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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WEME-2604HN-FW002
大唐海南儋州
120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二
场址(
600MW)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大唐(儋州)海洋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南项目部
2026 年 4 月
2
目录
总说明........................................................................7
第一章 招标公告..............................................................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
1.总则 .....................................................................7
2.招标文件 ................................................................12
3.投标文件 ................................................................13
4.投标 ....................................................................17
5.开标 ....................................................................18
6.评标 ....................................................................18
7.合同授予 ................................................................19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0
9.纪律和监督 ..............................................................21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2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3
1.评标方法 ..............................................................30
2.评审标准 ..............................................................30
3.评标程序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3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33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44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45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45
附件二:履约担保 ........................................................47
第二卷 技术文件..............................................................48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9
一、服务要求 ..............................................................49
1.1 招标项目概况 ........................................................49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49
1.3 服务方案 ............................................................49
1.4 服务人员要求 ........................................................49
1.5 服务质量及进度 ......................................................49
1.6 其他要求 ............................................................49
3
二、适用规范标准 ..........................................................49
三、招标人财产清单 ........................................................50
3.1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以及要求 ......................................50
3.2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50
四、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50
第六章 其他资料..............................................................51
第三卷 投标文件..............................................................5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53
商务投标文件.................................................................54
一、投标函 ................................................................5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8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8
(二)授权委托书 ..........................................................59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60
四、投标保证金 ............................................................61
五、商务差异表 ............................................................62
六、资格审查资料 ..........................................................63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3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65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67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70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 ............................................................................72
七、廉洁合同 ..............................................................73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5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76
技术投标文件.................................................................77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79
二、服务方案 ..............................................................80
三、项目组织机构 ..........................................................80
四、重点、难点分析 ........................................................80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80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81
七、服务承诺 ..............................................................81
八、技术差异表 ............................................................82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83
4
十、其他资料 ..............................................................84
价格投标文件.................................................................86
一、报价表 ................................................................88
二、分项报价表(如有) ....................................................89
5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其他资料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
录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
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
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唐海南儋州
120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二场址(600MW)建筑
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南公司)大唐海南儋州 120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二场址(600MW)建筑
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已由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大唐海南儋州 120 万千
瓦海上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
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20%:80%,招标人为大唐(儋州)海洋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604HN-FW002
2.2 项目名称:(海南公司)大唐海南儋州 120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二场
址(600MW)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2.3 建设地点:海南省儋州市北部湾海域内
2.4 建设规模:600MW
2.5 计划工期:2026 年 5 月 20 日至 2027 年 5 月 31 日。
2.6 招标范围:负责完成本合同范围内海上主体工程涉及的钢材、焊接材
料和防腐涂装材料质量检查和验收、现场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涂装、沉桩质量
检查和验收,陆上主体工程的各项质量检查和验收。包含 38 台单桩基础、22
台导管架基础、1 座海上升压站、1 座陆上集控中心等所涉及到的全部工作。并
配合完成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和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质量监督等检查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7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
须同时具备以下 2 项:
(
1)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检验检测
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
(
2)具备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颁发的水运工程结构甲级工程和水运工程材
料甲级试验检测机构资质;或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专业类别须包括混
凝土工程类甲级和金属结构甲级,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1 个及以上海上风电工程第三方检测试验
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
数)页)。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近五年(2021 年 3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
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至少 1 项海上风电试验检测
业绩。
8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
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
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03 月 31 日
至 2026 年 04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
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9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
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
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
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
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4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
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
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
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
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儋州)海洋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控股大道 1 号洋浦大厦交易中心三楼
C307
1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南项目部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江东大道一横路与东五路交叉口大唐国
贸中心大楼
邮编:571126
联系人:王思宇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wangsiyu@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海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
见招标公告
★
1.3.2
服务期限
见招标公告
★
1.3.3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和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服务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一、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二、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三、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四、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五、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踏勘联系人: 联系方式: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形式: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和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3
偏差
不允许□允许,最高项数:_________________
偏差范围:_________________偏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2.2.2
招标人澄清发出的方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3
报价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形式,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如有,根据情况填写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85023 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二横路与白驹大道交叉口东 200 米大唐国际贸易中心大楼 送达邮编:571126 送达联系人:王思宇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23 年至 2025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 5 年(2021 年 3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2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7.6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不要求
10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号)。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400-888-6262。
12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
1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本公司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19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服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见招标公告。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应符合
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
(6)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20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
息、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21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
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
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
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
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
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
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22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1.65 万元
(500-100)万元×0.88%=3.52 万元
(1000-500)万元×0.495%=2.4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11 万元
(6000-5000)万元×0.11%=1.1 万元
合计收费=1.65+3.52+2.475+11+1.1=19.745(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
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
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
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
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
础标准的 55%向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
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
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23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有关说明:
例如:某服务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44%=1.76 万元
(1000-500)万元×0.2475%=1.23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1375%=5.5 万元
(6000-5000)万元×0.055%=0.55 万元
合计收费=0.825+1.76+1.2375+5.5+0.55=9.8725(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19.745 万元,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9.8725 万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19.745+9.8725 万元=29.6175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注释。
24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
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
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招标公
告。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
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5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其他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
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
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
26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
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3.1.1.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27
3.1.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
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
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以一个固定的价格报
价,投标价格应当是充分考虑了工程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
况,并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报价原则为以工作成
本加合理利润及税金及可能遇到的风险报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签订
后,因国家有关服务的取费标准发生调整或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导致工程
造价变化的,将不产生合同费用变化。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
是地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
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已包含项目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劳保用品
费、现场必备的办公器具(包括计算机)、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
使用费用、现场的食宿费、电话通讯费等完成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3.2.6 本项目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28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招标公告。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
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本
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
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
额、形式和七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
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
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
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如有),扣除
应由中标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等)
后,退还余款。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29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
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
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3.5.2“投标人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
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
书、建设单位评价意见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招标公告,每张表格只填写一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具有的资质情况。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
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
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
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
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6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应配备满足本次招标所需的合格设备。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
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
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0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如有)在满足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
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
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加密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投标
文件。
4.2.2 电子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
交,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
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
标。递交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
撤回原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4)项要求重新上传。
31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
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招标人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
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
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现场开标结束;
(5)投标人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开标记录进行线上确认或由系统自动
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
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
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招标公
告。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2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
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
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
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招标公告。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
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
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33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担保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
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
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
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
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
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
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
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
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
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 3 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
34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
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
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
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招标公告。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招标公告。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综合得分排序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
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
.1
形式评审标准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2.1
.2
资格评审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
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2.1
.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7
服务方案
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分包资格评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
估法
根据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总计
技术
商务
报价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00%
50%
10%
40%
38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商
务部分的响应
性和投标文件
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
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
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
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最多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
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
(含)-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
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
(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
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
三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得 25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3 分;
5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500 万元,得 19 分;
其余得 17 分。
2.2 企业人数
5
人数≥ 500 人,得 5 分; 300 <人数< 500 ,得 4 分;人数≤ 300 人,得 3 分。
2.
3
企业荣誉及获
奖情况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
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
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
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
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9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2 ,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合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财务
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0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分标准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性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2
企业业绩
10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6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2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3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
10
对招标项目理解和认识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度;总体服务思路的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创新性和经济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4
项目组织管理,包括机构设置和主要人员安排
10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的合理性;管理制度办法健全完备性;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情况;项目其他技术人员专业的配备、人员数量等情况。拟投入项目的设备情况。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
1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12 分优档(14≤得分≤15);良档(11≤得分<14);一般档(9≤得分<11)
6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15
项目实施重点、难点认识及分析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度,应对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先进性、创新性和经济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9 分优档(14≤得分≤15);良档(11≤得分<14);一般档(9≤得分<11);
7
服务工作的质量、
10
根据服务工作的质量情况、服务进度情况以及提供的保障措施合理性、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
41
进度及保障措施
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8
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15
根据提供的安全、环保、培训等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的完备性和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9 分优档(14≤得分≤15);良档(11≤得分<14);一般档(9≤得分<11);
9
服务承诺
10
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合计
100
42
2.2.2(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
计算
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2.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格 P。3. 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
评标基准价
(K)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1.若有效评标价为小于等于 3 家时,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 (P1+P2+P3+…+Pn)/n)};(n≤3)】2.若有效评标价为 4-6 家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1+P2+P3+…+Pn-1)/(n-1)};(4≤n≤6)】3.若有效评标价为 7 家(含 7 家)以上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和最低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2+P3+P4+…+Pn-1)/(n-2)};(n≥7)】4. 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开标时投标人为 7 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7家,则按照上述 1 和 2 原则进行计算。
4
报价评分
计算
(100 分)
1. 报价分(100 分)报价分计算办法:
(1)若评标价 P 等于 K 时,得 95 分(基准分);(2)评标价 P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 1 分,最低得 60 分;(3)评标价 P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加 1 分,最高为 100 分;(4)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5%以上时,每再低1%在 100 分基础上扣 1 分;(5)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20%以上时,得 85分;
43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6)中间采用插值法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4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
因素评分和报价评分乘以分值权重加权得出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
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业绩多者优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商务评分标准;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技术评分标准;
(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3)报价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评标开始前,评标委员会应复核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是否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
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
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
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5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
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因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失信系统预警,被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
串通投标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
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各项数
字累计之和低于投标函的报价时,以修正后的总价为准;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
各项数字累计之和高于投标函的报价时,则以投标函的报价为准,并对所有分
项进行同比例调整;
(4)如果投标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
中;
(5)如果超招标范围报价,超出部分将予以核减,投标报价以核减后的总
价为准。
3.1.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两个,或两个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按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
司招标采购相关制度执行。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
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
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
分 B;
46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
分 C;
A 为所有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人商务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B 为所有技术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
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
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
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
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
4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
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及
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以及
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如有)。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
文件,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三措两案:是指服务项目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项目实际
和发包人的要求制定的针对服务项目的文件,包含“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
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简称“三措两案”。
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
中形成的图纸文件。
1.1.1.9 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
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服务项目清单。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
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服务现场的全权负责人。
1.1.3 服务
48
1.1.3.1 “服务”为完成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服务性工作。
1.1.3.2 “承包人设备”系指承包人用于实施本项目及弥补缺陷所需的、承包人
自有或租赁的、且不构成永久项目一部分的所有器具及物品,不包括临时项目、发包
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及属于材料范畴的任何物品。
1.1.3.3 “材料”系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包括根据合同约定分别由发
包人和承包人供应的只以材料形式提供的物品,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
用工具、承包人设备及生产设备。
1.1.3.4 “现场”指用于服务项目工作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服务工作
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
1.1.4.1 “服务期”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为发包人提供服务的期限和起始、结
束日期。
1.1.4.2 进厂日期:指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指定的进厂日期。
1.1.4.3 离厂日期:指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发包人同意的承包人离厂的日期。
1.1.4.4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合同价格: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5.2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
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
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
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49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
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
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
承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服务方案、记录等,承包人应按
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
和决定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
请求、申请和报批等,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
确约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1.8 知识产权
1.8.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履行项目过程中专门为招标人或根据招标人提供
的有关信息、资料而产生的服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
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或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1.8.2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向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
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
50
法和其他专有信息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
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1.8.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如涉及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
益,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1.8.4 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
或其他权益。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第三方追溯,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承担由此引
起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1.8.5 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第
三方。
2. 发包人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
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进厂时间向承包人发出进厂通知。
2.3 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等,
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入厂证件及服务作业手续。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在作业前向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对承包人考评、结算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履约期满后进行整体考评和完工结算。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 按照发包人制度办理入场手续和证件,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
存。
51
3.1.2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安
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合同期内承担维护和缺陷修复等义
务。
3.1.3 按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
设施的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4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服务方案(“三措两案”),并对服
务作业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3.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
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
施进行有效隔离。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
担相应责任;
3.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服务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3.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
因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服务项目,且应及时支付其雇
用人员工资;
3.1.9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
项管理制度。
3.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履约担保
3.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服务期限内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结算后
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3.2.2 如项目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
3.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3.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3.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
目经理应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
权的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
经理确需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
的书面同意,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
自离开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52
3.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28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替换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服务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
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
作业有关的人身、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3.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
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
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
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
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2 承包人人员
3.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
动,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
时,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
3.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
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
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
工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4 提前入场和交接
3.4.1 承包人应在合同开始工作前 21 天,进驻现场进行项目部建设,工器具布
置,设备熟悉、与本项目之前的服务单位工作交接等工作。合同开始工作之日前,具
备工作条件,合同开始工作之日立即开展服务工作,与前一服务单位无缝对接。
3.4.2 承包人有义务在合同结束前 21 天对本项目下一阶段的服务单位人员进行技
术交底等交接工作,双方交接完成,承包人才能退出本项目。
3.4.3 在承包人提前入厂期间,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由
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本合同项目。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
53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提出服务的合同期限。
4.2 服务工作实施
4.2.1 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承包人进厂的时间,承包人应按合同约
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服务工作。
4.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
工,双方应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
4.3 工作延期
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服务工作延期,如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4 其他
5. 服务质量
5.1 服务质量要求
5.1.1 服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以及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有关服务
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
人返工直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
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商
解决。
5.3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
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7. 支付
7.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2 结算
7.2.1 服务期满后 7 天内,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结算
申请。发包人将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程序及时对承包人报送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
7.2.2 结算原则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8.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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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
险或全过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服务场
地;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
相应延长。
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
证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
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
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
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12 条【争议的解
决】的约定处理。
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
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
明。
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
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
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
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服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
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材料的损坏,以及因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第三方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
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55
在合同延期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
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
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4)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5)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42
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10. 违约
10.1 发包人违约
1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3)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2)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
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
行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的服务工作。
1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
并解除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4)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56
(5)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6)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
约定处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工器具和人员撤出作业现
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0.2 承包人违约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材料等的;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修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3)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工器具等撤离施
工现场的;
(4)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服务的;
(5)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7)承包人未能在合同期内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8)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1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上
述违约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
发包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
原因导致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10.2.2.3 承包人因发生第 10.2.1(5)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额度在专用条款里中约定。
1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1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
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
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
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
57
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
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内完成估价、
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发包人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
人已提供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
部款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
扣款项。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
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1. 索赔
1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
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索赔通
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
发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的权利。
1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
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58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内
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结算通知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服务作业期间所发生的
任何索赔。
1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
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
承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1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合同当事人双方就索赔事件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
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
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
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
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
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9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加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或对合同双方责任与义务的进一
步明确,条款之间如有不一致之处,《专用合同条款》应优先于《通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的序号与《通用合同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
加新的条款号。
5. 服务质量
5.1 服务质量要求
5.1.1 服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以及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贯彻执行国
家、行业、上级单位发布的质量管理标准、制度、规定等
相关文件,制定项目质量管
理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有效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各项质量目标实现。针对在
检测过程中可能对环境(大气、水体、土地、野生动植物、矿藏、自然遗迹、人文遗迹、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乡村等自然因素)造成的影响,应组织采取环境保护
措施,以满足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7. 支付
7.1 付款方式
7.1.1 预付款
(1)合同生效后 30 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签约合同价 10%的履约保
函;在满足下列条件后支付承包人本合同签约价 10%的预付款:
1)已签定合同;
2)发包人接受的银行出具的签约合同价 10%履约保函(要求达到见索即付标
准);
3)写明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
(2)预付款在检测进度款(不含预付款) 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50%时起扣,分 2
次扣回。当一次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金额少于规定扣回的预付款金额时,其差额应转
入下一次支付中扣回。
7.1.2 检测工程进度款发包人在工程开始后,且承包人满足下列条件后,按季度向
承包人支付进度款。
(1)承包人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每年 3、6、9、12 月份)25 日前向发包人
提交一份已完成工程量的报告。
(2)发包人在收到上述完成工程量报告当月内进行核实。
60
(3)如果发包人确认的金额与承包人要求支付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按发包人确
认的金额进行支付。月进度报表审批程序执行发包人管理制度。承包人应提供发包人
为核实工程量所要求的一切资料。发包人对不符合合同和施工图要求的工程量、因承
包人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核实。
(4)实际工程进度款的确定:
当季应付工程进度款=当季发包人审定的完成产值*90%-当月扣款。
扣款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对于承包人违约造成的罚款、应缴纳的水电等费用、违
反安全文明引 起的罚款、违反约定节点进度引起的罚款、由于迟开发票造成发包人的
纳税损失等,发包人有权在支付进度款时扣除,同时调减合同总价款。
(5)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需要承包人提供以下材料:
1)发包人批复的支付申请;
2)与发包人批复产值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
3)与发包人支付金额等额的财务收据;
如果承包人因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上述材料或承包人的其他原因,导致发包人无法
当月审核完成,造成付款拖延,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2 结算
7.2.1 发包人完成项目终验并通过质检部门验收,一次性付。
7.2.2 结算原则
(1)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最终结算以固定综合单价和实际发生检测试验数量为准。
(3)如检测试验清单发生新增项,新增清单单价按照海南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检测收费参考价(2021 版)下浮综合百分之十计取。
7.2.3 检测费用确定型式
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及固定下浮综合百分率,在本工程履行期内综合单价及固
定下浮综合百分率不随设备、材料、人工等资源的价格和各类规费、税费的种类和标
准发生变化。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购置及使用费等完成项目检测
服务的所发生的费用,其中人工费包括人员的工资、加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教
育经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通讯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
费、劳保用品费、现场必备的办公器具(包括计算机)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使用
费用以及食宿费、电话费、水电费、交通费、安全措施费、保险费、税费等为完成本
工程检测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61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为实施
项目名称
),已接受
(服务商名
称,以
下简称
“承包商”)对该项目服务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1 中标通知书;
1.2 投标函;
1.3 专用合同条款;
1.4 通用合同条款;
1.5 发包人要求;
1.6 服务费用清单;
1.7 服务方案;
1.8 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
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4. 项目负责人:
。
5. 服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
1)根据海南省建设工程管理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乙方需按照有关规定到海南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诚信档案手册,通过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平台实施质量测试。
(
2)符合国家、省市的政策、规范(办法)、技术标准要求等规定,达到当地质
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验收的标准
。
6. 承包商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其应负责的服务工作,以技术文件要求为
准。
62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商计划开始服务日期:,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服务通知中载
明的开始服务日期为准。
9.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人:
(盖单位章) 承包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63
附件二: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
(招标人名称):
鉴于(招标人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与(中标人名称,以下称“中标
人”)于年月日就(项目名称)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XX 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
不可撤销地就中标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 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签发或应签发竣
工验收证书之日起
50 天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
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招标人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64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要求
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有关服务,应尽可能清晰准确,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
1.1 招标项目概况
大唐海南儋州 120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海南省儋州市西北部海域内,
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 34km,风电场范围东西向宽约 13km,南北宽约 20km,规
划场址面积 192km2,场址区水深为 14~36m。项目按两个场址分期建设,一期开
发东侧的一场址(即 CZ3-1 场址),二期开发西侧的二场址(即 CZ3-2 场
址),一场址、二场址装机规模均为 600MW,在一场址、二场址内各建设 1 座
220kV 海上升压站,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 66kV 集电海缆接入到 220kV 海上
升压站,各经 2 回 220kV 海缆接入到陆上集控中心,并接入系统电网。根据电
网要求,CZ3-1 以 220kV 电压等级接入系统,CZ3-2 拟以 500kV 电压等级接入系
统。一场址、二场址陆上集控中心共用场地,一场址已完成建设,二场址需建
设新增容量部分,其公用设施共用。
本次设计为大唐海南儋州 120 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二场址工程,拟设计安
装 60 台单机容量 10MW 的风电机组,规划装机容量 600MW,二场址中心离岸距
离约 34km,风电场范围东西向宽约 5km,南北宽约 20km,规划场址面积
97km2,水深约 21m~36m。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1.2.1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2.1.1 风机基础验收检测
(1)导管架基础钢管桩高应变初打检测、复打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桩身有效锤击能量、最大锤击力、打桩时的静土阻力、桩身最大压应力、桩
身完整性等。
(2)风机导管架基础(包括钢管桩、导管架、附属结构、吸力桶)所有涉
及的焊缝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超焊缝超声波探伤、焊缝磁粉探伤等。
65
(3)风机导管架基础钢板原材检测,包括导管架、钢管桩、以及附属结
构,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钢板外观尺寸检测、力学性能试验、化学成分、Z
向钢板含硫量检验、超声波探伤(UT)检查等。
(4)风机导管架基础防腐涂装原材料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颜
色、粘度、不挥发物含量、密度、干燥时间、流挂性、冲击强度、耐磨性、漆
膜厚度,附着力、电火花试等试验。
(5)风机导管架基础焊接材料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焊材、焊剂、
焊丝力学性能、化学成分检测等。
(6)型钢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型钢外观质量、外形尺寸、拉伸性
能和弯曲性能等。
(7)灌浆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查、比重、含气量、泌水
率、竖向膨胀率、抗压强度、受压弹性模量、初始坍落扩展度、初凝结时间
等。
(8)导管架灌浆施工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试块抗压强度试验等。
(9)基础施工偏差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导管架基础沉桩后桩顶高
程、坐标检测,桩轴线倾斜度检测,法兰平整度检测等。
(10)外加电流保护装置的保护电位检测,检测内容所有导管架基础的外
加电流系统进行保护电位检测。
(11)高强螺栓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
扭矩系数复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预拉力复验、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施工
扭矩检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的检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
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等。
1.2.1.2 海上升压站验收检测
(1)海上升压站导管架基础钢管桩高应变初打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桩身有效锤击能量、最大锤击力、打桩时的静土阻力、桩身最大压应力、桩
身完整性等。
(2)海上升压站所有涉及的焊缝检测,包括钢管桩、导管架、附属结构、
上部组块,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超焊缝超声波探伤、焊缝磁粉探伤等。
(3)海上升压站钢板原材检测,包括导管架、钢管桩、以及附属结构,检
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钢板外观尺寸检测、力学性能试验、化学成分、Z 向钢板
含硫量检验、超声波探伤(UT)检查等。
66
(4)海上升压站焊接材料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焊材、焊剂、焊丝
力学性能、化学成分检测等。
(5)海上升压站防腐涂装原材料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颜色、粘
度、不挥发物含量、密度、干燥时间、流挂性、冲击强度、耐磨性、漆膜厚
度,附着力、电火花试等试验。
(6)海上升压站型钢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型钢外观质量、外形尺
寸、拉伸性能和弯曲性能等。
(7)海上升压站基础灌浆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查、比重、
含气量、泌水率、竖向膨胀率、抗压强度、受压弹性模量、初始坍落扩展度、
初凝结时间等。
(8)海上升压站导管架灌浆施工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试块抗压强
度试验等。
(9)海上升压站基础施工偏差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导管架基础沉
桩后桩顶高程、坐标检测,桩轴线倾斜度检测,法兰平整度检测、导管架中心
高程、导管架水平度、柱顶高程等。
(10)海上升压站外加电流保护装置的保护电位检测,检测内容所有导管
架基础的外加电流系统进行保护电位检测。
(11)高强螺栓检测,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
扭矩系数复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预拉力复验、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施工
扭矩检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的检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
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等。
1.2.1.3 陆上集控中心验收检测
本次工程质量检测招标指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含设计技术要求)、国家
(含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验评标准和有关
工程检测规范、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所涉及的建设工程本体、结构性材料、
功能性材料和新型建设工程材料(包括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等)的质量
安全、使用功能,以及现场施工质量进行检测(包括工程实体的现场检测)。
其中,检测的频次、数量应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主要
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原材料与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内容、批次及数
量,必须全覆盖本项目并满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要求)。
67
检测大类分为:桩基、结构材料、节能材料、装饰装修材料、钢结构材
料、钢结构无损、周转材料、防水材料、安全防护用品、建筑门窗与幕墙(不
含幕墙)、道路工程、沉降观测等。
具体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桩基: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低应变检测等;
(2)结构材料:混凝土抗压、混凝土抗渗、混凝土氯离子含量、钢筋原
材、钢筋焊接、钢筋机械连接、水泥原材料、砂石、水泥土无侧限抗压、干混
砂浆、砂浆试块、土击实(轻重击实)等;
(3)节能材料:保温板、防火性能分级、植筋胶、硅酮胶、电线电缆(截
面积、电阻)、线缆燃烧性能、防火涂料等;
(4)装饰装修材料:纸面石膏板、腻子、涂料、漆、龙骨、胶合板、花岗
岩、管材管件等;
(5)钢结构材料: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碳素结构钢、高强螺栓、焊接材
料等;
(6)钢结构无损:超声波检测、磁粉检测、射线检测、渗透检测、目视检
测;
(7)周转材料:脚手架钢管、脚手架扣件;
(8)防水材料:防水卷材、防水涂料;
(9)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
(10)建筑门窗与幕墙:玻璃、结构胶、密封胶;
(11)道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基层底基层的厚度、压实度、无侧
限抗压强度检测;沥青路面的厚度、压实度、弯沉值、平整度等检测;
(12)建筑物沉降观测。
1.2.2 检测要求
1.2.2.1 海上主体工程
一、一般要求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标人应负责本工程范围内风电机组基础土建工程部
分钢材、焊接材料、连接件和防腐涂装材料等试验检测,投标人应制订详细的
检验计划交监理单位认可。此计划应包括海上设施各个主要建造阶段检验部位
和检测技术要求。
二、钢管桩无损检测
68
焊缝检验除满足本技术条款外,还应满足《材料与焊接规范》、《浅海固
定平台建造与检验规范》、《承压设备无损检测》、《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钢制
基桩及承台制作技术规范》(NB/T31080)等相关规定,并以其中要求较严条款
执行。
一)一般要求
(1)无损检测机构资质应获得监理人、设计单位及招标人三方认可。无损
检测检查员应为符合《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47013)Ⅱ级及以上要求的焊
接质量检查工程师。
(2)缺陷评定与检测报告的签发应由具有与检测方法相应的 II 级及以上
资格的人员进行。
(3)无损检测单位应向监理提交无损检测设备的合格鉴定证件,并保持设
备良好的工作状态。无损检测机构应向监理提交从事检测人员的名单、资格证
书。设备的合格证件与检测人员名单、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应存档备查。
(4)从事现场探伤的无损检测人员应携带资格证书的副本,以备监理工程
师核查。现场探伤时,监理工程师应在现场并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检测时间、检测方式、检测人员和资格证书、检测的焊缝范围、在场人
员、监理工程师签名等。监理单位应保存这些记录以供招标人检查,严禁事后
补记。
(5)无损检测工艺规程的制定和批准应由具有 III 级资格的人员承担。
(6)没有监理工程师在场和记录的无损检测焊缝,一律不予验收。监理人
的记录与相应的检测报告一起存档。
二)钢管桩纵、横向焊缝均为一级焊缝;焊接质量等级应符合《承压设备无
损检测》(NB/ T47013)等规范要求,并达到 I 级标准。
三)外观检查
(1)所有焊缝表面均应进行外观检查(包括使用 10 倍以下的放大镜),
焊波应均匀,焊缝边缘应平顺地过渡到母材,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和
下列要求:
(2)对接焊缝增强高度应符合有关标准,且不应超过 3mm;
( 3 ) 焊 缝 表 面 不 得 有 裂 纹 、 夹 渣 、 未 熔 合 、 气 孔 、 焊 瘤 及 弧 坑 。
四)无损检测
69
(1)焊缝检查、检测工作由符合 NB/T47013《承压设备无损检测》Ⅱ级及
以上要求的焊接质量检查工程师进行。焊接检查的结果必须按照有关适用标准
和质量计划在详细的检查(检验)报告中记录。
(2)焊缝无损检测应遵守 NB/T47013 的规定。探伤时间应根据钢种及焊接
方法、焊接环境确定,并提交、招标人批准;
(3)各部件焊缝均按《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47013 采用 20%超声波探
伤(下称“UT”)无损检验,检验等级为 B 级,验收等级为 I 级;对于 UT 检验
无法判断或有疑问时采用射线探伤;其中桩体的环向焊缝还应按 20%比例抽检
进行磁粉探伤(下称“MT”),具体位置由现场工程师(或监造指定),重点
检查接头部位,验收等级为 I 级(见下表)。
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级别划分(单位:
mm)
等
级
板厚
反射
波幅(所
在区域)
单个缺陷指示长度
L
多个缺陷累计
长度
L’
6~400
I
非裂纹类缺陷
6~120
L=T/3,最小为 10,最大不超
过
30
I
>
120~400
II
L=T/3,最大不超过 50
在任意
9T 焊
缝长度范围内
L’不
超过
T
注
1:母材板厚不同时,区薄板侧厚度值。
注
2:当焊缝长度不足 9T(I 级)或 4.5T(II 级)时,可按比例折算。当折算后的缺陷
累计长度小于单个缺陷指示长度时,以单个缺陷指示长度为准。
对接焊缝磁粉探伤级别划分(单位:
mm)
等
级
线性缺陷
磁痕
圆形缺陷磁痕
(评定框尺寸为
35mm×100mm)
I
不允许
d≤1.5,且在评定框内不大于 1 个
注:
l 表示线性缺陷磁痕长度,mm;d 表示圆形缺陷磁痕长径,mm
(4)经 UT 或 MT 检测的焊接接头,如有不允许的缺陷,应在缺陷清除后进
行补焊,并对该部分采用原检测方法重新检查直至合格。探伤工作应在焊后 48
小时后进行。同一部位返修不得超过两次。
(5)焊缝强度不低于母材强度,同时为了满足低温环境的需要,焊缝和热
影响区 C 型钢材夏比 V 型缺口冲击功满足《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1591)
的要求。
五)焊缝缺陷处理
70
(1)如果有全长大于 150mm 的焊缝不满足要求的,此焊缝不应修补,投标
人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员。
(2)焊补前应完全消除焊缝中的缺陷,可用磁粉检测或渗透检测方法进行
检查。
(3)同一部位返修超过两次不得进行再次检测。
(4)焊补后的焊缝应与相邻部位过渡平顺,并按本章要求重新进行表面质
量和内部质量的检验。
三、导管架(含过渡段)、吸力桶无损检测
一)一般要求
1)无损检测机构资质应获得监理人、设计单位及招标人三方认可。无损检
测检查员应为符合《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47013)Ⅱ级及以上要求的焊接
质量检查工程师。
2)缺陷评定与检测报告的签发应由具有与检测方法相应的 II 级及以上资
格的人员进行。
3)无损检测单位应向监理提交无损检测设备的合格鉴定证件,并保持设备
良好的工作状态。无损检测机构应向监理提交从事检测人员的名单、资格证
书。设备的合格证件与检测人员名单、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应存档备查。
4)从事现场探伤的无损检测人员应携带资格证书的副本,以备监理工程师
核查。现场探伤时,监理工程师应在现场并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检测时间、检测方式、检测人员和资格证书、检测的焊缝范围、在场人
员、监理工程师签名等。监理单位应保存这些记录以供招标人检查,严禁事后
补记。
5)无损检测工艺规程的制定和批准应由具有 III 级资格的人员承担。
6)没有监理工程师在场和记录的无损检测焊缝,一律不予验收。监理人的
记录与相应的检测报告一起存档。
二)外观检查
所有焊缝表面均应进行外观检查(包括使用 10 倍以下的放大镜),焊波应
均匀,焊缝边缘应平顺地过渡到母材,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和下列要
求:
对接焊缝增强高度应符合有关标准,且不应超过 3mm;
71
角焊缝的两焊脚高度之差应不大于 2mm,凸起部分应不超过(0.1K+0.76)
mm,K 为焊脚高度。
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夹渣、未熔合、气孔、焊瘤及弧坑。连接设施焊缝
的咬边深度不应超过 0.6mm,其余焊缝的咬边深度不应超过 0.25mm。
三)无损检测
导管架涉及的所有焊缝均应进行 20%超声波探伤(UT),导管架过渡段连
接钢管与基础顶法兰的环缝、K 型节点、X 型节点、T/Y 型节点处焊缝还应增加
20%磁粉探伤(MT),纵向焊缝应增加 20%MT 探伤,如果对 UT 探伤或 MT 探伤结
果有争议的,可采用射线探伤作补充检测。
焊缝无损探伤的设备和检测要求应遵守《浅海固定平台建造与检验规范》
(CCS2004)第 2 篇第 9 章、《材料与焊接规范》(CCS2014)第 3 篇第 6 章、《船
舶焊接检验指南》(CCS2013)第 7 章的相关规定。如果所列规范的要求仍有未做
详细规定的,应参照《船舶焊接检验指南》(CCS2013)中表 7.1.7.2 列出的引用
标准(以 ISO 体系标准为优先引用标准)执行。
探伤时间应根据钢种及焊接方法、焊接环境确定,并提交监理人批准。
K 型节点、X 型节点、T/Y 型节点焊缝的超声波探伤的检验等级为 C 级
(GB/T 11345 标准),无法执行 C 级标准时可适当放宽至 B 级(GB/T 11345 标
准),其余焊缝检验等级不应低于 B 级(ISO17640 标准),探伤结果验收标准
如下:
超声波无损伤验收标准
焊缝区域
反射波幅所在
区域
单个缺陷指示
长度
L
多个缺陷累积长
度
L’
K 型节点、X
型节点、
T/Y 型节
点处焊缝、导管架过渡段焊缝、基础
顶法兰环缝
I
无裂纹类等缺陷
吊耳对接焊缝
II
L=T/3,最小
为
10
在任意
9T 焊缝长
度范围内
L’不超过
T,全长不超过 T
其他焊缝
II
L=T/3,最小
为
10
在任意
9T 焊缝长
度范围内
L’不超过 T
注
1:T 为板厚,母材板厚不同时,取薄板侧厚度值。
注
2:当焊缝长度不足 9T 时,可按比例折算。当折算后的缺陷累计长度小于单个缺陷指
示长度时,以单个缺陷指示长度为准。
72
(1) 磁粉探伤的验收标准如下:
磁 粉 探 伤 验 收 标 准
焊缝区域
线性缺
陷磁痕
圆形缺陷磁痕
(评定框尺寸为
35mm×100mm)
K 型节点、X 型节点、T/Y 型节点处焊
缝、
吊耳对接焊缝、导管架过渡段焊缝、
基础顶法兰环缝
不允许
d≤1.5,且在评定框内不大
于
1 个
其他焊缝
不允许
d≤2.0,且在评定框内不大
于
1 个
注:
l 表示线性缺陷磁痕长度,mm;d 表示圆形缺陷磁痕长径,mm
注:磁粉探伤标准按照
NB/T47013 执行。
四、基础附属构件无损检测
一级焊缝检测要求为 20%超声波探伤(下称“UT”),20%磁粉(下称
“MT”)探伤;二级焊缝检测要求为 5%UT;三级焊缝原则上不要求做无损探
伤。焊缝抽检的范围由监理人指定。
一、二级焊缝现场探伤时,监理人应在现场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检测时间、检测方式、检测人员和资格证书、检测的焊缝范围、在场
人员、监理人签名等。监理人应保存这些记录以供招标人检查,严禁事后补
记。
没有监理人在场和记录的一、二级焊缝,一律不予验收。监理人的记录和
相应的检测报告一起存档。
焊缝应 100%进行外观检查(包括使用 10 倍放大镜),要求焊缝外形均
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母材间应平滑过渡,且无不允许存在的气
孔、夹渣、焊瘤、弧坑、裂纹、电弧擦伤、根部收缩等缺陷,焊缝表面光洁、
无毛刺。
五、原材料检测
原材料检测应满足本项目基础施工技术要求及升压站基础施工技术要求的
相关规定,同时应满足《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47013)、《热轧钢板和钢
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709)、《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GB50205)、《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1591)等规范的相关规
定。
(一)钢材
73
钢材应进行弯曲试验,钢材的弯曲试验要求按船用钢板弯曲按照《材料与
焊接规范》(CCS2018)、《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有关规定执
行。
钢材的化学成份和力学性能试验的要求按《船舶及海洋工程用结构钢》
(GB 712)、《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等标准的规定执行。同时
还应满足如下要求:钢材的碳当量不应大于 0.45%(炉前分析)。
所有钢板均应由投标人按规范要求负责进行抽样检验,原材料的复检(包
括化学成分、物理力学性能、外观质量等)按《船舶及海洋工程用结构钢》
(GB 712)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1591)执行;表面检查应 100%检
查;板材超声波复检对于大于 50mm 的板材以及有 Z 向性能要求的板材抽检数量
为 100%,其他板材按照 20%抽检;板材 UT 抽检按《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三部
分:超声检测》(NB/T47013.3)执行,验收等级为 TI 级。力学性能抽检数量
为每台风机钢材总批次的 10%。如抽检发现存在不合格板材则该批次抽检数量
加倍,依此类推。
所有钢板均应由投标人负责会同招标人(或监理、监造)工程师进行抽样
复检,抽检数量为每台风机钢材总批次的 10%,检验成果应报送招标人(或监
理、监造)单位审批。复检内容包括:外观质量、化学成分分析、力学性能试
验和探伤试验等。钢材应成批验收。每批次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
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材组成,每批重量应不大于 60t,但卷重大于 30t 的钢
带和连轧板可按两个轧制卷组成一批;对容积大于 200t 转炉冶炼的型钢,每批
重量不大于 80t。
若有采用 Z 向性能钢板,还应检测 Z 向性能要求满足设计文件,按《厚度
方向性能钢板》(GB 5313-2010)规定的要求执行。并对 Z 向性能要求的钢
材,按 10%比例抽检钢板的含硫量进行检验,分析结果应满足《厚度方向性能
钢板》(GB/T5313)的要求。
(二)焊接材料
焊接材料的抽样复检按《舰船用高强度船体结构钢焊接材料的鉴定、出厂
和进货检验规则》(CB1124)规定的进货检验项目进行抽样复检。复验合格的
标准埋弧焊按照《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及焊剂》GB/T5293 执行,药芯焊丝按照
《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药芯焊丝》GB/T 10045 执行。每台风机抽检不少于 1
组,并将检验成果交招标人。
74
检测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1)材料外观、尺寸和表面质量检查;
(2)试板材料(牌号)、等级、力学性能、化学成份(包括细化晶粒元
素)。
(三)防腐涂装材料
涂装材料运抵工地后,投标人应按监理人指示依据 JTST209 结合设计要求
按批次进行抽样检验,包括耐括颜色、粘度、不挥发物含量、密度、干燥时
间、流挂性、冲击强度、耐磨性等试验,试验指标不低于规范及设计相关要
求,每台风机抽检一组。
涂装后应按《漆膜厚度测定法》(GB/T 13452.2-200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涂
层干膜厚度测定, 按检验批的 20%抽检。干膜厚度应大于或等于设计厚度值者
应占检测点总数的 90%以上,其它测点的干膜厚度也不应低于 90%的设计厚度
值,当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根据情况进行局部或全面修补。
对桩体内外表面、附属构件主体结构、防撞管、爬梯表面、导管架外表面
20%的涂装范围均应采用高压漏涂点检测仪进行漏点检测;抽检位置由现场监理
(或监造)工程师指定。
漏涂点应按 NACE SP0188 进行检测,干膜厚度在 200~300
时,检漏电压
为 1500V;300~400
时,检漏电压为 2000V;400~600
时,检漏电压为
2500V;600~1000
时,检漏电压为 3000V;1000~1400
时,检漏电压为
4000V。发现任何漏涂点均应进行补涂,且修补处的干膜厚度复测结果应满足设
计要求。
涂层施工完成并按涂料固化性能规定时间后,投标人须按照 NB/T31006 要
求在试板或工件上进行抽样检测,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监理进行涂层附着力的
抽检见证,试验结果要满足设计要求,并按涂层修复要求对试验破损位置进行
修补。
六、灌浆材料检测
灌浆原材料进场前需进行复验检测,每台风机抽检一个检验批次,灌浆现场试验
检每台风机抽检一个灌浆空间。
原材料检测指标要求如下(但不限于):
序
号
项目
国内标准指标
国内试验规范
1
外观检查
无结块
目测
2
比重
2350~2500kg/m3
GB/T 50080
m
m
m
m
m
75
3
含气量
≤
4%
GB/T 50080
4
泌水率
0
GB/T 50080
3h 膨胀
值
0.1%~
0.8%
5
竖向膨胀率
24h 与
3h 的膨胀值
之差
0.02%
~
0.5%
GB/T 50448
6
1 天立方体抗压强
度
≥
50MPa
GB/T 50081
7
3 天立方体抗压强
度
≥
85MPa
GB/T 50081
8
28 天立方体抗压强
度
≥
130MPa
GB/T 50081
9
1d 静力受压弹性模
量
≥
12GPa
GB/T 50081
1
0
28d 静力受压弹性
模量
≥
45GPa
GB/T 50081
1
1
初始坍落扩展度
≥
650mm
且需满足施工流动性要
求
GB/T 50080
1
2
初凝结时间
>
240min
GB/T 50080
灌浆现场试验检测指标要求如下(但不限于):
序
号
项目
国内标准指标
国内试验规范
1
比重(抽检一个环
形空间灌浆开始、灌浆中间、灌浆结束三阶段
各做一组)
2350~2500kg/m3
GB/T 50080
2
1 天立方体抗压强
度(抽检一个环形空间
留样试块)
≥
50MPa
GB/T 50081
试件尺寸
100x100x100 立方体
3
7 天立方体抗压强
度(抽检一个环形空间
留样试块)
≥
90MPa
GB/T 50081
试件尺寸
100x100x100 立方体
4
28 天立方体抗压强
度(抽检一个环形空间
留样试块)
≥
120MPa
GB/T 50081
试件尺寸
100x100x100 立方体
5
初始坍落扩展度
(抽检一个环形空间灌浆开始、灌浆中间、灌
≥
650mm
且需满足施工流动性要
求
GB/T 50080
76
浆结束三阶段各做一
组)
七、风机基础施工偏差检测
本工程钢管桩沉桩以标高控制,贯入度进行校核。
单桩基础用钢管桩沉桩允许偏差:
绝对位置(CGCS2000 坐标系)允许偏差<500mm;
高程允许偏差<50mm;
沉桩完成后的基础顶水平度(桩轴线倾斜度)偏差≤3‰。当水平度偏差大
于 3‰时,应第一时间报送监理、设计和发包人,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风机吸力桶基础下沉允许偏差:
绝对位置(CGCS2000 坐标系)允许偏差<200mm。方位角允许偏差为±
1.5°。
基础下沉完成后应测量基础顶法兰水平度,应保证水平度偏差≤2‰;
当水平度偏差大于 2‰时,承包人应联系设计单位,协商解决方案。
单桶桶顶水平度应不超过 2‰,沉贯过程中应对桶顶水平度进行随沉随
调,并应满足下沉过程中桶顶水平度不超过 2‰。
八、升压站基础施工偏差检测
(1)导管架安装偏差与精度控制
1) 绝对位置允许偏差<500mm;
2) 导管架的沉放后导管架中心高程允许偏差≤300mm;
3) 导管架沉放后水平度(四个套管的任意两个之间)偏差≤0.2%;
4) 导管架方位角允许偏差≤5°。
5) 导管架 4 个对接面的相对高差(任意两个桩顶之间的高程差)偏差≤25mm,
每个对接面的水平度偏差≤
0.1%,四个对接面之间的平面尺寸(任意两个桩顶之
间的中心距)偏差≤
20mm。
(2)导管架安装精度测量
导管架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导管架安装精度测量。导管架安装精度内容包括
绝对位置、绝对高程、水平度、方位角测量,对接面的相对高差、相对平面位置、
每个对接面的水平度测量。施工方应激光测量仪等手段,进行精确的测量,绝对
位置测量精度要求≤
50mm、绝对高程测量精度要求≤20mm,水平度测量精度
要求≤
0.01%,方位角测量精度要求≤0.5°,四个对接面的相对平面位置测量精
77
度要求≤
3mm、相对高差测量精度要求≤3mm。导管架安装精度测量完成后,
由检测单位校核,并及时将测量成果报送监理、设计与业主单位。
(3)海上升压站钢管桩沉桩允许偏差
1) 绝对位置(WGS1984 或 1954 北京坐标系)允许偏差 500mm,绝对高程
允许偏差≤
50mm;
2) 沉桩后钢管桩顶的相对允许偏差:四个桩之间的相对高程(任意两个桩
顶之间的高程差)偏差≤
25mm,每个钢管桩切割面的水平度偏差≤0.1%,四个
桩之间的平面尺寸(任意两个桩顶之间的中心距)偏差≤
20mm;沉桩精度控制
偏差的测量应采取测量工装、激光测量仪器测量,保证精度控制。
3) 桩纵轴线倾斜度偏差<1‰。
(4)上部组块安装后偏差
上部组块海上安装完毕后,柱顶高差控制在
50mm。
九、阴极保护电位检测
辅助阳极、参比电极组装后,检查各紧固部件不应有任何松动现象;外观表
面必须清洁,无任何沾污等不良现象。
ICCP 系统安装后应进行保护电位检测,指标如下:①相对于锌参比电极:
0~1.5V;
②相对于
Ag/AgCl 参比电极:-1.10~ -0.90V;
③相对于
Cu/饱和 CuSO4 参比电极:-1.2~-0.85V。
十、高强螺栓检测
在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中,应按
GB50205 附录 B 的规定,分别进行高强度大六角
头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复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预拉力复验、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施工扭矩检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的检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每台风机按螺栓类型抽检不少于
3 组。试验结
果应符合施工图纸及规范的要求。
十一、沉桩后高应变检测以及现场无损检测
本工程桁架式导管架风电机组基础钢管桩必须进行高应变检测,参照《水运工程
地基基础试验检测技术规程》(
JTS 237),并考虑海上风电工程的特殊性,本工程由
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高应变检测,检测桩的数量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桩的类型确定,本工程单个基础高应变初打抽检比例不应小于该基础总桩数的
25%,且不应
少于
1 根;高应变复打抽检比例不应小于高应变初打检测总桩数的 20%(初打和复打
宜为同一根钢管桩)。对地质条件复杂、桩的种类较多或其他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检测数量。如果锤击能量存在异常,应将锤击数据提交设计院判断是否需要复打。出具的检测报告应明确沉桩能量及桩顶锤击力的过程曲线。本工程桩顶位于水面下,高应变检测需配备
PDA 型桩基动测分析仪,配套传感器应满足水下数据采集要求。检测
完成后投标人自行完成水下的传感器拆卸工作。
78
对风机基础现场桩体顶法兰、顶法兰与桩体焊接区域、吸力桶基础现场焊缝区
域、海上升压站现场焊接区域进行
100%UT 无损检验,验收质量等级为 I 级。
1.2.2.2 陆上主体工程主要施工检测技术要求
一、桩基检测
(
1)对基桩的单桩抗压承载力、低应变等进行检测,检测频率按相关标准
规范执行。
二、结构材料检测
陆上主体工程中的结构材料应进行相关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原材料
(水泥、砂、石等)、混凝土抗压、混凝土抗渗、混凝土氯离子含量、钢筋原材、
钢筋焊接、钢筋机械连接、水泥原材料、砂石、水泥土无侧限抗压、干混砂浆、
砂浆试块、土击实(轻重击实)等的试验检测,具体检测参数和频率按相关标准
规范执行。
三、节能材料检测
陆上主体工程中的节能材料应进行相关检测;包括但不限于:保温板、防火
性能分级、植筋胶、硅酮胶、电线电缆(截面积、电阻)、线缆燃烧性能、防火
涂料等的相关试验检测,具体检测参数和频率按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四、装饰装修材料检测
陆上主体工程中的装饰装修材料应进行相关检测,包括但不限于:铝合金型
材、花岗岩、龙骨、纸面石膏板、腻子、胶合板、漆、涂料、管材管件等材料的
相关试验检测,具体检测参数和频率按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五、钢结构检测
陆上主体工程中的钢结构工程应进行相关原材检测,包括但不限于:钢材、
螺栓、焊接材料、焊接工艺等的相关试验检测,具体检测参数和频率按相关标准
规范执行。
六、钢结构无损检测
陆上钢结构工程应进行无损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焊缝探伤的相关试验检测,
79
具体检测参数和频率按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七、周转材料检测
陆上主体工程中的周转材料应进行相关检测,包括但不限于:钢管、扣件的
相关试验检测,具体检测参数和频率按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八、防水材料检测
陆上主体工程中的防水材料应进行相关检测,包括但不限于:防水涂料、防
水卷材的相关试验检测,具体检测参数和频率按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九、安全防护用品检测
陆上主体工程中的安全防护用品应进行相关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带、
安全帽的相关试验检测,具体检测参数和频率按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十、建筑门窗与幕墙(不含幕墙)
陆上主体工程中的建筑门窗与幕墙(不含幕墙)应进行相关检测,包括但不
限于:中空玻璃的相关试验检测,具体检测参数和频率按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十一、道路工程检测
陆上主体工程中的道路工程应进行基层底基层的厚度、压实度、无侧限抗压
强度测试;沥青路面的厚度、压实度、弯沉值、平整度等检测,具体检测频率按
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十二、陆上集控中心沉降观测
陆上集控中心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沉降观测
(含运营期),按规范和设计
要求的频次开展沉降观测,直至沉降稳定。
1.3 服务方案及质量标准
检测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无重大检测质量事故,工程整体检测质量合
格,满足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
1.4 服务人员要求
80
满足项目检测要求即可。本项目钢结构加工厂较多,需满足每个加工基地
制造期间检测服务要求,暂定风机基础加工基地 10 个,海上升压站加工基地 2
个,如加工基地数量调整,人员仍需满足项目建设要求,价格不做调整。
1.5 检测仪器要求
1.5.1 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按本技术条款、施工图纸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采
购性能稳定、质量可靠、耐用、技术参数(量程、精度等)符合设计要求的仪器设备。
(2) 承包人所提供的仪器设备的生产厂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
国产仪器设备需通过
ISO9000 认证三年以上;进口仪器生产厂家应通过 ISO9000 认证,在国
内工程使用需经有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单位检验合格,加盖
CMA 章后方可进入工地使用。
投标人选择的检测仪器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必须能包容这些指标。仪器及配套电缆应选
择适用于海洋环境专用仪器及配套电缆。仪器抵达现场后,承包人必须按要求进行检定。
(3) 承包人采购的所有仪器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均必须持有制造厂家提供的标准校准度、
检验证书和报告及产品制造厂家的长期售后服务保证,以防购进伪劣产品。
(4) 检测仪器的电缆应是能负重、防水、防酸、防碱、耐腐蚀、质地柔软的船舶海工或
港口水运观测的专用电缆,其芯线应为镀锡铜丝,适应温度范围在
-20℃~80℃之间。电缆芯
线应在
100m 内无接头。
(5) 承包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 35 天前向监理人报送拟采购的仪器设备及其详细资料,经
批准后方可采购。若监理人认为仪器设备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承包人则应按监理人指示立即予以更换,并在
14 天内按本节(6)项要求提供更换后的仪器设备资料。
(6) 承包人应提交的仪器设备资料包括:
a. 仪器制造厂家名称、地址、资质、生产许可证。
b. 仪器使用说明书。
c. 仪器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及工作原理(包括数据采集装置)。
d. 测量方法、精度和范围。
e. 检验、校正、测试方法和程序。
f. 仪器设备安装和埋设方法及技术规程。
g. 安装和埋设期间的读数和其它要记录的数据。
h. 仪器初始和长期测读方法及操作规程。
i. 人员和设备安全的注意事项。
81
j. 检测数据处理方法。
k. 制造厂家提供的所有其它资料。
1.5.2 检测仪器设备的验收、运输和保管
(1) 承包人应要求生产厂家在仪器设备出厂前,完成全部检测仪器设备的装配、调试和
检验等工作,并提供检验合格证书。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派代表赴厂家参加主要仪器的检验和验收。
(2) 仪器及其辅助设备运至现场后,承包人应按厂家的要求在工地存放和保管。
(3) 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现场检测仪器设备试验室对厂家提供的全部检测仪器设备进
行检查和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 仪器设备应小心装卸、运输和保管,以免损坏。如果在装卸、运输和保管过程中发
生损坏,承包人应在
28 天内按本合同规定、施工图纸要求或监理人指示进行更换并重新检
验,且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6)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配备必要的备品备件,其费用应包括在仪器设备的采购合同内。
1.6 服务期限:
2026 年 5 月 20 日至 2027 年 5 月 31 日
1.7 资料归档
(1) 承包人对检测资料必须及时整理和整编,并将分析成果提交监理人。
每次现场检测后三天内向招标人提供四份中间检测成果资料,内容包括检测部
位、检测项目、检测成果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说明等,以便对工程桩施工质量及
时提供可靠依据。
(2) 检测工作全部结束后一个月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六份最终检测
成果报告作为竣工资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简介,检测仪器,检测方
法,所有被检测的桩的检测结果等。
(3) 上述中间检测成果与最终检测成果资料均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应由
经过资质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写,并经投标人技术负责人批准。
(4) 检测报告应内容齐全,监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符合规定。检测结果真实
有效。
(5)成果文件的组成按项目检测服务管理规范要求;
1)成果文件的深度按项目检测服务管理规范及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
规定要求;
2)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按项目检测服务管理规范及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规定要求;
82
3)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按项目检测服务管理规范及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规定要求;
4)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a.纸质版的要求:具体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和海南省档案管理部门
管理规定执行;
b.电子版的要求:光盘和 U 盘双份存储,具体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和海南省档案管理部门管理规定执行;
C.其他要求:如因政策或制度变化引起的成果文件要求改变,承包商需无
条件配合整理归档。
5)资料移交清单(不限于):
a.仪器设备编号和仪器设备说明书;
b.仪器的检验记录;
c.仪器设备安装埋设完工图;
d.合同期的检测原始资料以及检测成果分析报告;
e.检测报告纸质版 2 份、电子光盘 2 套。
1.8 其他要求
一、 现场安全要求
(1)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
力建设安全施工(生产)管理制度》、《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办
法》等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
故。
(2)投标人应对检测设备及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工程
险(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第三者责任险、施工设备险、工伤事故险、人身
意外伤害险等,以防止在存储、施工等过程中受损或意外伤害。
(3)投标人应遵守招标人各项管理制度,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
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作业,并随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
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投标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
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因投标人人员违反国家、行业及招标人的规定,所造成的人身、设备
安全事故,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83
(5)招标人对投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
规章制度行为时,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人员提出相关处罚。
(6)投标人对其现场人员的安全负责,并保证其现场施工人员有完成工作
的安全知识和能力。
(7)特种作业人员应符合规定,持证上岗,定期进行体检和考试核证;所
有人员名单、体检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应交需求部门安监人
员处备案。
(8)投标人检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所有投标人检测人员应接受招标人
安全培训,学习招标人的施工管理文件。所有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招标人的各
项规章制度,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9)投标人检测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由于投
标人检测人员违章造成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由投标人负责。
(10)投标人所使用的工器具、检测仪器及安全用具需有检验合格标记,
并在合格期内。
(11)服从招标人的调度、管理、监督,发现投标人检测人员在生产区域
内有影响安全的行为和现象时,招标人有权纠正和制止,必要时,可以中止其
作业。
(12)投标人为检测作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
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投入。
(13)投标人所使用交通工具必须检验合格,驾乘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
交通法规。
(14)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现场检测人
员的劳动安全,按劳动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安排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
间,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劳动保护法的规定,保障劳动者必须的休息时间。向所
有现场检测人员发放劳动者必需的安全帽、防水救生服、雨衣、手套、手灯、
防护面具、安全带、通信电话(或卫星电话)等劳动保护用品,以及特殊工种
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津贴和营养补助等。
(15)投标人应按有关规定,在检测施工前提供各专项应急预案,必要时
应组织专家评审,并在检测过程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二、现场文明生产要求
84
(1)投标人应负责工作现场的卫生文明生产,工作现场应整洁干净,做到
“工完料尽场地清”。
(2)遵守招标人文明生产规定,不得损坏、移动、污染招标人公用设施。
(3)投标人检测人员使用施工电源、水源,需在招标人工作联系人的指导
下使用,禁止私接、乱搭现象和损坏固定设施。
(4)投标人在施工现场必须加强对投标人检测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的教
育,严禁对原有设施乱拆、乱拿、乱涂、乱画。
(5)投标人现场各类材料、工器具、检测仪器、机械等定位堆放整齐,安
全隔离、安全警示、文明施工等各类标志醒目、齐全。施工区域设垃圾箱,并
安排专人清理干净。
(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穿拖鞋和短袖进场,严禁酒后操
作和施工。
三、 环境保护要求
(1)需要执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地方政府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2)需要执行的规程、规范: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200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85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3)投标人应按合同约定和监理方指示,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
管部门的监督、监测和检查。投标人应对其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标准和规程等以及本合同约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人员伤害和
财产损失等承担赔偿责任。
(4)投标人应当确保其所提供的材料、检测仪器、设备机械和其他材料都
是绿色环保产品,列入国家强制认证产品名录的,还应当是通过国家强制认证
的产品。
(5)投标人应当保证施工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6)投标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相应的过滤、分离、分解或沉淀等处
理系统,不得让有害物质(如燃料、油料、化学品、酸等,以及超过剂量的有害
气体和尘埃、污水、泥土或水、弃渣等)污染施工场地(现场)及其周边环境。
(7)投标人在工程海域严禁滥捕鱼类,严格执行工程海域范围内的鱼类保
护制度,发现受保护的海洋生物资源应按有关规定处理,检测施工过程中,若
因本合同投标人原因对现场渔业、养殖设施造成的损坏和损失,由投标人负
责。
四、 现场服务
(1)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应有
类似工程检测的经验和经历。本合同执行期间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更换项目经
理。投标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由从事过检测及资料整理工作,具有丰富经
验,并对本工程的特点、施工程序有充分了解的人员承担,自开工之日起,投
标人项目经理必须接受招标人的考勤管理。
(2) 投标人必须挑选具有丰富操作经验的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直接在现场
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部检测及资料整理等项工作。实施该项目的工作人员应
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投标人的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质量意
识,并密切配合招标人的工作。
(3)投标人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监理方的管理、协调。
(4)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重大质量缺陷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务必
第一时间报告监理和招标人,并严格按照政府监管部门及监理审核同意后的最
终方案进行处理。
86
(5)现场检测人员因健康原因或技术上不胜任而不能顺利履行职责时,招
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予以更换。投标人如打算提前召回或更换其现场检测人
员,应提前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并不能影响工程的进展。被更换的检测人员应
在新的检测人员到达工程场地后方可离开工程场地。
二、适用规范标准
1、总领性规范
(1)《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
(2)《钢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6)
(3)《海上风力发电工程施工规范》(GB/T 50571)
(4)《浅海钢质固定平台结构设计与建造技术规范》(SY/T4094)
2、钢结构加工规范
(5)《材料与焊接规范》(CCS2023)
(6)《船舶及海洋工程用结构钢》(GB712)
(7)《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1591)
(8)《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T5313)
(9)《碳素结构钢》(GB/T700)
(10)《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
(1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12)《海上平台栏杆》(CB/T3756)
(13)《花纹钢板》(GB/T3277)
(14)《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709)
(15)《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
(16)《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17395)
(17)《六角螺栓-C 级》(GB/T 5780)
(18)《六角头螺栓全螺纹 C 级》(GB/T5781)
(19)《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1228)
(20)《风电场工程材料试验检测技术规范》(NB/T 10628)
(21)《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钢制基桩及承台制作技术规范》(NB/T 31080)
及其他相关规范
3、焊接规范
(1)《材料与焊接规范》(CCS)
87
(2)《浅海固定平台建造与检验规范》(CCS)
(3)《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NB/T47015)
(4)《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
(5)《气焊、电弧焊及气焊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型式与尺寸》(GB985)
(6)《风电场工程材料试验检测技术规范》(NB/T 10628)
(7)《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钢制基桩及承台制作技术规范》(NB/T 31080)
及其他相关规范
4、防腐蚀规范
(1)《水运工程结构防腐蚀施工规范》(JTS/T 209)
(2)《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 1 部分:未涂覆
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
(GB/T8923.1)
(3)《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 2 部分:已涂覆
过的钢材表面局部清除原有涂层后的处理等级》(GB/T8923.2)
(4)《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 3 部分:焊缝、
边缘和其他区域的表面缺陷的处理等级》(GB/T8923.3)
(5)《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 4 部分:与高压
水喷射处理有关的初设表面状态、处理等级和闪锈等级》(GB/T8923.4)
(6)《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
(7)《海上风电场钢结构防腐蚀设计规范》(NB/T 31006)
(8)《色漆和清漆 用于近海建筑及相关结构的保护性涂料系统的性能要
求》(ISO20340)
(9)《色漆和清漆 钢结构防腐油漆系统防腐》(ISO12944 系列)
(10)《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的测定》(GB/T13452.2)
(11)《金属镀层和化学覆盖层厚度系列及质量要求》(CB/T3764)
(12)《热喷涂操作安全》(GB11375)
(13)《Cathodic Protection Design》 (DNV-RP-B401)
(14)《双酚 A 型环氧树脂》(GB/T 13657)
(15)《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腐蚀试样上腐蚀产物的清除》(GB/T 16545)
(16)《防锈油脂腐蚀性试验法》(SH/T 0080)
(17)《海上风电场工程防腐设计规范》(NB/T 10626)
88
(18)《风电场工程材料试验检测技术规范》(NB/T 10628)
(19)《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钢制基桩及承台制作技术规范》(NB/T 31080)
及其他相关规范
5、检测验收规范
(1)《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
(2)《材料与焊接规范》(CCS)
(3)《浅海固定平台建造与检验规范》(CCS)
(4)《舰船用高强度船体结构钢焊接材料的鉴定、出厂和进货检验规则》
(CB1124)
(5)《船舶焊接检验指南》(CCS)
(6)《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NB/T47014)
(7)《承压设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力学性能检验》(NB/T47016)
(8)《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47013)
(9)《涂漆和应用有关产品之前钢材底层的准备- 表面清洁度评定检验》
(ISO8502-4)
(10)《色漆与清漆 拉开法附着力试验》(GB/T 5210)
(11)《水运工程地基基础试验检测技术规程》(JTS237)
(12)《船用恒电位仪技术条件》(CB3220)
(13)《船用参比电极技术条件》(GB/T 7387)
(14)《船舶及海洋工程阳极屏涂料通用技术条件》(GB/T 7788)
(15)《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T50301)
(16)《漆膜柔韧性测定法》(GB/T1731)
(17)《漆膜耐冲击测定法》(GB/T1732)
(18)《色漆和清漆 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GB/T1766)
(19)《色漆和清漆 耐磨性的测定》(GB/T1768)
(20)《色漆、清漆和塑料 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GB/T 1725)
(21)《石油蜡和石油脂滴熔点测定法》(GB/T 8026)
(22)《纺织品 织物长度和幅宽的测定》(GB/T 4666)
(23)《色漆和清漆 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GB/T 1771)
(24)《硬质橡胶抗冲击强度的测定》(HG/T 3845)
(25)《船舶漆 耐盐水性的测定 盐水和热盐水浸泡法》(GB/T 10834)
89
(2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
(27)《风电场工程材料试验检测技术规范》(NB/T 10628)
(28)《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钢制基桩及承台制作技术规范》(NB/T 31080)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
6、土建工程应遵循的规程、规范和标准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
(3)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4)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5)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6)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7)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
(8)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18;
(9)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10)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11)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
(12)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GB 13476-2023
(13)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14) 《建筑用砂》GB/T14684-2011;
(15)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2008;
(16) 《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17)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008;
(18)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5223-2014;
(19)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棒》YB/T111-2005;
(20)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21)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2006;
(22) 《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技术规范》JTJ275-2000;
(23)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119-2003;
(2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25)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26)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12;
90
(27)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2011;
(28)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
(29)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30)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31)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
(32)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2008
(33) 《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2002;
(34)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35) 《建筑给水钢塑复合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25:2001;
(36)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29-2010;
(37) 《埋地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22:2001;
(38)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141-2008
(39)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40)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
(4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4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43) 《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86-1998
(44)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
(45) 《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252-2010
(46)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0
(47)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7
(48) 《玻璃纤维氯氧镁水泥通风管道》JC646-1996
(49)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
(50)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上述规范如有更新,以更新后的版本为准(以下引用均指相应规范或替代
规范的最新版本)。
三、招标人财产清单
3.1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以及要求
招标人不提供相关设备、设施,承包人自行负责人员工作、办公和生活场
所,交通工具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91
3.2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招标人能提供的服务项目现有基本状况,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3.2.1 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
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
工程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3.2.2 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2.3 招标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如规划许可证。
3.2.4 招标人提供的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
3.2.5 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标准、规范。
3.2.6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3.2.7 投标人需要自行解决办公、食宿等问题。
3.2.8 其他资料。
四、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9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评分标
准编写有关内容)
93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94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差异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廉洁合同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95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服务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
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
为 %),服务期限: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该服务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2.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2.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2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96
(2)分项报价表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招标规定的任何一种不得存在的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9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8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
交、撤回、修改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
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追
认。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
字。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9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
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
6.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
100
四、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01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标,标段
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
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天日历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
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写明要
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不争辩、不挑
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
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
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
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
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102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03
五、商务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
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04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其他
经营范围
关联企业情况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单位的名称。
备注
105
附件:投标人营业执照
106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序号
资质证书名称
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有效期
备注
1
2
3
4
5
……
注:1、包括投标人资质证书、信用等级证书及银行资信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
件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07
附件:投标人资质证书(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资质)
108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20XX 年
20XX 年
20XX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即可。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财务报表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4.招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09
附件:投标人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
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110
(四)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备注
111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姓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____年毕业于____学校____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招标人
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12
附件:投标人提供拟招标人员的资质业绩等资料(招标文件和公告中要
求的内容)
113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114
七、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
定。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泄露招标投标中的商业秘密。(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
何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
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一个月内上交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及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
他有关规定。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
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
甲方遵守执行。
(三)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
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
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115
(五)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
告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纪政
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乙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乙方应依据党纪政
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甲方有权退回其投标;对中标的乙方,甲方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二)本合同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6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 (服务名称)进行投标。投标文件
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
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字)
地址: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17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分项目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
性和投标文件制作
存在
条商务负偏差。
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
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企业人数
XXX 人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及获奖情况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
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
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
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18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19
目录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二、服务方案
三、项目组织机构
四、重点、难点分析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七、服务承诺
八、技术差异表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十、其他资料
120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项目经理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每张表后附该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
要求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121
附件:投标人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要求
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二、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项目的概况等多方面情况,从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
以及要达成的质量目标角度,制订相应的服务方案。不能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
术内容。应结合投标人自身状况编制有针对性的方案。
整体服务方案
其他方面的内容
三、项目组织机构
投标人根据服务项目情况提供相应的人员构成,应列明主要人员资质、业
绩等情况(如有),和专业人员的数量、持证情况,以及项目所需设备机械的
情况、劳动力计划表等,以供招标人参考。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XXX,(职称名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担任项
目负责人的业绩):具有(数量)个(规模)及以上(业绩类型)的服务业
绩:
1.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2.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3.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 资质
四、重点、难点分析
服务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投标人应有清楚的认识并做出分析,投标人
还应考虑在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突发事件,并针对项目遇到的突发事件
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
实施重点
难点分析
应急预案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122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进度,结合本企业情况做出响应,包括响
应的具体时间、进度计划表等内容,还应提供为保证进度所采取的一些具体措
施,以及为保证质量采取的具体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
质量保障措施
进度保障措施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所有服务过程中应保证安全第一,投标人应制订严格
的安全措施,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人的各项安
全规章制度,投标人应提供为保证安全所制订的措施,同时包括环保措施,以
及必须的培训内容(如安全培训等),也包括一些特殊项目所需的人员培训,
如有以上培训内容,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日程安排,来保证培训的执行。
安全保障措施
环保保障措施
培训内容
七、服务承诺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所能达到的目标,或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一
些服务承诺,投标人应作出相应的响应,如有优于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响应,应
具体列出。
承诺提供服务承诺
问题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123
八、技术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
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
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24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填写(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技
术部分的响应
性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2
企业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2.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
……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3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
服务需求 质量目标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4
项目组织管理,包括机构设置和主要人员安排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XXX,(职称名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具有(数量)个(规模)及以上(业绩类型)的服务业绩:1.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2.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3.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 资质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
整体服务方案 其他方面的内容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6
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实施重点 难点分析 应急预案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7
服务工作的质量、进度及保障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质量保障措施 进度保障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8
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保障措施 环保保障措施 培训内容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9
服务承诺
承诺提供 年质保问题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125
十、其他资料
投标人提供其他所必须的资料,如图纸、清单等
126
127
(分子公司简称) 项目(项目容量)(标段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28
目录
一、报价表
二、分项报价表
129
一、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明细
数量
单位
不含税单价
税率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1
2
…
总 计
最终
报价
小写:
大写:
税率:含 6% 增值税;(投标人必须明确税率)
备注
(1)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
(2)报价有效期为 180 日。
1、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3、投标人应明确报价中的税率,根据国家税法要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名称:_____ _ __(盖
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
字)
________年_ _月_ _日
130
二、分项报价表(如有,详见大唐海南儋州 CZ3-2 场址项目检测清单 0326)
序 号
分项名称
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5
……
小写:
投 标 报 价 总 计
大写:
注: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_____ _ __(盖
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
字)
________年_ _月_ 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