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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号炉启动系统优化改造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2026 年 02 月
目
录
目
录 ......................................................................................................................................................1
总说明
..............................................................................................................................................................1
第一卷 商务文件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1. 招标条件
.............................................................................................................................................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7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7. 联系方式
.............................................................................................................................................8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8
9. 监督部门
.............................................................................................................................................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
1. 总则
...................................................................................................................................................17
1.1 招标项目概况
........................................................................................................................17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7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7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7
1.5 费用承担
.................................................................................................................................19
1.6 保密
........................................................................................................................................22
1.7 语言文字
................................................................................................................................22
1.8 计量单位
................................................................................................................................22
1.9 踏勘现场
................................................................................................................................22
1.10 投标预备会
..........................................................................................................................22
1.11 分包
......................................................................................................................................22
1.12 响应和偏差
..........................................................................................................................23
2. 招标文件
...........................................................................................................................................2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4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24
3. 投标文件
...........................................................................................................................................2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4
3.2 投标报价
................................................................................................................................25
3.3 投标有效期
............................................................................................................................27
3.4 投标保证金
............................................................................................................................28
3.5 资格审查资料
........................................................................................................................28
3.6 备选投标方案
........................................................................................................................29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9
4. 投标
...................................................................................................................................................30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0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30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0
5. 开标
...................................................................................................................................................30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31
5.2 开标程序
................................................................................................................................31
5.3 开标异议
................................................................................................................................31
6. 评标
...................................................................................................................................................31
6.1 评标委员会
............................................................................................................................31
6.2 评标原则
................................................................................................................................32
6.3 评标
........................................................................................................................................32
7 合同授予
.............................................................................................................................................32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32
7.2 评标结果异议
........................................................................................................................32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32
7.4 定标
........................................................................................................................................32
7.5 中标通知
................................................................................................................................32
7.6 履约担保
................................................................................................................................32
7.7 签订合同
................................................................................................................................33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3
8.1 重新招标
................................................................................................................................33
8.2 不再招标
................................................................................................................................33
9. 纪律和监督
.......................................................................................................................................33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3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4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4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4
9.5 投诉
........................................................................................................................................34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4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3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
评标办法前附表
....................................................................................................................................35
1. 评标方法
...........................................................................................................................................43
2. 评审标准
...........................................................................................................................................43
2.1 初步评审标准
........................................................................................................................43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43
3. 评标程序
...........................................................................................................................................43
3.1 初步评审
................................................................................................................................43
3.2 详细评审
................................................................................................................................44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44
3.4 评标结果
................................................................................................................................4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6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46
1. 一般约定............................................................................................................................................46
1.1 词语定义 .................................................................................................................................46
1.2 语言文字 .................................................................................................................................48
1.3 法律 .........................................................................................................................................48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48
1.5 合同协议书 .............................................................................................................................48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48
1.7 联络 .........................................................................................................................................49
2. 发包人................................................................................................................................................49
2.1 遵守法律 .................................................................................................................................49
2.2 发出开工通知 .........................................................................................................................49
2.3 提供施工场地 .........................................................................................................................49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49
2.5 组织技术交底 .........................................................................................................................49
2.6 支付合同价款 .........................................................................................................................49
2.7 组织竣工验收 .........................................................................................................................49
2.8 其他义务 .................................................................................................................................49
3. 监理人................................................................................................................................................50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50
3.2 总监理工程师 .........................................................................................................................50
3.3 监理人员 .................................................................................................................................50
3.4 监理人的指示 .........................................................................................................................50
3.5 商定或确定 .............................................................................................................................51
4. 承包人................................................................................................................................................51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1
4.2 履约担保 .................................................................................................................................52
4.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52
4.4 分包 .........................................................................................................................................53
4.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53
5. 设计....................................................................................................................................................53
5.1 承包人的设计义务 .................................................................................................................53
5.2 承包人设计进度计划 .............................................................................................................54
5.3 设计审查 .................................................................................................................................54
5.4 培训 .........................................................................................................................................55
5.5 竣工文件 .................................................................................................................................55
5.6 操作和维修手册 .....................................................................................................................55
5.7 承包人文件错误 .....................................................................................................................55
6. 材料和设备........................................................................................................................................55
6.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5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5
6.3 专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和设备 .............................................................................................56
6.4 实施方法 .................................................................................................................................56
6.5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56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6
7.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6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6
7.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56
7.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56
8. 交通运输............................................................................................................................................57
8.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57
8.2 场内施工道路 .........................................................................................................................57
8.3 场外交通 .................................................................................................................................57
8.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57
8.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57
8.6 水路和航空运输 .....................................................................................................................57
9. 测量放线............................................................................................................................................57
9.1 施工测量 .................................................................................................................................57
9.2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58
10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8
10.1 安全文明施工 .......................................................................................................................58
10.2 职业健康 ...............................................................................................................................59
10.3 环境保护 ...............................................................................................................................60
11. 工期..................................................................................................................................................60
11.1 进度计划 ...............................................................................................................................60
11.2 改造工程实施 .......................................................................................................................60
11.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61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61
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61
11.6 暂停和终止 ...........................................................................................................................61
12. 工程质量..........................................................................................................................................62
12.1 工程质量要求 .......................................................................................................................62
12.2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63
12.3 不合格项的处理 ...................................................................................................................63
12.4 质量争议检测 .......................................................................................................................63
13. 试验和检验......................................................................................................................................63
13.1 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63
13.2 现场材料试验 .......................................................................................................................63
13.3 现场工艺试验 .......................................................................................................................63
14. 变更..................................................................................................................................................64
14.1 变更的范围 ...........................................................................................................................64
14.2 变更权 ...................................................................................................................................64
14.3 变更程序 ...............................................................................................................................64
14.4 变更估价 ...............................................................................................................................64
14.5 暂估价 ...................................................................................................................................64
15. 支付..................................................................................................................................................65
15.1 付款方式 ...............................................................................................................................65
15.2 预付款 ...................................................................................................................................66
15.3 工程进度付款 .......................................................................................................................66
15.4 质量保证金 ...........................................................................................................................67
15.5 竣工结算 ...............................................................................................................................67
16. 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68
16.1 竣工试验 ...............................................................................................................................68
16.2 竣工验收的含义 ...................................................................................................................68
16.3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68
16.4 竣工和验收 ...........................................................................................................................68
16.5 竣工清场 ...............................................................................................................................68
17.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68
17.1 缺陷责任期 ...........................................................................................................................68
17.2 保修责任 ...............................................................................................................................69
18. 保险..................................................................................................................................................69
19. 不可抗力..........................................................................................................................................69
1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69
1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70
1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70
1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70
20. 违约..................................................................................................................................................71
20.1 发包人违约 ...........................................................................................................................71
20.2 承包人违约 ...........................................................................................................................72
2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73
21. 索赔..................................................................................................................................................73
2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73
2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74
2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74
2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74
2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74
22. 争议的解决......................................................................................................................................74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76
1. 一般约定............................................................................................................................................76
1.1 词语定义 .................................................................................................................................76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76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76
2. 发包人义务........................................................................................................................................77
2.3 提供施工场地 .........................................................................................................................77
2.8 发包人其他义务 .....................................................................................................................77
2.9 发包人的其他权利 .................................................................................................................78
3. 监理人................................................................................................................................................78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78
4. 承包人................................................................................................................................................78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78
4.2 履约担保 .................................................................................................................................79
4.4 分包 .........................................................................................................................................79
5. 设计....................................................................................................................................................80
5.5 竣工文件 .................................................................................................................................80
6. 材料和设备........................................................................................................................................80
6.1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80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80
6.3 专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和设备 .............................................................................................80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0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 .....................................................................................80
10.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80
10.1 安全文明施工 .......................................................................................................................80
11. 工期..................................................................................................................................................81
11.1 进度计划 ...............................................................................................................................81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81
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81
11.6 暂停和终止 ...........................................................................................................................81
12. 工程质量..........................................................................................................................................82
12.1 工程质量要求 .......................................................................................................................82
13. 试验和检验......................................................................................................................................82
13.2 现场材料试验 .......................................................................................................................82
14. 变更..................................................................................................................................................82
14.1 变更范围 ...............................................................................................................................82
14.4 变更估价 ................................................................................................................................82
14.5 暂估价 ...................................................................................................................................83
15. 支付..................................................................................................................................................83
15.1 付款方式 ...............................................................................................................................83
15.2 预付款 ...................................................................................................................................83
15.3 工程进度付款 .......................................................................................................................83
15.4 质量保证金 ...........................................................................................................................84
15.5 竣工结算 ...............................................................................................................................84
16. 竣工试验和检验..............................................................................................................................84
16.1 竣工试验 ...............................................................................................................................84
16.4 竣工和验收 ...........................................................................................................................85
19. 不可抗力..........................................................................................................................................85
1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85
20. 违约..................................................................................................................................................85
20.2 承包人违约 ...........................................................................................................................85
22. 争议的解决......................................................................................................................................86
23. 合同专用条款附件..........................................................................................................................86
附件一:廉洁合同 ........................................................................................................................87
附件二:安全协议书 ....................................................................................................................88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93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93
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 ................................................................................................................96
第二卷 技术文件
..........................................................................................................................................97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98
一、总则
................................................................................................................................................98
二、总的要求
......................................................................................................................................100
三、工程范围
......................................................................................................................................100
四、技术要求
......................................................................................................................................102
五、竣工试验
......................................................................................................................................103
六、竣工验收
......................................................................................................................................104
七、工程项目管理
..............................................................................................................................104
八、其他要求
......................................................................................................................................104
九、附件清单
......................................................................................................................................104
第六章
图纸及资料 ....................................................................................................................................105
第三卷 投标文件
........................................................................................................................................10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107
商务投标文件
..............................................................................................................................................108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10
(一)投标函 ..............................................................................................................................110
(二)投标函附录 ......................................................................................................................111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12
三、授权委托书
..................................................................................................................................113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114
五、投标保证金
..................................................................................................................................115
六、资格审查资料
..............................................................................................................................116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16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17
(三)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证明文件 ......................................................119
(四)投标人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的证明文件 ..................................................................120
七、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122
八、财务用款计划
..............................................................................................................................123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24
十、廉洁合同(格式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124
十一、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25
十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26
技术投标文件
..............................................................................................................................................127
一、业绩资格审查资料
......................................................................................................................129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132
三、承包人建议书
..............................................................................................................................133
四、承包人实施计划
..........................................................................................................................134
五、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136
六、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37
七、其他材料
......................................................................................................................................138
价格投标文件
..............................................................................................................................................139
一、 价格清单
.....................................................................................................................................141
(一)价格清单说明
..................................................................................................................141
11
总说明
1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六章 图纸及资料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上述章节和本总说明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记
录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12
第一章招标公告
1、2 号炉启动系统优化改造 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公司)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 号炉启动系统优化
改造已由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巩义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WH01-202602-SG08
2.2 项目名称:(河南公司)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 号炉启动系统
优化改造
2.3 建设地点:河南省巩义市站街镇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 建设规模:1320MW
2.5 计划工期:单台机组 45 天(含完工后调试)。1 号机组 2026 年等级
检修(预计时间 9 月)、2 号机组 2027 年等级检修(预计时间 5 月),具体接
甲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投标方按交钥匙工程方式提供 1、2 号炉启动系统优化改造
技改项目整体设计、工程设计、安装设计、施工、竣工图设计、逻辑设计、编
程组态、软硬件供货、培训、安装指导、现场工代、调试验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13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自 2021 年 0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600MW 及以上火电机组锅炉整机(或锅
炉成套设备)设计及供货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
电工程专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投标阶段
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
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
(2)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
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
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
无效。
14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4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
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
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5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
工的除外)。
3.3.6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
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03 月 09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
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
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
标单位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
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15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
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
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
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
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
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3 月 17 日 9:00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大唐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开标大厅”
5.4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投
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400-888-6262 或大唐电子商务
平台在线客服。
5.5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价格投标文件的总大小
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价格投标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
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大
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
得转载;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站街镇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 1627 号中信泰富大厦 18 楼
邮编:430014
16
联系人:崔然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cuiran@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
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项目建设地点
见招标公告
1.1.6
项目建设规模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标准
1.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标准、规程、规定;招标范围内的改造、试验项目的合格率达到 100%;2. 满足《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 A 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管理办法》要求;3. 满足《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机组 A 级检修、技术改造项目质量事件管理办法》要求;4. 满足《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办法》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信誉
★一、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二、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三、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四、人员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五、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真实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资格审查资料”。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
形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第 1.4.3 和 1.4.4”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
出问题
时间:现场踏勘时间之前形式:投标人应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1.11.1
分包
允许,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允许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法律法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有“★”标示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2.3
偏差
投标人有偏差需在偏差表中列出,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偏差达到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可做否决投标处理。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形式:投标人应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网址:http://www.cdt-ec.com)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确认并回执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由平台下载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
时间:收到(查看)后即为确认形式:投标人应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现行办法计算。(1)招标文件未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不一致时,按照含税价进行评审;(2)招标文件明确税率,投标人报价税率与招
1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一般情况下按照不含税价格折算至同一基准作为评标价格,但招标文件已明确投标报价税率与招标文件要求税率不一致应否决的除外。
3.2.3
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形式,投标文件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3.2.8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 18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形式可为投标保函或银行电汇。2.投标保证金为保函的操作流程:2.1 电子投标保函的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电商平台报名参加项目后,选择在线开具电子保函。选择后,自动跳转至电子保函购买界面。电子投标保函无需邮寄保函原件,也无需在投标文件中另行上传。纸质保函需随投标文件上传扫描件。2.2 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见索即付的投标保函原件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随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保函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格式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送达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 1627 号中信泰富大厦 18 楼送达邮编: 430014联系人:崔然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3.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的操作流程:保证金电汇金额及账户详见大唐电子商务平台(www.cdt-ec.com),在“参与投标-已参与项目”菜单下查看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标段,点击操作栏“参与信息”查看投标人所需保证金支付金额、电汇账户(注意:与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账号不同)等支付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信息支付保证金。3.1 为提高投标保证金收退效率,保证金收退方式为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操作方式,每个标的汇款账号均不相同。登录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保证金实时收退情况。操作流程:保证金退还由项目经理发起,当退款完成后,在保
2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证金退还管理菜单下可以看到退还的保证金,如果为中标供应商,需要先由项目经理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才能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为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如果为非原路退还保证金,则需要供应商线下向项目经理提交非原路退还的各种信息如银行账户、大额支付行号、开户行等,若存在其他情况的非原路退回情况,比如公司主体发生变化等,需要提交相关的公司变更证明材料至项目经理处,待审核通过后方可非原路退回。3.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的投标,按标的分别单独电汇(不允许将多个标的保证金合成一笔)。如因本条原因造成保证金无法正常退回或延期退回,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保证金进行核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将视同未递交投标保证金。3.4 招标人及/或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地点为线上,投标人收取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同上。4.投标人参加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时,应按项目、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原则上由牵头方缴纳投标保证金(联合体协议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归还投标保函原件。6.中标服务费结算。一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在结算后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1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投标保函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服务费缴纳通知书(一般项目同中标通知书一并发出),要求中标单位在90 天内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如中标单位未按期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通过法律途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6.2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的,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多退少补)。
2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的,应在收到中标服务费补缴通知 90 天内足额缴纳。7.电子投标保函注意事项7.1 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电子投标保函的延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发起,无需二次缴纳费用。系统将通过站内信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延期情况。7.2 电子保函的退还。1)电子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另行操作。2)投标人开具电子保函后,如未发生投标行为,可随时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如已完成投标行为,在开标前,需先在电商平台完成撤标后,才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开标后,不可主动发起退保。3)因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的,投标人可发起退保,出函单位返还费用。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的情形
/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2 年至 2024 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的时间要求
见招标公告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
不允许
4.1.1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需使用指定的电子钥匙在投标文件上加盖电子签章,并加密上传。注:电子钥匙内企业名称必须与平台注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无法正常使用。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变更钥匙名称或平台注册企业名称。投标时需使用电商平台指定的电子钥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开标
2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三分之一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
人的人数
1-3 人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
限
公 示 媒 介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www.cebpubservice.cn)、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否
7.6.1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10%。
10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次招标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网址: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未完成投标文件全部传输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价格文件、投标总价等),视为投标文件递交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开标采用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开启投标人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招标公司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开启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投标人可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查看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并进行网上确认。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是否解密成功进行核对,如未解密成功,将告知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任一文件未解密成功,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招标方原因,赔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解密失败原因的说明由第三方机构中
2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提供。虽然解密成功,投标文件无法读取(含文件损坏、其他加密等导致无法正常识别的情况),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其投标。当发生极端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评标时,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极端情况包括: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程序、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等);大量投标人第三方控件及电子钥匙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开标现场软、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且无法修复(电子钥匙驱动、现场网络、电源、视频等);服务器端软、硬件出现故障无法修复(解密服务、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交换机、安全设备等)。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中标人收取。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2〕150号)。2)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费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取费标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2016】241 号)。2.“招标人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向招标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人住所地见招标公告。3.“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因本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所有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
2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招标代理机构住所地见招标公告。4.关于合同生效及预付款需遵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具体要求。5.即日起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发送邮件和短信的形式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6.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电子版投标为准。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投标工具)响应投标: 【标书制作】中上传商务技术文件及填写开标一览表(上传分项报价如有)、【评审响应】中绑定每一项详细评审指标项对应的投标文件开始页及结束页、【评审应答】中填写【其他评审因素填写】和【评分类评审因素应答(参照示例填写准确及完整)】。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时间,以免投标不完整。投标工具技术支持400-888-6262。
12
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1.招标人有义务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2.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交易便利,招标代理机构所发布的招标文件均来自招标人,招标文件已经过招标人审查,其中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3.投标人应对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知识产权权利审查,保证投标文件中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识产权。4.如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中存在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秘密及其它任何知
2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识产权的内容,应由招标人或者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注:如后续文字描述与本前附表内容有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
26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7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
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
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
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若出现以下情况,将可能视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联系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一致;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号汇出或汇入同一虚拟账号;
(3)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下载或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硬件设备环境信息一致,包括:网卡 MAC 地址信
息、硬盘信息、主板信息、CPU 信息;
28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者或最后一次保存者一致(特殊情况除
外);
(6)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个投标人的
财务审计报告、或资质证书等资料;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投标
文件中错误的内容异常一致、或分项报价的价格多处完全相同;
(9)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认定。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交
易费向中标人收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一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按单标段中标金额计算,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向中
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招标代理服务
费或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差额或足额支付招
标代理服务费。框架、长协项目按单个合同或订单实际执行情况结算。取费标
准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大唐集团物
〔2012〕150 号)。
招标代理服务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6500%
1.6500%
1.1000%
100~500 万元
1.2100%
0.8800%
0.7700%
500~1000 万元
0.8800%
0.4950%
0.6050%
1000~5000 万元
0.5500%
0.2750%
0.3850%
5000~10000 万元
0.2750%
0.1100%
0.2200%
1~5 亿元
0.0550%
0.0550%
0.0550%
5~10 亿元
0.0385%
0.0385%
0.0385%
29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50 亿元
0.0088%
0.0088%
0.0088%
50~100 亿元
0.0066%
0.0066%
0.0066%
100 亿元以上
0.0044%
0.0044%
0.0044%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350 万元
300 万元
450 万元
有关说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1.100%=1.1 万元
(500-100)万元×0.77%=3.08 万元
(1000-500)万元×0.605%=3.025 万元
(5000-1000)万元×0.385%=15.4 万元
(6000-5000)万元×0.22%=2.2 万元
合计收费=1.1+3.08+3.025+15.4+2.2=24.805(万元)
30
(2)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应包含
在总报价中,在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缴纳平台交易费,
发票由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开具。非长协类项目(含框架采购等),交易费收
取额按照单个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计算。长协类项目,按实际订单发生额合
计收取交易费。以上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招
标代理服务费基础标准的 55%向中标人收取。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定期结算。
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取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额(万元)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0.8250%
0.5500%
100~500 万元
0.4400%
0.3850%
500~1000 万元
0.2475%
0.3025%
1000~5000 万元
0.1375%
0.1925%
5000~10000 万元
0.0550%
0.1100%
1~5 亿元
0.0275%
0.0275%
5~10 亿元
0.0193%
0.0193%
10~50 亿元
0.0044%
0.0044%
50~100 亿元
0.0033%
0.0033%
100 亿元以上
0.0022%
0.0022%
一次招标最高限额
(完成一次招投标全流程)
150 万元
225 万元
有关说明:
例如:某工程招标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电子招标平台交易收费
额如下:
100 万元×0.550%=0.55 万元
(500-100)万元×0.3850%=1.54 万元
(1000-500)万元×0.3025%=1.5125 万元
(5000-1000)万元×0.1925%=7.7 万元
(6000-5000)万元×0.1100%=1.1 万元
合计收费=0.55+1.54+1.5125+7.7+1.1=12.4025(万元)
31
注:本标段中标服务费为 24.805 万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费为 12.4025
万元,本标段投标人应交纳 24.805+12.4025 万元=37.2075 万元。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
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
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
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
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分包商的资质要
32
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
工作不得分包。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需要分包的工程及范围,提供
与拟分包内容相对应的拟分包商短名单以及双方协作关系说明。列入大唐集团
施工单位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列入拟分包商短名单;近 3 年内出现重大安全、质
量事故的主体责任单位不能列入分包商短名单。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
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
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施工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
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
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1.12.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
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及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
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
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
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
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
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 商务投标文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34
(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投标保证金
(6)资格审查资料
(7)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8)财务用款计划
(9)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10)廉洁合同
(11)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1.2 技术投标文件
(1)业绩资格审查资料
(2)主要人员简历表
(3)承包人建议书
(4)承包人实施计划
(5)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6)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7)其他材料
3.1.1.3 价格投标文件
(1)价格清单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
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报价要求
3.2.1.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
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改造工程报价表。
35
3.2.1.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
素,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1.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改造工程报价表”中
的相应报价。此项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提出的降(提)价函或在投标文件中所作的类似规定(如有)须附有降
(提)价部分的详细说明,并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降
(提)价函将被视为无效。降(提)价函或投标文件的类似规定中如无另行说
明,视为其报价中各项报价分别按照降(提)价函的降(提)幅度,做同比例
的下浮(提升)。
3.2.1.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
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1.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 报价原则
3.2.2.1 采用总价承包,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可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
差额的材料外,所有投标人采购材料的物价波动引起价格变化的风险,被视为
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2.2.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改造工程项目内容清单、施工现场
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以及制定的改造方
案编制报价书,不得哄抬报价或恶性压价。除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总
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标段工作进行的设计、设备采购、改造准备、临时设施(如
有)、现场作业、试运、再鉴定、竣工和缺陷责任处理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设
计费、设备购置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规费、企业
管理费、试验检验费、配合试运费、培训服务费、利润、税金以及本合同要求
由投标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2.2.3 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等由投标人投保的保险费含在投标报
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2.2.4 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按照中国大唐集团
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等要求进行报价,并
且不得低于国家及地方行业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在投标总报价表中单独列
36
项。
3.2.2.5 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在总工期不变的情况下,由于改造计划调整而
增加的各种费用;并根据本工程的气候特点充分考虑冬雨季施工的各项措施费
用。
3.2.2.6 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改造过程中发生的成品保护设施、看管等费
用,责任区域内承包人各自的保卫费用。
3.2.2.7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28 天(基准日期)当时所
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
方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税金和其它费用均计入投标报价中。
3.2.2.8 报价中的风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一般自然灾害造成投标人所属财产及人员的损失费用和预防一般自然
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执行期间发生的因停水、停电、变更、质量
检验、机械维修、天气影响、设备、材料迟供、环保或暂时脱供等因素可能造
成的窝工、停工、待工费用。
3.2.2.9 本工程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3.2.3 投标报价的费用构成
投标报价包括: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建筑及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
3.2.3.1 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察、收资、图纸、变更、竣工验收配
合等。
3.2.3.2 设备购置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费,含采购、运输、装卸、保管、利润、税
金等费用;
(2)招标人供应设备材料的卸车、保管、二次倒运及参加开箱验收的费
用。
3.2.3.3 建筑及安装施工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
用费、措施费、配合试运费、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3.2.3.4 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标段工程所发生的其他各种成
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总包管理费;
37
(2)试验检验费;
(3)培训服务费;
(4)不可预见费用;
(5)其他。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
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
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
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
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
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
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
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
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8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
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具有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
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其他组织需具有有效的证明文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 应提供近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
况说明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
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
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若为独立设计业绩可提供用户证明),
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明细
表)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
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项
目经理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经理应附身份
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附能证明其管
理过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
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7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证明材料,可以是有关部门出
具的证明文件或投标人的承诺文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9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
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
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
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
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
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
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当投标人在投标工具中填
写的内容与上传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不一致时,以上传的投标文件
(含电子签章 PDF 版)为准。
3.7.4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拟
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同时公示,便于投标人互相监督。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的要求
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cdt-ec.com)上传递交,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
还。
40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须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投
标。递交时间以传输完成后确认投标的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 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修改的,需在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
撤回原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上传。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且放弃投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须向招标人提供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
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
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施
工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投标人代表在中国大唐集团大唐电子商务平台上对开标记录进行线上
确认。
(3)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
制作记录。
6. 评标
41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
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
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
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
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
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
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采购结果审核意见的通知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
42
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
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
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
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没有招标代理机构
的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
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担保
7.6.1 在签订合同前/合同签订后 14 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
过投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
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
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
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
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
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
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
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
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3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
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到投标截止时间时,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 3 个使
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
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
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
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
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
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
44
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
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
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免责声明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5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
法
综合得分排序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 “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
有)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
.1
形式评审标准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2.1
.2
资格评审标准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
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46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发包人要求
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1
.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分包资格评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
评估法
根据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综合排序,综合排序高者优先。
总计
技术
商务
报价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00%
50%
10%
40%
2.2.2(1)商务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应性和投标文件
制作
15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5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商务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5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情况扣 0.2 分,扣至 3 分。3.投标文件完整性、编制水平 5 分,投标文件逻辑严密、重点突出,文字表述精准无歧义,图表数据详实的为好:4(含)-5 分;投标文件逻辑较严密、重点不突出,文字表述存在少量冗余或模糊,图表数据较详实的为较好:2(含)-4 分;投标文件逻辑混乱、无重点,文字表述不清,图表数据不详实的为一般:0-2 分。
2
企业实力
40
47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2.1
营业收入(近
三年平均)
25
营业收入≥1500 万元,得 25 分;500 万元≤营业收入<1500 万元,得 23 分;400 万元≤营业收入<500 万元,得 21 分;100 万元≤营业收入<400 万元,得 19 分;其余得 17 分。
2.2
一级建造师人
数
5
人数≥30 人,得 5 分;10<人数<30,得 4 分;人数≤10 人,得 3 分。
2.3
已建工程获奖
情况
5
近五年,省部级,专业性奖励为省部级获奖,3 项及以上;得(5 分)
;2 项得(4 分)
;1 项得(3 分)
;没有得 2 分。
若近五年,获得过国家级奖项(只限于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则该项得 5 分:
2.4
投标单位荣誉
称号
5
近五年,每获得 1 项国家级荣誉得 1 分,每获得 1 项省部级荣誉得 0.5 分,最高不超过 5 分。(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视为国家级荣誉)
3
财务状况
40
3.1
经营状况
25
三年盈利得 25 分;两年盈利得 21 分;一年盈利得 17 分;三年均不盈利得 5 分。
3.2
流动比率(最
近一年)
15
流动比率≥2,得 15 分;1.7≤流动比率<2,得 14 分;1.3≤流动比率<1.7,得 13 分;1≤流动比率<1.3,得 12 分;其余得 11 分。
4
银行资信等级
5
银行资信良好、等级为 AAA 级,得 5 分;银行资信较好、等级为 AAA-、AA+、AA 级,得 4 分;其余等级或银行出具的“结算良好”等描述性证明,得 3 分;如是非银行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得 0 分。
合计
100
备注:未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或无法分辨、模糊不清的会计报表,商务评分项财务评审指标按照评分项最低分计算。
2.2.2(2)技术评分标准
技术评分标准表
48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
性
10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者得 6 分;偏差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则每存在一条技术负偏差扣 0.5 分;未在偏差表中列出的,则每存在一条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2、完全响应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填写要求得 4 分;每出现一项未按要求填写的扣 0.2 分,扣至 1.5 分为止。
2
业绩
26
2.1
企业业绩
15
近 5 年须具有 1 个及以上(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锅炉整机设计及供货)业绩: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每具
有 1 个 600MW 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锅炉整机设计及供货业绩得6 分,最多得 15 分。
2.2
项目经理业
绩
11
1、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1 个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 600MW 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灵活性调峰改造项目(含水旁路或省煤器热水再循改造)业绩得 3 分,每增加一项,得 3 分,最多得 9 分。需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竣工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签字或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2、除项目经理外的拟派人员按如下评分:拟派的其他岗位人员具有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一人得 0.5 分,最多得 2 分(同一人员具有多证的均计分一次,不重复加分)
。
3
设计方案
20
3.1
设计方案的
完整性
8
根据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内容(如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选型、方案的可靠性与经济性、性能保证以及安全性、方案实施难度等)等进行评审:优秀的得 6(含)-8 分,良好的得 4(含)-6 分,一般的得 0(含)-4 分;
3.2
设计组织方
案
6
根据设计组织方案(如设计目标及原则、进度及计划安排、设计人员安排等)进行评审:优秀的得 4(含)-6 分,良好的得 2(含)-4 分,一般的得 0(含)-2 分;
3.3
设计方案先
进性
6
根据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内容(如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选型、方案的可靠性与经济性、性能保证以及安全性、方案实施难度等)等进行评审:好,得 4(含)-6 分;较好,得 2(含)-4 分;一般,得 0(含)-2 分;
4
设备、材料
供货
20
49
4.1
采购与供货
组织计划
10
采购与供货组织计划:采购范围及职责、采购和材料管理程序、分包与外购情况说明、监造、监理与检验、交货与运输、交货进度计划安排、现场储存及保管、质量控制以及保障与施工进度适应的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审:优秀的得 9(含)-10 分,良好的得 6(含)-9 分,一般的得 0(含)-6 分;
4.2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
能指标
10
从拟投设备的选型、配置、用户口碑、技术先进性以及与现有设备系统的匹配兼容性等方面进行评审:优秀的得 9(含)-10 分,良好的得 6(含)-9 分,一般的得 0(含)-6 分;
5
施工组织设
计
21
5.1
施工组织设
计
3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执行计划与工期保证、施工方案与现场管理、劳动力计划及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材料、构件的到场及用量计划、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危大工程的保障体系与措施方案等)进行评审:优秀的得 2(含)-3 分,良好的得 1(含)-2 分,一般的得 0(含)-1 分;
5.2
主要施工及
技术方案
2
根据工艺、材料、技术措施的合理性、先进性;施工机械及工器具配置齐全完整性;施工总平面布置合理性等进行评审;
优秀的得 2 分;良好的得 1.5 分;一般的得 1 分;
5.3
安全管理与安全文明施
工措施
2
根据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管理目标、安全措施、安全管理协议偏差、文明施工措施及考核、智慧工地管理措施合理性等进行评审;优秀的得 2 分;良好的得 1.5 分;一般的得 1 分;
5.4
质量管理与
措施
2
根据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制计划、措施目标、根治质量通病、确保合格竣工的措施和手段、对招标文件中有关质量标准、质量保证等方面未提出偏差等进行评审;优秀的得 2 分;良好的得 1.5 分;一般的得 1 分;
5.5
环境管理与
措施
2
根据环保管理体系、管理目标、管理制度、管理具体措施等评审; (在专用范本内根据具体项目进行细化,需明确好、较好、一般的具体评审细则)优秀的得 2 分;良好的得 1.5 分;一般的得 1 分;
50
5.6
工期进度及
保证措施
3
根据总工期、重要节点是否合理,施工进度网络图完整性,管理措施针对性等进行评审;优秀的得 2 分;良好的得 1.5 分;一般的得 1 分;
5.7
施工组织管
理
3
根据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置是否合理、项目经理资质及业绩等进行评审;优秀的得 2(含)-3 分,良好的得 1(含)-2 分,
一般的得 0(含)-1 分;
5.8
验收组织计划
2
根据验收组织计划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评审:优秀的得 2 分;良好的得 1.5 分;一般的得 1 分;
5.9
调试运行方案
2
根据调试运行方案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评审:优秀的得 2 分;良好的得 1.5 分;一般的得 1 分;
6
售后技术服务
方案
3
根据售后服务的内容、响应时效性、售后服务人员的安排等进行评审:优秀的得 2(含)-3 分,良好的得 1(含)-2 分,一般的得 0(含)-1 分;
合计
100
2.2.2(3)报价评分标准
报价评分标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审核
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
2
评标价格计算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2.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格 P。3.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
法
评标基准价(K)计算方法:1.若有效评标价为小于等于 3 家时,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 (P1+P2+P3+…+Pn)/n)};
(n≤3)
】
2.若有效评标价为 4-6 家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
51
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计算公式:K= {(P1+P2+P3+…+Pn-1)/(n-1)};
(4≤n≤6)
】
3.若有效评标价为 7 家(含 7 家)以上时,则去掉最高有效评标价和最低有效评标价后其余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 K 为评标基准价。
【基准价计算公式:K= {(P2+P3+P4+…+Pn-1)/(n-
2)};(n≥7)】4. 有效评标价计算评标基准价时,若开标时投标人为 7 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后合格投标人少于 7 家,则按照上述 1 和 2 原则进行计算。
4
报价评分计算
(100 分)
报价分计算办法:(1)若评标价 P 等于 K 时,得 90 分(基准分)
;
(2)评标价 P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 1 分,最低得 60 分;(3)评标价 P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在基准分基础上加 1 分,最高为 100 分;(4)若评标价 P 低于评标基准价 10%以上时,每低 1%在 100 分基础上扣 0.5 分,最低得 90 分。(5)中间采用插值法计算,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52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
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照商务因素评分、技术因素
评分和报价评分乘以分值权重加权得出综合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
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以技
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以业绩多者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权重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权重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商务评分标准;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2)技术评分标准;
(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3)报价评分标准。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
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
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
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
53
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1.4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方法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经评审
后的评标价格。
3.1.5 投标人出现报价错误时,评标价格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确定。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
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
C;
A 为所有商务评标专家对投标人商务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B 为所有技术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2.3 投标人得分=A×权重+B×权重+C×权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54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
人名单。
55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
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
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改
造工程报价表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 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中标通知书随附
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是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
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
1.1.1.6 发包人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发包人要求的文
件,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对其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1.1.1.7 三措两案:是指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改造实际情
况和发包人要求制定的针对合同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分解文件。包括
“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简称“三措两
案”。
1.1.1.8 图纸:是由发包人提供满足工作需要的图纸资料,以及在合同履
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
1.1.1.9 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
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改造工程报价表。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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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
的当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
1.1.2.5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
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国家强制监理的,监理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监
理资质。
1.1.2.6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
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1.1.3 改造工程
1.1.3.1 改造工程:为维持或改善火力发电设备与系统的安全性、可靠
性、可控性、经济性和环保性,使其能够处于安全运行状态,效率能够保持或接
近最佳状态而进行的检查和改造工作,包括设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调
试、试验、验收等内容。
1.1.3.2 备品配件:设备或工艺系统在改造过程中需要更换的各种部件、
组件、零件、插件、设备、阀门、管道、支吊架、保温材料、电缆、表计、填
充油、填充气等。
1.1.3.3 施工场地(或称现场):指用于合同改造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
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1.1.4 日期
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 11.2 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 11.2 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期。
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
括按第 11.3 款、第 11.4 款约定所作的变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 1.1.4.3 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包括计划竣
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
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单中写明的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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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 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 17.1 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
由合同条款约定。
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
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
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
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
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
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
额。
1.1.5.5 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 17.1 款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
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
1.1.6 报复役
报复役:机组经过整体试运行合格,并经现场全面检查,各项指标与状况
正常后,向当地电网公司报备用。
1.1.7 其他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
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
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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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要求;
(7)改造工程报价表;
(8)承包人建议书;
(9)图纸;
(10)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
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
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承包人文件的提供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
量向监理人提供承包人文件。合同约定承包人文件应批准的,监理人应当在合
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的设计文件的提供和审查按第 5.3 和第 5.5 款的
约定执行。
1.6.2 发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前期工作相关文件、环境
保护、气象水文、地质条件等,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承包人。由
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 11.3 款约定执行。
1.6.3 文件错误的通知
任何一方发现了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1.6.4 文件的管理
承包人应在现场保留一份合同、发包人要求中列出的所有文件、承包人文
件、变更以及其他根据合同收发的往来信函。发包人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
阅和使用上述所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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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
见、确定和决定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监理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
要求、请求、申请和报批等,监理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
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 7 天。
2. 发包人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
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 5.2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2.3 提供施工场地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
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2.5 组织技术交底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
2.6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7 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监理人
(如项目无监理人,监理人职责和权力由发包人行使)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
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60
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
理人无权修改合同。
3.1.2 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
的审查或批准,对项目、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
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
3.2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
3.3 监理人员
3.3.1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
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
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
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
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
3.3.2 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文件、改造工作等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
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的权利,
监理人的拒绝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3.3.3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在
该指示发出的 24 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 24
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
3.3.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 3.5 款约定应
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
3.4 监理人的指示
3.4.1 监理人应按第 3.1 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
有监理人授权的施工场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
3.3.1 项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
3.4.2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 3.4.1 项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
成变更的,应按第 8 条处理。
3.4.3 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或避免工程受损,监理人员
可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必须
在发出口头指示后 24 小时内补发书面监理指示,补发的书面监理指示应与口头
61
指示一致。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 24 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
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 24 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
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
3.4.4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 3.3.1 项被授
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3.4.5 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
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3.5 商定或确定
3.5.1 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
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
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
3.5.2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
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 15 条的约定处理。在
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按照第 16 条的约定对总监
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结果执行。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 办理法律、法规或发包人制度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
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人留存。
4.1.2 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改造工程范围、内容、技术要求及质量、
性能保证、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既定目标完成项目,并在保修期内
承担保修和缺陷修复义务。
4.1.3 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
目实施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4.1.4 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改造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三
措两案”),并对所有改造作业和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4.1.5 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
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并
对邻近生产设施进行有效隔离。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
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62
4.1.6 按照第 7.3 款约定负责施工现场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4.1.7 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
全,防止因改造作业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4.1.8 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改造工程,且应及
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4.1.9 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
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
人;
4.1.10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
订的各项管理制度;
4.1.11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担保
4.2.1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前一直有效。发包
人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2.2 如工程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由于发包人原因导
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
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4.3.1 承包人项目经理
4.3.1.1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
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 3.4 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
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管理机构
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3.1.2 项目经理应驻现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
理。项目经理确需离开现时,应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人
员需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承包人项目
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
核。
4.3.1.3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时,应提前 5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
同意。替换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63
4.3.1.4 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改造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为确保作业安
全和人员安全,在无法与发包人代表及时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
的措施保证与作业有关的人身、财产的安全,但应在 24 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
交书面报告。
4.3.1.5 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
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
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
次更换通知的 3 天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发
包人。继任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 4.3.1 项约定的职责。
4.3.2 承包人人员
4.3.2.1 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改造过程中如有
变动,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
管理人员时,应提前 2 天书面通知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4.3.2.2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可以随时检
查。
4.3.2.3 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应报发包人同意。主要管理人员
离开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
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4.3.2.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
离开施工现场的,发包人有权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4.4 分包
4.4.1 分包的确定
4.4.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不得进行分包。
4.4.1.2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
和能力。
4.4.1.3 项目分包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
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4.1.4 除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 2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
4.4.2 分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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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改造工程管理人员表,并对分包人的
改造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以及各种证照
的办理。
4.4.3 分包合同价款
4.4.3.1 除本项第 4.4.3.2 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
包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
付分包工程价款;
4.4.3.2 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发包人
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
4.4.4 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
分包人在分包合同项下的义务持续到缺陷责任期届满以后的,发包人有权
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前,要求承包人将其在分包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
承包人应当转让。除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转让合同生效后,由分包人向发包
人履行义务。
4.4.5 设备照管
4.4.5.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
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现场相关设备、设施等,直到项目完工交付发包人为
止。
4.4.5.2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
的,均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更换。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相关设备、设施损坏、丢
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除承包人以外的原因造
成设备、设施的损坏,承包人更换、修复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
4.5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项目。
5. 设计
5.1 承包人的设计义务
5.1.1 设计义务的一般要求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工
作,并符合发包人要求。
5.1.2 法律和标准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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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规定,以及国
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适用的版本。基准日之后,
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
准实施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提出遵守新规定的建议。
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应在收到建议后 7 天内发出是否遵守新规定的指示。
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指示遵守新规定的,按照第 14 条的约定执行。
5.2 承包人设计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在合同进度计划中专门列出设计进度计划,报
发包人批准后执行。承包人需按照经批准后的计划开展设计工作。
因承包人原因影响设计进度的,按第 11.5 款的约定执行。因发包人原因影
响设计进度的,按第 14 条变更处理。
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根据第 11.5 款提交修正的进度计
划、增加投入资源并加快设计进度。
5.3 设计审查
5.3.1 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应报发包人审查同意。审查的范围和内容在发包
人要求中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自监理人收到承包人的设计文件以及承包人
的通知之日起,发包人对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不超过 7 天。承包人的设计
文件对于合同约定有偏离的,应在通知中说明。承包人需要修改已提交的承包
人文件的,应立即通知监理人,并向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承包人的设计文件,
审查期重新起算。
发包人不同意设计文件的,应通过监理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说明
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具体内容。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的书面说明,对承包人文件
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
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
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
5.3.2 承包人的设计文件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承包人应当
严格按照经发包人审查同意的设计文件设计和实施工程。
5.3.3 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承包
人的设计文件后 7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设计文件,承包人应予以协助。
66
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承包人需按该
审查意见修改承包人的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应重新提出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根据新提出的发包人要求修改承包人文件。上述情形还
应适用第 14 条的有关约定。
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承包人应当严格按照批准后的承包人的设计文
件设计和实施工程。
5.4 培训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对发包人的人员进行工程操作和维修方面的培
训。合同约定接收之前进行培训的,应在第 16.4 款约定的竣工验收前完成培
训。
5.5 竣工文件
5.5.1 承包人应编制并及时更新反映工程实施结果的竣工记录,如实记载
竣工工程的确切位置、尺寸和已实施工作的详细说明。竣工记录应保存在施工
场地,并在竣工试验开始前,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形式和份数提交给监理
人。
5.5.2 在颁发竣工验收文件之前,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的份数和形式
向监理人提交相应竣工图纸,并取得监理人对尺寸、参照系统及其他有关细节
的认可。监理人应按照第 5.3 款的约定进行审查。
5.5.3 在监理人收到上述文件前,不应认为工程已根据第 16.4 款约定完成
验收。
5.6 操作和维修手册
5.6.1 在竣工试验开始前,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暂行的操作和维修手
册,该手册应足够详细,以便发包人能够对生产设备进行操作、维修、拆卸、
重新安装、调整及修理。
5.6.2 承包人应提交足够详细的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在发包人要求
中明确的相关操作和维修手册。在监理人收到上述文件前,不应认为工程已根
据第 16.4 款约定完成验收。
5.7 承包人文件错误
承包人文件存在错误、遗漏、含混、矛盾、不充分之处或其他缺陷,无论
承包人是否根据本款获得了批准,承包人均应自费对前述问题带来的缺陷和工
67
程问题进行改正。
6. 材料和设备
6.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6.1.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由承包人
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设备负责。
6.1.2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将各项材料和改造设备的供货人
及品种、技术要求、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承包
人应负责提供的材料和改造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
准。
6.1.3 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验和交货
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及发包人指
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和
发包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提供材料和设备。
6.3 专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和设备
6.3.1 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
机资料,必须专用于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改造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
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6.3.2 随同设备运入施工场地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应由
承包人会同发包人和监理人按供货人的装箱单清点后共同封存,未经发包人同
意不得启用。承包人因合同工作需要使用上述物品时,应向发包人提出申请。
6.4 实施方法
承包人对材料的加工、设备的采购、制造、安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合同
约定以及行业习惯来实施。
6.5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6.5.1 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设备,并要求
承包人立即进行更换。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
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6.5.2 发包人和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应即时发
68
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改正,并禁止在改造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
备。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1.1 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
施。进入施工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
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监理人批准。
7.1.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
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提供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
7.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标准时,监理
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
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7.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7.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
建设的临时设施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上述施工设备和
临时设施中的任何部分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7.4.2 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根据合同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
8. 交通运输
8.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承包人应根据改造工程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
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施工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
用。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8.2 场内施工道路
8.2.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
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
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
8.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
69
免费提供发包人和监理人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
8.3 场外交通
8.3.1 承包人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
等由承包人承担。
8.3.2 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
行驶,并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8.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
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
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8.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
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
8.6 水路和航空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
义包括河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
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
9. 测量放线
9.1 施工测量
9.1.1 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合格的
人员、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
9.1.2 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错误或出现超
过合同约定的误差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并承担相应的
复测费用。
9.2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其提供上述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损失的,发
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在设计或施工中对
上述资料的准确性进行核实,发现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的,应及时通知监理
人。
70
10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0.1 安全文明施工
10.1.1 安全施工要求
10.1.1.1 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安
全生产的要求,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改造项目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承
包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任何指示。
10.1.1.2 因安全生产需要暂停施工的,按照第 11.6.1 项【暂停施工】的
约定执行。
10.1.2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承包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遵守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编制“三措
两案”,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改造工程
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
督。
10.1.3 特别安全生产事项
10.1.3.1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及发包人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
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
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
书。
10.1.3.2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闭空间、易燃易爆
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等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安
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10.1.3.3 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
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以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报
送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10.1.3.4 承包人进行起重、有限空间、高空等高风险作业时,施工开始前
应办理相关手续。
10.1.4 治安保卫
10.1.4.1 承包人应指定专人统一管理施工场地及生活区在内的治安保卫,
履行合同项目的治安保卫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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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
急预案。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
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
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
亡和财产损失。
10.1.5 文明施工
10.1.5.1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
整齐。施工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合
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有其他要求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
10.1.5.2 在改造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多余
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等,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
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
的材料、设备和临时设施等。
10.1.5.3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
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0.1.6 事故处理
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
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
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
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中国大唐集
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
10.1.7 安全生产责任
10.1.7.1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
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损失:
(1)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
产损失;
(2)由于发包人原因对承包人、监理人造成的人员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自身人员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
10.1.7.2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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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承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承包人、发包人、监理
人以及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10.2 职业健康
10.2.1 劳动保护
10.2.1.1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安排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
障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并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承包人应依法为其履行合同
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承包人应督促其分包人
为分包人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
10.2.1.2 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并提供劳
动保护,并应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降低噪声、控
制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承包人雇佣人
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的,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10.2.1.3 承包人应按法律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
休假的权利。因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
规定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10.2.2 生活条件
承包人应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承
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传染病,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并定期对施工现场、
人员生活基地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在远离城镇的施工场地,还
应配备必要的伤病防治和急救的医务人员与医疗设施。
10.3 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合同履行期间,
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
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
承包人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
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
人承担。
11. 工期
11.1 进度计划
11.1.1 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
73
经监理人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具有合同约束力,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实际进度
与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人应当指示承包人对进度计划进行修订,重新提交给
监理人审批。提交的进度计划表应符合发包人要求,其中必须包括(但不限
于):
(1)承包人拟进行项目的工序和时间表;
(2)承包人在施工现场进行各项工作所需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预计数
量;
(3)承包人拟进行改造项目的设计、供货、施工工期进度表。
11.1.2 监理人对进度计划的认可不免除承包人于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
11.1.3 在未经监理人同意前,承包人不得对已经发包人认可的进度计划作
任何实质性的更改。
11.1.4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经监理人认可的项目节点进度计划。
11.2 改造工程实施
11.2.1 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 7 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应在第
1.1.4.3 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在接收证书中写明。
11.2.2 如果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承包人因此无法按
期完工,双方应共同商议延期后相关事宜。但承包人必须尽一切努力去缩小该
延迟所造成的后果。
11.2.3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的赶工,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
承担。
11.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
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
计划的,按照第 11.1 款的约定执行。
(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设备或变更作业地点;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作业;
(5)发包人按第 9.2 款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
(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74
(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由于出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
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
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逾期
竣工违约金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
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11.6 暂停和终止
11.6.1 暂停施工
11.6.1.1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施工的,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及时下达暂停
施工指示。情况紧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按照第 11.6.1.4 目
【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执行。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
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1.6.1.2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
误的工期,且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 24 小时内仍未复工的,视为第
2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8)目约定的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
情形。
11.6.1.3 指示暂停施工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
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
11.6.1.4 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
因紧急情况需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
先暂停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发出指示,
逾期未发出指示,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监理人不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
的,应说明理由,承包人对监理人的答复有异议,按照第 22 条【争议的解决】
约定处理。
75
11.6.1.5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暂停施工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
在施工复工前,监理人会同发包人和承包人确定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并确
定施工复工条件。当施工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经发包人批准后向承包人
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
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
的工期;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按照第 11.3 款【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
误】约定办理。
11.6.1.6 暂停施工期间的工程照管
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照管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费用
由责任方承担。
11.6.1.7 暂停施工的措施
暂停施工期间,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改造工程质量及
安全,防止因暂停施工扩大损失。
11.6.2 合同的终止
11.6.2.1 因承包人的过错而导致合同终止
(1)如果承包人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且对合同的履行有实质性的和负面
的影响造成的过错,发包人可在不影响对违反合同所作的任何其它补救措施的
条件下,以书面通知承包人违约。
(2)当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最低性能保证值时,发包人有权终止部分或合同
的全部。
11.6.2.2 因破产而导致合同终止
如果承包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或其他无力偿还债务,发包人可在任何时候用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而不对
承包人进行任何补偿。但上述合同的终止并不损害或影响发包人采取行动或补
救措施的任何权力。
11.6.2.3 因发包人的以下过错导致合同终止
发包人未按合同在从应付款的最后日期起 90 天,仍未向承包人付款,并且
没有承包人可以接受的合理理由;或发包人破产;或从发出暂停通知起,项目
持续暂停时间超过 1 年,承包人可终止合同。
76
12. 工程质量
12.1 工程质量要求
12.1.1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关
设计、设备、施工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
定。
12.1.2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设备、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
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12.2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监理人有权对工程全过程涉及到的设计、材料、设备、施工等进行检查和
检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
12.3 不合格项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不合格项,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
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
包人承担。无法补救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12.4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施工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施工质量检测机构鉴
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合同当事人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合同当事人无法达
成一致的,按照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执行。
13. 试验和检验
13.1 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3.1.1 本款适用于竣工试验之前的试验和检验。
13.1.2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
理人对上述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
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
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13.1.3 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
外,承包人可自行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
人应签字确认。
77
13.1.4 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
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
承包人共同进行。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
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
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
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
13.2 现场材料试验
13.2.1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
人提供试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
13.2.2 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
他试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复核性材料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
助。
13.3 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
试验,监理人认为必要时,应由承包人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
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批准。
14. 变更
14.1 变更的范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
情形的,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变更: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14.2 变更权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第 14.3 款(变更程序)向
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14.3 变更程序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 7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应审
78
查,并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 7 天内,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商定此估
价。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监理人应确定该估价。
14.4 变更估价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
价格;
(2)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但有类似项目
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变更
工作的价格;
(3)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无相同及类似报价的,按照合理成本加利润
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协商后在变更通知单(或委托单)中明确变更的内容及
计量、计价原则和方法。
14.5 暂估价
暂估价专业分包工程、服务、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
合同条款中约定。
14.5.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取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合同当事人
也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选择其他招标方式。
第 1 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招标,对该暂估
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按照以下约定执行:
(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 14 天将招标方案
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方案后 7 天
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经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
工作;
(2)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 14 天将招标文件通过监理人报
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文件后 7 天内完成审批或
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有权确定招标控制价并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评标;
(3)承包人与供应商、分包人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前,应当提前 7 天将确定
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候选分包人的资料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资料
后 3 天内与承包人共同确定中标人;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 7 天内,将暂估
79
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第 2 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
标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
动前 14 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7 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
同。
14.5.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
取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
第 1 种方式: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本项约定确认和
批准:
(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
同前 28 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 3 天内报送发包
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 14 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
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该书面申请已获得同意;
(2)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供应商、分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
求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供应商、分包人;
(3)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 7 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
人留存。
第 2 种方式:承包人按照第 14.5.1 项【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约定
的第 1 种方式确定暂估价项目。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具备实施暂估价项目的资格和条件的,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
后,可由承包人自行实施暂估价项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具
体事项。
14.5.3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
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承包人原因
导致暂估价合同订立和履行迟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
包人承担。
80
15. 支付
15.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5.2 预付款
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设计和工程实施购置材料、施工设备、修建临时
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额度、预付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
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
15.3 工程进度付款
15.3.1 付款时间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进度付款按月支付。
15.3.2 支付分解表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价格清单的价格构成、费用性
质、计划发生时间和相应工作量等因素,按照以下分类和分解原则,结合第
11.1.1 项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汇总形成月度支付分解报告。
(1)勘察设计费。按照提供勘察设计阶段性成果文件的时间、对应的工作
量进行分解。
(2)材料和工程设备费。分别按订立采购合同、进场验收合格、安装就
位、工程竣工等阶段和专用条款约定的比例进行分解。
(3)其他工程价款。除第 15.1 款约定按已完成工程量计量支付的工程价
款外,按照价格清单中的价格,结合第 11.1.1 项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拟完成的
工程量或者比例进行分解。
承包人应当在收到经监理人批复的合同进度计划后 7 天内,将支付分解报
告以及形成支付分解报告的支持性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当在收到承包
人报送的支付分解报告后 7 天内给予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经监理人和发包人
批准的支付分解报告为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合同进度计划进行了修订
的,应相应修改支付分解表,并按本目规定报监理人批复。
15.3.3 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应在每笔进度款支付前,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除合同
另有约定外,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81
(1)当期应支付金额总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应支付金额总额、已支
付的进度付款金额总额;
(2)当期根据支付分解表应支付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应支付金
额;
(3)当期根据第 15.1 款约定计量的已实施工程应支付金额,以及截至当
期期末累计应支付金额;
(4)当期根据第 15 条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
变更金额;
(5)当期根据第 23 条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
索赔金额;
(6)当期根据第 15.4.1 项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金额,以及截至当期
期末累计扣减的质量保证金金额;
(7)当期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以及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增加
和扣减的金额。
15.3.4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
14 天内完成审核,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
料,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
书。监理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完成审核的,视为监理人同意承包人进度付款申
请。监理人有权核减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
额。
(2)发包人最迟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 28 天内,将进度应
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的,视为发
包人同意进度付款申请。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
期付款违约金。
(3)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
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
(4)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
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
15.3.5 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
82
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
的,监理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监理人、承包人复
核同意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15.4 质量保证金
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发包人的进度付款中,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
扣留质量保证金,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或
比例为止。
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
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在 50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
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并将无异议的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
人。
15.5 竣工结算
15.5.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价格不因物价波动和法律变
化而调整。
15.5.2 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
数和期限向监理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监理人应当在
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 7 天内完成核查、准备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并送发包人审
核,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21 天内提出具体意见或签认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并在发
包人签认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后的 50 天内将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未在约
定时间内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或者签认竣工付款证明文件的,视为同意承包人
提出的竣工付款金额。
15.5.3 竣工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
和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
16. 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
16.1 竣工试验
16.1.1 承包人按照第 13.1.2 款和第 13.1.3 款提交文件后,进行竣工试
验。
16.1.2 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将可以开始进行竣工试验的日
期通知监理人或发包人,监理人或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日期内,确定
竣工试验具体时间。除专用合同条款中另有约定外,竣工试验应按下述顺序进行:
83
(1)单体试验,承包人对单体设备按合同约定进行适当的检查和功能性试
验,保证每一项设备都满足合同要求,并能安全地进入下一阶段试验;
(2)系统试验,承包人应进行系统试验,保证工程或区段工程满足合同要
求,在所有可利用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运行;
(3)性能试验,当工程能安全运行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或发包人,可
以进行其他竣工试验,包括各种性能测试,以证明工程符合发包人要求中列明的
性能保证指标。
16.1.3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及设备试运行。试运行所需人员、设
备、材料、燃料、电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的条件以及试运行费用等由专用
合同条款规定。
16.1.4 某项竣工试验未能通过的,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的指示限期改正,
并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应责任。
16.2 竣工验收的含义
竣工验收是指承包人完成了全部合同工作后,发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的验
收。
16.3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竣工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6.4 竣工和验收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发包
人经过验收后同意接收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验收合
格证明文件。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合同当
事人和监理人在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中签字的日期为准。
16.5 竣工清场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颁发后,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
进行清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7.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7.1 缺陷责任期
17.1.1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从机组投复役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为 12 个月。
84
17.1.2 缺陷责任期的延长
上述的缺陷责任期满之前,已经存在但不能立即处理的因承包人的原因造
成的缺陷,发包人有权根据缺陷情况适当延长缺陷责任期,延长期限最长不超
过 12 个月。
17.1.3 承包人一旦收到发包人的缺陷处理书面通知,即应有责任履行缺陷
消除义务。
17.2 保修责任
17.2.1 保修期 12 个月,自机组报复役之日起计算。
17.2.2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自机组报复役之日后 180 天内出现因改造
质量原因引起的非计划停运,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
17.2.3 保修期内若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派人无偿修复,发包人将视问题的严重程度酌情扣减质量保证金。承包
人未按发包人要求处理的,发包人可自行委托他人进行处理,相关费用由承包
人承担,发包人可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承
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付款通知后 10 日内支付给发包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
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7.2.4 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可向发
包人申请返还质量保证金。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申请后,应于 14 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
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 50 天内按照约定将质量保
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的,
按本合同第 22 条【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理。
18. 保险
18.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参与本项目全体人员购买
工伤保险或全过程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的承包人人员禁
止进入施工场地;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合
同延期,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
18.2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其已投保的各项保险的凭证和保险单复印件,
85
相关凭证将作为合同付款的依据之一。
19. 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的确认
19.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
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
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19.1.2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
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发生争议时,按第 22 条
【争议的解决】的约定处理。
19.2 不可抗力的通知
19.2.1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
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
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19.2.2 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
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
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19.3 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
19.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
同约定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工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
付。
19.3.2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
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已运至现场的设备、材料的损坏,以及因改造设备、设施
损坏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工器具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
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
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
86
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
包人承担。
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
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
任。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
其违约责任。
1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
和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
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为项目订购的并已交付给发包人,或承包人有责任接受交付的
材料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3)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而产生的费用,或因不能退货
或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4)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5)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6)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7)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上述款
项后 28 天内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20. 违约
20.1 发包人违约
20.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违反第 14.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
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
87
(3)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
(4)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
复工的;
(5)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除本项第(5)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
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 3 天内
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监理人。
20.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
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违
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20.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按第 20.1.1 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约定暂停施工满 28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的,或出现第 20.1.1 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第(5)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承
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
润。
20.1.4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约定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 28 天内支付下列
款项,并解除履约担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为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3)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款项;
(4)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的违约金;
(5)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6)按照合同约定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
(7)因解除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
合同当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的,按照第 22 条【争议的解
决】的约定处理。
88
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项目和与项目有关的已购设备材料的保护和移交工
作,并将施工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
件。
20.2 承包人违约
20.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2)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实施和竣工的工程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
(3)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设备、材料和工器具等的;
(4)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5)承包人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现场的设备、材料和工
器具等撤离施工现场的;
(6)承包人未能按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7)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
(8)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缺陷进行修复,
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
(9)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10)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一项或更多项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没有达到要
求的;
(11)由于承包人原因,产生安全事故及环境保护事故的;承包人在本项
目或其它项目中因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保护事故被行政处罚、列入失
信名单等。
(12)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承包人发生除本项第(9)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
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若承包人在其他项目中因产生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保护事故被行政处罚、列入失信名单等,发包人有权
终止本合同。
2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20.2.2.1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增加的费用除应包括由于上述违约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
89
还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此外,合同当
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20.2.2.2 承包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由于承
包人的原因导致发包人拒收项目的,并不免除承包人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20.2.2.3 承包人发生第 20.2.1(8)目约定的违约情形应支付违约金,违
约金额度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 20.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
(8)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或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
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
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施工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设备、材
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
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
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0.2.4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 28 天内完成
估价、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工作对应的
合同价款,以及承包人已提供的材料、临时设施等的价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完成现场的清
理和撤离;
(5)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
结清全部款项。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有权暂停对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项付
款和已扣款项。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项支付达成一致
的,按照第 22 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20.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
90
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
照约定解决。
21. 索赔
21.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
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l)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监理人递交
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
(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
内,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
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承包人未在前述 14 天内递交索赔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
(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21.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
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并在收到上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
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应在做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50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第 17 条的约定执行。
21.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承包人按第 16.5 款的约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
提出在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1.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扣减付款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应
按以下程序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l)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 14 天内,向承包人递交
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扣减的付款金额和
(或)延长缺陷责任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 14 天
91
内,向承包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扣减付款金额和延长
缺陷责任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1.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1)发包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发包人从承包人处得到赔付的金额
和(或)缺陷责任期的延长期。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金额可从拟支付给承包
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在收到索
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 14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
人。如承包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后 14 天内未做答复,则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2)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
理结果的,按第 22 条的约定执行。
22.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
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l)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 目修改为: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
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专
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技术协议书)、已标价改
造工程报价表、招标文件及澄清、投标文件及澄清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7 目修改为:
三措两案:是指承包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依据改造实际情况和发包
人要求制定的针对合同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分解文件。包括“组织措
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简称“三措两案”。涉及
环保的项目,应增加编制环保措施即“四措两案”。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
1.1.2.5 监理人: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款修改为: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
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要求(技术协议书);
(7)改造工程报价表;
(8)招标文件及澄清;
(9)投标文件及澄清
93
(10)其他合同文件。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承包人文件的提供
本项修改为:
如果一方发现为实施工程准备的文件中有技术性错误或缺陷,应立即将该
错误或缺陷通知另一方。
承包人按照下列份数向业主提供有关文件:
(1)制造商文件份数:每台设备不少于 3 份
(2)勘察报告份数:3 份
(3)设计图纸份数:初设(含计算书)3 份(电子版 2 套),施工图 3
份。
(4)竣工资料:3 份,竣工图纸 3 份、电子版 2 份。
(5)承包人与分包商签订的所有合同及技术协议:2 份(另提供技术规范
书电子版 2 份)。
(6)承包人在分包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招评标资料份(包括招标文件、中标
单位投标文件及评标报告、会议纪要等)。
1.6.2 发包人提供的文件
本项修改为:
发包人在时间内提供份文件给承包人,包括前期工作相关文件、环境保
护、气象水文、地质条件等,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承包人。由于
发包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 1。/1.3 款约定执行。属于借阅
的资料承包人用完返还给发包人。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标准和条件;
提供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
2.8 发包人其他义务
本款修改为:
2.8.1 负责审查承包人的资质,检查其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及实施
情况。
94
2.8.2 负责对承包人改造工作的检查、监督与考核。
2.8.3 委托监理负责安全、环保、质量、工期、费用等过程控制与管理。
2.8.4 为承包人提供相关图纸、改造技术标准和有关技术资料,并有专责
人员适时解决承包人提出或遇到的各类问题。
2.8.5 审核承包人提供的“三措两案”(涉及环保的项目为“四措两
案”)、人员资质、试验设备、工器具检验报告等。
2.8.6 负责组织设备系统解列、隔离和验收工作,为改造工程提供安全施
工条件。
2.8.7 负责提供施工场地,现场具备的起吊设施,改造工程所用水源、气/
汽源、电源的接口。
增加此款:
2.9 发包人的其他权利
2.9.1 对工程有建议、检查、监督、奖罚权;
2.9.2 有权纠正承包商和分包商的违约行为,并得到损失赔偿。
2.9.3 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由其派遣或雇用的那些工作不能胜任或玩忽职
守的人员。上述撤换的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重新回到施工现场。
2.9.4 有权对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和建议。
2.9.5 有权参与或监督承包人组织的各项分包招标活动,对分包合同执行
情况具有监督、检查、处理的权利。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监理人在行使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且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事
项。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9 竣工资料的套数:
技术资料为 10 套,电子文本 2 套。电子版图纸、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
辑性强,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进行分类归档,并根据分类提供超链接方式的索
引文件。建设中列出的所有资料应以“初设图(资料)”“施工图(资料)”
和“最终(资料)”“竣工图(资料)”状态提交。承包人根据计划和工程的
95
进展更新所有资料,并根据总的合同条件提交所有最终资料。在施工前 1 个月
提供供施工用蓝图。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技术协议要求。
1.6.2 发包人提供文件的约定: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
础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除另有批准外,承包人的工作需要遵照发
包人的下列技术文件:(1)技术协议。(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4.1.10 项修改为:
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及其上级公司制订的各
项管理制度,并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本合同工程并接受
发包人监督,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当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对雇用人员有特殊规定时,承包人应按当地规定执行。
4.1.11 项修改为: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 施工中发包人提出安全、质量问题,承包人应给予相应回复。
2. 发包人提供合格的现场已有起吊设施(如行车)给承包人使用,承包人
在使用过程中应按规程进行认真检查,操作安全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3. 承包人认真做好标准化作业,负责改造后设备、设施的标志、标识齐
全。
4. 负责施工区域内的设备、地面、门窗、钢梁、平台等的卫生保洁清扫,
对施工产生的废旧物资运送到发包人指定地点,对施工产生的垃圾负责清运、
处理,使之满足环保要求。
5. 负责临时用水、用电、用气(汽)的铺设、接引。
6.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问题而影响工期时,应及时
向发包人报告,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调整工期,否则承包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
成施工任务,无故延期将按第 11.5 款进行考核。
7. 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不符合项处理由承包人承担(需返厂处理的除
外),直到验证合格,特殊情况下难以达到要求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8. 承包人应保证施工期间人力和技术力量的投入,服从发包人的安排,不
能出现因人力和技术力量不足等原因造成改造工期拖延、施工质量达不到标准
要求等问题。如果因为承包人工期和质量不能满足竣工要求,发包人有权拿出
部分项目重新外委,外委项目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合同中扣除。
96
9. 改造工程需采取的临时措施由承包人负责,由于改造等原因造成部件损
坏而增加的临时工作量由承包人负责。
4.2 履约担保
4.2.1 项修改为:
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14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合同总价 10%的履约保证金或
提供一份合同总价 10%的履约保函,作为其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根据本条开
具履约保函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保函应由发包人可接受的商业银行开
具,履约担保格式见本章合同附件格式。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竣
工验收合格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
承包人。
4.3 承包人项目经理及人员
4.3.2 承包人人员增加:
4.3.2.6 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
[2004]22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
(国办发〔2016〕49 号),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和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
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无误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该账户支付拖欠
的农民工工资。
4.3.2.7 承包人未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的,发包人将按照当地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在支付给承包人工程进度款中扣留农民工资保证
金,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4.3.2.8 承包人应设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用账户上的款项只能用于
支付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及其分包单位,应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农民
工工资支付表,并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经承包人汇总并核查后,与当月工
程进度等情况一并报送至发包人。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查同意
后,发包人依据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将农民工工资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承包人应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定期对农民工工资账户支付情况进行
检查。
4.3.2.9 发包人有权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如果承包人或其分包单位
所负责的工程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每
97
发生一次农民工工资迟付、聚众讨薪、骚乱滋事、停工罢工、上访等事件,对
承包人按未及时足额支付的工资总额的 1-30%进行处罚。
4.4 分包
4.4.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乙方责任分包给第三方。
4.4.2 禁止分包的主要情况
(1)未经发包人同意禁止分包或变更分包人。
(2)工程项目应依法分包,专业分包工程原则上不得超过总承包工程的
30%,且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对 EPC 总承包单位分包人的相关要求等同于发包
人。
(3)专业承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专业分包后不
允许再次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不允许再次分包或重复分包,即不允许“层层分
包”。
(4)严禁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
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
的,均属于转包行为。承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管理机构和派
驻相应人员,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
(5)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分包:一是承
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的;二是施工总
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发包人认可,承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
程分包给他人的;三是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
企业名义承揽工程。承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
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合同负责人、安全及质量管理主要负责
人不是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5. 设计
5.5 竣工文件
5.5.1 承包人提供竣工记录的形式份数。
6. 材料和设备
6.1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6.1.2 承包人中标后,按下列格式和要求填写报送发包人批准。
供货人: ;
98
品种: ;
技术要求: ;
规格: ;
数量:;
供货时间:。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6.3 专用于改造工程的材料和设备
6.3.1 项修改为:
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
料,必须专用于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改造工程,未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承包
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
10.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0.1 安全文明施工
10.1.1.1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事项:。
10.1.2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本项修改为:
发包人、承包人要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其保证和
监督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与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的各
项规章制度。
承包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遵守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编制“三措
两案”(涉及环保的项目应编制“四措两案”),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
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改造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
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10.1.5 文明施工
10.1.5.1 目修改为: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施
99
工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除此之外,
还应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办法》和《火力发电厂安全文
明生产达标验收导则》的要求执行。
11. 工期
11.1 进度计划
11.1.1 承包人应于合同开工前天向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本合同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是指:当地气象部门认定的达到或超过 50 年一
遇的大风、降雪、暴雨、冰雹、雷暴等。
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如果承包人未按规定工期完成全部工程,应按误期天数向发包人支付逾期
竣工违约金,每误期一天扣除合同价款的 5‰(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11.6 暂停和终止
11.6.1 暂停施工
11.6.1.5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本目修改为:
暂停施工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
在施工复工前,监理人会同发包人和承包人确定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并确
定施工复工条件。复工前重新组织现场安全措施验收,当具备复工条件时,监
理人应经发包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
工。
承包人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
的工期;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按照通用条款第 11.3 款【发包人引起
的工期延误】约定办理。
12. 工程质量
12.1 工程质量要求
12.1.1 设备、施工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13. 试验和检验
13.2 现场材料试验
13.2.1 本项修改为:
100
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
试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器材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并得到监理人
和发包人的认可。
14. 变更
14.1 变更范围
本款修改为: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视为变更:
(1)合同范围的变化,包括合同外委托或出现合同范围内的甩项工作等;
(2)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
(3)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设计;
14.4 变更估价
本款修改为:
合同范围的增减引起费用的调整执行以下原则:
(1)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
价格;
(2)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但有类似项目
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变更
工作的价格;
(3)已标价改造工程报价表中无相同及类似报价的:
1)增加工作项目,能执行行业或地方定额的,依据基准日期的行业或地方
定额及配套取费标准、配套调整文件计取费用。
如采用电力行业定额,安装材料价格执行与所采用定额配套的《电力建设
工程装置性材料综合预算价格》或《电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建
筑材料价格执行;
如采用地方定额,材料价格执行基准日期工程所在地造价信息部门发布的
信息价,不足部分采用经发包人确认的价格;
设备价格:采用变更发生期的地区信息价,采用信息价的顺序以工程所在
地为起点由近及远;信息价不足部份的设备价采用经发包人确认的价格。
按上述约定原则确定的变更价格下浮 5-1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此区间
确定)后进行结算,税金按有关规定计取(装置性材料、设备价格不参与下
101
浮)。
2)无定额参照的,按照合理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协商后在变
更通知单(或委托单)中明确变更的内容及计量、计价原则和方法。
14.5 暂估价
14.5.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用第(1 或 2)种方式。
14.5.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采用第(1 或 2 或 3)种方
式。
本款增加 14.5.4 项、14.5.5 项:
14.5.4 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以中标金额(不含税)与工程量清单中所
列的暂估价(不含税)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调整合同价格。
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以中标金额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列入
调整合同价格。
14.5.5 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或材料、工程设备由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第 14.4 款【变更估价】进行结算。
15. 支付
15.1 付款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按照设计、设备、施工(含其他费
用)三项内容的实际完成情况分别支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质量保证
金。
15.2 预付款
合同签订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设备及材料价格的 10%、发包
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建筑安装费 10%作为预付款。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履约保
函或履约保证金后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扣回,当承包人完成合同总额金额 30%工作量后,承
包人开始向发包人还款,发包人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中 1 次扣回预付
款。当一次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少于规定扣回的金额时,其差额应转入下一次支
付中扣回。
15.3 工程进度付款
本款修改为:
1. 勘察设计费的支付
102
承包人完成初步设计后,发包人支付 60%的勘察设计费、交付竣工图后支
付 37%的勘察设计费,剩余 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经招标人
同意和确认的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后,及时支付质量保证金的对应价款。
2.设备款的支付
(1)投料款:
a.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主要部件的采购证明,并开具 60%设
备款项(单台机组)发票后,经发包人审核通过后,由发包人在一个月内支付
60%的投料款。
(2)到货款:
承包人按合同的交货进度及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单台机组全部设备运到
交货地点经过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开箱检验,并将下
列单据提供给发包人,经发包人验明无误后支付合同设备价格的 20%作为到货
款。
a. 由发包人授权代表签署的全部设备的"验货证明" (正本一份,复印件
份);
b. 全部设备的详细装箱清单(正本一份,复印件份);
c. 全部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正本一份,复印件份);
单台机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完成工程结算后支付
至结算价款(单台机组)的 90%,经外部审计完成后(如有)支付至审计价款
的 97%,剩余 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经招标人同意和确认的
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后,及时支付质量保证金的对应价款。
3.建筑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价款)的支付:
3.1 进度款的支付
(1)承包人提交工程价款申请单(工程产值报表及其相关资料),经发包
人确认后,按发包人确认金额的 100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按照确认
金额的【80%】及时支付给承包人。
(2)单台机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如有)
后,并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且完成工程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90%,经外部
审计完成后(如有)支付至审计价款的 97%,剩余 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收到
103
中标人开具的经招标人同意和确认的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后,及时支付质
量保证金的对应价款。
4.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
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
的,发包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承包人、发包人复
核同意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15.4 质量保证金
本款修改为:
1.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采用以下方式:
15.4 保函(保险)方式;
1. 质量保证金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设计费最终结算价款的 3%;
(2)设备费最终结算价款的 3%;
(3)建安费最终结算价款的 3%;
在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经发包方同意和确认的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后,
及时支付质量保证金的对应价款,质量保证金保函期限至缺陷责任期满,保函
为不可撤销保函,不设免赔额、免赔率。
在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在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2. 缺陷责任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在 24 小时内派人负责无偿修
复,发包人将视问题的严重程度酌情扣减质量保证金。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
修理的,发包人可自行委托他人进行修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
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承包人应在收到发
包人付款通知后 10 日内支付。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5.5 竣工结算
15.5.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价格不因物价波动和法律变
化而调整。
15.5.2 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颁发后,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
数和期限向发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发包人应当在
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的 7 天内完成核查、准备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和审核,发包
104
人应在收到后 21 天内提出具体意见或签认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并在发包人签认
竣工付款证明文件后的 50 天内将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
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或者签认竣工付款证明文件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提出的竣
工付款金额。
16. 竣工试验和检验
16.1 竣工试验
16.1.2 承包人应在天将可以开始进行竣工试验的日期通知监理人或发包
人,监理人或发包人应在的日期内,确定竣工试验具体时间。
16.1.3 除发包人提供的外,试运行所需人员、材料、消耗品、工具等必要
的条件以及试运行费用等均由承包人负责。
16.4 竣工和验收
竣工日期为:单台机组 45 天(含完工后调试)。1 号机组 2026 年等级检
修(预计时间 9 月)、2 号机组 2027 年等级检修(预计时间 5 月),具体竣工
日期以接甲方通知开工日期开始计算为准。
17.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7.1 缺陷责任期
17.1.1 缺陷责任期
本款修改为:
缺陷责任期从机组投复役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为 24 个月。
19. 不可抗力
19.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本款修改为: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84 天或累计超过 140 天的,发包人
和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
付的款项,该款项包括:
(1)合同解除前承包人已完成工作的价款;
(2)承包人为项目订购的并已交付给发包人,或承包人有责任接受交付的
材料和其他物品的价款;
(3)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而产生的费用,或因不能退货
或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105
(4)承包人撤离现场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费用;
(5)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款项;
(6)扣减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的款项;
(7)双方商定或确定的其他款项。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本款商定或确定上述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上述款项
的支付。
20. 违约
20.2 承包人违约
20.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20.2.2.1 目修改为: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增加的费
用除应包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行为直接造成发包人的所有支出或损失外,还应包
括由于承包人违约而造成的发包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如果承包人未按规定
工期完成全部工程,其违约金按每误期一天,扣除合同价款的 0.5%;承包人违
约造成发包人其他损失时,承包人承担其相应损失费用。本项目违约金上限不
超过合同价款的 30%,合同总责任总上限不超过合同价的 100%。且除上述罚则
外,承包人不承担因违约造成的任何间接损失。
20.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现场的设备、材料、工器具、临时设施、承包人
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费用的承担方式:。
承包人承担的违约金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当拟支付给承
包人的合同价款不足时,应由承包人直接支付给发包人。
22.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
解决,任何一方可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及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
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合同
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应以采购主体单位实际办公地址为准,具体为:巩义市
站街镇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9 办公室。
23. 合同专用条款附件
106
附件一:廉洁合同
廉洁合同
为规范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工作,
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经甲方、乙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
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合同谈判、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商业秘密。
(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谈判、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
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让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乙
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
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
不得要求乙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
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
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一个月内上交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甲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谈判、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
有关规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合同谈判、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
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甲
方遵守执行。
(三)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合同谈判、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行
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不得给甲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
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
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
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
107
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
丧嫁娶之机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 48 小时内署名报
告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纪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乙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经调查属实的,乙方应依据党纪政纪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甲方有权一次性扣罚与
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 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
方承担。
四、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108
附件二:安全协议书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包外委项目安全协议
发包方: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 有限公司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
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
务院第 599 号令)、《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承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
定》、《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事件报告与调查规程》及《大
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为确保甲、
乙双方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及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在平等自
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方签订本协议书,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总则
(一)乙方必须提供包括不限于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提供检验有效的正、副本彩印件或复印件,加
盖公章。
2.法人代表资质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其中应至少包括企业(法人)基
本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
3.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及起重机械施工等应具备安全生
产许可证。
4.涉网作业的承包单位应提供等级符合要求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
可证。
5.承包同类项目的施工简历和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安全监管机构出具的近三
年的安全施工记录或三年无事故证明(加盖政府部门章)。
6.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
备作业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还需提
供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samr.gov.cn/info-
pub/pub)和中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平台(https://cx.mem.gov.cn)的查询
截图。
7.作业人员超过30人的,提供专职安全监督人员的资格证书。
109
8.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施工等,应出具由质监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
业人员证”。
9.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特种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护
用具清册。涉及定期检验、试验的,必须提供由具有检验、试验资质部门出具
的合格的检验报告、合格证。
10.由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
员是指电工、焊工、登高架设、制冷等。
11.全体作业人员信息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承包方安全培训证明,
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12.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所有作业人员的体检证明原件(包括心
电图)及体检收费证明,所有人员不得有职业禁忌症。
13.为全体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
不低于100万元)、安全生产责任险的证明。
(二)项目的安全目标
1.杜绝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2.杜绝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
3.杜绝发生负同等责任及一般以上的交通事故。
4.杜绝发生火警事件。
5.杜绝发生环保、舆情事件。
6.杜绝发生职业卫生、信息安全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各类事件。
(三)项目安全管理的方针和原则
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认真
执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发承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好双方的
安全生产责任,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
康等工作。
2.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各自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
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110
3.甲方对乙方队伍及人员纳入甲方进行“一体化”安全管理;乙方各级人
员要服从甲方的管理,按规定参加甲方的安全会议,定期到甲方安全主管部门
汇报安全工作执行落实情况。
4.甲乙双方均充分发挥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的作
用,加强反违章违规管理,对作业现场“三违”现象“零容忍”;乙方人员出
现违章违规情况时,甲方有权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理。
5.甲乙双方均应明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签订责任书,落实各层级责
任,严格各现场安全管理。
6.因乙方责任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事故调查及处理由地方相关政府部门负
责的,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应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事故费用的,接
受事故处理并承担由于事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处理
的,共同协商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承担各自事故责
任和事故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
时,可申请第三方仲裁或当地人民法院判决。
7.因乙方责任造成生产设备、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事故事件,造成
经济损失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二、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1.负责审查乙方的企业资质、人员资质、设备及工具资质。审查内容包
括: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单位工作业绩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
录;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资格证书;安全工器
具、安全防护用具的厂家资质、质量检验报告或合格证。
2.负责审查乙方人员的年龄、健康状况、工种配备等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
定要求。从事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应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现场施工作业人
员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管理、
技术性工种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所有作业人员不得有所从事工种的职业禁忌
症。
3.负责对乙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
交底,并记录存档。
111
4.负责对乙方全体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消
防、职业健康、救护、应急等方面内容,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厂,并登记
存档。
5.负责提供项目有关生产运行的规程、图纸、设备或装置等技术资料,以
及有关安全生产、生态保护、职业健康的有效制度清单及文本。
6. 负责组织同一区域交叉施工的各承包单位,共同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
自的安全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
检查与协调。
7.对乙方制定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作业方案和应急救援方
案(“三措两案”)进行审查和提出意见或建议,审查合格后进行监督实施。
8.协助乙方办理工作票,检查确认工作票上安全措施全部执行到位;按规
定参加乙方“三讲一落实”班会和周安全日活动。
9.对乙方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有权纠正
或责令停工,并进行考核;对不服从安全管理、严重违章作业、管理混乱的乙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限期退场。
10.负责将外包外委项目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一体化管理,统一组织涉
及所有项目全员性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如安全培训和考核、安全日学习、安
全检查考核、年度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应急预案的演练等工作。
11.对乙方违反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处罚。
12.负责对突发事件、不安全事件组织调查、分析、处理。法律法规、政
府、上级单位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13.负责协调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协助。
三、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责,项目经理是
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直接管理责任者,应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管理体
系。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组织学习
并执行落实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3.乙方应具备承揽项目所必须的、符合规定的资质和条件,按照甲方的要
求提供相关材料,接受甲方对资质和条件等方面的审查。
112
4.乙方应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监督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项目
人员总数超过100人的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超过30人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
人员,不足30人的应设有兼职安全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本行业系统或
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资质证书。
5.乙方应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各级安全责任,并按照甲方
安全生产目标、规定要求进行安全管理。
6.乙方应根据所承包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特点,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进行辨识、分析和风险评估,建立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清单,并制定和落实管
控措施。
7.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和
安全方面的整改要求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报告甲方协商解决。
8.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发生危及
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除按规定逐级上报外,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甲
方组织处理。
9.乙方应提供项目所用施工机械、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登记
表或清册,并按规定及时维护检修和检测检验,确保性能可靠、有效可用。
10.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作业票证管理规定组织现场作业,涉及有限空间、
高处、动火、临时用电、抽堵盲板等高风险作业,严格按照甲方规定,办理作
业许可,落实安全措施。
11.乙方应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规定开展各类
检查督查,防范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问题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报
告甲方协商解决。
12.乙方应制定确保作业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作业方案
和应急救援方案(“三措两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落实。
13.乙方应在甲方入厂培训的基础上,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规程、消防安
全、设施保护、社会治安、气体防护、职业健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
用等安全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并建立档案。
14.乙方在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
坠落、溺水等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系统破坏事故的危险性区域内作业的,乙
113
方应事先做好危险点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和防止发生危险的预案并经甲方审核
批准;乙方应监督工作人员实施,并按要求设专职监护人。
15.乙方不得擅自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严禁返包(即乙方将工程的某些
具体工作交由甲方的部门;乙方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甲方配合完
成的工作,需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部门、班组完成。
乙方将专业劳务作业分包给第三方应经甲方同意。甲方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对第
三方的监督义务,乙方就第三方的安全生产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16.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或要求,参加甲方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月
度分析会、月度安全网例会等,并落实会议要求。
17.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或要求,规范开展班组安全日活动、“三讲一落
实”活动,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按计划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18.乙方应明确外包队伍工作负责人,外包队伍工作负责人对施工作业的现
场组织、协调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行为负责。
19.乙方不得中途擅自换人,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履行手续征得甲方的同
意。
20.乙方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年龄不得超过
55周岁;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管理、技术性工种年龄
不得超过60周岁;确实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员、监理人员,且不从事现
场作业的,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65岁。
21.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
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22.乙方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护用品和劳
动防护用品,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个人防护用品,监督、
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并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
23.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应提供
为项目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缴纳的社保有效证明。
24.乙方应当按规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
业健康管理人员;乙方必须认真学习有关职业健康的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
甲方所制定的有关职业健康的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防护意识,强化
自身保护能力。
114
25.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
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健康培训。
26.乙方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
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
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27.乙方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
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规章、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操作规程。
28.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从业人员,乙方应当按照《用人单位
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组织上
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如实告知从业人
员。
29.乙方应遵守甲方对治安保卫管理的有关要求。
(1)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治安保卫教育培训,严格遵守甲方关于治安保卫各
项管理规定。
(2)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甲方的一切物资和器材,如有违反按偷盗论
处。
(3)不得在非工作区域滞留或随意进入未经许可的其他生产区域、关键设
备装置区、重大危险源区、重点办公区域等。
(4)严禁在厂内发生打架、斗殴、互相谩骂、酗酒闹事等事件。
(5)不得使用假证、过期证件和借用他人证件进厂。
(6)未经允许和许可不得擅自带领非乙方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30.乙方应遵守甲方对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
(1)不得私自更改、堵截、损坏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2)不得在非应急情况下擅自挪用、使用现场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未
经许可不得使用消防水。
(3)应保持所辖区域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的卫生,及时整理、擦拭、清
扫。
(4)不得在消防水系统上无工作票或在禁火区域内无动火票开展作业活
动。
115
(5)不得埋压、圈占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6)严格遵守明火作业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使用
明火。
(7)在甲方场地的仓库、办公等场所,要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用火、用电、
用气规定。
31.乙方应遵守甲方对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
(1)机动车辆进入厂区,驾驶证、行驶证应齐全有效,特种车辆还应持有
相应的检测报告和检验证明。
(2)车辆和人员进厂应遵守厂内交通规则,按规定路线、速度行走。
(3)生产区禁止客车进入,仅允许工作需要的工具车(货车)和工程机械
车辆进入。
(4)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在指定的区域停放。
(5)作业中不得影响车辆通行,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6)需临时占路或断路工作,应提前向甲方负责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
方可开展工作。
32.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
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
部门。
33.乙方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
时,按规定接受甲方的考核。
34.发生不安全事件,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甲方项目主管部门、当值
值长、安全监督部门报告,采取一切措施抢救伤员和减少损失,配合甲方做好
调查、分析和处理。
35.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报告乙方主管部门、甲方和当地负有安全生产
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
上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36.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发表、转发甲方的负面信息、保密信息(文章、
视频、照片、短信等)。
四、关于考核和处理
116
(一)甲方建立违章负面清单制度,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违
章负面清单内容及管理要求,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接受相应考核和处理;涉
及违章负面清单的相关人员,甲方有权根据相应情形将人员清离出场。
1.违反国家、行业、地方、上级单位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规程标准、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
2.未按规定编制“三措两案”或“三措两案”未经审核通过即开始作业;
3.作业项目开工前,未开展风险辨识或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
4.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
5.不具备作业条件,强令冒险作业;
6.作业人员、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未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
7.未按要求执行甲方规定的票证管理制度;
8.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或私自安排非工作班成员参加工作;
9.不服从管理,对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证件造假;
11.迟报、漏报、谎报、慢报安全生产事故。
(二)甲方建立“黑名单”制度,乙方应组织各级人员熟悉掌握以下情形
及管理要求,如有违反,按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1.发生较大事故及以上事故的乙方队伍,列入“黑名单”,终身禁止其进
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2.发生以下情形的乙方队伍,列入“黑名单”,2 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
司系统企业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1)发生一般人身事故的;
(2)在责令停工整顿期间擅自复工的;
(3)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导致负面舆情的;
(4)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情况的。
其余被列入“黑名单”的乙方队伍,1 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
承揽外包外委项目。
3.以下列入“黑名单”的乙方人员,终身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现
场工作。
(1)对安全生产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乙方人员;
117
(2)多次严重违章被清离出场的乙方人员。
其余被列入“黑名单”的乙方人员,2 年内禁止其进入集团公司系统企业
现场工作。
(三)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相关人员清离出场,并将人员列入
“黑名单”。
1.无票证作业;
2.擅自进入受限空间或无监护人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3.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不按规范佩戴使用;
4.无特种作业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5.酒后上岗;
6.故意移动、关闭视频监控设施,故意破坏现场设备设施;
7.不服从现场管控或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8.作业人员违反“四不干”(无工作票不干、无监护人不干、不知道作业
危险点不干、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干)安全工作要求的;
9.未经报告或请示擅自关闭、破坏甲方生产安全监控、报警、防护、救生
设备、设施的;
10.未经甲方允许或许可擅自动用甲方生产设备、设施的;
11.使用假证、过期证件或冒用他人资格证件的;
12.发生其他违规违纪违章行为达 3 次以上的;
13.擅自带领非乙方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四)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将乙方队伍清离出场,并将队伍列入
“黑名单”。
1.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舆情事件、生态环保事件;
3.拒绝接受甲方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
4.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故意破坏设备设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负
面影响的;
5.经甲方反复督促,多次考核,其工作质量、标准、进度仍不整改,或不
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
6.擅自转包、违法分包项目的;
118
7.拒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擅自变更施工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的;
8.拒不执行停工令要求,私自开工;队伍停工整顿未经验收合格和批准,
擅自开工;队伍停工整顿复工后,同类型问题重复发生;
9.违反技术协议要求,使用劣质产品或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情
况,拒不更换或整改;
10.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无法保证作业安全,仍然冒
险强令组织作业的;
11.甲方责令整改事项拒不整改或重复整改不到位的;
12.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导致负面舆情的;
13.提供的企业资质、人员资质、设备及工具资质材料弄虚作假、恶意伪
造。
(五)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
1.发生所属人员被清离出厂的情况;
2.项目经理不能常驻项目现场,现场出勤率低于 80%;
3.擅自改变施工工艺及工序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4.未落实隔离措施、监护措施,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存在缺陷,严重危及
人身安全的;
5.高风险作业未落实反事故措施重点要求的;
6.未履行安全协议,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违章行为频发,或导致不安全事
件发生的;
7.拒绝发包方、监理方或上级单位检查的;
8.安排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人员上岗作业,未按要求在法定节假
日后组织开展专题“安全日”活动;
9.甲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整改事项未按时完成整改。
(六)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
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1.乙方拒绝履行本协议相关要求;
2.乙方队伍被清离出场;
3.存在主观故意降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造成事故的。
(七)根据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奖惩。
119
1.乙方对工程项目做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企业安全生产
奖惩相关管理办法给予表彰和安全奖励。
2.乙方人员每发生 1 起习惯性违章,考核每名违章人员不低于 500 元,连
带考核乙方不低于 200 元;每发生 1 起可能导致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严
重违章,考核每名违章人员不低于 5000 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 2000 元。
3.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乙方安全责任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相关人
员不低于 5000 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 2000 元。
4.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违章负面清单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相关人
员不低于 5000 元,连带考核乙方不低于 2000 元。
5.发生违反本协议中有关停工整顿条款的,每次每项考核乙方不低于
10000 元。
6.发生乙方人员被列入甲方“黑名单”清离出场的,每人次考核乙方不低
于 5000 元。
7.乙方人员发生“安全红线”违章行为的,按照《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
“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8.发生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另外计算,在乙方合同款中扣除。
五、本协议与《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司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20
附件:
应遵照执行的安全、文明生产、消防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制度名称
备注
1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3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5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 1 部分:热力和机械
6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电气部分
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8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9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10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定
11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电企业生产外包外委项目管理办法
12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发承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13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14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15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16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17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零违章管理办法
18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规程
19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票、操作票管理标准
20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讲一落实活动实施细则
21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包工程安全管理标准
22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标准
121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 � �
承包人(全称):����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单位名称)XXX 改造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
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项目名称:����������� ���� 。
2. 项目地点:������������ ��� 。
3. 工程内容:�������������� � 。
4. 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合同价格形式:�总价承包 �。
2.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勘察设计费:
人民币(大写)(¥元);
(2)设备材料费:
人民币(大写)(¥元);
(3)建筑安装工程费:
122
人民币(大写)(¥元);
(4)其他费用:
人民币(大写)(¥元)。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发包人要求(技术协议书);
(6)改造工程报价表;
(7)招标文件及其澄清
(8)投标文件及其澄清
(9)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
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
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
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
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改造工作,确保安全和质
量,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
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
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签订时间
123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
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应执行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建设
采购时序有关规定》中的合同生效条件,并且承包人提交了履约保函后合同生
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124
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
履约保函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
人”)于年月日就(项目单位名称)XXX 改造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项目单
位名称)XXX 改造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
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竣工验
收文件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
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 保 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 址: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
年月日
125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总则
1.1 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下统称“技术文件”)适用于(1、2 号炉启动
系统优化改造)生产技改 EPC 总承包项目。投标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
设计、工程设计、安装设计、施工、竣工图设计、逻辑设计、编程组态、软硬
件供货、接卸、现场保管、二次搬运、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试验、调试、消
缺、培训、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等内容。
1.2 本技术文件提出了最低的技术标准,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
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技术文件及符合国家
或行业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设计、供货、施工及其相应的服务(当标准有冲突
时,按较高标准执行)。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安全、卫生、消防、环
保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规定。
1.3 如投标人没有对本技术文件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则可认为投标人提
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如有差异,应填写到投标文件的
差异表中。如投标人没有对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书面异议(或差异),招标
人则可认为投标人完全接受和同意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1.4 本技术文件所引用的标准若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
严格的标准执行。对于标准中未做出明确规定的,应参照类似项目的经验,本
着安全、可靠的原则执行。
1.5 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投标人应提出设计、供货、建筑安装、调试、
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技术标准清单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在投标时
应提供能充分说明其投标方案、技术特点的有关资料、图纸供招标人参考。
1.6 投标人对供货的所有系统的设备负有全责,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
品。
1.7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保留对本技术文件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
利,投标人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招、投标双方协
商。
126
1.8 投标人需要增加的数据、资料和要求,必须在开标前提出书面澄清。
合同签订后投标人不能提出任何关于费用和工期延迟的要求,由于改造引起的
一切相关工作量均由投标人负责。
1.9 投标人应对本工程现状进行评估,就技术特点、相关业绩、施工组织
及劳动力计划、工程进度表等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专题说明。
1.10 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基础数据、设计数据等一切数据作为
投标人供货依据,未提供的数据由招标人配合投标人进行数据搜集工作。投标
人应对所提供的改造方案、应用的技术、采用的所有产品及改造后的实际运行
效果负全部责任,同时需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11 本工程采用 KKS 标识系统,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包括图
纸)和设备均采用 KKS 标识系统。标识标准由招标人确认。
1.12 投标人施工的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文明生产必须按招标人的相关
管理制度执行。
1.13 工程使用国际单位制,工作语言为简体中文,所有的文件、图纸均应
为简体中文编写。
1.14 投标人提供的设计、设备、系统所涉及的任何专利问题,由投标人负
责解决,招标人不承担任何由专利纠纷引起的任何责任。
1.15 协议范围内所有工器具(含大型机械,如吊车等)、安全防护用品、
办公用品、办公场所(办公场所由甲方提供,办公场所的水电费由投标方负
责)、食宿等由投标方负责。
1.16 涉及软件改造部分,优先选用自主研发,拥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核
心技术不受制于境外的软件产品与技术方案,确保供应链安全、技术可控、可
持续迭代与运维保障,软件系统应自主可控。
1.17 入厂前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 1 个 600MW 及以上灵活性调峰改造((含
水旁路或省煤器热水再循改造))的项目经理业绩。
1.18 外来人员前置管理,投标方应按照大唐集团公司《关于规范外来工作
人员入厂前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拟入厂参加本项目作业人员进行
安全管理前置把关,开展入厂前能力素养自评估,内容包括不限于基本安全素
养、身体条件、反应能力、理解能力、合作沟通能力、特殊工种实操能力等。
1.19 本技术协议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7
二、总的要求
(一)改造目的:解决锅炉转湿态运行时造成的大量热量和工质的损失,
提高机组深调能力,同时提高机组运行的经济性和安全性。
(二)时间要求
项目期限:2026 年 08 月 01 日至 2027 年 11 月 30 日。
三、工程范围
(一)概述
1. 项目概况:
1、2 号机组分别于 2022 年 5 月和 2023 年 11 月完成灵活性调峰改造,改
造后纯凝条件下,燃用保障煤种,锅炉长期最低不投油稳燃热负荷达到 25%ECR
负荷。为提高机组调节能力,更好地适应电力现货市场需求,结合目前机组调
峰至 25%ECR 以下需要转湿态运行,造成大量工质及热量损失,降低机组经济
性,巩义公司需进行 1、2 号炉启动系统优化改造项目。
2. 工程背景:
巩义公司位于巩义市豫联工业园区的东部,西南距巩义市约 11.0km、西距
站街镇约 4.5km。厂址北距胡坡村约 1.5km,西距鲁村 700m、豫联电厂约
1.8km,南侧紧靠新风岭路,东侧紧邻丰收沟。厂址自然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呈
阶梯状分布,坡降较大,厂址主厂区自然地形标高 210~260m。厂址的东侧、
西侧和北侧均为深大的天然冲沟。东侧为丰收沟,沟底自然地形标高 170~
225m,宽 200~300m,由厂址处向北侧延伸至黄河;西侧冲沟厂址处的自然地
形标高 160~175m,宽约 100m,由厂址处向西北方向延伸至伊洛河;北侧冲沟
由西向东成扇状分布,距离厂址较近的两个冲沟沟底自然地形标高约为 170m,
分别宽为 100m 和 60m。在厂址东侧和丰收沟之间有一条 3m 宽沥青路面的小
路,南侧为新风岭路。厂址区无重要的军事及民用通讯设施,附近区域无军事
及民用机场,地面无可见文物古迹,远离风景名胜区。厂址区域有一座豫联
110kV 变电站,两条农用 10kV 线路。
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660MW 机组 1、2 号锅炉为上海锅炉厂有限
责任公司设计制造。锅炉型号:SG-1938/29.3-M6015。锅炉为超超临界参数变
压运行螺旋管圈直流炉,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四角切圆燃烧方式、平衡通
风、Π型露天布置、固态排渣、全钢架悬吊结构。锅炉主要参数如下:
128
锅炉型号: SG-1938/29.3-M6015
制造厂: 上海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最大连续蒸发量 B-MCR: 1938 t/h
额定蒸发量 BRL: 1882 t/h
过热蒸汽额定压力(表压) : 29.22 Mpa
过热蒸汽额定温度: 605℃
再热蒸汽进/出口压力 B-MCR: 5.71/5.51 Mpa
再热蒸汽进/出口压力 BRL : 5.52/5.32 Mpa
再热蒸汽流量 B-MCR/BRL: 1626/1577 t/h
再热蒸汽进/出口温度 B-MCR: 357/623 ℃
再热蒸汽进/出口温度 BRL:: 352/623 ℃
给水温度 BMCR/BRL: 302/300 ℃
3. 设计和运行条件
3.1 厂址所在地概况:
本工程厂址位于豫联工业园区内,主要进厂道路由厂区东侧的园区现有东
环路引接,道路长度 115m,路面宽度为 9m;电厂辅助进厂道路由主要进厂道路
引接,道路长度 173m,路面宽度为 7m;电厂货物运输道路由厂区东侧的园区现
有东环路引接,道路长度 81m,路面宽度为 7m;电厂运煤道路由厂区西南侧的
园区现有南环运煤道路引接,道路长度 3273m,路面宽度为 15.5m。
3.2 厂区的地质概况:
厂址场区内出露的地层主要由第四系冲洪积成因形成的湿陷性黄土和一般
粘性土组成,下伏基岩埋深大于 50m。场地黄土具有湿陷性且厚度较大,以自重
湿陷场地为主,湿陷等级多为Ⅲ级(严重),湿陷土层不宜用作基础的直接持力层,
需进行地基处理。对于主厂房、冷却塔等主要建(构)筑物采用灌注桩;而对于辅
助建筑物,采用深层强夯(DDC)和夯实水泥土桩。
3.3 地震:
厂址避开全新活动断裂,地震活动相对较弱,无明显的不良地质作用,场地
处于大地相对稳定区域。厂址场地地下水埋藏较深,一般大于 40m。可不考虑地
下水对地基基础设计和施工影响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厂址场
地位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10g 的区域;根据《中国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
129
区划图》,厂址区反应谱特征周期为 0.40s 区,对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 7 度。厂
址场地内的地基土属中硬场地土,覆盖层厚度≥5m。建筑场地的类别为Ⅱ类;
3.4 交通运输:
本工程厂址位于豫联工业园区内,电厂主要进厂道路由厂区东侧的园区现有
东环路引接,道路长度 115m,路面宽度为 9m,采用三级道路标准;电厂辅助进
厂道路由主要进厂道路引接,道路长度 173m,路面宽度为 7m,采用三级道路标
准;电厂货物运输道路由厂区东侧的园区现有东环路引接,道路长度 81m,路面
宽度为 7m,采用三级道路标准;电厂运煤道路由厂区西南侧的园区现有南环运
煤道路引接,道路长度 3273m,路面宽度为 15.5m,采用二级道路标准。
本工程厂区道路采用城市型道路,混凝土路面结构。主厂房、贮煤场及油库
区设置环形道路。主要道路宽 7m,次要道路宽 4m,厂区道路转弯半径为 9m。运
煤车辆所经道路和卸煤区地面均采用重车路面设计,转弯半径加大到 15~18m。;
3.5 水源:
本工程生产水源采用巩义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再生水,补充和备用水
源为伊洛河巩义五龙橡胶坝工程地表水;
3.6 气象条件:
巩义气象站位于巩义市郊,北纬 34°44′,东径 112°58′,地面高程
165.2m。厂址区域位于距气象站东北约 10km,同属一个气候区,以该站的气象
观测值作为厂址气象条件的分析资料,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巩义气象站各气象参数统计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出现时间
资料年限
1
多年平均气温
℃
15.0
----------
1971-2005
2
多年平均气压
hPa
997.3
----------
1971-2005
3
多年平均风速
m/s
2.5
----------
1971-2005
4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
63
----------
1971-2005
5
多年平均降水量
mm
625.3
----------
1971-2005
6
极端最高气温
℃
43.0
1996.06.22
建站
-2005
7
极端最低气温
℃
-12.8
1969.01.31
建站
-2005
8
定时最大风速
m/s
18.0
1982.05.02
建站
-2005
9
最大积雪深度
cm
21
1974.12.31
建站
-2005
130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出现时间
资料年限
10
最大冻土厚度
cm
22
1977.01.16
建站
-2005
3.7 工程气象:
多年平均气温: 15℃
多年平均平均风速: 2.5m/s
多年平均降水量: 625.3mm
最大积雪厚度: 21cm
最大冻土深度: 22cm
3.8 厂用电系统:
高压厂用电压采用 6kV,其中性点采用低阻接地方式。每台机组设 1 台高
压厂用工作变压器,采用 65/40-40MVA 的分裂变压器。变压器电源由发电机出
口引接。每台机组设两段 6kV 工作母线,向本单元机组厂用负荷供电,6kV 工
作母线电源从高厂变低压侧引接。主厂房 6kV 公用负荷分接至 2 台机工作母线
上。脱硫高压负荷随机炉供电。在厂区输煤负荷中心设两段 6kV 输煤段,分别
由 6kV 工作 IA 段和ⅡA 各引接一路电源,两电源互为备用。两台机组共设置六
段 6kV 母线;
400V 低压厂用电接线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采用动力中心和电动机控制
中心即 PC-MCC 的供电方式。低压厂用变压器成对设置,采用互为备用的供电
方式。
主厂房每台机组设汽机 PC 段,锅炉 PC 段,公用负荷设公用 PC 段。每段
PC 设 A、B 两段,配置 A、B 两台变压器。低压厂变从对应的两段 6kV 母线引
接电源。主厂房每台机组设一台照明变压器,两台机组设一台检修变压器,同
时,检修变作为照明变的备用。主厂房每台机炉各设一段事故保安 PC,分 A、B
两段,电源从对应的锅炉 PCA、B 段引接。在全厂失电时,由柴油发电机组供
电。辅助车间根据负荷分布情况,设置 380/220V 动力中心(PC)。
3.9 设备与系统匹配的运行的条件:
3.9.1 锅炉给水质量标准
131
3.9.2 锅炉运行条件
1) 锅炉运行方式为带基本负荷并参与调峰。空预器、一次风机、送风机,
采用
100%容量、单列布置。引风机(引增合一)采用 2×50%容量、双列布
置。制粉系统采用中速磨煤机正压直吹冷一次风机制粉系统,每台锅炉配
6 台
磨煤机(
5 台运行,1 台备用),设计煤种时按 R90=15%,煤粉均匀性指数
n=1.1 设计;校核煤种 1 时按 R90=10%、煤粉均匀性指数 n=1.1 设计;校核煤种
2 时按 R90=15%设计;煤粉均匀性指数 n=1.1 设计。
2) 锅炉变压运行,采用定—滑—定或定—滑的方式,并与汽机在运行方
式、启动曲线等方面匹配。压力
—负荷曲线、锅炉的冷态、温态、热态及极热
态启动曲线
(见 *开通会员可解锁*02《锅炉使用说明书》)。
3)锅炉在燃用设计煤时,能满足负荷在大于锅炉的 35%B-MCR 时,无助
燃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并在最低稳燃负荷及以上范围内满足自动化投入率
100%
的要求。
4)锅炉最低直流负荷不大于 35%B-MCR 。
5)锅炉负荷变化率能达到下述要求:
在
50%~100%B-MCR 时,不低于 5%B-MCR/分钟。
在
30%~50%B-MCR 时, 不低于 3%B-MCR/分钟。
在
30%B-MCR 以下时, 不低于 2%B-MCR/分钟。
132
负荷阶跃:大于
10%汽机额定功率/分钟。
6)锅炉的启动时间(从点火到机组带满负荷),与汽轮机相匹配,一般可
满足以下要求:
冷态启动:
5~6 小时
温态启动:
2~3 小时
热态启动:
1~1.5 小时
极热态启动:
<1 小时
7)在燃用设计煤种和带额定负荷 BRL 工况下,在脱硝装置前锅炉 NOx 的
排放浓度不超过
350 mg/Nm3(O2=6%)。
8)过热器和再热器温度控制范围,过热汽温在 35%~100%B-MCR、再热
汽温在
50%~100%B-MCR 负荷范围时,能保持稳定在额定值,偏差不超过
±5℃。过热器和再热器两侧出口的汽温偏差应分别小于 5℃和 5℃
9)燃烧室的设计压力大于±6500Pa,当燃烧室突然灭火或送风机全部跳
闸,引风机出现瞬间最大抽力时,炉墙及支撑件不产生永久变形。炉膛瞬态设
计压力不低于
±9800Pa。
10)锅炉各主要承压部件的使用寿命大于 30 年。
11)锅炉在 30 年的寿命期间,允许的启停次数不少于下值:
冷态启动
(停机超过 72 小时) >500 次
温态启动
(停机 72 小时内) >4000 次
热态启动
(停机 10 小时内) >5000 次
极热态启动(停机小于
1 小时) >150
负荷阶跃
>12000
3.10 机组控制系统:
热控
DCS 系统目前采用艾默生控制系统(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
OVATION 分散控制系统,WINDOWS 操作平台,DEH、ETS、MEH、METS
与
DCS 系统硬件一体化。整个控制系统按功能分为数据采集系统(DAS)、
模拟量控制系统(
MCS)、旁路控制系统(BPS)、炉膛安全监控系统
(
FSSS)、顺序控制系统(SCS)、汽轮机数字电液控制系统(DEH)、汽轮
机危急遮断系统(
ETS)、给水泵汽轮机数字电液控制系统(MEH)、给水泵
汽轮机危急遮断系统(
METS)、电气量监控系统(ECS)、脱硝系统等。
133
3.11 厂用保护系统:
继电保护目前采用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
PCS-9600 系列保
护装置,保护装置将开关状态及电能计量数据上传至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
司生产的型号
PCS-9700 系列厂用电监控系统。
(二)招标范围及要求
1. 勘察设计:
1.1 勘察设计进度要求
投标方按交钥匙工程方式提供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包括三个设计阶段,即
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和竣工图设计阶段,所有设计包括工艺、仪
控、电气等专业。
投标方应保证初步设计的完整性和设计正确性,从而保证系统整体的性
能。
施工图设计阶段由投标方根据初步设计以及经用户最终审查确定的施工图
设计原则进行设计。
1.2 勘察设计周期
(
1)合同签署后 5 天内,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交设计大纲,并按招标方批准
的设计大纲工作,提供施工图和竣工图编制的工作进度计划
,并由经招标方予以
确认。
(
2) 技术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应在合同签署后 10 天内完成,并发
至招标方处(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
3)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发包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
4)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竣工投产后 30 天内完成。
(
5)设计方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
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订后,设计方还应按照招标
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招标方确认并执行;
1.3 投标方的设计范围:
(
1) 工艺部分设计
工艺部分的设计至少应包括改造系统完整的工艺系统设计,设备材料选择
及相关的服务,至少应包括:设计的总体说明;工艺系统的
PID 图;设备布置
图;设备及管道的安装图;平台扶梯的安装图;支吊架预埋件及安装详图;设
134
备和材料汇总表;所有设备的技术规范;所有材料的规格及数量汇总表;油漆
和保温详细设计;防腐设计等。
(
2)仪表和控制部分设计
投标方按照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成改造系统完整的控制系统设计,以电子
文本和蓝图形式提供管道和仪表流程图(
P&ID)(最终版)、检测一览表(最
终版)和控制一览表(最终版),设备清册、
I/O 清册、控制柜内部布置图和
接线图、控制接线图、端子排出线图等。对于供货范围内的仪表,提供仪表安
装接线图。
(
3)投标方还应提供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和技术指导等
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和用于电厂正确运行和
维护的文件
2. 设备材料采购:
2.1 供货范围及要求
投标方按本技术规范确定的供货范围供货,投标方的供货应满足本技术规
范的要求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投标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原始数据、技术要求和现场限定的条件,合理选
择其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保证其性能指标和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在此
基础上应尽可能降低投资、运行经济。
投标方应选用有相关锅炉增加启动循环泵改造业绩、资质的供货单位进行
供货,供货单位的资质和业绩需得到招标方认可。具体供货单位业绩要求如
下:
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
1 项 600MW 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锅炉整机设计、制
造、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和规模、签订时
间、签字盖章页及技术协议等)。
以下为工艺、仪表控制部分供货的最低要求,但不限于此:
——所有转动设备
(如有)的电动机及共同底座随主设备供货。
——调节阀的执行机构随主设备供货
,调节阀提供以下品牌: KENT、
CCI、.HORA 或其他同等质量品牌。
——循环泵在以下品牌中选择:
KSB、泰勒、合肥皖化或其他同等质量品
牌。
135
——所有安装于设备上的就地仪表,如:温度、压力(压差)及液位测点
等,随设备一同供货。
——用于机械设备紧固和安装所需材料以及螺栓,将随机械设备一起供
货,除非另外规定。
——所有设备所涉及到的保温材料及外护板等应包含在供货范围内。
——所供设备应油漆完好,所有投标方供货范围内设备及设备本体自带的
钢结构、管道、支吊架等的油漆属于投标方的供货内容。用于现场修补的面漆
材料应包括在相应供货范围内,现场的修补由投标方负责完成。
——除了机械设备外,所有其它设备和金属构件应在车间涂刷底漆,并根
据合同的技术要求供货至现场。
——投标方提供随机备品备件清单(包括安装、调试、运行)。
——投标方提供进口设备、部件和材料清单。
——在质保期内发现供货范围内的任何设备、材料存在缺陷,应由投标方
免费提供维修或更换新的设备、材料。
部分设备参考品牌或厂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序
号
设备名
称
参考品牌或厂家
投标人是
否响应
(只填是
或者否)
若不响应,投标
人所投品牌(若
响应参考品牌此
栏无需填写)
备注
1
炉水循
环泵
海伍德泰勒(
Hayward Tyler)、凯
士比(
KSB)、合肥皖化或相当于
的品牌
2
调节阀
KENT、CCI、HORA 或相当于的
品牌
3
闸阀、
止回阀
华夏阀门、哈阀、武锅阀门或相当
于的品牌
4
截止阀
华夏阀门、哈阀、武锅阀门或相当
于的品牌
5
仪表阀
华夏阀门、哈阀、武锅阀门或相当
于的品牌
136
6
闸阀动
执行机
构
英国
ROTORK IQ2(一体化、智能
型);德国西博思
7 专业型(一体
化、智能型);德国
AUMA SA 系
列或相当于的品牌
7
其他阀
门电动
执行机
构
浙江西博思、上海行力、江苏博睿
或相当于的品牌
8
变送器
罗斯蒙特、西门子、
EJA 或相当于
的品牌
9
流量
/压
力开关
SOR、CCS、LOCKE 或相当于的
品牌
10
电磁阀
ASCO、SMC、LOCKE 或相当于
的品牌
11
热电偶
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安徽天
康、蓝德或相当于的品牌
12
压力
(温
度)表
计
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安徽天
康、重庆川或相当于的品牌
13
流量测
量装置
江阴方圆、江苏宏达、江阴神州或
相当于的品牌
14
智能定
位器
ABB、Fisher、SIEMENS 或相当于
的品牌
15
MI 铠装
伴热电
缆
美国
thermon、美国 mance、德国
博泰科或相当于的品牌
16
电缆槽
盒
1. 铝合金
2. 不锈钢材质
3. 热浸锌
17
电缆
上海珠鑫、上海华普、安徽天康或
相当于的品牌
2.2 供货范围至少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述:
137
(1)工艺部分
与本项目改造范围相关的所有改造设计属于投标方范围。
投标方应为招标方提供增加炉水循环泵改造部分所有设备及配件。并提供
上述改造的相关专用工具,试验所需器材,耗材等,投标方应保证上述改造内
容的完整性。投标方应提供改造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管道、阀门及配套的执行
机构、检修维护平台和扶梯、人孔、排净系统、法兰、补偿器、紧固件、支吊
装置、保温油漆、脚手架等。
(2)控制部分
投标方应提供改造范围内的所有仪表、仪表阀门及所需附件;所有设备所
需要的仪表柜及电磁阀箱、保温保护箱、终端控制设备等设计及供货;所有设
备之间的通讯电缆(包括光缆)、电缆、电线、仪表管路、仪表阀门、流量孔
板、程开关、端子接口和必需材料等设计及供货。
3)结构部分
与本项目改造范围相关的所有结构设计属于投标方范围。
与结构相关的所有材料由投标方负责供应。
投标方负责对锅炉钢结构(如有)基础的核算和设
计。
4.2.2.3 供货清单
投标方确认上述范围,按下表(格式)提供细化后的供货清单并填写空白
处。
1)工艺设备、阀门和管道(按供货单元)
项目
名称
型号及规范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一、工艺设备
二、管道
三、阀门
2)控制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及规范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38
3)随机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及规范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4)专用工具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及规范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5)进口件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及规范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3. 现场施工:
3.1 工程范围
本工程范围:投标方按交钥匙工程方式提供 1、2 号炉启动系统优化改造技
改项目整体设计、工程设计、安装设计、施工、竣工图设计、逻辑设计、编程
组态、软硬件供货、培训、安装指导、现场工代等。
3.2 工程建设范围:
增加启动循环泵:锅炉原设计无启动再循环泵系统,为减少长期低负荷运
行造成的工质热量和工质损失,回收超低负荷下工质和热量,保证锅炉低负荷
运行安全,本次改造需增加锅炉启动循环泵,需同时增设再循环泵最小流量回
流管路、再循环泵过冷管路、再循环泵加热管路、再循环泵高压冷却水管路及
相关阀门等。
本次改造全部新增测点纳入主机 DCS 控制系统,品牌需与现场主机 DCS 系
统兼容(目前 DCS 改造计划暂未确定)。乙方负责提供满足工程要求的 DCS 控
制器、I/O 卡件、控制电缆以及相关配件,I/O 卡件通道要求有 10%的备用通
道,I/O 卡件等备件要求有 10%的备件,不足 1 块的按 1 块计算,乙方负责进行
改造部分逻辑、画面、数据库组态工作。
乙方负责本工程改造所有相关测点、设备、系统的 SIS 系统画面、数据库
组态修改。
139
本次改造负责 6kV 开关二次回路改造,涉及保护装置更换时,应与我厂
6kV 开关保护装置兼容。
本工程拟定 2026 年 08 月开工建设。
3.3 施工综合控制进度要求如下:
增加启动循环泵系统所需改造设备管道的安装,冷态验收及调试,工期如
有变动以招标方指定开、竣工日期完成;
4. 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投标方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临时搭建建筑物、绿化地面和树木临时拆
除、临时搭建构架等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项目竣工后由投标方负责恢复;
5. 原有工程设施的拆除和清运:
本项目中涉及原有设施拆除及清运工作由投标方负责免费实施,临时拆除
设备由投标方免费恢复;
6. 分包与外购:
未经发包方允许禁止分包;外购设备材料需经发包方认可;
7. 试验、调试及竣工验收:
7.1 试验、调试
7.1.1 现场调试试验由设备制造厂、投标方、项目单位、招标方参加。工
作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负责组织、联络。
7.1.2 安装过程中的分部试验,根据安装进度,由投标方主持,各单位参
加,并办理有关分部试验记录。
7.1.3 安装完成后,投标方应进行规定规范要求的设备初步试验,即投标
方应进行使招标方满意的装置和附件的安全有效功能所需要的所有调节、调整
和初步试验。在现场试验之前,对制造厂已进行试验过的测量、控制及指示设
备进行现场抽样试验。
7.1.4 投标方应提交试验计划和运行手册,对于主要设备的试验方法和试
验计划要得到招标方批准。设备调试的时间必须服从主机调试的时间和负荷安
排。
投标方应承担所有现场试验和检查的费用,如有效实施这些试验所要求的
所有监督人员、材料、消耗品、设施的费用。
7.2 竣工验收
140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投标方双方测试进行,投标方负责竣工验收资料的
编制,同时,投标方协助招标方进行性能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
8. 培训工作范围: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投标方有责任提供
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9. 保修工作范围:
在质保期内发现供货范围内的任何设备、材料存在缺陷应由投标方免费提
供维修或更换新的设备、材料。保修范围:本项目所涉及所有施工中产生的缺
陷以及保修期内涉及改造系统的设备运行中因投标方原因出现的缺陷、功能异
常等;
10. 其它:
10.1 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安装等方面原因造成招标方原系统、设备及安
全设施等损坏或失去功能,由投标方无偿进行更换和恢复功能;
10.2 项目采用已有专利及专有技术等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
项目合同总价中,已方承诺甲方不承担合同总价以外的已有专利及专有技术使
用费。项目实施中及项目完成后依托项目产生的专利、软著归甲方单独所有
(甲方应为第一专利权人或第一发明人)。
10.3 项目产出要求:投标方负责配合招标方完成与项目有关的发明专利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3 项、论文 2 篇(三网可查),主要受益人为采购方,相关
署名由甲方确定,合同签订后半年内完成专利受理及论文录取。
(三)接口原则
1. 接口原则
1.1 投标方负责本标段范围内设备间的电缆敷设接线,所有与本标段连接
的电缆、光缆、导线、通讯电缆等的设计、供货、敷设及接线、调试工作均由
投标方负责。与其它标段的接口至对侧屏柜或控制柜的第一个出线端子排下口
(含信号接入、电缆头与端子头制作),并负责接线及回路完善;含 1、2 号炉
启动系统优化改造项目整套所涉及的 DCS 系统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1. 2 本工程作为一个完整的总承包工程,投标方负责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
工程,与其它系统间的接口应以招标方提供的本招标规范中规定的内容为依
据。如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文件中未详细界定,则应以“谁用谁取、取到对方”
141
为原则。即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需求,招标方批准接入点,投标方负责接入点
至投标方设备间的所有工作
2. 设计界限:
2.1 投标方负责大唐巩义公司 1、2 号炉启动系统优化改造工程 EPC 项目的
施工图设计工作。
2.2 本工程需保证满足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
术要求,满足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三同时”相关国家要求并经验
收合格。
2.3 招标方负责提供项目所需水、电、气、信号等系统的接入点位置,此
接入点参数须满足设计要求,系统引接由投标方负责设计;
2.4 投标方负责机组改造后干湿态转换的逻辑设计、组态等工作,其中流
量测量装置应测量准确,可靠。湿态运行时,汽泵采用高加出口流量控制,干
态运行时汽泵采用省煤器入口流量(或水冷壁入口流量)控制,根据现场结合
设计,应在省煤器入口管道与循环泵出口管道接口前后设计流量测量装置,满
足锅炉转态运行时给水量的自动控制与调整。
3. 供货界限:
3.1 投标方负责大唐巩义公司 1、2 号炉启动系统优化改造工程 EPC 项目所
有设备及材料供货。
3.2 本工程需保证满足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
术要求,满足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三同时”相关国家要求并经验
收合格。
3.3 招标方负责提供项目所需水、电、气、信号等系统的接入点位置,此
接入点参数须满足设计要求,系统引接由投标方负责供货;
3. 施工界限:
3.1 投标方负责大唐巩义公司 1、2 号炉启动系统优化改造工程 EPC 项目的
所有施工工作。
3.2 本工程需保证满足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
术要求,满足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等“三同时”相关国家要求并经验
收合格。
142
3.3 招标方负责提供项目所需水、电、气、信号等系统的接入点位置,此
接入点参数须满足设计要求,系统引接由投标方负责施工;
3.4 投标方负责本工程含管道、阀门的检验检测项目,其中对与四大管
道、汽水分离器系统相连的管道、焊缝申报监检,应按要求委托具有国家认可
的检验检测单位(如特检院等)进行监检并出具正式的检验报告加盖公章,与
主给水、汽水分离器系统相连的管道阀门因进行 100%无损检验。与锅炉和汽水
分离器相连的管道应提供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四)招标人提供的现场条件
1. 概述:
1.1 投标方根据施工需要中标后现场踏勘收集信息及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
用地范围(如有),确定本标段的施工总平面布置方案。定标后,投标方提交
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平面布置方案经招标方同意后将作为最后确定的施工
总平面布置,最后确定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和施工组织设计各方应严格遵照执
行。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招标方有权对施工区进行调整。
1.2 测量基准点
招标方将书面提供施工控制网资料,投标方以此作为施工测量放线和建
(构)筑物定位的依据,并应仔细保护。
2 施工用电:
投标人在指定地点引接,接点之后全部供电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
电源日常运行和维护由投标人负责。
2. 施工用水:
投标人在指定地点引接,接点后全部供水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用
水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由投标人负责。
3. 施工排水:
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规划本标段施工区的临时排水系统,在报招标人批准后
自行组织实施和管理。
施工排水应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方案需经招标人批准。
施工区内的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如有)由投标人负责建造。
4. 施工用汽/气: 投标人自行解决。
5. 施工用地:
143
(1) 由招标人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投标人不得自行扩大范围,不得
损坏邻近的工程(或生产)设施,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施工时必
须做到文明生产,各类废弃物必须运至指定地点,竣工时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
地清,除招标人要求保留外,所有临时建筑必须无条件拆除清理并恢复原状。
(2) 施工生活及办公临建(当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时不适用)
在招标人指定区域内,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生活及办公临建,但投标人
的临建布置和临建形式必须征得招标人的同意。生活区及办公区建筑要求标准
统一、美观、坚固、色调一致,用栏杆围成独立区域,并经招标人认可且不得
修建永久性建筑。
投标人必须保持生活及办公区内的环境卫生,不得从事商业或影响周边环
境的活动。
6. 施工道路:
施工道路可利用厂区既有道路,但要做好维护、清理,且不能影响正常生
产,完工后所使用的道路要恢复原状。
投标人可根据各生产区的功能性质、区域位置并结合既有道路,按需要规
划本标段施工生产区的临时道路,在报招标人批准后自行组织实施和管理。
7. 弃土场、周转土场及垃圾场:
弃土场、周转土场由招标人指定,运距 1 km 以内,土方运输及运输期间的
环境治理、堆放成型、表面覆盖和洒水抑尘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建筑垃圾及各类废弃物堆放场地由投标人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
责;投标人按当地环保和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运输、堆放废弃物,费用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四、技术要求
(一)标准和规范:;
1. 涉及标准
序号
名称
现行有效版本
备注
1
《大中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50660
2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
GB50229
3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
4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
有害因素》
GBZ2.1
144
5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2 部分:物理
因素》
GBZ2.2
6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第 2 部分:锅炉机
组》
DLT 5210.2
7
《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规范》
DLT 5121
8
《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DL/T 5072
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21
10
《钢制对焊管件 类型与参数》
GB/T 12459
11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NB/T 47013.1-6
12
《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
NB/T 10558
13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NB/T 47003.1
(JB/T 4735.1)
14
《锅炉平台扶梯技术规范》
T/CEC 323
15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GB 4053.1-3
16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T 438
17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T 869
18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
19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40
20
《火电厂烟气脱硝技术导则》
DLT 296
21
《燃煤烟气脱硝技术装备》
GBT 21509
22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
DL/T 5390
2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150
2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
GB 50168
2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
收规范》
GB 50171
26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
GB 4208
27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36
28
《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14285
29
《高压交流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
求》
GB/T 11022
30
《火力发电厂热工控制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DL/T5175
31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 50217
3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
145
3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GB 50166
3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第 4 部分:热工仪
表及控制装置
DL/T 5190.4
35
《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
DL/T 659
36
《火力发电厂模拟量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
DL/T 657
37
《火力发电厂开关量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
DL/T 658
38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家能源局
39
《火力发电厂仪表与控制就地设备安装、管路、电缆
设计规程》
DL/T 5182
40
《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
DL/T 1056
41
《火力发电厂辅助车间系统仪表与控制设计规程》
DL/T 5227
42
《火力发电厂热工电源及气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 5455
43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
DL/T 774
44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可靠性评估技术导则》
DL/T 261
45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09
46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7
47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40
48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T 50046
49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 50207
50
《热轧 H 型钢和部分 T 型钢》
GB/T 11263
51
《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
JGJ107
52
《焊接 H 型钢》
YB/T3301
53
《钢格栅板及配套件 第 1 部分:钢格栅板》
YB/T 4001.1
54
《火力发电厂土建结构设计技术规程》
DL 5022
55
《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
DL/T 5094
56
《火力发电厂建筑装修设计标准》
DL/T 5029
57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19
58
《发电厂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技术规范》
DL/T 5035
59
《火力发电厂职业安全设计规程》
DL 5053
6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A:低温》
GB/T 2423.1
6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11
6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 50312
146
63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GB/T 8567
64
《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
GB/T 9385
65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档编制规范》
GB/T 9386
66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
GB/T8566
67
《信息处理程序构造及其表示的约定》
GB/T13502
68
《信息处理系统计算机系统配置图符号及约定》
GB/T14085
69
《术语工作原则与方法》
GB/T10112
70
《建立术语数据库的一般原则与方法》
GB/T13725
71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
GB/T20988
72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50314
73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6
74
《无屏蔽双绞线 UTP 端到端系统功能检测标准》
TIA/EIATSB
75
国际标准组织结构化布线标准
ISO/IEC11801
76
大楼通信布线标准
ANSI/EIA/TIA-568-
A
77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
GB/T 50046
78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
79
《建筑结构制图标准》
GB/T50105
80
《电力工程制图标准》
DL/T5028
81
《电力行业劳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DL/T 799
82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 50087
84
火力发电厂检修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DB52/T 994
85
钢管脚手架、模板支架安全选用技术规程
DB11/T 583
相关专业使用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在按相应技术标准设计的同时,还必
须满足有关安全、环保及其它方面最新版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定)的
要求;如果本技术规范中存在某些要求高于上述标准,则以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为准;如果因标准、规程发生修改或变化,甲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乙方满足
并遵守这些要求。
2. 本工程应严格执行最新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国家、行业、
有关部门颁布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院和制造厂技术文件上
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147
3. 国外供货部分按合同规定的国外设计、制造、安装标准、规程、规范及
其他有关的文件执行。国外设备和安装,原则上按制造国的质量标准执行,若
其安装质量低于中国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则执行中国标准。
4. 投标方有责任对本招标文件中未提及的技术条款提出补充,如果投标方
未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款提出异议,那么招标方可以认为投标方提供的
产品完全符合本规范的技术要求,并以此为依据进行验收。当上述标准不一致
时按高标准执行。投标方有责任对本规范中未提及的技术条款提出补充。如果
投标方未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中的条款提出异议,那么最终用户可以认为投标
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规范的技术要求,并以此为依据进行验收。如果投标
方在系统设计和产品制造及系统性能验收等方面采用的一些标准和规范不在本
节所列的标准和规范范围内,或投标方采用其他标准或规格,则投标方应详细
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格,并向最终用户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格的中文版本。
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格是国际公认的、惯用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且不低
于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时,投标方采用的标准或规格才能为最终用户认可。
5. 从合同签订之日至投标方开始设计/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不论最终
用户知道与否,投标方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最终用户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
生的变化,最终用户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
求,投标方应遵守这些要求,且价格不变。
6. 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投标方应将本标准和规范之外的,适用于本项目
的土建或建筑(如有)、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
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其他的标准清单给最终用户,供最终用户确认。
7.对于材料、设备有安全可靠性系数要求的部件,明确禁止“系数取下
限、材料负偏差”等情况出现,设计时应明确,要确保入场材料偏差值在中间
值以上。
8.研究采购《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的机电设备,要
对电机能耗水平进行说明。
9.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安全工器具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确保现场施工
人员正确使用合格工器具,要求现场使用三类手持电动工器具。
(二)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1. 锅炉主要技术参数
148
锅炉型号: SG-1938/29.3-M6015 ,制造单位:上海锅炉厂有限责任公
司。
原启动系统:在启动系统管道上设有 2 只液动调节阀做为高水位调节阀,
布置在大气式扩容器的进口管道上,当分离器中的水质不合格或分离器水位过
高时,通过该阀将分离器中大量的疏水排入大气式扩容器。为保持启动系统处
于热备用状态,启动系统还设有暖管管路,暖管水源取自省煤器出口,经启动
系统管道、阀门后进入过热器Ⅰ级减温水管道,再随喷水进入过热器Ⅰ级减温
器。
2.性能要求
2.1 启动系统投运情况下,机组负荷段运行锅炉水动力稳定,各受热面不
超温。
2.2 启动系统投运情况下,回收锅炉湿态运行工况下的工质和热量的损
失,增强锅炉侧水循环,提高机组湿态运行的经济性。
2.3 原设计最低负荷 35%,经机组灵活性改造后目前 1、2 号机组最低不投
油 25%负荷干态运行,启动系统改造后 25%负荷以下转湿态运行,各项参数正
常,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3. 材料寿命要求
锅炉启动循环泵改造部分:30 年
主要部件及设备使用寿命(空格处由投标方填写)
编
号
名称
使用寿命
备注
149
1
主要部件名称
投标方填写
2
主要设备名称
投标方填写
..
......
............
.............
(三)工艺技术要求:
1. 增加启动循环泵
1、2 号机组原设计为不带启动循环泵系统。根据摸底试验情况,25%BMCR
工况下,锅炉在干态,锅炉处于干湿态转换临界点。为减少长期低负荷运行造
成的工质热量和工质损失,本次改造增设启动循环系统,将汽水分离器分离下
来的疏水又送回省煤器入口,回收超低负荷下工质和热量。储水罐返回省煤器
入口的工质直接加热了省煤器入口工质,有利于提高省煤器入口给水温度,超
低负荷下采用启动循环泵进行湿态运行,水冷壁管内工质流量维持在高于最小
流量的水平,保证水冷壁系统安全性。设置启动循环泵将带来更加明显的安全
和经济收益。
1)本次改造锅炉循环泵为超超临界参数锅炉而设,每台锅炉配置一台锅炉
循环泵。
2)泵的设计使用寿命为 30 年,电机绕组的寿命为 30 年,采用节能标准二
级能效水平。
3)启动循环泵的性能和质量可靠,不漏水;锅炉启动循环泵在失去电源和
失去低压冷却水时,能够安全停泵。各放水门有锁定装置,防止误开启。
4)启动循环泵的设计、制造和质量检验等均需符合 ASME、ASTM、IEEE、
ISO、EN、GB、JB 等标准(现行版本),同时还必须满足在安全、环保及其他
方面最新版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定)。质量保证体系按 ISO9001(现
行版本)执行。如果标准之间存在矛盾,按较高标准执行。
5)为确保安装和拆卸方便,泵壳上安装必要的吊耳、吊环螺栓等装置。
6)所有采用法兰连接的元件,投标方均需提供配对的法兰、螺栓、螺母和
密封垫圈等,并保证其供货的完整性。
7)连接螺栓和螺母(包括连接电动机的螺栓)应采取必要的防松措施。
8)在启动循环泵制造完成后,按有关验收规程在水工试验室进行负载试
验,须通知招标方到现场见证试验。试验应得出泵效率、机组效率、扬程、输
入功率、电流、功率因数及对流量的特性曲线。
150
9)买方后续提供泵 KKS 编码,卖方完成其供货范围内其余设备及仪表的
KKS 编码。
10)卖方保证循环泵入口不发生汽化,并与机组采用变压运行时的允许负
荷变动率相协调,水循环可靠。
11)启动循环泵入口不会产生汽蚀现象。
12)启动循环泵的性能和质量可靠,不漏水;锅炉启动循环泵在失去电源
和失去低压冷却水时,能够安全停泵。各放水门有锁定装置,防止误开启。
13)启动循环泵电动机采用防潮型或水浸式密封型。
14)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设计参数如下:
闭式循环冷却水系统采用闭式水,水质为除盐水,供水最高温度设计温
度:38℃,设计压力 0.5~1MPa,需要冷却水的设备应提冷却水量、冷却水温
及设备散热量。允许辅机冷却水最高温升:5~6℃。
15)投标方提供锅炉再循环流量、锅炉循环泵过冷水流量并提供流量装置
计算书、流量测量量程及对应的差压值卖方提供的流量测量装置采用流量喷
嘴,并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流量测量装置与工艺管道采用焊接,流
量测量装置与工艺管道连接的焊接坡口应按 DL/T5210.7 标准执行。
16)投标方应保证节流测量装置、法兰与工艺管道的同心度符合相应的国
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卖方应保证设计的流量测量装置在最大流量时产生额定差
压,节流测量装置的 β 系数应满足 0.25﹤β﹤0.9。节流测量装置的材料应与
流体匹配。流量测量装置铭牌应打印节流测量装置设备编号、节流孔直径和 β
系数。
流量测量装置的取压应准确开孔(尽可能使用标准数学模型及标准配
置),取压孔对数应满足买方的要求。流量测量装所需的差压变送器由投标方
提供。
17)启动循环泵设计冷却水增压泵系统 3 套,实现一运两备,包含冷却水
保温、防冻设备等附件;系统所涉及的所有滤网、机械密封、阀门填料函、密
封件各提供 2 套作为随机备件。
18)
启动循环泵的性能和质量可靠,不漏水;锅炉启动循环泵在失去电
源和失去低压冷却水时,能够安全停泵,各放水门有锁定装置,防止误开启。
2. 启动循环泵系统
151
投标方负责全套循环泵设备及其附属供货及安装,包括不限于循环泵本
体、循环泵系统管道及其阀门、支吊附件、钢结构、最小流量管路、过冷管及
相关热控装置、循环泵配套设备及基础安装。
汽水取样管道
投标方负责改造范围内的所有蒸汽和炉水取样管道、双一次门等所有阀门
的供货及安装。包括取样头、管道及其支吊架等。
疏水、放水管道
改造范围内的所有疏水、放水管道,在每路支管上应串联两只电动阀门且
所有支路应按高中压分离各汇集为一根总管,引至疏水扩容器,包括扩容器、
疏水箱及其疏水、排汽管道等。疏水、放水管道的阀门、附件及其支吊装置
等。
供货范围(2 台炉,以下为单台机组改造的设备清单,包括不限于此)
锅炉启动系统优化改造设备清单(单台炉)
项目
名称
型号及规范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工艺设备
炉水循环泵
套
1
含电机及冷却器等
钢架、平台
套
1
保温及护板
套
1
支吊架
套
1
二、管道
循环泵进口管道
SA106-C
套
1
循环泵出口管道
SA106-C
套
1
泵最小流量管道
SA106-C
套
1
过冷水管道
SA106-C
套
1
暖管管道
SA106-C
套
1
疏水、放气、仪表等管道
SA106-C
套
1
循环泵电机冷却水系统管道
SA106-C
套
1
三、阀门电动闸阀
循环泵进口管道关断
DN400
只
1
电动调节阀
循环泵出口管道调节
DN350
只
1
电动闸阀
循环泵出口管道关断
DN350
只
1
止回阀
循环泵出口管道止回
DN350
只
1
电动调节阀
泵最小流量管道调节
DN150
只
1
电动调节阀
冷却管调节
DN100
只
1
152
2)控制设备清单 (包括不限于此)
序号
名称
型号及规范
单位
数量
备注
流量计
循环泵出口管道
DN350
套
1
流量计(含流量变送器、压力、温度等测点)
循环泵出口管道与省煤器入口管接口前
DN500
套
1
如需,满足改造要求
流量变送器
流量计用
台
2
压力变送器
压力测点
台
2
差压变送器
泵进出口差压
台
1
热电偶
双支,
K 型,Ⅰ级精
度,带防水接线盒
支
3
动力电缆
ZR- YJV22 系列以上规格仅供参考,具体以设计为准。
项
1
按需
控制电缆
ZR-KVVP2 系列以上规格仅供参考,具体以设计为准。
项
1
按需
计算机电缆
ZR-DJYP2以上规格仅供参考,具体以设计为准。
项
1
按需
电缆桥架等安装辅件
套
1
按需
动力电缆
循环泵电机用
ZR-YJV 系列以上规格仅供参考,具体以设计为准。
项
1
按需
电源柜
循环泵电机用
(
6KV)
台
1
DCS 扩容及组态
套
1
设备包含以上所列但不限于此,投标方应根据文字部分要求及现场实际情
况,提供满足功能及条件的设备清单。如不满足,投标方应无偿补齐。如按设计
电动闸阀
冷却管关断
DN100
只
1
止回阀
冷却管止回
DN100
只
1
电动调节阀
热备用管道调节
DN50
只
1
电动截止阀
热备用管道关断
DN50
只
1
截止阀
放气、疏水
DN25
只
4
截止阀
压力测点、流量计取样
DN15
只
20
截止阀、止回阀等
循环泵冷却水系统阀门
DN25
套
1
四、备品备件
阀门
阀门填料、密封件
各型号
套
1
过滤器
滤网
各型号
套
1
153
图纸施工不够,投标方应免费提供至满足现场实际需要,且不能影响施工工
期。
3. 电气专业新增设备及配电系统设计范围
本期改造新增负荷主要为启动循环泵,计划功率为 500-650kW。
本工程电气设计范围:工艺系统相对应的电气部分设计,包括:供配电、
二次回路、电缆设施等,及因本工程所涉及到所有相关部分的改造。
4. 继电保护
继电保护配置按《DL/T 5153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配置。保
护装置需与现场主机 6kV 工作段保护装置保持兼容,电源为直流 110V,取消保
护防跳回路,采用断路器本体防跳回路。
5. 监控及测量
本工程新增电动机控制均纳入 DCS 系统(参照 DCS 点位选择),投标方配
合 DCS 厂家完成相应工作。
本工程涉及电动机开关状态及电能量参数需要接接入我厂现有南瑞继保生
产的厂用电监控系统,需要敷设网线,双网接入,并完成厂用电监控,投标方
配合负责联系南瑞厂家完成相应工作。
6. 电缆与电缆敷设
(1)电缆选择
本工程所用电缆均采用阻燃型。
6kV 和 0.4kV 动力电缆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聚乙烯护套、铜芯电缆。
控制电缆选用多芯铜导体电缆,其导体截面不小于 1.5mm2。控制电缆绝缘
水平为 600/1000V。超五类网线。
(2)电缆敷设
主厂房内的电缆利用现有电缆沟和电缆桥架敷设。
(3)电缆防火
电缆防火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 建筑物通向外部的电缆通道出口处设置防火封堵。
2) 主通道动力和控制电缆之间用防火板进行分隔。
3) 电缆和电缆托架分段使用防火涂料、阻燃槽盒、防火隔板或防火包
等。
154
4) 电缆敷设完成后,所有的孔洞均使用防火堵料进行封堵。
5)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原有防火封堵破坏处在施工完毕后恢复。
7. 过电压保护及接地
在 6kV 高压柜内出线侧装设避雷器。
在动力配电柜内设置浪涌保护器。
所有电气设备外壳、新增电缆桥架和其他可能事故带电的金属物均采用接
地线与附近接地干线连接。(连接方式需与原有接地系统保持一致)
8. 热控部分
本项目方案的仪控设计范围包括:
(1)每台炉新增 1 台启动循环泵、调节型电动门、开关型电动门 DCS 系统
的 P&ID 控制及部分测量仪表的设计;
(2)所有控制功能均在原 1、2 号机组 DCS 系统实现;
(3)整套系统的设备选型及逻辑控制。
(4)增设的调节型电动门、开关型电动门的电源由 1、2 号机组锅炉
380VAC 热工配电箱备用回路提供电源。
表 7.3 启动再循环泵改造新增热控设备统计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及规范
单位
数量
备注
流量计
循环泵出口管道
DN350
套
1
流量变送器
流量计用
台
2
压力变送器
压力测点
台
2
差压变送器
泵进出口差压
台
1
热电偶
双支,
K 型,Ⅰ级精
度,带防水接线盒
支
3
动力电缆
ZR- YJV22 系列
米
1600
控制电缆
ZR-KVVP2 系列
米
2400
计算机电缆
ZR-DJYP2VP2
米
2000
电缆桥架等安装辅件
套
1
按需
动力电缆
循环泵电机用
ZR-YJV-6/6kV
3×120mm2
米
250
电源柜
循环泵电机用
(
6KV)
台
1
DCS 扩容及组态
套
1
表
7.4 启动再循环泵改造 I/O 清册(暂定,具体以详细设计为准)
155
项
目
类
型
项目
数量
备注
启动再循环泵进口压力
1
4~20mA
电动调阀反馈
1
4~20mA
1
AI
启动再循环泵出口压力
1
4~20mA
热电偶信号
8
K 分度
流量测量装置
2
4~20mA
2
A
O
电动调阀指令
1
4~20mA
启动再循环泵已运行
1
启动再循环泵故障
1
电动门已开
4
3
DI
电动门已关
4
启动再循环泵运行指令
1
启动再循环泵停止指令
1
电动门开指令
4
4
D
O
电动门关指令
4
电机轴承前侧温度
1
K 分度
电机后轴承前侧温度
1
K 分度
电机绕组温度
1
K 分度
5
AI
电机电流
1
4~20mA
远方启动
1
远方停止
1
运行信号
1
停止运行信号
1
IO
综合故障信号
1
6
DI
系统事故按钮
1
9. 平台扶梯设计要求
所有在施工的地方需要设置平台和扶梯的,平台扶梯的设计满足 GB
4053.1-3-2009 中的要求并考虑防腐。
1)本项目所有钢结构平台都要覆盖格栅板。
2)格栅要水平排列,而且在任何方向看都是统一的形式。
156
3)用于放置重物的平台和主要平台按负荷重为 4kN/m2 设计,其他结构按
2kN/m2 的荷载设计。对于难于接近的设备和管道附件,应考虑设置维护和操作
用的平台和相应的扶梯通道等,平台大小应能满足使用要求,并配有不低于
100mm 的踢脚板,栏杆。平台采用热镀锌钢格栅板,梯子平台宽度不小于
800mm,栏杆高度不小于 1180mm,在离地面不小于 20m 的场所梯子平台宽度不
小于 1000 mm,栏杆高度不小于 1200mm。
4)所有格栅边缘和切边用与格栅材料同样尺寸的钢条封闭。
5)所有格栅经过热浸镀锌处理,镀层应均匀,并且牢固粘附,以便在格栅
正常使用时不会引起镀层脱落和断裂,不能进行冷镀锌处理。
6)所有平台边缘都应设置有至少高于平台 100mm 的踢脚板,踢脚板最小厚
度是 2mm。
7)所有平台和扶梯应安装栏杆。所有栏杆样式与原有脱硫设施一致,符合
大唐集团安全设施规范的要求。
8)梯子平台栏杆高度不小于 1180mm,在离地面不小于 20m 的场所梯子平
台栏杆高度不小于 1200mm。栏杆结构采用钢管(扶手、立柱采用 Ø48 钢管、横
杆采用 Ø42 钢管)焊接,立杆间距为 1000 mm、横杆静间距不大于 380 mm。
9)尽量不采用直爬梯,如必须设置应征求招标方同意。 梯子斜度不大于
45°,仅在特殊情况下才允许用 50°的斜楼或直爬梯,梯子应配有扶手,梯子
踏步、走道、平台为镀锌格栅制作。扶梯载荷为 2kN/m2。走道,楼梯宽度不小
于 800mm,扶梯角度不大于 50°。
10. 油漆保温要求
投标方提供本次改造供货范围内所有保温和油漆的设计、供货与安装等,
包括钢结构、平台扶梯、设备、管道、阀门及附件等。
10.1 油漆要求
本项目设备的油漆要求应满足《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 5072-
2019)及其他国家、行业设计规范。
设备所有部件的金属表面均在出厂前进行净化和油漆。凡需要油漆的所有
部件,在油漆前,对金属表面按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清扫、喷砂处理,将污物和
铁锈等清除干净并涂两道防锈漆。
157
投标方负责提供并涂刷二底二面油漆,出厂前完成二底一面油漆涂刷。第
二道面漆由投标方供货,现场完成。
改造范围内的设备与管道色彩与主体工程一致。
管道标识、介质流向、色环和阀门标识牌全部由投标方按招标方要求完成
供货和施工
10.2 保温要求
1)保证设备、管道保温后表面温度不高于环境温度+25℃。
2)所有管道设备的保温保护层和保温材料应选用原设计材质。
3)所有道保温应满足《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DL/T 5072-2019)、
《火力发电厂绝热材料》(DLT 776-2019)、《绝热用硅酸铝棉及其制品》
(GBT 16400-2015)等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
4)保温工艺要求
(1)保温材料的采购
严禁使用没有入库验收手续的保温材料。每年每个厂家第一批到货的保温
(耐火)材料,生产厂家必须软件(三证一书两报告)齐全,由招标方、投标
方派人参加现场取样,并送样化验,只有化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如果需要增加或变换供货厂家,必须经招标方批准,并选派人员进行考
察,考察软件(三证一书两报告)、硬件(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手段)合格后
方可供货。
(2)保温材料的入库检验
所有保温(耐火)材料、高温粘合剂等入库必须进行验收,验收由进货部
门组织,招标方、材料使用部门、施工部门等参加,检查外观质量和统计入库
数量。
(3)现场施工验收
设备、管道保温的每一道工序,必须经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验收后方可进
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每一层保温后的质量验收列为见证点(W)。金属表面的
清理,保温钩钉的焊补,防锈漆的刷涂,保温层厚度的测量,铁丝(网)的绑
扎,最后的抹面或包铝皮等,列为停工待检点(H)。有关 W、H 点的验收按厂
有关规定执行。
158
(4)申请验收单位必须在申请验收的同时填写好《工程质量及工程量验收
单》(见附表)。按照自检、互检、专检的程序履行验收签字。《工程质量及
工程量验收单》一式三份,甲、乙方各留存一份备查。没有《工程质量及工程
量验收单》的保温工程不予结算;
11. 标识标志等技术要求
投标方负责改造范围内所有的警示、设备、管道、阀门标识、标志、色
环、介质流向的制作安装,制作及安装标准按招标方要求执行,且在本次改造
冷态验收之前全部安装完毕。
投标方负责现场所有的五图三牌的制作,并在开工前按招标方厂内相关管
理制度,要求在指定区域放置
12. 脚手架技术要求
投标方负责改造范围内所有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工作,投标方自备搭设脚
手架所需材料及工具,脚手架搭设及拆除标准按招标方要求执行,且必须符合
《火力发电厂检修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脚手架搭设及拆除按招标方要求进行,投标方应严格履行危险作业到岗到
位及验收手续,保证施工安全。
(四)勘察设计要求:
投标方应按本技术规范中的技术规范和性能保证要求及其规定的设计范围
进行勘察、基本设计和详细设计。
投标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详细设计,设计深度应满足可以直接用于制造、
安装和采购的要求。
其它未交待部分,按相关规程规范执行
(五)供货要求:
1. 一般要求
1.1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合同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的设备为全新
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技术经济性能必须符合本技术
规范要求。
1.2 本项目所采用的设备应采用目前先进的技术,即具有高的可靠性、可
操作性、可维修性和可扩展性。招标方在技术规范中对部分所供设备提供了三
个及以上生产厂家或品牌供投标方参照。
159
1.3 投标方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
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合同中未列出
和/或数量不足,投标方仍在执行合同时补足。投标方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
专用工具以及安装时的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4 投标方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包括安装、调试、运行、下一次检修所需
要的)及试验所需易耗品,并在技术规范中给出具体清单。
1.5 所有分包设备、阀门规格与数量、整个系统的管道材质在设计联络会
上由招标方确认,且不再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1.6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
1.7 在质保期内发现供货范围内的任何设备、材料存在缺陷,应由投标方
免费提供维修直至更换为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新的设备、材料。
1.8 投标方负责所有改造系统不再使用的原有设备的拆除工作(含设备基
础及其它构筑物),并运输至招标方厂内指定地点。新建、改造系统拆除的建
筑垃圾、废弃物由投标方负责外运,并自行协调无害化处理。
1.9 投标方负责工程所涉及的电源、水源、通讯、工地工区设点、材料站
布置等所有工作。
1.10 改造项目由于场地原因,需要对原有系统设备或构筑物进行迁移或拆
除的,由投标方负责实施,费用不再增加。
2. 设备交货进度、顺序要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交货实际为自投标方收到
最终用户履约通知后至交货日期。
3. 交货地点为: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
4. 投标方在中标后,投标方按最终用户要求定期向最终用户提供生产计划
和进度,以便最终用户及时了解制造进度。供货范围清单
5. 投标方应如实按系统详细填写完整的设备、部件和材料、数量、制造厂
及原产地等供货清单。
6. 所供进口设备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进口报关单等相关证明文件,进口
部件和材料需提供;
(六)设备监造、试验和验收:
1. 投标方负责本项目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监造,试验和验收工作。
160
2. 投标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1 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
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规定。
3. 工厂检查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需严格进行厂内各生
产环节的检查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
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 检查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出
厂试验。
5. 投标方检查的结果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
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
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6. 性能验收试验
6.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是为了检验 2 号机组增加循环泵项目的所有功能
和性能保证值是否符合本规范书的技术要求。
6.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最终用户现场。
6.3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 具体试验时间由招标方、投标方双方协商确
定,如果进行性能试验的边界条件不能完全满足时,经招标方、投标方双方协
商修正的方法。
6.4 性能验收试验(如有)费用由招标方负责。试验大纲初稿由招标方、
投标方双方认可,由双方共同讨论后确定试验大纲。
6.5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标准和规范中最新标准执行和本招标技
术规范书中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
6.6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如有)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招标方、投标方双
方均应承认。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
成一致,则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解决。
6.7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
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7 质量保证
7.1 投标方当对应有且持续使用的质量保证程序,投标方应满足本规范书
所提的技术要求。
161
7.2 投标方应向最终用户保证所供设备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全新产
品。在图纸设计和材料选择方面应准确无误,加工工艺无任何缺陷和疏忽。技
术文件及图纸要清晰、正确、完整,能满足 2 号机组增加循环泵项目的安装,
启、停及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7.3 投标方应具备有效方法,对其承包和委托分包出去的所有项目的质量
和服务,均应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7.4 一切影响设备和材料的制造、加工、试验及检验均应接受最终用户的
监督。
7.5 最终用户有权派代表到投标方制造工厂和分包及外购件工厂检查制造
过程,检查按合同交付的货物质量,检验按合同交付的元件、组件及使用材料
是否符合标准及其它合同上规定的要求,并参加合同规定由投标方进行的一些
元件试验和整个装配件的试验。投标方应提供给最终用户代表技术文件及图纸
查阅。同时提供试验及检验所必需的仪器工具、办公用具。
7.6 在设备开始生产前,投标方应提供一份生产程序和制作加工进度表,
进度表中应包括检查与试验的项目,以便最终用户决定哪些部分拟进行现场检
查。最终用户应向投标方明确拟对哪些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事先通知投标
方。
7.7 如在安装和试运期间发现部件缺陷、损坏情况,在经证实设备储存安
装、维护和运行符合要求时,投标方应尽快免费更换。
7.8 最终用户在保证期内发现部件缺陷、损坏情况,应及时向投标方提出
索赔要求,投标方在保证期内发生此类事件,应认为所提要求是有效的,收到
后十四天内未作答复,则认为投标方已接受所提要求。
7.9 在上述情况下,需要进行设备(部件)更换、修复或必需系统停运进
行处理所用的时间,保证期应作相应延长。任一上述情况更换的设备(部件)
和材料的保证期,应按更换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七)包装、运输、储存:
1 概述
1.1 投标方应包装所提供的设备和器材,防止运输和贮存中的磨损和破
坏。
162
1.2 在设备发运前,投标方应将运输程序和具体安排交给最终用户工程师
确认。
1.3 对一些特殊设备,投标方应根据制造厂关于设备包装、运输、贮存的
要求,提供给最终用户有关设备的注意事项、具体措施及有关附加条件。
1.4 本章未尽事宜,遵守招标技术规范书商务部分的规定。
2 包装要求
2.1 每个包装件必须有与该包装件相符合的装箱单,放置于包装件明显位
置上,并采用防潮的密封袋包装。包装件内装入的零部件,必须有明显的标记
与标签,标明部件号、编号、名称、数量等,并应与装箱单一致。
2.2 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在出厂前应打上金属标签或其他牢固地
依附在设备上的永久性材料作为标志。
2.3 特殊设备要根据制造厂的具体要求进行包装。
2.4 按合同供应的设备和器材,推荐的备品、备件与工具应分别单独包
装。
2.5 工具的包装箱上应明确所配给的设备和系统。
2.6 所有备品、备件应包装在适用于永久保存的箱内,并分系统、分类包
装。
2.7 必要时在包装箱内装入去湿剂。
2.8 设备和器材应进行必要的保护,如铭牌、密封面等,以防运输中损
坏。
2.9 设备的包装和油漆应符合《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NB/T 10558-
2021)和《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3384-2008)的规定,并采取
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
等部件的损坏。
2.10 设备发运前应将水放掉并吹干,当放水需要拆除塞子、疏水阀等时,
投标方应确保这些部件在发运前重新装好。
2.11 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存储期间遭
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
2.12 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保护。
2.13 遮盖物、金属带子或紧扣件不应焊在设备上。
163
2.14 包装箱内应考虑设备的支撑与固定,所有松散部件要另用小箱盒装好
放入箱内。
2.15 包装件应符合运输作业的规定,以避免在运输和装卸时包装件内的部
件产生滑动、撞击和磨损,造成部件的损坏。
2.16 包装件上应有以下标志:
运输作业标志(包括防潮、防震、放置位置方向、重心位置、绳索固定部
件等)。
发货标志:出厂编号、箱号、发货站(港)、到货站(港),体积(长×
宽×高),设备名称,毛重(公斤),发货单位,收货单位;设备存放和保管
要求等级。
较大及较重的设备都要装有便于移动的滑动部件及吊钩、吊钩应装在起吊
点上,并且在外包装上应标明设备重量及重心、起吊点(未拆去外包装)。
3 设备及外包装应有禁焊标志。
4 运输
4.1 投标方应负责将设备和器材运输到现场。
4.2 对于包装箱内的货物与清单上不符、运输中的损坏,应由投标方负责
补齐,且不另外收费。
4.3 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列出单件设备运输重量超过 30t,以及长
度超过 13m,宽度超过 3.0m,高度超过 3.0m 的设备名称及件数(上述所列数据
有一项不满足即应列出)。填写在附录表中。并提供大部件的实际尺寸和包装
后发货(车上)尺寸的草图。
5 贮存和隔离
投标方应在投标阶段提出货物贮存场地的占地要求。招标方将按照投标方
的要求提供贮存货物的场地。
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对贮存场地及施工区域进行整体隔离,投标方提供
不少于 350 米隔离彩板,隔离彩板的样式及尺寸必须符合招标方要求;
(八)安装施工要求:
8.8.1 技术要求
8.8.1.1 安全质量
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
164
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严格执行有关作业安全规定,不发生违章作业现象。
8.8.1.2 施工质量
质量目标:质量达到优良,力争全优;改造后各项技术指标不低于改造前
水平;
所有施工项目一次验收通过,质量达到优良;
严格执行施工工艺要求,杜绝人为质量事故,防止发生返工事件;
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到闭环管理,有效控制;
施工文件、施工记录及时、准确、齐全,数据真实、可信,符合质量标
准。
施工的区域及设备达到招标方提供的厂内管理制度要求。
8.8.2 投标文件应依据下列要求进行编制
8.8.2.1 投标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
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
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
量、工程进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环境管理、方案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
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
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8.8.2.2 施工组织设计建议采用以下大纲来编写:
8.8.2.2.1 工程概况
8.8.2.2.2 施工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
应建立现场施工组织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组织机构应是一个完整的组
织结构体系,恰当分层和设置职能部门。管理层次基本分为决策层、管理层、
作业层。
决策层应设项目经理 1 名,可设 1-2 名项目副经理;应设总工程师 1 名,
可设 1-2 名副总工程师。
管理层应设工程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等部门,
也可合并简化部门,但职能应全面清晰,便于管理。
作业层应有投标标段所需专业设置。
165
管理人员应配备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测量员、材料员、试验
员、预算员、资料员,现场管理人员应具有与其所承担的管理任务相适应的技
术能力、管理水平、和相应专业资格。
现场施工人员数量及进场计划应满足工程进度需要,并安排对应专业的培训
计划,现场施工人员需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8.8.2.2.3 施工综合进度计划
应根据招标方里程碑计划要求编制施工二级进度计划,可采用横道图或网
络图方式,应明确关键工期。
应根据进度计划,在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配备适当的施工
人员数量,运用合理可靠的施工机械装备、施工材料、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工期。
应明确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含周转性材料)、图纸的交付及进场计
划。
应明确主要工器具进场计划,应按要求使用Ⅲ类手持电动工器具。
8.8.2.2.4 施工平面布置
应包含施工平面布置、施工区域划分(统筹考虑设备材料堆放、施工机械
布置、办公生活场地等因素)与施工用地面积、交通运输组织等内容。
8.8.2.2.5 施工临时设施与场地
应包含生产性、生活性临时建筑,施工与生活所需用电、用水、卫生设
施、网络和通信以及施工用氧气、乙炔等能源设施,施工场地等的方案设置及
布置。
8.8.2.2.6 施工力能供应
应对施工用水、用电、通信等内容做出规划,规划满足现场需要并符合相
关安全规定。
8.8.2.2.7 主要施工方案及特殊施工措施;
应制定符合本工程实际的主要施工方案,包括取水口施工、顶管施工、跨
越施工等。常规工法或机械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应制定特殊施工方案和措施。
应按照《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 5277-2012)制定适合本工程的
达标投产措施。
8.8.2.2.8 质量管理
166
应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具有完备的质量体系文件。
应设置合理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
应制定质量目标,量化分解,并制定质量阶段性目标。
应制定质量管理、质量保证措施。
满足《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 5277-2012)质量要求。
8.8.2.2.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应建立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具有完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
件。
应设置合理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
应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量化分解。
应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对于社会公共
区域内的施工应制定相关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包含在本措施内。
应按照《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 5277-2012)制定适合本工程的
达标投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8.8.2.2.10 环境管理
应建立完善环境管理体系,具有完备的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应设置合理的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
应制定环境管理目标,量化分解,并制定环境阶段性目标。
应制定绿色施工管理措施。
应按照《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 5277-2012)制定适合本工程
的达标投产环境管理措施。
8.8.2.2.11 物资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应明确施工项目物资管理机构,建立物资管理网络,明确相
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规定内外部沟通的渠道和方法。
物资管理机构的设置与施工项目的规模和性质、与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
要求相适应,与施工单位及现场的机构相适应。
8.8.2.2.12 项目风险预控管理计划
应充分分析本工程施工存在的风险点、危险源,制定适合本工程的预案,
并制定演练计划。
8.8.2.2.13 新技术应用及技术培训
167
应制定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和新材料实施计划和措施,促进
工程质量、工艺提高。首次使用的新技术应编制专项技术方案。
8.8.2.2.14 建设工程信息管理
应制定工程信息管理策划,制定工程信息管理的各项措施。至少包含人员
信息管理、机械设备管理、档案资料管理、报表管理、信息的安全与维护等内
容。
8.8.2.3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
附后。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附表七项目管理机构表
附表八主要人员简历表
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
( KW )
生产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
备注
168
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己使用台时数
用途
备注
169
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170
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投标方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技术规范书要求
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如下列横道图)表示。
施工项目
-10
-5
0
5
10
15
20
25
30
35
123456789
171
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途
面积(平方米)
位置
需用时间
办公区
施工现场
整个施工期间
材料设备堆放场
施工现场
整个施工期间
周转性材料堆放区
施工现场
整个施工期间
注:
1.投标方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
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
172
表七、项目管理机构表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职务
姓名
职称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备注
注:表中“养老保险”填写编号,并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173
表八
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
书、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
所任项目经理的企业任命文件或用户证明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
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
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
老保险复印件。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项目
担任职务
招标方及联系电话
2、 技术附录附录
A 投标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
改造系统性能额定工况计算
序号
项目
单位
计算结果
174
附录
B 供货范围、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附表
附表
B.1 投标方供货范围内设备材料清单
数量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重量)
产地
生产厂家
附表
B.2 专用工具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
注
附表
B.3 随机备品备件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2
(九)现场试验、调试:;
(十)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十一)技术服务:;
(十二)保密及成果应用
1. 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涉及到的技术资料外泄。
2.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成果(新技术、新工艺)归招标人所有。
3. ……。
(十三)培训:;
(十四)缺陷处理及质量保证:;
175
(十五)……。
五、竣工试验
(一)单体试验:;
(二)系统试验:;
(三)性能试验(如有):;
六、竣工验收
七、工程项目管理
(一)组织机构和人员管理:;
(二)进度管理,包括里程碑进度计划(如果有):;
(三)质量管理:;
(四)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五)信息档案管理:;
(六)考核:。
八、其他要求
(一)废旧物资处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由投标人放置于现场指定地点,
并做好相应的隔离及分类。
176
第六章
图纸及资料
1. 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地下
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
料,以及其他与改造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2. 定位放线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
3. 其他资料:无。
177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请各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特别提醒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结合评分标
准编写有关内容)
178
(河南公司)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 号炉启动系统优
化改造
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79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五、投标保证金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八、财务用款计划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十、廉洁合同
十一、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十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180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EPC 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
写)(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
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4. 如我方中标:
(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
5)我方接受招标书中的所有条款(差异表内所列内容除外)。
5.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地址:
181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182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承包人的名称和地址
…
2
项目经理
4.5.5
姓名:
3
计划工期
1.1.4.3
天数
:日历天
4
缺陷责任期
19.1
5
分包
4.3
6
发出开工通知的时间
7
提交进度计划的时间
合同生效日期后天
8
履约担保
4.2
合同价格的
%
9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17.4.4
合同价格的
%
18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184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
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
EPC 总承包招标项目投
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185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
EPC 总承包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
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
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
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
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86
五、投标保证金
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电汇底单复印件:
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87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
致: (以下简称受益人):
鉴于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 项目的投标,标段
编号为 ,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
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函的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小写) (大写)。
二、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 天日历日内有效(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三、在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被保证人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或规定时限支付中标服务费的;
2.被保证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
署合同;
4.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者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6.投标人有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收到受益人向我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时(索赔通知应写明要
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说明被保证人违约的证明材料),将不争辩、不挑
剔、不可撤销地在 7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函的保证期
间内送达我方,超过保证期间送达的我方无义务支付。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六、本保函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函的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
除。
七、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保函之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
台湾地区的法律)并按其解释。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受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
诉。
八、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我方印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地 址:
188
邮政编码: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189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一级建造师人数
(提供四库一平台
截图)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其中
技工
经营范围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一级建
造师人数需提供四库一平台截图。
190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近年财务状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年份
单位
年
年
年
备注
营业收入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流动比率
%
净利润
万元
所有者权益
万元
净资产收益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固定资产
万元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近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191
(三)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8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192
(四)投标人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的证明文件
3.1 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3.1.1 近五年获奖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奖项名称
获奖工程名称
获奖时间
颁发单位
获奖级别(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
1
注:
1、本表序号需与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3.1.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汇总表(此表必需填写)
序号
获得荣誉名称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行业级)
1
193
3.2 近五年荣誉及获奖情况明细表
3.2.1 近五年获奖情况明细表(序号:1)
奖项名称
获奖工程名称
获奖时间
颁发单位
获奖级别(国家级
/省部级
/行业级)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每个奖项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获奖证书、与该奖项的关联性文件等证明材
料,未提供证明材料视为无效奖项。
3.2.2 近五年获得荣誉情况明细表(序号:1)
获得荣誉名称
194
获得荣誉时间
颁发单位
获得荣誉级别(国家级
/省
部级
/行业级)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每个荣誉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95
七、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序号
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
1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
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196
八、财务用款计划
财务用款计划表
序号
用款时间(月)
付款金额
累计金额
备注
197
九、商务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评分项目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
提炼,简明描述,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
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文件位
置
1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响
应性
存在条商务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
企业实力
2.1
营业收入(近三年平均)
XXX 万元(每年营业收入相加后取算术平均
值)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2
一级建造师人数
XXX 人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3
已建工程获奖情况
近五年,国家级只限于鲁班奖、国家优质
工程奖:XXX 项。
获奖业绩名称:1、XXXX;2、XXXX;3、
XXXX;
近五年,省部级,专业性奖励为省部级:
XXX 项。
获奖业绩名称:1、XXXX;2、XXXX;3、
X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2.4
投标单位荣誉称号
近五年,获得国家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
XXXX;
近五年,获得省部级荣誉 XXX 项。
获得荣誉名称:1、XXXX;2、XXXX;3、
XXXX;
(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总工
会等为颁发单位,或两个部委以上联合颁
发的,或国家级(评审)委员会颁发的,
视为国家级荣誉)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
财务状况
3.1
经营状况
最近三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两年盈利 XXX
万元;最近一年盈利 XXX 万元。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3.2
流动比率(最近一年)
流动比率为 XXX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4
银行资信等级
XX(银行或机构名称)出具的 XX 级证书。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页
十、廉洁合同(格式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198
十一、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承诺函
致:
(招标人名称)、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针对我方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我方郑重承诺:
1、本次投标所提供的授权委托书、资质、业绩、人员信息、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均真实、
完整、有效;
2、若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不违规进行转包、
分包,不擅自更换项目人员;
3、若中标,我方将强化队伍管理,杜绝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安全保
障措施,及招标人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履职尽责。
以上内容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
年月日
199
十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00
(河南公司)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 号炉启动系统优化
改造
技术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01
目录
一、业绩资格审查资料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三、承包人建议书
四、承包人实施计划
五、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六、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七、其他材料
202
一、业绩资格审查资料
(一)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模
发包人名称
合同签订日期
备注
1
2
3
注:
1、本表序号需与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明细表序号一一对应。
2、规模:火电和水电填写台数及单机容量(如:2*300MW),新能源项目填写总容
量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明细表(序号:1)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203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每个业绩对应一个表格,每个表格后附一套相关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204
(三)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序号:1)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205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06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
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设计、施工、采购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
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以及设计、施工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管理过的项
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技术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
上岗证书)
、养老保险复印件。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207
三、承包人建议书
(一)图纸
(二)工程详细说明
(三)设备、材料方案
1.设备物资。
2.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3. 性能试验。
(四)分包方案
(五)其他
208
四、承包人实施计划
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一)概述
1. 项目简要介绍。
2. 项目范围。
3. 项目特点。
(二)总体实施方案
1. 项目目标(质量、工期、造价)。
2. 项目实施组织形式。
3. 项目阶段划分。
4. 项目工作分解结构。
5. 对项目各阶段工作及文件的要求。
6. 项目分包和采购计划。
7. 项目沟通与协调程序。
8.技术培训及服务。
(三)项目实施要点
1. 勘察设计实施要点。
2. 采购实施要点。
3. 施工实施要点。
4. 试运行实施要点。
(四)项目管理要点
209
1. 合同管理要点。
2. 资源管理要点。
3. 质量控制要点。
4. 进度控制要点。
5. 费用估算及控制要点。
6. 安全管理要点。
7. 职业健康管理要点。
8.环境管理要点。
9. 沟通和协调管理要点。
10. 财务管理要点。
11. 风险管理要点。
12. 文件及信息管理要点。
13. 报告制度。
说明:发包人认为上述内容应列入承包人建议书的,应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承包
人建议书”中载明。
210
五、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差异表
序号
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
1
1.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无显著的差异或保留。
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
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本表格式统一汇总说明
211
六、技术部分评标因素统计表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提炼,简明描述,
字数控制在 500 字之内。)
评标因素所在投标
文件位置
1
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的响应性
存在 条技术负偏差。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2
业绩
2.1
企业业绩
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1.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2.项目名称(规模)XX 年 XX 月 XX 日……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2.2
项目经理业绩
拟聘职务:XXXX,姓名:XXX,具有(数量)个有效业绩。具体如下:1. 业绩项目名称2. 业绩项目名称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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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3
设计方案
3.1
设计方案的完整性 简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3.2
设计组织方案
简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3.3
设计方案先进性
简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4
设备、材料供货
4.1
采购与供货组织计划 供货范围(含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包括: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4.2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
性能指标
主要设备、材料技术性能指标与招标文件要求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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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5
施工组织设计
5.1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简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5.2
主要施工及技术方案 主要施工及技术方案简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5.3
安全管理与安全文明
施工措施
安全管理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简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5.4
质量管理与措施
质量管理与措施简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5.5
环境管理与措施
环境管理与措施简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5.6
工期进度及保证措施 工期进度及保证措施简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5.7
施工组织管理
施工组织管理简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5.8
验收组织计划
验收组织计划简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5.9
调试运行方案
调试运行方案简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6
售后技术服务方案 售后技术服务方案简述:
第几章第几节第几
页
212
七、其他材料
213
(河南公司)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 号炉启
动系统优化改造
价格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14
目录
一、分项报价表
二、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
215
一
、分项报价表
说明:
(
1)投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含技术规范)规定的招标范围、报价要求及报价列表
(如投标须知前附表及附件)。
(
2)投标人填写各分项报价表时,应仔细、认真、多次安排人员进行复核累计数据,
以确保各分项报价表的各项单项、小计、合计、合价的准确性。
(
3)投标人需详细研读技术规范书并按技术规范书明确的招标范围及内容界面,投标
人应严格按照本章相关格式认真填写投标价格表。投标价格为含税价格。
216
报价汇总清单
序号
名称
税率
含税价格
(元)
备注
1
勘察设计及其他费技
术服务费
6%
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费、设计费、
调试、试验检测费、培训费等
等。
2
设备购置费
13%
包括但不限于含主设备、辅设备和材料(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主要设备技术规范书中列明的需按照设备清单报价,未
列明的投标人需自行补充并满足
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改造范围。
3
建筑安装工程费
9%
投标人需自行列出并满足技术规
范书要求的改造范围清单。
4
合计(含税价格)
元
注:1、本表中的序号 4=序号 1+序号 2+序号 3。请投标人认真复核数据累加合计计算
的准确性。
2、税率如不一致,请自行修改对应处的税率。
217
投标报价清单
至少满足技术规范书中设备清单,在此基础上投标人可根据各自方案进行扩充,增加
项目,但不得打乱原有排序。
(注:投标人所报单价为设计、设备采购费、运输装卸、安装、
检验试验、调试税费
等所有费用的全费用综合单价)
218
1.
1 1 号机组勘察设计及其他技术服务费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含税金额(元)
备注
1
勘察费
…
…
2
设计费
…
…
3
调试费(调试费提供分项明细,包括人工费、试验费、用水、用电、
耗材等)
…
…
4
试验检测费
…
…
5
培训费
…
…
合计报价
注:为含税价,投标人应根据各自方案详细列出报价明细。请投标人认真复核数
据累加合计计算的准确性。
219
1.
2 1 号机组设备购置费清单(投标人按照系统自行扩展表格)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合价
设备费
一、
工艺设备
1.
炉水循环泵
(含电机及冷却器
等)
1 套
2.
钢架、平台
1 套
3.
保温及护板
1 套
4.
支吊架
1 套
二、
管道
5.
循环泵进口管道
SA106-C
1 套
6.
循环泵出口管道
SA106-C
1 套
7.
泵最小流量管道
SA106-C
1 套
8.
过冷水管道
SA106-C
1 套
9.
暖管管道
SA106-C
1 套
10.
疏水、放气、仪表等
管道
SA106-C
1 套
11.
循环泵电机冷却水系
统管道
SA106-C
1 套
三、
阀门
12.
循环泵进口管道关断
电动闸阀
DN400
1 只
13.
循环泵出口管道调节
电动调节阀
DN350
1 只
14.
循环泵出口管道关断
电动闸阀
DN350
1 只
15.
循环泵出口管道止回
止回阀
DN350
1 只
16.
泵最小流量管道电动
调节阀
DN150
1 只
17.
冷却管电动调节阀
DN100
1 只
18.
冷却管关断电动闸阀
DN100
1 只
19.
冷却管止回止回阀
DN100
1 只
20.
热备用管道电动调节
阀
DN50
1 只
21.
热备用管道关断电动
截止阀
DN50
1 只
22.
放气、疏水截止阀
DN25
4 只
23.
压力测点、流量计取
样截止阀
DN15
20 只
24.
循环泵冷却水系统阀
门
DN25
1 套
四、
控制系统
25.
循环泵出口管道流量
计
DN350
1 套
26.
流量计用流量变送器
2 台
27.
压力测点压力变送器
2 台
220
28.
泵进出口差压差压变
送器
1 台
29.
热电偶
双支,K 型,
Ⅰ级精度,带防水接线
盒
3 支
30.
动力电缆(按需)
1 项
31.
控制电缆(按需)
1 项
32.
计算机电缆(按需)
1 项
33.
电缆桥架等安装辅件
(按需)
1 套
34.
循环泵电机用动力电
缆(按需)
250 米
35.
循环泵电机用电源柜
(6KV)
1 台
36.
DCS 扩容及组态
1 套
37.
……
38.
……
必备的备品备件费
1
阀门填料、密封件
各型号
各一套
2
滤网
各型号
各一套
3
……
4
……
必备的专用工具费
1
……
2
……
合计报价
设备包含以上所列但不限于此,投标方应根据文字部分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
,提供满足
功能及条件的设备清单。如不满足
,投标方应无偿补齐。如按设计图纸施工不够,投标
方应免费提供至满足现场实际需要,且不能影响施工工期。
221
1.3
1 号机组建筑工程费清单(投标人按照系统自行扩展表格)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合价
合计报价
注:为含税价,投标人应根据各自设计方案详细列出报价明细,同时需注意并认真
核对各项合价(合价
=数量×单价)、累加计算合计报价的准确性。
222
1.4
1 号机组安装工程费清单(投标人按照系统自行扩展表格)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合价
合计报价
注:为含税价,投标人应根据各自设计方案详细列出报价明细,同时需注意并认真
核对各项合价(合价
=数量×单价)、累加计算合计报价的准确性。
223
2.1 2 号机组勘察设计及其他技术服务费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含税金额(元)
备注
1
勘察费
…
…
2
设计费
…
…
3
调试费(调试费提供分项明细,包括人工费、试验费、用水、用电、
耗材等)
…
…
4
试验检测费
…
…
5
培训费
…
…
合计报价
注:为含税价,投标人应根据各自方案详细列出报价明细。请投标人认真复核数
据累加合计计算的准确性。
224
2.2 2 号机组设备购置费清单(投标人按照系统自行扩展表格)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合价
设备费
一、
工艺设备
1.
炉水循环泵
(含电机及冷却器
等)
1 套
2.
钢架、平台
1 套
3.
保温及护板
1 套
4.
支吊架
1 套
二、
管道
5.
循环泵进口管道
SA106-C
1 套
6.
循环泵出口管道
SA106-C
1 套
7.
泵最小流量管道
SA106-C
1 套
8.
过冷水管道
SA106-C
1 套
9.
暖管管道
SA106-C
1 套
10.
疏水、放气、仪表等
管道
SA106-C
1 套
11.
循环泵电机冷却水系
统管道
SA106-C
1 套
三、
阀门
12.
循环泵进口管道关断
电动闸阀
DN400
1 只
13.
循环泵出口管道调节
电动调节阀
DN350
1 只
14.
循环泵出口管道关断
电动闸阀
DN350
1 只
15.
循环泵出口管道止回
止回阀
DN350
1 只
16.
泵最小流量管道电动
调节阀
DN150
1 只
17.
冷却管电动调节阀
DN100
1 只
18.
冷却管关断电动闸阀
DN100
1 只
19.
冷却管止回止回阀
DN100
1 只
20.
热备用管道电动调节
阀
DN50
1 只
21.
热备用管道关断电动
截止阀
DN50
1 只
22.
放气、疏水截止阀
DN25
4 只
23.
压力测点、流量计取
样截止阀
DN15
20 只
24.
循环泵冷却水系统阀
门
DN25
1 套
四、
控制系统
25.
循环泵出口管道流量
计
DN350
1 套
225
26.
流量计用流量变送器
2 台
27.
压力测点压力变送器
2 台
28.
泵进出口差压差压变
送器
1 台
29.
热电偶
双支,K 型,
Ⅰ级精度,带防水接线
盒
3 支
30.
动力电缆(按需)
1 项
31.
控制电缆(按需)
1 项
32.
计算机电缆(按需)
1 项
33.
电缆桥架等安装辅件
(按需)
1 套
34.
循环泵电机用动力电
缆(按需)
1 项
35.
循环泵电机用电源柜
(6KV)
1 台
36.
DCS 扩容及组态
1 套
37.
……
38.
……
必备的备品备件费
1
阀门填料、密封件
各型号
各一套
2
滤网
各型号
各一套
3
……
4
……
必备的专用工具费
1
……
2
……
合计报价
设备包含以上所列但不限于此,投标方应根据文字部分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
,提供满足
功能及条件的设备清单。如不满足
,投标方应无偿补齐。如按设计图纸施工不够,投标
方应免费提供至满足现场实际需要,且不能影响施工工期。
226
2.3
2 号机组建筑工程费清单(投标人按照系统自行扩展表格)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合价
合计报价
注:为含税价,投标人应根据各自设计方案详细列出报价明细,同时需注意并认真
核对各项合价(合价
=数量×单价)、累加计算合计报价的准确性。
227
2.4 2 号机组安装工程费清单(投标人按照系统自行扩展表格)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合价
合计报价
注:为含税价,投标人应根据各自设计方案详细列出报价明细,同时需注意并认真
核对各项合价(合价
=数量×单价)、累加计算合计报价的准确性。