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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CWEME26-SXYR04-FW-S003
陕西公司延安热电车辆驾驶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延安热电厂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2026 年 3 月
2
目录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3
1.评标方法 ..............................................................30
2.评审标准 ..............................................................30
3.评标程序 ..............................................................30
附件二:履约担保 ........................................................47
1.4 服务人员要求 ........................................................49
1.5 服务质量及进度 ......................................................49
1.6 其他要求 ............................................................49
3
3.1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设施以及要求 ......................................50
3.2 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50
第六章 其他资料..............................................................51
第三卷 投标文件..............................................................52
4
一、报价表 ................................................................88
二、分项报价表(如有) ....................................................89
5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其他资料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
录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
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
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陕西公司延安热电车辆驾驶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陕西公司延安热电车辆驾驶服务采购项目已由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批准建
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100%,招标人为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延安热电
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6-SXYR04-FW-S003
2.2 项目名称:陕西公司延安热电车辆驾驶服务采购项目
2.3 建设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姚店镇
2.4 建设规模:700MW
2.5 计划工期:本项目服务期为 2026 年 6 月 1 日至 2027 年 5 月 31 日。合
同首次签订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均同意且工作范围、服务内容、费用等未
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合同可逐年续签,共三年。
2.6 招标范围:提供汽车驾驶服务,接送职工上下班、日常公务用车、厂
内洒水车、临时性用车任务、值班工作及其他安排的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7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近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车辆驾驶服务类似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
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否则不予认可。
3.3.3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8
3.3.4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
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 03 月 23 日
至 2026 年 04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
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
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
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
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
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
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
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4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整(如有变化,另行通
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
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
9
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
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延安热电厂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姚店镇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58 号皇城大厦 5 楼
邮编:710004
联系人:孙茂林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sunmaolin@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
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
见招标公告
★
1.3.2
服务期限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和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服务标准
满足技术协议中相关服务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一、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二、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三、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四、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
五、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踏勘联系人: 联系方式:
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
形式: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和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
偏差
☑不允许
□允许,最高项数:_________________
偏差范围:_________________
偏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2.2.2
招标人澄清发出的方式
由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
形式:投标人应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网址:http://www.cdt-ec.com)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等文件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
(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3
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形式,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如有,根据情况填写
★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元,形式
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
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
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
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
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
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
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
上传扫描件。
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
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
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
送达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58 号皇城大厦 5
楼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送达邮编:710004
送达联系人:郝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
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
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
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
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
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
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
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
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
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
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
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
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
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
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
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
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
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
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
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
非原路退回。
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
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
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
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
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
担相关责任。
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
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
递交投标保证金。
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
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
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
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
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
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
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
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
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
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
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
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
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 90 天内足额缴
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
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
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
益的权利。
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
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中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
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
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
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
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
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
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
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
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
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
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
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
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
用。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3 年(2022 年至 2024 年)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
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
★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
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
公示期限:3 日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7.6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
不要求
10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电子钥匙服务商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号)。
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
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1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
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
5.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 400-888-6262。
12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2.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本公司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
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9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0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服务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
1.1.5 服务地点: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规模:见招标公告。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招标公告。
1.3 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应符合
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
(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21
(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
(6)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或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
息、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
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3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
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
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
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
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
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4
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65%=1.65 万元
(500-100)万元×0.88%=3.52 万元
(1000-500)万元×0.495%=2.4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275%=11 万元
(6000-5000)万元×0.11%=1.1 万元
合计收费=1.65+3.52+2.475+11+1.1=19.745(万元)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
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
易费收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
结算。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
(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长协类项目,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上
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基
础标准的 55%向中标人收取;采购计划金额在“124”以下的,收费标准为实际
成交金额的 1.8%。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按照每 12 个月向供应商收
取。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25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6050%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4400%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2750%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1375%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75 万元
150 万元
225 万元
有关说明:
例如:某服务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0.825%=0.825 万元
(500-100)万元×0.44%=1.76 万元
(1000-500)万元×0.2475%=1.23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1375%=5.5 万元
(6000-5000)万元×0.055%=0.55 万元
合计收费=0.825+1.76+1.2375+5.5+0.55=9.8725(万元)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19.745 万元,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9.8725 万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19.745+9.8725 万元=29.6175 万元。
26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
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
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27
1.11 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招标公
告。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
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其他资料
(7)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8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
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
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
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29
3.1.1.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3.1.1.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3.1.1.3 价格投标文件
30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
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
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2.2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以一个固定的价格报
价,投标价格应当是充分考虑了工程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
况,并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报价原则为以工作成
本加合理利润及税金及可能遇到的风险报价。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签订
后,因国家有关服务的取费标准发生调整或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导致工程
造价变化的,将不产生合同费用变化。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经验和实力实事求
是地报价,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
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
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已包含项目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差旅费、现场补贴、公司管理费、劳保用品
31
费、现场必备的办公器具(包括计算机)、检测设备和交通工具合理的购置及
使用费用、现场的食宿费、电话通讯费等完成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3.2.6 本项目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3.2.7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招标公告。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
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本
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
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
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
额、形式和七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
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
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
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
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
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如有),扣除
32
应由中标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等)
后,退还余款。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
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
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
照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由银行出具的资信等级证
明文件。
3.5.2“投标人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
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
书、建设单位评价意见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招标公告,每张表格只填写一
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具有的资质情况。
3.5.5“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目
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
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
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33
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
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6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应配备满足本次招标所需的合格设备。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
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
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如有)在满足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人要
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
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
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投标
34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加密
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投标
文件。
4.2.2 电子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
交,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
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
标。递交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4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
撤回原投标文件,修改后按照本章 3.7.3(4)项要求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
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35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招标人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
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
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现场开标结束;
(5)投标人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开标记录进行线上确认或由系统自动
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
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
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招标公
告。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6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
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
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
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招标公告。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
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37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
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担保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
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
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
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
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
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
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
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
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
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8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 3 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
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39
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
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
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招标公告。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招标公告。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0
第三章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
……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
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
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投 标 设 备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41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如有)
规定
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
规定
……
……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规
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
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
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
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
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
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
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
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
……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形式评审标准、资格
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投标文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
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时,
业绩多者优先。当投标报价和业绩数量均相同时,以投标先者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2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
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
认的或规定的澄清回复时间内未回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
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43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
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4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
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及
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以及
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如有)。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
文件,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三措两案:是指服务项目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项目实际
和发包人的要求制定的针对服务项目的文件,包含“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
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简称“三措两案”。
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
中形成的图纸文件。
1.1.1.9 已标价服务项目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
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服务项目清单。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
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服务现场的全权负责人。
1.1.3 服务
45
1.1.3.1 “服务”为完成发包人需求,承包人提供的服务性工作。
1.1.3.2“承包人设备”系指承包人用于实施本项目及弥补缺陷所需的、承包人自
有或租赁的、且不构成永久项目一部分的所有器具及物品,不包括临时项目、发包人
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以及属于材料范畴的任何物品。
1.1.3.3 “材料”系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包括根据合同约定分别由发
包人和承包人供应的只以材料形式提供的物品,不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备件及专
用工具、承包人设备及生产设备。
1.1.3.4 “现场”指用于服务项目工作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服务工作
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
1.1.4.1 “服务期”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为发包人提供服务的期限和起始、结
束日期。
1.1.4.2 进厂日期:指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指定的进厂日期。
1.1.4.3 离厂日期:指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发包人同意的承包人离厂的日期。
1.1.4.4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
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合同价格: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5.2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
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
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
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46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协议书);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
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
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
承包人。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服务方案、记录等,承包人应按
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
和决定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发包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
请求、申请和报批等,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
确约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1.8 知识产权
1.8.1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在履行项目过程中专门为招标人或根据招标人提供
的有关信息、资料而产生的服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
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或向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1.8.2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向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
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
47
法和其他专有信息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未经招标人事先书
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
1.8.3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如涉及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或其他权
益,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1.8.4 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和/
或其他权益。若因上述原因引起的第三方追溯,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承担由此引
起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1.8.5 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权益转让给第
三方。
2. 发包人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
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进厂时间向承包人发出进厂通知。
2.3 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服务工作现场及技术资料、图纸等,
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入厂证件及服务作业手续。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在作业前向承包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对承包人考评、结算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履约期满后进行整体考评和完工结算。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3.1.1 按照发包人制度办理入场手续和证件,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
存。
48
3.1.2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工作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性能保证、安
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合同期内承担维护和缺陷修复等义
务。
3.1.3 按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人员、材料、设备和
设施的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4 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编制服务方案(“三措两案”),并对服
务作业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3.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
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对邻近生产设
施进行有效隔离。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
担相应责任;
3.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服务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3.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
因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服务项目,且应及时支付其雇
用人员工资;
3.1.9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
项管理制度。
3.1.10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履约担保
3.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服务期限内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结算后
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3.2.2 如项目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
3.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3.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3.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
目经理应负责组织合同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
权的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
经理确需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员需经过发包人
的书面同意,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
自离开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49
3.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28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替换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服务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全和人
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与
作业有关的人身、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3.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
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
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
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
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2 承包人人员
3.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
动,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
时,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查。
3.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
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
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3.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
工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4 提前入场和交接
3.4.1 承包人应在合同开始工作前 21 天,进驻现场进行项目部建设,工器具布
置,设备熟悉、与本项目之前的服务单位工作交接等工作。合同开始工作之日前,具
备工作条件,合同开始工作之日立即开展服务工作,与前一服务单位无缝对接。
3.4.2 承包人有义务在合同结束前 21 天对本项目下一阶段的服务单位人员进行技
术交底等交接工作,双方交接完成,承包人才能退出本项目。
3.4.3 在承包人提前入厂期间,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的,由
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本合同项目。
4. 工期
4.1 合同工期
50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提出服务的合同期限。
4.2 服务工作实施
4.2.1 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通知承包人进厂的时间,承包人应按合同约
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服务工作。
4.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期完
工,双方应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
4.3 工作延期
发包人由于工作需要提出的服务工作延期,如有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4 其他
5. 服务质量
5.1 服务质量要求
5.1.1 服务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以及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有关服务
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
人返工直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
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商
解决。
5.3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
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1.因乙方司机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罚款和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2.在服务期间,如车辆在甲方指定的停车点被盗,与乙方无关(司机作案或与司机
联合作案除外),如乙方司机私自出车或未在规定地点停放造成车辆丢失或被盗,乙
方应赔偿甲方车辆损失的一切损失。
7. 支付
7.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2 结算
51
7.2.1 服务期满后 7 天内,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结算
申请。发包人将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程序及时对承包人报送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
7.2.2 结算原则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8. 保险
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工伤保
险或全过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止进入服务场
地;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同延期,保险期限应
相应延长。
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相关凭
证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
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
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
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12 条【争议的解
决】的约定处理。
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
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
明。
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
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
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
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服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
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材料的损坏,以及因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的第三方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52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
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在合同延期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和承包
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的款项,该
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4)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5)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42
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10. 违约
10.1 发包人违约
1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3)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2)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
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仍不纠正违约
行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的服务工作。
1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
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款项,
并解除履约担保:
53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3)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4)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5)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6)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的解决】的
约定处理。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将工器具和人员撤出作业现
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0.2 承包人违约
1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材料等的;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修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3)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材料、工器具等撤离施
工现场的;
(4)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服务的;
(5)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求的;
(7)承包人未能在合同期内对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8)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1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1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上
述违约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
发包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包人的
原因导致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10.2.2.3 承包人因发生第 10.2.1(5)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额度在专用条款里中约定。
1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5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1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
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
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
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
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
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内完成估价、
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发包人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合同价款,以及承包
人已提供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的清理和撤离;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
部款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款和已
扣款项。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12
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
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11. 索赔
1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
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索赔通
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
发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55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的权利。
1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
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作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14 天内
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结算通知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服务作业期间所发生的
任何索赔。
1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的,应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1)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索赔通
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内,向
承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并附必要的记录和
证明材料。
1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合同当事人双方就索赔事件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
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
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
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
的,按第 11 条的约定执行。
1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
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6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一、承包方式
提供汽车驾驶服务,接送职工上下班、日常公务用车、厂内洒水车、临时
性用车任务、值班工作及其他安排的工作。
二、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含 6%增值税),大
写
。
2.本合同价款包含人工费(含社保)、出车补助、劳保费、体检费、保险
费、管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税务政策发生变化,本合同金额按照不含税价不
变的原则进行相应核减或核增调整。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2.付款办法:本项目无预付款。
2.1 乙方须按时、足额向驾驶服务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并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每月工资发放日为次月 25 日前。
2.2 司机每月出车补助根据甲方实际发生费用据实结算,出车补助包含:1.
公里补贴:每公里 0.18 元(其中含安全公里补贴 0.08 元/公里);2.出差补贴:
市区内每次 20 元,全天不得超过 40 元,其中运行车辆按照实际次数进行补
贴;市区以外每天 50 元;洒水车厂区外每次 20 元,全天不得超过 60 元;3.节
假日(含公休日)出车补贴:在出差补贴的基础上,另外每天按 50 元补贴;4.
值班补贴:每日夜间值班公务车每天按 30 元进行补贴(不含运行车辆),与其
他补贴单独核算;5.固定补贴:停车费、洗车费、通讯费等其他费用包干使用
的补贴(具体补贴金额见《大唐延安热电厂车辆费用管理规定(试行)》)。
57
2.3 大唐延安热电厂驾驶服务人员暂定为 16 人,其中大车司机 6 人,小车
司机 10 人。
2.4 乙方与甲方核对完驾驶员出勤情况统计结果后,按照甲方通知于次月 5
日前负责开具上月服务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于当月 20 日前
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5 乙方驾驶员应保证每月按照约定人数出勤,出勤天数 23 天及以上,如
出勤人数、天数不足,根据实际出勤人数、天数结合本项目报价表(附件 3)
中工种单价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金额从当月合同款以违约金的形式扣除。
四、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任何一方有
权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合同的变更及解除条件
1.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和解除,但应符合有
关法律和政策规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乙
方时自行解除,合同解除不影响甲方索赔的权利:
(1)因乙方原因造成双方合同无法履行;
(2)乙方怠于履行自身合同义务,经甲方催告后仍不履行的;
(3)因乙方服务质量不能满足甲方需求,致使甲方延误使用。
六、不可抗力
在本条中,“不可抗力”系指甲方和乙方无法控制的事件,这类事件使合
同一方的履约已变为不可能。不可抗力包括下列情况:
1.自然灾害:如火灾,地震,洪水、冰雹、台风。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58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战争。
4.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的影响:
(1)如果在合同生效日期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从而阻止合同中义务的履
行,则甲方和乙方均不应被认为违约或毁约;
(2)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3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
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或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
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尽短时期内提供证明,但是双方均无权单方面
因为不可抗力的影响而调整合同价格。
七、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合同书上签
字并分别加盖本单位的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自本合同项目款项结清之日自
然终止。
2.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的变更
及其它未尽事宜,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其它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执行中国的相关法
律。
2.技术协议、廉洁协议、投标报价等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规定,违约方应按照合同及
其附件约定责任,包含但不限于守约方因主张权利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评
59
估费、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其他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的有关条款执行。
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甲方执副本叁份,乙方执副
本壹份。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 1:廉洁合同
附件 2:安全协议
附件 3:投标报价
附件 4:拟派人员
60
附件 1:廉洁合同
合同名称:大唐延安热电厂车辆驾驶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延安热电厂
乙方:
为规范大唐延安热电厂采购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经甲方、乙方协商
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甲
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
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
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
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其装修
房子;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的
钱(含有价证券)、物。
(三)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
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
(四)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
督,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甲方遵
守执行。(三)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工作人员了解询价中的
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
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的
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
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
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
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的工
61
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
(含有价证券)、物。
(五)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告甲方
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政纪对当
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乙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甲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退回其
投标;对中标的乙方,甲方及其代理机构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
合同总价款 0.5
—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
(二)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甲方: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延安热电厂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
签字日期:
62
附件 2:安全协议书
合同编号:
发包单位: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延安热电厂(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大唐延安热电厂车辆驾驶服务项目
(二)工程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姚店镇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乙方按照甲
方要求的标准为甲方提供汽车驾驶服务,接送职工上下班、日常公务用车、厂内洒水
车(如有)、临时性用车任务、值班工作及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一、承包形式:劳务外包。
二、项目期限:壹年,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5 月 31 日止,合同期满
后,双方均同意且合同金额、服务人数等重要条款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合同可逐年
续签,共三年。
三、总则
1.乙方必须提供包括不限于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人代表资质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其中应至少包括企业(法人)基本信
息、法定代表人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
(3)管理人员以及派遣驾驶员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复印件、主要人员通讯录。
(4)全体人员名册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乙方安全培训证明,劳动合同或
劳动关系证明。
(5)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所有施工人员的体检证明原件(包括心电
图)及体检收费证明,涉及职业健康危害的作业环境,乙方必须对参加人员做职业健
康体检,严禁患有职业禁忌的人员入厂。
(6)为全体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证明。
2.安全目标
(1)杜绝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杜绝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
63
(3)杜绝环保、舆情事件。
(4)杜绝职业卫生、信息安全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各类事件。
3.安全管理的方针和原则
(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认真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延安热电厂《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发承包工程及外来
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好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共同做好安
全、文明、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工作。
(2)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各自安全管理体系,做到
“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
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
(3)甲方对乙方队伍及人员纳入甲方进行
“一体化”安全管理;乙方各级人员要服
从甲方的管理,按规定参加甲方的安全会议,定期到甲方安全主管部门汇报安全工作
执行落实情况。
(4)甲乙双方均充分发挥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的作用,
加强反违章违规管理,对
“三违”现象“零容忍”;乙方人员出现违章违规情况时,甲方有
权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理。
(5)甲乙双方均应明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签订责任书,落实各层级责任,
严格安全管理。
(6)因乙方责任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事故调查及处理由地方相关政府部门负责
的,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应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的,接受事故处
理并承担由于事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处理的,共同协商成
立事故调查组,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承担各自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造成甲
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申请第三方仲裁或当地人
民法院判决。
(7)因乙方责任造成设备、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事故事件,造成经济损失
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8)乙方人员在合同期间流动率应
≤10%,并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新更换人
员应满足合同要求。
(9)此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此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四、甲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1. 在项目发包前,甲方负责对乙方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凡资质和条件不符合
甲方要求的承包单位,不得承包本项目。
64
2.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提供的人员清册,审查乙方人员的年龄、健康状况、技术水
平、持证情况等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3.甲方应向乙方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甲方车辆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对
乙方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合同约定工作项目的进行交底,并有相关的记录。
4.甲方应向乙方委派的工作人员讲明工作任务。
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车辆管理标准。
6.甲方负责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车辆驾驶知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许上岗工
作。
7.甲方负责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乙方应派安全人员参加,对查出的问题,乙方应
抓好落实。
8.甲方发现乙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责任及时制止,并按规定给予考核,严重
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整改。
9.乙方因违章作业造成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事故(含未遂),甲方有权
对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该项项目合同。
10.甲方负责对乙方派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试,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作业人
员的安全培训情况。
五、乙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乙方应具备承揽项目所必须的、符合规定的资质和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
关材料,接受甲方对资质和条件等方面的审查。
2.派遣工作人员的资质证书必须满足承接车辆驾驶服务工作的需要。
3.具有满足工作需要,保证安全工作的安全保护装备,并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4.乙方必须设有专(兼)职安全员。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必须实现的安全目标: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重大
机械和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交通责任事故。
2.工作前制定车辆驾驶安全技术措施,须经甲方审查后贯彻执行。乙方要自上而下
进行安全交底,全体工作人员要掌握有关工作的安全措施。
3.乙方工作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应向其工作人员交代工作环境、安全措施及安全注
意事项,乙方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动用甲方设备。
65
4.乙方必须对派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增强职工法制
观念,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
法规。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入厂。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厂。
6.乙方必须按规定为驾驶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监督正确使用和佩
戴;乙方所属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经过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鉴定合格,
能够满足所从事本工程工作的要求。严禁录用职业禁忌症者,严禁使用弱、残者和童
工,乙方应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
7.乙方应积极响应参加甲方组织的一切安全生产活动(安全学习培训、安全考试、
安全宣传、安全活动月、安全知识竞赛等)。
8.下列人员严禁雇用:
(1)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或缓期执行的人员。
(2)保外就医的劳改人员、监外执行的劳教人员。
(3)被依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或重大嫌疑人。
(4)被公安机关通缉或从劳教、劳改场所脱逃的人员。
(5)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一年的人员。
(6)公安、检察、安全机关侦察对象。
(7)被注销城市户口倒流回城的人员。
(8)不满十八周岁或其他客观存在不宜雇用的人员。
9.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建议必须立即整改,主动完善安全措施、
设施。发生危及人身、设备的不安全情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还必须立即报告甲方。
10.乙方不得擅自将工作项目转包或分包。有特殊情况需甲方配合的工作,乙方应
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主管厂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人员配合完成。
11.乙方在工作中要主动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因乙方的责任造成设备停
运、损失,火灾及人身伤害等影响安全生产和安全目标的行为,必须接受甲方的考
核。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停止该服务合同的执行。
12.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特殊情况须征得甲方业务部门的同
意,并重新履行安全教育、考试手续。
13.乙方不得雇佣童工或未成年工。乙方应对参加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负责,所有
工作人员不得有职业禁忌症,不应有不适合工作的病症,尤其是高血压、心脏病、癫
痫病等病症,且在工作前 8 小时和工作期间禁止喝酒。
66
14.乙方在办理安全教育培训手续时需向甲方提供工作人员的名册,注明所有工作
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状况等。
六、工作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制订服务的安全措施,并甲方业务主管进
行审查。根据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甲方业务管理部门不定期派出管理人员作为监督
人,监督和协调工作中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2.甲方管理人员要根据岗位职责随时监督乙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甲方负
责。
3.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认真执行车辆管理标准有关规定,造成的影响,甲方有
权要求乙方进行整顿,情节严重的有权决定终止合同的执行。
4.乙方兼职安全员接受甲方工作安排,同时负责对接业务范围内的其他部门有关安
全管理工作的安排。
七、事故报告、调查、统计的规定
1.对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火灾等事故都要根据《电业生产事
故调查规程》和相关制度进行认真调查,严格执行
“四不放过”的原则。
2.视事故的具体情况组成调查组。
3.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发生人身伤亡、火灾等,需要向地方政府安
全管理部门汇报的事故,双方共同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均不得隐瞒事故。
4.根据事故调查组的分析结论和责任认定,由负主要责任的一方负责统计、填写事
故报告,处理善后事宜。
5.如凡因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甲方人身伤害和设备故障,乙方负责承担法律、经济责
任及所产生的费用,善后处理由甲方负责。
八、关于考核和处理
(一)甲方建立违章负面清单制度,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违章负面
清单内容及管理要求,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接受相应考核和处理;涉及违章负面清
单的相关人员,甲方有权根据相应情形将人员清离出厂。
1.违反国家、行业、地方、上级单位以及甲方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程标
准、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
2.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三违”)现象;
3.不具备作业条件,强令冒险作业;
4.未按要求执行甲方规定的票证管理制度;
5.擅自扩大工作范围私自出车或将甲方车辆交于他人驾驶的;
67
6. 发生甲方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方建立
“黑名单”制度,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情形及管理要
求,如有违反,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6.1
1.发生较大事故及以上事故的乙方队伍,列入
“黑名单”,终身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
系统企业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2.发生以下情形的乙方队伍,列入
“黑名单”,2 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
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1)发生一般人身事故的;
(2)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导致负面舆情的;
(3)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情况的。其余被列入
“黑名单”的乙方队伍,1
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3.以下列入
“黑名单”的乙方人员,终身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现场工作。
(1)对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乙方人员;
(2)多次严重违章被清离出厂的乙方人员。其余被列入
“黑名单”的乙方人员,2
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现场工作。
(三)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相关人员清离出厂,并将人员列入
“黑名
单
”。
1.无票证作业;
2.无特种作业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3.酒后上岗;
4.故意移动、关闭视频监控设施,故意破坏现场设备设施;
5.不服从现场管控或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6.未经报告或请示擅自关闭、破坏甲方生产安全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
施的;
7.未经甲方允许或许可擅自动用甲方生产设备、设施的;
8.使用假证、过期证件或冒用他人资格证件的;
9.发生其他违规违纪违章行为达 3 次以上的;
10. 发生甲方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队伍清离出厂,并将队伍列入
“黑名
单
”。
1.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安全事故;
68
2.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舆情事件、生态环保事件;
3.拒绝接受甲方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
4.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故意破坏设备设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
的;
5.经甲方反复督促,多次考核,其工作质量、标准、进度仍不整改,或不满足服务
需要的; 6.擅自转包、违法分包项目的;
7.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无法保证驾驶安全,仍然冒险驾驶
的;
8.甲方责令整改事项拒不整改或重复整改不到位的;
9. 发生甲方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
1.发生所属人员被清离出厂的情况;
2.未履行安全协议,安全管理混乱,违章行为频发,或导致不安全事件发生的;
3.拒绝发包方、监理方或上级单位检查的;
4.安排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人员上岗作业;
5.发生甲方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
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1.乙方拒绝履行本协议相关要求;
2.乙方队伍被清离出厂;
3.存在主观故意降低服务质量、安全标准,造成事故的。
(七)乙方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进行经济考核。
1.乙方人员每发生 1 起习惯性违章,考核每名违章人员不低于 200 元,连带考
核乙方不低于 500 元;每发生 1 起可能导致一般及以上交通安全事故的严重违章,
考核每名违章人员不低于 5000 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 10000 元。
2.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乙方安全责任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相关人员不低于
1000 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 5000 元。
3.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违章负面清单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相关人员不低于
2000 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 10000 元。
4.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停工整顿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不低于 10000 元。
5.发生乙方人员被列入甲方
“黑名单”清离出场的,每人次考核乙方不低于 10000
元。
69
6.不按规定时间上报交通行驶中的安全情况或不按规定及时上报发生的不安全情
况,考核 10000 元。
7.派遣人员擅动生产设备、设施等,考核 5000 元。
8.乙方使用童工、工作人员年龄超过 55 岁;每使用 1 人考核 10000 元,同时责
令承包单位限期清退,逾期不清退的按日加罚 10000 元。
9.乙方未对员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现一例考核 1000 元。
10.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每项考核 500-1000 元;情节严重或
对甲方造成影响的,停止该项合同的执行,同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11.因人员违章造成火情考核 2000-5000 元;造成火灾,考核 10000-50000 元,
同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12.乙方不按规定办理手续或证件不全即派遣的,责令停止施工,补办手续,并考
核 10000 元。
13.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并同时接
受上级部门的处罚,视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4.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
失。
15.乙方人员发生违反大唐延安热电厂相关管理制度行为的,按该规定进行处罚。
17. 乙方人员发生偷盗行为的,每次处以 1000 元/人次的考核,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
机关处理。
16.乙方人员发生违反大唐延安热电厂相关管理制度行为的,按该规定进行处罚。
17.乙方人员发生偷盗行为的,每次处以 1000 元/人次的考核,情节严重者交由公
安机关处理。
18. 乙方未办理入场手续的人员进入现场,相关人员予以清除出厂,发现一例考核
1000 元。
19.乙方文明卫生达不到甲方制度要求的,每次考核 500-1000 元。
20.对未涵盖的考核项目按照大唐延安热电厂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标准执行。
70
第二卷 技术文件
71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否决项一览表
招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序号
技术规范否决项条
款
(加★号)
投标人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
料
投标人投标情况(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以附件方式单独响
应)
1
无
无
无
备注:
1. 投标文件应当对本表中(加★号)条款逐条单独作出响应,须提供包括
但不限于相关证据、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承诺函等,否则,投标人投标文件
将被视为投标无效被否决。
2.招标文件其他章节与本表技术规范否决项内容有冲突的,以本表内容为
准。
一、服务要求
(一)乙方服务司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资格证、品
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 25-55 岁的司机,项目经理、安全技术员管理类人
员根据体检实际情况最多可放宽至 57 周岁。
(二)乙方服务司机在服务过程中态度良好。如乙方司机在服务过程中出
现服务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再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
(三)乙方应与所派遣的司机签订正式的聘用协议书,并负责所派遣司机
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乙方司机的聘用、调换或被解雇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
72
法律责任,均有乙方承担。乙方司机在甲方无法正常工作的,甲方将退回乙方
处理。
(四)乙方司机如果患病、因事不能为甲方服务,必须提前向甲方请假。
(五)乙方服务司机不得将车用于甲方工作之外的任何目的,车辆停放地
点由甲方决定。
(六)乙方服务司机为甲方服务期间,涉及到甲方有关工作内容及其它信
息有保密义务,合作期间,服务司机要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1.1 招标项目概况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延安热电厂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姚店镇,已建
成 2×350MW 供热发电机组。提供车辆驾驶服务,接送职工上下班、日常公务
用车、生产用车、厂内洒水车、临时性用车任务、值班工作及采购人安排的其
他工作。1.2 服务范围和内容
1.劳务外委服务范围
为满足职工上下班通勤用车、日常公务用车、厂内洒水车、临时性用车等
工 作需要,需持有 A1 驾驶证 6 人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性道路
旅客 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C1 驾驶证及以上 10 人且驾龄不得低于三年,提
供车辆驾驶服务。
2.劳务外委服务内容
(1)承包人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车辆驾驶人员。
(2)承包人负责车辆驾驶人员的一切管理工作。
(3)承包人负责办理辞退员工及处理劳务纠纷。一切费用按陕西省标准计。
1.3 岗位需求
1.工种名称
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驾驶,按要求完成
车辆日常维护、检查与清洁,确保车辆性能良好,保障各类公务出行顺利进行。
上岗要求:
男,55 周岁以下,应经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关资格证后上岗,无职业禁忌症。
73
1.4 材料供应
招标人提供车辆和工作场所。
1.5 管理要求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招标人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项目
工作,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
1.6 招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有检查、考核、指导权利,有对乙方的服务质量作出评价和
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
2.甲方按月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每月由甲方车管部门根据当月工
作实际完成情况,按甲方的管理办法提出考核意见,若未能按要求完成,所产
生的考核款在次月服务费中以违约金的形式扣除。
3.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的驾驶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辞退。
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及方式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5.甲方应对合同期限内车辆的保险负责。
6.甲方负责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假如发生汽车故障时,
乙方司机应按甲方指定的定点维修厂,随车跟班监督维修。维修申请必须提前
报甲方车辆管理部门审核,经甲方车管部门批准后到甲方指定的维修厂家维
修,出车在外的临时小额维修,要申报甲方车管部门审批。修理期间,司机自
行离岗的,甲方免于支付相应天数的服务费。
7.甲方提供服务所用车辆。
8.甲方对乙方驾驶员的工资发放、五险缴纳、劳保发放和体检情况有监督
权力。1.7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经常听取甲方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74
2.在征得甲方同意且满足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对司机进行管理、调整的权
利。 3.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损害乙方人员合法权益的
行为
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
4.乙方服务司机必须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与所驾驶车型
相 符)、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犯罪前科或不良记录的司机。乙方须向甲方
提供 驾驶员体检证明、身份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5.乙方所派司机应服从甲方管理职权范围人员的管理,遵守甲方各项管理
制 度,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要求态度良好,车辆卫生良好、严格守时等。
如乙 方司机出现服务问题,甲方有权提出考核意见或要求乙方改正,乙方不能
达到要 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乙方应与所派遣的司机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司机的工资发放、社保缴
纳、 出车补助发放等事宜。
7.司机的聘用、调换或被解雇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
担。 8.乙方服务司机如患病、因事不能提供服务,必须提前向甲方请假,
休假时
间超过五个工作日的乙方应提供相应司机代替,不能因此而影响为甲方提供服
务。 休假期间未能向甲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免于支付相应天数的服务费。
9.乙方服务司机不得有侵害甲方合法权益和损害甲方公司影响的行为,不
得 将工作车辆挪作私用或其它用途,不得利用工作便利获取不当利益,车辆停
放地 点按甲方要求严格执行。
10.若因乙方司机原因发生事故、违章驾驶或造成车辆损伤、故障时,均由
乙方自行承担。
75
11.乙方在提供驾驶业务时,应保证人身及设备的安全,乙方服务司机驾驶
甲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有关事务的处理均由乙方根据国家政府有关部门
出 示的责任鉴定书、保险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协调进行,负责赔偿相关费用。
乙方 司机的违章责任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司机在责任交通事故中伤残或死亡
的,其 伤残或死亡补偿等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处理。重大或特大交通事故中,
负主要责 任或多次发生一般交通事故的乙方服务司机,乙方应予以更换。
12.乙方司机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涉及到甲方有关工作内容及其它信息有
保密义务,若发生乙方司机泄露甲方秘密的情况,乙方须承担由此带来的损
失。
13.乙方应保证与司机的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队伍管理和劳动关系归乙
方;乙方为完成工作所使用人员的劳动关系及社会保险均由乙方负责,如因劳
动 关系及社会保险方面产生劳动纠纷,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14.乙方应确保 10 名小车司机每月到账工资(不包含五险个人及单位缴纳
部 分)不低于 2450 元,6 名大车司机每月到账工资(不包含五险个人及单位缴
纳部 分)不低于 2950 元。如合同执行期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确保驾驶员到账工资不得
低于合同履行所在地最新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
15.乙方司机应按照甲方规定路线负责公务用车及厂区洒水车(如有)的使
用,如驾驶员驾驶公务车辆未按照规定路线被甲方有关部门考核或扣罚,该费
用 由乙方承担,如驾驶员驾驶洒水车(如有)未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洒水或沿途
漏水 造成一切后果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费用中予
以扣除。
16.乙方需向驾驶员配备劳保用品并进行体检。
17.乙方需向驾驶员购买人均不低于 100 万的人身意外险。
1.8 安全责任
76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1. 在项目发包前,甲方负责对乙方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凡资质和条件
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承包单位,不得承包本项目。
2.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提供的人员清册,审查乙方人员的年龄、健康状况、
技术水平、持证情况等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3.甲方应向乙方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甲方车辆管理有关规章
制度。对乙方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合同约定工作项目的进行交底,并有相
关的记录。
4.甲方应向乙方委派的工作人员讲明工作任务。
5.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车辆管理标准。
6.甲方负责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车辆驾驶知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许
上岗工作。
7.甲方负责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乙方应派安全人员参加,对查出的问
题,乙方应抓好落实。
8. 甲方发现乙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责任及时制止,并按规定给予考
核,严重时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整改。
9.乙方因违章作业造成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事故(含未遂),
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该项项
目合同。
10.甲方负责对乙方派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试,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
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乙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乙方应具备承揽项目所必须的、符合规定的资质和条件,按照甲方的要
求提供相关材料,接受甲方对资质和条件等方面的审查。
2.派遣工作人员的资质证书必须满足承接车辆驾驶服务工作的需要。
3.具有满足工作需要,保证安全工作的安全保护装备,并能满足实际工作
需要。
4.乙方必须设有专(兼)职安全员。
乙方的安全责任
1.必须实现的安全目标: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不
发生重大机械和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交通责任事故。
2.工作前制定车辆驾驶安全技术措施,须经甲方审查后贯彻执行。乙方要
自上而下进行安全交底,全体工作人员要掌握有关工作的安全措施。
77
3.乙方工作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应向其工作人员交代工作环境、安全措施
及安全注意事项,乙方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动用甲方设备。
4.乙方必须对派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增强
职工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
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入厂。未接受安全
教育培训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厂。
6.乙方必须按规定为驾驶员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并监督正确
使用和佩戴;乙方所属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经过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检查鉴定合格,能够满足所从事本工程工作的要求。严禁录用职业禁忌症者,
严禁使用弱、残者和童工,乙方应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
伤害险。
7.乙方应积极响应参加甲方组织的一切安全生产活动(安全学习培训、安
全考试、安全宣传、安全活动月、安全知识竞赛等)。
8.下列人员严禁雇用:
(1)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或缓期执行的人员。
(2)保外就医的劳改人员、监外执行的劳教人员。
(3)被依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或重大嫌疑人。
(4)被公安机关通缉或从劳教、劳改场所脱逃的人员。
(5)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不满一年的人员。
(6)公安、检察、安全机关侦察对象。
(7)被注销城市户口倒流回城的人员。
(8)不满十八周岁或其他客观存在不宜雇用的人员。
9.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建议必须立即整改,主动完善安
全措施、设施。发生危及人身、设备的不安全情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还必须
立即报告甲方。
10.乙方不得擅自将工作项目转包或分包。有特殊情况需甲方配合的工作,
乙方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主管厂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人员配合完成。
11.乙方在工作中要主动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因乙方的责任造成
设备停运、损失,火灾及人身伤害等影响安全生产和安全目标的行为,必须接
受甲方的考核。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停止该服务合同的执行。
12.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特殊情况须征得甲方业务部
门的同意,并重新履行安全教育、考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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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乙方不得雇佣童工或未成年工。乙方应对参加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负
责,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有职业禁忌症,不应有不适合工作的病症,尤其是高血
压、心脏病、癫痫病等病症,且在工作前 8 小时和工作期间禁止喝酒。
14.乙方在办理安全教育培训手续时需向甲方提供工作人员的名册,注明所
有工作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状况等。1.9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为 2026 年 6 月 1 日至 2027 年 5 月 31 日。合同首次签订一
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均同意且工作范围、服务内容、费用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下,合 同可逐年续签,共三年。
二、适用规范标准
本项目适用规范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工伤保险条例》
3.《民法典》
4.《交通安全法》
三、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一)对车的要求
1.车辆卫生:司机在每次出车前应认真打扫车内外卫生,保持车辆内部的
干净、整洁,要保持车内空气清新,车内无异味。
2.出车前准备工作:
(1)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为乘客提供良好的无故障的运行车辆。
(2)司机出车前保持车上的证件齐全,司机自己的证件齐全。
(3)司机出车前应充分了解自己要去的目的地,知道自己走的路线。
(4)检查车辆空调功能是否完好,以保证车内温度符合乘车人需要。
(5)使用洒水车前,应检查阀门是否关闭,如阀门存在问题应上报车管部
门进行维修,如发生洒水车沿路泄露将对应答人严厉考核,如被环保单位考
核,责任及费用由应答人承担,相应驾驶员按下岗处理。
79
(6)洒水车行驶至目的地后应均匀喷洒,具体喷洒要求由采购人监督人员
进行要求。
(7)洒水车需根据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喷洒,拉水前进行备案登记,拉至目
的地后再次进行备案登记。
(二)司机的要求
1.司机应保持个人卫生,保证身上无异味。
2.司机仪容仪表要好,要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3.开车期间不允许食用有异味的食品,以保持车内空气清新。
(三)服务要求
1.司机应按照和用车人约定的时间,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并主动与用车人
取得联系。
2.司机应当自始至终保持文明礼貌并安全驾驶。
3.司机在驾驶车辆途中必须全程系安全带,并提醒乘车人系好安全带。
4.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
5.保持安全驾驶、不超速、不抢行。
6.其他要求参见招标文件、补充协议等。
四、考核标准
考核事由
考核标准
未达到约定服务标准,督促后乙方仍未彻底整改。
考核 500--2000 元
应保持正常服务范围内,未能及时进行服务工作,督促后
仍未整改。
考核 1000--2000 元
发现乙方人员有违法行为或未按照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对
甲方企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考核 2000--10000 元,
并要求乙方清退
80
乙方人员与甲方人员沟通中态度恶劣,无理取闹,谩骂。
考核 500--3000 元并要
求乙方清退
对甲方管理人员安排交待任务不理不睬,不及时回复。
考核 500 元
注:以上对乙方的考核金额在乙方当月合同款以违约金的形式扣除。
五、管理制度清单
乙方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清单(不
限于此)《大唐延安热电厂车辆管理标准》
8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评分标
准编写有关内容)
82
陕西公司延安热电车辆驾驶服务采购项目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83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差异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廉洁合同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84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服务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
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
为 %),服务期限: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该服务工作。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2.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差异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廉洁合同
(8)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2.2 技术投标文件
(1)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2)服务方案
(3)项目组织机构
(4)重点、难点分析
(5)进度及质量保证
(6)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7)服务承诺
(8)技术差异表
(9)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其他资料
21.3 价格投标文件
(1)报价表
85
(2)分项报价表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
在招标规定的任何一种不得存在的情形。
6. 投标有效期:180 天。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8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7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
交、撤回、修改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
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生效后,可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后追
认。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
字。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8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现就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
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
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
5.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
6.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签字)
……
____年____月____日
89
四、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90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标,
标段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
见索即付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天日历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
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
求签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的
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写
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不争
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本
保函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
免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起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91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92
五、商务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
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93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其他
经营范围
关联企业情况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单位的名称。
备注
94
附件:投标人营业执照
95
(二)投标人资质证书情况表
序号
资质证书名称
等级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有效期
备注
1
2
3
4
5
……
注:1、包括投标人资质证书、信用等级证书及银行资信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
件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96
附件:投标人资质证书(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需资质)
97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年份
单位
20XX 年
20XX 年
20XX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即可。
1.本表后应附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财务报表中的数据相一致。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4.招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98
附件:投标人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
件,报表应清晰可辨认)
99
(四)投标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备注
100
(五)投标人拟委任主要人员简历表
根据招标文件和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姓名
年龄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类似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____年毕业于____学校____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招标人
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01
附件:投标人提供拟招标人员的资质业绩等资料(招标文件和公告中要
求的内容)
102
(六)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表、荣誉证书、网站截图等)
103
七、廉洁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
定。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泄露招标投标中的商业秘密。(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
何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
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一个月内上交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招标及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
他有关规定。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招标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
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
甲方遵守执行。
(三)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工作人员了解招投标中的
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
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104
(五)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
告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纪政
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乙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乙方应依据党纪政
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甲方有权退回其投标;对中标的乙方,甲方有权撤销中标决定,或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二)本合同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5
八、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 (服务名称)进行投标。投标文件
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
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字)
地址:____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106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分项目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
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
性
存在 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
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企业人数
XXX 人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企业荣誉及获奖情况
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
XXXX;
2.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
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
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
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
国家级荣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107
陕西公司延安热电车辆驾驶服务采购项目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08
目录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二、服务方案
三、项目组织机构
四、重点、难点分析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七、服务承诺
八、技术差异表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十、其他资料
109
一、投标人已完成的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期限
项目经理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每张表后附该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
要求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110
附件:投标人业绩的合同证明(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和标的页,如要求
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请一并提供)
二、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项目的概况等多方面情况,从服务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
以及要达成的质量目标角度,制订相应的服务方案。不能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
术内容。应结合投标人自身状况编制有针对性的方案。
整体服务方案
其他方面的内容
三、项目组织机构
投标人根据服务项目情况提供相应的人员构成,应列明主要人员资质、业
绩等情况(如有),和专业人员的数量、持证情况,以及项目所需设备机械的
情况、劳动力计划表等,以供招标人参考。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XXX,(职称名称),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担任项
目负责人的业绩):具有(数量)个(规模)及以上(业绩类型)的服务业
绩:
1.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2.项目名称(规模)担任职务:XXXX
3.其他服务人员(数量)人,具有 资质
四、重点、难点分析
服务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投标人应有清楚的认识并做出分析,投标人
还应考虑在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突发事件,并针对项目遇到的突发事件
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
实施重点
难点分析
应急预案
五、进度及质量保证
111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进度,结合本企业情况做出响应,包括响
应的具体时间、进度计划表等内容,还应提供为保证进度所采取的一些具体措
施,以及为保证质量采取的具体措施。
服务进度:合同签订后 XX 天内完成本项目
质量保障措施
进度保障措施
六、安全、环保、培训及其保障措施
安全问题至关重要,所有服务过程中应保证安全第一,投标人应制订严格
的安全措施,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人的各项安
全规章制度,投标人应提供为保证安全所制订的措施,同时包括环保措施,以
及必须的培训内容(如安全培训等),也包括一些特殊项目所需的人员培训,
如有以上培训内容,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日程安排,来保证培训的执行。
安全保障措施
环保保障措施
培训内容
七、服务承诺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所能达到的目标,或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一
些服务承诺,投标人应作出相应的响应,如有优于招标人要求的服务响应,应
具体列出。
承诺提供服务承诺
问题响应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112
八、技术差异表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序号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注: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
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 __(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
字)
________年__月__日
113
九、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人填写(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
位置
1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
性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2
服务业绩
XXXX 年至 XXXX 年具有 X 个劳务派遣服务业绩,1、 2、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3
人员配备方案
人员配备方案(简述) 其他方面的内容(简述)
第几章第几节
第几页
4
人员培训方案
人员培训方案(简述)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5
服务标准
服务标准(简述)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6
相关管理制度
相关管理制度(简述)
第几章第几
节第几页
114
十、其他资料
投标人提供其他所必须的资料,如图纸、清单等
115
116
陕西公司延安热电车辆驾驶服务采购项目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17
目录
一、报价表
二、分项报价表
118
一、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 元
1、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3、投标人应明确报价中的税率,根据国家税法要求,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 月 日
一年
三年
序号
项目名称
不含税总价
含税总价
(税率
6%)
不含税总价
含税总价
(税率
6%)
备注
1
人工成本
2
劳保费
3
体检费
4
人身意外险
5
管理费
6
出车补助
(固定费用)
584906
620000
1754717
1860000
按分项报价表(六)中的
金额填报,无需调整或改
动价格,结算时按表中单
价和实际工作量据实结
算。
总价(元)
最终(三
年)报
价
小写:大写:税率:含 6% 增值税;
备注
(1)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表。(2)报价有效期为 180 日。
119
二、分项报价表
(一)人工成本
(二)劳保费
(三)体检费
单价
一年不含税总价
序号
岗位
人数
(元/月)
(人数*单价*12 个月)
公务车驾驶员
1
兼班长
1
公务车驾驶员
2
兼安全员
1
3
公务车驾驶员
8
4
生产及其他用车驾
驶员
6
合计:
注:人工成本包含工资、绩效、社保等。
1.公务车驾驶员(班长):负责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含考勤),提高驾驶员的业务
水平和服务质量,定期组织驾驶员的培训工作。
2.公务车驾驶员(安全员):为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所有驾驶员安全培训、车辆安全检 查等安全专项工作。
3.根据实际人数出勤率据实结算。驾驶员出差与职工同住(标间)。
4.驾驶员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规定。
5.社保包含在内,社保包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商业保险等(该项费用根 据国家政策报价,报价时请考虑国家政策调整风险)。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月
▪人)
人数
服务期限
(月)
一年不含税总价
1
劳保费
16
12
120
(四)人身意外险
(五)管理费
(六)出车补助(固定费用,报总价时按此金额填报,无需更改,据实结算)
注:根据实际出勤据实结算。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月
▪人)
人数
服务期限
(月)
一年不含税总价
1
体检费
16
12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月
▪人)
人数
服务期限
(月)
一年不含税总价
1
人身意外险
16
12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月
▪人)
人数
服务期限
(月)
一年不含税总价
1
管理费
16
12
一年(不含税)
三年(不含税)
序号
项目
人数
月数
固定单价
(元)
合计
(元)
月数
固定单价
(元)
合计
(元)
1
驾驶员
16
12
36557
584906
36
109670
1754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