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锡林浩特3000万吨露天煤矿续建2026-2029年供电系统整体外委服务项目】计划及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06
发布于
内蒙古锡林郭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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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WEME-TJNT202603-XK05

能投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

限公司

2026-2029 年供电系统整体外委服务

项目

招标文件

人: 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2026 年 2 月

2

目录

总说明........................................................................7

第一章 招标公告..............................................................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

1.总则 .....................................................................7

2.招标文件 ................................................................12

3.投标文件 ................................................................13

4.投标 ....................................................................17

5.开标 ....................................................................18

6.评标 ....................................................................18

7.合同授予 ................................................................19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0

9.纪律和监督 ..............................................................21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22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3

1.评标方法 ..............................................................30

2.评审标准 ..............................................................30

3.评标程序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3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33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44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45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45

附件二:履约担保 ........................................................47

第二卷 技术文件..............................................................48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9

一、服务要求 ..............................................................49

1.1 招标项目概况 ........................................................49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49

1.3 服务方案 ............................................................49

1.4 服务人员要求 ........................................................49

1.5 服务质量及进度 ......................................................49

1.6 其他要求 ............................................................49

3

二、适用规范标准 ..........................................................49

三、招标人财产清单 ........................................................50

3.1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以及要求 ......................................50

3.2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50

四、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50

第六章 其他资料..............................................................51

第三卷 投标文件..............................................................5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53

商务投标文件.................................................................54

一、投标函 ................................................................5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8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8

(二)授权委托书 ..........................................................59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60

四、投标保证金 ............................................................61

五、商务差异表 ............................................................62

六、资格审查资料 ..........................................................63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3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65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67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70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 ............................................................................72

七、廉洁合同 ..............................................................73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5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76

技术投标文件.................................................................77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79

二、服务方案 ..............................................................80

三、项目组织机构 ..........................................................80

四、重点、难点分析 ........................................................80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80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81

七、服务承诺 ..............................................................81

八、技术差异表 ............................................................82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83

4

十、其他资料 ..............................................................84

价格投标文件.................................................................86

一、报价表 ................................................................88

二、分项报价表(如有) ....................................................89

5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其他资料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

录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

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

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6

第一章招标公告

能投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

2026-2029 年供

电系统整体外委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能投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 2026-2029 年供电系统整

体外委服务项目已由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

金来自自筹:100%,招标人为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WEME-TJNT202603-XK04

2.2 项目名称:能投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 2026-2029

年供电系统整体外委服务项目

2.3 建设地点:锡林浩特矿业公司院内

2.4 建设规模:3000MW

2.5 计划工期:3 年

2.6 招标范围:全矿供电运行保障,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1#110KV 变电站、 2#110KV 变电站(预计 2026 年 9 月投运)、工业场

地 1#35KV 变电站、工业场地 2#35KV 变电站、光伏发电站。站内全部设备的运

行巡视、测温、清扫、倒闸操作、故障排除、事故处理、常规修试、站内标示

牌更换、涉网改造类、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办理及协调当地供电局及矿内调度

室停送电相关手续等。

2、35KV 架空线路、6KV 架空线路、 6KV 电缆线路、35KV 高压隔离开关、

移动变电站、开关柜、拖拽电缆、耦合器、分线箱、电缆天桥、裸变、箱变、

低压配电室及相关附属建筑物的运行、巡视、维护、消缺、小修等工作均在运

维范围内。

7

3.专家培训(服务期限 3 年,平均每年 2 次邀请大唐集团内部专家或当地

电力行业专家理论授课或现场实操指导。)

4.其它:矿区内因生产建设需要新增供电设备等也包含在本次运维工作范

围内。

以上设备技术监督工作应纳入招标人技术监督体系,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做

好相关技术监督、安全标准化、隐患排查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此)。 详见工

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在 3 年运维期间,如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事件,其责任由中标单

位承担;

2)招标人每年对中标单位的运维人员进行一次(笔试和面试)考核,如考

核合格率低于运维人员总人数的 95%,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继续执行;

3)中标单位运维人员在上岗前需进行不少于 9 天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

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

中承修与承试类须满足二级及以上等级,或满足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

上等级。

3.2.2 企业业绩要求:2023 年 3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时间为

准),至少具有 1 个 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运维业绩(新能源变电站除

外),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本),且在合同执行阶段未

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

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

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

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

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提供该证书扫描件、注册证书扫描件及

社保证明(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或电子签章),证明材料需清晰体现参保单

位名称、人员姓名、缴费月份及缴费状态,确保项目经理与投标人存在合法劳

动关系)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

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9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

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02 月 10 日

至 2026 年 02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

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

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

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

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

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

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10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

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

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

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矿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汇雅山商业中心 2 号楼

邮编:300200

联系人:王犇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wangben@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1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

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和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服务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一、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二、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三、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四、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五、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踏勘联系人: 联系方式: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形式: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和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

偏差

☑不允许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允许,最高项数:_________________

偏差范围:_________________偏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2.2.2

招标人澄清发出的方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3

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形式,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如有,根据情况填写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107400 元,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汇雅山商业中心 2 号楼送达邮编:300200送达联系人:王犇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23 年至 2025 年,如 2025 年财务报表未出,则提供 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 3 年(2023 年 03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指所使用的数字证书为 CFCA 提供)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7.6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3%□不要求

10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号)。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

1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400-888-6262。

1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2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本公司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0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服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见招标公告。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应符合

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

(6)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21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

息、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22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

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

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

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

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

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

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23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1.65 万元

(500-100)万元×0.88%=3.52 万元

(1000-500)万元×0.495%=2.4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11 万元

(6000-5000)万元×0.11%=1.1 万元

合计收费=1.65+3.52+2.475+11+1.1=19.745(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

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

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

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

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

础标准的 55%向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

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

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24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有关说明:

例如:某服务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44%=1.76 万元

(1000-500)万元×0.2475%=1.23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1375%=5.5 万元

(6000-5000)万元×0.055%=0.55 万元

合计收费=0.825+1.76+1.2375+5.5+0.55=9.8725(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19.745 万元,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9.8725 万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19.745+9.8725 万元=29.6175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注释。

25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

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

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招标公

告。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

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6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其他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

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

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

27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

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3.1.1.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28

3.1.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

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

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以一个固定的价格报

价,投标价格应当是充分考虑了工程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

况,并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报价原则为以工作成

本加合理利润及税金及可能遇到的风险报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签订

后,因国家有关服务的取费标准发生调整或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导致工程

造价变化的,将不产生合同费用变化。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

是地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

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已包含项目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劳保用品

费、现场必备的办公器具(包括计算机)、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

使用费用、现场的食宿费、电话通讯费等完成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3.2.6 本项目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29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招标公告。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

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本

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

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

额、形式和七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

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

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

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如有),扣除

应由中标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等)

后,退还余款。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0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

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

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3.5.2“投标人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

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

书、建设单位评价意见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招标公告,每张表格只填写一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具有的资质情况。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

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

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

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

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6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应配备满足本次招标所需的合格设备。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

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

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1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如有)在满足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

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

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加密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投标

文件。

4.2.2 电子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

交,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

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

标。递交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

撤回原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4)项要求重新上传。

32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

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招标人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

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

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现场开标结束;

(5)投标人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开标记录进行线上确认或由系统自动

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

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

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招标公

告。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3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

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

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

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招标公告。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

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

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34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担保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

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

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

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

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

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

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

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

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

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 3 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

35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

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

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

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招标公告。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招标公告。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综合得分排序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

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

.1

形式评审标准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2.1

.2

资格评审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2.1

.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8

服务方案

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分包资格评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

估法

根据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总计

技术

商务

报价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00%

50%

10%

40%

39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

部分的响应性

10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

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

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

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

扣 0.2 分,扣至 3 分。

2

企业实力

55

2.1

营业收入(近三

年平均)

20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分,最低得 12 分。(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2.2

资产总额(近三

年平均)

20

有效投标人中最高者得满分,每降低一个名次减 1分,最低得 12 分。(每年资产总额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2.3

企业人数

5

人数≥ 100 人,得 5 分;

50 <人数< 100 ,得 3 分;

人数≤ 50 人,得 1 分。

2.4

企业荣誉及获

奖情况

10

近 5 年:

获得国家级一项为 6 分,每增加一项加 2 分,最高 10

分;

获得省部级或行业级一项为 4 分,每增加一项加 2

分,最高 8 分;

国家级未得满分的,有省部级或行业级的无论多少项

最高得分为 9 分;

其他等级 0-3 分。

同一个项目获奖以最高获奖得分记入,不重复计分。

3

财务状况

30

3.1

负债率(近三

年平均)

15

4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60%的,得 15 分;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40%的,得 13 分;6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80%的,得 10 分;80%<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得 6 分。(每年资产负债率相加后取算术平均值)

40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3.2

流动比率(最

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2,得 15 分;1.5≤流动比率<2,得 12 分;其余得 6 分。(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合计

100

41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分标准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性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2

企业业绩

15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8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5 分;

3

特种作业人员资料全、可查(供电局及专业机构颁发证件)

20

特种人员资料齐全得基本分 8 分,其中变电站运行值长,持调度证加 2 分;检修人员持特种作业证(准操项目为继电保护)加 2 分;持特种作业证(准操项目为电气试验)证书加

2 分。

注:同一人员持有多项特种作业证书的,只计取一项,多项证书不叠加计分。最高不超过

20 分

4

项目组织管理,包括机构设置和主要人员安排

10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的合理性;管理制度办法健全完备性;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资质;项目其他技术人员专业的配备、人员数量等情况。拟投入项目的设备情况。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

10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6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10

项目实施重点、难点认识及分析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度,应对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先进性、创新性和经济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42

7

服务工作的质量、进度及保障措施

10

根据服务工作的质量情况、服务进度情况以及提供的保障措施合理性、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8

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10

根据提供的安全、环保、培训等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的完备性和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9

服务承诺

10

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合计

100

43

2.2.2(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

计算

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2.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格 P。3. 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

评标基准价

(K)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1.若有效评标价为小于等于 3 家时,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 (P1+P2+P3+…+Pn)/n)};(n≤3)】2.若有效评标价为 4-6 家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1+P2+P3+…+Pn-1)/(n-1)};(4≤n≤6)】3.若有效评标价为 7 家(含 7 家)以上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和最低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2+P3+P4+…+Pn-1)/(n-2)};(n≥7)】4. 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开标时投标人为 7 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7家,则按照上述 1 和 2 原则进行计算。

4

报价评分

计算

(100 分)

1. 报价分(100 分)报价分计算办法:

(1)若评标价 P 等于 K 时,得 95 分(基准分);(2)评标价 P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 1 分,最低得 60 分;(3)评标价 P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加 1 分,最高为 100 分;(4)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5%以上时,每再低1%在 100 分基础上扣 1 分;(5)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20%以上时,得 85分;

44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6)中间采用插值法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5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

因素评分和报价评分乘以分值权重加权得出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

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业绩多者优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商务评分标准;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技术评分标准;

(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3)报价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评标开始前,评标委员会应复核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是否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

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

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

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6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

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因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失信系统预警,被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

串通投标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

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各项数

字累计之和低于投标函的报价时,以修正后的总价为准;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

各项数字累计之和高于投标函的报价时,则以投标函的报价为准,并对所有分

项进行同比例调整;

(4)如果投标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

中;

(5)如果超招标范围报价,超出部分将予以核减,投标报价以核减后的总

价为准。

3.1.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两个,或两个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按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

司招标采购相关制度执行。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

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

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

分 B;

47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

分 C;

A 为所有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人商务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B 为所有技术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

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

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

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

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

4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

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

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如有)。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

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三措两案:是指服务项目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项目实际和发包人

的要求制定的针对服务项目的文件,包含“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应急

预案”,简称“三措两案”。

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

图纸文件。

1.1.1.9 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

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服务项目清单。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服务现场的全权负责人。

1.1.3 服务

1.1.3.1 “服务”为完成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服务性工作。

49

1.1.3.2 “承包人设备”系指承包人用于实施本项目及弥补缺陷所需的、承包人自有或租

赁的、且不构成永久项目一部分的所有器具及物品,不包括临时项目、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

件及专用工具、以及属于材料范畴的任何物品。

1.1.3.3 “材料”系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包括根据合同约定分别由发包人和承

包人供应的只以材料形式提供的物品,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承包人设

备及生产设备。

1.1.3.4 “现场”指用于服务项目工作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服务工作场地组成

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

1.1.4.1 “服务期”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为发包人提供服务的期限和起始、结束日期。

1.1.4.2 进厂日期:指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指定的进厂日期。

1.1.4.3 离厂日期:指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发包人同意的承包人离厂的日期。

1.1.4.4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

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合同价格: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5.2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

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

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0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

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

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服务方案、记录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

量和期限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

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

请和报批等,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

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1.8 知识产权

1.8.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履行项目过程中专门为招标人或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有关信

息、资料而产生的服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

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

见和建议。

1.8.2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向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

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专有信息

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

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1.8.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如涉及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益,须提

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51

1.8.4 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

益。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第三方追溯,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

赔偿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1.8.5 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2. 发包人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

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进厂时间向承包人发出进厂通知。

2.3 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等,并保证资

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入厂证件及服务作业手续。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在作业前向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对承包人考评、结算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履约期满后进行整体考评和完工结算。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 按照发包人制度办理入场手续和证件,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3.1.2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安全、环

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合同期内承担维护和缺陷修复等义务。

3.1.3 按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

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4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服务方案(“三措两案”),并对服务作业的

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52

3.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

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施进行有效隔离。

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3.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服务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3.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作业造

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服务项目,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

资;

3.1.9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

度。

3.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履约担保

3.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服务期限内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结算后 28 天内把

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3.2.2 如项目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

3.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3.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3.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应

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管理机构章,

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

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该人

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现场的,发包人有权

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28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替换人员

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服务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员安全,

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作业有关的人身、

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3.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

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

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

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53

3.3.2 承包人人员

3.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

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时,应提前 7 天书

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

3.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前应指

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

包人的同意。

3.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4 提前入场和交接

3.4.1 承包人应在合同开始工作前 21 天,进驻现场进行项目部建设,工器具布置,设备熟

悉、与本项目之前的服务单位工作交接等工作。合同开始工作之日前,具备工作条件,合同开

始工作之日立即开展服务工作,与前一服务单位无缝对接。

3.4.2 承包人有义务在合同结束前 21 天对本项目下一阶段的服务单位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等

交接工作,双方交接完成,承包人才能退出本项目。

3.4.3 在承包人提前入厂期间,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由承包人负

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本合同项目。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提出服务的合同期限。

4.2 服务工作实施

4.2.1 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承包人进厂的时间,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

内完成合同服务工作。

4.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工,双方应

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

4.3 工作延期

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服务工作延期,如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4 其他

5. 服务质量

5.1 服务质量要求

54

5.1.1 服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以及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有关服务质量的特

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

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

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5.3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

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7. 支付

7.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2 结算

7.2.1 服务期满后 7 天内,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结算申请。发

包人将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程序及时对承包人报送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

7.2.2 结算原则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8. 保险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全过

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服务场地;因投保产生的

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

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证将作为

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

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

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理。

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55

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

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

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

料。

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

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服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

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材料的损坏,以及因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

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在合同延期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

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4)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5)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42 天内完成

上述款项的支付。

10. 违约

10.1 发包人违约

1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6

(3)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2)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

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有

权暂停相应的服务工作。

1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

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履

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4)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5)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6)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

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工器具和人员撤出作业现场,发包人

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0.2 承包人违约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材料等的;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修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3)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工器具等撤离施工现场

的;

(4)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服务的;

(5)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7)承包人未能在合同期内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8)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57

1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上述违约行

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人向第三方支

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

方法。

1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

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10.2.2.3 承包人因发生第 10.2.1(5)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在专

用条款里中约定。

1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1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约定的违

约情况时,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

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

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

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

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

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发包人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人已提供

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

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解决】的

约定处理。

1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

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1. 索赔

1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58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

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的权利。

1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

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内完成赔

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结算通知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服务作业期间所发生的任何索

赔。

1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

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1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合同当事人双方就索赔事件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给

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

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

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9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补充或对合同双方责任与义务的进一步明确,

条款之间如有不一致之处,《专用合同条款》应优先于《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的序号与《通用合同条款》的序号一致,如果有增加的条款,可增加新的条款号。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2 项修改为

发包人: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东 15 公里胜利东二号矿区

邮编:026000

增值税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开通会员可解锁*6791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团结大街支行

账 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018587

公司地址、电话: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浩特市哈那乌拉嘎查胜利东二

号露天煤矿;*开通会员可解锁*

1.1.2.3 项修改为

承包人:

地址:

邮编:

收款信息: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账 号:

公司地址、电话:

1.1.3 服务

1.1.3.1 “服务”为完成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服务性工作。

1.1.3.2 “承包人设备”系指承包人用于实施本项目及弥补缺陷所需的、承包人自有或租

赁的、且不构成永久项目一部分的所有器具及物品,不包括临时项目、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

件及专用工具、以及属于材料范畴的任何物品。

60

1.1.3.3 “材料”系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包括根据合同约定分别由发包人和承

包人供应的只以材料形式提供的物品,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承包人设

备及生产设备。

1.1.3.4 “现场”指用于服务项目工作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服务工作场地组成

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

1.1.4.1 “服务期”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为发包人提供服务的期限和起始、结束日期。

1.1.4.2 进厂日期:指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指定的进厂日期。

1.1.4.3 离厂日期:指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发包人同意的承包人离厂的日期。

1.1.4.4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

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合同价格: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5.2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

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

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

(7)图纸;

61

(8)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

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

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服务方案、记录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

量和期限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

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

请和报批等,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

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1.8 知识产权

1.8.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履行项目过程中专门为招标人或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有关信

息、资料而产生的服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

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

见和建议。

1.8.2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向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

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专有信息

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

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1.8.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如涉及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益,须提

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1.8.4 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

益。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第三方追溯,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

赔偿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1.8.5 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2. 发包人

62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

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进厂时间向承包人发出进厂通知。

2.3 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等,并保证资

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入厂证件及服务作业手续。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在作业前向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对承包人考评、结算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履约期满后进行整体考评和完工结算。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 按照发包人制度办理入场手续和证件,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3.1.2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安全、环

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合同期内承担维护和缺陷修复等义务。

3.1.3 按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

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4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服务方案(“三措两案”),并对服务作业的

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3.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

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施进行有效隔离。

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3.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服务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3.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作业造

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63

3.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服务项目,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

资;

3.1.9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

度。

3.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履约担保

3.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服务期限内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结算后 28 天内把

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3.2.2 如项目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

3.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3.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3.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应

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管理机构章,

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

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该人

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现场的,发包人有权

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28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替换人员

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服务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员安全,

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作业有关的人身、

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3.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

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

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

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2 承包人人员

3.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

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时,应提前 7 天书

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

64

3.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前应指

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

包人的同意。

3.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4 提前入场和交接

3.4.1 承包人应在合同开始工作前 21 天,进驻现场进行项目部建设,工器具布置,设备熟

悉、与本项目之前的服务单位工作交接等工作。合同开始工作之日前,具备工作条件,合同开

始工作之日立即开展服务工作,与前一服务单位无缝对接。

3.4.2 承包人有义务在合同结束前 21 天对本项目下一阶段的服务单位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等

交接工作,双方交接完成,承包人才能退出本项目。

3.4.3 在承包人提前入厂期间,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由承包人负

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本合同项目。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提出服务的合同期限。

4.2 服务工作实施

4.2.1 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承包人进厂的时间,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

内完成合同服务工作。

4.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工,双方应

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

4.3 工作延期

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服务工作延期,如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4 其他

5. 服务质量

5.1 服务质量要求

5.1.1 服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以及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有关服务质量的特

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

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 不合格项的处理

65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

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5.3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

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管理要求:

6.1.1 发承包双方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协议书要求执行,完成安全生产协议书内的目标内容。

6.1.2 人员资质与准入

1)持证上岗: 所有运维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证、高处作业证

等),且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查。

2)体检与保险:人员必须经职业健康体检合格(通常要求一年一次),且承包人必须为员

工缴纳工伤保险或足额的商业意外险。

3)“一体化”管理:承包方人员必须纳入发包人的统一安全管理体系,参加发包方的安全

例会、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6.1.3 现场作业规范

1)“两票三制”: 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以及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

备定

期试验轮换制。

2)反违章管理: 对“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实行“零容

忍”。

发包人有权对承包方人员的违章行为进行现场考核和罚款。

3)高风险作业: 针对高压设备检修、高处作业等,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发

包人

审批。

6.1.4 应急管理

预案编制:承包人需制定针对供电系统故障(如全站失电)、触电、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

急预案。

6.2 环境保护要求(绿色运维):

6.2.1 污染防治

1)油水分离:在变压器检修或维护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废油、含油废水渗漏污染土

和地下水。产生的废油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保留处理记录。

66

2)噪声控制: 运维作业(如使用发电机、切割机等)产生的噪声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尽量

避免在夜间进行高噪声作业,防止扰民。

3)扬尘控制: 在矿区进行电缆沟开挖、立杆等土建作业时,必须采取洒水降尘、覆盖防

尘网

等措施。

6.2.2 废弃物管理

1)分类处置: 施工和运维产生的垃圾(如废旧电缆皮、包装箱、电池等)必须分类收

集,严

禁随意丢弃在排土场或采场。

2)危险废物: 涉及的蓄电池、六氟化硫(SF6)气体等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环保规定

行回收和处置。

6.2.3 生态保护

水土保持: 在边坡、排土场等区域进行电力施工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

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地貌或采取护坡措施。

7. 支付

7.1 本款修改为

付款方式

本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 万元,大写: 元整;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的管理

费、巡检费、其它间接费、税金和合理的利润等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合同期内,承包人服务期每满 3 个月,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一次运维费,金额为人民币

____ 万元(____ 元整),承包人每次向发包人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6%)。发包人

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 60 个工作日内支付本次运维费用。

7.2 结算

7.2.1 本项修改为

服务期满后,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结算申请。发包人将按相关

制度的规定及程序及时对承包人报送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

7.3 暂列金

7.3.1 本合同暂列金金额为人民币 150 万元(含税),用于支付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

的、未在招标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零星服务、应急处理或其他不可预见费用。

7.3.2 暂列金的使用需经招标人书面批准,承包人凭有效凭证申请支付,据实结算。

67

7.3.3 合同期满后,暂列金未使用完毕的部分,自动归招标人所有,不退还承包人;若实际

发生费用超出暂列金金额,超出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8. 保险

8.1 本款修改为

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全过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

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服务场地;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

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

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证将作为

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

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

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理。

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

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

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

料。

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

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服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

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材料的损坏,以及因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

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68

在合同延期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

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4)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5)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42 天内完成

上述款项的支付。

10. 违约

10.1 发包人违约

1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3)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2)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

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有

权暂停相应的服务工作。

1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

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履

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4)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5)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6)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69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

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工器具和人员撤出作业现场,发包人

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0.2 承包人违约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材料等的;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修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3)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工器具等撤离施工现场

的;

(4)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服务的;

(5)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7)承包人未能在合同期内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8)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1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上述违约行

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人向第三方支

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

方法。

1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

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10.2.2.3 承包人因发生第 10.2.1(5)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在专

用条款里中约定。

1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1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约定的违

约情况时,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

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

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

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

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70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

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发包人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人已提供

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

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解决】的

约定处理。

1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

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1. 索赔

1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

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的权利。

1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

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内完成赔

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结算通知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服务作业期间所发生的任何索

赔。

1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71

(1)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

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1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合同当事人双方就索赔事件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给

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

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

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2. 争议的解决本条修改为: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合同签订地: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

72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大唐锡林浩特

3000 万吨露天煤矿续建 2026-2029 年供电系统整体外委服务项目,已接受服务商名称,

(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服务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1 中标通知书;

1.2 专用合同条款;

1.3 通用合同条款;

1.4 投标函;

1.5 发包人要求;

1.6 服务费用清单;

1.7 服务方案;

1.8 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

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4. 项目负责人:。

5. 服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承包人执行国家现行的和电力行业现行的最新

相关标准及规范,国家现行的法令,法规,地区颁发的安全,消防,环保,文物等管理

规定,以及发包人实行的有关最新管理要求。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其应负责的服务工作。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计划开始服务日期:,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服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

服务日期为准。服务期限为

2026 年 5 月 1 日至 2029 年 4 月 30 日。

9.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六份,发包人执四份,承包人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73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

日 年月日

74

附件二:履约担保(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

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

鉴于(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中标人名称,

以下称“承包人”)于

2026 年月日就大唐锡林浩特 3000 万吨露天煤矿续建 2026-2029 年供电

系统整体外委服务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大唐锡林浩特

3000 万吨露天煤矿续建 2026-2029 年

供电系统整体外委服务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

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或应签发竣工验收证

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

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75

附件三:安全生产协议书

安全生产协议书

发包人: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唐锡林浩特 3000 万吨露天煤矿续建 2026-2029 年供电系统整体外委服务

2.工程地址:锡林浩特市宝力根苏木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

3.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4.承包形式:总承包。

二..工程项目期限:

2026 年 5 月 1 日至 2029 年 4 月 30 日

三.总则

甲方上列工程项目由乙方承包服务,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

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经双方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必须具备承揽工程所必须的、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资质安全生产许可条件。

2.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之前,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承包合同有

同等效力,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发包单位保存,一份由承包单位保存,一份交发包单位安全

监督部存档。

3.乙方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负责人,并在入厂施工前报送甲方,对施工人员和施工

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服从甲方管理。

4.有监理的工程 乙方必须坚决服从监理的管理。

5.施工中发生安全问题必须立即向甲方汇报。

6.服务过程中,因乙方责任或乙方施工人员违章行为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乙方承担全部法

律责

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相关的事故报告由乙方填报。

四. 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方在工程项目发包前,必须对乙方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对项目负责人资质和条件进行

审查,凡资质和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单位不能承包本企业工程。

2.入场前,甲方对乙方的组织机构;人员的年龄健康、工种配备、培训取证、保险、职业危害

告知;设备(工器具)合格证书、检测检验证书等进行审查,是否符合施工工程要求。

76

3.甲方负责人对乙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

有完整的记录。

4.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

害、烫伤、坠落、溺水等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甲方在乙方教育

培训的基础上,对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并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

制度、要求。

5.要求乙方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监督乙方按措施要求做好

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

6.对乙方提供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具甲方有权阻止

乙方使用,并限期这些不安全的机具退场,现场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要不允许开工。

7.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

害、 烫伤、坠落、溺水等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甲方应事先要求乙方做好危

险点分析、制订安全措施和防止发生危险的预案,监督乙方实施,并要求乙方设监护人。

8.甲方有义务根据工作的需要,协助乙方的工作办理工作票、动火票,现场派监护人员。

9.发现乙方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有责任及时制止,并按规定给予考核,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

进行必要的整改。

10.因乙方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发生火灾及人身伤亡事故等影响安全生产的,甲方有

权要求承包方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工程合同的履行。

五. 乙方的安全责任

1.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合同期内有效的资质证明,并对这些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

性负责。

2.在开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规程、消防安全、电力设施保护和社会治安等

方面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3.积极主动地了解所承包工程的生产和工艺流程的特点,对作业现场可能的危险因素进行分

析,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学习要有签字。

4.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进行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

伤、坠落、溺水等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电网破坏事故的作业时,主动配合甲方完成对施工负

责人、 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考试,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和防止发生危险的预案,监

督施工人员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专职监护人。

5.开工前办理开工申请手续,为施工人员办理现场准入证,并要求施工人员佩戴好现场准入

证。

6.认真制定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相关预案,经甲方审查后贯彻落

实。

77

7.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严禁返包(即将工程的某些具体工作交由甲方的

车间、班组或个人完成)。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甲方配合完成的工作,需书面提

出申请,经甲方公司级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车间、班组完成。

8.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中途变更施工人员,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履行手续征得甲方的同

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9.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安

全管理考核标准》、《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规定》、

《习惯 性违章考核办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治安消防管理考核细则》、《文明生产

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等有关安全、消防、治安及文明生产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

度。

10.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技术和安全方面的意见必须及时

整改;发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甲

方。

11.乙方施工人员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发生火灾及人身伤亡事故等影响安全生产

的,必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12.在办理手续时需提供施工人员的登记表, 提供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登记表。

对提供的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13.不得使用童工和未成年人;非技术性的工作,检修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0 周岁,运行人员年

龄不得超过 55 周岁;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有电力生产的职业禁忌症。

1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15.严格按照合同内容进行施工,超合同内容和超工作区域施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乙方必须

承担

全部安全责任、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16.从事建筑工程、危险化学品、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施工安装、改造、维护等危险性较大的

施工时必须设专职安监人员。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

过 30 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 人以下的设有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要满足要求。

17.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劳动保护用品配置标准》, 给作业人员配置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对

作 业人员进行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的培训,保存培训记录。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按要求正确

佩戴相 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对乙方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乙方规

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与使用。

78

18.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职业健康、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各项规定,接受

甲方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若不按要求整改甲方有权

勒令乙方停工。由此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及甲方主管单位的相应处罚。

19.乙方承揽涉及尘毒作业时, 必须负责对其作业人员按有毒有害作业体检要求进行上岗前体

检。

20.乙方承揽公司设备检修维护的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穿防砸鞋, 防尘服佩戴防尘口罩和

防护眼镜。

21.乙方承揽公司检修维护工作的作业环境噪音超过 65-70 分贝, 必须为施工人员发放并佩戴

耳塞。

22.乙方应当建立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对施工场所和人员的职业病、传染病、其它疾病进行相应的预防和控制。

23.乙方应根据施工项目要求, 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 建立防火安全检查制度、消防教育培训

管理制度、重点防火部位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以及现场所配备的灭火器材操

作规程。

24.乙方应在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应设有明显标识牌, 应明确防火重点部位的名称及防火责

任人。

25.乙方在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工作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26.施工单位车辆进入公司内域, 必须严格执行锡林浩特矿业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行

车和停车不得损坏公司内域内公共设施。因在生产区行车、停放车辆造成公共设施损坏的,应

当赔偿损失。

发包方有权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 并按以下办法实施,违约责任由承

包方承担。

1.承包方资质条件超过有效期没有及时审验更换的,扣罚 1000—2000 元。

2.承包方施工人员违反准入制度进入生产现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10000 元。

3.出现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生产场所吸烟等违章现象,每项每人

次扣罚 500—1000 元。

4.施工人员擅自进入施工区域以外的生产场所,承担 200-500 元违约责任。

5、乙方施工人员擅自到其它项目工地从事作业,考核乙方 2000 元。

6、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矿业公司禁令,考核乙方 1000 元,并将违章施工人员清除出公司,列入

黑名单。

7、不按规定及时上报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承担 1000-5000 元违约责任。

8、施工人员擅动生产设备、设施等,承担 2000-5000 元违约责任。造成事故的,根据损失情况

进行罚款和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9

9、承包单位使用童工和未成年人的;非技术性的工作,工作人员年龄超过 55 岁的;工作人员

有电力生产职业禁忌症的,每使用 1 人承担 1000—2000 元违约责任,同时责令承包单位限期清

退,逾期不清退的每日每人次增加支付违约金 2000 元。

10、施工中, 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 承担 1000-10000 元的违约责任,情节

严重或 对甲方造成影响的, 甲方有权停止该项工程施工,直至解除承包合同的履行。

11、施工中,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造成火情承担 2000-5000 元;造成火灾,根据损失情况进行

赔偿。

12、乙方不按规定办理手续或证件不全即开工的, 甲方有权责令停止施工, 补办手续,乙方

承担 2000-5000 元的违约金。

13、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一起轻伤或三次严重违章,或累计违章五次以上者,扣罚全部

安全保证金,同时,解除乙方工程承包合同,清除出厂。

14、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生产设备事故,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

失。

15、交叉施工作业时,因乙方责任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的,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

偿。

16、乙方严重违反本安全协议,甲方有权解除工程承包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

六、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1.乙方若不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代建工程施工,从而造成安全事故,依

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乙方承担事故主体责任和事故费用,接受事故处罚,并承担由于事

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及名誉损失。

2.甲方违章指挥乙方造成事故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除此以外甲方不承担因乙方造成的事故责

任和事故费用。

3. 乙方发生管理范围内的安全事故,必须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

定上报事故,并参与协助事故调查。

七、事故处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甲方和乙方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

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

场物品时,应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甲方和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

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80

发包人单位盖章: 承包人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安监部盖章: 乙方安全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81

附件四: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大唐锡林浩特

3000 万吨露天煤矿续建 2026-2029 年供电系统整体外委服务

发包人: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合同履约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采购、服务等项目合同文件的相关约定,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有关廉洁自律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五)甲乙双方不得通过第三方进行非业务活动,接受第三方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甲方的纪检人员有权对双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的工作人员泄露合同执行中的商业秘密。

(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要求乙方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子女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一个月内上交甲方的纪检部门或上级纪检部门。

(五)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六)乙方合同执行过程中或执行完毕后,甲方将对其进行廉洁从业评价。对于乙方廉洁从业情况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将优先考虑与乙方合作。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乙方的纪检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甲方遵守执行。

82

(三)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工作人员了解合同执行中的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甲方的纪检人员

或有关领导。

(六)乙方应按甲方关于外委单位党风廉政一体化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廉洁管理制度,对其工作人员开展廉洁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乙方员工人数

100 人及以上的外委单位应成立单独

的廉政监督机构,廉政监督机构成员人数为

3 人及以上,且为单数,须设立专职廉政监督员;

员工人数小于

100 人的外委单位,项目经理(负责人)作为廉政监督员,负责本单位员工的廉

洁从业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

(七)乙方应遵守甲方关于外委单位党风廉政一体化管理办法及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若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纪政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或监察机关。甲方工作人员应向乙方返还已收受的不正当利益。

2.因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若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约行为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履行主合同义务,乙方有权解除主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主合同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若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廉洁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经调查属实乙方应依据党纪政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或监察机关。

2.因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若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享受主合同约定的权益,甲方有权解除主合同和其他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主合同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4.若乙方违反廉洁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声誉损害的,乙方应负责消除影响。

5.乙方严重违反廉洁合同约定情形的或在甲方的廉洁从业评价中被列入廉洁失信名单的,在今后项目中,甲方不再考虑与乙方的合作。

6.乙方违反《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外委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一体化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党风廉政责任,按照制度条款对其进行考核,情况如下:

1)未按要求落实外委单位党风廉政一体化建设任务的,由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考核,每次考

500 元。

2)对违纪违法问题不制止、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由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考核,每次考核

5000 元,导致事态扩大或延续,每次考核 10000 元。

83

3)乙方人员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由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考

核,每次考核

10000 元。

4)因渎职、失职、官僚主义等造成大规模群众上访事件,每次考核 10000 元;因管控不到

位,导致甲方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由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考核,每次考核50000 元。

5)出现违反廉洁合同和廉洁从业承诺书相关约定,由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考核,每次考核

20000 元。

6)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的,或者对办案

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由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考核,每次考核

10000 元。

7.除第 6 条考核情形外,如甲方发现乙方工作人员在其项目部管理工作中存在行贿、受贿、提供或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每次考核乙方

2000 元。

五、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乙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数量与主合同数量保持一致。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对主合同履行过程中廉洁条款的细化和补充。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4

85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要求

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有关服务,应尽可能清晰准确,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内容: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项目概况:

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为适应多元化发展需要而建设的

重点项目,二期建设规模 30Mt/a,逐步扩大生产规模,远期达到最佳生产规模

50Mt/a~60Mt/a。

胜利煤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西北部胜利苏木境内,

勘探区西南边界拐点距锡林浩特市 10km,行政区划隶属于锡林浩特市郊区胜利

苏木。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蕴含着巨厚煤层,在向斜轴部聚煤中心单层煤层厚

达 244.7m(扣掉 0.5m 以上的夹岩层煤厚仍达 231.75m),三个煤层在聚煤中心

区近于合并,总的煤层厚度最厚达 320.65m。上覆剥离厚度最厚达 379.25m,开

采深度最深达 623.00m。

1.1.2 地理位置、交通及环境条件

1)地理位置

胜利煤田东区二号露天矿位于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以计基础[2002]1793

号文件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胜利矿区总体规划》所划定的东二号

露天矿田。露天矿西南边界拐点距锡林浩特市 10km,行政区划隶属于锡林浩特

市郊区胜利苏木。呈北东~南西走向不规则的四边形。

2) 对外交通

矿区交通目前以公路为主。在距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南部地表境界约

4.5km 有北东—南西向的 307 省道通过,与本矿田有草原便道相连。本矿距锡

林浩特市约 10km。

锡林浩特市对外已经建立了铁路运输联系。锡(锡林浩特)-桑(桑根达

来)-蓝(正蓝旗)铁路全长 210.2km,在桑根达来站与集通铁路接轨,并且通

过集通铁路与全国铁路网相连。

86

公路以锡林浩特市为中心,西至赛汉塔拉有锡赛公路(370km);南至张家

口有锡张公路(440km);东南至赤峰有锡赤公路(499km);东北至霍林郭勒

的锡霍公路(450km),形成四通六达的公路交通网。勘探区形成了以公路、铁

路为主的方便顺畅的交通网络。此外,锡林浩特西郊有民航机场,与北京、呼

和浩特之间每周有定期航班。

3)气象条件

胜利煤田地处内蒙古高原中东部,大兴安岭西延的北坡。属高原丘陵地

形。东二号露天矿区地处胜利煤田中东部的剥蚀堆积地形与低缓丘陵地形过渡

地带。本区属中温带干旱半干旱气候。基本特征:春季风多易干旱,夏季温热

雨不匀,秋季凉爽霜雪早,冬长寒冷冰雪茫。据锡林郭勒盟气象站资料,历年

极端最高气温 39.2℃,最低气温-42.4℃,多年平均气温 2.2℃。年最大降水量

481.00mm,最小 146.7mm,多年平均降水量 289mm。每年的 6、7、8 三个月为雨

季,占全年降水量的 70%。年平均蒸发量 1850mm。春季多风,风向多为南西,

风速 2.1~8.4m/s,多年平均风速 3.5m/s,瞬时最大风速 36.6m/s。冻结期为

10 月初~12 月上旬,解冻期为翌年 3 月末~4 月中旬,最大冻土深度为

2.89m。

4)海拔高度:海拔高度 990.0m~1165m,开采相对高差 356.6m

5)地震烈度:本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05g,对照地震烈度为Ⅵ度。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1.2.1 供电系统运行维护范围:

一 、变电站部分:

1、1#110KV 变电站(1#变电站主要给工业场地及南北环线路供电):主变

为二台 63MVA,电压等级为 110/35kV,110kV 双母线接线,采用 GIS 户内布

置,有 9 个间隔;35kV 采用双母线接线方式,有 23 个间隔。

2、2#110KV 变电站(2#变电站预计 2026 年 9 月建成主要给电动矿卡充

电):主变为二台 80MVA,电压等级为 110/35kV,110kV 双母线接线,采用 GIS

户内布置,有 7 个间隔;35kV 采用双母线接线方式,有 23 个间隔。6KV 单母

线,有 7 个间隔。

87

3、工业场地 1# 35KV 变电站:主变为二台 0.8MVA,电压等级 35/6KV,

35KV 配置 ZCW10-40.5G 户外敞开式组合电器 2 套,6KV 为单母线分段,有 37

个间隔。

4、工业场地 2# 35KV 变电站:主变为二台 31.5MVA,电压等级 35/6KV,户

外布置,35KV 及 6KV 均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35KV 有 11 个间隔;6KV 有 37 个

间隔。

5、光伏变电站:装机容量为 3200KW,2 台箱变 2000KVA(800/6000V)。要求对箱变和

电缆等设备进行运维,对光伏板进行除尘,冬季清理光伏板面积雪等。

二、输电线路部分:

6、35KV 架空线路:

1)南环线路长度为 2.5 公里,18 米高混凝土双杆;

2)北环线路长度为 8.7 公里,其中 3.7 公里为混凝土双杆,5 公里为铁塔

单回线路;

3)工业Ⅰ/Ⅱ线长度为 1.1 公里,铁塔双回导线为 LGJ-150 线;

4)工业Ⅲ/Ⅳ线长度为 1.1 公里,铁塔双回 0.9 公里为 LGJ-240 线;

5)北环 II 线路长度为 9.0 公里,铁塔双回导线为 LGJ-240 线;

6)北环 III 线路长度为 7.2 公里,铁塔双回导线为 LGJ-400 线;

7)南环 II 线路长度为 3.2 公里,铁塔双回导线为 LGJ-240 线;

8)南环 III 线路长度为 1.8 公里,铁塔双回导线为 LGJ-400 线;

7、6KV 架空线路(12 米混凝土单杆):659、664、657、673、668 等线路

总长度 20 公里;

8、6KV 电缆线路:工业场地 1#、2#35KV 站所有出线均为电缆线路总长度

约 17 公里。

三、采场供电部分:

9、采场供电设备包括:35KV 高压隔离开关 15 组;35/6KV 移动变电站 11

台;35/0.4KV 移动变电站 5 台;6KV 开闭站(2 进 6 出)3 台;6KV 开关柜 12

台;35KV 电缆 6 公里;

6KV 拖拽电缆约 15 公里;6KV 耦合器(UEE)70 个;分线箱(UEE)10 个、电缆

天桥 12 组。

四、地面供电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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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地面供电设备包括:100KVA-1250KVA 裸变 16 台;6/0.4KV 箱变 15

台;低压配电室 11 座、建筑物 17 栋(低压照明)。

五、其他: 矿区内因生产建设需要在运维合同期间内新增供电设备等也包含在

本次运维工作范围内。

1.2.2 服务内容及深度

1.2.2.1 变电站运行维护内容:

1)负责承包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的日常巡视和维护、检修、运行监视、抄录

等。

2)负责变电站设备的运行调整、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

3)负责变电站户内、户外照明的检修维护。

4)完成变电站规定的定期工作,做好变电站文明生产和内业资料管理。

5)负责站内设备检测、检修、检验计划编报和实施。

6)负责健立健全站内各种规章制度和图表。

7)负责承包期间设备及人身安全管理。

8)管辖区域内 110kV 变电站(1#/2#)、工业场地 1#35kV 变电站、工业场地

2#35kV 变电站、采场供电设备及地面供电设备等的高压电气设备每年雨季前选

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按 DL/T 596 及参照 DL/T 393 标准开展设备预防性

试验,按 DL/T995 开展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秋季按照规范开展秋查。

9) 负责变电站卫生、保卫的管理。

10)负责站内与地调的通讯及保护、自动化等系统的检修维护。

11)负责与上级电力调度部门协调并接受其调管命令。

12)负责为保证变电站正常运行需与电力部门、地方消防、质监、安监、防雷

等地方相关部门的协调和相关手续的办理。

13)按要求完成安全大检查和招标方安排的其它工作。

14)应按照《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DT/L 393-2010)中规定项目进

行设备巡检和试验。

15)每年应按照《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14285-2023)中

规定项目进行供电设计和整定计算,并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调整继电保护整定

值。

16)按照《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 995-2016)中规定

项目进行继电保护检验。

89

17)应按照《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T/L 596-2050)中规定的 1kV 以上

的架空电力线路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进行试验。

1.2.2.2 供电线路运行、维护内容(35kV 架空线路、35KV 铁塔线路、6kV 架空

线路、380V 架空线路)

1)按国家和行业规定完成承包线路的定期巡视(每月二次)、特殊巡视、故障

巡视和检修维护。

2)负责线路杆塔、导线、光纤、塔基、线路接地及其它附件的检修维护。

3)负责线路通讯设备、防雷设施的检修维护。

4)负责线路鸟巢清理,做好线路文明生产。

5)负责塔基防风固沙工作、线路塔基范围内防洪管理及设施维护工作。

6)负责按要求完成安全大检查和招标方安排的工作。

1.2.3 整体服务要求

1.2.3.1 检修维护保运管理标准及要求:

(1)投标方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招标方目标资产安全生产运行,努

力降低生产运行成本费用,并达到:全年安全无事故和运行可靠性 100%。

(2)所维护的变电站、线路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倒塔、断线及设备损坏

事故。

(3)按规定每月对线路进行定期巡视,每周巡检一次;每季度季末对线路

进行一次夜间巡视。

(4)及时修砍线路下的树木和清除其它影响线路正常运行的障碍。

(5)建立设备缺陷档案,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按轻、重、缓、急处理缺

陷,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保障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缺陷按一般缺陷、重大缺

陷、紧急缺陷来分类管理。维护人员应将发现的缺陷及时详细记入缺陷记录

内,并提出处理意见,紧急缺陷应立即向招标方汇报,及时联系生产、电力调

度,方便招标方合理安排生产,做好停电处置,申请停电处理。

(6)维护设备标志管理,变电站、线路及其设备应有明显的线路名称和杆

塔编号标志。

90

(7)按规定健全和完善变电站、线路的各种档案资料和记录,档案资料符

合实际,记录填写如实、规范整齐。

(8)变电站、线路的运行、维护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

针,应加强对线路的巡视检查,熟悉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

和威胁线路安全运行的隐患,为线路的检修提供依据。

(9)投标方巡视人员必须熟悉专责线路的设备运行状况,掌握设备变化规

律和检修标准,熟知有关规程规定,经常分析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提出预

防事故的措施。

(10)变电站、线路巡视责任落实到人,并将联系方式、作业证件等报招

标方备案,一般缺陷应按时上报,重大缺陷及紧急缺陷立即上报招标方,缺陷

上报必须做到清楚、真实。

(11)投标方对工作应尽职责,杜绝漏巡、漏查、漏项。

(12)投标方每月底 30 日前向招标方出具巡视检查结果,将发现的隐患问

题、部位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如实写入结果内。如若巡视结果连续 3 个月以上未

发现隐患问题,在发生线路设备缺陷和隐患性故障跳闸后招标方将按当年合同

额的 10%比例扣除投标方维护费用,并在合同期满后另招标运维单位重新业务

委托。

(13)在 6 月份雨季到来之前,进行防汛抗旱隐患排查,包括:处于洪水

经过地带杆塔的检查加固、线路防雷装置的检查、线下两侧 10 米内树害砍伐、

河槽疏通、护坡加固。

1.2.3.2 巡检分类及周期要求

变电站、所管辖输电线路,均应指定专人巡检,同时明确其巡视的范围和

电力设施保护(包括宣传、组织护线)等责任。

变电站、线路巡检以地面巡视和空中巡视为基本手段。

91

正常巡检包括对线路设备(本体、附属设施)及通道环境的检查,可以按

全线或区段进行。巡视检修周期相对固定,并可动态调整。变电站线路设备与

通道环境的巡视检修可按不同的周期分别进行。

故障巡检应在线路发生故障后及时进行,巡视检修人员由运维单位根据需

要确定。巡检范围为发生故障的区段或全线。线路发生故障时,不论开关重合

是否成功,均应及时组织故障巡检。巡视中巡视人员应将所分担的巡视区段全

部巡检完,不得中断或漏巡检。发现故障点后应及时报告,遇到重大事故应设

法保护现场。对引发事故的特征物件应妥为保管设法取回,并对事故现场进行

记录、拍摄,以便为事故分析提供证据或参考。

特殊巡检应在气候剧烈变化、自然灾害、外力影响、异常运行和对电网安

全稳定运行有特殊要求时进行。特殊巡视根据需要及时进行,巡视的范围视情

况可为全线、特定区段段或个别组件。

变电站、线路巡检中,如发现危急缺陷或线路遭到外力破坏等情况,应立

即采用措施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尽快予以处理。

对巡视检修中发现的可疑情况或无法认定的缺陷,应及时上报以便组织复

查、处理。

(1)定期巡检:其目的在于经常掌握线路各部分运行状况及沿线情况,做

好反外力损坏宣传工作,确定检修项目。周期为每周一次,根据线路环境、设

备情况及季节性变化,必要时增加巡视次数。

(2)特殊巡检:在气候剧烈变化(大雾、导线结冰、狂风暴雨等),自然

灾害(地震等),线路满载及过负荷和其他情况时,对全站全线路进行巡视,

检查线路元件变形和损坏及危及安全送电情况。特殊巡视与定期巡视时间冲突

时,两种巡视应分开巡视。

(3)故障性巡检:是为了查明线路接地、跳闸原因,找出事故点。

92

(4)夜间巡检:在线路高峰负荷或阴雾天气进行,着重检查导线连接点的

发热及瓷瓶有无火花放电异常情况。

(5)监察性巡检:由招标方和投标方技术人员协同进行,目的是为了解变

电站、线路及设备状况、鉴定设备缺陷,并检查指导巡线员的工作。

1.2.3.3 巡检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杆塔的巡检。

1.1 杆塔是否倾斜、下沉、变形;杆杆基周围土壤有无挖掘或沉陷。

1.2 铁塔构件有无弯曲、锈蚀、丢失,螺栓有无松动。

1.3 杆塔有无标号等明显标志;有无危及安全的鸟巢及萝藤类植物;有无

被水淹、冲的可能;防洪设施有无损坏、坍塌。

(2)、金具的巡检。

金具有无锈蚀、变形,螺栓是否坚固,是否缺螺母。

(3)、绝缘子的巡视。

绝缘子有无硬伤、裂纹、脏污、闪络;针式绝缘子绑线有无松动、断裂;

瓶头有无歪斜;瓶母有无松脱;有无弹簧垫圈。悬式绝缘子销子是否齐全劈

开,有无断裂,脱落;瓷横担装设是否符合要求。

(4)、导线的巡检。

4.1 导线有无断股、烧伤、背花;化工地区导线有无腐蚀现象;各相弧垂

是否一致,是否过紧、过松。导线接头处有无过热变色、烧熔、锈蚀;并沟式

线夹弹簧垫圈是否齐全,螺母是否坚固;弓子线对相邻及对地距离是否符合要

求。

4.2 对事故中断落的导线,采取防止行人接近的措施。

(5)、避雷设施的巡检。

瓷套有无硬伤、裂纹、脏污、闪络;安装是否牢固;引线连接是否良好;

接地线有无开焊、脱落;接头有无锈蚀。

93

(6)、接地装置的巡检。

接地引下线有无断股、损伤;接地线夹是否丢失,接头接触是否良好;线

夹螺栓有无松动、锈蚀;接地极装置有无外露和严重腐蚀。并测量接地电阻是

否合格。

(7)、拉线、拉桩的巡检。

7.1 拉直距离,在最大弧垂时是否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7.2 配电线路与被跨越物的垂直距离,与房屋建筑物的水平距离,在最大

弧垂时是否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7.3 邻近线路的树枝在大风时不触碰导线。

(8)、沿线环境的巡检。

8.1 线路及其周围有无被风刮起搭落在导线上的树枝、金属丝、锡箔纸、

塑料布、风筝等。

8.2 无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建筑脚手架、吊车、树木、烟囱、天线、旗杆

等。

8.3 有无敷设管道、修桥筑路、挖沟修渠、平整土地、砍伐树木及在线路

下方修房栽树、堆放土石等。

(9)、电缆的巡检。

直埋电缆线路标桩是否完好;沿线路地面上是否堆放矿渣、建筑材料、瓦

砾、垃圾及其他重物,有无临时建筑;线路附近地面是否开挖;线路附近有无

酸、碱等腐蚀性排放物,地面上是否堆放石灰等可构成腐蚀的物质;露出地面

的电缆有无穿管保护,保护管有无损坏或锈蚀,固定是否牢固;电缆有无被老

鼠啮咬的痕迹;

电缆终端头有无裂纹、脏污及闪络痕迹,接线端子连接是否良好,有无过

热迹象;接地线是否完好、有无松动。

94

电缆挂钩或支架是否牢固;电缆外皮有无腐蚀或损伤;线路附近是否堆放

有易燃、易爆或强烈腐蚀性物质等。

电力电缆的巡检检查详细如下:

1)运行中的检查。

2)电力电缆正常工作电压不得超过额定电压的 15%。

3)电力电缆正常运行不允许过负荷,在事故情况下允许短时间过负荷。

4)0.4kV 电缆允许过负荷 15%,连续时间为两小时。

5)35kV 电缆允许过负荷 15%,连续时间为两小时。

6)对于间断过负荷,必须在前一次过负荷后 11-12 小时才允许再次过负

荷。

7)接头螺丝应压紧无松动。

8)电缆头无裂纹、漏油、流胶、外皮无凸起。

9)外皮接地线应压紧,无松脱、断股。

10)电缆外表无损伤。

11)电缆护层保护器完整,连接线良好电缆沟隧道内无积水、积灰、盖板

完好无损,电缆夹层无杂物,照明良好,防火门正常。

12)电缆桥架完好,支架牢固。

13)电缆头无发热、无放电现象。

14)电缆沟内应清洁、不积粉尘、不积水、照明充足、禁止堆放杂物,电

缆中间接头无发热、流胶及绝缘损坏等情况。

15)电缆沟电缆夹层等防火区内进行焊接等动火工作时,必须办理动火工

作票手续。

16)电缆沟及电缆中间接头应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17)运行电缆允许的温度见表

电缆额定电压(油浸纸绝缘)

0.4kV

6kV

95

电缆芯导体最高允许温度(℃)

90℃

60℃

直埋电缆表面温度(℃)

60℃

44℃

1.2.3.4 出线间隔维护主要内容

(1)断路器

1.1 检查标志牌名称、编号齐全、完好;

1.2 断路器各部分及管道无异声(漏气声、振动声)及异味,管道夹头正

常;

1.3 检查断路器接点、接头处有无过热及变色发红现象,引线连接部位无

过热,引线弛度适中;

1.4 检查断路器瓷套、瓷柱有无损伤、裂痕、放电闪络和严重污垢,锈蚀

等现象。

1.5 接地完好;

1.6 断路器分、合位置指示正确,并和当时实际运行工况相符;

1.7 壳体及操作机构完整,不锈蚀,弹簧储能位置正常;

1.8 断路器各电源及重合闸指示灯是否正确。

1.9 断路器操作计数器是否正确。

(2)隔离开关

2.1 检查标志牌名称、编号齐全、完好;

2.2 绝缘子清洁、无裂纹、无损伤放电现象;防污闪措施完好;

2.3 导电部分触头良好,无螺钉断裂或松动现象, 无过热、变色及移位等

异常现象;动触头的偏移不大于规定数值,接点压接良好,无过热现象。

2.4 引线无松动、严重摆动和烧伤断股现象,引线弛度适中;

2.5 传动连杆、拐臂连杆无弯曲、连接无松动、无锈蚀,开口销齐全;轴

销无脱落、无锈蚀、润滑良好;金属部件无锈蚀,无鸟巢;

2.6 隔离开关带电部分应无杂物;

96

2.7 接地开关位置正确,弹簧无断股、闭锁良好,接地杆的高度不超过规

定数值;接地引线完整可靠接地;

2.8 机构箱、端子箱和辅助触点盒应关闭且密封良好,能防雨防潮;内部

应无异常;

2.9 隔离开关合闸后,两触头是否完全进入刀嘴内,触头之间接触是否良

好;

(3)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

3.1 设备外观完整无损;

3.2 一、二次引线接触良好,接头无过热现象,各连接引下线无发热、变

色;

3.3 外绝缘表面清洁、无裂痕及放电现象;

3.4 金属部位无锈蚀,底座、支架牢固,无倾斜;

3.5 架构、遮栏、器身外涂漆层清洁、无爆皮掉漆;

3.6 无异常振动、异常声音及异味;

3.7 电压互感器端子箱熔断器和二次空气小开关正常;

3.8 电流互感器端子箱引线无松动、过热、打火现象;

3.9 各部位接地可靠;

(4)直流馈线屏

4.1 各表计指示正确,无告警声、光信号,运行声音正常;

4.2 各直流馈线回路的运行监视信号完好、指示正常,熔断器无熔断,直

流空气开关位置正确;

4.3 直流系统巡检和故障处理详情如下:

4.3.1 当发现直流系统接地时,迅速寻找接地点,寻找接地点时应先考虑

天气状况,下雨、下雪、大雾和回路有无人工作等情况,用小母线选接地装

置,查找接地点。

97

4.3.2 如果发现在某回路接地,应将此回了分成几段,缩小故障范围,直

至找出故障点进行消除。

4.3.3 在查找过程中,应采取防止保护误动等措施,必要时,停用有关的

保护装置。消除故障点时如果与一次设备安全距离不够,应与调度联系,停用

有关设备。

4.4. 直流母线电压消失及电压过高、过低

4.4.1 直流母线电压过高时的检查和处理:

4,4.1 检查直流负荷是否正常送出。

4.4.2 检查控制及合闸整流输出电压或电流是否过高,若有这种情况应调

节整流使其降低。

4.4.3 检查整流元件的自动投切是否正常。

4.5 直流电压过低或电压消失时的检查和处理。

4.5.1 检查直流回路接线是否良好,调节开关接触是否良好。

4.5.2 蓄电池本身是否由于有极板短路或硫化现象,容器损坏或绝缘降低

等原因造成电压降低。

4.5.3 整流装置有无故障,输出是否正常。

4.5.4 充电电源开关是否合好。

4.5.5 检查控制及合闸整流输出电压或电流是否过低,若有这种情况应调

节整流使其增大。

由于充电电流过低,或开关多次合闸等原因造成电压降低时,应根据情况

进行均衡充电并检查整流元件的自动投切是否正常。

4.5.6 在直流系统电压异常时,对于微机保护装置的电源自动切除者,异

常排除后,恢复电源重新启动时,应退出相应的保护装置压板,以防止保护误

动。

(5)避雷器

5.1 避雷器的正常巡检项目

5.1.1 瓷质部分应清洁,无破损、裂纹和放电现象。

5.1.2 避雷器内部无异常音响。

98

5.1.3 引线有无松股断股现象,连接部分有无发热、锈蚀等,接地连接牢

固。

5.1.4 检查避雷器计数器是否改变,并将避雷器动作情况记入避雷器动作

记录(雷雨后应及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5.1.5 避雷器放电计数器指示数是否有变化,计数器内部是否有积水;

5.1.6 对带有泄漏电流在线监测装置的避雷器泄漏电流有无明显变化;

5.1.7 避雷器均压环是否发生歪斜。

5.1.8 低式布置的避雷器,遮拦内有无杂草。

5.1.9 泄漏电流的增长不应超过正常值的 5%,在同一次记录中三相泄漏

电流应基本一致。

5.2 避雷器、避雷针的特殊巡检

5.2.1 雷雨时不得接近防雷设备,可在一定范围内检查避雷针的摆动情

况。

5.2.2 大风天应检查避雷器、避雷针上有无搭挂物,以及摆动情况。大雾

天检查瓷质部分有无放电现象。

5.2.3 冰雹后应检查瓷质部分有无损伤,计数器是否损坏。

(6)母线

6.1 母线的巡检检查一般巡检检查项目

6.1.1 母线绝缘子是否清洁,有无破损、裂纹和放电痕迹。

6.1.2 线夹及夹紧装置有无松动、脱落。母线的连接部分接触应紧固,金

具应完整、良好,无磨损、锈蚀、断裂。

6.1.3 母线及引流线有无断股。

6.1.4 接头有无发热变色,软连接接头有无断裂放电,螺丝有无松动。

6.1.5 母线应无振动、变形现象,表面完好无局部放电现象。

6.1.6 母线上无杂物。

6.2 特殊巡视检查项目

6.2.1 在大风时,母线的摆动情况是否符合安全距离要求,有无异常飘落

物。

6.2.2 雨雪天时接头处积雪是否迅速融化和发热冒气。

99

6.2.3 雷电后瓷瓶有无放电闪络痕迹。

6.2.4 天气气温突变时,母线有无张驰过大,或收缩过紧的现象。

6.2.5 雾天绝缘子有无污闪。

(7)主变的巡检

7.1 变压器的巡检

7.1.1 油枕、充油套管、有载调压开关油位应在标准油位线范围内,油色

显透明微黄色,且无渗漏现象。

7.1.2 套管外表清洁,无明显污垢、无破损裂纹、无放电痕迹和放电声、

法兰无生锈。

7.1.3 变压器音响气味正常,本体无渗漏油,各油路通畅,吸湿器油封通

畅,硅胶干燥,变色不超过 2/3。

7.1.4 变压器的油温和温度计应正常,油枕的油位应与温度相对应。

7.1.5 运行中的各冷却器手感温度应相近,风扇无反转、停转、卡滞现

象,冷却器无异常震动,管道阀门开闭正确。

7.1.6 引线接头无松动、发热、引线无松股、断股、铜铝过渡线卡应无过

热而变色的现象。

7.1.7 释压器应密封,二次线完整无损。

7.1.8 有载分接开关的指示分接位置与机构指示应相符正确,档位显示器

电源应正常。

7.1.9 瓦斯继电器内腔机构正常,内部无气体充满油,与油枕间连接阀门

应打开,防雨罩完好无损。

7.1.10 外壳接地线无锈蚀现象,铁芯接地引线经小套管引出接地完好。

7.1.11 排油坑应无杂物,排油道畅通。

7.1.12 主变二次回路信号、指示、保护投切应正常。

7.1.13 主变排油注氮灭火装置管路无漏油渗油现象,氮气压力正常。

(8)站用变

8.1 站用变巡检

8.1.1 干式变散热风扇能按照温度自动投入,运转时无异常响声。

8,1.2 干式变表面涂层无严重变色、龟裂、脱落或爬电痕迹。

100

8.1.3 站用变的声音均匀,无异声。

8.1.4 站用变各连接引线、电缆无异常,各连接点无发热现象。

8.1.5 站用变的运行电压应在 420~380V 之内,发现超限时应及时通知调

整。

8.1.6 站用变室的门、照明应完好,房屋不漏水,温度正常。

8.2 交流进线与交流馈线屏的巡视项目

8.2.1 交流系统运行方式正确、各支路运行指示灯应正常。

8.2.2 环路电源开环正确,有警示标志。

8.2.3 各处仪表指示正常,各支路开关位置正确,符合运行要求。

8.2.4 无异常声响、无异味,无冒烟、发热等现象。

8.2.5 屏内清洁,电缆封堵完好。

(9)保护屏

9.1 巡检及运行与维护

9.1.1 保护投运前的检查

1) 检查所有保护压板在断位。

2) 投直流电源,这时装置面板上运行灯亮。其他异常、报警灯均不亮。

3) 检查 PT 二次电压正常。

4) 校对液晶显示屏时钟。

9.1.2 保护投运注意事项:

1) 保护功能压板投入前应测量其两端压差 24V,保护功能压板投入后在保

护装置上应确认其开入量已开入。

2) 跳闸出口压板投入前应测量压板两端压差 0V。

9.1.3 运行操作范围

1) 保护屏面板上的复归按钮、切换开关、电源开关。

2) 保护屏上各压板。

3) 保护通讯管理装置及打印机由继电保护负责操作,运行人员禁止操

作。

9.1.4 装置异常处理

101

1) 装置异常信号出现,如不能复归,立即退出相关装置,通知继保人

员。

2) 发现异常情况(如盘内冒烟等),应立即停用,并汇报上级领导。

3) 保护动作信号发出,应做好记录,通知继电保护人员,确认无误后方

可复归信号。

9.1.5 装置运行注意事项

1) 微机保护装置不得随意打开外罩,打印机不得人为启动。

2) 保护装置异常,信号不能复归时应尽快通知继保人员。

3) 对装置正常运行时的信号,应注意观察,必要时做好记录。

4) 故障跳闸时,应如实记录光字信号,否则不能复归。

5) 线路保护装置如需停用直流电源,应在两侧光纤保护装置停用后,才

允许停直流。

6) 打印机必须处于带电状态,现场人员不得擅自将打印机电源关掉。

1.3 重点、难点分析(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理)

1.3.1 胜利东二露天煤矿的特殊环境决定了其供电运维的复杂性,以下难

点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应对方案:

1. 供电线路的巡检与维护难度大

地理环境: 露天煤矿作业面广,供电线路(特别是架空线)往往跨越排土

场、采掘场等复杂地形。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线路杆塔易受边坡移动、粉尘

腐蚀的影响,巡检难度大、风险高。

防雷与防尘: 露天环境易受雷击,且粉尘大,对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和防

雷设施要求极高。

2. 防爆与电气安全

虽然露天煤矿的瓦斯积聚风险相对井工矿低,但在特定区域(如封闭的坑

底)仍需严格遵守防爆要求。运维人员必须熟悉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杜绝失爆现象。

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理

102

突发事件应急:承包人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外电中断,设备故障导致供电

中断,人员触电及火灾在内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按时组织演

练,及时修订预案,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及可行性。(如:停电事故应急处理、

设备故障与火灾应急、自然灾害应急等。)

1.3.2 安全、环保、培训内容

1.3.2.1 运行管理安全目标

1)不发生电气误操作事故。

2)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3)不发生火灾事故。

4)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设备及电网事故。

5)不发生小动物事故。

6)不发生违反调度纪律的事件。

7)不发生误报、隐瞒事件。

8)两票合格率 100%,三讲一落实。

1.3.3.2 运行组织管理内容

1)全面贯彻执行电网运行维护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招标方的有关管理规范。

2)建立健全高效、严格的生产运行组织指挥系统,及时解决生产运行中发生的

问题。

3)负责制订现场运行规程,操作规程。并报招标方备案。遇有设备和系统变动

时,应及时修订现场运行规程;

4)建立和健全技术档案,包括设备说明书、技术资料、重要设备的出厂试验等

原始资料,设备投运后的大修资料、重大技术改造资料,重大缺陷和事故情况

等原始记录,历年的预试和维修记录等档案资料;

5)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按设备缺陷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做好记录,并及时进

行消缺处理:消缺时间按照具体情况要求执行。

6)按线路运行管理和招标方要求报送各类计划方案,负责编制设备综合检修计

划、停电检修计划方案及费用支付申请等,并报送招标方审查。

7)严格执行招标方安全生产及运行情况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事故、运行情况。

完成紧急情况下的一些应急抢修,如电缆故障抢修,110kV 间隔应急补气,恶

劣天气下的防雷、抗洪工作等。发生事故应迅速组织应急抢修工作,并在规定

时间内提交事故分析报告。每月 5 日前应将上月的“运行月报”报送招标方,

103

月报内容包括送电量完成情况、巡视运行情况、检修消缺情况、主要事件及运

行分析和电压、可靠性等指标完成情况。

8)每周召开生产运行分析会,对设备运行情况、存在缺陷和所发生的异常及事

故进行分析。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具体改进或调整措施并予以实施。

1.3.3.3 检修、定检管理内容

1)投标方应按照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和

相关规程中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向招标方上报安全管理需要的各种报表、报告材

料等。年终统计报表应于次年 1 月 10 日前报送甲方。

2)投标方加强检修施工定检的安全监督管理,杜绝各类人为责任事故。

3)年度检修工作完成后,应将设备检修工作总结包括检修内容、检修质量、费

用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报招标方。

1.3.3.4 投标方负责每个季度制订备品、备件的采购计划,季末报招标方审

定。如果常规检修、抢修中需紧急采购材料、设备时,投标方制定采购表交招

标方审定后采购。

1.3.3.5 投标方负责编制变电站和线路年度运行及维护计划,报招标方审批后

执行。

1.3.3.6 招标方对投标方进行考核,具体按照考核办法执行。

1.3.3.7 工作纪律

1)服务人员要服从管理,认真操作、文明清扫、做到不留死角。

2)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脱岗、干私活,上岗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统一工

作服、安全帽等相应劳动保护用品。

3)严禁自行或伙同其他人员盗窃公共和个人财物以及项目工程建设材料,如发

现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严禁违法乱纪行为发生。

1.3.3.8 环保方面投标方应定期开展污染隐患排查治理,运维要求定期监测高

压输电线路和变电站其周边的电磁环境指标,确保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 8702)标准,避免对周边动植物或敏感目标造成不良影响。供电线路的塔

基和变电站建设可能扰动地表,运维中需检查塔基护坡的稳定性,防止水土流

失,特别是在雨季或大风天气后,要确保没有因塌方导致的环境次生灾害。投

标方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一旦发生泄漏或污染事故,能迅速

启动应急响应。

104

1.4 服务人员、车辆、材料、培训及工器具要求

1.4.1 人员数量和资质要求

人员要求:项目总人数不少于 32 人,变电站运行人员不少于 18 人,检修

人员人数不少于 12 人。其中专职项目经理 1 人(一级建造师,合同服务期内不

得替换),专职安全员 1 人(安全资格证,合同服务期内不得替换)。

1.4.1.1 人员配备

1)运行人员配置:变电站运行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每班次不少于 2 人,

专职运行人员不少于 18 人,要求持有有效特种证件。

运行值长 1 人,须持有:高级工或调度员及以上证书。

2)检修人员在岗人数不少于 12 人。

外线检修电工 4 人(特种作业登高证、高压电工证);

采场停送电及电缆、耦合器检修电工 4 人(特种作业高压电工证);

变电站检修电工 2 人(特种作业高压电工证、继电保护作业证);

低压检修电工 2 人(特种作业低压电工证);

检修电工必须保证每天有 2 人值夜班。

1.4.1.2 人员食宿要求:

1)矿内不提供宿舍,住宿自行解决,变电站除当日值班人员其他人不许留

宿。

2)矿内及变电站内不允许做饭,矿内有对外食堂,伙食标准:早饭无,午

饭 25 元/餐,晚饭 20 元/餐。

1.4.1.3 其他:

1)锡盟地区环境特点:冬长寒冷期长达 7 个月,极端最低气温-

42.4℃。夏短凉爽,极端最高气温 39.9℃。气候特点:干旱少雨,温差大风力

大。尤其是春季,降水稀少,风沙较大。要求运维人员能够适应当地的气候环

境。

105

2)人员年龄要求:运行人员要求在 55 周岁以下;检修人员(不含外线)

要求在 50 周岁以下;外线检修人员要求在 45 周岁以下。

3)所有运维人员应身体健康,没有妨碍工作的病症(每年提供在岗人员体

检合格报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所有运维人员应经招标方考核合格后上岗,每年考核一次。考试合格率

应达到总人数的 95%以上。

1.4.2 车辆要求

1)皮卡 3 台,矿内运维专用,不允许出矿。运维车辆必须在投标单位名

下,有正规的车辆发票、车辆强险,商业车险必须缴纳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

200 万),(收到中标通知书到签订合同期间提供 3 台皮卡车的信息);

2)车辆进矿后公司将统一安排安装电子防碰撞装置。(费用自理,8000

元/台)

说明: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露天煤矿特性,在运维期间车辆各项费用(含人

员通勤车

辆等)及人员食宿各项费用。

1.4.3 材料及工器具要求

1)供电系统在运行过程中需要维修或更换的电气配件(含消耗性),配件

单件价值在 3000 元以内(含 3000 元)由投标人负责(配件价值不能按累计价

值计算)。特殊材料采购,35KV 电缆中间接头、终端头等由投标方采购(3M

或 ABB)10-15 套/年,特殊材料费用包含在消耗性材料里。

2)配置满足现场工作需求的工器具及安全工器具,清单见工器具物品清

单。

工器具物品清单

名称

型号

数量

备注

万用表

交直流 1000V

15 个

钳形电流表

交直流 1000V、交直流 1000A

8 个

106

摇表

500v/2; 2500/6

8 个

对讲机

32 个

强光手电

疝气探照灯,远射 1km,防水长待机

32 个

内六方扳手

5 套

58 件套通用工具套装

机修工具

2 套

网线钳

2 个

螺丝刀组套

4 套

开口扳手整套

2 套

活动扳手整套

2 套

套筒扳手

2 套

剥线钳

4 个

压线钳

4 个

50 米米尺

软皮尺

2 个

手枪钻

带电池的

4 套

钢卷尺

5 米

2 个

红外测温枪

4 个

木梯

3 米

4 个

人字梯(绝缘)

5 米

2 个

抹布

10 条

长扫帚、簸箕

8 个/年

长拖把

8 个/年

水桶

8 个

电工包

20 个

绝缘胶布

黄、绿、红三种(各 30 卷)

90 卷

电工铁锤

1.5KG

4 个

尖嘴钳

8 个

钢丝钳

8 个

安全帽

透气玻璃钢

32 个

安全木凳

1 米

4 个

107

低压测电笔

10 个

线手套

50 双

防尘口罩

50 个

电源盘

50 米 4 平方线,带漏电保护

4 个

警示牌

30*40

50 块

安全警示带

6 卷

文件柜

1800H*900W*400D

2 个

安全工具柜

2000*800*450

2 个

档案盒

塑料加厚

20 个

不限于以上材料

说明:维护人员使用的电动工具由投标方配齐。

1.4.4 试验设备要求

投标人提供下表中的新购试验设备,在运维工作结束后,试验设备经双方验收(操作正

常,完好无损)后移交给招标人。

试验设备清单

名称

型号

数量

备注

电缆故障测距仪

KC-DZY-3000

1

电缆路径探测仪

DTY-3000

1

电缆故障定点仪

KC-DDY-2000

1

直流脉冲仪

HM-5KVA

1

高压双臂电桥

KC-15S

1

1.4.5 专家培训要求:

服务期限 3 年,平均每年 2 次邀请大唐集团内部专家或当地电力行业专家理论授课或现场实操指导。)每年培训费用 6 万元,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5 服务质量及进度

1.5.1 服务期限为: 2026 年 5 月 1 日至 2029 年 4 月 30 日

1.5.2 服务质量

108

为保证运行维护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投标方应在锡林浩特矿业公司范围

内设有固定办公地点,全面负责本次承包期内所有日常检修项目的组织和管

理。

1.6 其他要求

二、适用规范标准

1.投标方保证目标资产运行维护工作安全规范,符合以下运行规程和运行

标准(不限以下):

(1)《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

(2)《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 572—2021

(3)《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运行及维护规程》DL/T 603

(4)《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 995)

(5)《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741-2019

(6)《35KV~110kV 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14

(7)《电力用户供配电设施运行维护规范》(GB/T 37136-2018)

(8)《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59-

2011)

(9)《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10)《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11)《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12)《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2021)

(13)《电网运行准则》(GB/T 31464-2015)

(1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409-2023

(15)《变电站运行导则》DL/T 969

(16)《电力安全工作规程》GB 26859

(17)《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集中运维技术规范》GB/T 38946-2020

(18)《光伏电站维护规程》NB/T 11346—2023

(19)《10kV 及以上电力用户变电站运行管理规》(GB/T 32893-2016)

(20)《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 26860-

2011)

109

2.此次大唐锡林浩特

3000 万吨露天煤矿续建 2026-2029 年供电系统整体外

委服务工程量见下表:

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110KV 变电

站(1#)

1

主变为二台 63MVA,电压等级为 110/35kV,110kV

双母线接线,采用 GIS 户内布置,有 9 个间隔;

35kV 采用双母线接线方式,有 23 个间隔。室内二

次保护屏等。

2

110KV 变电

站(2#)

1

主变为二台 80MVA,电压等级为 110/35kV,110kV

双母线接线,采用 GIS 户内布置,有 7 个间隔;

35kV 采用双母线接线方式,有 23 个间隔。6KV 单

母线,有 7 个间隔。室内二次保护屏等。

3

工业场地 1#

35KV 变电站

1

主变为二台 0.8MVA,电压等级 35/6KV,35KV 配置

ZCW10-40.5G 户外敞开式组合电器 2 套, 6KV 采

用单母线分段接线,35KV 有 7 个间隔;6KV 有 37

个间隔。室内二次保护屏等。

4

工业场地 2#

35KV 变电站

1

主变为二台 31.5MVA,电压等级 35/6KV,户外布

置,35KV 及 6KV 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35KV 有 11

个间隔;6KV 有 37 个间隔。室内二次保护屏等。

5

光伏变电站

1

装机容量为 3200KW,2 台箱变 2000KVA

(800/6000V)运维及光伏板清雪除尘等

6

35KV 架空线

公里

47.3

1)南环线路长度为 2.5 公里,18 米高混凝土双

杆;

2)北环线路长度为 8.7 公里,其中 3.7 公里为混

凝土双杆,5 公里铁塔单回线路;

3)工业Ⅰ/Ⅱ线长度为 1.1 公里,铁塔双回导线

150LGJ 线;

4)工业Ⅲ/Ⅳ线长度为 0.9 公里,铁塔双回

240LGJ 线;

110

5)北环 II 线路长度为 9.0 公里,铁塔双回导线

240LGJ 线;

6)北环 III 线路长度为 7.5 公里,铁塔双回导线

400LGJ 线;

7)南环 II 线路长度为 3.2 公里,铁塔双回导线

240LGJ 线;

8)南环 III 线路长度为 2.175 公里,铁塔双回导

线 400LGJ 线;

7

6KV 架空线

公里

20

659、664、657、673、668 等线路总长度 20 公

里。

8

6KV 电缆线

公里

17

1#、2#35KV 站所有出线均为电缆线路总长度约 17

公里

9

采场供电设

系统

1

35KV 高压隔离开关 15 组;35/6KV 移动变电站 11

台;35/0.4KV 移动变电站 5 台;6KV 开闭站(2 进

6 出)3 台;6KV 开关柜 12 台;35KV 电缆 6 公里;

6KV 拖拽电缆约 15 公里;6KV 耦合器(UEE)70

个;分线箱(UEE)10 个、电缆天桥 12 组。

10

地面供电设

21

裸变 16 台(100KVA-1250KVA)、箱变 15 台

(6000/400V)

低压配电室

11 座、建筑物 17 栋(低压照明)。

11

低压配电室

11

低压配电室 11 座

12

建筑物

17

建筑物 17 栋(低压维修)

13

3000 元以下

材料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不按配件的累计价值计算

14

皮卡车辆

3

车辆的保养、维护、检修、油料、安装 3 套电子防

碰撞装置

15

35KV 冷缩电

缆头、中间

接头等附件

套/年

10-15

35KV 冷缩电缆头、冷缩电缆中间接头等附件(3M

或 ABB)

111

16

试验设备

1

1.电缆故障测距仪 1 台;

2.电缆路径探测仪 1 台;

3.电缆故障定点仪 1 台;

4.直流脉冲仪 1 台;

5.高压双臂电桥 1 台。

17

运维人员服务费

/年

32

基本工资

+社保金等

18

专家培训费

/年

2

服务期限

3 年,每年组织 2 次专业技术培训,每

年费用

6 万元,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9

其它

1

运维期间可能新增设备等运维工作

3.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招标方的权利

3.1.1 享有对投标方的目标资产运行维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评的权

利。有权定期监督检查投标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对投标方提交的相关记录

表格检查承包人的检修维护质量并按招标方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3.1.2 享有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单独解除与投标方的委托关系的权利。

3.1.3 审查批复委托目标资产年度综合检修计划、停电检修计划方案;审

查批复投标方报送的检修实施方案以及事故抢修方案。

3.1.4 监督和检查委托范围内目标资产的运行维护情况,组织重大设备事

故的调查分析,负责监督、检查运行维护费;监督检查投标方安全技术措施的

实施和检修维护质量。

3.2 招标方的义务

3.2.1 根据本合同和相关规定向投标方支付运维费用。

3.2.2 及时将有关图纸、资料以及必须的记录、台帐和相关的批复文件、

相关协议等资料移交投标方。

3.2.3 负责组织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112

3.2.4 招标方作为供电系统安全主体,负责上级供电部门和矿生产业务的

协调工作。

3.3 投标方的权利

3.3.1 享有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运维费用的权利。

3.3.2 享有在遵守国家电力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前提下,对目标资产

开展运行维护工作的权利。

3.4 投标方的义务

3.4.1 投标方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巡检和维护工作,并按月提交相应记录

供招标方审核。

3.4.2 投标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电力行业标准及国家电网公司《架空输电线

路变电站运行管理规范》的规定,对委托管理变电站、线路进行定期巡视和维

护,做好委托资产的日常维护、常规检修和事故抢修等工作,及时处理委托设

施运行问题。

3.4.3 投标方应在每年根据运行维护情况,配合甲方编制年度大修、技改

计划。

3.4.4 委托管理的线路由乙方人员负责检修和维护。检修和维护人员在工

作中因违反安全规程造成人身或线路损坏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

用。

3.4.5 变电站、线路维护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证;如乙方派不具备上述资

格人员进行作业造成事故和损伤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3.4.6 变电站、线路维护人员执业资格须经当地电力管理部门备案认可。

3.4.7 应严格执行甲方安全生产及运行情况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事故、运

行情况。发生事故应迅速组织应急抢修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事故分析报

告。每月 30 日前应将上月的“运行月报”报送甲方,月报内容包括巡视运行情

113

况、检修消缺情况、主要事件及运行分析、可靠性等指标完成情况。对运行中

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分析,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书面告知甲方。

3.4.8 对重大检修项目,检修单位(部门)应编写施工方案,制订施工的

技术、组织和安全措施,并报甲方审定。

3.4.9 按规定做好设备巡视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提高设备的

健康水平。在节假日或有重要任务期间、恶劣天气、设备过负荷、设备有缺陷

等情况下,应按规定进行特殊巡视。

3.4.10 遇变电站、线路设备发生重大缺陷时,应讯速进行处理,防止发生

事故,并立即报告甲方,处理费用根据缺陷发生的原因再行协商。

3.4.11 遇到突发事件,乙方接到通知应在 1 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

3.4.12 乙方负责制订年度大修、技术改造计划及零购计划,制订大修、技

术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以及事故抢修方案,并报甲方审定。

3.4.13 乙方负责编制目标资产年度运行及维护计划,报甲方审批后执行。

3.4.14 乙方在供电系统运行过程中保证功率因数不低于供电局的考核指

标,如有考核费用由乙方承担。

3.4.15 在运维过程中维修或更换的配件应保持和现有在用品牌一致,需要

甲方承担费用的配件应由甲方鉴定后更换或维修。

三、招标人财产清单

3.1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以及要求

招标人能提供的服务项目现有基本状况,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3.1.1 招标人提供的办公房屋及冷暖设施,如办公室数量及面积、空调等。

3.1.2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如电脑、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等。

3.1.3 招标人提供的设施清单,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3.1.4 设备、设施的使用要求及退还要求

3.2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114

招标人能提供的服务项目现有基本状况,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3.2.1 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

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

的有关资料,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3.2.2 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2.3 招标人取得的有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材料,如规划许可证。

3.2.4 招标人提供的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资料。

3.2.5 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标准、规范。

3.2.6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3.2.7 投标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如必须可列明。

3.2.8 其他资料。

四、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115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评分标

准编写有关内容)

116

(项目名称)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17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差异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廉洁合同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18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大唐锡林浩特

3000 万吨露天煤矿续建 2026-2029 年供电系统

整体外委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

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服务期限: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该服务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2.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2.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2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119

(2)分项报价表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招标规定的任何一种不得存在的情形。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2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1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

回、修改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

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22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

的招标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

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

6.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

____年____月____日

123

四、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24

五、商务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

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25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其他

经营范围

关联企业情况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单位的名称。

备注

126

附件:投标人营业执照

127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序号

资质证书名称

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有效期

备注

1

2

3

4

5

……

注:1、包括投标人资质证书、信用等级证书及银行资信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28

附件:投标人资质证书(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资质)

129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20XX 年

20XX 年

20XX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即可。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财务报表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4.招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30

附件:投标人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报表应

清晰可辨认)

131

(四)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备注

132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姓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____年毕业于____学校____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招标人

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3

附件:投标人提供拟招标人员的资质业绩等资料(招标文件和公告中要求的内

容)

134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135

七、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

我公司愿意针对大唐锡林浩特

3000 万吨露天煤矿续建 2026-2029 年供电系统整体

外委服务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

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36

八、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分项目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

存在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资产总额(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资产总额相加后取算术平均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人数

XXX 人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4

企业荣誉及获奖情况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

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

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

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负债率(近三年平均)

负债率为

XXX%(每年资产负债率相加后取算

术平均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37

(项目名称)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38

目录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二、服务方案

三、项目组织机构

四、重点、难点分析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七、服务承诺

八、技术差异表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十、其他资料

139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项目经理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每张表后附该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要求用

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140

附件:投标人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要求用户证

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二、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项目的概况等多方面情况,从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以及要

达成的质量目标角度,制订相应的服务方案。不能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术内容。应结

合投标人自身状况编制有针对性的方案。

整体服务方案

其他方面的内容

三、项目组织机构

投标人根据服务项目情况提供相应的人员构成,应列明主要人员资质等情况(如

有),和专业人员的数量、持证情况,以及项目所需设备机械的情况、劳动力计划表

等,以供招标人参考。

1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XXX,(职称名称)

2.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资质

四、重点、难点分析

服务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投标人应有清楚的认识并做出分析,投标人还应考

虑在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突发事件,并针对项目遇到的突发事件提供相应的应

急预案。

实施重点

难点分析

应急预案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进度,结合本企业情况做出响应,包括响应的具

体时间、进度计划表等内容,还应提供为保证进度所采取的一些具体措施,以及为保

证质量采取的具体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

质量保障措施

141

进度保障措施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所有服务过程中应保证安全第一,投标人应制订严格的安全

措施,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人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投标人应提供为保证安全所制订的措施,同时包括环保措施,以及必须的培训内容

(如安全培训等),也包括一些特殊项目所需的人员培训,如有以上培训内容,投标

人应提供相应日程安排,来保证培训的执行。

安全保障措施

环保保障措施

培训内容

七、服务承诺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所能达到的目标,或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一些服务

承诺,投标人应作出相应的响应,如有优于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响应,应具体列出。

承诺提供服务承诺

问题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142

八、技术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

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43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填写(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技术

部分的响应性

存在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2

企业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2.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

……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3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

服务需求质量目标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4

项目组织管理,包括机构设置和主要人员安排

1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XXX,(职称名称),2.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资质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

整体服务方案其他方面的内容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6

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实施重点难点分析应急预案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7

服务工作的质量、进度及保障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质量保障措施进度保障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8

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保障措施环保保障措施培训内容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9

服务承诺

承诺提供年质保问题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144

十、其他资料

投标人提供其他所必须的资料,如图纸、清单等

145

146

(项目名称)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47

目录

一、报价表

二、分项报价表

148

一、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明细

数量

单位

不含税单价

税率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1

运维人员

服务费

2

变电站运

维费

3

输电线路

运维费

4

采场供电

运维费

5

地面供电

运维费

6

试验设备及工器具

7

专家培训

服务费

6

8

其它费用

9

暂列金

1

1,415,094.34

6%

1,500,000.00

1,500,000.00

总 计

最终

报价

小写:

(含暂列金 150 万元)

大写:(

含暂列金壹佰伍拾万元整)

税率:含 6% 增值税;(投标人必须明确税率)

备注

(1)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

(2)报价有效期为 180 日。

1、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3、投标人应明确报价中的税率,根据国家税法要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名称:_____ 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149

________年__月__日

150

二、分项报价表(如有)

1、适用于金额报价

序 号

分项名称

金额(元)

备注

1

运维人员服务费

服务期限 3 年,要求最少配置 32 人

(含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

2

110KV 变电站

(1#)

主变为二台 63MVA,电压等级为 110/35kV,

110kV 双母线接线,采用 GIS 户内布置,有 9个间隔;35kV 采用双母线接线方式,有 23 个

间隔。室内二次保护屏等。

3

110KV 变电站

(2#)

主变为二台 80MVA,电压等级为 110/35kV,

110kV 双母线接线,采用 GIS 户内布置,有 7个间隔;35kV 采用双母线接线方式,有 23 个间隔。6KV 单母线,有 7 个间隔。室内二次保

护屏等。

4

工业场地 1# 35KV 变电站

主变为二台 0.8MVA,电压等级 35/6KV,35KV

配置 ZCW10-40.5G 户外敞开式组合电器 2

套, 6KV 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35KV 有 7 个

间隔;6KV 有 37 个间隔。室内二次保护屏

等。

5

工业场地 2# 35KV 变电站

主变为二台 31.5MVA,电压等级 35/6KV,户

外布置,35KV 及 6KV 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

35KV 有 11 个间隔;6KV 有 37 个间隔。室内

二次保护屏等。

6

光伏变电站运

装机容量为 3200KW,2 台箱变 2000KVA

(800/6000V)运维及光伏板清雪除尘等

7

35KV 架空线路

运维

1)南环线路长度为 2.5 公里,18 米高混凝土

双杆;

2)北环线路长度为 8.7 公里,其中 3.7 公里

为混凝土双杆,5 公里铁塔单回线路;

3)工业Ⅰ/Ⅱ线长度为 1.1 公里,铁塔双回

导线 150LGJ 线;

4)工业Ⅲ/Ⅳ线长度为 0.9 公里,铁塔双回

240LGJ 线;

5)北环 II 线路长度为 9.0 公里,铁塔双回

导线 240LGJ 线;

151

6)北环 III 线路长度为 7.2 公里,铁塔双回

导线 400LGJ 线;

7)南环 II 线路长度为 3.2 公里,铁塔双回

导线 240LGJ 线;

8)南环 III 线路长度为 1.8 公里,铁塔双回

导线 400LGJ 线;

8

6KV 架空线路

运维

659、664、657、673、668 等线路总长度 20

公里。

9

6KV 电缆线路

运维

1#、2#35KV 站所有出线均为电缆线路总长度

约 17 公里

10

采场供电设备

运维

35KV 高压隔离开关 15 组;35/6KV 移动变电

站 11 台;35/0.4KV 移动变电站 5 台;6KV 开

闭站(2 进 6 出)3 台;6KV 开关柜 12 台;

35KV 电缆 6 公里;6KV 拖拽电缆约 15 公里;

6KV 耦合器(UEE)70 个;分线箱(UEE)10

个、电缆天桥 12 组。

11

地面供电设备

运维

裸变 16 台(100KVA-1250KVA)、箱变 15 台

(6000/400V)

低压配电室

11 座、建筑物 17 栋(低压照

明)。

12

低压配电室运

低压配电室 11 座

13

建筑物低压照

明运维

17 栋建筑物低压照明系统运维

14

3000 元及以下

电气配件(含

消耗性)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不按配件的累计价值

计算

15

运维皮卡车辆

相关费用

车辆的保养、维护、检修、油料、安装 3 套

电子防碰撞装置

16

35KV 电缆头、终

端头等附件

35KV 电缆中间接头、终端头等附件(3M 或

ABB)

17

试验设备购置

及使用

1.电缆故障测距仪 1 台;

2.电缆路径探测仪 1 台;

3.电缆故障定点仪 1 台;

4.直流脉冲仪 1 台;

5.高压双臂电桥 1 台。

152

18

专家培训服务

180000

服务期限 3 年,每年 2 次,邀请大唐集团

内部或当地电力行业专家理论授课 / 现场实

操指导(每年费用 6 万元,含在总价内)

19

新增供电设备

运维

运维期间矿区新增供电设备的运维工作

20

暂列金

1,500,000.

00

用于合同履行中未预见的、可能发生的服

务或费用,由招标人控制使用

……

小写:

(原有总计 + 150 万)

含 6% 增值税

投 标 报 价 总 计

大写:

(含暂列金壹佰伍拾万

元整)

含 6% 增值税

注: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_____ 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2、适用于费率报价

序 号

分项名称

费率(%)

备注

1

2

3

4

5

……

小写:

总计

大写:

注: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_____ 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53

三、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供报价参考)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报价

(元)

1

110KV 变电

站(1)

1

主变为二台 63MVA,电压等级为 110/35kV,110kV 双母线接

线,采用 GIS 户内布置,有 9 个间隔;35kV 采用双母线接线

方式,有 23 个间隔。室内二次保护屏等。

2

110KV 变电

站(2)

1

主变为二台 80MVA,电压等级为 110/35kV,110kV 双母线接

线,采用 GIS 户内布置,有 7 个间隔;35kV 采用双母线接线

方式,有 23 个间隔。6KV 单母线,有 7 个间隔。室内二次保

护屏等。

3

工业场地 1#

35KV 变电站

1

主变为二台 0.8MVA,电压等级 35/6KV,35KV 配置 ZCW10-

40.5G 户外敞开式组合电器 2 套, 6KV 采用单母线分段接

线,35KV 有 7 个间隔;6KV 有 37 个间隔。室内二次保护屏

等。

4

工业场地 2#

35KV 变电站

1

主变为二台 31.5MVA,电压等级 35/6KV,户外布置,35KV 及

6KV 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35KV 有 11 个间隔;6KV 有 37 个

间隔。室内二次保护屏等。

5

光伏变电站

1

装机容量为 3200KW,2 台箱变 2000KVA(800/6000V)。

6

35KV 架空线

公里

47.3

1)南环线路长度为 2.5 公里,18 米高混凝土双杆;

2)北环线路长度为 8.7 公里,其中 3.7 公里为混凝土双杆,

5 公里铁塔单回线路;

3)工业Ⅰ/Ⅱ线长度为 1.1 公里,铁塔双回导线

LGJ-150

线;

4)工业Ⅲ/Ⅳ线长度为 0.9 公里,铁塔双回导线

LGJ-240

线;

5)北环 II 线路长度为 9.0 公里,铁塔双回导线

LGJ-240

线;

154

6)北环 III 线路长度为 7.4 公里,铁塔双回导线 LGJ-400

线;

7)南环 II 线路长度为 3.2 公里,铁塔双回导线 LGJ-240

线;

8)南环 III 线路长度为 1.8 公里,铁塔双回导线 LGJ-400

线;

7

6KV 架空线

公里

20

659、664、657、673、668 等线路总长度 20 公里。

8

6KV 电缆线

公里

17

1#、2#35KV 站所有出线均为电缆线路总长度约 17 公里

9

采场供电设

系统

1

35KV 高压隔离开关 15 组;35/6KV 移动变电站 11 台;

35/0.4KV 移动变电站 5 台;6KV 开闭站(2 进 6 出)3 台;

6KV 开关柜 12 台;35KV 电缆 6 公里;6KV 拖拽电缆约 15 公

里;6KV 耦合器(UEE)70 个;分线箱(UEE)10 个、电缆天

桥 12 组。

10

地面供电设

21

裸变 16 台(100KVA-1250KVA)、箱变 15 台(6000/400V)

11

低压配电室

11

低压配电室 11 座

12

建筑物

17

建筑物(低压照明)17 栋

13

3000 元以下

材料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不按配件的累计价值计算

14

皮卡车辆

3

车辆的保养、维护、检修、油料、安装 3 套电子防碰撞装置

15

35KV 电缆

头、终端头

等附件

套/年

10-15

35KV 电缆中间接头、终端头等附件(3M 或 ABB)

16

试验设备

1

1.电缆故障测距仪 1 台;2.电缆路径探测仪 1 台;3.电缆故障定点仪 1 台;4.直流脉冲仪 1 台;5.高压双臂电桥 1 台。

155

17

专家培训

次/年

2

服务期限

3 年,平均每年 2 次邀请大唐集团内部专家或当地

电力行业专家理论授课或现场实操指导。

18

运维人员服

务费

人/年

32

服务期限 3 年,要求最少配置 32 人(含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员)。

19

暂列金

1

用于合同履行中未预见的、可能发生的服务或费用,由

招标人控制使用

20

其它

1

可能新增运维工作

...

...

以下项目由

投标厂家自

行列出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