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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WEME26-SXYA03-FW-Y001
陕西公司延安公司二期
2x1000MW 机组项
目基建期沉降观测及基坑变形监测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
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2
目录
第二卷 技术文件..............................................................48
3
3.1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以及要求 ......................................50
第六章 其他资料..............................................................51
第三卷 投标文件..............................................................52
4
5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其他资料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
录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
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
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陕西公司延安公司二期
2x1000MW 机组项目基建期沉降观测及
基坑变形监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基建期沉降观测及基坑变形监测已
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
核准的批复》(陕发改能电力(2023)2387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
业自筹和银行贷款:2:8,招标人为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6-SXYA03-FW-Y001
2.2 项目名称: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基建期沉降观测及
基坑变形监测
2.3 建设地点:延安市富县羊泉吉子现
2.4 建设规模:2000MW
2.5 计划工期:2026 年 4 月 30 日至 2029 年 4 月 30 日(暂定)。具体以招
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按国家、行业、规范及设计要求对厂区进行一级施工控制
网的布置施工及复测服务;对厂区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进行沉降观测;对
全厂范围内需要监测的基坑与深基坑进行基坑监测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7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含岩土工程和
工程测量)及以上和测绘甲级资质证书(含工程测量专业) 。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须具有 2 个及以上已完工的沉降观测和基坑变形监测合同业绩(基
坑监测合同和沉降观测合同可以分别提供,1 个基坑监测合同加 1 个沉降观测
合同为 1 项有效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测绘工程师证书或注册
岩土工程师证书。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担任过 1 个及以上已完工的沉降
观测和基坑变形监测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合同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及用户证明。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
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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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
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
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03 月 02 日
至 2026 年 03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
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
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
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
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
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
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
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
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
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吉子现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58 号皇城大厦 5 楼
邮编:710004
联系人:杨冰利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yangbingli@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10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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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
见招标公告
★
1.3.2
服务期限
见招标公告
★
1.3.3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和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服务标准,质量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一、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二、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三、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四、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五、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踏勘联系人: 联系方式: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形式: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和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
偏差
√不允许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允许,最高项数:_________________
偏差范围:_________________偏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2.2.2
招标人澄清发出的方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3
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形式,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如有,根据情况填写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送达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58 号皇城大
厦
5 楼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送达邮编:
710004
送达联系人:郝运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www.cdt-
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
。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
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
。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
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
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开始结算中标服务费,结算完中标服务费后,退还剩余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指所使用的数字证书为 CFCA 提供)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7.6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不要求
10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号)。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400-888-6262。
12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本公司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18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服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见招标公告。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应符合
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
(6)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9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
息、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20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
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
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
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
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
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
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21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1.65 万元
(500-100)万元×0.88%=3.52 万元
(1000-500)万元×0.495%=2.4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11 万元
(6000-5000)万元×0.11%=1.1 万元
合计收费=1.65+3.52+2.475+11+1.1=19.745(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
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
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
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
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
础标准的 55%向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
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
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22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有关说明:
例如:某服务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44%=1.76 万元
(1000-500)万元×0.2475%=1.23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1375%=5.5 万元
(6000-5000)万元×0.055%=0.55 万元
合计收费=0.825+1.76+1.2375+5.5+0.55=9.8725(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19.745 万元,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9.8725 万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19.745+9.8725 万元=29.6175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注释。
23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
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
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招标公
告。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
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4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其他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
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
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
25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
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3.1.1.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26
3.1.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
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
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以一个固定的价格报
价,投标价格应当是充分考虑了工程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
况,并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报价原则为以工作成
本加合理利润及税金及可能遇到的风险报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签订
后,因国家有关服务的取费标准发生调整或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导致工程
造价变化的,将不产生合同费用变化。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
是地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
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已包含项目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劳保用品
费、现场必备的办公器具(包括计算机)、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
使用费用、现场的食宿费、电话通讯费等完成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3.2.6 本项目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27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招标公告。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
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本
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
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
额、形式和七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
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
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
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如有),扣除
应由中标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等)
后,退还余款。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28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
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
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3.5.2“投标人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
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
书、建设单位评价意见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招标公告,每张表格只填写一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具有的资质情况。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
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
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
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
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6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应配备满足本次招标所需的合格设备。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
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
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9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如有)在满足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
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
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加密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投标
文件。
4.2.2 电子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
交,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
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
标。递交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
撤回原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4)项要求重新上传。
30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
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招标人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
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
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现场开标结束;
(5)投标人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开标记录进行线上确认或由系统自动
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
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
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招标公
告。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1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
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
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
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招标公告。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
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
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32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担保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
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
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
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
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
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
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
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
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
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 3 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
33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
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
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
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招标公告。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招标公告。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综合得分排序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
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
.1
形式评审标准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2.1
.2
资格评审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
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2.1
.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36
服务方案
符合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分包资格评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
估法
根据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总计
技术
商务
报价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00%
50%
10%
40%
37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商
务部分的响应
性和投标文件
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
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
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
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
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最多扣至 3 分。
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
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
(含)-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
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
(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
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2.1
营业收入(近
三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 ,得 25 分;
≤营业收入< ,得 23 分;
≤营业收入< ,得 21 分;
≤营业收入< ,得 19 分;
≤营业收入< ,得 17 分;
其余得 15 分。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投标情况确定评分标准区间分值)
2.2 企业人数
5
人数≥ 500 人,得 5 分;
200<人数<500,得 4 分;
人数≤200 人,得 3 分。
2.
3
企业荣誉及获
奖情况
10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2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
级荣誉得 1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
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
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
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8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 ,得 15 分;
≤流动比率< ,得 14 分;
≤流动比率< ,得 13 分;
≤流动比率< ,得 12 分;
≤流动比率< ,得 11 分;
流动比率< ,得 10 分;
其余得 9 分。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投标情况确定评分标准区间分
值)。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分;
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合计
100
39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分标准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性
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3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2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0.5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2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1 分,扣至 1.5 分为止。
2
企业业绩
10
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业绩数量得 6 分,每增加 1 个有效业绩得 2 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3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
10
对招标项目理解和认识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度;总体服务思路的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创新性和经济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4
项目组织管理,包括机构设置和主要人员安排
10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的合理性;管理制度办法健全完备性;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资质、业绩情况;项目其他技术人员专业的配备、人员数量等情况。拟投入项目的设备情况。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
1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9 分优档(14≤得分≤15);良档(11≤得分<14);一般档(9≤得分<11)
6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15
项目实施重点、难点认识及分析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度,应对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先进性、创新性和经济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9 分优档(14≤得分≤15);良档(11≤得分<14);一般档(9≤得分<11);
7
服务工作的质量、
10
根据服务工作的质量情况、服务进度情况以及提供的保障措施合理性、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
40
进度及保障措施
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8
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15
根据提供的安全、环保、培训等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的完备性和针对性。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9 分优档(14≤得分≤15);良档(11≤得分<14);一般档(9≤得分<11);
9
服务承诺
10
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对投标人响应按优、良、一般分档,基准分 6 分优档(9≤得分≤10);良档(7≤得分<9);一般档(6≤得分<7);
合计
100
41
2.2.2(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
计算
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2.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格 P。3. 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
评标基准价
(K)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1.若有效评标价为小于等于 3 家时,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 (P1+P2+P3+…+Pn)/n)};(n≤3)】2.若有效评标价为 4-6 家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1+P2+P3+…+Pn-1)/(n-1)};(4≤n≤6)】3.若有效评标价为 7 家(含 7 家)以上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和最低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2+P3+P4+…+Pn-1)/(n-2)};(n≥7)】4. 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开标时投标人为 7 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7家,则按照上述 1 和 2 原则进行计算。
4
报价评分
计算
(100 分)
1. 报价分(100 分)报价分计算办法:
(1)若评标价 P 等于 K 时,得 95 分(基准分);(2)评标价 P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 1 分,最低得 60 分;(3)评标价 P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加 1 分,最高为 100 分;(4)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5%以上时,每再低1%在 100 分基础上扣 1 分;(5)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20%以上时,得 85分;
42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6)中间采用插值法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3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
因素评分和报价评分乘以分值权重加权得出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
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
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业绩多者优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商务评分标准;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技术评分标准;
(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3)报价评分标准。
3.评标程序
评标开始前,评标委员会应复核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是否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
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
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
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4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
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因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失信系统预警,被评标委员会认定/视为
串通投标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
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各项数
字累计之和低于投标函的报价时,以修正后的总价为准;如投标报价汇总表中
各项数字累计之和高于投标函的报价时,则以投标函的报价为准,并对所有分
项进行同比例调整;
(4)如果投标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
中;
(5)如果超招标范围报价,超出部分将予以核减,投标报价以核减后的总
价为准。
3.1.4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两个,或两个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按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
司招标采购相关制度执行。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
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
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
分 B;
45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
分 C;
A 为所有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人商务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B 为所有技术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
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
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
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
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
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
4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
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
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如有)。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
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三措两案:是指服务项目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项目实际和发包人
的要求制定的针对服务项目的文件,包含“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应急
预案”,简称“三措两案”。
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
图纸文件。
1.1.1.9 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
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服务项目清单。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服务现场的全权负责人。
1.1.3 服务
1.1.3.1 “服务”为完成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服务性工作。
47
1.1.3.2 “承包人设备”系指承包人用于实施本项目及弥补缺陷所需的、承包人自有或租
赁的、且不构成永久项目一部分的所有器具及物品,不包括临时项目、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
件及专用工具、以及属于材料范畴的任何物品。
1.1.3.3 “材料”系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包括根据合同约定分别由发包人和承
包人供应的只以材料形式提供的物品,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承包人设
备及生产设备。
1.1.3.4 “现场”指用于服务项目工作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服务工作场地组成
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
1.1.4.1 “服务期”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为发包人提供服务的期限和起始、结束日期。
1.1.4.2 进厂日期:指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指定的进厂日期。
1.1.4.3 离厂日期:指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发包人同意的承包人离厂的日期。
1.1.4.4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
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合同价格: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5.2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
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
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
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8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
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
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服务方案、记录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
量和期限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
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
请和报批等,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
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1.8 知识产权
1.8.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履行项目过程中专门为招标人或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有关信
息、资料而产生的服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
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
见和建议。
1.8.2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向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
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专有信息
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
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1.8.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如涉及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益,须
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49
1.8.4 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
权益。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第三方追溯,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1.8.5 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2. 发包人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
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进厂时间向承包人发出进厂通知。
2.3 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等,并保证资
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入厂证件及服务作业手续。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在作业前向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对承包人考评、结算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履约期满后进行整体考评和完工结算。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 按照发包人制度办理入场手续和证件,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3.1.2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安全、环
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合同期内承担维护和缺陷修复等义务。
3.1.3 按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
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4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服务方案(“三措两案”),并对服务作业的
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50
3.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
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施进行有效隔离。
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3.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服务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3.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作业造
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服务项目,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
资;
3.1.9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
度。
3.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履约担保
3.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服务期限内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结算后 28 天内
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3.2.2 如项目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
3.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3.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3.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应
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管理机构章,
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
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该人
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现场的,发包人有权
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28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替换人
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服务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员安全,
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作业有关的人身、
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3.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
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
51
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
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2 承包人人员
3.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
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时,应提前 7 天书
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
3.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前应指
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
包人的同意。
3.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4 提前入场和交接
3.4.1 承包人应在合同开始工作前 21 天,进驻现场进行项目部建设,工器具布置,设备
熟悉、与本项目之前的服务单位工作交接等工作。合同开始工作之日前,具备工作条件,合同
开始工作之日立即开展服务工作,与前一服务单位无缝对接。
3.4.2 承包人有义务在合同结束前 21 天对本项目下一阶段的服务单位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等交接工作,双方交接完成,承包人才能退出本项目。
3.4.3 在承包人提前入厂期间,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由承包人负
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本合同项目。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提出服务的合同期限。
4.2 服务工作实施
4.2.1 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承包人进厂的时间,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
内完成合同服务工作。
4.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工,双方应
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
4.3 工作延期
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服务工作延期,如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2
4.4 其他
5. 服务质量
5.1 服务质量要求
5.1.1 服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以及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有关服务质量的特
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
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
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5.3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
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7. 支付
7.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2 结算
7.2.1 服务期满后 7 天内,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结算申请。发
包人将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程序及时对承包人报送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
7.2.2 结算原则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8. 保险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全过
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服务场地;因投保产生的
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
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证将作为
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53
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
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
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
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理。
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
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
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
资料。
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
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服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
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材料的损坏,以及因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
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在合同延期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
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4)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5)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5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42 天内完
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10. 违约
10.1 发包人违约
1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3)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2)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
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
有权暂停相应的服务工作。
1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
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并解除
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4)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5)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6)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
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工器具和人员撤出作业现场,发包人
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0.2 承包人违约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材料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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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修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3)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工器具等撤离施工现场
的;
(4)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服务的;
(5)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7)承包人未能在合同期内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8)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1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上述违约
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人向第三方
支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
算方法。
1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
致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10.2.2.3 承包人因发生第 10.2.1(5)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度在
专用条款里中约定。
1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1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约定的违
约情况时,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
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
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
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
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
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发包人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人已提
供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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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
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项。
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解决】
的约定处理。
1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
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1. 索赔
1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
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的权利。
1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
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内完成赔
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结算通知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服务作业期间所发生的任何索
赔。
1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知书。索
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
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1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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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当事人双方就索赔事件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
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
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索
赔通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8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7 本条修改为:四措两案:是指服务项目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项
目实际和发包人的要求制定的针对服务项目的文件,包含“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
环保措施、监测方案、应急预案”,简称“四措两案”。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1.1.2.3 承包人: 。
本款增加第 1.1.2.5 项
1.1.2.5 监理人:北京国电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3 服务
本款修改为:
1.1.3.1 技术服务的目标:采用先进的技术监测手段,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程规范
及设计要求进行监测、监测器具完好率 100%,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监测数据准确率
100%,原始资料数据完整准确,资料归档率 100%,资料提供及时率 100%。
1.1.3.2 技术服务的内容:
按国家、行业、规范及设计要求对厂区进行一级施工控制网的布置施工及全过程的测量服
务,对厂区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进行沉降观测,对全厂范围内需要监测的基坑与深基坑进
行基坑监测服务。
1.1.3.3 技术服务的方式:施工现场监测。
1.1.4 日期
1.1.4.1 “服务期”是指合同生效至完成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止。
1.8 知识产权
1.8.1 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在履行项目过程中专门为发包人或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有关信
息、资料而产生的服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发包人所有。未经发包人事先书面
许可,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
见和建议。
1.8.2 发包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向承包人提供的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
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专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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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发包人所有,未经发包人事先书面许可,承包人不得以任何
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1.8.3 承包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如涉及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益,须
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1.8.4 承包人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
权益。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第三方追溯,发包人概不负责,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1.8.5 未经发包人事先书面许可,承包人不得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1.9 现场条件
1.9.1 承包人可以对监测(观测)技术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考察,以获取自己所需的
有关资料,考察现场的费用自行解决。
1.9.2 监测(观测)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测点材料、安装埋设、调试、保护费用由承
包人承担
1.9.3 监测(观测)所需用水、用电、用气、通讯由承包人自行处理解决
1.9.4 办公及住宿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1.9.5 监测(观测)前须编制监测方案报发包人批准后方可进行监测工作。
1.9.6 监测(观测)工作质量的验收,按国家规范、规程、标准和发包人的规定执行。
1.9.7 配合监测(观测)机械由承包人自行处理解决。
1.9.8 承包人自行办理外地进入陕西省延安市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
费用自理。
2. 发包人
2.8 其他义务
本条修改为:其他义务和权利
2.8.1 有权利抽查承包人的有关运行管理文件,并提出意见。有权复制承包人及其责任单
位提供的文件资料。
2.8.2 有权对承包人完成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但发包人的检查和监督不在任何意
义上减轻或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2.8.3 有权随时进入承包人工作现场及与管理工作有关的其他任何场所。
2.8.4 必要时具有调整合同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的权力。
2.8.5 必要时决定项目运行停止或延期。
2.8.6 审查承包人组织机构、人员资质和质保体系,可要求承包人撤换服务中不称职人
员。
60
2.8.7 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发布指令和通知,正确处理和解决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
题。
2.8.8 监督、检查承包人提交的各类监测报告,检查监测资料的存档完整性。
2.8.9 对承包人的保卫、消防、治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8.10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文件、指令、答复,并履行其它约定义务。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6 承包人负责服务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3.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包人应负责监测仪器的定期校验等事宜,费用自理。
(2)承包人应配备满足监测工作需要的经过培训取证的专业技术人员与相应的管理人
员,报发包人及监理审查、备案。
(3)各监测项目变化速率或累计值达到报警值时,30 分钟内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口头
上报,1 小时内完成书面上报。
(4)编制沉降观测及基坑变形监测管理程序与工作程序,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实施。
(5)参与本工程中土建工程结构安全,建筑功能的技术评价,参加本工程重大工程质量
事故的处理和仲裁检测工作。
(6)负责分类管理监测原始记录、监测报告、监测台账等文件资料。
(7)负责定期综合分析各种监测(观测)结果,进行数理统计,并将统计分析结果报发
包人、监理人。
(8)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调度与协调。
(9)现场监测(观测)人员应遵守发包人有关工程管理制度,文明作业。
(10)须参加发包人或监理组织的各类工程例会、有关的施工质量问题专题会议。
(11)应当建立符合建设规范的管理台帐,出具的监测(观测)报告应当统一连续编号,
不得随意抽撤、涂改;并单独建立监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帐。
(12)对监测(观测)中发生的因承包人造成的不合格监测项目,需要重复监测的不重新
计价。
(13)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内外部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审计机构要求的期限
内提供完整真实的原始监测记录、工作量台账、考勤记录等资料;指派专人配合审计现场核
查;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书面说明和举证。承包人应在收到审计资料清单后 5 个工作日内提
交,无正当理由延迟提供的,每延迟 1 日支付 5000 元违约金。
3.2 履约担保
61
本款增加 3.2.3 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一份合同总价 10%的履约保
函,作为其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根据本条开具履约保函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保函应由
发包人可以接受的独立商业银行开具,履约保函格式见本章合同附件。
履约保函的有效期限应为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承包人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工作且经发包人验
收合格后 90 天止。
3.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3.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3.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项目经理应是承包
人正式聘用的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
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
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项目经
理应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管理机构
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签字。
3.3.1.2 监测期间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
经理确需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
意,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并取得承包人书面授权。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
意擅自离开现场的,承包人应按 5000 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28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
应当载明继任项目经历的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替换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
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承
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应按 10000 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3.1.4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
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
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5 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
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合同约定
的职责。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承包人应按 10000 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
金,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连续更换 2 个项目经理,但在现场仍无改进的,发包人有权
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责任。
3.3.2 承包人人员
3.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前
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
得发包人的同意。
62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2026 年 4 月 30 日至 2029 年 4 月 30 日(暂定),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
准。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6.1 承包人在监测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并对违反法
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6.2 承包人应负责处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处理应符合工程所在地环卫处理规定。
7. 支付
7.1 付款方式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
7.1.1 进度款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供的下列单据,扣除其他应扣款项后,每两个月支付一次进度款:
(1)已与发包人签订合同;
(2)提供履约保函;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出具的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发包人财务要求的与进度款相对应的
正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4)承包人完成工作量清单及过程中正式报告或月报。
当付款达到合同结算金额的 85%时,发包人停止付款,待满足以下完工条件后继续支付:
(1)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频次和标准完成所有测量、观测、监测工作;(2)监测数据经
发包人审查符合规范要求;(3)发包人出具书面验收合格意见;(4)承包人提交完整的测
量、观测、监测工作报告。待上述条件达成并完成结算、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合同结算金
额的 92%,竣工资料全部移交归档后,支付至结算额的 97%,剩余 3%作为工程的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期为所有监测(观测)工作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1 年后若无质量问题或相关质量问
题已按发包人要求解决后,发包人一次支付质量保证金(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银
行保函的,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 3%的质量保证金)。承包人未提供符合约定的上述单据,发
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承包人应继续履行合同。
若因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提供满足付款条件的资料造成付款延迟时,发包人免于承担延
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若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本合同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税金按当期适用税率计算。
10. 违约
10.1 发包人违约
1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63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
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2 承包人违约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材料等的;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测量服务、监测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3)承包人未经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工
器具等撤离施工现场的;
(4)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服务的;
(5)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本条修改为:
10.2.2.1 承包人伪造监测(观测)数据、或者出具虚假监测(观测)报告或鉴定结论、
或者不按时出具监测(观测)报告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除应向
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 20%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2.2.2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及发包人要求提供测量、观测、监测服务的,发包人有权
拒付服务价款,经发包人要求限期改正后,承包人拒不改正或经两次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 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
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继续追偿。
10.2.2.3 承包人转包、分包或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
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合同总金额的 20%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还应承担发包
人全部损失。
10.2.2.4 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发包人相关的设备、建筑、材料损坏,承包人承担全部损
失,并承担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
10.2.2.5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规范及标准按时开展测量、观测、监测服务,并按照约定期
限向发包人提交工作成果报告。因承包人责任导致工期延误或逾期提交报告的,每逾期 1 天
(不足 1 天按 1 天计算)扣除合同总价的 0.05%。承包人迟延超过 15 日,承包人明确表示或
以其行为表明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经催促仍拒绝提供服务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
64
要求承包人按本合同总价的 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继
续追偿。
10.2.2.6 承包人在服务期间应保证组织机构完整,负责其人员的劳动关系、社保缴纳、安
全、卫生教育及日常管理,,对于组织机构及人员短缺影响主体施工进度的情况,发包人有权
扣除合同款 10000 元/次,情况严重时发包人有权责令停工,承包人应积极协调处理,直至问
题解决,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按时向其人员支付工资报酬,如劳
动关系及社会保险方面而产生劳动纠纷的,所有责任及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若因前述劳动纠
纷或争议导致发包人被要求代为承担相关责任,或给发包人造成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失的,承包
人除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 20%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0.2.2.7 本合同的违约金和发包人损失,发包人均可先行从合同中应付合同价款中先行
予以扣减,若仍不足的,承包人应继续承担责任。
10.2.2.8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
10.2.2.9 承包人因发生第 10.2.1(5)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
包人按本合同总价的 30%支付违约金。
10.2.2.10 承包人违约的,除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
成的一切损失及维权费用,维权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
费、执行费、差旅费等。
10.2.2.11 承包人发生除第 10.2.1(5)目以外约定的违约情形,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
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按发包人的要求限期整改。
10.2.2.1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包人向第三方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罚款、赔
偿金等)的,所有责任及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1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本条修改为:
承包人出现第 1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以外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
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
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发包人仅支付
现场的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费用。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
约责任。
11. 索赔
1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65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
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内完成赔
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2 条的约定执行。
1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2 条的约定执行。
1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
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增加条款:
13.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13.1 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
13.2 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但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
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3.3 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文件的审查或批
准,对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
除。
13.4 审核监测单位资质、监测能力及人员资格,并动态检查,建立管理台账。
13.5 审查施工监测(观测)计划并监督实施。
13.6 检查监测(观测)资料,检查监测(观测)数量 、频次、结果是否满足设计文件、
合同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3.7 督促、检查监测(观测)发现的不合格项的处置情况直至整改闭环。
13.8 检查监测(观测)单位的监测(观测)台账。
14.技术资料及成果
14.1 发包人需保护承包人的技术版权,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对承包人交付的文件不
得复制或用于合同外的项目。
14.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发包人提交的技术资料。
14.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包人利用承包人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
果,归双方所有。
14.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承包人利用发包人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
果,归双方所有。
66
15.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有关基础资料和工作条件
15.1 完整的设计文件及所需的技术协议、资料。
15.2 发包人指派 1 名发包人代表与承包人代表互相沟通信息。
16.验收
16.1 承包人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 监测(观测)。
16.2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
16.3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在工程完工时,对所有监测(观测)报告原件,按发
包人项目划分和档案管理要求原则组卷成册,作为竣工文件,向发包人提交纸质版八份,并提
供电子光盘。每次或每阶段监测(观测)完成后,承包人出具过程报告,包括纸质版 4 份,并
提供电子版。
16.4 验收的时间和地点:工程施工现场,全部监测(观测)完成后。
17.通知与送达
17.1 本合同项下所有的通知、声明及其他文件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专人递送、挂号信、快
递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或联系人。
17.2 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或联系人的,应在变更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
方。因逾期通知、拒收或提供的地址不准确导致文件未能实际接收的,仍按原地址进行送达,
且送达之日即视为已合法有效送达。
17.3 本条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样适用于本合同争议进入司法程序后的各类诉讼文书(包括但
不限于起诉状、传票、判决书等)的送达。
67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为实施
项目名称
),已接受
(服务商名称,以
下简称
“承包商”)对该项目服务投标。
发包人和承包商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1 中标通知书;
1.2 投标函;
1.3 专用合同条款;
1.4 通用合同条款;
1.5 发包人要求;
1.6 服务费用清单;
1.7 服务方案;
1.8 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
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4. 项目负责人:
。
5. 服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
6. 承包商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其应负责的服务工作。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商计划开始服务日期:,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服务通知中载明的开
始服务日期为准。服务期限为
天。
9.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承包人
向发包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后生效,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8 份,合同双方各执 4 份,均
具有法律约束力。
68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
(盖
单位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69
附件二: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
(招标人名称):
鉴于(招标人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与(中标人名称,以下称“中标人”)于年
月日就(项目名称)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XX 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中标
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 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签发或应签发竣工验收
证书之日起
50 天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
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招标人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70
附件三: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招标(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为规范合同执行,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买方、卖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
执行以下条款。
一、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卖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买方
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买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泄露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三)买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卖方索取贿赂、收受
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卖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销任何费用;
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卖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
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卖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
要求卖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卖方的钱(含有价证
券)
、物。
(四)对卖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
、物,买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无法
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买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买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卖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三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
并积极配合买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卖方有权了解买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买方、招
标代理机构遵守执行。
(三)卖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买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商业秘密。
71
(四)卖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
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买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买方的工作
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
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买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
不得接受买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
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买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
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买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
物。
(五)卖方发现买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买方的
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买方将依据党、政纪对当事
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
(二)卖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回其投
标;对中标的卖方,买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
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在今后项目
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各企业不再考虑与卖方的合作。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
用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买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卖方:
7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73
74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否决项一览表
招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序号
技术规范否决项条款
(加★号)
投标人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
料
投标人投标情况(须提供的相
关证明材料以附件方式单独响
应)
1
无
无
无
备注:1. 投标文件应当对本表中(加★号)条款逐条单独作出响应,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相
关证据、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承诺函等,否则,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投标无效被否决。
2.招标文件其他章节与本表技术规范否决项内容有冲突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一、服务要求
1.1 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组项目
项目地理位置:厂址位于富县城南的吉子现镇,地理坐标为 35 °49.5 ′
N ,109 ° 18 ′E,北距富县县城约 20.0km,南距黄陵县城约 26.4km,东南距
洛川县县城约 15km。厂址分为主厂区、管状带、灰场、山下站、铁路专用线五
部分区域。
建设单位: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2×1000MW
建设条件:
(一) 地址地貌
本工程为二期扩建项目,厂址位于富县城南的吉子现镇,地理坐标为
35 °49.5 ′N ,109 ° 18 ′E,北距富县县城约 20.0km,南距黄陵县城约
26.4km,东南距洛川县县城约 15km。西延铁路在厂址东侧约 3km 处由南向北通
过。厂址位于洛河以西、葫芦河以东的黄土塬上。
厂址东邻田村,西至吉子现镇,北近塬边,南至旧村及固险村。羊南公路
(沥青路面)从厂址的西侧通过,场地地势开阔,相对高差小,地势西北高东
南低,整体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场地自然标高 1099.2m~1112.41m 之间。场地
75
可用地范围东西长约 610~820m,南北长约 350~620m ,可利用面积约
41.4hm2 。初步满足本工程扩建 2×1000MW 机组厂区及施工用地。
厂址内无不良地质作用。厂址厂区地势高,远离河流和山洪沟,不受河流
和山洪影响。
(二) 区域地质构造与地震
二期厂址在大地构造环境中位于中朝准地台鄂尔多斯地块中部,构造上处
于新构造活动微弱区域。近场区位于鄂尔多斯地块的东南部。在地质构造上属
向西缓倾的单斜构造,倾角 1~3°。近场区范围内无大型活动断裂发育。
根据一期勘察成果资料,本区出露地层主要有:上部为第四系风积黄土,
厚度大于 150m;下部为三叠纪的砂岩、泥岩等在各沟谷中普遍出露,岩层近于
水平,向西缓倾,倾角 1~3°,岩层连续完整。对本工程建设有直接意义的主
要是上部为第四系风积黄土,下部三叠系地层由于埋深较大,对本工程无实际
意义,这里不再叙述。
厂区地表有 40cm 左右的棕褐色的黑垆土,但不连续,仅在厂址的南侧分
布,埋深最大 0.8m,故未将其单独分层,一并归入下层黄土中。厂区地层上部
为 Q3 黄土(厚 10.5~15.0m),下部为 Q2 黄土。根据本次钻孔揭露黄土厚度
80m。根据本次勘察成果,将地层岩性特征描述如下(L 代表黄土,F 代表古土
壤,角号为层序号):
L1 层:黄土(Q3eol),黄色,稍湿,硬塑~可塑,大孔隙、虫孔发育,
土质疏松。层厚 9~11m,具有湿陷性。
F1 层:古土壤(Q3el),红褐色,稍湿,硬塑,具棱块状及团粒状结构,
见大孔隙,虫孔发育,碳酸盐呈白色网状及斑点状,底部有厚度不等的灰白色
钙质结核层。层厚 1.5~4m,具有湿陷性。
L2 层:黄土(Q2eol),淡灰黄色,稍湿,硬塑,大孔隙、虫孔较发育,
土质疏松,较以上稍密实,含少量钙质结核,可见蜗牛壳。层厚 4~8m,具有
湿陷性。
F2 层:古土壤(Q2el),红褐色,稍湿,硬塑,具碎块结构,大孔隙、虫
孔较发育,白色菌丝状钙质粉沫发育,底部有厚度不等的钙质结核。层厚
2.5~4.5m,具有湿陷性。
L3 层:黄土(Q2eol),淡灰黄色,稍湿,硬塑,大孔隙、虫孔较发育,
土质较均匀,含少量钙质结核。层厚 1.5~5.5m,具有湿陷性。
76
F3 层:古土壤(Q2el),红褐色,稍湿,可塑,大孔隙较发育,具碎块结
构,易碎,白色菌丝状钙质粉沫发育。底部有厚度不等的钙质结核,有胶结。层
底标高:1067~1090m,层厚 1.5~4.5 m,具有湿陷性。
L4 层:黄土(Q2eol),淡灰黄色,稍湿~湿,可塑,大孔隙、虫孔发育
一般,土质较均匀,含少量钙质结核和白色菌丝状钙质粉沫。层厚 2~6.5m,
预估大压力下具有湿陷性。
F4 古土壤(Q2el),红褐色,湿,可塑,大孔隙较少,具碎块结构,易
碎,白色菌丝状钙质粉沫发育。层厚 1.5~4m 左右。
L5 黄土(Q2eol),淡灰黄色,湿,可塑,大孔隙发育少,土质均匀,粉
粒含量高,垂直节理发育,混钙质结核。层厚 3~7m。
F5 古土壤(Q2el),红褐色,湿,可塑,大孔隙很少,具碎块结构,易
碎,较密实。混有钙质结核,底部较集中。层厚 4~9m。
L6 黄土(Q2eol),淡灰黄色,湿~很湿,可塑,大孔隙很少,土质均
匀,密实,含蜗牛壳,混钙质结核。层厚 1.5~9m。
F6 古土壤(Q2el),红褐色,湿~很湿,可塑,具碎块结构,大孔隙不发
育,密实,白色菌丝状钙质粉沫发育,混有钙质结核。层厚 5~10m。
L7 黄土(Q2eol),淡灰黄色,很湿,可塑,大孔隙发育少,土质均匀,
密实,混钙质结核。层厚 5~10m。
F7 古土壤(Q2el),红褐色,很湿,可塑,土质密实,混有钙质结核。层
厚 3~6m。
L8 黄土(Q2eol),淡灰黄色,很湿~饱和,可塑,土密实,较均匀,混
钙质结核。层厚 7~8m 左右。
F8 古土壤(Q2el),红褐色,饱和,可塑,密实,白色菌丝状钙质粉沫发
育,混有钙质结核。本次勘察未揭穿此层。
(三) 地下水埋藏条件
厂址区为洛川黄土塬,地下水属第四系孔隙型潜水,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
水渗入补给。地势西高东低,地下水向东洛河排泄。
一期勘察期间在勘探深度内没有发现地下水,水位在 75~77m(1028~
1031m),一般不具有大幅上升的可能性。所址区地下水补给单一,动态变化不
大,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77
根据一期勘察成果资料,厂区 50m 深度范围内无地下水存在,可不考虑地
下水对桩基施工和基础的影响。
(四) 土、水腐蚀性评价
地下水埋深大于 50m,可不考虑地下水的影响。
根据一期勘察土工试验成果,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有
关条款判定,场地地基土对混凝土结构及混凝土中的钢筋具微腐蚀性。
根据一期厂区电阻率测试成果,测试深度范围内土壤电阻率为 12.5~
168.0Ω.m,平均值为 56.1Ω.m,综合判定,场地地基土对钢结构具弱~强腐
蚀性。
(五) 黄土湿陷性评价
根据一期勘察成果资料和现场浸水试验,场地地基土属自重湿陷性场地,
湿陷等级为Ⅳ级(很严重),湿陷下限按 F4 层底考虑。厂区地段属湿陷性黄土
场地,湿陷类型为自重湿陷性,湿陷等级为Ⅲ~Ⅳ级,地下水位埋藏深度大于
50m。地区最大冻土深度为 93cm ;
(六) 地震
厂址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 0.071g(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 6 度),地
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 0.56s;;
(七) 气候及气象条件具体的要求。
气象条件: 厂址所处区域介于关中与陕北的过渡地区,在气候上属于中温
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全年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降水不均,旱涝易现;炎热季
节短,寒冷期长。春季多风,有寒潮、霜冻出现,危害农作物生长;夏季雨量
多而且集中,有局部地区性雷暴雨、冰雹和 7 级以上阵风出现;秋季容易出现
连阴雨天气,中秋至深秋,降温加快,霜冻来临;冬季降水极少,日照充足,
寒冷干燥。
(1)常规气象条件
本工程的参证气象站为洛川县气象站,该气象站位于县城北关“郊外”,
地理位置:北纬 35°49´,东经 109°30´,观测场海拔高度 1159.3,1954 年
11 月设站至今,有长系列实测资料,厂址与气象站中间无大的山脉阻挡,海拔
接近,且两地的植被和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变化不大,属同一气候区域,因
此,将洛川县气象站的基本气象资料直接移用到电厂是可行的,且具有较好的
代表性。
78
(2)常规气象要素
根据洛川县气象站多年实测资料统计,其基本气象要素累年特征值如下:
洛川县气象站常规气象要素统计表
项目
数值
平均气压
893.9hPa
平均气温
10.3℃
极端最高气温
37.5℃(2006/6/17、2017/07/10)
极端最低气温
-23.0℃(2002/12/26)
最大日温差
27.1℃(2020/04/25)
最热月平均气温
22.5℃
最冷月平均气温
-3.8℃
平均水汽压
8.9hPa
平均相对湿度
61%
最小相对湿度
0
年平均降水量
596.7mm
一日最大降水量
170.9mm(2023/7/28)
年平均蒸发量
1600.8mm
平均风速
2.1m/s
最大积雪深度
25cm(2008/1/21)
平均雷暴日数
27.4d
最大雷暴日数
50d(1959 年)
全年主导风向为:
N
冻融循环次数
57
(3)五十年一遇 10m 高 10min 平均最大风速
根据现场踏勘、大风调查和洛川县气象站历年的实测风速资料,采用极值
Ⅰ型法进行统计计算,并参照国家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中的
风压等值线图,确定电厂厂址处:五十年一遇 10m 高 10min 平均最大风速为
23.7m/s,其相应的风压为 0.35kN/m2,百年一遇 10m 高 10min 平均最大风速为
25.3m/s,其相应的风压为 0.40kN/m2。
(4)五十年一遇最大积雪深度及雪压
根据气象站多年最大积雪深度资料,采用极值Ⅰ型法统计计算,求得五十
年一遇最大积雪深度为 25.3cm,相应雪压为 0.32kN/m2。结合周围地区及《建
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中的全国基本雪压分布图分析后认为,电厂五
十年一遇雪压应采用 0.35kN/m2。
(5)三十年一遇最低气温
根据洛川县气象站历年实测统计计算,采用 P—Ⅲ型曲线适线,结合周围
地区工程,得三十年一遇最低气温为-23.2℃。
(6)频率为 5%和 10%的气象条件
79
根据洛川县气象站最近五年(2019 年-2023 年))夏季(6、7、8 月)逐
日平均湿球温度从大到小进行累积频率统计,求得累积频率为 5%的的日平均湿
球温度为 22.3℃,相应平均干球温度为 24.6℃,相对湿度为 82%,平均气压为
886.5hPa,平均风速为 1.7m/s;累积频率为 10%的的日平均湿球温度为
21.6℃,相应平均干球温度为 23.7℃,相对湿度为 84%,平均气压为
886.2hPa,平均风速为 1.9m/s。
建设进度:本期工程 2×1000MW 机组计划于 2026 年 4 月开工, 2029 年 2 月第一
台机组投产,
2029 年 4 月第二台机组投产。
质量目标: 建成大唐集团“四优工程”,获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1.2.1 服务范围
按国家、行业、规范及设计要求对厂区进行一级施工控制网的布置施工及
全过程的测量服务,对厂区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进行沉降观测,对全厂范
围内需要监测的基坑与深基坑进行基坑监测服务。
1.2.2 服务内容及深度
(一) 施工控制网
施工控制网初测及复测,主要内容包括:
(1)平面、高程控制点布设及标石施工;
(2)施工控制网起算点联测;
(3)施工控制网测量(初测);
(4)施工控制网测量(复测);
(5)施工控制网测量报告。
厂区已有常规控制点 20 个,投标人负责在厂区内新埋设 4 个长期保存施工控
制点。选择点位时,注意通视条件及保护以便于施工和监测过程中全站仪的使
用。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原则上采用同点布设方式,采用带有强制对中装置
的观测墩,同一个强制观测墩上同时埋设平面和高程观测装置,制作并安装统一
的标识牌。在观测墩底部同步埋设高程观测装置,视现场地质情况,长期保存施
工控制点开挖基础并打桩至持力层,内插钢管,放置钢筋框架,浇筑混凝土,以
确保观测点的稳定性。施工控制点标石建造后需养护约 15 天,待标石稳定后方
可观测。观测墩安装保护装置及标识牌,保护装置采用铸铁钢管搭设保护架,尺
80
寸 2m×2m,双层双向井子架,刷红白油漆,制作不锈钢标识牌,尺寸
60cm×40cm,标识牌注明点位编号、坐标、高程。
项目施工控制网作为本项目建设测量控制的基准,应保持稳定、可靠,投标
人应对永久及临时控制点进行定期复测,测量频率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且每
年不少于四次,包括平面坐标和高程,且复测的频率与精度要求应满足施工阶段
的需要,并根据复测结果审查施工和监理单位提交的测量资料和成果,并对其予
与确认和评价。若遇到大规模基坑开挖、大量排水后、工序转换前,必须进行一
次复测。若使用过程中发现部分控制点有位移迹象时,应及时进行复测或局部复
测。
控制测量作业应满足《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2020 一级控制网的要求,最
弱边相对中误差限差不低于 1/20000。
全站仪边长与 GNSS 平距不符值应满足《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2020 及
《火力发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DL/T 5001-2014 中要求,其相对中误差不大于
1/25000。
水准联测按三等水准施测,施工控制网内部水准测量按二等水准施测,应满足
《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2020 及《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要求,每千米
水准测量全中误差不大于 2mm,每千米水准测量的偶然中误差不大于 1mm。
各监测项目变化速率或累计值达到报警值时, 30 分钟内向建设单位、监理单
位口头上报,1 小时内完成书面上报。
施工控制网点位预估值
序
号
项目
单位
工作量
内容
1
长期保存控制点
制作
个
4
(1)单个基础采用 600 直径钢
筋混凝土灌注桩,C35 混凝土,
桩长 15 米;
(2)素混凝土基础,尺寸
1.2×1.2m×1.4m(高度),外
漏 20cm,C35 混凝土;
(3)观测墩保护装置及标识
牌。
81
2
施工控制网测量
点•次
288
预估 20 个临时观测点位,4 个
永久观测点位,包括平面位移和
高程,各测点总的测量次数预估
12 次
(二) 基坑监测
本工程涉及深大基坑的开挖,应监测开挖过程中的支护结构、基坑底部以
及基坑开挖可能影响的周围土体、周围建(构)筑物、周围重要的道路的形
变。
投标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设计要求编制和深化基坑工程监测方案,绘制监测布点图,监测
布点图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且报审业主、监理方可实施。
(2)完成基坑周边环境和土体监测的监测点布设,点位应满足规范要求,
进行水平和垂直位移监测。
(3)完成翻车机、筒仓、1 号转运站等建(构)筑物的支护结构、地下水
状况监测的监测点布设。
(4)监测点埋设后应及时测定初值,并将监测初值提供给各方。
(5)投标人应对每期监测报表中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给出监测数据合理
与否的书面分析评价,对于异常数据应给出分析和解释。如监测数据经各方评
价为不合格,其未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招标人将扣除不合格监测点的监测费
用,并追究投标人责任。
(6)各监测项目变化速率或累计值达到报警值时, 30 分钟内向建设单
位、监理单位口头上报,说明预警触发情况、当前监测数据及现场初步情况;
1 小时内完成书面上报如投标人未履行职责,每延期一天发出警示将扣除该基
坑监测费用的千分之三,且招标人将追究投标人的失职责任。
(7)将监测数据与设计允许值相比较,判断前一步施工工艺和施工参数是
否符合要求,以确定和调整下一步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8)将现场测量的数据、信息应反映实际变形情况,并反馈提供给相关方(设
计、施工、监理等),对施工工艺、参数、设计方案等完善。基坑监测项目及
数量预估值(二等点)
序号
基坑部位
项目特征
基坑深
度
备注
82
1
主厂房基础开挖与施工(包含侧煤仓、3#锅炉房、#4锅炉房)
5m>h>3m
2
#3 汽机基座基础开挖与施工
5m>h>3m
开挖面从汽机房基坑底部计
算
3
#4 汽机基座基础开挖与施工
5m>h>3m
开挖面从汽机房基坑底部计
算
4
集控楼基础开挖与施工
5m>h>3m
5
#3 引风机室基础开挖与施工
5m>h>3m
6
#4 引风机室基础开挖与施工
5m>h>3m
7
#3 变压器及防火墙基础开挖与施工
5m>h>3m
8
#4 变压器及防火墙基础开挖与施工
5m>h>3m
9
烟囱基础开挖与施工
5m>h>3m
10
脱硫综合楼基础开挖与施工
5m>h>3m
11
栈桥和转运站基础开挖与施工
5m>h>3m
12
条型煤场基础开挖与施工
5m>h>3m
13
#3 冷却塔基础开挖与施工
5m>h>3m
14
#4 冷却塔基础开挖与施工
5m>h>3m
15
净水车间基础开挖与施工
5m>h>3m
16
灰库基础开挖与施工
5m>h>3m
17
辅机干冷塔基础开挖与施工
5m>h>3m
18
宿舍楼基础开挖与施工
(1)开挖深度超过3 米(含 3 米)(2)或虽未超过 3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3)其他特殊地质地貌条件下施工。
5m>h>3m
含职工活动中
心
83
19
汽机房基坑
h>5m
20
凝泵坑基础施工
h>5m
21
#3 机组排水槽基础开挖与施工
h>5m
22
#4 机组排水槽基础开挖与施工
h>5m
23
筒仓
h>5m
有地下水,存
在支护
24
灰库土方专项施工
h>5m
25
循环水泵房基础开挖与施工
h>5m
26
循环水管联络阀门井基础开挖与施工
h>5m
27
循环水管基坑开挖
h>5m
28
翻车机室基础开挖与施工
h>14m
有地下水,存
在支护
29
201 转运站基坑开挖
h>5m
有地下水,存
在支护
30
雨水管开挖与施工
h>5m
31
事故油池与污油池基础开挖与施工
(1)开挖深度超过5m 以上(2)或虽未超过5m 以上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地下管线复杂、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h>5m
注:上表为招标人根据已有资料预估工程量,并非准确工程量,请投标人结合厂区总
平布置图及上表,根据工程经验充分预估基坑监测项目工程量。上述基坑深度为预
估,最终以施工图为准。建筑结构安全等级烟囱为一级,其余为二级。
(三) 厂区建构筑物沉降观测
本项目厂区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服务,主要对大唐延安电厂二期 2×1000MW 机
组项目主厂区、山下站、管状带、灰场等主要建(构)筑物共约 777 个点沉降监
测点位的沉降监测工作(具体观测位置及数量见观测量表格)。
1.监测时间和次数:
(1)基础出 0 米观测标志施工安装完成后做首次观测;
(2)每施工一层观测一次;
(3)烟囱、冷却塔每升高 15-20 米监测一次;
(4)如施工期间中途停工时间较长(3 个月及以上),在停工和复工前均应
进行测量
2.各建(构)筑物完工后的观测
84
(1)各建筑物完工后半年每隔 2~3 个月观测一次,以后每隔 4~6 个月观测
一次,直至建筑物沉降稳定,监测时间三年含施工期和运行期。
(2)连续 2 次半年周期沉降数据均达到稳定条件可认为该建筑达到沉降稳定
状态。
3.每周期观测后,应及时对观测资料进行整理,计算观测点的沉降量、沉降
差以及本周期平均沉降量和沉降速度,并根据需要提出基础倾斜、基础局部倾
斜、基础相对弯曲等,观测工作结束后,应提交下列成果;
(1)沉降观测成果表;
(2)沉降观测点位分布图及周期沉降展开图;
(3)v-t-s(沉降速度、时间、沉降量)曲线图;
(4)p-t-s(荷载、时间、沉降量)曲线图;
(5)沉降观测分析报告。
4. 沉降速率连续两个月≤0.01mm/d,基坑变形稳定后方可停止常规观测。
5.沉降观测中特殊情况处理:
(1)当沉降观测点损坏或视线被阻挡无法观测时,应及时反馈建设单位采取
相应措施,并在记录中详细说明;
(2)施工期间中途停工,按规定进行观测,并在停工后,复工前均应进行观
测;
(3)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
日或几天一次的连续观测,并详细记录,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提出报告;
(4)对裂缝发生的结构,应组织裂缝观测,在裂缝上设置如石膏条等观测标
志,观测后绘制详图,画出裂缝位置、形状和尺寸,并注明日期和编号,必要时
对裂缝照相记录实况。
(5)出现暴雨、连续降雨或基坑周边大量积水时,应对周边建(构)筑物开
展沉降加密观测。加密频率每 12 小时不少于 1 次,出现积水、渗漏、裂缝发展
等异常时,提高至每 2 小时 1 次,雨后 48 小时内仍保持加密观测,直至沉降
稳定。
6.各监测项目变化速率或累计值达到报警值时, 30 分钟内向建设单位、监理
单位口头上报,1 小时内完成书面上报。观测数量及指标详见观测数量表格(下
表)
沉降观测项目及数量预估值(二等)
85
序号
区位
建(构)筑物
样式
点位数量估算
1
#3 汽机房
沉降观测点
18
2
#4 汽机房
沉降观测点
18
3
#3 汽机大平台柱
沉降观测点
10
4
#4 汽机大平台柱
沉降观测点
10
5
#3 汽机基座柱
沉降观测点
15
6
#4 汽机基座柱
沉降观测点
15
7
#3 汽机基座
水准观测点
10
8
#4 汽机基座
水准观测点
10
9
#3 锅炉房
沉降观测点
15
10
#4 锅炉房
沉降观测点
15
11
煤仓间
沉降观测点
15
12
集控楼
沉降观测点
8
13
#3 送风机室
沉降观测点
12
14
#4 送风机室
沉降观测点
12
15
#3 电除尘支架
沉降观测点
14
16
#4 电除尘支架
沉降观测点
14
17
#3 引风机室
沉降观测点
12
18
#4 引风机室
沉降观测点
12
19
#3 主变
沉降观测点
2
20
#4 主变
沉降观测点
2
21
#3 厂高变
沉降观测点
2
22
#4 厂高变
沉降观测点
2
23
#3 励磁变
沉降观测点
2
24
#4 励磁变
沉降观测点
2
25
启备变
沉降观测点
2
26
#3 机组排水槽
沉降观测点
6
27
#4 机组排水槽
沉降观测点
6
28
#3 渣仓
沉降观测点
2
29
#4 渣仓
沉降观测点
2
30
#3 干燥塔
沉降观测点
4
31
#4 干燥塔
沉降观测点
4
32
#3 吸收塔
沉降观测点
4
33
#4 吸收塔
沉降观测点
4
34
#3CEMS 小室
沉降观测点
4
35
#4CEMS 小室
沉降观测点
4
36
烟囱
沉降观测点
4
37
烟囱(高度 240 米)
倾斜监测点
12
38
#3 浆液循环泵房
沉降观测点
8
39
#4 浆液循环泵房
沉降观测点
8
40
尿素制备间
沉降观测点
8
41
事故浆液箱
沉降观测点
4
42
低温闪蒸楼
沉降观测点
12
43
脱硫废水池
沉降观测点
4
44
脱硫综合楼
沉降观测点
10
45
#3 石灰石粉仓
沉降观测点
4
46
#4 石灰石粉仓
沉降观测点
4
47
输煤栈桥
沉降观测点
18
48
二期主
厂区
碎煤机室
沉降观测点
4
86
49
除尘、除铁采光、采
样间
沉降观测点
6
50
气化风机房
沉降观测点
6
51
灰库
沉降观测点
12
52
0 号转运站
沉降观测点
4
53
203 转运站
沉降观测点
8
54
202 转运站
沉降观测点
8
55
燃料管控楼
沉降观测点
10
56
斗轮机基础
沉降观测点
12
57
条形封闭煤场
沉降观测点
36
58
循环水泵房
沉降观测点
8
59
循环水泵房配电室
沉降观测点
4
60
酸洗废水池
沉降观测点
4
61
#3 冷却塔
沉降观测点
12
62
#4 冷却塔
沉降观测点
12
63
材料库
沉降观测点
10
64
辅机干冷塔
沉降观测点
8
65
检修楼
沉降观测点
10
66
污废水提升泵房
沉降观测点
6
67
工业水泵房
沉降观测点
6
68
蓄水池
沉降观测点
6
69
净水车间
沉降观测点
12
70
雨水调节池
沉降观测点
2
71
消防站
沉降观测点
4
72
除盐水箱
沉降观测点
4
73
宿舍楼
沉降观测点
12
74
职工活动中心
沉降观测点
8
75
一期主
厂区
餐厅
沉降观测点
4
76
灰坝
基点位移观测标
10
77
二期灰
场
灰坝
边坡位移观测标
10
78
二期管
状带
管状带
沉降观测点
100
79
翻车机室
沉降观测点
8
80
翻车机控制室
沉降观测点
4
81
输煤栈桥
沉降观测点
8
82
201 转运站
沉降观测点
4
83
翻车机配电室
沉降观测点
4
84
迁车台
沉降观测点
2
85
中部驱动站
沉降观测点
10
86
200 转运站
沉降观测点
2
87
二期山
下站
筒仓
沉降观测点
4
合计
777
工程量预估值
序
号
项目
单位
工作量
内容
1
建(构)筑物沉
降观测
点•次
8940
全厂区预估将安装 745 个沉降观
测点,每个测点预计观测 12 次
87
2
建(构)筑物裂
缝观测
条•次
100
暂按 10 条考虑,每条预计观测
10 次
3
灰坝位移监测
点•次
240
灰坝预估将安装 20 个位移观测
点,每个测点预计观测 12 次,
监测内容包含基点位移观测、边
坡位移观测、浸润线监测。
4
烟囱倾斜监测
点•次
108
烟囱倾斜监测点按 3 个不同高度
截面布设倾斜监测点,每个截面
各设置 4 个监测点,每个测点预
计监测 9 次
注:上述监测项目数量全部为预估工程量,实际工程量以设计院设计图纸为
准,测量周期满足规范要求,结合相关规范报监理、业主等各方同意后确定。
1.3 服务方案
1.3.1 整体服务方案
根据国家、行业、地方有关的规程规范或规定要求,编制监测方案,监测
方案应包括监测项目、监测目的、监测方法、测点布置、监测项目报警值、信
息反馈制度、以及必要的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经设计、监理
和业主等共同确认后方可实施。
监测方案必须具有较强针对性,按监测部位的重要性、特点分别列出监测
的具体部位,监测点数量及监测项目。
当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建筑物出现较大沉降和建筑物出现不均匀沉降、出
现较大水平位移、基坑及周边出现异常变形、出现超报警等情况时,必须根据
实际情况停止施工。
变形监测的预警值结合设计文件建议综合确定。当变形量(累计值)、变形
速率达到预警值时,应及时上报业主。
1.3.2 重点、难点分析(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理)
1.基坑工程:基坑监测是基坑工程施工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指在基坑开
挖及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基坑岩土性状、支护结构变位和周围环境条件的
变化,进行各种观察及分析工作,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预测进一步施工后
将导致的变形及稳定状态的发展,根据预测判定施工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的程
度,来指导设计与施工,实现信息化施工。
88
2.边坡工程:边坡监测能够评价边坡施工及其使用过程中边坡的稳定性,
并做出有关预测预报,为防治滑坡及可能的滑动和蠕动变形提供技术依据,预
测和预报今后边坡的位移、变形的发展趋势,通过监测可对岩土体的时效性进
行相关的研究,对已经发生滑动破坏的边坡和加固处理后的滑坡,监测结果也
是检验崩塌、滑坡分析评价及滑坡处理工程效果的尺度,为进行有关位移分析
及数值模拟计算提供参数。
3.建(构)筑物沉降及烟囱倾斜:沉降观测就是测定结构主体或其基础的
高程随时间和荷载变化的工作。在建筑物在施工和运营期间,对埋设在基础和
建筑物上的观测点,定期用精密水准测量的方法测定它们的高程,比较观测点
不同周期的高程差值即可求得其沉降值。对建(构)筑物系统的沉降观测,可
以达到了解掌握各建(构)筑物及其地基使用期间荷重和地质条件变化等外界
因素引起的沉降变形情况,了解建筑物的稳定性,监视它的安全情况,研究变
形规律,验证或调整设计措施,使站内各建构筑物的沉降达到规定的变形控制
要求的目的。烟囱倾斜监测通过测量得到安装在不同高度截面的每 4 个倾斜观
测点的三维坐标,经平差计算后解算出烟囱该观测截面处几何中心点的坐标,
经过与该烟囱截面处的设计几何中心点坐标、下部观测截面处几何中心点坐
标,以及上部观测截面处几何中心点的坐标进行计算比较,可计算出本观测截
面中心点的偏移量,引入观测截面的高差,即可计算出倾斜率。
4.监测周期与频率要求
(1)基坑监测周期与频率要求
基坑监测周期要求:基坑监测工作应贯穿于基坑工程和地下工程施工全过
程。监测工作应从基坑工程施工前开始,直至地下工程施工结束、基坑回填完
成为止。对有特殊要求的基坑周边环境的监测应根据需要延续至变形趋于稳定
后结束。
本工程基坑监测项目监测频率要求应按基坑支护设计图纸和国家规范标准
实施。实际工作量可能会因为工期或者设计变更等其他原因会有发生一定的调
整,现场监测应根据技术大纲监测频率要求执行;
当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时,或结构变形过大或场地情况变化时应增加
监测频率,有事故征兆时则需连续监测,并及时提交监测报告;
正常情况下,按预定频率监测;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根据需要加强
监测频率:
89
1)监测数据达到预警值;
2)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者速率加快;
3)存在勘察未发现的不良地质;
4)超深、超长开挖等违反设计工况施工;
5)支护结构出现开裂;
6)周边地面突发较大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7)邻近建筑突发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8)支护工程发生事故后重新组织施工;
9)出现其他影响基坑支护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
10)暴雨、连续降雨、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
11)坑边堆土、堆料、车辆集中通行、临时设施加载,荷载超过设计限
值、大型机械、构件、设备在基坑周边吊装、就位、行走等特殊工况。
(2)建(构)筑物变形观测周期与频率要求
厂区建(构)筑物及场地沉降观测项目在施工期的观测次数建议不少于 6
次;出现不均匀沉降或裂缝、荷载发生急剧变化时进行连续的观测,直至风险
解除;施工期的沉降观测贯穿电厂的整个施工阶段直至全部投产;监测频率需
满足 1.2 服务范围和内容(三)厂区建构物沉降观测的要求。
5.工作内容与质量要求
本项目监测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测点安装埋设、
调试,观测,观测资料分析(含月报、竣工验收报告等),以及为完成仪器设备
安装埋设(锚杆应力计安装由其他标段完成)及保护相应的土建工程。
水准仪、全站仪、测斜仪、RTK(实时动态定位技术)等各类监测设备,必
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且检定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方可投入使用;自
动化监测设备除满足上述检定要求外,还需具备数据实时传输功能,确保监测
数据能够及时、准确上传至指定监测平台,保障监测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根据监测及分析成果编写监测资料整编分析报告,报告分为最终报告、年
报、月报、简报,其中简报在出现暴雨、基坑出现安全隐患或监理工程师特别
要求时编写。
监测报告确保满足完整性、连续性、准确性的基本要求。做到:
1)整编资料的内容、项目、测次等齐全,各类图表的内容、规格、符号、
单位,以及标注方式和编排顺序符合规定要求。
90
2)各项监测资料整编的时间与前次整编能衔接,监测部位、测点及坐标系
统等与历次整编一致。
3)各监测物理量的计(换)算和统计正确,有关图件准确、清晰。整编说明
全面、分析结论、处理意见和建议符合实际。监测报告应含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监测依据;
(3)监测方法与仪器设备型号;
(4)测点布置图;
(5)各监测项目变形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图(T-S);
(6)各监测项目成果表;
(7)各监测项目数据分析;
(8)结论及建议。
每次或每阶段监测(观测)完成后,承包人出具过程报告(或月报),包括纸质版 4
份,并提供电子版。在工程完工时,对所有监测(观测)报告原件,按发包人项目划
分和档案管理要求原则组卷成册,作为竣工文件,向发包人提交纸质版八份,并提供
电子光盘。
1.3.3 安全、环保、培训内容
1.本工程安全目标
不发生人员伤害事故;不发生现场环境污染事件;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
程。
2.针对本工程,在服务中应制定相应的措施:
(1)投标人须有完整的服务组织措施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
施。
(2)严格遵守本系统的安全工作规程并参照电力行业颁发的《电力建设安
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补充规定》并执行以下规程和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安全作业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办法》附录《文明施工八项要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91
根据上述规程及制度,投标人需建立人员组织机构,配备项目经理和安全
员,以保证本工程现场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
(3)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详见附件)。
(4)由于投标人原因,发生下列情形,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停工整
顿:
1)擅自改变施工工艺及工序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2)未落实隔离措施、监护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存在缺陷,严重危及
人身安全的;
3)高风险作业未落实反事故措施重点要求的;
4)未履行安全协议,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违章行为频发,或导致不安全事
件发生的;
5)拒绝招标人、监理方或上级单位检查的。
投标人对上述行为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或现场作业导致设备停运等严重
影响安全生产的后果,发包方有权决定终止合同的执行。
(5)投标人作业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4 服务人员要求
为了保证本工程按质按量完成相关工作,在本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中,投标
人应通过建立和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在招标人的监督和指导之下,组织、联
系、协调各有关单位,以保证本项目在安全、质量、技术、工期、文明监测
(观测)、档案管理等各个方面均达到规定标准,按期完工并移交招标人。因
此,投标人应为本项目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并设置专门人员负责上述工作并
保持与招标人和有关单位的联系。
投标人应建立适应本项目的技术管理体系,各级、各专责技术负责人要具
有相应的资质、能胜任本项工程技术工作,名单要报招标人同意并备案。
主要负责人员(指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任命名单、资质、行政职务、组
织关系、以及授权等均应在投标阶段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将对此进行审查
认可,未经招标人同意,在工程建设期间投标人不得任意更换主要负责人员。
投标人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测人员应满足火电施工现场安全
管理要求,具备电力基建现场作业安全培训证明。
92
投标人须服从建设单位、监理统一管理,配合土建、安装施工工序,不等
影响工程进度。
1.5 服务质量及进度
1.5.1 服务期限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至 2029 年 4 月 30 日(暂定)。具体以发
包人通知为准。
1.5.2 服务质量
质量合格工程;采用先进的测量、监测技术手段,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
规、规程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监测、监测器具完好率 100%,监测人员持证上岗
率 100%,监测数据准确率 100%,原始资料数据完整准确,资料归档率 100%,
资料提供及时率 100%。
1.6 其他要求
1)以监测变形和整体稳定为主;
2)仪器监测和人工巡视检查相结合;
3)监测断面的拟定和测点的选择应少而精,并且有代表性;监测内容主要
包括形变位移、施工安全和防治过程中的变形。
4)监测方法的选定和监测仪器的选择要考虑其能够准确反映位移变形动
态,监测仪器应有足够的测量精度、灵敏度及相应量程,并节省投资。
5)监测仪器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 仪器的可靠性和长期性;
② 具有足够的测量精度、灵敏度及相应量程;
③ 操作简单、使用方便;
④ 仪器不易损坏,在长期监测中具有防风、防雨、防潮、防震、防雷、防
腐等与环境相适应的性能。
具备监测(观测)条件时,由监理通知监测单位进场。
二、适用规范标准
本次监测(检测)依据以下规范(不限于此,承包人应依据国家、行业颁
布的最新、有效的版本,及时更新监测使用的规范和标准):
《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2020)
《电力工程施工测量标准》(DL/T5578-2020)
《电力工程勘测安全规程》(DL∕T5334-2016)
93
《火力发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DL/T5001-2014)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8-2009)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13)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 50497-2019)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 55018-2021)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 55003-2021)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23)
《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CH 1002-1995)
《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CH 1003-1995)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1004-2005)
《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 1001-2005)
《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CH 1016-2008)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
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其它有关的规范和标准
三、现场条件
3.1 现场条件
(1)投标人可以对监测(观测)技术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考察,以获
取自己所需的有关资料,考察现场的费用自行解决。
(2)监测(观测)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测点材料、安装埋设、调试、
保护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监测(观测)所需用水、用电、用气、通讯由投标人自行处理解决。
(4)办公及住宿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5)监测(观测)前须编制监测方案报招标人批准后方可进行监测工作。
(6)监测(观测)工作质量的验收,按国家规范、规程、标准和招标人的
规定执行。
(7)配合监测(观测)机械由投标人自行处理解决。
94
(8)投标人自行办理外地进入陕西省延安市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
证件、批件,费用自理。
3.2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1)工作中需要的国家法律法规资料、规程规范资料,由投标人自备,费
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招标人按投标人要求、无偿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四、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每次或每阶段监测(观测)完成后,承包人出具过程报告,包括纸质版 4 份,并
提供电子版。在工程完工时,对所有监测(观测)报告原件,按发包人项目划分和档
案管理要求原则组卷成册,作为竣工文件,向发包人提交纸质版八份,并提供电子光
盘。
五、附件
(1)桩基大样图;
(2)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3)安全管理制度;
(4)灰场设计图纸。
95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评分标
准编写有关内容)
96
陕西公司延安公司二期 2x1000MW 机组项目基建期沉降观测及基
坑变形监测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97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差异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廉洁合同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98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服务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
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
为 %),服务期限: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该服务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2.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2.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2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99
(2)分项报价表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招标规定的任何一种不得存在的情形。
6.投标有效期 180 天。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0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1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
交、撤回、修改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
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追
认。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
字。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2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
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
6.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
103
四、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04
五、商务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
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05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其他
经营范围
关联企业情况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单位的名称。
备注
106
附件:投标人营业执照
107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序号
资质证书名称
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有效期
备注
1
2
3
4
5
……
注:1、包括投标人资质证书、信用等级证书及银行资信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
件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08
附件:投标人资质证书(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资质)
109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20XX 年
20XX 年
20XX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即可。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财务报表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4.招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10
附件:投标人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
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111
(四)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备注
112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姓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____年毕业于____学校____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招标人
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13
附件:投标人提供拟招标人员的资质业绩等资料(招标文件和公告中要
求的内容)
114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115
七、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标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
定。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泄露招标投标中的商业秘密。(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
何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
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一个月内上交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及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
他有关规定。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
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
甲方遵守执行。
(三)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
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
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116
(五)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
告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纪政
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乙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乙方应依据党纪政
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甲方有权退回其投标;对中标的乙方,甲方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二)本合同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7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 (服务名称)进行投标。投标文件
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
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字)
地址: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18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分项目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
性
存在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
值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企业人数
XXX 人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及获奖情况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
1、XXXX;2、XXXX;3、
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
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
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
国家级荣誉
)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19
陕西公司延安公司二期 2x1000MW 机组项目基建期沉降观测
及基坑变形监测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20
目录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二、服务方案
三、项目组织机构
四、重点、难点分析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七、服务承诺
八、技术差异表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十、其他资料
121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项目经理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每张表后附该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
要求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122
附件:投标人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要求
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二、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项目的概况等多方面情况,从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
以及要达成的质量目标角度,制订相应的服务方案。不能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
术内容。应结合投标人自身状况编制有针对性的方案。
整体服务方案
其他方面的内容
三、项目组织机构
投标人根据服务项目情况提供相应的人员构成,应列明主要人员资质、业
绩等情况(如有),和专业人员的数量、持证情况,以及项目所需设备机械的
情况、劳动力计划表等,以供招标人参考。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XXX,(职称名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担任项
目负责人的业绩):具有(数量)个(规模)及以上(业绩类型)的服务业
绩:
1.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2.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3.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 资质
四、重点、难点分析
服务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投标人应有清楚的认识并做出分析,投标人
还应考虑在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突发事件,并针对项目遇到的突发事件
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
实施重点
难点分析
应急预案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12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进度,结合本企业情况做出响应,包括响
应的具体时间、进度计划表等内容,还应提供为保证进度所采取的一些具体措
施,以及为保证质量采取的具体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
质量保障措施
进度保障措施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所有服务过程中应保证安全第一,投标人应制订严格
的安全措施,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人的各项安
全规章制度,投标人应提供为保证安全所制订的措施,同时包括环保措施,以
及必须的培训内容(如安全培训等),也包括一些特殊项目所需的人员培训,
如有以上培训内容,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日程安排,来保证培训的执行。
安全保障措施
环保保障措施
培训内容
七、服务承诺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所能达到的目标,或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一
些服务承诺,投标人应作出相应的响应,如有优于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响应,应
具体列出。
承诺提供服务承诺
问题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124
八、技术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
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
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25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填写(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技
术部分的响应
性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2
企业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2.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
……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3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
服务需求 质量目标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4
项目组织管理,包括机构设置和主要人员安排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XXX,(职称名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具有(数量)个(规模)及以上(业绩类型)的服务业绩:1.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2.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3.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 资质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5
整体服务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
整体服务方案 其他方面的内容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6
项目实施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
实施重点 难点分析 应急预案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7
服务工作的质量、进度及保障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质量保障措施 进度保障措施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8
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保障措施 环保保障措施 培训内容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9
服务承诺
承诺提供 年质保问题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126
十、其他资料
投标人提供其他所必须的资料,如图纸、清单等
127
陕西公司延安公司二期 2x1000MW 机组项目基建期沉降观测
及基坑变形监测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28
目录
一、报价表
二、分项报价表
129
一、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明细
数量
单位
不含税单价
税率
含税单价
含税总价
1
施工控制网,
4 个永
久观测点位,
20 个临
时观测点位
1.1
Φ600 灌注桩,桩长
15 米
4
根
1.2
观测墩及保护装置
4
套
1.3
观测
288
点•次
2
基坑监测,水平、垂
直位移监测,深度 3-5 米基坑预估 20 个,
深度 5 米以上基坑预
估 11 个
1
项
3
厂区建构筑物沉降观
测(3 年)
3.1
建(构)筑物沉降观
测
8940
点•次
3.2.
建(构)筑物裂缝观
测
100
条•次
3.3
灰坝位移监测
240
点•次
3.4
烟囱倾斜监测(高度
240 米)
108
点•次
…
总 计
最终
报价
小写:
大写:
税率:含 6% 增值税;(投标人必须明确税率)
备注
(1)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
(2)报价有效期为 180 日。
130
1、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3、投标人应明确报价中的税率,根据国家税法要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以上工程量均为预估值,单项工作实际施工工程量偏差 15%以内,不调整合同总
价。
投标人名称:_____ _ __(盖
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
字)
________年_ _月_ _日
131
二、分项报价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