个大修期内,投标人填写);
各种工况下,一次风暖风器空气侧压降:
≤
Pa(投运后一年内,投标人填写);
≤
Pa(一个大修期内,投标人填写);
160
各种工况下,二次风暖风器空气侧压降:
≤
Pa(投运后一年内,投标人填写);
≤
Pa(一个大修期内,投标人填写);
3.2.3 各工况条件下,凝结水系统水侧总压降:<0.1MPa;
各工况条件下,热媒水水系统水侧总压降:<0.1MPa;
3.2.4 烟气余热加热冷风系统及其辅助设备整体寿命应为 30 年。设备年运行小时
数不小于 8000 小时。正常使用条件下低温省煤器和暖风器换热管分别使用不小于
50000 小时和 100000 小时(承诺保证值)无须更换,承诺保证值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
由投标人负责,费用也由投标人自担。
3.2.5 凝结水升压泵
3.2.5.1 铭牌工况(最大工况):流量 Q= m3/h,扬程 H= m,电动机功率= kW。
3.2.5.2 机组额定工况:流量 Q= m3/h,扬程 H= m,效率η= %,轴功率= kW
3.2.5.3 必须汽蚀余量 NPSHr:≤ m
3.2.5.4 泵的各项振动值应符合 GB/T 29531《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标准的
有关规定,各轴承座处的振动幅值(双振幅)最大为 mm。泵运行时在水泵外壳 1m 处噪
声值不大于 75dB(A),具体测量标准按 GB/T 29529 标准执行;投标人承诺噪声值为
dB(A)。
3.2.5.5 寿命:水泵整机使用寿命不少于 30 年(不包括易损件),易损件寿命大于
8000 小时,在正常运行情况下,泵(包括机械密封)应可连续运行 25000 小时。
3.2.6 热媒水循环泵
3.2.6.1 铭牌工况(最大工况):流量 Q= m3/h,扬程 H= m,电动机功率= kW。
3.2.6.2 机组额定工况:流量 Q= m3/h,扬程 H= m,效率η= %,轴功率= kW
3.2.6.3 必须汽蚀余量 NPSHr:≤ m
3.2.6.4 泵的各项振动值应符合 JB/M 8097 标准的有关规定,各轴承座处的振动
幅值(双振幅)最大为 mm。泵运行时在水泵外壳 1m 处噪声值不大于 75dB(A),具体测
量标准按 JB/M 8098-1999 标准执行;投标人承诺噪声值为 dB(A)。
3.2.6.5 寿命:水泵整机使用寿命不少于 30 年(不包括易损件),易损件寿命大于
8000 小时,在正常运行情况下,泵(包括机械密封)应可连续运行 25000 小时。
3.2.6.6 泵体材质要求:
项目
水泵
泵壳
ZG230-450
161
叶轮
316L
泵轴
2Cr13
轴套
304
密封环
304
密封
机械密封
3.3 性能要求
3.3.1 基本要求
3.3.1.1 烟气余热利用装置及其辅助设备整体寿命应为 30 年。正常使用条件下传
热元件使用寿命≥10 年。设备年利用小时数不小于 8000 小时。
3.3.1.2 低温省煤器在设计上,应保证出口处烟气温度在安全合理的区间范围
内,换热器结构的设计和换热管的设计要充分考虑烟气的磨损和腐蚀。烟气温度选取
应充分考虑到低温烟气对换热器的腐蚀及堵灰,并对空气和烟气侧的阻力和积灰影响
进行详细论述,热管型式按螺旋开齿翅片管。
低温省煤器布置方式应充分考虑其形状和布置位置,确保其进、出口烟气流速均
匀,不得改变除尘器入口内烟气流场、影响除尘器的除尘效率。设计时考虑避免运行
中出现堵灰及腐蚀现象。低温省煤器的烟气侧总阻力在锅炉任何工况下不得大于
500Pa,一个大修期限(6 年)内烟气侧阻力≤500Pa。
3.3.1.3 投标人应详细说明低温省煤器的防腐措施及露点初步计算结果,尤其是
传热管的防腐措施以及保证设备运行寿命的依据。传热管材料采用 ND 钢
(09CrCuSb)。
3.3.1.4 热管内工质必须选用与管材相容的工质,并提供工质名称。热管生产工
艺过程必须严格遵循热管设计、制造、全封闭超高真空系统生产工艺流程。热管采用
重力热管形式,每根热管都应为独立运行,采用顺列管排逆流布置。
3.3.1.5 热管圆度验收要求,不低于行业标准。
3.3.1.6 为提高设备的抗磨损寿命,需设计合理的迎面风速和管间风速,同时在
迎风面增加假管或增加换热管裕量,设计使用寿命大于 10 年。热管换热器的管间烟气
流速不应大于 9m/s,以确保烟气流阻小。
3.3.1.7 热管式低温省煤器烟气侧与水侧采用全焊接工艺。
3.3.1.8 在防止热管在运行中产生不凝性气体而导致短期失效方面,热管内壁应
钝化处理。
162
3.3.1.9 要求投标人进行气流分布模拟实验并提供烟气分布均匀实验报告,投标
人提供烟道内部导流板的详细设计方案,并满足热管式低温省煤器和除尘器入口烟气
均布的要求。投标人提供烟风道流场优化设计说明及烟道内部导流板设计方案。
3.3.1.10 热管式低温省煤器需安装温度、压力测点、液位、流量等测点且进入
DCS 系统,详论述热工测点布设方案。
3.3.1.11 由于热管存在失效的可能性,投标人提供判断热管是否失效的监视手
段,包括增加必要的监测测点和换热效率在线计算在 DCS 预警。
3.3.1.12 系统投入运行后,对本项目烟气余热利用装置进行运行方式优化调试试
验。
3.3.1.13 设计符合规范和便于检修的平台、爬梯、围栏,并提供工程量清单。
3.3.1.14 设备安装后不得妨碍其它设备检修及设备巡检,否则将安装爬梯过道。
3.3.1.15 投标人应根据《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 5072)进行保温结构
设计和油漆设计。全部采用可拆卸保温结构设计,并且应避免产生热不均匀现象。
3.3.1.16 热管式低温省煤器采用模块化、可拆卸设计。每个模块的冷却段均设有
单独的进出口集箱,单个烟道沿烟气方向分 2 个换热小区,每两个小区之间留有不小
于 800mm 的检修空间,每个小区分成不少于 5 组换热模块,单个烟道总计不少于 10 组
换热模块。相邻换热模块之间不允许叠置,每个换热模块均必须能够单独抽出,实现
单独的检修、更换处理功能。每个换热模块的检修起吊重量不大于 20 吨。
3.3.1.17 投标人对每根热管进行启动性能检验,将热管加热段放置在 150℃恒温
环境中,要求冷却端盖下 100mm 处,管壁温度在 3min 时间内达到恒定。
3.3.1.18 投标人对每根热管进行表面等温性能检验,把热管放入 150℃的恒温环
境中,冷却段保温,热管冷却段每隔 50mm 放置热电偶测温,要求热管全长轴向温度偏
差不大于 4℃,并提供报告。
3.3.1.19 投标人提供热管换热元件的质量检测方法,包括对每根热管封头部分进
行 100%无损检测合格并提供报告。
3.3.1.20 吹灰器系统
(1)热管式低温省煤器应考虑合理的清灰、吹灰措施,投标人应专题说明如何防
止受热面积灰,布置声波吹灰器,应说明吹灰器的型式、数量和布置做方案,最终由
招标人确认。吹灰装置应采用成熟产品。控制纳入 DCS 系统控制,能实现程序自动、
定时等方式吹灰和手动控制方式运行,并能实现每台吹灰器单独操作控制。针对于底
部沉降灰需要增加射流吹灰器,防止底部灰沉积。
(2)吹灰器数量应能覆盖整个换热器。吹灰器平台由投标人设计、供货。
163
(3)应充分考虑吹灰器和换热器管排布置的间距,保证吹灰效果,防止积灰和堵
灰。保证换热设备的压损值和规定的噪音、粉尘排放,并提供具体技术参数及性能。
(4)吹灰器必须保证换热设备的压损值。吹灰器吹扫时保持规定的温度、压力。
吹扫装置的内件由适当的不锈钢材料制成。为了监控吹扫压力,每台吹灰器应提供一
个就地压力表。
3.3.1.21 主要汽水阀门
(1)调节阀的设计满足用户介质温度、压力、流量、流向、调节范围以及严密性
的要求,阀体及阀内件的结构型式应使闪蒸降到最低限度,并耐闪蒸冲蚀。
(2)投标人提供调节阀的阀门开度流量特性曲线,调节阀的流量特性应能对调节
系统进行适量补偿。在最大运行工况下,开度不超过 80%。每台调节阀必须设置前后隔
离阀及旁路阀门。
(3)调节阀的口径能满足工艺上对流量的要求,通过阀门的介质流速限制在允许
范围之内,以防止磨损、腐蚀、震动的发生。
(4)提供足够的降压级数,以彻底地避免磨损、腐蚀和震动及气蚀现象的发生。
(5)阀门在不同工况下能平衡地控制流体。
(6)阀门具有密封好、泄漏小及阀杆不平衡力小等特点;阀门泄漏等级不低于
ANSI B16.104 标准中 V 级的要求。
(7)满足规定的阀门噪音条件,即在距离阀门外壳 1.0 米处的噪音不超过 75 分
贝。
(8)每台调节阀必须设置前后隔离阀及旁路阀门。
3.3.1.22 控制系统设备要求
1)所有远传测点及控制信号均接入机组 DCS 系统。
2)执行机构、温度元件、变送器、流量计、压力表、液位计应选用质量优良的产
品。
3)单台烟气余热回收装置应配套安装独立的烟气侧进出口和循环水侧进出口热电
阻温度元件、烟气侧进出口差压变送器。
4)单台水媒式一次、二次风暖风器应配套安装独立的循环水侧进出口和风侧进出
口热电阻温度元件、风侧进出口差压变送器、循环水侧排污门。
5)每台凝结水升压泵出口和每台闭式循环水增压泵出口需安装相应的压力变送器
和远传流量信号(如有)。
3.3.2 真空热管式低温省煤器技术要求
1)真空热管式低温省煤器在 20%THA~100%BMCR 工况下(暂定,根据最终的锅炉排
164
烟温度等条件确定),在设计参数条件下,其出口处烟气温度为 85℃。换热管排在设计
上必须考虑到实际运行时的易于拆卸和组装,应设计成模块可更换的方式。投标人须
提供易于操作的换热排管的检修和更换方案。真空热管式低温省煤器应有足够的通流
能力和换热能力,换热面积设计裕量系数不小于 1.10。
2)本项目要求对每根热管的传热功率、等温性能、启动速度和启动温度等换热性
能参数进行 100%水浴检测,防止热管真空度低等问题出现。热管内工质必须选用与管
材相容的工质,并提供工质名称。
3)真空热管式低温省煤器采用模块式组装成型方案,要求在每个电除尘入口烟道
安装 10 组超导热管换热模块,投标人必须提供热管换热器装置前三排温度对应下的沸
腾极限、干枯极限和携带极限等数据。
4)为适应机组深度变负荷运行,换热装置在不同的负荷下,应具有调节换热量的
功能,投标人应提供方案并进行详细论述。
5)为适应机组深度变负荷运行,换热装置在不同的负荷下,应具有调节换热量的
功能,维持换热器出口烟温不低于最低设定温度 85℃的功能,以防温度过低造成凝露
沾灰结块,投标人应提供方案并进行详细论述。由于管壁温度较低,可能在烟气酸露
点温度以下。投标人应详细说明防腐措施及露点初步计算结果,尤其是传热管的防腐
措施以及保证设备运行寿命的依据。
6)如采用每个换热模块的整体水箱结构,则热管与水箱之间采用自动焊接工艺,
并详细论述自动焊接设备和焊接工艺。如采用其他结构,如外接单只套管或者单排套
管方式,请详细论述如何保证水侧焊口不泄露措施。
7)所有换热管均采用无缝钢管,为防止低温腐蚀,材质采用 ND(09CrCuSb)
钢。换热管基管外径为 mm,壁厚 mm(不小于 5mm),换热管的年腐蚀速率<
0.2mm,使用寿命>10 年(投标人填写)。所有管材、扩展受热面均采用正公差。投标
人采取先进工艺和措施,满足设备抗磨性、抗腐蚀的需求,保障热管使用寿命,并提
供专题说明。
8)为防止烟道内换热器磨损,换热器前排应采用合理烟速,结合迎风面耐磨合
金、防磨罩、防磨假管等方法,提高换热器耐磨性能,投标人应进行设计说明及详细
论述。设置不少于 3 排翅片假管(加装不锈钢防磨瓦片),假管翅片形式、尺寸等与换
热管一致(或增加受热面裕量),假管壁厚不小于 6mm。
9)为防止热管在运行中产生不凝性气体而导致失效,投标人在制造过程中应对每
根热管内壁进行酸洗钝化。
10)烟气余热利用装置如有必要需设计有膨胀水箱和相应水位指示,便于运行人
165
员远程控制监视。
11)为了确保除尘器前烟道 6 个低温省煤器本体烟气侧流场均匀,(具体由除尘
器厂家负责)对空预器出口至引风机入口的烟道进行流场模拟,投标人应根据模拟流
结果在低温省煤器(含进出口变径管)内加装导流板,且设备总价不变。
12)本项目要求能够实现热管换热性能和热管失效在线检测功能,同时实现热管
在线修复和再生功能。
13)考虑到烟气的低温腐蚀,低温省煤器的壳体采用耐腐蚀的材料 ND 钢制作,壳
体的厚度为 mm(≥6mm)。投标人应在进行换热器的结构设计时,考虑在各种工况下
的荷载。热管换热器的壳体使用寿命>30 年(不应小于 30 年)。所有与腐蚀介质接触
的设备、部件都需要防腐,并满足保证小时数。
14)由于受布置限制,低温省煤器外形设计应紧凑。低温省煤器(含烟道大小
头)的进出口总长度尺寸为 m(要求不大于 8.5m)。
15)烟气在换热器内部的流速及加热介质在换热管内的流速选取应在合理的范围
内。低温省煤器 BMCR 工况下烟气流速 9m/s,烟气侧阻力为 500Pa(含进出大小口,不
得大于 500Pa)。水侧阻力<0.1MPa。
16)低温省煤器壳体强度设计应充分考虑壳体震动对于内衬防腐的影响。低温省
煤器的设计压力为±11.627kPa,短期承载能力±12.767kPa。
17)低温省煤器的钢结构设计温度为 300℃,当锅炉尾部燃烧时,低温省煤器应
允许在 350℃、正压条件下运行 30min 而无损坏。
18)投标人设计供货低温省煤器本体和吹灰器的检修平台、扶梯,其中平台、走
道和扶梯踏步板等均要求为热镀锌。平台、栏杆及扶梯通用要求。
20)所有受热面管排及组件,在出厂前必须试验合格。集箱内的杂物及钻屑片应
清除干净。联箱最终封闭前的检查应逐个联箱有签证。管子、集箱、贮水箱的内壁应
采取化学或机械方法除锈,进行可靠的防腐处理并用牢固的封盖封闭。
21)低温省煤器制造应严格保证质量,要求每根管材及出厂焊缝应进行 100%无损
探伤;安装后,不允许热管换热器泄漏。
22)如有奥氏体、马氏体、珠光体相互之间进行异种钢焊接时,应有专门的工艺
措施,焊接工作应在制造厂内完成。热处理在厂内完成,并要求进入厂家进行监造,
在厂内完成各项金属监督检验。
23)低温省煤器壳体采用全焊接结构,烟气侧及水侧接口均应能承受现有烟道及
水管道的推力和力矩。热管换热器及其附属装置应能承受所有运行工况下可能出现的
各种荷载的最不利组合。应至少包括:低温省煤器的内部和外部运行中出现的最高压
166
力及其压力波动、低温省煤器的管侧、壳侧热胀力,管侧应设安全阀;低温省煤器的
运行或试验情况下设备自重及水重、管道重量、保温重量、附加荷载;外部管道系统
传给接管座的作用力和力矩;支座反力;地震载荷;风、雪载荷。
24)集箱管座角焊缝的结构(包括引入管型式)及焊接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运行
中产生裂纹。
25)受热面的各外部连接管接头,联箱管接头,出厂前均应在保证整体尺寸的前提
下,根据所需的焊接工艺,做好焊接接口的准备工作,如做好焊接坡口、清除管接头
内外的氧化铁和涂以防腐涂层。
26)低温省煤器应有可靠的冬季防冻措施。
27)钢制格栅板与制成构件应采用焊接或卡扣方式可靠固定,固定标准满足《中国
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22〕56 号)
相关要求:即本体自用平台扶梯(包括低温省煤器本体检修维护平台、连通检修维护
大平台等所有所需平台);平台格栅与低温省煤器本体合理设计布置,不应留有孔
洞。所有平台及扶梯钢格栅规格不低于 G305/30/100 型,平台的活荷载为 4.0kN/㎡,
采用热镀锌。大平台设置扶梯(具体数量位置施工图阶段确定),倾角不大于 45°。
钢直梯、钢斜体、钢制固定围栏、钢制平台的设计载荷、制造安装、结构要求等
应符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2007 年)》及《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
求》(GB4053)的相关规定,即:
a 配置要求
钢直梯应与其固定的结构表面平行并尽可能垂直水平面设置。
单段梯高宜不大于 10m,攀登高度大于 10m 时宜采用多段梯,梯段水平交错布
置,并设梯间平台。单段梯及多段梯的梯高均应不大于 15m。
钢直梯应采用焊接连接,焊接要求应符合 GB50205 的规定。采用其他方式连接
时,连接强度应不低于焊接。
安装后的梯子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缺陷制造安装工艺,应确保梯子及其
所有部件的表面光滑、无锐边、尖角、毛刺或其他可能对梯子使用者造成伤害或妨碍
其通过的外部缺陷。
无基础的钢直梯,至少焊两对支撑,将梯梁固定在结构、建筑物或设备上。
b.尺寸要求
钢直梯尺寸参照 GB4053.1 要求,梯子内侧净宽度为 400mm~600mm,无基础的钢
直梯,至少焊两对支撑,支撑的竖向间距应不大于 3000mm,梯子每级踏棍中心线与建
筑物或设备外表之间净距离不得小于 150mm,梯子相邻踏棍垂直间距应为 225mm~
167
300mm,且间距应相等,梯子下端的第一级踏棍距基准面距离应不大于 450mm,详见图
A。
梯间平台与安全防护栏杆尺寸参照 GB4053.3 相关要求。
c.材质要求
采用钢材的力学性能不低于 Q235-B 要求,梯梁采用 60mm×10mm 的扁钢或具有等
效强度的其他实心或空心型钢材,踏棍为直径宜 20mm~35mm 圆钢。
d.防腐要求
钢直梯应进行合适的防锈及防腐涂装,其工艺应符合 GB50205 防腐涂装要求。
防腐涂装前钢材表面可采用人工打磨处理,除锈等级不低于 St3,确保钢材表面
无焊渣、焊疤、无可见的油、脂和污物,无附着不牢的氧化皮、铁锈、涂层和外来杂
质,金属基底有金属光泽。
在自然环境中使用的梯子,应对其至少涂一层底漆和一层(或多层)面漆;或进
行热浸镀锌,或采用等效的金属保护方法。
在持续潮湿条件下使用的梯子,建议进行热浸镀锌,或采用特殊涂层或采用耐腐
蚀材料。
E.其他要求
在室外安装的钢直梯和连接部分的雷电保护,连接和接地附件应符合 GB50057 要
求。
168
图A
3.3.3 吹灰器系统技术要求
1)吹灰器的数量由投标人提出,确认;吹灰器的布置应充分考虑现场情况。
2)投标人应对吹灰器进行设计和布置。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吹灰器和管排布置的
间距,并考虑防吹损措施,避免长期运行后对管排的吹损,并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
3)低温省煤器吹灰器应采用可靠产品,本项目采用声波吹灰器。声波吹灰器由投
标人推荐不少于三家品牌,以最高价计入总价,厂家最终由招标人确定。
4)吹灰器应提供与吹灰器相关的全套机械、电气部件、热工仪表、动力柜以及相
关的控制装置。(如:电机、减速器、吹扫介质进气管的所有阀门、控制盘、管道和
保温、钢件、吹灰器的密封系统、吹灰系统的管道阀门和泵等)。
5)吹灰器必须保证换热设备的压损值。吹灰器吹扫时保持规定的温度、噪音和粉
尘排放。吹灰装置的内件由适当的不锈钢制成。
6)为了监控吹扫压力,每台吹灰器应提供一个就地压力表,并提供变送器使信号
能传到控制室,进行远程监控。吹灰器纳入 DCS 控制系统进行监控,应能实现自动、
手动方式运行,并能实现每台吹灰器单独操作控制,投标人提供吹灰器动力柜及足够
的控制资料,便于实现 DCS 和锅炉吹灰控制系统对吹灰器的监控。
7)投标人必须提供的文件主要包括接线图,端子图,部件清单,机壳外形图,内
部结构图,总装图,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控制系统、控制原理和操作说明手册。
3.3.4 暖风器的要求
1)冷一次风和冷二次风分别进入暖风器与热媒水进行换热,冷一次风吸热后温度
由 19.9℃(一次风机出口风温)升高到不低于 53℃(设计煤种)/53℃(校核煤种 1)
/53℃(校核煤种 2)后进入锅炉空预器;冷二次风吸热后温度由 14.9℃(送风机出口
风温)升高到不低于 51℃(设计煤种)/51℃(校核煤种 1)/51℃(校核煤种 2)后进入
锅炉空预器;热媒水放热降温后由 ℃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 1)/ ℃(校
核煤种 2)降至 ℃(由投标人填写),再通过热媒增压泵增压后再进入低温省煤器,
热媒水形成闭式循环。其中热媒水温度投标人可根据方案适当调整,投标人应考虑管
道散热损失,但应明确给出水温。投标人应给出详细数据和计算,计算应给出各排换
热管的最高计算壁温和最低计算壁温。
2)每台锅炉配 2 台动叶可调轴流式送风机,在空预器冷二次风入口水平风道上设
置暖风器(2 个),在空预器冷一次风入口风道上设置暖风器(2 个),采用闭式热媒
水加热风机出口冷风。
3)一次风接口尺寸暂按¢4220mm(外径),二次风接口尺寸暂按 4000mm×
169
6800mm(外径)。暖风器尺寸应与风道尺寸相匹配,进出口大小头由投标人设计供
货。暖风器本体由投标人设置支撑用支座。
4)投标人应优化换热管布置,在保证换热能力的前提下降低风侧阻力,在机组任
何工况下燃用设计煤、校核煤时风侧阻力都不大于 300Pa。
5)暖风器壳体钢板厚度不小于 6mm,壳体及法兰材质采用 Q235B;换热管壁厚不
小于 3mm,换热管材质采用 20 号无缝钢管。暖风器换热管在出厂前需进行酸洗钝化处
理。
6)暖风器换热元件为钢铝复合翅片管。芯管材质为 20 号无缝钢管,翅片材质为
铝,应保证基管与翅片的复合并保证换热系数。各片以足够刚性的框架组合(如运输
超限,可在现场组装)成整体。框架和法兰材质采用 Q235B。暖风器设置放空气、疏放
水管道(如需),均采用电动阀门,保证暖风器停运后内部积水可以全部放出。
7)暖风器为积木式布置,各管箱之间采用法兰连接。设置两个吊耳,确保每个吊
耳都能承受整个设备重量。
8)投标人需对一、二次风暖风器的横向节距、纵向节距、横向排数、纵向排数进
行说明,提供数据并附图,并对横向节距、纵向节距、横向排数、纵向排数的选取进
行说明。
9)管束装配完工后应按照图样规定的试验压力进行水压试验。试验用压力表量程
应大于设计压力的 2 倍。试验时,碳素钢和 16MnR 钢制管束水温应不低于 5℃。管束试
验压力等于 1.5 倍的设计压力乘以试验温度下的材料许用应力与设计温度下的材料许
用应力的比值,其比值大于 1.8 时取 1.8。
3.3.5 辅助蒸汽加热器技术要求
1)在冬季、启动或低负荷运行等工况时,如果排烟余热不能满足空预器入口风温
最低要求时,需投入辅助蒸汽,投标人设计的辅助蒸汽加热器应保证投入辅助蒸汽后
满足空预器入口最低风温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提出的有关辅助换热器的
设计参数,并能在提供的厂址、气象、安装地点环境条件下长期安全运行。所有压力
容器设备按《压力容器》(GB150.1~150.4)及《压力容器焊接规程》(NB/T
47015)进行制造、试验和验收,且压力容器应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固定式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
2)投标人应提供设计参数的允许变化范围,在设备未正式制造前,有权在这一范
围内变更设计参数,投标人不应增加设备价格。
3)辅助蒸汽加热器采用管式汽-水换热器,汽-水换热器型式应设计为卧式,全焊
接型,能承受全真空﹑抽汽压力,以及所连接管道的反作用力和热应力的变化。蒸汽
170
走壳程,热媒水走管程。辅助换热器的设计、制作、检验应完全符合 GB150 及 GB151
的规定。
4)辅助蒸汽加热器的设计压力值不得低于换热器正常运行下管、壳顶部可能出现
的最高压力。
5)辅助蒸汽加热器的设计温度值不得低于换热器各受压元件金属可能达到的最高
金属温度及其温度波动,并有相应裕量。
6)壳侧及管侧流速均应满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在设计工况下加热器管侧、壳侧
的压力降均不应超过 0.05MPa。
7)卷制圆筒内直径(mm)作为辅助蒸汽加热器的公称直径。钢管制圆筒以钢管外径
(mm)作为辅助蒸汽加热器的公称直径。
8)计算辅助蒸汽加热器的加热面积,以加热管外径为基准,扣除伸入管板内的换
热管长度后计算得到的管束外壳面积(m2)。
9)辅助蒸汽加热器的公称长度以加热管长度作为公称长度,加热管取直管长度。
10)辅助蒸汽加热器应能适应机组各种工况及变工况运行,对机组的突然事故具
有一定的适应性。在超负荷或非正常工况下,加热器的运行应没有异常噪音、震动和
变形。
11)设备及支座都具有安全承受从用户任何连接管传递来的作用于规定的设备接
管座口上的力和力矩,并且假定这些力和力矩同时发生作用,设计中至少应包括:
(1)内压力;
(2)外压力;
(3)壳体重量、附件重量、检修平台重量、检修荷重、保温材料重量和管道重
量;
(4)充水重量;
(5)安全阀开启时的反作用力和力矩;
(6)外部管道系统传递给接管座的作用力和力矩;
(7)系统突然启停,管道内流量、压力、温度的瞬时变化传递给接管座的作用力
和力矩;
(8)地震产生的偶然荷载。
12)辅助蒸汽加热器的型号表示方法应按 GB151 进行。
13)辅助蒸汽加热器壳体结构的设计应便于检修。
14)投标人应保证在距设备外壳 1 米处的噪声不得大于 75dB(A)。
15)投标人应提供加热器接口所允许的力和力矩。
171
16)加热器应各自设置足够的放气和内部挡板,以便在加热器启动和连续运行期
间排出不凝结气体。加热器启动和连续运行排气接口应单独设置。放气能力按进入加
热器蒸汽量的 0.5%考虑。
17)辅助蒸汽加热器的设计应考虑结垢的影响。
18)投标人应提供热媒辅助加热系统的型式、结构、工艺流程、布置方案等选择
依据和设计说明。
19)辅助蒸汽加热器蒸汽入口应设置调节阀组,蒸汽侧出口设置关断阀、疏水
器。疏水器配置按照 1 个加热器配置 1 套疏水器设置,采用浮球式疏水器。疏水器的
设计满足用户介质温度、压力、流量、流向以及关闭严密性的要求。疏水器的口径能
满足工艺上对流量的要求,通过阀门的介质流速限制在允许范围之内,防止磨损、腐
蚀、震动的发生。疏水器应具有较高的可靠性,采用没有杠杆-铰链系统的自由浮球式
疏水器。疏水器应具有良好的密封,使疏水器泄漏等级不低于 ANSI Ⅵ要求。疏水器应
具有疏水流畅通过而阻止蒸汽流通,自动排空气元件应为坚固耐用的膜盒式结构。
20)疏水器的连接方式为法兰连接。投标人应提供与阀门相同标准的反法兰及螺
栓。
如需采用进口阀体,投标人应提供疏水器阀体进口的“材料证明”及“材料试验
报告”等证明文件。如果投标人认为上述材料不适合本技术协议提出的疏水器应用和
要求,投标人应声明,使用合适的替换材料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品质。
21)疏水器出厂前需按设计规定装设防止运输及起吊过程中变形的附加零件。
22)辅助蒸汽加热器备有 10%的换热面积裕量。水侧的流通能力满足 110%的流
量。辅助蒸汽加热器的设计参数能满足所有工况中的最高工作参数,保证换热器长期
安全运行。
23)辅助蒸汽加热器管侧及壳侧应设置安全阀,当管子破裂时能保护壳体的安
全。加热器壳侧安全阀的最小容量为 10%的壳侧凝结水量或一根加热器管子破裂时流
出的水量,二者取较大值,并加 10%的裕量。
24)辅助蒸汽加热器考虑安全阀的排汽反作用力、力矩及内压的影响。安全阀的
选择和计算应符合 TSG R0004 的要求。
25)装设安全阀的短管、容器壳体(包括短管处的加强板)的壁厚及短管上的法
兰均应作强度验算,以便能承受内压、安全阀动作的反力和力矩,热胀推力及安全
阀、排汽管的重量等,如安装在地震区,还应计入地震荷载。
26)由投标人提供的安全阀,应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出厂前应作试验、整定,
并附出厂标签,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72
安全阀编号:_待定____
整定压力:____待定___MPa
理论排放量:___待定___kg/h
额定排放压力:_待定__MPa
额定排放量:__待定____kg/h
27)辅助蒸汽加热器应设疏水冷却段,水阻应在规定范围内最小,以保证辅助蒸
汽加热器的正常疏水畅通。
28)辅助蒸汽加热器的换热面积、传热系数、管程阻力损失等性能指标应达到制
造厂家提供的性能及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29)辅助蒸汽加热器制造完毕应按图样规定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满足相关
设计规范。
30)辅助蒸汽加热器材料的选用原则、钢材标准热处理状态及许用应力值均应按
GB150-2011 的规定执行。选用钢材必须考虑换热器的使用条件(如设计温度、设计压
力、介质特性和操作特点等),材料的焊接性能、换热器的制造工艺及经济合理性。
3.3.6 热媒水循环泵及凝结水升压泵要求
1)热媒水循环泵选用卧式泵,水泵电机采用低电压等级,变频控制,克服整套系
统阻力。投标人除考虑低温省煤器本体、暖风器本体及其他换热设备本体阻力外,还
需考虑水侧引、回水管道及系统内的阀门等管件阻力裕量,保证选型扬程足够满足运
行要求,使得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2)泵的最小流量应不超过额定流量的 25%,泵的关断扬程不高于额定扬程的
120%。水泵容量选型要求流量裕量不低于 10%,扬程裕量不低于 20%。泵应能在 0~
200℃下均能安全稳定的运行,并考虑汽蚀的影响。
3)热媒水循环泵厂家从 3.3.10 中选择,以最高价计入总价,厂家最终由招标人
确定。
4)泵应能在出口阀关闭的情况下启动,而后开启出口阀门。
5)在所有运行工况下,泵应能满足连续运行,无需操作人员值守。在所有运行工
况下,泵应能安全运行而不发生汽蚀。
6)泵应适合机组的各种不同工况的运行参数要求,泵本体应能承受热冲击的影
响,首级叶轮必须采用抗汽蚀性能好的优质不锈钢材料制成,并在结构上考虑加装诱
导轮或采用双吸叶轮及其它防止汽蚀发生的形式。泵吸入口法兰中心线至首级叶轮之
间的高度,应保证大于任何工况下装置的必需汽蚀余量。
7)泵经济运行工况点应处在泵的特性曲线的最高效率区。在此工况点,流量、扬
173
程、效率、汽蚀余量应予保证。泵的铭牌工况点为泵的能力工况点,此运行点的流
量、扬程、汽蚀余量应予保证。泵的容量还应留有适量裕度,并考虑磨损引起的流量
﹑扬程下降。泵的流量与扬程的性能曲线(Q-H 曲线)应当变化平缓,从经济运行点到
关闭点的扬程升高值应不超过设计点扬程的 20%。
8)在事故状况下,泵与其联接的电动机应能承受 2 分钟反转运行,而不至于对泵
体及电机产生损害。
9)设备的设计和本体管路布置应使在检查、加润滑油和维护维修时便于进出。
10)泵应能在不拆卸外筒体的条件下,可拆出泵的转子、密封、轴承等。
11)泵的转子第一临界转速计算值不低于 125%额定转速。
12)泵的叶轮、转子或其它可拆卸部件应具有互换性。泵的底座应具有较好的强
度、刚度、高度和加工的平整度。
13)泵的进出口应能承受较大的管道作用力和力矩,投标人应提供进出水口的允
许受力和力矩值。
14)泵轴承品牌参照分包与外购清单,以最高价计入总价,厂家最终由招标人确
定。
15)每台泵进口需设置过滤器,由投标人供货。配套的滤网应易拆卸且配有排污
阀。滤网的过滤元件应为不锈钢。在每个滤网本体上应提供测压点,以便通过观察滤
网两边的压降的上升来确定积污程度。
16)所有过流部件均采用无铜材质(优质不锈钢)。
17)泵轴封采用集装式机械密封。轴封应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和较长的使用寿命,
不允许发生泄漏现象。密封水为来自泵出口侧的水,投标人应采取合适的调压措施
(如需要)。泵的密封水系统由投标人负责设计并供货。平衡(泄压)水由泵本体回
收,冷却水供排水由投标人负责设计。
18)泵的转子、叶轮及其主要的旋转部件都应进行静平衡和动平衡试验。动、静
平衡精度按国家有关标准试验精度且不应低于 GB 9239 的 G2.5 级。泵的振动应在无汽
蚀运转条件下测量,轴承处的振动值<0.04mm。泵与电动机的基础、泵与电动机之间
的连接﹑以及泵的振动﹑噪音等问题统一由投标人处理。泵组的噪音控制标准:在距
离泵体 1m 处的噪音应不大于 75dBA。
19)泵的进出口应设有放空气口﹑泵壳疏水、放气口等,还应在进出口管路上预
留压力测量接口。
20)凡须最终由配管连接的所有接口均采用法兰连接,其法兰必须符合国际标准
(公制单位),且由投标人配供反法兰、密封垫及相应紧固件。
174
3.3.7 凝结水换热器技术要求
每台锅炉设置一台 100%容量凝结水换热器;烟气余热回收循环水通过凝结水换热
器与汽机的凝结水之间换热,凝结水换热器采用逆流换热,进口端差不大于 5℃,出口
端差不大于 10℃,换热面积余量为 10%;凝结水侧设有安全阀。凝结水换热器型式:
全焊接板式换热器。板材选用 304 不锈钢;为便于维修,换热器外壳应设计成可拆卸
式,或设置反冲洗管路。
凝结水换热器水质条件:除盐水;
凝结水侧设计压力:6.4MPa;
循环水侧设计压力:1.6MPa;
管侧阻力:不大于 0.1MPa;
壳侧阻力:不大于 0.1MPa;
3.3.8 对联轴器防护罩的要求
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的联轴器部位、机器转动部分裸露部位应加装严密的防护罩,
且应便于拆卸,并且不妨碍维修工作,防护罩应符合《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
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和《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
区的安全距离》(GB 23821),防护罩的敞口开度和网眼宽度,必须符合人的上、下
肢各部位不能触及转动部位的要求。防护罩安装后转动部分露出长度不允许超过 3mm,
防护罩应尽量采用封闭机构,当需要采用网状结构时,为防止手指尖误通过造成伤害
时,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的短轴尺寸不允许超过 6.5mm,安全距离不得
小于 35mm。机械设备防护罩应采用固定式防护罩,所有固定式防护罩全部采用螺丝固
定。防护罩设计应不影响视线和正常操作;转动设备裸露轴端的防护罩,应设置合理
的防护网,且易于观察。
防护罩表面油漆必须采用烤漆工艺。防护罩颜色为红色(色标号为 M100
Y100),对于转动机械应在护罩上涂刷转动方向,箭头颜色为白色(色标号为
Y100)。箭头大小视防护罩的大小而定,箭头的长度小于 0.5 倍防护罩长度,箭头的
宽度小于 0.2 倍防护罩宽度。机械防护罩、防护网设计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碳钢板
材厚度不低于 2.0mm,防护网采用不锈钢 T304,机械设备轴封的防护网采用铝合金
(LY-12)。
防护罩图例:
175
3.3.9 平台扶梯要求
栏杆高度:当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距基准面高度小于 2m 时,防护栏杆高度应不
低于 1050mm;当距基准面高度大于等于 2m 并小于 20m 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
栏杆高度不低于 1080mm;在距基准面高度不小于 20m 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
栏杆高度应不低于 1230mm,应满足规范要求。
扶手:扶手的设计应允许手能连续滑动。扶手末端应以曲折端结束,可转向支撑
墙,或转向中间栏杆,或转向立柱,或布置成避免扶手末端突出结构。扶手采用Φ48
×3.5mm 钢管。扶手后应有不小于 75mm 的净空间,以便于手握。
中间栏杆:在扶手和踢脚板之间,应至少设置一道中间栏杆。中间栏杆采用Φ
33.5×3.25mm 的钢管。中间栏杆与上、下方构件的空隙间距不大于 500mm。
立柱:防护栏杆端部应设置立柱或确保与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结构牢固连接,立柱
间距应不大于 1000mm。立柱不应在踢脚板上安装,除非踢脚板为承载的构件。立柱采
用Φ48×3.5mm 钢管。锅炉平台及扶梯的栏杆中,扶手、横杆与立柱连接方式为球形铰
接。
踢脚板:踢脚板顶部在平台地面之上高度应不小于 110mm,其底部距地面应不大
于 10mm。踢脚板宜采用不小于 110mm×3mm 的钢板制造。
3.3.10 设备品牌要求:
投标人按照下表格所列供应商报价,以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由招标人确定。
序号
名称
制造商
备注
1
轴承
SKF、FAG、NSK 或同等质量品牌;
2
国产阀门
哈电阀门、南通市电站阀门、中核苏阀科技、上海高
压阀门、华夏阀门、中苏高阀门或同等质量品牌
3
水泵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水泵厂、大连双龙
泵业、上海凯泉泵业、长沙水泵厂或同等质量品牌
4
ND(板材、管
材)
宝钢、鞍钢、江苏沙钢、江阴兴澄特钢或同等质量品
牌
176
5
板式换热器
上海浩克、上海阿美泰克、远望换热器或同等质量品
牌
6
疏水器
北京天合精锐、天津中科图盛、杭州任道、北京京信
能、北京欧特
7
声波吹灰器
江苏声学、北京靖声环保科技、南京常荣声学、上海
能靖机电科技、兰州洁盛环保或同等质量品牌
8
水泵机封
上海乐合流体机械、南京艾志、中密控股或同等质量
品牌
9
补偿器
南京晨光、北京首航、兰州长信或同等质量品牌
10
低压电机
上海电机、湘潭电机、佳木斯电机或同等质量品牌
11
防爆电机
南阳防爆电机、佳木斯防爆电机或同等质量品牌
12
变频器
ABB、施耐德、西门子或同等质量品牌
13
国产电动执行机
构
南京科远、重庆川仪、温州瑞基、天津中仪、上海行
力、苏州博睿 B 系列或同等质量品牌
14
国产仪表阀
深圳飞托克、上海电站阀门、江苏中泰、福洛克、盐
城加久、等或同等质量品牌
15
压力(差压)变
送器
重庆川仪、常州天利智能、宜昌兆峰、重庆布莱迪或
同等质量品牌
16
压力表
双金属温度表
江苏红光、青岛博朗、重庆川仪、上自仪、北京布莱
迪或同等质量品牌
17
热电偶(阻)
江苏红光、宁波奥崎、重庆川仪、上自仪、北京布莱
迪或同等质量品牌
18
磁翻板液位计
上海雄风、深圳宏安磁能、重庆川仪或同等质量品牌
19
孔板
大连精工、江阴节流、江阴神州测控等或同等质量品
牌
20
防堵取样装置
无锡同创、北京中控环宇、无锡华东电站或同等质量
品牌
21
在线吹扫装置
无锡同创、北京中控环宇、无锡华东电站或同等质量
品牌
22
油漆
常州华星、西安经建、天津灯塔、三棵树或同等品质
品牌
23
酸露点仪
SIDPH、BREEN、BEEL
或同等品质品牌
24
行程开关
光洋欧克、强人、陕西博莱特(BOLET)或同等质量品
牌
25
端子排
魏德米勒、菲尼克斯或同等质量品牌
26
接触器、热继电
器、中间继电器
ABB、施耐德、西门子或同等质量品牌
27
控制按钮、切换
开关、指示灯
欧姆龙、西门子、施耐德或同等质量品牌
28
PH 计
科仪、核工业、吉林光大、雷磁或同等质量品牌
29
电导率
科仪、核工业、吉林光大、雷磁或同等质量品牌
3.3.11 保温油漆
177
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的保温、油漆由投标人设计,并提供保温材料清册给招标人;保
温结构的金属构件(除外护板之外的钩钉、锁片、钢丝网等全部支撑、固定金属构件
等)由投标人供货,保温主材料由招标人自理。保温用金属构件应有不少于 10%的安装
裕量。
油漆由投标人设计、供货,油漆表面质量要求:
除锈等级:2.5
粗糙度:40--65μM
底漆厚度:>100μM
运输保护漆厚度:60--80μM
3.3.12 科技要求
招标方在该标段中至少获得:省(行业)及以上科技成果或质量小组成果 1 项以
上;应用“四新”技术 1 项;国家实用新型发明专利 2 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 1 项,并
取得招标授权。
投标方为招标方提供以招标方为第一作者单位,以招标方单位职工为第一、二、三
作者的至少 2 项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并取得授权。投标方为招标方提供以发包单位所属
员工为独立作者的至少 2 篇 1000MW 机组烟气余热利用系统相关的论文,并在具备 ISSN
和 CN 刊号等省部级以上刊物(月刊)完成发表刊登(满足高级职称评审)。
178
附表/附图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以下供货清单如无特别说明,均是指 1 台机组数量,本工程共 2 台机组。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低温省煤器
台套
1
换热管组
壳体(含内部支撑
件、导流板)
进、出口变径接管
及防腐(含导流
板、防腐材料供货
及施工)
配含接口正反
法兰
连接、紧固附件
2
一次风暖风器
台套
1
换热管组
壳体
进、出口变径接管
配含接口正反
法兰
连接、紧固附件
3
二次风暖风器
台套
1
换热管组
壳体
进、出口变径接管
配含接口正反
法兰
连接、紧固附件
4
凝结水系统
台套
1
凝结水升压泵
台
2
板式换热器
过滤器
管道
阀门
5
热媒水循环系统
台套
1
热媒循环泵
台
3
179
过滤器
管道
阀门
稳压水箱
6
吹灰系统
吹灰器
管道
储气罐
阀门
7
热媒水补充系统
水箱
管道
阀门
8
钢结构及平台扶梯
热浸锌
平台
扶梯
连接、紧固附件
支撑设备钢结构
9
仪表与控制设备
详见仪表与控
制设备清单
10
油漆
11
保温金属固定件
(钩钉、护板等)
12
电气设备及附件
13
其他(投标人补充)
供货范围内仪表与控制设备清单(不限于此,由投标人根据实际详细填写)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电动执行机构
2
控制箱及接线盒
3
压力变送器
180
4
差压变送器
5
热电阻
6
热电偶
7
电磁阀
8
差压开关
9
压力表
10
温度表
11
流量测量装置
12
雷达液位计
13
磁翻板液位计
14
管路泄漏检测仪
15
振动测量装置
16
行程开关
17
PH 计
18
电导率仪
19
其他
(投标人补充)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
家
备注
1
电磁阀
套
2
补水、声波吹
灰器
2
过滤器
套
2
声波吹
灰器
3
管路泄漏检测探头及板
卡
套
2
4
电动执行机构控制板
套
2
5
各种规格阀门(闸阀、截止阀、调节阀、止回
阀)
套
1
各 1 套
泵的配套轴承
套
1
热媒水
循环
181
6
泵、凝结水升
压泵
7
各类泵的机封
套
1
一台炉用量。投标人
细化
8
各种规格密封垫
套
10
投标人
细化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
/日数
地点
(国内/国外)
备注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82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8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 号 和 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表 1 烟气余热利用冷风加热系统技术数据表(1 台机组)
数 值
序号
项 目
单位
低温省煤器
一次风暖风器
二次风暖风
器
备注
1
制造商
2
型号
3
总换热面积
m²
4
换热效率
%
5
传热系数
W/m2k
6
并联管组数
184
数 值
序号
项 目
单位
低温省煤器
一次风暖风器
二次风暖风
器
备注
7
换热管
7.1
型式
7.2
布置方式
卧式(水
平)
7.3
材质(高温段/低
温段)
若为多种
材质组
合,应作具体表述
7.3.1
基管材质
7.3.2
防腐层材质(若
有)
7.3.3
鳍片材质(若有)
7.4
本体(含壳体)
7.4.1
材质
7.4.2
厚度
mm
7.5
有效传热面积
m2
7.6
基管外径
mm
7.7
基管厚度
mm
7.8
防腐层厚度
mm
7.9
鳍片宽
mm
7.10
鳍片高
mm
7.11
鳍片厚度
mm
7.12
小缝宽度
mm
7.13
H 鳍片节距
mm
7.14
横向节距
mm
7.15
纵向节距
mm
7.16
横向排数
7.17
纵向排数
7.18
换热管腐蚀裕量
mm
7.19
年腐蚀速率
mm
7.20
允许运行最低壁温(高温段/低温
段)
℃
185
数 值
序号
项 目
单位
低温省煤器
一次风暖风器
二次风暖风
器
备注
7.21
计算壁温(高温
段/低温段)
7.22
使用寿命
年
7.23
换热管重量
t
其中:高温段
t
其中:低温段
t
8
设备总重量
t
9
设备外形尺寸
9.1
本体外形尺寸(长×宽×厚)
mm
9.2
进出口尺寸
mm
10
内部支撑及壳体防腐材料、厚度
及面积
/mm/m2
11
吹灰器型式及台
数
12
表 2 低温省煤器性能数据表(1 台机组数据,每台机组配 2 台低温省煤器)
设计煤种
校核
煤种 1
校核
煤种 2
序号
项 目
单位
BMCR
BRL
BMCR
75%THA
50%TH
A
20%TH
A
BMCR
BMCR
一
酸露点
1
水蒸汽露点
℃
2
酸露点
℃
3
建议取水温
度
℃
二
烟气侧参数
1
烟气流速
m/s
2
进口烟气温
度
℃
3
进口烟气焓
kJ/kg
4
出口烟气温
度
℃
5
出口烟气焓
kJ/kg
6
管束最低壁
温
℃
186
设计煤种
校核
煤种 1
校核
煤种 2
序号
项 目
单位
BMCR
BRL
BMCR
75%THA
50%TH
A
20%TH
A
BMCR
BMCR
7
烟气侧压力
损失(投运后
一年内)
Pa
8
烟气侧压力
损失(一个大
修期内)
Pa
三
工质侧参数
1
凝结水流量
t/h
2
凝结水流速
m/s
3
进口水温
℃
4
进口工质焓
kJ/kg
5
出口水温
℃
6
出口工质焓
kJ/kg
7
水侧压力损
失
MPa
8
换热量
kW
9
换热管壁温(高温段/低
温段)
℃
表 3 一次暖风器性能数据表(1 台机组数据,每台机组配 2 台暖风器)
设计煤种
校核煤
种
序号
项 目
单位
BMCR
BRL
THA
75%TH
A
50%T
HA
20%THA
BMCR
一
空气侧参数
1
空气流速
m/s
2
进口空气焓
kJ/k
g
3
出口空气焓
kJ/k
g
4
管束最低壁温
℃
5
空气侧压力损失(投运后一年
内)
Pa
6
空气侧压力损失(一个大修期
内)
Pa
二
工质侧参数
1
热媒水流量
t/h
2
热媒水流速
m/s
187
设计煤种
校核煤
种
序号
项 目
单位
BMCR
BRL
THA
75%TH
A
50%T
HA
20%THA
BMCR
3
工质初焓
kJ/k
g
4
出口工质焓
kJ/k
g
5
水侧压力损失
MPa
6
换热量
kW
7
换热管壁温(高温段/低温段)
℃
表 4 二次暖风器性能数据表(1 台机组数据,每台机组配 2 台暖风器)
设计煤种
校核煤
种
序号
项 目
单位
BMCR
BRL
THA
75%TH
A
50%T
HA
20%THA
BMCR
一
空气侧参数
1
空气流速
m/s
2
进口空气焓
kJ/k
g
3
出口空气焓
kJ/k
g
4
管束最低壁温
℃
5
空气侧压力损失(投运后一年
内)
Pa
6
空气侧压力损失(一个大修期
内)
Pa
二
工质侧参数
1
热媒水流量
t/h
2
热媒水流速
m/s
3
工质初焓
kJ/k
g
4
出口工质焓
kJ/k
g
5
水侧压力损失
MPa
6
换热量
kW
7
换热管壁温(高温段/低温段)
℃
表 5 凝结水和热媒水循环系统(1 台泵数据,每台机组配两台凝结水升压泵,一运
一备以及三台热媒水循环泵,二运一备)。
序号
项 目
单位
凝结水
热媒水
备注
一
水泵
188
序号
项 目
单位
凝结水
热媒水
备注
1
数量
台
2
型式
3
型号
4
流量
m3/h
5
扬程
mH2O
6
转速
r/min
7
必需汽蚀余量
m
8
泵的效率
%
9
进口直径(法兰 DN,PN)
mm
10
出口直径(法兰 DN,PN)
mm
11
重量
kg
12
泵级数
13
外壳设计压力
MPa
14
泵体设计压力
MPa
15
泵设计第一临界转速
r/min
16
轴承振动保证值(轴承座处双振幅)
mm
17
叶轮直径
mm
叶 轮 采 用 优 质
不锈钢
18
轴承形式/数量
19
推力额定负荷
20
泵体尺寸(长,宽,高)
mm
21
泵轴长
mm
22
密封形式
23
冷却水流量
m3/h
24
冷却水压力
MPa
25
轴功率
kW
二
电动机
1
数量
台
2
型号
189
序号
项 目
单位
凝结水
热媒水
备注
3
额定功率
kW
4
额定电压
V
5
同步转速
r/min
6
频率
Hz
7
额定电流
A
8
防护等级
9
重量
kg
10
功率因数
三
管道、阀门
1
管道材质
管道规格/型号
管道数量
t
2
阀门
套
阀门规格/型号
投标人另列明
细清单表格
阀门数量
个
表 6 热媒系统补充水箱(1 座水箱数据,每台机组配 1 座水箱)
序号
项 目
单位
数 值
备注
1
制造商
2
型式
3
容积
m2
4
水温
℃
20~100
5
材质
6
壁厚
m
7
设计温度
℃
8
设计压力
Pa
9
放气阀
表 7 低温省煤器吹灰器技术数据表(1 台机组数据)
190
序号
名称
单位
类型/规格
备注
1
制造商
2
型式
3
运行方式
4
安装数量
台
5
材质
6
数量
个
7
安装位置
8
吹扫介质
9
吹扫周期
s
10
吹扫时间
s
11
气源
12
耗气量
Nm3/min
13
工作压力
MPa
14
工作温度
℃
191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
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即应列出)。
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标人应承担由于采取必
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
名称
部件
产地
备注
19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结合评分标准编写有关内容
)
193
(陕西公司)项目(2×1000MW 机组项目)
(烟气余热利用系统设备)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94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95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
以人民币(大写)
(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
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
1)商务投标文件;
(
2)技术投标文件;
(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96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97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
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
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
追认。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98
三、联合体协议书(本标不适用)
199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以下简称受益人):
200
鉴于(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项目的投标,标段编号为,我方接受被保证
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天日历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
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要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
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
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
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
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
任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
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201
202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203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204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年
年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205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
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
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
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206
(四)专利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07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12345678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08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209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1
对 招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的 响 应
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
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
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
1、XXXX;2、
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 得 荣 誉 名 称 :
1 、 XXXX ; 2 、
XXXX;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
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
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
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10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
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
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
标文件位置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
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
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
几页
211
(陕西公司)项目(2×1000MW 机组项目)
(烟气余热利用系统设备)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12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213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214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称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称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 货 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215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216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217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218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
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219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
标时间】
序
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
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
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条技术负偏差。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一)技术参数:
1.2.3.
(二)主要性能指标:
1.2.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4
结构特点及材质
(一)结构特点:
1.2.3.
(二)材质:
1.2.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5
供货范围
(一)供货范围:
1.2.3.
(二)备品备件:
1.2.3.
(三)专用工具:
1.2.3.
(四)分包及外购:
1.2.3.
(五)供货保障措施:
1.2.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6
运维情况
(一)安装及检修条件
: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运行和维护要求
: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投标人须提
供近
3 年内中标设备的运维服务清单,并附项目业主单位出具
的证明材料。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7
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情况
(一)附属系统配置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二)所属设备配置方案的合理性:
(针对 进行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8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针对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各个方面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220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
是否为对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
,如果是,请论证说明
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221
(陕西公司)项目(2×1000MW 机组项目)
(烟气余热利用系统设备)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22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223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
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
格。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有效期、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
人签字盖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
。
烟气余热利用系统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
备注
一
设计
与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一致
二
设备价格
三
随机备品备件
四
专用工具
五
技术服务费
/
/
/
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六
运杂费
/
/
/
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合计(不含税)
¥:元(大写:元整)
合计(含税)
¥:元(大写:元整)
六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224
交货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建设现场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25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设备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1
低温省煤
器
台套
1
换热管组
壳体(含内
部支撑
件、导流
板)
进、出口变径接管
及防腐(含
导流板、防腐材料供货及施
工)
连接、紧
固附件
2
一次风暖
风器
台套
1
换热管组
壳体
进、出口变径接管连接、紧
固附件
3
二次风暖
风器
台套
1
换热管组
壳体
进、出口变径接管连接、紧
固附件
4
凝结水系
统
台套
1
凝结水升
压泵
台
2
板式换热
器
过滤器
管道
阀门
5
热媒水循
台套
1
226
序号
设备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注
环系统
热媒循环
泵
台
3
过滤器
管道
阀门
稳压水箱
6
吹灰系统
吹灰器
管道
储气罐
阀门
7
热媒水补
充系统
水箱
管道
阀门
8
钢结构及平台扶梯
平台
扶梯
连接、紧
固附件
支撑设备
钢结构
9
仪表与控
制设备
10
油漆
11
保温金属
固定件
(钩钉、护板等)
12
电气设备
及附件
13
其他(投标
人补充)
……
合计(不含税)
¥:元(大写:元整)
合计(含税)
¥:元(大写:元整)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227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
价
含税总
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合计(不含税)
¥:元(大写:元整)
合计(含税)
¥:元(大写:元整)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
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1
2
3
……
合计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
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电磁阀
套
2
2
过滤器
套
2
3
管路泄漏检测探头及
板卡
套
2
4
电动执行机构控制板
套
2
228
5
各种规格阀门
(闸
阀、截止阀、
调节
阀、止回阀)
套
1
6
泵的配套轴承
套
1
7
各类泵的机封
套
1
8
各种规格密封
垫
套
10
……
合计(不含税)
¥:元(大写:元整)
合计(含税)
¥:元(大写:元整)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合计(不含税)
¥:元(大写:元整)
合计(含税)
¥:元(大写:元整)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
日)
含税总价
备注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
方人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包 含 在货 物 总价中
229
合计(不含税)
¥:元(大写:元整)
合计(含税)
¥:元(大写:元整)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合计(不含税)
¥:(大写:)
合计(含税)
¥:(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