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司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改造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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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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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编号

:CWEME-TJ202603YC-25

山西公司阳城国际

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

化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2026 年 03 月

1

目录

录 ............................................................................................................................................................................1

总说明

............................................................................................................................................................................1

第一卷 商务文件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1. 招标条件

........................................................................................................................................................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7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7. 联系方式

........................................................................................................................................................8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8

9. 监督部门

........................................................................................................................................................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

1. 总则

...............................................................................................................................................................17

1.1 招标项目概况

.........................................................................................................................1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7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7

1.5 费用承担

...................................................................................................................................19

1.6 保密

...........................................................................................................................................22

1.7 语言文字

..................................................................................................................................22

1.8 计量单位

..................................................................................................................................22

1.9 踏勘现场

..................................................................................................................................22

1.10 投标预备会

...........................................................................................................................22

1.11 分包

.........................................................................................................................................22

1.12 响应和偏差

...........................................................................................................................23

2. 招标文件

......................................................................................................................................................2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4

3. 投标文件

......................................................................................................................................................2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4

3.2 投标报价

..................................................................................................................................25

3.3 投标有效期

..............................................................................................................................27

3.4 投标保证金

..............................................................................................................................28

3.5 资格审查资料

.........................................................................................................................28

3.6 备选投标方案

.........................................................................................................................29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9

4. 投标

...............................................................................................................................................................30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0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0

2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0

5. 开标

...............................................................................................................................................................30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1

5.2 开标程序

..................................................................................................................................31

5.3 开标异议

..................................................................................................................................31

6. 评标

...............................................................................................................................................................31

6.1 评标委员会

..............................................................................................................................31

6.2 评标原则

..................................................................................................................................32

6.3 评标

...........................................................................................................................................32

7 合同授予

.........................................................................................................................................................32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32

7.2 评标结果异议

.........................................................................................................................32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32

7.4 定标

...........................................................................................................................................32

7.5 中标通知

..................................................................................................................................32

7.6 履约担保

..................................................................................................................................32

7.7 签订合同

..................................................................................................................................33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3

8.1 重新招标

..................................................................................................................................33

8.2 不再招标

..................................................................................................................................33

9. 纪律和监督

..................................................................................................................................................33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3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4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4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4

9.5 投诉

...........................................................................................................................................34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4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3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

评标办法前附表

...............................................................................................................................................35

1. 评标方法

......................................................................................................................................................43

2. 评审标准

......................................................................................................................................................43

2.1 初步评审标准

.........................................................................................................................43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3

3. 评标程序

......................................................................................................................................................43

3.1 初步评审

..................................................................................................................................43

3.2 详细评审

..................................................................................................................................44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44

3.4 评标结果

..................................................................................................................................4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6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46

1. 一般约定........................................................................................................................................................46

1.1 词语定义....................................................................................................................................461.2 语言文字....................................................................................................................................481.3 法律.............................................................................................................................................48

3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481.5 合同协议书 ...............................................................................................................................48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481.7 联络.............................................................................................................................................49

2. 发包人 ............................................................................................................................................................49

2.1 遵守法律....................................................................................................................................492.2 发出开工通知...........................................................................................................................492.3 提供施工场地...........................................................................................................................49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492.5 组织技术交底...........................................................................................................................492.6 支付合同价款...........................................................................................................................492.7 组织竣工验收...........................................................................................................................492.8 其他义务....................................................................................................................................49

3. 监理人 ............................................................................................................................................................50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503.2 总监理工程师...........................................................................................................................503.3 监理人员....................................................................................................................................503.4 监理人的指示...........................................................................................................................503.5 商定或确定 ...............................................................................................................................51

4. 承包人 ............................................................................................................................................................51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14.2 履约担保....................................................................................................................................524.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524.4 分包.............................................................................................................................................534.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53

5. 设计.................................................................................................................................................................53

5.1 承包人的设计义务 .................................................................................................................535.2 承包人设计进度计划.............................................................................................................545.3 设计审查....................................................................................................................................545.4 培训.............................................................................................................................................555.5 竣工文件....................................................................................................................................555.6 操作和维修手册......................................................................................................................555.7 承包人文件错误......................................................................................................................55

6. 材料和设备 ...................................................................................................................................................55

6.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55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556.3 专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和设备...........................................................................................566.4 实施方法....................................................................................................................................566.5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56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6

7.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6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67.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567.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56

8. 交通运输........................................................................................................................................................57

8.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578.2 场内施工道路...........................................................................................................................578.3 场外交通....................................................................................................................................57

4

8.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578.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578.6 水路和航空运输......................................................................................................................57

9. 测量放线........................................................................................................................................................57

9.1 施工测量....................................................................................................................................579.2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58

10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8

10.1 安全文明施工 ........................................................................................................................5810.2 职业健康..................................................................................................................................5910.3 环境保护..................................................................................................................................60

11. 工期...............................................................................................................................................................60

11.1 进度计划..................................................................................................................................6011.2 改造工程实施 ........................................................................................................................6011.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61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61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6111.6 暂停和终止.............................................................................................................................61

12. 工程质量......................................................................................................................................................62

12.1 工程质量要求 ........................................................................................................................6212.2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6312.3 不合格项的处理....................................................................................................................6312.4 质量争议检测 ........................................................................................................................63

13. 试验和检验.................................................................................................................................................63

13.1 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6313.2 现场材料试验 ........................................................................................................................6313.3 现场工艺试验 ........................................................................................................................63

14. 变更...............................................................................................................................................................64

14.1 变更的范围.............................................................................................................................6414.2 变更权 ......................................................................................................................................6414.3 变更程序..................................................................................................................................6414.4 变更估价..................................................................................................................................6414.5 暂估价 ......................................................................................................................................64

15. 支付...............................................................................................................................................................65

15.1 付款方式..................................................................................................................................6515.2 预付款 ......................................................................................................................................6615.3 工程进度付款 ........................................................................................................................6615.4 质量保证金.............................................................................................................................6715.5 竣工结算..................................................................................................................................67

16. 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68

16.1 竣工试验..................................................................................................................................6816.2 竣工验收的含义....................................................................................................................6816.3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6816.4 竣工和验收.............................................................................................................................6816.5 竣工清场..................................................................................................................................68

17.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68

17.1 缺陷责任期.............................................................................................................................6817.2 保修责任..................................................................................................................................69

18. 保险...............................................................................................................................................................69

5

19. 不可抗力......................................................................................................................................................69

19.1 不可抗力的确认....................................................................................................................6919.2 不可抗力的通知....................................................................................................................701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701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70

20. 违约...............................................................................................................................................................71

20.1 发包人违约.............................................................................................................................7120.2 承包人违约.............................................................................................................................722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73

21. 索赔...............................................................................................................................................................73

2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732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742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742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742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74

22. 争议的解决.................................................................................................................................................74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76

1. 一般约定........................................................................................................................................................76

1.1 词语定义....................................................................................................................................76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76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76

2. 发包人义务 ...................................................................................................................................................77

2.3 提供施工场地...........................................................................................................................772.8 发包人其他义务......................................................................................................................772.9 发包人的其他权利 .................................................................................................................78

3. 监理人 ............................................................................................................................................................78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78

4. 承包人 ............................................................................................................................................................78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784.2 履约担保....................................................................................................................................794.4 分包.............................................................................................................................................79

5. 设计.................................................................................................................................................................80

5.5 竣工文件....................................................................................................................................80

6. 材料和设备 ...................................................................................................................................................80

6.1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80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806.3 专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和设备...........................................................................................80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0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 .................................................................................80

10.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80

10.1 安全文明施工 ........................................................................................................................80

11. 工期...............................................................................................................................................................81

11.1 进度计划..................................................................................................................................81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81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8111.6 暂停和终止.............................................................................................................................81

12. 工程质量......................................................................................................................................................82

12.1 工程质量要求 ........................................................................................................................82

6

13. 试验和检验.................................................................................................................................................82

13.2 现场材料试验 ........................................................................................................................82

14. 变更...............................................................................................................................................................82

14.1 变更范围..................................................................................................................................8214.4 变更估价...................................................................................................................................8214.5 暂估价 ......................................................................................................................................83

15. 支付...............................................................................................................................................................83

15.1 付款方式..................................................................................................................................8315.2 预付款 ......................................................................................................................................8315.3 工程进度付款 ........................................................................................................................8315.4 质量保证金.............................................................................................................................8415.5 竣工结算..................................................................................................................................84

16. 竣工试验和检验........................................................................................................................................84

16.1 竣工试验..................................................................................................................................8416.4 竣工和验收.............................................................................................................................85

19. 不可抗力......................................................................................................................................................85

1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85

20. 违约...............................................................................................................................................................85

20.2 承包人违约.............................................................................................................................85

22. 争议的解决.................................................................................................................................................8623. 合同专用条款附件 ...................................................................................................................................86

附件一:廉洁合同

.........................................................................................................................87

附件二:安全协议书

....................................................................................................................88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3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3

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

................................................................................................................96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7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98

一、总则

.............................................................................................................................................................98

二、总的要求

.................................................................................................................................................100

三、工程范围

.................................................................................................................................................100

四、技术要求

.................................................................................................................................................102

五、竣工试验

.................................................................................................................................................103

六、竣工验收

.................................................................................................................................................104

七、工程项目管理

........................................................................................................................................104

八、其他要求

.................................................................................................................................................104

九、附件清单

.................................................................................................................................................104

第六章

图纸及资料...............................................................................................................................................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10

(一)投标函

................................................................................................................................110

(二)投标函附录

.......................................................................................................................111

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2

三、授权委托书

.............................................................................................................................................113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114

五、投标保证金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证明文件

..............................................119

(四)投标人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的证明文件

...........................................................120

七、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122

八、财务用款计划

........................................................................................................................................123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24

十、廉洁合同(格式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124

十一、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25

十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26

技术投标文件

..........................................................................................................................................................127

一、业绩资格审查资料

...............................................................................................................................129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132

三、承包人建议书

........................................................................................................................................133

四、承包人实施计划

....................................................................................................................................134

五、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136

六、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37

七、其他材料

.................................................................................................................................................138

价格投标文件

..........................................................................................................................................................139

一、 价格清单

................................................................................................................................................141

(一)价格清单说明

∙∙∙∙∙∙∙∙∙∙∙∙∙∙∙∙∙∙∙∙∙∙∙∙∙∙∙∙∙∙∙∙∙∙∙∙∙∙∙∙∙∙∙∙∙∙∙∙∙∙∙∙∙∙∙∙∙∙∙∙∙∙∙∙∙∙∙∙∙∙∙∙∙∙∙∙∙∙∙∙∙∙∙∙∙∙∙∙∙∙∙∙∙∙∙∙∙∙∙∙∙∙∙∙∙∙∙∙∙∙∙∙∙∙∙∙∙∙∙∙∙∙∙∙∙∙∙∙∙∙∙141

8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六章 图纸及资料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

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

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山西公司阳城国际

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公司阳城国际 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改造项目已由大

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以立项批复(大唐晋电生【2026】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TJ202603YC-25

2.2 项目名称:山西公司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

优化改造项目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阳城县北留镇

2.4 建设规模:350MW

2.5计划工期:施工工期 40 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时间为准)

2.6 招标范围:4 号机组 SCR 脱硝入口烟道截面 NOx 浓度分布均匀性偏差大,

SCR 出口局部氨逃逸大,造成空预器堵塞,炉膛负压频繁摆动,影响机组安全运行,计划对 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进行优化,即采用“流场优化+喷氨装置改造+喷氨格栅分区改造+进出口总量及分区测量+总量控制+分区调平控制+失活催化剂更换”方案,来达到降低脱硝氨逃逸量的目的。项目主要包括:烟道流场优化、喷氨系统改造、测量、控制系统改造、更换 SCR 系统最上、中层失活催化剂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0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系统调试、性能试验工作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方可进

行。(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质)。项目系统调试、性能试验工作可分包给具有以上资质的分包人。

3.2.2 企业业绩要求:供应商需具有并提供近五年内(2021 年 3 月 1 日至投

标截止日)

2 项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硝系统流场优化 EPC 总承包或精准喷氨改造 EPC

总承包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够

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无。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11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3 如业绩对类型和规模有相关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

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6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3 月 03

日至 2026 年 03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

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

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北留镇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汇雅商业中心 2 号楼

邮编:300202

联系人:王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wangwei3@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1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项目建设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建设规模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1. 本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有关规范、标准,使本工程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项目的合格率达到 100%(详见技术要求)。2. 满足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要求。若有新版本的规范和标准颁布,应执行新版本的规范和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一、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二、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三、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四、人员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五、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踏勘联系人: 联系方式: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出问题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分包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系统调试、性能试验 分包金额要求:不超过合同金额 30%。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性能试验调试分包人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质)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

偏差

不允许□允许,最高项数:

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无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3

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形式,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XX 万元

3.2.5.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37000 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送达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汇雅商业中心

2 号楼

送达邮编:

300202

送达联系人:王伟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开始结算中标服务费并退还投标保证金余款,采用保函形式的中标单位交纳足额中标服务费后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23 年至 2025 年,如 2025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完成,则提供 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 5 年(2021 年 3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

1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7.7.1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不要求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

1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 号)。2)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

2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2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1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要求:质量的验收评价符合 DL/T 5257-2010《火电厂烟气脱硝工

程施工验收技术规程》要求。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人员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

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招标人未公开已完成的项

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等全部服务成果;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5)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1)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

费向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23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100%=1.1 万元

(500-100)万元×0.77%=3.08 万元(1000-500)万元×0.605%=3.025 万元(5000-1000)万元×0.385%=15.4 万元(6000-5000)万元×0.22%=2.2 万元

合计收费=1.1+3.08+3.025+15.4+2.2=24.805(万元)

24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有关说明:例如:某工程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

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0.550%=0.55 万元(500-100)万元×0.3850%=1.54 万元(1000-500)万元×0.3025%=1.5125 万元(5000-1000)万元×0.1925%=7.7 万元(6000-5000)万元×0.1100%=1.1 万元合计收费=0.55+1.54+1.5125+7.7+1.1=12.4025(万元)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24.805 万元,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2.4025

万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24.805+12.4025 万元=37.2075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25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

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

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

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分包商的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需要分包的工程及范围,提供与拟分包内容相对应的拟分包商短名单以及双方协作关系说明。列入大唐集团施工单位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列入拟分包商短名单;近 3 年内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主体责任单位不能列入分包商短名单。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

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施工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

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明,

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6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及资料(7)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 1.10 款【投标预备会】、第 2.2 款【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第

2.3 款【招标文件的修改】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1.1 商务投标文件

27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5)投标保证金(6)资格审查资料(7)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8)财务用款计划(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10)廉洁合同(11)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1.2 技术投标文件(1)业绩资格审查资料(2)主要人员简历表(3)承包人建议书(4)承包人实施计划(5)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6)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7)其他材料3.1.1.3 价格投标文件(1)价格清单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 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 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

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文件之外的报价修改文件。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报价原则3.2.5.1 本标段不指定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采用何种定额及费率,投标

人可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报价,鼓励投标人按成本价加合理利润提出有竞争性的报价。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是地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3.2.5.2 本标段采用固定总价承包

28

3.2.5.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本标段范围、招标提供的图纸、施工

现场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以及制定的施工方案、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报价书并自行报价。除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外,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及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标段工程设计、材料、设备、施工准备、施工、调试、试运、验收、竣工和缺陷责任处理而发生的由投标人承担的直接费、间接费、其他费用、利润、税金以及本合同要求由投标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2.5.4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合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3.2.5.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6 工程量及报价计算3.2.6.1 工程量工程量的依据是招标文件提供的发包人要求图纸和设计方案,工程量清单应

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协议条款、技术规范和图纸等一起使用。

3.2.6.2 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与施工图工程量有差异或设计变更等引起工

程量增减,不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和降低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3.2.6.3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发包人要求,结合自身经验、工程实际

情况,充分考虑应有的工艺工序等,自行确定工程量清单项目中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的消耗量,计算本标段综合单价、合价和总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投标人还应填报投标报价汇总表,并在其结尾处填写投标总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列入的清单项及设计漏项,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报单价和总价的项目,但不能得到与之相应的支付和结算。

3.2.6.4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8 天(基准日期)当时所

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税金和其它费用均计入单价、合价和总报价中。

3.2.6.5 投标人投标时,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等由招标人负责投保,投标人不再填报。人身意外伤害险和施工设备险等由投标人投保的保险费根据通用条款第 18.2.2 项和第 18.3 款【其他保险】的规定自行测算,并计入有关工程量清单项目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2.6.6 安全生产(措施)费含在分部分项工程报价中,其费率不得低于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 号)要求,并在投标总报价表中单独列项(不再重复计入总价),具体要求如下:

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为依据,安全生产(措施)费取费不得低于

以下标准:

(1)矿山工程 3.5%;(2)铁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3%;(3)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 2.5%;(4)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通信工程 2%;(5)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 1.5%。

29

3.2.6.7 暂估价的项目(材料)名称、数量和金额等详见工程量清单说明中

表【材料暂估单价表】和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投标报价时按照招标人给定的金额进行计算,暂估价的调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 10.7 款【暂估价】的规定。

3.2.6.8 本标段暂列金额按照招标人提供的金额汇入投标总价中,并按照专

用合同条款第 10.8 款【暂列金额】的规定使用。

3.2.6.9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必须详细、严格地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本标段

投标人采购主要材料(含苗木)明细表(包括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如果招标人对投标人提供材料(含苗木)的规格、型号、品种和数量有异议,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说明和计算书。除招标人采购材料外,无论投标人填报的本标段采购主要材料(含苗木)(包括规格、型号、品种、数量、价格)是否完善齐全,本标段工程所需的其它全部材料均由投标人供应,并被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2.6.10 投标报价时,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可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差

额的材料外,

其他所有投标人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物价波动引起价格变化的风险,

均被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可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差额的材料,无论投标人投标时采用的价格与基准日期工程所在地信息价格水平是否有偏差,均被视为达到基准日期的价格水平,并已将合同风险范围内的价格变动风险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2.6.11 对于招标人供应的材料,投标人不需在报价中计列此部分材料等

费用,招标人供应材料如何参与取费由投标人自行确定,但取费不得有遗漏,如有遗漏则视为已经包含在其他项目或费用的报价之中。

3.2.6.12 按台套报价的设备,对其组成的设备材料不再单独报安装费,组

成设备的台数、型号和规格等发生变化,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3.2.6.13 工程施工用水、用电价格如下:(如有)施工用水为: 元/吨(当总表和分表有差时按各分表用水量分摊);施工用电为: 元/kWh(当总表和分表有差时按各分表用电量分摊)。3.2.6.14 投标人应保证其报价是合理的,如工程量清单任何一项报价明显

偏离市场价格时,招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在总报价不变情况下有权对投标价格偏离过大的项目进行调整。

3.2.7 投标报价的费用构成投标报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其他项目费(含设计费)。3.2.7.1 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费、间接费、利

润、税金、风险及其他费。

(1)直接费包括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不含招标人供应的材料)、施工机械使

用费)和措施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临时设施费、安全生产(措施)费等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所需的其他费用)。

(2)间接费包括施工管理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进退场费)、社会保障及企业

计提费(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金费、职业病防治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财务费。

(3)利润、税金和风险

30

风险费无论在报价表中有无体现,均认为包含在报价中。(4)其他费用为完成本标段工程所发生的其他各种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由承包人采购或加工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运输、过桥、过路、

卸车、领用、保管及施工现场内的多次搬运等产生的费用。

2)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三——工程设备和材料管理协议中规定的投标人

应承担的费用。

3)按照本招标文件中工程规范和技术条件规定,满足合同引用的国家和行

业颁发的技术规程、规范要求的费用;满足合同引用的由招标人提出的高于国家和行业颁发的技术规程、规范要求的费用;满足设备材料厂家的技术规程、规范要求的费用。

4)满足合同中引用的由招标人提出的各种管理制度(包括工程、物资、档

案、安全等)要求的费用;招标人要求贯彻文明样板工地、工程策划所增加的费用。

5)配合竣工验收、达标投产、集团公司精品工程创建等工作的费用。6)施工期间,在现场配合设备厂家安装调试发生的费用(及本工程中其他

标段承包人进行施工作业的配合费用。)

7)现场招标人供应设备材料一般缺陷处理费用。8)按规程、规范要求各种质量检验(含材料复检、变压器油取样化验、电

度表(不含关口电度表)校验、各种表计校验)所需的费用;施工期间使用的消防、特种设备(如起重设备)的复查、检验、验收取证费由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的各种检验费用、检验样品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9)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执行期间发生的因停水、停电、变更、质量检

验、机械维修、天气影响、图纸或设备、材料迟供等因素可能造成的窝工、停工、待工费用。

10)建筑安装工程完成至移交给发包人期间发生的成品保护设施、看管等费

用、责任区域内承包人各自的保卫费用。

11)承包范围内所有设备的静态调试(包括单体调试)、配合分系统调试、

配合整套调试、配合特殊调试、配合性能考核试验和检修、消缺维护费用。

12)第三方检验配合工作(包括:检验设备的起吊,检验设备的打磨,除锈,

脚手架、梯、台、防护设施的搭拆,临时电源、水源的驳接与拆除及机械、人员配合等配合工作)。

13) 按国家有关规范应做的常规检验项目费用;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检

测标准所发生的费用。

14)本标段内建(构)筑物本体或设备基础钢筋的损耗量所发生的费用。15)本标段内建(构)筑物本体或设备基础混凝土中根据施工图要求或施工

需要而采用防冻剂、早强剂、微膨胀剂等各种添加剂;钢筋混凝土泵送和运输的费用;应充分考虑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抗渗等级及抗冻等级。

16)建筑工程施工中应考虑的设备基础二次灌浆、地脚螺栓、基础埋件安装

费用。

17)施工中发生的基础、沟道、井池基坑的多次开挖、回填、基坑排水等其

它措施的费用。

18)本标范围内各建构筑物由于交叉施工,各标段间交叉作业发生的挖洞、

补洞及要采取的各种措施。

31

19)本标段内设备基础、建(构)筑物沉降观测费用、校核及维护费用,国

家和地方政策性管理、监督检验等应由承包人支付的费用。

20)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钢材超径、材料代用等费用。21)除了专用条第款 11.1 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规定外,合同价

款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 11.2 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规定以外的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费用。

22)为满足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应采取施工安全措施;以及

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安全、噪声、粉尘、废弃物及油污废水等影响环保问题的治理防范措施和由于施工而导致的民扰、扰民措施费用;施工区域为满足招标人规定的清扫及文明施工要求发生的费用;垃圾清理费。

23)一般自然灾害造成投标人所属财产及人员的损失费用和预防一般自然灾

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24)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18 条【保险】规定的中标人应投保的各类保险费用。25)根据需要配合工程造价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后评价和安全标准化达标

等的费用。

26)根据工程管理需要的信息化分摊费用。27)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 2.4.2.1 项规定,施工期间施工水源用水支管和施

工电源配电低压侧的管理维护费用。

28)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撤离时,必须对本单位使用的生产、生活设施进行

拆除、清理的费用。

29)有经验的承包人可预见的其他费用。3.2.7.2 其他项目费(1)暂估价:包括暂估价材料和暂估价专业工程,项目(材料)名称、数

量和金额等详见工程量清单说明中表【材料暂估单价表】和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一栏,投标报价时按照招标人给定的金额进行计算,暂估价的调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第 10.7 款【暂估价】的规定。

(2)暂列金额:按照招标人给定的金额进行计列。(3)计日工: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

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三种形式。

计日工人工费按照工程量清单【计日工表】中的数量自行报价,并将合价计

入总价;

计日工材料费按照施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当期信息价执行;计日工施工机械使用费按照施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当期价格执

行。

(4)发包人设备和材料卸车、保管及二次倒运:承包人根据专用合同条款

附件三-工程设备和材料管理协议中规定的物资管理模式、管理范围和界面划分,负责发包人设备和材料的卸车、保管及二次倒运,并负责参加开箱验收,该项费用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单独列项,并计入投标报价(根据物资保管模式由招标人修改)。

(5)设计费用3.2.8 报价风险3.2.8.1 本标段工程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承包,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在合

同实施期间不因政策及建设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该风险为投标人报价风险。

32

3.2.8.2 投标人报价将被视为按招标文件并根据企业经验和市场情况涵盖

了本标段范围所有内容,同时被相应视为完成本标段工程设计、施工准备、施工、调试、试运、竣工和缺陷责任处理所需的所有费用,并考虑到本章所规定的报价风险。

3.2.8.3 投标人可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其他费用栏计

算过程中填报风险费用,风险费用无论在报价表中有无填写,均认为包含在综合单价、合价和总报价中,其对应的投标人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风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除了专用条第款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款规定外,合同价

款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 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款规定以外的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费用。

(2)一般自然灾害造成投标人所属财产及人员的损失费用和预防一般自然

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执行期间发生的因停水、停电、变更、质量

检验、机械维修、天气影响、图纸或材料(含苗木)迟供、环保等因素可能造成的窝工、停工、待工费用。

3.2.9 投标价格采用方式投标报价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表格均可按相同

的格式扩展),由投标人自行填报。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本标段工程总价子目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除合同另

有规定外,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市场风险系数。

3.2.10 本工程设备、材料供应方式3.2.10.1 除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外,其他用于本标段工程的设备和材料

均由投标人提供。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二——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

3.2.10.2 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由投标人负责卸车、倒运和保管,并负责

参加开箱验收,该项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

3.2.11 本工程不保证有效标中的最低价中标。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

33

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

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 应提供近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若为独立设计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明细表)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

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

经理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7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证明材料,可以是有关部门出具

的证明文件或投标人的承诺文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4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发包人

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

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

递交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

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撤

回原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5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施工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投标人代表在中国大唐集团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开标记录进行线上

确认。

(3)开标结束。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

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办法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36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

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投标有效期】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

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7.7 履约担保

7.7.1 在签订合同前 14 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

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投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 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

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3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 3 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

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

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招标文件的异议】、第 5.3 款【开标异议】和第7.2 款【评标结果异议】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公司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9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综合得分排序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

1

形式评

审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人员的资格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2.1.

2

资格评

审标准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40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招标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计划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施工组织设计

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分包资格评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2.1.

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

根据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总计

技术

商务

报价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00%

50%

10%

40%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41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

10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商务部分投标文件不规范,存在非实质性缺项、漏项、瑕疵的,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0.2 分,扣至 3 分。

2

企业实力

55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20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最低得 12 分。

(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2.2

资产总额(近三年平均)

20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 分,最低得 12 分。

(每年资产总额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2.3

企业人数

5

人数≥ 300 人,得 5 分;

100 <人数< 300 ,得 4 分;

人数≤ 100 人,得 3 分。

2.4

已建工程获奖情况

5

近五年,省部级,专业性奖励为省部级获奖,3 项及以上;得(5 分)

;2 项得(4 分)

;1 项

得(3 分)

;没有得 2 分。

若近五年,获得过国家级奖项(只限于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则该项得 5 分:

2.5

投标单位荣誉称号

5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3 项及以上,得(3 分)

;获得 2 项得(2 分)

;获得 1 项得

(1 分)

;没有得 0 分;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5 项及以上,得(2 分)

;1-4 项得(1 分)

;没有得 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3

财务状况

30

42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3.1

资产负债率(近三年平均)

15

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65%的,得 15分;

65%<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75%的,得 12分;

75%<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90%的,得 9分;

9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100%的,得 6分;

10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得 0 分。

(每年资产负债率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2,得 15 分;

1.5≤流动比率<2,得 12 分;

其余得 6 分。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合计

100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分标准表

序号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43

(一)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性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技术部分投标文件不规范,存在非实质性缺项、漏项、瑕疵的,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二)

业绩

10

1

企业业绩

5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2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5 分;

每项业绩都必须提供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

项目经理资质业绩

5

1、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资质(机电类)得 2 分,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资质(机电类)得 1 分。

2、本项目施工组织机构中拟派项目经理提供火电厂锅炉脱硝系统改造相关业绩得1-3 分:有 1 项业绩得 1 分,每增加 1 项业绩加 1 分。每项业绩都必须提供业绩合同及任命书或授权书或用户证明。

(三)

设计方案

35

1

设计方案的完整性:本项目要求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试验、技术服务等范围和内容的完整性

20

1、优于或超过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没有任何技术负偏差并完全满足要求,得 15(含)-20(含)分。

2、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的要求)

且技术差异表内没有技术差异,

得 8(含)-14(含)分。

3、基本满足技术要求,得 2(含)-7(含)分

44

2

设计方案的针对性

15

对烟道流场优化、喷氨分区、自动控制

设计等方面的进行论述、说明。

1、设计方案完善、详细、科学、可行性

强,参数优于或超过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得 10(含)-15(含)分2、设计方案简单,针对性不强,得 5(含)-9(含)分

3、未提供设计方案,仅响应招标文件,

得 1(含)-4(含)分

(四)

设备、材料供货

20

1

设备、材料供货范围

10

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价格

投标文件及分项报价表针对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要求的供货范围已补充齐全、完整且已逐项明确报价,得 1-10 分。

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范围的项目、数

量、及逐项的明确报价,每缺少一项扣 0.2分,扣至 0 分为止;

2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

10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优于招

标文件要求,得 9(含)-10 分;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完全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5(含)-8 分;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基本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含)-4 分;

(五)

施工组织设计

25

45

1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施工组织管理情况

10

施工组织设计完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

大纲要求,

涵盖内容全面(至少包括项目概况、

施工目标、进度控制、劳动力安排与机械配置、质保体系、安保体系、文明施工管理、施工总平面布置、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内容)。根据内容完整性、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置是否合理等进行评审;

1、施工组织设计完整, 得 1-3 分,每少

一项扣 0.5 分。

2、组织机构健全完善,管理人员及各工

种人员资质齐全并提供了证明材料,得 1-3分。

3、前期收资及工况测试、流场模拟及方案设计等任务明确、人员数量安排合理且数量充足,得 1-4 分。

2

安全、文明、及环境管理、施工组织技术方案

5

完整且可实施性强,符合现场要求,有

针对性的措施,得 3(含)-5 分;

完整有效,基本满足要求,但缺乏针对性,得 1(含)-3 分;

3

工期进度及质量保证措施

10

根据总工期、重要节点是否合理,施工

进度网络图完整性,质量管理措施针对性等进行评审:

1、工期安排具体、合理,施工进度图及

关键节点详细完善,施工进度的保证措施明确、具体,每个重要节点人员保障安排合理,得 1(含)-5 分。

2、质量保证措施明确、具体,满足现场施工要求,得 1(含)-5 分。

46

(六)

技术培训及服务

5

1、培训:响应良好,培训老师水平高、

数量充足,课程安排具体、合理,充分满足电厂运行及维护人员的培训要求,得 2(含)-3 分。

响应一般,培训老师、课程安排等基

本符合要求,得 0-1 分。

2、售后服务:响应良好,对技术服务

的响应时间、人员数量及水平、现场到位安排、备件的供货及价格等提供了积极响应,得 1(含)-2 分。

响应一般,基本满足现场要求,得 0-1 分。

合计

100

2.2.2(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计算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

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2.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格 P。

3.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

评标基准价(K)计算

方法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

1.若有效评标价为小于等于 3 家时,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 (P1+P2+P3+…+Pn)/n)};

(n≤3)

47

2.若有效评标价为 4-6 家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

【基

准价计算公式:K= {(P1+P2+P3+…+Pn-1)/(n-1)};

(4≤

n≤6)

3.若有效评标价为 7 家(含 7 家)以上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和最低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2+P3+P4+…+Pn-1)/(n-2)};(n≥7)】

4. 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开标时投标人为 7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7 家,则按照上述 1 和 2 原则进行计算。

4

报价评分计算

(100 分)

报价分计算办法:

(1)若评标价 P 等于 K 时,得 90 分(基准分)

(2)评标价 P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1.5 分,最低得 60 分;

(3)评标价 P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加 1分,最高为 100 分;

(4)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10%以上时,每再低 1%在 100 分基础上扣 1 分;

(5)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30%以上时,得 80 分;

(6)中间采用插值法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8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因素评分和报价评分乘以分值权重加权得出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业绩多者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商务评分标准;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技术评分标准;

(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3)报价评分标准。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

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初步评审标准】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49

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

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

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各项数字累计之和低于投标函的报价时,以修正后的总价为准;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各项数字累计之和高于投标函的报价时,则以投标函的报价为准,并对所有分项进行同比例调整;

(4)如果投标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

中;

(5)投标报价中不含税单价(总价)与含税单价(总价)之间存在计算错

误的,以含税单价(总价)为准。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规定的方法

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经评审后的评标价格。

3.1.5 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

C;

50

A 为所有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人商务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B 为所有技术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投标人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

专家对投标人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

5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

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中标通知书随附的澄清、说

明、补正事项纪要等,是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

1.1.1.6 发包人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发包人要求的文件,以及合

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三措两案:是指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改造实际情况和发包人

要求制定的针对合同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分解文件。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

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简称“三措两案”。

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

成的图纸文件。

1.1.1.9 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

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改造工程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

52

1.1.2.5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国家强制监理的,监理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

1.1.2.6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

的全权负责人。

1.1.3 改造工程

1.1.3.1 改造工程:为维持或改善火力发电设备与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控性、

经济性和环保性

,使其能够处于安全运行状态,效率能够保持或接近最佳状态而进行的检

查和改造工作,包括设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等内容。

1.1.3.2 备品配件:设备或工艺系统在改造过程中需要更换的各种部件、组件、零件、

插件、设备、阀门、管道、支吊架、保温材料、电缆、表计、填充油、填充气等。

1.1.3.3 施工场地(或称现场):指用于合同改造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

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

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 11.2 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 11.2 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 11.3

款、第

11.4 款约定所作的变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 1.1.4.3 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

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单

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1.1.4.5 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 17.1 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合同条款

约定。

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

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

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

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

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

53

1.1.5.5 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 17.1 款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

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1.1.6 报复役

报复役:机组经过整体试运行合格,并经现场全面检查,各项指标与状况正常后,

向当地电网公司报备用。

1.1.7 其他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

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

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

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要求;

7)改造工程报价表;

8)承包人建议书;

9)图纸;

10)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

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

54

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承包人文件的提供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监理

人提供承包人文件。合同约定承包人文件应批准的,监理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

复。承包人的设计文件的提供和审查按第

5.3 和第 5.5 款的约定执行。

1.6.2 发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前期工作相关文件、环境保护、气

象水文、地质条件等,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

供文件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

11.3 款约定执行。

1.6.3 文件错误的通知

任何一方发现了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1.6.4 文件的管理

承包人应在现场保留一份合同、发包人要求中列出的所有文件、承包人文件、变更

以及其他根据合同收发的往来信函。发包人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和使用上述所有

文件。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

决定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监理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

求、申请和报批等,监理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

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2. 发包人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

引起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

5.2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55

2.3 提供施工场地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

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监理人

(如项目无监理人,监理人职责和权力由发包人行使)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

到发包人的批准。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

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

3.1.2 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的审查或批

准,对项目、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

或解除。

3.2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

3.3 监理人员

3.3.1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

56

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

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发包人和

承包人。

3.3.2 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文件、改造工作等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

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的权利,监理人的拒绝应当符

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3.3.3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在该指示发出

24 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 24 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

确认、更改或撤销。

3.3.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 3.5 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

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

3.4 监理人的指示

3.4.1 监理人应按第 3.1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

权的施工场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

3.3.1 项约定授权的监理

人员签字。

3.4.2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 3.4.1 项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

应按第

8 条处理。

3.4.3 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或避免工程受损,监理人员可以口头形

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必须在发出口头指示后

24

小时内补发书面监理指示,补发的书面监理指示应与口头指示一致。承包人应在收到上

述临时书面指示后

24 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 24

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

3.4.4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 3.3.1 项被授权的监理人

员处取得指示。

3.4.5 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

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3.5 商定或确定

3.5.1 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

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

审慎确定。

3.5.2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

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

15 条的约定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

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按照第

16 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

的,按修改后的结果执行。

57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 办理法律、法规或发包人制度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

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4.1.2 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改造工程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

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和缺陷修复

义务。

4.1.3 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及其

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4.1.4 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改造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三措两

案”),并对所有改造作业和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4.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

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施进行

有效隔离。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

任;

4.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施工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4.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改

造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4.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改造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

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4.1.9 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

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

4.1.10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项

管理制度;

4.1.11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担保

4.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竣工

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2.2 如工程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

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

约担保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8

4.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4.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4.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

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

3.4 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

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

4.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

确需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的书面

同意,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现

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4.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5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替换

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4.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改造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员安

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作业有

关的人身、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4.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

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

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

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进行更换,

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

4.3.1 项

约定的职责。

4.3.2 承包人人员

4.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改造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

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时,应提前

2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4.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

4.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前

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

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4.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

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4.4 分包

4.4.1 分包的确定

4.4.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不得进行分包。

59

4.4.1.2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4.4.1.3 项目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

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4.1.4 除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 2 天内向发包

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4.4.2 分包管理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改造工程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人的改造人员

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

4.4.3 分包合同价款

4.4.3.1 除本项第 4.4.3.2 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合同价款由

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

4.4.3.2 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

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

4.4.4 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

分包人在分包合同项下的义务持续到缺陷责任期届满以后的,发包人有权在缺陷责

任期届满前,要求承包人将其在分包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当转让。

除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转让合同生效后,由分包人向发包人履行义务。

4.4.5 设备照管

4.4.5.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

人应负责照管现场相关设备、设施等,直到项目完工交付发包人为止。

4.4.5.2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均由承

包人负责修复、更换。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丢失,承包人承担由此

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除承包人以外的原因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承包人

更换、修复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

4.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项目。

5. 设计

5.1 承包人的设计义务

5.1.1 设计义务的一般要求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工作,并符

合发包人要求。

60

5.1.2 法律和标准的变化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

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适用的版本。基准日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

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实施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

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提出遵守新规定的建议。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应在收到建议

7 天内发出是否遵守新规定的指示。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指示遵守新规定的,按

照第

14 条的约定执行。

5.2 承包人设计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在合同进度计划中专门列出设计进度计划,报发包人批

准后执行。承包人需按照经批准后的计划开展设计工作。

因承包人原因影响设计进度的,按第

11.5 款的约定执行。因发包人原因影响设计进

度的,按第

14 条变更处理。

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根据第

11.5 款提交修正的进度计划、增加

投入资源并加快设计进度。

5.3 设计审查

5.3.1 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应报发包人审查同意。审查的范围和内容在发包人要求中约

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自监理人收到承包人的设计文件以及承包人的通知之

日起,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不超过

7 天。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对于合同约定

有偏离的,应在通知中说明。承包人需要修改已提交的承包人文件的,应立即通知监理

人,并向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重新起算。

发包人不同意设计文件的,应通过监理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说明不符合合

同要求的具体内容。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的书面说明,对承包人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

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

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承包人的

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

5.3.2 承包人的设计文件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经

发包人审查同意的设计文件设计和实施工程。

5.3.3 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承包人的设计文

件后

7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设计文件,承包人应予以协助。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承包人需按该审查意见

修改承包人的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应重新提出发包人要求,承包

人应根据新提出的发包人要求修改承包人文件。上述情形还应适用第

14 条的有关约定。

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后的承包人的设计文件设计和

61

实施工程。

5.4 培训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对发包人的人员进行工程操作和维修方面的培训。合同

约定接收之前进行培训的,应在第

16.4 款约定的竣工验收前完成培训。

5.5 竣工文件

5.5.1 承包人应编制并及时更新反映工程实施结果的竣工记录,如实记载竣工工程的

确切位置、尺寸和已实施工作的详细说明。竣工记录应保存在施工场地,并在竣工试验

开始前,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形式和份数提交给监理人。

5.5.2 在颁发竣工验收文件之前,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的份数和形式向监理人提

交相应竣工图纸,并取得监理人对尺寸、参照系统及其他有关细节的认可。监理人应按

照第

5.3 款的约定进行审查。

5.5.3 在监理人收到上述文件前,不应认为工程已根据第 16.4 款约定完成验收。

5.6 操作和维修手册

5.6.1 在竣工试验开始前,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暂行的操作和维修手册,该手册应

足够详细,以便发包人能够对生产设备进行操作、维修、拆卸、重新安装、调整及修理。

5.6.2 承包人应提交足够详细的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在发包人要求中明确的相

关操作和维修手册。在监理人收到上述文件前,不应认为工程已根据第

16.4 款约定完成

验收。

5.7 承包人文件错误

承包人文件存在错误、遗漏、含混、矛盾、不充分之处或其他缺陷,无论承包人是

否根据本款获得了批准,承包人均应自费对前述问题带来的缺陷和工程问题进行改正。

6. 材料和设备

6.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6.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

运输和保管。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设备负责。

6.1.2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将各项材料和改造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技

术要求、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应负责提供的材料

和改造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6.1.3 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

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及发包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

检验和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和发包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

62

担。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提供材料和设备。

6.3 专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和设备

6.3.1 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

须专用于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改造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

作他用。

6.3.2 随同设备运入施工场地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应由承包人会同

发包人和监理人按供货人的装箱单清点后共同封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启用。承包人

因合同工作需要使用上述物品时,应向发包人提出申请。

6.4 实施方法

承包人对材料的加工、设备的采购、制造、安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以及

行业习惯来实施。

6.5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6.5.1 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设备,并要求承包人立即

进行更换。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6.5.2 发包人和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应即时发出指示要求

承包人立即改正,并禁止在改造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1.1 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

工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

备的,应报监理人批准。

7.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

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

63

7.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要

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

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7.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7.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

设施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上述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中的任何部

分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7.4.2 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根据合同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

8. 交通运输

8.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承包人应根据改造工程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

通行权,以及取得为施工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发包人应协助承

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8.2 场内施工道路

8.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

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

相应费用。

8.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发

包人和监理人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

8.3 场外交通

8.3.1 承包人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由承包人

承担。

8.3.2 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

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8.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

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

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64

8.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

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

8.6 水路和航空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

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

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

9. 测量放线

9.1 施工测量

9.1.1 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合格的人员、仪器、

设备和其他物品。

9.1.2 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错误或出现超过合同约定

的误差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并承担相应的复测费用。

9.2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负责,对其提供上述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损失的,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

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在设计或施工中对上述资料的准确性进行核实,

发现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10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0.1 安全文明施工

10.1.1 安全施工要求

10.1.1.1 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

要求,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改造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

标目标及相应事项。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

任何指示。

10.1.1.2 因安全生产需要暂停施工的,按照第 11.6.1 项【暂停施工】的约定执行。

10.1.2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承包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遵守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编制“三措两案”,

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改造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

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65

10.1.3 特别安全生产事项

10.1.3.1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及发包人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

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

10.1.3.2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闭空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

临街交通要道等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

包人认可后实施。

10.1.3.3 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

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以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报送相应的安全防护

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10.1.3.4 承包人进行起重、有限空间、高空等高风险作业时,施工开始前应办理相

关手续。

10.1.4 治安保卫

10.1.4.1 承包人应指定专人统一管理施工场地及生活区在内的治安保卫,履行合同

项目的治安保卫职责。

10.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

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0.1.5 文明施工

10.1.5.1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施

工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

工有其他要求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10.1.5.2 在改造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多余材料、垃

圾和各种临时设施等,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

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等。

10.1.5.3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

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

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0.1.6 事故处理

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

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

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规程》

的规定执行。

66

10.1.7 安全生产责任

10.1.7.1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

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损失:

1)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2)由于发包人原因对承包人、监理人造成的人员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自身人员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

10.1.7.2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承包人、发包人、监理人以及第

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10.2 职业健康

10.2.1 劳动保护

10.2.1.1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安排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

的休息时间,并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依法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办理

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承包人应督促其分包人为分包人所雇用的人员办理

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

10.2.1.2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并提供劳动保护,并

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制有害气体和保障

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承包人雇佣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承

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10.2.1.3 承包人应按法律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

利。因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并按

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10.2.2 生活条件

承包人应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承包人应采

取有效措施预防传染病,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并定期对施工现场、人员生活基地进行

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和急

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

10.3 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

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

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

承包人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

67

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1. 工期

11.1 进度计划

11.1.1 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经监理人

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具有合同约束力,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

监理人应当指示承包人对进度计划进行修订,重新提交给监理人审批。提交的进度计划

表应符合发包人要求,其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

1)承包人拟进行项目的工序和时间表;

2)承包人在施工现场进行各项工作所需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预计数量;

3)承包人拟进行改造项目的设计、供货、施工工期进度表。

11.1.2 监理人对进度计划的认可不免除承包人于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

11.1.3 在未经监理人同意前,承包人不得对已经发包人认可的进度计划作任何实质

性的更改。

11.1.4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经监理人认可的项目节点进度计划。

11.2 改造工程实施

11.2.1 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 7 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应在第 1.1.4.3 目

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在接收证书中写明。

11.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工,

双方应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

但承包人必须尽一切努力去缩小该延迟所造成的后果。

11.2.3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的赶工,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1.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

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

11.1 款的约定执行。

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设备或变更作业地点;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作业;

5)发包人按第 9.2 款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

68

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由于出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

人延长工期。

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逾期竣工违约

金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

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11.6 暂停和终止

11.6.1 暂停施工

11.6.1.1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施工的,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

情况紧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按照第

11.6.1.4 目【紧急情况下的暂停

施工】执行。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1.6.1.2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且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

24 小时内仍未复工的,视为第 20.2.1 项【承包人违约

的情形】第(

8)目约定的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

11.6.1.3 指示暂停施工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

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

11.6.1.4 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

因紧急情况需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

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发出指示,逾期未发出指示,

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监理人不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的,应说明理由,承包人对监

理人的答复有异议,按照第

22 条【争议的解决】约定处理。

11.6.1.5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暂停施工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在施工复

69

工前,监理人会同发包人和承包人确定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并确定施工复工条件。

当施工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经发包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应按

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按照第

11.3 款【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约定办理。

11.6.1.6 暂停施工期间的工程照管

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照管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

承担。

11.6.1.7 暂停施工的措施

暂停施工期间,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改造工程质量及安全,防

止因暂停施工扩大损失。

11.6.2 合同的终止

11.6.2.1 因承包人的过错而导致合同终止

1)如果承包人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且对合同的履行有实质性的和负面的影响

造成的过错,发包人可在不影响对违反合同所作的任何其它补救措施的条件下,以书面

通知承包人违约。

2)当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最低性能保证值时,发包人有权终止部分或合同的全部。

11.6.2.2 因破产而导致合同终止

如果承包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或其他无

力偿还债务,发包人可在任何时候用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而不对承包人进行任何补

偿。但上述合同的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发包人采取行动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力。

11.6.2.3 因发包人的以下过错导致合同终止

发包人未按合同在从应付款的最后日期起

90 天,仍未向承包人付款,并且没有承

包人可以接受的合理理由;或发包人破产;或从发出暂停通知起,项目持续暂停时间超

1 年,承包人可终止合同。

12. 工程质量

12.1 工程质量要求

12.1.1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关设计、设

备、施工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2.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设备、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

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和(或)延误的工期。

70

12.2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监理人有权对工程全过程涉及到的设计、材料、设备、施工等进行检查和检验。监

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

12.3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

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

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12.4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施工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施工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

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合同当事人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

按照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执行。

13. 试验和检验

13.1 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3.1.1 本款适用于竣工试验之前的试验和检验。

13.1.2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

述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

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13.1.3 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

可自行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13.1.4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

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

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

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设备和工

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13.2 现场材料试验

13.2.1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

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

13.2.2 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试验条

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

71

13.3 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

理人认为必要时,应由承包人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

报送监理人批准。

14. 变更

14.1 变更的范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

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变更: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14.2 变更权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第

14.3 款(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

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14.3 变更程序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

7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应审查,并在

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

7 天内,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商定此估价。在未达成协议的

情况下,监理人应确定该估价。

14.4 变更估价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价格;

2)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可在

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价格;

3)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无相同及类似报价的,按照合理成本加利润的原则,

由合同当事人协商后在变更通知单(或委托单)中明确变更的内容及计量、计价原则和

方法。

72

14.5 暂估价

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服务、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

中约定。

14.5.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选择其他招标方式。

1 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招标,对该暂估价项目的

确认和批准按照以下约定执行:

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 14 天将招标方案通过监理

人报送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方案后

7 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

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经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2)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 14 天将招标文件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

审批,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文件后

7 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发

包人有权确定招标控制价并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评标;

3)承包人与供应商、分包人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前,应当提前 7 天将确定的中标

候选供应商或中标候选分包人的资料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资料后

3 天内与承包

人共同确定中标人;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

7 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

存。

2 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

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

14 天通知发

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7 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

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

14.5.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

1 种方式: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本项约定确认和批准:

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前 28

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

3 天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

收到申请后

14 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的,

视为该书面申请已获得同意;

2)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供应商、分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求的,

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供应商、分包人;

3)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 7 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2 种方式:承包人按照第 14.5.1 项【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约定的第 1 种

73

方式确定暂估价项目。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具备实施暂估价项目的资格和条件的,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后,可由

承包人自行实施暂估价项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具体事项。

14.5.3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

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

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5. 支付

15.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5.2 预付款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设计和工程实施购置材料、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

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额度、预付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

用于合同工程。

15.3 工程进度付款

15.3.1 付款时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进度付款按月支付。

15.3.2 支付分解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价格清单的价格构成、费用性质、计划

发生时间和相应工作量等因素,按照以下分类和分解原则,结合第

11.1.1 项约定的合同

进度计划,汇总形成月度支付分解报告。

1)勘察设计费。按照提供勘察设计阶段性成果文件的时间、对应的工作量进行

分解。

2)材料和工程设备费。分别按订立采购合同、进场验收合格、安装就位、工程

竣工等阶段和专用条款约定的比例进行分解。

3)其他工程价款。除第 15.1 款约定按已完成工程量计量支付的工程价款外,按

照价格清单中的价格,结合第

11.1.1 项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拟完成的工程量或者比例进

行分解。

承包人应当在收到经监理人批复的合同进度计划后

7 天内,将支付分解报告以及形

成支付分解报告的支持性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支付分解

报告后

7 天内给予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经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的支付分解报告为有合

74

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合同进度计划进行了修订的,应相应修改支付分解表,并按本

目规定报监理人批复。

15.3.3 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应在每笔进度款支付前,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

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进度

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期应支付金额总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应支付金额总额、已支付的进

度付款金额总额;

2)当期根据支付分解表应支付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应支付金额;

3)当期根据第 15.1 款约定计量的已实施工程应支付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

计应支付金额;

4)当期根据第 15 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变更金额;

5)当期根据第 23 条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索赔金额;

6)当期根据第 15.4.1 项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

扣减的质量保证金金额;

7)当期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增加和扣减

的金额。

15.3.4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 14 天内

完成审核,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

批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监理人未能在前述时

间完成审核的,视为监理人同意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监理人有权核减承包人未能按照

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

2)发包人最迟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 28 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

给承包人。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进度付款

申请。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

成的该部分工作。

4)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

同条款的约定执行。

15.3.5 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

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监理人、承包人复核同意的修正,应

75

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15.4 质量保证金

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扣留质量

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比例为止。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

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

50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

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并将无异议的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15.5 竣工结算

15.5.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价格不因物价波动和法律变化而调整。

15.5.2 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

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

单的

7 天内完成核查、准备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并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21

天内提出具体意见或签认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并在发包人签认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后的

50

天内将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或者签认竣工

付款证明文件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提出的竣工付款金额。

15.5.3 竣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用合

同条款的约定执行。

16. 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

16.1 竣工试验

16.1.1 承包人按照第 13.1.2 款和第 13.1.3 款提交文件后,进行竣工试验。

16.1.2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可以开始进行竣工试验的日期通知监

理人或发包人,监理人或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日期内,确定竣工试验具体时

间。除专用合同条款中另有约定外,竣工试验应按下述顺序进行:

1)单体试验,承包人对单体设备按合同约定进行适当的检查和功能性试验,保

证每一项设备都满足合同要求,并能安全地进入下一阶段试验

;

2)系统试验,承包人应进行系统试验,保证工程或区段工程满足合同要求,在

所有可利用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运行;

3)性能试验,当工程能安全运行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或发包人,可以进行

其他竣工试验,包括各种性能测试,以证明工程符合发包人要求中列明的性能保证指标。

16.1.3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及设备试运行。试运行所需人员、设备、材料、

燃料、电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的条件以及试运行费用等由专用合同条款规定。

16.1.4 某项竣工试验未能通过的,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的指示限期改正,并承担合

76

同约定的相应责任。

16.2 竣工验收的含义

竣工验收是指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收。

16.3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6.4 竣工和验收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经过验

收后同意接收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合同当事人和监

理人在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中签字的日期为准。

16.5 竣工清场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颁发后,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

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7.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7.1 缺陷责任期

17.1.1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从机组投复役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为

12 个月。

17.1.2 缺陷责任期的延长

上述的缺陷责任期满之前,

已经存在但不能立即处理的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缺陷,

发包人有权根据缺陷情况适当延长缺陷责任期,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17.1.3 承包人一旦收到发包人的缺陷处理书面通知,即应有责任履行缺陷消除义务。

17.2 保修责任

17.2.1 保修期 12 个月,自机组报复役之日起计算。

17.2.2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自机组报复役之日后 180 天内出现因改造质量原因

引起的非计划停运,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

17.2.3 保修期内若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派人

无偿修复,发包人将视问题的严重程度酌情扣减质量保证金。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处

理的,发包人可自行委托他人进行处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直接从质量

保证金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付款通知后

10 日

77

内支付给发包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7.2.4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

返还质量保证金。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后,应于

14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

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

50 天内按照约定将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

包人。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的,按本合同

2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理。

18. 保险

1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或全过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施工场地;

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相应延

长。

1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证

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19. 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

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

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1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

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22 条【争议的解决】

的约定处理。

1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

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

的证明。

1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

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

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78

1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

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

1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

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设备、材料的损坏,以及因改造设备、设施损坏造

成的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

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

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

用由发包人承担;

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

担。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

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

任。

1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

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

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为项目订购的并已交付给发包人,或承包人有责任接受交付的材料和

其他物品的价款;

3)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而产生的费用,或因不能退货或解除

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4)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5)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6)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79

7)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20. 违约

20.1 发包人违约

2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违反第 14.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

或转由他人实施的;

3)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

4)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5)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

5)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

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

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监理人。

2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

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和计算方法。

2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按第

20.1.1 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

施工满

28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出现第

20.1.1 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20.1.4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

并解除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为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80

3)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4)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5)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6)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7)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22 条【争议的解决】的

约定处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和与项目有关的已购设备材料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

施工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20.2 承包人违约

2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2)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实施和竣工的工程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

3)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设备、材料和工器具等的;

4)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5)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设备、材料和工器具等

撤离施工现场的;

6)承包人未能按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7)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

8)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

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9)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10)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11)由于承包人原因,产生安全事故及环境保护事故的;承包人在本项目或其它

项目中因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保护事故被行政处罚、列入失信名单等。

12)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承包人发生除本项第(

9)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

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若承包人在其他项目中因产生重大安全生产事

故、环境保护事故被行政处罚、列入失信名单等,发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81

2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2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增加的费

用除应包括由于上述违约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

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

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2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原

因导致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20.2.2.3 承包人发生第 20.2.1(8)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在

专用条款中约定。

2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2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8)目约定

的违约情况时,或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

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施工的

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设备、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和

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

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内完成估价、

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

以及承包人已提供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

离;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

部款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

款项。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22 条

【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2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

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82

21. 索赔

2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

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通知

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

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监

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

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

工期的权利。

2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追加的付

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做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50 天内完

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7 条的约定执行。

2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按第

16.5 款的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竣

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应按以下程

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l)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

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

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承

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和延长缺陷责任期,并附

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83

2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发包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发包人从承包人处得到赔付的金额和(或)

缺陷责任期的延长期。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

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

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

按第

22 条的约定执行。

2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

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4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项

目实际情况,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

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改造项目。

第二条 工作范围及内容

招标人委托投标人对 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改造,脱硝喷氨系统流场优

化改造采用“失活催化剂更换+流场优化+喷氨装置改造+喷氨格栅分区改造+进出口总量及分区测量+总量控制+分区调平控制”方案,即通过烟气流场优化、改造喷氨装置、喷氨管道分区、进口总量出口分区测量、总量控制、分区调平,达到降低脱硝氨逃逸量的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改造方案的整体设计(出具流场模拟报告、

施工图及其他相应的设计资料)

2.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改造的设备、材料供货。

3.本次改造所有信号需送至 DCS 系统;进行集中监控。投标人负责设计并

提供 I/O 点表,I/O 点表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施工。新增 I/O 点的采集卡件及 I/O点授权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4.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验、消缺、

旧设备的拆除、技术服务等工作。

5.提供所需的一切劳务、辅助材料、工器具等,负责项目施工中的脚手架

搭设及拆除,电缆敷设及接线等工作,完成现场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处置工作。

6.为完成该项目而进行的其他相关工作。

项目具体内容、要求及供货产品名称、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详见技术协议,

若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本合同规定有任何漏项和短缺,且在技术协议中并未列

入但确实是投标人责任范围中应该负责的,是对满足合同标的的性能保证值要求

所必须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完成,且不发生额外费用。

第三条

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部分包料的 EPC 总价承包方式

第四条 实施期限

85

项目开工日期由招标人确定后提前 15 天通知投标人,相关项目施工工作于

开工之日起 40 天内完成。(40 天施工工期包含原设备拆除、新系统安装、冷态调试等),热态调试及性能验收试验结合机组启动,双方协商确定,必须满足机组运行需求。

如遇下列情况,双方协商,可调整工期:

(1)现场不具备项目实施条件或因招标人提出变更方案。

(2)不可抗力造成项目不能实施。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1.本合同含税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合同费用包含:设备材料费

元,增值税税率为 13%,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元,税额元;施工费元,施工费增值税税率为 9%,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元,税额元;技术服务费元,技术服务费(工程设计、系统调试、性能验收)增值税税率为 6%,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元,税额元。

合同价格已包含投标人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投标人在本

合同下的利润,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无论何种原因,因发票问题造成招标人发生税务风险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承包人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具备改造条件,经发包人确认后,双方履行

项目进度款结算手续。承包人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2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审核无误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25%做为到货款。

3.工程完工并通过性能验收试验,经发包人确认后,双方履行工程决算手

续。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相当于项目决算金额与已开票金额差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审核无误后支付费用至工程决算金额的 97%(包含已付到货款)。

4.剩余工程决算金额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

日起计算两年。待质保期满工程没有质量问题,双方履行质保金支付手续。承包人提供金额为工程决算金额 3%的财务收据后发包人结清余款。如在质保期内,承包人未能处理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雇佣他人从事处理工作,并扣留承包人质保金用于支付相应费用;若质保金不足以支付他人处理费用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补足。

5.质保金支付条件满足,投标人应及时办理质保金支付手续。若投标人在

招标人催告后 28 日内仍不办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该项权利,招标人不再支付质保金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质量管理及验收

1. 投标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及相关行业规程、标准,按照双方制定的施工技

术方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相应工作。

2. 参考执行以下规程或标准:

86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锅炉篇》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锅炉篇》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锅炉机组篇) (DL/T 5210.2-200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焊接篇) (DL/T 5210.7-200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加工配制篇) (DL/T 5210.8-2009)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1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DL5009.1—2002);

《电力建设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力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3. 材料进厂后,投标人需告知招标人并由招标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

使用。

4.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必须达到下列质量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门标准的,按部门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门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招标人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

在技术协议中商定的标准执行。

5. 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须做好施工记录及验收签证,履行项目验收程

序,上道工序没有经过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投标人在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应及时与招标人沟通,不得随意处理。

6. 招标人对项目关键节点工程应及时验收,制定可行质量验证点,检查后

及时签字确认,投标人应为招标人的验收工作提供便利,并完成招标人项目负责人提出的合理的返工、修改要求。

7. 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由投标人通知招标人进行见证验收,并完成验收记

录及签证。招标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同意后,投标人才能进行覆盖。投标人未通知招标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8. 凡因投标人责任造成工程验收不合格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

内无偿返工,达到招标人的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标准的,由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87

9. 工程验收时提出的合理修改意见由投标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于其自

身责任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项目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向投标人出具“竣工报告”。

10. 投标人应对施工及验收记录等技术文件进行汇总,在工程完工后 10 天

内作为竣工资料进行移交。竣工资料要求一式四份及电子版资料一份。

11. 质量保证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质保期内,出现任何

因投标人责任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

由投标人无偿处理并达到招标人的验收标准。

12. 任何进行改正、修理或更换的工程、设备,自改正、修理或更换合格之

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质保金的支付不免除投标人相应的质保责任。

第七条 物资工器具供应及管理

1. 招标人负责提供在招标人生产现场工作所需的压缩空气、电、水、汽及

其接口(投标人自行连接),承担水、电、汽、气费用,负责提供催化剂更换的新催化剂备件提供和旧催化剂处置(催化剂现场转运由投标人负责);负责提供4 号机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涉及的原设备相关的图纸等资料。

2. 项目实施中所需的所有材料(除催化剂换层催化剂备件外)均由投标人

提供。

3. 项目实施中所需要的设备材料、支承需按照双方确认后的图纸进行加工

制作,满足施工要求,具体以现场实际需求重量为准,不额外发生费用。

4. 项目实施中所需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工器具、车辆、消耗性材料等由投

标人负责提供,投标人所提供的工器具及材料需出具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

第八条 招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为投标人提供现场系统、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项目竣工验收完毕后,

招标人收回图纸、资料。

2.合同签订后,积极为投标人进场工作创造条件。

3.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安全措施、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定,开工前制定详

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办妥并核实各种开工手续和工作票是否齐全,并对投标人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

4.工作过程中,招标人项目负责人应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质量,以及工作

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并负责解决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与其它部门的相关工作,在工程竣工后按时组织完成验收。

5.招标人有权按照招标人关于安全文明生产的相关制度对投标人在招标人

现场的工作行为进行评价、考核。

6.招标人有权书面通知投标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在

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招标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

88

要求更换的,投标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招标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7.招标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投标人支付合同价款。

第九条 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 投标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方式、期限、地点、质量要求完成工作,

并承担项目质保责任。

2. 投标人应与招标人共同核实工作内容,协助制定施工方案和工作安全措

施并严格执行,工作中接受招标人项目负责人的检查和监督。

3. 投标人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投

标人应对其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完全责任并使招标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

4. 投标人指定一名项目经理,负责投标人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如项目进度、质量保证、分部验收及竣工验收等,项目经理应指派一名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5. 投标人变更项目经理的,替换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

且应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因投标人责任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 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及技术措施,承担由

于自身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不力造成事故或人身损害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7. 投标人每天进入现场开始工作前,必须首先检查安全防护设施以及作业

环境等是否完善、完好,如存在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并停止作业,否则应拒绝工作。如投标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8. 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改、动用招标人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等,如果必须更

改或动用应征得招标人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可进行,擅自更改和动用招标人安全防护措施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9. 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不得动用与本工程无关的招标人现场设备,不

得随意扩大或缩小施工范围,如需变动须由招标人下达变更通知单。

10.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应积极组织,保证人员及设备、材料按时进场。投

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制定环境保护措施,

按照招标人环保管理体系组织施工。

项目实施完毕现场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洁,设备见本色。

第十条 安全文明事项

89

1.投标人在招标人现场施工期间应遵守招标人关于安全文明生产的有关规

定,并与招标人签订安全协议,安全事项以安全协议为准。

2.投标人所有进入招标人厂区人员必须经过招标人三级安全培训,通过安

全培训考试(闭卷)。

3.投标人在招标人施工现场必须遵循阳城电厂施工安全管理规范的有关规

定,按要求进行布置。

4.投标人在工作过程中应环保作业、安全文明作业,采取各种措施达

到晋城市关于环保施工标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

门、招标人及监理的各种监督检查;承担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及环

保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应处罚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背景资料、技术资料、相关数据、样品以及和

招标人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招标人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及商业秘密,负有向第三方保密的义务。投标人仅限于在本合同项目范围内使用上述资料,不得将此运用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投标人应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按照招标人要求归还、销毁、删除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不得复制、保留。

招标人应对任何投标人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保密。招标人应只为本合

同目的而使用信息。

本条款中所述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之后继续有效投标人仅限于在本合

同项目范围内使用上述资料,不得将此运用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投标人应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按照招标人要求归还、销毁、删除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不得复制、保留。。

第十二条

索赔

1.投标人向招标人索赔

在合同范围内,投标人一旦预见到将发生导致增加费用的事件后,作为

要求增加费用的先决条件,

投标人应立即用书面形式将索赔意向通知招标人。

索赔通知应包括:

1)索赔的协议依据;

2)索赔事件描述及索赔理由;

3)与索赔相关的初步的工作资料的记录等证据。

90

投标人应自行保存与索赔相关的证据资料和施工记录,并应允许招标人

检查和复制所有与该项索赔相关的资料和记录。

投标人逾期 14 天未向招标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

弃索赔权利。

2.招标人向投标人索赔

(1)因投标人责任未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造成招标人必须重新采购而发

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按照本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违约罚金和协议扣款。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变更或解除、

终止本合同。生效的变更协议或解除、终止协议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率变化的,合同双

方应根据税率变化情况对合同金额及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税率调整前的应结算金额按合同约定税率开具发票;税率调整后的结算金额按税率调整后法定税率开具发票。调整后含税结算金额=原含税结算金额/(1+原税率)*(1+变更后税率),不再另外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因素

如因以下在当事方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原因(以下称为“不可抗力”

造成无法履行义务或延误履行,当事方不应为此负责。

“不可抗力”是指任

何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

雨雪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突发停

电等。合同一方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

知对方,详细说明造成不可抗力的事件或情形及因此而无法(或将要无法)

履行的义务,并在

5 日内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双方协商解决方案,以

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如果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

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任一方擅自终止、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责任

方应向合同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0%的违约金。若因此给非责任方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91

2.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发包人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若未经发包人认可私自

变更,发包人有权拒付合同价款并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按合同总价的 10%支付违约金。

3.承包人若私自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发包人有权拒付项目价款

并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按合同总价的 10%支付违约金。

4.质保金支付条件满足,承包人应及时办理质保金支付手续。若承包人在

发包人催告后 7 日内仍不办理的,视为承包人放弃该项权利,发包人不再支付质保金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包人在发包人现场工作期间应遵守发包人各项规章制度,发包人有权

按相应规章制度条款对承包人进行考核。

6.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发包人相关的设备损坏,承包人承担全部后果并按

实际损失对发包人进行赔偿,并要求承包人按合同总价的 10%支付违约金。

7.性能指标达不到保证值,每项扣除合同总价的 3%。

8.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施工前所指定的进度计划,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

误,每逾期 1 天扣除承包人合同总价的 0.5%作为违约金。

9.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实际工期超出计划工期,超出时间在七日以内的,合

同价格不做变更,超出时间在七日以上的,发包人应支付超出七日以上时间的承包人的人工费等相关的合理费用。

10.若承包人所供物资在施工时发现不合格现象,除承包人应立即调换满足

使用要求的物资外,每发现一次,视对工程影响程度从合同总款项中扣除1000-5000 元。

11.安装过程中招标人质检人员每发现一处质量不合格点,扣除投标人

500-1000 元。

12.承包人应严格执行质量验证程序,严禁跨越质量验证点,未经验收私自

跨越质量验证点扣除承包人工程款 5000 元/例,并进行返工重新验收。累计跨越3 次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13.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对于

防护措施未经验收合格即进行工作的扣除承包人工程款 2000 元/例,并停工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可开工,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4.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组织机构完整,对于组织机构及人员短缺情况,发

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工程款 1000 元/例,情况严重时发包人有权责令停工,承包人应积极协调处理,直至问题解决,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5.因承包人责任延误机组启动,视延误情况考核承包人合同总价的

20%-50%。

92

16.因承包人责任造成机组整套启动不成功,每失败一次,扣除承包人合同

款 5 万元。

17.机组启动后 7 天内因项目质量问题造成主要辅助设备故障停运,承包人

应支付合同总价的 10%的违约金;30 天内因项目质量问题造成主要辅助设备故障停运,承包人应支付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承包人必须对上述问题无偿处理,直到合格。

18.机组启动后 7 天内因项目质量问题机组被迫解列,承包人应支付合同总

价的 20%的违约金;30 天内因项目质量问题机组被迫解列,承包人应支付合同总价的 15%的违约金;180 天内因项目质量问题机组被迫解列,承包人应支付合同总价的 10%的违约金;承包人必须对质量问题无偿处理,直到合格。

19.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根据事故严重情况扣除承包人合同总价的 20%

-100%。

20.若因承包人私自排弃废油及各类垃圾、污水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由承包

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考核 5000 元/次。

21.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后,不解除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

22.在现场安装过程中,发生不安全现象,如出现火险、人员违章等违背招

标人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时,按照招标人的有关考核制度执行。

23.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承

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特别约定

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按

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进行监督,有权在双方履行项目工程款结算手续时要求投标人提供农民工工资领取清单或工资发放记录。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因投标人责任造成的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而投标人不能及时处理的,招标人有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裁定,以未结清的项目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投标人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在向投标人支付项目工程款时扣减该部分款项。

投标人未按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由此而造成相关单位(人员)上访招标

人或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每发生上访一次,投标人承担

10.00 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态度协商解决。

如经协商未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提交阳城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诉讼期间双

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中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其他

93

1.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并相互补充和说明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

同样的法律效力,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前后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时间发生在后的为准;图纸和文字发生矛盾时,以文字说明为准;如标准有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的为准):

合同附件;采购文件及其补充;应答文件及其补充;澄清文件;其它补充资

料、图纸、会议纪要、往来传真及双方正式签署、确认的其它书面文件等。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先行协商解决,若需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

作为本合同附件。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双方盖章后生效,

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社会信用代码:

财务电话: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社会信用代码:

财务电话:

地址:

0

94

附件一:廉洁合同

廉 洁 合 同

项目名称:

项目合同编号:

甲 方: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乙 方:

为规范本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保证项目质量,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甲方的廉洁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建设的制度、规定。

甲方的监察审计部门有权对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商业秘密。

(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贿赂、

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

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乙方介绍家

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

求乙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朋友等安排工作、安排出境和国内

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甲方的工作人员负责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召开廉洁会议,通报情况,

解决廉洁建设问题。

(六)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

定。

二、乙方的廉洁责任

(一)乙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

督,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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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建设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甲

方遵守执行。

(三)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工作人员了解与本项目有关

的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

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给甲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

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

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

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

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及朋友等安排工作、安排出境和国内旅

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乙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洁教育,按时参加甲方的廉洁会

议。

(六)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

告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乙方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甲方有权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的经

济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在今后项目中,甲方将不再考虑与乙方的合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与项目合同同时签订,在双方签名盖章后即生效,在项目合同

授予、履行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

(二)本合同一式贰份,正反面打印,双方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

96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97

附件二:安全协议书

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外 包 工 程 安 全 文 明 生 产 协 议 书

工程名称:

协议双方:(甲方)

(乙方)

一、 总则

(一)乙方必须提供的资质

1.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资质证书、质量、技术、环境保护等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 3 年安全施工记录。

2.法人代表资质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其中应至少包括企业(法人)基

本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

3.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及起重机械施工等应具备安全

生产许可证。

4.涉网作业的承包单位应提供等级符合要求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

可证。

5.工程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和特

种设备作业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复印件、主要人员通讯录。

6.具有两级机构或超过 100 人的乙方,应当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专职安全员不得低于施工人员总数的 2%,施工人员超过 30 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 人以下可设专(兼)职安全员;主要安全和生产技术人员流动率≤10%。

7.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施工等,应出具由质监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证”。

8.由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是指

电工、焊工、登高架设、制冷等。

9.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特种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护

用具清册。涉及定期检验、试验的,必须提供由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合格证。

10.全体人员名册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承包方安全培训证明,劳动

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11.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所有施工人员的体检证明原件(包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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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图)及体检收费证明。

12.为全体人员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证

明,保额不得低于 100 万元。

13.分包方名单和安全、技术素质证明和资质资料(单独成册,备案资料内

容同主承包方)。

(二)工程的安全目标

1.杜绝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杜绝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

3.杜绝环保、舆情事件。

4.杜绝职业卫生、信息安全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各类事件。

(三)工程安全管理的方针和原则

1.为认真贯切执行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

产方针,明确发承包双方安全责任和管理职责,落实好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工作以及事故发生后能妥善地进行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承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违章积分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为保证工程安全文明检修有序进行,避免发生人身伤害及设备、设施的损坏,实现“零伤害”目标,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乙方同意与甲方签订《外包工程安全文明生产协议书》,作为外包工程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各自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

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3.甲方对乙方队伍及人员纳入甲方进行“一体化”安全管理;乙方各级人

员要服从甲方的管理,按规定参加甲方的安全会议,定期到甲方安全主管部门汇报安全工作执行落实情况。

4.甲乙双方均充分发挥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的作

用,加强反违章违规管理,对作业现场“三违”现象“零容忍”;乙方人员出现违章违规情况时,甲方有权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理。

5.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双方须签订外包工程安全文明生产协议书,

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甲方采购部保存,一份乙方保存,一份由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存档。

6.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现场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

甲方的《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基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发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标准》、《关于规范外委外包队伍作业人员安全帽管理的通知》等有关安全、消防、治安、职业卫生及文明生产的规定和制度。

7.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设备损坏事故和其他不安全情况,根据事故调查结

论,明确双方责任。

8.同一施工区域内有多个施工队伍的,甲方组织各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安全职责、安全保证措施以及现场施工作业的组织协调的相关要求,明确各方的现场安全管理监督协调人员,并落实到位。施工中乙方严禁擅自变更安全措施、私自接临时水源、电源、汽源、气源等,如有上述行为者,由甲方根据影响程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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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强化“反违章”管理:

(1) 对于违章行为,按照《阳城电厂反违章考核细则》进行相应的考核,按

照《安全准入“黑名单”管理办法》把相关单位和个人纳入“黑名单”,按照《反违章积分管理标准》进行相应的违章积分。

(2) 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甲方向承包方下达“停工令”,对发包工程予以停

工整顿,并按规定给予惩处。

a. 外委单位未签订合同即进行现场作业。

b. 外委单位未签订安全协议即进行现场作业。

c. 已下达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但未完成整改就擅自施工作业。

d. 作业现场项目经理离厂或擅自更换项目经理。

e. 作业现场多次(3 次及以上)发生违章事件。

f. 作业现场发生违反省公司“十条禁令”情况。

g. 作业现场发生安全生产未遂事件。

h. 作业项目未编制“四措两案”或“四措两案”内容不符合现场实

际而进行现场作业。

(3) 对经停工整顿仍然无法满足安全施工要求的,甲方应督促承包方更换分

包队伍,或终止发包工程合同、清退承包方。承包单位累计发生 3 起严重违章行为的,终止发包工程合同、清退承包方。

10.强化安全培训,加强调考管理。甲方将对入厂满一个月的外委单位从第

二个月开始进行调考,原则上半年内在厂人员全覆盖,考试不合格人员清退并考核所在单位;30 人以下队伍一年内调考不合格人数超过 3 人,30 人及以上队伍一年内调考不合格人数占到项目总人数 10%以上的,清退该外包外委队伍并考核工程款的 10%。

11.甲方对乙方的处罚执行《违章考核通知单》有关规定,逾期不交,加倍

考核并在“安全风险抵押金”中直接扣除。

12.甲乙双方均应明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签订责任书,落实各层级责

任,严格各现场安全管理。

13.因乙方责任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事故调查及处理由地方相关政府部门负

责的,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应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的,接受事故处理并承担由于事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处理的,共同协商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承担各自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申请第三方仲裁或当地人民法院判决。

14.因乙方责任造成生产设备、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事故事件,造成

经济损失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二、 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一)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按照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承担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职责。

(二)负责对乙方工程建设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

包括: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单位工作业绩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100

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核实后留复印件备案。

(三)甲方对施工项目安全文明检修进行全过程检查、监督、考核。

(四)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提供的人员清册,审查乙方人员的年龄、健康状况、

工种配备等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五)甲方负责对乙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

术交底,并记录存档。

(六)甲方负责对乙方全体人员进行进厂前三级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

包括安全、消防、气防、职业健康、救护、应急等方面内容,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发放门禁卡,并登记存档。

(七)甲方负责提供项目有关生产运行的规程、图纸、设备或装置等技术资

料,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生态保护、职业健康的有效制度清单及文本。

(八)甲方有权对乙方制定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作业方案和

应急救援方案(“三措两案”)进行审查和提出意见或建议。

(九)甲方对乙方使用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

防护用具等有权禁止使用;现场安全条件或设施不满足安全要求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

(十)甲方发现乙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责任及时制止,并按规定给予

考核,严重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整改。

(十一)乙方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事故(含

未遂),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该项项目合同。

(十二)甲方负责对乙方工作票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进行培训考试,甲方

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

(十三)甲方设备所属部门根据工作任务指派合格的工作联络人员协助乙方

办理相关工作票手续,工作开工前检查乙方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防护情况,并应有完整的记录和资料。

(十四)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作业,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

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溺水等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甲方应事先要求乙方方制订保证安全的相关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监护人。

(十五)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十六)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外委单位未签订合同即进行现场作业。

2.外委单位未签订安全协议即进行现场作业。

3.已下达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但未完成整改就擅自施工作业。

4.作业现场项目经理离厂或擅自更换项目经理。

5.作业现场多次(3 次及以上)发生违章事件。

6.作业现场发生违反省公司“十条禁令”情况。

7.作业现场发生安全生产未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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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作业项目未编制“四措两案”或“四措两案”内容不符合现场实际而进

行现场作业。

三、 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条例》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承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违章积分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承担工程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2.

乙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承包本工程项目的有关资质。具有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项目

资质证书,安全资质证书和法人代表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工作简历、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项目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书的公证书;并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满足工作要求。

3.施工项目人员的“三证”(居民身份证、用工证、户口暂住证)齐备有

效,“三证”由本人保管。

4.具有满足工程需要、保证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

安全用具。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特种工器具、特种设备、绝缘用具、作业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均有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试验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合格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5.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满足要求,专(兼)

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本行业系统或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资质证书。

6.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3.

乙方代表是合同工程安全、健康、环保与文明施工管理的第一责

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有关安全、健康、环保与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规程、规范、规定的贯彻落实。

4.

乙方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责,现场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是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直接管理责任者,应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5.

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健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

任制,加强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治管理,做好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健康档案、职业病体检等工作。并为接害岗位职工配备职业病防护用品,监督检查在日常检修维护施工作业中正确使用,防止职业病,确保劳动者健康权益。

6.

乙方施工人员总数超过 100 人或者具有两级机构的,应当设置安

全管理机构,施工人员超过 30 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 人以下可设专(兼)职安全员;主要安全和生产技术人员流动率≤10%。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乙方人员总数的 2%。

7.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要求配备专职安全、消防、治安、安全文

明施工管理负责人,对项目人员和施工工作现场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乙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受甲方日常安全监督和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经专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相应上岗证或资质证书。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须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备案,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现场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及质量的特殊工种人员,

如有变动须征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同意,

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履行入厂安全教育、考试手续。

102

8.

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

配备,制定相关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办法。

9.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和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意见及时

整改,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设备的不安全情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

10. 乙方施工队伍在工作中要主动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和监督。违章

作业造成设备损坏、停运,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规定限期退场。

11. 严格遵守国家、电力行业和上级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和规定,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及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本项目合同中的安全要求,服从法人代表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1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每

天开工前召开站班会,交代作业内容、存在的安全风险及安全注意事项,应采取的防范措施等。

13. 乙方在项目施工开始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组织措施、

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经监理单位和甲方审核批准后执行,甲方应组织本工程的全体施工人员学习掌握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传达贯彻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并留有记录。

14.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规定组织施工,

对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会引起严重设备事故的作业,乙方应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并按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措施认真执行,把安全措施落实到施工过程的每个环节。

15. 乙方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

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于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附具安全验算结果,乙方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实施。

16. 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

训,增强职工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17.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

工。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18. 开工前现场项目负责人要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技术交底并严格开

展“三讲一落实”活动,确保全体人员掌握相关要求。

19. 乙方安全负责人对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并每周

五到甲方安全监督部汇报施工中的安全情况。

20. 施工现场发生不安全不文明生产问题必须立即汇报甲方安全监

督部门,施工中被发现不文明行为,按照《阳城电厂文明生产管理考核细

103

则》进行考核。

21. 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现场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严

格执行甲方的《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基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发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关于规范外委外包队伍作业人员安全帽管理的通知》等有关安全、消防、治安、职业卫生及文明生产的规定和制度。

22. 乙方应指定现场工作负责人,自始至终负责乙方人员的安全文明

生产管理,并接受甲方人员的监督指导。如工作负责人离开施工现场,且未指定临时监护人,甲方对乙方进行进行考核,并予以警告。如再次出现,加倍考核。

23. 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有

权要求甲方改进。

24. 乙方必须实施安全健康和环境风险预控管理,并依据工程项目风

险的大小,编制作业过程的危险源、环境因素分析清单和控制措施,并报甲方安监部门及监理单位备案。

25. 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

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并向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及监理单位报告。

26. 乙方在施工期间由于施工机械、工器具原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

成伤亡事故(含工伤),由乙方负责。

27. 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如脚手架、起重机械等)每天开工前

必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留有记录。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甲方、监理单位、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一致同意,办理拆除和变更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

28. 乙方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

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机构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大、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严禁无证操作、无证指挥;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29. 乙方及其分包商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动火作业规定,正确使用

动火工作票。工地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辐射式取暖器、电热毯等明令禁止的电气设施,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甲方和监理单位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30. 施工中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

施。必要时应验电、放电、加挂接地线,并增设专门监护人员。

31. 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对地下管线、光缆及高压架空线的保护。

乙方及其分包商应向工程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或甲方了解地下管线和障碍物详细情况,会同甲方、监理单位明确施工方法。如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甲方、监理单位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安全措施后施工,严禁冒险作业、野蛮作业。

32. 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

监督正确使用和佩戴,施工人员未正确使用和佩戴,责任由乙方承担;乙

104

方所属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经过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鉴定合格,能够满足所从事本工程工作的要求。严禁录用职业禁忌症者,严禁使用弱、残者和童工,乙方应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

33. 乙方要制定现场成品保护办法,确保一切材料、设备、成品、半

成品的完好。

34. 乙方要制定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确保施工生产运输任务

的正常进行。

35. 乙方应积极响应参加甲方组织的一切安全生产活动(安全学习培

训、安全考试、安全宣传、安全活动月、安全知识竞赛等)。

36.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等规

定,严格控制各类违章,坚决杜绝一切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损坏、火灾、交通事故的发生。

37. 乙方及其分包商必须坚持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进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物品堆放做到定置管理,作业面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工业垃圾应及时清理。乙方要在施工现场、物资存放区域及其它施工、预制、加工区域设立水冲式厕所。

38. 乙方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向甲方安监部门及监理单位提交项目负

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安全考试和大型施工机械台账等有关资料,并随工程的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39. 如有分包,乙方必须将分包商资质等情况及时报给甲方和监理单

位,经监理单位、甲方审核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组织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分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由乙方负责、统一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40. 乙方及其分包商有义务协助甲方及其上级主管单位,对本合同工

程现场的安全、健康、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1.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健康、环保与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制度等。

42. 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

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43.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

消防设施,所有作业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行为。

44. 作业期间进入现场的大型机械、特种设备(起重、压力、高温、

放射等)应按规定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使用,并按规定定期检验。

45. 开工前,认真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

施,经监理单位和甲方审核批准后贯彻落实。乙方要自上而下进行安全交底,全体作业人员要掌握有关工作的安全措施。

46. 现场作业中,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

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有关生产安全、消防、治安、交通安全及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等管理制度。

47.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当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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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管理规定和甲方消防制度中的有关规定。

48. 开工前,乙方应对全体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

可进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定期组织学习,不断强化防火意识。

49. 乙方应遵守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规定,施工现场不得超量储存稀

料、油漆、汽油、丙酮等易燃物,存储环境符合规定要求。

50. 乙方工作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

51.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

保卫条例》和当地政府颁发的《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落实施工队的治安责任制,建立各种治安防范措施,严格遵守甲方治安管理的各项规定。

52. 乙方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四防”教育和各种法律规定的宣传工作,每月一次,并制定、落实相关的治安防范措施。

53. 乙方及其分包单位办公室及各住所的文件柜、抽屉、提包等处不

得存放贵重物品及现金、有价证券。

54. 下列人员严禁雇用:

1.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或缓期执行的人员。

2.保外就医的劳改人员、监外执行的劳教人员。

3.被依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或重大嫌疑人。

4.被公安机关通缉或从劳教、劳改场所脱逃的人员。

5.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一年的人员。

6.公安、检察、安全机关侦察对象。

7.被注销城市户口倒流回城的人员。

8.不满十八周岁或其他客观存在不宜雇用的人员。

55. 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5 周岁;项目负责人、安全管

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管理、技术性工种年龄不得超过 60 周岁;确实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监理人员,且不从事现场作业的,经甲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 65 岁。

56. 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57. 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

规定统计上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除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外还应及时上报甲方。

(五十八)乙方治安保卫工作责任

58. 治安保卫工作应积极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严格把关、单位负责、

保障安全”的工作原则。

59. 各外委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有全责。

60.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外委单位应根据治安保卫工

106

作需要,现场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61. 各外委单位应认真核查新进人员信息资料,把好进厂第一关。入

厂培训时,应学习阳城电厂治安保卫相关管理制度和消防、交通安全相关规定。并对所属职工进行遵纪守法、治安防范风险教育。

62. 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作好单位

内部物资材料的防偷防盗工作。

63. 各单位应认真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加强有关信息及时收集、反馈

工作。要积极稳妥地处置出现的新问题和不安定因素,防止事态扩大。

64. 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及时打击处理

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65. 各外委单位应各积极主动接受地方公安机关监督检查。凡单位内

部治安保卫制度和防范措施不落实的,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 关于考核和处理

(一)甲方建立违章负面清单制度,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违章

负面清单内容及管理要求,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接受相应考核和处理;涉及违章负面清单的相关人员,甲方有权根据相应情形将人员清离出场。

1.违反国家、行业、地方、上级单位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

程标准、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

2.未按规定编制“三措两案”或“三措两案”未经审核通过即开始作业;

3.作业项目开工前,未开展风险辨识或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

4.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

5.不具备作业条件,强令冒险作业;

6.作业人员、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未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

7.未按要求执行甲方规定的票证管理制度;

8.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或私自安排非工作班成员参加工作;

(二)甲方建立“黑名单”制度,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情形及

管理要求,如有违反,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1.发生较大事故及以上事故的乙方队伍,列入“黑名单”,终身禁止其进入

集团公司系统企业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2.发生以下情形的乙方队伍,列入“黑名单”,2 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

系统企业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1)发生一般人身事故的;

(2)在责令停工整顿期间擅自复工的;

(3)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导致负面舆情的;

(4)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情况的。

其余被列入“黑名单”的乙方队伍,1 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承

揽外包外委项目。

107

3.以下列入“黑名单”的乙方人员,终身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现场

工作。

(1)对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乙方人员;

(2)多次严重违章被清离出场的乙方人员。

其余被列入“黑名单”的乙方人员,2 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现

场工作。

(三)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相关人员清离出场,并将人员列入

“黑名单”

1.无票证作业;

2.擅自进入受限空间或无监护人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3.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按规范佩戴使用;

4.无特种作业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5.酒后上岗;

6.故意移动、关闭视频监控设施,故意破坏现场设备设施;

7.不服从现场管控或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8.作业人员违反“四不干”(无工作票不干、无监护人不干、不知道作业危

险点不干、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干)安全工作要求的;

9.未经报告或请示擅自关闭、破坏甲方生产安全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

备、设施的;

10.未经甲方允许或许可擅自动用甲方生产设备、设施的;

11.使用假证、过期证件或冒用他人资格证件的;

12.发生其他违规违纪违章行为达 3 次以上的;

(四)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队伍清离出场,并将队伍列入

“黑名单”

1.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舆情事件、生态环保事件;

3.拒绝接受甲方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

4.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故意破坏设备设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负面

影响的;

5.经甲方反复督促,多次考核,其工作质量、标准、进度仍不整改,或不满

足安全生产需要的;

6.擅自转包、违法分包项目的;

7.拒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擅自变更施工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的;

8.拒不执行停工令要求,私自开工;队伍停工整顿未经验收合格和批准,擅

自开工;队伍停工整顿复工后,同类型问题重复发生;

9.违反技术协议要求,使用劣质产品或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情况,

拒不更换或整改;

108

10.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无法保证作业安全,仍然冒

险强令组织作业的;

11.甲方责令整改事项拒不整改或重复整改不到位的;

(五)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

1.发生所属人员被清离出场的情况;

2.项目经理不能常驻项目现场,现场出勤率低于 80%;

3.擅自改变施工工艺及工序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4.未落实隔离措施、监护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存在缺陷,严重危及人

身安全的;

5.高风险作业未落实反事故措施重点要求的;

6.未履行安全协议,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违章行为频发,或导致不安全事件

发生的;

7.拒绝发包方、监理方或上级单位检查的;

8.安排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人员上岗作业,未按要求在法定节假日

后组织开展专题“安全日”活动;

(六)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

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1.乙方拒绝履行本协议相关要求;2.乙方队伍被清离出场;3.存在主观故意降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造成事故的。

(七)安全准入“黑名单”管理办法

外委队伍在检修过程中有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列入“黑名单”

1. 企业安全生产资质造假行为;2. 施工中发生重伤及以上人员伤亡事故;3. 发生一次一类障碍或集团公司内部统计事故的,4. 施工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5. 施工中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火灾事故;6. 施工方因拖欠工资或其他性质恶劣事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7. 外委队伍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严重违章”行为的,清退责任人

并列入“黑名单”。

8. 发生一般人身事故的;9. 在责令停工整顿期间擅自复工的;10. 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导致负面舆情的;

11. 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情况的。

(八)反违章管理要求

1.反违章管理原则

1) 反违章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责任连带、积分处罚、自我

约束的管理模式。

2) 长期(合同期限 12 个月及以上)外包外委队伍人员等同于公司正式

员工开展违章积分管理与综合惩戒,同时要依据合同条款,对外包单位考核。长期外包外委队伍管理人员积分达到 9 分的,应要求项目单位更换有能力人员担任,并停止项目施工,对项目全体人员进行集中安全教育,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3) 临时外包外委队伍人员不实行违章积分,发现严重违章行为直接予

以清退,依据合同条款,安全管理协议考核标准对外包单位考核。同一施工

109

队伍在施工期间累计发生 3 次严重违章行为,应立即停工离场,并予以强制更换,并将该外包队伍纳入“黑名单”。

4) 个人一个月内连续发生 2 次同类型一般违章(列入违章计分的)

,或

发生 3 起一般违章(列入违章计分的)

,按照严重违章处理。

5) 同一施工队伍(班组)或同一作业现场连续发生 2 次同类型一般违

章(列入违章计分的)

,或发生 3 起及以上一般违章(列入违章计分的)

,按

照严重违章处理。

6) 负有相应现场管理责任的人员发现违章,不立即制止和纠正,对他

人安全不负责任的人员,等同违章人员进行积分、考核和处罚。现场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对责任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安全员等相关管理人员连带积分考核。

2.反违章考核细则

1) 严重违章

临时外委外包队伍发生下列违反公司严重违章的,清退违章责任人,列入黑

名单,考核负有具体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 2000~5000 元,考核违章责任单位5000~100000 元,并连带考核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500~10000 元。

66.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67. 酒后进入生产现场。68. 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使用不合格安全带、不规范使用安全带。69. 无票作业、无票操作。70. 作业现场失去监护。71. “三讲一落实”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三措两案”安全措施不

落实。

72. 作业现场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擅自更改、破坏安全措施。73. 设备检修完毕,未办理工作票押回或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行。74.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75. 特种设备未经检验、未取得合格证即投入使用或合格证过期仍然

使用的。

76. 在起吊物的下方通过或停留,起重工作无人指挥。77. 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时不设可靠的

硬质隔离及明显标志,在裸露的孔洞周围未安装遮栏和设置警告标志就开始工作。

78. 正在施工的步道、平台、栏杆的作业区域,未采取可靠的硬质隔

离、悬挂警示牌等安全防护措施。

79. 有限空间作业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或未确

认安全条件进入有限空间。

80. 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升降平台、吊篮等,脚手架、升降

平台、吊篮等上堆物超过其允许承载能力。

81. 违反电气“五防”规定;电气倒闸操作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

位置、状态。

82. 在易爆、易燃区携带火种、吸烟、穿带铁钉的鞋,违规动用明火。83. 在运行或备用的皮带上跨越、站立、传递各种工具,以及在皮带

运行中进行清扫作业。

84. 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设备的旋转和运动部分。85. 未经批准擅自投、退保护。86. 擅自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

备设施。

87. 未按规定核实安全距离,在高压线路附近起吊作业。88. 在铁道上或车底下休息,或从车辆下面或两节车的中间穿行。89. 深基坑作业未落实防坍塌措施或粉仓、灰库等内部作业未落实防

掩埋措施。

90. 瓦斯超限继续作业或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91. 未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顶水冒险作业。

110

92. 井下出现煤层自然发火征兆,未按要求采取措施处理继续回采作

业。

93. 露天矿边坡失稳,未按规定采取措施继续采剥作业。94. 携带水体进入熔融金属工作区域。95. 未按规定进行化工特殊危险作业审批开展作业的。96. 非运行人员未经允许,擅自操作运行设备。

1) 严重违章指挥

97. 违章指挥、强令他人冒险作业。98. 现场下达停工令后仍然继续作业的。99. 反事故技术、安全措施不落实即开展作业。100.

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101.

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102.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投用前,未组织从业人员

培训,直接安排进行作业。

103.

作业前未结合工作任务开展风险辨识分析、未制定并落实管

控措施、未对工作人员进行交底。

104.

使用资质不合格或无资质的外包队伍。

105.

外委队伍进场作业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106.

两个及以上承包商在同一作业区域内作业存在“时空交叉”

的,未按规定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

107.

已运行的设备未制定运行、检修规程。

108.

钢结构、支吊架、焊接部位未按规定开展强度校核,技术改

造未开展可靠性鉴定。

109.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110.

未落实“三同时”要求,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组

织施工、未经竣工验收而擅自组织生产。

111.

未及时组织消除起重机械制动、限位、信号、显示、保护装

置失灵等缺陷,或缺陷消除前未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

112.

正在使用的起吊索具、承力部件未经试验或存在缺陷。

113.

油库、制氢站、氨站、蓄电池室、燃油泵房、液化气站等易

燃易爆区内装设非防爆型电源开关及设备。

114.

国家、行业、公司新颁发的规定和反事故措施没有落实到工

程设计中,工程项目验收把关项目不全、把关不严。

11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方案或未经审批的。

116.

应急状态下未确认安全条件和落实安全措施盲目施救的。

2) 一般性违章

a. 一般性违章是指情节较轻、安全风险相对较低,可能引发人身伤害、设备障碍或异

常的违章行为。外委外包队伍发生一般性违章的,考核责任人 200~500 元,考核违章项目单位 500~1000 元,并连带考核项目管理部门 100~300 元。对公司员工违反一般性违章的,依情况考核 100~300 元。对复查时仍存在同类性违章的,或屡查屡改,屡改屡犯的违章,将对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倍考核和提级连带追责。(九)反违章积分管理

1.累计违章积分以每 12 分为一个统计节点。个人严重违章,连带工作负责

人,班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违章积分 3 分。个人一般违章,连带工作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违章积分 1 分。

2.积分达到 6 分的违章人员,除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处理外,安排

专人做心理疏导,并通知家属共同教育。同时个人应剖析自己的违章行为,形成文字材料并报本部门(车间、场站)备案;

3.积分达到 9 分的违章人员,停止现场作业一天,公司分管副职与违章人

员谈心,并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处理。同时个人应深入剖析自己的违章行为,形成文字材料,在所属部门、班组“安全日”活动中做典型案例分析;重新学习相关安全规程和规章制度,通过本部门(车间、场站)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

111

工作(企业中层干部要通过安监部门考试合格);长期外包外委队伍管理人员积分达到 9 分的,应要求项目单位更换有能力人员担任,并停止项目施工,对项目全体人员进行集中安全教育,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4.积分达到 12 分的违章人员,基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与违章人员谈心,应

待岗 3 个月并通报批评,待岗期的第二个月开始,违章积分消分至零且经企业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可以转为监护 作业期,按在岗期间待遇执行;责任部门负责人由所在企业给予停职一个月处理,企业安全监督部门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学习,积分消分至零分并递交书面检讨后,方可返岗复工;发生严重违章或违章积分达到 12 分的个人及所属班组,取消本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因违章受到处分者,处分期内不得晋升、晋级。

5.对 12 个月内发生 3 次严重违章的个人,应解除岗位合同,半年内不得上

岗。上岗后三个月内再次严重违章的,应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对所在部门(车间、中心、场站)、班组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理(免职期间待遇比照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待岗期间的待遇执行)。班组年度内发生 2 次严重违章,对班长予以免职处理。

(十) 违章消分

1.出现积分情况后,个人通过班组、部门(车间、场站)向安委会办公室

申请,每完成 30 分钟安全生产知识学习,经考试合格后,在现有违章积分分值中每次消 0.5 分,举报违章的第一“吹哨人”,每次可消分 1 分,直至违章积分为零。违章积分达到 12 分的,在落实违章奖惩后,在积分消分至零分前,不得上岗作业;

2.发现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二十五项反措》

等安全标准中的“严禁”“禁止”“必须”“不得”“应或应当”等指令性强制要求的问题,由安全监督部核对后给予消减积分 1.5 分/项,并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整治相关问题。

五、违约责任: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

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本协议自签订起至工程结束止(包括合同规定的质保期间)。

七、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阳

城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合同签订时间:

发包单位: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单位

(盖章)�

���

(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12

113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

� � �

承包人(全称):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

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单位名称)

XXX 改造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

议:

一、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

���� 。

2. 项目地点:������������

��� 。

3. 工程内容:��������������

� 。

4. 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

计划完工日期:

�����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承包 �。

2.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勘察设计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设备材料费:

114

人民币(大写)

¥

元);

3)建筑安装工程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4)其他费用:

人民币(大写)

¥

元)。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发包人要求(技术协议书);

6)改造工程报价表;

7)招标文件及其澄清

8)投标文件及其澄清

9)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

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

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改造工作,确保安全和质量,不进

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

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签订时间

115

本合同于

月 日签订。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应执行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建设采

购时序有关规定》中的合同生效条件,并且承包人提交了履约保函后合同生

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址: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话:

话:

真: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116

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

履约保函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

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项目单位名称)XXX 改造及

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项目单位名称)XXX 改造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

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竣工验

收文件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

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 保 人: (盖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117

118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总则

1.1 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下统称“技术文件”)适用于山西公司阳城国际 4 号机

组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改造项目。投标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供货、接卸、现场保管。

二次搬运、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试验、调试、消缺、培训、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资料

移交等内容。

1.2 本技术文件提出了最低的技术标准,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

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技术文件及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

高质量的设计、供货、施工及其相应的服务(当标准有冲突时,按较高标准执行)。还

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规定。

1.3 如投标人没有对本技术文件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则可认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

完全满足本技术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如有差异,应填写到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如投标

人没有对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书面异议(或差异),招标人则可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

和同意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1.4 本技术文件所引用的标准若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的标

准执行。对于标准中未做出明确规定的,应参照类似项目的经验,本着安全、可靠的原

则执行。

1.5 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投标人应提出设计、供货、建筑安装、调试、试验、运

行和维护等技术标准清单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能充分说明

其投标方案、技术特点的有关资料、图纸供招标人参考。

1.6 投标人对供货的所有系统的设备负有全责,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

商由投标人推荐,并不少于三家且有相应资质及业绩,招标人参加合同谈判,最终分包

商由招标人确认,技术归口及协调由投标人负责。

1.7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保留对本技术文件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投标

人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招、投标双方协商。

1.8 投标人需要增加的数据、资料和要求,必须在开标前提出书面澄清。合同签订

后投标人不能提出任何关于费用和工期延迟的要求,由于改造引起的一切相关工作量均

由投标人负责。

1.9 投标人应对本工程现状进行评估,就技术特点、相关业绩、施工组织及劳动力

计划、工程进度表等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专题说明。

1.10 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基础数据、设计数据等一切数据作为投标人供

货依据,未提供的数据由招标人配合投标人进行数据搜集工作。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改

造方案、应用的技术、采用的所有产品及改造后的实际运行效果负全部责任,同时需满

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19

1.11 本工程采用 KKS 标识系统,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包括图纸)和

设备均采用

KKS 标识系统。标识标准由招标人确认。

1.12 投标人施工的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文明生产必须按招标人的相关管理制度

执行。

1.13 工程使用国际单位制,工作语言为简体中文,所有的文件、图纸均应为简体中

文编写。

1.14 投标人提供的设计、设备、系统所涉及的任何专利问题,由投标人负责解决,

招标人不承担任何由专利纠纷引起的任何责任。

二、总的要求

(一)改造目的:

脱硝喷氨系统流场优化改造采用“流场优化+喷氨装置改造+喷

氨格栅分区改造

+进出口总量及分区测量+总量控制+分区调平控制+失活催化剂更换”

方案,即通过烟气流场优化、改造喷氨装置、喷氨管道分区、进口总量出口分区测量、

总量控制、分区调平,达到降低脱硝氨逃逸量的目的。

(二)性能保证指标(性能保证表):

项目

单位

性能要求

备注

烟气流速偏差

%

≤±15

第一层催化剂上

层面上游 0.5m 处

烟气中氨氮摩尔比偏差

%

≤±5

第一层催化剂上

层面上游 0.5m 处

烟气温度偏差

≤±10

第一层催化剂上

层面上游 0.5m 处

烟气入射角偏差(与垂直方向的夹

角)

°

≤10

第一层催化剂上

层面上游 0.5m 处

SCR 出口截面任意仪表位置氨逃逸

ppm

≤3

自动控制系统投

运后

SCR 出口 NOx 空间分布相对标准偏

差率

%

≤25

稳定工况

改造后相同工况下,氨耗量减少

%

≥3

脱硝控制系统自动投入率

%

≥98

120

(四)时间要求

1. 进度计划

1)勘察设计: 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

2)设备、材料: 满足现场改造实际需求

3)施工: 施工工期 40 天,具体已机组停运时间具备开工条件为准

4)试验与调试: 性能试验时间结合机组运行工况双方协商确定 ;

2. 其他时间要求

三、工程范围

(一)概述

1. 项目概况:

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 号机组为 350MW 亚临界参数汽包炉,锅炉为美

国福斯特•惠勒能源公司制造,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双拱型单炉膛、W 型

火焰燃烧,锅炉额定蒸发量为 1059t/h。

4 号机组脱硝系统在 2014 年完成了 SCR 脱硝改造工程,催化剂采用板式催

化剂,3+1 层布置,在 SCR 装置入口 NOx 浓度 1200mg/Nm3 的情况下,保证出口 NOx

浓度 160mg/Nm3,脱硝效率达到 86.7%。

2024 年 5 月结合 4 号机组检修,增加备用层催化剂。目前催化剂为四层布置,

每层催化剂模块安装 80 个模块。

121

122

从尿素水解区至锅炉有一路供氨母管,通过调节阀后接入氨空混合器中,空

气经稀释风机、稀释风暖风器后进入氨空混合器,通过调节氨气母管上调节门来

控制氨用量,氨空混合后通过反应器入口垂直烟道处的喷氨栅格进入烟气中,如

图 1 喷氨格栅布置图所示。喷氨格栅布置在反应器入口垂直烟道中间位置,每个

反应器的入口烟道均布置有一组喷氨栅格,

单侧烟道截面积为 2.6×9.65=25.09m2,喷氨格栅分为 16 个小分区,每个

小分区 4 个喷嘴,单侧烟道共计 64 个喷嘴。

2.工程背景:

“W”火焰锅炉结构及燃烧特性决定了炉膛出口 NOX 浓度高;SCR 脱硝系统入口烟道

截面 NOX 分布均匀性偏差大;不能根据 NOX 浓度进行精准调节造成局部过喷情况;SCR

系统出口局部氨逃逸大,造成空预器堵塞,机组带负荷能力受到限制;炉膛负压频繁摆

动,影响机组安全运行。计划采用“流场优化+喷氨装置改造+喷氨格栅分区改造+进出

口总量及分区测量+总量控制+分区调平控制+失活催化剂更换”方案,即通过烟气流场

优化、改造喷氨装置、喷氨管道分区、进口总量出口分区测量、总量控制、分区调平,

达到降低脱硝氨逃逸量的目的。

3. 设计和运行条件

3.1 厂址所在地概况:阳城电厂位于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北留镇境内,厂址东距晋

36km;西距阳城县城 15km;北邻阳城县北留镇 150m;山西省晋城市至陕西省韩城

市的晋

-韩公路,沿东西走向经厂区北侧通过。厂区内地势为东北高西南低,地面标高

664.0m-700.0m 之间(黄海高程)。

3.2 厂区的地质概况: 厂址建筑的场地类别为Ⅱ类场地。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为

300kPa ;

3.3 地震: 根据水文气象勘测报告,厂址远离河流和水库,厂区地面标高高于沁河

百年一遇洪水位

80m 以上,因此,厂区不受百年一遇洪水位威胁,也没有内涝水的影响

问题。气象要素特征

(资料年限 1957 年-2002 年)值见下表:

多年年平均气温

11.8℃

多年极端最高气温

40.2℃

多年极端最低气温

-19.7℃

多年年平均最高气温

17.9℃

多年年平均最低气温

6.8℃

123

最冷月一月平均气温

-2.7℃

最热月七月平均气温

24.6℃

最冷月一月平均最低气温

-7.3℃

多年平均气压

940.7hPa

多年年平均相对湿度

62%

多年年最大降水量

852.3mm

多年年平均降水量

602.8mm

多年年平均风速

1.9m/s

多年瞬时极大风速

34m/s

多年 10 分钟平均最大风速

23.7m/s

全年主导风向

SE

夏季主导风向

SE

冬季主导风向

NW

多年年最长结冰日数

100 天

土壤最大冻结深度

41cm

最大积雪厚度

20cm

冬季室外空气调节设计温度

-10℃

50 年一遇的基本风压

0.45kN/m2(按照中国规范)

(二)招标范围及要求

1. 勘察设计: 需结合本项目进行勘察、收资,进行摸底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进

行流场模拟,结合模拟结果进行烟道流场优化改造方案设计,并出具流场优化改造方

2. 设备材料采购:发包人负责提供电源和气源接口(电源线及气源管道接入工作由

承包人负责),

负责提供催化剂更换的新催化剂备件提供和旧催化剂处置(催化

剂现场转运由投标人负责);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改造涉及的原设备相关的图纸等资料。项目实施中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承包人提供,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下表(下表

数量为预计数量,以满足现场实际需求为准,不额外发生费用)

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改造项目材料清单

124

序号

费用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备注

锅炉部分

1

流场优化导流装置

材质:Q335B

1

2

管道

包含管道附件,材质:S31603

1

3

气动调节阀

PN1.0MPa,DN250,材质:S22053,工作温度:180℃,对夹式(配智能

定位器、空气过滤减压阀、气源接头,

气源接口尺寸:φ8mm)

8

4

手动蝶阀

PN1.0MPa,DN250,材质:S22053,

工作温度:180℃,对夹式

8

5

手动阀门(分区支

管阀门)

PN1.0MPa,DN125,材质:S22053,

工作温度:300℃,对夹式

32

6

配套法兰

PN1.0MPa,S22053

DN250*32/DN125*64

1

7

喷氨格栅

材质:S31603,防磨角钢材质 Q355B

1

8

金属膨胀节

PN1.0MPa,DN125,S22053,180℃,

焊接

32

9

平台

材质:Q235B

1

热控部分

1

多点原位式在线烟

气监测系统(NOx、

O2)

1.1

SCR 入口 NOx/O2 分

析仪

测量参数:NOx,O2;配套安装短管、

法兰等附件, 防堵二代以上探头

Probe-2:350*250*400mm(高*宽*

深),取样枪长度 2.5m,取样枪材质:

316l 不锈钢镀铬;

4

1.2

SCR 入口分析仪控

制柜

外型尺寸: 1238*554*444mm(高*宽*深),控制回路:2, 配套安装短管、

法兰等附件(一拖二)

2

1.3

SCR 出口 NOx/O2 分

析仪

测量参数:NOx,O2;配套安装短管、

法兰等附件, 防堵二代以上探头

Probe-2:350*250*400mm(高*宽*

深),取样枪长度 2.5m,取样枪材质:

316l 不锈钢镀铬;

8

125

序号

费用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备注

1.4

SCR 出口分析仪控

制柜

外型尺寸:1802*724*444mm(高*宽*

深),控制回路:4, 配套安装短管、

法兰等附件

2

2

气动调节执行机构

定位器

4~20mA 指令控制,4~20mA 信号输出,配智能定位器、空气过滤减压阀、保

位阀,且配备三断保位功能,气源接头,气源接口尺寸:φ8mm;定位器

防爆型,防爆等级不低于 ExdIIBT4

2

定位器:与

气动调节阀

执行机构定

位器保持一

3

氨逃逸分析仪

高温紫外光谱法技术,实现在线原位式测量;防护等级:IP65 以上;探头

材质 316L 以上,防腐耐磨

2

4

配电箱

800*800*250mm(高*宽*深),304 不

锈钢材质,防护等级 IP56

1

5

电缆

ZRA-YJV/KVVP

1

6

不锈钢管

304 不锈钢

1

7

铁氟龙管

PTFE 4x6mm

1

8

镀锌钢管

DN20

1

9

阻燃型金塑软管

防爆挠性穿线管

DN20、DN25

1

10

穿线管接头

DN20、DN25

1

11

压缩空气过滤器

包括空气过滤减压阀,进气压力≤

1.0MPa,空气处理能力 0.3m³/min,

过滤功能:除水效率≥99%,除油能力:油分含量应≤8ppm,除尘能力:

含尘微粒直径应≤3μm,含尘量≤

1mg/m³;

2

12

压缩空气处理器保

温箱

YXW-D:1200*600*600(高*宽*深),柜体 304 不锈钢材质,防护等级 IP56

2

13

外螺纹截止阀

J23W-25P DN20 带外套螺纹接管 25*2

4

14

球阀

Q21W-25P DN10 带外套螺纹接管 14*2

24

15

电缆桥架

铝合金桥架

1

126

序号

费用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备注

16

安装钢材

角钢、槽钢

1

17

系统控制软件

含 2 套总量控制软件、8 套分区控制

软件(含逻辑画面组态(采购人配

合)、本改造项目所涉及到的 DCS 系

统的调试及总量自动控制回路的调

试等)

1

18

仪表小间

防火隔热仪表小间,包括:防火隔热地板、灯具、开关及插座、双层玻璃

防盗防火门窗、空调等

1

19

测量探头

测量参数:NOx、O2,防堵二代以上

探头 Probe-2,取样枪长度 2.5m,取

样枪材质:316l 不锈钢镀铬;

6

20

采样器

防堵二代以上探头 Probe-2:

350*250*400mm(高*宽*深),取样枪长度 2.5m,取样枪材质:316l 不

锈钢镀铬;

4

21

工业平板显示器

NAM2101

1

入口

22

工业平板显示器

NCL1801

1

出口

23

AO 数据输出模块

CY2817

2

24

DO 数据输出模块

CY2816

2

25

数采模块

CY2719

2

26

加热温控器

CH702

10

27

加热固态继电器

GJ10DA

10

28

空气过滤器

GFR200-08

10

29

切换电磁阀

VC38/CPV15B

10

30

加热模块

(300w 含热电阻)160*88*20

5

31

气动软管

PU0806

200

32

不锈钢快插气管接

1/4NPT 转Ф8

50

127

序号

费用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备注

33

不锈钢快插气管接

Ф8 直通

50

34

不锈钢快插气管接

Ф8 转Ф6 直通

50

35

损耗件

根据设备检查维护周期,需提供满足质保期内耗材的使用量(垫片、接头

等)

2

3. 现场施工:

本项目主要包括: SCR 系统最上层、中层失活的催化剂更换(催化剂由采购

人提供,应答方负责施工);脱硝烟道流场优化,使烟道速度场及 NOX 浓度场均

匀;对喷氨系统进行分区改造、对喷氨装置进行优化改造;配套进行稀释风机校

核、钢结构校核及加固。

2.1 更换失活催化剂施工

SCR 系统最上层、中层失活的催化剂更换(新催化剂由采购人提供,旧催化

剂处置由采购人负责,应答方仅负责施工(施工包含催化剂现场转运)。

2.2 烟道流场优化

对脱硝系统的烟气流场进行 CFD 数值模拟,模拟范围为省煤器出口至空预器

入口之间的烟道、反应器及其内部的导流装置、整流装置、喷氨格栅、催化剂等

所有对烟气流场有影响的构件。

通过 CFD 数值模拟,对现有脱硝流场通过调整或优化导流板、加装烟气预混

合器、分区烟气混合器,以加强烟道内部 NOx 分布均匀性,以有利于下游精准喷

氨系统的分区控制。

导流板材质选择

Q355B 制作,厚度不低于 6mm。烟道支撑设计有相应的防

磨措施,烟道支撑管材质选择

Q355B 无缝钢管制作,厚度不低于 8mm,防磨瓦

或防磨角钢厚度不低于

8mm。

2.3 喷氨系统改造:

(1)喷氨分区

128

对喷氨格栅进行自动调节分区,将单侧喷氨格栅划分为 4 个喷氨自动调节区

域,进行分区域自动喷氨控制,以应对不同锅炉负荷、不同磨煤机运行组合方式

下 NOx 浓度场多变情况。

在喷氨母管、喷氨支管之间增加分区管,喷氨分区管路上设手动开关阀、分

区气动调节蝶阀。整个喷氨系统从物理层面形成喷氨总调阀+喷氨分区调节阀+喷

氨格栅支管阀门三级调节模式,系统建成后,可做到多分区精细化喷氨,提升喷

氨系统的全负荷适应性,有效减少氨的过量喷入,降低氨逃逸率,实现 SCR 脱硝

精准化喷氨控制。

喷氨管道采用 S31603 不锈钢材质;阀门采用 S22053 不锈钢材质。

(2)喷氨格栅改造:

将喷氨格栅更换为矩阵式、模块化、高密度喷嘴布置型式的喷氨格栅。

改造后喷氨格栅单侧共约 8 组模块,每组模块在烟道深度方向上分为 2 个手

动调节区域,通过喷氨支管上的手动调节阀来调节深度方向上的平衡。喷嘴数量

不少于 20 个/平方米。该型式的喷氨格栅可使氨气均匀地喷入烟道,同时喷嘴端

部钝体的设计又可以使氨气与烟气充分混合。该设计可有效降低烟气阻力,均匀

混合的氨气与烟气可有效降低 SCR 出口的氨逃逸率。

喷氨格栅采用 S31603 不锈钢,迎风面设置

Q355B 材质耐磨角钢。

2.4 脱硝烟气分析仪分区测量及控制系统改造:

在脱硝反应器出入口增加多点原位式在线烟气监测系统(NOx、O2),系统

采用多点原位式在线同测技术,可同时测量 NOx、O2,NOx/O2 分析仪直接安装于

烟道上,原位式在线取样、分析。单侧反应器入口烟道设置 2 台 NOx/O2 分析仪,

配置 1 套一拖二的分析仪控制柜;单侧反应器出口设置 4 台 NOx/O2 分析仪,配

置 1 套一拖四的分析仪控制柜;单台机组共计 12 台 NOx/O2 分析仪,4 套分析仪

控制柜。拒绝烟气稀释法、烟气混合后再测量或轮、巡测量的方法。

在每台反应器出口烟道各增设 1 套氨逃逸分析仪(两侧出口烟道共需要增加

两套氨逃逸分析仪),仪表采用高温紫外光谱法技术,实现在线原位式测量出口

氨逃逸。氨逃逸分析仪应能自动连续监测氨逃逸量;检测方法采用单侧原位式抽

129

取高温紫外测量,氨逃逸分析仪选用具有环保认证产品测量方式必须选择单侧原

位式紫外法。

精准喷氨系统控制采用 DCS 监视运行实时参数,所有设备测点采用硬接线方

式接入脱硝 SCR 区 DCS,根据参数 8 个分区使用 8 个气动调节阀进行调节分区域

供氨量,两侧烟道的总量控制使用 2 个气动调节阀进行自动调节,系统控制逻辑

在脱硝 SCR 区的 DCS 中实现。应答方提供喷氨总量及分区控制系统软件,采购人

协助应答方进行安装、逻辑组态、调试。

总量自动控制方案采用基于脱硝反应原理(氨氮摩尔比)的控制理念。具体

控制方法为前馈串级调节,控制的主调节有别于传统的输出(修正供氨量),主

调节输出数据和控制器采集的相关数据运算后得出副调节的给定值(即供氨

量),副调节给定值为供氨流量调节信号,消除现场调节阀门流量特性对调节性

能的影响,实现动态氨氮摩尔比控制。脱硝优化控制系统具有自学习和自适应模

型,通过模型实时计算并寻找在实际运行状态下,其与总排出口氮氧化物的对应

关系,使被控系统可以达到的最优化的控制目标,并以此为定值实现系统的优化

控制。

因分区的目的是将脱硝出口氮氧化物浓度调均衡,避免局部区域过量喷氨,

局部区域欠喷氨的情况,各个分区调门的目标值即为脱硝出口各个氮氧化物测点

的平均值,故分区控制方案采用实时调整、随动控制模式。

本喷氨优化控制系统需具备在任何工况下喷氨量过大时的“保护功能”,即

在机组任一负荷下,因 NOX 仪表或其它参数异常,导致喷氨优化指令远高于实际

需要的喷氨量,为防止此种情况下过量喷氨造成氨逃逸,优化控制系统给喷氨优

化指令设计相应的保护定值,从自动调节角度最大程度减小氨气逃逸量,使调节

门能够实现按需喷氨,确保喷氨能够按照实际工况需求变化阀门的开度,避免过

量喷氨。同时要具备最小流量限幅功能,以防流速过低结晶堵塞。

2.5 检稀释风机校核

130

喷氨格栅因分区改造,每分区支管的阻力发生变化,需对目前稀释风机的压

头和裕量进行校核,保证在整体阻力最大时,稀释风量仍够用。结合校核情况,

必要时进行扩容改造。

2.6 钢结构加固

因对 SCR 入口烟道进行改造,优化导流板布置、加装混合器等,烟道荷载变

化,需要对原支撑钢结构校核,如需要必要时进行加固。

2.7 检修平台优化改造

因新增设备所需的检修平台及反应器出入口安装 NOx 分析仪系统所需检修

平台的优化、安装。平台安装、制作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平台、栏杆样式与目前

设备保持一致。

a)概述

1 为脱硝超净排放改造提供所有必要的支撑钢构、扶梯、平台、通道、设

备的支撑、基架和底座、以及起吊设施(如轨道(工字钢),挂钩和起重架及它

们的固定)等,设计应符合现行的电力行业标准,并考虑与现有设备的协调性。

2 钢结构、钢梯及平台应最大限度地在工厂制作、工厂组装并运往现场后

供安装。

b)净空和尺寸

1 对于平台、钢梯、钢梯平台、走道辅助梯级、紧急出口、靠近设备的走

道、最小高度不小于

2.20m,钢梯宽度≥700mm。

2 除非另外指出,安装道路在所有方向上比最大搬运件与搬运工具加在一

起的尺寸大

0.3m。

c)钢格栅和踢脚板

1 如没有特殊规定,所有平台、钢梯和钢梯平台都要以钢格栅覆盖,与现

有锅炉本体保持一致。

131

2 钢格栅要水平排列,且在任何方向看都是统一的形式,每块钢格栅由 4

个螺钉安全牢固地固定在结构上,需要搬移的格栅应配备把手。

3 所有格栅需经过热浸镀锌处理,最小高度不小于 30mm,且格栅边缘和

切边用与格栅材料同样尺寸的钢条包围。

4 如果钢格栅要切割或焊接,则要重新镀锌。

5 所有平台和钢梯平台都提供有 120mm 的踢脚板,踢脚板最小厚度是 3mm。

扶梯(走梯)踏板、踢脚板、扶手、保护圈应采用热浸镀锌钢板。

d)栏杆

1 所有平台、钢梯和钢梯平台应在每边都安装栏杆。

2 用于平台栏杆的支杆底脚是平的,用于钢梯的是平整底脚,但支杆不能

固定在踢脚板上。

3 所有钢扶手和栏杆应镀锌,栏杆扶梯镀锌件全部采用螺纹连接,现场不

能焊接。

4 所有平台上的栏杆高度均为 1200mm。

5 所有平台均设栏杆,栏杆样式与原系统保持一致。

e)扶梯(走梯)与爬梯

1 为本次改造项目运行和维护设计所有必需的扶梯。

2 扶梯的倾斜角度尽可能统一,扶梯倾斜角尽可能不大于 45°,踏板之间

净高不得大于

200mm。

3 应尽量采用扶梯,确实无法布置扶梯处才采用爬梯。爬梯高度大于

3600mm 或爬梯安装在较高的地方(垂直高度>2500mm)时,必须配备保护圈。

132

f)通道

1 对检修和巡视通道应进行设计,应设到达阀门、检查门和其它运行点的

平台。

2 脱硝系统改造所涉及的设计和布置,应可在最短的时间内对它们进行检

查、维护和更换。在运行期间可能更换的装置必须安全地封闭起来,更换工作必

须以最少的费用实现,无需安装辅助平台且不损坏其它装置。

3 无辅助工具不能接近的装置,必须配备合适的维护设施。

4 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人孔和检查孔,其孔盖必须严密,从基座平台可以到

达。

5 人孔应容易开启和关闭,在人孔上方必须设置扶手,如果需要,在通过

处还应设立梯子及梯级横档。

6 平台的布置必须合理,无需过多的准备措施就可对单个组件进行装备或

拆除。

2.8 保温油漆

a)概述

应答方负责项目范围内所有设备及管道所必需的防腐工作,该工作应符合相

关的规程、规范要求。应符合有关的规程、规范的要求,其余部分的色彩应符合

采购人的特殊要求。

改造范围内保温、防腐、油漆由应答方进行设计,性能应不低于

SCR 脱硝

系统。

b)技术要求

保温油漆的设计满足《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DL/T5072-2019)的要

求。

133

保温设计原则:保温厚度根据经济性计算确定。当环境温度不高于

27℃时,

设备及管道保温结构外表面温度不超过

50℃,环境温度高于 27℃时,保温结构

外表面温度可比环境温度高

25℃,但不应超过 60℃。对于防烫伤保温,保温结

构外表面温度不应超过

60℃。

外表面按常规电站设计有关要求涂刷油漆。

保温设计符合下列要求:

①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应按不同要求予以保温:

 外表面温度高于 50℃且需要减少散热损失者;

 要求防冻、防凝露或延迟介质凝结者;

 工艺生产中不需要保温,其外表温度超过 60℃,而又无法采取其他措施

防止烫伤人员的部位。

② 环境温度不高于

27℃时,设备和管道保温结构外表面温度不应超过

50℃;环境温度高于 27℃时,保温结构外表面温度可比环境温度高 25℃,但不

应超过

60℃。对于防烫伤保温,保温结构外表面温度不应超过 60℃。

③ 对维护时需要拆卸的设备,要求其保温也能拆卸,并便于重复利用。

油漆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下列情况应按不同要求进行外部油漆:

 不保温的设备、管道及其附件;

 设计温度不超过 120℃的保温设备、管道及其附件;

 现场制作的支吊架、平台扶梯等钢结构。

② 设计温度在

120℃~420℃范围内的保温碳钢和低合金钢设备、管道及

其附件外表面宜涂刷耐高温油漆。

134

③ 设备、管道和附属钢结构在涂装前的表面预处理应根据钢材表面的锈

蚀等级,按设计规定的除锈方法进行,并达到规定的预处理等级。涂料应配套使

用,涂层一般应由底漆、中间漆和面漆构成。

④ 油漆色彩与主体工程协调,经采购人确认。

⑤ 机械、电气设备及部件的油漆工作在制造厂内完成,对于钢构件、底

漆层和保护(中间)层应在制造厂内完成。面漆在现场完成(颜色与现有钢架一

致)。

⑥ 设备装运以前,其所有部件应进行全面清洗,清除所有污垢、锈物、

油脂及其它杂物,保证产品内外清洁,并在工厂内按制造厂标准进行涂漆。

2.9 电气系统、照明

所有需要供电的配电装置、其他电气设备等。

所有需要的电驱动装置及其附件。

所有需要的动力、控制电缆及相应的电缆构筑物、电缆埋管、防火阻燃材料

等。

全部控制电缆、计算机电缆。

所有通讯设施及材料。

所有防雷、接地材料。

所有照明、检修设施。

2.10 控制和仪表设备

应答方提供改造所需全套仪表和就地控制设备、电缆桥架,负责项目安装、

调试及性能试验工作。

2.10.1 多点原位式在线烟气监测系统(NOX、O2)

脱硝系统增设脱硝入口、出口多点原位式在线烟气监测系统(NOx、O2),

系统采用多点原位式在线快速同步测量技术,可同时测量 NOx/O2,NOx/O2 快速测

135

量分析仪直接安装于烟道上,原位式在线取样、分析,NOx/O2 监测数据采用硬接

线方式接入 DCS 监视。

在单侧反应器入口烟道设置 2 台原位式 NOx/O2 快速测量分析仪,在单侧反

应器出口烟道设置 4 台原位式 NOx/O2 快速测量分析仪,出口 NOx/O2 快速测量分

析仪根据系统分区结果、流场模拟及反应器布置选择最佳安装、取样位置,同一

烟道多个仪表安装在烟道同一截面内,分区测点与脱硝喷氨格栅分区调门对应,

可实现出口原位式测量仪表与喷氨分区数量一一对应设置,各仪表互不干扰,同

时取样、同步测量、同步输出数据,从烟气采样、分析、到数据上传至 DCS 显示

总时间小于 3s,保证数据测量的快速性、实时性、连续性及同源性。

多点原位式在线烟气监测系统(NOx、O2)由 NOx/O2 快速测量分析仪及分析

仪控制柜组成,系统应至少包含采集、分析、运算、温控、吹扫五个子系统,不

同分区仪表应能随意调换,显示和控制采用嵌入式控制器,并和配套的相关硬件

完成数据采集。

NOx/O2 快速测量分析仪采用基于陶瓷半导体原位在线监测仪表,能够同时在

线测量 NOx、O2,实时输出 4~20mA 信号数据,所有预埋件、探针、套管及接头

满足该工程的防腐要求,采样装置材质不低于 316L 不锈钢,采样方式为压缩空

气引流,并设有温控系统,避免烟气采样及分析过程中铵盐结晶。

鉴于脱硝系统入口和出口 NO 的常规测量存在很大的滞后性,使得控制回路

无法适应脱硝过程非线性、大滞后和快时变的特点。NOx/O2 快速测量分析仪不得

采用原有的长管路抽取式测量,从烟气取样、分区到数据上传至 DCS 总时间必须

小于 3S。

NOx/O2 快速测量分析仪应具备避免炉内采集设备被烟道内粉尘磨损造成仪

表无法运行的防护、过滤、反吹等措施且不影响仪表测量。

NOx/O2 快速测量分析仪具有主要部件故障警报功能,设备配套仪表在线分析

仪的自动吹扫、仪表自动校验等功能。

136

NOx/O2快速测量分析仪能满足至少 90 天运行不需要非日常维修的要求(非日

常维修是指在系统运行的维护手册中常规部分没有要求的任何维修活动),使用

寿命应不少于 10 年(不包括易损件)。

多点原位式在线烟气监测系统(NOx、O2)性能参数基本要求

项目

单位

数据

测量技术

多点原位式在线快速同步测量技术

测量原理

/

陶瓷半导体测量原理等

取样方式

/

直接测量法(原位取样)

监测参数

/

NOx/O2

NOx 测量范围

mg/Nm3

0-100/200/300Nm3(量程可调)

O2 测量范围

%

0-25

采样流量

l/min

40-66l/min

精度

%

±2.5

检出下限

mg/Nm3

1mg/Nm3

响应时间

s

小于 3s

模拟量输出

/

两线制 4-20mADC

采样系统流速

m/s

2.6-4.3m/s

气源

MPa

0.4MPa

气耗

m3/h

2

电源

VAC

220±10%VAC

电耗

kW

3kw/套

2.10.2 控制箱(柜)

应答方提供的仪表盘(台、箱、柜),为安装在它们内部或上面的设备提供

环境保护。即能防尘、防滴水、防腐、防潮、防结露、防昆虫及啮齿动物,能耐

指定的高、低温度以及支撑结构的振动,符合

IP54 标准(对于室内安装)和 IP56

(对于室外安装)或相应的标准。应答方提供的室外安装的就地仪表箱(柜)为

户外型不锈钢结构。仪表盘(台、箱、柜)内的电气元件采用施耐德、

ABB、西

门子等同等质量品牌产品,接线端子采用菲尼克斯或魏德米勒等同等质量品牌产

品。

仪表盘(台、箱、柜)的设计,材料选择和工艺使其内、外表面光滑整洁,

没有焊接、铆钉或外侧出现的螺栓头,整个外表面端正光滑。

137

仪表盘(台、箱、柜)有足够的强度能经受住搬运、安装和运行期间短路产

生的所有偶然应力。

仪表盘(台、箱、柜)有通风装置,以保证运行时内部温度不超过设备允许

温度的极限值。如盘、柜内仅靠自然通风而引起封闭件超温或误动作则提供强迫

通风或冷却装置。

墙挂式控制箱高度不超过

1200mm。

仪表盘(台、箱、柜)内设有独立的直流地、机壳安全地、电缆屏蔽的接点

端子,与结构内部未接地电路板在电气上隔离。

仪表盘(台、箱、柜)钢板厚度不小于

1.5mm。

所有控制机柜、电源箱(柜)等产品,尺寸和颜色与电子设备之间原有机柜

一致。

2.10.2 气动执行机构

气动执行机构应配智能定位器、手

/自动切换机构、过滤减压阀、管接头等

全套附件。所供气动执行机构及连接部套应安全可靠,应能达到设计功能及调整

精度。气动执行机构及其附件,在仪用空气压力

400KPa 至 600KPa 范围内应能

安全地工作,并可根据工程需要进行调整。

气动调节阀能接受

4~20mA 的电信号,并能反馈 4~20mA 的信号。执行机

构智能定位器工作电源为

24VDC(二线制)。

所有阀门均提供装置的所有阀门的管路联接原理图、气源接口型式图、接线

盒端子接线图和特性曲线。

气动执行机构应具有三断保护,即当失去控制信号或失去仪用气源或电源故

障时具有自锁功能,即上述故障发生时,执行机构的输出轴能至于使工艺系统安

全的位置上。

气动装置所能产生的额定力矩,

至少为阀门正常操作所需最大力矩的

1.5 倍。

所有执行机构的力矩、全行程时间、精度、回差等性能指标应能满足热态运行时

工艺系统的要求和有关的电(气)动执行机构规范要求。

138

执行器适宜的运行环境温度为-

30℃~80℃,执行器应采用活塞式并能通过

手轮对执行机构实行就地手动操作,应在执行机构上安装就地位置指示仪,所有

气动执行机构均应带有压缩空气减压过滤附件。

阀门本体、气动执行机构、反馈装置、限位装置、定位器、阀位变送器、进

出气管接头必须整体发货。

阀门应能依据工艺位置要求进行调节、保位、紧急开启或关闭等,执行器配

置相应的气动控制附件满足相应功能。

检验合格的气动执行机构产品,应钉上包括下列内容的金属铭牌:(

1)产

品名称;(

2)产品型号;(3)产品编号;(4)制造日期(5)制造厂名;(6)

气源要求;(

7)输入、输出信号。

定位器品牌要求:

ABB、宝曼、西门子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

2.10.3 电缆及桥架

a)电缆

提供的电缆包括电力电缆、控制电缆、计算机电缆及热电偶补偿电缆

,所有

电缆应具有较好的电气性能,机械物理性能以及不延燃性,所有电缆均为阻燃电

缆。满足有关国际、国家规范和标准,有同类工程应用业绩的产品。计算机控制

电缆单极芯数不超过

24 芯,并按要求留有备用芯。电缆选用 1.0mm2 阻燃电缆,

总屏蔽。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耐火特性试验执行

GB12666.6 及 IEC331

标准,阻燃特性试验执行

GB12666.5 标准)。

380V 电力电缆:ZRA-YJV-0.6/1.0kV,A 级阻燃。

控制电缆:

ZRA-KVVP-0.45/0.75kV,A 级阻燃铜网屏蔽。

控制回路最小截面为

1.5mm2,电源电缆最小截面为 1.5mm2。

计算机电缆(主要用于模拟量等):

ZRA-DJYPVP-0.3/0.5kV,A 级阻燃铜网

屏蔽,对绞铜网屏蔽加铜网总屏蔽电缆,信号回路最小截面为

1.0mm2。

139

所有新增热控设备所需盘柜标牌、变送器柜标牌、就地设备标牌、阀门牌、

电缆牌由采购人提供、安装,并与现有设备一致。

b)电缆桥架

① 所有电缆均架空敷设,并采用热镀锌钢制桥架。

② 电缆通道满足以下原则:

 路径尽量短,并保证足够的断面。

 路径避开吊装孔,防爆门及易受机械损伤的区域。

 与热管道平行敷设时,距热管道保温层外表的净距不小于 500mm;交叉

敷时,不小于

200mm。

 重新敷设电缆桥架及穿管,桥架及穿管使用符合国标的镀锌桥架及穿管,

桥架镀锌板厚度不低于

3mm,桥架安装完毕,对新敷设的桥架及支架、穿管全

部防腐刷漆。

2.10.4 压缩空气系统

压缩空气由脱硝仪用气引接,本次脱硝系统改造所用气源管线由应答方自行

提供;从仪用气母管到应答方各用气设备的气源管路及附件(包括支管管路所有

安装附件,如球阀、三通、过滤减压阀等)属于应答方供货范围。

2.10.5 电源

单台机组设置

1 只热控电源箱,电源箱接收 2 路 380V/220VAC 低压厂用电

电源,两路电源切换后,向就地设备提供可靠的电源。接口位置在采购人现有配

电装置出线端子处。

2.10.6 其他要求

依托本改造项目完成

2 篇核心期刊论文发表,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依托本改造项目完成

1 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4. 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无

140

5. 原有工程设施的拆除和清运: 设计改造范围内的原设备的拆除及拆除后设备

按招标人的要求转运至指定地点

6. 分包与外购: 系统改造后的调试、性能试验允许分包,分包单位需满足招标

文件资质要求并经招标人确认

7. 试验、调试及竣工验收: 改造前的系统摸底测试、系统改造后的冷态、热态

调试,系统性能验收试验

8. 培训工作范围: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

人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

9. 保修工作范围: 改造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

(三)接口原则(招标人专业技术人员应详细具体的描述新系统与原有系统的接口

工作、安全过渡工作等)

1. 设计界限: 本项目所包含的流场优化方案、控制方案、调试方案、运行方案等

所有设计工作

2. 供货界限: 改造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 ;

3. 施工界限: 改造范围内的旧设备的拆除、新系统的安装的所有施工 ;

(四)招标人提供的现场条件

1. 施工用电:投标人在指定地点引接,接点之后全部供电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招标人支付电费,施工电源日常运行和维护由投标人负责。

2. 施工用水:投标人在指定地点引接,接点后全部供水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招

标人支付电水费,施工用水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由投标人负责。

3. 施工排水: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规划本标段施工区的临时排水系统,在报招标人批

准后自行组织实施和管理。施工排水应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方案需经招

标人批准。施工区内的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如有)由投标人负责建造。

4. 施工用汽/气:投标人在指定地点引接,接点之后全部供电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

决。

5. 施工用地:

(1) 由招标人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投标人不得自行扩大范围,不得损坏邻近

的工程

(或生产)设施,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施工时必须做到文明生产,

各类废弃物必须运至指定地点,竣工时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除招标人要求保留外,

所有临时建筑必须无条件拆除清理并恢复原状。

6. 施工道路:

施工道路可利用厂区既有道路,但要做好维护、清理,且不能影响正常生产,完工

后所使用的道路要恢复原状。

141

投标人可根据各生产区的功能性质、区域位置并结合既有道路,按需要规划本标段

施工生产区的临时道路,在报招标人批准后自行组织实施和管理。

7. 其他:

施工废料及垃圾由投标人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按当地环保和

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运输、堆放废弃物,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技术要求

(一)标准和规范:

1.项目质量达到 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改造图纸设计要求,并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

验收标准,否则,返工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改造由投标人自行设计,出具施工图,在整个工程施工中,

投标人需全程负责改造施工,必须执行分步验收程序,每个工序完成后,必须经过电厂相关

人员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个工序的工作。

3.投标人要为招标人的检查检验提供便利,并完成招标人项目负责人提出的返工、修改

要求,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4.材料进厂后,投标人需通知招标人并由招标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包含材

质检验等)

5.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和招标人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高标准、

高质量完成相应工作。

6.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须做好施工记录及验收签证,履行项目验收程序,上道工序

没有经过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投标人在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应及时与招标人沟通,

不得随意处理。

7.招标人对项目关键节点工程应及时验收,制定可行质量验证点,检查后及时签字确认,

投标人应为招标人的验收工作提供便利,并完成招标人项目负责人提出的合理的返工、修改

要求。

8.凡因投标人责任造成工程验收不合格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

达到招标人的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标准的,由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9.工程验收时提出的合理修改意见由投标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于其自身责任造成修

142

改所发生的费用。工程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向投标人出具“工程竣工报告”。

10.投标人应对施工及验收记录等技术文件进行汇总,作为竣工资料进行移交。

11.项目质量须达到上述验收标准要求,否则进行返工,返工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2.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所列条目若有新的版本,则执行新版本。所列条目的标准不一致时,则执行高标准。所

列条目未涵盖的部分,由招标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参照国内和国际相关标准。

序号

名称

现行有效版本

备注

1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

范 锅炉篇》

2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锅炉篇》

3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

价规程》(锅炉机组篇)

DL/T5210.2-2009

4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

价规程》(焊接篇)

DL/T 5210.7-2009

5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

价规程》(加工配制篇)

DL/T 5210.8-2009

6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T869-2012

7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

力发电厂部分)

DL5009.1—2002

143

8

《电力建设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

理工作规定》

(二)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在喷氨总调阀具有调节余量且无缺陷、催化剂活性正常前提下保证以下性能指标:

1)第一层催化剂上层面上游 0.5m 处:

 烟气流速偏差:≤±15%(相对标准偏差率);

 烟气中氨氮摩尔比偏差:≤± 5%(相对标准偏差率);

 烟气温度偏差:≤ 10℃;

 烟气入射角偏差(与垂直方向的夹角):≤10°。

2)优化后的自动控制系统投运后,任一烟道氨逃逸≤3ppm。

3)稳态工况下,出口 NOx 空间分布相对标准偏差率≤25%。

4)改造完成后,相同工况下,氨耗量减少≥3%。

5)脱硝控制系统自动投入率>98%。

(三)设计联络: 根据项目实施需求召开联络会,双方协商决定 ;

(四)供货要求:

4.1 本项目改造范围主要包括:流场优化、喷氨装置改造、喷氨管道分区、多点原

位式在线烟气监测系统及仪表安装;氨逃逸分析仪;中、下层催化剂更换;利旧设备及

辅件的拆除、安装、运输、电缆敷设、管路安装等工作。

(1)投标人提供流场优化和喷氨改造相应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

(2)投标人提供喷氨总量及分区控制系统软件,投标人负责安装、逻辑组态、调

试等工作,招标人协助投标人完成组态、画面制作。

(3)投标人负责全部技术提资的设计,DCS 卡件及各种电缆、桥架和辅材的采购、

安装施工等工作。

(4)招标人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设备原始图纸等资料。

(5)招标人提供施工用电、用水、用汽、用气的接口。

(6)招标人为项目正常实施提供便利条件,协调电厂各单位部门,以免影响项目

整体进度。

(7)除上述所列的招标人工作范围外,其他都属于投标人的供货和服务工作范围,

包括: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其他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建筑安装施工、系统调试、性能

试验及报告、培训、资料移交等全部内容。

144

4.2 项目实施中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投标人提供,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下表(下表数量

为预计数量,以满足现场实际需求为准,不额外发生费用)。

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改造项目材料清单

序号

费用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备注

锅炉部分

1

流场优化导流装置

材质:Q335B

1

2

管道

包含管道附件,材质:S31603

1

3

气动调节阀

PN1.0MPa,DN250,材质:S22053,工作温度:180℃,对夹式(配智能

定位器、空气过滤减压阀、气源接头,

气源接口尺寸:φ8mm)

8

4

手动蝶阀

PN1.0MPa,DN250,材质:S22053,

工作温度:180℃,对夹式

8

5

手动阀门(分区支

管阀门)

PN1.0MPa,DN125,材质:S22053,

工作温度:300℃,对夹式

32

6

配套法兰

PN1.0MPa,S22053

DN250*32/DN125*64

1

7

喷氨格栅

材质:S31603,防磨角钢材质 Q355B

1

8

金属膨胀节

PN1.0MPa,DN125,S22053,180℃,

焊接

32

9

平台

材质:Q235B

1

热控部分

1

多点原位式在线烟

气监测系统(NOx、

O2)

1.1

SCR 入口 NOx/O2 分

析仪

测量参数:NOx,O2;配套安装短管、

法兰等附件, 防堵二代以上探头

Probe-2:350*250*400mm(高*宽*

深),取样枪长度 2.5m,取样枪材质:

316l 不锈钢镀铬;

4

1.2

SCR 入口分析仪控

制柜

外型尺寸: 1238*554*444mm(高*宽*深),控制回路:2, 配套安装短管、

法兰等附件(一拖二)

2

1.3

SCR 出口 NOx/O2 分

析仪

测量参数:NOx,O2;配套安装短管、

法兰等附件, 防堵二代以上探头

Probe-2:350*250*400mm(高*宽*

8

145

序号

费用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备注

深),取样枪长度 2.5m,取样枪材质:

316l 不锈钢镀铬;

1.4

SCR 出口分析仪控

制柜

外型尺寸:1802*724*444mm(高*宽*

深),控制回路:4, 配套安装短管、

法兰等附件

2

2

气动调节执行机构

定位器

4~20mA 指令控制,4~20mA 信号输出,配智能定位器、空气过滤减压阀、保

位阀,且配备三断保位功能,气源接头,气源接口尺寸:φ8mm;定位器

防爆型,防爆等级不低于 ExdIIBT4

2

定位器:与

气动调节阀

执行机构定

位器保持一

3

氨逃逸分析仪

高温紫外光谱法技术,实现在线原位式测量;防护等级:IP65 以上;探头

材质 316L 以上,防腐耐磨

2

4

配电箱

800*800*250mm(高*宽*深),304 不

锈钢材质,防护等级 IP56

1

5

电缆

ZRA-YJV/KVVP

1

6

不锈钢管

304 不锈钢

1

7

铁氟龙管

PTFE 4x6mm

1

8

镀锌钢管

DN20

1

9

阻燃型金塑软管

防爆挠性穿线管

DN20、DN25

1

10

穿线管接头

DN20、DN25

1

11

压缩空气过滤器

包括空气过滤减压阀,进气压力≤

1.0MPa,空气处理能力 0.3m³/min,

过滤功能:除水效率≥99%,除油能力:油分含量应≤8ppm,除尘能力:

含尘微粒直径应≤3μm,含尘量≤

1mg/m³;

2

12

压缩空气处理器保

温箱

YXW-D:1200*600*600(高*宽*深),柜体 304 不锈钢材质,防护等级 IP56

2

13

外螺纹截止阀

J23W-25P DN20 带外套螺纹接管 25*2

4

14

球阀

Q21W-25P DN10 带外套螺纹接管 14*2

24

146

序号

费用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备注

15

电缆桥架

铝合金桥架

1

16

安装钢材

角钢、槽钢

1

17

系统控制软件

含 2 套总量控制软件、8 套分区控制

软件(含逻辑画面组态(采购人配

合)、本改造项目所涉及到的 DCS 系

统的调试及总量自动控制回路的调

试等)

1

18

仪表小间

防火隔热仪表小间,包括:防火隔热地板、灯具、开关及插座、双层玻璃

防盗防火门窗、空调等

1

19

测量探头

测量参数:NOx、O2,防堵二代以上

探头 Probe-2,取样枪长度 2.5m,取

样枪材质:316l 不锈钢镀铬;

6

20

采样器

防堵二代以上探头 Probe-2:

350*250*400mm(高*宽*深),取样枪长度 2.5m,取样枪材质:316l 不

锈钢镀铬;

4

21

工业平板显示器

NAM2101

1

入口

22

工业平板显示器

NCL1801

1

出口

23

AO 数据输出模块

CY2817

2

24

DO 数据输出模块

CY2816

2

25

数采模块

CY2719

2

26

加热温控器

CH702

10

27

加热固态继电器

GJ10DA

10

28

空气过滤器

GFR200-08

10

29

切换电磁阀

VC38/CPV15B

10

30

加热模块

(300w 含热电阻)160*88*20

5

31

气动软管

PU0806

200

147

序号

费用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备注

32

不锈钢快插气管接

1/4NPT 转Ф8

50

33

不锈钢快插气管接

Ф8 直通

50

34

不锈钢快插气管接

Ф8 转Ф6 直通

50

35

损耗件

根据设备检查维护周期,需提供满足质保期内耗材的使用量(垫片、接头

等)

2

注:上表数量为预估数量,以满足改造实际需求为准,不额外发生费用。

项目实施中所需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工器具、车辆、消耗性材料等由投标人负责提供,

投标人所提供的工器具及材料需出具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

(五)设备监造、试验和验收:

证明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所有试验和证书。

材料和组件的所有质量文件。

装置制造期间的完整的质量文件。

完整项目的所有试验。

安装期间的所有试验。

试运试验(功能和性能试验)。

接收试验。由投标人组织经招标人认可的具有 CMA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招

标人参与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需求完成本项目工作,投标人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相关设备的设

计、供货、安装、调试、旧设备的拆除、技术服务等工作,并提供所需的一切劳务、辅

助材料、工器具、税费等一切费用。

(六)包装、运输、储存: 投标人自行负责 ;

(七)建筑要求: 无 ;

(八)安装要求:

1)总体要求:

1.本规范适用于 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改造项目,包括对本项目的设计、制造、安

148

装、调试及检验、试运等方面技术要求,对于完成上述工作而引起的原有设备、设施改造、

拆除、恢复在投标人的供货及服务范围。

2.本项目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标准。

3.投标人针对本工程制定的经招标人审核批准的方案及技术措施。

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安全体系及网络和确保本项目的安全措施。

5.根据原 4 号机脱硝烟道流场优化设计相关图纸,投标人出具 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

化改造设计、施工图纸。

6.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认真熟悉现场并认真学习相关规范及标准,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

详细的技术交底。

7.严格按照规定的施工工序进行施工,前一道施工工序没有完成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

工,同时要严格执行招标人验收制度。

8.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编写 “四措两案”

、各项目验收卡等并报招标人审核、批准。

投标人在工作中要切实执行“四措两案”

、项目验收卡,保证施工质量。

9.供应商需入厂前提供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在本单位

的社保证明,人员社保证明材料入厂时提供,并经采购方审核,如不能提供,采购方有权拒

绝签订合同。

10.投标人开工时要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办好工作票,认真执

行开工许可手续,做好设备停电工作及设备与运行系统的隔离措施,确保人身与设备安全;

同时注意做好保卫和消防工作。

11.投标人及时掌握和平衡检修进度,做好劳动力、特殊工种、修配加工、施工机具、

材料、备品等各方面调度工作。

12.需连续工作的项目,应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接内容包括:进度完成情况,材料工具

清点,工作中发生问题以及注意事项,材料存放地点等。

13.不同分组之间的人员抽调及变动必须取得招标人负责人同意,原则上不同意中途变

更或减少各分组的工作人员,工期紧张或施工难度较大时应及时增派人员以满足施工需求;

149

工作人员必须完成对应的已有工作后方可加入其他工作组。

14.要及时做好施工记录,记录应正确完整,简明实用,以便通过记录校核和补充备品

配件及图纸。

15.施工中每天收工均应清理现场并开放通道,搬走无用的机具,应做到工完、料净、

场地清,必要时随时清理,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处置由投标人负责,必须满足环保要求,并承

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6.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准堆放杂物,以免阻碍通行,地板上临时放有容易

使人绊跌的物件时,必须放置明显的警告牌,地面上的灰泥油污,应及时清理以防滑跌。

2)脚手架搭设及安全带要求

1.搭设脚手架、移动平台必须由架子工搭设、拆除。架子工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有

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2.脚手架、移动平台的组件、安全网,搭设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

及要求。

3.脚手架、移动平台整体必须固定牢固,无倾斜,塌落危险。严禁用管道或护栏做支持

物。用起吊装置起吊重物,不准把起重装置同脚手架、移动平台的结构相连接。

4.脚手架、移动平台应设有工作人员上下的梯子。

5.脚手架、移动平台不得钢、木混搭。

6.在构筑物上搭设脚手架应验算构筑物的强度。

7.在非硬化的地面上搭设脚手架应绑扫地杆。

8.脚手架上的脚手板应满铺,不得有单板、浮板、探头板,并且工作面的外侧应设 1.05

米高的栏杆。

9.脚手架、移动平台上不能乱拉电线,必须安装临时照明线路时,木竹脚手架应加绝缘

子,金属脚手架应另设木横担。附近有电气线路及设备时,应符合安规的安全距离,并做好

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10.在工作过程中,不能随意改变脚手架、移动平台的结构。

150

11.检修工作负责人应每日检查所使用的脚手架、移动平台的状况,如有缺陷,须立即

整修。

(不能使用的脚手板、移动平台立即拆除)

12.脚手架、移动平台搭设完毕后,必须经过搭设负责人、搭设单位安全监督人员、使

用单位负责人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督人员验收,并填写脚手架、移动平台验收单(搭设好的

脚手架需按照招标人规定进行三级验收,5 米(含)以下班组验收,5-10(含)米部门验收,

10 米以上公司验收)

13.搭设的脚手架、移动平台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应在脚手架、移动平台显著位置

悬挂现场脚手架、移动平台搭设验收牌。验收人员要在现场脚手架、移动平台搭设验收牌上

签字。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脚手架、移动平台严禁使用。

14.脚手架、移动平台的搭设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其它有关的安全技

术规定。

15.脚手架的具体要求按我厂脚手架和移动梯台管理标准执行。

16.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 1.5m 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安全带使用双绳双大钩全身型安全带,并且要有专人扶梯,以确保人身安全。在扶梯上工作

的人员,衣着必须灵便,并使用安全带。

17.安全带的组件应完整,无短缺破损。绳索,编织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皮革配件

完好,无伤残。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锈蚀。挂钩的钩舌咬合平整不错位,

保险装置完整可靠。活梁卡子的活梁灵活,表面滚花良好,与边框检举符合要求。铆钉无明

显偏位,表面平整。配备的防坠器应制动可靠。不合格或到期的安全带一律不准使用。

18.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

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19.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 3m 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缓冲器、速

差式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

(九)现场试验、调试:投标方负责现场摸底试验、设备单体试验、系统试验、冷

态调试、热态调试、性能验收试验等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试验及调试工作 ;

(十)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应满足项目进度的要求,按时提供

项目设计图纸资料。

151

(十一)技术服务: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

投标人要派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投标人提供的包括服务人员天数

的现场服务表应能满足项目需要。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

(见格式)。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项目需要,投标人要追加人月数,但招标人无须为

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投标人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

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

等等。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的要求。招标人不再因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十二)保密及成果应用

1. 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涉及到的技术资料外泄。

2.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成果(新技术、新工艺)归招标人所有。

(十三)培训: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人有责

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项目进度相一致。

(十四)缺陷处理及质量保证: 质保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后 24 个月 ;

五、竣工试验

(一)单体试验: 投标人完成改造范围内设备的单体试验 ;

(二)系统试验: 投标人完成改造项目系统的试验 ;

(三)性能试验: 投标人委托具有

CMA 和 CNAS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

招标人参与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六、竣工验收

1.依据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四措两案等文件进行现场验收;

2.系统调试完成投运后,进行性能试验,依据性能试验报告进行验收。

七、工程项目管理

(一)组织机构和人员管理:

1.整个施工队伍必须有自身的成建制的管理机构,协调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相关问题,

确保施工工作顺利进行。

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且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并提供施工人员清单。工作

前需提供施工人员年龄、工种、健康状况,没有与所从事施工作业有关的职业禁忌症相关证

明。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3.制定编制施工单位人员各岗位责任制。例如: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班组长、

152

工作人员等岗位责任制。

4.投标人安全施工的组织机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要满足安全施工要求。

安全带要求使用大钩、双绳安全带。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施工机械、安全防

护用品,需提供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且在检验有效期内。并编制

工器具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工器具清单。未经验收的工器具,不得拿到现场使用。施工中若

发现有不合格或未经验收的工器具,招标人有权要求停工整顿。

5.施工设备材料必须提供相应的合格证及材质证明,未经验收不得施工。

6.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认真熟悉设备图纸资料及结构形式,严格按照已批准的“四措

两案”进行施工。

7.施工前,组织参与施工的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施工技术、工艺、施工规范及安全防范措

施等,并进行安全质量培训。

8.施工前,作好技术交底,对将来可能发生的技术、质量等方面的问题进行预先分析,

做出可靠的防范措施。

9.施工前,招标人带领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一起熟悉现场施工环境,对整个施工过程提

前做统一部署,并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开工。

10.施工前,做好隔离运行系统的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损坏设备。

11.施工场地选择好后需有效封闭,并设置人员安全通道,悬挂工程标示牌;不具备封

闭条件时,应设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设置专人监护。在开工前布置施工现场,材

料、垃圾堆放处做封闭围栏,自行管理。

12.投标人严格服从招标人的各项管理制度,如违章积分管理、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实施

办法等,以及临时下发的各项管理要求。

13.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招标人现场安全管理的规程、制度和安全协议明确要求

的安全、消防、治安保卫、保密及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

14.投标人必须自觉接受招标人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招标人提出的技术和安全

方面的意见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情况,除按规

定逐级上报外还必须立即报告招标人。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投标人自行负责。

153

15.由于投标人队伍严重违章作业,导致设备停运或可能导致设备停运等严重影响安全

生产的后果,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停工整顿,有权决定终止合同的执行。

16.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人

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及质量的特殊工种人员,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17.施工人员必须掌握现场作业危险因素及其防控措施,掌握个人防护用品及有关电动

工器具正确使用方法。

18.施工现场的安全监察人员、专责监护人需培训合格,数量满足工程要求。

19.工程中凡涉及危险作业现场必须设专人监护,全过程监督施工人员严格执行经审批

的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做好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应急准备措施。

20.施工期间,投标人合理安排工作工作时间,原则上施工作业要集中,不允许分散,

若有特殊情况,提前与招标人协商解决。

21.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已批准的“四措两案”及有关外包项目管理的制度。

22.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有能力对项目负责的人员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负责投标人在项目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项目进度、质量保证、分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准

备等,并应指派一名有丰富的施工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安全员,负责项目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23.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必须明确两名以上工作负责人,只要现场有施工工作,现场至

少保证有一名负责人在场。

24.项目所需的所有工器具、材料、备件等均由投标人提供,但应接受招标人的监督。

25.投标人承包范围包括施工前、后卫生清理,以及为完成本承包范围工作所有的配合

工作。

26.竣工资料必须在项目完工后一个月内提交,提交纸质版竣工资料 5 份、电子版竣工

资料 1 份。

27.严禁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投标人完全负责,招标

人有权终止合同。

154

29.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持证上岗,每个人有合格的体检证明。

30.所有人员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公司有关规定,并经考试合格。

31.施工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

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行业标准及招标人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32.努力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对事故进行预测控制。

3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相应安全劳保用品,安全帽要求一帽一号、工作服及工作鞋

要求统一。

34.施工人员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技术交底,不得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35.熟悉作业环境,做到三不伤害。

36.严禁酒后上班工作。

37.施工现场应有良好的照明,施工结束或长时间停止时必须将电源全部切断。

38.所有起重工具、电动工具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电气接线必须有专业人员进行接

线。使用照明需符合安规要求电压等级。

39.施工区间将施工区域封闭,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0.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和审证,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

41.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使用规定。

42.焊机电源线必须有漏电保护器并且安全有效,焊机摆放应有防雨、水,并有通风的

保护装置,在施工完毕应立即关闭电源。

43.乙炔瓶和氧气瓶摆放应保持间距 5m 以上,并把限压阀出气口方向摆放相反方向,要

认真检查用气前的气带有否漏气现象,如有老化和漏气现象,必须更换安全有效的气带。另

外乙炔罐和氧气罐的摆放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性,远离电源和火花、温度极高及阳光曝晒的地

方必须避开,还要防止高空坠落物。施工时必须有安全员现场监管和有消防措施等,以防事

故发生。收工时及时关闭乙炔、氧气气源开关。

44.施工前要作好安全和技术交底,对将可能发生的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问题进

155

行预先分析,做出可靠的防范措施,并有施工人员签字记录。

(二)进度管理,包括里程碑进度计划:

施工工期 40 天,(40 天施工工期包

含原设备拆除、新系统安装、冷态调试等,热态调试及性能验收试验结合机组启动,双方协商确定,必须满足机组运行需求)投标人在开工前 5 天编制进度计划表报送招标人审核,以经双方确认的进度计划为准,必须满足招标人机组检修工期要求

(三)质量管理:

1.项目质量达到 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改造图纸设计要求,并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

验收标准,否则,返工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改造由投标人自行设计,出具施工图,在整个工程施工中,

投标人需全程负责改造施工,必须执行分步验收程序,每个工序完成后,必须经过电厂相关

人员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个工序的工作。

3.参考执行以下规程或标准: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锅炉篇》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锅炉篇》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锅炉机组篇) (DL/T 5210.2-200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焊接篇) (DL/T 5210.7-200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加工配制篇) (DL/T 5210.8-2009)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T869-201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火力发电厂部分 DL5009.1—2002)

《电力建设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国家电力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4.投标人要为招标人的检查检验提供便利,并完成招标人项目负责人提出的返工、修改

要求,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5.材料进厂后,投标人需通知招标人并由招标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包含材

质检验等)

6.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和招标人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高标准、

156

高质量完成相应工作。

7.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须做好施工记录及验收签证,履行项目验收程序,上道工序

没有经过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投标人在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应及时与招标人沟通,

不得随意处理。

8.招标人对项目关键节点工程应及时验收,制定可行质量验证点,检查后及时签字确认,

投标人应为招标人的验收工作提供便利,并完成招标人项目负责人提出的合理的返工、修改

要求。

9.凡因投标人责任造成工程验收不合格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

达到招标人的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标准的,由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10.工程验收时提出的合理修改意见由投标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于其自身责任造成

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工程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向投标人出具“工程竣工报告”

11.投标人应对施工及验收记录等技术文件进行汇总,作为竣工资料进行移交。

12.项目质量须达到上述验收标准要求,否则进行返工,返工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四)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现场检修全部按 ISO9002 质量保证体系标准进行。

2.所有工作必须坚持“四不开工、五不结束”

3.施工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及危险因素控制措施票。并根据需要办理动火工作票。

4.施工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安规、公司和部门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杜绝习惯性违章

行为。

5.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工作负责人统一管理。

6.施工过程中要讲究施工工艺,严禁野蛮操作。

7.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做与工作票内容无关项目。

8.施工工作相关的消耗材料、备品备件、工器具应整齐地摆放在胶皮垫、塑料布,以防

坠落、丢失。

9.施工作业中产生的废料、垃圾、尘土、脏布等要及时清理。

157

10.放在室外的未安装设备,要做好防雨措施。

11.当天作业过程结束时,投标人应保证工完料尽场地清,做好安全文明生产。

12.工作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对解体的设备封口及加贴封条;割开的管道要及时封口。

13.交叉作业,要做好防止落物伤人或落物进入下方设备的措施。

14.禁止直接在厂房地面、平台、网格板上等进行切割工作。

15.易滚动、易倾倒的零部件,要做好防止滚动、倾倒的措施。

16.所有工作人员离开施工现场,要及时断开临时照明开关。

17.施工工作要积极主动,注重效率,当出现怠工或扯皮现象时要要及时汇报,协商解

决。

18.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标准布置施工场地。

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所需场地的布置,围栏使用硬质围栏,场地内铺胶皮,硬质围栏有安

全标语(如图 1)

图 1:施工区域围栏

投标人负责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摆放公司介绍、组织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文件、整改通

知、考核单等(如图 2)

158

图 2:安全宣传牌

工具房、材料区用彩钢板(自备材料)围设外挂标识牌,位置由招标人指定。(如图

3)

图 3:隔离区

检修区的围挡按照阳城电厂围挡标准设置,并挂按照阳城电厂的标示牌标准挂各类专用

牌子(如图 4)

159

图 4:检修区的围挡外标示牌

电焊机、配电箱、气瓶等工器具做专用笼房,加锁专人管理(如图 5)

图 5:电焊机、配电箱、气瓶等工器具专用笼房

卫生责任区实行区域责任制。按照招标人文明生产的管理要求,为保持施工场地文明整

洁投标人需准备必要的垃圾桶、垃圾袋,禁止将施工或生活垃圾随处乱扔,一经发现从重处

罚。

20.所有人员必须着装规范、统一,根据施工要求准备足量且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及工器具。人员及物品需列出清单供招标人查备。(经招标人验收后,不合格的物品及不满

足要求的人员应在开工前清理出厂。

(五)考核:

1.合同生效后,任一方擅自终止、解除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责任方应向

合同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0%的违约金。若因此给非责任方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60

2.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发包人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若未经发包人认可私自变更,

发包人有权拒付合同价款并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按合同总价的 10%支付违约金。

3.承包人若私自将本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发包人有权拒付项目价款并终止

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按合同总价的 10%支付违约金。

4.质保金支付条件满足,承包人应及时办理质保金支付手续。若承包人在发包人

催告后 7 日内仍不办理的,视为承包人放弃该项权利,发包人不再支付质保金且不承担

任何责任。

5.承包人在发包人现场工作期间应遵守发包人各项规章制度,发包人有权按相应

规章制度条款对承包人进行考核。

6.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发包人相关的设备损坏,承包人承担全部后果并按实际损

失对发包人进行赔偿,并要求承包人按合同总价的 10%支付违约金。

7.性能指标达不到保证值,每项扣除合同总价的 3%。

8.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施工前所指定的进度计划,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

逾期 1 天扣除承包人合同总价的 0.5%作为违约金。

9.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实际工期超出计划工期,超出时间在七日以内的,合同价格

不做变更,超出时间在七日以上的,发包人应支付超出七日以上时间的承包人的人工费

等相关的合理费用。

10.若承包人所供物资在施工时发现不合格现象,除承包人应立即调换满足使用要

求的物资外,每发现一次,视对工程影响程度从合同总款项中扣除 1000-5000 元。

11.安装过程中招标人质检人员每发现一处质量不合格点,扣除投标人 500-1000

元。

12.承包人应严格执行质量验证程序,严禁跨越质量验证点,未经验收私自跨越质

量验证点扣除承包人工程款 5000 元/例,并进行返工重新验收。累计跨越 3 次发包人有

权终止合同。

13.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对于防护措

施未经验收合格即进行工作的扣除承包人工程款 2000 元/例,并停工进行整改,直至验

收合格方可开工,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4.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组织机构完整,对于组织机构及人员短缺情况,发包人有

权扣除承包人工程款 1000 元/例,情况严重时发包人有权责令停工,承包人应积极协调

处理,直至问题解决,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5.因承包人责任延误机组启动,视延误情况考核承包人合同总价的 20%-50%。

16.因承包人责任造成机组整套启动不成功,每失败一次,扣除承包人合同款 5 万

元。

161

17.机组启动后 7 天内因项目质量问题造成主要辅助设备故障停运,承包人应支付

合同总价的 10%的违约金;30 天内因项目质量问题造成主要辅助设备故障停运,承包人

应支付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承包人必须对上述问题无偿处理,直到合格。

18.机组启动后 7 天内因项目质量问题机组被迫解列,承包人应支付合同总价的 20%

的违约金;30 天内因项目质量问题机组被迫解列,承包人应支付合同总价的 15%的违约

金;180 天内因项目质量问题机组被迫解列,承包人应支付合同总价的 10%的违约金;

承包人必须对质量问题无偿处理,直到合格。

19.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根据事故严重情况扣除承包人合同总价的 20%

-100%。

20.若因承包人私自排弃废油及各类垃圾、污水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由承包人承担

全部责任,同时考核 5000 元/次。

21.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后,不解除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

22.在现场安装过程中,发生不安全现象,如出现火险、人员违章等违背招标人的

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时,按照招标人的有关考核制度执行。

23.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承担违约

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性能要求:

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改造性能指标表

项目

单位

甲方要求

乙方保证值

备注

烟气流速偏差

%

≤±15

第一层催化剂

上层面上游

0.5m 处

烟气中氨氮摩尔比偏差

%

≤±5

第一层催化剂

上层面上游

0.5m 处

烟气温度偏差

≤±10

第一层催化剂

上层面上游

0.5m 处

烟气入射角偏差(与垂直方

向的夹角)

°

≤10

第一层催化剂

上层面上游

0.5m 处

SCR 出口截面任意仪表位置

氨逃逸

ppm

≤3

自动控制系统

投运后

162

SCR 出口 NOx 空间分布相对

标准偏差率

%

≤25

稳定工况

改造后相同工况下,氨耗量

减少

%

≥3

脱硝控制系统自动投入率

%

≥98

八、其他要求

废旧物资处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由投标人放置于现场指定地点,并做好相应的隔

离及分类。

九、附件清单

附件

1 供货范围

一、一般要求:

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基本供货范围。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

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不接受返修件)

,且设备的供货范围、技术经济性能指

标要符合要求。

2.招标人负责提供电源和气源接口(电源线及气源管道接入工作由投标人负责)、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改造涉及的原设备相关的图纸等资料。

4.项目实施中所需要的 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改造需按照双方确认后的图纸进

行加工制作,满足施工要求,具体以现场实际需求重量为准,不额外发生费用。

5.项目实施中所需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工器具、车辆、消耗性材料等由投标人负责

提供,投标人所提供的工器具及材料需出具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

二、供货清单

本项目改造范围主要包括:流场优化、喷氨装置改造、喷氨管道分区、多点原位式

在线烟气监测系统及仪表安装;氨逃逸分析仪;中、下层催化剂更换(催化剂由采购方

提供,投标人仅负责施工);利旧设备及辅件的拆除、安装、运输、电缆敷设、管路安

装等工作。

(1)投标人提供流场优化和喷氨改造相应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

(2)投标人提供喷氨总量及分区控制系统软件,投标人负责安装、逻辑组态、调

试等工作,招标人协助投标人完成组态、画面制作。

(3)投标人负责全部技术提资的设计,DCS 卡件及各种电缆、桥架和辅材的采购、

安装施工等工作。

163

(4)招标人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设备原始图纸等资料。

(5)招标人提供施工用电、用水、用汽、用气的接口。

(6)招标人为项目正常实施提供便利条件,协调电厂各单位部门,以免影响项目

整体进度。

(7)除上述所列的招标人工作范围外,其他都属于投标人的供货和服务工作范围,

包括: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其他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建筑安装施工、系统调试、性能

试验及报告、培训、资料移交等全部内容。

2 .项目实施中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投标人提供,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下表(下表数量

为预计数量,以满足现场实际需求为准,不额外发生费用)。

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改造项目材料清单

序号

费用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备注

锅炉部分

1

流场优化导流装置

材质:Q335B

1

2

管道

包含管道附件,材质:S31603

1

3

气动调节阀

PN1.0MPa,DN250,材质:S22053,工作温度:180℃,对夹式(配智能

定位器、空气过滤减压阀、气源接头,

气源接口尺寸:φ8mm)

8

4

手动蝶阀

PN1.0MPa,DN250,材质:S22053,

工作温度:180℃,对夹式

8

5

手动阀门(分区支

管阀门)

PN1.0MPa,DN125,材质:S22053,

工作温度:300℃,对夹式

32

6

配套法兰

PN1.0MPa,S22053

DN250*32/DN125*64

1

7

喷氨格栅

材质:S31603,防磨角钢材质 Q355B

1

8

金属膨胀节

PN1.0MPa,DN125,S22053,180℃,

焊接

32

9

平台

材质:Q235B

1

热控部分

1

多点原位式在线烟

气监测系统(NOx、

O2)

164

序号

费用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备注

1.1

SCR 入口 NOx/O2 分

析仪

测量参数:NOx,O2;配套安装短管、

法兰等附件, 防堵二代以上探头

Probe-2:350*250*400mm(高*宽*

深),取样枪长度 2.5m,取样枪材质:

316l 不锈钢镀铬;

4

1.2

SCR 入口分析仪控

制柜

外型尺寸: 1238*554*444mm(高*宽*深),控制回路:2, 配套安装短管、

法兰等附件(一拖二)

2

1.3

SCR 出口 NOx/O2 分

析仪

测量参数:NOx,O2;配套安装短管、

法兰等附件, 防堵二代以上探头

Probe-2:350*250*400mm(高*宽*

深),取样枪长度 2.5m,取样枪材质:

316l 不锈钢镀铬;

8

1.4

SCR 出口分析仪控

制柜

外型尺寸:1802*724*444mm(高*宽*

深),控制回路:4, 配套安装短管、

法兰等附件

2

2

气动调节执行机构

定位器

4~20mA 指令控制,4~20mA 信号输出,配智能定位器、空气过滤减压阀、保

位阀,且配备三断保位功能,气源接头,气源接口尺寸:φ8mm;定位器

防爆型,防爆等级不低于 ExdIIBT4

2

定位器:与

气动调节阀

执行机构定

位器保持一

3

氨逃逸分析仪

高温紫外光谱法技术,实现在线原位式测量;防护等级:IP65 以上;探头

材质 316L 以上,防腐耐磨

2

4

配电箱

800*800*250mm(高*宽*深),304 不

锈钢材质,防护等级 IP56

1

5

电缆

ZRA-YJV/KVVP

1

6

不锈钢管

304 不锈钢

1

7

铁氟龙管

PTFE 4x6mm

1

8

镀锌钢管

DN20

1

9

阻燃型金塑软管

防爆挠性穿线管

DN20、DN25

1

10

穿线管接头

DN20、DN25

1

165

序号

费用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备注

11

压缩空气过滤器

包括空气过滤减压阀,进气压力≤

1.0MPa,空气处理能力 0.3m³/min,

过滤功能:除水效率≥99%,除油能力:油分含量应≤8ppm,除尘能力:

含尘微粒直径应≤3μm,含尘量≤

1mg/m³;

2

12

压缩空气处理器保

温箱

YXW-D:1200*600*600(高*宽*深),柜体 304 不锈钢材质,防护等级 IP56

2

13

外螺纹截止阀

J23W-25P DN20 带外套螺纹接管 25*2

4

14

球阀

Q21W-25P DN10 带外套螺纹接管 14*2

24

15

电缆桥架

铝合金桥架

1

16

安装钢材

角钢、槽钢

1

17

系统控制软件

含 2 套总量控制软件、8 套分区控制

软件(含逻辑画面组态(采购人配

合)、本改造项目所涉及到的 DCS 系

统的调试及总量自动控制回路的调

试等)

1

18

仪表小间

防火隔热仪表小间,包括:防火隔热地板、灯具、开关及插座、双层玻璃

防盗防火门窗、空调等

1

19

测量探头

测量参数:NOx、O2,防堵二代以上

探头 Probe-2,取样枪长度 2.5m,取

样枪材质:316l 不锈钢镀铬;

6

20

采样器

防堵二代以上探头 Probe-2:

350*250*400mm(高*宽*深),取样枪长度 2.5m,取样枪材质:316l 不

锈钢镀铬;

4

21

工业平板显示器

NAM2101

1

入口

22

工业平板显示器

NCL1801

1

出口

23

AO 数据输出模块

CY2817

2

24

DO 数据输出模块

CY2816

2

25

数采模块

CY2719

2

166

序号

费用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备注

26

加热温控器

CH702

10

27

加热固态继电器

GJ10DA

10

28

空气过滤器

GFR200-08

10

29

切换电磁阀

VC38/CPV15B

10

30

加热模块

(300w 含热电阻)160*88*20

5

31

气动软管

PU0806

200

32

不锈钢快插气管接

1/4NPT 转Ф8

50

33

不锈钢快插气管接

Ф8 直通

50

34

不锈钢快插气管接

Ф8 转Ф6 直通

50

35

损耗件

根据设备检查维护周期,需提供满足质保期内耗材的使用量(垫片、接头

等)

2

注:上表数量为预估数量,以满足改造实际需求为准,不额外发生费用。

附件

2技术服务与设计联络

1、技术服务

1.1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人要派合格的、

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投标人提供的包括服务人员天数的现场服务表应能满足项目需要。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格式)

。如果此

人月数不能满足项目需要,投标人要追加人月数,但招标人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投标人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的要求。招标人不再因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167

现场服务计划表 (由投标人填写)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备注

1.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

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2.5 投标人须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格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

1.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 投标人应提供由其供应的设备和系统进行安装检查、调试、维护和运行所必

需的专用调试设备和工具。

1.3.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

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3.3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

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

,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

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1.3.4 由于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试运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

投标人未按要求派人指导或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错误而造成的损失应由投标人负责。

1.3.5 投标人提供的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投标人填写)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1.3.6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

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现场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投标人现场服务

168

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招标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投标人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招标人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招标人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 10 天内投标人没有答复,将与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1.3.7 投标人应提供 7*24 小时技术服务,质保期内如现场需要,投标人技术人员应

在 12 小时内到达现场。

1.4 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要配合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为投标人提供

方便。

2、培训

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

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项目进度相一致。本项目包含运行技术人员、设备维护人员的培训,次数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准,不少于 2 次,相关费用(包含吃住、培训费、车费等)包含在总价中。

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见格式)

培训教师构成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称

人数

地点

备注

1

2

3

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招、投标双方商定。

2.4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

通方便。

3、设计联络

3.1 总体要求

3.1.1 召开设计联络会议的目的是及时协调接口设计,妥善解决技术问题和保证项

目的顺利开展,投标人的设计人员应参加每次的设计联络会。

169

3.1.2 由于在具体设计过程中出现的某些共同关心的问题,有可能召开计划外的设

计联络会,投标人应负责筹办和参加这些会议。

3.1.3 在每次设计联络会之前一周,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技术文件和图纸,以便

招标人在会上讨论和确认这些技术文件和图纸。

3.1.4 每次设计联络会结束时,双方应签署会议纪要。纪要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1.5 设计联络会费用包含在总报价里,投标人提供招标人参加联络会所需的交通

费用和办公便利。

3.2 设计联络会议具体安排

3.2.1 第一次设计联络会

时间:根据需要

会期:待定

地点:阳城电厂

参加人数:待定

会议日程:双方应通过磋商对下列内容进行讨论和决定:

(1)项目摸底试验情况。

(2)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3)方案优化及需求。

3.2.2 第二次设计联络会

时间:第一次设计联络会确定

会期:待定

地点:中国

参加人数:待定

170

附件

3 分包与外购

投标人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情况,

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商一般不少于

3 家,

并报各分包商的简要资质和业绩情况。

序号

设备名称

/

项目名称

型号

数量

分包商名称

备注

1

2

3

171

第六章

图纸及资料

1. 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地下管线

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 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3. 招标图纸:

4. 其他资料:

17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评分标准

编写有关内容)

173

山西公司阳城国际 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改造项目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74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五、投标保证金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八、财务用款计划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十、廉洁合同

十一、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十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75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

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4.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接受招标书中的所有条款(差异表内所列内容除外)。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176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承包人的名称和地址

2

项目经理

4.5.5

姓名:

3

计划工期

1.1.4.3

天数

:日历天

4

缺陷责任期

19.1

5

分包

4.3

6

发出开工通知的时间

7

提交进度计划的时间

合同生效日期后天

8

履约担保

4.2

合同价格的

%

9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17.4.4

合同价格的

%

17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178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

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

EPC 总承包招标项目投

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179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

EPC

总承包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

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

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

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180

五、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81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一级建造师人数

(提供四库一平台

截图)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一级建

造师人数需提供四库一平台截图。

182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3 年财务状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近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183

(三)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8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184

(四)投标人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的证明文件

3.1 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3.1.1 近五年获奖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奖项名称

获奖工程名称

获奖时间

颁发单位

获奖级别(国家级

/

省部级

/行业级)

1

注:

1、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3.1.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1

185

3.2 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明细表

3.2.1 近五年获奖情况明细表(序号:1)

奖项名称

获奖工程名称

获奖时间

颁发单位

获奖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每个奖项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获奖证书、与该奖项的关联性文件等证明材料,

未提供证明材料视为无效奖项。

3.2.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

部级

/行业级)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每个荣誉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86

七、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序号

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

1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

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187

八、财务用款计划

财务用款计划表

序号

用款时间(月)

付款金额

累计金额

备注

188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分项目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

应性

存在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资产总额(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资产总额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人数

/一级建造师人数

XXX 人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4

已建工程获奖情况

近五年,国家级只限于鲁班奖、国家优质工

程奖:

XXX 项。

获奖业绩名称:

1、XXXX;2、XXXX;3、

XXXX;

近五年,省部级,专业性奖励为省部级:

XXX

项。

获奖业绩名称:

1、XXXX;2、XXXX;3、

X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5

投标单位荣誉称号

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

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

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

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负债率(近三年平均)

负债率为

XXX% (每年资产负债率相加后取

算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89

序号

评分项目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

4

银行资信等级

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十、廉洁合同(格式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190

十一、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承诺函

致:

(招标人名称)、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针对我方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我方郑重承诺:

1、本次投标所提供的授权委托书、资质、业绩、人员信息、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均真实、完

整、有效;

2、若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不违规进行转包、分

包,不擅自更换项目人员;

3、若中标,我方将强化队伍管理,杜绝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安全保障

措施,及招标人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履职尽责。

以上内容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

月 日

191

十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92

山西公司阳城国际 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改造项目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93

目录

一、业绩资格审查资料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三、承包人建议书

四、承包人实施计划

五、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六、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七、其他材料

194

一、业绩资格审查资料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模

发包人名称

合同签订日期

备注

1

2

3

注:

1、本表序号需与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2、规模:火电和水电填写台数及单机容量(如:2*300MW),新能源项目填写总容量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明细表(序号:1)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195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每个业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一套相关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三)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序号:1)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196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97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

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设计、施工、采购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

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以及设计、施工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管理过的项

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

上岗证书)

、养老保险复印件。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198

三、承包人建议书

(一)图纸

(二)工程详细说明

(三)设备、材料方案

1.设备物资。

2.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3. 性能试验。

(四)分包方案

(五)其他

199

四、承包人实施计划

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一)概述

1. 项目简要介绍。

2. 项目范围。

3. 项目特点。

(二)总体实施方案

1. 项目目标(质量、工期、造价)。

2. 项目实施组织形式。

3. 项目阶段划分。

4. 项目工作分解结构。

5. 对项目各阶段工作及文件的要求。

6. 项目分包和采购计划。

7. 项目沟通与协调程序。

8. 技术培训及服务。

(三)项目实施要点

1. 勘察设计实施要点。

2. 采购实施要点。

3. 施工实施要点。

4. 试运行实施要点。

(四)项目管理要点

1. 合同管理要点。

2. 资源管理要点。

3. 质量控制要点。

4. 进度控制要点。

5. 费用估算及控制要点。

6. 安全管理要点。

7. 职业健康管理要点。

200

8.环境管理要点。

9. 沟通和协调管理要点。

10. 财务管理要点。

11. 风险管理要点。

12. 文件及信息管理要点。

13. 报告制度。

说明:发包人认为上述内容应列入承包人建议书的,应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承包人

建议书”中载明。

201

五、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序号

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

1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

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202

六、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

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

件位置

(一)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性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二) 业绩

1

企业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

1.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

2.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项目经理业绩

拟聘职务:XXXX,姓名:XXX,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具体如下:

1. 业绩项目名称

2. 业绩项目名称

3.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三) 设计方案

1

设计方案的完整性:

本项目要求的设计、

供货、施工、调试、

试验、技术服务等范

围和内容的完整性

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范围、标准的要求,采用的标准、

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设计方案的针对性

1、经济合理

2、安全适用

3、切合实际

4、设计进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四) 设备、材料供货

1

设备、材料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含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包括: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

能指标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与招标文件要求对比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五) 施工组织设计

1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施工组织设计完整,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大纲要求,涵盖内容全面(至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03

施工组织管理情况

少包括项目概况、施工目标、进度控制、劳动力安排与机械配置、质

保体系、安保体系、文明施工管理、施工总平面布置、成本控制、合

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内容)

(目录页)

2

安全、文明、及环境管

理、施工组织技术方案

主要施工方案有:

主要施工机械有:

施工总平面布置方案简述:

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措施

文明施工措施及考核

智慧工地管理措施

环保管理体系

管理目标

管理制度

管理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工期进度及质量保证措

1、总工期

2、里程碑进度

3、施工进度网络图

4、管理措施

5、质量保证体系

6、质量控制计划

7、措施目标

8、根治质量通病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七、其他材料

204

山西公司阳城国际 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改造项目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05

目录

一、 价格清单

(一)价格清单说明

投标人应确保供货、报价范围完整,以能满足用户安装、调试、试验、运行要求为

原则,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必须作为本报价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试验、运行中发现缺项(属投标人供货范围)由投标人补充。在投标书中提供三年用备品备件清单。

投标人应按此表格形式提供主要软件、硬件清单。清单中设备所列数量仅为项目前

期预估数量,实际供货软硬件设备及数量根据项目实施确定,务必满足整个项目的要求,

如有增加,不再产生任何费用。

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所列的工程量清单为初设工程量,投标人可对分项工程进行补充

但不可甩项。具体分项工程量的优化需在正式的施工设计环节中进行。如报价中存在缺

项、缺量等情形,投标人必须在差异表中列出。

1 一般要求

1.1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

1.2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在分项报价表中应分别列出综合单价,但评标时以综合单

价乘以暂定数量后的总价做为评标价。

1.3 报价应注明日期、有效期,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1.4 投标方须对所有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增值税及保费等)。

1.5 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的税率调整,

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

206

2、投标报价表

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改造项目分项报价表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

报价

税率

备注

1

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改造

项目设备材料费

2

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改造

项目施工费

3

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改造

项目技术服务费

合计: 人民币大写:

税率要求:设备、材料费税率

13%,施工费税率 9%,技术服务费税率 6%。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207

2、投标分项报价表

4 号机组脱硝烟道流场优化改造项目设备材料分项报价表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费用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报价

生产厂家

锅炉部分

1

流场优化导流

装置

材质:Q335B

1

2

管道

包含管道附件,材质:S31603

1

3

气动调节阀

PN1.0MPa,

DN250,

材质:S22053,

工作温度:180℃,对夹式(配智能定位器、空气过滤减压阀、

气源接头,气源接口尺寸:φ

8mm)

8

4

手动蝶阀

PN1.0MPa,

DN250,

材质:S22053,

工作温度:180℃,对夹式

8

5

手动阀门(分区支管阀门)

PN1.0MPa,

DN125,

材质:S22053,

工作温度:300℃,对夹式

32

6

配套法兰

PN1.0MPa,S22053

DN250*32/DN125*64

1

7

喷氨格栅

材质:S31603,防磨角钢材质

Q355B

1

8

金属膨胀节

PN1.0MPa,DN125,S22053,

180℃,焊接

32

9

平台

材质:Q235B

1

热控部分

1

多点原位式在线烟气监测系

统(NOx、O2)

1.1

SCR 入口

NOx/O2 分析

测量参数:NOx,O2;配套安装短管、法兰等附件, 防堵二代以

上探头 Probe-2:

350*250*400mm(高*宽*深),取样枪长度 2.5m,取样枪材质:

316l 不锈钢镀铬;

4

1.2

SCR 入口分析

仪控制柜

外型尺寸: 1238*554*444mm

(高*宽*深),控制回路:2,

2

208

序号

费用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报价

生产厂家

配套安装短管、法兰等附件(一

拖二)

1.3

SCR 出口

NOx/O2 分析

测量参数:NOx,O2;配套安装短管、法兰等附件, 防堵二代

以上探头 Probe-2:

350*250*400mm(高*宽*深),取样枪长度 2.5m,取样枪材质:

316l 不锈钢镀铬;

8

1.4

SCR 出口分析

仪控制柜

外型尺寸:1802*724*444mm

(高*宽*深),控制回路:4,

配套安装短管、法兰等附件

2

2

气动调节执行

机构定位器

4~20mA 指令控制,4~20mA 信号

输出,配智能定位器、空气过滤减压阀、保位阀,且配备三

断保位功能,气源接头,气源接口尺寸:φ8mm;定位器防爆型,

防爆等级不低于 ExdIIBT4

2

定位器:与气

动调节阀执行

机构定位器保

持一致

3

氨逃逸分析仪

高温紫外光谱法技术,实现在

线原位式测量;防护等级:IP65以上;探头材质 316L 以上,防

腐耐磨

2

4

配电箱

800*800*250mm(高*宽*深),304 不锈钢材质,

防护等级 IP56

1

5

电缆

ZRA-YJV/KVVP

1

6

不锈钢管

304 不锈钢

1

7

铁氟龙管

PTFE 4x6mm

1

8

镀锌钢管

DN20

1

9

阻燃型金塑软

防爆挠性穿线

DN20、DN25

1

10

穿线管接头

DN20、DN25

1

11

压缩空气过滤

包括空气过滤减压阀,进气压

力≤1.0MPa,空气处理能力

0.3m³/min,过滤功能:除水效

率≥99%,除油能力:油分含量

2

209

序号

费用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报价

生产厂家

应≤8ppm,除尘能力:含尘微

粒直径应≤3μm,含尘量≤

1mg/m³;

12

压缩空气处理

器保温箱

YXW-D:1200*600*600(高*宽*

深),柜体 304 不锈钢材质,

防护等级 IP56

2

13

外螺纹截止阀

J23W-25P DN20 带外套螺纹接

管 25*2

4

14

球阀

Q21W-25P DN10 带外套螺纹接

管 14*2

24

15

电缆桥架

铝合金桥架

1

16

安装钢材

角钢、槽钢

1

17

系统控制软件

含 2 套总量控制软件、8 套分区控制软件(含逻辑画面组态(采

购人配合)、本改造项目所涉及到的 DCS 系统的调试及总量

自动控制回路的调试等)

1

18

仪表小间

防火隔热仪表小间,包括:防火隔热地板、灯具、开关及插座、双层玻璃防盗防火门窗、

空调等

1

19

测量探头

测量参数:NOx、O2,防堵二代以上探头 Probe-2,取样枪长度2.5m,取样枪材质:316l 不锈

钢镀铬;

6

20

采样器

防堵二代以上探头 Probe-2:

350*250*400mm(高*宽*深),取样枪长度 2.5m,取样枪材质:

316l 不锈钢镀铬;

4

21

工业平板显示

NAM2101

1

入口

22

工业平板显示

NCL1801

1

出口

23

AO 数据输出

模块

CY2817

2

24

DO 数据输出

模块

CY2816

2

210

序号

费用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预估数量

报价

生产厂家

25

数采模块

CY2719

2

26

加热温控器

CH702

10

27

加热固态继电

GJ10DA

10

28

空气过滤器

GFR200-08

10

29

切换电磁阀

VC38/CPV15B

10

30

加热模块

(300w 含热电阻)160*88*20

5

31

气动软管

PU0806

200

32

不锈钢快插气

管接头

1/4NPT 转Ф8

50

33

不锈钢快插气

管接头

Ф8 直通

50

34

不锈钢快插气

管接头

Ф8 转Ф6 直通

50

35

损耗件

根据设备检查维护周期,需提供满足质保期内耗材的使用量

(垫片、接头等)

2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期:

注:上表数量为预估数量,以满足改造实际需求为准,不额外发生费用。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