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延安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5-15
发布于
陕西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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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编号

: CWEME26-SX06-WZ-X002

陕西公司延安公司二期

2×1000MW 机组

项目灰库卸料和气化风系统设备

招标文件

招标人:

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

公司

2026 年 5 月

2

目 录

............................................................................................................................................1

总说明

............................................................................................................................................8

第一卷

商务文件

............................................................................................................................9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0

1 招标条件 ..............................................................................................................................1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13

7 联系方式 ..............................................................................................................................13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13

9 监督部门 ..............................................................................................................................1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

1 总则 .....................................................................................................................................27

1.1 招标项目概况 ..............................................................................................................2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2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 费用承担 .....................................................................................................................29

1.6 保密 ............................................................................................................................31

1.7 语言文字 .....................................................................................................................32

1.8 计量单位 .....................................................................................................................32

1.9 投标预备会..................................................................................................................32

1.10 分包 ..........................................................................................................................32

1.11 响应和偏差 ...............................................................................................................32

1.12 踏勘现场 ....................................................................................................................33

2 招标文件 ..............................................................................................................................3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3

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34

3 投标文件 ..............................................................................................................................3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4

3.2 投标报价 .....................................................................................................................35

3.3 投标有效期..................................................................................................................35

3.4 投标保证金..................................................................................................................36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4 投标 .....................................................................................................................................38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8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8

5 开标 .....................................................................................................................................3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9

5.2 开标程序 .....................................................................................................................39

5.3 开标异议 .....................................................................................................................39

6 评标 .....................................................................................................................................39

6.1 评标委员会..................................................................................................................39

6.2 评标原则 .....................................................................................................................39

6.3 评标 ............................................................................................................................40

7 合同授予 ..............................................................................................................................40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40

7.2 评标结果异议 ..............................................................................................................40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0

7.4 定标 ............................................................................................................................40

7.5 中标通知 .....................................................................................................................40

7.6 履约保证金..................................................................................................................40

7.7 签订合同 .....................................................................................................................41

8 纪律和监督...........................................................................................................................4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1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1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1

8.5 投诉 ............................................................................................................................42

4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4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4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3

【综合评估法】

.......................................................................................................................43

1 评标办法 ..............................................................................................................................49

2 评审标准 ..............................................................................................................................49

2.1 初步评审标准 ..............................................................................................................49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9

3 评审程序 ..............................................................................................................................49

3.1 初步评审 .....................................................................................................................49

3.2 详细评审 .....................................................................................................................50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6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65

1 一般约定 ..............................................................................................................................65

2 合同范围 ..............................................................................................................................67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67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 .....................................................................................................68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70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71

7 技术服务 ..............................................................................................................................74

8 质量保证期...........................................................................................................................74

9 质保期服务...........................................................................................................................75

10 履约保证金 ........................................................................................................................75

11 保证 ...................................................................................................................................75

12 知识产权 ............................................................................................................................76

13 保密 ...................................................................................................................................76

14 违约责任 ............................................................................................................................77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77

16 不可抗力 ............................................................................................................................79

17 税费与保险 ........................................................................................................................80

18 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81

1 一般约定 ..............................................................................................................................81

5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82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83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84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84

7 技术服务 ..............................................................................................................................86

8 质量保证期...........................................................................................................................87

9 质保期服务...........................................................................................................................87

10 履约保证金 ........................................................................................................................87

11 保证 ...................................................................................................................................87

12 知识产权 ............................................................................................................................88

14 违约责任 ............................................................................................................................88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 ......................................................................................................88

16 不可抗力 ............................................................................................................................89

17 税费与保险 ........................................................................................................................89

18 争议的解决 ........................................................................................................................8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0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0

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

....................................................................................................91

附件三:廉洁合同

...............................................................................................................9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5

第五章 供货要求

........................................................................................................................96

第一节

通用部分

..........................................................................................................................96

1. 总则 ...................................................................................................................................97

2. 通用技术要求.....................................................................................................................98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98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98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98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9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99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00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01

2. 项目概况

...........................................................................................................................101

3. 专用技术要求

....................................................................................................................101

6

附表

/附图

...................................................................................................................................102

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

..........................................................102

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102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103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103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104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104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104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

.........................................................................................................105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

............................................................................................................................110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1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112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113

四、投标保证金

.....................................................................................................................114

五、商务偏差表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制造商授权书

..............................................................................................................118

(四)专利情况表

.................................................................................................................119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120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121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22

技术投标文件

.............................................................................................................................123

7

一、类似业绩

.........................................................................................................................125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25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26

二、技术偏差表

.....................................................................................................................127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128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29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130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131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32

价格投标文件

.............................................................................................................................133

一、投标价格表

.....................................................................................................................135

- 1 -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供货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

会议记录及补充

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

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陕西公司延安公司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灰库卸料和气

化风系统设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陕西公司延安公司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灰库卸料和气化风系统设备招标人

为(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

(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

自(企业自筹与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灰库卸料

和气化风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6-SX06-WZ-X002

2.2 建设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

2.3 建设规模:2000MW

2.4 建设工期: 2026 年 4 月 30 日开工建设(第一罐混凝土),建设工期按

28+2 个月”控制,两台机组分别于 2028 年 8 月、2028 年 10 月投产。

2.5 设备名称:灰库卸料和气化风系统设备。

2.6 数 量:6 套干式卸料设备、5 套湿式卸料设备及气化槽设备;4 台灰斗气化

风机及

4 台灰库气化风机;2 台灰斗气化风电加热器及 3 台灰库气化风电加热器。

2.7 技术规格:干灰卸料机:出力 200t/h;调湿灰卸料机:出力 200t/h;灰斗气化

风机:额定排气量

26m3/min、排气压力 0.066MPa(g),灰库气化风机:额定排气量

34m3/min、排气压力 0.098MPa(g) ;灰斗气化风电加热器:进口温度≤风机出口风温-5℃(根据工程布置情况提出),出口温度≥230 ℃,灰库气化风电加热器:进口温度≤风机出口风温

-5℃(根据工程布置情况提出),出口温度≥150℃。

2.8 招标范围:干式卸料设备 6 套(包含干灰散装机及附属设备、管道、阀

门等)。湿式卸料设备

5 套(包含湿式搅拌机及附属设备、管道、阀门等)及气

3

化槽设备,

4 台灰斗气化风机、4 台灰库气化风机、2 台灰斗气化风电加热器、3

台灰库气化风电加热器、备品备件及技术服务。

2.9 交货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

1000MW 机组项目建设现场指定地点。

2.10 交 货 期:暂定于 2027 年 7 月 31 日前 100%交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

准,不得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2.11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

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

/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

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单”供应商签订合同。

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

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5 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为止,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2 个 1000MW 及以上容量机组配套的灰库卸料系统设备投运

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投运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1)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

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2)投运证明材料:用户证明/验收证明/使用

证明/回访记录/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用户证明须有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的盖章/签

字”。)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

(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

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

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

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

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5 月 25 日至 2026

06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dt-ec.com),标书费

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

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

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

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

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

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

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

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26 年 06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

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

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

5

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

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

务平台

(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

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标 人: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58 号皇城大厦 5 楼

邮编:

710004

联系人:薛飞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

后在平台首页

-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

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

见招标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见招标公告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

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提出问题

时间: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上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ec.com),投

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

支持资料

/

1.11.4

偏差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

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www.cdt-ec.com),投

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7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www.cdt-ec.com)确认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及相关通知文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澄清问题的回复及通知。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

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

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2.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2.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

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2.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2.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3.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原件,投标人需将电子保函文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 对应位置。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5.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5.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5.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6.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6.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

9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6.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3 年(2023 年至 2025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

况的时间要求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

签订时间为准)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10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不要求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

确认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

);大量投标

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1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

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

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

12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13

1 总则1.1 招标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硬盘

信息、主板信息、

CPU 信息存在四项全部一致情形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财务审

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文件中

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1.5 费用承担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

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一般项

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5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6500%=1.65 万元

500-100)万元×1.2100%=4.84 万元

1000-500)万元×0.8800%=4.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500%=2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750%=2.75 万元

合计收费

=1.65+4.84+4.40+22.00+2.75=35.64(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总报

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长协类项目,按实际订单发生额合计收取交易费。以上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中

标人收取。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单个合同或单个订单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例如:某货物

/物资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额

如下:

16

100 万元×0.8250%=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6050%=2.42 万元

1000-500)万元×0.4400%=2.20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0%=11.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1375%=1.375 万元

合计收费

=0.825+2.42+2.2+11+1.375=17.82(万元)

注:以上示例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35.64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7.82 万元,本标

段投标人应交纳

35.64+17.82 万元=53.46 万元。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

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投标预备会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

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

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

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

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17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

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

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

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价格投标文件。3.1.1 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的要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8)商务因素统计表。

3.1.2 技术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二卷供货要

求,并由下列文件组成:

1)类似业绩;

2)技术偏差表;

3)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4)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5)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6)技术因素统计表;

7)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8

3.1.3 价格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供货范围清单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投标文

件格式和要求进行报价。

1)投标价格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

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6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

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

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

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

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80 天。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

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19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

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

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

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

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

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

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4 项规定的

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

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

以考虑。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投的备选方案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采纳备选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

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电子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项目负

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的要求加密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递交电子投

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递交时间以

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20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将予以拒收。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

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撤回原投标文

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 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还投标

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

金。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

www.cdt-ec.com)公开开标。5.2 开标程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ec.com)进入开标大厅

参加开标

(开标当天开标大厅即开放)。开标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自

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线集中解密技术、商务和报价投标文件,公开展示开标记录表中载明的投标人的投标信息。

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

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

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

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

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7.1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2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

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

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22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

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

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

“投标文件

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2.1.3

响 应性 评审 标准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

24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

根据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其中,价格评

分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价定为

80

分;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每低于平均价

1%,加 1 分,加到满分 100

分后,不再加分;评标价每高于平均价

1%,减 1 分,减到 0

分后,不再减分。

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设备标段类别或名称

技术

商务

价格

2.2.1

分值权重构

灰库卸料和气化风系统

设备

50%

10%

40%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标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和投标文件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

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

4(含)-5 分;投标文

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

2(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

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

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得 25 分;

2000 万元≤营业收入<3000 万元,得 23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19 分;其余得

17 分。

2.2

发明专利情况

5

发明型专利: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发明型专利数量横向对比,数量最多的,得

5 分;最少的,得 1 分;排名中间的厂家按插值法计算(保留

1 位小数)。未提供得 0 分。

2.3

企业荣誉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

25

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同一个项目获奖以最高级别获奖得分记入,不重复计分。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三年均不

盈利得

5 分。年度盈利指该会计年度的净利润>0,年度不盈利指该

会计年度的净利润≤

0。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

2,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

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

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总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26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标评审标准

序 号

评 标 项 目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1

投标响应程度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2.5 分;偏差表中

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

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2 分,扣至 1 分为止。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15

供货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10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0.5 分,最高不超过

15 分。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30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1、干灰散装机出力;

2、湿式搅拌机出力;3、灰斗及灰库的气化风机额定排气量;4、灰斗及灰库的气化风机排气压力;5、灰斗及灰库的气化风电加热器出口温度;6、干灰散装机电机能效;7、湿式搅拌机电机能效;8、灰斗及灰库气化风机电机能效;9、灰斗及灰库气化风机噪声;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性能、主要参

数指标、相应的证明文件、计算书或报告等方面情况。

评分标准:

1-9 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20 分,

其中

1-8 项每优于一项加 1 分,每劣 1 项扣 1 分,

9 项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加 2 分,劣于招标文件

要求扣

2 分。

4

材质要求

20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材质选择,湿式搅

拌机叶片材质

16Mn,湿式搅拌机主轴材质#45 钢,

调湿水喷头采用不锈钢材质,

3 项全部优于招标

文件为优档,任意

1-2 项优于招标文件为良档,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为一般档。

评分标准:三项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14 分

(一般档),每优于一项加

2 分,最高得 20 分,

每劣

1 项扣 2 分。最低得 8 分。

5

供货范围

15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分包及外购、供货保障措施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10<得分≤

15),良档(5<得分≤10),一般档(得分≤5)

6

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情况

7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的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配

27

2.2.2(3)价格评分标准

价格评分评审标准

序号 评标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计算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

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

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

中。

3

价格评分计算

以投标人的评标价为基础,计算出评标价得分,计算方法见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1.1 款。

置方案的合理性等方面情况,按优、良、一般分档,优档(

5<得分≤7),良档(3<得分≤5),

一般档(得分≤

3)

7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

8

根据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进行评审,按优、一般分档,优档(

6<得分

8),一般档(得分≤6)

合计

100

28

1 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

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权重构成(

1)技术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满分权重: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价格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

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及顺序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回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开标记录表(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不一致的,以投

标函的投标报价为准。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分项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

错误的除外。

4)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当分项

报价的合价大于投标报价时,以投标报价为准,按比例调整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签订合同时以投标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当分项报价的合价小于投标报价时,以分项报价的合价为准,修正投标报价;签订合同

时以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

5)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招标文件给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除外),则视为

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办理结算时招标人不予支付缺漏项的费用。

如果存在增项等超出招标范围的报价,评标价不予核减,投标报价核减,签订合同时以

核减后的投标报价为准。

6)暂估价、暂列金额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计入投标报价,漏报、少报或多报暂

估价、暂列金额的,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修正投标报价。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经评审

后的评标价。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1)目规定的分值对投标文件商

29

务部分进行评审,计算出商务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2)目规定的分值对投标文件技

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技术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 2.2.1(3)目规定的分值对投标文件报

价部分进行折算,汇总计算出价格得分

C;

3.2.2 评分总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过程中三项分值分别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

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标准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合同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

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1.1.1.3 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1.1.1.4 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5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1.1.1.6 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1.1.1.7 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

的详细描述。

1.1.1.8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1.1.1.9 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 合同当事人1.1.2.1 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1.1.2.2 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

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3 合同价格1.1.3.1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1.3.2 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1.1.4 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

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1.1.5 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

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

1.1.6 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

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7 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1.1.8 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

1.1.9 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

同设备的确认。

1.1.10 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

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

1.1.11 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

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

1.1.12 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

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1.1.13 工程1.1.13.1 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

31

1.1.14 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

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5 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

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1.1.16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

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供货要求;

8)分项报价表;

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其他合同文件。

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

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

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1.5 联络1.5.1 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

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

1.5.2 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 1.5.1 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1.5.3 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

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1.5.1 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

1.6 联合体1.6.1 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

连带责任。

1.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

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

1.6.3 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

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

1.7 转让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2 合同范围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

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32

3 合同价格与支付3.1 合同价格3.1.1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

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

3.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3.2 合同价款的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3.2.1 预付款合同生效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

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__作为预付款。

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

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3.2.2 交货款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__: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 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3.2.3 验收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

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3.2.4 结清款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

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28 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__。

如果依照合同第

9.1 项,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费用的,买方有权从结清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

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买方向卖方支付验收款的同时或其后的任何时间内,卖方

可在向买方提交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价格

__的合同结清款保函的前提下,要求买方支付合

同结清款,买方不得拒绝。

3.3 买方扣款的权利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

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

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

4 监造、监检及交货前检验4.1 监造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

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1.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4.1.4 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33

4.1.5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2 监检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2.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进行

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检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可到合同

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包括分包厂)进行监检,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检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2.3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检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

知买方;买方进行监检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要买方监检人员现场监检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

检人员不能按通知出席,应与卖方提前做好沟通,并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调整监检时间,未经监检的设备不应放行出厂。

4.2.4 买方监检人员在监检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

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2.5 买方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检,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

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4.3 交货前检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3.1 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

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4.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 7 日将需

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3 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

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

4.3.4 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

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5.1 包装5.1.1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

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

5.1.2 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5.1.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5.2 标记5.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

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

34

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5.3.1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5.3.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5.3.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 7 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

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

m³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

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设备启运后

24 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5.3.4 卖方在根据第 5.3.3 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5.4 交付5.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

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

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5.4.2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

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5.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

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

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

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

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6.1 开箱检验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

3 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

点通知卖方。

6.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6.1.3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6.1.4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

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6.1.5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

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

6.1.6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

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原因导致的除外。

6.1.7 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

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

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

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5

6.1.8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

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

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

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2 安装、调试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

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

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

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2.3 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6.3 考核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2 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次考核。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

6.3.4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

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6.3.5 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

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6.4 验收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

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

署验收款支付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

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36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

6.4.4 在第 6.4.2 项和第 6.4.3 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

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

署之日起生效。

6.4.5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

责任。

7 技术服务7.1 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

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

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

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

7.4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

为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

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12 个月。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

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

6 个月。

8.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

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

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

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

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

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6 个月届满后 7 日内或专用

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在第 8.4 款和第 8.5 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

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

14 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

9 质保期服务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4 小时

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48 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

7 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

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

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

部费用。

9.2 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

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

9.3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

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37

9.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

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

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1 保证11.1 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11.2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3 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

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权利。

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1.5 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

11.6 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

行及维修的需要,

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的,卖方应免费提供。

11.7 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

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

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

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

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

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

11.8 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

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12 知识产权12.1 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

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

1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权。

12.3 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

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

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保密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

事人书面同意,

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

供的信息、资料。

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38

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

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

密义务的信息;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

14 违约责任14.1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

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 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

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0.5%;

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 1.5%。

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

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

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14.3 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

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0.5%;

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

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 1.5%。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

合同价格的

10%。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15.1 合同暂停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15.2 合同终止15.2.1 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若发生 14.2.1(1)和 15.2.1(2)条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况,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此种合同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买方根据本

14.2.1 条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后,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

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并应继续履行合同未终止部分。

15.2.2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终止合同。此种合同

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5.3 合同解除15.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

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 个月;

39

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 3 个月;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15.3.2 各方约定买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形除本合同已有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发生下列(

1)、(2)、(3)、(4)所述的

任何一种情形,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要求卖方纠正违约行为、按约履行合同的通知后

15

天内(含本数)仍未能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拟定的纠正措施未能获得买方认可、或者采取的纠正措施仍不符合约定的,则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此种合同解除并不损害或影响买方根据本合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任何救济措施的权利。

1)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按买方的《排产通知单》要求进

行排产的;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买方认可的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设备缺陷、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

4)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以上四种情形如与合同终止的相关约定存在重合,则买方有权依据本条主张解除合同,也

有权依据合同终止的规定主张终止合同,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

15.3.3 合同解除后的救济买方解除合同后,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如下权利(买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主张以下

5 项

权利中的一项、几项或同时主张):

1)合同解除后,卖方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

内退还买方全部已支付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解除后,卖方已经部分履行的,如卖方履行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根据实际情

况可选择接受已履行的货物,或者选择退还已交付的货物,买方享有选择的权利;无论接受或者退还均不影响卖方应向买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卖方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根据履行情况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约定的货物进行修理、更换、重作、退货、或者减少货款,卖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按照买方要求执行,并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解除后,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方采购卖方未交付的合同

货物(如有)或已交付但被退回的合同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向第三方购买本应由卖方供应的货物所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及采购差价,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已经被最终用户应用于项目,则卖方还应承担最终用户拆除合同货物及重新安装的施工费用等因合同解除产生的其他所有损失(合同货物因拆除而造成的合理损坏或损耗由卖方承担)。

4)因卖方违反上述 15.3.1 项约定,买方通知解除合同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

总金额的

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先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

款项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如果银行的赔付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发出的支付违约金通知后

30 天内支付剩余违约金。

5)买方不退还卖方履约保证金,或向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要求支付该保函项下的款项。

16 不可抗力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8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

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

一方当事人。

40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40 日,

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17.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

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

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

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

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如卖方不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

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买方负责。

18 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1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2.2 买方: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及其合法继承人。1.1.2.3 卖方:,及其合法继承人。1.1.13.1 工程: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1MW 机组项目。1.1.13.2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

1000MW 机组项目建设现场。

1.1.17 “分包商”指经买方同意,接受卖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所进行

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1.18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

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生产用备品备件。

1.1.19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卖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

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进行质量监督。

1.1.20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1.1.21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

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不另行约定。1.4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4.1 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

单位章或合同专用章,且卖方已向买方提交了符合合同第

10 条约定的、见索即付的银行履约

保函正本之日起,合同生效。若卖方未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提交符合要求的银行履约保函,

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5 联络1.5.1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以下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进行。联系人变更须提前

7 日书面通知买方,否则原联系人继续有效。

买方联系人:

卖方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联 系 地 址 :

联 系 地 址 :

1.6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1.7 转让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

亦不得将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出质给第三方或以任何形式设置其他担保权利。如果违反本条款,违约方应向合同相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20%的违约金。

3 合同价格与支付3.1 合同价格

42

3.1.1 本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税率为

%,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3.1.2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不变价。3.2 合同价款的支付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合同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二,合同总价包含卖方履行完成其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设备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术服

务、安装调试、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包装、交货、保险、税费、政府规费等及卖方提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

2)由卖方负责运输,包括运输、装卸和运输保险、厂外大件运输相关(含方案编制)

等费用。

3)由卖方承担的其它费用:无。

4)卖方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其它分项中,合同执行中

不另行支付。

3.2.1 付款比例:1:7.5:1:0.5(预付款:到货款:初步验收款:质保金/银行质量保

函),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

3.2.2 预付款的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卖方提交合同总价 10%的不可撤销的银行履约保函和盖有卖方

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买方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计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合同设备的预付款。若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履约保函或财务收据,预付款支付时间相应顺延,买方不承担迟延责任。

预付款仅用于合同设备生产准备,卖方应专款专用,买方有权不定期核查资金用途。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卖方应按照买方要

求返还预付款,同时卖方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支付自预付款支付之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的资金占用费。

3.2.3 设备款的支付:3.2.3.1 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出厂试验合格并 100%交付完毕后,卖方凭下

列单证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支付申请手续且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75%,计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合同设备的到货款。

(1)设备监造签字的合同设备放行单(如存在设备监造);(2)由买方施工现场代表签字确认的合同设备(包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100%到货且

已移交买方的到货设备清单和设备到货验收合格证明各一份;

(3)对应该期付款金额的盖有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4)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为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价款的 100%。3.2.3.2 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初步验收款支付申请手续。

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支付申请手续且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

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计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款。

(1)合同设备的初步验收证书正本一份;(2)对应该期付款金额的盖有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3.2.3.3 质保金的支付:合同设备初步验收完成后,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质保

金支付申请手续。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支付申请手续且经审核无误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计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质保金。

(1)对应该期付款金额的盖有卖方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2)不可撤销的 1 年期限的见索即付的银行质量保函,卖方提交的银行质量保函以买方

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5%。

3.2.3.4 银行质量保函回退:

43

待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质量问题,且符合买方验收要求,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

卖方凭下列单证办理退还银行质量保函申请手续,退还卖方质量保函。在未取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前,卖方应在银行质量保函到期前一个月内向买方提交延期后的银行质量保函。

由买方代表签署的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或结清款支付函。3.2.4 技术服务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3.2.5 运杂费的支付:已包含在货物总价中。3.2.6 付款的一般条件:买方支付任何一笔合同价款的前提是,卖方已全面、适当履行了截至该付款节点所应承担

的全部合同义务,且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或可能导致违约的情形。任何一笔价款的支付,均不视为买方对卖方已完成工作或所交付货物/服务的最终接受或认可,也不免除卖方应承担的任何质量保证责任、保修义务及其他合同责任。如后续发现卖方工作或货物存在缺陷、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存在权利瑕疵,买方有权中止后续付款,并要求卖方修复、更换、重做或从后续款项及履约保函、质量保函中直接扣减、兑付相关费用。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4.1 监造、监检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监检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履行。

4.1.1 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监检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过

程进行监造、监检,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

4.1.2 监造、监检的范围及方式见附件三技术协议。卖方应提前 15 日 将关键制造节点(如

原材料入厂、关键部件加工、出厂试验等)书面通知买方监造代表。未通知或拒绝监造的,买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5.3.1 合同设备运输工具为汽车,运输线路为公路。5.1 包装5.1.3 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不另行约定)5.2 标记5.2.2 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

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对于本设备),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

5.3 运输5.3.5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 30 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或电子邮件等方

式通知卖方。

5.4 交付5.4.3 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

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 7 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5.4.4 卖方交付设备时,应同时提供完整、正版、可编辑版本的技术资料(含图纸、说明

书、软件等)。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6.1 开箱检验6.1.1 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下列第

(2)种时间进行:

(1)合同设备交付时;(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6.1.2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6.2 安装、调试

44

6.2.1 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

装、调试应按照下列第(2)种方式进行:

(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

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

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

6.2.2 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

由买方承担。

6.3 考核6.3.1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

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

6.3.3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

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全部已付款项,并支付合同总价 30%的违约金。

6.3.4(1)干灰散装机及湿式搅拌机设备出力未达到技术协议要求,由卖方负责免费处理,并

按每项每降低 2%,卖方向买方支付 20 万元违约金。

(2)设备噪声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小于 85dB(A)(离设备外缘 1.0 米的距离处),

否则卖方负责免费进行降噪改造,并按每升高 5dB(A),卖方向买方支付 5 万元违约金。

(3)其它未达到性能保证指标的项目,由双方协商赔付。6.4 验收6.4.1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

后 30 日内签署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初步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6.4.2 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买卖双方应

在考核结束后 30 日内签署初步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初步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

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在上述 12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

卖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6.4.3 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 6 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

则买卖双方应

在上述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签署初步验收款支付函。

卖方有义务在初步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6 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

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

在上述 6 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

双方应按照第 6.4.1 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初步验收证书。

6.4.4 初步验收应在试运行后六个月内进行,由买方负责,卖方参加。6.4.5 最终验收应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进行。

如果由于买方原因造成最终验收延误超过

六个月,卖方提出最终验收申请后,买方应在 30 天内签署本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证书。

7 技术服务7.2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

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及出

入许可等。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

场管理。因卖方未尽到安全义务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如因此导致买方承担责任的,买方有权向卖方追偿。

45

7.4 如果卖方的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因更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

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

8 质量保证期8.1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从合同设备投运后并取得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 12 个月。8.3 质量保证期届满,卖方提出最终验收申请后,买方应在 30 日内向卖方出具合同设备

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

8.4 在合同第 6.4.2 项情形下,如在初步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

同设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30 日内签署结清款支

付函。

8.5 在合同第 6.4.3 项情形下,如在初步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 12 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

同设备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则买卖双方应在该 12 个月届满后 30 日内

签署结清款支付函。

8.6 质保期满后,不能免除制造厂家因产品本身原因引起的质量安全责任。

9 质保期服务9.1 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 7×24

小时畅通。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 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到现场处理,应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偏远地区可协商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 48 小时)。卖方应在到达现场后开始计时,一般故障应在 72 小时内解决,重大故障(造成机组出力下降或停运的故障)应在 72 小时日内解决或提供明确的解决方案及时间表并在 7 日内解决,每逾期 1 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0.05%的违约金。若卖方未按约定时间响应或解决问题,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差旅费及买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且买方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对于因卖方原因导致的重复性故障,每次故障解决后,该故障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9.4 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

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

10 履约保证金10.1 履约保证金为不可撤销的银行履约保函(见索即付),

自卖方开具之日起生效,在合同

设备最终验收证书或最终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30 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0.2 银行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卖方提交的履约保函格式必须严格符合本合同

附件四的要求,为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由买方认可的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保函有效期应覆盖至合同设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10.3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买方有权不经仲裁或诉讼,直接全额兑付履约保函,且不视

为放弃追究卖方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

(1)卖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2)卖方迟延交付关键设备超过合同约定期限[30]日;(3)因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性能考核中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卖方未在买方

要求期限内提出有效解决方案;

(4)卖方发生本合同第 15 条约定的任何买方可解除合同的情形。履约保函金额不足以弥补买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的,卖方应在买方通知后 15 日内予以

补足。

10.4 履约保函被兑付后,卖方应在 15 日内补足差额或重新提交保函,否则买方有权解除

合同。

11 保证11.4 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

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

11.5 灰库卸料和气化风系统设备在规定的使用条件和负荷条件下,并按使用说明书进行

安装和维护,预期寿命应不小于 30 年。

46

11.7 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不少于 30 年),卖方保证本合同项下所有备品备件

的持续供应。如卖方拟停止生产任何备品备件,必须至少提前 6 个月书面通知买方,并同时向买方提供以下选择方案,由买方择一行使:

(1)卖方按届时有效的产品目录价格(但不高于本次合同成交单价)向买方出售足以满

足合同设备剩余寿命期内预计需求的该备品备件;或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

(2)卖方免费向买方提供该备品备件的全套设计图纸、技术规格、生产工艺等足以使第

三方进行制造的全部技术资料,并授予买方一项永久的、免费的、不可撤销的许可,允许买方或其指定第三方为维护本合同设备之目的,使用该等技术资料制造、使用、销售该备品备件。卖方保证该许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买方损失。

12 知识产权12.4 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28 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2.5 卖方为履行本合同而专门为买方创作或开发的所有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本

项目形成的设计图纸、计算书、模型、软件、数据库、技术方案、技术接口、操作手册及技术改进等(以下简称“履约成果”),卖方保证该等履约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益权。

14 违约责任14.2 卖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或买方排产通知单要求的时间交付合同设备(包括技术资料)

的,每迟延一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合同设备价格 0.05%的违约金。合同设备迟延交付超过 30 日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后,仍须继续履行交货义务。若因卖方迟延交付导致买方工程项目整体工期延误或产生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全部损失,且该损失赔偿不受前述违约金总额上限的限制。

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30%。14.3 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按每延迟 1 日向卖方支付该期应支付合同价

款万分之一的延迟付款违约金。延迟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 10%。

14.4 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技术服务的,买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卖方拒

不改正或经 3 次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

14.5 因卖方原因导致买方向第三方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罚款、赔偿金等)

的,所有责任及费用均由卖方承担,若因此导致买方承担责任的,买方有权向卖方追偿。

14.6 卖方因违约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的,买方有权从任一笔应付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的

违约金。

14.7 若卖方违约,卖方除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须承担买方向卖方主张权利

而产生的律师代理费、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及其他与追究卖方责任有关的所有费用。

15 合同暂停、终止与解除15.3.1 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

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

(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 30 日;(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

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且买卖双

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

47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

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 7 日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

(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且未能按对方要求提供担保的。

16 不可抗力16.1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等,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14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

16.3 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

期限也应相应顺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90 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17 税费与保险17.1

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买方征收的全部税费应由买方承担。

17.2 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由中国政府根据现行法律向卖方征收的全部税费,以及与执行合

同有关的出自中国以外的全部税费由卖方承担。本合同价格已包括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

17.3 卖方承担合同货物的运输,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

保险综合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投保额为合同货物价值 100%,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将保险单的副本于每一批设备交货前提供给买方。由于卖方原因未能提供以上保险单副本,买方有权拒付运杂费直到收到保险单的副本为止。

18 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

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陕西省延安市富县。

19 审计与检查买方及其上级集团公司、或国家审计、监察机关,有权在任何合理时间内,对与本合同相

关的卖方财务记录、成本资料、履约情况等进行审计和检查,以核实合同价格的合理性及卖方履约的真实性、合规性。卖方应予以充分配合,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如审计发现卖方存在虚报成本、价格不实或其他不当行为,卖方应退还多收的款项,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本条款在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后持续有效。

20 项目的停建、缓建20.1 项目发生停缓建或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暂停或取消的:20.1.1 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暂停履行本合同。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无条件立即暂停一

切有关合同执行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防止损失的扩大。

20.1.2 买方行使此种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并有权索回已支付给卖方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20.1.3 如果项目确定取消,买方有权书面方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卖方收到该通知后,

应采取必要措施立即终止一切有关合同执行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

20.1.4 买方如因项目停缓建等原因迟延支付卖方合同价款,卖方不得追究买方迟延付款

的违约责任。

20.1.5 卖方因发生停、缓建产生的损失只限于直接损失,不包括卖方的预期收益。卖方

在收到买方要求暂停履行本合同书面通知后 7 日内应向买方如实提供卖方合同已经履行部分的情况、以及直接损失明细和相应证明材料,否则对于卖方因暂停履行合同造成的直接损失买方不予赔偿。如卖方收到买方停、缓建通知后继续推进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备料、加工制造、交付货物等造成自身损失的扩大,对于损失扩大的部分,买方不予赔偿。

20.1.6 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规定的行为时,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

到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含本数)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在 5 个工

48

作日内(含本数)来不及纠正时,应在此期限内向买方提出纠正计划。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对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亦未提出纠正计划,或者卖方提出的纠正计划未能得到买方的认可,买方有权暂停履行本合同。对于此种暂停,由买方通知卖方,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卖方承担。买方行使暂停权利后,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且卖方需无条件向买方退回暂停部分的合同款项。

21 通知21.1 一方根据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包括批准、证明、同意、确定和请求均应

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应由专人送交或通过快递、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由专人送交时,以对方签收之日为通知的收到日期;通过快递方式递送的,应以对方签收快递之日为通知收到日期,且发送方应妥善保存通知交给快递服务公司的留存单备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应以邮件到达对方邮箱之日为通知的收到日期,且应注意妥善留存已发送邮件。

21.2 所有通知应按合同所述的地址发给对方,任何一方不得无理扣押或拖延。如果一方

通知了另外地址,则随后的通知应按新址发送。

49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

×

1000MW 机组项目灰库卸料和气化风系统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卖

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协议;(7)

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

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圆整)(¥)。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

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买方

执叄份,卖方执壹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以下无正文)

50

(本页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

买 方: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卖 方:

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吉子现镇

地 址:

邮 编:727506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箱:

邮 箱: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县支行

开户银行:

账 号:26*开通会员可解锁*18493

账 号:

税 号:91610628MA6YEYBP2Q

税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51

附件二:价格表

(一)报价总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随机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技术服务费

包含在设备总价中

运杂费

包含在设备总价中

合计(不含税)

¥:(大写:)

合计(含税)

¥:(大写:)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

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交货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

建设现场指定地点。

52

(二)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 注

灰库卸料系

统设备

(一)

干灰散装机

台套

6

1

手动链轮干

灰阀

DN300,PN1.0

6

2

气动干灰阀

DN300,PN1.0

6

3

电动给料机

6

4

干灰散装机

本体

6

5

升降电动机

6

6

减速机及底

6

7

干灰散装机排气过滤器

S≥24m2

6

8

集灰斗落灰

管气动阀

DN150PN1.0

6

9

排尘风机(

含电机)

6

10

料位计

6

11

柔性接头(

落灰管)

6

12

落灰管道

DN300

6

13

散装机排气

管道

6

14

管道支架及

附件

6

15

所有接口配

带配对法兰、

垫片、紧固件及其它附

6

(二)

湿式搅拌机

台套

5

1

手动链轮干

灰阀

DN300,PN1.0

5

2

气动干灰阀

DN300,PN1.0

5

3

电动给料机

5

4

搅拌机本体

5

5

减速机及底

53

6

进水阀关断

5

7

进水过滤器

8

稳压阀

9

进水气动关

断阀

5

10

进水分组调

节阀

5

11

手动冲洗水

5

12

柔性接头

(落灰管)

5

13

落灰管道

5

14

卸料出口导

料管

5

15

管道支架及

附件

5

16

所有接口配

带配对法兰、

垫片、紧固件及其它附

5

(三)

公共设备

1

语音呼叫装

3

2

活动检修平

载重 500kg,

H=1.2~2.5m

3

3

就地控制台

3

(四)

气化槽

1

A 型气化槽

2500mm

68+2

包括连接

件、

封堵板、

密封胶等所有安装

附件

2

B 型气化槽

2000mm

190+

2

包括连接

件、

封堵板、

密封胶等所有安装

附件

3

C 型气化槽

1500mm

28+2

包括连接

件、

封堵板、

密封胶等所有安装

附件

(五)

灰库卸料斗

及气化板

1

灰库卸料斗

12

含与气化

54

板连接安

装附件

2

气化板

φ150 mm

厚 27mm

24

(六)

其它

灰斗气化风

1

风机主机

2

电动机

3

进口消音滤清器(含空

气滤芯)

4

进出口消音

5

公用底座

6

弹性连接器

7

V 带

8

皮带轮

9

气化风过滤

指示器

10

隔震垫

11

安全阀

12

进出口压力

13

温度表

14

热电阻

风机出口

温度

15

自动卸荷阀

16

轴承热电阻

17

过滤器差压

指示器

18

止回阀

19

挠性接头

20

配对法兰、地脚螺栓及

连接附件

21

隔音罩

22

气化风机用

23

其它

灰库气化风

55

1

风机主机

2

电动机

3

进口消音滤清器(含空

气滤芯)

4

进出口消音

5

公用底座

6

弹性连接器

7

V 带

8

皮带轮

9

气化风过滤

指示器

10

隔震垫

11

安全阀

12

进出口压力

13

温度表

14

热电阻

风机出口

温度

15

自动卸荷阀

16

轴承热电阻

17

过滤器差压

指示器

18

止回阀

19

挠性接头

20

配对法兰、地脚螺栓及

连接附件

21

隔音罩

22

气化风机用

23

其它

灰斗气化风

电加热器

1

灰斗气化风电加热器本

2

配对法兰及

连接附件

3

热电偶或热

电阻

4

电加热元件

56

5

控制柜

6

电缆及附件

灰库气化风

电加热器

1

灰斗气化风电加热器本

2

配对法兰及

连接附件

3

热电偶或热

电阻

4

电加热元件

5

控制柜

6

电缆及附件

其它

合计(不含税)

¥:(大写:)

合计(含税)

¥:(大写:)

(三)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

含税总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合计(不含税)

¥:(大写:)

合计(含税)

¥:(大写:)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四)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1

2

……

合计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当水平

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57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五)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产地

生产厂

备注

1

双轴搅拌

机叶片

3

搅拌机

2

双轴搅拌

机喷嘴

2

搅拌机

3

钢丝绳

1

散装机

4

钢丝绳

1

散装机

5

电磁阀

2

气动门

6

皮带

1

罗茨风

7

电热管

2

加热器

8

气化板

每种规

格各 10

9

密封胶

(气化装

置用)

5

……

合计(不含税)

¥:(大写:)

合计(含税)

¥:(大写:)

(六)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专用扳手

1

空气加

热器

……

合计(不含税)

¥:(大写:)

合计(含税)

¥:(大写:)

(七)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总价

(含税)

备注

58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员提

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术

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包含在货物总

价中

合计(不含税)

¥:(大写:)

合计(含税)

¥:(大写:)

(八)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含税)

总价

(含税)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合计(不含税)

¥:(大写:)

合计(含税)

¥:(大写:)

59

附件三:技术协议详见《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灰库卸料和气化风系统设备技术协议》。

60

附件四: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本部分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考)

项目名称:招标(合同)编号:买方: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

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买方的

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收受回

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无法

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

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方、招标

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

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买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买方的纪

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对当事人

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回其投标;

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在今后项目中,中国

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作。

四、合同的生效(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61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签字日期:

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签字日期:

62

第二卷 技术文件

63

第五章 供货要求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否决项一览表

招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序号

技术规范否决项条款

(加★号)

投标人须提供的相

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投标情况(须提供的相关证

明材料以附件方式单独响应)

1

备注:1. 投标文件应当对本表中(加★号)条款逐条单独作出响应,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证据、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承诺函等,否则,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投标无效被否决。

2.招标文件其他章节与本表技术规范否决项内容有冲突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64

第一节 通用部分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提供的灰库卸料和气化风系统设备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

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如有必要,

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

细描述。

1.1.2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提出了对灰库卸料和气化风系统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

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

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

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

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

逐项在技术规范书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5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

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技术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

以商务部分为准。

1.1.7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书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

用部分为准。

1.1.8 三维设计要求

投标人应进行三维建模,并提供三维模型及其相关数据属性,投标人应满足数字化设计

的要求。

建模范围

投标人三维建模的范围应该涵盖供货的主体设备、附属设备以及辅助设备,以及设计供

货范围内的主体建构筑物、设备及附属支撑结构、管道系统和支吊装置、阀门管件及附属设

备。投标人提供全部供货范围内零部件清单,满足智慧化电厂仿真检修模型建模深度要求的

零件、组装图纸。

建模内容

设备本体设备、辅助设备,本体范围内钢结构、护板、平台、扶梯(楼梯),厂家设计

范围内相关系统的管道、阀门及附件。

建模深度

65

投标人的三维建模工作不仅要全面反映供货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而且要精确、如实反映

设备的内外部尺寸、摆放位置、接口定位、支撑结构和管道布置等,需要保温的要以保温后

的尺寸为准。特别要注意的是设备与管道的接口定位尺寸和规格要准确。

模型及相关数据移交

设计院采用 PDMS 进行三维设计,设备厂可以采用 PDMS 建模也可以利用已有的三维软件

进行建模,但最终投标人应无偿提供锅炉及辅助系统的三维模型数据,三维模型数据应与

PDMS 12 版软件兼容。

1.2 标准和规范

1.2.1 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投标人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

件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 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

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招标文件。不注明日

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招标文件。

1.2.3 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未作规定,

或投标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

则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招标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

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投标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

招标人认可。

1.2.4 招标人在本规范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

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规范所列标准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强制

性标准,必须满足要求。投标人执行的标准与本规范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本工程采用 KKS 标识系统。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

KKS 编码。卖方应按买方提供的 KKS 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 KKS 编码,

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

出 KKS 编码符号。KKS 编码采用 GB/T50549-201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最终细则由设

计院提供给卖方。

1.2.5 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标准名称

GB/T11253

碳素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

GB/T5680

奥氏体锰钢铸件

GB/T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700

碳素结构钢

GB4053.1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

1 部分:钢直梯

GB4053.2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

2 部分:钢斜梯

GB4053.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

3 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T3323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

GB/T6417.1

金属熔化焊缺欠分类及说明

GB/T6417.1

外壳防护等级

(IP 码)

66

GB5014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GB/T500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20801.4

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 第 4 部分:制作与安装

GB/T20801.5

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 第 5 部分:检验与验收

GB150.1~4

压力容器

[合订本]

DL/T680

电力行业耐磨管道技术条件

GB50660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DL/T5072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DL/T869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5053

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设计规程

DL5454

火力发电厂职业卫生设计规程

DL/T678

电力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DL/T820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

DL5190.5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

5 部分:管道及系统

GB1135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700

普通碳素结构钢

JBT-5940

高锰钢铸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5000.3

焊接件通用技术要求

JB/T 10391

Y 系列三相异步电动机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755-87

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

GB1032-85

三相异步电机试验方法

GB997

电机结构及安装型式代号

GB1/T971

旋转电机线端标志与旋转方向

GB1993

电机冷却方法

GB4942.1-85

电机外壳防护分级

GB10068.1-88

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限值振动测定方法

GB10069.1-GB10069.3-88

《旋转电机噪声测定方法及限值》

ZBJ72030

一般用途罗茨鼓风机技术条件

ZBJ72031

一般用途罗茨鼓风机性能试验方法

JB/T2379

金属管状电热元件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能发安全〔2023〕22 号)

GB3095-2012/XG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322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注:(1)本条应根据具体设备详细列举现行国家及行业有效标准和规范。

(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标准不得有限制性,应尽可能地采用国家

标准。法律法规对设备安全性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有关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

(3)上述只列出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人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人提出了

67

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

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执行投标人提供的标准。

(4)从订货之日起至投标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内,如果因标准发生修改或变

化,招标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1.2.6 严禁采购《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的机电设备,机电设备采

购评标意见中,对推荐中标候选人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有明确的结论;不符合国家

节能降耗有关政策要求的机电设备,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 通用技术要求

2.1 电气技术规范

2.1.1 低压电动机技术要求

2.1.1.1 总则

1.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 380V 电动机,它提出了该设备及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

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

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工业标准和本规范书的优质产品。

3.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型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

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

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4.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按最新颁布标准执行)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

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5.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招标、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

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本工程统一规定:额定功率为 200kW 以下的电动机采用 380V 电压等级。

7.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标、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2.1.1.2 技术要求

380V 电动机由投标人配供并保证整套设备满足本技术协议的要求。

2.1.1.2.1 电动机的设计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被驱动设备制造厂商提出的特定使用

要求。当运行在设计条件下时,电动机铭牌出力应不小于被驱动设备所需功率的 115%。

2.1.1.2.2 交流电动机

1)电动机应为异步电动机。电动机应能在电源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10%内,或频率

变化为额定频率的±5%内,或电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之和的绝对值在国标允许范围内

连续满载运行。

2) 电动机应为直接起动式,能按被驱动设备的转速—转矩曲线所示的载荷进行成功的

起动。当电源电压降低到额定电压的 60%时,电动机应能实现自动起动。

68

3) 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应达到与满足其应用要求的良好性能与经济设计一致的最低电

流值。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认可,否则,在额定电压条件下,电动机的最大起动电流不得

超过其额定电流的 6.5 倍。

2.1.1.2.3 电动机采用湘潭电机、上海电机、ABB 电机或同等质量品牌。

2.1.1.2.4 电动机在冷态下起动应不少于 2 次,每次的起动循环周期不大于 5 分钟;热

态起动应不少于 1 次。如果起动时间不超过 2~3 秒,电动机应能够多次起动。

2.1.1.2.5 电动机应具有 F 级绝缘,但其温升不得超过 B 级绝缘规定的温升值。绝缘应

能承受周围环境的影响。电动机的连接导线与绕组的绝缘应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

2.1.1.2.6 电动机的结构应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造成设备损坏。

2.1.1.2.7 电动机的振动幅度不应超过标准所规定的数值。

2.1.1.2.8 电动机的最高噪声水平应符合所列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距外壳 1 米远处,电

动机的平均声压级不得大于 85dB(A 声级)。

2.1.1.2.9 电动机内部接线与外部电缆进行连接的连接器应由投标人负责提供。应严格

电机引线连接工艺管控,低压电机可采用锡焊工艺,焊缝应饱满无虚焊 。

2.1.1.2.10 现场环境完全符合规范运行条件下,电动机设计应保证使用寿命不低于 30

年。

2.1.1.2.11 电动机的能效等级应符合节能评估评审意见的要求,电动机的能效等级不

应低于 GB18613 中 1 级能效的规定。最终符合该工程的节能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为准。如果制

造厂提供的电动机型号与本条关于能效等级的规定不一致,应以能效等级的规定为准。招标

人有权拒绝不符合能效等级的电动机供货,投标人应承担更换产品及赔偿相应经济损失的责

任。2.1.1.3 设计与结构要求

2.1.1.3.1 外壳的通风与保护

1)电动机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54。电动机的设计应达到这类设备所需要的任何特

殊转矩要求。

2)防爆电动机应设有一种经过安全认可的排放塞,其余电动机应设有排放口。

2.1.1.3.2 电动机应装设机座接地的装置,

两个接地装置应位于电动机完全相反的两侧。

2.1.1.3.3 轴承

1) 电动机和轴承的结构应能排除尘垢和水分侵入。

2) 任何一台电动机的耐磨轴承应达到 10 万小时最低额定使用寿命。

3) 具有耐磨轴承的电动机应配备润滑油加油嘴,这样不必拆卸电机便可将润滑油

通过轴承盖注入轴承,同时写有电动机投运之前需要完成调整的固定说明标牌。

2.1.1.4 联轴器

电动机设计应采用带有限制轴端浮动的联轴器,以防止被驱动设备将轴向推力传递给电

动机轴承,且端部浮动应符合所列标准的有关规定。

69

2.1.1.5 转向

多相电动机端子处应有与电动机铭牌所示旋转方向一致的相序标牌,并由箭头标示旋转

方向。倘若无规定方向,则应标出与相序 T1、T2、T3 一致的旋转方向。

2.1.1.6 附 件

2.1.1.6.1 加热器

1)额定功率 75 kW 及以上的电动机,投标人应设计并提供电动机内部加热器,加热器

应安装在电动机内部可检查的部位。

2) 加热器的电源应为交流/单相、 220 V。

2.1.1.6.2 接线盒和接线板

1) 安装在电动机机座上的可穿线导线管接线盒应连接来自电动机的所有引线,包括电

动机的主引线、内部加热器的引线和过热保护装置的引线。

2) 电动机电源回路主引线的接线盒应采用斜开口型(从上面或下面均可接线),且可

以拆卸。电动机内部引线引出口应足够大,便于端子连接器各部分均可通过。

3) 温度探测器引线应与主引线分开,引出到独立接线盒供现场连接。温度探测器的引

线端子应有识别标志,以便对照电动机简图便能确定每个探测器 R 的位置。

4) 卧式电动机,除非特殊情况,主引线接线盒从联轴器侧看应安在电动机右侧。

5) 相对于主引线接线盒,

立式电动机的热保护装置的接线盒应是顺时针方向约 45°~

90°(俯视);加热器的接线盒应是逆时针方向约 45°~90°。

6) 所有接线盒开孔在设备供货时不应被敲开。

2.1.1.6.3 起吊装置

重量达到或超过 20kg 的电动机应装有起吊环、起吊钩或其它便于安全起吊装置。

2.1.1.6.4 铭 牌

1)每台电动机上应装有耐腐蚀铭牌,标注内容应符合所列标准的要求。

2)在单独的铭牌和电动机外形图上还应列出电动机起动的限制条件。

3)如果使用了耐磨轴承,则应在铭牌上标明耐磨轴承应用标准的编号。

2.1.2 对随设备配套的就地动力、控制箱(柜)的要求

投标人配套提供的动力、控制箱应满足 GB7251-2013《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国家标准,控制箱的防护等级应按 GB/T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的规定标明,

控制箱的防护等级不低于主设备的防护等级。电气设备的控制、继电保护设计应遵循有关现

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并应在说明书中列出所执行的有关标准。

技术规范中投标人填写的内容,

投标人承诺满足相关规程规范标准及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并对填写数据等内容负全责,如填写有误,应无条件予以纠正。

2.1.2.1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供电要求

投标人应详细填写成套动力控制箱电源要求表,招标人将按该表所列负荷供电,投标人

70

未提出的电源均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对于投标人自带动力控制柜的负荷,可只填写动力控制柜所需的电源总容量及回路数。

由动力控制柜所供电的电动机、电加热器等填写在电动机参数表中。

投标人成套动力控制柜中所供负荷有互为备用负荷时,动力控制柜的电源进线应为双路

供电,并有自投自复功能,在两路电源自动切换过程中,应保证所供负荷不掉电。两路电源

可在动力控制箱上手动选择任意一路做为工作或备用电源。双电源自动切换开关应采用高质

量产品,最终由招标人选择确定。

投标人所填电源电压种类应在以下几种中选择: a) 380V 三相电源 d)220V 单相电源 c)

380/220V 三相四线电源 。如投标人设备需其它种类电源,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2.1.2.2 投标人成套动力控制柜设计供货接口

1)设计和供货分界点在控制箱进线总开关上口。总开关下到所供电设备的电源及电缆

设计、供货由投标人负责。成套设备内部连接所需的桥架、敷设电缆保护管、软管均由投标

人设计和供货,并提供相关图纸。招标人配合设计。(电缆主通道由招标人统筹设计)

2)投标人成套动力控制柜中所控电动机为 I 类电动机或其容量大于 45kW 时,应提供

4~20mA 电流信号;成套动力控制柜中应配断路器、接触器、电动机智能保护控制器等保护

及操作电器;动力控制箱内各电机应带有远方/就地控制开关,可由 DCS 在远方进行启/停操

作;动力控制箱内部各电机之间的控制及联锁回路应完整,当控制箱内某个量需要作为外部

设备的控制逻辑时,该量应能送出;所有电动机向外部提供 3 付接触器常开常闭节点。

3)由成套动力柜供电的电加热器提供远方控制的接口。

4)低压动力电缆采用阻燃铜芯电缆,型号为 ZRC-YJY23-0.6/1kV;控制电缆采用耐火

铜芯电缆,型号为 NH-KYJYP23-450/750V;按规范、标准等需采用特殊电缆时,该电缆由投

标人设计并供货。CT、PT 至保护回路的电缆均采用屏蔽电缆,截面不小于 4mm2,其他控制回

路的电缆截面不小于 2.5 mm2,信号回路的电缆截面不小于 1.5 mm2。

2.1.2.3 成套动力控制柜技术要求

1)产品的结构合理,工艺性能先进,能满足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的要求。

2)投标人所供电气盘柜的外壳防护等级室内不低于 IP54、室外不低于 IP55,并且满足

散热及防潮措施。盘柜的色标及安装在电子室的盘柜外形尺寸由招标人确认。

3)成套动力控制箱元件必须满足动热稳定的要求,用熔断器和接触器组成的电动机回

路应装设带断相保护的电动机智能保护控制器。箱(柜)内电气元件及接线端子具有防震、

防潮及防腐的措施。

4)盘柜的前后门应有永久牢固的标牌;机柜应有足够的强度能经受住搬运、安装产生

的所有应力,保证不变形;机柜的钢板厚度至少为 2mm;机柜内的支撑件应有足够的强度,

保证不变形。就地盘、箱柜及接线盒均采用户外型结构。

5)机柜内的端子排应布置在易于安装接线的地方,即为离柜底 300mm 以上和距柜顶

71

200mm 以下。

6)控制箱的结构、电器安装、电路的布置必须安全可靠,操作方便,维修容易。控制

箱内的裸露带电导体之间和带电导体对地的电气间隙不小于 20mm。

箱内外接导体端子必须满足正常工作电流,并能承受不低于柜内电气元件的短路耐受电

流,箱内要留有足够的用于接线的有效空间。在三相四线电路中,中性线的端子应允许连接

下述载流量的导线:

a. 如果相导线的尺寸超过 16mm2,则等于相导线载流量的一半,但不小于 16mm2。

b. 如果相导线的尺寸等于或小于 16mm2 时,则等于相导线的载流量。

7)箱内断路器、隔离开关必须满足动热稳定的要求,箱内交流接触器的等级和型号应

按电动机的容量和工作方式选择。选择电动机智能保护控制器时,使电动机的工作电流在其

整定值的可调范围内。

为满足远方控制要求,就地控制箱中应提供一付能反映断路器或接触器“合闸/跳闸”

位置的接点(一般应为断路器或接触器的辅助常开接点)。

8)就地控制箱内的断路器或接触器、继电器等,除了箱内接线已经使用的接点,所有

接线未使用的备用接点应引接至端子排上,以供现场可能的接线修改使用。就地控制箱内的

端子排布置应考虑现场接线方便,易于检修。除了接线必须使用的端子排以外,还应留有端

子总数 15%的空端子排,以供现场可能的接线修改使用。

9)如成套动力控制柜内有变频器,应带有完善的保护功能。变频器采用西门子、施耐

德、ABB 或同等质量品牌产品。对于变频拖动的电动机要求采用变频电机。

10)对于需要两路电源切换的控制箱,招标人只提供 2 路 380V(三相四线制)50HZ 动

力电源,2 路电源采用自动切换开关切换,在投标人提供的控制箱内完成,满足切换不影响

油站正常运行的要求,电控箱内如采用自动双投开关,其功能应满足 AC-33B,切换时间小

于 200ms。油站成套的温度、压力、液位仪表均接至相应的接线盒内。控制箱(柜)内电气

元件采用优质产品,控制箱内应包括一次、二次接线回路元件、设备,控制箱(柜)防护等

级不低于 IP54。

2.1.3 对随设备配套的就地变频器柜通用技术要求(如有)

2.1.3.1 变频器及其附属设备自带外壳,每台变频器安装在一台柜体内,投标人应对此

方案提供详细描述。招标人为每面变频器柜提供一路 380V 或(380/220V)电源,设计分界

点在变频器柜的进线端子处,分界点以下的设计及供货由投标人负责成套。

2.1.3.2 对变频器配电柜及安装要求

1)低压变频器配电柜安装在就地或配电室内。

2)变频器配电柜主要技术参数: (投标人填写)

设备名称:

型式:

72

参数:

额定电压:

额定绝缘电压:

母线动稳定电流:

母线热稳定电流:

防护等级:

3)变频器配电柜的外形尺寸为(宽×深×高)(投标人填写)。柜体结构满足电缆从

顶部及底部两个方向引入屏内,电缆出入口应采取密封措施,安装为不靠墙。

4)变频器配电柜内低压动力元件采用高质量产品。通信及保护要求采用通信控制模块

和保护单元配置。保护单元具有完善的三段式保护、上下级配合功能;通信控制模块能将开

关本体的位置、保护动作等信号传送至通信接口外,还提供至少 5 路开关量信号输入,并配

置 1 个通信口与通信管理机通信,采用 Modbus 通信协议。

保护功能有:具有标准三段式保护,具备选择性电流保护,各保护可灵活采用反时限、

定时限特性,延时可整定。柜中塑壳断路器采用就地手动开关柜面板上操作,面板上配有手

操机构。塑壳断路器采用智能型电子脱扣器。

5)

变频器配电柜设通讯管理单元,

能通过总线将各变频器状态等信号经串行接口

(RS485)

送出的所有数据汇总。经以通信协议汇总后根据需要将不同数据送至 DCS。

6)柜架采用双叠边工艺加工的型材;面板喷塑均匀平滑外观美,结构合理匀称,平直

度高,颜色按招标人要求。

7)变频器配电柜柜内所有一次设备及元件短路动、热稳定电流应能承受不低于系统动、

热稳定电流值而不损坏,所有电气元件均经过 CCC 认证,提供有全型式试验/部分型式试验,

并具有足够运行业绩。产品供货时,应提供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1.3.3 变频器柜体结构能满足电缆从底部引入柜内,电缆出入口采取密封措施。电缆

小室有足够空间便于电缆接线。

各层元件的额定电流应考虑热降容系数。降容系数按 GB7251.1 标准规定的分散系数表

选择计算。

2.1.3.4 变频器柜内应配有进线开关及变频器保护装置,并提供可选的防凝露用的空间

加热器及自动控制加热器运行的温、湿度控制器, 型号设计联络会时最终确定。空间加热器

采用 AC220V,电源由变频器配电柜柜内 380/220V 变压器提供,加热器在电动机停运时自动

投入运行。

每个变频器配电柜门上都应有一个刻有电路名称的铭牌,设备铭牌应用不锈钢板制造,

铭牌上至少应按标准规定标示所有的额定值,并用中文书写。提供的铭牌放在易观察的位置

上。铭牌应符合 GB1208 标准。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提供。每个变频器配电柜的门内侧设有一

个本单元回路的接线图。

73

变频器配电柜小室内应有一内部照明灯。照明等有门操作开关。同时配有一个微型断路

器保护照明回路。

控制端子有 15%的备用。

变频器柜内有一台 380V/230V 低压干式变压器,及其保护、控制元件,用于电动机和减

速箱的空间加热器的供电。加热器在电动机停运时自动投入运行。

变频器柜内应有变频器冷却风机及其控制系统。

如果变频器需要 24V DC 电源,则变频器柜内应有交流/直流电转换器。

2.1.3.5 变频器配电柜及控制等由投标人配套提供。

2.1.3.6 对变频器系统的技术要求

1)投标人应与电动机积极配合,确保变频器性能满足电动机及工艺系统运行中各种工

况的要求,变频器各个技术参数须经工艺系统制造厂认可。

2)变频器回路及系统中采用高可靠性的元件,并且设备及元件有一定的裕度。变频器

能够耐受短路故障电流 50kA,1 秒而不造成性能降低。变频器工频耐压水平不低于 2500V。

每台变频器的平均无故障间隔时间不小于 50000 小时。变频器能在 100%铭牌功率下连

续运行,可以在系统要求 125%轴功率下连续运行超过 2 小时。

变频调速装置允许工作于 0-50℃柜体内,采用风冷降温,其布置充分考虑元件发热因

素,设置散热空间距离及风冷通道,相装设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装置。

提供柜体在各种运行状况下的温升数据,要求在一般的散热条件下装置柜体内绝对温升

必须小于 30℃,达不到要求者,提出冷却方案。

3)变频器允许系统电压 380V/220V 在经常性波动-20% ~+15%下正常工作,允许输入电

压在瞬时掉电 5 个周波的情况下,保证装置正常运行;要求输入频率为 50Hz,允许经常性

频率波动-6% ~ +5%。

4)变频调速装置具有良好的调节性能,能根据负荷的变化及时有效地实现调节。变频

器可以提供额定电流 110%的间隙过载能力 1 分钟,额定电流 150%的间隙过载能力 3 秒钟。

软件超前电流限制可在额定电流的 20%至 160%间编程。

5)变频调速系统产生的谐波应满足“GB/T 14549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的规定;

变频调速系统应有减小电网谐波影响的措施,并在投标时叙述方案;变频调速系统对本体控

制系统就地控制柜无谐波影响。

6)冷却系统可靠,平均无故障时间≥变频装置本身。否则考虑冗余配置,并自动切换。

报警信号能远传到控制室。每一套冷却装置拆装方便,满足变频装置的安全可靠地运行。

7)变频装置至少能提供以下保护功能及设备:

进线电源失压;整流器/逆变器过流;电动机过流;电动机过压/低压;电动机失速/堵

转;接地故障;控制器外壳超温;电动机过负荷;电源缺相。

变频器投标人将输入变频器的保护程序并在现场调试时进行调节。

74

8)变频装置控制系统采用数字微处理器控制器,具有就地监控方式和远方监控方式。

在就地监控方式下,通过变频器上的触摸式键盘和 LCD/LED 显示,可进行就地人工启动、停

止变频器,可以调整转速、频率;并且提供一套易于使用的分析测试程序,用于故障分析。

投标人提供的变频装置支撑软件为汉化的最新的正版软件。软件的升级厂家免费提供。

9)变频器就地显示及操作设施

变频器就地能显示以下信号:电源打开;电机运行;电机停止;电机故障(热磁保

护);电机组不可用;总故障;

变频器就地有操作装置:远方/就地选择开关;电机运行按钮(或按键);电机停止按

钮(或按键);状态确认按钮(或按键);报警确认按钮(或按键)

以上信号可在柜体面板上或变频器上显示,按钮或按键、选择开关可在柜体面板上或变

频器上显示。

10)变频装置带故障自诊断功能,能对所发生的故障类型及故障位置提供中文指示,能

在就地显示并远方报警,便于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能辨别和解决所出现的问题。有基于

Windows 的设置和诊断支持软件,可以显示和修改所有参数,从变频器上载或下载。

11)变频装置能接受其它控制系统的控制指令,并反馈变频装置的主要状态信号和故障

报警信号。变频装置提供的 I/O 信号清单待设计联络会时确定。

12)变频装置具有与其它控制/管理系统的通讯接口(RS485),通讯接口支持 MODBUS

通讯协议(暂定),可方便的与其它控制/管理系统进行通信。投标人提供的通讯模件及全

部通讯附件,包括可能需要的光缆接口等;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并将报价计入总价,

在技术协议或详细设计阶段不产生任何价格变化。

13)变频装置内部通讯可采用光纤连接,以提高通讯速率和抗干扰能力;变频器柜内强

电信号和弱电信号分开布置,以避免干扰;柜内设有屏蔽端子和接地设施。变频器至电动机

之间联络电缆考虑抑制电磁波的辐射和传导以及谐波影响,投标人提出对于电动机至变频器

之间距离约 100 米时的抑制谐波的措施以及对该电缆的具体要求。

14)变频器配有所有保护设备及控制设备,包括内置滤波器;隔离变压器;内置的浪涌

保护装置、输入、输出电抗器等。投标人根据本工程工艺系统运行及电动机有关参数配置保

护设备,并提供详细配置方案及配置说明。

2.2 热控技术规范

(见专用部分描述)

3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3.1 备品备件

3.1.1 投标人应提供必需的随机备品备件,随机备品备件的价格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但不包括因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产品)质量问题出现故障导致更换的部件,

此费用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

3.1.2 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3.1.3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

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

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3.1.4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

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3.2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投标人应提供所供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产品)及附件安装、启动、运行、维修及调整

所必须的专用工具。

3.3 安装调试要求

3.3.1 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投标人必须派能够胜任安装调试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

进行技术服务解决安装调试中的问题;现场服务人员应服从试运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3.3.2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必须有文字记录,

由投标人处理,费用也由投标人自负。

3.3.3 设备安装后,投标人应派能够胜任调试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现场进行的分部

试运及验收,并帮助解决试验中暴露的问题。

3.3.4 制造厂加工的焊缝宏观检查符合最新版 DL/T869《火电厂焊接技术规程》的要求。

3.3.5 所用材料、设备提供出厂检验报告。

3.3.6 所有的合金钢部件进行 100%的光谱检验。

3.3.7 合金钢部件焊口抽检不低于 25%,其他部件焊口抽检不低于 10%。

4. 试验、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

4.1 概述

4.1.1 本章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

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4.1.2 投标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 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

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规定。

4.2 工厂检验

4.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包括分包外购设备厂家)须

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人(包括分包外购设备厂家)提供的合同设备

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4.2.3 投标人(包括分包外购设备厂家)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通用部分和专有部分的相关

技术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人(包括分包外购设备厂家)要采取措施

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人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人(包括分包外购设备厂家)所

供产品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人。

76

4.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4.2.5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 380V 电动机设备在制造厂试验台上必须进行下述试验,并提

供试验报告:

(1)型式试验:温升试验、耐压试验(包括匝间冲击耐压试验)、空载试验、效率、

功率因数及转差率测定试验、超速试验均按 GB755-2000<<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中有关规

定。

(2)特殊试验:堵转试验(仅对鼠笼式电动机)、振动的测定试验、噪声的测定试验、

转动惯量的测定试验均按 GB755-2000<<旋转电机 定额和性能>>中有关规定。

(3)出厂试验(例行试验):外观检查、绕组电阻测量、绝缘电阻测量、工频绝缘试

验、空载试验、转子锁紧试验、振动测量。

(4)现场试验:绕组绝缘电阻测量、直流电阻测量。

4.3 设备监造

4.3.1 监造依据

(1) 订货合同及技术协议;

(2) DL/T586《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3)《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监理管理办法》;

(4) 国家或行业其他有关规定。

4.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 点、W 点、H 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人

(包括分包外购设备厂家)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人(包括分包外

购设备厂家)复印 3 份,交监造代表 1 份。

4.3.3 监造内容(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定)

监理方式

序号

监造部套

监理内容

H

W

R

卸料设备

1

零件采购

质量证明书、材质报告、尺寸检验记录、水压试验报

2

零件复验

尺寸、外观

3

干灰阀

零件采购质量证书、材质报告、尺寸检验记录

4

装配

间隙、位置

5

测试

气密性、可靠性、操作性、灵敏度

77

监理方式

序号

监造部套

监理内容

H

W

R

气化风机主机

1

零件采购

质量证明书、材质报告、尺寸检验记录、水压试验报

2

零件复验

尺寸、外观

气化装置

气化槽

质量证明书、材质报告、尺寸检验记录报告

气化板

质量证明书、材质报告、尺寸检验记录告

4.3.4 对投标人(包括分包外购设备厂家)配合监造的要求

(1) 投标人(包括分包外购设备厂家)有配合招标人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2) 投标人(包括分包外购设备厂家)保证给招标人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3) 投标人(包括分包外购设备厂家)提前 10 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招标人监

造代表及招标人。

(4) 投标人(包括分包外购设备厂家)有配合招标人监造的义务,投标人(包括分包外

购设备厂家)有义务向招标人设备监造代表提供招标设备生产工艺、图纸、标准、检验记录

等全部技术文件。招标人监造代表和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包括分包外购设备厂家)查(借)

阅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任何文件资料,如招标人监造代表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人(包括分

包外购设备厂家)应积极配合,并不发生任何费用。

4.4 性能验收试验

4.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

要求。

4.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一般为设备安装及使用地点。

4.4.3 性能试验的时间:机组试验一般在 168 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

由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单台设备的试验招投双方协商确定。

4.4.4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人组织实施,投标人、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招标人委托经投标人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并编制试验报告。

试验大纲由招标人提供,

与投标人、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讨论后确定。如试验在现场进行,投标人应按招

标人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物力等由投标人提供

4.4.5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人提供,参加方

78

配合。投标人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4.5.1 材料试验:材料应根据标准试验,提供招标人非破坏性试验资料。

4.5.2 工厂试验

设备的关键部件应进行材料试验和探伤检查,并提供报告。

4.5.3 现场试验

1)招标人在设备完全安装好后,进行必要的试验,并按验收标准进行。

2)进行这些试验的时候,投标人应派人到现场帮助,解决试验暴露的缺陷。直到合格

为止。

3)性能验收试验为在现场的设备热态试验,包括以下内容:

a.排气量;

b.轴功率;

c.排气压力;

d.排气温度;

e.设备出力;

f.噪声;

g.电机性能试验;

4.5.4 调整和消缺内容:招标人投标人各负其责。

4.5.5 如果试验后半年内仍不能达到性能保证值,若属投标人原因则按商务条款执行。

4.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有关标准执行)

4.7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用的仪器、表计和工具由性能验收试验方(第三方)负责提供。

一般仪器由国家法定单位标定,部分仪器现场标定。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

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人提供,参加方配合。投标人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

配合。

4.8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

投标人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其它费用,如试验在现场进行,由招标人承

担;在投标人工厂进行,则已包含于合同总价之中。

4.9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4.9.1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委托的测试单位编写,投标人、招标人双方共同签章确认结

论。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

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补充确认签盖章。

4.9.2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

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5. 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79

5.1.2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

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5) 如果招标人认为现场服务人员不合格,投标人须更换。

5.1.3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

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人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

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格式见下表),投标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

和签证,否则招标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人签字确认的工序如执行后发生问题,投

标人负全部责任。

安装、调试监督的工序表(投标人填写)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1

2

3

4

......

(3) 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

问题,服务人员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人委托招标人进行处理,投标人

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 投标人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5) 投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招标人协商。

5.2 培训

5.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

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5.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格式见附表 A.5)。

5.2.3 投标人为招标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

方便。

5.3 设计联络

设计联络会原则上召开不少于 2 次,由招标人主持会议,投标人负责组织,并为招标人

80

代表提供交通、住宿、会议方便,具体事项由双方商定。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

和内容要求由招投标双方商定。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1 一般要求

6.1.1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

6.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

工程要求。

6.1.3 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

在 15 天之内向招标人给出全部技术资料 2 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人确认。

6.1.4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产品监造检验阶段、施工

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六个方面。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六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6.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

投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人也应及时

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6.1.6 招标人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6.1.7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炉 12 套,电子文本 2 套(可编辑)。电子版图纸

应为 AutoCAD2000 格式,文本文件应为 Word/Excel2000 格式,并在交货前 1 个月供完。电

子版图纸、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应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进行分类归档,并根据分

类提供超链接方式的索引文件。

6.1.8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6.1.9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项

目名称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6.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6.2.1 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

1)灰库卸料系统设备及气化槽设备和灰斗、灰库气化风系统设备外形尺寸图和设备安

装图;检修空间图,检修最大件重量。

2)灰库卸料系统设备及气化槽设备和灰斗、灰库气化风系统设备基础图(包括动、静

载和抗地震结构图)﹑设备外形尺寸及总平面图﹑允许承受的力和力矩图。

3)空气、润滑油、冷却水管路流程图。

4)灰库卸料系统设备及气化槽设备和灰斗、灰库气化风系统设备管路﹑测点系统图,

包括以下内容: 润滑油系统﹑冷却水系统﹑工作油系统﹑测点明细表、I/O 信号清单。电气

原理图、电气设备清单。

6.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和图纸(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

确认)

81

投标人在合同附件签订后一周内提供下列满足满足工程设计的正式资料和图纸。

1)设备基础图。(含详细布置,动、静载和抗地震结构图)。

2)设备外形尺寸图,总平面布置图,正视图,侧视图,并有详细 尺寸。

4)删除

5)产品操作使用维修说明书,气化风机检修起吊重量,检修空间,尺寸要求。

6)灰库卸料系统设备及气化槽设备和灰斗、灰库气化风系统设备的电气原理图、安装

接线图、电气接口图、电气设备清单、变频器说明书(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型号、数量、厂

家)。

7)设备运行时各项参数的报警、联锁和保护动作整定值。

8)与有关设备配合接口图,管道连接图,滤网,法兰和焊接接口尺寸,参数﹑重要部

件的组装图。

9)设备部件明细表(含规范、数量、重量和材料)。

10)辅助系统的布置图及设备外形图、接口尺寸(含油系统、冷却水系统、检测仪表控

制系统等)。

11)各种冷却器、冷油器的技术参数和各系统接口、法兰的尺寸直径。

12)安装调试和运行、维修说明书、空负荷运行保护说明书。

13)设备系统启、停运行联锁控制要求及说明书。

14)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15)进口设备及部件清单。

16)供货范围。

17)热控部分。

投标人提供下列技术资料作为招标人的设计依据,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及时、无条件地提

供其所需的附加资料:

(1) 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要求(电压等级、容量)。

(2) 处理设备启、停运行及保护控制说明书和逻辑图,油系统启、停、运行说明书及

控制逻辑图,调节系统原理框图。

(3) 投标人供货范围内工艺流程及检测系统图、测点布置图和 I/O 清单(包括通讯数

据清单)。

(4) 投标人供货范围内一次元件及仪表清单(包括参数定值、型号、规范及制造厂

家)。

(5) 热工检测系统图、仪表清单、运行说明和连锁保护说明。

(6) 性能试验和故障诊断方法、公式资料、测点清单及布置图。

(7) 随机所供的仪表清单(包括形式规范)、报警值、制造厂家等。

(8) 控制装置内部接线及端子排出线图;电缆清单。

82

(9) 电源、功率参数、动力接线图。

(10) 投标人供货范围内控制装置和设备的原理图、接线图、安装详图及说明书。

(11) 本体测点安装接口清单。

(12) 系统的报警设定值、保护动作值及调节系统的工艺设定值。

(13) 设备电气装置清单(包括参数定值、型号、规范及制造厂家)。

(14) 所有外购控制装置原带的技术资料。

(15) 所有测量、控制元器件及仪表的合格证书及检定报告。

(16) 就地控制盘箱柜的箱(柜)面和内部设备布置图、外形尺寸和结构图、原理接

线图、内部接线图和端子排出线图,电缆清单。

18)电动机部分:

电动机外形尺寸图

电动机测温元件布置图及接线板图

电动机出力图和过负荷运行曲线

过电压保护原理图、接线图、及安装图

电动机在额定电压和最低起动电压下的转矩曲线

电动机及其它部件使用说明书

出厂试验报告合格证

所有配供仪表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19)图纸标明随每项部件所供给的附件,以及部件制造厂家﹑型号﹑参数和容量。

20)最终图纸注明定货合同号并有明显的最终版标记。

21)投标人将提供适用于本工程实际情况的,为本工程专用的技术资料。

22)在后一版图纸上所有与前一版图纸不同之处均作出明显的标记。

23)投标人所提交的技术资料内容至少包括本规范书所要求的。如招标人在工程设计中

需要本规范书以外的资料,投标人也将及时无偿地提供。

24)投标人提交给招标人的每一批资料都附有图纸清单,每张资料都注明版次,当提交

新版资料时均注明修改处并说明修改原因。

25)工作配合和资料交换所用的语言为中文。

6.2.3 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6.2.4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

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

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83

3)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

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4)投标人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6.2.5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

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投标人提供在设计、制造、检验、验收时所遵循的标准、规范和规定等清单。

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

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

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7. 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7.1 包装

7.1.1 投标人所供设备,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

7.1.2 所有设备包装前必须做到内部清洁,并采取妥善防腐防锈措施。

7.1.3 包装应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防极寒天气等措施,以免损坏设备。

7.1.4 设备出厂时,零部件的包装应分类装箱,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7.2 运输

7.2.1 投标人应提供招标设备各大件的运输尺寸(长×宽×高)和重量,填于技术附录

E 中,并附运输外形尺寸图及其重心位置(设备运输外形尺寸是指设备包装后的各部分尺

寸)。

7.2.2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超过国家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当部件经由除

铁路外的其它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遵守国家、地方交通法规和有关运输单

位的规定。

7.2.3 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发出 24 小时内,投标人应用传真或航空快信通知招标

人。通知中指明设备名称、件数、件号、重量、合同号、货运单号、设备发出日期。

7.2.4 超重、超大件,投标人在发货前不迟于 30 天应以传真通知招标人发货大概日期。

7.2.5 投标人应根据大件运输的线路及运输方式,对沿途中所经过的涵洞、桥梁等构、

建筑物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论证,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大件运输的方案,确保大件设备运至交货

地点。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所有其它设备的运输方案,包括车辆型号、数量、运输

路线等。

84

第二节 专用部分

1. 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 供货范围

1.1.1 一般要求

1.1.1.1 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

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1.2.2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

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

投标人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1.1.1.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全厂所需。

1.1.1.4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

单。

1.1.1.5 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一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

并在投标文件中给出具体清单。

1.1.1.6 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具体见清单。

1.1.1.7 投标人设备进口件和配套部件的生产厂家由招标人最终确认。

1.1.1.8 在质保期内,由于设备质量原因所造成的损坏,投标人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

免费给予更换;更换后的部件质保期重新计算。

1.1.2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1.1.2.1 投标人应提供 2 台炉 3 座灰库所需卸料设备及气化槽、气化板等;其中干式卸

料设备(干灰散装机及附属设备、管道、阀门等)共 6 套。湿式卸料设备(湿式搅拌机及附

属设备、管道、阀门等)共 5 套

投标人提供 4 台灰斗气化风机及 4 台灰库气化风机;2 台灰斗气化风电加热器及 3 台灰

库气化风电加热器。

1.1.2.2 供货界限

1.1.2.2.1 机械部分(但不限于此)

a. 按工艺流程从灰库卸灰斗进口到灰库卸料设备出口之间的卸料系统所需的全部设备、

管道、阀门、连接件、支吊架及安装附件。

b. 灰库下湿式卸料设备(含灰库卸料斗、卸料设备进口手动检修阀、气动进料阀、给

料机、落料管、伸缩节,湿式搅拌机加湿水管应配置手动关断门、Y 形过滤器、减压稳压阀、

85

手动流量调节阀和气动关断阀等)

c. 灰库下干式卸料设备(含灰库卸料斗、卸料设备进口手动检修阀、气动进料阀、给

料机、落料管、伸缩节,布袋除尘器、抽尘管及阀门、抽尘风机等)

b. 灰库气化槽及卸料斗气化装置

c. 控制柜及其附件(含控制柜至设备间的电缆)。

d. 预留分选接口(含卸料斗)。

e. 4 台灰斗气化风机及 4 台灰库气化风机;2 台灰斗气化风电加热器及 3 台灰库气化风

电加热器等。

f. 投标人所供货设备的安装材料。

g. 供货范围的油漆。

h.设备所需润滑油、润滑脂由投标人按照所需用量的 150%供货。

1.1.2.2.2 控制部分

仪表和控制设备的供货范围详见:2.2 节仪表和控制部分各条款要求。

1.1.2.2.3 电气部分

投标人供货范围内全部电气设备:供电、保护、控制设备。成套设备之间的电缆及电缆

敷设用材料(如电缆管、保护软管等);如有电机需电控箱及变频柜,投标人需提供柜至就

地设备的电缆及金属保护软管。

1.1.3 必备备品和专用工具

1.1.4 安装、试车、调试期间和保证期内所需之消耗品。

1.1.5 供货范围

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以能满足招标人安装、调试、运行要求为原则,在技术规

范书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属于

必须的部件、配件等)由投标人补充供货且不发生商务变化。

1.2 交货进度

暂定于 2027 年 7 月 31 日前 100%交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不得影响建设进

度。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概况

本工程系扩建电厂,厂址位于陕西省富县吉子现。电厂规划容量 2×660+2×1000MW, 一

期已建设 2×660MW 机组,本期拟扩建 2×1000MW 高效超超临界一次再热间接空冷燃煤机组,

86

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锅炉采用高效超超临界参数变压直流炉、单炉膛、一次再热、

平衡通风、前后墙对冲燃烧或切圆燃烧、紧身封闭布置、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

塔式或Π型锅炉。每炉两台四分仓回转式空预器。制粉系统采用中速磨煤机冷一次风机正压

直吹系统。每台炉配六台中速磨煤机和六台给煤机;一次风机、送风机、引风机采用动叶可

调轴流风机,双系列布置。深度调峰最低出力 20THA%;50%及以上负荷变化率按

2.2%Pe/min,30%-50%负荷变化率按 1%Pe/min,30%额定负荷供电煤耗比 100%额定负荷增幅

不超过 20%;具备日启停调峰能力。

计划工期:2026 年 4 月 30 日开工建设(第一罐混凝土),建设工期按“28+2 个月”控

制,两台机组分别于 2028 年 8 月、2028 年 10 月投产。

除灰系统采用正压浓相气力除灰系统。本期两台炉共设 3 座灰库,1 座原灰库,1 座粗

灰库,1 座细灰库。灰库直径Φ18m,高 32m,有效容积约 4300m3。为混凝土结构,由招标

人提供。

2.2 设计及运行条件

2.2.1

设计原始资料

(1)环境条件

厂址所处区域介于关中与陕北的过渡地区,在气候上属于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全年

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降水不均,旱涝易现;炎热季节短,寒冷期长。春季多风,有寒潮、

霜冻出现,危害农作物生长;夏季雨量多而且集中,有局部地区性雷暴雨、冰雹和 7 级以上

阵风出现;秋季容易出现连阴雨天气,中秋至深秋,降温加快,霜冻来临;冬季降水极少,

日照充足,寒冷干燥。

距厂址最近的为洛川县气象站,该气象站位于县城北关“郊外”,地理位置:北纬 35°

49´,东经 109°30´,观测场海拔高度 1159.3,1954 年 11 月设站至今,有长系列实测资料,

厂址与气象站中间无大的山脉阻挡,海拔接近,且两地的植被和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变化不

大,属同一气候区域,因此,将洛川县气象站的基本气象资料直接移用到电厂是可行的,且

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2)常规气象要素

根据洛川县气象站多年实测资料统计,其基本气象要素累年特征值如下:

洛川县气象站常规气象要素统计表

项目

数值

平均气压

886.4hPa

87

项目

数值

平均气温

9.5℃

极端最高气温

37.5℃(2006/6/17)

极端最低气温

-23.0℃(2002/12/26)

最热月平均气温

21.9℃

最冷月平均气温

-4.5℃

平均水汽压

8.9hPa

平均相对湿度

62%

最小相对湿度

0

年平均降水量

590.2mm

一日最大降水量

131.6mm

年平均蒸发量

1550.0mm

平均风速

2.1m/s

最大积雪深度

25

平均雷暴日数

26.8d

平均大风日数

3.2d

平均雾日数:

53.2d

全年主导风向为:

N

冻融循环次数

57

根据洛川县气象站多年实测气象资料,统计出多年逐月平均的气象条件成果如下表

气象要素逐月平均统计表

月份

十一 十二

全年

平均气温℃

-4.5 -1.6

4.0

11.3 16.2 20.2 21.9 20.8 15.7

9.9

3.1

-2.6

9.5

平均风速m/s

2.2

2.2

2.3

2.5

2.3

2.1

1.9

1.8

1.8

1.9

2.0

2.1

2.1

平均相对

湿度%

51

52

57

53

56

61

74

76

75

68

61

53

62

平均气压hPa 890.9 889.1 887.0 884.4 883.0 880.0 878.8 881.7 886.8 890.7 892.2 892.3 886.4

平均降雨量mm 5.3

9.7

24.9 36.2 50.5 66.5 131.0 116.6 75.6 47.7 20.5

5.7

590.2

平均蒸发量mm 47.8 62.2 107.5 186.8 226.8 226.3 192.4 166.4 121.4 96.4 67.3 48.8

1550.

0

2.3 设计风速及风压

(1)五十年一遇 10m 高 10min 平均最大风速

根据现场踏勘、大风调查和洛川县气象站历年的实测风速资料,采用极值Ⅰ型法进行统

计计算,并参照国家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中的风压等值线图,确定电厂

厂址处:五十年一遇 10m 高 10min 平均最大风速为 23.7m/s,其相应的风压为 0.35kN/m2,

百年一遇 10m 高 10min 平均最大风速为 25.3m/s,其相应的风压为 0.40kN/m2。

88

(2)五十年一遇最大积雪深度及雪压

根据气象站多年最大积雪深度资料,采用极值Ⅰ型法统计计算,求得五十年一遇最大积

雪深度为 25.3cm,相应雪压为 0.32kN/m2。结合周围地区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12 中的全国基本雪压分布图分析后认为,

电厂五十年一遇雪压应采用 0.35kN/m2。

(3)三十年一遇最低气温

根据洛川县气象站历年实测统计计算,采用 P—Ⅲ型曲线适线,结合周围地区工程,得

三十年一遇最低气温为-23.2℃。

2.4 地质条件

厂区地段属湿陷性黄土场地,湿陷类型为自重湿陷性,湿陷等级为Ⅲ~Ⅳ级,地下水位

埋藏深度大于 50m。地区最大冻土深度为 93cm。厂址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 0.071g(相

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 6 度),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 0.56s。地基土对混凝土结构及钢筋

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无腐蚀性。建筑场地类别为 II 类。

厂址地下无文物及矿产。厂址附近无机场及军用设施。

2.5 设计条件

2.5.1 锅炉技术参数(相关)

锅炉型式:

煤粉炉

煤源:本工程主要燃煤由延长巴拉素煤矿、可可盖煤矿、魏墙煤矿供应,应急备用燃煤

由黄陵矿区党家河、郭家洼、华恒、安喆等煤矿等供应。以铁路运输来煤为主,汽车运输少

量应急备用燃煤。本期工程设计和校核煤种的煤质及灰成分分析见表。

耗煤量:设计煤种为 433.86 t/h;校核煤种 1 为 435.24 t/h;校核煤种 2 为

428.44t/h。

锅炉除渣方式: 风冷式机械除渣系统

锅炉烟气除尘方式:静电除尘器

2.5.2 煤质及灰分析

煤质及灰分析

检测项目

符号

单位

设计煤种

校核煤种1

校核煤种2

全水分

Mt

%

13.8

13.25

12.85

空气干燥基水分

Mad

%

3.60

3.572

3.703

收到基灰分

Aar

%

22.52

23.237

22.758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Vdaf

%

28.54

30.454

30.859

收到基碳

Car

%

52.07

51.738

52.389

收到基氢

Har

%

3.23

3.253

3.29

收到基氮

Nar

%

0.67

0.675

0.691

收到基氧

Oar

%

5.26

5.46

5.609

89

全硫

St,ar

%

2.45

2.387

2.413

收到基高位发热量

Qgr,v,ar

MJ/kg

20.88

20.806

21.117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v,ar

MJ/kg

19.90

19.833

20.145

哈氏可磨指数

HGI

/

47

50.3

51

煤灰熔融特征温度/变形温度

DT

1170

1110

1110

煤灰熔融特征温度/软化温度

ST

1180

1120

1120

煤灰熔融特征温度/半球温度

HT

1190

1130

1130

煤灰熔融特征温度/流动温度

FT

1270

1140

1140

煤灰中二氧化硅

SiO2

%

53.51

53.146

52.18

煤灰中三氧化二铝

Al2O3

%

19.97

19.139

18.654

煤灰中三氧化二铁

Fe2O3

%

10.97

11.545

12.315

煤灰中氧化钙

CaO

%

4.49

5.228

5.893

煤灰中氧化镁

MgO

%

1.27

1.205

1.145

煤灰中氧化钠

Na2O

%

1.86

1.819

1.779

煤灰中氧化钾

K2O

%

2.32

2.277

2.21

煤灰中二氧化钛

TiO2

%

0.93

0.916

0.892

煤灰中三氧化硫

SO3

%

4.05

4.02

4.19

煤灰中二氧化锰

MnO2

%

0.127

0.129

0.1331

煤灰中五氧化二磷

P2O5

%

0.086

0.0975

0.1069

煤中氯

Clar

%

0.019

0.0168

0.0164

煤中汞

Hgar

µg/g

0. 142

0.1439

0.1528

煤中氟

Far

µg/g

150

157.1

152.1

煤中砷

Asar

µg/g

6

5.7

5.6

煤中镉

Cdar

µg/g

0.3

0.3

0.3

煤中铬

Crar

µg/g

40

40.3

39.5

煤中铅

Pbar

µg/g

9

8.3

8.1

煤中铜

Cuar

µg/g

7

7.2

6. 9

煤中镍

Niar

µg/g

12

12

11.7

煤中锌

Znar

µg/g

37

40.2

44.1

煤中游离二氧化硅

SiO2(F) ar

%

4.52

5.076

4.995

煤灰中游离氧化钙

CaO(F)

%

0.48

0.668

0.778

煤的冲刷磨损指数

Ke

/

4.9

4.9

4.8

测量电

测试温

度(℃)

比电阻

(Ω·cm)

90

压(V)

室温

1.05×109

2.20× 109

7.41× 108

80

5.00×109

1.17× 1010

8.59× 109

100

4.32×1010

8.21× 1010

6.73× 1010

120

2.49×1011

4.30× 1011

4.83× 1011

150

9.62×1011

1.74× 1012

5.00× 1012

煤灰比电阻

ρCA

2000

180

1.04×1012

1.60× 1012

8.00× 1012

2.5.3 物料特性

物料名称:灰库内干灰

干灰真实密度:2000~2200kg/m3

干灰堆积密度:750~800 kg/m3

干灰温度:100℃

煤灰中氧化钙含量: 4.49(设计煤种);5.228(校核煤种 1);5.893(校核煤种 2)

2.5.4 干灰卸料系统工艺

干灰卸料系统:由灰库落灰斗经手动检修阀、气动关断阀、电动给料机、散装机伸缩头

落入散装车;散装车排气经过伸缩头排气夹层、过滤器、排风机排至大气。

调湿灰卸料系统:由灰库落灰斗经手动检修阀、气动关断阀、电动给料机、调湿灰卸料

机落入运灰车;加湿水经过手动检修阀、水路过滤器、减压稳压阀、手动调节阀、自动关断

阀、调湿灰卸料机与灰混合后进入运灰汽车。

2.5.5 调湿水水质

搅拌用水采用煤水处理系统回用水,水质资料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测量值

合格范围

备注

pH

6~9

Cl–

ppm

≤500㎎/l

3

悬浮物粒径

μm

≤5

4

悬浮物含量

ppm

≤300

2.6 设备主要技术规范

2.6.1 干灰卸料机

型式:汽车散装机

干灰出力:200t/h

配套卸料阀门、电动给料机、排尘风机、脉冲布袋除尘器及阀门等

噪声值:<85dB(A)(距设备 1 米处)

台数:6 台(套)

2.6.2 调湿灰卸料机

型式:双轴搅拌机

91

干灰出力:200t/h

调湿灰含水率:15%~25%可调

配套卸料阀门、电动给料机、连接件等

噪声值:<85dB(A)(距设备 1 米处)

台数:5 台(套)

2.6.3 语音呼叫装置

数量:3 套(原、粗、细灰库下各一套)

其他:每座灰库配备 1 台移动式液压升降检修平台,以方便检修卸料设备。

2.6.4 灰库气化槽装置

规格:宽度 X 厚度:200mmX~30mm

A 型气化槽长度:2500mm,68+2 套(暂定)

B 型气化槽长度:2000mm,190+2 套(暂定)

C 型气化槽长度:1500mm,28+2 套(暂定)

耐温:≥200℃(三种型号气化槽的数量最终以设计院施工图为准)

气源进口型式:箱侧

气源管道接口:Ø1 1/2"

材料:碳化硅多孔板、碳钢

耐压: P<1.05MPa

壳体: δ=5mm 材料 Q235

密封剂: 硅酮密封胶

2.6.5 灰库卸灰斗及气化板

卸料斗数量:12 套,含与气化板连接安装附件。

卸料斗尺寸:进口:φ920×10,出口:φ325X8

卸料斗材质:Q235,壁厚不小于 10mm

卸料斗具体外形及要求详见附图。

气化板规格:直径Ф150mm,

厚度 27mm

耐温:≥200℃

数量:24 块

材料:碳化硅多孔板

耐压: P<1.05MPa

气源接口方式: 底部

气源管道接口: φ3/4"

密封剂: 硅酮密封胶

92

2.6.6 灰斗气化风机

介质名称: 空气

型式: 罗茨式

额定排气量: 26m3/min

额定排气压力: 0.066MPa(g)

数量: 4 台

冷却方式: 风冷

噪声值: <85dB(A)(距设备 1 米处)

2.6.7 灰库气化风机

介质名称: 空气

型式: 罗茨式

额定排气量: 34m3/min

额定排气压力: 0.098 MPa(g)

数量: 4 台

冷却方式: 风冷

噪声值: <85dB(A)(距设备 1 米处)

2.6.8 灰斗气化风电加热器

介质名称: 空气

流量: 26m3/min

压力: 0.066MPa

数量: 2 台

进口温度: ≤风机出口风温-5℃(根据工程布置情况提出)

出口温度: ≥230℃

配套数显温度就地控制柜等。

2.6.9 灰库气化风电加热器

介质名称: 空气

流量: 34m3/min

压力: 0.098MPa

数量: 3 台

进口温度: ≤风机出口风温-5℃(根据工程布置情况提出)

出口温度: ≥150℃

配套数显温度就地控制柜等。

3. 专用技术要求

3.1 干灰卸料机

93

3.1.1 干灰卸料机采用自带独立排气过滤器的汽车散装机。散装机及其配套辅助设备的

设计、结构、制造、性能、安装和试验等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3.1.2 散装机及其配套辅助设备应开关灵活、严密、整体密封性好,过滤器排气满足当

地环保要求。

3.1.3 散装机及其配套辅助设备应能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长期安全、可靠、平稳运行,

并满足各种性能和工况要求;散装机及其配套辅助设备应有良好的可控性能,合理的运行操

作方式及就地启停、调试和正常及事故情况下的保护等措施,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3.1.4 本设备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卸料系统的手动/气动干灰隔离阀,膨胀节,电

动给料机,伸缩头,落灰管及连接件等;排气系统的过滤器及积灰斗,排风机,气、灰管道

及阀门等。

3.1.5 卸料系统的手动/气动干灰隔离阀参照执行“DL/T 906-2023 仓泵进、出料阀”。

阀门通径选择 DN 300 ,采用闸或滑板结构,阀体采用不低于铸钢的材料,阀板采用不低于

不锈钢的材料,密封采用耐磨橡胶、石墨盘根等,易损件及密封副寿命不小于 8000h。

3.1.6 手动干灰隔离阀采用链轮传动,链条低处距离操作平台或地面距离不大于 1.2m。

3.1.7 给料机采用多叶片星型给料机型式,轴承与壳体分离设置。给料机采用侧面链传

动或直连传动;壳体与轴端采用双道密封轴封,一道材料不低于耐磨橡胶,另一道采用不低

于石墨盘根的材料。

3.1.8 给料机壳体上部设有断面不小于 200x150mm 的检修手孔。

3.1.9 给料机叶片采用 16Mn 耐磨钢材料,转速不大于 35rpm。

3.1.10 伸缩卸料头上限位长度不超过 1.2 米,伸缩行程不小于 1.8 米。伸缩头内管采

用密封结构,防止串灰污染;外筒采用非金属致密帆布或等同材料制造,内外筒伸缩间距保

持基本一致,确保气流通道畅通。伸缩筒采用单绳或多绳提升结构,升降机采用提升筒自动

制动结构。

3.1.11 伸缩卸料头与汽车接口部位采用锥型结构,与水平面的夹角不小于 45°,锥面

大径应不小于 600mm,小径满足落灰要求,锥面采用碳素结构钢,厚度不小于 8mm,落灰管

锥面突出不小于 100mm。

3.1.12 伸缩卸料头装设压力式(或音叉式)的料位开关,罐车装满时实现自动停止卸

料。

3.1.13 干灰卸料装置采用自带排尘过滤器的结构型式:即系统收尘经自带的排尘过滤

器、排尘风机后直接排大气;过滤器所收集的灰尘自流进入卸料管。所选配的排气风机、料

位计、减速机等为优质产品,以确保整个干式卸料装置的性能。料位计选用无源核子料位计,

具体形式由招标人确定。排尘过滤器采用布袋式,其布袋选用合适的材料,满足国家对环保

的要求,充分考虑检修空间,笼架为卡扣连接型式,方便拆卸。干式卸料器料位计控制料位

灵敏准确,罐车装满时实现自动停止给料、并发出声光报警;设计结构保证整个卸灰过程不

94

冒干灰,达到文明生产要求。 散装机排气管自伸缩筒的内外筒夹层之间接出,进入自带的

排气过滤器。其排风量不小于 18m3/min(暂定)。排尘风机壳体及叶轮采用耐磨材料,使

用寿命不小于 20000h。

3.1.15 过滤器壳体厚度不小于 3mm,采用脉冲清灰;过滤器下部积灰斗任一侧面与水平

面最小夹角不小于 60°,其排灰口直径不小于 DN150,排灰管接至散装机进灰管内,排灰管

设气动隔离阀, 阀门形式为快开全通形式的干灰闸板阀,不允许采用蝶阀。

3.1.16 散装机进料管道上设置管接头或柔性接头,以便干式卸料装置、给料机、阀门

等部件的检修。

3.1.17 操作顺序

起动顺序:汽车就位→ 散装头与汽车装料口的对位(通过人工)→ 采用手动控制控制

散装头下降(对位后,散装机伸缩头下行程发出信号或操作人员判断)→ 打开过滤器灰斗

排灰阀(延时 30~60S)→卸料顺序:启动散装机的排气过滤系统(延时 5~10S)→ 打开

排尘风机(延时 0~20S)→启动电动给料机(延时 0~30S)→ 打开进料的气动干灰阀(开

始向散装车内装料)(延时 300~700S)→关闭过滤器灰斗排灰阀。

关闭顺序:散装头上的料位计发出信号(或操作人员判断料已满)(延时 0~5S)→ 自

动关闭进料气动干灰阀(或操作人员关闭气动干灰阀)(延时 0~30S)→关闭电动给料机

(延时 0~10S)→ 停止排尘风机(延时 0~10S)→停止散装机的排气过滤(延时 5~10S)

→手动提升散装头到合适位置(或上行程开关发信停止)(完成一次卸料过程)。

连锁要求:气动干灰阀、电动给料机、散装机的排气过滤器、排尘风机在开始装料和装

满料的两个动作过程中互为闭锁,即前一个动作未执行,后一个设备不能开启或关闭。必须

解除连锁,可以手动操作干灰阀、给料机、过滤器、伸缩头(行程开关与伸缩头始终连锁)

等。

3.1.18 控制部分要求

干式卸料装置控制方式主要采用就地控制。投标人应提供用于就地控制的控制台。干式

卸料装置就地控制台具有半自动控制和自动控制卸料的功能。控制台上应设置半自动及自动

操作所需按钮、指示灯。控制台采用全钢材质,防护等级为 IP54。投标人应随干式卸料装

置配套提供本体范围内的全套就地仪表及控制设备,防护等级为 IP54。配供的控制台能完

成干式卸料装置整套设备的监视、连锁及控制功能。双方的设计和供货的接口为控制台的接

线端子排上。投标人负责控制台至就地设备的所有电缆及安装附件。

控制台内所用电器元件应为优质合格产品,技术参数符合相关国标,并有出厂合格证。

控制台上应设运行指示灯,并提供与就地设备连接电缆。

控制台应能向招标人控制系统送出下列硬接线接口:

干式卸料设备运行、停止状态

干式卸料设备故障跳闸

95

散装机料位高

阀门开、关状态

搅拌机运行、停止、故障状态

干灰卸料机所配的气动阀配带开、关机械式行程开关;电磁阀为双电控、220VAC、通径

不小于 3/8″的电磁阀。

每座灰库下设 1 个装车操作室,同一灰库的几台卸料设备的控制应合设一个控制台(或

可拼接成一个操作台)。控制台能控制每座灰库的所有卸灰设备,包括每座灰库的搅拌机、

干灰散装机、给料机、气动干灰阀、升降电动机、排尘风机、气动阀门、供水喷雾系统等的

供电、电机的保护、控制等,招标人只提供操作台电控柜的总电源。每个灰库配备 1 套功率

不小于 15W 的扩音呼叫设备及 2 只喇叭。

招标人只提供控制台电控柜的总电源,电源为 380VCA/220VAC 三相四线制电源。其余等

级的电源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所供设备的供电、电机的保护、控制等都有投标人电控柜完成。

电控柜至灰库卸料系统内所有就地设备之间的电缆、铝合金电缆槽盒、电缆穿管、电缆

保护软管及接头等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提供电缆敷设通道或埋管布置图,由招标人确认。

投标人应提供控制柜的容量,用于招标人电源电缆的选择。

招标人只提供一路总仪用压缩空气接口,投标人设备所需的仪用压缩空气由投标人负责

进行分配,并提供所需的气源管、阀门、接头及附件,材质 SS316。

投标人提供排水池超声波液位计。

3.1.19 电动机

电动机型号

额定功率:

额定电压:

额定转速:

电气运行方式:

电机防护等级 IP54

电机绝缘等级 F 温升按 B 类考核。

电动机采用全封闭、风冷(TEFC)型式,并与干灰散装机设备、运行方式和维修要求相

适应。

电动机应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要求。

电气设备及电动机要求详见“通用技术要求中 2.1 电气技术规范”。

3.1.20 设备标志

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不锈钢板制作的铭牌,标志铭牌规格等应符合 JB8-82《产

品标牌》的要求,铭牌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设备名称

96

制造厂名称

制造厂产品编号

制造许可证编号

设备型号及主要参数

……

标识系统编码(KKS 编码)

重量

制造日期

3.2 调湿灰卸料机

3.2.1 调湿灰卸料机及其配套辅助设备的设计、结构、制造、性能、安装和试验等须符

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本工程调湿灰卸料机选用双轴搅拌机型式。

3.2.2 搅拌机卸料系统要求密封严密,各运动部件运转灵活。主机和配套辅机、附件及

过渡段间的连接一体化设计制造,配套合理,便于安装和检修。卸料口配带短管,其底标高

限定为 4.0 米。落灰管道上需设管接头或柔性接头,以便湿式搅拌机、给料机、气动干灰阀

等部件的检修。

3.2.3 湿式搅拌机及其配套辅助设备应能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长期安全、可靠、平稳运

行,并满足各种性能和工况要求;湿式搅拌机及其配套辅助设备应有良好的可控性能,合理

的运行操作方式及就地启停、调试和正常及事故情况下的保护等措施,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经

济运行。

3.2.4 本设备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卸料系统的手动/气动干灰隔离阀,膨胀节,电

动给料机,搅拌机,落灰管及连接件等;供水系统的水管道、阀门和喷嘴等。湿式卸料机的

供水母管按照从供水至搅拌机的方向依次配手动关断阀、Y 形过滤器、减压稳压阀、手动流

量调节阀和气动关断阀。

3.2.5 卸料系统的手动/气动干灰隔离阀参照执行“DL/T 906-2023 仓泵进、出料阀”。

阀门通径选择 DN300,采用闸或滑板结构,阀体采用不低于铸钢的材料,阀板采用不低于不

锈钢的材料,密封采用耐磨橡胶、石墨盘根等,易损件及密封副寿命不小于 8000h。

3.2.6 手动干灰隔离阀采用链轮传动,链条低处距离操作平台或地面距离不大于 1.2m。

3.2.7 给料机采用多叶片星型给料机型式,轴承与壳体分离设置;给料机采用侧面链传

动或直连传动;采用双道密封轴封,一道材料不低于耐磨橡胶,另一道采用不低于石墨盘根

的材料。

3.2.8 给料机壳体上部设有断面不小于 200x150mm 的检修手孔。

3.2.9 湿式搅拌机的叶片采用耐磨材料,叶片硬度≥ HRA>90 。使用寿命不小于 25000

小时,主轴使用寿命不小于 50000 小时,轴承使用寿命不小于 40000 小时。除易损件外设备

的使用寿命为 30 年, 所用的材料完全满足电厂所在地区环境条件和工作介质的要求。

97

3.2.10 搅拌机的本体结构应考虑防止水雾上蹿的措施。其进料口中心线与出料口中心

线的间距不小于 3.0 米。

3.2.11 搅拌机双轴传动方式为同步齿轮传动,主动轴与电机间传动方式为侧装链传动

方式。

3.2.12 搅拌机采用剖分式轴承座,轴承采用双列调心滚子轴承及推力轴承的组合形式。

主轴材质为#45 钢外喷涂防腐耐磨材料,主轴使用寿命大于 50000 小时。

3.2.13 搅拌机壳体选用普通材料,厚度不小于 10 mm;搅拌机应具有一定的防湿灰沾结

和便于清除机内残留灰垢的措施,本工程氧化钙含量较高,加湿灰极易粘结,要求在搅拌机

厢体内壁、落料口、出口落料管加贴耐磨不粘灰专用复合板,复合板厚度不小于 15mm。复

合板材质为聚合碳化树脂板,聚合碳化树脂板(加湿搅拌机专用复合板)几乎集中了各种塑

料的优点,具有普通聚乙烯和其它工程塑料无可比拟的耐磨、耐冲击、自润滑、耐腐蚀、不

吸水、不易粘附、密度小等综合性能,摩擦系数仅为 0.07—0.1,吸水率仅为 0.01-0%,同

体积的质量只有钢材的 1/8,安装使用方便,砂浆磨损率为 0.62%,是 45#碳钢的 1/7,

具有很高的使用寿命。设备的使用寿命为 30 年, 选用材料需完全满足电厂所在地区环境条

件和工作介质的要求。

3.2.14 搅拌机叶片采用的钢质外喷涂防腐耐磨材料,叶片厚度不小于 16mm,外贴耐磨

不粘灰专用复合板材,复合叶片厚度不小于 30mm,使用寿命不小于 10000 小时(连续),

材质要求见 3.2.13。

3.2.15 搅拌机内的加水喷嘴的安装高度(距灰面)要保证水能充分雾化。搅拌机的喷

雾水系统采用不锈钢材料。

3.2.16 每台搅拌机供水系统应配置手动检修隔离阀、Y 型过滤器、调节阀、稳压阀、气

动关断阀,通径与水量匹配。

3.2.17 湿式搅拌机的喷雾水系统采用合理的分支和安装方式、灵活的水量调节方式,

并根据系统需要设置调节阀和远方控制阀,喷头采用不锈钢材料。所配气动阀的气源压力为

0.5~0.8MPa。搅拌机内部配水管道采用不锈钢管,配远方操动气动/电磁水阀,使用寿命≥

10 万次,总线可控及支线均可调 ,配套便拆式前置过滤器。

3.2.18 投标人充分考虑本工程氧化钙含量较高情况,搅拌机驱动系统动力应按照不小

于 37 kW 配置。

3.2.19 搅拌机调湿灰要求灰水混合均匀,灰的含水率可调,以满足自卸汽车或其它机

械运输的要求。采用横向喷水,喷水采用分段式,可连续调整。一级 70%、二级 30%、三

级、四级调整。喷头采用不锈钢材质。喷嘴的安装高度保证水能充分雾化,正常运行时不得

发生喷嘴堵塞现象(水系配过滤器)。考虑防止水雾上蹿的措施。远方气动配水系统通过对

总线和支线水路远操阀的控制实现拌和水量连续调节。在搅拌机设备设 1 路冲洗水分支管,

设手动关断阀和软管,用于搅拌机停运后设备内部进行人工水冲洗,防止设备内壁四周、主

98

轴和叶片上积灰板结。

3.2.20 搅拌机运行顺序

装车顺序:(汽车就位)启动搅拌机(0~15s)→启动电动给料机(0~15s)→打开气动供水

阀门(0~15s)→打开气动进料阀(向自卸汽车内装料)。

关闭顺序:(汽车装满)关闭气动进料阀(0~15s)→关闭供水气动阀(0~60s)→关闭电动

给料机延时(0~60s)→关闭搅拌机(完成一次卸料过程)。

连锁要求:气动干灰阀、电动给料机、供水气动阀在开始装料和装满料的两个动作过程

中互为闭锁,即前一个动作未执行,后一个设备不能开启或关闭。如要打乱上面所述的顺序

程控,必须解除连锁。

3.2.21

设备标志

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不锈钢板制作的铭牌,标志铭牌规格等应符合 JB8-82《产

品标牌》的要求,铭牌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设备名称

制造厂名称

制造厂产品编号

制造许可证编号

设备型号及主要参数

……

标识系统编码(KKS 编码)

重量

制造日期

3.3 灰库气化装置技术要求

3.3.1 气化(槽)板材料采用碳化硅多孔板,其透气率满足当△P=2.50―3.00kPa 时每

平方米透气率 Q=0.7―0.8m3/min,耐温值满足设计要求,抗拉强度不小于 300kg/cm2、抗弯

强度不小于 60kg/cm2。气化(槽)板应平整,透气均匀,质量稳定,不得有灰渣气孔和局

部不透气及裂纹。

3.3.2 气化槽与装置壳体间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密封严密无缝隙,碳化硅多孔板,板间

接缝均采用硅树脂连接,其接缝处应平直洁净无缝隙,树脂浆液不得堵塞工作面气孔,组装

后的多孔气化装置必须保持清洁无油漆、无泥沙。

3.3.3 安装气化槽的槽体一次成型,箱体及连接接口处应保证密封不漏气、不漏灰,气

化装置组装前各配套件均应进行整形调整,消除所有焊接变形及其内应力,并保证其底板及

法兰连接面光滑平直。

99

3.3.4 槽体成品内表面应进行有效酸洗并镀锌处理。气化装置配套供应各种所需配件及

安装附件如底板、法兰、垫片、螺栓、螺母、密封材料等。

3.3.5 气化装置和气化槽在组装后必须作密封性、透气性和透气均匀性试验,要求在

0.15MPa 气压下持续工作 0.5 小时以上。气化板的试验在卖方厂内的试验台上完成。

3.3.6 产品装运前卖方对气化(槽)板表面应有防水、防压措施。

3.3.7 气化槽安装倾斜度为 6°,并以落灰口为中心呈辐射状均匀布置在灰库底部。气

化槽总面积大于灰库库底截面积的 15%。

3.3.8 气化槽组装前内外表面均保证喷刷防锈漆两遍,油漆厚薄均匀,颜色一致。

3.4 气化风机技术要求

机械设备各转动部位(如传送带、齿轮机、联轴器、飞轮等)必须装设防护装置。 机械

设备必须装设紧急制动装置,一机一闸一保护。气化风系统具备机组、加热器运行参数超限

报警、保护连锁功能。气化风系统具备远方监控能力,运行方式调整方便,可实现无人值守。

3.4.1 气化风机和辅助设备的设计、结构、制造、性能、安装和试验等须符合国家相关

标准及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3.4.2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成熟的产品。除非另有说明,招标人不接受带

有试验性质的设备。所有设备应设计合理,满足电厂运行。任何设备不应有变形、振动、腐

蚀和其他运行故障。

3.4.3 气化风机采用进口机芯的三叶罗茨鼓风机,气化风机及其配套辅助设备应能在规

定的环境条件下长期安全、可靠、平稳运行,并满足各种性能和工况要求;气化风机及其配

套辅助设备应有良好的可控性能,合理的运行操作方式及就地启停、调试和正常及事故情况

下必需的检测、控制调节及保护等措施,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3.4.4 气化风机和辅助设备的本体及支座设计应能满足当地地震烈度所必须的强度要

求,并保证结构上的完整性。设备零部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有良好的表面

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外露的转动部件均应设置防护罩,且便于拆卸。各转运部件转

动灵活,无卡阻现象。润滑部分密封良好,无油脂渗漏现象。

3.4.5 气化风机传动方式采用皮带传动,有可调式张紧装置,且操作简易。带型选择应

保证有良好的防滑性能和较高的传动效率且为标准件。

3.4.6 气化风机在设计工作压力下,流量允许误差为±2%;风机进气最高限制温度为

50℃。气化风机性能满足灰斗/灰库最高料位连续运行时的要求。

3.4.7 气化风机入口应装设高效率的空气滤清器,并保证空气通过滤清器的最大流速不

大于 1.0~1.3m/s, 洁净状态下压力损失为 100~250Pa,应保证空气过滤效果,其结构设计

应便于拆换,在空气滤清器应装设压差计,以便于检控风机入口空气质量。

3.4.8 气化风机应选用结构合理、效果好的进、出口消音器、减震设施以及优质的辅机

附件,使风机噪声符合本规范书规定标准, 即离设备外壳和地面 1 米处的噪声不大于

100

85dB。风机整机应设置隔音罩及冷却风扇。

3.4.9 风机宜采用制造精良、压缩效率高的单级罗茨型机芯和外型美观、隔音效果好、

便于拆卸、开关灵活、方便检修的隔音罩,以充分降低设备和室内的噪声。详细的结构特点

在投标书中做专题说明。

3.4.10 气化风机应配套设置安全阀、启动卸载阀、止回阀、压力表及滤芯清洁度指示

器。安全阀的通流量应大于风机流量的 50%以上,止回阀必须安装在安全阀和排气管道的

下游。

3.4.11 气化风机采用风冷却系统,保证风机机体、轴承和油系统正常运行。冷却效果

应能够保证在环境温度不超过 50℃时长期连续正常运行。详细的系统结构特点在投标书中

做专题说明。

3.4.12 气化风机易损件使用寿命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整机使用寿命不少于 30 年,轴

承使用寿命不应小于 50000 小时,同步齿轮使用寿命不少于 50000 小时。皮带传动方式的皮

带寿命不少于 24000h。整机第一次大修前安全运行不少于 50000 小时。

3.4.13 所有重件应带有在安装和检修时可起吊的设施,如吊耳等。

3.4.14 投标人应对外购配套件的质量性能负责。外购配套件应有生产许可证及生产检

验合格证。

3.4.15 易于磨损、腐蚀、老化或需要调整、检查和更换的部件应提供备用品。并且结

构的设计应能方便的拆卸、更换和修理。

3.4.16 各外露的转动部件均应设置防护罩,且应便于拆卸;人员易于到达的运动部件

应设置防护栏,但不应妨碍维修工作。

3.4.17 风机应有必要的防振动措施。

3.4.18 风机出口应有必要的防止气流脉动措施。

3.4.19 风机采用防震底脚连接风机底座与风机基础,防震底脚带消震的橡胶以防止风

机的震动(机械噪声)传到基础。

3.5 电加热器技术要求

3.5.1 空气电加热器和辅助设备的设计、结构、制造、性能、安装和试验等须符合国家

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3.5.2 空气电加热器采用多支管状电热元件、筒体结构。空气电加热器及其配套辅助设

备应能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长期安全、可靠、平稳运行,并满足各种性能和工况要求;空气

电加热器及其配套辅助设备应有良好的可控性能,合理的运行操作方式及就地启停、调试和

正常及事故情况下的保护等措施,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

3.5.3 空气电加热器整机具有良好的防锈蚀、防磨损性能和高度的运行可靠性。

3.5.4 空气电加热器加热元件拆卸方便,采用专用扳手可在不拆卸固定板的情况下很方

便地进行更换。

101

3.5.5 为确保空气加热均匀,在加热器内部设有导流板。

3.5.6 空气电加热器就地控制柜进线电源为三相四线制,电压 AC380 V,一路电源。

3.5.7 在额定功率下,加热元件的工作寿命不少于 20000 小时。

3.5.8 空气电加热器电功率应计算确定,在额定工作电压下,加热器额定功率允许偏差

10%。

3.5.9 空气电加热器冷态绝缘电阻不小于 2 M

。

3.5.10 电加热器壳体(包括电气接线部分外壳)均应按压力容器进行设计、制造,加热

器壳体不允许有漏风,漏风率应为“0”。

3.5.11 空气电加热元件的设置应留有 20%余量,且具有在一定温度范围内保持恒温的功

能。

3.5.12 空气电加热器加热丝宜采用 0Cr27Al7Mo2,保护套宜采用 1Cr18Ni9Ti,绝缘材

料宜采用无水结晶氧化镁粉。

3.5.13 数显温度就地控制柜采用数显温度调节仪、集成电路触发器、大功率可控硅和

测温元件组成的测量、调节、控制回路,控制精度高、调节性能好,可实现连锁、远方控制。

3.6 仪表与控制要求

投标人所供仪表及参数显示应采用国际标准工程计量单位。例如:压力和差压:Pa

(帕),温度:℃(摄氏度)。仪表选型应尽量全厂保持一致,以减少维护工作量。

投标人应采用符合最新国家标准的元件和设备组件,热电偶采用 K 分度(双支),热电

阻采用 Pt100(双支,三线制);模拟量信号为 4~20mA DC(投标人接受或发出的模拟量信

号有隔离功能);开关量为无源干接点,接点形式为 DPDT,接点容量为 220V AC,5A、110V

DC,3A。严禁使用非标准测量元件。所有仪表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6.1 气化风机

投标人应为每台气化风机入口、出口提供防振型弹簧管压力表各一台,材质采用 S316。

压力表过程接口为 M20X1.5 外螺纹,精度 1.6 级,表盘面直径不小于 150mm。压力表表盘带

三色标:红、绿、黄。并提供仪表阀、仪表管、接头等安装附件,材质 S316。

3.6.2 空气加热器

投标人应提供加热器联锁用测温元件,并配供全部安装附件,材质 SS316。测温元件采

用铠装结构,M27X2 外螺纹安装。

空气电加热器的联锁控制由 DCS 完成。控制柜远程控制包含需要的电加热器启、停指令

接口;供远方监视用干接点接口:在远控方式、电加热器运行、电加热器停止、电加热器故

障;供远方监视的模拟量信号:加热器温度(4~20mA)。

空气电加热器控制柜至就地设备的连接电缆、电缆保护软管、接头等由投标人设计并供

货。控制柜至 DCS 的电缆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预留端子接口。

3.6.3 仪表控制设备技术要求

102

3.6.3.1 压力表

(1) 就地压力表应设置在容易观察的位置,或成组安装在就地表盘上。压力表应有防

湿和防尘护罩。压力表采用 316 不锈钢型。在振动很大的场所提供防振型压力表;易腐蚀的

场合使用防腐压力表。

(2) 压力表能够耐受相当于最大压力 150%的超限压力而不影响校准精度和性能。

(3) 压力表具备下列最低性能:

精确度 量程的±1.6%

复现性 量程的±0.25%

温度效应 每改变 30℃,量程的±1%

在 12 个月的时间内重新校准压力表,不超过一次,以保持上述性能。

(4) 就地压力表的外罩的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 标准。 就地压力表刻度盘尺寸:φ

150;精度等级 1.6;连接尺寸:除非特殊指明,一般为底部 M20×1.5。压力表表盘具有颜

色警示功能,投标人根据压力表工作范围,确定正常工作区、报警区、危险区,并在刻度盘

上分别用绿色、黄色、红色色予以指示。

(5)表计配不锈钢机芯,配一次门(一次门采用仪表阀)和二次门。泵出口压力表配缓

冲弯。温度与介质接触的必要的地方带套管。表计的设计位置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能

够准确测量。

3.6.3.2 双金属温度表

(1)双金属温度计为采用Φ150 可抽芯式万向型不锈钢 316,有密封防振玻璃盖,便于维

修时拆卸。其外部有调节装置。接管尺寸为 M27X2,刻度盘为白底黑字。在振动很大的场所

提供防振型温度表。易腐蚀的场合使用防腐温度表。表盘具有颜色警示功能,投标人根据温

度计工作范围,确定正常工作区、报警区、危险区,并在刻度盘上分别用绿色、黄色、红色

色予以指示。

(2) 温度表能够耐受相当于最高温度 150%的超限温度而不影响校准精度和性能。

(3) 所有温度表保护套管采用不锈钢护套。 每一温度表均配有带护套管的安装底座,

材质满足使用条件,套管材料:不低于 0Cr18Ni9;双金属温度计套管是一根钻孔棒形。根

据温度条件和工质流体,可以将其焊接在管道上或装设最小 27mm 螺纹接头。

(4) 温度表具备下列最低性能:

精确度 量程的±1.6%

复现性 量程的±0.25%

温度效应 每改变 30℃,量程的±1%

(5) 就地温度表的外罩的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 标准。

3.6.3.3 热电偶、热电阻

(1) 热电偶为 I 级标准,热电阻为 A 级标准。 热电偶使用 K 分度双支,热电阻 Pt100

103

双支三线制。

(2) 热电偶和热电阻铭牌上标注设计编号(KKS)。

(3) 常温下绝缘电阻要求,用 500 兆欧表耐压 2s,热电偶丝与保护套管之间的绝缘电

阻>500Ω,双只热电偶丝与保护套管之间的绝缘电阻>100Ω

(4) 精确度 :热电偶精确度符合下列最小误差极限: (在 0℃~316℃温度范围内,±

1.7℃; 在 316℃~817℃温度范围内,±0.5%; 在 817℃~1260℃温度范围内,±0.75%。)热

电阻的最低精确度在整个范围内被测温度的±0.5%。

要求每只热电阻/热电偶均为同向偏差,

每年最多校验一次,就可保持其性能指标。

(5) 本期工程热电偶热电阻全部采用双支,热电偶选型按 K 分度、热电阻选型按 Pt100

三线制。

(6) 用于测量风粉的测温元件选用耐磨热电阻。

测温元件必须配置保护套管,保护套管由投标人设计并供货。保护套管选用不锈钢保护

套管,所用保护的保护套管应接在保温层外,应满足安装维修要求(要求穿出保温层,更换

测温元件不必拆除保温)。用于测量风粉等的测温保护套管应为防磨型;诸如喷嘴和内部管

道工作温度超过 400℃者,采用合金钢。

(7) 套管必须使用热轧钢元件整体加工完成,整个工艺过程不允许锻打或中间或端部

封口焊接,内孔必须采用深盲孔技术且要保证其同心度的要求,严禁打穿孔再端部封焊。上

述工艺使用“制造工艺的特别检验要求”予以检验。

(8) 主要技术参数:

接口尺寸: M27×2

耐磨头硬度: HRC62-65

防护等级: IP65

公称压力: 使用部位压力

3.6.3.4 控制盘柜、接线盒技术要求

(1) 仪表保护箱、配电箱、气源分配箱、保温箱、接线盒采用钢板喷塑材质,盘柜防

护等级为:电子设备间内 IP44,主厂房及辅助车间内 IP54,室外露天 IP56。配电箱内配电

回路留有 20~30%的余量。

(2) 盘、台、柜门有导向式门封垫条。室内盘、台、柜内的端子排布置在易于安装接

线的地方,并且与柜底的距离不少于 300mm。电源柜端子和机柜的内部接线用线根据所需容

量配置和选择线型。

(3) 对于正面不开孔安装仪表和控制设备的盘、柜采用厚度为 2.5mm 的不锈钢板;对

于正面需开孔安装仪表和控制设备的盘、柜,其的正面采用厚度为 3.0mm 的不锈钢板,其余

部分采用厚度为 2.5mm 的不锈钢板。

(4) 控制盘、柜内保留 20%的端子空位及 20%的线缆槽位裕量,以便其它设备输入、输

104

出信号接上时备用。

(5) 非金属器件如端子排、导线、电缆绝缘、导线支架、电缆连接件、油漆或其它外

套以及类似物质要用非燃烧或阻燃和自熄火材料制成,不能使用助燃性材料,或引起火焰蔓

延的材料。

(6) 所有控制盘、台、柜内的端子统一采用菲尼克斯、魏德米勒或同等质量品牌。

(7) 删除。

(8) 酸、碱、尿素区域布置的盘柜应考虑防腐措施。

(9) 就地保温柜应提供柜内伴热和温度自动控制装置,并有远程报警,状态监视。室

外需配防雨罩、必要的就地显示表等。

(10) 仪表盘柜内的端子排布置在易于安装接线的地方,并且与柜底的距离不少于

300mm。柜内的设计尺寸不宜太小,至少比设备布置下的最小面积大 30%以上。电源柜端子

和机柜的内部接线用线根据所需容量配置和选择线型。

(11) 室内盘柜采用不锈钢原色,室外盘柜喷塑处理,喷塑颜色与全厂保持一致。

3.6.3.5 控制电源

投标人应提供的仪表电源柜,应能接受招标人提供的 220VAC 总电源,电源柜向系统内

的所有仪表、电磁阀箱及就地控制设备供电。当投标人需要其它电压等级的电源时,自配变

压器。

投标人提供除灰系统电源柜(按单元机组和公用系统分别设置),负责为每个电磁阀箱

柜或仪表提供 220VAC 电源。投标人负责为省煤器区域(非供货范围)的电磁阀箱柜或仪表

提供 220VAC 电源(包含:供电电缆及安装附件),具体数量联络会时确定。

3.6.3.6 控制气源

招标人提供的控制气源压力为:0.5~0.7Mpa,除灰系统的仪用压缩空气气源管,阀门气

源管应为不锈钢管。

3.6.3.7 电缆技术要求

(1)电缆包括控制电缆、计算机电缆、热电偶补偿电缆、预制电缆、光纤及少量电力

电缆,所有电缆具有较好的电气性能,机械物理性能以及不延燃性, 除少量电力电缆外所有

电缆均采用阻燃电缆,且根据实际工程需要部分选用金属铠装型阻燃电缆(如在强度要求高

的位置敷设的电缆、直埋或垂直敷设的电缆等)。

(2)控制电缆

用于开关量信号的电缆均为网状总屏控制电缆。其技术要求如下:

交流额定电压: Uo/U ; 450/750V 耐压试验 3000V, 5 分钟完好。

工作温度: -10℃~ +70℃ , 耐高温控制电缆-10℃~ +200℃。

绝缘电阻: 在 20℃下温度不低于 105MΩ.m。

导体线芯直流电阻(20℃)符合 GB3956-83 规定。铜芯导体线芯截面不小于 1.5mm2

105

无铠装电缆允许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 6 倍, 铠装电缆允许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外

径的 12 倍。

(3)计算机电缆

系统的模拟量信号的电缆和计算机电缆为网状对绞分屏加总屏计算机电缆,用于热电阻

的电缆均为三线组分屏计算机电缆。其技术要求如下:

交流额定电压:Uo/U ; 300/500V 耐压试验 2000V, 1 分钟完好。

工作温度: -10℃~ +70℃ , 耐高温计算机电缆-10℃~ +200℃。

最低环境温度: -10℃

绝缘电阻:

在 20℃下温度不低于 1x103MΩ.km

工作电容:

低于 90 PF/m

电容不平衡:

低于 1 PF/m

铜芯导体线芯截面不小于 1.5mm2。

(4)热电偶补偿电缆

用于热电偶信号的电缆均为网状对绞分屏加总屏补偿电缆,其技术要求如下:

热电偶补偿电缆采用密封绝缘和护套的工艺结构。应具有优良的防潮、防腐等性能,耐

高温补偿电缆制造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制造。测量精度测量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工作温度: -10℃~ +70℃ , 耐高温补偿电缆-10℃~ +200℃。

绝缘电阻: 在 20℃下温度不低于 25MΩ.km

工作电容: 低于 80 PF/m

电容不平衡:低于 1 PF/m

分布电感: 低于 0.6 μH/m

静电感应电压(静电电压 20kV): 低于 10 mV

导体线芯截面不小于 1.5mm2 (长度允许范围内)

电磁干扰感应电压(50HZ,400A/m): 低于 5 mV

无铠装电缆允许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 6 倍, 铠装电缆允许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外

径的 12 倍。

(5)电力电缆,用于供电接线。

电力电缆技术规范参见电气有关技术规范。

(6)电缆保护软管

所有电缆保护软管应使用阻燃尼龙波纹套管。

3.6.3.8 智能压力、差压、流量变送器

(1)变送器均为进口产品,采用二线制接法:24VDC 电源外供,带就地中文液晶显示,外

壳防护等应达到 IP65 标准。

(2) 变送器输出信号:4~20mADC 两线制

106

(3) 变送器应为智能型,采用国际标准的 HART 通讯协议。能通过便携式智能终端对变

送器进行远距离诊断和查询、标定和重新组态,并具有自诊断能力。在线调整期间对变送器

的正常输出不造成任何干扰。过程接口及管接头应采用不锈钢 316 材质。所有不使用的连接

口应予以封堵。所有压力/差压变送器的管接头应采用英制螺纹(1/2NPT 或 1/4NPT)转为公

制螺纹(M20×1.5),以便于维护与检修。

(4) 变送器的最低性能如下:

准确性: 校准量程的正负 0.1%,包括线性、迟滞性和再现性的综合影响。

测量精度: ≥0.075%

稳定性: ≤0.125%(满量程)/12 个月,且有 5 年以上的稳定性。

温度影响系数:≤0.1%(满量程)/10℃。

再现性: 校准量程的±0.05%。

量程比: ≥100:1

温度漂移: 零点≤+0.8%/50O℃

总量: ≤+1%/50O℃

电源影响: ≤+0.005%/V

静压影响: ≤+0.1%/10Kg

(5) 高静压型变送器应能承受不小于 60MPa 的静压。

(6) 变送器外壳具有适当的密封方式与变送器的机械部分分隔开,

达到其最佳工作状态。

(7) 变送器外壳采用耐用金属制成。防护等级为 IP65,密封的壳盖易于装卸,电线,电

缆管接头为螺纹口式,口径为 1/2NPT,并配有封堵头。

(8) 在外接负载电阻最少为 500Ω时,仍能正常工作。

(9) 变送器零点/量程外部可调。

(10) 变送器法兰材质:316。

(11) 变送器安装支架为 2″管道安装或面板安装,全部为不锈钢 304。

(12)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编号在设备上安装编号铭牌(KKS 编码),铭牌应用螺丝固定.

材质为不锈钢 304。

(13) 差压、流量变送器不采用三阀组,采用仪表阀拼装。

3.6.4 仪控设备选型

设备品牌要求(未列入设备品牌由投标方推荐三家厂家品牌,以最高价计入总价,最终

由招标方确定,且不发生价格变化。

序号

设备名称

生产厂家短名单

1.

电动执行机构

温州瑞基、扬州电力修造厂、重庆川仪、天津中仪、南京科远、宝曼或同等质量品牌

2.

智能压力、差压变送器

ROSEMENT 3051 系列、EJA、E+H、西门子或同等质量品牌

107

3.

过程开关

SOR、长野、EDM 或同等质量品牌

4.

气动执行机构

重庆川仪、无锡工装、宁夏吴忠、圣汉斯或同等质量品牌

5.

压力表、温度计、热电偶、热电阻

安徽天康、重庆川仪、上自仪或同等质量品牌

6.

仪表阀

江苏中泰、福洛克、飞托克、盐城加久或同等质量品牌

7.

电磁阀

ASCO、FESTO、SMC 或同等质量品牌

8.

防堵取样器及连续吹扫

无锡同创、北京中控环宇、西安西仪或同等质量品牌。

9.

气化风机

山东章丘鼓风机厂、百事德、石家庄博纳或同等质量品牌。

3.7 清洁,油漆

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削、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

清除所有轧屑、锈皮油脂等。所有设备交付时至少应有一锌基打底涂层和一层覆面涂层,暴

露于大气的金属表面需要增加涂层。钢结构在第一次涂层前应做喷丸处理,在钢结构发运前

必须上两层底漆一层面漆。安装后所有钢结构表面应涂最后一道面漆,油漆颜色由供需双方

协商确定。油漆应采用国内较先进的漆种,并能适应当地的环境条件。

3.8 其它

3.8.1 系统中由投标人提供的各种阀门(包括手动阀门),当安装高度高于 1.5m 时,

投标人应提供固定的操作和检修平台。

对于经常操作、检查或维修的场所均设有永久性钢制平台、扶梯、栏杆、所有通道两侧、

平台、上下扶梯和孔洞的四周设有安全防护栏杆和踢脚板。平台采用刚性良好的防滑格栅板

平台,布置维护检修平台处应考虑荷重。梯子、平台宽度分别不小于 800mm 和 1000mm,满

足消防通道相关要求 。扶梯角度不大于 45°。平台、步道应采用热镀锌。扶手、球形节点

栏杆应采用钢管。防滑格栅板平台和扶梯踏步格栅板、钢板厚度不小于 4mm,扶梯的竖杆应

垂直于地面;并采用螺栓固定在平台框架上。栏杆扶手和竖杆直径按最新的国家建筑标准要

求(Φ48mm),栏杆其余部分直径Φ33.5mm,栏杆的横杆和竖杆采用圆球连接。栏杆的高度

不小于 1200mm,。所有平台应设有围板(即踢脚板),围板应采用 180×3 的扁钢。所有楼

梯入口处有防止踩空钢板表示。平台扶梯按照国标《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最新版)及《火力发电厂钢制平台扶梯设计规定》(DLGJ158-2001)、《大唐集团

公司发电企业安全设施规范》设计制造供货。

3.8.2 联轴器防护罩采用不锈钢材质。防护罩边缘距固定部分大于 5mm,小于 8mm,顶

部中间部位应刷涂旋转方向箭头,箭头的长度小于 0.5 倍防护罩长度,箭头的宽度小于 0.2

倍防护罩宽度,保护罩面漆为红色(RAL3020),转动方向标志为白色。

对联轴器防护罩的要求

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的联轴器部位、机器转动部分裸露部位应加装严密的防护罩,且应便

108

于拆卸,并且不妨碍维修工作,防护罩应符合《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

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和《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GB 23821-2009),防护罩的敞口开度和网眼宽度,必须符合人的上、下肢各部位不能触

及转动部位的要求。防护罩安装后转动部分露出长度不允许超过 3mm,防护罩应尽量采用封

闭机构,当需要采用网状结构时,为防止手指尖误通过造成伤害时,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

长或椭圆形孔的短轴尺寸不允许超过 6.5mm,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35mm。机械设备防护罩应采

用固定式防护罩,所有固定式防护罩全部采用螺丝固定。防护罩设计应不影响视线和正常操

作;转动设备裸露轴端的防护罩,应设置合理的防护网,且易于观察。

防护罩表面油漆必须采用烤漆工艺。防护罩颜色为红色(色标号为 M100 Y100),对于

转动机械应在护罩上涂刷转动方向,箭头颜色为白色(色标号为 Y100)。箭头大小视防护

罩的大小而定,箭头的长度小于 0.5 倍防护罩长度,箭头的宽度小于 0.2 倍防护罩宽度。机

械防护罩、防护网设计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碳钢板材厚度不低于 2.0mm,防护网采用不锈

钢 T304,机械设备轴封的防护网采用铝合金(LY-12)。

防护罩图例:

109

附表/附图技术附表 A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及现场服务人员计划附表 A.1 供货范围清单(计入投标总价)(按两台炉开列,投标人填写数量及制造厂商,由投标人完善细化,不限于此,以满足实际所需为准,不足部分由投标人负责供货不发生价格变化)

1)灰库卸料系统设备供货清单

序号

名 称

型号

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 注

干灰散装机(单台套)

本标段

共采购

6 台套

1

手动链轮干灰阀

DN300,PN1.0

1

2

气动干灰阀

DN300,PN1.0

1

3

电动给料机

1

4

干灰散装机本体

1

5

升降电动机

1

6

减速机及底座

1

7

干灰散装机排气过滤器

S≥24m2

1

集灰斗落灰管气动阀

DN150PN1.0

1

8

排尘风机(含电机)

1

9

料位计

1

10

柔性接头(落灰管)

1

11

落灰管道

DN300

1

12

散装机排气管道

1

13

管道支架及附件

1

14

所有接口配带配对法兰、垫片、紧固件及其它附件

1

15

干灰散装机控制台

台套

1

二、

湿式搅拌机(单台套)

本标段共采购5 台套

110

1

手动链轮干灰阀

DN300,PN1.0

1

2

气动干灰阀

DN300,PN1.0

1

3

电动给料机

1

4

搅拌机本体

1

5

减速机及底座

6

进水阀关断阀

1

7

进水过滤器

8

稳压阀

9

进水气动关断阀

1

进水分组调节阀

1

手动冲洗水阀

1

10

柔性接头

(落灰管)

1

11

落灰管道

1

12

卸料出口导料管

1

13

管道支架及附件

1

14

所有接口配带配对法兰、垫片、紧固件及其它附件

1

公共设备

1

语音呼叫装置

3

2

活动检修平台

载重 500kg,

H=1.2~2.5m

3

3

就地控制台

3

气化槽

1

A 型气化槽

2500mm

68+2

包括连接件、封堵板、密封胶等所有安装附件

2

B 型气化槽

2000mm

190+

2

包括连接件、封堵板、密封胶等所有安装附

111

3

C 型气化槽

1500mm

28+2

包括连接件、封堵板、密封胶等所有安装附件

灰库卸料斗及气化板

1

灰库卸料斗

12

含与气化板连接安装附件

2

气化板

φ150 mm 厚

27mm

24

其它

2)灰斗气化风机供货清单(单台套,投标方填写数量及制造厂商、品种不限于此):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

备注

1

风机主机

4

2

电动机

4

3

进口消音滤清器(含空气滤芯)

4

进出口消音器

5

公用底座

6

弹性连接器

7

V 带

8

皮带轮

9

气化风过滤指示器

10

隔震垫

11

安全阀

12

进出口压力表

13

温度表

14

热电阻

风机出口温度

15

自动卸荷阀

16

轴承热电阻

17

过滤器差压指示器

18

止回阀

19

挠性接头

20

配对法兰、地脚螺栓及连接附件

112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

备注

21

隔音罩

22

气化风机用油

23

其它

3)灰库气化风机供货清单(单台套,投标方填写数量及制造厂商、品种不限于此):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

备注

1

风机主机

4

2

电动机

4

3

进口消音滤清器(含空气滤芯)

4

进出口消音器

5

公用底座

6

弹性连接器

7

V 带

8

皮带轮

9

气化风过滤指示器

10

隔震垫

11

安全阀

12

进出口压力表

13

温度表

14

热电阻

风机出口温度

15

自动卸荷阀

16

轴承热电阻

17

过滤器差压指示器

18

止回阀

19

挠性接头

20

配对法兰、地脚螺栓及连接附件

21

隔音罩

22

气化风机用油

23

其它

4)灰斗气化风电加热器供货清单(单台套,投标方填写数量及制造厂商、品种不限于此):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灰斗气化风电加热器本体

2

2

配对法兰及连接附件

3

热电偶或热电阻

4

电加热元件

5

控制柜

113

6

电缆及附件

5)灰库气化风电加热器供货清单(单台套,投标方填写数量及制造厂商、品种不限于此):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灰斗气化风电加热器本体

3

2

配对法兰及连接附件

3

热电偶或热电阻

4

电加热元件

5

控制柜

6

电缆及附件

附表 A.2 必备的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1

双轴搅拌机叶片

3

搅拌机

2

双轴搅拌机喷嘴

2

搅拌机

3

钢丝绳

1

散装机

4

钢丝绳

1

散装机

5

电磁阀

2

气动门

6

皮带

1

罗茨风

7

电热管

2

加热器

8

气化板

每种规格

各 10

9

密封胶(气化装置用)

5

....

附表 A.3 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专用扳手

1

空气加热

附表 A.4 进口设备材料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14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附表 A.5 培训内容和计划表(计入投标总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日数

地点(国内/国外)

备注

附表 A.6 现场服务人员配置表(计入投标总价)

派出人员构成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时间

职称

人数

从事本专业

工作年限

备注

115

技术附表 B 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

附表 B.1 推荐的备品备件的备选清单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材质

备注

附表 B.2 推荐的专用工具及仪器(不计入投标总价)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技术附表 C 主要技术参数

附表 C.1 主要参数表

1.1 灰库卸料系统设备技术数据汇总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招标人要求值

投标人提供值

1

干灰散装机

型号:

出力:

t/h

200

数量:

6

外形尺寸(长×宽×高)

mm

设备总重

t

控制方式:

散装头升降行程

mm

116

序号

项目

单位

招标人要求值

投标人提供值

散装头升降速度:

m/s

伸缩节材料

套筒规格尺寸

套筒材料

钢丝绳规格和数量

升降电动型号

电动功率

kW

减速机型号

减速比

料位计形式

料位计型号

总重量

生产厂家

1.1

电动给料机

型号

数量

出力

t/h

转子给料间隔(分几个隔档)

转子每个隔档容积

m3

转子与壳体间隙

mm

转子材料

转子转速

r/min

给料机电机型号

电机功率

kW

电机转速

r/min

减速机型号

减速比

输出转速

r/min

生产厂家

1.2

手动链轮干灰阀

型号

117

序号

项目

单位

招标人要求值

投标人提供值

数量

通径

mm

链条长度

m

阀板材质

/寿命

阀体材质

/寿命

生产厂家

1.3

气动干灰阀

型号

数量

通径

mm

阀板材质

/寿命

阀体材质

/寿命

生产厂家

1.4

散装机排气过滤器

数量

型式

过滤空气量

Nm3/min

过滤速度

m/min

过滤阻力

Pa

过滤面积

m2

过滤效率

脉冲吹扫空气量

Nm3/min

脉冲吹扫空气压力

Pa

布袋数量及尺寸

布袋材料

滤袋使用寿命

h

更换一组布袋所需时间

h

1.5

排尘风机型号

风机流量

m3/h

风压

Pa

排尘风机电机型号

排尘风机电机功率

118

序号

项目

单位

招标人要求值

投标人提供值

生产厂家

1.6

集灰斗落料管干灰阀

型号

数量

通径

mm

阀板材质

/寿命

阀体材质

/寿命

生产厂家

2

湿式搅拌机

型号

出力

t/h

200

数量

5

外形尺寸(长×宽×高)

mm

搅拌机进料口中心线到出料口中心线距离

mm

设备总重

t

壳体材料

壳体厚度

mm

内衬材料

内衬厚度

mm

搅拌机转速

r/min

搅拌机传动方式

搅拌轴直径

mm

搅拌轴材质

叶片材质

叶片复合板材质

叶片单片尺寸(长×宽)

mm

金属叶片厚度

mm

叶片复合板厚度

mm

单个叶片重量

kg

叶片数量(双轴上所有叶片)

喷嘴数量

119

序号

项目

单位

招标人要求值

投标人提供值

喷嘴材质

设备本体内加湿水管道材质

搅拌机电机型号

电机功率

kW

电机转速

r/min

减速机型号

减速比

输出转速

r/min

减速机生产厂家

搅拌机轴承厂家

2.1

电动给料机

型号

数量

出力

t/h

转子给料间隔(分几个隔档)

转子每个隔档容积

m3

转子与壳体间隙

mm

转子材料

转子转速

r/min

给料机电机型号

电机功率

kW

电机转速

r/min

减速机型号

减速比

输出转速

r/min

生产厂家

2.2

手动链轮干灰阀

型号

数量

通径

mm

链条长度

m

120

序号

项目

单位

招标人要求值

投标人提供值

阀板材质

/寿命

阀体材质

/寿命

生产厂家

2.3

气动干灰阀

型号

数量

通径

mm

阀板材质

/寿命

阀体材质

/寿命

生产厂家

2.4

供水气动阀

型号

数量

通径

mm

阀板材质

/寿命

阀体材质

/寿命

生产厂家

2.5

供水手动阀

型号

数量

通径

阀板材质

/寿命

阀体材质

/寿命

生产厂家

2.6

Y 型过滤器

型号

数量

通径

生产厂家

2.7

减压稳压阀

型号

数量

121

序号

项目

单位

招标人要求值

投标人提供值

通径

生产厂家

2.8

流量调节阀

型号

数量

通径

阀板材质

/寿命

阀体材质

/寿命

生产厂家

3

灰库气化槽装置

型号

型式

耐压

MPa

耐温

气源进口型式

A 型气化槽进气口数量

B 型气化槽进气口数量

C 型气化槽进气口数量

壳体材料

壳体厚度

mm

4

灰库卸料斗气化板

气化板材料

气化板尺寸

mm

气化板厚度

mm

气化板透气率(△P=2.50―3.00kPa 时每平方米透气率)

m3/min

气化板透气率(块)

m3/min

气化板抗拉强度

kg/cm2

气化板抗弯强度

kg/cm2

表 1.2 灰斗气化风机技术数据汇总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招标人要求值

投标人提供值

备注

122

序号

名称

单位

招标人要求值

投标人提供值

备注

1

规格型号

/

2

流量

m3/min

26

3

出口压力

MPa

0.066

4

出口温度

5

传动方式

/

6

压缩级数

/

冷却方式

/

风冷

风机工作效率

%

7

风机转速

r/min

8

噪声(离设备外壳和地面 1 米处的噪声不大于)

dB(A)

85

9

润滑油型号

/

10

润滑油耗量

l/h

电动机

型号

/

功率

kW

轴功率

kW

电压

V

11

转速

r/min

12

电机防护等级

/

13

电机绝缘等级

/

14

冷却风扇电机功率

kW

15

电机防护等级

/

16

电机绝级等级

/

17

配套附件

规格及数量

18

设备总重

kg

最大单件名称

19

最大单件重量

kg

外形尺寸

(无隔音罩) m

20

外形尺寸

(带隔音罩) m

21

底座与基础连接方式

预埋板焊接/螺栓连接

22

轴承及本体允许最高运行温度

23

轴承振动值

mm

表 1.3 灰斗气化风机材质表(投标人填写)

123

序号

部件名称

材质及牌号

尺寸

数量

重量

产地

备注

1

转子

2

主轴

3

壳体

表 1.4 灰斗气化风机配套辅助设备汇总表(投标人填写)

序号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1

电机

2

冷却器

3

减速器

4

轴承

表 1.5 灰库气化风机技术数据汇总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招标人要求值

投标人提供值

备注

1

规格型号

/

2

流量

m3/min

34

3

出口压力

MPa

0.098

4

出口温度

5

传动方式

/

6

压缩级数

/

冷却方式

/

风冷

风机工作效率

%

7

风机转速

r/min

8

噪声

(离设备外壳和

地面

1 米处的噪声

不大于

)

dB(A)

85

9

润滑油型号

/

10

润滑油耗量

l/h

电动机

型号

/

功率

kW

轴功率

kW

电压

V

11

转速

r/min

12

电机防护等级

/

13

电机绝缘等级

/

14

冷却风扇电机功率

kW

15

电机防护等级

/

124

序号

名称

单位

招标人要求值

投标人提供值

备注

16

电机绝级等级

/

17

配套附件

规格及数量

18

设备总重

kg

最大单件名称

19

最大单件重量

kg

外形尺寸

(无隔音罩)

m

20

外形尺寸

(带隔音罩)

m

21

底座与基础连接方式

预埋板焊接

/螺

栓连接

22

轴承及本体允许最高运行温度

23

轴承振动值

mm

表 1.6 灰库气化风机材质表(投标人填写)

序号

部件名称

材质及牌号

尺寸

数量

重量

产地

备注

1

转子

2

主轴

3

壳体

表 1.7 灰库气化风机配套辅助设备汇总表(投标人填写)

序号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1

电机

2

冷却

3

减速

4

轴承

表 1.8 灰斗电加热器技术数据汇总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招标人要求值

投标人提供值

备注

1

设备制造厂

2

型号

3

介质压力

MPa

125

序号

名称

单位

招标人要求值

投标人提供值

备注

4

额定流量

m3/min

26

5

空气进口温度

6

空气出口温度

≥230

7

电加热元件数量

8

本体漏风率

%

0

9

壳体承压

KPa

10

功率

kW

11

电压

V

12

设备总重

kg

表 1.9 灰库电加热器技术数据汇总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招标人要求值

投标人提供值

备注

1

设备制造厂

2

型号

3

介质压力

MPa

4

额定流量

m3/min

34

5

空气进口温度

6

空气出口温度

≥150

7

电加热元件数量

8

本体漏风率

%

0

9

壳体承压

KPa

10

功率

kW

11

电压

V

12

设备总重

kg

表 1.10 空气电加热器材质表(投标人填写)

序号

部件名称

材质及牌号

尺寸

数量

重量

产地

备注

1

壳体

2

电热管套管

3

加热元件

4

绝缘材料

5

导流板

附表 C.2 性能保证表表

1.1 干式卸料成套设备性能保证值表

126

项目

单位

性能保证值

备注

给料机出力

t/h

≥200

散装机机出力

t/h

≥200

干式卸料成套设备

过滤器排尘浓度

mg/Nm3

<5

气动关断阀阀板

h

≥8000

过滤器滤袋

h

≥12000

升降钢丝绳

h

≥6000

主要部件寿命

排尘风机

h

≥20000

单个设备运行时,在距离设备外壳 1m 处的最大噪声(dB(A))

dB(A)

<85

表 1.2 调湿灰卸料成套设备

项目

单位

性能保证值

备注

给料机出力

t/h

≥200

调湿灰卸料成套设备

搅拌机出力

t/h

≥200

关断阀阀板

h

≥8000

气动进水阀

h

≥8000

搅拌机叶片

h

≥25000

主轴

h

≥50000

主要部件寿命

轴承

h

≥40000

单个设备运行时,在距离设备外壳 1m 处的最大噪声(dB(A))

<85

表 1.3 气化风机设备性能保证值表

性能保证值

项目

灰斗气化风机

灰库气化风机

备注

额定排气量(m3/min)

26

34

当地大气压

气化风机成套设备

额定排气压力(MPa)

0.066

0.098

单个设备运行时,在距离设备外壳1m 处的最大噪声(dB(A)

85

表 1.4 电加热器设备性能保证值表

项目

性能保证值

备注

灰斗空气额定流量(m3/min)

26

灰库空气额定流量(m3/min)

34

空气电加热器成套设备

出口加热温度(℃)

≥230(灰斗)≥150(灰库)

127

主要部件寿命

加热元件寿命(h)

>20000

单个设备运行时,在距离设备外壳 1m 处的最大噪声(dB(A))

85

技术附表 D 交货进度表(投标人填写)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或图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技术附表 E 大部件(超大、超重)情况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20t,以及长度超过 9.0m,

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有一项不满足即应列

)。当投标人设备的运输尺寸超出上述给定的规定的界限要求时,投标人应承担由于

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并承诺按照交货期安全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把超大、超重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

尺寸(m)

长×宽×高

重量

(t)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厂家名称

部件产地

备注

12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陕西公司)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

灰库卸料和气化风系统设备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29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偏差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130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按合

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投标文件;

2)技术投标文件;

3)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投标有效期 180 天。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月 日

131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单位公章)

月 日

132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

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追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月 日

133

三、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

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

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月 日

134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135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备注:受益人应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标,

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

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

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

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

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

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写

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不争

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本

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

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136

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37

五、商务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138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

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

资质证书

备注

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

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39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40

(三)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

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

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进行(项目名称)投标活动。

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141

(四)专利情况表

4.1 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获得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获得发明专利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专利名称

专利号

获得时间

专利简述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42

(五)企业荣誉情况表

4.1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

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4.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此表必需填写)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备注

注:每个专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43

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商务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技术以外其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请逐项说明:投标方案中采用哪些设备、材料或使用的技术是国产化产品,

哪些是进口产品,同时明确是否具备可替代性。

序号

名称

国产化/进口产品

是否可替代

1

2

……

144

八、商务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

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

存在

XXX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发明专利情况

近五年获得发明专利

XXX 项。

获得发明专利名称::

1、XXXX;2、

XXXX;3、XXXX 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

3、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

3、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45

(陕西公司)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

灰库卸料和气化风系统设备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46

目录

一、类似业绩

二、技术偏差表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147

一、类似业绩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称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投运时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的,投

标人应按照上表的格式提供投标设备的业绩情况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

附相关证明材料。

3.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48

(二)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

型号和

规格

项目名

总容量 台数

买方名

合同时间

联系人及

电话

签约合

同价

交货时间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本表序号需与后附业绩的序号一一对应。

149

二、技术偏差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

150

三、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51

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要求投标人逐条响应】

152

五、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技术问题

【编注说明:本部分需提供除上述要求资料外,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商务以外其他)或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没有写“无”。】

153

六、技术因素统计表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完成,并在投标工具中再次填写,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

间】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1

投标响应程度

存在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2

投标设备的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

1.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2.业绩名称 XX 年 XX 月 XX 日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3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

1、干灰散装机出力;

2、湿式搅拌机出力;

3、灰斗及灰库的气化风机额定排气量;

4、灰斗及灰库的气化风机排气压力;

5、灰斗及灰库的气化风电加热器出口温度;

6、干灰散装机电机能效;

7、湿式搅拌机电机能效;

8、灰斗及灰库气化风机电机能效;

9、灰斗及灰库气化风机噪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4

材质要求

(一)

湿式搅拌机叶片材质:

(二

湿式搅拌机主轴材质:

(三)

调湿水喷头: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5

供货范围

(一)供货范围:1.2.3.

(二)备品备件:1.2.3.

(三)专用工具:1.2.3.

(四)分包及外购:1.2.3.

(五)供货保障措施:1.2.3.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6

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情况

附属系统及所属设备配置方案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7

其它(包括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

针对监造配合、现场及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验收等各个方面简要描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154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内,如简要描述中有指定要求,请按照要求填写)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量保证措后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验收等)

155

七、关于设备(材料)可靠性的论述

所投报成套设备(材料)型号、主要配件、成套设备中配件的配置组合等,是否为对

应生产厂家的设计、制造或投运的前三台(批),如果是,请论证说明成套设备使用的可靠性。

156

(陕西公司)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

目灰库卸料和气化风系统设备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57

目录

一、投标价格表

158

一、投标价格表

1.1 一般要求

1.1.1 本表中的设备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1.1.2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分项价中体现。

1.1.3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以多种货币报价需要进行评审的

,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

民币。

1.1.4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1.1.5 报价应注明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1.1.6 分包与外购的产品需推荐三家以上备选厂家。

1.2 投标报价表(格式)

1.2.1 价格总表

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

元)。

灰库卸料和气化风系统设备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不含税价

含税价

增值税税率

%)

备注

设备价格

随机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

技术服务费

包含在设备总价中

运杂费

包含在设备总价中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合计(含税)

¥:

(大写:

3 年商业运行及第一

次大修用备品备件

仅供招标人参考

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交货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富县羊泉镇吉子现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

目建设现场指定地点。

159

1.2.2 分项价格表

1.2.2.1 设备分项价格表(灰库卸料和气化风系统供货清单按两台炉开列,投标人填写数量及制造厂商,由投标人完善细化,不限于此,以满足实际所需为准,不足部分由投标人负责供货不发生价格变化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生产厂家

产地

备 注

灰库卸料系

统设备

(一) 干灰散装机

台套

6

1

手动链轮干

灰阀

DN300,

PN1.0

6

2

气动干灰阀

DN300,

PN1.0

6

3

电动给料机

6

4

干灰散装机

本体

6

5

升降电动机

6

6

减速机及底

6

7

干灰散装机排气过滤器

S≥24m2

6

8

集灰斗落灰

管气动阀

DN150

PN1.0

6

9

排尘风机(

含电机)

6

10

料位计

6

11

柔性接头(

落灰管)

6

12

落灰管道

DN300

6

13

散装机排气

管道

6

14

管道支架及

附件

6

15

所有接口配

6

160

带配对法兰、

垫片、紧固件及其它附

(二) 湿式搅拌机

台套

5

1

手动链轮干

灰阀

DN300,

PN1.0

5

2

气动干灰阀

DN300,

PN1.0

5

3

电动给料机

5

4

搅拌机本体

5

5

减速机及底

6

进水阀关断

5

7

进水过滤器

8

稳压阀

9

进水气动关

断阀

5

10

进水分组调

节阀

5

11

手动冲洗水

5

12

柔性接头

(落灰管)

5

13

落灰管道

5

14

卸料出口导

料管

5

15

管道支架及

附件

5

16

所有接口配

带配对法兰、

垫片、紧固件及其它附

5

(三)

公共设备

1

语音呼叫装

3

161

2

活动检修平

载重 500kg,

H=1.2~2.5m

3

3

就地控制台

3

(四)

气化槽

1

A 型气化槽

2500mm

68+2

包括连接

件、

封堵板、

密封胶等所有安装

附件

2

B 型气化槽

2000mm

190+

2

包括连接

件、

封堵板、

密封胶等所有安装

附件

3

C 型气化槽

1500mm

28+2

包括连接

件、

封堵板、

密封胶等所有安装

附件

(五)

灰库卸料斗

及气化板

1

灰库卸料斗

12

含与气化板连接安

装附件

2

气化板

φ150mm,厚

27mm。

24

(六)

其它

灰斗气化风

台套

4

1

风机主机

2

电动机

3

进口消音滤清器(含空

气滤芯)

4

进出口消音

5

公用底座

6

弹性连接器

7

V 带

162

8

皮带轮

9

气化风过滤

指示器

10

隔震垫

11

安全阀

12

进出口压力

13

温度表

14

热电阻

风机出口

温度

15

自动卸荷阀

16

轴承热电阻

17

过滤器差压

指示器

18

止回阀

19

挠性接头

20

配对法兰、地脚螺栓及

连接附件

21

隔音罩

22

气化风机用

23

其它

灰库气化风

4

1

风机主机

2

电动机

3

进口消音滤清器(含空

气滤芯)

4

进出口消音

5

公用底座

6

弹性连接器

7

V 带

163

8

皮带轮

9

气化风过滤

指示器

10

隔震垫

11

安全阀

12

进出口压力

13

温度表

14

热电阻

风机出口

温度

15

自动卸荷阀

16

轴承热电阻

17

过滤器差压

指示器

18

止回阀

19

挠性接头

20

配对法兰、地脚螺栓及

连接附件

21

隔音罩

22

气化风机用

23

其它

灰斗气化风

电加热器

2

1

灰斗气化风电加热器本

2

配对法兰及

连接附件

3

热电偶或热

电阻

4

电加热元件

5

控制柜

6

电缆及附件

灰库气化风

3

164

电加热器

1

灰斗气化风电加热器本

2

配对法兰及

连接附件

3

热电偶或热

电阻

4

电加热元件

5

控制柜

6

电缆及附件

其它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合计(含税)

¥:

(大写:

1.2.2.2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

含税总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合计(不含税)

¥:元(大写:元整)

合计(含税)

¥:元(大写:元整)

注: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当水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1.2.2.3 进口部件价格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CIF 港价)

到交货地

点站价

备注

165

合计

注:

1 如技术规范书中有指定分包品牌的,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报价,如另行推荐相当水

平的其他品牌的,应单独报价。

2 进口部分分别列出外币 CIF 价格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格。

1.2.2.4 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双轴搅拌机

叶片

3

搅拌机

2

双轴搅拌机

喷嘴

2

搅拌机

3

钢丝绳

1

散装机

4

钢丝绳

1

散装机

5

电磁阀

2

气动门

6

皮带

1

罗茨风机

7

电热管

2

加热器

8

气化板

每种规格各

10

9

密封胶(气化装置用)

5

……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合计(含税)

¥:

(大写:

1.2.2.5 专用工具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66

1

专用扳手

1

空气加

热器

……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合计(含税)

¥:

(大写:

1.2.2.6 技术服务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专用扳手

1

空气加

热器

……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合计(含税)

¥:

(大写:

序号

服务

地点

人日数

单价

(每人日)

含税总价

备注

1

设计联络会

2

培训

3

为在卖方工厂参加工厂监理、试验等的买方人

员提供服务

4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技

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5

其它

包含在货物总价中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合计(含税)

¥:

(大写:

167

1.2.2.7 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分项价格表(不计入总价)(如有)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

含税总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合计(不含税)

¥:

(大写:

合计(含税)

¥:

(大写: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