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燃烧系统优化的燃煤机组深度调峰与全负荷脱硝协同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3-19
发布于
内蒙古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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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编号:CWEME-TJNM202604-LD03

内蒙古公司呼和浩特铝电公司基于燃烧系统优化的燃煤机组深度调峰与全负荷脱硝

协同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招标文件

人: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

目录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44

第二卷技术文件 ......................................................................48

一、服务要求......................................................................49

1.1 招标项目概况 ...............................................................49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49

1.3 服务方案 ...................................................................49

1.4 服务人员要求 ...............................................................49

1.5 服务质量及进度 .............................................................49

1.6 其他要求 ...................................................................49

3

二、适用规范标准..................................................................49

三、招标人财产清单................................................................50

3.1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以及要求 .............................................50

3.2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50

四、招标人的其他要求..............................................................50

第六章其他资料 ......................................................................51

第三卷投标文件 ......................................................................52

4

二、分项报价表(如有)............................................................89

5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其他资料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录

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

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

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

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内蒙古公司呼和浩特铝电公司基于燃烧系统优化的燃煤机组深

度调峰与全负荷脱硝协同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内蒙古公司呼和浩特铝电公司基于燃烧系统优化的燃煤机组深度调峰与全

负荷脱硝协同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已由 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 100%,招标人为内蒙古大唐国际呼

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TJNM202604-LD03

2.2 项目名称:内蒙古公司呼和浩特铝电公司基于燃烧系统优化的燃煤机组

深度调峰与全负荷脱硝协同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工业园区内蒙古大唐国际呼

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4 建设规模:600MW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0 日

2.6 招标范围:基于燃烧系统优化的燃煤机组深度调峰与全负荷脱硝协同提

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采取脱硝流场优化改造+喷氨格栅改造+喷氨分区管

道改造+NOx 测量仪表改造+控制逻辑优化方式实施,涵盖#11#12 号炉脱硝精准喷

氨系统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供货(含烟气分析仪关

键备件)、安装、调试、运输及施工等相关内容的所有工作。投标人负责脱硝系

统现场勘察,测量各负荷工况烟气流场,并进行 CFD 数值模拟设计;负责项目所

需所有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等供货;负责喷氨系统分区改造、脱硝烟气分析仪

测量改造、喷氨分区控制系统改造、检修平台改造等。项目实施后,可以有效提

高 NOx 排放的稳定性、减少氨逃逸率。本项目可实现 SCR 出口 NOx /O2 全断面监

7

测,全面提升喷氨控制品质,减小氨逃逸对机组不利影响,提高机组运行的安全

性与经济性,也有利于更好地控制 SCR 出口 NOx 排放浓度,进一步提高机组的综

合竞争力。并形成相应的发明专利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1 项、国家新闻出版署备

案的正规技术刊物的论文 2 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

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

不少于两个电厂精准喷氨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有关证明资

料,合同证明资料应体现签订时间、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以能够体现本项

目业绩各项要求为准。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8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

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03 月 24 日

至 2026 年 04 月 0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

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

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

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

9

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

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

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

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4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

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不

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

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

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汇雅商业中心 2 号楼

邮编: 300012

联系人:王晔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wangye@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0

接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

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和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服务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一、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二、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三、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四、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五、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踏勘联系人: 联系方式: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形式: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和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3

偏差

☑不允许□允许,最高项数:_________________

偏差范围:_________________偏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2.2.2

招标人澄清发出的方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3

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形式,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如有,根据情况填写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67249 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需在投标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文件中另行上传。

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汇雅商业中心 2 号楼 送达邮编:300012 送达联系人:王晔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

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

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

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6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不要求

10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 号)。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

投标、

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

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2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本公司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

1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19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服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见招标公告。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应符合但

不限于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

(6)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20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息、

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21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

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

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或

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标代理

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准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22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1.65 万元

(500-100)万元×0.88%=3.52 万元

(1000-500)万元×0.495%=2.4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11 万元

(6000-5000)万元×0.11%=1.1 万元

合计收费=1.65+3.52+2.475+11+1.1=19.745(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

物【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的,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

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23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有关说明:

例如:某服务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44%=1.76 万元

(1000-500)万元×0.2475%=1.23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1375%=5.5 万元

(6000-5000)万元×0.055%=0.55 万元

合计收费=0.825+1.76+1.2375+5.5+0.55=9.8725(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19.745 万元,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9.8725

万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19.745+9.8725 万元=29.6175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24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

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

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招标公告。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明,

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5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其他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

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

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

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6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3.1.1.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3.1.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27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

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以一个固定的价格报价,

投标价格应当是充分考虑了工程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况,并

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报价原则为以工作成本加合理

利润及税金及可能遇到的风险报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签订后,因国家

有关服务的取费标准发生调整或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导致工程造价变化的,

将不产生合同费用变化。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是地报价,不得

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

中的投标报价总额。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

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已包含项目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养

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劳保用品费、

现场必备的办公器具(包括计算机)、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使用费

用、现场的食宿费、电话通讯费等完成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3.2.6 本项目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招标公告。

28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

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

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形式和七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

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

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

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如有),扣除应由中

标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等)后,退还

余款。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29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3.5.2“投标人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

体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

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建设单位评价意见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招标公告,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

并标明序号。

3.5.4“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具有的资质情况。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

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

证、学历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的证

明材料包括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成果文

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

费证明复印件。

3.5.6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应配备满足本次招标所需的合格设备。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

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

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

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0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

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如有)在满足招标文件

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写的

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

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派

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加密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投标

文件。

4.2.2 电子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

交,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

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标。

递交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

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撤

回原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4)项要求重新上传。

31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

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招标人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

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服

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现场开标结束;

(5)投标人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开标记录进行线上确认或由系统自动

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

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招标公告。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2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

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

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

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招标公告。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

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33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担保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

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

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为中

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

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

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 3 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

34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

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

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

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

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

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

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招标公告。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招标公告。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综合得分排序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

.1

形式评审标准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2.1

.2

资格评审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

.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服务方案

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

37

和条件

分包资格评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

估法

根据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总计

技术

商务

报价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00%

50%

10%

40%

38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商

务部分的响应

性和投标文件

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

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

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

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最多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

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

(含)-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

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含)

-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

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

三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得 25 分;

1000 万元≤营业收入<2000 万元,得 23 分;

500 万元≤营业收入<1000 万元,得 21 分;

100 万元≤营业收入<500 万元,得 19 分;

其余得 17 分。

2.2 企业人数

5

人数≥ 50 人,得 5 分;20 <人数< 50 ,得 4 分;人数≤ 20 人,得 3 分。

2.

3

企业荣誉及

获奖情况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

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

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

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9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

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2 ,得 15 分;

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

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

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

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等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合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财务

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40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分标准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性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2

企业业绩

10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6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3

对脱硝精准喷氨系统的理解和服务方案

15

对脱硝精准喷氨系统的理解和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创新性和经济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9 分优档(14≤得分≤15);良档(11≤得分<14);一般档(9≤得分<11)

4

项目组织管理,包括机构设置和主要人员安排

10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的合理性;管理制度办法健全完备性;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情况;项目其他技术人员专业的配备、人员数量等情况。拟投入项目的设备情况。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5

整体技术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

10

整体技术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6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15

项目实施重点、难点认识及分析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度,应对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先进性、创新性和经济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9 分优档(14≤得分≤15);良档(11≤得分<14);一般档(9≤得分<11);

7

服务工作的质量、进度及保障

10

根据服务工作的质量情况、服务进度情况以及提供的保障措施合理性、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

41

措施

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8

安全、

环保、

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15

根据提供的安全、环保、培训等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的完备性和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9 分优档(14≤得分≤15);良档(11≤得分<14);一般档(9≤得分<11);

9

服务承诺

10

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合计

100

42

2.2.2(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

计算

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2.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格 P。3. 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

评标基准价(K)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1.若有效评标价为小于等于 3 家时,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 (P1+P2+P3+…+Pn)/n)};(n≤3)】2.若有效评标价为 4-6 家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1+P2+P3+…+Pn-1)/(n-1)};(4≤n≤6)】3.若有效评标价为 7 家(含 7 家)以上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和最低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2+P3+P4+…+Pn-1)/(n-2)};(n≥7)】4. 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开标时投标人为 7 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7 家,则按照上述 1 和 2 原则进行计算。

4

报价评分

计算

(100 分)

1. 报价分(100 分)报价分计算办法:

(1)若评标价 P 等于 K 时,得 95 分(基准分);(2)评标价 P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 1 分,最低得 60 分;(3)评标价 P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加 1 分,最高为 100 分;(4)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5%以上时,每再低 1%在 100 分基础上扣 1 分;(5)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20%以上时,得 85分;

43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6)中间采用插值法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4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因素

评分和报价评分乘以分值权重加权得出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

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以技

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业绩多者优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商务评分标准;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技术评分标准;

(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3)报价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评标开始前,评标委员会应复核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

规定,是否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

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

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

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45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因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失信系统预警,被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串

通投标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

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各项数字

累计之和低于投标函的报价时,以修正后的总价为准;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各项

数字累计之和高于投标函的报价时,则以投标函的报价为准,并对所有分项进行

同比例调整;

(4)如果投标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

中;

(5)如果超招标范围报价,超出部分将予以核减,投标报价以核减后的总

价为准。

3.1.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两个,或两个投

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按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

标采购相关制度执行。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

C;

46

A 为所有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人商务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B 为所有技术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

4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

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

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以及其他合

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如有)。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

件,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三措两案:是指服务项目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项目实际和

发包人的要求制定的针对服务项目的文件,包含“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

工方案、应急预案”,简称“三措两案”。

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形成的图纸文件。

1.1.1.9 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

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服务项目清单。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服务现场的全权负责人。

1.1.3 服务

1.1.3.1 “服务”为完成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服务性工作。

48

1.1.3.2 “承包人设备”系指承包人用于实施本项目及弥补缺陷所需的、承包人自

有或租赁的、且不构成永久项目一部分的所有器具及物品,不包括临时项目、发包人提

供的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及属于材料范畴的任何物品。

1.1.3.3 “材料”系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包括根据合同约定分别由发包

人和承包人供应的只以材料形式提供的物品,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用工

具、承包人设备及生产设备。

1.1.3.4 “现场”指用于服务项目工作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服务工作场

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

1.1.4.1 “服务期”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为发包人提供服务的期限和起始、结束

日期。

1.1.4.2 进厂日期:指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指定的进厂日期。

1.1.4.3 离厂日期:指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发包人同意的承包人离厂的日期。

1.1.4.4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

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合同价格: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5.2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

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

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

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

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49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

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

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

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服务方案、记录等,承包人应按约

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

决定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

求、申请和报批等,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

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1.8 知识产权

1.8.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履行项目过程中专门为招标人或根据招标人提供的

有关信息、资料而产生的服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

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向任

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1.8.2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向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

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

其他专有信息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50

1.8.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

如涉及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益,

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1.8.4 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

或其他权益。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第三方追溯,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

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1.8.5 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第三

方。

2. 发包人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

引起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进厂时间向承包人发出进厂通知。

2.3 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等,并

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入厂证件及服务作业手续。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在作业前向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对承包人考评、结算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履约期满后进行整体考评和完工结算。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 按照发包人制度办理入场手续和证件,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3.1.2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安全、

环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合同期内承担维护和缺陷修复等义务。

51

3.1.3 按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设

施的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4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服务方案(“三措两案”),并对服务

作业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3.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

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施进行

有效隔离。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

任;

3.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服务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3.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

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服务项目,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

人员工资;

3.1.9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项

管理制度。

3.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履约担保

3.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服务期限内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结算后 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3.2.2 如项目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

3.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3.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3.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

经理应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

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

理确需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的书

面同意,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

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28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替

换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52

3.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服务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员

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作业

有关的人身、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3.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

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

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进行更

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合同约

定的职责。

3.3.2 承包人人员

3.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动,

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时,应

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

3.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

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

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

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

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4 提前入场和交接

3.4.1 承包人应在合同开始工作前 21 天,进驻现场进行项目部建设,工器具布置,

设备熟悉、与本项目之前的服务单位工作交接等工作。合同开始工作之日前,具备工作

条件,合同开始工作之日立即开展服务工作,与前一服务单位无缝对接。

3.4.2 承包人有义务在合同结束前 21 天对本项目下一阶段的服务单位人员进行技

术交底等交接工作,双方交接完成,承包人才能退出本项目。

3.4.3 在承包人提前入厂期间,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由承

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本合同项目。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提出服务的合同期限。

4.2 服务工作实施

53

4.2.1 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承包人进厂的时间,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

的期限内完成合同服务工作。

4.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工,

双方应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

4.3 工作延期

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服务工作延期,如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4 其他

5. 服务质量

5.1 服务质量要求

5.1.1 服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以及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有关服务质

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

返工直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

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5.3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

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7. 支付

7.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2 结算

7.2.1 服务期满后 7 天内,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结算申

请。发包人将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程序及时对承包人报送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

7.2.2 结算原则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8. 保险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或全过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服务场地;

54

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相应延

长。

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证

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

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

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

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

的约定处理。

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

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

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

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

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服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

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材料的损坏,以及因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第三方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

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在合同延期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55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

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

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4)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5)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42

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10. 违约

10.1 发包人违约

1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3)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2)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

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

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的服务工作。

1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

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

并解除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4)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5)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6)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56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

约定处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工器具和人员撤出作业现场,

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0.2 承包人违约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材料等的;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修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3)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工器具等撤离施

工现场的;

(4)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服务的;

(5)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7)承包人未能在合同期内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8)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1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上述

违约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

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

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原

因导致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10.2.2.3 承包人因发生第 10.2.1(5)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

度在专用条款里中约定。

1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1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约

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

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

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

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

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

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7

1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内完成估价、

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发包人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

人已提供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

部款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

款项。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

【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

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1. 索赔

1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索赔通知

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

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发

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

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的权利。

1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

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内完

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58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结算通知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服务作业期间所发生的任

何索赔。

1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

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

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承

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

材料。

1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合同当事人双方就索赔事件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

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收

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

如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

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

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9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项目名称:内蒙古公司呼和浩特铝电公司基于燃烧系统优化的燃煤机组深度调峰与全负荷脱

硝协同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

委托方(甲方):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

委托方(甲方):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托电工业园区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60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基于燃烧系统优化的燃煤机组深度调峰与全负荷脱硝协

同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和报酬的经费,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

研究开发并完成现场实施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 技术目标

本项目实施后,实现燃煤机组深度调峰与全负荷脱硝协同提升。具体目标包括:不同调

峰负荷区间内 SCR 脱硝效率稳定,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满足超低排放要求(≤50mg/Nm

³);优化后的自动控制系统投运后,SCR 出口氨逃逸≤3ppm;改造完成后,相同工况下,

氨耗量减少≥3%;脱硝控制系统自动投入率>98%;通过基准化喷氨改造可以有效的解决氨

逃逸量大,减缓空气预热器和布袋除尘器积灰堵塞问题。

2. 技术内容

2.1 结合脱硝系统烟道布置方式、喷氨模块结构、烟气流场特性,对脱硝喷氨系统分区

进行优化,实现脱硝系统分区域精准喷氨控制,使得各区域的喷氨量适应变工况下的烟气流

场。

2.2 基于机组负荷变化速率快,研究采用一种基于 NOx/O2 多点原位式同步快速测量仪

表的氮氧化物测量系统,探索解决 CEMS 测量数据滞后性问题,实现脱硝系统 NOx/O2 多点快

速同测。

采样分析单元集成化设计,体积小、结构紧凑,可就地安装在烟道上,被测气体输送距

离短;采用喷射引流方式采样,流量大,能够实时监测烟道中 NOx/O2 含量。每个采样装置

安装独立的传感器,多个测点同时安装在烟道的同一截面内,可同时采样,同步测量。保证

了各分区测量数值的准确性及同源性。系统实时测量,响应速度快,响应时间≤5s。

2.3 研究开发总量与分区调平控制策略,实现脱硝系统远程 DCS 精准喷氨智能控制。

在原有效率法及预测法控制技术的基础上,重新梳理控制策略,依据脱硝反应原理提出

全新控制理念,采用前馈串级调节,实现脱硝 SCR 系统供氨量动态氨氮摩尔比控制,构建喷

氨总量调节+喷氨分区供氨调节两级控制模式。

2.4 科技产出:发明专利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1 项、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的正规技术刊

物的论文 2 篇;其中专利第一权利人为甲方,论文署名人为甲方。

3.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要求:本项目采用“流场优化+喷氨格栅分区+NOx/O2 总量及分

区测量+喷氨总量控制+喷氨分区调平控制”方案,即通过流场优化、喷氨格栅分区、脱硝入

口 NOx/O2 总量及出口 NOx/O2 分区测量、控制策略逻辑优化升级,实现动态控制和精准喷氨,

达到脱硝动态调节喷氨实现降耗的目的。详见技术协议。

4. 技术方案及说明

61

4.1 乙方应根据项目的技术要求提出具体可行的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关键技术研

究方法、研究手段、试验方案等。项目研究实验的内容应满足课题总体目标要求,并不少于

本合同提出的试验内容。

4.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本合同列明的研究内容,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并提供

相应的研究/试验报告。

4.3 本合同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做出规定。对于本合同中未

规定的有关研究内容,而该研究内容又是在达到研究目标过程中所必需的,应包括在本研究

范围内。

第二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和实施进度计划。

第三条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及本项目科技产出要求:

1.研究开发工作进度表

序号

时间段

研究内容

1

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月内

数据收集,方案确定阶段:1.设计、实施、检测资料收集和相关资料调研;2.完成现场调研及相关技术方案编写工作;3.与甲方技术人员讨论,对脱硝精准喷氨系统进行初步评估并提出方案。

2

合同签订之日起 1 个月内

项目开展阶段:1.提供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及研究计划;2.项目实施所需备品备件及试验设备全部完成供货。

3

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内

完成项目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全部达到技术要求。完成本项目要求的知识产权外报工作,并取得受理通知书。

4

合同签订之日起 16 个月内

论文和成果定稿:提出完整的论文和成果及研究报告并经甲方技术人员审核通过。完成本项目论文编撰及投稿工作,并取得期刊社的收稿通知。

4

合同签订之日起 18 个月内

项目结题验收:完成项目结题,通过甲方验收。结题前 7 个工作日,向甲方移交本合同所要求的发明专利实质性审查通知书、论文采录通知或发表期刊、结题报告草拟稿。

乙方应指派专人开展本合同约定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和

份数向甲方交付基于燃烧系统优化的燃煤机组深度调峰与全负荷脱硝协同提升关键技术研

究与应用的研究方案、专利、论文及研究报告,并对提交的研究报告质量负责。乙方如需变

更项目研究的课题组主要成员,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科技产出要求:

62

2.1 项目结题前,乙方保证获得至少 1 项发明专利、1 项实用新型专利实质性审查通知

书,且发明专利甲方为第一权利人,参与本项目攻关的甲方正式员工为第 1、3、5、7...

(奇数序列)发明人,并由乙方承担发明专利申报至授权全部费用(含第 1 年专利年费);

2.2 项目结题前,本项目产出并发表的论文不少于 2 篇,发表期刊需为国家新闻出版署

备案的正规技术刊物(不含连续性电子出版物、不含期刊的专刊增刊);

2.3 完成科技项目结题工作,甲方组织召开项目结题验收会议,结题会议符合《中国大

唐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结题会议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专家评审费、专家

差旅费、会场租赁、材料印刷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对基于燃烧系统优化的燃煤机组深度调峰与全负荷脱硝协同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

应用方案进行确认,提供脱硝系统相关图纸、运行数据等资料。

(2)配合乙方进行现场检测工作。

(3)配合乙方人员在现场进行收资、试验工作,并监护乙方人员的施工安全。

(4)其他需要由甲方配合完成的事项。

2. 乙方应遵守以下内容:

(1)乙方应遵守甲方要求的施工期限,不得影响脱硝系统其他工期安排。

(2)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范、治安管理规范及防护措施的要求,执行这些规范、要求

所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按本技术协议书提供的服务,应由乙方负责质量控制。乙方应提供技术先进、成

熟、完整和安全可靠的服务。所有已发生的与技术协议不一致之处,必须书面记录以备处理。

本合同履行完毕、终止或者一方解除合同后,甲方提供的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全部归还甲方,包括各种形式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五条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本项目合同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元整),不含税总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

整),税金总额为人民币元整。

该合同总额包含了乙方履行完毕合同项目下所有研究及实施的全部费用以及项目查新、

鉴定、验收、结题包含的所有费用,以及乙方应当缴纳的税费。合同履行期间,该合同总额

保持不变。本合同约定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

税率调整,则含税价格相应调整。

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全部用于合同约定的本项目研究工作,并单独设立台账的

方式使用。甲方有权以不定期到乙方现场抽查、查账,以及乙方按进度计划提供研究工作进

展情况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

常工作。

63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2.1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乙方同意甲方按人民币支付合同价款。

2.2 付款方式:电汇。

2.3 合同款的支付

(1)乙方根据本合同要求的进度计划提供设备(NOx/O2 快速测量仪表、气动调节阀等)

进场,完成设备安装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审核通过

后 45 日内支付研发费价款的 70%;如乙方未按时或未开具发票,应承担未开具发票不含税

金额的 %违约责任。

(2)项目通过整体验收后,乙方提供剩余研发费全部价款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审核通过后 45 日内支付研发价款的 25%;如乙方未按时或未开具发票,应承担未开具

发票不含税金额的 %违约责任。

(3)项目质保期为 12 个月,合同要求的全部工作完成或完成现场交付之日起计。论文

发表须在项目结束并验收前取得,专利受理通知书应在项目验收后 2 年内取得,甲方审核通

过后 45 日内支付研发价款的 5%。

(4)本合同生效后,乙方逾期违约、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未

按甲方要求履行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为合同金额

的 30%。

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15 日内予以答复;逾

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由。

第七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第八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

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由甲、

乙双方各承担 50%。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双方认可的专家(3 名或 5 名)或权威机构技术鉴

定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

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64

(3)其同行业专家的鉴定结论认为研究开发工作的失败属于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 10

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

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成果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

式公开),一方应在 10 个自然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

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1 基于本合同而获悉的乙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2 本合同项下的研究成果和/或阶段性研究成果;

1.3 甲方所有可能接触到本项目的人员。

2.涉密人员范围: 甲方可能接触到本项目的人员。

3.保密期限:自本合同验收通过之日起 2 年。

4.泄密责任:未经双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泄露上述保密信息内容。如甲方违反本条泄

密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

乙方:

1. 保密内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

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

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它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涉密人员范围: 乙方研究队伍及乙方所有可能接触到本项目材料的人员。

65

3.保密期限:自本合同验收通过之日起 2 年。

4.泄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泄露上述保密信息内容。如乙方违反本条泄

密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完成基于燃烧系统优化的燃煤机组深度调峰与全负

荷脱硝协同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技术方案、研发工作报告(乙方工作部分)、研发技术

报告、项目总结报告等。

2.本合同第三条所要求的发明专利实质性审查通知书、论文采录通知或发表期刊、结题

报告草拟稿等。

3.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乙方按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项目实施时间要求,在

甲方所在地完成成果交付。

4.纸版资料提供一式 6 份,电子版资料一式 8 份。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经

甲方验收合格后并通过项目结题验收会议,视为成果完成。

第十三条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

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乙方应当承担侵权的全部责任外,并赔偿甲方因此而

受到的损失。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

按下列方式处理:

1.本项目至少取得 1 项发明专利、1 项实用新型专利知识产权且第一权利人为甲方;至

少在国家期刊公开发表 2 篇论文,发表期刊需为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的正规技术刊物(不含

连续性电子出版物、不含期刊的专刊增刊)。如实际产出多于以上知识产权要求数量,额外

的科技产出(包括但不仅限于专利、论文等)由权利人双方协商确定,出具双方项目组共同

认可的确认单,并加盖双方公章。

66

2.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项目所形成的专利转让收益全部归甲方,其余成果协商解决。

3.本项目需积极提供申请行业标准的相关技术资料,并在相应行标申请过程中提供技术

支持。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

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六条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

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七条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

双方协商确定所有权。

第十八条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

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本合同包含的技术成果。

2.地点和方式:双方商定。

3.费用及支付方式:一年内免费提供技术服务。

第十九条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

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影响乙方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合同履行

期限顺延。甲方逾期 1 个月不提供或者不补充有关技术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

法开展工作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1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按时付款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签订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利率)及逾期天数计算逾期利息并向乙方支付。

3.乙方未按合同进度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经甲方提示后仍未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应当返还剩余科研经费,并支付合同总价款 10%的违约金。

67

4.乙方延迟提交研究开发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0.1%的违约金,

违约金累计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5%;乙方逾期 60 天以上未提交研究开发成果的,甲方有

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已收取的报酬,并支付合同总价款 5%的违约金。

5.乙方提交的研究开发成果经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经修改后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应

当退还已收取的报酬,支付合同总价款 5%的违约金。

6.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主体工程转包给他人,若乙方存在前述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立即整改,并扣除合同总额 10%作为违约金。

7.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乙方由于欠付工程款造成

农民工工资拖欠,给甲方带来任何行政处罚、经济纠纷或不良影响,乙方将被列入发包人供

应商黑名单,不得再参与甲方任何采购及工程建设活动。

8.若因乙方(承包方)欠薪、管理不当等原因引发负面舆情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

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及声誉损失责任。甲方(公司)有权将乙方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录,并严

格按照《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报及处置。

若乙方所雇佣人员出现舆情上访等行为,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媒体曝光、监

管部门问询、社会声誉受损等)或干扰甲方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总合

同价款%的违约考核。具体考核比例由各业务部门结合合同金额、项目风险等级综合确定,

并在合同中明确标注。

9.本合同项下所有参与项目施工、服务的人员,均由乙方自行招聘和管理,乙方与上述

人员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乙方为工资支付的第一责任人,甲方不承担任何工资支

付义务及连带责任(设立工资代发专户除外)。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管理制度,按时足额向雇

佣人员支付工资,严禁克扣、拖欠工资。乙方需定期向甲方提交工资支付凭证(包括银行转

账记录、员工签字确认的工资表等),接受甲方监督。如乙方未按要求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

甲方有权不予办理开工手续,并处以合同价款 10%的违约考核,该违约金从应付乙方的工程

68

款中直接扣除。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先行办理开工手续的,甲方将保留对乙方违约考核的权利,

乙方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农民工工资专户开立及相关整改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进一步追究

其违约责任。

10.若乙方在试验、实施过程中发生重伤(1 人)以上或死亡(1 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以上均包含本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停止支付到期工程款。乙方应赔偿给甲方

的损失将直接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应付工程款不足的,乙方应另行支付。

11.乙方在试验、实施过程中,发生环保或网络事件,对甲方生产经营、社会声誉造成

不良影响或造成舆情事件,甲方有权根据影响大小扣除合同总价 10%至 30%,并暂停支付相

应价款,直至影响消除。如影响恶劣给甲方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2.因乙方责任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事故调查及处理由地方相关政府部门负责的,依据

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应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的,接受事故处理并承担由于事

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处理的,共同协商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据事

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承担各自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申请第三方仲裁或当地人民法院判决。

13.因乙方责任造成生产设备、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事故事件,造成经济损失的,

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条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

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属,由甲方享有。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

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技术

秘密和其他合法权利,归乙方所有,但甲方有优先使用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

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69

1.甲方联系人负责向乙方联系人提供所需的资料等,监督乙方的研究和实施进度;

2.乙方联系人负责定期向甲方书面汇报研究和实施进展;

3.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

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

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自然灾害以及国家计划或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无意义

时。

第二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

确定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

1.友好解决:签约双方应首先本着平等、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争议。

2.若无法友好解决或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权向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提

起仲裁。

第二十四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技术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如与本合同有矛盾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 6 份,甲方持有 3 份,乙方持有 3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

章之日起生效。

其他要求: 1.双方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以部门名义(加盖甲

方部门公章)

向乙方现场项目经理或管理人员送达的各类与合同工程内容相关的书面传真件、

书面通知、书面考核单、甲乙方共同参加的会议纪要等均为有效文件。

2.无论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仍然有效。乙方无正当理由不予签认

的,甲方有权按照合同中所列的相关考核条款对乙方提出考核。

70

3.对于知识产权内容,双方约定:(1)本合同项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载体所体现的

工作报告、图表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甲方对此知识成果享有永久的、排他的使用权。

(2)合同项目采用的专利及引进技术等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乙方

应保证甲方不承担有关专利及知识产权等的一切责任。(3)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

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如因乙方自身

原因造成在合同执行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

识产权的内容,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所有合同修改或澄清需使用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方式确认,以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完

整性。

5.乙方负责每日完工、项目竣工现场工完料净场地清工作,达不到要求的,甲方将按照

合同相关条款提出考核。

6.乙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违反合同相关规定时,甲方提出的考核通知单、乙方参加的

项目协调会会议纪要,均将作为有效违约扣款证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内蒙古公司呼和浩特铝电公司基于燃烧系统优化的燃煤机组深度调峰与全负荷

脱硝协同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签字页

甲方: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

乙方:

71

限责任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开户银行:

账号:

行号:

税号: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行号:

税号:

电话:

安全协议书

立协单位: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包单位: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基于燃烧系统优化的燃

煤机组深度调峰与全负荷脱硝协同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

2.工程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工业园区。

3.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本项目采取脱硝流场优化改造+喷氨格栅改造+喷氨分区

管道改造+NOx 测量仪表改造+控制逻辑优化方式实施,涵盖 11、12 号炉脱硝精

准喷氨系统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设备和材料的采购、

制造、供货(包括辅材)、运输、仓储、施工、安装、调试、检验、整体试运行

服务、鉴定、验收、交付、科技成果产出、科技项目结题、售后服务的全过程实

施,并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本项目实施后应实现 SCR 出口 NOx

72

/O2 全断面监测,全面提升喷氨控制品质,减小氨逃逸对机组的不利影响,提高

机组运行的安全性与经济性,同时有利于更好地控制 SCR 出口 NOx 排放浓度,进

一步提高机组的综合竞争力。并形成相应的发明专利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1 项、

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的正规技术刊物的论文 2 篇。

详见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相关要求。

二、工程项目期限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0 日。

三、总则部分

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认真执

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外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落

实好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生态环境保护、

职业健康等工作。

2.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各自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

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3.甲方对乙方队伍及人员纳入甲方进行“一体化”安全管理;乙方各级人员

要服从甲方的管理,按规定参加甲方的安全会议,定期到甲方安全主管部门汇报

安全工作执行落实情况。

4.甲乙双方均充分发挥安全保障体系、

安全监督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的作用,

加强反违章违规管理,对作业现场“三违”现象“零容忍”;乙方人员出现违章

违规情况时,甲方有权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理。

5.甲乙双方均应明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签订责任书,落实各层级责任,

严格各现场安全管理。

6.因乙方责任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事故调查及处理由地方相关政府部门负责

的,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应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的,接受事

故处理并承担由于事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处理的,共

同协商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承担各自事故责任和事故

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申请第

三方仲裁或当地人民法院判决。

73

7.因乙方责任造成生产设备、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事故事件,造成经

济损失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8.乙方必须具备承揽工程所必须的、符合规定的资质和条件,资质不符合条

件的严禁入场。

9.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之前,

双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书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发包部门保存,一份由承包单位保存,一份交发包部

门安全监督部存档。

10.乙方应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对作业人员和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乙方安

全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安全资质,要求定期到甲方安全监督部汇报现场作业中的

安全情况及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并且参加由甲方安全监督部组织召开的外包工

程安全工作例会,服从甲方安全监督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对发包方提出的技

术和安全方面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设备的不安全情况,除

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安全监督部。

11.现场作业中发生安全问题必须立即汇报甲方,不得延迟汇报或隐瞒不报。

12.两个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内进行施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的

安全生产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

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13.人员年龄、学历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入场。

14.员工未经过培训合格,严禁上岗作业。

15.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严禁上岗作业。

16.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未办理“两票”、未开展“三讲一落实”,严禁

施工作业。

17.作业现场安全应还未消除,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严禁施工作业。

18.员工个人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严禁上岗作业。

19.业主未进行技术交底,严禁施工作业。

20.外包队伍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严禁施工作

业。

74

21. 乙方应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

136 号文要求足额提取及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包括: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

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站、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高温、防

火、防爆、防坠落、防尘、防毒、防雷、防窒息、防触电、防噪声与振动、防辐

射、盘扣式脚手架等和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

急预案制修订与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支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

患排查整改支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维和网络安全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评价(不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

咨询及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

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检定校准支出;

(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

(十)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

四、甲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1.在项目发包前,甲方负责对乙方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凡资质和条件不

符合甲方要求的承包单位,不得承包本项目。

2.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提供的人员清册,审查乙方人员的年龄、健康状况、工

种配备等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3.甲方负责对乙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

底,并记录存档。

4.甲方负责对乙方全体人员进行进厂前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

全、消防、气防、职业健康、救护、应急等方面内容,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进

厂,并登记存档。

75

5.甲方负责提供项目有关生产运行的规程、图纸、设备或装置等技术资料,

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生态保护、职业健康的有效制度清单及文本。

6.甲方有权对乙方制定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作业方案和应急

救援方案(“三措两案”)进行审查和提出意见或建议。

7.甲方对乙方使用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

用具等有权禁止使用;现场安全条件或设施不满足安全要求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

8.甲方发现乙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责任及时制止,并按规定给予考核,

严重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整改。

9.乙方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事故(含未

遂),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该

项项目合同。

10.甲方负责对乙方工作负责人、工作签发人进行培训考试,甲方有权监督

检查乙方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

11.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或业主带班人员每日要对外包作业现场及人员进行安

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督办整改。

12. 甲方要根据工作实际明确外包外委人员定期考试范围,编制考试提纲,

充分利用班组安全日活动、班前班后会、三讲一落实等形式加强外包外委人员日

常培训,组织好每月调考。

13.其他责任和义务(由各单位结合现场实际补充完善)。

五、乙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具备承揽项目所必须的、符合规定的资质和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

提供相关材料,接受甲方对资质和条件等方面的审查。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应组织学习

并执行落实甲方提供的有关安全生产、生态保护、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清单及文本。

3.乙方应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监督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并按要

求持证上岗。

4.乙方应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各级安全责任,并按照甲方安

全生产目标、规定要求进行安全管理。

76

5.乙方应根据所承包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特点,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

行辨识、分析和风险评估,建立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清单,并制定和落实管控措

施。

6.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和安

全方面的整改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报告甲方协商解决。

7.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发生危及人

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甲方组

织处理。

8.乙方应提供项目所用施工机械、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登记表

或清册,并按规定及时维护检修和检测检验,确保性能可靠、有效可用。

9.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作业票证管理规定组织现场作业,涉及有限空间、高

处、动火、临时用电、抽堵盲板等高风险作业,严格按照甲方规定,办理作业许

可,落实安全措施。

10.乙方应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规定开展各类

检查督查,防范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问题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报告

甲方协商解决。

11.乙方应制定确保作业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作业方案

和应急救援方案(“三措两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落实。

12.乙方应在甲方入厂培训的基础上,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规程、消防安全、

设施保护、社会治安、气体防护、职业健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安

全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并建立档案。

13.乙方在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

坠落、溺水等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系统破坏事故的危险性区域内作业的,乙方

应事先做好危险点分析、

制定安全措施和防止发生危险的预案并经甲方审核批准;

乙方应监督工作人员实施,并按要求设专职监护人。

14.乙方不得擅自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严禁返包(即乙方将工程的某些

具体工作交由甲方的部门(车间、区队、中心)、班组或个人完成);乙方在工

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甲方配合完成的工作,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领

导批准后,指派有关部门(车间、区队、中心)、班组完成。乙方将专业劳务作

77

业分包给第三方应经甲方同意。甲方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对第三方的监督义务,乙

方就第三方的安全生产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15.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或要求,参加甲方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月

度分析会、月度安全网例会等,并落实会议要求。

16.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或要求,规范开展班组安全日活动、“三讲一落实”

活动,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按计划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17.乙方应明确外包队伍工作负责人,外包队伍工作负责人对施工作业的现

场组织、协调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行为负责。

18.乙方不得中途擅自换人,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履行手续征得甲方的同

意。

19.乙方不得使用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5 周岁;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管理、技术性工种年龄

不得超过 60 周岁;确实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监理人员,且不从事现

场作业的,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 65 岁。

20.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

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21.乙方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劳

动防护用品,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个人防护用品,监督、指

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并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

2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应提供

为项目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缴纳的社保有效证明。

23.乙方应当按规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

业健康管理人员;乙方必须认真学习有关职业健康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

方所制定的有关职业健康的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防护意识,强化自身

保护能力。

24.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

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健康培训。

78

25.乙方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

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

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26.乙方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

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

章、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操作规程。

27.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从业人员,乙方应当按照《用人单位

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组织上岗

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28.乙方应遵守甲方对治安保卫管理的有关要求。

(1)办理进厂证之前,应到项目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人员核查手续。

(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治安保卫教育培训,严格遵守甲方关于治安保卫各

项管理规定。

(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甲方的一切物资和器材,如有违反按偷盗论处。

(4)不得在非工作区域滞留或随意进入未经许可的其他生产区域、关键设

备装置区、重大危险源区、重点办公区域等。

(5)严禁在运行维护场所和厂内居住地发生打架、斗殴、互相谩骂、酗酒

闹事等事件。

(6)不得使用假证、过期证件和借用他人证件进厂。

(7)未经允许和许可不得擅自带领非乙方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29.乙方应遵守甲方对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

(1)不得私自更改、堵截、损坏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2)不得在非应急情况下擅自挪用、使用现场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未

经许可不得使用消防水。

(3)应保持所辖区域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卫生,及时整理、擦拭、清

扫。

(4)不得在消防水系统上无工作票或在禁火区域内无动火票开展作业活动。

(5)不得埋压、圈占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79

(6)严格遵守明火作业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使用

明火。

(7)租用甲方或在甲方场地建设的宿舍、仓库、办公等场所,要遵守甲方

有关安全用火、用电、用气规定。

30.乙方应遵守甲方对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

(1)机动车辆进入厂区,驾驶证、行驶证应齐全有效,特种车辆还应持有

相应的检测报告和检验证明。

(2)车辆和人员进厂应遵守厂内交通规则,按规定路线、速度行走。

(3)生产区禁止客车进入,仅允许工作需要的工具车(货车)和工程机械

车辆进入。

(4)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在指定的区域停放。

(5)作业中不得影响车辆通行,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6)需临时占路或断路工作,应提前向甲方负责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

方可开展工作。

31.其他责任和义务(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补充完善)。

六、关于考核和处理

(一)甲方建立违章负面清单制度,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违章

负面清单内容及管理要求,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接受相应考核和处理;涉及违

章负面清单的相关人员,甲方有权根据相应情形将人员清离出厂。

1.违反国家、行业、地方、上级单位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

程标准、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

2.未按规定编制“三措两案”或“三措两案”未经审核通过即开始作业;

3.作业项目开工前,未开展风险辨识或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

4.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

5.不具备作业条件,强令冒险作业;

6.作业人员、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未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

7.未按要求执行甲方规定的票证管理制度;

8.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或私自安排非工作班成员参加工作;

9.其他情形(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补充完善)。

80

(二)甲方建立“黑名单”制度,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情形及

管理要求,如有违反,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1.发生较大事故及以上事故的乙方队伍,列入“黑名单”,终身禁止其进入

集团公司系统企业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2.发生以下情形的乙方队伍,列入“黑名单”,2 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

系统企业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1)发生一般人身事故的;

(2)在责令停工整顿期间擅自复工的;

(3)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导致负面舆情的;

(4)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情况的。

其余被列入“黑名单”的乙方队伍,1 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承

揽外包外委项目。

3.以下列入“黑名单”的乙方人员,终身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现场

工作。

(1)对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乙方人员;

(2)多次严重违章被清离出厂的乙方人员。

其余被列入“黑名单”的乙方人员,2 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现

场工作。

(三)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相关人员清离出厂,并将人员列入

“黑名单”。

1.无票证作业;

2.擅自进入受限空间或无监护人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3.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按规范佩戴使用;

4.无特种作业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5.酒后上岗;

6.故意移动、关闭视频监控设施,故意破坏现场设备设施;

7.不服从现场管控或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8.作业人员违反“四不干”(无工作票不干、无监护人不干、不知道作业危

险点不干、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干)安全工作要求的;

81

9.未经报告或请示擅自关闭、破坏甲方生产安全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

备、设施的;

10.未经甲方允许或许可擅自动用甲方生产设备、设施的;

11.使用假证、过期证件或冒用他人资格证件的;

12.发生其他违规违纪违章行为达 3 次以上的;

13.其他情形(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补充完善)。

(四)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队伍清离出厂,并将队伍列入

“黑名单”。

1.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舆情事件、生态环保事件;

3.拒绝接受甲方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

4.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故意破坏设备设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负面

影响的;

5.经甲方反复督促,多次考核,其工作质量、标准、进度仍不整改,或不满

足安全生产需要的;

6.擅自转包、违法分包项目的;

7.拒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擅自变更施工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的;

8.拒不执行停工令要求,私自开工;队伍停工整顿未经验收合格和批准,擅

自开工;队伍停工整顿复工后,同类型问题重复发生;

9.违反技术协议要求,使用劣质产品或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情况,

拒不更换或整改;

10.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无法保证作业安全,仍然冒

险强令组织作业的;

11.甲方责令整改事项拒不整改或重复整改不到位的;

12.其他情形(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补充完善)。

(五)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

1.发生所属人员被清离出厂的情况;

2.项目经理不能常驻项目现场,现场出勤率低于 80%;

3.擅自改变施工工艺及工序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82

4.未落实隔离措施、监护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存在缺陷,严重危及人

身安全的;

5.高风险作业未落实反事故措施重点要求的;

6.未履行安全协议,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违章行为频发,或导致不安全事件

发生的;

7.拒绝发包方、监理方或上级单位检查的;

8.安排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人员上岗作业,未按要求在法定节假日

后组织开展专题“安全日”活动;

9.其他情形(由各单位结合实际补充完善)。

(六)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

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1.乙方拒绝履行本协议相关要求;

2.乙方队伍被清离出厂;

3.存在主观故意降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造成事故的。

(七)乙方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进行经济考核。

1.乙方施工人员违反发包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时,按相关规定中的考核办法

对承包单位进行罚款。

2.乙方发生的违章行为按照甲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进行停

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

3.作业人员擅自进入作业区域以外的生产场所,每人次罚款 200 元,造成事

故或后果的另外追加赔偿。

4.不按规定时间上报作业中的安全情况或不按规定及时上报作业中发生的

不安全情况,罚款 3000 元。

5.作业人员擅动生产设备、设施等,罚款 3000 元。

6.乙方使用童工;未成年从事特殊工种、重体力和危险、危害大的工种;工

作人员年龄超过 55 岁;工作人员有冶金生产职业禁忌症的,

每使用 1 人罚款 1000

元,同时责令承包单位限期清退,逾期不清退的按日加罚 200 元。

83

7.现场作业中,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或重复发生的,每项

罚款 2000 元;情节严重或对甲方造成影响的,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扣除

全部施工安全风险抵押金,同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8.现场作业中,因作业人员违章造成火情罚款 1000—3000 元;造成火险,

罚款 3000—20000 元;造成火灾的,按经济损失的 10 倍以上进行罚款,并最低

不少于 30000 元。

9.乙方不按规定办理手续或证件不全即开工的,责令停止施工,补办手续,

并罚款 5000 元。

10.现场作业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乙方承担全

部责任,并立即停工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扣除

5%-100%的合同款,并同时接受上级部门及地方政府的罚款。

11.现场作业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生产设备事故,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12.承包方作业人员在现场作业过程中违反安规或安全措施不规范、不到位,

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处以 200-500 元/人次的罚款。

13.承包方未履行安全手续或安全审查不合格,没有《开工申请单》而进行

施工,对承包方将进行罚款,停止工作并罚款 5000 元。同时对发包部门项目负

责人按违章进行处理并罚款 500 元。

14.乙方项目负责人如发生未履行现场管理职责,未及时组织进行隐患排查,

未及时上报隐患排查结果,安全投入不足,擅自离开现场等行为时,每次处以

500—2000 元罚款。

15.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并可处

以 5000 元-20000 的罚款;若不按时间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可不予复工,

并处以 20000 元-50000 元的罚款。

16.未经甲方审批同意擅自搭设临建设施或随意在相关区域入住的,视情况

将处以至少 5000 元以上罚款,造成设施(设备、结构、地面、草皮等)破坏的,

要求尽快恢复原样,否则处以被破坏设施经济损失 10 倍以上的罚款。

17.乙方人员发生偷盗行为的,按照甲方保卫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84

18.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

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

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停工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处以 10000 元的罚款。

19.乙方不为自身队伍的员工办理相应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现一例罚款

500 元。

20.乙方违反内蒙古公司十大禁令的行为,一项考核 5000 元。

21. 乙方违反内蒙古公司外包队伍十禁令的行为,一项考核 5000 元,对于整

改不彻底或拒不整改的立即清退出场。

22.乙方违反甲方如《工作票、操作票管理规定》等其他管理制度的,按照

其他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23.对在安全生产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

24.此协议一式三份,在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此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

同负有同等法律效力。

25.乙方人员每发生 1 起习惯性违章,考核每名违章人员不低于 200 元,连

带考核乙方不低于 100 元;每发生 1 起可能导致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严重

违章,考核每名违章人员不低于 600 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 200 元。

26.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乙方安全责任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相关人

员不低于 200 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 100 元。

27.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违章负面清单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相关人

员不低于 500 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 100 元。

28.发生乙方人员被列入甲方“黑名单”清离出场的,每人次考核乙方不低

于 1000 元。

29.各部门要及时对调考不合格人员进行清退,并按规定对相关外包外委队

伍进行考核。

30.各外包外委项目 30 人以下队伍一年内调考不合格人数超过 3 人,30 人

及以上队伍一年内调考不合格人数占到项目总人数 10%以上的,各部门分厂要按

规定清退该外包外委队伍并依据规定考核相应的工程款。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85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

86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为实施

项目名称

),已接受(服务商名称,以

下简称

“承包商”)对该项目服务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1 中标通知书;

1.2 投标函;

1.3 专用合同条款;

1.4 通用合同条款;

1.5 发包人要求;

1.6 服务费用清单;

1.7 服务方案;

1.8 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

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项目负责人:。

5. 服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6. 承包商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其应负责的服务工作。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商计划开始服务日期:,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服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

服务日期为准。服务期限为天。

9.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87

发人:

(盖单位章) 承包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

日 年月日

88

附件二: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

(招标人名称):

鉴于(招标人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与(中标人名称,以下称“中标人”)于年

月日就(项目名称)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XX 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中标人

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 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签发或应签发竣工验收

证书之日起

50 天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

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招标人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89

90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 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文件适用于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基

于燃烧系统优化的燃煤机组深度调峰与全负荷脱硝协同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

用项目的招标工作,它提出了对该研究项目的研究、技术服务及试验等方面的技

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规范,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

求和适用的标准,

投标方提供一套满足技术规范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技术服务。

也应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1.3 如投标方有除本规范书以外的其他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讨

论后载于本规范书。在合同签订后,招标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

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4 招标方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方可自行前往现场测量、复核现场脱硝系

统整体情况进行了解、记录,以便后续进行项目设计、研发。

1.5 服务概述中只列出了主要的技术服务工作量部分,对于未列出的但又属

于本次必需的范围内的试验设备及材料,投标方应在不增加技术服务费用的情况

下给予支持。

1.6 本项目采用的专利涉及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报价中,投标方应

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专利的一切责任。

1.7 投标方负责技术服务范围内的所有技术服务、试验,包括试验设备及材

料的采购,投标方所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招标方的书面认可。

1.8 投标方对所提供的技术研发、试验、技术服务、文件图纸资料、现场测

试、试验设备运行等各个环节负有完全责任。

1.9 投标方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

制造厂已有相同容量机组合同设备制造、运行的成功经验。

1.10 本工程为研究、优化项目,投标方应对所服务范围内的现场实际条件

进行充分详实的调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现场情况不符进行变更修改。

91

1.11 本工程采用固定合同总价的方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发生不可抗

力、设计变更的情况外,总价不予调整。

2.项目概况及背景

2.1 项目概况

2.1.1 脱硝装置设备配置

呼铝自备电厂 300MW 锅炉是采用美国燃烧工程公司(CE)的引进技术设计和

制造的。锅炉为亚临界参数、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炉,采用平衡通风、

四角切圆燃烧方式,设计燃料为烟煤。锅炉以最大连续负荷(即 BMCR 工况)为设

计参数,锅炉的最大连续蒸发量为 1025t/h;锅炉的额定蒸发量为 947.65t/h。

2.1.2 脱硝系统烟气参数

炉型

π型炉

锅炉蒸发量

t/h

1025

机组情况

机组额定发电量

MW

300

NOx 浓度(标态干基 6%氧)

mg/Nm

³

400

O2(标态湿基)

%

3.38

温度

376

SCR 入口设计烟气参数

烟气量(标态湿基)

Nm³/h

1564.8t/h

NOx 浓度(标态干基 6%氧)

mg/Nm

³

35

SCR 出口设计烟气参数

O2(标态湿基)

%

6

2.2 工程背景

随着国家“碳达峰”及“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以及风电、水电、光伏等新

能源装机容量持续增加,火电由主体性电源逐步向辅助服务型电源转变,火电机

组一方面需要满足深度调峰以及灵活性运行的需求,另一方面也面临着超低排放

与地方严格指标的挑战,这也对脱硝系统精细化运行和维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机组在低负荷运行下,脱硝喷氨流场不均匀,氨逃逸率增加,逃逸的氨

(NH3)与烟气中的三氧化硫(SO3)反应生成硫酸氢铵(NH4HSO4),多次出现

空预器堵塞问题,随着脱硝装置投运时间越长,氨逃逸超标、NH4HSO4 沉积、空

预器低温段蓄热元件堵塞等问题逐渐严重,为解决氨逃逸造成的一系列问题,需

通过精准喷氨改造提升环保设施适应性能,满足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环保要求。

2.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要求:

92

本项目采用“流场优化+喷氨格栅分区+NOx/O2 总量及分区测量+喷氨总量控

制+喷氨分区调平控制”方案实施,项目采取 EPC 方式整体承包。

3.项目范围

本项目采取脱硝流场优化改造+喷氨格栅改造+喷氨分区管道改造+NOx 测量

仪表改造+控制逻辑优化方式实施,涵盖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公司 11、

12 号炉脱硝精准喷氨系统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设

备和材料的采购、制造、供货(包括辅材)、运输、仓储、施工、安装、调试、

检验、整体试运行服务、鉴定、验收、交付、科技成果产出、科技项目结题、售

后服务的全过程实施,并对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投标人负责脱硝

系统现场勘察,测量各负荷工况烟气流场,并进行 CFD 数值模拟设计;负责项目

所需所有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等供货;负责喷氨系统分区改造、脱硝烟气分析

仪测量改造、喷氨分区控制系统改造、检修平台改造等。项目实施后,可以有效

提高 NOx 排放的稳定性、减少氨逃逸率。本项目可实现 SCR 出口 NOx /O2 全断面

监测,全面提升喷氨控制品质,减小氨逃逸对机组不利影响,提高机组运行的安

全性与经济性,也有利于更好地控制 SCR 出口 NOx 排放浓度,进一步提高机组的

综合竞争力。

3.1 本项目试验研究内容:

3.1.1 机务部分研究内容

(1)脱硝系统流场优化

本项目需要对脱硝系统进行流场优化。改造前,在锅炉高、中、低负荷工况

下对脱硝反应器出、入口做摸底试验。然后依据试验检测数据建立 CFD 模型,对

原结构进行 CFD 校核计算分析。CFD 流场优化数值模拟范围为省煤器出口至空预

器入口之间的烟道、反应器及其内部的导流装置、整流装置、喷氨格栅、催化剂

等所有对烟气流场有影响的构件。根据优化目标的要求,在模拟报告中会给出导

流板的优化建议以及导流板的设计图纸等信息。根据分析结果,匹配 CFD 模拟的

工况技术目标,进行不断设计优化,直到达到技术目标要求。

CFD 模拟的工况技术目标是在第一层催化剂上层面上游 0.5m 处达到如下指

标:烟气流速偏差≤±15%(相对标准偏差);烟气中氨氮摩尔比偏差≤±5%(相

对标准偏差);烟气温度偏差≤10℃;烟气入射角偏差(与垂直方向的夹角)≤

93

10°。优化完毕后,出具 CFD 流场报告和 SCR 进出口 NOx 均匀性摸底试验报告

(CMA/CNAS 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为脱硝系统是否流场优化改造提供依据,

同时为脱硝出口分区测量与入口喷氨分区调整的对应关系提供理论指导。流场改

造中导流板采用 Q355B 材质,厚度不低于 6mm,防磨角钢厚度不低于 8mm。

(2)喷氨格栅改造

本次改造需要将原喷氨装置更换为矩阵式、模块化、高密度喷嘴布置型式的

喷氨格栅。新增的单侧喷氨格栅至少设 8 组模块,在烟道深度方向上分为 2 个深

度调节区域。烟道外每根喷氨支管设置手动阀,喷氨管道、阀门、喷氨格栅均采

用不低于 316L 不锈钢材质,防磨角钢采用 Q355B 及以上材质,防磨角钢厚度不

小于 8mm。

(3)喷氨管道分区改造

投标人需要对喷氨格栅进行自动调节分区,目前脱硝系统采用单反应器 5 分

区设计,脱硝系统进行分区域自动喷氨控制,以应对不同锅炉负荷、不同磨煤机

运行组合方式下 NOx 浓度场多变情况。喷氨分区管路上设分区电动调节阀,电动

调节阀前后均设置手动阀,整个喷氨系统从物理层面形成喷氨总调阀+喷氨分区

调节阀+喷氨格栅支管阀门三级调节模式,系统建成后,可做到多分区精细化喷

氨,提升喷氨系统的全负荷适应性,有效减少氨的过量喷入,降低氨逃逸率,实

现 SCR 脱硝精准化喷氨控制。因喷氨位置空间有限,需要将原 DN450/DN350 稀释

风管道、氨空混合器、供氨管道、DN350 氨空混合气管道整体向上移动,作为分

区管道、喷氨支管的安装空间。新增管道、阀门均采用 316L 及以上不锈钢材质。

新增电动调节阀需要配套封闭装置。

(4)阀门设计要求

在打开位置和满负荷工作压力下,所有阀门都应是密封的。使用的材料必须

符合应用标准,而且必须与管道材料和运行温度要求一致。供氨管道的阀门应不

含铜元件。所有阀门不允许采用灰铸铁制作。从手轮面看,所有阀门以顺时针方

向旋转关闭手轮,每个手轮面上清楚地标有“开”和“关”记号,并以箭头指示

各个术语代表的旋转方向。所有阀门均应有耐用的带不锈线的不锈钢标签,标明

阀门编号、名称等。除非阀门功能有另外要求,阀体内部横断面与连接管的公称

通径应一致。在用金属密封元件时,阀座和密封件之间必须有硬度差别,密封件

94

的硬度值更高。所有法兰连接的阀门必须带反法兰、螺栓及垫片,输送危险介质

的法兰门必须提供防静电的铜质连结件。

(5)管道设计要求

投标人应合理确定各管道系统的设计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流速

等),并按最新版本国标设计、供应成套管道、辅件和管道支撑。管道设计时,

应充分考虑工作介质对管道系统的腐蚀与磨损,选用恰当的管材(如碳钢管、衬

胶钢管、不锈钢钢管、合金钢钢管和玻璃钢管道等)、阀门和附件,并且征得招

标方的同意。投标人应按设计标准,合理确定各管道系统的设计参数(如压力、

温度、流量、流速等),其数据应提交招标方。管道及附件的布置必须满足脱硝

装置施工及运行维护的要求,并应避免与其它设施发生碰撞。投标人管道与招标

方管道或设备相连接处,投标人应指明所用材料的特性。

管道系统的布置(包括各种支吊架)应能承受各种荷载和应力。投标人应对

所有主要管道的热膨胀位移和应力进行计算,并确保管道作用在设备上的力和力

矩在规定范围之内。所有管道的布置和支吊架设计应便于检修维护与保温安装。

在与设备连接处,应提供法兰短管件,以减少维修要求的管道拆卸工作。橡胶衬

管采用法兰螺栓连接,无内衬管道采用焊接连接。与氨接触的管道如采用法兰连

接,则必须提供防静电的铜质连接件。所有管道应有清晰的标识,标明管内介质

及流向。管道运输时端口应采取金属和塑料盖封闭,以防损坏和污物进入。仪用

压缩空气管道,包括所有软绝缘管、附件、阀门等应使用不锈钢。润滑油管道应

酸洗和钝化。用于不同介质的管道材料如下,投标人所选择的管材最终应经招标

方确认。

(6)保温油漆要求

投标人负责项目范围内所有设备及管道所必需的防腐、保温及油漆的设计、

供货和施工工作,该工作应符合相关的规程、规范要求。防腐、保温、油漆部位

的色彩应符合有关的规程、规范的要求,其余部分的色彩应符合招标方的特殊要

求。改造范围内保温、防腐、油漆由投标人进行设计,性能应不低于原 SCR 脱硝

系统。

保温油漆的设计满足《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 5072-2019)的要

求。保温设计原则:保温厚度根据经济性计算确定。当环境温度不高于 27℃ 时,

95

设备及管道保温结构外表面温度不超过 50℃,环境温度高于 27℃ 时,保温结构

外表面温度可比环境温度高 25℃,但不应超过 60℃。对于防烫伤保温,保温结

构外表面温度不应超过 60℃。管道保温材料为硅酸铝,外护板采用 0.5mm 厚的

铝合金金属板,并与原脱硝主体保持一致。外表面按常规电站设计有关要求涂刷

油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应按不同要求予以保温:

①外表面温度高于 50℃且需要减少散热损失者;要求防冻、防凝露或延迟

介质凝结者;工艺生产中不需要保温,其外表温度超过 60℃,而又无法采取其

他措施防止烫伤人员的部位。

②环境温度不高于 27℃时,设备和管道保温结构外表面温度不应超过 50℃;

环境温度高于 27℃时,保温结构外表面温度可比环境温度高 25℃,但不应超过

60℃。对于防烫伤保温,保温结构外表面温度不应超过 60℃。

③对维护时需要拆卸的设备,要求其保温也能拆卸,并便于重复利用。

下列情况应按不同要求进行外部油漆:

①不保温的设备、管道及其附件;设计温度不超过 120℃的保温设备、管道

及其附件;现场制作的支吊架、平台扶梯等钢结构。

②设计温度在 120℃~420℃范围内的保温碳钢和低合金钢设备、管道及其

附件外表面宜涂刷耐高温油漆。

③设备、管道和附属钢结构在涂装前的表面预处理应根据钢材表面的锈蚀等

级,按设计规定的除锈方法进行,并达到规定的预处理等级。涂料应配套使用,

涂层一般应由底漆、中间漆和面漆构成。

④油漆色彩与主体工程协调,经招标方确认。

⑤机械、电气设备及部件的油漆工作在制造厂内完成,对于钢构件、底漆层

和保护(中间)层应在制造厂内完成。面漆在现场完成(颜色与现有钢架一

致)。

⑥防腐要求采用优质油漆。

⑦设备装运以前,其所有部件应进行全面清洗,清除所有污垢、锈物、油脂

及其它杂物,保证产品内外清洁,并在工厂内按制造厂标准进行涂漆。

(7)平台和扶梯设计要求

96

本次改造新增的分区管道阀门及进出口 NOx 分析仪应根据需要增设检修平

台。项目涉及现有钢架、烟风道、管道、电缆等所有方面的拆迁、加固、恢复工

作,投标人负责设计、供货和安装。

①概述

为脱硝喷氨装置提供所有必要的支撑钢构、扶梯、平台、通道、设备的支撑、

基架和底座、以及起吊设施(如轨道(工字钢),挂钩和起重架及它们的固定装

置)等,设计应符合现行的电力行业标准,并考虑与现有设备的协调性。钢结构、

钢梯及平台应最大限度地在工厂制作、工厂组装并运往现场后供安装。

②净空和尺寸要求

对于平台、钢梯、钢梯平台、走道辅助梯级、紧急出口、靠近设备的走道、

最小高度不小于 2.20m,钢梯宽度≥700mm。除非另外指出,安装道路在所有方

向上比最大搬运件与搬运工具加在一起的尺寸大 0.3m。

③钢格栅和踢脚板要求

如没有特殊规定,所有平台、钢梯和钢梯平台都要以钢格栅覆盖,与现有锅

炉本体保持一致。钢格栅要水平排列,且在任何方向看都是统一的形式,每块钢

格栅由 4 个螺钉安全牢固地固定在结构上,需要搬移的格栅应配备把手。所有平

台和钢梯的设计荷载及挠度应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所有格栅需经过热浸镀锌处

理,最小高度不小于 30mm,且格栅边缘和切边用与格栅材料同样尺寸的钢条包

围。如果钢格栅要切割或焊接,则要重新镀锌。所有平台和钢梯平台都提供有

100mm 的踢脚板,踢脚板最小厚度是 3mm。扶梯(走梯)踏板、踢脚板、扶手、

保护圈应采用热浸镀锌钢板。

④栏杆要求

所有平台、钢梯和钢梯平台应在每边都安装栏杆。用于平台栏杆的支杆底脚

是平的,用于钢梯的是平整底脚,但支杆不能固定在踢脚板上。所有钢扶手和栏

杆应镀锌,栏杆扶梯镀锌件全部采用螺纹连接,现场不能焊接。所有平台上的栏

杆高度均为 1200mm。所有平台均设栏杆,要求:横杆数 3 道、立柱间距不大于 1

米。

⑤扶梯(走梯)与爬梯要求

97

为脱硝喷氨装置运行和维护设计所有必需的扶梯。扶梯的倾斜角度尽可能统

一,扶梯倾斜角度不能大于 60°。应尽量采用扶梯,确实无法布置扶梯处才采

用爬梯。爬梯高度大于 3600mm 或爬梯安装在较高的地方(垂直高度>2500mm)

时,必须配备保护圈。

⑥通道要求

对检修和巡视通道应进行设计,应设到达阀门、检查门和其他运行点的平台。

项目所涉及的设计和布置,应可在最短的时间内对它们进行检查、维护和更

换。在运行期间可能更换的装置必须安全地封闭起来,更换工作必须以最少的费

用实现,无需安装辅助平台且不损坏其他装置。无辅助工具不能接近的装置,必

须配备合适的维护设施。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人孔和检查孔,其孔盖必须严密,从

基座平台可以到达。人孔应容易开启和关闭,在人孔上方必须设置扶手,如果需

要,在通过处还应设立梯子及梯级横档。平台的布置必须合理,无需过多的准备

措施就可对单个组件进行装备或拆除。

3.1.2 电热专业研究内容

(1)分散控制系统(DCS)

精准喷氨系统控制在 DCS(DCS 品牌:南京科远)通过扩展卡件实现,所有

设备测点采用硬接线方式接入 DCS 系统,系统控制逻辑透明的植入 SCR 区 DCS,

在主机集控室操作员站实现新增设备监视、控制。系统建成后,控制水平应达到

在无需现场人员的配合下,能在主机集控室操作员站上完成对新增精准喷氨控制

系统的正常启、停,正常运行的监视以及保护切除和紧急事故处理。本期改造完

成后,新增 DCS 设备最终实现与原有 SCR-DCS 系统融合为一个整体,投标方负责

本次改造与原有 SCR-DCS 系统的整合,投标方应负责利用原有 DCS 的通讯网络,

把本改造工程 DCS 数据送至全厂 SIS 系统(SIS:上海麦杰),并在 SIS 系统实现曲

线和报表功能。投标方负责本改造工程 DCS 数据送 SIS 系统的 SIS 和 DCS 两侧组

态工作。新增 DCS 硬件通讯电缆、连接附件、接口由招标方提供,投标方应负责

软件的接口连接和调试工作。

SCR 脱硝系统精准喷氨智能控制系统采用 NOx/O2 多点快速同测技术+大数据

啮合分级式喷氨智能控制技术,控制系统透明地植入 DCS 控制系统,系统性解决

脱硝系统中大延迟和大惯性环节问题,在 DCS 系统内搭建至少包括总量及分区域

98

动态调平两级协调控制系统模型,在机组负荷、入出口 NOx 浓度、氨逃逸数值的

基础上,通过加入给煤量、总风量、O2 浓度、磨煤机运行参数等前馈预测,对

喷氨系统进行喷氨总量及定量精细化分区域动态氨氮摩尔比调节,在机组任何运

行工况下,系统可快速跟踪、随动控制,实现快速调整每个分区供氨量调整,以

应对 NOx 浓度场变化,提升氨氮混合均匀性;系统在避免氨逃逸过大的情况下,

使 SCR 出口及烟囱入口 NOx 达标排放,同时提高脱硝系统自动控制跟踪速率、节

约还原剂消耗量。

(2)多点原位式在线烟气监测系统(NOx、O2)

①本工程根据锅炉脱硝系统配置,单侧反应器入口烟道设置 1 台原位式

NOx/O2 快速测量仪表,单侧反应器出口烟道设置 5 台原位式 NOx/O2 快速测量仪

表,同时每个分区出口设置多点预混合取样装置,取样点数不少于 5 点,同一烟

道多个仪表安装在烟道同一截面内,出口原位式测量仪表与喷氨分区数量一一对

应设置,各仪表互不干扰,同时取样、同步测量、同步输出数据,从烟气采样、

分析、到数据上传至 DCS 显示总时间小于 10s,保证数据测量的快速性、实时性、

连续性及同源性。

②多点原位式在线烟气监测系统(NOx、O2)具有快速响应、检测实时、数

据连续且同源等特点,所以在锅炉调峰变负荷时段任何变动速率下,原位式在线

烟气监测系统(NOx、O2)均能在线实时跟踪检测 NOx/O2 参数,快速响应输出测

量数据至 DCS,为脱硝系统实现真正精准喷氨控制提供必要条件。多点原位式在

线烟气监测系统(NOx、O2)由 NOx/O2 快速测量分析仪及分析仪控制柜组成,系

统应至少包含采集、分析、运算、温控、吹扫五个子系统,不同分区仪表应能随

意调换,显示和控制采用嵌入式控制器,并和配套的相关硬件完成数据采集。

③NOx/O2 快速测量分析仪采用基于高温紫外原位在线检测仪表,测量组分:

SO2/NO/NO2/O2,重复性:≤2%,24h 漂移:不超过±2%FS,量程:NO:

0-100/1000mg/m3,NO2:0-500mg/m3,SO2:0-1000/8000mg/m3、O2:0-25%,实时输

出 4~20mA 信号数据,所有预埋件、探针、套管及接头满足该工程的防腐要求,

采样装置材质不低于 316L 不锈钢,采样方式为压缩空气引流,并设有温控系统,

避免烟气采样及分析过程中铵盐结晶。

99

④鉴于脱硝系统入口和出口 NO 的常规测量存在很大的滞后性,使得控制回

路无法适应脱硝过程非线性、大滞后和快时变的特点。NOx/O2 快速测量分析仪

不得采用原有的长管路抽取式测量,从烟气取样、分区到数据上传至 DCS 总时间

必须小于 10s。

⑤NOx/O2 快速测量分析仪应具备避免炉内采集设备被烟道内粉尘磨损造成

仪表无法运行的防护、过滤、反吹等措施且不影响仪表测量。NOx/O2 快速测量

分析仪具有自动吹扫、仪表校验等功能。NOx/O2 快速测量分析仪能满足至少 90

天运行不需要非日常维修的要求(非日常维修是指在系统运行的维护手册中常规

部分没有要求的任何维修活动),使用寿命应不少于 10 年(不包括易损件)。

⑥多点原位式在线烟气监测系统(NOx、O2)性能参数基本要求

项目

单位

数据

测量技术

多点原位式同步测量技术

测量原理

/

高温紫外差分测量原理

取样方式

/

直接测量法(原位取样)

监测参数

/

NOx/O2

NOx 测量范围

mg/Nm3

0-100/200/300/500/1000 mg/Nm3(量程可调)

O2 测量范围

%

0-25

采样流量

l/min

2-66l/min

精度

%

±2.0

检出下限

mg/Nm3

1mg/Nm3

响应时间

s

小于 10s

模拟量输出

/

两线制 4-20mADC

采样系统流速

m/s

2.6-4.3m/s

气源

MPa

0.4MPa

气耗

m3/h

2

电源

VAC

220±10%VAC

电耗

kW

0.5kW/单点

品牌

创宇科技、华电科工环保、江苏普为或同等质量的

品牌产品

100

投标方须提供多点原位式在线烟气监测系统(NOx、O2)仪表数据测量周期

的专题说明、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SO2 的认证量程不得低于

3500μmol/mol)。

(3)控制箱(柜)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仪表盘(台、箱、柜),为安装在它们内部或上面的设备提供

环境保护,即能防尘、防滴水、防腐、防潮、防结露、防昆虫及啮齿动物,能耐

指定的高、低温度以及支撑结构的振动,符合 IP54 标准(对于室内安装)和 IP56

(对于室外安装)或相应的标准。投标人提供的室外安装的就地仪表箱(柜)为

户外型不锈钢结构。仪表盘(台、箱、柜)内的电气元件采用施耐德、ABB、西

门子等同等质量品牌产品,接线端子采用菲尼克斯或魏德米勒等同等质量品牌产

品。仪表盘(台、箱、柜)的设计,材料选择和工艺使其内、外表面光滑整洁,

没有焊接、铆钉或外侧出现的螺栓头,整个外表面端正光滑。仪表盘(台、箱、

柜)有足够的强度能经受住搬运、安装和运行期间短路产生的所有偶然应力。仪

表盘(台、箱、柜)有通风装置,以保证运行时内部温度不超过设备允许温度的

极限值。如盘、柜内仅靠自然通风而引起封闭件超温或误动作则提供强迫通风或

冷却装置。墙挂式控制箱高度不超过 1200mm。仪表盘(台、箱、柜)内设有独

立的直流地、机壳安全地、电缆屏蔽的接点端子,与结构内部未接地电路板在电

气上隔离。仪表盘(台、箱、柜)钢板厚度不小于 1.5mm。所有控制机柜、电源

箱(柜)等产品,尺寸和颜色与电子设备之间原有机柜一致。

(4)电动执行机构要求

①电动调节阀含执行机构需为智能一体化防爆型产品,防爆等级不低于

ExdIIBT4,品牌选用 SIPOS7、ROTORK-IQ 系列、Baumann、EMG 或同等质量的品

牌产品。

②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是高精度、高可靠性的,调试维护方便,并有成熟的

运用经验,能很好地与 DCS 集散控制系统相连接。可以直接接受 4~20mA 控制信

号,并输出 4~20mA 反馈信号,主要参数可通过编程设定,具有故障自诊断功能,

且操作调试简便。

③电动执行机构具有结构简单、性能可靠的双向力矩保护装置和行程限位保

护。具有自锁功能;采用低惯量高扭矩电机,电机启动后可迅速达到峰值扭矩,

101

非励磁时几乎没有超限运动。具有可靠的的电子及机械制动功能,以防止电动机

隋走。采用可靠性极高的非接触式电磁制动方式。可防止电机惰走,且制动强度

在 0~250%范围内可由用户自行设定,没有机械磨损,无需维护。输入信号与反

馈信号应有电器隔离措施。

④电动执行机构在失去电源或信号时,

能保持在失电或失信号前的原位不动。

电动执行机构配置手轮和手/自动切换机构。在电动操作脱开时,无论电机是转

动或是静止状态,都能安全地合至手轮操作位置。

⑤在电动执行机构行程的始端、终端,装设限位开关或具有此功能的部件,

一旦到达行程极限位置,能立即切断电机电源,从而实现限位保护。

⑥电动执行机构应为智能型,就地具有液晶屏幕显示,可就地遥控操作、调

试查看故障信息,执行机构具抗干扰能力,输入、输出信号都有隔离措施。

⑦执行机构具有各种保护功能:包括远程信号的电信号隔离保护、电机堵转

保护、行程限位保护、断输入信号保护。执行机构对断信号、过力矩、缺相、电

机过热等故障均有发光指示。

⑧力矩和行程开关:

接点开关容量:250V AC/5A、110V DC/0.25A

始终端可调范围:0°~20°、70°~90°

机械寿命:大于 50000000 次

⑨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5,保证寿命 7~10 年。

⑩环境温度的影响:环境温度在-30℃~70℃范围内,每变化 10℃输出行程

变化不大于额定行程的 0.75%。

⑪电源电压:三相:380V AC±10%。频率:50Hz±4%。电源电压的影响:电

压从公称值分别变化到正、负极限时,输出行程变化不大于额定行程的 1.5%。

⑫机械振动影响:执行机构在频率为 10~150Hz,位移幅值为 0.15mm 和伺

服放大器在频率为 10~55Hz,位移幅值为 0.075mm,分别承受三个相互垂直的方

向,各振动 30min 的正弦扫频试验,行程下限值和量程变化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

1.5%。漂移:48 小时的漂移应不大于额定行程的 1.0%。

102

⑬执行机构的工作制为可逆断续工作,当负荷率到 100%时启动频率为 100

次/小时。通持续率 20~25%,每小时接通次数 580±50 次运行 48 小时,基本

回差和误差符合要求,死区可通过按键在 0.2%~9%内进行自由设置。

⑭技术参数见下:

(1)电动执行机构要求

基本误差:≤±1.0%

回差:≤±1.0%

死区:不大于输入指令信号 1%

全行程时间:25S 十 10%;≤40S 10%(对额定力矩≥4000N.m)

启动特性:电源电压降至负值极限时,执行机构能够正常启动

绝缘电阻:

输入端子与机壳间 ≥20MΩ

电源端子与机壳间 ≥50MΩ

电源端子与电源端子≥50MΩ

绝缘强度:在下列试验条件下,不出现击穿和飞弧现象

输入端子与机壳间试验电压与频率 500V、50Hz

输入端子与电源端子间试验电压与频率 500V、50Hz

电源端子与机壳间试验电压与频率:<60V、500V、50Hz

130~250V、1500V、50Hz

250~380V、2000V、50Hz

(2)电动执行机构与伺服放大器组成比例式执行机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基本误差:≤±0.5%

回 差:≤±1.0%

死 区:0.5~5%可调

阻尼特性:≤3 次半周期

全行程时间:35 秒

启动特性:电源电压降至负值极限时,执行机构能够正常启动

绝缘电阻:

输入端子与机壳间≥20MΩ

103

电源端子与机壳间≥50MΩ

电源端子与电源端子≥50MΩ

绝缘强度:在下列试验条件下,不出现击穿和飞弧现象

输入端子与机壳间试验电压与频率 500V、50Hz

输入端子与电源端子间试验电压与频率 500V、50Hz

电源端子与机壳间试验电压与频率:<60V、500V、50Hz

130~250V、1500V、50Hz

250~380V、2000V、50Hz

(3)位置变送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输出电流型号:4~20mA

供电电源:自供电

负载电阻:≥750Ω

线性误差:0.5%

(5)电源要求

单台机组设置 1 只热控电源箱,电源箱接收 2 路 380V/220VAC 低压厂用电电

源,两路电源切换后,向就地设备伴热、探头加热等提供可靠的电源;电源箱接

收 1 路 220VAC 低压厂用电电源,为分析仪表单独供电。接口位置在招标人现有

配电装置出线端子处。

(6)分析仪小间

投标方提供的脱硝出口 NOx/O2 分析仪应布置在分析仪小间内,同时提供完

整的采暖、通风、空调系统,做好防水、防尘、防冻措施,机柜间单独接收 1 路

低压厂用电电源,为机柜间的照明、空调提供电源。

4. 技术要求

4.1 本项目研究要求实现的技术指标

本项目实施后,实现燃煤机组深度调峰与全负荷脱硝协同提升。具体目标包

括:不同调峰负荷区间内 SCR 脱硝效率稳定,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稳定满足超低排

放要求(≤50mg/Nm³);优化后的自动控制系统投运后,SCR 出口氨逃逸≤

3ppm;改造完成后,相同工况下,氨耗量减少≥3%;脱硝控制系统自动投入率>

104

98%;通过基准化喷氨改造可以有效的解决氨逃逸量大,减缓空气预热器和布袋

除尘器积灰堵塞问题。

4.2 技术产出指标

2027 年 12 月 30 日前需形成成果如下:技术论文 2 篇,拟发表期刊为国家

新闻出版署备案的正规技术刊物;申请国内发明专利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1 项;

专利第一权力人为招标方,论文署名为招标方。

4.3 标准和规范

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规程及标准规定,但不局限于以下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以最新版本为准)(项目单位进行查新使用最新标准),技术标准的

采用按照标准从严的原则,以最高标准执行。

本项目报价产品需满足以下标准和规范: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

方法》HJ76

《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

《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HJ/T352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

《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DL/T1056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DL/T5210

《工业控制及系统的一般标准》ICSI

《工业控制设备及系统的端子排》ICS4

电缆阻燃特性(70)IEC 60331

105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

燃烧情况下的电缆试验(93)IEC 6033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及验收评定标准》

电力部《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GB/T 505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厂标识系统编码(KKS) 规范 》

4.4 技术资料要求

4.4.1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

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4.4.2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

后,招标方在 30 天之内向招标方给出全部技术资料 2 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

招标方确认。

4.4.3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试验阶段,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等方

面。

4.4.4 对于其他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

一经发现,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

进时,投标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4.4.5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 2 套,电子文本 2 套(可编辑),电子版图纸

应为 AutoCAD2004 格式,文本文件应为 Word/Excel2003 格式,并在设备安装服

务前 5 天供完。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应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进行分类

归档,并根据分类提供超链接方式的索引文件。

4.4.6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4.4.7 投标方提供脱硝精准喷氨系统的调试报告和系统运行说明书(包括工

艺要求、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4.5 技术要求

4.5.1 投标人对供货的所有系统的设备负有全责,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

品,技术归口及协调由投标人负责。

106

4.5.2 投标人负责改造范围内警示、设备、管道、阀门标识、标志、色环、

介质流向的制作安装,制作及安装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4.5.3 本工程涉及的所有拆除的设备、材料为招标人所有,由投标人根据招

标人的要求送到指定位置。施工过程应满足当地政府对环保、安全的要求,施工

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土方、施工废料等由投标人负责处理,处理方案符合环保安

全等的要求。招标人有权依据电厂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4.5.4 在本标段的施工全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合同提出的各项技术要求、

相关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及本工程采用的各相关规范和标准所规定的技术要求。

4.5.5 投标人在施工前应严格执行图纸会审制度。

4.5.6 投标人应根据施工条件,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并报招标人审核。

4.5.7 投标人为满足招标人所提的技术要求,而采取的一切措施及由此产生

的费用,均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将来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招标人额外付款。

4.5.8 投标人通过实施 SCR 智能喷氨优化,实现精细化喷氨,确保氨逃逸在

运行的最低范围内,在净烟气满足排放均值的前提下,降低空预器堵塞的可能性,

减少维护量,减少机组的非停次数,提高机组的可利用系数。

4.5.9 SCR 喷氨优化系统应由 SCR 入口全截面 NOx、O2 测量、SCR 出口烟道

全截面 NOx、O2 同步测量网和 SCR 喷氨全截面优化控制模块组成。并结合 SCR 流

场优化以及喷氨系统分区改造以及相应的各类试验以及调试和最终验证性测试

组成,具体优化方案应由投标人以专项方案形式在投标书中提供。

4.5.10 采用分区控制实现喷入的氨与脱硝各区域的实际需求相匹配,对喷

氨格栅进行自动调节分区设计,单台反应器分区数量为 5 分区,脱硝系统进行分

区域自动喷氨控制,以应对不同锅炉负荷、不同磨煤机运行组合方式下 NOx 浓度

场多变情况。

4.5.11 喷氨分区管路上设手动开关阀、分区调节阀。整个喷氨系统从物理

层面形成喷氨总调阀+喷氨分区调节阀+喷氨格栅支管阀门三级调节模式,系统建

成后,可做到多分区精细化喷氨,提升喷氨系统的全负荷适应性,有效减少氨的

过量喷入,降低氨逃逸率,实现 SCR 脱硝精准化喷氨控制。

107

4.5.12 分区管道及阀门材质采用不低于 316L 不锈钢,分区自动调节阀采用

可靠的调节阀,所有阀门选用进口或国产优质品牌,定位器选用 ABB、西门子、

Baumann 品牌或同等质量的品牌产品。

4.5.13 投标人根据烟道布置进行流场模拟和建模。

4.5.14 投标人尽量利用原有阀门站平台,不足部分由投标人提供,新增测

量设备或阀门,必须有检修平台。

4.5.15 投标人提供优化后的系统图以及详细材料清单。

4.5.16 投标方在合同生效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和实

施进度计划,制定详细的工期进度网络图,经审核批准,严格执行。

4.5.17 投标方根据本技术协议书的开工时间、工期,列出所应提交招标方

所有资料的交付进度表。

5. 其他要求

5.1 投标方必须承诺在招标文件要求工期内完成本服务任务,并无条件执行

招标方的协调。

5.2 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指定的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如

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须经招标方批准。

5.3 投标方全体人员必须遵守招标方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管理规定、文明生

产管理规定等。

6.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项目清单(单台机组)

序号

名称

材质、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工艺部分

1

流场优化

材质:Q355B

1

国产优质

2

喷氨格栅

材质:316L;防磨角钢材质:Q355B

2

国产优质

3

管道

材质:316L

1

国产优质

4

支管手动蝶阀

材质:316L

32

国产优质(含 2台备件)

5

分区手动蝶阀

材质:316L

12

国产优质(含 2台备件)

6

分区电动调节蝶阀

材质:316L

10

电动调节阀含执行机构需为智能

108

序号

名称

材质、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体化防爆型产品,防爆等级不低于 ExdIIBT4 ,品牌选用 SIPOS7、ROTORK-IQ 系列、Baumann、EMG 等产品

或同等质量

的品牌产品

7

法兰

材质:316L

1

国产优质

8

管道保温

硅酸铝,0.5mm 铝合金板

1

国产优质

9

平台

材质:Q235B

1

国产优质

10

喷氨母管移位

1

热控专业

1

DCS 改造

新增 DCS 内扩展卡件,含组态、调试

1

2

SIS 组态修改

画面修改、组态

1

3

NOx/O2 快速测量仪表

测量原理:高温紫外差分测 量 原 理 ; 测 量 参 数 :NOx,O2;响应时间小于 10秒;配套安装短管、法兰等附件;

12

山东创宇科技、华电科工环保、江苏普为

或同等

质 量 的 品 牌 产品

4

NOx/O2 快速测量仪表控制柜

3

山东创宇科技、华电科工环保、江苏普为

或同等

质 量 的 品 牌 产品

5

多点预混合取样装置

Q355B,迎风侧设防磨角钢 套

10

6

配电箱

304 不锈钢材质,防护等级IP56,配双电源切换装置

1

国产优质

7

电缆

ZC-YJV/KVVP/DJYPVP

1

国产优质

8

压缩空气处理器

进气压力≤1.0MPa,空气处理能力 0.3m³/min

2

国产优质

9

其他工程物料

含桥架、钢材、管材、接头等

1

国产优质

10

系统控制软件

含 2 套总量控制软件、10套分区控制软件

1

11

机柜间

配套机柜间电源箱,为照明、通风、空调系统提供照明

1

包括空调(至少5P)、通风、照明等

施工

1

109

序号

名称

材质、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技术服务

包含摸底试验、CFD 模拟、工程设计、喷氨格栅调平试验、系统调试、性能验收试验、科技成果产出服务

1

备件

1

专用工具

1

110

11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评分标准

编写有关内容)

112

内蒙古公司呼和浩特铝电公司基于燃烧系统优化的燃煤机组深度

调峰与全负荷脱硝协同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13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差异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廉洁合同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14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服务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服务期限:日历天,按合同约

定完成该服务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2.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2.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2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115

(2)分项报价表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

招标规定的任何一种不得存在的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1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17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

修改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

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追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18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的

招标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关

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

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

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

6.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

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

119

四、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20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项目的投标,标段编号为,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

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天日历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

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写明要

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不争辩、不挑

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

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

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

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21

122

五、商务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

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23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其他

经营范围

关联企业情况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单位的名称。

备注

124

附件:投标人营业执照

125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序号

资质证书名称

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有效期

备注

1

2

3

4

5

……

注:1、包括投标人资质证书、信用等级证书及银行资信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26

附件:投标人资质证书(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资质)

127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即可。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财务报表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4.招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28

附件:投标人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

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129

(四)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备注

130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姓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____年毕业于____学校____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招标人

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1

附件:投标人提供拟招标人员的资质业绩等资料(招标文件和公告中要

求的内容)

132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133

七、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

甲方和乙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泄露招标投标中的商业秘密。(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

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一个月内上交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及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

有关规定。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

从业情况进行监督,

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甲

方遵守执行。

(三)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

业秘密。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方

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

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违约责任

134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纪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乙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乙方应依据党纪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甲方有权退回其投标;对中标的乙方,甲方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二)本合同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5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服务名称)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

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

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字)

地址: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36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分项目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

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

存在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企业人数

XXX 人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及获奖情况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

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

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

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37

内蒙古公司呼和浩特铝电公司基于燃烧系统优化的燃煤机

组深度调峰与全负荷脱硝协同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38

目录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二、服务方案

三、项目组织机构

四、重点、难点分析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七、服务承诺

八、技术差异表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十、其他资料

139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项目经理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每张表后附该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要

求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140

附件:投标人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要求

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二、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项目的概况等多方面情况,从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以

及要达成的质量目标角度,制订相应的服务方案。不能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术内

容。应结合投标人自身状况编制有针对性的方案。

整体服务方案

其他方面的内容

三、项目组织机构

投标人根据服务项目情况提供相应的人员构成,应列明主要人员资质、业绩

等情况(如有),和专业人员的数量、持证情况,以及项目所需设备机械的情况、

劳动力计划表等,以供招标人参考。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XXX,(职称名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担任项

目负责人的业绩):具有(数量)个(规模)及以上(业绩类型)的服务业绩:

1.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2.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3.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资质

四、重点、难点分析

服务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投标人应有清楚的认识并做出分析,投标人还

应考虑在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突发事件,并针对项目遇到的突发事件提供

相应的应急预案。

实施重点

难点分析

应急预案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141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进度,结合本企业情况做出响应,包括响应

的具体时间、进度计划表等内容,还应提供为保证进度所采取的一些具体措施,

以及为保证质量采取的具体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

质量保障措施

进度保障措施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所有服务过程中应保证安全第一,投标人应制订严格的

安全措施,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人的各项安全规

章制度,投标人应提供为保证安全所制订的措施,同时包括环保措施,以及必须

的培训内容(如安全培训等),也包括一些特殊项目所需的人员培训,如有以上

培训内容,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日程安排,来保证培训的执行。

安全保障措施

环保保障措施

培训内容

七、服务承诺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所能达到的目标,或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一些

服务承诺,投标人应作出相应的响应,如有优于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响应,应具体

列出。

承诺提供服务承诺

问题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142

八、技术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

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

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43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填写(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

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性

存在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2

企业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2.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

……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3

对脱硝精准喷氨系统的理解和服务方案

服务需求质量目标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4

项目组织管理,包括机构设置和主要人员安排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XXX,(职称名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具有(数量)个(规模)及以上(业绩类型)的服务业绩:1.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2.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3.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资质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5

整体技术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

整体服务方案其他方面的内容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6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实施重点难点分析应急预案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7

服务工作的质量、进度及保障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质量保障措施进度保障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8

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保障措施环保保障措施培训内容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9

服务承诺

承诺提供年质保问题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144

十、其他资料

投标人提供其他所必须的资料,如图纸、清单等

145

146

内蒙古公司呼和浩特铝电公司基于燃烧系统优化的燃煤机

组深度调峰与全负荷脱硝协同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47

目录

一、报价表

148

一、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明细

数量

单位

税率

含税

单价

含税总价

备注

1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1

2

建安工程费

1

3

技术服务费

1

总 计

最终

报价

小写:

大写:

税率:含 9% 增值税;(投标人必须明确税率)

备注

(1)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

(2)报价有效期为 180 日。

1、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3、投标人应明确报价中的税率,根据国家税法要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名称:_____ 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